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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整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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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
    2013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中提到6个要深化治理整顿的方面,其中饲料农药兽药成为专项整治的重点。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监管,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消除了一大批食品安全隐患,保持了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突出矛盾尚未根本解决,问题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有关精神,现就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全面排查隐患,深化治理整顿   (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种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餐饮以及进出口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重点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强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坚决依法处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施整治督办制度,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切实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饲料、农药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禁用药品、在农药兽药中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以蔬菜、水果、茶叶种植基地和畜禽、水产品养殖场(小区)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落实“两章两证”(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生猪检疫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制度,严惩重处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向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和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完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制度,整顿、关闭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为重点开展整治,对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依法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查处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违法发布广告等行为。   (五)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强化食品出厂检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深化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包装材料、“地沟油”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督促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细化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二、严惩违法犯罪,加强应急处置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重典治乱,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巩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打击在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和为谋财有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之间案件移交、立案等衔接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公安机关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协调有关方面加快完善技术鉴定相关制度,明确技术鉴定机构,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并协调解决鉴定费用。   (二)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明确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流程,提高事故查处效率。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三)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密切监测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强化信息通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三、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及时划转到位,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梳理查找监管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要求,特别是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管职责不清问题,尽快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及时彻底查处不合格产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位。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机构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构建覆盖社区(村)的协管员队伍。加强乡镇、街道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协管员队伍与监管执法队伍的衔接配合,全面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快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完善监管执法依据,加大惩处力度。明确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侦办中的行为定性、案件管辖、证据规格等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问题。推动地方加快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四)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健全标准审评程序和制度,增强标准制定的透明度。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完善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农药兽药残留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蜂蜜、食用植物油等产品标准和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培训及跟踪评价,及时做好标准的解读工作。   (五)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结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逐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初步建成统一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设,加强评估基础数据采集和相关研究,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   (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各级食品安全检验能力,特别是最急需、最薄弱环节以及中西部地区和基层的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县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试点,推动县域内食品安全检验人员和设备的统筹使用,检验经费的统一归口管理,检验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安排,检验任务的统一部署实施,提高基层整体检验水平。支持农贸市场检验检测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经费。严格检验机构管理,规范委托检验行为。规范食品快速检测试剂及设备的技术认定,明确生产资质要求。继续推动提升食品企业检测水平。   (七)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建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2013年底前,完成主系统和子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设计。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编码,确保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一)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强化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2013年底前,督促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   (二)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食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打造一批精品科普栏目、节目、宣传片,利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部署和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组织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先进人物和诚信经营典型的宣传,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各级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基础知识培训。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五、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标准制修订、应急处置、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强化对经费的统筹分配和使用,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科技研发投入,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市)等各类示范创建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监管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强化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级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将信息通报、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处理等列入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考核的内容。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程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督促各监管部门建立具体到单位、人员、岗位的责任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
  • 清华大学《PNAS》:基于极小曲面的微纳米点阵材料的优异力学性能
    作为一种新兴的力学超材料,三维微纳米点阵材料具有低密度、高模量、高强度、高能量吸收率和良好的可恢复性等优异的力学性能,极大地拓展了已有材料的性能空间。如何通过拓扑结构设计获得具有优异力学性能的三维微纳米点阵材料是固体力学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微纳米点阵材料通常由具有特定结构的单胞在三维空间中周期阵列形成。根据组成单胞的基本元素的种类,可以将三维微纳米点阵材料分为基于桁架(truss)、平板(plate)和曲壳(shell)三种类型。目前,基于桁架的微纳米点阵材料已经表现出良好的力学性能,但其节点处的应力集中限制了其力学性能的进一步提升。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基于平板的微纳米点阵材料可以达到各向同性多孔材料杨氏模量的理论上限,然而其闭口的结构特点为其通过增材制造的手段进行制备带来了挑战。相比之下,具有光滑、连续、开口特点的曲壳结构则在构筑具有优异力学性能的微纳米点阵材料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近期,清华大学李晓雁教授课题组采用面投影微立体光刻设备(microArch S240,摩方精密BMF)制备了特征尺寸在几十至几百微米量级的多种桁架、平板和曲壳微米点阵材料。所研究的结构包括Octet型和Iso型两种桁架结构、cubic+octet平板结构以及Schwarz P、I-WP和Neovius三种极小曲面结构。其中,cubic+octet平板结构是早先研究报道的能够达到各向同性多孔材料杨氏模量理论上限的平板结构。该团队通过原位压缩力学测试研究并对比了多种不同结构的微米点阵材料的变形特点和力学性能。结果表明,相对密度较大时,I-WP和Neovius曲壳微米点阵材料与cubic+octet平板点阵材料类似,在压缩过程中呈现均匀的变形特点。而Octet型和Iso型两种桁架点阵则在压缩过程中形成明显的剪切带,发生变形局域化。相应地,I-WP和Neovius两种曲壳点阵和cubic+octet平板点阵具有比桁架点阵更高的杨氏模量和屈服强度,这与有限元模拟的结果一致。有限元模拟同时揭示了曲壳和平板单胞具有优异力学性能的原因在于其在压缩过程中具有更均匀的应变能分布,而桁架单胞节点处存在明显的应力集中,其节点处及竖直承重杆件的局部应变能甚至可以达到整体结构平均应变能的四倍以上。该研究表明,基于极小曲面的点阵材料能够表现出比传统的桁架点阵材料更为优异的力学性能,同时其光滑、连续、无自相交区域的特点使得其在构筑结构功能一体化的微纳米材料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图1. (A-F) 多种桁架、平板及曲壳单胞结构;(G-L)采用面投影微立体光刻技术制备的多种不同结构的聚合物微米点阵材料图2. 利用面投影微立体光刻技术制备的聚合物微米点阵材料原位压缩力学测试结果。(A-F)工程应力-应变曲线;(G-L)不同结构的点阵材料在加载过程中的典型图像(标尺为2 mm) 图3. 周期边界条件下不同单胞结构单轴压缩的有限元模拟结果。(A-B)归一化杨氏模量和屈服强度随相对密度的变化;(C-H)不同单胞结构的应变能分布
  •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等2项标准答记者问
    问:两项标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工作,2021年,中央领导同志就长江沿岸污水溢流直排入江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截污治污工作。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排污口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及重点措施作出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对今后三年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具体任务和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各地积极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排查30.8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入河排污口19.5万个。为指导各地和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把握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生态环境部制订出台了两项标准。两项标准是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构建“1+N”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技术文件。其中,《整治总则》明确了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整治方案编制内容,细化了“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具体情形、技术要点和销号要求;《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入河排污口,规定了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检查井设置,档案建设等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两项标准的发布对各地开展排污口整治,加强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有利于加快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问:《整治总则》提出了哪些工作原则?答:一是坚持以水定岸、水陆统筹。从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出发,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明确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推进。可立行立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水质改善有明显效果的排污口,予以优先整治。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可合理设置过渡期。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应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三是坚持安全生产、多方协同。整治工作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要求,统筹防洪、供水、堤防安全、航运、渔业生产等方面需要,做好衔接协同。问:《整治总则》明确了哪些具体技术要求?答:一是依法取缔。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防洪要求、危害堤防安全的排污口,依法依规封堵口门、封闭相应排污通道沿线接口,清理管线、通道内残液残渣等残留物,消除其他安全隐患。二是清理合并。具体分三种情形:第一,对于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第二,对于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属地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第三,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散排口,鼓励集中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三是规范整治。具体分四种情形:第一,排污单位未按规定排放污水的,采取源头控制、规范建设和运行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管控要求。第二,排污通道不规范的,采取清理违规接入排污通道的支管支线,整治混接错接污水管网,对排污通道进行检修、更新、清掏等措施开展整治。第三,口门建设不规范的,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更新维护设施、设置检查井等措施,以便于采集样品、计量监测及监督检查。第四,影响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通过优化排污口布局,调整设置点位,压减排污口数量等措施,削减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问:如何判断完成整治工作?答:《整治总则》提出了入河入海排污口销号要求,明确了完成整治判定条件,指导各地对排污口问题清单拉条挂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纳入监管台账,实现闭环管理。针对不同类型排污口,充分考虑监管要求和工作基础,提出差异化的判定条件。如,对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等,明确了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又如,大中型灌区排口整治后应实现农田灌溉渠道不接纳工业废水或者医疗污水,且排水不黑不臭,不含农膜、农业废弃产品等固体废物;港口码头排口整治后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纳入市政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按规定收集处理;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由地方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劣Ⅴ类水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流域(海湾)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要求,因地制宜确定整治完成判定条件。问: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答: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包括设置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检查井,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建立档案等内容。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要求,统筹防洪、供水、堤防安全、航运、渔业生产等方面需要,避免破坏周围环境或造成二次污染。一是标识牌设置。设置标识牌可以有效展示入河排污口有关信息。标识牌可根据实际需求采用文字或二维码等形式展示,公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责任主体应及时更新或更换标识牌。二是监测采样点设置。入河排污口监测采样位置区别于排污单位出厂界排污口,应设置在厂区(园区)外、污水入河前。根据排污口入河方式和污水量大小,选择适宜的监测采样点设置形式。三是检查井设置。检查井属于污水排放管道常规的附属设施。《规范化建设》提出,检查井与污水入河处的最大间距根据疏通方法等情况确定,各部分尺寸应满足排污口检修维护工作需求,最大间距、尺寸等参数参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规定执行。四是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设置。《规范化建设》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基座、立杆、高清数字摄像头、设备箱、路由器、供电设备等安装,以及水质和流量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及维护运行等提出了技术要求。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数量约占排污口总数的10%,但排污量占70%以上,从管重点、防风险的角度出发,鼓励各地对上述排污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五是档案建设。《规范化建设》提出排污口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和规范,文件材料、影像资料等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等参照《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HJ/T 8.4)规定执行。排污口基本信息资料、设置审批相关文件、监督检查资料、监测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均属于归档范围。问:下一步如何推动两项标准落地实施?答:一是做好解读培训。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指导各地和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把握技术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广泛宣传排污口整治的重要意义及好经验好做法,引导排污单位落实源头治理、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责任。持续关注标准执行情况,对各地在具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时答疑解惑。
  • 五部门联合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工信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对一次性塑料餐盒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专项整治。今日,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232号),启动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不包括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行为。按照监管职责,质监部门负责严查生产环节是否依法生产 工商行政部门负责严查销售环节是否依法经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严查餐饮服务环节是否依法使用 工信部门和商务部门负责推进行业自律。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自查阶段,一次性塑料餐盒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者进行自查,食品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检查阶段,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对一次性塑料餐盒生产企业、大型集贸市场和集中配餐单位进行检查。总结阶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评估,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消费者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的,可向当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依法查处。
  • 2014农业部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违法
    日前,农业部印发《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方案中指出2014年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整治任务有: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ldquo 瘦肉精&rdquo 专项整治行动、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等七项。   全文如下: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要求,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2014年农业部将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现将《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部   2014年2月28日 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要求,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2014年农业部将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ldquo 舌尖上的安全&rdquo 。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举报受理率达到100%,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农药市场监管上,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秩序 在农药使用管理上,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农药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农药执法信息平台,强化市场监督抽查,深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药经营管理。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和示范门店创建。积极探索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三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进一步完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加强蔬菜、水果、茶叶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标准园)的农药残留监测。同时探索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四是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大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培训和指导力度,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重点监督检查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项行动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二)&ldquo 瘦肉精&rdquo 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ldquo 瘦肉精&rdquo 和非法经营含&ldquo 瘦肉精&rdquo 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锁定问题多发地区,严厉打击养殖场(户)饲喂&ldquo 瘦肉精&rdquo 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严厉打击兜售&ldquo 瘦肉精&rdquo 、教唆养殖场(户)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收购贩运含&ldquo 瘦肉精&rdquo 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整治。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新的饲料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 加强饲料经营门店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ldquo 三无&rdquo 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 完善饲料中&ldquo 瘦肉精&rdquo 等禁用物质抽检制度,加强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 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ldquo 瘦肉精&rdquo 抽检,对确证含有&ldquo 瘦肉精&rdquo 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ldquo 瘦肉精&rdquo 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活畜交易记录制度 探索通过备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购贩运人员,要求其做出不兜售、不教唆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和不收购贩运含&ldquo 瘦肉精&rdquo 活畜的承诺 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管信息 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加强查验过往运载活畜车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严打非法收购运输&ldquo 黑窝点&rdquo 。   2.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建档立案,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监测抽检覆盖所有奶站和运输车,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加大抽检密度,增加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行政与司法衔接,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五是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省、市、县签订&ldquo 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状&rdquo ,明确奶站、运输车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四)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兽药生产经营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在兽药使用上,以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整治和规范生产环节。重点加大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监督抽检、日常监管中发现违规添加组方外其他成分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动态跟踪,依法严肃查处其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排查地下制售假兽药&ldquo 黑窝点&rdquo ,及时捣毁制假黑窝点。对跨省作案的,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涉案省份,确保案件有效查处。二是整治和规范经营环节。重点规范兽用抗菌药,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经营活动,加大假劣兽用抗菌药查处力度,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调查,及时处理,并将查处情况通报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标签说明书的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增加产品有效成份、扩大适应症、改变用法用量等擅自改变标签说明书内容的违法行为。三是整治和规范使用环节。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加大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五)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的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加强小型屠宰场点设置的管理。严肃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志牌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二是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ldquo 瘦肉精&rdquo 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收购、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的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区域的巡查,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没收涉及的肉品和屠宰工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六)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围绕国内市场销售的大宗品种和出口主要品种,以水产品养殖企业、获&ldquo 三品一标&rdquo 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为重点,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针对市场上大众消费的主要品种和主要出口品种,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二是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品养殖企业、获&ldquo 三品一标&rdquo 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区)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强化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使生产者不敢、不能、不想生产不合格的水产品。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推动渔政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提高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以及原料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渔业局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产品为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在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突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开展源头治理。加强生产许可把关,严禁降低标准审批。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针对突出问题,科学制定并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计划,强化地、县两级的作用,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检打联动,实现检测与查处的&ldquo 无缝衔接&rdquo ,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三是严查大案要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认真研究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准确把握违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特点,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按照&ldquo 五不放过&rdquo 的原则,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探索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五是强化宣传服务。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农资销售主渠道,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此项行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重大活动安排   2月底,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启动春季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3月份,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2014年&ldquo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rdquo ,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普及识假辨假知识,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召开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座谈会,部署落实整治任务(兽医局牵头负责)。   3-6月,组织开展天然橡胶种苗基地实地调查和种苗质量抽查,确保胶农用上良种良苗(农垦局负责)。   4月份,组织开展&ldquo 菜篮子&rdquo 产品主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5月,组织开展上半年养殖场(户)&ldquo 瘦肉精&rdquo 跨省拉网监测,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6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6-8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切实保障&ldquo 三夏&rdquo 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7月份,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现场会,交流各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公布上半年查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7-8月份,组织工作组到农药生产使用大省及蔬菜水果茶叶生产重点省(区、市),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管理机构等开展农药执法督导检查(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9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整治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下半年养殖场(户)&ldquo 瘦肉精&rdquo 跨省拉网监测,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2015年1月,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以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为重点,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部署2015年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重点要突出,措施要有力,任务要细化,要求要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检查和监测。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围绕整治重点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ldquo 潜规则&rdquo 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监测计划,坚持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切实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各地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系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对于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农业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的积极性。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拓宽案源线索。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着力突出源头治理,加强与工信、工商、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化学物质及禁用药物流入种植养殖领域。对于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这一环节的监管职能,要与食药部门做好衔接 对于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的,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衔接,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强化省际间的联合执法,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形成执法合力。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农业部门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常规信息(附表1)实行季报制度,2014年4、7、10月和2015年1月的1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整治的统计信息 案件信息(附表2)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的15日前报送案件查处信息,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请于3月14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张玲、王为民 电话:010-59191871、1506、1503 传真:010-59193157 电子邮箱:qszzb@agri.gov.cn。   附件: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xls
  • 全面排查、整治到位,辽宁开展重点区域“清废行动”
    12月15日,为严厉打击重点区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水平,辽宁省召开2023—2024年重点区域“清废行动”动员部署暨工作推进会。辽宁省生态环境系统以及各市(区县)政府和住建、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共4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米金套表示,“清废行动”将全面排查全省重点区域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对固体废物违规堆放、非法转移、倾倒和填埋等问题依法整治,坚决彻底整改到位。到2024年9月底前,“清废行动”所有交办问题基本完成整改,涉及固体废物体量大、环境危害大且整改进展缓慢的将实施挂牌督办。据悉,此次辽宁开展的重点区域“清废行动”,是除长江黄河流域外,首个运用卫星遥感进行固废排查整治的省份。遥感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为“清废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撑。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将从源头推动污染治理,进一步防范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生态环境风险。采取卫星遥感与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近年来,涉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屡屡曝光。人民群众对固体废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也越来越强烈。“开展‘清废行动’,既是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也是回应全省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殷切期望的有效途径。”米金套介绍,围绕“清废行动”,辽宁省精心谋划、统一部署。在出台的《辽宁省2023-2024年重点区域“清废行动”工作方案》中,明确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包括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小凌河、鸭绿江等主要干流两岸约5公里;以及大连复州河、营口熊岳河等重要入海河流两岸约5公里;重点产废集中区域周边10公里,高铁高速沿线两侧约3公里等区域。此外,还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总排查面积约66542平方千米,约占全省地域面积44%。如此大范围、大面积排查,仅依靠人工核查,在短时间内是无法完成的。为此,辽宁省“清废行动”采用“遥感排查—分批交办—地方整改—专家帮扶—遥感再看”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通过卫星遥感影像解译,识别重点区域疑似固体废物堆放点位,形成遥感疑似问题清单。在具体工作中,“清废行动”将进一步优化并完善卫星遥感识别、APP系统手机端与网页端等功能,充分发挥遥感排查高效发现问题的优势,为现场核查人员精准定位、快速处置问题提供了便利,节省了人工核查成本,提高执法效能。与此同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梳理2022年以来全省涉及固体废物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件,形成信访投诉问题清单。“两个清单”作为重点问题分批交办各市。对交办的重点问题,各市相关领域执法部门第一时间组织进行全方位现场核查,于问题交办后15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清废行动”系统平台上完成上报。“除交办点位外,各市还要对排查范围开展自查,并在系统中填报自查信息,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高排查质效,确保全覆盖、无遗漏。”米金套表示。多部门分工协作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清废行动”涉及环节多,如何确保分工明确、整治到位?辽宁省将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压实责任。按照辽宁省“清废行动”相关要求,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问题整改的检查督导;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城市污泥等问题整改的检查督导;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废弃物问题整改的检查督导;各市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受理各牵头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适时开展调查处理。“要各司其职,协同联动,挂图作战,挂账销号,推动完成清废任务。”米金套在启动会上强调,各地在“清废行动”中发现的涉及危险废物问题,要深挖扩线,向上游产废单位、中间收集单位、下游经营单位进行延伸检查,依法追究涉案企业的主体责任;对链条式、团伙式作案,要形成“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全链条打击,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和处置的行为。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核实的问题,各地将对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实施整改,整改进度和结果及时反馈。2024年3月底前,所有立查立改类问题完成整改,对整改难度大、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并公开,限期完成整改。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将针对整改完成的问题点位,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遥感“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敷衍排查、漏排漏报和拖延整改、整改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办。上述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清废行动’,将力争做到排查无盲区、核查无错报、整治无死角,实现问题按期清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将把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
  • 七部门联合督察一次性塑料餐盒等整治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11月18日发布消息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组成专项整治督察组,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据介绍,此次联合督察行动共派出6个督察组,分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督察组认真听取地方及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地方及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一次性塑料餐盒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以及学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督察评分细则》的规定进行考核。   据了解,今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开展了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与教育部联合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农业部2010年整治饲料安全 严查违禁添加
    1月20日,记者从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启动会议上获悉,为巩固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成果,2010年农业部将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监管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执法能力,提高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09年,面对三聚氰胺事件影响持续、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深、稳定畜牧业生产任务繁重的严峻形势,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行动,着力强化日常监管,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饲料及养殖环节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据监测,饲料产品合格率达90.9%,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 饲料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99.3%,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 饲料中盐酸克伦特罗已连续5年未检出,养殖环节盐酸克伦特罗检出率不到0.05% 商品饲料产量再上新台阶,达到1.4亿吨以上。   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宗礼在会上指出,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畜牧业加速转型提升的关键年,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畜牧兽医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农业农村工作“两个千方百计”和“两个努力确保”目标,把保障饲料及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作为畜牧业发展的重大任务,着力提高执法能力,着力规范生产经营企业,着力严打违禁添加行为,着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不影响世博会、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影响畜牧业和饲料工业的稳定发展,不影响农业农村工作总目标的实现。   王宗礼副司长强调,在今年的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中,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既要狠抓具体工作落实,也要努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坚持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推动生产经营主体牢固树立守法经营观念。二是创新工作机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跨地区信息通报反馈和产区销区联动监管等机制,总结推广检验检疫联动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等好经验好做法。三是完善准入制度。要对近十年行政许可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思考符合新时期需要的企业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四是提高保障能力。要针对基层检验检测、监督执法能力薄弱等问题,加大投入、强化培训、切实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五是做好发展规划。要针对各种突出问题和瓶颈因素,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制定饲料工业发展规划,为指导发展、破解难题、争取支持打好基础。
  •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回应并整治“火锅料”问题
    针对近期社会广泛关注的"火锅飘香剂"、"一滴香"等问题,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相关负责人2010年12月30日表示,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专门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了有关信息,并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采取行动。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全国385家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其中256家企业在产,129家企业停产)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资质、原辅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标准执行情况、不合格品管理、产品销售记录、产品标识标注、不合格品召回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14个方面主体责任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果表明,在产企业生产情况基本符合规定要求,现场检查未发现使用不合格原料进行生产,但发现有个别企业存在生产记录不全、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国家质检总局同时还抽取了在产256家企业的350批次样品,依据相关标准对砷、重金属、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过氧化值等安全指标进行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则对流通环节食品用香精经营户进行了集中全面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并及时通报相关地质检部门。据统计,全国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21.12万人次,检查9.68万户次,查扣食品用香精9.6吨,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106户,查处流通环节违法经营食品用香精案件34起。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加强火锅底料采购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餐饮环节,并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专家专题研究制定规范加强火锅底料使用管理。   这位负责人说,近期,各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不法企业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调味品的行为。
  • 首批!4所在京高校公布雄安新校区总规方案
    雄安新区把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推进高校、医院等疏解项目落地。首批4所到雄安建立新校区的在京高校分别是: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北京林业大学。近日,北科大和北交大新校区总体规划方案正式确定,北林大预计于11月中旬公布新校区总规方案,北地新校区将于2025年底完成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占地面积约2450亩。近日,学校公布了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该方案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参与设计,近4000名师生和各方面代表投票选出。按照规划方案,雄安校区将产生诸多亮点设计:构建由图书馆、公共教学楼、计算中心、基础实验楼、工程实践创新基地、教学试验厂房、自主学习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学院组团等组成的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建造蓝色“满井湖”和绿色林荫道,设置慢跑环路、自行车道,打造舒适的校园生活体验;布局求实广场、鼎新广场和银杏大道等特色场景,传承创新学院路校区的历史积淀和设计精华… … 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和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占地面积约2600亩,预计将于2026年前后完成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在规划方案中,雄安校区将建造三大广场:思源、知行、天佑;五大书院:交通、能源、信息、人文、基础学科。校园内将打造新明湖水系,规划HUB综合体和24小时开放书院全时交流共享空间,充分激发校园活力。同时,新校区拟利用地形将雄安新区季节性湿地风光与校园景观风貌相融合,营造与自然共生的智慧校园、生态校园。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占地面积1600亩,建设用地面积1200亩,预计将于2025年底完成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满足10000名学生的办学需求。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和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占地面积约2200亩,距离北京校区直线距离约110公里。2022年5月24日,学校发布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文件,标志着雄安校区规划建设正式拉开帷幕。根据规划,新校区一期建设预计2025年完成,到2035年基本完成三期建设。新校区将打造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和浓厚学术氛围,典雅实用、舒适安全、节能环保、校城融合、富有弹性的绿色生态校园。
  • 体外诊断试剂迎来史上最强整治风暴
    在体外诊断试剂这个多年来监管宽松的领域里,药监部门在完成了相关的法规建设之后,市场迎来了史上最强的整治风暴,整顿也孕育着商业潜机,你准备好了吗? 史上最强整治风暴 4月7日,CFDA发布了《体外诊断试剂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体外诊断试剂抽验工作方案》,要求从今年4月起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掀起了医疗器械行业整治的又一轮监管风暴。 去年,CFDA曾在医疗器械行业开展了&ldquo 五整治&rdquo 行动,最近还在提&ldquo 五整治回头看&rdquo 。体外诊断可以说是延续了总局每年开展一项整治行动的监管思路。以往,针对的是全领域,今年,重点针对了子领域--体外诊断试剂,这个子领域企业众多,水平参差不齐,且与民生息息相关。 可以说,这是体外诊断试剂史上最严的监管风暴。在治理工作文案中,CFDA提出了八项具体整治措施: (一)开展风险排查。 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ldquo 百日风险大排查&rdquo ,摸清体外诊断试剂 生产经营企业(含进口总代理)的底数,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控措施,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和医院落实整改,深挖潜规则,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典型案件应当公开曝光。 (二)开展专项整治。 在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在生产环节,重点整治原材料不合规、用水制备不合规、擅自变更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不稳定等方面问题;在经营环节,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经营无证产品、冷链储运不合规、标签标示不合规等方面问题;在使用环节,重点整治医院使用无证产品、使用过期产品、储存条件不合规、标签标示不合规等方面问题。 (三)开展质量调查。 针对部分临床使用量大、面广的体外诊断试剂,在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监督抽验,提高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问题发现率。选取部分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查找产品在原材料、质量稳定性或均一性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问题和风险。 (四)开展专题调研。 针对体外诊断试剂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组织对现有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标准的符合性和适用性进行梳理,了解掌握医院体外诊断试剂研究与临床使用的有关情况,调查生产体外诊断试剂的部分原材料来源,排查隐患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五)开展&ldquo 体外诊断试剂质量万里行&rdquo 活动。 组织主流媒体深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医院、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开展大型调研采访报道活动,宣传典型企业,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开展专项培训。 组织开展基层监管人员体外诊断试剂监管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统一监管尺度,规范监管行为,避免执法不严、执法不一的现象。 (七)组织查办案件。 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深挖扩线,构成案件的要及时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停止销售、使用,必要时应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对医院违法违规情况,应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 (八)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制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指南。同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整治行动频频 4月20日起,黑龙江集中百天左右时间,全力开展全省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工作。 4月,河南省局印发治理方案,部署体外诊断试剂整治工作。 4月底,福建发布消息,本月起到10月,该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体外诊断试剂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工作。 4月中旬,湖北部署在全省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对体外诊断试剂进行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 4月22日,安徽正式在全省开展体外诊断试剂&ldquo 百日风险大排查&rdquo 和专项整治行动,将首先从企业和医院入手。 3月15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决定,从当日至8月15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五个月的体外诊断试剂专项监督检查,着力消除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使用中的风险隐患。 历经市场洗礼方可浴火重生 据资料相关资料,体外诊断市场中包括诊断试剂、耗材和仪器设备三部分,其中诊断试剂是占比最大的一块,比例在80%左右,其余20%左右的市场是诊断设备和耗材。2010年我国体外诊断试剂的市场规模将近100亿元,2014年这一数据约为230亿元,4年间的复合增速约为23.1%。 生化诊断在国内起步较早,生化试剂已完成进口替代,主要企业有利德曼、九强生物等。在免疫诊断领域,国内酶联免疫与化学发光并存,化学发光是主流。 酶联免疫的主要厂家有科华生物、丽珠集团、上海荣盛、万泰生物、英科新创等;化学发光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国内市场以罗氏、雅培、贝克曼、西门子等外企为主,深圳新产业、四川迈克、安图生物等国内企业也正迅速崛起。分子诊断目前占比小,主要标的包括科华生物、达安基因、利德曼。 阿思达克通讯社援引业内人士的分析,CFDA综合治理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树立国产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品牌,增加其竞争力。 但中国医疗器械认为,虽然整顿有可能促进部分国产诊断试剂的上位,但能够上位的多为大中型实力企业,或者中技术型企业,而大量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实力小的、市场运营不规范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无疑将成为本轮整治风暴最大的受冲击者,也将是数量最多的被打击对象。 只有历经不断的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洗礼,企业才能获得真正的成长,我们支持CFDA本轮为期半年的整治行动。在一些人看来,整治将带来重创,甚至丧失事业。但在另外一些人看来,整治却也带来了新的市场扩张机会。怎么看和怎么应对,这将是决定一个企业在这紧要关头能否从中获益的根本。
  • 上海 | 本月起,对检验检测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26号),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2年5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履职的重要基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等有关单位(以下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把严厉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作为当前的重要监管任务。要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二、突出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领域和对象。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以下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1.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开展列入医疗器械目录范围的医用口罩、防护服、手套、体温计、检查手套、个人用眼护具等防护用品检验检测的机构。2.食品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承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以及主要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社会委托检验的食品检验机构。3.个体防护装备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非医用口罩、安全帽、安全鞋、阻燃服、防静电服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个体防护装备检测机构。4.建筑材料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钢筋、水泥、混凝土、涂料、人造木板、电线电缆等建筑材料检测机构。5.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领域。检查对象包括经核准的特种设备(RD7)检验机构(仅限定期检验),以及取得CMA资质认定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罐体产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仅限出厂检验)。6.碳排放核查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电力发电用煤的检测机构,检测参数包括燃煤的全水分、发热量、全硫和元素碳含量等。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摸排辖区内上述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重点整治内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为重点,包括:1.违反《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2.违反《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伪造、变造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的行为。3.违反《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出具失实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行为。4.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5.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6.违反《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的行为。各有关单位要重点针对以上行为,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要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严格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的违法行为。三、强化组织实施(一)多措并举开展全面排查。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根据各辖区监管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机构自查、现场检查、风险监测等多种监管方式开展全面排查,并结合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手段,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高压监管态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可同步实施、互为补充,检查信息、检查结果相互采纳。(二)强化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单位检验检测监管、执法稽查、反不正当竞争、信用监管、产品质量监督、食品抽检、特种设备等条线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升专项整治效能。要主动联合生态环境、道路运输、药品监督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充分发挥各自监管职能优势,形成互补互促的监管合力。(三)加强执法实施失信惩戒。各有关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速查处、从严处罚。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或者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在依法履职的同时,及时移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并跟踪后续处理情况。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整治行动所涉及的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失信联合惩戒。(四)抢抓节点统筹推进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自5月上旬开始,7月底结束,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 201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展开
    近日,农业部印发《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6个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是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等限用农药为监管重点,以大中城市蔬菜生产基地和全国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重点县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农药生产经营单位非法添加未经登记有效成分的行为、农产品生产单位违规使用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二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产品,以生猪调出大县、肉牛和肉羊养殖优势县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及待宰前使用沙丁胺醇、向养殖户销售的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三是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以奶牛主产省区、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无证经营、生鲜乳中违法违规添加各类物质、私自倒卖和非法收购不合格生鲜乳的违法行为。四是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以兽药批发市场、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套用或伪造文号等非法生产销售兽药的行为,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擅自改变组方的行为,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五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以鳜鱼、鲆鲽类、乌鳢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六是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为重点产品,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   农业部要求各地农业部门,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二是狠抓隐患排查,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预警,主动设防。三是严查大案要案,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强化产地、销地衔接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五是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
  • 农业部: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通知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发[2009]1号文件精神,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为巩固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我部决定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四是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220个蔬菜、水果、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   此项工作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二)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二是制定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指导各地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所有生鲜乳收购站主体明确、证照齐全。三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在全国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在奶牛主产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行动,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重点区域:奶牛主产区。   此项工作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与《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三)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省、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兽医局牵头负责。   (五)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鱼类、虾蟹类等重点出口和国内市场大宗水产品;重点单位: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场);重点区域:渔业主产区重点市县。   此项工作由渔业局牵头负责。   (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组织开展橡胶树种苗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六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七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相关司局配合,与《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月10日-2月底)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渔政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地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农业部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视频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农业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各地行动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我部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司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农业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农业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2月中旬,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启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2月份,联合相关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三)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3-12月,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3月中旬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启动仪式。(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四)组织开展第五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五)组织开展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活动。2-12月,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六)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活动。2-11月,重点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组织各省渔业部门开展拉网式检查,进行苗种药残抽检,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渔业局牵头负责)   (七)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2-12月,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疫苗和兽药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兽医局牵头负责)   (八)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2-12月,选择部分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通报表扬农业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政法司牵头负责)   (九)组织开展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宣传日活动。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在北京等几个城市组织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宣传日活动,对农垦可追溯行动进行总结和宣传。(农垦局牵头负责)   (十)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视频会议。12月份,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刚刚,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正式文件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提高认识,强化市场监管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履职的重要基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把严厉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二、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整治重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一)开展六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顿、公开通报、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其他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的专业领域机构,也应当纳入专项整治范围。(二)严查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情形,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严格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的违法行为。(三)加大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且处罚到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要在依职责完成处罚后及时移送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跟踪进展情况。涉嫌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强化违法案件的失信惩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推动失信联合惩戒。(五)实现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计划开展的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继续实施,实施时间可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叠、同步,监管的重点领域可交叉、重合,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市场乱象的高压监管态势。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谋划,做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查处目标和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严格落实。(三)加强联动,宣传引导。要结合本地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特点,研究建立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做好检验检测市场监管职责的承接与协调工作。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四)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一支稳定、专业的监管专家队伍,完善畅通申投诉举报途径,研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工作总结和交流,及时汇总分析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或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检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上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如实反映监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已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质量。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要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开展,请各地有关部门做好支持配合。联系人:认可检测司 郑懿龙 联系电话:010-82262722电子邮箱:zhengyilong@samr.gov.cn附件: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信息汇总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2年4月1日
  • 湖北省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3年8月以来,湖北省各地积极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四个多月来,全省受理处置消费者申诉举报共581起,查处儿童食品违法案件共869起,取缔儿童食品无证照经营单位231家,吊销证照5家。   该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制定方案,成立专班,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突出自查重点。各地在排查整改阶段,督促各类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重点。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地积极开展摸排工作,基本摸清了本辖区儿童食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四是营造宣传氛围。组织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广大师生,开展不同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针对前期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为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儿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延长到明年5月,并在日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深入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文章转载自:CFDA网站
  • 农业部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具体事项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   根据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农质发[201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组织机构   各省农业部门要对原有的整治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进行确认,机构、职能、人员有变化的,抓紧做出调整,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请于2011年5月10日前,将本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人员组成情况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单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邮编等具体内容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二、关于信息报送   为及时总结交流各地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指导,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信息的报送工作。   (一)建立整治要情周报制度。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做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宣传和信息报送的通知》(食安办发电[2011]1号)要求,我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每周要情报送制度。请你单位及时梳理每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内容上以严打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同时要兼顾到全部整治工作,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请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此项工作,从5月份开始,每周四中午12点前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每周要情》(格式自定)的形式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遇公休日可顺延。涉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要随时报送。5月5日,请将第一期每周要情和信息员的姓名、单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并报送至我部监管局。   (二)建立整治总结月报制度。请各地农业部门及时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从6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同时报送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1、2)。报送材料要详实,要有综述、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要有监测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   三、关于报送有关材料   一是请各地农业部门根据我部印发的《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抓紧制定本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请对今年以来本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这两个材料请于5月10日前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各地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今年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两项信息报送制度。不涉密一般材料的报送请在发送传真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若报送材料涉密,请按照保密规定操作。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鹏、张玲   电话:(010)59191871、59191506   传真:(010)59193157   邮箱:qszzb@agri.gov.cn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当月).xls 附件2: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累计情况).xls
  • 国家食药局专项整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食药监电[2012]38号   2012年08月29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现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行动,全面推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29日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决定自2012年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为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国家局制定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牢牢抓住当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落实企业的责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经营秩序,严防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切实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础上,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通过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严峻势头,维护正常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积极开展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加强中药饮片麻黄的监管,切实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针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问题和特点,及时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新举措,完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制度。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药品流向,确保药品在合法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违法违规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企业,确保处罚到位,有力震慑不法行为。   (四)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警示活动,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落实企业责任。   三、工作内容   国家局相关司局和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同时,要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研究加强管理的新举措,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完善管理制度   针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面临的问题,制定加强管理的新举措。国家局有关司局要认真研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注册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批准文号数量,原则上不再批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仿制药注册 限制最小包装规格的麻黄碱含量。建立麻黄碱原料药审批的监测预警和通报制度,指导地方合理审批麻黄碱原料药,严格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产量。研究出台减少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环节的措施,切实解决“挂靠走票”、“体外循环”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销售行为,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 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 严禁零售药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案件查处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确保处罚到位。   (二)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饮片的监管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巡查,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严格审查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按照规定渠道销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严格销售票据和结算资金管理,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麻黄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中药材市场销售麻黄饮片。   (三)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把原料审批关。严格按照国家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需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安〔2009〕417号)的要求,审批麻黄碱类原料药。建立企业购用审批档案,对用量情况和增长趋势进行分析,对增长异常的,要引起高度警惕,及时调查核实。对5年以上未生产品种,整治期间原则上暂不得恢复生产。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销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对辖区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的产、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检查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销售票据管理和结算资金流向情况以及药品进货验收情况之外,还要结合药品电子监管网,重点核查药品销售的真实流向。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应当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并请药品流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协查,药品流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单次销售限量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等情况。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企业,做到处罚到位,绝不姑息,不给企业再次违法的机会。对发现多次或大量产品流失的企业,要暂停或大幅核减其麻黄碱原料药购用审批。对导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2012年上半年公安机关通报的“087”和“411”案件,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查办,加快查处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惩,查处结果及时上报。   (五)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活动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组织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近期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2〕12号,见附件)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使企业认清当前我国的毒品形势,了解违规销售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   四、工作部署   此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安排为8月1日至8月31日 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时间安排为9月1日至11月30日 第三阶段为总结评估阶段,时间安排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到实处。要及时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有力推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2012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国家局。国家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目前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弊的严峻形势和严重危害,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可以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管涉及法规、注册、安监、市场和稽查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各环节必须多管齐下,紧密衔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监管工作才能取得实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部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紧密配合、加强协作、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在日常监管中,还要建立健全责任制,要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要积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自律、守法经营。   (三)健全机制、协同作战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后,涉嫌触犯刑律的,应当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并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办案,确保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公安部门在查办案件中提供的涉案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四)及时督查,确保实效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力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化整治、完善监管,使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国家局。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联系。   联系人:杨霆、韩冰   电 话:010-88330848、88330431   传 真:010-68336683、68311985   附件:
  • 九部门联手启动瘦肉精专项整治 为期一年
    开展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据农业部28日消息,针对河南“瘦肉精”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农业部将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于近期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杜绝“瘦肉精”进食品产业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行动将出重拳、下狠招,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犯罪行为,全程强化“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并细化措施,坚决杜绝“瘦肉精”进入食品产业链,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   据该负责人介绍,在此基础上,将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制定活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办法 落实饲料购销台账、生猪养殖档案记录、生猪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屠宰企业自检、肉品流通查验记录等制度。   河南瘦肉精案6人被免职   据河南省政府28日最新通报,目前该省生猪排查抽检工作基本结束,案件侦办取得重大突破。在省内查获非法销售“瘦肉精”的重要犯罪嫌疑人2名,对7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   材料还显示,公安部门从涉案生猪养殖户入手,基本查清了销售使用“瘦肉精”情况及来源、销售网络。其中查获销售“瘦肉精”的重要嫌犯2名,抓获非法加工生产“瘦肉精”的嫌犯2名。省内排查出疑似添加“瘦肉精”自配猪饲料12.4吨,被污染的自配猪饲料5.7吨,目前已做无害化处理。   对已认定涉嫌犯罪的72人,公安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   此外,通报还披露,监察部门针对案件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也在加快推进。目前,已对53名公职人员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调查取证,32名已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初步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2人,停职检查9人,免职6人,开除1人,撤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   ■ 新闻背景   重点整治乳肉等6食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国将突出抓好6个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包括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酒类。   在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方面,要求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等。   ■ 相关新闻   未获工商许可不得经营乳品   《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增设“乳制品”   今年7月底前,凡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的,一律不得经营乳制品 凡在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中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这是记者28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的。   为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工商总局决定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从今年4月1日起,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也应在今年7月底前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8月1日开始,凡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依法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乳制品的,也将依法查处和取缔。
  • 铬渣污染整治难国家承诺落空 清洁生产成奢望
    2011年8月10日,云南曲靖,虽然铬矿渣被运走,但是表层土壤还是会渗透出各种颜色的有毒物质。    ★为正常运营,其他为关闭   一场关于铬渣整治的行动正在举国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这一轮整治始于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化工公司(以下简称“陆良”)的污染事件。2011年8月份,“陆良”将总量五千余吨铬渣非法丢放,致珠江源头南盘江附近水质污染。9月23日,环保部即表示,将在两年内解决全国现有铬渣遗留问题。   其实,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与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出台了《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在2010年底前,所有历史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国家发改委并为此划拨了大量整治资金。但最终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全部处置完毕的只有7个。当初的举国承诺,幻为半纸空文。   资金被挪用和技术瓶颈,是上一轮整治行动几乎折戟的重要原因。由此观之,云南陆良事件并非偶发。南方周末记者近日全国调查发现,铬渣仍在危害中国。   致癌"渣滓山"   到1988年,国家对铬渣的处理依然没有规范要求,铬渣堆放在水边,往江河湖海排放污水。   “同生化工厂还在生产的时候,村内黑烟滚滚,不少人得了癌症,后来停产了,才有所好转。”2011年10月13日,天津市周庄村的一名妇女说,“那时候,庄稼经常病死,买菜的,只要听说是李嘴村、周庄村种的菜都不买。”   这是天津惟一生产铬化合物产品的化工企业,因污染严重于1988年停产关闭。状如两座小山的铬渣静静地躺在厂区,与周庄村、李嘴村相隔只有数百米。如果没有云南曲靖的铬渣污染事件,它可能还不为外界所知。   当地人将这两堆铬渣称为“渣滓山”。“渣滓山”被黑色篷布覆盖,外砌围墙。围墙的墙根、墙外马路上的泥水、10米以外的沟渠里全都呈黄色。   村民们称,围墙每隔几年就因腐蚀而倒塌,然后再砌。最近,为了应付检查,“渣滓山”围墙才被粉刷一新。   2011年8月,绿色和平环保组织赴此调查,发现同生化工厂外墙积水、污水井内所含六价铬浓度,分别高出五类水标准中的六价铬限值的7529倍和28倍。   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统计,目前,尚有三百余万吨铬渣遍布全国,不少邻近居民区。而黄河、湘江、嘉陵江等重要水系都在被慢慢腐蚀,致癌的威胁如利剑高悬。   铬和汞、镉、铅、砷,被并称为重金属污染的“五毒”。铬渣含有的六价铬具有较强的致癌和致突变特性,会对人体、农作物机体造成损伤。   早在2007年,山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所长曹树梁就研究发现,在我国堆存的数百万吨铬渣中,即使只有15%的六价铬进入水系,也会使上千亿立方米的水污染超标。   国家环保部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受铬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一千多万吨。   “从1958年我国建成第一条铬盐生产线开始,直到1988年前,国家对铬渣的处理没有规范要求,那时的铬渣都堆放在水边,都往江河湖海排放污水,比如上海在黄浦江边、济南在小清河边等等。”原青岛红星化工厂生产部部长宋永霖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据宋回忆,直到1988年国家才出台政策,要求对铬渣堆进行防渗处理。   “就是要求我们盖个石棉瓦,防止被雨水淋湿而出现渗透。”宋永霖说,“当时我们已经有了20万吨铬渣堆,地面就是普通土地,周围搞了点绿化。想要将铬渣移开,建成水泥地面,已没有那个财力了。”   那时候周边都住着村民,直到2005年当地政府才组织搬迁。   国家承诺落空   孤力难支的环保部门甚至向媒体求援,2010年,河南环保厅主动邀请媒体曝光。   目前,我国铬渣堆存点共有八十多处,很多都是青岛红星、天津同生这些早已关闭的铬盐企业的“遗产”。   自1958年至今,我国先后有七十余家铬盐企业。但直到1980年代末,铬渣危害才被人们认知,国家方重视对铬渣污染的控制,并逐步关停并转50多家,现存的铬盐生产企业仅剩15家。   1991年,当年国内最大的铬盐生产企业青岛红星成为国内首家因环保问题被迫停产的铬盐生产企业。   “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我们就开始处理铬渣,1980年代,我们就投入两千多万处理铬渣,但技术不过关。我们利用铬渣生产过砖、玻璃着色剂、钙镁磷肥等产品,但当时国家对这些产品没有安全认证的标准,因此,生产的这些产品无人敢用。”宋永霖说。   技术缺憾使得青岛红星等企业铬渣整治之路十分曲折,并拖延至今。   到2005年,铬盐生产企业还有25家,但全国尚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铬渣达四百多万吨。就在这一年,国家发改委与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出台了《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对铬渣整治提出了明确目标:2008年底前,完成环境敏感区域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 2010年底前,所有历史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   2005年,这原本应成为国家整治铬渣的转折点,但此番整治风暴最终几乎折戟,由此,酿就了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南方周末记者于2011年10月11日向环保部发出采访申请,以了解此番整治折戟的原委,但至截稿时为止仍无答复。铬盐企业的行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协会也以“敏感”为由拒绝采访。   而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导致收效甚微的原因除了技术欠缺外,还有地方政府监管、配套不力等原因。   孤力难支的环保部门甚至向媒体求援,2010年,河南环保厅主动邀请媒体曝光。“当时,我们就是想通过媒体曝光,促使各地方认真对待铬渣治理问题。”时任河南省环保厅宣教中心主任焦万益说。   此前的2009年,河南省发改委共申请到国家铬渣专项补助资金1.117亿元,但地方政府和企业配套的1亿多元治理资金迟迟不愿落实。而这一现象在全国亦很普遍。   自2006年以来,国家拨出巨资专门处置历史遗留铬渣,但“很多企业在得到资金后,并没有专款专用,而是用来扩大生产规模了”。   最终,五年承诺期之后,环保部发布的《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被列入2005年整治方案的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全部处置完毕的只有7个,尚有12个未如期完成任务。在2005年至2010年底,全国仅处置100万吨铬渣,尚有300万吨的铬渣仍在遗祸。而在现存的15家铬盐企业中,就有9家未完成对遗留铬渣的处置。   技术无方   “各类方法都存在缺陷,至今还未找到有效的综合利用方式。”   天津同生、云南陆良等企业都在未完成任务之列。   天津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处相关人员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因担心造成二次污染,该市铬渣的处置方案一直争论不休。直到2010年,天津市才决定采用“铬渣回转窑干法解毒工艺技术。2011年10月13日,南方周末记者看到,在距离“渣滓山”数百米处已搭建了两个回转窑。   作为世界上铬盐生产最多的国家,中国迄今公布的铬渣治理技术不下二十余种。经检验,比较适用的有水泥矿化剂、炼铁烧结、转窑干法解毒、立窑干法解毒、硫酸法湿法解毒、旋风炉发电6种。中国无机盐协会副秘书长曾亚嫔曾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各类方法都存在缺陷,至今还未找到有效的综合利用方式。   囿于技术的,还有河南义马市。   义马市境内现堆存25万吨,8.5万吨存放于原义马振兴化工厂内,另外16.5万吨于2003年开始从原处搬运到梁沟村的专用堆存场。   这是一个占地40亩的钢筋水泥庞然大物:20亩为封存的铬渣,另外20亩为水泥池。堆存点顶部和池壁都已出现裂缝,导致渗透。   “一直没对这些铬渣进行处置,是因为处置技术还不够成熟。这两年才相对成熟。”义马市环保局副局长齐占元说。   早在2004年4月,义马市建成义马环保电厂掺烧铬渣,将六价铬降解为三价铬后,成为一般性废物,一部分作为水泥原料,一部分另外堆存。   其间,该电厂获得国家发改委给予的4520万元的铬渣处理专项资金,并享受每度电5.5分钱的电价差。但2011年8月25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却将其列入环保黑名单:因“该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停运铬渣处理设施。”   对此,齐占元解释,煤炭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加大,电厂亏损严重。至2011年3月,由于资金链断裂,该厂被迫停产,至此该电厂共处置铬渣5.2万吨。   铬渣污染是世界性的环保难题,1980年代中期,美国联合化工公司因不能及时解决环保问题而停产关闭。目前,发达国家都主动减少铬盐产能,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铬盐。   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目前已经处置完毕的案例中,大多是因为本地有水泥厂或炼钢厂。   “两三年前,铬渣开始变得抢手,因为炼钢厂的主要原料铁矿石价格疯涨。而铬渣里有一半是铁。六价铬得到降解,铁变成了原料。”河北铬盐化工厂一位李姓销售人员说,“国家也在加大铬渣处置力度,对钢铁厂还有补贴。新渣堆放一两天就被运走。如果能解决运费问题,这些钢铁厂恨不得把全国的铬渣都送到他们那里。”   但中南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认为,虽然通过炼钢厂和水泥厂的高温煅烧是很好的解毒办法,但铬渣原址附近必须有炼钢厂和水泥厂才行,其次是,此法需按一定的比例掺烧,用量有限,处置进度缓慢。   清洁奢望   我国生产工艺仍以传统焙烧法为主,其中有钙焙烧占总产能的69%。   更令人担忧的是,即使国际上,也尚无铬盐的清洁生产技术,铬渣污染源头无法堵住。   目前,我国铬盐产品的生产工艺仍以传统焙烧法为主,其中有钙焙烧占总产能的69%。相对于有钙焙烧和少钙焙烧,无钙焙烧产生的铬渣量锐减,而且不产生铬酸钙,铬酸钙经雨水、地下水的浸泡,就会慢慢转化成水溶性六价铬,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这是目前有钙铬渣堆存危害的主要原因。   美、日等发达国家都在探索新的铬盐生产方法,虽投入巨大,但收效甚微。英、美等国开发的无钙焙烧技术,也只能将每吨产品的铬渣排量减小到800~900千克。这一技术还长期对中国保密。   早在本世纪初,由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和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终于共同开发无钙焙烧工艺,能使排量减到800千克左右。甘肃锦世因此成为全国最早采用无钙焙烧工艺的化工企业。另一家采用无钙焙烧工艺则是被蓝星集团接管的河南义马振兴化工厂。   “2010年,我去义马时,振兴厂处于停产状态。他们的理论是成熟的,但要有相应的防腐设备配套,原有设备不能有效防腐,所以,三天两头出问题。”中南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说。   显然,在环保压力下,无钙焙烧是必然的趋势。   同样在环保压力下,新一轮两年期的整治风暴已启动,各地政府处置铬渣的力度正在加大。   2011年10月9日,郑州市五里堡村一个废弃的寨子里,几名工人正在拉着铁丝网,这里填埋的是郑州五里堡化工总厂产生的铬渣。以前,它们直接存放于工厂对面的低洼坑道里。   寨子的地势比周边高,施工方将寨子挖成大坑,下方建成钢筋水泥的地基,铺上3层篷布,堆上铬渣,然后再用篷布覆盖,再填上土。   这虽比过去进步,但仍非无害化处置。   义马市也在一个月前开始重新启动铬渣治理工作,由河南义煤集团托管义马环保电厂,继续按比例掺烧铬渣,该市还另外引进了两家铬渣处置企业,计划于2012年底前,将25万吨铬渣处置完毕。   为此,义马市财政需支付铬渣处置资金1.4亿元,而2010年义马市的全年财政仅为6亿。   以河南观照全国,无害化处置的技术和资金问题都依然存在,新一轮“两年完成处置”的任务是否能如期完成?
  • 中科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公示材料情况公布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材料公示办法》有关规定,2017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材料公示工作已于8月上旬开始,现将各有关单位公示情况汇总信息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公示材料公示情况汇总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2017年8月25日2017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公示材料公示情况汇总教育部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陈志明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程崇庆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高原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何国威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姜宗林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李儒新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南仁东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汤涛北京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王力军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王玉鹏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张继平北京大学北京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赵刚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理科一号楼二层公告栏、物理学院西楼一楼公示橱窗陈晔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生命科学学院大厅公告栏、医学部中心实验楼一层公告栏陆林北京大学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医学部中心实验楼一层公告栏、第六医院行政楼一楼公示栏马兰(女)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生命科学学院大厅公告栏、医学部中心实验楼一层公告栏魏辅文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生命科学学院大厅公告栏、医学部中心实验楼一层公告栏徐涛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生命科学学院大厅公告栏、医学部中心实验楼一层公告栏颜宁(女)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生命科学学院大厅公告栏、医学部中心实验楼一层公告栏窦贤康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9-9.8逸夫二楼二层公示橱窗、英杰交流中心345房间门口宣传栏樊杰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9-9.8逸夫二楼二层公示橱窗、英杰交流中心345房间门口宣传栏黄建平北京大学兰州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9-9.8逸夫二楼二层公示橱窗、英杰交流中心345房间门口宣传栏鲁安怀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9-9.8逸夫二楼二层公示橱窗、英杰交流中心345房间门口宣传栏陆雅海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9-9.8逸夫二楼二层公示橱窗、英杰交流中心345房间门口宣传栏史培军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9-9.8逸夫二楼二层公示橱窗、英杰交流中心345房间门口宣传栏谈哲敏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9-9.8逸夫二楼二层公示橱窗、英杰交流中心345房间门口宣传栏朱敏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9-9.8逸夫二楼二层公示橱窗、英杰交流中心345房间门口宣传栏黄荷凤(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医学部中心实验楼一层公告栏、第三医院行政楼一层公示栏郭万林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8成府路力学大院理学楼一层宣传栏卢天健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系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8成府路力学大院理学楼一层宣传栏王铁军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系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8成府路力学大院理学楼一层宣传栏魏悦广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系北京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8成府路力学大院理学楼一层宣传栏陈学思北京化工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8-9.6学校办公楼前公告橱窗;学校信息公开网马於光北京化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8-9.6学校办公楼前公告橱窗;学校信息公开网王利祥北京化工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8-9.6学校办公楼前公告橱窗;学校信息公开网杨万泰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8-9.6学校办公楼前公告橱窗;学校信息公开网韩占文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校内信息门户发布通知8.8-9.7科技楼南侧橱窗内赵刚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校内信息门户发布通知8.8-9.7科技楼南侧橱窗内戴永久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校内信息门户发布通知8.8-9.7科技楼南侧橱窗内樊杰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校内信息门户发布通知8.8-9.7科技楼南侧橱窗内史培军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校内信息门户发布通知8.8-9.7科技楼南侧橱窗内徐安龙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3-9.2和平街小区东一楼(行政楼)一层校务公开栏、和平街校区食堂西侧公告栏、良乡校区综合办公楼三楼大厅;北京中医药大学网站首页信息公告栏彭孝军大连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7-9.7学校主楼一楼中厅、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综合楼一楼中厅谢在库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部张贴公示8.7-9.7学校主楼一楼中厅、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综合楼一楼中厅杨正林电子科技大学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6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公示栏刘昌胜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华东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6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一楼公示栏张怀武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6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一楼公示栏张清杰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武汉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6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一楼公示栏江风益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南昌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公示栏刘益春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公示栏杨德仁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浙江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公示栏刘昌胜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华东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园网内网发布公告8.8-9.7松江校区5号学院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楼公告栏孙军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园网内网发布公告8.8-9.7松江校区5号学院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楼公告栏张清杰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武汉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园网内网发布公告8.8-9.7松江校区5号学院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楼公告栏朱美芳(女)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东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园网内网发布公告8.8-9.7松江校区5号学院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楼公告栏滕皋军东南大学东南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8丁家桥校区中大医院行政办公楼(9号楼)一楼公告栏段进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东南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8四牌楼校区中大院一楼公告栏李杰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同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8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15楼公告栏崔铁军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东南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8四牌楼校区健雄院一楼公告栏陆卫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8四牌楼校区健雄院一楼公告栏毛军发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8四牌楼校区健雄院一楼公告栏王金龙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陆军工程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8四牌楼校区健雄院一楼公告栏尤肖虎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东南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8四牌楼校区健雄院一楼公告栏包刚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发布通知8.9-9.9邯郸校区光华楼15楼数学学院公示栏傅吉祥复旦大学复旦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发布通知8.9-9.9邯郸校区光华楼15楼数学学院公示栏龚新高复旦大学复旦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发布通知8.9-9.9邯郸校区物理楼2楼公示栏陆林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发布通知8.9-9.9枫林校区东三号楼2楼脑科学研究院公示栏马兰(女)复旦大学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发布通知8.9-9.9枫林校区东三号楼2楼脑科学研究院公示栏蔡秀军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发布通知8.9-9.9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内公示栏樊嘉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发布通知8.9-9.9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内公示栏滕皋军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东南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发布通知8.9-9.9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内公示栏宋尔卫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发布通知8.9-9.9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内公示栏曹一家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湖南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一楼大厅宋永华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浙江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一楼大厅郭烈锦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一楼大厅彭孝军华东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公告8.7-9.5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实验三楼底楼)谢在库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公告8.7-9.5化工学院公告栏(实验十二楼底楼)刘昌胜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华东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公告8.7-9.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告栏(实验一楼底楼)张清杰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武汉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公告8.7-9.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告栏(实验一楼底楼)朱美芳(女)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东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公告8.7-9.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告栏(实验一楼底楼)王力军华东师范大学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9-9.8华东师范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及人事处网站;中北校区办公楼西楼一楼3101室陈学思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化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材料8.9-9.7学校办公门户和本校候选人所在学院网站;南秀村博士后公寓(临时办公楼)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麟鸿楼一楼宣传栏马於光华南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化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材料8.9-9.7学校办公门户和本校候选人所在学院网站;南秀村博士后公寓(临时办公楼)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麟鸿楼一楼宣传栏王利祥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化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材料8.9-9.7学校办公门户和本校候选人所在学院网站;南秀村博士后公寓(临时办公楼)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麟鸿楼一楼宣传栏杨万泰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化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材料8.9-9.7学校办公门户和本校候选人所在学院网站;南秀村博士后公寓(临时办公楼)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麟鸿楼一楼宣传栏徐涛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东十一楼一楼公告栏曹一家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学院湖南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8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西九楼一楼大厅公示栏宋永华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浙江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8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西九楼一楼大厅公示栏张旭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行政楼一楼公告栏马余刚华中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网上公示8.8-9.7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陈学思吉林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8-9.7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唐敖庆楼A区二楼大厅、吉林大学前卫北区理化楼环境学院公示栏迟力峰(女)吉林大学苏州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8-9.7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唐敖庆楼A区二楼大厅、吉林大学前卫北区理化楼环境学院公示栏马於光吉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8-9.7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唐敖庆楼A区二楼大厅、吉林大学前卫北区理化楼环境学院公示栏王利祥吉林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8-9.7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唐敖庆楼A区二楼大厅、吉林大学前卫北区理化楼环境学院公示栏杨万泰吉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8-9.7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唐敖庆楼A区二楼大厅、吉林大学前卫北区理化楼环境学院公示栏王焰新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部张贴公示8.8-9.7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唐敖庆楼A区二楼大厅、吉林大学前卫北区理化楼环境学院公示栏黄建平兰州大学兰州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8-9.7兰州大学观云楼17楼大气科学学院公告栏程崇庆南京大学南京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海报、院系陈列候选人材料、人力资源处发布通知8.10-9.9鼓楼校区西南楼一楼大厅通知栏韩占文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海报、院系陈列候选人材料、人力资源处发布通知8.10-9.9仙林校区天文楼一楼大厅通知栏南仁东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海报、院系陈列候选人材料、人力资源处发布通知8.10-9.9仙林校区天文楼一楼大厅通知栏徐红星南京大学武汉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海报、院系陈列候选人材料、人力资源处发布通知8.10-9.9鼓楼校区物理楼一楼大厅通知栏郭子建南京大学南京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海报、院系陈列候选人材料、人力资源处发布通知8.10-9.9仙林校区化学楼H区二楼通知栏黄建平南京大学兰州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海报、院系陈列候选人材料、人力资源处发布通知8.10-9.9仙林校区大气楼B112室鲁安怀南京大学北京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海报、院系陈列候选人材料、人力资源处发布通知8.10-9.9仙林校区朱共山楼一楼大厅通知栏谈哲敏南京大学南京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海报、院系陈列候选人材料、人力资源处发布通知8.10-9.9仙林校区大气楼B112室徐义刚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海报、院系陈列候选人材料、人力资源处发布通知8.10-9.9仙林校区朱共山楼一楼大厅通知栏包刚南开大学浙江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通知8.10-9.9陈省身数学研究所一楼大厅、数学科学学院一楼大厅方复全南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通知8.10-9.9陈省身数学研究所一楼大厅、数学科学学院一楼大厅陈军南开大学南开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通知8.10-9.9化学学院二楼中厅郭子建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通知8.10-9.9化学学院二楼中厅黄维扬南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通知8.10-9.9化学学院二楼中厅施剑林南开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通知8.10-9.9化学学院二楼中厅谢素原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通知8.10-9.9化学学院二楼中厅俞书宏南开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人事处网站发布公示通知8.10-9.9化学学院二楼中厅高原宁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7刘卿楼一层大厅公告板季向东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7刘卿楼一层大厅公告板王力军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7理科楼物理系一层公告栏王小云(女)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7科学馆三楼公告栏迟力峰(女)清华大学苏州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7何添楼二楼公告栏李景虹清华大学清华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7何添楼二楼公告栏李峻柏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9-9.7何添楼二楼公告栏刘买利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9-9.7何添楼二楼公告栏帅志刚清华大学清华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7何添楼二楼公告栏杨金龙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7何添楼二楼公告栏张东辉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9-9.7何添楼二楼公告栏赵宇亮清华大学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9-9.7何添楼二楼公告栏陈晔光清华大学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7生命科学新馆一楼公告栏董晨清华大学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7医学科学楼一层大厅公告栏谢道昕清华大学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7生命科学新馆一楼公告栏许瑞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7生命科学新馆一楼公告栏颜宁(女)清华大学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7生命科学新馆一楼公告栏魏悦广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北京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蒙民伟科技大楼北楼一层大厅吴宜灿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能科楼一层大厅公示栏段进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东南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建筑馆一层大厅公示栏毛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O一研究所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李兆基大楼A区二层汽车系公示栏欧阳明高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清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李兆基大楼A区二层汽车系公示栏芮筱亭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南京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李兆基大楼A区二层汽车系公示栏周仲荣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西南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李兆基大楼A区二层汽车系公示栏郭烈锦清华大学热能系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热能工程系系馆二层公告栏滕锦光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香港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何善衡楼一层大厅公告栏龙桂鲁清华大学物理系清华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理科楼物理系一层公告栏段文晖清华大学物理系清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理科楼物理系一层公告栏贾金锋清华大学物理系上海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理科楼物理系一层公告栏田永君清华大学物理系燕山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理科楼物理系一层公告栏叶志镇清华大学物理系浙江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理科楼物理系一层公告栏朱美芳(女)清华大学物理系东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理科楼物理系一层公告栏王金龙清华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陆军工程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罗姆楼一层大厅公示栏尤肖虎清华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东南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罗姆楼一层大厅公示栏管晓宏清华大学自动化系西安交通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7中央主楼四层公告栏陈军厦门大学南开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楼一楼大厅公示栏、卢嘉锡楼一楼大厅公示栏郭子建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楼一楼大厅公示栏、卢嘉锡楼一楼大厅公示栏黄维扬厦门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楼一楼大厅公示栏、卢嘉锡楼一楼大厅公示栏施剑林厦门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楼一楼大厅公示栏、卢嘉锡楼一楼大厅公示栏谢素原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楼一楼大厅公示栏、卢嘉锡楼一楼大厅公示栏俞书宏厦门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楼一楼大厅公示栏、卢嘉锡楼一楼大厅公示栏戴民汉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9-9.8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周隆泉楼一楼公告栏、希平楼一楼公告栏;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金泉楼A栋二楼公告栏王小云(女)山东大学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校网登载8.7-9.7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B座9层数学学院公示栏张继平山东大学北京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校网登载8.7-9.7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B座9层数学学院公示栏程代展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网登载8.7-9.7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教学四号楼大厅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公示栏季向东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李政道图书馆四楼李政道研究所宣传栏李儒新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李政道图书馆四楼李政道研究所宣传栏黄荷凤(女)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1号楼马骋上海交通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系海军装备研究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木兰船建大楼1楼大厅崔铁军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东南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3-317人力资源与国际事务办公室陆卫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3-317人力资源与国际事务办公室毛军发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3-317人力资源与国际事务办公室段文晖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清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物理与天文学院物理楼一楼大厅公告栏贾金锋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物理与天文学院物理楼一楼大厅公告栏田永君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燕山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物理与天文学院物理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叶志镇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浙江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物理与天文学院物理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张怀武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人力资源处主页公布公示信息8.9-9.7物理与天文学院物理楼一楼大厅公告栏滕皋军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东南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华西医院行政楼前信息公告栏、华西医院行政楼二楼公告栏潘永信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四平路校区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1楼大厅段进同济大学建筑工程系东南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四平路校区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大楼1楼大厅李杰同济大学建筑工程系同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四平路校区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大楼1楼大厅赵阳升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太原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四平路校区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大楼1楼大厅徐红星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7-9.6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公告栏窦贤康武汉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电子信息学院孙和平武汉大学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测绘学院张良培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刘昌胜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华东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孙军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张清杰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朱美芳(女)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吴宜灿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崔铁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东南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7北校区西大楼III区一楼电子工程学院公告栏陆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7北校区西大楼III区一楼电子工程学院公告栏毛军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7北校区西大楼III区一楼电子工程学院公告栏刘禹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东门口橱窗孙军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仲英楼(新材料大楼)2层材料学院公告栏程代展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西一楼3层电信学院公告栏管晓宏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西一楼3层电信学院公告栏李陟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西一楼3层电信学院公告栏郭万林西安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教一楼东3层航天学院布告栏卢天健西安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教一楼东3层航天学院布告栏王铁军西安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教一楼东3层航天学院布告栏魏悦广西安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北京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教一楼东3层航天学院布告栏曹一家西安交通大学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湖南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北二楼13层能动学院公告栏郭烈锦西安交通大学能源动力工程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北二楼13层能动学院公告栏宋永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浙江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北二楼13层能动学院公告栏吴宜灿西安交通大学能源动力工程学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北二楼13层能动学院公告栏赵天寿西安交通大学能源动力工程学院香港科技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西安交通大学北二楼13层能动学院公告栏毛明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O一研究所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9-9.8九里校区机械工程学院二楼公告栏、犀浦校区综合楼四楼公告栏;学校内网欧阳明高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清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9-9.8九里校区机械工程学院二楼公告栏、犀浦校区综合楼四楼公告栏;学校内网芮筱亭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9-9.8九里校区机械工程学院二楼公告栏、犀浦校区综合楼四楼公告栏;学校内网周仲荣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西南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9-9.8九里校区机械工程学院二楼公告栏、犀浦校区综合楼四楼公告栏;学校内网彭建兵长安大学长安大学地学部网上公示、陈列材料8.8-9.7学校信息门户系统;人事处人才工作与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225室)包刚浙江大学浙江大学数学物理学部校内网站发布通知,张贴公示8.7-9.6玉泉校区数学学院(工商楼)二楼公告栏傅吉祥浙江大学复旦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数学学院(工商楼)二楼公告栏黄荷凤(女)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2号楼与3号楼连廊公告栏江风益浙江大学材料系南昌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材料学院(曹光彪主楼)三楼宣传栏刘益春浙江大学材料系东北师范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材料学院(曹光彪主楼)三楼宣传栏杨德仁浙江大学材料系浙江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材料学院(曹光彪主楼)三楼宣传栏段文晖浙江大学材料系清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材料学院(曹光彪主楼)三楼宣传栏贾金锋浙江大学材料系上海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材料学院(曹光彪主楼)三楼宣传栏孙军浙江大学材料系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材料学院(曹光彪主楼)三楼宣传栏田永君浙江大学材料系燕山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材料学院(曹光彪主楼)三楼宣传栏叶志镇浙江大学材料系浙江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材料学院(曹光彪主楼)三楼宣传栏张怀武浙江大学材料系电子科技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材料学院(曹光彪主楼)三楼宣传栏曹一家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湖南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电气学院(教二)二楼橱窗宋永华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浙江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电气学院(教二)二楼橱窗高小山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计算机学院(曹光彪主楼)二楼宣传栏郭世泽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第五十四研究所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计算机学院(曹光彪主楼)二楼宣传栏王怀民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计算机学院(曹光彪主楼)二楼宣传栏吴朝晖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浙江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计算机学院(曹光彪主楼)二楼宣传栏滕锦光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香港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紫金港校区建工学院(安中建工大楼)A楼一楼门厅郭烈锦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能源学院(李达三能源楼)二楼门厅赵天寿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香港科技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玉泉校区能源学院(李达三能源楼)二楼门厅顾东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1号楼2号楼连廊“浙医二院信息栏”王建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1号楼2号楼连廊“浙医二院信息栏”蔡秀军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号楼二楼报告厅公告栏樊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校内网站发布通知8.7-9.6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2号楼二楼报告厅公告栏成秋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学部网上公示、陈列材料8.10-9.10校园网;人事处会议室丁林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地学部网上公示、陈列材料8.10-9.10校园网;人事处会议室侯增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地学部网上公示、陈列材料8.10-9.10校园网;人事处会议室鲁安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大学地学部网上公示、陈列材料8.10-9.10校园网;人事处会议室王焰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部网上公示、陈列材料8.10-9.10校园网;人事处会议室张宏福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西北大学地学部网上公示、陈列材料8.10-9.10校园网;人事处会议室成秋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学部张贴公示、张贴公示通知8.9-9.8行政楼414室侯增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张贴公示通知8.9-9.8行政楼414室彭建兵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长安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张贴公示通知8.9-9.8行政楼414室王焰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部张贴公示、张贴公示通知8.9-9.8行政楼414室杨经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张贴公示通知8.9-9.8行政楼414室戴民汉中国海洋大学厦门大学地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9-9.7校园内网;崂山校区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公告栏王东晓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地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9-9.7校园内网;崂山校区海洋与大气学院公告栏赵阳升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矿业工程系太原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0-9.9中国矿业大学(北京)1号办公楼前橱窗赵阳升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太原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7-9.6矿业工程学院宣传栏;校内网陈化兰(女)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4-9.3东区主楼二楼西侧人事处布告栏种康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4-9.3东区主楼二楼西侧人事处布告栏陆雅海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4-9.3东区主楼二楼西侧人事处布告栏邹才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地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7-9.6学校人事处人才办网页;主楼A1202人事处公告板邹才能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地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7-9.6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工科楼C座公告栏鲁安怀中南大学北京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7-9.7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公告栏蔡荣根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陈列材料、学校和相关学院张贴通知8.7-9.6中山楼417室刘奕志中山大学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陈列材料、学校和相关学院张贴通知8.7-9.6中山楼417室屈良鹄中山大学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陈列材料、学校和相关学院张贴通知8.7-9.6中山楼417室瞿佳中山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陈列材料、学校和相关学院张贴通知8.7-9.6中山楼417室宋尔卫中山大学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陈列材料、学校和相关学院张贴通知8.7-9.6中山楼417室徐安龙中山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陈列材料、学校和相关学院张贴通知8.7-9.6中山楼417室杨正林中山大学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陈列材料、学校和相关学院张贴通知8.7-9.6中山楼417室戴永久中山大学中山大学地学部陈列材料、学校和相关学院张贴通知8.7-9.6中山楼417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冯登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北京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0-9.10校主楼313门口公示栏、办公楼东侧公示栏郑志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0-9.10校主楼313门口公示栏、办公楼东侧公示栏马骋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海军装备研究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公示8.9-9.8校办公行政楼公告栏郭万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校航空宇航学院公告栏卢天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校航空宇航学院公告栏王铁军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校航空宇航学院公告栏周仲荣南京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学院西南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0-9.9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毛明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O一研究所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0-9.9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欧阳明高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清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0-9.9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芮筱亭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0-9.9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王金龙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陆军工程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公示8.9-9.9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科研楼A座尤肖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东南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公示8.9-9.9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科研楼A座国土资源部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潘永信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10-9.10研究所新科研楼一楼公告栏丁林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10-9.10中国地质科学院大厅侯增谦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10-9.10中国地质科学院大厅王二七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10-9.10中国地质科学院大厅杨经绥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10-9.10中国地质科学院大厅成秋明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学部张贴公示8.10-9.9研究所三楼公示板胡瑞忠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研究所三楼公示板农业部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陈化兰(女)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中国农业科学院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科研楼和行政办公楼公告栏张克勤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5-9.14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公告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卞修武北京协和医院陆军军医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院内公告栏王岩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院内公告栏顾东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10中心昌平园区主楼一层公告栏顾东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行政办公楼一楼公告栏王建安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行政办公楼一楼公告栏蒋华良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所内西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卞修武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陆军军医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院内公告栏宋尔卫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院内公告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王力军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网络公示8.10-9.9院内部办公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国科学院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李景虹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清华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4-9.3中心南楼一层大厅宣传展板刘买利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4-9.3中心南楼一层大厅宣传展板赵宇亮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4-9.3中心南楼一层大厅宣传展板龙桂鲁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清华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理化大楼9楼公示栏蔡荣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物理学院院部一楼公示栏高原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物理学院院部一楼公示栏何国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工程科学学院力四楼一楼大厅季向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物理学院院部一楼公示栏姜宗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工程科学学院力四楼一楼大厅赵红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物理学院院部一楼公示栏陈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办公室(原化工小楼)一楼宣传栏迟力峰(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办公室(原化工小楼)一楼宣传栏郭子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办公室(原化工小楼)一楼宣传栏黄维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办公室(原化工小楼)一楼宣传栏李峻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办公室(原化工小楼)一楼宣传栏施剑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办公室(原化工小楼)一楼宣传栏帅志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清华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办公室(原化工小楼)一楼宣传栏谢素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办公室(原化工小楼)一楼宣传栏杨金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办公室(原化工小楼)一楼宣传栏俞书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办公室(原化工小楼)一楼宣传栏张东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办公室(原化工小楼)一楼宣传栏窦贤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教学行政楼7楼公示栏孙和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学校主页发布通知8.9-9.8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教学行政楼7楼公示栏江风益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南昌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研究所1号楼大厅公告栏刘益春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东北师范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研究所1号楼大厅公告栏杨德仁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浙江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研究所1号楼大厅公告栏孙和平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研究所公告栏迟力峰(女)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苏州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5-9.4行政办公楼公示栏李峻柏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5-9.4行政办公楼公示栏彭孝军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5-9.4行政办公楼公示栏帅志刚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清华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5-9.4行政办公楼公示栏谢在库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部张贴公示8.5-9.4行政办公楼公示栏杨金龙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5-9.4行政办公楼公示栏张东辉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5-9.4行政办公楼公示栏戴永久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中山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7-9.7大气所科研楼一楼大厅电梯口处黄建平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兰州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7-9.7大气所科研楼一楼大厅电梯口处谈哲敏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南京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7-9.7大气所科研楼一楼大厅电梯口处樊杰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张贴公示通知8.7-9.6研究所办公楼一段一层大厅刘禹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张贴公示通知8.7-9.6研究所办公楼一段一层大厅邵明安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地学部张贴公示、张贴公示通知8.7-9.6研究所办公楼一段一层大厅史培军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张贴公示通知、所内网通知8.7-9.6研究所办公楼一段一层大厅胡瑞忠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研究所公告栏徐义刚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研究所公告栏刘禹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9-9.8所内一楼大厅宣传板成秋明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丁林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窦贤康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侯增谦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胡瑞忠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潘永信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孙和平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王二七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王焰新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徐义刚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杨经绥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张宏福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西北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地3楼一层大厅布告栏季维智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昆明理工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7-9.6动物研究所A座大厅魏辅文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7-9.6动物研究所A座大厅蔡荣根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单位内网通知8.7-9.5高能所主楼一层政务公示栏高原宁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单位内网通知8.7-9.5高能所主楼一层政务公示栏季向东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单位内网通知8.7-9.5高能所主楼一层政务公示栏赵红卫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单位内网通知8.7-9.5高能所主楼一层政务公示栏李景虹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清华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单位内网通知8.7-9.5高能所主楼一层政务公示栏刘买利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单位内网通知8.7-9.5高能所主楼一层政务公示栏赵宇亮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单位内网通知8.7-9.5高能所主楼一层政务公示栏潘永信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研究所大厅公告栏朱敏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研究所大厅公告栏胡瑞忠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5-9.4单位工作园区布告栏徐义刚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5-9.4单位工作园区布告栏张宏福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西北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5-9.4单位工作园区布告栏蔡荣根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7-9.5国家天文台A座(南门、北门)、B座及实验楼一层公告栏韩占文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7-9.5国家天文台A座(南门、北门)、B座及实验楼一层公告栏南仁东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7-9.5国家天文台A座(南门、北门)、B座及实验楼一层公告栏赵刚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7-9.5国家天文台A座(南门、北门)、B座及实验楼一层公告栏王东晓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内部网站通知8.7-9.6研究所公告栏范瑞祥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合肥研究院公告栏、下属研究所公告栏吴宜灿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合肥研究院公告栏、下属研究所公告栏杨孟飞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合肥研究院公告栏、下属研究所公告栏杨伟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8-9.7合肥研究院公告栏、下属研究所公告栏龚新高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复旦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8-9.7合肥研究院公告栏、下属研究所公告栏陈学思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化学所5号楼一层南大厅迟力峰(女)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苏州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化学所5号楼一层南大厅李峻柏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化学所5号楼一层南大厅马於光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化学所5号楼一层南大厅帅志刚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化学所5号楼一层南大厅王利祥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化学所5号楼一层南大厅杨金龙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化学所5号楼一层南大厅杨万泰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北京化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化学所5号楼一层南大厅张东辉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化学所5号楼一层南大厅邵明安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中心工作区文件公布栏马余刚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8-9.7研究所5楼公告栏赵红卫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8-9.7研究所5楼公告栏樊杰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7科研综合楼核心办公区6层中厅公告栏季维智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昆明理工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邮件通知所有学科组和部门负8.7-9.6研究所教场东路园区主楼大厅公告栏魏辅文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邮件通知所有学科组和部门负责人8.7-9.5研究所教场东路园区主楼大厅公告栏王玉鹏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8-9.8主楼大厅常俊标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河南师范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8-9.8主楼大厅马大为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8-9.8主楼大厅吴骊珠(女)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8-9.8主楼大厅谢作伟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8-9.8主楼大厅岳建民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8-9.8主楼大厅蔡荣根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9-9.8主楼及新楼大厅通知栏何国威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内部办公系统发布通知8.4-9.3力学所1号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姜宗林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内部办公系统发布通知8.4-9.3力学所1号楼一楼大厅公告栏郭万林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部办公系统发布通知8.4-9.3力学所1号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卢天健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部办公系统发布通知8.4-9.3力学所1号楼一楼大厅公告栏王铁军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部办公系统发布通知8.4-9.3力学所1号楼一楼大厅公告栏魏悦广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部办公系统发布通知8.4-9.3力学所1号楼一楼大厅公告栏戴民汉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厦门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7-9.7四座办公楼宣传栏王东晓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7四座办公楼宣传栏朱敏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7-9.6所院内门口的宣传橱窗陆雅海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北京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发布通知8.5-9.4综合楼一楼门厅布告栏邵明安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地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发布通知8.5-9.4综合楼一楼门厅布告栏丁林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4-9.5办公大楼一层公告栏刘禹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4-9.5办公大楼一层公告栏王二七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4-9.5办公大楼一层公告栏杨经绥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4-9.5办公大楼一层公告栏李儒新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7-9.6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西所公示栏胡以华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电子对抗学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西所公示栏王建宇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6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西所公示栏陈军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南开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硅酸盐所长宁园区、嘉定园区郭子建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南京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硅酸盐所长宁园区、嘉定园区黄维扬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香港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硅酸盐所长宁园区、嘉定园区施剑林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硅酸盐所长宁园区、嘉定园区谢素原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厦门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硅酸盐所长宁园区、嘉定园区俞书宏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硅酸盐所长宁园区、嘉定园区崔铁军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东南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发布所内通知8.8-9.8综合楼一楼阳光厅内胡以华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电子对抗学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发布所内通知8.8-9.8综合楼一楼阳光厅内陆卫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发布所内通知8.8-9.8综合楼一楼阳光厅内毛军发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发布所内通知8.8-9.8综合楼一楼阳光厅内王建宇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发布所内通知8.8-9.8综合楼一楼阳光厅内陈晔光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生理大楼一楼门厅、中科院上海生科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1号楼一楼大厅何祖华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生理大楼一楼门厅、中科院上海生科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1号楼一楼大厅刘耀光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生理大楼一楼门厅、中科院上海生科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1号楼一楼大厅马兰(女)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生理大楼一楼门厅、中科院上海生科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1号楼一楼大厅屈良鹄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生理大楼一楼门厅、中科院上海生科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1号楼一楼大厅王以政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军事医学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生理大楼一楼门厅、中科院上海生科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1号楼一楼大厅谢道昕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生理大楼一楼门厅、中科院上海生科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1号楼一楼大厅许瑞明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生理大楼一楼门厅、中科院上海生科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1号楼一楼大厅种康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生理大楼一楼门厅、中科院上海生科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1号楼一楼大厅韩占文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7-9.6上海天文台天文大厦一楼公告栏、佘山园区A地块食堂公告栏南仁东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7-9.6上海天文台天文大厦一楼公告栏、佘山园区A地块食堂公告栏常俊标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河南师范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7-9.6上海药物所食堂门口公告栏马大为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7-9.6上海药物所食堂门口公告栏吴骊珠(女)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7-9.6上海药物所食堂门口公告栏谢作伟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7-9.6上海药物所食堂门口公告栏岳建民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7-9.6上海药物所食堂门口公告栏蒋华良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7-9.6上海药物所食堂门口公告栏马余刚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8-9.7本所两园区公告栏赵红卫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8-9.7本所两园区公告栏常俊标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河南师范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7-9.6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公共告示栏马大为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7-9.6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公共告示栏吴骊珠(女)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7-9.6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公共告示栏谢作伟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7-9.6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公共告示栏岳建民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7-9.6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公共告示栏陆雅海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8-9.8研究所办公楼公告栏邵明安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地学部张贴公示8.8-9.8研究所办公楼公告栏屈良鹄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研究所5号楼大厅公告栏王以政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军事医学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研究所5号楼大厅公告栏徐涛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研究所5号楼大厅公告栏许瑞明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研究所5号楼大厅公告栏颜宁(女)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8研究所5号楼大厅公告栏陈志明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程崇庆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方复全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首都师范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傅吉祥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复旦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王小云(女)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张继平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程代展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高小山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管晓宏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郭世泽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第五十四研究所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李陟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王怀民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吴朝晖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4-9.3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南楼一层大厅公告栏彭建兵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长安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研究所网站发布公示通知8.8-9.7研究所1号楼和2号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史培军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研究所网站发布公示通知8.8-9.7研究所1号楼和2号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徐安龙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北京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研究所综合楼一楼门厅张克勤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7-9.6微生物所A座及F座一层大厅公示栏陈化兰(女)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网络公示、张榜公告8.9-9.9研究所内网;研究所主楼一楼门禁处公告栏王力军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7-9.7M楼(主楼)大厅李景虹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7-9.7M楼(主楼)大厅刘买利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7-9.7M楼(主楼)大厅赵宇亮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7-9.7M楼(主楼)大厅龚新高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复旦大学数学物理学部专用宣传栏张贴公示材料8.7-9.6M楼一层大厅王玉鹏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专用宣传栏张贴公示材料8.7-9.6M楼一层大厅徐红星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武汉大学数学物理学部专用宣传栏张贴公示材料8.7-9.6M楼一层大厅龙桂鲁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清华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专用宣传栏张贴公示材料8.7-9.6M楼一层大厅冯登国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北京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4-9.4所属通知公告栏郑志明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4-9.4所属通知公告栏张良培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武汉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7-9.8研究所宣传栏何祖华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遗传发育所2号楼一层大厅刘耀光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遗传发育所2号楼一层大厅谢道昕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遗传发育所2号楼一层大厅韩占文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8-9.8云南天文台食堂门内张贴栏(公示通知和公示材料)、台公告栏(公示通知)赵刚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8-9.8云南天文台食堂门内张贴栏(公示通知和公示材料)、台公告栏(公示通知)胡以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电子对抗学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7长春光机所研发大厦一楼公告板王建宇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7-9.7长春光机所研发大厦一楼公告板陈学思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长春应化所图书馆三楼阅览室李景虹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长春应化所图书馆三楼阅览室刘买利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长春应化所图书馆三楼阅览室马於光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长春应化所图书馆三楼阅览室王利祥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长春应化所图书馆三楼阅览室杨万泰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北京化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长春应化所图书馆三楼阅览室赵宇亮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8.9-9.8长春应化所图书馆三楼阅览室种康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4-9.3所内公告栏南仁东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人事部门发送提醒邮件8.10-9.9台本部二楼大厅宣传橱窗赵刚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人事部门发送提醒邮件8.10-9.9台本部二楼大厅宣传橱窗中国气象局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戴永久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山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10-9.10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告栏谈哲敏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10-9.10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国家海洋局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戴民汉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厦门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10-9.10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科研楼一层宣传栏王东晓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10-9.10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科研楼一层宣传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张良培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武汉大学地学部网络公示、张贴公示8.10-9.10内网;测绘创新基地9层公示板国家密码管理局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冯登国北京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通告8.8-9.7北京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3号楼(国家重点实验室所在楼)3层电梯对面郑志明北京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通告8.8-9.8北京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3号楼(国家重点实验室所在楼)3层电梯对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包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在单位公开场所张贴,并在单位内网上同步公示8.10-9.9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办公楼负1层汤涛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南方科技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在单位公开场所张贴,并在单位内网上同步公示8.10-9.9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办公楼负1层陈志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数学物理学部在单位公开场所张贴,并在单位内网上同步公示8.10-9.9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2号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新区科研楼1层、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6号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老区科研楼1层中央军委办公厅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冯登国军委办公厅五十一所北京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网上公示8.10-9.10五十一研究所内部局域网公示栏郑志明军委办公厅五十一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网上公示8.10-9.10五十一研究所内部局域网公示栏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蔡秀军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10-9.9解放军总医院政工网、第三〇四临床部和海南分院局域办公网;医院机关一层大厅和南楼临床部机关一层大厅樊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10-9.9解放军总医院政工网、第三〇四临床部和海南分院局域办公网;医院机关一层大厅和南楼临床部机关一层大厅王岩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10-9.9解放军总医院政工网、第三〇四临床部和海南分院局域办公网;医院机关一层大厅和南楼临床部机关一层大厅张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10-9.9解放军总医院政工网、第三〇四临床部和海南分院局域办公网;医院机关一层大厅和南楼临床部机关一层大厅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王金龙陆军工程大学陆军工程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告示、校园网公示8.10-9.10大学本部办公主楼、中心校区通工楼、标营校区德显楼1楼大厅尤肖虎陆军工程大学东南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告示、校园网公示8.10-9.10大学本部办公主楼、中心校区通工楼、标营校区德显楼1楼大厅卞修武陆军军医大学陆军军医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发布公示通知、张榜公示8.10-9.10学校办公楼大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马骋海军装备研究院海军装备研究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向全体干部传达、内部网发布消息8.10-9.10原装备研究院各单位公示栏董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10学校机关楼前、基础部楼前和免疫学教研室楼前公告栏张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长海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10长海医院机关楼前、医院广场连廊入口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张良培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武汉大学地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11-9.11校园内网;各学院办公楼郭世泽中国人民解放军原61770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原61770部队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1-9.11原61770部队营区办公楼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高小山军事科学院第五十四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所局域网邮箱发布、张贴公示8.10-9.10所办公楼8层阅览室郭世泽军事科学院第五十四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原61770部队信息技术科学部所局域网邮箱发布、张贴公示8.10-9.10所办公楼8层阅览室王怀民军事科学院第五十四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所局域网邮箱发布、张贴公示8.10-9.10所办公楼8层阅览室吴朝晖军事科学院第五十四研究所浙江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所局域网邮箱发布、张贴公示8.10-9.10所办公楼8层阅览室董晨军事医学科学院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军事医学科学院本部、毒物药物研究所王以政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医学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军事医学科学院本部、毒物药物研究所蒋华良军事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军事医学科学院本部、毒物药物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胡以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电子对抗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电子对抗学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10-9.9电子对抗学院办公楼展板;学校办公专网王建宇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电子对抗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10-9.9电子对抗学院办公楼展板;学校办公专网高小山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院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10-9.9计算机学院办公楼展板;学校办公专网郭世泽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第五十四研究所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10-9.9计算机学院办公楼展板;学校办公专网王怀民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10-9.9计算机学院办公楼展板;学校办公专网吴朝晖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院浙江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10-9.9计算机学院办公楼展板;学校办公专网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马余刚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网络公示8.8-9.7院办公网和网上家园赵红卫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数学物理学部网络公示8.8-9.7院办公网和网上家园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范瑞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公示8.9-9.8一院本部楼、院科研楼东西配楼;一院内网杨孟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公示8.9-9.8一院本部楼、院科研楼东西配楼;一院内网杨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公示8.9-9.8一院本部楼、院科研楼东西配楼;一院内网李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一院十四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公示8.9-9.8一院十四所;十四所内网范瑞祥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公示8.9-9.9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科研楼;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内网杨孟飞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公示8.9-9.9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科研楼;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内网杨伟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内网公示8.9-9.9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科研楼;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内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程代展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8航天二院东院99号办公楼一层大厅管晓宏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8航天二院东院99号办公楼一层大厅李陟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8航天二院东院99号办公楼一层大厅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范瑞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技术科学部网上公示8.9-9.8所内网“通知公告”栏杨孟飞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技术科学部网上公示8.9-9.8所内网“通知公告”栏杨伟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技术科学部网上公示8.9-9.8所内网“通知公告”栏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马骋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〇一研究所海军装备研究院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络公示8.10-9.9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一研究所公告栏;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一研究所内部局域网毛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〇一研究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O一研究所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络公示8.10-9.9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一研究所公告栏;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一研究所内部局域网欧阳明高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〇一研究所清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络公示8.10-9.9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一研究所公告栏;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一研究所内部局域网芮筱亭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〇一研究所南京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络公示8.10-9.9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一研究所公告栏;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一研究所内部局域网周仲荣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〇一研究所西南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网络公示8.10-9.9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一研究所公告栏;中国兵器工业第二〇一研究所内部局域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邹才能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地学部张贴公示8.8-9.8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主楼大厅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彭孝军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网络公示8.9-9.8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办公楼公告板;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内网谢在库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部张贴公示、网络公示8.9-9.8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办公楼公告板;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内网谢在库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部张贴公示、网络公示8.9-9.8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集团公司信息门户网站邹才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地学部张贴公示、网络公示8.9-9.8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办公楼公示栏;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内网北京市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王岩北京积水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内网公示8.10-9.9北京积水潭医院院内室外宣传栏(新街口院区行政楼旁);北京积水潭医院内网方复全首都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10-9.9学校本部主楼大厅、学校本部数学科学学院四楼公告栏王建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医院食堂、门诊楼刘奕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医院三区食堂(崇文门西院区门诊楼5楼、崇文门东院区2楼、亦庄院区地下1层)瞿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温州医科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医院三区食堂(崇文门西院区门诊楼5楼、崇文门东院区2楼、亦庄院区地下1层)河北省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段文晖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清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10燕山大学材料A馆1楼贾金锋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10燕山大学材料A馆1楼田永君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燕山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10燕山大学材料A馆1楼叶志镇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浙江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10燕山大学材料A馆1楼张怀武燕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9-9.10燕山大学材料A馆1楼山西省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龙桂鲁山西大学光电研究所清华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光电研究所办公楼段进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东南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0-9.10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公告栏李杰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同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0-9.10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公告栏赵阳升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太原理工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0-9.10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公告栏上海市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陆林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10四号楼1楼公示区江苏省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迟力峰(女)苏州大学苏州大学化学部网上公示8.9-9.8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李峻柏苏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化学部网上公示8.9-9.8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帅志刚苏州大学清华大学化学部网上公示8.9-9.8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杨金龙苏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部网上公示8.9-9.8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张东辉苏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化学部网上公示8.9-9.8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浙江省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刘奕志温州医科大学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行政大楼一楼公告区域瞿佳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8-9.7行政大楼一楼公告区域江西省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江风益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南昌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学校办公网发布公示安排信息8.9-9.8南昌大学材料学院三楼告示栏(电梯东侧黑板处)刘益春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学校办公网发布公示安排信息8.9-9.8南昌大学材料学院三楼告示栏(电梯东侧黑板处)杨德仁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浙江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学校办公网发布公示安排信息8.9-9.8南昌大学材料学院三楼告示栏(电梯东侧黑板处)河南省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常俊标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网页发布通知8.9-9.8西校区勤政楼三楼人事处公告栏、化学化工学院二楼办公大厅北侧公告栏马大为河南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网页发布通知8.9-9.8西校区勤政楼三楼人事处公告栏、化学化工学院二楼办公大厅北侧公告栏吴骊珠(女)河南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网页发布通知8.9-9.8西校区勤政楼三楼人事处公告栏、化学化工学院二楼办公大厅北侧公告栏谢作伟河南师范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网页发布通知8.9-9.8西校区勤政楼三楼人事处公告栏、化学化工学院二楼办公大厅北侧公告栏岳建民河南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化学部张贴公示、学校网页发布通知8.9-9.8西校区勤政楼三楼人事处公告栏、化学化工学院二楼办公大厅北侧公告栏常俊标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化学部张贴公示8.10-9.10郑州大学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李杰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同济大学技术科学部张贴公示8.10-9.11郑州大学主校区土木工程学院办公楼二楼通告栏广东省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何祖华华南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10-9.10校园网主页置顶;华南农业大学三角市宣传橱窗刘耀光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8.10-9.10校园网主页置顶;华南农业大学三角市宣传橱窗汤涛南方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数学物理学部张贴公示8.10-9.10南方科技大学行政楼1、2、3层四川省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彭建兵成都理工大学长安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10-9.10成都理工大学行政楼外公告栏杨正林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10-9.9院务公开栏、院行政大楼一楼大厅云南省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季维智昆明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网上公示8.9-9.8校本部呈贡校区行政办公大楼旁校内公示栏、校本部呈贡校区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普通实验楼一楼公示栏;校内网同步公示张克勤云南大学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张贴公示8.9-9.9云南大学东陆校区儒林道图书馆公告栏、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大门入口处陕西省姓名公示单位现工作单位被推荐学部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具体地点王二七西北大学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8-9.8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地质学系一层大厅橱窗张宏福西北大学西北大学地学部张贴公示8.8-9.8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地质学系一层大厅橱窗朱敏西北大学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地学部张贴公示8.8-9.8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地质学系一层大厅橱窗
  • 七部门联合发文:重拳出击 整治全国防疫物资市场
    p   今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药监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p p   《方案》提出,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着力维护市场秩序,下一步将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 /p p   针对防疫物资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将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整治效能。 /p p    strong 通知全文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公安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药监局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市监竞争〔2020〕74号 /strong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局)、商务厅、药监局,各直属海关: /p p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大力加强防疫物资保障监管,取得积极成效。防疫物资生产大幅度提升,防疫物资质量不断提升,确保了国内抗疫需求,越来越多产品出口到海外,支持各国抗疫。 /p p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七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p p   附件: strong 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公安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药监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20年5月11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strong /p p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大力加强防疫物资保障监管,取得积极成效。随着我国复工复产、复市复业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国际疫情的蔓延,对防疫物资需求大幅增加,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着力维护市场秩序,现制定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p p    strong 一、基本思路 /strong /p p   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保障抗疫取得全面胜利的战略高度,从保护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健康安全的战略高度,从促进防疫物资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从维护国家形象和中国制造声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隐患,全面整治生产、流通、消费、出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防疫物资保障监管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基本思路是: /p p    strong 突出全种类整治 /strong 。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保障防疫物资全产业链平稳运行。 /p p   突出全过程整治。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出口全链条监管。强化生产源头控制,严格企业资质,明确产品标准,提升产品质量 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不合格产品开展全流程追溯,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责任 强化消费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利益 强化出口监管,严把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关。 /p p    strong 突出全方位整治。 /strong 统筹国内国际市场,既要全力保障国内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供应,规范市场秩序 也要全力保障出口产品质量,规范出口秩序,有力支持国际抗疫大局。 /p p   strong  突出综合整治。 /strong 针对防疫物资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整治效能。 /p p    strong 二、主要任务 /strong /p p   (一) strong 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strong 全面梳理本区域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认真深入开展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身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规范产品标识标签和说明书。严格执行注册检验、临床试验、技术审评、体系核查、行政审批等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做好防疫物资审评审批工作,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二) strong 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 /strong 全面加强对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管。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加大对疫情发生以来新注册产品、新批准企业以及信息提示风险较高产品的抽检力度,做到关口前移,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全面排查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依法处置,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并曝光。(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三) strong 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严 /strong 把五类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加大出口防疫物资查验力度。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要追溯经销商、生产企业以及认证检验检测、价格收费各个环节。对投诉举报较多的出口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对抽检不合格,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的,依法从严查处。(市场监管、海关、药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四) strong 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 /strong 充分发挥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在质量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并公布从事国内认证和主要国际辖区认证业务的机构名单。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检验检测活动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五) strong 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strong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出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防疫物资领域制售假劣商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协调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建立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快速通道和防疫物资证据快鉴快检通道,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海关、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六) strong 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 /strong 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防疫物资应急调配,保障有效供应。指导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更好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相关标准信息指南落地应用,进一步指导企业规范生产和出口。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落实进销主体责任和购销台账制度。加强质量帮扶,强化国内外标准比对和推动互认,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及时更新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及相关信息,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加大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三、工作要求 /strong /p p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把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做好协调服务。各部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共同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市场监管部门在发挥好牵头作用的同时,建立内部高效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p p   (二)强化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每周定期向牵头单位报送整治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建立全链条查处机制,各地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实行全流程追溯。建立综合整治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开展综合协同整治。 /p p   (三)突出整治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各部门要加强研判、直接查办、挂牌督办,各地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制度,落实属地责任。5月中下旬,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推进工作进展,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分类指导。6月底进行全面工作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提出完善长效机制的建议,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 /p p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p p    strong 各省(区、市)市场监管(含药监)部门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每周四17时前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本区域工作开展情况和统计表(报送要求见附件说明)。 /strong /p p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 雷扬 吴东美 /p p   电 话:88650669 88650657 /p p br/ /p
  • 国家药监局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药相关工作推进会
    4月24日,为落实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国家药监局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药相关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当前中药专项整治和中药全生命周期监管取得的工作成效,就重点任务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军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军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和中医药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全系统扎实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药相关工作,迅速掀起中药专项整治高潮,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全系统努力构建中药全生命周期监管新格局,深化审评审批和监管机制改革,完善监管法规制度和标准管理体系,打好质量安全监管“组合拳”,持续推动中药质量稳中向好,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保障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赵军宁强调,我国中医药事业正在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当前,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严格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稳中求进、严守底线,切实做好中药全生命周期监管,深入开展中药专项整治,坚守安全底线,推进中药守正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会议明确全系统下一步工作。一要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用中药的审评审批、质量安全监管、供应保障等,推进中药稳步发挥重要作用。二要深化中药审评审批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完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指导原则体系建设,优化中药注册管理制度,加快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与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严格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审批、备案及调剂监管,推进中药新药创新研发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创新转化,全面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三要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强化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督促生产企业对中药饮片实行全过程管理,不得委托生产;严格产品标准和生产企业准入,促进中药配方颗粒平稳有序发展;引导和推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优化和完善中药抽检及其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中药经营和网络销售秩序。  会议强调,全系统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中药专项整治,把强化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和加快中药质量提升等具体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对“窝点”制售中药假药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一追到底,依法追究犯罪人员刑事责任;督促企业切实提高质量意识,持续开展上市后研究,主动提高质量标准,强化质量源头控制;提升药品检验、审评核查、监测评价等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为案件查办及定性提供科学依据;强化协作交流,形成案件查办合力;总结经验做法,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推进构建“全国一盘棋”的监管格局。  会上,河北、江苏、安徽、福建、广东、甘肃等省药监局作交流发言,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和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分别汇报中药现场检查、网络销售违法违规监测等情况。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药品注册司、药品监管司、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中检院、药典委、药审中心、核查中心、评价中心、受理和举报中心、信息中心等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中药监管和案件查办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大湾区分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 助力双一流!知名高校纷纷建设国际校区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最近,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的新闻引发关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2月1日,清华大学与深圳市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有合作共建世界一流水平的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等。深圳市委书记、市长以及清华大学校长等重量级领导均出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同样在12月1日,另一所知名高校——天津大学也爆出将在福州建设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的新闻,福建省领导、福州市领导以及天津大学校长等出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除清华和天大外,近年来还有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已经建成或拟建设国际校区(国际联合学院)。在高校“双一流”建设的大背景下,国际校区已成为各大名校推进国际化办学的重要选择。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双一流名校纷纷建设国际校区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29fa7519-3081-4b46-9b37-3262f58d5579.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2-05 上午9.22.14.png" alt=" 屏幕快照 2018-12-05 上午9.22.14.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至少有7所双一流名校已建成或拟建国际校区。虽然目前仅有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正在建设或已建成,但从近期多所高校密集与其他机构签约,也可以看出名校对“国际校区”的青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浙江大学于2013年2月启动筹建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并于2016年9月正式招生开学。2017年10月,占地1200亩、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的校园全面启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目前,已引进英国爱丁堡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共同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开设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电气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国际商学院(筹)已经成立,文理学院(筹)等也在加快布局。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3月15日,教育部、广东省、广州市和华南理工大学四方共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协议在北京签署。其办学地址位于广州国际创新城南岸,占地面积约1700亩,预计总投入超200亿元。计划2019年9月开始正式使用,到2021年完成所有学院的筹建和招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国际化办学模式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将采用“中方为主,国际协同”的方式,由每个学院和全球排名前100、学科排名前50的世界一流大学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合作,汇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开放办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重庆大学国际校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10月12日,在重庆大学90周年校庆年启动大会上,重庆大学就提出重点工作中就包括建设国际校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悉,重庆大学将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完善国际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与九龙坡区合作共建重庆大学国际校区,汇聚国际教育创新资源,实现师生集中学习,资源集中调配,学科集中发展,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到2020年,基本完成重庆大学国际校区建设,首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入驻。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校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8月7号,江北新区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南航江北新区国际校区建设。据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校区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校区东邻滨江大道、西靠横江大道、南临长江三桥、北近长江五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校区规划用地面积约400亩,规划建设面向未来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是中外合作办学和新兴交叉学科发展为一体的非独立法人国际校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联合学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11月10日下午,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成立暨国际化办学签约仪式在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举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按照“中方为主,一对多”的原则,聚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需要,重点与英国阿伯丁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美国圣路易斯大学、法国尼斯大学、法国图尔大学等国外名校开展强强合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12月1日,清华大学与深圳市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共建世界一流水平的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悉,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这是清华大学唯一的国内异地办学机构,将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1年建设)、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2014年建设)基础上建设的新型高等教育机构,将大力吸纳国内外一流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企业等各主体的优质资源合作办学,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5月7日,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一期工程(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在深圳大学城奠基。该项目建设面积15.6万平方米,预算12.6亿元,将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用房、教学产学研用地等,预计2021年投入使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12月1日,天津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教育厅在福州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根据协议,天津大学将与各方在榕共建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暂定名),打造高水平、开放式、国际化的一流机构和平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办学定位为天津大学下属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将陆续引进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设立若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以及高水平科研和成果转化机构。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联合学院是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第一个子项目,将开展光电子与柔性电子、先进制造、先进催化与能源材料等领域的科研合作和人才培养。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国际校区”有何不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6月,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2342个,其中本科及以上的机构(项目)有1090个,涵盖了除青海、宁夏和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区市,作为探索之中的一种中外合作办学新形式,“国际校区”有何不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从目前各大高校披露的信息来看,国际校区项目基本上可以用“中方为主、国际协同”、“一对多”、“高水平”等关键词来概括。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中方为主、国际协同”指的是国际校区的办学定位。它应该是各大高校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要服务于各大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中;“一对多”指的是不限于与一所国外大学合作;“高水平”指的是这些国际校区将聚集若干所世界综合排名靠前的名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以目前已建成的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为例,其本身是浙江大学下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目前已引进的英国爱丁堡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为世界一流大学,在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电气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机械工程等方面世界领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为何要建国际校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有关专家分析,近几年各大知名高校大手笔建设国际校区,背后有多方面的重要原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经济全球化向前推进的大背景下,教育资源也正在快速跨国界流动。对于高校来说,顺应国际化潮流,积极推动办学体系结构和教育教学模式的变革调整,利用全球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自身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将会大大促进学校发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同时,国家“双一流”建设对高校国际化提出了明确要求,而国际校区的建设可成为高校推进国际化的重要举措。2018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高校要大力推进高水平实质性国际合作交流,成为世界高等教育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引领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此外,建设国际校区也可以满足目前部分国内学生多样化的求学需求,提高学校的生源质量和国际影响力。 /p
  • 三部委:6.3亿专项资金支持33城市试点整治“地沟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确定首批3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2011年8月2日消息 当前,由“地沟油”、“垃圾猪”等餐厨废弃物引发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成为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一大难题。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从源头斩断“地沟油”回流餐桌和餐厨废弃物直接饲养畜禽等非法利益链,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201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各地在执法过程中对“黑作坊”、“黑工厂”等非法利益链进行了打击,但是由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收运处理体系,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缺乏安全、有效的处理渠道。   为实现疏堵结合,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的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以城市为单位,启动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试点工作。   经过各地推荐和专家评审,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意北京市朝阳区等33个城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实施方案并确定为试点城市(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批复了北京市朝阳区等33个城市(区)的实施方案并确定为试点城市(区)。各试点城市(区)的实施方案规划了完善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体系,提出了废弃油脂、固形物和液体的一体化统筹解决方案,探索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治本之策。   为切实保障试点工作取得实效,《通知》随发了《关于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承诺书》,要求各试点城市(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签订,保证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新增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量,承诺建立完善的餐厨废弃物回收、运输、利用体系,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机制,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为有效推动“地沟油”问题的解决,《通知》特别强调各地要强化对“地沟油”整治的具体措施,各试点城市(区)人民政府要承诺统筹餐厨废弃物和废油脂的一体化处理,规范“地沟油”的收运、处理和利用,坚决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保障食品安全。   为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111号),提出了利用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试点工作的具体支持内容、支持方式和实施程序等。安排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6.3亿元对33个试点城市(区)给予支持。   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将为全国其他城市(区)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供经验和借鉴。   附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区)名单(第一批)   北京市(朝阳区)   天津市(津南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山西省太原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辽宁省沈阳市   吉林省白山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上海市(闵行区)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嘉兴市   安徽省合肥市   福建省三明市   江西省南昌市   山东省潍坊市   河南省郑州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衡阳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海南省三亚市   四川省成都市   重庆市(主城区)   云南省昆明市   贵州省贵阳市   陕西省宝鸡市   甘肃省兰州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青海省西宁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大连市   宁波市   青岛市   深圳市
  • 上海市政府出台最严单独立法整治地沟油
    为整治“地沟油”回流餐桌现象,上海市政府出台最严单独立法。2月27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表示:“《办法》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地沟油"回流餐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办法》从两个方面强化了处罚力度。”   一方面,收运、处置服务协议中已经明确了收运、处置活动的监管要求,收运、处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对于违反协议约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将其剔除出收运、处置市场。   另一方面,《办法》针对一些严重违约违规、危害公共安全和利益的行为,比如非法从事收运、处置活动的,需要同时予以行政处罚。按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将相应的处罚金额上限提高到10万元 同时,明确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体现最严监管的要求和法律的震慑作用。   “10万元是地方政府规章中最大处罚权限,目前,大部分省市的处罚金额上限为3万元。”张平认为,“3万元的处罚对于一些领域而言,违法成本太低,尤其是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物价本来就比较高,因此,采取更高的处罚金额上限符合市场运作。”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党组副书记崔丽萍告诉记者:“餐厨废弃油脂产生量是一个动态数据,与生产单位经营情况等都有关系。目前,上海市每天可能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达70吨至80吨,收运、处置体系已经覆盖全市。”资料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市3.2万家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完成申报,全年处置量达到2.3万吨。   根据《办法》:取消目前实行的缴纳垃圾处理费的规定,改为由收运单位向生产单位收购餐厨废弃油脂,鼓励生产单位主动交油 通过政府招投标方式,合理控制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单位的数量 强化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全过程监管,形成闭合的管理链条。   “《办法》明确了餐厨废弃油脂的资源属性,并通过立法中的制度设计予以充分体现。”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顾振华向记者透露,“回收后的废弃油脂主要被加工成生物柴油。”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了具体的收购价格通过本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食品协会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制定的收购指导价予以确定,以保障交易公平。崔丽萍表示:“行业协会给出的是指导价格,会定期发布,会受用工成本、材料、石油价格等影响。”   相关新闻:上海最严立法整治地沟油 8检测股望爆发   为整治“地沟油”回流餐桌现象,上海市政府出台最严单独立法。近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分析,大恒科技、凤凰光学、天瑞仪器、四创电子、同方股份、TCL、百利电气、聚光科技等地沟油检测概念股将再遭爆炒。   大恒科技:公司表示的确在研发太赫兹技术,目前已经和国外共同研发出光谱器,激光发射器目前还在实验阶段。目前正在申请国家经费,希望尽快取得突破。市场传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张存林教授以《基于飞秒激光的太赫兹时域光谱仪开发》为题讲解了其负责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项目工作进展。该项目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大恒科技作为牵头单位,首都师范大学作为第一技术支撑单位。   天瑞仪器:目前公司出产的LC310高效液相色谱仪可以应对地沟油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检测。   同方股份:控股子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与清华大学共同申请了“一种利用太赫兹时域光谱快速检测植物油纯度的方法及设备”专利权。   四创电子:此前有报道称,四创电子大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太赫兹安检技术已取得关键性进展,首台样机即将于年内面世。太赫兹安检技术将主要应用于机尝海关、地铁、文化遗产等重要建筑物以及大型活动现场的安全检查,可以快速准确地检测出是否有人携带武器、毒品、爆炸物等违禁品,有效保障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TCL:2011年深圳先进科学与技术国际会议第三届会议上,公司称目前工业界已全面进入太赫兹开发及应用领域,太赫兹已在通讯领域崭露头角,TCL通讯期待与各位专家学者一起开发与研究太赫兹科学技术,带动通讯产业的技术发展。   百利电气:传百利旗下公司投资上游实验室研发的集成THz医学成像设备比东芝最高端成像效果清晰100倍。   凤凰光学、聚光科技:“基于太赫兹技术的地沟油快速检测仪”由上海现代光学系统重点实验室与上海市分析检测协会合作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上海现代光学系统重点实验室的合作单位包括凤凰光学(上海)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房屋养老金”刷屏!将为建材、房屋检测行业带来哪些机遇?(附仪器清单)
    2024年8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会上表示,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上海等22个城市目前正开展试点。此消息迅速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反响,再度引发全民对于“房屋养老金”制度的热烈讨论与关注。什么是“房屋养老金”?从公开的消息看,目前,国内关于房屋养老金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尹飞发文表示,房屋与普通商品相比,其生命周期较为漫长。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障房屋安全与正常使用,必然会出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维修乃至更换、重建的费用。这类费用就可以称作“房屋养老金”。它包括个人账户(现行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账户两部分。公共账户的建立是为了解决涉及公共安全的问题,如地震后房屋检测或楼盘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这是现有专项维修资金制度难以满足的需求&zwnj 。为什么要设立“房屋养老金”?近年来房屋安全恶性事件频发,如长沙自建房倒塌事件、建筑外墙脱落事件等。2022年4月,长沙自建房坍塌事故后,住建部在次月部署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指出要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更好解决既有房屋维修资金来源问题。此前在2023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试点。另外,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逐渐进入存量时代,截至2022年底,中国城镇既有房屋中建成年份超过30年房屋占比接近20%,需要维护、改造的老旧房屋占比快速提升。现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体资金量有限、提取效率低、使用效率不均,现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能满足房屋“应修尽修”问题,而且这些改造多集中于基础设施的更新,对房屋本体的维修和养护关注不足,也难以解决存量时代大规模的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问题,尤其是现阶段老旧小区设施设备老化维修的需求。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有利于更好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问题,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筑材料、房屋检测市场迎来新机遇此制度必然带动新一轮城市老小区的改造和管理,自然也给建筑建材、房屋检测等行业带来很多新机会,其中包括电梯、燃气管道、墙面粉刷、传感器等市场领域。与此同时,工程质量保险评估行业也将迎来一定机遇。此次会议将“房屋安全保险”作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项制度之一,后续预计将在更多省市铺开,将带动工程质量保险评估需求上行,相关业务包括前期质量风险识别与评价、全过程质量风险控制、辅助制定承保策略等。后续,随着此制度的推行,必然会催生并拉动对仪器设备的采购需求。鉴于此,小编精心汇总了房屋检测与建筑工程质量评估中不可或缺的仪器设备清单,以飨读者。(如有纰漏,可文末留言或邮件:zhangxir@instrument.com.cn)序号仪器名称作用(一)结构材料强度检测1混凝土回弹仪检测一般建筑构件、桥梁及各种砼构件(板、梁、柱、桥架)的强度2混凝土取芯机从结构混凝土中钻取芯样以检测混凝土强度或观察混凝土内部质量3里氏硬度计检测钢筋表面硬度4砂浆贯入仪测量砂浆强度5钢筋扫描仪检测建筑物的钢筋布局和保护层厚度(二)损伤状况检测6超声波混凝土检测仪用于检测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中的裂缝、空隙以及其它缺陷7超声探伤仪用于检测建筑物结构中的隐患,如杆件、梁、板等的裂缝、穿孔、疲劳和腐蚀等问题8裂缝测量仪测量建筑物的裂缝宽度和深度,用于评估建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维修和加固措施9电磁辐射探伤仪墙体裂纹检测、钢筋锈蚀检测等10混凝土碱含量检测仪测量混凝土的碱含量,用于评估混凝土的耐久性和防腐蚀(三)变形检测与监测11沉降观测仪监测和记录建筑物或地基在垂直方向上的变形情况,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稳定12水准仪房屋沉降检测13经纬仪检测结构变形、地基沉降、结构振动等14全站仪测量建筑物的倾斜角度、倾斜方向和高度等多种参数,快速获取建筑物的三维坐标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得出房屋倾斜情况的分析报告(四)建筑节能15红外热像仪检测热工缺陷,确保建筑性能及质量,评估建筑节能;建筑质量检测,用于建筑渗漏、电气系统、管道系统等16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建筑节能检测17导热系数测定仪建筑节能检测18保温系统测定仪建筑节能检测19门窗气密性测定仪门窗气密性检测此外,该制度的实施无疑将为涉足房屋检测领域的公司带来积极影响。据东方财富网的数据显示,近期房屋检测概念板块发生异动,多家相关企业股价迎来上涨潮。同时,已有部分上市公司积极回应,宣布着手布局或加强在房屋检测业务上的投入与发展。因此,小编还整理了具有房屋检测资质的公司,以飨读者。(如有纰漏,可文末留言或邮件:zhangxir@instrument.com.cn)序号公司名称业务布局1华建集团公司目前拥有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国合同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中国合同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测绘资质证书、上海市既有建筑幕墙现场检查组认定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2建科股份深耕建工领域多年,具有丰富的房屋检测、体检、鉴定经验。具备结构检测鉴定所需的资质,能够开展各类建(构)筑物的工程质量检测和结构鉴定,以及房屋安全的实时在线监测工作,并可为其修缮加固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3华测检测在建筑领域的服务主要包括新建工程检测和既有工程鉴定评估两大板块。新建工程检测包括地基基础和工程变形监测检测服务、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服务、钢结构检测服务、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服务、建筑节能及智能检测服务、消防工程检测服务、人防工程检测服务等。既有工程鉴定评估包括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评估、道路桥梁及水利工程鉴定评估、户外设施鉴定评估、电气安全检查等服务。4上海建工下属天津市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是天津市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被中国建筑业协会授信为工程质量检测AAA级信用机构。5建科院房屋检测鉴定服务依托全资子公司开展,立足于深圳市、雄安新区,在上海市、惠州市及珠海市均设有分支机构,可满足华南地区和华北地区的检测服务需求,提供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墙幕墙、装饰装修、空气质量及节能设备的检测检验。6国检集团既有房屋检测鉴定业务仅为检验检测板块的细分领域之一。7设研院全资子公司中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持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地基基础、室内环境、钢结构、主体结构、见证取样、建筑节能、建筑幕墙”等检测资质,8垒知集团旗下子集团健研检测集团作为建设综合技术服务的领军企业,为工程全寿命周期提供测绘、勘察、设计、鉴定、检测、评估、认证、咨询和培训等技术服务,其中包括房屋结构鉴定及加固业务。9华蓝集团持有广西住房和城多建设厅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广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设备先进,检测手段完善,检测能力优秀,业务遍布全国,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公正、权威的检测数据和验收评估结论。10中钢天源通过中钢国检(国家金属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拥有见证取样、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等检测资质。
  • 王岐山:第四季度要重点整治假冒伪劣药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9日在京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第四季度打击侵权假冒及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他强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障民生的具体体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重拳出击,集中整治侵权假冒行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王岐山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牢牢抓住关系民生的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保持了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积极推进,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按时完成,软件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审计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国际社会的肯定,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密切配合,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王岐山强调,第四季度要重点整治假冒伪劣药品、中药材、医疗器械及建材、强制性认证产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要继续打击商标侵权假冒特别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以及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和利用网络售假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巩固中央和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加大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将使用正版软件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范围,确保按时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 积极探索推进中央企业、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   王岐山指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是一个历史时期的任务。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立足当前,突出阶段性目标,集中整治,打出声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又要着眼长远,积极完善治本措施,实施可持续地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王岐山要求,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营造创新环境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宣传一批诚信经营的优秀企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从郑州居民楼大火谈材料烟毒性研究的重要性
    25日凌晨,郑州市西关虎屯小区一单元楼底层电表箱着火,目前已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据报道,火灾中被浓烟熏死呛死的人是烧死者的4-5倍。 为何火势不大却伤亡如此惨重?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提出,在火灾中,材料燃烧时产生的浓烟毒气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烟雾阻碍人们逃生、进行灭火行动从而导致人员死亡。统计表明,由于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或被其它有毒烟气熏死者一般占火灾总死亡人数的以上,而被烧死的人当中,多数是先中毒窒息晕倒后被烧死的。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认为,控制材料生烟性能以及烟气毒性是消防检测的一个重要问题,应该引起各方的重视。
  • 工程材料疲劳可靠性有望实现高效“体检”
    作者:郝晓明 来源:科技日报疲劳失效是工程构件长期可靠服役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为了评价工程构件及各种材料的疲劳可靠性,往往采用足够数量的疲劳试样进行大量长时疲劳测试,这种既耗时又耗材的疲劳测试方法在工业界和实验室已使用了近百年。如何建立高通量即一次性对多个样本进行检测的疲劳测试方法与表征技术,实现低成本、快速评估材料疲劳可靠性是一个有待解决的关键问题。近日,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张广平研究员团队在前期小尺度材料疲劳行为研究的基础上,与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张滨教授团队合作,提出了一种材料疲劳性能高通量、快速评价的思想,设计并建立了一种能够同时对多个小微试样进行对称弯曲疲劳加载的测试系统,并在其上对核电、高铁、汽车等领域用的几种典型工程材料进行了高通量疲劳测试,通过对比和计算模拟进行了验证,建立了材料疲劳性能的高通量测试技术和方法。据介绍,该技术既可模拟标准规定的疲劳极限升降法快速获得材料的疲劳极限,也可一次性获得应力幅或应变幅与疲劳寿命之间的曲线;在一周内快速获得材料的疲劳数据,耗时仅为采用前述标准测试方法的1/4;基于经典的Tanaka-Mura模型,科研团队建立了该测试技术所获得的材料疲劳极限与标准试样疲劳极限间转换因子的理论预测模型。此外,利用该技术分别对经不同温度长时热暴露和经γ射线辐照的核主泵螺栓用F316不锈钢的疲劳性能进行了评价,证明了该方法在工程实际的适用性,为先进材料的疲劳性能快速评价提供了新策略。该高通量疲劳性能测试系统、技术与原理的建立,不仅为核电等在役关键工程构件疲劳性能测试提供了一种低成本、高效快速的新方法,且为增材制造复杂形性构件、材料表面涂层、腐蚀层和改性层、焊缝区以及材料结构单元和应力、应变集中区域等微小区域的本征疲劳性能评价提供了有效的评价策略,为在役工程构件疲劳可靠性“体检”提供新思路。同时,这一高通量疲劳性能测试方法和评价技术有望进一步推动材料、构件疲劳性能数据库的高效建立和物理模型-数据融合驱动的工程构件疲劳寿命的快速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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