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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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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早进入中国大陆的外资检测认证机构

    最早进入中国大陆的外资检测认证机构

    [align=center][b][img=,200,11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30905449727_3572_3813638_3.jpg!w200x113.jpg[/img][/b][/align][align=left][b]1989年[/b],[b]Intertek[/b]在中国深圳正式设立合资公司,这也是第一家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第三方检测机构。今天,Intertek 已在包括上海、广州、北京、天津、杭州、无锡、青岛等40 多个城市设立了100 多家实验室和办公室,员工人数从最初的十几名发展到今天的9,000 多名。Intertek 不仅为中国制造商进入国外市场提供服务,同时,也为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帮助。[/align][align=center][img=,200,15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30906114518_438_3813638_3.jpg!w200x150.jpg[/img][/align][b]SGS 1991年进入中国,[color=#cc0000]SGS[/color][/b][color=#cc0000][/color]是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是全球公认的质量和诚信基准。[i][color=#cc0000]SGS[/color][/i]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瑞士[i][color=#cc0000]SGS[/color][/i]集团和隶属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共同建成于1991年的合资公司[align=center][img=,200,11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30906337467_6759_3813638_3.jpg!w200x115.jpg[/img][/align][b]Bureau Veritas(BV) 1993年进入中国 ,[/b]必维中国检验集团拥有4,000名员工,30个办公室和实验室,并为30,000多个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必维国际检验集团是行业内获得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认可最多的机构之一。[align=center][img=,200,17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30906480057_5044_3813638_3.jpg!w200x171.jpg[/img][/align][b]TUV SUD 1998[/b]年进入中国,TüV南德意志集大中华集团(TüV SüD Greater China)总部设于上海,主要分布在北京、广州、香港、台北以及约40处贯穿整个大中华区,TüV南德意志集团是国际贸易合作的重要支持桥梁。迄今为止,已在中国为20000多家机构提供过服务。[align=center][img=,200,20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30907039277_2658_3813638_3.jpg!w200x205.jpg[/img][/align][b]2003 年1月13日[/b],美国UL公司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CCIC)在苏州共同注册成立——苏州UL 美华认证有限公司。[align=center][img=,200,5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7/201907030907241027_2570_3813638_3.jpg!w200x55.jpg[/img][/align][b]2008年02月28日[/b]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颁发和提供产品认证,提供消费类产品检验鉴定等。

  • 认监委官员:我国一半检测机构将消失

    近几年,国家连续出台激励政策,大力推动第三方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当外资实验室在中国不断扩大版图的同时,国内检验检测实验室也出现了一片繁荣景象。但是,我国实验室数量虽然增长迅速,规模却普遍偏小,竞争力较弱,为生存剑走偏锋的机构并不鲜见,既不能保守诚信的从业底线,也扰乱了整体市场秩序。那么,处在时代变革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该如何在机遇与挑战下找准位置?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良性发展?针对上述问题,近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管理部监督管理处处长谢澄,接受了专访。我国的检验检测行业目前已经发展到哪个阶段?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后可能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经过近30年的高速发展,目前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层级上从中央到地方都有,行业和地域的覆盖状况总体较好,基本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在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阶段转变。但产业体量总体规模不大,能力水平总体不高,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近些年国家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诸多扶持政策,对检验检测业发展有利,我国检验检测行业也因而受益,机构数量增长迅速,就业人口不断增加,行业产值不断增大。近几年,我国经济环境总体不太好,但检验检测业仍在迅速发展,说明我们国家的经济增长已经从量到了质的阶段,国家和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要求不断提升非常需要检验检测服务的有效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需要这方面的支撑支持,这对检验检测行业来说既是机会,也是挑战。不过,检验检测毕竟是小众行业,与制造业相比体量很小,在一些政策执行上容易边缘化。同时检验检测市场总体增量不够,放开不足,行政干预以及行政色彩仍然十分浓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诱发一些问题,包括重复建设、条块分割、恶性竞争、低价竞标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可能会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当然,任何时代都会有问题,目前面临的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我们需要有信心熬过这个阶段。我预测,将来中国的检验检测市场将会有一次比较大的洗牌,很多小微型检验检测机构难以适应竞争,会慢慢消亡,或者被并购到一些大的检测集团中,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数量这几年增长到一个峰值后,未来几年会逐渐回落并开始出现下降,8~10年后,一半左右目前存在的机构会消失,中国检验检测机构的总数量维持在2万家左右会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规模。其实,检验检测只是技术性服务的一个类别,国外只做检验检测的机构很少,很多机构不只做检验检测,还做其他业务,比如设计、策划、咨询、认证、培训等综合性服务。当然,也有一些小机构只做检验检测。我认为,只有综合多元化的服务才有生命力,单纯做检验检测,服务太单一,可替代性太强,不容易生存,除非做得特别专业。目前国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大多只做常规检验检测,其他服务做得少,做技术研发也比较少,能够面对市场竞争的能力普遍较差。这也是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难的原因,很多机构都是国家投资建立的,如果这些机构消亡,涉及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所以现在名存实亡的僵尸实验室为数不少。同时,我国检验检测市场行政干预仍然很多,行政色彩依然很浓,体制机制的约束还不少。例如事业单位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要想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几乎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而外资、民营的实验室在中国发展的限制反而少一些,只要依法登记,到哪儿都能设立机构,所以我们看到近几年民营、外资检验检测机构是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行业数量增长的主力军,而体系内的很多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反而比较缓慢。当前,是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系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也是重要的重新洗牌期。原有很多体系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受限于改革的缓慢和滞后,只能眼看着民营、外资机构迅速发展,有些错失发展良机。我很担心,当民营、外资机构把市场占满,国有机构再想占也难了,培养国家层面的检测品牌就更难了。高校实验室、企业实验室都有市场化趋势,您认为应该怎样与市场需求结合起来,把这些实验室资源利用好?高校实验室综合能力较强,高精尖设备多,人员素质高,对疑难测试提供解决方案是其长项。尤其对难做的大项目和把新领域的研究成果转换成检测技术,为产业提供高端服务,高校有其优势。一般实验室投入不了那么多,研究也没那么深。但高校最大的问题是体制,高校的设备都分属于各个系或者学院,有些属于老师的课题,都是老师和学生优先使用。也有的集中到分析测试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但总体来说高校实验室的设备使用并不充分,同时教学和检测混用,可靠性不够,质量管理也存在风险。此外,做检验检测的老师评职称等也比一般做科研、教学的老师困难,如果通过检验检测获得收益,对于收益的分配也受到各种制约,所以比较难调动检验检测人员的积极性。高校实验室的优势劣势都比较明显。目前高校实验室取得资质认定的不到100家,总体来说对外开放程度并不高。如果高校实验室解决了体制机制问题,可以独立设置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开放服务,同时把激励机制和质量管理抓起来,我认为高校检测队伍将来也是一个有力竞争者。至于企业实验室,我国中小规模企业很少有质检部门,即使有,能力水平也不高,但大品牌企业一般都有比较正规的实验室,有的实验室投入很大,水平相当高。但由于企业实验室的天然属性,没有公证第三方地位,不能取得对社会提供服务的资质认定证书,其检验检测服务只能对内,不能对外,顶多涉及企业的上下游客户,服务范围有限。如果将来国家对这方面资源的利用有所引导,企业也有意愿将内部检测需求外部化,也不排除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检测部门独立注册,设立独立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外开展服务。企业内部实验室独立注册后对外开展业务,国家的资质认定制度是支持的,不过会对其独立性、公正性重点予以监管。处在变革时期,很多体制内的实验室被分离出来,在市场上真刀真枪地比拼,您认为,这些实验室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需要哪些改变?不管什么机构,在面对市场竞争时,要找准自身定位才能生存。据我了解,一些刚从体制里分离出来的实验室,日子过得捉襟见肘,他们还在沿用以往的思维方式,不去开拓市场,习惯性地去找以前的下达任务上级部门给任务给政策。没有任务,就坐着等死。其实中国的检验检测市场容量是巨大的,新的检验检测需求不断出现。同时,随着国家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机会很多。比如一个雾霾问题,就会出现口罩、空气净化器等很多新产品的检测需求,对空气质量的监控,对人体耐受雾霾的检测等,都会出现,都需要检测机构去解决问题。近几年有些机构夹缝中求生存,努力解决市场出现的新问题,赢得了很好的发展机会。比如有检测机构瞄准医学检验的市场空白,投资建立医学实验室,为各个大型医院集中进行样本的快速检测,业务发展很快。此外,目前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都在下大力气完善投资配套环境,常常需要实力强劲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卖点,需要寻找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机构解决问题。我看到不少体制内的检验检测机构,空有一身本领,但业务量很小,自己也不出去找。而需要相关检测服务的经常跟政府部门或者其他需求方就一墙之隔,却老死不相往来,形成比较可惜的信息不对称局面。不少机构长期工作,积累了宝贵的资料和技术能力,只要到市场挖掘,问题很容易解决,就像捅破一张纸那么简单,但很多机构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故步自封、画地为牢,让大量国有资产睡大觉,非常可惜。这方面应该向外资实验室学习。我记得在2005年时,根据认监委的统计,全国当时有18000多家实验室,竞争已经十分激烈。那一年也是中国入世承诺中对外资开放外资设立检验检测独资子公司的节点,当时有不少外资机构来咨询在中国建立实验室事项。我那时以为,中国本土实验室都已经这么多了,业务瓜分得这么彻底了,外资还有什么必要再挤进来?还有多少市场空间?投资岂不是会打水漂。但现在看来,情况并非我当初所想,外资检验检测机构在华发展非常迅速。我觉得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沾了我们中国经济大发展的光。外资机构在境外有知名度和信誉,以其品牌名义承担进出口业务,国内实验室目前还替代不了,借助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外资检测机构得以迅速发展。二是外资进来后服务方式多样、品牌影响力大,很多是国内实验室做不到的,填补了国内需求的空白。而且外资实验室可以贴近产业自由布局发展,限制很少,国内实验室反而限制更多。这些年,外资机构通过合资、合作等多种模式慢慢也开始进入传统境内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领域,所以发展很快。很多案例都让我们进一步了解,目前我国检测市场是低端检测竞争惨烈,高端、综合、定制化的检测服务空白很多,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检验检测的需求市场还有巨大的宝藏亟待挖掘。去年认监委开始尝试互联网+监管模式,对实验室的监管有哪些帮助?还需要做哪些工作来完善?2015年,国务院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部门都在共同努力,推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让市场主体及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此来逐步提升改善社会的诚信风气,提高诚信水平。这方面的工作,对检验检测行业同样适用,甚至更为迫切。过去,一些实验室因为出假报告等原因被处罚,撤销证书后,可能换个地方,换个登记名字就又可以继续从业。而我们过去的监管,手段比较落后,信息归集比较差,检索查询困难,监管有效性不高,十分被动。对于一些“老赖”、劣迹分子,有点无可奈何。今年认监委的监督检查,开始“互联网+”的尝试,主要做法包括:基于统计直报系统搭建的网上平台,事先采集掌握被检查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的背景资料,在此基础上制定检查方案。同时,开发移动端APP(微信也可以直接访问),检查员全部通过手机移动端APP辅助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的拍照、录入结果都在线完成,监管数据全部实现电子化,大大提高了效率,还存储了海量的监管信息,为我们分析

  • 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前是处于风口期?还是生存状况堪忧?

    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前是处于风口期?还是生存状况堪忧?

    [align=left] 第三方检测行业是指第三方检测机构接受客户委托,综合运用科学方法及专业技术对某种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能、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定,并出具评定报告。我国第三方检测机构起步较晚,大多数在2000年后出现,发展初期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存。  [/align][align=left] 从2008年到2017年,全球检测行业市场规模一路攀升,保持着较大的增幅。即便是在2008年至2009年经济危机的冲击下,检测行业也继续维持增长态势。这说明检测行业的生命力和抗风险能力都比较强,随着第三方检测在整个检验检测行业中占比越来越高。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由民营性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外资背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组成。  [/align][align=left] 但是目前我国第三方检测行业发展现状并不乐观。一方面由于我国在这一领域起步较晚,并且思维方式上的差别,我国第三方检测机构并不能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另个一方面,欧美等国的第三方检测较为成熟,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根据数据报告统计,目前外资检测机构由于自身在市场运作方面比较成熟,占据我国30%左右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国有检测机构由于垄断也占据了我国检测市场的半壁江山,而留给我国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市场空间就只有10%。[/align][align=left][img=,690,37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2/201812040916564249_5113_1626275_3.png!w690x371.jpg[/img][/align]

  • 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国务院都开始发动,元芳你怎么看?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性质机构整合,进行转企改制。整合涉及质检总局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特种设备行业、电子信息软件行业、交通运输、国家级建筑工程、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能源、烟草等多部门全方位的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大做强。 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国务院都开始发动,元芳你怎么看?对于检验检疫系统的筒子们,是机会吗?对外资检测机构影响如何?民营第三方会受到冲击吗?

  • 【转帖】关于对外资实验室开展资质认定有关规定的公告

    为履行我国入世承诺,规范外资实验室的从业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产品质量检测、校准活动,并对外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外资实验室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主管全国外资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外资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受理、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申请资质认定的外资实验室(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中国法人资格;  (二)境外投资者具有三年以上在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从事相关检测、校准活动的业务经历;  (三)具备与其申请开展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本、设备、场地、人员等相关条件;  (四)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2000 idt ISO/IEC17025-1999)规定的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和证明性文件:  (一)《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可以从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行政许可栏目中下载);  (二)中国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注册资本证明、境外从事相关检测、校准业务的证明;  (四)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五)典型检测、校准报告;  (六)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及证明;  (七)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需要提交的文件。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人申请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诉,或向国家认监委提出资质认定的书面申请。  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质认定。   五、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以下简称认可机构)认可的外资实验室在申请资质认定时,应当简化资质认定程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评审。  外资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的,评审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取得相应的资质认定证书。  六、取得资质认定的外资实验室,其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名称和办公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后,应当在30天内向资质认定发证机关报告。  七、取得资质认定的外资实验室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检测、校准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活动。  八、国家认监委依法组织对外资实验室的资质情况和从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外资实验室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其所辖业务区域内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的有关外资实验室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九、申请资质认定的外资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费用。  十、港、澳、台资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参照本规定办理。  十一、本公告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 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其存在的作用

    [align=center][b][size=16px]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其存在的作用[/size][/b][/align]来源:[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222222]海纳计量[font=mp-quote, -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 为了保证产品品质,欧美国家在15世纪开始之初就有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介入,十九世纪中叶趋于普遍,且已发展成为一种自觉的商业行为。 [/font][/color][/font][size=15px][color=#595959] 而我国第三方检测明显晚于欧美发达国家进程,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颁布才标志着我国第三方检测正式起步,且在这一阶段我国检验检测只以国有机构为主。至2002年之后,国有机构进一步向第三方检测机构让利,外资独资检测机构也随之被允许进入中国市场,中国检验检测市场主体规模有了根本性的改变。[/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际贸易壁垒的加剧,2014年起,以第三方检测机构为代表的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开始实现快速发展。[/color][/size][color=#595959] 那什么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其存在的作用又是什么呢?今天跟着华准计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size=15px][color=#595959] 第三方检测机构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独立第三方检测企业的存在有着其自己特别的意义,既是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帮助政府摆脱“信任危机”,又能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持,为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平台等。[/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那么寻找第三方检测要注意些什么? 找检测机构注意要找有这两个认证的机构。 CMA: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此类检测报告具有权威性、独立性、公正性、技术性、规范性、统一性、国际性等特征。[/color][/size][/color]

  • 【讨论】我要测2016最具影响力十大检测机构出炉,你心里最靠谱的检测机构入选了吗?

    【讨论】我要测2016最具影响力十大检测机构出炉,你心里最靠谱的检测机构入选了吗?

    为推动中国第三方检测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快速的发展,表彰那些通过互联网积极探索和推广服务,并在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表现突出的机构会员,我要测网已连续四届设立“最具网络影响力十大检测机构”奖项。该奖项评选主要依据:检测机构在我要测网上的用户关注度、活跃度、用户访问量、用户留言量等多重维度。 年会主办方在24晚召开的“仪器及检测风云榜颁奖盛典”上公布了“我要测2016最具网络影响力十大第三方检测机构”获奖名单。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高级顾问王顺昌先生、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马永建先生、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CEO唐海霞女士为获奖第三方检测机构颁奖。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251158_01_3028526_3.jpg“我要测2016年度最具影响力十大国有检测机构”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国标(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中纺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中国检科院综合检测中心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我要测2016年度最具影响力外资检测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诺安实力可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德国莱茵TüV集团“我要测2016年度最具影响力十大民营检测机构” (排名不分先后)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金域检验中心  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安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邦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你觉得最靠谱的检测机构入选了吗?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

  • 检测认证机构整合 对于检测行业的你怎么看待?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经过认证计量或证书颁发的检测机构达到2万八千到三万家,居世界第一位,检验检测人均增长率在10%以上。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机构、民营第三方机构五类机构形成共存共进的局面。多年来,我国各类检测技术机构在推进产品质量提升、促进公平贸易以及维护公众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国家的经济发展,检验检测行业功不可没。然而,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深层次问题,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各级行政部门隶属的检测机构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 体制机制僵化,导致重复建设严重积极推行“大部制”改革  国家在财政人事方面对事业单位的要求使他们来不及建成自由市场的激励机制,创新发展动力严重不足,同时各个检验检测机构隶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其发展只能在本系统内考虑,也导致了不同的系统、同类的机构重复建设严重。第二、 布局结构分散,规模普遍较小  由于缺乏全国的布局、行业的布局,导致布局分散。各类机构各自为章,规模普遍较小。第三、 行业壁垒较多,条块分割严重  除国家强制证书的取得之外,行业检验资质证书过多,给检验检测机构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结果也互不认可,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复检测。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也没有充分发挥。第四、 服务品牌匮乏,国际化程度不高  近年来,国外检测机构在国内发展非常迅速,因为他们拥有很强的品牌,而我们国家在国际上被认可的品牌是少之又少。中国的服务业在进出口贸易竞争中,服务业的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在服务业中,高技术服务业更少,检验检测在高技术服务业出口贸易中几乎是零。而发达国家进出口贸易中,服务业贸易占主贸易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上,我们国家不足百分之十。近几年来,我们的比重在提升,但是还是非常的不够。这就导致我们的检验检测机构风险意识不强,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综合能力不高,竞争能力不够。  综上所述,中国的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及整合势在必行。那么对于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检测认证人员又会有何看法呢?对于检测行业又会有什么影响呢?下面就是一名检测认证工程师对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的一些看法:1机构整合能够集中各方优势,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从上级主管部门的总体思路看,是要求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解决这些检测认证机构过于分散、活力不强的问题。经济学把为了创造物质财富而投入到生产活动中的一切要素统称为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时间资源等。如果从市场经济和商业社会的角度来讨论,机构整合就是一种资源的合理调度。   资源整合,是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战略调整的手段。整合就是要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就是要有进有退、有取有舍,就是要获得整体的最优。认证与检测机构有着不同结构、不同内容的资源,如果能进行有效的识别与选择、配置和融合,就能使其认证链条具有较强的条理性和系统性,并创造出价值。提升资源整合能力,进而增强竞争优势。2机构整合能够加速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认证行业作为“高技术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创新为服务提供了动力,服务又是创新的目标,只有持续不断地关注各类客户的需求、运营模式、发展趋势变化等,站在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的角度,才能真正做到有效创新,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创新的丰硕成果。  机构整合,与服务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相契合,更是一种形式上的创新。这种创新就是把以流程为中心转到以客户为中心的重大改革。从客户的角度来说,流程越简单越好,打交道的单位和部门越少越好,需要盖的章也是越少越好。例如:经常接到企业客户打来的电话,询问认证和测试相关事宜,我们发现,客户常常分不清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不知道二者各自的负责领域是什么。这些对于从业者来说非常简单的问题,部分客户却觉得非常复杂。为什么?因为环节太多,又没有专人指导。  认证机构与检测机构整合,客户就不必花精力去分清认证检测的各个环节,相反,客户就是中心,认证服务体系是围绕客户进行的,不管是认证还是检测机构,不管是哪个模块,都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这种创新,不仅是传统体制向现代体制的转变,更是人性化思想的体现。  综上所述,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是大势所趋,代表着未来认证检测发展的方向。实际上,国外的认证机构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实验室。例如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简称UL),从名字就可以看出它原本是一个检测实验室,但是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具权威的从事产品安全测试和认证的机构之一,UL标志已成为产品迈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类似的,还有TüV、SGS、ITS等国外著名认证机构,都能提供全面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服务。  目前国内的一些检测机构也在加快建设自己的实验室,但是距离国外发达认证机构还有不小的差距。现阶段,通过整合有实力的国内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可以迅速扩大规模,共享固定和无形的资源。当然,整合也许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因素,例如不同机构之间的管理体系不尽相同,因此存在重复、交叉甚至矛盾,而不同机构文化的差异也可能导致沟通成本的增加。但是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求同存异,认真分析,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这些问题,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实现双赢。来源:互联网

  • 【转帖】天津率先对外资实验室全面开放

    天津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举行“外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颁发仪式”,以此为标志,天津市已在全国率先对外资实验室实现全面开放。  作为外资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先行试点地区,天津市目前的六大优势产业的企业普遍具有实验室检测的迫切需求,其中新能源与环保产业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企业占总数的78.9%,汽车制造业企业占67.9%,石油及化学工业企业占66.1%,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业企业占64.7%,冶金工业企业占58.1%,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企业占56.1%。统计表明全市有近61%的企业需要第三方实验室提供的公正检测、评价服务,在津的外资企业中也有超过66%的企业需要此项服务。  据了解,实验室是一种新型的现代科技服务业。为促进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此前国家质检总局与天津市政府签署了合作协议,给予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率先对外资实验室全面开放。天津以此为契机,鼓励外资实验室将总部落户滨海新区,或创建、引进科技含量高的检测技术机构,从而为促进滨海新区的服务业、制造业和贸易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目前,天津市已有2家外资实验室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取得了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 官方解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部署,2015年4月9日质检总局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近日,质检总局法规司、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就该办法的有关内容和改革亮点进行了解读。一、科学设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依法合规。  按照国务院减少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将原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资格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三项许可合并为一项,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调整为采取其他行政管理方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办法中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范围,清晰界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定义,强调了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二、放宽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公平竞争。  一是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原则,办法中明确凡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资质认定,其中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组织,目的是消除部门、行业和地域垄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营造各类主体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提高市场化程度。  二是突出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要求,从“人、机、料、法、环”等五个方面,科学制定资质认定条件,确定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组织的属性。  三是取消了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检验检测从业经历的规定,体现国民待遇,鼓励公平竞争。三、延长许可有效周期,优化许可评审程序,减轻机构负担。  一是将原有资质认定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6年,减轻机构因许可有效期短带来的频繁评审负担。  二是简化许可评审程序和内容。确定评审关键控制点,加强机构技术和管理能力核查,简化文件审查。区分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的差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确定评审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  三是对许可期限和评审时限做出严格限定。许可时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技术评审除由于机构自身原因外,时限不得超过45日。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技术评审时间。四、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独立、公正、诚信。  一是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要求,突出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行业属性。落实机构主体责任,促进机构严格自律。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二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健全质量内控体系、逐步建立各类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和检验检测全过程的管控,保证对外出具的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  三是积极参与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和比对,不断提升自身技术能力。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法律责任。  一是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制度。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检验检测专业领域风险程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认可机构认可以及监督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根据机构的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公布“红名单”和“黑名单”,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引导检验检测市场健康发展,扶持优秀检测机构做强做大。  二是完善建立资质认定信息公开制度。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并注明资质认定证书状态。国家认监委建立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查询平台,以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三是建立告诫制度,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就有关事项询问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发现问题的,予以告诫。  四是严格法律责任,过罚相当。针对检验检测活动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现行法律法规尚无处罚规定的,该办法在部门规章权限内予以补充完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违法行为,设定了警告、罚款、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等行政处罚,使处罚于法有据,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对规范和促进检验检测市场良性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 食药检测机构:保留国家队?拥抱第三方? “检”不断,理还乱

    食品企业几乎都遭遇过跟检测相关的乌龙事件。行政整合和推向市场被认为是提升检测能力的两剂猛药。然而行政主导的食药检测机构整合遇阻,全面第三方也存在争议。因为历史上药品审批检测中存在的乌龙和丑闻,大多数发达国家存在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并行的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政府通过自建检测机构或购买第三方服务来满足公益性的检测需求。经营性机构则尽可能与国际接轨,寻求市场化。检测机构的“乌龙”罚单一家来自欧洲的乳制品企业不久前收到罚单。处罚依据是北京一家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市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抽检结果——微量元素和添加剂等多项指标不合格。企业因此被相关部门“约谈”,要求“立刻在内地和香港下架,连电视广告都得停播”。然而两家大型检测中心随后对同批次奶粉的检测结果却显示,相关指标正常。这时人们才发现,出具第一份检测报告的机构,连检测奶粉的资质都没有。随着中国的食品药品向现代化监管迈进,人们愈发意识到,以检验检测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为代表的技术支撑体系,是食药监管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同时也是当下的短板。“几乎每家食品企业都遭遇过跟检测相关的乌龙事件。”前述乳品企业一位负责人说。2012年7月,河南三门峡市疾控中心的检测结果指称今麦郎方便面的酸价超标,但随后该中心又自认“资质不全”,收回检测报告并向企业公开道歉。几乎同一时期,湖南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声明,“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对美赞臣等奶粉“香兰素超标”的检测结果无效。食药检测是专业的技术活儿,然而检测机构的设置却并不专业。以食品检测为例,全国共有一千多家与食品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散落于农业、质监、卫生、食药等多个系统。食品企业会不定期接受各级各类管理部门的多项检测,结果却不共享、不互认。这既增加了行政成本,又加大了企业负担,同时还存在某些企业多次受检、而某些企业却总被漏检的弊端。不仅如此,各级检测机构的水平良莠不齐,一些检测机构往往会根据自己的理解,甚至将行业推荐标准作为强制标准(国家标准)执行。“食品检测结果有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检测方法不当。”前述乳制品企业法规部人士说。但出了“乌龙事件”,由于检测机构的官办背景,企业往往选择“息事宁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最新一轮食药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之一就是要整合食药检测资源。与此同时,检测机构市场化的大幕,也在2014年正式拉开。整合模式五花八门检测机构的整合并不顺利。“一个字,乱!”考察了全国17个省份食药改革情况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总结道。与其他检测机构不同,食药系统的检测体系从食品安全危机年——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后才逐步建立。一些地方检测机构还在建设中,就开始了新一轮改革。根据2013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整合的思路是将工商、质检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划转到食药监管部门,包括人员、设备和经费。但改革推进过程中,整合模式却是五花八门。据安徽省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许伏新介绍,安徽整合了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原省药物研究所、原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统一成立了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下设三个所,分别是食品检验所、药品检验与研究所、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这是省级层面公认划转较为成功的例子。山西省则在市县级都建立了综合检测机构。但在绝大部分省市,检测机构的整合实质上没有推进,仅划转了少量人员。这就导致专业执法人员和检验检测设备的缺乏成为建立基层食药检测机构的突出矛盾。以湖北省孝感市为例,市级食品药品检测所只有二十多人。“只能完成省里下发的检测任务,日常检测根本顾不上。”孝感市食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为迅速划转到位,在湖北一些地市,甚至划转了一些较大年纪的护士、助产士到食药监管部门或检测机构,有技术能力的微乎其微。在山东菏泽,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上万家,实际检测机构不足规划要求的1/10。“广州市没有划转检测机构,因为质监部门不同意。”广州市食药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种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对此,广州食药监局采取了变通方式,从轻工集团划转一个小型食品检验所,又从经贸委处划转一个酒类检测中心。在一些划转难的地方,食药监管机构只能重新购买设备,以打造自己的技术平台。但胡颖廉担心,这将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食药技术支撑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大平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一位内部人士对各自为政的地方整合并不看好。作为国家食药总局的直属单位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中检院多次向食药总局递交报告,希望食药检测机构统一垂直管理,自上而下地成立一套相对独立的技术体系,形成数据共享和学术交流平台,同时不受地方行政因素干扰。但情况并未有任何变化。目前,中检院与各省级检验机构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各省所和市、县所也是同样状况。中检院副院长李波在2014年全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座谈会上,把这种架构称之为“发挥(检测)系统整体力量的一种障碍”。检测机构市场化破冰在行政力量主导的整合之外,推动检测机构第三方化被认为是提升食药技术支撑能力的另一个思路。事实上,业界讨论多年的检测机构市场化已于2014年正式破冰。根据质检总局发布的数据,目前,中国国有检验检测机构数占检测机构总数近80%,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数量约占19.5%,外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仅占0.5%,占比悬殊。今年以来,国务院至少在五份文件中明确对检测机构改革提出要求,关键词便是“市场化”和“检管分离”。最新的一份文件宣布,到2015年基本完成多个部门的检验检测业务整合。政府原则上不再开办一般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这意味着,政府检测机构整合完毕后,下一步将进入市场化进程。“目前国内检测还是一个柠檬市场(经济学术语:指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劣胜优汰现象),大量检验机构处于小散乱的状态。”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副教授张继宏说。在张继宏看来,现在中国有2万多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条块分割明显,缺乏统一规划、有效监管,不同部门甚至会出具完全相反的检测结果。在2010年的湖南“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事件中,最初,江苏省产品监督检验院检出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茶子油苯并(a)芘含量超标。但湖南省质监局却对外出示了检测合格的结果。另一个突出问题是行政垄断造成的行业壁垒。一个专业做蜂蜜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总经理抱怨,现在对于检测机构的招标、抽检模式就像是为国有机构量身设计的。譬如政府不接受项目分包,这对于他们只擅长做某类检测的机构就很吃亏。机构成立5年,他没有承接过任何政府项目。尽管技术实力较强,外资食品药品检测企业想要进入中国市场更加困难重重。据欧盟商会相关人士介绍,在华运营的第三方实验室机构即使已通过国际认证和认可,也必须通过中国本土的认证和认可程序,同一公司不同实验室的每一项检测服务和产品都需进行行政审批,这给他们带来极大困扰。“我们很清楚中国检测市场的潜力之大,但政府的限制太多。”总部设在法国的必维国际检验集团的一位管理人员很无奈。SGS集团中国区(即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裁申屠献忠也在几个月前的国际会议上表达了类似观点。在他看来,目前检测机构的整合会带来合作、收购等各种机会,但不会有想象的那么快。“食药检测行业已经到了必须市场化改革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征求意见稿)和管理办法解读(转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征求意见稿)和管理办法解读(转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管理办法解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紧随其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也将出台。我们将会给大家详细解读新“办法”和新“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便检验检测机构能够顺利应对新准则的出台。一、清晰定义、明确范围、放宽条件、公平竞争http://bbs.instrument.com.cn/xheditor/xheditor_skin/blank.gif新“办法”:第二条【定义】: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清晰的定义。第三条【资质认定范围】: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范围。第七条【资质认定基本原则】: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第九条【资质认定条件】: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十四条【外资机构资质认定】: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我国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新“准则”:【征求意见稿1.1】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主责或者登记。条文解读:按照国务院减少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将原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资格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三项许可合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调整为采取其他行政管理方式。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同时放宽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公平竞争。凡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资质认定。其中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组织。此外,在【资质认定条件】中,突出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要求,从“人、机、料、法、环”等五个方面,科学制定资质认定条件,确定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组织的属性。取消了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检验检测从业经历的规定,鼓励公平竞争。 二、简政放权、延长证书有效期新“办法”:第十条【资质认定程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第十一条【证书有效期及延续规定】: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6年,提前3个月提出复评审申请。 条文解读:对许可期限和评审时限做出严格限定。自收到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许可时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技术评审除由于机构自身原因外,时限不得超过45日。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技术评审时间。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将原有资质认定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6年。简化许可评审程序和内容。确定评审关键控制点,加强机构技术和管理能力核查,简化文件审查。区分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的差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确定评审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延长证书有效期,减轻了机构因频繁评审所带来的各种负担。放权但并不是放松监管。三、明确规定项目变更、扩项、证书内容和式样第十二条【变更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一)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  (二)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  (三)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  (四)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  (五)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证书内容及标志】资质认定证书内容包括:发证机关、获证机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有效期限、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缩写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式样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031933_558905_2771427_3.jpg四、强化从业规范,独立公正诚信新“办法”第二十二条【从业基本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第三十七条【信息上报、自我声明制度】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新“准则”-征求意见稿2【行为规范】:2.1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2.2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与其利益相关方生产、经营的同类产品或者有竞争性的产品检验检测时,应当建立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质量体系及其文件,明确本机构的责任和工作程序,并与其利益相关方从事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完全分开。2.3 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项目所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不得参与任何有碍于检验检测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不得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的生产、经营等活动。2.4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2.5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认监委的相关规定,建立检验检测统计制度,并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上报统计数据信息。2.6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认定部门要求,积极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合格评定机构等机构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实验室间比对,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能力。条文解读:“新办法”和“新准则”强化了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要求,突出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行业属性。落实机构主体责任,促进机构严格自律。“新办法”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新准则-征求意见稿”条款2:将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判断的独立性和运作的诚实性要求和保密要求以及积极参加能力验证以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持续性并不断提升自身技术能力的要求归为实验室的【行为规范】,并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认监委的相关规定,建立检验检测统计制度,并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上报统计数据信息。[c

  • 食药检测机构:保留国家队?拥抱第三方?

    食品企业几乎都遭遇过跟检测相关的乌龙事件。行政整合和推向市场被认为是提升检测能力的两剂猛药。然而行政主导的食药检测机构整合遇阻,全面第三方也存在争议。  因为历史上药品审批检测中存在的乌龙和丑闻,大多数发达国家存在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并行的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政府通过自建检测机构或购买第三方服务来满足公益性的检测需求。经营性机构则尽可能与国际接轨,寻求市场化。  检测机构的“乌龙”罚单  一家来自欧洲的乳制品企业不久前收到罚单。  处罚依据是北京一家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市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抽检结果——微量元素和添加剂等多项指标不合格。企业因此被相关部门“约谈”,要求“立刻在内地和香港下架,连电视广告都得停播”。  然而两家大型检测中心随后对同批次奶粉的检测结果却显示,相关指标正常。这时人们才发现,出具第一份检测报告的机构,连检测奶粉的资质都没有。  随着中国的食品药品向现代化监管迈进,人们愈发意识到,以检验检测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为代表的技术支撑体系,是食药监管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同时也是当下的短板。  “几乎每家食品企业都遭遇过跟检测相关的乌龙事件。”前述乳品企业一位负责人说。  2012年7月,河南三门峡市疾控中心的检测结果指称今麦郎方便面的酸价超标,但随后该中心又自认“资质不全”,收回检测报告并向企业公开道歉。几乎同一时期,湖南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声明,“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对美赞臣等奶粉“香兰素超标”的检测结果无效。  食药检测是专业的技术活儿,然而检测机构的设置却并不专业。以食品检测为例,全国共有一千多家与食品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散落于农业、质监、卫生、食药等多个系统。食品企业会不定期接受各级各类管理部门的多项检测,结果却不共享、不互认。这既增加了行政成本,又加大了企业负担,同时还存在某些企业多次受检、而某些企业却总被漏检的弊端。  不仅如此,各级检测机构的水平良莠不齐,一些检测机构往往会根据自己的理解,甚至将行业推荐标准作为强制标准(国家标准)执行。  “食品检测结果有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检测方法不当。”前述乳制品企业法规部人士说。但出了“乌龙事件”,由于检测机构的官办背景,企业往往选择“息事宁人”。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最新一轮食药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之一就是要整合食药检测资源。与此同时,检测机构市场化的大幕,也在2014年正式拉开。  整合模式五花八门  检测机构的整合并不顺利。  “一个字,乱!”考察了全国17个省份食药改革情况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总结道。与其他检测机构不同,食药系统的检测体系从食品安全危机年——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后才逐步建立。一些地方检测机构还在建设中,就开始了新一轮改革。  根据2013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整合的思路是将工商、质检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划转到食药监管部门,包括人员、设备和经费。  但改革推进过程中,整合模式却是五花八门。  据安徽省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许伏新介绍,安徽整合了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原省药物研究所、原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统一成立了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下设三个所,分别是食品检验所、药品检验与研究所、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  这是省级层面公认划转较为成功的例子。山西省则在市县级都建立了综合检测机构。  但在绝大部分省市,检测机构的整合实质上没有推进,仅划转了少量人员。这就导致专业执法人员和检验检测设备的缺乏成为建立基层食药检测机构的突出矛盾。  以湖北省孝感市为例,市级食品药品检测所只有二十多人。“只能完成省里下发的检测任务,日常检测根本顾不上。”孝感市食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为迅速划转到位,在湖北一些地市,甚至划转了一些较大年纪的护士、助产士到食药监管部门或检测机构,有技术能力的微乎其微。  在山东菏泽,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上万家,实际检测机构不足规划要求的1/10。  “广州市没有划转检测机构,因为质监部门不同意。”广州市食药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种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对此,广州食药监局采取了变通方式,从轻工集团划转一个小型食品检验所,又从经贸委处划转一个酒类检测中心。  在一些划转难的地方,食药监管机构只能重新购买设备,以打造自己的技术平台。但胡颖廉担心,这将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食药技术支撑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大平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一位内部人士对各自为政的地方整合并不看好。作为国家食药总局的直属单位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中检院多次向食药总局递交报告,希望食药检测机构统一垂直管理,自上而下地成立一套相对独立的技术体系,形成数据共享和学术交流平台,同时不受地方行政因素干扰。但情况并未有任何变化。  目前,中检院与各省级检验机构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各省所和市、县所也是同样状况。中检院副院长李波在2014年全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座谈会上,把这种架构称之为“发挥(检测)系统整体力量的一种障碍”。  检测机构市场化破冰  在行政力量主导的整合之外,推动检测机构第三方化被认为是提升食药技术支撑能力的另一个思路。事实上,业界讨论多年的检测机构市场化已于2014年正式破冰。  根据质检总局发布的数据,目前,中国国有检验检测机构数占检测机构总数近80%,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数量约占19.5%,外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仅占0.5%,占比悬殊。  今年以来,国务院至少在五份文件中明确对检测机构改革提出要求,关键词便是“市场化”和“检管分离”。最新的一份文件宣布,到2015年基本完成多个部门的检验检测业务整合。政府原则上不再开办一般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这意味着,政府检测机构整合完毕后,下一步将进入市场化进程。  “目前国内检测还是一个柠檬市场(经济学术语:指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劣胜优汰现象),大量检验机构处于小散乱的状态。”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副教授张继宏说。  在张继宏看来,现在中国有2万多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条块分割明显,缺乏统一规划、有效监管,不同部门甚至会出具完全相反的检测结果。  在2010年的湖南“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事件中,最初,江苏省产品监督检验院检出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茶子油苯并(a)芘含量超标。但湖南省质监局却对外出示了检测合格的结果。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行政垄断造成的行业壁垒。  一个专业做蜂蜜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总经理抱怨,现在对于检测机构的招标、抽检模式就像是为国有机构量身设计的。譬如政府不接受项目分包,这对于他们只擅长做某类检测的机构就很吃亏。机构成立5年,他没有承接过任何政府项目。  尽管技术实力较强,外资食品药品检测企业想要进入中国市场更加困难重重。  据欧盟商会相关人士介绍,在华运营的第三方实验室机构即使已通过国际认证和认可,也必须通过中国本土的认证和认可程序,同一公司不同实验室的每一项检测服务和产品都需进行行政审批,这给他们带来极大困扰。  “我们很清楚中国检测市场的潜力之大,但政府的限制太多。”总部设在法国的必维国际检验集团的一位管理人员很无奈。  SGS集团中国区(即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裁申屠献忠也在几个月前的国际会议上表达了类似观点。在他看来,目前检测机构的整合会带来合作、收购等各种机会,但不会有想象的那么快。  “食药检测行业已经到了必须市场化改革的阶段。”张继宏说。  要不要保留“国家队”?  在机构整合和推向市场的两股力量并行下,一个不得不提出的问题是:食药检测机构是不是要毫无保留地市场化?  一方的观点是,应该把所有的检测机构都推向市场,优胜劣汰,整合自然而然就完成了,不需要行政主导。而另一方则认为,在市场化之外,还应该保留一些“国家队”。因为一旦进去市场,企业会因为逐利忽视食品药品监管的公共安全属性和社会责任感。  发达国家的“药害”被认为是前车之鉴。1997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内部出现系统性失灵,药品的审批检测出现巨大漏洞,严重依赖外部评审专家而不是内部专业人员,多个药品因安全性问题撤市,最大的当属“瑞素灵”事件,该药适用于降低血糖的口服药物,但是,治疗的同时出现了严重的肝脏损害,最终造成了94人肝脏完全衰竭、6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过去财政有经费拨给检测中心。如果有紧急任务交给检测中心,送多少都检。如果变成第三方了,送去能那么痛快地检测吗?”安徽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许伏新担心在面对食品安全危机时,使用第三方机构不一定能得心应手。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有两种并行的机构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公益性和经营性。政府通过建立政府检测机构或购买第三方机构的政府服务来满足公益性的检测服务。而经营性机构则尽可能与国际接轨,寻求市场化。  拿美国FDA来说,该机构在全美下设150多个办公室和实验室,有数以千计的医学、化学和食品工程学博士做技术支撑。  “美国有非常成熟的检测机构市场,但所有的药品审批检测、食品的添加剂、颜色剂检测全部归属FDA总部,并没有下放地方或推向市场。”胡颖廉指出,日本和欧盟的情况差不多。  美国FDA局长玛格丽特·汉贝格此前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

  • 外资实验室申请CMA,提交资料中的疑问

    外资实验室申请CMA,提交资料中的疑问

    以前也发过帖子咨询关于中级职称的事,现在申请已经提上议程,在准备材料了。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求各位大侠帮忙解读解读。申请书中提到外资实验室还需要提供这两份材料:第一份,应该是很好提供的。第二份,到底是要提供什么材料?理解不过来。是要在“境外从事相关检测、校准业务证明”这是说在境外一定要有其它实验室吗?境外的 实验室的资格认定证书吗?那要是就是一个有钱的老外在中国境内开始实验室,境外没有实验室,那怎么提供?假若是有了,公司名称也不一样,这样可以吗?假设境外实验室有了,公司名称一样了,那“我国公证机构”又是什么机构呀?实在理解不了,求有经验的大侠指点迷津,这到底是要什么材料呀,谢谢!!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7/201507171711_556065_2528207_3.png

  • 检验检测机构指的是一个机构吗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所说的“[b]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一个机构?还是指“检验机构”和“检测机构”两个机构?[/b]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疑问

    [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color]已经替代了原有的[color=#33333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color],但是为什么在[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color]中的[align=left][b][color=#ff0000]3.3 资质认定评审[/color][/b][/align][align=left][color=#ff0000]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color][/align]仍然是要求符合[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呢,这两者之间到底[/color]有什么关系呢?

  • 【讨论】关于外资检测试公司

    各们前辈我公司在一个外资的实验室做了一些测试 ,对他们的测试结果不是太满意请问位前辈在那里可以投诉这些外资的实验室,谢谢

  • 国外检测机构情况

    大家好,我想了解一下国外检测机构的一些情况,例如检测机构的设置,检测的领域,业务类型性质,包括官方机构和第三方异构。如有相关资料者请分享一下,非常感谢。

  •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的问题

    求助各位大侠: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4.4.2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检验、检测的设备。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4.5.6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我理解为分包必须是机构有能力检测的项目,因为4.4.2条规定必须要求有所有仪器设备。所以分包的前提是机构有能力检验该项目,只是因为工作量大,或者人员有意外(生病、不在),或者仪器设备故障、损坏、未检定等)情况下进行分包。但还有人理解是没能力才分包,我觉得不符合准则要求。求大侠们指点!!!

  • 检测与认证服务机构帮助中国电子制造商应对环保法规

    欧盟环保法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指令对电子产品内部六种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了规定。对于电子制造商而言,如何知道自己的产品是否符合法规的要求呢?最为直接的方法就是对产品内部所含物质进行分析与检测。目前在中国有多家独立检测机构可以提供RoHS检测及相关咨询服务,他们不仅可帮助整机电子制造商们了解自身产品材料构成,有的还能够针对具体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怎样挑选合适的检测机构?目前中国一些大型电子制造商很早就对RoHS指令进行了研究和准备,但仍有不少中小型企业对RoHS还相当陌生,不知如何下手,面对市面上的各类检测机构也不知应该怎样挑选,常常被一些所谓“指定认证机构”的宣传所迷惑。其实RoHS测试与认证并非那么神秘,与人们所熟悉的CE、FCC等认证大同小异,只要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公证实验室均可为企业提供类似服务。 除材料检测外,检测与认证机构还可以提供各种培训与咨询服务。 实际上自RoHS指令颁布以来,欧盟从未指定过应该由那家测试机构提供检测服务,原则上凡是符合ISO 17025标准的实验室都可以提供检测服务,因此测试机构的选择更主要依赖于买家指定及制造商自己选择。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深圳公司项目经理梁嘉珉表示,选择检测机构首先应看它是否有相关资质证明,以确保该检测机构能够按照严格的程序精确地进行检测并得出可信的结果,而不是只需拥有几台设备就可以完成那么简单。他举例说,比如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就是国内一个非常权威的资质审核组织,凡是取得CNAL认可的检测机构都可认为其检测结论具有较高可信度,而且在国际上也被承认。据梁嘉珉介绍,中检集团2003年底投资1,850万元于深圳设立了RoHS实验室,已颁发了58,000份检测证书,其中整机企业占30%,电子零部件制造商占70%。德国莱茵集团(TUV)负责产品安全及质量化学分析服务的高级化学师Volker Schwarz博士建议电子制造商挑选检测认证伙伴时多考虑几个方面的因素,包括是否有丰富的检验与测试经验、价格情况、对比测试能力以及能否提供其它检测服务等。作为一家拥有130年历史的国际认证公司,莱茵集团主要提供各种出口认证和检测服务,不过他们在中国开展RoHS检测时间比较晚,从2005年3月才开始,目前已服务了约500家客户。Schwarz博士表示,为了进一步满足中国电子制造商的需求,除了一般性检测以外莱茵集团还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改进指导与咨询服务,并和政府合作举办免费的研讨会,同时还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将检测获得通过企业的证书予以公布,方便客户查询。尽管不同检测机构结果同样有效,但我们在访谈中发现不少中国制造商喜欢选择有外资背景的机构合作。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Intertek)RoHS及WEEE专项经理卢文强对此解释道:“更多的客户愿意选择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测试机构提供此项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这些机构所签发的报告在国外的认可度较高,毕竟符合RoHS的报告多数是要提供给国外买家的;第二,这些国际检测机构在国外有较多服务网点,可以满足生产厂商和国外买家双方面的需求;第三,这些机构可以提供符合RoHS的一系列服务,从多个不同方面提供相关服务,而不仅仅只有测试。”天祥从2002年开始在国内提供应对RoHS指令的环保检测服务,同时也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RoHS符合性管理咨询、培训、审核、认证等服务。企业认知仍需加强RoHS环保要求是对全球电器制造业的一次重新洗牌,中国企业自然也包括在内,原有的生产工艺落后、靠劳动力成本为主要优势的产品将受到严重打击。卢文强表示:“尽管我们目前还很难确定欧洲将来对RoHS指令的监察力度到底有多大,而导致国内企业具体的损失到底有多少,但是国内企业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中,环保要求已经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如果企业要生存,要到国际舞台竞争,就一定要遵守国际游戏规则。”距离RoHS正式实施只有不到半年的时间,有的制造商已收到国外买家明确的要求,因此如果产品未通过相关检测将极有可能把原有市场拱手让与他人,即使侥幸进入欧盟市场一经查出则将面临重罚甚至刑拘,所以电子制造厂商们必须及早做好准备。当然在短期内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够100%达到环保要求,部分无法满足要求的企业可能面临出局的命运,但如果能够抓紧时间尽快完善各方面的不足,至少可以将损失减到最低。 梁嘉珉:选择检测机构首先应看它是否有相关资质证明,以确保该检测机构能够得出可信的结果。 转自《国际电子商情》

  • 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

    http://www.cnca.gov.cn/tzgg/zxtz/zxtz2015/201507/t20150731_41206.shtml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4月9日公布,自2015年8月1日施行。为贯彻实施该《办法》,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要求,切实履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开放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现代服务业做强做大、健康发展,保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到位,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依照《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二、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  (一)凡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且能够独立、公正从业的,均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他组织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  (二)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可由其法人授权,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其所在法人单位承担,并予以明示。  (三)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之内。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从业规定。  (四)取消“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需要具有3年以上检验检测从业经历”的准入规定。  三、关于调整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资格许可权限  (一)国家认监委不再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的质检院(所)以及省级纤维检验机构实施验收许可工作,交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管理,上述机构首次申请、复查换证、变更(含扩项)等事项均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实施。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验收和授权工作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合并实施,但沿用颁发有效期为3年的验收或者授权证书,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二)国家认监委不再对省级纤维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交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管理,上述机构首次申请、复查换证、变更(含扩项)等事项均由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实施,自2015年 8月1日起执行。  四、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分级实施  (一)国家认监委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包括四类机构:一是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二是经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或者核准名称的企业法人;三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直属管辖的机构;四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根据需要,与国家认监委共同确定纳入国家级资质认定管理范围的机构。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二)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子公司等),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纳入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管理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总部实行统一管理体系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评审  (一)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评审补充要求和评审程序规定实施技术评审,确定评审关键控制点,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和管理能力核查,简化文件审查。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助国家认监委实施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正式实施之前,原《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依然适用。  (二)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评审工作,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除外。资质认定部门委托专业技术机构组织实施技术评审工作的,应当与被委托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保证技术评审活动公正、客观。被委托机构不得利用技术评审增加申请人负担、谋取不当利益。  (三)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确定复查换证评审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对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简化文件审查、减少现场评审内容,采信相关评价结果,避免重复评审。  六、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衔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由3年调整为6年。本次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调整为自然过渡,目前检验检测机构持有的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规定申请复查换证。自2015年8月1日起,统一颁发有效期为6年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七、关于检验检测人员的有关要求  (一)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工作8年及以上”可视为具有同等能力。  (二)食品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1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3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5年及以上;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食品检验工作8年及以上”可视为具有同等能力。  八、关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责任  (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检验检测机构因自身原因导致检验检测结果错误、偏离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解释、召回或者赔偿责任。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还应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可不列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但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时可作为判定依据使用。  九、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的规定  (一)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应按照国家认监委有关标志管理的文件规定,符合尺寸、比例、颜色方面的要求,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者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封面,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出具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均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管理制度,并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  (二)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外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十、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  (一)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对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国家认监委在组织实施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委托行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组织实施相关行业领域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二是委托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检验检疫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三是直接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   (二)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原则上,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取得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需要时,根据国家认监委的安排,也可以对辖区内取得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

  • 检验检测机构分包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与分包相关的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关注分包的情况,确实需要分包时,根据新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应当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要有文件规定 二、检验检测机构分包需事先通知客户并经客户同意 三、分包责任由发包方负责 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分包方进行评审,应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的名单 五、检验检测机构应在结果报告中清晰注明分包。

  • 浅谈检测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的建立

    [align=center][b]浅谈检测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的建立[/b][/align][b] 一、建立质量体系的依据[b] [/b]质量体系建立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b] [/b](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b]第三十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并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b][b] [/b](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03年8月20日国务院令第390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b]第十六条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b][b] [/b](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3号) [/b]1、检验检测机构概念: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b] [/b]2、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 [b] [/b]第九条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b][b] [/b](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2017年10月1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RB/T 214-2017,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代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b].5 管理体系[b] [/b]4.5.1 总则[b] [/b]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的控制、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b][b] [/b](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年12月12日农业部令第7号,2017年11月30号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 [/b]第三条[b] [/b]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考核和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对外从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b] [/b]第十一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b][b] [/b](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url=http://law.foodmate.net/rule/pub-2009-07-21.html]2009-07-21[/url]农业部公告第1239号) [/b]21. 建立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质量体系,并形成质量体系文件。[b] [/b]23. 质量手册编写规范,覆盖质量体系的全部要素,其内容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要求。质量手册由主任批准发布。[b] [/b]24. 程序文件能满足机构质量管理需要,其内容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要求。[b][b] [/b]二、建立质量体系的目的 [/b]为使检验检测工作有效运行,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系统地识别和管理许多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过程,称为“过程方法”。该方法使检验检测机构能够对体系中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的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有助于提高其效率。过程方法包括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方针和政策,对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系统地进行规定和管理,从而实现预期结果。[b] [/b]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状况,适应自身检验检测活动并保证其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b][b] [/b]三、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 [/b]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管理体系、组织结构、程序、过程、资源等过程要素文件化。[b] [/b]质量体系文件可分为四个层次: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和技术记录表格。[b] [/b]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传达有关人员,使其能够“获取、理解、执行”管理体系。[b] [/b]《质量手册》:规定质量体系的纲领性文件。《程序文件》:描述实施质量体系要素所涉及的质量活动为什么做(目的),做什么,由谁来做,何时做,如何做,何地做等。《作业指导书》:有关任务如何实施和记录的详细描述。具体为可操作性文件。如仪器操作规程、检测方法细则、样品制备方法等。《记录表格》:包括质量记录或技术记录的格式[b] [/b]注意事项:检测活动的程序既可质量手册中描述,也可在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中描述,而非只指程序文件,有时一个活动需要多个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完成。

  • 检测机构各种认证

    各位大神,检测机构如果想出具有效的报告,除了过CMA、CNAS之外还要拿到什么资质才有效。比如农产品检测要拿到CMA之外,还要拿到农业部的CATL。化妆品除了CMA还要去食药监申请成为指定的检验机构。公共场所检测除了CMA还要通过卫生部公共卫生场所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和能力考核。这些可以和CMA一起申请联合现场审核吗?怎么申请?希望有经验的大神指点一下,最近公司要搞验证,在官网上找不到相关的端口办理。

  • 说说你信任的检测机构

    目前,官方的检测机构信誉一直比较低,很多人比较相信第三方的数据。大家就讨论一下你比较信任的检测机构。

  • 干货丨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检测机构作为质检战线的排头兵,其检验结果是人们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检验结果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有些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已被国际经济组织认可,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对检测机构自身的风险防范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color=#0c8918][b]下面来看看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存在哪些风险~~~~~~[/b][/color]

  • 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

    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评审准则的4.6条款里所提到的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是指那些特定领域啊??有么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或出处啊,,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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