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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荔浦测土配方施肥助农增收超7000万元

    今年以来,荔浦县认真开展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推动和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整村、整乡(镇)推进的工作机制,通过采取技术培训、个性化服务、测土信息公示等措施,建立了“定地、定时、定作物、定化肥量”的示范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到所有行政村,覆盖所有耕地土壤类型,涵盖主要农作物。今年全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的农作物面积达75.12万亩,总增产量达4.28万吨,总节肥达2239.9吨,总节本增收达7264.5万元,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社会与生态效益共赢的目标。  狠抓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生产操作技能。  自2007年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以来,该县就十分重视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注重施肥的实效。一方面,把培训课堂安排在便于农民集中的田间、地头、村庄和农户家里,使培训更适时、实际和时效。县土壤肥料站的技术专家根据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结合测土结果对土壤进行评述、直观的为农户介绍肥料选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真假肥料辨识等农民群众关切的技术问题。同时,多管齐下,实行多种方式开展互动培训。在农民田间学校则采用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带领学员开展技能训练,在活跃的气氛中传授知识;在农广校农村中专班授课则深入讲解测土配方知识,重点指导示范作物的测土配方。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让广大的农民朋友自觉接受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据统计,今年共举办各种培训班56次,参加人617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7.1万份。  开展“一对一”个性化技术服务,实地指导农民科学施肥。  结合基层农技术推广体制改革,大力推行“一对一”个性化技术服务。县农业部门每个站所联系一个自然村,每名技术员联系一户种植户,重点开展土、肥、水方面的技术指导服务活动,帮农户掌握自身经营的耕地土壤养分与变化状况、主要障碍因素、所种植主要作物施肥存在主要问题等,提出有针对性的测土配方施肥方案。平时深入下到各示范户家中,开展手把手技术讲解,实时、实地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同时,配合推广应用选用良种、综合防止病虫害、科学用水等其它高产技术措施。全县100名多农技员每人每月负责对10名科技示范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目前,已经累计完成为6.4万农户免费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  推行测土信息公示与施肥方案上墙,使测土配方施肥家喻户晓。  该县通过积极推行“测土信息公示,施肥方案上墙”的技术入户模式,切实提高了技术入户率。以村、屯为单位,把采样地块测土信息和施肥指导方案以图表的形式整理好,形成一张集村级土壤采样、测土信息、施肥指导方案和技术咨询电话于一体的测土配方施肥综合信息表,以农民看得懂、易接受的形式公布于村、屯政务信息栏或村头醒目的墙体位置上,深受农民们的欢迎。全年全县共贴施肥建议方案144张,所有行政村和50%以上自然村都推行了测土信息公示和施肥方案上墙。

  • 【转帖】关于开展食品和药品专项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为了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质量和安全年”的相关活动,作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组成部分,CNAS决定组织开展《CNAS T0441食品(果蔬汁)中羟基苯甲酸酯、环己基胺基磺酸纳、日落黄和酒石黄的检测》、《CNAS T0442食品(虾粉)中砷与重金属的检测》、《CNAS T0443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药品中格列苯脲的含量》三项专项能力验证计划。 对于上述能力验证计划所涉及检测项目已获CNAS认可或已申请CNAS认可的实验室必须参加本次专项计划。对于检测能力已获认可而未参加本次专项计划的,CNAS将直接撤销实验室相应检测能力的认可资格。 请有关实验室务必在6月30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2表》、实验室认可证书附件中有关此次专项计划涉及的检测能力的相关页直接反馈至CNAS能力验证处。报名表可从CNAS网站(www.cnas.org.cn)首页“通知公告”栏或者“能力验证专栏”(pt.cnas.org.cn)中下载。 对参加此次专项能力验证计划所涉及检测项目已获CNAS认可的实验室的费用由CNAS承担。 上述三项专项能力验证计划分别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施。 如有不详之处,请问询CNAS能力验证处。CNAS能力验证处联络信息如下:联系人:王腊梅、韩春旭联系电话:010-67105289,67105292 传真:010-67105055 E-mail: PT@cnas.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南花市大街8号,304室,100062特此通知。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 助力抗疫,紧急发布:防疫用品检测专项能力验证计划(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助力抗疫,紧急发布:防疫用品检测专项能力验证计划(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size=18px] 应防疫用品相关实验室的要求,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拟紧急组织防疫用品专项能力验证计划,涉及[b]口罩、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液、洗手液、无纺布用聚丙烯[/b]等检测领域,欢迎各有关实验室参加!(报名时间截止6月1日,7月出报告)[/size][img=,690,35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4/202004301311204587_911_1614803_3.png!w690x352.jpg[/img]

  • 土壤环保专项计划的出台回给仪器行业带来什么商机?

    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后,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有望成为第二个出台的环保专项计划。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在出席第九届环境与发展论坛间隙向记者透露,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已上报,最晚将于今年底明年初推出。环保部还将公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庄国泰表示,环保部已制定完成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内容将与国务院已发布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相衔接。《安排》指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 紧急发布:2020年防疫用品专项能力验证计划-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紧急发布:2020年防疫用品专项能力验证计划-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font=华文仿宋][size=12.0pt]应防疫用品相关实验室的要求,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拟紧急组织防疫用品专项能力验证计划,涉及[b]口罩、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液、洗手液、无纺布用聚丙烯[/b]等检测领域,欢迎各有关实验室参加!(报名时间截止6月1日,7月出报告)[/size][/font][img=,690,35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4/202004301134221622_1000_1614803_3.png!w690x352.jpg[/img]

  • 【资料】食品专项能力验证计划结果已经公布了(T0366、T0367、T0368)

    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07年9月组织开展了“CNAS T0366酱油中重金属检测”、“CNAS T0367奶粉的营养成分和微生物检测”、“CNAS T0368玩具部件的重金属检测”三项能力验证计划。该三项计划现已完成,结果在CNAS网站上公布了,参加了而又懒得去找的朋友可以在这里下载附件进行结果查看。[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1110]CNAS T0366酱油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报告[/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1111]CNAS T0367奶粉的营养成分和微生物检测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报告[/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1112]CNAS T0368玩具部件的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报告[/url][color=red]三个报告的内容比较详细,鼓励分享[/color]--sharkwein

  • 【转帖】发布“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2011年课题申报指南的公告

    [color=red][size=7][/size][/color][align=center][color=red][font=黑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font][/color][color=red][font=宋体][/font][/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red][font=黑体]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font][/color][color=red][font=宋体][/font][/color][/align][align=center][b][color=red][font=宋体]公[/font][/color][color=red][font=宋体] [/font][/color][color=red][font=宋体]告[/font][/color][color=red][font=宋体][/font][/color][/b][/align][align=center][font=黑体]2010[/font][font=黑体]年 第7号[/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实施方案,专项“十二五”计划将分批启动实施。其中,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2011年课题申报指南经专项总体组专家研究并编制完成,现以公告形式予以发布。课题申报指南的详细内容请登录[/font][font=仿宋_GB2312]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科技部网站[/font][font=仿宋_GB2312](www.most.gov.cn[/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或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网站(www.cncbd.org.cn)查询。[/font][font=仿宋_GB2312]特此公告。[/font][font=仿宋_GB2312]“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十二五”实施计划2011年课题申报指南[/font][font=仿宋_GB2312][color=#013add]我调整下颜色,看的比较舒服点---03yx2[/color][/font]

  • 【分享】CNAS发布2007年食品、玩具专项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报告

    本次计划是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而开展的专项能力验证计划。目的是确认实验室的相关检测能力,为确保食品、玩具产品质量打好基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07年9月组织开展了“CNAS T0366酱油中重金属检测”、“CNAS T0367奶粉的营养成分和微生物检测”、“CNAS T0368玩具部件的重金属检测”三项能力验证计划。该三项计划现已完成,结果通知和结果报告在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公布。“CNAS T0366酱油中重金属检测” 的实施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统计处理结果及能力的评价是:本次能力验证试验共有415 家实验室,其中按要求返回结果的有406 家实验室,其中,参加A 组的实验室有222 家,参加第B 组的实验室184 家,A 组收到铅的结果221 份,总砷结果215 份;B组收到铅的结果182 份,总砷结果180 份(有些实验室只认可了铅或总砷中的一个参数)。采用稳健(Robust)统计技术对406 家实验室提交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处理。结果满意的实验室有305 个,占75.1%;结果有问题的实验室35 个,占8.6%; 结果不满意的实验室66 个,占16.3%。“CNAS T0367奶粉的营养成分和微生物检测”的实施机构为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统计结果处理及能力的评价本次能力验证试验活动报名的实验室共446 个,提供有效数据的实验室共440 个。其中,参加蛋白质项目的实验室有362 个;参加脂肪项目的实验室有318 个、参加菌落总数项目的实验室有426 个。对440 家实验室所提交的数据采用稳健(Robust)统计技术处理,其中蛋白质测定的数据虽采用检测标准方法不同,但因方法原理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基本无差异,所以在对数据进行统计时,将全部测试结果合成为一组数据进行;而脂肪测定中由于GB/T5413 与GB/T5009 两个标准中采用的仪器设备等存在明显差异,即方法差异较为明显,在统计时按采用的标准不同分别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为:蛋白质:362 个结果中,有28 个不满意结果,占参加实验室总数的7.73%; 脂肪:317 个结果中,有36 不满意结果,占参加实验室总数的11.36%; 其中:第一组有128 个结果中,有9 不满意结果,占参加实验室总数的7.03%; 第二组有189 个结果中,有27 不满意结果,占参加实验室总数的14.29%。菌落总数:426 个结果中,有8 个不满意结果,占参加实验室总数的1.88%; 本次能力验证的440 家实验室中,测试结果全部满意的实验室为296 个,占实验室总数的67.27%。其中测试结果不满意的实验室为64 个,占实验室总数的14.55%。“CNAS T0368玩具部件的重金属检测”的实施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玩具实验室。统计处理结果及能力评价为:本次能力验证要求检测两个样品的四个元素含量的结果,共有113家实验室参加,其中按要求返回结果的有109家实验室。 采用稳健(Robust)统计技术对109家实验室提交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处理。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油漆涂层样品的结果数、中位值、标准化四分位距(标准IQR)、稳健的变异系数(CV)、最小值、最大值和极差共7个统计量。结果全部满意的共计82个实验室,占总数的75.2%,表明大部分参加实验室能胜任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附录C:特定元素的迁移的检测工作。

  • 【话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新模式,到底申报变难还是变易?

    2016年2月16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专项指南,标志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启动实施。申报采用新模式:(1)新增“预申报+预评审”;(2)项目指南全创新链布局;(3)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提交给专业机构; 有了这些改变后,政府在重大专项里充当者什么角色呢?申报重大专项到底是变难还是变易了呢?详细解读请查看: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223/184630.shtml

  • 【转帖】安捷伦08财年第一季度实现两位数增收

    DATE 2008/02/19   【日经BP社报道】 美国安捷伦科技(Agilent Technologies)公布了2008财年第一季度(07年11月~08年1月)结算结果(英文发布资料)。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9%,达到13亿9000万美元,基于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营业利润同比增长41%,达到1亿3400万美元。生物分析测量(Bio-Analytical Measurement)业务连续七个季度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生命科学领域和化学分析领域持续稳步发展。   生物分析测量业务的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5%,达到5亿5700万美元。该业务中,生命科学领域的销售额同比增长24%,达到2亿4100万美元。其原因是面向学术、政府机关的销售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翻倍增长,同时还受到于07年6月收购美国Stratagene的影响。   电子测量(Electronic Measurement)业务的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达到8亿3600万美元。其中通用测量领域的销售额同比增长5%。航空、宇宙、防御领域业绩出色,而半导体领域业绩低迷。另外,通信测试领域也实现同比增长5%。终端测试领域业绩有所恢复,而网络监视领域业绩不振。   预计第二季度(08年2月~4月)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6~10%,达到14亿~14亿5000万美元。同时预计将会受到美国市场不景气的影响。

  • 临沂计划新增检验项目200个

    3月25日,记者从临沂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产业发展提升年”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发挥检验检测、计量检定的创新引领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现代工业体系建设。  “产业在哪里,检测服务就延伸到哪里。我们将紧紧锚定质量安全,围绕临沂市中心工作、产业发展需求、监管部门重点和民生热点,计划新增食品、纤维制品等领域检验项目200个。”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刘爱友说。  该中心聚焦“工业万亿(元)”目标,将开展重点产业检验检测供需服务调研活动,主动上门,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完善检企对接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深化“五个帮扶”活动,提质增效促进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围绕兰陵蔬菜、蒙阴蜜桃、平邑金银花等“土特产”品牌,强化技术支撑,助力乡村产业做大做强;与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双孢蘑菇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等工作,搭建标准化体系、打造标准化基地、构建标准实施机制,推动临沂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0项,通过国家级能力验证10项以上、国际能力验证两项以上,综合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全国地级市前列。发挥检验检测“守底线”作用,严把质量安全关,切实强化流程再造,注重抽检联动,提升抽检质量,确保完成食品、药品、农产品、粮油产品、工业产品、纤维制品等检验检测任务2.5万批次以上,检定校准计量器具25万台/件以上,承担国家棉花公证检验任务两万吨以上。深入分析检验数据,形成监督抽检分析报告,为临沂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部门行政执法提供数据支撑。[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大众日报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欧盟计划新增限制22种染发剂物质

    2013年5月29日消息,根据发送至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通知文件,欧盟正计划新增限制22种染发剂物质,并将这些物质添加到化妆品法规附件三中。 这些物质包括1,4-苯二胺(1,4-benzenediamine)、2-甲基(2-methyl)、甲苯-2,5-二胺基甲苯硫酸盐(2,5-diaminotoluene sulphate)和1,3-苯二醇(1,3-benzenediol)等。附件三也将进行修订以包括10种染发剂物质和在严格限制使用条件并附有例如“仅供专业使用”等强制性警示标识的情况下授权使用的用于睫毛着色的产品中的过氧化氢。 此外,根据修正案,当苯甲醇(benzyl alcohol)在 驻留型产品中的浓度超过0.001%,冲洗型产品中的浓度超过0.01%时,必须在化妆品成分列表中显示。

  • 北京市印发实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2月24日,北京市印发实施《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23〕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了2023年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目标: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家要求,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力巩固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改善成效;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中向好;并同步分解了各区年度指标重点任务计划。[b]  纵深推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b]  突出系统观念,“行动计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延续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水、土壤、生态保护五个版块,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推进首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突出统筹谋划,“行动计划”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贯彻落实本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工作要求,统筹五年总体要求安排年度目标和任务。  突出问题导向,“行动计划”进一步量化任务措施、细化责任单位,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强化区级各有侧重的精细化治理示范任务,扎实推进全市上下合力攻坚,努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b]  真抓实干,百余项措施深入攻坚[/b]  “行动计划”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水、土壤、生态保护五部分行动共百余项具体措施,在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基础上,对标对表对准核心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各项要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提出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加快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文件出台实施,明确重点领域减碳目标任务。强化碳排放“双控”制度,研究推进将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逐步推进在建设项目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聚焦能源、产业、建筑、供热、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适应气候变化顶层设计,编制本市适应气候变化任务举措。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科技支撑、标准体系、统计核算、资金支持政策等。  强化PM2.5和O3协同控制,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源头替代、全流程管控、重点集群治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氮氧化物(NOx)减排专项行动,实施1.5万户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工程,推进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水平,同时加强餐饮油烟等污染防治。开展“一微克”行动区级示范,因“区”制宜、找准治理发力点和改善突破点,各区结合实际开展VOCs精细治理、“油换电”“油换氢”等项目示范。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空气重污染应对。  深化“三水统筹”,系统提升水生态环境品质。保护水资源,密云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实施新一轮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与上游地区共同保护好密云水库。建设节水型社会,全市万元GDP用水量比2022年下降1.5%左右。治理水环境,全面加强城镇、农村、工业等领域水污染治理并巩固治理成效,将河流消劣治理、防止黑臭水体反弹、农村小微水体管护等任务纳入年度总河长令,实施本市水生态区域补偿办法,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突出水生态修复,完善水生态状况监测及综合评价体系。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继续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强化“三地”管控,加强土壤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建设用地风险防控,强化土壤污染工业源头防控,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优化建设用地风险防控制度。持续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加强种植业、养殖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进一步细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强化未利用地保护,因地制宜探索整治复耕与生态修复方式,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容量提升。提升治理能力,完善《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配套政策标准,提升危险废物收运处置能力、加强监测监管。  全面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物种栖息地保护、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保护重点生物遗传资源等。维护生态空间格局稳定性,深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应用,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统筹推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完成区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推进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促进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探索开展2022年全市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并深入开展创建后评估,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创建。[b]  压实责任,确保攻坚取得实效[/b]  “行动计划”还强调组织落实、督察考核、宣传引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将环境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align=center][/align]

  • 安谱实验科技推出杰出论文奖励计划

    安谱实验科技推出杰出论文奖励计划 为了鼓励用户使用“CNW”和“ANPEL”品牌的色谱产品,安谱实验科技设立专项资金,启动“杰出论文奖励计划”,以奖励使用“CNW”和“ANPEL”品牌色谱产品的优秀用户。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7/201507071627_554040_1835694_3.gif备注: 1) “CNW”和”ANPEL”品牌的产品仅包括液相色谱柱、气相色谱柱和 固相萃取小柱 2)文章中需标明上海安谱实验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和产品品牌。 3) 此奖金仅授予论文第一作者,安谱代扣个人所得税。 4) 作者需向本公司提供电子版论文,纸版论文复印件,并同意用于上海安谱的宣传。 。 5) 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 参加 CNAS 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是否免费

    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为非营利性活动,但参加者需承担相应的成本费。CNAS会提前告知参加费用,参加者直接向实施机构缴纳费用。CNAS指定参加的能力验证计划,如CNAS开展的专项计划,APLAC组织的PT计划,通常是免费的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list][*]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有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31日[b]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b]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b]一、工作目标[/b]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b]二、工作原则[/b]  (一)坚持问题导向。监督抽检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所有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以及法规制度发布、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食品企业HACCP认证等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联管联动。  (四)坚持四级联动。国家、省、市、县四级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总局主要承担规模以上或产品占市场份额较大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任务。省(区、市)局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产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任务。市、县局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抽检任务,以及小企业、小作坊和餐饮单位的抽检任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执行抽检计划、统一调度抽检任务、统一规范程序标准、统一数据分析利用。鼓励地方在保障抽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地区、产业和消费特点安排本地专项抽检任务。  [b]三、工作任[/b]务  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4个食品大类、150个食品品种、259个食品细类,共抽检133.96万批次。监督抽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 总局本级任务。  总局本级计划抽检2.06万批次。 [*] 1.抽检对象。主要对全国性大型批发市场、部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检。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等31大类(详见附件1、2)。对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安排抽检一定数量的网购食品和进口食品。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舆情监测等情况,对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抽检。  [*]2.抽检时间和频次。每月对全部已获配方注册且在售的国产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检,每季度对应季食用农产品、网络食品以及进口食品进行抽检,全年对总局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的产品进行抽检,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前,对节令性食品进行抽检。此外,结合具体情况开展专项抽检。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主要在全国流通环节购买抽检样品。抽样场所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商场等为主,网购食品以大型网络平台为主。  (二) 省(区、市)局任务。  省(区、市)局抽检48.9万批次。其中总局专项转移支付22.6万批次,各省(区、市)局匹配26.3万批次。 [*] 1.抽检对象。主要为本省(区、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省域内大型批发市场的抽检,加大对餐饮企业食品原材料的抽检,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32大类(详见附件1)。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详见附件2)。  总局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原则上抽取本省(区、市)生产的食品,省(区、市)局匹配部分可在本地流通环节抽检一定比例的外省产品。 [*] 2.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要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原则上按照高风险食品品种1∶3、较高风险食品品种1∶1进行任务匹配,各省(区、市)局可根据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和特色食品进行适当调整,调整任务量不超过匹配任务总量的30%。同时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属地监管部门要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抽样地点应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省会城市、地级市、县、乡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三) 市、县局任务。  全国各市、县局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83万批次。各市县具体任务分配由各省(区、市)局根据当地常住人口数量、日常监管情况等进行确定。 [*] 1.抽检对象。市、县局的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结合实际监管需要确定,应覆盖问题多发的重点项目。适当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 2.抽检时间和频次。市局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县局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 [*] 3.抽检场所。市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县局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b]四、工作要求[/b]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要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尽快组织力量根据本计划认真细化抽检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规范抽检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双随机”要求,随机确定抽检机构、随机确定被抽检对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遴选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要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总局本级、转移支付任务及省(区、市)局匹配任务抽检数据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市、县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各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并抄送总局。  (三)依法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应当按时限逐批次向总局书面报告并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内容保持一致。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依法依规公布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一公开”,及时公布产品抽检信息。省(区、市)局要按照总局要求严格审核并每周公布本行政区域抽检结果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可通过数据平台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布,除以上信息外,还包括标称产品商标、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及结果和承检机构等。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对不合格产品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省(区、市)局要每月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上个月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和结果分析,总局定期汇总公布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监督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编制情况,争取专项经费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各计划单列市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既可由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下达,也可由本市市场监管部门下达。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各省(区、市)局应于2019年2月18日前将省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或实施方案报送至总局。  [*] 总局根据情况可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list]

  • 绿色制造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幸也?不幸?

    高消耗、高污染、低水平、低效益”为特征的经济增长方式仍占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其中制造业及其产品的能耗约占全国能耗的2/3。这情况已经非常严重了,各地埋下的环境地雷连续爆发,且范围越来越广,毒害已经从环境端延伸到食品、药品!这形势已经是人人自危!提出绿色制造科技专项规划一方面说明国家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专项对待,幸也?但另一方面,说明现在绿色技术还非常贫乏,需要专门立项发展,至少暂时还将继续生活“环境恐怖”中,不幸?

  • 【分享】关于下达《纸张中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下达《纸张中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  请你单位组织、监督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主要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计划,在标准起草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纸张中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计划项目.xls

  • 【转帖】国家学生奶计划亟须有力政策扶持

    实施10年覆盖率仅1.7%  今年是我国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第10个年头。10年来,学生奶计划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在推广和实施中也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方甚至把学生饮奶收费视为“乱收费”,将学生奶拒之于校门之外。在国际学生奶日来临之际,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专家委员会主任蒋建平呼吁,中央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生奶计划的政策性扶持,以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扩大实施国家学生奶计划的要求。  学生奶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现代奶业发展的多个领域,因此其扶持政策应当是多元化、多方面和多渠道的,而不是仅仅局限在某一个方面。实施学生奶计划的扶持政策要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以地方政府为主,但绝不能因此忽视中央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重要性。  目前饮用学生奶的中小学生仅占全国在校学生总数的1.7%。蒋建平强调,目前的当务之急,首先是要妥善解决学生饮奶收费问题,为定点企业进校供奶开“绿灯”。据了解,有些地方允许企业配送学生午餐进入学校并收费,却把学生饮奶收费视为“乱收费”,取消学生奶,将其拒之于校门之外,不仅严重阻碍了学生奶的推广,也与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相违背。有些学生奶定点企业负责人强烈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定点企业供奶开“绿灯”,允许学生奶进校,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学生奶计划,为了确保“安全、营养、方便、价廉”,规定由定点企业直接将学生奶配送给在校学生,不允许这种特殊的乳制品进市场,更不宜全面“市场化”,如果连合理进校也被“否决”,就等于封杀这项利国利民、造福后代的民生工程。这一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地方的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政府的协调组织工作未到位,需要有关方面及时给予高度重视。应该说明的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规范收费是必要的,学生奶贮存、发放费用问题也是可以解决的。例如,江苏省高邮市纪检委、监察局、农林局、教育局、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在学校储藏、保管、发送学生奶中产生的费用,经物价行政部门核定后由企业承担,此项费用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与供应商结算后返还至学校”。这就有效地规范了学生奶的收费。  要抓紧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国发【2007】31号)文件提出的“完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扶持政策”。作为第一步,建议对学生奶“调味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即减少4个百分点,和纯牛奶产品同一税率。以2008年全国日均饮奶学生351万人计,全年合计减税约4200万元,虽然减税额有限,但这一政策所产生的示范作用将是巨大的。  在我国中西部农村,贫困是造成学生奶计划难以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解决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生饮奶问题,蒋建平建议,在国家扶贫计划中列一专项,分阶段扩大实施。据估算,中西部农村贫困生约3000万人,其营养不良与健康问题令人担忧,更加需要饮用牛奶。一头后备母牛由政府补贴500元,所产牛奶大都供城市居民饮用,农村贫困生却喝不上牛奶。因此,建议国务院在今后6年中每年安排专项学生奶补贴专款5亿元,列入扶贫计划,分批、分步骤地实施,并划拨教育部门专款专用。为做好此项工作,建议教育部安排相应的贫困生学生奶管理机构,并由专人负责学生奶入校后的管理。  推行学生奶计划,应从源头抓起,这是保障学生饮奶安全的重要举措。2003年以来,我国启动了“学生饮用奶奶源升级计划”,已取得明显成效,共认定了26个奶源基地。但总体来看仍然是规模较小、进展较慢,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确保牛奶安全、扩大学生奶推广范围和覆盖面的要求。为此,蒋建平建议,大力加强对国家“学生饮用奶奶源升级计划”的扶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将学生饮用奶奶源升级计划单列,在后备母牛补贴、奶牛政策性保险、养殖小区建设补助和奶农信贷支持等政策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并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定点生产企业的作用。  蒋建平还表示,随着形势的发展,有关法规依据、协调体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生产企业认定、乳品标准、质量管理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国家学生奶暂行管理办法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对主要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加以完善,及早发布,为扩大实施学生奶计划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 【2015春节活动】能力验证年前计划

    【2015春节活动】能力验证年前计划

    春节将至,实验室处在放假前准备状态,虽然心早已飞往家的方向,但是工作还是得继续,必须做好年前最后一班岗,常说一年之计在于春,在年前做好计划是很必要的,一月份我们已经按照计划参加了大肠菌群的测量审核实验,并获得了满意的结果,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根据官方能力验证计划,计划3月份参加磺胺嘧啶的能力验证实验,4月份参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测量审核实验。根据计划,我们提前对人员进行磺胺嘧啶加标回收预实验,加强员工实验操作的熟悉度,及时发现操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纠正,根据加标回收预实验结果进行结果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或纠正以免能力验证实验中出差错。针对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测,我们用菌种培育阳性样品,进行阴阳对照比对实验,并进行兄弟公司间的比对实验。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101053_535026_245288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101054_535028_2452889_3.jpg上图为两个公司比对实验结果图片。在对人员进行充足准备工作后,就是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的准备了,年前需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年后回来在进行一次维护,全部仪器是正常的,药品试剂要确认好,缺少或过期的年前做好计划,年后上班马上采购。人员、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等条件都准备好了,就等年后申请,接收样品,检测样品,提交结果,等待实验结果报告。

  • 发改委发文,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垃圾分类、收转运、焚烧、厨余等项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url=https://www.solidwaste.com.cn/news/349826.html]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url]》,专项[b]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b]。[align=center][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4/1712717961599700.png[/img][/align]其中,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项目。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方面,支持电镀、皮革、有色金属、印染、制药等涉重金属行业及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方面,支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项目。支持国家批复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水污染治理和节水方面,支持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及城镇污水管网新建和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海水(咸水)淡化工程及关键材料装备示范工程,重点行业节水改造,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水改造等项目。就支持比例来看,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和重点行业节水改 造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15%控制 ,危险废物集中 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20%控制, 其他建设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60% 、70% 、70%控制, 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1 亿元(全额补助的地区除外)附:[align=center][b]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b][/align][b]第一章 总则[/b]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项目管理 , 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 根据《中共 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 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 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 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 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党中央 、国务院确定的工作重点 ,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紧紧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统筹安排污染 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坚持“ 一钱多用 ”,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第三条 本专项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第四条 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当用于前期手续齐全 、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b]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b]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类项目性质和特点 、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 、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统筹支持各地城镇污染治理项目建设, 向长江经济带发展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涉及地区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倾斜 。已有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明确支持的项目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第六条 本专项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行业 清洁生产改造 、重点领域环境治理 、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重点支持内容包括:(一)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收转运体系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项目。(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等。支持电镀 、皮革、有色金属、印染、制药等涉重金属行业及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三)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支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 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项目。支持国家批复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四)水污染治理和节水 。支持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 理设施及城镇污水管网新建和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海水(咸水)淡化工程及关键材料装备示范工程,重点行业节水改造,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水改造等项目。(五)其他。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交办重大事项需安排支持的项目建设,包括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项目建设等。以上支持范围中,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和重点行业节水改 造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15%控制 ,危险废物集中 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20%控制, 其他建设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60% 、70% 、70%控制, 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1 亿元(全额补助的地区除外) 。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政策地区的建设项目,安排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申请享受特殊政策的地区在申报时应明确提出,并附政策依据及证明材料 。其中, 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 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等地区项目原则上全额补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支持比例按西部地区标准执行,兵团向南发展项目按南疆四地州标准执行。第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报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工作任务需要,确定当年具体支持项目范围和要求。[b]第三章 投资计划申报[/b]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相关中央部门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是本专项的项目 汇总申报单位,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安排原则、支持范围和申报要求等 ,及时组织开展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中央和国家机关项目按照权限由中直管理局 、国管局汇总申报 ,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国政协机关及有关人民团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 “ 各部门 ” )所属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单位)、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项目由各部门征求国管局意见后汇总申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编制年度计划时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九条 申请投资资金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按程序向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包括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生成的项目代码 、建设内容 、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三)项目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四)申请投资支持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五)项目建设方案 。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 、选址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艺方案、产品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等。(六)项目投资估算。包括主要工程量表 、主要设备表 、投资估算表等。(七)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情况。包括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和方式等。(八)项目实施进度。包括项目总体进度安排, 以及项目已完成的建设内容和投资。(九)项目绩效效果。包括生活垃圾收转运和处理项目测算 新增生活垃圾收转运能力和处理能力, 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测算新 增污水处理能力 。城镇污水管网项目测算新增污水管网长度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测算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等。(十)相关附件 。包括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等前期手续(如需办理)复印件, 以及资金到位情况。(十一)项目单位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特别是不存在重复申请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的情况,并向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作出书面承诺。第十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组织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包括开展现场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本专项规定的资金投向,主要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建设内容是否经济可行,申报投资是否符合安排标准,是否存在重复安排投资,是否已纳入其他中央预算 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单位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第十一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中央单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同时组织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申 报工作 ,填报专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 随资金申请报告和投资计划请示一并上报。[b]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b]第十二条 本专项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采取直接安排到具体项目的下达方式。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经济技术性等评估,主要评估项目污染治理效果经济可行性 、 总投资合理性、配套资金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单位信用情况、对地方政府债务负担的影响等。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申报通知明确的支持方向。( 二 )项目建成后的污染治理效果。(三)项目的工艺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四)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五)提交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备、有效。(六)项目单位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各领域 工作建设任务、各地资金需求评估情况、上年度专项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和评估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督导情况等,择优选取项目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并下达投资计划 。下达当年可建成的项目,投资计划 一 次性下达 。其他项目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后,投资 计划分两次下达,第 1 次原则上安排 50%投资补助资金,第 2 次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下达后续投资补助资金。第十五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中央单位应在收到投资计划后 10 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投资计划 。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将投资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 。每个项目均需明确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第十六条 获得本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格按照项目批复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绩 效目标表确定的总体目标 、绩效目标实施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主 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如确需改变,须按程序报批。严禁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本专项资金。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第十七条 实行信用承诺制度。项目单位在上报资金申请报告时,要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承诺意见,承诺所报材料真实有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十八条 分两次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项目申报汇总单位应在下达第 1 次投资计划当年底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进度考核评价。对建设进度良好、绩效目标合格的项目,项目申报汇总单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申请下达第 2 次投资计划的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请示后,按程序下达后续投资补助资金。第十九条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要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责全面加强项目实施监管, 组织项目单位于每月 10 日前将项目的 审批 、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进度、竣工 等信息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准确、完整填报 ,并随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及时上传项目相关资料。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相关中央单位要强化项目日常监管。项目直接管理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要 落实好监管责任,采取组织自查、复核检查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应当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投标制、 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第二十一条 实行项目调整制度。项目有以下情形的,应予以及时调整:(一)地方项目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超过 一年未开工的, 中央单位项目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超过 一年未招投标的。(二)实施期延期超过 6 个月的。(三)总投资额、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且项目既定建设目标不能按期完成的。(四)补助资金未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且沉淀时间超过 6 个月以上的。(五)承担单位主体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六)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确需调整的项目, 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收回资金,并选取符 合条件的项目提出调整申请, 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予以 整。调出项目不再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央单位项目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调整结果应当及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更新报备。第二十二条 实行项目完工报告制度。项目已建成 、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单位要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完工报告,及时更新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信息。项目申报汇总单位负责组织有关方面进行验收, 并将验收 结果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应在项目竣工后 6 个月内完成验收。下达到有关中央单位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完工报告由相关单 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建设方案落实情况、预期效果达成情况等。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项目未能按批复要求完成任务目标和 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应在 6 个月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再次验收。对于限期整改后验收仍不通过的,收回全部中央预算内投资。[b]第五章 监督管理措施[/b]第二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加强对投资计划有关专项 的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跟踪监控, 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对项目进行监管 ,按照有关规定对投资支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或评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 出处理 ,将绩效评价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并按程序办理项目调整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收回等工作。对监督检查或评估督导中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中央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视情况压缩下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第二十四条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明确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 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防止转移、侵占或者挪用专项投资,确保专项投资安全合理使用, 并按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绩效完成情况、进度考核评价报告和重大事项。第二十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并配合做好审计、监察、财政和评估督导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 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销毁 、隐匿、转移、伪造或者无故拖延、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项目单位(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发 展改革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采取核减、收回或者停止拨付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等措施,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在“信用中国” 网站公开, 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一 )提供虚假情况 、未按要求全面完整提供真实情况 、骗取投资资金的。( 二 )滞留、挤占、截留或者挪用投资资金的。(三)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或降低建设标准的。(四)拒不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评估督导的。(五) 未按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告相关项目信息的。(六)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二十七条 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项目汇总申报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的方式对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予以提醒 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 ,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一 )监管失职失责,对其负责监管的投资项目出现第二十六条情形制止不力,甚至包庇纵容的。( 二 )对项目单位(法人)录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未尽到监管责任,影响对投资项目有关调度监测等监督管理工作的。(三)对监管机构已经指出项目存在问题, 督促整改不到位,导致问题长期未整改的。(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第二十八条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责令整改,明确整改期限,督促整改落实 情节严重的,视情况暂停项目汇总申报单位环资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资格1年,暂停项目所在地市环资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资格2年,暂停项目所在区县环资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资格3年,并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视情况予以通报 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 一 )1 年内被监督检查或审计查出第二十六条所指投资项目问题较多的。( 二 )不按照规定时限要求转发或分解下达投资计划,严重 影响项目建设实施,或者造成资金大量沉淀、闲置等严重不利影响的。(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行为。第二十九条 对于项目单位(法人)、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项目汇总申报单位等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但能够积极配合调查 、认真整改纠正、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 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第三十条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咨询服务机构编制完成的,需附现场查看材料,在资金申请报告中如实说明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对未如实说明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责令整改,进行内部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不再受理其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对把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评审机构,暂停其承担评审任务资格。[b]第六章 附则[/b]第三十一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细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根据情况适时修订调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 2021 〕655 号)同时废止。

  • 【转帖】农业部关于下达0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农业部文件 农医发[2008]l0号 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现下发《200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附件1),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计划的组织落实工作,并结合本地兽药质量状况制订本辖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本计划。 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省级兽药监察所承担本计划的抽样和检验工作。各检验机构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同时对被抽样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并组织立案查处。 三、为提高兽药监督抽检效能,2008年兽药监督抽检重点包括以下 (一)按本年度确定的重点评价品种(见附件2)开展评价性抽检,通过不同年度检测不同品种,掌握面上兽药质量实际状况,客观分析兽药质量和兽药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采取切实可行有效措施,提升兽药质量和兽药标准水平。2008年重点评价品种抽检批次原则上占抽检计划的20%,各品种抽检批次应保证基本均衡。 (二)加强对新建企业、地标升国标等产品抽检工作,强化兽药质量管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重点抽检产品为:本辖区新建(近两年建成并投产)、本年度新增剂型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2007年以来未被抽检过产品的兽药生产企业产品;地标升国标产品。其抽检批次原则上占抽检计划的40%。 (三)加大对有不良记录企业产品抽检力度,达到全面提升兽药合格率的目标。重点抽检企业范围为:2007年以来被列入重点监控企业的所有产品;2007年以来兽药抽检通报中所有不合格产品。其抽检批次原则上占抽检计划的40%。 (四)通过加强新兽药监测工作,掌握新兽药质量状况,保证新兽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承担2008年监测期内新兽药产品抽检工作,各省不再安排此类产品抽检。 水产、蚕、蜂用兽药产品抽检批次应占(二)、(三)两项抽检批次总数的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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