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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样招标相关的资讯

  • 郑州首次拨付1000万作为大宗食品专项抽样检测经费
    郑州市首次拨付1000万作为大宗食品专项抽样检测经费,并设立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拨打有奖举报电话67717450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食品安全办获悉,为确保全市食品安全,郑州市市县两级政府已全部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针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品种,市食品安全办制订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各县(市、区)、有关监管部门对出现问题较多的豆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治理,给老百姓餐桌大多数食品提供安全保障。   大宗食品抽检工作是201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理的“十大实事”项目之一。   今年,市政府加大财政投入,首次拨付大宗食品专项抽样检测经费1000万元,首次设立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为掌握大宗食品真实质量安全状况,今年7月份,郑州市全面启动大宗食品抽检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了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等6家检测机构作为郑州市大宗食品定点委托检测机构,实行第三方检测模式,定点检测机构以消费者的身份购买样品开展检测。   目前,已对小麦粉及面制品、食用油、肉禽类、酒类及饮料、大米、蛋及蛋制品、豆制品、乳品等9大类39个品种1810批次的大宗食品开展了抽检,其中,134批次不合格,批次不合格率为7.4%。   对不合格的产品,市食品安全办向工商、质监、农委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并对其开展排查和监管执法。   同时,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品种制订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有关监管部门对出现问题较多的豆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治理,给老百姓餐桌大多数食品提供安全保障。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设立全市统一举报电话67717450,市财政拨付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奖励2012年度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
  • 工商总局:开展食品抽样检验不得收费
    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张晓松、聂妍婧)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日发布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工商机关开展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不得收取食品经营者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工作,应当购买样品,支付相关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根据《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辖区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 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   相关新闻: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出台 媒体须承担食品广告审查责任   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一、认真实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抽样检验工作程序   (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本辖区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查办案件、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样检验。   (三)应当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采用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采用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作为对该企业食品抽样检验的判定依据。   (四)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制作抽样检验工作记录,现场检查所抽检食品的进货查验情况 应当要求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并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   (五)被告知的被抽样检验人或标称食品生产者对抽样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并说明理由。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二、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自检体系,严格防范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六)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   (七)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多或销售量大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自行抽检或送检的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   三、强化对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运用,依法报告和发布抽样检验信息   (八)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5个工作日内,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检验人,责令其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监督其他食品经营者对同一批次的食品下架退市。同时,报告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抄告相关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被抄告的相关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并通报本级卫生行政和相关监管部门,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对食品抽样检验结果涉及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应当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十)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汇总和综合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及时发现辖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开展消费引导 对抽样检验中发现的由其他环节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通报相关部门,促进源头治理 根据工作需要,向行业协会通报抽样检验信息,促进行业自律。   四、认真开展快速检测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应当对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多的食品,采用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初步筛查。初步筛查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十二)实施快速检测发现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将食品样本送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检验机构未出具检验结果之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   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切实保障抽样检验经费的落实   (十三)对实施抽样检验工作的执法人员要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十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工作,应当购买样品,支付相关费用 不收取食品经营者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 四川食品监督由抽样变买样 每年节约检测开支上千元
    3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省质监局机关党委了解到,今年起,四川省内的食品生产企业不再为监督抽查“买单”。省质监局要求,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这样每年可为企业节约检测费用上千元。   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政府部门对食品抽检要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省质监局机关党委房书记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监督抽查从原来的抽样检查,变成现在的买样检查,要给抽样单位付买样经费。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   新措施的出台对企业来说也是利好消息。   3月1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四川邛崃一家白酒生产企业负责人汤先生。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以前省市质监部门都会到厂家进行一到两次的监督抽查,抽查的样品都是企业免费提供,而且企业还需要支付一定的检测费用,每年的用于质量检测方面的费用大约在一千元左右。“现在质监部门来监督抽查还花钱买样品?”汤先生觉得很惊讶。他说,虽然对企业来说,节约的成本不算很高,但毕竟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 2014年北京食品抽样检测样本量将超10万个
    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北京将建立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平台,拟研究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违规记分制管理。同时,今年北京的食品抽样检测将继续保持10万个样本以上。   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局长张志宽介绍,北京将会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实施最严厉的承接来守住食品药品的安全底线。为此,北京将会构建食品药品的信用信息平台,来统一归集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企业的信用信息,并且向社会公示式,实行这种信用的累计制度。拟研究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实行违规计分制的管理,对于屡次违规者,加大处罚的力度。从停止经营资格,直至到产品退市企业退市,甚至区域退市。   另外,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其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能够从事食品药品的生产活动,而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者将会实行食品药品行业的终身的禁止进入。
  • 《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原标题:工商总局就《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日在其网站发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6日。   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网(http://www.chinalaw.gov.cn)、工商总局网站(http://www.saic.gov.cn)提出意见,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20)”,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ps@saic.gov.cn。   该办法规定,为有效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县级及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可依照年度抽检计划和要求,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组织实施抽检应购买食品样品,不得向食品经营者收取费用。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配合工商机关依法开展的抽检,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无正当理由拒绝。   工商总局表示,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既是工商机关的法定职责和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查办食品违法案件的技术支撑和依据。工商总局曾陆续制定了《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对于规范和指导相关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任务,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   通知如下: 关于《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有效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形成了《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20)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ps@sai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6日。   国家工商总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附件1:《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 广州工商局抽样检验乳制品 光明食品再曝防腐剂超标
    央广网广州10月17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州市工商局昨天公布了2013年第三季度流通环节第一次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其中,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心蛋黄派(草莓味)等多个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通报称,今年7月,广州市工商局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全市商场、超市等流通环节销售的灭菌乳、巴氏杀菌乳、发酵乳等乳制品,以及含乳饮料、麦片、糖果、饼干、面包糕点等含乳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涉及市面上同类产品的主要品牌,检验项目包括标签、微生物、膳食纤维、硝酸盐、亚硝酸盐、非脂乳固体、黄曲霉毒素、防腐剂、甜味剂、三聚氰胺、反式脂肪酸等。共计抽取样品421批次。   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417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9.0%。其中,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心蛋黄派(草莓味)被检出防腐剂加和系数不合格 广东奥斯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白早餐奶(蛋白型固体饮料)被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 威海韩进贸易有限公司从马来西亚进口的ZEK芒果味果冻以及广西大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精中老年核桃粉分别被检出菌落总数不合格。   针对光明蛋黄派被检出的防腐剂问题,广州市工商局表示,根据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加和系数超标主要是企业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造成的。   目前,广州市工商局已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注意:一是查看标识标注 二是检查包装密封完整 三是购买后尽快食用 四是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工作规范》
    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各有关承检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要求,防止和减少食品浪费,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的再利用率,省局修订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工作规范》,已经2023年第9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工作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以下简称备份样品)的处置,防止和减少食品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中所指备份样品,是指海南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中,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且经各承担抽样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检验合格后,可依法处置的合格备份样品。第三条市场监管部门、承检机构应当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科学分类、安全高效的原则开展备份样品处置工作。第四条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工作。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工作。承检机构负责备份样品处置过程中的样品管理、处置、信息统计上报以及风险告知等工作。第二章 样品管理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中的备份样品作出处置工作安排。承检机构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备份样品管理制度,对样品的运输、接收、标识、入库、流转、存储、保护等进行规范管理。第六条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负责保管。承检机构应当具备样品存放相应的环境设施条件,对于易碎、有特殊存储条件等要求的样品,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样品安全。第七条备份样品按食用类别分为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特殊食品。按检验结束后剩余保质期分为短保质期样品(3个月以内)、常规保质期样品(3个月及以上)。第三章 样品处置第八条备份样品根据食用价值、保质期限、样品价值、科研价值等可进行捐赠、销毁和单位留用等方式处置;备份样品处置工作应常态化开展,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第九条备份样品属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做销毁处置:(一)超过保质期限的;(二)易腐食用农产品;(三)出现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等情况,已失去食用价值的;(四)其他可能存在再利用风险的。第十条销毁应根据备份样品属性,做无害化方式处理,确保处置安全。根据实际需要,应留存影像资料,并做好样品相关信息、销毁情况等记录。第十一条属常规保质期备份样品且保存状态良好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捐赠。捐赠样品应根据捐赠对象的类型和基本生活所需进行合理筛选和安排。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存在再利用风险的食品不纳入捐赠范围。对流浪动物救助基地、慈善帮扶养殖基地等作为动物饲料进行捐赠的,可按相关公益单位要求进行捐赠,扩大捐赠范围,缩短剩余保质期限要求。承检机构出具合格检验报告1个月后,原则上可按规范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对合格备份样品进行捐赠。第十二条捐赠对象优先选择本单位定点扶贫、帮扶单位以及符合捐赠地区民政部门规定的福利慈善单位;经组织实施抽样检验任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承检机构可根据安全高效原则就近捐赠等方式对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可商民政部门制定捐赠对象名录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原则上不直接对个人进行捐赠,确有需要的,捐赠单位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经承检机构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下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第十三条捐赠方与捐赠对象应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和要求。可采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保障受赠者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捐赠完成后,捐赠方应向捐赠对象索取捐赠书面回执。书面回执应列明样品捐赠的时间、地点以及样品的名称、状态和数量等情况,由捐赠对象加盖单位公章。捐赠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承检机构应保证捐赠样品完好,拆除抽样封条、加贴捐赠标志。第十四条对不适用捐赠、销毁等方式处置的备份样品,或因备样复测、风险监测、科普宣传或科学研究等工作需要留用的备份样品,承检机构可提出申请,经下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可用于单位留用。第十五条样品运输、保管、捐赠、销毁等处置过程产生的费用,通过招标文件或合同等方式纳入抽检监测费用范围,不再另行支付。第四章 保障机制第十六条承检机构应于备份样品处置前2个工作日内,填写《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清单》《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备案表》(见附件1、2),报下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第十七条承检机构负责实施备份样品处置前,应根据样品属性,妥善做好封样包装,保证样品完整安全,并在样品或者样品包装上标明“处置样品”字样(见附件3)。第十八条实施处置时,承检机构应如实告知备份样品的质量风险情况,明确食用和管理注意事项、质量责任和义务边界等。第十九条已处置的备份样品,如后续发现风险隐患,承检机构应及时召回,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第二十条承检机构应定期对拟处置备份样品开展评估,重点排查储存是否符合条件、包装是否破损、是否涉及二次污染等,坚决防止过期、变质的食品流入捐赠等环节。第二十一条承检机构应建立备份样品处置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留存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每年度备份样品处置情况清单,接受相关财务、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监督。第二十二条处置结束后,承检机构应填写《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记录表》(见附件4),报下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三条承检机构未按本规范对备份样品进行处置的,由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责令改正。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承检机构考核。第二十四条本规范解释权归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1日印发的《海南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附件:1.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清单2.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备案表3.食品抽检“处置样品”标识样本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记录表附件列表: 附件1: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清单.docx 附件2: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备案表.docx 附件3:食品抽检“处置样品”标识样本.docx 附件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记录表.docx
  • 《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发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日发布了八项制度,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这八项制度是:《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   据工商总局食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是根据不久前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的。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这位负责人表示,工商总局已通知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述制度,通过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 116.5万!崇仁县2022-2023年地方配套食品抽样安全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JQ2022-FZ-12项目名称:崇仁县2022-2023年地方配套食品抽样安全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65000.00 元最高限价:1165000.00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抚崇购2022F000611201食品抽样检测检验1项1165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2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发布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3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3〕208号)文件要求,由我院牵头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质量评价规范》(项目计划编号:T-Z-05-2023403)湖北省地方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2日前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联系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胡玮联系电话:17754423112邮箱:503474310@qq.com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药监二路8号附件:附件.zip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质量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4年3月1日
  • 620万!桂林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GLZC2022-G3-990109-ZDYR 项目名称:桂林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6200000 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1分标数量:1预算金额(元):2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品抽样检验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2分标数量:1预算金额(元):1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品抽样检验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标项三标项名称:3分标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品抽样检验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标项四标项名称:4分标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品抽样检验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标项五标项名称:5分标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你点我检”及跟踪抽检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 基金委5大食品安全课题开始招标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消息,根据专家提出的项目建议书和实际宏观管理部门有关专家咨询意见,管理科学部决定设立2011年第3期应急研究项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研究》,已开始向全国公开进行课题招标。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为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主任基金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以下简称“应急研究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理论基础上、运用扎实的科学方法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   设立应急研究项目的目的是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及其科学基础。根据学部对于应急研究项目的一贯指导思想,应急研究项目应从“探讨理论基础、评介国外经验、完善总体框架、分析实施难点”四个主要方面对政府决策进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行性 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当是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合理、法律上允许、操作上可执行、进度上可实现、政治上能为有关各方所接受,以尽量减少实施过程中的阻力;研究方法要求注重科学方法的应用和实际数据/资料/案例的支撑,切忌空洞的讨论和没有实证根据的结论。应急研究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具有深厚学术成果和数据/资料/案例的积累、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成果的专家;在同等条件下,主持完成过相关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学者将得到优先考虑。应急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最终体现为政策建议报告、媒体报道、研究报告、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形式。   应急研究项目实行滚动立项,全年接受项目建议。欢迎国内外各领域专家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具体的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应针对立项课题的国家现实需求、迫切性与必要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预期研究目标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观点、证据和建议,并对国内现有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进行分析。应急研究项目立项建议书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 毛中根,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6660,电子版请发至应急研究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mail.nsfc.gov.cn。   二、2011年第3期应急研究项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研究》申请指南   根据专家提出的项目建议书和实际宏观管理部门有关专家咨询意见,管理科学部决定设立2011年第3期应急研究项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研究》,从即日起向全国公开进行课题招标。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增强国际国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有利于开拓市场、促进内需。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危、关系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   保障国民食品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责任。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关部们相继建立了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和认证制度,开展了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广食品可追溯体系、建立健全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等,食品安全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猪”、“农残豇豆”等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表明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者缺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政府监管能力不足、监管责权不明确、监管资源缺乏整合、监管的收益与成本不对称等因素是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缺位,监管效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因此,亟需从根本上全面审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2011年4月21日,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2011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强调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攻坚克难,深入持久推进重点整治,坚决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正常生活的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   现代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是由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不确定性风险,行为人完全履行了法律与道德义务也无法避免的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过程中,行为人因利益驱动而在投入物的选择及使用上违背诚信道德,恶意采取如标识欺诈、制假售假等手段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对于前一类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手段主要依靠构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机制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而后一类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根本的是通过完善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增加食品安全信息的有效供给,提高经济主体违规成本,克服市场的失灵。   本项目拟分五个专题,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包括:   (一)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来源与控制   食品安全源头、加工、流通、餐饮和进出口环节的能力建设及存在的问题;不同供应环节的食品安全无缝对接;食品供应中食品安全风险来源、关键点控制及变动趋势。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地(比如,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食品安全探索经验的总结;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供应全程监管的机制与方法。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与效率研究   现行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与监管体系的现状与政策的效率评估;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与监管技术手段体系的构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管、查处和处罚的法律威慑效果;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信息监管与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   (四)食品安全管理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法规与制度体系的构成与演进;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手段、能力建设及发展趋势;国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与效率分析。   (五)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政策研究   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与监管技术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与协调联动机制;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完善方案。   特别注意:应急研究项目定位于政策研究,强调应用管理理论和科学方法,运用有效的数据支撑,加强与实际管理部门的结合,在长期学术研究成果积累的基础上,针对项目指南提出的研究专题,快速提出科学、可靠的研究结论和可行的政策建议。因此,申请书的撰写必须突出政策研究的特色,在相关背景和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明确研究问题 在提出政策建议、产生政策影响、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同时说明支撑政策研究的逻辑思路、理论方法和数据来源。应急研究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也将以政策报告作为评价的重点,最终形成的研究报告应围绕所形成的政策报告进行撰写,具体内容应包括:提出的政策报告或建议,支撑政策结论和建议的理论、方法、数据、逻辑等。   特别要求:1.申请者一般应有扎实的相关数据和实际背景资料基础;2.申请者必须在相关科学问题研究方面,具备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或承担过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相关课题的扎实前期研究基础。请在申请书中明示以上相关信息。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申请者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资源条件,针对本期应急研究项目主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研究》以及上述提出的研究专题,选择独到的视角和方向,设计研究题目、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2. 鼓励并优先资助团队整体申请项目。即要求申请者将本应急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确定总负责人、分课题负责人以及分工情况(务必同时附上“承诺书”);提交总体申请书和分课题申请书。对不能组织团队整体申请,但在本期《申请指南》中某一领域确有研究优势的单份申请也有可能获得资助,该项目获准立项后项目申请者归入整个项目团队。   3. 管理科学部将采取课题总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研究形式,由总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研究。经答辩,管理科学部计划择优资助一个团队(评审专家评议后可能会择优组合团队),下设5-6个分课题,每个分课题的平均资助强度为10-15万元,总负责人课题资助强度为16-20万。   4. 本期应急研究项目鼓励研究者与实际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申请开展研究,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 研究期限定为10个月(2011年10月-2012年7月),项目启动5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与阶段成果的交流。   请准备申请项目的专家到基金委网站下载填写2011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填写G03,并在“资助类别”填写“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填写“科学部主任基金” “附注说明”填写“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   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版务必在2011年9月1-5日期间由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过ISIS系统上传并确认,同时发送至应急研究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mail.nsfc.gov.cn(请在主题栏注明依托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姓名);纸质版(一份)应在2011年9月5日前(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邮寄至管理科学部 毛中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邮编:100085)。两个版本均到达方视为申请有效。   管理科学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决定资助的项目会在9月20日前通知申请人,未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11月30日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作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  第二条 现场抽样时,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条 对易腐烂变质的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样品,需进行均质备份样品的,应当在现场抽样时主动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告知确认,可采取拍照或摄像等方式对样品均质备份进行记录。  第四条 现场封样时,抽样人员应按规定要求采取有效防拆封措施。抽样人员(含监管人员)、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在样品封条上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五条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被抽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所,食用农产品名称(有俗称的应标明俗称)、产地(或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是否具有合格证明文件,供货者名称和地址、进货日期,抽样批次等。在集中交易市场抽样的,应当记录销售者的摊位号码等信息。  现场抽样时,抽样人员(含监管人员)、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在抽样文书上共同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 带包装或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以标识的生产者、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等内容一致的产品为一个抽样批次;简易包装或散装的食用农产品,以同一产地、生产者或进货商,同一生产日期或进货日期的同一种产品为一个抽样批次。  第七条 检验机构在接收样品时,应当核对样品与抽样文书信息。对记录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样品应当拒绝接收,并书面说明理由,及时向组织或者实施抽样检验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 承检机构应按规范采取冷冻或冷藏等方式妥善保存备份样品。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合格样品的备份样品应继续保存3个月,不合格样品的备份样品应继续保存6个月。  第九条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监督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复检。  第十条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依法采取停止销售、召回等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停止销售、召回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采取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复检和异议期间,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停止履行上述义务。未履行前款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其履行。  第十一条 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种植、养殖环节的,由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产地同级农业农村部门通报;涉及进口环节的,及时向进口地海关通报。  第十二条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开展跟踪抽检。  第十三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核查处置信息。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有关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依法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十四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要求将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等信息,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 市场监管部门在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开展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十六条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的指导,可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实施细则。《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解读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公布《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以下称《规定》)。现就《规定》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大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时核查处置,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食用农产品与预包装食品差异较大,基层普遍反映存在不合格产品追溯难、备样保存难、核查处置难等一些难点问题。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履行主体责任,促进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控制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市场监管总局在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各有关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属性、行业发展水平、监管制度等特点,起草并印发《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推动“检管结合”。明确监管人员可自行抽样或参与抽样。现场抽样时,监管人员可对抽样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履行法律义务、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固定证据、依法查处,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形成监管合力。   (二)针对产品特性规范抽样。一是明确易腐烂变质的食用农产品可进行均质处理,防止因样品腐烂变质无法实现复检。二是考虑到食用农产品与普通食品的属性特点差异,规范抽样信息采集,明确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批次”概念,以利于有效开展核查处置和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三是明确食用农产品的备样应按规范冷藏或冷冻储存。   (三)多措并举震慑违法行为。明确市场监管部门除依法监督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外,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跟踪抽检,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将核查处置涉及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加强不合格信息通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种植、养殖环节和进口环节的,由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产地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海关通报。   (五)明确适用范围。考虑到各地食用农产品监管制度和要求存在差异,明确各省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来源:市场监管总总局)
  • 质检总局:265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
    8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0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和7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同时发布了全国质检系统化妆品打假质检利剑行动成果。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30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   据介绍,本次共抽查了30类2521家企业生产的265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有2469种抽查合格,检出185种不合格。其中,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轴承钢材、优质碳素钢热轧盘条和微型计算机4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热轧钢筋、运动服装、电动洗衣机、膜式燃气表等19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0%至97.8% 细木工板、电动自行车等5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1.4%至87.8% 输电线路铁塔和铝塑泡罩包装机2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低于80%。   抽查发现,有18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有13种电动自行车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不合格 有6种洗衣机、8种冰箱冰柜、4种电热水器、5种燃气热水器、5种太阳能热水器存在效率能级标实不符、虚标夸大问题 有17种细木工板甲醛释放量超标 有8种消防水带爆破压力试验不达标 16种农药有效成分等质量项目不合格 7种输电线路铁塔材质和加工质量差。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质检部门将继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据悉,7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3010.12万人次,发现传染病病例128人次,截获有害生物1892种57308次,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275批、化妆品22批。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7月,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14.3万人次,同比上升17%,其中,发现病例5.5万人次。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17.28万人次,同比上升21%。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7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1892种57308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21种4722次,一般有害生物1771种52586次。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275批、化妆品22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8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乳制品类、糕点饼干类和饮料类,不合格产品来自31个国家或地区,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和品质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   2012年,各地质监部门迅速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质量违法案件,取缔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窝点。全国集中行动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105人次,检查企业988家,查处违法案件46起,涉案货值1704.88万元。   4月25日,广东省质监局现场查获假冒“美即面膜”产品31000张、包装袋200个,压膜机、封口机等造假设备一批,涉案货值31万元。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及设备进行了扣押,并在当地村委配合下对生产场所进行了彻底清除。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月11日,江苏省徐州市质监局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个假冒伪劣化妆品生产窝点,现场查获化妆品生产工具100余件,外包装3万余件,包装箱1万余件,61个品种近12万件化妆品,涉案产品货值300余万元。经检测,确认有45个产品铅含量超标。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初步认定该窝点销售额2500余万元,违法所得近900万元。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办理批捕手续,决定将现场拘捕的4人中的3人批捕,1人取保候审,此案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4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质监局对南京博士化妆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无证生产化妆品、伪造产品产地。经当地质监部门调查核实。该公司从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共生产香浴露200余万瓶,洗发露300余万袋,涉案货值943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华夏科创就食品专用比色仪研制项目进行招标
    2013年3月7日,北京华夏科创仪器技术有限公司基于阿达玛变换食品安全现场专用光电比色速测仪研制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始招标。此次招标主要是针对仪器研制中的一些元器件以及和外协加工任务两部分,招标金额共计为149.77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日 期:2013年3月7日 招标编号:0733-126930404301   预算项目名称:北京华夏科创仪器技术有限公司基于阿达玛变换食品安全现场专用光电比色速测仪研制项目   资金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1、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预算及相关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套) 分包控制金额 (人民币:万元) 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1 光源 16 81.06 149.77 检测器 16 光栅 16 滤光片 16 显示屏 16 微镜阵列 16 反射镜 16 比色池 16 支架 16 电路板 16 2 外协加工任务 1 68.71   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 3 月7 日至 2013年 3月 13 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花园A12座一层。   5、投标人资格: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   5.2 投标人必须保证对投标产品有供应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5.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4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5.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 3月 2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花园A11座一层。   8、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花园A12座一层   邮 编:100012   电 话:010-64987968转190、186   传 真:010-64939855   E-mail: sunwm@biddingcitic.com liujj@biddingcitic.com   联 系 人:孙为淼、刘继军   账 号:711021018260003070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无菌抽样的操作要求!必看!
    抽样操作是整个实验室检测流程的第一步,也是首先应当保证的重要环节。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样品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我们排查了检测流程的方方面面都没有出现偏差,结果是样品在抽样时已经被污染。这样的情况事实上并不鲜见,如何杜绝呢?还得从规范抽样操作开始。由于不同类型的样品应采取不同的抽样操作,为了使抽样更加科学,下面针对不同样品的抽样操作进行分类阐述。 液体样品: 一般情况下,液体样品比较容易获得代表性样品。液态食品一般盛放在大罐中,取样时可连续或间歇搅拌。对于较小的容器,可在取样前将液体上下颠倒,使其完全混匀。取得的样品应放在已灭菌的容器中送往实验室,实验室在取样检测之前应当把液体再彻底混匀一次。 固体样品: 根据所取样品材料的不同,所使用的的工具也不同。固态样品常用的取样工具有解剖刀、勺子、软木钻、锯、钳子等,使用前均须灭菌。例如面粉或奶粉等已经混匀的食品,其成分质量均匀稳定,可以抽取少量样品检测。但散装样品就必须从多个点取样,且每个点都要单独处理,在检测前要彻底混匀。肉类、鱼类或类似食品既要在表皮取样,又要在深层取样,深层取样时要小心不要被表面污染。有些食品,如新鲜肉类或熟肉可用灭菌的解剖刀和钳子取样;冷冻食品在不解冻的状态下用锯、木钻或电钻,一般斜角钻入来获得深层样品;粉末状样品取样时,可用灭菌的取样器斜角插入箱底,样品填满取样器后提出箱外,再用灭菌勺从取样器的上、中、下部位采样。 水样: 取水样时,最-好选用带有防尘磨口瓶塞的广口瓶。对于氯-气处理过的水,取样后在100mL水样中加入0.1mL的2%的硫代硫酸钠溶液。取样时应特别注意防止样品的污染,样品应完全地充满取样瓶。如果样品时从水龙头上取得,龙头嘴的里外都应擦干净。打开水龙头让水流几分钟,关上水龙头并用酒精灯灼烧,再次打开水龙头让水流1-2min后再接样并装满取样瓶。这样的取样方法能确保供供水系统的细菌学分析的质量,但如果检测的目的是用于追踪微生物的污染源建议还应在水龙头灭菌前取样会在龙头的里外用棉拭子涂抹取样,以检测水龙头自身污染的可能性。从水库、池塘、井水、河流等取水样时,用无菌的器械或工具拿取瓶子和打开瓶塞,在流动水中取样品是瓶嘴应直接对着水流。大多数国家的官方取样程序中已明确规定了取样所用器械,如果不具备适当的取样仪器或临时取样工具,只能用手操作,但取样时,应特别小心,防止用手接触水样或取样瓶内部。 带包装食品: 直接食用的小包装食品尽可能取原包装,直到检测前不要开封防止污染;桶装或者大容器包装的液体或固体食品应用无菌取样器由几个不同部位采取,一起放入一个灭菌容器内,不要过度潮湿,以防食品中固有的细菌繁殖;对于桶装或大容量包装的冷冻食品,应从几个不同的部位用灭菌工具抽样,使之有充分的代表性,将样品送达实验室前,要始终保持样品处于冷冻状态。若样品一旦融化,不可使其再冷冻,保持冷却即可。 表面采样: 通过惰性载体可以将表面样品上的微生物转移到合适的培养基中进行微生物检测,这阵惰性载体既不能引起微生物的死亡,也不应使其增殖。这样的载体包括清水、拭子等。要达到微生物既不死亡又不增殖很困难,因此取样后应当尽快进行检测。表面取样技术只能直接转移菌体,不能做系列稀释,只有在菌体数量较少的时候适用,其最大的优点是取样过程不破坏样品。常用的表面取样技术包括棉拭子、淋洗法、胶带法等,这里以棉拭子法为例。定性检测时,只要涂抹全部需要检测的表面即可。而进行的定量检测时,必须先用灭菌取样框确定被测试的区域。用干燥的棉花缠在4cm长,直径1-1.5mm的木棒或不锈钢棒上做成棉拭子(为了方便也可使用一次性棉签),放进合金试管中,盖上盖子后灭菌。取样时先将拭子在稀释液中浸湿,然后再待测样品表面缓慢旋转拭子平行用力涂抹两次。涂抹过程中应保证拭子在取样框内。取样后拭子重新装回有10mL取样溶液的试管中。 以上就是各种情况下无菌抽样的操作要求。无菌抽样的规范性是保证样品检测准确性的前提,因此我们在取样时应规范操作,确保从源头杜绝污染。
  • 三次招标!甘肃食药监750套食品快检设备中标结果再公示
    p   8月3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基层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号:TC17933KL),此项目采购包括750套便携式食品综合分析仪等,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1797万元拔得头筹,首次中标公告日期2017年8月30日。 /p p   span style=" COLOR: #e36c09"   /span a title=" "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e36c09"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70904/228180.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e36c09" strong 1797万!甘肃食药监750套食品快检设备采购“尘埃落定” /strong /span /a /p p   不过,9月14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基层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更正中标公示,公示内容显示,评标结果于2017年9月14日经本项目评标专家复议,按废标处理。 /p p    a title=" "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e36c09"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70915/229149.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e36c09" strong 经评标专家复议 甘肃食药监750套食品快检设备采购按废标处理 /strong /span /a /p p   10月24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基层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中标公示结果,中标供应商为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52.5万元。 /p p   详细情况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QQ截图20171027112908.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a23693af-4e4f-43e5-8b18-183ef5fd9818.jpg" / /p p & nbsp /p
  • 回顾2021:仪器招标时时有,项目质疑频频出
    “招标与中标”一直是仪器领域人士广泛关注和讨论的话题,尤其是“国产仪器的招标与中标”,近年来的争议更是明显升级。在2021年刚刚结束之际,小编就带您回顾一下:在过去的一年里,仪器采购项目在招标与中标过程中被质疑的那些事儿!在小编的雷达范围内,共搜索到20项公开答复质疑的仪器采购项目。与2020年(详情链接)不同的是,2021年被质疑的项目中没有出现预算金额超千万的“大单”;与2020年(详情链接)相同的是,被质疑的项目中,出现较多的仍是“品牌倾向性”、“条款约束性”等问题。2021年公开答复质疑的仪器采购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单位质疑供应商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命学院及工程学院设备采购项目32.07万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未知2攀枝花市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120.8万元四川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微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3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分析仪器采购80万元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成都荣菁科技有限公、成都耐普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桂林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400万元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52021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55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象辞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泸沽湖镇中心卫生院PCR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91万元盐源县泸沽湖镇中心卫生院四川万众睿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7蒲江县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79万元蒲江县农业农村局四川可达源科技有限公司82021年大运会反恐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能力建设项目82.4万元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都瀚海信达科技有限公司9南丹县环境监测站土壤重金属分析实验室建设80万元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局广西明为仪器科技有限公司10南宁中心血站科研类专用设备一批采购 B分标485.98万元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乔达科技有限公司11国家农业环境南宁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680.8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南宁霁远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南宁市多博科仪器设备有限公司12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监测站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300万元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成都欧陆日置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成都恒瑞鑫科仪器有限司、自贡易得商贸有限公司13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巴马分院生化实验室设备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598.86万元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广西桂名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4毛发毒品检测服务采购136万元中国共产党藤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广西梧州市杨力投资有限公司15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生物安全柜等采购项目7.6万元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成都银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6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2021年在线仪器采购项目(重)74万元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福州乐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7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定装置采购73万元柳州市计量技术测试研究所成都思创睿智科技有限公司18南宁中心血站冷链类专业设备一批采购 A分标(重)71.25万元南宁中心血站、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陶朱商贸有限公司192021年柳州市计量所计量设备采购69万元柳州市计量技术测试研究所广州朗德仪器科技有限公司20阜阳市供水总公司连续流动分析仪采购项目80万元阜阳市供水总公司未知一、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命学院及工程学院设备采购项目2021年1月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组织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命学院及工程学院设备采购项目。预算32.07万元,采购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进口)、常温高速离心机(进口)、倒置相差显微成像系统、果蝇培养箱、体视显微镜+冷光源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相关供应商提出该项目具有指向性、参数不明确等问题。1月20日、2月3日、2月7日、2月22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分别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和澄清。部分质疑答复如下:问题1: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进口)、常温高速离心机(进口)以上两个产品参数均指向唯一厂商赛默飞,以上两个设备请给出符合全部招标参数要求的三个品牌,型号及产品官方链接。答复1:能够满足招标参数的三个品牌,型号及产品官方链接:赛默飞Megafuge8R、Micro21,官网(此处略);生命动力(Dynamica)Velocity 30R、Velocity 15µ,官网(此处略);纽埃尔(NuAire)NU-200R-E、NU-200C-V ,官网(此处略)。问题2:答复文件给出的Dynamica、NuAire技术参数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答复2:“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参数调整。原招标参数“6.运行时间控制:≥0-9小时59分钟,瞬时离心及连续离心方式”,更改为“6.最长连续运行时间99小时59分钟,瞬时离心及连续离心方式”;原招标参数“★8.程序:不少于3个快捷直接程序,再加上96的附加程序”;更改为“★8.程序:应用程序≥60个”等。详情链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命学院及工程学院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命学院及工程学院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命学院及工程学院设备采购有关问题澄清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命学院及工程学院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3)二、攀枝花市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2021年3月23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对四川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攀枝花市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预算120.8万元,采购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成都和盛昌科技有限公司以116.7万元中标。天津微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质疑:招标文件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企业综合实力10%”第1项评分标准存在不公平和倾向性,且与投标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关;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企业综合实力10%”第2项评分标准存在不公平和倾向性。质疑答复:质疑中的评分标准的设置均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适应,且蓝盾、聚光、先河等厂家均能满足上述评分标准,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情形。详情文件:攀枝花市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质疑答复.pdf三、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分析仪器采购2021年3月31日,四川正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对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分析仪器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预算80万元,采购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便携式VOC分析仪、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等。四川浩远科技有限公司以75万元中标。成都荣菁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耐普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家对该项目提出了质疑。其中,成都荣菁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耐普科技有限公司均认为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的多项参数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倾向性;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认为中标人声明函中的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中型企业而非其承诺的小型企业,存在虚假响应。部分质疑答复如下:成都荣菁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质疑函格式极为不规范,原则上可不予回复,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仍旧进行答复。质疑中提到的各项指标能均具有3家以上不同品牌设备能满足,不存在具体指向性、倾向性、唯一性。为保障仪器在当前及未来使用先进性、便携性,制定的招标参数符合招标人现在及将来的使用需求,符合并优于HJ 1012-2018《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中的要求。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经核实,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小型企业。不存在虚假响应。详情文件:成都荣菁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回复函.pdf成都耐普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回复函.pdf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质疑回复函.pdf四、桂林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2021年5月19日,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桂林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预算400万元,采购食品抽样检验服务等。2021年6月21日中标结果公布,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品创检测(广西)有限公司、广西益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家中标。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和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本次中标单位在投标时响应的“可以承检的食品监督抽检品种及项目”内容是否存在与事实不符的虛假投标情况。南宁海关技术中心质疑的答复: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4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投标人可以承检的食品监督抽检品种及项目表”未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其投标文件无效。因A分标、B分标、C分标合格投标人均不足三家,该三个分标按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详情链接:桂林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函(一)桂林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函(二)五、2021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2021年5月21日,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对2021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招标。预算554万元,采购在线离子色谱仪、在线无机元素分析仪、PM2.5在线分析仪等。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青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以310万元和79.8万元中标。广西象辞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提出“货物名称:PM2.5在线分析仪 技术参数要求:4.7仪器内置校准膜片,支持自动校准”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等5项质疑。部分质疑答复如下:质疑1:“货物名称:PM2.5在线分析仪 技术参数要求:4.7仪器内置校准膜片,支持自动校准”部分,满足“仪器内置校准膜片,支持自动校准”要求的设备为异位法,满足本需求的国产PM2.5设备厂家数量极少,指向性过于明显;且并没有颗粒物设备相关国标/规范明确体现和说明颗粒物设备需具备此功能,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答复1:相关国标/规范只规定了检测仪器的最低要求,为保证本项目仪器设备正常稳定运行,保证数据可比性,适当设置仪器设备相关技术参数是必要的、合理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根据采购需求设置采购文件。而且目前国内市场满足以上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不存在指向特定的供应商的情况。详情链接:2021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质疑答复告知函六、泸沽湖镇中心卫生院PCR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021年6月1日,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托对盐源县泸沽湖镇中心卫生院PCR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预算91万元,采购高速离心机、荧光定量PCR仪、核酸提取仪等。四川省科欣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32万元中标。四川万众睿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该项目成交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内容:第一成交供应商“四川省科欣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申明“济南鑫贝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博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济南鑫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家公司为中小微企业。经查询,此5家公司并不存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小微企业名录中。质疑答复:申明函中明确写出“济南鑫贝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博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博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为中型企业,四家生产企业并不属于小微企业,因此无法在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到为正常现象。根据小微企业库说明“对于应当参加年度报告的存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尚未报送年报的,暂不纳入小微企业库”,在小微企业名录中未能查询到“济南鑫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并不能说明其不是小微企业。详情文件: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泸沽湖镇中心卫生院PCR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pdf七、蒲江县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021年6月28日,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托对蒲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蒲江县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预算79万元,采购荧光定量PCR仪、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单道移液器等。四川澜芳科技有限公司以77.95万元中标。四川可达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磋商小组对其公司响应文件进行歧视性评分,导致其公司扣分严重问题;中标公司以谋取中标为目的,超范围经营、提供虚假承诺问题。质疑回复:技术参数问题,磋商文件评分表技术参数中“1.“▲”要求没有负偏离得12分;“▲”要求有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2分,直至该项所得分值扣完为止。磋商文件要求“生物安全柜,▲13.产品在10Hz和10kHz之间的净振动≤3μm;”从贵公司提供的佐证材料上仅有净振动≤3μm,并未体现产品在10Hz和10kHz之间的净振动≤3μm,此处判定为负偏离扣2分;其次贵公司未带“▲”项负偏离为11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0.1分,共计1.1分,综上合计扣分为3.1分。磋商文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编制,成交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得分最高,评审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故质疑公司认为本项目采购过程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不成立,不予采纳。详情文件:蒲江县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pdf八、2021年大运会反恐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能力建设项目2021年7月7日,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对2021年大运会反恐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能力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82.4万元,采购车载电磁辐射环境测量分析仪、便携式γ谱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成都金鑫山科技有限公司以81.79万元中标。成都瀚海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1、该项目采购文件第八章评审方法---供应商具备本地化技术服务机构或承诺成交后设置本地化技术服务机构的得3分,无不得分;2、要求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属于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回复: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供应商具备本地化技术服务机构或承诺成交后设置本地化技术服务机构的得3分”。本项目为大运会反恐应急监测仪器能力建设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此项评审因素设置与供应商服务质量相关,且未要求供应商必须在政府采购活动前在本地设置分支机构或者具有本地化技术服务机构,不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详情文件:关于“2021年大运会反恐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能力建设项目” 质疑答复.pdf九、南丹县环境监测站土壤重金属分析实验室建设2021年7月14日,广西兆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南丹县环境监测站土壤重金属分析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预算80万元,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等。首次中标供应商为广西森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60万元。广西明为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质疑: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北京海光GGX-910-920N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存在产品型号虚构、不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性能指标及配置要求;北京海光HGF-V2型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性能指标及配置不符,存在多项负偏离。受理质疑后,经过审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质疑事项均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2021年9月7日,该项目发布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因第一成交候选人广西森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广西明为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73万元。详情链接:关于南丹县环境监测站土壤重金属分析实验室建设质疑答复函关于南丹县环境监测站土壤重金属分析实验室建设质疑答复(一)南丹县环境监测站土壤重金属分析实验室建设成交结果的更正公告对成都恒瑞鑫科仪器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pdf对自贡易得商贸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pdf对成都欧陆日置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pdf十三、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巴马分院生化实验室设备仪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 一年中标总金额近4亿!细颗粒物与臭氧市场热度飙升
    大气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是我国近年来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的两种主要污染物,能够影响城市空气质量、危害公众健康、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大气污染形成机制和来源、天气条件影响以及控制政策相关问题成为近年来全球大气环境领域的研究热点。“十二五”以来,我国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已从单纯的污染物浓度监测向化学成分监测、二次污染物监测和传输通道监测等方向过渡,做好PM2.5与O3协同控制十分关键。十四五以来,国家进一步发布政策,推动PM2.5与O3协同控制工作。《“十四五”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强调各地方的要加强分级、分类监测;并要求强化监测点部署,如分类开展NMHC自动监测、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污染源专项监测的能力建设等。政策推动市场,国家发布各项方案两年后,全国的细颗粒物与臭氧相关市场规模如何?哪些品牌是选购的热点?据不完全统计,某招中标网站上近一年以“细颗粒物与臭氧”为关键词的相关中标信息共计200余条(未去重),远超去年同期40余条(未去重),同比增长约380%。本次统计中,招标单位以各省份、市、县的生态环境局及环境监测站为主,该类招标项目以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监测的环监站建设、交通站建设(包括机场站建设、铁路站建设、公路站建设等)、自动监测站建设为主流;此外,还有部分招标单位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经济示范园区等。金额方面,据不完全统计,近一年相关标的总金额近4亿元,项目涉及山东、河北、江苏、山西、黑龙江等数省份。中标金额分布方面,山东省中标金额总计11343.78万元,位居所有省份第一;河北省中标金额总计8543.748万元,位居第二;江苏省中标金额总计6909.55万元,位居第三;山西、黑龙江等省份紧随其后。省份-中标金额分布图监测仪器方面,一氧化碳自动监测仪、PM2.5自动监测仪、氮氧化物自动检测仪、二氧化硫自动监测仪、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VOC检测仪/TVOC监测仪、臭氧自动监测仪、PM10自动监测仪、黑碳分析仪、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为采购热点。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发现相关中标信息中,谱育科技、赛默飞、蓝盾光电、聚光科技、迈特高科、先河环保、禾信仪器、皖仪科技、武汉天虹、峰悦奥瑞、力合科技、华电质控、江苏国技、盈峰科技、崛场、雪迪龙、泽天春来、朋普科技、天瑞仪器、霍普斯等品牌备受招标方青睐。此外,除了具体的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方专家服务类项目、运维类项目也是中标热点。细颗粒物与臭氧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影响,因此,细颗粒物与臭氧的治理问题必须作为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目前,监测一线的专家对于我国的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监测现状有何看法与建议?科研一线的专家在臭氧和细颗粒物的生成机制等方面有何最新的研究成果?健康专家又将如何详细剖析细颗粒物污染对于人体的影响?7月5日,由仪器信息网主办的“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监测”网络研讨会将于线上开幕,目前会议全日程已出。报名从速: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Fineparticulatematterandozone2023/时间报告题目报告人报告人单位及职位09:30--10:00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监测现状与建议张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高级工程师10:00--10:30大气氧化性及其与臭氧和二次颗粒物生成关联张宏亮复旦大学教授10:30--11:00大气超细颗粒物组分的同位素溯源初探刘倩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11:00--11:30PM2.5切割器的现状及检测评价研究进展张国城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正高级工程师14:00--14:30长三角区域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的观测应用研究楼晟荣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14:30--15:00臭氧前体物监测技术进展赵静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高级工程师15:00--15:30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与细颗粒物、臭氧的相互关系及监测技术的进展尹洧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高级工程师15:30--16:00大气细颗粒物的健康危害影响评估王先良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室内环境与健康监测室主任报名从速: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Fineparticulatematterandozone20 23/
  • 近期食品安全检测仪器招标项目汇总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15年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3.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食品安全 /strong /span /a 风险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d2e5e06d-3f44-4149-b5e6-b394f2653d1f.jpg" / & nbs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青岛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style=" width: 615px height: 420px " title=" 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feffcd3f-e80e-4e05-b37d-ad91a07c19f4.jpg" width=" 640" height=" 368"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设备采购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title=" 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4369f4c4-f211-47b8-8184-34a7188d562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title=" 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afe976ab-e594-4769-8217-1b45f0102fe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采购设备项目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title=" 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0551a826-314c-49c9-895c-c54246922df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title=" 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aad3e0b1-bf52-4461-94df-604ffc03ad1e.jpg" /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 预算1000万,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招标采购一批仪器
    4月25日,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总预算1000万元,采购高效液相色谱仪、电子天平、旋转蒸发仪、超声波清洗器、刀式研磨仪、显微镜等一批实验仪器设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M-2021-03-13915(TC219503A)项目名称: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是否允许进口一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高效液相色谱仪5台、气相色谱仪1台、顶空进样器1台、ECD检测器1台333.00万元允许二包高效液相色谱仪2台、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高效液相色谱1台151.40万元允许三包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比例阀4个、电子天平 (百万分之一)1台、电子天平 (十万分之一、万分之一变挡)7台、电子天平(千分之一)2台、酸度计1个、熔点仪1台、密度计1个、电导率仪2台176.34万元允许四包形态分析系统、旋转蒸发仪3台、超声波清洗器1台、刀式研磨仪2台、高温炉2台、纯水仪1台、显微镜1个、恒温干燥箱1个、组织捣碎机1个、恒温池架1个、高能混合冷冻研磨仪1台、175.92万元允许五包电子天平(千分之一)3台、固相萃取仪1台、固相萃取仪3台、薄层色谱成像装置2台、超声波清洗器5台、超声波清洗器1台、UPS3台、UPS1台、粉碎机2台、恒温空气震荡摇床2台、纯水仪1台、融变时限检测仪1台、全自动溶出仪清洗机1台、恒温干燥箱2台、光散射法可见异物分析仪1台、全自动均质器1台、全自动平行浓缩仪1台、超离心粉碎机1台、折光率仪1台、离子计1台、冻力仪1台、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1台、石英楔检糖计1个、减压干燥箱1个、医用冷藏箱1个、普通冷藏柜2个163.34万元不允许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包,售后不退。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凯利中心13楼开标室4(二道区洋浦大街与大连路交汇)。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3191号联系人:李鹏电话:0431-8076262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联系人:韩姗姗、孙岩电话:0431-81127627、81127626电子信箱:hanshanshan@cntcitc.com.cn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姗姗、孙岩电话:0431-81127627、811276264.监管部门信息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9865657
  • 质检总局2010食品安全检测仪器项目招标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所需的货物和服务招标公告,此次采购仪器涉及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核磁共振波谱仪等多种精密的仪器设备。具体如下所示:   招标编号:10CNIC01-2001   2010年12月24日,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招标代理)受国家质检总局(招标人)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02 高压液相串联高分辨质谱仪 1 03 液相色谱串联高分辨质谱仪 1 04 凝胶色谱-质谱联用仪 2 06 全二维气相高分辨质谱 1 07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1 08 多维GC/GCMS系统 1 09 自动固相萃取液相串联质谱仪 2 10 全二维气质联用仪 1   招标代理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2室 邮编:100044   购买招标文件请洽:010-88316785 孙伟   传真:010-88316611   招标编号: OITC-G10026266-1   2010年12月24日,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招标人)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本次招标货物分为3个包,每个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1 一体化ESI/MALDI电离源 1 2 X-光电子能谱 1 3 准分子激光烧蚀系统 1   招标编号:OITC-G10026266-2   2011年01月04日,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供应商须对上述采购内容完整的一包或几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包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1 高灵敏度核磁共振波谱仪 1 2 稳定同位素质谱联用仪 1   采购代理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07室 邮编:100142   电话:68729913 传真:68458922   电子信箱:wwxu@osic.com.cn   联系人:徐薇薇,窦志超   招标编号: 0722-1061-FE1372WZP   2010年12月24日,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受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招标人)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仪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本次招标货物分以下7个包,每个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品目为单位。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气-红外联用仪 1 3 多重基因表达仪 2 5 指纹图谱分型系统 1 8 蛋白相互作用系统 1 10 稳定同位素质谱仪-专用气相色谱仪联用 1 11 高分辨磁质谱仪1 1 高分辨磁质谱仪2 1 12 超高灵敏度四极杆离子阱分析仪 1   2011年01月04日,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为“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内容如下:   1、高解析快速光学成像系统 2、MALDI BioTyper-微生物快速鉴定与分类系统   采购代理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北京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编:100013   购买采购文件请洽:010-64291720转1116 于小姐(1层103室)   其他事项请洽:尹先生/刘小姐 010-64204200 传真:010-64204400
  • 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103万元采购色谱柱等仪器配套设备公开招标
    2016年度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07月14日 12:5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景成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度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按要求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度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707-492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C-16117)  3、预算编号:16-16-15344001,16-16-15345001,16-16-15346001,16-16-15347001,16-16-15348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电位滴定仪 1台套 预算金额:14万元整 第二包:色谱柱 10台套 预算金额:5万元整 DAD检测器 1台套 预算金额:20万元整 第三包:原子吸收仪 1台套 预算金额:29万元整 第四包:溶出度仪 1台套 预算金额:35万元整  5、交付地址:上海市亭升路588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定后三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1030000(国库资金:1030000 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7-1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7-2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制造厂商(含进口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8-0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8-05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457号1801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457号18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人法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投标文件五份(纸质文件)并盖章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文件以网上投标电子版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接受现场报名并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7月15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0:30 下午13:30——15:00 地点:上海市四川北路1457号虹口商城18楼1801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整(售后不退)。 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在现场报名并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景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亭升路588号地址:四川北路1457号1801室  邮编:201505邮编:200080  联系人:潘蕊联系人:汪仰  电话:67231678电话:63074375  传真:67231680传真:63645276
  • 1440万!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2025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301]FJHCDL[GK]2024003项目名称:2024-2025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408,000.00元采购包1(荔城区抽检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3,024,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3,024,000.00元投标保证金: 30,24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荔城区抽检服务1(项)否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标准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3,024,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采购包2(城厢区抽检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2,450,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2,4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 24,50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城厢区抽检服务1(项)否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标准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2,45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采购包3(涵江区抽检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2,146,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2,146,000.00元投标保证金: 21,46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3-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涵江区抽检服务1(项)否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标准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2,146,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采购包4(仙游县抽检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4,064,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4,064,000.00元投标保证金: 40,64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4-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仙游县抽检服务1(项)否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标准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4,064,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采购包5(秀屿区抽检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2,724,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2,724,000.00元投标保证金: 27,24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5-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秀屿区抽检服务1(项)否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标准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2,724,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08 至 2024-04-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濠浦社区三亭路联系方式:0594-27333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1梯3602室联系方式:199595096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林电话:19959509697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开户名: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监测网络研讨会视频回放上线
    由于PM2.5与O3的来源及形成机理复杂,在大气中可以相互影响,其监测工作存在着不小的难度,为加强相关人员对细颗粒物与臭氧的危害影响以及监测技术进展,仪器信息网于7月5日主办了“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监测”网络研讨会,共有8位领域内相关专家在会议中展开了积极地交流讨论。经征求报告嘉宾意见设置视频回放,详情见下表:报告题目报告人单位 职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监测现状与建议张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高级工程师大气氧化性及其与臭氧和二次颗粒物生成关联张宏亮复旦大学 教授大气超细颗粒物组分的同位素溯源初探刘倩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点击查看 】 PM2.5切割器的现状及检测评价研究进展张国城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正高级工程师长三角区域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的观测应用研究楼晟荣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臭氧前体物监测技术进展赵静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高级工程师【点击查看】 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与细颗粒物、臭氧的相互关系及监测技术的进展尹洧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大气细颗粒物的健康危害影响评估王先良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室内环境与健康监测室 主任
  • 95万!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招标
    p 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p p 1、项目编号:SDTADY2018-0129-00 /p p 2、项目名称:岱 /p p 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p p 1、项目编号:SDTADY2018-0129-00 /p p 2、项目名称: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项目 /p p 3、项目内容: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备选库,选择6家满足采购条件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入选备选库。 /p p 4、预算控制价 /p p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5万元。 /p p 5、供应商资格要求 /p p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p p 5.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检测项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p p 5.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CMAF )及检验检测能力项目表, 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 /p p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p p & nbsp & nbsp & nbsp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p p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p p 6、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p p 7、磋商文件的获取 /p p 7.1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2018年4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p p 7.2地点: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7.3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CMAF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审核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有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p p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p p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p p 8.1递交时间:2018年4月12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p p 8.2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9时30分; /p p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p p 8.4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p p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p p 9、联系方式 /p p 9.1 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拥军路 /p p 电话/传真:0538-8567577 /p p 联系人:王振宁 /p p 9.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项目经理:张忠顺 /p p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E-mail:caiyuanjianshe2017@163.com /p p 电话/传真:0538-6633638 /p p 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p p 11、附件:采购文件电子版 /p p 7、磋商文件的获取 /p p 7.1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2018年4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p p 7.2地点: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7.3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CMAF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审核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有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p p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p p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p p 8.1递交时间:2018年4月12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p p 8.2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9时30分; /p p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p p 8.4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p p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p p 9、联系方式 /p p 9.1 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拥军路 /p p 电话/传真:0538-8567577 /p p 联系人:王振宁 /p p 9.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项目经理:张忠顺 /p p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E-mail:caiyuanjianshe2017@163.com /p p 电话/传真:0538-6633638 /p p 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p p 11、附件:采购文件电子版 /p p !--vF_detail_content_container-- /p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招标公告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招标公告 /strong /p p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p p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 /p p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6-HW-SC-183 /p p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56号 联系方式:029-62288080 /p p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p p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81 /p p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p p   1、项目用途:检验设备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1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2包:原子荧光光度计(配价态分析仪)、超纯水系统、电子天平(部分为进口产品,详见采购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232万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3包:气相色谱仪(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人民币224万 /span /p p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p p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p p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 /p p   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p p   2、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p p   3、代理商需提供产品授权书 /p p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p p   七、招标文件发售: /p p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 /p p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p p   3、文件售价:每包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p p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p p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p p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7日下午2:30 /p p   2、开标时间:2016年6月17日下午2:30 /p p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二楼第一会议室 /p p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p p   采购项目联系人:肖懿刘媛 /p p   联系电话:029-88364979-806/812 /p p   传真:02988364979-888 /p p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p p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p p   账号:102846245822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5月26日 /p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研发与产业化”课题招标结果公告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研发与产业化”课题招标结果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研发与产业化(招标编号NF2010-04)”课题采取邀请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按招标程序产生中标人为“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标方案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研发与产业化”。   特此公告。   在此谨向参加并支持此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投标人表示感谢!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 陕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p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单位参加投标。 /p p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p p   二、采购项目编号:KYZBZC2016/4-ZB-240 /p p   三、采购单位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p p   地址:西安市长安路南稍门十字中贸广场15号楼B座1701室 /p p   联系方式:029-85233002、85233003、85233658-815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项目用途:食品药品检测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项目预算: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1标段 汉中 100万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2标段 商洛 100万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3标段 杨陵 100万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4标段 西安 100万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5标段 安康 100万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1标段: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2、税务登记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备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5、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6、针对本次项目所有国产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所有进口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声明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7、提供主要设备(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2标段: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2、税务登记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备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5、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6、针对本次项目主要国产设备(基本型分析研磨机、控温摇床、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拍击式均质器、高压灭菌锅、PCR仪、超纯水系统)的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商授权书,进口设备(高效液相色谱仪)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声明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3、C4、C5标段: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2、税务登记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备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5、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6、针对本次项目所有国产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所有进口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声明 /span /p p   七、招标文件发售: /p p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6月2日9:00―11:30, /p p   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p p   2、发售地点:西安市长安路南稍门十字中贸广场15号楼B座1701室 /p p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p p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p p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9:30前 /p p   2、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9:30整 /p p   3、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路南稍门十字中贸广场15号楼B座1702室 /p p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曹婷 /p p   电话:029-85233002、85233003、85233658-815 /p p   传真:029-85233002-800 /p p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p p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甜水井支行 /p p   账 号:61001913600052501396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5月26日 /p
  • 天津工商局发布葡萄酒抽样检验公告
    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上海、天津、河北、吉林、山东、新疆6个省市19家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葡萄酒进行了抽样检验。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酒精度、干浸出物、甲醇、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糖精钠、甜蜜素、着色剂、二氧化硫、铅等指标。   经检测,2个批次葡萄酒不合格。   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葡萄酒,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抽检质量不合格的葡萄酒,一律停止销售。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不合格的葡萄酒名单 文章转载自:天津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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