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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指令相关的资讯

  • 欧盟修订2006/141/EC号指令中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的蛋白质要求
    2013年8月28日,欧盟发布2013/46/EU号委员会指令,修订2006/141/EC号指令。批准羊奶蛋白质作为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的蛋白质来源。最终产品在面市之前应符合2006/141/EC号委员会指令下的营养要求。欧盟各成员国应于2014年2月28日之前生效新规。   根据2006/141/EC号委员会指令,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的基本配方必须满足婴儿健康的营养需求,并有可接受的科学数据来证明。蛋白质是该要求主要关注的部分。单独的牛奶蛋白质和大豆蛋白质或其混合物允许在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中使用,而水解蛋白只准许在婴儿配方奶粉中使用。   近几年,羊奶被考虑作为牛奶的天然替代品,由于这两者有相似的口味以及矿物、维生素、脂肪、蛋白质和氨基酸的营养架构(除了羊奶比牛奶的α-S1酪蛋白含量低一些)。2012年,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为支持羊奶蛋白质与牛奶蛋白质和大豆蛋白质采取同样的方式用作婴儿配方奶粉的蛋白质来源提供了科学意见。该意见引导了在已经投放市场的羊奶蛋白质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产品的开发。然而,还没有针对羊奶蛋白质在婴儿产品中应用的法规。   因此欧盟修订了2006/141/EC号委员会指令,取代之的是2013/46/EU号委员会指令。新规中涉及羊奶蛋白质的规定在以下章节:   1)第7条中的第1段(第二小节)   2)第12条   3)附件1中的2.1、2.3、10.1和10.2   4)附件2中的2.1、2.3、8.1和8.2   此外,在第7条第2段的小节中添加了更多的信息,并且附件3和附件6中脚注/题注被替代。文本中的建议为牛奶或羊奶产品的营养的适用性必须通过适当的研究证明。研究必须参照通用标准并在专家指导下进行。
  • RoHS指令修订版2011/65/EU已公布
    关于电子电气设备(EEE)中限用有害物质的欧盟指令(RoHS指令2011/65/EU)已完成修订并于2011年7月1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已公布。最新修订指令自2011年7月21日起生效。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将新指令转换成国内法,并从2013年1月2日起开始实施。原指令2002/95/EC自2013年1月3日起废止。   修订后的指令结合了原指令2002/95/EC的修正案,尤其是列在附件III和附件IV中限制豁免的具体应用。此外,新指令中还增加了一系列定义,以阐明其应用范围、符合EEE的程序、及规范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责任等问题。   与原指令相比,新指令主要变更如下:   -未被包含在原有十类电子电气产品废弃物(WEEE)中的其它电子电气设备(EEE),现已被新指令涵盖并列入附录I中,这意味着RoHS指令的涵盖范围几乎延伸至所有电子电气产品(EEE)   -投放到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EEE),包括电缆、备用零部件、其循环使用部件、功能更新或容量升级等,均质材料中受限制的有害物质含量不应超过最大限度   -制造商应拟定技术文件,并执行内部品质管控程序,以确保生产的稳定性   -制造商应提供符合欧盟要求的申明,以此证明其电子电气产品符合相关的要求   -对于受该指令管制的电子电气产品,应在产品上注明以下信息:   CE标示   类型、批次或序列号或可识别的其它元素   姓名、注册商标名称、制造商地址   修订指令还提出:   -原指令2002/95/EC中未涉及的设备,且不符合新指令的,可以继续在市场上投放直至2019年7月22日   -以下产品投放市场时,其六种有害物质的限制应按规定日期执行:   医疗器材及监控设备 自2014年7月22日起执行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 自2016年7月22日起执行   工业监控设备 自2017年7月22日起执行
  • 欧盟出台WEEE指令指引草案
    7月,欧盟《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指令》常见问题草案出台,该草案由欧洲委员会环境总署出版,旨在协助营运商理解第2012/19/EU号《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指令》(WEEE指令)的要求。   该常见问题草案主要有5大说明:   一是WEEE指令修订版并无明文规定设于非欧盟国家的遥距销售商有责任在其销售产品的欧盟国家委任一名授权代表。不过,根据指令,他们被归类为“生产商”,因此必须在他们销售电器和电子产品的欧盟国家注册。常见问题草案指出,欧盟成员国可以在国家法例中订立条文,借此确保并非设于欧盟的遥距销售商,采取适当措施以遵守该成员国的国家法例。生产商可以把责任转嫁予他们委任的授权代表。   二是由2012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日这段过渡期内,指令修订版将涵盖附件一所列的电器及电子设备类别,基本上是所有受旧WEEE指令监管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唯光伏板例外,这类产品已被加入指令监管范围内,即时生效。   三是2018年8月15日后,指令修订版将涵盖所有类别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只有少数产品例外,包括太空设备、大型固定装置、钨丝灯泡及某些医疗仪器。常见问题草案澄清,同样10类原本受旧WEEE指令监管的产品,其回收目标及汇报责任仍然有效,直至前述日期为止。   四是照明设备方面。凡没有明文排除在监管范围以外的照明产品类别,即不同类别的灯具及发光体,一律落入新WEEE指令监管范围。WEEE指令常见问题草案并提及,特定产品如消耗品、部件、打印机油墨盒及逆变器等,是否落入新WEEE指令监管范围。草案表示,将视产品的类别或性质而定。   五是说明了零售商的责任。当顾客向零售商购入一件和旧有产品相若的新产品,该零售商便有责任接收该顾客丢弃的旧有产品。零售店若设有至少400平方米的电器及电子产品销售区,便须于店内或店旁设置免费回收处,接收消费者交回的小型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外部尺寸不超过25厘米),而消费者并无义务向该店购买同等产品。生产商可以设立及营运个别或集体回收制度,回收来自私人住户的废旧电器和电子设备。指令修订版的另一个重点是成员国在“生产商负责”的原则下,每年须达到的回收目标。由2016年起,这些目标将大幅提高。   常见问题草案属于指引文件,并无法律约束力,委员会可因需要更新文件内容。
  • 欧盟拟修订关于化妆品指令
    欧盟委员会2009年10月23日发布了G/TBT/N/EEC/301号通报,标题为: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为适应技术进步修订关于化妆品的理事会指令76/768/EEC附件II和III,涉及化妆品。   该指令草案有以下措施:(1)禁止马鞭草纯物质以外的马鞭草精油(马鞭草油)及其衍生产品(2)马鞭草纯物质(马鞭草油)的使用限制为在最终化妆品中浓度低于0.2%。(3)限制在化妆品中使用烯丙基苯乙醚,丙烯醇自由基的水平应低于0.1%(4)删除理事会指令76/768/EEC第1部分附录III第130号引用中的商品名称“sinpine”。   该指令草案拟批准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10年初。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天。生效后12个月适用。
  • 欧盟新指令提高陶瓷铅、镉限量标准
    欧盟修订的《关于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的性能标准与合格声明》从2006年5月20日起试行。 新指令对仪器分析方法检出的铅和镉的限量标准由原来的4.0毫克/升、0.3毫克/升,修订为0.2毫克/升、0.2毫克/升,从而提高了此类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 近日,欧盟委员会对《关于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的性能标准与合格声明》这一指令进行修订。新指令指出,从2006年5月20日起,允许符合该指令的瓷器制品使用和进行贸易;从2007年5月20日起,不符合该指令的瓷器制品将禁止生产和进口。新指令增补了在欧盟范围内生产和销售的可能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必须附有由生产商和销售商提供的书面声明。另外,新指令对仪器分析方法检出的铅和镉的限量标准由原来的4.0毫克!升、0.3毫克!升,修订为0.2毫克0升、0.2毫克!升,从而提高了此类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限量标准的修订,对我国陶瓷产品出口,甚至对我国整个陶瓷产业,将带来严峻挑战。 限量标准不只影响对欧出口 专家认为,欧盟对我国陶瓷产品限量标准的修改,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国陶瓷产品大量销往欧洲,导致欧洲市场对我国陶瓷产品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来阻止中国陶瓷产品的大量进入。这样会使得我国陶瓷产品因不能顺利进入欧洲市场,转向美国等市场,从而可能导致美国等市场对我国陶瓷产品采取措施。因此,欧盟修改限量标准,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使得美国及亚洲、非洲市场的陶瓷限量标准更为严格。 面对增高的出口门槛,业内人士对我国陶瓷产品的出口表现出明显的担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日用陶瓷专家告诉记者,我国大部分陶瓷产品属于低档产品,产量大,附加值低。如果短时间内产品销量骤降,企业将陷入严重亏损乃至破产的境地。 在陶瓷产业重要基地之一的淄博,据淄博检验检疫局对2005年淄博市出口必须检测的陶瓷产品情况的统计,如果按照欧洲新的标准,将有95%%的产品不能进入欧盟市场。而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10月份公布的对日用陶瓷产品质量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广东、广西等十省区市56家企业生产的5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1%%。抽查发现,有6种产品铅溶出量严重超标,最高为国家标准规定的24.98倍;其中一种产品镉溶出量也超标。而欧盟新的限量标准主要就是针对铅和镉的溶出量,我国陶瓷企业如果不尽快提高产品质量,陶瓷出口将面临的巨大冲击不言而喻。 技术与检验面临新挑战记者了解到,铅、镉溶出量超标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在困扰着陶瓷行业,至今仍没有好的解决办法。虽然市场上出现了无铅、镉颜料,但只是部分颜色能够实现,对于大红颜色等,仍旧没有很理想的产品可以替代铅、镉颜料。可以说未来几年,这一技术难题得不到攻破,中国陶瓷出口企业将面临严重的困难。 另据介绍,欧盟的限量指令也将对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发起挑战。首先,我国陶瓷企业的认证工作必须重新进行。原来通过认证的企业,需要根据新的技术要求全部重新考核,考核的难度将远大于已往。对企业的检验监管模式,也将从原来的粗放式改变为更加严格的全程控制监管模式。而对陶瓷企业的全程控制,其技术难度非常之大,到目前为止仍无法到位。其次,我国的实验室检测也必须再提高一个档次。 限量标准从原来的ppm级提高到ppb级,使得实验室工作必须与之齐头并进。比如,原来仅需要原子吸收就可以做到的检测,必须改为石墨炉检测。这将大大提高检测成本,降低检测速度。 而从消费者角度看,随着人们对食品等产品对人体危害严重程度的认识不断加强,人们对陶瓷产品中铅、镉元素的危害认识更加深入,严格陶瓷产品铅、镉元素的限量也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因此,专家认为,从产品本身彻底解决铅、镉溶出量问题,才是关键。为有效应对此次欧盟新陶瓷铅、镉限量,企业应加快研究对策,努力把陶瓷铅、镉溶出量降下来,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快对检测方法的研究,尽快建立起新的检验监管体系,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我国陶瓷产品持续、稳定出口。
  • 欧盟修订关于化妆品的理事会指令
    欧盟委员会2010年5月18日发布了G/TBT/N/EEC/331号通报,标题为:委员会指令草案,修订关于化妆品的理事会指令76/768/EEC,使其附件III适应技术进步。   拟议的指令草案旨在管理过氧化氢,以及其他释放过氧化氢的化合物或混合物的使用,包括化妆品中的过氧化脲和氧化锌。该指令拟批准日期为2010年下半年。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20天 规定应当在本指令公布后12个月起开始实施。提意见截止日期为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最严玩具法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明年实施
    《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将于2011年7月20日正式实施   [提要]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月21日7时35分报道,被称为史上最严格、最苛刻玩具标准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将于2011年7月20日正式实施。《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对玩具的机械、物理和卫生性能要求都发生了变化,而最主要变化还体现在对化学性能的要求。在广东省社科院珠江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成建三看来,中国玩具企业在中端和低端产品上的市场竞争力还是很强。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月21日7时35分报道,被称为史上最严格、最苛刻玩具法规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将于一年后的7月20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欧盟27个成员国必须在明年1月20号前根据新指令修订国家法规,并于明年7月20号起推行该措施。作为玩具出口大国,中国的玩具企业做好迎接大考的准备了吗?   因《玩具总动员》闻名全球的牛仔警长胡迪和太空人巴斯光年又开始了新的冒险历程,《玩具总动员3》在一个月,魅力依然不减当年。中国生产的胡迪、巴斯玩具在欧洲也迎来了新的一轮热销。然而热销的背后,中国制造的玩具却将要面临一场来自欧盟的大考。欧盟即将祭出的史上最严厉玩具法规,就如同悬在中国玩具厂商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他们感到了不可承受之重。深圳市宝德玩具厂厂长薛小伟正是众多担忧者之一:   这个过渡期的过程里面呢,它的检测的要求,检测的标准,检测的方式还是不确定性,还是要在这段时间里面不断地收集资料,你不是说有一个指令给你,你马上就可以执行,还是不断地变化,那你要不断地适应,这是比较难的。   让众多如薛小伟一般的玩具厂商大感头痛的欧盟新玩具标准究竟有哪些变化呢?记者从多方了解到,《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对玩具的机械、物理和卫生性能要求都发生了变化,而最主要变化还体现在对化学性能的要求。包括在制作玩具过程中广泛使用的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15种物质被高关注,特定重金属的限制也由8种增加为19种,首次禁止玩具中使用66种过敏性香味剂,其中55种禁用,11种含量超过0.01%时需标识。如此详尽细致的规定,让中国玩具厂商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从我们的角度来感觉,第一个就是说对玩具业信心受了很大的影响,而且有些指令我们觉得包含了一种苛刻性和一些不确定性,第二个影响是因为它已经强调第三方的检测,成本会大幅度飙升,第三个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制造商的责任和风险非常大。   调查显示,面对这种变化,我国众多的玩具企业中只有一小部分能都达标,勉强拥有继续生存的空间,大量的小企业经过大浪淘沙,被远远甩在市场的后面。广东省社科院珠江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成建三就直言不讳地预言了这部分企业的后果:   这个里面可能有一部分企业,他们生产条件或者说他们生产的能力达不到欧洲的这个出口标准,或者说要达到的话,它要进行整个设备或人员各个方面的升级,它现在如果没有这个能力的话,它现在就会退出这个市场。   即使对尚有生存资格的玩具企业来说,陡然上升的成本也会进一步挤压利润空间,而多项原材料禁用意味着玩具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大涨 企业检测能力大都无法满足要求,这也就增加了检测成本,除此之外为了满足要求人力成本和生产设备成本也必升无疑,面对如此多的不确定因素,中国企业该如何面对?   大多数厂商认为新规推出自己的生产成本会增加至少20%。欧洲的玩具市场毕竟有限,如果其他市场跟进推出新规,其影响力将更为广泛,薛小伟:往往所谓这些政策要求都是起始于欧盟,都是由他们提出来为主,那么它提出来以后,立法执行之后很多国家都会跟随,所以它的影响就在这里。   但是在广东省社科院珠江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成建三看来,中国玩具企业在中端和低端产品上的市场竞争力还是很强。如果欧盟将这个标准提的太高,太难达到,那么对欧美的消费者来说也不是一个好消息:   如果它把这个门槛做的太高的话,中国做不了这个产品的话,其他国家来做这个产品现在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所以它如果提高太高的话,一部分企业会提价,这个对欧盟也好,美国也好,对他们的消费者来说,这又增加了他们的一个负担,这个东西对它来说也是一个双刃剑。   问题的关键不仅于此。虽然胡迪警长和太空人巴斯光年都有可能是中国制造,但他们并不拥有一颗中国心。我们的厂家大多数是贴牌加工,没有自己的品牌、设计和技术。正因如此,多数企业对行将到来的新规持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真正认真考虑将来出路的玩具企业老板并不多。正如一位从事外贸生产的玩具企业老板所说的,“没关心这个新标准呀,我们都是别人叫做什么就做什么。”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怎样改变,似乎成为摆在中国玩具行业面前的一道难题。在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处长张少杰看来,主动出击至少比被动挨打要强:   我们的玩具企业应该高度重视玩具的质量安全,牢固树立法律法规及标准意识,而不仅仅按照采购商的要求、或者进口商的要求组织生产。   中国的玩具企业生产了全世界70%的玩具,在商务部研究所研究员梅育新看来,加强自主品牌的建设固然重要,但是光靠国内市场是消化不了巨大产量的。因此,我国的玩具企业还是要坚持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 从容应对RoHS指令,赛默飞让实验更简单
    赛默飞RoHS指令检测,线上活动正式上线啦!l 色谱质谱光谱最新应用l RoHS指令检测工作流程Q1问:2019年起,欧盟RoHS2.0针对哪些限制物质有新的要求?2015年6月4日,欧盟发布指令(EU) 2015/863修订RoHS 2.0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在原六项限制物质的基础上,增加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新增的4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为0.1%。至此RoHS 2.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增加到10种。根据最新指令,重金属、阻燃剂及塑化剂超标的电子电器产品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Q2问:赛默飞如何帮助电子电器设备制造商以及他们的供应链应对RoHS 指令带来的挑战?RoHS 指令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涉及的产品范围极为广泛,主要涵盖大小型家用电器、IT 及通讯仪器、照明设备和光源、电动工具、电器电子工具、玩具、医疗器械、监测和控制仪器等各类电子电器设备。赛默飞公司完全理解RoHS 指令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深远含义,提供最全面的相关分析工具,包括仪器、消耗品、软件和技术支持,帮助电子电器设备制造商以及他们的供应链应对这些所带来的挑战。赛默飞色谱质谱及原子光谱仪在RoHS 指令检测中的应用● 样品前处理- ASE 加速溶剂萃取技术● 溴化阻燃剂分析方案● 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分析方案● 重金属分析方案● 塑料、涂层材料等中多环芳烃、有机锡、PFOA 和PFOS、重金属等有害物检测方案应用实例一、热裂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筛查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2015年6月4日,4种增塑剂经修订案(EU)2015/863被正式纳入RoHS 2.0 指令限制清单中,且IEC 62321-8:2017 介绍检测聚合物中的增塑剂中引入了PY-GCMS(热裂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分析方法。采用热裂解作为样品进样技术,无需复杂样品前处理,直接进Pyrolyzer-GCMS 系统分析检测,省去了繁琐的前处理步骤。且具有良好的重复性及极低的化合物残留,帮助客户完成聚合物中增塑剂的快速筛查。样品TIC图当增塑剂含量接近法规规定的限值时,可通过ISQ7000 GCMS对增塑剂通过液体进样进行最终的精确定性定量分析,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且符合法规分析要求。应用实例二、iCAP 7000 系列 ICP-OES 分析塑料样品中可迁移元素选择采用微波消解、湿法消解、干法消解等手段溶解样品,一次性同步测定铅、汞、镉、总铬的含量。使用赛默飞 iCAP 7000 ICP-OES 对塑料材料中的可迁移元素的盐酸提取液进行分析时,利用设计直观的 Qtegra ISDS 集成的方法模板分析步骤得到简化。iCAP 7000 ICP-OES 内置方法模板的使用以及优化的进样系统为迎合玩具样品分析的国际法规要求提供了总体解决方案。无论是新手还是有经验分析师,利用这些工具满足方法开发的最低要求,就能获得优异的分析结果,并为执行此类分析的实验室提供了高效益的解决方案。应用实例三、IC-UV/Vis分析六价铬赛默飞离子色谱仪- 柱后衍生- 紫外/ 可见光检测(IC-UV/Vis)系统特别适用于聚合物材料部件、金属材料部件、电子元器件中六价铬等元素价态的分析。赛默飞特有的色谱柱更好地耐受提取液的高基体干扰,且有更长的寿命。离子色谱分离结合特异性高灵敏度的柱后衍生,可以完全排除比色法的干扰因素,且具有更高的检测灵敏度,完全满足RoHS 指令关于六价铬限量的检测要求。样品加标(0.1 μg/L 六价铬)色谱图
  •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培训在广东东莞举行
    本报讯 6月2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承办的全国出口玩具企业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培训在广东东莞举行。全国1500多家玩具生产企业的2100多名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今年7月20日,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即将全面实施。与之前实施了20年之久的《玩具安全指令》相比,新指令对产品定义、安全性能要求、产品合格评定、责任相关方的责权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显著的修改,指令中的条款由原来的16条增至57条,使其成为国际上要求最为严苛的玩具安全技术法规。新指令在玩具机械物理性能、电性能、化学性能、卫生要求等方面均增加了大量新规定。尤其在化学安全方面,迁移元素限制由以前的8种元素增加到19种,部分迁移元素的限量大幅降低,从ppm级降到了ppb级 首次禁用亚硝胺类化合物(约300余种)和致癌、致基因突变、影响生育CMR类物质(目前已知1300多种)。   培训会上,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进行全面解读,讲解了包括化学安全部分、物理机械及电安全部分、技术档案文件三大部分的内容要求以及应对措施,同时还邀请一家企业代表介绍应对经验。与会专家与参会企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沟通与交流,取得了良好效果。
  • 欧盟玩具新指令即将生效 瑞典化学品提出新要求
    瑞典将加严玩具安全要求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Keml)于5月13日称,新的玩具指令(欧盟第2009/48/EC号指令)将于2011年7月20日起开始生效。这意味着玩具制造商和进口商将对此做出一系列的调整。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将成为负责化学品要求的新的权威机构 其他负责机构为瑞典消费者机构(玩具安全),以及国家电气安全委员会(电气方面)。Keml称,玩具在设计方面不得对人类健康造成风险,这是对玩具的最基本要求。   新的玩具指令中对化学品做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旨在更好保护儿童安全。据悉,指令中关于新的化学品要求将最早于2013年7月20日生效。新的化学品要求包括:   1.列表中添加了新物质 化学品不得从玩具中释放出来,其列表中的化学物质从8种扩大到了19种。新添加的化学物质包括:铝、硼、铬(III)、铬(VI)、钴、铜、锰、镍、锶、锡、有机锡和锌。而锑、砷、钡、镉、铬、铅、汞、硒为此前受限的8种化学物质。此外,这些化学物质的测试方法亦有改变。目前使用的方法为生物利用度测试。在新指令中,化学品的迁移限量取决于其使用的材料。多数物质和材料的迁移水平都有所加强。   2.引进玩具零部件中允许使用多少CMR物质的限制 新玩具指令中明确表示禁止在玩具中使用被归类为CMR(致癌、致畸或生殖毒性)的物质。然而,指令中给出了几项豁免措施,允许在个别玩具零部件中低剂量使用CMR物质。该项豁免如指令附件II第III部分中所示。   3.不允许在化妆品中使用的香精也将禁止在玩具中使用 指令规定,55种过敏性香精的使用量不得超过100毫克/千克(100ppm)。另外11种过敏性香精当使用量超过100毫克/千克(100ppm)时必须进行标注。上述欧盟化妆品法规中列出的香精已转移至玩具指令中。随着化妆品法规的发展,该玩具指令也会同时进行修正。列表中的香精可在玩具指令中的附件III第11条中找到。   法规同时指出,有些化学物质不会从玩具中析出(第1条所示),但是同时属于CMR物质,如铅和汞。这意味着这些物质同时受到最大迁移量和CMR禁令的限制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遵照最严格的限量要求。   机构合作此前,瑞典消费者机构为瑞典玩具指令的主管机关。法规生效后,瑞典化学品管理局将成为立法化学品要求的新的主管机构。而瑞典消费者机构与国家电气安全委员会也将共同合作,以更好保证玩具的安全。   欧盟玩具新指令即将生效 瑞典化学品提出新要求   据了解,第2009/48/EC号指令的生效意味着玩具制造商和进口商将对此做出一系列的调整。Keml称,玩具在设计方面不得对人类健康造成风险,这是对玩具的最基本要求,而旨在更好保护儿童安全的新的玩具指令则对化学品做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据悉,指令中关于新的化学品要求将最早于2013年7月20日生效。之前,瑞典消费者机构为瑞典玩具指令的主管机关。法规生效后,瑞典化学品管理局将成为立法化学品要求的新的主管机构。而瑞典消费者机构与国家电气安全委员会也将共同合作,以更好保证玩具的安全。   那么,瑞典的此项举措对我国的玩具出口企业会有怎样的影响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在玩具出口检测领域享有盛誉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PONY谱尼测试专家不仅细致地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而且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PONY谱尼测试专家告诉记者,新的化学品要求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列表中化学品的范围扩大了。化学品不得从玩具中释放出来,列表中的化学品从8种扩大到了19种。新添加的化学物质包括:铝、硼、铬(III)、铬(VI)、钴、铜、锰、镍、锶、锡、有机锡和锌。而锑、砷、钡、镉、铬、铅、汞、硒为此前受限的8种化学物质。此外,这些化学物质的测试方法亦有改变。目前使用的方法为生物利用度测试。在新指令中,化学品的迁移限量取决于其使用的材料。多数物质和材料的迁移水平都有所加强。二是引进玩具零部件中使用CMR物质的限制。新玩具指令中明确表示禁止在玩具中使用被归类为CMR(致癌、致畸或生殖毒性)的物质。但是,指令中给出了几项豁免措施,允许在个别玩具零部件中低剂量使用CMR物质。该项豁免如指令附件II第III部分中所示。三是不允许在化妆品中使用的香精也将禁止在玩具中使用。法规规定,55种过敏性香精的使用量不得超过100毫克/千克(100ppm)。另外11种过敏性香精当使用量超过100毫克/千克(100ppm)时必须进行标注。上述欧盟化妆品法规中列出的香精已转移至玩具指令中。随着化妆品法规的发展,该玩具指令也会同时进行修正。列表中的香精可在玩具指令中的附件III第11条中找到。法规同时指出,有些化学物质不会从玩具中析出(第1条所示),但是同时属于CMR物质,如铅和汞。这意味着这些物质同时受到最大迁移量和CMR禁令的限制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遵照最严格的限量要求。   PONY谱尼测试专家指出,我国是瑞典玩具进口的第二大进口国,仅次于德国。而此次瑞典对玩具中的化学品安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以管控玩具安全,这与国际社会玩具管控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不容置疑的是,此项举措对我国的玩具出口业是一个重大的挑战。由此,PONY谱尼测试专家建议相关企业,一定要在发展的同时更加密切关注国际法规,尤其是出口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严把原辅料进口管理,消除产品安全隐患,并着力创新工艺流程,积极的寻找绿色、环保的替代品。更重要的是要积极到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产品送检。保证了产品质量,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实现更大的发展与飞跃。
  • 新欧盟WEEE指令将正式生效
    欧盟WEEE指令在经历近4年的漫长修订后终于将迎来正式公告。2012年6月7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的修订,预计不久后将在官方公报上正式生效。   欧盟2005年正式开始实施WEEE指令,是除ROHS、ErP等绿色壁垒之外的第三大绿色指令,要求所有电子电气设备生产商须自行承担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WEEE指令的修订可谓一波三折,早在2008年12月,欧盟委员会就启动了修订提案,直至2012年1月19日,欧洲议会才通过二读指令。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设定两个最高回收目标:指令生效后4年,欧盟成员国每年须收集投入到本国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的平均重量的45%的报废产品,指令生效后7年,各成员国的收集率要达到65%。二是扩大了产品范围,力争涵盖所有的电子电气设备,例如太阳能光伏板、含有臭氧消耗物质的设备以及含汞荧光灯,在本立法生效6年后,这些物质将必须被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三是提高电子电气设备(EEE)生命周期内所涉及的所有经营者(例如生产商、经销商和消费者)的环保责任,如规定了零售商的收集要求,在销售电子电气设备的零售商店至少400平方米范围内,或在其紧邻的区域,而零售商应负责免费收集终端用户产生的少量报废产品。   WEEE指令涉及大小家电、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电池、IT产品等电子电气产品及医用设备、玩具等相关上下游产业。此次修订是欧盟方面提高电子电气设备回收率的明确信号,将直接加大企业的售后成本压力,使整体成本至少抬高10%左右。欧盟WEEE指令的负面影响是个长期释放的过程,但检验检疫人员在走访中发现不少企业品质管理意识薄弱,对WEEE指令了解有余但应对不够,抗风险能力弱。   为在绿色环保壁垒不断升级的大潮中进一步拓宽出口渠道,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要把应对WEEE指令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尽早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首先,要做好深入“读懂”指令的这项前期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调整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原材料的采购、销售等环节 加强资金、技术、管理营销、产品结构和投资模式等方面的针对性投入,为绿色产品的生态设计和制造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其次,在进行电子电气设备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时应充分考虑并有助于其维修、升级、再利用、拆装和回收,建立最有效的处理、回收及循环再造技术体系,提高产品收集率。最后,加强对欧盟各国对其企业收集电子电气废弃物的费用安排的了解,研究并借鉴境外企业收集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的体系与具体做法,有实力的企业可制定海外回收战略,从安全性与经济性角度选择适合自己的回收率、再利用率和回收费用模式。
  • 欧盟RoHS指令最新修订动态及应对策略
    欧盟RoHS指令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电子电气产品绿色环保的热潮。2009年RoHS指令修订草案和豁免条款相继出台,欧盟的目的旨在收紧现行法规、提高生产商责任以及加强欧盟27国的市场监管。面对欧盟RoHS指令的最新变化,进出口机电企业应积极关注其实施动态,通过合理利用规则(如豁免指令)为自己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RoHS指令最新修订动态   2009年6月11日,RoHS指令最新修订的豁免指令闪亮登场。欧盟《官方公报》刊登第2009/443/EC号欧委会决议:为配合技术进展,修订第2002/95/EC号指令即《限制有害物质指令》中关于铅、镉及汞豁免情况的附件。本次豁免物质共包含38个项目,其中新增六项分别为:电力变压器中直径100微米及以下细铜线所用焊料中的铅、金属陶瓷质的微调电位计中的铅、2009年12月31日前专业音频设备的光耦合器中使用的光敏电阻的镉、2010年7月1日前直流等离子显示器中阴极溅射抑制剂中的汞,其含量不得超过30毫克/显示器、以硼酸锌玻璃体为基础的高压二极管的电镀层的铅、用氧化铍连接铝制成的厚膜浆料中镉和氧化镉。   同年9月3日,欧盟提出了RoHS指令的最新修订草案。新草案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将其适用范围扩展涵盖到所有电子电气设备,除非特别指明排除在外。其中在不适用产品名单中增加了大型固定工业工具(large-scale stationery industrial tools)和管风琴乐器(musical pipe organs)。同时,RoHS指令中明确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为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及多溴二苯醚(PBDE),此次没有加入新物质。新草案第4条规定,委员会应根据本条第7款给出的方法,对附件IV所列限用物质清单进行审议。另外,草案还对制造商、进口商和经销商的责任进行了规定。   作为RoHS指令的姐妹指令WEEE指令,也同期做了修订。WEEE指令修订草案制定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须达到的收集和回收目标。草案规定,成员国应鼓励生产商承担来自私人家庭电子电气废弃物收集设施的所有成本。新修订草案文本又重新插入附件IA和附件IB(电子电气设备的类别及各类别的产品清单)。新草案第2条第4款还特别补充,来自私人家庭以及非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一概视为来自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新草案同时澄清了“投放市场”指的是成员国的市场,而非欧共体市场。这对于企业履行注册责任十分重要,因为这意味着电子电气设备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必须在其产品投放的每个市场所在国家进行注册。   相关企业应对策略   针对以上现象,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出口企业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一、正确应用豁免指令。企业必须正确理解RoHS的豁免条款,有效确定相应的产品是否在RoHS指令适用的豁免范围内。有时企业认为自身的产品属于豁免范围,但成员国的法律要求并不由欧盟委员会来解释,所以企业还应征得欧盟企业的认可。此外,对于成本较高的原材料,企业要争取用可豁免的非绿色环保材料来替代,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的短期负担。而当企业一旦遭遇产品退运、扣押时,切不可自乱阵脚。机电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或行业协会咨询,看产品是否可以属于豁免清单范围内,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总的来说,豁免条款的正确应用可以帮助企业规避新的环保指令,这对企业而言无疑是一次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控制加工环节和供应链,寻求替代技术。RoHS指令被称为迄今为止电子电气产品最严厉的环保法规,大多数机电出口企业都能积极应对。然而有些情况下机电出口企业深感负担较重,例如生产中部分物料(如有铅焊)本身因为含有有害物质而被淘汰,同时新的替代物(无铅焊)单价高、生产工艺不成熟、生产成本上涨。所以,企业采购部门应当严格要求供货商提供指定检测机构的RoHS检测合格报告,并要求其提供所供产品与检测产品的一致性保证。这样就能从源头上控制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对于国际上严格禁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机电出口企业应当尽早寻求替代技术,改进产品技术构成,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从而促进产业升级,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三、实时关注RoHS指令的动态。古人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每4年更新一次,欧盟考虑到在电子电气行业中部分禁用的材料还没有适用的替代品进行评估,所以确定它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豁免。根据时代发展和环保要求,RoHS指令及WEEE指令会进行及时修订。这些技术法规、标准的动态及时收集,有助于企业尽早采取应对措施,优化自身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国也在积极推行绿色环保法规。虽然作为应对主体的很多企业对RoHS指令还存在观望侥幸心理,但是绿色环保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国内外市场上的这一普遍趋势必然引发行业洗牌。要在未来的竞争中获胜,机电出口企业应当实时关注相关标准动态,合理利用法规政策,树立绿色环保的企业形象。这才是企业的立足之根本,发展之基础。
  • 欧盟计划6月前通过新能效指令
    欧盟能源和气候部长非正式会议4月20日初步达成一致,决定今年6月底前正式通过新的能效指令,以确保欧盟在2020年实现能耗减少20%的目标。   这次会议于4月18日至20日在丹麦西部城市霍森斯举行。欧盟能源和气候部长就新能效指令的内容进行了磋商,但目前分歧仍存,到6月底前还需进一步谈判。欧盟轮值主席国丹麦能源和气候大臣马丁林德高在会后表示,这次会议并没有达到最终目标,还需要各国政府和欧洲议会作出妥协。   欧盟委员会2011年6月发布了新能效指令的草案。欧盟委员会认为,新的能效指令可以帮助欧盟向绿色经济转型,推动绿色能源技术发展并提高欧盟竞争力。但是,欧盟各国能效标准不同,经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程度也不同,在能效指令上存在很多分歧。   本次会议另一重要议题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发展,这是欧盟继2008年提出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以来首次讨论这一体系。会议认为,现在碳排放配额的价格过低,不能有效地激励节能和使用可持续能源。欧盟委员会将尽快提交关于碳排放配额的市场分析报告。   林德高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作为欧洲2050年实现低碳排放目标的核心战略,得到了我们的一致支持。”   欧盟委员会2011年12月发布“2050能源路线图”,计划到2050年将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降低80%到95%。这次会议据此讨论了欧盟至2030年的能源政策,初步同意制定一个共同政策框架。
  • 欧盟RoHS II指令影响评估研究涵盖服装和玩具产品
    2011年11月30日,欧委会曾宣布着手就关于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11/65/EU号指令(即RoHS II指令)进行影响评估工作。欧委会计划对RoHS II 指令开展广泛研究,以期扩大其范围,涵盖RoHS I及其修订案中未包括的新产品和产品类别。   根据该项新研究,指令涵盖的产品范围(列于新指令附录I中)将被扩大,覆盖以前未包括的更新产品类别。尽管根据未来的研究和公开磋商,指令的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但欧委会还是已经公布了一份最新产品范围草案。   该草案将多个新产品类别纳入了产品范围,如:   类别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将“具备些许电动功能的玩具”作为一个新产品类别纳入。   在该新类别项下的产品包括“会说话的泰迪熊”和“发光鞋”。   类别11—其它电气电子—将“电子功能服装”、“电源开关”、“电子手提箱”作为新产品类别纳入。   在该新类别项下的产品包括“加热保暖服装”和“水中发光救生衣”。   类别4—消费性设备—将“电子功能家具”作为新产品类别纳入。   在该新类别项下的产品包括“卧床”和“躺椅”。   类别1—大型家用电器—将“燃气炉”、“燃气灶”、“燃气加热器”作为新产品类别纳入。   在该新类别项下的产品包括使用燃气能源的“烤架”、“热水器”等。   该影响评估研究的范围还包括如何使符合RoHS受限物质限量标准变得更可行。受限物质限量要求阈值过于严格,特别是当应用于涂层物质和细小部件时,这也引发了一些忧虑。
  • 全国首届RoHS指令应对研讨会于6月15日在深圳举行
    尊敬的 先生 / 女士 您好!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举办,深圳市天瑞仪器有限公司赞助的“全国首届 RoHS 指令应对研讨会”将于 2006 年 6 月 15 日 -16 日在深圳隆重举行。   随着欧盟《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ROHS) 实施日期( 2006年 7 月 1 日 )的临近,如何快速有效地进行相关检测,从而成功通过欧盟 RoHS 指令出口欧盟已成为中国制造 商关注的焦点。为此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深圳市天瑞仪器有限公司的协助下共 同举办此次 RoHS 指令应对研讨会。   届时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中国关于RoHS指令检测的标准方法起草单位)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有关部门领导人将莅临大会;并将有幸请到刘志红博士(中国关于 RoHS 检测的标准方法起草人之一) 对 RoHS 指令的应对发表讲话。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及贵单位参加研讨会。        会议主题:全国首届RoHS指令应对研讨会 主办单位: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赞助单位:深圳市天瑞仪器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06.06.15-16 会议内容:      1.欧盟对RoHS的执行标准.     2.中国企业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3.中国相应的RoHS标准何时执行,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4.针对RoHS标准的检验方法     5.关于RoHS指令检测过程中常遇问题的解答.     6.什么叫自我申报制度.     7.什么叫不可分的均质材料.     8.各种何检测机构在RoHS指令的执行方面,究竟能起到何种作用.     9.什么叫RoHS指令的赦免.赦免的范围是什么? 咨询服务: 直线:0755-81459355/81459357/81459359       29707020/29707015/29707016 总机: 0755-81459302/81459350/81459351/81459352       81459353/81459356/81459358/81459360       81459292/29772780/29772781/29772782       29772783/29772785/29772786 销售部分机:1002~1031 联系人:马春杰(13266665321) / 胡江涛(0755-81459357) 传真:0755-81459301/81459357 网址:www.skyray-instrument.com Mail:sales@skyary-instrument.com       会议交通示意图:      会议地点:深圳市明华国际会议中心(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龟山路8号)
  • 全国首届RoHS指令应对研讨会于6月15日在深圳举行
    尊敬的 先生 / 女士 您好!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举办,深圳市天瑞仪器有限公司赞助的“全国首届RoHS 指令应对研讨会”将于 2006 年 6 月 15 日 -16 日在深圳隆重举行。 随着欧盟《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ROHS) 实施日期( 2006年 7 月1 日 )的临近,如何快速有效地进行相关检测,从而成功通过欧盟 RoHS 指令出口欧盟已成为中国制造 商关注的焦点。为此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深圳市天瑞仪器有限公司的协助下共同举办此次 RoHS 指令应对研讨会。 届时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中国关于RoHS指令检测的标准方法起草单位)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部门领导人将莅临大会;并将有幸请到刘志红博士(中国关于 RoHS 检测的标准方法起草人之一)对 RoHS 指令的应对发表讲话。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及贵单位参加研讨会。 会议主题:全国首届RoHS指令应对研讨会 主办单位: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赞助单位:深圳市天瑞仪器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06.06.15-16 会议内容: 1.欧盟对RoHS的执行标准. 2.中国企业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3.中国相应的RoHS标准何时执行,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4.针对RoHS标准的检验方法 5.关于RoHS指令检测过程中常遇问题的解答. 6.什么叫自我申报制度. 7.什么叫不可分的均质材料. 8.各种何检测机构在RoHS指令的执行方面,究竟能起到何种作用. 9.什么叫RoHS指令的赦免.赦免的范围是什么? 咨询服务: 直线:0755-81459355/81459357/81459359       29707020/29707015/29707016 总机: 0755-81459302/81459350/81459351/81459352       81459353/81459356/81459358/81459360       81459292/29772780/29772781/29772782       29772783/29772785/29772786 销售部分机:1002~1031 传真:0755-81459301/81459357 网址:www.skyray-instrument.com Mail:sales@skyary-instrument.com 会议交通示意图: 会议地点:深圳市明华国际会议中心(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龟山路8号)
  • 欧盟将修订WEEE指令 扩大受限产品范围
    2010年2月18日,欧盟环境保护部通过立法草案,决议修正WEEE指令(报废电子电器设备的指令). 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将于下周对该指令进行讨论,最终在5月的欧洲议会上产生决议。   该草案把指令范围扩大至所有电气设备、大型工业设施的固定电器及光能电池。现有的WEEE指令虽然涵盖了RoHS指令(有害物质限制指令),但是环境委员会在草案中指出,WEEE指令和RoHS指令的管理目的和范围不同,一个健全的法令就应该把所有的电器和电子设备都纳入其中,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法令就应该不断修正其中的产品类别清单,这样才能更好适应技术的进步。   光电设备的豁免是基于他们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贡献,而且太阳能产业已承诺自愿回收85%的光伏组件。该草案建议,委员会应该监测这种自愿方式,并在2014年之前决定太阳能电池是否包含在指令范围之内。   决议草案还呼吁各会员国采取优先措施收集和循环利用含有消耗臭氧物质、氟化温室气体和水银灯管的冷却设备。草案还特别指出,虽然含汞灯越来越作为节能灯来销售,但它们是目前对环境和健康的最大威胁,应分开收集。
  • 欧盟修订RoHS指令对铅等六项的应用豁免
    欧盟委员会于2010年2月8日发布了其313号TBT通报:欧盟委员会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2/95/EC(RoHS指令)的附件——修订对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可应用豁免。   该通报的拟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10年6月,通报评议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另外,欧盟于2010年2月26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委员会决议2010/122/EU。决议称,鉴于对LED中的镉进行替代在技术上还不成熟,决定对其进行豁免。根据2010/122/EU,RoHS指令的附录(即豁免)中增加以下第39条:   “用于固态照明或显示系统中彩色转换的II-VI族发光二极管(小于10微克每平方毫米的发光区域)内所含的镉,此项豁免于2014年7月1日截止。”
  • 欧洲理事会正式批准修订WEEE指令
    据悉,欧洲理事会已于2012年6月7日正式批准修订版废弃电子电气设备(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WEEE)2002/96/EC指令。因此,中国贸易商应意识到,WEEE旨在提高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再利用和回收,减少电子电气废物。   WEEE根据“生产者责任制”的原则进行操作,要求欧盟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收集、处理、复原和环保方式处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该指令也旨在激励生产商改进产品设计方式,减少废弃,允许再利用和回收。   新版的指令在一些部分做出了修改。WEEE的范围将最终覆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家用电器、小型IT和电信设备、光伏面板以及含有消耗臭氧物质的设备等。同时指令含有一项小范围的豁免列表,包括大型固定工业工具和大型固定装置。   中国贸易商应了解到,指令范围扩展到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尚有六年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涵盖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独立列表也包括在指令内。欧洲委员会同时计划在指令生效后的三年内再次审查指令范围,可能会在分析WEEE范围对商业和环境造成的影响后提出拟议的修改。   另一处修订是关于成员国的收集目标。修订版指令生效四年后,成员国每年收集的电子电气设备的平均重量必须达到国内市场投放的45%。三年后,该收集率将增加至65%,或达到成员国国内产生的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85%。包括保加利亚、捷克、波兰和匈牙利在内的十个成员国因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相对较低的电子电气设备消费水平,将采纳更为灵活的标准。   在复原方面,成员国必须确保生产商符合WEEE每类产品的最低目标,并分为三个阶段实施。例如,对某些IT设备,在指令生效后的最初三年,复原率应达到75%,再利用率为65% 再过三年,复原率和再利用率分别应达到80%和70% 此后,应分别达到85%和80%。   指令生效六个月后,欧洲标准化组织将开发WEEE处理标准,包括复原、回收和再利用的准备。   新指令也要求具有400平方米以上电子电气设备销售面积的零售商应从终端用户处免费回收小型电子电气设备(不超过25厘米)。   中国贸易商也应该有兴趣知道,运输电子电气设备至非欧盟国家的要求也变得更为严格。特别是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区分EEE和WEEE的法规。成员国要求货主必须持有一份声明电子电器设备功能完好,可直接再使用的发票副本, 每种产品都携有评估或检测证明 承诺没有设备是废弃的声明 并在运输过程中进行适当的保护以防损坏产品。   重新修订指令最初由欧洲委员会于2008年提议,以作为对成员国未完成环保目标,同时也是对各成员国之间对WEEE的阐释有所差异的回应。欧洲议会于2012年1月通过修订案(委员会、理事会和议会于2011年12月达成妥协)。   中国企业可能还记得指令下的其它的生产者责任。例如,当制造商投放产品于市场时必须承诺将会履行WEEE义务。只要符合指令目标,制造商允许设立和运行单独的或统一的体系来实现WEEE义务。   成员国也可要求制造商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包括:收集、处理和处置的费用 从其他废弃物中独立处理WEEE的必要 消费者可用的回收和收集系统 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的潜在环境和健康影响 在电子电气设备上标识禁止将电子电气产品丢弃到移动垃圾桶的标志的意义。   若制造商在该国没有法人实体,必须在该成员国内指定授权代表。   成员国应对违反指令的行为实施“有效的、合适的、有劝阻性的”的制裁。   修订后的指令预计在未来几周公布于欧盟官方公报后生效。各成员国将有18个月的时间将其转化并落实为自己国家的法律。
  • 欧盟ERP指令各项实施措施最新动态
    欧盟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rP指令,2009/125/EC)下针对具体产品的实施措施进展如下:   1、电子产品的网络待机   2011年9月举行的咨询论坛就提议的实施措施工作文件展开了讨论。提议的实施措施草案将修订现行法规并对大部分具有网络功能的家用产品产生影响。草案根据重新激活时间将应用分为两种网络可用性水平:重新激活时间小于1秒时,为高网络可用性(HiNA) 重新激活时间大于等于1秒时,为低网络可用性(LoNA)。工作文件提议将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HiNA的功耗要求设定为12 W,LoNA的功耗要求设定为4 W 第二阶段(2014年1月1日)HiNA功耗限值为8 W,LoNA功耗限值为2 W。   2、家用定向灯   家用定向灯、LED灯和卤素灯的实施措施正在制定中。在2011年9月举行的咨询论坛上分发了一份工作文件,最终条例草案预计于2012年出台。   3、电视机   电视机实施条例(EC) No 642/2009第二阶段待机功耗要求已于2011年8月生效。要求电视机重新激活的待机功耗不超过0.5 W,信息与状态显示的待机功耗不超过1 W。此外,关机模式功耗应不超过0.3 W,除非电视机有一个易视开关,使电视机在关机后的功耗不超过0.01 W 电视机在任何其他关机模式条件下的功耗不应超过0.5 W。2011年5月,欧盟委员会还颁布了该条例的指引文件。   4、其他产品   计算机与显示器:等待法规最终草案的出台,仍然在豁免、图形卡与睡眠模式的能效限ri"   机顶盒:简单机顶盒实施条例(EC) No 107/2009第二阶段要求将于2012年2月生效(待机功耗为0.5 W) 复杂机顶盒2009年曾提交自愿性协议(VA),但未获得欧盟委员会的批准,2011年9月又发布了3.0版VA,预计该协议会于2012年获得欧盟委员会的通过。   影像设备:2011年2月15日,发布了3.5版自愿性行业协议。   声音与影像设备(DVD机、投影仪、游戏机):已完成预研,第1份工作文件预计于2012年出台。   电源:外部电源实施条例(EC) No 278/2009第二阶段要求于2011年4月生效 2009年由手机行业发起的自愿性协议旨在推动统一的充电系统 不间断电源(UPS)的预研工作即将启动。   真空吸尘器:2011年7月发布新的工作文件,并于9月进行了讨论。   锅炉和热水器:2011年5月和2010年6月分别向咨询论坛提交了锅炉和热水器进一步的工作文件实施措施草案,预计实施措施将于2012年中确定。   家用洗衣机和洗碗机:第一阶段生态设计要求于2011年12月开始实施   家用咖啡机:已完成预备性研究,2011年12月16日举行咨询论坛并分发工作文件。   家用非定向灯:禁止60 W白炽灯的规定于2011年9月生效。   电动机:2012年对于电动机实施条例(EC) No 640/2009进行修订,涵盖特殊电动机的预研将要启动。   水泵:对于标准水泵的生态设计条例正在讨论中,最终草案即将出台。用于废水、游泳池、喷泉和水族馆的水泵预研工作即将启动。   商用冰箱:超市冰箱的生态设计条例草案正在讨论但暂时搁置了 有关自动售货机的工作文件预计于2012年出台 服务冰柜、冷水机组、冷藏库、远程冷凝机组的预研工作已经完成,咨询论坛将于2012年1月19日举行。   专业洗衣机和干衣机:预研完成。   变压器:预研完成,第一次咨询论坛计划于2012年2月举行。   工业及实验室用火炉:正在进行预研。   机床:正在进行预研。   第三产业空调及通风系统:正在进行预研。
  • 2009仪器信息网特别聚焦之“对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十大国外法规指令”
    1. EuP指令多项实施措施颁布,并扩展到间接用能产品   自2008年12月EuP指令(2005/32/EC)第一个实施措施——《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模式电能消耗的生态设计要求》颁布以来,欧盟在2009年又陆续颁布了8个实施措施,涉及简单机顶盒、非定向家用灯、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外部电源、电动机、循环器、电视机和家用制冷设备8类产品, EuP指令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2009年10月31日,欧盟公布了新的ErP 指令(2009/125/EC),该指令是在EuP指令的基础上将产品范围从直接用能产品扩展到间接用能产品,而原EuP指令的一些主要方法,如实施措施的确立方法、合格评定程序要求等则予以保留。   点评:EuP指令是欧盟关于用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指令,涉及除车辆以外的所有用能产品,自2005年颁布以来,在全球掀起了有关用能产品生态设计的绿色浪潮。随着ErP指令的颁布,产品范围又扩展至窗户、淋浴喷头等间接用能产品。在未来几年里,还会有计算机、影像设备等更多的ErP 指令实施措施颁布,同时对产品的能效要求也会不断提升,以实现欧盟减排的预期目标。ErP 指令势必对我国能源相关产品的出口造成相当的压力。   2.欧盟修订REACH法规   欧盟REACH法规是欧洲化学品监管的综合性基本法规,几乎覆盖了各行各业从原料到成品的各类产品。自2007年生效以来,欧盟一直在对其进行完善和修订。2009年REACH法规附件进行了多次修订和补充,主要包括对附件II(安全数据表的编写指南)、附件XI(调整附件VII至附件X规定的标准检测体制的通用规则)及附件XVII(制造、投放和使用的受限的物质、配制品及物品)的修订 2009年6月和12月分两批发布了30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将其中7种列于附件XIV(获得授权才可使用的候选清单物质)。   此外,2009年1月起生效的新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新CLP法规)作为欧盟与联合国GHS接轨的产物,也对相关企业符合REACH产生了深远影响。   点评:随着REACH法规的实施,违反REACH法规的产品(如含有石棉、偶氮染料超标等)被通报或实施召回,越来越多的货船被欧盟海关禁止入关,甚至多起案例是由于该批次货物未取得REACH预注册号或无法证明符合REACH法规引起的,禁止入关的原因还有诸如缺乏以该国文字列出的安全数据表(SDS)及支持性的文件。随着2009年11月30日最后一批“后预注册”的结束和2010年11月第一批正式注册日期的临近,不少企业将面临因为未符合REACH法规的注册要求而放弃欧盟市场的困境。因此我国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应当对欧盟这部化学品监管“基本法”予以持续的关注。   3.美国儿童产品安全要求进一步趋严   2009年,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一系列规定陆续开始实施,儿童玩具和儿童用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及BBP)和铅含量都采用了更严格的限量值。邻苯二甲酸酯是塑料中常用的增塑剂和软化剂,可溶于油脂而进入人体。近年来的研究显示,它是一种环境雌激素,对人类尤其是儿童具有生殖毒性,因此各国纷纷予以禁止或限制应用。   CPSIA第103部分要求,2009年8月14日起,所有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应在产品和包装上加贴溯源性标签或其他永久性的鉴别标签,以方便制造商和用户确定产品来源信息。8月14日,ASTM F 963-08标准成为强制性标准,所有出口到美国的玩具产品都必须符合该标准的要求。   双酚A是塑料行业的重要原料,常用于生产婴儿用聚碳酸酯(PC)奶瓶,近年来的研究显示,它可能对婴儿有生殖毒性,在婴儿奶瓶中禁用双酚A的趋势也愈加明显。2009年5月和6月,美国明尼苏达州和康涅狄格州相继禁止在部分儿童产品中使用双酚A,成为美国最先禁用双酚A的两个州。在联邦层面,已有众议员提出禁用双酚A的提案。   2009年10月1日,美国玩具工业协会(TIA)启动玩具安全认证(TSCP)工作,所有玩具制造商可以使用TIA的电子认证系统(ESC)对进口美国市场的玩具产品进行安全认证。   点评:珠三角地区是我国儿童产品生产的主要聚集地区,而美国则是我国儿童产品出口的最大市场,但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出口形势变得非常严峻。2009年1~8月,我国对美国出口玩具总计16.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7%。在此背景下,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又颁布了自其1973年成立以来最严厉的消费品保护法规——CPSIA。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订单减少与不断提高的技术门槛的双重压力,是我国儿童产品出口企业面临的一项重大考验。   4.欧盟发布WEEE/RoHS指令修订草案   欧盟于2008年12月发布了第一版的WEEE/RoHS指令修订草案后,受到业界的广泛讨论,因此欧盟在收集各方意见后,于 2009年9月3日发布了第二版修订草案。   此次WEEE指令修订进一步提高了各类电子电气产品的循环利用和再利用综合指标要求,这意味着企业在提高零部件回收利用比率和产品可回收设计等方面将增加更多的成本 此外还提出了统一欧盟境内生产者的注册和报告程序的规划,可能免去企业出口到欧盟不同国家需分别注册、报告的不便。   RoHS指令修订对我国出口影响最大的方面在于要求产品符合指令要求并加贴CE标志方能投放市场,制造商需进行严格的内部过程控制,并出具自我符合性声明。此外本次修订还引入了REACH法规的评估流程。   点评:欧盟WEEE/RoHS指令涉及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绝大部分的产品。2008年,我国对欧盟出口额约1/3来自电子电气类产品,其中广东省又占到全国机电类对欧出口贸易量的1/3。然而与产业规模之巨形成极大反差的是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的企业利润率普遍较低。本次WEEE/RoHS指令修订一旦通过,势必对全国机电企业出口造成重大影响。另外,欧盟环保立法在全球一向具有示范效应,美、日等其他国家后续均很可能以欧盟为参照进行相应立法,这将为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   5.欧盟禁止销售含富马酸二甲酯(DMF)产品   2009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富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DMF)的决定2009/251/EC,要求自2009年5月1日起,欧盟各成员国禁止将DMF含量超过0.1 ppm的消费品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 已投放或销售的含有DMF的产品应从市场上和消费者处回收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消费者上述产品可能产生的危害 欧盟成员国应立即向欧委会通报其所采取的措施。此次欧盟层面禁止DMF之前,法国、比利时和西班牙已于2009年初发布了DMF禁令。2009年1~11月,欧盟委员会非食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共通报中国产品DMF超标事件86宗,其中80宗为鞋类,4宗为沙发,玩具及帽子各一宗。   点评:DMF通常用作防霉防腐剂,由于具有毒性低、抑菌能力强、抑菌种类多、不受环境影响等特点,广泛用于皮革、鞋类、纺织品、竹木制品等的杀菌及防霉处理,此外还广泛应用于食品、粮食、饲料、化妆品、烟草等行业的防腐防霉及保鲜,但超量使用可能引起消费者皮肤过敏、皮疹或灼伤疼痛。皮革、鞋类和纺织品等都是我国出口欧盟的传统大宗商品,且普遍使用DMF进行防霉防腐处理,目前许多中小企业对欧盟DMF禁令缺乏了解,仍然使用DMF进行防霉处理商品,而禁令限量值非常严格,一旦使用,几乎必然超标,因此,可以预计一段时期内仍会出现多起鞋类产品的欧盟通报。建议企业及时了解欧盟相关信息,尽快改为使用更安全的防霉防腐剂,以免遭遇损失。   6.美国推进多项节能法规标准的制修订   2009年,在联邦层面,美国能源部发布了一系列的能源性能及测试标准,包括住宅用洗碗机、减湿器、烹饪产品以及商用洗衣机、通用荧光灯及白炽反射灯、冷冻瓶装或罐装饮料贩卖机的最低能效标准的最终规则(Final Rule),为这些产品制定了严格的能效准入要求。此外,美国还对电池充电器及外部电源、荧光灯镇流器、小型电动机、通用荧光灯及白炽灯、金属卤化物灯镇流器、住宅用暖气炉及锅炉的测试程序进行了修订,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测试程序中增加了产品待机能耗的测试程序,这反映了美国能源部对电器产品日益增长的待机能耗的关注。   在州层面,2009年8月,加州能源效率委员会(CEC)对《电器效率法规》也进行了重大修订,其中一个重大变化是增加了消费类音视频产品及充电器的能效标准。11月,CEC通过了美国第一个强制性电视机最低能效标准。   此外, “能源之星”在2009年新颁布了电视机、轻型商用暖通空调、地热热泵、商用电冰箱和冷柜、整体式LED灯5类产品的“能源之星”规范 生效了包括反射式屋顶产品、洗碗机、洗衣机、影像设备、音视频产品、计算机、显示器和机顶盒等13类产品的“能源之星”规范。“能源之星”是美国环保局于1992年启动的自??设备以及建筑节能,目前已有美国、加拿大、日本、台湾、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盟这7个国家(地区)参与,是美国最具影响力的节能计划。   点评:不同于欧盟先制订节能法律框架再制订实施措施与标准的节能战略,美国更多地是推动自愿性的能效性能与测试方法标准的制订工作,这些标准或者被法律引用,成为强制性标准 或者为业界广泛接受,市场认可度高,成为事实上的“强制性”标准。比如“能源之星”虽是自愿性的节能计划,然而1993年总统克林顿签署总统令,规定所有联邦政府机构必须采购“能源之星”标识产品,“能源之星”自此获得了极大成功,而且成为许多国家开展节能工作的榜样。因此,我国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自愿性标准在美国能效领域的地位,密切关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提高产品能效,跨跃美国节能市场准入门槛。   7.日本拟修订《化学物质审查法》   2009年7月30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厚生劳动省、环境省发布G/TBT/N/JPN/307号通报,对《化学物质审查法》进行修订。此次修订拟要求全氟辛烷磺酸(PFOS)等12种具有非生物降解性、高度生物蓄积性和长期毒性的物质必须在获得授权的前提下方可生产或进口,同时要求禁止进口使用了列为I类化学物质PFOS、四溴联苯醚或五溴联苯醚的部分产品。此次修订拟于2010年4月生效。   此外,日本政府为顺应国际对化学品的管理潮流,拟基于《化学物质审查法》制定类似于欧盟REACH法规的监管机制(被称为日本版“REACH”)。其中较重大的举措是将在日本销售和使用的物质的风险评估工作由政府转移至业界完成,同时还要求进口商和制造商每年向日本政府通报其物质的数量和毒理信息。   点评:1973年生效的《化学物质审查法》是世界上首部对化学物质在生产前制定事前审查制度的法律,主要从非生物降解性、高度生物蓄积性和长期毒性等几方面对物质进行事前审查。依据制造量(进口量)以及危害性将物质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监督物质,并进行针对性的监管机制。颁布至今,该法历经修订,目前已经基本涵盖了对多数化学物质的监管。此次拟对化审法的修订及日本版“REACH”法规的出台,体现了包含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对化学品监管的日趋完善,同时也体现出欧盟法规的强大辐射效应和扩散性。   8.欧盟玩具新指令颁布   2009年6月30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新的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全面取代了之前的88/378/EEC指令。新指令的条款由旧指令的16个增加到了57个,对玩具的定义也更加明确,并且将诸如溜冰鞋、儿童运动器材之类的儿童产品纳入到玩具的范畴中。新指令进一步明确了“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职责和义务,并新增了对进口商和分销商的义务要求,旨在通过整个供应链的合作来保证投放欧盟市场的玩具是安全的。新指令对化学性能、机械物理性能、电气性能和卫生性能提出了更严格的安全要求。玩具新指令设定了2至4年的过渡期,符合旧指令要求的产品在过渡期内仍可投放市场。此外,欧盟玩具协调标准EN 71系列和EN 62115也将于2至4年内进行修订。   点评:旧玩具指令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保证欧盟市场上的玩具安全和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经过20年的运作,已不可避免地显示一些不足。此次欧盟修订玩具指令,继承和发扬了欧盟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预防性原则,如风险评估、信息可追溯以及消费者知情等要求。新玩具指令的颁布,也标志着欧盟玩具安全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成熟。我国玩具企业有必要及时掌握新指令要求,提高产品性能,跨跃技术壁垒。   9.美国众议院通过《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   2009年7月30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H.R.2749),该法案对现行的《食品药品化妆品法》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进行了70年来最为重大的修定,其立法之严也是前所未有。该法案待参议院表决和总统签字后将会生效。   法案赋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国内食品供应商和供应链管理方面更大的权利。提高FDA的供应链追溯能力,增加工厂检查的频率,要求企业制定危机应对措施,授权FDA无需提供任何证据即可对进口食品实施单方面扣检,以及对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和仓储企业收取每年500美元的注册费用等。   点评:《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涉及领域广,波及层次深,,虽然尚未成为正式法律,但美国将采取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趋势非常明显,奥巴马总统也对该法案表示支持。法案一旦生效,将对我国除肉类、加工蛋制品和部分酒类以外的食品、饲料、宠物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陶瓷器皿等的输美贸易产生较大影响,相关企业应当高度关注FDA网站上的动态和政策调整,及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以免影响发货 并且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对计划,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检验检疫机构也应按照美国要求做好出口食品监管工作,尤其是出口食品的标签验证和审核工作。   10. LED照明产品的相关标准的制定已取得重要进展   2009年对于LED产业的发展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不仅各国都在积极启动促进LED产业发展的国家计划,而且国家标准化组织有关LED照明产品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了自镇流LED灯的性能规范,对自镇流LED灯的光通、寿命、色温、显色性等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鉴于LED辐射带来的危害性,IEC还公布了针对LED制造商的指南,要求制造商符合一定的UV限值,并针对不同等级的危害为消费者提出警告信息。此外,IEC有关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的制定工作也有了实质性进展,预计该标准将于2010年正式发布。   2009年10月1日,韩国发出了关于电气安全标准修订的G/TBT/N/KOR/234、235号通报,规定了对LED照明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为了使LED照明产品成为真正节能的绿色光源,欧盟、美国都在积极推动LED照明能效要求的制定工作。欧盟对非定向LED灯的强制性能效要求已于2009年9月正式生效,对定向LED灯的最低能效要求也将在近期出台。美国“能源之星”提出了整体式LED灯的能效规范,对整体式LED灯的光效、光通、色温、显色性等指标进行严格限定,预计从2010年8月31日起开始生效。   点评:LED照明是21世纪最具发展前景的产业之一,正在引发全球性照明光源的革命。这两年,我国LED照明产业的发展速度非常惊人,目前已成为全球LED照明产品的一个重要的生产基地和出口大国。欧美对LED产品强制性能效要求的出台,必将对相关产品出口企业带来较大影响。此外,企业还应该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各国对LED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及时掌握标准最新动态,适时调整以保障产品的顺利出口。
  • 欧盟WEEE指令修订案即将出台
    2012年1月19日,欧洲议会二读投票通过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即WEEE指令,欧盟两大绿色指令之一)修订案。与2011年2月3日一读投票通过的较为严格的收集目标相比,二读对收集目标的实现给予了较为充裕的过渡期。二读通过的收集目标为:指令生效4年后,每年收集到的WEEE总量最少占前三年市场上销售的EEE总量平均值的45%。指令生效7年后,每年收集到的WEEE总量要达到市场上前三年销售EEE总量平均值的65%,或是该区域产生的WEEE总量的85%,这2个收集目标可以任选。二读通过的最高收集目标的实施时间比一读推迟了最少3年。此外,二读对收集情况的审查时间由每五年改为每三年。   欧盟对WEEE指令的修订提案可谓一波三折。虽然早在2008年,欧盟便提出WEEE指令的修订提案,但是由于欧洲议会成员对其意见分歧、争议颇多,因此修订一再改进、讨论。直至今日,WEEE指令修订案尚未通过。虽然欧洲议会尚没有敲定最后文本,但是作为另外一项欧盟绿色指令RoHS指令修订案就是在去年二读投票通过后不久正式生效的,因此WEEE指令修订案有望于今年正式生效。深圳是一个外贸依存度非常高的城市,且电子电气产品又是深圳出口的主导产品之一,其受出口目标市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较大,因此WEEE指令修订案一旦正式出台,势必对深圳的电子电气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即将正式生效的WEEE指令修订案意味着整个欧盟对电子废弃物更严格的控制和更有力的环境保护。来自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的专家提醒业界,虽然此次的二读,提出的最高收集目标的实施日期较一读推迟了3年,且提供了2个最高收集目标供选择,但业界仍不能掉以轻心,而应抓住这一机遇,改善产品的生态设计、提高收集率。WEEE指令的修订趋势向业界发出明确信号:对电子废弃物应提高回收水平,与其对立法进程消极观望,不如及早应对这项即将生效的更为严格的绿色壁垒。
  • 欧盟修订新玩具指令
    2012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在OJ上发布了指令2012/7/EU,以修订新玩具指令的附件II的第III部分。其第13点替代为如下表所示。 元素 Mg/kg 在干燥、易碎或粉末状的,或柔韧的玩具材料中 Mg/kg 液体或粘性的玩具材料中 Mg/kg 废弃的玩具材料中 镉 1.3 0.3 17 详情可参考2012/7/EU。
  • 岛津发布应对欧盟玩具最新指令有关可迁移元素检测的解决方案
    中国是世界玩具的最大生产地,占据欧美玩具市场60%以上,但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玩具召回事件等影响,我国玩具行业的出口遭受了重大打击。此外,国外关于玩具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不断提高,如美国《2008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已于2008 年8 月14 日颁布,欧盟玩具新指令2009/48/EC 也于2009 年6 月30 日发布,大大提高了玩具的安全性要求,进一步增加玩具产品的出口难度。 2011年7月20日,迄今为止史上最严格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正式生效。至此,运行了二十多年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 (88/378/EEC)将被取代。玩具市场的技术进步,玩具生产地的变更,这两大因素是促使新指令出台的重要原因。与旧指令相比,新指令在多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向欧盟市场的玩具制造商,进口商以及经销商也将面临巨大的考验。新指令制定19种特定重金属更严格的限制,列明了55种禁用香料和11种需要贴警示标签香料的名称等。首次禁用致癌、致基因突变、影响生育(CMR)物质;禁止生产和销售若干类不符合其他法例(包括化妆品指令和有关与食品接触物料的指令)的玩具。此外,欧盟玩具新安全指令还明确玩具产品应满足包括REACH指令在内的欧盟通用化学品法规要求。 针对玩具中可迁移元素的检测,岛津分析中心依据欧盟2009/48/EC指令,参考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EN 71-3:2000 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某些元素的迁移和ISO 8124-3:1997 Part 3: 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玩具安全第3部分 某些元素的转移等法规,开发了 《欧盟玩具最新指令(2009/48/EC)可迁移元素的检测》方案。检测的目标可迁移元素包括 Al,As,B,Cu,Pb,Sb, Se,Sn,Zn ,Ba,Ni,Co,Sr,Hg,Cd,Cr和Mn 等17个元素。已经完成的岛津公司应对《欧盟玩具最新指令(2009/48/EC)可迁移元素的检测》整体解决方案包含: 1. 欧盟2009/48/EC指令背景介绍 2. 国际、国内相关玩具法规与标准 3. 分析检测国内外标准方法 4. 玩具中可迁移元素分析检测简介 5. 实际玩具样品检测 欲了解详情,请点击下载最新解决方案: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77/down_196256.htm# 参考资料 【相关法规及政策】 1、中国:中国对玩具产品安全监管所依据的法律主要是《产品质量法》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并根据这两个法律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实施规则)和标准。 相关标准如下:《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六项)》 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玩具的机械性能、燃烧安全性能和化学安全性能要求; 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规定了电动玩具的安全要求; GB 4343.1和GB 4343.2《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系列和GB 17625《电磁兼容限值》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动玩具的EMC要求; GB 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规定了玩具产品的使用说明; GB 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和GB 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这四个标准规定了儿童车的安全要求。 2、欧盟:欧盟玩具指令(88/378/EEC)于1988年推出,已实行了二十多年。为适应快速发展中的玩具产业,欧洲议会于2008年提出新玩具指令草案,并于2008年12月18日投票通过。 2009年6月18日正式文本通过,并最终于2009年6月30日在OJ上刊登,新指令的编号为2009/48/EC。新指令设定了2年的过渡期,即符合旧指令要求的产品于2011年7月20日之前可以继续投放市场;而其中化学要求条款的过渡期则是4年,即符合旧指令中化学要求、而不符合新指令中化学要求的产品,可以于2013年7月20日之前继续投放市场。 EN 71-1:2011 Mechanical and physical properties物理和机械性 EN 71-2:2011 Flammability易燃性 EN 71-3:2000 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某些元素的迁移EN 71-4:1998 Experimental sets for chemistry and related activities 化学及相关使用的实验装置 EN 71-5:1993 Chemical toys (sets) other than experimental sets 化学玩具(装置)而非化学实验装置 EN 71-6:1995 Graphical symbol for age warning labeling 年龄警告标志的图示符号 EN 71-7:2002 Finger paints-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手指彩油的要求与测试方法 EN 71-8:2011 Activity toys for domestic use供家庭室内外使用的活动玩具 EN 71-9: 2005 Organic chemical compounds - requirements有机化合物的要求 EN 71-10:2005 Organic chemical compounds &ndash sample preparation and extraction有机化合物 样品前处理及提出 EN 71-11:2005 Organic chemical compounds &ndash test methods有机化合物 分析方法 3、美国:1996年,美国材料测试学会对PC72-76标准进行修改并发布为ASTM F 963标准《关于玩具的消费品安全规格标准》,目前该标准的最新版本为ASTM F963-11。新版玩具标准充分参考了标准EN 71与ISO 8142的安全参数,同时结合了一些伤害及招回事件的实际案例来制定新的标准,如溜溜水球(Water Yo-Yo)的勒杀风险与磁铁的吞食隐患等。 4、日本:日本玩具协会(The Japan Toy Association)为针对14岁及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制定了&rdquo 玩具安全标准(ST)&rdquo ,其中S代表Safety,T代表Toy。该标准为自愿性,符合该标准的产品才被允许在产品本身打上ST标志。 日本对玩具的要求主要包括一些针对特殊玩具制定的法规,以及日本玩具协会的《玩具安全标准ST 2002》。在法规方面,《食品卫生法》针对直接接触幼儿(六岁及六岁以下儿童)嘴部并会造成伤害的玩具,规定了其使用的重金属、玩具原料和玩具的生产标准。对《食品卫生法》所管制幼儿玩具之外的玩具产品。 5、加拿大:玩具产品在加拿大境内进行广告宣传、销售都必须满足加拿大健康产品安全局制定的《危险产品(玩具)规则》C.R.C., c. 931的要求。该法规对玩具重金属元素铅、汞、锑、砷、钡、镉与硒都有限制要求,此外对四氯化碳、甲醇、石油馏出物、苯、松脂、乙醚等有规定。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2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欧盟更新EMC指令协调标准目录
    日前,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OJ)上公布了EMC指令(2004/108/EC)的最新协调标准清单。协调标准(CEN、CENELEC和ETSI标准)可用于证明产品符合新方法指令(如EMC指令)的基本要求。公布的新协调标准清单,取代了所有先前公布的EMC指令协调标准清单。   EMC指令(2004/108/EC)适用于任何设备或固定成套设备,确保设备不会对无线电通讯设备或其他设备造成无法忍受的电磁骚扰(电磁干扰),并且遇到电磁骚扰时能够正常运行(抗扰性)。EMC指令的条款不适用于电信终端设备,其基本要求为R&TTE指令(1999/5/EC)所涵盖。
  • 欧盟玩具指令生效 检测费用最少1800元
    欧盟7月20日开始执行标准更为苛刻的新的玩具安全指令。这一指令对玩具生产材料的性能要求也更趋严格,对特定重金属的限制从8种增加到19种,首次禁用或限用66种致敏性芳香剂等,并对生产玩具广泛使用的15种邻苯二甲酸盐表示高度关注。该指令被业界称为欧盟“史上最严苛”的玩具安全指标,它要求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玩具必须贴附CE标识,制造商在取得该标识前必须开展“安全和符合性评估”。   在业内人士看来,该指令对玩具行业带来的影响不亚于“美泰召回事件”。为了应对新指令,义乌有的企业选择了提高技术,更多的选择转战市场,从欧美市场向南美、中东、非洲等地转移。   检测费用最少1800元   按照原来的计划和以往的惯例,尚杰玩具公司的一批产品本可以在6月份发货,但现在被迫推迟到7月底。对于其中的原委,公司负责人余尚杰并不认为有不妥之处。   余尚杰介绍,推迟发货期,是因为外贸公司正在办理出口欧盟的最新检测证件,如果不出意外,这几天就可以出货。   这个被玩具业内视为史上最为严苛的玩具指令,迫使余尚杰这样的企业主不得不返工产品,配备上一枚新的认证标签后再发货。为此,企业除了增加返工费用外,还得附加认证费用。   第三方检测机构中鼎检测市场部负责人介绍,欧盟玩具指令生效后,很多类似余老板这样的玩具企业都前来咨询检测事宜。玩具的检测费用根据产品的结构和检测内容计算,通常情况下,费用最少的一类需要1800元,而最高的达10万元。   重金属检测增至19种   《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不仅对玩具的机械物理性能提高了要求,对化学性能要求的严苛程度更是前所未有的高,例如,重金属的限制由原来的8种增至19种,并首次禁止玩具使用66种过敏性香味剂。   此外,《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对合格评定程序也非常严格,要求玩具产品从生产原材料(如油漆、增塑剂等)、首件产品到出口成品,都须按要求进行检测。玩具制造商在生产玩具前,就应进行玩具安全评估,要建立产品的技术档案,包括所用的化学品,以便监管当局追踪。违反指令的,除罚款、召回产品等处罚外,情况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记者在义乌国际商贸城一期市场的玩具经营区采访时发现,知道该指令的经营户并不多。   经营户严雪招认为,在市场里做生意,不足毛利润10%,其中还要包运费等费用,即使有新法令出来,也没有考虑去做有关检测,实在不行只能不接这样的订单。
  •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研讨会”在京举行
    国家质检总局与欧盟企业总司在京举行“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研讨会”   2012年10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与欧盟企业和工业总司于在北京联合举行了“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研讨会”。来自北京、上海、山东、江苏、广东、深圳等地检验检疫机构及玩具行业组织的35名专家与来自欧盟的10名玩具专家,就新玩具指令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   欧盟专家着重介绍了新玩具安全指令的指南及技术文件、化学要求及风险评估、产品分类及常见问题,并对EN71系列标准制修订的最新进展进行了阐述。中方专家就玩具出口企业、检测技术等方面遇到的相关问题,与欧方专家进行了研讨。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将于2013年7月20日全面实施,这是中国自加入WTO以来经历的最严格的玩具安全指令,对国内各玩具生产出口企业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本次研讨会的目的就是通过交流,更好地指导出口玩具企业充分理解欧盟新玩具指令的要求,帮助企业生产出满足欧盟要求的玩具产品。
  • 针对不断变化的RoHS指令,我们该怎么办?
    p & nbsp & nbsp 2003年2月13日欧盟议会及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截至今年,欧盟RoHS指令已多次修订,中国RoHS重要支撑标准SJ/T 11364-2014也将于2015年实施。 /p p & nbsp & nbsp & nbsp 为使广大用户深入了解RoHS指令(标准)的变化,仪器信息网于2015年3月11日举办“应对变化中RoHS指令技术策略”网络主题研讨会,为大家带来RoHS指令变更对仪器和检测技术的影响 。 /p p & nbsp & nbsp & nbsp 此次研讨会获得 strong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污染控制技术与新材料研究中心 /strong 的大力支持。邢卫兵主任针对《应对变化中RoHS指令技术策略》做出精彩报告。邢主任在报告中不但为网友解答标准问题,也为第三方检测机构、生产企业的发展指明方向。 /p p & nbsp & nbsp & nbsp 与此同时,本次研讨会还邀请了安捷伦科技陈艳凤老师、SGS邓义琴老师、威凯检测肖立老师。各位报告人分别从应对RoHS法规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RoHS违规风险及企业应对措施、中国RoHS标准及检测等多个角度诠释变化中的RoHS指令。 /p p & nbsp & nbsp & nbsp 本次会议共160名来自生产企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网友报名,当日在线网友达100名。如果您错过了本次会议请关注网络讲堂,5个工作日后本次会议的视频将上传到网络讲堂,敬请期待。 /p p & nbsp & nbsp & nbsp 视频地址(5个工作日后上线): /p p & nbsp & nbsp & nbsp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356"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356 /a /p 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近期报名中网络主题研讨会: /strong /p p 2015年3月25日 14:00-17:00 /p p “材料力学性能测试技术与标准”网络主题研讨会 /p p 报名地址: /p p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374" span style=" COLOR: #000080"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374 /span /a /p p img style=" HEIGHT: 241px WIDTH: 600px" alt="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old/NewsImags/images/20153121515.png" / /p
  • 欧盟修改化妆品相关指令76/768/EEC
    欧盟为适应技术进步修改化妆品相关指令76/768/EEC   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5月14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指令2011/59/EU,宣布根据目前技术进步情况,对化妆品相关指令76/768/EEC的附件二及附件三进行修改。欧盟各成员国最晚应不迟于2012年1月3日前通过并发布须遵从本指令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并从2012年1月3日起实施。   此指令自发布后的第20天起生效。
  • 欧盟将于2011年7月20日实施玩具安全新指令
    备受各方关注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将于2011年7月20日正式实施,该指令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最苛刻的玩具法规。新指令在现有指令88/378/EEC的基础上做了大量更新。根据规定,欧盟27个成员国须于2011年1月20日前根据《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修订国家法规、执行和行政规定,并于2011年7月20日起推行该措施。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共有十个章节。与88/378/EEC相比,主要区别有:一是适用范围、定义的变化。玩具定义范围扩大,对经济运作实体的定义更加规范、详细。二是机械、物理和卫生性能要求部分发生变化。主要涉及窒息危险,玩具食品,一般安全要求及卫生要求等。三是更严格的化学性能要求(最主要变化),迁移元素限制种类大幅增加,由8种增加为19种,首次禁止玩具中使用66种过敏性香味剂,其中55种禁用,11种含量超过0.01%时需标识,还明确提出玩具材料中的化学成分必须与欧盟关于危险品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法规相一致的要求。四是强调警告标识和制造商责任。对于警告标识的具体实施细则,将出台一份指南文件,明确制造商的责任以及对进口商和分销商的具体要求。   欧盟市场是我国玩具出口的主要市场,今年一季度我国累计出口玩具33.46亿美元,同比下降9.56%,在近期结束的第107届广交会二期中,多数玩具参展企业反映本届广交会接到的订单比上届要增加两成多,欧美市场的消费能力也明显增强,止跌趋势明显。为进一步确保玩具出口止跌回升,笔者建议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早制定更为详细的产品质量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新指令相关要求的研究,提升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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