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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相关的资讯

  • 禾信入选国家重大仪器专项 获批6581万专项资金
    2011年10月,从科技部获悉,昆山禾信质谱技术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新型高分辨杂化质谱仪器的研制与应用开发”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资助,专项经费6581万元。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是十二五期间科技部为了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工作,2011年首次启动。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和范围也是前所未有的。专项实施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开的方式,首先在教育部、中科院、工信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水利部、农业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湖北东湖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江苏试点推行,首批共限项申报65个项目,江苏作为首个省份试点,获得立项2个。 获得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专项经费的支持,对提高昆山市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 天瑞、禾信入选国家重大仪器专项 获批7796万专项资金
    江苏两项目入选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 获批专项资金7796万   记者昨从省科技厅获悉,今年江苏首次申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即有2个项目获得立项,获批专项资金7796万元。   该专项是“十二五”期间科技部为了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首批共限项申报65个项目。江苏作为首个省份试点。获得的立项分别是: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顺序式波长色散X荧光光谱仪的研发及产业化、昆山禾信质谱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新型高分辨杂化质谱仪器的研制与应用开发”项目。   相关新闻:天瑞获国家重大仪器专项资金1215万元 CTC入选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专项 经费4416万元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布
  • 中科院战略专项采购近万套海洋专项仪器设备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mdash &mdash 海洋专项仪器设备招标项目(第二批)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日 期: 2013年11月29日   招标编号: OITC-G13031468   1、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招标人)的委托,就 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mdash &mdash 海洋专项仪器设备招标项目(第二批) 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所在地址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3、 本次招标货物分为 49 个包,每个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 制造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   3) 制造厂家同一包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 201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9 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 银都大厦15层)1507室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6、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科技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海路7号),并须附有不低于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机构为承受人。   7、 兹定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上午9:30在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科技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海路7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招标机构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 银都大厦15层 (请乘大厅中间的电梯)   邮  编:100142   电  话:68729913 68725599-8396 68729912   传  真:68458922   电子信箱:wangjun@osic.com.cn   联系 人:王军、徐薇薇、于峰、迟兆洋   人民币支付银行: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帐号:862081657710001   外币支付银行: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NAME OF THE COMPANY:THE ORIENTAL INTERNATIONAL TENDERING COMPANY LTD.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BANK: BANK OF COMMUNICATIONS BEIJING BRANCH FUWAI SUB-BRANCH   帐号:110060239012015620014   ACCOUNT NO.: 110060239012015620014   SWIFT CODE: COMMCNSHBJG   备注:鼓励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支付中标服务费:   1、 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   2、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还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传真010-68458922)。
  • 我国环保投入最大的水专项推进大会举行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推进大会暨部省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推进大会暨部省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今日在京举行。水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部省签约仪式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既定目标、多出成果、协同创新、强化管理,把水专项打造成民生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洁工程。   周生贤说,2007年水专项启动实施以来,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国上千家单位、上万名科技工作者,经过不懈努力,基本实现了“控源减排”阶段目标。一是突破一批“控源减排”关键技术,支撑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在工业废水深度治理方面,突破了化工、轻工、冶金、纺织印染、制药等重点行业控源减排关键技术214项,在70项大型工程中得到验证。在城镇污水处理和饮水安全保障方面,突破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深度脱氮除磷关键技术,在环太湖、环渤海等地区建设20个示范工程,对500多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研发受污染原水净化处理、管网安全输配等40多项饮用水安全保障关键技术。在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初步突破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态循环利用与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关键技术,在太湖、洱海等流域进行示范取得明显效果。二是综合集成示范多项关键技术,增强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信心。水专项组织了全国优势科技力量,紧密结合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选择太湖、滇池、辽河等重点流域开展大兵团联合攻关,系统集成了流域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关键技术,在近600项示范工程中进行推广应用。2009-2010年环境监测结果显示,辽河、淮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消除劣Ⅴ类,海河水质有所改善 太湖富营养状态由中度变为轻度,劣Ⅴ类入湖河流由8条减少为1条 巢湖富营养化程度得到明显改善,基本遏制了蓝藻水华大面积暴发 滇池外海水质明显好转。三是研发一批关键设备和成套装备,带动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针对水环境监测、污泥处理处置、水处理等设备国产化率低等问题,集中力量重点研发50项国家急需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和设备,扶持一批环保企业成功上市。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大批科技攻关团队和领军人才。充分发挥环保与住建直属系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三支力量的作用,统筹国家和地方优势资源,采用地方推荐、部门筛选、公开择优等多种方式遴选出近300个水专项科技攻关团队,建立院士工作站、研究基地等平台,引进多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培养上百名学科带头人、中青年科技骨干和5000多名博士、硕士,建立人才凝聚、使用、培养的良性机制。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水专项组织实施的社会氛围。几年来,水专项通过举办各类展览、研讨、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水专项的总体部署、战略目标和主要成就,赢得了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2011年,在“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成就展、“十一五”环保成就展、全国科技成果巡回展等一系列展览中,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水专项取得的积极进展给予充分肯定。   周生贤指出,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为破解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大专项,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认真学习领会,牢牢把握水专项的目标定位,进一步明确水专项的努力方向。一是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必须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水专项组织实施工作,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二是服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到这一事业当中,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通过大专项带动大创新,通过大创新促进大发展。三是服务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把改善水环境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要在为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科技支撑这个根本问题上下功夫、做文章、求突破。要科学认识解决我国水环境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手段与目标、中央与地方等各个方面的关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周生贤强调,“十二五”是水专项攻坚的关键阶段,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必须更加注重流域统筹,更加注重成果集成,更加注重绩效管理,更加注重发挥地方作用以及更加注重产业化目标。一要坚持既定目标。要重点突破“减负修复”关键技术、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和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业务化”运行技术,自主研发水污染治理整装成套技术与装备,引导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完善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管理两个技术体系。要以控制氮、磷营养盐为重点,确保太湖、巢湖、滇池和三峡库区等流域示范区水质提高一个等级并消除劣Ⅴ类,不暴发大面积蓝藻水华,城市河道水质消除劣Ⅴ类。要以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为重点,确保辽河、海河、淮河、松花江等示范流域水质消除劣Ⅴ类,生态功能局部恢复。二要坚持多出成果。水专项实施情况的好坏,最终要靠成果来评价。课题层面要重点抓核心关键技术突破,项目层面要重点抓流域整装成套技术集成和示范应用,主题层面要重点抓共性关键技术总结和凝练,流域层面要重点抓“一湖一策”、“一河一策”和示范区水质改善,专项层面着重完善两个技术体系,强化对节能减排和流域水质改善的支撑。总体专家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技术统筹和集成力度,紧紧围绕国务院批复方案中确定的15个关键技术突破,以验收促成果产出,以成果倒逼任务设计,切实提高水专项绩效。三要坚持协同创新。要依靠国家和地方的联动,发挥政府协调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整合优势科技力量,通过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构建最广泛的科技攻关统一战线,举全国之力组织实施好水专项。当前,要在太湖、滇池、辽河、松花江等条件比较成熟的重点流域探索建立区域性、流域性的水环境研究机构,作为协同创新的研究平台,聚集国内外优势科技力量,为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提供科技支撑。四要坚持强化管理。要充分发挥水专项重点流域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以落实部省合作协议为抓手,共同推进水专项组织实施。将水专项作为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并把水专项实施情况纳入重点流域地方政府责任考核。进一步落实水专项项目(课题)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各有关地方政府明确本辖区项目和课题牵头组织单位和行政负责人。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立项、财务、管理、验收等规章制度,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不断提高水专项组织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周生贤说,水专项是建国以来投入最大的环保科研项目,所有参与人员要发扬老一辈科学家爱国奉献的精神,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水专项打造成民生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洁工程。   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出席会议并讲话,水专项领导小组副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与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分别代表水专项牵头组织部门与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云南省、昆明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签订部省共同推进水专项合作协议。江苏省副省长徐鸣等5位同志作了典型发言。   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水专项咨询专家组、总体专家组、主题专家组、流域专家组专家,各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 土壤专项仪器设备装备指南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正式颁布实施,同年7月,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土十条”的顺利推进。 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2016~2020年期间,为推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任务,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资金2016年7月财政部发通知 2019年6月,财政部再次下发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新版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6月财政部发通知 时间转眼来到了2019年下半年,距离2020年的防治资金实施期限只有不到1年半的时间,专项资金目前执行的情况如何?目前主要出现了哪些问题?哪些区域还需要加强?......这些问题都是业内人士所关心的。 2019年6月13日,财政部下达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财政部在此次通知中明确列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排金额,全国共计50亿元人民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在通知中点名了包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等在内的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于在本年度资金分配中的执行率较低,对其进行了资金扣减。足见财政部对此次专项资金的执行效果有着严格的要求。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单位来说,在剩下不到18个月的时间里,如何科学、合规、安全、有效地使用专项资金,是每个单位需要仔细考虑的大问题。 根据2019版的《土壤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则的第五条规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监测评估; (二)土建设用地、农用地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 (三)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五)土壤污染修复治理; (六)支持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七)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以及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 2019版的《土壤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http://www.mof.gov.cn/zhuantihuigu/cczqzyzfglbf/zxzyzf_7788/trwrfzzxzj/201907/t20190701_3288337.html 在“土十条”的全部工作计划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是用时最长,工作量最大,出动人力资源最多,涉及仪器设备最多的一部分工作。特别是仪器设施装备部分,是各土壤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土十条”工作顺利推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 下表是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各单位可结合现有的实验室设施装备,合理安排专项资金,补缺升级,以合规使用专项资金为前提,以有力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为目的,提升土壤样品流转与制备相关仪器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的能力建设,为土地修复和土壤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 天瑞仪器入选国家重大仪器专项 获批1215万专项资金
    根据科技部通知,天瑞仪器承担的“顺序式波长色散X荧光光谱仪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入选“2011年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并获批专项资金1215万元。   项目开发产品“顺序式波长色散X荧光光谱仪”通用性强、适应范围广,在超轻、超微量元素分析上具有突出的优势,在元素分析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天瑞仪器具有非常深厚的波长色散光谱仪的研发、生产经验。对于顺序道仪器的研发及产业化有着良好的技术基础、客户应用基础、市场营销网络、优质的售后服务等各种优势。国内目前仅有天瑞仪器及全资子公司北京邦鑫伟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具有固定道波长色散X荧光光谱仪的研发、生产、销售。   项目研发成功后,仪器性能指标可达到《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定规程(JJG810-1993) 》中A类仪器标准 不仅有助于天瑞仪器拓宽业务领域,对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打破国外产品市场垄断、节约客户使用成本,更具重要意义。 天瑞仪器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注册资本11840万。旗下拥有北京邦鑫伟业公司和深圳天瑞仪器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风景秀丽的江苏省昆山市阳澄湖畔。公司专业从事光谱、色谱、质谱、医疗仪器等分析测试仪器及其软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了解天瑞仪器:www.skyray-instrument.com
  • 科技专项资金三成被“分赃”
    昨日,佛山科技系统串案开审。该市科技局原综合计划科科长潘志森被控受贿共32.6万元。据悉,去年该市共立案查处经贸、科技系统滥用职权、行受贿系列案21件21人。   公职人员&ldquo 协助&rdquo 申报吃回扣   即将年满40岁的潘志森,案发前担任佛山市科技局综合发展科科长,是该局近年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产学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公告等的联系人。   据禅城区检察院的指控,2009-2012年间,潘志森利用职务之便与佛山市亿博企业顾问公司和佛山市德新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代理企业申报政府科技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潘志森提前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亿博公司,并为其申请项目提供方便。忆博公司拿到消息后,主动找到符合扶持政策的企业,待价而沽、进行地下交易。   案件相关证据显示,科技系统的部分公职人员通过与一些民企相互勾结,达成&ldquo 分赃&rdquo 默契:中介方(公司)按申报专项资金的30%收取业务费,并将其中10%送给&ldquo 协办&rdquo 的公职人员。企业最终只得到70%的扶持资金。   专项资金的&ldquo 7:2:1&rdquo 分成模式   自去年以来,广东科技系统连续被曝腐败窝案、串案,并最终牵连原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促使其落马被查。而佛山也已立案查处了包括一市两区(南海、顺德)在内的、经贸、科技系统滥用职权、行受贿等系列案共计21件21人。   据悉,相关犯罪事实都是发生在向企业审核发放政府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过程中,反映出四大问题:包括申报信息发布不透明,信息外泄情况严重 申报手续规定不详尽 权利运作过于集中,审批过程流于形式 资金监管不到位,无法实现专款专用等。   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称正是因为在企业申报各级政府的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荣誉称号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办事,导致政府设立的各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荣誉称号,变成了涉案公职人员眼中的&ldquo 肥猪肉&rdquo ,还出现&ldquo 7:2:1&rdquo 的分成模式。
  • 科技重大专项“助力”转型服务民生
    记者2日从科技部重大专项办了解到,我国自主研制的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Ⅰ类新药艾拉莫德有望2011年内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成为我国首个在全球上市的同类新药。   “在新药创制专项支持下,16个产品获得新药证书,10多个自主研制新药在发达国家临床试验,36个药物大品种技术顺利改造。例如对肿瘤药物多西他赛的技术改造,使药价由进口的2000元/支降低到本国的400元/支。”说起“十一五”惠及百姓健康的科技成就,重大专项办主任许倞兴奋不已。   据介绍,集成电路装备、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新药创制、大型飞机、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16个科技重大专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2008年启动至今,共部署各类课题3000多个,涉及中央财政经费近500亿元,带动社会投入约1000亿元。   从国产大飞机C919到夺取世界运算性能桂冠的‘天河一号’千万亿次计算机,从为再造一个‘海上大庆’提供技术支撑的3000米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到奠定4G时代我国国际话语权的第四代移动通信标准,专项实施3年以来催生了很多“中国创造”。   “我一个最大感受就是,重大专项通过让企业‘挑大梁’、‘唱主角’,在政产学研用‘大兵团’科技攻关中构建上中下游贯通的创新产业链条,已开始并不断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注入动力。”许倞说,科技重大专项吸引了10万名活跃在科研和生产一线的最优秀人才。   展望“十二五”,许倞表示,重大专项将继续为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善民生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 2022年新疆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
    关于公示2022年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拟立项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要求,现对2022年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新处:魏迪雅 0991-3836818农村处:吴林蔚 0991-3828086 社基处:常晓辉 0991-3837354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陈龙忠 0991-3836149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3839835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邮政编码:830011附件:2022年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拟立项项目表2022年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拟立项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单位1石油化工与“绿氢”耦合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高宏义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1-1“绿电”与“绿氢、绿氧”耦合生产过程关键技术研究国殿斌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2电解槽运营过程的维稳与延寿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孙文大连理工新疆研究院有限公司1-3炼化与“绿氢、绿氧”耦合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金平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1-4炼化加氢与“绿氢、绿氧”深度耦合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高宏义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2芯片制造、集成电路用超纯铝材料全产业链国产化替代关键技术研发徐亚军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1芯片制造、集成电路用5N5高纯铝复合提纯技术研究及产业化何国重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2-2芯片制造、集成电路核心领域用6N5超高纯铝技术开发喇国栋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3高纯铝基典型合金工艺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徐亚军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4高纯铝基合金制造全流程的成分、组织和性能测试方法开发郭新锋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3新疆煤炭能源基地资源保护性开采及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杨晓东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1煤炭开采扰动与生态系统的耦合机理研究尹本丰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3-2煤基固废及伴生矿物特性及资源化路径研发陈德付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3露天煤矿安全高效智能化绿色开采技术研究陈彦龙中国矿业大学3-4新疆煤炭能源基地矿山绿色开采及生态保护工程示范杨晓东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现代灌区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与水土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蒋平安新疆农业大学4-1内陆河流域水土资源优化配置与适水发展模式胡笑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4-2现代生态灌区土壤盐碱化演变与水盐调控技术蒋平安新疆农业大学4-3现代灌区农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曲植西安理工大学4-4现代灌区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与智能管控技术曹彪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4-4台兰河灌区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技术集成示范付秋萍新疆农业大学4-5旱区现代灌区生态农业发展范式及效果评价宋玉兰新疆农业大学5新疆农区多胎(多羔)绵羊种质创新工程杨会国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研究所5-1农区多胎(多羔)绵羊高效选种技术研发及育种创新平台构建姜勋平华中农业大学5-2农区多胎(多羔)绵羊新品系培育及种质资源群创制杨会国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研究所5-3农区多胎(多羔)绵羊主推品种育繁推技术集成及推广应用王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柯尔克孜羊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及分子选育关键技术研究刘书东克州博正羊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马优质种质资源挖掘创新与应用示范邢巍婷新疆野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7-1马种质资源挖掘与种质创新关键技术研究玉山江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研究所7-2马遗传育种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解晓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7-3优质马育繁推一体化技术推广与应用邢巍婷新疆野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8广适优质机采棉新品种培育及配套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张鹏忠国家棉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1广适优质宜机采棉花基因资源挖掘吴建勇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8-2新疆棉花遗传转化体系及新型基因组编辑调控系统的研发应用李波新疆农业科学院核技术生物技术研究所8-3早中熟广适优质机采棉新品种培育王俊铎新疆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8-4早熟广适优质机采棉新品种培育林海新疆农垦科学院8-5广适优质机采棉新品种配套关键栽培技术研发张鹏忠国家棉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6机采棉新品种质量提升配套关键技术体系集成与示范应用帕尔哈提买买提国家棉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棉花特征特性挖掘及表征技术研究马磊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9-1基于稳定同位素为核心的棉花及棉纺织品产地溯源技术开发马磊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9-2棉纺织品产地溯源精度调控及产业链监测新技术评估王颖新疆大学9-3棉花特征特性形成的生物学基础与新因子挖掘杨召恩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10新疆特色林果种质创新与优良新品种选育张志刚新疆林科院造林治沙研究所10-1新疆杏种质创新与优良新品种选育张志刚新疆林科院造林治沙研究所10-2新疆桑种质创新与优良新品种选育杨璐新疆林业测试中心10-3新疆梨种质创新与优良新品种选育木合塔尔扎热新疆林科院经济林研究所10-4新疆桃种质创新与优良新品种选育程平新疆林业测试中心11红枣加工品质提升技术集成与功能性产品开发黄少华新疆农业大学11-1红枣加工专用品种引育优选与区域布局研究秦伟新疆农业大学11-2红枣生产全程机械化及宜机化栽培技术研究田嘉新疆农业大学11-3基于红枣功能性成分挖掘的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示范研究黄少华宁波大学12中医药防治骨伤、骨关节疾病的机制研究及其相关药物的研发廖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12-1基于计算机AI学习技术构建中医骨伤大数据辅诊平台及应用钱磊新疆智翔科技有限公司12-2中医药防治骨质疏松症、股骨头坏死临床关键技术研究廖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12-3中医药防治骨质疏松症、股骨头坏死的作用机制研究邓迎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12-4基于临床经验方防治骨关节疾病的中药新药研究张淑兰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2-5骨质疏松症、股骨头坏死中医药防治技术临床研究证据体构建及循证临床实践指南的研发陶立元北京大学第三医院12-6中医药综合防治骨伤辅诊平台的推广及应用示范孙荣鑫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13我区濒危药材的中药、民族药道地药材规范化生态种植和繁育樊丛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13-1新疆阿魏等濒危药材繁育及生态种植技术研究和推广樊丛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13-2新疆常用民族药材种植技术标准化研究及示范应用耿爽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3-3新疆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藏与产地区 划研究阿依别克热合木都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13-4和田玫瑰花等三种新疆大宗特色资源的新食品原料研究徐晓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14现代中药(民族药)材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示范马璇新疆奇沐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14-1特色药材精深加工与质量标准提升研究李雪君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4-2新疆地区特色新食品原料与保健食品综合开发研究翟华强北京中医药大学14-3新疆特色药材化妆品与食品研发及产业化马璇新疆奇沐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15新疆重要成矿带战略性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关键技术研究盛祖贵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1新疆重要成矿带战略性金属矿产资源基因矿物学研究汪泰新疆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15-2锰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马晓磊阿克陶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15-3锂铍稀有金属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董立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15-4钒钛磁铁矿多金属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杨耀辉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15-5战略性金属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盛祖贵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自治区重点研发任务专项拟立项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单位1自进化学习型露天矿自动驾驶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康庆微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1自动驾驶感知-决策-控制功能在线进化学习技术伊力哈木亚尔买买提新疆大学1-2露天煤矿无人驾驶车、路、云一体化软硬件系统关键技术研究林巧北京易控智驾科技有限公司1-3自适应、自学习型矿山无人驾驶智能调度算法研究及工程示范康庆微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多模态互联网内容安全生态智能感知分析研判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李兵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35G确定性网络在电力垂直行业规模化应用的关键技术研究冯黎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15G 切片在垂直、关联行业构建虚拟专网研究及基于5G+北斗的的多模融合高精度时频同步技术研究冯黎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1电力垂直行业5G技术适配性研究应用于冰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4电力大数据辅助应急管理系统研发及综合应用赵明君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4-1基于电力大数据的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多源数据采集与融通共享技术研究张新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4-2电力大数据辅助应急管理智能化预警模型与系统平台研发赵明君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4-3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大数据采集融合分析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刘永凯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多层片式电容器(MLCC)用高纯超细金红石型二氧化钛的制造技术与产业化陈学锋新疆诚顺物资有限公司6新疆钛渣制备四氯化钛工艺和装备研究刘洪贵新疆湘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高纯电子级多晶硅除碳提质工艺研究与产业化吕学谦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8等离子体宏观制备石墨烯粉体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王城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1等离子体石墨烯粉体形成机理研究及关键设备开发王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8-2等离子体石墨烯粉体工艺开发与示范装置建设姜洪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3基于等离子体工艺的石墨烯/炭黑复合粉体工艺开发与应用陈枫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低渗油藏注二氧化碳提高采收率与封存协同关键技术及应用张林宣新疆大学9-1低渗油藏二氧化碳提采机制及提采-封存动态地质模型韩长城新疆大学9-2低渗油藏二氧化碳驱油与封存协同机理及安全监测技术张林宣新疆大学9-3低渗油藏注二氧化碳提采与封存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张卫兵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绿色环保高效智能控压钻井系统及关键设备研制与应用贺志刚新疆格瑞迪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利用智能化设备生产绿色高端包漂包染万能坯纱线项目李广德新疆喀什齐鲁纺织服装有限公司12生物基锦纶/新疆棉环保功能系列纱线开发与生产应用王新厚吐鲁番常新纺织有限公司13合成纤维改性加工关键技术与功能纺织品研发荣利民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14电解铝全石墨化阴极工业节能关键技术研发张新波新疆众和冶金科技有限公司14-1电解铝节能产业化关键装备开发张新波新疆众和冶金科技有限公司14-2电解槽阴极结构节能技术开发陈润冬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15尼龙5X(PA5X)系列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徐晓辰凯赛(乌苏)生物材料有限公司16特殊环境用智能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郑齐文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16-1电子器件高低温、辐射极端环境适应性研究郑齐文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16-2电子系统及装备耐高低温、耐辐射设计技术研究施炜雷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16-3极端环境智能巡检机器人样机研制郭晶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7新能源汽车长寿命变速箱油关键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段庆华新疆金雪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薰衣草切花品种选育、采收、保鲜以及秸秆高效利用 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张馨新疆天然芳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8-1薰衣草鲜切花保鲜、干花保形、保色、防落粒关键技术研究张涛新疆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8-2薰衣草切花品种筛选、采收、储运等关键技术研究及标准化体系建立张馨新疆天然芳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8-3薰衣草秸秆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付彦博新疆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肥料研究中心)19沙棘-中草药立体高质高效种植关键技术研发李世云新疆惠诚中草药种植科技有限公司19-1沙棘-中草药立体高效种植品种筛选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吉恒莹新疆师范大学19-2沙棘-中草药立体高效种植病虫草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及产品研发韩盛新疆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19-3沙棘-中草药立体高效种植全程机械化及机艺技术融合与集成示范李世云新疆惠诚中草药种植科技有限公司20新疆盐碱耕地土壤障碍因子削减技术及新型改良剂研制与推广汤明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1新疆盐碱耕地土壤水盐时空演化机制与实时监测技术黄元仿中国农业大学20-2新疆盐碱耕地障碍削减与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及产品研发黄建新疆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肥料研究中心)20-3新疆盐碱耕地障碍削减技术集成示范与产品推广应用汤明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1绵羊现代分子育种技术研发与应用贺三刚新疆畜牧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新疆畜牧科学院中国•澳大利亚绵羊育种研究中心)21-1绵羊重要经济性状功能基因挖掘与利用李文蓉新疆畜牧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新疆畜牧科学院中国•澳大利亚绵羊育种研究中心)21-2绵羊基因组选择技术体系的建立与应用贺三刚新疆畜牧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新疆畜牧科学院中国•澳大利亚绵羊育种研究中心)21-3绵羊基因编辑种质资源创制与评价张雪梅新疆畜牧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新疆畜牧科学院中国•澳大利亚绵羊育种研究中心)22新疆葵花加工专用品种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李强阿勒泰市鑫垚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22-1新疆葵花加工专用品种筛选与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研究雷中华新疆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22-2新疆葵花精深加工与高效制造技术研究与示范李强阿勒泰市鑫垚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22-3新疆葵花副产物梯次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王斌新疆大学23吐鲁番葡萄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王海龙新疆吐鲁番火洲果业股份有限公司23-1吐鲁番葡萄干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周晓明新疆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23-2吐鲁番葡萄及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陈雅新疆农业科学院吐鲁番农业科学研究所23-3吐鲁番葡萄溯源及流通体系建设王海龙新疆吐鲁番火洲果业股份有限公司24干旱荒漠绿洲智慧农业核心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高雷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24-1智能化植物工厂育种加速器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高雷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24-2天空地一体化的作物生产诊断与精准耕种关键技术研究史云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24-3作物精准灌溉智慧决策技术与系统马晓鹏新疆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肥料研究中心)25基于林果资源大数据的气象灾害智能监测研究与示范高健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25-1基于“空天地"多源遥感监测技术的林果资源数据体系建设王蕾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25-2林果气象灾害致灾机理与风险预警技术研发吉春容新疆兴农网信息中心25-3林果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示范高健新疆林业科学院现代林业研究所26新疆畜牧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郑文新新疆畜牧科学院26-1新疆畜牧兽医大数据平台研发与应用阿赛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牧业信息中心26-2数字畜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郑文新新疆畜牧科学院26-3畜牧全产业链数字化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李天斗新疆七色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7民族药标准物质的确认、规模化制备关键技 术的突破及应用赵永昕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27-1民族药化学对照品的研制及规模化制备关键技术的突破赵永昕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27-2民族药常用药材基源考证及对照药材研究艾则孜莫合买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27-3地产中药民族药质控标准体系的技术提升及海外注册研究赵波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28新疆维吾尔药、哈萨克药药用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黄张建新疆医科大学28-1维吾尔药、哈萨克药创新候选药物以及药用资源综合开发与替代研究黄张建30交通建设工程数字孪生管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李宏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多源异构交通建设工程数据集成体系与智能分析王晓莉新疆大学30-2复杂环境交通建设工程智慧数字孪生管控技术徐献军新疆交投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3交通建设项目数字孪生监管平台建设与示范应用
  • 淄博专项整治环境监测机构
    p   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日前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全市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环境监测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经监测直接出具监测报告等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促进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p p   此次专项整顿行动分为区县摸底排查、企业自查自纠、市级专项检查3个阶段开展。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市级联合检查组,对山东瑞昌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检测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机构检验检测资质和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超范围检测、检测过程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是否一致、检测仪器设备是否经过检定校准,以及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要求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p p   据了解,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还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发布环境监测机构名单,定期交流涉嫌弄虚作假的环境监测机构信息,定期联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环境监测市场不断净化。 /p
  • 2011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和“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启动
    2011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启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   为做好2011年度专项项目组织工作,保证项目质量,依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现就2011年度项目组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关于专项支持范围   (一)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已突破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通过集成研究和应用开发,形成能够在世界上有特色、有影响的科学仪器设备。   (二)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主要支持国家科技计划(专项)或其他渠道已形成的,对相关科学研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的工程技术和产业化技术开发和应用开发。   (三)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主要支持市场上虽已有成熟产品,但能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技术等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通用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和应用 支持科学仪器设备共性、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和应用。   (四)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一些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等关键核心领域受制于人的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或其他重要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   二、关于项目组织部门及组织要求   (一)专项组织部门及推荐项目数。专项实施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开的方式,初步选择一些中央部门(机构)作为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并选择工作基础好、示范性强的地区(中关村、张江、东湖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江苏省)纳入专项试点范围。同时,专项项目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具体如下:   1.教育部、中科院:各10项   2.工信部:5项   3.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上海、湖北、江苏等8个部门(地区):各4项   4.水利部、农业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等4个部门:各2项   (二)项目组织要求   1.项目组织部门要重视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工作,认真研究本部门、本地区科学仪器设备发展方向和重点,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力量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2.按照《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明确组织部门和项目牵头单位的职责,落实项目组织、实施及监督各项管理规定。   3.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在进行评审论证的基础上择优限项向科技部推荐项目。项目组织部门在具备条件时,应当积极采取网络视频评审等方式,促进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关于项目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项目推荐材料采取网上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项目牵头单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网址为http://program.most.gov.cn/。   (二)注册成功后项目牵头单位登陆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   (三)网上提交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项目实施方案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组织部门。   涉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须根据项目推荐书格式离线填写,打印装订,一式十份,其中一份正本,九份副本。   (四)项目组织部门对本部门(地区)所组织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五)请项目组织部门于2011年8月25日前,将正式推荐函、项目清单(纸质及光盘Excel文件格式)及项目实施方案(一式十份,其中一份正本,九份副本)一并报送科技部。另外,《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建议书》供项目组织部门在项目组织中参考使用,不必向科技部报送。   (六)请项目组织部门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初步组织编制项目预算申请书。具体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一)业务咨询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孙增奇 010-58881681 58881698(传真)   郑 健 010-58881622 tcs_tjc@most.cn   财政部教科文司   王 佳 010-68551316   (二)项目材料受理地点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100862   联系人:鞠维刚 010-58881161 石 蕾 58881467   附件:1.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建议书(参考)   3.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预算申请书(参考)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财政部教科文司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基金委启动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试点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推动我国重大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工作,中央财政拨专款设立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以下简称重大科研仪器专项)。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管理,立项建议由有关部门组织推荐。试点期间暂由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作为项目组织推荐部门。   一、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的定位   根据国家科学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明确重点发展方向,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探索性科研仪器研制,着力支持原创性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工作,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我国科学研究原始创新能力。   二、重大科研仪器专项资助范围   (一)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二)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三、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管理职责   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管理,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的推荐、申报、评审、批准、跟踪检查、验收、后评估以及成果管理。   项目组织部门是指国家或地方相关主管部门,是重大科研仪器专项实施单位的组织者。主要职责包括:推荐项目,组织管理和监理等工作。负责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会同自然科学基金委组建项目专家组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论证,引导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持续开展科研仪器设备自主创新研究。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必须在相关领域具有长期积累和明显的技术与人才优势。主要职责包括: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组织成立项目管理工作组、技术专家组和用户委员会 联合国内优势力量协同攻关 管理项目经费,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应保障条件 主动配合项目过程监理,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既定目标。   四、重大科研仪器专项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立项建议、限项规定   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根据当年预算和专家委员会的咨询意见确定当年征集项目数量,通知项目组织部门推荐立项建议。   该专项与科技部同类相关项目进行共同限项检索,项目负责人同期申请或承担此类专项限为1项。但不纳入自然科学基金委其他项目的限项范围。   (二)遴选并确定立项建议   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将立项建议提交相关科学部,由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遴选建议立项项目。   (三)填报《项目申请书》   (四)项目初审及论证   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由项目组织部门会同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需要修改完善的,由项目组织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   (五)项目审批   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通过项目专家组论证的项目进行评审,由项目申请人报告申请书主要内容,专家组组长向专家委员会介绍建议立项项目论证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建议资助项目,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审批。   (六)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的审批结果。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撰写《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立项建议书》(简称《立项建议书》),《立项建议书》电子表格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www.nsfc.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立项建议书》提交到所属部门,由部门统一推荐到自然科学基金委。   联 系 人:谢焕瑛 冯勇   联系电话:62326941 62327230
  • 重点关注:生物医学重点专项背后“66位评议专家”名单揭晓!(包括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
    自2月16日以来,科技部先后发布了四批、34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其中与????生物医学????相关的专项共有6个,包括“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精准医学研究”重点专项、“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点专项以及“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科技部《通知》明确了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强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各推荐单位参考往年推荐规模,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会议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确定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意见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从接到通知日到正式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2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会议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专业机构将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建议立项。  专家评议一直在各大项目申报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那么,此次参编生物医学领域六大专项的专家都有哪些大牛呢?  “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精准医学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项目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项目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点专项2016年项目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6年项目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备注:本文根据科技部官网整理。
  • “林业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
    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七大农作物育种”等5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p p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9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p p    strong “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 /strong /p p   联系人:董文 /p p   联系电话:010-68598076 /p p   传真:010-68522773 /p p   电子邮件:lyzypyzx@163.com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林业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df90f2a6-6035-4060-a031-470aaa123102.jpg" title=" 2018-06-08_103224.jpg" /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6/ueattachment/cad88dbe-35ad-4ae0-afc8-121c996d6bb0.pdf" style=" line-height: 16px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林业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pdf /span /a /p p br/ /p
  • 图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9d3106dd-28c2-4a51-a2cd-29a10fc173e5.jpg"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7e2d2bcd-2f53-4c52-b87c-6c6fded5beec.jpg"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a33691cb-216e-4ea8-8841-49507647fa41.jpg" title="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384544a3-08f0-40f0-9746-baad948210f6.jpg" title="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d81adb41-ac5f-4c60-9f90-7f21f148a563.jpg" title=" 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84f09804-283c-41d4-b756-b8f7e2e3da7e.jpg" title=" 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数据来源: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统计范围:民口十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p p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 /p p br/ /p
  • 全国将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全国将重点从7个环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日前已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瘦肉精”专项整治。   方案要求,要强化全程监管,健全协调机制,深入开展“瘦肉精”各环节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和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将为期一年,重点从7个环节开展整治:   一是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严查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黑窝点、网上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排查,切断地下生产销售链条。对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二是整治养殖环节。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   三是整治收购贩运环节。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和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查验制度和信息记录制度,加强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活畜的监督检查。   四是整治屠宰环节。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和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肉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格检查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   五是整治加工环节。严格执行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六是整治销售、餐饮环节。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肉品来源合法。   七是整治进出口环节。对出口肉品相关备案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发现违规行为的,立即停止其出口,并责令采取整改措施。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加强投入保障,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督抽查 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普法宣传和社会监督,及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和“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公开部分)和“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10日,修改意见请于9月10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 br/ & nbsp & nbsp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br/ 联系方式:sfs_swyyc@most.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419370fc-6b05-4faf-8fab-7602f713928c.doc"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doc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2fc8bc8d-70a3-4067-9f92-3c7ced005c97.docx"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docx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br/ 2018年8月27日 /p
  • 科技部公开《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p   2017年6月27日,科技部官网公开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文件具体内容,该文件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旨在进一步明确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以下为文件具体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一章 总 则 /p p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保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p p   第二条 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p p   第三条 重大专项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和需求,主要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研究论证提出,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要坚持“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 /p p   第四条 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 /p p   第五条 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的原则: /p p   (一)明确目标,聚焦重点。重大专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中的重大问题,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强调坚持自主创新,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关键领域跨越式发展。 /p p   (二)创新机制,统筹资源。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充分发挥部门、地方、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重大工程的衔接,推动军民融合,集成和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 /p p   (三)厘清权责,规范管理。重大专项纳入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在实施方案制定、启动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和成果应用等各个环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p p   (四)定期评估,突出绩效。建立健全重大专项监督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对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执行情况与实施成效进行跟踪检查。 /p p   (五)注重人才,创造环境。结合重大专项的实施,凝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创优人才,形成一支产学研结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队伍,完善有利于重大专项实施的配套政策和良好环境。 /p p   第六条 重大专项的资金筹集坚持多元化的原则,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等方面的投入。针对重大专项任务实施,科学合理配置资金,加强审计与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p p   第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口有关的重大专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p p   第八条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审议重大专项总体布局、新增重大专项立项建议和实施方案、重大专项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遴选确定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等重大事项。 /p p   拟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的重大专项议题,须按程序由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评委)咨询评议。 /p p   第九条 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负责重大专项综合协调和整体推动,研究解决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p p   (一)牵头研究制订重大专项发展规划 /p p   (二)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管理规定和配套政策 /p p   (三)组织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含总概算和阶段概算,下同)编制论证 /p p   (四)指导牵头组织单位制订重大专项年度指南,负责重大专项年度指南合规性审核 /p p   (五)负责对各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一般按五年计划,含分年度概算,下同)和年度计划(含年度预算,下同)进行综合平衡 /p p   (六)组织重大专项的监测评估、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将重大专项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对重大专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监督评估 /p p   (七)对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包括对涉及专项目标、技术路线、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等重大调整的意见 /p p   (八)负责统筹协调各重大专项之间目标定位、政策措施、绩效监督等涉及重大专项全局的主要工作 /p p   (九)负责统筹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关系 /p p   (十)组织做好拟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重大专项相关事项的准备工作等。 /p p   第十条 科技部负责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衔接 牵头组织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相关管理办法以及与实施相关的科技配套政策 汇总重大专项各类信息,提出信息汇总的统一要求 向国务院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执行情况。承担重大专项日常组织协调和联络沟通工作等。 /p p   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相关产业配套政策等 负责协调重大专项与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等。 /p p   财政部负责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研究制订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 负责提出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的要求,牵头审核重大专项总概算和阶段概算,审核并批复重大专项分年度概算和年度预算 按规定审核批复重大专项概预算调剂。 /p p   第十一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负责重大专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强化宏观管理、战略规划和政策保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重大专项实施,保证重大专项顺利组织实施并完成预期目标。同一重大专项的不同牵头组织单位之间应当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主要职责包括: /p p   (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重大专项实施的日常工作。组建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 /p p   (二)负责组织制订本重大专项实施管理细则、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p p   (三)负责组织制订本重大专项的阶段实施计划,制订年度指南,审核上报年度计划 /p p   (四)批复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立项(多个牵头组织单位的专项,联合行文批复) /p p   (五)负责对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指导督促本重大专项的实施 /p p   (六)负责加强对本重大专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队伍建设、条件保障等宏观业务的指导和监管 /p p   (七)负责协调落实本重大专项实施的相关支撑条件,协调落实配套政策,推动本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p p   (八)组织落实本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工作 /p p   (九)核准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年度计划相关内容的调整,涉及专项目标、技术路线、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等重大调整时,商三部门提出意见 /p p   (十)组织编制上报本重大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总结报告等,根据本重大专项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本重大专项验收申请 /p p   (十一)负责本重大专项保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按有关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课题)和取得的成果,进行密级评定和确定等。 /p p   第十二条 各重大专项组建专项总体专家组,配合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做好专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总体专家组的咨询建议是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决策的重要依据。总体专家组设技术总师,全面负责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的工作,各专项可根据需要设技术副总师。总体专家组主要职责包括: /p p   (一)负责开展相关技术发展战略与预测研究,对重大专项主攻方向、技术路线和研发进度提出咨询意见 /p p   (二)负责对重大专项发展规划、阶段实施计划、年度指南、年度计划提出咨询建议 /p p   (三)对重大专项集成方案设计、项目(课题)衔接和协同攻关促进重大专项成果的集成应用提出咨询建议 /p p   (四)参与对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检查、评估和验收等工作等。 /p p   技术总师、副总师要求是本重大专项领域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物,能够集中精力从事本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要求是本重大专项相关领域技术、管理和金融等方面的复合型优秀人才,能够将主要精力投入本重大专项的具体实施工作。总体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承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p p   第十三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原则上委托专业机构承担。三部门会同牵头组织单位等提出备选专业机构建议,由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专业机构接受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与牵头组织单位的共同委托,负责对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 /p p   (一)负责制订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实施管理细则、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p p   (二)参与制订本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和年度指南,提出年度计划建议 /p p   (三)负责组织受理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请,遴选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批复下达立项通知并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含预算书,下同),落实资金安排 /p p   (四)组织对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督促、检查 /p p   (五)组织对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验收等 /p p   (六)研究提出本重大专项组织管理、配套政策等建议 /p p   (七)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对项目(课题)进行任务调整或预算调剂 /p p   (八)根据需要提出调整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年度计划的建议 /p p   (九)定期报告本重大专项的实施进展情况 /p p   (十)负责项目(课题)的档案和保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等。 /p p   专业机构的有关管理要求,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p p   尚未委托专业机构的重大专项,其职责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承担。 /p p   第十四条 重大专项任务的承担单位是项目(课题)执行责任主体,要按照法人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对项目(课题)实施和资金管理负责。按照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要求,落实配套支撑条件,组织任务实施,规范使用资金,促进成果转化,完成既定目标。要严格执行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接受指导、检查,并配合评估和验收工作。 /p p   第十五条 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地方的组织协调工作。地方政府加强统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技、发展改革、财政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做好相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配套支撑条件的落实工作 组织力量积极承担重大专项的研究开发任务 做好地方科技项目(专项)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配套 及时与三部门、牵头组织单位进行联络沟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三章 实施方案与阶段实施计划 /p p   第十六条 实施方案是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评估验收的依据。 /p p   第十七条 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三部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由技术、经济、管理、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编制论证委员会,编制论证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p p   (一)重大专项目标。提出重大专项任务和总体目标,确定重大专项的具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提出重大专项重点任务等。 /p p   (二)重大专项启动条件。确定重大专项实施需具备的科技、产业、财力等基础和条件,提出启动重大专项的时机。 /p p   (三)组织实施方式。根据重大专项特点,按照部门职能,在充分考虑科技与产业结合、与已有工作基础相衔接等基础上,明确重大专项的牵头组织单位,提出专业机构备选建议以及组织实施方式和相应分工。 /p p   (四)筹资方案。根据重大专项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实施所需资金的概算及筹资方案。 /p p   第十八条 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审批。三部门将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提交咨评委咨询评议后,报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国务院审定,特别重大事项报党中央审定。 /p p   第十九条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各牵头组织单位组织总体专家组、专业机构等编制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 /p p   第二十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报三部门综合平衡。 /p p   综合平衡的主要内容包括:所确定研究任务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与已有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情况 利用已有科技成果、基础设施等条件的情况 分年度概算建议的合理性等。 /p p   第二十一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综合平衡意见,组织修改和完善阶段实施计划报三部门备案。 /p p   第二十二条 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涉及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目标、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的重大调整等事项,由牵头组织单位提出建议,经三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涉及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目标、分年度概算和年度预算总额的重大调整等事项,由牵头组织单位按程序报三部门。涉及重大专项阶段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其他一般性调整的事项,由牵头组织单位核准,报三部门备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四章 年度计划 /p p   第二十三条 重大专项任务以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为前提,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向委托、择优委托(包括定向择优和公开择优)、招标等方式遴选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p p   第二十四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会同相关部门依据重大专项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组织总体专家组、专业机构等编制年度指南。 /p p   第二十五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年度指南报三部门合规性审核后,提交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发布。涉密或涉及敏感信息项目(课题)的指南由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依照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进行发布。 /p p   第二十六条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课题)申报。对于公开择优和招标的,自指南发布日到项目(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日,原则上不少于50天,以保证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申报项目(课题)。 /p p   第二十七条 专业机构采取视频评审或会议评审等方式,组织开展项目(课题)任务和预算评审。评审专家应从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专家库中选取,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评审专家名单应向社会公开,强化专家自律,接受同行质询和社会监督。项目(课题)申报材料应提前请评审专家审阅,确保评审的效果、质量和效率。 /p p   第二十八条 专业机构完成任务和预算评审工作后,形成年度计划建议(含预算建议方案),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审核。 /p p   第二十九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将年度计划报三部门综合平衡。三部门将重点对立项程序的规范性、与任务目标和指南的相符性等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专业机构对经过综合平衡的拟立项项目(课题)(含预算)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和处理意见经牵头组织单位审核后报三部门。三部门依据公示结果反馈正式综合平衡意见。牵头组织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程将综合平衡后的预算建议方案报财政部,财政部按程序审核批复预算。科技部汇编形成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年度计划。 /p p   第三十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三部门综合平衡意见和财政部预算批复,向专业机构下达项目(课题)立项批复(含预算)。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五章 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 /p p   第三十一条 专业机构根据牵头组织单位下达的立项批复,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加盖重大专项合同专用章 需地方(有关单位)提供配套条件和资金投入的,由地方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在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上盖章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课题),由专业机构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p p   第三十二条 专业机构按照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检查、督促项目(课题)相关配套条件的落实,负责日常管理,并建立项目(课题)诚信档案。 /p p   第三十三条 重大专项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专业机构在总结本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重大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经牵头组织单位审核后,在每年12月底前提交三部门,由科技部汇总后报国务院。 /p p   第三十四条 需要调整或撤销的一般性项目(课题),由专业机构提出书面意见,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核准,并报三部门备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六章 评估与监督 /p p   第三十五条 三部门负责开展重大专项实施总体进展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三部门按计划组织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对重大专项实施进行阶段绩效评估和年度监督评估,加强对相关项目(课题)的抽查,并进行责任倒查 会同牵头组织单位对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并督促落实监督和评估意见建议。阶段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实施方案和阶段实施计划的目标、技术路线、概算、进度、组织实施方式等调整的重要依据。三部门将阶段绩效评估和调整结果上报国务院。 /p p   第三十六条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组织力量或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负责对重大专项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 /p p   第三十七条 重大专项指南、评审、立项及监督评估等相关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p p   第三十八条 建立科研信用管理机制。要根据相关规定,客观、规范地记录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管理过程中的各类科研信用信息,包括项目(课题)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的信用状况,承担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的信用状况,专家参与项目(课题)评审评估、检查和验收过程中的信用状况,并按照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制度,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相关责任主体申请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或参与项目(课题)管理的资格。 /p p   第三十九条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在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骗取重大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七章 总结与验收 /p p   第四十条 项目(课题)验收。 /p p   专业机构负责组织项目(课题)总结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验收结果报牵头组织单位,并抄送三部门。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p p   按照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每个项目(课题)在验收时向专业机构提交完整的、统一格式的技术报告,专业机构按季度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汇总后提交牵头组织单位,并抄送科技部。 /p p   项目(课题)验收等相关情况纳入重大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并记入诚信档案。 /p p   每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定期向部际联席会议和牵头组织单位报告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组织编制重大专项验收材料。 /p p   第四十一条 阶段总结。 /p p   各重大专项每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组织进行阶段总结。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形成重大专项阶段执行情况报告,报送三部门。 /p p   三部门将阶段总结及评估监督情况汇总,上报国务院。 /p p   第四十二条 各重大专项总结验收。 /p p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重大专项任务目标完成及项目(课题)验收情况,形成实施情况报告并向三部门提出整体验收申请。原则上,应于重大专项即将达到执行期限或执行期限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组织实施顺利、提前完成任务目标的,可提前申请验收。 /p p   三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根据各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整体验收工作,重点从目标指标完成程度、组织实施和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实施成效和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报告和整体验收结论,并将各重大专项整体验收结论和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八章 资金管理 /p p   第四十三条 重大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p p   第四十四条 统筹使用各渠道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资金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其他来源的资金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重大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 /p p   第四十五条 重大专项的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审计规定进行重大专项审计,保障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九章 成果、知识产权和资产管理 /p p   第四十六条 各重大专项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目标,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跟踪国内外相关领域知识产权动态,形成知识产权分析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各重大专项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考核和目标评估制度。必要时,可委托知识产权专业机构负责相关工作。 /p p   第四十七条 在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的指导下,专业机构具体负责重大专项成果与知识产权的管理。 /p p   第四十八条 重大专项取得的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执行。对承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形成的知识产权,有向国内其他单位有偿或无偿许可实施的义务。 /p p   第四十九条 专业机构应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事先约定知识产权归属、使用、许可等事项,促进成果转化和应用,为实现重大专项总体目标提供保证。 /p p   第五十条 各重大专项要采取切实措施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对取得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p p   第五十一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成果转化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p p   第五十二条 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十章 信息、档案和保密管理 /p p   第五十三条 科技部负责建立统一的重大专项信息管理平台,并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各重大专项建立信息管理分平台,与管理平台衔接,保障信息畅通。 /p p   第五十四条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重大专项实施方案、阶段实施计划、年度计划、项目(课题)立项、资金预算、监督和评估、科技报告、验收和成果等有关信息。 /p p   第五十五条 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的有关信息、项目(课题)的执行情况信息、项目(课题)的验收与成果信息,随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科技部,并抄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p p   第五十六条 各重大专项按照国家和三部门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本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保存、归档和移交工作,将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工作贯穿于重大专项方案制定、论证、实施、考核验收的全过程,确保档案收集齐全、保存完整。 /p p   第五十七条 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的保密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重大专项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p p   第五十八条 各重大专项实施期间的保密管理工作由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负责。在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的指导下,专业机构认真开展重大专项保密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以及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p p   第五十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重大专项涉密信息和档案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十一章 国际合作 /p p   第六十条 为了充分利用国际资源,要积极开展平等、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活动。结合重大专项目标,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制定系统的引进消化吸收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案和措施,经严格科学论证后执行。 /p p   第六十一条 在牵头组织单位的指导下,专业机构负责重大专项国际合作的具体工作。 /p p   第六十二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开展与重大专项有关的重大国际合作活动,由专业机构审批,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核准。 /p p   第六十三条 重大专项国际合作活动应遵守有关外事工作规定、保密工作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十二章 附 则 /p p   第六十四条 各重大专项依照本规定,结合重大专项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细则,报三部门备案。 /p p   第六十五条 本规定由三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同时废止。 /p
  • 重大专项审查趋严 将实施科技报告制度
    仪器信息网讯 据科技部网站消息,科技部日前印发《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落实科技报告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发专[2013]589号)。通知要求,所有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前须提交本项目(课题)产生的一份或多份研究报告。而对此项制度,科技部重大专项办于9月29日组织召开会议,就重大专项落实科技报告制度进行安排部署。   该消息中同时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要加快建立统一的管理数据库和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开放。国务院领导也多次强调&ldquo 科技报告制度应在重大专项中率先试行&rdquo 。   2014年上半年,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将对科技报告呈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逐一核实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种种迹象表明,我国重大专项审查趋严,希望申请到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企业国产仪器企业积极关注!   相关报道:重大专项办部署落实科技报告制度有关工作   日前,科技部印发《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落实科技报告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发专[2013]589号)。通知要求,所有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前须提交本项目(课题)产生的一份或多份研究报告,鼓励项目(课题)在执行过程中及时提交实验报告、分析测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调研报告等蕴含科研活动细节及基础科研数据的报告。   9月29日,重大专项办组织召开会议,就重大专项落实科技报告制度进行安排部署。重大专项办主任许倞主持会议,各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处级负责同志,计划司、中信所和信息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人,重大专项办全体同志共计50多人参加会议。   许倞简要介绍了此次会议的目的和在重大专项中推广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的重要背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要加快建立统一的管理数据库和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开放。国务院领导也多次强调&ldquo 科技报告制度应在重大专项中率先试行&rdquo 。   重大专项办副主任金奕名从制度背景、总体考虑、文本说明和具体要求等四个方面介绍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报告制度的考虑和要求,发展计划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总体考虑,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国内外科技报告有关情况及典型案例,信息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做了重大专项科技报告填报软件演示。金奕名从质量、数量、格式、报送方式等方面对各重大专项落实科技报告提出了总体要求,并强调,2013年11月1日之前完成验收的每个项目(课题)应至少提交一份报告,由各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11月15日前汇总提交,2013年11月1日以后完成验收的项目(课题)必须在验收时提供相应的报告,作为验收的必要条件,各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在每个季度末汇总提交。金奕名还对下一步组织开展科技报告培训,探索适合专项特点的科技报告工作管理机制、共享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许倞最后强调,希望各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会后将会议情况向专项第一行政责任人进行汇报,进一步提高认识,在专项管理全流程中贯彻落实科技报告制度。下一步的培训和指导是落实好科技报告制度的关键,希望各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11月1日前尽早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工作要覆盖到各级单位,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将协调相关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配合。明年上半年,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将对科技报告呈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逐一核实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 明年或是新药专项支持力度“最强年”
    p   圆梦诺贝尔奖的青蒿素,是我国上世纪多部门成功合作的典范。新药专项延续了青蒿素的研发经验。“政策协调在新药研发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专项办负责人说,新药专项实施以来,专项办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FDA)、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人社部等多部门协调,为新药专项支持产品快速上市疏通渠道。 /p p   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工业整体增速4.4个百分点,位居工业全行业前列……工信部8月24日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医药工业运行数据,显示了我国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也凸显新药专项的实施效果。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10年催生28个一类新药 /span /strong /p p   “中国老百姓为什么看病贵,原因就在于我国95%的专利药、95%的医疗设备被国外公司垄断。”提及新药创制的重要性,专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司长秦怀金曾这样感叹。但新药专项实施10年来,情况正在逐步改善。 /p p   “10年来,新药专项共部署项目(课题)1641项,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43亿元,新药专项支持的94个品种获得新药证书,其中28个为首次上市的一类新药。”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近日公布了新药专项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自2008年实施以来,新药专项在促进创新药研发与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填补国家战略空白方面成绩斐然,催生的一类新药数量是专项实施前的5倍。这些新药在恶性肿瘤、重大病毒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10类重大疾病治疗领域有着填补临床空白、实现进口替代的作用,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用药难问题。 /p p   贝达药业研发上市的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是新药专项支持的最为人乐道的产品之一。它是我国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肺癌小分子靶向抗癌药,打破了国外药品在此领域的垄断,迫使进口药在专利到期前提早降价。凯美纳获批为EGFR突变阳性肺小细胞癌(NSCLC)的一线治疗用药后,将患者的日治疗费用从550元左右降到了390元。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下称药促会)“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绩效评估报告显示,在评估期内,凯美纳反超进口药特罗凯和易瑞沙,在NSCLC治疗药物市场以38.79%的市场份额雄踞榜首 截至2015年底,凯美纳的累计销售额达到24.58亿元。而据贝达药业最新数据,2016年凯美纳实现营收10.35亿元,销量同比增长31.46%。 /p p   新药专项支持的生物药在治疗领域均有突破,其中翘楚EV71型灭活疫苗于2015年底在我国获批、全球首发。临床试验证明,EV71型灭活疫苗对受试者的保护率达到97.3%,能有效降低手足口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是国产疫苗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里程碑式产品。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表示,得益于该疫苗的使用,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共报告手足口病病例4652例,较去年同期下降55.77%,无死亡病例报告。 /p p   新药专项也改善了老百姓用药贵状况。深圳微芯的西达本胺(爱普沙)是全球首个治疗外周T细胞淋巴瘤的口服药物,其上市后的价格仅为国外同类药物月治疗费用的1/10 恒瑞医药研发的甲磺酸阿帕替尼(艾坦),是全球首个治疗晚期胃癌的小分子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上市后的价格仅为国外同类药物的1/5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研制的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埃必维,打破了发达国家对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生产技术垄断,迫使进口野毒Salk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在我国的销售价格从每剂198元降至40元以下。此外,新药专项支持的恩替卡韦、伊马替尼等产品,均实现了进口替代。 /p p   “我国已有16个制剂品种在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上市,拉莫三嗪控释片在美国市场份额超过60%,乙脑减毒活疫苗进入了联合国采购清单。” 曾益新亮出新药专项的国际“战绩”。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协同创新疏通研发渠道 /span /strong /p p   圆梦诺贝尔奖的青蒿素,是我国上世纪多部门成功合作的典范。新药专项延续了青蒿素的研发经验。“政策协调在新药研发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专项办负责人说,新药专项实施以来,专项办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FDA)、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人社部等多部门协调,为新药专项支持产品快速上市疏通渠道。 /p p   2016年2月,CFDA发布《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优先审评制度正式落地。截至今年7月,已有200余种药品进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一批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借此加速上市。事实上,在此之前,专项办和CFDA便为新药专项中的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打造了优先审评通道。“经专家评审推荐,我们协调开通优先审评通道,对专项支持的创新性强、临床急需药品开展优先审评,凯美纳就是首个通过此通道获批的新药。”上述负责人说。在药品审评审批改革之后,这一通道直接并入“绿色通道”,新药专项的支持成为药品准入的条件之一,“基本每年都有新药出来,今年杭州歌礼仿制的丙肝治疗药物丹诺瑞韦和南京前沿的长效抗艾滋病药物已进入‘绿色通道’,有望今年上市。” /p p   此外,CFDA还为新药研发与国际接轨创造良好条件。如发文鼓励境外未上市新药在境内外同步开展临床试验,缩短新药境内外上市时间 有条件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会(ICH),中国制药行业将实施国际最高标准。新药专项技术总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桑国卫说:“中国药企与外企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p p   新药进入招标采购,也彰显了多部门的支持。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获得新药专项支持被列入技术加分项,在各省招标采购文件中均有体现。得益于新药专项的推进,在2017版医保目录中,从2008年到2014年新药专项支持的上市新药都拿到了入场券,而在此之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管理的新农合已纳入专项支持的创新产品。目前,专项办正着力推进新药专项支持产品进入基药目录。相关人员表示:“进入基药目录的前提是药价降到合理的范畴,而创新药价格相对较高,这一过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但如果能够进入,对于新药专项支持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将起到巨大的激励作用。” /p p   此外,专项办还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地方政府协调,推动新药专项支持的产品扩大产能。如借助国家对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部分新药专项承担企业进行扶持补贴。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便是受益项目之一,相关企业不仅得到了8000万元的资金扶持,而且获得了低息贷款,得以扩大产能,保证疫苗供应。 /p p   在专利法的修订中,相关部门也积极为创新药争取权益,努力为企业争取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方面,我们希望能在修订的法案和后续执行细则中加强药品专利保护,以此鼓励大家的创新积极性 另一方面,我们希望在专利法中增添新药抢仿、专利池等制度设计,以便于我国企业在与外国药企接触时,能合理利用法律武器和贸易规则,进行谈判与合作。” 专项办负责人传达出创新药物研发和仿制药生产企业的共同诉求。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明年或是专项支持力度“最强年” /span /strong /p p   日前印发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称,“2018年是专项‘十三五’期间的重要时段”,将“遴选优秀项目,查缺补漏、完善布局,同时立足长远,进行前瞻性部署”。这意味着新药专项已经进入冲刺阶段。 /p p   “接下来的几年,无论从项目申报、评审还是管理,我们都会比以前更加规范和高效。”上述负责人介绍,专项办正在多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从管理体制上,专项办正配合科技体制改革,优化重大专项的管理体制,从管理上响应国务院“放管服”号召,积极与国际接轨。据了解,专项办将逐渐缩短重大专项的管理体制层级,在明晰各层级职责的同时,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管理办法。“我们将一方面跟上游的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衔接,进行战略规划,确定优先支持的研究方向并进行政策保障 另一方面,将对下游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进行业务指导,规范项目的申报、评选和验收工作 而对终端的课题承担单位,我们将加速从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为科研人员和企业创造更好的内外部环境,从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上入手,让他们能更安心地做研发,加快成果产出。”该负责人说。 /p p   原标题:“重大新药创制”进入冲刺阶段 /p p br/ /p
  • 关于编制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关于编制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水专项总体专家组、各主题专家组、各有关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国科发专〔2009〕134号)要求,为全面完成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十一五”阶段任务的部署,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实施计划》、水专项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主题实施方案。   二、2010度实施计划分主题编制,包括本主题2008年和2009年已启动项目(课题)2010年度实施计划,以及2010年拟启动项目(课题)(附件)的2010年度实施计划。各主题实施计划需附实施计划编制说明和详细说明。具体编写要求参照水专项2009年度实施计划。   三、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于8月底前组织完成2010年拟启动项目(课题)实施方案的综合论证和择优评审工作。各主题专家组负责组织编制本主题实施计划,于9月10前将实施计划建议稿报总体专家组 总体专家组汇总形成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于9月15日前报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胡承志、徐成   联系电话:010-66556640、66556641   附件:通知下载.pdf
  •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
    北京2月19日, 在今天召开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启动会上,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代表科技部参加会议。他强调,水专项是我国首次推出以科技创新为先导,旨在为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提供全面技术支撑的重大专项。“我们将把加快组织重大专项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   刘燕华说,国务院要求将我国16个重大专项与当前扩内需、保增长结合起来,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新型产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因此,通过组织实施16个重大专项,集全国之力,加快攻克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科技难关,在关系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掌握真正的核心和关键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这对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而水专项将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迫切需要解决的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有助于提高我国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科技支撑和管理能力。   当前我国环保工作仍面临着自然环境脆弱、产业发展粗放与结构不合理、污染物排放居高不下等基本问题,其中,水环境问题尤为突出。由于我国水资源先天性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全国仍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用水不达标。与此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严重水污染。全国流经城市的河段64%为四类或劣五类水,50%的城市地下水已不同程度地遭到污染,城市湖泊受到中度污染,有些淡水湖泊水体富营养化严重。   刘燕华指出,今年重大专项的主要工作是筛选一批重大、对当前经济发展具有影响的技术和产品,加大攻关力度,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供有力的支撑。而水专项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将重点加强太湖、巢湖、辽河、淮河、海河、三峡库区等重点流域治理示范工程,加强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设备、环境监测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通过技术与设备开发和示范工程建设,加速环保装备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为拉动内需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撑,明显改善示范区水质环境。   刘燕华说,今年水专项还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实施。在为引进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同时,将建立灵活有效的人才聘用和流动机制,通过专项实施,凝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加强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估。今年,科技部将会同发改委、财政部,成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委员会,对各专项总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水专项在组织实施中,应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推进企业参与重大专项研究的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刘燕华表示,将创新科技投入机制,建立多种金融资本参与专项投入的新机制,探索通过财政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进行支持的新形式;协调落实政府采购、税收激励、资源共享等政策,不断优化激励创新的环境。   刘燕华说,水专项作为重大专项,在实施过程中,应着重发挥各单位的优势,特别是发挥地方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已有的科技工作基础和科技攻关成果,集成中央和地方资源,突出国家目标,实施好水专项;应扩展企业参与实施的比重与渠道,强化企业在水污染治理的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用相结合,促进环保企业做大做强;做好国家水专项与水重大工程的衔接和互动,发挥科技在水重大工程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避免两者间相互脱节;注重发挥创新管理机制在水污染控制与治理中的作用,确保研发技术能集成,为流域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总体目标服务等。   我国组织实施16个重大专项,是为了通过信息、生物、装备制造、农业等战略产业领域的重大专项突破,提升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处于低端的局面。
  • “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主任会议召开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第五次主任办公会议召开   2009年12月6日下午,“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第五次主任办公会在友谊宾馆召开。何维、王宏广、程旭东等办公室领导及成员参加,会议由何维主任主持。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桑国卫院士,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邹健强、“十二五”实施计划编写组专家杜冠华、张永祥、沈竞康等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近期的工作进行了讨论,对课题任务合同书签订、“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会、专项“十二五”规划编制等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   全国人大桑国卫副委员长主持召开“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第七次会议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12月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桑国卫院士主持,总体组21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专项实施办公室主任、卫生部科教司司长何维,专项实施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主任王宏广,专项实施办公室副主任、总后卫生部科训局副局长程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听取了专项近期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报,与会专家经过热烈讨论,原则通过了第三批经费安排原则与支持重点 讨论通过了前两批立项课题任务合同书签订原则与办法 研究讨论了“十二五”实施计划的编制框架。会议还研究部署了总体专家组对立项课题检查指导工作方案,并商讨了专项实施管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 北理工预征集2014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
    近日,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的推荐工作,北京理工大学启动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预征集工作。通知中指出,2014年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支持方向包括重要通用科学仪器和科学仪器设备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等。 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预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下称仪器专项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历年科技部发布的项目征集要求,现启动我校2014年度项目预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仪器专项定位与支持方向   (一)仪器专项定位   仪器专项以市场前景广泛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为目标。一般的仪器原理和方法研究,商业化前景不明确的仪器开发工作,不属于仪器专项范畴。仪器专项项目定位:充分利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或其它渠道,已取得的相关检测原理、方法、技术或科研装置成果,开展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形成&ldquo 皮实耐用&rdquo 、功能丰富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产品,并服务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的自身规律,每一个项目应包括:仪器开发(含软件开发)、应用开发和工程化开发等类型工作,同时,还应提出项目产业化策划方案。除仪器设备开发单位外,产业化单位、应用单位也应从项目设计开始,全程参与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支持方向   1.高端通用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主要支持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和科学仪器设备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   2.专业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 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   围绕上述支持方向,重点关注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科学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设备、高端电子显微镜、近红外分析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临床医疗仪器、生产设备、机械装备以及平台建设等,不属于仪器专项的支持方向。   二、预征集要求   (一)项目基本要求   1.国内外需求迫切,目标仪器设备应用单位明确且具有代表性,相关原理、方法或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2.目标仪器设备整体设计完整、结构清晰合理,技术路线(含软件开发)可行,工程化方案、应用开发方案可操作性强 项目质量管理和产业化策划、企业资质和能力、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等非技术内容可行。   3.拥有本领域的核心关键人才,且具有相关理论研究、设计、工程工艺、系统集成、应用研究以及产业化研究等相关方面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   (二)项目牵头单位的基本要求   仪器专项项目的牵头单位分为两类:企业牵头类和非企业牵头类。   对于高端通用重大科学仪器设备项目,主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承担,联合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优势力量参与项目工作(为企业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撑),实现目标任务明确、产权清晰的产、学、研、用结合。   对于专业重大科学仪器设备项目,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承担 如没有符合牵头承担条件的企业的,可由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牵头承担,企业作为产业化单位参与,明确其开展相应的产业化工作,实现一定数量的科学仪器设备成果产业化,并在具有代表性的用户单位进行应用开发。   另外,对企业牵头的项目,国家探索了财政资助节点改革。具体方式如下:先立项,项目前半段主要由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实施,专项经费资助10% 经中期评估确认,有继续开发意义的,后半段再主要由专项经费给予支持。   三、预征集方式   1.对企业牵头,我校作为第一技术支撑单位申报的项目,请填写&ldquo 2014年度仪器专项推荐项目初步清单&rdquo (附件1)中&ldquo 企业牵头类&rdquo 的相关表格。   2.对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请填写&ldquo 2014年度仪器专项推荐项目初步清单&rdquo (附件1)中&ldquo 非企业牵头类&rdquo 的相关表格。   3.本次预征集仅需要提交电子版&ldquo 2014年度仪器专项推荐项目初步清单&rdquo (附件1),于2013年12月17日17:00点前发送至邮箱(bitbaili@bit.edu.cn)。其他申报材料的要求将以科技部和工信部最新通知为准。   学校将在预征集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把关,对较为成熟的项目优先推荐。另一方面也请申报课题组加强与专项相关专家的汇报,通过专家层面着力推进,准确把握项目的定位和提高申报书的质量。同时,仪器专项项目推荐一直都采取限项方式,由各试点部门、行业、地方等渠道进行遴选推荐,因推荐名额少,所竞争激烈,也请有条件的申报课题组积极拓展申报渠道,争取到其他渠道部门的支持。   四、联系方式   科研院:柏利   电 话:8655转201   邮 箱:bitbaili@bit.edu.cn   地 点:逸夫楼203室   附件1:2014年度仪器专项推荐项目初步清单.doc   附件2:仪器专项2013年项目实施方案(往年版本).doc   附件3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4:历年科技部征集通知.zip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12月2日
  • 三部门推动水污染治理等专项“十二五”任务落实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召开综合平衡会议,研究“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和2011年度计划。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许倞主任主持会议,科技部相关司局、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负责同志,数控机床、水污染治理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专职技术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数控机床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以实施方案为依据,结合提高装备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围绕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发电设备四大领域及其他重大专项的需求,进行了整体部署。同时考虑了与专项“十一五”任务的衔接,体现了工作的延续性。在下一步组织实施中,要注重工艺与装备、整机与部件、制造企业和用户企业、数控机床生产企业和数控系统研发企业的紧密结合 要注重发挥创新能力平台在关键技术研发中的服务功能 对于其他重大专项所需装备,要与有关专项密切沟通,切实做好专项间的有机衔接。   水污染治理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按照流域治理系统设计的思路,提出流域综合整治及水质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整装成套技术及产业化的攻关目标,围绕“三河、三湖、一江、一库”部署专项相关重点任务。专项2011年度计划符合“十一五”、“十二五”实施计划研究内容。在下一步组织实施中,要以服务流域治理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矩阵式管理模式,强化各主题的项目(课题)在“三河、三湖、一江、一库”重点流域的衔接集成和综合示范,增强任务组织的系统性和关联性 要进一步做好与专项“十一五”项目(课题)、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的衔接,利用好已有科技成果和基础设施等条件,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参与水污染治理专项实施的力度,组织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攻关团队,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水污染治理成套技术和模式。对于“十一五”期间承担任务较多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应在其相关项目(课题)验收后再启动“十二五”相关任务。   会议原则同意数控机床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水污染治理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和2011年度计划。
  • 基金委发布2022年度“双碳”专项项目指南
    9月1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与医学板块发布2022年度“双碳”专项项目指南,即《冻土土壤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研究专项项目指南》和《双碳计划与人群健康专项项目指南》。《冻土土壤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研究专项项目指南》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冻土区是全球土壤碳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冻土碳循环与气候变暖之间具有潜在的正反馈关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国冻土区碳循环的基础性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与医学板块基于《“双碳”基础研究指导纲要》,资助开展中国典型冻土区土壤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的系统性研究,旨在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基础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优势,进一步加强我国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研究,满足国家实施“双碳”战略对基础科学研究的需求。一、总体科学目标通过研究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组分的动态变化特征及其对全球变化的响应规律,揭示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循环特征及其驱动机制,阐明我国冻土区碳循环与气候变暖之间的反馈机制,从而准确评估我国冻土生态系统在我国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中的作用,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二、核心科学问题阐明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循环特征及其驱动机制,揭示冻土区土壤碳库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响应,并探索稳定冻土区土壤碳库的技术原理及控制策略。三、拟资助研究方向以青藏高原和东北大兴安岭等典型冻土区为研究对象,开展如下研究:土壤碳组分的储量及其变化特征,活动层与冻土层不同土壤碳组分的形成、转化与稳定机制,以及不同土壤碳组分对气候变暖的响应机制等。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2000万元。计划资助中等额度项目6-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均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申请条件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鼓励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科研人员积极参加申请。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二)限项申请规定1. 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2.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三)申请注意事项1. 申请接收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18日16时。2.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注意:申请人应围绕本指南公布的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撰写申请书,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具体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内容、方案及资金预算。(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选择“C03”。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4)每个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5)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6)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如实编报项目预算。(8)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2年10月18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3. 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环境与生态科学处,联系电话:010-62329321。(四)其他注意事项1. 为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形成紧密有机联系,注重研究内容互补。2.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本专项项目集群将设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双碳计划与人群健康专项项目指南》为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战略,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保障人群健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医学板块设立“双碳计划与人群健康”专项项目。本专项聚焦碳中和与人类健康收益及潜在风险;碳中和行动的新型污染物的健康危害;人群病原生物流行的监测及健康风险预警评估;极端气候变化与人类健康风险等。通过阐释双碳行动计划与健康的互馈关系,评估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健康收益和职业及环境健康暴露风险,开发预测、预警技术,为实现降碳减排目标和保障人群健康提供科学依据。一、总体科学目标实现双碳目标将极大改变现有能源结构,大量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以及新产业的发展将带来重大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改变。减排增汇技术路径选择应以最小人群健康风险、最大人群健康收益为前提。在“双碳计划”及“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项目拟聚焦双碳技术的能源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调整与人群健康的互馈关系。基于双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进程,研究新产业、新材料、新工艺对重点职业人群和重点区域普通人群健康的影响规律,开发人群健康预警、预测及医学干预策略和方法,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健康保障。二、核心科学问题(一)减排增汇重要产业的新技术和新物质的健康风险预测和评估。(二)双碳计划实施人群环境污染物暴露及健康效应动态变化。(三)新型环境污染物的毒性效应、毒作用模式和风险预测预警。三、拟资助研究方向(一)能源捕获和储能产业中新材料和新产业的职业健康风险针对能源捕获和储存产业链中新型职业暴露和健康效应开展研究。重点关注光伏系统的电池、高效储能新材料以及永磁体和重稀土等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健康风险。表征重点职业人群暴露特征,揭示潜在职业健康危害和发生机制;筛选和确证暴露和健康效应生物标志,进行健康风险预警;建立高效准确毒性测试方法,对新型职业和环境污染物暴露健康风险进行早期预警和评估。(二)双碳产业重点区域人群新型污染物暴露和早期健康效应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选择新型产业重点区域的普通人群,对新型污染物暴露负荷及早期健康效应标志物进行动态监测。通过与全国范围历史性代表性人群数据的时序分析,阐述新型污染物暴露与健康损害效应的关系。通过比较不同双碳路径下的人群暴露负荷变化与健康效应关系,指导基于健康收益的适宜双碳路径。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1000~1500万元。方向(一)拟资助200-300万元/项 2~3项,50-60万元/项 5~8项;方向(二)拟资助200-300万元/项2~3项。200-300万元/项的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50-60万元/项的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申请条件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3. 本年度已获资助强度200万元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二)限项申请规定1. 本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获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的范围。2. 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三)申请注意事项1. 申请接收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10月18日16时。2.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2)申请人应围绕本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撰写申请书,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具体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内容、方案及经费预算,并需要在项目摘要的第一句写明申请项目所对应的本指南所列资助方向。(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H30”,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5)本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6)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8)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3. 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八处,联系电话:010-62328962。(四)其它注意事项1. 为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形成紧密有机联系,注重研究内容互补。2.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本专项项目集群将设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 中央投资近20亿 28个水专项项目获批立项
    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立项项目(课题)的批复   (此件业经住房城乡建设部仇保兴会签)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   根据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度计划综合平衡的意见》(国科发专〔2011〕409号)和《财政部关于批复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立项项目(课题)中央财政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2〕41号和57号),经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12年立项的28个项目(含98个课题)(见附件)列入水专项组织实施。   请你们按照重大专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管理,督导任务和经费落实,严格规范经费使用,做好监督评估工作,确保课题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有关课题的进展情况请按要求及时报送水专项领导小组。   附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 年立项项目(课题)表.pdf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代章)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 2012我国资助104个仪器专项 总经费达33亿
    2012年度高校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专项研讨会于日前在北京召开,全国40余所高校的科研处(院)处长(院长)、专项的科研管理人员和相关专项负责人共计160余人参与会议,会议邀请财政部教科文司王佳副处长、科技部条财司吴学梯副司长、科技部条财司郑健副处长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郑永和副局长到会作主题报告,教育部科技司雷朝滋副司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此次会议由教育部科技司基础处明钜处长主持,研讨会由教育部科技司主办,北京大学承办。   王佳副处长就专项经费的规划、管理和使用监管做了主题发言,吴学梯副司长结合2012年度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受理评审和资助情况详细介绍了专项的定位、支持范围和评价指标,并希望高校与企业联合积极参与项目申报。郑永和副局长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的受理、资助情况以及项目立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到会管理人员和专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2012年科技部共立项资助开发专项66个,资助项目经费达22亿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38项,资助经费10.9亿元,其中自由申请类(1000万以下)项目27项,资助经费2亿元,3000万以上项目11项,资助经费8.9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项。[更多信息请点击:聚焦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专题]   雷朝滋副司长对教育部组织申报的重大仪器专项工作做了总结,并指示各大高校应该积聚力量广泛参与,为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贡献力量,用实际行动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大会报告后,嘉宾和与会专家和管理人员分别就申报形式和过程管理开展了广泛的研讨,各大高校管理人员都表示将把大会精神带回本单位,并进一步深入组织下一年度专项项目的申报。   2011年,中央财政首次设立了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当年共推荐项目65项,最终审批通过53项,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和范围前所未有。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1年资助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则仅有9项。[更多信息请点击:聚焦2011年国家重大仪器设备专项专题]
  • 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启动
    2014年6月16日,科技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三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启动并部署重大专项&ldquo 十三五&rdquo 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会议由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许倞主任主持,三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实施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专项专职技术责任人/技术总师、副总师等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家&ldquo 十三五&rdquo 发展规划和国家&ldquo 十三五&rdquo 科技发展规划研究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研究编制的工作方案》。会上,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金奕名副主任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主要包括工作依据和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以及基本要求等,并对各专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还下发了《关于开展重大专项(民口)&ldquo 十三五&rdquo 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通知》。   许倞主任在总结中强调,&ldquo 十三五&rdquo 是全面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战略任务的最后五年,也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系列决策部署的关键五年,重大专项发展规划研究编制意义重大、时不我待。他指出,&ldquo 十三五&rdquo 发展规划既要面向2020年重大专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在中期评估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任务聚焦调整和资源集聚,又要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趋势,面向战略必争重点领域紧迫需求,体现采用非对称策略集中力量抢占和构建战略制高点 要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上有新办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加关注企业发展需求,真正反映企业意愿 要强化专项成果应用成效,突出与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的结合,注重与产业、金融、财税等相关政策对接 要突出体现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等。   会议还通报了重大专项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 河北2014年拟投入环境专项资金67.6亿元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河北省今年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的财政投入,2014年,河北省拟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亿元,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3.8亿元,支持优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6亿元。   据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河北省财政将整合统筹各类专项资金,调整预算安排,统筹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节能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按照&ldquo 渠道不变、用途不乱、统筹规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rdquo 的原则,优先支持大气污染治理。   随着省级财政预算的增加,各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也将相应增加。   钢铁、煤炭、水泥、玻璃行业作为河北省的传统支柱产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巨大,为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在2014年财政预算中,河北省财政拟安排支持优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6亿元,其中就包括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资金。   同时,为了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河北省开始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等工作。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石家庄、唐山两市因成为2013年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中央财政每年将给予每个市5亿~6亿元的财政资金支持,3年支持资金总量将达15亿~18亿元。这意味着两市在示范期内,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亿元以上。
  • 国家将启动40亿元重大专项砸向流感
    不论防控甲型H1N1流感偏重公共卫生还是基础科研,也不论流感防治重大专项如何立项,各受访人士均表示,国家防控资金的透明使用、公平竞争和合理分配都是重中之重。   2009年5月20日,媒体报道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全世界确诊的感染者突破1万人。   与此同时,一场事关40亿元资金的防治流感重大国家专项的论证会也在北京某宾馆紧急进行中,专项何时发布,不得而知。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将投入50亿元防控甲型H1N1流感,同时要求地方政府也要进行相应的资金投入。   如果按照通常的发达地区一比一匹配、欠发达地区由中央财政买单的原则,加上地方政府的投入,全国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资金投入总数有望达到七八十亿元。   目前,《科学新闻》尚无法获知这次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项经费分布的梗概,所咨询的大多数与流感病毒或者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科研人员及其机构均不知道本领域相关经费的分配计划,也没有一个研究人员表示已经有研究经费到账。   但一位从事传染病研究的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在50亿元流感防控资金中,国家将启动40亿元的重大专项。而该专项的具体分配,仍在论证过程中。   医药重大专项之惑   为一种传染病设立重大专项,在中国的科研环境中并不多见。   在2003年的SARS防治中,中央财政建立了20亿元防治基金,而地方财政投入也达到数十亿。但当时并未设立重大专项。   与常规的传染病防治项目相比,所谓大专项可能会聚焦于某几个关键领域,在一定时间内集中资金力求取得突破。   从2008年开始,中国开始陆续启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确定的16个科技重大专项。   新华社2008年11月报道称,到2020年,国家9个民口重大科技专项预计共投入69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000多亿元。这9个民口专项中,涉及医药卫生领域的是“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两项。   其中,“重大新药创制”专项2009年5月5日在北京正式启动实施,“十一五”(2006-2010)期间已确定970项课题,课题经费53亿元人民币,共设置创新药物研究开发、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企业新药物孵化基地建设和新药研究开发关键技术研究等5个项目。但该专项主要针对癌症、心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和精神健康等10种疾病,并未涉及流感的项目。   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虽然使用了“等重大传染病”字样,但是该专项主要针对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结核病,计划开发针对这些疾病防治的关键技术平台、临床科研网络与应用中医药防治的方法与路线,此外也涵盖了重大传染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研究以及传染病防治综合示范区等内容。在有关“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的多个招标文件中,通篇没有提到“流感”二字。   目前,上述两个重大专项的已中标课题组和所获研究经费等信息仍未对外公布。   中科院微生物所研究员高福告诉《科学新闻》,其实2008年组织实施的“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是包括流感研究的,“只是仅仅占了很少的一部分”。   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流感病毒研究人员,高福曾于2005年7月6日在Science杂志发表《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对迁徙鸟类的感染》一文[1],在学界引起广泛注意。   40亿元流感重大专项?   在中央政府宣布将投入50亿元,防治新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之后,很多一线研究人员并不清楚这50亿元可能的流向。   南开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饶子和是“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艾滋病致病及免疫保护机理研究”项目的学术委员会主任,但这位病毒分子结构方面的顶尖专家告诉《科学新闻》,他对于目前的50亿元流感专项资金去向毫不知情。   《科学新闻》所咨询的大多数与流感病毒或者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科研人员及其机构均不知道本领域相关经费的分配计划。  上述消息灵通人士也表示,该专项的具体分配仍在论证过程中。   “初步可以肯定的是,在这次40亿元国家重大专项资金中有3个亿来做基于监测网络的传染病的预报预警。其中包括14个传染病检测网络实验室的建设,每个实验室还会带上5~10个哨点医院。这14个实验室把每天检测5大症候群的数据送到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然后再通过应急决策系统,作出预报预警。”该人士说。   5月19日,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曾光告诉《科学新闻》,联防联控机制专家将在5月20日讨论有关专项的具体论证。但他拒绝透露细节,“我只管专项论证与应对策略,不负责经费安排”。   不过,此次流感国家重大专项是仅仅针对此次甲型H1N1流感病毒传播,还是针对各类流感病毒甚至其他传染病,是否会纳入已有的“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目前不得而知。   世界各国已经重兵布防甲型H1N1流感,但到5月20日为止,中国出现的5例确诊的感染该病的患者情况均不严重,且均为境外输入性感染。   从目前的病例统计看,甲型H1N1流感致死率不算高,全世界仅为1.2%左右。但科学家们担心,它可能与其他更加致命的毒株——如H5N1禽流感病毒——重组而形成更加致命的病毒。   而且,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能力已经无法让人安心。香港大学管轶在接受《科学新闻》采访时认为,甲型H1N1流感的传染能力非常强。“传染性要看趋势。SARS传染性算比较强的,最后总病例只有8000多例。甲型H1N1流感从4月24日开始到现在,不到一个月确诊病例就超过1万,但实际病例可能在10万以上,所以你不能说它传染性不强。”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疫苗公司研发人员则指出,其实相比季节性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患者人数和死亡数量都少得多,而后者在中国从来没有得到重视,疫苗接种率很低。   “不排除WHO和有关专家这次有借着甲型H1N1流感这种新病毒炒作的可能性。”她说。   但这位研发人员强调,如果从呼吁有关部门和公众更加关注流感的角度,就算真的是炒作也不过分。“实际上我们关于流感病毒的很多方面,从基础科研上的病毒致病机制到公共卫生上的预防接种策略和经济评估,都缺乏充分的了解,如果设立流感防治重大专项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不论这个专项是否是对流感病毒研究欠账的一次“大清算”,不言而喻的是,设立成重大专项后的钱该怎么花,如何才能更合理和更有效率地利用资金才是专项成败的关键。   基础科研与公共卫生的博弈   目前,《科学新闻》尚不清楚有关“流感防治重大国家专项”正式名称中是否包含“科技”二字。如果包含,则意味着这可能是一项针对流感病毒的国家科研攻关计划。   而如果“专项”名称中不包含“科技”二字,则流行病监控防治等公共卫生活动则可能是项目的主要内容。   “这次新流感的经费,搞基础研究的人员很难拿到了。”高福话语中带着焦虑。   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助理黄建始在接受《科学新闻》采访时则一再提到,“我们欠公共卫生的债太多了。”   黄建始同时还是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卫生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他谈到,“2004年我就发表文章认为,现在中国的公共卫生应急防护战略、策略应该以传统的公共卫生及非高科技手段为主,而不能依赖高科技手段,如疫苗。”   管轶也持有类似观点,“不要像SARS期间,千家万户都在赶制疫苗、千家万户都在填补空白、千家万户都走在世界前列,但是这对疾病的控制有用吗?”   一窝蜂式的研究方式确实不可取,但或许没有人会否认,流感的基础研究不可或缺。高福就指出,在猪源流感病毒的基础研究领域,“我们一两年前就已经在做了,这项工作还算挺成功的”。   尽管流感病毒是不断变异的,但中科院生物物理所研究员刘迎芳告诉《科学新闻》,病毒突变只是一部分,如果以前疫苗针对的正好是突变的位点,就没有用 如果针对的是没有突变的位点,就还有用。   谈到SARS期间的基础研究,刘迎芳认为,虽然SARS病毒很快就过去了,但并不代表以后不会再发生。疫苗研究已经有了一定基础,之后如果再来很快就能启动。“流感是年年有,它有可能转变为季节性流感,而且它再发生的几率会高于SARS,虽然病毒会变异,但并不代表现在开发的疫苗到时候完全没有用。作为一个国家,疫苗还是要有所研制和储备的。”   中科院微生物所科技处处长杨怀义也介绍说,微生物所正在与其他研究所联合创建P3实验室。微生物所与生物局等单位合作建立了“中国科学院甲型H1N1流感信息平台”,而这些工作都是在没有专项经费支持下进行的。   “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其实是距离很短的。”高福说。   从SARS到甲型H1N1流感花钱的学问   不论防控甲型H1N1流感偏重公共卫生还是基础科研,也不论流感防治重大专项如何立项,各受访人士均表示,国家防控资金的透明使用、公平竞争和合理分配都是重中之重。   管轶说,“类似SARS期间的科研经费、财政拨款等都没有做到公正、透明,让媒体、让大众监督。”   记者发现,科技部官方网站找不到SARS期间的科研项目统计数据。“863”项目虽然发布了SARS的科研项目列表,但经费数目和使用情况也无迹可循。   《科学新闻》多方采访,也不能获知国家在SARS期间投入了多少科研经费。   即使是一些获得了经费的研究人员,也遇到了难题。从事禽流感病毒研究的刘迎芳与饶子和一起发表了两篇《自然》杂志论文[2-3],但他说,“拿到的是几十万,已经做了3年多,花的钱远远超过拿到的。而随后就没有了专项经费,所以很想申请到猪流感的经费,但目前还没有头绪。”   “我很想参与(目前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研究)。可能现在主要还是应急,做马上就能用上的,我这方面还没听说什么消息,”刘迎芳说。   从SARS到甲型H1N1流感,中国在公共卫生和科研经费的投入上已经成倍增长。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从2003年底开始,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正式启动,总投资达到了114亿元,共支持2306个项目建设,3年完成。   2003~2005年,中央财政又安排了公共卫生专项资金92亿元。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公共卫生专项资金51亿元。   相比SARS的措手不及,这次中央财政投入50亿元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决定可谓迅速及时。但是管轶还指出,钱要用在刀刃上,还要有前瞻性。   “我们现在来看,病毒已经在美国扩散了。可美国政府和CDC(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多低调,为什么它们这么沉默?这里面是因为它们非常科学地评估了,病毒的病死率不那么高,而且对他们来讲已经错过了控制这个病的最好时段,如果要把病完全扼杀住,成本会非常高,天文数字,也是一个不可能的方法,所以采取疏导的办法,进行监控,这个社会成本是最低的。”管轶说。   参考文献:   [1]Science, 2005, 309, 1206   [2]Nature, 2009, 458, 909-913   [3]Nature, 2008, 454, 1123-1126   科研进行时   2009年5月17日,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国家流感中心成功分离获得中国内地第一株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于次日凌晨完成了该病毒全基因组的序列测定。这项工作为今后开展诊断试剂、疫苗、分子流行病学、传播机制等各项相关工作提供了基础。   在病毒检测方面,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在2009年5月7日研制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检测芯片,可同时对12个样品进行快速、灵敏、特异性检测,包括当前流行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且5小时内便可获得检测结果。   药物研发方面,中国自主研发的注射剂“帕拉米韦三水合物”为抗病毒一类新药,2008年6月被SFDA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目前已完成了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Ⅱ期临床试验。据悉,中科院的相关研究所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   中科院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局生物医学处处长王丽萍介绍说,中科院已经在疫情预警评估、快速诊断检测、药物储备和筛选、病毒溯源和跨种传播、疫苗研发、国际国内组织及企业合作、信息和科普宣传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其中涉及中科院微生物所、动物所、基因组所、生物物理所、武汉病毒所、上海药物所等多家机构。   继加拿大、美国等国的研究机构完成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样本的基因测序工作之后,中科院北京基因组所也于5月10日完成由武汉病毒研究所提供的“猪源性H1N1型流感病毒”样本的全基因组测序和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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