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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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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调查相关的资讯

  •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12月4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 主题网络研讨会将在仪器信息网平台举行。为规范污水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2019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4项水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这四项标准于2020年3月24日起实施,为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提供坚实可靠的支持。 本次会议,将邀请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及哈希水质分析仪器公司的产品专家,讲解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标准,带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最新解决方案。主题: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参加费用: 免费参加方法: 文章底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报名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观看平台: 仪器信息网 专家介绍左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水质在线监测技术和分析方法的开发研究以及标准化等工作,主要负责的课题有:《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发展策略研究》、《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技术转化平台》,组织制定《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铅水质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COD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等10余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黄林,哈希高级定制品及系统集成经理,从事水质在线监测事业18年,有着多年的仪器硬件研发、软件开发、分析应用的经验。常年负责水质在线系统的研发和技术支持工作,参与诸多领域的水质相关监测技术方案的编写和相关应用项目的开展。在水污染源、地表水等水质监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不要犹豫,报名及获取更多资讯,点击下方的阅读原文,报名参与吧。END
  • 在线课堂:水污染源水质监测解决方案
    在线课堂:水污染源水质监测解决方案哈希公司 叮叮叮,哈希线上课堂开课了,让您足不出户,了解最新水质行业知识。5月为在线课堂的污染源主题月,三场在线课堂,精彩不容错过。5月的在线课堂的主要内容是水污染源水质监测各方面知识。水污染源是环境监测中的一项重点,5月中,哈希专家将据此主题,为大家带来满满的干货,助力大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难题。 参加费用:免费 参与方法:文章底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报名日期主题5月14日下午 14:00 水污染源新标解决方案5月20日下午14:00CODmax III蜕变上市5月26日下午14:00水污染源在线仪表解决方案在这里,有:工程师专家直播讲解在线抽奖,精美礼品相送闪迪32G优盘3.0、羽博便携充电风扇、小米Redmi小爱音箱、米家保温杯、小米电动牙刷等奖品直播抽奖END不要犹豫,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参加报名吧!
  • 下午14点,水污染源水质监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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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要点
    该标准是环境保护部废止:《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环发〔2009〕88号,2009年7月22日公布)、《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16号,2010年8月18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1117号,2011年9月19日公布)、《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2013年8月28日公布)等文件后,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和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参数管理及设置、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检查维护、运行技术及质控、系统检修和故障处理、档案记录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运行比对监测的具体内容。原比对监测依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2010年8月)执行,该规定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本标准删除了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分析仪的运行技术要求。笔者对比以前《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 (HJ/T355-2007),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发现紫外(UV)法对废水监测数据准确度不高,特别是对以有机污染为主的废水比对合格率很低,监测结果无法反应废水真实情况,监测结果不准确。故企业选择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时建议不考虑该分析方法。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 自从2014年7月环境保护部废止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在线设施)再无运营资质的要求,虽然有的省出台了有关政策要求,但是随着“放管服”,这些政策陆续废止,使环保部门难以监管这些运行单位和运行人员,无据可依,本次修订对运行单位和运行人员重新做了规定,提出了运行单位的基本要求。 运行单位要求:应具备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明确监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有适当的措施和程序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应备有所运行在线监测仪器的备用仪器,同时应配备相应仪器参比方法实际水样比对试验装置。 运行人员要求: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通过相应的培训教育和能力确认/考核等活动。2.仪器运行参数管理及设置2.1 仪器运行参数设置要求2.1.1 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 2~3 倍。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时COD为100mg/l,上限不超过300mg/l。2.1.2 针对模拟量采集时,应保证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采集信号量程设置、转换污染物浓度量程设置与在线监测仪器设置的参数一致。但是有的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全部用数字传输,不再使用模拟量。2.2 仪器运行参数管理要求2.2.1 对在线监测仪器的操作、参数的设定修改,应设定相应操作权限。应能够设置三级系统登录密码及相应的操作权限,预防随意修改仪器参数。2.2.2 对在线监测仪器的操作、参数修改等动作,以及修改前后的具体参数都要通过纸质或电子的方式记录并保存,同时在仪器的运行日志里做相应的不可更改的记录,应至少保存1 年。2.2.3 纸质或电子记录单中需注明对在线监测仪器参数的修改原因,并在启用时进行确认。笔者认为最好还是不要轻易修改参数,一旦修改不仅要执行上述要求,同时还要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备。3.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要求3.1 采样方式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和流量计对瞬时水样进行监测。连续排放时,pH 值、温度 和流量至少每 10min 获得一个监测数据;间歇排放时,数据数量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 数的 6 倍。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对混合水样进行监测。连续排放时,每日从零点计时,每 1h 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连续排放平均浓度。间歇排放时,每 1h 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采样结束后由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排放平均浓度。如果某个采样周期内所采集样品量无法满足仪器分析之用,则对该时段作无数据处理。3.2 数据上报3.2.1 应保证数据采集传输仪,在线监测仪器与监控中心平台时间一致。3.2.2 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在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测定完成后开始采集分析仪的输出信号,并在 10min 内将数据上报平台,监测数据个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3.2.3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存储的测定结果的时间标记应为该水质自动分析仪从混匀桶内开始采样的时间,数据采集传输仪上报数据时报文内的时间标记与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结果存储的时间标记保持一致;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应能存储至少一年的数据。3.2.4 数据传输应符合 HJ212 的规定,上报过程中如出现数据传输不通的问题,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对未传输成功的数据作记录,下次传输时自动将未传输成功的数据进行补传。4.检查维护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具体内容,遵照执行,不需要自行制定,每次检查应作好记录,在规范中有统一的表格格式。 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一般在站房内和采水位置各安装一个视频监控。5. 运行技术及质量控制要求5.1 运行技术要求 对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定期进行自动标样核查和自动校准,自动标样核查结果应满足规范要求。 对 CODCr、TOC、NH3-N、TP、TN、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及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定期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结果应满足规范的要求。5.2 pH 计和温度计 每月至少进行 1 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如果比对结果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应对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温度计进行校准,校准完成后需再次进行比对,直至合格。5.3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每季度至少用便携式明渠流量计比对装置对现场安装使用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进 行 1 次比对试验(比对前应对便携式明渠流量计进行校准),如比对结果不符合本规范要求, 应对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进行校准,校准完成后需再次进行比对,直至合格。5.4有效数据率 以月为周期,计算每个周期内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实际获得的有效数据的个数占应获得的有效数据的个数的百分比不得小于 90%。6 检修和故障处理要求6.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需维修的,应在维修前报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需停运、拆除、更换、重新运行的,应经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准同意。6.2 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 当在24h内报告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6.3 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并排除故障,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安装备用仪器。6.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其维修全部完成并通过校准和比对试验。若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确保其性能指标满足本规范要求。维修和更换的仪器,可由第三方或运行单位自行出具比对检测报告。6.5 数据采集传输仪发生故障,应在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并能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6.6 运行单位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6.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故障或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相应环境保护 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人工监测,监测周期间隔不大于 6h,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 4 次。7.运行比对监测要求7.1 运行工作管理 运行工作管理应从参数设置和管理、检查维护、自动标样核查、自动校准、比对试验、 检修和故障处理、比对监测以及记录与档案等几个方面来进行。7.2 比对监测要求 比对监测时,应记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按照 HJ353 进行采样并在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比对监测应及时正确地做好原始记录,并及时正确地粘贴样品标签,以免混淆。 比对监测时,应核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参数设置情况,必要时进行标准溶液抽查,核查标准溶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在记录和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比对监测所使用的标准样品和实际水样应符合现场安装仪器的量程;比对监测期间,不允许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任何调试。8 技术档案和运行记录的基本要求8.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技术档案包括仪器的说明书、HJ353 要求的系统安装记录和 HJ354 要求的验收记录、仪器的检测报告以及各类运行记录表格。8.2 运行记录应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应在现场及时填写。可从记录中查阅和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以对运行的各台仪器设备做出正确评价。与仪器相关的记录可放置在现场并妥善保存。
  • 济南环科院“水污染源源解析技术研究”项目通过鉴定
    近日,济南市科技局在济南颐正大厦组织召开了由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的&ldquo 水污染源源解析技术研究&rdquo 技术成果的鉴定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有关汇报,审查了相关资料,经质询与讨论后,一致认为成果的总体技术达到了同类研究的国内领先水平,同意通过技术鉴定。   &ldquo 水污染源源解析技术研究&rdquo 是&ldquo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rdquo 科技重大专项&ldquo 流域水污染防治监控预警&rdquo 主题&ldquo 国家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rdquo 项目&ldquo 水污染源监测监管技术体系&rdquo 课题的第二子课题,由济南市环科院王在峰总工负责。该项目通过分析水污染源源解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水污染源排放特征图谱建立技术研究,建立了9种重点行业典型企业的特征排放图谱,形成了流域水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开发了河流水污染源源解析技术,并在小清河流域济南段进行了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为水环境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业耀研究员为主任委员,山东大学崔兆杰教授、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慕金波研究员为副主任委员的鉴定委员会一致认为,该项目创新性主要体现在:开发了基于工业生产全过程水污染物排放特征图谱建立技术,并率先建立了石化、钢铁、制药、农药、造纸、印染、化工、化肥、啤酒共9个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排放图谱 将具有正向模拟功能的水质模型与逆向溯源功能的化学质量平衡模型相耦合,开发了河流污染源源解析技术,建立了污染源与受体断面的输入响应关系。
  • 我国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现状与发展
    仪器信息网讯 2014年11月26日,在&ldquo 第七届中国在线分析仪器应用及发展国际论坛暨展览会&rdquo 的&ldquo 在线水质分析专题报告会&rdquo 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孙海林作《我国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现状与发展》主题发言。报告中,孙海林介绍了我国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方面的法规政策、技术体系、仪器生产企业发展现状,以及在线监测仪器行业的现状和展望。   企业现状分析   我国约有80家企业生产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所提供的产品主要为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和地表水在线监测仪。具体包括COD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总磷在线监测仪、总氮在线监测仪、水质五参数在线监测仪、水质采样器、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等。   2012年水质监测设备销售12130台(套),数据采集设备销售3155套。2013年水质监测设备销售9948台(套),同比下降约18% 数据采集设备销售2714套,同比下降约13%。虽然2014年监测仪器的销售数据还没有统计出来,但据孙海林了解,情况好于2013年。   2013年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共实现销售总额58亿元,同比去年增长32% 环境监测相关产品利税总额达到9亿元,同比去年下降15%。   行业现状分析   1、 行业总体形势良好,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由于&ldquo 十二五&rdquo 减排项目的实施,水质COD和氨氮在线监测仪得到了全面安装与应用,行业总体形式发展良好,各企业的销售额、利润、从业人数、厂房面积等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2、 企业产品持续丰富,产品质量有明显提升   企业产品从COD扩展到氨氮、TOC、五参数、总磷、镉、六价铬、总铬、铅等重金属在线监测仪,产品种类不断增长。同时,产品质量也得到了持续改进,产品的稳定性、数据的准确性都在稳定提升。   3、 龙头企业销售额增长明显,企业两极分化明显   行业龙头企业,尤其是销售额和固定资产数额大的企业增长明显,资产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有8家,占统计总数的13%,最高的企业达到34亿元。2013年行业全部销售收入的84%来自资产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比去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   4、 运营和社会化监测新增长,产业链持续扩大   由于环保部出台了排污企业自行监测的新规定,水质在线监测企业相继成立了社会化监测实验室,并取得了相关资质,为企业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近百家社会化监测实验室。设备专业化运营市场也在持续升温,水质在线监测企业基本上都投入了设备现场运营行业中。   5、 现场应用总体形势良好,不规范运营依然存在   全国大多数省份的数据的有效传输率都能达到75%,满足国务院规定的相关要求,但个别省份依然存在现场粗放运营,主要表现在排污口不规范、仪器设备参数设置不合理、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率低等。   行业发展展望   1、 产品种类需要进一步丰富   &ldquo 国家十二五重金属防治规划&rdquo 的出台,对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的发展必定有推动作用,国际按标准的相继出台,对仪器的研发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水质中镉、六价铬、总铬、铅、砷、汞、镍、铜等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将在相关涉重企业得到应用,水质VOC、水质生物毒性等产品亟需开发。   2、 企业规模需进一步扩大   传统的水质在线监测行业企业销售额上亿企业还不多,上市企业还以CEMS、环境空气站等产品,因此,要围绕新政策、新规范的实施,调整思路、扩充产业链,扩大企业规模。   3、 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传统的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还是以化学法为主,带来运营维护成本高等不便,新型传感器的应用也为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带来利好消息,国家水专项已经投入相关资金用于新型传感器对水质检测的研究。   4、 行业自律,产业而来那个姓发展   在线监测发展几十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环境管理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还是存在个别不良企业,迎合排污企业,带来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因此,为了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各企业应真正做到公正的第三方,真实、科学地反映企业排污状况和环境质量状况。
  • 就在明天,符合水污染源新标准HJ-35X的产品介绍直播,快来报名吧!
    就在明天,符合水污染源新标准HJ-35X的产品介绍直播,快来报名吧!哈希公司 7/7明天下午14:00,哈希专家黄林将真人出镜,在哈希水质分析展厅中通过实景实物讲解,为各位伙伴介绍符合水污染源新标准的多种产品,带领大家领略它们的魅力。哈希专家将针对水污染源新标准HJ 35X-2019对水质在线监测方面的诸多新要求,例如:水质自动采样、混合水样输送、水样预处理、标样核查等,介绍HACH对应的系统、质控仪以及对应的监测解决方案如何满足这些特点以实现远程自动监测和查询,帮助水质监测用户实现智能化管理和监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快快抓紧最后的时间,报名参与吧!满满的干货和丰厚的礼品等着你~专家介绍天堂伞、蓝牙音箱、乐扣保温杯无限光电鼠标、胸包/斜挎包等直播抽奖主题:符合水污染源新标准的产品介绍参加费用: 免费参加方法: 文章底部点击阅读原文报名开始时间: 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下午14:00 报名成功后,我们将在会议开始前发给您参会链接,电脑、手机均可在线观看。明天就要开课啦!快快抓紧最后的报名时间,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参与活动吧~END戳马上报名
  • 饮水污染源法律散乱亟待整合
    6月5日是&ldquo 世界环境日&rdquo ,环保部6月4日公布了《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在198个城市492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优良&mdash &mdash 良好&mdash &mdash 较好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42.7%,较差&mdash &mdash 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7.3%。农村地区的水环境问题更为严重,试点村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仅77.2%,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仅70.3%。地表水达标率只有64.7%(6月5日《新京报》)。   环保部认为,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突出表现为工矿污染压力加大、生活污染局部加剧、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等。   近年来的水环境日益恶化,污染是主要原因。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的污染源更加多样也更为复杂。对于农村水环境来说,除了工业矿业污染外,农村地区较为常见的污染源还包括种植、畜牧散养、渔业等多种农业污染面源,这是广大农民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却也都是可能会造成污染的潜在因素。总体来看,农村污染面源散乱的状况更为明显,加大了管理难度。另外,农村地区无论是基础设施的硬件环境还是监管执法的制度环境与城市相比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农村水环境无疑面临更多风险。不久前,媒体曾经报道过山东某地农户滥用剧毒农药种植生姜。将剧毒农药埋于地下,谁也无法保证这样的行为对当地地下水的水质没有影响。   我国农村地区广阔,人口较多,农村水环境的恶化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且持久的。尤其是对一些缺水地区而言,饮水安全问题将进一步对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形成制约。改善农村水环境,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这一问题所涉及的面太广、所针对的情况太多样化,单靠一定时期内的某一项或几项措施进行运动式的治理,治标不治本,恐难解决根本问题,因此,有必要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审视,并为之提供更可靠持久的法治保障,这不仅是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大民生之举,同时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长治久安也能发挥坚实的作用。   目前,涉及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有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其中水法主要通过水功能区规划、饮用水源保护以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间接实现对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不仅将保障饮水安全作为立法目的,还专门增加了饮用水源保护一章,专列了农村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内容。但由于没有形成较完善的农村饮用水保护法律体系,缺少针对农村饮水安全的专门规定,实际操作与实施的难度都不小。比如,对于农村散户养殖的废弃物处理,法律法规中就没有作出明确要求。   鉴于我国城乡差别的客观现实,有必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法律体系。就立法模式而言,衡量立法成本及国家层面已经存在了多部法律的现实,可以考虑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农村饮用水实行特别保护,如制定农村水资源保护条例或者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在此基础上,与农村饮用水管理相关的部门也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及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进一步明确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措施和责任。
  • SX723便携式pH/电导率仪为北京地下水污染调查助力
    SX723便携式pH/电导率仪为北京地下水污染调查助力 &mdash &mdash 看闾丘露薇《水之殇 北京水污染调查》 在中国城市和乡村的地下,一场危机正在迫近。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危机的真正严重程度。中国拥有世界人口总数的20%,但其淡水资源只占世界的5%到7%。为此大量抽取地下水资源,从而引发了地下水的危机。世界上人均水资源在1000立方米以下就是水资源紧张地区,然而北京地区的人均水资源仅仅100立方米,但是无度的浪费、污水排放,不仅污染了地表河流,也渗透到地下水之中,据2011年统计,中国大、中城市浅层地下水均遭污染,其中约50%的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严重。部分城市浅层低下水不能直接饮用。中国面临地下水污染的严重危机。 著名记者闾丘露薇走出演播室,实地查看北京市的北小河和清河,走访了民间环保人士和沿岸居民,北小河河道全长16.6公里,清河全长23.6公里,二条河流与北京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沿途所见,污浊不堪,恶臭难闻,深切感受到水质污染的严重程度。河水污染更加殃及农田和地下水,随着地表水的枯竭,地下水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灌溉用水的首选,但现在地下水面临着更大的危机。 闾丘露薇跟随北京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北京顺义一处地下水观测井,近距离观察地下水的取样检测过程。期间,工作人员详细的讲解了地下水抽取过程,采样确认表的记录和流程,现场测试了地下水的pH值和电导率值。 北京环保局工作人员使用的测试仪器是上海三信仪表厂生产的防水型SX723便携式pH/电导率测量仪。 地表水污染对地下水影响日益加重,加剧了中国的水危机,为此,国务院已通过《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mdash 2020年)》。确定了以下工作目标:到2015年,规划投资27亿元,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掌握和控制地下水污染源,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到2020年,对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总投资346.6亿元。随着规划的落实和开展,地下水处理将成为新兴环保产业,与此相关的仪器仪表将成为一个新的增长点。 上海三信仪表厂建厂20年来,一直致力于水质检测仪器和电极的研发与生产,有信心和实力为完成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作出自己的贡献,有信心和实力为中国乃至全世界的水质分析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 【视频来源:凤凰卫视《走读大中华 水之殇:北京水污染调查》2012年4月6日 完整视频地址:http://v.ifeng.com/news/society/201204/35505707-7ce0-4837-a2cf-4249d378e010.shtml 观看视频 SX700系列防水型便携式电化学仪表 (pH, ORP, 电导率,电阻率,盐度,TDS,溶解氧,温度) 观看SX700系列产品视频介绍 ----------------------------------------------------------------------- 关于上海三信 上海三信仪表厂成立于1991年,位于上海市漕河泾工业开发区,工厂面积1260平方,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的电化学仪表和电极制造商。主要产品包括pH,ORP,电导率,离子浓度,溶解氧,水质硬度,酸碱浓度等,产品质量上乘,外观精美,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我们拥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具有CMC和CE 证书,我们期望为国内外用户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制造优秀的科学仪器,提升中国电化学仪表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是我们的目标,我们将为此不懈奋斗。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 www.shsan-xin.com
  •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国函〔201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上报〈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修改稿的请示》(环发〔2011〕1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原则,加大对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力度,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措施,依法推进综合防治,切实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逐步建成以防为主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 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要加强规划衔接和项目协调,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落实企业责任,综合推进规划实施。对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中央财政将在现有投资渠道中予以支持。   五、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统筹规划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发布相关环境信息。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提出《规划》后续实施方案。   《规划》是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和部门要统一认识,密切协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地下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国务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 347亿投资 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出台
    6类项目总投资346.6亿 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出台   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28日发布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明确,未来将安排6类项目总投资346.6亿元用于地下水污染防治。环保概念股有望迎来爆发期。   《规划》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规划》安排了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典型场地地下水污染预防示范、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6类项目,总投资346.6亿元。   环保部:地下水修复将成环保产业新增长点   10月28日下午,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在京正式发布《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根据规划,未来将安排6类项目总投资共计346.6亿元用于地下水污染防治。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在发布会上表示,随着国家对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的重视,地下水修复产业将成为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   2015年初步遏制地下水恶化趋势   《规划》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   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据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介绍,目前我国地下水资源的总体状况是南方优于北方,山区优于平原,深层优于浅层。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进行评价,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Ⅰ类-Ⅲ类水质标准的占63%,符合Ⅳ类-Ⅴ类水质标准的占37%。其中,我国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污染情况严重。   而据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于琪洋介绍,全国6万多个城镇中,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城镇以地下水为主要水源,但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其中,全国地下水超采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严重超采面积达7.2万平方公里。   有鉴于此,《规划》提出要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污染、强化重点工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类控制农业面源地下水污染、加强土壤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控 同时,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垃圾填埋、矿山开采、石油化工行业生产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   除此之外,《规划》安排了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典型场地地下水污染预防示范、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6类项目,总投资346.6亿元。   地下水修复将成行业新亮点   此次发布会上,赵华林表示,随着国家对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的逐步重视,地下水修复产业必然成为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但与此同时,地下水修复技术及其复杂,我国地下水修复处理技术能力还相当薄弱。   他说,地下水污染防治较地表水更加复杂困难。在防的方面,地下水污染防治要监测污染源,设立隔离带、还涉及地质勘探等内容 在治的方面,地下水治理要么在地底进行,要么将地下水抽出治理后再回灌,这些都需要新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对监测设备要求也更高。   专门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生产的先河环保(300137)副总经理范朝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指标上讲,地表水监测更多关注监测河流湖泊富营养化等指标,而地下水监测更多关注重金属、化学品污染等指标 其次,从使用环境讲,地下水污染浓度相对较低低,环境变化也不如地表水大,因此对监测仪器的灵敏度要求更高。   目前,先河环保已经参与了南水北调工程在河南焦作的地下水监测项目。范朝表示,虽然公司在地下水监测设备方面还未形成订单,但技术和整套解决方案是成熟的,这将是今后环保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当前地下水修复还未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与其未来的发展空间相比极不协调,因此,其中潜藏的投资空间巨大。   此次《规划》就提出,要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适用治理技术及管理经验,科学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指南,逐步建立先进实用技术目录,积极培育相关产业。   《规划》还提到,要在国土资源、水利及环境保护等部门已有的地下水监测工作基础上,充分衔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监测网络,整合并优化地下水环境监测布设点位,统筹规划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三部委28日联合发布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姜颖 杨迪)今天下午,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在京正式发布《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首次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总体部署,是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第一部纲领性文件。《规划》的出台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史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地下水这一战略资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正式、高层次的纳入国家层面的决策。《规划》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的水污染防治体系,为我国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格局的建立,为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支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规划》尊重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律,科学部署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地提出了两个阶段的有限目标:一是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二是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规划》的出台任务明确:   一是调查评估。抓紧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和一般保护区 在此基础上,采取严格的措施,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二是污染防治。要切断四类地下水污染来源,即: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污染、强化重点工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类控制农业面源对地下水污染、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   三是修复试点。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垃圾填埋、矿山开采、石油化工行业生产(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开展海水入侵综合防治示范,切断废弃钻井、矿井、取水井等地下水污染途径。   四是完善监管。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可能影响地下水的污染源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逐步形成我国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格局。   《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有力,按照有利于保障饮用水安全,有利于开展预警应急,有利于带动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及产业化,有利于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控,有利于国家有效监管和依法治污的原则安排项目。同时,《规划》安排了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典型场地地下水污染预防示范、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6类项目。总投资346.6亿元,按照防治任务的轻重缓急、防治项目的成熟程度又将规划项目分为优选和重点两类。目前迫切需要开展的优选项目需投资88.8亿元。重点项目需投资257.8亿元。   节能环保产业再迎政策“大红包”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即将出台的《节能环保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国内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左右,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核心领域的环保装备产业和环境服务业产值分别各达5000亿元。同时,国家鼓励有实力的节能环保类公司做大做强,“十二五”期间,要形成100家左右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环保企业,其中包括50家环境服务型企业。在具体的财税支持政策上,将研究污水垃圾处理等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   市场分析指出,国家扶持政策越来越明确,伴随着一系列政策“大红包”的推出,“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大发展”的局面将日渐明朗,相关公司将集中受益。   环保装备业将先行   5000亿元的产值目标体现了国家对于环保装备制造业的重视。其实,早在2010年4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经过修订的《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已经指定八大类共计147项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及产品。   在《规划》重点支持的高效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三大产业板块方面,《产品目录》均明确了政策支持的方向。例如,水污染治理装备领域包括膜生物反应器、活性污泥生物膜复合式一体化处理设备,以及中空纤维超(微)滤膜组件、聚酰胺复合反渗透膜材料等22项 大气污染治理领域脱硫脱硝装置和脱硫剂、脱硝催化剂等也均有列出,甚至还指定噪声和环境监测方面的技术和产品支持方向。   业内专家指出,《产品目录》代表政策支持的导向,其中还有一些被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因此,这八大类产品代表着未来5年环保装备产业的引领力量。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水污染专委会秘书长王家廉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随着产业进一步发展,未来还将充实和完善各细分行业的政策支持导向,例如污水处理领域的生物反应膜技术,目前主要弊端在于成本和能耗过高,国家鼓励更新更高效的技术涌现。   环境服务业有望提速   在即将出台的《规划》中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被认为是最大亮点之一。业内人士纷纷指出,5000亿元产值目标不仅预示着环境服务产业规模的扩大,更意味着目前整个环保产业链条上各个分散的环节须向系统综合性服务业转变。这一政策动向的变迁呼唤行业企业及早实现转型升级。   环境服务业涵盖市政供水、市政污水及回用、工业废水、污泥、城市固废、危险固废、监测服务等范围,将带动包括规划设计咨询、投资运营、工程建设、设备集成在内的全产业链整合。《规划》提出的未来环境服务业的核心是,环保领域引入合同环境服务概念,具体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污染企业通过合同服务,将节省的减排费用与治污企业共享 二是政府采购由环境服务商所提供的环境服务。   据中国水网统计,2010年末,我国环境服务业年收入总额约1500亿元,从业单位约12000个,从业人数达270万人。王家廉表示,尽管已有所发展,但目前分散的环保产业各环节只能服务于单项指标,传统的产业模式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的需求。只有综合环境服务直接面向环境效果,环保产业业态向综合服务业过渡,才能引导环保产业向环境服务业升级。   王家廉指出,从现状来看,污水处理产业目前广泛推行的BOT运营模式已初步具备环境服务业的特征,未来,水污染治理环境服务业有望率先实现规模化发展。   财税扶持推陈出新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规划》在具体的财税扶持政策方面也充分考虑产业发展现状,谋求推陈出新。其中,将管网维护和污泥处理成本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对污水垃圾处理等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等提法,被广泛认为含金量很高。   国内一家大型污水处理运营企业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成本问题一直是污水处理企业面临的首要挑战。目前,企业承担的BOT项目,靠从政府获得污水处理费来获得收益。但项目运营过程中,实际的成本还包括管网维护和污泥处理部分,在污水处理费中就未被体现,如此一来,企业的成本压力很大。“相比于新区,很多城市老城区的管网维护难度更大,费用更高,这些都靠企业来投,显然不合理。”该人士表示,一并考虑管网维护和污泥处理成本,是对企业投资污水处理行业的巨大支持。   污泥处理成本也列入成本考虑范围,体现了政府对于污泥处理的重视。有专家表示,污泥处理未来5年也有望实现产业化发展,环保部也在做相关专项规划。   由于建污水处理厂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土地使用税往往平添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营负担。上述企业人士表示,一旦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企业的经营成本能明显降低。   另据透露,《规划》还提出,将完善节能环保产业的进出口政策,安排对外援建时,优先安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节能环保项目。同时,拓宽产业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此外,未来政府还将支持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中国证券报)   环保产业面临系列利好   中国政府网2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推进污染企业环境绩效评估,严格上市企业环保核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环境保护项目。   中国证券报记者同日获悉,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预计11月初举行。本次会议或涉及“十二五”期间环保产业增速将超过同期财政收入增速等内容。“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将于近期发布。种种迹象显示,环保产业面临一系列重大利好。   实施有利于环保经济政策   《意见》提出,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把环境保护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适时增加同级环保能力建设经费安排。加大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完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意见》指出,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意见》称,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   《意见》表示,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实施环保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着重发展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环境咨询、环境监理、工程技术设计、认证评估等环境服务业。   《意见》指出,严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制定脱硝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实行优先上网等政策支持。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垃圾处理设施等鼓励类企业实行政策优惠。按照污泥、垃圾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的要求,完善收费标准,推进征收方式改革。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国家排污权交易中心,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   “十二五”环保规划或发布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预计11月初举行。全国环保大会是国家层面规模最大的环境保护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上一次大会于2006年4月召开。   本次会议除总结“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外,还将进一步部署“十二五”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本次会议召开后,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继续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环保产业的市场需求。   此外,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可能于本次大会前后发布。环保部相关人士曾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该规划将很快出台。在环境安全方面,“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可能将核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污染防治作为工作重点。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有望公布。根据该规划内容,到2015年,我国要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中国证券报)   招商证券:三季报总体平淡 固废节能相对乐观   环境监测。对环境监测企业而言,由于主要是政府采购,业绩具有较大的季节性波动。上半年一般都为公司业务淡季,下半年将有所好转,而主要收入集中在四季度结算。此外,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项规划和政府采购计划尚未制定,因此三季度收入预计仍然不会大幅增长,但将好于上半年。   大气污染治理。9月份,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最终下发,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对短期业绩暂不影响。三季度,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类企业可能会受宏观政策紧缩、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收入进度确认偏慢,此外,10月份是电厂大修期,许多相关工程可在此期间实施,但收入确认将主要在四季度 而对运营类企业而言,三季度包含迎峰度夏时段,电厂利用小时将在较高位置,预计仍可保持较高的盈利,保障业绩增长。   固废处理。上半年,国务院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三季度,固废行业整体发展趋势也较好。桑德环境作为固废行业龙头,目前项目开展进度良好,因此三季度预计仍可保持持续增长。而格林美募投的钴镍粉产能逐渐释放,三季度预计将略好于二季度。   水污染处理工程。水污染处理包括市政水处理和工业水处理两部分。市政水处理工程方面,同样受宏观环境影响,收入确认进度较之前预期相比可能偏慢,而且与环境监测类似,收入主要集中在四季度结算 工业水处理方面,则可能受到业主资金紧张所拖累,收入确认进度有所影响。   节能领域。节能领域公司业务差异性较大,根据各公司情况单独分析来看,三季度业绩预计都将好于二季度。其中易世达公司跟踪项目较多 天立环保港原化工等新签大项目也将开始贡献收入 而凯美特气则由于三季度转让北京项目,获得3500万元投资收益,使三季度业绩出现大幅增长。   新闻链接:《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 何悦建议对典型地下水污染实现全面监控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天津委员何悦说,地下水占我国水资源总量的1/3,一旦被污染,尤其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很难通过传统水处理工艺解决。现在,我国地下水保护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不从根本上遏制将威胁群众的用水安全。   何悦委员建议,尽快完成地下水污染状况的调查和评估 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尽快出台相关立法,对水污染者予以刑罚,并处以高额罚款 改变地方政府考核机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重视生态保护。
  • 珠三角环境状况调查:东莞水污染严重
    日前,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发布了《2009年珠三角地区环境状况公众评价调查报告》,对珠三角9城市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污染源进行评价。   调查报告说,多数受访者认为东莞水污染严重,有三成五受访者认为东莞工业废气污染严重,有超过六成的受访者担心污染影响身体健康。   东莞人最担心水污染   今年5月,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开展了珠三角地区环境状况公众评价调查。调查采用按各城市人口等比抽样的方法,电话访问了珠三角九市共2006位居民。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五方面,即对珠三角地区环境状况的总体评价、对具体环境污染程度的评价、对各类环境污染源的评价、对环境与健康的评价、对政府环保工作评价与预期。   调查显示,在水、大气、声、光、土壤五项主要环境指标中,认为水环境污染严重的比例最高,为四成三,不严重的比例不足两成。其中,认为“河流河涌污染”严重的评价最为突出,比例达五成七,高出“一般”与“不严重”比例之和23个百分点。在这项指标中,有超过五成的受访者认为,东莞和广州的水环境和河流河涌污染严重,高于其他7市。   水源污染调查包括“工业废水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养殖业废水污染”等3项指标。有35%以上的受访者认为“工业废水污染”、“生活污水污染”严重。3项指标中,受访者对“工业废水污染”评价严重的比例最高,为37.8%,超出不严重的比例14.9个百分点。在珠三角9市中,东莞、佛山、广州的受访者评价严重的比例较高,分别为47.0%、46.7%、41.1%。   调查显示,有35.4%的受访者认为“生活污水污染”严重。9个城市中,东莞受访者评价严重的比例最高,达到46%。   工业废气不容忽视   有37.3%的受访者认为,珠三角大气污染的严重程度仅次于“水环境”。其中认为“灰霾天气”、“热岛效应”严重的比例较突出。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表示,受访者对珠三角地区的“大气环境”评价趋向中性偏负面。   调查表明,在13项污染源指标中,受访者评价“汽车尾气污染”严重的比例,是所有13项污染源指标中最高的,达69.6% 其中,认为“严重”的为38.4%,“较严重”的为31.2%。   在珠三角9城市中,佛山、深圳、江门、广州的受访者评价严重的比例较高,在七成以上 东莞、肇庆、珠海的受访者评价严重的比例也不低,在六成至七成之间。   对“工业废气污染”的评价,有32.7%的受访者认为“严重”。在珠三角9城市中,东莞、广州、佛山的受访者评价严重的比例较高,在三成五以上。   民众害怕污染影响健康   在“环境与健康的评价”方面,近四成受访者评价目前环境污染对身体的实际影响“一般”,另有近五成的人认为影响程度较过去“加重”。   在珠三角9城市中,佛山、广州、东莞的受访者表示“加重”的比例较高,分别为53.3%、50.5%、50.2%。   调查还发现,近六成受访者担心环境污染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表示“不担心”和“不太担心”的比例仅两成一。在珠三角九城市中,广州 、佛山、东莞、江门的受访者表示“担心”与“比较担心”的比例超过六成,分别为66.5%、65.9%、65.0%、60.3%。
  • 环科院将成立国家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近日,本网从环保部网站获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将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为两年,此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为:面向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控与管理的重大需求,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保障和风险防控为目标,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识别与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污染过程模拟理论与技术、污染分类防控理论与修复技术原理、环境系统调控原理与优化管理研究 通过揭示地下水中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地下水风险防控理论和修复技术原理,攻克地下水污染修复的关键技术瓶颈,为地下水环境管理提供科技支撑 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通过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研发、示范与转化,最终建成地下水调查、监测与修复一体化的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
  • 《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
    p   近日,《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具体详情如下: span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p p   各区生态环境局、规划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委、绿化市容局、建设管理委、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局、科委,城投集团、光明集团、上实集团,各有关单位: /p p   为贯彻落实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本市地下水安全,现将《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2月23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strong /p p   为贯彻落实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本市地下水安全,结合《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工作部署和相关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按照“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工作思路,加强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上海实现“四个率先”,建成“四个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卓越的全球城市提供必要保障和有力支撑。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1. 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制定并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及技术工程措施,推进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本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p p   2. 水土联动,协同防治。综合分析本市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地下水污染特征,优化整合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推进土壤、地下水环境协同防治和监管。 /p p   3. 点面结合,联合防控。严控地下水污染源,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统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策略,加强全市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p p   4. 明确责任,循序渐进。明确、完善和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统筹考虑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轻重缓急,重点围绕实现近期目标,有序推进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到2020年,初步建立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全市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得到初步监控,初步实施全市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全市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左右。 /p p   到2025年,建立完善上海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p p   到2035年,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p p   二、主要任务 /p p   (一)保障地下水资源环境安全 /p p   全面分析全市地下水资源状况、地下水应急供水能力,提出本市战略储备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保障条件,建设并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全市战略储备地下水资源环境质量长期监测跟踪。(市水务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p p   (二)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p p   2020年底,衔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整合全市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设置的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监测井、区域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重点污染源监测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的污染源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加强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按照“水土联动、统一规划”的原则,以浅层地下水为重点,优化整合土壤、地下水环境联动监测网络,初步构建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构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参与) /p p   (三)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p p   1. 重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完善城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加强老镇区、撤制镇、城郊接合部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城中村”、“195”区域等薄弱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2020年底,全市完成25公里城镇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减少污水管网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市水务局牵头,城投集团、相关区政府负责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参与) /p p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施工程,按照“源头防控、过程拦截、末端循环利用”的原则,以化肥、农药减施、节水节肥等为重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全市化肥(折纯)、农药使用总量分别减少至7.9万吨和0.32万吨。(市农业农村委牵头,相关区政府、光明集团、上实集团等参与) /p p   2. 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推进《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加强本市农用地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土壤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地下水的农用地地块,将地下水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方案。加强本市建设用地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污染物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将地下水是否受污染等内容纳入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对列入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建设用地地块,将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内容纳入地块的风险管控措施和修复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参与) /p p   3. 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划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2020年底前,根据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技术要求,完成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形成地下水污染分区、分类防控体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及污染源分类监管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参与) /p p   (四)推进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管控 /p p   1. 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继续推进本市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根据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评估结果,开展必要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p p   2. 推进重点污染源防渗改造。加快推进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内衬技术改造,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800多座加油站埋地油罐改造和900多口浅层地下水监测井建设。2020年底前,推进完成全市20个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结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推进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实施必要的防渗处理。(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城投集团等参与) /p p   3. 建立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按照国家部署,梳理汇总本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2020年底前,建立本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参与) /p p   4. 依法实施取水深井的填没封井。以长江流域和太湖流域取水设施核查登记成果为依据,对本市地下水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再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取水深井,依法责令产权单位严格按照《上海市深水管井封存和填埋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填没封井。对已经造成地下水串层污染的,工程所有权人应当依法对造成的地下水污染进行治理和修复。(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三、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 /p p   完善全市统筹、分类负责、区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将年度进展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有关部门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评估指导,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等参与) /p p   (二)加大资金投入 /p p   推动建立市政府支持引导、区政府支撑、企事业单位承担、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环保融资机制,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确保污染防治任务按时完成。(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区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p p   (三)强化科技支撑 /p p   加强与其他污染防治项目的协调,整合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技资源,基于本市土壤和水文地质条件,开展地下水污染成因、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等方面的基础性研究 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诊断技术、监测预警技术、风险评估技术、治理修复技术等方面的应用性研究 加强国际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优化整合污染防治专业支撑队伍,开展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和技能。(市科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参与) /p p   (四)加大科普宣传 /p p   综合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广播、报刊等媒体,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普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知识,宣传地下水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增强公众地下水保护的危机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地下水环境的良好氛围。依托多元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全民科学素质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参与) /p p   (五)落实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责任 /p p   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府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内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监督考核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p p   落实“谁污染谁修复、谁损害谁赔偿”的企业责任。重点行业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维护运行、日常监测、信息上报等工作任务。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定期排查地下水污染安全隐患,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应承担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的法律责任。 /p p   加强企业督察问责,落实各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将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承担地下水污染防治职责的有关各区进行督察,强化问责,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等参与) /p
  • 《广州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
    近日,《广州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由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印发。其中明确提出,开展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到2023年,完成一批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加强粮食加工和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粮食抽检力度,经监督检查或抽查发现的重金属超标粮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进行处置,防止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建设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方面,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起,以水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的受污染耕地为重点,配合省开展农产品加密调查。按照省的部署,配合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全市林地土壤调查,并配合建立广东省林地土壤信息库。2022年起,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选择典型区域开展耕地土壤镉污染成因分析。对已查明污染源的,有关区要制定控源(断源)工作计划并实施。持续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以及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单位周边,避免新建重金属、多环芳烃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企业。结合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污染的现有企业。严禁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强化对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治理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从事粮食收购、储存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开展粮食重金属检测,建立粮食质量档案,落实粮食入库、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加强粮食加工和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粮食抽检力度,经监督检查或抽查发现的重金属超标粮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进行处置,防止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探索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新模式。持续推进典型地块试点示范,探索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开展项目试点并逐步形成经验模式。符合“净土开发”条件、明确修复和开发责任主体的地块,鼓励开发主体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提高工程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减污协同降碳。推进广州市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建设,探索制定污染土壤异地集中处置环境监管要求,促进污染土壤修复集中闭环监控,确保环境安全。有序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以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为重点,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按国家和省的统一工作部署,到2023年,完成一批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2025年底前,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针对国家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逐一排查周边污染因素。非地质背景导致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应制定地下水质量达标或保持(整改)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逐步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修复等差别化环境管理要求。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 单位名录制度,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定要求。有序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按照省的部署,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因地制宜探索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模式。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及后期监管。优化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农田灌溉水监测,在10万亩以上灌区开展长期监测,必要时加大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灌溉水的监测频次。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建立区域监管和“双源”监控相结合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规范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加强现有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推进地下水“一张图”管理。
  • 水污染事故每年1700起以上,今年将出重拳治理
    水体污染治理方面将出“重拳”。《经济参考报》日前从环保部相关人士处获悉,环保部正在编制“水十条”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预计今年出台。值得注意的是,问责制将进一步细化落实,环保部将和各省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地方若治理不力将面临强力问责。   “和大气污染治理相类似,各个地方根据‘水十条’中设定的总体治理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和环保部签订责任状,就是把治理水污染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将所有能够落实的任务全部落实。这是一条红线。如果治理出现不作为的情况,相关部门及其主管领导将面临问责。”上述人士说。   据其透露,让“水十条”落地,通过在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进行强力监管,铁腕治污将进入“新常态”。环保部将陆续出台配套措施、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   上述人士表示,相比已经得到足够重视的空气污染问题,从长期危害性和治理难度等方面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问题更值得关注。下一步,环保部将全面落实“水十条”,源头治理将成为重点,特别是共同治理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等制度,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保护、治理和修复。   “此外,环保部还要严格环境执法,启动强力问责机制,使环境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他说。   一位地方环保部官员透露,目前各省(区、市)都在抓紧出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十条”明确的2016年目标任务有6条,要确保完成。其中,南京市已开展以国务院“水十条”为核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编制,近期有望出台,其中会有100项具体的工作分类推进计划,包括根治工业废水污染,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开展工业废水达标行动计划等。   记者同时获悉,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水污染难题,环保部还将出台《城市地表水水质排名办法》,每年公布水质最好和最差10个城市名单,继续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不仅如此,2016年环保部还将会同住建部建立黑臭水体管理信息平台,每半年公布全国黑臭水体信息,督促地级及以上城市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编制《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推进入海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   重拳治理的背后是我国水资源污染日益严峻的现状。来自监察部的数据显示,近10年来我国水污染事件高发,水污染事故近几年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全国城镇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不安全涉及的人口约1.4亿人。   水利部近期公布的数据也显示,目前我国水库水源地水质有11%不达标,湖泊水源地水质约70%不达标,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约60%不达标。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地表水总体轻度污染,全国4778个地下水监测点中,约六成水质较差和极差。31个大型淡水湖泊中,17个为中度污染或轻度污染。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几年水源地污染情况比比皆是,基本上都是污染企业的一些违规排放造成的。一旦水源受到污染,往往会在后续处理环节层层加码,从而形成更多有害物质,造成恶性循环。   “究其原因,一方面,很多地方政府只顾及经济发展,却忽略了水源地的保护和安全 另一方面,国内的环境监管不够严格,违法成本严重偏低,很多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意在环保方面下功夫,不少企业都在超标排放。”马军说。   我国居民饮水安全情况同样不容乐观。环保部数据显示,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坦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种工业废料、农业化学物质大量排放,造成水资源严重污染。在水源地水质下降、自来水厂处理工艺和管网设施老化等约束下,自来水厂出厂水质符合检测标准,并不意味着居民能够喝上安全水。文章来源于《经济参考报》记者 杨烨/北京报道;
  • 闽建成全国首个污染源监控计量流动实验室
    近日,来自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消息,由福建省计量院和福建省特检院合作承担的省质监局科技计划项目《污染源监控计量流动实验室》,日前通过专家组验收,这标志着福建省建成了全国首个“污染源监控计量流动实验室”。   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实现了对烟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便捷、高效检定,既保证了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有效运行和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又解决了复杂条件下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现场快速检定的难题,综合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为实现减排目标提供了有力的计量技术保障,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   据悉,目前,该科研成果已在福建省多家国控污染源企业中推广应用。
  • 如何防范应对突发性地下水污染
    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集装箱堆场起火爆炸事件发生后,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并委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率领环境应急人员和专家组已于13日凌晨赶赴事故现场,与天津市环境监测部门会合查勘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后环境污染影响情况,并召开会议提出下一步环境应急要求。突发环境事故不仅影响大气和地表水,也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那么,对突发性地下水污染应如何防范呢? 近年来,我国地下水污染事件频发,给社会供水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威胁了人体健康,也给我国环境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由于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机制不健全,以致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不及时,从而产生了一些不良社会影响。为了预防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应尽快建立完善的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健全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 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类型划分突发性污染通常是指因设备失灵、生产操作失误、人为破坏或雷电、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排放或渗漏,对环境造成突发性污染的现象。根据污染物进入含水层的时间长短和在含水层中的迁移快慢,结合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污染物迁移的迟滞性等特点,可将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件分为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和迟滞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长期以来,人们关注最多的是地表水污染事件,在应急处置时也往往以地表水为保护目标,通常忽视地下水。例如,在福建紫金矿业渗漏事故中,对污染做出快速响应的是下游养殖水域 在青岛石化爆炸事故中,直接见到的污染是河流、海洋等地表水体污染,至于事故中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污染程度如何,并未受到应有的关注。 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由于爆炸、车祸(翻车)、溃坝等事故使得大量污染物迅速进入地下水含水层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事件。 由于地下水污染具备迟滞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地下含水层之上通常具有包气带作为天然屏障,所以事故发生后污染物直接进入地下含水层而造成事故型地下水突发性污染事件的概率较小。 然而在一些特殊水文地质条件下,该类事故型突发事件仍存在较大可能性。例如,在南方管道型岩溶发育地区,地面或地下装置设备的污染物一旦发生事故,污染物会迅速进入含水层,并快速迁移,影响下游居民工农业用水安全,这种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将大幅增加。 迟滞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有些看似突发性的地下水污染事件,其实并非由当时突发意外事故造成,而是由于早期污染事故处理不当或重视不够,当污染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在某一特定条件下发生并被发现,而被定性为突发性污染事件,这类污染事件的“突发性”一般只是表象,可称为“迟滞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例如2013年河北沧州“红豆水”事故和吉林松原石油污染事故,2014年4月甘肃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故和河北无极皮革厂污染事故等,均属于该类型地下水污染事件。迟滞型地下水污染事件是污染物在含水层或地下水中长期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发生的质变,也是在对地下水环境长期不够重视、地下水环境监测和防治措施不到位、地表污染处理过程中对地下部分忽视等原因的作用下,地下水中污染物积累至某一特定条件或迁移至特定区域时发生的必然现象。 另外,国家地下水质监测资料表明,我国地下水环境总体趋于恶化。对比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海南、宁夏、广东等9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年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地下水Ⅳ~Ⅴ类水从2007年的62.5%上升至2011年的76.8%。全国近20%的城市集中式地下水水源水质劣于Ⅲ类,部分城市饮用水水源不但常规化学指标超标,甚至出现了致癌、致畸、致突变污染指标超标现象。 尽管该类区域地下水水质恶化不会引起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故,但全国区域性地下水水质恶化削减了地下水环境容量,降低了地下水污染的阈值,提高了“迟滞型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的概率。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原因分析引发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点: 地下水污染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地下水专业仅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的二级学科地质工程专业下的一个研究方向,在地球科学领域属于小学科,在水利学科中属于边缘学科,在环境科学领域也没有足够地位,使得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的研究发展和人才培养相对滞后。此外,我国涉水管理通常偏重于受到外界刺激后具有“立竿见影”效应的地表水污染问题,对具有长期性、隐蔽性、迟滞性的地下水污染不够重视。这也导致地下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够,公众对地下水的认知严重不足,对肆意污染地下水的行为缺乏应有的警惕,甚至熟视无睹,这无疑在客观上加速了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仅有少数几条条款涉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缺乏系统完整的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难以明确具体法律责任。即使现有的法律条文有涉及地下水的条款,其对污染地下水的管理措施也不够严格,惩罚缺乏力度,对排污者缺乏威慑力,从而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作用。另外,法律上对很多能够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污废排放,没有形成明确的定义或范围界定,这也导致管理部门监管依据不足,难以“依法办事”。地下水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我国对地下水的管理存在职能交叉,涉及地下水管理的有国土、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尽管职能各有偏重,但对于地下水而言,将其按照含水介质、水位水量、水质等实行分开管理的方式,本身就容易引发地下水管理出现较多“灰色”或“夹心”地带,造成管理不完善,甚至混乱。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不成熟近年来,地下水污染的突发性事件表明,我国尚未健全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对于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应变和处理能力较为薄弱。这类地下水污染事件大多为迟滞型突发污染事件,多是地下水污染长期积累和影响的结果,因此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对于地下水污染防控、提前发现迟滞性突发污染事件而言十分重要。另外,目前科学领域针对地下水污染预警的研究仍停留在区域尺度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的预警,对于场地型地下水污染事件预警的研究仍鲜有涉及。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完善建议由于制度和管理上的不完善,致使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机制不健全,无法及时预报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发生风险,故国家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从制度和管理体系上完善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机制,降低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的风险。健全地下水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我国地下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应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对现有法律体系中已涉地下水部分的进一步修订 二是对现有法律体系中缺失部分的补充。在明确地下水环境管理界限的基础上,修订现行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进一步落实地下水污染责任界定、地下水偷排处罚,并从严管理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部分,提高地下水作为一个重要环境要素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内容丰度。对于与地下水含水介质相关的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也应当明确其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条款的同时,应制定更详细的实施细则,为执法提供更详实的依据。应该从法律上对地下水环境容量赋予明确定义,明确界定地下水污染的边界。另外,目前法律体系中尚缺失很多地下水相关的法律标准,如地下排污部分等,应当加快地下水立法的进程。明确地下水管理职责权限梳理我国各部委主要职责,不难看出,目前地下水管理的权限分配不尽合理,其中水利部职责为“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重点放在地下水作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上。国土资源部职责中,“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涉及对地下水污染的监测和监督,但所有污染问题均由环保部管理,即防止地下水污染又是环保部职责,与国土资源部职责有重叠。建议改革相关部委对于地下水管理的职能,合并地下水相关的管理权限,打破现在按照含水介质、水量水位、水质管理与污染穿插管理的职能交叉局面,将水位水量继续交由水利部管理,水质和污染(含水介质)相关交由环保部管理,实现水源、污染源的双重控制与管理。加大地下水环境监测力度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就已经开始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主要针对区域性地下水质恶化的监测 21世纪初,进而将水质监测扩展至地下水环境监测,把地下水污染纳入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的范畴。2008年,北京耗资8 476万元,实施了平原区污染源监测工程,重点对工业园区下游的地下水水质进行了监控,率先迈开了地下水环境管理的步伐。然而,该项工作的全国性推广工作相对滞后,多项全国性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防治工程在实施方案中一再强调地下水环境监测,但见效甚微,全国新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或地下水污染源监测工程鲜有报道。应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特别是对石化、重金属、轻纺、制革、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进行重点监测。建议通过建立分级管理的地下水污染源监测网络,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分级监测网络构成建议为 :一级监测由国家总体布局,针对国家级工业园区 二级监测由省市级人民政府主导,针对省级及以下工业园区和潜在的污染大户 三级监测由企业自主监测,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完善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我国学者在地下水污染预警研究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大多均是对区域性水质恶化的预警。应加快对场地型污染预警的研究,制订预警方案,建立预警机制,特别是对于老企业、废弃场址、重污染行业的大企业应重点关注。依据污染源类型、污染强度、污染影响程度,结合地下水污染发生的滞后性特点等,对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进行分类分级,预判污染发生的风险与级别,建立针对性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地下水突发污染事故的处理效率,降低事故的危害性。 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
  • 葫芦岛32家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
    12月15日,记者在葫芦岛市环保部门获悉,葫芦岛市已完成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自动在线监控安装,这也是葫芦岛市“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方面实施的重点项目。   据了解,葫芦岛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涉及32家企业、68套监控设备。14家水污染源企业安装19台自动检测设备,主要监测流量、PH、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指标 21家大气污染源企业安装49台自动检测设备,主要监测二氧化硫、烟、氮氧化物、流速、压力、氧、温度指标。   从2004年开始,葫芦岛市逐步在国控重点污染源上安装自动在线监控仪器,今年4月成立自动监控室,自动监控室能力建设日前通过省环保厅验收。至此,葫芦岛市已按计划完成所有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和联网,坐在监控中心就可以全面掌握详细的污染数据,可实时监控全市32家重点企业排污情况,全程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标准,集成地理信息系统、12369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及综合业务系统等。
  • 京城出台新规严防地下水污染 监测设备市场有望拓展空间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非法排污口污水直排、农业面源污染、高尔夫球场污染&hellip &hellip 多种污染威胁着北京的地下水水质。对此,北京市正式出台《北京市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行动方案》,将地下水污染防治与地表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相结合。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形势严峻      对北京来说,造成地下水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是人口的急剧增长,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与污水处理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突出。北京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说,加上历史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等点面源污染因素,北京市浅层地下水污染形势严峻,进而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据了解,北京市已摸出一些排污口污水直排。有关方面正在通过采取临时治污措施或封堵排污口等方式,杜绝污水直排。      非法垃圾填埋场是影响北京水质的&ldquo 毒瘤&rdquo 。北京市表示,要彻底清除250多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消除垃圾渗滤液对地下水的污染。新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置防渗层,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       针对高尔夫球场耗费大量水资源,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北京市严格禁止新建高尔夫球场,研究制定6家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高尔夫球场退出计划和方案。在 退出前,加大监管力度,严控化肥农药施用,严格球场化肥农药使用情况申报备案制度,禁止施用高污染、高残留的农药;完善球场防渗设施建设,确保不造成环境 污染和影响水源安全。      北京市地下水防治出新政      9月27日,北京市正 式出台《北京市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行动方案》,将地下水污染防治与地表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相结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第二研究室主 任周宏春介绍,&ldquo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rdquo 是北京市乃至全国在地下水防治领域的基本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源控制是目前地下水治理的主要措施。      周宏春表示,地下水污染来源较为复杂,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污、垃圾渗滤液、化肥农药滥用、铬渣、锰渣等。从北京市具体情况来看,污水直排、未得到妥善处理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是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土壤污染、地表水污染和管网老化进一步加剧了污染程度。       一位水务企业技术工程师向大智慧通讯社介绍,与地表水治理相比,地下水水体修复技术难度大,需投入大量资金经过长时间治理才能实现改善效果。中国目前在 地下水修复领域的经验积累不够充分,进入水体修复的企业也极为有限,市场尚未打开,污染源治理仍是企业参与的主要领域。      一位环保行业研究员表示,治理生活污水污染、清除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是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主要是由于北京市已经对未来3年内,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进行了具体布局。       北京市今年上半年先后发布《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 案(2013-2015年)》,对未来3年的相关设施建设进行了具体布局,计划新建再生水厂47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完成253处非正规垃圾填 埋场治理任务。      监测设备商有望拓宽市场空间      污染源治理之外,建立地 下水监测网络,提升监管能力是中国地下水防治的另一个重要领域。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整合优化地下水监测网络,在重点工业区、垃圾填埋场、高尔夫球场、再生水 灌区、加油站及历史遗留污染场地等重点污染源布设专项监测井,加强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监测。重点做好地下水水质超标地区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地 下水污染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      目前中国缺乏详实的地下水监测数据,给全国性、操作性强的政策出台造成了阻碍。今年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多次在部门会议上指出,地下水污染调查仍不够确切。他预计,数据收集、构建监测网络仍将是中国地下水防治的工作重点,政府投资也将向监测分析设备领域倾斜。      该研究员同时强调,由于监测设备购买主要是以政府采购方式逐年进行,设备厂商业绩长期性可期,但难以出现爆发式增长。       据了解,中国目前正在开展&ldquo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rdquo ,工程总投资约20.5亿元。另外根据环保部8月份发布的《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在 大气、水体等重要监测领域规划总投资400亿元,要求到2015年全国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装备达标率达到85%、地市级达到90%、省级达到95%。
  • 政协委员提议地下水污染治理刻不容缓
    2013年2月14日,有微博爆料称,在山东潍坊,化工厂、造纸厂将致命性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逃避监管。事发后,山东潍坊市高调悬赏市民举报排污企业。一时间,地下水污染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话题。全国政协委员余渐富提案中建议加快建立地下水防治体系,避免地下水资源污染的蔓延,“水是生命之源,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这是关系到子孙万代的大事,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地下水占我国水资源总量的1/3,据悉90%的地下水遭受不同程度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据相关报道,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连续监测数据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地下水遭受污染导致多地出现癌症村,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牛羊绝育。   地下水污染成因复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对土壤造成的任何污染都会影响地下水的水质。更有不法企业将污水和其他污染物向地下深层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资源。余渐富建议,应当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对治污执行不力的地方政府依法追究责任。   按照2011年环保部、国土部与水利部联合公布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鉴于地下水污染速度较快,余渐富建议加快建立地下水防治体系的建设进度,避免地下水资源污染的蔓延 建立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工作交流机制,形成地下水与地表水联合监管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对取用地下水直接饮用的地区立即开展水质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必须快速启动饮用水工程建设,确保广大农村居民身体健康。
  • 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识别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修订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包括总则、工作内容和技术路线、技术方法、质量控制、更新重点区划定成果等内容。《指南》中的工作内容主要在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包括保护类区域划定和管控类区域划定。通过收集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补给区,以及矿泉水、名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域等资料,补充必要的调查工作,确定保护类区域。通过开展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等工作,确定管控类区域。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行政区划等,最终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区。针对不同分区,提出差别化对策建议,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和图件。原文见附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pdf
  • 我国将出台水十条治理水污染 计划投资超2万亿
    继&ldquo 大气十条&rdquo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我国又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mdash &mdash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ldquo 水十条&rdquo )即将全面实施。《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这项总投资预计超过2万亿元的计划草案已报请国务院审议。2万亿的市场盛宴也即将开启。   6月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环保部将抓紧制定出台&ldquo 水十条&rdquo ,切实打好水污染防治的重大战役。   抓两头,带中间   &ldquo 水十条&rdquo 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原则、目标及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目标是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环保部一位官员向本报记者透露。   据本报记者了解,环保部于去年正式启动&ldquo 水十条&rdquo 编制。上述环保部官员告诉本报记者,&ldquo 水十条&rdquo 最早叫&ldquo 水计划&rdquo ,因为要与已经出台的&ldquo 大气十条&rdquo 相对应,改为&ldquo 水十条&rdquo 。环保部所属中国环境规划院是&ldquo 水十条&rdquo 编制组牵头单位和主要技术支持单位。   到今年初,&ldquo 水十条&rdquo 编制组已召开了多次专家研讨会和编制组内部讨论会,并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环保部内各司局、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意见。   2月13日,环保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送审稿)》。今年4月、5月,编制组由环保部污防司司长赵英民带队,赴北京市、浙江省调研城市水体治理情况,并对浙江金华市浦江县&ldquo 五水共治&rdquo 项目兴趣甚浓。   &ldquo 全国水环境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涉及饮水安全的水环境突发事件数量依然不少,这几年每年都有十几起,今年前5个月又发生5起。&rdquo 6月4日李干杰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   环保部监测结果显示,近几年来,全国地表水,尤其是十大流域的水质不断改善。今年十大流域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是71.7%。IV、V类是19.3%,劣V类是9%,相对于2012年、2011年都有所改善。相对于2012年,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提高了2.7个百分点,劣V类的比例下降了1.2个百分点。相对于2011年,改善的程度更大一些,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提升了10.7个百分点,劣V类的比例下降了4.7个百分点。   &ldquo 但全国水环境的形势还是非常严峻的。&rdquo 李干杰说,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就整个地表水而言,受到严重污染的劣V类水体所占比例较高,全国约10%,有些流域甚至大大超过这个数。如海河流域劣V类的比例高达39.1%。   第二,流经城镇的一些河段,城乡接合部的一些沟渠塘坝污染普遍比较重,并且由于受到有机物污染,黑臭水体较多,受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度高,不满意度高。   第三,涉及饮水安全的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数量依然不少。   当前,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宽松,导致&ldquo 达标&rdquo 排放污水,水体水质不断恶化。   &ldquo 由于排放标准过低,大量经传统污水处理技术处理后一级A标准或一级B标准污水均为劣Ⅴ类水,这种水质排放到几无自净能力的环境中,导致水体不但没有得到修复,反而遭到了污染,于是就出现了&lsquo 越治越脏&rsquo 。&rdquo 碧水源(300070.SZ)总经理戴日成认为。   环保部门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十大水系、62个主要湖泊分别有31%和39%的淡水水质达不到饮用水要求,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生产和生活。   李干杰透露,制定&ldquo 水十条&rdquo 的思路主要是&ldquo 抓两头、带中间&rdquo :一头是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比较好的水体水质保障,保证水质不下降、不退化 另一头是针对已经严重污染的劣V类水体,尤其是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度高的黑臭水体,下决心治理好,大幅减少甚至消灭掉。通过这两头来带动中间一般水体的水污染防治。   总量削减   近年来,我国现代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提速,废水排放总量也呈现持续增长态势。2001~2012年,我国废水排放总量从2001年的433亿吨增长到2012年的685亿吨,12年间增加了252亿吨,平均每年多排放了21亿吨废水,平均年复合增长率约4.3%。   我国废水污染源主要分为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以及少量的集中式污染设施排放源,其中城镇生活源污水排放量的增加是我国废水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环保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城镇污水排放量占废水排放总量比例逐年提升,从2001年的53.2%上升到2012年的67.6%。2001~2012年,我国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年均增量19.4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年均增量的92.2%。   在三种废水污染源中,工业废水特点是排放数量及污染物含量相对小,但污染物种类多、治理难度大,引起水环境发生质化污染 农村污水特点是排放数量绝对大,但截至2010年,全国范围内农村污水处理覆盖率不及10%,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与工业废水、农村污水相比,城镇污水的特点是排放量及污染物含量绝对大,但污染物种类少、治理难度低、治理工艺相对成熟、城镇污水处理覆盖率已经达到一定水平,对水环境的影响属量化污染。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今年2月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水污染防治存在三个问题:地下水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一些河流,特别是农村,或者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河沟、河岔的污染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在水环境的管理上还有很多不足。   《京津地区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督查报告》显示,北京市2/3的饮用水来自地下,天津城市数十万人口饮用地下水。但华北地区高风险点众多、面源污染隐患普遍。   以北京为例,19个划定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覆盖人口约1320万,约占全市常住人口2/3,仍有1/3左右人口的饮用水水源情况环保部门尚不完全掌握。   环保部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约2400万吨,氨氮排放量约245万吨。&ldquo 排放量远远超过了环境容量。&rdquo 翟青在前述发布会上说。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也告诉记者,我国水环境的COD(化学需氧量)承载力为740.9万吨,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调查发现,COD实际排放量为3028.96万吨,超出环境容量四倍多。   环保部测算,这些总量必须要削减30%~50%,我国的水环境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   对于水污染治理效果,翟青曾对记者表示,只要措施到位是能够见效的。他用&ldquo 桃花水母&rdquo 向记者们展示了松花江治理的成效。松花江全长约1900公里,流经吉林、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其干流主要在黑龙江省,全长约939公里,最终汇入中俄界江黑龙江。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引发重大水污染事件。   之后的5年,国家累计投入78.4亿元治污资金。而按照《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共需安排治污项目222个,总投资134亿元。   &ldquo 松花江流域变化很大,前年我到松花江看到桃花水母,很漂亮,多年不见,现在已经重现,桃花水母对水质的要求是很苛刻的,说明水质已经有了很大的好转。&rdquo 他说。   2万亿盛宴开席   环保部透露,&ldquo 水十条&rdquo 总投资预计超过2万亿元。中信证券分析预测,&ldquo 水十条&rdquo 出台后,从消灭劣Ⅴ类水角度出发,近年来已逐步开始的市政污水提标改造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若仅考虑重点地区污水厂在3年内完成改造、单位投资按&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中平均约525元/吨进行估算,则年投资需求或达108亿元。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曲久辉告诉本报记者,根据《&ldquo 十二五&rdquo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从一级B全面提高到一级A。   &ldquo 水十条&rdquo 出台后,水务设备行业也将面临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以排污泵为例,水泵行业预计未来年均增长率保持在20%左右。记者了解到,今年浙江省启动了&ldquo 五水共治&rdquo (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2014年就安排了125个项目,总投资额4680亿元,其中当年计划完成投资要超过650亿元,对排污泵需求巨大。   中信证券分析预测,&ldquo 水十条&rdquo 出台后,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等细分领域将进入快速成长期。   水务企业桑德集团旗下包括桑德环境、桑德国际两家上市企业。该集团董事长文一波日前表示:&ldquo 目前提升空间很大,投资规模将达数千亿元。&rdquo   文一波称,小城镇将成为污水处理的重要市场,包括完善和新建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对不达标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分散性污水处理设施,使所有的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实现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5%左右,重点镇达到75%左右。   预计桑德环境业务销售收入可以达到100亿元左右,提前一年实现原定目标。他预计,从目前业务情况来看,明年该集团环境业务将实现130亿~150亿元的营收。   本报记者从亚洲开发银行了解到,中国政府即将出台的&ldquo 水十条&rdquo 也引起了国际财团的高度关注,一些外资企业和财团已开始介入中国水质提标。   去年底,亚行与北控水务集团(00371.HK)在京宣布,共同在中国推广开发高标准的污水处理项目,以使处理后的污水可以作为一种新水源在工业冷却和城市环境等方面被再生利用。预计到2019年,该项目每年达标处理的污水将达到6亿吨,这些污水将被用于工业冷却和城市景观灌溉。   据了解,依据&ldquo 水十条&rdquo 提出的要求,我国或将适度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并扩大排污收费范围,将污泥处理处置纳入污水处理成本。   与此同时,将加快重污染水体综合整治、饮用水微量有毒物质处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水生态目标管理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届时,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产品、水污染控制和治理高效技术都将受益。   我国还将推动生产和污染防治设备的升级改造,筛选一批技术先进、稳定有效、经济适用的环保装备,以补贴用户、采购服务等方式开展村镇村头污水处理技术、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行业清洁生产与资源化技术、畜禽清洁养殖与污染防治技术、水产健康养殖等关键技术的应用。   &ldquo 目前我国工业污染治理依然沿用&lsquo 谁污染、谁治理&rsquo 的思路,由排污企业自行解决治理问题。&rdquo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认为,在国际上,工业减排普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即排污企业以合同的形式通过付费将产生的污染交由专业化环保公司治理。   骆建华认为,实行第三方治理,一方面排污企业由于采用专业化治理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达标排放率 一方面政府执法部门由于监管对象集中可控而降低了执法成本 此外,还刺激了环保企业和产业的发展。可谓一举三得。
  • 我国首个污染源监控计量流动实验室投入使用
    福建省计量院自主研发我国首个污染源监控计量流动实验室   环境安全计量检测更快捷   将标准气体灌装瓶等计量检测器具分门别类归置与取用,操作数据监测系统,将实时数据一一统计录入电脑,并通过电脑平台进行数据比对与分析,最终出具检定报告。上述的一系列动作都在一辆约为4平方米的汽车厢内完成。这是日前记者跟随福建省计量院的技术人员来到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观摩这个全国首创的“污染源监控计量流动实验室”开展环境安全计量检测的一幕。当天现场雾气笼罩,还下起小雨,气候不佳,但这个在过去极易受到气象条件影响的技术检测工作却进行得非常顺利,比以往采用传统检测方式缩短了近一半时间。   据了解,该实验室由福建省计量院自主研发,以车载的形式,可为在线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水质在线监测仪器提供“现场应急监测取证、快速分析、实时处理、数据同步远程传输”等计量检定,可有效解决计量检定受自然恶劣环境干扰影响的问题,从而保证烟气、水质等环境安全监控的准确、高效,其中,该流动实验室的图像采集和数据传输系统可为减排纠纷提供执法依据,从而为福建省加强对烟气排放监测、水质监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此次检测对象——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每日要焚烧市区所产生的2/3左右(约2200多吨)的垃圾,是目前福建省最大的垃圾发电厂。“对垃圾焚烧发电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监控管理,是保障福州优良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福建省计量院每年定期对我们厂用于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排放的检测仪器进行检定,促进了我们对监测设备日常的操作、管理与维护,尤其是这套‘移动式’检测车的出现,大大提升了检测的效率,为我们厂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提供了更为强有力的计量技术保障。”该发电厂技术人员叶建雄如是说。   “‘污染物监控计量流动实验室’是目前国内唯一可以同时开展对在线烟气污染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水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监测设备进行现场检定的流动实验室,其监测技术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福建省计量院副院长池辉向记者介绍道,自去年完成验收后,该实验室已成功应用于福建省重点监控的百家污染源排放企业300多套监控系统检定,为政府减排监控、企业减排增效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 广东首次公布污染源普查数据 污染源总数全国居首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4日通报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广东全省共调查污染源总数60.2万个,占全国总数(592.6万个)的10.1%,居全国首位。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环保厅控制总量处处长林文说:“经过三年的努力,广东全面掌握了全省污染源排放的基本情况,初步建立了全省污染源信息数据库。而普查也凸显当前存在一系列环境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普查结果显示,广东全省污染源总数60.2万个,包括工业源26.9万个、农业源19.0万个、生活源14.3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18个。全省各类源废水排放总量215.98亿吨,废气排放总量38617.97亿立方米。   普查结果显示,广东工业污染物排放主要集中在少数行业和局部地区,污染排放结构性特征明显。由于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工业污染排放也主要集中在这一地区,佛山、深圳、东莞、广州和中山市普查对象数量居前5位,分别占全省工业源总数的15.8%、15.8%、14.7%、10.4%和8.5%。   在行业方面,纺织、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等8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79.1%,电力热力、非金属矿物制品、造纸及纸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纺织5个行业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93.0%。   林文说:“普查显示,加快珠三角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任务十分迫切。”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指出,针对普查暴露出的问题,广东未来将以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为突破口,加强水污染防治 同时以电厂、锅炉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 本周四|第三届水污染检测技术大会,7位大咖出席!
    三类水污染物的监测细节,你真的了解吗?水污染物是指使水质恶化的污染物质。水污染物大体可分为三大类:物理型污染物,主要影响水体的颜色、浊度、温度、悬浮物含量和放射性水平等;化学型污染物,主要指排入水体的各种化学物质,包括无机无毒物质(酸、碱、无机盐类等)、无机有毒物质(重金属、氰化物、氟化物等)、耗氧有机物及有机有毒物质(酚类化合物、有机农药、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洗涤剂等);生物型污染物,主要包括污水排放中的细菌、藻类等。为了助力我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仪器信息网3i讲堂将举办“第三届水污染监测及检测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提前报名,锁定11月24日!本届会议精准聚焦水污染化学指标检测(如TOC、COD、VOC、SVOC、重金属等),重点介绍自动在线监测技术及实验室分析技术;与此同时,将有针对水环境检测用标准物质的研制与使用分享;城市污水检测指标的重点、难点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内容。会议日程如下:点此报名报告时间报告方向报告嘉宾09:30-10:00水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技系统建设、联网、运维管理等技术要求(拟定)张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研究员10:00-10:30TOC分析在水污染检测中的应用高婷上海元析仪器有限公司 化学应用工程师10:30-11:00重金属分析仪在污染源在线监测中的应用李季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1:00-11:30影响地表水高锰酸盐指数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的因素陈鹏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水质部工程师14:00-14:30污水检测指标的重点、难点及未来发展趋势周珉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水研究中心主任14:30-15:00环境检测用标准物质的研制与使用吴倩男北京曼哈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工程师15:00-15:30流量测量仪表在城市污水处理中的应用翟家骥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 技术主任/高级工程师(点击图片,快速报名)
  •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兰州市新区生态环境局、甘肃矿区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规范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管理,依据《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重点安排如下:一、2021年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 各市(州)梳理符合自动监控设备安装条件的单位名单,制定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各市(州)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新增重点排污单位、环评批复要求、排污许可要求及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对拒不按照要求建设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施或者逾期的,要依法予以处罚。二、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升级改造 为响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等新发布四个技术规范,请各市(州)2021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升级改造,废水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升级改造工作由各市(州)自行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为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要求,深入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对属于石化(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聚氯乙烯、炼焦化工、化肥等)、有机化工(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表面涂装(电子产品、家具制造、工程机械、半导体等)、包装印刷(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玻璃制造、工业涂布等)、工业涂装(工程机械、汽车制造、家用电器、金属制品等)行业,尚未建设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或有新增挥发性有机物集中式排放口尚未建设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的,部署建设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四、建立环境执法与生态监测联动计划 依据《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环境执法与生态环境监测联动计划,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企业自动监测开展抽测,抽测废气、废水企业数量各不得低于辖区自动监测企业数量的10%。各市(州)针对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质控样比对)不合格的问题,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及设备老化、长期监测不准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及时要求企业排查问题更换设备,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五、开展重点污染源督办管理工作 依据《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异常)督办考核管理细则(试行)》,各市(州)应充分发挥“甘肃省重点污染源督办工作服务平台”功能,建立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处理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督办管理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排污企业达标排放,各市(州)年度督办工作办结率应达到90%以上。六、不断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 为适应“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要求,不断提高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各市州自动监测数据年度传输有效率应保持在95%以上。 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应确保辖区内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能装尽装,能联尽联。各市州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新增重点排污单位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工作。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须将重点排污单位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申请资料、核实批复资料、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计划于8月20日前报我厅,年底前报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现场检查及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
  • 华北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出台 水污染350亿元待分
    日前,环保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住建部等联合出台《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加强华北平原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   市场分析认为,《方案》的出台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进程的加速推进,这意味着《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的“未来10年将投346.6亿元用于地下水治污”的市场利好将加速释放,而包括地下水质监测、工业废水处理等多个细分领域有望分享盛宴。   近350亿元蛋糕待分享   2011年10月,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联合发布《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规划》提出的目标为,未来10年我国将安排6 类项目、总投资共计346.6 亿元用于地下水污染防治。   上述《规划》发布以来,业界普遍期待出台一系列细化落实措施,切实推动地下水污染治理市场的全面打开。此次《方案》的发布,被普遍认为是推动地下水治理市场启动的重要举措之一。   《方案》除提出到2015年的目标外,还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同时,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方案》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 二是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分类防治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源 三是强化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加强地表水污染防控等。   综合《规划》和《方案》中拟定的目标和任务,平安证券分析师认为,当前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可行路线图为:以调查评估结果为依据,落实管网建设,加强对工业污水、危险废弃物和垃圾填埋厂的监管,在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前提下,通过试点项目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工作,最终实现地下水环境的全面监管和治理。   据了解,目前在全国655个城市中,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约占城市总数的61%。污染范围大、污染程度严重,对地下水污染治理提出了较高的技术门槛。中银国际分析师认为,鉴于目前国内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现状,未来地下水防治的思路可能以预防和隔离为主。   细分市场有望率先打开   专家分析指出,管网建设滞后、污水直接排放、固体废弃物渗滤液、开采活动、土壤污染物淋溶、地表水污染等因素,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最主要原因,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未来地下水防治进程的政策导向。   券商分析师普遍认为,一些细分领域将率先分享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投资机会,具体包括地下水质监测仪器及系统、管网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等。
  • 着重开展水污染物溯源、新污染物监测!山东省发布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就《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开始征求意见。《规划》提出水生态环境保护总目标,即“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该《规划》重点强调了水质监测工作,要求各地区配合国家研究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水生态环境退化地区按照要求编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加强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及主要河流硫酸盐的监测预警;并且,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制定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此外,《规划》要求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控平台。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生态流量、水生态监测数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河湖底泥重金属监测和累积性风险治理。值得注意的是,《规划》特别指出,要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水污染物溯源、新污染物监测等研究。统筹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在重点断面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物理生境指标等监测,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用水保障程度、湿地恢复与建设情况遥感监测。探索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污染通量监测研究。生态环境部门推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与自然资源、水利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监测体系充分衔接,实现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相关监测资源统筹和信息共享。详情参见: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落实国家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十四五”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高人民群众对良好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期间,我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化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83个国控断面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73.5%,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提升至98.1%。16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内的166个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并完成县(市)级建成区内104条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省辖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南四湖流域水质达到Ⅲ类。探索开展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制定泗河、大汶河等生态流量试点控制方案和调度运行管理方案。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有所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明显提升。当前,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与美丽山东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水环境质量改善基础仍不稳固,部分断面水质容易发生波动,个别指标处于达标边缘,环境基础设施仍是突出短板。河湖基本生态用水保障不足,水资源严重短缺、时空分布不均的现状仍将长期存在,水体自净能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水平亟待提高。水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多样性、稳定性有待提升。水生态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风险预防设施建设、预警应急能力均需加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亟需构建水里岸上、地上地下、陆域海域协同增效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保水质、增颜值并举,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前、开新局,为实现2035年美丽山东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推动水生态保护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绿色发展转变。——统筹谋划,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河湖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打通“城市农村、水里岸上、地上地下、陆地海洋”,实现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问题导向,精准施治。充分研判省内各流域资源禀赋和形势特点,精准识别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因地制宜,顺势而为,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任务措施。——强化协作,多元共治。以河湖为统领,强化部门间协作,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企业责任,发动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多元互动的共治格局。(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质优良水体稳中有增,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南四湖流域水质全部优良,南水北调输水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主要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重点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基本保障。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黄河、沂河、沭河等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南四湖等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到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山东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国控断面所在河流全部建成美丽河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加快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一)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健全“流域—省级及以上重要水体(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研究构建水陆统筹的水功能区划体系,合理确定不同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探索将水功能区作为依法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跨部门基础平台。将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单元作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间载体。深化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依托控制单元,合理设置省级及以下控制断面,逐级明确责任主体。合理确定控制断面水质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对超标问题责任地区采取预警、督办、约谈、限批等方式,推动完成达标任务。实施水域和岸域综合管理。完善流域精细化管理平台,实施“水体—入河(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强化监测溯源及治污责任落实。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9.01万吨、0.76万吨。(二)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提升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巩固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等领域水污染防治,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推进要素系统治理。按流域开展标准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产业布局谋划等工作,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流域内水域、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价,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配合国家研究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水生态环境退化地区按照要求编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三)推进地上地下和陆域海域协同治理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逐步建立和实施场地、区域、流域尺度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协同治理制度。以黄旗堡-眉村-朱里等傍河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为重点,着力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垂直补给以及直接渗漏对地下水污染,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探索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环境风险的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强化陆域与海域统筹治理。以黄河、小清河等流域为重点,推进流域海域协同治理。加强沿海地区、入海河流流域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目标、政策制度衔接,强化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衔接、协调联动和统一监管。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行动,扎实推动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努力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四、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打造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战略高地,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强化黄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东营、德州、滨州黄河干流和泰安大汶河等水资源超载治理,制定实施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在水资源超载地区,按水源类型暂停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按国家要求,保障黄河干流利津断面生态基流目标,确定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制定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推动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建设,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动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规定使用再生水,生态补水、景观环境和市政杂用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企业。(二)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强化滩区和黄河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全流域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2024年6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动化工企业迁入合规园区,新建化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应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和准入要求的合规园区,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到2025年,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动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污染治理,重要入黄支流因地制宜建成“一河口一湿地”。实施黄河滩区农业面源、农村生活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到2025年,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黄河入海断面总氮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推进东平湖高水平保护。巩固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成果,深入实施湖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修复提升东平湖生态服务功能。开展湖内菹草综合防治,合理增加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放流数量,减少内源污染,对游船进行清洁改造,旅游船只实现污水 “零排放”,不断提升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湖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湖区岸线生态缓冲带修复、生态绿带建设,完善湖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布局6个乡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启动黄河三角洲等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试点工作,建设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定位观测研究站。推进清水沟、刁口河流路生态补水工程,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退耕还湿。实施河口水生生物修复、鱼类产卵场修复与重建示范工程,开展盐碱地碱蓬恢复和土壤改良、牡蛎礁生态建设、海草床修复和海堤生态化建设。完善黄河禁渔期制度,规范增殖放流活动。强化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特色植被保育区建设,重点对野大豆、罗布麻、天然柽柳等生境进行封闭式保护管理。建立外来物种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实施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治理行动计划。专栏1:黄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黄河干流区域(1)加强灌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2)实施干流水利枢纽生态调度,保障生态流量。(3)支持梁山县、鄄城县、东明县等畜禽养殖大县开展整县制农业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滩区内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在东营、济宁、菏泽等市黄河宽滩敏感区域,大力推广农田绿色种植技术。(4)推进干流区域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以长清区、平阴县等县(市、区)为重点,采取沿岸污水收集处理、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等主要措施,减少北大沙河、锦水河等主要支流对黄河干流水质的影响。2.黄河河口区(1)严格保护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有害生物治理,推进湿地自然修复和河湖生态连通。(2)保障入海水量与河口基本生态用水,逐步退还被挤占的生态用水。(3)推动多流路入海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提高河口三角洲生物多样性。(4)推进黄河刀鲚等土著鱼类洄游通道修复,建立黄河河口水生态监测评估机制。3.东平湖(1)实施湖区岸线生态缓冲带修复,强化氮磷截留。(2)提升东平县等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沿湖村镇污水收集处理,推进畜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3)遏制菹草过度生长,恢复湖区天然湿地结构与功能。(4)探索建立黄河刀鲚洄游繁殖期引黄入湖和东平湖出口闸门联合调度机制。4.大汶河(1)实施新泰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完善老城区雨污管网建设。(2)分类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进种养结合及粪污处置资源化利用。(3)建设柴汶河等支流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4)保护恢复干支流湿地。(5)推进采砂河道天然形态恢复。5.玉符河(1)加快实施济南市仲宫污水处理厂配套调蓄工程。(2)推进南部山区柳埠、西营、仲宫以及市中区北桥村等玉符河沿线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3)开展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4)实施玉符河及“三川”水生态廊道建设,探索流域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及日常执法监管,加快推进卧虎山—锦绣川“两库”连通工程。五、推进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深化入湖河流水污染治理,提升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确保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推动实现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强化流域水环境治理深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到2023年,全流域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流域内累计4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到2025年,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网**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以上,流域内累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探索实行“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模式,鼓励将建制镇范围内规划建设的所有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打包,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能力。到2025年,流域内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以上。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流域治理模式。整县制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到2023年,流域内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推进南四湖渔业绿色发展,巩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退养成果,大力开展实验区池塘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3年,流域内133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分类防治工矿企业污染。实施流域内造纸、化工、玻璃、煤矿等行业的涉硫涉氟工矿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对具备条件的,推动实施企业自备水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改水与整治。聚焦化工、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以万福河等总氮或总磷浓度较高的入湖河流为重点,加强氮磷排放控制。(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开展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境改善工程,提升野生动植物生境,建立科学高效的野生动物救护模式和体系。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投放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约3000万尾。研究南水北调调水对南四湖等调水沿线重点湖库水生生态系统影响,防范外来物种对本地湖库生态入侵。实施湖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湖区水生植物综合整治,在菹草枯萎腐烂前等关键性阶段,组织开展打捞、收割,并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开展入湖河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构建入湖口水生植物群落,恢复入湖口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升湿地功能。开展南四湖生物多样性本底和水生态环境跟踪调查研究,摸清南四湖生态环境演变规律。(三)强化流域联防联控推动生态环境部建立南四湖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构建流域4省协同治污大格局。组织省内相关地市、县(市、区)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协同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修订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统一全流域污染排放控制要求。推动济宁市与徐州市实现常态化联防联控。配合省人大制定出台和推动落实南四湖保护条例。(四)强化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谋划实施统筹现代水网建设,推进南四湖退圩还湖工程、东平湖清淤增容工程等重点调蓄工程建设。梳理提炼一批对改善调水沿线水质贡献较大的重点工程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南水北调总体规划修编,最大限度取得国家支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系统谋划南水北调后续工程沿线(山东段)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总体思路。专栏2:南四湖及流域重要支流水体保护要点1.南四湖(1)强化涉盐涉氟企业尾水治理。(2)推进实施入湖河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3)开展济宁市等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试点,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4)推进微山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渔业池塘生态改造。(5)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2.京杭运河(南水北调东线)(1)实施济宁市等涉硫、涉氟工矿企业尾水治理,深化沿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有序开展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完善尾水资源化及截污导流工程。(2)实施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3)强化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防治。(4)推进畜禽养殖密集区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沿岸农田污染防治。3.洙赵新河(1)补齐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短板。(2)推动流域内涉盐企业或产业园区达标治理。(3)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恢复河道自净能力。(4)修建节制闸,防止突发污染事故污染风险。4.洙水河(1)推进工业聚集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强化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加强企业排放监管,对全盐量、硫酸盐超标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煤矿矿坑水进行提标改造。(3)实施水系连通,拦蓄汛期雨水,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基础上,拦蓄雨水资源,补给区域地下水。(4)推动建立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5)开展河岸缓冲带生态修复,拦截面源污染影响,维持河流生态系统完整,恢复河流自净能力。5.东鱼河(1)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2)推动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推动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与运营。(4)治理鱼台县东鱼河流域农田退水,建设东鱼河生态缓冲带。6.新万福河(1)实施城区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污泥处置厂扩建工程,新建成武县港航产业园污水处理厂。(2)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开展重点涉盐、涉氟企业外排水脱盐、脱氟工艺改造。(4)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恢复河流自然净化能力。(5)加快推进金乡县引黄西线工程,增加金乡县可利用水资源量。7.老万福河(1)开展煤炭开采、化工、造纸等主要行业重点涉盐、涉氟企业外排水脱盐、脱氟工艺改造。(2)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3)实施河道清淤、河流缓冲带修复等工程。(4)利用煤矿开采的塌陷地进行生态修复治理。(5)在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提升尾水水质,经过湿地净化后的尾水作为水源补给河道。8.泗河(1)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提高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平。(3)科学确定泗河生态流量,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4)在污水处理厂下游重要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主要支流开展生态缓冲带修复。9.城郭河(1)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扩建。(2)实施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加强雨水管网的检查维护,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3)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增加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的铺设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4)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建设或升级改造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5)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达标排放标准。(6)定期对城郭河河道内浮萍、绿藻、垃圾、杂物等进行打捞清理。(7)增加河道生态水量,加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10.峄城大沙河(1)尽快补齐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短板。(2)增加河道生态水量,建立引水调水工程。(3)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建设人工湿地升级改造工程,在水质较差河段、支流入口等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4)配套建设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治理水产养殖区鱼塘退水。(5)落实河长巡河制,严禁向河道水体倾倒餐厨垃圾、污水等,及时打捞水体内垃圾杂物、清理清运河岸垃圾。11.西支河(1)扩建鱼台县污水处理厂,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建设。(2)实施西支河流域农田退水治理。(3)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4)加强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及主要河流硫酸盐的监测预警。六、加强其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一)沂沭河流域“十四五”期间,强化流域内城镇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提高汛期水质稳定性,有效提升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与修复流域水生态,提升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专栏3:沂沭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沂河(1)推进朱家坡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完善淄博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沂源县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3)实施李公河湿地修复,建设东汶河等生态缓冲带。(4)优化水资源配置,开展生态用水调度。(5)推进沂源县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白马河等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2.沭河(1)完善临沂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莒南县等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进莒县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加强墨河等水生态保护。(3)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莒县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沭河生态用水调度。(4)应有力。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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