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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点群体增收专项计划或相继出炉 科研人员、新型职业农民赫然在列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随着1月份关于技术工人、全科医生、教师队伍三份“涨薪”文件相继出炉,2018年重点群体增收大幕正式开启。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记者从多渠道获悉,今年我国将进一步开展城乡居民增收和专项激励计划试点,包括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等在内的其他重点群体增收专项计划“正在路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方面将出台更为具体详实的方案,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文件也有望加快出炉。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1.65亿技术工人有望涨薪超10%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这是开年以来,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之后,我国出台的又一群体增收文件。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长卢爱红日前在2017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称,目前我国就业人员是7.76亿人,技术工人有1.65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仅有4700多万人,仅占整个就业人员的6%。从市场供求看,近几年,技术工人的求人倍率一直保持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其中,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偏低,各项待遇保障比较弱,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有待进一步加强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我国目前正在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迫切需要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劳动生产率,这对工人技能水平升级提出了要求,而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和地位能起到较大激励作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万海远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万海远还表示,经过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课题组测算,2017年产业工人收入增速将达到10%。而此前我国明确提出“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完善技术工人激励政策,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如果配套措施能够落地,技术工人的待遇将有更大提高。目前深改组审议通过的意见是一个大的方向,之后将出台更为具体详实的方案,以便细节进一步落实。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谈及全科医生的薪酬激励计划,有专家称,全科医生增收紧迫性早已经显现。据国家卫计委统计,截至2016年底,中国注册执业的全科医生共有20.9万人,距离2020年目标达到30万全科医生的数量,还差近10万。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其他群体增收细化方案或出台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56号文),明确收入分配改革和增收激励计划的总体布局,提出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1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以及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的通知》,贵州省、青岛市等列入综合配套政策试点地区,上海市金山区、四川省绵阳市等列入专项激励计划试点地区。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国将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增收和专项激励计划试点。3月下旬或对此前的试点经验进行总结并逐步推广。此后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等在内的重点群体增收专项计划“路线图”有望相继出炉。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此前出台的政策文件已经涉及重点群体增收的具体措施。“有些是总纲文件,有些是方向政策,有些则是行动方案。”万海远指出,比如,对于科研群体,不控制直接费比例,课题组劳务费降低上限;对于技术工人,每年新增技术工人培训经费;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种粮大户免农业器械税,增加人均职业补贴等等。未来可能还会进一步出台别的细化方案。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魏众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方面,人社部此前已经做了较为充分的前期研究和准备,所以由其协调其他部门推进执行。目前多个重点人群专项激励计划试点还在进行,总体性的全局性的收入分配改革将稳步推进,但不排除一些专门部门牵头负责的改革措施先行出台,更早惠及部分重点群体。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在魏众看来,加快推动重点群体增收,不仅仅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也和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相配套。“比如,技能人才、科研人员是和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配套;而小微创业者是和国家的双创战略相配套;即便是困难群体的政策取向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筑牢根基。”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文件加快出炉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据专家透露,七大群体增收政策已经选了若干地方进行试点,春节后,可能在3月下旬左右,会对试点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总结,之后逐渐推广。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目前来看,技术工人、返乡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取得较好经验,并开始逐渐推广。继技术工人之后,新型职业农民增收的文件不久后也有望出台。”万海远表示。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截至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规模超过1400万人。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到2020年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将达到2000万人。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在专家看来,新型职业农民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先导力量。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如果进行专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也将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农民工相比于传统农业劳动力,更有可能进行一定的资本积累,从而有助于返乡开展专业化和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但从目前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来看,相对于专业化现代化农业生产所需要的资金来说依然有限。所以国家也在出台一系列政策,从项目、资金上进行扶持,这对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壮大,以及收入的增加都起到了较大促进作用。”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婧芳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杨穗看来,精准扶贫政策的持续发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的大力培育,也在助推农村居民整体收入进一步提高,进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p p br/ /p
  • 仪器销售/租赁商陷“增收不增利”困境
    近日,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ldquo 东方中科&rdquo )预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于深交所上市,发行不超过2834万股。   招股书显示,东方中科近年来虽然营收持续增长,但毛利率逐年下滑、利润增长停滞,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尴尬局面,另外,其供应商过度集中,仪器租赁业务超3成采购来自关联方也颇受关注。   增收不增利   东方中科是一家电子测试测量领域的综合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9亿元、5.02亿元和5.27亿元 各期净利润分别为3018.73万元、3259.13万元及3020.2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2945.66 万元、2984.67万元和 2873.48 万元。   净利润出现滞涨,东方中科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境地,东方中科判断认为若未来下游市场需求萎缩、行业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上升,公司业绩可能出现下滑。   不过,记者发现东方中科近年来利润增长乏力或与其毛利率持续下滑不无关联,2011年-2013年东方中科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76%、16.31%及15.49%。   细化来看,东方中科主营业务收入由仪器销售、仪器租赁及系统集成三大部分组成。其中仪器销售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其毛利最低且近年呈降低趋势,2013年该项业务毛利率仅为13.62% 仪器租赁和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均在20%以上,然而,近年亦呈下滑趋势,且该两项总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尙不足25%。   东方中科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ldquo 公司仪器销售业务毛利率下滑主要受国内子测量仪器销售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需求放缓,产品价格有所下滑及仪器销售客户中中间商收入占比提升双重因素影响所致。&rdquo   独立性存疑   东方中科不仅面临着净利下滑的困境,记者还注意到,该公司供应商过度集中,仪器租赁业务3成以上采购来自关联方。   2011年-2013年,东方中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 1.97亿元、2.11亿元和 2.23亿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61%、57.67%及55.52%,其中欧力士科技不仅为公司重要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它还是公司第二大股东。   欧力士科技目前持有东方中科34%的股份,持股比例仅次于第一大股东东方科仪的35.39%。   招股书显示,东方中科来自欧力士科技的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虽然在3%-4%左右,但却占公司另一主要业务仪器租赁的3成以上的采购额。2011年-2013年东方中科仪器租入金额占其仪器租赁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30.11%、27.39%及31.10%,2013年较前2年均有所增长。   虽然,东方中科称该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并且欧力士科技未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子测量仪器的租赁业务,但是该项业务3成以上的采购额度来自于第二大股东,其独立性仍引投资者遐想。
  • 春玉米种植,作物冠层分析仪能够帮助增产增收
    玉米是我国四大主粮之一,分为春玉米和夏玉米,春玉米一般是北方播种的,4-5月播种,7-8月收获,现在已经进入7月,北方各玉米种植区要开始为玉米收割做准备,玉米的产量和品质一直是种植户们最关心的问题,他们为了增产增收不断学习新的种植技术,引起新的品种。冠层结构能够影响玉米产量和品质,因为良好的冠层结构可以提高玉米叶片的光合效率,有利于玉米对能量的积累,促进了玉米的生长发育。关于玉米冠层的分析,小编推荐托普云农的作物冠层分析仪,作物冠层分析仪能够进行冠层光能资源调查,测量植物冠层中光线的拦截,研究作物的生长发育、产量品质与光能利用间的关系。要想玉米增产增收,小编总结了一些方法,如下:  1.保证全苗壮苗。当播种条件较差或种子较差时不宜直播而可用防护育苗方法。   2.适当提高种植密度。当玉米密度普遍偏稀,影响高产。可以使用冠层分析仪来进行冠层光能资源调查,测量植物冠层中光线的拦截。因为拦截光线的主要因素是玉米植株太密,而如何做到合理的密度,这就需要冠层分析仪了。  3.重施攻蒲肥。玉米高产施肥的总要求是适施基肥、早施苗肥、重施攻蒲肥、补施粒肥。攻蒲肥用量要求达总施氮量的50%左右,一般亩产250-300公斤,尿素亩用量应达10公斤左右,在抽天花前10-15天的大喇叭口期施用。磷钾肥一般作基肥施用。   4.防治好蛀心虫。  5.做好抗旱,或通过播期调整的避旱工作。  TOP-3000型号的作物冠层分析仪,也叫冠层分析仪,专业检测分析作物冠层长势,研究分析作物的生长发育、产量品质与光能之间的关系,要知道,作物冠层的大小疏密会影响光照,而光照会影响光合作用,继而影响玉米长势,所以作物冠层分析仪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 2017年中科院科技成果使社会企业增收4080亿元
    p   中国科学院24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一组数字:2017年,中科院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使社会企业新增销售收入4080亿元(人民币,下同),新增利税503亿元。 /p p   同时,中科院院所投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007亿元,净利润107亿元,创造就业岗位18万个。 /p p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局长严庆介绍,中科院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全面深入实施“率先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加强科技成果供给侧结构改革。 /p p   “狠抓重大成果转化。”严庆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球首套煤基乙醇完成工业示范为例说,通过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低阶煤清洁高效梯级利用关键技术与示范”,落实20个工业示范项目,预期带动社会投资400亿元,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234亿元、年利税45亿元。 /p p   严庆还谈到中科院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面向中小企业推出的“普惠计划”,累计在上海、深圳等11个城市进行路演,首批入池专利774件,入池和意向入池企业200余家。他透露,计划在2018年3月进行“中科院专利拍卖”,拍卖标的将覆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p p   在推进科技成果规模化应用和仪器共享,创新载体多元化发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有效联动等方面,中科院也交出一份份“成绩单”。比如,2017年该院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创客培训近500次,服务逾两万名创客。“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全面启动,对接院成果转化项目500余个。 /p p   为让中科院的成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2017年中科院曼谷创新合作中心揭牌运行。严庆说,截至目前,该院“一带一路”专项已部署转移转化类项目19项,涉及民族药研发、清洁水技术、低成本医疗、传染病防治、资源矿产开发等领域。 /p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启动 科学仪器增强“非技术评审”环节
    p   29日,科技部高技术中心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实施部署动员会在京召开。 /p p   记者了解到,科技部高技术中心确定了新能源汽车、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纳米科技、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全球变化与应对、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高性能计算等14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7年度立项项目,涉及研发经费上百亿。 /p p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确保程序公正、结果公正,科技部高技术中心在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中,构建了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学术水平高的重点专项评审核心专家库 科学设置了评审组,增强同行评审的力度 严格执行专家遴选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了评审公平公正 建立了一个技术方向立2项(需后续择优)的项目评审机制 重大科学仪器专项延续“非技术评审”环节 加强了全过程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项目申诉、异议等处理工作 加强了项目任务书审核工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依据。 /p p strong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在重大科学仪器专项的项目评审过程中,高技术中心延续了“十二五”期间仪器专项的评审方式,即在重视技术评审的同时,也特别注意对项目牵头企业的资质、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以及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协议等“非技术内容”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非技术内容”进行评审。通过项目技术咨询和非技术内容评审,一方面保障了仪器开发项目的技术创新性 另一方面使一批既有研发实力,又有产业化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技术创新型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项目,保障项目成果落地。在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中,科技部将延续增强“十二五”以来的“非技术评审”环节,推动重大科学仪器专项顺利实施且落地。 /strong /p p   据悉,下一步,科技部高技术中心将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后续管理过程中,通过创新管理机制、加强精细管理和精准服务、探索项目一体化的实施机制、促进项目间的交流、认真落实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牵头责任等工作,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研发目标的实现。 /p
  • 24年全球半导体设备企业或增收7%,中国需求持续高位
    华泰证券发布研报称,通过对全球及中国31家主要半导体制造企业和22家半导体设备企业1Q24年业绩和市场一致预期的分析,华泰证券得出:1)全球主要半导体制造企业资本开支1Q24同比下滑15%,2024全年将同比下滑4%;2)1Q24全球主要设备企业收入同比下滑5%,但2024全年将同比增长7%。1Q24海外设备企业中国区收入与中国设备企业收入合计同比增长93%,占全球总收入47%,2024全年将同比增长5%;3)中国主要设备企业收入保持同比39%稳健增长,1Q24总收入占中国市场的11.4%。展望2024,全球设备市场缓慢恢复,看好部分公司现有产品份额提升和新品拓展。华泰证券主要观点如下:资本开支:2024年中国区保持高强度扩产,海外成熟制程企业相对保守2024年,根据公司指引及彭博一致预期:1)中国大陆成熟制程扩产保持强劲,中芯国际(16.44, -0.04, -0.24%)指引2024年资本开支与2023年持平,华虹为推进无锡二厂投产,进入资本开支高投入期,指引2024年约25亿美元(同比+176%),但格罗方德和世界先进等海外成熟制程企业资本开支计划相对保守,2024年分别同比下降60.8%/46.1%;2)汽车、工业领域仍处于去库存阶段,全球IDM企业资本开支或同比下滑20%;(3)各大封测厂加大2.5/3D先进封装、存储、汽车等相关方向投入,2024年资本开支有望同比增长13%。1Q24中国市场回顾:占比自1Q23的23%逐季提升至47%的高位回顾1Q24中国市场:1)在中国区成熟工艺设备需求旺盛作用下,海外主要设备企业中国区收入与中国设备企业收入合计全球占比1Q24达到47%的高位,该比例自1Q23的23%环比逐季度提升;2)国内本土主要设备厂商快速发展,1Q24收入同比增长39%,1Q24总收入占中国市场的11.4%。前道设备方面,北方华创为代表的公司刻蚀、薄膜沉积、清洗和炉管设备等多种装备均取得突破。后道设备方面,长川科技、华峰测控等持续向高端SoC测试机领域进阶。展望2024年全年,该行认为中国区需求仍会保持在高位,但在海外市场2H24需求修复背景下,全年占比或将下降至35%。1Q24海外市场回顾:AI及存储需求有望拉动全球市场在2H24回暖回顾1Q24海外市场:1)逻辑:海外先进工艺及成熟工艺设备投资均较为疲软,1Q24全球晶圆代工资本开支同比下降31.4%;2)存储领域设备投资保持谨慎,1Q24全球存储资本开支同比下降8.3%。但展望2024全年:1)AI需求有望带动2H24先进工艺资本开支修复,Lam将2024年全球WFE预期从850~900亿美元(mid-high $80Bs)上调至900~950亿美元(low-mid $90Bs);2)DDR5及HBM需求将保持旺盛,NAND需求有望在2H24复苏,共同带动全年存储资本开支同比降幅收窄至2%。风险提示:半导体周期下行,测算和可得数据的局限性,本研报中涉及到未上市公司或未覆盖个股内容,均系对其客观公开信息的整理,并不代表本研究团队对该公司、该股票的推荐或覆盖。
  • 聚光上半年营收3.95亿 污染源过程监测增收最快
    聚光科技证代办一位工作人员周五表示,公司污染源过程监测产品收入增速较快。业内人士认为,公司脱硝板块受政策推动可保持较快增长,年底几大募投项目的投产放量值得期待。   据了解,区别于先河环保,聚光科技产品以工业废气、废水等污染源监测系统为主,具备技术和产品种类齐全等竞争优势。上述工作人员指出,今年以来,污染源过程监测系统销量增速高于其他产品,成为增长最迅速的产品。   此外,随着脱硝市场的爆发式启动,聚光科技脱硝监测类产品未来可保持较快速的增长。上述工作人员称,公司采取&ldquo 按需生产&rdquo 模式,以订单数量作为生产计划的蓝本,目前产能足以满足市场需求。   一位长期跟踪聚光科技的券商研究员指出,该公司除继续保持水质监测仪器市场的领先地位外,在烟气监测产品的增长点主要源自电厂脱硝正式启动。公司订单稳步增长,业绩将继续向好。   与此同时,到今年年底,聚光科技环境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工业过程分析系统建设项目、数字环保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运营维护体系建设项目、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几大募投项目可达到投产状态,届时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扩大。兴业证券一位分析师认为,公司未来的成长性如何,还需观察其募投项目的放量能力,以及公司进一步外延扩张的进展情况。   聚光科技上半年实现营收3.95亿元,同比增长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6亿元,同比增长2.65%。其中,环境监测系统及运维服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7.83%。
  • “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支持计划正式启动
    仪器信息网讯 由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教学委员会、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仪器类专业试点工作组主办的2016年全国高校仪器类专业教学研讨会于2016年8月24日-26日在昆明召开。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教学委员会、仪器仪表学会及全国120余所高校、出版社、相关企业的代表共26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以“课程体系建设”为主题,重点强调了课程体系构建中非技术因素和复杂工程问题实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了“以学生为中心”、“结果/产出导向的教学设计”等理念下课程体系改革的发展方向。  会议邀请多所高校专家做精彩报告。报告介绍了在特色化专业课程体系构建方面的具体举措和成功经验,并从仪器综合课程设计等若干门具体专业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内容组织、考核方式探索等方面详细阐述了非技术因素和复杂工程问题的实现形式。与会相关企业负责人就个人职业发展的经历、仪器产品设计和工程技术问题解决等方面做了介绍,对高校实施工程能力培养提出了期望,强调非技术因素是毕业生工程能力不可或缺的能力。此外,会议还就专业导论类课程的组织实施、互联网时代多学科知识能力的培养、大规模在线课程和翻转课堂在专业课程教学的实施等进行了讨论,对仪器类专业多学科知识结构和专业知识和技能循序渐进培养的框架进行了梳理。  会上,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仪器类专业试点工作组张彤秘书长宣布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仪器类专业认证专家名单,并为受聘专家颁发了聘书。相关会议报告对全国学会工程师能力标准进行了解读,对于高校构建以工程能力培养为目标的课程体系和组织具体课程内容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作为本次会议主要活动,会上正式启动了教育部仪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仪器仪表学会联合制订的“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支持计划(简称“专项支持计划”),并举行了首批企业捐赠的三方签字仪式。“专项支持计划”是2016年6月中国正式成为华盛顿协议的成员之后,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为贯彻OBE(目标导向)教育,落实学生工程能力培养的条件支撑而制定,主要是邀请国内著名企业、专业产品制造商参与该项计划,为完善专业教学条件提供设备、资金和技术支持,共同促进仪器类专业工程教育的发展。三方签字仪式  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作为首批参与“专项支持计划”的企业,捐赠了价值100万元的超声设备。本次会议上,仪器仪表学会朱险峰秘书长和仪器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陈祥光教授为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刘立人副总经理颁发了荣誉奖牌。颁发了荣誉奖牌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获荣誉奖牌  据悉,项目启动后,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将正式在受助学院挂牌,由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与学校共同开发实验指导平台(课程、教材)。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将对项目实施的优秀成果予以奖励,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将有偿接收学生在相关产品应用和再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成果。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纳米科技等9个重点专项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2月16日,科技部网站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本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9个项目: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1.“纳米科技”;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5.“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6.“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7.“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8.“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9.“智能农机装备”。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详细内容如下: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科发资〔2016〕37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p p   《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下简称国发64号文件)明确规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的重大项目群。重点专项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专业机构负责具体项目管理工作。 /p p   按照国发64号文件的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的项目形成机制,面向2016年凝练形成了若干重点专项并研究编制了各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咨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复同意。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现将“纳米科技”等9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p p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申报项目应根据总体目标提出明确、可考核的约束性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之一。 /p p   2. 项目的组织及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p p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p p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p p   ——各推荐单位参考往年推荐规模,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p p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会议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确定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意见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p p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从接到通知日到正式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20天。 /p p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会议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专业机构将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建议立项。 /p p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p p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p p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p p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p p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p p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将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p p   三、申请资格要求 /p p   1. 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前)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p p   2.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p p   3.“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通信”、“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3个重点专项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课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p p   4.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 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p p   5. 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重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报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p p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p p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p p   8. 对于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p p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p p   四、具体申报方式 /p p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p p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8:00至3月18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进一步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p p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p p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p p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p p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3月2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p p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木樨地茂林居18号写字楼,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邮编:100038。 /p p   联系电话:010—88654074。 /p p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3月2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p p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p p   (1)“纳米科技”重点专项:010—58881073 /p p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010—58881078 /p p   (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010—58881079 /p p   (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010—58881071 /p p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 /p p   (5)“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010—59199380。 /p p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邮编:100122。 /p p   (6)“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010—68510207 /p p   (7)“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010—68598087 /p p   (8)“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010—68511009 /p p   (9)“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010—68511832。 /p p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 /p p   附件: /p p   1.“纳米科技”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5.“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6.“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7.“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8.“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9.“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 技 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2月5日签发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2月16日发布 /p p br/ /p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拟试点6个重点专项
    为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科技部与相关部门经多次沟通协商,达成原则一致,拟启动大气污染防治、七大农作物育种、新能源汽车、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数字诊疗装备、干细胞及转化研究6个重点专项进行试点。这是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在26日召开的题为&ldquo 加强基础研究与自主创新&rdquo 的香山科学会议上透露的。   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要求,经过整合后的一大类中央财政科技计划&mdash &mdash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选择前期工作基础好、部门合作充分的5至10个重点专项开展试点工作。&ldquo 试点的目的在于试程序、试制度、试机制,在试点过程中逐步探索和总结管理经验,为后续的全面布局重点研发计划奠定基础。&rdquo 侯建国说。   据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重点专项的形式组织实施,重点专项由全链条设计的项目群构成,其中包括基础前沿,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等不同类型项目。科技部将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要求,凝练提出目标明确、边界清晰、全链条部署、一体化组织实施的重点专项。目前正广泛征集2016年重点专项需求,通过部门、专家&ldquo 双轮驱动&rdquo 的模式,完善项目形成机制,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面向&ldquo 十三五&rdquo 的全面部署实施做准备。同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力争年底前出台。   谈到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最新进展,侯建国透露,目前,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共25家,力争近期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 拟将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确定在30人左右,同时建立更大范围的特邀专家制度 已起草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近期也将抓紧做好首批专业机构改建的前期工作。   加强专家库建设、创新专家的遴选使用机制,是深化科技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4年,科技部累计合并15个计划专家库共7.6万名专家,在&ldquo 973&rdquo 、&ldquo 863&rdquo 和支撑计划评审中试用,4223个项目累计抽选了3731名专家。科技部配合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加紧推动科技专家库的建设和完善,拟适度增补扩大专家库的规模。此外,侯建国透露,还将对专家进行科学分类和精准定位,同时实行痕迹管理、信用管理,加强对重要廉政风险点的防控。
  • 国务院: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存封闭低效等现象
    北京1月12日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做出全面部署。   《方案》指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一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增强国家科技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类资助方式不够完善,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存在着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现象,多头申报项目、资源配置&ldquo 碎片化&rdquo 等问题突出。   《方案》强调,改革要遵循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五条基本原则,要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改革管理体制、统筹科技资源,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   《方案》提出,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新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和协同 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把政府部门从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资金的具体分配中解放出来,提高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建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切实发挥专家对政府决策的咨询作用 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提高科技投入的绩效 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方案》要求,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形成新的五大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体系。面向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目标,部署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部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安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安排基地和人才专项,提升我国科技创新的基础能力。   《方案》明确了改革的实施进度,提出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到2017年,全面完成改革,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并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   《方案》强调,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任务重、难度大,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协同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启动
    p   2017年8月29日,科技部高技术中心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实施部署动员会在京召开。 /p p   科技日报记者了解到,科技部高技术中心确定了新能源汽车、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纳米科技、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全球变化与应对、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高性能计算等14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7年度立项项目,涉及研发经费上百亿。 /p p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确保程序公正、结果公正,科技部高技术中心在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中,构建了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学术水平高的重点专项评审核心专家库 科学设置了评审组,增强同行评审的力度 严格执行专家遴选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了评审公平公正 建立了一个技术方向立2项(需后续择优)的项目评审机制 重大科学仪器专项增加了“非技术评审”环节 加强了全过程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项目申诉、异议等处理工作 加强了项目任务书审核工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依据。 /p p   据悉,下一步,科技部高技术中心将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后续管理过程中,通过创新管理机制、加强精细管理和精准服务、探索项目一体化的实施机制、促进项目间的交流、认真落实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牵头责任等工作,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研发目标的实现。 /p p /p
  • 土壤环保专项计划将出台 将建土壤监测网
    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后,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有望成为第二个出台的环保专项计划。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在出席第九届环境与发展论坛间隙向记者透露,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已上报,最晚将于今年底明年初推出。环保部还将公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庄国泰表示,环保部已制定完成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内容将与国务院已发布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相衔接。《安排》指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庄国泰说,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力度虽然可能不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但由于土壤问题治理难度大、周期长,所需投资将非常巨大。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将综合运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企业力量,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土壤污染治理,制定激励机制,吸引公众参与。   他透露,环保部计划公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资料显示,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06年7月全面展开,耗资10亿元专项资金,调查范围覆盖我国除台湾省和港澳地区以外的所有省、市、自治区的全部陆地。庄国泰介绍,由于数据整理工作繁杂,直到2010年才最终完成调查结果统计工作。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土壤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环保部2006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受污染耕地约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目前对土壤保护与修复的资金投入不足全部环保投入的1% 。近年来,国家对土壤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断增强。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1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作的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加大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在拟定经济、技术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赋予环保部门相应执法手段,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等。
  •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引入后补助机制
    ●同一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内的不同项目,可结合项目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费资助方式   ●三种后补助资助方式,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和共享服务后补助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主要面向有科研需求并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已于去年11月27日起实施。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让科研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尽快熟悉政策、理解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就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后补助实行&ldquo 先实施后拨款&rdquo ,财政经费投入与科研产出挂钩   近年来,我国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有力保障了国家科技发展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而如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促进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已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市场导向类项目应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对于政府引导企业开展的科研项目,主要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应主要采用&ldquo 后补助&rdquo 及间接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资金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以及企业主动项目组织实施的机制。   财政部、科技部在科技计划和专项中引入后补助机制,是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一项重要政策。后补助方式实行&ldquo 先实施,后拨款&rdquo 的资助机制,使经费投入与科研产出相挂钩,形成了一个从重过程转变为重结果、以结果为导向的科研管理模式,也有利于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和科技资源的配置效果。   两部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后补助是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活动的一种方式,是对现有前补助经费资助方式的补充。后补助的推进实施,纳入目前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不单独设置专项。同一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内的不同项目,可结合项目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费资助方式,而不是对某一计划或专项所有项目都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   三种资助模式协同配合,从不同路径实现&ldquo 先有科研结果、后有财政投入&rdquo   针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活动,规定提出了三种后补助资助方式,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和共享服务后补助,对创新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推动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的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两部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三种资助方式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应根据不同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中各类科技活动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的特点,选择确定后补助方式。   比如,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主要面向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中以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任务,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研究开发类项目,现有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应当实施后补助。   奖励性后补助的目的在于,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将取得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关键性技术成果尽快应用于实际。给予经费奖励的必要条件是单位将其技术成果实际应用于解决相关问题,否则补助经费予以收回。为避免财政资金的重复支持,对于已经或正在接受中央或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术成果不再重复予以资助。   共享服务后补助主要是支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面向社会开展公共服务。对不参加绩效考核或连续两次绩效考核较差的平台,不再纳入共享服务后补助范围。   三种资助模式协同配合,用不同方式、路径实践了&ldquo 先有科研结果、后有财政投入&rdquo 的补助机制,单位通过验收、审查或绩效考核后,方能得到补助,有效避免科研经费挤占、挪用等现象,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事关国家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仍采用前补助方式   很多科技企业关心,是不是企业申报的项目都要采用后补助方式?   对此,两部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并不是以企业为主申报的所有项目都会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 而是根据企业申报项目本身特点和相关科技计划及专项的管理要求,对不同的科研项目将采取不同的经费资助方式。   对于市场导向类的科研项目,将更多地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对于基础、前沿类和公益性科研项目以及事关国家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则仍采用现有前补助支持方式。   此外,对于实施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的企业来说,因企业需先行投入资金进行研发,且自行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故这一资助方式主要面向有科研需求并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并非所有企业均具备实施条件。   奖励性后补助征集的技术成果面向解决国家急需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产业技术问题。如发生H7N9流感疫情时,为控制病毒传播,开展的病毒检测试剂和药品征集工作等。奖励性后补助额度,由科技部商财政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获得奖励性后补助的成果,如在后期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广等方面较为成功,也可继续申请科技成果奖励经费。
  • 新药专项“十二五”计划2012年课题开始申报
    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关于发布《“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2012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的公告 2011年 第17号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新药专项)实施方案,以及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议通过的新药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新药专项“十二五”计划任务将分批启动实施。其中,新药专项“十二五”计划2012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经专项总体组专家研究并编制完成,现予发布。课题申报指南的详细内容请登录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或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网站(www.cncbd.org.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   1.“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2012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pdf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doc   3.课题申报书基本情况简表(1-3).xls
  • 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开始申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strong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p p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组通字〔2017〕9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7〕24号)精神,结合前七批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评审情况,现就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第八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总体要求 /strong /p p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毋滥”要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方向,加大引才力度,提高引才精准程度。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重点引进和遴选支持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青年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p p    strong 二、申报要求 /strong /p p   (一)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申报人在申报“千人计划”外专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来华)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p p   (二)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p p   (三)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破格引进的申报人选应附破格说明材料。 /p p   (四)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p p   (五)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 /p p   strong  三、申报程序 /strong /p p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p p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中央在京单位,由该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其他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国专家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p p   strong  四、申报材料 /strong /p p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p p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书中除“用人单位简介”及“用人单位意见”用中文填写外,其余部分均用中英文填写。 /p p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②护照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 ④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 ⑤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⑥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⑦奖励证书复印件 ⑧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 /p p   2.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地方外专局撰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地方外专局撰写,请务必保证汇总表信息准确性)。 /p p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p p   1. 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p p   2.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p p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 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 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p p    strong 五、报送方式 /strong /p p   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p p   (一)纸质材料报送方式: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装入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长期或短期项目、专业领域。 /p p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方式:各省外专局等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将本地区或本系统所有申报材料及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统一刻入光盘(勿用U盘)。每位申报人的材料放入一个独立文件夹内。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 /p p   (三)申报材料报送渠道: /p p   1. strong 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外国专家局 /strong 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综合业务处。联系人:杨军科,电话010-68944624。 /p p   2. strong 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福建省、广东省外国专家局 /strong 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专家联络处。联系人:唐荷月、林瑶,电话010-68468005。 /p p   3. strong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strong 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重大专项处。联系人:张开阳、曾超,电话010-68940605。 /p p    strong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strong /p p    strong 六、其他事项 /strong /p p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p p   (二)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各类风险的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p p   (三)前几批入选专家到岗率不理想、专家在华工作时间不符要求的用人单位,应务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p p   (四)从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afea.gov.cn)下载申报材料。 /p p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长期项目:①《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②《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③《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长期项目)》。 /p p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短期项目:①《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书》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②《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③《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短期项目)》 /p p   (五)进度安排:7月上旬完成申报工作,8、9月集中安排平台评审工作,10月底前各平台上报建议人选名单。 /p p   请认真阅读相关表格填表说明,勿改动电子表格格式。如有疑问,请垂询国家外国专家局专项办。 /p p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号楼“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专项办公室 /p p   邮编:100873 /p p   邮箱:wz1000plan@safea.gov.cn /p p   附件: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6/ueattachment/45acc400-8bf3-4d17-bf90-534dddeecd64.zi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材料.zip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6/ueattachment/5c140f03-fc50-4afd-a5cf-285ff313a950.zip" 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材料.zip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6月 /p p br/ /p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个试点专项第1批申报指南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国科发资〔2015〕384号 /strong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各有关单位: /p p   《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下简称国发64号文件)明确规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面向事关国计民生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p p   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的重大项目群。重点专项下设项目,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课题),指南以项目形式进行征集。按照国发64号文件关于先期启动5-10个试点专项的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凝练形成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数字诊疗装备研发”、“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新能源汽车”、“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七大农作物育种”6个试点专项,已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咨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p p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总体部署,现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6个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并附上各试点专项的指南编制专家名单,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p p   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机构 /p p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p p   3.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p p   4.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p p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限推荐与其有行政隶属或者人事管理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限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限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 /p p   二、申请资格要求 /p p   1.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p p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对于部分试点专项设立的青年项目,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或青年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p p   3.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 改革前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6月底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p p   4.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6个试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报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试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参与试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试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p p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试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p p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p p   7.对于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各试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p p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改革前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和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科技部将组织对项目申报人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申报项目,并纳入诚信记录。 /p p   三、申报方式 /p p   1.网上填报。请组织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8:00至2016年1月4日17:00。其中,“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申报工作有特殊要求,请详见该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 /p p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p p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p p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p p   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参考往年推荐规模,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请者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并出具推荐函。 /p p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1月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及光盘(Excel格式)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 /p p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木樨地茂林居18号写字楼,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邮编:100038。 /p p   联系电话:王楠,010-88654074。 /p p   3.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1月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试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各专业机构寄送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p p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10-88225198 010-88225196。 /p p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10-88225128 010-88225138。 /p p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邮编:100039。 /p p   (2)“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10-58884866 010-58884865。 /p p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邮编:100038。 /p p   (3)“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10-88375474 010-68343411。 /p p   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 /p p   (4)“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10-59199379。 /p p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邮编:100122。 /p p   (5)“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咨询电话:010-68511832 010-68598087。 /p p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 /p p   附件: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1/W020151116518899534224.doc" target=" _blank"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1/W020151116518899689999.doc" target=" _blank" 2.“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a ( strong em 注 /em em :其中涉及成像/影像系统等重大装备研发 /em /strong )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1/W020151116518899687609.doc" target=" _blank" 3.“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a ( strong em 注:“监测预报预警技术”为项目之一 /em /strong )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1/W020151116518899847160.doc" target=" _blank" 4.“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1/W020151116518899847076.doc" target=" _blank" 5.“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1/W020151116518900001120.doc" target=" _blank" 6.“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科 技 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5年11月12日 /p
  • 超71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3个重点专项2017项目安排公示
    p   截至目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已经公示了13个重点专项的2017年度项目安排,中央财政经费超过71亿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5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安排进行公示的通知 /strong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gov.cn/u/cms/static/201705/27161117m1vll.xls"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拟立项的2017年度项目公示清单.xls (73531万元)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gov.cn/u/cms/static/201705/2716111760cc.xlsx"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量子调控”重点专项拟立项的2017年度项目公示清单.xlsx (87747万元)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gov.cn/u/cms/static/201705/27161117aexf.xls"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重点专项拟立项的2017年度项目公示清单.xls (88397万元)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gov.cn/u/cms/static/201705/27161117gc6c.xls"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球变化”重点专项拟立项的2017年度项目公示清单.xls (47440万元)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gov.cn/u/cms/static/201705/271611178v9w.xlsx"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科学装置”重点专项拟立项的2017年度项目公示清单.xlsx (39209万元) /a /p p strong    /strong strong 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七大农作物育种”等5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安排公示的通知 /strong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gov.cn/u/cms/static/201705/24150541mqd8.docx"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七大农作物育种”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docx (53258万元)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gov.cn/u/cms/static/201705/24150541bwvv.docx"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docx (43875万元)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gov.cn/u/cms/static/201705/241505414bz2.docx"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docx (40622万元)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gov.cn/u/cms/static/201705/241505410g1y.docx"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docx (33043万元)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gov.cn/u/cms/static/201705/24150642tkrc.docx"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docx (35021万元) /a /p p    strong 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等3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安排公示的通知 /strong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cn/u/cms/static/201705/24085139q87i.xlsx"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xlsx (92902万元)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cn/u/cms/static/201705/24085139nk8g.xlsx"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xlsx (58684万元)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service.most.cn/u/cms/static/201705/2408514048n8.xlsx"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xlsx (24664万元) /a /p
  • 博晖创新2019上半年增收不增利 系运营成本过高
    p   日前,博晖创新(300318.SZ)发布2019年半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2.94亿元,同比增长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34万元,同比下降91.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27.3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019元。 /p p   报告期公司检验检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8亿元,实现营业利润-609.53万元。得益于微流控HPV检测产品上市以来的不断推广和营销,以及产品上市以来微流控检测仪器在全国范围内装机量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公司HPV检测试剂销售快速增长,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近130%。从收入结构看,基于微流控技术的业务收入已经超过传统微量元素检测业务收入。今后随着微流控仪器装机量的进一步增加,来自于该技术平台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p p   报告期检验检测业务研发投入2227.11万元。研发主要工作围绕公司微流控检测技术的平台展开。技术部门正在加紧开发新的试剂,包括遗传病、传染病、心脑血管个性化用药指导等检测项目,并针对不同用户类型加紧开发新的仪器机型。同时公司还致力于质谱技术在医学检测领域中的应用开发,并由控股子公司Advion承担临床质谱设备和试剂研发的主要工作。报告期因研发投入较高及针对传统市场的产品销售不及预期,Advion处于亏损状态。 /p p   另外,报告期公司扎实做好血液制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血液制品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1.46亿元,实现营业利润1476.49万元。公司共获得21个批次272,206瓶人血白蛋白(10g)产品、2个批次68,473瓶人免疫球白蛋白(300mg)产品、2个批次61,921瓶人免疫球白蛋白(150mg)产品、1批次9,264瓶静丙(2.5g)产品、4个批次261,464瓶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200IU)产品、3个批次52,471瓶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250IU)产品批签发。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浆站管理优化工作,持续开展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并提升培训有效性,最大限度的保证供浆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原料血浆的质量,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从而持续提升血浆采集规模。报告期公司采浆量同比小幅增长。 /p p   报告期血液制品研发投入1230.91万元,河北大安和广东卫伦分别获得了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产品申报生产的受理;河北大安对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产品进行了注册变更,将产品有效期由“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并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p
  • 正式申报| 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
    由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承担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填报阶段。要求申报单位须遵循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以下是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由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承担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填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要求 项目正式申报书是对预申报书的细化,在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方面应与之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不允许修改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课题(任务)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已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2.不允许降低或大幅调整的内容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3.完善研究人员及参与单位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研究人员。按照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请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核查。项目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须遵循的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 相关单位应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对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5.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1)按照指南要求提供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和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 (3)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有效聘用证明。 二、项目预算编报有关要求 1.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的具体要求编报预算。预算编制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各课题预算应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 2.预算编报组织工作 项目和课题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牵头单位。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各课题牵头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课题牵头单位根据任务分解情况,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编制本课题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申报材料,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预算的真实性负责。 3.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直接经费各科目预算均无比例限制,各项目(课题)应实事求是进行测算;对于个性化且经费需求大的支出,需进行重点说明;对于课题有多家参与单位,以课题整体为单元编制预算,无需编制各参与单位的具体科目预算;间接经费以课题为单位,按规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整体汇总。 4.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有关试点方案的通知》(国科资函〔2019〕35号)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单位可实行简化预算编制。一是《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9〕4号)确定的63家试点单位。二是其作为课题承担单位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具体简化预算编制要求详见预算填报系统提示。 三、网上填报程序及要求 1.网上填报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下载项目申报书格式,按要求填报正式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选择“项目申报”中的“新项目申请”进行网上填报。生物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生物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各课题预算,确认无误后,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未在国科管系统中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预算编制咨询电话:010-68266623、6209 2.组织推荐 正式申报书填报不需原推荐单位推荐提交。 3.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 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7日17:00。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曹芹 010-88225176 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doc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2021年6月8日
  • 财政部、科技部规范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
    13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科技部日前印发办法,规范和加强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办法,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是中央财政安排的引导支持基层开展社会发展领域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示范的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是,突出重点,择优支持 政府引导,多元投入 分级管理,明晰责权 专款专用,追踪问效。   办法规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集成示范直接相关费用的补助支出。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技术引进费、技术开发费、技术应用示范费、科技服务费、培训费等。   办法还强调,专项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上海市教育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计划》印发!
    8月8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教育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计划》,其中指出,推动高校重点学科、特色领域教学设备配置,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重点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航空航天、材料、能源等战略急需和新兴领域,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更新不适应教学需求、性能无法达到教学相关配置标准或影响使用安全、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设备。通过“双一流”建设经费等支持高校重点学科、特色领域教学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市属公办高校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改造,压实市属公办高校主体责任,鼓励和引导市属公办高校多渠道筹措资金,持续改善基础教学实验室基本条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发〔2024〕76号各有关单位:&emsp &emsp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和本市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市教委积极推动本市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研究形成《上海市教育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emsp &emsp 附件:上海市教育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计划&emsp &emsp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emsp &emsp 2024年7月18日上海市教育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计划&emsp &emsp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718号)以及上海市政府《关于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沪府发〔2024〕5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市教育领域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emsp &emsp 一、支持领域和内容&emsp &emsp (一)教学设备配置、更新&emsp &emsp 1.推动高校重点学科、特色领域教学设备配置,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emsp &emsp 重点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航空航天、材料、能源等战略急需和新兴领域,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更新不适应教学需求、性能无法达到教学相关配置标准或影响使用安全、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设备。通过“双一流”建设经费等支持高校重点学科、特色领域教学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市属公办高校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改造,压实市属公办高校主体责任,鼓励和引导市属公办高校多渠道筹措资金,持续改善基础教学实验室基本条件。&emsp &emsp 2.落实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设备建设标准&emsp &emsp 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端仪器、航空航天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能源电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职业院校实训教学的建设与管理,落实设备建设标准,更新不适应实训教学需求、未达到相关实训教学条件标准、影响实训教学安全的设备。建立职业院校实训中心设备管理团队,保障建设标准实施。&emsp &emsp 3.推动中学加强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更新&emsp &emsp 按照《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装备配备指南》(高中分册)(初中分册),规范和引领中学教育装备的科学配备,切实保障和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区、校应用“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信息系统,熟悉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根据新课程实施、实验教学以及评价要求,及时更新中学相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内容。&emsp &emsp (二)科研设备更新&emsp &emsp 1.聚焦技术“卡脖子”问题和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强科研平台建设&emsp &emsp 引导高校把握科技发展演进态势,凝练优化科技攻关方向,变革科研组织范式,强化有组织的科研,推动科技攻关建制化、体系化,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助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着力突破一批行业企业共性技术瓶颈。&emsp &emsp 2.推动高校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emsp &emsp 支持高校与产业界开展深入合作,分领域建设专业化的概念验证中心,并推动在全市范围内的资源共享。相关高校可依托概念验证中心开展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活动,推动师生创新概念和实验室早期科技成果向市场化、产业化应用早期阶段迈进,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emsp &emsp (三)信息化设备更新&emsp &emsp 1.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emsp &emsp 支持各高校、职业院校、中学推动教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设,包括校园网络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整合和升级改造、网络安全能力提升等,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和教育现代化提供支撑。持续、深入推进各高校、职业院校、中学保质保量进行计算机终端的更新换代。推进建设智慧校园、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智慧图书馆等。&emsp &emsp 2.推进教育领域人工智能相关硬件建设&emsp &emsp 支持高校强化人工智能研究,积极探索AI赋能改造传统学科,推动算力平台、机器人等领域建设发展。&emsp &emsp 二、有关工作要求&emsp &emsp (一)加强项目储备&emsp &emsp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做好优质项目储备工作,指导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条件的优质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适时组织申报并实施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高质量项目。&emsp &emsp (二)强化多元支持&emsp &emsp 统筹整合并不断优化本市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有关政策,各单位设备更新相关项目,原则上通过原有资金渠道进行安排。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中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强“造血”能力。引导学校统筹考虑设备购置经费和后期运行经费,科学评估配套资金能力,保障项目建设能够落实资金来源,严防债务风险,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emsp &emsp (三)扩大开放共享&emsp &emsp 购置、更新的重大设备,原则上纳入单位统一管理。鼓励学校建章立制,加强科研仪器设备的校内外开放共享。&emsp &emsp (四)加强高效利用&emsp &emsp 对于高校更新提升置换出的旧设备,相关单位应按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其中,可供调剂使用的,相关单位应及时按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规定纳入公物仓管理。鼓励学校建立对接工作机制,在优先保障本市事业单位使用的基础上,捐赠给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校和中小学,做好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工作,指导接收单位做好后期运行,提高仪器设备周转和利用效率。
  • 三部委:启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绩效评估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20年中月9日,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 strong 将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下简称科技计划)等开展绩效评估活动 /strong ,规范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根据规范要求,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原则上将每5年开展一次全面评估,期间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中期评估。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目标定位、组织管理与实施、目标完成情况与效果影响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政策分析、目标比较、现场考察、数据分析、问卷调查、座谈调研、专家咨询、同行评议、案例研究、成本效益分析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值得一体的是,不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包含有与仪器设备直接相关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中也多多条项目与仪器设备有关。罗列如下: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style=" border: none" align=" center"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x" 序号 /span /strong strong /strong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Calibri font-size: 14px" 科技创新 /span /strong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Calibri font-size: 14px" 2030重大羡项目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word-break: break-all "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x" 领域 /span /strong strong /strong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x" 项目内容 /span /strong strong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rgb(51, 51, 51) letter-spacing: 0 font-size: 16px 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1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先进制造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开展材料、制造工艺、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Calibri color: rgb(0, 0, 255) font-size: 14px" 试验测试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等共性基础技术和交叉学科研究,攻克总体设计等关键技术。 /span /p /td /tr tr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4px" 7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种业自主创新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农业领域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以农业植物、动物、林木、微生物四大种业领域为重点,重点突破杂种优势利用、分子设计育种等现代种业关键技术,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供支撑。 /span /p /td /tr tr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4px" 13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先进制造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以智能、高效、协同、绿色、安全发展为总目标,构建网络协同制造平台,研发智能机器人、高端成套装备、三维(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3D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打印等装备,夯实制造基础保障能力。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4px" 14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能源环境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构建水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土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气协同治理、工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农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城资源协同循环、区域环境协同管控的核心技术、产业装备、规范政策体系。建成一批综合示范工程,形成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系统解决方案。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4px" 15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健康保障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生物健康 /span /p /td td width=" 14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p span style=" font-family:Calibri font-size:14px" 围绕健康中国建设需求,加强精准医学等技术研发,部署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常见多发病等疾病防控,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研究,加快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推进惠民示范服务。 /span /p /td /tr /tbody /table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规范原文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规范(试行)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第一章& nbsp 总则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 nbsp & nbsp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工作,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提高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成效和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科技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382号)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下简称科技计划)绩效评估活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的绩效评估。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三条 绩效评估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br/ & nbsp & nbsp & nbsp (一)科学规范。遵循科技活动规律,根据评估需求以及项目研发、基地运行、人才成长、市场发展的特点,设置合理的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采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和规范程序,独立客观、分类评价。 br/ & nbsp & nbsp & nbsp (二)协同高效。科技计划绩效评估应与其下设的专项(基金、基地、人才计划等)、项目评估及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统筹衔接,加强数据、资料共享,充分利用已有科技管理信息,提高评估工作的整体效率。 br/ & nbsp & nbsp & nbsp (三)注重实效。突出科技计划设立目的和整体实施效果评价,重点评价其在解决国家重大发展需求、引领科学前沿发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养科技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新动能等方面的实际成效,以及对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提升人民福祉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四条 科技部、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科技计划绩效评估规范,统筹指导评估活动,推动评估结果运用。 br/ & nbsp & nbsp & nbsp 科技部、财政部牵头组织开展科技计划整体绩效评估。各有关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参与科技计划整体绩效评估,按职责组织开展相关科技计划下设的专项(基金、基地、人才计划等)评估,提供有关专项(基金、基地、人才计划等)监测评估、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和过程管理资料。 br/ & nbsp & nbsp & nbsp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负责提供有关项目绩效评估和项目过程管理材料,配合开展科技计划评估活动。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五条 科技计划绩效评估根据计划(专项、基金等)特点及管理需求开展,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全面评估,期间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中期评估。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第二章& nbsp 评估工作程序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 nbsp & nbsp 第六条 科技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以下简称评估委托者)提出评估需求,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的和任务、评估范围、组织方式、工作流程、进度要求、经费安排等。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七条 评估委托者根据评估工作方案,综合考虑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能力、实践经验、组织管理、资源条件、影响力和信誉等情况,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择优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八条 评估委托者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协议,明确评估任务目标、范围、内容、成果形式、委托经费、质量控制、保密要求和数据使用要求等。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九条 评估机构接受委托,独立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交评估委托者。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条 评估活动完成后1个月内,评估委托者应将评估报告等信息汇交到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一条 评估委托者应当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科技计划动态调整、完善和优化布局及管理等的重要依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第三章& nbsp 评估内容和方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二条 科技计划绩效评估内容一般包括科技计划的目标定位、组织管理与实施、目标完成情况与效果影响等。在此基础上分析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br/ & nbsp & nbsp & nbsp (一)目标定位。主要评估科技计划目标定位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精神的相符性,目标定位与我国科技创新和战略需求的相关性,目标定位的明确性和可考核性,目标定位与其他科技计划或科技工作之间的协调关系,目标对未来科技发展趋势和需求的适应性等。 br/ & nbsp & nbsp & nbsp (二)组织管理与实施。主要评估科技计划的管理决策机制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精神的相符性,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效率,以及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的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制度措施,研发队伍和条件保障落实情况,引导资源投入情况,任务部署和实施进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资源平台开放共享与服务情况,科技报告等成果提交、档案归档、数据共享情况,科研诚信管理情况、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等。 br/ & nbsp & nbsp & nbsp (三)目标完成情况与效果影响。主要评估科技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成果产出和知识产权情况,标志性成果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对原始创新、技术创新、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及协同创新的作用,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作用,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作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国家安全的作用,效果影响的可持续性,科技界和产业界的满意度等。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绩效评估应重点考察基金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的定位和导向,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满足国家需求的支撑作用,对促进原始创新、学科发展、人才队伍成长的作用。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四条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绩效评估应重点考察重大专项在重大战略产品研制、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进展和效果,核心技术突破情况,资源统筹协调和集成式协同攻关组织管理情况,带动科技与产业领域局部跃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和影响。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五条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绩效评估应关注计划与统筹科技资源、协同创新等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精神的相符性,重点考察重点专项布局和任务部署的合理性,组织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计划对促进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开发、工程应用的作用,对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六条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绩效评估应重点考察专项(基金)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带动作用,对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和地方财政加大创新投入的引导效果,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的作用以及通过技术创新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七条 基地专项绩效评估应重点考察基地的功能定位、布局和整合、能力提升,为国家重大需求(特别是重大科技任务)提供支撑保障的作用,推动原始创新、科学前沿发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作用,科技资源的开放交流共享和服务质量等。 br/ & nbsp & nbsp & nbsp 人才专项绩效评估应重点考察专项布局,对培养高水平领军人才的示范作用、完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结构和对各类科技人才发展的示范引领和带动情况,服务质量和满意度以及与相关计划(专项、基金等)和重大任务的结合和衔接等。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八条 科技计划绩效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政策分析、目标比较、现场考察、数据分析、问卷调查、座谈调研、专家咨询、同行评议、案例研究、成本效益分析等,根据评估对象特点和评估需求综合确定,并注重听取有关部门、产业界、关联单位、服务对象等意见建议。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评估委托者可根据需要引入国际评估或邀请国际专家参与咨询。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第四章& nbsp 保障和监督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九条 评估委托者协调有关方面依托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评估活动必需的资料信息等条件,保障评估活动有序开展。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二十条 评估委托者应当在评估协议中要求评估机构根据评估对象特点和评估任务需求,制定具体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内容和指标、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模式、管理措施等,报评估委托者审核认可后方可实施。 br/ 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评估方案,组织专业团队开展评估,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按时保质完成评估任务,确保评估信息收集和处理全面、可信,综合分析评估依据充分,形成的评估报告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逻辑清晰、简洁易懂,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二十一条 评估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关保密条件。评估委托者与评估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有关要求。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二十二条 评估委托者采取随机抽查、节点检查等方式对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协议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评估协议约定和评估方案开展工作、存在不当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终止评估任务、回收评估工作经费、取消承担科技计划绩效评估资格等处理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追究评估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第五章& nbsp 附则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 nbsp & nbsp 第二十三条 各类科技计划绩效评估工作可依据本规范制定有关细则。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二十四条 地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绩效评估工作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br/ & nbsp & nbsp & nbsp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由科技部、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p
  • 高德红外Q3财报:增收不增利,净利润同比下降47.83%
    10月31日,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14)发布了2023年第三季度财报。财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6.13亿元,同比下降6.28%。实现净利润2.8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5.28亿元减少45.64%。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收5.56亿元,同比增长13.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4.32万元,同比减少47.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37.92万元,同比减少43.12%。关于高德红外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9年,是专业从事红外探测器芯片、红外热成像产品、综合光电系统及完整武器系统科研生产的民营上市公司。高德红外工业园位于“中国光谷”,占地200余亩,员工4000余名,已建成全球唯一覆盖从底层红外核心器件到十几个分系统直至顶层完整武器系统全产业链的军民两用产品研制基地。2003年潜心研制多年的红外热像产品成功阻击“非典”疫情。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同时在比利时成立子公司。2013年红外热成像产业化基地正式投入运行,实现探测器国产化,打破国外技术封锁。2021年百万像素中波制冷红外探测器技术通过鉴定,达到国内一流、世界领先水平。作为以红外为主导的高科技公司,高德红外拥有自底层至系统的完整而全面的自主技术,并已构建完成从底层红外核心器件,到综合光电系统的全产业链研发生产体系。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全面立项评审 “运动员”“裁判员”彻底分开
    记者19日从科技部获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全面进入立项评审阶段。此次立项评审大胆改革评审专家的遴选方式,将在统一的国家科技专家库中以随机为主的方式选出人员。  据了解,答辩评审的专家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产生方式以计算机随机抽取为主。专业机构按照1∶1的比例从国家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邀请中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等单位监督。专家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网评专家不公开专家名单,视频或会议评审专家名单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专业机构官网提前一天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对于参与相关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专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对于同一年度内多次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系统将不再考虑。专家的遴选和使用全部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做到全程操作留痕、保证操作记录的可查询、可申诉、可追溯。  同时,国家科技专家库的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一方面开展专家增补及专家信息完善,另一方面制定了专家新的分类标准和标签体系。  科技部资源配置和管理司副司长吴学梯表示,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五大类国家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整合了原有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等。  “2016年,率先在现代农业、人口健康、重大基础研究等重点领域启动了36个重点专项。目前,各专项陆续进入视频评审阶段,预计6月上旬评审基本结束,力争6月底前大部分重点专项项目经费下达到承担单位。”吴学梯说。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是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为改变过去中央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分散式、碎片化,2014年底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将近百项科技计划、专项整合成五大类国家科技计划。要求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特别是,政府不再直接管项目,而是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  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作为首批七家专业机构之一,承担“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等项目的立项评审。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主任郭日生介绍说,采取了多管齐下的改革举措,确保立项评审公开公平公正。  “首先,全面推行‘预申报+正式申报’申报评审方式,简化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先提交3000字左右的预申报书,进行首轮预评审,遴选出3至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正式申报阶段。由专业机构通过网络视频方式组织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择优建议立项。既节省了申报者的时间和差旅费,也避免了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干扰。”郭日生说。  科技部信息中心总工胡少华表示,自2015年9月,国际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提供统一的科技信息公开公示。“统一的信息系统覆盖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全过程,实现‘指南发布、申报受理、过程管理、科技成果服务’等环节的统一规范服务。通过网络视频评审、专家随机抽取,推进实现全过程可查询可申诉可追溯。”胡少华说。  据悉,统一的国家科技专家库初步建立,已有来自4900多个单位的约8.4万专家“入库”。每次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而且专家库会不断增补和进行信息完善。  “执行严格的专家回避制度,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请和评审相关项目等。‘运动员’与‘裁判员’彻底分开。”吴学梯说。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专项启动
    p   近日,由科技部组织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启动会在北京召开,各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p p   会议指出,“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的开展,对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专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会议提出3点要求。一是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通过专项实施为海洋强国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是要通过专项实施,培养一批人才、产生一批成果、发展一批企业、造福一方百姓。 /p p   会上宣布专项总体专家组成立,由15名专家组成,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张杰任组长。张杰代表总体专家组发言时表示,将认真履行责任,根据项目进展和需求,务实高效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后续的项目过程管理。 /p p   会上还介绍了专项管理工作方案,包括专项总体情况、专项管理目标任务、特点及挑战、管理思路和措施等,同时明确了专项下一步工作的要点和计划安排。 /p p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由项目立项阶段转入项目启动实施阶段。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2249" target=" _blank" img width=" 600" height=" 188" title=" " style=" border: 0px currentColor width: 600px height: 188px " src=" http://bimg.instrument.com.cn/g/sh100000/woyaoce/SH100000_800_250_20160527.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title=" " style=" color: rgb(255, 0, 0) font-family: 微软雅黑,Microsoft YaHei font-size: 24px text-decoration: non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2249"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font-family: 微软雅黑,Microsoft YaHei font-size: 24px " strong 赛莱默分析仪器“海洋在线监测解决方案” /strong & nbsp /span /a span style=" font-family: 微软雅黑,Microsoft YaHei font-size: 24px text-decoration: none "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font-family: 微软雅黑,Microsoft YaHei font-size: 12px " 时间& nbsp 2017-01-17 14:00& nbsp & nbsp 苏元成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font-family: 微软雅黑,Microsoft YaHei font-size: 12px " 赛莱默分析仪器中国公司应用专家,专注于海洋产品的推广、应用,具有专业的技术知识储备及丰富的经验积累。 & nbsp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font-family: 微软雅黑,Microsoft YaHei font-size: 12px " 本次研讨会将为大家讲述海洋水质、海流常见测量参数的方法原理、提高测量精度和长期在线观测周期的对策,以及不同的海洋与近岸监测系统在近岸长期观测、水产养殖以及航运安全等领域的应用。 /span /p p /p
  • 冷冻电镜等两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在清华大学启动
    近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植物非编码RNA-蛋白质复合机器的功能和作用机制” 项目和“高分辨率冷冻电镜新技术新方法的发展及在结构生物学中的应用”项目的实施启动会在清华大学召开。教育部科技司、清华大学科研院、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和项目参与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启动会。  项目负责人戚益军教授和王宏伟教授分别介绍了项目的总体情况,从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和课题设置、预期目标及技术路线、研究团队和前期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果、项目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各课题负责人对课题进行了详细的汇报。与会专家就项目及课题的研究目标、技术路线、未来工作计划等进行了全面评价,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戚益军教授负责的“植物非编码RNA-蛋白质复合机器的功能和作用机制”项目拟解决植物非编码RNA-蛋白质复合机器如何影响染色质结构并调控转录、植物非编码RNA-蛋白质复合机器如何在转录后水平调节基因表达、植物中新非编码RNA及其靶标的系统发现和生物学功能解析等关键科学问题,为非编码RNA作为新的基因资源在作物分子育种中的应用奠定理论基础。项目组整合了国内从事植物非编码RNA、表观遗传学、发育生物学和生物信息学等研究的优秀团队,预期达到以下目标:(1)发现2-3个参与转录调控的新型非编码RNA-蛋白质复合机器,揭示它们在DNA甲基化、去甲基化、组蛋白修饰、染色质结构和转录调控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机制。(2)发现3-5个参与转录后调控的新型非编码RNA-蛋白质复合机器,揭示它们在调节基因表达中的功能和作用机制。(3)建立高可信度地鉴定新非编码RNA及其靶标的方法和分析流程,揭示2-3个非编码RNA及其互作蛋白在植物重要生物学过程(如植物-昆虫互作)中的功能。  王宏伟教授负责的“高分辨率冷冻电镜新技术新方法的发展及在结构生物学中的应用”项目,针对冷冻电镜技术在应用过程中的关键技术瓶颈,包括样品制备、数据收集与处理及结构解析等方面,进行原创性的方法学研发与创新。项目的实施将依托国家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设施的冷冻电镜平台,目标是通过建立完整的高分辨率电镜研究技术流水线,大幅度提升高分辨率冷冻电镜方法学从样品制备到数据收集和数据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可重复性以及结构解析效率。项目的预期目标为:(1)建立具有普适性的冷冻电镜样品制备方法,将样品制备技术在自动化程度、可控性、可重复性等指标提高20%以上。(2)建立高度自动化的冷冻电镜平台,使数据采集成功率达到90%以上,实现采集与处理效率的成倍增长。(3)构建完整、开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冷冻电镜结构解析、原子模型构建与分析平台,将从数据采集到原子模型构建的时间缩短至当前的25%以内 (4)依托于大型设施建立具有完整技术链条的冷冻电镜技术平台,将冷冻电镜与X射线晶体学技术相结合,发展新一代结构生物学。  作为项目牵头单位,清华大学注重加强项目法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差旅、会议等4个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重点专项项目管理、间接费用、预算调整等5个管理办法,确定了科研财务助理实行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项目/课题组三级管理模式。学校已将重点研发计划相关政策文件和校内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发放项目研究团队遵照执行。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发育与遗传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基因组研究所的专家以及项目的各课题负责人、课题骨干等参加了这2个项目启动会。
  • 关于编制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关于编制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水专项总体专家组、各主题专家组、各有关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国科发专〔2009〕134号)要求,为全面完成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十一五”阶段任务的部署,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实施计划》、水专项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主题实施方案。   二、2010度实施计划分主题编制,包括本主题2008年和2009年已启动项目(课题)2010年度实施计划,以及2010年拟启动项目(课题)(附件)的2010年度实施计划。各主题实施计划需附实施计划编制说明和详细说明。具体编写要求参照水专项2009年度实施计划。   三、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于8月底前组织完成2010年拟启动项目(课题)实施方案的综合论证和择优评审工作。各主题专家组负责组织编制本主题实施计划,于9月10前将实施计划建议稿报总体专家组 总体专家组汇总形成水专项2010年度实施计划,于9月15日前报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胡承志、徐成   联系电话:010-66556640、66556641   附件:通知下载.pdf
  • 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资[2016]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本《意见》所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互动支撑,以科技创新提升技术标准水平,以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技术标准(本《意见》中的技术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研制技术标准已成为科技研发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以来,通过政策引导和科技计划持续支持,我国技术标准研制和应用取得显著成效,技术标准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新常态下,技术标准研制和科技创新同步趋势愈发明显,技术标准研制逐步嵌入到科技活动各个环节中,为科技成果快速进入市场、形成产业提供着重要支撑和保障。技术标准研制不仅关系科技计划实施成效,还关系科技创新效率。《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实施标准战略,要求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有关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标准化工作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提高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标准研制(包括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的研究,下同)工作,强化技术标准在科技创新中的导向和保障作用。  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专项中研制技术标准的分类引导  专项项目(课题)中的标准研制任务应与标准化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体系(规划)相衔接协调。根据专项项目(课题)预期成果的应用范围和技术成熟度等特点,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可考虑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对于预期成果可以形成具有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应用前景的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且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存在空白或其方案优于现有国际标准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国际标准作为研究任务 预期成果为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国家标准作为研究任务 预期成果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研究任务 在创新活跃、发展变化速度较快技术(产业)领域,预期成果技术方案不十分稳定、市场前景不明朗的项目(课题),可将研制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研究任务 预期成果为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且相关领域没有国家标准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行业标准作为研究内容 预期成果相关领域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将研制地方标准作为研究内容。  三、在专项设立阶段统筹协调把握技术标准研制需求  对于应用导向比较明确的专项,在设立过程中应考虑技术标准研制任务或内容。涉及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共同推荐技术领域和标准化领域专家参与。  四、在专项项目(课题)立项阶段明确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和要求  有技术标准研制需求的专项,应将技术标准研究相关内容纳入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在项目(课题)申报书中应提出技术标准研究的具体目标、内容和预期成果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在项目(课题)立项评审过程中,应注重发挥相关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研究机构及标准化专家作用,为项目(课题)中标准研制任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咨询论证服务 项目(课题)任务书中应明确研究技术标准的数量、名称、标准类型以及推进的目标进度。  五、在专项项目(课题)实施阶段强化技术标准研制的要求与服务  在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实施中,专业机构及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充分发挥前期参与专项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指南编写标准化专家的技术咨询与评议作用 在标准关键技术和指标的评估、验证及确定中,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充分发挥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 将修订标准作为研究任务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主动与原标准编制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项目(课题)研究任务变更中涉及标准研制任务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提前就标准研制任务变更事项与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做好协调沟通,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变更后标准的性质、类型、名称、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提供咨询意见建议 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任务的变更,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征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专项研制技术标准的快速立项程序,对前期已经充分论证并纳入专项研究任务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争取将其立项周期压缩一半 对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可视其技术方案成熟度和市场应用前景,省略立项论证、公示等环节,予以优先和快速立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步伐 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为有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开通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标准题录检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免费阅读、经授权的标准文本在线阅读等服务 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为标准研制任务承担单位提供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方法的服务与指导。  六、在专项项目(课题)验收阶段把握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情况  有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项目(课题),邀请相关领域标准化专家参加验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提供相关标准计划立项、征求意见、报批的文书,以及标准报批稿或标准文本等,作为标准研制任务验收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标准中有首次应用的技术和指标,或技术指标与同层级现有标准规定不一致的,需附上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标准中关键技术和指标的评估、验证报告。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终止或延期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支持在研和已结题验收专项的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  科技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选择部分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试点,支持在研或已结题验收的专项项目(课题)产出应用前景广、市场需求大的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应用进程。  八、加强专项中研制技术标准的统计与应用  将专项研制技术标准纳入科技成果统计和科技报告,强化统计信息的公开共享。将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后续承担技术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的重要依据。  九、加强技术标准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  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专项专业机构,为承担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项目(课题)承担者提供技术标准知识、工具和方法培训。支持承担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专家参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在标准化试点示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等工作中,优先支持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和团队。加强国家科技专家库和标准化专家库信息的交换共享。  十、鼓励地方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及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地方科技计划专项研究技术标准的支持政策,对有助于促进地方优势产业培育、集聚和发展以及社会进步的技术标准研究项目(课题),在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和产业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对有标准研制任务的科技计划专项,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标准立项、实施、应用推广等工作。在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技术升级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形成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作用。鼓励将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形成的技术标准作为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的依据。  附件:主要名词解释说明  科技部 国家质量监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检验检疫总局  2016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主要名词解释说明  标准性质:按照《标准化法》规定,标准根据法律效率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需要统一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应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指为仍处在技术发展过程中(如变化较快的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或信息,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有关人员参考使用而制定的标准文件。  标准化主管部门:包括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指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由国家标准委、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一定专业领域内,分别在全国、行业或地方范围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标准制定阶段:指依据标准制定程序,将标准制定过程划分形成的区间段落。以制定国家标准为例,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规定,我国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分为9个阶段,即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指由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牵头建设,涵盖国家标准化、国际标准化、WTO/TBT/SPS、标准文献及全文等资源,为用户提供包括标准化信息检索、在线阅读、信息咨询等国内外标准化信息专业服务的资源平台。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工作的科技管理类事业单位或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
  • 丹纳赫2019年第一季度增收4%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0px " 丹纳赫近期公布了其2019年第一季度营收报告,截至3月29日的三个月中,其总收入为48.8亿美元,去年同期收入为47亿美元,同比增长4%。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0px " 丹纳赫四大业务中最大的生命科学业务,2019年第一季度的收入从2018年第一季度的14.8亿美元增加到16.3亿美元。与此同时,其诊断业务从15.2亿美元增长至15.4亿美元,同比增长1%。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0px " 第一季度,丹纳赫的研发支出从2.987亿美元增长4%至3.108亿美元。其销售成本、综合开销及行政管理成本从16亿美元增长至16.8亿美元,增幅5%。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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