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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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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委会建议修订《电池指令》

    欧洲委员会于2012年3月底发表议案,建议修订欧盟2006年《电池指令》,废除关于无线电动工具使用含镉电池的豁免条文。《电池指令》禁止把含汞镉电池及蓄电池投放欧盟市场。以重量计镉含量超过0.002%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包括装置于电器内的同类产品,皆在禁制之列。不过,指令包含多项豁免,其中一项适用于供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指令要求欧委会定期检讨这项豁免,以便根据最新的技术及科学证据修订指令。欧委会于2010年至2011年间进行广泛咨询后,在最近一次的影响评估中表示,考虑到环境裨益及经济成本,于2016年取消上述豁免应是最佳的政策取向。欧委会称,市场已出现不含镉的替代品,例如镍金属氢电池及锂离子电池,因此分阶段撤销豁免的时机已经成熟。影响评估发现,假如立即撤销豁免,在2013至2025年间,采用替代电池的无线电动工具,成本会分别上升0.80欧元及2.1欧元,据使用的是镍金属氢电池还是锂离子电池而定。欧委会估计,豁免撤销后,无线电动工具的价格只会上升0.4至0.9欧元。因此,欧委会建议修订《电池指令》的有关条文,供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的镉含量豁免,有效期至2016年1月1日。假如建议获得采纳,由2016年起,供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其镉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0.002%,和《电池指令》设定的基本上限一致。《电池指令》列出的其他豁免将继续适用,例如在紧急和警报系统以及医疗设备中使用的便携电池和蓄电池,可获豁免。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 【资料】欧盟就电池指令作出澄清

    欧洲委员会提出议案,修订电池指令(第2006/66/EU号指令),有关内容将令香港电池及电器出口商受惠。修订议案作出重要澄清,确保于电池指令生效前合法在市场销售的电池,即使未能符合新的标签规定,于2008年9月26日新指令生效后也毋须从市场撤回或重贴标签。欧委会提出修订议案,目的是澄清电池指令第6(2)条条文,以免被误解,认为于指令生效前合法在欧盟市场销售的电池,如无适当标签,于指令生效后必须从市场撤回或重贴标签。欧委会指出,若要撤回现时在市场销售的电池或重贴标签,将对贸易商和成员国构成重大的经济影响,而且也会对环境不利。欧委会表示,电池指令的原意并非针对于2008年9月26日前合法在市场销售的电池,因此提出修订议案,澄清电池指令第6(2)条并无追溯效力。有关议案英文内容载于以下网址:[url]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M:2008:0211:FIN:EN:PDF[/url]

  • 全国纳米标委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秘书长梁铮博士参加ChinaNANO 2017国际会议

    全国纳米标委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秘书长梁铮博士参加ChinaNANO 2017国际会议

    8月29日,中国国际纳米科学技术会议(ChinaNANO 2017)在北京召开,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院士为大会主席并代表会议组委会致开幕欢迎词。泰州石墨烯研究检测平台执行主任、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下简称“全国低维工作组”)、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国际标准工作委员会(下简称“中烯盟国际标委会”)秘书长梁铮博士参加了ChinaNANO 2017标准及计量分会的专家交流和讨论。国际标准化组织纳米技术标委会(下简称“国际纳米标委会”)ISO/TC229主席Koltsov博士受邀作“全球纳米材料产业标准化进展”、韩国标准科学研究所纳米安全计量中心Nam Woong Song院长受邀作“纳米安全评价标准化进展”的主旨发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徐丽明主任等其他专家分别就纳米材料安全、检测、计量以及标准物质研制作专题报告。Koltsov主席介绍了全球纳米产业的近况及前景,对国际纳米标委会的标准化工作作了说明和总结,并指出国际纳米标委会将对全球整个纳米产业提供标准化支持,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梁铮博士向Koltsov主席汇报了我国低维纳米技术领域标准化的最新进展。8月21日,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全国低维工作组在江苏泰州正式成立,编号为SAC/TC279/WG9,南京大学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王欣然教授任组长,秘书处设在泰州石墨烯研究检测平台,该工作组将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低维纳米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当天,中烯盟国际标委会亦同时举行揭牌仪式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工作会议。梁铮博士向Koltsov主席进一步提到,以石墨烯为代表的低维纳米材料和相关纳米技术领域目前在中国已逐步从实验室研究阶段进入到产业化阶段,具有广泛和迫切的标准化需求,需要在前期国际国内纳米技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石墨烯等低维纳米材料的特殊结构与性能,研究开发准确、有效、稳定的标准方法。Koltsov主席表示,国际纳米标委会将积极探讨与中国国家标准、联盟标准等各级标准化工作组织的合作机制,推动我国低维纳米技术领域各级标准的制定,为中国乃至国际纳米材料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测量方法的标准化、标准物质研制和计量技术的发展是确保纳米科学研究及产业化过程中各种技术指标一致性、准确性、可靠性的重要手段。此次ChinaNANO 2017标准及计量分会专门讨论了国际国内纳米技术标准化最新工作进展、发展路线图、研究热点,纳米测量不确定度评价、标准物质研制、纳米计量等领域所面临的技术挑战等,对我国石墨烯等新兴低维纳米材料的标准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align=center][img=,450,33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311359_01_2047_3.jpg[/img][/align][align=center]全国低维工作组秘书长梁铮博士参加ChinaNano2017国际会议[/align][align=center][img=,450,33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311400_01_2047_3.jpg[/img][/align][align=center]全国低维工作组秘书长梁铮博士认真听取报告[/align][align=center][img=,450,33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311400_02_2047_3.jpg[/img][/align][align=center]全国低维工作组秘书长梁铮博士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纳米技术标委会ISO/TC229主席Koltsov博士亲切交谈[/align]

  • 欧盟逐步禁止无线电动工具使用含镉电池

    2012年7月31日,欧盟的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发表一份关于修订2006年《电池指令》的意见书。欧洲委员会曾于2012年3月底提出议案,建议修订2006年的《电池指令》;修订是和指令中允许无线电动工具使用含镉电池的豁免条文有关。 《电池指令》大致上禁止在市场投放含汞及含镉的电池和蓄电池。禁止用镉的规定适用于便携电池和蓄电池,包括已装嵌在电器里、以重量计含有超过0.002%镉的电池。 不过,指令也列出一些豁免情况,包括拟供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电池和蓄电池可以含镉。指令要求欧委会定期检讨这项豁免,以便根据最新的技术及科学证据修订指令。 欧委会于2010年至2011年进行广泛咨询后,认为分阶段撤销豁免的时机已经成熟,原因是市场已出现不含镉的替代品,例如镍金属氢电池及锂离子电池。 因此,欧委会建议修订《电池指令》的有关条文,供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的镉含量豁免,有效期至2016年1月1日。假如建议获得采纳,由2016年起,供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其镉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0.002%,和《电池指令》设定的基本上限一致。 不过,欧盟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就议案提出疑问,认为欧委会的影响评估报告没有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证明到2015年镍金属氢电池会是商业上可行的替代电池技术。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认为,当镍镉豁免取消后,只有1种电池技术(锂离子)可供使用,会对电动工具业构成商业风险。 因此,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建议修改议案,把供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镍镉电池的豁免期限,从2016年1月1日推迟至2018年12月31日。委员会并建议加入条文,允许备换镍镉电池包在该建议日期后5年内继续在市场出售。 虽然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对立法议案提出多项意见,但对欧盟立法机构(欧洲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及欧洲议会)却无约束力;议案会否纳入该等意见仍是未知之数。

  • 【分享】欧盟委员会建立可携式二次电池(可充电)、汽车电池与蓄电池的容量标签法规

    欧盟委员会 (EU) 于2010年11月29日 (L313)采纳(EU)No 1103 / 2010法规,建立有关可携式二次电池 (可充电)、汽车电池和蓄电池的容量标签规则 (依据《2006/66/EC指令》制定)。  该法规已于2010年11月30日在《欧盟公报》(European Official Journal) 刊登,并于刊登即日生效,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适用范围  于2012年5月30日后首次推出市场的可携式二次电池 (可充电)、汽车电池和蓄电池。  豁免  所有在出售给最终使用者前已经或预期组装在电器内,而不预期会被移除的可携式二次电池 (可充电)和蓄电池。豁免亦适用于以安全、性能、医疗或数据完整性为理由,必须无间断电力供应,以及跟电池或蓄电池永久连接的装置。(依据《2006/66/EC指令》第11条所定)。  要求  把可携式二次电池(可充电)、汽车电池和蓄电池推出市场时,必须带有标示其容量的标签。  容量  定义: 在一系列特定条件下,电池或蓄电池能够释放的电荷;视乎电池内含有的化学物质,以下列标准为以衡量基础:IEC/EN61951-1、IEC/EN 61951-2、IEC/EN 60622、IEC/EN 61960和IEC/EN 61056-1(适用于可携式二次电池 (可充电) 和蓄电池),以及IEC 60095-1/EN 50342-1 (适用于汽车电池和蓄电池)。  单位  可携式二次电池 (可充电) 和蓄电池的容量以“毫安培小时”(milliampere-hour(s),mAh)或“安培小时”(ampere-hour(s), Ah) 来表示。汽车电池和蓄电池的容量则以“安培小时”(Ah)和“冷车启动安培数”(Cold Cranking Amperes, A) 表示。  容量标签设计  根据电池和蓄电池的种类,决定其标签款式和最小尺寸。  (EU)No 1103 / 2010法规详情参见: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0:313:0003:0007:EN:PDF

  • 【转帖】废电池回收率极低 委员呼吁重视治理废电池污染

    废电池回收率极低   委员呼吁重视治理废电池污染   长沙晚报北京专电 (特派记者 王洁)“废电池等的污染危险实在太大了,应引起广泛重视!”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在湘全国政协委员李利君提交了有关治理废电池污染的提案。   废旧电池中含有汞、镉、锌、铅等重金属物质 其渗出的重金属往往直接构成对地下水、空气和土壤的严重污染,进而造成对鱼类等水生物、农作物和人体的污染,危及人类的健康及至生命安全。“一节电池可以污染数十万立方米的水”,其渗出的汞、镉等重金属可导致人的中枢神经、肾脏器官等严重的、不可逆转的损害。加之其使用范围极广数量逐年增多(我国电池的生产和消费量早已居世界首位),且不可自行降解。   “我国废电池的回收及其无害化处理工作严重滞后。”李利君说,回收率极低,只有约1%~2%的被回收;回收后无害化处理率也极低。每年有大量废电池作为垃圾,或直接填入土壤,或混入其他生活垃圾中一起焚烧,或长期堆放于露天被‘保存’下来,对人畜健康造成十分巨大的危害或构成潜在的危险。   “建议抓紧制定出台我国《废电池等有害垃圾无公害处理办法》。”李利君认为,该《办法》可包括:明确有害垃圾定性的依据、范围和品种等,明确有害垃圾无公害化处理的法律原则、责任主体及其义务的内容,明确各种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法律保障措施。

  • 电池指令相关话题汇总

    1.【讨论】电池修订指令2013/56/EU中部分时间点内容提醒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4035802.【转帖】欧委会建议修订《电池指令》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40974213.【讨论】weee 遇到电池指令 垃圾桶标志该怎么体现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2742764.【求助】美国电池法令中汞含量的极限值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10818245.【讨论】电池 在不在 REACH法规管控范围内?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59033896.【讨论】电池测试时如何放电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55236217.【求助】2006/66/EC电池指令对铅的限制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10767128.【分享】電池指令2006/66/EC問答集彙整(II)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13313389.【求助】有關2006/66/EC問題的求助!!!! 請幫忙!!!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203020510.【分享】整理的电池指令2006/66/EC相关内容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145129211.【分享】電池指令2006/66/EC問答集彙整( I )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132589712.【资料】《电池手册(原著第三版)》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115593213.【讨论】电池组是不是需分别符合电池指令和RoHS指令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491829

  • 欧委会就德国玩具化学物质限制标准延长审核期

    由于德国要求维持他们对于玩具中化学物质更严格的限制标准,欧委会近期发表声明延长了对玩具中化学物质限制标准的审核期。德国因认为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年的修订版对于化学物质的限制标准太低而提出反对意见,并进一步要求欧委会同意在2013年7月实施玩具指令修订版后德国可以继续使用他们自己对7种物质的限制标准。欧委会最终决定将德国此项要求的审核期延长到明年三月,以给各成员国充分时间考虑玩具指令是否需要根据这些物质健康风险方面的新科学证据而进行相应的修订。这个和我们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 【转帖】欧盟环保壁垒升级 中国电池产业何处突围(上)

    【转帖】欧盟环保壁垒升级 中国电池产业何处突围(上)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7/07/200707201229_58645_1631012_3.jpg[/img]  REACH法案的实施将使我国电池出口成本和进口化工原材料的价格普遍提高,繁琐的注册手续和高昂的费用将导致电池出口受阻,甚至退出欧盟市场;同时还面临着欧盟国家将影响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电池产品及原料生产向中国转移的冲击。   作者:郑金武 张巧玲   香港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永基最近几个月经常往返于广东和北京两地,而来北京的目的之一,是了解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应对欧盟REACH法案的相关进展情况。   “欧盟新出的REACH法案对我们的电池出口将会有很大的影响。这个事靠我们一家企业无能为力,只有行业内所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很好应对。”何永基在广东肇庆市德庆县城及肇庆鼎湖工业城投资的两个电池厂,为香港及世界各地电子、玩具、礼品及钟表行业提供各类电池。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何永基对欧盟新出的环保法规带来的压力既担忧又无奈。   2007年6月1日,欧盟的REACH法案正式生效。这是继WEEE指令(即电子电气设备报废指令)和ROHS指令(即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之后,欧盟推出的又一项环保指令,只是这项法规涉及的面更宽、影响更加深远。“这将是中国入世以来遭遇的影响面最大的技术贸易壁垒。”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金良如是说。   欧盟再推技术贸易壁垒   于今年6月1日正式生效的欧盟REACH法案,是“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的英文缩写。据了解,REACH法案主要对3万多种化学品及其下游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的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等进行管理。它将取代欧盟现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涉及面相当广。   而在此前,欧盟WEEE指令已于2005年8月13日开始实施,该指令规定,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上承担起支付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处理报废设备。   随后在2006年7月1日,欧盟的ROHS指令开始实施,该指令规定,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6种有害物质。   事实上,在2005年底,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就已审议通过了REACH法案,并于2006年12月18日正式颁布了该法案。欧盟有关方面表示,欧盟希望通过REACH 法案的实施,建立起一套对化学品的生产、贸易、使用进行管理的体系。   据悉,为了更好地推行REACH法案,欧盟创建了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该局负责在欧盟层面管理REACH法案的技术、科学和行政事务,并确保各成员国执行REACH法案的一致性。   “欧盟策划出台该法案的目的,表面上看似为了欧盟成员国化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实际上是一种非关税贸易保护。这将是中国入世以来遭遇的影响面最大的技术贸易壁垒。”王金良说。   高昂的注册费用   王金良介绍说,REACH法案是一个取代40多项欧盟现有化学品指令和法规的法律体系。该法案共有6卷,数百页文字,信息量非常大,专业性十分强。   据了解,REACH法案的法律体系主要有4部分内容,包括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注册”是要求企业负责收集化学物质的相关信息,并使用这些信息加强对化学物质的风险管理;“评估”是欧盟成员国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查,以确定企业是否履行了其义务。   经过评估并审定某些化学物质确有受到极高关注的风险,如果相关风险已经得到充分控制,或其社会经济效益大于产生的风险,且没有适当的替代物或技术,欧委会将对其使用给予“授权”;对于以上物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而对于风险不可接受的物质,欧盟将以法律形式进行“限制”甚至“禁止”。   REACH系统将化学品分为两大类,1981年9月之前上市的化学品定义为“现有物质”,之后上市的化学品定义为“新物质”。根据规定,新物质投放市场之前,当数量达到10kg时,要进行对人类健康与环境风险性的试验与评估。   而据有关部门估算,每一种现有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试验费用约为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试验费用平均约需57万欧元,其中第一水平试验费约25万欧元,第二水平试验费约32.5万欧元。   另据了解,不同物质的检测/试验费用不同。注册费用取决于预注册的总费用,注册费远大于检测费,其中包含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等,有些物质还要进行动物等试验。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秘书长王敬忠表示,通常,同类物质的预注册将成立一个协会或由已有的协会组织进行,预注册费用由参加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分摊,并在以后收取的注册费用中得到一定补偿。根据测算,多种物质由一个协会联合注册时,不包括协会成立、管理、资源等费用,平均每种物质的注册费用在100万~200万欧元。   中国电池企业备受压力   在我国相关行业中,电池产业是备受该法案压力的行业之一。   据介绍,根据REACH法案规定,镉、铅、镍及其化合物被列入“危险性物质”;沥青、松石蜡、镍的氧化物、镉的氧化物和硫酸盐被划为致癌物质,这些金属及化合物以及沥青等均属于被高度关注的物质。   “虽然,铅蓄电池和镉镍电池不属于明确禁止的化学下游产品,但属于含有高度关注物质的产品,除了要求第一批注册外,还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承担回收的责任,并规定了一定的回收率。”王金良分析说。

  • 【转帖】欧盟环保壁垒升级 中国电池产业何处突围

    REACH法案的实施将使我国电池出口成本和进口化工原材料的价格普遍提高,繁琐的注册手续和高昂的费用将导致电池出口受阻,甚至退出欧盟市场 同时还面临着欧盟国家将影响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电池产品及原料生产向中国转移的冲击。      REACH法案的实施将使我国电池出口成本和进口化工原材料的价格普遍提高,繁琐的注册手续和高昂的费用将导致电池出口受阻,甚至退出欧盟市场 同时还面临着欧盟国家将影响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电池产品及原料生产向中国转移的冲击。  香港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永基最近几个月经常往返于广东和北京两地,而来北京的目的之一,是了解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应对欧盟REACH法案的相关进展情况。  “欧盟新出的REACH法案对我们的电池出口将会有很大的影响。这个事靠我们一家企业无能为力,只有行业内所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很好应对。”何永基在广东肇庆市德庆县城及肇庆鼎湖工业城投资的两个电池厂,为香港及世界各地电子、玩具、礼品及钟表行业提供各类电池。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何永基对欧盟新出的环保法规带来的压力既担忧又无奈。  2007年6月1日,欧盟的REACH法案正式生效。这是继WEEE指令(即电子电气设备报废指令)和RoHS指令(即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之后,欧盟推出的又一项环保指令,只是这项法规涉及的面更宽、影响更加深远。“这将是中国入世以来遭遇的影响面最大的技术贸易壁垒。”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金良如是说。  欧盟再推技术贸易壁垒  于今年6月1日正式生效的欧盟REACH法案,是“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的英文缩写。据了解,REACH法案主要对3万多种化学品及其下游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的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等进行管理。它将取代欧盟现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涉及面相当广。  而在此前,欧盟WEEE指令已于2005年8月13日开始实施,该指令规定,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上承担起支付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处理报废设备。  随后在2006年7月1日,欧盟的RoHS指令开始实施,该指令规定,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6种有害物质。  事实上,在2005年底,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就已审议通过了REACH法案,并于2006年12月18日正式颁布了该法案。欧盟有关方面表示,欧盟希望通过REACH法案的实施,建立起一套对化学品的生产、贸易、使用进行管理的体系。  据悉,为了更好地推行REACH法案,欧盟创建了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该局负责在欧盟层面管理REACH法案的技术、科学和行政事务,并确保各成员国执行REACH法案的一致性。  “欧盟策划出台该法案的目的,表面上看似为了欧盟成员国化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实际上是一种非关税贸易保护。这将是中国入世以来遭遇的影响面最大的技术贸易壁垒。”王金良说。  高昂的注册费用  王金良介绍说,REACH法案是一个取代40多项欧盟现有化学品指令和法规的法律体系。该法案共有6卷,数百页文字,信息量非常大,专业性十分强。  据了解,REACH法案的法律体系主要有4部分内容,包括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注册”是要求企业负责收集化学物质的相关信息,并使用这些信息加强对化学物质的风险管理 “评估”是欧盟成员国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查,以确定企业是否履行了其义务。  经过评估并审定某些化学物质确有受到极高关注的风险,如果相关风险已经得到充分控制,或其社会经济效益大于产生的风险,且没有适当的替代物或技术,欧委会将对其使用给予“授权” 对于以上物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而对于风险不可接受的物质,欧盟将以法律形式进行“限制”甚至“禁止”。  REACH系统将化学品分为两大类,1981年9月之前上市的化学品定义为“现有物质”,之后上市的化学品定义为“新物质”。根据规定,新物质投放市场之前,当数量达到10kg时,要进行对人类健康与环境风险性的试验与评估。  而据有关部门估算,每一种现有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试验费用约为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试验费用平均约需57万欧元,其中第一水平试验费约25万欧元,第二水平试验费约32.5万欧元。  另据了解,不同物质的检测/试验费用不同。注册费用取决于预注册的总费用,注册费远大于检测费,其中包含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等,有些物质还要进行动物等试验。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秘书长王敬忠表示,通常,同类物质的预注册将成立一个协会或由已有的协会组织进行,预注册费用由参加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分摊,并在以后收取的注册费用中得到一定补偿。根据测算,多种物质由一个协会联合注册时,不包括协会成立、管理、资源等费用,平均每种物质的注册费用在100万~200万欧元。

  • 中国产电池召回事件频发 电池安全备受关注

    2011年10月20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加拿大卫生部与Horizon Hobby Inc.联合宣布对中国产Losi镍氢电池启动充电器实施自愿性召回,召回原因为,该款镍氢电池和充电器可释放过多热量,导致烧伤和火灾。2011年10月21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Electric Motion Systems LLC联合宣布对中国产可充电锂电池实施自愿性召回,召回原因为,该款电池易过热起火。在此之前,IECEE-CMC刚刚决议了新的电池符合性标准发展。决议提出,资讯科技与影音产品用电池原有三项标准IEC 60065、IEC 60950-1、IEC 62368-1将参考新版的IEC 62133,纳入相关的电池标准。新标准预计在2012/2013年前出版。持续发生的电池召回事件,和不断更新的电池标准,造成了公众对电池性能安全的加倍关注。为了获得更多信息,笔者向电池检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进行了咨询。PONY谱尼测试专家告诉笔者,发展电池技术,尤其是锂电池等新型高能化学电源,必须首先解决安全性问题。以锂离子蓄电池为例,锂电池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通常是安全的,行业关注的主要是在误用或滥用条件下如何保证安全。电池在滥用的过程中由于电池内的热反应不能及时扩散而导致热失控,会发生漏气、破裂、着火等现象。随着国际国内电池安全标准的不断出台和更新,通过标准体系的检测认证是保证电池企业产品安全使用和运输的有效屏障。PONY谱尼测试专家在此建议广大电池生产厂家,为切实保证电池产品的性能安全,排查不合格产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可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强大的科研技术实力,严格执行UN38.3等电池安全标准,借此全面保障产品质量,有效规避风险,顺利出口海外市场。[/co

  • 美国召回中国产iPod Touch外置充电电池

    2011年11月30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Mophie LLC联合宣布对中国产iPod Touch外置充电电池实施自愿性召回。 被召回的商品为iPod Touch用Mophie Juice Pack Air外置充电电池,由内置式锂离子电池和塑胶外壳组成,塑胶外壳可防止电池从iPod Touch4G音乐播放器中滑出。电池外壳为黑、蓝或者红色,此次召回仅限于序列号前5位为TR113~TR120的产品。序列号标在电池内侧。该电池于2011年4月在全美销售,单价为50美元/块。 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6118块。召回原因为,该电池易过热,有灼伤使用者的危险。截至目前,Mophie LLC已收到110起电池过热的报告,其中包括44起电池熔化和9起人员轻微灼伤的事故。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被召回的电池,并与Mophie LLC联系免费更换其他电池。

  • 中国产电池召回事件频发 电池安全备受关注

    2011年10月20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加拿大卫生部与Horizon Hobby Inc.联合宣布对中国产Losi镍氢电池启动充电器实施自愿性召回,召回原因为,该款镍氢电池和充电器可释放过多热量,导致烧伤和火灾。2011年10月21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Electric Motion Systems LLC联合宣布对中国产可充电锂电池实施自愿性召回,召回原因为,该款电池易过热起火。在此之前,IECEE-CMC刚刚决议了新的电池符合性标准发展。决议提出,资讯科技与影音产品用电池原有三项标准IEC 60065、IEC 60950-1、IEC 62368-1将参考新版的IEC 62133,纳入相关的电池标准。新标准预计在2012/2013年前出版。持续发生的电池召回事件,和不断更新的电池标准,造成了公众对电池性能安全的加倍关注。为了获得更多信息,笔者向电池检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咨询。测试专家告诉笔者,发展电池技术,尤其是锂电池等新型高能化学电源,必须首先解决安全性问题。以锂离子蓄电池为例,锂电池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通常是安全的,行业关注的主要是在误用或滥用条件下如何保证安全。电池在滥用的过程中由于电池内的热反应不能及时扩散而导致热失控,会发生漏气、破裂、着火等现象。随着国际国内电池安全标准的不断出台和更新,通过标准体系的检测认证是保证电池企业产品安全使用和运输的有效屏障。测试专家在此建议广大电池生产厂家,为切实保证电池产品的性能安全,排查不合格产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可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强大的科研技术实力,严格执行UN38.3等电池安全标准,借此全面保障产品质量,有效规避风险,顺利出口海外市场。山石: 请楼主最好不要在帖子中出现连接和广告性文字, 本次口头警告!

  • 【分享】美国和加拿大对中国产锂离子电池实施召回

    2011年4月19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加拿大卫生部与Datseplots Inc.联合宣布对中国深圳旻君电子有限公司(Shenzhen Minjun Electronic Co. Ltd.)产使用于Magicshine自行车灯的锂离子电池实施自愿性召回。此次被召回的商品为Magicshine Series I和Series II锂离子电池,该电池可随下列产品型号的自行车灯套装出售:Magicshine 900 Lumen(MJ-808)、1400 Lumen(MJ-816)和Tail light(MJ818),也可单独出售。Series I锂离子电池配有尼龙套,Series II锂离子电池配有铝制套。产品型号标在外包装上,“Magicshine”标在Series II锂离子电池的铝制套上。该锂离子电池自2009年6月~2010年11月在美国和加拿大的GeoManGear's网站上销售,单价为40~130美元/块。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18100块(其中美国约16600块,加拿大约1500块)。召回原因为,该锂离子电池一过热,有引发火灾的危险。截至目前,Datseplots Inc.在美国已收到3起该电池过热的报告,其中包括1起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尚无人身伤害事故。Datseplots Inc.和加拿大卫生部在加拿大境内尚未收到任何事故报告。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加拿大卫生部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被召回的锂离子电池,GeoManGear公司已主动通知了消费者免费更换其他电池,尚未获得通知的消费者可登陆网站www.MagicsshineBatteryRecall.com免费更换电池。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cpsc.gov/cpscpub/prerel/prhtml11/11734.html

  • 【原创大赛】你的电池回收了吗

    你是否和我一样,会因为手头上的废电池(无使用价值的电池)不知如何处理而苦恼,是否也曾将它们作为垃圾直接扔进垃圾筒(有些农村没有垃圾筒,只有扔在土地上),明知这是在污染环境,但又别无它选,很无奈。电池的身影,生活中随处可见,如遥控器,玩具车上的一次电池或可充电电池,手表电脑里的纽扣电池,手机中的电池,电动车上的蓄电池等等。我们知道,废旧电池中有许多有害重金属,如 汞(Hg),镉(Cd),铅(pb)等,这些重金属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有很大的危害,某些地方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也是最好的证明。从网上可以了解到“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的统计数据,目前中国电池180多亿只的年产量占世界电池总量的30%以上,本国市场的年消费量达70~80亿只,但回收率却不总2%”【摘自2008年左右的新闻】,“XX因无力回收X千吨蓄电池 污染环境”的报道也不少,“据一项调查,国内平均每人一年用掉11节电池,但目前90%的市民对废旧电池的处理时随意乱丢”【摘自 电池工业协会网 】,随着生活的现代化脚步,部分农村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并没跟上脚步,这对耕地和水源的污染存在隐患,很令人堪忧。庆幸的是国家一直在积极制定政策法规,如1997年12月,原中国轻工部总会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2003年10月9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发布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6年2月28日发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也有相应规定。但遗憾的是,从2003年至今【2011】近8年的时间,执行的效果并不明显,仍有部分企业违规生产和销售高有害重金属电池。 对于《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8 通过宣传和普及废电池污染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促进公众对废电池管理及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有正确了解,实现对废电池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 ,现在许多人已经认识到废电池的危害,但有哪些途径来回收仍和我一样,知之甚少。每当我看电视时,发现一些电池在做广告时都是讲其性能多么的好,为什么就不同时宣传下电池污染防治知识和回收途径呢。在国内,曾有好些著名企业花在策划方面费用过高,以致企业破产的地步,却不愿用费用来做些实际有效的事,很费解。个人认为废电池可以通过以下路径进行回收::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8/201108271426_312527_1678646_3.gif对于消费者而言,贵重的蓄电池,厂商可以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处理;对于一些便宜的干电池或充电电池,只要在销售商处放置回收箱,大家还是很乐意免费交还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一定要定时在销售商处及时回收,以免销售商处成为污染点,如果厂商回收回去没做有害处理,那也是枉然,仍会带来污染。事在人为,真心希望通过大家一起努力,会有个好的结果。

  • 【资料】电池回收方法

    回收方法:实验室回收方法:普通干电池是圆筒形的,外筒由锌制成,这一锌筒即为电池的负极;筒中央炭棒为正极;筒内为二氧化锰,氯化铵和氯化锌。下面介绍两种废干电池内物质回收利用的方法: (1)提取氯化铵:将电池里的黑色物质放在水里搅拌并过滤,将部分滤液放在蒸发皿中蒸发,得白色固体,再加热,利用“升华”收集较纯的氯化铵。 (2)制取锌粒:将锌筒上的锌片剪成碎片,放在坩埚中强热(锌熔点419度),熔化后小心将锌页倒入冷水中,得锌粒。 工业回收方法: 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大致有三种:固化深埋、存放于废矿井、回收利用。 1.固化深埋、存放于废矿井 如法国一家工厂就从中提取镍和镉,再将镍用于炼钢,镉则重新用于生产电池。 其余的各类废电池一般都运往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但这种做法不仅花费太大而且还造成浪费,因为其中尚有不少可作原料的有用物质。 2.回收利用 (1)热处理 瑞士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巴特列克公司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它同样是贵重金属。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该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合金及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不过,热处理的方法花费较高,瑞士还规定向每位电池购买者收取少量废电池加工专用费。 (2)“湿处理” 马格德堡近郊区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湿处理可省去分拣环节(因为分拣是手工操作,会增加成本)。马格德堡这套装置年加工能力可达7500吨,其成本虽然比填埋方法略高,但贵重原料不致丢弃,也不会污染环境。 (3)真空热处理法 德国阿尔特公司研制的真空热处理法还要便宜,不过这首先需要在废电池中分拣出镍镉电池,废电池在真空中加热,其中汞迅速蒸发,即可将其回收,然后将剩余原料磨碎,用磁体提取金属铁,再从余下粉末中提取镍和锰。这种加工一吨废电池的成本不到1500马克。 前景展望:四、前景展望 现在,人们的环保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比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安置了废电池投放专用桶。相信不久的将来,废电池回收利用的问题必定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 求助,关于微电池

    请问哪里有关于微电池的知识?如果溶液中有微电池,用什么方法能够把它表征出来?

  • 丰田发表燃料电池车锂离子电池应用成果

    丰田发表燃料电池车锂离子电池应用成果

    【PEAF 2005】丰田发表燃料电池车锂离子电池应用成果  在2005年11月25日于新横滨召开的电力电子技术论坛“PEAF(Power Electronics Application Forum)2005”上,丰田汽车以“燃料电池车开发中的电力电子技术”为题发表了演讲。   发表演讲的是丰田汽车HV系统开发部HV开发总监石川哲浩。介绍了2002年开发的FCHV的系统构成,以及混合动力化时应用电池及电容的研究结果。演讲内容汇总了过去曾在美国汽车工程学会(SAE)上所做的发表。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6/01/200601302314_13482_1604910_3.jpg[/img]

  • 【讨论】一块电池的危害有多大?

    电池的危害很大,但是一块电池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呢?现在的电池都是没有汞的,但是含有镍-镉,对于水,对于土壤。大家都来发表一下你们的见解吧…

  • 【分享】快过年了,没有什么好东西给大家;就发些资料共享吧(之三,电池RoHS指令解读-电池协会王金良)

    欧盟RoHS指令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RoHS指令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企业如何应对?怎样进行RoHS符合性评价?电池生产商还应执行哪些相关指令?上下游产品标准不一致时到底按哪个标准执行?应业内骨干厂家和部分技术人员的要求,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7月5日北京会议精神,现对欧盟RoHS指令及与电池相关的环保指令作如下解读,并对其间的相互关系作了分析。1 目前涉及电池和蓄电池的欧盟环保指令(主要指令,包括未来可能执行的指令)1.1 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简称RoHS指令;1.2 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02/96/EC 简称WEEE指令;1.3 废旧车辆报废指令2000/53/EC ;1.4 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指令及其延展指令2004/12/EC;1.5 含某些有毒物质的电池和蓄电池指令91/157/EEC、延展指令98/101/EC,简称电池指令;1.6 含某些有毒物质的电池和蓄电池指令修改草案EEC 98号通报;1.7 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简称REACH法规。2 RoHS指令和WEEE指令(目前已执行的主要环保指令)2.1 RoHS指令2002/95/ECRoHS指令是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简称。编号为2002/95/EC。核心内容: 2006年7月1日起,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6种有害物质的最高限量(w%)分别为:铅(Pb):0.1%;汞(Hg):0.1%;镉(Cd):0.01%;六价铬(Cr6+):0.1%;多溴联苯(PBB):0.1% ;多溴二苯醚(PBDE):0.1%。2.2 WEEE指令2002/96/ECWEEE指令是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简称。编号为2002/96/EC。核心内容: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上承担起支付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处理报废设备。2.3 RoHS指令和WEEE指令涉及的产品及适用地域范围2.3.1 使用电池的电子电器产品RoHS和WEEE指令涉及的部分使用电池和蓄电池的电子器具包括:空调器等大型家电中的遥控器,电动牙刷、剃须、按摩和其他身体护理器具等小型家电产品,个人电脑、电话机等IT和远程通讯设备,收、录音机、摄像机等电子设备,手提电钻、电锯、电动螺丝刀等电子和电气工具,电动玩具等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12.3.2 RoHS 指令可能涉及的高风险零部件及材料RoHS 指令可能涉及的高风险零部件及材料见附表。附表有害物高风险零部件及材料铅焊料、玻璃、电池、陶瓷、塑料、合金镉油漆、塑料、焊料、厚膜电路、陶瓷、电池、半导体、电阻、继电器、开关汞电池、电极部件、电接触器、荧光灯六价铬金属零部件(包括电池部件)、钝化膜、耐蚀油漆和涂层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塑料、印刷电路板和电缆中阻燃剂

  • 你的“电源适配器”会偷“笔记本电池”的电吗?

    以前曾经开设过《分析仪器》和《分析仪器电子技术》实验,后来教改,很多专业基础课取消了!不过对电子技术还是兴趣甚浓!最近,新买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偶尔发现,晚上电池满电量100%关机,早上居然只有92%左右!曾经一周以上时间未开机,开机电池只有2%,电跑光了,一测电池损耗,-10.02%,问题严重!我2008年买的笔记本,现在虽然时间短点,但是损耗却检测为 0 % (奇怪?)经特约维修点分别测试,笔记本、电源适配器,都没问题,但是 2 个合在一起,现象就出来了!测试方法:手机、电动车充电完,电源适配器 2 头都拔。笔记本使用、关机,电源适配器却“常常” 2 头都连接着,如果220v电不断,电池会过度充电(设定充电阀值例外);我要说的是220v断电情况:适配器黄头插在电脑上,电池开始给适配器回电(空耗)!!!!!我搜索过电源适配器电路图和维修方法,设计上有防回流的二极管电路(二极管0.2元/只 * 2个)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4/201304300949_437735_1604910_3.gif电路简要分析:PD1,PD2隔离电池的电不能流到Adapter上,PQ1隔离Adapter的电不能直接流到电池 上。经2台相同笔记本做交叉试验,再借用其他型号的笔记本适配器挂机测试,确认是适配器“偷电”!偷电的结果:加速笔记本电池的老化,缩短电池的寿命!其实,原装电源适配器150元以上,非原装50元左右,2个二极管不到0.5元,为什么要偷工减料?至于笔记本的型号和适配器的代工厂家,我就不说了。你自己检测一下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看看“偷电”吗?记住:记录电量,关机,拔掉220v电,插笔记本的黄头不拔,测试1个晚上,1%波动不算!“节能减排”嘛!

  • 用于动力电池系统测试的新能源汽车电池有哪些?

    动力电池系统测试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测试中,但是现代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种类也不少,那么,具体有哪些呢?都有什么特点呢?  三元锂电池,是指正极材料为锂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的锂电池,相对于钴酸锂电池,三元锂电池安全性更高,更适合未来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发展趋势,适合北方天气,低温时电池更加稳定,但是电压太低,能量密度介于磷酸铁锂电池和钴酸锂电池之间,代表车型有:北汽新能源EV200、北汽新能源EU260、特斯拉Model 3等。  镍氢电池,是由氢离子和金属镍合成的,电池能量储备大,重量更轻,使用寿命更长,并且对环境无污染。但是动力电池系统测试提醒,制造成本太高,性能方面比“锂电池”差,其中代表车型有:丰田prius、福特汽车Ford Escape、雪佛兰Chevroiet Malibu等。  钴酸锂电池,是电子产品中比较常见的电池,常用于笔记本电脑电池,作为电芯使用,生产技术成熟,能量比高,能量比大约是磷酸铁锂电池的两倍,但在高温状态下,稳定性相比镍钴锰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稍差,代表车型有:特斯拉。  酸磷铁锂电池,是用酸磷铁锂作为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锂、锰酸锂、镍酸锂、三元材料和磷酸铁锂等),稳定性是目前车用锂电池中比较好的。但是,能量密度较三元锂电池、钴酸锂电池仍有不小的差距,还有就是当温度低于-5℃的时候,充电效率有所降低。以及在温度过低的情况下,会影响电池的电容。磷酸铁锂电池应用的车型,不适合在北方行驶,尤其是东北等极寒地带,因为那里冬天的温度实在是太低了,会影响磷酸铁锂电池的使用寿命,代表车型有:比亚迪e6、比亚迪秦、比亚迪唐等。  石墨烯电池又称黑金子:就是锂电池内添加石墨烯,从而开发出的一种新能源电池。石墨烯电池一般用于航空航天等方面,这种新能源电池可把数小时的充电时间压缩至不到一分钟。由于锂电池内添加了石墨烯,可以帮助锂电池降低产能时的热量,达到减少能量损失的目的,避免了大量能量被浪费,减少了热量对电池的损害,提高了电池的使用寿命,但这种电池成本太过昂贵,目前无法大规模应用。  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种类比较多,为了保证新能源电池的运行效率,所以动力电池系统测试也是需要大家慎重选择的。

  • 【转帖】熊猫转贴--电池对环境的危害

    近两年,废电池对环境的影响成为国内媒体热门话题之一。有的报道称电池对环境污染很严重,一节电池可以污染数十万立方米的水。有的甚至说废电池随生活垃圾处理可以引起诸如日本水俣病之类的危害,这些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有很多热爱环保的人士和团体开展或参加了回收废电池的活动。 然而,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却认为,废电池不用集中回收,以前有关废电池危害环境的报道缺乏科学依据,在某种程度上对群众造成了误导。那么,废电池怎样处理才科学呢?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以简要介绍,以期帮助大家更科学地认识废电池处理问题,更好的保护我们的环境。 废电池里面到底有哪些污染物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博士生导师聂永丰教授,带领课题组专门对废电池的危害和处理做过研究。他介绍说,近年来关于废旧电池给环境带来危害的报道的确很多,但是遗憾的是,这些报道未向读者或观众说明支持其结论的科研内容,没有向读者介绍其分析推理过程,也没有列举因干电池造成污染的实际案例,只有“污染严重”的结论。 废电池中含有哪些有害物质,这些物质通过什么样的机理释放到环境中,会对环境造成多大程度的损害,国内外有无废干电池引起严重污染的案例,发达国家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带着疑问,课题组作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得出的结论与一些新闻报道相去甚远,这些报道确有不切合实际和偏激之处。 聂教授介绍说,电池产品可分一次干电池(普通干电池)、二次干电池(可充电电池,主要用于移动电话、计算机)、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汽车)三大类。用量最大、群众最关心,报道最多的是普通干电池。下面所说的电池均指普通干电池。 电池主要含铁、锌、锰等,此外还含有微量的汞,汞是有毒的。有报道笼统地说,电池含有汞、镉、铅、砷等物质,这是不准确的。事实上,群众日常使用的普通干电池生产过程中不需添加镉、铅、砷等物质。 废电池中的汞没有对环境构成威胁 汞的挥发温度低,是一种毒性较大的重金属。很多地方的土壤中也含有微量的汞,在汞矿开采、提炼、含汞产品加工过程中,如密闭措施不够完备,释放到空气中的汞(蒸气)对操作人员的健康影响很大。 电池中虽然含有汞,但由于是添加剂,其含量很少。即便是高汞电池,含汞量一般也在电池重量的千分之一以内。我国电池行业全年的用汞量,大体上与一个汞法聚氯乙烯,或汞法炼金,或高汞铅锌矿采选的企业年排放废水中的含汞量相当。由于电池消费区域大,含汞废电池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后,对环境的影响比前述一个化工企业排放含汞废水所造成的影响要小得多,况且电池使用了不锈钢或碳钢做外包皮,有效地防止了汞的外漏。因而废电池分散丢弃在生活垃圾中,其危害微乎其微,在客观上不可能造成水俣病之类的危害。日本的水俣病是化工企业几十年向一条河流排放大量含汞废水,下游水系中汞逐渐累积造成的。 含汞电池正在被无汞电池代替 当然,含汞废电池毕竟对环境有负面影响(哪怕是轻微的)。因此,在1997年底,国家经贸委、中国轻工总会等9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要求国内电池制造企业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2年国内销售的电池要达到低汞水平,2006年达到无汞水平。 从实际进展来看,国内电池制造业基本按照《规定》要求在逐步削减电池汞含量。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我国电池年产量为180亿只,出口约100亿只,国内年消费量约80亿只,基本已达到低汞标准(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的0.025%)。其中约有20亿只达到无汞标准(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1%)。 聂教授最后强调,截至目前国内外均无废电池造成严重污染的报道或科研资料,有关废电池污染环境的说法的确缺乏科学根据,对群众造成了误导。 废电池集中回收处理不当会造成污染 如果按某些报道呼吁的那样,在我国建造一个专业的、能够批量处理废电池的工厂,是否可行呢?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固体处彭德富工程师介绍说,建设一个废电池回收处理厂,需要投资1000多万元人民币,而且还要每年至少回收4000多吨废旧电池,工厂才能运转起来。而实际上要回收这样大数量的废电池十分困难。以首都北京为例,在大力宣传和鼓励下,3年才回收了200多吨。在环保模范城杭州市,废电池的回收率也只有10%。据了解,目前瑞士和日本已建好的两家可加工利用废旧电池的工厂,现在也因吃不饱经常处于停产状态。这不得不让我们慎重考虑投资建回收厂的问题。 彭德富还介绍说,处理这些集中存放废电池的另一个办法是按照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方法集中填埋或存放,但是这样处理一吨需要三四千元的费用,又面临着费用无着落的问题。据了解,四川省有一家小企业打着“环保”的旗号,动用小学生在周六周日帮他们把收集的废电池用锤子敲开,回收其中有价值的电池外壳当废铁卖,而将残渣随意抛弃。废电池不会对环境构成威胁,很重要的一点是电池包了不锈钢或碳钢外包皮,有效地防止了汞的外漏。把废电池外面的不锈钢或碳钢外包皮砸开了,里面所含的汞极易渗出,结果电池中的有害物质污染了环境,损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必须严格禁止。

  • 【分享】你知道电池回收的方法吗?

    在这个越来越机动化的世界上,电池所起的作用很广泛。它为我们的汽车、可移动电子设备及每天使用的物体提供电力。我们甚至可以用植物来制造电池。电池可按使用的设备来分类(比如说,“汽车电池”、“手机电池”等),也可按大小来分类(如“9伏电池”、“扣式电池”等),但从科学角度来说,电池是根据其包含的金属来命名的。考虑到需进行回收处理,电池的名字就变得很重要,因为这可帮助你了解到那个小小的圆柱体里边到底包含着什么东西。电池回收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这取决于你所愿意付出的努力,同时也取决于你所居住的地点。如果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这些地方的话,所有的电池都被认为是有害废物,并被要求进行回收,或者送往某个家庭危险废物 (HHW) 收集站。

  • 加拿大卫生部对中国产镍氢电池启动充电器实施召回

    2011年11月10日,加拿大卫生部与Horizon Hobby Inc.联合宣布对中国产Losi镍氢电池启动充电器实施自愿性召回。此次被召回的Losi镍氢电池启动充电器为黑色,尺寸为4" x 2"(10厘米× 5厘米),型号为LOSB9904。产品型号可以在外包装的背面条码处找到。“Losi” 标志和“Use only with 7.2V NiMH Batteries 1500mAh or higher”字样贴在充电器前端的标签上;充电器背面贴有额定电压、输入电流(100 - 240VAC,1.0A)、输出电流(8.5V,3A)以及“Losi”标志。该款镍氢电池启动充电器自2011年1月~3月在加拿大出售。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25个。召回原因为,该款镍氢电池和充电器可释放过多热量,导致烧伤和火灾。截至目前,Horizon Hobby公司已收到8起电池释放过多热量的报告,但未有人员伤亡。加拿大卫生部尚未收到任何事故报告。为此,加拿大卫生部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款镍氢电池启动充电器,并联系Horizon Hobby公司根据购买价值进行全额退款。

  • 【转贴-电池专题】从燃料电池开发看日本与德国的不同

    DATE 2008/03/05   【日经BP社报道】 在上周召开的“第4届国际氢燃料电池展”的主题演讲中,美国、日本、德国的政府人员就各国的燃料电池开发支援对策发表了演讲。三名演讲者各抒己见,显示出各国政府的立场及看法的不同,颇有些意思。   美国能源部的Paul Dickerson(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办公室首席运营官)表示,从1994年开始美国原油进口量超过其国内原油产量,原油进口量目前已增至整体的2/3。在能源安全保障上一直处于极不乐观的状态。   从美国不同领域的CO2排放量来看,发电站为39%,其次是运输领域为33%,占有较大比例。顺便提一下,日本运输领域的CO2排放量为20%左右。运输领域消耗着美国67%的石油(原因是美国火力发电站主要使用煤碳)。Dickerson在演讲中迫切希望,可促进汽车脱离石油的燃料电池车能够与生物乙醇车及插电混合动力车一起尽快得到普及。   日本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远藤健太郎(燃料电池推进室室长)就日本的燃料电池开发前景发表了演讲。日本平成20年度(2008年度)与燃料电池相关的政府预算超过130亿日元,各种项目正在启动。远藤对目前在2200个地点展开大规模实证的1kW级固定式燃料电池的开发进行了详细介绍,强调正在通过打破厂商之间的界限、推进部件通用化等手段来大幅降低成本。很多人都知道,该装置是各大城市燃气公司与电机厂商等共同开发的家用热电联产装置,通过燃料电池发电、余热提供给热水器。经济产业省主导统一了性能指标并制定了开发计划,目前正在以产官联手方式推进实用化。   最后,德国政府氢燃料电池开发机构的Klaus Bonhoff(氢及燃料电池国家机构董事总经理)就以德国为中心的欧洲氢燃料电池实用化支援对策发表了演讲。对欧盟名为JTI(The European Joint Technology Initiative)的共同开发项目,以及德国国内的NIP(National Innovation Program)等开发计划进行了介绍,与日本经济产业省的项目相比,德国的项目以范围相当大的领域为对象,并建立了研发体制。   当然,德国与日本一样,将汽车及家用/商用热电联产定位于应用的中心,另外还设定了被称为“特殊市场”的领域。以叉车及产业用卡车等运输工具、货运摩托及短途汽车等市内交通、休闲游艇等的动力源、卡车、野营车乃至船舶及飞机使用的辅助动力源(APU)等为对象,进行燃料电池的市场开拓和产品开发支援。目的是“向产业界提供初期市场机会,使新技术被社会所接受”。 到达拐点的燃料电池开发   不过,在燃料电池车迟迟不能量产的情况下,燃料电池市场的起动可能要远远晚于当初的预想。虽然目前尚未形成实际的需求,但燃料电池展仍然是接连不断,其原因就是投入了相当大的政府预算。各国均在想法设法地尽快开拓汽车以外的用途。   在日本,经济产业省推进的家用固定式燃料电池最有可能成为新的应用,不过笔者对此略感担忧。与原来的热水器相比,该电池的成本非常高,虽然价格以大约50万日元为目标,但最初可能会超过100万日元。而且,随着燃气价格上涨,电费变得相对便宜,热电联产的优势越来越难以展现出来。从用户来看,存在初期投资的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的担忧。   这样一来该电池就无法畅销,也许要通过提供补助金来推动应用。总之,与通过这一措施艰难打入市场相比,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发受用户欢迎的产品或许更重要。经济产业省为了实现产业振兴使命,必须要制定出面向产业界的大规模开发支援对策。在这里,笔者希望环境省参考德国的做法,站在用户的角度提出具有多样性的环保技术支援对策。(主任编辑委员:田岛 进)

  • 【讨论】关于回收废旧电池的倡议

    关于回收废旧电池的倡议 一粒纽扣电池可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电池烂在地里,能够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一节节的废旧电池就是“污染小炸弹”,为了排除这一枚枚炸弹,消除重金属污染给我们带来的危害,保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现公司已在办公大楼一楼主通道楼梯旁放置了废旧电池回收箱,请各位同事将废旧电池投入废旧电池回收箱内,由行政部负责统一进行处理,谢谢您的合作,希望我们可以健康、开心度过每一天!

  • 【“仪”起享奥运】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蓄电池经销商,以旧换新的方式,销一收一,回收废蓄电池,是否违返法规

    问题: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铅酸蓄电池经销商根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废铅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在和车辆维修企业达成以旧换新,销一收一的经营模式中临时收集废铅蓄电池,蓄电池经销商再定期将收集的废铅蓄电池交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置。蓄电池经销商经营中这种收集废铅蓄电池做法是否违反相关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收集危废品这一规定。感谢解答!回复:你好,《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6.1(a)规定,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明确,引导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企业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铅酸蓄电池,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据此,应由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组织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本企业生产的废铅酸蓄电池。经销商、渠道商等并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切勿非法收集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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