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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违法相关的资讯

  • CFDA联合公安部印发通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title=" 00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noimg/8135022b-cece-4208-83f1-a2e9e616246b.jpg" / /p p   日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食药监法〔2018〕12号),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重要意义,利剑高悬、重拳出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p p strong   一、严格落实自然人法律责任 /strong /p p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调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个人从事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单位从事违法行为的,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违法行为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作用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具体实施违法行为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 /p p strong   二、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strong /p p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非法经营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p p strong   三、严格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strong /p p   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违法行为涉及的产品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的 造成食源性疾病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造成30人以上食源性疾病但未出现死亡病例的等。 /p p   公安机关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药品犯罪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立案侦查后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可以行政拘留的,应当及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不属于依法可以行政拘留的情形,但应当追究其他行政法律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p p strong   四、严格实施禁业限制 /strong /p p   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一定期限内的禁业限制,上述人员不得申请行政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得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食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 /p p strong   五、强化信息全面公开 /strong /p p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谁处罚、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全面公开食品药品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对个人进行处罚的,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依法载明处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等。对单位进行处罚的,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既要载明对单位的处罚,也必须依法载明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明确处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等。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梳理汇总行政处罚和刑事判决相关禁业限制信息,建立数据库备查,并在网站设立专栏,公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刑事判决书编号、责任人的姓名、违法犯罪事实、行政处罚或者所判刑罚种类、禁止从事的活动种类及期限等信息。 /p p strong   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strong /p p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拘留的衔接,确保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自然人的处罚是否落实到位、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公开、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是否按规定移送等。 /p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28种违法广告产品发布警示公告
    为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广告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3年9~10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对“灵仙跌打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灵仙片)”等128种夸大产品功能主治和适应证,虚假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向社会发出警示公告。   9~10月,在全省各级媒体发布频次高、违法情节严重的5个品种是: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灵仙跌打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灵仙片)” 西藏金哈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十味乳香丸(广告中标示名称:藏药金哈达十味乳香丸)”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通脉颗粒(广告中标示名称:富欣抒通脉颗粒)”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通脉颗粒(广告中标示名称:富欣抒通脉颗粒)” 蓬莱深奥生物科技研究所生产的保健食品“深奥牌深奥活力胶囊(广告中标识名称:深奥活力胶囊)” 重庆百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百笑灸(广告中标识名称:艾灸装置(百笑灸))”。   河北省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应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以免上当受骗,贻误病情。   截至2013年10月底,河北省共监测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共33121条次,违法广告条数同比减少了68%,表明全省药械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月4日发布《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银杏叶胶囊中游离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按照该检验方法,银杏叶药品生产过程中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将被检出。 br/ /p p   近期,总局通过飞行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谋取非法利益,擅自将银杏叶提取物生产工艺由稀乙醇提取改为3%盐酸提取,导致银杏叶药品有效成分分解,降低药品疗效,而按照现行药品标准检验方法却无法发现。这次发布的补充检验方法,是国家药品检验机构专门针对盐酸提取工艺和非法添加其他物质研究的新方法,只要是使用盐酸提取工艺和非法添加其他物质的,就可以直接检验出来。 /p p   此前,总局已经就银杏叶药品问题多次发布通告,列明购买非法银杏叶提取物的企业,要求这些企业立即采取停售、停用和召回等措施。同时部署开展了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要求其他生产银杏叶药品的企业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补充检验方法的发布,为监管部门有效执法提供了有力武器。 /p p   补充检验方法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一般不公开发布。此次公开发布,是从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为了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控制药品风险,给企业自查和专项治理提供技术支持。总局已要求所有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抓紧对本企业产品开展自检,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停售停用,及时召回产品。同时要求各地药品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抽验,彻底清理银杏叶药品市场。凡仍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在市场流通的企业,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p p   此次公布的补充检验方法,是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一部分。该方法扩大适用范围及增加其它检验项目和方法的工作正在加快进行,并将及时公布。 /p p br/ /p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月4日发布《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银杏叶胶囊中游离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按照该检验方法,银杏叶药品生产过程中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将被检出。   近期,总局通过飞行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谋取非法利益,擅自将银杏叶提取物生产工艺由稀乙醇提取改为3%盐酸提取,导致银杏叶 药品 有效成分分解,降低药品疗效,而按照现行药品 标准 检验方法却无法发现。这次发布的补充检验方法,是国家药品检验机构专门针对盐酸提取工艺和非法添加其他物质研究的新方法,只要是使用盐酸提取工艺和非法添加其他物质的,就可以直接检验出来。   此前,总局已经就银杏叶药品问题多次发布通告,列明购买非法银杏叶提取物的 企业 ,要求这些企业立即采取停售、停用和召回等措施。同时部署开展了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要求其他生产银杏叶药品的企业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补充检验方法的发布,为监管部门有效执法提供了有力武器。   补充检验方法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一般不公开发布。此次公开发布,是从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为了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控制药品风险,给企业自查和专项治理提供技术支持。总局已要求所有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抓紧对本企业产品开展自检,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停售停用,及时召回产品。同时要求各地药品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抽验,彻底清理银杏叶药品市场。凡仍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在市场流通的企业,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此次公布的补充检验方法,是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一部分。该方法扩大适用范围及增加其它检验项目和方法的工作正在加快进行,并将及时公布。
  • 2008,中国食品药品安全大事记
    大事记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全为先,2008年的中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充满了警示和反思。即将过去的一年中,我国在汶川地震灾后救援和北京奥运会成功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令人难忘,问题奶粉、刺五加注射剂等严重不良事件的警钟更响彻全国。伴随着国家食品安全立法、建立基本药品制度等改革步伐的加快,让我们共同期待吃药更安全、餐桌更绿色。 I级响应,问题奶粉风暴席卷全国 今年9月,一场突袭的问题奶粉风暴席卷全国,三鹿等奶制品企业的婴幼儿奶粉中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截至11月底全国诊疗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达29万余人,并有多名患儿死亡。国务院迅速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彻查各类奶制品,问题奶粉下架、封存并销毁、筛查和诊疗患儿……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中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点评:在蛋白质检测值上弄虚作假,使无辜的孩子受害,受到伤害的还有中国食品的整体形象。我们不仅要进行道德的追问,更要展开严厉的问责、充分的赔偿,亡羊补牢。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只有靠切实行动和产品质量,才能恢复我国食品行业的声誉,赢得人民的信任。 大事记二 大震之后“无大疫” 奥运食品“零投诉” 汶川地震灾后救援和北京奥运会中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至关重要,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经受住了考验,交出了两份满意的答卷。北京奥运食品安全万无一失,实现了食品供应“零中断”、餐饮运行“零投诉”和食品安全“零事故”。经过科学预防和严格处置,四川地震灾区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 点评:地震和奥运会考验的不仅是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面对重大事件和活动的应急能力,更是平日的积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相辅相成,同样重要。 大事记三 药品安全白皮书首次发布,确保百姓用上安全药放心药 今年7月,我国首次发布《中国的药品安全监管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我国已建立比较完备的药品监管体制,并不断加大投入提高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在白皮书中,“中药和民族药的监管”被作为重要内容单列,通过制定符合民族药发展规律的监管措施等举措,鼓励和支持民族药的发展。同时,白皮书指出,我国正处于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点评:在白皮书发布之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表示:“我国政府有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确保老百姓用上安全药和放心药。”这不仅是一句宣言,更是一句沉甸甸的承诺。 大事记四 甲氨蝶呤注射液事件“结案”,60年名厂被“摘牌” 4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注销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甲氨蝶呤注射液的药品批准文号,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这起严重药物损害事件正式“结案”。去年7月,由于现场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注射用甲氨蝶呤、盐酸阿糖胞苷等批号药品中,导致多个批次的药品被硫酸长春新碱污染,造成这起重大的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事故不仅导致广西、上海部分医院的白血病患儿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行走困难等不良反应症状,也使上海华联这家拥有60多年历史的知名药厂被最终“摘牌”。 点评:一批名企、老厂的“落马”固然令人痛心,但是更让人体会到我国严格药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勇气。相关人员隐瞒违规生产的事实,折射出药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要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光靠企业自律还远远不够,需要更刚性的综合手段促使企业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大事记五 刺五加注射剂遭污染,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受关注 10月,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3例死亡。调查发现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罚单”开出:完达山药业公司被责令全面停产,依法处理企业直接责任人,在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等。 点评:在药品的生产、运输和使用全过程中,1%的疏忽,都会酿成100%的严重后果。此外,从去年的“鱼腥草”到今年的“刺五加”事件,中药注射剂生产普遍存在的成分难控、提纯工艺不强的弱点也需引起重视。 大事记六 公布并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食品安全立法步伐加快 4月20日,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草案明确提出,要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对消费者的赔偿将提高到10倍。为防止问题奶粉事件重演,今年10月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作出八项修改,包括突出全程监管,强调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及沟通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尽快尽早控制事故蔓延;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监管等。 点评: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两字之差却蕴涵着观念的巨大进步。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我们期望这是一部“苛刻”的法律,因为它打响的不仅是一场全民族的保“胃”战,更维系着人民群众最宝贵的生命健康。 大事记七 建立国家基本药品制度,确保公众合理用药 今年10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其中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国把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保证“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基础,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配送,公众基本用药将由国家统一定价等。 点评:吃药贵,贵在中间环节,贵在大处方,只有挤掉药价中的水分,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切断医生、医院与药品销售商之间的利益链条,才能确保老百姓合理用药,药品安全也将更加得到有效保障。 大事记八 创新监管机制,更好地为人民负责 今年,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发生重要调整。卫生部新改建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在原承担卫生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了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标准,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等职责。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主要承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 点评:新改建的国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已经开始工作。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有利于建立医药一体化管理平台,增强政府部门对市场的监管能力,加强对公众生命安全的保障。 大事记九 向“违法添加”宣战,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从12月10日起,我国9部门联合组成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15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公布第一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其中包括17种非食用物质和10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点评:违法成本过低、处罚过轻,一直被认为是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这次专项整顿提出“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分子”,让我们从中看到了希望。“什么都能加、什么都敢加”,这样的评语,再不要加在中国食品身上。
  • 中国官方专设机构受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
    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27日在北京成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介绍说,投诉举报中心将承担指导协调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工作的任务。   官方当天消息称,目前,中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业务网站www.12331.org.cn已开通运行,全国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2331”也将在全国陆续开通。   投诉举报中心将建立12331电话呼叫系统、网络信息处理系统、信件处理一体化工作系统、走访受理工作系统、移动终端受理系统和数据综合分析系统为主的工作体系,统一受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其职责还包括受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通报和回访等。   此外,投诉举报中心将跟踪了解国际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或组织建立密切合作关系,拓宽中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的合作领域。   记者打开其业务网站看到的投诉举报具体流程依次为,填写投诉人或单位信息,被投诉人信息,投诉内容,生成投诉表单。相关信息均须“实名”。   边振甲强调,要通过汇总举报情况,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调查、座谈、约谈等方式,发出警告警示,明确趋势,发现规律,提出建议,成为监管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边振甲说,全国投诉举报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利于形成监管部门、企业、公众和媒体良性互动的格局,也有助于汇集各方面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
  • 药监局严打药品违法 主抓中药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发言   今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举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负责人李国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负责人毛振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出席。据悉,“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是总局组建以来,在药品安全领域部署开展的第一次大的行动。   发布会上,颜江瑛介绍了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的内容。颜江瑛表示,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药品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是,药品安全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   总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情况,把“隐患最突出、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作为这次药品“两打两建”的重要内容,决定从今年7月到12月,集中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一场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我们简称为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两打”主要是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行为和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是针对当前存在的中药违法生产、中药材市场掺杂使假、网上违法售药等突出问题,通过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药材专业市场、诊所和互联网的排查检查和监测,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苗头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中药和化学药品的违法生产行为,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整治中药材专业市场和打击网上非法售药的行为,打击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资质性质的违法经营活动,同时严厉整治诊所非法药品购销行为。   “两建”主要是建规范和建机制。我们将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症结,结合各地的创造性工作,不失时机地推出一些标本兼治的真招实策,打建结合、以打促建,构建药品安全规范化、制度化的格局。在专项行动期间,我们将以2010年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去年颁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监督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制定出台加强中药材管理、网上售药管理和药品委托生产管理等规定。同时在落实好已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研究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建立企业风险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和药品安全风险警示约谈等制度。   行动期间,还将在8月上旬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启动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开展网上售药的整治,解决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的问题 8月下旬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林业局和中医药局等八部门共同启动开展中药材市场整治,按照“属地管理、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在此期间,总局将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通过曝光栏曝光网上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曝光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件等。   总局也将进一步加大曝光的力度,通过曝光栏曝光网上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曝光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同时提出对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鼓励社会各界向本辖区积极举报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是:12331。
  • 食品药品监管局: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开展六个“严厉打击”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记者从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将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全力营造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和及时曝光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开展六个“严厉打击”。   “2010年,各地加大了对违法添加药物、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还远远不够。目前,市场混乱形势依然严峻,市场秩序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在会议上指出,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2011年开展六个“严厉打击”,即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劣原料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边振甲要求,各地要以有力的措施和行动,充分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有干劲、负责任、抓实效的良好形象。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实施五个“必须”,即凡存在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 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 凡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经营 凡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撤销产品批准文件,吊销生产许可证 凡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对跨地区的重大问题挂牌督办 支持配合省级局,对违法违规企业一查到底,坚决予以打击 建立地区之间的协查机制,使问题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切实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争取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将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的建立健全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是实现严格准入、提高门槛的最有效手段。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   边振甲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相关建设工作,近两年加大了有关原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以及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等制修订的力度,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有关省级局和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及协会、院校等先后承担了部分工作。目前,有的已经发布,有的已在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制定有关技术要求等编制和管理规范,科学推动和指导工作进展,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相互协调配套并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体系,全面提高产品准入、生产准入门槛,科学有效降低申报数量。   同时,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做好有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记者从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司长童敏介绍,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有序地推进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相应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据介绍,我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包括,完善原料标准。针对胆碱类及其酯类物质的使用问题,修改化妆品卫生规范。组织拟订24种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完善产品标准。制定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改变了化妆品没有产品注册标准规范的状况,进一步完善了保健食品产品质量标准的规范和要求,提高了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水平。   此外,还包括完善检测方法 完善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 完善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等。
  • 大连将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大连市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今年重点工作,据会议消息,今年大连市将开展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包括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借义诊和讲座名义兜售药品等,副市长卢林出席会议。   5项重点任务确保食药安全   食品和药品安全,近年来成为社会热点,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立新表示,公众对食品药品已不仅仅满足于“有”,而且要“好”,食品药品安全已不是单一的技术问题,有道德、社会和政治的因素,需要解决的问题更为复杂,比如网络等新媒体宣传销售产品的趋势日益扩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安全风险加大。   今年,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重点在五方面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的“三方责任”,上半年,国家局将在全国范围内试行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大连也将推进这项工作   全力做好“十二运”、“达沃斯”等重大活动食品药品的安全保障,包括加强对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强化日常监管,在餐饮、保健品、化妆品方面,强化风险监测,加大高风险类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定期公布安全信息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将建立中药饮片伪劣产品图片数据库等。   拟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在打击违法行为方面,记者了解到,今年大连市将完善与公安机关、知名企业协作打假机制,并开展专项整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在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   将开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借义诊和讲座名义兜售药品、电话销售药品、制售假劣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定制式义齿等9个专项行动。   在餐饮服务环节   重点开展学校供餐单位等5个专项整治,包括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学校旅游景区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具。   在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   开展假冒保健食品、部分美白祛斑化妆品等专项检查,有效遏制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在药品批发行业,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今年计划争取立项并启动建设“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区市县食品药品快检能力建设。建立中药饮片伪劣产品图片数据库。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启用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监管信用信息电子档案。
  • 中国30省份70%的市成立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要有信心。他透露,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70%的市和30%的县整合了食品和药品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对食品安全的状况,毕井泉说,我们要讲两句话:第一,对中国的食品安全要有信心。第二,我们的工作还要继续努力。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有信心,有以下几方面理由:  一是从市场抽样检验的结果来看,近几年抽样检验的数量逐年在增加,抽样检验产品的合格率也在稳步提高。2015年总局共抽检了17万批次的食品,比2014年增加了21%,比2013年增加了2倍多,2015年的抽检食品合格率是96.8%,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二是从监管的工作看,我们向社会公开不合格的食品6552个批次,食药部门查处涉及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24万件,公安机关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1.5万件,配合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新的食品安全标准157项,在40万家餐饮企业推行“明厨亮灶”的工程。  三是从法制建设看,去年全国人大修订了《食品安全法》,新的《食品安全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食药总局已经制定了和正在制定一些配套的规章,切实把法律规定的内容执行到位。这些都为我们构建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四是从监管体制看,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决定,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70%的市和30%的县整合了食品和药品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这也为食品药品的监管提供了重要的体制保障。  另一句话是我们还要继续努力。毕井泉说,一方面现在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现在的食品安全仍然处在问题多发期,因为现在是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所决定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多。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这都给食品安全构成了比较大的威胁。我国目前发放许可证的食品经营、生产企业有1180万家,这些都是我们监管的对象。还有为数众多没有领许可证的一些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产业“小散乱”的问题还是相当突出的。食品生产中掺假造假的案件还是屡有发生,特别是抽检中还有3个百分点的不合格食品,这个不合格食品如果落在哪一个消费者头上都是百分之百。  另一个方面,食品安全工作有进步,但是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距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我们的食品安全标准还有一些缺失,我们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还不足以对违法者形成震慑。我们的监管力量薄弱,数量不足,能力不强,检验设备落后。全国现在还有70%的县和30%的市还没有完成食品药品体制的改革。所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现在面临的挑战还是比较多的,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做好食品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青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41个县配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
    当前,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为了保障青海省各族群众的食品安全,12月18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省41个县配发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有了这个检测设备,今后食品非法添加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将无处遁形。   记者在配发仪式上获悉,近两年来,青海省药监局采取各种有效监管手段,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检测检验力度等工作,青海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为了切实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和缺乏监管手段等问题,青海省药监局通过中央2011年下达补助地方监管能力建设装备经费381万元,经省政府招标采购方式,给青海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备了11种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这个设备可对餐饮具表面洁净度、食品中致病菌、瘦肉精、食用油、农药残留、肉类水分等进行有效检测 配备的25种快速检测试剂,可对甲醛、三聚氰胺、柠檬黄、吊白块、苏丹红、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等57种常见的非法添加和有害有毒物质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
  • 《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发布
    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的通知,表示《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 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以下为“规划全文”: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二五”是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一级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原属于市工商、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及人员划转至新成立的市食药监局,全面履行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职责。加快推进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单位改革,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市(县)、区相继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各乡镇按区域设立监管分局(分所),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基本建成盖边沉底的监管网络。各市(县)、区相继成立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将食品检验检测职能整合到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天安行动”、“食品药品安全放心行动”、药品“两打两建”、保健食品“打四非”、医疗器械 “五整治”等专项整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检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市公安局在市食药监局设立警务室,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违法案件7236件,罚没款6200万元,处理投诉举报 17800余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3274条,取缔无证经营户169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6个,停业整顿生产经营户662家,移送司法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739件,追究刑事责任1083人。公安部挂牌督办7件。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探索并联审批模式,建立审批事项电子档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凡是依法可以下放的,均下放到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机制日益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日渐完善,部门协作联动顺畅有序,食品安全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成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三类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其中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已实现追溯系统全覆盖,同时在60家食品流通企业和10家餐饮单位开展追溯试点。持续推行餐饮安全“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推进远程监控技防设施应用,全市大多数A级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近一半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实施了“五常法”管理并安装监控设施。完成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1323余次,实现食品安全零差错零事故。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实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工作常态化。79家在产药品生产企业100%通过新版GMP认证,通过认证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对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按品规全面开展质量风险评估。药品批发企业新版GSP认证率100%,零售连锁企业认证率90%,单体零售药店认证率80%,均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医疗器械 GMP认证,企业认证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检查覆盖率10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工作机制,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约谈制度。  ??(四)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日益健全。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建设取得积极成果,2013年10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允许苏州工业园区口岸进口药品,增加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至“十二五”末,苏州口岸办共核发《进口药品通关单》189单,进口药品498批次,共计119万公斤,货值12015万美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创建口岸药品检验所为目标,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2012年实现整体搬迁,新所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人员编制从40人增加到68人,在编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超过75%,配置货值近亿元的仪器设备560多台(套),检测能力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保健食品、化妆品、洁净室性能检测六大类共378个参数,药品检测能力基本覆盖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和国际通用药典的检测项目,基本达到口岸药品检验所的标准。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于2012年正式设立,运行以来,每年检测业务受理量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检测业务辐射上海、浙江、无锡、南通等省市。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5年全市食品每千人抽检率达5.05,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每百万人口报告率逐年上升。  ??(五)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活动。重点围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面向执法人员、企业和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每月在市主流媒体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切实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部署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极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功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做好“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监管事业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这给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随着食品药品产业的快速发展,更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得到广泛应用,这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上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各监管环节之间尚未真正实现无缝衔接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薄弱,仅靠现有的人员编制和专业能力难以完成面广量大责任重的日常监管工作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尚未彻底根治,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仍较薄弱 食品检测职能及机构还分散在多部门,尚未形成统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主动顺应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应有贡献。  ??三、“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和“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把苏州建设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二)工作目标。通过5年努力,力争到2020年末,基本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适应监管工作任务需求,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不断改善,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所有食品供应渠道、食品品种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项目。食品检验量达到6份/千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原则上,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食品生产监管违法问题发现率达到5%,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药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化妆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率达到100%。  ??——对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短缺药品定点储备单位日常监管做到100%全覆盖。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覆盖率达到80%。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率100%。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1.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向专业化、系统化、独立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县、镇三级监管网络,确保监管无盲点、无空白。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内部整合,理顺监管职能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成食品检验检测职能的调整和机构的整合,分别建立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市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2.全面落实“四有两责”。深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的认识,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资源的投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落实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着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配足日常监督检查、市场抽检执法、产品技术检验三类岗位,配齐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职检查员,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验、样品检验必需的设备。  ??3.强化食品药品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完善市、县、镇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推进综合协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通“最后一公里”。逐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责任机制、隐患排查机制、问题发现报告机制、群防群控机制等相关制度规范,夯实基层监管工作基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的作用。  ??4.进一步明晰食品药品监管事权。按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食品药品监管事权进行合理划分,明晰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权力行使,充分调动各级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上下协调的事权体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考评等途径,层层传递压力,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建设。  ??1.深入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着力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制定出台苏州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文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的建设。依法做好全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及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推行网格化监管、“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案件查处及执法案卷评查为切入点,推动落实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做好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严格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1.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三分监管”有关要求,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划定的企业监管频次和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内部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管与执法事中事后衔接力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动态管理,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名单,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覆盖全市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2.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溯源管理机制,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的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体系。完善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食品销售、仓储、运输和食品销售摊贩的监管,加大法定抽样检测力度,切实增强对食品销售、仓储、运输的全程监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农村市场治理力度,鼓励农村市场规模化经营,实施农村市场“百千万”计划。  ??3.强化餐饮安全监管。制定、修订《苏州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苏州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操作手册》等制度规范,提升对基层监管工作的指导效率。继续倡导实施先进管理方法,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加强对高风险品种、高风险场所和高风险危害因素的抽检,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业态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加大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力度。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对上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提前介入重大活动的筹办,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供餐单位和辖区内均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4.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监管数据库,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档案。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分类分级动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示范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经营企业等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制度。加强互联网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互联网销售行为。  ??5.强化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监管,继续开展年度基药质量风险评估及每年2次监督检查。继续做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不断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确保注射剂类药品认证下放省局后我市企业新版GMP实施水平不下降。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强化对高风险对象的监管,突出对生产行为和产品上市后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强化特殊药品、特药复方制剂日常监管,严防麻黄碱复方制剂流弊事件的发生。加强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全面完成医院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  ??6.强化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药品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优化存量资源,推动药品流通市场持续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严格监督实施药品GSP。强化GSP认证通过后跟踪(飞行)检查。运用飞行检查、通报、曝光、约谈等监管举措,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快完善药品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加强药品购销渠道和安全风险管控。确保药品流通环节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行为,督促网售药品配送严格执行药品GSP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贯彻实施新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疫苗流通监管。  ??7.强化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继续修订、完善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各项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市医疗器械依法监管,协调统一。深入推进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属地分级监管”的原则,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完善日常监管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升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四)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按照“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丰富执法措施和手段,提高案件查办效能。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涉案产品检验认定、处置以及办案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合力。抓住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科学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抓住问题较集中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发挥监督检验在稽查打假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稽查与投诉举报工作互通机制,形成从投诉举报中善于发现案源、通过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发现案件动向的良好格局。鼓励各地区、部门之间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协作机制,签订相关的协作协议与协作章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与细则,形成稽查“大协作”格局。  ??(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建设。  ??1.加强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理顺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责任处室牵头、有关处室齐抓共管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坚持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实施教育培训学分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和师资库,编写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配套性教材。开展网络教育,实施联合办学,鼓励干部在职自学。选派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进企业跟班学习和赴境外参加培训。  ??2.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的竞争性干部选拔机制和交流轮岗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加大考核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权重。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和绩效考核等工作,配优配强有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3.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和检验员。根据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性强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展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通过职业化培训教育、专业化考核考评,加快建立与专业化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检查员队伍,提升监管的专业化水平,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系统化风险。突出抓好技术监督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专家型、国际化的标准,科学规划、严格选拔、精心培养,努力造就一支与履行技术监督职能需要相匹配的专业人才队伍,做好检验员队伍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注重优秀人才的吸收引进,在提升科研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  ??(六)建立科学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1.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进口药品口岸药检所功能建设,创成口岸药品检验所。深化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建设,探索在分所建立江苏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监管企业培训基地。建设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基地,建成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技术中心。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不断拓展检验检测项目,持续延伸检验检测覆盖范围,着力突出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建设,在县(区)、乡镇建立快检室,实现基层食品快检能力全覆盖。鼓励督导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高风险主体,积极开展快检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各自的技术优势,建立优势互补的食品安全法检体系。  ??2.着力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科学编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全面统筹信息化监管建设项目,建立基于大数据处理和云平台运行的监管基础数据库,努力构建涵盖“四品一械”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公示、举报投诉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监管事项的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上下对接通畅、信息及时共享、移动执法便捷、数据分析精准的监管目标,切实将监管效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3.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审评机制改革。支持苏州高新区筹划建设国家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分中心项目,推进江苏省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在苏州高新区建设医疗器械审评分中心。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在省内率先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为江苏的试点工作多做贡献。  ??4.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系统,有效联通和共享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食品抽检监测信息,完善全市统一的抽检结果处理程序。加强市、县两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建设,加快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5.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协调有序、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保障、社会动员和总结评估等机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信息通报等机制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
  • 各地食药监局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天津市   为切实保障2014年春节期间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市食安办也向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发出通知,就加强节日期间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春节期间,天津市将着力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加强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糕点、调味品等节令性和热销食品的监管 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等重点场所的食品监管 加强对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方面,加强对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 突出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材、互联网售药等重点行为,加强对药品的监督检查 突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 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计生等部门协调配合,打击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广告 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震慑力。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系统各监管单位、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防范系统性风险。一是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对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三是强化食物中毒防控。四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将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动态,做好舆情监测 强化应急管理,做好信访工作 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24小时开机制度,并要求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江苏省   江苏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署安排,严格落实省食安办等5部门《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协调配合,保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监管职责履行到位。要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强化预测分析、监督检查和市场排查,深入查找、及时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通知》明确,要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一是要加强节令性和热销食品的监管,二是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食品监管,三是要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四是要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要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一是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为,加强对药品的监督检查 二是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 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打击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广告。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药品顶风违法行为快查快办,严格执法、严肃执法。要注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引导,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要及时回应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用药,增强安全信心。   湖北省   近日,湖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全省“两节”(201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周密部署,要求各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排查,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确保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   二是加强监督执法,排查安全隐患。要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找准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优化消费环境。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防范应对。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安排值守人员,保持联络通畅,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准备工作。   海南省   2014年春节将至,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在全力推进机构改革的同时,毫不松懈地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力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组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从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2月中旬,在全省开展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工作更细、措施更严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重点整治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变质原料加工食品、违规投料生产药品等违法行为,突出对生产、购进、储存等关键环节监督检查。每个环节的专项整治都制定了详细的巡查检查记录,确保全省检查内容、标准统一。   二是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首负责任制。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诚信自律,不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不制售不合格药品、不开展虚假宣传等。   三是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全方位宣传食品药品安全重奖举报机制,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向12331热线提供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线索,对违法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力。   节假日期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并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投诉举报,确保全省人民和中外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元旦、春节。   青海省   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对2014年元旦春节和省“两会”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知要求:   一是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强化食品中毒防控,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防范系统性风险。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引导,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用药,增强安全信心,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周密部署,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分析、排查、预防等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零报告制度加强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 文章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也要放权、要“瘦身”
    一纸方案,多个部门随之而动,成立13年的&ldquo 广东FD A&rdquo &mdash &mdash &mdash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扩容,打出广东新一轮机构改革的&ldquo 首拳&rdquo 。食品监管终于告别&ldquo 九龙治水&rdquo ,总体上实现两段监管。本月开始,原来分布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与食品监管相关的职能,全部划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不可否认,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也面临信任危机。一个部门,增加职能,权力扩大自然是&ldquo 香饽饽&rdquo ,而在&ldquo 还能吃什么&rdquo 已成国问的年代,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增加职能也是&ldquo 烫手山芋&rdquo 。   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如何发挥作用?南方都市报专访局长段宇飞,解析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以及未来的监管路径。   食药监机构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南都:8月底,食药监机构改革方案在期待已久后正式出炉。我们看到,这个方案整体上还是与国家局保持一致。具体来看,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体现了&ldquo 广东特色&rdquo ?   段宇飞:比如,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改革之前的设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是统一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改革之后又进行了拆分整合。但广东有其特色,保健品和化妆品的量非常大,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的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还明确省食安办主任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稽查局局长由副厅级干部担任。   第二是根据广东省实际,在酒类流通、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流通监管等方面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经济和信息化、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三是创新监管方式。转变&ldquo 重审批、轻监管&rdquo 或&ldquo 以审代管&rdquo 的路径依赖,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新的监管体制下,局领导分工将按品类、按链条分管,人员向日常监管加强。在执法上,要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沉。   改革后,省局取消职责13项、下放职责10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整合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   南都:你刚提到,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这在改革方案当中也有重点提及,如何来理解这种转变?在今后工作中怎么体现?   段宇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核心是整合、统一、加强。整合职能、理顺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要与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对整合、理顺后所有的职能所涉及到的审批事项,要进行优化组合,该合并的合并、该优化的优化,然后进行清理,除必须保留的外,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转移,实现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根本转变。   同时,通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制度、体系、机制、标准等建设,切实解决监管不力或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要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企业首负责任制,加快构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体系。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要通过改革,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的同时,也让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ldquo 瘦身&rdquo ,切实腾出时间和精力抓监管、抓执法,管好该管的事情。   南都:我们注意到,这次改革,省局还新设置了两个职位,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   段宇飞:这也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主要目的是加强监管。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是监管&ldquo 四品一械&rdquo ,分为食品和药品两大块,还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设置模式,广东省局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在内部、外部承担相关协调职责。   职能整合后不会形成新&ldquo 垄断&rdquo   南都:从以往的&ldquo 九龙治水&rdquo 变成了两段监管,这是本次改革最大的调整。这个会带来什么改变?以后碰到食品安全问题,&ldquo 踢皮球&rdquo 的现象会不会减少?   段宇飞:这次改革的关键,就是要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职能,比如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和酒类、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流通监管职能相应划转整合,把整合后的职能赋予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确保形成大食品药品的监管体系,形成统一的监管和执法力量。   从这个月起,广东省食品安全总体上将分为&ldquo 两段式&rdquo 管理,在食用农产品种养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由农林渔部门监管 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可以说最大的变化是职能集中,责任很明确。例如蔬菜,在田间地头时归农业部门监管 一旦进入加工厂、市场,最后到消费者手中,都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这样就可以避免过去职能交叉、监管空白与相互推诿的情况。   南都:也有专家担心这些职能整合到食药监局后,会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比如以前各部门互相可以制约平衡,现在一个部门负责到底。   段宇飞:我觉得不会,现在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当然,我们政府层面也会出台一系列的考核评价机制,现在正在做&ldquo 建章立制&rdquo 的8个课题调研。其中有一个对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制考核。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还影响G D P   南都:你之前在其他场合有提及一本书,叫《屠场》,这本书好像是反映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段宇飞:对,这本书反映的是美国20世纪初的食品安全状况。当年罗斯福总统读了《屠场》后,其中的内幕让他很震惊,也推动了《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的通过。   当年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比我们现在要糟糕得多,罗斯福是一个一个议员去做工作。大家不要只是看到美国现在的食品安全状况好,也要看到它曾经经历的艰难过程,从而对现在的工作有一个客观的、正确的认识。在正视问题的同时要坚定信心,食品安全监管要坚持不懈。   我们正在学习美国FD A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理模式,如果和曾经的食药监局相比,这次改革又前进了一步,但今后还有更多需要完善的空间。在实际工作中,也许还会出现磨合过程中的各种不适应,也许会碰到一些原来没有预料到的问题。   南都:这些年食品安全已成为高频词,你是如何看待食品安全的?   段宇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中有一句话: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也强调,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和重大的政治问题,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食品安全不单是民生问题,还会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比如,G D P是硬指标。可是,广东省G D P的1/5来自食品医药,去年G D P是1 .2万亿,从业人员1200万,超过全省人口的1/10。食品监管是不产生G D P的,但是我们监管的行业是产生G D P的,管得好是双赢,监管出了漏洞是双输,消费者受害,企业倒闭。   长远而言,广东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肯定还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工作中去创新、实践中去摸索,也希望社会各界一起行动起来,抵制、检举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和保障食品安全。   声音   广东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   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我认为,这些职能整合到食品药品监管局后,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 成都全国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第一次出现总监   根据改革方案,成都市食药监局机关将配备两名副局级总监&mdash &mdash &mdash 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这也是本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改革中的亮点,从国家到地方,均首次出现了&ldquo 总监&rdquo 一职。   总监做什么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这应该是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设立的专业技术性的高级管理岗位,&ldquo 需要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高级技术人才,从专业角度,统筹监管决策和监管措施。&rdquo   将工商、质监和商务等部门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加挂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牌子,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hellip &hellip   日前,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炉,内设机构由目前的12个扩容至16个,原食品安全协调处一扩为四: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领域的安全监管及综合协调,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挑起了大梁。   根据日前印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今后,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将进行属地管理,施行市、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各区(市)县都要相应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并按区域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两大变化   整合三部门职能新增7处室   本次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除整合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外,还划入了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和市商务局的部分相关职能,并加挂了市食安办的牌子。   市质监局划入的是生产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化妆品监管职责,市工商局划入的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商务局划入的是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新职责的增加也让市食药监局内设机构大幅扩容&mdash &mdash &mdash 将从目前的12个处室增加到16个处室。根据新划入的职责,增加了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风险检测处、化妆品监管处、应急管理处(挂投诉举报受理处牌子)和科技与宣传处。   根据改革的需要和职责的调整,原食品安全协调处和高新区药品监管处被撤销。而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将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一个亮点   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根据改革方案,市食药监局机关将配备行政编制105名。   值得一提的是,该局还将配备两名副局级总监&mdash &mdash &mdash 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本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改革中的亮点,从国家到地方,均首次出现了&ldquo 总监&rdquo 一职。   &ldquo 总监&rdquo 是做什么的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应该是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设立的专业技术性的高级管理岗位,&ldquo 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都是专业化非常强的领域,需要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高级技术人才,从专业角度,统筹监管决策和监管措施。&rdquo   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共有两名食品药品安全总监&mdash &mdash &mdash 吴浈副局长和焦红,他们均是今年4月起担任的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从两人简历看,吴浈曾长期任职地方卫生医药系统,焦红曾是大学生物系教师,并担任过湖北省某医药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亮点聚焦   组建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   本次改革中,成都市在整合原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机构,组建了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为市食药监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100名。该稽查总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对抽验结果的处理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对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指导区(市)县开展工作。   从市场到餐桌一个部门管   这一轮食品监管的机构改革,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将以往各个部门分段监管的职责进行整合。按照四川省改革意见的说法,就是要&ldquo 着力解决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rdquo   改革后,原食药监、质监、工商、商务等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监管都集中到了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也就是说,今后,从进入市场到端上餐桌,食品安全问题都将由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监管。   天府新区将组建食药监局   本次改革,成都食品药品安全将进行属地管理,施行市、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按照规定,各区(市)县都要相应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它们属于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市食药监局的指导,领导班子则由同级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市食药监局的意见。   同时,各区(市)县还要按区域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食药监管所)。此外,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也要分别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   市食药监管改革路径   2000年以前市卫生局承担药政、药检职能,而市医药管理局承担药品生产、流通等监管职能。   2000年1月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同时撤销成都市医药管理局。   2006年7月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食品监管职能,更名为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1年成都市政府公布&ldquo 三定方案&rdquo ,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药局。   2013年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启动,成都市宣布,整合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及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部分监管职责,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 CFDA发布2017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一、生产和经营许可情况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一)食品生产和经营许可情况 /strong /span /p p   1.食品生产许可情况 /p p   2017年各省(区、市)局共新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1.7万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231张。截至11月底,全国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15.9万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3695张 共有食品生产企业14.9万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3685家。 /p p   2.食品经营许可情况 /p p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共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1284.3万件,其中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896.3万件,食品流通许可证(旧版)267.5万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旧版)120.4万件。 /p p   3.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情况 /p p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共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2317件。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二)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情况 /strong /span /p p   1.药品生产许可情况 /p p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共有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4376家。 /p p   2.药品经营许可情况 /p p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47.2万家,其中批发企业1.3万家 零售连锁企业5409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2.9万家 零售药店22.5万家。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三)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许可情况 /strong /span /p p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情况 /p p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实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6万家,其中:可生产一类产品的企业6096家,可生产二类产品的企业9340家,可生产三类产品的企业2189家。 /p p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情况 /p p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共有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1.0万家,其中,仅经营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22.5万家,仅经营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6.1万家,同时从事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12.4万家。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四)化妆品生产许可情况 /strong /span /p p   截至2017年11月底,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卫生许可证4304件。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二、注册审批情况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一)特殊食品注册情况 /strong /span /p p   2017年共批准保健食品初次注册申请797件,变更注册申请1101件,延续注册申请348件。 /p p   2017年共批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952件。 /p p   2017年共批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3件。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二)药品注册情况 /strong /span /p p   2017年在新药审批工作中共批准新药临床734件,新药证书及批准文号20件,批准文号9件 共批准按新药申请程序申报临床申请42件。 /p p   2017年共批准仿制药临床申请251件,生产申请224件。 /p p   2017年共批准进口药品申请临床316件,上市93件。 /p p   2017年总局共批准药品补充申请2158件,备案546件。全国各省(区、市)局共批准药品补充申请4251件,备案12264件。 /p p   2017年共批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申请552件,再注册申请338件,补充申请62件。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三)医疗器械注册情况 /strong /span /p p   2017年,全国共批准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5993件,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867件,进口(含港澳台)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389件,进口(含港澳台)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189件。批准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7193件,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1616件,进口(含港澳台)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1655件,进口(含港澳台)第三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1631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许可事项变更4584件,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事项变更489件,进口(含港澳台)第二类医疗器械许可事项变更555件,进口(含港澳台)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事项变更591件。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四)化妆品注册情况 /strong /span /p p   2017年共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首次申报2537件,延续979件,变更2510件 批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首次备案12683件,延续3163件,变更1300件。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三、广告审批和查处情况 /strong /span /p p   2017年,全国共审批药品广告1.2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8774件。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389件。 /p p   2017年,全国共审批医疗器械广告1.7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087件 撤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18件。 /p p   2017年,全国共审批保健食品广告7029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312件,撤销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40件。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四、中药品种保护情况 /strong /span /p p   截至2017年11月底,共有中药保护品种证书237个,其中初次申报品种110个,同品种12个,延长保护期115个。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五、投诉举报情况 /strong /span /p p   2017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受理食品(含保健食品)投诉举报88.0万件,立案3.1万件,结案3.1万件。受理药品投诉举报5.8万件,立案4825件,结案4737件。受理医疗器械投诉举报1.5万件,立案834件,结案828件。受理化妆品投诉举报3.1万件,立案1105件,结案1213件。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六、案件查处情况 /span /strong /p p   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含保健食品)案件25.7万件,货值金额6.8亿元,罚款23.9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6亿元。责令停产停业1852户次,吊销许可证186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68个,移送司法机关2454件。 /p p   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药品案件11.2万件,货值金额3.3亿元,罚款4.0亿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亿元,取缔无证经营1146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38个,责令停产停业1569户,吊销许可证162件,移交司法机关1951件。 /p p   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药品包装材料案件318件,货值金额362.3万元。 /p p   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器械案件1.7万件,货值金额1.8亿元,罚款金额4.3亿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969.1万元,取缔无证经营161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1个,责令停产停业98户,吊销许可证13件,移交司法机关62件。 /p p   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化妆品案件1.0万件 货值金额6851.2万元,罚款4294.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1.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284户,移交司法机关24件。 /p p   注:[1]本报告数据来源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表制度》。除特殊说明外,数据报告期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p p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情况:既生产一类产品又生产三类产品的企业,统计时分别计为一类生产企业和三类生产企业,企业总数仅计一家。 /p p   [3]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数据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p
  • 钟南山:欢迎政府对食品药品一管到底
    3月10日,国务院宣布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这个方案实现了我们的愿望:就是把国家食安办、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检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有机结合,对食品和药品实现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一竿子插到底的全过程统一监管。这是很大的进步。我非常欢迎这样的做法,它体现了政府回应民众要求、提高食品和药品安全的决心。这届政府出台了改革方案,由下届政府来实行,体现了政府政策的连贯性。如果能够切实执行,食品和药品的监管水平应该有比较大的提高。   就像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所说,过去坚持的“分头监管,综合协调”的指导思想看来行不通。虽然2006年1月已经通过《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发,其根源在于现有的分段监管系统中,卫生、农业、质检、工商、药监部门各司其职,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各管一段,中间有权力交叉,同样也存在盲点——看起来谁都在管,但是事件一曝光,就发现有漏洞。   总局成立后,它的权力将比以前大很多。本来就应该赋予这样一个机构这么大的权力,并进行严格的责任分工,才能严格执法。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就是一个权力很大的监管机构。欧盟也实行“从头管到尾”的体系,分工明确。现在我们的理念也与他们一致了,要一管到底。把多头管理变成一头来管。这不是扩权,而是把体制理顺。此番改革后,部门利益将大大减少,为真正地严格执法建立了很好的平台。责任制一旦明确,有些问题就可以解决。   方案出台后关键就看实行。实行不会那么容易,因为涉及到很多部门利益。这需要下大决心。比如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问题。从奶农、制造商,到流通、消费都有人管了,结果奶站没人管。奶站就钻了空子,为了提高所谓蛋白质含量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其实其他部门都知道,为什么不出声呢?因为里面涉及利益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每个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为此应该加强处罚力度。目前的处罚力度还不够。为什么外国的企业绝对不敢干?因为一旦出事,就罚到倾家荡产。比如吸烟广告,美国的新法律规定“降焦减害”的广告是违法的。在中国则有很多人相信这种虚假广告,认为是对的。除了严格的法律,还必须有很强的执法力,才会有威慑作用。   此番改革是从立法、执法的角度提高食品和药品安全。随着社会发展,最终要让保证食品和药品安全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让大家觉得不这样做是可耻的。1998年起广州规定不许按汽车喇叭,按一次喇叭罚100元,开始大家都觉得不可理解。但渐渐地,不按喇叭的意识形成了,现在没有惩罚,无故按喇叭的也很少了。当保证食品和药品安全提升到公众和企业自觉的道德层面时,就可以让人放心了。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化妆品抽检结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日通报了201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在505批产品中,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芳玫瑰亮白洁容霜等6批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其中,4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2批产品检出限用物质超标。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要求,河北、吉林、福建、山东、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行政区域内宣称美白、祛斑类和染发类化妆品开展了监督抽检。   抽检结果显示,广州市伊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维娜染发膏(黑色)、佛山市南海区黄岐神采美化妆品厂生产的黛尼美源养发黑油、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生产的清水一抹黑生态黑亮染发膏,被检出禁用物质间苯二胺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芳玫瑰亮白洁容霜,被检出禁用物质苯酚 佛山市南海丰婷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慕兰护手霜、深圳市绿馨颜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妃美白保湿霜,检出限用物质丙烯酰胺超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有关产品的抽检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实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监管
    复配食品添加剂是食品添加剂的重要类别,且品种多样,发展很快,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广泛。为切实保障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去年年底部署了全国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实际生产产品是否与许可范围一致 产品配方是否与许可一致 是否存在添加非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行为 企业原辅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等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产品标签是否规范等。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总局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主要采取实地检查和监督抽检等方式开展工作。检查结果显示:全国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共计745家,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尚未发现企业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企业产品标签不规范,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或生产管理记录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出厂检验和销售记录不全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督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对于抽检查明存在产品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严格依法监管,构建长效机制。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无菌药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有关事宜公告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发布了公告。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规划,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   公告指出,自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一律停止生产。其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继续销售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但尚未完成检验的产品,可继续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现场检查并已公示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但是,其产品应在取得新的《药品GMP证书》后方可销售。2014年1月1日后,尚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仍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认证 通过认证后,方可恢复生产。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标准的一致性。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796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全部或部分车间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全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1319家,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占60.3%,这些企业生产的品种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收载的全部无菌药品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年)中收载的无菌药品覆盖率也达98.7% 总体产能已达到2012年无菌药品市场实际需求的160%以上,能够满足市场供应。通过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障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明显增强,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公告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无菌药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要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对尚未通过认证须停止生产的,要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一旦发现问题,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解读与问答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无菌药品实施(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使各界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有关情况,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解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原卫生部79号令,报请国务院同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通知规定2015年底前全部药品生产企业应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中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根据实施规划过渡期的有关要求,2013年12月31日是企业可以执行98版药品GMP生产无菌药品的最后期限, 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停止生产。   二、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情况如何?   答:我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计1319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870家提出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申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66% 其中855家已完成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并公告的企业有796家,占全部企业数量的60.3%。   三、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药品产能和品种能否满足我国药品市场供应?   答:按2012年我国药品市场需求估算,目前我国已通过的新修订GMP认证企业的无菌药品4种主要剂型的总体产能已达160%,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从品种分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收载无菌药品171个,全部都有已通过认证的企业生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版)及临床常用药品分别收载无菌药品629个和563个,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分别可以生产其中的621个和556个,均占98.7%。目前尚未覆盖的个别品种,也已完成了产品储备。总体来看,能够有效保证药品市场供应。据近几年统计,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种(包括各种剂型)出现供应短缺现象,如甲巯咪唑、人凝血因子Ⅷ、蛇毒抗血清等都是由原料、价格、市场等原因造成的,与新修订药品GMP的推行并无内在联系。   四、如何界定停产?停产后企业能否继续申请认证?此前生产的产品后能否继续销售?   答:为了准确界定停产行为,考虑到部分企业生产的连续性,《公告》中明确,以完成最终包装为标志来确定停产行为,即对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尚未完成检验的,可继续进行检验工作,合格后予以放行,允许其继续上市销售。 疫苗类产品按要求需要进行批签发,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并送批签发的疫苗产品,在批签发合格后仍可上市销售。   未通过GMP认证的企业,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也就是说在2014年仍会有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陆续上市。   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认证现场检查并进行公示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待取得新《药品GMP证书》后产品方可销售。   企业停产以后,如完成GMP改造,可以继续申请认证。对于放弃认证的企业也可以,自主选择品种技术转让、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有序退出。   五、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对于我国医药产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答:新修订药品GMP充分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等国际先进标准,对无菌药品生产的要求有了较大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强调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强调药品生产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更加有效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新修订药品GMP的稳步实施,为医药产业的优胜劣汰、兼并重组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部分规模小、效益差、产品无市场、质量管理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出局。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市场占主导的优势企业也利用本次机会,调整了品种布局,提升了产业集中度。以大容量注射剂为例,我国排名前5位的生产企业,已占有全国市场近50%的份额。   新修订药品GMP有效促进了我国制药工业与国际接轨,加快了我国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有160家企业的450个原料药、103家企业的143个制剂品种通过国外药品GMP认证检查。2013年10月9日,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的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预认证,首次进入国际采购目录,具有里程碑意义。   六、2014年1月1日后,未通过认证企业的停产是否会对行业造成冲击?   答:根据统计,全国制药五百强企业中涉及注射剂生产的仅有22家未申请新修订药品GMP认证。100强中99家已经通过,仅剩的1家也已提交认证申请。   新修订药品GMP是技术要求的提升,更是产业发展到新阶段市场做出的选择。不过,我们对于尚在改造暂时停产的企业并没有关闭认证的大门。只要企业提出认证申请,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基础上,将继续组织认证检查,通过认证后可以恢复生产。   七、在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过程中是如何保证认证检查工作质量的?   答:在新修订药品GMP整个实施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颁布相关附件和认证检查指南,修订原有质量手册及34个程序文件,并新增4个文件,从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药品GMP认证检查。   加强检查人员的业务和纪律培训,新修订药品GMP实施以来,2011年首先培训了117名检查组长,然后培训了163名骨干检查员,后期对600名检查员进行了新修订GMP相关培训。2012年、2013年采用多种形式陆续对长期从事检查工作的550名药品GMP检查员进行再培训,包括无菌理论学习与现场操作结合、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举办8期疫苗专项培训、世界卫生组织派专家对我国检查员的检查进行观察检查和教学检查等方式,确保了药品GMP认证检查员的检查能力。   药品检查质量体系不断完善。2011年初,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对我国国家疫苗监管的评估。2012年药品认证管理中心通过ISO9000认证,药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专家的好评。   明确检查认证的技术标准和纪律要求。对认证检查的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对认证检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执行标准和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下一步总局将采取什么措施监督未通过认证企业确保停产措施到位?   答:下一步总局要求:   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告》要求,凡是未通过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请各地立即通知未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一律按《公告》要求停止药品生产活动。   各地应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应停产企业或生产车间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应停产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并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停产状态。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停产情况和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同时要密切关注停产企业状况,凡发现未按规定停产的,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各地要对应停产企业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严密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停产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的监督管理,采取严控措施,加贴封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给社会带来危害。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公告》要求落到实处。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及时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九、为什么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基本准则,是药品生产必须遵循的重要技术标准,已成为国际上评价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参与药品国际贸易的一项基本内容和标准。药品GMP对药品生产中原辅料采购和检验、生产投料、制剂加工、质量检验、仓储保存及产品出厂放行等生产全过程的条件和方法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从而确保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药品。   我国在1988年开始逐步推行药品GMP。经过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和依法实施,在2004年7月1日实现了所有药品均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生产的目标。通过实施药品GMP,我国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原有药品GMP已颁布实施10多年,受当时经济发展和技术条件所限,其中有些规定过于宽泛,有些制度存在缺失,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可控的目标要求,在理念、制度和标准上已经落后于国际上较为先进的药品GMP标准。为了全面提升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药品生产更加规范、质量更加可控,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必须对我国药品GMP进行修订并推动实施。   十、新修订药品GMP的特点是什么?   答:此次药品GMP修订工作从2005年启动,本着公开透明、从国情出发、优先提高质量管理和人员素质的原则,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实际,并针对我国药品质量现状和以往药品质量事件暴露的问题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药品GMP由正文和附录组成,更加注重质量管理的细节,篇幅内容由原来的88条增加至313条。新修订药品GMP相比原有药品GMP,标准要求更高,内容更加全面,制度和措施更加具体可操作,基本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   新修订药品GMP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在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和资源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保证药品GMP的有效执行 二是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资质要求,明确将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列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 三是细化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提高了无菌药品生产环境标准。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最新药品GMP的空气净化A、B、C、D分级标准,并增加了生产环境在线监测要求。同时,按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对厂房设施的设计提出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使用等方面也做出具体规定。五是围绕质量风险管理增设一系列新制度。引入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分别从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的偏差处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品质量的监控方面,增加了如供应商审计、变更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新制度和措施,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一、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新修订药品GMP,一方面可以全面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强化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医药行业的准入条件,淘汰落后生产力,有利于医药产业做大做强,从而推动医药产业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同时有利于,推动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和与国际接轨,加快医药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  十二、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规划是什么?   答:新修订药品GMP发布实施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2月,就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规划。规划充分考虑了企业升级改造的过渡时间和品种风险因素,确定了分两个阶段实施的计划。一是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要求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 二是除无菌药品外的其他药品,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届时,未在规定时限达到要求的企业(车间),不得再继续生产药品。   十三、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促进措施有哪些?   答:针对实施初期出现的部分地区推进慢,企业等待观望等状况,实施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无菌药品生产要在2013年底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尤为紧迫。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卫生部从药品技术转让、招标采购、药品价格以及鼓励兼并重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快新修订药品GMP认证,鼓励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2013年2月和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做好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过渡期间企业文号转移等工作,连续下发相关通知,鼓励企业药品技术有序流动,推动新修订药品GMP顺利实施,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   2013年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又发布了新修订药品GMP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在新旧车间衔接、注册现场核查与药品GMP检查衔接等方面出台多项制度和措施,保证了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章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 三定方案未公布
    北京市食药监局局长张志宽   8月15日上午,新成立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原北京市食品办办公地正式挂牌。新机构成立后,将整合原食品办、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统一监管。昨天,新任市食药监局局长张志宽也携该局领导成员集体亮相。   □领导格局   多委办局领导加入新机构   据了解,此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只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的管理工作。食品监督管理相关职能由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质监局、北京市食安办等多个机构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原来食品、药品分散的监督、管理职能将统一。   在昨天的挂牌仪式上,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任局长张志宽,带领新机构领导班子亮相。据了解,除张志宽外,目前食药监局还暂设有3名副局长、1名纪检书记。其中,副局长丛骆骆是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局长卢爱丽是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局长张风平是原市食品办副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加上曾长期担任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市食品办主任的张志宽,新成立的食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均具有长期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经验。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区县食药监局"三定"方案将于近日出台下发,食药监局仍在原市食品办所在地办公。今后,该局的办公地点有望设在西二环附近的中环广场。为了顺利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旧衔接,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衔接过渡的有关程序要求。   □工作职责   统一食药安全监管各环节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食药监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对全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据介绍,食药监局的成立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将通过整合市食品办、药监、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减少监管环节,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对食品药品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上下联动、关系顺畅、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同时,市食药监局加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现场   员工着新食药监制服亮相   昨天早上8点左右,苏州街边设在北京市工商局办公楼内的北京市食品办一片繁忙景象。当天,新成立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在此挂牌。   当天上午10点多,近50余名身着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制服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等待揭牌仪式的到来。昨天上午11点多,市食药监局首任局长张志宽带领首任班子成员身着新式制服出现在现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材副局长、程红副市长,以及市编制办、城管、经信委等委办局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不断有人向张志宽表示祝贺。面对记者的采访要求,张志宽婉言谢绝,他表示,今后有机会做详细介绍。   □释疑   意义   保障食药监管体制高效运行   据悉,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是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整合市食品办、药监、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以保障首都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减少监管环节,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对食品药品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上下联动、关系顺畅、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职责   新机构将从六方面加强工作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宽表示,北京市食药监局将努力做到"新机构、新气象、新目标、新作风",从健全体系、完善制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加强队伍建设,转变作风强化服务等六个方面严格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首都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保障   领导分工首次安排食药安全   近日,首都之窗发布了"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工作分工".其中介绍,北京市副市长程红的分工与此前相比增加了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等。此外,她还负责商务、旅游、工商行政管理和侨务方面的工作。与今年2月份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的《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相比,食品药品监督工作首次作为一项单独的工作被分工安排。   □背景   国家食药监总局挂牌将结束九龙治水格局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正式公布。新机构整合了原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的相关职责。消息一出,业界评论称食药监总局成立将使"九龙治水"变"一龙治水".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毅指出,中国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多部门分段监管模式在几十年的运转之后,可谓已固化成型,尽管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食安委闪亮登场已有时日,但仅只囿于对大事进行协调,垂直监管的职能还是依靠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九龙治水的局面并未终结。这一番大部制改革,实质依旧还是权力和义务的整合消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从机构组织层面上为之前和目前备受诟病的九龙治水画了一个句号。   □解读   多地已开始食药监管改革   国家层面的机构改革也为各地的机构改革提供了范本。目前甘肃、青海、山西、河南、河北、湖北、山东、江西等省份均已开展了职能转变改革。   此次地方改革的亮点是国务院不做硬性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特点推进。   以甘肃为例,从省、市、县都进行了整合。过去,甘肃的乡镇和街道没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只设到县级,在监管上一直处于空白。但乡镇和街道是食品生产和消费的领域,特别是造假的场所,为了把监管前移,甘肃借助本轮调整彻底消除了监管空白,将在1228个乡镇、115个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编人员达5000人。   》简历   1955年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01年8月调任北京市工商局工作,任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12月起兼任北京市食品办主任。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个人。张志宽在任期间,北京市工商局完成了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工程的建设。2010年7月,张志宽不再担任市工商局局长,只担任市工商局党组书记。昨天,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已经没有张志宽担任党组书记的内容,而由市工商局局长杨艺文担任党组书记。
  •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2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   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征求意见稿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地域管辖作出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征求意见稿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检验机构检验发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投诉、申诉和举报的以及上级交办的、下级报请查处的、有关部门移送的或者其他方式、途径披露的涉案举报线索及交办、报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处理。其中,发现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有客观的违法事实、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内及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 食药总局: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答记者问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1e1d657b-213d-4c06-b593-9673a7b251c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新闻办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发布会现场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介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092abfa5-b642-4088-86dc-751edf83095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袭艳春主持发布会 /strong /p p   【主持人 袭艳春】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最近国务院新闻办邀请一系列部长出席我们的发布会。今天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p p   下面,就请毕井泉先生作介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fb021054-aef9-4643-be86-1c094ef05ba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 /strong /p p   【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毕井泉】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要感谢记者朋友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关心。食品药品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要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p p   过去一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整治食品中违禁超限使用农兽药和食品添加剂问题,重拳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改革创新审评审批制度机制,稳步实施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公开监管执法信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努力营造饮食用药安全的良好环境。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p p   前不久,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 国务院印发了 strong “十三五”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两个规划 /strong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通知,国务院食安委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去年,全国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讨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朋友们给予了很多的支持,这些都是我们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力保证。 /p p   新的一年,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严字当头、重典治乱,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要牵住“牛鼻子”,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质量安全大抽检,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领域的系统性风险,严厉打击药品安全领域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要打好“攻坚战”,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新药研发,加快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以监管创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与监管部门一起努力,共治共享食品药品安全。 /p p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91e11bbf-a3b8-4fb0-8a91-337e09c122b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新闻办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发布会 /strong /p p    strong 【主持人 袭艳春】 /strong 谢谢毕井泉先生非常简短的介绍。下面我们就进入答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p p    strong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strong 请问毕局长一个问题。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农药兽药残留以及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等问题仍然让老百姓纠结。请问毕局长怎样才能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更加安全、放心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既要有信心,也要看到差距和存在的问题。我们之所以说要有信心,一个是从市场抽检的结果来看,食品安全是有保证的。 strong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抽检了25.7万批次食品的样品,合格率96.8% /strong ,与2015年持平,比2014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我们对1300余家大型生产经营企业抽样检验,合格率分别为99%和98.1%,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的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 /p p   从工作上看,各方面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strong 2016年新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530项,涉及到食品安全指标近2万项,新增农药残留的限量指标490项,食品抽样检验的数量比上一年增加了49%, /strong 上一年是17万批次,2016年是25.7万批次 strong 。 /strong 我们每周公开食品抽检的结果,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消除风险隐患。食药监管部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7万件,公安机关查办1.1万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我们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肃处理监管不力的失职渎职人员。此外,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食品监管投入的增加,这些都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体制保障和经费保障。 /p p   同时,我们要看到工作的差距和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和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现在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有很大的差距。比如 strong 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风险,环境污染造成食品中重金属超标的风险,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中霉菌污染的风险,还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风险 /strong 。另外,制假、掺假、售假违法案件仍然时有发生。 /p p   在监管工作中,我们在食品安全的标准、监管、处罚、问责等方面也有很多差距,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有些设施设备落后。这些都与监管工作的需要不适应。存在的差距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是对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必须“零容忍”。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字当头的要求,严管、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下大力气整治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确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谢谢。 /p p    strong 【凤凰卫视记者】 /strong 婴幼儿乳制品奶粉一直是牵动大家神经的关键部分。目前内地的婴幼儿奶粉从备案制转成注册制,有很多评论认为,这会对行业有一次大的洗牌,不知道毕局长如何看这个问题?另外,下一步食药监局在婴幼儿奶粉方面如何监管?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婴幼儿在由于种种原因缺乏母乳喂养的情况下的替代品,所以它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发育和健康。历史上曾经有过惨痛的教训。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的安全问题始终是食品监管的重中之重,从源头、生产、出厂到销售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监管。 /p p   第一,源头严控。我们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自建奶源基地,不能自建奶源基地的要有稳定而且定期审核的原料供应渠道。落实原辅料进厂批批检验的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p p   第二,过程严管。企业要严格生产环境、设备运行状态和设备运行过程的管理,企业要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进行全项目的批批检验,企业要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追溯体系和产品跟踪评价规范。2014年到现在,食药总局开展了60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对发现的缺陷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p p   第三,产品严检。我们在企业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的基础上,监管部门也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项监督抽样检验,坚持“月月抽检、月月公开”,实现了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两个全覆盖。 /p p   第四,违法严惩。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监管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下架召回、停产整改,严肃查处婴幼儿配方乳粉假冒品牌的违法犯罪行为。 /p p   总体上看,我们国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是在稳步提升的,2016年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抽检253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样品32批次,占1.3%,这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不合格样品有22个批次,占0.9% 不符合包装制、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样品有10个批次,占0.4%。检出问题的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所以这些婴幼儿配方乳粉大型生产企业基本上没有检出不合格的样品。 /p p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食药总局启动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工作,这是针对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食品和状况采取的特殊监管措施,重点是整治品牌和配方过多,标签不当标注和广告不当宣传的问题。婴幼儿配方乳粉功能声称必须要经过科学实验的证实,禁止明示或者暗示诸如益智、增强免疫力等虚假宣传。谢谢。 /p p    strong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 /strong 目前,餐桌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网友的关注,外卖食品安全事件也被屡屡曝光,请问毕局长在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关部门将会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现在居民外出就餐确实越来越普遍,促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关系到千家万户。 /p p   提升餐饮业的质量安全水平,这里面要分为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基层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就企业来说,要落实四个责任: /p p   第一,原料购进质量安全的责任。规模化的餐饮企业都应该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保证购进原料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实行风险自查制度。比如采购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的原料,餐饮企业自己要负责。 /p p   第二,认真执行餐饮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责任。原料的清洗加工过程,餐具、厨具、饮具以及相关工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餐饮操作的规范,要确保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p p   第三,要落实& quot 明厨亮灶& quot 的责任,要让消费者能够看得到后厨的制作过程和卫生状况,可以采取玻璃墙的办法,也可以采取摄像机监控的办法,在外面设几个屏幕。 /p p   第四,要落实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严防“地沟油”“泔水油”流向餐桌。上述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要在大型的餐饮企业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部门,门店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和考试,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相关规定,这就是企业应当承担起来的主体责任。 /p p   从基层地方政府来说,要落实好监管的责任,要加强对餐饮业原料进货情况的检查检验,要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违反餐饮操作规范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点、铁路餐饮等食品安全监督,严防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p p   这里我想专门就网络订餐的问题作一个回应。2016年食药总局发布了 strong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strong 重点是:第一,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没有实体店的不能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餐饮企业必须保证在网上销售的餐饮产品与在实体店销售的餐饮产品质量是一致的。 /p p   第二,要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在平台上展示的餐饮企业的许可证是真实的,这样才能保证线下的经营者必须是实体店而不是黑作坊。二是要确保在送餐的过程中食物不被污染,因为送餐的物流公司是第三方平台选择和指定的,所以应该对这方面承担起监管责任。三是要确保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因为消费者是在第三方平台订餐和交费的,第三方平台负责结算。所以平台的开办者要做到这三个确保。 /p p   第三,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督。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平台和线下餐饮企业的监督,及时查处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我们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媒体对网上订餐进行监督。谢谢。 /p p    strong 【彭博社新闻社记者】 /strong 2017年药品审评有哪些新政策,会对跨国药企在中国市场准入带来什么重大影响?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这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的意见》,标志着改革的全面启动。这个改革主要围绕着提高质量、解决积压、优化服务三个目标展开。 /p p   一年多来,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一批新药优先获准上市,临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的核查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十个省市开展试点,科学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症团队审评、审评员与审评人会议沟通、专家咨询委员会公开论证解决重大分歧等制度均已建立,药品审评审批结果公开已经开始实施。 /p p   药品审评人员的工作人数从两年前的120人到去年年底增加到600人,今后还会进一步增加。注册申请积压的件数已经由2015年高峰时的22000件降到现在8000件左右。 /p p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深化药品器械医疗审评审批的制度改革,全面解决积压的矛盾,进一步激发医药产业的活力,有七方面的重点工作。 /p p   第一,加快推进药品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因为,在中国的市场上仿制药还是临床用药的主体,我们要扩大临床试验的资源,探索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方法,要启动中药注射剂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再评价工作。 /p p   第二,鼓励药品的创新。我们要研究鼓励药品创新的政策,完善药品专业链接和数据保护制度,并且实现境内外临床数据的国际互认,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 /p p   第三,要建立审评主导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技术体系,要继续增加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和检查人员,逐步形成以技术审评为核心,现场检查和产品检验为技术支撑的审评审批机制。 /p p   第四,落实现场检查的责任。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现场检查和生产过程的现场检查,加强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核查,明确检查员的法律责任以及派驻检查单位的监督责任。 /p p   第五,建立药品品种档案。我们要为每一个上市的药品建立包括药品处方、原辅料包材、质量标准、说明书、上市后安全性信息、生产工艺变化等信息的数据库。因为历史上批准的药品,不同年代的要求不一样,所以这些档案有些是欠缺的,而且有些企业工艺修改调整没有及时报批或者备案。 /p p   第六,要建立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系统(eCTD系统),争取今年年底能够实现按新系统实行电子申报和审评,这样就可以减轻企业,特别是在境外申报的企业到中国来申报基本上技术要求是一样的,格式是一样的,减轻大家的负担。 /p p   第七,要加快推进工艺核对。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批准的工艺进行生产,有关工艺核对的意见,我们正在根据各方面的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印发。谢谢。 /p p    strong 【新京报记者】 /strong 2015年,我国开始了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对于这项工作老百姓可能还是不够了解,想请毕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工作给百姓带来的实惠,以及它的目标和现在的进程。因为现在很多人担心,任务如此繁重,能不能如期完成?最后有很多人质疑,开展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是不是意味着药品质量出现了问题,请您回应一下。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这是2012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药品规划中提出的任务,在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中重申了这一要求,所以这个工作不是新提出来的。过去我们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性的要求,不是强制性的要求,所以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差距。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目的,就是要使我们生产的仿制药能够在临床上与原研药相互替代。好处是可以减轻社会的医药费负担,可以提高中国药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 /p p   对我国药品的质量要历史地看、发展地看,按照今天的标准来看待十几年前、几十年前批准上市的药品,我们会感到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这很正常。我国曾经经历过缺医少药的年代,如果说过去我们的主要矛盾是解决“短缺”的问题、“有无”的问题,那么现在我们的主要矛盾就是要解决好坏的问题,要解决“好”的问题。 /p p   所以我们提出创新药要“新”,不新怎么叫创新呢,改良型新药要“优”,要改良人家的产品一定要从临床上比原来人家的新药更有优势,否则你为什么要改良呢?仿制药要”同“,那就是在质量和疗效上,既然仿人家的东西,那你要能够跟人家一致,就是在活性成份、剂型、剂量、规格、用药方式都要相同,在临床上治疗的效果要相同,能够相互替代,这才叫仿制药。所以,我们这个改革就是要使我们的制药企业、制药行业能够走向创新型发展的轨道。现在企业对参与一致性评价的热情很高,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已经接到参比制剂备案申请4000多件,备案品种700多个。 /p p   我们监管部门要努力解决企业所反映的临床试验资源不足、参比制剂选择比较困难的问题,要做好翻译和发布各品种一致性评价指南的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优先采购、医保报销等政策,为企业推进一致性评价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谢谢。 /p p    strong 【路透社记者】 /strong 我有两个问题,上个星期中国政府发布了一个国家关于可报销药物的清单。我想问一下那些药物的价格将会在多大程度上有所下降,以及具体下降的程度是多少?另外一个问题,我想求证一下是否中国政府已经禁止在面粉中使用偶氮甲酰胺添加剂?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前一个问题你应该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来提问比较合适,因为药品的医疗保险报销工作是社保部管,但是您刚才关心的是进入医疗保险目录哪些药品价格会下降。我想,新进入报销目录的药品价格如果从生产上来说,我愿意价格下调,这只是我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从制药商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在价格政策上确实应当根据是否进入报销目录做个选择。 /p p   第二个问题,您刚才讲到的偶氮甲酰胺添加剂,说句老实话,这个事技术性太强。据我了解,在食品安全标准里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里,现在是可以使用的,小麦粉里添加剂规定了限量值。你如果感兴趣,和我们新闻司联系,让他们回答你的问题。 /p p    strong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strong 请问毕局长,为什么要开展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活动有哪些亮点?“十三五”期间如何把创建活动的开展与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对接?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开展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活动,是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或者工作手段,也是以点带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一个措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已经连续三年召开现场会,国务院领导同志亲自出席并讲话来推动这项工作。现在,参加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活动已经有67个城市,参加创建城市的党委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与以前相比更重视了,因为这是政府性的行动。监管投入更多了,监管制度更完善了,群众的满意度也提高了。与创建前相比,试点城市食品安全监管现场检查的数量增加了28%,食品检验的样本量增加了21%,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95%。所以,老百姓是普遍支持的,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p p   这里我想给大家说一下,2017年,我们将在参加创建的城市中开展“创建放心肉、放心菜超市”活动。现在大家最不踏实的就是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肉禽蛋奶,水产品中的兽药残留,说句老实话,我给我们的同事也经常讲,说食品安全满不满意,回家问自己家里人,问问你身边人,问问我们的亲戚朋友,现在买的肉、买的菜放心不放心。我前面说,总体上大家应该放心,但是大家说不放心是有理由的,现在的微信圈里面经常流传段子,买了菜回家用什么东西洗,用水怎么泡,能够去除农药残留。所以,我们想在这些创建城市里面,大家自愿参加,卖放心菜,卖放心肉。 /p p   在国务院刚刚通过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指出,食品安全的标准与发达国家国际食品法典尚有差距,我们标准上也有差距,部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缺失,检验方法不配套。为了解决群众这个最不放心的问题,我们鼓励这些大型超市主动参加创建,按照严于现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来检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涉及专柜销售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要名实相符。当时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的时候是什么标准,进行有机食品认证的时候是什么标准,现在设置专柜销售,这是好事,我们应当鼓励大家创建品牌,但是我们也应该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准来对它进行检验,要名实相符,否则就是欺诈。所以,监管部门也将对参加创建的这些超市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这样就可以倒逼这些参加创建的超市严把进货关,加强供应链管理,促进订单农业的发展,让老百姓能够实实在在地买到“放心肉”“放心菜”。谢谢。 /p p    strong 【南方周末记者】 /strong 最近总局进行了中成药通用名命名的技术守则的发布,正在征求意见。请问发布这项意见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阻力大吗?因为我们在社会上看到一些企业反映,比如云南白药公开说,如果大量中医药更名,会影响他们百年树立起的品牌和声誉,预计损失会超过百亿元。您怎么看这个问题?还有征求意见结束后,下一步我们将如何实施这项规定?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药品名称是药品标准的一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我们有些中成药名称存在着夸大和暗示疗效、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比如有一个药名叫“消癌平”,那么你消的是什么癌症呢?如果吃了这个药都能够把肿瘤消掉了,那外科医生也不用做手术了,科学家也不用研究抗癌的药物了,回家吃消癌平能治得了癌症吗?还有些药名存在类似的问题。这种名称,你们说不改行吗?不是每一个人都具备辨别的能力,不是所有的医生都能够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介绍药品知识,特别是基层。 /p p   2014年食药总局成立科技组,专门研究中药古代方剂命名的特点和规律,起草了中成药命名的技术指导原则,前几个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在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我们听到了有些不同的意见,因为是公开表达的,有些意见也是有道理的。我们将会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规范中成药的命名,重点是整顿夸大疗效、暗示疗效以及用语低俗的命名,这样做是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对于命名不规范的情形,我们将结合标准提高再注册等工作逐步规范,对确需修改的名称,也会给予一定的期限来逐步过渡。谢谢。 /p p    strong 【北京电视台记者】 /strong 请问,近日网上盛传的紫菜是用塑料制成的,随后北京食药监部门进行了辟谣。我的问题是在监管过程中如何让这些肆意的食品谣言歇歇脚?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历史上曾经有过“纸馅包子”的虚假新闻报道。但是我要说的是,像“塑料蔬菜”这种谣言,我看这是个脑筋急转弯的问题。你们说,你吃了第一口发现是塑料,还会吃第二口吗? /p p   举个例子,十多年前我曾经在北京一家外国著名超市里面买过包子,那个时候还是比较新兴的,卖成品。回家吃的时候,咬了第一口我发现里面可能有土,用东北话叫牙碜,又吃一口,我就把这东西扔了。说句老实话,我也没有想到,在我们这种跨国公司开的大型超市里面,卖的包子居然菜没洗净,说白了,就是根上带的土一起剁成馅包在包子里。 /p p   你们说用塑料做紫菜这样的谣言却还能有市场,好像说是还有视频。第一,对这种造谣者,食品安全法里面是有明确规定的,要给予治安拘留的处罚,要严厉打击,这是造谣惑众。第二,我们食药总局的新闻司曾经组织媒体建立了一个辟谣联盟,记者朋友们发挥你们的作用,找专家及时分析,看看这种案例有没有可能。第三,也要提醒消费者增强判断意识,不要盲目传播这类谣言消息。 /p p   当然,我们也鼓励受到谣言损害的利益相关者提出索赔。食品安全法规定,媒体造谣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我们希望媒体朋友们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最重要是要监督这些不实的传言,同时你们也要揭露这些制假售假的行为。新闻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一定要客观、公正,建议大家尽量不要使用“毒食品”“致癌”这样渲染性的字眼,平实一点好。因为,食品安全的报道既要考虑食品安全的本身,更要考虑这种报道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p p   比如“毒疫苗”“假疫苗”,山东济南疫苗案是非法经营案,是经济犯罪。再比如说“假奶粉”“毒奶粉”,上海查处的乳粉案件是用了这个企业简易低价包装的奶粉罐装到该企业精装高价奶罐中赚取差价。再比如说“僵尸肉”如何蹦上餐桌的,什么叫“僵尸肉”?哪块肉不是尸体上的,哪个尸体不是僵的呢?我们哪位女士先生能够从活猪、活牛身上咬块肉吃呢?不能这么形容我们所要吃的食物。所以谣言大家要揭露,制假售假要揭露、批评,要严惩。但是有关的报道一定要客观、公正、平实,不要怎么吸引眼球就怎么起标题。说句难听一点的,不要哗众取宠,因为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也要考虑你们在进行这些批评性报道的时候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感谢大家。 /p p    strong 【主持人 袭艳春】 /strong 非常感谢毕井泉先生专业详尽、非常鲜活的回答,也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再次提醒一下,今天下午3点钟交通运输部的部长李小鹏先生还要出席国新办的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也欢迎大家出席。 /p p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毕井泉先生。谢谢。 /p
  • 昆明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正式授牌成立
    2011年2月28日,昆明市举行授牌仪式,市政府副市长杨皕在仪式上将昆明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牌匾授予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张云海,标志着昆明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正式成立。   昆明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作为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执法单位,规格为副县级,编制36名,内设机构10个,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工作 办理案件举报、投诉 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对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进行监测、抽检、送检和食品、药品快速检测 协助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等。   昆明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查处和市场整规的力度,在净化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查“药妆”“医学护肤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1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标识和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的违规行为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之一,切实加强对化妆品标识和宣称的监管。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近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个别企业的化妆品违规标识和宣称为“药妆”或“医学护肤品”的现象,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为规范化妆品的标识和宣称,加强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通知要求,对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的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产品该下架的下架,该曝光的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撤销批准文号(备案号),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化妆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销售违规标识和宣称的化妆品。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此前发布的《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禁止使用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切实加强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记者从8月27日在浙江义乌闭幕的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近期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针对我国尚未建立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价体系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组织起草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并形成送审稿,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重新认定及认定工作正有序进行,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遴选工作已经展开,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即将征求意见,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基本条件研究工作正在进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即将下发。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全面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近期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风险评估基本程序、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风险评估资料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对于今年以来出现的几起化妆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许可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公众高度关注化妆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必须对相关信息具备高度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与此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了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并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 CFDA召开2015年度食品药品案情联合分析会
    p   2016年2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15年度食品药品案情联合分析会。会议通报了2015年食品药品案件查处总体情况,总结了一年来食品药品稽查工作,重点分析了食品违法案件特点,研究制订了进一步加强食品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总局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p p   会议认为,2015年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四个最严”的要求,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从抽检监测、飞行检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工作中深挖案件线索,强化稽查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协作配合,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稽查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查办了一大批重大案件,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15年,全国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53951件,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案件247826件,药品案件89226件,医疗器械案件10760件,化妆品案件6139件。全年共责令停产停业13460户,取缔无证经营32791户。 /p p   会议着重分析了食品案件的特点和违法行为变化趋势,指出当前食品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制假售假“黑窝点”屡打不绝 有的持证企业利欲熏心、铤而走险,违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屡禁不止。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造假手段的更新升级,一些重大案件呈现跨区域、链条化、网络化等新特点,违法性质恶劣,违法手段隐蔽,社会危害严重。同时,各地稽查队伍和能力建设仍存在差异,执法装备不足、检验检测手段落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p p   会议强调,2016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处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继续以查处重大案件为核心,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的衔接机制,坚持处罚打击和监督整改并举,形成稽查办案与日常监管合力,发挥最大效能 三是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督办、案件信息联合发布等机制,细化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助检验认定等程序和内容,增强联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合力 四是通过督查指导、考核激励等多种措施强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不断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保护消费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稽查执法业务培训和办案实战经验交流,继续开展优秀案例评选示范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稽查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着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硬,拉得出、打得赢的稽查执法队伍。六是加强稽查办案信息化建设,实现稽查办案信息的共享、共用和快速传输,缩短办案时间,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 /p p br/ /p
  • 广东省公安厅成立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局
    p   经广东省政府研究决定,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局”,并增设“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处”。 /p p   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指出,省公安厅一直高度重视打击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打击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专班,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治安、食药环侦部门与相关行政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打击行动,有力震慑了各类危害食品药品与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民生安全的信心。 /p p /p
  • 我国将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
    6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ldquo 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rdquo 研讨会。会上,来自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等科研院校和部分地方监管部门的专家、学者,针对&ldquo 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rdquo 的重要意义与具体内容,从理念创新、制度设计、法律实施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佩智出席会议。   研讨会深入分析了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专家一致认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些企业诚信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淡薄,见利忘义、惟利是图。目前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还不够严厉,有些制度缺失,导致监管和治理乏力。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才能保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治秩序。   专家表示,《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实施以来,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调整,食品产业和科技的发展,一些法律规定已难以适应实际需要,《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已势在必行且极为紧迫。   会上,刘佩智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实现食品安全长治久安,必须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食品安全法》确实需要修改完善,譬如,部门职责的划分需要重新界定,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需要加大,对网购食品等监管空白地带需要规范,各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实践中探索的新的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需要依法确立等等。近几年,&ldquo 两会&rdquo 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修订《食品安全法》呼声越来越高,社会共识也日益强烈。修订《食品安全法》既是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大调整和破解执法难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途径。   专家建议,在修订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制度工作中,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ldquo 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rdquo 要求,认真总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律,努力把握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际,不断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特别是要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有效举措和方法,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 浙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空编严重
    一边是大学生为找工作,四处奔波 一边岗位空缺,苦等人手干活。如此矛盾的现象出现在浙江省多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18日召开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表示,浙江各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都新增了人员编制,但目前空编情况严重。   当日,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在作报告时表示,去年以来,浙江省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严厉打击视频安全违法犯罪,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构建企业诚信体系,进一步推动了浙江省食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   近年来,浙江省妥善处置了湖州病死甲鱼、上海水域漂浮死猪、农夫山泉&ldquo 标准门&rdquo 、苍南问题米面、温州&ldquo 乡巴佬&rdquo 卤味、&ldquo 美素丽儿&rdquo 奶粉等视频安全突发事件。   郑继伟认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形式总体平稳,但与人民群众期望存较大差距。   姒健敏表示,当前浙江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面临新一轮改革,各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都新增了人员编制,但目前空编情况严重。   他以嘉兴和台州两市为例,该市新增编制182人,实到105人,到编率仅为58% 台州市新增编制190人,实到98人,尚空编98人。&ldquo 监管力量的不足,严重制约工作的正常开展。&rdquo   郑继伟亦承认,浙江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手不足。   此前,记者随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赴嘉兴调研时,该市下面的一位食安办主任连连吐槽,当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人手紧张。   这位主任表示,该办公室能够用的专业人才仅5个人,但要面对全县2200多家餐饮店,监管难以得到保证。   当问及为何不招人时,他表示,现在是有编制但不能找人。据了解,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面临新一轮改革,只能等到改革完成后方能进行事业招聘。而这段真空期,因人手不够,难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   对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建议,地方应该整合资源,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打破部门之间的界限,比如通过成立中介式的食品检测机构,从而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   除了编制人员未到位,监管力量、技术支撑与监管任务不匹配也导致了监管力量薄弱。   据人大常委会调研结果显示,当前浙江已经建成11.4万个食品安全责任网格,但从村、社区聘任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大多数身兼数职且几乎没有报酬。   以丽水市莲都社区为例,当地左渠门社区范围内有14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仅由1名身兼五职的干部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嘉兴,海盐城北社区共有70余家餐饮、小食品店,仅由一名大学生村官兼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平均一季度才能巡查一次。   数据显示,浙江省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共计71036名,年发放报酬补助仅700余万元,人均每年报酬补助不足100元。   对此,姒健敏建议浙江省政府需要研究解决当前食安系统机构改革推进缓慢影响监管工作以及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还应研究解决基层监管队伍空编、缺编严重等问题。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将加快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改革,整合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确保安全监管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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