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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经费相关的资讯

  • 天津推措施提升科研经费采购仪器设备灵活性
    p   近日,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017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根据统计,2017年,中国科研经费投入总量为17606.1亿元,位列全球第二。虽然科研经费的投入总量可观,但科研经费的使用却始终是科研人员关注的问题。其中,仪器设备的采购在科研经费中尤其容易收到影响。在以预算管理科研经费的方式中,由于预算审批时间长、审批期间设备采购不能调整,可能出现预算审批通过后原计划采购仪器设备型号批次发生了变化,导致采购原有型号仪器设备性价比不高,新型号仪器设备又没有报批无法采购的两难情况。因此,如何在仪器设备采购过程中更高效的利用科研经费,无疑对科研成果有着重要影响。 br/ /p p   近期,天津市为更好实行以增 span id=" pos_placeholder" style=" width: 0px height: 0px visibility: hidden margin: 0px padding: 0px " /span 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解决科技人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利益问题。提出下放部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其中就提到市属高校和科研院所使用科研项目资金采购科研仪器设备时,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及其他支出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等措施。 /p p   相信该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科研经费在仪器采购方面的利用率,促进科研发展。 /p p br/ /p
  • CTC入选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专项 经费4416万元
    日前,从科技部获悉,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C”)联合多家单位共同申报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极端特殊环境下材料及构件试验评价科学装置研制与应用”成功获得立项,项目获批专项总经费4416万元,其中CTC获批专项经费1237.14万元,实现了公司单项项目获批国家科技经费上的新高。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是“十二五”期间科技部为了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工作。2011年首次启动,专项实施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开和限项推荐的方式。首批共限项申报65个项目,实际获批53项,支持总金额达到8亿元,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和范围前所未有。   CTC首次申报国家重大仪器开发专项项目即获立项,表明了公司在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同时也与以包亦望教授为首的项目组成员的辛苦努力密切相关。在申报周期短、任务重的情况下,公司各级领导周密部署,技术质量部和项目组成员夜以继日数易其稿,最后成功通过了层层专家评审、答辩和论证。这次成功申报,体现了公司科技人员精诚团结勇于拼搏的精神,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今年,公司着重加强了科技能力建设,严把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材料质量关,申报项目层次和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公司将更加注重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深入挖掘和利用公司科技资源,充分调动公司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一个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现代化旗舰型检验认证集团。
  • 义务教育新政:免学杂费教科书费 补助仪器设备等公用经费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办法》称,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政策),中央财政将通过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进行支持。  具体有哪些政策?  1实施“两免一补”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  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含以2016年为基数核定的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亏损补贴),具体根据各省份义务教育在校生数、补助标准、教科书循环使用等因素核定。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具体根据各省份义务教育寄宿生数、寄宿生贫困面、补助标准、分配系数等因素核定。  中央财政对城市学生的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  2改善膳食营养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具体根据国家试点地区覆盖学生数、补助标准核定 对于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具体根据地方试点地区覆盖学生数、地方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核定。  现阶段,对地方试点膳食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4元以上的省份,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2元标准给予奖补 对未达到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3给予综合奖补  对地方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给予综合奖补,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根据相关省份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等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情况、工作努力程度等因素核定,地方可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支出。  现阶段,以各地实际发放乡村教师月人均生活补助标准与中央综合奖补标准(月人均200元)的比值为参考值,设立综合奖补标准调整系数。中央财政按照综合奖补标准、参考调整系数核定相关省份综合奖补资金。  4实施特岗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财政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补助资金根据在岗特岗教师人数、补助标准与相关省份据实结算。  5补助公用经费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北方取暖地区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具体根据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各省份义务教育在校生数、规模较小学校数、分配系数等因素核定。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中央统一确定。  小贴士  什么是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是指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6保障校舍安全  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  中西部地区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具体根据各省份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数、生均校舍面积标准、安全校舍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面积补助标准、分配系数等因素核定 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奖补,补助经费具体根据各省份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数、财力状况、校舍安全保障投入及危房改造成效等因素核定。
  • 总经费8220万!北理工首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部委推荐)!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01.jpg" style=" HEIGHT: 309px WIDTH: 500px"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noimg/4572b4ac-724e-4ef8-af68-6b05d6f28256.jpg" width=" 500" height=" 309" / /p p   北京理工大学龙腾教授团队牵头申报“面向动物迁飞机理分析的高分辨多维协同雷达测量仪”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部门推荐),项目经过初审、学部答辩,于2017年7月25日顺利通过全委答辩。按照流程于2017年9月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2017年11月15日正式获得批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02.jpg" style=" HEIGHT: 333px WIDTH: 500px"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noimg/d750a2dc-7fa0-4e5f-8017-97e415281a69.jpg" width=" 500" height=" 333" / /p p   参加本次现场考察的领导和专家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沈岩院士、生命科学部常务副主任杜生明研究员等4人 考察专家组有北京大学程和平院士、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龙勉研究员等8人 北京理工大学时任常务副校长杨宾、副校长李和章、中国工程院院士毛二可,科研院、实验设备处、信息学院负责人及5家参研单位中国气象局探测中心、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课题负责人、科研骨干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03.jpg" style=" HEIGHT: 333px WIDTH: 500px"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noimg/f5467c09-89ba-4422-9798-fea9f887dda9.jpg" width=" 500" height=" 333" / /p p   杨宾代表承研单位对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对基金委及专家长期给予北京理工大学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北京理工大学基础研究的进步与发展,强调了学校对于基础研究工作的重视,肯定龙腾教授团队坚持原始创新、长期积累的成绩,承诺学校将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全方位保障和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04.jpg" style=" HEIGHT: 333px WIDTH: 500px"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noimg/b98bdd9e-0767-4d11-93c9-a837258f4052.jpg" width=" 500" height=" 333" / /p p   沈岩代表现场考察组明确了本次考察的目标和要求。他指出,重大仪器研制项目是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开拓研究领域的科研仪器研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重大仪器研制项目就是要瞄准需求,研制出全新的国际上独一无二的先进仪器设备。他明确现场考察主要从仪器研制工作基础、仪器研制指标的可行性等方面展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05.jpg" style=" HEIGHT: 394px WIDTH: 500px"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noimg/6bbff433-0202-4454-9289-81599a8957da.jpg" width=" 500" height=" 394" / /p p   李和章代表学校向考察组各位专家汇报了学校对项目从组织管理、场地、人才等方面提供的政策保障措施。龙腾从项目必要性、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项目实施基础与条件、项目组成员与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了汇报。汇报后专家们一一进行了质询和广泛探讨。 /p p   随后,考察专家组一行进行现场考察。参研单位以展板、样机等方式向考察组汇报了相关研究基础。考察组到超净实验室、小型微波暗室与环境实验平台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参观了雷达演示。 /p p   现场考察结束后,专家组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考察意见:为保障项目实施,项目组开展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具备所需的场地保障,计划合理,依托单位在组织保障、基础设施条件、人才队伍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撑,一致建议基金委启动对该项目的资助。 /p p   “面向动物迁飞机理分析的高分辨多维协同雷达测量仪”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部门推荐),是北京理工大学获批的第一项经部委推荐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获批金额8220万元。该项目着眼于人类生境中的动物迁飞重大生物学现象,着力解决其中的“空中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动物迁飞动力学行为机制”及“迁飞生物量及轨迹预测”等重大科学问题。依托于该项目,力争将北京理工大学打造成国际空中生物探测雷达的研究核心,为我国动物迁飞学深度发展和占据国际科学制高点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预期研制的雷达测量仪对军民两用具有重大意义。 /p p   截至发稿之日,北京理工大学在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中共获批各类项目186项,直接经费2.18亿元,获批经费首次突破2亿元,创历史新高。 /p
  • 河北科技大学专项经费311.5万元购置国产仪器设备
    项目名称:河北科技大学专项经费购置国产仪器设备  项目编码:HB2016053601020007  项目联系人:赵伟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086995  采购人:河北科技大学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1668206  代理机构: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86935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06-01  定标日期:2016-06-07  总中标金额:311.50587万元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40天  采购数量:一批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凤林、何忠、聂琛、韩中存、武金玲、曹磊、牛玉环  供货商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丰赐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568号B座326号  中标供货商金额:22.745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仁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桥西区区中山东路172号  中标供货商金额:56.255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子龙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北路1号冀军招待所三楼  中标供货商金额:66.26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市大华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5号12-3-2102  中标供货商金额:24.396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涵桥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海关东巷5-4-301  中标供货商金额:50.34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万丰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万隆国际写字楼1402  中标供货商金额:13.95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常春滕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105号  中标供货商金额:19.54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世纪电子仪器代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378号金鹏花园9-6-202室  中标供货商金额:9.435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涵桥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西路海关东巷5-4-301  中标供货商金额:19.15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兴冀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前街105号  中标供货商金额:6.21626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王文国商贸中心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北方化工塑料市场5排5号  中标供货商金额:7.4534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石家庄恒标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尖岭新村13号楼2单元102室  中标供货商金额:15.76521万元  备注:
  • 国拨经费2.66亿!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4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该重点专项申报指南聚焦科学仪器、科研试剂、实验动物和科学数据四个方向,围绕高端通用科学仪器工程化及应用开发、核心关键部件开发与应用、高端化学试剂研制、应用于重大疾病诊断的生物医学试剂创制与应用、实验动物资源创制与评价、实验动物应用保障体系建设、科学数据分析挖掘技术与集成平台等进行布局,拟支持38个项目,安排国拨经费概算2.66亿元。拟支持项目如下:(一)科学仪器1. 高端通用科学仪器工程化及应用开发1.1 高通量核酸质谱分析仪(共性关键技术)1.2 高分子量生物质谱分析仪(共性关键技术)1.3 高可靠高灵敏在线离子色谱分析仪(共性关键技术,青岛市部市联动)1.4 多模态纳米分辨率显微镜(共性关键技术)1.5 线扫描共焦拉曼光谱显微镜(共性关键技术)1.6 超快门控单光子光学相机(共性关键技术)1.7 高能激光微光斑动态特性测量仪(共性关键技术)1.8 环境多参数剖面激光相干测量仪(共性关键技术,青岛市部市联动)1.9 光纤参数综合测量仪(共性关键技术)1.10 惯性主轴空间位姿超精密测量仪(共性关键技术)1.11 扫描式高灵敏度微弱磁学特性检测仪(共性关键技术)1.12 高性能5G核心网仿真测试仪(共性关键技术)1.13 半导体功率器件多参数综合测试仪(共性关键技术)1.14 浅海复杂环境水下多微弱物理量测试仪(共性关键技术)1.15 低温强磁场扫描探针显微镜(共性关键技术)2. 核心关键部件开发与应用2.1 细聚焦氩离子源(共性关键技术)2.2 光纤耦合间接电子探测器(共性关键技术)2.3 伽马射线飞行时间阵列探测器(共性关键技术)2.4 新型3He替代中子探测器(共性关键技术)2.5 耐高压水中溶解气体探测器(共性关键技术)2.6 超低噪声光谱探测器(共性关键技术)2.7 分光干涉型厚度测量模块(共性关键技术)2.8 超高灵敏动态磁扭矩探测器(共性关键技术)2.9 光学数字微镜器件(共性关键技术)2.10 高精度可调谐光学滤波器(共性关键技术)2.11 电化学流体通道电极(共性关键技术)2.12 生物全组织三维成像前处理装置(共性关键技术)2.13 固体样品直接进样器(共性关键技术)2.14 超光滑特种发射元件(共性关键技术)(二)科研试剂3. 高端化学试剂研制3.1 先进高分子材料研发用关键单体试剂(共性关键技术)4. 应用于重大疾病诊断的生物医学试剂创制与应用4.1 X射线/荧光医学CT造影剂标准化研究(共性关键技术)(三)实验动物5. 实验动物资源创制与评价5.1 肠道菌群与疾病相关性研究的实验动物模型创建与应用研究(共性关键技术)5.2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用实验动物模型创建与标准化研究(共性关键技术)6. 实验动物应用保障体系建设6.1 实验动物质量科学监管与评价技术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四)科学数据7. 科学数据分析挖掘技术与集成平台7.1 材料腐蚀大数据的智能分析与利用(共性关键技术)7.2 数据驱动的林草科学数据智能分析关键技术与应用(共性关键技术)7.3 高寒区数据深度分析智能软件平台研制与应用(共性关键技术)7.4 面向基因解析和动态生命过程的多模态智能大模型系统研究与应用(共性关键技术)
  • 156亿!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大批仪器设备需求来了!(附清单)
    日前,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此次提前下达的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共计156.4亿元,相较于2022增长31%。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工作。详情如下: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社〔2022〕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疾控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疾控主管部门: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4)预算指标(详见附件)。该预算指标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科目,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工作,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分配表.pdf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 2022年10月31日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分配表单位:万元地区(单位)合计其中: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上划资金ABCDEFGH北京28646 4877 97055540 2748 32997463 天津15236 2645 28374290 2430 30363859 河北53084 18853 1230533910 6957 83223256 山西30240 7893 749114240 5183 59112338 内蒙古24921 5227 47441568572 4163 64662181 辽宁33631 7198 1000429430 4665 51063715 其中:大连6196 1236 9973780 410 6872488 吉林20297 4289 543613100 3666 4717879 黑龙江25039 4546 714022440 4381 6043685 上海17392 4394 592056323 2229 3767496 江苏80349 17662 1816124852062 6258 696526756 浙江60369 14844 170832909616 5221 567014026 其中:宁波7190 1992 151033120 593 6732071 安徽54390 15241 1340129035169 6856 67704050 福建33355 11332 10187181858 3495 5535930 其中:厦门3726 1527 9511482 295 568235 江西55016 12173 1172528615599 4518 628111859 山东64862 26976 1563837920 9043 74891924 其中:青岛5897 2481 16984230 543 7520 河南95387 29316 3498558260 8741 78378682 湖北67948 12680 1351541098392 6722 646816062 湖南71677 16945 2187154518220 6150 74655575 广东123435 38844 38464532064 4847 805327843 其中:深圳12140 5366 39284840 641 819902 广西89420 16287 38863399590 4820 666018705 海南12062 3022 29596820 2544 28550重庆40247 7335 19393208730 3947 38573598 四川137552 20048 6948944788782 7832 1036116562 贵州49798 13867 2018537750 3818 53432810 云南96099 14044 4933442452412 4876 906812120 西藏28238 1325 13405593478 1580 401015946 陕西36975 11807 10075269151 4293 58352223 甘肃30859 8849 610210762671 4374 57532034 青海16312 1613 22726403504 2160 34652658 宁夏10520 2235 1884293730 2722 26560 新疆53845 6886 1916758673530 3142 54909763 兵团6844 671 2029597628 2266 6530 合计1564045 363924 503704 82885 56681 146647 181206 228998 据资金分配表了解,本次提前下发的资金中,广东省、四川省获补助最高,分别达到了12.3亿、13.7亿元。另外,“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包括新冠肺炎)”总金额为18.1亿元,相较2022年直接翻了三倍。除了这笔资金,国家财政部还提前下发了2023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119亿元。根据国家卫健委此前下发的《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主要用途,包括加强实验室建设和设备配置能力建设。这也就意味着,相关医疗设备配置与实验室建设,将继续在2023年迎来强需求,配置标准出台,大批设备即将爆发!除了一般的防疫物资,此前,为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国家还印发了《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方案明确,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实现每省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具体配置包括:一是县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二是地市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整合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三是国家、省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 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推进中国疾控中心菌毒种库和相关实验室升级改造,支持省级疾控中心菌毒种库、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等建设,加强和完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装备配置。另外,在实验室建设和相关仪器设备配置方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也做出明确的规定。图片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 200万!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专项经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ZGGJ-BJ21-22061358项目名称: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专项经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货物名称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叠加恒温振荡器1否叠加式恒温振荡摇床1否生物安全柜(生物二级)1否CO2细胞培养箱1否小型台式高速离心机(非冷冻)2是小型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冷冻)2是蒸汽发生器(发酵罐用)1否冷水循环机(发酵罐用)1否空气压缩机(发酵罐用)2否水浴摇床1否双层生化培养箱1否低温冷藏柜4度3否低温冷藏柜-25度2否恒温混匀仪(金属浴)2否手掌离心机2否厌氧培养箱钯粒除氧器3否灭菌锅1否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1否发酵罐1否蛋白纯化仪1否PCR仪2否液相紫外检测器1是液相色谱系统控制器1是液相色谱脱气机1是生物安全柜1否二级生物安全柜1否梯度PCR仪1是高速冷冻离心机(台式)1是超低温冰箱1否高压灭菌锅1否凝胶成像系统1否制冰机1否程序式冷冻组织破碎仪1否服务器存储机柜1否服务器存储扩展柜1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后90个日历日内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国家发力 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25条举措,为创新“松绑”,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其中在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方面,既有针对中央高校等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也有明确财政部要实行变更采购方式申请限时办结制的政策举措。  《若干意见》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7个方面提出了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等25条细化举措。其中,在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要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向财政部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财政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部门要研究推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除外条款。  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效率问题常为科研人员所诟病,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主权,提高采购效率,如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记者注意到,与《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相比,此次《若干意见》重点对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和内控管理作了强调,要求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政府采购法明确了不同情形下可用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财政部也明确了相关规定,但由于部分采购人将主体责任通过采购程序外部化,转移到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采购方式等往往不是根据需求特点确定,而是不区分采购项目的金额大小、复杂程度和类型特点滥用公开招标,导致采购周期长、效率低,难以满足研发、设计等复杂项目的需要。《若干意见》要求采购人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有利于督促高校、科研院所等将政策积极落实到位,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在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审批方面,今后财政部的相关审批工作也将进一步升级。据了解,财政部曾于2016年印发《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采购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审批流程,并为相关项目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开设“绿色通道”,明确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在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时可注明“科研仪器设备”,财政部将予以优先审批。
  • 别让仪器设备“过期”
    管理会计杨帆最近接到下属单位的请示,说有一批科研设备购买几年了,仍处于闲置状态,希望能调剂给别的单位使用。这些设备是前几年在科研专项中购买的,后来随着测试工艺变化,购置单位用不上了,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属于“过期”的设备。加之现在处置国有资产要进行评估,还要去规定的资产交易场所,处置收入也要上缴财政专户,比较麻烦,所以才申请将设备调拨给别的单位,让设备发挥点“余热”。  设备购置经费相对较为宽松  早在十年前,类似问题就曾见诸报端。  我国的实验室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科研设备,这些设备分布在各个地区、各种类型的单位中,且基本都专属专用,不对外开放。而同样的高精尖设备,像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仅有一两台。我国一些单位的“土豪”程度不禁让外国人也为之感叹。但现在科学技术进步很快,设备更新周期较短,设备一更新,老设备便成了明日黄花。杨帆前两天刚看到一篇报道: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 本身的比率仅占40%左右,科研成果的产出效益与科研投入很不匹配,这从科研设备的购置和使用上便可见一斑。  近几年,国家对科技投入十分重视,设备购置经费相对较为宽松,杨帆部门所属的单位通过项目经费购买了大量科研设备,一些仪器设备购置后,使用率较低,设备购置和使用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很多项目预算,包括装备购置专项都是先定资金盘子,后立项论证。不少单位对所需设备购置的论证时间短、不充分,对本单位装备需求分析不透彻。二是设备采购程序多、周期长,购置专项有时无法如期完成。  有些设备购置下达预算后,还要经过政府采购等相关审批,有些还要进行招标,进口设备需要时间较长,造成设备采购与实际工作开展脱节。三是有些单位和个人财经法规意识淡薄,缺乏绩效观念,认为财政资金不用白不用,尽量多申请,买的时候拍脑袋决策。甚至有的实验室科研设备没有用于项目本身,也没有用于相关科学研究,而是拿去出租经营,私设小金库,然后私分侵占,更有甚者把设备卖掉或送人,中饱私囊,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提高使用绩效  如何堵塞科研设备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高使用绩效,也是杨帆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普遍存在着“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问题,对科研设备的购置、使用绩效没有相关的考核和约束机制。科研单位承接科研项目,其本身就应当具备相应的基本研究条件,这其中就包括必要的硬件设施。单位承担科研项目,不应在项目经费中大量购买专项设备。另外,如果相关部门对科研设备使用情况没有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并且在安排设备购置预算与设备存量情况间没有进行统筹考虑,单位就缺乏对设备进行合理配置的压力。而在专项设备购置预算控制不严的情况下,随意购置设备的现象就会发生。  要提高科研设备的利用效率,一要解决“乱买”的问题。设备购置决策中不仅要对科研设备的必要性、先进性、适用性进行预测分析,更要对年承担任务量的情况进行了解,并对科研设备的使用环境等辅 助条件进行现场考察、科学论证,根据综合评价来确定设备是否需要购置。要加强对项目中设备购置的审核,对使用频率不高的专用设备尽量采用租赁的形式。还应对于不同类型的单位分别制订通用设备的购置标准,做到通用资产设备购置和配备有据可依。  二要解决“用好”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对设备等资产的基础管理,定期开展清理,摸清家底。对存量资产进行登记,落实管理责任,定期盘点,保障设备的安全。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动态了解设备相关信息和使用情况,用于考核设备的使用绩效,同时也作为配置资产的依据。三是搭建设备共享共用的平台,推进设备共享共用或调剂余缺,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纳入设备共享共用平台的单位越多,服务的群体就越多,设备才越能发挥使用效益。四是对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开支的大型科研设备,项目结束后要收回入账或经报批后调剂使用,不能未经批准就出租出借或随意处置。对本单位利用率不高的设备,也可以在单位间进行调剂使用。
  •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即将启动
    记者近日从科技部获悉,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即将启动。业内人士认为,专项将增强科学仪器设备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有助于提高本土龙头企业的竞争力。   科技部要求,结合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的特点,以及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发展实际,强化风险共担机制,对企业牵头的项目,探索财政资助节点改革。具体方式是先立项,项目前半段主要由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实施,专项经费资助10% 经中期评估确认,有继续开发意义的,后半段再主要由专项经费给予支持。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和绩效,拨付专项经费。   科技部明确提出,仪器专项以市场前景广泛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为目标。一般的仪器原理和方法研究,商业化前景不明确的仪器开发工作,不属于仪器专项范畴。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中国政府对空气质量越来越重视,今后高质量监测仪器有望成为开发专项的重点支持领域之一。根据有关资料,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中,496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点安装的PM2.5设备,国产仪器仅占15%的份额。   对国产监测仪器而言,目前已经有雪迪龙、聚光科技、先河环保和天瑞仪器涉及监测仪器领域。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相关上市公司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差距,但是这只代表现有水平。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今后的进口替代空间巨大。
  • 山西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日前,2014年度山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开始,截止日期为201年3月22日。 关于申报2014年度山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提高科学仪器的装备应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根据省财政预算,省科技厅将继续支持我省大型科学仪器的升级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和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内容   支持对象:省内各科研机构、技术检测机构、大专院校及重点企业的科研开发机构(包括科学研究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   支持内容:大型科学仪器升级改造和仪器设备购置(是指现有科学仪器设备的升级换代,新设备的购置,以及科学仪器设备新功能开发、扩展等) 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是指单位间科学仪器共享共用经费补贴,科学仪器协作网络运行补贴,以及科学仪器设备附件、备件和标样、试剂、耗材的购置等)。   对已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和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单位将予以优先或重点支持。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请从山西省科技厅网站上下载《山西省大型科学仪器升级改造和设备购置申请表》或《山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运行补贴申请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2、申报项目要经费预算明确、合理,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3、已承担往年本专项项目的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验收。未完成任务或无故不验收的单位不得继续申报。   4、本专项申报需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请不要使用文件夹装订)。   三、大型科学仪器范围   主要包括用于科学研究与测试的、单台(套)价值10万元以上的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和计量仪器等通用型科学仪器,以及天文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电子测量仪器、医学诊断仪器、核仪器和特种检测仪器等专用仪器设备。   四、项目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时间:2014年2月20日&mdash 3月22日   寄送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山西省科技厅条财处915室   联 系 人:吕晋杰   联系电话:0351-4046064   邮箱地址:zhaokui1128@163.com   联 系 人:邓喜卯   联系电话:0351-5281256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2月24日
  • 陕西: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要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和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其中,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中明确提出要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向财政部门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或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原则上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自收到调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施意见》原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更好服务和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一)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基本测算说明”模板,明确基本测算范围。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工作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二)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项目承担单位要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办理调剂手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原有包干制试点基础上,对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全部项目,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青年科技新星项目及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用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不设置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比例限制。其他省级财政资助的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也应根据实际需要推行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主体,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探索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四)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依据合同约定的“里程碑”时间、交付物、考核指标、考核方式等情况,分年度按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其他省级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可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绩效目标等采取一次性拨付或按进度拨付方式。首笔资金拨付比例要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切实保障科研活动需要。(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五)加快经费拨付进度。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经费拨付与项目立项的衔接,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项目负责人意见,及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六)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七)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35%,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等智力密集型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八)开展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省科学院可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并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省科学院自主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省科学院负责落实)(九)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十)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工资总额)。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本单位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所在地区、现有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主要依据上年度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数据或企业工资总额清算数据确定)、财务状况特别是财政科研项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费用等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动态调整绩效工资(工资总额)水平申请,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基础研究人员稳定工资收入、调控不同单位(岗位、学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审核后,按照现行程序进行核定(核准)。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向承担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十一)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各单位要落实《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转化。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科技成果2年内未转化的,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80%转化净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剩余部分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四、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十二)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为项目配备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决算编制、经费报销、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三)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等,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在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基础上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实行包干制。积极跟进国家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工作,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四)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完善项目验收结题评价操作指南,细化明确预算调剂、设备管理、人员费用等财务、会计、审计方面具体要求。选择部分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作为试点单位,由其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试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经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十五)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向财政部门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或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原则上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自收到调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十六)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编制为“三公”经费预算,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单位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负责落实)五、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十七)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省级财政将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继续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信贷事业部、科技金融中心,支持各市(区)设立科技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通过进一步提高出资比例,加大让利幅度,建立容错机制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重点围绕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中心,加快发起设立一批种子、天使基金,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通过设立企业联合基金,探索设立省市联合基金等方式,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等负责落实)(十八)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围绕我省重大优势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以及影响未来产业发展的前瞻技术领域,构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龙头企业、平台组织深度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共同推荐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物担任该领域技术总师,牵头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把控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主持编制实施方案,分配项目资金,指导项目具体实施。探索采取专业机构评估、同行评议等方式进行“里程碑”式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九)创新新型研发机构多元化支持机制。鼓励技术团队控股,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探索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的混合所有制组建模式,综合运用后补助、双向补贴、创投引导等方式,引导产业孵化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形成市场驱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机整体。(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指导)六、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二十)健全科研绩效管理机制。项目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对自由探索型、任务导向型等不同类型科研项目,健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健全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一)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行随机抽查、检查,推进监督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减少过程检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负面清单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对尽职无过错科研人员免予问责。在符合本意见及其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单位内部制定的管理规定也可作为审计检查依据。(省审计厅、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七、组织实施(二十二)及时清理修改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要聚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快清理修改与党中央、国务院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部门规定和办法,科技主管部门牵头做好督促落实工作。财政部门落实好预算管理权下放、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科研仪器采购等方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财政云系统设置。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有关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三)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以及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同时,加大对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审计人员等的专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水平。(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二十四)强化政策落实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改革落地见效。要适时对有关试点政策举措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省财政厅、省级社科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要结合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律和特点,参照本意见尽快修订省级社科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市(区)根据实际参照本意见改革完善本地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依本意见执行。
  • 5万亿设备更新,哪些地区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
    为准确评估中国存量仪器设备的使用现状,为政府部门、仪器厂商等利益相关方积极应对此次设备更新机遇,仪器信息网以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重大平台”)所收录的超过12万台重大仪器设备(货值大于100万元)为基础,对中国存量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并形成系列研究简报:第一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类别的科学仪器能接住“泼天富贵”?》第二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行业领域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第三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地区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第四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品牌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本篇为系列文章的第三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地区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主要研究不同地区仪器的使用状况,从中发现科学仪器潜在的市场机遇。特别说明:考虑到国家重大平台数据时间跨度长、来源广泛、数据口径多,仪器信息网以《仪器信息网科学仪器产业数据库》的仪器产品分类规范、客户分类规范、地区分类规范、品牌分类规范为基础,对相关数据进行清洗,以更加准确的进行数据分析和研究。研究结果与直接查阅国家重大平台数据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国家重大平台仪器设备使用状况总览经过仪器信息网整理发现,国家重大平台在1955年-2020年期间启用了122561台重大仪器设备,国家重大平台的仪器设备平均使用年份为10.1年,其中,使用年份在10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共计49187台次,占整体数量的40%。根据仪器信息网前期的用户调研,大多数仪器设备的更新周期是8-10年,因此,使用10年以上的仪器设备有进行设备更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华北地区仪器设备更新需求最高仪器信息网研究发现,华北地区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的占比最高,为46%;西南、华东以及东北地区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占比在40%左右;西北、华中以及华南地区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占比均在40%以下。北京仪器设备待更新量最大在华北地区,北京市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最多,为9154台,显著高于华北地区其他省市。北京高校院所及工业领域仪器设备更新需求更迫切在北京市,高校院所领域客户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最多,为5435台;其次是工业领域客户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较多,为2450台。黑龙江、山东待更新仪器设备比例更高在按省市分布的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占比前十中,占比在50%以上的省份有黑龙江、山东以及云南;其余七个省份分别为贵州、北京、新疆、甘肃、上海、湖南以及河北,其占比均在40%以上。山东高校院所及食品/农业领域仪器设备更新潜在机会大在按省市分布的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占比在50%以上的省份中,我们选取了基数较大的山东省作进一步分析。山东省高校院所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最多,为1371台;其次是食品/农业领域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较多,为838台;工业领域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为736台。如果您需要动态监测科学仪器商业机会,欢迎订阅由仪器信息网产业研究部打造的《仪器行业洞察》。《仪器行业洞察》旨在为科学仪器厂商提供全面的市场分析和行业动态,覆盖学术科研、制药/生物制药、食品/农业、环境、临床/诊断、工业等6大细分市场,覆盖多维度信息包含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法规、研究项目/经费、新建实验室、工业企业龙头动向、科学仪器龙头企业动向等。【服务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survey/【服务热线】:400-637-7886【电子邮箱】:linsp@instrument.com.cn如果您对国家重大仪器设备潜在更新需求的话题感兴趣,欢迎您联系我们并做更加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 河北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开启“简洁模式”
    缩短项目采购周期、鼓励采用“预采购”模式、采购方式变更限时办结……河北省研仪器设备采购开启“简洁模式”。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一是缩短项目采购周期。《通知》明确,针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购项目,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符合政府采购法及非招标采购方式相关规定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二是鼓励采用“预采购”模式。“预采购”模式是指在资金预算下达之前,对经财政部门主管业务机构确认资金有保障的项目,可以提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通知》明确,高校、科研院所使用财政科研经费开展采购活动,鼓励采用“预采购”模式,以更好满足科研人员的科研需要,推动财政科研经费在第一时间发挥效益,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三是采购方式变更限时办结。《通知》提出,高校、科研院所依法向设区市及以上财政部门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科研仪器设备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的,原则上财政部门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是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通知》要求高校、科研院所要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岗位清晰、职责明确、权责对等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加强关键环节和风险点的管控,确保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对自行组织采购活动的,要提高采购文件编制和采购活动组织水平,保证采购活动依法合规、有序高效。同时,要求加强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信息公开,保证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建立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绩效管理机制,实现财政科研经费全流程闭环管理,不断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布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制定了《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财政部 科技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依据《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有关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以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   (一)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二)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   (三)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   (四)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第四条 专项实施以需求为牵引,以应用为导向,推进政产学研用结合,明晰各方权责,突出管理创新,注重实施绩效。   第五条专项以项目方式、分年度实施,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六条专项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资金提供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七条 专项实行试点先行、稳步推开,充分发挥中央有关部门(机构)的组织管理作用。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八条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应当建立查重和协调机制。专项应当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和“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有效衔接,并加强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等的衔接。   第九条财政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会同科技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会同科技部确定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并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   (三)批复项目预算(包括总预算和年度预算,下同)   (四)会同科技部开展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科技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会同财政部确定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并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   (三)负责专项的总体协调,指导并监督项目组织部门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负责批复项目立项、项目综合验收、项目成果汇总管理和项目后评估   (五)负责组织项目预算评审评估,向财政部提出项目预算安排建议方案,会同财政部开展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六)建立适合本专项特点的专家咨询评审机制。   第十一条项目组织部门是指中央有关部门(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科学仪器设备创新和发展工作重点   (二)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项目申报、实施方案评审论证,择优限项向科技部推荐项目   (三)与项目牵头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并组织项目实施   (四)成立项目监理组,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协调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五)按要求向科技部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六)负责项目初步验收,负责本部门组织项目的成果管理   (七)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负责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等。   第十二条 项目牵头单位是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总体目标的实现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一)在用户、市场、技术及其他配套条件调研和分析基础上,负责开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向组织部门提出项目建议,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含技术方案、应用和产业化方案、组织实施方式、经费预算等)   (二)联合优势单位共同组建项目团队,并与项目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   (三)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落实项目配套条件和措施,确保项目各项任务和总体目标的完成   (四)建立激励和评价机制,调动项目团队成员积极性,促进项目有效实施   (五)组织用户代表成立用户委员会,参与专项成果的应用方法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六)负责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按要求编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及时向项目组织部门报告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八)接受科技部、财政部、项目组织部门、项目监理组等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立 项   第十三条 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确定的支持范围   (二)国内外需求迫切,且相关理论、方法或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三)拥有本领域的核心关键人才,且具有相关理论研究、设计、工程工艺、系统集成、应用研究以及产业化研究等相关方面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   (四)项目设计的运行机制良好,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实施方案可行。产学研用结合紧密,具有明确的成果应用单位和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措施明确可行。   第十四条 项目牵头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   (二)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发展趋势,具有长期积累和明显的技术与人才优势   (三)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和较强的资源统筹协调能力,能充分调动国内外有关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开展相关工作   (四)在前期相关的科学仪器设备自主创新方面已取得重要进展和突破,相关工作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   项目牵头单位的确定,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科技部、财政部根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的总体部署,并结合中央有关部门(机构)科学仪器设备开发的基础和能力,确定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及其项目推荐数量。   第十六条被确定为试点的项目组织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牵头单位联合优势技术力量,研究提出符合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现实需求且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项目,并编制实施方案,经过初步论证后,报项目组织部门。   项目组织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按照规定的项目推荐数量择优向科技部推荐项目(含实施方案)。项目组织部门在具备条件时,应当积极采取网络视频评审等方式,促进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七条 科技部将项目组织部门推荐的项目纳入备选项目库,并结合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从备选项目库中择优遴选项目,形成年度立项项目初步意见,并通知项目组织部门。   第十八条 项目组织部门根据立项初步意见和预算编制要求,组织项目牵头单位编制项目预算申请书,审核后报科技部。   科技部组织项目预算评审评估,提出项目预算安排建议方案,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报财政部。   第十九条 财政部批复项目预算 科技部批复项目立项 科技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项目预算下达至项目牵头单位,并抄送项目组织部门 项目组织部门根据批复组织起草项目任务书(含经费预算),经科技部审核后,与项目牵头单位签订任务书,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以预算下达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遵循目标明确、突出重点,权责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间接费用是指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第二十二条直接费用中的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团队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预算应当结合单位实际和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标准为: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列支设备购置费,鼓励共享、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买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   第二十三条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按项目统一核定,其中绩效支出,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间接费用由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项目任务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化间接费用的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统筹安排绩效支出,提升科研工作绩效水平。   第二十四条项目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预算编制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其他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企业为项目牵头单位的项目,企业投入的资金应当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50%。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项目下设多个任务的,应当同时编制各任务经费预算。   (四)项目预算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汇总编制。   第二十五条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项目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经项目组织部门审核后报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后执行。   在目标与经费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和其他费用如需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报项目总体组同意后,由项目牵头单位审批,科技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费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牵头单位应当及时按预算核拨合作单位经费,并加强对外拨经费的监督管理。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不得层层转拨、变相转拨经费。   第二十七条 科技部、财政部定期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逐步建立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未完项目的年度结存经费,按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因故中止(含未通过综合验收),项目牵头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报项目组织部门,由项目组织部门进行清查处理并报科技部备案,结余经费收回原渠道,并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负责制。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负责,合作单位对所承担的任务负责。   第三十条 项目牵头单位应当组建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项目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合作单位相关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主要人员组成的项目总体组,具体负责项目和任务执行的协调工作、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三十一条项目牵头单位应当组建项目技术专家组和项目用户委员会,对项目的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提供咨询。   第三十二条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规范从图纸设计、材料选择、部件加工到工艺安装等各环节管理,形成完整齐全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应当达到科学仪器设备成果能够复制、生产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 项目组织部门建立由技术、财务、管理等领域专家和用户代表组成项目监理组,对项目的运行机制、保障条件、实施进度、经费使用、档案管理和成果应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定期向项目组织部门提交监理活动报告,如发现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项目组织部门报告。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当按要求及时向项目监理组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项目监理组工作。   科技部根据管理需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十四条 实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组织部门按年度向科技部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项目在实施过程出现下列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调整或撤销:   (一)技术、市场需求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需要修改   (二)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正常实施   (三)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研究工作无法进行   (四)项目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五)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六)其他导致不能完成项目有关目标和要求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涉及科技部立项批复确定的内容调整及项目撤销等重大事项,由项目牵头单位向项目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组织部门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科技部审批。其它重大调整,由项目组织部门按程序审批。   第三十七条 项目组织部门、科技部对相关人员和单位在立项、项目执行、检查、评估和验收等各环节中信用状况进行客观记录,并作为项目管理与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验收和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项目完成后,项目组织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初步验收工作。验收材料包括相关技术文件、用户使用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   鼓励项目组织部门在初步验收工作中增加科学仪器设备成果的质量评价环节。   第三十九条项目完成6个月内,在项目初步验收基础上,项目牵头单位提出项目综合验收申请,经项目组织部门审核后,报请科技部综合验收。   第四十条科技部组织专家组开展综合验收工作,综合验收工作包括财务验收和项目验收两个部分。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综合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   项目目标和任务已按照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为通过验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通过验收:   (一)项目目标完成不到85%   (二)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三)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四)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   (五)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批准,超过规定的执行期限半年以上仍未完成项目任务。   第四十一条 在项目综合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科技部将综合验收结果通知项目组织部门。   未通过综合验收的,项目组织部门应当在接到科技部通知的三个月内,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并再次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仍未通过综合验收且无正当理由的,项目牵头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总结分析,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承担本专项项目。   第四十二条项目通过综合验收后,项目牵头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项目经费如有结余,收回原渠道,并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使用专项资金购置和试制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企业使用专项资金购置和试制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十四条项目组织部门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及其所组织项目的执行情况,将作为科技部、财政部对试点项目组织部门进行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五条 项目牵头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档、文字资料、声像资料、照片、图表、数据信息等档案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并经项目组织部门及时报送科技部存档。属于保密项目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科技部建立统一的专项信息和成果管理平台,促进项目交流合作与成果共享。在遵守国家相关保密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项目立项、项目成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成果共享与应用。   第七章 成果应用和知识产权管理   第四十七条项目综合验收后,项目组织部门和项目牵头单位应当与应用单位和相关企业密切合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成果的应用,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成果应用推广或技术转移方案应当报科技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项目综合验收后三年内,项目牵头单位应当经项目组织部门向科技部报送项目成果使用年度报告,包括产业化、市场占有率、用户使用情况以及开放共享情况等。在此基础上,科技部对项目成果应用状况和效益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立项和选择承担单位的依据之一。   第四十九条 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应当严格按照《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项目产生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工程工艺、应用方法和科学仪器设备整机等重要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应当首先在境内使用,向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转让或者许可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独占实施的,应当经项目组织部门审核后报科技部批准。   第五十条项目牵头单位应当与合作单位事先签署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管理、运用及其利益分配。   第五十一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科学仪器设备产品、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均应当标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资助”字样和项目批准号。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科技部、财政部适时选择工作基础好、示范性强的地区纳入专项试点范围。试点地区范围内,项目牵头单位是试点项目组织部门所属单位的,项目由试点项目组织部门推荐 项目牵头单位是地方单位(企业)的,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推荐。项目组织管理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2657万 中国环科院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专项获批
    2011年11月25日,由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作为合作单位联合申请的2011年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飞行器航测气溶胶的成套仪器设备研发”(编号:2011YQ060111,2011年10月-2015年9月)获科技部批复(国科发财[2011]617号,“关于4个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   项目牵头单位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项目总经费2657万元,其中国拨经费2157万元,负责人为白志鹏教授。南开大学颗粒物重点实验室获批国拨经费517万元,王宝庆副教授和姬亚芹副教授分别作为负责人承担重要研发任务。   该项目基于气溶胶航空采样的核心技术,开发飞行器航测气溶胶的测试成套仪器设备,提高中低空、低温、低压环境条件下气溶胶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开展外场实验实际应用,检验研发仪器设备的性能,完善设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气溶胶航测核心技术与成套设备及相关控制软件,初步形成产业化能力,并在环保、气象等领域先行推广,推动我国大气航空测量技术和仪器设备在环境管理和科研工作中的应用。   该项目将有力推动重点实验室在相关仪器研制和科学理论方面的发展,对于开展空气污染三维立体观测、解决国家重大科学和仪器需求、发表高水平文章、培养优秀研究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颗粒物重点实验室在2010年负责973课题(编号2011CB503801)后,又一次在国家主体科研计划中承担重要任务。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央财政于2011年设立了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该专项旨在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施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开的方式,初步选择教育部、中科院、工信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水利部、农业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等11个部门及北京、上海、湖北、江苏等4个省市,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最新进展:   2011年12月9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飞行器航测气溶胶的成套仪器设备研发”启动会在我院1号会议室隆重召开。与会领导有科技部条财司吴学梯副司长、条件处郑健副处长、褚文博博士;环保部科技处禹军处长、刘海波副处长、王文林博士 我院郑丙辉副院长、科技处孙启宏副处长。王文兴院士及项目总体组、技术专家组、用户委员会等专家代表参加了启动会。 与会各级部门领导   首先,郑丙辉副院长致欢迎辞,转达了孟伟院长对各级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和预祝项目顺利启动。郑副院长指出,“飞行器航测气溶胶的成套仪器设备研发”专项是我院“十二五”获得立项的国家重大专项“第一单”,感谢科技部对本次立项的肯定及同行专家的大力支持。他表示,本次启动的项目要在进度上、任务上进行科学部署和加强管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同时院里会大力支持项目的开展。   吴学梯副司长代表科技部祝贺项目顺利启动,并重点介绍了“十二五”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申报情况、专项产学研结合的特点以及专项管理体制与职责。他强调,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施实行法人负责制,项目牵头单位应当组建项目总体组技术专家组和用户委员会,对项目的实施运行进行全程监督和追踪问效,特别是对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   禹军处长代表环保部感谢科技部对本次立项的大力支持,表示环保部一定严格按科技部提出的项目组织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组提出了几点希望:项目研究内容应与环保事业紧密结合 加强项目内部各参加单位的组织协调和合作;通过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获得具有显示度和标志性的研究成果。 项目负责人做实施方案汇报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目标、任务分解和实施方案做了总体汇报,随后各任务负责人对研究目标、考核指标和实施计划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项目负责人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并对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专家指导表达了真诚的谢意。最后,启动会在科技部郑健副处长的总结发言中圆满结束。   该项目由我院大气化学和气溶胶科技创新基地牵头,项目负责人白志鹏,项目共设6个任务,总经费2657万元,其中国拨经费2157万元。项目旨在研发适用于中低空、低温、低压环境条件下航空测量气溶胶的成套设备,并通过改造现有的飞行器(小型运输机和无人机)集成气溶胶航空测量机载实验平台,最终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气溶胶航测核心技术与成套设备及相关控制软件。该项目对于推动我院在大气航空测量技术和相关仪器设备研发,开展空气污染三维立体观测和解决国家重大科学仪器需求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保产业学会、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汽车研究中心、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中心、天津市环保局、上海环境监测中心站、天津市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和项目组成员共40余人参加了启动会。会议由孙启宏副处长主持。 技术专家代表 用户专家代表
  • 13亿国拨经费力挺科学仪器研制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召开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第一届专家委员会会议,布局对建议入选项目的考察及评审工作。此前不久,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召开2011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工作会议,启动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   而在年初,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推动我国重大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工作,中央财政拨专款设立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   按照《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基金委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科技部每年安排经费8亿元。即首年总投入达13亿元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已经起程。   “过去做不了的事现在可以做了”   “真是赶上了,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后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教授殷纯永对《科学时报》记者说。   尽管已退休,但殷纯永仍受邀在中科院一项关于飞秒激光跟踪测量仪器研发的项目中担任顾问。他参与的这项研发工作由中科院西安光机所、清华大学等几家单位联合攻关,今年作为中科院推荐的10个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之一,目前已通过初审作为A类项目上报科技部。   “这对搞科研仪器研究的人来说是个十分难得的机会。能赶上这个机会,再做点事,我很高兴。”殷纯永说,“我搞了一辈子仪器研究,从第一个科学基金项目的两万元算起,几十年来所有经费加起来不过300万元。现在一个项目四五千万元,这也会培养出一些科研仪器研制方面的帅才。”   过去经费少时,他也曾勒紧裤带作出不错的成绩,但搞仪器研制,缺乏经费终究不行。虽然只是作为顾问参与项目申请,殷纯永也很振奋:“感到空间大了,很多过去做不了的事现在可以做了。”   从400万到1.5亿元   100多年来,约1/3的诺贝尔物理学和化学奖奖给了那些在发展科学仪器或测量方法方面有杰出贡献的科学家。加速科学仪器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科技投入的重点之一。但我国在科学仪器研制上相对薄弱,关键的高端精密仪器主要依赖进口。   “我承担过基金委的科研仪器基础研究专项,也参与了基金委和中科院2009年设立的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今年又在德国汉堡DESY进行合作研究,充分认识到科学仪器研制对于科研创新的必要性。目前国内在经费、专门人才、硬件、软件等方面确实需要进一步提高。”天津大学材料学院教授蒋世春对《科学时报》说。   1998年,为加强对科学仪器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基金委设立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从当年资助5个项目、总经费400万元开始,14年间,这一专项已支持数百个项目,有很多项目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有的打破了技术封锁,有的在产业化上取得初步成绩,还有些在自行研制仪器的基础上作出了重要的科研成果。   2009年,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项经费增加到5000万元,2010年资助经费增至1亿元。   “今年科学仪器基础研究项目将达1.5亿元。”基金委计划局一位负责人对《科学时报》记者说,“它和今年启动的国家重大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的5亿元是两回事,国家在仪器研制上投入是很可观的。”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项目评审专家陈洪渊院士认为:科学仪器基础研究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基金委设立科研仪器基础研究专项是有长远目光的,最重要的是,它为仪器研制培养了一批人才。   重大专项起程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先在推荐单位内部选拔,报上来后我们再请相关专家论证,经过综合评估方可立项。目前推荐单位的项目已报上来了,很快就会立项。”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孙增奇对《科学时报》记者说。   此前,基金委4月份率先启动该专项。9月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主持召开该专项第一届专家委员会会议。该专委会由科学家、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   “今年的立项建议已遴选完毕。”基金委计划局一位负责人对《科学时报》说,“下一步该专项会在10月份进行现场考察,11月份召开评审会。”   按照《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该专项为期5年,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建立查重和协调机制,并与基金委“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及其他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等进行衔接。   许多从事或关注仪器研究的人对启动这一专项表示兴奋和认同。   暨南大学教授尹良红对《科学时报》记者表达了愿望:“经费增加是好事,同时也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研发者权益,提高科研成果产业化的学术地位和权重。”   “我们现在已经意识到仪器研制的重要性,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很不少,这对从事仪器研制的人来说是个很大的鼓舞。尽管还没有最后立项,但时间很紧迫,我们现在已经开始动手做了。”殷纯永表示。
  • 5万亿设备更新,哪些品牌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
    为准确评估中国存量仪器设备的使用现状,为政府部门、仪器厂商等利益相关方积极应对此次设备更新机遇,仪器信息网以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重大平台”)所收录的超过12万台重大仪器设备(货值大于100万元)为基础,对中国存量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并形成系列研究简报:第一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类别的科学仪器能接住“泼天富贵”?》第二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行业客户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第三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地区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第四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品牌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本篇为系列文章的第四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品牌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主要研究不同品牌仪器的使用状况,从中发现科学仪器潜在的市场机遇。特别说明:考虑到国家重大平台数据时间跨度长、来源广泛、数据口径多,仪器信息网以《仪器信息网科学仪器产业数据库》的仪器产品分类规范、客户分类规范、地区分类规范、品牌分类规范为基础,对相关数据进行清洗,以更加准确的进行数据分析和研究。研究结果与直接查阅国家重大平台数据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国家重大平台仪器设备使用状况总览经过仪器信息网整理发现,国家重大平台在1955年-2020年期间启用了122561台重大仪器设备,国家重大平台的仪器设备平均使用年份为10.1年,其中,使用年份在10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共计49187台次,占整体数量的40%。根据仪器信息网前期的用户调研,大多数仪器设备的更新周期是8-10年,因此,使用10年以上的仪器设备有进行设备更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安捷伦仪器设备待更新量最大仪器信息网研究发现,根据不同品牌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的数量分布来看,安捷伦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的数量最多,为3448台。除了安捷伦之外,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较多的品牌还包括赛默飞、沃特世、岛津、珀金埃尔默、布鲁克、日立、是德科技、贝克曼、徕卡和碧迪等。安捷伦化学分析仪器更新需求更迫切我们选取了按品牌分布的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最多(3448台)的安捷伦进行进一步分析。分析发现,安捷伦按仪器类别分布的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最多的是化学分析仪器,为3079台。安捷伦质谱设备亟待更新在安捷伦按仪器类别分布的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分布中,安捷伦化学分析仪器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最多(3079台)。因此,我们选取了安捷伦化学分析仪器进行进一步分析。分析发现,安捷伦化学分析仪器中,质谱仪器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最多,为2050台,其次为色谱仪器,为856台,光谱仪器则以122台的数量排在第三。日立、日本电子的仪器设备更新需求均在50%左右仪器信息网研究发现,日立和日本电子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的占比均在50%及以上;其中日立占比最高,为52%;日本电子占比为50%。除了以上两个品牌之外,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占比较高的品牌还包括安捷伦、是德科技、岛津、沃特世和布鲁克等,这些品牌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占比均超过40%。日立电子显微镜存在较大潜在更新需求我们选取了按仪器品牌分布的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占比最高的日立(占比52%)进行进一步分析。分析发现,日立扫描电镜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最多,322台;其次是氨基酸分析仪,为159台;日立透射电镜、生化分析仪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设备数量则分别为71和60。由此可见,日立扫描电镜存在较大潜在更新需求。如果您需要动态监测科学仪器商业机会,欢迎订阅由仪器信息网产业研究部打造的《仪器行业洞察》。《仪器行业洞察》旨在为科学仪器厂商提供全面的市场分析和行业动态,覆盖学术科研、制药/生物制药、食品/农业、环境、临床/诊断、工业等6大细分市场,覆盖多维度信息包含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法规、研究项目/经费、新建实验室、工业企业龙头动向、科学仪器龙头企业动向等。【服务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survey/【服务热线】:400-637-7886【电子邮箱】:linsp@instrument.com.cn如果您对国家重大仪器设备潜在更新需求的话题感兴趣,欢迎您联系我们并做更加深入的交流与合作。为提高通过效率,添加微信好友时,请备注“姓名-公司/单位名称”
  • 加快推动仪器共享,佛山拟成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联盟
    4月10日,佛山市科研仪器设备共享联盟(下称“联盟”)筹建工作会议在季华实验室召开,旨在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佛山市地区企业。会议由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牵头组织,季华实验室、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佛山仙湖实验室、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有研(广东)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等五个联盟筹建发起单位参加,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对此次筹建会议给予了支持和指导。佛山市科研仪器设备共享联盟筹建工作会议在季华实验室召开。资料图片围绕新印发的《广东省科技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佛山推动筹建成立“佛山市科研仪器设备共享联盟”。当天,会议分别从联盟建设目的、建设方案、运行机制、统筹资源、服务人才培养等议题展开讨论。各单位还交流了各自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运行现状和情况特点,也提出目前开放共享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共同谋划了联盟方案、筹建时间节点等事项。佛山市科技局有关工作负责人表示,联盟是实现地区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渠道和窗口,是打造佛山市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的重要阵地。佛山市科技局将出台相关政策,激励更多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联盟的建设,持续推进区域资源、信息、成果共享,发挥出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联盟的效能、产出更大的社会效益。作为制造业大市,佛山中小企业众多,但研发成本高、研发经费不足是许多中小企业面临困境。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科研仪器,让不少企业望而却步。当前,佛山正持续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向全社会开放共享,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提高科研仪器利用效率。各筹建单位表示将全力支持联盟的建设,希望在省市科技部门的支持下,联盟能有效解决在共享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探索出独具属地特色的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为佛山市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
  • 2012我国资助104个仪器专项 总经费达33亿
    2012年度高校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专项研讨会于日前在北京召开,全国40余所高校的科研处(院)处长(院长)、专项的科研管理人员和相关专项负责人共计160余人参与会议,会议邀请财政部教科文司王佳副处长、科技部条财司吴学梯副司长、科技部条财司郑健副处长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郑永和副局长到会作主题报告,教育部科技司雷朝滋副司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此次会议由教育部科技司基础处明钜处长主持,研讨会由教育部科技司主办,北京大学承办。   王佳副处长就专项经费的规划、管理和使用监管做了主题发言,吴学梯副司长结合2012年度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受理评审和资助情况详细介绍了专项的定位、支持范围和评价指标,并希望高校与企业联合积极参与项目申报。郑永和副局长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的受理、资助情况以及项目立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到会管理人员和专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2012年科技部共立项资助开发专项66个,资助项目经费达22亿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38项,资助经费10.9亿元,其中自由申请类(1000万以下)项目27项,资助经费2亿元,3000万以上项目11项,资助经费8.9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项。[更多信息请点击:聚焦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专题]   雷朝滋副司长对教育部组织申报的重大仪器专项工作做了总结,并指示各大高校应该积聚力量广泛参与,为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贡献力量,用实际行动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大会报告后,嘉宾和与会专家和管理人员分别就申报形式和过程管理开展了广泛的研讨,各大高校管理人员都表示将把大会精神带回本单位,并进一步深入组织下一年度专项项目的申报。   2011年,中央财政首次设立了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当年共推荐项目65项,最终审批通过53项,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和范围前所未有。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1年资助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则仅有9项。[更多信息请点击:聚焦2011年国家重大仪器设备专项专题]
  • 科学仪器设备产业需要长期计划积累
    科学仪器设备产业是典型的国家战略性产业,需要长期计划和连续积累,不断更新,这已经成了国内的共识。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的问题,很多事情我们在思考的时候也许得有一个过程,这一研究也需要科研大环境的配合。   科学仪器研究和创新不可能是某一个单位在短时间能完成的工作,难度恰恰来自于极端专业性,研制的不同阶段应当是不同专业的单位来领头才合适。   选择最初的领头单位,最佳的选择是选科学研究水平最高的,实际能做真正的高端仪器的单位,它的科研能力应处于国际顶端,至少持平或者接近国际顶级水平。因为很多高端仪器检测的材料或者相关测试数据本身是高端仪器设计和数据库参照的基准。   例如,对于纳米材料微观检测来说,如果纳米材料的制备技术掌握得不好,单纯依靠设备和器件设计出仪器,这只是一个空架子。因此,首先需要有标准样品和测试数据,以此作为材料的标准和基准数据库的理论和软件,才有实质意义。   高端仪器测试应用本身是尖端领域,实际获得准确真实的标准和数据库,是需要有高水平的前期专业研究作为铺垫的,而且还需要有长期积累,甚至数十年的积累才行。   有了这样的积累后,领头单位就可以换为以器件研发和设备制造为主的专业单位。这正体现了术业有专攻的道理。   所以,首先,科学仪器创新计划按照30到50年来制定可能更合适,不是一个五年计划可以完成的。其次,高端仪器研制应当让科研积累深厚和研究水平高的单位牵头,其他单位配合。   而现实是,国内对科研经费饥不择食的单位很多,而不是理性地开始,以真正高水平的研究来确定领头单位。实际上,配合单位在这件事上长期来看并不是被动的,因为高端仪器的制造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高度专业化协作的过程,前期是一个艰苦积累培养发育的过程,真正收获和得益的却是后面的配套单位,每个阶段应当是不同的专业单位领头,有一个先后次序的逻辑关系。   而国内的科研经费分配还没有完全回归理性,大家一哄而上,有的是包打天下,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而没有看到这个工作需要高度专业的科学分工才可以完成。把前期经费多用在作基础工作的研究上,后期经费主要给设备和器件制造,这需要有责任心和公正心,科学安排分配经费,而不是由着大家“饥不择食”地去争抢经费。   还有的单位固守自己的技术,因为利益不愿共享,这是导致国内这一领域始终迟滞不前的根本原因。实际上这需要制度的保障,仪器研发后的利益收获应该让各个专业共享,才可以真正打通这一产业链。
  • 环保仪器设备现阶段问题及前景分析
    环境保护已经受到全球人们的重视,我国也在集中精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并将环境保护列为一项基本国策。因此也推动了环保仪器仪表的发展。尚普咨询机械行业分析师指出:环保仪器仪表的主要市场需求是在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等方面。而我国环保仪器仪表的主要需求有,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遥感遥测仪器仪表三方面的需求。   目前国内急需的环保仪器仪表主要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仪器及自动监测系统 以燃煤电站或锅炉为代表的烟气分析仪表监控系统 地面水环境质量检测仪表及监控系统 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高浓度有机废水为代表的污染源监测仪表及自控系统等。   环保仪器设备开发中央预算经费达1.5亿元   近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2年单位会员交流年会在北京召开。2012年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中,用于支持环保仪器设备开发的中央预算经费已达1.5亿元。   环保产业是近20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的一个新兴产业。现已经成为部分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全球环保产业以每年7.5%的速度增长,我国环保产业年均增长率则在15%以上。据统计,2010年我国环保产业产值达11000亿元,占当年GDP的2.7%。全国环保企业有3.5万家,吸纳就业人数300万人,涌现了一批年产值超10亿元的现代化环保企业。环保部目前批准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26个、工程技术中心29个。   环保仪器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生产的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大多是中低档产品,产品功能单一,故障率高,附加值低,在品种和数量上也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使用时还有监测频次低、采样误差大、监测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环境管理的科学决策和执法的严肃性,又易挫伤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积极性。高质量的分析仪、专用监测仪器和自动监测系统多是国外引进的,因此国产仪器占的份额很小。之所以造成当前这种局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企业运行体制不完善,趋同化倾向严重。具体表现在大型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存在问题,不能很好的发挥好骨干作用 众多中小企业蜂拥而上,缺乏技术缺乏资金,低水平重复的较多,仪器的质量和性能均不能与国外进口仪器抗衡。   (2)产品结构不合理。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短缺,低档产品供大于求,存在供求矛盾,无法适应严格的环境管理需要。目前,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规模小、技术水平落后、竞争无序化等问题,尤其技术性能不稳定、成套性水平低等问题而导致中低档产品供大于求,同时高质量高性能的环保仪器国内又没有生产,大多依靠进口。   (3)研究开发能力较低。我国企业的研发能力同国外企业仍有不小的差距,同时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也缺乏紧密合作的机制,科研成果不能快速实现产业化。政府对开发研制环境科学仪器的投资和风险投资也不足。   有关专家认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生产企业将向两个方向分化,一类是大型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综合性企业,一类是一批极其专业化的中小型企业,主要擅长某类技术或精于某种产品或服务,其特点是规模小、人员专、富于经验。一大批生产企业迅速发展,开始改变我国环境监测领域只靠进口仪器的现状。同时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设计单位、金融、市场中介实现沟通与互动,促进规模化生产企业和规模化市场的形成。
  • 设备共享如何走得更远——株洲高新区仪器设备共享调研
    【调研主题】产品研发、创新实验,离不开高端仪器设备。但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大企业、科研机构的科研仪器设备利用率不高,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买不起”高端仪器设备。实现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成为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的重要议题。黎朝晖带领团队在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实验室对产品进行耐压测试。通讯员 摄株洲高新区创新作为,整合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和企业等单位的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搭建高端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切实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有效提高科研资源利用效率,有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调研内容】设备共享迈开步子8月7日,株洲高新区动力谷自主创新园,湖南工业大学副教授黎朝晖刚完成一项电路板耐压、兼容实验。此次实验,黎朝晖是“借用”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的实验室完成的。黎朝晖的工作室距离众普森公司1.6公里,车程5分钟。相关实验,他已完成7次。按照实验取得的相关数据,他牵头孵化的新能源电池项目有望更快完成研发。“不然的话,就要自己购置实验设备,或者去长沙做实验,既耽误时间,效率也不高。”黎朝晖说,新产品研发需反复实验,就近实验带来诸多便利,让他和团队腾出精力专注产品研制。对于这种“出借”实验室的方式,“出借方”众普森公司也很乐意。“我们自己一个新项目,实验做下来大概1个多月。有的实验设备不用后,经过沟通衔接,完全可以给其他单位用,不会影响自己的实验和生产。”该公司实验室负责人郭建湘说,受限于自有设备不足,公司有时也要“借用”其他单位的实验室。改买设备为“借”设备,企业受益匪浅。不久前,湖南英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借”设备完成新产品控制器温升实验。该公司项目总监赵斌说,如果自购一台热成像仪,需10万余元。共享仪器设备,企业愿意,政府积极作为。株洲高新区动力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主任邱彬介绍,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激情,加快培育制造名城,去年3月,株洲高新区经过调研决定搭建平台,“撮合”供需双方,解决大中型企业仪器设备闲置、中小企业无力购置和维护仪器设备的问题。株洲高新区设备共享平台目前累计上线仪器、设备471台(套),可对1000余项技术指标开展检验检测。截至7月底,已服务企业85家,提供服务106次。“试着走”的“小程序”株洲高新区设备共享平台,由该区动力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牵头建设。中心工作人员廖婧点开微信小程序“株洲高新区设备共享平台”,界面出现“首页”“分类”“其他需求”“我的预约”4个板块。其中,“分类”涵盖环境科学仪器设备、工艺实验设备、特种检测仪器设备等20个类别的各种仪器、设备 若实验所需仪器、设备不在“分类”中,进入“其他需求”板块,按提示输入诉求 “我的预约”可实时查询预约情况。“当日订单当日反馈。”廖婧介绍,设备需求方提交订单后,该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线下联系供需双方,商定“借用”设备的具体时间。进入平台后台,记者看到,有的设备标注“借用”预估价格,少则数十元,多则上千元。“有价值的服务,能确保平台更好运行。”株洲高新区动力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总工程师罗双峰解释,出借双方谈妥后,一般会签订共享协议。该中心原则上建议“出借方”按不超过一般市场行情价格的50%收取费用。“如果费用收高了,我们会做企业工作,要求适当降低收费。”罗双峰说,从平台运行1年多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通用设备共享较多,客户忠诚度较高,一些中小企业不再舍近求远找设备。目前,“株洲高新区设备共享平台”注册用户1235个。记者发现,点击登录“株洲高新区设备共享平台”,响应时间较长,进入板块较慢。罗双峰坦言,受限于经费,中心放弃最初开发APP的设想,最终选择开发微信小程序,只花了3万余元。“现在主要上一些关键设备,上多了小程序运行不了。”“先试着走,再慢慢推广。”罗双峰说,设备共享空间巨大、前景光明,株洲高新区正计划链接更多资源,推动平台按“政企共建”模式做大做强。设备共享难在哪设备共享并非新鲜事。为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早有部分省、市推出类似平台,予以相应财政补贴。但即便如此,平台上完成服务的次数寥寥。设备共享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不多。设备共享存在什么困难?“部分科研仪器设备拥有单位,对仪器开放共享的意愿不强,特别是大企业。”罗双峰说,主要原因是企业出于研发需要、技术保密、设备管理维护等考虑,不愿开放仪器设备。株洲一位企业负责人说,不多的财政补贴金额和有限的设备“出借”费用,相比企业主营收入,实在太少。而设备共享要安排专人、投入力量,大企业对设备共享很难有较高的热情。“株洲高新区设备共享平台”采取线上提交订单,线下安排专人对接,提供“一站式”共享服务,为供需双方定制服务,解决了繁杂的沟通难题。但大多数平台定位公益平台,只是简单提供信息,并未打通设备共享服务最后环节。当然,对设备“出借”后的服务等后续情况更无法掌握。“高兴了接待,不高兴了拒之门外。”一位业内人士说,缺少激励机制,缺乏服务意识,导致设备共享没有“客户黏性”。株洲高新区动力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主任邱彬认为,设备共享不仅在降本增效方面成效明显,还对增强企业互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联合创新意义重大。该中心将优化共享服务模式和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激励措施,将共享服务拓展覆盖到全市范围。【调研感言】打通设备共享“任督二脉”李永亮科技创新,必须先经过实验验证。对于一些缺资金、无实力的创业团队、中小企业而言,这是一个难以跨过的门槛。设备共享,提供了另一种可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无疑是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的题中之义。株洲高新区搭建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线上线下服务,走出了区域设备共享新路子。大企业实验经验丰富、技术领先,中小企业“借用”设备可事半功倍。这种“花小钱办大事”的做法值得肯定。目前,仪器设备借用方意愿较强,而出借方并不太积极。开放实验室,无疑需要大企业树立大局意识,为区域科技创新作奉献、当“基石”。但换位思考,大企业购置仪器、维护设备要支付巨额费用,设备共享或多或少要牵涉人力物力,出借设备收益并不多,还存在技术泄密风险,大企业缺乏共享意愿也是情理之中。为推动仪器设备共享走得更远,各地财政支出的科研经费,从中“切一块”补贴“出借”仪器设备的大企业,未尝不可。仪器设备共享动力不足,地方政府要担当作为。找准症结所在,出台激励措施,开展“政企共建”,打通制约设备共享的“任督二脉”,搭建一个运营高效、各方认可的共享平台,为科技创新升温加一把火。
  • 重大仪器专项开始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工作
    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仪器专项)工作整体安排,现就2014年仪器专项项目预算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预算编报工作   (一)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   项目预算由所属各任务预算组成,项目牵头单位是编制预算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项目经费预算的申报工作,应当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做好项目下设各任务预算编报的指导培训工作,认真审核、汇总各任务经费预算,编制形成项目经费预算,确保预算编制质量,对项目经费预算的真实性负责。   (二)做好预算编报的准备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该会同项目牵头单位财务部门以及合作单位进行项目经费预算的编报。在编制经费预算前,应完成以下两方面工作:首先项目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已明确 其次认真阅读了解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规定,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的规定。   (三)确保预算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   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是科技部审批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按照&ldquo 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rdquo 原则,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对于企业牵头实施的项目,采用&ldquo 后端资助&rdquo 经费拨付方式,在项目启动后,仅拨付少量启动经费,项目前半段所需的研发经费主要由企业自筹经费承担,国拨经费在项目中期评估后下达。项目承担单位需认真理解有关要求,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合理安排国拨经费和自筹经费的预算,保障科研任务实施的经费需求。   各项支出预算应紧密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 支出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各项支出应该根据本研究领域的规律和特点实事求是编报 在预算说明中应该详细说明每一项支出预算的依据,尤其是因研究任务特殊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一定要进行重点说明。   任务下设子任务的,子任务经费预算应当在表B6中单独列示。   二、预算申报范围、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14年度拟立项的仪器专项项目。   (二)预算申报程序要求   1.7月4日-7月18日。项目(任务)预算网上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17:00。请项目承担单位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预算网上填报、打印等工作。   2.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各任务经费需求后,在预算申报系统中统一填报,统一打印项目(任务)预算申报书。项目承担单位填报过程中,应先分别将审核后的各任务预算在系统中录入、提交,待项目全部任务提交完成后,再进行整体项目的汇总提交。   3.申报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经注册审核后,单位即可登陆进行预算信息填报。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重新注册。   4.7月17日和7月18日两天,集中收取项目预算申报书纸质材料。预算申报书(含各任务预算)必须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生成,保证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数据一致。预算申报书按照规定要求签章和装订后,报送一式7份(原件一份,其他可为复印件),同时报送修改完善后的项目实施方案一式7份(可为复印件)。   三、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送地址报送或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邮 编:100081   (二)联系方式   预算申报咨询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曹 卉 (010)62169518  张俊清(010)62169398   单位注册咨询 (010)88659000转1   经费申报系统咨询 (010)88659000转5 Email:finance@most.cn   政策咨询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张凌云 (010)58881623   附件:   1、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doc   2、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任务预算申报书.doc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4年7月1日
  • 5万亿设备更新,哪些行业客户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换代?
    为准确评估中国存量仪器设备的使用现状,为政府部门、仪器厂商等利益相关方积极应对此次设备更新机遇,仪器信息网以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重大平台”)所收录的超过12万台重大仪器设备(货值大于100万元)为基础,对中国存量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并形成系列研究简报:第一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类别的科学仪器能接住“泼天富贵”?》第二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行业领域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第三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地区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第四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品牌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本篇为系列文章的第二篇《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行业领域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主要研究不同行业领域仪器的使用状况,从中发现科学仪器潜在的市场机遇。特别说明:考虑到国家重大平台数据时间跨度长、来源广泛、数据口径多,仪器信息网以《仪器信息网科学仪器产业数据库》的仪器产品分类规范、客户分类规范、地区分类规范、品牌分类规范为基础,对相关数据进行清洗,以更加准确的进行数据分析和研究。研究结果与直接查阅国家重大平台数据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国家重大平台仪器设备使用状况总览经过仪器信息网整理发现,国家重大平台在1955年-2020年期间启用了122561台重大仪器设备,国家重大平台的仪器设备平均使用年份为10.1年,其中,使用年份在10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共计49187台次,占整体数量的40%。根据仪器信息网前期的用户调研,大多数仪器设备的更新周期是8-10年,因此,使用10年以上的仪器设备有进行设备更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工业、临床/诊断等领域的仪器设备更新需求更迫切仪器信息网研究发现,工业领域使用10年以上的重大仪器占比达到65%,有更为迫切的更新换代需求,其次是临床/诊断及制药/生物制药等领域。工业中新材料领域的重大仪器设备待更新数量大从工业领域使用10年以上的仪器设备看,新材料的仪器数量最多,达到了2763台次;其次为地质地矿仪器数量达到799台次、传统能源仪器数量达到602台次等。高校院所领域使用10年以上重大仪器数量远超其他领域,尤为突出从使用10年以上的仪器设备数量来看,高校院所领域数量极大,达到31593台,其次是食品/农业领域,数量达到6802台,工业领域数量达到6689台。高校院所中大学的重大仪器设备待更新数量大从使用10年以上的分析仪器设备看,大学的仪器数量最多,达到了22714台次;其次为科研院所,数量达到5591台次;除此以外,还有中科院、职校等。如果您需要动态监测科学仪器商业机会,欢迎订阅由仪器信息网产业研究部打造的《仪器行业洞察》。《仪器行业洞察》旨在为科学仪器厂商提供全面的市场分析和行业动态,覆盖学术科研、制药/生物制药、食品/农业、环境、临床/诊断、工业等6大细分市场,覆盖多维度信息包含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法规、研究项目/经费、新建实验室、工业企业龙头动向、科学仪器龙头企业动向等。【服务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survey/【服务热线】:400-637-7886【电子邮箱】:linsp@instrument.com.cn如果您对国家重大仪器设备潜在更新需求的话题感兴趣,欢迎您联系我们并做更加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新闻多一点:  2月23日 重大利好!习近平主持召开会议强调: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  3月1日 国常会明确:推动教育医疗等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贴息贷款2.0版本来了!  3月6日 国家发改委:设备更新需求预计为超5万亿的巨大市场  3月13日 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3月13日 国家发改委详解《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3月13日 河北省教育厅启动设备更新摸查工作:高校申报未来3年置换计划  5万亿设备更新,哪些科学仪器能接住这“泼天富贵”?  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行业领域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换代?
  • 2015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资助经费5.5亿
    近日,仪器信息网编辑获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2015年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的资助计划为5.5亿元,相比于2014年的4.5亿元,增幅达到22.2%。   2015年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申请经费不得超过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而2014年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共受理申请630项,资助64项,平均资助强度为703万元/项。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原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探索性科研仪器研制,着力支持原创性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以全面提升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   一、资助范围   (1)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3)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颖科学仪器和部件的研制。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ldquo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rdquo ,亚类说明选择&ldquo 自由申请&rdquo 。如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ldquo 研究基础&rdquo 部分列出并详述其中的区别与联系。   (2)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经费,如评审专家认定申请经费超过实际需求的30%,将不予资助。   相关新闻: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 高校成新型仪器设备业“财神”
    提起高教仪器设备,如果你的脑海里闪现的还是玻璃试管、投影仪,那可就&ldquo out了&rdquo 。15日开幕的&ldquo 2014年春季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rdquo 上,虚拟情景实训在线教学系统、类人机器人、云计算终端语言实验室产品等一系列创新的高教仪器设备成为展会主角。据了解,我国当前正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高校对于新型仪器设备需求旺盛。仅今明两年,天津市高校预计就将采购16亿元以上仪器设备。 高新技术抢抓采购商 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本届展会,以&ldquo 改革创新、以信息化及高新技术助推教育改革&rdquo 为主题。走进位于滨海国际会展中心的会场内,以信息化、高新技术为标签的展品让人目不暇接。 在一家研制医学类高教仪器设备的企业展台,一个几可乱真的婴儿模型吸引了记者的注意。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模型体内有国内外最先进的内置静脉循环系统装置,练习者进行婴儿头部静脉穿刺及输液、抽血等练习,方法正确就会有真实的落空感和回血。 近年来,国内虚拟现实技术发展迅猛。本届展会上,沉浸式仿真系统、虚拟情景实训在线教学系统等应用于高教领域虚拟现实新技术引起广泛关注。&ldquo 沉浸式仿真系统利用使用者左右两侧、前方以及脚下的幕布,可以投射逼真的虚拟环境,再穿戴上光学位置追踪设备,就能操作画面中的虚拟设备。&rdquo 展台上的工作人员介绍,一些大学利用这套系统,建设仿真实验室,降低教学成本,提升教学成本,也减少了不必要的危险。 &ldquo 在高教仪器设备服务于教育教学的信息化背景下,物联网技术、智慧校园、智能交通系统、机器人等信息化设备和技术成为本届展会的亮点。它们将对促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rdquo 主办方介绍。 教育信息化带来采购潮 出席本届展会专家指出,随着《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的发布,我国正加速推进信息技术和高等教育深度融合。曾有业内人士推测,教育信息化经费将达到每年2000亿元左右,仪器设备生产厂商将分得一块不小的蛋糕。 记者在本届展会上了解到,过去一段时期,本市高校用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及创新性实验的仪器设备作战比重较小。而近两年,这样的局面正在扭转。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两年本市高校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上购置金额达到了15亿元以上,虚拟仿真软件及硬件等开始受到本市高校关注。 在本届展会上发布的《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水平和需求信息分析报告》指出,未来两年,本市部分高校在教学仪器设备上的投入将在16亿元以上。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的仪器设备,高、精、尖的大型仪器设备,教育信息化相关仪器设备及软件等将是采购重点。
  • 高校成新型仪器设备业“财神”
    提起高教仪器设备,如果你的脑海里闪现的还是玻璃试管、投影仪,那可就&ldquo out了&rdquo 。5月15日开幕的&ldquo 2014年春季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rdquo 上,虚拟情景实训在线教学系统、类人机器人、云计算终端语言实验室产品等一系列创新的高教仪器设备成为展会主角。据了解,我国当前正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高校对于新型仪器设备需求旺盛。仅今明两年,天津市高校预计就将采购16亿元以上仪器设备。   高新技术抢抓采购商   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本届展会,以&ldquo 改革创新、以信息化及高新技术助推教育改革&rdquo 为主题。走进位于滨海国际会展中心的会场内,以信息化、高新技术为标签的展品让人目不暇接。   在一家研制医学类高教仪器设备的企业展台,一个几可乱真的婴儿模型吸引了记者的注意。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模型体内有国内外最先进的内置静脉循环系统装置,练习者进行婴儿头部静脉穿刺及输液、抽血等练习,方法正确就会有真实的落空感和回血。   近年来,国内虚拟现实技术发展迅猛。本届展会上,沉浸式仿真系统、虚拟情景实训在线教学系统等应用于高教领域虚拟现实新技术引起广泛关注。&ldquo 沉浸式仿真系统利用使用者左右两侧、前方以及脚下的幕布,可以投射逼真的虚拟环境,再穿戴上光学位置追踪设备,就能操作画面中的虚拟设备。&rdquo 展台上的工作人员介绍,一些大学利用这套系统,建设仿真实验室,降低教学成本,提升教学成本,也减少了不必要的危险。   &ldquo 在高教仪器设备服务于教育教学的信息化背景下,物联网技术、智慧校园、智能交通系统、机器人等信息化设备和技术成为本届展会的亮点。它们将对促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rdquo 主办方介绍。   教育信息化带来采购潮   出席本届展会专家指出,随着《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的发布,我国正加速推进信息技术和高等教育深度融合。曾有业内人士推测,教育信息化经费将达到每年2000亿元左右,仪器设备生产厂商将分得一块不小的蛋糕。   记者在本届展会上了解到,过去一段时期,天津市高校用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及创新性实验的仪器设备作战比重较小。而近两年,这样的局面正在扭转。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两年天津市高校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上购置金额达到了15亿元以上,虚拟仿真软件及硬件等开始受到天津市高校关注。   在本届展会上发布的《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水平和需求信息分析报告》指出,未来两年,天津市部分高校在教学仪器设备上的投入将在16亿元以上。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的仪器设备,高、精、尖的大型仪器设备,教育信息化相关仪器设备及软件等将是采购重点。
  •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建设与整合”通过验收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建设与整合”顺利通过验收   近期,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 267号)的要求,科技部条财司组织专家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建设与整合”进行了验收。科技部条财司、计划司、 教育部科技司等单位领导参加了验收会议。   项目总负责人清华大学吴澄院士代表项目组做验收总结报告,汇报了项目基本情况、实施进展、项目取得的成果和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未来工作设想。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区域协作共用网、总装备部第二十九基地代表部分子项目对大型科学仪器跨区域共享、大型试验装置军民共建共享等的建设情况、运行服务及取得的成果进行了介绍。   验收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审阅了相关文档。经过质询,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共享服务成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专家组一致认为项目组完成了合同要求的各项任务,达到了考核指标,宣布项目通过验收。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建设与整合”项目自2005年底批准实施以来,在科技部、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共同组织下,在中国科学院、总装备部等多个部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该项目通过加强总体和顶层设计,明确了全国各地建设方案 合理划分了区域,协调了入网资源利益关系 制定推广了标准规范,促进了资源整合 研究制定了共享机制制度,有效支撑了开放服务。建立起了全国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初步实现了跨区域、跨部门的资源整合,大幅度提高了科学仪器设备利用率,为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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