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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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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资讯

  • 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 融京科技在行动
    ‍‍近日,由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营商环境风控分会主办、北京市科普协会承办的第二期“走进民营科技感 悟发展脉搏”系列活动顺利举行,融京科技周建国董事长作为民协风控分会特聘专家也参加了本次活动。‍‍‍‍这期调研围绕“营造科普氛围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主题,访问团来到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并与律所高级合伙人王真、高级顾问苏志甫等几位资深法律事务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调研团到访天同律所研讨过程中,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营商环境风控分会吴溪秘书长首先指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核心,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关系到经营发展的全局。知识产权也随着新兴数字技术的发展延伸至“互联网+”的新领域新业态,是提高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动力、新抓手。吴秘书长在调研中强调,要重视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利用知识产权赋能,创新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意识,为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营商环境风控分会秘书长吴溪北京市数字科普协会秘书长曲学利在座谈中表示,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及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宣讲活动,希望与律所开展跨主题、融教育、促发展的多种互动合作,共同推动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更上一层楼。北京市数字科普协会秘书长曲学利融京科技董事长周建国也从企业角度出发,就业务发展过程中实际遇到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痛点,以及一些不甚明确的问题进行了咨询,天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们也给予了非常专业的建议和解读。周董事长也谈到,科技型企业发展到一个阶段,非常需要从机制上建立一道“护城河”,即利用法律保护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企业的发展需要创新,创新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希望通过此次交流能够搭建和律所之间的桥梁,为企业合规发展、创新发展助力提供更多支持,既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脚步,同时也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融京科技董事长周建国与天同律所专家交流讨论天同律师事务所向调研组介绍了律所的发展历程、团队成员及服务内容等,并详细讲解了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法律风险防范及应对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此次活动意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有助于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良好营商环境。融京科技作为北京知识产权研究院战略合作伙伴将继续积极宣传且自身践行,增强法律保护意识,在知识产权利器的保驾护航之下不断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加速企业健康发展。‍‍‍‍‍‍END公司介绍 融京科技是集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是科研领域的服务专家,致力于为生命科学领域提供最前沿的仪器平台、实验技术及生物信息学数据超算整体解决方案,专业的科技产品覆盖生物信息学、动物影像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等多个研究及应用领域。 公司以技术服务为支撑,以专业化产品为辅助,提供包括产品选配、平台建设、实验室搭建等顾问式管家服务,成为客户身边的仪器专家,全方位服务生命科学领域,目前公司已成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农科院、解放军三〇二医院、天坛医院等200多家科研医疗单位的长期实验室服务提供商。代理品牌
  • 以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 万测召开知识产权培训会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生产力以及创新能力的提升,我国知识产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对于专利的保护也进一步得到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稳中有进,以发明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不仅是各企业实现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且正成为国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标配。8月18日,主要负责公益诉讼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光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来到万测开展了一场专业的知识产权培训会,公司高度重视并在万测荣誉董事长安建平先生的带领下进行了热情接待,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由北京大学博士蒋博士主讲,培训过程中,蒋博士就专利申请、同类公司侵权、产权纠纷以及海关业务等问题做出了详细阐述,并举例说明解决方案。 蒋博士表示,核心和关键技术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专利的第一要点。万测作为一家集专业力学性能测试解决技术方案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多年来本着坚持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的原则,充分利用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不断推陈出新,致力于为市场提供专业可靠的材料力学测试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成长与发展,公司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多达五十多项,申报变能量摆锤冲击试验机、高温蠕变持久松弛试验机、高速落锤冲击试验机、一种多工位电子拉力试验机等专利近二百多项。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此次培训不仅表现了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对万测产品研发技术的肯定,同时增强了万测员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相关知识。今后,在发展的过程中万测将继续响应国家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激励创新,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竞争优势。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顶层设计,部署推动一系列改革,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建立健全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司法改革,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稳步提高,国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二五”末的6.3件增加到15.8件,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数量位居世界前列,质量稳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提高,交易运营更加活跃,转移转化水平不断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超过11.6%,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7.39%。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保护能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到80.05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的知识产权合作扎实推进,形成“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局面。总的看,“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有效支撑了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当前,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不足,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不够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和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仍然存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有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不够充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不足,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等。“十四五”时期,做好知识产权工作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更好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坚持强化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工作,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保护能力,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坚持开放合作。推动知识产权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多边合作,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  坚持系统协同。树立系统观念,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系统治理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有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实施,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质量知识产权更多涌现,有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知识产权运用取得新成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更加健全,知识产权流转更加顺畅,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  ——知识产权服务达到新水平。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保护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序发展,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促进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我国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国际协调更加有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新进展,海外知识产权获权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  注:①“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指每万人口本国居民拥有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 2.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 3.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 4.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  ③④为2019年值。  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四)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体系。  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统筹推进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加强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立法,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推进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完善与国防建设相衔接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全面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法律制度。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健全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立跨部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信息共享制度。制定传统文化、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建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体育赛事节目、综艺节目、网络直播等领域著作权保护制度。完善红色经典等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措施。完善服装设计等时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健全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中医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和保护机制。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评估制度。(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制定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研究建立针对进口贸易的知识产权境内保护制度。完善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完善专门法院设置。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检察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与审判机制、检察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开展适应知识产权审判特点的简易程序试点,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推动建立跨行政区域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院案件指定管辖机制作用,有效打破地方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确权、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存证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形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强化民事司法保护,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完善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准确适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移送刑事司法标准和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范刑罚适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人员培养和选拔,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宏观管理、区域协调和涉外事宜统筹等方面事权。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制度建设。建立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国家规范,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净化消费市场。(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更好发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著作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完善专利、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队伍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利用新技术手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及精准度。依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不断完善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相关制度。(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培养、管理、激励制度。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受理处理、诉讼调解对接、调解仲裁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仲裁对接等机制。探索维权援助社会共治模式,鼓励高校、社会组织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知识产权鉴定技术标准。建立国防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国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积极支持地方开展工作试点。制定覆盖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的信用信息基础目录。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建设。规范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修复制度建设。推动全国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健全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加强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基础软件、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探测等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在立项和组织实施各环节强化重点项目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布局和质量管理。优化专利资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完善适应创新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审查管理体系,优化专利、商标审查协作机制。提升专利商标审查机构能力水平,强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全流程审查质量管控,提升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质量。提高专利、商标审查业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审查资源配置,加强智能化技术运用,提升审查效能,缩短审查周期。完善专利、商标审查模式,加强审查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协同和业务联动,满足产业绿色转型和新领域新业态创新发展等社会多样化需求。(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质量监管。完善以质量和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质量统计监测和反馈机制。严格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以及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依法依规对相关行为进行处置。加强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  推进国有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充分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推动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有效落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转化奖励和报酬制度。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决策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中科院、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推动在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发展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促进知识产权转化。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能力。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和运行机制。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指导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制度,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和披露利用。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状况统计调查。(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质物处置机制,建设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支持银行创新内部考核管理模式,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单列信贷计划和优化不良率考核等监管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鼓励开发智能化知识产权评估工具。(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深度合作,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加强专利布局和运用。引导建立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模式,增强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力。推动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筑产业专利池。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研究制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南,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健全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工作机制。(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益。  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推动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推动中央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打造一批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分级分类开展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和建设工作。引导创新主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和监管机制。(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知识产权融入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指导地方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健全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监测评价。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驰名商标保护,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打造版权产业集群,强化版权发展技术支撑。推动地方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健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发展。完善绿色知识产权统计监测,推动绿色专利技术产业化,支撑产业绿色转型。(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助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优化央地合作会商机制,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面向省、市、县及园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强化区域间合作互助,促进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共同发展。鼓励地方探索构建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推动京津冀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强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高地。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立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支持香港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加强涉农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乡村振兴。(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十一)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加快知识产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推进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专题数据库建设,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所在地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行业、产业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普惠性。加强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建设,健全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持续增强网络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国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技术研发创新有保障
    p   林肯曾说过:“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知识产权是人才创新智力成果最科学、最完整、最核心的体现,知识产权制度是保障创新者权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创新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基本制度。 /p p   当前,全世界188个国家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国际重大的经济贸易活动中,如世界贸易组织(WTO)、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协议(TIPP)等世界性或重要区域性经济贸易协定中,知识产权都是热点议题,并成为国际间合作的重要准入规则。 /p p    strong 世界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设计和安排 /strong /p p   为激励创新,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占据竞争优势,许多国家都将知识产权政策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p p   美国在建国之日,就将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写入了宪法。近年来,美国通过不断完善其知识产权制度,制定了拜杜法案、贸易法和关税法等配套的法律政策体系,以及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等制度安排,使科技、经济与法律的有效衔接,保证人才发明创造的精神和物质权利,激励了爱迪生、福特、乔布斯等一代又一代科技人才稳定、持续地创新,保证了美国成为世界头号科技、经济、贸易和文化强国。 /p p   英国是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最早的国家之一。该国在1624年颁布《垄断法》,极大地激励了瓦特等众多人才的创新热情,催生了以蒸气机和动力机械为代表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使英国崛起为世界头号强国,并对创意文化产业、新兴信息产业等全面创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哈利· 波特”系列小说的作者J.K.罗琳凭借版税收入身价10亿美元,一度成为尽享殊荣、财产超过英国女王的女首富。 /p p   日本建立了“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国策,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成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力度。上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停滞发展,人才创新动力不足。为此,内阁增设知识产权战略总部,首相亲任部长,全体内阁人员参加,制定相关法律,建立相关机构,力图保证日本走出“失落的十年”。此后十余年间,日本诺贝尔奖获得者增加了13位,而之前100多年间仅有9位。 /p p   除此之外,韩国、新加坡、印度、南非等国家也纷纷推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中长期规划,成立协调管理机构等,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激励人才创新。 /p p    strong 健全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激发创新活力 /strong /p p   自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以来,我们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专利、商标申请量多年世界第一,国际PCT专利全世界第三,版权等文化创意产业产值已达GDP的4%左右。但是,当前知识产权工作距离创新驱动发展、建设世界人才强国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距离。 /p p   为保护、推动和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建设世界人才强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别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40余项政策措施。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含有知识产权内容的政策文件50多件。为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而发挥其激励人才、保护创新、引领发展的作用,未来应该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推进相关工作: /p p   首先,加快推进创新成果的三权改革。一方面要推动科技成果的产权化,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技术等要素可产权化的实现途径,另一方面要解决好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的三权问题,处理好国家与单位、单位与发明人、权利主体与广大社会公众之间的平衡关系,使创新人才创新有所得,甚至“一夜致富”。 /p p   其次,建立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我们一方面要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提高损害赔偿标准 另一方面,要完善快速确权、维权的方式手段,着力解决确权时间跨度长、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低、惩处执行难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人才创新成果得不到保护,创新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p p   再次,要形成高效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要进一步解决好目前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多头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和保护试点,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国际国内知识产权重大事项,研究和制定重大战略政策。 /p p   然后,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建设。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知识产权金融市场平台,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和交易平台建设。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建立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协同创新模式,畅通创新成果转化孵化渠道,提高人才创新收益。 /p p   此外,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便利人才和广大社会公众知晓和使用知识产权信息。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实施产业规划类、企业运营类等专利导航项目,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与科技、经济、产业信息互联互通,节省人才创新成本。 /p p   最后,增强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我们要进一步研究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主动参与相关制定和修订工作,开展“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发挥知识产权在技术进出口、产业布局、资源引进和经贸谈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发现引进和使用中的鉴定机制,维护我国企业和人才的海外权益,为企业“走出去”和人才“引进来”保驾护航。 /p
  • 工业生物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会(第一轮通知)
    p   工业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已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其发展对建设“健康中国2030”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工业生物技术产业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在研发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2016年12月2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中强调,我国将进一步推进生物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水平与国际接轨,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生物技术或产品,积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同时国家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和反不正当竞争政策,促进生物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p p   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CICC)致力于为工业领域提供微生物产品和技术的解决方案,中心建立的工业生物技术会展培训平台已得到行业同仁的广泛认可。北京国创鼎诚(GCDC)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面向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全国各级法院、公安、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开展涉及专利、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事务的司法鉴定工作。CICC与GCDC在2016年联合挂牌成立“生物医药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微生物技术联合实验室”推进工业生物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研究和社会服务。为提升工业领域企业的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双方定于2017年8月16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办“生物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会”,欢迎行业同仁莅临交流。 /p p   strong  一、时间地点 /strong /p p   时间:2017年8月16日 19:30-21:00 /p p   地点:北京友谊宾馆(具体会议厅见报到通知) /p p strong   二、参会对象 /strong /p p   生物医药、食品发酵、生物化工、生物肥料、生物饲料、生物降解等工业领域大中型企业高管、法规部和研发部人员 生物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工作者等。 /p p   strong  三、组织机构 /strong /p p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CICC) /p p   北京国创鼎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GCDC) /p p   承办单位: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p p   strong  四、会议议题 /strong /p p   1. 工业生物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和保护 /p p   2. 工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诉讼难点与对策分析 /p p   3. 工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诉讼鉴定案例。 /p p strong   五、拟邀演讲嘉宾 /strong /p p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资深审查员 /p p   2. 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 /p p   3. 生物医药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微生物技术联合实验室 /p p strong   六、注册及费用 /strong /p p   免费参会,报名请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发送邮件至huyujiao@china-cicc.org,会务组将邮件回复您是否报名成功,并在会前3天邮件发送“报到通知”。 /p p strong   七、联系方式 /strong /p p   胡育骄,010-53218310,13811814092,huyujiao@china-cicc.org。 /p p   附件: 报名回执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c76cd0ea-5c22-4582-8d9b-c98453954a49.pdf" 工业生物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会-第一轮通知.pdf /a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北京国创鼎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7月28日 /p p br/ /p
  • 安捷伦科技公司采取法律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安捷伦对上海仪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数名安捷伦前雇员提起民事诉讼 /strong /p p   2017年8月23日,北京——安捷伦科技公司(NYSE:A)对上海仪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数名安捷伦前雇员提起民事诉讼,控告其侵犯安捷伦商业秘密,诉请法院禁止被告使用安捷伦专有技术并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p p   起诉书称,安捷伦前雇员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商业秘密,之后成立了上海仪盟科技有限公司,并使用非法获得的信息仿造安捷伦气相色谱仪。 /p p   安捷伦高级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Michael Tang 表示:“我们是科学仪器和解决方案的领先供应商,全球 265,000 个分析实验室中大部分是我们的客户,我们的知识产权是公司成功的关键。安捷伦坚定不移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将对全球范围内的任何侵权行为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 /p p   Michael Tang 还表示:“中国于 2013 年开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捍卫所有公司通过中国司法系统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这令我们倍受鼓舞。” /p p   1985 年,安捷伦的前身――惠普公司(Hewlett-Packard)成为第一家在中国成立合资企业的美国高科技公司。此后,公司不断为全球和中国市场开发创新技术和产品。安捷伦积极支持中国的发展,在食品安全、空气、水和土壤的监测和治理,以及重大疾病的药物研发等“十三五规划”相关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p p    strong 关于安捷伦科技公司 /strong /p p   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 A)是分析实验室技术领域的全球领导者。 拥有 50 多年的敏锐洞察与创新,我们的仪器、软件、服务、解决方案和专家能够为客户最具挑战性的难题提供更可靠的答案。 在 2016 财年,安捷伦的净收入为 42 亿美元,全球员工数约为 13,000 人。 /p
  • 关于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创造”培训班通知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中仪协[2016]007号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创造”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培训班的通知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各会员单位: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为了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精神,进一步提升会员单位的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能力,结合企业需求,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与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研究决定,于2016年4月25日—27日在上海联合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创造培训班,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深专家及各领域资深审查员现场授课辅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一、组织单位: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指导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主办单位: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二、培训时间、地点: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培训时间:4月25日下午2:00开始报到 4月26 — 27日 培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报到及培训地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报到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6号,漕宝路地铁站)。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培训地点: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会议室。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三、会议期间食宿安排: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费用标准:单住330元/天,合住165元/天/人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四、联系方式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协会联系人:阎晓冬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联系电话:010-68586062、13811826140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传真: 010-68539126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邮箱:yanxd@cima.org.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附件1: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4/ueattachment/27972596-1d4e-43cc-bafd-ebfd569e4e85.pd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培训班通知(含报名回执).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附件2: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4/ueattachment/1a1fb369-9f42-44fb-8e72-961bee8281b6.pd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培训班课程表.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right " br/ /p
  • 正式授牌!川仪股份获颁重庆市“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 点”
    近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市检察院、市经济信息委共同发布第三批共49家“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企业名单,川仪股份成功入选。据悉,此次入选的第三批“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均属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庆地理标志、老字号等企业,覆盖面广泛,不仅都是龙头企业、知名企业,更全部为拥有自主品牌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利税大户。授牌仪式 5月9日,北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理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富钰一行前往川仪股份走访调研并举行“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授牌仪式,川仪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吴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正国,总法律顾问刘卫斌参加座谈。吴朋感谢了北碚区检察院在知识产权等工作上长期对川仪股份的指导和帮助。随后,介绍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知识产权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创新是川仪股份不断发展的原动力,每年研发投入不断增大,2021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达6.76%,目前累计有效专利693 项(其中发明专利 249项)、软件著作权139项。 段理华检察长对川仪股份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她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向与会公司领导赠送了知识产权宣传手册,并介绍了知识产权掌上服务平台的使用方法。她表示,北碚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畅通交流渠道,加强与川仪股份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治需求,给予企业及时高效的司法保护;同时严厉打击侵犯各类知识产权的行为,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是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确定的核心技术能力突出、享有知名品牌、高价值专利、优质地理标准、高附加值商业秘密等重点领域的优势创新企业。旨在通过“司法+行政”的方式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供给,以知识产权助力科技创新,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获得“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授牌,是对川仪股份创新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成果的充分肯定。川仪股份将始终秉承产业报国初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以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重庆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贡献力量。
  • 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挣脱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困境?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的有形货物贸易正逐渐被无形的技术贸易所取代,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已成为国家创新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技企业中占比最高、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主体,他们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中驾驭能力有多强,直接关系着国家的整体创新实力。   知识经济时代下,知识产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已经越来越受到科技型企业的关注。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受困于规模限制,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上的困惑不少。知识产权质量不高、管理架构不完善&hellip &hellip 种种困境都在拷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决策能力。   &ldquo 千人计划&rdquo 国家特聘专家施晓旦   作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的直接负责人,笔者结合多年管理实践经验,探讨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才能挣脱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困境。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现状   政策利好,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开始重视   2008年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此后,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知识产权建设的鼓励政策。大致可以分为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费用补贴(包括国内和国外专利申请,从申请费、代理费、授权费等各地都有相应的补贴政策) 知识产权运用和转化方面的专项资助(聚焦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各类科研经费扶持。在这一背景下,如今的科技企业家们已经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ldquo 零的突破&rdquo ,从没有知识产权到开始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和版权。从近期来看,今年10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4〕57号)更细化了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具体的落实措施也会跟进。   意识增强,逐渐设立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制度、加大激励   在人员配备上,开始投入资金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人员。一些企业还设置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从事知识产权管理 在制度建设上,基本上有知识产权申请的企业都会制定单独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或者至少在企业管理制度中增加相应的知识产权条款。大多数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注意增加员工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的规定 在创新激励上,应用最为广泛的是正向激励,将专利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收入、职称职务评定与专利申请量或授权量直接挂钩,加大专利利益分配和奖励的力度。很多企业还将奖励措施制度化,保证激励措施有章可循,对于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问题梳理   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整体战略融合度较差   大多数企业只是孤立地看待知识产权战略,局部地应付一些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因为知识产权重要而关注知识产权管理,但具体如何才能将知识产权战略更好地融入到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中去,从战略高度系统地审视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整体战略结合起来,以提升整个创新系统的动力,并没有从全局高度综合考虑。由于知识产权战略和企业整体战略的相对孤立,在实际运作中往往会产生冲突甚至发生矛盾,影响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实施。   工作重心以知识产权申请为主,重&ldquo 总量&rdquo 轻&ldquo 质量&rdquo   目前,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还处于从无到有的&ldquo 拓荒&rdquo 阶段,工作重心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日常维护为主,专利情报分析,知识产权布局,商标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交易,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维权等深层次工作鲜有开展。   这是很多企业管理者的普遍误区,把知识产权等同于科技成果,认为创新成果通过申请专利或者版权就已经取得了科技成果,完成了任务。然而,如果只是锁在保险柜中的一张证书,知识产权就变得毫无价值,只有在流动、转化中实现商业化利用才能体现其价值。   其实,评价一个企业知识产权实力的高低,首先要看其知识产权拥有量,更为重要的是知识产权的质量,而知识产权质量的高低只有通过商业化利用创造价值才能体现。这里指的商业化利用包括专利产品的产业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知识产权诉讼等形式。目前绝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少,三类专利中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居多,发明专利较少。即使有少数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其专利撰写质量普遍较低,不是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过小很容易被回避设计绕过,就是保护范围过宽很容易被他人无效,总体来看商业价值不高。   管理架构尚需完善,专业人员缺乏   在我国,除了少数单独设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外,大多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主要设置在研发、法务、总经办等部门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也大多为兼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架构没有统一的模式,尤其是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少、部门精简是其主要特点,因地制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本无可厚非。然而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工作,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要求既懂技术、又懂法律,财务、管理也要有所涉猎,是一个复合型人才,靠原有部门的人员兼职负责知识产权工作难度较大。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建议   知识产权工作应贯穿于企业运营全过程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应服从于企业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并配合推动整体战略的有效实施。同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产生知识产权,必须以研发、市场等职能部门的活动为载体进行,这就要求知识产权部门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笔者所在公司在新产品项目开发立项之初,知识产权办公室就参与项目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做出分析报告,使得研发部领导和公司决策层及时掌握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可避免因盲目上项目导致侵权控诉致使研发投入损失。在研发过程中,知识产权办公室与研发人员不定期的开展交流会,挖掘可专利点,将不同阶段的研发成果及时转化成专利,对于重大项目形成专利池。产品投放市场后,知识产权办公室会同销售、售后服务等部门对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侵权产品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将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对公司的影响程度等采取相应措施。知识产权工作与各部门的紧密结合确保了公司稳定有序的经营管理。   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提高营运能力   知识产权是企业未来盈利成长的关键因素,目前跨国公司的主要价值是无形资产的价值,世界500强企业的无形资产占资产总值的比例平均已超过80%。2012年,谷歌以125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收购的资产包括2.45万件专利(其中1.7万件授权专利)。考虑到收购资产中还包括29亿美元现金和25亿美元的数字电视机顶盒业务(很快谷歌就以23.5亿美元现金加股票的方式将这部分业务出售给美国有线电视设备制造商ArrisGroup),谷歌实际为本次收购支付了约71亿美元,而其中专利的评估价值约55亿美元。2014年,谷歌宣布将摩托罗拉移动以29.1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联想。这一出售价格看似远低于当年的收购价格,但实际上一方面其中的机顶盒业务早已剥离出售,另一方面谷歌仍保留了摩托罗拉移动的大部分专利,而联想仅获得了约2000项专利,这一数字只占到谷歌通过收购获得的摩托罗拉专利的不到10%。通过这一系列交易过程,谷歌对于摩托罗拉专利技术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专利的市场价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通过制定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合理的专利布局,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挖掘新产品、新技术的可专利点,并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撰写出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量。   注重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宣传建设及人才培养   和大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受规模的限制,较少有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往往是研发、行政、甚至总经理秘书在管理,这些人员均不具备专业技能,也不能从战略角度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然而,一项好的技术仅仅靠一件专利保护是远远不够的,竞争对手很容易通过回避设计绕开你的保护范围,这就需要专业人员与技术人员一起做好技术分析,通过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的协同保护构建专利网。   要克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不专业的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注重人才培养,这种方式见效慢,但内部培养的人员熟悉企业情况,忠诚度高,有利于企业长久发展 二是直接从外部引进人才,这种方式见效快,但投入较高,且人员流动相对频繁 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知识产权托管方式,帮助企业做好创新和保护。这种方式优点在于可以实现知识产权人才的合理配置,企业在获得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的同时,减轻企业的人员负担,缺点是知识产权问题关乎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完全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管理存在一定风险。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考虑,第一种或第二种方式较为合理,但在企业创立初期可以更多的采用第三种方式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其实,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绝不是知识产权一个部门的事情,它涉及到研发、市场、生产、销售、售后等各个环节,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破坏整体运作。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我们通过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普及、宣传和培训,全面提升员工的知识产权认知度。   在新员工入职培训中进行知识产权宣讲,使其初步了解企业文化与知识产权指导思想 对其他员工开展广泛的知识产权宣传。在尊重其他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基础上,一方面避免泄露工作的商业秘密,一方面及时反馈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 对研发和生产人员进行系统的专利基础知识培训,定期外聘知识产权专家或由公司专利管理工程师对研发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专利基础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专利法基础、专利撰写与申请,专利授权的条件,以及企业专利管理制度等等,使每位研发和生产人员了解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如何挖掘专利点,如何撰写技术交底书 对于最为重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中小企业可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招募,更重要的是需要注重内部培养机制,重点培养专业队伍。例如在上海就有&ldquo 专利工作者&rdquo 、&ldquo 专利管理工程师&rdquo 等人才培养计划,打造企业内部的IP专业管理人才。笔者所在公司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开展相关的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公司积极安排专利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培训课程,如专利工作者培训班、专利管理工程师培训班,以及各类专题讲座。   综合而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知识产权部门在成立初期也一定是一个烧钱的部门,但是一旦经营得当就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因此需要科技型中小企业家从战略层面高瞻远瞩,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时代发展脉络,努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营能力,这样才能在知识经济时代下借助创新开辟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作者简介   施晓旦,&ldquo 千人计划&rdquo 国家特聘专家,上海市千人计划联谊会副会长,济宁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会长,现任上海东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1960年出生于浙江省余姚市,1987年留学法国,在法国科学院(CNRS-CERMAV)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主攻天然高分子聚合物研究,1990年获理学博士学位。后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特别是造纸涂布用高分子化学品的开发和应用。曾先后担任世界500强法国罗地亚公司中国市场总监、芬兰瑞升化工中国区首席代表,现任上海东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 融智生物的知识产权“组合拳”
    每年的4月26日为“世界知识产权日”(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在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将于4月20日至26日期间举行,今年的活动主题为“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知识产权对于正向世界性强国迈进的中国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直以来,知识产权是中国企业的重要瓶颈,亟待突破。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融智生物致力于生命科学分析仪器设备、耗材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对知识产权的发展、管理和规划尤为重视,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知识产权相关事务,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目前,基于新一代宽谱定量飞行时间质谱及微流控核酸定量分析两大核心技术平台,融智生物在知识产权方面收获颇丰,已获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超100余项,另有数十项知识产权正在申请中。另外:早在2018年年底,公司就通过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2019年,凭借发明专利“带有电连接的离子源和离子探测器的飞行时间质谱仪”荣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2020年初,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核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融智生物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这些都是国家对融智生物长久以来坚持自主研发、坚持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认可,也充分说明了融智生物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未来,融智生物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科技企业,为高端生命科学仪器的国产化、国人医疗健康水平的提高做出贡献。
  • 从小米来看电子产品精密仪器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小米发家历程颇具传奇色彩,可谓“质疑与销量齐飞,唱衰共成长一色”。小米从质量、外观、价格到专利支撑、市场占有率都有人提反对意见,唯一被认可并一直被模仿的是营销手段。然而,任何一款产品仅靠营销都不可能发展长远,小米越做越红火,营销只是手段,严密的知产保护体系才是保障。那么,小米壮大之路又能给广大从事电子产品、精密仪器行业的企业哪些启示呢?请随中细软集团小知一同来看!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小米全类别注册商标  小米能有今天的风光,雷军功不可没。中细软集团小知通过一篇报道发现,他是个极有“情怀”之人。小米联合创始人王川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雷总说他不是要做一家手机公司,而是做小米style,小米生活,用一点点小才华,让亿万人的生活好一点。这句话很令人动容,且不论雷军的真实想法是想让亿万人生活好一点还是扩张商业版图,要做“小米生活”的决心倒是真的。目前,小米曝出的专利涉及智能手机、电视、饮水机、汽车、金融、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多个领域,为进军其他领域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商业可能性。然而,比起小米科技在专利上的进展,其对商标的保护显然更游刃有余。  小知通过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库宝查询得知,小米科技在45个类别下共注册商标一千余个,不仅注册了“小米”商标,也注册了其近似商标进行防御。其中,与小米科技目前主营业务联系最为紧密的第9类别(科学仪器、通讯设备等),注册商标多达两百多个,不仅包括小米商标及其近似商标,还包括多个能让人联想到“小米”的商标。看完小米科技对商标严密的保护制度,小知只想说两个字“佩服”!  商标全类别注册有利于企业拓展业务范围,也有利于把牌子做大做强。有一句话叫“市场未动 商标先行”,说的就是商标对于企业拓展市场的重要性。没有商标的“认证”,产品得不到消费者信任,更遑论企业业务的发展。商标是商业主体用于商品之上的,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的标志。企业提前做好了商标全类别注册,就能在不同领域的商品上贴着同样的商标,展现企业实力的同时增强消费者信心,扩大市场影响力的同时增强企业知名度。企业在进行宣传时,通常将企业、商品、商标联合起来,也是为了令消费者形成系统的印象。商标全类别注册还能杜绝“傍名牌”现象的发生,就像前一段时间的“小米控告小米e贷商标侵权”事件,就是极好的例子。大企业品牌有着广泛知名度,虽然其业务专注于某些领域,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品牌知名度的效用足以延伸到其他领域。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大企业如果不提前对商标进行全类别注册,很有可能被其他企业钻了空子,抢注其他类别下的商标,彼时借企业品牌之声望进行宣传,是谁也无可奈何之事。  商标全类别注册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然而,并非每家企业都想如雷军一样做“小米生活”,很多企业只是专注于某一领域产品的生产。那么,对于从事精密仪器设备行业的企业来说,都需要注册哪些类别的商标呢?中细软集团专家建议您除了在第9类注册商标外,还要在第35类(广告服务)、第37类(电子设备维修)、第38类(通讯服务)、第40类(电子产品加工)、第42类(计算机软件)等类别下注册商标。  摆脱招黑体质 专利才是核心竞争力  商标全类别注册能有效保护企业品牌价值,然而,要赢得市场仅靠商标保护是不够的。就小米的发家之路来说,营销手段固然能促进产品销量,但维持市场占有率及口碑则需要过硬的质量支撑。小米手机之所以成为“招黑”体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缺乏核心技术造成的。从事通讯行业的企业热衷于报道企业掌握的专利数量、新增专利数量、专利增长率及涉足行业等信息。这些信息表面上只与“专利”有关,实则是在向外界宣布企业实力,也是在增强消费者对其产品质量的信心。专利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从事通讯行业的企业来说,尤其如此。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对产品新技术方案、产品形状及结构、产品形状及图案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因此,专利数量能很好的代表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及技术实力,企业想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不注重专利技术的研发是万万不行的。专利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增强企业实力上,也体现在法律对其专利成果的保护上。《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实施该专利。想要实施他人专利而不侵权,就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专利独占性保障了企业科研成果不被窃取,也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能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说起来,小米没少吃“专利战”的亏,华为、中兴、爱立信皆以“专利侵权”的名义对小米发起攻势,能否在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的国产手机市场中挺到最后,还需要看各自的专利身家如何。国内市场,小米因专利问题被唱衰 国际市场,小米因专利纠纷铩羽而归。小米虽头顶400亿美元估值和BATM新冠,但连续曝出的专利风险也令其狼狈不已。然而,雷军表示,专利战是小米成人礼,小米已经做好了不追求短期盈利的目标,培养用户忠诚度和口碑。小米能在市场上走多远,拼到最后是拼其创新能力。  从小米的例子可以看出,从事精密仪器设备生产的企业想要在市场上取得长远发展,不仅需要加强商标保护,也需要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及相关专利的申请。
  • 知识产权组织:中国知识产权申请量世界领先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3日发表年度报告称,2017年中国国内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等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量都位列全球第一,有力推动了全球知识产权申请的增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份名为《世界知识产权指标》的报告显示,2017年全球知识产权申请量再创新高。其中,专利申请量达到317万件,实现连续8年增长;全球商标申请活动总量为1239万类,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申请总量达到124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具体而言,在已支付申请费的专利申请数量上,2017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申请数量达到创纪录的138万件,远高于排名其后的美国(61万件)、日本(32万件)、韩国(20.4万件)以及欧洲专利局(17万件)。这前五位的专利申请总量占全球总量的84.5%。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商标申请活动数量最多,约为570万类,其次是美国和日本。工业品外观设计方面,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申请占全球申请总量的50.6%,远超排名其后的欧盟、韩国、土耳其和美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此外,报告首次推出的创意经济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1个国家在贸易、教育与科学、技术与医疗这3个领域的出版业收入达到2480亿美元。中国报告的净收入最高,达到2024亿美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 高锐表示,“在短短几十年中,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鼓励本土创新,并加入了全球知识产权引领者的行列,如今正在推动全球知识产权申请的增长。” /p
  • 奥谱天成顺利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奥谱天成(厦门)光电有限公司创立于2016年11月,公司以技术研发为主导,60%的员工从事研发工作,公司每年20%以上的营收,投入新产品的研发。公司拥有中、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多名,是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的实习基地,公司申请专利多项,主持或参与、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项,其中已获准颁布发行的地方标准1项。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激励创新,防范知识产权相关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18年公司制定“以科技塑造形象,以创新推动发展”知识产权方针,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并制定了知识产权目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水平,以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发展,以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019年5月,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公司总经理刘鸿飞、研发总监洪鹏林,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审核,并与审核组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经过全面细致的审核,外审组专家肯定了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水平,认为符合GB/T29490-2013标准要求,并推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公司于2019年5月2910日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标志着奥谱天成在知识产权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等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和系统化的管理。未来,奥谱天成将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持续贯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为公司蓬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中国各类知识产权申请量均位列世界第一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3日发布了《世界知识产权指标》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全球共提交了317万件专利申请,连续第八年实现增长,涨幅为5.8%。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商标申请总量为1239万件,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申请总量为124万件。中国以上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量都位列世界第一。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增速超过了全球经济增速,这表明由知识产权所支持的创新成为竞争和商业活动中愈发重要的组成部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 高锐说,“在短短几十年中,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鼓励本土创新,并加入了全球知识产权引领者的行列——如今正在推动全球知识产权申请的增长。”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此外,全球植物品种申请量在2017年增长了11.7%,达到18490件,而来自82个国家和地区主管机构的数据显示,2017年共有约59500个受保护的地理标志(GI)。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同时,亚洲作为专利申请最活跃地区的地位得到了巩固。2017年,亚洲各主管局受理的专利申请占全球申请总量的65.1%——相比2007年的49.7%增幅显著。这一变化主要受益于中国经济增长的推动。 /p p br/ /p
  • 《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推进计划》印发
    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对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根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并印发了《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   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工作将紧紧围绕“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创新能力”这一任务展开,努力营造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良好环境。《推进计划》由《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任务分解表》和《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推进计划项目表》组成,具体包含了16项任务和44个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计划任务。依据《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2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和《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中我部任务分工,分解为16项任务。   二是实施产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与预警工程。按“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的原则,开展关键技术领域专利分析和风险评估,研究提出产业风险与预警评估指标,分类开展重点产业和重要贸易活动知识产权信息的跟踪、分析,为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三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工程。按“稳妥推进,逐步推广”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工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提出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基本要求和评估规范,探索部省合力推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的工作模式,面向企业不同需求进行分类指导和培训。   四是行业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工业行业知识产权综合数据支撑公共服务平台、部知识产权网络宣传平台。建立和完善部知识产权管理政策、规章文件,为开展部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和条件支持。   五是重要政策与共性问题研究。针对工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与知识产权制度相关的重要政策和共性问题,组织开展分析研究,厘清对策思路,提出措施建议,为行业管理、产业政策和措施制定提供支撑和依据。
  • 安捷伦在华解决重要知识产权纠纷
    p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start_32"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br/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2019年8月1日,北京——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A)今日宣布,该公司已与中国企业上海仪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仪盟科技”)、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磐诺仪器”)及某安捷伦前雇员就安捷伦气相色谱技术的相关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安捷伦知识产权副总裁兼副总法律顾问Konstantina Katcheves表示:“对安捷伦而言,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结果。知识产权是我们行业的命脉,安捷伦坚决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商业秘密及专有技术。秉承这一基本价值观,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坚持不懈地追索这一案件,期间克服了许多重大障碍,最终获得了今天的积极结果。”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在和解协议中,仪盟科技和磐诺仪器承认他们未经安捷伦的许可,违反安捷伦保密要求,从安捷伦前员工处获取了承载安捷伦技术秘密的技术图纸和/或技术文件,并在研发、生产其气相色谱仪产品过程中使用了与安捷伦前述技术图纸/技术文件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技术。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和解协议还要求两家公司向安捷伦支付损害赔偿金,销毁承载安捷伦商业秘密的所有技术图纸和/或技术文件,并要求两家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包含安捷伦商业秘密的任何产品。本次和解的具体财务条款未予披露。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Katcheves表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备受外国企业关注,我们看到中国政府为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做出了巨大努力。安捷伦不仅对此案的结果感到满意,而且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日益提升感到高兴。”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本案涉及的知识产权与安捷伦的6890型气相色谱仪相关。安捷伦诉称,被诉前雇员使用基于6890气相色谱仪技术的知识产权为仪盟科技制造并销售了气相色谱仪。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安捷伦副总裁兼气相分离事业部总经理 Shanya Kane 表示:“我们对本案的解决感到非常满意。作为行业领导者,我们的成功来之不易;为了创造出融合了尖端技术的产品以便更好地服务客户,我们付出了巨大的资金投入。我们不能也绝不会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方式使用安捷伦技术;这是我们的团队历经多年开发的技术,这些技术为我们的产品带来了巨大的竞争优势。” br/ /p p /p
  • 依利特公司顺利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创立于2000年8月,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一家集高效液相色谱仪、色谱工作站、色谱柱及其配件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实力最强的液相色谱产品的研究和生产基地之一。公司深耕液相色谱领域近二十年,秉承自主创新,打造民族分析仪器品牌的理念,至今已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四十余项,注册商标二十余项。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激励创新,防范知识产权相关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18年公司制定“创新推动发展,知识决定未来”知识产权方针,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 2018年12月,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了为期2天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彤、副总经理商震、技术总监兼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唐涛,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审核,并与审核组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 经过全面细致的审核,外审组专家肯定了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水平,认为符合GB/T29490-2013标准要求,并推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标志着依利特公司在知识产权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等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和系统化的管理。未来,依利特公司将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持续贯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为公司蓬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出台
    4月10日,《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黄庆,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巡视员吴宁燕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   黄庆在发布会上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8家成员单位及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认真执行并完成2011年各项计划任务,科学规划“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加快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全方位加强人才培养、文化宣传和对外交流,战略实施工作取得新成效。   黄庆表示,2012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国家中心工作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面临的新形势,共同研究制定了《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经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已于4月6日正式印发实施。   2012年推进计划按照“任务导向、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务求实效”的制定原则,确定了八方面重点工作,明确了90项具体措施和相应的负责部门。八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改进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审查和管理工作,引导知识产权创造主体从注重知识产权数量向注重知识产权质量转变,促进提升知识产权价值。二是“运用知识产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通过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体系,出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配套政策,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知识产权分析和布局,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导向。三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完善产学研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出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推动知识产权成果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打击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发展优势领域知识产权”。通过整理、挖掘我国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优势领域的知识产权资源,研究建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相关知识产权立法进程。六是“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通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科学管理效能,提高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七是“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通过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推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建设与有序开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促进地方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发展,加快知识产权服务高端人才培养。八是“培育知识产权文化”。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人才培养,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培育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社会环境。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全文)   为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部署,推动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按照“任务导向、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本计划。   一、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目标任务: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改进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审查和管理工作,引导知识产权创造主体从注重知识产权数量向注重知识产权质量转变,促进提升知识产权价值。   具体措施:   1.修订国家技术发明奖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专利质量的评估,加大对通过自主创新做出重大技术发明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奖励力度。(科技部)   2.在产业化专项和技术改造工作中重点安排、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在产业政策中明确提出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装备、技术和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   3.构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考核评价体系,并进行指标考核试评价。(知识产权局)   4.完善专利审查质量评价体系,形成审查业务指导体系,明确审查质量管理职责,完善专利审查质量社会反馈渠道。(知识产权局)   5.完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控和处理,规范地方专利资助工作,适时出台进一步规范专利资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局)   6.完善商标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放开审查类别,逐步实现全类审查,提高审查结果一致性,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工商总局)   7.抓住重点城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做好作品登记工作 开展作品分类研究,推动作品使用 研究开展作品登记城市排名工作。(版权局)   8.完善植物新品种的审查和管理,制定完善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修订发布植物新品种权审批规则,提高品种授权质量。(农业部、林业局)   9.针对国防重大专项,指导有关承担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专利申报质量 进一步充实国防专利审查员队伍,完善审查质量控制体系,提升国防专利审批能力。(总装备部)   二、运用知识产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目标任务: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体系,出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配套政策,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知识产权分析和布局,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导向。   具体措施:   10.制定发布《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体系。(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版权局、中科院)   11.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申请的指导,支持企业在部分产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分析及风险评估,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知识产权局)   12.继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开展对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生物育种等的专项支持工作。(财政部)   13.支持中央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选取特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专利信息分析工作,逐步建立中央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国资委、知识产权局)   14.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指导和建立30家左右产业专利联盟。(知识产权局、科技部)   15.完善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制度,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获得知识产权的及时性。(知识产权局、科技部)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目标任务: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完善产学研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出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推动知识产权成果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   具体措施:   16.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版权局、林业局、总装备部)   17.研究建立科技报告制度,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将项目成果保护情况与转移转化成效纳入立项评审及验收指标体系。(科技部)   18.开展标准中知识产权处置政策制定、专利评估与实施,提高国际主要标准中我国知识产权的比例。(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质检总局)   19.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准则体系,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知识产权相关业务质量检查,健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评估服务机制。(财政部、知识产权局)   20.推进农业领域知识产权转化,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农业部、林业局)   21.筛选能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专利技术,举办林业专利宣传对接活动,为林业科研院所、大学、企业提供专利技术交易平台,实施林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工程。(林业局)   22.起草完成《职务发明条例(草案)》,推动职务发明成果的转化应用。(知识产权局、科技部)   23.推广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专家支持系统和专利质押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定数量的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示范单位。(知识产权局)   24.通过信息发布、专利孵化、院地合作、成果展示等多种平台,加强与企业、产业部门、地方、大学和其他科研机构以及国际相关机构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科院)   25.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在国防和民用领域的双向转移机制建设。(总装备部)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目标任务: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打击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具体措施:   26.做好《商标法》修订工作。(法制办、工商总局)   27.做好《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重点对作品的范围和分类、著作权权利内容、著作权权利归属、合理使用制度、著作权登记和确认、广播组织的权利保护、侵权救济和损害赔偿标准数额等规定作相应修改和完善。(版权局)   28.做好《专利法》修订工作,完善专利行政执法、侵权赔偿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等相关规定。(知识产权局)   29.出台《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高法院)   30.起草《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及遏制恶意抢注、傍名牌行为的指导性意见》,以及审理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程序问题的指导性意见。(高法院)   31.巩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成果,集中优势警力对侵权伪劣犯罪实施“破案会战”,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公安部)   32.改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制度、行邮渠道侵权货物处置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切实维护权利人和收发货人的合法权益。(海关总署)   33.完善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配合机制,提高打击进出境侵权货物违法活动精准率,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海关总署)   34.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集中打击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以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等“傍名牌”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工商总局)   35.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商标备案公示制度,力争在全国31个省会(直辖市、首府)城市的大型百货商场全面推广,倡导市场主办方对进场商品商标进行备案、查验、审核,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关口前移。(工商总局)   36.开展第八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侵权盗版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37.做好对视频网站和手机媒体的主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版权秩序。(版权局、广电总局)   38.办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外交会议,推动《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广播组织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的缔结。(版权局、广电总局、外交部)   39.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省级政府机关、地市级政府机关按时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版权局)   40.启动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大力查处整治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和涉及专利诈骗的行为。(知识产权局)   41.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适当增加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数量,鼓励中、基层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跨地区划片集中管辖,合理配置审判资源。(高法院)   42.进一步推进由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协调机制。(高法院)   43.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商务部、高检院、公安部及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44.修订《国防专利条例》,发布实施《装备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军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办法》和《军用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总装备部)   五、发展优势领域知识产权   目标任务:整理、挖掘我国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优势领域的知识产权资源,研究建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相关知识产权立法进程。   具体措施:   45.挖掘我国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等传统优势领域的知识产权资源,研究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   46.完善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名录体系,系统整理、文献化与生物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建立国家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和图书馆。(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   47.推进建立地理标志部际协调机制,推动《地理标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地理标志注册联合认定和保护办法》出台。(工商总局、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   48.积极挖掘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家、检测机构和核查员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管追溯模式。(农业部)   49.大力推广“公司+地理标志商标+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继续完善以地理标志为核心的“商标富农”工作机制。(工商总局)   50.有重点、分行业、分类别地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质检总局)   51.牵头组织地理标志双边协定谈判,参加世贸组织多哈回合地理标志和遗传资源保护等议题的谈判。(商务部)   52.组织实施10省(区、市)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和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构建方案与示范研究项目,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探索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卫生部、知识产权局、环境保护部、林业局)   53.推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版权局)   54.推动国家文化艺术资源信息平台建设,深入挖掘民间文艺作品,建立民间文艺保存人与后续创作人之间的利益合理分享机制。(文化部)   55.组织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及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相关议题谈判。(知识产权局、版权局)   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目标任务: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科学管理效能,提高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具体措施:   56.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促进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整体管理水平。(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   57.加强对地方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制定出台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启动地方战略实施试评估工作,适时出台《关于开展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   58.深入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地方试点,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的知识产权评议指南。(知识产权局)   59.制定发布《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十二五”专项规划》。(科技部)   60.推动各重大专项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专项特点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细则。(科技部)   61.研究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科技部)   62.研究制定文化系统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加强对全国文化系统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文化部)   63.修改《医药卫生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原则》,补充完善有关公共卫生应急状态下,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推动专利实施许可,有效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等方面制度建设相关内容。(卫生部、知识产权局)   64.推动重大科技专项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分析,制定符合各专项特点的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完善重大专项知识产权信息登记、统计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各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监督、评估和指导。(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   65.指导农业科研机构建立和完善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和管理协作网络,引导农业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农业部)   66.指导广播影视版权保护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交流协作,平等保护我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广电总局)   67.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资委、知识产权局)   68.研究修订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相关文件,加强对高校职务研究成果、发明成果的管理。(教育部、知识产权局)   69.选取应用类战略先导专项、重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作为试点,开展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制定知识产权产出目标和成果应用指标。(中科院)   七、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   目标任务: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推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建设与有序开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促进地方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发展,加快知识产权服务高端人才培养。   具体措施:   70.积极推进《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指导意见》实施,在2012年拟开展的高技术服务业专项中,将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   71.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重点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商用化服务和培训服务。(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   72.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机构涉外事务处理能力,加快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版权局)   73.充分发挥技术市场作用,创新技术交易服务形式,在技术市场、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中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能力。(科技部)   74.研究涉及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或共性技术专利,进行专利分析和预警,定期发布专利态势。(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   75.在产业基地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跟踪和专利分析等实务支撑与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   76.引导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面向新兴行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产权密集的行业、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司法部)   77.推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实行全国统一登记管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培训,引导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做精做强。(司法部、高法院)   78.支持留学人员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完善高层次人才回国优惠政策,重点引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急需紧缺的海外高端留学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79.充分发挥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案件的应诉指导,帮助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意识与能力 在境外知名展会上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为中国参展企业提供咨询与调解服务。(商务部)   80.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引导与培育项目,培养知识产权服务高端实务人才,培育知识产权服务龙头企业,促进地方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发展。(知识产权局)   81.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扶持政策,完善专利代理人培训制度,做好代理机构业务能力提升工作。(知识产权局)   82.修订《专利代理条例》。(法制办、知识产权局)   八、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目标任务: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人才培养,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培育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社会环境。   具体措施:   83.深入宣传中央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主题宣传,充分报道我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显著成果。(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   84.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高层交往、双边和多边场合与重点国家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外交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   85.修订中小学教材,落实思想品德等相关学科课程标准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要求 引导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辅修课程 配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教育部)   86.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工程,保障公众在文化活动中依法享有合理使用创新成果和信息的权利。(文化部)   87.把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纳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若干培养基地。(教育部)   88.进一步贯彻落实《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大力实施广播影视精品工程,提高影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的原创能力,发展广播影视新兴业态,促进广播影视知识产权市场化和商品化。(广电总局)   89.实施“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等培养计划和人才工程,选择4-5家高校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知识产权局)   90.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
  • 三德科技荣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p & nbsp & nbsp 1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 》(国知发管函字[2015]212号),共确定58家企业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三德科技与中联重科、中国中车(南车株洲电力研究所)等3家湘企名列其中,此举标志着三德科技知识产权工作再次获得相关部委认可,成为具有区域和行业影响力的标杆企业。 /p p & nbsp & nbsp 三德科技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分析检测及燃料智能化管控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成立20余年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注重知识产权的积累与保护,在煤质分析仪器设备、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等方面不断求新求变求突破。截至目前,公司已申请专利450个,已授权专利328个,国外授权专利4个;著作权登记证书47项;注册商标23个。近年来,针对客户在燃料智能管理(特别是燃煤采、制样环节)方面的需求,三德科技持续发力,取得了一系列技术突破,切实为客户解决了传统燃料管理自动化程度低、人工干预过多的技术难题,并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据统计,近3年来,三德科技申请燃料智能化管理系统产品相关专利138项、占同期专利申请总数的69.7%,已授权80项、占同期授权专利总数的67%。此次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对三德科技持续创新的极大肯定。 /p p & nbsp & nbsp 在此之前,三德科技已先后获评“国家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湖南省十大知识产权领军企业”、“长沙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专利的申请、著作权的登记、商标的注册,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品牌形象提供了有效的保护。三德科技将以此次获评为契机,推行以品牌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一体化战略,建立知识产权支持生产经营,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应用的模式,更好探索知识产权激发科技创新的路线路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359px HEIGHT: 269px" title=" b.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uepic/e0e02ef0-6090-4eda-a529-712bd9e84492.jpg" / /p p span style=" POSITION: absolute LINE-HEIGHT: 36px BACKGROUND-COLOR: rgb(60,157,208) MARGIN-TOP: -4px WIDTH: 6px DISPLAY: block FONT-FAMILY: Simsun HEIGHT: 6px MARGIN-LEFT: -4px FONT-SIZE: 0px OVERFLOW: hidden TOP: 0px CURSOR: nw-resize LEFT: 0px" class=" edui-editor-scale-hand0" /span span style=" POSITION: absolute LINE-HEIGHT: 36px BACKGROUND-COLOR: rgb(60,157,208) MARGIN-TOP: -4px WIDTH: 6px DISPLAY: block FONT-FAMILY: Simsun HEIGHT: 6px MARGIN-LEFT: -4px FONT-SIZE: 0px OVERFLOW: hidden TOP: 0px CURSOR: n-resize LEFT: 168px" class=" edui-editor-scale-hand1" /span span style=" POSITION: absolute LINE-HEIGHT: 36px BACKGROUND-COLOR: rgb(60,157,208) MARGIN-TOP: -4px WIDTH: 6px DISPLAY: block FONT-FAMILY: Simsun HEIGHT: 6px MARGIN-LEFT: -3px FONT-SIZE: 0px OVERFLOW: hidden TOP: 0px CURSOR: ne-resize LEFT: 336px" class=" edui-editor-scale-hand2" /span span style=" POSITION: absolute LINE-HEIGHT: 36px BACKGROUND-COLOR: rgb(60,157,208) MARGIN-TOP: -4px WIDTH: 6px DISPLAY: block FONT-FAMILY: Simsun HEIGHT: 6px MARGIN-LEFT: -4px FONT-SIZE: 0px OVERFLOW: hidden TOP: 97px CURSOR: w-resize LEFT: 0px" class=" edui-editor-scale-hand3" /span span style=" POSITION: absolute LINE-HEIGHT: 36px BACKGROUND-COLOR: rgb(60,157,208) MARGIN-TOP: -4px WIDTH: 6px DISPLAY: block FONT-FAMILY: Simsun HEIGHT: 6px MARGIN-LEFT: -3px FONT-SIZE: 0px OVERFLOW: hidden TOP: 97px CURSOR: e-resize LEFT: 336px" class=" edui-editor-scale-hand4" /span span style=" POSITION: absolute LINE-HEIGHT: 36px BACKGROUND-COLOR: rgb(60,157,208) MARGIN-TOP: -3px WIDTH: 6px DISPLAY: block FONT-FAMILY: Simsun HEIGHT: 6px MARGIN-LEFT: -4px FONT-SIZE: 0px OVERFLOW: hidden TOP: 194px CURSOR: sw-resize LEFT: 0px" class=" edui-editor-scale-hand5" /span span style=" POSITION: absolute LINE-HEIGHT: 36px BACKGROUND-COLOR: rgb(60,157,208) MARGIN-TOP: -3px WIDTH: 6px DISPLAY: block FONT-FAMILY: Simsun HEIGHT: 6px MARGIN-LEFT: -4px FONT-SIZE: 0px OVERFLOW: hidden TOP: 194px CURSOR: s-resize LEFT: 168px" class=" edui-editor-scale-hand6" /span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部分获评企业名单,三德科技名列其中 /p
  • 国内首例振动台知识产权案做出判决
    苏试维权东菱败诉   苏州试验仪器总厂(以下简称苏试总厂)诉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东菱公司)等3被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历时两年,日前终于尘埃落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二审判决?押驳回东菱公司的上诉,维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苏试被侵权历史宣告终结   作为我国振动台知识产权第一案,该案的终审判决结果是:被告东菱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苏试总厂KD-3正弦振动控制仪软件著作权的产品,赔偿原告苏试总厂经济损失3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近5万元。至此,苏试总厂维权初见成效,历时14年被东菱公司屡屡侵权的历史,宣告终结。   苏试拥有软件著作权   据了解,苏州试验仪器总厂成立于1956年,是国内第一家振动台专业制造商。50多年来,依靠自主创新的技术优势,始终保持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行业龙头地位。近10多年来,苏试总厂紧紧跟踪国际同行发展技术方向,连年开发填补国内空白、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系列产品,为打破国外对我国的技术封锁、振兴我国振动台行业的发展作出了突破性的历史贡献。   原告苏试总厂诉称,原告的电磁振动台系统中包含的KD-3正弦振动控制仪软件由原告从1989年起自行开发,1990年代初定型,用于KD-3正弦振动控制仪中向市场销售。原告依法享有该软件的著作权,并取得了该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东菱公司股东来自苏试总厂   原告认为,被告东菱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该公司开业时的所有7位自然人股东中有6人来自原告单位苏州试验仪器总厂。目前所有的11位自然人股东中,也有10人曾任职于苏试总厂。   本案原告称,曾经任职于苏试总厂的上述人员,有机会接触原告在电磁振动台设计制造技术领域拥有知识产权的各项技术。现任东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原告的元件车间工作期间,更是有机会直接接触嵌入了上述计算机程序的芯片。东菱公司开业以来,长期采用各种手段获取原告的相关技术,生产并销售侵犯原告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产品,使苏试总厂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被告未交开发源程序文档   2006年,苏试总厂开始了艰难的依法维权之路。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寿步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在东菱公司的上海销售代理商处,取得东菱公司侵权产品的销售证据之后,于2007年8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等3被告告上了法庭。   被告东菱公司在诉讼中辩称,其使用的SVC-1型正弦振动控制仪软件系自行开发获得,并提交了相关的源程序,但未能提交开发该源程序所形成的相关文档。   而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认为,原被告设备的控制系统硬件,均采用同一系列的中央处理器,软件储存均采用同一系列的集成电路芯片。原告提供了系争软件的完整的开发文档,被告未提供开发文档,原被告的软件已构成实质性相似。   法院因此认为,东菱公司没有证明其使用的SVC-1型正弦振动控制仪软件有合法来源,它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含有与原告软件实质性相似软件的SVC-1型正弦振动控制仪,侵犯了原告软件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对东菱公司关于被控侵权软件系其自行开发的主张,也没有采信。   企业感言   针对此次判决,苏试总厂负责人表示,2年多的维权路,此次之所以能胜诉,得益于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社会各界对创新型环境的尊重、司法机关的公正严明。苏试总厂对未来良好的自主创新环境充满信心和期望,相信企业维权之路会越走越顺、企业发展之路会越走越宽。   律师点评   此案的公平公正判决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再一次敲了警钟。尽管在先的技术原创型企业的技术积累被侵权的现象屡有发生,但知识产权终将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后企业的侵权牟利之路已经越来越行不通,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 喜讯 | 慧荣和上榜“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慧荣和上榜“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了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名单,北京慧荣和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北京地区“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成为该区域2023年度新上榜25家企业之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指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能承接国家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能力,积极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具有行业影响力和标杆性的示范企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认定,是国家给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和评价。北京慧荣和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公司已获授权发明31项、实用新型专利159项、外观专利18项以及软件著作权28项,荣获2020年度军队科学进步一等奖、2022年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公司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资产和风险防御武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构建了集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及保护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体系。慧荣和于2019年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此次由“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晋升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国家知识产权权威机构对公司长期以来立足于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技术深度的进一步认可,同时也意味着慧荣和近年来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知识成果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近年来,慧荣和产品由气溶胶领域逐步延伸扩展至实验室自动化仪器领域,成功研发了全自动AMES实验仪、全自动QuEChERS仪等一系列自动化仪器,相关产品被出口检验检疫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广泛采用,如深圳计量院、福建质检院、苏州质检院、苏州食检院等,且凭借技术优势与良好的售后服务,获得广大客户充分认可。未来,慧荣和将立足国内市场,不断夯实国内知识产权成果的同时,致力于国外知识产权的布局和保护,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投入力度,通过持续性技术创新,让公司产品走向世界并服务全球客户。
  • 天瑞仪器“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项目”验收通过
    10月18日,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2015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验收汇报会现场项目验收专家组包括省、市知识产权局领导、南京理工大学教授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天瑞仪器知识产权总监周晓辉现场向评审专家介绍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通过两年的实施周期,开展项目尽职完成调查分析、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和企业专利个性化等一系列工作。专家组在听取了项目汇报后,对各项工作资料进行核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提问。检查组对项目主要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同意通过考核验收。应总经理为项目验收专家组介绍天瑞展厅天瑞仪器总经理应刚先生也出席了本次验收会议,他为专家组深入介绍了未来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情况,并指出知识产权工作为保护公司的研发成果、保障公司的技术战略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公司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项目是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表现,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的体现。对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培育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基本能力具有推进作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天瑞仪器进一步规范了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强化了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并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了公司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得天瑞仪器在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等方面整体得到了提升。
  • 西安光机所及所投资企业300余项知识产权项目获资助
    近日,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及所投资的三家高新技术企业共301项知识产权项目获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9年度知识产权项目专项资助。其中资助的项目包括西安光机所拥有的112项发明专利、92项实用新型、4项PCT、1项软件著作权 西安光机所投资控股企业“西安中科麦特电子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拥有的17项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1项商标 西安光机所投资企业“西安炬光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33项商标、7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 西安光机所投资控股企业“飞秒光电科技(西安)有限公司”拥有的3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另外,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以及所投资企业——西安中科麦特电子技术设备有限公司、西安炬光科技有限公司还获得“西安高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西安中科麦特电子技术设备有限公司获得知识产权项目“产业化配套企业”称号,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单位还将会再获西安高新区的奖励资助。   据悉,为争创世界一流科技园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扶持力度,强化高新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保护自主创新成果的能力,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2006年正式启动知识产权支持经费试点运行的基础上,于2009年再次修订并出台《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促进企业发展知识产权的暂行办法》。新“办法”对知识产权大户、国际知识产权申请、专利产业化等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增加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建设、专利标准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促进知识产权转化等方面的扶持内容。该办法规定:对于财税关系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的企业或单位凡建立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规章比较完备、制定了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年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量30件以上的企业,将授予“高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并依据该企业年度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量的多少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对列入国家以及陕西省各类知识产权产业化孵化项目,并且当年知识产权新增申请量3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国家及陕西省补贴相等金额的配套资金支持 另外,对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获得知识产权的企业按当年所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的知识产权项目,依据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资助。
  • 勤邦生物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结果,勤邦生物凭借其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再次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同时入选的还有京东方、海尔、商飞等知名企业。勤邦生物自成立以来,一直将自主创新做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核心竞争力。在稳步提升创新能力的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截至2018年中旬,勤邦已累计申请专利394项,授权专利269项,含发明166项,注册商标133项。此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可谓实至名归。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评定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四个维度全方位地评价企业的知识产权实力,旨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中国知识产权领军企业。========今年以来,勤邦技术和产品已获得多项荣誉: 勤邦生物16项快检产品荣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证书 勤邦入选首批30家国家应急产业重点联系企业,保障食品安全 勤邦生物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荣获cisile2018自主创新金奖 勤邦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连获两项大奖 勤邦水产品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快检产品全部通过农业部现场验证图1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图2 化学发光免疫检测试剂盒
  • 三德科技荣获"长沙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8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授牌仪式在长沙市人民政府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授牌仪式还对长沙市首批知识产权三百工程的示范企业、转化优秀项目和创造领军人物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包括三德科技在内的13家企业获评&ldquo 长沙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rdquo ,总工程师吴汉炯代表公司参会并接受表彰。 三德科技自1993年成立至今,始终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每年将10%左右的销售收入用于研发及知识产权保护,积累了大量的原创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三德科技是行业内唯一&ldquo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rdquo 、湖南省第二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截至7月,已累计申请专利247项(其中发明专利86项),获得授权专利189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55项),无论是专利申请总数、授权专利数还是发明专利数均位居行业首位。 作为中国领先的煤质分析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三德科技将继续发挥研发和产业优势,加大知识产权投入,以创造出更多先进技术及经验,为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树立典型和标杆。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专利管理司副司长雷筱云;长沙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张迎龙;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仲伯、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购三、长沙市政协副主席彭继球、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秋成等领导出席仪式。
  • 三德科技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成功取得突破
    日前,三德科技创新技术“热风穿透内循环式煤样减湿装置“热风穿透内循环式煤样减湿装置(Hot air penetrating internal circulation coal sample dehumidifying device)”正式获取澳大利亚专利局颁发、申请号为2013101715的革新专利证书。这亦是三德科技首次取得海外专利授权, 标志着其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赢得突破。 “热风穿透内循环式煤样减湿装置(Hot air penetrating internal circulation coal sample dehumidifying device)”是三德科技全球独创风透低温快速干燥系列专利技术中的一项,在此之前,三德科技已经在国内取得相关专利二十余项,应用该系列专利技术的风透产品已在我国成功上市,并因其低温、快速、不影响煤样物理特性的特点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澳大利亚自1903年建立专利制度以来,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其专利审查质量高、保护力度大。本次三德科技在澳大利亚成功申请专利并获批,是公司继2007年申请4项PCT以来,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的又一突破,意味着公司创新技术获得国际认可。本次突破,一方面,将有利于完善该技术的国际保护;另一方面,也为有利于相应产品在海外市场的拓展。
  • 国仪量子荣获“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日前,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9年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经过专家组的严格评审,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被评定为“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以量子精密测量为核心技术,为全球范围内企业、政府、研究机构提供以增强型量子传感器为代表的核心关键器件、用于分析测试的科学仪器装备、赋能行业应用的核心技术解决方案等产品和服务。公司面向先进材料、半导体、量子科学、生命技术、医药和临床研究等领域,致力于帮助客户更高效地推动技术的发展、探索人类的未来。此次荣获“2019 年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不仅彰显了国仪量子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也坚定了国仪量子在新一轮技术变革来临之际,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努力抢占市场的信心。国仪量子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坚持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顺势而为做好知识产权强企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合规运用,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国仪量子在国内、国际范围内的创新发展。
  •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发布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18年第5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家认监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联合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认监委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知识产权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2月11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此件公开发布) /p 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 /strong /p p   第一章 总则 /p p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提高其有效性,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服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 /p p   第三条 知识产权认证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和知识产权服务认证。 /p p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p p   知识产权服务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p p   第四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共同实施的原则,制定、调整和发布认证目录、认证规则,并组织开展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p p   第五条 知识产权认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实行目录式管理。 /p p   第六条 国家鼓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认证提高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或者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p p   第七条 知识产权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认证规则,使用统一的认证标志。 /p p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知识产权认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p p   第二章 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 /p p   第九条 从事知识产权认证的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具备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的相关专业能力要求,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 /p p   国家认监委在批准认证机构资质时,涉及知识产权专业领域问题的,可以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意见。 /p p   第十条 认证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并自设立之日起30日之内向国家认监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相关信息。 /p p   第十一条 认证机构从事认证审核(审查)的人员应当为专职认证人员,满足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所需的相关知识与技能要求,并符合国家认证人员职业资格的相关要求。 /p p   第三章行为规范 /p p   第十二条 认证机构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对其从事认证活动可能引发的风险和责任,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 /p p   第十三条 认证机构不得从事与其认证工作相关的咨询、代理、培训、信息分析等服务以及产品开发和营销等活动,不得与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委托人在资产、管理或者人员上存在利益关系。 /p p   第十四条 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p p   第十五条 认证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p p   (一)在批准范围内开展认证工作 /p p   (二)对获得认证的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允许其使用认证标志 /p p   (三)对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p p   (四)对认证的持续符合性进行监督审核 /p p   (五)受理有关的认证申诉和投诉。 /p p   第十六条 认证机构应当建立保证认证活动规范有效的内部管理、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并保证其持续有效。 /p p   第十七条 认证机构应当对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管理,规范其认证活动,并对其认证活动承担相应责任。 /p p   分支机构应当建立与认证机构相同的管理、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 /p p   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依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布并向国家认监委报送相关信息。 /p p   前款规定的信息同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p p   第十九条 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以及人员能力准则,对所有实施审核(审查)和认证决定等认证活动的人员进行能力评价,保证其能力持续符合准则要求。 /p p   认证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恪尽职守,规范运作。 /p p   第二十条 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应当对认证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p p   第四章认证实施 /p p   第二十一条 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应当按照知识产权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的规定从事认证活动,作出认证结论,确保认证过程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或者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 /p p   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程序主要包括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文件和活动的审核,获证后的监督审核,以及再认证审核。 /p p   知识产权服务认证程序主要包括对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服务质量特性、服务过程和管理实施评审,获证后监督审查,以及再认证评审。 /p p   第二十三条 被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失信主体名录的认证委托人,认证机构不得向其出具认证证书。 /p p   第二十四条 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全过程做出完整记录,保留相应认证记录、认证资料,并归档留存。认证记录应当真实、准确,以证实认证活动得到有效实施。 /p p   第二十五条 认证机构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对认证证书持有人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进行监督审核。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当在认证决定日期起12个月内进行,且两次监督审核间隔不超过12个月。每次监督审核内容无须与初次认证相同,但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覆盖整个体系的审核内容。 /p p   认证机构根据监督审核情况做出认证证书保持、暂停或者撤销的决定。 /p p   第二十六条 认证委托人对认证机构的认证决定或者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诉或者投诉。对认证机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诉或者投诉。 /p p   第五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p p   第二十七条 知识产权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证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p p   (一) 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 /p p   (二)认证范围 /p p   (三)认证依据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p p   (四)认证证书编号 /p p   (五)认证类别 /p p   (六)认证证书出具日期和有效期 /p p   (七)认证机构的名称、地址和机构标志 /p p   (八)认证标志 /p p   (九)其他内容。 /p p   第二十八条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 /p p   有效期届满需再次认证的,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认证机构申请再认证,再认证的认证程序与初次认证相同。 /p p   第二十九条 知识产权认证采用国家推行的统一的知识产权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样式由基本图案、认证机构识别信息组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基本图案见图1所示,知识产权服务认证体系的基本图案见图2所示,其中ABCDE代表机构中文或者英文简称: /p p    /p p   图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基本图案 图2知识产权服务认证基本图案 /p p   第三十条 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当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p p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针对不同情形,及时作出认证证书的变更、暂停或者撤销处理决定,且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监督认证证书持有人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p p   第三十一条 认证机构应当向公众提供查询认证证书有效性的方式。 /p p   第三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和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p p   第六章 监督管理 /p p   第三十三条 国家认监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知识产权认证监管协同机制,对知识产权认证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p p   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法定职责,建立相应的监管协同机制,对所辖区域内的知识产权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上报国家认监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 /p p   第三十五条 认证机构在资质审批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不再符合认证机构资质条件的,由国家认监委依法撤销其资质。 /p p   第三十六条 认证人员在认证过程中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或者认证结果严重失实的,依照国家关于认证人员的相关规定处罚。 /p p   第三十七条 认证机构、认证委托人和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当对认证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p p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从其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知识产权认证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各级认证监管部门、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各级认证监管部门、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p p   第七章附则 /p p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p p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认监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11月6日印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意见》(国认可联〔2013〕56号)同时废止。 /p p   附件:知识产权认证目录 /p p   附件 /p p   知识产权认证目录 /p p   序号认证项目认证类别认证依据 /p p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 /p p   2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GB/T 33251-2016) /p p   3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 /p p br/ /p
  • 永新光学获评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国知发运函【2022】160号),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晋升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永新光学长期秉承“科技创新促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增竞争能力”的知识产权方针,体系运营持续向好,通过对“2+2”业务领域专利布局,现已拥有有效专利120项;拥有注册商标38项,高端品牌产品销售逐年递增。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本次荣誉的获得,标志着公司经过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所取得的成果,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进一步认可。   永新光学表示,未来,公司将充分结合信息化手段,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进品牌培育,实现销售增长。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全资子公司南京永新前身始于1943年),公司在宁波、南京建有制造基地,占地11万平方米,员工约1300名,主要从事光学显微镜和精密光学元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永新光学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国内多所著名高校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与浙江大学共建浙大宁波研究院光电分院。公司致力于生命科学、医疗光学和工业检测领域等科学仪器产品高端化,并为物联网、自动驾驶、工业自动化、人工智能和专业影像设备等产业提供核心光学元组件。
  •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一行到天瑞调研考察
    “天瑞的办公环境、员工精神风貌让我们印象深刻。尤其是专门设置的‘知识产权墙’,很用心、更看出了公司对研发的重视!”4月8日,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施卫兵一行来到天瑞仪器调研考察,天瑞仪器总经理应刚全程陪同,并介绍了公司的知识产权建设情况。 4月8日上午,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施卫兵、专利处处长汤金希、昆山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费文隽一行来到天瑞仪器。“此次调研主要针对苏州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天瑞仪器是重要的一站。”施卫兵副局长简要介绍了调研目的及方向。应刚总经理详细介绍了天瑞的成长足迹、市场占有情况、以及知识产权建设成效。“天瑞是典型的自主研发企业,一直很重视知识产权建设工作。公司上市后,更是将‘提高企业研发实力、增强自主知识产权建设’提升为战略规划目标。”,应刚总经理告诉来宾,目前天瑞已经拥有96项专利技术,还在77项专利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 双方还就企业在知识产权申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解决方案作了探讨。 探讨现场 “这台X荧光光谱仪专门用来鉴定古董,曾在昆明的一场古董鉴定会上测出近80%的假古董;这台手持式能量色散分析仪式专门用于野外勘探,体积小、重量轻……”随后,应刚总经理陪同来宾参观了天瑞仪器分析测试产业园展示中心。先进的仪器设备、整齐陈列的荣誉证书及知识产权证书,使来宾不住点头称赞。施副局长表示,这种“知识产权墙”的展示形式很用心,足以看出天瑞对研发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 合影留念 了解天瑞仪器:www.skyray-instru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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