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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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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相关的论坛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评估中心要如何直指食品安全管理问题?

    日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挂牌)仪式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举行。 中心作为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国家级技术机构,主要承担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技术支持工作。评估中心的成立填补了我国长期以来缺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业技术机构的空白,在增强我国食品安全研究能力、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保护公众健康、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有句古话“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也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难度课题。相比之下,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系统,而中国,日前也正式挂牌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中心要如何直指食品安全管理问题?这是否将成为食品安全的福音?海外其他国家在类似食品安全管理中有开辟过怎样的奚径?

  • 【转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

    大家学习一下,也可以讨论[b]卫 生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 商 总 局 文件质 检 总 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b][align=center][color=#993300][size=3][b]卫监督发〔2010〕17号[/b][/size][/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993300][size=3][b]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b][/size][/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993300][size=3][b]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b][/size][/color][/alig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align=right]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align][align=center][size=3][b]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b][/size][/alig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第三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本着及时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四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的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各市(地)、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第二章 监测计划的制定 第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提出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建议的内容应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名称、相关食品类别及检测方法、经费预算等。 第六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提出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卫生部。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每年9月底以前制定并印发下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时,应征求行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常规监测范围和年度重点,将以下情况作为优先监测的内容: (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 (二)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 (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 (四)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 (五)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八条 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供相关技术机构参照执行。 第九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监测的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措施和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统一的检测方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用的评判依据应经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认。 第十一条 卫生部根据医疗机构报告的有关疾病信息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行调整。 第三章 监测计划的实施 第十二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由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确定。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原则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非常规的风险监测项目除外)。 第十三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的要求,完成监测计划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向卫生部等下达监测任务的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第十四条 卫生部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获得的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分析,向卫生部提交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卫生部应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十五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地区人口特征、主要生产和消费食物种类、预期的保护水平以及经费支持能力等,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方案调整情况报卫生部备案,并向卫生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风险监测数据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食源性疾病监测:指通过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对食源性疾病及其致病因素的报告、调查和检测等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发病信息。 食品污染:指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则,在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过程中因非故意原因进入食品的外来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以及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 食品中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除了食品污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径进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存在的有害物、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被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领导要我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监控,那里有这方面的培训?我是一个新新手,急需学习呀?

  • 【原创】全新马甲--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估欢迎您!

    食品安全综合讨论正式启用新的版面名称了“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估”。大家可以在这里讨论如下的内容:[b][color=#f10b00]1、食品安全2、警示通报3、风险分析及控制4、食品接触材料5、食品添加剂[/color][/b]欢迎大家针对以上内容多多讨论技术方面的内容。针对技术方面的讨论,有积分奖励!讨论多多,奖励多多。不一样的名称,一样的交流环境!

  • 今年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重点是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覆盖全国 今年检测重点是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等 卫生部部长陈竺近日表示:我国已逐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陈竺说,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初步建立。目前,全国共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的省份、73%的市和25%的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此次卫生部门还开展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完成了三聚氰胺、丙烯酰胺、苏丹红、氯丙醇、溴酸盐、二恶英污染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去年10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式挂牌组建,工作已全面铺开。 据悉,当前卫生部正在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重点有四项:一是开展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以及禁用农药与兽药、食品非法添加物等方面食品安全监测;二是针对日本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继续加强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三是加大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测;四是通过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并建立食源性疾病病因溯源平台,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食品与病原因子。 据陈竺介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制定的《"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2011-2015年)》已决定将评估中心建设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到"十二五"末评估中心将建设成为具有科学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食品安全权威技术机构,同时建立国家中心为龙头、地方风险评估技术支持机构为支撑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逐步覆盖全国

    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记者 吕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三聚氰胺、塑化剂、“地沟油”……这些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带来健康风险,令人焦虑不安。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重任的卫生部,如何为百姓饮食放哨站岗?在打击违法违规食品商家时,怎样提供技术支持?新华社记者近日专访了卫生部部长陈竺。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实施  问:我国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要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这项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对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有什么作用?  答:风险监测评估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内外实践证明,食品安全不存在“零风险”。为应对不断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国际社会普遍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评估食品中有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并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作为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控制措施和标准的科学手段。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卫生部于2009年组建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了专家委员会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出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等系列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各地根据国家计划组织制定实施本区域的风险监测方案。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等对食源性疾病隐患的监测布点,完善网络体系,及时组织开展隐患评估工作。  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可以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将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逐步覆盖全国  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进展如何?  答:我们逐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初步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已连续实施两年,对全面掌握全国食品安全状况和开展针对性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依据。目前,全国共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的省份、73%的市和25%的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此外,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完成了三聚氰胺、丙烯酰胺、苏丹红、氯丙醇、溴酸盐、二恶英污染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  在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的同时,我们努力提高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规范,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和程序;建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放射性物质检测等实验室;建立监测数据共享平台,研究设立风险评估模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特别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去年10月正式挂牌组建,我相信评估中心的成立将对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测评估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列入“黑名单”  问:在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物和打击“地沟油”专项行动中,卫生部提供了哪些技术支持?  答:卫生部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及其检测方法。现已累计公布了六批“黑名单”涉及非法食品添加物64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22种。去年台湾“塑化剂”污染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及时将17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塑化剂)纳入“黑名单”,并明确临时限量值。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们组织开展了“地沟油”检验方法研究论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由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地沟油”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组织对“地沟油”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应急检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问:当前卫生部正组织实施的《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要求,《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包括四项重点:一是开展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以及禁用农药与兽药、食品非法添加物等方面食品安全监测;二是针对日本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继续加强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三是加大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测;四是通过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并建立食源性疾病病因溯源平台,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食品与病原因子。

  • 【原创大赛】浅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原创大赛】浅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浅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实行分段管理,这与目前实行的由食药监部门全程监管的模式又有所不同了,据悉《食品安全法》正在修订之中。《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能也因此划转出去了,但仍然承担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实际上,其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本文主要针对笔者所在省份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一些做法进行介绍,这部分的工作一直是CDC在做,由省级CDC组织全省地级以上市的CDC参与监测工作。笔者所供职的单位属于地级市CDC,也是本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的一员。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概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由此可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目的:一是通过风险监测,了解我国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科学评价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对健康带来的危害及其造成的经济负担,为有效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二是通过风险监测,了解掌握国家或地区特定食品及特定污染物的水平,掌握污染物的变化趋势,开展风险评估并适时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三是通过风险监测,从一个侧面反映一个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指导确定监督抽检重点领域,评价干预措施效果,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信息;四是通过风险监测,指导科学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客观评价并发布食品安全情况,科学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国内消费者信心,促进国际食品贸易发展。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内容:主要是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和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的监测,省级CDC每年都会根据国家食品安全评估中心的部署,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手册》,建立覆盖各市(地)、县级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监测网络体系,同时明确监测的食品类别、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方法和任务分配等。通过综合考虑现有监测技术机构的条件、能力和经费,在监测对象的选择上,食品品种一般优先选择以下类型:(一)选择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二)易于对如婴幼儿等特殊人群造成健康影响的食品;(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食品;(四)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食品;(五)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食品。 今年本省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和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的食品品种归纳起来有以下内容: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1/201411032139_521661_1687963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1/201411011121_521276_1687963_3.jpg四、在所有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技术机构中,还必须优先考虑以下因素:(一)获得食品检验机构或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二)配备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设备、标准物质、关键试剂等条件,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三)具有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检验方法应当在《食品检验机构或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范围内,否则应当按照体系文件的规定或其它质控措施对使用的方法进行确认;(四)按照监测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将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纳入质量管理体系;(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定量检验方法(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五、制订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实施:本单位接到任务之后,相关科室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手册》以及本单位所承担的监测任务,分别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质控方案》,严格按照省CDC的统一安排和本单位制订的计划组织实施。六、加强培训,提升资质和能力:本单位为计量认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获证实验室,具备较为全面的检验资质和技术能力,根据体系文件的规定,除定期开展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之外,每年均参加相关项目的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和质控考核;从事食品采抽样、检验和质量控制的技术人员均参加省CDC主办的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每年均派员参加省CDC举办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议”;相关监测人员参加了省CDC举办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方法研讨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公共课程”等培训;各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责,也分别组织了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内部培训。七、现场采样:负责样品采集的科室,在每个监测点按规范安排2名以上采样人员,现场认真填写采样记录表、样品标识并签名确认,记录的信息齐全。同时做好采样环节的质量控制,需冷藏或冷冻的样品用冷藏箱储存后短时间内送检和留样,样品储存室配备专用的冷藏、冷冻冰箱,严格按照质量管理

  • 【分享】七类情形需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4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在发生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等7种情形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草案明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等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或者修订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同时草案还提出,当需要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或是为了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此外,启动风险评估的情形还包括,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时以及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对于进口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时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国务院卫生部门也应当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 风险交流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

    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国际食品科技联盟共同举办的,主题为“强化食品安全科学基础,实现社会共治”的2014年国际食品安全大会于4月17-18日在京召开。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 段丹峰)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在近期召开的“2014年国际食品安全大会”上表示,中国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政府投入是有成效的,但也还存在食源性疾病、化学性污染等问题。而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与其舆论环境是息息相关的,媒体的引导至关重要,但同时关于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手段是重中之重。   中国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陈君石表示,当前我国的食品合格率一年比一年高,食源性疾病的患病率也有所好转,政府的投入是有成效的,中国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同时陈君石也坦言,中国在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一定问题,包括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问题、化学性污染问题、非法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还有最近受到政府比较广泛关注的食品掺假和欺诈问题等,其中部分食品安全问题甚至不可避免。   他表示,当前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和中国食品安全的舆论环境密切相关,只有了解了中国食品安全的真是状况,才能进一步来评价当前的食品安全舆论环境。陈君石表示,“我们还能吃什么?”成为了当下比较典型的一句话,有些媒体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的负面信息往往会经过社会化媒体迅速扩大,而社会化媒体似乎成为了误导性信息和负面信息的放大站。一个正常的新闻报道,经社会化媒体放大之后效应远远大于这条食品安全信息所直接产生的健康危害,即便没有危害,所引发的产品销量下降、支柱产业受打击等危害也是非常之大的。   对此,陈君石表示,当前公众认为的许多食品安全问题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在2013年12条热点新闻事件里,只有4条可以称之为食品安全问题,这其中有两条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新闻,剩下一个大米镉污染和一个地沟油问题。

  • 【转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风险浅析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风险伴随着认证审核活动。作为认证机构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并全面识别这些风险,并结合法规要求,懂得如何在审核过程中合理地加以规避,已成为国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面临的紧迫任务。   宏观层面的风险——外部风险  这类风险来自国际和国家经济运行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力度等。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时期,产业结构变化大、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使得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问题更加关注。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机制和法制尚不健全,部分企业诚信意识缺失,在食品供应链的全过程仍存一些不安全因素,影响食品安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食品安全事故和事件时有发生。  近几年来,国内认证市场进入成熟期,认证速度相对放缓,国家认监委、国家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和地方质量监督检疫管理部门对认证市场的检查越来越频繁,抽样量在逐年增加,这对认证机构的运作形成了客观约束。要求认证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认证能力,培养获证组织的忠诚度,同时控制新项目的认证风险。  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意识到这种宏观层面的风险,并积极稳妥地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为此,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首先应识别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具体认证审核过程中还需关注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规范和专项技术要求,以便在认证、审核过程中识别组织是否违法、违规,为认证决定提供可靠的依据。第二,应及时跟踪最新的食品安全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认证风险预警机制,在认证、审核过程评估其风险,在审核方案策划、审核组的组成、审核过程控制、认证决定等环节加强风险控制。第三,树立认证机构品牌意识,控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风险。对于一个负责任的认证机构来说,最大的风险损失应该是认证机构品牌损失(如顾客投诉率居高、业内同行口碑较差、CNAS分级靠后等)。这是一个机构持续稳定发展的核心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微观层面的风险——内部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来自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内部管理。  一是认证审核必须保持公正性。这体现在四个层面:首先是自身利益的威胁,此类威胁源于个人或认证机构依其自身利益行事。第二是自我评审的威胁,此类威胁源于个人或机构评审自己所做的工作,如认证机构对由其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咨询的客户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属于此类威胁。第三是熟识(或信任)的威胁,此类威胁源于个人或机构对另外一人过于熟悉或信赖,而不去寻找审核证据。第四是胁迫的威胁,此类威胁源于个人或机构察觉受到公然或暗中的强迫,如威胁用他人取而代之或向主管告发。  二是认证人员的能力、稳定性、责任心。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经验、人生观、价值观等,直接影响一个人看待、判断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水平等。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有很多定性的要求,如微生物、致病菌的限量等,需要审核员把握判定的尺度,很大程度取决于其认识和判断力。  三是认证机构内部具体运作流程管理和审核组的有效控制。从合同评审、审核方案策划和实施、审核的策划和实施到不符合项的关闭、认证审定、发证、证后监督、再认证都要进行控制。对这类风险,认证机构应结合认可机构的要求,修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管理文件,进行流程优化,加大培训力度,在机构内部形成一致性的观点,尽量减少认证风险。  在实践过程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应当关注《不予受理认证机构认可申请和暂停、撤消认证机构认可资格有关规定的说明》和《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方案》。认证机构和审核组成员必须履行起自身的风险控制责任,严格控制认证审核风险。

  • 食品安全风险需知道

    食品安全风险需知道

    [align=center]512母亲节就要到了,一个感恩母爱而设立的节日。这一天,你为亲爱的她准备了什么惊喜呐。人生中,我们第一次做孩子,我们的妈妈也是第一次做母亲。自从母亲的世界里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从此她们便离自由越来越远。接触过很多为人母的女性,白天她们在外面努力工作,晚上回到家还要操持家务,照顾一家人的饮食起居,常年如一日这样坚持着。她们认为所有的艰辛,都会被一家人合聚一桌共享晚餐时的满足所冲散。[/align][align=center]给家人带来一顿精致的晚餐,当然少不了对食材的挑选,食品的安全与健康也是母亲们时常关注的热点,而平时母亲的唠叨,也是多半和饮食有关,“少吃外面的外卖”,“多吃蔬菜与水果”,“少吃油炸食品”...食品安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但有些商家为了生产效率,却忽视了安全检查。给消费者带来食品安全隐患。[/align][align=center][img=,690,45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151040546015_1144_3905054_3.jpg!w690x458.jpg[/img][/align][align=center]近日,据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报道,某知名食品企业在全美范围内召回超过[b][color=#22a2bc]5000[/color][/b]吨可能已经受到[b][color=#22a2bc]“金属污染”[/color][/b]的鸡肉产品。被召回的产品是该公司的一种[b][color=#22a2bc]“冷冻即食鸡条”[/color][/b]。在2018年6月和2019年1月,该公司就曾因有顾客在自家产品中吃出塑料、橡胶而召回了约18吨鸡块和面拖炸鸡;之后又在2019年3月份因有顾客吃出金属片而召回了约31吨鸡条。[/align][align=center][img=,690,45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151042220529_892_3905054_3.jpg!w690x458.jpg[/img][/align][align=center]这次召回被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监督服务局(FSIS)列为[b][color=#22a2bc]“第一类召回”[/color][/b],对应的是可能造成[b][color=#22a2bc]“严重的负面健康后果甚至死亡”[/color][/b]的产品。该公司目前已经采取措施,停用可能导致金属碎片混入食品中的设备。[/align][align=center] 食品安全最重要的守护者是[b][color=#22a2bc]生产经营者[/color][/b],“食”字是“人”字下面一个“良”字,一个有良心的企业才能生产出令人放心的食品。而且政府管理部门也应该结合科学家的建议,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严格监管,保护大家的健康。最后小编为大家科普一下食品安全风险问题。[/align][b][/b][align=center][b]食品安全风险需知道[/b][/align][align=center]科学家一般将食品安全风险分为三大类,[/align][align=center]第一类是[b][color=#22a2bc]物理性[/color][/b]的,主要是放射性污染,比如福岛核事故产生的放射性污染;[/align][align=center]第二类是[b][color=#22a2bc]化学性[/color][/b]的,比如重金属、农药残留、违法添加物等;[/align][align=center]第三类是[b][color=#22a2bc]生物性[/color][/b]的,比如细菌、霉菌、病毒、寄生虫、有毒动植物、毒蘑菇。[/align][align=center]这其中,对人体健康构成主要威胁的是[b][color=#22a2bc]生物性[/color][/b]因素。[/align][align=center][img=,690,459]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151042431294_7445_3905054_3.jpg!w690x459.jpg[/img][/align][align=center]世界卫生组织认为,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的公共卫生问题。这其中最关键的,一个是[b][color=#22a2bc]有毒有害物质[/color][/b],一个是[b][color=#22a2bc]健康危害[/color][/b]。食品中即便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如果量很小,也不一定造成健康危害,即使是有益的食品也不能多吃,比如维A等很多维生素、钙等矿物质摄入过量后也可导致中毒。建议尽量从正规渠道和卖场购买食品,便宜没好货这句老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align][align=center]今天的介绍就到这里了,想要了解更多,记得关注我们哦~[/align][align=center][img=,331,40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151043191214_9504_3905054_3.jpg!w331x405.jpg[/img][img=,430,43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151043199371_3738_3905054_3.jpg!w430x430.jpg[/img][/align][b][/b][align=center][b]感恩2019/05/12Mother's Day母亲节[/b]5月12日母亲节,让我们送给妈妈一声问候吧,而不是习惯性漠视她们的付出。相信无论你说什么,无论你做什么,在她们眼里,你给的就是最好的。[/align]

  • 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控制食品风险的方式

    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控制食品风险的方式

    云唐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通过先进的技术和功能来控制食品风险,提高食品安全和质量的水平。以下是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如何控制食品风险的方式:  快速检测:高智能检测仪器能够快速检测食品中的各种污染物、有害微生物或其他风险因素,减少了食品在生产和供应链中的潜在暴露时间。  多元化的检测功能:这些仪器通常具备多种检测功能,可以检测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毒素、基因改造成分等多种因素,全面掌握食品的安全情况。  自动化和精确性:高智能检测仪器可以自动执行检测过程,减少了人为错误的风险,并提供更加精确和可重复的结果。  大数据和分析:这些仪器通常具有数据分析功能,可以将大量的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帮助食品生产者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和趋势,采取及时的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可以监测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参数,确保食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定。  即时警报和通知:当检测结果显示潜在的风险时,这些仪器可以通过即时警报和通知系统通知相关的人员,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提高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高智能检测仪器可以追踪食品供应链中的信息,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提高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帮助追溯食品问题的根本原因。  符合法规和标准:这些仪器通常设计为符合国际和国内的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生产者遵守法规,降低法律责任风险。  通过使用高智能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生产者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食品风险,提供更安全、更高质量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并增强企业的信誉。[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9/202309041654511162_7843_5604214_3.png!w690x690.jpg[/img]

  • 美国推出《微生物风险评估指南》 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手段

    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查署(FSIS)与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联合推出《微生物风险评估》措施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微生物风险评估主要针对食品及饮用水中致病菌风险。 在使用微生物风险评估措施过程中,风险评估工作者将通过问答方式进行针对性风险评估,从而更好地满足了某些特定风险评估工作需要。另外,该项措施还从规范性、一致性入手,极大地改善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微生物风险评估工作效率,同时也提高了各部门及行业之间微生物风险评估工作的信息交流能力。 现有的风险评估工作主要针对食品、饮用水及环境中的化学物质进行风险评估,美国此次推出的《微生物风险评估》是针对微生物风险的整体风险评估措施。美国食品安全检验署和环保局在各自网址同时推出此项工作。 《微生物风险评估》制定过程中采用了美国总统食品安全工作组制定的三个中心原则:优先预防、加强监督执法、改善应对恢复能力,所采取的代表性具体措施包括: "检测有结果后放行方式"将极大降低不安全肉食品的健康危害,这项政策将最终实施。从消费者角度讲,在有毒物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禁止相关物质流通是合理的; 对单一原料肉类及禽类产品营养标示进行规范,有助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食品营养信息; 继续提高禽类生产厂的致病菌卫生标准要求。实施新标准后,预计每年可减少大约5000例弯曲杆菌病例、20000起沙门氏菌病例。 从美国农业部统计数据看,食品、饮用水、及环境中致病菌会引起急性肠胃疾病,某些情况下还会造成终生健康危害甚至死亡。 原文链接:http://www.fsis.usda.gov/News_&_Events/NR_073112_01/index.asp

  • 【转帖】卫生部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卫生部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为配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下列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们,截止日期2009年6月20日。  传 真:68792608  电子邮件:food2@moh.gov.cn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要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范围、程序和结果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职责职能)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条(原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监测信息和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据本规定和章程进行风险评估,可以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具体承担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分析等任务。  风险评估经费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独立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及承担风险评估任务的机构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第七条(评估范围)以下情形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一)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的;  (二)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进行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  (三)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并同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一)发现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  (二)因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对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评估的;  (三)为确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需要的。  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建议应提供《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条(与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已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一条(不予评估的情形)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提出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作出不予评估的决定:  (一)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存在违法行为,通过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决的;  (二)对于食品安全风险较低或者可以通过简单的风险管理措施解决的而缺乏评估必要性的;  (三)国际已有风险评估结论且适于我国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发现有新的科学数据和有关信息证明仍有必要开展风险评估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重新做出风险评估的决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确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和优先评估项目。

  • 有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朋友吗?进来一下

    今年,单位新增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行列,培训却又不太具体,问一下有关检出限是怎样做的?我们的海光AFS230E上可自动做检出限,是用标准空白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好象要用样品空白做,知道的朋友能否详细说一下,先谢了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基本条件之人员

    [align=center][b][font=宋体]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基本条件之人员 [/font][/b][/align] [font=宋体] 按照《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职能,依照现行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font][font=宋体]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font]RB/T 214-2017[font=宋体])、《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font][font=宋体]食品检验机构要求》([/font]RB/T 215-2017[font=宋体])及《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药监科[/font][2016]170[font=宋体]号)的要求,实验室必须建立相关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如编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制度》等程序文件,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管理体系的运行,离不开人、机、料、法、环这几个因素,其中人员是处在第一位的,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人员的要求。[/font] [font=宋体]一.人员[/font] [font=宋体] 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监测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监测技术工作和监测质量控制工作),采样、检验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落实技术和质量控制。质量管理人员还要负责数据的审核及上报、均应具备相关技术工作经历,经相应专业培训和考核并获授权。[/font] 1[font=宋体]、采样人员[/font] [font=宋体] 采样人员应熟悉采样具体方案,依照监测方案对采样的要求进行采样、填写采样记录单和获取必要的采样证明材料等。在采样前应详细了解被采集样品的特性,以及在样品采集过程中存在可能会影响监测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因素,并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样品损坏、变质和受到污染而影响监测结果发生。同时按照技术要求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包装、标识、登记、运输、送检。[/font] 2[font=宋体]、检验人员[/font] [font=宋体] 检验人员对出具的检测数据质量负责。检验人员应依照监测工作手册和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测,应熟悉并掌握当前监测项目的基本技术要求,具备相关的操作与实践技能。检验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可溯源。[/font] 3[font=宋体]、数据管理人员[/font] [font=宋体]数据管理人员应依照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数据上报的要求,熟练使用全国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数据上报系统,按要求将样品信息和监测数据进行录入上报。[/font] 4[font=宋体]、质量管理人员[/font] [font=宋体] 质量管理人员包括质量监督员和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依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活动,对监督对象应客观、公正地进行质量评价。有权制止不符合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并向数据管理人员提供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记录,报告机构监测负责人,以便其能够利用这些结果审核监测数据,避免有质量问题的监测数据上报。[/font] [font=宋体] 质量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工作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如果是新调整人员没有相关监测技术经历,则需要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相关任务。 [/font]

  • 【转帖】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font=Simsun][/font][table=100%][tr][td=1,1,2%] [/td][td=1,1,98%][b]卫 生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 商 总 局 文件质 检 总 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b][align=center][color=#993300][size=3][b]卫监督发〔2010〕17号[/b][/size][/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993300][size=3][b]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b]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b][/b][/size][/color][/alig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align=right]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align][/td][/tr][/table]

  • 卫生部部长陈竺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0日16:1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 题:为食品安全放哨站岗——卫生部部长陈竺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记者 吕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三聚氰胺、塑化剂、“地沟油”……这些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带来健康风险,令人焦虑不安。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重任的卫生部,如何为百姓饮食放哨站岗?在打击违法违规食品商家时,怎样提供技术支持?新华社记者近日专访了卫生部部长陈竺。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实施  问:我国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要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这项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对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有什么作用?  答:风险监测评估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内外实践证明,食品安全不存在“零风险”。为应对不断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国际社会普遍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评估食品中有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并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作为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控制措施和标准的科学手段。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卫生部于2009年组建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了专家委员会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出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等系列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各地根据国家计划组织制定实施本区域的风险监测方案。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等对食源性疾病隐患的监测布点,完善网络体系,及时组织开展隐患评估工作。  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可以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将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逐步覆盖全国  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进展如何?  答:我们逐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初步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已连续实施两年,对全面掌握全国食品安全状况和开展针对性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依据。目前,全国共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的省份、73%的市和25%的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此外,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完成了三聚氰胺、丙烯酰胺、苏丹红、氯丙醇、溴酸盐、二恶英污染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  在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的同时,我们努力提高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规范,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和程序;建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放射性物质检测等实验室;建立监测数据共享平台,研究设立风险评估模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特别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去年10月正式挂牌组建,我相信评估中心的成立将对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测评估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列入“黑名单”  问:在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物和打击“地沟油”专项行动中,卫生部提供了哪些技术支持?  答:卫生部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及其检测方法。现已累计公布了六批“黑名单”涉及非法食品添加物64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22种。去年台湾“塑化剂”污染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及时将17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塑化剂)纳入“黑名单”,并明确临时限量值。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们组织开展了“地沟油”检验方法研究论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由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地沟油”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组织对“地沟油”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应急检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问:当前卫生部正组织实施的《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要求,《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包括四项重点:一是开展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以及禁用农药与兽药、食品非法添加物等方面食品安全监测;二是针对日本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继续加强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三是加大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测;四是通过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并建立食源性疾病病因溯源平台,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食品与病原因子。  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展  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已于2011年10月13日挂牌成立。目前该中心组建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交流等技术支持工作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理事会管理制度,卫生部为理事长单位。同时卫生部还具体负责中心的党务、行政、后勤等日常管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农业部为副理事长单位,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科学院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理事单位。  目前,该中心按照《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规定,在理事会决策监督下,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的技术指导下,工作已全面铺开,近期的重点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各项职责,建立和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依程序规范化开展工作。  二是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以“边组建、边工作、边规范”的工作原则,科学设置处室,建立紧密合作、协调发展和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同时还要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准确和高质量地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评估中心是以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安全所的食品安全人员为主组建,专业人员相对少,能力弱。下一步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吸引人才和培养人才的奖励激励机制,大力引进和留住人才。这里,我特别想通过媒体呼吁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和领军人物能够投身中心开展工作,我们将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优厚的工作条件。  四是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信息共享。建立国际、国内等有关食品安全机构、大专院校等的技术合作交流机制。整合资源,利用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县风险监测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  五是开展风险交流。主动追踪国际国内食品安全最新动态,关注社会热点和食品安全难点问题,为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提出科学建议。加强与企业、消费者的交流,把专业的科学评估技术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科普知识,帮助全社会科学地认识食品安全问题。  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十二五”期间确立了怎样的发展方向?  答: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制定的《“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2011-2015年)》已决定将评估中心建设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将在基础设施、人员队伍、装备设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相信在评估中心理事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评估中心会加快发展,到“十二五”末建设成为人才结构合理、技术储备充分、具有科学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食品安全权威技术机构,同时建立国家中心为龙头、地方风险评估技术支持机构为支撑,协同高效、运转顺畅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 【转帖】风险评估的概念及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联合专家咨询会议提交的报告“风险分析在食品标准问题上的应用”中曾明确指出“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应该用于生物性危害的分析,以便于改善和提高HACCP体系的应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提出由食品卫生法典委员会(CCFH)制(修)定的HACCP体系要运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危害评估来确定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同操作点的显著危害并确定关键限值。食品企业完成复杂的风险评估工作几乎不可能,也不必要,但必须把国际或国家标准转化为企业生产时的操作限值、规范等来满足这些标准的要求。企业可以结合法典的风险评估原理,运用简单方法评估产品中污染物出现的可能性,以及消费者在消费该产品时是否会受到伤害。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需考虑风险的因素是什么,如何确立关键限值来消除或减少这种风险以满足特定的标准,再进行必要的成本——效益分析来选择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6726]风险分析的概念和基本内容[/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6727]风险评估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6728]常见的食品危害(污染)及其预防措施[/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6729]食品安全危害[/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6731]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估(高文彦博士)[/url]

  • 【转帖】6部门印发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http://www.instrument.com.cn 来源:卫生部网站 2010-2-22 17:17:42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20号),对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作出安排。该计划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第二部分是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第三部分是食源性疾病监测。  该计划印发后,卫生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确定承担2010年监测计划任务的技术机构,加强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机构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监测计划的要求对本系统实施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要求省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高度重视国家监测计划的实施工作,并根据国家监测计划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监测需求制定本地区监测方案,并同步实施。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中国将在以往开展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和食源性疾病调查报告网络基础上,进一步依法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以便科学评估中国的食品安全现状,及时掌握影响中国食品安全的主要指标,科学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并为更好地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提供技术依据。  食品安全监测是一项科学性强、组织严密、运行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卫生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起覆盖全国各省、市(地)、县级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提高中国食品安全水平、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更加有力的作用。

  •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你如何看待?(3#楼、10#楼有精辟见解!值得一看!)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并表示从科学角度也无法实现“零风险”。他如是说,“今天我们不仅仅发现了已有的化学物质,还创造了很多新的化学物质。这些物质存在于环境中就是风险,但并不一定有危害。人们不会因为存在飞行事故就不坐飞机,因为这些风险人们能接受。对于食品人们则希望零风险,零容忍,但这个从科学角度不能做到,这个心态需要调整。从科学角度来说,主要任务不是消除危害,因为根本做不到的,要做的是把危害产生的风险控制在我们可接受的范围。这个范围会随着社会发展调整,当前可接受范围就是当前科技认识到的这样一种含量,控制在不对我们健康带来问题的标准。也许二三十年后认识提升了,就继续调整范围。30年前我们对很多有毒有害物质甚至认识不到有危害。”你们是怎样看待“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的呢?赞成还是反对?用所谓的学科角度,能解决现在这么多安全事故的原因吗?或者说,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还能期望什么呢?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总局研究制定了首批33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现予印发供参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抓好风险排查和管控。一、统筹做好《清单》解读和宣贯培训等工作。坚持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专家解读与研讨提升相结合,加大宣贯培训力度,为企业精准识别风险、科学防控风险提供参考和指南。工作中要避免形式主义,不得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单位和企业负担。二、指导企业参考《清单》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指导企业结合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查找确认风险点、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合理确定管控频次并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清单》,并根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动态调整,真正把《清单》融入企业现有管理制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优化提升企业精准防控风险水平,防止出现另起炉灶、另搞一套等问题,坚决避免工作“一刀切”、执行“模板化”、落实“走过场”。三、指导企业对照《清单》常态化开展风险防控。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对照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实施《清单》及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四、及时反馈《清单》建立实施相关情况。结合日常监管加强调查研究,收集汇总、综合分析企业建立实施《清单》工作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有关情况及时向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反馈。总局将继续制定其余食品经营业态和食品类别的《清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附件:1.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目录   2.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5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list][/list][list][*]附件下载[*][/list][list][*][url=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attach/20245/6c98141c3eb94bdd9c15344a1badd47f.docx?fileName=%E9%99%84%E4%BB%B61%EF%BC%9A%E3%80%8A%E9%A3%9F%E5%93%81%E5%AE%89%E5%85%A8%E9%A3%8E%E9%99%A9%E7%AE%A1%E6%8E%A7%E6%B8%85%E5%8D%95%E3%80%8B%E7%9B%AE%E5%BD%95.docx]附件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目录.docx[/url][*][url=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attach/20244/ede350b71fbe4c7e886c3a1c8523ea7a.docx?fileName=%E9%99%84%E4%BB%B62%EF%BC%9A%E9%A3%9F%E5%93%81%E5%AE%89%E5%85%A8%E9%A3%8E%E9%99%A9%E7%AE%A1%E6%8E%A7%E6%B8%85%E5%8D%95.docx]附件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docx[/url][/list]

  • 食品安全风险解析:解读“生鲜奶”

    一、“生鲜奶”在营养成分和人体健康功能等方面与预包装的纯奶并无差别。 由于未经过均质工艺处理,“生鲜奶”的乳脂肪球较大,煮沸后会发生聚集上浮,从而带来“粘稠”、“风味浓郁”的感官印象。不过,研究表明“生鲜奶”与经过巴氏杀菌的纯奶其实在营养及人体健康功能方面并没有显著性差异。  二、“生鲜奶”由于灭菌不彻底等存在安全隐患“生鲜奶”没有经过任何消毒处理,而且产奶的奶牛是否健康、有没有检疫、运输过程中有没有被污染等信息尚难以做到完全追溯,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尤其是儿童、老人、孕妇和免疫力低下的人群,食用“生鲜奶”后被病原菌感染的风险更大。 三、乳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鲜奶”有严格的法规和标准要求  为了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我国制定颁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标准等。乳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奶是“生鲜奶”,乳品企业在收购“生鲜奶”时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合格性检验,不合格的原奶是不允许进入生产环节的。 因此,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监管,防止不合格“生鲜奶”的销售;乳品加工企业应在“生鲜奶”收购过程中,加强对“生鲜奶”质量的检查力度,全面监控,不留死角,保证收购“生鲜奶”的质量安全。

  • 欢迎lifen4607担任食品检测-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估版主

    欢迎lifen4607担任食品检测-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估版主!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热心用户能加入到版主队伍中来,也希望在职的版主能在版面中发现有能力的热心用户推荐给我们。论坛正在招募版主,有兴趣的用户请参见这个帖子: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1101/1042199/

  • 【分享】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8922]doc7040.doc[/url]

  • 【原创大赛】简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铝的测定

    【原创大赛】简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铝的测定

    简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铝的测定 前言:今年6月份本单位接受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全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抽样和检测工作任务,进行了针对性的12大类食品品种、10多个微生物和理化项目的食品抽样和检验检测工作,接受这项工作任务后,我们首先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和详细的采(抽)样和检测工作计划,并成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我们的工作主要任务是两大部份: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和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现把其中面制食品中铝的抽样和检测工作情况简述如下:  一、样品采集  面制食品中铝的抽取样品共10份,其中馒头5份、油条5份,样品采集主要由工作组的相关采(抽)样人员进行,现场采样时,做好祥细的现场采样情况记录。并填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表,内容包含有:食品类别、样品编号、样品名称、样品数量、采样地点、样品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检测项目等信息。样品采集后送回单位受理室,按常规检验工作流程,经统一编号填写好任务单后,直接送达实验室检测。  二、样品测定  铝的测定由检验科理化室检验人员对样品进行检测,检验方法主要按照《GB/T 5009.182—2003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方法进行。  1、样品处理   将馒头和油条样品取约30 g置85℃烘箱中干燥4 h,称取1.0 g,置于100 mL锥形瓶中,加数粒玻璃珠,加(5+1) 硝酸高氯酸混合液15 mL,放置过夜,置电热板上缓缓加热至将变色时,滴加硝酸继续消化,至样品消化液无色透明,并出现大量高氯酸烟雾,取下锥形瓶,加入0.5 mL硫酸,再置电热板上适当升高温度加热除去高氯酸,加20 mL水,加热至沸,取下放冷后用水定容至50 mL,同时做试剂空白和平行样试验。  2、铝的测定  标准管的配制:吸取O.O,O.5,1.0,2.0,4.0,6.0 mL铝标准使用液(相当于含铝O,O.5,1.0,2.0,4.0,6.0 μg )分别置于25 mL比色管中,依次向各管中加入1 mL1%硫酸溶液。吸取1.O mL消化好的试样液,置于25 mL比色管中。向标准管、试样管、试剂空白管中依次加入8.0 mL乙酸一乙酸钠缓冲液,1.O mL10 g/L抗坏血酸溶液,混匀,加2.O mLO.2 g/L溴化十六烷基三甲胺溶液,混匀,再加2.OmL O.5 g/L铬天青s溶液,摇匀后,用水稀释至刻度。室温放置20分钟后,用1 cm比色杯,置于722型分光光度计上,以零管调零点,于640 nm波长处测其吸光度,绘制标准曲线比较定量。  样品测定情况见下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9/201109051144_314281_1611037_3.jpg  三、小结  应用铬天青分光光度法对铝含量的进行测定, 是目前国家标准方法所采用的方法,如:面制食品中铝测定法(GB/T5009.182-200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6-2006)。这两个国家标准方法均为铬天青比色法。在实际操作应用中,我们均发现上述两个方法(食品和水质),都分别存在有显色标准系列线性欠佳的缺陷,即:回归系数(r)很难做出达三个9以上标准曲线,从上述表中标准曲线的回归方程(系数)即可看出,而且加入试剂后有浑浊现象出现及缓冲液配制时反应剧烈、容易崩溅等问题, 所以此方法仍需不断完善和改进。现推荐一个改良后的“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供大家参考。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原理:在乙酸- 乙酸钠缓冲液介质中, 以聚乙二醇辛基苯醚( OP) 作增溶剂, 溴化十六烷基三甲胺( CTAMB) 作增敏剂, 铝与铬天青( CAS)反应生成稳定Al-OP-CTAMB-CAS的蓝绿色四元胶束络合物, 比色定量。   1、试剂与仪器  1.1 铬天青S溶液(0.5g/L),称取0.1g铬天青S(C23H13SC12Na3)溶于200mL乙醇溶液(1+1)中,混匀,冰箱中可保存一个月。  1.2 乙酸-乙酸钠缓冲液:称取54.6g无水乙酸钠(或90.6g三水合乙酸钠),加20mL1mol/L乙酸溶液,加水至500mL,混匀,此溶液pH6.0左右;  1.3 CTAMB-OP溶液:称取40mgCTAMB(十六烷基二甲基溴化铵),溶于30mL95%乙醇中,加170mL水,加1mLOP,混匀;  1.4 1%硫酸溶液(Φ)  1.5 铝标准储备液﹝ρ(Al)=1mg/mL:称取8.792gKAl(SO4)2·12H2O 溶于水中,稀释定容500.00mL,贮存于聚四氟乙烯或聚乙烯瓶中;  1.6 铝标准使用液﹝ρ(Al)=2μg/mL:临用前铝标准储备液稀释而成;  1.7 25mL具塞比色管及瓷坩埚,使用前需经硝酸(1+9)浸泡除铝;  1.8 分光光度计  2、操作步骤

  • 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关于生蚝微生物污染的风险解析

    近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消息,通报越南生蚝产品检出肠炎弧菌及沙门氏菌。这两种菌对消费者有什么样的危害,国内外有何标准要求,怎样防控风险,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6年第16期《食品安全风险解析》,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解读。一.肠炎弧菌(副溶血性弧菌)和沙门氏菌的致病性应重视二.副溶血性弧菌和沙门氏菌的感染症状主要是引起肠胃炎三.水产品容易被副溶血性弧菌和沙门氏菌感染四.国内外已制定水产品中副溶血性弧菌和沙门氏菌的限量标准因此,专家建议:一.严格水产品源头污染控制,确保养殖环境卫生。防止水产品源头污染是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水体中的致病微生物主要来自陆基化粪池、生活污水排放以及游船污水排放。致病微生物对不良环境条件的抵御能力较强,这些微生物一旦释放到环境中,就会大面积扩散,并且在外界环境中长时间生存,导致致病微生物污染鱼类和贝类养殖场的风险加大。因此,应选择洁净区进行养殖,严格控制污染。二.强化水产品市场的监管,加强贝类产品的质量控制。应建立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可追溯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一旦在产品中发现致病微生物的存在,可迅速召回可疑产品,并对其产地进行监控。贝类产品上市前需进行净化,尽量除去或减少肠道致病微生物。还应强化对进口水产品副溶血弧菌和沙门氏菌的监控。三.提高消费者水产品食用安全意识,改善食用方式。消费者应尽量减少生食水产品,购买水产品时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加工过程应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消费者在选购新鲜生食水产品后,若不能立即食用,务必将其置于冰箱中贮存,以延缓微生物生长。此外消费者在外食用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时,应注意观察餐饮企业是否设置专用操作加工间,查看餐饮企业是否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

  • 【讨论】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夏秋季天气炎热,食物易腐败变质,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峰期。1、夏季雨水偏多,各类山野菜、野生鲜蘑菇等植物生长旺盛,容易发生采食有毒野生鲜蘑菇导致人员中毒的事件。加上夏秋季是旅游高峰期,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2、夏秋季水中的浮游生物、细菌等高度活跃,是水源变质和腹泻性、麻痹性病毒引发中毒的高发期,要严格监控,防止源头污染。要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养殖监管和指导,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农药和渔药,提倡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或生物农药、渔药。同时加大对种植养殖基地和市场上农产品、水产品的检验检测力度,禁止不合格产品上市。 3、相关监管部门要特别加强对肉类、饮料、乳制品、糕点和速冻食品等加工企业的监管,督促并指导其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规程进行操作,把好加工原料的采购关和产品消毒杀菌关,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加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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