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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预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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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预报评估相关的资讯

  • 新型评估体系可详细监测小城市空气质量
    最近,俄罗斯秋明国立大学提出了一种详细评估城市气候和空气质量的体系,有助于在不设大型气象中心的小城市组织环境质量监测。相关论文发表在《环境科学与政策》杂志上。  当空气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和灰尘时,会危害环境质量。在这种情况下,空气检测经典统计监测模型不能很好发挥作用,需要扩展性的、一体化的方法和模型。秋明国立大学的科研人员制订出一种扩展方法,可用于更详细地评估城市环境质量。  这种评估体系的关键特点之一是“按需工作”。在大城市可能配备有空气质量连续监测和预报体系,但在问题同样严重的小城市可能没有。根据科学家的说法,当需要详细分析小城市环境质量时,通常方法的缺点也变得尤为明显。  研究人员提出的方法原理与天气预报模型相同,能更详细地计算空气流动。研究人员在俄罗斯北部小城阿帕季特进行了一项计算机试验:一个具有高分辨率的模型显示,污染羽流覆盖了整个城市,与此同时,传统模型却显示污染将被风吹往偏离城市的方向。  “秋明国立大学参与这个方向的研究工作,为在全新水平上研究秋明北部的社会生态问题并测试我们的研究成果提供了机会。我们目前在分析纳德姆市的环境状况。这项研究将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一些关键生态因素,确保生活在俄罗斯北部严酷自然气候条件下的人们的生活质量。”秋明国立大学低温学和冷冻学国际中心冷冻学术系高级研究员罗曼费奥多罗夫介绍说。  研究人员还指出,空气质量监测是联合国可持续人类发展计划的一部分,为实现这些目标,世界气象组织正在积极发展创建扩展性整体一体化方法,以开展详细环境评估。
  • 环保部:将全面评估和修订环境质量标准
    环保部副部长周建近日表示,环保部将对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修订,改进环境质量评价方法。   空气污染指数分为五个等级,但各地的天气预报似乎很少预报当地的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了比较严重的中度或重污染,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尴尬: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监测结果是空气质量二级,但老百姓出门时,抬头看见的并非蓝天,甚至有时还有可能是灰霾天。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研究所所长孟凡说,出现环保监测结果和群众直观感受不一致的现象,与中国相关的标准有关。孟凡介绍,我们的标准只是部分地反映了颗粒物的污染,因为我们测的主要是粗粒子,而对能见度贡献更大的细粒子并不在空气质量标准之内。
  • 德润达称重“机器人”助力河北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的建设
    日前,环保部与京津冀三省市联合印发通知《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部署了三省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提出了京津冀空气质量目标。为彻底贯彻此措施,并做到对大气污染物早预测早防范,河北省筹建多时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及时上线使用,实现了全省6项主要污染物未来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和未来7天的空气质量趋势预测。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主任王晓利介绍该平台时说到,该平台总投资5082万元,由高性能计算集群、灰霾雷达观测网、重污染应急管理评估和视频会商系统等组成。是目前国内省级最先进的,将为河北精准治霾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持。而在这个平台筹建伊始,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曾公开招标。对此,康姆德润达的精工仪器全力出击,凭借其领先的技术优势、高效稳定的产品性能和及时周到的服务品质脱颖而出。最终,康姆德润达的称重“机器人” --- AWS-1滤膜自动称重系统成功中标,为该预报预警平台的建设增添助力。在这个新建的预报警平台实验楼中,就有一间实验室专门用做AWS-1的滤膜称重工作。经过康姆德润达工程师的安装调试后,设备运行稳定,数据处理快速精准。AWS-1 安装完毕康姆德润达工程师培训现场康姆德润达工程师的专业培训与贴心服务,也赢得了预报警平台工作人员的一致称赞。如果说河北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是一位“超级专家”,那康姆德润达的精工产品对大气颗粒物的精准测量就是一双“巧手”,为河北省的精准治霾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康姆德润达公司精工制造的产品集合了德国众多领先技术:AWS-1滤膜自动称重系统:对采集大气颗粒物的滤膜进行自动称重,实现滤膜从恒温恒湿平衡、自动编码、识别、到称重和数据统计管理的全过程自动化,无需人工协助,实现了数百张滤膜一次性批量处理。AWS-1滤膜自动称重系统关于我们:康姆德润达有限责任公司(Comde-Derenda GmbH)是一家欧洲知名的环境监测设备和电力监控设备生产厂家。目前,全系列的大气颗粒物采样及在线监测仪器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康姆德润达公司在世界22个国家拥有150多个用户,在中国,产品已经销往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科院及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辽宁省、山东省、安徽省、青海省站等三十余个省市级监测站,并以其过硬的质量、周到的服务得到了客户的广泛青睐。
  • 北大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可预报5天内空气质量
    昨天,京城天气晴朗,秋高气爽。在八达岭长城景区,巍峨的长城屹立山巅,在蓝天和五彩斑斓的植被映衬下更显壮美。   雾霾散,蓝天归,市民舒心的同时也在担忧好天气能维持多久。昨天,北京大学向记者透露,该校环境专家研制的&ldquo 矮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系统&rdquo 已经上线,市民通过该系统可免费了解未来5天内的空气质量。   该系统由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谢绍东、副教授王雪松和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学者胡泳涛博士等组成团队研发,三人均有丰富的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数值模拟和数值预报经验。据介绍,目前各地的人工空气质量预报并不提供两天以上的预报,这与当前气象预报的准确率不高、污染源变化等因素有关。据谢绍东透露,&ldquo 矮马&rdquo 系统研发中,研究人员考虑了近地面层的气象条件,并根据实测数据对污染源进行动态校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预报的准确率,也延长了预报周期,可提供未来5天的预报。   &ldquo 矮马&rdquo 系统的核心是一台叫做&ldquo 矮马&rdquo 的小型超级计算机,研究团队以现有公开出版物和学术文献为基础、以现场观测和地方实际监测数据为验证,建立起高时空分辨率的全国空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同时,根据中国气象参数和空气污染物源排放参数的实际,对国际广泛使用的空气质量模型&ldquo 区域多尺度空气质量模型(CMAQ)&rdquo 进行改进,利用&ldquo 矮马&rdquo 模拟在预测气象条件下,全国各地排放出的空气污染物在地球大气中传输、反应、转化、沉降等过程,从而计算各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分布。目前,&ldquo 矮马&rdquo 预报已经能预测140种大气痕量污染物浓度,目前仅公布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臭氧和PM2.5浓度。   每天凌晨6时,系统通过其官网(http://www.wuranyubao.com.cn)公布北京、上海、南京等全国171个城市未来5天的动态可视化空气质量预报,包括空气质量指数、臭氧和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最低能见度、平均风速、最多风向等。系统还可切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进行区域对比。
  • 中科光电应邀参加第十八届粤港澳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预警技术交流会
    10月27日,由香港环境保护署、澳门环境保护局、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联合参与举办的“第十八届粤港澳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预警技术交流会”在广东肇庆举行。该次交流会的主题为“十三五”期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科学、技术与管理,反映了粤港澳地对大气环境的联合防治管理的决心。 交流会期间,环保部原副司长朱建平就事权上收、数据管理等现状发表建议和管理办法,各参与单位就现阶段的监测技术和成果作了简短有力的报告。环保部原副司长朱建平发言 在大会上,中科光电对《激光雷达技术在预警预报中的支撑》做了简短的报告,重点介绍了我公司雷达的专业技术和应用特点,得到了环保工作者的高度认可。 我司人员技术汇报 另外,广东省监测中心原首席专家钟流举就事权上收、垂直管理后的环境监测业务发展和职业规划提出了个人的建议和意见,鼓励环保工作者在新形势下创新、拓展业务范围和思路,为空气污染监测评估和控制策略提供更全面更科学的支持和研究。钟流举教授推荐我公司臭氧雷达、颗粒物雷达等作为遥感、走航监测的新手段 通过参加本届交流会,我们不仅了解到现阶段粤港澳地区和各省市在大气环境监测领域的先进监测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了我司在环保领域的影响,还加大了与各单位、同行的交流机会,为更好地发展业务和技术水平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和平台。
  • 中科光电应邀参加第十八届粤港澳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预警技术交流会
    10月27日,由香港环境保护署、澳门环境保护局、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联合参与举办的“第十八届粤港澳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预警技术交流会”在广东肇庆举行。该次交流会的主题为“十三五”期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科学、技术与管理,反映了粤港澳地对大气环境的联合防治管理的决心。  交流会期间,环保部原副司长朱建平就事权上收、数据管理等现状发表建议和管理办法,各参与单位就现阶段的监测技术和成果作了简短有力的报告。领导发言环保部原副司长朱建平发言  在大会上,聚光科技子公司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光电”)对《激光雷达技术在预警预报中的支撑》做了简短的报告,重点介绍了中科光电司雷达的专业技术和应用特点,得到了环保工作者的高度认可。 中科光电工作人员作技术汇报  另外,广东省监测中心原首席专家钟流举就事权上收、垂直管理后的环境监测业务发展和职业规划提出了个人的建议和意见,鼓励环保工作者在新形势下创新、拓展业务范围和思路,为空气污染监测评估和控制策略提供更全面更科学的支持和研究。钟流举推荐中科光电的臭氧雷达、颗粒物雷达等作为遥感、走航监测的新手段  通过参加本届交流会,中科光电不仅了解到现阶段粤港澳地区和各省市在大气环境监测领域的先进监测和管理水平,更进一步扩大了中科光电在环保领域的影响,还加大了与各单位、同行的交流机会,为更好地发展业务和提供技术水平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和平台。
  •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市场规模预计达58亿元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insimg/b54f266f-7c90-4d01-8eee-9d63c066775e.jpg" title=" 99601.jpeg@660x440.jpg" / /p p   从事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4-T000-1-1-1.html" strong 空气质量 /strong /a 预报业务的企业刚度过第一个丰收季节。虽然,收割的号角吹得比较轻。 /p p   2016年1月1日,“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系统”低调上线,每日17时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像看天气预报一样,公众可从系统中获知,未来数天是否有雾霾。 /p p   预报数据由各地环境监测中心上报。2015年10月是各省级行政区、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建设预报系统的时限,这一政策驱动成了2015年产业界的利好消息,各地政府招兵买马,企业分食蛋糕。 /p p   “大部分已初步完成平台建设,也有一些省市刚刚走完招投标程序。省一级平台通常投入千万级别,也有地方分期建设,小几百万的也有。”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环保事业部经理龚皓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雪迪龙参股的思路创新公司参与了近三成空气质量预报市场的建设,其中内蒙古的项目在全国投资规模最大,“总包小一个亿给了联通,思路创新签下了五千多万的合同订单。” /p p   多位业内人士判断,与省级政府合作的空气质量预报市场“蛋糕”已经分完,未来在地市层面还有空间。国泰君安证券2015年10月发布研报,仅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系统建设的软件部分,市场规模预计可达58亿元。 /p p   strong  “为政府贴身服务” /strong /p p   目前国家要求的是重点区域未来5天、省域未来3天的空气质量形势,以及36个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的AQI(空气质量指数)范围。 /p p   “和我们合作的公司也不是一开始就能拿出现成产品的。是我们不断提出各种需求,企业来帮我们实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伏晴艳记得,上海市开始做基于新标准的空气质量预报业务系统始于2012年。 /p p   彼时,距离这个市场“暖”起来还有一年时间。 /p p   事实上,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从1998年就开始了,当时主要采用依赖于历史观测数据、精确度较低的统计模式,预报结果也无关PM2.5。 /p p   2003年起,上海学习北京,探索空气质量预报的数值模式。数值预报需要导入气象数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实时空气监测数据,再通过计算机按照数值模型模拟出未来的空气质量形势。由于涉及大量科研成果,当时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合作伙伴是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p p   空气质量预报领域真正出现企业的身影要追溯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清华大学出资设立的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路创新)参与了奥运会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帮助北京建立了一个预测平台。“那时候还没有什么竞争对手,地方也少,就北京做。”思路创新副总裁陆晨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道。 /p p   在PM2.5火遍大江南北的2011年,上海地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地听)总经理张伟锋第一次拿下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项目:“帮他们做系统,从API(空气污染指数)转向AQI。”2012年底,张伟锋第一次听说老客户需要开发一套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自动化系统。 /p p   这套系统每天通过网络自动抓取中央气象台、区域气象中心和国外网站的气象数据场,再结合污染源数据、实时监测数据及上海本地气象数据,根据三个不同的数值模型进行4至11小时的模拟运算。最后系统展示出3种可视化模拟结果给预报员,预报员根据经验进行研判,对外发布最终的空气质量预报结果。 /p p   2013年,先行一步的上海开始通过这套系统对外发布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十条”,提出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其他省份、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 /p p   对企业而言,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 /p p   “‘大气十条’出来了,我们就相应地加强空气质量预报业务,专门成立了一个小组,提前做一些铺垫。”中科宇图资源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顾伟伟介绍。 /p p   作为“甲方”的伏晴艳明显感到,这两年空气质量预报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很多公司都说能做预测预报,市场好像很好,但进来的公司也良莠不齐。这个系统本身需要不断改进,不是哪家给你一个产品,你用就是了,没那么简单。” /p p   “为政府贴身服务”成了上海地听的“生存之道”,张伟锋还为此建了一个QQ群:“监测中心一碰到问题就发话,我们实时沟通,不分上下班。这套系统是从他们的需求开始的,做好交给他们之后要不停维护,他们有新的需求我们也不断加上去。” /p p   strong  环境派和气象派 /strong /p p   “空气质量预报与气象条件、气象预报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涉足空气质量预报产业以前,上海地听主要从事气象业务。张伟锋感觉介入非常顺利:“空气质量里面的数据,基本和气象数据一模一样。另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和气象局合作,我们也能给客户提供一些思路。” /p p   山东省选择的也是一家原本从事气象业务的公司。“大气十条”出台头两年,山东主要依托省气象台进行空气质量预报。“我们想加强自己的能力建设,就从(2015年)8月开始招标了一家公司。”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预报室主任曲凯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时有7家公司竞标,最终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瑞特)中标。 /p p   恩瑞特从2008年开始给中国气象局、江苏省气象局等开发天气预报系统,它也承担了江苏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的建设。 /p p   在这一新兴的业务领域,据南方周末记者观察,企业按“出身”大致可分为“环境派”和“气象派”。前者的主营业务原本就包括环境监测和软件开发,如前述的思路创新、中科宇图等 后者则是从气象预报业务转型而来。 /p p   “过去一年各地的项目,基本上有个五六家在做。”一名相关企业的高管称。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仅从2015年省级空气质量预报系统中标企业分布来看,“环境派”势力范围更大:思路创新拿下北京、福建、湖南、安徽、陕西、辽宁、内蒙古等七地,中科宇图拿下贵州、宁夏、河南三地,中科天宇软件有限公司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抢占两省市场。还有少数省份系统由业内知名度较低的企业中标,或者以课题形式交科研机构开发。 /p p   2014年4月,主营环境监测行业的雪迪龙以3200万元入资参股思路创新。“整个空气质量预报是体系建设,包括前端监测设备、应用软件系统,还有支撑软件的高性能运算服务器。”龚皓说。国泰君安证券研报认为,空气质量预报项目投资金额较小,只有将监测建设、硬件建设、末端治理全部关联起来才可能达到上亿元级别规模。 /p p    strong 技术无壁垒,数据获取难 /strong /p p   公众更关心的问题是,空气质量预报准不准。企业也操心,有时却有心无力。 /p p   张伟锋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上海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装载了三个数值模型,其一由中科院大气所研发,另外两种为国际上的开源模型。不同模型适用于不同的气象条件,优劣没有定论,可以给预报员多提供几种参考。 /p p   “像美国环保局用的模型,上海环保局也在用,并没有绝对的技术壁垒。环境大数据的应用也不在软件难做。”2016年1月10日,龚皓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p p   “模型本身和国外差距不大,几乎都是同步的,我们国内也有自主产权的数值预报模型,问题还在于数据。”张伟锋说。 /p p   伏晴艳也有类似感受:“讲老实话,国外对预测预报的要求没有像国内这么高。仅仅预报工具本身,美国做的平台系统未必有国内好。但是,我们每个模型要用到的初始气象场数据,都是靠国外提供的。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的差距就太大了。” /p p   为了让预报更精确,除了全球、全国的气象数据,还需要本地气象数据。龚皓到各地开展项目时却发现,这件事没那么容易:“主要是协调的问题,并不是提供不了。环保部门想干,要自己和当地气象局协调。现在比前两年好一点,上边领导会出面。” /p p   顾伟伟更看重的影响因素是污染源排放清单,据他介绍,目前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沿用的是清华大学2012年建立并通过网络共享的中国大尺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再结合当地每年的污染源统计数据做一些更新。大部分地方没有本地的、精细化的排放清单。“我们也在研究怎么提升预报精度。” /p p   “预测预报就像医生诊断,不是光靠模型和工具就能做,还要专家经验和水平积累。”伏晴艳感叹,有经验的预报员也不是很够。目前上海市监测中心有7个预报员专门从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 /p p    strong “一定要往市里走” /strong /p p   “空气质量预报现在甚至是个不赚钱的行业,全国就那么多个省和重点城市在做,这种公共服务也只有政府会做。”一家成立于2014年的环境企业以380万元拿下西部某省的系统建设项目,该公司一位需求分析师认为,目前市场很窄,盈利模式并不清晰。 /p p   省级“蛋糕”确已分完。思路创新收割近三成,其副总裁陆晨的判断是:“政府大规模投入可能就这两年,以后主要是服务,资金量会下来。” /p p   下一个“蛋糕”有多大?省级建完,各地级市需要建自己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吗?政府没有释放明确信号,业内人士众说纷纭。 /p p   “每个市肯定要有预报能力,但是否建自己的系统,山东没有强制要求。预报系统都很贵,我们做的系统分省级版和市级版,各市如果没有资金,可以依托省系统做预报。但有条件的也鼓励研发自己的系统。”曲凯说。 /p p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下一轮,更广阔的空间在地市级。” /p p   2015年12月10日,山东德州市因应急响应不力被约谈。从督查情况看,预警预测能力薄弱、预测结果偏差巨大是问题之一:德州市预测11月29日、30日空气质量将好转,但这实际上两天均为严重污染。市长陈飞现场表态,以后环保工作由他亲自分管。 /p p   没过几天,德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找到一家企业,希望尽快建立预报系统。 /p p   “德州需要更精细化的预报,就要引入更精细的气象数据和排放源数据,这些数据不在省里。预报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提前追溯污染源,辅助政府做减排决策。除了河北省,目前约谈还是以市为单位,说明将来大气污染的治理单位应该在地市。所以,我们认为这套系统将来一定要往市里走。”上述业内人士称。 /p p   另一个争论焦点是,除了和政府做生意,还能有别的盈利模式吗? /p p   实际销售还没有形成,但已有公司开始和一座石化工业园区谈生意。该公司一名高管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对此有需求:“他们希望通过预知大气污染的情况来安排自己的生产活动,大气对污染物容量比较大时,可以增加产能 如果形势不好,污染可能扩散不出去,那就减少产能,不要添乱。” /p
  • 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上线
    p   2016年初,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已经上线。环保部下一步会考虑增加重点区域,还希望三大重点区域的每一个地级市都开展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4-T000-1-1-1.html" strong 空气质量 /strong /a 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其他地区的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自主建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QQ截图2016011109222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insimg/d09ac81f-4714-4203-8f83-a05622f41da4.jpg" / /p p   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已经低调上线。 /p p   从今年1月1日起,环保部官网已经悄然出现了一个“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专栏。这意味着人们可以像过去关注天气预报那样,提前获知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p p   “在这个系统里,我们可以看到三大重点区域、省域和城市三类空气质量形势预报。”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这是一个新的开始,标志着我国的空气质量预报和监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p p   在2013年9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国务院明确提出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 /p p   为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在2015年4月出台了《全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实施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在2015年10月前完成本行政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p p   罗毅透露,“由于各个区域的空气污染形成机理差异较大,我们计划2016年再根据气象和污染物传输条件等综合因素,选建一些区域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p p    strong 三级空气质量预报体系建立 /strong /p p   在三类空气质量形势预报里,三大重点区域预报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 /p p   “京津冀区域预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长三角区域预报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珠三角区域预报由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罗毅介绍。 /p p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省域预报覆盖每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预报目前主要覆盖包括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在内的36个城市。 /p p   环保部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对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下一步,我们希望三大重点区域的每一个地级市都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其他地区的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自主建设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p p   根据环保部介绍,省(自治区)和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内容,包括辖区省域空气质量形势预报信息,转发当地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并根据能力建设进展发布区域空气质量形势图等更多其他详细预报信息。 /p p   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内容包括未来24、4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等预报信息,转发当地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并根据能力建设进展发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等更多精细化城市预报内容。 /p p   罗毅介绍,从空气质量预报技术来看,目前主要采用数值预报和统计预报两种技术,区域和省域采用数值预报技术的比较多,不少城市采取统计预报技术。 /p p   “统计预报技术也非常重要,例如北京做空气质量预报时间比较长,他们的经验是,数值预报加统计预报效果就非常好。”罗毅指出。 /p p   上海市环保局一位官员介绍,上海的空气质量预报以数值预报技术为主。 /p p   “各地采用什么预报技术和相关设备,环保部并没有统一的要求,都由各地自行决定,这是最终由市场决定的领域。”朱建平介绍。 /p p    strong 城市主要预报两天以内的空气质量 /strong /p p   环保部强调,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所发布的日数据仅为当天参考值,用于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不直接用于空气质量达标状况的评价。评价空气质量达标状况时,应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规定进行。 /p p   根据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1月7日17时发布的信息显示,长三角区域预报显示的内容为未来五天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p p   1月8日,长三角受冷空气影响,中北部以轻度污染为主,短时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南部良到轻度污染。 /p p   1月9日,长三角受弱高压控制,中北部沿海以轻度污染为主,内陆轻度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南部良到轻度污染。 /p p   1月10日,长三角北部处于高压后部,以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受低压倒槽影响,优到良。 /p p   1月11日,长三角受低压倒槽影响,有明显降水,北部以良为主,中南部优到良。 /p p   1月12日,长三角中北部处于高压前部,良到轻度污染,南部受低压倒槽影响,优到良。 /p p   江苏省省域预报的信息为未来两天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p p   1月8日西北气流,地面高压区内均压场,风速较小,湿度较小,预计全省空气质量在良-轻度污染之间。 /p p   1月9日北部西北气流,南部偏西气流,东到东南风,沿江苏南可能有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 /p p   同时,江苏省南京市预报的信息也为未来两天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1月8日24小时预报和1月9日48小时预报均为空气质量指数为140~160,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p p   “从技术上来看,空气质量预报可以预测未来2-5天的信息,但两天以内的预报精度比较高。所以我们要求城市预报只发布两天以内的预报信息,区域和省域的预报时间长度各地自行掌握。”朱建平解释道。 /p
  • 全国首个风能实时监测与评估系统成功投用
    新华社西安6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国家电网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获悉,全国首个风能实时监测与评估系统近日成功投入使用,这是我国在大规模发展风电中取得的一项重要的科技成果。   这项成果是由国家电网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开发研究并应用的。该系统可实现每日向甘肃酒泉地区5个风电场提供96点风电功率预报和风电场出力分析服务,有效地缓解了甘肃酒泉千万千瓦风电基地接入西北电网后对电网的冲击,为解决西北区域大规模风电开发与并网运行等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据国家电网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的电力专家鹿飞介绍,该风能实时监测与评估系统,主要由西北电网区域(酒泉)调度测风网络和风能实时监测系统两部分组成。西北电网区域(酒泉)调度测风网络是国内首个针对区域电网风电调度的测风网络,2010年初建成投入使用,可实现包括10米、30米、50米高度和两个70米高度共5个通道的风资源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 风能实时监测系统可实时生成监测区域内的风能资源分布图,对风电功率进行准确预测并计算各风电场的理论出力。   同时,该系统还采用了多传感器融合、模式识别、三维智能仿真等先进技术,可实现对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信息的实时监测,进行4-6小时的短时临近预报,随时修正日前预报的偏差,全面提高风电功率预报能力,从而有效地缓解了风电对电网的冲击,将大大推动大规模风能发电在国内的发展。
  •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中心成立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中心日前正式成立。中心已联合中科院建立了京津冀预报预警业务化测试系统,将先行开展区域AQI预报预警服务。
  • 环保部:2014初步搭建京津冀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平台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近日印发《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要求,2013-2014 年,初步搭建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平台,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以及内蒙古东部区域6个省级单位约150 万km2的区域,实现未来3天空气质量预报和7天污染趋势预测。   《方案》明确,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立覆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六省市区范围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中心。建立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开展区域污染形势预报,开发区域分级业务预报产品,指导各城市AQI 预报业务工作。建立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业务会商制度、重污染预警专家会商制度、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区域空气污染预报预警、联合会商、预报预警产品分级互动业务工作的常态化。   2013-2014 年,初步搭建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平台,开展计算中心、机房改造、预报核心系统和支持环境建设。   《方案》指出,目前已建成包括“三区”城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 城市496 个点位在内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管理平台。管理平台实时汇集大量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数据基础。   但现阶段不能对空气质量的变化进行前瞻性的趋势预判,同时还存在缺乏区域层面的空气质量预报模式系统,现有计算环境不满足区域空气质量预报要求,污染源清单数据陈旧,部分排放清单资源匮乏,缺少会商、信息发布系统,基础设施条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问题。   《方案》明确,该项目通过建设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中心,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以及内蒙古东部区域6个省级单位约150 万km2 的区域,实现未来3 天空气质量预报和7天污染趋势预测。   该项目以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为基础,对当前国内外主流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式进行筛选、优化和集成,针对京津冀区域排放特征和气候特点,对区域的污染源排放清单进行更新和完善率先在京津冀重点区域建立区域预报预警业务示范。   《方案》明确该项目实施进度:   第一阶段:2013 年4 月至9 月,编制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可研,并组织申报。   第二阶段:2013 年至2014 年,第一期建设与试运行阶段建设,利用相关科研应用经验,初步开展区域空气质量预报的内部试运行。   第三阶段:2014 年,第一期业务化运行,经验证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内部试运行稳定可行后,初步开展区域空气质量预报的业务化运行,整合各区域现有多污染物大气排放源清单,进行排放清单系统的初步搭建,完成污染源清单更新的需求分析,建立数值分析预报系统。   京津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中心(一期)项目总投资4519 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详见附1。
  • EVS:如何使用自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系统运营102个项目
    BLOG EVSOmnis几十年来,全球一直在预测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最初由地方和国家政府承担,现在私营部门已经有了高度成熟的使用案例。近场、近实时预测空气质量建模和管理系统,专注于特定设施或设施群的空气质量管理,在10到15年前首先被采矿、矿物加工、废水处理和政府组织采用。我们使用Envirosuite在过去12年中运行的102个项目数据,分析了空气质量管理系统的实时和预测使用数据.1是什么推动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系统的采用?简而言之,对环境空气质量问题采取行动以降低风险仅知道现存问题是不够的,还必须知道如何有效地将行动集中在问题的原因上。由于许多类型的排放污染物不可见,因此忽视问题随着时间推移,排放量经常变化很大,其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天气条件。最初,自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是由改善环境绩效的需求驱动的。新的合规性需求,需要新的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方法。在某些情况下,环境许可证要求采用近乎实时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或预测。通常由私营企业提供和支持,但由组织本身使用,很少有人对这些类型的系统特征进行公开分析。2使用自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测分析102个项目的类型作为在澳大利亚阿德莱德举行的 2022 年 CASANZ 会议的一部分,Envirosuite 的全球采矿主管 Matt Scholl 和 EVS Water 经理 Chaim Kolominskas 发表了一篇题为“近实时空气质量建模、预测和管理系统的采用和发展”的论文(Uptake and evolution of predictive and near real time air quality modelling, forecast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s)本文目的是了解是否可以使用更大的项目数据集来指导如何进一步改进近场、近实时和预测空气质量建模和管理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本文分析了过去12年来空气质量管理实时和预测系统的设计和使用趋势,这些数据来自Envirosuite在该领域正在进行的项目的匿名数据,总共102个项目。项目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空气质量/计量建模和预测这些类型的系统使用某种自动气象建模和/或扩散建模来进行空气质量管理。排放源识别建模此类别包括用于确定空气质量影响、事件或投诉来源的解决方案。建模(如反向轨迹建模)对于此类别中的所有解决方案都是通用的。快速分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此类解决方案包括自动分析、报告和分发与空气质量管理相关的监测信息。Envirosuite的Omnis软件结合了实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天气预报和排放建模,使用户能够管理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3使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测系统的102个市政或工业应用的采用情况在全球102个正在进行的项目中,基于建模的解决方案(39%)和基于监测的解决方案(36%)被同等使用,25%的项目使用了排放源识别建模解决方案。在使用方面,根据102个活动项目的90天使用统计数据(截止到2022年4月),74%的解决方案交互与基于监控有关,16%与建模和预测有关,10%与某种排放源识别建模有关。使用统计提供了几个更有趣的剖析:62% 的项目与 1 种以上的解决方案相关联。拥有最频繁用户的项目每天访问该解决方案超过20次。平均而言,28% 站点的用户至少每天访问该解决方案。从这些见解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要在多种解决方案中对环境空气质量问题采取有意义的行动,详细的、可操作的见解是必不可少的。上图显示了活动位置的概念模型 - Envirosuite的Omnis软件推出的一项功能,允许用户识别其设施中的未知排放源。4如何使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来识别有问题的排放源?当今工业运营商或市政当局不能仅依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进行主动分析,仅知道存在问题是不够的,您需要知道如何有效地将行动集中在问题原因上。Envirosuite的Omnis软件即将推出的一项功能称为活动定位,旨在帮助在运营中遇到排放问题但不知排放源的客户。为用户提供准确的见解,以有效地针对产生排放问题的区域。用户可以“临近预报”,比以往更准确地做出具体的运营决策。历史活动位置可以为有效调查排放事件提供明确的分析。此外,Omnis的排放源识别功能为运营商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提供了价值,使其及时了解哪些排放源需要立即关注。我们的解决方案帮助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运营商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减轻排放影响并管理复杂的基础设施。关于我们澳大利亚Envirosuite公司(股票代码:EVS)。有30多年的环境咨询管理经验,擅长数据分析和建模,以自主开发的软件和硬件为服务平台,向客户提供实时监测,分析报告,溯源预测等功能为一体的专业环境管理解决方案。在世界各地积累了丰富的大气/水/噪声监管等环境管理成功案例。2020年2月,收购专业的环境噪声监测公司EMS Brüel Kjæ r后,EVS成为横跨大气质量、水务监管和环境噪声监测三大专业领域的公司。
  • 10月下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公布
    2021年10月1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东北、华南、西南、西北、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10月下半月(16—31日)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总体情况10月下半月,全国大部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PM2.5,华南区域首要污染物为O3。京津冀及周边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22—24日,区域中南部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北京市10月下半月,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15—22日、27—31日,受冷空气过程影响,空气质量以优为主。长三角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南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中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中,16—17日,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26—31日,区域中北部局地可能出现短时PM2.5中度污染过程。苏皖鲁豫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其中,16日,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17—18日,河南、安徽局地可能出现短时中度污染过程;21—27日,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河南、安徽局地可能出现短时中度污染过程。汾渭平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其中,18—19日、22—26日和30—31日,陕西关中地区和河南西北部可能出现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东北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18—22日,区域南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华南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18—19日、27—31日,珠三角西南部局地可能出现O3轻度污染过程。西南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23—24日,成都平原、川南局地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西北区域10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其中,16日,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17—19日、22—26日和30—31日,区域东部局地可能出现PM2.5轻度污染过程。
  • 生态环境部发布10月上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
    2021年9月30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东北、华南、西南、西北、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10月上半月(1-15日)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  10月上半月,全国大部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O3和PM2.5。其中,1—2日,苏南、浙北局地可能出现O3中度污染过程。新疆东疆和南疆地区受沙尘天气影响,可能出现持续性PM10轻度污染过程,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中度或以上污染。  京津冀及周边区域:10月上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1—3日,河北中南部、山西中部、山东西部和河南中北部可能出现O3轻度污染过程;10—15日,区域中南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  北京市:10月上半月,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4—8日,预计出现持续性降水和间歇性冷空气过程,空气质量为优。  长三角区域:10月上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O3。其中,1-2日,苏南、浙北局地可能出现O3中度污染过程;8-10日,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O3轻度污染过程。  苏皖鲁豫区域:10月上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O3或PM2.5。其中,6-8日,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部可能出现O3轻度污染;9—10日,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短时PM2.5轻度污染过程;11-15日,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  汾渭平原:10月上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其中,1—2日、8—11日、14—15日,山西西南部局地可能出现PM2.5轻度污染过程;4日,河南西北部局地可能出现PM2.5轻度污染过程。  东北区域:10月上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  华南区域:10月上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1—5日,广东、湖北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过程;6日,广西与珠三角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过程;7—8日,珠三角西南部、湖南中部可能出现轻度污染过程;9—15日,珠三角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均为O3。  西南区域:10月上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1—3日,重庆、成都平原、川南局地空气质量为良至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或PM10。  西北区域:10月上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新疆东疆和南疆地区受沙尘天气影响,可能出现持续性PM10轻度污染过程,部分时段可能为中度或以上污染。其中,1日,宁夏北部、内蒙古西部局地可能出现PM10轻度污染过程;2—3日,甘肃河西、内蒙古西部局地可能出现PM10轻度污染过程;11—15日,天山北坡及内蒙古西部局地可能出现PM10轻度污染过程。
  • 西南大学建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华龙网3月11日8时20分讯 未来,重庆柑桔的质量和产量将有更大的提高。记者今日从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获悉,在农业部发文公布的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由该校柑桔研究所承担建设的“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入选,实验室将为重庆柑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柑桔研究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以柑桔种植、贮藏保鲜、加工和包装储运等产业链全过程产生的危害因子为对象,以保障柑桔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提高产品竞争力为目标,开展国家柑桔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风险隐患动态跟踪评价和风险交流及果品营养功能评价等工作。   与此同时,实验室会逐步在风险监测、辅助风险评估技术验证、具体评估工作实施和安全标准研制等形成优势和特色,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全面提升我国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现、预警、预防和管理水平。   据悉,该实验室的建设将为推进我国柑桔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依法加强监管、应急处置、正确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等发挥重要作用。
  • 水污染预警溯源仪助力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8年1月19日,由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主办的“中国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响应(苏州)论坛”在苏州顺利召开。来自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响应、危机舆情管理和环境监测溯源等领域的领导、专家、行业领域以及国外商会代表近200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a5442661-16e4-4f3f-8dde-b5075edcdc3e.jpg" title=" IMG_513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主会场现场 /strong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6bb6d229-c2c1-4025-a598-c8a3c21e307e.jpg" title=" initpintu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主论坛演讲嘉宾 /strong br/ /p p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环境风险与应急响应:新时代,新问题,新举措”。在上午的主论坛上,苏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新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党委书记、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院长刘毅,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化学品环境管理处副处长杜科雄,上海美国商会总裁Kenneth Jarrett,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张晓健教授,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副主任单学刚、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副院长么新、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环境风险与应急研究中心主任杨爱梅、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环境风险与应急研究中心主任陈超、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吴静等分别致辞或做主题演讲。 /p p   随着中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频发以及公众关切的加强,环境风险评估以及环境应急日益受到重视,而建立一套完善的预警预报和应急制度,加强技术支撑和法规标准建设,是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必不可少的一环。以京津冀重污染天气为例,由于观测数据的完善、预警预报准确度的提高、应急措施的规范化,冬季京津冀地区重污染天气的峰值不断下降。而在水质领域,水污染预警溯源技术还远远没有受到如此重视,当然成功案例也很少为大家所知。 /p p   此次论坛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吴静带来了自己团队研发的水污染预警溯源技术,并在下午举办了分论坛“污染预警溯源”,为参会观众重点介绍了此项技术在地表水和工业园区的各种应用,同时参观了此项技术最早的应用站点“苏州金墅港预警溯源系统”。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d0a50cef-9220-48ae-9f3c-e734f5e2c06c.jpg" title=" IMG_523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吴静 /strong /p p   吴老师团队将刑侦中用指纹快速查找嫌疑犯的思路引入水污染溯源,历经14年实现了技术的产业化,目前已研发出第三代预警溯源仪。此技术通过建立不同水体、污染源、化学品的三维荧光指纹图谱,并通过指纹图谱的不断监测和比对,来实现对水体水质变化的预警以及污染来源的快速查找。目前,吴静团队的水纹数据库已包含13大类、152种污染源指纹库,29个国家或地区、244个水体的指纹库,以及近350种化合物指纹库。此项目的进一步产业化也得到了国家重大仪器专项的资助。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503b9231-1150-4183-9fdb-57e2a2d2d61c.jpg" title=" IMG_525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环保部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张扬博士 /strong /p p   张博士介绍了三维荧光光谱在某国界河流污染来源解析中的应用。通过对河流源头区、城市市区以及下游区水质三维荧光光谱的特征研究、时空变化以及沿河重要污染源水质分析,张博士得出如下结论:天然源对河流有机物贡献可能占主要地位,人为源对河流有机物也有贡献,人为源的主要来源很可能是生活污水类污染。因此在河流污染控制中,需要加强对河流岸边带的治理与保护,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与处理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2491354d-f28c-4dee-b301-d7108f5d1db9.jpg" title=" IMG_527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苏州环境监测中心 吕清 /strong /p p   苏州市目前已建设160多个自动监测站用来水体监测,但由于水系复杂,发生污染事故时,仍然存在污染性质说不清、变化原因说不透、污染源头难追溯的问题,尤其是PPCPs、EDCs等新型有机污染物的污染。自2009年开始,苏州环境监测站开始与吴静老师的团队从原型机开始,在国家和地方多项资金支持下,开始验证荧光指纹溯源预警技术在水体监测中应用的可行性。 /p p   苏州环境监测站根据苏州产业分布特点,建立了相应的荧光指纹数据库 通过筛选,选择了色氨酸作为标准物质来验证仪器运行稳定性 通过对浊度、重金属等干扰因素的分析,最终确定0.45微米过滤作为仪器的预处理方式。 /p p   通过多年的运行,此仪器在多起苏州水质预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证太湖水位,苏州每年会在固定时间段引长江水进入太湖,而在引水期,可发现太湖水荧光强度有明显增强,且与氨氮变化趋势一致,说明此仪器可很好预警太湖水质的变化。2014年,某水质监测站水质荧光强度突然出现明显异常,经排查是因为取水管道改造过程中新管材质量问题,而此时其他水质指标还没有出现明显变化。送样是目前我国重要的一种实验室水样来源方式,而有时送样单位因种种原因会采集与目标地点水质指标比较类似的水样,采用水质荧光光谱分析,可以快速发现水样的真伪。 /p p   吕老师在最后还提出了此技术的两项不足:一是没有完善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支持,监测结果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二是此技术的应用与当地水纹库的丰富程度、服务团队的技术支撑力度、监测系统的稳定运行密切相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d597a109-48f5-4eb6-ba13-a33d7bf474f0.jpg" title=" IMG_532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 蒋冰艳 /strong /p p   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在某工业园区排污口安装了在线污染预警溯源仪,此工业园区有22家电镀企业,为此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专门建立了水质指纹库。除此之外,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还配备了移动式污染预警溯源仪。 /p p   一年的运行时间内,此系统对污染源的快速定位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系统安装前,此工业园区的主要问题是各企业排放口均不超标而园区排污口却经常超标。2017年4月,排污口水质指纹发现异常并与某企业污染相似度为84%~100%,监测监察人员迅速对该企业进行了重点监管,经过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发现企业污水pH值、悬浮物、总磷、总锌均超标排放,随后对企业进行了处罚。水质指纹预警溯源技术将以往执法过程中“发现—普查—执法”变成“发现—精准调查—快速执法”,大大提升了执法效率。 /p p   2017年3月,在某工业园区污水干管上识别到有污水排放,溯源为某公司污水,但该厂污水排放口达标,执法人员通过在企业院内开挖发现了疑似偷排管道,水纹比对相似度达98.4%,后经实验室验证,吊销了该厂排污许可证,并处罚1239万元,成为深圳首笔千万元环保罚单。 /p p   除此之外,蒋博士还介绍了上洋水质净化厂有毒进水识别、上洋水质净化厂上游污染源排查、蛇口水质净化厂上游污染源排查、布吉水质净化厂案例等。最后,蒋博士也提到强大而全面的行业企业指纹库、专业的服务团队、配套的技术手段和政策是此系统发挥作用的关键点。 /p p   目前,在吴静团队的基础上成立了苏州国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a6610b3c-f304-41e6-8a10-634298e86191.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IMG_538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苏州金墅港预警溯源系统参观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da291888-891f-4587-9f28-3b64838fb79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IMG_539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参观人员合影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trong (编辑:李学雷) br/ /strong /p
  • “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评估结果公示
    p   根据“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评估工作安排,经专家组评估,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推荐名单。为加强监督,按照《环境质量报告书评比办法(试行)》(环办[2011]85号)有关要求,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实名向我部提出。 /p p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邮编:100035) /p p   联系电话:010-66556808,66556817 /p p   传真:010-66556808 /p p   附:“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评估结果 /p p   strong  附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评估结果 /strong /p p strong    /strong (按行政区划排序) /p p    strong 评估为“优秀”的名单(21名) /strong /p p    strong 国家级1名: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p    strong 省级10名: /strong 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 /p p    strong 地市级10名: /strong 沈阳市、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扬州市、宁波市、济南市、长沙市、深圳市、成都市 /p p    strong 评估为“良好”的名单(25名) /strong /p p    strong 省级10名: /strong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p p    strong 地市级15名: /strong 赤峰市、大连市、泰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南昌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湘潭市、广州市、佛山市、宜宾市、昌吉回族自治州 /p p    strong 评估为“好”的名单(30名) /strong /p p    strong 省级10名: /strong 天津市、河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p p    strong 地市级20名: /strong 丹东市、盘锦市、哈尔滨市、佳木斯市、浦东新区、闵行区、镇江市、杭州市、台州市、宣城市、洛阳市、济源市、衡阳市、惠州市、沙坪坝区、泸州市、遂宁市、兰州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 /p
  • 高中精度监测,摸清碳排放家底 打造碳监测评估体系“济南案例”
    什么是碳监测?碳监测是指监测二氧化碳吗?还能监测其他气体吗?又是怎样监测?说到碳监测,不少人都抱有这样或那样的疑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走进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济南监测中心),带领大家一起了解“碳监测”这个新鲜事物。开展高中精度碳监测摸清城市碳排放量“家底”2021年9月,山东省济南市被生态环境部列为碳监测综合试点城市之一。作为一个全新的课题,碳监测开始进入省济南监测中心的工作范畴。“广义的碳监测不等同于二氧化碳监测,指的是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六氟化硫、全氟化碳、氢氟化碳、三氟化氮等在内的多种温室气体监测。”据省济南监测中心监控与统计室副主任碳专班成员高素莲介绍,碳监测是指对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环境中浓度、生态系统碳汇以及对生态系统影响等碳源汇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监测。相比PM2.5等大气污染物,碳监测难度更高、对精确性要求更高。现阶段的碳监测,济南采用了“天空地”的立体监测方式,通过天基——卫星遥感监测,空基——无人机监测,地基——高精度监测、中精度监测、移动走航车监测、地基遥感监测等手段进行监测。“在地面监测中,目前国际上主流的碳监测网络采用的多是高精度监测方法。”高素莲表示,环境空气中微小的二氧化碳浓度变化对应着巨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所以对精度要求比较高。“以二氧化碳为例,高精度监测设备精度能到0.05%,是常规二氧化硫监测设备精度(5%左右)的近百倍。”济南市作为8个综合试点城市之一开展城市温室气体监测评估工作,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地面大气主要温室气体浓度监测,探索自上而下的碳排放量反演方法,初步形成技术指南,做好可推广、可应用、可示范的技术储备,为城市碳排放量核算结果提供校验参考。高素莲表示,“自上而下”碳排放量同化反演的方法可与传统的“自下而上”的清单编制方法互相验证,更有利于摸清城市碳排放量“家底”。智能跟踪监测温室气体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济南是全国8个山东省唯一一个碳监测评估综合试点城市之一,为城市碳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做出了先行探索,初步建成的温室气体“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体系,实现全市域、多指标、长时段温室气体智能跟踪监测。“温室气体采样头通常设置在高度约为50米的高塔之上。”据高素莲介绍,基于监测站点建设的代表性、前瞻性等原则,济南市充分考虑城市现有整体布局,分别在二氧化碳高、中、低值区域及背景点设置监测点位。“同时还在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单独设置监测点位,更加有利于低碳政策效果评估。”监测点位已经布设完成,那么,碳监测设备又是如何工作的呢?省济南监测中心预报室副主任付华轩对气体采样监测过程进行了详细介绍。“首先通过采样泵,将样品气经由采样管路抽进地面站房,在站房内,样品气要先经过一级除水设备在4℃条件下去除明水,而后利用冷阱将气体制冷至零下50℃左右,进一步除去其中的水汽。”付华轩表示,去除水汽之后,样品气才能进入高精度分析仪分析。“分析仪会对样品气中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一氧化碳、水汽等进行检测,并通过数据采集软件将分析数据实时上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这样一个碳监测过程才算完成。”据悉,目前济南市已建成20个二氧化碳中精度监测站点和35个甲烷中精度监测站点,二氧化碳中精度监测数据首个实现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网传输。中精度监测结果为探究济南市二氧化碳浓度时间和空间分布特征提供第一手资料。温室气体仪器分析方法全国领先打造城市碳监测评估的“济南案例”目前,“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已经投入使用,初步获得了城市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浓度变化特征,同时编制了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掌握了温室气体区域及行业排放特征。据介绍,济南市在重点行业企业试点开展温室气体自动监测,并依托现有环境监测监控平台开发温室气体管理模块,实现温室气体数据自动联网传输。目前已有4个重点行业25个监测点位实现温室气体自动监测和数据联网传输。在碳监测工作的探索实践中,省济南监测中心还探索建立温室气体仪器分析方法,实现一次进样同时分析CO2、CH4、N2O、SF6、CO共5种气体组分,在全国保持领先水平。完成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环境空气 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碳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监测质控技术研究》,建立手工监测温室气体质量控制体系,填补了国内空白。不过,碳监测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监测技术体系尚不健全,相关的监测标准、规范、指南等也是在试点进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高素莲表示,济南的碳监测评估体系在建立过程中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实施方案经历过很多次修改完善和论证比选。值得关注的是,当前,碳监测技术人才相对缺乏,技术人员也是边学习、边提高、边应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和丰富技术体系。下一步,济南将按照国家试点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各项试点任务,不断完善“天空地”一体化温室气体监测体系,深化数据挖掘和分析,加强经验总结和凝炼,为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评估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为城市碳监测评估体系建设贡献典型的“济南案例”。
  • 上海空气质量预报"大本营":指纹的重量天平都能称出
    一些极端精密、昂贵、罕见的仪器昨天在媒体面前亮相,以便于公众在世界环境日到来前,了解上海在环保监测方面拥有的能力。其中包括一台能称出指纹重量的天平&mdash &mdash 全国只有两台,每台价格超过200万元。   为了保证这台天平正常工作,上海空气质量预报的大本营&mdash &mdash 市环境监测中心特意在地下为它打造了一间恒温、恒湿、宁静无振动实验室,虽然只有十多平方米,但装修成本也高达200万元。门口大屏幕上显示的温湿度指数表明了这台仪器的娇贵之处&mdash &mdash 19.9℃,49.9%,都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这台天平看起来就像普通电子秤,被放置在一个单独隔间的玻璃柜中,只有操作员能进入这个隔间。它的本职工作是称出研究者通过一种特殊滤膜从空气中拦截的PM2.5等微粒。真正操作天平的不是人,而是一只机械臂,它根据程序从架子上取下样品放入天平,每个样品称三次,取平均值。之所以要用机械臂,是因为人的因素会极大地影响其精度。实验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按下一个指纹,你就会失去极其微量的皮脂,大约是10微克,是该天平最小感应重量&mdash &mdash 一千万分之一克的100倍。   这台天平并非环境监测中心拥有的最昂贵仪器。在大楼里一间不起眼的实验室,桌上摆着一台看似打印机的设备。记者被告知,它的名称是&ldquo 飞行质谱仪&rdquo ,价格超过400万元,用途是分析出空气中所含物质的化学成分。   在市环境监测中心,记者还看到了其他一些罕见的仪器&mdash &mdash 在实验室走廊的架子上,摆着几十个水壶状的金属罐,用来盛放全市的空气样品,每个价值6000元。取样前,它们被抽成真空,然后在取样点打开阀门,让空气进入。回到实验室,罐中的空气在被冷却成液体后,注入分析仪器,完成成分解析。   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魏化军告诉记者,&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该中心能力建设专项投入总额超过1亿元,现在已能监测空气、水、土壤、噪声等九大类物质的600多个参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每年,该中心为全市提供上千万条各类监测数据,为政府全面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开展环保治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 6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实验室名单公布
    相关新闻:《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发布 农业部关于公布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和依法监督,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我部依托全国农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和检测机构,经过广泛申报、专家评审和综合考核,选定中国水稻研究所等36个单位为农业部首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选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29个单位为农业部首批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具体承担分工专业和地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交流等工作。现将首批专业性和区域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和相应的依托单位予以公布。   请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加强条件完善和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人才培养,早日通过资质考核认可。请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在能力建设和风险评估工作中,加强与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方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的汇报沟通和日常联系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加强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监管局加强联系和沟通。联系人:部监管局 于 潇、陆柏益、张星联,电话:010-59193165、59192123,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人:钱永忠、王敏、李耘,电话:010-82106298、82106508、82106539,传真:010-82106551,电子邮箱:qyzcaas@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首批专业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 序号 实验室全称 依托单位 1 农业部稻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中国水稻研究所 2 农业部谷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3 农业部油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 4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6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 7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乌鲁木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 8 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9 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乳品培训研究中心) 10 农业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11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12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兴城) 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13 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 14 农业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15 农业部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 16 农业部参茸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 吉林农业大学 17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18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19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成都) 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20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1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湛江)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承建单位: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2 农业部热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海口)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承建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 23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 24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浙江大学 25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西南大学26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 华南农业大学 27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合肥) 安徽农业大学 28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石河子) 新疆农垦科学院 29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 30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31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32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33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34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西安)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河水产研究所 35 农业部水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上海海洋大学 36 农业部水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首批区域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 序号 实验室全称 依托单位 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石家庄)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4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太原)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 5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呼和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 6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沈阳)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7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8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9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10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1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1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合肥)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1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福州)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14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 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5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济南)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16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17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18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19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海口) 海南大学 2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2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成都)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昆明)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24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拉萨)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 25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杨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6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兰州)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7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银川) 宁夏农林科学院 28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乌鲁木齐) 新疆农业科学院 29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 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农业部将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加强风险评估监测、科学研究及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尽快构建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标准、检测、认证、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一是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控制规范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力争使农业标准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的能力 二是以检验检测为抓手,建立部省地县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监测网络,完善例行监测和行业普查制度,健全检打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三是以风险评估为抓手,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规范,积极构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主产区风险评估定位监测站点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大力推进应急处置科学化 四是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整建制示范创建,通过标准化,带动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五是以质检体系建设为抓手,尽快建立以部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 安徽首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上岗
    9月23日,来自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会、企业以及从事产品检测的专业人员中32名专家、学者被聘为为安徽省首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主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评估、指标确认、技术研究以及评审和评议工作。   专家们依据风险监测中所检测出的风险源进行伤害程度分级,再结合伤害发生的可能类型,对产品中存在的风险源进行综合性的评估,最后判定出产品中风险源的风险等级,为全省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据安徽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预警中心倪峥主任介绍,通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预防,能够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质量安全需求。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揭牌
    9月13日,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举行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现场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程奕女士致辞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院长陆文龙先生致辞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先生致辞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金发忠副局长、黄修柱处长,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钱永忠副所长、王敏处长,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质量标准处崔野韩处长,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基因检定处宋贵文处长,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蒋凡凡副主任,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齐成喜副主任等多位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 相关领导合影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暨天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其前身是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成立于1978年,是集科研、质检工作于一身的综合性的现代化实验室,是农业部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和天津市现代中药质量检验中心技术依托单位。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工作职责是参加农业标准化、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制定、检测技术、检测产品的创新研发和全国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其工作重点是以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为主,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兽药残留、微生物、转基因以及未知有害物等开展风险评估,同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风险控制技术等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是“天津市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和“天津市农药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的挂靠单位。天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为天津市唯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所辖的三个质检中心是经政府授权,实施第三方公正性检验,为社会公益性、非营利的技术服务事业单位,分别通过了CAL、CMA、农业部转基因中心“2+1”认证、CNAS认证,主要承担政府下达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和社会企事业单位送检的委托检验项目。该研究所定位天津,服务环渤海,可以承担农产品、食品、中药、保健品、饲料、肥料、土壤、水等产品的品质指标、感官指标、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及违禁添加物、转基因成分等检验分析、质量评价等工作。
  •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定制度,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性、基础性工作。因此,为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的研究与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价、预警防控技术和管理水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拟定于2018年8月23-24日在福建厦门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热忱欢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风险评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研发等机构的科研、教学、质检及管理人员踊跃参会,共同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的科学与技术热点。仪器信息网、我要测网作为本次会议支持媒体,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br/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一、时间地点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会议时间:2018年8月23-24日,22日报到。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会议地点:福建厦门,具体地点待定。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二、组织机构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三、会议主题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 风险快速筛查识别技术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农药、兽药、重金属、生物毒素、持久性环境污染物等化学污染物的多模式、多指标快速筛查技术,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快速高效样品前处理技术,毒性测试评价技术。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 风险消长变化及机理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污染物在农产品种养殖、收贮运、初加工等过程中的蓄积迁移、降解代谢等残留行为和毒性风险消长变化规律及机理 污染物对靶标和非靶标生物的毒性效应及作用机制,混合污染物联合效应规律及互作机制 基于现代组学技术的毒性作用研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3. 风险评估方法模型及应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化学污染物累积性/蓄积性暴露评估、膳食风险评估等评估方法及模型研究进展 农产品中典型污染物风险评估实例 污染物风险认知、风险排序与风险交流,以及应用于风险管理的进展及趋势。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4. 农产品质量分析评价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农产品特征品质及营养成分的解析及综合利用技术,在不同生长发育期、生产方式、品种、产地中的差异,以及在产品中的形成过程、存在形态、结构分布、代谢机理和调控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四、论文摘要征文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征文形式:与会议主题相关,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研究,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以摘要形式呈现。征集的论文将分为专题报告和墙报两种形式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交流。组委会将根据论文的内容与质量确定是否录用,并参考作者本人意愿确定交流方式。大会将设优秀专题报告奖和优秀墙报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征文要求:(1)摘要限定1页纸内。应写明论文题目、作者及单位,通讯作者要在其姓名右上方标注“*”并附上电子邮箱。摘要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个部分。(2)摘要用Microsoft Word 按以下要求编辑:题目用四号加粗、其余用五号,单倍行距、四周页边距 2.5cm、A4版面。摘要文字应使用规范、准确、简练、流畅的科学语言。中文字体为宋体,英文为Times New Roman(参考模板见附件2)。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3.征文回报:通过论文征集活动提交的摘要,通过审核后将收录到会议资料,并作为交流材料分发给每位参会代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五、会议形式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大会报告(30分钟):特邀报告和大会报告,将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和学者。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专题报告(15分钟):按研讨主题设立四个专题会场。请在报名时注明参加那个专题的报告,经组委会审议通过后,以电子邮件通知报告人。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3.墙报展示:设立墙报展示区并展示相关研究进展及成果。请在报名时注明参加那个专题的墙报展示,经组委会审议通过后,以电子邮件通知报告人。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墙报包括内容:标题、作者及单位、摘要、前言、材料与方法、结果与讨论、主要参考文献等。要求内容丰富、语言简洁,图文并茂地概述研究成果和学术创新。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墙报尺寸要求:70 cm宽,110 cm高,版面上下页边距25 mm,请作者自行印制,报到时根据编号到指定场所张贴。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六、其他事项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请拟参加会议的代表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主办单位,以便尽快确定会议规模和地点并发布正式会议通知。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会议收取注册费2000元/人,学生1500元/人。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议费请提前汇款至以下账户(附言请注明:会议费),报到时领取发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账 户: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账 号:11050601040011011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行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七、联系方式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联系人:吴丹、张星联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电 话:010-82106517、82106550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传 真:010-82106517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E-mail:zbzx@caas.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邮政编码:100081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018年4月20日 /p h3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currentColor border-image: none width: 1050px color: rgb(51, 51, 51) line-height: 28px font-family: & quot Microsoft YaHei& quot , arial font-size: 16px white-space: normal " 相关附件 /h3 ul class=" list-paddingleft-2" li p a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currentColor border-image: non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iqstap.caas.cn/docs/2018-04/20180423090326954441.doc"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1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报名回执表.doc /span /a /p /li li p a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currentColor border-image: non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iqstap.caas.cn/docs/2018-04/20180423090320389317.doc"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2 会议论文摘要参考模板.doc /span /a /p /li /ul p br/ /p
  • 生态环境部通报8月中上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
    p & nbsp & nbsp 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及长三角、东北、华南、西南、西北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开展8月中上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如下: /p p br/ /p p 一、京津冀及周边区域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8月中上旬,大气扩散条件总体一般,前期持续高温,区域中南部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重度污染;后期受降温及可能的降水过程影响,区域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其中,8月1~6日,大气扩散条件不利,同时受持续高温影响,区域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京津冀中部个别城市可能达到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和PM2.5;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7~10日,受北风降温及可能的降水过程影响,区域大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和PM10;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10日后,温度和湿度预计有所下降,区域大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个别城市可能出现O3中度污染。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北京:8月中上旬,前期预计出现O3轻至中度污染;后期大气扩散条件较有利,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其中,8月1~5日,持续高温、湿度较大,大气扩散条件较不利,空气质量为轻至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PM2.5污染水平也较高;6~10日,降水过程明显增多,大气扩散条件较有利,空气质量以良为主。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二、东北区域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8月中上旬,前期个别地区有O3中度污染风险,中后期大气扩散条件好转,以优良为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其中,8月1~5日,东北区域温度较高,预计黑龙江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辽宁、吉林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辽宁省中西部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6日后,东北区域温度略有降低,受间歇性降水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转好,预计区域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个别城市可能达到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三、长三角区域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8月中上旬,先后受台风影响,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O3。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其中,8月1日,整体空气质量为良至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2~4日,受台风影响,整体空气质量为优至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5~9日,中北部空气质量为良至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南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10~15日,整体空气质量以良为主。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四、华南区域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8月中上旬,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珠三角地区可能出现短时轻至中度污染。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1~3日,区域大部大气扩散条件较有利,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4~6日,西部大气扩散及湿清除条件较有利,其他地区条件一般,整体空气质量为优至良,其中广东中北部局部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7~9日,区域整体空气质量为优至良,其中广东中北部良至轻度污染,局地可达中度污染;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10~15日,华南地区仍有一次高温过程,区域大气扩散条件一般,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部分时段地面微风或静风,天气晴热,珠三角中西部轻至中度污染。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五、西南区域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8月中上旬,前期降水较多,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川东北个别城市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上旬后期至中旬前期,四川盆地内有一次O3轻度污染过程,个别城市可能出现中度污染。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其中,8月1~5日,区域大部降水,湿度大,但四川盆地东北部局部仍有高温,达州、南充、广安等城市可能出现轻度污染,西南区域内其他城市以良为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6~9日,四川盆地东部、重庆、川南、川东北城市晴天少雨、高温,以轻度污染为主,成都平原局部城市为轻度污染,云南、贵州、西藏大部城市空气质量为优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10日以后,四川盆地内云量少,降水少,太阳辐射偏强,气温偏高,四川盆地内易形成O3区域性污染,重庆、自贡、宜宾、内江、达州、成都等城市可能出现中度污染,四川盆地其他城市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西南区域其他城市以良为主。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六、西北区域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区域大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个别地区可能受到局地沙尘过程影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其中,8月1~3日,区域中部及东部可能出现阵性降水,空气质量为优良;区域其他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4~5日,O3生成条件有利,区域大部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东部地区个别城市出现轻度污染;5日,陕西中南部、青海受降水过程影响,空气质量为优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6~8日,区域大部持续受副高控制,易形成O3污染,区域大部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个别城市出现中度污染;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9日,受冷空气影响,区域大部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陕西西部、甘肃可能出现降水过程,空气质量为优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10~12日,区域东部个别城市出现轻度污染;中部出现降水过程,空气质量为优良;区域其他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13~14日,区域大部地区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地出现轻度污染。 /p p br/ /p
  • 营养失衡增健康风险 卫计委:监测评估提升质量
    p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介绍《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并答记者问。金小桃表示,由于营养失衡增加健康风险等原因,使得过去少见的疾病成为多发常见病,今后将采取监测评估、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等有效措施和综合手段,来提升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 /p p   日前,《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发布。金小桃表示,目前国家卫计委按照中央要求,正在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推动任务的落地落实取得实效。首先,针对国民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问题交织,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失衡增加健康风险,带来疾病谱的变化,使得过去少见的疾病如痛风、糖尿病等慢病成为多发常见病,加强营养科学的基础研究,监测评估、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采取有效措施和综合手段,来提升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 /p p   其次,在解决贫血、生长发育迟缓、肥胖等传统营养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2020年和2030年工作目标。前瞻性地考虑未来营养健康和科技革命的发展趋势,重视国民营养与环境、生理、心理、社会等关联影响,通过完善营养政策法规,加强食品营养健康标准制定,加强营养健康与公众消费知识的普及,加强服务体系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科学、精准、智慧营养服务水平,助力践行大健康。 /p p   另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膳食结构和营养需求发生了多元化新变化,广大人民群众期望既能保持营养健康不受影响,还能够享受美食、传统风味和食养等中国特色的营养健康需求。同时对休闲、运动、健身、减肥、旅游、临床以及各种不同人群、不同工作状态、生活状态以及生命状态下的营养健康需求提出了更多方面的要求。所以我们要综合发力,促进创新融合,实现营养与养生、体育健康等不同的、多元的、个性化的供给和消费大融合。 /p p /p
  • 农业部开展2014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及相关单位:   从2012年开始,我部依法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并按年度组织实施。依据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我部组织制订了《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现予印发。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电话:(010)59192123、59193235。   农业部   2014年7月7日   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为全面掌握农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地收贮运等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产品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和2014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我部决定在前两年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的基础上,2014年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评估项目的实施。   一、评估产品   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围绕&ldquo 菜蓝子&rdquo 、&ldquo 米袋子&rdquo 等农产品,针对隐患大、问题多的品种和环节进行评估,产品类别包括蔬菜、果品、柑橘、茶叶、食用菌、粮油作物产品、畜禽产品、生鲜奶、水产品、特色农产品、农产品收贮运环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等12大类(具体评估项目见附件1-12)。   二、评估方式   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统一按照专项评估、应急评估、验证评估和跟踪评估等4种方式进行。其中,专项评估主要针对风险隐患大的农产品,从生产的全过程找准主要的危害因子和关键控制点,提出全程管控的技术规范或管控指南 应急评估主要针对突发性问题,通过评估找准风险隐患及症结所在,及时指导生产和引导公众消费,科学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验证评估主要针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种猜疑、说法和所谓的&ldquo 潜规则&rdquo ,通过评估还原事物本质,澄清事实真相,严防恶意炒作,避免对产业发展和公众消费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跟踪评估主要针对久治不绝的一些重大危害因子,通过评估及时掌握重大危害因子的发展变化趋势,为执法监管和专项整治提供技术依据。   三、评估任务分工   12类风险评估的具体工作由指定的各风险评估实验室牵头,会同相关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共同实施。其中,现场调查工作由各相关风险评估实验室会同所在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共同开展 取样验证、分析研判、综合会商和结果报送等后续工作,由各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任务分工组织实施。   四、结果报送   承担牵头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本计划要求,会同各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和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组织制定本大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于2014年6月25日前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审核后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认可。各承担具体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按照实施方案制定本实验室(实验站)所承担评估任务的实施细则,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时将阶段性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报各牵头风险评估实验室汇总。承担牵头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将汇总的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形成风险评估专报或动态,分别于2014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20日前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审核和汇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组织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专家对各阶段风险评估结果和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综合性的风险评估结果报告,于2014年8月31日、10月31日、12月31日前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五、评估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及相应地(市)、县(区)农业部门高度重视,从掌握实情、维护消费、推进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对风险评估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协助做好相关现场调查、定点观测等工作。   (二)请各承担评估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质检机构)主动加强与各相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和会商分析,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各类产品在分析研判和综合会商时,要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评估过程中要适时邀请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认证认可等领域专家参加,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   (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在方案制定、细则拟定、评估用标准物质(标准品)确认、能力验证结果汇报等方面,加强联络和服务,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由农业部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未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信息。   附件1   2014年国家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1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上海、杭州、济南、合肥、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杨凌、呼和浩特、南京、武汉、成都、昆明、西宁、拉萨、乌鲁木齐、哈尔滨、福州、长沙、海口、兰州、银川)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豇豆、韭菜、芹菜、普通白菜、叶用莴苣、草莓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增塑剂等污染物 评估地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蔬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2   2014年国家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2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兴城)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烟台)、农业部热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海口)、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北京、杨凌、乌鲁木齐、太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济南)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葡萄、苹果、梨、桃、杨梅、热带果品等果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镉、铅等)、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评估地域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3   2014年国家柑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3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长沙、武汉、成都)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柑橘产品(宽皮桔、甜橙、柚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镉、铅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及特色营养功能等 评估地域 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四川、重庆、浙江、福建等省(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柑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4   2014年国家茶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4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福州、南昌、武汉、成都、昆明、青岛)和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合肥、杭州)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乌龙茶、绿茶、白茶、黑茶及饮用花、富硒茶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5   2014年国家食用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5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成都、天津、长春、呼和浩特、重庆、郑州、昆明、长沙、福州、兰州)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香菇、蘑菇、木耳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重金属、农药残留、致病微生物、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食用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6   2014年国家粮油作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6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油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稻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农业部谷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南京、上海、济南、郑州、)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小麦、玉米、花生、油菜、大豆等粮油作物产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生物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病原微生物等 评估地域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粮油作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7   2014年国家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7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畜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青岛、武汉、成都、乌鲁木齐、郑州、扬州、兰州)和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化学性(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重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呼和浩特、哈尔滨、杭州、广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猪牛羊和禽类产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药物残留、病原微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瘦肉精等非法添加 评估地域 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8   2014年国家生鲜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8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济南、呼和浩特、乌鲁木齐、成都)、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生鲜奶(牛奶、羊奶、水牛奶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非法添加等评估地域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生鲜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9   2014年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9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西安、哈尔滨、武汉、青岛、广州、上海)和农业部水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广州)、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无锡)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淡水鱼、海参、贝类等水产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药物残留、环境污染物、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江苏、广东、湖北、安徽、山东、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广西、辽宁、河北、上海、福建、陕西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10   2014年国家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10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参茸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石河子)、农业部糖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农业部蚕桑产品及食用昆虫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镇江)、农业部烟草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农业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安阳)、农业部植物纤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西宁、银川、兰州) 评估品种 蜂产品、枸杞、百合、糖料、参茸、蚕桑产品及食用昆虫、烟草、麻类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药物残留、重金属、病原微生物、生物毒素、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11:   2014年国家农产品产地收贮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11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杭州、南京、广州、重庆、合肥、石河子)和农业部农产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成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宁波)、农业部微生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湛江)等技术机构负责 风险评估的品种 蔬菜、果品、茶叶、食用菌、作物、畜禽产品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收贮运环节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产地初加工和收贮运环节非法添加、防腐保鲜及包装材料危害因子等 评估涉及的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1、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农产品产地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2、&ldquo 三剂&rdquo 筛选与跟踪评价专项由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分工主持、联合实施。   附件12   2014国家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12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会同农业部稻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主持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长沙、成都、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成都、南宁、昆明、福州、重庆、广州、武汉、南京)等技术机构 评估内容 稻米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因子评估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重金属、产地环境来源污染物、大气来源污染物、农用水来源污染物等危害因子 评估地域 北京、天津、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发布
    相关新闻:6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实验室名单公布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各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为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运行管理,依法科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推进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简称“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风险评估实验室和主产区风险评估实验站组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是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农产品品种类别和区域分布进行规划设定,分为专业性和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   第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农产品主产区设立风险评估实验站,承担风险评估定点动态跟踪监测工作。   第五条 农业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支持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人才培育和学科发展,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六条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规划和建设,组织编制风险评估实验室发展规划,负责风险评估实验室考核认定工作。   第七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委托,承担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申报评审、考核评价和技术指导,牵头实施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指导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和业务工作,承担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根据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类别,可以在机构内部设立基准实验室,承担相应领域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能力比对实验。   第八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具体建设和日常管理,提供风险评估实验室正常运行的条件保障。   第九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承担授权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任务,开展科学研究和营养功能评价,提出风险评估实验站建设方案,指导业务归口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工作,承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第十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由依托单位足额落实,所需风险评估工作经费由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下达部门(单位)通过年度预算落实。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能力建设范围统筹规划和落实。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 专业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原则上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部属三院”)所属研究机构和农科类重点高等院校中择优选建。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主要从建有专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或者质量标准检测研究机构的省级农科院中择优选建。   第十二条 农产品主产区风险评估实验站原则上从农产品主产区所在地区农科院(所)和省及省级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中择优选建。   第十三条 申报承建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对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或者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研究机构   (二)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并有较强影响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带头人,研究团队力量强,学科结构合理   (三)有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所必备的仪器设备和实验环境条件   (四)有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相关技术研究的工作基础。   第十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主任应当由具有一定行政职务、具备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所需资源和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根据需要,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可以配备2-3位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五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组建技术委员会,负责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大问题的审议和决策。技术委员会应当由风险评估、标准、检测、认证、科研、监管等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其中,风险评估实验室具体承建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由依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六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有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6人。   第十七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仪器设备应当满足所承担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需要,并通过计量检定或者校准。   第十八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实验环境条件应当满足所承担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的需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第十九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遵循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保证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结果科学、准确、可靠,建立风险评估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编制并正确实施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指南。   第四章 考核认定   第二十条 申报承建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由符合条件的依托单位编制申报书,经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级业务对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后,按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第二十一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委托,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技术评审。根据需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委托,可以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和相关能力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二条 专家技术评审通过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下达评审合格通知,明确风险评估实验室拟定名称和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由依托单位编制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农业部审查批准纳入农业部建设计划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明确建设要求。   第二十三条 农业部对风险评估实验室实行考核认定制度。纳入农业部建设计划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自建设计划下达之日起2年内通过农业部的考核认定。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对照基本条件经自查符合考核认定要求的,以书面形式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考核认定申请。   第二十五条 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查符合考核认定评审要求的,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组成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   第二十六条 专家现场考核应当在2天内完成,并按照规定要求出具现场考核评审报告,经专家组成员和依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审查。   第二十七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考核评审材料和考核评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套评审考核材料的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确认意见,按照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 不符合要求的,发出书面通知书,由依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和材料补充。   第二十八条 考核评审材料和考核评审报告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审查确认合格的风险评估实验室,由农业部对外公告,核定风险评估实验室业务范围,颁发风险评估实验室考核认定资质证书,准许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用标志,由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刻制风险评估实验室工作用章,启用风险评估实验室相关文书。   第二十九条 经考核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业务范围增加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增项考核认定。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三十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风险评估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业务工作。风险评估实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任免前应当由依托单位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查核准。   第三十一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应当由依托单位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认可。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2次以上全体委员会议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相关问题进行综合审议和研判。   第三十二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定期对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十三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加强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建立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仪器设备和信息数据共享。   第三十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定期对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和会商,每半年向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至少报告1次工作。重大发现、政策建议和突发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五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时,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报任务下达部门(单位)备案认可。   第三十六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人员执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时,应当持工作证件和农业部印发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商请函”开展工作。   第三十七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工作,确保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第三十八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及时汇总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结果,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按照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第三十九条 重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需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按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第四十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秘密。   第四十一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定期对风险评估实验室承担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质量进行跟踪评价。   第四十二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工作质量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机构确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暂停安排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   第四十三条 被暂停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整改结果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确认符合规定要求的,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后可恢复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   第四十四条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风险评估实验室、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技术法规培训、学术研讨和风险交流。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另行组织制定。本规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发布
    日前,为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运行管理,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并予以印发实施行。该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推进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简称&ldquo 风险评估实验站&rdquo )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风险评估实验站职责任务   (一)持续对授权区域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进行动态跟踪与风险监测,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二)收集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信息,探测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提出防控的意见和建议   (三)接受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开展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提示和风险交流等工作   (四)承担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下同)和农业部专业性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委托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科学研究等工作   (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跟进开展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科普宣传、生产指导与消费引导   (六)承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原则上从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或省级(含省)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性技术机构中择优选定。申报风险评估实验站的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属于专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或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机构,有较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研究基础   (二)具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定点动态跟踪和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所需的仪器设备与实验条件   (三)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带头人和稳定的人才队伍。在编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才队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6人   (四)依托单位有条件和能力保证风险评估实验站的筹建与正常运行,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依托单位的风险评估实验站能力建设和工作开展。   第四条风险评估实验站站长应当由具有一定行政职务、具备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所需资源和条件的、熟悉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在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实验站站长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每届任期5年。根据需要,风险评估实验站可配备1-2名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   第五条风险评估实验站的环境条件应当满足所承担的风险监测评估和隐患摸底排查的需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第六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应当遵循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申报和考核认定   第七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险评估实验站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农业、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主管厅(局、委、办)分设的省份,统一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牵头,商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主管厅(局、委、办)统筹规划,联合组织申报。   第八条农业部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会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在省(区、市)范围内的风险评估实验站布局与设置进行技术审查。   第九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对各省(区、市)推荐的风险评估实验站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及风险评估能力进行综合技术审核。   第十条技术审核通过的,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按规定程序报部领导审批,以农业部文件公布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站依托单位名称。   第十一条被农业部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站,应当在认定批准文件下达之日起2年内通过风险评估能力考核验收。   第十二条实验站风险评估能力考核验收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统筹安排,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技术协调,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经过考核验收合格的风险评估实验站,由农业部公布其业务领域和地域范围,颁发考核验收合格证书。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站依托单位按照统一式样制作风险评估实验站铭牌,悬挂于依托单位醒目位置。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实验站能力考核验收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另行组织规定。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进行行业归口,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风险评估实验站的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农业部各专业性或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对口指导各风险评估实验站业务工作。   第十六条风险评估实验站站长全面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实验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业务工作。风险评估实验站站长和副站长任免前应当报业务对口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并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工作人员应当经过所在地农业部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会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由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统一核发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执行风险评估动态跟踪监测和摸底排查工作任务时,应当持有有效工作证件。   第十八条风险评估实验站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等工作任务时,可以通过资料查阅、现场勘查、随机调查和综合研判等手段,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危害途径进行摸底排查,必要时可借助快速筛查手段进行确诊,锁定风险因子及其影响的范围和环节。   第十九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应当定期对动态跟踪和摸底排查等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等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向委托任务的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对口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提交工作报告。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应当随时报告。   第二十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所在地农业部区域性或相关专业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评估实验站承担的动态跟踪监测评估和摸底排查等工作质量进行跟踪评价。   第二十一条农业部区域性或相关专业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定期会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风险评估实验站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适时开展学术研讨和风险交流。   第二十二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对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工作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公布动态跟踪监测、摸底排查等风险评估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修订,本规范自2014年1月15日起施行。
  • 《中国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评估报告2017》发布
    p   9月27日,由环保部宣教中心与清洁空气创新中心联合举办的第五届“创蓝”清洁空气媒体研讨班在北京举行,最新版《中国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评估报告 (2017) 》(以下简称《报告》)在本次活动中发布。 /p p   《报告》由清洁空气创新中心联合该领域相关专家及各合作省市,应用“清洁空气管理指标体系”,以环境状况公报及其他公开数据为基础,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控制进展、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进展、空气污染治理困难程度等角度全面梳理了中国大陆除西藏之外的30个省(区/市)2016年的表现。《报告》旨在助力全国各省(区/市)了解污染现状和治理挑战,分享先进案例,更好地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 /p p   《报告》指出,随着环保制度建设的完善和环保监管力度的加码,2016年我国各种污染物颗粒物污染总体改善,大部分省市提前实现“大气十条”的改善目标,但空气污染治理压力仍然较大,需要继续加强清洁空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创新。 /p p   《报告》分析了30个省(区/市)的污染数据后发现,在2016年,各地颗粒物污染总体有所改善,但超标情况仍然突出。PM2.5重点控制区域中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珠三角、重庆10个省(市)地区的平均降幅达7.8%,其中京津冀地区及周边地区在采暖期的PM2.5污染依然较为严重,但2013到2016年京津冀13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降幅超30% 在以PM10年均浓度下降为目标的省(市)中,安徽、四川、江西、广西、黑龙江、贵州和广东7个省已提前实现了2017年的下降目标,与此同时,山西、陕西、江西和新疆4个省(区)的PM10年均浓度相比2015年却不降反升 同时,三大重点区域的O3污染开始显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6年近六成城市O3污染程度不降反升,“2+26”通道城市中仅9个城市达标。 /p p   而在污染物排放控制方面,《报告》认为各种污染物总体减排成果显著。SO2、NOX减排取得一定成效,NH3排放控制已逐渐引起重视,各项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措施也取得较大进展。但VOCs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并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新重点。接下来需要重点突破的是进一步控制分散污染源(如散煤和“散乱污”企业)和机动车污染,并持续推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姜克隽研究员指出,“未来的能源转型是非常迫切的,它对灰霾的防治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p p   此外,《报告》从排污许可证、达标规划、重污染应急、环境执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京津冀联防联控、清洁取暖、经济政策、信息公开程度9个重点方向分析了国家和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进展,并总结了相关先进案例。2016年中国在排污许可制、环境监测垂直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环保督查力度空前,出台多个环保经济新政,信息公开程度增大,但重污染应急管理、达标规划管理模式等仍需进一步改善。 /p p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首席科学家柴发合在会上表示“报告重点谈了空气质量为什么能够有改善,尤其针对一些特别有引领性的地方,比如深圳市,这些针对地方经验的分析,亮点的总结,是非常到位的” 。 /p p   “大气污染危害着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众对空气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2016年,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国74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9.1%,388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2015年上升2.1个百分点,但是,仍有部分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采暖期的空气质量还有待改善,想享受良好空气环境,必须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坚战。”环保部宣教中心副主任闫世东在点评时说。 /p p   《报告》建议,要尽快完善排放清单等环境管理基础工作、系统推进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模式、充分使用各种精细化管理手段,从而加强清洁空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p p   “随着各省市减排工作的深入,下一步污染减排应该关注哪里,要减哪里,要如何减,成为了各地重点关注的问题。”清洁空气创新中心主任解洪兴建议,“应该根据本地污染来源、产业能源结构等特点,系统规划污染减排措施,开展环境管理的创新执政,实现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这个趋势已经越来越显著了”。 /p p & nbs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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