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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科学相关的资讯

  • 邀请函 | 药品监管科学&药物创新研讨会
    面对新阶段新格局,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与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定于2021年4月19~20日在苏州召开“药物创新&药品监管科学研讨会——暨首届《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学术年会”,聚焦“新阶段新格局,新方法新技术”,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研讨药物创新及药品监管科学发展,积极服务赋能医药企业研发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谱写新发展阶段药品监管新篇章。大昌华嘉在此诚挚的邀请您莅临展位,与您共同探讨前沿技术,互惠共赢!药物创新&药品监管科学研讨会2021年4月19~20日与君姑苏相逢,寒枝露正浓。▷ DKSH展位号:A34▷ 展会地点:苏州金鸡湖凯宾斯基大酒店 本次参展部分仪器展示
  • 清华大学宣布成立中药研究院、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
    p   4月10日,由清华大学药学院主办的“新时代中药传承与创新、药物创新与监管科学研讨会”在清华大学顺利召开。研讨会同时宣布成立清华大学“中药研究院”和“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并举行揭牌仪式。两大研究院的创立旨在发挥自身优势推进中药现代化研究和监管科学两大领域发展,推动行业创新与升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noimg/0dc83a58-bd7f-4cc3-a942-537070efa548.jpg" title=" 001.png" / /p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邵明立在致辞中表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医药技术创新,“健康中国”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开展医药领域的课题研究和理论探索,对于推动我国监管科学发展、推进传统中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意义重大。 /p p   “清华大学立足于新百年学科建设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理应发挥学校在教育和科研领域的积累和优势,积极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凯先在研讨会上指出,此次筹措成立的清华大学“中药研究院”和“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将以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为主要形式,推动我国中药及药物监管科学的学科发展进步,服务于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noimg/b4a0280d-bed0-4798-9a6a-91fe0a8a61da.jpg" title=" 002.png" / /p p   据介绍,清华大学中药研究院由清华大学药学院牵头发起,旨在结合自身优势与科研布局,努力打造跨学科、多融合、有特色的国际领先的中药研究平台。研究院将依托清华大学在药学、化学、化学工程、生命科学、基础医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以及组织工程学等交叉领域的学术积累和人才优势,让现代生命科学的研究方法技术与传统中药研究理论相结合,将信息化、数字化手段融入到中药传统工艺中,从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药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为支持研究院建设与发展,研究院还成立首届科学顾问委员会,由任德权教授、陈可冀院士、陈凯先院士、俞梦孙院士、王广基院士、黄璐琦院士等组成。 /p p   除此之外,清华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也在同期正式成立。监管科学是现代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宏观上指导着整个药学事业的发展,是药学事业健康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指导。以此为背景,清华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将以建设“国际一流的监管科学研究机构,推动监管科学学科发展”为目标,输送专业、拥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搭建高端、多方共融的交流平台 打造权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智库 提供科学、符合中国发展需求的监管建议,最终实现“推动中国药物监管科学研究,服务健康中国高质量发展”的使命与愿景。研究院同期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由国内外药品审评专家及活跃于一线的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委员。 /p
  • 第二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在京召开
    p   9月14日—15日,第二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2017)在京召开。大会主题是“质量安全与创新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焦红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演讲。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02d03da6-50fe-4c78-af19-3f6bda9a4ff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焦红 /strong /p p   在主题为“医疗器械的科学监管与改革创新”的主旨演讲中,焦红指出,科学决策是科学监管的重要基础 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是科学监管的必然要求 强化上市后监管是科学监管的重要体现 推进信息公开是科学监管的重要手段。 /p p   焦红强调,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充分体现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坚强决心,更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 /p p   近年来,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持续提高,医疗器械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总局着力把握监管中的关键点、质量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重点梳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高风险产品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目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同时,总局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重大法规制度和监管工作举措的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把信息发布工作融入到监管工作全过程。 /p p   焦红表示,7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总局将按照改革要求,继续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进一步满足临床使用需求。努力建设一支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的高水平检查员队伍。并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强大服务功能,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增加政策解读的主动性、及时性,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p p   本次大会上,医药企业代表宣读了“做守法楷模 创诚信企业”百家企业诚信宣言。在主论坛环节,国家总局、卫生计生委、人社部、工信部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国内外专家学者,针对当前药品监管改革措施、医药创新发展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读和研讨。大会同时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理念与实践创新”“生物制品监管制度改革与产业发展”“药品流通监管制度改革与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药包材与药用辅料政策改革及技术创新”4个专题论坛。来自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的专家学者,针对监管理念与实践创新、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等话题进行研讨。 /p p   本次大会由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主办、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支持。中国工程院院士侯惠民、宁光、刘昌孝、张兴栋,工信部消费品司、国家卫生计生科教司、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总局办公厅、医疗器械注册司、医疗器械监管司、稽查局等司局,国家药典委员会、审核查验中心、中保委、信息中心、执业药师认证中心、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中国药学会等的有关负责人,以及天津、内蒙古、浙江、湖北、湖南、广东、甘肃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等近1300人参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68b4dd92-037b-4799-8778-dcaa40e5981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会议现场 /strong /p p /p
  • 食药品监管:变“分段监管”为“集中监管”
    “要我给食品药品安全打分,如果满分是10分,给5分就算不错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中南大学校长张尧学反问记者:“你难道放心吗?”   近年来,安全的食物、蓝色的天空和洁净的水源一次次被证明是中国的 “奢侈品”。白酒塑化剂、45天速生鸡……伴随着一桩桩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老百姓在持续的惊恐中一次次发出质问:“我们究竟还能吃什么?我们究竟该怎么办?”   重拳出击,利剑高悬,对食品药品犯罪“零容忍”   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拉响了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犯罪、打击销售“病死猪”犯罪和打击制售假药犯罪的“三大战役”,进一步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公安机关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9700余起,其中95%是主动发现查处的。今年初,公安机关又开展了“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对食品药品犯罪“零容忍”,全力保卫广大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和用药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山东省委主委王新陆对记者说:“对于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努力程度,如果满分是100分,我打90分 若论实际效果,那怎么也是优秀以上啊!”已经担任公安部特邀监督员4年的王新陆,对公安民警的辛劳工作 “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王新陆说:“现在已经是重拳出击,重刑重典了,在继续坚持做下去、利剑高悬的同时,还应加强教育。”   明确责任,共同努力,让每一个消费者吃得放心   “事出多门,监管上就有漏洞,一旦出问题,各部门之间往往相互扯皮、推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江南大学教授麻建国说,“为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国务院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来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的问题,但光靠他们来协调是很难处理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还要进一步理顺整个食品产业链条,中间存在哪些利益链、产业链,由一个部门牵头集中管理。”   王新陆也提到,“三聚氰胺”案件发生的时候,大家印象最深的就是奶站名义上有很多部门在监管,但是最后负责任的却没有。他说:“最好通过大部制改革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对于食品卫生的监管,不要多头治理、‘群龙治水’,最好是一家负责,管到底。”   全国政协委员严琦说:“应建立督察机制,由督察队伍专门查处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实施对失职、渎职监管者的司法问责 将原来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执法职能,划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破‘多头管理’体制,变‘分段监管’为‘集中监管’。”   食品药品安全的问题,是全民的问题。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成为无处不在的眼睛,法律与政府则成为其坚强后盾。   “政府部门要对人民负责,依法管理好市场 同时,消费者也要参与到市场的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历来是推动政府监督、提高监督效率不可或缺的要素。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要联合行动,我们的食品药品安全才有保障,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美好。”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说。   监管问题无大小之分,需要严格的法治环境   周伯华说:“在依法监管问题上,没有大和小之分,应该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项目,每一个食品都高度、全面负责。依法管理要更严格认真,它没有时段性,不分产品,每一件都应让消费者放心。”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屡打不绝,说明我们的法律还不够严,犯罪的成本仍然很低,这就需要一个严格的法治环境,将一切问题都用法律的途径去解决。对于公安机关和整个社会而言,我们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将来再不需要依靠这些重大的专项行动来维护老百姓的餐桌安全。”全国政协委员麻建国谈道。   餐桌上的保卫战,还应从深层次进行挖掘,对食品药品加工的源头等进行治理,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一个系统的事情。   “对食品安全犯罪要处以重刑,坚持重典治乱,但最主要的还是教育,要提高全民族文化意识和诚信意识。我认为,在严厉处置这些问题的同时,应该看到更深层次的问题,就是怎么能进行我们全民族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王新陆语重心长地说。
  • 飞纳电镜助力药品监管
    2018 年 9 月 6 日 - 7 日,第三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2018)在京召开。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药品安全,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坚强决心,更是做好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遵循。大会主会场本次大会设立了药品科学监管论坛、医疗器械科学监管论坛、药品包材辅料科学监管论坛三个分论坛。药品包材辅料科学监管论坛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离不开高科技的检测手段作保障。飞纳电镜赞助出席了本次会议药品包材辅料科学监管论坛,针对药品包材、辅料和仿制药一致性检测等领域的高通量测试,飞纳台式扫描电镜大样品室卓越版 Phenom XL 能够简捷快速地给出准确的检测结果。飞纳台式扫描电镜大样品室卓越版Phenom XL原料药微球玻璃包材的相容性测试飞纳台式扫描电镜大样品室卓越版Phenom XL主要有以下特点:1.飞纳大仓版台式扫描电镜样品杯尺寸为100mm*100mm,可同时放入36个半英寸标准样品台,特别适用于处理大量样品。显著提高检测效率; 2.飞纳电镜系列产品内置了彩色光学显微镜,可以看到每个样品的位置,通过鼠标点击,就可以一键式切换样品,非常方便。目前飞纳电镜已落户药明康德、微创医疗、丽珠医药,阿斯利康等多家单位,为药品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 第二届医药创新&监管科学学术大会 ——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年度工作会 邀请函(第三轮)
    各相关单位:医药创新,从神农尝百草的时代就闪烁着人类无畏和智慧之光,充满了风险与挑战,关乎着民生福祉。保障药品安全是现代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药品管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监管的目标包括促进产业发展和创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满足公众对药品的可及性。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的开局之年。国家药监局自2018年再次组建以来,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了许多变革性实践,取得了许多标志性成果。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监管体系建设,铸成了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的强大引擎。强大的监管造就强大的产业,我国医药产业快速成长,药品质量大幅提升,创新生态持续优化,创新产品持续上市,创新地位持续提升,正在向制药强国目标大步跨越。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的《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作为国家药监局主管的综合性监管学术期刊,发挥学术期刊主观能动性,提升出版服务能力,打造好学术平台,更好的服务药品监管中心工作,拟于2023年9月8-9日在昆明举办“第二届医药创新&监管科学学术大会——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年度工作会”,服务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赋能医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传播与转化。云南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本届大会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聚焦医药创新的“新技术 新生态 新格局”,监管科学研究的“新工具 新方法 新标准”。大会围绕“医药创新与监管现代化”设置主会场,并开设4个平行分会场,拟邀请医药领域多位学者专家、药品监管相关专家进行学术报告交流。本次会议设有主题报告、圆桌对话、专题研究、闭门会议、医药成果展览展示等板块。诚挚邀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拨冗莅临。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一、基本信息会议时间:2023年9月8-9日会议地点:云南昆明海埂会堂主办单位: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主办单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单位:《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联合承办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二、会议安排(具体议程详见附件)主会场:医药创新与监管现代化分会场一:生物制品研发进展(召集人:王佑春、曾明)分会场二:中药高品质发展(召集人:钱忠直、马双成)分会场三:临床试验与合规(召集人:姚晨、葛永彬)分会场四:医药前沿与生态(召集人:胡欣、魏世峰)三、展览展示安排会议期间进行医药及上下游相关产品、技术、服务与成果展览展示。国内顶级医药企业、产业园区等参展主体,将全方位展示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等。展览时间:9月8日9:00-9月9日17:00展览地点:昆明海埂会堂 1层、2层四、会务安排(一)报到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9月7日地点:云南昆明海埂会堂(二)注册参会1.参会代表会议注册费(含会议资料、场租、会期2天午餐):2480元/人(8月至会议开始前报名缴费),2880元/人(现场报名缴费),其他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提前扫描会议报名二维码注册参会。3.参会代表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请提前预定酒店、安排行程。4.会议组织方为参会代表安排2次自助餐(8日午餐、9日午餐),其他时间用餐请代表自理。5.会议执行实名制,代表注册时请如实登记身份信息。(三)汇款缴费参会代表注册时可以直接微信缴费;也可通过银行汇款至以下指定账号(汇款时请备注参会代表姓名和单位)。账户名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洋风景支行账 号:0200214309200015669(四)发票办理参会代表注册费由《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有限公司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内容为会议服务费/会务费/策划服务费/信息咨询费,参会代表注册时请务必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发票一经开出,不可更改。五、联系方式会议咨询及商务合作联系人:徐思宁 010-83025783 18519696222郑冬艳 010-83025756 13911820299中国健康传媒集团2023年8月10日附件第二届医药创新&监管科学学术大会——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年度工作会主办单位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主办单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单位 |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有限公司联合承办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会议时间:2023年9月8~9日会议地点:云南昆明支持单位︱登赫(上海)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讨会主要内容(拟)主会场:医药创新与监管现代化分会场一:生物制品研发进展分会场二:中药高品质发展分会场三:临床试验与合规分会场四:医药前沿与生态▌研讨会日程(拟)主会场: 医药创新与监管现代化9月8日 上午主持人: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09:00-09:20开幕仪式领导致辞09:20-09:50学术期刊服务药品监管现代化的探索与实践吴少祯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董事长、《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主编09:50-10:20民族药传承创新发展路径探索朱兆云 中国工程院院士、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研发总监10:20-10:40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战略合作签约仪式10:40-10:50茶歇交流10:50-11:20多措并举 助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孔繁圃 清华大学医学院首席研究员11:20-11:50新时代药品注册管理体系的设计与构建余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司副司长11:50-13:30午餐休息分会场一:生物制品研发进展召集人:王佑春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教授、执行所长、医科院学部委员曾 明 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研究员9月8日下午:生物制品前沿技术与监管科学研究上半场主持人: 郭中平 国家药典委员会原生物制品处处长、研究员 邹全明 陆军军医大学国家免疫生物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教授13:30-13:55我国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产业发展现状张辉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13:55-14:20疫苗审评改革创新的经验与探索李敏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生物制品药学部副部长14:20-14:45细胞基因治疗前沿技术与监管科学发展研究王闻雅 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研究员14:45-15:00茶歇交流下半场主持人:曾明 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研究员 黄维金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艾滋室主任、研究员15:00-15:25真实世界数据对疫苗有效性的评价汪萱怡 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员15:25-15:50重组蛋白制备技术罗永章 蛋白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15:50-16:15靶向生物药:ADC及RDC李元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6:15-16:40基于纳米技术的新型疫苗佐剂 陈春英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研究员16:40-17:20圆桌讨论:疫苗转化服务主持人:朱涛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首席科学官讨论嘉宾:王佑春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教授、执行所长、医科院学部委员李敏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邀请中)李蕾 丹纳赫生命科学平台总裁待定 万泰生物 9月9日上午:新型疫苗研发进展上半场主持人: 梁争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肝炎病毒疫苗室原主任 高 强 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08:30-08:55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研究进展夏宁邵 厦门大学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08:55-09:20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研究进展何金生 北京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09:20-09:45mRNA疫苗相关王升启 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研究员 09:45-10:10疫苗递送新技术郑海发 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10:10-10:20茶歇交流下半场主持人:张云涛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研究员、首席科学家徐建青 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教授 10:20-10:45广谱冠状病毒疫苗研究进展姜世勃 复旦大学教授、病原微生物研究所所长10:45-11:10VLP疫苗的设计与工程化刘永江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11:10-11:35联合疫苗制备技术马霄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主任技师11:35-13:30午餐休息9月9日下午:新型技术与疫苗评价上半场主持人:张金兰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物研究所研究员13:30-13:55疫苗有效性评价技术王佑春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教授、执行所长、医科院学部委员13:55-14:20肺炎疫苗研究进展叶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研究员14:20-14:45规模化细胞培养技术与现代纯化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刘静 思拓凡(中国)大中华地区工业部应用总监14:45-15:10生物信息学与疫苗免疫原的设计 王祥喜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感染与免疫重点实验室副主任15:10-15:20茶歇交流下半场主持人:王 宾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杨净思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15:20-15:45质谱及毛细管电泳分析技术在疫苗研发中的应用陈泓序 上海爱博才思(SCIEX)分析仪器贸易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博士15:45-16:10假病毒技术及中和抗体检测平台吴佳静 北京云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16:10-16:35蛋白表达调控在重组疫苗制备中的应用陆剑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16:35-17:00纳米化细菌结合疫苗研究 王恒樑 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17:00-17:10论坛闭幕总结分会场二 中药高品质发展召集人:马双成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所长 季 申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天然药物室主任9月8日下午:中药创新进展主持人: 果德安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13:30-14:00《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解读邀请中14:00-14:30从历史维度展望中药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药创新与发展司)(邀请中)14:30-15:00中药质量标准和检测技术研究及应用马双成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所长15:00-15:15茶歇交流15:15-15:45中医药真实世界研究应用场景张俊华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研究院院长15:45-16:15中药监管科学的关键问题探讨胡镜清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主任16:15-16:45中药新药研发立项评估玄振玉 苏州大学中药创新转化研究院院长9月9日上午:中药标准研究主持人: 陆兔林 国家教育部中药炮制工程中心主任08:30-09:00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概况 宋宗华 国家药典委员会业务管理处副处长(邀请中) 09:00-09:30中药材和饮片质量控制及其标准体系的构建屠鹏飞 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化学系主任09:30-10:00中药材“毒”古今研究杜冠华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物研究院副院长10:00-10:15茶歇交流10:15-10:45中药中农残控制标准体系建设及监管思路季申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天然药物室主任10:45-11:15中药现代化研究与高内涵应用王毅 浙江大学药学院 教授11:15-12:00圆桌讨论: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现状与发展主持人:陆兔林 国家教育部中药炮制工程中心主任讨论嘉宾:宋宗华 国家药典委员会业务管理处副处长屠鹏飞 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化学系主任杜冠华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物研究院副院长季 申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天然药物室主任王 毅 浙江大学药学院 教授马恩耀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科研管理部部长12:00-13:30午餐休息9月9日下午:中药国际化主持人: 马双成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所长13:30-14:00中药质量和标准研究策略果德安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14:00-14:30创新中药国际化探索与实践何毅 天士力医药集团研究院专业院长14:30-14:45茶歇交流14:45-15:15国际传统药监管与中药国际注册白剑 中关村现代医药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15:15-15:45中药注册与中药创新唐健元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副院长15:45-16:15加拿大天然健康产品质量、监管要求及胆宁片注册、认证、出口实践詹常森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副总裁16:15-16:30论坛闭幕总结分会场三 临床试验与合规召集人:姚 晨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学统计室主任 葛永彬 中伦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9月8日下午:临床试验设计主持人: 姚晨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学统计室主任13:30-14:00不同设计情形下疫苗临床试验实施中的关键控制点刘晓强 云南省疾控中心疫苗临床研究中心主任14:00-14:30临床试验统计学相关指导原则解读陈峰 南京医科大学生物统计学教授14:30-15:00抗肿瘤新药的临床试验设计夏结来 空军军医大学生物统计学教授15:00-15:15茶歇交流15:15-15:45EUA驱动下的疫苗Ⅲ期临床研究魏朝晖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5:45-16:15临床研究设计相关指导原则解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邀请中)16:15-17:00圆桌讨论:临床试验如何落实“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主持人:姚晨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学统计室主任讨论嘉宾:刘晓强 云南省疾控中心疫苗临床研究中心主任陈峰 南京医科大学生物统计学教授夏结来 空军军医大学生物统计学教授魏朝晖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月9日上午:临床试验实施与合规主持人: 刘泽源 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原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08:30-09:00临床试验合规与监管葛永彬 中伦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09:00-09:30数字技术助力临床研究模式的创新姚晨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学统计室主任09:30-10:00远程临床研究及临床实施合规性考虑张菁 上海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副所长10:00-10:15茶歇交流10:15-10:45临床试验实施中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梁茂植 华西医院临生素研究所副所长梁茂植 华西医院临床研究管理部研究员张海洪 北京大学受试者保护体系办公室主任李高扬 开心生活科技远程智能临床试验副总裁12:00-13:30午餐休息9月9日下午:临床试验实施与合规主持人:张菁 上海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副所长an
  • 第二届医药创新&监管科学学术大会 ——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年度工作会 邀请函(第二轮)
    各相关单位:医药创新,从神农尝百草的时代就闪烁着人类无畏和智慧之光,充满了风险与挑战,关乎着民生福祉。保障药品安全是现代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药品管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监管的目标包括促进产业发展和创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满足公众对药品的可及性。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的开局之年,也是2018年再次组建国家药监局的第一个5年。这5年,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推进了许多变革性实践,取得了许多标志性成果。法治化、科学化、国际化的监管体系建设,铸成了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的强大引擎。强大的监管造就强大的产业,我国医药产业快速成长,药品质量大幅提升,创新生态持续优化,创新产品持续上市,创新地位持续提升,正在向制药强国目标大步跨越。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的《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作为国家药监局主管的综合性监管学术期刊,发挥学术期刊主观能动性,提升出版服务能力,打造好学术平台,更好的服务药品监管中心工作,拟于2023年9月8-9日在昆明举办“第二届医药创新&监管科学学术大会——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年度工作会”,服务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赋能医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传播与转化。云南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本届大会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聚焦医药创新的“新技术 新生态 新格局”,监管科学研究的“新工具 新方法 新标准”。大会围绕“医药创新与监管现代化”设置主会场,并开设4个平行分会场,拟邀请医药领域多位学者专家、药品监管相关专家进行学术报告交流。本次会议设有主题报告、圆桌对话、专题研究、闭门会议、医药成果展览展示等板块。诚挚邀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拨冗莅临。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一、基本信息会议时间:2023年9月8-9日会议地点:云南昆明海埂会堂主办单位: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主办单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单位:《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联合承办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二、会议安排(具体议程详见附件)主会场:医药创新与监管现代化分会场一:生物制品研发进展(召集人:王佑春、曾明)分会场二:中药高品质发展(召集人:钱忠直、马双成)分会场三:临床研究与合规(召集人:姚晨、葛永彬)分会场四:医药前沿与生态(召集人:胡欣、魏世峰)三、展览展示安排会议期间进行医药及上下游相关产品、技术、服务与成果展览展示。国内顶级医药企业、产业园区等参展主体,将全方位展示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等。展览时间:9月8日9:00-9月9日17:00展览地点:昆明海埂会堂 1层、2层四、会务安排(一)报到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9月7日地点:云南昆明海埂会堂(二)注册参会1、参会代表会议注册费(含会议资料、场租、会期2天午餐):2080元/人(5-7月报名缴费),2480元/人(8月报名缴费),2880元/人(现场报名缴费),其他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提前扫描会议报名二维码注册参会。3、参会代表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请提前预定酒店、安排行程。4、会议组织方为参会代表安排2次自助餐(8日午餐、9日午餐),其他时间用餐请代表自理。5、会议执行实名制,代表注册时请如实登记身份信息。(三)汇款缴费参会代表注册时可以直接微信缴费;也可通过银行汇款至以下指定账号(汇款时请备注参会代表姓名和单位)。账户名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洋风景支行账 号:0200214309200015669(四)发票办理参会代表注册费由《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有限公司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内容为会议服务费/会务费/策划服务费/信息咨询费,参会代表注册时请务必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发票一经开出,不可更改。五、联系方式会议咨询及商务合作联系人:徐思宁 010-83025783 18519696222郑冬艳 010-83025756 13911820299中国健康传媒集团2023年6月27日附件第二届医药创新&监管科学学术大会——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年度工作会主办单位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主办单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单位 |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有限公司联合承办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会议时间:2023年9月8~9日会议地点:云南昆明▌研讨会主要内容(拟)主会场:医药创新与监管现代化分会场一:生物制品研发进展分会场二:中药高品质发展分会场三:临床研究与合规分会场四:医药前沿与生态▌研讨会日程(拟)主会场: 医药创新与监管现代化9月8日 上午主持人: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领导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09:00-09:20开幕仪式领导致辞09:20-09:40从论文研究看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探索与实践(工作报告)邀请中09:40-10:10生命科学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邀请中10:10-10:40民族药创新发展路径探索朱兆云 中国工程院院士、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研发总监10:40-10:50茶歇交流10:50-11:20多措并举 助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孔繁圃 清华大学医学院首席研究员11:20-11:50新时代药品注册管理体系的设计与构建邀请中11:50-13:30午餐休息分会场一:生物制品研发进展召集人:王佑春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所长曾 明 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研究员9月8日下午:生物制品前沿技术与监管科学研究上半场主持人: 郭中平 国家药典委员会原生物制品处处长、研究员 王 宾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13:30-13:55我国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产业发展现状张辉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13:55-14:20疫苗药学审评中的常见问题李敏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14:20-14:45细胞基因治疗前沿技术与监管科学发展研究王闻雅 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研究员14:45-15:00茶歇交流下半场主持人:曾明 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研究员 黄维金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艾滋室主任、研究员15:00-15:25治疗性单克隆抗体的质量控制王兰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研究员15:25-15:50重组蛋白制备技术罗永章 蛋白质技术国际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15:50-16:15靶向生物药:ADC及RDC李元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6:15-17:00圆桌讨论 主持人:罗敏华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学科组长研究员9月9日上午:新型疫苗研发进展上半场主持人: 梁争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肝炎病毒疫苗室原主任 杨净思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08:30-08:55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研究进展夏宁邵 厦门大学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08:55-09:20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研究进展何金生 北京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教授09:20-09:45mRNA疫苗相关王升启 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研究员 09:45-10:10疫苗递送新技术郑海发 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10:10-10:20茶歇交流下半场主持人:张云涛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研究员、首席科学家徐建青 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教授 10:20-10:45广谱冠状病毒疫苗研究进展姜世勃 复旦大学教授、病原微生物研究所所长10:45-11:10VLP疫苗的设计与工程化刘永江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11:10-11:35联合疫苗制备技术马霄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主任技师11:35-13:30午餐休息9月9日下午:新型技术与疫苗评价上半场主持人:张金兰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物研究所研究员13:30-13:55疫苗有效性评价技术王佑春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所长13:55-14:20肺炎疫苗研究进展叶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14:20-14:45真实世界数据对疫苗有效性的评价汪萱怡 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员14:45-15:10规模化细胞培养技术与现代纯化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刘静 思拓凡(中国)大中华地区工业部应用总监15:10-15:35生物信息学与疫苗免疫原的设计 王祥喜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感染与免疫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15:35-15:45茶歇交流下半场主持人:邹全明 陆军军医大学国家免疫生物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高强 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15:45-16:10质谱及毛细管电泳分析技术在疫苗研发中的应用陈泓序 上海爱博才思(SCIEX)分析仪器贸易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博士16:10-16:35假病毒技术及中和抗体检测平台吴佳静 北京云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16:35-17:00蛋白表达调控在重组疫苗制备中的应用陆剑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17:00-17:25纳米化细菌结合疫苗研究 王恒樑 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17:25-17:50纳米脂质体制备技术在疫苗中的应用 陈春英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研究员17:50-18:00论坛闭幕总结分会场二 中药高品质发展召集人:钱忠直 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科学家马双成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所长9月8日下午:中药创新政策解读主持人: 钱忠直 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科学家13:30-14:00《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解读邀请中14:00-14:30从历史维度展望中药发展邀请中14:30-15:00中药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体系介绍 邀请中15:00-15:15茶歇交流15:15-15:45中医药真实世界研究应用场景张俊华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研究院院长15:45-16:15经典名方注册(中药监管科学的关键问题探讨)邀请中16:15-17:00圆桌讨论9月9日上午:中药标准研究主持人: 果德安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08:30-09:00中药质量标准和检测技术研究及应用马双成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所长09:00-09:30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概况 宋宗华 国家药典委员会业务管理处副处长(邀请中) 09:30-10:00中药材和饮片质量控制及其标准体系的构建屠鹏飞 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化学系主任10:00-10:15茶歇交流10:15-10:45中药中农残控制标准体系建设及监管思路季申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天然药物室主任10:45-11:15中药现代化研究与高内涵应用王毅 浙江大学药学院 教授11:15-12:00圆桌讨论: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现状与发展主持人:陆兔林 国家教育部中药炮制工程中心主任12:00-13:30午餐休息9月9日下午:中药国际化主持人: 马双成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所长13:30-14:00中药质量和标准研究策略果德安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14:00-14:30创新中药国际化探索与实践何毅 天士力医药集团研究院专业院长14:30-14:45茶歇交流14:45-15:15国际传统药监管与中药国际注册白剑 中关村现代医药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15:15-15:45中药注册与中药创新唐健元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副院长15:45-16:25圆桌讨论16:25-16:30论坛闭幕总结分会场三 临床研究与合规召集人:姚 晨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学统计室主任 葛永彬 中伦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9月8日下午:临床研究设计主持人: 待定13:30-14:00不同设计情形下疫苗临床试验实施中的关键控制点刘晓强 云南省疾控中心疫苗临床研究中心主任14:00-14:30单臂临床试验的设计与统计学考虑陈峰 南京医科大学生物统计学教授14:30-15:00抗肿瘤新药的临床试验设计夏结来 空军军医大学生物统计学教授15:00-15:15茶歇交流15:15-15:45生物疫苗的临床试验设计(拟)邀请中15:45-16:15临床研究设计相关指导原则解读邀请中16:15-17:00圆桌讨论 9月9日上午:临床研究实施主持人: 待定08:30-09:00数字技术助力临床研究模式的创新姚晨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学统计室主任09:00-09:30远程临床研究及合规性考虑张菁 上海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副所长09:30-10:00真实世界研究的伦理挑战与伦理审查张海洪 北京大学受试者保护体系办公室主任10:00-10:15茶歇交流10:15-10:45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药物创新研发新进展与挑战方翼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主任10:45-11:15临床试验期间药物警戒与风险监管制度及体系建设工作进展邀请中11:15-12:00圆桌讨论12:00-13:30
  • 第二届医药创新&监管科学学术大会 -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年度工作会邀请函
    各相关单位:2021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学术期刊是开展学术研究交流的重要平台,是传播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是促进理论创新和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 《意见》明确提出了学术期刊出版的重点任务,包括提升出版服务能力,通过编辑评论、会议推介、新媒体推送等手段提升优秀文章传播效果,密切与学者和学术组织的联系互动,充分发挥学术期刊在学术交流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的《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作为国家药监局主管的综合性监管学术期刊,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发挥学术期刊主观能动性,提升出版服务能力,打造好学术平台,更好的服务药品监管中心工作,拟于2023年9月8-9日在昆明举办“第二届医药创新&监管科学学术大会——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年度工作会”,服务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赋能医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传播与转化。云南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本届大会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聚焦医药创新的“新技术 新生态 新格局”,监管科学研究的“新工具 新方法 新标准”。大会围绕“医药创新与监管现代化”设置主会场,并开设4个平行分会场,拟邀请医药领域多位学者专家、药品监管相关专家进行学术报告交流。本次会议设有主题报告、圆桌对话、专题研究、闭门会议、医药成果展览展示等板块。诚挚邀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拨冗莅临。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一、基本信息会议时间:2023年9月8-9日会议地点:云南昆明海埂会堂主办单位: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主办单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单位:《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联合承办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二、会议安排(具体议程详见附件)主会场:医药创新与监管现代化分会场一:生物制品研发进展(召集人:王佑春、曾明)分会场二:中药高品质发展(召集人:钱忠直、马双成)分会场三:临床研究与合规(召集人:姚晨、葛永彬)分会场四:医药前沿与生态(召集人:胡欣、魏世峰)三、展览展示安排会议期间进行医药及上下游相关产品、技术、服务与成果展览展示。国内顶级医药企业、产业园区等参展主体,将全方位展示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等。展览时间:9月8日9:00-9月9日17:00展览地点:昆明海埂会堂 1层、2层四、会务安排(一)报到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9月7日地点:云南昆明海埂会堂(二)注册参会1、参会代表会议注册费(含会议资料、场租、会期2天午餐):2080元/人(5-7月报名缴费),2480元/人(8月报名缴费),2880元/人(现场报名缴费),其他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2、请提前扫描会议报名二维码注册参会。3、参会代表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请提前预定酒店、安排行程。4、会议组织方为参会代表安排2次自助餐(8日午餐、9日午餐),其他时间用餐请代表自理。5、会议执行实名制,代表注册时请如实登记身份信息。(三)汇款缴费参会代表注册时可以直接微信缴费;也可通过银行汇款至以下指定账号(汇款时请备注参会代表姓名和单位)。账户名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洋风景支行账 号:0200214309200015669(四)发票办理参会代表注册费由《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有限公司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内容为会议服务费/会务费/策划服务费/信息咨询费,参会代表注册时请务必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发票一经开出,不可更改。(五)联系方式会议咨询及商务合作联系人: 杜女士:13671073756(微信同号)中国健康传媒集团2023年5月15日附件:第二届医药创新&监管科学学术大会日程(拟).pdf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监管
    复配食品添加剂是食品添加剂的重要类别,且品种多样,发展很快,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广泛。为切实保障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去年年底部署了全国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实际生产产品是否与许可范围一致 产品配方是否与许可一致 是否存在添加非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行为 企业原辅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等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产品标签是否规范等。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总局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主要采取实地检查和监督抽检等方式开展工作。检查结果显示:全国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共计745家,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尚未发现企业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企业产品标签不规范,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或生产管理记录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出厂检验和销售记录不全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督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对于抽检查明存在产品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严格依法监管,构建长效机制。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和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p p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在深化改革中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工作,以创新引领监管水平提升,进而促进食品药品行业的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p p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食品药品科技创新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康中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重要内容,加强与《“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有机衔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和身体健康需要。 /p p   (二)工作原则 /p p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重点。瞄准食品药品科技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健康需要,聚焦食品安全保障、临床急需药品、创新药、先进医疗器械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让百姓充分享受科技创新带来的福利。 /p p   ——坚持立足监管科技创新,保障食品药品创新发展。通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系统研究,推动监管技术和手段创新,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科学监管的水平,使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p p   ——坚持协同发展,形成创新合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提高企业自我检测和评价能力。利用大学、科研院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优势,建立多学科创新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创新合力,提升监管水平和效率。 /p p   ——坚持人才至上,打造高端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以及在创新创业中的关键作用,培养和凝聚大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技创新和审评领军人才,积极吸纳全球优秀人才,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满足实际需求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 /p p   二、优化科技创新布局 /p p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围绕提升创新引领科学监管能力,加强监管科学学科建设发展,并以此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国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围绕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特殊食品技术审评、食品药品快检和生物安全等领域,在标准规范、检验检测、评价评估、监督检查、过程控制、监测预警和风险交流、应急处置、智慧监管、上市后监测和再评价等方面开展研究,形成一系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强化监管制度和手段创新,解决指导原则、技术规范等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为监管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p p   (二)着力提升食品药品领域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依托,加大对群众急需的重点药品、创新药、先进医疗器械自主创新等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食品安全保障,创新药、儿童专用药、临床急需以及罕见病治疗药物医疗器械研发,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和上市后药品医疗器械监测和再评价,中药创新药、民族药、天然药物、传统中成药的研发及其临床评价和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等。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统筹推进食品药品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临床应用、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 /p p   (三)建立完善科研支撑网络。加强食品药品创新领域社会资源优势集成,建立多部门、多学科联合创新网络。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科研积极性高的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机构与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合作建立研究中心,加强国家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等支撑技术研究,提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跟踪服务,建立沟通机制,助其提高科研效率、缩短研发周期 强化在检验检测、毒理学、临床试验、真实世界证据、不良反应监测、监管绩效评价、伦理审查、拓展性临床试验研究以及监管科学发展理论等方面合作,促进监管科学发展,全面提升监管技术研发水平。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要与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人员交流互访及创新创业,加强技术储备和人才培养。 /p p   (四)引领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以监管法规政策和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为依托,引领食品药品企业在新产品研发、工艺创新和已上市产品再评价等方面加强研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自我检测和评价能力,增强创新和竞争能力。推进食品药品标准基础研究,充分发挥标准对企业研发的引领作用。涉及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通过奖励和报酬等方式调动科技人员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p p   三、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 /p p   (五)积极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创新链及监管需求,组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相关单位参与食品药品等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引领性原创研究、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研发和联合攻关,解决食品药品创新重大科技问题。加速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在食品药品监管新方法、检验检测新技术、标准制修订、风险分析、预警和交流、安全性评价、应急处置等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解决基础性、关键性、战略性技术难题,形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特色突出的科技创新基地,为进一步参与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技术和管理储备。 /p p   (六)加强重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采取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联盟等形式,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选择在人才、学科和资源等方面优势单位,聚焦健康中国建设、医疗体制改革的战略需求,建设和培育一批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食品安全等领域重大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在毒理学、食品安全与营养、生物安全、药品医疗器械评价等监管科学领域打造具有行业、国家和全球有影响力的食品药品科技研发高地,促进我国健康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p p   (七)协同推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面向重大临床需求和产业化需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要积极开展临床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工作。把临床研究中心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研究的情况纳入考核评估和管理重点,包括临床试验条件、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研究人员、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要聚焦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重点任务,率先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健全临床试验管理平台和统一的伦理审查平台,做到在临床试验数据、伦理委员会审查互认等方面数据的统一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实现可追溯和痕迹化管理,发挥更大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促进作用。 /p p   (八)加强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本省食品药品产业特色和新兴门类,共同加强顶层设计,优先考虑建设一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创新基地,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和应用性技术研发,推进区域创新以及食品药品产业和监管科学创新,提升整体食品药品监管科技水平。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资源整合,将各类科研仪器、科研设施、科学数据、科技文献、信息资料等纳入地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着力解决科技资源缺乏整体布局、重复建设和闲置浪费等问题。 /p p   (九)支撑服务产业集群。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食品工业园区等产业集群区,加强政策指导,按照分布推进、有序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有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技术支撑机构在产业集群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和技术创新联盟,共建一批特色突出、专业优势明显的实验室,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生产等为一体的开发中心,并提供检验检测、审评审批等便利服务,促进产业集群区内企业技术创新升级和产品上市,加速食品药品产业发展。 /p p   四、营造科研创新氛围 /p p   (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有关对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的政策扶持,各审评机构要加强早期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及早开展与注册申请人“研审联动”,加速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和成果转化。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系统内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登记、评价、共享、收益等相关规定,建立公益性科技成果转化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引导拥有科技成果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创新创业。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试点工作,推动更多应用类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 /p p   (十一)建立人才激励和奖励机制。全面落实科技人员流动、创新创业等激励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才管理与服务保障制度,调动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技术支撑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人事聘用、绩效考评、收入分配、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教育培训等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热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推进中国药学会等社会力量完善科技评奖体制和机制,开展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 /p p   (十二)加强科技和科普宣传。制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教育计划,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深入开展“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科技创新典型事迹、重大政策精神的宣传和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食品药品科学素养,在全社会塑造科学理性精神,形成人人关注创新、参与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文化氛围。鼓励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设科普宣传基地。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生态。 /p p   (十三)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借鉴吸收先进的监管技术及经验,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框架下科技人文交流、共建实验室等合作。充分发挥作为ICH、IMDRF等有关国际组织成员国的作用,深入参与并主导国际食品药品政策法规、技术指导原则、标准等制修订以及监管科学相关国际活动,推动和引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与国际接轨,提升话语权。推动并逐步实现审评、检查、检验结果和标准的国际互认。鼓励技术专家在国际组织中任职,提升在国际合作交流中的影响力。 /p p   五、加强组织保障 /p p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把科技创新放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核心位置,突出科技创新在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要将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作为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食品药品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完善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将把对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地方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p p   (十五)营造科技创新政策环境。按照工作要求,抓紧修改不符合创新导向的规范性文件和制约创新的制度规定,构建综合配套精细化的法治保障体系。充分利用专利强制许可、药品医疗器械优先审评审批以及其他国家科研管理和监管制度,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开展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试点,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建立健全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的激励政策体系,营造完善的科技创新法治环境,让致力于科技创新者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体现科研创新价值。 /p p   (十六)建立科技创新资助和管理机制。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食品药品领域科学研究,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中统筹部署。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开拓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加强食品药品科技创新研究。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机构按照单位职能建立健全内部科技管理体系,确保有制度、有岗位、有人员,夯实科技创新主体职能基础。鼓励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机构在完成监管工作前提下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和能力。 /p p   (十七)强化资源统筹合作。加强部门协同,建立科技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际协同机制,凝练食品药品科技需求,系统布局食品药品科技创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在科研立项、科技奖励、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并支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机构纳入科研单位管理序列。 /p p   (十八)培育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人才专项规划要求,实施“十百千”人才工程。未来15年,培养和造就数十名能进入世界相关科技前沿并享有盛誉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造就数百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培养数千名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起骨干或核心作用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打造高端智库。加强35岁以下科技创新青年人才的培养和支持。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组织能力强的科技管理人才。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科技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25日 /p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月4日发布《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银杏叶胶囊中游离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按照该检验方法,银杏叶药品生产过程中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将被检出。 br/ /p p   近期,总局通过飞行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谋取非法利益,擅自将银杏叶提取物生产工艺由稀乙醇提取改为3%盐酸提取,导致银杏叶药品有效成分分解,降低药品疗效,而按照现行药品标准检验方法却无法发现。这次发布的补充检验方法,是国家药品检验机构专门针对盐酸提取工艺和非法添加其他物质研究的新方法,只要是使用盐酸提取工艺和非法添加其他物质的,就可以直接检验出来。 /p p   此前,总局已经就银杏叶药品问题多次发布通告,列明购买非法银杏叶提取物的企业,要求这些企业立即采取停售、停用和召回等措施。同时部署开展了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要求其他生产银杏叶药品的企业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补充检验方法的发布,为监管部门有效执法提供了有力武器。 /p p   补充检验方法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一般不公开发布。此次公开发布,是从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为了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控制药品风险,给企业自查和专项治理提供技术支持。总局已要求所有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抓紧对本企业产品开展自检,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停售停用,及时召回产品。同时要求各地药品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抽验,彻底清理银杏叶药品市场。凡仍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在市场流通的企业,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p p   此次公布的补充检验方法,是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一部分。该方法扩大适用范围及增加其它检验项目和方法的工作正在加快进行,并将及时公布。 /p p br/ /p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月4日发布《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银杏叶胶囊中游离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按照该检验方法,银杏叶药品生产过程中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将被检出。   近期,总局通过飞行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谋取非法利益,擅自将银杏叶提取物生产工艺由稀乙醇提取改为3%盐酸提取,导致银杏叶 药品 有效成分分解,降低药品疗效,而按照现行药品 标准 检验方法却无法发现。这次发布的补充检验方法,是国家药品检验机构专门针对盐酸提取工艺和非法添加其他物质研究的新方法,只要是使用盐酸提取工艺和非法添加其他物质的,就可以直接检验出来。   此前,总局已经就银杏叶药品问题多次发布通告,列明购买非法银杏叶提取物的 企业 ,要求这些企业立即采取停售、停用和召回等措施。同时部署开展了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要求其他生产银杏叶药品的企业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补充检验方法的发布,为监管部门有效执法提供了有力武器。   补充检验方法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一般不公开发布。此次公开发布,是从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为了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控制药品风险,给企业自查和专项治理提供技术支持。总局已要求所有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抓紧对本企业产品开展自检,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停售停用,及时召回产品。同时要求各地药品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抽验,彻底清理银杏叶药品市场。凡仍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在市场流通的企业,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此次公布的补充检验方法,是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一部分。该方法扩大适用范围及增加其它检验项目和方法的工作正在加快进行,并将及时公布。
  • 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也要放权、要“瘦身”
    一纸方案,多个部门随之而动,成立13年的&ldquo 广东FD A&rdquo &mdash &mdash &mdash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扩容,打出广东新一轮机构改革的&ldquo 首拳&rdquo 。食品监管终于告别&ldquo 九龙治水&rdquo ,总体上实现两段监管。本月开始,原来分布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与食品监管相关的职能,全部划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不可否认,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也面临信任危机。一个部门,增加职能,权力扩大自然是&ldquo 香饽饽&rdquo ,而在&ldquo 还能吃什么&rdquo 已成国问的年代,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增加职能也是&ldquo 烫手山芋&rdquo 。   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如何发挥作用?南方都市报专访局长段宇飞,解析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以及未来的监管路径。   食药监机构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南都:8月底,食药监机构改革方案在期待已久后正式出炉。我们看到,这个方案整体上还是与国家局保持一致。具体来看,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体现了&ldquo 广东特色&rdquo ?   段宇飞:比如,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改革之前的设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是统一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改革之后又进行了拆分整合。但广东有其特色,保健品和化妆品的量非常大,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的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还明确省食安办主任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稽查局局长由副厅级干部担任。   第二是根据广东省实际,在酒类流通、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流通监管等方面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经济和信息化、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三是创新监管方式。转变&ldquo 重审批、轻监管&rdquo 或&ldquo 以审代管&rdquo 的路径依赖,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新的监管体制下,局领导分工将按品类、按链条分管,人员向日常监管加强。在执法上,要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沉。   改革后,省局取消职责13项、下放职责10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整合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   南都:你刚提到,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这在改革方案当中也有重点提及,如何来理解这种转变?在今后工作中怎么体现?   段宇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核心是整合、统一、加强。整合职能、理顺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要与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对整合、理顺后所有的职能所涉及到的审批事项,要进行优化组合,该合并的合并、该优化的优化,然后进行清理,除必须保留的外,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转移,实现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根本转变。   同时,通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制度、体系、机制、标准等建设,切实解决监管不力或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要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企业首负责任制,加快构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体系。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要通过改革,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的同时,也让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ldquo 瘦身&rdquo ,切实腾出时间和精力抓监管、抓执法,管好该管的事情。   南都:我们注意到,这次改革,省局还新设置了两个职位,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   段宇飞:这也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主要目的是加强监管。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是监管&ldquo 四品一械&rdquo ,分为食品和药品两大块,还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设置模式,广东省局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在内部、外部承担相关协调职责。   职能整合后不会形成新&ldquo 垄断&rdquo   南都:从以往的&ldquo 九龙治水&rdquo 变成了两段监管,这是本次改革最大的调整。这个会带来什么改变?以后碰到食品安全问题,&ldquo 踢皮球&rdquo 的现象会不会减少?   段宇飞:这次改革的关键,就是要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职能,比如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和酒类、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流通监管职能相应划转整合,把整合后的职能赋予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确保形成大食品药品的监管体系,形成统一的监管和执法力量。   从这个月起,广东省食品安全总体上将分为&ldquo 两段式&rdquo 管理,在食用农产品种养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由农林渔部门监管 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可以说最大的变化是职能集中,责任很明确。例如蔬菜,在田间地头时归农业部门监管 一旦进入加工厂、市场,最后到消费者手中,都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这样就可以避免过去职能交叉、监管空白与相互推诿的情况。   南都:也有专家担心这些职能整合到食药监局后,会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比如以前各部门互相可以制约平衡,现在一个部门负责到底。   段宇飞:我觉得不会,现在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当然,我们政府层面也会出台一系列的考核评价机制,现在正在做&ldquo 建章立制&rdquo 的8个课题调研。其中有一个对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制考核。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还影响G D P   南都:你之前在其他场合有提及一本书,叫《屠场》,这本书好像是反映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段宇飞:对,这本书反映的是美国20世纪初的食品安全状况。当年罗斯福总统读了《屠场》后,其中的内幕让他很震惊,也推动了《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的通过。   当年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比我们现在要糟糕得多,罗斯福是一个一个议员去做工作。大家不要只是看到美国现在的食品安全状况好,也要看到它曾经经历的艰难过程,从而对现在的工作有一个客观的、正确的认识。在正视问题的同时要坚定信心,食品安全监管要坚持不懈。   我们正在学习美国FD A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理模式,如果和曾经的食药监局相比,这次改革又前进了一步,但今后还有更多需要完善的空间。在实际工作中,也许还会出现磨合过程中的各种不适应,也许会碰到一些原来没有预料到的问题。   南都:这些年食品安全已成为高频词,你是如何看待食品安全的?   段宇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中有一句话: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也强调,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和重大的政治问题,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食品安全不单是民生问题,还会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比如,G D P是硬指标。可是,广东省G D P的1/5来自食品医药,去年G D P是1 .2万亿,从业人员1200万,超过全省人口的1/10。食品监管是不产生G D P的,但是我们监管的行业是产生G D P的,管得好是双赢,监管出了漏洞是双输,消费者受害,企业倒闭。   长远而言,广东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肯定还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工作中去创新、实践中去摸索,也希望社会各界一起行动起来,抵制、检举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和保障食品安全。   声音   广东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   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我认为,这些职能整合到食品药品监管局后,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 山东投入1亿元加强药品监管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严把药品质量关,省财政于近日安排专项资金1亿多元,用于提升全省药品监管能力。   据了解,此次安排5000万元提高全省药品监管执法能力。重点支持市县药品检查机构购置急需的检验仪器、设备,改造实验室,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标准化县级药品快检机构,以及支持省级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增添检验仪器设备,增强药品检验能力。   将安排3100万元加大药品抽验范围和批次,对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所涉及的5000余种、各类规格的药品,至少抽验一次,实行全覆盖抽验。支持开展医疗器械和药用辅料等的抽验,全面落实国家、省安排的基本药物以外的药品综合抽验和跟踪监督抽验任务。   此外,安排2000万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抓好高风险、特殊药品监督检查,支持建设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完善全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系统,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 2016年172张GMP被回收 药品监管持续收紧
    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网站公布《2016年全国收回药品GMP证书情况统计表》。   据统计,在过去的2016年,全国共有172张GMP证书被收回,有些药企还被收回了不止一张。此外,这个数值与2015年的144张GMP证书被收回,有了很明显的提升,可见药监部门对于药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力度也越来越大。序号 省份 收回药品GMP数量(张) 发回药品GMP数量(张) 1北京332天津213河北15114山西215内蒙206辽宁837吉林20118黑龙江619上海2110江苏1111浙江2112安徽221513福建3214江西6515山东7516河南5317湖北11818湖南4219广东9620广西151221海南4222重庆1023四川3124贵州1125云南3226西藏0027陕西5028甘肃5129青海0030宁夏0031新疆55合计172104  在收回GMP的“成绩单”上,各省的表现不尽相同。据统计,吉林、安徽两省已是连续三年位列前三甲,当之无愧成为GMP收证的第一梯队。河北、广西、湖北3省,收证数量也达到十多张,尤其是河北,2015年收1张,2016年突然发力收回15张。  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要求制药、食品等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而在GMP认证的过程,科学仪器必不可少,随着药品监管力度的加大,药企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而这其中对科学仪器的需求也不容小觑。  各省市详细情况请参看附件:   2016年各省(区、市)收回药品GMP证书情况.rar (以上信息来源于CFDA、塞柏蓝等)
  • 食品药品监管局: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开展六个“严厉打击”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记者从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将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全力营造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和及时曝光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开展六个“严厉打击”。   “2010年,各地加大了对违法添加药物、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还远远不够。目前,市场混乱形势依然严峻,市场秩序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在会议上指出,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2011年开展六个“严厉打击”,即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劣原料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边振甲要求,各地要以有力的措施和行动,充分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有干劲、负责任、抓实效的良好形象。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实施五个“必须”,即凡存在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 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 凡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经营 凡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撤销产品批准文件,吊销生产许可证 凡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对跨地区的重大问题挂牌督办 支持配合省级局,对违法违规企业一查到底,坚决予以打击 建立地区之间的协查机制,使问题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切实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争取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将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的建立健全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是实现严格准入、提高门槛的最有效手段。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   边振甲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相关建设工作,近两年加大了有关原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以及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等制修订的力度,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有关省级局和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及协会、院校等先后承担了部分工作。目前,有的已经发布,有的已在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制定有关技术要求等编制和管理规范,科学推动和指导工作进展,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相互协调配套并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体系,全面提高产品准入、生产准入门槛,科学有效降低申报数量。   同时,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做好有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记者从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司长童敏介绍,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有序地推进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相应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据介绍,我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包括,完善原料标准。针对胆碱类及其酯类物质的使用问题,修改化妆品卫生规范。组织拟订24种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完善产品标准。制定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改变了化妆品没有产品注册标准规范的状况,进一步完善了保健食品产品质量标准的规范和要求,提高了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水平。   此外,还包括完善检测方法 完善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 完善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等。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为做好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更好地发挥统计对监管的基础支撑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统计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和法规制度的重要依据,是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支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统计工作,进一步强化统计服务功能,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使统计真正成为及时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必要手段,研究和制定监督管理政策、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和社会公众的重要信息平台。   《指导意见》强调,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整合统计职能、完善统计机构、健全统计队伍、保障统计投入,确保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统计职责。在机构改革中同步推进统计职能划转和整合,积极主动商工商、质监部门移交相关统计职能,获取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的统计基础资料,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统计资料的完整性。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统计机构,完善统计工作体系,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在保持现有统计队伍稳定的基础上,适当予以加强,并确保有专职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充实统计人员优先从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中选配。要将统计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考虑,保证统计工作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条件。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实现统计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和数据库建设的现代化。   《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完善规章制度,适时出台统计管理办法,加强对基础数据收集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和统计数据公布制度。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改进调查方法,综合利用多种调查方式,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加强统计数据分析。   总局要求,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统计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纳入年度统计工作考核。
  •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将改革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开始调整   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甫一结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就开始酝酿体制改革。   近日,吉林省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制和机构做出重大调整,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由过去的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调整为省以下垂直管理。   而本报记者获悉,广东省也于近日恢复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但与吉林省不同的是,广东拟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体制由过去的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这与吉林省的思路刚好相反。   省级政府签下食品安全责任书   早在2010年2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即组建完成,并对食品安全全面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但相比不断突出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监管框架仍令公众感觉乏力。   近来,馒头、豆芽、蜂蜜等老百姓常用品,纷纷曝出严重的安全隐患,公众震惊。这直接促使了“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的诞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30多年时间解决了人民吃得饱的问题;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必须下决心解决群众吃得好、吃得安全的问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肖鸣政教授对本报记者表示,基于这样的思路,执政者已将食品安全问题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国际国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开拓十几亿人口的内需大市场,以及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等联系起来,统筹看待。   监管思路变化才是关键   在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体系下,各省思路并不相同。突出表现就是上述吉林和广东两省对本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逆向调整。   据本报记者了解,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广东珠三角地区,也是食品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监管挑战较大的地区。早在2004年,广东省即自主成立过食品安全委员会。2008年中央机构改革后,中央一级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合并到卫生部,同时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常设机构,省以下大多也把食品药品监管局归并到卫生厅。广东省也撤销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由省卫生厅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工作。   广东当时未向全国其他地区那样取消省以下垂直管理体系。究其原因,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一位不愿具名的科长说,一方面,当时广东在积极试验大部制改革,食品与药品统一是确定内容;另一方面,广东希望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广覆盖的监管格局,消除死角盲点。   但是,这样的垂直体系制度安排,很快就遇到了瓶颈。据这位科长介绍,因城市化进程提速,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压力增大,对一些农村转城镇的区域,只能派驻工作站,人手、器械、网络都出现短缺,但因属于垂直管理体系,又无法从本级地方政府获取支持,垂直体系的弊端出现。所以,从2010年开始,广州、东莞、深圳等城市,开始希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在肖鸣政看来,食品药品监管管理体系的改革,需要更深入的思考。“目前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好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但实际上,这也是在将监管责任层层下放。这样的体制,容易导致监管信息无法公开透明,应急处置能力阻塞在某一级瞒报的政府。”   往上追溯,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架构,可能相互九龙治水的局面。“目前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未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细化,食品安全监管因此出现了诸多死角。”肖鸣政认为,无论是省以下垂直管理,还是地方政府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思路的调整都是势在必行的。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化妆品抽检结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日通报了201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在505批产品中,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芳玫瑰亮白洁容霜等6批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其中,4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2批产品检出限用物质超标。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要求,河北、吉林、福建、山东、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行政区域内宣称美白、祛斑类和染发类化妆品开展了监督抽检。   抽检结果显示,广州市伊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维娜染发膏(黑色)、佛山市南海区黄岐神采美化妆品厂生产的黛尼美源养发黑油、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生产的清水一抹黑生态黑亮染发膏,被检出禁用物质间苯二胺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芳玫瑰亮白洁容霜,被检出禁用物质苯酚 佛山市南海丰婷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慕兰护手霜、深圳市绿馨颜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妃美白保湿霜,检出限用物质丙烯酰胺超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有关产品的抽检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实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 中国30省份70%的市成立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要有信心。他透露,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70%的市和30%的县整合了食品和药品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对食品安全的状况,毕井泉说,我们要讲两句话:第一,对中国的食品安全要有信心。第二,我们的工作还要继续努力。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有信心,有以下几方面理由:  一是从市场抽样检验的结果来看,近几年抽样检验的数量逐年在增加,抽样检验产品的合格率也在稳步提高。2015年总局共抽检了17万批次的食品,比2014年增加了21%,比2013年增加了2倍多,2015年的抽检食品合格率是96.8%,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二是从监管的工作看,我们向社会公开不合格的食品6552个批次,食药部门查处涉及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24万件,公安机关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1.5万件,配合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新的食品安全标准157项,在40万家餐饮企业推行“明厨亮灶”的工程。  三是从法制建设看,去年全国人大修订了《食品安全法》,新的《食品安全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食药总局已经制定了和正在制定一些配套的规章,切实把法律规定的内容执行到位。这些都为我们构建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四是从监管体制看,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决定,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70%的市和30%的县整合了食品和药品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这也为食品药品的监管提供了重要的体制保障。  另一句话是我们还要继续努力。毕井泉说,一方面现在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现在的食品安全仍然处在问题多发期,因为现在是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所决定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多。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这都给食品安全构成了比较大的威胁。我国目前发放许可证的食品经营、生产企业有1180万家,这些都是我们监管的对象。还有为数众多没有领许可证的一些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产业“小散乱”的问题还是相当突出的。食品生产中掺假造假的案件还是屡有发生,特别是抽检中还有3个百分点的不合格食品,这个不合格食品如果落在哪一个消费者头上都是百分之百。  另一个方面,食品安全工作有进步,但是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距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我们的食品安全标准还有一些缺失,我们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还不足以对违法者形成震慑。我们的监管力量薄弱,数量不足,能力不强,检验设备落后。全国现在还有70%的县和30%的市还没有完成食品药品体制的改革。所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现在面临的挑战还是比较多的,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做好食品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京郊首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揭牌
    昨天(9月3日),京郊首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大兴揭牌,除去对日常食品、药品进行监督,该部门还将对化妆品做监测。   新成立大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管方面,将依法对药品零售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监督实施。对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以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行监测。   除此之外,该监管局还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监督管理,以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负责落实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落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   大兴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刘忠兴表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努力按照“新机构、新任务、新目标、新气象”的标准,严格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 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加入国际药品监管体系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9日发布,我国正式成为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成员,英文简称ICH。这将有利于推动中国药品研发和注册与国际规则逐步接轨,全球创新药在中国获批的速度也有望提升,更好地满足公众临床用药需求。 /p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司长袁林:中国老百姓有望用上中国政府监管部门批准的达到国际最高标准的药品,国外发达国家审批的新药也会更快地进入中国市场。 /p p /p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App上线
    日前,&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正式上线,公众免费下载手机客户端后,就能通过手机轻松浏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随时随地查询食品药品基础数据,方便快捷地掌握各项许可进度。   安卓版和苹果版手机用户在总局政府网站上扫描二维码或网页下载移动客户端后,一个名为&ldquo 国家食药监管(CFDA)&rdquo 的蓝色图标就能轻松安装到用户手机上。&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采用清新、简约的设计风格,只需轻击,滑动手指,27个栏目的&ldquo 掌上&rdquo 资讯和数据将展现在手机上。   &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资讯类的栏目设置和总局政府网站发布内容基本对应,但更加便捷,支持用户选择栏目、形成个性化的页面。无论业内人士、普通消费者,还是基层监管工作人员,均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从工作动态、新闻发布、部门规章、工作文件、药品质量公告、医疗器械质量公告、药品召回、医疗器械召回、药品安全警示、曝光栏等多个栏目,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信息。打开这些栏目,每个资讯页面的左上角都链接有微博、微信等及时通讯工具的标识,用户可以点击这些工具,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第一时间进行分享。   数据搜索功能是&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的一大亮点。&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有多个查询栏目,可提供基础数据查询,例如食品生产企业查询、国产保健食品查询、进口保健食品查询、国产药品查询、进口药品查询、国产医疗器械查询、进口医疗器械查询、进口化妆品查询、国产化妆品查询、进口化妆品查询,在这些栏目输入注册号或企业名称等检索关键词,相关信息瞬间就从海量数据中抓取出来。   为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各项审批注册许可的进度,App设置了保健食品注册进度、药品注册进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批进度、委托生产审批进度等栏目,只需输入受理号,该项目的许可进度情况一目了然。   据悉,组织&ldquo 国家食药监管&rdquo App开发是总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一项措施,旨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服务质量。负责该项目的总局办公厅、信息中心负责人坦言,如何在互联网、智能手机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下,满足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的需求,一直是总局面临的重要课题。试水App是一个开端,开弓没有回头箭。把这次推出的App定义为1.1版,表明了总局在这方面积极、开放和负责的态度。未来将根据用户反馈的意见建议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升级版本,完善栏目设计和使用功能,以更加便捷的渠道与公众分享监管信息。
  • 《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发布
    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的通知,表示《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 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以下为“规划全文”: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二五”是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一级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原属于市工商、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及人员划转至新成立的市食药监局,全面履行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职责。加快推进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单位改革,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市(县)、区相继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各乡镇按区域设立监管分局(分所),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基本建成盖边沉底的监管网络。各市(县)、区相继成立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将食品检验检测职能整合到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天安行动”、“食品药品安全放心行动”、药品“两打两建”、保健食品“打四非”、医疗器械 “五整治”等专项整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检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市公安局在市食药监局设立警务室,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违法案件7236件,罚没款6200万元,处理投诉举报 17800余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3274条,取缔无证经营户169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6个,停业整顿生产经营户662家,移送司法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739件,追究刑事责任1083人。公安部挂牌督办7件。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探索并联审批模式,建立审批事项电子档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凡是依法可以下放的,均下放到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机制日益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日渐完善,部门协作联动顺畅有序,食品安全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成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三类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其中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已实现追溯系统全覆盖,同时在60家食品流通企业和10家餐饮单位开展追溯试点。持续推行餐饮安全“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推进远程监控技防设施应用,全市大多数A级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近一半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实施了“五常法”管理并安装监控设施。完成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1323余次,实现食品安全零差错零事故。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实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工作常态化。79家在产药品生产企业100%通过新版GMP认证,通过认证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对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按品规全面开展质量风险评估。药品批发企业新版GSP认证率100%,零售连锁企业认证率90%,单体零售药店认证率80%,均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医疗器械 GMP认证,企业认证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检查覆盖率10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工作机制,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约谈制度。  ??(四)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日益健全。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建设取得积极成果,2013年10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允许苏州工业园区口岸进口药品,增加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至“十二五”末,苏州口岸办共核发《进口药品通关单》189单,进口药品498批次,共计119万公斤,货值12015万美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创建口岸药品检验所为目标,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2012年实现整体搬迁,新所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人员编制从40人增加到68人,在编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超过75%,配置货值近亿元的仪器设备560多台(套),检测能力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保健食品、化妆品、洁净室性能检测六大类共378个参数,药品检测能力基本覆盖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和国际通用药典的检测项目,基本达到口岸药品检验所的标准。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于2012年正式设立,运行以来,每年检测业务受理量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检测业务辐射上海、浙江、无锡、南通等省市。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5年全市食品每千人抽检率达5.05,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每百万人口报告率逐年上升。  ??(五)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活动。重点围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面向执法人员、企业和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每月在市主流媒体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切实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部署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极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功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做好“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监管事业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这给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随着食品药品产业的快速发展,更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得到广泛应用,这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上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各监管环节之间尚未真正实现无缝衔接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薄弱,仅靠现有的人员编制和专业能力难以完成面广量大责任重的日常监管工作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尚未彻底根治,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仍较薄弱 食品检测职能及机构还分散在多部门,尚未形成统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主动顺应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应有贡献。  ??三、“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和“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把苏州建设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二)工作目标。通过5年努力,力争到2020年末,基本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适应监管工作任务需求,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不断改善,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所有食品供应渠道、食品品种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项目。食品检验量达到6份/千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原则上,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食品生产监管违法问题发现率达到5%,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药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化妆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率达到100%。  ??——对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短缺药品定点储备单位日常监管做到100%全覆盖。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覆盖率达到80%。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率100%。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1.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向专业化、系统化、独立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县、镇三级监管网络,确保监管无盲点、无空白。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内部整合,理顺监管职能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成食品检验检测职能的调整和机构的整合,分别建立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市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2.全面落实“四有两责”。深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的认识,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资源的投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落实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着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配足日常监督检查、市场抽检执法、产品技术检验三类岗位,配齐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职检查员,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验、样品检验必需的设备。  ??3.强化食品药品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完善市、县、镇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推进综合协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通“最后一公里”。逐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责任机制、隐患排查机制、问题发现报告机制、群防群控机制等相关制度规范,夯实基层监管工作基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的作用。  ??4.进一步明晰食品药品监管事权。按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食品药品监管事权进行合理划分,明晰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权力行使,充分调动各级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上下协调的事权体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考评等途径,层层传递压力,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建设。  ??1.深入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着力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制定出台苏州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文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的建设。依法做好全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及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推行网格化监管、“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案件查处及执法案卷评查为切入点,推动落实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做好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严格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1.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三分监管”有关要求,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划定的企业监管频次和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内部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管与执法事中事后衔接力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动态管理,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名单,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覆盖全市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2.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溯源管理机制,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的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体系。完善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食品销售、仓储、运输和食品销售摊贩的监管,加大法定抽样检测力度,切实增强对食品销售、仓储、运输的全程监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农村市场治理力度,鼓励农村市场规模化经营,实施农村市场“百千万”计划。  ??3.强化餐饮安全监管。制定、修订《苏州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苏州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操作手册》等制度规范,提升对基层监管工作的指导效率。继续倡导实施先进管理方法,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加强对高风险品种、高风险场所和高风险危害因素的抽检,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业态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加大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力度。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对上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提前介入重大活动的筹办,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供餐单位和辖区内均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4.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监管数据库,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档案。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分类分级动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示范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经营企业等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制度。加强互联网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互联网销售行为。  ??5.强化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监管,继续开展年度基药质量风险评估及每年2次监督检查。继续做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不断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确保注射剂类药品认证下放省局后我市企业新版GMP实施水平不下降。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强化对高风险对象的监管,突出对生产行为和产品上市后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强化特殊药品、特药复方制剂日常监管,严防麻黄碱复方制剂流弊事件的发生。加强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全面完成医院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  ??6.强化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药品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优化存量资源,推动药品流通市场持续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严格监督实施药品GSP。强化GSP认证通过后跟踪(飞行)检查。运用飞行检查、通报、曝光、约谈等监管举措,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快完善药品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加强药品购销渠道和安全风险管控。确保药品流通环节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行为,督促网售药品配送严格执行药品GSP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贯彻实施新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疫苗流通监管。  ??7.强化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继续修订、完善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各项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市医疗器械依法监管,协调统一。深入推进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属地分级监管”的原则,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完善日常监管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升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四)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按照“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丰富执法措施和手段,提高案件查办效能。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涉案产品检验认定、处置以及办案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合力。抓住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科学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抓住问题较集中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发挥监督检验在稽查打假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稽查与投诉举报工作互通机制,形成从投诉举报中善于发现案源、通过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发现案件动向的良好格局。鼓励各地区、部门之间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协作机制,签订相关的协作协议与协作章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与细则,形成稽查“大协作”格局。  ??(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建设。  ??1.加强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理顺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责任处室牵头、有关处室齐抓共管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坚持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实施教育培训学分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和师资库,编写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配套性教材。开展网络教育,实施联合办学,鼓励干部在职自学。选派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进企业跟班学习和赴境外参加培训。  ??2.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的竞争性干部选拔机制和交流轮岗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加大考核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权重。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和绩效考核等工作,配优配强有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3.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和检验员。根据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性强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展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通过职业化培训教育、专业化考核考评,加快建立与专业化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检查员队伍,提升监管的专业化水平,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系统化风险。突出抓好技术监督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专家型、国际化的标准,科学规划、严格选拔、精心培养,努力造就一支与履行技术监督职能需要相匹配的专业人才队伍,做好检验员队伍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注重优秀人才的吸收引进,在提升科研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  ??(六)建立科学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1.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进口药品口岸药检所功能建设,创成口岸药品检验所。深化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建设,探索在分所建立江苏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监管企业培训基地。建设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基地,建成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技术中心。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不断拓展检验检测项目,持续延伸检验检测覆盖范围,着力突出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建设,在县(区)、乡镇建立快检室,实现基层食品快检能力全覆盖。鼓励督导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高风险主体,积极开展快检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各自的技术优势,建立优势互补的食品安全法检体系。  ??2.着力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科学编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全面统筹信息化监管建设项目,建立基于大数据处理和云平台运行的监管基础数据库,努力构建涵盖“四品一械”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公示、举报投诉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监管事项的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上下对接通畅、信息及时共享、移动执法便捷、数据分析精准的监管目标,切实将监管效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3.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审评机制改革。支持苏州高新区筹划建设国家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分中心项目,推进江苏省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在苏州高新区建设医疗器械审评分中心。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在省内率先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为江苏的试点工作多做贡献。  ??4.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系统,有效联通和共享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食品抽检监测信息,完善全市统一的抽检结果处理程序。加强市、县两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建设,加快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5.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协调有序、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保障、社会动员和总结评估等机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信息通报等机制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
  • 焦红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消息,6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焦红一行到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调研。据了解,这是焦红首次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身份在媒体上公开亮相。此前,她担任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焦红,女,汉族,1963年9月出生,山东烟台人, 1988年8月参加工作,农工民主党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大学生物系教师 湖北省宜药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宜昌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协副主席、市长助理、农工党宜昌市委主委,副市长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卫生厅厅长,农工党湖北省委副主委。2012年8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2013年4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2014年6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
  •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历史沿革、现状与发展
    对当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分析应当主要聚焦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发展变化上。药品监管体制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前身)成立以后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随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变化在变换所属部门,其实际监管体制、机制与制度设计一直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状态。但是,当今一些地区以“市场监管体制”替代“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变革也对药品监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一点在后文中将一并分析。  对当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分析同时还必须建立在对既往体制产生、发展的历史沿革的分析总结之上。因此,本文第一部分是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历史沿革的简单回顾与分析。在厘清既往体制的由来与利弊之后,可以清晰地看到当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渊源。本文第二部分将着重对当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不同类型进行分析,得出初步结论。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在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发展方面,本文将尝试得出适合中国当今国情、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这一公共目标收益最大化的体制建设构想。  本文强调“基于监管实践的分析”,是希望从“自下而上”的角度对体制的利弊做深入的探讨。对某一行政体制的分析当然离不开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等理论的借鉴,但是罔顾食品药品监管实践生态的存在,则分析将无法难免“不接地气”,结论最终可能“大而无用”。  一、2013年以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回顾与分析[1]  迄今为止,笔者将食品安全监管的历史变迁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即:以“食品卫生”为主导思想的“单一部门”监管阶段(1953~2004) 以“食品安全”为主导思想的“多部门”初级监管阶段(2004~2009) 食品安全监管的“多部门”纵深发展阶段(2009~2013) 和以食品安全为主的多种体制并存的“一体化监管”阶段(2013~)。  (一)几个对体制变革产生巨大影响却存在争议的事实。  一是,2004年以前,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是以“食品卫生”为概念、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单一部门”监管体制。这种体制初现于1953年,“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政府对食品的关注主要是充足的粮食供应问题,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则主要源于由卫生问题引发的疾病和中毒事件。”[2] 1953年,政务院第167次政务会议决定成立与行政区划相一致的省、地、县三级卫生防疫站。  1965年,国务院批转《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条例规定:“卫生部门应当负责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这种“单一部门”的体制模式一直延伸到2004年。这一时期的监管以“结果”导向为主,监管的外延领域、范围、以及内容都相对较为简单。其间,尽管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的食品卫生监管内容逐渐丰富,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但是整体的“单一部门”的“食品卫生”监管形态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在此期间,虽然卫生部门几经变革、努力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食品安全客观形势的需要,但却依然不能够满足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的要求。尽管有观点认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多部门化”是从1995年开始的,但是从体制变迁的历史与各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以及实际行使的监管职责分析,没有证据表明在2004年以前,农业、质监和工商部门在具体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方面真正参与了食品安全监管。[3]有观点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的监管作为是当年已然是“多部门监管”体制的一个证据列出,这显然是不成立的。  二是,在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发展中,以“食品安全”为正确概念出现的食品安全监管,是与“多部门分环节监管”模式同时出现的。其标志应当以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为标志。这也是“食品安全”概念第一次出现在国家级规范性文件里。  三是,于2003年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未履行过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站在历史的角度回顾其角色定位,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协调者”的角色。与其“三定方案”的职责赋予确实比较吻合,即“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当时该局内部主责食品安全的机构设置也证明了这一点。  (二)2004年至2013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回顾与特点。  一是“多部门分环节监管”是当时监管体制的主要模式。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职责由农业、质监、工商和卫生等四个部门主要负责。同时,商务、出入境、公安、城管等部门也分别承担了一些相关职责。二是国家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设立,以及在省级出现的三种协调机构设立的模式(即大部分地区沿袭的国家模式、北京的食品安全办公室设在工商部门的模式、以及上海协调机构与具体职责合并设立的模式)是凸显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与体制开始正式登上历史舞台的标志,其宣示意义大于其实际发挥的作用。三是从中央到地方的纵向体制建立顺畅,各部门是在原有建制上增加职能,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立并无影响。四是各级地方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的制度设计开始运行。但是积蓄已久的食品安全问题“井喷式”的爆发使公众的容忍底线不断升高,政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大,在无法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现实中,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难自然日益高涨。然而,相对于刚刚组合到一起的食品安全监管“多兵种”混合编队而言,迎战这种没有缓冲期的“硬仗”多少有些无奈,由此而产生的诸多监管不力也属于这一阶段无法规避的客观现象。所以,当时一些以此为依据而对“多部门监管体制”进行否定的观点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来未免结论下得太早。  这一时期“多部门分环节”监管体制的利弊与成因分析如下。  “正收益”分析。  1、多部门监管体制的设立从根本上解决了原卫生“单一部门”监管的诸多问题。  一是解决了从“食品卫生”监管到“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与问题。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算漫长的过程。2009年公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启动于2005年,立法项目最初的名称为“《食品卫生法》修订”,在立法调研的过程中,随着对“食品安全”概念的认识,最终确定为《食品安全法》的起草并最终得以出台。多部门监管体制的确立使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思想在监管实践层面上成为可能。  二是解决了监管力量与监管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监管体制是“单一部门”监管的典型模式。存在的缺陷并不仅仅是监管思想和理念的不到位,还包括监管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客观的需求、监管措施、方式方法和监管力度与形势要求相距甚远等情况。当时的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着医疗防病等多项行政职责,以及医院管理等行业管理职责,“食品卫生”仅仅是其公共卫生职责中的一项。面对随经济发展而剧增的食品安全问题,卫生行政部门即使全力以赴都不能很好应对,更何况“食品卫生”监管只是其“副业”、由其下属的卫生监督所代行职责。多部门监管体制从监管力量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三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权利过于集中导致的 “规制被俘获”和“寻租”问题。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4]。“单一部门”体制极易产生相对的“绝对权力”。多部门监管使食品安全监管的权力分属于不同部门,并且由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之间的自然相关性,各部门之间自然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现实。  2、在形式上实现了从某一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思想之一。实现这一思想不仅需要与监管需求相适应的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队伍,并且还需要针对不同类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措施、方法与结果评估。多部门分环节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做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尝试。  3、“分散化的公共治理”模式使食品安全监管的透明度、社会参与度发生显著变化。多部门监管使得食品安全风险的信息不再是在一个封闭的“单一部门”内部流动,而“被迫”进行跨部门流动。这种信息流动随着部门衔接的刚性需求、“分环节问责制”力度的加大、以及食品安全统一目标的整合要求等因素变化,逐渐变得公开透明。加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力度不断增大,食品安全的公众参与度在这一时期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  4、“多部门”的协同治理推进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历史进程。对同一目标(保障食品安全)的不同治理(多部门监管)使很多过去被掩盖的问题浮出水面,成为各部门经常争论的话题。争论的负收益可能是推诿扯皮、“齐抓不管”,但是,不容忽视的一个正收益是问题的曝光与建立在争论基础之上的辨析。与问题被掩盖相比,问题的暴露意味着解决的可能,而争论往往是得出正确结论的必由之路。站在历史的今天回顾这一时期各部门的争论,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很多问题的解决真正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  “负收益”分析  1、多部门监管的“边界”不清导致权责不清、推诿扯皮、“齐抓不管”的情况屡见不鲜,成为社会公众诟病的众矢之的。对同一公共事物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必然会出现协同不力的诸多问题。“边界”不清便是其中之一。在这一时期,食品安全概念与如何监管的“新生态”状态,和各部门“初学乍练”的“新生态”交织在一起,再加上分环节监管只是一个基本分工,对于具体职责确权在标准体系、风险管理、行为监管、行政处罚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需要进一步厘清的问题,所以各部门之间的“边界”模糊不清是一种客观事实。出于“趋利避害”的“理性经济人”选择,各部门的推诿扯皮成为这一时期逐渐显现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真空”。  2、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监管模式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各自为政,造成信息沟通不畅、监管原则、制度、方法、行为等不一致现象,客观上造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混乱”局面。食品安全监管是建立在一定自然科学专业基础之上的政府公共管理事务。就专业知识与监管经验而言,除当时分工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卫生行政部门以外,农业、质监、工商部门均属严格意义上的“外行”。与此同时,各部门在各自的监管领域均有一套相对成熟固定的监管思想与实践方法,“路径依赖”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各部门的选择。如质监部门将食品安全法赋予的“食品生产许可”职责与其原来执行的“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合二为一 工商部门对“食品流通许可”的具体做法基本参照《营业执照》的注册方法,等。客观来说,这种“路径依赖”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却对食品安全的统一监管原则形成了负面影响。一个直观的问题就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将无所适从。他们要在不同的“环节”按照不同部门的要求去办理相关事项 而由于标准、检验检测、监管行为与方式、案件查办等具体职责行使方面的差异,食品生产经营者同样的行为却很可能遭遇来自不同部门的不同判定。同时,由于部门间的自然分野,“信息割据”成为常态,尽管有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综合协调部门的信息整合,但是相对于大量需要无缝隙衔接的具体监管信息交流而言,其作用并不明显。  3、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隙”化、整体化要求无法实现 无法适应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和食品消费多样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形式上的多部门全过程分环节监管体制遭遇了跨部门协同监管的问题瓶颈。这种“缝隙”的存在使全过程监管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食品安全整体化的目标在“协同困境”下难以实现。与这一监管体制困境形成对比的是:食品消费随着社会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需求的趋势,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需求的驱动下也开始快速发展。本已捉襟见肘的多部门监管更加无法适应这种变化。在此形势下,催生了当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改革。  二、当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利弊分析  当今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在两个维度上存在着不一样的情形:一是在部门设置的“横向”维度上存在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情况 二是在“纵向”维度上存在着“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情况。两个维度的交叉使当今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呈现出一种奇特的“混乱”局面。  (一)当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类型  1、“属地管理”且省级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层监管为市场监管部门的模式。代表省市:全国大部分省市。  2、“垂直管理”的市场监管模式。代表省市:天津。  3、“垂直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管模式。代表省市:北京。  (二)体制对比分析  1、“属地管理”模式与“垂直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属地管理”模式是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管辖、即所谓“人、财、物”和工作均由同级地方政府负责的体制模式。  “垂直管理”模式是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辖、“人、财、物”和工作均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的体制模式。  从食品药品监管的角度出发,两种体制模式的对比与利弊分析如下。  一是监管“驱动力”分析。  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到每一个人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基本民生问题。对于这一“公共产品”本质的认识,在两种管理体制模式中应该没有区别,也是食品药品监管的最根本的驱动力。但是,由于同级地方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区别较大,基于同一认识的驱动力并不相同。地方政府除了需要对本地区的各种安全负责以外,还承担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地区建设、环境优化等很多公共管理职责。现实中“身兼数职”的地方政府实际存在着以下“驱动力”不足的情形:在多项政府绩效评估面前,完成能够彰显政绩的经济增长、财政税收、社会稳定等指标自然会排在以“风平浪静”为标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前面 在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加大、对地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罚往往会与生产经营者形成正面博弈,而这一博弈的第三方参与者――地方政府则可能由于“规制被俘获”的原因,以“维护地区经济发展”等理由而明示或暗示监管部门“放水”,这时候“属地管理”的体制将形成负向“驱动力”。这并非是逻辑推断,在当今很多食品药品监管“属地管理”的地区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就“驱动力”而言,在“垂直管理”体制中,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上一级管理者则可以从体制上规避上述问题。不仅如此,在以“安全换市场”的问题博弈中,“垂直管理”体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地方政府形成制约。  二是监管的“权责对应”关系分析。  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的认识源于“权责对应”的思想,依据是刚刚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本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应当说,“权责对应”的思想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奉行这一思想并不意味着应当将食品安全监管以“属地管理”体制进行落实。因为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全面负责属地的“食品安全”,而不仅仅是“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众所周知,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所以,地方政府应当以“属地”的食品安全“源头控制”为重点,从这一地区的发展布局、产业结构、招商引资政策等开始,以政策工具为主要手段,从政府管理的“源头”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安全规制。较之上述全面规制手段,食品安全监管具有单一性、滞后性、专业化、高成本等特点,属于行政部门的职责特征。将政府职责定位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实际上是弱化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的管理能力与责任,将食品安全的控制点后置,与食品安全“源头控制”的思想相悖。同时,以食品安全法作为“属地管理”的法律依据并不正确。食品安全法所指的“负责”是后文中的具体表述“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而不是让地方政府将具体承担监管职责的执法队伍“据为己有”。  此外,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属地管理”的做法与《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不符。《药品管理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据此规定,药品监管职责在省级政府及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属地管理”的体制并不适用于药品监管。  三是履职履责能力分析。  食品安全监管是任何“单一部门”都不能包打天下的公共管理事物。“属地管理”在综合调度各部门执法资源、统一领导、协调指挥、联合行动等方面具有优势。但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地方政府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一支“综合执法力量”而委派以其它执法任务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而“垂直管理”的优势在于其管理目标与职责的“专一”、指挥管理的专业化与排除地方干扰的能力。此外,由于“属地管理”体制对“人、财、物”的绝对控制。食品安全监管专业人员的非专业流动不能被排除,可能造成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下降、监管人员学习与提高专业能力的动力不足、监管目标短期化、表面化等现象。  2、“市场监管”体制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比较分析  “市场监管”体制模式是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部门合并为一个行政监管执法部门的体制。这种改革的理论依据可以从“大部制”改革的理论中找到影子,现实的支持往往是以“机构人员得到精简、监管力量整合、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整合”等作为体制的正收益评价。下面,本文就两种体制的公共事物性质、设计目标的可行性、监管实践中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一是两种体制的公共管理性质分析。  如前文所述,食品药品监管是对基本民生问题的规制,是聚焦食品药品等这些特殊商品特定风险的公共管理行为,是以食品药品的“市场化”为前提、但并不局限于“市场”的全过程监管。但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指向的是竞争秩序、产品(商品)质量优劣等市场秩序问题,尽管其中某些问题可能会严重到涉及人身安全,但也属于非常态的特殊情形,就一般而言,其监管并不指向基本民生问题。  所以,就公共管理性质而言,食品药品监管不是“市场监管”,其治理问题的重要性、治理幅度和治理目标均与“市场监管”截然不同。  二是体制设计目标的可行性分析。  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的规定分析,食品药品监管“一体化”(对“一体化监管”概念在后面将做进一步分析)体制设计的目标主要是:整合食品药品行政监管职责,形成专业化的监管队伍与职能归属,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从当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履职情况看,目标的设计基本得到实现: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在逐步建立与整合 食品药品监管的各项制度设计正在不断的统一完善之中 监管与执法行为在全国范围内逐步规范。  在《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中有这样一段表述:“立足于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这一段表述可以视为“市场监管”体制设计的目标表达。以这样的目标设计来衡量当今把食品药品监管也纳入其中的市场监管体制,可以发现,这个体制的目标实现与《若干意见》中的表述存在着三点不一致:首先,关于市场监管的“立足点”与食品药品监管的立足点基本完全不同 其次,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无法通过食品药品监管实现 再次,食品药品监管的目标实现(如保障公众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在《若干意见》中没有相关的表述。可见,当今将食品安全监管也包括在内的市场监管体制与体制设计的“初心”,即目标设计目的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三是当今食品药品监管实践中若干问题的分析。  其一,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化要求与市场监管体制下执法职责整合要求的冲突。  市场监管体制中,每一名执法人员都面对着不同的监管执法知识、能力要求,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不可能做到同时精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等全部监管工作。然而,如果将执法人员按照不同的监管领域进行专业性职责划分,则与“市场监管”建立的初衷相违背。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人员的岗位流动是这一体制建立的另一目的,即实现监管力量的整合。但是现实中可能出现的真实情况是:专业人员可能会以“工作需要”等各种理由被调离专业岗位,专业监管需求被“工作需要”的理由所屏蔽。  其二,基层监管执法存在着避重就轻、避难就易等的“理性经济人选择”、权力过大的“寻租”、以及监管“幅度”过宽而导致的“深度”不够的情形。  不同监管领域的执法难度存在着差异,问责的力度也差别很大。尤其是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的问责力度越来越大。出于容易完成和免责的“理性经济人选择”,基层执法人员往往会选择工商职责等以秩序维护为目标的工作任务岗位。市场监管的行政权力覆盖了一个市场经济主体几乎全部的行为规制,为权力寻租预设了可能的空间。另外,在管理学中,管理的“幅度”与“深度”成反比是一个常识。市场监管的幅度之广,足以造成监管人员“走马观花”式的监管方式。或许这种“一批大檐帽只去一次”的监管可以让企业倍感轻松,但却可能付出公众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得不到有力保障的代价。  其三,上下体制不统一、再加上“属地管理”的模式,食品药品监管的困境形成了“叠加”的趋势。  “2015年以来,部分市县将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合并为‘多合一’的市场监管局。这一方面有利于精简机构,整合行政执法力量 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些地方弱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基层建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上一级仍是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上级多头部署,下级疲于应付,存在不协调等情况。同时,监管机构名称标识不统一、执法依据不统一、执法程序不统一、法律文书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5]“监管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研究,‘多合一’的市场监管局有利于精简机构,但也在有些地方弱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6]。全国人大在对部分省市进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发现了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部分问题,其中,上级部门分别设立、基层执法机构统一为市场监管机构的体制暴露出来的问题尤为突出。“政出多门”历来是行政执行的大忌,出现问题并不足为怪。在此问题百出的体制上再叠加“属地管理”体制,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堂而皇之地拒绝执行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由此而凸显。  三、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发展分析: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一体化”目标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横向”的市场监管体制与“纵向”的属地管理体制不适合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的需要,应当尽快予以修正。  本文认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改革尚未完成,应当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出发点,以当前的行政生态为基础,尽快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从不具有“同质性”的市场监管体制当中“剥离”出来,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努力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一体化”监管。  (一)告别“单一部门监管”与“多部门监管”的历史,努力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一体化监管”目标。  许多反对多部门监管的文章提出“单一部门监管”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正确路径。或许他们真正想说的是“一体化监管”。与“单一部门监管”的本质区别在于:“一体化监管”是指以食品药品安全的客观属性为依据,以公共管理的“权、责、能”的科学配制为原则,将具有“同质性”的监管职责尽量交由同一行政部门 监管部门之间的“边界”由食品药品安全的“异质性边界”和科学分工的原则所决定 部门之间的无缝隙衔接则依靠制度、绩效与问责。在“监管全覆盖”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监管部门的设置 在科学管理的前提下,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品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12月24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乳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建立健全乳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并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   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乳品采购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严格索取、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乳品(包括含乳食品)合格证明等文件,或相关采购清单、进货票据等 是否如实记录乳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是否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乳品使用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严格按规定贮存乳品,是否在使用乳品前进行必要检查,是否在乳品中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等。   通知指出,将乳品增加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必检项目。各地要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方案,确保乳品监督抽验的覆盖面和频次。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乳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与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力度。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将乳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作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重要内容进行记录。
  • 国家食品药监局印发《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10]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要求,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督促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结合实际,完成药品电子监管的各项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附件:   1.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册——监管部门   2.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操作手册——监管部门   3.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数据共享实施方案   4.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册——企业用户   5.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接口标准——简易版   6.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操作手册——生产企业   7.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操作手册——经营企业
  • 浙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空编严重
    一边是大学生为找工作,四处奔波 一边岗位空缺,苦等人手干活。如此矛盾的现象出现在浙江省多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18日召开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表示,浙江各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都新增了人员编制,但目前空编情况严重。   当日,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在作报告时表示,去年以来,浙江省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严厉打击视频安全违法犯罪,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构建企业诚信体系,进一步推动了浙江省食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   近年来,浙江省妥善处置了湖州病死甲鱼、上海水域漂浮死猪、农夫山泉&ldquo 标准门&rdquo 、苍南问题米面、温州&ldquo 乡巴佬&rdquo 卤味、&ldquo 美素丽儿&rdquo 奶粉等视频安全突发事件。   郑继伟认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形式总体平稳,但与人民群众期望存较大差距。   姒健敏表示,当前浙江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面临新一轮改革,各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都新增了人员编制,但目前空编情况严重。   他以嘉兴和台州两市为例,该市新增编制182人,实到105人,到编率仅为58% 台州市新增编制190人,实到98人,尚空编98人。&ldquo 监管力量的不足,严重制约工作的正常开展。&rdquo   郑继伟亦承认,浙江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手不足。   此前,记者随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赴嘉兴调研时,该市下面的一位食安办主任连连吐槽,当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人手紧张。   这位主任表示,该办公室能够用的专业人才仅5个人,但要面对全县2200多家餐饮店,监管难以得到保证。   当问及为何不招人时,他表示,现在是有编制但不能找人。据了解,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面临新一轮改革,只能等到改革完成后方能进行事业招聘。而这段真空期,因人手不够,难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   对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建议,地方应该整合资源,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打破部门之间的界限,比如通过成立中介式的食品检测机构,从而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   除了编制人员未到位,监管力量、技术支撑与监管任务不匹配也导致了监管力量薄弱。   据人大常委会调研结果显示,当前浙江已经建成11.4万个食品安全责任网格,但从村、社区聘任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大多数身兼数职且几乎没有报酬。   以丽水市莲都社区为例,当地左渠门社区范围内有14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仅由1名身兼五职的干部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嘉兴,海盐城北社区共有70余家餐饮、小食品店,仅由一名大学生村官兼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平均一季度才能巡查一次。   数据显示,浙江省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共计71036名,年发放报酬补助仅700余万元,人均每年报酬补助不足100元。   对此,姒健敏建议浙江省政府需要研究解决当前食安系统机构改革推进缓慢影响监管工作以及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还应研究解决基层监管队伍空编、缺编严重等问题。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将加快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改革,整合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确保安全监管责任到位。
  • CFDA划定2017年6项药品监管重点工作
    日前,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和表彰先进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6年药品监管工作情况,部署了2017年重点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一年来,全国药品监管战线扎实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整治突出问题,部署开展药品流通、生产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使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在流通领域立案查处企业1383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40张,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07张,撤销药品GSP证书172张,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7起。收回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8张,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坚持风险严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改进药品检查、检验、监测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境外检查和跟踪抽查、专项监督抽验,注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努力排查隐患,控制风险,最大限度地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同时坚持依法监管,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坚持信息公开,加大曝光力度。努力提升能力,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总局共聘任649名国家级药品检查员,开展了境内外检查。  吴浈要求,各级药品监管机构要有风险意识,认清药品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药品安全既是公共安全问题,也是政治安全问题,做好药品监管工作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聚焦风险管理,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发现风险严查严控,加大处罚力度,努力让监管工作始终跑在风险的前面。  吴浈强调,2017年要重点从6个方面切实做好药品监管工作。  一、要聚焦突出问题开展整治  在药品生产环节,继续做好多组分生化药、中药提取物、胶类产品的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和打击生产过程中的擅自改工艺、非法添加、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对数据不可溯源、不真实的要严肃处理。  在流通批发环节,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挂靠走票、货账票证款不一致、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在全国范围开展城乡接合部与农村地区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质量整治,对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边饮片企业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二、要排查风险隐患  形成和完善药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形成风险发现、风险评估、风险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机制。  各省局要做到新上市的品种前3年必查,新开办的企业、疫苗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被举报的企业、发生过聚集性不良反应和抽检不合格等质量问题的企业必须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置。  三、要整合检验资源开展抽检  整合全国药品检验资源,提高抽检靶向性、时效性和资金使用效率,形成全国一盘棋,提高发现问题效率。  各地要将本辖区产品作为抽检的重点品种。加强不合格产品处置,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在第一时间暂控产品、下架停用、实施召回。  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及时公开抽检信息,提高企业自律性。  四、要检查稽查衔接,开展案件查处  总局带头查办案件,稽查和监管同时参与,把检查记录和证据采集集合起来,把检查与查案结合起来。药品生产企业的假劣药品案件由省局直接办理。  总局交办案件应由省局查处,不能层层移交。加大与刑事司法衔接,责任追究到人。加强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五、要建设职业化队伍,开展能力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尽职履责的能力  努力构建一支政治可靠、清正廉洁、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药品检查员队伍,2017年重点建设药品GSP检查员和疫苗血液制品检查员队伍。  六、完善检查员培训考核和检查任务完成考核制度  要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人员要牢牢绷紧廉政这根弦,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领导干部要落实廉政责任,监管和廉政两手抓,构筑牢不可破、坚不可摧的反腐防线。  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药品监管部门代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代表,总局机关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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