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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制检测相关的资讯

  • 光伏行业强制认证检测制度明年或出台
    记者12日从 2012中国(成都)新能源国际峰会获悉,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光伏行业的强制认证和检测制度,最快明年推出。同时,对于目前在欧美“双反”夹击下处于“寒冬”中的光伏行业,商务部正在抓紧制定新政策,推进太阳能光伏行业的援外力度,主要针对非洲40多个国家,强制带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这是强制提高企业技术质量的有力保障,通过推行强制认证和检测制度,减少出口企业数量,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同时,国外进入中国的产品也必须通过中国的强制认证检测。”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秘书长孙广彬表示。   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以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也反复提及近日将推出光伏行业的强制认证和检测制度。   中国的光伏产业如今走入“寒冬”,并非完全拜“双反”所赐,国内企业本身的产能过剩也难辞其咎。“即使在没有‘双反’的情况下,今年1-9月,我国光伏业对外出口下降34.99%。据我了解的情况,在‘双反’未实施前,江西、江苏等地有两位数百分比的企业都处于停产状态。由此可见,光伏行业的困境不全因‘双反’而起,内部产能过剩的问题非常严重。”孙广彬在分论坛上给出一组数据。在他看来,练好内功,提高产品质量,淘汰落后产能,是我国光伏行业重新站起来的关键因素。   他指出,“在上述环境下,最快明年就会推出光伏行业的强制认证和检测制度,成立国家级的检测中心,强制检验检测 成立国家级的认证中心,使产品达到援外、出口的标准。中国要制定自己的光伏标准,与美国UL认证和欧洲CE认证一样具有国际影响力。未来,进入中国市场的光伏产品也必须过中国的检测关。”他还透露,检测认证中心将由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全联新能源商会等联合组建。   孙广彬不无担忧地表示:“我们的产品引起美欧‘双反’,主要还是国内出口企业过多,产品价格下降,质量、技术、售后服务跟不上,如果这种局面不改变,会继续引起韩国、印度等其他国家对我们产品进行‘双反’。现在制定的措施,就是要从源头上改变这一情况。”   此外,记者在会上获悉,对于申请国家补贴的产品,未来经过国家级认证、检测是获得补贴的必要条件。例如,申请金太阳补贴的产品,不经过认证检测,就不允许进入申请程序。   为了挽救“寒冬”中的光伏产业,目前国内不断推出强力政策,试图启动国内市场。从9月份的分布式光伏示范应用区项目,到10月份国家电网对分布式光伏有条件免收接入费,到最近盛传即将出台的0.4-0.6元/度的度电价格补贴,但在孙广彬看来,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还有40%-50%的国内产能无法释放。“商务部目前正在抓紧制定新政策,推进太阳能光伏行业的援外力度,主要针对非洲40多个国家,强制带动中国企业走出去。”而且,这种援外也并非完全的免费,或通过免费试用、逐步收费的形式收回成本,达到盈利。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处长汪毅对记者表示,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商务部从政策方面进行推进,他们则从制定技术标准方面进行推进。“光伏电站标准即将面世,中英文版将同步推出,中文版已经全部审核完毕,等英文版审核完毕后一起推出。这是加快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措施之一。”
  • 政府部门不能把检测单位变成收钱的“儿子”
    &mdash &mdash 专访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会长张俊修   ●在市场经济下,政府要管什么?第一要管标准,产品必须要制定标准。第二个要管终端。现在的问题就出现在政府的标准没做好,而产品终端也没检测好。   ●政府跟企业之间的利益应该是通过税收来体现的,除此之外,不能有任何利益关系。但现在联系可多了,比如免检产品要收钱,这种免检产品不是直接收费的,是通过检测单位来收钱的。   ●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农业部门都有检测单位,检测单位都是这些部门的&ldquo 儿子&rdquo ,它通过&ldquo 儿子&rdquo 来检测收钱的,倒了一手。这就构成了一种利益带。就容易出问题了。   ●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东西政府不该去管,简单来说,政府就管做出来的饼干能不能吃就行了,至于做得好与不好应该由行业协会去管,生产过程也应该由行业协会去管。   新标准要求企业&ldquo 看着奶从牛身上挤下来送检&rdquo   以前的问题是,只要供应商提供了卫生许可证和其他证件、检测报告,企业就认为原材料奶没问题了。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委托了我们协会制定奶制品行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方案,就是规定链条环节应该怎么做。其中有一条就是企业自己要设定原辅材料的标准样和产品的标准样,这是目前所有的标准上都没有的。   以前,收购牛奶的&ldquo 奶头&rdquo 加入三聚氰胺提高氮的含量,以合符&ldquo 蛋白质含量&rdquo 。企业肯定知道原材料奶质量有问题。只要加入三聚氰胺,结晶度、纯度、色泽不会跟原来一样,用感官就能发现问题。但以前的问题是,只要供应商提供了卫生许可证和其他证件、检测报告,企业就认为原材料奶没问题了。实际上,出了问题,直接受损的是生产企业。   新的&ldquo 标样&rdquo ,不仅需要有(检测三聚氰胺等)技术类指标,还需要有&ldquo 实物标准&rdquo ,即把原始奶作为标杆,在奶牛场看着把牛奶挤出来后拿去检测,一是从感官看,有色泽、浓稠度等指标 对于有经验的人来说,牛奶中加入了,肉眼就能看出来。跟标样一对比,就知道有没有问题。然后再用机器检验。   实际上,所有东西都有原辅材料问题,企业应该从源头抓,在原辅材料的原地自行采标,就是看着奶从牛身上挤下来,然后企业自己进行检测。   检测单位不能成为帮政府收钱的&ldquo 儿子&rdquo   检测机构和政府机构应该完全分离。在任何一个国家,用行政权力来获取利益都是不允许的。   现在出这么大的问题,根源在制度层面,管理出了问题,质检总局的问题已经很明显了。市场经济是四大块,一块是政府,一块是行业,一块是企业,一块是社会消费者。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是三大块管理,一是政府的监管即行政管理,一是行业的自律管理,还有一个是企业的自我管理。   在市场经济下,政府要管什么?第一要管标准,产品必须要制定标准,这个标准的发布权在政府手里,而执行是由企业来做的。行业协会则是宣传政府的规定,督促它的会员企业去执行规定。它是个连接政府和企业的中间桥梁。第二要管终端,所谓的终端是自然人或产品。政府没有精力和能力去管过程。现在的问题就出现在政府的标准没做好,而产品终端也没检测好。   从传统的正常情况,标准是有的,政府定出这个标准后,需要对三鹿的终端产品(奶)进行监控,政府机构要主动出钱去监控,因为政府已经收了纳税人的钱了。监控的目的是对企业和老百姓负责任。但是这块政府机构没做,而是用免检产品来替代了这个重要职能。企业这个层面,由于拿到了免检产品而放松了对自己的控制,就没有考虑它的社会责任。   产品检测,按理来说应该是由政府买产品,再出钱来检测的。现在却是让企业提供(产品)来检测,企业当然是提供好的而不提供差的了。   还有一个核心问题,利益。政府跟企业之间的利益应该是通过税收来体现的,除此之外,不能有任何利益关系。但现在联系可多了,比如免检产品要收钱,这种免检产品不是直接收费的,是通过检测单位来收钱的。   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农业部门都有检测单位,检测单位都是这些部门的&ldquo 儿子&rdquo ,它通过&ldquo 儿子&rdquo 来检测收钱的,倒了一手。这就构成了一种利益带。就容易出问题了。这不仅包括免检产品,还包括名牌产品、QS等。   现在,食品的&ldquo 免检&rdquo 和&ldquo 名牌&rdquo 全部取消了,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还在搞。这本身就违法。QS是一个入市标准,但现在却用一个高标准来代替一个低标准。假如这么搞不收钱的话还不要紧,但是它的&ldquo 儿子&rdquo 在收钱。如果是按强制性标准可能花300块钱检测就行了,现在企业要花800块钱来做检测,那500块钱不就是用行政权力赚了吗?这些问题实际上都由于这个利益带。   其实,检测机构和政府机构应该完全分离。在任何一个国家,用行政权力来获取利益都是不允许的。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拿了行政权力给&ldquo 儿子&rdquo 挣钱。如果不使用行政权力给&ldquo 儿子&rdquo 赚钱就无所谓。所以说,&ldquo 儿子&rdquo 应该靠自己赚钱吃饭。   检测应该推向社会。企业已经分向社会了,它的服务机构也应该推向社会。检测单位应该是为两方服务的,它为企业服务向企业收钱,为政府服务应该向政府收钱。   检测单位应该是独立的第三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假如检测单位将不合格的测成合格的,触犯刑律就进监狱,提供了假情报,最少处罚十倍以上。作为一个单位,它就不会为企业多给的一万块钱去毁掉几百万元的收入。   政府取消了免检产品、名牌产品,就已经在朝这方面努力了,下一步,就该切断和检测机构的关系了。   政府应放权让行业协会去管生产过程   (全国奶协)监督不到位,自律不到位,协会是白成立的,承担责任这是肯定的。但实际情况是权力都在政府,奶协说话没强制性,有些话说了白说,又能怎么办呢?   行业的自律管理问题严重。应该行业协会干的,政府没让它干。三鹿奶粉这个脓包一出来后,(对行业协会)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契机。很多应该是行业协会做的工作,由监督部门做了,削弱了行业协会对社会的公信力。   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东西政府不该去管,简单来说,政府就管做出来的饼干能不能吃就行了,至于做得好与不好应该由行业协会去管,生产过程也应该由行业协会去管。   就我们(广东)行业协会来讲,我们主动地设定一些项目去为政府承担一些责任。我们处理的问题很多,像2005年处理凉茶,如果没有我们协会,广东的凉茶早就死光了。   行业协会的职能一个是行业自律管理,第二是反映企业会员的心声。条件是政府不该管的那块由行业协会去管。当企业出现问题时,行业协会有三个办法,一是我们自己处理,曝光或发个通报批评 二是提醒政府处理,比如罚款,协会跟政府不同在我们没有执法权 三是开除出行业协会。但像现在,我们会员雅士利有几个批次出现了问题(现已复产),我们无法做什么实际工作,都是企业自己去找政府做工作。   我们新制定的行业标准将不仅仅是会员标准,而是全行业标准。我们是这个标准的提出单位,甚至政府会授权给我们,广东省的全部奶制企业我们都能评估。但现在不能,不是我们的会员我只能提醒政府去处理。(记者问,现在有江西受害婴儿的父亲张卓宇要告中国奶业协会,你认为这有没有理?)按道理来讲,奶协是有责任的,但只是按道理讲而已。监督不到位,自律不到位,协会是白成立的,承担责任这是肯定的。但实际情况是权力都在政府,奶协说话没强制性,有些话说了白说,有些信息得不到,又能怎么办呢?最多就是整顿了。   这个状告奶协的案子,关键是要界定奶协在这之前知不知情。如果它开会交待或警示了,有会议记录,那它就没责任。因为协会是动员性的,不能强制,讲了就尽责任了。教育会员对这个问题要制止,它有责任,但它的责任还没到位,从赔偿的角度,一般来讲法院不会判它赔偿。但如果它知道情况,但既没有上报政府又没有通报企业,那它的责任就大了。
  • 政协委员建议立法对家装材料强制检测
    你可能不知道,你每天接触的家具板材、墙壁油漆、地板等装修材料,每天都在威胁着你和家人的身体健康。2月11日,湖南省政协委员童彬原建议,迅速制定《湖南省装饰装修行业环保检测条例》,弥补法律空白,保障居民的基本健康权和生命权。   2013年9月份,长沙市天心区黄兴小学新学期刚开学不久,老师和学生们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头晕、咳嗽和流鼻血症状。家长和学生们将&ldquo 集体中毒&rdquo 的祸因直指学校操场新铺上的两个塑胶跑道,以及刚刚粉刷一新的教学区墙壁。童彬原透露,像黄兴小学类似影响身体健康的问题,在很多场所都存在。&ldquo 有毒家装材料吞噬百姓健康,立法强制检测刻不容缓&rdquo ,童彬原说。   &ldquo 目前注册一下就能成立公司,应该强化政府监督职能,提高准入门槛,切实发挥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的市场作用。特别是对&lsquo 装饰游击队&rsquo 要重点监管,严厉打击。&rdquo 童彬原说,&ldquo 建议尽快制定《湖南省装饰装修行业环保检测条例》,从环境质量标准、强制检测机构、处罚细则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rdquo
  • 一检测机构罚没超13万,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环临罚〔2023〕5号杭州北南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G,法定代表人:孟炳奎,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梅岭街279号1号楼四层、五层。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核实,现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23年1月5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造假验收报告五份,编号分别为N**********8、N************8、N************3、N**********3、N**********7,五份造假验收报告相关技术服务合同金额共计陆万肆仟元。报告编号N**********8,样品编号为N************4的丙酮、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的纸质原始记录与仪器谱图不一致,谱图与分析结果不对应;报告编号N************8样品交样时间2021年11月12日12时,采样时间2021年11月12日16时57分,样品交样时间早于采样完成时间,伪造监测时间;报告编号N************3,样品交样时间2021年12月26日,采样时间2021年12月27日,样品交样时间早于采样完成时间伪造监测时间;报告编号N**********3,下风向2号N************7,采样时间为15时整,下风向3号点位N************1采样时间为15时01分,2个点位采样设备为同一台(VA-5010,NSSB-JC-020),不符合单台仪器轮流换点采样的时间逻辑,伪造监测时间;报告编号N**********7, 编号N************3-0907非甲烷总烃样品采样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该组样品有两份原始谱图,进样时间分别为7月19号和7月21日,伪造监测时间。你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服务,在有关生态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1.浙环便函〔2022〕32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移交社会环境实验室检测机构问题线索的函》,证明案件来源;2.2023年1月5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调阅你公司相关原始记录和监检测报告等相关数据材料,查找出相关问题的违法事实;3.2023年1月5日现场照片证据7张,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你公司正在生产,执法人员检查你公司实验仪器及调阅你公司相关原始记录和监检测报告等相关数据材料的事实;4.2023年1月9日质量负责人黄显烽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2023年1月10日法定代表人孟炳奎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2023年1月12日采样人员盛奔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2023年1月13日采样人员乔鑫、离职人员李泽君的调查询问笔录各1份,证明你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 规范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服务,在有关生态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事实;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证明你公司主体资格等情况;6.法定代表人孟炳奎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情况;7.授权委托书3份,质量负责人黄显烽身份证复印件1份,采样人员盛奔、乔鑫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离职人员李泽君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他被调查询问人员的身份情况;8.杭州北南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部分,3页)及承诺备案受理书(杭临环评备2022-17号)复印件1份,证明你公司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手续;9.杭州北南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N**********8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证明该报告原始记录数据与检查当日提供的相应编号的分析谱图数据不一致,伪造监测数据;N************8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证明该报告样品交样时间早于实际采样完成时间,伪造监测时间;N************3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证明该报告样品交样时间早于实际采样完成时间,伪造监测时间;N**********3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证明该报告不符合单台仪器轮流换点采样的时间逻辑,伪造监测时间;N**********7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证明该报告有两份原始图谱,伪造监测时间。10.造假检测项目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1份(共21页)证明你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服务,在有关生态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违法所得陆万肆仟元整的事实;11.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范围图,证明你公司项目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的事实;1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及《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各1份,证明扣押、解除你公司相关证据材料的事实;1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你公司已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并保证送达地址是准确的、有效的情况;14.执法人员的执法证3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接受委托提供生态环境相关服务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对有关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22日以《行政处罚告知书》(杭环临罚罚告〔2023〕2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与听证申请权。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与听证申请。依照《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服务或者在有关生态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机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关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生态环境服务工作。依照前款规定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年内禁止该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我局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经案件集体审议,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你公司违法所得陆万肆仟元整;2.罚款金额人民币柒万元伍仟伍佰元整;3.三年内禁止你公司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 应对金域事件?河南将成立政府办核酸检测公司
    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信。据证券时报网引述河南省卫生健康委2月14日的消息,河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由国资委牵头,平煤神马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出资,河南省疾控中心提供技术指导,成立具备50万管核酸检测能力的河南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全省“1﹢4”布局规划,郑州总部设中心医学生物检测实验室,在省内其他区域建立4个区域中心检测机构,辐射带动全省应急核酸检测保障能力。河南提出,将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实行竞争性谈判,严格资质管理,定期开展室间质评,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信。这意味着,河南将成立官方、国资背景的医学生物检测公司,在疫情大背景下,这所成立的公司将主要用于核酸检测。金域事件余热上述一系列针对性表述,很容易联想到前不久发生的“金域事件”。事情起因于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的一则通报。1月12日上午,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通报称,经公安机关调查,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禹州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10日,对张某东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通报发布后,该事件不仅登上了热搜,还被中央政法委、新华社的官微转发。对此,金域医学先后在微博上发布了两份声明,第一份声明称,“1月10日,我司当地工作人员接受公安机关调查问询,目前仍在调查阶段,未有结论。”在第二份声明中,金域医学进一步称,“对于网络上出现‘主动传播病毒’‘丢失样本’‘伪造数据’‘瞒报数据’等传言,经公司调查,不存在上述情况。请公众勿信谣传谣、传播不实信息!”“张某东等6名当地区域人员......并未参与实验室检测工作。”目前,官方虽未公布案件进展,但此次提到的“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信”,似乎有所回应。地方动作不代表全国行为一位从事医学生物检测的业内人士告诉“医学界智库”,官方成立相关公司,透露明显的信号:把检测权逐渐收回到政府手里,同时也体现出对于个别第三方公司的不信任。新冠疫情让更多人知道了新冠核酸检测,但对于承担检测工作的机构却了解甚少,事实上,除了各地疾控中心和医院检验科,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也是提供新冠检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北京为例,根据2020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公布的名单,128所可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机构名单中,第三方检测机构达到31个,占比超过24%,其中不乏华大基因、金域医学等上市企业。“事实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可能是主要力量,他们承担了大量医疗机构的外送样本的处理工作,极大地减轻了其检测压力。”该业内人士称。虽然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的体量只占全国核酸检测机构6%,但是根据业内数据显示,疫情期间,第三方医检机构至少贡献了60%以上的检测能力。不过,地方政府动作并不意味着全国态度。1月29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医疗机构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室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仅过一天也即1月30日,国家卫健委医政管理局发布《第一批合格第三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这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陆续公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质量评价合格的机构名单,机构名单经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国家卫生健康委汇总,其中就包含上述饱受争议的某医学检验所。这也说明,国家整体支持与鼓励第三方医疗检测机构发展。所有机构都定期接受质评在河南疾控系统工作多年的刘丽告诉“医学界智库”,无论是针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还是医院抑或是各级疾控部门,都有严格的“室间质评”流程。“一般由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临检中心负责医院或者第三方实验室的室间质评,上级疾控部门的检验所负责下级疾控部门的质控。”刘丽称,疾控部门更多负责的是检测结果的复检和审核,虽然质量评价标准不会完全一样,但质评的过程也是对实验标准、流程、操作规程、排放等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的过程,有助于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刘丽称,就像医疗机构也会出现医疗事故一样,出现核酸检测事故还是一个概率的问题,和个别工作人员的操作不规范有关,“不能一棍子都打死”。王颖是一家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的某部门负责人,她向“医学界智库”展示了最新一次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出示的室间质量评价统计结果,该机构以满分的成绩通过评价。类似的室间质量评价,她所在的公司去年经历了12轮。耗费多大成本?河南去年暴发过几轮疫情,大多集中在郑州周边地区,年底那轮疫情,豫北则是较为严重的地方。“毕竟部分城市或者区域暴发疫情的概率较低,成立之后,就要考虑这家政府背景的公司只限于战时使用,还是平战结合?”王颖算了一笔账,仅仅是成立实验室的费用:装修标准就不低,如果日检测能力要达到50万管的话,实验室起码500㎡起步,每平方米的装修标准为2000-4000元。以日通量计算的话,大概需要250台PCR扩增仪,如果仅以3-5万元/台(国产设备)的单价算,总花费也是千万起步。这么大的检测量,不可能全部人工操作,需要购买自动化工作站,此外还要配备超净台、送风机、排风机等设备,以及试剂、耗材、移液器和盛放污染物的盛器。王颖估算,一间新建实验室的成本至少是几千万级别的,这还没有计算人力成本等。“政府成立一个‘应急’医学生物检测公司当然是为了人民的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如果能兼顾经营管理与保证利润更好。”王颖称,按照河南“1﹢4”布局规划的要求,如果不集中成立,花费的成本也许更大。(应采访者要求,上文提及的王颖、刘丽为化名)
  • 美将强制执行儿童用品第三方检测认证
    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正式通过一项新的针对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的第三方测试及认证要求,以确保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符合美国联邦规定的邻苯二甲酸盐限值,该要求将于今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至此,儿童玩具及护理产品中铅、邻苯二甲酸盐含量以及电、热、机械等安全标准,都已明确从明年起,只有通过CPSC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并出具证书,该产品才能在美国境内销售。   第三方测试认证规定的儿童产品范畴包括限制使用邻苯二甲酸盐和铅的儿童玩具及护理产品,还包括ASTM儿童玩具安全标准规管下的玩具、婴儿学步车、全地形车、童用自行车、儿童睡衣等。根据美国《2008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规定,永久性禁止儿童玩具和护理产品中三种邻苯二甲酸盐物质DEHP、DBP、 BBP的使用量大于0.1% 暂时性规定在儿童吮吸、咀嚼的儿童玩具和护理产品中,另外三种邻苯二甲酸盐物质DINP、DIDP、DNOP的浓度不得大于 0.1%。此前CPSC对美国市场上销售的玩具和儿童产品中的铅含量限定为100ppm,已从今年8月14日开始实施。而玩具检测的强制性标准则根据 ASTM F963制定。   儿童产品第三方测试及认证要求在2008年制定消费品安全法案时就已提出,后因制造商、进口商等相关方的强烈要求,执行时间一推再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相关出口企业造成了“雷声大、雨点小”的错觉。而此次确定强制性执行日期,表明CPSC对执行该措施的决定依然未变,且力度不断加大。   强制实施的第三方检测认证将会导致企业出口美国的成本增加,难度加大。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在仅剩的这几个月的调整期内,企业要不断加强自身的绿色环保意识,开拓新技术跟紧新标准要求,确认产品中的限制化学品含量以及其它安全标准已达到出口国要求,对不合要求的产品作好升级和改进 产品出口前做好监测和认证工作,寻求信誉可靠、技术先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必要时可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寻求技术难关的突破。相关政府部门也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更多的国内检测机构顺利成为美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给产品顺利出口美国提供更多方便。
  • 生活垃圾焚烧二噁英新标执行半年 强制检测带来新商机
    p   5月11日,光大国际宣布,即日起二噁英的检测频率将再次提升,计划达到每年不低于4次,并及时把检测报告上载至网站。 /p p   这家公司运营着22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从去年8月13日开始,每日下午5时,会在官方网站披露前一日各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各项指标。 /p p   光大国际公司官网16个项目公司中,目前有13个公布了烟气二噁英的检测结果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其中,最高的二噁英排放量出现在南京项目公司,2015年9月检测平均值最高值为0.077ng TEQ/m3,最低值为0.017ng TEQ/m3,均低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标。 /p p   “2017年1月1日起,光大国际将逐步实现按小时公布运营项目烟气排放指标的小时均值,做到在线公示。”光大国际行政总裁陈小平称。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QQ截图2016051714240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5/insimg/d813a184-388c-44d0-b0ec-50060d5abc57.jpg" / /p p   2014年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所有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中二噁英的排放限值为0.1ng TEQ/m3。企业应每年至少自查一次,环保主管部门应采用随机方式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p p   根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电分会秘书长郭云高提供的数据,截至2016年4月,全国投运的垃圾焚烧厂共225座,日处理量23.3万吨,每座垃圾焚烧厂日处理量基本在500吨以上。 /p p   对二噁英的强制性检测需求催生了二噁英检测市场。此前,只有基于履行斯德哥尔摩国际公约而建立的国家政府监测机构或科研单位才有二噁英检测能力。如今,一批非政府性第三方检测机构也为垃圾焚烧企业提供二噁英检测服务。 /p p strong   控排需提高技术和管理 /strong /p p   垃圾焚烧饱受争议的一个因素是排放二噁英。 /p p   二噁英是一种三环芳香族有机化合物,共有210种同类物。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二噁英是一组对环境具有持久性污染力的化学物质,同时是一类剧毒物质,可导致生殖和发育问题,损害免疫系统,干扰激素,还可以导致癌症。新标中所称的二噁英指该类物质中的多氯二苯并二噁英(PCDDs)和多氯二苯呋喃(PCDFs)。 /p p   不过,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聂永丰表示,对二噁英排放贡献最大的并不是垃圾焚烧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履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行动计划》,2004年,钢铁和其他金属生产二噁英量的贡献最大,占45.6%,其次是发电和供热、废弃物的焚烧,这三类污染源贡献量合计占到了总排放的81%。而生活垃圾焚烧的二噁英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0.03%,属于优先控制的重点行业。 /p p   随着上述新标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垃圾焚烧企业运用成熟的二噁英控排技术减少排放。世界卫生组织也表示,现有技术已具备废物焚烧低排放控制能力。 /p p   聂永丰称:“新建项目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标,现有项目今年起执行新标。而国内最近十年的焚烧厂,特别是大型焚烧厂,都是按照0.1ng TEQ/m3的标准来建设运营的。” /p p   “将标准定为0.1ng TEQ/m3,就说明焚烧企业能够做到。典型焚烧发电企业的二噁英控制技术都很成熟,达成新标不成问题。”郭云高说。 /p p   从1.0ng TEQ/m3到0.1ng TEQ/m3,排放标准提高了,企业的控制技术也必须优化。 /p p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使用“3T+E”的前端控制技术后,即“保证焚烧炉出口烟气的足够温度(Temperature)、烟气在燃烧室内停留足够的时间(Time)、燃烧过程中适当的湍流(Turbulence)和过量的空气(Excess Air)”,再通过活性炭物理吸附与布袋除尘器联合使用,一般可实现95%以上的二噁英去除效率,最终烟气中的二噁英将达到新标要求。 /p p   不过,技术优化必定带来成本的提高。陈小平介绍,虽然控制烟气排放增加了成本,但其他成本在不断下降。比如公司自主研发的炉排炉,成本不足原来进口的炉排炉的一半,渗滤液的处理成本又从每吨60元降到40元再到现在的不到20元,其它方面的技术进步和提升弥补了控排带来的成本提高。 /p p   除技术外,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也是控排的方法之一。陈小平表示,公司半年考核一次项目,并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放在考核的首位,如果不达标排放将一票否决。 /p p    strong 检测复杂且成本高昂 /strong /p p   一年至少一次的检测频次,据参与过新标制定的聂永丰介绍,是因为二噁英检测困难。 /p p   “其他国家也是这样。二噁英是痕量级,检测麻烦,需要很长时间。”聂永丰称,虽然新标仅要求企业、环保主管部门每年至少检测一次,但有些企业会每年测两次,环保部门还会每季度都检测一次。 /p p   以光大国际为例,该公司13个已公开二噁英排放数据的项目公司中,12个公司每年至少会检测两次,其中苏州公司去年检测了四次。 /p p   在中持检测(831381)总经理陈德清看来,二噁英检测是全链条都难。去年6月,这家公司获批成为北京首家具有二噁英类CMA(中国计量认证)检测资质的企业。 /p p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2-2008),首先要利用滤膜和吸附材料对环境空气、废气中的二噁英类进行采样。 /p p   中持检测研发中心主任李文超称,为了采集烟道气的样品,经过严格培训的采样人员需要背着沉重的仪器爬上几十米高的烟囱,必要时得借助其他工具吊上去。采样还要耗费大量溶剂,溶剂费用也很高。 /p p   取样后,将样品拿回实验室做前处理:花一天提取,花两到三天净化。前处理一般要花去60%的时间。尤其是有机的前处理特别费时,提取和净化一旦做得不好,不够清洁,数据就不准确。而采样和前处理如果做得不够规范、清洁,就得重来。 /p p   之后是用高分辨质谱分析。李文超说,他们用的高分辨质谱仪一台需要600万元,每月消耗上万元电费。由于实验室身处科技园区的一层,还要再安装三四十万元的装置屏蔽外界磁场干扰。仪器还需要专人操作,而能够胜任的人才很少。 /p p   繁琐的环节,药剂的消耗,进口设备的价格和折旧损耗,雇佣专业人才,实验室的电耗和折旧,人员的交通食宿,种种费用推高了检测成本。 /p p   strong  强制检测带来新商机 /strong /p p   不过,强制性检测需求带来的商业机会还是吸引了一些机构入场。 /p p   五六年前,我国只有6家机构能够检测二噁英,基本上是为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建立的。而最近两年,通标、华测、力维等非政府机构为焚烧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服务选择。 /p p   检测成本高,为企业提供的检测服务费用自然不低。陈德清称,和日本、美国等国际同行交流发现,国际费用差不多1000美元一个样,垃圾焚烧项目需要采三个样,总计3000美元。 /p p   “2006年,为中国企业提供二噁英检测服务的只有一家比利时公司。而现在,我们国家有6家国际认可的单位检测二噁英,而且检测水平越来越高,费用相对有所下降。”蔡曙光称,光大22个垃圾焚烧项目都需要二噁英检测,可以和检测单位协议打包检测服务,总费用就可以降下来。 /p p   不过,还有环保人士认为,现有的二噁英检测制度不够规范,难以避免企业应付检查的行为。 /p p   “二噁英监管最大问题是数据没有代表性,企业只要至少检测一次,但一次的数据如何代表一年的情况?新标要求环保部门每年至少随机监测一次,但企业还是有很多空子可钻。”上述环保人士称。 /p p   他建议学习欧盟部分企业做法,安装自动采样装置,365天采样,环保部门随机选择样品,可有效规避企业应付检查的行为。现在每个装置几十万元,最起码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方政府可以用财政资金强制企业安装。 /p p   对此,聂永丰表示,国外确实有这种装置,但使用不普遍,只有个别地方使用。我国环保部门检测当天只要不告诉企业,做到随机监测,使用科学的测量方法即可。 /p
  • 政府工作报告: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
    p   两会期间,“环保”再次成为最热话题之一。3月5日上午9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对2015年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2016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p p   这其中涉及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trong 环境监测 /strong /a 的工作有哪些呢?仪器信息网小编进行了整理。 /p p   2016年重点工作 /p p   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 strong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 /strong 和节能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燃煤锅炉。增加天然气供应,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发展扶持政策,提高清洁能源比重。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减少直接焚烧。全面推广车用燃油国五标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80万辆。在重点区域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p p   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 strong 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 /strong 。强化环境保护督察。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必须严格执行,对超排偷排者必须严厉打击,对姑息纵容者必须严肃追究。 /p
  • 新家具检测标准年底强制执行
    中国家具协会近期透露,一种新的家具环保检测新方式和新标准预计年底强制执行。这个“气候箱检测”新方法所得出的数据,可以检出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实际释放情况。   据悉,甲醛超标等环保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家具行业。东莞家具业人士分析认为,此次更严格的检测标准将使得一些在环保系数方面把关不严的中小家具企业遭到淘汰。   不经新标准检测禁止销售   中国家具协会近日透露,新的方法将在保持恒温恒湿的房间中实现“气候箱检测”,其所得出的数据,可以更准确地体现送检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整体实际释放情况。新方法除甲醛外,还可对家具VOC等有害物质的释放量做出判定,比国家制定的“按比例取样检测法”可检内容更多、更全。   此外,此次新检测方法,对木材、钢材、玻璃还有海绵,只要有一种材料环保不达标,都能集中体现在“气候箱检测”结果中。   据了解,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卖场将负责对家具做出严格检查,凡没有新检测报告的产品均禁止销售。   小企业或许受到影响   事实上,甲醛超标等环保问题一直制约着家具企业的发展。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通报2010年广东省木家具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结果,包括东莞企业在内的两成家具产品质量不合格,34批次产品检出甲醛释放量超标,其中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对人造板和胶粘剂等原材料的进货检验控制不严。   甲醛超标问题严峻,新的检测方法可能又将强制执行,这让东莞的部分企业感到苦恼。厚街镇一家规模不大的家具厂老板曹先生说,如果年底强制执行,肯定会波及相当一部分家具企业。当前原材料涨价过快,家具企业的成本急剧上升,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他们无法再投入更多资金用于环保安全的防治。   以往,不少家具企业在检测过程中钻空子或抱有侥幸心理,这一强制性的标准,不但会促进市场中家具产品的集中升级,还将成为一场家具企业“淘汰战”的开局。
  • 多家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资格被注销
    2012年1月10日,国家认监委发布37号和38号公告,取消6家检测机构关于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的资格。详情如下: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37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注销成都电气检验所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资格的公告   成都电气检验所因不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条件,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65号令)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成都电气检验所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的资格。   国家认监委   2012年12月31日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38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注销部分实验室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资格的公告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12年第117号联合公告,部分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由于上述调整,注销以下实验室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的资格: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仪器仪表及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   中北电磁兼容联合实验室   江苏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国家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12年12月31日
  • 检测方法不一 鉴定行业亟需建立强制标准
    提高鉴定机构准入标准  据华东理工大学宝石检测中心有关工作人员透露,自去年9月至今,已经遇到近20起因对“天价”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不信任而前来申请鉴定的情况。这类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制作得相当精美,但缺乏国内权威机构一般都有的计量认证资质。  而且,市场上这类鉴定机构五花八门,收费标准不尽相同,从几千到数万不等。这类机构往往声称珠宝里面有不同的元素,只有检测出来这些元素,才能证明是真的珠宝。而按照检测的元素收费,一种元素至少收几千元,检测多种元素,最高的总价可以高达10余万。  为何没有资质又漫天要价的“天价”鉴定机构层出不穷?  “在代理陈先生的案子中,我们了解到,诸如文物、珠宝鉴定公司的成立门槛非常低,不需要什么资质,审批手续也很简单,而且对这类机构目前的监管也较为宽松。要整治珠宝鉴定行业的乱象,首先应加强对鉴定公司设立资质的审查和监管,提高鉴定机构的准入门槛,建立规范的市场准入机制。”原告陈先生的代理律师、上海市百良律师事务所胡嘉沁建议道。  建立鉴定行业强制标准  外高桥法庭副庭长、此案主审法官陆罡表示,虽然此案的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两次鉴定费及交通损失,并且当场执行完毕,但该案件反映出的珠宝检测行业所存在的问题值得关注。特别是珠宝鉴定行业监管混乱,缺乏统一标准,给案件处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不同检测机构检测方法不一。华东理工大学检测中心和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检验折射率等特征,得出该宝石是海蓝宝石的结论,而文物研究院通过测试对比宝石元素含量,作出该宝石非天然海蓝宝石的结论。  其次,不同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不同。就采用折射率的方法而言,同样是具有“CMA”认证资质的两家机构的检测项目也不尽相同。两份检测报告除常规的报告编号、样本名称、重量等常规定性检测外,其他项目的检测,如光性特征、相对密度等的有关结果均有所不同。  再次,不同检测机构结论表述不同。文物研究院的检测报告结论表述为“非天然海蓝宝石”,但另两个机构的鉴定结果为“海蓝宝石”。对此,天然海蓝宝石与海蓝宝石是否为同一概念,非专业人士难以作出判断,尤其现今宝石优化技术运用普遍,天然与非天然的界线因人工因素变得更为模糊。  最后,不同检测机构收费差距甚大。鉴于检测方法与项目不同,该行业又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针对同样的样品,检测费用会相差15倍之多。  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是,目前珠宝鉴定行业普遍适用的只有较为宽松的GB类国家标准,而这一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对鉴定机构没有约束效力。  对此,陆罡建议,应尽快完善黄金珠宝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特别是对鉴定行业的收费、项目名称、技术手段等项目应设立全国统一的行业鉴定标准,最大限度地保障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
  • 资质过期 某监测仪器商仍获政府采购大单
    宝龙环保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一份机动车尾气遥测仪的 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2007年8月11日已到期。   多项研究证实,各地机动车中有10%~15%排放严重超标(被称为&ldquo 高污染车&rdquo ),其污染量占当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60%。   那么,通过什么途径找出那些高污染车?有关部门提供的逻辑是:通过临时上路的遥感监测车或固定式遥感检测仪,去鉴别高污染、高排放车辆,让高污染车现形。   于是,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多地环保部门纷纷花巨资购买机动车污染遥感检测设备。但有关专家和《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作为政府执法工具,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遥感检测设备生产和经营厂商疑无相应资质,购买方环保部门也没有对此进行审核。   遥感设备厂商无&ldquo 三证&rdquo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有关移动遥感检测系统中标公告,一项不完全统计显示,自2013年2月至2014年11月,北京、河南、江苏、重庆、内蒙古、山东等地20多家环保部门采购了移动遥感检测系统,采购总金额约4834.5万元。   中标公告显示,上述环保部门采购的移动遥感检测系统来自5家公司: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ldquo 宝龙环保公司&rdquo )、汕头市胜霏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博世芬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格维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和光天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询并向专家求证,作为政府用于对车辆尾气污染物检测向社会车辆出具公正数据的执法工具,这5家公司的遥感检测设备疑无必备的&ldquo 三证&rdquo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和资格许可证。   宝龙环保公司生产6种机动车移动式和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但其官网只公布了一份机动车尾气遥测仪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皖制00000112号),发证日期为2004年8月12日,2007年8月11日已到期。记者与相关专家并没有在安徽省和国家质监局网站上查询到该企业的新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该企业官网称,自己是&ldquo 国内唯一专业从事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感监测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rdquo ,&ldquo 研发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科技含量高,技术水平和市场地位处于国内领先&rdquo ,&ldquo 目前宝龙环保的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已逐渐成为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测的首选&rdquo 。   另外几家公司均为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的经营商,汕头市胜霏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没有公示&ldquo 三证&rdquo 。广州博世芬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不仅没有自己的官网,在中国电子电器网等网站开设的企业会员网页上,也没有公示&ldquo 三证&rdquo 信息。记者与相关专家同样没有在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查询到这3家企业的&ldquo 三证&rdquo 信息。   12月15日上午,本报记者电话联系宝龙环保公司销售经理刘文发,在问及该企业&ldquo 三证&rdquo 信息时,对方声称:&ldquo 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过期的事我不太清楚。我们的设备在北京已经使用了20多套,应该没什么问题。&rdquo   随后,记者拨打了宝龙环保公司业务负责人陈庆华的电话,他在电话中承认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已过期。&ldquo 我们续办太简单了。就像车子年检一样,走个程序就行。&rdquo 但记者询问为何7年都没有续办时,陈庆华称自己正在开车,不方便接听电话。   去年12月,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从宝龙环保公司购买了一套总价180.5万元的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ldquo 山东省对计量器具许可证并没有强制性要求。&rdquo 15日上午,青岛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ldquo 他们(宝龙环保公司)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过期的情况,我们也注意到了,已多次要求他们补办相应的计量和认证手续。&rdquo   15日上午,记者还拨打了另外4家公司的电话,但未联系上。   多项法规规范计量器具   各地环保部门采购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是用于对上路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超标进行检测,环保部门根据检测结果给予车主处罚或禁止上路,因此,检测设备是否合法、数据是否准确是决定车辆能否行驶的关键性依据。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计量法》第二条规定,&ldquo 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标准物资定级、进行计量检定、计量校准,制造、修理&hellip &hellip 从事计量活动,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等必须遵守本法&rdquo 第五条规定,&ldquo 国家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法定评价、公正计量方面的计量器具实施法制管理。国家对法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实施制造许可证制度和计量检定制度。&rdquo   此外,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均有相应规定。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ldquo 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应当在其产品的明显部位(或铭牌)、使用说明书和包装上标注国家统一规定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rdquo 第二十三条规定,&ldquo 销售计量器具的,应当查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及其标志和编号。&rdquo 第三十二条规定,&ldquo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rdquo ,原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质监部门应当注销其许可。   15日上午,原北京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汽车排放技术总监肖亚平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ldquo 现行的机动车检测标准还不科学完善,检测方法不严谨,对仪器设备的要求和检测规程不完善,可能会造成检测结果误差比较大。&rdquo   遥感检测车擅自上路违法   而对于机动车遥感检测数据的准确性问题,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颜梓清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依目前的技术水平,遥感检测最多告诉你,&ldquo 你可能有病了&rdquo ,但到底有没有生病、是什么病、怎么治,遥感检测没法正确告诉你。&ldquo 冒黑烟大型车辆连肉眼都看得出来,遥感检测不是多余吗?&rdquo   遥测法是指利用光学原理远距离感应检测行驶中的在用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方法。但研究发现,影响遥感检测的因素较多,汽车尾气排出后,立即在空气中扩散和稀释,稀释浓度的变化受空气扰动和风向风速等因素的影响,直接测量排气烟羽中的各污染物浓度不能有效地反映车辆的实际排放状况。   依照安宝龙环保公司已于2007年8月11日作废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其机动车尾气遥测仪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氮氧化合物(NO)和碳氢化合物(HC)检测误差在正负10%~15%之间,烟度在正负5%之间。&ldquo 检测设备本身就这么大的数据误差,测量车辆排放污染物误差还会更大,检测结果又有多大的可信度呢?&rdquo 颜梓清说。   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给本报记者提供的《新车型式认证与在用车检测能力差异分析表》显示,目前机动车检测所采用的简易瞬态工况法可检测新车国Ⅳ标准项目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三种污染物质量(克/公里),而稳态工况法、双怠速法和遥测法均检测不出这些污染物质量。   &ldquo 遥感检测数据有效性差,只能作为尾气检测的辅助手段。&rdquo 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刘昭度说。一些机动车遥感设备生产厂家也承认,&ldquo 遥感检测有效数据不高,高污染排放车辆的识别率不理想,车型的差别如排气管高度的不一致也会带来测量误差。&rdquo   专家介绍,车辆尾气遥感检测技术目前在欧美国家也只是用于排放特征研究,并没有作为执法工具。
  • 一检测机构弄虚作假 被禁止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1 公开曝光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近期,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了一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2021年10月12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在对污染源废水比对检测报告情况开展调查时,发现安徽祥和环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涉嫌弄虚作假。调查人员现场检查了祥和公司实验室及设备仪器,调阅了服务合同、设备使用记录等资料,抽查了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等材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2 调查发现2021年9月24日,祥和公司未对污染源总排口进行采样,却出具了废水比对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1HCMA2NAK916909003)。符合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五条第六项“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或者到现场采样、但未开设烟道采样口,出具监测报告的”的认定情形,属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3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之规定。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条规定,环境监测机构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未遵守监测规范进行监测活动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并结合《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之规定,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以下处理决定:4 处理决定1、责令祥和公司停业整顿,对祥和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对该案主要责任人王某处罚款人民币柒万捌仟肆佰元整;3、将祥和公司和有关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4、将该处罚信息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或强制化 将催生超10亿元检测需求
    摘要   近日,北京、上海等20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呼吁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并在标准中适当增加有机挥发性的检测项目。(详情查看:车内空气标准须强制 20家单位呼吁增加有机物检测) 检测专题: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之前我国一直没有针对车内环境的污染控制标准,此标准一出,立刻引发厂商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环保部于 2011年 10月颁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GB/T27630-2011),对车内空气中八种有害挥发性化合物浓度做出详细要求。该指南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尚未强制实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现有车内 VOC检测服务需求来自于汽车制造商内部,是企业自愿性检测需求。 如果现有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据估算未来每年汽车 VOC检测市场规模为 12亿元,将会催生超 10亿元的检测需求。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强制化或可催生超 10亿元检测需求   尚未出台强制性标准,现有检测服务为企业自愿性需求   环保部于 2007年颁布《车内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HJ/T400-2007),涉及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2011年 10月,环保部颁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车内八种有害挥发性化合物浓度限值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尚未强制实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现有车内 VOC检测服务需求来自于汽车制造商内部,对相关挥发性物质浓度要求不尽相同。   现有标准若强制化,或可催生超10亿元检测需求   如果现有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据估算未来每年汽车 VOC检测市场规模为 12亿元: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 2012年我国乘用车产量为 1552万辆,我们假定未来每年乘用车产量为 1600万辆,假定车辆抽检比例为 0.5%,单辆汽车采样费用为 10000元,分析费用为 5000元,则检测市场规模为 12亿元。 我国乘用车产量稳定增长   华测检测、聚光科技等检测机构和仪器厂商或将受益   汽车 VOC检测主要分为采样和分析两大块。采样是将受检车辆置于恒温恒湿环境测试舱中,对不易吸化合物可通过与衍生化试剂(如 DNPH)反应进行化学衍生。苯系化合物物理采样后可用气相色谱质联用议(GC-MS)进行分析 醛酮类化合物与 DNPH液相色谱(HPLC)进行分析。   如果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规定,则华测检测、聚光科技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仪器厂商将有望受益。   华测检测:汽车 VOC实验室 受到广泛认可   华测检测目前已开展汽车 VOC实验室提供车内VOC测试、汽车部件 VOC测试和汽车材料 VOC测试服务。   公司于 2008年受邀参加《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试方法》国标工作组,是唯一一家参与该公司汽车 VOC实验室受到国内外知名汽车制造商认可,包括 GM、 FORD、VOLVO、VOLKSWAGEN、TOYOTA、上汽、奇瑞、吉利等。   聚光科技: GC-MS产品或可用于汽车 VOC分析   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将在汽车 VOC检测。聚光科技目前 GC-MS产品主要包括 Mars-400系列和 Mars-6100GC-MS系列产品。 (编辑:萧然)   注:本文部分内容引自东方证券 陶林杰的相关报告,经编辑整理而成。
  • 热宝无强制检测标准 “高烧”之后毁物又伤人
    产品使用低档元件 出厂时无约束标准 屡屡造成毁物伤人事故 本报调查发现其中隐患   无强制“体检”劣质热宝易“高烧”   寒冬时节,热宝成了很多市民的小装备——随身携带可以焐手,坐下工作可以暖膝,晚上睡前可以暖被窝。不过,近来本报多次接到读者的来电——热宝事故频发。   随后记者探访发现,买个让人放心的热宝,其实真挺难的。   读者实例   “高烧”热宝毁物又伤人   11月中旬,家住丰台区南苑北里四区的王瑛在淘宝网上买了一个饼状热宝,直径约20厘米。第一次使用时,她按说明书充好电。套上红色灯芯绒的套子后塞到了被窝里。   不到10分钟,她突然闻到一股煳味,掀开被子一看,床单被热宝烫出了焦黄色的煳印。   在CBD某写字楼工作的梁谦更郁闷,他在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个防爆型贮水式热宝。由于单位暖气不热,某天他在单位连续用了一上午热宝。临近中午时,他又一次把热宝放在桌边充电,其连接电源线的部分突然爆炸,液体差点泄漏,袖子都被熏黑了。   不过和另一位市民彭丽相比,梁谦还不算最倒霉的。几天前,彭晓华看电视时把热宝放在膝头,起身时稍一挤压,液体就流了出来,渗透了两层裤子,灼伤了她的腿部。   市场调查   在超市和小市场均热卖   记者走访时发现,目前市民购买热宝主要有三个途径:正规超市、小商品市场和网店。   在多家超市卖场,在货架上偏安一隅的热宝如今已占据了显著位置,几乎每家超市都有好几种款式、近十种品牌。   有的超市甚至还专门为热宝腾出一个柜台,工作人员李先生称,今年此类商品的销售情况与往年相比至少翻了一倍,为此店里还专门进了好几种新货。   李先生的话在记者走访的十多家超市里均得到证实。一家超市甚至表示,如今货架上卖的已是今年的第三批货了。   而在天意、西单明珠等小商品市场,售卖的热宝图案相对更花哨,有店主称,一天“走货”近百个都不成问题,还有网店老板一下子来批发走了80个。   记者试验   “烧”得高凉得也快   那么,哪些热宝的质量更可靠一些呢?   从各大超市到小商品市场,记者发现主流的热宝产品共有三种,分别是“饼状”、充液(化学液体)式和可换水式。   记者随后随机选取了三种6个品牌进行质量试验,发现在瞬间高温、持续散热时间和使用效率上,这三种热宝都存在质量问题。   ●发现一:最高温度达到80℃以上   记者发现,几款热宝在自动断电时,其温度都已达到62℃到66℃,但随后其温度都开始急剧上升。   其中,“饼状”热宝达到的最高温度要比充液式和可换水式热宝高,最高可以达到85℃。   即便裹了两层毛巾,半小时后,记者家的床单、床垫都烫出了黄印。   如果手拿这种热宝,即便配上产品配套的薄绒套,也一样可以将人烫伤。   ●发现二:散热时间多数低于标称值   记者将六个热宝接通电源后,发现它们的充电时间普遍少于标称值。   加热快,那散热的时间是否合乎标准呢?   记者发现,试验的6款产品均在两个小时左右就从高温状态回到与人体体温相同的状态。其中,时间相差最大的是可换水式热宝,它的标称散热时间为3到10个小时,可是实际散热时间只有1小时54分。   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散热时间最长的是充液式热宝,但其散热时间也刚刚达到产品说明的最低限。   产品种类 标称散热时间 实际散热时间“饼状”热宝 2到2.5小时 1小时48分充液式热宝 2到10小时 2小时17分可换水式热宝 3到10小时 1小时54分   (注:数据为每类热宝各两个样品的平均值)   ●发现三:使用一周后就“不好用了”   断断续续使用一周后,记者发现,这几个热宝的充电时间和散热时间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缩短。   平均而言,与购买后的第一次使用相比,散热时间平均缩短约20分钟。其中,“饼状”热宝的散热时间相对缩短得最多,比首次使用缩短了约30分钟。   技术分析   天津天磁有限公司的热宝已经生产了十多年,在电磁类热宝方兴未艾时,这个品牌是市场上比较响的牌子。但目前,其价格却比市面上热销的多数产品高出一倍,其销量也受到这些低档品的冲击。   “天磁”的工程师魏先生告诉记者,这些竞争对手的低价缘于低成本。   用劣质材料成本可省近10元   比如热宝中的温控器,好的产品可以重复使用3万次到7万次,但是有的劣质品,可能使用几千次就会失灵。   据介绍,正规产品的批发价约每个3元,但有的厂家为了节省成本,使用的产品每个成本不足1元,这样加上熔丝等元件,一个暖宝在温控断电环节,成本就可以省下近10元,这样的产品出现使用寿命短、控温不准的情况就“顺理成章”了。   设计不合理易致温度失控或爆炸   魏先生和该公司维修部的孙女士则介绍说,劣质热宝除了在元件上偷工减料,内部设计也有问题。   比如“饼状”热宝,不但配有温控器,另外还有断电保险。   劣质热宝有的根本就没有这么复杂的保险设计,有的因为设计不当,导致产品磕碰后元件轻易移位失灵。这就会造成温度过高、不能及时断电等情况,甚至有爆炸的隐患。   而充液式热宝的安全隐患在于控温不当或内部存气,从而造成“胀袋”爆炸,不但可能烫伤消费者,还有可能导致漏电。   魏先生坦言,公司前几年确实生产过充液式热宝,但是在膨胀漏液方面没能完成技术攻关,因此目前他们根本不做这类产品了。   深层原因   目前没有专门的强制检测标准   既然市场上如此多的产品都存在安全隐患,那国家有关部门对此类产品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几十种品牌的热宝中,彩虹牌“饼状”热宝是唯一具有“CQC”(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自愿产品认证标志)标识的。   “天磁”的产品则拥有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   在市场上,拥有认证或检测报告的产品不到十分之一。   对于此类产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小家电事业部产品性能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国家并未出台专门对于热宝的强制检测标准,只有推荐标准供企业自愿认证时使用。   多数产品连合格证都懒得印   “天磁”的魏先生说,即便像该品牌这样正规的产品,在出厂时会接受质检部门的检测,但检测并不专门针对温控器、断电装置等,而是将产品作为一个整体,检测其是否能达到说明书中承诺的标准。   而市场上多数的产品连本厂的合格证都懒得印,更甭提质检报告和行业认证了。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小家电事业部产品性能实验室的王主任说,目前,热宝产品的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质检部门和行业科研单位正着手起草热宝的强制检测标准。   相关服务   充电后晾上三五分钟再使用   那么,消费者应该如何正确使用热宝,并规避风险呢?   综合“天磁”技术人员和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马广宇律师的意见,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尽量购买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齐全的产品,小商品市场上连包装都没有的热宝不要购买。要保留相关收据或发票。   2.无论用的是哪种热宝,在充电过程中不要将其放在被褥、衣服上,更不要抱在怀中或拿在手上。充电的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指示灯,一旦熄灭马上拔掉插头。如在充电过程中散发出异味则应及时拔掉插头,待其冷却后再检查。   3.如果是暖手用,需要经常移动热宝,尤其是刚充完电时,要不停变换其位置,以免某一处受热过高爆炸或烫伤人。   4.充电后将热宝“晾”上三至五分钟再使用,不要直接接触皮肤,有条件的再给其裹一条厚毛巾。   5.出现质量问题(比如爆炸)的热宝不要随意丢弃,可通过拍照等方法留证,通过消协索赔。   注:本报道中选取的试验品牌为随机抽取,分别在超市和小商品市场购买,价格为十多元到六十多元。
  • 家具检测新标准即将强制执行
    日前,记者从中国家具协会了解到,一个更科学、更严谨、检测内容更多样的家具环保检测新方法正在制订之中,并预计于今年年底在全国强制执行。   具有相关环保证书的家具,却会导致房屋内异味不断,甚至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 通过按比例取样检测的家具,整件产品环保系数不一定达标 发现问题想送检,破坏性检测方式又是道难以跨越的坎儿。多年以来,消费者对于家具环保与否的认定一直处于被动位置。   “环保家具”不环保也没辙   今年5月,就有一起关于家具不环保问题的投诉:郭先生在空房间内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达标 而放入家具后再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达标。家具经销商表示,其品牌所有家具都是达标产品,若郭先生认为不达标,可将家具送至相关部门检测,并按照现行的《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国标进行破坏性检测。若确实不达标,经销商愿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则由郭先生承担。此说法让郭先生很纠结。   根据专家的解释,他购买的家具有可能的确达到了国标——此检测是按比例取样检测,但由于木材的使用量过大,有害物质的叠加导致了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因此,破坏家具进行环保检测,其检测结果不一定对他有利,郭先生要承担家具被破坏了但却讨不到赔偿的风险。   家具更环保消费者更主动   据朱长岭介绍,修订后的新家具检测标准将在三个方面体现其优势。而南京环保专家也认为,改进后的新检测方法对于消费者来说都是利好。   利好一:整体检测,结果更可靠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南京亿谱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张永兵工程师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目前国内的家具检测方式和标准已经很严格,但在实际操作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国家制定的家具检测方法为“按比例取样检测法”,即按照比例从家具各部位裁取块状样板进行环保检测,不同大小与结构的家具所取板材块数也不同。但由于成品家具牵扯材料、工艺等多个环节,取样检测的部分虽然是环保的,并不代表整件家具环保。   修订后的新检测标准要求采用气候箱整体检测。“在保持恒温恒湿的房间中‘气候箱检测’所得出的数据,可以更准确地体现送检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整体实际释放情况,该方法将更科学、更严谨地帮消费者把控家具的环保系数。”   利好二:无损检测,检测风险低   家具的破坏性检测,让很多想要维权的消费者打了退堂鼓。郭先生之所以没能迈出这关键的一步,也是害怕“赔了夫人又折兵”。   而新的气候箱检测方法,则弥补了现行检测方式的漏洞。江苏科瑞特室内检测中心负责人潘东表示,这种新的气候箱检测确实比现行方法先进很多。“将整件家具放置在特定环境中进行检测,家具本身并不会有任何程度的损坏,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如果检测结果不尽如人意,可以找商家索取赔偿,如果检测结果达标,那就算花点检测费,也值得,全当买颗定心丸!”   利好三:环保家具,更名副其实   沙发、餐桌、衣柜……如今的家具已经不再是单一的木制而成,很多家具中会运用玻璃、金属甚至海绵填充物等材质。现行的检测方法由于只针对木制部分进行检测,无法客观反映家具的整体环保状况。   “气候箱检测,可以将家具所有部位纳入检测范围,检测整体环保状况。同时,还可在检测甲醛的同时对家具VOC等有害物质的释放量做出判定,检测结果更加全面、可靠。”张永兵指出,通过新的检测方法面市的家具环保性肯定会迈上新台阶。
  • 中国强制认证(CCC)检测实验室揭牌
    日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授权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SRTC)移动用户终端CCC认证(中国强制认证)实验室签约暨揭牌仪式在北京举行。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副主任陈伟、SRTC主任宋起柱分别代表双方进行签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任王克娇、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主任刘岩,共同为“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委托签约实验室”揭牌。据了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SRTC为中国第3家移动用户终端CCC认证检测实验室,是为了满足我国移动用户终端日益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 宁波重点环境监测计量器具可免费强制检定
    为了保证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监测数据真实可信,宁波从今年起专门安排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经费,对用于重点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   本次强制检定工作由市质监局和市环保局共同负责。安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单位需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计量器具台账,并向市质监局指定的市计量测试研究院申请强制检定。   本次被列入强制检定的在线监测设备企业共有249家,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数量1109套,包括cod测定仪、ph测定仪、氨氮测定仪、总磷总氮测定仪、二氧化硫测定仪、烟尘测定仪、氮氧化物测定仪、氧含量测定仪、流量计和水表。
  • 政府“扫货”在即 PM2.5监测催生百亿蛋糕
    “最近有多家设备企业寄资料,希望政府采购时,我们环保部门能推荐其产品。”昨日(3月1日),天津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   日前,《环境监测 “十二五”规划》再次吸引了社会对PM2.5监测设备市场的关注。上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更将PM2.5纳入“国标”。   媒体转述接近环保部人士的说法称,“十二五”期间,针对包括PM2.5在内的空气监测总投入会在百亿元级别。记者获悉,多个省份有待启动设备采购。企业人士则表示,预计空气监测将有较大市场空间,公司将紧跟政策,“投入会比较大”。   与此同时,中外企业在这一市场的竞争,也将日趋激烈。   百亿级市场蛋糕   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中特别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会议要求,该项检测在2015年要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曾对外表示,初步估算388个地级以上城市用于PM2.5、臭氧、一氧化碳三种监测设备采购的总投入需要20多亿元。而据媒体援引接近环保部人士称,算上其他配套仪器仪表及中央、地方各类相关投入,“十二五”针对空气监测的总投入会在百亿元级别。   那么,高达百亿的各项投入会撬动多大市场商机?“PM2.5等指标纳入空气质量监测范围后,环境监测的工作量肯定会加大,相关设备的采购也会增加。”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原总工程师魏复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仅是PM2.5自动监测仪器的投资费用。   多省份尚未采购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京津冀环保部门采访发现,多数省份PM2.5监测设备的采购并未真正开始。   河北省环保厅刘姓工作人员昨日告诉记者,因为配套资金尚未到位,河北省的监测设备还没有采购,至于资金何时到位,何时采购设备,他也不清楚。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解释称,此前征求意见稿时未将PM2.5列入强制监测范围,因此关于PM2.5的财政拨款计划还没有做出来。   上述天津环保局相关人士则表示,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但该文件尚未下发,“目前在等待标准下发”。该人士说,虽然国家已制定相关标准,但没有细化的技术标准,也不敢贸然采购。   国内企业仍谨慎   3月1日,先河环保证券部人士表示,公司在PM2.5市场会紧跟国家政策,“大伙都在看这个政策,我们也在看到时资金能到位多少”。先河环保2011年中报显示,公司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收入占总收入一半以上。   聚光科技证券部人士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因标准还未公布,短时间内不会贸然大量采购。   先河环保《招股说明书》提供的一份空气在线监测系统主要企业市场份额数据显示,先河环保市场份额占33.20%,美国赛默飞世尔占28.00%,杭州大地安科环境仪器有限公司(聚光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占12.27%。   1月8日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先后调集国内外6家公司的9种PM2.5自动监测仪器进行比对测试。   比对测试的背后,是中外企业的大比拼。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称,之前大部分城市对PM2.5监测要求较低,因此整体市场规模不大,大部分设备来自进口,“目前国内企业在PM2.5监测设备市场所占的份额较低,在稳定性方面与国外先进产品也存在极大差距。”不过在造价方面,国内产品优势明显。
  • 认监委关于对2家机构暂停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认监委关于对2家机构暂停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2021年,认监委组织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特种玻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2家机构存在影响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质量的问题。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现决定即日起暂停上述机构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一、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特种玻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存在人员技术能力不足、未按照标准规定程序检测、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决定对其承担的建筑安全玻璃产品(CNCA-C13-01:安全玻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停业整顿12个月。二、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存在人员技术能力不足、个别测试数据错误导致检测结论错判、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决定对其承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CNCA-C11-16: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停业整顿12个月。特此公告。认监委2021年12月16日
  • 认监委关于对2家机构暂停部分强制性产品 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认监委关于对2家机构暂停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2021年,认监委组织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特种玻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2家机构存在影响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质量的问题。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现决定即日起暂停上述机构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一、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特种玻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存在人员技术能力不足、未按照标准规定程序检测、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决定对其承担的建筑安全玻璃产品(CNCA-C13-01:安全玻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停业整顿12个月。  二、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存在人员技术能力不足、个别测试数据错误导致检测结论错判、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决定对其承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CNCA-C11-16: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停业整顿12个月。  特此公告。    认监委   2021年12月16日
  • 取消强制检定、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国务院出台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意见
    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特别是部分地方主动对标国际先进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对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有条件的地方更大改革自主权,对标国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好稳定市场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二)试点范围。综合考虑经济体量、市场主体数量、改革基础条件等,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强化创新试点同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联动,具备条件的创新试点举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在全国范围推开。(三)主要目标。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试点城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二、重点任务(四)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五)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信息变更、银行开户等便利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排查和清理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机制,允许债权人等推荐选任破产管理人。建立健全司法重整的府院联动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六)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避免重复评价。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式。建立健全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进和完善建筑师负责制。(七)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开放使用。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物流、会计等领域探索应用。探索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经营许可。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探索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八)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推动“单一窗口”服务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推进全流程作业无纸化。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与东亚地区主要贸易伙伴口岸间相关单证联网核查。推进区域通关便利化协作,探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推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提升多式联运便利化水平。在有条件的港口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九)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建设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解纷渠道。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风险可控的领域,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对部分需持证上岗的职业,允许取得境外相应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认证的国际人才,经能力水平认定或有关部门备案后上岗,并加强执业行为监管。研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体系。持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国际版服务水平,方便外籍人员及时准确了解投资、工作、生活等政策信息,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形式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十一)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机制。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政策解读。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完善执业诚信体系。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十二)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的长效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商标专利巡回评审和远程评审,完善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规范罚款行为,全面清理取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从源头上杜绝乱罚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全面建立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推进评估评价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十三)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加快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有针对性地逐步整合各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系统,提升企业动产和权利融资便利度。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试行代征税款电子缴税并开具电子完税证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涉税、继承等业务办理便利度。推进水电气暖等“一站式”便捷服务,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银行开户、贷款、货物报关、项目申报、招投标等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推行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三、组织保障(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办公厅要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牵头制定改革事项清单,做好协调督促、总结评估、复制推广等工作。司法部要做好改革的法治保障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协调指导试点城市推进相关改革,为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创造良好条件。有关省份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措施衔接配套,依法依规赋予试点城市相关权限。各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试点实施方案,坚持稳步实施,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科学把握改革的时序、节奏和步骤,推动创新试点工作走深走实,实施方案应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试点城市辖区内开发区具备较好改革基础的,可研究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为创新试点工作探索更多有益经验。(十五)强化法治保障。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国务院决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3年内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同时,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植物检疫条例》等7部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及时对本部门和本地区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对试点成效明显的改革举措,要及时推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固化改革成果。(十六)加强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支撑。加快打破信息孤岛,扩大部门和地方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优化数据资源授权模式,探索实施政务数据、电子证照地域授权和场景授权,将产生于地方但目前由国家统一管理的相关领域数据和电子证照回流试点城市;对试点城市需使用的中央部门和单位、外地的数据和电子证照,由主管部门和单位通过数据落地或数据核验等方式统一提供给试点城市使用。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更多数据资源依托平台实现安全高效优质的互通共享。(十七)做好滚动试点和评估推广。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试点情况,结合改革需要,适时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同时,建立改革事项动态更新机制,分批次研究制定改革事项清单,按照批量授权方式,按程序报批后推进实施,定期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市场主体欢迎的改革措施要及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对出现问题和风险的要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试点中的重要情况,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附件:1.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   2.国务院决定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国务院2021年10月31日(本文有删减)附件1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共10个方面101项改革举措)序号改革事项主要内容31 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 车内空气标准须强制 20家单位呼吁增加有机物检测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消协等20家消费维权单位今天联合呼吁,相关部门应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   中央电视台近日对部分豪华轿车车内空气污染现象进行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20家消费维权单位提出,将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上升为强制性标准的同时,要在标准中适当增加有机物挥发物质的检测项目,而且检测方法也应增加模拟车辆实际使用时的状态。另外,还应加强对汽车厂商的监管力度,对存在产品缺陷的产品采取强制召回等措施,督促汽车厂商更好地履行产品质量责任。   20家消费维权单位指出,汽车生产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在赚取丰厚利润的同时,不应“区别对待”中国消费者,更不能对我国消费者尤其是消费者群体提出的诉求,采取视而不见或避重就轻的态度。即使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某些有害物质的使用,企业也应保证它的产品质量是安全的,而不应该拿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或标准缺失作为推卸自身责任的理由。   20家单位还表示,车内空气污染的“祸根”一般是在车辆生产过程中“种”下的,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已经很难消除,而且汽车消费者一般也不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因此,汽车生产企业应对车内污染治理承担第一责任,汽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应建立和完善产品空气污染物释放性能的检测、监控体系,在车辆制造过程中选择环保绿色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切断车内空气污染源。
  • 汽车尾气强制检测 超标车辆将暂扣行驶证
    日前,记者跟随“津沽环保行”采访团来到天直创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机动车环保检测进行了解。“汽车安全检测系统将对汽车尾气、制动等功能进行检测。目前,尾气排放检测已列为车辆强制性检测项目。”市环保局大气处的李强告诉记者。   “汽车安全检测系统将通过三个检测阶段对汽车各项指标进行鉴定。当汽车进入第一工位时,进行汽车尾气检测,该检测也是车辆强制性检测项目 来到第二工位,将对汽车进行称重,从而测试汽车的制动力 第三工位则是对汽车的底盘和前照灯进行检测。”天直创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兰基润介绍说:“当出现超标或不达标的车辆时,均要求其安装净化器或进行维修使车辆指标达标。”据了解,对汽车进行安全检测的费用为100元。   李强告诉记者:“为控制机动车尾气的排放污染,近年,天津开始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管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在80%以上,达到了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目前,天津共有机动车检测单位34家,承担全市在用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工作。去年,天津对5.6万余辆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抽测,对超标车辆采取暂扣行驶证、限期维修治理等措施,促进车主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车辆在行驶中的超标排放。”
  • 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验室检测质量主体责任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验室检测质量主体责任的公告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立和落实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结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实验室落实检测质量主体责任,保障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结果的有效性,现就实验室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CNCA-00C-008)开展的产品检测活动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严格守法执业,持续提升能力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以下简称自我声明)相关要求开展检测活动,认真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规范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坚持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提升服务,自觉维护行业声誉,坚决抵制恶意竞争、商业贿赂、虚假不实检测等违规行为,维护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公信力。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督促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实验室应持续保持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要求的设备、设施、环境和人员等检测能力和资源,并获得相应领域的必要资质。适用自我声明程序A的实验室,应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CNCA-00C-008)中对自选实验室的要求;适用自我声明程序B的实验室,应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二、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实验室应对自我声明检测结果承担主体责任,应建立并落实对检测结果负总责的运行机制。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主体责任的建立与落实,制定保障主体责任落实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牵头部门和工作人员,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加强实验室内设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接口的完善,强化全员责任意识的建立,确保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实验室应明确与自我声明产品检测有关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检测流程中各环节的责任人,受理委托和合同评审、制定检测方案、实施检测、检测报告编制、检测报告审核、检测报告签发、检测报告上传等环节的负责人员是相应活动的责任主体。针对自我声明检测业务,实验室应至少设如下岗位,并指定专人负责:1.受理委托和合同评审岗。应掌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界定要求、自我声明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实施规则等。负责按实施规则要求界定产品是否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受理委托并签订合同(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自有实验室可为委托书、内部工单等)。2.自我声明检测方案制定岗。应掌握相应产品的单元划分原则、产品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案制定原则。负责按照相应产品实施规则和标准要求划分单元,确定主检型号和差异型号,制定自我声明检测方案。3.自我声明检测报告审核和签发岗。应掌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界定要求、自我声明实施规则及相关产品实施规则、相应产品的单元划分原则、产品检测标准、检测方案制定原则、检测过程和结果可追溯性要求、型式试验报告的相关要求等。负责按自我声明的要求对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有效。4.自我声明检测报告上传岗。应掌握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的填报和报告上传操作要求。负责在检测报告出具后,按照委托合同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CNCA-00C-008)要求上传检测报告至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三、完善追溯体系,强化内部管理实验室应参照《关于印发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认证技术组)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认办证函〔2007〕143号)的要求建立自我声明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的可追溯体系,保留覆盖检测全过程的证明文件,确保能够追溯到检测结果原始状态。实验室应制定包括自我声明相关的检测委托受理、检测方案制定、检测实施、检测报告审核和签发、检测报告上传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和实施要求的工作文件。实验室应强化内部管理,采取必要的工作质量评测和过程质量监控措施,保障检测过程的有效实施和各个环节执行尺度的统一。鼓励实验室建立符合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可追溯性要求的信息化系统,发挥信息化系统的优势,对检测过程进行有效记录和监控,为追溯检测质量提供支撑。四、加强风险控制,压实安全责任实验室应关注并收集与自我声明检测有关的各类质量风险信息,如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中发现的检测质量问题、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通报、产品抽查结果、风险预警信息,以及消费者、生产企业的反馈信息等,充分识别影响检测结果的关键环节,加强质量风险控制,压实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安全责任。重点关注型式试验过程是否客观公正,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检测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是否满足可追溯性要求;自我声明要求发生变更或标准换版时,是否及时完善检测能力,包括设备更新、人员培训等;是否指定专人专岗负责自我声明相关工作;从业人员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是否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积极识别与自我声明有关的各类风险点并制定应对措施。五、做好信息公开,提供技术服务第三方实验室应向社会公开自我声明检测的收费标准、检测时限、委托检测流程等信息。设立申投诉工作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自我声明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研究行业技术发展态势,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检测工作效率,在确保检测质量和有效性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测服务,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促进行业质量提升。六、坚守安全底线,严肃责任追究实验室应按照本公告的各项要求,严把检测实施质量,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有效性和公信力。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相关实验室的监督,不定期对自我声明检测活动进行抽查检查。对技术能力、检测管理不符合要求的自我声明程序A类实验室,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检测报告上传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对不符合要求的自我声明程序B类实验室,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检测报告上传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直至暂停、撤销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资质。对出具不实、虚假检测报告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检测流程要求 国家认监委 2023年11月24日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检测流程要求一、自我声明的委托和合同评审实验室应与自我声明的委托方签订委托检测合同(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自有实验室可为委托书、内部工单等),并在合同中明确以下事项:1.界定委托检测的产品是否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委托检测的部分型号不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时,应予以标注区分。2.由委托人承诺其送检样品与实际生产产品在材料、结构、参数等方面一致,未通过借用、租用、购买样品等方式获得样品用于检测。3.检测收费明细(第三方实验室适用)。实验室应通过合同评审评估自身能力和资源是否满足检测要求,实验室是否能够基于自我声明实施规则、相关产品实施规则和认证依据标准进行型式试验等。二、自我声明的型式试验方案实验室应制定自我声明型式试验方案,并通知委托方。方案中应明确用于型式试验的全部样品要求和数量、检测标准与检测项目、主检样品与覆盖型号等信息,确保型式试验方案符合相应产品实施规则要求。三、型式试验报告审核和签发实验室在签发正式型式试验报告前,应对型式试验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应确保:1.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界定准确,对于报告中部分型号不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应作出标注区分。2.主检和覆盖型号的选择恰当。3.检测项目齐全准确,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有效。4.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信息一致,满足可追溯性要求。四、型式试验结果报送自我声明型式试验报告出具后,实验室应及时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中报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以及相关信息,并确保报送的信息和型式试验报告的一致性。实验室应对型式试验结果报送实施有效管理,可采用定期抽查、交叉审核等方式对报送环节的工作质量实施有效监控,确保填报结果的有效性。五、自我声明变更的检测要求当自我声明变更时,涉及型式试验报告变更的,实验室应对所检样品与原型式试验报告及原自我声明结果进行核实,确保所检样品型号满足原单元划分原则且是在已获自我声明的产品基础上进行变更。变更时要详细描述产品差异,并根据产品差异进行补充差异项目的试验,产品差异应由企业确认。
  • 两项鞋类强制性国标修订升级,新增多项化学物质检测指标
    为提升鞋类产品安全性,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修订发布了《鞋类通用安全要求》(GB 25038—2024)、《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 30585—2024)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分别简称鞋类强标、童鞋强标)。两项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鞋类通用安全要求》(GB 25038—2024)鞋类强标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中联品检(福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德州市鑫华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在标准适用范围方面,修改后的标准适用范围更广,适用于各种材料制作的鞋类产品。在物理安全要求方面,鞋类强标增加了钉尖和断针要求。在化学物质要求方面,鞋类强标增加了六价铬、富马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酯、短链氯化石蜡四种化学物质要求,进一步严格纺织品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指标要求,更改了甲醛指标划分方式及要求,增加了检测材质的种类;《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 30585—2024)童鞋强标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基诺浦童鞋科技研究所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手挽手(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中联品检(佛山)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在标准适用范围方面,修改后的标准适用于用各种材料制作供14岁(含)以下儿童及婴幼儿穿用的鞋类产品。在物理安全要求方面,童鞋强标更改了婴幼儿鞋小附件要求。在化学物质要求方面,童鞋强标增加了含氯苯酚和短链氯化石蜡两种化学物质要求,进一步严格六价铬、重金属(铅)总量、邻苯二甲酸酯三种化学物质的指标要求,增加了检测材质的种类。
  • “安徽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服务平台”项目承建
    近日,安徽省计量院承担的“安徽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服务平台”项目获省质监局批准建设。   该项目是面向政府、企业的公益性服务平台,将根据行业类别建立强检计量器具基本信息动态数据库,实现用户远程信息资源查询和自动预警功能。该平台建设将分阶段进行,预计2014年正式启用。   安徽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服务平台的建立,将为公开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受检情况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为政府部门加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提高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受检率,为企业提高产品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计量基础保障。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是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直属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经国家质检总局计量授权考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和国家及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考核,可开展各类检定/校准/检测/检验项目1000多项。
  • 国家认监委关于注销相关实验室部分领域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时间:2024-07-232024年第15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注销相关实验室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经相关实验室主动申请并审核确认,现注销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9家机构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详见附件)。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注销业务范围信息表国家认监委2024年7月22日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注销业务范围信息表 序号指定实验室注销业务范围备注1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7501)CNCA-C01-01:电线电缆中的下列产品-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和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GB/T 5013.5覆盖的60245IEC75(YTF)和60245IEC70(YTB)型号产品、GB/T 5023.7覆盖的60227IEC74(RVVYP)型号产品、JB/T 8734.6覆盖的型号产品) 注销部分业务领域CNCA-C01-01:电线电缆中的下列产品-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和聚氯乙烯绝缘阻燃电线电缆(GB/T 5013.5覆盖的60245IEC75(YTF)和60245IEC70(YTB)型号产品、GB/T 5023.7覆盖的60227IEC74(RVVYP)型号产品、JB/T 8734.6覆盖的型号产品) 注销部分业务领域2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电子电器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04001)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中的下列产品-皮肤毛发护理器具、电熨斗注销部分业务领域3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08301)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中的下列产品-皮肤毛发护理器具注销部分业务领域4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08801)CNCA-C10-01:照明电器中的下列产品-固定式通用灯具、嵌入式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水族箱灯具、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地面嵌入式灯具、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注销全部业务领域5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国家摩托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05401)CNCA-C10-01:照明电器中的下列产品-固定式通用灯具、嵌入式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注销部分业务领域6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22901)CNCA-C24-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注销部分业务领域7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工程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05201)CNCA-C11-01:汽车(守诺核查)注销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兴路与新业五街交叉口地址业务领域8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景德镇陶瓷检测中心(10801)CNCA-C21-01:装饰装修产品注销全部业务领域9南昌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有限公司(05501)CNCA-C11-02:摩托车CNCA-C11-07: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CNCA-C11-08: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CNCA-C11-16:电动自行车注销全部业务领域
  • 工地配备PM2.5检测仪 杭州将强制性推广
    昨天,杭州市建委、杭州市建设工程质安监总站在杭州钱江路延伸工程现场召开现场会,会议重点就是怎样控制建设工地施工扬尘。   自该工程开工建设以来,施工方&ldquo 腾达建设&rdquo 在控制扬尘、噪音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利用地下水喷淋降尘、人工洒水、土工布覆盖、抑尘剂固化、彩绘布封闭、进出车辆自动冲洗等多种手段,有效控制工地扬尘。   工程现场还配备了PM2.5检测仪、温湿度仪,实时将天气、空气质量动态数据显示在LED显示屏,为降尘、降温提供科学依据,而这些控制扬尘的手段接下来都会在杭州进行强制性推广。   今年,杭州市建委在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控制方面,将采取最严厉的监管措施,同时做到扬尘控制五项100%:一是建筑工地使用围挡封闭,并定期清洁 二是施工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三是对施工场地主要通道、物料堆场进行混凝土硬化 四是对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砂土进行网布覆盖或使用抑尘剂 五是在工地大门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   另据了解,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ldquo 由灰转绿&rdquo 改造升级也正在稳步推进中,主城区19家改造企业已完成8家、到今年6月底,将有三分之二企业&ldquo 由灰变绿&rdquo 。今年年底前,全部企业有望告别&ldquo 脏乱差&rdquo 环境污染。
  •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修订时指定实验室检测能力管理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修订时指定实验室检测能力管理的通知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为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依据标准修订时指定实验室检测能力符合新版标准要求,维护CCC认证制度实施的有效性、严肃性,国家认监委对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审批系统(https://cccxzsp.cnca.cn,以下简称指定审批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新增相关功能,实现标准修订时指定实验室检测能力在线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方式当CCC认证实施规则中认证依据标准修订时,具有该实施规则业务范围指定资质的实验室应及时登录指定审批系统,在“机构功能—标准修订能力报送”模块查看待办任务,并按要求报送依据新版标准所具有的检测能力情况及相关技术资料。二、实施要求(一)各指定实验室应密切跟踪指定业务范围涉及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并在新版标准正式实施前完成检测能力情况报送,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新版标准开展相应检测工作。指定实验室如不再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应当及时申请注销新版标准涉及的指定业务范围。对于报送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以及新版标准实施6个月后仍未报送或未通过审核的,国家认监委将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撤销相关实施规则涉及的指定业务范围。同时,有关情况将作为对指定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和业务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二)各指定认证机构应通过登录指定审批系统,实时查看相关产品领域指定实验室检测能力情况报送和审核进展,对于尚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新版标准的CCC认证检测任务;对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仍未报送的,不得安排相关实施规则的CCC认证检测任务。各指定认证机构不得要求指定实验室重复报送依据新版标准所具有的检测能力情况。三、其他事项(一)各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可在指定审批系统中下载用户使用手册,组织内部人员学习掌握有关要求。(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目前正处于制修订转换期(新版标准已发布但尚未实施)的标准,相关领域指定实验室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报送工作。(三)联系方式认证监管司:廖少冕 010-82262719、徐天峰 010-82260866信息中心:兰鹏 010-88650335系统支持:4008135888-2、010-64207161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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