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监管新模式

仪器信息网监管新模式专题为您整合监管新模式相关的最新文章,在监管新模式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监管新模式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监管新模式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监管新模式话题讨论。

监管新模式相关的论坛

  • 【转帖】云南探索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把规范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个重要任务来抓,探索了新路,取得了实效,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有效控制了农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孙学明介绍了具体措施。  一是把推进农村宴席管理列入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单位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目前已落实到行政村,有些较大的自然村,也已经有专人在负责这项工作。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确立了预防为主、典型引路、分类指导、逐步规范的监管模式。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协管员和信息员作用,建立了政府负总责,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各个部门协调配合,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协管员和信息员具体落实,全社会广泛支持参与的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了相关制度。具体包括农村宴席申报备案制度,农村宴席食品安全责任承诺制度,农村宴席厨师培训制度,农村宴席督察指导制度,农村宴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预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了内容,解决了抓什么和怎么抓的问题。

  • 聚焦新修《食品安全法》 探讨食品监管新模式

    6月15日,第七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在北京启动。此次会议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铁路总公司主办。本次参会的500多名代表围绕主题“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进行了主题演讲和热烈讨论。在分论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等各个部门的代表针对新修《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发言。

  • 【原创大赛】关于提升产品质量的一种新模式的探讨

    [align=center]关于提升产品质量的一种新模式的探讨 [/align][align=center] Discussion on a new model for improving product quality [/align][align=center] [/align]肖有玉[b][sup]1[/sup][/b] ,周 亮[b][sup]1[/sup][/b],伊纪峰[b][sup]2[/sup][/b],周骏贵[b][sup]1[/sup][/b] ,毛敏明[b][sup]1[/sup][/b],王辰[b][sup]1[/sup][/b],蔡薇[b][sup]1[/sup][/b](1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10019)(2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10046)[b]摘 要:[/b]本文提出我国产品质量提升的一种新的工作模式。旨在解决当前形势下我国产品质量提升的具体实施问题。核心内容是建立一核三区的认证新模式解决我国产品质量提升缺乏初始推动力的现状。所谓一核三区模式,一核是指认证评价机构,三区指技术服务平台、地方检测机构、电商平台(精品超市)。一核三区相互合作,以认证评价机构为核心,形成有市场活力和社会认可度的认证评价品牌,利用市场引导作用提升我国中高端产品的可信度和社会认可度,进而促进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b]关键词:[/b]提升 产品质量 新模式1 前 言[b] [/b]中国发展已经到了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b][sup][[/sup][sup]1[/sup][sup]][/sup][/b]。这不仅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当前国际形势下的必然选择。产品质量的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成败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国策能否顺利实施。我国历届政府对产品质量都很重视,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是,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产品质量还不尽人意。尤其是在国家提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历史时期,对我国产品质量的提升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原有的工作模式明显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所以需要进行工作模式上的创新,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我国原有的质量管理模式,是一种保底模式。即使不考虑实际执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只是解决了能用的问题,而不能解决使用满意度的问题。解决使用满意度的问题,正常情况下是交由市场自行转化的。但现在市场出现了问题,无法形成量变到质变的转变。 科技的不断进步,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轻而易举的实现社会基本需求后,导致量的发展过度。这时本应有一个从量走向质的过程,通过质的竞争来达到社会需求平衡。但这时候出现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诚信危机问题,使得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被打断,偏离了原有的发展轨道,形成无序化竞争,破坏了应有的经济秩序。 由于诚信危机的存在,商家承诺无法取信,使得好的产品因高成本而在竞争初期处于劣势,企业无法支撑到品牌的建立,转而生产低成本产品,久而久之形成了价格战模式。而价格战往往是通过节约成本来维持利润。这种市场习惯一旦形成几乎无法改变,由于产品附加值低,利润低,导致员工收入降低,最终形成恶性循环。经济的最大问题不是国民收入跟不上,而是不能形成良性循环体系,即使增发货币也会形成死循环。欧美发达国家虽然也有类似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在这方面问题显得更加突出。经济问题是错综复杂的,但消费者与生产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无疑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事实证明,市场的力量是无穷的。现在市场本身出现了问题,市场的推动力减弱,使得国产品牌质量进一步提升遭遇困境。所以,想要真正提升国有品牌质量,我们还是要在市场引导上下功夫。利用新的互联网技术和新的解决思路,多方合力,解决因诚信危机带来的市场问题,才是质量兴国的最佳方案。2 主要内容本文创新性提出一核三区认证新模式,旨在解决我国产品质量提升初始推动力缺乏的现状。所谓一核三区,一核是指认证评价机构,三区分指技术服务平台、地方检测机构、电商平台(精品超市)。一核三区相互合作,以认证评价机构为核心,形成以检验检测认证为“连接器”的产业聚合新模式[b][sup][/sup][/b],形成有市场活力和社会认可度的认证评价品牌,利用市场引导作用提升我国中高端产品的可信度和社会认可度,进而促进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b]2.1参与机构:[/b]1、认证品牌持有机构。为牵头机构。需要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营运能力。2、技术联盟(机构)。对本行业现状和能力状况有充分了解,能够解决相关技术问题。3、地方检测机构。熟悉当地产业状况,能够跟企业保持较密切的联系,具有一定的质量常识和专业知识。[b]2.2运行流程图[/b]由地方检测机构(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在规定地域内寻找具备生产优质(特色)产品能力或潜力的企业和产品推荐给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对产品进行技术分解,流转给技术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价 → 技术联盟(技术机构)根据当时制定的联盟标准和行业经验进行检测和综合意见评价,流转给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综合各技术机构的技术分析,做出最终审核意见(如不接受,提供原因) 流转给电商 → 电商(超市)与企业接洽→ 按指定合同文本签署供货协议并做好信息化工作。各机构按职能分别进行质量监控。购物平台为认证品牌专用平台,电商(超市)无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平台一物一签。每个产品都贴有带二维码的认证标志,扫描二维码,可进入产品认证的后台数据库。显示内容可包含:产品和生产企业基本信息,质量综合评价,产品质量溯源(含工艺、原料检测), 关键生产场景截图或录像 ,型式试验检测报告(报告含解读),行业介绍(产品分类及优缺点介绍),购买须知,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购物平台应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b][sup][/sup][/b],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3 实施纲要(1)本方案强调主动出击,要求主动寻找有质量和技术潜力的厂家。(2)方案实施的范围和规模不能太小,否则产品基数太小,不能形成影响力,最好以省以上规模为单位。对消费类产品产业发达,质量领先的大的地级市,也可以进行试点。(3)方案强调形成统一品牌。不建议过多以单一行业为单位,形成太多专业认证品牌的做法。这样不仅宣传等资源投入过于分散,而且不利于消费者认证品牌意识的形成,不利于网站人气聚集,不符合商业规律。(4)必须对准入标准进行逐年更新和准入商品淘汰制,尽管这样做的难度和初始工作量很大,但必须要这样做,否则网站就会缺少生命力,无法在市场上生存下去。(5)必须要做产品评述,不能只提供一堆数据给消费者。消费者需要的是一个直观感性的认识,如果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就无法在市场上生存,也就失去了方案的意义。但评述也不能脱离客观科学的依据,所以分寸的把握尤为重要。4 设计思路过去业内谈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往往是注重行业内部的相互融合。本文建议,应有部分机构尝试进行行业上下游的整合,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通过市场为引导,企业运作为手段,建立抓手,来解决政府推动产品高质量发展具体落实的困境。通过一个品牌的建立来帮助无数个民族品牌的树立。致力于建立一个条块结合,优势互补,技术保障和过程监督一体的新型认证评价模式。致力于建立一个有公信力的消费者与产品之间的质量信息平台。为解决当前地方质检机构出路提供新思路。5 结束语我国的特色和国情,诸多领域的改革无先例可循,需要进行大胆的探索和试水。学习是缩小差距的最佳途径,但只有创新才能超越。十九大报告指出,想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要勇于创新[b][sup][[/sup][sup]1[/sup][sup]][/sup][/b]。本方案是鉴于当前国情下对我国产品质量提升转型策略的探讨。方案的实施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总体来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符合国家改革的大方向。目前,认证的市场认可和市场模式尚未形成,即使没有相互之间的竞争,认证机构也很难立足。所以当务之急是大家齐心协力,集中资源,合力培养市场认可度,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力。等到认证形成社会气候,培养出消费习惯,再拆分引入竞争机制,可能更为切实可行。参考文献: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美与时代(上),2017(10):1. 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质量与认证,2018(02):28-31+34.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中国标准化,2017(19):26. [b] [/b]

  • 【分享】广州市质监局积极探索电子计价秤管理新模式

    为加强电子计价秤管理,防止利用计价秤作弊,推动市场诚信经营,深入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广州市质监局积极探索电子计价秤“生产+使用”管理新模式,推行由生产企业生产特制型号的电子计价秤(键盘上仅留“去皮/置零”键),市场主办方统一配秤的做法。特制型号电子计价秤生产前经广东省计量院进行了确认,能较好地防止人为利用键盘进行计量作弊。目前,广东部分地区电子计价秤市场比较混乱,一些旧的电子计价秤从面板直接可以修改显示数值,改装电子计价秤或加装作弊装置进行作弊现象时有发现。广州市质监局推行“生产+使用”管理模式,提高了电子计价秤防作弊能力,减少中间环节,将有效遏制利用电子计价秤作弊行为。目前,广州市质监局正组织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进行试点,达到预期效果后,将在全市推广。

  • 【讨论】七嘴八舌话食品安全第十六期-------从三鹿奶粉看我国食品监管模式

    我国食品相关管理部门涉及农业、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等众多部门。2004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按照分段监管,一个环节有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决定食品的原料种植养殖环节由农业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由质检部门负责,将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另外,餐饮、食堂这些公共食品环境卫生由卫生部门负责,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有实施综合协调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  据了解,在理论上,关于食品监管职能划分还有其他两种模式。其一是单一部门管理模式,但由于食品种类过多,涉及行业太多,由任何一个部门管理都会“力不从心”;其二是综合管理模式,即由一个部门牵头立法、预警,其他部门各司其职。  现行分段监管模式在我国比较可行,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尽管分工明确,责任明晰,但食品链条长且复杂,既可能出现交叉,又可能形成空白。所以,必须有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才能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这就要求从立法的层面上保证政府监管能严密覆盖整个食品链条。”  据了解,我国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法规目前有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法规和标准由于多头管理,存在严重的交叉冲突,同时又都不全面。比如: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大法食品卫生法,已无法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只对动物疫病的检疫作出相关规定,对瘦肉精类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则只字未提;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有所规定,但对广大饲养户的用药环节则没有任何规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明文禁止在饲料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违禁药物,但对众多养殖户在自配饲料中掺入违禁药却没有相关规定,为违法行为留下空隙。[color=#DC143C]本期话题请大家谈谈我国现行监管模式的利与弊,在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和加强?[/color]

  • 【话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新模式,到底申报变难还是变易?

    2016年2月16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专项指南,标志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启动实施。申报采用新模式:(1)新增“预申报+预评审”;(2)项目指南全创新链布局;(3)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提交给专业机构; 有了这些改变后,政府在重大专项里充当者什么角色呢?申报重大专项到底是变难还是变易了呢?详细解读请查看: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223/184630.shtml

  • 【简讯】我国建立认证认可全过程监管模式 严重违规者将入“黑名单”

    从国家认监委获悉,2008年,我国认证认可的工作重点是,强化行政监管,建立认证认可全过程监管模式,全面提高认证认可公信力、贡献力和生命力。 按照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测全报告的目标,今年将与认证认可有关的企业、机构、人员和工作环节全部纳入监管环节,从根本上提高认证有效性。 加强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认可“红黄线”,严把准入关。建立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认证机构、从业人员坚决清理出局,对严重违法违规者,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行业终身禁入。从源头上提高认证机构和从业人员素质,规范认证行为。 强化认证结果的监管,建立认证有效性评价和追溯机制,加大强制性认证(3C认证)产品、食品注册登记企业、管理体系有效性监督检查力度,跟踪认证有效性的持续运行情况,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转帖】“中国版RoHS”采用目录管理模式监管

    我国是电子信息产品的使用和生产大国,目前每年有3000多万台电子产品进入报废期,环保压力极大。由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   由于其核心内容是控制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物质和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溴化阻燃剂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这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欧盟RoHS指令一致,所以该《管理办法》又被称为中国版的RoHS指令。   比较起来,两者在4个方面相同,同时也存在着7个不同之处。   这4个相同方面包括:两者都是法律规范性文件;主要目的都是为实现电子电气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禁止使用和减量化);都涉及贸易活动(货物贸易);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是一样的,为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6种。   至于不同之处,表现在6个方面:第一,我国的《管理办法》无需转换低一级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就可以直接实施,而欧盟的RoHS指令则需要转换成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才可以实施。   第二,调整对象有所差异。《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为电子信息产品;欧盟的RoHS指令调整对象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的电子电气设备(暂不包括医用设备、检测和控制器械)。   第三,《管理办法》对所有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包括元器件类、材料类产品等“一并纳入”,“直接”放入其调整范围;而欧盟的RoHS指令只是将电子电气整机产品放入其调整范围,采用“间接”方式对元器件类、材料类产品调整。   第四,《管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监督管理采用目录管理模式,以“穷举法”方式形成目录;欧盟的指令则将RoHS指令中的8大类产品全部放入,然后再对其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技术尚不够成熟、经济上不可行产品采用“排除法”予以“豁免”。   第五,实施时间不同,《管理办法》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有毒有害物质限制和禁止使用时间尚未确定;欧盟的指令2003年2月13日颁布,2004年8月13日转为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比我国早。   第六,《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需要制订“标准”和“目录”,制订“目录”需要“标准”支撑。欧盟RoHS指令的贯彻只需要标准支撑。   第七,中国的《管理办法》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了“两步走”方式,第一步,在《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起,仅仅要求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以自我声明的方式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第二步,对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需要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达到限量标准的要求,然后要经过强制认证(3C认证)才可以进入市场;而欧盟的RoHS指令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的是“自我声明”的方式,但欧盟的要求是“一步到位”,“自我声明”的前提是要做到有毒有害物质达到限量要求。

  • “互联网+采购竞价”:开启沈阳浑南企业降本增效新模式

    2017年6月30日,由沈阳浑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支持,沈阳市浑南区科技与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SAP—Zber沈阳基地针对浑南区重点企业举办了“互联网+采购竞价”降本增效专项培训活动,旨在通过运用全球先进的采购工具和采购4.0竞价策略,帮助企业掌握“互联网+降本增效”的新路径,最终实现降低成本和提升利润的目的,沈阳市浑南区重点企业近百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互联网+全球竞价”降本增效专项培训是我省首次召开的一项培训,沈阳市浑南区科技与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领导在致辞中指出“在全球经济持续放缓的局面下,传统企业的“高成本、高增长”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继续维持。为此,辽宁省政府颁布了《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计划纲要》和《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提出“眼睛向内”降低实体企业的成本。希望这种“互联网+采购竞价”降本增效的新模式能给沈阳市浑南区企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新的发展机遇。”  SAP-Zber沈阳基地负责人指出,中国经济传统“高增长、高成本”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持久,中国企业应该从“市场+销售端”转变“创新+采购端”的发力模式,通过“创新+采购端”的新模式和“互联网+”的新手段实现降低企业供应链总成本并实现供应链协同创新。利用SAP Ariba这一全球最大覆盖全球192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万家企业级用户的采购商业网络,借助它在大中华区战略合作伙伴Zber本土化的服务,实现企业降本增效、协同创新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目标。同时,SAP-Zber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互联网+采购竞价”一整套标准化的完善服务,及“互联网+竞价”这项服务的平台、数据、实施策略,并分享了适合竞价的行业、品类、竞价的流程以及沈阳企业成功实施采购降本的案例。根据以往“互联网+全球竞价”降本增效实践经验,可以帮助企业平均降低10%—30%的成本,提高40%的采购效率。本次“互联网+全球竞价”降本增效专项培训中,与会企业反映十分积极,对政府主管部门率先帮助企业带来切实可行的降本增效培训机会表示感谢,对Zber平台带来通过全球先进的采购工具和采购4.0竞价策略帮助当地企业降本增效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以及参与的意愿。期待越来越多的沈阳企业利用“互联网+全球采购”新模式,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减少库存、轻资产运营、协同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

  • 基于云计算的企业应运软件管理的新模式

    软件即服务英文是Software-as-a-service的意译。国外称为SaaS,国内通常叫做软件运营服务模式,简称为软营模式。软营模式(Saas)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软件的成熟,而在21世纪开始兴起的一种完全创新的软件应用模式。它与“on-demand software”(按需软件),the 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ASP,应用服务提供商),hosted software(托管软件)所具有相似的含义。它是一种通过Internet提供软件的模式,厂商将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通过互联网向厂商定购所需的应用软件服务,按定购的服务多少和时间长短向厂商支付费用,并通过互联网获得厂商提供的服务。用户不用再购买软件,而改用向提供商租用基于Web的软件,来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且无需对软件进行维护,服务提供商会全权管理和维护软件,软件厂商在向客户提供互联网应用的同时,也提供软件的离线操作和本地数据存储,让用户随时随地都可以使用其定购的软件和服务。对于许多小型企业来说,SaaS是采用先进技术的最好途径,它消除了企业购买、构建和维护基础设施和应用程序的需要。 在这种模式下,客户不再象传统模式那样花费大量投资用于硬件、软件、人员,而只需要支出一定的租赁服务费用,通过互联网便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硬件、软件和维护服务,享有软件使用权和不断升级,这是网络应用最具效益的营运模式。软营SaaS的特征:  软营SaaS模式与传统的销售软件永久许可证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她是未来管理软件的发展趋势,相比较传统服务方式而言SaaS具有很多独特的特征: 减少投资:  SaaS不仅减少了或取消了传统的软件授权费用,而且厂商将应用软件部署在统一的服务器上,免除了最终用户的服务器硬件、网络安全设备和软件升级维护的支出,客户不需要除了个人电脑和互联网连接之外的其它IT投资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所需要软件和服务。此外,大量的新技术,如Web Service,提供了更简单、更灵活、更实用的SaaS。 按需订购:  另外,SaaS软件运营商通常是按照客户所租用的软件模块来进行收费的,因此用户可以根据需求按需订购软件应用服务,而且SaaS的供应商会负责系统的部署、升级和维护。而传统管理软件通常是买家需要一次支付一笔可观的费用才能正式启动。 前景美好:  SaaS将会有很大的发展。Think战略调研机构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有三分之一的人有打算要在2006年使用SaaS。既然得到了这么多人的接受,SaaS已成为软件产业的一个重要力量。只要SaaS的品质和可信度能继续得到证实,它的魅力就不会消退。 适用广泛:  SaaS不仅适用于中小型企业,所有规模的企业都会从SaaS中获利。新一代的SaaS能够使用户在小范围的实施中测试应用程序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SaaS不仅适用于CRM,而且正在慢慢的用于处理几乎每个管理软件的需求。软营模式(SaaS)的客户价值概述:  SaaS软件运营商为中小企业搭建信息化所需要的所有网络基础设施及软件、硬件运作平台,并负责所有前期的实施、后期的维护等一系列服务,企业无需购买软硬件、建设机房、招聘IT人员,只需前期支付一次性的项目实施费和定期的软件租赁服务费,即可通过互联网享用信息系统。服务提供商通过有效的技术措施,可以保证每家企业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企业采用SaaS服务模式在效果上与企业自建信息系统基本没有区别,但节省了大量用于购买

  • 聚焦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实施意见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新建锅炉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存量锅炉更新改造,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  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一是落实锅炉生产单位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确保锅炉产品符合安全、节能、环保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二是落实锅炉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指导各锅炉检验机构加强能效测试和检验能力建设,确保设计文件鉴定、能效测试和检验质量。三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制定本地区锅炉使用负面清单,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系统。  《实施意见》明确  支持在用锅炉技术创新与更新改造。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探索特种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沙盒监管”新模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对于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锅炉,要引导相关单位争取科技、首台(套)等政策支持。要引导支持锅炉生产和使用单位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开展锅炉更新改造。  《实施意见》要求  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锅炉使用单位全面落实使用安全责任制,按照《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的要求,开展定期能效测试,提高使用环节能效管理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杜绝违法使用、违章操作。运用智慧监管,提高锅炉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支持锅炉使用单位开展运行管理示范,引导锅炉使用单位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  《实施意见》要求  持续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工业锅炉能效综合评价技术规范》《锅炉碳排放测试与计算方法》《生物质锅炉技术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将修订《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锅炉安全技术规程》,进一步强化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模式,从源头提升锅炉本质安全和绿色低碳水平。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发挥示范作用,并及时总结上报。[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市说新语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原创大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与运用

    [align=center][b]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与运用[/b][/align][align=center]毛敏明[sup]1[/sup],肖有玉[sup]1[/sup],葛文俊[sup]2[/sup][/align][align=center]1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南京市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监大厦 210019[/align][align=left] 2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管局 浦口区浦珠北路151号 210031[/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b] 摘要:[/b] 食品安全快检成了食品流通各环节及职能部门监管中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引入社会共治理论,充分运用质量管理手段、信息化手段,探索农产品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新模式,按照 1+1+5+X的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在南京市浦口区率先实践。1+1+5+X即1个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1个区域性快检中心,5个街道快检实验室,X个农贸市场快检实验室的监管网络体系。通过该体系的建设,旨在打造具有时代特点、行业特征、区域特色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新路径。[/align][align=left][b] [/b][/align][align=left][b] 关键词[/b]:食品安全 快速检测 质量 监管 [/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 随着食品供应链的全球化,网格化,食品安全快检成了食品流通各环节及职能部门监管中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近两年来在我国发展非常迅猛,因其快速、高效、灵敏等特点被广泛应用到日常监管之中。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是发现不合格食品的“过滤网”,提升监管水平的“助推器”,增强群众幸福指数的“新引擎”。在紧迫的民生需求面前,在严峻的形势任务面前,整合、构建有力、有效、有果的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围绕“舌尖上的安全”打造全覆盖、流转到位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保障体系时不我待、大势所趋[sup][/sup]。 党的十九大发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号召,提出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NQI)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将食品安全战略工程落到实处,引入社会共治理论,充分运用质量管理及信息化手段,探索农产品质量智慧监管的新模式,搭建起以监管部门、生产经营方、检测技术机构、政府四方共治的质量监管体系,创新了一条具有时代特点、行业特征、区域特色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智慧监管的新路径。[/align][align=left][b]一、关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的建设[/b] 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堤坝,用又严又实又细的举措,办好这项贯穿当前、中期、长期的民生大事。NQI按照 1+1+5+X的快检质量体系在南京市浦口区率先实践。1+1+5+X即1个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1个区域性快检中心,5个街道快检实验室,X个农贸市场快检实验室的监管网络体系。通过该质量体系的建设,旨在打造具有时代特点、行业特征、区域特色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新路径。 1个智慧监管平台,将区域的农产品各快速检测网点串联,构建了浦口区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该监管平台充分整合行政资源、检测资源、标准技术、服务资源与企业信息资源,建立起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共同建设和运维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和监督管理系统,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全面、及时掌握,做到安全风险的提前预警,安全事件尽在掌控。 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浦口区食品快检信息的统计分析、预警指挥、信息共享和质量追溯,为基层监管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为相关部门的执法提供坚实的技术服务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食品安全的实时动态信息。真正实现对全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状况的质量溯源与长效监管,以及实现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评估与智能预警,全面提高浦口区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有效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点[sup][/sup]。 1个区域性快检中心,在现有建成的5个街道快检实验室的条件下,选择其中江浦街道快检实验室为基地,加强对现有快检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装备投入,打造一个具备法检资质的浦口区域性快检中心,以弥补快检结果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的不足。区域快检中心将快检和法检有机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快检的快筛作用和法检的法定作用,使快检和法检一体化运作,通过广泛筛查,辅以精准检测,大大节省了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sup][/sup]。此外,区域性快检中心可以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在服务浦口区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实验室落实主体责任中,提供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快检方法验证,开展专项快检抽查,重大节日食品安全保障,应急响应,食品安全宣传等方面提供多种技术服务,做好浦口区监管的技术支撑。 5个街道快检实验室,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多方参与;创新机制,持续发展”的原则,南京质检院近两年来为浦口区共建成5个街道为中心的快检实验室。街道快速检测实验室全部由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NQI)建设和运营。初步搭建了街道、监管部门、检测机构、农贸市场四方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街道快速检测实验室与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实验室在抽检项目及领域上相互补充,更大限度提高了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和监测领域。因其NQI的公益属性其检测数据更具真实可靠,可以作为区域农产品质量水平跟踪监测的重要依据。此外,街道快检实验室在基层执法中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便捷,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X个农贸市场快检实验室,按照南京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整体规划,要求监管部门在浦口区各农贸市场建设快检实验室并按规定批次数开展检测,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的市场主体责任。各农贸市场快检实验室建成后,其快检数据一并纳入浦口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以X个农贸市场为点,收集终端数据,织成一张浦口区农产品监管的网。[/align][align=left][b]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的运用[/b] NQI在浦口区1+1+5+X的快检质量体系建设过程中不断探索,不断寻求资源最佳配置。为了避免快检室重复建设,利用率不高的问题;避免低标准运行,专业性存疑的问题;避免点位式应用,效费比低的问题,不断适应新的食品安全监管形式,避免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流于形式,逐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丰富的经验。 一是统筹统管,实现统一调度。对五个快检实验室实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设备管理、统一实验室建设、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信息报送、统一运营模式。实现街道快检实验室和农贸市场快检室的领域、区域衔接互补。聚焦问题易发多发区域、场所、品种和项目,围绕食用农产品添加剂滥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和掺假用假、微生物等风险问题,统筹制定区域年度快检工作实施方案,提高靶向命准率。将辖区内各农贸市场日常检测数据信息全面接入上传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大数据归集、管理、公示、查询、分析[sup][/sup]。 二是配套规范,确保一体推进。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现行规定规范,探索建立一整套符合实际、严密规范、统一认定、通行通用的快速检测程序和产品评价制度,对农贸市场快速检测结果的运用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处置等提供操作性遵循指导意见。加大对农贸市场快检室的运营督查、质量控制和快检室人员的定期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明确买样、送样、检验规范,确保快检工作的正常运转。按照检测快速化、流程标准化、服务按需化、测试自动化、能力专业化五化推进快检体系建设。 三是信息对接,形成一网互通。利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时掌握检测动态,实时监控快检工作质量,利用大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处置不合格农产品。通过监管信息化实现了辖区各农贸市场信息互享,利用区域性法检中心的优势,及时抽检,第一时间出具不合格法检报告,追溯源头,确保快检处置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以快制快[sup][/sup]。 自浦口区食品安全快检监管平台搭建以来,已累计检测13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发现近1080批次不合格,销毁了18000吨不合格农产品,移送了3起违法添加案件,在NQI的运营管理下,组建了一支近30人的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专职检测队伍,在浦口百姓中展示了“食安浦口”的良好形象。NQI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监管体系的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南京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工作中成绩斐然,2016年,原食药监总局领导曾到浦口市场监管局听取基层快检工作报告,并对NQI搭建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给以肯定和赞扬。江苏省食药监局领导曾两次带队参观调研NQI快检实验室运营管理工作,并在全省食品安全会议上给以表扬。[/align][align=left][b]三、该项目的启示[/b] 一是创新了质量监管模式,突出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浦口区市场监管局率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遴选了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辖区内街道实验室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此举解决了长期困扰监管部门无人力、无设备、无技术的难题,监管方式创新,大大提升了监管效力,通过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运作,项目成效显然。 二是扩充了监管力量,通过该模式的构建,使监管部门和技术机构更加紧密结合,形成监管加技术,技术加监管的良好合作氛围。检测机构的技术手段的能更好的应用在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中,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能促进快速检测技术的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从而使食品安全快检更能发挥其准、快、狠的特点,监管及检测也更具针对性。 三是提升了市场方管理内涵,有利于倒逼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实施溯源机制。通过规范市场管理,追溯源头,让经营者用心、消费者舒心、监管者省心和政府放心,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是搭建了重要的食品安全宣传阵地。街道快检实验室作为一个开放透明的实验室为浦口区百姓提供食品安全免费检测和消费者体验。通过“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周”、“食品安全大讲堂”、“食品安全进校园”等内容丰富的活动,让食品安全快检走进百姓生活,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 五是形成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通过大数据筛查,实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动态反映区域食品安全状况,为监管部门提供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管品种、重点监管项目的数据支撑,实现农产品风险监控和智慧预警。[/align][align=left][b]四、对未来工作的展望[/b] 开展质量追溯研究,通过对精准溯源的识别与确证快检技术的研究,追溯农产品的产地,识别农产品掺假,打击以假乱真、以此充好的市场乱象,引导消费。开展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与研究。快检在技术标准层面非常薄弱,大力开展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与研究,通过标准规范抽样、检验、信息上传等相关工作流程,使筛检更加科学规范。 开展信息平台的研究,建立质量安全数据库。通过完善的信息化系统更好服务监管。深度开发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打通食品安全全链条各环节监管盲点,做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透明监管、智慧监管[sup][/sup]。 食品安全快检工作既要着力当前,也要着眼长远;既要守好责任田,也要勇做领跑者;既要完成规定动作,也要力求探索突破。在浦口区食品安全快检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实践中,南京质检院将持续保持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工作状态。让食品快检能深入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尽责尽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b] 参考文献[/b] 韩笑.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6年,第31期: 284 卢日刚,陈薇,苏浩.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检测数据管理系统构建设想. 中国药事, 2016年7月,30(7): 661-665 尚勇.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广州).(2018-01-09),http://www.nmg.gov.cn/xxgkpt/syjj/xxgkml/201801/t20180117_661100.html 王海军,马福敏,张革新,纪文.快速检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应用的研究. 食品研究与开发, 2013年10月,34(19): 118-121 邱金义.食品安全+互联网 透明共治创新路径. 中国食品报, 2016年5月24日,004版 钟攀,葛荣,杨文 , 等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分析策略与应用研究 .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 2015,(4):8-12.[/align]

  • 环境监测TO 模式介绍

    TO:Transfer 和 Operation的简写,意思是“转让—经营”。 TO 模式主要包括5个方面:现有设备有偿转让、专业队伍运营维护、专业机构移动比对、环保部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合格数据。即政府公开招标社会化机构(下称“运营单位”)购买试点城市的空气站并负责运营维护及设备更新,公开招标社会化机构(下称“比对单位”)通过移动监测站对空气站数据进行整体比对,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共同对运营单位、比对单位进行质控考核,共同出资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归省、市环保部门所有。  TO 模式下,监管方式由省对各市质控抽查变为省、市共同对运营、比对单位监督考核,省级负责对运营、比对单位的全面管理,市级负责保障监测条件,随时向省厅反映运营问题和数据疑问,不再承受行政干预压力。  而对达不到运营要求或违规操作的,监管部门将扣减相应的运营费用直至终止运营合同、取消山东境内运营资格、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其运营设备按本方案中确定的设备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有偿转让给其他运营单位。

  • 【版主必读】版主工资新模式及显示规则

    【版主必读】版主工资新模式及显示规则

    [size=4][center]版主工资调整方案(2009年3月试行)[/center][/size]旧的版主考核和工资模式:[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03/200903091526_137492_1622715_3.jpg[/img]新的版主考核和工资模式:[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4/201004091549_210814_1622715_3.jpg[/img]当N200,超过200以上部分的按0.8的系数计算===================================================================================================================[b]说明:[/b]1)考评分=1.2*月版面主题帖+0.8月版面回帖+0.3月版面版务积分2)技术版面:当版主的考评分没有达到指定的要求的时候,有个基本分(M),那么月工资的积分按"基本分+考评分"之和声望按0.3考评分来计算4)技术版面:当版主达到考评分后,所得的积分会随考评分的增加而增加,但声望不再变化5)技术版面:当考评分超过200的时候,超过部分按0.8的系数来计算6)以上各项得分均取整数7)非技术版面的工资与之前的有所下降,见上表===================================================================================================================[color=#dc143c][b]例子:[/b][/color]譬如一个技术版面的版主一个月发15个回帖,4个主题帖子,45个版务,那么他这个月所得的考评分为:15*0.8+4*1.2+45*0.3=30.3(取整)由于其考评分合格,所以这个月的工资按(100+1.5N)积分+20声望发放,即:100+1.5*30=145积分\20声望假如一个版主的月考评分为242分,那么他这个月的工资为:100+1.5*200+0.8*(242-200)=433(取整)积分\20声望~===================================================================================================================另外说明:版主的工资以后会是我们手动发放的,每月的3日发放~对于版主的考评分很高的,我们会审核其真实情况,但我们会充分相信版主~其实现在的考评分就是将以前的帖子要求和版务综合在一起的~只要一个月发20-30个帖子加上30-40的版务,基本上达到要求的~对于责任版主和版主达到考评后,所获得的积分比以前少,我们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b][size=4][center]管理考核显示规则:[/center][/size][/b]1.按个人查看,能查看到个人的总版务、总发帖数等情况2.按版(区)面查看,能查看到个人所任版(区)面的版务数、发帖数3.按管理版(区)面查看,能看到版(区)面的上月总发帖数、总参与人数[i]2009年3月9日论坛管理部[/i]

  • 广州垃圾分类新模式是否可行?

    此次广州市主要推行的垃圾分类模式包括“垃圾不落地”的收运模式、厨余垃圾“专袋投放”、生活垃圾“按袋计量收费”和餐厨垃圾“集中处理”4种模式。根据广州市城管委的介绍,“垃圾不落地”是台北等城市使用的一种垃圾分类模式:街道内不摆设垃圾桶,在每天早上7~8点和晚上7~8点两个时间段里,环卫工沿街收集垃圾,居民只可在这两个时段把垃圾带到楼下,由环卫工亲自来收。此外,居民生活垃圾严禁扔到公共废物箱。若错过了晚上的投放时间,次日早上还有机会再投。若再错过,还可前往社区居民广场的垃圾收集点投放。  生活垃圾按袋计量收费则是居民以前每户每月交的15元垃圾处理费不变,但倒垃圾须购买政府制作、在指定地点发售的专用垃圾袋盛装,再交垃圾车收运,产生多少垃圾付多少钱,垃圾越少,缴费就越少。据悉,每月每户免费配置60个专用垃圾袋,额外的则要为每个专用垃圾袋支付0.5元,专用垃圾袋也将贴有具有防伪标志的标签,同时还将在袋上标明区、街道、社区以及房子编号,以编号对应每户家庭。如果发现有居民没有做好分类的,执法人员可根据这一编号追查到扔放垃圾源头的居民个人。广州市城管委总工程师鲍伦军便是,此举目的是希望以经济手段约束居民减少垃圾制造量。垃圾袋用少了的居民会获得减免垃圾费奖励,居民用多少垃圾就付多少钱,垃圾越少,缴费就越少。对此模式,市民提出的问题很多:1. 垃圾对应每户家庭,岂不把个人信息都泄露了,被不法分子有机可乘?2. 每户才60个垃圾袋,还要分成四类垃圾,如何够用?3. 如果放满再扔,厨余垃圾在炎热天会变质和有异味,影响卫生和健康。4. 专用垃圾袋质量太差,没提手且薄,定价0.5元一个是否合理?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如果在您小区实行,要怎么做呢?

  • 【讨论】2009年版主工资新模式(讨论稿)

    【讨论】2009年版主工资新模式(讨论稿)

    希望2位巡视针对此模式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以便我们来修正~2位尽量多提意见~[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02/200902101356_132164_1622715_3.jpg[/img]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02/200902101357_132165_1622715_3.jpg[/img][color=red]考评分(N)=1.2*月版面主题帖+0.8月版面回帖+0.3月版面版务积分[/color]以上合格是考评分都小于等于60时(主管是等于60个考评分)的工资发放模式以下是当考评分N大于60分的时候版主工资中的积分发放模式,声望按合格的时候发放当100≥N≥60,工资按60*6+(N-60)*3公式发放当200≥N100,工资按60*6+3*40+(N-100)*1.2公式发放当N200, 工资按60*6+3*40+100*1.2+0.3(N-200)公式发放

  • 新时代计量监管方式和手段的四个创新

    计量比对是国际上保障量值一致性的通用做法。我国高度重视计量比对工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步建立了计量比对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国务院印发的《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明确要求“积极参与计量国际比对”。近年来,我国在国家、大区以及省域等不同区域、层级和领域组织开展了大量的计量比对工作,对维护我国量传溯源体系的有效性,保障社会量值的一致、准确和可靠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新时代计量工作的新要求,我国计量比对存在着覆盖面较窄、项目供给不足、工作机制不完善、结果运用不充分以及经费缺乏保障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强计量比对工作,构建完善的计量比对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保障体系,有利于充分释放计量效能,切实保障我国测量量值的准确一致,是建立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升级、强化市场监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总结我国计量比对工作实践和分析新时代计量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系统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计量比对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供了遵循。《指导意见》特色鲜明、切实可行,集中体现在四个创新上。一是创新计量比对理念。《指导意见》突破了以往将计量比对作为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定位,明确提出计量比对是支撑计量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鼓励政府部门采取“精准比对”等方式,开展精准计量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这是在工作理念上对新时代计量比对的全新定位,符合“放管服”改革和强化市场监管的部署要求,对于深化拓展计量比对应用、探索新型市场监管方式具有指导意义。二是创新工作推进机制。《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这强化了计量比对工作的组织保障。《指导意见》提出深入推进“互联网+计量比对”,构建全流程一体化的计量比对工作在线服务平台,强化项目需求和项目线上供需对接,使各类计量比对项目信息归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大大提升了计量比对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指导意见》还明确了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主体责任,要求按照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计量比对项目组织实施和全过程管控;加强对参比实验室相关计量器具运行状态的风险预警分析,编制风险评估报告,为政府部门实施重点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上述要求为确保计量比对结果有效运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创新比对模式方法。《指导意见》提出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组织、谁监管”的原则,构建职责明确、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管理模式。明确将计量比对模式分为两类: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计量比对项目,具备相关计量能力的机构应当按要求参加;符合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面向社会自主组织实施计量比对项目,鼓励相关机构自愿参加,改变了计量比对模式单一、供给不足、经费受限的现状。《指导意见》在加强计量基标准、标准物质计量比对的同时,鼓励在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计量应用场景,研究开发新型计量比对技术和方法,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高速铁路、生物制药、能源资源等新领域探索开展数字量、动态量、极端量等计量比对,积极开展多参量在线监测、远程计量测试、自动实时监测和复杂环境等关键量值计量比对,提高计量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促进计量工作从器具管理向数据管理的转变。?四是创新比对结果应用。《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计量比对与其他管理制度衔接,积极推进计量比对结果向社会公布,大力推动计量比对结果采信,对认可机构在实施实验室认可、选择实验室承担计量测试任务以及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奖惩措施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指导意见》还明确对串通比对结果或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实验室所在机构,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这些具体规定对于调动各方参与计量比对的积极性、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具有现实意义。《指导意见》还对重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提出了要求,要求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计量工作实际,充分用好计量比对手段,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经费保障,推进常态化实施和应用,协调解决计量比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指导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

  • 关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管方式改革的建议和思路

    [size=18px][b][b][font=宋体]一、背景[/font][/b][/b] [font=仿宋_GB2312] 计量检定是[/font][font=仿宋_GB2312]保障[/font][font=仿宋_GB2312]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font][font=仿宋_GB2312]的[/font][font=仿宋_GB2312]统一[/font][font=仿宋_GB2312]和[/font][font=仿宋_GB2312]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font][font=仿宋_GB2312]手段[/font][font=仿宋_GB2312],是推进[/font][font=仿宋_GB2312]质量强国[/font][font=仿宋_GB2312]战略[/font][font=仿宋_GB2312]和优化营商环境[/font][font=仿宋_GB2312]的重要技术[/font][font=仿宋_GB2312]基础[/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第十一条提出:[/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2020年第42号)[/font][/font][/size][font=仿宋_GB2312][size=18px]中提出:[/size][/font][size=18px]“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或安全防护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 [font=仿宋_GB2312] 依据[/font][font=仿宋_GB231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font][font=仿宋_GB231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font][font=仿宋_GB231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国务院关于深化[/font][font=仿宋_GB2312]“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font] [font=仿宋_GB2312]落实深化[/font][font=仿宋_GB2312]“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font][/font][/size][size=18px][font=仿宋_GB2312]等相关[/font][font=仿宋_GB2312]法规[/font][font=仿宋_GB2312]政策[/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深化计量[/font][font=仿宋_GB2312]“放管服”改革,[/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探索[/font][font=仿宋_GB2312]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font][font=仿宋_GB2312]智慧[/font][font=仿宋_GB2312]监管[/font][font=仿宋_GB2312]新模式,推动[/font][font=仿宋_GB2312]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创新,[/font][font=仿宋_GB231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font][font=仿宋_GB2312]提供坚实计量支撑和保障[/font][/size]。 [b][b][font=宋体]二、[/font][font=宋体]基本思路[/font][/b][/b] [font=仿宋] [size=18px] 贯彻落实深化国务院[/size][/font][size=18px][font=仿宋][font=仿宋]“证照分离”改革任务[/font][/font][font=仿宋]的系列政策措施,着重制度创新[/font][font=仿宋]和[/font][font=仿宋][font=仿宋]技术创新[/font][font=仿宋]“双轮驱动”,[/font][/font][font=仿宋]开展[/font][font=仿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智慧监管模式创新试点[/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激发产业计量市场主体发展活力,[/font][font=仿宋]有效[/font][font=仿宋]提升[/font][font=仿宋]计量监管[/font][font=仿宋]效能[/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企业[/font][font=仿宋]服务水平[/font][font=仿宋]和[/font][font=仿宋]计量技术创新能力[/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font][/size][font=仿宋][size=18px]高质量发展。 [font=仿宋]一是[/font][font=仿宋]在制度改革创新[/font][font=仿宋]层面[/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全面贯彻落实[/font][font=仿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font][font=仿宋]有关“[/font][font=仿宋]取消[/font][font=仿宋]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的要求,[/font][font=仿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以告知承诺制[/font][font=仿宋]的方式,优选[/font][font=仿宋]一批具有[/font][font=仿宋]相应[/font][font=仿宋]检定能力的计量技术[/font][font=仿宋]机构[/font][font=仿宋]社会资源[/font][font=仿宋]承担[/font][font=仿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任务[/font]。 [font=仿宋] 二是[/font][font=仿宋]在[/font][font=仿宋]计量[/font][font=仿宋]智慧监管创新方面,[/font][font=仿宋]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新型监管模式,[/font][font=仿宋]建设“[/font][font=仿宋]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智能追溯管控公共服务平台[/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利用“数字时间戳”和区块链数据不可更改等技术,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强检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强检承担单位和计量检定员,实现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全流程数字化[/font][font=仿宋]网络[/font][font=仿宋]管理[/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全面掌握[/font][font=仿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font][font=仿宋]台件数、[/font][font=仿宋]使用单位和技术机构情况,[/font][font=仿宋]有效[/font][font=仿宋]保障计量[/font][font=仿宋]行政[/font][font=仿宋]监管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三是了解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卡脖子”高精尖计量仪器研发需求;通过强检智慧监管的推行,在民生计量领域促进远程在线校验方法科研,推动具备远程、数字化信息传输的计量器具新产品使用,推进传统计量向数字化计量转变,有效激励强检任务承担单位加强对现代先进计量仪器和计量标准装置的研发,培育发展计量产业企业创新主体,同时逐步推进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测技术和管理同步升级,降低政府购买强制检定服务的成本费用,引领计量检测领域的新变革。 [/font] [/size] [/font]

  •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TO”新模式

    [size=3][color=black][font=宋体] 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多少年来一直是地方环保部门监测站的例行工作。为了深化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和社会化运营机制改革,山东省率先开展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的[/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TO” [/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font][/color][u][b][color=black][font=Verdana]TO [/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是[/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转让[/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经营[/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b][/u][color=black][font=宋体][u][b]的简称[/b][/u]。该省济南、滨州、菏泽[/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3[/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个城市开展[/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TO[/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模式试点以来,在运营单位专业化、规范化的运营维护下,[/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3[/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个试点城市空气站设备运行稳定,监测数据质量不断提高,设备运行率、数据准确率均在[/font][/color][color=black][font=Verdana]95%[/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以上,监测成本也得到降低。[/font][/color][/size][color=black][font=Verdana][/font][/color]

  • 【原创】从后台走向前台---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

    传统的人事管理把精力放在员工的考勤、档案、合同管理等事务性的工作上,被定位为后勤服务部门。到了90年代,随着企业基础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在管理中,人作为一项资源,而且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人们所强调的“科技以人为本”的思想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同。在这一管理思想的指导下,以人才测评、绩效评估和薪资激励制度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得以确立。 与传统的人事管理相比,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无疑有了重大的飞跃。而21世纪,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它必须是动态的,而且是前瞻性的,是指导实践工作的。只有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新的定位,从后台走到前台,才能真正使人力资源管理成为整个企业管理的轴心。 后台式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目前的人力资源管理往往注重于招聘、员工合同管理、考勤、绩效评估、薪金制度、调动、培训等与公司内部员工有关的事项,却忽略了与顾客的联系,没有关注顾客需求和市场的变化。 这种后台式的人力资源管理,是指人力资源部门作为一个内部管理部门对业务部门提供服务和支持,而对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缺乏深入了解的机会,缺乏对整个公司走向的洞察力。因此,人力资源管理所采用的管理方式也只能是事后的一些修补措施,而真正的人力资源规划也成为一种想像,根本无法有效地实行。这种滞后于实践的管理模式,也注定了人力资源部门无法成为一个企业的轴心部门,从而难免成为一个无法与业务部门并列的、具有相等地位的部门。只有在业务部门提出需求以后,才能采取一些设法满足业务部门需求的静态的行动,是一种被动式的反应(reactive),它对业务部门的真实需求缺乏深入的分析,更无法指导实践。 外部环境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的新需求 Internet的出现,信息高速公路的不断延伸,使地球变得更小,更像一个信息化的村庄。在信息时代,企业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面临各种新的挑战。唯有变化才是Internet时代唯一不变的。动态的变化的时代必然需要有与之相应的前瞻性的动态企业管理模式。 这种外部环境的巨大变化,已经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基础管理。90年代的企业中业务流程重组、组织扁平化越来越被认同。信息技术的应用使虚拟组织、知识管理等成为企业管理者面临的日常事务。走动式管理(walk-around management)、开卷式管理(open-book management)等各种新的管理模式不断出现。面对企业基础管理的模式的革命性变革,而建立在基础管理模式平台之上的人力资源管理却缺乏革命性变革的动力和行动,这显然无法适应Internet时代对企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要求。 尤其在IT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特殊性更是非常明显:从业人员普遍具有年轻化,流动性大,知识更新快,独立性、团队性、知识性强等特点,因此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的解决方案 前台式:人力资源管理在Internet时代必须从后台移到前台,对客户、业务和市场有必要的深入接触和了解,在此基础之上把握整个公司走向的洞察力和对整个行业走势的前瞻性预测。 动态式:唯有变化才是唯一不变的现象是信息时代的特征。因此,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也必须是动态的,变化着的,并且是实时的。从事人力资源的管理人员,也可以是经过岗位调换的,有其它部门工作经历的人员。其办公也可以是流动的,而不一定静止地固定在办公室。 轴心式:在整个公司中,人力资源部门与其他部门相比应处于中心的地位,象一个机器中的轴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不仅仅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它应该是每个部门经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已有不少大中型企业在组织结构中设立副总裁级的人力资源总监职务(CHO,Chief HR Officer),并在其它部门建立人力资源岗位。 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前台式、动态式和轴心式的人力资源战略,应成为三种不同层次上的战略:企业、跨部门及部门。 企业层次上:在企业层次上的人力资源管理需“一把手”的亲自参与。尤其对于人力资源规划与人力资源开发,公司的利益能与员工分享,直接回答“Whats In It For Me”。企业必须注重和不断提高员工满意度,帮助员工作职业生涯规划。高薪招聘最优秀的人,并倡导活力、互动的、灵感激发式的企业文化。 跨部门层次上:建立革命性的制度如:岗位调换制,跨部门团队建设,内部客户制等。 部门层次上,又分为两种情况: 1.人力资源部:作为轴心的人力资源管理是提升整个公司管理水平的关键。人力资源部门要担任“导师”的角色。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要做人力资源专家、培训导师。人力资源部门不但应该有意识地通过岗位调换和培训,帮助非市场部门的员工了解客户、市场的走向;更重要的是人力资源部作为人力资源规划、招聘政策、培训计划、薪金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只有对企业、市场和行业发展的全局性的把握,才能真正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上的各项功能。 因此人力资源部不应该仅仅埋头于内部事务,而应该了解业务和市场。并从外部来确立对人力资源部门的业绩评估标准,也就是让其他部门、顾客来评估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并挖掘对人力资源部门的未表明的期望。而且把公司的外部顾客也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他们同样是企业技术、产品创新的资源。 2.其他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应该是每个部门经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但在IT行业,许多部门经理是由业务人员提拔的,对于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没有经验,甚至没有必要的认识。对于新提拔的经理,人力资源部应给予培训,并把人力资源管理作为经理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其评估下属员工业绩的能力。部门经理应该主动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共同实现管理的目标,而不仅仅在需要招人或辞退员工时,才想到人力资源部。 企业要真正有效地运行,必须使人(people)、流程(process)、技术(technology)这三者有最佳、最合理的组合,并使整个企业的经营从技术驱动(technology-driven),变为业务驱动(business-driven)。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只有建立在人、流程和技术这三者有最佳的组合及商务驱动的企业基础管理平台之上,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科技以人为本”。 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是建立在企业基础管理的平台之上的,而企业基础管理则随其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对于外部环境变化的嗅觉不灵敏,人力资源管理必然滞后于企业基础管理对外部环境的认知。因此,有必要大力提出人力资源管理必须从后台走向前台,从静态管理转到动态管理,从滞后于实践进到前瞻于实践。只有这样,人力资源管理才能真正成为整个企业管理的轴心,并真正实现“科技以人为本”。同时,应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成为其他每个部门工作的一部分。进行人力资源的战略管理,需要对人力资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真正的认识,并充分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性、全局性和长期性。

  • 【版主工资调整方案】版主工资新模式及显示规则

    【版主工资调整方案】版主工资新模式及显示规则

    [size=4][center]版主工资调整方案(2009年3月执行)[/center][/size]旧的版主考核和工资模式:[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651_625691_1622715_3.jpg[/img]新的版主考核和工资模式: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0939155348_01_1622715_3.jpg[/img]当N200,超过200以上部分的按0.8的系数计算===================================================================================================================[b]说明:[/b]1)考评分=1.2*月版面主题帖+0.8月版面回帖+0.3月版面版务积分2)技术版面:当版主的考评分没有达到指定的要求的时候,有个基本分(M),那么月工资的积分按"基本分+考评分"之和声望按0.3考评分来计算4)技术版面:当版主达到考评分后,所得的积分会随考评分的增加而增加,但声望不再变化5)技术版面:当考评分超过200的时候,超过部分按0.8的系数来计算6)以上各项得分均取整数7)非技术版面的工资与之前的有所下降,见上表===================================================================================================================[color=#DC143C][b]例子:[/b][/color]譬如一个技术版面的版主一个月发15个回帖,4个主题帖子,45个版务,那么他这个月所得的考评分为:15*0.8+4*1.2+45*0.3=30.3(取整)由于其考评分合格,所以这个月的工资按(100+1.5N)积分+20声望发放,即:100+1.5*30=145积分\20声望假如一个版主的月考评分为242分,那么他这个月的工资为:100+1.5*200+0.8*(242-200)=433(取整)积分\20声望~===================================================================================================================另外说明:版主的工资以后会是我们手动发放的,每月的3日发放~对于版主的考评分很高的,我们会审核其真实情况,但我们会充分相信版主~其实现在的考评分就是将以前的帖子要求和版务综合在一起的~只要一个月发20-30个帖子加上30-40的版务,基本上达到要求的~对于责任版主和版主达到考评后,所获得的积分比以前少,我们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b][size=4][center]管理考核显示规则:[/center][/size][/b]版主考核页面: http://bbs.instrument.com.cn/kaoping/1.按个人查看,能查看到个人的总版务、总发帖数等情况2.按版(区)面查看,能查看到个人所任版(区)面的版务数、发帖数3.按管理版(区)面查看,能看到版(区)面的上月总发帖数、总参与人数[i]2009年3月9日论坛管理部[/i]

  •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

    [table=100%][tr][td=2,1][list][*]标题:[*]《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list][/td][/tr][tr][td][list][*]索引号:[*]11100000MB0143028R/2024-809039[/list][/td][td][list][*]主题分类:[*]政策解读[/list][/td][/tr][tr][td][list][*]文号:[*]无[/list][/td][td][list][*]所属机构:[*]登记注册局[/list][/td][/tr][tr][td][list][*]成文日期:[*]2024年09月04日[/list][/td][td][list][*]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4日[/list][/td][/tr][/table] [align=center]《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align][align=center]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align]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重点举措》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b]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新的制度安排?[/b] 运用法治手段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既是企业所盼,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要求。《重点举措》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新举措。 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提出了优化新业态、新领域经营主体登记制度,研究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基础法律制度和商事相关法律制度。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强化知名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研究商号保护法律制度。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方面,提出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等配套制度,制定出台《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研究制定《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工作指引》。在完善市场秩序制度方面,提出修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帮助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平台收费行为。在完善“三品一特”制度方面,提出加快制修订《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这些新举措的提出,有利于形成透明、稳定、可预期的监管规则体系,为促进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b]二、在营造便利规范的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新的改革举措?[/b] 市场准入和退出是经营主体感受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重点举措》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目标,提出了持续推进市场准入退出规范化、便利化的改革举措。 准入环节的新举措主要包括:研究出台经营主体登记事项规范管理规定,修订经营主体档案管理有关制度。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研究探索食品经营连锁企业便利化、规范化准入举措。实行认缴出资依法按期实缴,保障交易诚信、秩序和安全。强化登记注册专业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登记注册专员制度。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纳税、社保、金融、招投标等涉企高频服务领域应用。加快统一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推进“一企一照一码”。完善企业实名登记机制,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虚假登记注册行为,完善撤销登记工作制度机制。 退出环节的新举措主要包括:制定强制注销公司登记有关规章。积极推动完善企业退出登记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破产与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的有机衔接等。 [b]三、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务实举措?[/b]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落实公平竞争政策、一视同仁对待各种所有制经营主体等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公平竞争越来越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首要诉求。 《重点举措》紧密围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机制,明确提出完善公平竞争政策体系,丰富竞争监管执法工具,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大力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监管执法权威,坚决破除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构筑自我“小循环”等问题。这些举措的提出,对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持续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b]四、在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新任务新目标?[/b]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优质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之一。作为市场秩序的建设者和维护者,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创新监管机制,以公正监管促进引导公平竞争,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保障市场交易的诚信、秩序和安全。 在重点措施上,以信用监管为抓手,提出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二版),拓展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应用场景,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等新举措。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示工作,将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等举措。 以提高智慧监管能力为目标,提出对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研究探索沙盒监管等模式,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研究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降低同一生产企业同一类别产品的抽检频次。加快全国企业统一登记管理系统、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改进监管技术和手段,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探索实行以远程监管、无感监管等为手段的非现场智慧监管。 [b]五、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新突破?[/b] 在执法理念上,《重点举措》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具体举措上,将执法为民放在首位,提出要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制假售假、侵权假冒、短斤少两、破坏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行政执法中,提出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指导地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结合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影响法律实施效果的因素,科学确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避免“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提出行政处罚要坚持宽严相济,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出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此外,还提出要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出台《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等新举措。 对于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恶意索赔、职业索赔,《重点举措》明确提出,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依法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对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要从严审查,准确把握投诉受理范围、举报立案条件等。强化投诉举报大数据汇总分析,探索跨地域、跨领域通报协作、并案处理、并案告知等。细化列明不影响商品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范围。 上述举措的提出,有利于提升执法的质效,稳定经营主体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b]六、在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部署?[/b] 质量基础设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技术支撑。《重点举措》提出,认真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协同发展,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 在质量支撑方面,主要包括遴选一批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启动一批质量强链标志性项目,培育一批质量强县、强区、强镇,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创新质量激励政策,引领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出台质量融资增信制度,助力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标准引领方面,主要包括持续做好重点领域检测评定工作,支持企业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发挥标准在支撑产业稳链中的基础作用。深入开展地方标准专项梳理排查,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在深化计量和认证认可服务方面,持续推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度改革。常态化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组织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计量公益培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和区域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助推企业提质增效、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b]七、在筑牢安全底线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考虑?[/b] 近年来的监管实践证明,安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如果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就无从谈起。因此,《重点举措》首次将筑牢安全底线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的要求,提出了相关重点举措。主要有: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属地政府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出台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指导意见。修订出台食品安全“两个责任”2.0版。梳理排查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加快建立食品企业“吹哨人”制度。严防严管药品安全风险。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临床试验管理。强化疫苗、血液制品、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监管。持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6种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燃气连接软管等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加强基础研究与缺陷调查技术能力建设,加大重点机动车产品和消费类产品缺陷召回力度。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研究制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的指导意见。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技术把关水平。 [b]八、在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推进和务实举措?[/b] 《重点举措》着眼于积极对接国际通行商事规则,积极回应外商投资企业来华营商便利和公平竞争等诉求,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 具体举措上,主要从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高地作用、深化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发挥标准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我国认证认可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主要包括:调整优化外国(地区)投资者公证认证程序材料,拓展外国(地区)投资者实名登记渠道,支持各地探索外商投资企业电子化登记,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流程。完善政策措施,有序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及时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提出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贸试验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措施,推动自贸试验区实现更大程度的制度型改革开放。推进重要标准国际突破,以标准“走出去”助力技术、产品、工程、服务“走出去”。支持地方主动谋划认证认可领域对外合作优先事项,打造与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的认证认可服务链,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b]九、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方面,《重点举措》提出了哪些代表性的新举措?[/b] 市场监管部门组建以来,始终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和良好的办事体验,各地也探索形成了很多政务服务样板和典型。但也有部分经营主体反映,办事过程中还存在着各种形式的障碍,一些服务的便利性、集成性、协同性程度还不够。针对这些情况,《重点举措》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持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在具体措施上,提出持续深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以建设审批服务领域行风满意窗口、打造日常监管减负增效新样板、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打造贴心服务的12315品牌、实施队伍素质“强基工程”、开展“清廉监管”建设行动等为重点,深化拓展行风建设创新举措。在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领域,遴选出一批创新模式、有效做法、典型经验,并加大宣传、复制和推广力度。 [b]十、在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方面,《重点举措》提出了哪些措施和要求?[/b] 为推动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举措》主要提出了7点明确要求。一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总局相关负责同志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圆桌会议,当面听取行业企业、消费者、专家、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等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梳理分析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上下级高效、便捷的沟通交流机制,畅通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反映渠道。四是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库、营商环境监督员。依托知名学术机构,强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基础理论和实践研究。五是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分办转办督办机制,推动解决难点问题。对于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要立足职责,主动沟通协调。六是在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推广实施“三书一函”(《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挂牌督办通知书》)制度。七是鼓励各地探索更多务实管用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源自:[url=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djzcj/art/2024/art_778e0022e7e246669f76921ee3dbf32a.html://]市场监管局[/url]

  • 【转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六大“硬伤”

    “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没有人管,从‘田间’到‘餐桌’、从养殖加工到市场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有‘重兵防守’,但为何‘七八顶大盖帽挡不住问题食品的道’?”昨日,陈万志等全国政协委员做客“中青在线”,直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存在的六大“硬伤”,呼吁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在与网友交谈时,陈万志认为,之所以频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根源并不在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是目前的监管体系存在监管主体多元化、部门职权交叉重复、执法不力等“硬伤”。 第一大“硬伤”是多头监管无法形成合力。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取的是多机构分段管理模式: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和一些食品的市场准入,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餐饮业卫生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等工作。这种主体多元化的监管体制,使得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联动,不可避免地出现执法漏洞。 第二大“硬伤”表现在权责交叉不清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监管部门看似管理原则和分工都很明确,但现实中容易造成具体监管工作的缺位、错位和越位,不可避免地出现有费可收、有利可图的事情多家监督、检验,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的推诿扯皮。这给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场创造了机会。 第三大“硬伤”是受片面的发展观影响,随意降低市场准入和监管要求。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对食品企业疏忽了必要的把关和监管,使一些未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企业仓促上马,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第四大“硬伤”是执法人员执法不力。一些执法人员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明知一些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却敷衍了事,导致监管半途而废,甚至出现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现象。 第五大“硬伤”则是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滞后。我国食品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构成。由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造成食品标准之间既有交叉重复矛盾,又有空白点。 第六大“硬伤”是目前我国食品检测存在投入不足、资源分散、检测水平低下的问题,使得不少食品从生产到加工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检测。 陈万志认为,首先必须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明晰权责,建立较为完善的、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需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力度,提高制售假劣毒害食品的风险成本,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之。 此外,还应将食品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提高食品安全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准入、产品注册准入、认证认可准入等从严审批,完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对达不到生产条件和卫生标准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记者 戴娟 罗静雯)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

    [align=center][b]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b][/align][align=center][b][/b][/align][align=left][font=宋体][color=#333333][size=12px]信息源自:计量资讯速递[/size][/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15px][color=#333333][/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size=16px][b][font=宋体][color=#333333]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卫生健康委、气象局、国防科工局、铁路局、药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有关单位:[/color][/font][/b][/size][/align][align=left][size=15px] 计量比对是保障量值准确一致、支撑计量事中事后监管和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的有效手段,在计量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计量比对工作,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size][size=15px]  [b]一、总体要求[/b][/size][size=15px]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满足新时代计量改革发展要求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实施、坚持统筹推进,更大激发计量比对工作活力,规范计量比对项目组织实施,强化计量比对结果使用,进一步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质量和效益,推动完善量值溯源体系、计量监督体系,保持量值国际等效一致,切实增强计量服务保障能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计量基础。[/size][size=15px]  [b]二、健全计量比对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b][/size][size=15px]  [b](一)完善计量比对工作机制。[/b]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国家计量比对工作;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地方计量比对工作;鼓励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监管需求,组织开展计量比对工作。为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能力,可遴选确认若干符合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鼓励其在确认的能力范围内,面向社会自主组织实施计量比对项目;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团体组织实施计量比对项目,计量技术机构自愿参加。[/size][size=15px]  [b](二)健全计量比对管理模式。[/b]计量比对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组织、谁监管”的原则,构建职责明确、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管理模式。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计量比对项目,具备相关计量能力的机构应当按要求参加。对于其他计量比对项目,鼓励相关机构自愿参加。加强计量比对信用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串通比对结果或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实验室所在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size][size=15px]  [b](三)规范计量比对项目实施。[/b]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所在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自身监督,按照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计量比对项目组织实施的风险分析和全过程管控。鼓励主导实验室参照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建立管理体系。计量比对传递标准(样品)或参考值应当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国家标准物质;无法溯源的,可通过其他方式溯源到国际互认的校准与测量能力。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应当在计量比对开始前对传递标准(样品)进行稳定实验和运输特性实验,保障传递过程量值可控。[/size][size=15px]  [b]三、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质量和效益[/b][/size][size=15px]  [b](四)加强计量基标准计量比对。[/b]聚焦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生态环境、民生保障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性、影响力的计量标准计量比对项目,保障国内量值统一。积极争取主导和参与国际计量比对,加快校准测量能力建设,保持计量基准量值同国际等效一致。[/size][size=15px]  [b](五)加强标准物质计量比对。[/b]重点选择与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质量风险较高的标准物质,加大计量比对组织力度。强化计量比对在标准物质研制、生产、应用、定级鉴定、标准物质监管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引导标准物质研制(生产)单位利用计量比对结果提升技术能力,推动标准物质质量提升。[/size][size=15px]  [b](六)加强新领域关键量值计量比对。[/b]鼓励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高速铁路、生物制药、能源资源等领域探索开展数字量、动态量、极端量等计量比对,积极开展多参量在线监测、远程计量测试、自动实时监测和复杂环境等方面的关键量值计量比对,提高计量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size][size=15px]  [b](七)加强计量比对关键技术研究。[/b]根据不同专业领域要求,集成计量优势资源和力量,研究制备具有计量特性和良好重复性、稳定性的比对传递标准或样品。鼓励在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计量应用场景,研究开发新型计量比对技术和方法,促进计量比对项目扩容提质增效。积极推进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开展综合性以及专业性计量比对技术研发和应用。[/size][size=15px]  [b](八)推动计量比对结果使用。[/b]加强计量比对与其他管理制度衔接,积极推进计量比对结果向社会公布,大力推动计量比对结果采信。认可机构在实施实验室认可时要充分使用计量比对结果。鼓励各有关方面优先推荐或者选择计量比对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实验室承担计量测试任务。国家计量比对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复查考核、标准物质定级鉴定以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国家计量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暂停计量比对所涉及计量基准、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工作。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要加强对参比实验室相关计量器具运行状态的风险预警分析,编制风险评估报告,为政府部门实施重点监管提供技术支撑。[/size][size=15px]  [b]四、强化计量比对支撑体系建设[/b][/size][size=15px]  [b](九)健全计量比对制度。[/b]进一步拓宽计量比对组织形式,及时总结计量比对工作实践成果,不断健全完善计量比对相关制度。根据不同专业计量比对工作特点和特殊要求,细化计量比对实施规范和监管规则,加快补充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研究制定和动态更新计量比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目录。[/size][size=15px]  [b](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b]将计量比对纳入各级计量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加强计量比对专家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精通计量比对工作的技术骨干,不断提升计量人才队伍素质。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将计量比对纳入工作考核,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和奖惩措施。注重计量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履职能力、专业技能、工作实绩等情况。[/size][size=15px]  [b](十一)构建计量比对在线服务平台。[/b]深入推进“互联网+计量比对”,推进构建全流程一体化的计量比对工作在线服务平台,强化项目需求和项目实施线上供需对接,推动各类计量比对项目通过在线服务平台实行信息归集和向社会公开发布,推进计量比对在线服务平台与其他计量信息系统互联互通。[/size][size=15px] [b] 五、保障措施[/b][/size][size=15px] [b] (十二)加强组织实施。[/b]鼓励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计量比对工作,充分用好计量比对手段,加强经费保障,推进常态化实施和应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好计量比对工作实施,协调解决计量比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size][size=15px]  [b](十三)鼓励先行先试。[/b]鼓励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相关部门和行业根据不同地区特点、行业特色,探索创新符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的计量比对工作模式。鼓励政府部门创新计量比对组织方式,采取“精准比对”等方式开展精准计量监管,提高监管效能。[/size][size=15px]  [b](十四)注重宣传引导。[/b]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计量比对工作实践经验、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积极推广计量比对工作在线服务平台,引导社会公众查询和相关单位应用计量比对结果。[/size][size=15px]  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本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size][size=15px] [/size][/align][align=right][size=15px]  市场监管总局[/size][/align][size=15px]  2020年7月31日[/size][align=left][font=宋体][size=15px][color=#333333][/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size=15px][color=#333333][/color][/size][/font][/align]

  • 屡曝食品安全事件 德国食品监管遇难题

    先是出现“二恶英鸡蛋”、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后是出现含超量抗生素残留物的“抗生鸡”,德国近两年屡屡曝出食品安全事件,令当地消费者倍感忧虑。这也反映该国食品监管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德国的食品问题并非单方面,从销售渠道、监管人员到监管标准都存在不足。比如网上购物已被大量德国消费者所接受,但由于监管不足,消费者很容易遭遇“问题产品”。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消费者中心调查人员在ebay、亚马逊等知名购物网站随机购买了70种标有瘦身健体等功能的保健品,结果发现30%属“问题产品”。  对此,德国联邦食品检验员协会主席马丁·米勒说,对网上销售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难度“过大”,食品检验员已不堪重负。  另一方面,监管人员短缺也让许多措施难以落实。联邦食品检验员协会主席米勒承认说,德国在食品检测方面的确有不足之处,而这与监管人员短缺的现状不无关系。  据介绍,德国联邦和地方层面目前共有2500名食品检验员,而他们需要对110万家企业进行检验,包括街边的小吃店以及牲畜屠宰场,检验难度之大不言自明。  对于这一问题,米勒建议政府部门在全德范围内增设1500名食品检验员岗位。他认为,增加岗位虽会为政府带来每年约5000万欧元的额外支出,但事关民众健康,这笔钱“不应省”。  监管标准不一也让德国的食品安全网漏洞百出。米勒说,在德国去年暴发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中,就发现各联邦州上报的数据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放在各州政府手中的食品监管大权已“不起作用”。他说,德国应改变现在各联邦州“各自为政”的食品监管模式,将权力集中在联邦政府手中。  德国联邦消费者中心协会董事比伦也说,联邦政府应实行食品监管改革,“远离联邦制下的地方主义”,必要情况下,由联邦政府“强制落实”监管措施。

  • 【原创大赛】快检方法VS食品监管

    快检方法VS食品监管 先来说说为什么写这个题。很多人认为快检方法只是为了在现场快速得到食品相关检测指标的参数,其实不尽然。综合监督监管和分析检测,快检方法很有必要性1.实验设备的缺乏:食品在生产、储存、运输及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受到污染,需要多部门、多环节来加以监控。而实验室的建设成本较大、设置数量有限,满足不了实际需求,由此需要便携式的快速检测设备、试材来实施快速检测行为。2.实验室样品接纳量有限:由于实验室更加着重于终端产品的检测,难以满足对大量样品以及对食品原料、生产环节卫生状况等进行适时监测,由此需要快速检测行为,将一旦超标需要复检的样品送实验室做进一步检测。3.常规检测周期较长:对于许多食物如蔬菜、豆浆、快餐等等,如果送实验室检测,在还没有得到检测报告之前就已过食用期或已销售待尽了。为保障此类食品的食用安全性,比较好的措施即是快速检测。4.常规检测费用较高:许多廉价、普遍食用而又容易出问题的食物如集贸市场出售的食物,要用成百上千倍的检测费用由实验室来全面保障食用者的安全是不现实的,而快速检测则是一种可行的补充行为。5.社会的发展需要快速检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政府在保障百姓饮食安全上的投入越来越多。按说,社会进步了,食品应该越来越安全了,可我们看到和听到的却有许多不协调的现象与不和谐的音符,如二恶英、疯牛病、非典、苏丹红事件,农药中毒、鼠药中毒、甲醇中毒、亚硝酸盐中毒等等。也就是说,虽然社会进步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或原有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加上在商品经济运行中,由于金钱利益的驱使以及极端思维的存在,不法分子人为的掺杂、使假以及投毒等等,使食品安全的隐患加大。而实验室的设置有限、样品检测数量有限、加之检验周期较长,远远满足不了食品安全保障的需求,由此需要快速检测行为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6.监管能力和监管形象需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单凭眼看、手摸、鼻闻、嘴尝的管理方法已不适应现代食品安全管理的模式。要将有可能发生的事件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有可能发生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需要将积累的经验与先进的设备相结合来加以实施。与此同时,也会让被管理者心服于科学的管理,共同编织和谐文明社会。7.食品问题应急分析更加需要快速检测:在诸多的可疑样品中,快速筛选出是哪一种毒物引起的中毒,加以确认后,赢得抢救伤者的时间。

  • 【世界环境日】如何强化市政供水监管和应急预案?

    强化监管和应急预案是确保市政供水水质安全的关键措施,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完善法规和标准:制定和修订相关的水质标准和监测法规,明确监测指标、方法和频率等,确保监管有法可依。2. 加强监测网络建设: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增加监测频率和覆盖范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等实现实时监测和远程传输。3. 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引进和开发先进的水质监测技术,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快速检测技术和在线监测设备。4. 强化数据分析与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水质监测数据平台,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实现监测数据的共享和应用。5. 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水质监测结果的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6.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预警、应急处理、信息发布等环节,进行定期演练,提高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7. 公众参与与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水质安全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质监督,通过媒体和教育途径提高公众对水质问题的认识。8. 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分享水质监测和管理经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市政供水水质的监管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 最新!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align=center][b][size=16px]《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size][/b][/align][size=16px][color=#3e3e3e] 3月15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第31届“315”晚会现场正式发布。该《办法》是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细化完善,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消费权益的具体制度规范。[/color][/size][size=16px][color=#3e3e3e] 近年来,网络交易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快速壮大,为稳增长、促消费、扩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回应市场和消费者关切的重点、热点和难点。[/color][/size][size=16px][color=#3e3e3e] 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零星小额”和“便民劳务”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提升网络经营主体整体合规度。针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明确了各参与方的责任义务。针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办法》严格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部治理。针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规则,《办法》做出了详细规定,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针对虚构交易、误导性展示评价、虚构流量数据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制,禁止各类网络消费侵权行为。[/color][/size][size=16px][color=#3e3e3e]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color][/size][size=16px][color=#333333][/color][/size][size=16px][color=#3e3e3e] [color=#3e3e3e]《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请见附件。[/color][/color][/size][size=16px][color=#3e3e3e][/color][/size]

  • 【聚焦监管码】监管码入法引发食品企业强烈反对

    去年底,质检总局下发名为“582号文”的通知表示,9类69种产品需要赋监管码才能上市,过渡期不得超过半年,今年春又表示过渡期不得超过今年12月31日。69种产品中绝大部分为食品。今年4月公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则使监管码具备了强制执行力。 监管码入法,这引发企业的大规模反对意见。今年2月,全国数十个食品龙头企业在北京,对《草案》提出几十条修改建议。讨论内容最为集中的一条就是电子监管码的问题。19家企业并上书相关部门,提出该监管码制度对保障食品安全作用不大,而且成本高昂,实际操作也不科学。之后又有两家企业加入上书行列。食品行业内就监管码曾召开大小讨论10余次。现将监管码从食品安全法中删除,质检总局日后推行则将不具备了法律支持。 “我想大多企业都是非常愿意的。”昨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法规经理李琴表示,由于仍有一些政府部门在推广该监管码,当前伊利也尚处建设阶段。“我们也在观望,等确定的消息,看看其他同行是怎么做的。” 美国玛氏在华的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法律相关负责人李宇昨日也表示,这是个让人高兴的结果。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会将这个结果原原本本的反映给各个有意见的食品企业。

  • 家具业将开启无损检测模式 新国标近期公布

    取一块板进行检测结果就代表整套家具的品质,这种家具质量检测模式即将成为历史。最近在廊坊召开的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具标委会”)工作会议上传出信息,针对木家具、软体家具和沙发三类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的国家标准将于近期公布实施,这三项标准对家具检测标准进行了变革—由无损检测代替破损检测。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称,新模式不仅能够准确测定家具的甲醛、VOC等有害物质的释放量,而且能够指导生产与消费,是家具行业一次巨大的进步。更重要的是,采用全新的气候箱法,把整套家具放入特制的容器中,不用破坏产品,“这种变化将是家具行业的一次重大变革”。 据了解,气候箱法是指将整套家具放入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和空气置换率控制在一定值的气候箱内,定期抽取箱内空气,将抽出的空气通过盛有蒸馏水的吸收瓶,空气中的甲醛全部溶入水中,测定吸收液中的甲醛量及抽取的空气体积,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的甲醛量。专家认为,这种新的检测模式是将国际领先技术结合中国实际研发而成,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不仅能指导生产,而且能让消费者享受到真正的健康产品。 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晨认为,标准可以变成提升企业高度的利器,从而鞭策企业进步。现在家具行业普遍存在一个怪象,家具企业只有在质监机构抽查执法检测出产品不合格时,才会想办法去整改,那时许多不合格的产品已经流入市场,造成了危害,对企业的品牌声誉也带来了损害。不过,很多企业产品不合格并非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难以掌控。比如,在中国家具协会最近举行的一次弹簧软床垫质量调查中,有一个颇为知名的企业产品不合格,多次检测依然不合格,根本不知道原因出在哪里,将其解剖并检测每一种物料才发现问题出在一种海绵上,换掉这种海绵,产品就合格了。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