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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放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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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放射污染相关的论坛

  • 泰国制定放射污染食品标准

    近日,泰国发出紧急措施通报,由于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现有泰国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不足以控制食品放射污染,特修改放射污染食品标准,修改内容如下: 1.规定受放射污染食品必须符合放射程度检测规定标准,且不超过以下限度:(1)碘131(131I)不超过100Bq/kg或Bq/l.(2)铯134(134Cs)及铯-137(137Cs)不超过500Bq/kg或Bq/l . 2.第2条规定的食品进口商应在每批货物抵达进口检查点时,提供由产地国政府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签发的装船文件,注明放射标准及食品产地或由指定的官方实验室或符合国际标准的认可实验室提供的分析证书。 3.本通报适用于公共卫生部第1条公布的食品类型、场所和任何国家以控制放射污染食品。该通报目前已经生效。

  • 【讨论】食品行业需关注日本进口食品辐射水平---2月23日东京自来水放射性污染

    近日,日本特大地震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泄露出的放射性物质在温带季风与日本暖流的共同作用下不断向外扩散,放射性物质可能对周边及其它地区的水产品与农产品造成影响,日本食品安全形势面临潜在的风险。作为预防,部分国家和地区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检测日本进口产品的辐射水平。我国食品业也需对此高度关注,有关单位有必要对日本进口食品的辐射水平进行检测。你觉得呢??3月23日: 东京自来水放射性碘超过婴儿可接受标准,部分蔬菜,牛奶也超标--------38楼3月23日: 美国暂停从日本核辐射区进口食品-----------39楼3月23日: 韩国将暂停从日本进口可能被核辐射污染食品-----------40楼3月26日: 美国西海岸检出放射性物质 加州表示农产品可放心食用--------42楼3月30日: 韩国从日本进口食品中检测出极微量放射性物质----------41楼

  • 【讨论】母婴食品真相之“辐射污染”与“辐射处理”

    日本核电站熔毁导致辐射泄漏的事情让世界绷紧了神经。在标准的应急措施里,有一条是"避免辐射污染的食品".这甚至引起了公众的进一步恐慌:如果放射性原料泄漏入大海,是不是海产品和海盐都会被污染而不能吃了?而最近的"菠菜碘超标"更让这种担心似乎成为了现实。被辐射污染的食品不能吃了,那么"被辐射处理"的辐照食品为什么会堂而皇之地存在呢? 各种加工手段都无法清除"被辐射污染的食物"对人体的危害 首先说,即使日本核电站的放射性原料真的流入了大海,对于中国的海域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放射性元素在自然界中本来就广泛存在,只是含量少不会影响人的健康而已。即使日本那几个核反应堆的所有放射性原料都进入了海中,也不过是沧海一粟。等到它们溶解到海水中,再扩散到中国沿海,含量已经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不管是海盐还是海产品,都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所谓"辐射污染的食品",是指含有了放射性物质的食物。当我们吃下这些食物,其中的放射性元素继续产生射线,破坏人体细胞和DNA,最后导致癌变。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放射性元素的广泛存在,通常的食物中也能检测到放射性。也就是说,问题不是"有没有放射性",而是"放射性有多强".正常的环境中生产出来的食物不会有超过常规强度的放射性,一般也就不会去检测。如果出现了放射性物质的泄漏,它们就有可能通过水和土壤进入植物体内,在进入动物体内。于是,这个地方生产的任何食物都可能被污染。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食物进行放射性的检测。如果明显高于通常值,这些食物就是"辐射污染的食物",不能再食用了。跟细菌等污染不同,食物加工手段,不管煎炒烹炸还是涮煮烤蒸,都无法破坏这些放射性元素。 叶面上检测出碘的菠菜与内部含碘的菠菜不同 中国最近发现的碘超标菠菜与这种污染不同。这些菠菜中的碘,应该是来源于通过空气扩散的放射性碘。这些碘只是附着在菠菜叶面上,而很难被菠菜"吸收".这种吸附力并不强,所以能够被水洗掉。实际上,即便是洗掉之前,那些放射性碘的含量距离有害健康的量也还很遥远。考虑到放射性物质的检测技术已经非常成熟,现在专业机构也在密切监测环境中的放射性变化,我们只需要关注事态进展就可以了,不需要过分担心。

  • 食品污染及其预防

    食品污染及其预防 食品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的过程中有很多污染的机会,会受到多方面的污染。污染后有可能引起具有急性短期效应的食源性疾病或具有慢性长期效应的长期性危害。一般情况下,常见的主要食品卫生问题均有这些污染物所引起。食品污染的种类按其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类:1.生物性污染 食品的生物性污染包括微生物、寄生虫和昆虫的污染,主要以微生物污染为主,危害较大,主要为细菌和细菌毒素、霉菌和霉菌毒素。2.化学性污染  来源复杂,种类繁多。主要有:①来自生产、生活和环境中的污染物,如农药、有害金属、多环芳烃化合物、N-亚硝基化合物、二恶英等。②从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工具、容器、包装材料及涂料等溶入食品中的原料材质、单体及助剂等物质。③在食品加工储存中产生的物质,如酒类中有害的醇类、醛类等。④滥用食品添加剂等。3.放射性污染  食品的放射性污染主要来自放射性物质的开采、冶炼、生产以及在生活中的应用与排放。特别是半衰期较长的放射性核素污染,在食品卫生上更加重要。

  • 【转帖】警惕生活中的放射性污染

    生活中的放射性污染,来源较广,进入人体的途径多种多样,它们常相互作用,可长期对人体发生影响,造成对机体的慢性损害,所以。应引起人们的重视。   燃煤的放射性污染:一般的燃煤中常含有一定的放射性矿石,分析研究表明,许多燃煤烟气中含有铀、钍、镭一226、钋-210及铅一一210等.尽管这些物质含量 很少,但长期的慢性蓄积,可随空气及被烘烤的食物进入人体。  饮用水中的放射性污染:我国地大物博,矿泉水十分丰富,但其中也有不少水源受到天然或人工的放射性污染。据有关部门检测,有些盲目开发的矿泉水,其氡 浓度高达5×10居里/升,如果长期饮用这种矿泉水就会有害健康.尤其值得警惕的 是,某些使用贮藏放射性物质的厂矿及肿瘤医院排放的废水,可对水源及水生植物 造成放射性污染。  新建住宅的土壤及建筑材料的放射性危害  新建的住宅,由于地基、岩石或矿渣、大理石装饰板等,往往含有一定的氡,可对新房(尤其是通风不良时)造成放射性污染。  香烟中的放射性污染烟叶中含有镭一226. 钋-210、铅一210等放射性物质, 其中以钋-210为甚。一个每天吸一包半香烟的人,其肺脏一年所接受的放射物含量相当于他接受300次胸部X光线照射  食品中的放射性污染 鱼及许多水生动植物都可富集水中的放射性物质。某些 茶叶中天然钍含量与一些冶炼厂、化工厂、综合医院等使用射线的区域的蔬菜,放 射性物质含量也都普遍偏高。

  • 【分享】卫生部关于食品放射性污染有关知识问答

    1. 近日在北京、天津和河南露天种植的菠菜中检测出碘-131,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对公众健康有无影响? 卫生部门4月5日从北京、天津和河南地区露天种植的菠菜中抽检发现微量的放射性碘-131,含量分别为1-3Bq/kg.由于检出的碘-131微量,目前情况对公众健康无影响。 2. 为什么选择菠菜进行检测? 既往核事故中蔬菜放射性污染监测经验表明:露天生长的大叶、表面有微小绒毛的蔬菜容易吸附空气中沉降的放射性物质。因此,选择菠菜检测可以较早地发现蔬菜是否被放射性物质污染。实践证明,用水冲洗可以有效地减少蔬菜表面的放射性物质。 3. 这次在露天菠菜中检出碘-131恰好出现在降雨后,两者有什么关系吗? 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最终会沉降到地面上。由于目前我国境内空气中放射性物质浓度极微量,其沉降导致的蔬菜放射性污染一般难以检出。近日北京等地区出现小雨,降雨加速了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沉降,而且小雨又使这些物质可以存留在菠菜表面未被冲走,所以在菠菜样品中检出了微量碘-131.

  • 食品污染通常有哪几种来源?如何防治?

    一、 通常我们所说的食品污染主要有三类:1. 生物性污染 是指有害的病毒、细菌、真菌以及寄生虫污染食品。①微生物(细菌与细菌毒素、霉菌与霉菌毒素)。引起食物中毒、人畜共患传染病,还包括能引起食品腐败变质并可作为食品受到污染标志的非致病菌。②寄生虫(包括虫卵,主要通过病人或病畜的粪便间接或直接污染食品)③昆虫(甲虫、螨类、蛾、蝇、蛆)④病毒(肝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口蹄疫病毒)2. 化学性污染①来自生产、生活和环境中的污染物,如农药、兽药、有毒金属、多环芳烃化合物、N-亚硝基化合物、杂环胺、二恶英、三氯丙醇等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溶入食品的(有害物质)③滥用(食品添加剂)④食品加工、贮存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如酒中有害的醇类、醛类等⑤掺假、造假过程中加入的物质3. 物理性污染①来自食品产、储、运、销的污染物,如粮食收割时混入的草籽、液体食品容器池中的杂物、食品运销过程中的灰尘及苍蝇等;②食品的掺假使假,如粮食中掺入的沙石、肉中注入的水、奶粉中掺入大量的糖等;③食品的放射性污染,主要来自放射性物质的开采、冶炼、生产、应用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污染。二、 针对这些污染的解决办法:1.生物性污染的解决方法(1)清除污染源,控制细菌在食品中的增殖条件并进行合理的杀菌消毒,规定食品中细菌数量限制标准。加强兽医卫生监测,严禁未经兽医检验的肉品及病死畜禽肉。 (2)加强食品检验,对染有寄生虫的肉、鱼类要按国家卫生法规处理;提倡肉、鱼类煮 熟烧透,蔬菜类要仔细清洗,尽量不吃生菜或至少要经过沸水烫过。(3)预防作物的真菌病害。粮油和发酵食品企业在仓储、加工、运输中要减少真菌污染。(4)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对照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处理;保持环境适宜的温湿度,防止食品霉变产毒。 (5)对轻微污染的食品也可进行恰当的去毒处理。2.化学性污染的防治措施 (1)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农业部门颁布农药的安全使用规则(品种、用量、剂型、对象、施药安全期等);规定食品中允许残留量限度等。(2)严格限制工业“三废”排放;加强食品企业生产经营的卫生监督管理,控制机具、容器、原材料的质量,杜绝可能的污染来源;规定各种食品的金属毒物允许含量标准,并加强经常性检测。(3)通过应用如农药残留速测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等试剂和仪器对流入市场的食品提前抽样检测,以预防食品污染给人们带来的危害。3. 物理性污染 (1)加强对污染源的卫生防护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 (2)定期进行食品卫生监测,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使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的含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3)我国1977年制定了《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量标准》和《食品放射性管理办法》。除监测环境污染外,还要按国家规定的《食品放射性管理办法》和《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量标准》,经常监测,严格执行。

  • 以下这个例子说明食品受过辐照处理还是受到了放射性污染?

    厚生労働省は、地方自治体による収去検査の結果、ブルガリア産ブルーベリーを原料としてイタリアで製造されたブルーベリージャムから、基準値を超える放射性物質が検出されたと発表した。(平成25年10月18日)地方自治体的收去检查的结果,原料为保加利亚产兰莓,在意大利被制造的兰莓果酱,超过参考价值的放射性物质刚刚被查出。这个不会是产品在日本受到核辐射污染了?

  • 【分享】放射性污染知识

    放射性对生物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放射性损伤有急性损伤和慢性损伤。如果人在短时间内受到大剂量的X射线、γ射线和中子的全身照射,就会产生急性损伤。轻者有脱毛、感染等症状。当剂量更大时,出现腹泻、呕吐等肠胃损伤。在极高的剂量照射下,发生中枢神经损伤至直死亡。 中枢神经症状主要有无力、怠倦、无欲、虚脱、昏睡等,严重时全身肌肉震颤而引起癫痫样痉挛。细胞分裂旺盛的小肠对电离辐射的敏感性很高,如果受到照射,上皮细胞分裂受到抑制,很快会引起淋巴组织破坏。 放射能引起淋巴细胞染色体的变化。在染色体异常中,用双着丝粒体和着丝立体环估计放射剂量。放射照射后的慢性损伤会导致人群白血病和各种癌症的发病率增加。放射性元素的原子核在衰变过程放出α、β、γ射线的现象,俗称放射性。由放射性物质所造成的污染,叫放射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的来源有:原子能工业排放的放射性废物,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以及医疗、科研排出的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废气、废渣等。(1)原子能工业排放的废物,原子能工业中核燃料的提炼、精制和核燃料元件的制造,都会有放射性废弃物产生和废水、废气的排放。这些放射性“三废”都有可能造成污染,由于原子能工业生产过程的操作运行都采取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三废”排放也受到严格控制,所以对环境的污染并不十分严重。但是,当原子能工厂发生意外事故,其污染是相当严重的。国外就有因原子能工厂发生故障而被迫全厂封闭的实例。(2)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在进行大气层、地面或地下核试验时,排入大气中的放射性物质与大气中的飘尘相结合,由于重力作用或雨雪的冲刷而沉降于地球表面,这些物质称为放射性沉降物或放射性粉尘。放射性沉降物播散的范围很大,往往可以沉降到整个地球表面,而且沉降很慢,一般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落到大气对流层或地面。(3)医疗放射性,在医疗检查和诊断过程中,患者身体都要受到一定剂量的放射性照射,例如,进行一次肺部x光透视,约接受(4—20)×0.0001Sv的剂量(1sv相当于每克物质吸收0.001J的能量),进行一次胃部透视,约接受0.015-0.03SV的剂量。(4)科研放射性,科研工作中广泛地应用放射性物质,除了原子能利用的研究单位外,金属冶炼、自动控制、生物工程、计量等研究部门、几乎都有涉及放射性方面的课题和试验。在这些研究工作中都有可能造成放射性污染。

  • 实验室的放射性污染测量方案

    实验室的放射性污染测量方案

    在含放射源或者其他含放射性的实验室中,其中最常见的是含有X光设备,如荧光分析仪,根据国标规定,需要监测和控制实验室的放射性水平和污染。实验室放射性污染主要为外照射的γ/X射线,一般使用GM管/电离室/闪烁体探测器进行巡测,低能X射线以电离室和闪烁体测量居多;[img=,338,40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9/201709141418_01_3237544_3.jpg[/img]内照射的α/β表面污染,以前用流气式的正比计数器,需要经常充气,使用比较不便,现在多使用塑料闪烁体+ZnS涂层。[img=,271,21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9/201709141418_02_3237544_3.jpg[/img]当然也有特殊的实验室,如核电实验室,需要对其他几种核素进行监控,如氚/氡等。

  • 【转帖】北京等14个省市监测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

    卫生部称黑龙江所检出极微量放射物不会污染食品和饮用水 卫生部昨日发布《放射性核素碘-131健康相关知识答问》称,目前在黑龙江东北部空气中监测出碘-131,仅提示放射性物质随大气扩散已抵达我国境内,但浓度极其微弱,对公众健康不构成危害。 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主任柴建设昨日也表示,这些极微量的放射性物质,对我国环境和公众健康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持续一年也无碍健康 卫生部表示,根据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3月26日发布的信息,在我国黑龙江省东北部空气中发现了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其对当地公众产生的剂量小于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的十万分之一。 据此估算,公众持续摄入一年情况下,所导致的剂量约是国家标准规定的十万分之一左右,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影响。考虑到目前的浓度环境下不可能持续一年时间,浓度很快会降低,实际结果将远低于上述数值。 不会污染食品饮用水 卫生部表示,从目前的监测结果来看,监测到的是极微量的放射性核素,不会污染我国食品和饮用水,更不会对我国公众的健康造成影响。 据悉,根据卫生部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已在本辖区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展人员辐射污染检测、医学处理和辐射损伤救治。并已在北京、东北、沿海等14个省市开展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工作。 大剂量摄入碘-131后,会导致甲状腺肿、甲状腺结节或萎缩等,远后期的影响会使甲状腺癌的发生率增加。不过卫生部强调,当前情况下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公众也无需采取防护措施。■ 权威发布对环境和公众健康不会产生影响 新华社电 针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3月27日权威发布: 3月27日,我国黑龙江省东北部空气中继续检测到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水平较昨日没有明显变化,其对当地公众产生的剂量小于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的十万分之一,对环境和公众健康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综合世界气象组织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北京区域环境紧急响应中心、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监测分析认为,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未对我国环境及境内公众健康产生影响。■ 动态放射性异常日本船只离境厦门市辐射剂量率测量结果正常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厦门市口岸部门了解到,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2日在对一日本入境船舶登船实施例行检验检疫时,发现放射性异常。随后该轮在未完成船舶进港通关手续后,目前已自行离开厦门海域,返回日本。 厦门市环保局27日下午的监测数据显示,厦门市辐射剂量率测量结果正常。 3月22日凌晨,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日本入境船舶“MOL PRESENCE”号登船实施例行检验检疫时,发现放射性异常。厦门市立即成立应对小组,研究处置方案。福建省环保厅和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的专家第一时刻赶赴厦门,对该轮停靠过的码头和航行过的海域进行全方位采样检测,监测结果表明:辐射剂量率的测量结果处于正常水平。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还在厦门安装了放射性空气吸收剂量率自动监测仪,对厦门放射性环境水平进行实时自动监测。 截至27日,厦门辐射剂量率测量结果一直处于正常水平。东京电力公司称福岛核电站辐射量超标约10万倍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东京电力公司27日晚称,福岛第一核电站2号机组涡轮机房地下室积水放射性物质活度超标1000万倍的数值严重有误,其放射性活度超标10万倍左右。

  • 【转帖】北京等14个省市监测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

    卫生部昨日发布《放射性核素碘-131健康相关知识答问》称,目前在黑龙江东北部空气中监测出碘-131,仅提示放射性物质随大气扩散已抵达我国境内,但浓度极其微弱,对公众健康不构成危害。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主任柴建设昨日也表示,这些极微量的放射性物质,对我国环境和公众健康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持续一年也无碍健康卫生部表示,根据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3月26日发布的信息,在我国黑龙江省东北部空气中发现了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其对当地公众产生的剂量小于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的十万分之一。据此估算,公众持续摄入一年情况下,所导致的剂量约是国家标准规定的十万分之一左右,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影响。考虑到目前的浓度环境下不可能持续一年时间,浓度很快会降低,实际结果将远低于上述数值。不会污染食品饮用水卫生部表示,从目前的监测结果来看,监测到的是极微量的放射性核素,不会污染我国食品和饮用水,更不会对我国公众的健康造成影响。据悉,根据卫生部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已在本辖区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展人员辐射污染检测、医学处理和辐射损伤救治。并已在北京、东北、沿海等14个省市开展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工作。大剂量摄入碘-131后,会导致甲状腺肿、甲状腺结节或萎缩等,远后期的影响会使甲状腺癌的发生率增加。不过卫生部强调,当前情况下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公众也无需采取防护措施。■ 权威发布对环境和公众健康不会产生影响新华社电 针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3月27日权威发布:3月27日,我国黑龙江省东北部空气中继续检测到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水平较昨日没有明显变化,其对当地公众产生的剂量小于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的十万分之一,对环境和公众健康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综合世界气象组织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北京区域环境紧急响应中心、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监测分析认为,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未对我国环境及境内公众健康产生影响。

  • 13种食品污染物将有新限量标准

    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有了新的限量标准。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有了新的限量标准。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该新国标制定了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相比以往,则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记者昨天从新国标看到,很多污染物都曾引发过多起轰动国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镉大米、毒胶囊、血铅等。新国标不包括农残、辐射限量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卫生部专家指出,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镉限量标准高于国际标准据了解,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涉及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标准共有608项,包括食品卫生标准86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5项、食品质量标准76项、相关行业标准411项,涵盖16种食品污染物。但此次新国标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专家表示,该新修订国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此前,国内曾发生大米镉超标事件,对镉含量标准,消费者普遍关注。记者昨天从新国标获悉,食品中对镉的限量标准设定为0.2毫克/千克,据悉,该标准比国际标准的0.4毫克/千克要严格。卫生部解释,铅、镉是食品当中更为主要的污染物,涉及食品种类甚多,CAC和各国对铅、镉制定了严格的限量规定。"基于我国目前大范围铅污染仍比较严重的现状,新国标在2005年版本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了涉及食品的种类,将原来的17类食品扩充到22个大类。"专家指出,对镉采取严控的主要原因是,大米是我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我国居民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硒、铝、氟三种元素被删除记者发现,上述新国标中,对硒、铝、氟在食品中的限量要求被删除了。对此,卫生部专家解释称,上述三种元素均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过量硒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但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有的已无需作为食品污染物进行控制,有的适用于其它管理范围。专家举例称,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我国实验室检测、全国营养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数据显示,各类地区居民硒摄入量较低,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极个别发生硒中毒地区采取相关措施有效降低了硒摄入,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来未发现硒中毒现象。以上情况表明,硒限量标准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经有限。对于铝,在旧国标里规定了面制食品中铝残留限量。调查研究发现面制品中铝的主要来源是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已明确规定了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因此此次新国标不再重复设置铝限量规定。食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应严格按照GB2760执行。"另外,随着对氟研究的不断深入,国际上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新国标也取消了氟限量规定。如对个别食品需要制定氟限量的,可以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经研究论证后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予以管理。

  • 【分享】环保常识普及6--放射性污染

    什么是放射性污染?所谓放射性是指具有能自发的放出射线属性的物质,这些物质的原子核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其发生核转变的过程中,自发地放出由粒子或光子组成的射线,并辐射出原子核里的过剩能量,同时本身转变成另一种物质,或成为原来物质的较低能态。其所放出的粒子或光子,会对周围介质或机体产生电离作用,造成放射性污染和危害。射线的种类很多,主要的有以下三种,即1、α射线2、β射线3、γ射线放射性污染有哪些特点?放射性物质的电离辐射具有以下特点:1、绝大多数放射性核素的毒性均远超过一般的化学毒物;2、辐射损伤包括非随机性和随机性效应,随机性效应又分躯体效应和发生在下一代身上的遗传效应,也即有遗传的危险; 3、放射性不能由人的感觉器官直接察觉,而只有依靠辐射探测仪器方可知晓;4、辐射本身具有一定的穿透能力,特别是γ射线的穿透能力可穿透相当厚的屏蔽材料;5、放射性核素具有可变性,气态放射性核素易向大气中逸散形成气溶胶,可以通过吸入并蜕变成固态的子体而在体内器官或组织中沉积;放射性活度只能靠自身的自然衰变得以减弱,其它方法无从加速其衰变。

  • 【原创】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标准汇总

    以下我汇总的标准,希望大家继续补充1、GB 14883.10-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铯-137的测定2、GB 14883.9-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碘-131的测定3、GB 14883.8-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钚-239、钚-240的测定4、GB 14883.7-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天然钍和铀的测定5、GB 14883.6-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镭-226和镭-228的测定6、GB 14883.5-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钋-210的测定7、GB 14883.4-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钷-147的测定8、GB 14883.3-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锶-89和锶-90的测定9、 WS/T 234-2002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镅-241的测定10、GB 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11、GB 14883.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氢-3的测定12、GB 14883.1-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总则13、WS 178-1999 日用陶瓷中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豁免14、WS/T 234-2002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镅-241的测定

  • 【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3年6月28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四章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五章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六章放射性废物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和核技术、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   第三条国家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利用,推广先进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技术。   国家支持开展放射性污染防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使公众了解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有关情况和科学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放射性污染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在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八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有关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安全要求、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第十条国家建立放射性污染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网络,对放射性污染实施监测管理。   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对核设施、铀(钍)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污染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必须采取安全与防护措施,预防发生可能导致放射性污染的各类事故,避免放射性污染危害。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放射性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效的防护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国家对从事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专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对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运输放射性物质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处置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场所,以及运输放射性物质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第十七条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不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不得出厂和销售。   使用伴生放射性矿渣和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质的石材做建筑和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控制标准。

  •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重金属残留成重点

    一、《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修订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于2010年6月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重点对食品中污染物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牵头承担《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修订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农业、卫生、质检、粮食等领域科研院所专家组建了标准起草组,细化修订工作原则和重点,对600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和行业标准中涉及污染物限量指标和要求进行全面梳理,以我国食品生产和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为基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际组织、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对2005年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的GB2762)标准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世贸组织(WTO)成员通报,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11月13日发布,自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二、修订原则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对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维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标准修订工作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风险评估为依据,科学合理设置污染物指标及限量,体现了以下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基础,重点对我国居民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食品污染物和对居民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种类设置限量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  二是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遵循CAC食品中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结合污染物监测和暴露评估,确定污染物及其在相关食品中的限量,确保科学性;  三是整合现行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行业标准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矛盾,确保标准的统一性;  四是坚持食品污染物源头控制和生产过程控制相结合,重点对食品原料中污染物进行控制,通过严格生产过程卫生控制,降低食品终产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  五是强调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使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从而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  六是坚持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各领域专家广泛参与。本标准由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工业等相关专业专家共同研究论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对收到的190余条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研究,履行WTO通报程序,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三、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涉及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标准共有608项,包括食品卫生标准86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5项、食品质量标准76项、相关行业标准411项,涵盖铅、镉、总汞和甲基汞、砷和无机砷、锡、镍、铬、亚硝酸盐和硝酸盐、苯并芘、N-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稀土元素、硒、铝、氟等16种食品污染物。  新的GB2762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四、国际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国际上通常将常见的食品污染物在各种食品中的限量要求,统一制定公布为食品污染物限量通用标准。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公布的《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涉及食品污染物、毒素和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我国对毒素、放射性核素另行制定了相关标准);欧盟委员会No 1881/2006指令,规定了食品中特定污染物(含真菌毒素)限量;澳新食品标准局公布的《食品法典标准》的1.4.1《污染物及天然毒素》中规定了特定的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天然毒素限量。  在新的GB2762修订过程中,标准起草组专家认真分析对比了我国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与CAC限量,新的GB2762与CAC公布的限量指标基本一致。五、关于标准间的差异  按照世贸组织相关协议规定,各国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的不同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安全标准,特别是污染物限量标准重点针对可能对本国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污染物和对本国消费者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因此各国标准规定的食品污染物种类、食品类别和限量规定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农业生产和地理区域影响、食品污染物特点和控制状况、环境污染状况、居民膳食消费习惯也影响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六、关于污染物的定义  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七、关于标准实施的原则  本标准在实施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二是对标准未涵盖的其他食品污染物,或未制定限量管理值或控制水平的,食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污染物含量达到尽可能的最低水平。三是重点做好食品原料污染物控制,从食品源头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污染物。四是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严于GB2762的控制要求,严格生产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中污染物的含量,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八、与相关标准的衔接  新的GB2762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卫生部2005年公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即行废止。在新标准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的污染物控制。食品污染物的检验方法应按照新的GB2762引用的检验方法执行。其他食品标准中如有污染物限量要求,应当引用本标准规定或者与其保持一致。九、关于可食用部分  新的GB2762增加了“可食用部分”的定义,即食品原料经过机械手段去除非食用部分后,所得到的用于食用的部分,一是有利于重点加强食品可食用部分加工过程管理,防止和减少污染,提高了标准的针对性;二是可食用部分客观反映了居民膳食消费实际情况,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本标准规定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如无特别规定的,均是以食品的可食用部分计算。十、如何判定干制食品的污染物限量?  食品经过脱水、腌制、晒干或浓缩等生产加工工艺而制成的干制食品,其污染物含量将明显高于食品原料。为明确干制食品污染物含量计算和判定,新的GB2762规定了“干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应食品原料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脱水率或浓缩率可通过对食品的分析、生产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数据信息等确定”。因此,新的GB2762(包括附录A食品类别(名称)说明)中除明确规定以“干重计”或者特别规定干制食品外,所有食品均是指未经脱水、晒干或浓缩的食品原料或制品。十一、关于硒、铝、氟限量  (一)硒:硒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硒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除极个别地区外,我国大部分地区是硒缺乏地区。《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将硒作为污染物进行限量规定,同时为确保缺硒人群硒元素摄入,《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也规定在特定食品种类中,可按照规定强化量对食品进行强化。  随着对硒的科学认识不断深入,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我国实验室检测、全国营养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数据显示,各类地区居民硒摄入量较低,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极个别发生硒中毒地区采取相关措施有效降低了硒摄入,地方性硒中毒得到了很好控制,多年来未发现硒中毒现象。以上情况表明,硒限量标准在控制硒中毒方面的作用已经有限。2011年卫生部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2011年第3号公告),不再将硒作为食品污染物控制。  (二)铝:《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规定了面制食品中铝残留限量。调查研究发现面制品中铝的主要来源是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已明确规定了面制品中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因此新的GB2762不再重复设置铝限量规定。食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应严格按照GB2760执行。  (三)氟:氟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摄入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健康效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规定了粮食、豆类、蔬菜、水果、肉类、鱼类和

  • 【转帖】【环保知识讲座】如何避免装修过程中的放射性污染?

    由于建筑材料含有一定的放射性物质,新建好的住宅都会存在一定的氡污染,如果选择合适的装修材料,可以覆盖地面,密封裂缝,降低室内氡浓度;但若是采用了不适当的装修材料,就会引起相反的后果。由于石材辐射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是长期的、隐形的,因此,家庭装修应当慎重选择石材,在购买石材装饰材料时,应索要产品放射性合格证,根据放射等级选择安装;一般花岗岩类岩石通常放射性较强,大理石、板石较弱;消费者还可以根据石材的颜色来区分辐射的强弱,技术监督部门在抽查中发现红色、绿色超标较多,辐射由强至弱分为红色、肉红色、灰色、白色、黑色等。

  • 放射性污染状况系统监测

    日本原子能研究开发机构14日宣布,开发出了以立体图像呈现东京电力公司c设备受放射性物质污染状况的系统。据称能减少反应堆报废作业中污染调查所需的时间,有助于降低遭受辐射。  据该机构透露,通过组合使用激光掌握周围物体的“三维传感器”和辐射测量仪等制作了装置。从100米左右的地方可以连续测量形状和污染程度。通过手持或搭载机器人,可在调查对象的周围移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5/202105181036099967_7392_2256877_3.png[/img]

  • 你如何看待食品的“零污染”

    神九的发射吸引了很多人目光,而航天员特供零污染食品也跟着被揭秘。看看,水库养鱼http://image.s1979.com/allimg/120613/86_120613103056_1.jpg专供奶牛http://image.s1979.com/allimg/120613/86_120613103140_1.jpg正所谓现在污染无处不在,你又是如何看待食品的“零污染”呢?

  • 【求助】辐照食品的放射性残留的测定方法

    我公司向国外市场出口食品,有的食品可以辐照,有的不可以辐照.请教各位老师,如何检测辐照食品的放射性残留.一方面达到进口国的要求,另一方面防止制造商作假,把不允许辐照的食品辐照了.谢谢.如果可以告诉那里可以做或买到仪器就更好了.

  • 【转帖】卫生部:含放射物菠菜浸泡10分钟后清洗可消除污染

    卫生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所长、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主任苏旭研究员在会上表示,日本核事故废水目前对我国近海没有影响,蔬菜上的污染清洗三次就可以降低到90%以下。   卫生部门近期从北京、浙江等地的菠菜、莴笋叶等蔬菜抽检中发现了极微量的放射物,对此,苏旭称,通过最近的实验证明,把检测到放射性碘-131的菠菜放到水中浸泡10分钟左右,再清洗一次之后就检测不到碘-131了。“微量的情况下清洗一次,能够降低到50%左右,清洗三次就可以降低到90%以下,因此,目前是很微量的污染,并且可以清洗掉,大家不必要恐慌。”  苏旭说,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空气中有微量放射性物质碘-131存在。由于空气当中的放射性物质沉降到地面,会污染地面上露天生长的蔬菜。雨雪天会加速沉降,所以地面污染加重,但由于空气当中的放射性物质也是极其微量的,沉降下来的也极微量。据苏旭透露,现在检测到蔬菜表面沾染的量非常微弱,每天食用一公斤这样的蔬菜,产生的辐射剂量负担相当于天然辐射本底一天量的千分之一到三左右。

  • 关于发布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包特性鉴定—水泥固化体》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保护环境,保障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安全,现批准《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包特性鉴定—水泥固化体》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url=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hxxhj/fsxhjbz/202210/t20221025_997778.shtml]《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包特性鉴定—水泥固化体》(GB 41930-2022)[/url]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罗文会签)[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2022年9月9日[/align]

  • 被核辐射污染过的牛奶,煮开了能喝吗?

    自然界存在很多放射性元素,人类也制造了很多人工的放射性元素。这些放射性元素在发生聚变、裂变、衰变等核反应的时候就会放出各种核辐射,包括携带很高能量的质子、中子、氦原子核、电子、光子等等。核辐射是一些快速运动的微观粒子,除光子外,它们的速度一般接近光速的量级,带有的能量都比分子里面的化学键的键能高。因此,这些核辐射的粒子在碰到人体的时候有一定的可能性破坏人体内分子的化学键,造成分子的性质改变,就可能会对人体造成损伤。一般来说,这些损伤都是可以修复的,只要我们受到的核辐射水平不超过一定的数值,就可以认为是安全的。用来衡量辐射对生物体组织的伤害(剂量当量)的数据,国际单位是Sv(Sievert,译作西弗或者希沃特),一Sv等于一焦耳每千克,实际使用中很多数据比较小,常用毫(千分之一,m)Sv或者微(百万分之一,μ)Sv。全球人均每年受到的自然辐射是2.4 mSv,一些常见的辐射数据请参考《辐射伤害知多少?(上)》和《辐射剂量图表》。对于牛奶来说,质子、氦原子核(alpha射线)、电子(beta射线)还有高能光子(gamma射线)的辐射并不会对牛奶的营养产生很大的影响,这些粒子也不会停留在牛奶里面,并不会对牛奶造成污染,对人体也不会有影响。受到这些核辐射的牛奶,即使不煮开,也是可以喝的。甚至对于部分食品,辐照灭菌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参见云无心 《辐照食品,望文生“疑”》)。前面说过,自然界里面就存在有一定的放射性元素。实际上,我们喝的水,呼吸的空气,里面都含有少量的放射性元素,比如地下水和土壤里就含有微量的放射性元素氡。所以实际上,我们体内就有一定量的放射性元素,给我们带来从内到外的核辐射。而且我们平时吃的食物喝的水,里面都会有微量的放射性元素,只要剂量在一定范围内,通常认为对健康并不会造成影响。核辐射(准确来说是包括核辐射和x光在内的电离辐射)对人体产生的伤害有两种效应,一种是确定性效应,指辐射剂量超过一定数值之后发生的效应,比如说,在原子弹爆炸或者核电站发生严重核泄漏事故的时候 因为受到高剂量辐射导致的辐射病或者放射性损伤(比如上千mSv的剂量有可能导致不育等严重伤害身体机能的症状甚至致命),空气、食物和水里面含有的放射性物质一般都低的很,远小于确定性效应需要的数值。另一种是随机性效应,我们受到的电离辐射不管剂量多小,总是有可能诱发癌症以及遗传疾病,受到的辐射剂量越高,诱发癌症或者遗传疾病的可能性也越高。 从防护随机性效应的角度出发,可能有人希望除去所有空气和食物里面的放射性物质,然而,这样的想法在技术上是非常困难的,其经济成本也是我们不能承受的。 前面提到的全球年人均受到的自然辐射里面,来自于呼吸的空气和摄入的食物里面的氡、钾-40和碳-14等的贡献约为1.5 mSv,只要从食物里面获得的电离辐射剂量不比这个数字大太多,就可以不用担心食物里的放射性问题。然而,如果是原子弹爆炸,或者是核电站发生严重的放射性元素泄漏事件的时候,就有可能在一定地区里面含有大量的放射性物质粉尘,这样的区域就是核污染区域。核污染区域里面生产的牛奶、青菜等,就可能含有大量的放射性物质,对福岛核事故有一定关注的读者肯定比较熟悉。被核污染的牛奶,如果含有超过一定标准的放射性物质,那么对人体就有可能造成伤害。而且,其内部含有的放射性物质不会受到“煮沸”的影响。因此,《调查》里面的那道题目,“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牛奶”经过“煮沸”之后并不能保证对人体无害,而是要看里面含有的放射性物质究竟有没有超标,这道题答案应该是“错误”。举个例子来说,半衰期约为8天的碘-131是核污染中常见的一种放射性元素(参阅vivimice的《“盐”尽于此》),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给出的牛奶里面碘-131为例,其限定值( Derived Intervention Level)为170贝克勒耳每千克,相当于每秒钟一千克牛奶里面有170个碘-131原子发生衰变反应,超出这个数值的牛奶长期饮用有可能对人造成危害。煮沸并不能保证把牛奶里面超过标准放射性元素含量降到标准以下。而体重70公斤的成人体内每秒钟有约4300个钾-40原子发生衰变,有约3000个碳-14原子发生衰变,相比较来说,符合FDA这个标准的牛奶不会明显增加人们被电离辐射诱发癌症等的几率,也不会对人的健康造成明显的影响。细心的读者可能会注意到,在前边提到“核辐射”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提到中子辐射(可参见Sheldon关于中子辐射的文章《中子射线:稍微懂点“内功”》)。这一般在接近原子弹爆炸的中心点附近或者发生严重泄漏的核电站附近才会有很大的影响,在很强的中子辐射作用下,一般的物质也可能会产生严重的放射性,对周围的人员造成后续的辐射伤害。不过,对于牛奶来说,考虑安全问题时极少会涉及到中子辐射,对于核污染区域的牛奶,一般只会考虑里面含有的放射性物质的含量。总结来说,“核辐射过”的牛奶,除一般不常见的大剂量中子辐射之外,一般来说对健康是没有影响的,可以放心饮用,应不应该煮沸跟它“被辐射过”没关系。“核污染”的牛奶,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牛奶,如果放射性物质含量超过一定的数值,则可能对健康产生危害,煮沸也无济于事。因此,将“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牛奶经过煮沸后对人体无害”的问题转变成“被核辐射污染过的牛奶,煮开了能不能喝?”或“被核辐射过的牛奶,煮开了是否能喝?”,其答案也会有相应的变化。

  • 【原创】菠菜有放射物

    卫生部指出,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最终会沉降到地面上。由于目前我国境内空气中放射性物质浓度极微量,其沉降导致的蔬菜放射性污染一般难以检出。近日北京等地出现小雨,降雨加速了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沉降,而且小雨又使这些物质可以存留在菠菜表面未被冲走,所以在菠菜样品中检出了微量碘-131。  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沉降可污染地面和露天生长的蔬菜等食品。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越高,沉降到地面和露天生长的蔬菜表面的放射性物质越多。雨雪天气可加速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沉降。

  •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海鲜食品安全危机?

    北京时间24日中午12时,日本向海洋排放福岛第一核电站污染水正式启动, 2023年度预计排放约3.12万吨,氚总量为5兆贝克勒尔,约为东电年计划排放量上限(22兆贝克勒尔)的两成。对此,群众最为关心的莫过于对我国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是否会有影响。据了解,核污染具有毒性和生物蓄积性,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长期摄入或造成慢性放射性中毒。8月24日,我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日本核污水排海的后续影响有待研究机构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判定。海鲜水产品检测中涉及到的检测项目1)理化检测:感官检测、水分、pH值、净含量检测、含砂量、干燥失重、盐分检测、浸出物、酸价测定、过氧化值、多磷酸盐、挥发性盐基氮、新鲜度检测2)卫生检测:甲醛、多氯联苯、组胺检测、生物胺检测、挥发酚检测、食品添加剂检测、明矾、硼酸、重金属、亚硝胺检测3)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寄生虫、商业无菌检测4)农药残留检测:马拉硫磷、毒死蜱、三氯杀螨醇、三唑酮、烯丙菊酯、氯丹、杀扑磷、硫丹、丙草胺、六六六,敌敌畏5)兽药残留检测:青霉素检测、红霉素、土霉素、四环素检测、硝基呋喃类、磺胺类、孔雀石绿6)营养成分检测:能量,蛋白质检测,脂肪,碳水化合物,氨基酸检测,无机盐,维生素检测、DHA检测、EPA7)成分分析:主成分分析,全成分分析,未知物分析,定性定量分析,指标检测,成分含量检测

  • 【原创大赛】我国污染物限量标准与食品法典(CAC)标准差异

    [align=left]文/张元元(食药农化事业部)[/align][b]1 国际标准概况以及与我国的差异[/b]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广泛关注,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更是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而控制食品污染是防止其发生有害作用的关键。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包括环境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产生的化学危害,还包括由于食品本身原因所产生的天然毒素(如霉变产生的霉菌毒素),其中波及面最广的是环境污染物。本处仅限定在污染物和天然毒素。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是控制食品污染,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与食品卫生法相配套的技术法规,也是我国食品出口企业常见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之一。《卫生与植物卫生协定》(SPS协定)第三条第一款指出“成员国应将本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建立在已有的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的基础之上”(涉及食品安全的特指《食品法典标准》,即CAC标准)。当引起贸易争端时,应以CAC标准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b]1.1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污染物限量标准[/b]CAC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制定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立安全质量标准体系,指导、协调WTO成员国,在WTO/SPS协议和TBT协议框架下,制定以保护人类、动植物安全健康为目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方面的标准。因此,在CAC标准中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尤其是严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很多。CAC制定了多种污染物在不同食品中的限量值,以指导各国在CAC标准得基础上制定国际协调一致的标准。CAC根据食品污染物和添加剂联合专家组(JECFA)的评估结论,结合各国具体情况,并经过各国协调,制定出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既能在适宜的水平上保护人类的健康,又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贸易。各国都应该积极的做到与国际标准的协调性。现有的CAC污染物标准是《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b]1.2 我国现有的食品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b]我国现有的食品污染物限量国家标准包括《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两个标准,由于CAC标准中将丙烯腈等作食品污染物管理,我国涉及这些污染物的标准是食品包装容器卫生标准。CAC标准中还涉及了放射性核素污染物的限量值,我国标准《GB 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规定了主要食品中12种放射性物质的导出限制浓度。[b]1.3 我国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与CAC标准的比较[/b]  比较对象:我国:《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CAC:《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CODEX STAN 193-1995)(2015年修正,放射性核素除外)。[b]1.3.1标准的污染物种类比较[/b][align=center]表1 我国标准与CAC污染物限量标准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对比[/align][table][tr][td][align=center][b] [/b][/align][/td][td][align=center][b]金属及非金属[/b][/align][/td][td][align=center][b]真菌毒素[/b][/align][/td][td][align=center][b]其他[/b][/align][/td][td][align=center][b]合计[/b][/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与CAC标准均有[/b][/align][/td][td][align=center]铅、砷、汞、镉、锡[/align][/td][td][align=center]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展青霉素[/align][/td][td][align=center]3-氯-1,2-丙二醇/氯丙醇[/align][/td][td][align=center]11[/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有而CAC标准无[/b][/align][/td][td][align=center]铬、镍[/align][/td][td][align=center]玉米赤霉烯酮[/align][/td][td][align=center]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align][/td][td][align=center]8[/align][/td][/tr][tr][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无而CAC标准有[/b][/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总黄曲霉毒素(B1+B2+G1+G2)、伏马菌素[/align][/td][td][align=center]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氢氰酸、三聚氰胺[/align][/td][td][align=center]6[/align][/td][/tr][/table]我国的标准与CAC标准在污染物总体数量上有较大差异,不包括放射性核素,CAC标准涉及16种污染物(其中汞和甲基汞按照一项污染物统计),我国为19种污染物,数量上比CAC多3种。从表1可见,(1)二者相比,相同的污染物种类11种,CAC标准所涉及的污染物大部分在我国GB 2761、GB2762限量标准中都有所涉及。另外,虽我国限量标准中没有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氢氰酸、三聚氰胺,但我国的罐头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中对氯乙烯单体、丙烯腈有具体的要求;《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和《NY/T 875-2012食用木薯淀粉》规定了氢氰酸的限量要求:木薯粉≤10mg/kg;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我国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为: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对于CAC标准中的总黄曲霉毒素(B1+B2+G1+G2)和伏马菌素(又称伏马毒素),我国有其测试标准但未制定其相关限量值。(2)我国制定的铬、镍、玉米赤霉烯酮、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等限量标准在CAC标准中未涉及。其可能原因有:食品中存在该种污染物,但尚未引起国际贸易问题; 缺少JECFA评价的资料; 有JECFA评价的资料,但CCFAC尚未进入制定标准的程序。[b]1.3.2标准的食品类别比较[/b]我国的标准与CAC标准在食品种类方面存在一定差异,CAC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涵盖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肉与肉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类、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共14大类食品。而我国污染物限量标准则涉及22大类食品,其中14类与CAC标准相同,我国单独规定限量的食品大类有食用菌及其制品、藻类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食糖及淀粉糖、焙烤食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冷冻饮品、其他类(果冻、膨化食品、蜂产品、茶叶、干菊花、苦丁茶)共8类。我国标准与CAC标准都涉及了人类食物中的主要类别,在具体食品的数量上,我国标准与CAC标准相差较大。我国标准涉及的具体食品数量比较多,CAC对各类食品的分类比较细。如CAC标准里坚果及籽类,分类细致到具体坚果的名称,有即食杏仁、用于深加工杏仁等;而我国的这一大类有新鲜坚果及籽类、坚果及籽类制品,涉及的食品范围很广,相对而言没有CAC的分类细致。造成食品数量差异的主要原因有2个方面:一是我国限量标准涉及的污染物种类较CAC标准多;二是我国标准限量中单独规定限量的有8大类食品,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食品数量的差异。[b]1.3.3污染物限量指标数量比较[/b]我国独有的限量指标由2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我国独有污染物对应的限量指标,另一部分是相同污染物但具体食品不同而对应的我国限量指标。同样,我国缺失限量指标也由2部分组成,分别为CAC独有污染物对应的限量指标和相同污染物但具体食品不同而对应的CAC限量指标。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是指相同污染物、相同食品所对应的我国和CAC的限量指标。[align=center]表2 我国与CAC污染物限量指标数量对比[/align][table][tr][td][align=center]种类[/align][/td][td][align=center]中国/个[/align][/td][td][align=center]CAC/个[/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限量指标总体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219[/align][/td][td][align=center]100[/align][/td][/tr][tr][td][align=center]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48[/align][/td][td][align=center]76[/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我国独有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171[/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我国缺失限量指标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align][/td][td][align=center]24[/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可比指标数量/指标总体数量[/align][/td][td][align=center]21.9%[/align][/td][td][align=center]76.0%[/align][/td][/tr][/table]由表2可知,我国标准与CAC标准在限量指标的总体数量上相差较大,约为CAC限量的2.2倍,而我国独有的限量指标数量达到171个。我国可比指标数量占指标总体数量的21.9%,低于CAC的76.0%。引起限量指标数量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独有的污染物种类多且涉及的食品种类广。另外,可以从表中的可比限量指标数量看出,二者可比限量指标数量不同,是由于可比指标之间存在1个指标对应多个指标的情况。如铅在水果制品中的限量指标,CAC标准分别规定了铅在水果罐头、树莓罐头、草莓罐头、果酱(果脯)和果冻、芒果酱5种水果制品的限量,而我国标准只针对水果制品这一类统一规定了铅的限值。[b]1.3.4污染物限量指标值比较[/b]污染物限量指标值的差异分为3类,即我国限量值与CAC相同、我国限量值严于CAC、我国限量值宽于CAC。由表3可知,在两者可比限量指标中,我国大部分污染物限量指标与CAC标准等同。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严格的指标有:玉米、大麦、小麦中脱氧雪腐镰刀烯醇的限量,大米、小麦中镉的限量,加工浓缩番茄酱和板栗和板栗酱罐头中铅的限量。这主要是因为它们在我国膳食结构中占较大比例,我国制定这些污染物的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当时的污染水平,由于大多数甚至全部抽检产品的合格率都很高,因此制定的标准也较严格。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宽松的指标有:豆类中镉的限量,浆果和其他小果、豆类蔬菜、畜肉(猪肉、牛肉和羊肉)、家禽肉和脂肪、果类蔬菜、水果罐头、蔬菜罐头、果汁、初加工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鱼类中铅的限量。我国污染物标准中比CAC标准宽松的原因可能是某些食品的污染情况在我国比较严重。[align=center]表3 我国与CAC污染物限量标准指标要求对比[/align][table][tr][td=4,1][align=center][b]污染物/食品种类/我国限量(CAC限量)[/b][/align][/td][/tr][tr][td=2,1][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与CAC标准等同[/b][/align][/td][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严于CAC [/b][/align][/td][td][align=center][b]我国标准宽于CAC [/b][/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黄曲霉毒素M1/奶/0.5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蔓越莓、无核小葡萄、西洋接骨木、豆类、谷物、葡萄酒/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DON/玉米、大麦、小麦/1000μg/kg(200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豆类/0.2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DON/玉米面(渣、片)、小麦粉、麦片/100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水果(浆果和其他小果除外)、十字花科蔬菜、鳞茎类蔬菜、块根和块茎类蔬菜、食用油脂、脂肪涂抹物和混合涂抹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精米/0.2mg/kg(0.4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浆果和其他小果、豆类蔬菜、畜肉(猪肉、牛肉和羊肉)、家禽肉和脂肪/0.2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赫曲霉毒素A/小麦、大麦、黑麦/5.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树莓罐头、草莓罐头、果酱(果脯)和果冻、芒果酱、番茄罐头、食用橄榄、芸豆罐头和蜡豆罐头、青豌豆罐头、腌黄瓜/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镉/小麦/0.1mg/kg(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类蔬菜/0.1mg/kg(0.05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展青霉素/苹果汁/50μ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汁(浆果和其他小果果汁除外)/0.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加工浓缩番茄酱 /1.0mg/kg(1.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水果罐头、蔬菜罐头 /1.0mg/kg(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食用油脂、脂肪涂抹物和混合涂抹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牛内脏、猪内脏、家禽内脏 /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板栗和板栗酱罐头 /0.2mg/kg(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果汁 /0.05mg/kg(0.03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天然矿泉水/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铅/矿泉水 /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奶 /0.3mg/kg(0.02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总砷/食盐/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铅/食盐 /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初加工乳制品/0.05、0.3mg/kg(0.02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无机砷/精米/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汞/矿泉水 /0.001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婴儿配方食品/0.02、0.15mg/kg(0.01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十字花科蔬菜、鳞茎类蔬菜、果类蔬菜/0.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汞/食盐 /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铅/鱼类/0.5mg/kg(0.3mg/kg)[/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叶菜/0.2mg/kg[/align][/td][td][align=center]甲基汞/鱼类 /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类蔬菜、茎类蔬菜、谷物/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甲基汞/掠食性鱼类 /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海洋双壳软体动物、头足纲/0.1mg/kg[/align][/td][td][align=center]氯丙醇/液态调味料 /0.4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矿泉水/0.003mg/L[/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r][td][align=center]镉/食盐/0.5mg/kg[/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d][align=center] [/align][/td][/tr][/table][b] 2相关建议[/b]国际上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仅CAC在控制食品污染物和天然毒素方面就包括了限量标准、指导原则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CAC制定的法典标准虽然是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标尺,但其并不是强制性标准。我国在加入WTO的背景下要积极采纳法典标准,但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的国情,不能盲目地照章搬用。例如,法典标准中豆类食品中镉的限量比我国严格,如果完全按照法典标准管理我国的产品,就要丢弃大量豆类,不符合我国国情。要使食品中污染物从健康角度达到合理地尽可能低的水平并不超过最大限量标准,可以采用不同方法:1)消除或控制污染源,2)用加工手段减少污染水平,3)将污染食品从供人食用的食品中鉴定出来并进行有效隔离,特别是出口食品要做到能够溯源。在某些情况下,如由于以前环境污染导致持久性的有毒物质(如多氯联苯和汞等)排放源没有有效地控制,这些措施可以结合使用。在渔业用水或农业用地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就应该列入需要注意的黑名单。  食品生产、加工和制备操作可以通过分析来鉴定危害并评价相关风险。这严格依赖于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和在这些关键控制点中建立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分析,HCAAP)。这就是说,由于在消费末端的监督检验对于产品来讲并不能够保证出口时的食品安全符合所在国家的要求,在整个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中应该贯穿基于符合出口国要求而建立的HACCP体系。一般而言,建议如下地区不要选择作为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1)控制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如化工、矿业、冶金、造纸工业集中的地区;2)控制能源和交通运输的排放;3)控制生活垃圾和工业废物的排放,包括垃圾焚烧;4)控制某些有毒环境持久性物质(如多氯联苯与溴代阻燃剂等有机卤化物,铅、镉、汞化合物)的生产、使用和排放;5)新进入市场的化学品如果在环境中释放量大时,应该进行健康风险评估;6)使用替代品取代环境持久性物质。  因此,我国要出口食用食品就要针对出口目标,按照CAC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制定适合我国企业自身特点的具体的生产操作规范。尽管出口不能完全依赖检验,但出口企业应该充分了解有关限量指标要求的差别,特别是严于我国的标准指标。不同国家对食品中污染物的要求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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