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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环境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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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环境监控相关的论坛

  • 【资料】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摘要: 通过解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应急指挥中心和信息网络机房动力环境设备的控制与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介绍了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在网络机房中的应用。关键词:动力环境监控 网络机房 环境设备[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8770]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rar[/url]

  • 【资料】网络机房环境监控方案

    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和普及,机房已成为各大中型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机房进行自动化监控管理显得十分重要。必须提供正常的运行环境,否则,就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运行,若事故严重又不能及时处理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基于网络的机房监控产品已经成为目前机房监控产品的主流,它适应了当今通信发展和监控领域的主要趋势。具有强大功能。TH-58X9在测量温度,湿度,露点的同时,还拥有开关量、模拟量信号输入,继电器信号输出,串口连接等功能。TH-58X9可以接入数台监控设备,例如门磁传感器,水浸传感器,烟感传感器,电流电压传感器等,一但捕获到异常信号,产品继电器自动输出报警,上传报警信号。此外58X9所自带的一路串口,还可采集串口数据,例如UPS、空调、风机等。功能与特点:1.主机小巧:主机轻便小巧,不占用空间。2.机房设备监控:UPS,空调,配电柜开关。3.机房环境全面监控:机房温湿度、露点、漏水监控、烟雾监控、门禁监控。4.报警:声光报警、短信报警。5.搭配自由:一个主控传感器 , 若干个监测传感器,可针对自身情况对监测传感器进行选择。6.安装简单:主控传感器采用壁挂方式,监测传感器按照监测要求安装。7.支持多种协议:ARP,UDP,TCP,Telnet, ICMP, SNMP, DHCP, HTTP等。8.可配用任何网管公司支持SNMP协议的管理软件。小结:能够大大提高机房的安全保障,真正做到在机房中的科学化全面环境监控,主机与配套传感器随意搭配,功能齐全,简单合理,做到完全的无人职守,出现事故,即时报警。让机房永远没有任何隐患,让您永远踏实放心。

  • 【讨论】环境监控用温湿度计有什么要求?

    环境监控用温湿度计有什么要求?今天突然有人跟我说,环境监控用温湿度计的显示要到小数点后一位,不知在哪里有这样的规定?我只知道环境监控用温湿度计的湿度参数的MPE为5%RH?温度参数的要求呢?

  • 【原创】关于环境监控与预警

    前段时间听版友说《环境监控与预警》要收取版面费了,我好像是去年三四月份投的。昨天下午拿到刊物。没问我收取费用哦

  • 微生物室环境监控记录

    实验室弄了个微生物室,主要测定肥料大肠杆菌,需要一个环境监控记录和环境管理依据,求大佬们指点下,设计这个记录需要记录哪些参数,根据哪个标准来的,谢谢??

  • 【我们不一YOUNG】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主要内容--环境微生物监控

    [b][font=&][color=#1f1f1f][font=微软雅黑]环境微生物监控[/font][/color][/font][font=&][color=#1f1f1f][/color][/font][/b][font=&][color=#1f1f1f][font=微软雅黑]环境微生物监控主要用于评判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状况,以及找出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监控对象通常包括食品接触表面、与食品或食品接触表面邻近的接触表面、以及环境空气。[/font][/color][/font][font=&][color=#1f1f1f][/color][/font][b][font=&][color=#1f1f1f][font=微软雅黑]监控指标[/font][/color][/font][/b][font=&][color=#1f1f1f][font=微软雅黑]:主要以能够评估加工环境卫生状况和过程控制能力的指示微生物为主,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酵母霉菌等。[/font][/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1f1f1f][/color][/font][b][font=&][color=#1f1f1f][font=微软雅黑]取样点[/font][/color][/font][/b][font=&][color=#1f1f1f][font=微软雅黑]:应为微生物可能存在或进入而导致污染的地方,如生产线的产品直接曝露位置及其邻近区域、与食品接触的表面、空气等。[/font][/color][/font][font=&][color=#1f1f1f][/color][/font][b][font=&][color=#1f1f1f][font=微软雅黑]监控频率[/font][/color][/font][/b][font=&][color=#1f1f1f][font=微软雅黑]:应基于污染可能发生的风险来制定,可结合相关文献资料、经验和专业知识或积累的历史数据来确定。[/font][/color][/font][font=&][color=#1f1f1f][/color][/font][b][font=&][color=#1f1f1f][font=微软雅黑]取样和检测方法[/font][/color][/font][/b][font=微软雅黑]:环境监控通常以涂抹取样为主,检测方法的选择应基于监控指标进行。[font=微软雅黑](转载自[/font][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Helvetica Neue', 'PingFang SC', 'Hiragino Sans GB', 'Microsoft YaHei UI', 'Microsoft YaHei', Arial, sans-serif][color=rgba(0, 0, 0, 0.298039)]食品微生物工程师[/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

  • 大家各自的实验室是否都在做环境监控记录?

    根据CNAS-CL01,CL10-2012等文件,实验室应保证环境条件符合检测要求。请问:大家的实验室是否都进行了环境监控记录?如果检测室有多个,有必要每个检测室都进行监控吗?(我们实验室共有8个检测室,其实并非按照项目进行分配的)大家的记录形式又是怎样的呢?

  • 恒温恒湿实验室环境监控设备

    各位同事,前段时间有人来我司参观,认为我们恒温恒湿实验室的环境监控设备过于落后,我想知道各位的实验室都是什么监控设备?最好是带图或规格品牌的,在此谢过了!

  • 在线视频监控放射源 保证环境安全

    26日,记者在市环保局污防科办公室看到,电脑屏幕上5个闪动的方块视频一字排开,5家企业的放射源一目了然地显示在视频监控中。据了解,年底前,我市将对全市16家单位的65枚放射源实施在线视频监控。  作为资源型城市,我市放射源使用单位多,辖区监管人手少,环境安全压力大。放射源在线视频监控一期工程有10家重点单位作为试点,目前已有5家单位安装了摄像头,对放射源的视频监控投入使用。环保部门通过手机和互联网就可以实时在线查看放射源使用情况。当放射源移动位置的时候,管理人员会接到短信报警,放射源工作现场也会启动声音报警。实施在线视频监控措施,方便随时随地掌握放射源情况,可有效防止放射源丢失及被盗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放射源安全,市环保局除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放射源监管外,还对闲置放射源加大收贮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责令闲置放射源3个月以上的企业限期集中收贮。目前市环保局检查督办完成了9枚闲置放射源收贮工作。  近三年来,市环保部门配合湖北省辐射管理站共收贮放射源103枚,放射源保有量从2009年初的168枚下降至65枚,减幅达61.3,大大降低了环境安全隐患。

  • [分享]如何实施实验室的环境监控?

    如何实施实验室的环境监控?——实验室应首先根据检测/校准方法,针对如温度、湿度、尘埃、噪声、照度、振动、室内气压、换气率、电压稳定度、谐波失真度、电磁干扰、接地电阻等各项环境因素,建立如表1所示的环境要求或环境条件。 表1美国仪表学会(ISA)PR-52中对次级校准实验室 环境条件的建议 环境参数美国仪表学会的建议值适用测量区域备注 温度(20±1)0C长度、光学 (23±2)0C电量及其他物理量 相对湿度1.0µ m 浓度0.5µ m 浓度10Pa全部0.1mbar 0.05in②水柱 室内气压≥10次/时全部 换气率±1%全部空载至满载 电压稳压率±5%全部 谐波失真率≤100µ V/m电量、湿度30MHz~1GHz 电磁干扰系统接地电阻≤5Ω全部 接地电阻系统接地电阻≤2Ω 编者注:①NC意为噪声等级; ②美国采用英制计量单位。 其次,应确定如表2所示的监控周期并定期由责任部门检测并做记录和分析统计。 表2实验室监控周期 项次检测项目检测周期备注 1温 度全天24小时检测装设温湿度记录器 2相对湿度全天24小时检测装设温湿度记录器 3噪 声每半年一次 4尘 粒每一年一次 5电磁干扰每一年一次 6气压差每季一次 7照 度每季一次 8振 动每两年一年 9电源状况每年一次 10接地电阻每半年一次

  • 大家实验室的环境监控记录如何填写的啊?

    环境日常监督是需要做好相应记录的,但我纠结于是每次实验才填写呢,还是每日都要填写?不知道大家是如何做的。我的理解是,只有在这个环境里开展了实验工作,才填写环境监控记录。

  • 【资料】关于海洋环境数据智能化监控的研究

    【摘要】近五年来,我国逐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领域的技术发展,积极创建全海域、全方位、全天候、全自动、多要素的立体监测系统。但是,随着监测力量的加强以及预报技术的发展,一些深层次的数据监控使用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海洋观测预报服务系统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8663]关于海洋环境数据智能化监控的研究.rar[/url]

  • 配电房变电站智能环境监控系统中会用到哪些传感器?

    配电房变电站智能环境监控系统中会用到哪些传感器?

    1 项目背景2015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智能电网的重要意义,即进一步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综合调配,全面构建安全、高效、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支撑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我国能源科技和装备水平的全面提升。《意见》中提出了智能电网的发展总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体系,满足电源开发和用户需求,全面支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电网装备体系。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配电所内,用于遥控、遥测、遥调等方面的设备的数量与日俱增,其环境设备也日益增多,配电所内环境设备(如所内供配电系统、UPS 电源、空调、消防系统、安保系统、漏水检测系统等),必须时时刻刻为配电所内电力设备提供正常的运行环境,因此,建立居民配电所智能辅助监控系统尤为重要。[url=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20/11/1-200P5151UD95.jpg][img=1-200P5151UD95,650,271]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20/11/1-200P5151UD95.jpg[/img][/url]2 建设目标1.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对机房内的动力环境等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2.针对配电所工程量身定制的斯必得配电所智能环境监控系统,通过智能采集监控主机,配备外围传感器,为配电所环境、动力、安防、消防、保安系统、设备的监控应用提供高可靠性、高度适用性的解决方案。实现远程监测,无人值守,减少人工成本,并且提前预警,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减少损失,为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保护,提高运维效率。配电所智能环境监控系统将实现五个目标:1.为配电所内各系统及设备运行提供高度稳定可靠的监控信息资源,提供实时数据监测以及必要的远程控制、智能控制。2.对配电所发生的故障产生故障告警,通过多种方式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对即将发生的故障进行预警。3.促进配电所的自动化、智能化,明晰管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提高机房的管理水平,节省配电所运行管理费用,达到短期投资长期受益的目的。4.利用系统完善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为配电所管理者提供可靠地参考依据,为配电所建设与改进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5.预留充分的扩展功能,适应发展需要,做到方便扩展、容易更改,可适应环境的变化和管理需求的多样化。[url=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20/11/1-200P5151919164.jpg][img=1-200P5151919164,650,388]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20/11/1-200P5151919164.jpg[/img][/url]3 智能环境监控系统方案设计1.设立统一监控管理站,对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多个设备和信息进行全数字化集中监控管理,少人或无人值守,满足现代化配电所管理需要。2.本监控系统施工部署非常简便,细节考虑周到,扩容方便。所有的测控模块都采用总线布线方式,避免了敷设线路的麻烦;监控管理平台也非常人性化,界面友好、操作简单、功能全面,监控设备的管理采用即插即用,监控平台能够自动搜索新增的设备,无需手动添加,维护非常方便。实现了即插即用系统集成扩容的平滑过渡,这样需求方可以很方便地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投资预算进行项目的投资,不会造成重复投资浪费。3.系统利用IP数据网、企业内部专网等传输载体来实现对各区域配电所的环境监控主机的运行状况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实现联网监控,降低配电所管理成本。4.亦可支持104、IEC 61850等标准协议,对接电力平台。5.系统可以根据监控总中心的授权,实现管理者对自己所管辖的配电所及配电所内设备环境系统的监控管理。系统拓扑图如下:[url=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20/11/1-200P5111P3218.jpg][img=,690,48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11/202011241125496593_763_3389662_3.jpg!w690x487.jpg[/img][/url]监控系统配置方案中应用到的传感器推荐:[url=http://images.blogchina.com/artpic_upload/artpic_upload_v5_ue/16061142146723.png][img]http://images.blogchina.com/artpic_upload/artpic_upload_v5_ue/16061142146723.png[/img][/url]4 监控内容? 配电所动力监控:遥测:市电交流220/380V电压、直流48V设备用电电压。遥信:各种电压的上下限告警。? 配电所环境:遥测:各房间的温、湿度、氧气、臭氧、SF6、烟雾、液位等状态。遥信:温度过高、湿度过高、温度过低、湿度过低,气体泄漏状态,地面浸水状态,烟雾的探测、房间的非法闯入等。? 配电所设备监控:遥测:监控风机、水泵、除湿机、空调等设备的运行状态与参数。遥控:并可通过软件在系统上或通过网络远程控制设备开关状态。? 配电所视频监控:遥测:通过视频图像监控配电所环境情况。

  • 设备外校,实验室环境条件如何监控

    针对标准有对环境温湿度要求的区域,实验室有配置温湿度自动记录仪。在设备校准期间(周期可能较长),如何监控环境条件?如果每个区域都备用一套,可能成本上不划算,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

  • 室内环境VOC监控指导程序

    [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24px][b]室内环境VOC监控指导程序[/b][/size][/font][/align][b][font=宋体]1.监测[/font][font=宋体]目的[/font][/b][font=宋体]为了保证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所需的环境,对待侧样品无干扰而制定此操作规程。[/font][b][font=宋体]2.[/font][font=宋体]参考方法[/font][/b][font=宋体]HJ639-2012[/font][font=宋体]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font][b][font=宋体]3.[/font][font=宋体]方法原理[/font][/b][font=宋体]通过在VOC房间 放置不少于样品分析时间的超纯水。以此为样品,按照HJ639-2012的样品分析方法,进行分析。[/font][b][font=宋体]4.VOC[/font][font=宋体]污染源控制[/font][/b][font=宋体]a.VOC[/font][font=宋体]房间要进性有效隔离,保证其他周围环境污染源不再持续进入。[/font][font=宋体]b.VOC[/font][font=宋体]房间空调打开,温度控制在18~25度左右,以满足实验需要。[/font][font=宋体]c.[/font][font=宋体]通风装置保持持续通风状态,以保证通过仪器分流的样品污染物,及时抽离VOC分析房间,防止污染低浓度样品。[/font][font=宋体]d.[/font][font=宋体]分析完的样品要及时取出VOC分析房间,防止扎漏的样品瓶挥发出VOC,以污染待测物。[/font][font=宋体]e.[/font][font=宋体]严禁在VOC房间放置有机试剂。[/font][font=宋体]f.[/font][font=宋体]吹扫捕集产生的废液,要密封并及时处理废液。防止其挥发出在VOC房间内,对样品测试产生干扰。[/font][font=宋体]g.[/font][font=宋体]在房间放置具有吸附能力的活性碳,以吸附VOC房间内污染物。[/font][b][font=宋体]5.VOC[/font][font=宋体]污染源监控[/font][/b][img=,2,]file:///C:/Users/wuyi188/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img][img=,2,]file:///C:/Users/wuyi188/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img][font=宋体]每次分析样品前一天,在房间内放置至少6个装满超纯水的样品瓶,编号为日期+数字(1~6).打开至其暴露在VOC房间。[/font][font=宋体]在每批样品分析前,插入两个VOC房间监控样品,VOC房间监控样品的待测物低于方法检出限,方可进行样品分析。[/font][font=宋体]每间隔12h插入两个VOC房间监控样品,VOC房间监控样品中的待测物均要低于方法检出限。当出现异常值时,要立即停止样品分析,并查找原因,再次监控合格后,方可再次分析。[/font][font=宋体]每批样品分析结束后,插入两个VOC房间监控样品,VOC房间监控样品待测物要低于方法检出限。[/font][b][font=宋体]6[/font][font=宋体].注意事项[/font][/b][font=宋体]每次监控VOC房间,所用的超纯水必须经测试无待测物干扰,方可使用。[/font][font=宋体]所使用样品瓶等玻璃器皿必须清洗干净,经测试无干扰待测物,方可使用。[/font][font=宋体] [/font]

  • 化学实验室的环境监控记录需要审核人签名吗?

    各位亲,关于实验室的记录,看到坛子里有讨论的帖子,不过,我今天想要了解的就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化学实验室的环境监控记录需要审核人签名吗?这样要求的依据是什么?还请高人赐教啊。 我知道ISO 17025 针对技术记录有4.13.2.1一段说法:实验室应将原始观察、导出资料和建立审核路径的充分信息的记录、校准记录、员工记录以及发出的每份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按规定的时间保存。每项检测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充分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时识别不确定度的影响因素,并确保该检测或校准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能够重复。记录应包括负责抽样的人员、每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操作人员和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 我的问题是,化学实验室的环境监控记录,适用于这句话吗?

  • 【原创】环境监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

    一、 概述 《环境监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是厦门思拓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城市环境监测站业务而开发的一套管理信息系统,它集大气,噪音,污水处理监测于一体、主要含盖了环境监测站所监测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染源和地表水三个方面的业务;该系统综合利用计算机、数据库、Internet、PLC、SCADA、GPRS无线数据通信、地理信息等技术实现监测信息从收集、处理、分析到发布的整个管理过程;实现了环境质量信息实时查询、站内业务管理、领导远程监测;在Internet上动态发布环境质量、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信息;为环境监测站管理业务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手段。 系统特点:1、高效、监测周期的设置,它能够控制各个环境监测点仪器的工作状态。2、现场配置SCADA软件,使现场人员与的工艺过程之间建立了方便的HMI接口。3、GPRS无线数据传输和Internet数据传输相结合,实现了环境监测信息和污染源信息从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分析、上报到发布的全过程管理。4、丰富的信息表征方式,将环境监测数据和污染源数据在地图上表征出来,通过地图可以直接访问监测数据,实现了监测点空间信息与监测结果的完美结合。5、功能强大的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建立了大气自动监测数据、常规监测、城市污染源、污染源污染情况的数据仓库,实现了环境监测数据的多维分析。6、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的WEB发布。 系统结构(图一): 系统分三层结构:底层是现场监测仪器、仪表等;根据其不同的输出,我们测得的工程量分模拟量和数字量两种形式; 模拟量信号又分为4-20mA和0-10V两种情况;数字量输出的仪器有各自不同的通讯协议。第二层为数据处理和传输层,根据现场所要求的监测设备和工艺过程不同其结构也有变化,如PLC完成工艺过程控制、配置SCADA软件的工控机为操作人员实现了HMI、数据处理和与上层的数据通讯功能。顶层是MIS层,主要由SQL2000数据库、监测监控管理信息子系统、地理信息子系统、WEB发布子系统和紧急情况应急子系统等诸多功能构成,其信息传输界面如图二 二、 环境监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简介1、现场监测数据的采集(以水质监测为例) 根据监测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地表水站(河流、水库等饮用水)、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染源;主要检测的物理量有:流速、流量、PH值、COD、氨氮、硝氮、亚硝氮、总磷等;由于所检测的物理量较多,所配置的仪器也比较繁杂,即有国内仪表,也有国外仪器,即有模拟量输出,也有数字量输出,各个仪器的通讯协议也不统一,为了完成信号采集、处理及传输任务,我们自行开发了基于GPRS网络数据传输的无线数据采集仪ST-2518,它不仅支持工业上通用的MODIBUS标准协议,同时也支持市场上主流监测仪器的传输协议,如WTW的IQ Sensor Net、TresCon、北京环科的流量计和COD、日本HORIBA-OPS-150 COD仪器等。也支持各种模拟量的传输4-20mA和0-10V等。2、监测数据接收子系统 监测数据接收子系统是整个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个子系统,它肩负着各种现场实时数据的监测及数据接收的作用,具有无人职守自动工作功能.其罗列如下:1.自动启动(在停电后/系统重启后自动启动,不用人为操作.2.数据过滤(本系统从安全考虑,仅接收经系统认证后的数据).3.使用于各种数据类型输出的现场检测仪表(开关量、模拟量、数值等).4.将接收到的监测数据保存到后台数据库.5.现场反控(通过修改监测采集方案来启动现场设备(包括对自动采样器的操作等).6.查看各监测站连接状态3、数据分析、统计子系统 数据分析统计子系统是监测系统中的核心部分.是用户直接操作和感受到的部分,采用 C/S模式在监测部门内部供工作人员直接操作使用。具有安全、快捷方便的特点、系统即具有综合性、集成性的特点(如:将水质、烟气、等污染源集成一个系统)、又有各模块独立操作的有点。其功能包括如下:A、现场实时监测原始数据的查询、偏离修正、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预报数据录入(如空气预报)B、监测数据历史记录的维护。C、GIS电子地图实时显示环境污染变化趋势 D、结合历史数据生成环境污染指数曲线图 E、监测数据异常分析、软件报警、实时通过短信通知报警信息F、各种数据汇总报表、统计报表、上报表格,包括特殊格式报表:如空气日报格式 G、默认、自定义监测采集方案维护 H、现场自动采样器操作I、现场样本试验数据录入、与自动监测数据对比、偏离报告J、现场维护记录K、监测站点、监测项目等基础信息自由配置、兼容性好 L、人员权限分配 M、数据备份N、WEB用户认证、权限分配、及其web访问统计情况等4、报警短信子系统报警短信子系统是利用目前广泛使用的移动通讯技术进行开发的一个及其有用的功能系统。它可以及时发现某种监测项目异常而在第一时间发送报警信息到相关项目负责人、监督人的手机,也可以定时将某个统计汇总数据、分析结果发送到相关负责人,让相关项目负责人、监督人在出差、外出等情况下第一时间了解其负责的监测情况。5、WEB发布子系统Web数据发布子系统是环境自动监测系统中对外公布的网页查询系统,是提供普通市民了解居住城市环境质量的窗口,也是被监测企业、工厂对自己排放污染程度的要求。A、历史、当前环境污染报告、预告(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B、环境测试数据查询、曲线图C、监测站点明细监测分析报表等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第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align=right]重庆市生态环境局[/align][align=right]2023年11月3日[/align](此件主动公开)[align=center][b]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b][/align]第一条 为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数据管理、数据应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编报预算申请,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四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机构(以下简称“各区县”)负责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管理。对于应当安装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排污单位,各区县应当结合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自动监测规范等有关规定,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自动监测点位、指标和联网等要求,并督促排污单位按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第五条 排污单位承担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联网、验收报备等工作,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第六条 有关服务机构受排污单位或其他单位委托开展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保障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实施或参与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鼓励有关服务机构将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的相关信息、不参与造假的承诺向社会公开。第七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和销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排污单位、有关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第八条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履行自行监测法律义务。排污单位申请暂缓或免予安装使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自动监测设备,或者申请免予联网的,应当及时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九条 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的验收形式和验收质量负责。除不可抗力外,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完成包括自行验收在内的全部调试工作,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现有效数据稳定联网。有效数据稳定联网前应将设备相关信息报送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联网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传输应符合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的联网技术规范,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工作参数等变化情况应纳入联网。第十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交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自动监测设备的主要设备或者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主要设备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自行采取验收等质控手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联网传输数据的有效性,并在更换、改变前向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设备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相关技术规范自行开展校准、比对等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工作,确保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达到数据有效传输率的规定要求,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补全有效传输率分别应达到90%、95%及以上。排污单位不得擅自停用、移动或者改变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所有污染物浓度数据和水质、烟气参数均由真实测量得出,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电子数据的存储时限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得擅自删除。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发现传输数据异常时,应当以数据标记的方式及时、如实报告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应当符合相关标记规则,并按照要求建立电子化运维台账,实现运维过程全程信息化留痕。保存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相关的设备运行参数、运行维护记录和台账、手工监测数据等信息的时间不得少于5年。第十三条 自动监测设备确需拆除或者停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自动监控平台上按技术规范标记,经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监督抽查。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次日12时前以数据标记的方式向有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检修,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停运期间,排污单位或者有关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应当审核确认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后正常运行产生的有效数据可以作为排污许可、环境统计、核算环境保护税等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的依据。经过标记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第十五条 判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是否超过排放限值时,以是否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等有关规定为判定标准。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无明确规定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超标以日均值判定。第十六条 判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以是否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排污许可证等有关规定为判定标准。排污单位依据有关要求对自动监测的修约补遗、替代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依据。标记非正常工况期间,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的,监测的污染物排放量计入排放总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在规定周期内的污染物排放量按产生量核算:(一)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三)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第十七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收集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证据,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有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开展执法检查。鼓励各区县优先将已实现自动监测设备有效数据稳定联网的排污单位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第十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生产者、销售者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公开该生产者、销售者名称及其产品型号。对已经安装使用该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企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重点检查。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将其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已经列入的应当及时退出:(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具有数据模拟软件、模拟信号发生器、隐藏操作界面、远程登录软件,用于过滤数据、限制数据上下限和修改监测数据及设备参数等任何数据造假的功能和漏洞;(二)未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工作参数等变化情况纳入联网,或者日常运行维护中未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依托数据标记内容建立电子化运维台账、运维过程未实现全程信息化留痕;(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提供运营维护服务、检测监测服务的生态环境服务机构,未通过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或认可的公开渠道公开设备、服务相关信息和不参与造假的承诺。第二十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排污单位通过自动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获取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量、有关生态环境荣誉称号或者评级的,由原核定削减量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撤销。排污单位通过自动监测弄虚作假,骗取各种优惠、减免、补贴、豁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本办法所称排污单位,是指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排污单位。包括: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应实施自动监测的重点管理单位,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排污单位。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指由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组成,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信息系统。本办法所称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指安装在污染源现场,用于直接或间接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连续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采样装置、数据采集传输仪、水质参数、烟气参数的监测设备,以及在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艺或排放口等关键位置安装的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仪表和传感器设备。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包括通过通信传输网络获取排污单位现场端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的信息管理平台,以及支撑软件运行的计算机机房硬件设备等。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排污单位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数据及相关数据标记内容。其中数据标记是指排污单位根据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状况,对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工况、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进行标记的操作,包括自动标记和人工标记。本办法所称有效数据稳定联网,是指排污单位确认调试完成的时刻,该时刻视为自动监测设备实现有效数据稳定联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开始根据联网传输数据统计有效传输率。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测数据明显失真,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核查不合格,或者计量检定机构发现检定、校准、比对不合格。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使用相关行为认定标准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使用相关行为认定标准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安装、使用自动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保存原始记录和依法公开排放信息。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使用相关行为,按下列标准认定:一、关于“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一)按照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应实施自动监测的点位、指标,未在规定时限内实施自动监测的,且未及时整改的;(二)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本办法规定的,且未及时整改的;(三)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采样等使用条件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四)其他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的情形。二、关于“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一)应联网的自动监测设备未联网的,或应传输的监测指标未传输的;(二)未按照数据采集传输和联网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联网自动监测设备的;(三)自动监测设备正式联网前须完成的验收、备案等调试阶段工作,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的;(四)其他未按规定联网的情形。三、关于“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一)在排放污染物期间,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停运或部分停运自动监测设备的,因客观因素停运除外;(二)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不按照规定报告、标记,或者未按要求开展手工替代监测并及时上传监测结果的;(三)违反仪器设备厂商提供的运维手册或使用说明书操作,导致数据明显失真的;(四)未按技术规范进行维护,导致数据明显失真的;(五)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与自动监测数据相关性异常的;(六)联网传输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自动监测数据与现场设备不一致,数据偏差大于1%的;(七)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自动监测设备维护时长超过规定要求的;(八)违反技术规范要求对仪器、试剂进行变动操作,导致数据明显失真的;(九)自动监测设备的分析周期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十)其他因排污单位或其委托的服务机构人为过失,造成自动监测数据缺失、无效,或者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情形。四、关于“未按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按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一)自动监测设备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满足排污许可证或本办法规定要求的;(二)自动监测设备相关记录缺失或不全的;(三)自动监测设备相关电子记录未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上传至相关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五、关于“发现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不报告”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发现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不报告”:(一)排污单位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送的电子告知与督办信息,未按规定及时核实反馈的;(二)排污单位已经确认使用数据标记方式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异常情况,但存在对异常情况未及时标记行为的;(三)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人员已经告知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情况,但排污单位未采取措施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的。六、关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一)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的;(二)谎报自动监测异常、生产或治理设施工况异常,或者在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过程中虚假标记,导致联网传输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自动监测数据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三)其他以逃避监管为目的致使监测、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形。。七、关于“接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接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一)接受检查时虚报停产、设备开停车,或者虚报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或者提供虚假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台账记录的;(二)故意关闭自动监测设备的;(三)其他掩盖真实排污状况的行为。

  •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五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控领域)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健全监管机制、实施智能查重、强化靶向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推动行刑衔接,查处了多起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案件,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  为加强警示宣传,2023年8月,生态环境部公布自动监控领域6个典型案例,并对办理相关案件的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辽宁省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湖北省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山西省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北省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唐县分局提出表扬。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  [b]一、天津市腾达基业地毯有限公司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水污染物案[/b]  【[b]案情简介[/b]】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时发现,2023年3月份以来,天津市腾达基业地毯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COD)的自动监控数据一直在10mg/L左右浮动,不符合印染行业的废水排放特征,存在造假嫌疑。  2023年3月29日下午,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总排口COD自动监控数据上升至100mg/L左右,与平时的数据反差极大。执法人员通过全面排查该单位的自动监控设施,未发现设施有异常情况,在排除采样环节稀释样品、分析环节修改参数等常见的造假可能后,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单位使用的药剂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部分药剂未标明成分,十分可疑。经进一步调查,该单位操作人员最终承认,平时为防止COD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在总排口处添加了“COD去除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敢添加,导致自动监控数据反弹至真实水平。该操作人员随后现场演示了添加药剂的过程,在此期间COD自动监控数值由101mg/L降为9.3mg/L。经专业机构鉴定,该药剂为浓度超过99%的氯酸钠,生态环境部门将此案件信息通报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立即对“COD去除剂”销售链上下游开展追查,已锁定上游卖家2家。  【[b]查处情况[/b]】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2023年4月26日,天津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刑事拘留3人。  【[b]启示意义[/b]】  一是充分运用自动监控大数据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及时发掘问题线索并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通过现场突击检查锁定证据,全面突出了“技防+人防”的手段优势,进一步提升了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优化了执法效能。二是面对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执法人员强化研究学习,精准摸排线索,按程序做好调查取证,是案件查处的坚实基础。三是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加强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为打击此类作案方式隐蔽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强有力支撑。[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ywgz/sthjzf/zfzdyxzcf/202308/W020230814521242321499.jpg[/img][/align]  [b]二、辽宁朝阳市凌源远达水务有限公司涉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b]  【[b]案情简介[/b]】  2023年2月22日,朝阳市河流国考断面大凌河西支入河口水质自动站突发超标报警,高锰酸盐、氨氮等污染物指数呈陡升趋势,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溯源工作。经分析研判,该国考断面上游凌源远达水务有限公司氨氮自动监测数据呈现“特征性”降低走势,具有重大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嫌疑。  2月24日,调查组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检查自动监测设备,发现从2月23日21:00左右起,氨氮自动监测浓度数据由达标急速变化至超标,疑似人为调整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状态,且氨氮自动监测设备后方采样管线附近存在一处“圆形水渍”,疑似长时间放置“水瓶”所致。经调取门岗视频监控,发现23日当晚有车辆进出厂区,与数据异常时段吻合。调查组立即启动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经调阅被查扣车辆行车记录仪,获取如下通话记录信息:“老许(总经理)打电话了,让测实数,把瓶撤了……”经查实,该公司因担心出水超标,采用调配合格的水样装入水瓶代替实际水样进行检测,篡改COD、氨氮等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并通过超越管线将泥水混合物通过污水排放口排入河道长达40分钟,最终导致下游国考断面水质超标报警。  【[b]查处情况[/b]】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2023年3月3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3年6月26日,凌源市公安局提请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许某等3人批准逮捕。  【[b]启示意义[/b]】  本案中,针对国考断面站点数据异常超标报警情况,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溯源工作,通过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精准锁定目标企业,进一步提升了非现场执法水平。案件调查中,迅速与公安机关启动联动机制,结合现场侦查线索,复盘推演,及时固定有效证据,锁住“七寸”,最终使污水厂显现原形,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ywgz/sthjzf/zfzdyxzcf/202308/W020230814521242431834.jpg[/img][/align]  [b]三、湖北宜昌市湖北帝缘陶瓷有限公司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案[/b]  【[b]案情简介[/b]】  2023年3月4日晚,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自动监控平台巡查发现,湖北帝缘陶瓷有限公司脱硫塔烟气在线监测流量波动幅度异常,小时烟气流量在数分钟内出现断崖式下降后持续低流量排放,引起巡查人员高度怀疑,立即安排无人机,以该公司脱硫塔排气筒为圆心,对中心现场开展非现场监管单位巡飞,发现在脱硫塔东侧10米位置确有一排气筒。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立即行动,成立执法专班,并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办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奔赴现场。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将原本在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下已经切断的旁路管线重新封包恢复使用,并非法设置三通闸阀,在瓦线生产线干燥及烧成工段的窑炉排气管道上形成旁路,旁路盲板处于开启状态,通往脱硫塔的盲板处于关闭状态,旁路废气绕过自动监测设施直接排放至厂房顶部外环境。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对该公司瓦线窑炉旁路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测,根据现场手工监测结果和同一时间段该公司烟气脱硫塔在线监测结果对比分析,设置旁路后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未经处理,绕过自动监控设施监控,排放浓度差异大,监测数据失真,涉嫌通过“旁路排放,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篡改监测数据。  【[b]查处情况[/b]】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方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属于篡改监测数据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方式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023年3月17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3月21日,当阳市公安局受理该案并对该公司瓦线生产线负责人张某某取保候审,7月24日,当阳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并将该案列入公安部督办案件。  【[b]启示意义[/b]】  本案充分发挥自动监控“哨兵”和无人机“千里眼”作用,通过自动监控平台巡查的线索,借助无人机非现场监管手段予以进一步核实,努力构建“智慧线上+精准线下”执法格局。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现场,第一时间进行现场采样、固定证据、比对数据,判定该公司私设旁路,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控,属于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情形。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线索后及时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办案,有力破解基层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案难、入刑难、执法威慑力不足等痛点,形成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威慑。[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ywgz/sthjzf/zfzdyxzcf/202308/W020230814521242513129.jpg[/img][/align]  [b]四、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涌溪新型建材厂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b]  【[b]案情简介[/b]】  2023年3月22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发现,临汾市尧都区涌溪新型建材厂二氧化硫数据近期一直处于较低值。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自动监测站房内污染源自动监控分析仪表上二氧化硫数据与工控机、数采仪数据不一致,相差约55mg/m[sup]3[/sup]。执法人员随即现场调取工控机烟气自动监控运行系统,发现运行数据库中二氧化硫函数公式出现“-55”的设定,导致二氧化硫测量值比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的数值小55mg/m[sup]3[/sup]。经调查证实,该公司当日脱硫塔水泵故障,二氧化硫数据升高,该公司环保负责人担心出现超标数据,自行进入监测站房,修改了工控机上的二氧化硫函数公式,造成生态环境部门监控中心接收的数据无法反映企业真实排放情况,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  【[b]查处情况[/b]】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之规定。2023年3月27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至尧都县公安局。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公司环保负责人予以刑事拘留。2023年5月31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57.7万元。  【[b]启示意义[/b]】  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可疑线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点穴式”执法,快速固定证据,形成“线上+线下”组合拳,查实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本案充分运用行政处罚、移送公安等多种手段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联动,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威慑力。[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ywgz/sthjzf/zfzdyxzcf/202308/W020230814521242590602.jpg[/img][/align]  [b]五、安徽桐城市运城制版有限公司涉嫌篡改自动监控数据排放水污染物案[/b]  【[b]案情简介[/b]】  2022年2月23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的运维监管服务单位开展非现场监管网上巡查时,发现桐城市运城制版有限公司2月17日氨氮自动监测数据在0.01mg/L—48.8mg/L之间发生多次异常波动,立即将异常线索移交至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局。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迅速行动,结合视频监控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制定突击检查方案,并于2月25日对桐城运城制版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人为将污水总排口安装的氨氮水质自动监测设备修正值从1改为0.6,致使上传到监控平台的氨氮浓度数据是实际氨氮浓度数据的3/5。同时,该公司将车间排口的总铬、六价铬水质自动监测设备水样管从采样管路上拔出,插入到装有经自来水稀释后的车间排水的塑料水瓶内,导致自动监控设备未对车间实际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  【[b]查处情况[/b]】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2年3月15日,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桐城市公安局于2022年4月12日立案,对桐城运城制版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于2022年8月31日将该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b]启示意义[/b]】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借助第三方辅助执法,及时发现并交办问题线索,基层执法人员行动迅速,周密制定检查方案,有效发挥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的“千里眼”作用,并以突击检查的方式,快速、精准锁定违法犯罪证据,进一步提高了案件查办效率和质量。[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ywgz/sthjzf/zfzdyxzcf/202308/W020230814521242674436.jpg[/img][/align]  [b]六、河北保定市温恒热力有限公司涉嫌篡改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案[/b]  【[b]案情简介[/b]】  2022年3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线上巡查发现,保定温恒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分钟监测数据多次超标后骤降至较低数值。执法人员立即进行分析排查,发现该企业2月份有多个时段污染物排放浓度分钟监测数据超标,但小时排放浓度均未超标,随即将此线索推送至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9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唐县分局执法人员对保定温恒热力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自2021年2月开始执行超低排放限值后,未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执法人员现场调取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情况及参数记录,发现该企业在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3月7日期间有多次修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量程的操作记录,随后联合公安机关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调查。经调查核实,该企业总工程师指派工作人员紧盯供暖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废气自动监测数据,出现分钟超标数据后第一时间修改分析仪量程上限,通过人为干扰自动监测设备方式,将小时自动监测数据控制在排放标准限值内,实现“达标排放”。  【[b]查处情况[/b]】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方法》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属于篡改监测数据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2022年3月24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唐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将该案件移送至唐县公安局。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后,将6名嫌疑人移送至唐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唐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条、《保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追究保定温恒热力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13万余元。  【[b]启示意义[/b]】  一是聚焦企业排放标准更新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企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后,未及时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就容易出现超标异常数据,企业为掩盖超标违法行为极易出现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情形。二是在日常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巡查时,要关注日均值、小时均值,更要关注分钟值的变化趋势,对于短期内反复出现瞬时数据超标的仔细甄别,从蛛丝马迹深入解剖,紧盯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将违法犯罪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机衔接,增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意识,通过追究民事责任弥补行政、刑事惩戒手段的不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ywgz/sthjzf/zfzdyxzcf/202308/W020230814521242753480.jpg[/img][/align]

  • 【世界环境日】《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现行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印发,距今已实施19年,《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2011年印发实施,距今已13年,部分规定已不适用于当前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大力推行重点污染源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是推进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工作方向。  近年来,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运行、管理等环节暴露出不少问题,迫切需要结合法律法规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安装和使用具体规定,压实各方责任,满足生态环境管理需求。  鉴于以上原因,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启动修订工作。  二、编制过程  2023年12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牵头,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支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学习借鉴省外经验,深度研判监管执法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初稿。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分别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审查论证,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技术论证。2024年4月通过合法性审查,2024年5月经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会审议通过。2024年5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关于《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备案审查意见。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七条,从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安装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要求。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定义有关术语。  第二章“职能职责”共5条。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排污单位及有关服务机构在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责任。结合国家和省级电子督办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排污单位应当核实、反馈电子告知和督办信息。  第三章“安装使用”共10条。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联网范围、安装联网标准、联网要求、验收及备案要求;明确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要求;结合排污许可的规定明确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明确完成标记即为审核确认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加强自动监测数据的应用;明确自动监控设备传输异常、故障等特殊情形报告和处理方式。  第四章“监督管理”共5条。明确自动监测数据的运用要求、数据超标以及超总量的判定方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要求及惩戒机制。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3条。引用环保法、大气法、水法及排污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违法情形和责任。  第六章“附则”共1条。明确《办法》施行时间和冲突解决方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办法》于2024年5月16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云府登784号,云南省环保厅1号公告)同时废止。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充分做好《办法》的阐释和说明,让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掌握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  (二)组织开展培训,将《办法》纳入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指导帮扶,组织有关专家深入执法一线,协助基层执法人员解决使用过程发现的疑难问题,做好以案释规工作。  (四)加强《办法》与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移动执法系统的有效衔接,提高智能化执法水平。

  • 安谱公司—无锡环境监控中心技术讲座圆满成功

    安谱公司—无锡环境监控中心技术讲座圆满成功

    2013年11月28日,应无锡市环境监控中心的邀请,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携手3M公司,在无锡市环境监控中心新建大楼会议室,为无锡地区市、县(区)两级环境监测工作者,举办了为期一天的技术讲座。本次技术讲座主要有三大主题:化学试剂级别的正确选择与应用、标准品的正确选择和购买、实验室个人安全防护。讲座期间,与会人员积极提问、热烈讨论、兴趣互动。大家结合自己平时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安谱的产品专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临别之际,无锡市环境监控中心有机分析室主任朱老师认为本次活动完全达到了预期目的,并希望类似的技术讲座能够越办越好,越办越多。作为中国领先的实验用品供应量管理服务商,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今后会在技术服务上精益求精,始终以客户需求要轴心,不断开展专题讲座并更好的服务于每一位实验人员。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1/201311291539_479985_265555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1/201311291539_479984_265555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1/201311291536_479981_265555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1/201311291536_479982_265555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1/201311291536_479983_2655559_3.jpg

  • 【转帖】ICP—AES法测定环境水监控样中Ga、In、Ti、I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2771]ICP—AES法测定环境水监控样中Ga、In、Ti、I[/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2772]ICP—AES法测定环境水监控样中Ga、In、Ti、I[/url]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为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2023年第9次厅务会审议通过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align=right]山西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4 年 1 月 31 日[/align](此件主动公开)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2/05/135454981514921.pdf]晋环规〔2024〕2号--.pdf[/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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