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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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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产品相关的资讯

  • 质检总局建议相关部门完善食品接触产品标准
    近期,质检总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了《2013年度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通报了2013年度各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方面的统计数据和信息。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2013年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28365批,检验不合格1192批,不合格货值1203.7万美元,检验批不合格率4.2%,较2012年增加0.43个百分点。质检总局对结果分析过后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各类食品接触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   据介绍,2013年全国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共计检验进口食品接触产品28365批,货值7.37亿美元 较2012年批次增加90.5%,货值增加209.2%,是近年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2013年,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1192批不合格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率为4.20%,不合格产品货值约1203.7万美元。不合格情况主要包括标识标签、安全卫生项目、外观质量、理化性能不合格等。安全卫生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蒸发残渣超标、脱色、丙烯腈单体与高锰酸钾消耗量超标、荧光检查不合格、重金属溶出量超标。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在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不合格项目中,标识标签、安全卫生项目、外观质量、理化性能及其他不合格分别占比55.2%、27.4%、9.4%、2.2%、5.8%,标识标签不合格占半数以上,且大多是进口产品标识标签不合格。在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中,金属制品的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率为3.29%,是几类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中不合格率最高的,说明此类进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风险较高。另外,部分国外生产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为降低成本,在生产过程中不合理地添加回料或再生料,导致产品成份不稳定、质量不合格。   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向相关各方提出了建议和希望,一是建议贸易相关方要全面了解中国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二是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各类食品接触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据悉,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现行部分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的标龄较长,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行业发展和市场的需要,导致新型材料制造的食品接触产品的准入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 食品接触材料成国外重点关注产品
    各国近来针对食品接触材料发布的技术贸易壁垒逐年增多,这些措施都将给我国产品出口造成长期影响。食品接触材料是我国重要出口商品之一,但相关产品因品质问题频频被欧盟、日韩等国通报退货,已对“中国制造”声誉造成严重影响,2008-2009年,欧盟RASFF针对我国食品接触材料的通报累计有220余起,去年1-10月,相关通报已达94起。日韩针对我国相关产品的检查力度也在增强,同期通报分别达到66起和24起。其中,欧盟通报已从总迁移量等指标要求延伸到是否使用未经批准的物质等 输日产品通报主要为塑料材质不合格或使用非法定着色剂 韩国则重点关注不锈钢等金属餐具制品,但对塑料制品的监管力度也在逐渐加强。   2008年至今,WTO发布与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TPT、SPS通报累计有30余次。除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不断对原有法规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外,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通报主要来源。2008年以来,南美、中东以及东南亚地区国家累计发布相关通报已有20余次,呈现全球化关注的趋势。同时,土耳其、哥伦比亚、哈萨克斯坦等国开始要求食品接触材料清关时须提供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健康证书,也表明此类产品的安全卫生性能日益受到关注,企业应高度重视。这些技术贸易壁垒的出台将导致企业质量控制成本和产品检测成本不断提高,势必对我国出口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据统计,去年1-10月,宁波地区检验检疫出口食品接触材料制品已达1.5万批,货值达2.2亿美元,同比增长达25%和55%。鉴于此,建议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一是要制定严格的产品审查程序,加强塑料、不锈钢等原料的采购管理和成品检测管理,对增塑剂、双酚A、着色剂等敏感物质应特别警惕,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应及时跟踪国外法规的更新,特别要加强搜集新兴市场国家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要求,并联系检验检疫技术部门按照国外新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测,避免产品因达不到新标准要求发生通报退货等情况 三是企业应加强产品追溯管理,对发生质量安全事件的产品及时落实责任,避免问题被放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 从RASFF通报分析输欧出口食品接触产品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当前,食品接触产品的安全卫生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欧盟自1979年起就开始建立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快速预警系统(RASFF),该系统旨在畅通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以供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同时,该系统也为我们分析欧盟对食品接触产品监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平台。我们对2010年度欧盟RASFF通报信息进行了深入分析汇总,探寻对出口欧盟食品接触产品的风险和应对策略,帮助检验检疫部门及生产企业加强研究,寻求应对风险的有效方法,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避免出口受阻,提高我国相关产品在欧盟的声誉。   一、RASFF通报基础数据分析   2010年欧盟共通报我国食品接触产品160例,同比增长19.3%。通报的产品有:厨房用具145例,占总量的90.6%、野营炊具7例和食品包装材料8例。其中厨房用具中,按材质分类:金属用具49例 密胺、尼龙、塑料和硅胶等有机材料用具37例,玻璃、陶瓷制品14例,其他材料45例。对于金属制品多因为铬和镍??初级芳香胺等有机成分迁移为主,其中甲醛迁移多见于密胺类制品,而初级芳香胺迁移则多见于尼龙制品当中 对于玻璃、陶瓷制品通报原因则多为镉、铅及钴的迁移,与食品接触产品的组成和制造工艺有必然的联系。   二、RASFF通报产品不合格情况分析   通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有害物质迁移148例、有害物质超标4例、氧化损坏2例、感官性状改变2例、生锈2例、有副作用1例、不适合加热1例、有内伤风险1例、有塑料碎片1例。其中因含有害物质迁移而通报产品占总量的92.5%,重金属迁移通报77例,占迁移通报总量的52%,其中铬迁移通报量占46.7%、镍迁移21.7%、铅迁移14.1%以及镉迁移占13%。有机成分迁移61例,占迁移通报总量的41.2%,其中以初级芳香胺迁移通报最多,占有机成分迁移总数的49.2%,甲醛迁移占42.6% 而总迁移量过高通报16例。对欧盟出口的食品接触性材料,检测其迁移量指标较多。   三、RASFF通报产品不合格原因分析   不合格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企业原料把关意识不够。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采购劣质原料或者在原料中添加廉价基质,从而影响了产品质量,导致有毒重金属超标、迁移量超标等 二是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欠缺。辖区该类产品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大部分出口企业不能对工厂整个生产过程建立行之有效的控制程序,内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检验把关力度不够,容易造成产品质量失控 三是企业对欧盟标准法规信息了解不够。食品接触产品根据不同的材料、不同的使用条件、不同的出口国别,其检测项目和限量指标等都存在一定的差异。特别今年欧盟实施284号指令,对大陆和香港生产的食品接触密胺和尼龙制品提出了更为严厉的要求。企业应及时掌握主要信息,理解技术层面上的区别,根据出口国家建立起产品设计方案和质量控制程序。   四、应对策略及建议   针对监管部门: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企业规范生产。很多欧盟国家在欧盟法规基础上根据各自国家法律变相地对中国输欧食品接触产品设置贸易壁垒。同时,由于很多中国出口生产企业都是贴牌的代加工企业,产品发往欧洲后完全由国外客户负责销售,生产企业不能完全掌握和控制其产品在欧洲的流向,从而大大增加了产品被通报召回的风险。再者,很多输欧食品接触产品生产企业对欧洲各国各自的法律法规、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并不能完全掌握,因此在企业自控、政府监管方面均存在一定失控和真空地带。为此,建议企业在接订单时应主动询问产品最终使用国并按最终使用国标准组织生产。   二是调整监管方向,及时调整法检目录。HS编码为765190090和7323990000的不粘锅产品,其涂层总迁移量超标风险较高,出口意大利的欧盟RASFF通报最多的不锈钢刀叉勺HS编码为8215系列产品,其重金属迁移量超标风险较高(2010年通报38次),其他还有大量食品用机械和设备(如烤肉架等其它厨房用具),均不在出口法检目录内,使检验检疫部门对该类产品出口的检验监管受到很大的限制,企业接受到宣传和培训机会也少,其产品容易在安全卫生方面出现问题。因此,建议将HS编码为7323910000、7323990000、7612901000、7615190090、8215100000、8215200000、8215910000和8215990000等产品纳入出口法检目录,从而提高产品检验监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食品接触机电产品在安全卫生方面的检验监管力度。目前我国在食品接触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方面的检验监管工作中存在一定的不足,而从2010年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接触产品的种类来看,机电产品中食品接触部件已经纳入欧盟监测范围。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引起重视,加强食品接触机电产品在安全卫生方面的检验监管工作,一旦出口机电产品中有食品接触部件,应要求企业采用食品级原料组织生产。   针对企业方面:   一是加强供应商管理,重点把好原料关。大部分食品接触产品生产企业对生产原料的加工仅涉及到吹塑、注塑、装配等过程,基本不影响产品的化学性质,因此对原料的管理就成了控制成品安全卫生项目是否合格的关键因素。由于食品级原材料比较贵,部分企业采用工业级原料组织生产,难以满足对产品组织和性能的要求。为此,企业应建立起关键原辅材料管理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台账记录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建立关键原辅材料质量验收制度,定期对其原辅材料做相关检测 对首次使用的原料、新工艺、新配方和新器型等进行试制并进行安全卫生控制项目的检测 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定期对供方进行考核及评价。   二是加大对产品特性的研究,重点监控关键控制点。不同的产品工艺(时间、温度等)会对不同产品的迁移量产生明显的影响,同时生产助剂的选择也会影响迁移量的检出。生产企业要对电镀、喷涂、硫化等工艺进行重点监控,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产品质量的动态识别、确定安全卫生项目控制关键点,编制相应的管理文件并有效实施,各质控点要按有关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作记录。引导企业建立完整的过程、成品检验标准和检验制度并形成记录。   三是重视通报敏感国家的技术法规和要求。以意大利为例,其对不锈钢中铬和镍迁移限量比其他国家要严格得多,这也是我国遭欧盟通报的金属制品中,出口意大利的占绝大多数的原因之一。因此,相关出口生产企业应当重视对意大利相关技术法规和要求的收集,积极与意大利客户联系,了解意大利对金属制品的相关限量要求,加大对原料和工艺的投入,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
  • 比利时发布食品接触材料及儿童护理产品BPA禁令
    近日,比利时批准一项措施,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和年幼儿童用物品中使用双酚A(BPA)。新法律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   该议案最初于2012年2月由比利时参议院批准通过。2012年9月24日,比利时官方公报公布一份新法案,禁止在3岁以下儿童用食品接触容器中使用BPA。新法案于2012年9月4日由国会通过,并修订了1977年1月24日关于保护食品和其他产品卫生的法案。   比利时是欧盟第四个以某种形式禁止在特定年幼儿童产品中使用BPA的成员国。其他三个国家为奥地利、丹麦和法国。新法律的重点以及与欧盟、奥地利、丹麦和法国的限制比较如下表格所示: 管辖范围 引文 物质 范围 BPA含量要求,除非有其他声明 生效日期 欧盟 法规(EU)10/2011 BPA 食品接触塑料 ≤0.6毫克/千克(迁移量) 2012年12月31日 欧盟 法规(EU)321/2011 BPA 1岁以下儿童用聚碳酸酯婴儿奶瓶 禁止 2011年6月 奥地利 食品安全和消费者保护法(LMSVG) BPA 安抚奶嘴和牙胶 禁止 2012年1月 丹麦 丹麦兽医和食品管理局 BPA 3岁以下儿童用食品接触材料 禁止 2010年 比利时 2012年9月法案 BPA 3岁以下儿童用食品接触材料 禁止 2013年1月1日 法国 2010-729法案 BPA 婴儿奶瓶 禁止 2010年
  • 德国BRF发布关于三聚氰胺食品接触产品的警告
    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BFR)于近日发布警告,呼吁消费者警惕含有三聚氰胺的食品接触产品,如盘子、塑料碗和其他厨具等,原因是这些产品在加热到一定温度时会释放出三聚氰胺和甲醛。根据BFR和相关机构的研究,这些产品在经过加热或微波后,其所释放出来的甲醛和三聚氰胺迁移量大大超过了常规人体接受水平,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威胁。而只有在70摄氏度以下温度时才没有健康问题。 BFR建议消费者不要对含有三聚氰胺的器皿和厨房用具进行煎炸、加热及微波。具体的研究结果和要求如下表格所示: 物质 范围 要求 法规 三聚氰胺 含有三聚氰胺的食品接触塑料,如器皿和厨房用具 ≤30mg/kg(迁移量) (EU) No 10/2011 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物料和制品法规 甲醛 ≤15 mg/kg(迁移量) 此外,从中国香港以及内地出口至欧盟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厨房用具也受到欧盟(EC)284/2013的规管。同时,(EU) No 10/2011法规表明产品中的甲醛也必须符合新的迁移限量。
  • 专家视角|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在于食物本身,还事关与“食品”接触的各种材料。常见的食品接触材料包括塑料、纸、金属、玻璃、复合材料以及各类材料上所用的印刷油墨、粘合剂等。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研究员/实验室主任商贵芹,从事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安全评估、法规标准研究和制定等工作超过15年,熟悉各材质食品接触材料的原辅料、生产工艺及应用,精通各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立法标准和技术指南,在食品接触材料的检测、合规管理和安全评估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食品接触材料的法律法规标准、检测技术的研究,安全评估技术以及合规性测试服务等皆离不开先进的分析检测技术的支撑。在采访中,商贵芹特别提到利用高分辨率、高灵敏度的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对食品接触材料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从技术上支持实验室解决了合规管理中的棘手难题,帮助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管理更上一层楼。下方收看采访视频食品接触材料安全行业现状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是在2006年设立的,一直以来主要从事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标准、检测技术的研究,安全评估技术以及合规性测试服务,通过这几个维度,为行业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从我们自己实验室检测的角度来讲,十几年前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刚成立的时候,不合格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的。那走到今天,十几年过后,我们实验室每年差不多也有接近一万五千批次的食品接触材料的检测,粗略的统计一下,百分之九十九的合格率还是有的。食品接触材料安全行业合规管理情况谈到合规管理情况,我们需要从几个维度来看,第一个维度是整个国家的法规、标准的制定情况;第二个是企业认知和法规标准的实施情况;第三个是政府的监管执法情况;最后一个维度,我个人认为是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致力于为行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从服务的角度来讲,按大模块来说,目前我们主要提供的一块是为立法和标准制定提供支持;第二块是整个行业的合规性测试;第三大块笼统地称之整个安全合规管理服务,这几年做的比较有特色的就是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技术的研发定制服务,希望我们的存在是有价值的,能够为企业的发展、为行业的发展提供帮助。合规管理的难题“克星”:非靶向高通量筛查技术食品接触材料的非靶向高通量筛查测试主要是利用高分辨率和高灵敏度的色谱质谱联用仪,对食品接触材料当中可提取的和可迁移的化学物质进行尽可能的定性、定量的测试和分析。有了这两类测试结果,就可以从技术上支持我们解决现有的合规管理中的三大难题:第一大难题就是技术验证原辅料的成分分析报告和产品的符合性声明;第二个是评价分级原辅料和产品;第三个是识别潜在的或未知的风险物质,帮我们解决一些未知安全隐患。由此可见,这个非靶向通量筛查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以帮我们把食品接触材料的食品安全管理再上一层楼。所以总体来说,对整个行业来说,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讲,干一行爱一行。做这个领域已经十多年了,除了相信我们国家食品接触材料的食品安全一定会越来越好之外,我也特别期待,通过我们所有相关方的努力,让我们国家的食品接触材料的食品安全能够成为世界舞台的核心。
  • 标准解读丨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即将实施
    食品接触材料中高关注物质的风险问题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今年2月份发布的GB31604.5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芳香族伯胺迁移量的测定》和GB31604.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1,4-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将在今年8月22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食品接触材料中风险物质有芳香族伯胺、氯丙醇、壬基酚、PFAS、矿物油等,还有长久以来大家关注的增塑剂、双酚A双酚S等物质。这其中非有意添加物(NIAS)越来越受到重视。 非有意添加物(NIAS)芳香族伯胺类、亚硝胺、壬基酚、PFAS、矿物油等… … 食品接触材料中芳香族伯胺检测芳香族伯胺(PAAs)限量要求 1、国内法规目前正在起草的产品标准中,部分标准考虑将芳香族伯胺纳入管控范围。如在GB 4806产品标准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征求意见稿)》规定芳香族伯胺的迁移量为不得检出(DL=0.01 mg/kg)。 2、国外法规欧盟(EU) No 10/2011塑料法规中PAAs迁移总量不得超过0.01mg/kg,并且部分物质限量可能还会降低。欧洲药品与医疗质量管理局(EDQM) 2021年5月19日发布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合规指南》中对于毒性分类1A/1B的物质,特定迁移限量为DL=0.002mg/kg, PAAs总迁移量不得检出(DL=0.01 mg/kg)。 芳香族伯胺检测方案 采用岛津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和限用物质方法包,方法包中包括芳香族伯胺、全氟类化合物和偶氮染料类物质,给定了化合物MRM参数、碰撞能量和电压,轻松实现方法开发。 LCMS-8045/8050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限用物质方法包:芳香胺类、全氟类化合物、偶氮染料等94种 芳香胺方法条件如下色谱柱:Shim-pack FC-ODS(2.1mm ID×150mm,3μm)流动相:5mmol/L乙酸铵水溶液(A相),乙腈(B相)分析时间:13分钟 二、食品接触材料中1,4-丁二醇检测 1,4-丁二醇在食品包装材料中作为印刷油墨中的溶剂或助剂,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中规定了特定迁移总量(以1,4-丁二醇计)或1,4-丁二醇特定迁移量,限量指标均为5 mg/kg。 GB31604.5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1,4-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采用GC(FID)方式进行检测。 GC-2030气相色谱仪 特点:• 全新智能交互界面,触屏完成仪器操作并了解仪器运行状态• ClickTek技术全面提升用户分析体验,色谱柱安装和仪器维护进入徒手时代• 检测器选择多样化以及定制化系统满足个性化分析要求 参考文献: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合规方案(欧盟篇) 来源FCM之家
  • 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即将实施
    p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6年年底发布的53项系列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将全面实施。除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9685-2016)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两标准实施日期为2017年10月19日外,其余标准均将于2017年4月19日起施行。 /p p   自此食品接触产品国家标准的更替基本结束,新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建成。新标准体系实现了原料、添加剂、产品、生产过程和检测方法的全覆盖,新标准涉及内容较为全面,安全卫生指标的制定更具针对性,试验测试引入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条件选择。 /p p   提醒相关企业关注新标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自身产品符合新标准体系的要求。 /p p 相关新闻: a style=" 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70414/217202.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00b0f0" strong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 /strong /span /a /p p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 / /strong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4/ueattachment/3d35928e-8ee1-49fd-b6a3-054b535c2c5e.rar" stron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rar /strong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 / /strong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4/ueattachment/ef38957f-b30a-4316-8f4b-ffa30b897d0c.rar" stron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二).rar /strong /a /p
  • 食品接触材料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p   豆浆机润滑油污染、紫砂煲重金属超标、荧光爆米花桶、氧化钙干燥剂爆炸……近年来,因食品接触材料含有有害物质而引发的安全事件,屡屡敲击着公众敏感的神经。食品接触材料被看作是食品安全的延伸,但其被重视程度远不能与食品安全相提并论。 /p p   食品接触材料本身不是食品,但国内外都将食品接触材料安全视为食品安全范畴内的问题,制定了各种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管。 /p p   对于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的使用条件或超出使用条件将产生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产品,应以特殊或醒目的方式说明其使用条件,以便使用者能够安全、正确地对产品进行处理、展示、贮存和使用。 /p p   竹、木和纸制品在生活中也很常见,虽然其基材属于天然材料,但为了提高使用性能,往往会经过化学品处理,纸制品制造过程中也会使用多种添加剂,需要关注的是这些化学品,以及回收纸中残留有害物质的迁移。 /p
  • 出口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材料频遭通报
    出口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材料频遭通报 重金属迁移成“罪魁祸首”   根据欧盟食品及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发布的食品和饲料类产品通报统计,2013年1至5月份,中国地区约有近60批次的食品接触材料被通报,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不锈钢餐厨具、刀具、金属烧烤架、蛋糕模具以及食品处理器、电煎锅等厨房小家电。意大利是各种通报的“重灾区”,通报量占到欧盟通报总批次的70%以上,被通报的原因主要有重金属迁移、初级芳香胺迁移、甲醛迁移以及过高的迁移总量,其中金属制品中的铬、镍、锰、铅等重金属迁移量超标成“罪魁祸首”,占到通报总数的80%以上。   据统计,2013年1至5月,宁波地区共检验出口食品接触材料1.37万批次,金额达2.1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1.67%和27.81%,其中仅欧盟市场就达3599批,货值4907.07万美元,约占整个宁波地区出口总量的四分之一。输欧食品接触材料频遭通报、退货,不仅给生产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面向欧盟各国发出的预警信息也给中国制造的声誉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对欧盟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信息了解不够。欧盟地区与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法律法规繁多且较为复杂,各成员国除了遵守欧盟(EC)No.1935/2004/EC指令以外,部分成员国还有针对本国市场的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法规标准和法令。如意大利的D.M.21/3/73及针对不锈钢制品的n.258法令,德国的LFGB法规,法国的DGCCRF 2004-64等。根据不同的材料、不同的使用条件,不同的出口国,其检测项目、限量指标及测试方法等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是企业的原料把关意识不够,检测能力和水平有限。不锈钢制品具有耐腐蚀、易清洁、美观耐用等优点,这是源于其材料是由铁、铬、镍合金掺入其他一些元素制成的,这也就很容易导致不锈钢制品的金属迁移量超标。一些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过于关注品质、外观,对产品的卫生安全项目重视不够,在第三方样品检测的过程中对测试项目和条件的选择也比较盲目,很容易导致在国外严苛的检测条件下产品不合格的情况发生。   三是一些中小微企业技术水平相对薄弱,质量管理水平落后,质量控制能力缺乏。如在金属制品的加工生产过程中,多采用镀层工艺,但由于镀层的厚度、化学性能及电镀工艺等原因,电镀金属极易超标。此外,焊接、涂层等工序的控制不良也导致了重金属迁移量超标及过高的总迁移量。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接触材料尤其是金属制品生产企业:一是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欧盟各国相关法规的条款要求,对欧盟各国的限定项目和限量保持高度关注,提高风险意识,积极应对国外通报,尽量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是要完善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可靠的原辅料供应渠道,在产品检测和原辅材料把关上投入更多的成本和精力,重点把好原料关 三是要控制关键工艺的产品质量,并不断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系,高度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早防范,提升自身产品的品质,提升“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
  • 关注:阿尔及利亚发布食品接触材料新规
    p   近日,阿尔及利亚公布了食品接触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s, 简称:FCM)行政指令No.16-299,并已生效。该指令适用于所有已经接触或者设计意图为接触食物、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预期接触食物的材料和物品。FCM包括塑料(含清漆和涂层)、离子交换树脂和硅树脂、金属和合金、纸张和纸板、玻璃、陶瓷、印刷油墨等。该指令要求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提供认可机构授予的符合性证书,FCM必须根据指令第13-21章进行充分的标识。 /p p   阿尔及利亚是一个农业国家,约一半人口为农业从业人员,同时又是一个高度依赖进口的国家,大量需求食品加工设备和食品接触材料。中国又是阿尔及利亚最大进口来源国,2016年出口阿尔及利亚近100亿美元。 /p p   为保障食品接触产品顺利出口该国,避免被退运和召回,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提高重视,及时了解该指令具体要求,学习领会贯通 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进口商确认相关产品要求,严把原料关、改进工艺、更新检测标准,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此外,应提前取得认可机构授予的符合性证书(Certifcat de Conformite,简称:COC),并加贴相关标识。如有相关疑问,应及时咨询检验检疫部门,获取相关技术支持。 /p
  • 金华出口食品接触器遭退运
    上半年浙江金华检验检疫局永康办事处共接到涉及与食品接触器具法检目录外商品5批,退运原因均为外观质量问题,具体包括产品表面存在毛刺、划痕、涂层脱落、掉漆等。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引起重视,并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自律,确保法检目录外出口食品接触器具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一是切实树立产品质量意识,全面了解和掌握进口国标准和客户对产品的具体质量要求,并将这些要求具体落实到产品当中。二是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对相关质量指标加强检验检测(如涂层附着力),添置必需的检测设备,提升产品检测能力,提高产品质量自检自控能力。三是加强对员工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良好行为的培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防护,重视产品外观质量。
  • 食品接触材料|如何避免看不见的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不仅在于食物本身,还事关食品接触材料。这些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容器、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等,统称为“食品接触材料”。从农场到餐桌,各个环节都可能涉及食品接触材料,食品接触材料往往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材料的种类不同,相应的风险物质也不同。常用的食品接触材料有哪些?从材料的类型来看,常见的食品接触材料包括塑料、纸、金属、玻璃、复合材料,以及各类各类材料上所用的印刷油墨、粘合剂等。潜在的风险有哪些?不同的材料化学成分和特性不同,当这些材料与食物接触时,往往会释放不同的有害物质出来,这个过程一般称为“迁移”。塑料材料塑料材料由树脂加工而成,树脂中可能残留有毒单体、裂解物及老化产生的有毒物质,例如ABS材料中的丙烯腈等。另外,塑料生产过程中添加的有毒助剂,如塑化剂、着色剂等也可能迁移释放出来。纸制品纸制品在造纸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添加剂、填料、漂白剂等可能残留后溶出至食品常见的有害物质为荧光增白剂,也可能残留有防霉的甲醛和二氧化硫等物质。陶瓷和玻璃陶瓷和玻璃相对安全,主要是釉彩颜料中释放铅、镉等金属元素。金属材料金属材料易被酸性物质腐蚀,迁移出各种重金属。如果金属材料表面涂覆有机涂层,则可能还有酚、甲醛等有害物质。常测的项目“总迁移”代表什么意义?有机材料配方成分复杂,释放的化学物质种类多样,不可能把释放出来的所有化学物质都测出来。因此,食品接触材料设置的卫生指标通常分成两大类:一类是考察迁移总量,一类是考察某个具体物质的迁移量(特定迁移)。总迁移的测试步骤:用10%乙醇、4%乙酸、植物油等模拟液,对产品在一定的温度下浸泡一段时间,将得到的浸泡液烘干,得到残渣的重量,即为总迁移,表示为mg/dm2或者mg/kg。常测的项目“总迁移”有什么危害?总迁移是对迁移出来的化学物质总量的一个粗略的评估,表示的是能够浸泡出来的不挥发物质的总量,并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物质。因此,无法像具体的化学物质(比如甲醛、三聚氰胺、双酚A等)那样,明确说出这个指标对人体有多大的危害。只能笼统的认为,迁移总量过多,会对人有潜在的危害。目前,总迁移10mg/dm2或60mg/kg,已成为世界各国公认的限量指标。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见报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是重要因素之一。由食品包装及接触材料引起的污染物残留、有毒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危害。由此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为了促进食品接触材料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在6月19-21日举办的第四届“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中设立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技术专场。特别邀请到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点击链接,报名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grfood2024/扫描二维码报名
  • 欧洲食品安全局更新食品接触材料文件法规
    2011年6月7日消息,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于近日对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进行了更新。   EFSA对欧盟现有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进行了审核,内容包括用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临时添加剂列表 有效申请减少回收塑料材料程序的授权登记以及有关用于生产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欧盟和国家相关法规等。   具体法规还包括:EC_1935-2004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及废物指令80/590/EEC和89/109/EEC、欧盟(EC)2023/2006食品接触材料和物料制造操作、欧盟(EU) No 10/2011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物料和制品指令等。
  •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关于征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中芳香族异氰酸酯使用情况的调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负责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480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征集食品接触用涂料中芳香族异氰酸酯的使用情况,并视调研结果进一步评估确定有关原料的增减。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6月11日前将附件《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制品中芳香族异氰酸酯使用情况调查表》反馈至我单位,回函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起草人与您联系。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魏立坤 15501177913;王朝晖 13910970209电子邮箱:weilikun001@126.com;hdwangzhaohui@126.com地址: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食品相关产品及绿色包装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筹)北京市顺义区顺兴路9号附件:1、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制品中芳香族异氰酸酯使用情况调查表;2、对调查表的说明。2023年5月11日
  • 多项食品接触材料新标准将于2024年9月正式实施!
    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与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标准有17个,详见文末标准更新清单。这17个FCM新国标包括5个材质标准(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和12个测试方法类标准(GB 31604系列)。5个材质标准将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12个测试方法中有2个标准(GB 31604.1 & GB 31604.59)将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另外10个标准将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实施。材质标准更新概要塑料 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包括未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淀粉基塑料。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主要变化:①将现行标准GB 4806.6-2016和GB 4806.7-2016合并。②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检测项目新增芳香族伯胺迁移。③树脂删除GB 4806.6中各种提取物、干燥失重、灼烧残渣等项目。④新增允许使用的树脂清单名录,新增树脂通用类别名缩写对照表。金属GB 4806.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主要变化:①新增检测项目铅、镉、砷、汞杂质元素含量,其中不锈钢、薄钢板、铝制品、其他金属基材和金属镀层分别对应不同的杂质元素含量要求。②重金属元素的迁移从现行的金属5项(铅,镉,砷,铬,镍)扩增为13项迁移(砷,镉,铅,锑,铝,铬,钴,铜,锰,钼,镍,锡,锌)。③重复使用的制品迁移试验需要进行3次,金属材料(除了不锈钢)三次的迁移结果有任何一次超标即判为不合格。橡胶GB 480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不包括硅橡胶。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主要变化:①检测项目新增芳香族伯胺迁移、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②使用50%乙醇作为模拟物时,校正因子不适用。③高锰酸钾消耗量明确试验次数,重复使用以第3次的迁移结果为准;如果有证据显示3次的迁移结果不会增加,可以第一次的迁移试验结果为测试结果。④附录A新增橡胶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复合材料GB 4806.1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是指,由不同材质或相同材质材料通过黏合、热熔或其他方式复合而成的两层或两层以上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主要变化:GB 4806.13与所取代的GB 9683-1988差异较大,与之前的复合材料征求稿也有较大差异。①总体来说,复合材料应符合各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②成品的感官和通用理化指标(总迁移,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符合“直接接触食品层材料”的相应要求。③特定迁移和残留量则需要考虑各层材料的要求。④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且不经清洗直接使用的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应符合 GB 14934 的规定。⑤关于标签标识,复合材料按照从外层到直接接触食品层的顺序标示,并以斜杠/隔开。油墨GB 4806.1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适用范围: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层。包括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也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主要变化:油墨为新制定的标准。①油墨需要关注配方原料的要求:直接接触用油墨所使用的的基础原料和添加剂应为GB 2760及相关公告中的物质。间接接触用油墨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的着色剂符合GB 9685的要求;其他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基础原料。②油墨的检测项目包括:感官和浸泡液,铅、汞、镉、铬、砷的残留量,总迁移,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等。③油墨标签标识的要求:标示产品类别(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标明宜使用的印刷基材、印刷工艺(如固化时间等)及特殊使用要求等信息。检测标准更新概要GB 31604.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本次对GB 31604.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以下简称“迁移试验通则”)的修订,是自2015年发布后的首次修订,该标准正式实施日期为2024年9月6日。与原标准比较,2023版迁移试验通则主要变化归纳如下:表 GB 31604.1新标准主要修订内容GB 31604.5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的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制定和修订过程中的验证。该标准对残留量分析方法性能参数:特异性、检出限、定量限、测定范围、正确度、精密度、稳定性、稳健性的验证要求和方法进行规定。————————————————————————————————————为了促进食品接触材料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将于4月9日举办第五届“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届时,我们将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点击图片,免费报名参会
  • 新品上市|食品接触材料危害因子有机标准物质上架
    食品安全不仅限于食物本身的安全,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已经成为食品安全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食品接触材料的种类和应用数量呈与日剧增态势,各类新型食品接触材料不断涌现,在食品销售储存和运输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追求更高的使用性能和更美观的使用效果,食品接触材料中会加入多种化学添加剂,这些化学物质在一定的温度、环境或介质条件下将会溶出并迁移到食品中从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给食用者带来严重的安全危害,如近年来轰动一时的保鲜膜事件和毒奶瓶事件等都是引发广泛担忧的因食品接触材料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全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以及由食品接触材料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制定了严格的检测监测标准,尤其是在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及限定方面。我国《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和《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中均对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增塑剂、着色剂等物质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等做出了规定。阿尔塔科技作为食品安全检测行业标准物质的优秀供应商,自主研发300多种食品接触材料危害因子有机标准物质,助力我国食品接触材料有害物质的检测,为“餐桌上的安全”保驾护航。部分相关产品,更多产品请咨询销售人员:更多产品请详询400-860-5168转3034。
  • 中国食品接触材料国家标准进展跟踪
    中国食品接触材料国家标准进展跟踪更新截至2023年6月中国食品接触材料国家标准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目前已构建了相对完善的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了首批食品接触材料的国家卫生标准。伴随社会发展,该标准体系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逐渐显现出诸多问题。因此,在2016年前后我国重新构建了符合新时期发展需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标准体系主要由通用标准、产品标准(GB 4806系列)、生产规范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GB 31604系列)4类构成。并且,随着行业发展和风险评估的完善,标准还在持续完善和更新中,尤其是大家广泛关注的产品标准类。DPTC现将中国食品接触材料(FCM)中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情况整理如下,欢迎大家关注,我们还将持续更新FCM标准最新进展。表1 中国食品接触材料相关国家标准最新进展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状态文本链接1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中添加剂标准第1号修改单 征求意见稿2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修订中通用安全标准修订草案3GB 4806.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嘴已发布奶嘴标准4GB 480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搪瓷制品已发布搪瓷标准5GB 48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已发布陶瓷标准6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已发布玻璃标准7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修订中塑料标准 (GB 4806.6)塑料标准(GB 4806.7)征求意见稿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8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已发布纸和纸板标准9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修订中金属标准征求意见稿10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修订中涂料及涂层标准修订草案11GB 4806.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修订中橡胶标准征求意见稿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硅橡胶材料及制品修订中硅橡胶标准13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已发布竹木标准14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黏合剂制定中征求意见稿15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油墨制定中征求意见稿16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素制定中再生纤维素标准(暂无)17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修订中征求意见稿18GB 31604.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修订中迁移试验通则征求意见稿19GB 5009.15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已发布预处理方法通则标准
  • 新标准实施后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盘点
    2024年9月6日起,5个新的国家食品安全材质标准(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和2个测试方法类标准开始正式实施。材质标准:1、 塑料 GB 4806.7-2023 2、 金属 GB 4806.9-20233、 橡胶 GB 4806.11-20234、 复合材料 GB 4806.13-20235、 油墨 GB 4806.14-2023测试方法标准:1、 GB 31604.1-2023 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2、 GB 31604.59-2023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标准修订内容详见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40227/706293.shtml为了适应新的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小编特意挑选了3个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的优质解决方案,以供大家参考。方案分别来源莱伯泰科、岛津和谱育科技。优质方案一:食品接触材料中全氟化合物检测方案 (点击可跳转至详细方案)方案来源:莱伯泰科摘要:对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全氟辛烷磺酸和全氟辛酸进行萃取和净化,并用液相色谱分离,电喷雾离子源电离,多反应监测模式检测。方法中测试的PFOS和PFOA的标准曲线线性相关系数R分别为0.9998和0.9995,加标回收率分别为86.3%和90.7%,RSD分别为6.5%和4.2%,满足标准要求。关键词:食品接触材料 全氟化合物 液相色谱完整方案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olution-933997.html 优质方案二:HS-GCMS法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25种溶剂残留 (点击可跳转至详细方案)方案来源:岛津摘要:利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建立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25种溶剂残留量的测定方法。25种溶剂混合标准品中芳烃类组分在0.1 ~ 2.5 μg、非芳烃类组分在1 ~ 25 μg质量范围内建立标准曲线,各组分线性关系良好,各组分相关系数均达到0.999以上。最低浓度点混合标准溶液连续进样6次,各组分峰面积RSD均小于7.52%。在添加水平为芳烃类组分浓度0.01 mg/m2、非芳烃类组分浓度0.1 mg/m2的条件下,平均加标回收率分布在80.44%-119.15%之间。关键词:气相色谱—质谱联用 食品接触材料 溶剂残留完整方案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olution-956539.html 优质方案三: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食品接触材料中9种金属元素含量 (点击可跳转至详细方案)方案来源:谱育科技摘要:采用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ICP-OES)测定某牛奶包装盒材料样品中As、Cd、Cr、Cu、Mo、Ni、Pb、Se、Zn的含量,通过计算方法检出限、回收率和方法精密度,考察EXPEC 6000在食品接触材料样品中的实际分析性能。结果表明,方法精密度均小于5%,加标回收率均在90.72%~105.9%之间,EXPEC 6000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样品中多种金属元素的同时分析检测。关键词:ICP-OES 食品接触材料 金属元素技术特点:检测速度快;准确度高;检出限低;抗干扰能力强完整方案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olution-926977.html 更多食品接触材料相关国家标准和检测方法欢迎浏览行业应用栏目: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行业应用】是仪器信息网专业的行业技术解析和应用拓展平台,聚焦食品农产品、传统制药、生命科学、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化工生产、新能源等不同行业,以相关国家标准为依据,依托国内外主流厂商的仪器设备和优质解决方案,为用户进行全方位的检测方法和具体应用方案解读,旨在解决每一位用户的科学实验需求。
  • 食品接触材料两项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近期,由天津质检院主持完成的《食品接触材料用油墨中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的测定》和《食品接触材料用胶粘剂中重金属的测定》两项国家标准分别通过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全国胶粘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审查。   以天津商业大学杨传民教授和全国胶粘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李宪林秘书长为主任委员的专家组分别在天津和成都认真听取了两个标准起草组的工作汇报,一致认为两项标准的起草单位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搜集了国内外相应的标准,借鉴了国内外最新的检测技术,同时也考虑了国内的实际情况,标准送审资料齐全,制定程序符合要求。两项标准都是首次针对我国食品接触材料产品建立的检测方法,起草的《食品接触材料用油墨中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的测定》标准内容和质量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食品接触材料用胶粘剂中重金属的测定》标准内容和质量达到了国际水平。 两项标准的制定,为我国食品接触材料产品的检测方法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也为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依据。
  • 新版食品接触金属制品标准将实施 收紧铅、镉等重金属限制
    p   宁波检验检疫部门通报,根据国家卫计委消息,最新版的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性国家标准大部分将于4月19日正式实施,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该标准对现有两项金属类食品包装和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和GB 11333-1989《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进行了整合扩充,将其它各种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包括金属镀层)纳入进来,从而有效解决不锈钢和铝以外的金属食品接触材料缺乏适用标准的问题。 /p p   据了解,食品接触材料系列标准力求强化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消费者保护意识,从原材料到产品标识加强全过程的把关控制,而不仅是依赖产品的事后检测。 strong 因此,该标准明确了金属材质、金属镀层、焊接材料的原材料要求,收紧了对铅、镉等重金属的限制,注明了产品使用和标签标识等特殊要求,并修改和补充了迁移试验用食品模拟物、试验条件及试验方式的相关规定。 /strong /p p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日本铁壶、韩国铜锅等网红厨具由于具有美观、坚实等优点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内消费者使用,然而由于这些产品经常与食物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接触,其有害重金属成分更容易渗入食物中,一旦出现品质问题,那么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又是非常严重的。因此,检验检疫部门特别提醒相关进口商,要高度重视进口食品接触金属制品的质量安全,详细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在采购合同中要求国外供货商严格依照我国标准供货,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检验检疫部门则会加强口岸把关,切实维护国内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p p & nbsp /p
  • 出口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需高度关注新法规
    2011年12月10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了(EU) No 1282/2011号法规,修订了关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的(EU)No 10/2011号法规。新法规指出,对于2012年1月之前符合现有法规获准上市销售的塑料材料及制品而言,如果不符合该项最新法规规定,仍可在2013年1月1日之前上市销售,相关库存产品可以售完为止。该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20天后生效。2012年1月25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又发表了食品接触塑料制品的新法规的细节说明,即塑料实施措施,对法规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说明。   须引起高度关注的是在新法规中,三聚氰胺的特定迁移限量(Specific migration limit, SML)由原来的30mg/kg减少到2.5mg/kg。此外,根据EFSA的意见,2,4-双(2,4-二甲基苯基)- 6-(2-羟基-4-正辛氧基苯基)- 1,3,5-三嗪的SML由0.05mg/kg修订为5mg/kg N-甲基吡咯烷酮的SML设定为60 mg/kg。此外,法规还修改了部分欧盟清单中已授权物质的限制和规范。   食品接触类塑料制品是宁波地区重要的出口消费产品。据统计,2011年宁波地区检验检疫出口食品用包装容器、食品用具已突破2.2万批,货值突破3.96亿美元,其中塑料制品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欧盟地区为重要的出口市场。近年来,欧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条例,不断提高进口食品接触材料的门槛,面对日趋严厉的贸易壁垒和管控要求,国内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在产品检测和原辅材料把关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成本。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接触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一是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法规的相关条款要求,对欧盟法规的限定项目和限量保持高度敏感,提高风险意识,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是要规范管理,建立可靠的原辅料供应渠道,尤其是以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密胺塑料)为原辅料的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新法规中对三聚氰胺可迁移限量从严要求的限制,警惕由此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 三是要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早防范,不断提高自身产品的品质,提升“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
  • 欧盟提议加强对食品接触陶瓷的要求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加强对食品接触陶瓷要求和范围的法规草案。新草案将对铅和镉的迁移做出新的限制,同时会制定食品接触陶瓷边沿的新统一标准。   新法规草案主要根据法规(EC) No 1935/2004,将废除有关食品接触性陶瓷的84/500/EC指令及其修订版2005/31/EC指令。草案包括上釉、搪瓷及/或经过装饰的食品接触性陶瓷材料及物品。根据新提案,食品接触陶瓷应归为3类中的某类,相关方有义务提供合规性声明。 84/500/EEC指令 法规草案 范围 与食品接触材料 陶瓷分类 第一类 不可填充的材料和物体 可以被填充,但内部深度(从最低点测量到经过上边缘的水平面)不超过的物体。 第二类 除第一类和第三类以外的可被填充的物体 第三类 烹饪器皿 容量3L的包装和储存容器 要求(迁移) 第一类 ≤0.8mg/dm2(铅) ≤0.07 mg/dm2(镉) 第二类 ≤4 mg/L(铅) ≤0.3 mg/L(镉) 第三类 ≤1.5 mg/L(铅) ≤0.1 mg/L(镉) 第一类 ≤0.002mg/dm2(铅) ≤0.001 mg/dm2(镉) 第二类 ≤0.01 mg/L(铅) ≤0.005 mg/L(镉) 第三类 ≤0.0038mg/L(铅) ≤0.0019 mg/L(镉) 其他要求 合规性声明 合规性声明 生效日期 1984 在欧盟官方公布后的第20日   注:mg/dm2毫克每平方分米 mg/L毫克每升
  • 【标准解读】GB 4806.14-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2023年第6号公告),其中包括首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GB 4806.14-2023)。1 、背景介绍油墨为广泛使用的化工产品,其生产和印刷环节均存在不同的风险。油墨印刷中多配套使用光油,以增强印刷层的相关性能。配套光油的成分及印刷工艺与油墨相似,其迁移风险与油墨基本相同,且行业中多将此类光油与油墨共同管理。食品接触用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添加颜料、助剂、连接树脂和溶剂等多种化学品,可能存在重金属迁移等问题,危害人体健康。油墨标准于2016年立项,内容涵盖了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针对油墨生产及印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综合考虑了油墨使用时,其迁移或剥落至食品的风险,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进一步填补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标准空白,并为油墨的生产和使用提供合规依据。2、范围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层。3、术语和定义预期印刷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油墨。也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4、产品分类根据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可分为两类: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5、基本要求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一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的规定。为了控制油墨的生产过程,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生产企业应通过原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等措施控制油墨产品的安全风险。为了控制印刷环节的安全性,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印刷企业应通过包装设计、印刷过程控制等措施控制来源于油墨的安全风险,在达到预期印刷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油墨的使用量。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生产及印刷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31603-2015)的相关规定。6、 原料要求为了厘清油墨基础原料与添加剂的管理范畴,标准在原料要求部分按照基础原料和添加剂分别进行规定。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考虑到其直接接触食品,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较高,因此其基础原料物质和添加剂都应使用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物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与食品间有印刷基材阻隔,其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为了保证油墨的安全性,要求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对使用的着色剂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体要求见下表。产品分类原料分类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基础原料应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添加剂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基础原料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着色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中对于着色剂的纯度要求;其他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7、技术要求油墨中的安全风险主要来源于可迁移物质,其来源包括原材料种类、非有意添加物、反应副产物等多个方面。标准中对于油墨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添加剂等均规定应为我国批准使用的物质,而并未规定具体的油墨允许使用的着色剂名单,且着色剂是重金属及芳香胺的重要来源,因此重点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重金属和芳香族伯胺的限量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技术要求项目限量要求相关说明感官要求感官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层。理化指标印刷油墨层总迁移量/(mg/dm2)≤10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层。高锰 酸钾消耗量/(mg/kg)水(60°C,2h)≤10重金属(以Pb计)/(mg/kg)4%乙酸(体积分数)(60 C,2 h)≤1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mg/kg)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印刷油墨层。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铅(Pb)/(mg/kg)≤10以油墨干重计。汞(Hg)/(mg/kg)≤10镉(Cd)/(mg/kg)≤5铬(Cr)/(mg/kg)≤25砷(As)/(mg/kg)≤58、其他要求 迁移试验标准规定迁移试验的基本原则应按照 GB 31604.1 和 GB 5009.156 的规定执行。标签标识标准规定了油墨产品及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的标签标识首先应符合 GB 4806.1 标准的要求,即食品接触用油墨产品应在产品中明确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并提供符合性声明、标识等内容。该标准中也特别对油墨产品的标识做出了具体要求,应在标签上标示产品类别(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同时,应在标签或随附文件中标明宜使用的印刷基材、印刷工艺(如固化时间)及特殊使用要求等信息。这些信息也会直接影响到下游企业对油墨的使用。8、附录A: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铅、汞、镉、铬、砷的测定附录A中对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用油墨铅、汞、镉、铬、砷的测定进行详细表述。油墨经过涂膜干燥后粉碎,通过酸消解的方法转变为溶液状态。将所得溶液稀释定容后,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测定,以各元素的特征谱线波长定性,以外标法定量。———————————————————————————————————————————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见报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是重要因素之一。由食品包装及接触材料引起的污染物残留、有毒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危害。由此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为了促进食品接触材料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将于4月9日举办第五届“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届时,我们将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
  • 以色列修订与食品接触器皿强制性标准
    2013年9月16日,以色列发布通报,修订与食品接触器皿强制性标准,涉及陶瓷器皿、微晶玻璃器皿和玻璃餐具。主要内容为修订强制性标准SI 1003,用SI 第1.1和1.2部分取代。其中SI 1003第1.1部分为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铅和镉的释放测试方法,SI 1003第1.2部分为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铅和镉的释放允许限量。旧版本和本新修订的标准草案之间的主要差别如下:   同样也将浅玻璃器皿和存储厨具添加到该标准的范围中。   删除了厨房用具和烘焙用具的高温试验。   将用于测定浸出液中的金属含量的尺寸从毫克/升修改成毫克/分米2。   旧标准和经修订的标准将从在以色列官方公报上公布日期起6个月实施。在这个期间内产品应当根据旧的标准或经修订的标准测试。
  • GB 4806.14-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标准解读
    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2023年第6号公告),其中包括首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GB 4806.14-2023)。GB 4806.14-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pdf1.1 背景介绍油墨为广泛使用的化工产品,其生产和印刷环节均存在不同的风险。油墨印刷中多配套使用光油,以增强印刷层的相关性能。配套光油的成分及印刷工艺与油墨相似,其迁移风险与油墨基本相同,且行业中多将此类光油与油墨共同管理。食品接触用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添加颜料、助剂、连接树脂和溶剂等多种化学品,可能存在重金属迁移等问题,危害人体健康。油墨标准于2016年立项,内容涵盖了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针对油墨生产及印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综合考虑了油墨使用时,其迁移或剥落至食品的风险,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进一步填补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标准空白,并为油墨的生产和使用提供合规依据。1.2 范围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层。1.3 术语和定义预期印刷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油墨。也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1.4 产品分类根据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可分为两类: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1.5 基本要求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一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的规定。为了控制油墨的生产过程,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生产企业应通过原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等措施控制油墨产品的安全风险。为了控制印刷环节的安全性,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印刷企业应通过包装设计、印刷过程控制等措施控制来源于油墨的安全风险,在达到预期印刷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油墨的使用量。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生产及印刷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31603-2015)的相关规定。1.6 原料要求为了厘清油墨基础原料与添加剂的管理范畴,标准在原料要求部分按照基础原料和添加剂分别进行规定。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考虑到其直接接触食品,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较高,因此其基础原料物质和添加剂都应使用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物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与食品间有印刷基材阻隔,其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为了保证油墨的安全性,要求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对使用的着色剂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体要求见下表。产品分类原料分类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基础原料应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添加剂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基础原料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着色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中对于着色剂的纯度要求;其他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1.7 技术要求油墨中的安全风险主要来源于可迁移物质,其来源包括原材料种类、非有意添加物、反应副产物等多个方面。标准中对于油墨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添加剂等均规定应为我国批准使用的物质,而并未规定具体的油墨允许使用的着色剂名单,且着色剂是重金属及芳香胺的重要来源,因此重点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重金属和芳香族伯胺的限量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技术要求项目限量要求相关说明感官要求感官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层。理化指标印刷油墨层总迁移量/(mg/dm2)≤10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层。高锰 酸钾消耗量/(mg/kg)水(60°C,2h)≤10重金属(以Pb计)/(mg/kg)4%乙酸(体积分数)(60 C,2 h)≤1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mg/kg)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印刷油墨层。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铅(Pb)/(mg/kg)≤10以油墨干重计。汞(Hg)/(mg/kg)≤10镉(Cd)/(mg/kg)≤5铬(Cr)/(mg/kg)≤25砷(As)/(mg/kg)≤5附录A中对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用油墨铅、汞、镉、铬、砷的测定进行详细表述。油墨经过涂膜干燥后粉碎,通过酸消解的方法转变为溶液状态。将所得溶液稀释定容后,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测定,以各元素的特征谱线波长定性,以外标法定量。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见报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是重要因素之一。由食品包装及接触材料引起的污染物残留、有毒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危害。由此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为了促进食品接触材料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在6月19-21日举办的第四届“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中设立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技术专场。特别邀请到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点击链接,报名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grfood2024/扫描二维码报名
  • 欧盟发布塑料食品接触材料新法规
    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1月15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新法规,对用于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塑料材料提出了要求。新的法规包括一系列规定,并决定于2011年2月4日生效。最早的产品应用将于2011年5月1日开始。按照法规性质,欧盟并未强制要求成员国将其转化为国家法律。   2010年12月,欧盟接受了拟议的塑料实施细则(PIM),并发布于欧盟官方公报上。而新的法规对欧盟关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进行了统一和汇总。   该法规的过渡期为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的过渡条款和总体的过渡将从2012年12月31日开始。
  • 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该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GB 4806.1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pdf(一)国内外有关粘合剂法规和标准情况说明①欧盟尚未制定粘合剂产品法规,但鉴于粘合剂是在复合材料及制品中应用最为广泛且多数情况下粘合剂在食品接触材料中属于非直接接触食品部分、与食品之间有功能阻隔层阻隔的特点,将粘合剂作为塑料制品的一部分来进行管理。因此,欧盟主要通过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框架法规(Regulation (EC)1935/2004)、良好生产规范法规(Regulation(EC)2023/2006)和塑料法规(Regulation (E)10/2011)三项法规对粘合剂进行管理。②美国:21CFR175.105和21CFR175.125 是美国联邦法规第 21章中专门管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剂的相关章节。21CFR175.105 适用于一般粘合剂(不包括压敏胶),21CFR175.125适用于压敏胶。两个章节中分别列出了允许用于两种粘合剂的物质清单及其用途、最大使用量等限制条件。③德国: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BfR)建议的第 25 和第 26 章管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剂。第 25 章适用于食品接触用聚氨粘合剂,规定了允许用于聚氨粘合剂的起始物、单体、添加剂和助剂,及其限制要求。第 26 章适用于固体石蜡、微品蜡及蜡、树脂和塑料的混合物制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包括涂层、直接与食品接触的粘合剂等。此章节规定了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天然来源,如固体石蜡、微晶蜡、合成固体石蜡、低分子聚丙烯及其混合物的质量规格要求、允许添加的添加剂及其限制要求。(二)关于黏合剂的分类根据黏合剂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标准将黏合剂分为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指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食品接触面,预期直接与食品接触的黏合剂,如水果贴纸用压敏胶等。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指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非食品接触面,预期不与食品直接接触,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黏合剂,如复合材料层间使用的黏合剂等。两者预期用途不同,可按照其涂布面以及是否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进行区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使用企业应通过接缝和边缘等包装设计、增加有效阻隔层等方式尽可能防止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与食品直接接触。   (三)关于黏合剂用原料的管理   考虑到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的安全风险相对较高,标准分别针对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的基础原料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附录A和附录B分别规定了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和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采用聚合物管理模式,仅能使用附录A及相关公告中列出的物质。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则允许使用聚合物和部分已经过安全性评估的单体、其他起始物,且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所使用的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同时,黏合剂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  (四)关于黏合剂中的芳香族伯胺(PAA)  芳香族聚氨酯类黏合剂、使用了胺类固化剂的环氧型黏合剂、聚酰亚胺类黏合剂等产品在固化反应过程中均可能产生PAA。为更好地管控该类物质的安全风险,标准中设置了PAA迁移总量限量要求,并规定该指标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聚氨酯等可能产生PAA的黏合剂。考虑到黏合剂固化反应过程是PAA的主要产生阶段,因此标准规定应在黏合剂固化反应完成后,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开展PAA的迁移量检测。对于本标准附录A、附录B、GB 9685及相关公告中已经规定了迁移限量的PAA,其限量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计入PAA迁移总量。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质检总局: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领域开展打假专项行动
    新华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娄奕娟)7月13日,记者从质检总局了解到,自2016年7月起,质检总局将组织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范围包括食品电水壶、电压力锅、电饭煲等接触用不锈钢制品,从线上到线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抽查铅、铬、镍、镉、砷等元素是否超标。   质检总局办公厅日前下发的《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通过专项行动,达到有效整治行业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查处一批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案件,优化消费和市场竞争环境,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促进行业质量提升和规范发展的工作目标。   根据《通知》,本次“质检利剑”行动以监督抽查不合格、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主产区组织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内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是企业生产资质,重点检查电水壶、电压力锅、电饭煲等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生产企业是否获得“CCC”认证证书;   二是产品标注标识是否规范,重点检查是否按照《GB 9684-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的要求,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标识“食品接触用”和不锈钢类型,以及是否存在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三是企业原料把关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使用不符合我国相关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材料,是否存在以低冒高、以次充好等产品质量欺诈行为;   四是产品内在质量,重点抽查铅、铬、镍、镉、砷等元素是否超标,以及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电气安全指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对于发现的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行为,《通知》要求依法严肃查处。质检总局将在各地开展集中检查、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质检机构等,从线上线下对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   《通知》要求,对轻微质量违法行为,要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限期整改;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强化惩处力度。在打击整治阶段,质检总局将组织从线上线下全面排查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案件线索,并组织有关地方局依法查处;对本阶段发现查处的质量违法案件进行登记造册,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惩戒。
  • 欧盟食品安全局发起非塑性食品接触材料合作计划
    2010年2月22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发布消息称,已经成立科技协作工作组(ESCO),专门收集和分析那些能够接触到食品的非塑性材料的安全性信息。   最近几年的研究发现许多非塑性食品接触材料(例如墨水和粘合剂)能够迁移到食品中。虽然欧盟法规中规定所有能够接触到食品的材料必须是安全的,然而和塑性材料不同,许多非塑性食品接触材料不受欧盟层面法规的限制。   科技协作工作组是依据欧盟食品安全局咨询论坛的讨论成立的,集合了各国食品安全机构的代表。工作组由欧盟各成员国中从事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和安全性评估的专家以及欧盟食品安全局相关专家组中致力于这方面研究工作的成员组成。2010年2月17日,科技协作工作组在欧盟食品安全局总部帕尔马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科技协作工作组将收集欧盟各成员国中关于应用于非塑性食品接触材料的物质评估的信息和专家意见。同时,工作组还将研究进行风险评估的不同方法之间的优势和劣势,为以后的安全性评估制定标准,并提出一些后续的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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