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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复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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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复检机构相关的论坛

  • 首批食品复检机构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卫生部和农业部近日共同发布了首批食品复检机构名录。 首批食品复检机构共104家,由相关部门推荐、经有关权威专家按照复检机构相关条件和审核程序审核,并经三部门共同确定。三部门将指导食品复检机构依法依规开展食品复检工作,并结合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对食品复检机构名录适时进行调整和更新。 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批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公布,对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和相关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 最新食品复检机构名录

    [align=left][font=方正小标宋简体][size=16px]来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方正小标宋简体][size=22pt]关于更新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公告[/size][/font][/align]   [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为满足食品复检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农业农村部对食品复检机构进行了重新确认,[/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现将[/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更新后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141[/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家食品复检机构名录(附后)[/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予以公布,特此公告[/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size][/font] [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市场监管总局[/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国家[/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卫生健康委[/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农业农村部[/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 2020[/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年[/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1[/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月[/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17[/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日[/size][/font]

  • 正确看待食品复检结论推翻

    正确看待食品复检结论推翻 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被抽样单位要求复检,复检结果推翻初检结论的现象随着监督抽检量的增加,越来越多了起来,也越来越多的引起了食品检验机构的议论。 检验结论被复检推翻的原因很多,不完全是检验能力不强、检验水平不高、检验过程中出现差错造成的,更多的是样品的不均衡性。 双休日,参加了一个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扩项的评审,其中一位评审专家就讲了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 一次他检验猪蹄子,检出瘦肉精超标,反复核对几次,确认超标,于是发了不合格报告。被抽样单位申请复检,在确定复检机构后,由于与复检机构的食品检验人员熟悉,又请复检机构用初检样做了一下,确实超标。但当从检验机构提取留样再进行检验时,结果却符合标准规定。 反复分析,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样品不均衡。 食品抽检是两份样,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样用于复检。猪蹄子的两份样,是两个独立包装,各装一个猪蹄子,这两个猪蹄子属于一头猪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分属于两头猪,一头猪瘦肉精超标,另一头没有超标,于是这两个猪蹄子一个超标,一个不超标也就正常了。 对于类似猪蹄子的食品,什么鸡翅、鸡爪,鸭头、鸭脖子,完整动物部位制成的食品,由于分属于多头动物,一些动物生长过程中带入的因素,复检推翻结论就属于正常的一种现象了。 除此,其他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凡没有经过打碎、搅拌,生长过程中带入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都存在样品不均衡甚至极不均衡的问题,复检推翻结论都应该视为一种正常现象,而不应过多的责难、苛求初检机构。

  • 国家认监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7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align=center]国认实联〔2017〕145号[/align][align=center]国家认监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7食品检验机构[/align][align=center]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align]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有关食品检验机构: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推动《食品检验工作规范》有效实施,维护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国家认监委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7年7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联﹝2017﹞77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了食品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至2017年10月底,共计对199家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建议予以通报(见附件),对有关食品检验机构的处理以资质认定发证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相关处理结果将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今后管理和使用食品检验机构的参考。今后将继续加大食品检验机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管理,逐步构建食品检验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不断提升我国食品检验机构的公信力和技术水平。国家认监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2月4日

  • 【原创大赛】浅谈检验检测机构食品样品管理

    [align=center][size=32px]浅谈检验检测机构食品样品管理[/size][/align][color=black]参加工作30年来,一直从事食品检测检验工作。1994年所在实验室首次通过计量认证,并先后五次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对食品样品的管理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现简单归纳整理了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机构)食品样品管理的[/color]通用要求[color=black]以及样品接收、样品传递、样品储存、样品制备、样品处置[/color]等要求,供大家参考。一、通用要求1、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以[color=black]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并为客户保密。[/color]2、机构应有样品标识系统,并在检验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二、样品接收[color=black]1、机构应设置相对独立的样品接收区域,并配备样品称量、暂存设备,宜设置样品消毒隔离区域,并配备消毒、防护用品。[/color][color=black]2、接收样品时,应对其适用性进行检查,记录异常情况或偏离。当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验检测存有疑问,或当样品与[/color]所提供的说明不相符时,[color=black]或者对所要求的检验检测规定不够详尽时,[/color]机构应在开始工作之前询问客户,予以明确,并记录讨论的内容。3、 接收委托送检样品时应填好合同(委托书),确认以下信息(如适用):(1)样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级、加工工艺、性状、商标、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2)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检测方法、检测性质等;(3)送样日期、约定完成日期、送检单位、送检人、联系方式等;(4)判定规则、测量不确定度、[color=black]报告传送方式、检后样品处置[/color]等问题。4、接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简称抽检监测)的样品时,应查验、记录样品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核对样品与抽样文书信息的符合性。对抽样不规范的样品,机构应当拒绝收样,并书面告知原因。5、样品接收后,应在样品登记表、计算机系统或其他类似的系统中登记样品信息,并给出样品标识。对于抽检监测的样品,应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内登记,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6、样品标识除唯一性标识(样品编号)和检验检测过程的状态标识(待检、在检、检毕、留样)外,如果合适,还可包括样品存放区域的空间标识、样品群组的细分和样品在机构内、外部的传递信息。标识系统应确保样品在实物上、记录或文件中不被混淆。7、样品完成接收后,接收人员应及时与实验室及样品管理人员沟通,完成样品交接传递。三、样品传递1、当样品需要在机构内、外进行传递时,应确认样品包装、封条的完整性,核对样品信息、检查样品数量、状态标识等情况,并做好记录。2、样品传递时,传递条件应[color=black]符合要[/color]求,以确保样品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四、样品储存1、设备设施与环境(1)机构应[color=black]分别设置独立的储存场所以[/color]储存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以满足样品储存的要求。(2)[color=black]储存场所[/color]应配备相应的样品架(柜)、冰箱、冰柜或冷库、空调、除湿机和温湿度监控设备及灭火器等消防设备。(3)[color=black]储存场所[/color]应整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晒,有防虫、防鼠、防潮措施。2、储存要求(1)[color=black]检验样品应按待检、在检、检毕等检验状态分区存放,并标识;[/color]区域内样品宜按样品类别、检验类别或检验项目等分类存放。(2)样品应由两人(及以上)负责保管,避免被随意调换、拆封。对于复检备份样品的调取或使用,应按相关程序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室内部复验使用的样品,只能用检验样品,不能用复检备份样品。(3)预包装食品按照标签标识要求储存样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其他食品按相应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储存样品。(4)样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并保持、监控、记录环境条件。五、样品制备1、设备设施与环境(1) 制样场所应洁净卫生,与制备要求相适应,对可能[color=black]存在[/color]相互影响的区域,应有效隔离。(2)应对制样场所的环境条件进行有效控制。制样过程中产生粉尘的制样区域,应配通风设施;制样场[color=black]所有温、湿度要求的,[/color]应配备空调、除湿机等温、湿度控制设备。(3)制样设备与器具应适用、清洁、容易清洗,不应对样品造成污染。金属等元素检测样品制备时宜采用陶瓷、玛瑙等非金属材质的制样设备;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检测样品制备时,应使用非塑料材质的器具。(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制样设备设施与环境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2、 制备要求(1)机构接收到性状易变的样品如食用农产品、自制餐饮食品或待测组分不稳定的样品,应尽快实施制备[color=black]、检验[/color]。制备过程应充分考虑样品的均匀性及代表性。(2)农药残留项目检测,制样取样部位按GB 2763的规定,具体制备方法按项目检测方法;微生物项目检测,样品制备按GB 4789.1、GB/T 27405及项目检测方法;其他项目检测,样品制备按相应的标准和/或检测方法。(3)制备过程不应对样品产生污染,每处理完一个样品,应对制样设备进行清洁。制备好的样品应尽快进行检验,不能及时检验的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储存。六、样品处置1、对超过储存期的样品,应按程序进行处置,并保留相关的审批、处置记录及影像资料。2、[color=black]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品(复检备份样品),检验结论合格的,应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储存三个月;保质期不足三个月的,储存至保质期结束。检验结论不合格的,应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储存六个月;保质期不足六个月的,储存至保质期结束。委托送检的样品储存期限按合同(委托书)约定(如适用)。[/color]3、样品应分类处置,处置应遵循防止浪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可采用销毁、捐赠、合规留用等方式处置样品。采用销毁方式处置样品,应是无害化处理方式,应确保处置过程、处置结果安全。4、当样品具有危害性且机构无法自行完成处置时,应交由专业机构处置,并保留处置记录。总之,食品样品管理是食品检测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样品得到良好的管理和控制,是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的前提。希望我们都能遵循国家在样品管理方面的规定、规范,不断提升检验工作质量,为社会为客户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 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如何更好的开展抽检任务

    [size=18px]摘要:食品安全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保障。食品安全抽检是保障人们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作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技术开展部门,要做好各方面工作任务,加强抽检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以确保抽检工作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本文主要从抽检计划的认识、抽检任务的开展、抽检工作问题收集与反馈等三个方面,对承检机构如何更好的开展抽检任务进行了介绍,希望能够对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有所帮助。关键词: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抽检计划;抽检任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之高、法治建设之快、政策措施之严、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也受到了各界关注,并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sup][1-2][/sup]。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对于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可以倒逼企业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sup][3-4][/sup]。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且食品全抽检工作流程较长,细节较多[sup][5][/sup],如何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此项任务,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是承检机构和食品抽检从业者所要共同思考的。 一、充分理解抽检计划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作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行动指南”,对抽检任务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不同抽检任务所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内容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抽检任务开展前,承检机构一定要对抽检计划进行充分的理解,掌握每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再开展抽检任务。 (一)抽检计划基本结构 抽检计划一般由计划通知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计划通知又分为抽检监测计划和风险监测计划两类。附件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各类型抽检任务的计划、实施细则和抽检任务清单。通知和附件中对于相应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相关要求、抽检品种、抽检项目、重点抽检地点名单等会有相应规定,同时对于抽检工作开展中抽样量、抽样环节、样品运输储存、特殊检验项目相关备注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要求。 (二)抽检计划关键点 每项抽检任务都有不同的目的,为了达到相应的抽检目的,任务的组织部门在相应的抽检计划中都会有关键点。作为承检机构,一定要掌握计划中的关键点,以便开展的抽检结果能够达到任务组织部门所设定的抽检目的,圆满完成抽检工作。每项抽检任务对应关键点均不同,但基本抽检常识一定要掌握,再结合每项任务的抽检计划,充分理解抓住关键点。 第一个抽检常识就是对于不同抽检任务类型的认识要准确。抽检任务类型一般分为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分任务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同时进行,称之为抽检监测。监督抽检是以问题为导向,排查风险为目的,因此抽检对象场所要以易出问题的区域、食品品种和抽检项目来进行;评价性抽检是为了对某一区域的食品总体安全状况开展客观科学评价而开展的抽检,因此抽检对象场所要以该区域与居民日常饮食较为密切的区域、食品品种为主来开展抽检工作;风险监测也是以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但它主要是针对暂时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因素,开展检测、分析和处理的抽检,且抽检结果不得直接作为执法机关对相应主体做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该类抽检任务开展中可以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和被抽样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质等条件限制,抽检的区域品种仍应选择易出问题的区域和品种来开展[sup][6][/sup]。 第二个就是近年来抽检工作经常提到的几个关键点,如均衡抽检、合格备样合理利用、不合格检验结果限时上报、重点区域或重点品种全覆盖等相关要求。均衡抽检是近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一直要求的,也是为了使全年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够在全年不同时间“匀速”开展,避免某一时间段过于集中,而“错过”另一时间段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对于承检机构来说,同一时间段承检不同任务组织部门组织的不同抽检任务,因此一定要根据计划要求识别各任务是否有均衡抽检要求,如均有该项要求,承检机构一定要同一时间段各项任务均要做到均衡抽检。均衡抽检不仅仅是时间段和任务数量的均衡,也是要在不同时间段对不同食品类别做到均衡,以避免错过食品安全问题的暴露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颁布实施,为了防止食品浪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在食品抽检工作中提出合格备样合理利用的相关要求,同时也修改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合格备份样品的保存期限要求。合格备样合理利用对于各类食品安全抽检要求均是相同的,因此各承检机构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合格备份样品的合理利用计划,及时开展合格备样的利用工作,避免合格备样的浪费,如当前开展的合格备样的捐赠、留样复核检验、质控样品研制等等。另外承检机构对于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风险情形的及时处理,一定要按照相关要求,尤其是要做好前期样品信息和检测结果等的核实工作,按时限要求上报系统,并报告组织部门等,做好快速应对工作。 (三)抽检计划培训 对于抽检计划的结构和关键点进行识别之后,相关要求内容一定要在全体抽检工作人员中开展系统培训,要做到相应岗位人员了解掌握对应岗位所做工作的具体要求,避免某一岗位的失误影响承检机构整体工作开展质量。 二、认真开展抽检任务 抽检任务的开展主要涉及抽样、样品制备、检验检测、系统填报等环节,下面就针对承检机构中每一关键环节如何开展抽检任务进行详细介绍。 (一)抽样 抽样工作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第一重要环节,是所有后续工作的基础,也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开端,其合理性、代表性[sup][7][/sup],关系着后续检验工作的开展以及核查处置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 抽样工作程序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有详细的要求,在这里不做具体介绍,但对于抽样中一些常见问题要做以提醒:一是抽样中对于食品的分类要按照相应的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而非按照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中的分类[sup][9][/sup];二是对于部分食品按照实施细则仍不能分类的,要结合生产许可类别明细、配料表等信息进行综合判断;三是一定要核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证照与实际生产经营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将相关信息移交相应部门,不能抽取相应食品,同时也要关注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四是注意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所抽取的样品量,要满足检验和复检的需要,样品量的确定要根据抽取的样品类型、检验项目所采用的检验方法具体要求等进行综合确定;五是对于无菌采样样品,要注意无菌采样的规范操作。 (二)样品制备 食品样品制备是利用工具,通过物理方式将其粉碎或均质,以便于待测成分在后续检测过程中能够更加充分的被提取出来。样品制备所得样品要具有代表性,且均匀,制备过程中要避免遭到污染或因操作不当对待测成分在样品中的含量带来影响。 不同检测标准对样品制备的要求有所不同,不同检验项目对于样品制备所取样品部位也有所不同[sup][8][/sup],所以承检机构要将食品安全标准等要求融合在一起,制定不同种类食品的样品制备工作程序,并对样品制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使其对相关要求和工作细节了解掌握。如开展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样品制备就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附录A的规定进行取样,并且对于像核果类水果要记录果核和果肉的重量,以便后期检测出农药残留进行折算。而对于食品中的真菌毒素和污染物的检测,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标准要求,样品制备中要选择可食用部分进行制备。除了基础判定标准中会有与样品制备相关要求之外,在检测方法标准中对于样品制备也有具体规定,如新修订的纳他霉素的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GB 5009.286-2022),该标准中对于固体样品的制备要求如下:用研磨机充分粉碎并搅拌均匀,这一要求与前一版标准《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液相色谱法》(GB/T 21915-2008)中对于月饼、糕点样品的样品制备要求“准确称取5.00g饼皮”变化较大,因此承检机构一定要准确识别标准等对于样品制备的要求,及时掌握、总结,并且跟踪标准制修订工作,掌握标准变化对于样品制备带来的变化。另外,样品制备中避免交叉污染,包括不同样品采用同一样品粉碎设备、菜板等,样品储存包装材料带来的污染等。 (三)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环节是抽检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而这一环包括众多细节和风险,稍有不慎将会造成巨大影响。 1.资质能力:承检机构要对照抽检计划中的食品类别和检验项目,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对于风险监测项目要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能力。尤其是对于标准变更,承检机构一定要及时开展,避免因此而导致资质不全而不能承担抽检任务,或者出现因工作疏忽而出现超资质范围出具检验报告等严重情况。 2.仪器耗材:承检机构按照计划做好资质能力准备后,就可以根据抽检批次数量准备相应仪器设备,采购耗材试剂等,做好用品储备。期间要注意对于仪器设备要做好检定校准以及期间核查等工作,对关键试剂耗材要进行技术验收,确保复核检验需要,并且不对检验工作带来干扰等影响。 3.做好各项计划制定和实施:承检机构要做好质量监督计划、内外部质量控制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关键试剂耗材验收计划等,这些计划的合理制定和正确实施,将为抽检任务的顺利开展以及保障抽检工作质量带来巨大作用。 4.充分掌握标准方法:标准方法包括判定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对于判定标准要掌握标准前面说明内容,能够按照标准分类体系对检品进行正确分类和判定;对于检验方法标准,要按照标准适用范围判断按此标准检验是否合适,掌握方法原理、关键操作步骤,按照标准能够正确对样品开展检验,得出检验结果。检验人员也要及时关注标准的变更修订情况,按照检品的生产日期选用正确的检验方法标准和判定标准。 5.关注相关复函等:针对抽检和标准等出现的问题,通过相关渠道咨询制定部门给出解答,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关注这些解答复函等,以便在工作中遇到这些情况时正确解决。同时每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牵头机构会针对每年抽检计划的变化和注意事项录制小视频,每年年初也要关注视频内容,及时掌握国家层面的变化和提示。另外从2022年开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针对食品抽检工作的常见问题发布参考专刊,这些都是我们承检机构开展抽检任务的重要参考学习资料。 (四)系统填报 承检机构开展的各级食品安全抽检数据都要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系统填报人员要做好系统的使用,及时对各环节样品进行正确操作,避免超时限上报,不当操作导致填报有误等。 三、做好抽检工作问题收集与反馈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流程较长,且细节较多,加上检测机构人员流动性等因素,因此机构要随时做好抽检工作中问题的收集整理归类,并对于新入职人员和转岗人员做好培训,以便相关人员尽快掌握岗位工作的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等。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直接代表承检机构技术水平和人员实力,也会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抽检监管相关工作。抽检工作的失误或错误,直接影响后续核查处置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抽检结果的可信性,承检机构和组织监管部门的公信力。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如何更好的开展抽检任务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更好的开展抽检工作提供参考。参考文献[1]杨昌林,刘灿灿.我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调味品,2022,47(06):212-216.[2]牛伟平,张小虎,翟薇,张冰雯,樊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问题初探[J].食品工程,2022(03):14-17+21.[3]丁宁,陈少洲,郝明虹,陈慧.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与实施的比较研究[J].中国酿造,2018,37(03):196-199.[4] 谷瑞丽,郑子栋,王赛楠,郑婕.2017年度河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20,30(13):1638-1643.[5]李仕祥,吴珊,韩颖,占春瑞.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常见问题及改进探析[J].质量探索,2021,18(04):98-102.[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EB/OL].(2019-08-19)[2020-12-18].http://www.samr.gov.cn/spcjs/cjjc/qtwj/201908/t20190819_306097.html.[7]亓振,曹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相关问题的思考[J].食品安全导刊,2022(29):4-6.[8]陈进之,刘世超,包世元,斯楞格,徐艳伟.食品检验中的样品制备[J].轻工科技,2021,37(09):101-102.[9]杨梅,胡文斌,李雨露,邹敏.食品安全抽检样品接收常见问题及建议[J].现代食品,2021,(07):143-145.DOI:10.16736/j.cnki.cn41-1434/ts.2021.07.040[/size]

  • 【转帖】卫生部整治食品安全检测 6300家机构面临清理

    在食品检测机构数次自摆乌龙后,卫生部开始着手清理全国6300家大小检验机构。今日(17日),卫生部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这两项于4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或将让6300家大小检测机构重新洗牌。2010年伊始的农夫山泉与统一饮品“砷超标”事件,以检测方海南出入境检测检疫局承认设备老化、检验结果有误并道歉落幕。2月三聚氰胺奶粉外流事件中,陕西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被爆为问题奶粉出具“委托检验”合格报告。4月两项新规定实施后,这种情况或许将得到改善。新规范规定,食品检验机构的设施应当满足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等要求;机构及检验人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报告;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公布检验的收费标准、工作流程和期限、异议处理和投诉程序。供职于某知名国际食品企业的技术法规负责人对网易财经表示,“此前食品安全法里对于检测程序与机构有部分规定,工商总局、卫生部也有一些检测规定。但针对分属不同系统的数千家检测机构做出统一规范,还是首次。”在新规范制定之初,该负责人曾作为企业代表参与决策。他认为,规定中关于过企业复检、投诉权利的内容是进步之一。“砷超标”案件中,农夫山泉、统一两企业就是在未复检、投诉的情况下,被贸然公布不合格结果。目前,国内现有食品检验机构近6300家,近9成分布于卫生、质检、农业系统,此外在粮食、商务、食品药品、高校等系统及社会商业实验室也涉及食品安全检验。卫生部认为,这些机构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检验技术覆盖面不足,硬件条件、人员素质和检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满足食品安全检验与监管的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清晰后,下一步监管部门预计将以此为依据重整、清理机构。 以上技术法规负责人表示,“现在对检测机构提出了技术性的要求,未来可能会从行政管理角度来执行。是不是会进行资质认证,确认哪些实验室是符合条件可以承办食品检测,是下一步的问题。”

  • 检验机构怎能“歧视”个人送检食品

    白酒开瓶发现没酒味、收到外卖发现有异物、买了水果发现有腐烂……当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与商家交涉无果后,有消费者想到自行寻找检验检测机构。但实际操作发现,检验检测机构极少接受个人送检。记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走访和调查,发现大多数机构都不接受个人送检,消费者想自己送检并拿到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太难了。(3月13日《北京晚报》)随着维权意识觉醒,越来越多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都希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但根据记者调查,目前没有可以接受消费者个人送检的官方检验机构。即便个别机构接受个人送检,既不在检验报告上给出食品名称、来源等信息,也不盖CMA章(即中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那么这样的检验报告就很难获得商家认可。而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也就是说,消费者和企业、职能部门等都有权送检食品。但实际情况让人很是无奈。究其原因,大多数检验机构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一方面,担心接受个人送检后,消费者拿着检验报告去投诉、维权,将检验机构也牵扯进法律纠纷,即为了自保。另一方面,为了不得罪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商家,即为自己商业利益考虑。但这些检验机构忽略了,个人送检业务也是一块有待开发的“金矿”;作为检验机构不能只自私自利,还要有社会担当。检验机构不愿为个人维权提供便利,但有检验机构给消费者指出一条维权之路:“比如吃坏了肚子,先去医院做相关检查,然后到市场监管局或者12315投诉、举证。等市场监管局介入,安排检验机构去做取样检验。”这固然也是一种选择,但这种维权门槛以及时间、折腾成本不低,不免打击某些消费者的维权信心。既然检验机构不接受个人送检,是因为无法辨别个人送检商品的来源,担心引发法律纠纷,那么,有关方面不妨就此症结开出专门“解药”,为个人送检排除阻力。同时,还应该将官方检验机构接受个人送检食品作为一种义务和责任,因为官方检验机构本就应该为公众提供服务,否则变成企业、协会、部门的专属检验机构,这有悖于官方机构的公共属性,有待反思。我们要意识到,为个人送检食品等提供检验方便,不但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能倒逼食品企业重视食品安全;不仅能促进消费升级,还能提升食品行业整体水平。所以,亟待改变检验机构“歧视”个人送检现象,因为这不符合法律精神,也背离消费者意愿。[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扬子晚报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list][/list]

  • 【转帖】食品安全引入第三方机制 质检总局公布首批三聚氰胺检测机构名录出现独立检测机构

    为了确保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批批检验,严把质量安全关,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关于综合利用社会的检测资源,开展乳品中含“三聚氰胺”检测的决定,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部署,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紧急在全国范围内对实验室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食品检测机构能否按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质谱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开展“三聚氰胺”检测进行了核实,并于10月2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官网上公布了《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 有别于以往承担国家专项检测任务的多为隶属国家检验检疫系统的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此次在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公布的首批《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中,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社会检测资源,也首次出现在名录当中,作为国家检验检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证。中国奶业协会理事长刘成果日前就曾表示,针对奶制品质量安全问题,应建立第三方检测制度,而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也做出了“综合利用社会检测资源,开展乳品中含三聚氰胺检测”的决定,说明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促进食品检测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检测成本,提高检测效率,建立现有机构充分利用、资源共享、结果互认的食品检测机制已成为各界共识。 记者注意到,在名录中公布的多家检测机构中,由于仪器设备和检测技术等原因,针对目前通用的三种“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质谱法,有的检测机构只具备采用其中一种或两种方法进行检测,作为首批进入《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却具备三种检测方法均能采用的检测能力。记者还从PONY谱尼测试处了解到,其所拥有的由全球知名分析仪器生产企业——美国Waters生产的顶级UP[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LC-MS[/color][/url]/MS质谱联用仪、HPLC高效液相色谱仪及由日本岛津生产的顶级GC-MS[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联用仪[/color][/url]使其具备目前通用的三种“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均可采用的能力,由于在2007年即已开展“三聚氰胺”的检测工作,目前“三聚氰胺”已成为其常规检测项目,能够快速、准确地提供检测数据和出具具备CNAS和CMA章的检测报告。像PONY谱尼测试这种具备先进检测仪器、优秀的技术人才及快速反应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无疑能为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奶制品进行有效质控、保证食品产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准确、快捷、高效的技术支持。 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不但合理利用了我国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还充分发挥了职能部门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测与评估检测的作用,形成了食品安全检测监管合力,拓展了检测领域,提升了机构效能,同时避免了重复建设。 食品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食品的质量安全不但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因此,必须充分利用现有检测机构,尽快实现食品检测资源共享,在国家食品安全体系中推广第三方检测机制,建立完善专业的测试体系,开放测试平台,引入更多独立测试机构,要打破只承认本系统本部门的食品检测结果的现象,利用好检测结果,从而避免重复检测,实现食品安全检测网络化和监管社会化,切实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保障水平。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函〔2014〕495号2014年10月11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管理,切实提高化妆品许可检验工作水平,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3号)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参加资格认定的检验机构,应当自愿承担化妆品许可检验工作,具备相应能力,符合《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规范》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在申报资料中明确申请承担的检验项目,将自荐报告及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收到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符合要求的,将相关材料转报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27家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许可检验报告继续有效。这27家检验机构距认定之日起满4年需复核审查的,检验机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按附件形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提出书面复核审查申请,未通过复核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取消其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  四、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行政区域实际,按照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推荐及复核审查工作。  联系人:张凤兰,联系电话(传真):010-88330759  附件: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复核审查申请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2014年10月11日

  • 【转帖】我国将推进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设

    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获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正在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并积极推进第三方技术机构建设。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7个部门和单位,在向人大常委会递交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目前全国具有食品相关检验能力的技术机构近7000家,大部分隶属于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从业总人数达15.04万。但由于各有关部门分头建设、各自设置技术机构,也带来了资源分散、重复建设、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同时,还存在基层技术力量不足和东西部地区差距较大等问题。  报告显示,食品安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编制“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时,认真研究、统筹规划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并将技术资源建设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技术装备力量,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报告提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相关规划,统筹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并将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部门和地方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行考核评价。  有关部门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一是加快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区域分中心的研究论证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机构能力条件和技术规范;三是扩大监测数据采集范围,促进各部门、各系统监测资源共享,规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

  • 福建研发出食品接触材料中三聚氰胺检测控制方法

    福建检验检疫局承担的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食品接触材料中三聚氰胺的检测、迁移和风险评估及工艺控制研究"顺利通过验收。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已较好完成了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其多项研究成果为国际首次报道,填补了国内外空白,研究成果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该项目研究建立了HPLC、LC-MS/MS、CdS/GCE修饰电极电化学发光和鲁米诺发光体猝灭电化学发光等6种检测食品接触材料中三聚氰胺及其衍生物迁移量的检测方法;研究建立了HPLC和LC-MS/MS检测食品接触材料中三聚氰胺单体残留量的检测方法。这些检测方法,为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提供了有效自控手段,也为相关监管部门和检测机构提供了先进的检测技术。福建省是食品接触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大省,仅密胺产品生产企业达100余家,每年出口量达1.5亿美元,技术应用前景广阔。

  • 【转帖】中美将互设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中国京沪穗三地设立办事处,今天,首家办事处在京开张。帮助中国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能力建设,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的食品药品进行检查。  同时,中方也将对等在美国设立食品安全派驻监管机构,卫生部部长陈竺昨天在京出席“中美食品安全论坛”时表示,目前正在筹备。  昨天举行的“中美食品安全论坛”,是基于近年来美国发生的花生酱沙门氏菌污染,以及中国乳品三聚氰胺污染食品安全事件而发起的,中美两方就食品安全的跨国网络化监管达成合作意向。  陈竺透露,中国正筹建国家食品安全科学委员会等新机构,形成由卫生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食品安全整顿措施  ●筹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国家食品安全科学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等机构  ●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估机构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并成立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立项、制定、审查、发布等工作  ●建立权威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机制,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新京报)

  •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行为,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具体内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国食药监食372号)

  • 【转帖】食品安全快检有了“福建标准”

    近日,由省质监局计量院承担的福建省科技厅重大科研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标准”通过了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研究成果验收会。   该项目制定的标准与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相衔接,首次将仪器的光学指标与检测方法、化学指标相结合,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统一了我省生产、销售和使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的评价标准。项目申报并形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通用技术条件》福建省地方标准,统一了我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的技术要求,填补了国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空白。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生产厂家的实际生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分享】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以下全文来自:http://www.cnca.gov.cn/cnca/zwxx/xwdt/zxtz/386136.shtml 附件: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总则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制定本准则。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1.3 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1.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 【转帖】美在华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给中国带来什么?

    美国将食药安全关口前移到中国 据美国卫生和公众服务部部长迈克尔莱维特介绍,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北京、广州、上海设立的3个办事处,其最主要的两项工作,一是帮助中国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能力建设,二是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的食品药品进行检查。 FDA中国办公室主任高立麒向记者介绍了北京、上海和广州办公室的工作重点,其中包括贯彻实施中美在食品饲料、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领域签订的系列协议,与中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更好的联系,提供技术方面的帮助及进行相关检查等。 美在华设立食药监管机构意味着美将食药安全关口前移到进口国,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调整,莱维特称:“美国将不仅满足于在边境对进口的食品药品进行检查,更要从源头确保质量安全的理念融入食品药品生产、消费的每一个环节。” 莱维特表示,全球市场的发展已完全改变了美国所面临的产品安全挑战的性质,美国今年的进口额约为2万亿美元,相当于巴西整体经济规模的4倍。如此大的进口量使得美国不得不改变战略,通过在全球各地设立监管机构,将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影响全球化。 中国被认为是美国成长最快的贸易伙伴,在华成立监管办公室,代表着美国食品药品管理新战略的启动。据悉,FDA接下来将在美国之外更多地设立食药监管机构,12个月将在印度设立两个办公室,从明年1月起开始在拉美设立办公室。 “美方很高兴能首先在中国设立办公室,与中国卫生部、质监总局等部门合作。”莱维特说,“市场竞争中,速度就是生命,如果想在21世纪繁荣发展,就要引领市场发展,而追求速度必须要有透明度,要有透明度就必须有标准,要有标准就必须有合作。” 当美方在中国设立的3个监管机构进入工作状态时,中方在美国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事宜也正在准备之中,中美两国互设食药安全监管办事处被称为是两国在食品安全方面深化合作的新形式。 搭建中美贸易严格且顺畅的通道 据美国卫生和公众服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美国每进口6美元产品,就有1美元来自中国。中国已成为美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按数量计算,中国是美国最大的海产品出口国;按贸易值计算,中国是美国的第二大出口国。2007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鱼类和贝类贸易额达到20.13亿美元。 美此次在华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引起了中国对美出口企业的普遍关注,该机构的设立能使中美贸易更为顺畅成为中国企业普遍的期望。为此,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迈克尔莱维特、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安德鲁冯艾森巴赫博士在广州与中方企业举行了产品安全圆桌会,回答了企业代表关心的问题。 FDA中国办公室负责人称,中国办公室将本着透明、开放的原则,除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合作,还将和各省市政府、业界合作。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不少中国出口企业对该机构的设立表示了欢迎,但也对这一新设机构如何发挥作用提出了疑问。 就企业提出的出口产品被滞留在美国边境的问题,艾森巴赫博士说,因为各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出现了上述现象,但滞留只是一个暂时现象。“FDA之所以在中国设立办公室,就是想通过办公室来推进美中双方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无缝整合,实现信息沟通,这一办公室将及时和美国FDA取得联系,为中国产品建立一个进入美国市场的有效途径。” 莱维特在座谈会上则强调指出:“中美双方必须把消费者安全放在第一位,相互合作,加强监管、检验工作。” 一家酱油出口商就第三方认证机构问题向FDA提出建议说,FDA能否对中国一些认证机构进行指导,使之更符合国际标准,成为FDA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所谓第三方认证,就是政府将标准制定职能移交给企业,由相关行业自己去制定规则,政府只负责监管规则的执行效果。莱维特说,FDA也在逐渐进行职能转换,从标准的制定者,转变为标准的审批者。“FDA欢迎更多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标准能拿到FDA进行审核,如果这一标准能‘说服’FDA,那就能通过”。 国内食药监管需学习“源头思维”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美方启动向对方国家派驻监管机构的战略,将对双方监管部门和企业进行更好的互动发挥积极作用,也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了解对方食品药品进口标准的机会,更为重要的是,美方的举措给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带来了新理念。 艾森巴赫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森林大火”来比喻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在全球建立办公室的用意。他说,人们对待森林大火时,常启用预防、干预和快速反应相结合的机制。“在世界各地建立办公室可以使我们更有效地进行干预,将工作重点放在生产和销售领域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彭海斌指出,美在华设立监管机构凸显出其“源头思维”,即预防性思维,尽可能地把有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质量问题消除在制造和交货环节之前,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以避免,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源头监管”的理念可以极大地减少为食药安全事故买单的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使事故被发现于萌芽状态,其牵涉的产业链短,涉及面小,危害小。这种监管理念值得国内借鉴学习。

  • 【转帖】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卫生部《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2009年第72号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口本公告附件1、附件2、附件3中的产品,可直接到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新制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动列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1、附件2、附件3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卫生部网站查询,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aqsiq.gov.cn,卫生部网站网址http://moh.gov.cn)。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之前,按照原进口记录中指定的标准实施检验。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首次进口附件1、附件2、附件3之外的食品,经判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获得进口许可的,进口商持卫生部颁发的许可文件向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四、其他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附件:1. 进口食品及对应适用标准目录 2. 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对应适用标准目录 3. 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香料及对应适用标准目录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62617]公告联72号附件[/url]

  • [国内新闻] 国家认监委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对检验机构施新政

    北京9月30日讯 记者刚刚从国家认监委了解到,为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改革,根据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国家认监委将对食品检验机构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统一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统一使用专业类别编码为“00”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国家认监委要求,对于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将食品检验能力和食品领域授权签字人单独列明。 新规实施后,目前食品检验机构并存的资质认定(CMA)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两张证书将统一合并为CMA证书,预计减少资质认定证书4300余张,从而在规范食品检验检测资质能力的同时,有效减少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重复发证。 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岚焉)

  • 与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检测机构

    咨询下,浙江周边有没有比较好的做国内与食品接触材料卫生的检测机构。要求检测服务较好,周期短,测试结果准确,资质全

  • 湖南省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抽检

    湖南省食药监局日前经公开招标综合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等5家社会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抽检。这是省食药监局首批引入的第三方食品抽检检测机构。 据湖南省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首批引入的第三方食品抽检检测机构,将承担2016年湖南省局本级12个食品大类(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水果制品、餐饮食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991批次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抽样范围覆盖全省14个市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是对我省食品安全抽检力量的有益补充,我省将在准入机制、培育力度、评价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作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经公开招标综合评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被确认为湖南省食药监局首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单位。

  • 【转帖】中美两国将互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11月1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中国的首个办事处在北京成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埃森巴赫(左)及中国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为该机构揭牌。(FDA)中国办事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中国建设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同时将美方人员派驻中国检查出口至美国的食品安全。 中国也正在筹划在美国设立对等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 中新社发 张宇 摄 11月1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中国的首个办事处在北京成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埃森巴赫(左)及中国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为该机构揭牌。(FDA)中国办事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中国建设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同时将美方人员派驻中国检查出口至美国的食品安全。 中国也正在筹划在美国设立对等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 中新社发 张宇 摄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美在华设立首个海外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图)  中新网11月19日电 综合消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中国的首个办事处今天将在北京成立。中国也正在筹划在美国设立对等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  北京晨报报道说,在昨天举行的中美食品安全政策研讨会上,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部长莱维特表示,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中国办事处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中国建设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同时将美方人员派驻中国检查出口至美国的食品安全。   据介绍,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未来三日内在北京、广州、上海设立三个办事处,并将于下月在印度开设两个办事处,之后还将在拉丁美洲等其他地区设立办事机构。  北京青年报的报道说,美国食药局驻京办事处将包括8个全职常驻职位,并雇用5名中国公民一起工作。FDA首批将派出8名成员到中国,除主任一职外,还包括食品、药品、设备方面的技术专家各一人,以及4名检查员,美国食药局还将在2009年增加驻北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  中国也将在美国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中国也将在美国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目前在准备当中”。  对于中美互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原因,陈竺解释,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食品安全标准,出口食品不仅要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还要符合进口国的食品安全标准。  他希望,这一互建办事处的举措能对双方政府、企业监管部门的互动起到良好作用,为两国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了解情况的机会。  陈竺表示,中国即将启动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对食品添加剂展开全面整顿,特别需要美国食药局驻华办事处在技术层面的大力支持,以确保中国在食品监管方面的技术能力。  据了解,目前中国正在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建设工作力度。正在进行的工作包括国家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估机构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成立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等一系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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