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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网相关的资讯

  • 环境监测总站将对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进行考核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中指出,环境监测总站计划将从土壤中铬,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挥发酚和石油类,空气中VOCs和固废中铅等几个项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有关实验室进行考核。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中考核对象分为必考对象和自愿报名两类,其中省级和338地市级环境监测站为必考对象,共368家单位,其他单位所有项目均自愿参加,鼓励社会化检测机构参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考核时间计划分别安排在2019年4月、5月、8月、11月进行,届时会发布正式文件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能力考核获得满意结果的单位今后2年内接受资质认定评审和系统内持证上岗考核时,该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总站对考核满意的单位颁发单位和个人满意证书,并在年底对在2019年能力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必考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4/attachment/f36a6a05-f757-4a61-bffb-92da6092c650.pdf" title=" 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pdf" 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pdf /a /p
  • 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方案通过评审
    由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会同苏沪浙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方案》),12月23日在沪通过国家海洋局主持的专家评审。  由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潘德炉院士等7位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听取了《专项工作方案》工作背景、目标、路线、内容和预期成果等的介绍,并就《专项工作方案》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审议。专家评审组认为,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工作意义重大,《专项工作方案》目标明确、工作路线清晰可行、监测网设计和动态评估内容科学合理,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东海分局局长刘刻福表示,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家海洋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今年也相继颁布实施了《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实施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是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推进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健全应急响应体系,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多级联动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体制机制的需要,有助于为科学应对长三角近岸海域海水富营养化严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各种突发海洋环境污染事件带来的环境风险日益加大等影响长三角区域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控制长江口污染物入海总量,治理和改善长三角海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据东海监测中心主任徐韧介绍,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聚焦长江口和周边海域典型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以立体监测、实时掌控,动态评估、测管协同,信息共享、区域联动和业务驱动、科技支撑为目标。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建设由海洋环境状况、生态状况、入海污染源状况、风险防控应急和海洋环境监管5个子网组成的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开展对长三角海域环境与生态状况,入海污染物总量、水交换与跨界输移、环境风险和监管效果的动态评估,通过建设监测大数据平台,为苏沪浙协同测管与风险防范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  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司长于青松希望东海分局会同苏沪浙海洋主管部门尽快启动专项实施,根据《专项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建设及动态评估专项。
  • “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将加强监测质量
    关于加强“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十多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建成了覆盖各环境要素、技术手段多样的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环境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随着国家网覆盖范围的逐步拓广,监测技术手段的不断丰富和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持续提高,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与环境监测的现实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集中表现为监测数据可比性、公信力不高,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面向环境监测全过程、覆盖各技术手段的质量体系尚未建成,涉及环境监测全过程的管理目标尚未实现,控制指标与评价技术体系亟需完善。二是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于监测能力的发展,质控工作缺少设备、物质与技术支持,限制了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研究和技术储备不足,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还存在监测各领域和各环节研究力度不均衡、质控指标体系不健全、标准样品和质量管理样品体系不完备、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质量控制环节技术研究相对滞后等问题,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缺乏相应的技术理论基础。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环发[2011]112号),在认真总结国家网质量控制与保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国家环境监测网“十二五”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促进环境监测日常工作规范化   1.以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计量认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国家网质量监督检查为抓手,有效促进全国各级监测站全程序质量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形成满足各级监测部门工作要求的全程序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转。通过优化考核形式和程序,强化环境监测关键环节和领域的规范与考核。   2.进一步加强对地表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质量管理,促进各有关监测站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工作质量需求的全程序标准作业程序,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为运行考核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托管站和第三方运营机构的资质管理。   3.鼓励各监测单位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通过具体质量目标的提升,逐步建立可自我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体系。   二、搭建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监控平台,构架自动监测数据“三级审核”机制   实现基于VPN网络的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和监测站与监测总站的直联。以物联网技术为依托,实现总站、省级监测站对辖区内远程监测设备数据的采集、传输和远程质量控制。逐步实现国家网数据“三级”审核机制,建设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评价、预警与决策辅助系统。   三、开展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促进各级监测站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1.持续利用飞行检查的方式,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实施有效的监测质量管理检查。通过强化外部质量控制和监督手段,确保环境监测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   2.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开展监测能力考核,“十二五”期间考核污染物类别覆盖地表水地表水、空气监测项目,逐步形成国家网监测单位能力考核及评估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并强化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加强对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以跨省界断面联合监测为契机,逐步统一承担联合监测任务的各监测站的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通过跨国界断面的联合监测,加强国内外的监测分析技术交流。通过建立联合监测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区域监测数据可比和监测技术的共同发展。   五、继续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完善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核查体系   1.持续开展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项目全分析的质量监督。继续开展国控城市噪声、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抽测,有效利用比对监测、现场抽测等方式,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逐步实现城市噪声自动在线监测。   2.继续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监督抽测,全面开展“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质控样考核和比对抽测,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比对抽测。认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注重排污口、采样平台的规范化情况检查,提高污染源监测的基本保证条件。   3.进一步规范污染源监测采样现场操作等关键环节,开展污染源基本信息完整性、符合性和适用标准的审核与核查,升级、完善污染源监测数据库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数据审核。   六、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方法、规范落实检查,严格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贯彻   在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内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系列活动(即“大贯标”)。进一步促进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的落实。通过对各级监测站规范、标准落实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专项培训和监测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推动环境监测各项标准和规范,特别是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和落实,同时加强不同区域间的互动交流,促进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共同发展。   七、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投入,稳步提高监测质量控制基础能力   1.进一步加大国家网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国家网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根据各级监测站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配套相应仪器设备,加强满足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需求的能力建设。   3.促进环境监测实验室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建设持证上岗考核、计量认证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持证上岗考核和计量认证的在线申报、审核,系统自动生成考核试题、随机派出专家、在线提交考核报告等。有效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八、创新培训工作模式,保障培训质量   1.以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为依托,开展全国环境监测人员技术培训,逐步完善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2.开展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业务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专业水平,强化质量管理责任感和使命感。   九、加强质量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实现动态管理   1.加强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实专家队伍,完善专家队伍技术结构,特别是自动监测领域的技术专家。加快年轻质量管理人才培养,优化专家队伍年龄结构。   2.广泛吸纳环保系统相关单位和全国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构建满足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需求的、引领新时期环境监测领域发展的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   十、加紧建设部环保质控重点实验室,提高质量管理技术水平   加紧开展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明确实验室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装备水平,带动全国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的广泛开展和充分交流,全面促进国家网质量控制技术不断进步。   十一、进一步开展质量管理科研工作,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体系   1.深入研究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关键技术,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测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积极建立质量控制指标、规范和评价体系,为质控考核、比对监测等质控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使国内的质量控制技术逐步与国际领先水平接轨。   2.加快开展针对国家网各监测技术手段的质控样品研制。通过与有关单位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质控样品研发力度,充实质控样品种类,丰富标准样品浓度系列,使质控样品体系逐步满足实验室分析和自动监测各技术手段的日常质控、质控考核、量值溯源等新时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需求。   十二、加紧开展空气自动监测技术研究,构建空气监测量值传递技术体系   研究并建立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量值溯源、传递与校准体系,重点开展臭氧分析仪等自动监测仪器的量值溯源、传递、校准方法和技术体系研究,深入开展大气采样设备的流速校准方法研究,为建立健全我国空气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技术体系,丰富完善质量控制技术手段提供技术依据。   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重点工作。
  • 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站,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各(中心)分站: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继续开展针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活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配合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   为强化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加快推动面向环境监测各要素的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针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一)质量体系例行检查   2012年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例行检查重点为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相关制度、标准方法和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具体核查内容包括各监测站的监测方法标准执行情况、质量体系覆盖情况、人员持证情况、样品流转程序、标准样品管理情况和全程序的质控措施等。   (二)质量体系飞行检查   在不预先通知情况下,组织赴现场检查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仪器设备运行情况、校准情况和数据审核报送情况。随机抽取城市,全年拟开展不少于12次飞行检查。   (三)监测能力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的能力和质量,考察各单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组织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能力考核。以地表水(氨氮、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和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和主要气态污染物)等为考核目标,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进行环境质量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考核比对。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   (一)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规范性检查   参照《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试行)》,针对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保证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仪器设备校准/校验、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保证、现场采样与测定的规范性、污染源基本信息核准及监测数据审核和报告情况等,开展10~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辖区内2~4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的检查。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全面核查与比对抽测   根据2011年及2012年1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针对“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集中度较高的地区、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较高的地区、重金属重污染和高排放地区和其它环境监管重点关注地区,随机抽取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省级站、地市级站,以及承担地市级站委托任务的区县级站开展全面核查及比对抽测。   三、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核查   (一)现场抽测   针对渤海南部及黄海北部近岸海域33个国控点,开展海水水质中水温、盐度、透明度、COD、DO、pH、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和活性磷酸盐、硅酸盐、石油类、汞、砷、铜、镉、铅、锌 表层沉积物中粒度、石油类、汞、砷、铜、镉、铅、锌、铬、有机碳、总氮、总磷、硫化物、六六六、DDT、粪大肠菌群、PAHs、PCBs 海洋生物中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生物的抽测。   (二)质控检查   由总站和中心站负责,近岸海域各分站、江苏省站和海南省站参加。中心站负责对海峡分站和南海东站开展监测质控检查,总站参加一个分站的检查。渤海东站、渤海西站、黄海分站、江苏省站、南海西站和海南省站分别对本区域内的一个市站进行检查,总站、舟山站和部分分站至少参加2个分(省)站对城市站的检查工作。根据《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检查技术规定(暂行)》要求开展检查。  四、全国城市环境噪声核查监测   抽取邯郸、鞍山、锦州、连云港、淮安、武汉、黄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都、攀枝花、西宁、渭南、甘南藏族自治州、乌兰察布、周口15个城市,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抽测。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针对城市的10个区域网格开展测量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针对城市的10个道路点开展测量 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针对城市的1~2个点位(某类功能区)开展24小时噪声监测,或查看点位位置和监测数据。   采用总站抽取监测点位,总站、省站、市站同时对同一点位各自监测的方法。具体抽测时间由总站与相关省市站协商确定,原则上与地方监测站的例行监测同时开展,不另行组织专门监测。   五、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国界河流(湖泊)监督性监测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选取5个城市,针对分析测试方法难度较大或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监督性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 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GB/T 14581-93)、《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等技术规定、规范及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中对样品采集、保存的要求。由总站负责,相关地方环境监测站配合实施。   (二)国界河流(湖泊)   选取3个断面,针对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主要为无机阴离子、营养盐、金属及生物类进行监督性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分析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及监测结果评价均参照《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等国家或行业技术规定、规范及方法标准执行。由总站组织并具体实施,相关地方环境监测站配合。
  • 我国将建土壤环境监测网 完善相关监测技术体系
    昨天,第十届环境与发展论坛在京开幕。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开幕式上表示,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目前正在抓紧编制。他透露,我国将着手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的资产负债表。   去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公布,提出了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重点治理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吴晓青介绍,今年环保部已经启动10项环保改革工作任务,我国将力争2015年1月1日起,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全部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发布实时的全国空气质量信息,推动区域空气质量的联动监测。此外,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监测网,提升水质监测的预警能力,着手建立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完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的体系。
  • 《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p   10月29日,《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在杭州通过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该项目由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共同承担完成。 /p p   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处长陈允法主持。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处长邵银泉、科教处处长唐锡军、规划处副处长叶俊斌,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总工张小文,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院长金小平等出席验收会,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代表戴京国、浙江省港航管理局陈超、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代表徐志红出席会议。 /p p   交通运输部与环境保护部2013年签署的《关于促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共同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明确:“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是国家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发展和人口快速增加,全省交通运输和出行需求迅猛增长,交通运输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日益受到公众关注。减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行业环保管理工作的需求非常迫切。开展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将为行业环境保护的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监督管理、统计和科学研究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也将与浙江省既有环境保护监测体系形成合力,显著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网络的覆盖能力。 /p p   《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在《浙江省公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规划研究》、《浙江省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规划研究》课题的基础上,总结了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现状、问题,分析了环境监测需求,提出了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的规模和总体布局以及相应的实施安排、保障措施,规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p p   评审专家认为,《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符合《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的重点监测对象布局及实施原则,满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相关技术要求,基本达到了规划编制要求的深度。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近期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不同环境监测对象的监测等内容和资金匡算,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可作为规划发布的依据。 /p
  • 我国计划2030年实现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全覆盖
    日前,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简称《规划》),提出到2030年建成覆盖广泛、布局科学、层次合理、衔接顺畅的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覆盖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及客货运输活动全过程,覆盖各类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   作为交通运输行业首个环境监测网中长期布局规划,《规划》针对全国公路、港口和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提出了布局思路和重点监测对象布局方案,同时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行业环境监测法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行业环境监测标准与技术规范支撑、加强资金配套和人才培养。   《规划》明确,将依托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进行环境数据的长期系统观测采集,说清全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客货运输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掌握交通运输行业污染排放状况、环境影响程度及范围,科学评价交通运输行业环保工作水平,支撑交通运输行业环保战略研究、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制定、监督管理、环保统计和科研等工作的开展。   为规范和指导省级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规划编制工作,《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试行)》与《规划》同时发布,明确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报告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了规划研究常用的技术方法。   目前,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共有重点监测对象2537处,涉及272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92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7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29处重要湿地、485处重要水库、180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路段和航道,308处长大隧道,531个高速公路服务区,494个高速公路收费站,49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41个沿海港口,29个内河港口。
  • 《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试行)》全文
    p   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试行),对我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p p   《方案》指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分为国控监测点和省控监测点,国控点跟国家土壤监测网统一布局,省控点是各地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布设一定数量点位,以适应进一步明确行政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的需要。 /p p   对于检测指标,《方案》指出,土壤监测包括pH值、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机械组成等4种土壤理化性质和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等8种重金属总量,农产品监测指标包括砷、镉、铬、汞、铅等5种重金属总量(水稻需加测无机砷)。各地可根据需要,在以上监测指标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增加特征污染物选测项目。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981a6f6-253b-44a5-8c03-55f7fbe3f8e3.jpg" title=" 11.jpg" alt=" 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22c9008-e56d-4f03-ba40-5416e2b61853.jpg" style=" " title=" 2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f0ab2a1-09b4-475f-93a6-c442557581f4.jpg" style=" " title=" 3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41678039-aaec-4057-8dbe-56d302f95a23.jpg" title=" 44.jp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6699927-a022-49a5-b957-fcf4950ca2f5.jpg" style=" " title=" 5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9ddae70-bbd2-4698-bc38-a4c093a42850.jpg" style=" " title=" 6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48350f8-8157-4214-920b-d4427572b135.jpg" style=" " title=" 7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1a45351-038f-4448-85b2-8a16c4ec967d.jpg" title=" 88.jp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9afd2f9-4552-447c-b2f5-995167bb5f71.jpg" title=" 99.jpg" alt=" 9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1ff0174-793e-44c2-8d75-a21cac7d3531.jpg" style=" " title=" 1010.jpg" /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附件: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12/attachment/d6a30afc-3d42-46cc-abab-748ee0727837.pdf" title=" 《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试行)》.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8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试行)》.pdf /span /a /p p br/ /p
  • 环境监测总站大标频现 5072万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nbsp 7月11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3条有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招标信息,更新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项目。招标内容显示,此次环境监测总站将采购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高精度氮氧化物(NO-NO2-NOx)分析仪、高精度颗粒物(PM10)分析仪、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等仪器,及雷达等,预算共计5072万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城市站设备更新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等设备采购(KQWGX-03)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城市站设备更新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等设备采购(KQWGX-03) /p p   项目编号:TC170P3RK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p p   预算金额:1457.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房间 /p p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strong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strong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城市站设备更新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等设备采购(KQWGX-03): /p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border=" 1" uetable=" null"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序号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设备名称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配置数量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二氧化硫(SO2)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氮氧化物(NO-NO2-NOx)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颗粒物(PM10)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4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臭氧(O3)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一氧化碳(CO)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6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颗粒物(PM2.5)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7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配套采样系统、机柜、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9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气象仪(五参数)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0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UPS不间断电源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1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M10采样入口和切割器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1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2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M2.5采样入口和切割器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1 /p /td /tr /tbody /table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border=" 1" uetable=" null"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序号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背景站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数量(套)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山西庞泉沟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内蒙古呼伦贝尔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吉林长白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4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福建武夷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山东长岛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6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湖北神农架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7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湖南衡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广东南岭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9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海南五指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0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四川海螺沟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1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云南丽江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2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西藏纳木措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3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青海门源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新疆喀纳斯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5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M10采样入口和切割器、PM2.5采样入口和切割器各31台 /p /td /tr /tbody /table 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雷达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4)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雷达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4) /p p   项目编号:TC170P3RN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p p   预算金额:2985.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房间 /p p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雷达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4): /p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border=" 1" uetable=" null"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序号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采购内容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数量(台/套)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供货地点信息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激光雷达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天津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河北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山东1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激光风廓线雷达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天津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河北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山东1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温湿度雷达(微波辐射计)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天津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河北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山东1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4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质保期三年内数据解析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td /tr /tbody /table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5)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5) /p p   项目编号:TC170P3T8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p p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5): /p p   内容: 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设置VOCs监测设备,包括VOCs自动监测设备(含3年数据解析等) /p p   供货地点:天津2台/套、河北2台/套、山东1台/套 /p 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p   预算金额:630.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 nbsp /p
  • 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约7成实验室满意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保证监测数据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2013年度能力考核工作并公布了此次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其中水质CODCr考核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268家,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中,&alph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3家,&gamm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6家,p,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1家,o,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67家。   1、结果统计与能力评价   据环境监测总站信息,此次考核对象为国家环境监测网各监测站,第一批考核样发放范围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级站,共计365个单位。考核项目为水质CODCr和水质有机氯农药,其中水质CODCr为必考项目,各单位必须报名参加,水质有机氯农药为选考项目,各单位视自身能力自愿报名参加。共发放水质CODCr考核样331份,收回有效结果306份 共发放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样101份(每份含两支成对样品,每支样品含4个检测项目),收回有效结果数为:&alpha -六六六 99份、&gamma -六六六 98份、p, p´ -DDT 97份、o, p´ -DDT 97份。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的检测结果视为无效结果,未纳入统计范围。   本次考核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采用四分位数稳健统计方法,对盲样测定结果进行统计。 图1 水质CODCr考核结果分布图   考核所用的水质CODCr盲样为单样品,每个单位收到1支样品。样品分为四种浓度水平,其中浓度水平一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001-288 浓度水平二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289-576 浓度水平三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577-864 浓度水平四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865-1152。考核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268家。 图2 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结果分布图   考核所用的水质有机氯农药盲样为成对样品,每个单位收到2支样品。考核项目为&alpha -六六六、&gamma -六六六、p, p´ -DDT和o, p´ -DDT,各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4、Z比分数图见附件5,各实验室的判定结果见附件6。考核结果中&alph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3家,&gamm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6家,p,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1家,o,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67家。        2、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查   对各单位《结果报告单》、《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盲样未能检测说明》、《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等材料和结果报送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总结,考查被考核单位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核发现最突出的质量体系运行问题仍为报告的三级审核问题,体现为报告单上的样品编号漏填或填错、检测项目漏填、单位代码漏填或填错、测定结果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测定结果单位填错、三级审核的签名为打印、涂改和标识不规范等。其中报告单中空白处没有&ldquo 以下空白&rdquo 标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还存在检测所用方法与依据标准不一致的现象。   3、综合评价   此次考核中水质CODCr项目判定结果均为&ldquo 满意&rdquo ,且从考核材料中未发现质量体系运行问题的单位有19家,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贵阳市环境监测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铜仁市环境监测站、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咸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和新疆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此次考核中水质有机氯农药4个项目判定结果均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有53家,占参加考核单位的52.5%,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福州市环境监测站、辽阳市环境监测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聊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保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临沂市环境监测站、沧州市环境监测站、东营市环境监测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长治市环境监测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常德市环境监测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九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国家环境监测网年运维费已超7亿 谁是最大赢家?
    p   我国环境质量监测网正在从手工逐渐向自动化转变,为保证自动化设备正常运行,运维成为一项常规工作。我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的日常运维都采用了第三方运维的方式,每次大金额的招标都备受关注。 /p p   目前,规模比较大的环境质量监测网包括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网、国家地下水监测网,一般两到三年进行一次运维服务商的挑选。这三大监测网最新的运维服务招标集中在了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仪器信息网对三次招标进行了统计,发现每年的运维服务费用超过了7亿元。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style=" 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 NaN" align=" center"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网络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服务期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供应商数量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平均金额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span —2021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11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27950.66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万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网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2018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span —2020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13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30777.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万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国家地下水监测网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span —2020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54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13936.40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万 /span /p /td /tr /tbody /table p   那么,在这些国家级招标中,哪些供应商是最大赢家呢?仪器信息网对供应商进行了统计,由于有些公司不止一家子公司中标,因此均合并入母公司。 /p p   三个监测网的运维供应商共76家,仪器信息网将前20家供应商单独列出,其余供应商列入了其他。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1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8309d22a-caec-4822-821a-2b601cf51a12.jpg" title=" dd.png" alt=" dd.png" width=" 600" height=" 413" border=" 0" vspace=" 0" / /p p   有趣的是,三个监测网络的主管单位分别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位于我国首都北京,而前五位的供应商除河南鑫属之外,注册地都在南方。 /p
  • 青岛将建城市三维地质模型 构建陆海一体地质环境监测网
    p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息,《青岛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方案》于近日印发实施。根据该方案要求,青岛市将建立城市三维地质基础模型,构建陆海一体地质环境监测网,为政府管理决策提供重要基础信息和资料支撑。 /p p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龙江介绍说,青岛市城市地质调查旨在通过开展“地下空间、资源、环境、灾害”等多要素地质综合调查,建立“一模一网一平台”(即:城市三维地质模型、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和综合地质信息服务与决策支持平台)的城市地质管理与服务体系,综合评价城市地壳稳定性、资源保障承载能力和城市安全性,全面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军民融合、“一带一路”“上合示范区”、海洋强省、“十五个攻势”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有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p p   据了解,根据《青岛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方案》,青岛市计划利用3年时间,采取“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方式,联合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工作。聚焦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生产、生活、生态等方面,统筹部署地上与地下、陆域与海域、资源与环境、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为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提供基础资料支撑和服务。 /p p   据介绍,根据方案共有5项任务。一是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调查。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青岛高新区等区域,开展环境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摸清地下空间地质资源家底,科学评价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质适宜性和资源潜力,补齐城市发展的地质工作短板,拓展城市地下发展空间。在胶州湾东岸及湾内开展断裂构造地质调查,为重大工程规划提供参考 在大沽河、墨水河下游周边区域开展海水入侵状态调查,提出海水入侵机理与防治对策,为海岸带保护与修复提供依据。 /p p   二是开展多门类自然资源综合地质调查。推进环境地质调查,在胶州湾、灵山湾、鳌山湾等区域开展陆海统筹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生态地质调查,重点查明海岸带环境地质条件,为海岸带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实施地质资源调查,在黄岛区、即墨区等重点农田、生态区,开展土壤、水体地球化学调查,重点查明富硒等特色土地资源分布、生态地球化学特征与问题成因,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与周边水土环境关系,进一步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为发展现代化特色农业提供地质服务 开展地下水应急水源地调查,在白马-吉利河水源地、大沽河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完成可采资源量分析评价,提出应急水源地建议方案,为地下水资源保护利用和饮水安全提供保障 开展地热资源潜力和浅层地热能调查,分析评价重点区域地热资源成矿条件,提出开发利用建议 完成全域资源、环境、灾害地质补充调查,查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基础地质条件,实现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的有机衔接。 /p p   三是建立城市三维地质基础模型。以精准支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科学、综合开发利用为目标,构建全市域、重点区、示范区、精品区等四个尺度三维地质模型,实现城市地下空间透明化,有效支撑地下空间资源协同开发利用。 /p p   四是构建陆海一体地质环境监测网。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下水超采区、海水入侵区、大型化工产业区、大型垃圾填埋场、地热和矿泉水资源、地质遗迹资源、岸滩剖面等,进行自动化监测或定期监测,实现信息数据集成共享,初步构建陆海一体监测预警网。 /p p   五是建设城市地质信息服务与决策支持平台。建设“一个中心、两大系统”(即:青岛市地质大数据中心和地质信息辅助决策系统、地质信息公共服务子系统)的城市地质信息服务与决策支持平台,满足不同用户群体需求,为政府管理决策提供重要基础信息和资料支撑,为智慧城市建设、地下空间拓展、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基础地质保障。 /p p   刘龙江表示,青岛城市地质调查工作预期形成基础性、理论性、应用性3大类成果,将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供服务支撑 为海岸带资源开发与保护提供服务支撑 为水土资源开发与保护提供服务支撑 构建城市地质环境监测预警网,为城市地质安全保障提供服务支撑 为重大工程选址建设规划提供服务支撑 为政府部门提供城市地质信息服务与决策支持,为社会公众提供地质科普资料,满足不同群体的城市地质信息需求。 /p
  •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负责人就《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农办科〔2018〕19号,以下简称《方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就《方案》的背景意义、与国家网的关系以及主要工作任务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strong  问:《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strong /p p   答: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原农业部部令第46号),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建立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统一规划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站(点)的设置,实现数据共享。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是国家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规范和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共同研究制定了《方案》。 /p p   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建立并完善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是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管的有效手段,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p p    strong 问: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国家网的关系? /strong /p p   答: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按照互补不重复、科学经济、动态调整的原则,整合优化相关行业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制度规范、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数据管理和统一信息发布,构建和运行国家网,负责说清全国土壤环境状况的变化趋势。 /p p   国家网由背景点位、基础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组成,目前,包含生态环境部的38880个监测点位、农业农村部的40061个监测点位和自然资源部的1000个监测点位。农业农村部门基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布设农产品产地风险点位,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背景点位、基础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的监测工作。 /p p    strong 问:《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哪些? /strong /p p   答:按照国家网的统一部署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每年监测1次土壤样品和农产品样品。 /p p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向农业农村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和专题报告。农业农村部汇总审核分析各地监测数据,形成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年度专题报告,并于次年3月1日前,将年度监测数据和专题报告提交国家网,并上传到生态环境部统一搭建的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统一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信息。 /p
  • 大数据推动环境监测网络全面铺建
    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各领域工作开展的基础,历来受到各界的关注与重视。面对当前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7月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则做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对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确立了清晰的行动纲领 明确了环境监测是作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基础。 随着《方案》的全面推进,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对于《方案》的主要目标,提出四点关键内容:“一是三个监测要素全覆盖——即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二是数据的互联共享与大数据平台支撑;三是自动预警、信息化能力和水平的明显提升;四是监测和监管的协调联动。” 考虑到环境监测本就面临着数据繁多、关系复杂,且与其他领域数据错综关联等实际问题,加上监测要素的进一步扩大覆盖,海量数据的有效处理无疑会是建设的关键挑战之一。专注于环境领域的数据应用服务商,天基网控就曾表示,目前的环境监测网络,由于业务划分、信息化建设先后等原因,往往存在系统独立、数据分散的问题,历史数据孤立难以统一,同时,新增数据开始进入爆发增长阶段,但数据价值密度较低;如何让已有的积累数据与新增数据集成整合,并进行有效分析和深度挖掘,需要充分利用更为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与平台产品支撑。 为此,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改革,紧紧围绕影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的责任和权利。通过建立环保大数据中心,依靠大数据的海量数据存储与超高效处理能,整合环保相关部门内部分散数据形成庞大的数据中心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据悉,各省市地区环保部门和监测中心均已全面启动监测网络的建设规划,而对于广泛覆盖的监测要素,以及环境数据集成共享的监测技术和信息化支撑则成为基础建设重点。以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为例,记者了解到在其最新的工作计划中,就已明确了针对现有数据中心的升级改造内容。通过优化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搭建部署云计算和分布式数据集群系统,推进建设广东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各业务系统的统一整合与数据共享。 目前市场中各环保行业厂商也纷纷升级推出对应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已参与到多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的天基网控,在对外的介绍中就多次提到,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在整个监测网络中将实现环境数据标准化,业务管理一体化,污染源监控可视化,监测报告智能化等显著效果,提高决策支撑水平。 以大数据为推动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已经全面铺设,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的认识到,搭建环境大数据平台仅仅只是建设的开始,如何让数据发挥价值,并有效应用于监测和监管中,还需要在后续过程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来源:大洋网
  • 捷讯:安徽蓝盾光电子公司再传捷报 中标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级环境监测网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10月12日,我公司中标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级环境监测网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当前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为进一步实现甘肃省各市县环境质量监测全覆盖,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近期开展了新的一批省级环境监测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在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中,我公司顺利中标该项目的第2包,将为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白银市、金昌市及酒泉市6个地级市的21个县区提供共计21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包括分析仪、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等),进而为甘肃省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联网建设工作提供设备服务支持。 安徽蓝盾深耕环境监测仪器领域多年,一如既往的为环保用户提供质量可靠、技术先进的环境监测产品及系统完善、精准公正的运维服务。安徽蓝盾愿与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 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发布
    p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对我国地下水的污染监测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2025 年年底前,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监测、评价技术规范,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 /p p   到2020年,初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到2025年,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p p    strong 我国现行的《地下水质量标准》是2017年发布的,包括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共93项。但地下水环境监测的相关技术指南还缺失中。 /strong /p p   地下水的监测主要设备为监测井,目前我国境内有基于各种用途的监测井,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中监测井,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设置的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开采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监测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的污染源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等。其中 strong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我国投资22亿建设的,其中包括20401个监测站点 /strong ,但是这些站点配备的仪器设备仅为水位仪和采样器 根据监测井位置不同,每年会对水质进行35项常规监测或者96项全项监测。 /p p   此次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完成地下水监测数据报送制度。2025 年年底前,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监测、评价技术规范,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p p   按照“大网络、大系统、大数据”的建设思路,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共用,2020 年年底前,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框架。2025 年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以现有地表水监测系统为参考,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很可能采取短期内以手工监测为主,逐步建立自动监测体系的布局。 /span /p p   全文如下: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4/attachment/6863833b-dbba-4413-94e9-f0d66b76db35.pdf" title="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8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pdf /span /a /p p br/ /p
  • 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砷镉检测情况曝光 涉13种方法9类仪器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了2015年第二轮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土壤砷和镉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本次考核共有327家监测站报名参加,涉及9类仪器。其中土壤砷主要使用的仪器包括原子荧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可见分光光度计、X-射线荧光光谱仪、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ICP原子发射光谱仪,其中原子荧光光度计占92.7%。土壤镉主要使用的仪器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其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占比最大,64.9%。  部分内容摘要如下:
  • 环保部解读《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p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耳目与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作支撑,生态环保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越快,越离不开牢固的监测基础。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p p   一、有关背景 /p p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对抓紧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建设大气和水环境监测网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等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开展全天候监测,健全覆盖所有资源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体系”。《环境保护法》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 /p p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 /p p   二、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必要性 /p p   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经过近40年的发展建设,已经改变了靠“眼睛看、鼻子闻、耳朵听”的落后面貌,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并及时向人民群众发布各类监测信息。当前,全国环保系统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建成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开展了PM2.5在内的6项主要空气污染物监测,并实时发布监测信息。同时,水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和土壤环境质量专项调查,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全面开展。2012年成功发射环境一号C星,与环境一号A/B星3星组网,形成了环境卫星“2+1”星座,实现了2-3天对全国覆盖一次的遥感监测能力,初步建成了天地一体化监测系统。环境监测工作实现了从手工到自动,从粗放到精准,从分散封闭到集成联动,从现状监测到预测预警的全面而深刻的转变,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此外,国务院水利、国土、海洋、农业、气象、林业等部门也根据各自管理需要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网络,开展了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土壤、生态等领域的监测。 /p p   但是,面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还存在网络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为此,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改革,紧紧围绕影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的责任和权利。要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有效联动。 /p p   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p p   《方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p p   《方案》提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要坚持“明晰事权、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统筹规划,科学监测、创新驱动,综合集成、测管协同”的基本原则。 /p p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全面做到说清生态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p p   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基本思路 /p p   (一)统一生态环境监测建设规划、标准规范。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存在部门间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布局不统一,技术规范、评价方法不统一,数据缺乏可比性。为此,《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同时,要统一相关环境要素的布点、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增强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确保排污单位、各类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 /p p   (二)建设大数据平台,统一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当前,国务院有关部门之间、地方之间以及地方与中央之间监测数据集成联网与共享不足,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渠道不统一等问题,影响政府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此,《方案》提出要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将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各地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进行联网共享,大力加强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在信息发布方面,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统一发布。 /p p   (三)突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监测和监管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支撑和手段。针对当前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对追究各级政府和企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支撑不足的问题,《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结果考核问责政府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依托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建立监测与执法相结合的快速响应体系,实现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同时,《方案》提出要加强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主要包括,加强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的监测、评估与预警。 /p p   (四)明晰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与责任。当前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测数据受行政干预的现象,对科学评价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首先必须明确各级政府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和责任,《方案》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与预报预警等职能。环境保护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以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应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第二,要求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必须落实污染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政府要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第三,大力推动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明确提出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并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同时,要求环境保护部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有序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 /p p   (五)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针对实际工作中,部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不能严格履职、监测质量不高以及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方案》在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方面提出了明确措施和要求。首先,各级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履行职责,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二,环境保护部要依法建立健全对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的监管制度,制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处理办法等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业务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第三,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p p   (六)强化综合能力保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是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的基础保障。为此,《方案》明确提出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包括: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重点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各级政府将生态环境监测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完善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 /p p   五、《方案》的主要内容 /p p   《方案》包括6个部分共20条,3500余字。 /p p   引言部分鲜明地体现问题导向,点出了当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p p   第一至三条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按照明晰事权、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统筹规划,科学监测、创新驱动,综合集成、测管协同的原则,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p p   第四至十五条为《方案》的任务措施部分,针对当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等四个方面的任务。其中: /p p   第四至六条是针对全面设点,提出了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有关任务。主要包括: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加强生态监测系统建设等三方面的监测网络建设内容。 /p p   第七至九条主要是针对全国联网,提出要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主要包括: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等三个层面的任务。 /p p   第十至十二条主要是针对自动预警,要达到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的目标。主要包括: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等三个方面的措施。 /p p   第十三条至十五条是针对依法追责,要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主要包括:为政府考核问责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p p   第十六条至二十条是为保证《方案》确定的任务顺利实施,提出需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体系、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生态监测综合能力等五个方面保障措施。 /p p   结尾部分主要强调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p p   六、认真做好《方案》的落实工作 /p p   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各级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方案》内容,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快建成统一、完善、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坚强的支撑与保障。当前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抓好《方案》的落实工作: /p p   (一)做好《方案》内容任务的分解工作。分别制定国务院相关部门和环保部内各司局的任务分解表,将《方案》提出的任务逐条落实到责任部门。 /p p   (二)制定《方案》实施计划。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2016-2020年),确保如期完成任务,达到目标。 /p p   (三)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和企业环境监测事权。明确政府所属监测机构主要承担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与预报预警等职能,其他服务性监测可向市场开放,由社会监测机构承担。中央政府根据事权划分,建设并运行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 地方政府根据事权划分,建设并运行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网。排污企业要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严格落实污染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国家和地方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将自行监测结果统一上传发布。 /p p   (四)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评价方法。对现有的大气、水、土壤、生态、近岸海域等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现状梳理、需求分析,列出需要修订完善的清单,抓紧开展修制订工作,力争统一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努力推进各类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 /p p   (五)逐步健全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尽快出台环境监测条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使各项改革的举措固化为法律和制度规定,使改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扎实推进。 /p p   (六)开展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会同中编办开展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环境监测机构“四个规范”,即:规范单位属性,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规范职能定位,明确各级监测机构的具体职能 规范编制管理,明确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 规范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保障人员和运行经费。 /p
  • 陕西省建成三级环境监测网络
    p   4月1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召开的全省环境监测发布会上获悉,陕西省已建成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网络,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p p   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环保部门所属的各级环境监测站共有114家,其中省级站1家,市级站11家,县级站102家。省级监测站监测能力达到14大类349项680个参数,市级监测站具备5大类到12大类140项左右的监测能力。全省监测系统实有人员2030人,其中省级监测站126人,市级监测站874人,县级监测站1030人,技术人员占比达到80%以上。 /p p   具体来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面,全省已建成由169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组成的、覆盖13个市(区)122个县(市、区、新城和开发区)的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同时,还建有27个酸雨监测点、4个沙尘暴自动监测点、1个温室气体自动站。2017年全省累计采集、加工、分析、上报有效数据1100万条左右,有效数据获取率达98%,是全国为数不多实现县县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县级空气质量排名及发布县级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省份。省监测站每天还对西北区域、全省13个市(区)开展空气质量72小时精细化预报和168小时潜势预报,为各级政府科学治霾、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公众健康生活提供技术服务。 /p p   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全省82条河流、4座湖库上设置了181个手工监测断面,建成3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在城市及县级城镇设置了15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手工监测点。监测数据用于全省的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上下游补偿、河长制通报,还用于对各市(区)地表水现状和变化情况的排名发布以及水质预警。 /p p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全省初步建成了1036个点位组成的国控土壤质量监测网,点位覆盖92个县(区)。2017年完成了290个点位的样品采集、制备及分析工作,出具数据1.18万个。 /p p   此外,陕西省还在10个设区市及韩城市、杨凌示范区的建成区设置了1587个城市区域噪声监测点、77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444条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建成了由21个必测村庄组成的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网、41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网、428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网、机动车尾气检测网及107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遥感监测评估网,全年累计采集、分析、上报数据733万条左右,为全省环境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p
  • 国家环境监测网水中苯并[a]芘检测能力曝光 多倾向于液相色谱法
    p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了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1-T023-3-1-1.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水中苯并[a]芘 /strong /span /a 能力考核结果。结果显示,各单位使用的苯并[a]芘测定方法主要可以分为两类:液相色谱法占比91.9%,气相色谱-质谱法占比8.1%,依照的主要标准为《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具体结果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33e0c2bd-e3fe-4eb1-a94f-86c1c53ea9bc.jpg" title=" 未标题-1.jpg" / /p p   各单位采用标样来源情况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aa755970-87d8-4e37-b596-6ea525f093bd.jpg" title=" 33.jpg" / /p
  • 上海仪电科仪参加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采测分离”培训
    为落实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数据质量,2017年10月起,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将由原有的“属地监测”模式改为“采测分离”模式,即国家通过委托社会监测机构采样,并对样品实施加密流转,再由地方分析测站对密码水样进行分析。9月11日,“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手工监测断面监测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发布,聚光科技、力合科技、科邦检测、京诚检测扥等8家公司榜上有名。 9月22-24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安排,在环保部北京培训基地举办了为期三天的采样及现场监测技术培训班,主要针对此次“采测分离”项目的全部中标公司及子公司采样技术骨干,共计60余人。“雷磁”作为唯一一家国产水质分析仪器品牌参与此次培训,为各中标公司提供完善的现场监测方案(水温、PH、电导、溶解氧、盐度等测试)。为了培训顺利进行,“雷磁”派出强大阵容,涉及产品、销售及售后共5人团队与现场用户就仪器功能特点、使用方法及维护保养等问题充分沟通交流。 因为稳定性好、精度高、性价比优,“雷磁”引起环境监测总站、省站、市站工程师及各仪器和检测公司采样负责人的广泛关注,截止培训结束,已有将近1/2以上的检测公司采购了雷磁的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如DZB-718L、DZB-718、DZB-712等,此外雷磁的单参数便携式分析仪也能满足现场监测要求,可为用户提供更多选择,如PHBJ-261L/260F、DDBJ-351L/350F、JPBJ-609L/608等,将来在国控断面以及省控断面的监测中将会看到更多“雷磁”的身影。
  • 我国今年将建成声环境质量监测网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今年年底前,我国将建成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6.0%、夜间达标率为86.6%。从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来看,昼间、夜间达标率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全国城市区域声环境总体水平为“好”和“较好”的,分别为5%和66.3%。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表示,今年年底前,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将建成。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生态环境部门正全面加强区域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噪声源监测。各地区、相关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各工业噪声排放单位要依法落实噪声监测责任。
  • 夯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技术基础
    p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我国环境监测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确立了行动纲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具有鲜明的技术性要求,只有全面夯实技术基础,才能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落到实处。 /p p   一、全面设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蕴含着对监测点位、内容、指标设计的科学性要求。 /p p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石、耳目和哨兵。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存在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的问题,与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技术支撑需求不相适应。《方案》提出了“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要求,从技术层面做好落实,主要应该把握以下3点: /p p   一是全面优化监测点位。坚持长期固定点位与动态调整点位相结合,在保证监测数据连续、可比的基础上,保证点位布设与环境形势和环境管理需求变化相同步。在空气、地表水监测点位的覆盖范围上,向区县级行政区域延伸,人口密集、污染较重的县域优先布点。功能上全面满足环境质量评价、考核、预警要求,特别是满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要求。 /p p   二是合理拓展工作内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重点关注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污染场地及周边地区、菜篮子基地等土壤污染风险,掌握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情况。在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开展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和源清单编制的常态化工作,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 /p p   三是科学设定监测指标。采用普测与选测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地区开展人体感官指标、生物指标和对人体健康影响突出指标的监测。例如在城市水体中增加色度、嗅味指标,在重点流域开展水生生物群落监测、鱼类生长观测和生物毒性监测,强化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汞等重金属、总氮总磷、有毒有害物质监测与研究等。 /p p   二、全国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体现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效能的内在要求。 /p p   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存在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的问题。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日益广泛,也将推动环境监测工作模式和手段的根本性变革。主要应抓好以下3点: /p p   一是推进全国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方法和统一的数据标准,将县、市、省、国家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获取的各类环境监测数据逐级联网。继续加大环境监测信息的公开力度,扩展数据公开范围,加强监测数据的共享,建设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发布与共享服务平台,实现环境监测数据的公开发布,提供相应的共享服务,提高环境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 /p p   二是提升监测业务流程的信息化水平。推进国家环境监测网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环境监测数据挖掘和可视化应用,能够实时监控监测采样、逻辑辨别数据质量、分析处理海量数据、自动生成监测报告、实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满足数据共享的大数据平台,实现环境数据标准化,业务管理一体化,污染源监控可视化,监测报告智能化,提高决策支撑水平。 /p p   三是深化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制修订各要素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建立多因子、多要素的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研究重点区域和流域的环境承载力评价与分析。围绕区域和流域的热点环境问题,加强环境质量与污染源关联分析和原因分析,建立环境质量与污染排放、社会经济、自然资源等影响因素相关分析的模型方法,研究环境质量变化驱动机制,判断环境质量发展趋势,预测潜在环境质量风险。 /p p   三、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强化了对环境监测的技术先导性要求。 /p p   自动预警概念的提出,目的在于扭转一段时期以来环保工作被动、事后、补救的局面,逐步走向主动、事前和预防。因此,必须下大力抓好以下工作: /p p   一是推进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常态化。完善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重点区域、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形成“国家、区域、省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体系。编制全国大气排放数值预报模式源清单,推进规范化空气质量数值预报国家模型研发与业务化应用,为逐步开展污染源追踪与环境治理效果评价奠定基础。 /p p   二是提升企业污染排放监控技术水平。构建全国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和预警系统,建立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与管理信息传输与交换机制,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和管理信息的全国联网,建成污染源监测国家综合管理与分析预警平台,形成排污单位监测大数据管理与分析能力,实现污染自动预警、超排告警以及追踪定位。 /p p   三是强化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结合污染源分布和流域水质风险,研究建立水质预测预警模型,开展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建立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开发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识别系统,判别重点土壤环境质量风险区和主要污染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特征污染物监测,防控土壤环境质量风险。完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专家库,研究建立环境监测应急监测技术与决策支持系统。 /p p   四、依法追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彰显了环境监测技术与环保核心业务相融合的理念。 /p p   依法追责是《方案》的一个亮点,旨在强化环境监测结果的应用,推动解决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以提升环境监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p p   一是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按照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要求,国家制定统一的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保证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活动在统一的规则下进行。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由国家负责,地方监测网质量管理由地方负责。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控制体系,通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标准化技术文件,对国家监测任务的各个环节和工作机构加以规范。制定国家网监测数据造假判定技术规则,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核查,严厉打击数据造假。 /p p   二是信息生产贴近需求。坚持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宗旨,主动瞄准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执法等环保核心业务需求,持续优化监测业务体系设计。将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指标设计、数据综合分析与环境质量考核、评估、预警紧密挂钩,加强环境监测需求与供给间的协调、反馈,不断提升环境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p p   三是监测执法协同联动。建立监测与监管联动的“测管协同”机制,根据监察执法需要,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执法性监督监测。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向同级环境监察部门通报监测结果 各级环境监察部门依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开展执法监管,及时向同级监测部门通报执法检查计划并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与监测,实现污染源同步监督监测与监察执法。 /p p   作者系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 /p
  • 耗资9.5亿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正式运行
    从2013年1月1日起,由国家和地方共投入约9.5亿元打造的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正式运行。我国74个城市从1月1日起按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实时发布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公众可通过网络实时查询。   2012年12月28日,环保部在总站举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完成情况新闻通气会。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同志向20多家中央各大媒体介绍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情况。 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同志(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万本太表示,历时近10个月,通过不懈努力,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圆满完成。他指出,自空气质量新标准颁布以来,环境保护部同步下发了《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和《关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第一阶段新标准实施的范围、时间期限和工作目标,要求各地做好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同时,积极做好新标准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协调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筹措资金,国家和地方共计投入约9.5亿元重点支持第一阶段实施监测的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开展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二是精心优化新标准监测网络。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338个地级市(含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国控监测点位由661个增加到1436个。三是建立和完善新标准监测技术体系。开展了4个阶段PM2.5监测方法适用性测试,确定了适用于我国的监测设备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为全国PM2.5监测能力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四是认真做好空气质量监测质量保証工作。建设完成了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有效保証了数据的真实可靠,以及公众更便捷地获取信息。   万本太表示,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力保証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行政干预﹔进一步改进空气质量信息的发布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介,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环境空气质量信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扎实完成第二阶段和第叁阶段的任务夯实基础。   据了解,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共74个城市、496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并实时发布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和细颗粒物(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监测数据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等信息。其中,除臭氧(O3)发布各个监测点位的1小时浓度值和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值外,其他污染物发布各个监测点位1小时浓度均值、空气质量分指数以及24小时浓度均值、空气质量分指数。在发布的时间上,发布监测指标的实时浓度,通过每一整点时刻发布各监测点位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和AQI指数,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在发布的内容上,强调对公众健康的指引,为公众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在发布的方式上,不仅在城市的环保局网站上发布,有些城市还将通过微博、手机、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发布。   这标志着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圆满完成,在中国环境保护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战略转型迈出了实质性一步,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开始从污染物控制管理阶段向环境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阶段转变。 会议现场(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新闻通气会结束后,媒体代表参观了总站大气实验室和质控实验室,并采访了相关专家。通过这次新闻通气会,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本文分别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中国环境报”)
  • 先河环保独揽7388万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项目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预中标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11 月 1 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www.hebgp.gov.cn)发布了《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预中标公告》,公告显示我公司为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金额:人民币73,886,000元。   一、预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BOAOZB12211002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   1、臭氧分析仪61台/套   2、一氧化碳分析仪62台/套   3、PM2.5分析仪70台/套   4、城市环境摄影系统53台/套   5、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35台/套   6、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65台/套   7、二氧化硫分析仪39台/套   8、氮氧化物分析仪40台/套   9、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41台/套   10、气象仪(五参数)34台/套   11、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31台/套   12、站房建设及改造39个   13、能见度监测仪9台/套   14、一级温度计1台/套   15、一级气压计1台/套。   16、PM2.5手动手工比对检测仪33台/套。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定地点。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人民币73886000元。   预中标公示期: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5日(三个工作日)。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中标金额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50.41% 若本次预中标项目最终签订合同并如期履行,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止公告日,项目尚在中标公示期,因此最终中标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中标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待合同正式签订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 河北省“织就”全国最大环境空气监测网
    p   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8年河北省推进市、县、乡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建成了包括53个国控站、337个省控站、1985个乡镇站、218个省级开发区空气站以及5个港口作业区空气站的全国最大环境空气监测网。 /p p   为打好污染防治的硬仗,2018年河北省全面构建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在对168个县市区空气质量通报排名的基础上,按市域实施了乡镇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制度,对空气质量排名持续靠后的实施奖惩问责,建立降尘监测体系,形成了环境空气质量“国家考市、省考县市区、市考乡镇”的完整考核体系。 /p p   2018年,河北省建立了全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厘清水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p p   河北省是全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省份,改革一年多来,全省环境监测管理新体制不断完善。为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制定《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并发布《河北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三年行动方案》,重点进行了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质量专项检查,对个别省控站存在保障不利、干扰空气质量监测站正常运行的问题以及运维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全省通报,并对部分运维单位进行约谈,要求即查即改,确保全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p p   同时,对全省部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通报,规范净化了全省环境监测市场。 /p p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河北省将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水、土壤、生态等监测网络建设,全面推进跨市、跨县界河流断面水站建设,科学制定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坚决压实生态环境监测责任,为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p
  • 一家独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光化学监测网-13个点位VOCs手工监测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布
    p   今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光化学监测网-13个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一家独揽1492.0 万元大标,以下为公告详细内容。 /p p   一、项目信息 /p p   项目编号:TC180P3MY /p p   项目名称:国家光化学监测网-13个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服务项目 /p p   项目联系人:尹璐 /p p   联系方式:010-62108223 /p p   二、采购单位信息 /p p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p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p p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女士 010-84943062 /p p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p p   简要技术要求:采样、实验室分析测试、数据统计、结果分析、报告编写等监测全流程工作,负责全流程质量保证与质控控制等。 /p p   四、中标信息 /p p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1日 /p p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04日 /p p   总中标金额:1492.0 万元(人民币) /p p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p p   中标供应商名称: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p p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p p   中标金额:14920000.00元 /p p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p p   名称:国家光化学监测网-13个点位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服务 /p p   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采购合同分年签订,乙方作为监测数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有样品的采样、分析测试、数据报送及质量控制等技术服务等。 /p
  • 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成效与展望
    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配套改革举措及“1+N”改革配套文件之一,成为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纲领性文件[1]。《方案》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制定分工方案、实施计划等形式,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协同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扎实推进,为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基础支撑。本文对照《方案》提出的“全面设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任务与要求,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成效进行了客观评估,并对生态环境监测面临的形势与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针对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探索生态环境监测多手段融合应用模式、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智慧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当前及中长期生态环境监测发展的相关建议。1 建设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管理转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水、气、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并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强化履行目标责任的压力传导。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建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对推动环境质量快速改善起到支撑作用[2-3]。1.1 支撑环境质量科学评估与考核排名 “十三五”时期,拓展优化了涵盖水、大气、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质量要素的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网络,通过对环境质量现状的客观反映和科学评估,有力促进了各级党委政府践行生态文明,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也与国际接轨,实现环境履约和国际合作。1.1.1统一环境质量科学评价 “十三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未统计港澳台相关信息数据,下同)包括地表水监测断面约1.1万个、城市空气监测站点约5000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约8万个、声环境监测点位约8万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1500多个,在时空分布上对于不同的行政区域和监测对象趋向均衡,在支撑管理上实现了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与地级市、区县的协同与互补[4-5]。与欧美发达国家及地区相比,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规模与精度更有优势。当前欧美发达国家及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主要用于评价与科研[6-7]。而我国正处于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的关键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评价、科研的基础上还要用于考核,且支撑考核为任务重心。网络规模方面,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例,截至目前,美国用于评价的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监测网共有NO2监测站点462个、PM10监测站点877个、O3站点1295个、SO2监测站点707个、PM2.5监测站点1388个、CO监测站点272个;欧洲共有NO2监测站点3083个、PM10监测站点2882个、O3站点2070个、SO2监测站点1599个、PM2.5监测站点1327个、CO监测站点874个。相比而言,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规模远远大于欧美发达国家及地区。网格精度方面,以PM2.5监测为例,我国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平均每1920km2设置1个,其中深圳市实现一街一站,覆盖到了所有街区,而美国、欧盟分别平均每6750、33000km2设置1个;以土壤监测为例,法国、德国、瑞士分别布设了约2200个、830个、130个土壤质量监测点位,网络密度平均305、430、3170km2设置1个点位,我国平均1200km2设置1个点位。可以看出,我国环境空气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密度远远高于欧美国家及地区,具有更强的代表性及科学性。1.1.2 支撑环境质量考核排名 建成大气与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监测网络,支撑了各级党委政府环境质量考核排名。国家层面,“十三五”时期建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436个,覆盖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主要建成区,建设区域环境空气站点96个、环境空气背景站点16个,形成城市-区域-背景相结合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设置了2767个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覆盖1366条重要河流和139座重要湖库,相比“十二五”时期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总数增加184%,满足国界、省界、市界、入海口等重要水体水质的监测评价需求。地方层面,各地积极构建省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用于考核市县,其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手工监测断面分别增至5286个和2904个,为地方党委政府环境质量考核压力传导提供数据基础。1.1.3提升自动监测预警水平 “十三五”时期,环境质量实时自动监测能力大幅增强,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从现状监测评价向预测预警跨越提升。国家空气监测站点自动监测率达100%,建成2549个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具备建站条件的国家地表水断面和长江经济带断面自动监测率达100%。相比欧美发达国家及地区,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自动化程度更高。以地表水环境监测为例,由于我国监测网络数据用于地方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监测数据的实时性、客观性尤为重要,因此我国“十三五”时期国家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率达90%以上,而美国及欧盟监测网络主要用于评价,分别每5a、18a开展一次调查,监测手段依然以手工为主。“十三五”时期我国积极推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向污染较重区县、重要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延伸。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了2062个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站点,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1.2 适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新需求 我国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已从单纯的污染物浓度监测向化学成分监测、二次污染物监测和传输通道监测等方向过渡,在说清环境质量状况的基础上,为生态环境管理政策制定与污染物源头及传输管控提供支撑,服务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1.2.1 开展颗粒物组分与光化学评估监测 国家层面,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开展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及手工监测,覆盖90个城市,共布设102个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99个手工采样点、38个激光雷达观测站及3台移动观测车。在7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118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在7个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地方层面,广东、山东、河北等省份共建设了849个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271个光化学监测点。相比欧美发达国家及地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业务化程度更高。我国监测数据在用于科学评价的基础上,直接用于指导地方政府改善环境质量,且将部分专项监测实现业务化运行,如颗粒物组分与光化学监测在发达国家或地区主要是以科研形式由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主导,而我国则是由政府部门主导,建立了常态化业务模式,直接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精准治污提供精细化技术支撑。1.2.2推进大气污染源解析 截至目前,全国共建成85个大气超级站,其中有35个已实现联网。国家层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科学院分别在北京、厦门等地建成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地方层面,天津市、湖北省、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等陆续建成大气监测超级站,共同构建形成全国大气超级站联盟。通过开展多种类、多因子、复合型大气环境监测以及O3、NO2、SO2等污染物近地面和垂直浓度监测,实现对城市和区域复合污染及变化趋势综合分析,支撑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精准控污治污。1.3 开展民生重点领域监测 坚持“监测为民”,从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出发,以农村环境、饮用水源、“菜篮子”和“米袋子”基地为重点,关注民生重点领域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增强人民群众对于生态环境监测认同感与获得感。1.3.1 开展饮用水及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对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2 856个县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乡镇集中式及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率达到97.8%,自动监测率达到20.0%,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5]。对417个必测和选测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和土壤等质量状况监测,重点开展6 666公顷及以上农田灌区和日处理20t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1.3.2 支撑履约成效评估和国际合作 为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义务,2015-2019年对青海湖、武夷山、长岛、长白山、神农架、清源、拉萨、六安、承德、武隆和丽江等11个背景点,重庆、武汉、南京和唐山等4个城市点,阳朔、日照和六安等3个农村点每年进行1~2次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监测;对其他6个背景点、2个近岸海域和2个湖泊等水体中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进行了一轮观测。大气汞监测多以研究形式在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主要依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部和国际合作项目资助,先后在国内30余个地区开展了长期或短期研究。定期开展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和中哈跨界河流水质联合监测,成为跨国界河流联合监测的典范,有力促进国家间的环保合作;参加中日韩沙尘暴技术交流,增进了三国在沙尘暴监测预警与空气污染评估等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东亚酸沉降监测,为减少和防治酸沉降危害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各国在酸沉降问题上的合作。1.4 积极拓展生态监测业务 依托卫星及无人机遥感监测、地面生态定位观测,建成多尺度、多类型、多手段、多单元天地一体化生态质量监测业务体系,实现全国、区域、省域、县域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的系统评价以及动态监控[6]。1.4.1 大幅提升卫星遥感业务化能力 “十三五”期间,成功发射高分五号及环境二号卫星,实现2~3d覆盖一次全国的环境遥感监测能力。通过星载数据开展全国土地利用分布情况调查,构建监测植被覆盖度数据库和主要生态类型变化数据库[4]。利用国内外中高分辨率多源卫星遥感影像获取我国陆地范围林地、草地、水域、耕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等六大类26小类生态类型数据,积累我国长时间序列遥感影像数据库。国家具备9套环境遥感监测无人机系统,开展生态状况核查与调查监测。部分省市不断提高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能力,18个省市具备省级无人机遥感监测能力,在突发环境事件响应、重点区域污染源排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4.2 初步建成覆盖典型生态系统的生态地面定位观测网 国家层面,生态地面监测工作已覆盖16个省份,涉及三江源、沽源、呼伦贝尔等27个区域,建成森林、草原、农田、城市、荒漠、河流、湖库、近岸海域(红树林)等其他各类生态质量监测站63个,其中森林、湿地、草地及荒漠、城市系统生态监测点分别为5、6、5、1个;地方层面,有21个省布设了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点位,共计79个,为我国生态地面定位观测工作奠定坚实基础。1.4.3 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质量监测 为配合中央财政落实生态转移支付,在全国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监测,覆盖817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域,涉及生态功能类型包括防风固沙类型82个、水土保持类型195个、水源涵养类型357个、生物多样性维护类型183个。建立由生态功能、生态结构、生态胁迫、环境质量、污染负荷为框架的定量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为科学评价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重要依据,惠及人口约1.2亿,累计转移支付资金超过4400亿元,服务生态保护、修复。1.4.4 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 截至目前,初步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以全国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区域为重点,建立749个监测样区,设置11887个(条)样点(线),覆盖森林、草地、荒漠、湿地、农田和城市等代表性生态系统,布设400个覆盖7个省份的水生生物监测点位,以水生生物、鸟类、哺乳动物、两栖动物和蝴蝶为代表,开展生物多样性、生物残留、生物生长观察等多项观测。1.5 支撑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 建立基本满足污染源监管要求的监测技术体系,加强重点排污企业执法(监督性)监测,建设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支撑生态环境监管。1.5.1 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建立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2.3万家重点排污单位与国家平台联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及执法检查范围,推动重点排污单位落实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我国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大部分实现了以自动监测形式开展,且全面实现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监测信息直传国家平台,并定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及抽测,2019年对11760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进行了联网检查,对540家排污单位开展了现场检查。而发达国家企业自行监测仍普遍以手工监测为主。1.5.2 强化环境执法监测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后,固定源环境管理正式进入排污许可制“一证式”管理模式,污染源监测实现数据应用范围新突破,尤其是执法(监督性)监测数据成为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税征收的法定依据。2019年,全国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共对12671家重点废气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督性)监测,抽测率83.5%;对18136家重点废水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督性)监测,抽测率93%。目前全国范围内的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了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信息及时公开。1.5.3 开展移动源监测 北京、上海等25个省市探索建设了路边空气监测站,上海、深圳、天津等地开展港口大气污染排放监测试点,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分别建成6个路边空气监测站。国-省-市三级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正在陆续建设,其中省级平台除山西、陕西外的其他省份均已建成,市区级平台已建成93个,平台共接收处理1 700多万条数据,有效支撑了机动车环境监管。基本建成国-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构监控平台,目前监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5 475家(占全国6 140家的89.2%),已接收31个省份6 184个检验机构的9 679万条检验记录。2 形势与不足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2018年机构改革后赋予生态环境部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职责,生态环境领域职能与任务逐步拓展;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等新的任务与要求,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支撑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2.1 形势与需求2.1.1 应对气候变化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转变的新任务 面向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应对气候变化将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推进,积极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亟需开展气候变化风险监测评估,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增强气候变化应对能力。2.1.2 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向纵深发展的新挑战 面对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大气污染防治将围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以及PM2.5与O3等重点污染物,深入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及多污染物协同控制[7]。而生态环境监测在颗粒物组分与VOCs协同监测、重点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传输通量监测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2.1.3水环境治理 “三水”统筹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水污染防治将坚持“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理念,生态扩容与污染减排两手发力,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8]。这就要求地表水监测从环境质量监测向水生态环境监测转变,亟需构建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水生生物监测、生态流量及污染通量监测,为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2.1.4生态监管不断强化带来的新需求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赋予生态环境部生态资源监管者的职责与定位,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整体观,强化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生态保护全过程统一监管[6]。这对生态质量监测体系提出了迫切需求,亟需建立与改革背景下生态监管职能相适应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和评价监管体系,为维护生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2.1.5环境监测监控一体化发展的新要求 当前仍处于污染防治“三期叠加”的重要阶段,面临的环境问题更加复杂多元,环境管理对环境监测监控一体化的精准支撑需求愈发强烈。为努力做到说清环境问题的污染来源和成因、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情况、环境变化与产业结构、治理水平的相互关系、环境变化与资源能耗的相互影响,亟待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与污染源关联分析能力、丰富监测服务产品,为精准治污、精准管控、精准执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9-10]。2.2 存在问题2.2.1 生态环境监测精细化支撑不足 随着污染防治向精准、科学、依法深入发展,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难以满足精细化支撑要求。颗粒物组分与光化学监测站点较少,污染物来源与成因分析基础薄弱。水生态监测难以满足环境管理需求。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尚处于探索阶段,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环境的迫切需求[11]。水质、噪声等领域监测自动化水平有待提升。遥感、微型传感器、智能实验室等新一代感知技术及人工智能、5G通信、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尚未在监测领域广泛应用。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污染溯源、来源解析等监测数据深度挖掘水平有待提升。2.2.2 生态质量监测存在短板 生态环境监测与自然资源监测权责边界模糊,生态资源所有权和监管权行使操作方式没有达成共识,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机制尚未建立,网络监测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缺乏生态质量监测数据的融合分析和综合评估。统一完善的生态质量监测技术体系尚未形成,监测指标、监测手段仍需丰富。全国生态质量监测能力严重不足,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能够独立开展生态质量监测工作的较少,尤其大多数中西部省份均不具备监测能力。2.2.3 污染源监测体系尚需完善 排污单位规范自行监测意识需继续深化,自行监测监管有待加强,部分企业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打擦边球”,在影响监测数据质量的同时,逃避刑事和行政处罚。由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的法律地位和证明作用尚未明确,直接导致多起企业“超排案”环境部门败诉。基层执法监测能力尚不能满足改革要求,农业面源及移动源监测亟待加强,环境监测监控一体化有待进一步推进。3 建议 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推动监测领域向生态与全球拓展;监测指标向环境健康和成因机理解析拓展;监测手段向天地一体、自动智能、科学精细、集成联动的方向发展,构建完善多元融合、高效获取的现代生态环境感知监测网络,实现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3.1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推动传统环境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发展。围绕陆海统筹、水岸联动、水土联通,强化地下水、海洋等环境监测及入河排污口、农业面源监测;围绕“三水统筹”“碳达峰碳中和”,开展水生态、温室气体监测试点,推动水生态环境系统提升、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建立融合高精度、全方位、短周期卫星遥感监测和多类型、多层次、多指标地面调查监测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网络。推动监测“规模化”向“高质量”跨越。围绕PM2.5与O3协同控制、污染成因和变化趋势分析,监测指标向通量、组分、形态、前体物拓展,如大气方面开展颗粒物组分、光化学评估、交通监控等监测,监测点位布设从均质化、规模化扩张向差异化、综合化布局转变,减少部分长期稳定达标的监测点位或监测指标,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向精细化、多元化、智能化发展。3.2 探索生态环境监测多手段融合应用模式 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多手段融合应用,推动实现多学科多技术融合、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以污染较重城市和污染传输通道为重点,开展大尺度PM2.5、O3、NO2、HCHO、CO等污染物水平分布和垂直浓度观测、移动监测、传感器或单指标监测,扩大全国超级站联盟,加强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机理研究,为区域联防联控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卫星遥感监测锁定高值区、走航雷达监测识别特征组分、地面监测精确定量的VOCs溯源监测模式。在重点污染河段率先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实时监测和上下游走航巡测,推动水污染溯源和“水岸联动”监测预警研究。重点流域、主要水系及重要水体开展水生生物环境DNA监测试点,推进新技术新手段应用。3.3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智慧应用 利用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升级环境质量预测预警、污染溯源追因、环境容量分析及综合应用等模型或系统,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监控数据信息关联分析和综合研判,实现监测、评估、监督、预警一体推进。建设生态环境全景决策系统,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成果“一张图”可视化应用。切实践行“监测为民、为民监测”要求,搭建亲民、便民、惠民的生态环境信息可视化展示窗口,广泛拓展群众关心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监测信息,运用人工智能、人机交互、虚拟现实、可视化等技术,丰富创新可视化的展示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加友好的监测信息产品。4 结语 “十三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对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新形势,尤其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新征程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生态环境监测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应坚持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建设高效感知、深度挖掘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加快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为生态文明及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参考文献:[1]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EB/OL].[2] 柏仇勇, 赵岑. 中国生态环境监测40年改革发展与成效[J]. 中国环境管理, 2019(4): 30-33.BAI Qiuyong, ZHAO Cen.The Main Reform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n 40 Years of China [J].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2019(4): 30-33.[3] 陈善荣. 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的40年发展回顾与展望[J]. 环境保护, 2018(20): 21-25.CHEN Shanrong. Review and Prospect of Chinese Eco-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n the Past 40 Years [J].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18(20): 21-25.[4] 胡德胜, 王涛. 中美水质管理制度的比较研究[J].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 16(5): 12-20.HU Desheng, WANG Tao. Comparative Study on Water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Between China and USA [J].Social Science Edition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2016, 16(5): 12-20.[5] 刘庄, 刘爱萍, 庄巍,等. 每日最大污染负荷(TMDL)计划的借鉴意义与我国水污染总量控制管理流程[J].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2016, 32(1): 47-52.LIU Zhuang, LIU Aiping,ZHUANG Wei,et al. Use of TMDL for Reference and Flow-Chat of Management of Water Pollution Volume Contr
  • 江苏2.4亿元环境空气监测网项目开始招标
    相关新闻:浙江斥资7592万大规模采购地表水检测设备   日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据悉,这一项目投资总额达2.4亿元人民币,将建成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省级直管城市质控监测站网、省级和城市群的大气复合污染多参数站,建成省级大气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中心……   话说这一投资2.4亿元的大项目早在2013年2月便开始招标,只是不知何原因以废标结束了首轮招标。现在这一项目又重新开始招标,估计国内外环境空气监测仪器公司肯定又要展开一番较量了,不知最后胜者将花落何家,敬请关注仪器信息网之后的中标公告新闻。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标书编号:JSZC-G2013-035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标书编号:JSZC-G2013-03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人民币,将在我省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设备完善、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质量管理高效的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建设省级直管城市质控监测站网、省级和城市群的大气复合污染多参数站,建成省级大气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中心,全面监控我省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对新型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提供质控源头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或通信建设监理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甲级专业资质   4、拟任总监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监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3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投标文件接收人:唐文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唐文 联系电话:025-83633819   采购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唐梦涵 咨询电话:025-8657522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07797251081455910001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2013年3月
  • 四级5000余个监测站点 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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