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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十三五相关的资讯

  • “十三五”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
    p   环保行业近年来已经成为我国重点规划发展的行业之一,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十三五”规划在资源环境、生态建设方面的力度,只会进一步加大,不可能弱化,随着十三五规划的出台临近,后续围绕细分行业的政策推进或也有望在“十三五”取得突破,届时环保股大概率会再现政策推动型行情,相关个股进入爆发前夜。 /p p   中共中央政治局早前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召开十八届五中全会,主要议程之一是研究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按照惯例,“十三五”规划预先调研工作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开始,而编制工作在今年初夏启动。 /p p   此前十三五规划的总体框架指出:在保持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改革体制机制、推动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市场人士指出,“十三五”规划是四季度资本市场最大的投资看点,也是长期投资的重要参考。多家机构认为“十三五”规划对资本市场是整体性的主题投资机会,其中,环保等新兴产业主题最被看好。 /p p   安信国际指出,目前十三五规划进入加速制定阶段,基于中国城市环境现状和本届政府对环保行业的高度重视,环保板块将是未来5年最为确定性的板块。环保未来5年的方向和投资重点将上升至国家战略角度,成为政府重点投资领域。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预计“十三五”期间环保投入将增加到每年2万亿元左右,“十三五”期间社会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 /p p   一直以来,环保领域都有着很强的政策驱动性,环保行业的高景气度早就确立,目前政策红利还在释放过程中。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十三五”规划在资源环境、生态建设方面的力度,只会进一步加大,不可能弱化,随着十三五规划的出台临近,后续围绕细分行业的政策推进或也有望在“十三五”取得突破,届时环保股大概率会再现政策推动型行情,相关个股进入爆发前夜。 /p
  • 环保“十三五”规划待出 环境质量将出现拐点
    环保“十三五”规划待出 环境质量将出现拐点  近日,在成都举行的“2015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认为,“十三五”环境问题比较复杂,要建立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模式,应包括空气、水环境、土壤质量目标的城市矩阵。    在环境投资方面,王金南介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投资1.75万亿元,水污染防治4.6万亿元。有业内专家预计,短期内,三大领域的投资需求将达到6万亿元。为保障环保“十三五”总体目标的实现,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总工程师杨金田指出,“十三五”环保的重点就是要把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落实好,使得相关措施、政策全部落地。    污染成本占GDP约3%    国家环保部中国环境科学规划研究院总工程师王金南说:“目前中国环境污染形势是历史上最严重的时期。”在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水污染方面,2013年,COD排放总量2352万吨,氨氮排放量245万吨,两项污染物排放量均居世界第一,且超过环境容量近162%。    环保部公布的《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8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Ⅱ、Ⅲ、Ⅳ、Ⅴ、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3.4%、30.4%、29.3%、20.9%、6.8%、9.2%。    王金南介绍,在大气污染方面,“十二五”规划定的七项指标,除了氮氧化没有完成,其他都基本完成。但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指标去衡量,161个城市中只有16个城市达标。    环境状况的恶化,除了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外,同样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2004年,《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估计环境污染退化成本占当年全国GDP的3.05%。王金南说:“从比例角度来看是下降趋势,但从损失绝对量是上升的。上升阶段中的某一些阶段可能要比GDP的增长还快。”    今年,厉以宁教授总结过去40年的发展历程认为,发展不适合经济规律,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破坏,大量产能过剩,低经济效益,错过了最佳结构调整时期。王金南称,城镇化人口的增长、经济增长等都将给环境带来压力,“十三五”时期环境问题比较复杂。    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环保“十三五”规划虽然仍在编制阶段,但思路已然明晰。    今年1月,环保部编制完成《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提出环保“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与形势、目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和项目以及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    在总量控制的具体指标上,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介绍,除继续对4种常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外,还将新增工业烟粉尘、VOCs、总氮、总磷等4种污染物。    其中,针对水污染治理,环保“十三五”规划将新增在河湖、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对总氮、总磷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大气方面,针对重点区域和行业,把工业烟粉尘、VOCs纳入到总量控制中。    王金南认为,保障公众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的硬目标。“十三五”规划应为建立面向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规划提供支撑。    为此,王金南提出了建立环境质量目标指标、环境保护公众健康指标、生态保护目标指标、总量控制目标指标等多个方面的目标。总体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就是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农村与生态保护修复、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护。    要实现这些目标,在措施上应该有一些新的思考,他提出了国民经济绿色化、环境功能空间化、国土空间功能化、保护环境法治化、治理主体多元化、环境信息公开化等六个方面的建议。    环保“十三五”规划重点领域是大气、水、土壤的污染防治,是环境治理、改善的关键期.杨金田称,从已经公布的《大气十条》和《水十条》来看,“十三五”是我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出现拐点的重要时期,过了这个时期,相关领域的环境质量应该会逐步改善。
  • 环保“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启动
    2013年1月28日,环境规划院洪亚雄院长主持召开院长专题会议,落实周建副部长关于“规划院要集中力量谋划好‘十三五’规划的研究编制”指示,正式启动“十三五”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吴舜泽副院长、陆军副院长、邓志耕副书记、各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技术骨干参加了会议。   洪院长指出,这次会议是今年重点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启动会。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这三年间,“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每年各有侧重,在2013年开展"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问题研究,搞清存在哪些环境问题;2014年全面开展"十三五"规划各领域和各要素任务前期研究,拿出解决方案;2015年编制规划,形成规划文本。规划院近期将会召开若干次务虚会和专题研讨会,从规划定位、规划体系、规划目标、重点问题等进行一系列讨论,形成规划编制与研究的框架结构设计。   会议对环境保护部分重点工作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进行了讨论。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内容是否纳入“十三五”规划,要从基础研究和技术支持的角度,做好研究储备,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与碳减排的协同效应研究,在现有排放清单的基础上找到工作抓手,尤其要注意环保部门与发改委的职责分工,考虑在非二氧化碳减排如垃圾填埋场的甲烷排放控制、温室气体减排底线的倒逼等方面寻找突破口。   关于风险防范及损害赔偿的问题,“十三五”期间需要建立健全损害评估的工作机制、损害赔偿的主体确定方法,尤其加强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在指标上考虑将与健康有关的指标纳入。针对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要进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衔接,开展环境基线和损害标准的确定等基础性研究,   关于PM2.5纳入总量控制的问题,首先要对“十三五”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所处阶段有基本判断,定位长期目标,规划院要发挥龙头作用,处理好决策、科研和基层的关系。研究PM2.5纳入污染减排工作体系的可行性和工作抓手,核清家底,进行源解析,尤其要注意与常规污染物总量控制模式的差异性,根据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控制方法、控制重点。讨论认为,对于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和区域联防联控,要对污染控制技术能力、排放清单、统计体系、技术支持模型等方面进行完善。   关于总量控制的问题,“十三五”期间要注意总量控制与质量改善的衔接,针对目前总量控制模式出现的争议,避免搞泛总量控制。目前末端治理过于被动,应创新管理机制,应从国家层面探讨如何从新建项目、倍量替代政策上进行创新。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面,要根据污染情况考虑控制指标的阶段性,在数据上从监测角度为后续工作进行积累。   关于质量导向的问题,需要建立基于环境质量管理的一整套政策措施,落实地方政府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建立环保部直管的监测断面点位和监控体系。   关于工作机制,在规划的研究和编制阶段,应加强沟通,加强规划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强规划院与环保部的沟通,同时要促进加强环保部内各司局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会议决定: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环境保护规划要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做好生态文明顶层设计,推动国家环保管理方式转变。“十三五”规划编制是院2013—2015年三年间的重点工作,院成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规划部,并建立“十三五”规划编制技术组。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整体一盘棋的思想,发挥特长,搞好衔接,加强协调,群策群力,整体推进,打造院品牌工程。
  • “十三五”环保总投资有希望达十七万亿元
    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华林日前表示,在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不断深入以及PPP等新模式的推进下,&ldquo 十三五&rdquo 期间环保市场潜力巨大,总社会投资有望达到17万亿元。他是在第八届中国环境产业大会上做这一表示的。   赵华林介绍说,虽然在经济新常态下,环保产业面临财政投入、模式创新等多重挑战,但机遇同样不可忽视。他认为,新常态下环保工作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将工作重点由控制污染物增量向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转变 在管理路径上,由过去依靠环境容量转变为依靠环境流量。&ldquo 环境流量是瞬时容量,它是连接环境总量和质量的桥梁。什么时候减排、怎么减排、减多少,都要依据不同的时间、地点、区域而定。这样就可以将减排和环境质量挂钩。&rdquo   他还透露,&ldquo 十三五&rdquo 环保规划正在抓紧编制中,规划的奋斗目标、努力方向、工作基本面及立足点等与&ldquo 十二五&rdquo 环保规划一脉相承,但在具体的工作重点和节奏、制度安排和行动方面等均将有新的变化。   记者了解到,&ldquo 十三五&rdquo 环保规划将与三大污染防治无缝对接。这一规划将努力构建全要素指标,在水、大气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初步考虑将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牧草地土壤环境质量、生态红线保护面积、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等指标纳入&ldquo 十三五&rdquo 规划。   同时,赵华林认为,新常态下环保产业具有其自身特点,包括:整体环保市场巨大与局部寻找产业机会难度加大并存 新环保法带来环保新机会与经济下行压力产生环境管理新挑战并存 环境金融蓬勃发展与环保财政投入不足并存。而对于环保金融来说,明确回报模式十分重要。&ldquo 找不到回报机制,环保金融就是一句空话。比如PPP,最关键的就是要找到投资回报点和回报路径。&rdquo
  • 环保“十三五”解读: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提升环保科技创新
    p   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针对《规划纲要》的编制和实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p p    strong 问:如何评价过去5年我国环保科技的进展和成效?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不断加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对环保科技的支持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p p   一是围绕水、大气、土壤、生态、核与辐射安全、环境健康等领域积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丰硕。截至2015年底,共有 675项基础理论类、软科学类和应用技术类成果获得国家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登记。“有机废物生物强化腐殖化及腐植酸高效提取循环利用技术”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环境一号卫星环境应用系统工程”“湖泊底泥污染控制理论技术与应用”“中国生态交错带生态价值评估与恢复治理关键技术”等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10项成果获得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58项,科普类奖两项。 /p p   二是科技成果有效支撑了环境管理。水专项成果支持了一批水环境领域国家政策、标准的制定,如《江河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技术指南》《河流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等,有力支撑了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污染减排、水质改善和水环境修复。依托《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先后制定发布《大气细颗粒物(PM2.5)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8个技术指南,为污染物总量减排、空气质量达标等提供了核心支撑。 /p p   三是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成果,快速提升了国产化监测仪器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监测设备,国内产品已占市场份额60%以上。利用高分一号卫星平台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灰霾、大气污染源排放和湖泊水华等遥感监测应用。农用地、工业场地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等研究成果为我国《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出台及《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提供了技术基础等。与此同时,环保科研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创新人才培养取得新进展。 /p p    strong 问:国际环保科技发展对我国“十三五”环保科技有何启示?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充分了解国际环保科技发展趋势,找到我国的差距和发展方向,是制定《规划纲要》的重要参考。近年来,国际上环保科技发展趋势体现在3个方面: /p p   一是更加关注生态环境风险和人群健康问题。欧美日发达国家已经过工业化高速发展时期,常规污染问题得到了解决,现阶段重点关注环境风险识别和风险防控问题。 /p p   二是更加注重解决复合性、系统性环境问题。环境问题需要系统解决,国际上环保科技已从单要素转向多要素综合研究、从局部地区污染防治向区域尺度甚至全球尺度生态环境问题研究转变。地球系统科学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初步建立了以全球变化研究为目的的全球立体观测体系和研究网络,为各级政府提供了科学服务。 /p p   三是更加注重多领域新技术的融合与应用。环保科技将绿色技术融入各行业各领域,分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信息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在环保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入,突破了一批环境质量改善关键治理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了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和环境风险防控技术的创新发展,环保科技与新技术的不断融合进一步带动了环保产业大发展。 /p p   为此,我国的环保科技既要充分吸取和借鉴国外已有的先进成果,用来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类似问题,同时,要结合我国自身环境问题的特点,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科技解决方案。 /p p    strong 问:“十三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对科技工作有什么新需求?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环境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我国已进入环境高风险期,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更加突出,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的任务尤为艰巨。 /p p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生态文明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环保科技要紧密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大力推动创新发展,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驾护航。《规划纲要》主要考虑了3个方面的科技需求: /p p   一是识别环境演变成因机理。充分发挥环保科技的基础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作用,探明水、大气、土壤污染成因与作用机理。针对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影响公众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研究复合生态毒理效应,探索环境风险评估、控制和监测预警技术。针对环境质量标准制订的科学基础,进一步完善环境基准理论、技术与方法以及支撑平台。 /p p   二是攻克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技术,支撑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要求,突破以环境质量为约束的污染负荷削减、环境修复以及区域联防联控技术。突破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恢复与重建、综合评估与可持续管理技术方法,建立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的控制与管理技术体系。 /p p   三是推进环保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环保科技创新能力。要完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学观测研究站创新机制,建立开放的科研数据共享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入融合。 /p p    strong 问:我国“十三五”环保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十三五”环保科技发展要遵循以下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立足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为依托,提升我国环保科技创新能力,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p p   主要工作原则:一是理论创新与技术支撑相结合。通过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探索新型环境问题,深化对现有环境问题成因和机理的认识,引领环保工作的开展。通过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和环境管理技术研究,突破关键和成套技术,建立环境管理的基础数据、模型和方法,为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和服务。二是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面向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中可能遇到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和监管体系关键技术研发,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支撑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三是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既要鼓励原始创新,也要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同时加强环保科技的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环保科技体制改革。 /p p   总体目标是: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要求,围绕重大区域、流域的环境、生态及核设施安全问题,面向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和保护公众健康目标,深化对典型环境过程的认识,形成针对多污染物及多介质的污染减排、质量改善、风险防范、监督执法、环保产业等科技支撑体系,实现环保科技全方位的跨越发展以及部分领域的赶超引领。 /p p    strong 问:我国“十三五”环保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都有哪些?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主要任务分为五大方面: /p p   第一,强化环保应用基础研究,促进环保科学决策。重点开展环境污染的成因与环境过程研究,包括水环境污染的成因及生态效应、大气复合污染的成因及反应机理、土壤污染成因及控制修复原理、地下水污染过程与迁移规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机理、固体废物危害识别与风险控制原理等。开展环境污染物的健康影响机理和风险评估,包括环境污染物人体健康毒理作用与暴露参数、优控污染物清单与优先序、复合污染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与预警、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汞毒性效应和风险识别等。开展环境基准研究,包括环境基准理论方法学体系、保护水生生物水质基准、主要污染物土壤环境基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健康基准等。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基础研究。 /p p   第二,强化关键技术创新研发,支撑环保高效治理。重点研发水环境监测及流域水污染治理成套技术,包括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流域水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大气环境监测和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关键技术,包括大气污染物监测、固定源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发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包括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监测、农用地和矿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与风险管控、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研发生态系统监测、保护与恢复关键技术。研发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技术、核与辐射安全监测监管关键技术、天地一体化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噪声污染源的识别、防治技术及设备等。 /p p   第三,支撑环境管理改革,创新环境管理方法。重点研究水环境管理决策支撑技术,包括流域水质目标管理技术、水环境监控平台技术、近岸海域水环境管理技术。研究大气环境管理决策支撑技术,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控预警技术、环境空气质量规划技术与方法、大气污染全过程监管技术体系。研究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风险管控技术 、土壤环境管理决策支撑体系和制度、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技术。研究生态系统服务优化与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监管技术,固体废物、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技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支撑技术。研究新常态下的环境法制创新和新型环境治理体系、新型环境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污染源管理技术方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推进机制和政策,环保产业推进机制和政策等。 /p p   第四,开展环保技术集成示范,促进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调控应用示范、重点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联防联控技术集成与示范、京津冀多介质环境污染协同治理示范、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技术集成与示范等。 /p p   第五,开展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环保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一批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开展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优秀科研团队,提升环境基础科研能力。建设完善一批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开展污染控制技术开发、示范、工程化应用和推广。建设一批环境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逐步形成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综合决策需要的科学观测研究网络。开展科研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p p    strong 问: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科技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规划纲要》如何能够落地实施?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环保、科技等部门在“十三五”期间要积极推动《规划纲要》落实。根据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落实: /p p   一是继续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构建集“先进性、系统性、协同性、工程性、普适性”为一体的流域水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三大技术体系。参与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等科技重大专项。 /p p   二是实施一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治理、废物资源化、化学品风险控制、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集中解决一批重大区域生态环境科学理论问题,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与装备,示范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形成一批解决区域环境问题的系统性技术方案。 /p p   三是推进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科技工程。 /p p   四是鼓励环保科研、高校、企业等单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促进环境领域的基础和前沿研究,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p p   五是加强基地和人才建设。 /p p    strong 问:从哪些方面来保障《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主要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p p   一是完善环保科技体制机制。科研项目立项要充分考虑国家改善环境质量的科技需求,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建立科学的成果考核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激发环保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p p   二是加强环保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环保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环保科技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完善环保科技人才选拔和淘汰机制,优化环境学科布局和人员队伍结构。 /p p   三是拓宽环保科技资金投入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资源支持,加大环保公益性、基础性研究的投入。争取财政资金,保障环保战略、政策制度及标准研究,支持行业创新平台基础条件建设。积极引导地方政府、企业增加环保科技投入,开展区域性环境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 /p p   四是深化环保科技合作。进一步加大对环保国际交流的支持力度,通过技术引进、革新和集成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国环保科技的整体水平。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环保科技国际合作,建立国际科研合作平台。 /p p   五是加强环保科学普及。创作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环保科普作品,创建一批国家和地方环保科普基地,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全媒体科普传播模式。 /p
  • 环保“十三五”6万亿盛宴将启, 环境质量将有待改善
    环保部正在加快制定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近日,在成都举行的“2015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认为,“十三五”环境问题比较复杂,要建立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模式,应包括空气、水环境、土壤质量目标的城市矩阵。 在环境投资方面,王金南介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投资1.75万亿元,水污染防治4.6万亿元。有业内专家预计,短期内,三大领域的投资需求将达到6万亿元。为保障环保“十三五”总体目标的实现,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总工程师杨金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十三五”环保的重点就是要把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落实好,使得相关措施、政策全部落地。污染成本占GDP约3% 王金南说:“目前中国环境污染形势是历史上最严重的时期。”在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水污染方面,2013年,COD排放总量2352万吨,氨氮排放量245万吨,两项污染物排放量均居世界第一,且超过环境容量近162%。 环保部公布的《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8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Ⅱ、Ⅲ、Ⅳ、Ⅴ、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3.4%、30.4%、29.3%、20.9%、6.8%、9.2%。 王金南介绍,在大气污染方面,“十二五”规划定的七项指标,除了氮氧化没有完成,其他都基本完成。但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指标去衡量,161个城市中只有16个城市达标。环境状况的恶化,除了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外,同样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2004年,《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估计环境污染退化成本占当年全国GDP的3.05%。王金南说:“从比例角度来看是下降趋势,但从损失绝对量是上升的。上升阶段中的某一些阶段可能要比GDP的增长还快。” 今年,厉以宁教授总结过去40年的发展历程认为,发展不适合经济规律,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破坏,大量产能过剩,低经济效益,错过了最佳结构调整时期。王金南称,城镇化人口的增长、经济增长等都将给环境带来压力,“十三五”时期环境问题比较复杂。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环保“十三五”规划虽然仍在编制阶段,但思路已然明晰。今年1月,环保部编制完成《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提出环保“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与形势、目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和项目以及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 在总量控制的具体指标上,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介绍,除继续对4种常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外,还将新增工业烟粉尘、VOCs、总氮、总磷等4种污染物。 其中,针对水污染治理,环保“十三五”规划将新增在河湖、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对总氮、总磷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大气方面,针对重点区域和行业,把工业烟粉尘、VOCs纳入到总量控制中。 王金南认为,保障公众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的硬目标。“十三五”规划应为建立面向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规划提供支撑。为此,王金南提出了建立环境质量目标指标、环境保护公众健康指标、生态保护目标指标、总量控制目标指标等多个方面的目标。总体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就是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农村与生态保护修复、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护。 要实现这些目标,在措施上应该有一些新的思考,他提出了国民经济绿色化、环境功能空间化、国土空间功能化、保护环境法治化、治理主体多元化、环境信息公开化等六个方面的建议。 环保“十三五”规划重点领域是大气、水、土壤的污染防治,是环境治理、改善的关键期.杨金田称,从已经公布的《大气十条》和《水十条》来看,“十三五”是我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出现拐点的重要时期,过了这个时期,相关领域的环境质量应该会逐步改善。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十三五”环保投资空间将达万亿 环保产业再迎新机遇
    在已经结束的第八次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成为共识。我国的不断发展,环保问题也不断突出,伴随国家对环保产业的投资不断加大以及环保产业生产值的扩张,环保概念股或将迎来更大的投资空间。 在此前召开的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高层明确要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未来环保将是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在此大背景下,环保概念股具有很大的投资空间。下面从行业发展、板块估值等视角进行数据分析。 我国环保投资规模仍待提高 根据发达国家环保产业的发展经验,国家环保投入一般占GDP比重高于2%,达到3%才能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在投资高峰时期占比更高,且投资高峰一般可持续10年以上。近十几年,我国环保投资占GDP比重始终在2%以下,长时间处于在1.5%以下,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我国2016年环保投资占GDP比重仅1.24%,想要实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我国的环保投资规模还远远不够。 从图中可以看出,日本在1975年环保投资达到高峰,为2.9%,英国在1990年达到2.45,德国在1991年达到2.8%,美国在2003年环保投资占GDP比重达到2.6的高峰。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长期处于1.5%左右,这与我更与哦当前庞大的经济体量严重不符,而此次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要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对于环保行业来说将带来巨大的机遇。 随着国家对于环保的重视,在“十三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空间将是“十二五”期间的2倍。 从“十二五”初期的3100亿元到末期的5000亿元,整个“十二五”增幅达61.3%,在“十三五”的第一年,我环保投资空间为6200亿元,预计未来在“十三五”末期能达到1万亿的投资空间,可以说随着环保力度的加强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未来环保也将有更大的投资空间。 环保行业整体估值降至15-20倍,处于历史最低水平 经数据统计整理发现,截止2017年末,A股的环保行业估值中枢降至15-20倍,达到历史最低水平。其中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与A股整体市场相关联。市场中大多数环保上市公司集中在创业板,而创业板在去年相较于主板明显低迷; 二是PPP监管趋严。由于前期PPP过度扩张,导致管理缺失,监管层加强监管,愈趋于规范化。 环保个股表现分化显著,金圆股份、创业环保及旺能环境2017年涨幅超五成。 在2017全年中,环保行业个股表现不一,受到雄安新区影响的个股不在少数。其中金圆股份全年涨幅达到64.97%,居于环保行业涨幅首位,创业环保和旺能环境涨幅分别为61.82%和52.71%,而环保PPP中的明星企业东方园林涨幅也达到42.85%,相较于整个2017年的市场,可以说涨幅喜人。 而板块中的跌幅超过40%的亦有3家,其中三维丝全年下跌55.38%,云投生态下跌47.01%,龙源技术下跌41.43%。 从环保板块以及个股来看,2017年全年板块跌幅达3.36%,环保行业估值中枢下降到15-20倍,达到历史最低水平,这固然与全年的市场有着莫大的关系,但从根本上来说,主要还是由于环保行业的现状所决定。 环保产业未来空间将进一步扩大,板块有望迎来估值修复 据相关机构预测,未来几年我国环保行业产值将不断创新高,在2021年将达到9.41万亿元。  随着环保行业产值的不断增加,未来行业的利润空间也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相关上市公司将在接下来的环保大潮下获得充足的发展。 对于环保板块未来布局策略,中银国际证券表示,随着今年一系列环保政策逐步落地,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推进,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建设,环保板块或迎来估值修复,水治理(黑臭水体)、环境监测、土壤修复与固废处理等高景气细分子行业仍具吸引力。 环保行情的启动市场早有预期,随着环保大会的召开以及传递出国家对于环保高度的重视,未来环保行业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加之,环保行业在2017年整体估值将为历史最低水平,环保相关概念股将迎来较大成长空间。
  • 环保部:"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起草完成
    8月3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上半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综述。  文章提到,继“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发布后,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出台。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蓝图正在抓紧制定中。  文章表示,下半年,在污染防控方面,既要全面深入落实“大气十条”,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量化指标任务,也要督促重点区域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协调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同时还要抓紧建立全国及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研究提出近期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清单。  文章表示,目前,环境保护部已起草完成了“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思路方案,初步提出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协同控制,实施分区域、分行业差别化总量控制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总量的时空精细化减排管理的总体思路。其中纳入国家约束性指标的主要污染物和削减比例等内容,已作为“十三五”环保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建设的内容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值得一提的是,照初步确定的在保留现有4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三五”环保规划有望将更多的污染物纳入国家约束性减排指标。同时,还将选择1-2个流域开展总氮、总磷总量控制试点。
  • 国家环保“十三五”部分重点课题承担单位公布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三五&rdquo 规划编制研究的总体部署,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联合对部分重点问题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在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部网站、环境规划院网站和中国环境规划网上刊登了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的消息和申报指南。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地方单位和企业共提交申报书88份,涉及20个课题。   日前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联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在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并将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三五&rdquo 规划部分重点问题研究课题公开选聘结果予以公告(附后)。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将依据专家意见和课题需求,进一步与课题承担单位明确课题研究的技术要求,确定课题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研究工作。对于未入选的其他申请团队,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将邀请团队负责人作为专家参与相关课题咨询、评审和研讨,积极为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三五&rdquo 规划编制献计献策。 2013年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三五&rdquo 规划部分重点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单位 序号 课题名称 承担单位及负责人 委托经费(万元) 1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展及环境规划评估方法研究 北京汇智济缘环境技术研究中心(于容朴) 10 2 国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环境保护动态及需关注的重大问题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李培) 103 公众关注的环境重点、热点问题调查 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贾峰) 10 4 2016-2030年主要经济社会与资源能源指标预测研究 国家信息中心(祝宝良) 15 5 国家中长期环境经济预测模拟系统拓展开发 北京环天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海建) 20 6 环境对食品安全形势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 华南农业大学(李璐) 10 7 城镇化发展形势与城市规划、环境规划的空间衔接研究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刘贵利) 108 土地资源开发形势与土地规划、环境规划的空间衔接研究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龙花楼) 10 9 &ldquo 十三五&rdquo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研究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王昌佐) 8 10 &ldquo 十三五&rdquo 土壤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研究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林玉锁) 8 11 我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指标达标的分析与路径研究 清华大学(贺克斌) 20 12 我国周边跨界空气污染形势与国内污染时空格局比较分析 无申报单位 13 典型水环境单元污染防治方案编制的关键技术研究 南开大学(王玉秋) 20 14 东部省份产业升级路径与环境政策研究 北京能环科技发展中心(罗高来) 8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刘瑜) 8 15 环保投融资模式与政策创新案例研究 中关村汉德环境观察研究所(唐大为) 10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潘家华) 10 16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思路与重点案例研究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谢刚)12 17 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政府环境责任考核研究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胡静) 10 18 基于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绿色发展评价方法及实证研究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陈劭峰) 24 19 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研究 南京大学(毕军) 24 20 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研究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刘志生) 10 21 我国核能发展形势趋势判断及重大核安全问题研究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董毅漫) 10
  • 环境对食品安全影响列入环保部“十三五”研究课题
    环境对食品安全影响列入环保部"十三五"研究课题 环保责任或将终身追究   8月27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部分重点问题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其在"课题研究内容与成果要求"中列出了21个研究课题,除了涉及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等传统污染问题的研究,环境对食品安全形势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也列入其中。   业内专家透露,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最直接的是土壤,相比于今年密集出台的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十三五"时期,土壤污染将是环境治理的重点领域。   ●环境对食品安全影响受重视   "绿色食品"已经成为一些食品市场宣传的砝码,但是,与是否"绿色食品"相比,公众更关心的是食品安全。然而,在土壤、水频频被曝受到污染的当下,食品安全面临着较大挑战。   近年来,由于一些企业违规排污,造成部分农田土壤受到污染,从而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例并不少见,"毒大米"、"毒蔬菜"、"毒水果"等事件一次次刺激着公众的神经。   2013年5月,针对媒体曝光的湖南毒大米事件,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2013年第一季度广州市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情况。抽检中,有超过4成大米镉超标。之后广州披露了"毒大米"产地,多数来自湖南。   虽然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影响的问题,并没有太多相关政策法规颁布出台,但环保部门一直在做相关领域的研究。   根据《研究课题》的社会公开选聘的课题研究,"环境对食品安全形势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位于第6个课题,拟支持经费10万元。   其研究内容包括:收集近年来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主要案例,分析环境因素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分析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及其变化趋势 结合环境污染来源、污染分布特征、环境行为以及膳食溯源等,开展典型区域环境影响与食品安全相互影响分析 提出"十三五"期间国家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出发点的环境管理政策建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主任王凤春说:"这一块进入规划课题,是考虑到现实的影响,环境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大家都感觉到了。"   ●设计中长期土壤保护目标   大气、土壤、水污染的防治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环保领域的重点工作,多位业内专家均如是说。   《研究课题》对于这些方面将有更加深入的研究要求。王凤春表示,与近年来大气、水污染较严重相比,土壤污染的潜伏期比较长,但是,肯定是"十三五"时期的重点治理领域。   根据《研究课题》,将开展"' 十三五' 土壤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研究",成果产出为:国际土壤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与实施效果分析报告 我国"十三五"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体系建议。   土壤污染一直是社会争议的焦点,在环保部未能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的前提下,此次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研究课题的价值存在质疑。   知情人士却认为没有担忧的必要,他称,环保部内部是掌握相当多关于土壤污染的信息的。   ●研究环保责任终身追究   每一次大的污染事件背后,都有企业违规排污的"黑手",所以通过更加严厉的政策法规,以提高企业违规成本的方式,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企业违规排放难以遏制,部分地区环境问题突出,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降低入罪门槛等手段,遏制环境污染。   今年8月,全国人大公布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提出了"按日连续处罚"的修改要求。   虽然环保领域的法律法规在对企业违规排放问题上的处罚力度越来越大,但是对于环保责任的追究依旧存在一定的时间限制。《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中就曾明确指出,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环保责任终身追究机制的建立,肯定是一个好事,知情人认为,关键是这些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同时,我们也应该避免一些发达国家司法追责成本太大的问题。
  • 环保十三五规划或新增四项总量控制指标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指出要全面推进&ldquo 十三五&rdquo 环保规划编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环保部编制完成《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三五&rdquo 规划基本思路》(以下简称《基本思路》),提出了环保&ldquo 十三五&rdquo 规划的基础与形势、目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和项目以及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   &ldquo 环保&lsquo 十三五&rsquo 规划坚持远近结合,既要以五年为主,必须要提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奋斗目标,又要考虑更长时期的远景发展,注重深化生态文明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必须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生态环境是否健康和安全的出发点、着力点,全面体现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和经济新常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适应社会新期待,国家、区域、城市、乡村相结合,建立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排放总量双重体系,综合反映治污减排、风险防范、空间优化、制度建设进展,注重在重点地区、行业精准发力、精益管控,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rdquo 环保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华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   赵华林指出,&ldquo 在经济新常态下,环境管理需要新思维,管理手段应在继续坚持、深化完善总量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向分地区、分时段的流量控制转变,这是基于环境容量的精细化管控模式,既可以在确保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又可以在不良环境条件下精准地采取措施以确保环境质量。&rdquo   &ldquo 十三五&rdquo 环保规划目标初定   &ldquo 十三五&rdquo 环保工作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   根据《基本思路》,机遇之一即经济增速换挡,污染物新增量进入收窄期。对此赵华林解释,"GDP增长进入中高速发展通道,重化工业快速发展的势头减缓,第三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力,总量和结构都在向有利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粗钢、水泥以及铜、铝、铅、锌等主要有色金属产品产量预期在2015年至2020年左右出现峰值,传统污染物新增量同比下降,污染物排放高位趋缓。   同时,挑战也十分明显,挑战之一即污染治理迟疑不决、患得患失。&ldquo 随着宏观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如何处理好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和就业保障的关系成为难题,环保资金投入和增长的可持续性存在变数。&rdquo 赵华林解释,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企业效益下滑,政府环保投入长效机制难以为继,企业治污决心和行动出现迟疑,有的企业可能不上治污设施、上了治污设施也不正常运行,甚至偷排漏排,监管难度加大。   综合考虑我国环境保护现阶段的特点和&ldquo 十三五&rdquo 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基本思路》初步提出了&ldquo 十三五&rdquo 期间环境保护奋斗目标,主要包括两个阶段性目标。   首先,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土壤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系统完整,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其次,到2030年,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得到好转,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基本协调,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高。   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体系扩容   《基本思路》提出要以质量改善为核心,优化和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赵华林指出,根据质量改善需求,继续实施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提出必要的总量控制指标,以倒逼经济转型。   根据《基本思路》,初步考虑,对全国实施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总量控制,对总氮、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实施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相结合的总量控制,增强差别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ldquo 新增的四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并不是在所有的区域和所有的行业实施,而是在某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分别实施,这也是它们区别于既有的四种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的地方。&rdquo 赵华林解释。   同时,根据《基本思路》,初步考虑在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烟粉尘总量控制,实施基于新排放标准的行业治污减排管理,把问题突出、影响范围广的区域大点源烟粉尘排放量降下去。   相比烟粉尘,VOCs的控制难度更大。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VOCs是指沸点在50℃-250℃的化合物,室温下饱和蒸汽压超过133.32Pa,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VOCs主要产生于石化、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料制造、塑料(8185, -170.00, -2.03%)产品制造、装备制造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   &ldquo VOCs也是作为二次污染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之一,因此它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控制PM2.5将具有重要作用。&rdquo 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相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VOCs的治理基础还十分薄弱。   目前,针对VOCs产生量最大的石化行业,环保部已于去年年底发布了《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根据这一方案,环保部提出,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建成VOCs监测监控体系,VOCs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对石化企业VOCs排放环节、治理措施和效果、VOCs排放量和VOCs物质清单等开展排查,并作为VOCs排污收费、总量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等的依据。   对VOCs治理的难度,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英民曾经解释,由于VOCs无组织排放的特点,其治理很难像治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那样,主要通过制定重点行业强制排放标准和电价补贴政策,就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ldquo 不是出一个政策就可以监管,而是要更多地发挥市场的作用。&rdquo   他进一步指出,很多发达国家制定了国家排放标准,并对排放VOCs产品进行征税,即含VOCs多的产品,税收就高,通过价格手段来减少VOCs的排放。   在烟粉尘和VOCs之外,总氮、总磷这两种总量控制新指标也值得关注。实际上,在&ldquo 十二五&rdquo 环保规划里面,国家已经提出,在已富营养化的湖泊水库和东海、渤海等易发生赤潮的沿海地区实施总氮或总磷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基本思路》,&ldquo 十三五&rdquo 期间初步考虑在三湖一库、海河流域以及长三角等污染最严重、问题最突出的地区实行总氮或总磷区域排放量总量控制,要求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脱氮除磷。   赵华林介绍,在设置水、大气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初步考虑将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牧草地土壤环境质量、生态红线保护面积、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等指标纳入&ldquo 十三五&rdquo 规划,力争突破既往规划土壤和生态保护规划目标薄弱状况,实现水、大气、土壤、生态系统等全要素目标指标管理,奠定对所有环境介质监管的规划基础。   空气质量目标分区管理   根据《基本思路》,在&ldquo 十三五&rdquo 期间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大行动计划,分区域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其中,空气质量的改善尤为值得关注。&ldquo 为实现空气质量改善,需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次颗粒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的共同减排。&rdquo 赵华林解释,在全国层面坚持不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同时,由国家制定分区域、有差别的空气质量目标,各地区依据基于排放清单等法规推荐方法确定达到空气质量目标的多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根据《基本思路》,在PM2.5严重、大气污染传输影响显著的东中部12个省、珠三角、成渝区域全面实施第六阶段新车排放标准、非道路机械实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大力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形成区域统一的环境决策协商机制、信息通告与报告机制、环评区域会商机制、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和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 建立反映区域污染特征的差别化质量目标和任务。   同时,珠三角区域重点抓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控制PM2.5和O3等二次污染物形成,力争PM2.5年均浓度基本达标 成渝地区重点控制以PM2.5、PM10为代表的颗粒物污染,力争总体达到珠三角现状水平 东中部12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湖北、湖南、安徽、上海、江苏、浙江等)重点控制以PM2.5、PM10为代表的颗粒物污染,兼顾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的O3污染,力争总体水平达到成渝现状水平。   《基本思路》提出,全国其他地区以控制PM10为重点,省会及计划单列市等中心城市兼顾PM2.5和O3的控制。根据城市污染程度和改善的不同,对接近标准的城市提出达标时间要求,对超标严重的城市提出浓度下降比例要求。   通过上述分区分类管理空气质量的措施,环保部期望到&ldquo 十三五&rdquo 末,PM2.5超标30%以内城市率先实现PM2.5年均浓度达标,PM2.5超标1倍以上的城市力争到&ldquo 十三五&rdquo 末将超标程度缩小三分之一以上,其它超标程度的城市力争到&ldquo 十三五&rdquo 末有所改善,力争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气减少60%左右,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明显提高。
  • 环保部负责人就《“十三五”环境监测方案》等答记者问
    p   近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为“十三五”时期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十三五”工作方案的附件,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是规范全国各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和运维机构监测行为/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的专项指导性文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为使各界深入了解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要求等,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p p    strong 问:当前,在深化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实行省以下环保部门监测垂直管理,明晰国家和地方监测事权的大背景下,环保部出台《“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十三五”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主要考虑是什么?请您介绍一下两套方案出台的背景。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是评价考核各级政府改善环境质量、治理环境污染成效的重要依据。“十三五”期间,是我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役的关键期。人民群众的期盼,环境管理的客观需求,要求环保系统要加快构建科学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对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支撑作用,提供的监测数据产品更加丰富、科学、准确、及时。同时,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要求环境监测要不断地创新管理思路、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提高政府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p p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在今年8月视察青海时明确指出,要把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这项基础工作做好。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建设环境空气和水环境监测网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作出重要批示。环境保护部陈吉宁部长、翟青副部长、赵英民副部长等高度重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多次强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是监测工作的底线,绝对不能碰”,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p p   自2012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颁布实施以来,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建成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了环境监测数据一点多发(城市、省、国家)、实时传输,实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监测项目包括SO2、NO2、CO、O3、PM10、PM2.5等6项指标。此外,大部分省(区、市)也建有地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了国家和地方两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为考核地方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提供了重要依据。 /p p   随着国家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国家环境监测事权的上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按照国家要求,到2016年11月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由过去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全部上收至国家,1436个国控站点全部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并委托社会监测机构运行维护,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管理的体制机制发生了重大改变,相应的质量管理方式也需要随之变化。二是与手工监测相比,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起步较晚,发展较快,目前的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尚不完全满足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需求,亟须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三是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年,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对各地落实 “大气十条”、改善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考核与评价。 /p p   环境保护部领导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问题,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超前谋划,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任务,有效解决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突出问题。为此,我部编制出台了《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以指导全国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工作水平。 /p p    strong 问: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取得了哪些发展和进步?还存在什么问题?这对编制《“十三五”工作方案》等文件有什么指导意义?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先后颁布了《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等,为加强监测质量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监测规范渐成体系。环保部颁布了983项环境监测规范标准,为规范监测行为,保障数据质量提供了有效支撑。三是监督检查保持常态。持续开展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质量意识,规范了监测行为。四是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依法公开并统一发布国家环境空气和主要水系重点断面自动监测数据,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p p   随着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转型对环境监测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自身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体制机制不顺。存在“考核谁、谁监测”现象,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质量的冲动较大。二是管理制度急需更新。在事权上收、省以下垂直管理和监测服务社会化等新形势下,监测机构的定位和职责、管理模式等都发生了较大改变,现有质量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三是监测规范和技术体系尚需完善。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监测方法标准不全,全国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质控体系尚未健全等 实验室前端的采样、样品制备和保存等仍是薄弱环节。四是制度规范执行不到位。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数据审核不落实、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p p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环境保护部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指导和引领“十三五”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科学创新、健康发展。因此,环保部出台《“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重点内容和主要任务,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适应 “十三五”深化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的客观需要,是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的重要保障,也是解决当前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p p   问:《“十三五”工作方案》和《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编制的过程是怎样的?如何体现其科学性和指导性? /p p   答:《“十三五”工作方案》是2016年历时半年多集中编撰的直接成果。2016年3月初,我部启动编制工作,通过调研、组织专家组座谈起草、召开系统内外专家咨询会和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环保系统内外监测管理、技术人员和院士专家的意见,数易其稿,反复修改相关内容。7月30日,报请部长专题会审议,不断完善后印发。 /p p   《“十三五”工作方案》是全国环保系统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实践的结晶。“十二五”以来,我部组织开展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连续五年在全国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工作,开展了地表水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多次赴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敢于创新、成效明显的省市开展实地调研取经,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这些质量管理活动,为摸清问题,开启思路,编撰《“十三五”工作方案》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可以说,该方案凝聚了全国环保系统近年来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成果,吸纳了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 /p p   今年5月底,部领导做出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的批示,6月,我部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内、外专家,系统梳理现阶段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控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搭建方案提纲 组织专家集中撰写《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并组织部内相关司局召开讨论会,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根据部领导对监测事权上收后国家空气监测网质控措施要进行深入研究的指示要求,编制组对方案进一步修改,明确提出系统性的解决措施,并做好与《“十三五”工作方案》的有机衔接。7月,我部组织了2次内部研讨论证会,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报批稿报部长专题会审议。8月,根据部长专题会精神修改完善,在进一步征求部内各司局意见后,报部领导审签后印发。应该说,《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是在广泛听取意见,集中系统内外专家的智慧,集思广益形成的成果。 /p p    strong 问:请问《“十三五”工作方案》和《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是怎样的?有什么突破创新?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十三五”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当前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的三条原则:一是以理顺体制机制为核心,保障监测数据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是以加强技术业务为重点,保障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三是坚持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监督并重,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p p   《“十三五”工作方案》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通过该方案的实施,“十三五”期间力求取得两方面突破:一是管理方面,通过完善法律规章、转变体制机制、加大质量检查和惩处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等措施,保障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使评价和考核用国控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以及县域生态考核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满足环境管理需要 二是技术方面,构建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规范体系(覆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以保障质量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可比性和准确性。 /p p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和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已基本建成,土壤环境监测网尚在建设过程中,结合现阶段我国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监测网络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为实现两大突破,《“十三五”工作方案》针对不同要素监测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年度工作目标: /p p   一是环境空气:2016年底完成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建立气态污染物标准溯源体系和颗粒物比对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制度,建立数据质控体系及仪器参数变化预警体系。 /p p   二是地表水:2016年底,出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规范性技术文件,制订地表水手工和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方案。2017年起,逐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p p   三是土壤环境:2016年确定土壤网点位布设方案,启动网络建设。2017年形成基本监测能力,建立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数据审核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其后不断完善。 /p p   至“十三五”末,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保障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用数据质量。 /p p   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十三五”环境监测管理的新要求,力争在以下几方面有所突破。一是着力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内部质量控制,加强外部质量监督,构建国家环境空气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二是全面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控能力,以技术手段促进质控水平提升。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远程在线质控系统,实现重要参数的实时直传和运维管理的全程监控。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技术方法标准体系和三级质控体系。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和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以下简称地方网)均应遵循统一的技术体系,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四是成立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重点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以上工作的推进,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p p    strong 问:请问《“十三五”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包括了哪些方面?提出了什么任务和措施?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为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达到上述目标,依据三项原则,《“十三五”工作方案》提出了五大任务,十五条具体措施。 /p p   任务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我部制定了《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国家监测事权上收。2016年9月,启动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截至11月6日,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 我部也已启动全国地表水2767个国控断面监测(其中1940个为考核断面)事权上收的试点工作,均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另外,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十三五”期间,我部将稳步推进省以下监测机构垂直管理和国家事权上收工作,实现“谁考核、谁监测”,解决地方环保部门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理顺体制机制,防止行政干预。 /p p   任务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一是确定监测质量管理新模式。事权适度上收、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管后,监测质量管理模式也将由“十二五” 时的国家、省、市三级管理转变为“十三五”期间的国家、省两级质量管理新模式。二是明确国家网的运行模式。监测事权上收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国家网,原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总站,负责国家网监测数据传输、审核,地方为国家网运维条件提供保障,共享国家网监测数据,不再参与数据的生产和审核。改革国家环境空气网、地表水网和土壤网的运行模式,通过委托社会机构监测、联合监测、分环节委托不同机构采样测试等手段,提升监测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维的模式开展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运维)或流域上下游环保系统监测机构联合监测的模式开展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地方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采样,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有能力的实验室集中制样、贴标和分析的模式开展。三是完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现有的监测管理办法或制度等已不能满足监测体制机制变化的新形势需要,为此“十三五”期间我部将制修订一系列环境管理系列文件,出台《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修订《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完善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为“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供政策依据。目前,我部正在制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明确国家、地方、社会机构各责任方在环境空气监测质量运维中的定位、职责和罚则,保障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管有据可依。四是加大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培育力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已逐步发展成环境监测领域重要的补充力量,“十三五”期间,将制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监测机构和人员诚信评价体系,加大对承担国家网监测和运维任务的社会监测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社会机构监测行为,提升社会化监测机构和人员的环境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监测数据的客观、准确。 /p p   任务三,完善技术体系。一是健全环境监测规范体系。加强环境监测规范体系的顶层设计,于2016年底前出台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十三五”规划,建立制、修订项目库,明确“十三五”方法标准制、修订任务,加快推进气、水、土十条以及排污许可制度等配套的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有证标准样品体系。二是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由环境保护部组织遴选若干家仪器设备配置齐全、人员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区域质控实验室。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不少于三级,由国家质控平台(一级)、区域质控实验室(二级)、监测实验室/运维公司(末端)构成,实现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各监测指标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比对)。争取2017年建成臭氧量值溯源和传递体系以及颗粒物比对体系。地方视工作需要可考虑构建三级或四级质控机构。三是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一般污染物的量值溯源与传递、颗粒物手工比对等质量管理活动以及国控网的监测能力考核和质量例行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地表水跨界联合监测、比对监测和留样复测等,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随机比对监测机制,组织不同监测单位开展比对监测。四是加强质控新技术的应用。如完善自动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平台,监测仪器和数采仪上的重要参数应能实现及时采集和传输,建设自动监测远程质控平台,站房加装视频监控系统等,以技术手段堵塞人为造假的漏洞,为监管提供有效支撑。尝试将GPS定位系统和资料实时上传等手段应用于采样现场和样品运输过程,探索建立手工监测各环节全覆盖质量管理体系。 /p p   任务四,创新监管机制。一是推进质量管理第三方监督机制。事权上收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国控网运维中扮演的角色将发生转变。为适应这一转变,积极引入第三方机制,重新构建国控网的外控(由环境保护部主导、第三方参与)和内控(由监测总站主导、第三方参与)的质量管理机制。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权威专家组建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和专家检查队伍,不定期开展监测数据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工作,为飞行检查提供线索等。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网的监测质量常规检查工作,规范监测行为,发现问题严重的报环保部。环保部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以环境监测数据评估结果或公众举报为线索,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着重打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将信息发布作为质控的重要手段。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大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和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知情权,接受公众监督。 /p p   任务五,严厉查处监测质量问题。建立质控检查与考核联动机制。发现有运维不规范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或停职处理,并开展事后回头看检查 建立环保与公检法的联动机制,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震慑力。严厉打击,起到震慑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支持将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写入正在修订的“两高”司法解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支撑。 /p p    strong 问:请问《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措施都有哪些?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存在的问题,《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提出了六个方面十四项具体工作措施,综合来看,应着重在以下几方面推进工作: /p p   第一方面是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p p   一是着力构建三级质控体系:依托已具备一定条件、质控能力较强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分区域、分批次建立若干区域环境监测质控实验室,构建由国家质控平台、区域质控实验室、环境监测机构与运维机构组成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三级质控体系。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编制全国通用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技术文件,制定质控技术方案和检查计划,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颗粒物比对、气态污染物量值传递工作。 /p p   区域质控实验室向上、向下开展量值溯源、传递和比对工作,配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例行质控检查。 /p p   环境监测机构与运维机构建立、运行并持续改进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自动监测仪器的检定、校准与量值溯源和比对工作,按照规定的频次和项目开展日常运维和质控活动。 /p p   实现监测事权上收后质控管理各环节的全方位覆盖,形成完整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控体系。 /p p   二是建立和完善溯源传递和比对体系:针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六项基本指标在溯源传递和比对分析中存在的不同问题,分别构建相应的质控体系和方法,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对颗粒物:采取“四统一”的方式,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购置采样膜,统一编码称重分送各运维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手工比对,统一核算系统误差,依据各地不同环境条件下测试出的数据结果,制定客观合理的颗粒物监测数据质量考核目标,以有效地解决由于我国地域范围广、气候环境差异大,颗粒物监测数据面临的可比性和准确性的问题。对臭氧:由于其具有强氧化性,无法制备稳定的标准气体,臭氧分析仪只能通过标准参考光度计(SRP)基准进行溯源和传递这一特殊情况,为避免各地分别采购昂贵的SRP基准造成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以及溯源过程中的繁琐耗时等问题,《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通过建立环保系统国家级臭氧校准实验室,各区域和运维机构采取逐级或跨级传递的方式,建立臭氧量值溯源和传递体系,实现臭氧自动监测数据的可溯源性。规定国家级臭氧校准实验室每两年参加一次国际溯源比对,每年向区域质控实验室开展一次臭氧量值传递。区域质控实验室每季度向国家网各运维机构开展一次臭氧量值传递。运维机构每季度向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开展一次臭氧量值传递。通过这样严格的溯源和量值传递,达到对臭氧数据的质量控制。对SO2等常规气态污染物:目前市场上的标准样品来源复杂,各种有证标准样品良莠不齐,个别标准样品的量值偏差较高。《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采购SO2 NO2、CO等有资质厂家生产的高品质标准气体,分送至区域质控实验室和各运维机构,用于日常校准和质控考核。另外,为保证流量计、温度计和压力计等强检设备的量值准确,应定期开展计量检定。 /p p   三是强化各类监测仪器设备准入门槛:为满足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的要求,《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规定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选用的仪器设备必须选择经专门机构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不合格的一律不能进入环境监测领域。但由于受能力条件、经费和人员等因素的限制,目前空气自动监测仪器的适用性检测仅侧重于在使用前进行各种性能测试,尚未对在使用中的仪器设备性能进行跟踪检测和监管,《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监测仪器设备全过程监管,对在用的仪器设备有计划地开展抽检和监督检查,并建立监测仪器设备退出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颗粒物监测仪器重要参数性能测试的能力建设,开展对颗粒物监测仪器重要参数的性能评估工作。 /p p   四是建立完备的远程质控系统:随着环境管理的需要和公众对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知情权意识的日益提升,原有的监管模式无法适应目前精细化管理的需求,必须进一步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强化监管力度,《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提出借助高科技建立全国联网的远程质控系统,实现关键参数直传、变化留痕、异常报警、实时监督等功能,确保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 /p p   第二方面是健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方法标准和规章制度。 /p p   一是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针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方法规范不健全的问题,《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明确要加快推动《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与质控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7项技术规范制、修订进程,以指导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运维和质量控制工作。为配合臭氧溯源传递和颗粒比对体系建设,相关配套的监测方法规范也在加紧研究制、修订。 /p p   二是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确保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和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我部将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环保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环保机构、运维机构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各方职责,进一步明确运行维护、数据采集与传输、仪器质控与数据审核等各项工作要求,以及对违规运维行为的处罚措施。实施细则出台后,将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运行和管理。 /p p   第三方面是加大监测质量管理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p p   在新的环境监测管理模式下,要持续做好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保证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必须强化空气自动监测各环节监管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在《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中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完成20%地级以上城市的国家网站点的现场检查。环保部侧重于建章立制,出台社会运维机构监管办法,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社会运维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监测行为不规范的,通报批评,对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绝不姑息,依法追责。 /p p   总之,《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保障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随着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我部将不断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的健康发展。 /p
  • “十三五”环保规划意见稿印发 250项标准项目将启
    12月14日,环保部对外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系统地制定出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施工图,同时提出,我国“十三五”期间将启动约250项环保标准项目、推动约30项重点环保标准实施评估。“十三五”环保规划意见稿印发 250项标准项目将启  环保部12月14日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规划意见。  意见稿指出,“十二五”期间,共发布国家环保标准493项,在现行环保标准中,环境质量标准15项,污染物排放标准161项,环境监测规范(包括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仪器技术要求、环境标准样品1001项,环境基础类标准(包括环境基础标准和标准制修订技术规范)21项,管理规范类标准499项。  同时,我国环保标准工作中存在部分标准制修订项目进展滞后、与排污许可制度的协同配套有待加强、标准制修订的科学基础需夯实强化、标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需着力提升等问题。  意见稿提出,我国“十三五”期间将启动约250项环保标准项目、推动约30项重点环保标准实施评估,并计划开展国家级培训3000 人次以上,带动地方培训15000人次以上。  土壤污染方面,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十条》要求,2017 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  水污染物排放方面,要求贯彻落实《水十条》要求,围绕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水污染防治重点领域,优先配套相关排放标准。以提高标准制修订的质量与效率、加强标准间协调、便于标准实施为原则,整合农药、食品加工、酒类、无机颜料、无机磷化工、电子等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积极配套排污许可等新型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研究将达标判定、达标排放量核算等技术要求纳入排放标准,完善标准技术内容,提高标准科学性、适用性。在“十二五”末期64 项标准的基础上制修订形成由约90 项标准构成、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大气污染方面,要求贯彻落实《大气十条》相关要求,围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大气污染、面源污染、移动源污染等大气环境管理重点领域,优先配套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提高标准制修订的质量与效率、加强标准间协调、便于标准实施为原则,整合无机磷化工、无机颜料、化肥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标准体系。配套排污许可制的实施,研究将达标判定、达标排放量核算等技术要求纳入排放标准,完善标准技术内容,提高标准科学性、适用性。在 “十二五”末期47 项大气固定源和26 项移动源标准的基础上制修订形成由约70 项大气固定源和40 项移动源标准构成的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固体废物方面,要求根据《土十条》中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的要求,按照全过程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与资源再生利用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标准体系。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控制要求。制修订皮革废料、煤化工废渣等固废污染控制标准,促进行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修订危险废物贮存、填埋、焚烧等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修订医疗废物、含多氯联苯废物的处理处置污染控制,针对环境风险控制重点环节,完善污染控制要求。制订生物有机质堆肥污染控制标准,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 投资逾4000亿 上海环保“十三五”全面梳理监测需求
    “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一直是上海市的发展理念。近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全面布局“十三五”期间上海市的环保工作。据了解,上海市预计“十三五”期间将投资GDP的3%用于环境保护,参照上海市2016年GDP计算,总投资额将超过4000亿。  环境仪器和环境监测在环保中的作用当然不能被忽略,仪器信息网编辑特对《规划》中涉及仪器和监测/检测的内容进行了梳理。  《规划》明确指出,上海市在环保标准上,将按照国内最严、接轨国际的标准推进污染治理,体现率先引领。在污染物减排方面,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个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十三五”时期增加挥发性有机物和总氮两个污染物。  水环境保护  在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方面,完善并严格实施上海市主要水源地应急处置、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跨界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联防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市、区两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在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按不同功能区域的水环境水质要求达到一级A及以上标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石洞口、竹园、白龙港、虹桥、泰和及郊区南翔、松东、奉贤西部等30余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建、扩建工程,到2020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60万立方米/日。全面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和臭气治理。以中心城三大污水片区为重点,加快污水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同步开展污水厂臭气治理。新建石洞口、竹园以及白龙港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郊区新建松江、嘉定、奉贤、浦东、金山、青浦、崇明等区污泥处理工程 新增闵行、杨浦、浦东等区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逐步形成以焚烧为主的格局,污水厂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0%。重点监控评估水源地、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等重点区域风险,实施相关控制措施。持续实施河湖水生态监测,推进河湖生态健康状况的跟踪评估。无论是治理工作还是监控工作,都少不了仪器的支撑。  大气环境保护  在工业污染源方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推进石化、化工、涂料、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治理全覆盖。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化工区、华谊集团、金山二工区、宝钢集团等重点企业实施VOCs综合治理 有机化工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等6个行业按照规程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和开停工维检修期间的VOCs控制措施 汽车涂装、船舶涂装、涂料和油墨生产、印刷等行业按要求推进废气达标排放治理。实施重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试点。到2016年底,完成全市VOCs重点排放企业综合治理。  深化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浓度控制相结合管理制度。推进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到2020年,钢铁、石化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涂料生产等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  加强在用车检测和监管,完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制和检测标准,推广简易工况法环保检测全覆盖。  强化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形成海事、环保、质量技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船用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管理。  全面加强工地、道路、码头和工业企业等扬尘污染防治,强化监测监管,确保2020年全市扬尘污染水平下降20%以上。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大力推进建筑、市政、拆房等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等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大力推进码头堆场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  推进饮食服务业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使用,  土壤环境保护  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详查,制定详查方案和技术规定,按照要求公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化工石化、医药制造、橡胶塑料制品、纺织印染、金属表面处理、金属冶炼及压延、非金属矿物制品、皮革鞣制、金属铸锻加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农药生产、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及处置等12类工业领域),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等市政行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区域和持久性有机物等特殊污染物质的潜在污染场地调查,摸清潜在污染场地基本情况。  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整合环保、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绿化市容等部门监测资源,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设置,建立完善本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制定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环保、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绿化市容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污染地块的跟踪管理、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  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根据土壤污染现状动态调整种植作物品种,实现耕地安全利用。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建设用地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制度。根据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建立健全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土壤环境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场地环境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  加强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和园区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加强日常环境监测监管,明确相关措施、责任和监管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开展吴淞、高化、金山卫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  建立完善场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场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逐步完善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  到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污染源管控  建立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制定《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对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加强许可证管理,建成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持证单位“三监联动”管理。  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自证守法的基本责任,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并向社会公开。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全面完成重点产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控网建设,试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提升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系统等领域环保技术和设备 做实环境信息服务,逐步推动环境监测服务规范化、市场化。  其它环境风险管控  不断提升辐射监测能力。全面提升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实现环境质量监测全介质和全方位覆盖,达到全国环保系统领先水平。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新增浦东、松江、闵行等9个郊区监测点,完善预警在线监测体系,增加青浦、浦东等4个预警监测点。完善水源地在线监测系统,推广重点敏感源的在线监测。构建上海电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强化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辐射应急和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车辆配置,建立第二支辐射应急队伍,提高辐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长三角地区应急协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提升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修订完善上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绘制中心城区噪声污染分布地图,加强噪声达标区管理。  继续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统计调查和开展环境激素本底调查。加强特征污染物排放监测与能力建设,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以铬、汞、镉、铅、砷等为重点,开展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状况调查,建立涉重企业全口径环境信息清单。优化涉重行业产业结构,逐步建立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将重金属污染物指标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到2020年,重金属环境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明显提升,重金属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15年的水平。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逐步构建市区之间、部门之间,资源互补、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立以PM2.5、臭氧为重点的监测网络,完成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基本形成功能完备的复合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体系 构建以省界来水、水源地和区级断面为主的上海市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完善自动监测站点布设,实现水质、水文数据实时共享 整合完善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 建成覆盖全市各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 完善辐射应急及在线监测网络,提升辐射预警监测和应急能力 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污染源现场和周边环境监测能力 大幅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测覆盖范围,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全面覆盖国家、市、区三级重点监管企业,与环保部门联网并向社会公开 逐步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加强卫星、航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实现对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的跟踪监测 全面完成重点产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控网建设 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现场快速应急监测水平 填补现有标准的环境分析能力空白,优化水质分析能力,扩展化工特征因子环境监测能力,开发金属形态分析能力,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监管体系 制订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和质量管理方案,开发社会化服务监管考核信息平台。  全文见链接: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 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发布:环境首次列为约束性指标
    《规划》中提到的主要指标  十三五”期间,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累计下降18% 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0%以上。12月5日,《“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中提出12项约束性指标。其中涉及环境质量的8项指标,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据介绍,《规划》提出12项约束性指标,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等。  “这里涉及的环境质量指标,也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在这些约束性指标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是“土十条”里的要求,其余10项是“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为何环境质量指标能被写入“十三五”规划?赵英民说,“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追求就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规划》中提出,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并制定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施工图。  此外,《规划》中还明确,将对实施情况定期监测评估。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 亮点  1 提高预报准确性 信息全国共享  《规划》摘录:强化各级空气质量预报中心运行管理,提高预报准确性,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实现预报信息全国共享、联网发布。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加强东北、西北、成渝和华中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评估技术规程,加强对预案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解读】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空气质量预报属世界性难题,要提高其准确性,首先要提高污染气象条件的预报精度和准确性,例如不同尺度天气过程演变情况 其次是要精准掌握地面污染源变化状况,如秸秆焚烧情况和燃煤排放的动态变化等。  目前较为准确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时段不超过3天,而且1天内精准的临近预报也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短期内要大幅提高预报的准确性是不现实的。  2 公布黑臭水体清单 接受公众评议  《规划》摘录: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建立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等污染严重水体清单,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分阶段目标和任务安排,向社会公布年度治理进展和水质改善情况。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公布全国黑臭水体清单,接受公众评议。  【解读】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黑臭水体的整治是“水十条”确立的重要目标。一方面,黑臭水体都是城市内的河流,影响区域人群密集,影响也比较直接,另一方面,存在黑臭水体的河流通常相对较小,和大江大河比,治理相对容易,见效快,有可能在5年内完成,可以说是水污染治理的“先导式”项目。  但是,黑臭水体涉及的城市河流众多,需要公众参与,也适合公众参与。水污染治理的技术性较强,但黑臭水平的判断依据,却是从感官上就可以判断,并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也正是因为如此,黑臭水体整治引入了公众参与机制,规定在水体排查认定、方案评估、进度监督和验收阶段都要公开信息和参考公众意见。  据介绍,今年2月18日,住建部和环保部联合推出了“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平台,首次公示全国黑臭水体名单,共1861个,覆盖218个地级以上城市。此外,两部委还同步开通“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公示全国黑臭水体名单和每周监督举报统计,公众可随手拍身边的黑臭水体进行举报,并将在7个工作日内收到确认通知。  3 京津冀等5省市煤炭消费总量降10%  《规划》摘录: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京津冀及山东、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以及空气质量排名较差的前10位城市中受燃煤影响较大的城市要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要大幅减少冬季散煤使用量,“十三五”期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左右。  【背景】据了解,早在今年10月,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上,曾提出将在北京、天津、保定、廊坊建设国家“禁煤区”。据了解,该“国家级禁煤区”面积达8600平方公里,范围涵盖了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天津、保定、廊坊市与北京接壤的区县之间区域。  就北京而言,其实,近年,针对采暖季污染突出问题,北京一直在压减燃煤上下工夫。自2013年国务院“大气十条”发布以来,北京三年压减燃煤1100万吨,燃煤总量几乎下降了一半。  截至2015年底,北京东西城实现了“无煤化”,城六区已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而2016年的改造工作更是历年来规模最大,力度最强。  据了解,今年,北京以房山、通州、大兴等南部城区为重点,大力开展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通州区在远郊区率先实现基本无燃煤锅炉。  据北京市环保局通报,2016年全市又削减燃煤约250余万吨,煤炭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将进一步下降至14%以下。预计到2020年北京燃煤用量将压减在900万吨以内。  ■ 追问  生态环保工作现状如何?  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3.6%  “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规划》中如此评述。  据介绍,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首批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3.6%,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下降27.4%、20.9%、27.7%,酸雨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由历史高峰值的30%左右降至7.6%,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广,环境污染重。”《规划》透露,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2000万吨左右的高位,环境承载能力超过或接近上限。  78.4%的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公众反映强烈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占3.2%,部分地区冬季空气重污染频发高发。  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亟须提升,排污布局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大量存在,湖库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流域水体污染依然较重。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差距大,治理和改善任务艰巨。
  • 陈吉宁谈“十三五”六大环保工作重点
    p   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总结“十二五”和2015年工作,分析把握“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提出“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思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部署安排2016年重点工作。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 /p p   陈吉宁说,“十二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环保系统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坚决向污染宣战,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的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4-T000-1-1-1.html" strong 空气质量监测 /strong /a 网,完成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污染减排,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4800万吨,累计达1.75亿吨 全国脱硫、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由2010年的82.6%、12.7%提升至96%、87% 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8400万千瓦,约占全国煤电装机1/10,正在进行改造的超过8100万千瓦,电厂煤耗达世界先进水平 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提前完成,酸雨面积已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发布国家环保标准493项,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展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自然保护区2729个,在23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支持7万个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1亿多农村人口直接受益。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支持重点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的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完毕。联合多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环境司法取得重大进展,环境守法行为氛围初步形成。 /p p   陈吉宁说,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重点谋划和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通过三大战役,带动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强化政府责任。同时,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鼓励地方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改进减排核查核算方式方法,使总量控制更好地服务于质量改善。二是以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为动力,加快构建绿色发展的内生机制。开展环保督察,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 /span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体系,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三是以建立健全环境预防体系为抓手,切实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格局。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编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建立更优化的国土空间格局,强化战略和规划环评刚性约束。四是以法治和标准为牵引,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系统完备、高效有力的环境法治体系,完善环境标准体系,推动供给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五是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加强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加强生态风险预警监控。六是以社会多元共治为路径,大力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推进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引导公众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 /p
  • 环保“十三五”科技规划中提到的监测技术
    环保部近日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对我国环保“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十三五”科技发展进行了规划部署,仪器信息网小编将其中与环境监测技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简单总结,以方便网友阅读。  水环境监测  针对水质及水生生态系统监测及预警技术开发的重大需求,开展自动分析流路、定量检测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常规水质分析仪器的小型化设计、快速移动式在线检测集成装置和以质谱仪为中心的在线水质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器等。发展以梯度扩散薄膜(DGT)技术为基础的新型原位水环境监测方法以及新型生态风险评估模型和流程。开展水环境监测技术和设备集成研究,综合集成我国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海洋生态系统监测关键技术和方法。  大气环境监测  根据大气细颗粒物变化特征、形成机理,研发大气细颗粒物多参数和便携式在线分析系统,实现大气细颗粒物质量浓度、粒径谱、化学成份的一体化快速测量。开发大气细颗粒物气态前体物的立体分布监测技术,形成前体物立体分布监测成套技术与装备,研发烟气中低浓度气态污染物及颗粒物采样监测技术和设备。针对气体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监测和预警,研制适用于空气和废气的具有多元素同步监测能力、灵敏度高、性能稳定的新型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和配套设备,研发工业废气样品采集及前处理新装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恶臭气体预处理技术和在线监测设备和多组分气体在线及便携式分析仪器等。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  针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研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高精度、多功能样品采集和专用监测仪器,建立基于传感器、遥感技术和生物标志物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方法,强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研发小型化土壤重金属现场监测设备。开展污染场地修复后长期监测方法研究。  生态环境监测  针对生态监测技术不完善等问题,建立国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综合监测与评估的方法、标准和规范体系,研发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和外来物种监测技术,构建大气、水文、土壤和生物多圈层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体系。研制基于生态要素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数据采集器和无线传感器等设备,构建生态安全监测支撑平台。  应急及天地一体化监测  针对及时监控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的需求,研究基于高光谱的水体污染物的识别与提取技术,研发拦河工程自动化生态监测技术与设备,研究城市黑臭水体、流域水生态及面源污染、饮用水水源地水安全等水环境遥感监测与预警技术。攻克基于高光谱的大气气溶胶和痕量气体定量遥感反演技术,开展区域灰霾、污染气体、温室气体等大气环境遥感监测与预警技术研究。  针对环境应急及环境风险监控的技术需求,突破新型赤潮监测预警技术,开展自然灾害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等环境监管遥感应用技术研究。攻克多源数据协同的数据预处理和环境指标反演技术,开展无人机环境监管和星空地协同环境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究。研发用于企业环境风险源的集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终端于一体的连接管理部门、企业与公众的环境风险源管理技术及设备。  光污染监测  针对目前我国光污染监测及防治技术空白的现状,开展对光污染监测管理体系的研究。根据光污染源时空分布特点及污染规律,开展光污染的检测与评价方法和标准研究。以区域夜间光环境监测与评价、玻璃幕墙等眩光检测及评价方法、室外光污染源检测评价方法为重点,研究光污染对城市社会生活以及城市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  环境监测技术研究  新建一批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完善一批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建成环保科技基础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争取新建1~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或国家工程实验室。科技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科技人才的国际国内竞争力显著提高,形成一支结构合理、适应国家环境保护事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环保科技人才队伍。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以服务国家环境保护决策和监督管理为宗旨,建设一批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开展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优秀科研团队,提升环境基础科研能力。建设方向为:环境应急监测与风险预警等方向。环境基准与健康领域:空气、水质、土壤健康基准,环境污染暴露评价,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影响及风险评估等方向。核与辐射安全领域:核电厂热工水力及严重事故、核设施环境安全、核应急与技术、核与辐射健康防护等方向。其他领域:城市噪声、振动、光污染控制等方向。  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结合国家未来一个时期内污染控制的工作重点,突破长期制约我国环保工作和环保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建设完善一批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开展污染控制技术开发、示范、工程化应用和推广。主要建设方向:监测仪器、物联网技术研究应用等方向。  环境健康研究  结合高通量测序技术、代谢组学和暴露组学技术,研究我国主要高风险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快速筛选理论方法,提出健康效应终点评价指标。建立环境与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南和系列技术规定,研发生物有效态浓度监测评价技术、瞬时暴露和连续暴露动态监测技术。
  • 商务部称“十三五”节能环保投资规模17亿元
    p   北京连日来的雾霾再次引发了全民对于节能环保领域的关注度。 /p p   而11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高燕出席在日本东京举办的第九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上时提及,“十三五”时期节能环保全社会投资规模有望达到17万亿元人民币。占据资本优势的上市公司们,是否能在此轮盛宴中分得一杯羹呢? /p p   “潜在的市场空间巨大,但如果产品或服务不解决问题,就很难分一杯羹”。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证券日报》表示。 /p p   此外,另有业内专家对《证券日报》称,根治雾霾要靠多行业的联动,仅一个行业或部门出面,并不能根治雾霾。 /p p strong   环保部加派督查组 /strong /p p   环境保护部官网显示,针对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雾霾并呈加重趋势的情况,环境保护部在加强预测预警、强化应急调度的同时,于11月27日迅速派出5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进行现场督查。11月30日,针对部分地区污染加重的形势,又增派5个督查组进驻现场,其中2个督查组重点加强对北京市的针对性督查。 /p p   从督查情况看,仍然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工地料场仍在施工,道路扬尘问题严重,以及部分企业存在违法问题等。 /p p   有业内专家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根治雾霾要靠多行业的联动,仅一个行业或部门出面,并不能根治雾霾。 /p p   不过,由于雾霾的严重性,各界对于相关行业的关注度大幅上升,A股概念股时有行情出现,而巨大的市场还在释放过程中。 /p p   而高燕指出,当前中国政府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十三五”时期,绿色发展将成为引领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节能环保全社会投资规模有望达到17万亿元人民币,将助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也将为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企业提供广阔市场和无限商机。 /p p strong   根治雾霾需多行业联动 /strong /p p   市场是广阔的,但是否能从中掘得真金白银,却有着明显的差别。 /p p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证券日报》介绍,京津冀以及周边数省此次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天气,既有今冬冷空气不频繁的自然原因,也有传统行业特别是建筑业、制造业以及供热等公用事业仍然存在粗放式管理的问题。 /p p   在同时举行的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将向世界表明自己节能减排的承诺,因此在政治承诺与民生发展的双重推动下,“十三五”规划中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及推动节能减排科技投入都做出了明确的指向。 /p p   但是,只有部分企业能在这场盛宴中获得实际收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是可以提供较为完备解决方案的企业。”沈萌认为。 /p
  • 国新办举行“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有关政策吹风会图文实录
    p   主持人 袭艳春: /p p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本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赵先生作介绍。 /p p   赵英民: /p p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就《“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情况和大家进行交流。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参与和帮助。 /p p   这个《规划》是“十三五”统筹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已经审议通过,我先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p p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李克强总理指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双赢之路。 /p p   我国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用硬措施应对硬挑战,用真作为带来真改变,环境治理力度前所未有,进程加速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2015年,首批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就是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了23.6%,酸雨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历史高峰值的30%降到7.6%,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到Ⅲ类的比例提高到66%,劣Ⅴ类比例下降至9.7%。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重、环境质量差、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有较大差距,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p p   赵英民: /p p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追求就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力打好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2020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 /p p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的要求,环保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等部门,自2013年启动了《规划》的编制工作,采取开门编规划方式,线上线下进行公众调查。通过实地调研、专题研讨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多方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地方、部门和一些专家学者的意见,进行了多轮评估论证,最终形成了目前的《规划》。我从主要内容、基本特点、规划实施三个方面,作个简要介绍。 /p p   关于《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十三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p p   赵英民: /p p   基本原则是“五个坚持”: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 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施治 坚持空间管控,分类防治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 坚持履职尽责,社会共治。 /p p   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丧失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p p   《规划》提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这里涉及到的环境质量指标,也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是“土十条”里的要求,其余10项是“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p p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规划》主要内容,分七个方面。分别是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 实施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修复 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实施一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p p   第三部分是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包括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国际合作、推进试点示范、严格评估考核等五个方面。其中在重点工程投资方面,鼓励建立多元化投资格局,主要以企业和地方为主,中央财政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原则给予适当支持。 /p p   赵英民: /p p   二、《规划》基本特点 /p p   《规划》有五个特点: /p p   一是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体现和具体化《纲要》的部署与要求。突出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形成绿色发展布局 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环境硬约束 突出绿色科技创新引领,推进绿色化与创新驱动的深度融合 突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强化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保护、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化建设。 /p p   二是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部署“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规划》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系统联动,将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核心评价标准,将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区域、流域、城市和控制单元,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的清单式管理。 /p p   三是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以环保督察巡视、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离任审计、损害责任追究等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责任 以排污许可、环境执法、损害赔偿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以资源环境产权确权、税收政策引导、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绿色金融等强化市场激励约束机制与市场主体培育 以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来加快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治理体系。 /p p   四是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增加了专章提出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协同联动,要求系统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扩大生态产品供给,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p p   五是强化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工业达标排放、治污减排和风险防范。以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为抓手大幅削减污染存量,以推进骨干性工程为抓手实施污染减排,以排污许可为抓手落实治污减排责任,以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重点行业为抓手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 /p p   赵英民: /p p   三、关于规划实施 /p p   围绕《规划》实施,将主要开展五项工作: /p p   一是宣传《规划》。以《规划》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为重点,开展宣传解读、答疑解惑,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说清楚,讲明白,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p p   二是明确任务和分工。将《规划》重点任务进行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地,统筹部门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p p   三是落实重大工程和改革措施。建立项目库,强化项目推进机制,积极推动重大改革政策尽快落地。 /p p   四是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规划》的实施。 /p p   五是开展评估考核。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监测评估。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p p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谢谢。 /p p   主持人 袭艳春: /p p   谢谢赵英民先生的介绍。通过介绍我们也能够看出来,《规划》确实涉及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面非常广,下面欢迎大家提出感兴趣的问题,提问前还是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p p   中国日报记者: /p p   我们注意到近两年重污染天气有所改善,但是全面上还是多发频发的状态,老百姓对重污染天气对健康的影响也有所顾虑,请问环保部下一步有什么具体措施来减少重污染天气的情况,保护老百姓的健康? /p p   赵英民: /p p   我想,近期北京的天气不是很好,重污染天气频发,实际上也提醒我们现在的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应对重污染天气,首先还是要坚定信心。我给大家报几个数字,从2013年“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就全国而言,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峰值都在明显下降。监测数据显示,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2015年重污染天数占全年比值4.1%,这个数字比2013年下降了52.3%,也就是说,2015年全国重污染天次比2013年下降了52.3%。其中京津冀2015年比2013年下降了51.7%。这个数字充分说明,当前我们大气污染治理的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显著的。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地继续抓好“大气十条”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只要持之以恒,环境质量就会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p p   但是的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大气污染防治仍然面临着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需要我们统筹兼顾当前和长远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既要打好攻坚战,还要打好持久战。一方面要打好攻坚战,就是把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为当前特别是北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用最短的时间解决老百姓的“心肺之患”。要标本兼治,突出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降低污染排放负荷,狠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实施冬病夏治,还要错峰生产,推动煤炭的清洁化利用,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大幅度降低污染物的排放。这是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根本。虽然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有天气扩散条件不利的客观因素,但是根本原因仍然是排放污染物的总量太大,远远超过了环境可接纳的程度,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p p   赵英民: /p p   二是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体系,着力提高预测预报能力,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的准确性,提前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应急减排措施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应对措施落实。另外,要实现区域应急联动,用最小的经济社会成本,取得环境效益的最大化,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社会公众健康的影响。 /p p   另一方面,要打好持久战。以京津冀为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煤炭消费量占到全国大约一半左右,钢铁产能和炼焦产能也都占到全国50%以上,火电装机容量占到全国的35%,所以大量能源消耗造成这个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因此,我们必须要落实好中央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疏解北京的非首都核心功能,加快区域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强化污染源的治理和管控,在全社会建立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今年大家可能感觉到重污染天更频繁一些,气象专家解释,这几年我国受厄尔尼诺、拉尼娜等影响,冬季静稳天气增多,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但是我想说,天不帮忙,人更要努力,大气污染治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我相信,在各级政府、各个企业也包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重污染天气一定会一天比一天更少。谢谢大家。 /p p   凤凰卫视记者: /p p   请教赵部长关于雾霾天气的问题。第一,我们看到一家官方报纸报道说,研究团队研究成果显示,伦敦雾和中国霾在成份上是有差异的,这篇文章在民众中间引起了热烈讨论,请问环保部对这样的成果有什么样的看法?对我们治霾有什么样的意义吗?第二,我们刚才也注意到在“十三五”中,对地方领导的追责以及考核是有要求的,之前北京一位市长曾经对治霾向中央立下了生死状,但是目前来看执行成果并不好,到2017年,感觉今年整个冬天雾霾比原来更严重,类似的情况会包含以后这种对官员的追责当中吗?“十三五”期间,我们在这方面能看到什么“稳准狠”的措施吗? /p p   赵英民: /p p   第一个问题,你说的这个报道我没见到,所以我不好说具体是什么情况。但是据我们了解,国内的情况,其实不同城市的重污染天气的原因也是有所不同的,虽然总体上讲,我们国家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但是一些特大型城市,机动车污染就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一些工业相对偏重的工业城市,更多的可能是工业排放为主。所以应该说,不同地方的雾霾成因也是不完全一样的。因此,针对这个情况,这次“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际上就是要精准施策。环保部也加大了这方面的投入力度,从2015年开始,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了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六项污染物实时监测。这些能力的提升,再加上科研力量的投入,使得我们对各地方污染的成因可以实现精准化的诊断,由此而带来的就是精准化的管理,所以能够实现“稳准狠”,能够实现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换得最大的环境效益。 /p p   关于第二个问题,针对各级政府的责任落实,实际上中央有一系列的部署安排。大家这两天可能都关注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正在陆续反馈意见,这是非常重要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非常好的手段。此外,我们还有环境保护综合督查,还有像今年冬天我们专门针对重污染天气的专项督查,对一些履职尽责不力的地方政府还有约谈。总之,利用这一系列组合手段,落实“大气十条”以及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来实现环境质量改善。谢谢。 /p p   中国新闻社记者: /p p   “水十条”实施一年来取得了哪些进展?现在水污染防治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有哪些安排?谢谢。 /p p   赵英民: /p p   “水十条”是2015年发布,今年是第一个执行年,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一年以来,主要有六方面的进展。一是按照“水十条”的要求,我们和31个省(区、市)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把“水十条”要求的质量改善任务逐一分解到了各省,也要求各省逐一分解到各个地市,最终要落实到全国1940个控制单元上,每一个单元对每一年环境质量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推动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 /p p   第二方面,组织编制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全过程的防治水污染,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p p   第三方面,组织调查评估地级及以上城市900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状况,指导各地加快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这里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p p   第四方面,根据水质改善的要求,分解落实“十三五”和2016年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的目标和要求。 /p p   第五方面,落实“水十条”确定的到2020年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落实2016年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支持各地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p p   第六方面,印发了一系列指导各地实施“水十条”的相关技术文件,包括《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以及其他一系列技术文件。 /p p   就目前看,今年1-9月份全国有监测数据的1922个监测断面中,1351个水质是Ⅲ类以上,占70.3%,同比增加4.0个百分点。同时也应该看到,166个是劣Ⅴ类,占到总数的8.6%,同比减少1.2个百分点。就目前看,我们估计,今年作为“水十条”落实实施的第一个完整年,应该说实现了开局良好,“水十条”确定的今年年度目标总体上有望完成。 /p p   赵英民: /p p   水污染防治方面,虽然说通过“十二五”的努力,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但是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环境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流域生态破坏的现象目前还比较普遍,面源污染应该说现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部分支流污染严重,部分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水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者接近上限,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p p   全国水环境目前呈现这样三个特点:一是地表水质总体上稳中趋好,但是部分水体污染问题突出 二是良好水体保护形势严峻 三是主要的污染因子出现分化。过去大家比较耳熟能详的“十二五”约束性指标COD出现了下降,但是氮磷目前看此消彼长。因为化学需氧量下降很多,相对来说原来处于第二、三位的污染物逐步成为有些水域的突出污染问题。这是当前全国水环境呈现的三个特点。 /p p   这次“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的目标以及总体思路。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水十条”为抓手,认真落实这次“十三五”规划明确的各项任务。第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最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水污染问题。“1+2”个工作重点。“1”是要狠抓饮用水的安全保障。“2”是从好水和差水两头抓起,所谓好水就是现在没有被污染的Ⅲ类以上水体,也要加强保护 差水就是所谓“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也要抓紧治理。第二是做好源头预防,严守空间总量准入红线。第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治理措施。第四是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水环境质量管理能力。第五是严格落实地方和企业的责任。 /p p   我们有信心,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水环境质量会越来越好,我们有信心如期完成“水十条”和这次《规划》明确的相关水环境治理和改善任务。 /p p   路透社记者: /p p   还是想问关于水污染问题。中国治理大气污染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环保部本周公布的对各省份的环保督察情况显示,许多地方的水质已经严重恶化了。是不是中国忽视了水资源的保护呢? /p p   赵英民: /p p   我刚才说的数字,从全国水环境质量变化的趋势看,我们是逐年在改善。应该说,环境质量改善后面是有大量具体的污染治理工作作支撑的。比如说过去五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累计下降了12.9%和13%,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5700万吨,现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了1.82亿吨,已经成为全世界污水处理能力最大的国家之一。还有很多工作,应该说这些具体工作支撑了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上是向好的,虽然形势依然严峻。你刚才提到,我们督察发现的问题,首先督察就是找问题去了,确实是有些地方一些断面也有水质恶化反弹的情况,但是我想说,全国总体向好和局部恶化是不矛盾的。 /p p   这次的《规划》非常明确,水环境保护要强调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三者要综合考虑、综合施治,落实“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实际上水污染治理表现在水上,但是很多问题还是来自于岸上,所以必须把水中和陆上形成一个系统的整体。环境管理也要按照流域的客观规律去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这样才能落实“十三五”规划的要求,能够实现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保护。 /p p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p p   我们看到“大气十条”已经实施三年多的时间了,根据“大气十条”的规定,在2017年将对各地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现在到了2016年年底了,想问各地实施的情况到底怎么样,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我们还会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这个任务的完成? /p p   赵英民: /p p   又是大气的问题,说明大家对大气还是非常关注。“大气十条”实施三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应该说还是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从环境质量的数据变化上看,一是全国颗粒物浓度大幅度下降。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PM10的浓度比2013年下降了9.3%,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2015年的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了27.4%、20.9%和27.7%。今年1-10月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的浓度比去年同期又下降了9.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的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4.5%、14%和14.7%。非常高兴的是,去年珠三角地区的PM2.5实现了达标,这也是我们三大重点区域第一个率先实现PM2.5年均值在35以下,这应该说为我们树立了信心。二是优良天数明显增加。今年1-10月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是81.4%,同比提高了3.6个百分点。三是重污染天数显著降低。刚才我已经跟大家说了这个数字,就不重复了。虽然大家觉得今年重污染天气相对较多,但是截止到目前,今年重污染天数和去年同期相比仍然是减少的。 /p p   赵英民: /p p   第二,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看,应该说通过“大气十条”三年的实施,我们在一些难点问题、在一些长期性工作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p p   一是积极化解钢铁、煤炭落后产能。重点区域的煤炭消费总量自2013年以来连年实现负增长。 /p p   二是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全国脱硫、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提升到了99%和96%,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约2.9亿千瓦,占到全国煤电装机总量的32%。电厂煤耗已经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p p   三是机动车污染防治逐步加强。三年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500多万辆,全面供应了国四车用汽柴油,东部11个省市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 /p p   四是区域协作机制逐步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进一步深化,圆满完成了多项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区域内各级政府联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机制正在逐步成熟。 /p p   五是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日益完善。“大气十条”配套的22项政策措施和要求制定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全部颁布实施。 /p p   六是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在不断增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具备了PM2.5等六项指标的监测能力,建立健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在部分重点城市开展了大气颗粒物污染来源解析、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工作。 /p p   赵英民: /p p   总的来看,经过全社会的努力,“大气十条”进展还是顺利的。我们非常有信心,有望实现2017年“大气十条”的目标。但是,的确像前面提到的,虽然“大气十条”三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我们现在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难以在短期内根本转变,所以全国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仍然长期居高不下,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p p   我也给大家报告一下现在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的三个特点:一是全国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但是污染程度仍然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我刚才讲的是变化情况,向好变化,但是总体污染程度仍然较高。部分地区冬季雾霾天气频发。二是颗粒物为主要污染因子,主要是PM2.5和PM10,但同时臭氧污染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三是区域不平衡。一方面有珠三角区域PM2.5实现了达标,但同时也有部分城市不降反升。所以刚才有记者朋友提到环保督察,我们环保督察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也是对个别地区不降反升的情况提出明确要求。所以我们正处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和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新老问题并存,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和交通环境污染交织的阶段,加上一些地方环保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不严,基层环保能力不足等问题,所以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也十分艰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付出艰苦和长期不懈的努力。谢谢。 /p p   主持人 袭艳春: /p p   环保问题确实像赵部长所说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地一起来推进相关工作,也欢迎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我们相关工作的进展,我们也会不定期邀请环保部门的同志和媒体朋友们做沟通和交流。谢谢赵部长的介绍,也谢谢大家,今天的吹风会到此结束。 /p
  • 环保部十三五拟发布769项标准(含制修订)
    近日,环保部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此意见稿对我国“十三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定进行了详细规划。据了解,2016年-2010年,我国拟发布的环境保护标准共769项,其中环境质量类标准11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86项,环境监测规范403项,环境基础类标准6项,管理规范类环境保护标准145项,核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标准46项,工程技术规范标准38项,实施评估标准25项。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标准修订计划含多项重量级标准的修订,尤其是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以及一些涉及首次进入环境标准领域的仪器的监测标准。  简单列表如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修订GB3838-200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GB1891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修订GB8978-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GB14554-9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修订GB16297-1996)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道路遥感测量方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的测定 便携气相色谱-质谱法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有机碳和元素碳的测定 热光分析法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环境空气和废气恶臭气体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地表水无人船水质监测技术规范  细颗粒物(PM2.5)卫星遥感监测应用技术指南  ̷̷  更多内容见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 十三五将建成环境质量监测网 严防环保数据造假
    近年来,“环境监测”逐渐被人们所熟悉。大家逐渐习惯每天查询空气质量,或者开始关心区域水资源的质量,总觉得,看着数据的各项指标正常了,生活质量也就有保证了。然而,近期各地发生的几起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造假”消息,让人们开始质疑,难道人们都生活在美好的假象里?  昨天,环保部就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印发工作方案,要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同时还明确,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这些打击环保造假的手段到底有多硬?谁将是检测数据的“把关人”呢?  最近,环保监测领域的“假动作”让北京市民嘉禾感觉“大开眼界”:“最近看朋友转了一个环保造假多少招的帖子,什么固定用好的样本检测,堵住检验口。如果我家门口有个站点,就造假了,公布数据是好的,结果我出门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那监测还有啥用呢?”  在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看来,老百姓担心的问题,并不是无的放矢。保证监测数据质量过硬,真实可靠,是确定“环境治理方向”重要的数据基础。  贺克斌指出,重污染预测,预报不论如何都会有些误差,预报必须依靠和监测数据的比对,形成较为准确的判断,如果监测数据存在问题,就无法达到这个效果。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是如何实现的?有专家介绍,从以往查处的案例看,主要包括采样环节造假,或则“篡改监测数据”等数据处理环节问题,以及修改分析仪器数据监测上、下限这几种方式。近期发生的几起监测数据造假问题,基本都集中在采样环节。这是因为其他两个环节的监管越来越严格。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表示,一些地方为了所谓的好数据铤而走险,只要环境质量没有根本改善,就没有作用。“我们其实是有远程质控体系的,以往的数据也有需要上传到总站的,进行审核。比如一个城市如果有若干个点位,它的数据和城市总体情况,甚至区域点位都应该是相同的,因为其实气溶胶污染的混合整个是非常均匀的。如果一个站点出现和别人相反的(数据)趋势,立刻会因为异常报警。”  按照《“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十三五期间,要构建覆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全国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规范体系、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水环境方面,明年起,要对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土壤方面,年底前要确定土壤网点位布设方案,2017年形成基本监测能力。  《方案》还明确,今后,地方如果存在环境监测质量造假的行为,在考核地区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时,就会被“一票否决”。对于堵塞采样头或采样管路、样品分析造假等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傅德黔表示,从11月2日起,全国338个城市、1436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监测事权已经全部上交,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6家第三方监测公司负责运营维护。“事权上收后,数据必须直传到总站进行考核,这只是第一步 下一步,要对具体监测站点的运营维护进行考核,比如我们会在检测站点周围,明年全部安装上摄像头,只要有人进入这个区域,就会被摄像头捕捉到。”  工作方案还明确,要重点实现“谁考核、谁监测”,考核机制的变化,也有助于解决地方政府在环境监测领域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行政手段干预环境监测的问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柴发合表示,“谁监测,考核谁”,实际上从机制上就没有保障一些行政干预或其他问题。改革之后,人们把受考核的对象和进行监测的和进行检测的分开了,比如考核市里,监测由国家进行,这就避免了市里行政干预的可能性。  未来的监测数据是否可信,最终由谁说的算?环保部表示,还将组建“国家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充当监测数据“把关人”。今年年底前,大气组专家委员会就有望先行设立,优先开展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的评估。
  • 环保部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p p   目 录 /p p   一、全国生态保护基本形势 /p p   (一)工作进展 /p p   (二)主要问题 /p p   (三)机遇与挑战 /p p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三、主要任务 /p p   (一)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 /p p   (二)强化生态质量及生物多样性提升体系 /p p   (三)建设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 /p p   (四)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 /p p   四、保障措施 /p p   (一)完善法律法规 /p p   (二)健全体制机制 /p p   (三)强化科技支撑 /p p   (四)推动共同保护 /p p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制定《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依据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能定位,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措施,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p p    strong 一、全国生态保护基本形势 /strong /p p   “十二五”时期,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在示范引领、系统保护、综合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部分重点保护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但总体上,我国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p p   (一)工作进展 /p p   一是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带动效应明显。全国16个省份开展了生态省建设,92个市、县(区)获得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命名,126个地区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编制《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积极推动生态示范建设提档升级,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组织开展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的评选,建立奖励机制,带动社会共建。 /p p   二是生态功能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完成全国生态环境变化调查与评估(2000-2010年),印发实施《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在江苏、海南、湖北、江西、重庆、沈阳等地开展划定和管控试点,天津、江苏发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考核,在重庆、海南、陕西、宁夏等地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推动优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在全国25个省份开展45个流域生态健康评估试点。联合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确定了北京市南宫旅游景区等72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指导浙江省仙居县、开化县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配合发展改革委指导北京、青海等9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部分典型地区遥感调查和评估。 /p p   三是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得到加强。全国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274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个),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8%,超过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得到保护。规范和完善自然保护区晋升和调整的评审制度,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完成400多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查处一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活动。推动中俄自然保护区的跨界合作。 /p p   四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与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战略与行动计划》),启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2011-2020)”(以下简称十年中国行动),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成32个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边界核定,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和脊椎动物卷”。积极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多数省份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编制发布了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p p   (二)主要问题 /p p   现阶段,我国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有: /p p   一是生态空间遭受持续威胁。城镇化、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垦等开发建设活动占用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破碎化加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河流水电水资源开发和工矿开发建设,直接割裂生物生境的整体性和连通性 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 /p p   二是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低。低质量生态系统分布广,森林、灌丛、草地生态系统质量为低差等级的面积比例分别高达43.7%、60.3%、68.2%。全国土壤侵蚀、土地沙化等问题突出,城镇地区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绿地面积小而散,水系人工化严重,生态系统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空气的作用十分有限。 /p p   三是生物多样性加速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资源过度利用、工程建设以及气候变化影响物种生存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我国高等植物的受威胁比例达11%,特有高等植物受威胁比例高达65.4%,脊椎动物受威胁比例达21.4% 遗传资源丧失和流失严重,60%-70%的野生稻分布点已经消失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严重,常年大面积发生危害的超过100种。 /p p   同时,环保部门在履行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职责时,还存在以下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突出问题: /p p   一是统一监管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仍按生态要素分别设置生态保护管理机构,难以对生态系统实施整体性保护。由于权责一致的统一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建立,未能实现所有者和监管者分离以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直接影响生态保护效果。 /p p   二是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地方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较为薄弱,还未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社会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监管的机制有待健全,企业生态保护和监管责任还不明确,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履行生态监管职能时只能单打独斗、被动应对。 /p p   三是监督管理的基础能力薄弱。尚未建立统一的生态监测监控网络,难以准确监测我国重要生态区域生态状况,不能及时主动发现重大生态破坏行为。大部分县级环保部门没有设置独立的生态保护科室,难以开展常态化监管。市县环保部门生态保护人员队伍和装备严重不足,导致执法力量薄弱。生态保护科技支撑不够,生态大数据集成应用尚待发挥作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尚需完善。 /p p   (三)机遇与挑战 /p p   “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保护面临重大机遇: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强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生态保护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把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作为重要任务,明确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生态保护工作指明方向。三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和措施陆续出台并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和监管体制将进一步理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将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将加快建立,生态统一监管能力将明显提高,为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夯实基础。四是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共识,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正在形成。 /p p   同时,我国生态保护也面临挑战:一是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生态环境风险逐步凸显。二是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需求不断增加与现有供给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三是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短期内难以根本遏制,国际履约压力不断加大。 /p p    strong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strong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目标,以保障生态空间、提升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功能为主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监管,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补齐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基于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责定位,“十三五”时期,自然生态保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p p   ——把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作为基本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陆海统筹、上下联动,打破要素、区域界限,对各类生态系统实施统一保护和监管,增强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 /p p   ——把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作为根本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保护最重要的生态空间,推动形成以“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生态安全屏障。 /p p   ——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工作主线。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推动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完善保护网络,强化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能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p p   ——把加强生态统一监管作为主要手段。建立全面、严格、及时、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加强生态保护统一监管的重要基础。 strong 建设“天地一体化”的监测体系和综合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和查处生态破坏行为,由被动核查变为主动发现,提高生态保护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strong /p p   ——把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作为主要载体。积极参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向有利于统一监管的方向改变。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工作的平台作用,有机融合生态保护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创新保护模式,提高示范效应,激发保护活力。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到2020年,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有所提升,生态功能有所增强,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遏制,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取得成效,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p p   具体工作目标: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得到落实,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总体形成 自然保护区布局更加合理,管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持续提升,新建30-5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 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本底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大保护力度,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95% 生态监测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基本建成 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 推动60-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一批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效应明显。 /p p    strong 三、主要任务 /strong /p p   “十三五”时期,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根本目标,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监管预警体系,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力度,推动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p p   (一)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 /p p   1.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各省(区、市)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地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湿地、滩涂、海洋、荒漠、冰川等生态空间。2017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18年底前,各省(区、市)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20年底前,各省(区、市)完成勘界定标。在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汇总形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向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p p   2.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推动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各地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选择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一批保护与修复示范。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及时掌握全国、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 /p p   3.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制定《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6-2025年)》。 strong 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2次,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1次,重点区域加大监测频次,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strong 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强化监督执法,定期组织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加强问责监督。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以重要河湖、海洋、草原生态系统及水生生物、小种群物种的保护空缺作为重点,推进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廊道、保护小区和自然保护区群建设,到2020年,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界限核准以及勘界立标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区开展综合科考和本底调查。2020年前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动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区公共监督员制度。有步骤地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 /p p   4.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国生态空间的集中分布地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优先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不断扩大生态空间。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功能状况评价,推动制定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和地区针对目前人为活动影响较小、生态良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大江大河源头及上游地区,加大自然植被保护力度,科学开展生态退化区恢复与治理,继续实施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主要的山脉、江河、海岸带等防护林体系为脉络,构建形成大尺度国家生态廊道,提高生态保护区域的连通性。加快推动易灾地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p p   (二)强化生态质量及生物多样性提升体系 /p p   1.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彻底摸清我国生物多样性家底。加强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完善保护网络体系,确保国家战略性生物资源得到较好保存。恢复生物多样性受破坏的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促进西部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脱贫。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工程所需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好重大工程,推进实施《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十年中国行动”。 /p p   2.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 规范生物遗传资源采集、保存、交换、合作研究和开发利用活动,加强出境监管,防止生物遗传资源流失。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估、跟踪监测和环境影响研究 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监管。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生态影响评价,加强入侵机理、扩散途径、应对措施和开发利用途径研究,建立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探索推进生物安全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制度化进程。 /p p   3.推进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与履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履行好《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等国际公约,以国内工作支撑完成履约责任。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的相关工作。做好202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申办和筹备工作。 /p p   4.扩大生态产品供给。丰富生态产品,优化生态服务空间配置,提升生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城市生态保护力度,推动城市生态建设与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城市生态服务能力。推动加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力度,适度开发公众休闲、旅游观光、生态康养服务和产品,加快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p p   (三)建设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 /p p   1. strong 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体系。加强卫星和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应用,提高生态遥感监测能力。建立生物多样性地面观测体系,到2020年新建、改建或扩建50个陆地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成800个以上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建设一批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优先在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建立观测站和观测样区。 /strong /p p   2.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加强年度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和五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价。2016年启动2010-2015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2020年完成“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形成全国生态状况定期评估机制。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及城市生态评估,系统掌握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变化状况。研究建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预警体系,开发预警模型和技术,对生态系统变化、物种灭绝风险、人类干扰等进行预警。推动建立统一的监测预警评估信息发布机制。开展县域生态资源资产评估试点。推动将生态状况评估结果应用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规划编制,并作为生态补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监管制度的重要参考。 /p p   3.建立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建立生态保护综合监控平台,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的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常态化和业务化监控,实现由被动监管转为主动监管、应急监管转为日常监管、分散监管转为系统监管。2016年,启动以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一期工程 各省(区、市)应依托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本行政区监管体系,实施分层级监管。2018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二期工程。加强生态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遥感、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集成建立国家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并纳入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 /p p   4.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监管。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事前预防作用,减少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空间的挤占,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强化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评,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合理确定和布局大坝建设,加强调度监管,有效保障最低生态需水量 加强生态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合理布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于生态承载力确定游客数量。推动交通设施建设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加强生物廊道建设,减少生态阻隔 加强交通设施建成后的生态恢复和运营期的管理。 /p p   (四)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 /p p   1.创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以市、县为重点,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提高示范区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到2020年,创建60-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加强创建计划性和区域平衡性,强化分级管理和过程监管,加快审议命名2016年前通过考核验收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要加强统筹整合,并全面对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标准,打造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成果的转化载体。 /p p   2.持续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水平。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保模范城创建指南,指导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加强创建与环保重点工作的协调联动,改革完善创建评估验收机制。强化后续监督与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现有的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模式。充实专家队伍,建立专家委员会。继续开展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及实践研究,协助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机制。 /p p    strong 四、保障措施 /strong /p p   (一)完善法律法规 /p p   加快推动出台《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后评估,推进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立法。加强相关立法协调,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修订时,推动将生态保护要求纳入相关条文。抓紧出台实施《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查规定》,加快完善生态保护相关的评估、监管、执法的标准规范体系。 /p p   (二)健全体制机制 /p p   充分发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等已有机制平台的协调作用,推动制定和实施跨部门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加快建立上下联动、沟通顺畅的各级环保部门联系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理顺相应机构与职责设置。开展国家公园体制研究及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国家公园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制度,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支持各地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p p   (三)强化科技支撑 /p p   加强生态保护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完善生态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等管理技术体系。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科学规律与生物安全支撑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生态系统监测评价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推动加大生态保护科技相关专项支持力度。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生态保护理念、管理经验及技术手段,健全完善国内协调机制。 /p p   (四)推动共同保护 /p p   依托生物多样性日、环境日等活动平台,加大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扩大保护共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政府、企业、公众生态保护培训,建设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保护责任意识。依托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环保举报热线等平台,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发布生态保护信息,保障公众生态保护知情权和监督权。发挥社会组织的引导、监督作用,强化企业保护生态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合力。 /p
  • 纺织业“十三五”规划成型 交通内饰和环保滤布或成发展之重
    据悉,纺织行业“十三五”规划已经成型。相关人士透露,“十三五”期间,产业用纺织品将被重点培育,并有望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  “点金”产业用纺织品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介绍说,纺织行业“十三五”规划已经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为部级规划之一,预计在2016年上半年由工信部发布。  该人士透露,根据全球状况和中国国情,“十三五”期间,纺织工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的地位不会变,但是基于比较成本层面的国际竞争优势正在进一步转换为产业链层面的国际化新优势。因此,纺织行业“十三五”规划对新时期纺织业有了新定位:“纺织工业是我国传统支柱产业、重要的民生产业和创造国际化新优势的产业,是科技和时尚融合、衣着消费与产业用并举的产业,在美化人民生活、带动相关产业、拉动内需增长、建设生态文明、增强文化自信、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联合会人士介绍说,“创造国际化新优势、科技和时尚的融合、衣着消费和产业用并举”,这三点是新提出的表述,会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的体现,而这也是中国纺织工业转型升级走向高端的必然要求和必经过程。  行业增速有望保持两位数  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会长李陵申认为,对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来说,“十三五”时期最大的机遇是中国经济仍然保持中高速增长。  专家表示,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是国民经济依存度较高的产业,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大政方针密切相关。  李陵申说,只要我国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增长能保持在6.5%到7%之间,基本就能保证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主要经济指标以两位数增长。  交通内饰和环保滤布凸显潜力  近年来,交通工具用纺织品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行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长超过15%。据统计,现如今在汽车中应用纺织材料的零件已超过80种,每辆轿车大约需要20千克的纺织材料。  有测算指出,到2020年,全球汽车保有量将超过10亿辆,也就是说,在未来的7年内,每年的汽车保有量涨幅将达到12%~15%,因此车用纺织品也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并将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向高端系列迈进。  同时,交通运输、外贸旅游业的日益繁荣,海陆空涉及的交通工具都有快速增长的趋势。特别是在交通工具朝着高端大型、节能环保发展的驱动下,高速铁路近几年得到了迅猛发展,国产大飞机C919也即将为国人效力,这些都推动着轻量、高性能的纺织品及其复合材料逐步替代钢铁,应用量进一步增加,是近年来纺织行业最具发展潜力和高附加值的新兴产品。  另一方面,标准集团分析认为,随着新大气法的相继出台,环保滤布等产品也将是产业用布中发展势头较有潜力的领域。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提供纺织品材料检测设备的综合供应商,通过引进国际最先进的产品,整合技术和服务优势,吸收常见问题的解决经验,为国内客户提供最优化方案,带动国内科研及相关行业水平的提高 我们紧跟行业标准和政策更新,及时提供符合更新标准的测试仪器。  选择优质供应,就选标准集团!
  • 环保部发布“十三五”期间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信息清单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保部根据2014 年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数据,汇总整理了343个“十三五”期间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信息清单,涉及29个(自治区、直辖市),1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956个县(区、市)。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为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质目标,环境保护部建立了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水生态环境分区管理体系,逐一明确了1784个控制单元的地理范围和1940个考核断面的水环境目标,其中确定有343个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元。这些控制单元中,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质目标,167个劣Ⅴ类控制单元将全部消除,49个控制单元要求改善到Ⅳ类水体,124个控制单元要求改善到Ⅲ类水体。对其他已达到水质目标的控制单元,水质不能恶化、不能降类。  所涉及的29个(自治区、直辖市)均已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根据《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2016年要求改善的控制单元有33个,2017年要求改善的控制单元有45个,2018年要求改善的控制单元有59个,2019年要求改善的控制单元有75个,2020年要求改善的控制单元有131个。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督促“十三五”期间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抓紧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加大水污染管控工作力度,确保水质按期达到目标要求。  附件: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 环保部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p   2016年11月,环境保护部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为“十三五”时期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指导。作为“十三五”工作方案的附件,环保部还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p p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十三五”期间,是我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役的关键期。随着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转型对环境监测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自身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p p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首先是体制机制不顺。存在“考核谁、谁监测”现象,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质量的冲动较大。其次,是管理制度急需更新。在事权上收、省以下垂直管理和监测服务社会化等新形势下,监测机构的定位和职责、管理模式等都发生了较大改变,现有质量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此外,监测规范和技术体系尚需完善。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监测方法标准不全,全国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质控体系尚未健全等 实验室前端的采样、样品制备和保存等仍是薄弱环节。最后,是制度规范执行不到位。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数据审核不落实、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p p   因此,环保部出台《“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重点内容和主要任务。同时,针对不同要素监测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年度工作目标。其中,针对环境空气,要求2016年底完成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建立气态污染物标准溯源体系和颗粒物比对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制度,建立数据质控体系及仪器参数变化预警体系。 /p p   针对备受关注的空气质量问题,记者了解到,《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提出了六个方面十四项具体工作措施,以解决新形势新要求和存在的问题。此外,自2012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颁布实施以来,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建成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2016年9月,启动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截至11月6日,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 /p p   上述环境监测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空气自动监测工作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保障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随着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我部将不断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的健康发展。 /p p 附: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7fd70b46-4012-4767-9350-a8f2a6859c26.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a /span /p
  • 环保部:“十三五”时期我国增加两项涉及土壤的约束性指标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18日介绍,《“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10项约束性指标基础上,又增加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项约束性指标。“十三五”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性指标达到12项。  在当天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赵英民介绍,这12项约束性指标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当前我国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环境问题突出,部分地区污染地块类型复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安全隐患,急需加强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风险,实现安全利用。  同时,我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对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构成安全隐患,急需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止造成污染危害,实现安全利用。  目前,环保部正在就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  国务院常务会议11月15日通过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主要目标。“这里涉及到的环境质量指标,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赵英民说。
  • “十三五”节能减排方案:出台涂料VOCs限值强制环保标准
    p   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p p   《方案》指出,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 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 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p p   《方案》从十一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升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农村、公共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三是深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变单纯按行政区域为单元分解控制总量指标的方式,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制度,控制重点流域和工业、农业、生活、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城市废弃物处理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五是实施节能、循环经济、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主要水污染物减排等重点工程。六是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七是完善支持节能减排的价格收费、财税激励、绿色金融等政策。八是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绿色标识认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电力需求侧管理。九是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强化评价考核。十是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严格监督检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十一是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推行绿色消费,强化社会监督。 /p p   《方案》提出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继续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逐步扩大总量减排行业范围。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为重点,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 /span /strong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石化、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现有企业达标排放,研究制修订农药、制药、汽车、家具、印刷、集装箱制造等行业排放标准,出台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有机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强制性环保标准,控制集装箱、汽车、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企业排放红黄牌制度。 /p p   《方案》提出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到2020年累计完成5.8亿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限期淘汰2000万千瓦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实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改气”和“煤改电”工程,扩大城市禁煤区范围,建设完善区域天然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农村配套电网,加快建设天然气储气库、城市调峰站储气罐等基础工程,新增“煤改气”工程用气450亿立方米以上,替代燃煤锅炉18.9万蒸吨。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到2020年石化企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p p   《方案》将“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分解到各省(区、市),提出了主要行业和部门节能目标,明确了“十三五”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p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环保部副部长深入解读
    p   11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有关政策吹风会,会议通过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确定相关任务。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就“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进行了系统解读。 /p p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补“短板”的规划。会议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重大战略,也是人民群众迫切期盼。 /p p    strong 会议通过《“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了以下任务: /strong /p p    strong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 /strong 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工艺、设备和产品,发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和生态治理修复成套技术,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p p    strong 二是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strong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对重点地区、流域、行业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加快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造纸、建材等15个重点行业治污减排专项治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综合整治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等污染。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p p    strong 三是强化重金属、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风险全程管控 /strong 。 /p p    strong 四是完善企业排放许可、排污权交易、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 /strong 。建立多元化、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保督察执法,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打造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美丽中国。 /p p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规划》提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这里涉及到的环境质量指标,也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p p    strong 赵英民从五个方面介绍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特点: /strong /p p   一是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体现和具体化《纲要》的部署与要求。突出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形成绿色发展布局 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环境硬约束 突出绿色科技创新引领,推进绿色化与创新驱动的深度融合 突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强化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保护、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化建设。 /p p   二是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部署“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规划》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系统联动,将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核心评价标准,将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区域、流域、城市和控制单元,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的清单式管理。 /p p   三是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以环保督察巡视、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离任审计、损害责任追究等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责任 以排污许可、环境执法、损害赔偿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以资源环境产权确权、税收政策引导、资源环境价格改。 /p p   四是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增加了专章提出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协同联动,要求系统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扩大生态产品供给,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p p   五是强化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工业达标排放、治污减排和风险防范。以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为抓手大幅削减污染存量,以推进骨干性工程为抓手实施污染减排,以排污许可为抓手落实治污减排责任,以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重点行业为抓手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 /p p    strong 为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将主要开展五项工作: /strong /p p   一是宣传《规划》。以《规划》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为重点,开展宣传解读、答疑解惑,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说清楚,讲明白,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p p   二是明确任务和分工。将《规划》重点任务进行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地,统筹部门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p p   三是落实重大工程和改革措施。建立项目库,强化项目推进机制,积极推动重大改革政策尽快落地。 /p p   四是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规划的实施。 /p p   五是开展评估考核。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监测评估。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p p    strong 附: /strong /p p strong   《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strong /p p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制定《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依据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能定位,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措施,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p p   一、全国生态保护基本形势 /p p   “十二五”时期,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在示范引领、系统保护、综合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部分重点保护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但总体上,我国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p p   (一)工作进展 /p p   一是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带动效应明显。全国16个省份开展了生态省建设,92个市、县(区)获得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命名,126个地区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编制《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积极推动生态示范建设提档升级,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组织开展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的评选,建立奖励机制,带动社会共建。 /p p   二是生态功能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完成全国生态环境变化调查与评估(2000-2010年),印发实施《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在江苏、海南、湖北、江西、重庆、沈阳等地开展划定和管控试点,天津、江苏发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考核,在重庆、海南、陕西、宁夏等地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推动优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在全国25个省份开展45个流域生态健康评估试点。联合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确定了北京市南宫旅游景区等72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指导浙江省仙居县、开化县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配合发展改革委指导北京、青海等9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部分典型地区遥感调查和评估。 /p p   三是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得到加强。全国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274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个),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8%,超过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得到保护。规范和完善自然保护区晋升和调整的评审制度,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完成400多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查处一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活动。推动中俄自然保护区的跨界合作。 /p p   四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与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战略与行动计划》),启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2011-2020)”(以下简称十年中国行动),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成32个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边界核定,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和脊椎动物卷”。积极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多数省份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编制发布了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p p   (二)主要问题 /p p   现阶段,我国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有: /p p   一是生态空间遭受持续威胁。城镇化、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垦等开发建设活动占用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破碎化加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河流水电水资源开发和工矿开发建设,直接割裂生物生境的整体性和连通性 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 /p p   二是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低。低质量生态系统分布广,森林、灌丛、草地生态系统质量为低差等级的面积比例分别高达43.7%、60.3%、68.2%。全国土壤侵蚀、土地沙化等问题突出,城镇地区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绿地面积小而散,水系人工化严重,生态系统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空气的作用十分有限。 /p p   三是生物多样性加速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资源过度利用、工程建设以及气候变化影响物种生存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我国高等植物的受威胁比例达11%,特有高等植物受威胁比例高达65.4%,脊椎动物受威胁比例达21.4% 遗传资源丧失和流失严重,60%-70%的野生稻分布点已经消失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严重,常年大面积发生危害的超过100种。 /p p   同时,环保部门在履行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职责时,还存在以下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突出问题: /p p   一是统一监管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仍按生态要素分别设置生态保护管理机构,难以对生态系统实施整体性保护。由于权责一致的统一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建立,未能实现所有者和监管者分离以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直接影响生态保护效果。 /p p   二是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地方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较为薄弱,还未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社会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监管的机制有待健全,企业生态保护和监管责任还不明确,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履行生态监管职能时只能单打独斗、被动应对。 /p p   三是监督管理的基础能力薄弱。尚未建立统一的生态监测监控网络,难以准确监测我国重要生态区域生态状况,不能及时主动发现重大生态破坏行为。大部分县级环保部门没有设置独立的生态保护科室,难以开展常态化监管。市县环保部门生态保护人员队伍和装备严重不足,导致执法力量薄弱。生态保护科技支撑不够,生态大数据集成应用尚待发挥作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尚需完善。 /p p   (三)机遇与挑战 /p p   “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保护面临重大机遇: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强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生态保护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把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作为重要任务,明确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生态保护工作指明方向。三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和措施陆续出台并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和监管体制将进一步理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将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将加快建立,生态统一监管能力将明显提高,为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夯实基础。四是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共识,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正在形成。 /p p   同时,我国生态保护也面临挑战:一是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生态环境风险逐步凸显。二是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需求不断增加与现有供给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三是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短期内难以根本遏制,国际履约压力不断加大。 /p p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目标,以保障生态空间、提升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功能为主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监管,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补齐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基于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责定位,“十三五”时期,自然生态保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p p   ——把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作为基本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陆海统筹、上下联动,打破要素、区域界限,对各类生态系统实施统一保护和监管,增强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 /p p   ——把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作为根本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保护最重要的生态空间,推动形成以“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生态安全屏障。 /p p   ——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工作主线。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推动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完善保护网络,强化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能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p p   ——把加强生态统一监管作为主要手段。建立全面、严格、及时、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加强生态保护统一监管的重要基础。建设“天地一体化”的监测体系和综合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和查处生态破坏行为,由被动核查变为主动发现,提高生态保护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p p   ——把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作为主要载体。积极参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向有利于统一监管的方向改变。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工作的平台作用,有机融合生态保护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创新保护模式,提高示范效应,激发保护活力。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到2020年,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有所提升,生态功能有所增强,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遏制,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取得成效,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p p   具体工作目标: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得到落实,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总体形成 自然保护区布局更加合理,管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持续提升,新建30-5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 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本底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大保护力度,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95% 生态监测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基本建成 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 推动60~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一批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效应明显。 /p p   三、主要任务 /p p   “十三五”时期,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根本目标,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监管预警体系,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力度,推动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p p   (一)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 /p p   1.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各省(区、市)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地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湿地、滩涂、海洋、荒漠、冰川等生态空间。2017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18年底前,各省(区、市)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20年底前,各省(区、市)完成勘界定标。在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汇总形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向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p p   2.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推动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各地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选择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一批保护与修复示范。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及时掌握全国、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 /p p   3.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制定《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6-2025年)》。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2次,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1次,重点区域加大监测频次,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强化监督执法,定期组织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加强问责监督。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以重要河湖、海洋、草原生态系统及水生生物、小种群物种的保护空缺作为重点,推进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廊道、保护小区和自然保护区群建设,到2020年,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界限核准以及勘界立标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区开展综合科考和本底调查。2020年前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动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区公共监督员制度。有步骤地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 /p p   4.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国生态空间的集中分布地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优先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不断扩大生态空间。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功能状况评价,推动制定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和地区针对目前人为活动影响较小、生态良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大江大河源头及上游地区,加大自然植被保护力度,科学开展生态退化区恢复与治理,继续实施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主要的山脉、江河、海岸带等防护林体系为脉络,构建形成大尺度国家生态廊道,提高生态保护区域的连通性。加快推动易灾地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p p   (二)强化生态质量及生物多样性提升体系 /p p   1.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彻底摸清我国生物多样性家底。加强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完善保护网络体系,确保国家战略性生物资源得到较好保存。恢复生物多样性受破坏的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促进西部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脱贫。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工程所需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好重大工程,推进实施《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十年中国行动”。 /p p   2.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 规范生物遗传资源采集、保存、交换、合作研究和开发利用活动,加强出境监管,防止生物遗传资源流失。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估、跟踪监测和环境影响研究 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监管。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生态影响评价,加强入侵机理、扩散途径、应对措施和开发利用途径研究,建立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探索推进生物安全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制度化进程。 /p p   3.推进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与履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履行好《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等国际公约,以国内工作支撑完成履约责任。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的相关工作。做好202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申办和筹备工作。 /p p   4.扩大生态产品供给。丰富生态产品,优化生态服务空间配置,提升生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城市生态保护力度,推动城市生态建设与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城市生态服务能力。推动加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力度,适度开发公众休闲、旅游观光、生态康养服务和产品,加快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p p   (三)建设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 /p p   1.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体系。加强卫星和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应用,提高生态遥感监测能力。建立生物多样性地面观测体系,到2020年新建、改建或扩建50个陆地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成800个以上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建设一批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优先在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建立观测站和观测样区。 /p p   2.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加强年度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和五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价。2016年启动2010-2015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2020年完成“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形成全国生态状况定期评估机制。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及城市生态评估,系统掌握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变化状况。 /p p   研究建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预警体系,开发预警模型和技术,对生态系统变化、物种灭绝风险、人类干扰等进行预警。推动建立统一的监测预警评估信息发布机制。 /p p   开展县域生态资源资产评估试点。推动将生态状况评估结果应用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规划编制,并作为生态补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监管制度的重要参考。 /p p   3.建立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建立生态保护综合监控平台,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的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常态化和业务化监控,实现由被动监管转为主动监管、应急监管转为日常监管、分散监管转为系统监管。2016年,启动以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一期工程 各省(区、市)应依托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本行政区监管体系,实施分层级监管。2018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二期工程。加强生态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遥感、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集成建立国家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并纳入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 /p p   4.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监管。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事前预防作用,减少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空间的挤占,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强化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评,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合理确定和布局大坝建设,加强调度监管,有效保障最低生态需水量 加强生态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合理布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于生态承载力确定游客数量。推动交通设施建设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加强生物廊道建设,减少生态阻隔 加强交通设施建成后的生态恢复和运营期的管理。 /p p   (四)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 /p p   1.创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以市、县为重点,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提高示范区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到2020年,创建60-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加强创建计划性和区域平衡性,强化分级管理和过程监管,加快审议命名2016年前通过考核验收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要加强统筹整合,并全面对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标准,打造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成果的转化载体。 /p p   2.持续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水平。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保模范城创建指南,指导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加强创建与环保重点工作的协调联动,改革完善创建评估验收机制。强化后续监督与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现有的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模式。充实专家队伍,建立专家委员会。继续开展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及实践研究,协助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机制。 /p p   四、保障措施 /p p   (一)完善法律法规 /p p   加快推动出台《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后评估,推进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立法。加强相关立法协调,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修订时,推动将生态保护要求纳入相关条文。抓紧出台实施《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查规定》,加快完善生态保护相关的评估、监管、执法的标准规范体系。 /p p   (二)健全体制机制 /p p   充分发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等已有机制平台的协调作用,推动制定和实施跨部门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加快建立上下联动、沟通顺畅的各级环保部门联系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理顺相应机构与职责设置。开展国家公园体制研究及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国家公园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制度,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支持各地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p p   (三)强化科技支撑 /p p   加强生态保护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完善生态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等管理技术体系。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科学规律与生物安全支撑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生态系统监测评价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推动加大生态保护科技相关专项支持力度。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生态保护理念、管理经验及技术手段,健全完善国内协调机制。 /p p   (四)推动共同保护 /p p   依托生物多样性日、环境日等活动平台,加大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扩大保护共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政府、企业、公众生态保护培训,建设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保护责任意识。依托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平台,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发布生态保护信息,保障公众生态保护知情权和监督权。发挥社会组织的引导、监督作用,强化企业保护生态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合力。 /p
  • 上海环保“十三五”规划通过审议 聚焦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
    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日前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据悉,《规划》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转型发展”为主线,聚焦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和PM2.5、河道黑臭、生活垃圾等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力度。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对应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环境质量、环境治理、生态空间、总量控制等四大类21项具体指标,其中15项为约束性指标。《规划》还明确了五大任务措施、14项重点工程和64个重大项目。  会议原则通过《规划》并指出,《规划》对于上海贯彻国家战略、实现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规划》确定的目标严格、任务繁重,必须全力以赴,绝不能有半点松懈。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区域、项目、实施主体等各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考核和跟踪评估。要与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各专项计划衔接协调,紧紧咬住目标,突出重点,特别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进一步改善区域综合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让市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 环保部常务会议及《“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审核通过
    p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近日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听取2017年环境保护法实施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p p   会议指出,金融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全国环保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好金融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落实好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 /p p   会议强调,在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对口援疆工作20周年的重要节点,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口援疆是重要政治任务,全国环保系统要按照会议提出的“六个坚定不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十三五”对口援疆规划》,进一步完善环保援疆工作机制,强化政策、人才、技术、资金支持,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环保支撑。 /p p   会议认为,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必须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一要充分认识VOCs污染防治重要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突出。要从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健康的角度,充分认识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谋划、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二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制修订VOCs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加快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自动监测系统、便携式监测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建立健全涉VOCs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相关技术规范及监督管理要求,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治理科技攻关,将VOCs排放纳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span /p p   三要加强监督执法。强化执法人员装备和能力建设,建立相关执法工作规范并加强技术培训。加强日常督查和执法检查,严格第三方运维监管,将弄虚作假企业列入黑名单。 /p p   四要加强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对VOCs污染问题的危害及治理措施进行及时、深度、科学的解读和宣讲,提升公众的科学认知水平,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VOCs减排。会议决定,《“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 /p p   会议指出,环境保护法实施两年多来,通过持续开展实施年活动,取得积极成效,积累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下一步,要再接再厉,把环境保护法这把“利剑”用好用足,依法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和企业环境守法责任,扎实推进各项环境质量改善措施落实。 /p p   一要保持势头,再接再厉。环境保护法实施已经有了很好基础,要对照台账,不折不扣完成2017年实施年活动确定的26项工作任务。 /p p   二要强化执法,形成震慑。推动环保执法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对典型案例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保持打击违法高压态势。 /p p   三要总结经验,优化方法。总结和继承好的经验做法,并根据新情况进一步优化,通过环境质量考核、环境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强化督查和专项督察、量化指标问责等一套“组合拳”,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提高认识、担起责任,狠抓落实。 /p p   四要紧密协作,合力推进。机关各司(局、办)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环境执法装备和能力建设。强化环境执法工作宣传报道,为实施年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p p   会议强调,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为有效利用税收手段促进企业污染减排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p p   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税法,是环境保护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有利于解决排污收费存在的刚性不足问题、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也为有关部门合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p p   二要明确分工,协力推进。与有关部门建立环境保护税监管协作机制,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制定工作,加快制定税收征管所需技术方法,推动VOCs排污费试点情况评估。 /p p   环境保护部党组成员周英,副部长赵英民、刘华,纪检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 /p p   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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