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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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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车相关的论坛

  • 《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最近环保部下发了《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为了科学高效地部署、指导各地的环境监测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2年度国家下达的环境监测任务,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应组织辖区内各级环境监测站认真学习领会、分解部署、贯彻落实本监测方案的各项内容。在本年度监测工作中,及时跟踪任务进度、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总结归纳工作经验、科学分析监测数据、改进完善存在问题。

  • 环境应急监测车

    我是搞环境监测的,有谁用过环境应急监测车?都有哪些仪器设备(包括水、气、气象等)?多谢多谢!!

  •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关于发布《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外观检测方法》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批准《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外观检测方法》(T/ZJEEMA 0006-2024)为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自2024年2月27日起实施,现予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2月27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228/6384474282323664201679779.pdf]浙环监协〔2024〕7号-关于发布《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外观检测方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url]

  • 《环境监测》课件

    [color=red]《环境监测》全书下载[/color]http://www.water800.com/jcff/6/hjjc051207.pdf第一章、绪论 1.1 环境监测的目的与分类 1.1.1 环境监测的目的 ( 1 )掌握污染物的来源、扩撒、迁移、反应、转化,了解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并在此基础上,对环境污染作出预测、预报和预防。 ( 2 )了解和评价环境质量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掌握其变化规律。 ( 3 )收集环境背景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制订和修订各类环境标准、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提供依据。 ( 4 )实施准确可靠的污染监测,为环境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 5 )不断改革和更新监测方法与手段,为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1.1.2 环境监测的分类 一 . 按监测介质分类 : 大气污染监测、水质污染监测、土壤和固废监测、生物污染监测、生态监测、物理污染监测; 二 . 按监测目的分类: 1. 监视性监测 (例行监测、常规监测) 是指按照预先布置好的网点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包括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是纵向指令性任务,是监测站第一位的工作,其工作质量是环境监测水平的主要标志。 2. 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 1 ) 污染事故监测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遥感等手段。 ( 2 ) 纠纷仲裁监测 :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 ( 3 ) 考核验证监测 :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考核监测、 “ 三同时 ” 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 ( 4 ) 咨询服务监测 :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 3. 研究性监测(科研监测) 是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 1.2 环境监测的对象 1.2.1 环境监测对象的特点 1.2.2 监测对象的选择

  • 环境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环境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b][size=16px]随着工业化的深入,城市建设扩大,机动车保有量增加,农耕田矿山湿地违章开发,全球气候变暖,自然植被森林沙漠化等因素,人类的生存环境正日益受到生活和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的危害。[/size][size=16px] 环境监测系统概述:  随着工业化的深入,城市建设扩大,机动车保有量增加,农耕田矿山湿地违章开发,全球气候变暖,自然植被森林沙漠化等因素,人类的生存环境正日益受到生活和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的危害。随着中国经济环境的改善,人们也日益重视生活环境的提高。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成为我们合理利用环境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size][size=16px]  环境监测系统特点:  1、视频监控与环保在线监测仪器结合使用,确保数据准确设备安全。  2、视频画面叠加环保数据字符,方便录像保留取证   3、环保监测数据支持智能查询统计,自动生成业务报表   4、集成智能视频分析技术,无需任何仪器即可自动获取烟气林格曼黑度数据   5、支持标准MODBUS/RS485/RS232工业总线,可同时采集环保在线监测仪器的数字/模拟数据   6、GIS电子地图定位技术,可标注监测点地理位置信息。  7、人性化环保监测界面,支持仿真仪表盘、线图、柱图数据显示模式   8、集成联网门禁管理功能,可远程管理监测点人员进出   9、监测数据超标智能报警,可自动联动视频、录像、电子地图、手机短信等告警方式,事后可通过查询报警日志调取录像。  10、提供3G智能手机客户终端,全面支持iOS(iphone)/Android/Symbian/Mobile等主流操作系统,可远程点播视频、查询采集数据 [/size][/b]

  • 【分享】环境监测基础知识-环境监测的目的和分类

    一、目的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归纳为:1、根据环境质量标准,通过监测来检验和判别工业排放物浓度或排放量是否超标,检验和评价环境质量;2、根据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3、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和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4、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订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服务。5、通过监测确定环保设施运行效果,以便采取措施和管理对策,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6、为环境科学研究提供科学依据。二、环境监测的分类 (一)按监测目的或监测任务划分可分为政府授权的公益型环境监测和非政府组织的公共事务环境监测。其中,政府授权的公益型环境监测是目前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监测站主要职责,具体可分为监视性监测、特定目的性监测以及研究性监测。非政府组织的公共事务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咨询性监测,为科研机构、生产单位等提供服务性监测,例如室内环境空气监测、生产性研究监测等。1、监视性监测(例行监测、常规监测)是指按照预先布置好的网点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包括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是纵向指令性任务,是监测站第一位的工作,其工作质量是环境监测水平的主要标志。2、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1)污染事故监测: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遥感等手段。(2)纠纷仲裁监测: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3)考核验证监测: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考核监测、“三同时”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4)咨询服务监测: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3、研究性监测(科研监测)是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二)按监测介质或对象分类可分为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物监测、生物监测、噪声和振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放射性监测、热监测、光监测、卫生(病原体、病毒、寄生虫等)监测等。(三)按专业部门分类可分为:气象监测、卫生监测、资源监测等。此外,又可分为: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等。(四)按监测区域分类可分为:厂区监测和区域监测。厂区监测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内部污染源及总排放口的监测,各单位自设的监测站主要从事这部分工作。区域监测指全国或某地区环保部门对水体、大气、海域、流域、风景区、游览区环境的监测。

  • 《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2018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提出要创新环境监测体制机制,强化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不断完善“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大力推进监测新技术发展,加快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顶梁柱”作用,为落实好2018年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与保障。《要点》明确了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13631”,即一个统领、三项重点、六个专项、三项基础、一个保障。“一个统领”是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参与和推动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谋划好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 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color=#404040]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当前,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制约了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color=navy]  一、总体要求[/color]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创新机制,健全法规。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多措并举,综合防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  ——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加大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color=navy]  二、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color]  (四)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地、州、盟),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可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被环境保护部约谈的市(地、州、盟),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环境保护部、省级党委和政府。  各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各相关部门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强化防范和惩治。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重点解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以及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问题。  (六)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明确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记录责任与义务,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对党政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应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color=navy]  三、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color]  (七)依法统一监测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测规范,加快完善大气、水、土壤等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标准规范,健全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设覆盖我国陆地、海洋、岛礁的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统一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的问题。  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  (八)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境保护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境保护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等信息资源实行共享。[color=navy]  四、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color]  (九)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十)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逐步实现全国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color=navy]  五、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color]  (十一)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标准物质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color=navy]  六、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color]  (十三)严肃查处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环境监测机构在提供环境服务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省级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十四)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排污单位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五)推进联合惩戒。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十六)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行业自律。[color=navy]  七、加快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能力[/color]  (十七)完善法规制度。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条例,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依法处罚。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研究建立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推进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的标准化建设。  (十八)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现有资源建设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实验室、污染物计量与实物标准实验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实验室,提高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提升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管理能力,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南、西南等地区,委托有条件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任务,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监测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十九)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环境监测科技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保障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和工作经费。环境保护部要把各地落实本意见情况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执纪问责等方面的事项。[/color]

  • 什么是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有哪些特点?

    环境监测是指通过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影响人类和生物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质量的某些代表值实施现场监视和测定,作出正确环境质量评价的过程。环境监测有以下几个特点。(1)综合性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气体(江、河、湖、海及地下水)、土壤、固体废物、生物等客体,只有对这些客体进行综合分析,才能确切描述环境质量状况;对监测数据进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需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情况,因此,必须综合考虑才能正确阐明数据的内涵。(2)连续性 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预测其变化趋势,数据越多,预测的准确度就越高。因此,必须长期坚持监测。(3)追踪性环境监测包括监测目的的确定、监测计划的制订、采样、样品运送和保存、实验室测定到数据整理等过程,是一个复杂而又有联系的系统,任何一步的差错都将影响最终数据的质量。特别是区域性的大型监测,由于参加人员众多、实验室和仪器的不同,必然会发生技术和管理水平不同。为使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并使数据具有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有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为此,需要建立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体系。

  • 【资料】环境监测概述

    环境监测概述  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环境检测的过程一般为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的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  环境监测的对象: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污染组分。  环境监测包括: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生态监测。[编辑本段]环境监测的发展  (一)环境监测发展的三个阶段   1、典型污染事故调查监测发展阶段或被动监测阶段  2、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发展阶段或主动监测、目的监测阶段  3、以环境质量监测为主的发展阶段或自动监测阶段  (二)发展趋势  1、由经典的化学分析向仪器分析发展;  2、由手工操作向连续自动化迈进;  3、微量分析(0.01%~1%)向痕量(<0.01%)、超痕量发展;  4、由污染物成分分析发展到化学形态分析;  5、仪器的联合使用和电子计算机化。[编辑本段]环境监测的目的  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归纳为:  1、根据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环境质量;  2、根据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  3、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和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  4、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订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服务。[编辑本段]环境监测的特点  (一)环境监测的综合性  1、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  2、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水体、土壤、固废、生物等客体。  3、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必须综合考虑。  (二)环境监测的连续性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等特点,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  (三)环境监测的追踪性  为保证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要有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编辑本段]环境监测的类别  (一)按监测目的或监测任务划分  1、监视性监测(例行监测、常规监测)  包括对污染源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  2、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1)污染事故监测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 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遥感等手段。  (2)纠纷仲裁监测  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  (3)考核验证监测  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考核监测、“三同时”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  (4)咨询服务监测  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  3、研究性监测(科研监测)  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   (二)按监测介质或对象分类  可分为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物监测、生物监测、噪声和振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放射性监测、热监测、光监测、卫生监测(病原体、病毒、寄生虫等)等。  (三)按专业部门分类  可分为:气象监测、卫生监测、资源监测等。  此外,又可分为: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等。  (四)按监测区域分类  可分为:厂区监测和区域监测。

  •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野外环境监测用途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野外环境监测用途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野外环境监测用途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是一种现场自动气象站,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气象传感器、微电脑气象数据采集仪、电源系统、轻型百叶箱、野外防护箱和不锈钢支架等部分构成,用于对风向、风速、雨量、气温、相对湿度、气压、太阳辐照、土壤温度、土壤湿度等九个气象要素进行全天候现场监测,是气象站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主要配置包括:大气数字温湿度传感器(带轻型百叶箱) 风向传感器风速传感器 露点传感器 翻斗式雨量传感器 蒸发传感器 日照传感器 太阳总辐照传感器 微电脑气象数据采集仪 不锈钢气象站观测支架 不锈钢野外防护箱GPRS无线气象中心软件 气象数据库太阳能电池供电装置和220V双模供电GPRS无线通讯模块。[img=生态环境监测系统,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9/202209280914058804_1586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功能有:实时监测风速、风向、雨量、温度、湿度、气压、太阳辐照、土壤温度、土壤湿度等,具有气象数据采集、实时时钟、定时存储、参数设定、参数和气象历史数据掉电保护等功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是一种测量多要素气象要素的专业级传感器,可同时测量大气温度、大气湿度、风速、风向、气压等五种主要气象要素。其特点是精度高,响应时间快,串口输出,方便用户直接通过PC或外接仪器进行测量。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包括多功能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传感器和环境监测平台,多功能控制质量传感器对各项监测指标进行监测,并上传至环境监测云平台,云平台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记录。从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营造的角度来看,室内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能够及时采集室内环境参数,作为调节环境的重要依据。[img=生态环境监测系统,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9/202209280914230699_9014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环境监测市场机会空前!

    [b]环境监测市场机会空前 未来4年或超1200亿[/b] 环境治理,监测先行。一向以“小而精”著称的环保细分领域——环境监测虽然整体体量小,但集中度较高。“十三五”开局之年见证了各种环保法规的纷纷出台落地,环保税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河长制作为环境治理的基础。进入关键节点2017年,环境监测在政策“暖风”的吹拂下,同样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随着政府愈发重视环保工作,环保行业近年来一直保持在高速增长通道。在环保工作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监测仪器也明显受益,并在污染减排、土壤调查等重点环保领域发挥着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发展势头向好。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能够更好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环境监测管理工作也是实施环境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的重要依据,将这一工作深入地贯彻和落实,对于环境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主任宫正宇介绍,目前,全国基本建成了一张庞大又复杂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网络,包括城市的,包括区域空气的,包括背景空气的,包括酸雨的,包括沙尘暴,还有温室气体的监测。 2017年2月20日,环境保护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程立峰表示,到2020年,建立起天地一体化的监测管控体系和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持续提高生态环境的监管和执法能力。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数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对于环境监测工作将持续加大力度,环境监测仪器有望长期受益,期间趋势包括:土壤质量检测将迎来大幅增长、重金属检测促进环境改善、恶臭有望拓展检测发展空间、微型传感器挖掘出新的潜力等等。 回望过去的十年历程,国产环境监测仪器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虽然高端环境监测仪器仍被进口产品占据90%左右的市场,但在中低端产品中,国产仪器凭借及时的维护、较低的采购价格和维护费用,已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尤其是污染源在线连续监测、烟尘烟气连续监测、SO2及NOx检测、水质常规监测方面,国产仪器已占70%-80%。 鉴于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及其相关技术是打造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的基石,在我国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报告大厅《2016-2021年中国环境监测仪器仪表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咨询报告》分析认为 ,随着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的全线展开,环境监测将面临着空前的发展机遇。 根据中投顾问报告的预测,“十三五”期间环境监测产业的市场空间将超1200亿元。未来市场增长主要来自四个方面: 一是监测网络范围的扩大,从地级市向县级市扩展。“十三五”将大面积启动以县级行政单位为主要依托的“省控点”网络建设 二是监测指标的增加,VOCs和重金属监测将成为两个巨大的新市场 三是监测领域的扩展,由大气、水向土壤领域拓展 四是监测空间的扩展,从地表向地下和空中扩展。

  • 关于环境监测跑现场的车你们如何选购?

    [back=rgb(255, 255, 255)][color=#0021b0][size=3] 大家都知道环境检测经常跑现场,现场路况一般也不好,但是跑现场的车又必须装仪器又必须载人,很不好选择。我们是属于第三方检测机构,价格比较高的车又不可能采购来用做环境检测车,这几天在选车型,都是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 大家说说你们环境检测跑现场的用车都是什么车?是商务车还是越野,或者什么牌子的车呢?[/size][/color][/back]

  • 【转帖】“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思路

    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2月3~5日在长沙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环境监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谋划“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思路,总结2009年监测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监测重点任务。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会上指出,2009年,环境监测系统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为统领,紧紧围绕“三个说得清”的工作目标,把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作为根本任务,理顺体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促进转型、加强能力,保障大局、锐意创新,开创了环境监测工作的新局面。  吴晓青指出,今年环境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监测保障、完善监测制度、充实监测能力,做好“十一五”收官工作,谋划好“十二五”监测思路。

  • 国家环境监测事权上收进行时

    “十二五”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强中央本级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及运行保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作为中央本级环境监测机构,近年来在众多急、难、险、重环境监测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眼下,总站正积极执行“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我国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事权上收意味着什么?今后的环境监测如何使数据“保真”?带着疑问,《环境与生活》杂志记者11月25日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采访了这里的多位专家。国家环境监测能力大提升 11月25日上午,《环境与生活》杂志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立水桥附近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如往常一样一派忙碌景象:环境监测车早早地出门执行任务;检查队伍出发进行“飞行检查”(事先不通知被检查方);总站大楼顶层的颗粒物监测实验室,持续监测着PM2.5、PM10和其他气态污染物的实时浓度;大楼4层的生物实验室、气相质谱实验室、原子光谱室里,工作人员聚精会神地操作着各种让人叫不出名目的仪器、试剂,分析各类监测数据……环境监测,被称为环保工作的“哨兵”“耳目”。环保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着国家的环境监测任务,是全国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和培训中心。 在总站会议室里,综合室主任罗海江首先向《环境与生活》介绍了我国环境监测的总体情况:全国环境监测网络由2800多个监测站和近6万多人的监测队伍组成;监测对象涵盖空气、水、噪声、土壤、近岸海域等多方面;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和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基本建成,土壤环境监测网正在紧锣密鼓推进。罗主任表示,全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进步明显。在资金投入上,“十一五”期间,环境监测中央本级支出(指经立法机关批准,按照财政支出分级管理原则,中央财政用于中央部门的支出)为5.27亿元。到“十二五”,相应投入已达到16.15亿元。“地方投入的增速可能比国家投入更快。论装备,国内外先进的仪器设备在省级监测站以上都有,部分地市站装备也不错,但中西部地区装备能力依然有待提高。从测得出、测得准的角度看,‘十二五’期间硬件保障能力提升较大。”总站多个处室的专家还为《环境与生活》解析了监测能力提升的具体表现。 大气监测数据直传防修改。大气室负责城市空气质量、背景站空气质量、酸雨、温室气体和沙尘影响等的监测。大气室高级工程师郑皓皓告诉《环境与生活》,“十二五”大气监测的重点工作是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经过2012年~2014年全国空气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1436个站点,均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的基本项目监测,即全自动实时监测6项污染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这是‘十二五’相比‘十一五’的本质飞跃。它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对原本已开展空气监测但只监测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老三项的城市,完善了监测指标;二是让原来少数偏远地区只有手工监测能力的城市,也具备了自动监测能力。” 郑皓皓强调,现在的监测数据通过统一的数据采集软件,从监测点实时传输到市级、省级监测站和总站,一点三发,无任何停留和转接。不管仪器是什么品牌,数据算法一致,保证各站之间采集的数据具有可比性。“以前不直传,数据在产生和处理中可能因为计算方式不同、人为修改而出现误差,现在任何人都没有修改的机会,在管理上也是大飞跃。” 眼下总站正在建设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监测站。他解释,“背景站的位置要能代表该气候区无人为干扰的本底空气质量。它的数据很敏感,污染物浓度是微克级的波动。它往往设在人为活动干扰少的地方,方圆50公里内没有大污染源,如东北大兴安岭、西藏纳木错、新疆阿勒泰、广东南岭、海南五指山、福建武夷山、湖北神农架……” 郑皓皓介绍,空气监测还有区域站,多设在省市边界,属于城市站和背景站的过渡区域,主要作用是判断和分析污染物的区域特征及区域间传输,现有31个,作用尚有限,新的区域站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区域站数量将达到96个。3类站点布局成一张大网,监测污染物的影响范围和污染过程等。“城市站和区域站的设备基本一样,而背景站因为污染物浓度量级低,比如PM2.5的浓度常年都在10微克/立方米以下,监测设备的精度比城市站和区域站高10倍左右。”

  •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要求开创监测工作新局面

    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于今日在广州结束。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进展,研究部署2012年环境监测重点任务。 随着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深入推进,环境监测已从传统的技术层面融合到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中,要全面实现从传统到现代,从粗放到精准,从地面到天地一体化,从分散封闭到集成联动,从现状监测到预测预警的全面而深刻的历史性转型。但是在看到机遇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环境监测的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以及环境监测的支撑能力与环境管理的最新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会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紧紧围绕环保大局,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环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坚持把“三个说清”作为首要职责,不断提高支撑环境管理决策和为民服务的水平。二是要坚持科学监测的主题和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的主线,保障环境监测事业健康发展。三是要坚持强基固本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实施。四是要坚持“敬业、规范、精准、透明、奉献”的科学监测精神,培育优良的环境监测工作作风。

  • 【分享】环境监测仪器采购新动向

    根据环保部“关于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11年各地将采购如下环境监测仪器:表1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基本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序号设备名称配置数量(台/套)参考单价(万元)一基本监测设备1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162气相色谱仪1353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604傅立叶红外多组分气体分析仪1505GC/MS(带水土自动进样)11006环境监测车1307土壤样品研磨机1108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120[td=1,

  • 【分享】七届环境监测与环境化学研讨会

    为了更好地落实“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环保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结和交流环境监测与环境化学管理工作经验,推进环保科技进步,提高环保产业的技术和装备水平,展示交流国内外最先进的技术和产品,推广环保科技成果,加强中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全国环保科技事业的发展,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科协等部门的支持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将于2008年5月29日在重庆召开“2008中国国际环境监测仪器及设备展览会暨第七届环境监测与环境化学研讨会”。[~84658~]

  • 【转帖】环境监测的特点与类别

    [b](一)环境监测的综合性 [/b]  1、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   2、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水体、土壤、固废、生物等客体。   3、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必须综合考虑。   [b](二)环境监测的连续性[/b]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等特点,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   [b](三)环境监测的追踪性[/b]   为保证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要有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color=#d6006d][size=4] 环境监测的类别[/size][/color] [b](一)按监测目的或监测任务划分[/b]   1、[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957746.htm]监视性监测[/url](例行监测、常规监测)   包括对污染源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url=http://baike.baidu.com/view/51131.htm]环境标准[/url]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   2、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1)污染事故监测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 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url=http://baike.baidu.com/view/68548.htm]遥感[/url]等手段。   (2)纠纷仲裁监测   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   (3)考核验证监测   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url=http://baike.baidu.com/view/630047.htm]排污许可证制度[/url]考核监测、“三同时”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   (4)咨询服务监测   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url=http://baike.baidu.com/view/95253.htm]环境影响评价[/url],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   3、[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681185.htm]研究性监测[/url](科研监测)   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   [b](二)按监测介质或对象分类[/b]   可分为[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764382.htm]水质监测[/url]、[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624503.htm]空气监测[/url]、土壤监测、[url=http://baike.baidu.com/view/2818334.htm]固体废物监测[/url]、[url=http://baike.baidu.com/view/469702.htm]生物监测[/url]、噪声和振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放射性监测、热监测、光监测、卫生监测(病原体、病毒、寄生虫等)等。   [b](三)按专业部门分类[/b]   可分为:气象监测、卫生监测、[url=http://baike.baidu.com/view/3876342.htm]资源监测[/url]等。   此外,又可分为: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等。   [b](四)按监测区域分类[/b]   可分为:厂区监测和区域监测。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推动我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我厅编制了《陕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联合印发实施。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联系人:来国伟 029-63916221传 真:029-63916225邮 箱:hbtjcc@shaanxi.gov.cn附件: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11/01/144047621514921.doc]陕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url][align=right]陕西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10月31日[/align]

  • 环境监测垂改进行时-重庆市环境监测改革分享

    [size=16px][font=宋体]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font][/size]  [size=16px][font=宋体]你委《关于调整内设机构设置的请示》(渝环监测党文〔2019〕11号)和《关于成立万州、黔江、涪陵、永川四个区域分中心的请示》(渝环监测党文〔2019〕13号)收悉,经2019年11月29日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font][/size]  [size=16px][font=宋体]一、同意增设四个监测分中心[/font][/size]  [size=16px][font=宋体]同意增设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万州分中心、黔江分中心、涪陵分中心、永川分中心,作为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区域分中心管理。具体职责配置、编制分配、运行协调由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商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永川区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备案。[/font][/size]  [size=16px][font=宋体]二、同意调整内设机构设置[/font][/size]  [size=16px][font=宋体]同意撤销区县监测与协调科,设置土壤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更名为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总工程师办公室更名为技术管理研究室(总工办),土壤和生态室更名为生态室。[/font][/size]  [size=16px][font=宋体]调整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机构数量由19个增加至23个(含4个区域分中心),分别是:[/font][/size]  [size=16px][font=宋体]办公室(应急监测综合协调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采购和后勤科、纪检室、技术管理研究室(总工办)、业务科、质量管理室、统计信息室、大气室(大气预报中心)、水室(水预报中心)、生态室、土壤室、现场监测室、应急监测室、仪器分析室、技术咨询室、室内监测室、两江分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万州分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黔江分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涪陵分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永川分中心。[/font][/size]  [size=16px][font=宋体]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font][/size]  [size=16px][font=宋体]此复。[/font][/size][align=right][size=16px][font=宋体]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font][/size][/align][align=right]  [size=16px][font=宋体]2019年12月11日[/font][/size][/align]

  • 【分享】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12号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统筹安排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境管理工作要求,我部制定了《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主题词:环保 监测 要点 通知抄送:机关各部门,各环保督查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规划院

  • 司长谈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减污降碳’总要求,紧紧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总思路,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加快补齐生态质量监测短板,扎实推进高质量、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谈及2021年工作,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提纲挈领地告诉记者。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柏仇勇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其纳入生态文明改革大局统筹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需要我们不断完善、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水平。更加注重系统性和整体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准确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要求,找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新定位、新方向,推动环境质量多要素监测向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性监测的全面转型。“我们要以高质量发展理念指导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质量管理、监测监管、装备研发、能力建设等各个方面,推动‘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柏仇勇还强调,特别是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自身能力水平,实事求是地开展监测点位设置和网络建设,杜绝“扩数量、铺摊子”的路径依赖,加快实现“大规模”监测向“高质量”监测的新跨越。更加注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抓重点、抓关键、抓试点”三个方面入手,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研究开展长江、黄河“三水统筹”、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相关水质、水生生物、水生态监测,建立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跨省界水质断面、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围绕新污染物治理等前沿领域,推进新技术与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深度融合。紧扣“三个治污”,完成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广泛、监测方式多样、监测任务繁密,包括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地表水环境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海洋环境监测、生态质量监测等多个领域的多项重点任务。柏仇勇表示,2021年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紧扣“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环境质量监测精细化、协同化,强化生态质量监测综合性、完整性,提升污染源执法监测规范性、权威性。强化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与预报,做好1734个国家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站点运行,深入开展国控站点和地方站点数据的联网共享与联合分析,强化PM2.5和O3协同监测,加强重污染过程预报研判和综合分析,构建更为全面系统的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深化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水环境监测,重点做好3646个国家地表水断面、1912个地下水点位、1359个海水水质点位的监测与评价。加强生态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国家、省域和典型生态区域的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在部分省份开展生态地面监测。提升污染源监测与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水平,组织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开展应急监测工具箱和“1+N”应急监测调度支援机制建设,逐步实现对应急监测方法、人员、专家、物资、风险源等信息的动态管理。强化制度保障,全方位夯实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谈及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法规标准体系时,柏仇勇表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出台,加快建立一套覆盖监测全要素、全指标、全过程的监测标准规范,完善量值溯源体系,将国家层面的质量管理要求延伸到省市县,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部门国家与地方之间,以及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排污单位、社会机构之间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强化监测监督管理,从生态环境监测的组织者,向‘组织者+监管者’转变,下更大力气抓好监督管理,提升各级各类机构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独立性和公正性。”柏仇勇表示,要倡导依法、科学、诚信监测理念,构建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重点落实好刑法修正案关于监测弄虚作假入刑的决定,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严惩重罚,让造假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改革落地见效。柏仇勇表示,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筹,重点理顺驻市监测机构为所在市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强省、市监测数据共享,形成全省监测合力。最后,柏仇勇还强调了人才队伍与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今年,我们将组织举办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业务技术培训,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要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培育弘扬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行风文化和职业道德规范。”来源:中国环境报

  • 【分享】环境监测仪器发展;运用

    [size=4][font=Verdana]一、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及技术现状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和技术支持,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我国环境监测技术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多是中小型企业生产,产品基本集中在中低档的环境监测仪器,远不能适应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 ①技术档次低,低水平、重复生产严重,规模效益差; ②产品质量不高,性能不稳定,一致性较差,使用寿命短,故障率高 ③研究开发能力较低,在线监测仪器的系统配套生产能力较低,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 二、环境监测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环境监测及监测仪器发展趋势: 1、以目前人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为主,向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为主的监测方向发展; 2、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 3、由较窄领域监测向全方位领域监测的方向发展; 4、由单纯的地面环境监测向与遥感环境监测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5、环境监测仪器将向高质量、多功能、集成化、自动化、系统化和智能化的方面发展; 6、环境监测仪器向物理、化学、生物、电子、光学等技术综合应用的高技术领域发展。 三、重点发展的环境监测仪器 1 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 (1) 污染源烟尘(粉尘)在线监测仪 用于在线监测污染源烟尘、工艺粉尘排放量(浓度或总量),包括测量相关参数:流量、O2、含湿量、温度等,是实现污染源排放总量监测的必备监测仪器。 (2) 烟气SO2、NOx在线监测仪 用于在线监测烟气中SO2、NOx含量,通过流量测量,实现总量监测。 (3) 环境空气地面自动监测系统 该系统用于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周报、日报监测,主要监测项目有:SO2、NOx、CO、O3、PM10等。 (4) 酸雨自动采样器 自动采集降水样品,以便测定降水的pH值。 (5) PM10采样器 用于采集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以下的颗粒物。 (6) 固定和便携式机动车尾气监测仪 用于测定机动车排放尾气中CH、CO等含量。 [/font][/size]

  • 9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存在违规行为

    [font=SimSun, sans-serif][size=12px][back=#f6f6f6][b]省生态环境厅: 9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存在违规行为[/b][/back][/size][/font][font=SimSun, sans-serif][size=12px][back=#f6f6f6]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张剑雯 发布时间:2020/1/21 9:19:03[/back][/size][/font]本报太原1月20日讯(记者 张剑雯)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19年山西省社会环境监测单位监测质量检查结果的通报》,决定对9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通报》指出,一些社会环境监测单位依法监测意识不高、诚信立身观念不强、监测技术偏低、监测数据不准、社会形象亟待改善。其中,山西华澈天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天鑫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丽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西怡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明显违规。省生态环境厅决定,上述9家单位要将2019年出具的存在问题的环境监测报告迅速召回,必要时重新进行监测,重新出具监测报告;9家单位2020年不得承担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监测、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仲裁性监测等工作;9家单位要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改,全面检视从接受监测任务到出具监测报告的各个环节中的问题,确保今后真正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2020年4月5日前,9家单位要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整改报告,省生态环境厅届时将对9家单位的整改工作逐一进行核查。

  • 北京市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的编制说明,说了很多环境监测机构的通病,直至要害

    [b]北京市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的编制说明,说了很多环境监测机构的通病,直至要害,我分享一部分,如下:[/b][align=left]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虽然有了些许经验,但还是有许多的不足之处,质量管理的一些重要环节仍然不够规范和统一。[/align][b]2.2.1缺乏质量意识[/b]随着环境保护对环境监测数据需求的快速增长,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任务变得繁重,监测人员需要承受越来越重的监测压力。这就使得环境监测机构的人员往往只是为了完成环境监测任务,而忽略了对环境监测质量的重视,缺乏对环境监测工作和监测数据的敏感性,降低了环境监测数据的可信度。另外,一些环境监测机构没有高度意识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忽视对监测质量的管理,导致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的改进,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方法质量保证质量控要求不能得到有效贯彻。[b]2.2.2质量管理体系不建全,执行不到位[/b][align=left]各级环境监测机构按计量认证要求建立了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但一些环境监测机构质量体系的编制未结合实际工作要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计划和质量控制的重点、要求不够细化,可操作性差。在体系运行过程中还存在宣贯不到位和没有将其落到实处的问题,存在环境质量监测与监测质量管理相脱离的现象,直接影响了质量管理体系整体效能的发挥和监测工作的规范。[/align][b]2.2.3监测人员在岗技术培训系统性和力度不够[/b][align=left]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由有一定工作经验、专业监测技术水平以及敏锐的洞察分析能力的人员来承担。监测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环境监测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align][align=left]目前,环境监测机构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培训的问题,而且培训多是临时性的、综合性的,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培训,缺乏对新进技术人员和新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岗前培训,培训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导致监测人员对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掌握不全面,解决专业性复杂性问题能力不高等突出问题。环境监测机构应根据监测技术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效策划和设计培训内容,该根据人员的能力状况,积极采取多种方法手段来加强人员各种培训和教育的力度,努力提升监测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及时更新人员知识、提高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提升质量管理意识,从而确保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以便于更好的开展环境监测工作。[/align][align=left][b]2.2.4监测人员的持证考核规范性不够[/b][/align][align=left]随着监测领域的扩大,监测方法和监测项目的增多,环境监测机构需要规范实施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有效把握考核工作质量,促进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align][align=left]部分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持证考核缺少应有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一些环境监测机构,更是没有相应的考核实施办法,因此达不到考核和持证上岗的目的,进而影响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使监测数据的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align][align=left][b]2.2.5方法证实不到位和不完善[/b][/align][align=left]方法证实能够切实体现环境监测机构贯彻标准规范的实际监测能力,一些环境监测机构存在方法证实程序不健全,方法证实过程缺少对采样部分的证实,方法证实缺少对关键性能指标的证实,方法证实未进行实际样品测试,方法证实未进行有效评审等问题,这些方法证实不到位的问题将直接影响监测人员后续的监测工作。[/align][align=left][b]2.2.6质控措施和内容不足,质量监督针对性不够[/b][/align][align=left]为保障监测活动的规范性和监测结果的可比性,各领域的监测活动都有相应的技术体系,规定各种监测行为的技术要求。监测技术规范和监测方法标准不仅是开展各项监测活动的依据,也为实施监测质量控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和基础保障。[/align][align=left]但一些环境监测机构在采样点位或断面的设定原则、监测环境和工作条件的需求、监测行为的操作技术要求,监测仪器调试的技术指标要求、质量控制手段的选取、质量控制频次的要求、质量控制结果的评价指标合格性判断依据要求等方面存在质控措施不到位和内容不足或措施过于简单等问题,影响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align][align=left]另外,一些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监督过于简单,针对性不够。日常工作中环境监测机构应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监督落实,对监测人员的质量控制工作要求、质控手段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也是保证监测质量的重要手段。[/align][align=left][b]2.2.7现场监测质量控制较为薄弱[/b][/align][align=left]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应贯穿环境监测的各个环节。从监测过程上看,目前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措施仍局限于空白样品、平行样品、加标回收、标准测试等实验室内分析环节,主要保证的是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密性,对现场采样、测试环节对数据的代表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的保证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对样品盛放容器、采样设备、保存条件、现场加标样品的频率和数目、样品容器的标识等质控措施的执行仍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环境监测现场监测记录也不够详实。[/align][align=left][b]2.2.8原始记录和报告信息不够完整规范[/b][/align][align=left]环境监测报告是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照法定程序针对某些特定的环境问题进行监测后所作的书面报告。原始记录是各项监测活动中产生的原始、过程和结果记录,是监测人员执行标准规范的体现。一些环境监测机构存在监测报告、原始记录内容不够统一、方法选择不适、对执行标准规范的体现不足、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溯源性不够、结果异常,监测数据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应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准则》、监测标准、规范中的技术和质控要求开展监测、记录和编制报告,确保监测记录、报告成为信息全面,内容正确,结论科学的法律依据。[/align][align=left]详细信息见附件[/align][b][/b]

  • 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9号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的标牌(标识),我部制定了《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车标牌(标识)制作规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标牌(标识) 制作规定 通知

  • 某环境监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被查处

    [align=center]案情回顾[/align]  2021年12月份,淮安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园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省生态环境厅“秋风行动”专项执法检查中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江苏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4月29日出具的两份环境检测报告中存在着:一式多份原始记录中同一采样设备在同一采样时间(2021年4月28日9时10分、12时10分、15时10分)对不同排气筒(5#、6#)开展了采样检测,出具了不同的检测结果。经进一步调查询问,系公司采样人员高某某为节省采样时间,手工填写修改了采样时间;二是工况测量报表和出具的检测报告数据不一致,对比该公司提供的工况测量报表及企业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数据不完全对应。[align=center]  查处情况[/align]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构成“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1月25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案审会研究,对该公司拟处罚金额1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处罚金额1.8万元,对采样人员高某某处罚金额1万元。[align=center]  启示意义[/align]  1、环境监测数据作为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企业及监测单位应当保证其真实性与准确性。当前,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监测不规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制约了环境管理水平提高。环境监测机构需要按照环境监测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本案中,监测机构未能对出具检测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伪造、编造了采样时间等信息,相关责任人员也负有直接责任。  2、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加强对监测行业的规范和引导,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虚假、违规检验行为,确保监测活动符合规范,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align=center]  以案普法[/align]  1.《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下列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四)伪造、编造原始记录或者监测报告中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及签名等信息;”。  2.《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应当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资质认定主管部门应当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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