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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车相关的资讯

  • 耗资300万 国内最先进环境监测车在沪上岗
    2月23日,随着上海石化股份总经理王治卿轻点鼠标,一辆目前国内最先进的大气环境监测车,在该公司投入使用。此举将进一步提高上海石化的大气应急监测和预警能力。这辆耗资达300万元的大气环境监测车配备有二氧化硫/硫化氢分析仪等先进设备,能及时、准确、全天候24小时监测某一点位、某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该车可满足上海市“十二五”期间对重点控制VOC(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进行监测的要求,能监测78种污染因子。
  • 环境监测巡航车现身苏州 精准定位污染地
    p   近日,针对空气中看不见的污染物,一辆高端大气的污染检测巡航车开上了苏州街头,能够准确地定位到精确经纬度下的污染地以及污染物。这台外观看上去与普通车辆没有丝毫区别的环境监测车,整体的价格可是在千万元左右。最贵的当然是车上的质谱检测仪、颗粒物监测仪以及雷达设备。据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博士梁渠介绍,这辆环境监测车检测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的原理是,首先将空气中的气体通过管道抽进质谱仪,利用质子转移反应技术,检测到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显示每一个VOC各自的浓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02c43fc2-29c7-4578-b373-363707ec0d6a.jpg" title=" tu1.jpg" alt=" tu1.jpg" / /p p   这台质谱检测仪可以检测上百种挥发性有机物,并与不同城市的不同标准做出实时比对,清楚直观地看出是否超标。工程师王治飞介绍,该监测车利用固定雷达进行平面扫描,覆盖半径是5-8公里,可以精准找到污染源。颜色越红就是污染的程度很高。根据仪器显示,监测车开到了苏州西环路高架附近,巡航数据检测仪上面的颜色逐渐变深变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83c188d-16ad-46c6-bd54-417319bd000a.jpg" title=" tu2.jpg" alt=" tu2.jpg" / /p p   根据高点检测设备寻找污染严重大致区域,通过巡航检测车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和记录,并将数据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完全形成联动,在检测的同时进行高污染源的查处和治理。这样的高科技检测车辆这次只是在苏州试运行。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984828f-8cfa-4111-ae2e-567b07bad8bf.jpg" title=" tu3.jpg" alt=" tu3.jpg" / /p
  • 绵阳首次引进环境监测走航车 精准查找污染源随时处置!
    p   2日,记者从绵阳市环保局获悉,为更好地监测空气质量,绵阳市首次斥资引进环境监测走航车,通过对重要路段的雷达扫描,精准查找污染源,可随时移动快速发现空气污染并及时处置,为绵阳市推进大气治污提供技术支撑,让污染排放源无处遁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b608d2a0-f7c0-4bd8-8dfb-daf97bc8480b.jpg" title=" 图1.jpg" alt=" 图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雷达扫描:精准掌握污染源分布 /p p   2日,记者在绵阳市环保局看到,这辆环境监测走航车,外观上与正常的面包车差不多,车顶部安装有形状不一样的“耳朵”和“眼睛”,那是空气检测雷达及摄像机等,车内装着它的“大脑”,设备众多,还有显示屏,工作人员在车里可即时了解当下监测数据和进行分析报告。监测人员既可随车同行,也可在办公室电脑端甚至子机的手机上下载相关软件,指挥这台车内的设备运行,接收相关数据。 /p p   “这辆环境监测走航车利用激光雷达监测高空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空气中PM2.5、PM10等细微颗粒物的含量,并及时呈现数据。车载激光雷达可以定点垂直监测、定点水平监测以及走航监测。”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动监测室主任龙平介绍说,垂直方向最远可以监测到5公里的高空,水平方向能对半径5公里范围内进行监测,利用车载,激光雷达可以便捷地移动到各处查找污染源。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d79f3c53-a557-47db-941d-07b8d5730c3d.jpg" title=" 图2.jpg" alt=" 图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科技治污:发现污染立即出击 /p p   监测中,记者在车内的监视器上看到,污染程度由不同的颜色进行标示。蓝色代表无污染,红色说明这里污染严重。“针对不同的天气状况,我们将随时组织走航,对区域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基本掌握,依据现场走航的结果,最终形成分析报告,为我市的精准治污提供科学依据。”绵阳市环保局大气科科长高峰说。 /p p   走航监测,可评估大区域范围内颗粒物浓度分布,实现边走边测,既能说清污染成因、污染来源、污染趋势,也能及时发现污染源、精确定位污染源。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将对重要路段、建筑工地等周边进行走航监测。依照扫描结果,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制定提供有力支撑,开展针对性治理,有效改善环境监测系统。 /p
  • 327万!2022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车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GPCGD221115HG069F项目名称:2022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车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27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应急监测车及仪器设备):合同包预算金额:2,2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车载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1(项)详见采购文件--1-2其他车辆应急监测车及仪器设备1(项)详见采购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采购货物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合同包2(海洋 监测设备):合同包预算金额:1,0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多联CTD采样器1(项)详见采购文件--2-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海洋 监测设备1(项)详见采购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交货
  • 镇海炼化500万元购国内首台毫秒级环境监测车
    环境监测车的外观和内部装置   10月31日,国内首台毫秒级在线质谱环境流动监测车在镇海炼化亮相。该监测车响应速度仅为0.2秒,监测因子囊括化工企业常见污染物。这位环保电子警察办完上牌等手续后就能上路&ldquo 执勤&rdquo 。   &ldquo 空气中的污染,尤其是嗅觉上的污染,由于随时飘动,往往难以检测,而这位&lsquo 电子警察&rsquo 因为反应极其灵敏,相应时间只需要0.2秒,所以空气里的任何异味也逃不过它的&lsquo 鼻子&rsquo ,而一般的色质联机技术则需要20分钟时间。&rdquo 镇海炼化技术人员高先生告诉我们。   我们了解到,这辆奥地利生产的环境流动监测车价值近500万元,是国内首台投入使用的该类型环境流动监测车,车上配备有国际上最先进的离子分子反应质谱技术,分析精度极高,为ppb(十亿分之一)级,灵敏度远高于一般仪器和人类嗅觉。   &ldquo 它就像一只高科技的电子狗,给它先闻一闻样本的味道,任何空气中的污染也逃不过它的&lsquo 鼻子&rsquo 。&rdquo 高先生告诉我们,这台仪器已经有106种污染样本,也就是说这106种污染都逃不过它的监测,而且污染的样本还能随时增加。   我们了解到,普通监测车停稳半小时后才能监测,而该车抗震性强,能做到边行驶边监测,同时还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配备卫星定位系统、气象测试系统和数模系统,快速准确锁定污染源,并通过3G把监测结果及时发送到公司环境监控中心。   目前,这台环境检测车待办理完上牌等手续、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后将投入使用,届时该设备将对镇海炼化及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控。   在近三年时间里,镇海炼化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将超过10亿元。根据中国石化的总体安排,镇海炼化2013年至2016年计划安排实施22个&ldquo 碧水蓝天&rdquo 环保减排项目,总投资达12.5亿元。
  • 云南环境监测工作会议要求 提高水环境监测能力
    云南省2015年环境监测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会议强调,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ldquo 水十条&rdquo ),努力提升水环境监测技术能力,为打好水体污染防治战役提供有力保障。   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高正文在会上强调,&ldquo 水十条&rdquo 对水环境监测提出了新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提升水环境监测能力。当前,要重点抓好3个方面工作:   抓好全省水环境监测网络调整和建设,借助新《环境保护法》和&ldquo 水十条&rdquo 实施的机遇,将全省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调整好、建设好、运行好、管理好。省环保厅要拟定全省调整和建设方案,加强对各地的指导。   推进全省水质自动站建设,将优先建设全省主要跨界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为水质监测预警预报、流域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根据地表水监测需要,提出自动站建设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进一步打牢提高监测能力的基础,各地要对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ldquo 水十条&rdquo 的要求,清理现有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等硬件情况,提出需求清单,积极争取协调解决。省环保厅将继续协调省财政增加投入,对符合条件的监测站给予支持。同时,各地要努力提高监测队伍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监测队伍。
  •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p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p p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p p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当前,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制约了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创新机制,健全法规。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p p   ——多措并举,综合防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 /p p   ——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加大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p p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p p   二、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 /p p   (四)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地、州、盟),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可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被环境保护部约谈的市(地、州、盟),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环境保护部、省级党委和政府。 /p p   各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各相关部门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五)强化防范和惩治。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重点解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以及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问题。 /p p   (六)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明确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记录责任与义务,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对党政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应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 /p p   三、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 /p p   (七)依法统一监测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测规范,加快完善大气、水、土壤等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标准规范,健全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设覆盖我国陆地、海洋、岛礁的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统一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的问题。 /p p   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 /p p   (八)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境保护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拘留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境保护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等信息资源实行共享。 /p p   四、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 /p p   (九)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p p   (十)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逐步实现全国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 /p p   五、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 /p p   (十一)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p p   (十二)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标准物质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 /p p   六、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p p   (十三)严肃查处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p p   环境监测机构在提供环境服务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省级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p p   (十四)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排污单位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十五)推进联合惩戒。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p p   (十六)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p p   七、加快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能力 /p p   (十七)完善法规制度。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条例,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依法处罚。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研究建立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推进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的标准化建设。 /p p   (十八)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现有资源建设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实验室、污染物计量与实物标准实验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实验室,提高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提升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管理能力,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南、西南等地区,委托有条件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任务,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监测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p p   (十九)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环境监测科技水平。 /p p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保障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和工作经费。环境保护部要把各地落实本意见情况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执纪问责等方面的事项。 /p
  • 环保部监测司长解读《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p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做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p p   那么,《意见》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如何才能有效防范地方和部门的不当干预?如何解决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问题?带着以上问题,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司长刘志全。 /p p   记者:《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p p   刘志全: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存在人为干预导致数据失真的突出问题:例如,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如指使相关人员通过干扰采样设施等手段窜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现象,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p p   再如,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有些企业为了逃避监管,蓄意干扰监测现场采样,窜改、伪造监测数据。 /p p   再如,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一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受利益驱动,或屈从于委托单位的无理要求,编造数据、出假报告以赚取利润 或者为了抢占市场低价竞争,为了降低成本不按规范开展监测活动,监测质量堪忧。 /p p   此外,客观局限的原因也会导致数据不准,从而引发公众对环境监测数据的质疑。 /p p   记者:如何有效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 /p p   刘志全:为破除不当行政干预,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 /p p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 /p p   首次明确提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p p   二是建立约谈机制 /p p   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地、州、盟),环保部和省级环保部门可以公开约谈市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 /p p   三是强化防范和惩治 /p p   要求环保部会同中组部、监察部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 /p p   四是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制度。 /p p   明确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记录责任与义务,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对干预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 /p p   记者:如何解决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问题? /p p   刘志全: /p p   强化主体责任 /p p   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明确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对原始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p p   落实管理制度 /p p   《意见》明确要求,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有证、可溯源。 /p p   加大检查力度 /p p   《意见》明确了环境保护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职能,要求两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p p   严格处罚 /p p   查实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的,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有关部门还将依法追究连带责任 质检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撤销有关资质认定证书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弄虚作假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展改革、工商、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p p /p
  • 环境监测总站专家话“十三五”环境监测那些事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总工程师张建辉、业务管理室副主任康晓风、质量管理室副主任楚宝临通过网易在线直播平台与2万多名网友互动,重点谈论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历程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并回答了网友提问。  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历程  环境监测工作从始至终都作为“耳目、哨兵、尺子”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自始至终都紧紧围绕环境管理的需求提供技术服务。张建辉先谈了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历程,环境监测工作与我国环保事业同时起步。  从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我国环保事业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的发展历程。第一阶段是污染调查阶段,主要是针对“工业三废”造成的污染事故、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第二阶段是污染防治阶段,颁布了《环保法》、环境管理八制度。第三阶段是总量控制阶段,基本从九五时期开始。第四阶段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阶段。  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污染调查监测与研究性监测阶段 第二阶段,污染源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并重阶段。在这里分为两个小阶段:污染源监测与以城市为核心的环境质量监测 以流域、区域为重点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 第三阶段,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督检测阶段。  我国环保系统的环境监测能力现状  1、已经形成国家、省、市、县的四级环境监测网络2800多个环境监测站、6万多人的环境监测队伍   2、已经建成涵盖大气、酸雨、沙尘暴、温室气体、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生态、噪声、辐射、土壤、农村环境等多要素的国家环境监测网络。  3、已经初步建立了人工监测、自动监测和天空地一体化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  4、初步建立了从监测数据采集到监测信息发布的全过程,多环节、多手段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5、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上,有个数字,中央本级十一五投入5.27亿元,十二五达到16.15亿元。  大气网的建设,“十一五”末,有113个环保重点城市692个监测点,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到“十二五”末,有338个地级市的1436个监测点位,监测6个项目。“十二五”与“十一五”相比,空气监测发生质的飞跃。  现在的监测数据通过统一的数据采集软件,从监测点实时传输到市级、省级监测站和总站,一点三发,无任何停留和转接。  眼下总站正在建设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监测站。如东北大兴安岭、西藏纳木错、新疆阿勒泰、广东南岭、海南五指山、福建武夷山、湖北神农架,还在南沙、西沙建立了背景站,这是很了不起的。 还有96个区域空气监测站构成网络,这是个桥梁,使我国空气质量监测形成立体网络。  地表水方面,1988年,108个环境监测站组成国家地表水监测网,监测353个断面和26个湖泊、水库。1992年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调整,确认由135个监测站监测313个国控断面。国家组织了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以及黄河、长江、珠江、松花江十大流域的监测,原来“一城一地”、以城市为中心的监测,转换为“全流域的整体水质评价”。  2002年,国控网再次调整,确定了759个国控断面,由262个监测站承担监测任务,基本是地级城市监测站。提出了省界、国界、支流汇入口、入海口、河流入湖口、背景断面、起始断面等监测概念。  “十二五”之初,国控网的布设进一步扩大,地表水国控断面增为972个。  1999年开始试点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经过“十五”“十一五”的努力,陆续在重点流域、湖库及国界出入境河流上建成了149个自动监测站。到了“十二五”,新建自动监测水站151个,初步形成了覆盖主要水体的水质自动监测网。  “十三五”地表水监测网络也将进行调整:进入“十三五”,配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国控断面增至2767个,其中包含1940个考核断面。新国控断面(点位)包括河流断面2424个,湖库点位343个,共监测1366条河流和139座湖库。  土壤监测方面,“七五”期间,开展了土壤容量调查研究,“十一五”到“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务院批示,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4年发布了土壤污染状况的公报,这是正式对外发布的。  张建辉谈我国环境监测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  环境管理新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环境监测重心以环境质量监测为主,为环境质量考核提供技术支持。  体制改革新要求: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垂直管理。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行的以块为主的环保体制存在4个突出问题:一是难以落实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 而是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 三是难以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 四是难以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垂直改革的目的,从监测角度讲就是保证环境监测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环境监测数据不受干扰。  机制改革新要求: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核心问题是解决了“谁考核谁监测”问题,划清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  监测发展新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6个配套方案之一,《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因此,环境监测的发展要实现由传统的环境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的转变,生态环境监测涵盖全要素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就必须构建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张建辉谈“十三五”环境监测网络发展  2016年8月23日,习总书记在青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时指出:保护生态环境首先要摸清家底,掌握动态,要摸清家底、掌握动态、要把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这项基础工作做好。  1、监测对象向全要素、多介质拓展   2、监测目标向风险预警拓展   3、监测手段向天空地一体化拓展   4、业务重心向支持考核与预警拓展   5、网络运行向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拓展   6、网络质控向全要素全程序拓展。  张建辉谈环境监测的长项与短板  1、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从辩证法来看,长与短是相对的。从环境监测的视角来看,是与时代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需求、科学技术进步密不可分的,不是孤立存在的。  2、从环境监测已奠立的基础和取得的成就,与生态文明改革总体要求来看,环境监测工作必须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  3、从环境监测技术角度讲,就是陈吉宁部长提出的建立和完善能满足生态文明改革需求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4、广义的监测技术体系,我的理解包括环境标准体系监测技术路线体系、技术方法体系、监测仪器装备体系、监测技术管理体系和技术队伍体系。 张建辉举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案例,从83标准、88标准、99标准到2002标准,标准是递进的,与之配套的技术路线、、标准、方法、评价法等都要修订、完善。还有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也是如此。  提问环节  问题一  12月21日之前长达5天的漫长时间里,北京等周边多个省市被重霾笼罩,23个城市更是发布了红色预警。红色预警的发布基于预报,事实证明此次预报很准确及时。以我们目前的监测水平,能使空气质量预报的精确度达到什么程度?  张建辉答:依我们现在的监测和预警预报水平,和实践经验来看,对于重污染过程的预报准确率接近100%,污染严重程度的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预报不可能达到100%准确。选用的模型、参数、技术条件都会影响预报精度。要从模型本身和数据积累等方便不断修正。以前的模型、技术等等大部分是美国的,到我们这里有的地方会水土不服。我们现在用的模型是中国自己研发的,已经修改了好几次。大概10年前,央视说我国气象预报准确率54%,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我们污染严重程度的预报准确率达到80%已经很了不起。  康晓风补充:这次预报有两个亮点,起止时间预报比较准确,比较细微的,就是精确预报,一个小时内微妙的变化都预报出来了。  张建辉补充:每次预警预报都在微信公众号上都会发布。每次都有详细的研判、专家解读内容。昨天下午17:20,总站预警预报就发布了12月29日至1月5日的重污染天气。早上天气不错,下午能见度比较差了。  问题二  请您谈谈我国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位置选择有何讲究?应该设立几个监测站更好?有些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站设立在风景优美的景区,这对城市整体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是不是有失偏颇?  张建辉答:城市空气监测点位的布置是有规范的,有一系列技术要求、行标。根据城市建成区面积、人口密度进行网格,对站点高度、周围污染源也有要求,高度要在3-4层楼房的楼顶,周围不能有污染源,不能有建筑物,有严格技术要求。建在风景区的话,可能有误解,布点要有清洁对照点,比如北京的对照点在十三陵,清洁对照点是不参与评价的,要设在某某公园,这也存在误区,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还要实地勘察。周围树草多了也不行,对监测结果有影响。点位要有代表性。  问题三  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的目的之一是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上收后的管理方式是引入第三方服务,未来对第三方机构的监测有哪些监管措施?  张建辉答:事权上收后有一系列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事权、第三方监测机构干什么,包括怎么监管第三方监测机构,我国从管理的制度、措施上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办法。  问题四  据我们观察,空气监测数据是实时发布的,公众能否查询历史监测数据?比如要查询两天前的空气监测数据,是否有渠道?总站正在改版的监测数据发布系统是否包含这方面的服务?  张建辉答:现在已经有非常畅通的渠道来提供历史数据,就拿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信息来说,总站发布的是最权威的实时数据,公众看到的是实时数据,之后还要经过技术的审核,有明确规范要求,技术审核后的数据也是向社会公开的。查看数据的主渠道就是总站的官网,也可以上环保部官网,总站即将推出新的空气质量发布APP,公众可以通过这个APP进行查询。总站的微信公众号也可以实时查询。  问题五  请您谈谈我国目前的土壤监测情况,土壤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进展到什么程度?  张建辉答:十三五的规划是建设完成国家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现例行监测,与水气一样,贯彻落实土十条。建成土壤监测网络有4万个点位,已经完成了每个点位的确切布设。整个环境监测技术角度来看,点位布设是六大技术之一。这个技术就是以抽样为基础,任何一个监测点位,首先要解决代表性问题,就要有空间、尺度的问题。监测是建立在抽样的基础上的,我们土壤调查采用网格法,根据耕地、林草地、荒漠等,网格范围各不一样。污染区域的精密度更高。现在正启动土壤污染详查,2017年第一季度就会全面展开,根据不同监测对象的特点和关注的调查目的,来设置不同网格。
  • 《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印发
    p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p p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推进河北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及省“两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河北。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等制约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的突出问题。 /p p   ——坚持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法规规章制度,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坚持依规管理,依法打击。 /p p   ——坚持综合防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立足系统治理,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防范环境风险,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 /p p   ——坚持严格监管。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责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p p   ——坚持数据共享。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2018年,完善大气、水环境监测网,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和企业的五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秸秆禁烧红外线监测点全覆盖,入境河流、出境河流、重点湖库、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全覆盖,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危废管理实现全流程监管 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大气监控指挥系统投入使用 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 /p p   2019年,全面建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固定污染源VOCs和土壤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平稳运行,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污染源信息纳入管理指挥系统,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纳入大数据平台。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有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p p   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备,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作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权威高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建成,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p p   二、主要任务 /p p   (一)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 /p p   1.明确领导责任。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负领导责任。建立对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提醒、预警整改机制,对不能保障环境监测体系正常运行、影响监测质量的行为提出批评并发布预警通知,督促当地政府从速整改。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人为干扰环境监测数据和质量、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县,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省环境保护厅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市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将处理结果报告省委、省政府。 /p p   对地方党委、政府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行政区域内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较为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将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环境监测活动有关内容纳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在国家或省级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中,对发生或出现弄虚作假、干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量化问责。 /p p   2.明确监管责任。各级环保、质监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联合监管和检查通报机制。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3.强化防范和惩治。依据《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环境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督政职责,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或涉嫌刑事犯罪的,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p p   4.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进行记录,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保证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档、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二)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 /p p   5.理顺全省环境监测体制和机制。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全省统一布点、统一监测、统一标准、统一考核。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省环境监测中心、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按照统一要求,加强对市县大气、水、土壤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公布结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以及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调查评价,接受省环境监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形成监测合力。 /p p   6.执行全国统一的监测标准规范。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布局,建设覆盖全省的大气、水(含海洋)、土壤、辐射、生态的省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污染源排放监控网络。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和实施的统一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问题。 /p p   7.依法统一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清单,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出口、内容、频次和媒介,由环保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结果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保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保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 /p p   8.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保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检验报告或认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保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环保部门对企业行政处罚的信息、重点排污企业名录等信息资源实现共享。 /p p   (三)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 /p p   9.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保部门严格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p p   10.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实行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实现全省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取消环保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 /p p   (四)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 /p p   11.建立责任追溯制度。遵循“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原则,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样品、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p p   12.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流转、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 /p p   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者要履行其对质量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环境监测全过程。严格执行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审核制度,作为监测全程留痕和监测数据终身负责的依据。 /p p   13.强化社会监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省质监局要严格把好准入关,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环境监测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联合制定《河北省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进行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环境监测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发现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 /p p   (五)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p p   14.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保、质监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保、质监部门及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其给予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p p   环境监测机构在提供环境监测服务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省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p p   15.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对排污单位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16.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围绕环境质量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社会化服务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环境管理决策的监测领域,自2018年起,连续3年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监测设施不正常使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p p   17.推进联合惩戒。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p p   18.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全省“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要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p p   (六)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 /p p   19.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省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监控指挥,省市县乡监管执法四级联动。各市统一建设涵盖自然生态环境各要素信息、环境管理需求,并涵盖环保、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气象、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矿山、海洋、卫生、城市管理、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及质量保证等有关信息的大数据监控指挥平台,发布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动员全社会参与并监督。 /p p   (七)加快提高环境监测和质量监管能力 /p p   20.制定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加强省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全省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用房、监测资质、监测用车和工作经费等问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测队伍专业化水平。省环境监测中心要具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全过程质控的能力 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要具备大气、水、土壤、辐射、噪声等全要素、全指标监测能力,适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要具备各类污染源监测能力,有效发挥对企业的监测监管职责,为环境保护税的复核提供技术支持 按照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的要求,着力建设覆盖全要素、全方位、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生态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体系。 /p p   21.保障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准确界定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和相应处罚措施,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惩处力度。对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研究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研究建立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推进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标准化建设,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p p   22.加强对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障。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做好行政区域内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站房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信、出入站房管理等基础保障工作,清退未经省环境保护厅允许而擅自安排的驻守人员,拆除各类私自安装的门锁栅栏、断电闸盒和喷淋喷雾设施等,保证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稳定、不间断运行。 /p p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人为干扰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正常稳定运行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 /p p   23.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现有资源建设省级环境监测质控中心,提高全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对全省环境质量监测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承担区域环境质量控制任务要求。 /p p   24.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量子激光雷达、在线监测远程质控系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科技水平。 /p p   三、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建立党委政府主导、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本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地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在3个月之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每年12月向省环境保护厅报送落实情况。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p p   (二)完善财政保障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障环境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和工作经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整体水平。 /p p   (三)加强督导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把各地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作为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省环境保护厅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要把提高环境监测质量防范干预作为驻点监察的日常内容,严格监督监察。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执纪问责等方面事项。 /p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调研与交流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c4db3a6d-0dde-43c6-ac53-70f50862b109.jpg" title=" 图1.jpg" alt=" 图1.jp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总站调研组参观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展示厅 /p p   2019年3月27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站长陈善荣带队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进行调研与交流。海洋中心主任关道明等中心领导陪同参观了化学分析、微塑料检测分析、气候变化与碳循环、生物培育和藻毒素实验室等,并进行了座谈。海洋中心介绍了该单位的基本情况、2019年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组织与开展的情况,与总站交换了以分管相关监测工作领导为总负责、相关业务室为成员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对接工作组”名单,双方就具体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深入的交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7e987732-b49f-4ae3-a277-26e03b5ac584.jpg" title=" 图2.jpg" alt=" 图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总站调研组参观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气候变化与碳循环实验室 /p p   海洋中心主任关道明表示,为落实好生态环境部对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顺利完成年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海洋中心将在生态环境部“一总三专”的框架下,做好方法标准、公报编制、科研等方面工作,加强与总站的交流与合作,并希望继续得到总站在监测方面的支持,也希望增加与总站党办和办公室等党务和行政管理方面的交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90b14c55-d502-404d-99e0-272db426b126.jpg" title=" 图3.jpg" alt=" 图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总站调研组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进行座谈交流 /p p   总站站长陈善荣表示,双方在环境监测方面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今后要相互学习,相互支持,贯彻落实环境监测“五统一”的部署要求。总站将以“一家人、一条心、一件事”为理念,热情为海洋中心提供支持和服务,配合开展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当前,要共同加快海洋监测数据共享平台、标准统一、点位优化等方面的工作进程,为完善国家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共同努力。 /p
  • 2024深圳环境监测博览会预登记全面开启|展商名单抢先看!邀您共赴环境监测行业盛会!
    由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深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技术创新研究院(福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生态环境监测分析中心、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主办的2024第二届深圳国际生态环境监测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技术应用交流会(简称EMIE2024)将于2024年5月15日——17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盛大举办。EMIE2024以“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主题,将汇聚生态环境产业链上下游,为生态环境创新技术与市场提供高效对接平台;依托国家政策,以国际化资源助推全国环境监测产业交流与合作,助力企业在“双碳”经济时代转变发展理念,发掘新的商机。本届展会预计展览面积20000㎡+,汇聚500+参展企业,吸引20000+专业观众。同期举办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对接会等20+论坛,深度探讨新时期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紧锣密鼓推进,千呼万唤始出来EMIE开幕在即,距离开展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在多方呼声和期待中,终于迎来了紧张的展前收尾阶段,目前组委会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展前筹备工作,以确保展会顺利圆满进行。展会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日前,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已发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博览会,参观、了解、交流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最新产品及技术,探讨新形式下环境监测产业的新趋势、新发展和新技术,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展会的宣传力度加大。展会已与200家行业媒体通力合作,媒体对展会进行了全方位的展前宣传,极大的提高了展会的影响力。此外,参展商也在媒体中得到了宣传,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大批专业观众踊跃报名,正在火爆集结中。全国各省(市)环境监测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将组团参观展会。组委会也在各个渠道邀约专业观众,后台每天收到多个报名信息。除此之外,还收到了海外观众的报名。届时将打造一个国际性质的交流平台。此外,组委会在细节上下功夫。还为每位观众精心准备参观路线图、参展手册、小食、礼品、纯净水等,以期给观众最佳的参展体验。展会亮点先知,抢滩行业机遇亮点一:行业多个“首次”,国际化影响力攀升EMIE2024作为国家级生态环境监测产业专题博览会,也是国内唯一环境监测主题博览会,同时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链接全球环境监测市场。本届展会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与资源共享,影响力持续攀升,更多国际新老朋友将共赴大湾区“生态环境开年首展”之约。来自国内外众多知名展商,如赛默飞、MOTE LIMITED、爱博才思、TSI、安捷伦、布鲁克、 中国铁塔、盈峰、蓝盾、先河、力合、崂应、聚光、谱育、云洲、智易时代、云璟、等将携新产品在EMIE2024“中国首展、全球首发”。此外,还有一批不断崛起和壮大的本土规模型和成长型环保企业纷纷参展,另有一些“专精特新”型企业首次亮相EMIE,展示中国企业的实力。届时,环境监测行业的权威机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博览会组织机构也将莅临现场设立展位,坐镇指导,为展会的成功举办提供建设性意见和支持。亮点二:行业整合 产业上下游联动为促进环境监测产业的研发与设计、生产制造、技术应用、人才发展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紧密联合与互动,本届展会将邀请一批环境监测产业上下游头部代表性企业到场,展现突破性成果,以及核心技术等最新进展,共同提升环境监测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展会现场将设立广东生态环境监测展示区、辐射监测与防护展区、电池绿色创新产业展示区,同期配套20+场专业论坛,举办“创新产品”和“创新技术”表彰活动,赋能环境产业全链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融合,提升产业附加值。亮点三:高端同期论坛精彩纷呈,共话行业新机遇进入2024年开局,生态环境的经济发展之路稳步推进,机遇与挑战并存,2024年刚刚过去的两会指出“2024年,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态环境产业结构的转型与调整仍在进行,企业围绕需求、战略、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等维度重新组织自身资源、搭建战略布局,成为探索未来发展的焦点。 在EMIE为期三天的展期内,20+场专业论坛活动轮番登场,行业大佬与领域专家齐聚一堂进行头脑风暴,分享他们对各自领域的经验、成果、思考与技术探索,论坛现场将成为行业新需求、新商业、新技术、新应用的风向标,为行业深度赋能。届时,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相关领导及专家将到场与参展商、专业观众交流互动。同期论坛一览表主论坛:2024第二届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技术应用交流会分论坛|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分论坛|生态环境监测创新应用分论坛|智慧质控和智慧运维分论坛|监测大数据和大模型应用分论坛|监测物联网建设分论坛|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与应用论坛头部展商汇聚,展商名单抢先看EMIE2024将现场汇聚来自国内外数百家环境监测企业,纷纷展现出自身的强劲实力。不同的发展领域,不同的技术路径,让我们看到庞大的生态环境产业力量,正在蓬勃生长。展商名录一览表:“码”上预登记,行业盛会邀您共享本届深圳环境监测博览会位于深圳国际会展中心9号馆,规模宏大,展览内容的多样性与丰富性能够满足不同领域观众的需求,为参展商和观众打造了一个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平台。现EMIE2024参观预登记通道已开启,扫码即可报名,凭预登记凭证快速进馆,免费获取与现场500+展商切磋的机会,还可零距离参与现场20+精彩行业论坛,对话行业大佬,共谋行业未来。展会参观路线图: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新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路1号,地处大湾区核心枢纽地段,毗邻宝安国际机场,紧挨广深沿江高速,与周边高速公路网络互通,2小时内可到达珠三角各重要城市,交通极其便利。 深圳地铁11号线塘尾站→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上车位置:地铁11号线 塘尾站 D出口服务时间:8:30-17:30行驶时长:约20分钟发车间隔:5-15分钟 宝安机场→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上车位置:机场15号门 P3停车场 A5公交站台服务时间:8:30-17:00行驶时长:约45分钟发车间隔:20-30分钟 高铁站深圳北站、深圳东站→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如何到达:搭乘地铁5号线(赤湾方向)到前海湾站,换乘11号线(碧头方向)到塘尾站,D出口出站后搭乘地铁接驳线,直达展馆。福田站→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如何到达:搭乘地铁11号线(碧头方向)到塘尾站,D出口出站后搭乘地铁接驳线,直达展馆。深圳站(罗湖)→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如何到达:搭乘地铁1号线(机场东方向)到车公庙站,换乘11号线(碧头方向)到塘尾站,D出口出站后搭乘地铁接驳线,直达展馆。 城际铁路穗莞深城际接驳线(沙井西站)→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建议搭乘出租车直达(用时约15分钟)福永码头→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建议搭乘出租车直达(用时约30分钟) 自驾线路指引(1)S3沿江高速→国际会展中心收费站→凤塘大道→展城路→展馆(2)S3沿江高速→福海收费站→福州大道→福园一路→桥和路→展城路→展馆(3)广深高速→宝安大道→福州大道→→福园一路→桥和路→展城路→展馆2024年5月15-17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9号馆,EMIE2024等你来!
  • 盘点近期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近期,杭州两家企业的运维人员为了偷懒而在在线设施上捏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被环保部门抓了个“现行”,将原本已经甚嚣尘上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话题再一次推向了风口浪尖。事实上,环保监测数据作假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近年来此类事件的发生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究其原因,除了利益驱使外,部分地方、企业通过监测数据造假来逃避监管也是主要原因。小编盘点了近期发生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看面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全国各地都有哪些应对措施问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65a83bb5-4928-424f-a818-950dbdbcbd24.jpg" title=" 83-141014124143562.jpg" width=" 500" height=" 292"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292px " /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济南:“车检”成为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重灾区”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环境保护部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环境保护部今后用两年时间展开专项检查,对地方环境监测数据,特别是空气质量检测数据造假行为进行严查。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近年来,发改委、环保部等部门多次出台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也证实,在车检领域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已经不在少数。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去年9月,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山东省济南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造假黑幕。山东华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君冠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因通过短时拔取集气管、替换车辆检测数据等违法手段,为多辆机动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分别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5万元。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金陵:环保在线监控设备弄虚作假吃官司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刚过完2016年春节长假,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马上着手,为即将在2月26日开庭的诉讼案做庭前准备。这是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效后的全国首个大气领域公益诉讼。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个多月前,自然之友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起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金岭公司),指控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长期持续超标,且有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等多种违规行为,造成了大气污染,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损害。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自然之友以获得的多份政府部门曾对该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文件作为取证依据。并且,山东金岭公司存在环保在线监控设备弄虚作假行为,对此类企业提起诉讼,是对以往的罚款、对作假实施者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的补充,亦为严厉打击环保监控设备数据作假的一次有益的司法实践尝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杭州余杭:超标数据无法显示? 特殊设置企图瞒天过海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杭州市环保局的监察人员在对余杭区的一家企业在线设施检查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污染物测定仪器的历史监测数据中有一个“552.4mg/L”的超标数据,但是这个数据并没有在与环保部门相连接的在线监控平台中显示出来,而是自动被上一个时段的未超标数据所替代。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吴超烽向记者解释道:“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两种原因,第一种可能是污染物测定仪表的问题,另一种则是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随即,监察人员在现场发现使用相同仪表的其他企业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在与仪器厂家进行进一步沟通后排出了第一种可能。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经过测试,监察人员发现该公司所使用的仪器是可以正常监测、显示超标数据,而出现上述“奇怪”现象的原因是有人弄虚作假,采用了特殊的设置导致数据采集仪器只能显示未超标的数据,并自作聪明地删除了操作日志。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杭州:建德某化工厂监测仪器损坏 运维人员偷懒捏造数据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监察人员在对建德某化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家化工厂的在线污染物测定仪器已经损坏,无法正常采集水样,而且已经缺失半个月(2月8日至22日)的监测数据,但在运维台账中却显示2月5日和19日均有运维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此外,监察人员还发现记录里明明显示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但在在质控样比对中填下了仪器比对正常的监测结果数据。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随后,监察人员当场固定证据后,马上对运维单位开始了进一步询问调查,在调取厂区视频监控并指出口供漏洞的压力之下,两位运维人员承认,2016年2月份他们只在26日到企业现场运维了一次,而2月5日和19日的运维记录和质控样比对的监测数据全是两人凭空捏造的,为的是既能应付环保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公司的处罚,又能在过年期间轻轻松松放一个大假。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针对上述那些事件,以前政府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这种恶劣行为的惩处力度并不是很大,才导致这种行为一再出现,现如今,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造假的人恐怕不能再容忍。我们且看一看,面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全国各地都有哪些“伏魔阵”现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山东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 造假将移交公安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报道,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杰表示,为了杜绝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省环保厅将与公安部门联动工作,加大对排污企业监测数据造假的查处力度:“我省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持”零容忍“态度,采取独立调查等方式,对在线监测设施进行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对存在造假的企业,一律实施顶额罚款、媒体曝光,同时移交公安。”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同时,加强在线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营机构和生产销售商家的监管,运营机构参与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运营资格 自动监测设备存在造假漏洞的,一律清除出山东环保市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哈尔滨: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记入社会诚信档案进行行政问责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近日,哈尔滨市环保部门发布国家环保部下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办法》)的通知。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从今年起,按此新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将进行行政问责。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办法》还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杭州:严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相关责任人或被刑拘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众所周知,G20峰会将在杭州召开,因此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也是目前杭州市的重点工作之一,如若此时出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状况,那该如何惩处?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别说,还真有人顶风作案,有两家企业的运维人员为了偷懒在在线设施上捏造环境监测数据,可惜没有躲过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所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根据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因此,不要自欺欺人,聪明反被聪明误。就目前形势看,斩断监测数据作假,是环保监督执法的当务之急。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保障,是保护环境的底线,对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追究企业造假、环保部门造假、地方政府造假,必须增加自上而下的数据抽检核对,获取有力证据,及时发现,给予重罚,并相应追究刑事责任。 /p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推动我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我厅编制了《陕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联合印发实施。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联系人:来国伟 029-63916221传 真:029-63916225邮 箱:hbtjcc@shaanxi.gov.cn附件: 陕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31日
  • “物联网”助推无锡环境监测
    作为“感知环境,智慧环保”中国环境监测物联网数据应用管理示范工程之一的江苏省无锡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日前正式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无锡市物联网在环境管理领域应用示范工程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为COQT(社会第三方投资、统一建设、运营、质量控制、实现数据应用)模式在全国环境监测领域的示范与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   此次框架协议明确了由无锡市环保局总体规划、邦达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COQT模式承担无锡市空气环境监测系统的投资、建设、运营、质量控制与监测数据应用的合作内容。   物联网由感、传、知三部分组成,“感”就是要求各部门根据自己的业务进行建设,“传”需要政府统筹建设、共享传输网络,“知”就是各部门的业务形象化、数据共享、大众所知。无锡市提出的“感知世界,智慧环保”是物联网在环保领域应用的形象概括,表明环保部门要感知环境就必须依靠环境监测,而环境监测的自动监测技术就是物联网在环保工作上的具体应用。   据了解,物联网产业作为无锡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在环境监测监控领域的应用取得了积极进展。无锡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联网发展工作,将其应用于环境监测领域的大气质量监管工作中,对提升无锡市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环境监测管理效益起到实际的推动作用,也在江苏省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值得一提的是,COQT模式是环境监测由企业建设、运营、维护、提供有效的数据,政府验收、监督、考核、购买数据的方式进行,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创新,也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全新模式,这次无锡市利用社会资金一次性改造无锡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是一个探索,提升了无锡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水平,也是提升物联网在空气质量监测与感知能力,更是贯彻落实“五中全会”提出的“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的要求。   在此次协议签订会上记者了解到,此次合作将对无锡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新站建设与旧站改造,提升环境空气监测感知能力的应用水平 为无锡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提供长期有效的运行维护服务,建立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体系 并根据环境监测物联网数据应用管理示范工程进度,逐步延伸扩展至其他监控对象。
  • 324万!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环境监测分析仪器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1210-2241YDZB4659项目名称:2022年环境监测分析仪器购置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244,5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购置一批环境监测及分析仪器):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车载汽油发电机2(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1-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汽车排气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1-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防爆空调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1-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吸附净气试剂柜2(台)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无人机采水设备1(台)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1-6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分光光度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交货合同包2(购置一批环境监测及分析仪器):合同包预算金额:394,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电磁辐射选频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30,000.00-2-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叶绿素a研磨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2-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地下水监测井井深测定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1,000.00-2-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地下水水位计1(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2-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地下水采样潜水泵1(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2-6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低流量低扰动地下水采样系统1(台)详见采购文件53,000.00-2-7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降水降尘自动采样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交货合同包3(购置一批环境监测及分析仪器):合同包预算金额:67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声级计3(台)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3-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气体自动进样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3-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高氯COD消解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3-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流动注射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3-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振荡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交货合同包4(购置一批环境监测及分析仪器):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预浓缩仪-气相色谱质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7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45个自然日内交货,进口产品90个自然日内交货
  • “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将加强监测质量
    关于加强“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十多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建成了覆盖各环境要素、技术手段多样的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环境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随着国家网覆盖范围的逐步拓广,监测技术手段的不断丰富和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持续提高,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与环境监测的现实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集中表现为监测数据可比性、公信力不高,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面向环境监测全过程、覆盖各技术手段的质量体系尚未建成,涉及环境监测全过程的管理目标尚未实现,控制指标与评价技术体系亟需完善。二是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于监测能力的发展,质控工作缺少设备、物质与技术支持,限制了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研究和技术储备不足,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还存在监测各领域和各环节研究力度不均衡、质控指标体系不健全、标准样品和质量管理样品体系不完备、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质量控制环节技术研究相对滞后等问题,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缺乏相应的技术理论基础。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环发[2011]112号),在认真总结国家网质量控制与保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国家环境监测网“十二五”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促进环境监测日常工作规范化   1.以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计量认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国家网质量监督检查为抓手,有效促进全国各级监测站全程序质量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形成满足各级监测部门工作要求的全程序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转。通过优化考核形式和程序,强化环境监测关键环节和领域的规范与考核。   2.进一步加强对地表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质量管理,促进各有关监测站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工作质量需求的全程序标准作业程序,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为运行考核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托管站和第三方运营机构的资质管理。   3.鼓励各监测单位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通过具体质量目标的提升,逐步建立可自我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体系。   二、搭建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监控平台,构架自动监测数据“三级审核”机制   实现基于VPN网络的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和监测站与监测总站的直联。以物联网技术为依托,实现总站、省级监测站对辖区内远程监测设备数据的采集、传输和远程质量控制。逐步实现国家网数据“三级”审核机制,建设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评价、预警与决策辅助系统。   三、开展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促进各级监测站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1.持续利用飞行检查的方式,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实施有效的监测质量管理检查。通过强化外部质量控制和监督手段,确保环境监测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   2.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开展监测能力考核,“十二五”期间考核污染物类别覆盖地表水地表水、空气监测项目,逐步形成国家网监测单位能力考核及评估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并强化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加强对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以跨省界断面联合监测为契机,逐步统一承担联合监测任务的各监测站的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通过跨国界断面的联合监测,加强国内外的监测分析技术交流。通过建立联合监测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区域监测数据可比和监测技术的共同发展。   五、继续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完善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核查体系   1.持续开展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项目全分析的质量监督。继续开展国控城市噪声、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抽测,有效利用比对监测、现场抽测等方式,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逐步实现城市噪声自动在线监测。   2.继续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监督抽测,全面开展“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质控样考核和比对抽测,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比对抽测。认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注重排污口、采样平台的规范化情况检查,提高污染源监测的基本保证条件。   3.进一步规范污染源监测采样现场操作等关键环节,开展污染源基本信息完整性、符合性和适用标准的审核与核查,升级、完善污染源监测数据库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数据审核。   六、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方法、规范落实检查,严格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贯彻   在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内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系列活动(即“大贯标”)。进一步促进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的落实。通过对各级监测站规范、标准落实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专项培训和监测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推动环境监测各项标准和规范,特别是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和落实,同时加强不同区域间的互动交流,促进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共同发展。   七、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投入,稳步提高监测质量控制基础能力   1.进一步加大国家网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国家网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根据各级监测站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配套相应仪器设备,加强满足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需求的能力建设。   3.促进环境监测实验室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建设持证上岗考核、计量认证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持证上岗考核和计量认证的在线申报、审核,系统自动生成考核试题、随机派出专家、在线提交考核报告等。有效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八、创新培训工作模式,保障培训质量   1.以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为依托,开展全国环境监测人员技术培训,逐步完善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2.开展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业务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专业水平,强化质量管理责任感和使命感。   九、加强质量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实现动态管理   1.加强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实专家队伍,完善专家队伍技术结构,特别是自动监测领域的技术专家。加快年轻质量管理人才培养,优化专家队伍年龄结构。   2.广泛吸纳环保系统相关单位和全国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构建满足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需求的、引领新时期环境监测领域发展的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   十、加紧建设部环保质控重点实验室,提高质量管理技术水平   加紧开展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明确实验室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装备水平,带动全国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的广泛开展和充分交流,全面促进国家网质量控制技术不断进步。   十一、进一步开展质量管理科研工作,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体系   1.深入研究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关键技术,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测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积极建立质量控制指标、规范和评价体系,为质控考核、比对监测等质控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使国内的质量控制技术逐步与国际领先水平接轨。   2.加快开展针对国家网各监测技术手段的质控样品研制。通过与有关单位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质控样品研发力度,充实质控样品种类,丰富标准样品浓度系列,使质控样品体系逐步满足实验室分析和自动监测各技术手段的日常质控、质控考核、量值溯源等新时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需求。   十二、加紧开展空气自动监测技术研究,构建空气监测量值传递技术体系   研究并建立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量值溯源、传递与校准体系,重点开展臭氧分析仪等自动监测仪器的量值溯源、传递、校准方法和技术体系研究,深入开展大气采样设备的流速校准方法研究,为建立健全我国空气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技术体系,丰富完善质量控制技术手段提供技术依据。   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重点工作。
  •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发布《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两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12月29日前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何晓芳、施玉衡电 话:0571-28131682邮 箱:zjema2017@163.com 附件:1.《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2.《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编制说明3.《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4.《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编制说明5.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2023年11月29日附件1:《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编制说明.pdf附件3:《汽车排放外观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汽车排放外观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编制说明.pdf附件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精准测定,守护清澈丨岛津助力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项目解决方案(二)
    上期回顾近期,生态环境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的通知》,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以更高标准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为目标,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监测支撑。上期介绍了大比武的实验分析项目之一:岛津GCMS测定水质中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含量分析,依据标准为HJ 699-2014。本期,我们将重点介绍岛津助力“环监大比武的实验分析项目”光谱解决方案。岛津光谱解决方案解决方案1紫外法测定水质硫化物应对标准:HJ 1226-2021《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解决方案2土壤中金属镉(Cd)应对标准:HJ 1315-2023《土壤和沉积物 19 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结束语岛津提供UV-1900i可用于水质硫化物的测定,ICPMS-2050LF可用于土壤中多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等一系列环境监测解决方案,助力环监大比武项目。最后预祝所有参赛老师们取得好成绩!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大调研大讨论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近日,按照生态环境部党组的统一部署,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党委(以下简称总站党委)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讨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负责人顾祥胜现场指导,对生态环境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生态环境部直属机关党委、总站党委及各党支部、地方环境监测站党组织代表参加“大讨论”活动。 /p p   据介绍,本次“大讨论”是总站党委落实五大活动方案,在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基层大调研、大讨论的基础上,以解决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工作中突出问题为导向,为加强调研成果转化而组织的。在大调研活动中,既调研了地方监测站、检测机构有关从严治党、落实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情况,也调研了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情况。为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梳理和解决,在全站范围内开展了集中大讨论。 /p p    strong 着力打造环境监测“国家队” /strong /p p   “大讨论”活动旨在更好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顶梁柱作用,为环境管理提供重要监测技术和数据支撑。据介绍,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建成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颗粒物和大气环境监测实验室、国家网颗粒物称重中心、国家环境二噁英监测中心华北分中心,以及无机分析、有机分析、应急监测、环境监测仪器质量检测和生物、噪声监测等重点实验室。在账仪器设备资产 2.9 亿元,配备了高压液相色谱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仪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330 余台(套)。能够开展对以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物为代表的痕量有机物、环境介质中微量、痕量金属元素等的监测分析工作,具备无机、有机、环境应急等多领域国际一流分析技术水平,培养了具有国际水平的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技术团队。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说:“过去是我们到欧美、日韩等国家学习他们的技术,现在是他们到我们这里来学习预警预报技术。” /p p    strong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大调研、大讨论 /strong /p p   总站党委从今年1月开始,前往地方监测站开展基层大调研。今年4月,各党支部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大讨论。各党支部深入基层,带着问题进行沟通,能够即时解决的问题,已分期分步解决。涉及顶层设计等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正在梳理、解决或报送部直属机关党委。 /p p   本次“大讨论”活动在集中讨论环节中,对大调研的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全面从严治党、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环境质量预报”“新时代生物监测工作”“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建议”“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等。与以往不同的是,在汇报时,发言代表由总站的党支部书记和参与调研的基层监测站党组织代表共同组成。汇报形式采取基层监测站反映问题、总站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的方式,彼此衔接,改变过去一个人说的状态。这种两人组合的形式是大讨论形式的创新。 /p p   讨论中,每组发言代表都会提到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困难的提出无疑是调研的最大收获,通过调研、讨论,更加开阔了工作思路。总站将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在调研中找出问题,在讨论中解决问题,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准、全”,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p p   据了解,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将在“大调研”“大讨论”中形成的优秀报告、讨论发言材料报送生态环境部直属机关党委,向部党组建言献策。 /p p    strong 认清形势,构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strong /p p   柏仇勇认为,“大讨论”活动结合了实际,突出了重点,指导了业务。他说:“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行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挑战是生态产品、环境监测产品供给不充分,不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监测技术有待提升,监测数据‘真、准、全’的要求需加强,信息公开有差距,队伍现状需改善。” /p p   为此,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致力于构建现代环境监测体系,柏仇勇介绍:“构建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总体思路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规律,涵盖各环境要素、生态结构、生态功能,包含理化、生物、生态等各类指标,横跨各行业、资源管理部门、社会监测机构,纵贯国家、省、市、县四级,构建布局科学合理、指标系统完备、运转顺畅高效、信息集成共享、陆海空天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p p   “着力推进环境监测的精细化与科学化”也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构建现代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柏仇勇说:“一是要巩固空气质量监测,建立大气污染综合立体观测网,实现精准治污。二是要大力发展环境监测产业,大力研发推广。要应用高质量、多功能、集成化、系统化和智能化的监测仪器,发挥高新技术装备对监测效能的倍增作用,推动监测设备国产化。三是要培育规范的环境监测市场。发挥社会监督、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的作用,健全市场规则。强化市场监管,出台一系列文件,实现生态环境的终身问责制。” /p p   “我们要努力打造一支拉得出、打得赢的生态环境监测铁军。”柏仇勇说,生态环境监测发挥着生态环境管理“顶梁柱”的作用,总站更要积极主动,努力攻坚克难,不断增强能力、提升技术水平,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 /p p    strong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着力抓好三个结合 /strong /p p   总站党委书记陈善荣在主持活动时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前期17个党支部深入基层大调研、分5期前往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大培训的基础上,以解决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开展了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讨论成果转化,指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发展”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总站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着力抓好3个结合。一是采取上级党组织指导和总站党委抓落实相结合 二是支部现场调研与集中讨论相结合 三是总站开展调研的支部与调研地方的基层环境监测站相结合,就调研主题共同讨论,上下联动,直面问题,务求实效。 /p p   “大讨论”活动是总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生态环境部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五大活动”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广大党员干部加深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将对指导和推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总站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中去,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强有力的监测技术和数据支撑。 /p
  • 精准测定,守护清澈| 岛津助力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项目解决方案(一)
    应对HJ 699-2014《水质 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PART1 背景介绍2024年4月,随着生态环境部发布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的通知”,一场关乎绿水青山、涉及千家万户的赛事悄然拉开帷幕。在这场旨在提升我国环境监测水平的盛会中,岛津带来一系列环境解决方案,为实验操作项目注入了新的活力。本期,我们将重点介绍岛津GCMS如何精准测定水质中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含量,为环境监测加油助力。PART2 实验分析1.分析条件气相色谱条件&bull 进样口温度:250℃&bull 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bull 柱箱温度:80.0℃(1min)→20℃/min→150℃→10℃/min→300℃(2min)&bull 柱流量:1.00ml/min&bull 进样量:1.0μL质谱条件&bull 扫描方式:SIM&bull 离子源温度:230℃&bull 接口温度:300℃2. 质谱图出峰顺序:四氯间二甲苯(SS)、α-六六六、六氯苯、β-六六六、γ-六六六(林丹)、菲-d10(IS)、δ-六六六、七氯、γ-氯丹、α-氯丹、α-硫丹、p,p'-DDE、β-硫丹、p,p'-DDD、o,p'-DDT-d8(SS)、o,p'-DDT、p,p'-DDT、䓛 -d12(IS)3. 实验数据及分析表 检出限、测定下限、相对标准偏差、加标回收率比对表4. 实验结论本实验使用岛津气相质谱联用系统完成测试, 经过方法验证,得出的检出限、测定下限均小于方法HJ 699-2014规定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分别对0. 25μg/L、1.00μg/L、4.00μg/L三个浓度的样品进行了6次平行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2.3%-8.6%,3.7%-8.1%,1.1%-6.6%。分别对0. 25μg/L、1.00μg/L、4.00μg/L三个浓度的加标实际样品进行加标回收率测定,加标回收率分别为87.0%-124%,61.4%-98.1%,64.2%-102%。精密度、准确度均能满足HJ 699-2014的要求,可以依据该标准开展水质相应检测工作。5. 实验Tips仪器性能检查仪器使用前用全氟三丁胺对质谱仪进行调谐。样品分析前以及每运行 12h 需注入 1.0μL十氟三苯基磷(DFTPP)溶液,对仪器整个系统进行检查,所得质量离子的丰度应满足标准要求。降解率检测样品分析前以及每运行12小时,应对气相色谱质谱系统进行检查,分别注入1.0µ L p,p'-DDT标准使用液,测定其降解率。如果DDT的降解率≥20%,则应对进样口和色谱柱进行维护,系统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测定。PART3 岛津应对方案1. 岛津GCMS产品线更丰富2. 特色技术水质有机物数据库,包含Smart SIM数据库、采样前处理SOP、优化方法条件、质量控制等,是确保实验结果准确性和可重复性的关键。从采样、前处理、检测方法到操作的每一个细节,以确保每一步都能精确执行,从而获得可靠的数据。使用Smart SIM/MRM数据库,无需农残标准品,5min内即可建立仪器理想方法。PART4 小结岛津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凭借其“低维护、高产出、易操作、高性能”等技术特点,以及水质有机物监测数据库的支持,大大简化了前处理及分析过程。分析结果准确性佳、重复性好,为环境监测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先河环保:领跑民族环境监测装备产业
    “不久前,我们的PM2.5监测仪器产品已经通过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测试,成为入选的3家国内企业之一。这意味着我们已经拿到了分享PM2.5监测设备市场这块大蛋糕的邀请函。”7月27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刘国云踌躇满志地告诉记者:“对于我们来说,PM2.5只是新增的一个指标。作为国内唯一一家全系列产品都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生产企业,先河环保(300137)将依托雄厚的技术积累和在全国1000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建设维护的经验,为我省争得更大的空气监测设备市场份额。”   公开资料显示,先河环保已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产品线最全、创新能力最强的环境监测仪器专业生产企业之一,产品涵盖空气、水质、污水COD、烟气、酸雨五大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和环境应急监测车六大系列,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30%以上。   “依靠差异化发展和不断创新,挑战技术前沿,我们实现了环境监测领域多个第一。”刘国云一语道出了先河成为国内环境监测仪器领航者的真谛。   差异化发展成就独特竞争优势   “一个企业的思维导向决定了它的战略决策,先河的定位是做中国高端环境监测仪器的领航者。为了避开普通产品的市场竞争,我们寻找差异化生产,占领市场高端。”刘国云自豪地向记者说起了他们的差异化发展之路:公司刚成立的时候,主要产品为国家技术监督局的科技项目成果大气二十四小时恒流自动采样器、粉尘采样器等小设备,可是当时国内已经有不少企业从事这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要想长远取胜,必须另辟蹊径,避开与其他竞争对手之间的直接竞争。   1998年,先河环保确定了差异化的经营战略,将经营方向定位于发展高技术含量的在线环境监测产品——可实现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的在线环境监测仪器,着重解决环境污染的快速监测、自动监测、在线监测等重大技术问题。   2000年,中国第一套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研制成功并通过鉴定,被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空白。2002年该产品正式产业化,先河没有急于把产品投放市场,而是把产品安装在中国最早引入大气监测系统的南京市环境监测站,与进口产品进行对比试验,用数据证明自身的技术水平。该产品的成功研制改变了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完全依赖进口的局面,短时间内形成了在国内市场的覆盖。”   鼎力创新实现行业内多个“第一”   “这些年,我们不断借助技术创新引领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注重技术积累,并保持较大的科技投入,坚持以销售收入50%的费用投入研究开发,加强创新基础和能力建设。”先河环保副总经理范朝告诉记者,“凭借着在环境监测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先河目前已成为国内唯一拥有空气质量、烟尘烟气、污水、地表水质、饮用水质、酸雨等六大在线监测系统及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环境监测仪器专业生产企业,也是唯一具备国家环境监测网所需全线产品的企业,在高端环境监测领域形成了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   记者在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测中心看到,一台台电脑上五颜六色的符号在不停地闪烁。“这是石家庄岗南水库的监测数据,只要水库里的水质一受到污染,那么安装在那里的浮标检测站就会把变化的技术参数通过远程传给监测中心。”技术人员介绍说,“这种浮标监测系统可以在地表水体任何监测点位实施原位灵活布点,以浮标作为监测设备的载体,集成太阳能、风能作为动力,可监测常规的水质参数以及水文参数。在监测站的远程监控室可以接收来自各地监控系统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系统能够长期、定点、连续自动监测地表水体近海海域的环境信息数据,同时实现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监测预警,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在我省的石家庄岗南水库和白洋淀都已建站。”   凭借雄厚的技术积累和不断投入,先河构建起核心技术平台,目前已经建立了光学传感技术平台、红外线紫外线吸收技术平台、气体滤光相关光谱分析技术平台、流动注射水质分析技术平台等十几个先进的技术平台,形成了面向全面环境管理需求的独特技术优势,为产品持续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混血”机制打通成果产业化“经络”   需求创新带来体制创新,为了抢占技术高端,先河环保积极探索开放创新的合作模式,与业内专家、科研院所以产权为纽带,或共同承担课题,或以成果转让的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多层次、深入的合作。   “我们与中科院安徽光机所、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一研究所等国内一流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开展模式,既实现了产品技术与国内先进成果的接轨,也使公司产品研发始终保持在国内顶尖水平。我们将这种开放式的合作形象地称之为‘混血’,并且从制度上保障这种机制的通畅运行,这样带来的好处是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是完全融合的,不存在任何的‘堤坝’。”刘国云自豪地向记者介绍。   “我们主要依托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课题引进、发掘和培养人才,建立了‘终身负责、终身受益’的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开放创新体系,公司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全部实现产业化。”范朝介绍,先河环保与中国科学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单位作为发起人,积极组建了环境监测仪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聚集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先河环保主持及参与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863计划、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课题及建设部、环保部等省部级项目50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33项,国家级新产品9项。今年6月,先河环保被确定为我省首批“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
  • 朱建平:探索建设新时期环境监测体系
    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好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部署做好环境监测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任务。   一、提高对做好新时期环境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监测高度重视。   温家宝总理在去年会见参加国合会2011年年会外方委员和代表时强调,要努力改进监测手段,提高监测水平,要重视完善环境监测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切实感受更加接近。   李克强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讲话中要求,要抓紧修订和发布严格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PM2.5等监测指标,改进空气质量评价方法。   国务院《意见》指出,要改进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推进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完善国家重点监控点位和自动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建设国家环境监测网,推进环境专用卫星建设及应用,提高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测体制机制。   战略已经确定,方向已经指明,号角业已吹响,关键在于落实。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推动环境监测事业科学发展,实现“三个说得清”的环境监测目标。要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积极探索建设新时期的环境监测体系,这既是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全国环境监测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准确把握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的新形势   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是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保障总量控制目标实现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能力 以保障环境质量为切入点,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需要不断增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以防范环境风险为目的,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微量有机污染物的监控,需要不断增强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能力 以保障核与辐射安全为目标,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增强核与辐射监测能力。   二是公众对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推进环境监测事业科学发展,需要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探索建立环境监测管理全国一盘棋、监测队伍上下一条龙和监测网络天地一体化的现代化环境监测格局。加强监测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监测技术和科研水平,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环境监测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认真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环境监测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为统领,以科学监测为主题,以提高环境监测质量为主线,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和公众需求,逐步完善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和体制机制,着力强化监测基础能力,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努力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监督考核环境状况、预警预测环境风险,为主动超前开展环境监测、先行引领环境污染防治奠定基础,努力开创环境监测工作新局面。   (一)围绕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做好新增指标的监测   环境保护部党组要求,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和O3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监测司将配合有关部门统筹安排监测经费、仪器,统一调度时间进度,确保2016年1月1日前全国各地都能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实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二)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   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大检查活动。支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逐步实现国控网所有监测数据的“直传”,确保监测数据客观真实。   (三)强化环境监测制度建设   《环境监测条例》已列入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监测司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相关修改协调工作,争取《条例》尽早出台。   完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流域、区域联合监测机制,初步建立省界断面上下游联合监测制度、空气区域联防联控监测制度 建立土壤例行监测制度,组建土壤监测网 完善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四)进一步夯实环境监测基础   全面开展环境监测站达标建设及验收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末实现市县能监测、省市能应急、国家能预警的目标。2012年,监测司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推进环境专用卫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环境一号C星早日发射 同时初步形成无人机环境监测能力。   (五)加强人才队伍和行风建设   启动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修订印发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国家与地方分级培训制度,编写全国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大纲,修订环境监测培训教材。2012年将新增空气质量指标监测培训放在首要地位。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加强廉政教育,时刻牢记“四常四戒四珍惜” 强化“诚信监测”的职业道德教育,做到“出真数、不出假数,说真话、不说假话,干实事、不图虚名”。   (作者系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副司长,本文刊发时有删节)
  • 《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发布
    为了科学高效地部署、指导各地的环境监测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2年度国家下达的环境监测任务,日前环保部下发了《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012 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012 年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要认真贯彻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 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空气质量新标准,组织开展PM2.5、O3 等新增指标的监测,规范监测行为,完善评价体系,提高监测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提升监测形象,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事业科学发展。   一、认真贯彻空气质量新标准,着重做好PM2.5、O3 等新增指标的监测   (一)积极推进新标准监测的宣贯。认真贯彻执行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组织好新标准实施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组织有关媒体深入监测一线“体验监测”。加大新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召开新标准实施空气质量监测现场会,调度工作进展,解决存在问题。   (二)确保完成2012 年新标准的监测任务。按照率先开展监测,率先发布信息,率先与国际接轨的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要完成开展新标准监测的相关能力建设,率先开展PM2.5、O3 等新增指标的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满足公众和社会需求。鼓励其他地方根据工作情况率先实施新标准。   (三)加快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配合新标准实施,做好国家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编制工作,推动新增指标监测尽快形成工作能力。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加快能力建设进度,确保完成能力建设任务。   (四)做好新标准实施的基础工作。按照新标准的要求,调整和优化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合理布局全国环境空气监测网。开展PM2.5监测设备比对实验,做好PM2.5 监测设备选型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确保测得出、测得准。   二、做好环境监测重点专项工作   (一)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各地要做好环境质量指标的任务分解及评价说明,把《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工程纳入地方相关规划中,确保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达标验收。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启动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各省要积极组织好辖区内市级站和县级站的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争取尽早达到整体验收标准。   (三)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在现有国控监测点位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完善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重点流域、地下水等重点监测点位和自动监测网络,发布“十二五”国控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网设置方案,扩大城市空气、地表水监测覆盖范围,加强监测预警和网络管理。   (四)推广卫星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推进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环境遥感技术在国家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监督核查、内陆水体水华与近海赤潮监测、秸秆焚烧、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监测、沙尘暴监测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环境遥感技术业务化运行水平,服务环境监测管理 推动地方环境遥感监测技术应用。   (五)加强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在22 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52 个县全面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各相关省(区、市)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组织好被考核县的水、气的监测和数据填报工作,做好省级审核及抽查工作,加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引导基层政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六)认真开展重金属监测工作。按照《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部署好、落实好重金属监测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组织开展污染源重金属自动监测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重金属自动监测管理技术体系。参加燃煤电厂大气汞排放监测试点工作的地区,要从国家拨付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经费加强监测站大气汞排放手工监测的能力建设,尽早满足监测试点的工作要求。  三、组织实施例行环境监测工作   (一)组织完成环境质量监测任务。按照《2012 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组织实施好国家网的环境监测任务,同时,科学制定地方环境监测方案。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二)组织编制环境状况公报及各类环境监测报告。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状况公报,并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发布。组织编制本辖区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省级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本辖区的全年环境质量概况,年底前报送我部。   (三)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进一步推进地表水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网上实时发布工作,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状况通过互联网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逐步实时发布空气中各项常规监测指标的小时浓度值,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推动建立国家和地方的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做好重大环境监测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四)强化风险评估,提高预警预测水平。加强对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充分发挥环境监测数据的作用,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根据不同流域的污染特征,适当增加重金属、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要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的预警监视作用,研究开发预警表征发布平台,准确把握环境安全隐患所在,提高说清潜在环境风险的能力。   (五)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 号)和《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环办函〔2011〕1412 号)要求,做好总量减排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监测工作,继续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变化分析报告工作。   (六)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对国控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加强监督性监测质量抽测工作,提高数据的可靠性,为污染源监督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推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的应用。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性监测结果,满足社会公众环境监测信息知情权,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继续做好燃煤电厂大气汞排放自动监测试点工作。   (七)组织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增强应急监测意识,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要组织落实应急监测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尽快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数据。要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污染特征和自然环境状况,做好应急监测物资、设备的储备和更新,继续强化应急监测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按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技术指南》要求,争取应急预警监测工作的主动。组织编制《应急监测方案及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规范环境应急监测行为。   (八)推动环境监测国际合作。按照《跨国界水体环境监测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跨界水体监测工作,继续做好中俄联合监测工作、中哈联合监测工作、东亚酸雨网联合监测工作,推进沙尘暴监测的国际合作。定期编制跨界水体水质状况报告,为中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国家环境外交服务。   四、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一)不断完善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有关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要求。结合空气质量评价试点监测经验,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评价方法》 规范近海海水水质评价,制定《近岸海水水质评价办法》。   (二)探索农村环境质量评价办法。根据农村环境试点监测经验,制订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路线,探索试行《农村环境质量评价办法》,用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检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成效。   五、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建设   (一)力争《环境监测条例》早日出台。积极推动《环境监测条例》立法工作,及时出台相关配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相关法规制度的宣贯工作。   (二)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流域、区域联合监测机制,初步建立省界断面上下游联合监测制度、空气区域联防联控监测制度。推动建立土壤例行监测制度。   (三)健全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加强污染源监测制度建设,出台《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修订)》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提升污染源监测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修订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建立或完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管理等制度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监督考评与奖惩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六、加强环境监测监督考核工作   (一)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为了确保环境监测工作质量,提高监测数据的公信力,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检查的形式,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各省要首先开展自查,根据国家要求,制订本省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考核。加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应用,强化环境质量管理,做好环境质量会商工作。向地方政府通报突出的环境质量问题和超标的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名单,积极推动出台《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办法》,使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对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地要加强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定期对地方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进行考核,考核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通报地方人民政府。   (五)监督地方认真开展有效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认真开展有效性审核工作,切实履行对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状况的监督职责,适时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六)推动企业自行监测工作。鼓励国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二噁英排放企业和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说清本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组织开展企业自行监测现状调查,开展社会检测机构的监测能力认定工作,鼓励社会检测机构参与企业污染源自测活动。   (七)组织开展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工作。为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选取部分省(市)开展环境自动监测数据与监测总站实时直传和在线质控试点工作,探索对监测子站数据质量进行有效监控的管理模式。   七、大力加强全国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   (一)启动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等七部委印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开展前期调查研究,明确环境监测“三五”人才评价指标与标准、培训措施、激励机制和评估体系,启动实施“三五”人才工程。   (二)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培训和技术援助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国环境监测培训工作的意见,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培训制度,启动环境监测培训教材编制工作。组织举办全国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和省级环境监测站长培训班,积极拓展境外考察渠道,逐步形成分级分类管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全面提升监测人员素质。做好技术援疆援藏人员的组织推荐工作。   附:2012 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   目 录   一、环境质量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一) 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15   (二) 环境空气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三) 酸雨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四) 温室气体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   (五) 沙尘天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 ⋯ ⋯ ⋯ ⋯ ⋯ ⋯ ⋯ ⋯ ⋯ ⋯ ⋯ ⋯ ⋯ ⋯ 22   (六) 地表水水质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   (七)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24   (八)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督性监测⋯ ⋯ ⋯ ⋯ ⋯ ⋯ ⋯ ⋯ ⋯ ⋯ ⋯ ⋯ ⋯ ⋯ ⋯ ⋯ ⋯ 25   (九)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26   (十) 噪声环境质量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二、污染源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十一)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 ⋯ ⋯ ⋯ ⋯ ⋯ ⋯ ⋯ ⋯ ⋯ ⋯ ⋯ 28   (十二)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重金属监督性监测⋯ ⋯ ⋯ ⋯ ⋯ ⋯ ⋯ ⋯ ⋯ ⋯ ⋯ ⋯ ⋯ ⋯ 33   三、专项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   (十三) 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 ⋯ ⋯ ⋯ ⋯ ⋯ ⋯ ⋯ ⋯ 35   (十四) “锰三角”地区水质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37   (十五) 地表水重金属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38   (十六) “三湖一库”藻类水华预警和应急监测⋯ ⋯ ⋯ ⋯ ⋯ ⋯ ⋯ ⋯ ⋯ ⋯ ⋯ ⋯ ⋯ ⋯ 40   (十七) 北戴河海水浴场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45   (十八) 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46   (十九)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50   (二十) 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54   (二十一) 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 ⋯ ⋯ ⋯ ⋯ ⋯ ⋯ ⋯ ⋯ ⋯ ⋯ ⋯ ⋯ 55   四、国际合作和履约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7   (二十二) 东亚酸沉降监测网监测⋯ ⋯ ⋯ ⋯ ⋯ ⋯ ⋯ ⋯ ⋯ ⋯ ⋯ ⋯ ⋯ ⋯ ⋯ ⋯ ⋯ ⋯ 57   (二十三) 中日韩东北亚空气污染物长距离传输监测⋯ ⋯ ⋯ ⋯ ⋯ ⋯ ⋯ ⋯ ⋯ ⋯ 58   (二十四) 中俄界河联合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59   详细请参见附件: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pdf
  • 访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科学转型谋发展 策马扬鞭正当时   ◆简介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吉林省站)成立于1974年,原名为吉林省环保监测站,初期与省环保局、省环保所合署办公,编制20人。1978年,省站开始独立工作,内设两个机构。1981年,“吉林省环境监测网络”在长春正式成立,共有25个成员单位。自此,省、市、县独立环境监测体系初步建立。1985年更名为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吉林省站现有编制人员94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63人,其中研究员3人,高级工程师22人,工程师25人 博士3人,硕士1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全站人员总数的90%。   作为全国环境监测网络一级站,经过30多年的发展,吉林省站如今已经成为吉林省环境监测系统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质控中心、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   吉林省站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省级环境监测任务,对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引领全省环境监测技术发展,开展监测科研、污染事故仲载监测、验收监测、环境质量报告编写等工作。   近年来,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吉林省站)在吉林省环保厅的正确领导下,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素质建设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诚实公正、科学准确、优质高效、规范服务”的质量方针,已从建站初期的监测因子单一、仪器设备简陋、监测能力薄弱,成功实现了由手工采样——实验室分析向自动监测系统的转变。现在吉林省站已拥有监测用房5100平方米,实验室2000平方米,配备有环境应急监测车、气质联机、液质联机、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各类先进仪器近百台,价值2000多万元。   早在1990年,吉林省站就通过了省计量局的计量认证考核。2004年,吉林省站又通过了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的质量认可,监测范围也从过去的仅能对地表水和大气中常规污染因子的监测,拓展到提供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噪声和振动、生物等6大类近150项污染因子的监测资质。   吉林省站审时度势,成功实现了从无机污染物向有机污染物、从化学分析向仪器分析、从单一监测分析向多种监测分析并用的技术转型 同时以发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生态监测技术为核心,逐步形成了现场连续自动监测、便携快速定性定量监测、实验室深度分析的良好监测格局,监测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应急监测工作人员开展松花江应急监测采样 在“728”松花江化工原料桶污染事件中,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同志们连续奋战20个日夜,共采集水样2100多个,取得监测数据9500多个。   未雨绸缪 完善应急监测体系   吉林省站结合地域实际,重点针对化工污染源敏感区域,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在制定详细应急预案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检测技术体系研究,建立起以省站为中心、市级站为区域分中心、县级站为快速反应队伍的全省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吉林省站还开展经常性的应急监测演练和监测技术大比武等活动,造就了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反应迅速的应急监测队伍。   在近几年发生的多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中,吉林省站总是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在艰苦恶劣的环境中,监测人员不顾个人安危,以最快速度及时准确提交监测数据,为政府部门决策争取了宝贵时间,为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2008年四川抗震救灾和2005年、2010年松花江污染事故应急环境监测工作中,监测人员表现出的高超专业技能和过硬工作作风,赢得了环保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 现场应急监测   百炼成钢 注重科研能力培养   吉林省站在广泛开展监测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他们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   吉林省站主持的《吉林省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松花江上游慢性甲基汞中毒环境综合防治研究》等多项课题,获得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据统计,从2000年至今,吉林省站立项科研课题和公开发表论文的数量,相当于过去20多年的总和。其中,吉林省站承担的国家重大水专项——水污染源生物毒性监测技术体系研究,将极大推进吉林省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体系的全面升级。 原子吸收仪   风清气正 行风建设成绩突出   近年来,吉林省站狠抓行风建设,为全省环境监测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氛围。他们大力推广阳光政务,不断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行风建设反馈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题实践活动等为载体,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7年吉林省站被评为“十五”期间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又获得了由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共同组织评选的“吉林省最佳公众形象单位”荣誉称号。在今年8月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办的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吉林省站作为8个先进典型单位进行了大会发言。   此外,吉林省站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两次被原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保系统先进环境监测站,连续4年被吉林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4年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实验室光荣称号。   立在其中 推进监测事业转型   为实现环境监测从传统到现代、从粗放到精准、从地面到天地一体化、从分散封闭到集成联动、从现状监测到预测预警的全面而深刻的历史性转型,使环境监测工作从传统的技术层面全面融合到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当中,吉林省站确定了今后的发展目标。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动环境监测工作转型发展。   吉林省环境监测事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省现有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一级站(省级监测站)1个,二级环境监测站(市州监测站)10个,还有三级监测站(县区监测站)54个。全省从事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共1400多人,已初步具备了“说清”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的能力。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各界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这就要求环境监测工作必须快速转型和提升水平。   二是大力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努力实现“三个说清”。   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涵盖了法律法规、业务管理、技术装备、技术标准和人才保障等综合要素。吉林省站将按照“监测管理一盘棋、队伍建设一条龙、网络技术天地一体化”的要求,通过加强污染源监测,说清污染源状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为污染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深化环境质量监测,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为科学准确判断环境形势提供技术依据 抓好应急与预警监测,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及时发现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应对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   三是持续拓展监测范围,强化能力建设。   水质监测方面,对监测断面进行优化,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开展环境监测能力达标建设 大气监测方面,开展臭氧和灰霾监测试点和湿沉降监测工作,扩展国家空气背景值监测范围,在长白山国家空气背景站增加温室气体监测能力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方面,培养对重金属的监测能力,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具备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废水、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以及周边区域内的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土壤、底泥等开展监测的能力 土壤监测方面,加快建设吉林省站特征污染物监测中心项目,并将其建成包括军事毒剂(化学武器)污染、杀虫剂类农业毒害化学品污染、公害类动物灭杀化学毒剂污染、植物类除灭剂污染及其他致死毒害化学品污染的分析体系、标准样品制备体系、无害化处理体系在内的定性定量监测系统 人才培养方面,贯彻“技术建站、人才兴站”的方针,吸纳高层次人才,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十二五”将至,吉林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全站职工正戮力同心,按照新时期的各项环保要求,以转型促发展,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健康鞠躬尽瘁。
  • 两地干扰环境监测被严查
    p   环保部14日通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对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例行检查时发现,2017年9至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水雾直接喷淋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该行为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保部分别致函两省,责成严肃查处。 /p p   两地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已依纪依法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辞退、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 /p p   据介绍,江西省新余市飞宇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因考核压力大,安排雾炮车在国控站点附近开展喷雾作业。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经查,喷淋系信阳市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对道路旁树木冲洗时所致,不知树后有国控站点。两地均已对相关人员给予了处分。 /p p   “不论是否人为有意干扰,不管是否对监测数据造成明显影响,水雾直接喷淋国家网或地方网的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都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保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已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人为干预行为纳入当地“12369”举报受理平台,便于社会和公众监督举报。 /p p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禁任何形式的环境监测干扰行为,环保部于近日印发《关于近期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受到喷淋干扰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监测设施不受干扰。 /p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接管所有空气自动监测站
    p   环保部今天宣布,截至本月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将从地方环境监测机构全部上收至国家。1436个国控站点全部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并委托社会监测机构运行维护。 /p p   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是,近期,各地频繁曝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数据被造假的案例,如西安监测人员给自动监测仪“戴口罩”,河北禁止监测仪附近大型机动车通行等。 /p p   环保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今天也介绍,针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在国家和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环保部专门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提出了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要求,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和质控水平提供保障。另外,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年,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对各地落实“大气十条”、改善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考核与评价。 /p p   自2012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颁布实施以来,我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建成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了国家和地方两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为考核地方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提供了重要依据。 /p p   环保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正因为监测数据已经成为考核地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的重要依据,现有的国家、地方两级监测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否则就出现了“考核谁、谁监测”的现象。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质量的冲动较大,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势在必行。 /p p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监测事权上收后,原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国家网,负责监测数据的传输和审核。地方为国家网运维条件提供保障,共享国家网监测数据,但不再参与数据的生产和审核。 /p p   此外,还要改革国家环境空气网、地表水网和土壤网的运行模式,通过委托社会机构监测、联合监测、分环节委托不同机构采样测试等手段,提升监测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维的模式开展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运维)或流域上下游环保系统监测机构联合监测的模式开展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地方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采样,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有能力的实验室集中制样、贴标和分析的模式开展。 /p p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成立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重点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p
  • 201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年会:环境监测类报告
    仪器信息网讯 日前,201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在广西南宁落下帷幕(相关报道:201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隆重举行)。会上,来自各级环境监测站、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围绕环境监测相关技术作了精彩报告。仪器信息网编辑对部分报告内容进行了摘录,以飨读者。 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 李发荣副总工 报告题目:应用荧光检测技术开展滇池蓝藻应急监测分析   李发荣副总工在报告中介绍了荧光检测技术在蓝藻应急监测中的应用,并对蓝藻荧光检测仪的适用性进行了分析。   在没有采用蓝藻检测仪时,滇池湖泊藻生物量的监测一直是采用经典的藻类技术方法,此类方法虽然经典、准确、可靠,但其速度远远赶不上藻类应急的需求,因此,蓝藻检测仪作为滇池藻类应急及日常监测主要手段,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并能及时获取湖泊不同区域蓝藻生物量数据。   如果进行湖泊蓝藻检测的同时,在每个监测点位用GPS测定对应蓝藻监测点位的地理坐标左边,拍摄监测点位蓝藻图片,采用ARCGIS技术处理所获得的滇池12个监测点位的蓝藻生物量数据,形成可视化的滇池湖泊蓝藻分布图,能非常清晰看到整个滇池不同季节、时间蓝藻分布状况及影响程度。   但蓝藻检测仪存在一定局限性。此类仪器仅对湖泊水体中具有产生蓝藻素的藻类发生荧光波长的吸收,因此不同的水体藻类的差异对蓝藻荧光检测仪的应用有一定的选择性和适用性,并不是所有水体均可用该仪器进行检测。   通常水体中多种藻类共存,其优势种只是该水体中的主要物种,实际水样中所测到的蓝藻荧光吸收峰并不像纯藻那么好,这可能是实际水体蓝藻生物监测产生较大误差的原因之一。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耿炜高工 报告题目: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在水质监测中的应用   耿炜高工介绍了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用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监测地表水水质的相关情况。   由于河北部分河流水质污染程度较高,所以在地表水监测中并没有采用高锰酸盐指数监测仪器,而采用了化学需氧量(铬法)在线监测仪器来监测水质。为此,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自动监测与国标方法的差异,开展了在线监测仪器数据替代手工监测数据的可行性研究。对比结果证明,在线监测数据与实验室分析数据在趋势上有一致性,自动监测仪器在地表水监测中起到了实时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水站的自动化管理和发展,提高工作效率,2012年河北省将自主研发地表水在线监测远程质控系统和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该系统通过增加辅助硬件以及软件反控能力,实现远程对仪器的操控,完成对仪器进行标定和比对工作,通过远程质控系统可以有效监控仪器的当前工作状态,判断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且可以初步判定仪器故障,避免人为改动仪器的行为,为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提供有力的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廖平德副站长 报告题目:广西龙江河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经验及体会   廖平德副站长对今年年初广西环境监测中心站就广西龙江河突发性污染事件开展的应急监测工作,以及他参与此次应急监测的心得体会进行了介绍。   此次龙江河镉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时间跨度之长,投入人力、物力之多,堪称广西环境监测历史之最,就国内而言也是少见的。此次应急监测监控河段长达350多公里,时间长达40天,定点监测断面20多个,设巡测断面70个,共获得监测数据17053个,共有23个省、市、县级监测站的515名工作人员参与,启用了自动监测车6辆,监测仪器设备240台/套。   应急监测要注意及时性、准确性、持久性。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监测,及时捕捉污染带 成立数据报告组,及时收集、审核、发送数据,确保污染处置及时性和有效性。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实时掌握污染全局。   在保证应急监测及时性的同时,也要对监测质量进行把控。须动态调控质控措施,现场监测数据要与卫生、检验检疫、水利、自来水公司等部门的检测数据比对,并同时在取水断面采用3种仪器同时分析,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信。此外,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自动监测车等高效的监测仪器,可以降低监测难度,有利于开展持久战。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赵少华高工 报告题目:环境卫星其遥感监测业务运行介绍   赵少华高工在报告中介绍到:环境卫星遥感监测技术为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的重要技术,其应用领域得以不断拓展,在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生态保护、核安全监管、环评等方面得以应用,比如对太湖、巢湖、滇池等大型水体水华进行监测预警,对珠三角城市群气溶胶光学厚度进行监测等。   近三年,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共上报环境遥感监测快报、应用专报等各类报告1200多期,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有效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由于遥感监测成本很高,目前该项技术仅在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等少数几个单位得以应用。该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青海环保厅、宁波环保局等监测机构站积极配合,在环境监测天-空-地一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 张敏博士 报告题目:首钢土壤与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价案例分析   张敏博士在报告中详细介绍了其在首钢土壤与地下水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价相关工作中运用的采样布点、样品采集、现场测量等技术。   在技术方法方面,张敏博士对基于X荧光原理的便携式重金属测试仪器的适用性进行了分析。他的研究结果表明:对于铅、铁、锌三个元素,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的分析结果与实验室分析结果呈现显著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大于0.95),此时几乎可以把便携式仪器的分析结果作为定量分析的结果 对于锰、铜、铬三种元素,两者分析结果呈现较显著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大于0.70-0.80),便携式仪器的分析结果可作为采样布点和测试项目筛选的依据 而对于砷而言,两者分析结果无相关性(相关系数小于0.4),不适宜使用便携式仪器进行测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测中心 陈洋工程师   报告题目:广西环境监管与预警信息系统应急指挥子系统   陈洋先生介绍到:广西环境监管与预警信息系统以业务数据仓库为中心,基于二维GIS、三维GIS平台,建设一个“GIS平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全方位环境预警网络,并建立了应急指挥电子沙盘。该系统可以对环境质量超标、污染源超标进行预警,可以对污染物的扩散进行预测,并能协助环境监测部门实施应急管理与应急环境监测的指挥调度。
  •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强调加快开展碳监测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深入落实《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强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监测支撑。《规划》提出两大方面11项重点任务举措和两项重大工程:一是立足支撑管理,紧紧围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眼统筹支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集中攻克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谋划碳监测和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声、辐射、新污染物等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业务,推进监测网络陆海天空、地上地下、城市农村协同布局和高效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的支撑、引领、服务作用。二是立足提升能力,紧紧围绕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目标,系统谋划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改革创新,健全监测与评价制度,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大监测”格局,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数据根基,深化评价应用,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实施监测网络和机构能力建设重大工程,夯实基础能力,锻造铁军先锋,加快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其中在重点任务“支撑低碳发展,加快开展碳监测评估”中,提出三项工作:一是推进碳监测评估试点,组织火电、钢铁、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废弃物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工作,合作共建全国碳监测网络;二是补齐碳监测技术短板,加快推动大气碳监测相关卫星研制发射,开展多尺度甲烷遥感监测,构建温室气体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三是积极开展其他履约监测,按照履约成效评估要求,开展POPs、Hg、ODS和HFCs等背景区域定位监测。
  • 生态环境监测又添新利器
    p   2019年3月21日,国防科工局在北京组织召开高分五号、六号卫星在轨投入使用仪式。这标志着我国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的高分五号和六号两颗卫星正式投入使用。生态环境部是高分五号卫星的牵头主用户,副部长刘华出席仪式并讲话,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代表生态环境部签署高分五号卫星投入使用证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4405f425-b01e-40b0-aded-7934ccea5935.jpg" title=" 图1...jpg" alt=" 图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刘华在仪式上讲话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b843e7c2-1dcf-4c23-b096-318ed11a5121.jpg" title=" 图2...jpg" alt=" 图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签署高分五号卫星投入使用证书 /p p   高分五号卫星是我国首颗光谱分辨率最高、定量化要求最高、探测手段最多的高光谱综合观测卫星。该卫星由国防科工局、财政部2012年批复立项,于2018年5月9日成功发射。2019年2月22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卫星工程在轨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卫星工作稳定,星地系统工作正常、匹配良好,卫星、运载、发射、测控、地面系统均达到工程研制总要求。 /p p   高分五号卫星的发射和投入使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具体举措。高分五号卫星的正式交付,将填补国产卫星无法有效探测区域大气污染气体的空白,对于动态监测我国大气中气溶胶、细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等的污染状况,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可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提供可靠的二氧化碳、甲烷等遥感数据支撑。此外,在叶绿素、悬浮物、透明度、水温、蓝藻水华、海冰等水环境监测方面,以及植被覆盖、矿产开发、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状况监测方面,它也可发挥重要作用,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能力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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