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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检验、卡方检验、F检验、方差分析

    不是很清楚t检验、卡方检验、F检验、方差分析在我们分析实验室相关数据时候如何灵活应用,以得到我们理想完美的实验数据,求高人详细解释,最好有例子举出?更形象生动,便于理解?

  • 你了解委托检验、型式检验、监督检验的区别吗?

    监督检验:是政府行为,一般由各级质监系统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并送检,委托人是抽样的质监局,检测结果也是仅对样品负责,检测费用由政府专项财政经费承担。委托检验:检验结果仅对送样的样品负责,属于商业民事行为,而且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检验,不具有权威性;检验费用是由委托人承担。型式检验: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必要时,还可增加检验项目),称为型式检验,又称例行检验检验结果对批次负责,属于全项目检验,样品不是企业送样,而是检验机构的专人到企业成品库中随机抽样,并封存该批次所有产品等待检测结果出来。委托人也是生产企业,只是样品不是由企业自己确定;检验费用是由委托人承担。一般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1、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考核对产品性能影响时;3、正常生产过程中,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地进行一次检验,考核产品质量稳定性时;4、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可见,型式检验主要适用于产品定型鉴定和评定产品质量是否全面地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很多产品,如机电产品的产品标准中,要写型式检验。这时,应写明型式检验的条件和规则等内容。也有些产品不必进行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的区别:1、监督检验是政府代表国家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方式之一。企业产品质量定b.期监督检验的实施,是国家的行政指令。要求生产企业主动配合,无条件服从;2、企业产品委托检验(不包括仲裁检验.新产品定型鉴定及其它委托性检验)是以企业的自愿行为为前提。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相互配合。3、监督检验收费是按政府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委托检验收费是生产企业和检验机构协议的结果。4、监督检验项目是由各级政府和技术机构根据质量监督工作需要按标准规定项目制定,委托栓验项目是取决于生产企业的需要自愿确定。5、监督检验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委托检验结果主要供参考。6、监督检验倡导监督与服务并重;委托检验倾向服务与效益兼顾。

  • 【资料】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

    摘自《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O年九月十二日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药品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药检人员应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根据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检验卡”,经逐级审核后,由所领导签发“药品检验报告书”。要求做到:依据准确,数据无误,结论明确,文字简洁,书写清晰,格式规范;每一张药品检验报告书只针对一个批号。1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见附件),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1.2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品标签与所填检验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和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检验记录纸上。1.3 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凡按中国药典、部颁标准、或国外药典检验者,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凡按送验者所附检验资料或有关文献检验者,应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前述有关资料的影印件附于检验记录之后,或标明归档编码。1.4 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1.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辩,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均应详细记录、保存。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1.5 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记录其来源、批号和使用前的处理;用于含量 (或效价)测定的,应注明其含量(或效价)和干燥失重(或水分)。1.6 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写明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或范围,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单项结论(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并签署检验者的姓名。1.7 在整个检验工作完成之后,应将检验记录逐页顺序编号,根据各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检验卡’,并对本检品作出明确的结论。检验人员签名后,经主管药师或室主任指定的人员对所采用的标准,内容的完整、齐全,以及计算结果和判断的无误等,进行校核并签名;再经室主任审核后,连同检验卡一并送业务技术科(室)审核。

  • 内部交叉检验和检验集检验的区别是什么

    光谱分析的时候要把样本分为预测集(检验集)和校正集内部交叉检验只需要校正集就可以了,那运用这种方法的时候预测集有什么用?两种检验方法的区别是什么?或者说是之间的关系?

  • 【转帖】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药品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药检人员应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根据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检验卡”,经逐级审核后,由所领导签发“药品检验报告书”。要求做到:依据准确,数据无误,结论明确,文字简洁,书写清晰,格式规范;每一张药品检验报告书只针对一个批号。 1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见附件),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1.2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品标签与所填检验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和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检验记录纸上。 1.3 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凡按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或国外药典检验者,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凡按送验者所附检验资料或有关文献检验者,应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前述有关资料的影印件附于检验记录之后,或标明归档编码。 1.4 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1.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注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详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第414页)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辩,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均应详细记录、保存。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 1.5 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记录其来源、批号和使用前的处理;用于含量(或效价)测定的,应注明其含量(或效价)和干燥失重(或水分)。 1.6 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写明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或范围,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单项结论(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并签署检验者的姓名。 1.7 在整个检验工作完成之后,应将检验记录逐页顺序编号,根据各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检验卡’,并对本检品作出明确的结论。检验人员签名后,经主管药师或室主任指定的人员对所采用的标准,内容的完整、齐全,以及计算结果和判断的无误等,进行校核并签名;再经室主任审核后,连同检验卡一并送业务技术科(室)审核。

  • 研讨 | 检验一定要由检验员来做吗?

    [align=center][b][size=16px]研讨 | 检验一定要由检验员来做吗?[/size][/b][/align][size=12px][color=rgba(0, 0, 0, 0.3)][back=rgba(0, 0, 0, 0.05)]原创[/back][/color][/size] [size=15px][color=var(--weui-FG-2)]赵渊博[/color][/size] [size=15px]进化足迹[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 检验是大家经常遇到的日常工作,本来很简单,但经不起琢磨。前两天和一个朋友讨论检验时说到一个问题:检验一定要由检验员来做吗?说是吧,GJB 9001C-2017标准的8.5.1o)条款规定“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自检就是操作者自己检验,不需要检验员参与。说不是吧,为什么质量体系审核时,都要求提供检验员授权文件,不是授权检验员的检验还要开具不符合项呢?带着这些疑虑,小编和大家一起学学标准,讨论一下这个问题。[/size][/font][b]01、检验的定义和内涵[/b][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 关于检验的定义,很多标准都有形式不同的说法,常见的有:[/size][/font][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 GB/T 19001-2016[/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检验是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确定。[/font][/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 GJB 1405A-2006[/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装备质量管理术语》:检验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font][/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 GB2828.1-2012[/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技术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检验是为确定产品或服务的各特性是否合格,测量、检查、测试或量测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并且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的活动。[/font][/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 GJB 179A-96[/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检验是通过测量、观察、试验或其他方法,把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与预先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对比的过程。[/font][/size][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 从这些定义中,可以看出检验主要包括几个部分:[/size][/font][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1[/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确定[b]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b](或者说是否合格);[/font][/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2[/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怎么确定呢?用产品的质量特性与预先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b]比对[/b];[/font][/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3[/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怎么获得产品的质量特性呢?通过观察、实验、测量或其他[b]方法[/b]。[/font][/size][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 那么,有没有要求一定由检验员执行呢?没有,所以,[b]从检验的定义来看,没有强制要求一定由检验员来做。[/b][/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 那为什么审核老师要求检验员授权呢?GJB 9001C-2017各种检验又是怎么规定的呢?[/size][/font][b]02、标准的要求[/b][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 关于检验的工作要求,我们重点看两个标准: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和GJB 1442A-2019《检验工作要求》。[/size][/font][size=14px][b][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2.1 GJB 9001C-2017[/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font][/b][/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 GJB 9001C-2017[/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中共有四处提到检验相关工作,分别为:[/font][/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1[/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标准的8.4.2d)e)f)g)h)i)条款,这几个条款的说法是“验证”,通常的叫法是采购验证或入厂检验,其中d)条款是国标的规定,要求“确定必要的验证或其他活动,以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满足要求”。e)f)g)h)i)是军标的补充规定,强调了委托供方、采购非货架软件、采购新设计开发产品等检验的控制要求。从标准的规定看:[/font][/size][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①[/size][/font][size=14px][b][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标准并没有明确要求检验员参与采购检验[/font][/b][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font][/size][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 ②[/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采购检验方式可以多样化,比如可以委托外部供方检验验证。[/size][/font][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2[/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标准的8.5.1 o)条款,要求“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并对首件做出标记,保留实测信息”。自检是操作者自己对工作的检验,一定是没有检验员参与的,但也叫检验。与自检相对应,[b]专检应为检验员实施的检验,隐含的要求就是企业需要对专职检验员进行授权(但标准没有提出明确要求)。[/b][/font][/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3[/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标准的8.5.7c)条款,要求“对关键特性和重要特性实施百分之百检验。不能实施百分之八检验的,应规定检验或验证方法并征得顾客同意”。[b]关键过程中的检验明确了检验要求,但未明确由谁来实施,也没有提出授权相关的要求[/b]。[/font][/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4[/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标准的8.6条款,要求“组织应对交付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检验、试验,确认其符合接收准则后,方可提交顾客验收”,并且明确“组织应保留有关产品和服务放行的成文信息。成文信息应包括:b)可追溯到授权放行人员的信息”。[b]在放行(产品或服务最终)检验时,要求必须是授权的放行人员实施的检验,一方面要求检验员参与,另一方面检验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授权[/b]。[/font][/size][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 顺便啰嗦一句,个人认为,8.6条款的两个“授权人员”涵义有所区别,“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这里的授权人员指的是有权批准例外(紧急)放行的人员;“组织应保留有关产品和服务放行的成文信息。成文信息应包括:b) 可追溯到授权放行人员的信息”,这里的授权人员指的是正常放行的人员,也就是检验员。[/size][/font][size=14px][b][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 在GJB 9001C-2017中,只有放行(产品和服务最终)检验明确提出了检验员检验的要求,过程专检蕴含了检验员检验的要求,采购验证、过程检验(除专检外)、关键过程检验均未明确相关要求。[/font][/b][/size][size=14px][b][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2.2 GJB 1442A-2019[/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检验工作要求》[/font][/b][/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 GJB 1442A-2006[/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中关于检验工作的要求可分为三部分:[/font][/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1[/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职责和权限方面,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检验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术交流、定期考核,组织检验人员对产品(含采购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含工序检验);潜在的逻辑就是检验人员是专门的人员,需要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并且只有检验人员才能检验。[/font][/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2[/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规定采购产品(含外购产品、外协产品)检验、顾客提供产品检验、生产过程(工序)检验、最终检验、包装检验[i][/i]的具体要求。[/font][/size][size=14px][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3[/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对首件、关重件检验提出单独的要求,针对批量生产的产品或关键件、重要件(含工序)按GJB 467进行首件检验,必要时,进行首件三检(自检、互检、专检),顾名思义,自检和互检不是检验员执行的,专检由检验员执行。对关键件、重要件进行严格检验,并按规定记录实测数据。[/font][/size][size=14px][b][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 在GJB 1442中,除了工序检验的自检、互检以外,默认都是由经过培训、授权的检验员执行检验,并且检验项目应在检验员授权的范围内。[/font][/b][/size][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 那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操作呢?[/size][/font][b]03、通常的做法[/b][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 通常,自检由操作者自己完成,互检由班组长或内部组员完成,不需要经过授权检验员的检验。其余检验工作均由检验员完成,检验员需要明确以下几方面的要求:[/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① [/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② [/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由企业进行授权;[/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③ [/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明确检验的专业范围(如机加检验、三防检验、工序检验、产品终检等),如扩大检验范围,需要重新培训、考核和授权。[/size][/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size=14px] 总结以下,从检验定义看,没有规定检验必须要由检验员完成。但综合考虑GJB 9001C-2017、GJB1442A-2019的要求和通常的做法,建议按通常的做法落实。[/size][/font][/size]

  • 什么是型式检验报告?与委托检验有何区别?

    [b][font=微软雅黑][size=16px]一、什么是【型式检验】?[/size][/font][/b][font=微软雅黑][size=16px][url=http://www.anytesting.com/search/q-%E5%9E%8B%E5%BC%8F%E6%A3%80%E9%AA%8C.html]型式检验[/url]是依据产品标准,对产品各项指标进行的全面检验,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型式检验报告是型式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文件。[/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型式检验报告的基础,是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利用检验手段进行合格评价。这时检验所需样品数量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检验机构确定和现场抽样封样,取样地点从制造单位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size][/font][align=center][img]http://www.anytesting.com/uploads/allimg/230919/86-230919202040Z6.jpg[/img][/align][b][font=微软雅黑][size=16px]二、哪些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size][/font][/b][font=微软雅黑][size=16px](1)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考核对产品性能影响时;[/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3)正常生产过程中,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地进行一次检验,考核产品质量稳定性时;[/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4)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size][/font][b][font=微软雅黑][size=16px]三、对应检验机构有哪些要求?[/size][/font][/b][font=微软雅黑][size=16px](1)产品认证或新产品鉴定:应在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对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如果检验机构缺少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独立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2)产品定期型式检验:制造单位现场具备型式检验条件的可以在制造单位现场进行;制造单位现场不具备型式检验条件的,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进行。[/size][/font][align=center][img]http://www.anytesting.com/uploads/allimg/230919/86-2309192020514X.jpg[/img][/align][b][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四、与【委托检验】有何区别?[/size][/font][/b][font=微软雅黑][size=16px](1)检测目的不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型式检验主要适用于对产品综合定型鉴定和评定企业所有产品质量是否全面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判定;委托检验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2)检验范围不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型式检验是对产品符合标准的程度进行的全面评估;委托检验是依据委托人指定项目对送检产品进行的评估;[/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3)取样来源不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型式检验是由检测机构随机抽样(并对本批次产品封存待检测结果出来);委托检验是由委托人送检。[/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4)结果意义不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型式检验的检验结果对批次负责,属于全项目检验;委托检验的检验结果仅对送样的样品负责,属于商业行为,而且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检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虽然【型式检验报告】平时较为少见,只有要求非常的高的项目才会要求提供这类报告,但是了解了这些,以后再有人提到【型式检测报告】时,总不至于跟我最初似的一脸懵逼了![/size][/font]

  • 【分享】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

    摘自《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O年九月十二日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药品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药检人员应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根据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检验卡”,经逐级审核后,由所领导签发“药品检验报告书”。要求做到:依据准确,数据无误,结论明确,文字简洁,书写清晰,格式规范;每一张药品检验报告书只针对一个批号。1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见附件),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1.2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品标签与所填检验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和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检验记录纸上。1.3 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凡按中国药典、部颁标准、或国外药典检验者,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凡按送验者所附检验资料或有关文献检验者,应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前述有关资料的影印件附于检验记录之后,或标明归档编码。1.4 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1.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辩,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均应详细记录、保存。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1.5 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记录其来源、批号和使用前的处理;用于含量 (或效价)测定的,应注明其含量(或效价)和干燥失重(或水分)。1.6 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写明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或范围,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单项结论(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并签署检验者的姓名。1.7 在整个检验工作完成之后,应将检验记录逐页顺序编号,根据各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检验卡’,并对本检品作出明确的结论。检验人员签名后,经主管药师或室主任指定的人员对所采用的标准,内容的完整、齐全,以及计算结果和判断的无误等,进行校核并签名;再经室主任审核后,连同检验卡一并送业务技术科(室)审核。

  • 关于t检验

    大家好! 我想请教一下,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中讲到,截距检验,需要做t检验,即将a值和0做t检验,当取95%置信区间水平,经检验无显著性差异时,a值做0处理,不知道是怎么进行计算检验的?请大家举例说明一下。还有就是当有显著性差异时又该怎么办? 谢谢大家啊!!!

  • 【讨论】食品检验失误检验机构将受罚

    在昨天召开的全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会议上,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谢军介绍,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即将全面开展。 谢军表示,从事包括食品检验在内的检验结果和获得资质认证的实验室,应该根据市场的需求对有需求的企业和消费者、个体开放。如果说检验结果出现失误,相关部门会提出一个处罚措施。根据即将实施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条件的相关规定,今后如果出现检验结果失误,检验机构将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和一定的行政处罚。同时,国家认监委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巡查的频次,如果屡次犯的话,可能惩罚措施会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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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某大学毕业生分配到我单位检验科工作,尚无检验员证,8月和带教老师一起共同完成了某项实验工作,在检验报告上和带教老师共同以检验者的身份签了名。他尚无检验员证,可以签发检验报告吗?

  • 监督检验的检验项目

    我们的任务都是监督检验的任务,最近做到一批茶叶的乙酰甲胺磷,用GC-MS、GCMSMS确认了,均为超标的结果(标准要求≤0.1mg/kg),但是领导后面说由于2018年[b]国家食品监督抽检细则对茶叶没有进行乙酰甲胺磷的检测,所以领导叫我们将这个检测项目去掉,请问你们在做监督检验的项目时,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b]

  • 检验报告管理系统(检验合同、样品交接收样、检验收费、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管理及打印)

    目前免费使用,无功能限制。检验报告管理系统,功能包括检验合同、样品交接收样、检验收费、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管理及打印等功能,适合各类检验机构使用。程序见附件。说明、数据库下载地址http://www.labsystem.net/DownLoad.aspxhttp://download.labsystem.net/soft/images/1.pnghttp://download.labsystem.net/soft/images/2.pnghttp://download.labsystem.net/soft/images/7.pnghttp://download.labsystem.net/soft/images/8.pnghttp://download.labsystem.net/soft/images/10.png

  • 检验报告中的环境条件是指哪个检验室的

    检验报告中常常涉及检验室环境条件,环境条件一般是指温度、湿度等项目。这里的检验室是指哪个检验室?例如天平室?仪器设备室?高温室?请筒子们根据工作的特点,热烈讨论,也利于更好地工作。

  • 纺织品物理检验和化学检验的定义你知道多少?

    纺织品物理检验:指运用各种仪器、仪表、设备、量具等检测手段,测量或比较各种纺织产品的物理性质或物理量的数据,并进行系统整理、分析,以确定纺织品物理性质和品质优劣的一种检验方法。纺织品化学检验:指运用化学检验技术和仪器设备,通过对抽取的纺织品样品进行分析、测试,以确定纺织品的化学特性、化学组成及其含量的一种检验方法。

  • 检验流程卡

    请问各位前辈,检验流程卡怎么设计,具体检验过程中,检验流程卡是从哪个部门下发的,流转过程中在谁手里,检验员、室主任还是试验部部长。还有,样品管理员把样品放到样品间后,把检验任务单给了试验部部长,试验部部长能把样品留在手里流转吗,还是必须经过样品管理员?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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