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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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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补助项目相关的资讯

  • 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引入“后补助”
    记者今天(12月5日)从科技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杠杆效应,财政部、科技部日前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现有财政支持模式基础上,对科技部归口的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经费管理引入后补助机制。   所谓&ldquo 后补助&rdquo 就是&ldquo 先实施,后拨款&rdquo ,是对现有国家财政科技经费资助方式的有益补充。《规定》明确了后补助的三种资助方式: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共享服务后补助。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对象主要是那些以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具有比较明确的量化考核指标,由科技部发布项目申报指南,企业提出申请,经过立项程序签订任务书后自行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通过验收后获得补助。   &ldquo 相较于事前补助,事后补助更加注重多种验收方式,例如进行用户评价和第三方机构检测,将项目成果价值作为判断是否通过验收的重要标准,对验收环节提出更高的要求。&rdquo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起全认为,在中期管理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将享有更多自主权,同时也承担更多责任。   &ldquo 这种方式面向结果,简化过程管理,将企业需求与国家目标相结合,在调动企业自主投入和研发积极性的同时,也节约了科技管理成本。&rdquo 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同等条件下,采用后补助的企业可优先获得支持,增加了企业参与创新活动的机会,还有利于有创新能力的企业脱颖而出。   奖励性后补助的对象主要是,对解决国家急需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等发挥关键作用的相关原创成果。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给予补助。   共享服务后补助主要针对面向社会开展公共服务取得绩效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在通过科技部、财政部绩效考核后,对其给予相应补助。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共享服务后补助旨在推动科技条件资源整合和高效利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促进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提高服务绩效,为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更好的环境,支撑其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自2009年起,财政部、科技部先后选择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的部分项目以及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进行了后补助试点,对浙江、云南、湖北、山东等地方科技计划后补助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向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财政、科技主管部门及企业共115家单位征求了意见,最终形成了《规定》。
  • 26个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验收结果及后补助资金公示
    p   近日,科技部发布“全自动快速免疫分析系统及其检测试剂盒”等26个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验收结果及后补助资金公示的通知。通知显示,此次参与验收的26个计划均为医疗领域,且全部通过,后续给予的补助资金总额为4164万。详细清单见附件。 br/ /p p   依据通知要求,公示时间自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0日止,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p p   联系方式: /p p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p p   联系人:崔 蓓 /p p   电 话:010-58881473 /p p   传 真:010-58881471 /p p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p p   邮 编:100862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table width=" 600"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border=" 1"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colspan=" 6" width=" 645" nowrap=" nowra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验收结果及后补助资金公示清单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序号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项目编号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项目名称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项目承担单位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否通过验收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后补助资金(万元)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14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CT探测器及核心部件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53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15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通用型16排全身CT探测器系统开发和测试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苏州波影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77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16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移动式磁共振影像系统的开发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63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18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精准容积调强技术及应用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66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5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20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激光共聚焦与CCD视频复合成像内镜及核心部件研发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95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6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21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自适应多功能肿瘤微创射频消融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迈德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0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7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22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复合式肿瘤微创超低温冷冻消融治疗系统研发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海杰亚(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1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8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23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心肌损伤标志物超微量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91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24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基于微流控芯片的超微量免疫分析系统研究开发项目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北京乐普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66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0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26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基于纳米抗体定量技术的炎症性肠病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苏州和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33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1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27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新型纳米微球超微量免疫检测丙肝抗原的技术及产品研究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山东莱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10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2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28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血小板抗原抗体反应纳米磁珠酶联免疫检测技术的建立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苏州国科思倍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38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3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29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人外周血循环肿瘤细胞临床诊断试剂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江苏莱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83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4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30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肿瘤靶向治疗的病理诊断及疗效评估免疫分析系统的研制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郑州博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79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5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31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全自动快速免疫分析系统及其检测试剂盒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杭州中翰盛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36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6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32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两种免疫检测技术平台及相关产品研发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46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7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33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通用型骨科机器人定位系统临床研究及产品开发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8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8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35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心耳夹及输送系统的开发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北京迈迪顶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6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9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37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纳米金属基缓释复合材料宫内节育器的研制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湖北大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2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38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国内首创药物洗脱外周球囊扩张导管(DEB)的产业化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北京先瑞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5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1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39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可降解支架式肠吻合器的研制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杭州圣石科技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07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2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40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Castr分支型主动脉覆膜支架及输送系统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微创心脉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4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3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41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光散射断层成像系统的模块化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新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7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4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42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双探头单光子发射断层成像产品样机研制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北京辛耕普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4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5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43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经皮肾镜手术系统及质控系统的研发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2 /p /td /tr tr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6 /p /td td width=" 9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015BAI44H00 /p /td td width=" 2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战略性新兴医疗器械产业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p /td td width=" 15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p /td td width=" 4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是 /p /td td width=" 7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82 /p /td /tr /tbody /table p br/ /p p br/ /p
  •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引入后补助机制
    ●同一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内的不同项目,可结合项目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费资助方式   ●三种后补助资助方式,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和共享服务后补助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主要面向有科研需求并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已于去年11月27日起实施。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让科研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尽快熟悉政策、理解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就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后补助实行&ldquo 先实施后拨款&rdquo ,财政经费投入与科研产出挂钩   近年来,我国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有力保障了国家科技发展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而如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促进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已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市场导向类项目应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对于政府引导企业开展的科研项目,主要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应主要采用&ldquo 后补助&rdquo 及间接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资金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以及企业主动项目组织实施的机制。   财政部、科技部在科技计划和专项中引入后补助机制,是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一项重要政策。后补助方式实行&ldquo 先实施,后拨款&rdquo 的资助机制,使经费投入与科研产出相挂钩,形成了一个从重过程转变为重结果、以结果为导向的科研管理模式,也有利于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和科技资源的配置效果。   两部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后补助是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活动的一种方式,是对现有前补助经费资助方式的补充。后补助的推进实施,纳入目前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不单独设置专项。同一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内的不同项目,可结合项目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费资助方式,而不是对某一计划或专项所有项目都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   三种资助模式协同配合,从不同路径实现&ldquo 先有科研结果、后有财政投入&rdquo   针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活动,规定提出了三种后补助资助方式,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和共享服务后补助,对创新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推动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的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两部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三种资助方式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应根据不同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中各类科技活动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的特点,选择确定后补助方式。   比如,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主要面向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中以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任务,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研究开发类项目,现有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应当实施后补助。   奖励性后补助的目的在于,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将取得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关键性技术成果尽快应用于实际。给予经费奖励的必要条件是单位将其技术成果实际应用于解决相关问题,否则补助经费予以收回。为避免财政资金的重复支持,对于已经或正在接受中央或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术成果不再重复予以资助。   共享服务后补助主要是支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面向社会开展公共服务。对不参加绩效考核或连续两次绩效考核较差的平台,不再纳入共享服务后补助范围。   三种资助模式协同配合,用不同方式、路径实践了&ldquo 先有科研结果、后有财政投入&rdquo 的补助机制,单位通过验收、审查或绩效考核后,方能得到补助,有效避免科研经费挤占、挪用等现象,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事关国家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仍采用前补助方式   很多科技企业关心,是不是企业申报的项目都要采用后补助方式?   对此,两部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并不是以企业为主申报的所有项目都会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 而是根据企业申报项目本身特点和相关科技计划及专项的管理要求,对不同的科研项目将采取不同的经费资助方式。   对于市场导向类的科研项目,将更多地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对于基础、前沿类和公益性科研项目以及事关国家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则仍采用现有前补助支持方式。   此外,对于实施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的企业来说,因企业需先行投入资金进行研发,且自行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故这一资助方式主要面向有科研需求并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并非所有企业均具备实施条件。   奖励性后补助征集的技术成果面向解决国家急需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产业技术问题。如发生H7N9流感疫情时,为控制病毒传播,开展的病毒检测试剂和药品征集工作等。奖励性后补助额度,由科技部商财政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获得奖励性后补助的成果,如在后期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广等方面较为成功,也可继续申请科技成果奖励经费。
  • 财政部科技部:后补助经费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财政部、科技部日前联合印发《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对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实施后补助机制,并要求经费管理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据了解,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规范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机制的实施。所谓后补助,是指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活动的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取得成果或者服务绩效,通过验收审查或绩效考核后,给予经费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   《规定》明确,后补助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及共享服务后补助等方式。其中,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采用公开、竞争、择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同时,同一项目原则上只委托一家单位承担。当出现多家单位竞争,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各不相同、难以判断优劣时,可以同时委托多家单位承担研究任务,但委托承担单位的数量不超过3家。此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及共享服务后补助都将分别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管理。如奖励性后补助需按照发布公告、提交申请、审查验收、审查结果公示、实施奖励等5步管理。   对于专家、中介机构、第三方机构和用户在后补助管理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规定》指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宣布其出具的相关结果无效、通报批评、降低信用评级等处理措施,并将违规记录作为后补助管理遴选专家、中介机构、第三方机构和用户的重要依据。
  • 财政部:今年建立国家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后补助机制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该报告中在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中明确提出,今年我国将建立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后补助机制。(新华社)   据了解,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是用于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的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此次《意见》中所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   这些设施和仪器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国有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试验基地。   近年来,随着科研投入不断增加,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数量、价值也快速增长。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近9万台(套),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总量54918台(套),原值总计780.2亿元。与此同时,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凸显。重复购置、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和闲置浪费现象较严重。   2015年1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此次改革旨在解决分散、重复、封闭、低效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差的问题。科研设施与仪器是国家所有、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源,具有公用性、稀缺性等特征。只有向社会开放才能释放服务潜能,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 宁夏科技创新经费“先投”变“后补”
    记者11月13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部门了解到,为确保每一分科研经费都能产生出最大效益,宁夏将企业科技创新经费由&ldquo 先期投入&rdquo 调整为&ldquo 事后补助&rdquo ,自治区财政将不再盲目投入,而是要先看成效再投入。   长期以来,财政科研经费&ldquo 先期投入&rdquo 模式调动了很多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但是也有部分企业申报项目时&ldquo 心思用歪了&rdquo ,把争取资金作为唯一目标,申请时编个&ldquo 故事&rdquo ,验收时再编个&ldquo 故事&rdquo ,看似项目完成了,实际效果令人怀疑。科技项目的条块化管理,使各部门之间立项信息不能及时共享,一些企业在一个部门申请的项目,把申报材料换个名字甚至原封不动就可以申报其他部门的项目。同时,&ldquo 先期投入&rdquo 也造成了不当竞争,人情项目时有出现,科技投入产出效率不高。   &ldquo 后补助&rdquo 将打破部门&ldquo 条块化&rdquo 管理,项目立项不再由一家说了算,而是建立一个由科技、财政、经信、发改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同确定补助的方向和重点,共享项目申报、论证、立项、验收等信息,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由&ldquo 要我干&rdquo 向&ldquo 我要干&rdquo 转变,由&ldquo 跑项目&rdquo 向&ldquo 干真事&rdquo 转变,由&ldquo 重立项、轻管理&rdquo 向&ldquo 重过程、求实效&rdquo 转变,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的主体、成果转化和受益的主体。   &ldquo 后补助&rdquo 标准分为10%、20%、30%、40%四个档次,对企业自主立项和承接的各类科研项目,企业获批的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企业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家、行业标准,一般补助比例为20%,对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到30%,对创新贡献大、示范带动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到40%。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500万元。   自治区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说:&ldquo &lsquo 后补助&rsquo 政策是对我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和弊病开出的一剂良药,使创新型宁夏建设不仅仅写在纸上,更要实实在在落在地上。&rdquo
  • 买仪器政府“报销”12.5%,最高补助500万?这个地方的企业有福了
    近日,为了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对获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按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的12.5%,最高给予500万元后补助。《实施意见》提出,针对食品与生物技术、高性能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海洋高新等领域,对接知名大学、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布局创新综合体、产业研究院。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组建的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力度聚集创新人才。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补助。对获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分别给予50万元或30万元奖励。力争至2025年,建成各类新型研发机构80家以上,引进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达50家以上。《实施意见》还提出,将出台泉州科技创新券实施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研活动购买泉州市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等机构科技服务的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30%予以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力争至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原文如下: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出台泉州科技创新券实施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研活动购买本市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等机构科技服务的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的30%予以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对我市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按其研发经费投入增长增量部分,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市级承担部分的50%给予增加奖励;对新进入国家研发投入统计口径的规上企业,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市级承担部分的50%给予增加奖励;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力争至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二、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增量扩面”专项行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高企申报精准培训、辅导,市、县两级每年举办高企申报辅导培训30场次以上。建立市、县两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每年择优遴选85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对新认定的省高、国高企业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不低于原有补助标准给予配套奖励,鼓励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给予配套奖补。对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市、县两级按1:1比例分摊。对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每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运营单位5万元,不重复奖励。力争至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3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三、鼓励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针对食品与生物技术、高性能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海洋高新等领域,对接知名大学、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布局创新综合体、产业研究院。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组建的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力度聚集创新人才。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补助;对获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按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的12.5%,最高给予500万元后补助;对获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优秀给予50万元奖励,良好给予3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申报多种平台称号和不同级次的科技创新平台认定,不重复补助。力争至2025年,建成各类新型研发机构80家以上,引进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达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四、推动企业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的孵化用房,按新建100元/平方米、改扩建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新建最高补助100万元,改扩建最高补助5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市级星创天地的,经绩效评估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的项目后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五、加快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对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经评审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企业开展技术交易经认定登记的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企业购买国内(含港、澳、台)一类知识产权和境外发明专利在泉实施并取得经济效益的,5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购买项目,按其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给予6%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对企业获得国家科技奖任一奖项和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福建省科技奖任一奖项,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推进泉州科技大市场建设发展,力争至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突破3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六、推动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人才+团队+项目”的精准引才模式,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凡认定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每个团队给予100~3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按“一事一议”予以支持;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对拥有持续创新成果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每年择优支持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科研经费50万元;放宽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申报的团队带头人年龄限制。力争至2025年,引进100个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七、创新企业科技创新项目攻关方式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科技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支持联合在泉重大科研平台承接在泉、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施重大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聚焦智能装备、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等重点产业领域,面向全市企业公开征集技术需求,开出“技术榜单”凝练生成重大科技项目。支持本地企业联合在泉科研院所和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引导企业从纯粹购买技术向联合研发转变,优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力争至2025年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项目10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八、支持企业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推进“一带一路”“港澳台”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支持企业对外开展产学研活动,每年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5项,每项给予30~5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各类科技博览会、科技成果推介会等,对于参展省外展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单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台港澳办,市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九、完善科技金融促进企业发展发挥“科技贷”的融资支持作用,扩大“助保贷”贷款规模,重点扶持泉州地区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改制挂牌上市进程。设立总规模2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重点投向知识产权二次开发、成果转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及产业化等项目,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有影响、有实力的民营金融机构,通过投贷联动、设立服务平台开展科技金融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投融资支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科技金融政策宣讲会、科技金融对接活动,推动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深化对企业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市金控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十、加强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落实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专项计划,加大对企业家创新思维和能力提升的培训力度。弘扬工匠精神,积极倡导企业家坚守实体经济,力争全市每年举办4期以上企业家培训活动,培训企业家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400人次以上,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全球化视野、锐意改革创新、善于做大做强的企业家队伍。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十一、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环境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智能制造和半导体等产业领域创新型企业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定期发布科技政策汇编、服务指南、申报流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包,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赋智聚能;简化企业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流程,企业研发项目实施期已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技术检测报告、查新报告,能够证明研发项目新颖性和创造性,原则上可不要求企业进行研发项目鉴定;对已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企业,仅对发现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或存在研发费用支出异常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面控制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标准内。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十二、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把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意识的根本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要定期跟踪监测企业创新发展状况,评估政策落实成效,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要认真总结推广企业创新经验,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引领和带动更多企业实现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人才办,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泉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12日
  • 获百万补助!这10家实验室通过云南省重点实验室验收!
    3月36日,云南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公示2024年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及经费补助的通知!拟对验收结果为“优”的省重点实验室,2024年每个给予验收后补助经费200万元支持;对验收结果为“良”的省重点实验室,2024年每个给予验收后补助经费100万元;验收结果为“通过”的省重点实验室不安排经费支持。原文如下: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规〔2023〕3号)、《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云科规〔2021〕3号)和《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修订〈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采取集中会议答辩与部分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云南省战略金属矿产资源绿色分离与富集重点实验室”等12家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拟对验收结果为“优”的省重点实验室,2024年每个给予验收后补助经费200万元支持;对验收结果为“良”的省重点实验室,2024年每个给予验收后补助经费100万元;验收结果为“通过”的省重点实验室不安排经费支持。经省科技厅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将验收结果及补助经费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公示期内,对12家实验室验收结果及补助经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的问题应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省科技厅对所反映的意见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理。联系电话:0871-63138618、63167157、63132021。地址及邮编: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厅大楼606室,650051。附件:2024年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清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3月26日2024年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清单附件2024年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清单序号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验收结果1云南省战略金属矿产资源绿色分离与富集重点实验室昆明理工大学优2云南省特色中药创新应用重点实验室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良3云南省绿色铝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良4云南省数字交通重点实验室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良5云南省发酵蔬菜重点实验室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良6云南省太阳物理与空间目标监测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良7云南省西南及跨境生物多样性数据信息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良8云南省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良9云南省智能系统与计算重点实验室云南大学良10云南省金属有机分子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昆明学院良11云南省媒体融合重点实验室云南日报报业集团通过12云南省碳中和绿色低碳技术重点实验室云南大学通过
  • 福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仪器将获补助
    p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工作会议获悉,福建将持续加大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帮扶力度,除在研发项目申报、项目用地等方面得到支持外,非财政资金购买仪器设备将获得政府财政补助。 /p p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科技厅联合出台的文件,对于非财政资金购买仪器设备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政府将以专项资金的形式给予后补助。 /p p   据了解,专项资金补助的范围包括经评估命名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利用非财政资金购买的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 /p p   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按照补助对象在规定期限内,以非财政资金购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软件的发票总额12.5%,核定后补助金额。 /p p   会上,福建省科技厅向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授牌,解读了《福建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仪器设备后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相关评估命名工作,泉州市科技局、5家新型研发机构代表分别作了典型发言。 /p p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岿然在讲话时指出,过去一年,省科技厅一手抓评估命名工作,一手抓政策配套落实,已命名了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突出了“新”和“研发”两个核心特征,示范引领效应明显。 /p p   中纺院海西分院作为晋江市政府引入的区域性服务平台,入驻晋江后,开发出风格优异的功能型产品40余种100多款,正推动年产100万包(瓶)新型医用创面隔离修复液体敷料产品生产示范线落地,有望填补国内医用纺织材料领域的空白。 /p p   像中纺院海西分院一样,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紧紧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通过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及合作机制,大力开展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和服务,获得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赞誉。 /p p   据介绍,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被评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今后,在研发项目申报、项目用地、财政资助力度、风险投资补助等十个方面获得扶持。 /p
  • 河南省财政厅:购置科研仪器,最高补助500万元
    6月16日,河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支持提质增效,包括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数智赋能中小企业、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支持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和应用和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其中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中提出,对列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在培育期内,以项目建成后补助方式,按照购置研发、中试等试验设备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以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按照进行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实际收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晋升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除继续享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政策外,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中心,可享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应政策。此外,《通知》鼓励科技创新,支持大型仪器设施购置共享。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全部对企业共享;对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发放每年20万元科研设备仪器使用券。对符合条件的进口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给予贴息支持。以下为《通知》原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财税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支持提质增效  1.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对技改示范项目(高端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的设备、软件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的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整机购置或租赁费的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支持电子商务、会展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家政服务、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建设等民生服务业,支持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扩大中华(河南)老字号规模等商贸服务业,支持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重点产业转型发展。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数智赋能中小企业。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经省认定的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领域、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其中,平台入选培育对象后,先给予补助总额的40%;平台通过验收,再给予补助总额的60%。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对经省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4.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列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在培育期内,以项目建成后补助方式,按照购置研发、中试等试验设备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以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按照进行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实际收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晋升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除继续享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政策外,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中心,可享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应政策。  5.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年度保费实际支出的80%给予补贴,保费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不超过3年。对国家首台(套)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省内研发制造单位按照不超过销售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省内研发制造单位按照不超过销售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支持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和应用。对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年度保费实际支出的80%给予保费补贴,保险补助期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对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省内研发企业按照不超过自认定之日起12个月内产品销售(服务)发票金额的20%给予奖励,单项产品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7.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质量标杆、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业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按期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8.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建设。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9.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积极运用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政策,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市县政府融资担保机构、银行等构建“政、银、担、再”多方风险分担新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发生代偿损失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开发“专精特新贷”等针对性信贷产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10.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各奖励50万元;二等奖各奖励30万元;三等奖各奖励10万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指导、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鼓励科技创新  11.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采用“基础+增量”的补助方式,对建立研发预算制度、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根据其上年度研发费用及增量情况,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12.支持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变。对首次和连续三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配套奖补;对整体迁入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销售收入规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13.支持创建(重组入列)国家级创新平台。对新创建(重组入列)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的持续支持。将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最高限额由300万元提高至最高500万元。  14.支持开展关键重大技术需求揭榜攻关。鼓励省内企业借助省外、境外科技力量攻克我省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对“揭榜挂帅”形式产生的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30%给予支持。  15.鼓励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单位,按项目上年度实际获得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单位年度奖励最高500万元。加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央和地方协调联动,对国家有明确要求地方配套实施的项目予以足额保障,争取更多国家项目落地河南。  16.支持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对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奖补,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促成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按其上年度促成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2%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  17.支持大型仪器设施购置共享。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全部对企业共享;对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发放每年20万元科研设备仪器使用券。对符合条件的进口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给予贴息支持。  四、 推进减税降费  18.实施组合式、规模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力争涉企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  19.落实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度缴纳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落实困难性减税、缓税政策。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延期缴纳税款。  21.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除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除烟草制造业以外的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五、加强融资支持  23.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省内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可获得补助。对申请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按照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50万元补助。申请境外上市融资的企业,在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后,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融资的省内企业,省财政给予不超过融资额0.1%的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省内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分别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发行绿色、扶贫债务融资工具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24.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以政府采购合同的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搭建“银企”对接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确告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拓宽中小企业、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探索实施供应商在线申请履约保函。  25.积极发挥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作用。鼓励各地积极设立并扩大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通过应急周转资金、应急转贷、过桥资金、助保贷等方式,着力缓解市场主体资金流动性压力,推动综合融资成本下降,确保新增融资重点流向制造业和中小微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省财政对各地的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投资规模大、周转频次数高、运营效率好、支持小微企业户数多的,予以考评奖励。  26.落实支持稳外贸财政奖励政策。鼓励各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出口退税资金池、外贸信贷准备金(外贸贷)等创新财政金融政策措施,支持稳住我省外贸基本盘,省财政根据考核情况给予补助性奖励。  27.发挥省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发挥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作用,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开展符合代偿补偿条件的再担保、直接担保项目,按照省级再担保机构实际承担代偿责任的50%、担保项目实际风险责任的20%对省级再担保机构予以补偿,引导全省融资担保机构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支持中原再担保集团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降低再担保费率,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健全我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落实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奖补政策,引导推动金融资本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重点支持直接服务小微企业且收费较低的担保机构,引导担保机构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28.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银行按规定发放支持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标准予以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试点。  29.积极发挥各类基金作用。发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高成长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引领带动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股权。发挥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等科技创新基金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力度,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提升企业竞争力。  六、支持创新创业  30.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政策。2025年12月31日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1.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政策。2023年12月31日前,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2. 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开业补贴。对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33.对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给予补助。每年从各地推荐的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及失业人员创办的大众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优秀项目,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省财政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4.加快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对省内农民工返乡投资及参与管理的企业和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较多的企业,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投贷联动等方式进行投资,进一步支持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  七、降低用工成本  35.对企业新招用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映问题,及时响应解决企业诉求。  50.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款项支付工作,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  以上政策,除有明确执行期限外,其他政策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 安徽将对承担仪器专项企业给予资金补助
    关于对2014年度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拓展及报送申请补助材料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组织申请2014年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补助、国家重点新产品研发后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科计字〔2014〕17号)精神,各市组织开展了3个配套政策的补助申请,目前审核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根据执行过程中集中反映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对2014年执行《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拓展。现就有关政策条款拓展及报送申请补助材料通知如下。   一、拓展条款   《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中第三条、第六条部分政策条款予以拓展,其他相关条件和操作程序保持不变。   1、实施细则中第三条&ldquo 省、市(或县)对下列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予以补助&rdquo ,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省内骨干企业、设立国家级应用研发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三类对象予以补助。现拓展到第四类补助对象,即&ldquo 上一年度纳税超过2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比例按15%确定&rdquo 。   2、实施细则第六条中&ldquo 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省、市(或县)按国家下拨经费的5%-10%比例分别予以补助&rdquo 。现拓展到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重大项目给予补助。   二、组织审核   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政策拓展范围内的企业申请补助,对在前期参加摸底调查、已在网上提交申请的企业需重新填报。   各市科技局要通过现场检查或第三方核查方式严格把关,并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企业申请须知详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市科技局将政策拓展补助申请信息汇总表(含光盘)和企业申请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于 8月12日前统一报送到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拓展条款补助须知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7月29日
  • 农业农村部 | 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服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和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维护养殖健康安全和降低系统性风险,农业农村部拟在全国开展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   2016年7月,我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探索调整完善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允许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请财政直补(以下简称“先打后补”)。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农牧发﹝2019﹞44号),部署推进“先打后补”工作。从近期调度情况看,“先打后补”政策向社会释放了明确的改革信号,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由于配套措施不系统,第三方服务提供不充分,加上部分地方认识不统一,改革总体进展较慢,覆盖面较低。   近年来,我国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大幅提升,养殖场户自主免疫意识明显提高。生产服务社会化有了长足发展,为解决中小场户自行免疫难题创造了有利条件。监管信息化能力大幅增强,为提高补助资金在线审核管理效率提供了技术支撑。“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先打后补”前期探索积累了一定成功经验,为后期全面推行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是服务养殖主体和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推进简政放权和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必然选择,也是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抓手。   二、明确改革的思路目标   着眼于化解强制免疫补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风险,巩固并提升强制免疫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行疫苗流通市场化,放开强免疫苗经营,实行养殖场户自主采购 支持免疫服务主体多元化,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免疫服务等多种形式并举 促进免疫责任明晰化,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谁生产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 实现免疫管理信息化,推行强免疫苗补助“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   2020—2021年,在河北、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云南、宁夏等10个省份的规模养殖场户开展深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试点,其他省份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试点范围和对象 2022年,全国所有省份的规模养殖场户实现“先打后补”,年底前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户 2025年,逐步全面取消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树立“生产者防疫、受益者付费”理念,支持市场机制在强免疫苗经销、采购、免疫服务等环节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富有活力、高效规范、监管有力的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   三、强化法律法规配套   加快修订和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修订《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放开强免疫苗经营渠道,允许疫苗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兽药经营企业面向养殖场户销售疫苗,加快培育充分竞争和有市场活力的强免疫苗产销体系。允许开展试点的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向疫苗生产、经营企业购买强免疫苗产品,具体办法由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省份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规政策,确保“先打后补”改革顺利推进。   四、强化信息支撑保障   各省份要依托现有的省级畜牧兽医管理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强免疫苗直补”信息管理模块,实现养殖场户“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完成强免疫苗免疫接种后,借助手机APP、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据实填报强免疫苗使用量和畜禽饲养量,扫描疫苗二维码、上传疫苗包装照片,结合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数据、强免效果监测评价和产地检疫等凭证,作为发放补助资金依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牵头制定强免效果监测评价规范和信息管理模块数据格式规范,供各地免费使用 研究推广信息化智能化入场采样监测技术设备,避免因采样监测造成养殖场动物疫病传播。   五、强化效果监测评价   各省份要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养殖环节疫苗使用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价,定期公布监测评价结果,确保强免疫苗安全有效。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根据疫苗使用和效果监测评价情况,自行选择购买国家批准的强免疫苗。逐步打通“强免疫苗直补”管理系统与国家兽药产品追溯、动物免疫档案、疫病防控、检疫出证等信息系统数据,实现全国联网、动态交换和在线监测。将强制免疫情况与产地检疫、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挂钩,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免疫的养殖场户,其饲养畜禽在检疫中按照不合格处理,不予发放补助,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六、强化服务管理责任   各省份要支持、鼓励各地发展社会化免疫服务组织,推动、引导养殖场户自行开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务主体购买免疫服务,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免义务、因免疫不达标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村级防疫员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责任制,量化强制免疫工作任务,明确考核指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应免尽免。结合春防秋防、包村包场排查、入场采样监测等工作,定期抽查核实强免疫苗使用量、畜禽饲养量、检疫出证量等数据的一致性以及强制免疫效果。   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施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强免疫苗,强化招标疫苗质量监管,谁招标谁负责,出了问题要追责。加强畜牧兽医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疫苗招标使用过程中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省份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我部备案 2021年7月31日、12月31日前,分别将改革阶段性进展和总体情况报我部畜牧兽医局,我部将适时进行监督抽查。   联 系 人:畜牧兽医局防疫处   联系电话:010-59192858、2861(传真)   电子邮箱:syjfyc@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0年11月18日(来源:农业农村部)
  • 上海昨非售后部全面开展仪器维修工作
    上海昨非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生产商和供应商,一直以来深受广大用户好评,公司售后部拥有自己的精锐团队,精湛的技术与星级的售后服务广受到业界的一致好评。 实验室仪器的维修一直是困扰科研人员的一大问题,目前实验室工作中经常因为仪器运行中的小问题,同时也因为产品过保或者厂家售后不及时,而严重影响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工作效率。我公司销售部经过与售后部的沟通,现计划对外承接实验室常规仪器的维修工作。 根据公司现有人员和设备基本可以完成对常用的各种精密仪器,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医疗器械的维修工作, 主要面向化学、化工、生物、生命科学、医学仪器等行业。为广大实验室分析工作者的生产、教学和科研活动以及仪器维护保养提供便利。 仪器维修工作,我们的工作流程:小型仪器请通过快递或物流发送到我们公司,公司售后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大型仪器,我公司可安排人员进行上门服务,需收取相关费用。 仪器保修:021-51872183,转 售后部 目前我公司对于常用的实验室设备维修工作,主要仪器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类型: 大容量移液器维修 瓶口分液器维修 电动移液器维修 移液控制器维修 多道移液器维修 单道移液器维修 通用显微镜维修 生物显微镜维修 金相显微镜维修 偏光显微镜维修 荧光显微镜维修 体视显微镜维修 红外接种环灭菌器维修 卧式圆形压力蒸汽灭菌器维修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维修 手提式不锈钢压力蒸汽灭菌器维修 干热灭菌器维修 脉动真空灭菌器维修 立式灭菌器维修 台式灭菌器维修 智能控温仪维修 低温恒温水槽维修 恒温循环器/冷却水循环器维修 干式恒温器维修 油浴锅维修 水浴锅/恒温水槽维修 高速离心机维修 大容量离心机维修 板卡离心机维修 乳脂离心机维修 低速离心机维修 离心干燥机维修 离心机转子维修 微型离心机维修 分析天平维修 精密天平维修 微量天平维修 珠宝天平维修 水分测定仪维修 电子天平/大量程天平维修 光谱分析仪维修 荧光分光光度计维修 原子吸收光谱维修 紫外分析仪维修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维修 离子色谱仪维修 气相色谱仪维修 高效液相色谱仪维修 液相色谱柱/气相色谱柱维修 真空泵维修 吸液泵维修 隔膜真空泵维修 空压机/空气泵维修 蠕动泵/恒流泵维修 样品收集器维修 玻璃反应器维修 旋蒸/旋转蒸发仪维修 氮空一体机维修 三路净化器维修 氮氢空发生器维修 高纯氮发生器维修 高纯氢发生器维修 空气发生器维修 上海昨非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www.shzuofei.cn
  • 福建研发机构买仪器最高可获2千万补助
    福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福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暂行)》,对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建立省级以上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等两类创新平台的资助进行细化,以吸引国(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及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在闽设立研发机构,引导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该办法提出,按重大研发机构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属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研发机构引进,采取“一事一议”制度另行研究。   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资助方面,新认定的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按上年度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的实际投资总额的30%,择优一次性或分年度给予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上年度无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的,可申报省级科技相关项目计划,择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省科技厅当年立项新建(续建)的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按平台建设期内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预算总额的30%,一次性或分年度给予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福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福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暂行)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近期推进八项重点改革的意见》(闽政〔2012〕15号),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现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的目标,进一步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加快建设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111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一)资助对象   本办法资助的对象主要为两类:一类是来闽设立的重大研发机构,另一类是省级以上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旨在吸引国(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及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在闽设立研发机构,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资助条件   1、来闽设立的重大研发机构是指国(境)内外大企业、大集团、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织来闽(计划单列市除外,下同)创办或与在闽法人单位合作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包括研发分支机构)。来闽设立的重大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发机构组织体系完善,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研发项目,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所从事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活动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技术政策及产业政策。   (2)围绕我省主导产业、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需求,积极开展国(境)内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注重与在闽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其研制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具备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对上下游产业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填补省内或国内空白,对福建产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   (3)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发人员。研发机构应有2名以上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具有硕、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占研发机构总人数的比例达40%以上 设立在企业非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占企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达2%以上。   (4)有固定的场所,有专门的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其中科研用房5000平方米以上,技术开发仪器设备2000万元以上(软件研发机构500万元以上),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   2、省级以上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主要指在我省(计划单列市除外)的,经科技部立项、省科技厅评估认定或当年立项新建(续建)的国家级、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应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需求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对外提供相关共享服务。   二、资助形式   (一)重大研发机构引进资助   1、按重大研发机构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1000万元。   2、对引进重大研发机构科技成果在闽落地的产业化项目,如有其他投融资需求的,通过福建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按照其股权融资、股权挂牌交易、技术产权和科技项目成果转让交易业务规则(试行)提供有关服务,或者通过其他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提供服务。   3、特别重大的研发机构引进,采取“一事一议”制度,由省科技厅审核后提交省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审议,给予特别支持。   (二)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   对经科技部立项或省科技厅评估认定的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给予资助。上年度(指申报资助时的上年度,下同)有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的,按平台上年度新购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总额的30%,择优一次性或分年度给予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上年度无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的,按其实施的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产品的研发项目,优先列入有关科技计划,择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三)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   对省科技厅当年立项新建(续建)的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给予资助。按立项建设期内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预算总额的30%,一次性或分年度给予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三、资助程序   (一)重大研发机构引进资助程序   1申报。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申报工作采取常年受理的方式,根据引进研发机构进展情况研究办理。由各设区市科技局或省行业科技主管部门向省科技厅提出推荐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福建省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   (2)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须提供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及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非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应提供由工商核发的非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董事会(高校、科研院所的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研发机构人员管理、经费管理等管理文件、或者编办批准内设机构批文等,同时应出具依托在闽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及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研发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有关权属证明(包括办公及服务场所使用权证明、已或拟采购仪器设备清单、其他有关证明等)。   2、评审。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根据当年科技经费预算,择优确定引进的重大研发机构和资助经费额度,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并按有关规定将资助经费一次性或分年度拨至研发机构专户。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研发机构的科研条件建设和研发投入。   (二)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程序   1、申报。每年6月份按照省科技厅申报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福建省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上传所需附件,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按时限提交省科技厅,并按通知要求报送纸质申请表(签名盖章)及有关附件。   2、评审。省科技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形式审查的,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对象和经费额度,并会同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将资助经费下达,拨至企业研发专户。   3、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采取后补助方式,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计划管理。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平台的科研条件建设、研发投入或运行费用支出。   (三)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程序   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当年度省科技创新平台计划申报通知执行。本类资助项目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并执行项目实施与验收管理。   四、其它   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经核实,如属弄虚作假的,追回资助经费,并视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置,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 湖南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企业购置研发仪器最高补助500万元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政策措施》包括五个方面共21条,旨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支持企业引进培养科技人才,支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支持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政策措施》将对企业研发费用给予分类奖补,对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予以补助。对科技型企业用非财政资金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生产性设备除外),省财政按上年度实际支出额扣除研发仪器设备当年计提折旧费用后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按规定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中小微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按规定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此外,《政策措施》鼓励实施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学仪器向企业开放共享。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全额或主要出资购置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专用软件和实验装置,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全部对社会开放共享。省财政按向企业用户开放共享服务收入的10%,对科学仪器设备管理单位予以奖补,单家单位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以下为《政策措施》原文: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更好服务和推进“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助力稳定经济大盘,制定以下财政政策措施。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实施企业研发分类奖补政策。依据企业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一定比例分类给予补助。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省财政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8%给予补助。其中,经测算补助额不足20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负责,不再重复列出。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对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予以补助。对科技型企业用非财政资金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生产性设备除外),省财政按上年度实际支出额扣除研发仪器设备当年计提折旧费用后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按规定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中小微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按规定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三)鼓励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重大技术与关键产品攻关。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及绩效,省财政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到位经费的10%给予配套支持,单家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1%—3%可用于奖励研发团队。对国家明确要求地方配套实施的项目予以足额保障。  强化企业在省级重大技术攻关与关键产品攻关的主体作用,每年梳理制定湖南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发布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关键产品攻关目录,“一清单一目录”主要由企业、产业界出题,实行“揭榜挂帅”。省财政在企业先行投入基础上,按不超过企业实际项目研发投入的10%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制造业关键产品攻关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0万元),鼓励市县联动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引导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对企业牵头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财政按国家拨付平台建设科研项目资金的10%给予配套支持,原则上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特别重大的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探索建立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入列)运行经费稳定支持机制。  对企业牵头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财政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到位平台建设科研项目资金的10%给予补助,原则上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特别重大的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科技进步奖励。对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按照国家奖励标准,省财政按50%给予配套奖励。(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科协)  (六)支持企业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研发。对企业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的技术研发项目,省财政按企业登记备案技术合同实际支付研发项目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标准不超过5%、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企业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建立联合基金开展基础研究,省财政按企业投入资金的10%予以配套支持。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于资助基础研究的捐赠支出,按规定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税务局)  (七)实施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学仪器向企业开放共享。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全额或主要出资购置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专用软件和实验装置,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全部对社会开放共享。省财政按向企业用户开放共享服务收入的10%,对科学仪器设备管理单位予以奖补,单家单位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二、支持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八)实施“五首”产品奖励与保费补助。每年发布《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首台套技术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产品方向指南》,对指南范围内经评定达到国内先进或首创,且市场应用前景良好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首轮次、首套件产品给予售后或研发奖励,单个产品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成套产品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相关产品投保综合创新保险,按3%的投保费率上限,给予不超过保费50%的补助,单个产品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成套产品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售后或研发奖励与保费补助择一支持,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  (九)加大创新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将创新产品(服务)按规定纳入《湖南省首购产品(创新类)目录》,对入选的创新产品(服务)给予政府采购首购订购政策支持。降低供应商创新产品(服务)参与政府采购准入门槛,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服务)给予最高10%的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各级预算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填报采购创新产品(服务)预留份额表,同级财政汇总预算,其中创新产品(服务)总预留比例不低于10%,并将预留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采购创新产品(服务)目录中的产品且该产品使用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产品在创新产品(服务)目录中有同类产品的,应优先采购。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力度,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6%—10%)。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免收保证金,或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保证金。提高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  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政采贷”,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单笔贷款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70%。融资期限原则上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付款期限相匹配,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十)支持企业转化高价值发明专利技术。支持企业通过购买、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实施高质量发明专利技术,对于属非关联交易并实现在湘转化、产业化,应用该项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省财政按其上年度知识产权转化合同实际成交额与企业经济贡献情况,给予转化实施企业最高5%的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十一)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对促成技术成果交易的科技中介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0.5‰给予补助,单家机构每年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科技中介机构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中介机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十二)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实际孵化成果予以分档补助。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其上年度新增孵出或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给予分档奖补,补助标准为:年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每增加一家奖补5万元;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每增加一家奖补10万元;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每增加一家奖补2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三、支持企业引进培养科技人才  (十三)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对企业新引进的全职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根据企业引进人才科研经费标准,省财政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对企业从省外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年薪50万元以上,且在我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一年以上的,根据企业经济贡献情况,省财政最高按计税年薪的10%、以20万元为上限给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研发。  对企业新设立且经认定批准的院士工作站,省财政给予每家一次性50万元建站经费补助,专项用于工作站科研条件改善、合作项目研究、人才培养等。对企业新设立且经认定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财政给予每家一次性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对企业引进的进站全职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60%用于博士后个人生活补贴、40%用于企业开展项目研究,资助期限2年。对出站后留在省内企业工作的,按企业从省外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十四)加大企业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向科技型企业和科研一线科技人才倾斜,对企业申报且获得立项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每项最高资助200万元。对企业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立项项目,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支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十五)实施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鼓励合作银行根据企业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价值分档授信,按需发放无抵押、低利率信用贷款。单家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超出额度部分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省级与企业所在县市区按1:1比例共同设立风险补偿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原则上承担不超过贷款本金损失的70%,省级与企业所在县市区按照同比例进行风险补偿。在一个合作年度内,试点区域单家银行累计不良率达到3%时,提出风险警示;不良率达到5%时,启动熔断机制,经全面风险评估后再决定是否重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十六)对科技型企业利用知识价值融资予以贴息补助。省财政对科技型企业利用知识价值融资(含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在企业完成还本付息后,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50%的贴息支持,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单家企业累计享受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十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及保证保险贷款予以担保费或保费补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融资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向合作银行获得的科技担保贷款给予担保费或保费补助。省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担保费或保证保险保费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担保费与保证保险保费补助择一支持,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十八)对科技型企业投保科技保险予以保费补助。科技型企业参加经银保监会、科技部批准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科技成果转化损失保险等,纳入省级科技保险保费补助范围。省财政按3%的投保费率上限及企业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助,投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湖南银保监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十九)加大股权投资引导投入。整合优化现有财政支持竞争性领域科技创新类资金以及湖南两山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省级天使(种子)引导母基金,重点支持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省级天使(种子)引导母基金通过“母基金引导、子基金直投”方式进行投资,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50%。子基金对单家企业的投资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所持股份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0%。  对在省内注册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成立时间3年以内)达1000万元且投资期限满1年的,省财政按不超过投资金额的5%给予补助,单家基金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湖南证监局、湖南财信金控集团)  (二十)支持科创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申请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在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科创企业,上市辅导期间省财政按每家200万元给予中介费用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500万元以上的科创企业,省财政按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其中创新层补助70%、基础层补助50%,单家科创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湖南股交所)扩容标准板、成长板,建好科技创新专板,创设专精特新专板,对完成股改且在标准板、成长板挂牌的科创企业,省财政分别补助每家15万元、10万元;对在科技创新专板、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的科创企业,省财政补助每家15万元。(责任单位:湖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支持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一)精准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减税退税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更加精准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大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按规定退还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增加科技企业现金流。(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六、组织实施  各项政策牵头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落实方案。对新出台的政策和新增加的项目,牵头部门应按规定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严格有关财政奖补资金申报程序,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牵头单位会同省财政厅于每年一季度下发申报通知。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审核后汇总上报。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确定企业奖补方案。相关奖补资金从创新型省份建设、制造强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等专项资金及预算新增统筹安排。奖补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下达资金。  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政策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奖励,不重复进行奖补。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的视同放弃奖补。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 考核通过将获补助,科技部&财政部将开展2021大型共享仪器的开放考核工作
    5月11日,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0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19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11家单位已完成整改(1年),参加本年度考核。2020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9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考核范围。以下为《通知原文》,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1〕63号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0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19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11家单位已完成整改(1年),参加本年度考核。2020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9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考核范围。  三、评价考核内容  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等。  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 参评单位要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的要求,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交主管部门汇总。  3. 请参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部门审核过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3号,邮政编码:100038)。  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  平台中心业务咨询联系人:岳琦、王晋  联系电话:010-58881464、58881465  基础司业务咨询联系人:金国胜  联系电话:010-58881511  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联系人:孙力强、刘瑞  咨询电话:010-82319708、82338083  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一、运行使用情况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  二、共享服务成效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需提供服务收入记录清单),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  三、组织管理情况  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需提供大型科研仪器资产清单),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 北京141个技术标准项目获1200万元补助
    标准补助金“补”出新变化 北京市141个技术标准项目获1200万元补助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2011年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评审结果近日揭晓:75家单位的141个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共计获得1200万元补助。   今年的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评审申报工作自2011年1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全市共有103家单位申报了211个标准项目。经过形式审查、专业评审、终审等环节的评审以及市财政经费支持情况的核实,最终确定对75家单位的141个项目给予共计1200万元补助。   据了解,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设立于2007年,由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设立。   5年来,共对295家单位的731项标准给予了5577.5万元补助。5年来,企业为主体参与制定的标准获得补助资金的比例由2007年的26.7%稳步提升至2011年的58%,涌现出了一批对提升产业化程度具有重要意义的标准项目。   5年来,地方标准在社会管理中的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日趋显现,地方标准获得补助资金的项目比例从2007年的18.8%增长至2011年的28.4%,在今年专家组重点推荐的27个标准项目中,有10项是地方标准,占重点项目总数的37%。   北京市质监局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资助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修订的方式,不仅增强了北京市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能力,更促进了首都服务业的产业结构升级。   今年共有12项国际标准获得了补助资金,显示出北京市一些有影响力的企业通过运用标准化的方法提升在国际标准中的话语权,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而对服务业标准的不断扶持,则在传统的居民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的基础上,涌现出了一批金融服务业、物流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的高端技术标准,使本市的服务产业不断向服务内涵知识化、服务标准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对加速服务技术升级和产业融合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 北京:199个标准项目获1200万元专项补助
    今年上半年,99家单位的199个标准项目获得了2012年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7月18日,北京市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北京市落实《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以及地方标准制修订情况。其中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也一并出炉,现代制造业方面的标准成为受补助标准项目中最多的项目,达到55项,占27.6% 其次是高新技术类标准项目,有44项,占20.6%。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北京市质监局共计受理122家单位申报的295个标准项目,经过形式审查、专业评审、经费核查、终审等环节的评审,在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内,确定对99家单位的199个项目给予1200万元的补助。其中有国际标准11项,占5.5% 国家标准114项,占57.3%。   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是北京市质监局和北京市财政局为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积极作用,于2006年共同设立的专门用于鼓励本市及驻京各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社团组织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专项财政资金。2007年到2011年5年间,共计对295家单位的731项标准给予了5577.5万元资金补助。
  • 中央引导资金支持科研仪器设备购置!2022年度安徽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安徽省科技厅近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2〕103号),为组织实施好2022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引导资金”)项目,支持地方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规定,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领域和强度2022年中央引导资金将采取直接补助、后补助等投入方式,重点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四个方向。根据省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实际情况,将四个方向细化为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等9个领域,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由相关责任处室单独组织申报,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和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已在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2022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中申报,以上四类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一)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类别1: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范围:持续支持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对象,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支持方式:后补助。支持强度: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家支持500万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对象每家支持200万元。责任处室:基地处。类别2: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含“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支持范围:择优支持评价优秀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含“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支持方式:后补助。支持强度: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每家支持80万元。责任处室:对外合作处。类别3:新型研发机构支持范围:择优支持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支持方式:后补助。支持强度:每家50-100万元。责任处室:政体处。类别4: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支持范围:支持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综合体建设、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人才培养引进、项目熟化孵化、技术合作等。支持方式:后补助。支持强度:1000万元。资金预算:拟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建设。责任处室:基地处。(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别5:引才引智基地建设项目支持范围:支持国家级引才引智基地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开展重大引智成果培育转化、示范推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方式:后补助。支持强度:每家支持40万元。责任处室:外专处。二、申报条件和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等行政机构不能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中央在皖高校、科研院所等中央预算单位及企业不属于中央引导资金支持范围。(二)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不予支持。申报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下同)和主持人至申报截止日3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逾期未验收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不予支持,企业有在研中央引导资金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一般不再支持。(三)项目要符合各领域规定的支持方向和资金用途,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等有很好的引导示范作用。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实施周期为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三、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一)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对象、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国家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按照确定的支持单位名单,由相关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定向申报,不再开展评审,省科技厅直接予以立项支持。(二)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经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省科技厅相关责任处室开展评价,择优予以立项支持。四、申报流程(一)网络申报。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项目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4月1日8:00,关闭时间:2022年4月25日17:30。(二)审核推荐。各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5月7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及每个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安徽省行政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五、联系人和咨询电话(一)业务咨询服务1.国家重点实验室、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杨燕珍,联系电话:0551-62651206(基地处);2.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芮晓艳,联系电话:0551-62657892(对外合作处);3.新型研发机构:陈诚,0551-62676061(政体处);4.引才引智示范项目:吴芳,0551-62650021(外专处)。(二)综合服务和监督1.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2.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75-1236;3.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4.资管处:0551-64691013;5.监督处:0551-62651782;6.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附件:部分定向申报单位名单.docx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2022年3月29日附件部分定向申报单位名单一、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二、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对象省部共建炎症免疫性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智能感知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三、国家级引才引智基地安徽华东光电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农业大学茶树生物学与品质化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安徽大学多源大数据智能催化化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安徽大学杂化材料结构与功能调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 “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 国家给予补助和绿色通道
    为支持不能全职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短期为国服务,日前中组部就实施“千人计划”短期项目下发相关文件。   “千人计划”短期项目的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中央企业。   文件指出,“千人计划”短期项目须符合的条件:   1、申请的短期项目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中央财政对于“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的人才将给予每人50万元的补助,同时,还会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短期项目”引进人才在合同期满后申请全职回国工作的,经由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转为“长期项目”的,国家将再为其发放50万元补助。   “千人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坚持长期项目为主、短期项目为辅的原则。“短期项目”引进的人才申请转入“长期项目”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专项办同意;对于之前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因未能履行原工作协议自愿转入“短期项目”的引进人才,需商用人单位并报专项办同意,按相关规定执行。
  • 北京启动2010年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申报
    日前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2010年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各申报单位可登录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评审管理系统(http://202.106.162.201/zjbz)进行申报,相关要求可登录北京市质监局网站(www.bjtsb.gov.cn)“标准制(修)订补助申请”栏目进行查询。整个申报受理工作将于3月31日结束。   据悉,此次申报受理工作,以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积极作用为目标,重点对高新技术标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标准、现代都市型农业标准、现代制造业标准、现代服务业标准、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公共安全标准、城市规划与工程建设标准、首都历史文化相关标准等九大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提供制(修)订补助资金。   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打造一批符合北京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准,进一步提高北京市的城市管理水平,服务首都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形成优势产业,提升北京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据介绍,2006年,为鼓励北京市各单位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的制定,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资助北京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   3年以来,北京市质监局共发放补助金3377.5万元。“补助资金制度的设立,不仅有利于发挥北京的科技资源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提升北京的产业竞争力,也有利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走上产业化道路,更有利于加速推动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 深圳市政府资助500万项目补助用于购买仪器设备
    深纺织A(000045)晚间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政府给予的5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将用于购买仪器设备。   公告显示,深纺织A获得补助的项目是“深圳偏光材料及技术工程实验室”,该实验室总投资为2439万元,建设期为2012-2013年,建成后将开展偏光片新产品、光学薄膜材料和偏光片原材料的替代材料研究及技术转化,改善现有生产技术及工艺。
  • 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公布,涉及多项仪器及检测方法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公布信息,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其中战略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项目名单中多项涉及仪器及分析检测技术,包括实验室仪器及设备分类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仪器信息网摘录部分如下:标准名称标准号申请单位无损检测 大直径圆棒聚焦超声检测方法GB/T 40324-2021矩阵科工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实验室仪器及设备 分类方法GB/T 40024-2021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半导体器件 微电子机械器件 第40部分:MEMS 惯性冲击开关阈值测试方法IEC 62047-40:2021 Ed1.0北京智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源性食品中10种黄酮类化合物的 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植物源农产品中叶黄素、玉米黄质、β-隐黄质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3950-2021;NY/T 3948-2021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气相二氧化硅表面硅羟基含量的测定 反应气相色谱法ISO 23157:2021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软体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GB/T 39764-2021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种养殖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评价规范RB/T 076-2021北京四良科技有限公司用于高通量测序的核酸类样本质量控制通用要求GB/T 40664-2021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杜仲叶提取物中京尼平苷酸的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40644-2021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重金属的检测方法GB/T 41058-2021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饲料中镉的测定GB/T 13082-202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公示原文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党政群〔2020〕343号)和《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2021版)》(京市监发〔2021〕28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了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与评审工作。此次共计受理243家单位申请的516个项目,经过评审,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最终确定对105家单位的144个项目给予1500万元支持。其中,一是对1个参与国际标准组织项目给予50万元补助;二是对5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给予87万元补助;三是对13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给予1363万元补助。获得补助资金的项目及单位名单见附件。请获得补助资金的单位严格遵照《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补助资金对标准化工作的促进作用。各单位应重点做好获得补助项目的宣贯工作,关注补助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并按照经费使用协议要求,提交补助经费实施情况报告,推动标准化工作。附件:1.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参与国际标准组织补助资金项目名单2.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补助资金项目名单3.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项目名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4日
  • 吉林发布首批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项目!
    近日,吉林省发布首批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项目,对“射频板条CO2激光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研究”等4个项目予以支持。吉林省首批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拟支持项目序号发榜单位揭榜单位课题名称1吉林省永利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射频板条CO2激光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研究2吉林省拓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华西海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ALI/ARDS的临床前研究3长春技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恺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多色智能流式细胞分析系统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4长春三友智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新型高强热固材料改性及纤维复合技术根据《吉林省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实施方案》,揭榜挂帅与军令状机制核心是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组织最具优势的科技攻关力量攻克关键技术难题。二者不是相互独立的,军令状机制从属于揭榜挂帅机制,军令状是揭榜挂帅课题合同签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生死”承包合同,在课题评审、过程管理、责任追究等管理方式有所差别。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课题资金以需求方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不得以大型仪器、设备、装备等购买为主。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课题视项目类型、实施主体、领域方向、研发阶段、盈利预期不同,综合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等方式。需求方与揭榜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中,需求方支付揭榜方的资金原则上应占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0%以上。省科技厅核实项目研发总投入和技术合同后,通过省级财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需求方给予支持。原则上单个课题补助资金占研发总投入的15-30%,且不超过需求方应支付揭榜方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具体补助比例:项目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下部分不超过30%,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25%,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部分不超过20%,2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15%。
  • 3i流式动态|长春技特生物多色智能流式“揭榜挂帅”项目完成验收
    2024年3月,吉林省科技厅消息,第一批揭榜挂帅机制项目——长春技特生物技术“多色智能流式细胞分析系统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项目已通过验收。2022年8月,吉林省对“射频板条CO2激光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研究”、“多色智能流式细胞分析系统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等4个项目予以支持。“揭榜挂帅”机制是一种新型科研组织方式,通过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促进产学研用合作的良性发展,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根据《吉林省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实施方案》,揭榜挂帅与军令状机制核心是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组织最具优势的科技攻关力量攻克关键技术难题。二者不是相互独立的,军令状机制从属于揭榜挂帅机制,军令状是揭榜挂帅课题合同签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生死”承包合同,在课题评审、过程管理、责任追究等管理方式有所差别。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课题资金以需求方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不得以大型仪器、设备、装备等购买为主。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课题视项目类型、实施主体、领域方向、研发阶段、盈利预期不同,综合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等方式。需求方与揭榜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中,需求方支付揭榜方的资金原则上应占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0%以上。省科技厅核实项目研发总投入和技术合同后,通过省级财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需求方给予支持。原则上单个课题补助资金占研发总投入的15-30%,且不超过需求方应支付揭榜方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具体补助比例:项目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下部分不超过30%,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25%,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部分不超过20%,2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15%。
  • 70余科技项目支撑首都改善空气质量
    4月20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在&ldquo 首都蓝天行动&rdquo 方面取得的成果。北京市科委副主任张光连介绍说,行动计划实施一年来,北京市科委已立项支持70余个项目(课题),为该市改善空气质量提供了科技支撑。   据了解,&ldquo 首都蓝天行动&rdquo 是去年4月发布的行动计划确定的12个重大专项之一,共部署4项重点任务:大气污染成因与预警预报研究、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   张光连介绍说,北京市科委部署了研究大气污染现状、成因及预警预报技术,开发源解析分析仪器及排放监测设备,为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同时,积极制定完整的政策体系,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针对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粉尘颗粒物、餐饮油烟等污染物减排,北京市科委推动开发形成了低温脱硝催化剂、喷淋式烟气余热回收设备、炭吸附油气回收系统等一系列新技术新产品,推动重点污染源防治,并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压减燃煤、燃煤替代工作。   据悉,北京市科委今年还启动&ldquo &lsquo 首都蓝天行动&rsquo 科技示范工程后补助项目&rdquo 招标工作,拟在京津冀范围内评选一批技术先进、实施效果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程,作为&ldquo 首都蓝天行动&rdquo 的典型案例给予后续补助支持。   同时,4月11日,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科技部门联合推动成立&ldquo 京津冀钢铁行业节能减排产业技术创新联盟&rdquo 。该联盟整合京津冀钢铁生产企业、节能减排机构、高校院所及金融机构等70余家单位,搭建&ldquo 政产学研用&rdquo 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打造一条京津冀钢铁行业的生态价值链。
  • 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公示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或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具有新功能的材料,融入了当代众多学科先进成果的新材料产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先导和重要内涵,逐渐成为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和提升企业及地区竞争力的源动力。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我国对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高度重视,在政策上给予鼓励,以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2020年4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公示了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19〕248号),现将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6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邮箱:xcl@miit.gov.c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传真:010-66012138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4/attachment/af4c4745-4d69-4a35-9178-b5f4daf972d6.pdf" title=" 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清单.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清单.pdf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清单 /strong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5ebdaf55-9642-4965-ae36-904f0cffd439.jpg" title=" 1.PNG" alt=" 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b8da35f1-ada9-44cc-9d9c-e0c3e505eb45.jpg" title=" 2.PNG" alt=" 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68c4a617-eedd-4904-8479-62ae8637c838.jpg" title=" 3.PNG" alt=" 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82b29574-7f27-4e38-9c5c-6b1e4485d3b8.jpg" title=" 4.PNG" alt=" 4.PNG" /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36329ac9-1ede-4f78-9341-e13b26a92a95.jpg" title=" 5.PNG" alt=" 5.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a5ed30c8-20d2-47a8-a865-fff2db21fc96.jpg" title=" 6.PNG" alt=" 6.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5d6cff09-f219-4dc9-8a77-829323b0174f.jpg" title=" 7.PNG" alt=" 7.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af93aaa5-6abd-4323-845a-36c03ecd88ca.jpg" title=" 8.PNG" alt=" 8.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995f5cdb-9d41-46af-9dc4-3e4bdf280425.jpg" title=" 9.PNG" alt=" 9.PNG" /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1b6d2dc6-dc77-47ae-aed4-5386edf23c0d.jpg" title=" 10.PNG" alt=" 10.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7c75f533-c71f-4c36-97d0-6593c2469d81.jpg" title=" 11.PNG" alt=" 1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7ccae389-0e13-447b-bae8-b33178d10a92.jpg" title=" 12.PNG" alt=" 1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a6df7e35-45d6-4b65-93d3-521eb522b636.jpg" title=" 13.PNG" alt=" 1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c131dfa9-3660-4228-a099-a5797b50316d.jpg" title=" 14.PNG" alt=" 14.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4a5b7ed0-c35e-4c4a-b1c0-1c9bc85db5cb.jpg" title=" 15.PNG" alt=" 15.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558f94c8-5d4f-4e73-b113-8e054f1f641e.jpg" title=" 16.PNG" alt=" 16.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51d1a61f-8f25-4725-9be0-53c1d350b088.jpg" title=" 17.PNG" alt=" 17.PNG" / /p
  • 科技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将简化流程接受监督
    1月9日电,科技部部长万钢9日表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是科技管理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今年将简化项目管理流程,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从当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国家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迈出了新步伐。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研究起草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科技部还会同中组部等9家单位开展了改进&ldquo 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rdquo 工作,经初步梳理整合,&ldquo 三评&rdquo 项目压缩28%,评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万钢指出,目前科技管理方式与快速增长的科研资金和日益复杂的科技创新活动还不相适应,面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新活动的分类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科技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他透露,今年科技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就是要落实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意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重大项目要突出国家目标、基础前沿项目要突出创新导向、公益性项目要聚焦重大需求、市场导向类项目要突出企业主体。   此外,还将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倒查机制。将查实的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并进行相应处理 健全经费巡视检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根据出现的问题倒查项目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查实后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谱育年内获政府补助超5600万元 其中色质谱、流式质谱研发技术补助超3000万
    近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其及子公司获得的各项政府补助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8日累计收到资金共计人民币7489万元,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资金为4273万元,其他政府补助资金为3217万元。仪器信息网编辑注意到,聚光子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谱育科技)共收到政府补助7笔,其中1项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项目,关于研发技术补助的项目共3项,包括流式质谱细胞分析技术补助、首台套资金补助和色谱质谱联用技术补助,1项关于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补贴,截至5.18日谱育科技共获政府补助5610.5万元。以下为具体情况:获得补助的主体提供补助的主体项目本期收到补助时间本期收到补助的金额补助类型会计处理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 杭州市临安区 税务局增值税即征即退2022.01.01-2022. 05. 1823,906, 395. 77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临安区企业 自主引才政 策兑现2022.02.281,500,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浙江省科学技 术技术厅流式质谱细 胞分析技术 补助2022.03.291,140,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浙江省科学技 术厅万人计划科 技创业领军 人才补贴2022.04.24200,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 经济和信息化 局2022年省工 业与信息化 发展首台套 资金补助2022.04.29625,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 发现现代服务 业领导小组办 公室临安区标准 制定奖励2022.05.03200,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 经济和信息化 局色谱质谱联 用技术补助2022.05.1718,280,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 递延 收益而聚光科技及其他子公司共获得政府补助7489万元,以下为具体情况:获得补助的主体提供补助的主 体项目本期收到补助 时间本期收到补助的 金额补助类型会计 处理聚光科技(杭州)股 份有限公 司国家税务总局 杭州市滨江区 税务局增值税即征即退2022.01.01-2022. 05. 1815,907, 631.21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聚光科技 (杭州)股 份有限公 司杭州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 局稳岗补贴2022.01. 19266, 348. 88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聚光科技 (杭州)股 份有限公 司浙江省财政厅高通量毛细 管电泳分析 系统的研制 及应用研究2022.02.251, 080, 000. 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 递延 收益聚光科技 (杭州)股 份有限公 司杭州市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高新区博士 后进站科研 补助2022.04.261, 080, 000. 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聚光科技(杭州)股 份有限公 司杭州市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杭州市博士 后进站科研 补助2022.04.27780, 000. 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聚光科技(杭州)股 份有限公 司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装备 制造业首台(套)重大 技术装备保 险补偿2022.04. 12332, 000. 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聚光 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 杭州市滨江区 税务局增值税即征即退2022.03. 11212, 389. 38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聚光 物联科技 有限公司杭州市科技局21研发费用投入补助2021.04.111,215,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 杭州市临安区 税务局增值税即征即退2022.01.01-2022. 05. 1823,906, 395. 77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临安区企业 自主引才政 策兑现2022.02.281,500,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浙江省科学技 术技术厅流式质谱细 胞分析技术 补助2022.03.291,140,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浙江省科学技 术厅万人计划科 技创业领军 人才补贴2022.04.24200,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 经济和信息化 局2022年省工 业与信息化 发展首台套 资金补助2022.04.29625,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 发现现代服务 业领导小组办 公室临安区标准 制定奖励2022.05.03200,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杭州谱育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 经济和信息化 局色谱质谱联 用技术补助2022.05.1718,280,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 递延 收益北京鑫佰 利科技发 展有限公 司北京市顺义区 科学技术委员 会高新补贴2022.03.18300,000.00与收益相关其他 收益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2844万元(已经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4279万元,对以后年度利润总额的 影响为366万元。
  • 山东省科技项目资金支持方式突出市场主导地位
    6月20日,2014年山东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招标项目开标仪式在济南举行。此次公开招标的项目涉及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海洋新兴、现代农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8大重点,29个领域44个项目方向,占到全部重点支持方向的74.4%。   记者了解到,今年该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申报、评审工作较往年有了较大力度的改革。招标项目主要聚焦在企业、基层科研人员的要求及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上,突出了市场主导地位。山东省注重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激励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对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全过程、系统化的配套改革,力求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对于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公益性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同时加强了专项与人才计划的衔接配套,推进产业协同创新,鼓励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小微企业等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实现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发展。   信息公开透明是本次专项招标的一大亮点。记者看到,山东省科技厅将招标公告和专项支持重点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开发布 在下一步的评审过程中,将聘请社会监督员对专项进行全过程监督,评审意见、拟立项项目及支持资金额度都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外,项目支持方式也有了很大变化。按照项目的不同特点,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先导资金+贷款贴息、后补助等多种手段对项目进行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各类资本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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