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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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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监测数据相关的资讯

  • 环保部今起公布地表水水质实时监测数据
    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是我国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9年至今,已在主要河流的省界断面、入海口、支流汇入口以及重要湖区及国界河流上,建设了10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初步形成了覆盖我国主要水体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多年来,在地表水监测预警、跨界污染纠纷处理、省界水质目标考核、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方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环境管理、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实时监控与预警监视作用,落实省界目标责任制,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积极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基础性服务,环境保护部定于2009年7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实时监测数据。   本次发布的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实时监测数据,主要指标包括:pH、溶解氧、CODMN、氨氮、TOC。监测频次为每四小时一次,每天动态发布六次监测数据。
  • 泽铭环境搭乘环监001赴渤海走航式实时数据监测
    泽铭环境搭乘环监001赴渤海走航式实时数据监测9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020年前三季度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视频调度会,确保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胜利收官。一要巩固提升海域环境质量;二是加快推进生态修复任务;三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其自然生态独特、地缘优势显著、战略地位突出,是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关键依托。10月12日,“中国环监001” 从大连市扬帆起航,开始执行渤海水质监测秋季航次辽东湾航段的监测任务。泽铭环境本着“让环境更美好”的企业使命,参与了本次水质监测任务,为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贡献一己之力。本次监测任务由海洋中心王卫平老师带队,监测区域为渤海外侧一圈,入海口断面以及渤海中部,监测站点共计37个。我司的主要任务为硝氮,亚硝氮,氨氮以及磷酸盐四参数的实时监测。此次航行搭载我司自主研发的500与800系列仪器,真正实现了实时数据监控,走航数据监控,以及实时查看水质数据。500系列本着体积小,测量参数全,线路管路简洁明了这一优势在船舱里发挥着重要优势;而800原位系列仪器可以在水下实时工作,真正实现营养盐的原位监测。历经6天5夜,10月17日,泽铭环境出色的完成了所有监测任务,使海洋生态环境“碧海2020”海水污染的整治又向前迈出了一步,为推进海洋生态在线监测夯实了基础。为早日实现海洋数据远程以及实时监控,我们义不容辞!
  • 浙江136处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 可网上实时查看
    本月起,浙江136处地表水的水质监测数据网上实时可查。据省环保厅消息,浙江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发布平台于8月1日正式上线。登录这个水质数据发布平台会发现,它与浙江省此前发布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发布平台类似,都是在一张地图上标记出所有自动监测站点的位置,并实时显示每个站点的监测数据。据了解,此次上线的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站点一共136个,这些站点覆盖全省钱塘江、京杭大运河等8大水系主要流域水体。其实时数据、日报数据和月报数据均可随时查到。具体数据包含了pH酸碱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5项指标。每个监测站点会因为不同监测数据的好坏,按一类至劣五类分成蓝、浅蓝、绿、黄、橙、红,一共六种颜色,使市民登录后,一眼便可看出这里的水好不好。目前,打开发布平台,可以看到采集情况。如杭州市九溪水厂于8月2日20点采集情况:pH监测值为7.14,蓝色;溶解氧为7.34mg/l,淡蓝色;高锰酸盐指数为2.5mg/l,淡蓝色;总磷浓度为0.217mg/l;黄色;氨氮浓度为0.21mg/l,淡蓝色。这也就意味着,在钱塘江边供应杭州饮用水的主力军九溪水厂的地表水,除总磷一项指标为四类外,其他都达到一二类水平。来源:水之守护者微信
  • 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数据正式对社会发布
    p   环境保护部经多年努力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辐射监测网,监督核电厂的运行安全并监测全国辐射环境质量。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于2015年12月21日通过国家核安全局门户网站和环境保护部辐射监测技术中心网站正式向社会发布放射性监测数据。 /p p   此次公开的数据为167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自动站)的实时监测数据,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79个自动站,秦山、大亚湾、田湾、福清、宁德、阳江、昌江、防城港等8个运行核电基地周围88个自动站。 /p p   点此进入全国空气吸收剂量率发布系统: a _src=" http://data.rmtc.org.cn:8080/gis/PubIndex.html" href=" http://data.rmtc.org.cn:8080/gis/PubIndex.html" http://data.rmtc.org.cn:8080/gis/PubIndex.html /a br/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85288de9-9ca5-440b-88db-978f0748eda2.jpg" title=" 11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1 环境质量监测点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9a712ed7-8118-482c-af23-64c2779aa50e.jpg" title=" 22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2 实时发布曲线(北京万柳中路站)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0d9bf6ce-a879-41ed-b7e0-f66f0aa398d6.jpg" title=" 33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3 核电厂监测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1e9cc1ff-20a7-417b-887e-a309fe65febf.jpg" title=" 444.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4 系统说明 /p
  • 《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印发
    p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p p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推进河北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及省“两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河北。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等制约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的突出问题。 /p p   ——坚持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法规规章制度,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坚持依规管理,依法打击。 /p p   ——坚持综合防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立足系统治理,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防范环境风险,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 /p p   ——坚持严格监管。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责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p p   ——坚持数据共享。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2018年,完善大气、水环境监测网,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和企业的五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秸秆禁烧红外线监测点全覆盖,入境河流、出境河流、重点湖库、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全覆盖,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危废管理实现全流程监管 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大气监控指挥系统投入使用 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 /p p   2019年,全面建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固定污染源VOCs和土壤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平稳运行,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污染源信息纳入管理指挥系统,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纳入大数据平台。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有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p p   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备,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作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权威高效运行,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建成,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p p   二、主要任务 /p p   (一)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 /p p   1.明确领导责任。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负领导责任。建立对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提醒、预警整改机制,对不能保障环境监测体系正常运行、影响监测质量的行为提出批评并发布预警通知,督促当地政府从速整改。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人为干扰环境监测数据和质量、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县,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省环境保护厅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市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将处理结果报告省委、省政府。 /p p   对地方党委、政府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行政区域内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较为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将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环境监测活动有关内容纳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在国家或省级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中,对发生或出现弄虚作假、干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量化问责。 /p p   2.明确监管责任。各级环保、质监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联合监管和检查通报机制。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3.强化防范和惩治。依据《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环境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督政职责,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或涉嫌刑事犯罪的,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p p   4.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进行记录,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保证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档、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二)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 /p p   5.理顺全省环境监测体制和机制。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全省统一布点、统一监测、统一标准、统一考核。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省环境监测中心、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按照统一要求,加强对市县大气、水、土壤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公布结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以及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调查评价,接受省环境监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形成监测合力。 /p p   6.执行全国统一的监测标准规范。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布局,建设覆盖全省的大气、水(含海洋)、土壤、辐射、生态的省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污染源排放监控网络。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和实施的统一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问题。 /p p   7.依法统一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清单,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出口、内容、频次和媒介,由环保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结果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保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保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 /p p   8.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保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检验报告或认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保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环保部门对企业行政处罚的信息、重点排污企业名录等信息资源实现共享。 /p p   (三)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 /p p   9.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保部门严格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p p   10.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实行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实现全省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取消环保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 /p p   (四)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 /p p   11.建立责任追溯制度。遵循“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原则,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样品、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p p   12.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流转、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 /p p   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者要履行其对质量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环境监测全过程。严格执行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审核制度,作为监测全程留痕和监测数据终身负责的依据。 /p p   13.强化社会监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省质监局要严格把好准入关,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环境监测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联合制定《河北省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进行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环境监测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发现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 /p p   (五)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p p   14.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保、质监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保、质监部门及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其给予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p p   环境监测机构在提供环境监测服务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省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p p   15.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对排污单位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16.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围绕环境质量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社会化服务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环境管理决策的监测领域,自2018年起,连续3年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监测设施不正常使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p p   17.推进联合惩戒。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p p   18.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全省“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要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p p   (六)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 /p p   19.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省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监控指挥,省市县乡监管执法四级联动。各市统一建设涵盖自然生态环境各要素信息、环境管理需求,并涵盖环保、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气象、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矿山、海洋、卫生、城市管理、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及质量保证等有关信息的大数据监控指挥平台,发布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动员全社会参与并监督。 /p p   (七)加快提高环境监测和质量监管能力 /p p   20.制定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加强省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全省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用房、监测资质、监测用车和工作经费等问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测队伍专业化水平。省环境监测中心要具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全过程质控的能力 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要具备大气、水、土壤、辐射、噪声等全要素、全指标监测能力,适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要具备各类污染源监测能力,有效发挥对企业的监测监管职责,为环境保护税的复核提供技术支持 按照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的要求,着力建设覆盖全要素、全方位、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生态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体系。 /p p   21.保障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准确界定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和相应处罚措施,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惩处力度。对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研究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研究建立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推进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标准化建设,确保监测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p p   22.加强对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障。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做好行政区域内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站房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信、出入站房管理等基础保障工作,清退未经省环境保护厅允许而擅自安排的驻守人员,拆除各类私自安装的门锁栅栏、断电闸盒和喷淋喷雾设施等,保证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稳定、不间断运行。 /p p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人为干扰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正常稳定运行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 /p p   23.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现有资源建设省级环境监测质控中心,提高全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对全省环境质量监测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承担区域环境质量控制任务要求。 /p p   24.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量子激光雷达、在线监测远程质控系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科技水平。 /p p   三、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建立党委政府主导、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本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地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在3个月之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每年12月向省环境保护厅报送落实情况。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p p   (二)完善财政保障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障环境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和工作经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整体水平。 /p p   (三)加强督导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把各地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作为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省环境保护厅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要把提高环境监测质量防范干预作为驻点监察的日常内容,严格监督监察。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执纪问责等方面事项。 /p
  • 炼油厂水质监测:实时数据如何影响水质、合规性和水的重复利用
    介绍炼油厂必须密切控制其用水并监测水质,确保平稳高效运行。炼油厂平均消耗大约1.5桶水来对1桶原油进行冲洗(1)。因此,从进水到排水对水进行数量和质量管理对于工艺控制、效率和合规性至关重要。装置需要实时数据来做出快速决策,以保护设备,优化工艺并满足法规要求。这些决策和工艺改进可以节省大量成本和时间,并推动水重复利用和循环策略。炼油厂用水在炼油厂或石化联合企业中,用水类型多种多样,从高盐水到污水再到纯蒸汽冷凝液。对于这些不同类型的水,可靠监测和跟踪水质有不同的要求并面临着不同的挑战。例如,现场的许多工艺都需要冷却或加热用水。这包括冷却塔用水、密闭式循环冷却水、一次性冷却水以及用于发生蒸汽的锅炉给水(1)。蒸汽系统需要非常洁净的锅炉给水,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污垢和结垢。如果装置能够快速确定水的纯度是否会受到影响,则可以避免设备损坏和计划外停车。需要设置在这些应用中能够可靠地监测水质并提供响应数据的分析仪器,以支持快速决策。以下是炼油厂用水的常见示例以及监测主要目标和要求:源水通常来自地表水或地下水。这些水进行处理后可用于不同工艺目的,例如冷却和加热。通常采用化学混凝和过滤或有时采用活性炭或离子交换对源水进行精处理。在这些系统中,跟踪有机物脱除率对于管理处理工艺以及进行适当调整(如当监控数据要求时进行反冲洗或再生)非常重要。对于锅炉给水,必须采用超纯水,以避免任何设备损坏或计划外停车。反渗透是锅炉给水常见的最终处理工艺,因为它可以将污染物脱除到低含量水平。因此,分析仪器出色的响应和灵敏度成为有助于控制成本的关键。炼油厂工艺水可能非常具有挑战性,如脱盐水或酸性水。处理这些基质涉及盐、固体和其它无机污染物,以对处理和分离工艺进行优化并确保产品质量。分离工艺可包括溶气气浮、蒸馏、化学处理和物理过滤。炼油厂的废水需要复杂的处理才能满足严格的排放标准。跟踪废水进水变化并对挑战性基质进行处理是对处理进行优化的关键。对生物处理进行监测是实现污染物脱除和维持处理系统健康的重要步骤。膜生物反应器能够尽量地减少占地面积并最大程度地提高处理效率。在这里,养分和负荷平衡是保证质量的关键。通过TOC对水进行监测通过监测总有机碳(TOC),可以对整个炼油厂用水中有机物进行跟踪。可以在实验室检测在整个设施的不同取样点所获得样品中的TOC,也可以实施TOC在线监测。所有TOC分析仪将有机化合物氧化成CO2,然后检测产生的CO2的量。基于最终用途,有多种类型的氧化和检测方法可以采用。监控TOC的一个主要优势在于能够通过连续监测做出实时决策。与需要数小时乃至数日才能获得结果的化学需氧量(COD)或生化需氧量(BOD)等需氧量法相反,TOC分析仪可在数分钟内提供所需的信息。TOC直接检测有机污染物负荷量、变化和脱除率,这是故障排除的关键,并有助于做出可行的决策。通过TOC,炼油厂能够:与其它方法相比,更快地捕获所有关键污染物数据;直接监测有机化合物的负荷量和脱除率;跟踪由于泄漏或其它工艺紊乱而导致的变化;确保对整个装置实施质量控制,提供准确结果。图1:石油炼化工艺中的有机物监测原水水质从一开始,原水水质就在处理或使用原水的每一下游工艺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监测有机物来跟踪质量变化,可以提供有关如何对水进行处理的关键信息。原水可来自海洋、河流或湖泊、地下水含水层,或与冷凝水回水合并。回水质量可能会因生产而发生变化,自然水源也可能会随着季节和暴风雨的变化而变化。锅炉给水和设备保护有时将原水与冷凝水回水合并用作锅炉补给水。锅炉补给水必须非常纯净,以保护锅炉和汽轮机等设备,同时还可以高效地提供蒸汽。为避免在锅炉高温和高压条件下有机物降解为酸或其它离子,高度灵敏的检测至关重要。许多炼油厂将TOC维持在1 ppm以下,甚至低于100 ppb,以保护设备。需要进行监测的关键特性包括在极低检测限值时的稳定性、确定真实污染事件的响应性和准确性以及即使在pH值或样品电导率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也能捕获所有有机物信息的优异技术。在这类情况下,将有机物因素与离子因素分开是准确检测的关键,也是避免因样品中其它离子或通过氧化产生的离子引起的假阳性或阴性的关键。有机物采用膜电导率检测侧重于监测真实TOC,而不会存在任何干扰。即使在很短的时间内,低下的热性能也可能致使装置花费数百万美元。在德克萨斯州,一家炼油厂因蒸汽冷凝液被污染,从而导致设备结垢和计划外停车。最初采用的监控技术是将热的冷凝水从现场带到实验室进行评估,但这既不能捕获到污染事件,也无法通知操作人员进行调整。通过实施实时热冷凝水监测,炼油厂就能够对直接取样进行评估并更好地保护资本设备。这还会延长装置的生产运行时间。使用在线TOC监测热的冷凝液,可以准确、可靠地捕获碳氢化合物的泄漏事件。数据显示正常浓度约为2 mg/L。如果发生小污染事件,浓度约为20-40 mg/L,对于大污染事件,将使浓度升至400 mg/L。工艺水在炼油厂,同样使用水并从许多加工步骤中将水分离出来。必须对原油冲洗脱盐装置用水进行有效管理,以免损坏下游设备。必须脱除固体和盐分,油水分离对于优化生产至关重要。蒸汽汽提和分馏的酸性水是现场另一种具有挑战性的水。通常,汽提水及酸性水通常含有大量H2S和NH3,但其它污染物会导致结垢、腐蚀或起泡。现场使用的其它工艺用水包括脱氢、洗涤和催化再生应用(2)。为了避免设备损坏或装置停车,必须首先跟踪、分离和脱除污染物。TOC快速简单,用于检测工艺水中的碳氢化合物及其分解产物。对这种具有挑战性的工艺水进行监测需要采用具有优异技术的手段,从而应对各种有机物、高盐、样品不断变化的pH值和电导率,同时能够进行冲洗或稀释,以延长维护周期。能够适合于高盐应用而又无需频繁更换硬件部件并不以其它方式来牺牲性能(准确性和精确性)的有机物监测技术很少见。不过,超临界水氧化等方法是专为高盐应用而设计的。通过采用该技术,盐不会干扰或影响氧化。当用于工艺监测时,TOC有助于建立基线,及时发现泄漏,从而操作人员可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废水 — 进水、工艺控制和排放当从设施各工艺将水收集后,必须在排放前对其进行处理。典型的处理包括一级沉降、活性污泥和二级生物处理。对废水进水特性进行监测有助于控制工艺,以确保生物处理部分充分分解污染物,然后再进行进一步处理。不断发展的趋势是采用效率更高的处理技术,如膜生物反应器结合了物理和生物处理。此外,厌氧生物处理需要稳定的水质,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性能并优化热量产生以满足设施其它加热需求。下游处理还可能涉及反渗透和结晶,以便处理过量的盐分。越来越多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再仅仅监测排放水质,还开始监测污水处理过程的上游,以检查整个污水处理厂进水发生了什么变化,峰值或高负荷量来自何处以及这些可能对下游处理造成何种影响。如果负荷量增大,在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的时段,通常可利用缓冲池或均衡池通过计量将水缓慢回流到工艺流程中。尽管许多工业排放许可证都是基于COD作为污染的衡量标准而编写,但COD很难用于工艺决策,同时很难对工艺废水变化做出快速响应。COD通常需要2-3个小时才能获得结果,并使用危险化学品。由于COD检测的是样品对氧气的化学吸收,因此许多不同的物种都会对COD产生影响,包括有机和无机化合物,并且其中几种会造成干扰,如亚硝酸盐、亚铁和氯化物。有机物对COD的影响不均等,有些耐化学氧化,如苯。相反,TOC能够在数分钟内获得结果,从而做出实时决策,同时能够直接检测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有机物负荷量、分离效果和脱除率。炼油厂废水普遍含有大量悬浮固体,含盐,pH值不断发生变化并存在各种有机污染物,因此需要一种强大的氧化技术来捕获污染物的负荷量和变化,但同时还能够应对样品的复杂性。这种高效捕获所有有机物的技术就是高温、非催化燃烧,其能够实现完全氧化,而不用担心催化剂降解或效率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降低。通过提供总氮(TN)或挥发性有机碳(VOC)检测器(对于某些废水而言,TN和VOC是两个重要的监测参数),可以进一步增强废水的处理效果。在这些情况下,不仅需要找到合适的分析工具,而且还要找到合适的支持合作伙伴,从而使设施专注于其运行,而设备制造商可以提供充分的分析支持。水重复利用和水循环通过在现场对水进行循环利用,炼油厂可以大大减少总水足迹,并实现更具可持续性的水平衡。其它优势包括节省能源处理成本,减少需要处理的废水量以及遵守相关法规或准则。水质是现场水循环利用或将废水排放到污水处理设置的决定性因素,因此炼油厂需要快速获得这些信息。以往,由于监测技术不够快和/或无法提供可信赖的数据,污染事件难以实时监测。现在,TOC分析能够提供快速、定量数据来检测可能影响设备、工艺和/或产品的有机物负荷量偏差。结论炼油厂水足迹很大,主要用于冷却和加热。其它主要工艺步骤也会加大用水量。水质监测有助于推动水循环利用、废水处理和工艺决策,以管理和最大程度地减少水足迹,同时还符合法规要求。大多数进入水系统的污染物来自天然有机物,主要产品为有机物,主要排放许可证所关注的也是有机物含量,TOC检测为实时决策和改进工艺控制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法。很显然,从河流取水到向河流排水,在整个炼油厂对有机物进行直接监测对于运营效率、成本管理和工厂可持续性发展至关重要。参考文献Blieszner, John Henderson, Rob Weaver, Laura E. “Potential Vulnerability of US Petroleum Refineries to Increasing Water Temperature and/or Reduced Water Availability, Executive Summary of Final Report.” January 2016. Jacobs Consultancy Inc. for the US Department of Energy. https://www.energy.gov/sites/prod/files/2016/03/f30/US%20DOE%20Refinery%20Water%20Study.pdf“Managing Water Usage in Petroleum Refineries.” 25 July 2022. Sensorex. https://sensorex.com/managing-water-usage-petroleum-refineries/#:~:text=These%20processes%20are%20known%20to,for%20every%20 gallon%20of%20 gasoline◆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通过TOC实时监测获得水处理数据洞察,以改进工艺控制、质量与合规性
    水和污水处理的运营决策取决于所采用的有机物检测工具,如生物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和总有机碳(TOC)准确评估有机污染。为了符合规定和优化处理步骤,节省时间和金钱,了解和理解有机负荷以及有机脱除效率作为关键控制工具,是非常有价值的。BOD和COD是传统实验室测定有机物含量的参数,TOC是相对较新的检测指标。虽然这些参数测定的是水中不同的物质,但它们的测定结果有所重叠,都提供有关水和污水样品中相对有机“浓度”的信息。美国和欧洲法规框架中,为了证明出水符合限值标准,大部分都要求BOD和COD这两个数据。增加TOC数据作为补充,可以快速发现机会,调整工艺,优化操作。仅使用COD或BOD,这些机会很可能会被忽略。在线TOC分析利用实时数据对有机负荷进行定量,使操作人员能够依据观察到的波动,根据数据快速做出处理决策。01BOD和CODBOD测定水中有机污染物微生物降解的需氧量。样品在20°C培养5天得到结果,由于各种因素,如干扰(微生物抑制剂、消毒剂、氯、盐等)和操作人员的操作,重现性受到限制(+/-20%)。COD是一种比较普遍的BOD替代补充检测,其主要优势是检测时间仅需2小时。COD测定水中化合物化学氧化的需氧量。该检测需要使用危险有毒的化学试剂,如溶于50%硫酸溶液中的重铬酸钾,并且干扰氯化物、亚硝酸盐和铁离子。虽然BOD和COD是必须测定的参数,但它们的缺点不符合用户的期望,我们一直是在寻求更好的测定有机物浓度的替代方法。02TOC在短期调整和即时结果很重要的领域,越来越多的水和污水厂运营商在有机物监测体系中增加了对TOC的监测。与BOD和COD不同的是,TOC可以在实验室与/或在线检测,每隔几分钟就得到一个检测结果。TOC分析仪测定水和污水样品中总有机物质的含量。分析仪的类型很多,但都是将有机碳氧化为二氧化碳(CO2),然后,采用检测方法测定产生的CO2。氧化方法包括燃烧、紫外(UV)过硫酸盐、超临界水氧化,而检测方法包括非色散红外(NDIR)法和膜电导法。在线分析的主要好处是其利用实时数据对有机负荷变化进行量化,使操作人员能够依据观察到的波动,根据数据快速做出处理决策,节省时间和金钱。在线TOC分析仪通常一年中需要多次维护,更换易耗品。但更新型的TOC分析仪使用简单,每个季度仅需维护一次,每6至12个月校正一次。也许TOC最大的重要性是其准确检测工艺变化的灵敏性,以及对低含量和高含量有机污染都能精确定量。03案例下面列出了美国三家采用在线TOC作为监测工具,快速做出处理决策的城市饮用水和污水处理厂。TOC分析帮助这些运营商优化了工艺和操作。科罗拉多州博尔德市公共工程污水处理设施2008年,第75街污水处理厂(WWTF)将其除磷脱氮工艺升级到改良型Ludzack-Ettinger(MLE)工艺。该活性污泥工艺将出水中氨和硝酸盐的浓度成功降低到合规水平,直到2017年该区域实行了最新的每日最大限值。由于存在违规风险,该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在线检测和工艺建模,从而确定了脱氮不完全的原因:该污水处理厂MLE工艺缺氧区的碳限制。在使用Sievers® InnovOx在线TOC分析仪后,其提供的数据证明,碳和氮的日变化足以抵消对污水处理厂碳限制的作用。这提供了原先被忽略的许多优化机会,因为原先是以天为基础考虑碳/氮比。通过这一信息,该厂选择氮升级来缓解这个问题。氮解决方案将使操作人员能够通过平衡碳/氮比日变化,减少外部碳用量。它还支持该厂满足营养物废水排放新法规的要求。科罗拉多工厂在线TOC分析仪的特点是稳健的样品处理能力和拥有专利技术的超临界水氧化技术。其双通道或可选的5通道配置能够连续监测多种水流来源,同时可以针对不同颗粒含量进行配置,不需要维护过滤系统,使其用于污水应用非常理想。加州圣马科斯市双橡树谷水处理厂该零排放浸没式膜超滤(UF)水处理厂的源水是95%地表水和5%再生水(主要是超滤膜反洗水)。现场循环水工艺从均化开始,然后加入促凝剂/絮凝剂,然后在Lamella+板式沉降器中沉降。沉降的水与原水汇合,送往超滤膜。该厂对板式沉降器的进水和出水实施TOC监测,以了解板式沉降器的有机物脱除效率。它们还想了解UF膜的有机污染情况,从而能够调整处理工艺,防止污染发生。使用Sievers® InnovOx在线TOC分析仪后,在线分析表明TOC初始脱除效率是大约40-50%。虽然尝试了各种不同的处理方案,但TOC在线分析对处理效率提供了接近实时的数据。此时,控制pH实现的TOC脱除效率优于加入不同絮凝剂的效果。但是,确保合适的平衡需要连续正确监测有机物脱除情况。因此该厂持续进行TOC监测,确保最佳操作和连续试验新技术,改善有机物脱除,防止膜污染。科罗拉多州恩格尔伍德市水处理厂该饮用水处理厂处理当地河流的地表水。为了改进工艺和寻找节约成本的机会,该市将其杯罐实验法的工艺数据从浊度扩展到TOC。为了确保符合消毒副产物(DBP)条例要求,在开展试验之前,他们的化学试剂添加量是比较盲目的。DBP条例要求在其分配系统最远端脱除TOC和减少DBP形成。该市使用Sievers® M5310 C TOC分析仪进行TOC监测。该分析仪特别设计用于饮用水应用,通过自动计算进水和出水或样品的TOC百分脱除率,符合DBP条例要求。该系统预先校准,小巧独立,维护要求低。该厂使用的M5310 C分析仪是便携式的,不需要从连续样品源拆下仪器或改变样品进口配置,即可采集样品。TOC分析通过自动计算进水和出水或样品的TOC百分脱除率,以符合消毒副产物DBP(disinfection by-product)条例。通过TOC监测,该市在几步优化中降低了运营成本。这些优化包括:改变pH、改变絮凝剂类型或絮凝剂用量已获得最佳效果,确保有机物脱除,以及了解何时再生颗粒活性碳(GAC)。04结论TOC监测帮助推动智能型、信息型的快速决策,改进饮用水和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控制。TOC分析对水处理设施而言是一个强大的工具,可以帮助运营商持续有效地进行水处理,对处理成本也有着积极影响,以满足目前和未来的法规要求。原文英文版刊登于《WaterWorld》杂志2018年6月刊作者:CéLINE ASSMANN、AMANDA SCOTT◆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制药行业:在转变为实时检测时保持数据可靠性
    在确保原材料(例如制药用水)的质量属性时,在药品生产中实行实时检测(RTT,Real-Time Testing)或实时放行检测(RTRT,Real-Time Release Testing)正成为更广泛的提高效率的目标。作为成功的RTT计划的一部分,考虑数据可靠性、数据传输和数据安全性至关重要。在RTT战略和实施计划中纳入这些要素,使制药企业更好地与当今的数据可靠性要求保持一致,并从RTT计划中获得最大收益。21 CFR Part 11和数据可靠性原则(ALCOA+)数据传输和数据可靠性一直是FDA 21 CFR Part 11指南和ALCOA+长期坚持的原则。21 CFR Part 11于1997年发布,以应对数字时代,旨在通过数据的电子传输来维护数据安全。21 CFR Part 11强制执行如下相关的控制和要求:数据安全性数据检索验证审计追踪操作、权限和设备控制电子签名ALCOA最初在20世纪90年代由FDA推出,并在2010年修订和补充形成ALCOA+。ALCOA为经认证的cGMP环境中的数据可靠性制定了指导原则。ALCOA+原则如下:可归因性–数据必须是可追溯的易读性–数据必须易于理解同步性–数据必须在检测过程发生时记录下来原始性–数据必须处于未更改状态准确性–数据必须真实完整性–数据应该涵盖所有内容一致性–数据必须以明确的方式记录持久性–数据必须在保留期内进行维护和存储可用性–数据必须是可访问的 // 随着在数字时代采用电子记录,21 CFR Part 11和ALCOA+提供了维护数据可靠性的指南,根据FDA的数据可靠性和cGMP指南合规性的行业文件,这一概念指的是“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数据传输途径设备和仪器,能够在制药现场任何部门输出数据,通常以图1所示的分级方式传输数据。使用中设备和仪器产生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处理器,如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或比例积分微分控制器(PID)。在这些控制器中,出于过程控制的目的,数据被连续监测并进行趋势分析。从控制层面,数据被传输到监督控制和数据采集(SCADA)系统或历史数据库。该监督层汇编了数据并作为控制、报警和分配中心。然后数据被传输到能够跟踪原材料和成品的制造执行系统(MES)。MES的目的是在多个平台使用输出数据,通过优化生产周期来提高工艺效率。数据传输的最后一层是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ERP的功能是通过监控调度、库存和订单处理来优化业务效率。数据传输应用于负责检测原材料和最终产品质量属性的实验室和生产环境,数据必须汇编成一份报告,供特定人员签发符合质量属性的检测结果。这些报告被输入电子批处理记录(EBR)以进行数据存储。图 1. 从数据生成开始到数据处理和数据存储的数据传输说明符合ASTM E2656的数据处理和报告数据可靠性、数据传输和数据安全性均适用于制药用水的实时检测(RTT)和实时放行检测(RTRT)。在从基于实验室的水放行检测改为在线/自动化的水放行检测中,图1中数据传输的方式保持不变;但采集到的数据量可能有所不同。基于实验室的水质评估需要单一数据点进行USP 限值检测,但在使用在线仪器评估水质时,会更频繁地生成数据点,并且在某些情况下是连续的。由于这会产生大量数据,ASTM E2656——《制药用水总有机碳属性实时放行检测的标准做法》(Standard Practice for Real-time Release Testing of Pharmaceutical Water for the Total Organic Carbon Attribute)——建议创建并验证报告生成系统。RTT数据报告应从确定的收集期开始。收集期应与生产计划保持一致,以确保从在线数据记录仪器中分离出来的数据能够反映出水进入新的生产运行的时间框架。有了确定的收集期,报告的其余部分可能包括收集期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以及任何值得注意的报警和行动事件。在考虑检测频率时,ASTM E2656建议考虑仪器的延迟时间、响应时间、循环时间、更新速度、总有机碳(TOC)浓度变化速度、耗水速度、检测、超过TOC规定含量的概率,以及超标(OOS)产品的比较成本。评估这些变量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对仪器检测和测量TOC浓度变化能力的信心。过渡到RTT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监测和控制过程的能力,同时还对水的TOC和电导率质量属性进行放行。由于在线仪器为监测和控制目的提供了更多的数据,ASTM E2656承认,出于放行目的,“任何所选择的频率都优于只能提供时间快照的离线样品检测。”软件解决方案——DataShare Elite当过渡到实时检测时,数据来源从质量实验室环境改变为生产环境;因此,使用软件来集中数据很有帮助。DataShare Elite是Sievers一项为自动传输和检索与质量属性有关的数据而开发的软件解决方案。DataShare Elite软件提供了一个单独的中心位置来管理所有Sievers TOC和电导率数据——从各不同环境中的多台仪器中提取。使质量部门可以轻松访问在生产环境中生成的实时数据,并远程签发对进入生产的原材料(水)的检测合规。DataShare Elite提供高度可定制化的企业解决方案,具有ALCOA+数据可靠性合规功能、21 CFR Part 11合规性,并使用以下新的数据传输、数据管理和数据安全功能对cGMP指南产生影响:数据传输通过安全网络远程连接或导入数据数据安全性个性化的密码保护唯一用户ID要求数据加密电子签名轻松导入和审核审计追踪可自定义访问、角色和权限基于网络的数据管理封闭的系统架构与活动目录(AD)兼容与本地服务器或现有企业Microsoft SQL服务器一起使用可定制的数据传输和导出远程数据管理远程查看仪器数据并以电子方式签发校准确认和系统适用性测试验证电导率(如适用)TOC样品结果审计追踪轻松搜索、过滤、解析数据并保存协议结果管理和传输生产环境中的数据并反过来支持水系统更快速的放行在事件发生时管理实时数据和审计追踪数据可视化定性和定量数据绘图和导出功能安全数据集成易于集成到LIMS和MES系统中这些功能符合ASTM E2656关于实时检测的报告生成和检测频率的指导实践。审查和对实时数据的趋势分析能力简化了流程,并可通过安全、加密的数据传输,实现更快地放行检测。使用准确且可定制化的数字化签名记录可提供更高效的记录审查过程。最终,这些品质与过渡到实时检测的价值相一致——优化效率并提高患者安全,同时提供简单的解决方案来保持数据可靠性与21 CFR Part 11合规性。◆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环境监测数据首要解决哪些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并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那么,目前我国的环境监测系统处于怎样的状况?未来监测数据如何实现共享?本报记者专访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以飨读者。  中国环境报:目前,我国环境监测整体状况如何?  魏复盛:过去10年到20年,环境监测的项目少,监测的技术主要以现场采样、实验室化验分析等基础手段为主,时间频率比较低,覆盖的区域不全面,因此获得的数据不足。比如过去大气监测是以“1——4——7——11”(月)4个时段模式进行监测。水样的采集则主要根据水期的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3阶段进行采样。污染源采取一年一次抽样检测。  现在,随着自动监测、遥感、无人机等监测手段的发展,我国构建了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监测频率大幅提高,覆盖区域更加全面。300多个地级市的上千个站点都建立了自动监测系统,每分钟都有监测数据,每个月至少有80%以上至95%时间频度的数据量,数据量非常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的连续自动化监测也有了很大进步。全国有一万多个重点污染源,数万套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在运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对生态环境监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具体的指示,提出16字方针,即“全面布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未来,环境监控体系建设体系要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局面。  中国环境报:我国环境监测数据已经有了一定积累,那么,监测数据采集完成后,下一步面临什么问题?  魏复盛:目前,数据监测首要解决的是数据从采集到共享问题,最终实现数据间的互联互通,这对监测数据的利用至关重要。数据共享并不仅仅是指环保部门之间要实现共享,而是与之相关的海洋、水利、农业等横向各部门的环境数据都要实现共享。目前我国有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实现了数据共享,但更大范围的共享和互联还没有做到。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也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中国环境报:针对数据整合的问题,依据我国现有的监测格局,您认为数据整合应该从哪几方面入手?  魏复盛:我认为应当从以下5方面开展:  第一,加强数据建设的顶层设计。如果顶层设计不合理,没有统一联网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没有统一的数据方法,全国几千个空气监测点的数据、几千个监测断面的数据、几万个重点污染源的数据将无法对话、无法联网,最终无法互通共享。这将会影响数据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阻碍环保大数据的实现。  第二,建设数据保真的制度,建立在真实数据之上的数据整合、共享才有意义。数据整合过程前或者过程中,要制定一套科学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方法,针对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或拘留,甚至进行刑事处罚。  第三,从环境质量的监测来说,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态状态等环境质量监测,应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  资金方面由政府全力保证,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数据应同时上传到环境保护部和地方,实现一个数据源,两个接收端,实现监测数据共享。  第四,从污染源监测来说,政府要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测,接受社会的监督。监测数据要上传到当地的地方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重点污染源安装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由企业负责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其监测数据要传送给地方政府和环境保护部。  第五,从执法监测来说,环境监测工作要与环境执法部门形成紧密的互动,环境监测结果要在监测部门和执法部门实现共享。另外,在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上也要实行监测,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环境报:未来,数据整合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魏复盛:环境数据整合的第一个方向就是让数据“开口说话”。数据是一种资源,要进行深度的开发、加工、分析,为政府监管环境提供依据和服务。  第二个方向是数据要开放,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未来,环保部门要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由公众和媒体来监督,一旦弄虚作假,环保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  再者,数据开放后也可以为企业、高校、研究所等机构提供资源,更大程度地挖掘数据资源的潜力,生产更多的数据产品,为环境管理提供更多有益的借鉴。
  • 监测事权上收增强监测数据科学性
    p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耳目与基石。没有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作支撑,生态环保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8-12”天津市滨海新区火灾爆炸事件后,大批环境监测人员与消防及医护人员一起奋战在最前线,将公众最为关心的信息传递出来。 /p p   环境监测网络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p p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简称方案),对未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网络将为政府考核问责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 /p p    strong 谁来测?监测事权上收增强监测数据科学性 /strong /p p   在中国气候传播项目中心副主任李玉洁看来,方案的出台表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将大刀阔斧展开。但将这项工程从美好的顶层设计真正落到实质建设,必须认识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重难点。 /p p   据调查反映,目前生态环境监测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存在人为干扰采样装置,随意篡改监测数据等现象,对科学评价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p p   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就坦言,环保部就发现有些地方为了减轻考核压力,让监测站直接编造监测数据的情况。 /p p   为此,方案的一个亮点就是明确提出,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以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应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 /p p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郝吉明认为,环境监测事权的上收,有利于避免个别地方政府受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对监测数据进行造假,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全局性,增强监测数据的科学性、权威性。 /p p   据吴晓青介绍,今年上半年以来,环保部一直在积极推动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环保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资金保障方面也已作出安排。25亿元中央集中排污费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之一就是保障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p p   不过李玉洁指出,监测事权上收并不意味着监测工作全都要依赖中央。完整的监测机制建立还必然要理清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监测的职责和任务。在发挥政府政策制定和监管功能的同时,还需要充分发挥企业、科研机构、环保类非政府组织以及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的功能,利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类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服务供给。 /p p    strong 怎么测?强化高新技术建设大数据平台 /strong /p p   按照方案的实施思路,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发展方向可以概括为“统一标准”、“信息共享”。 /p p   “这是因为目前相关监测信息的技术规范、评价方法不统一,数据缺乏可比性,共享不足,影响了政府权威性和公信力。”环保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p p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指出,与之前我国的环境监测体系相比,此次推进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无疑在覆盖面以及监测要素上都有大幅度的提升。“原来的监测系统都是比较分散的,不同的部门、地区,比较零散的建立起来的,不管是从规划、规范到信息发布都不是非常统一,共享程度也不高,这些方面希望通过这一次新的建设能够有所改变,能够实现各类数据的全覆盖,包括共享、预报预警能力的提升。” /p p   按照方案要求,未来环境保护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统一相关环境要素的布点、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同时提出要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将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各地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进行联网共享,大力加强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并在信息发布方面,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统一发布。 /p p   据记者了解,一系列工作已经在积极推进中。截至目前,空气质量、水质、土壤环境监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比如,为提前谋划配合“土十条”的出台,上半年,环保部组织启动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辽宁、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完成了点位布设工作。 /p p   在技术应用上,今年,环保部大力推进两颗大气环境监测卫星以及两颗16米分辨率环境卫星后续星的立项与研制。今年年底前,将完善环境遥感监测布局,发布环境遥感“十三五”规划,继续推动“天地一体化”进程。 /p p    strong 如何做?做好任务分解,完善法律法规 /strong /p p   在对未来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充满信心的同时,专家也冷静指出,“目标任务还很艰巨。” /p p   在郝吉明看来,“《方案》提出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是纲领性的文件,下一步还要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拿出更加具体和细化的实施方案。” /p p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高世楫也表示,下一步需要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任务有大致分工,进一步细化落实。首先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任务的分解工作。 /p p   上海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罗海林建议,要进一步明确国家各部委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的职责和任务,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监测事权划分具体落实方式及时间节点。 /p p   在明晰监测事权方面,除了要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环境监测事权,还要明确划分政府和企业环境 /p p   监测事权。明确政府所属监测机构主要承担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与预报预警等职能,其他服务性监测可向市场开放,由社会监测机构承担。 /p p   而对于监测数据可靠性和权威性的保障,郝吉明认为应该对现有的大气、水、土壤、生态、近岸海域等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现状梳理、需求分析,列出需要修订完善的清单,抓紧开展修制订工作,力争统一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努力推进各类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 /p p   此外,郝吉明还建议尽快出台环境监测条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使各项改革的举措固化为法律和制度,使改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扎实推进。 /p
  • 盘点近期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近期,杭州两家企业的运维人员为了偷懒而在在线设施上捏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被环保部门抓了个“现行”,将原本已经甚嚣尘上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话题再一次推向了风口浪尖。事实上,环保监测数据作假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近年来此类事件的发生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究其原因,除了利益驱使外,部分地方、企业通过监测数据造假来逃避监管也是主要原因。小编盘点了近期发生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看面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全国各地都有哪些应对措施问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65a83bb5-4928-424f-a818-950dbdbcbd24.jpg" title=" 83-141014124143562.jpg" width=" 500" height=" 292"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292px " /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济南:“车检”成为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重灾区”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环境保护部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环境保护部今后用两年时间展开专项检查,对地方环境监测数据,特别是空气质量检测数据造假行为进行严查。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近年来,发改委、环保部等部门多次出台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也证实,在车检领域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已经不在少数。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去年9月,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山东省济南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造假黑幕。山东华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君冠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因通过短时拔取集气管、替换车辆检测数据等违法手段,为多辆机动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分别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5万元。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金陵:环保在线监控设备弄虚作假吃官司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刚过完2016年春节长假,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马上着手,为即将在2月26日开庭的诉讼案做庭前准备。这是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效后的全国首个大气领域公益诉讼。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个多月前,自然之友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起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金岭公司),指控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长期持续超标,且有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等多种违规行为,造成了大气污染,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损害。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自然之友以获得的多份政府部门曾对该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文件作为取证依据。并且,山东金岭公司存在环保在线监控设备弄虚作假行为,对此类企业提起诉讼,是对以往的罚款、对作假实施者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的补充,亦为严厉打击环保监控设备数据作假的一次有益的司法实践尝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杭州余杭:超标数据无法显示? 特殊设置企图瞒天过海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杭州市环保局的监察人员在对余杭区的一家企业在线设施检查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污染物测定仪器的历史监测数据中有一个“552.4mg/L”的超标数据,但是这个数据并没有在与环保部门相连接的在线监控平台中显示出来,而是自动被上一个时段的未超标数据所替代。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吴超烽向记者解释道:“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两种原因,第一种可能是污染物测定仪表的问题,另一种则是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随即,监察人员在现场发现使用相同仪表的其他企业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在与仪器厂家进行进一步沟通后排出了第一种可能。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经过测试,监察人员发现该公司所使用的仪器是可以正常监测、显示超标数据,而出现上述“奇怪”现象的原因是有人弄虚作假,采用了特殊的设置导致数据采集仪器只能显示未超标的数据,并自作聪明地删除了操作日志。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杭州:建德某化工厂监测仪器损坏 运维人员偷懒捏造数据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监察人员在对建德某化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家化工厂的在线污染物测定仪器已经损坏,无法正常采集水样,而且已经缺失半个月(2月8日至22日)的监测数据,但在运维台账中却显示2月5日和19日均有运维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此外,监察人员还发现记录里明明显示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但在在质控样比对中填下了仪器比对正常的监测结果数据。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随后,监察人员当场固定证据后,马上对运维单位开始了进一步询问调查,在调取厂区视频监控并指出口供漏洞的压力之下,两位运维人员承认,2016年2月份他们只在26日到企业现场运维了一次,而2月5日和19日的运维记录和质控样比对的监测数据全是两人凭空捏造的,为的是既能应付环保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公司的处罚,又能在过年期间轻轻松松放一个大假。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针对上述那些事件,以前政府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这种恶劣行为的惩处力度并不是很大,才导致这种行为一再出现,现如今,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造假的人恐怕不能再容忍。我们且看一看,面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全国各地都有哪些“伏魔阵”现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山东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 造假将移交公安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报道,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杰表示,为了杜绝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省环保厅将与公安部门联动工作,加大对排污企业监测数据造假的查处力度:“我省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持”零容忍“态度,采取独立调查等方式,对在线监测设施进行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对存在造假的企业,一律实施顶额罚款、媒体曝光,同时移交公安。”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同时,加强在线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营机构和生产销售商家的监管,运营机构参与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运营资格 自动监测设备存在造假漏洞的,一律清除出山东环保市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哈尔滨: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记入社会诚信档案进行行政问责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近日,哈尔滨市环保部门发布国家环保部下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办法》)的通知。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从今年起,按此新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将进行行政问责。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办法》还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杭州:严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相关责任人或被刑拘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众所周知,G20峰会将在杭州召开,因此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也是目前杭州市的重点工作之一,如若此时出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状况,那该如何惩处?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别说,还真有人顶风作案,有两家企业的运维人员为了偷懒在在线设施上捏造环境监测数据,可惜没有躲过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所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根据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因此,不要自欺欺人,聪明反被聪明误。就目前形势看,斩断监测数据作假,是环保监督执法的当务之急。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保障,是保护环境的底线,对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追究企业造假、环保部门造假、地方政府造假,必须增加自上而下的数据抽检核对,获取有力证据,及时发现,给予重罚,并相应追究刑事责任。 /p
  • 人民日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并非个案
    p   环境改善和群众感受直接相关,只能拿真实的数据赢得公信力,以切实的进步增强群众获得感 /p p   随着秋冬季节到来,许多人早上起床后先要看看手机里的空气质量数据,才能安心出门。但近日一则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的新闻,却让人不安:我们每天查看的监测数据,竟也有“受污染”的威胁。据报道,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站长偷配监测站钥匙,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干扰监测数据。目前,5名涉事者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p p   事实上,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并非个案。据统计,仅在2015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等问题,有17省区市立案78起。诸如“戴口罩式”的造假术,在很多地方也有不同版本,有的将采样管插入矿泉水瓶,有的在监测软件上留“后门”......以前造假主体多是企业,这次西安环境数据造假事件之所以让人震惊,在于本该为数据真实性把关的环保部门监测人员,竟然也成了“内鬼”。这不仅让人怀疑一些地方环境治理的决心,也对环保部门公信力造成了损害。 /p p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保工作的基础,数据不准确,治理策略就很难对路。在环境数据上做手脚,从企业角度讲,一般是因为利益驱动而不重视环保 环保部门牵涉其中,恐怕更多是因为相关官员只是把环保视作政绩工具。无论出于政绩考虑、迫于考核压力,还是背地里有什么利益关联,如此玩“小聪明”,编造、篡改监测数据,到头来绝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p p   道理很简单,给环保数据“戴口罩”,在空气质量并无实质性改善的情况下无异于掩耳盗铃。公众对环境质量的判断基于两方面的经验,一是环保部门公布的监测数据,一是个人的直观感受。如果监测数据反映的空气质量和公众感受出现较大反差,甚至截然相反,那么必然会引起公众的质疑和不满。 /p p   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态度是严肃的,有关部门也建立了相关可行的制度,对造假的态度都是零容忍。比如,空气质量监测网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系统等,通过在线实时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数据。西安长安区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造假事件,也正是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在“飞行检查”时主动发现的。 /p p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提升干部对环境监测数据严肃性的认识,剔除那种认为“改个数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的观念,还需要加大问责力度。事实上,对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调查和监测数据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上早有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此次西安造假事件中5名涉事者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这对各地各级环保部门也是一个警醒。 /p p   环境质量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环境改善和群众感受直接相关,只能拿真实的数据赢得公信力,以切实的进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心存侥幸、利令智昏的造假,只会害人害己。 /p
  • 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及天气预报显示屏
    多功能环境监测数据天气预报政府宣传公告显示屏随着多功能环境监测仪器的技术进步和功能强大,对于环境空气质量的各种参数均能进行长期连续的实时监测。所有数据也能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输、保存、分析、显示。国家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重视及巨大投入,带来了环境空气质量的逐年提升。在需要多功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的同时,也同样需要将各类监测数据,例如:温度、湿度、PM2.5、负氧离子浓度、CO、SO2、氮氧化物、噪声、风力、风向等向公众展示。本文介绍的LED显示屏可完全满足环保部门、林业部门、城管部门、气象部门对风景名胜区、生态自然保护区、森林瀑布、城市街道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户外实时显示公布的要求。该显示屏同时也是国家政策、核心价值观、政策法规、文明公约、宣传口号、企业精神、天气预报、突发及紧急事件等等的发布平台。文字、图片、视频均可显示。该显示屏可户外连续运行,防雨防风防雷,采用无线4G网络,实现远程无线的内容发布及更新。显示屏播放动态视频例1: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gyNDAxNzQ4OA==.html彩色显示屏视频:http://player.youku.com/embed/XMzgyMzk5MTg0OA==显示屏播放动态视频例2:http://player.youku.com/embed/XMzgyNDAyMTQyNA==
  • 1年“揪出”2000多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
    p   一些地方、企业动歪脑筋 /p p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监测点位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时发布PM2.5数据......2015年,一张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监测网建成。与此同时,减煤、压产能、控排放,各地纷纷出手防治污染源。治污力度加大,一些地方和企业却偏偏动起歪脑筋,有的百姓反映感受与数据“有距离”。 /p p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明确对数据造假“明正典刑”。2016年1年里2658起监测数据造假案例被环保部门“揪出”,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环保部通报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p p   ——破坏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线、擅自更改自动监测设施。例如,广东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出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投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等多种违法行为。按该厂提供的2012年至2015年7月污水处理量推算,该厂非法骗取污水处理费用达近2000万元。 /p p   ——在“特定”样本中检测,偷梁换柱。环保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污水处理厂现场暗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未从出水口取样,而取自于外置的两个盛水塑料桶,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超标排放污染物。 /p p   ——“污染大户”人一来就停摆,人一走就运转。“我们在河北暗访一家企业时,发现两个烟囱都向外排烟,但第二天上门检查时,企业则称部分设施故障,当日停产。”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p p   排查盲点、加固软肋 /p p   环保工作人员表示,排查监测“探头”盲点、加固环境监测工作软肋,以及打破固化利益链条是下一步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 /p p   “耗子躲猫游戏”频频,连续监测难度大。安徽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污染源与生态监察室主任田春介绍,由于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存在隐蔽性、瞬时性和流失性的特点,长期连续监控又受制于各种因素,因此在调查取证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 /p p   此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属于精密仪器,由专业人员进行软件操控。一些企业通过更换设备主控模块,企业按自己的需要设计出主控模块,交给配合的设备生产商“私人定制”,对现场执法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p p   专家表示,虚假的数据不但直接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还导致监测技术人员质量意识信念丧失,影响环境监测的根本。环保工作的难点在县一级,县级环保力量较弱,要通过改革改变县级环保部门履职问题,着力强化监督职能。 /p p   探索手段使造假无处遁形 /p p   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等专家建议,环保部门对监测数据造假必须持“零容忍”态度,除了强化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职责,还应探索运营方式、市场退出机制等创新手段使造假无处遁形。 /p p   据悉,“十三五”期间,环保部将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权,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系统。同时,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治理质量的主体责任。 /p p   记者采访了解到,山东启动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采取环境质量考核“上收一级”,污染源管理“下放一级”,在监测机制上,实行“转让-经营(TO)”管理模式,即第三方监测,“拧干”水分,取得一定效果。 /p p   马军还建议,应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环保信息知情权,让公众监督成为“雪亮的眼睛”,让环境执法利器“不卷刃”。 /p
  • 在线监测数据造假七大手段
    手段一:堵塞采样头代表人物:临汾市环保局官员2018年3月底,环保部组织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数据异常,采样系统受到人为干扰。临汾市环保局局长张文清,授意办公室主任张烨和监测站聘用人员张永鹏,组织指使许冬等人故意实施破坏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张永鹏组织人员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对全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2018年5月30日,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张文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判有期徒刑两年。6月24日,临汾市政府发布公告,5月27日,已对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手段二:监测仪放在矿泉水瓶里代表人物:株洲市醴陵王坊水质自动监测站2018年8月27日中午,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务院第十八督查组在湖南株洲核查污水直排时,发现株洲市醴陵王坊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水质监测探头插入矿泉水瓶,涉嫌数据造假。手段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代表企业: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2017年5月15日,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通过省级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发现黄冈市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陶公司),涉嫌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调查发现雄陶公司与自动监测设施运维公司联手,篡改伪造二氧化硫排放量自动监测数据,长期超标排放。2017年9月25日,浠水县环保局对雄陶公司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100万元。2017年 11月,浠水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雄陶公司安环部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负责该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的武汉华特安泰科技有限公司运维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浠水县环保局将涉案单位录入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对其实施联合惩戒。这是湖北省首起因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入刑的案件。手段四:假装运行治理设施代表企业:濮阳市范县城区垃圾填埋场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突击检查了濮阳市范县城区垃圾填埋场。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看到的是洒水的路面、苫盖的垃圾堆场、工整齐全的运行记录,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转,显得正常有序,然正常表面下却掩盖着不为人知的秘密。督察发现,渗滤液处理设施中的高效一体化氨氮处理设施氨氮吹脱池空置;生物处理系统A/O池无污泥,MBR池也无污泥且已产生大量浮游生物,特别是深度处理系统早已锈迹斑斑;最后在控制设备间发现,虽然机器在不停运转,但流量计始终显示为0,既没有出水也没有进水;而且该垃圾填埋场也未按要求建设污泥浓缩脱水机。至此,督察人员基本认定了企业虚假运转、应对督察的事实。腐臭且满是浮游生物的处理池一本本造假的运行台账记录 手段五:人为设置程序代表企业:杭州云会印染整理有限公司据环保部通报,2016年3月1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杭州云会印染整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程序被运营管理单位篡改。运营单位帮助企业将数据采集仪软件设定为:超过400mg/L浓度的监测数据自动用以前不超过400mg/L的监测数据代替。手段六:远程操控监测设备参数代表企业:新岩水泥有限公司三明市、大田县环保部门多次接到举报,称新岩水泥有限公司存在污染问题。环保人员决定对该公司在线监控设施进行突击检查。到达该企业在线监控站房,执法人员发现站房已上锁,遂与企业管理人员联系,要求其立即到站房配合检查。然而,管理人员久久不肯露面,令人心生疑惑。苦等半小时后,执法人员依法采取措施强行进入站房。经过调查,执法人员发现上传的数据已被远程控制,而且有人正在修改。整个远程控制过程大概持续90分钟,执法人员依法全程拍摄取证。在一系列铁证面前,该公司人员承认了修改数据的事实。手段七:加装过滤、吸收装置代表企业: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第三方运营维护单位在对其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维护保养时发现采样管线被破坏,企业还私自加装了过滤、吸收装置,于是将这一情况举报到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经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调查询问,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因排放污染物浓度较高,担心数据超标受到行政处罚,对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线进行了破坏,加装了过滤、吸收装置。小结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法排污手段花样繁多。
  • 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严打!
    近日,安仁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和安仁县生态环境局在对辖区污水处理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一家污水处理厂疑似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环境管理的顶梁柱,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决策的基本依据。持续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是2023年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的重点工作任务。近日,安仁县公安局森林大队联合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对辖区污水处理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COD、氨氮、总磷等数据异常,存在环保监测数据造假嫌疑。随即,安仁县公安局森林大队联合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组织专门人员,立即开展深入调查。调查人员通过调阅监控视频、还原指认现场、现场问询和监测取样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后发现,该污水处理厂运维人员在发现自动监测数据异常后,通过采取外挂矿泉水瓶混合水样方式干扰采样监测,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对污水处理厂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污水处理厂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打击处理。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其中,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首次纳入刑法定罪量刑。《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29条是这样规定的: 环评、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故意造假,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环评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2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标准》)。《立案标准》第七十三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且占实际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立案标准》第七十四条: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大数据”让环保监测器有了“大脑”
    &ldquo 如果说物联网是&lsquo 互联网+&rsquo 的眼睛,那么大数据就是&lsquo 互联网+&rsquo 的大脑。&rdquo 对广东柯内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而言,大数据与物联网的结合,解决了一个环保难题:不仅能监测污水排放是否超标,还能通过大数据模型,分析企业是否有偷排嫌疑,排污设施是否闲置。   环保监管存在 三大取证难点   在环保监管中存在三大取证难点:如何判定企业污水是否偷排、企业是否超标排放、排污设施是否闲置?   对环保企业而言,行业存在的痛点,就是企业发展的机遇。广东柯内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正是这样的有心人,通过互联网技术与大数据结合,不仅为企业找到了发展新方向,也为部门监管提供了新的&ldquo 利器&rdquo 。   &ldquo 监控器联网,相当于有了无数双眼睛,但却缺乏一个大脑,而大数据分析就类似于这个大脑。&rdquo 柯内特公司总经理朱斌表示,在对原有的监测系统进行创新研发后,该公司成功开发了一个更为先进的2.0系统,它能够通过大数据分析排查出有偷排、漏排嫌疑的企业,一旦发现可疑企业,系统就会发出预警。   &ldquo 我们通过企业进水量和排水量的差额对比,确定偷排嫌疑对象,通过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转率、活跃性分析,以及PH超标次数,来判断企业排污设施是否闲置。&rdquo 朱斌表示,大数据模型起到了更为精确的作用。在2014年,通过分析24小时的监控数据,这一模型已经准确分析推断出多家存在重大违法排污嫌疑的企业。   运用互联网思维 打造开放生态链   柯内特只是一个只有百名员工的中小企业,如何能跑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的前沿?答案是,与IBM等&ldquo 大数据&rdquo 界&ldquo 巨人&rdquo 同跑,为自己寻找到强大的技术支撑。   2013年,柯内特与IBM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去年,柯内特通过搭载IBM全球领先的大数据模型,实现了环保监测2.0系统的转变。   &ldquo 战略是用未来看现在,战术是用现在来看现在。&rdquo 朱斌认为,对未来的预知能力和预判能力,对一个企业愈发显得重要。面对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今年柯内特决定开发手机APP软件,&ldquo 在APP上,企业不仅每天能看到自己的排污数据,还能看到在行业中的排名。而市民也同样如此,能激发大家的环保责任意识,共同推进环保事业。&rdquo   技术只是工具,更重要的是技术背后的思维。&ldquo 互联网+&rdquo 时代的到来,最大的影响将是商业模式的裂变。&ldquo 一个好的商业模式,能把所有人的力量都调动起来。&rdquo 在朱斌看来,免费、开放、共享、生态链的互联网思维,将是未来主导的商业思想。   受互联网免费、开放思维的启发,柯内特正在下一盘大棋:对环保监测实施&ldquo 终端免费,服务收费&rdquo 的全新商业模式,通过快速积累用户,实现全国性的&ldquo 互联网+环保企业&rdquo 的目标。   &ldquo 将大数据的监测展示层和分析运用层分开,监测数据和硬件可以免费,但数据分析需要收费,盈利模式从先前的卖硬件和服务,变成了环保顾问。&rdquo 朱斌表示,如果按照传统方式去做,今年也很难突破2000个客户,但如果通过硬件免费的模式,可以先把用户积累起来。   &ldquo 更关键的是,它形成了一个万物生长的模式,让每一个环节都得到利益,形成了一个生态圈&rdquo 。朱斌认为,用免费模式,排污企业可以快速地普及在线监测系统,环保部门能完成任务,同行、金融、保险等所有人都将受益,&ldquo 商业模式是在不断迭代更新的,千万不要停止对商业模式创新的思考。&rdquo
  • 企业污染监测仪坏了18天 环保监测平台仍有数据
    p   在企业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仪器,将数据上传到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就能对企业排污实施远程连续监控。 /p p   在鄂州市葛店开发区某企业氨氮在线监测仪的数据记录中,暗访人员发现,今年8月11日到28日共18天的数据严重缺失。维护设备的技术人员说,监测设备故障停机期间,根本没有对污染物进行采样和分析。但暗访人员在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上,却发现排污企业现场监测设备停机的那18天里,平台竟然还记录有完整无缺的数据。 /p p   这家企业为鄂州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当地环保部门是否发现了这家企业监控数据存在异常呢?鄂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万细华称:“像他这样过来的数据,我们根本都不看。” /p p   孝感市某企业安装有废水排放实时监测流量计,暗访人员发现,该流量记录的数据,远远高出监控平台上记录的数据,也就是说废水实际排放量,远远高出环保部门掌握的数据。对此,孝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周国源说,在线监控设施的主体责任是企业,“环保部门监控它末端的排污状况。” /p p   【现场回应】 /p p   “看了短片,很痛心。花了很多钱建设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说,对于监测数据造假,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将造假企业纳入环保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鼓励公众拨打12360进行举报。” /p p   她当场表示,针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当天下午派出专班到鄂州和孝感督办,对涉及的问题整改到位,对有关责任人问责到位。另外,完善监测系统数据异常的报警机制、现场查处机制和跟踪督办机制。 /p
  • 安徽省印发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
    为规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程序,不断规范环境监测市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安徽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本办法所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环境监测技术标准规范等,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或其他故意造成监测数据失实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环境监测数据,是指环境监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通过手工或者自动监测方式形成并对外出具的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分析数据、监测报告等信息。本办法所称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监测数据、结果和报告,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监测机构。本办法适用于在安徽省开展环境监测活动的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和处理。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有关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可参照执行。(一)检查人员组成1. 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一般应成立联合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应包含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技术专家等,其中行政执法人员应不少于2名。2.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应不少于2名,其他人员视情而定。(二)现场监督检查和立案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涉嫌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及时固定证据,按职能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启动立案程序。(三)调查取证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调查取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现场制作或收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1. 需要采样取证的,应由具备相关采样资质人员,按照技术规范实施现场采样。采样过程应采用拍照、录像或其他方式记录。监测机构当事人需在采样记录单和其他证据材料上签字。监测机构当事人拒绝签字的,调查人员应录像取证,并在采样记录单和其他证据材料上注明情况。2. 应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方式,重点收集下列证据。(1)现场监测或采样环节弄虚作假:现场监测或采样原始记录、质控措施记录、排污单位现场工况记录、样品保存和交接记录、环境条件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现场封存样品等资料;(2)实验室分析环节弄虚作假:分析原始记录、质控措施记录、量值溯源记录、环境条件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留存样品等资料;(3)报告编制环节弄虚作假:监测报告(正本和副本)及原始记录、审核记录等资料。(四)通报和移送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的,应当依法依规通报和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应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
  • 陈吉宁首次提依据在线监测数据进行环保执法
    p   1月12日,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介绍,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考核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4-T027-1-1-1.html" strong 细颗粒物 /strong /a 的六省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0.4%。 /p p   面对今年厄尔尼诺现象频发高发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如何保障第一季度空气质量?陈吉宁提出,加强“高架源”污染管控。一季度前完成对国控“高架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实时公开监测数据,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治。同时,环境保护部将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长期超标的国控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p p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控“高架源”仍然有一些没有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从已公开的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来看,仍然有大量超标排放的现象存在。把在线监测数据作为环保执法依据,一些地方已在尝试,但是,前提是要保证数据质量。 /p p    strong 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 /strong /p p   近日,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北京市调研并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时强调,要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特别是北京作为重点的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增加的情况,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更加强化的防控手段措施。并提出强化散煤污染控制、机动车管控、工业企业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区域联动机制等五项措施。 /p p   对此,陈吉宁要求,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方案,严格落实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措施,用硬措施、硬办法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p p   据了解,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考核细颗粒物的六省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0.4%,特别是1~10月份,在气象条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略有不利的情况下,区域整体下降比例达16.2%。 /p p   不过,陈吉宁也指出,进入供暖季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连续出现5次重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除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也是重要原因。 /p p   实际上,环保措施落实不够的问题一直存在。2015年12月,环保部在通报2015年环保综合督查结果时就指出,华北地区已完成22个城市(区)的环保综合督查,督查范围涵盖了华北六省(区、市)。综合督查中发现,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县城或乡镇的特色产业或支撑性产业往往也是排污大户,环保意识薄弱,加之基层环保工作比较粗放,环保不作为、不到位的现象较为常见,环保监管矛盾大。 /p p    strong “高架源”监测不达标停产 /strong /p p   陈吉宁指出,面对今年厄尔尼诺现象频发高发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当务之急是要采取更具针对性措施,保障第一季度空气质量。 /p p   为此,陈吉宁提出了五项要求,包括:要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强化监测信息共享,加强“高架源”污染管控,要严格机动车监管,要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p p   陈吉宁要求,一季度前完成对国控“高架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实时公开监测数据,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治。强化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部将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长期超标的国控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散、小、乱、差”企业和“工业大院”,对违法排污和不能限期达标排放的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p p   马军认为,依据在线监测数据进行环保执法,会有非常强大的执法力度,相比于此前季度检查而言,在线监测可以每个小时反映排放状况,检查密度明显增大。 /p p   “最严厉的按日计罚,现在执行得非常少,主要是执行需要有依据,监测非常少的话,没办法按日计罚,在线监测作为依据的话,实际上很多企业是可以被按日计罚的。”马军说。 /p p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在尝试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环保执法依据,但是,如何保障在线监测数据质量真实性仍是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p p   一位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在大力整治前,一工业大省在线监测企业近50%超标排放,而同一时期,相邻的工业大省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省90%的在线监测企业排放达标,这就让人对监测数据质量存在疑问。 /p p   马军也建议,环保部借鉴一些地区的有益探索,能够保障较高的在线监测数据质量。 /p
  • 我国空气监测数据靠不靠谱?专家:造假是个案
    海南省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右)正在给市民讲解空气自动监测设备工作原理  12月初,京津冀地区发生空气重污染过程,从广州到北京出差的叶敏感到“空气里有一股呛人的味道”。“天空灰蒙蒙的,感觉污染已经到了爆表的水平,但手机APP显示的数据却没想象中严重。是不是数据不靠谱啊?”  雾霾天气频频来袭,空气质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很多人早晨一睁眼,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看看今天的空气状况。空气质量数据到底靠不靠谱?能用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吗?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监测网络  一个城市的某个点位与其他点位数据趋势不一致,就会报警  在一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记者看到,这里竖立着多台采集空气样本的仪器与采集管。采集管身形细长,戴着伞状的帽子。这些就是采集空气的采样仪,空气采集后分流进不同的监测仪,包括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PM10、PM2.5六项污染物。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主任宫正宇告诉记者,监测数据在这里产生后,立即“一点三发”,分别给城市站、省站以及总站发送,原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总站。为了保障空气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立了不少于三级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国家质控平台、区域质控实验室、监测实验室等,可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指标量值溯源和比对。  1436个国控监测站都建立了远程质控系统,具备变化留痕、异常报警等功能。“一个城市有若干个监测点位,在同样的天气状况下,点位数据的趋势应该是相同的,如果某个点位与其他点位数据趋势不一致,就会报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说。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开展了包括PM2.5在内的6项主要空气污染物监测,并实时发布监测信息。  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至关重要,公众可以通过数据了解环境质量现状,遇到重污染天气做好防护;它还是考核一个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依据,同时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近年来环保部组织各级环保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今年2月份,陕西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区环境监测站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进入国控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采样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影响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目前,5名相关工作人员因涉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被警方带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当时总站远程质控系统显示该监测站数据出现异常,因此环保部组织监测总站专家进行了飞行检查,在现场发现了造假证据。”宫正宇说。  “严格的质控大大压缩了造假的空间,使数据向‘真值’逼近,避免监测数据与老百姓实际感受‘两张皮’。”傅德黔表示,“说老实话,监测的数据肯定会有偏差,但这个偏差一般不会与老百姓感受不一致,也不足以影响考核的准确性。”  空气监测数据造假是个案  个别站点短时数据波动,对整体监测数据没有大的影响  为了让监测数据好看一些、排名靠前一些,河南某地在监测站点周围三公里内采取“精准治理”措施,河北一些城市,在监测点周围实施车辆禁限行、清扫车重点洒扫̷̷近期曝出的空气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事件,似乎为监测数据的可靠性蒙上了“阴影”。根据环保部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情况,干扰监测的行为还有未经报批擅自移动监测点位、堵塞采样装置切割进气孔、在进气孔安置过滤装置等。  这些弄虚作假或“打擦边球”的行为,会对数据起到多大影响?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这些行为对数据的影响程度不一。在西安市长安区空气监测站造假事件中,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致使数据失真,这就像戴口罩一样,对颗粒物有明显的阻隔。这样监测到的PM2.5浓度可能会下降30%—50%。  不过,宫正宇强调,一个站点短期造假,或几个站点造假,很容易被发现。“西安市有13个国控站点,每个站点每5分钟产生一组监测数据,一个站点短期内即使监测数据下降50%,不管是造假行为还是仪器故障,远程质控系统很快会有反应,我们会要求运维单位及时处理。个别站点短时数据波动,对整体监测数据没有大的影响,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不会有根本性改变。”  今年7月中国工程院组织进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时,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监测数据,特别是PM2.5数据,进行了质量控制。通过比对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等单位的28个同步观测站数据,发现相近站点多方监测数据具有很好的一致性,表明监测数据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比性,适用于评估工作。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环境统计与监测质量管理处处长海颖告诉记者,2015年一年里,环保部门揪出了2658起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案例,其中查实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违法案例,没有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例。西安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是环保部向司法移交的第一起空气质量监测造假案例。“虽然是个案,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监测出来的数据和老百姓的实际感受有偏差,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虚假的数据会误导政府,导致决策失误,影响治理污染措施的力度。”彭应登说。  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  打击监测弄虚作假行为或将写入“两高”司法解释  必须重拳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环保部去年12月印发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要求,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前不久,环保部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至今年11月底全国338个地级市1436个国控站点监测事权已经全部上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开招标,中标的第三方运维公司运行维护,同时方案要求国控站点站房全部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堵塞人为造假的漏洞。  “目前环保部正着手建立环保与公检法的联动机制,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提高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震慑力。”海颖说,环保部正在与有关部门沟通,将环境监测弄虚作假情形写入正在修订的“两高”司法解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支撑。  “将环境质量作为着力点、加大治理精准度,对监测数据提出全新要求,如果没有可靠的监测数据,精准治污、科学治霾只能成为一种愿望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说,可靠的环境监测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环节之一。遏制环保数据造假现象,需要官员端正政绩观,按照新发展观的要求,加大减排力度,从污染源头解决问题,改善环境质量。  海颖认为,个别地方制定的考核目标缺乏科学性,地方干部工作中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压力转嫁到监测数据上。被考核区县在考核压力下,产生焦躁情绪和急功近利心理,不在污染治理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做文章。  “还有一些地方制定了过高的治理目标,要完成这个目标,在现实工作中不容易实现,为了数据好看,有的人铤而走险。”彭应登表示,要根绝这种现象,政府需要制定切合实际、“跳起来够得着”的环境治理目标。  空气质量随“手”可查  利用“全国空气质量”移动APP,可以在手机上查询到真实可靠的空气质量数据,包括一些中小城市的空气监测数据。  “全国空气质量”移动APP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发,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各地环境监测部门,包括全国各地430多个城市、1800多个监测点的PM2.5和空气质量指数(AQI)数据,并且可以动态显示最近24小时、最近30天的空气质量变化。
  • 隐秘的“神器”,造假的环境监测数据!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落实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环境监测数据不准确、不真实,直接影响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治理成效。近段时间,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时间层出不穷,引发社会强烈反响。自动监测工作专业性很强,非专业人士很难搞懂。随着技术的发展,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方法多、路径广、形式五花八门,无论是从采样、预处理、仪器分析、数据传输,还是绕过自动监测设备逃避监等环节都可以做手脚,新的违法行为手段不断升级、方式更加隐蔽,非专业人士很难发现破绽。对于高污染企业,他们本来应该加大对环保的投入,使得自己能够达标排放,但是,有的企业却动起了歪脑筋,在监测设备上动起了手脚。最近,焦点访谈节目报道并揭露了环保公司的这样一种“神器”,可以帮助高污染企业减少成本的同时还能让环保数据达标。为了实时监测企业的排污情况,生态环境部门一般在企业的烟气排放口进行烟气采样,采样的烟气通过采样管线传输到在线监测站里进行污染物数据分析,分析结果会直接在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测平台显示。2019年,山东滕州一家生产多孔砖的新型建材厂由于深受排放超标惩罚的困扰,接受了一个自称环保科技公司的人推销的一种特殊的环保设备并进行了安装。这家新型建材厂新安装的设备投入使用后,烟气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确实实现了稳定达标,但是由于数据不正常的稳定,这个情况很快引起了滕州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注意。2019年7月,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对其进行突击检查。经过多方寻找,在采样口通往在线监测站的线路上,检查人员发现了一根多余的管线。跟随这根神秘的管线,生态环境局的检查人员一直走到了几十米外的办公室,发现这根管线在进入办公室后,通过墙顶的小孔通入了另一个房间。房间里,他们把氮气接入采样管线,稀释采样气体,从而达到干扰在线监测数据的目的。塑料软管、三通管件、氮气瓶,就是环保科技公司的人来给砖厂安装的所谓环保设备。并且安装的管线都非常隐蔽,不会立刻查到在哪个地方,包括管路都包装成电线,有的直接藏到二氧化硫取样管里。同时,在另一家新型建材厂,检查人员找了几个小时毫无线索后,在监测站房的顶棚里发现了接入氮气的三通管件,而为了找到氮气瓶,更是一路把埋藏氮气软管的水泥地挖开,才最终找到藏匿地点。对砖瓦企业来说,与其花大价钱升级环保设备,加大环保耗材投入,不如安装这些环保科技公司推荐的氮气干扰设备来得划算。而监测数据被干扰的背后,是企业往大气里排放的超标气体对环境造成的巨大伤害。最终,滕州市的这四家砖厂因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被处以15万元的罚款,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通过调查,索某贝、王某令、孙某、李某飞进入了公安部门的视线。这四个人中,王某令和孙某的名下有着正规的环保科技公司,服务对象主要就是砖瓦企业。平时他们就是打着环保科技公司的幌子,在干着推销干扰在线监测设备的业务。像这样的顺手推销并不是这个团伙仅有的手段,通过给中间人好处费,让他们牵线搭桥是这个团伙发展业务的另一个手段。找老客户或者通过中间人介绍毕竟客源有限,这个团伙还经常在自媒体平台发布监测数据调试的广告,招揽更多的生意。一旦有需要,砖瓦企业就会自动找上门。通过王某令等人的多渠道操作,他们贩卖安装的干扰设备遍及浙江、河北、湖南等多省市。安装的价格也从2019年的几千块一路飙升到2022年的几万块。从2021年底到2022年6月,半年的时间里,王某令、索某贝团伙贩卖安装的在线监测干扰设备共涉及全国6省12地市。2023年,索某贝、孙某、王某令、李某飞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被判处五年零三个月到五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警方还查处涉案企业12家,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涉事企业负责人将另案处理。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越来越隐蔽,趋于专业化、产业化,是生态环境领域的毒瘤,隐蔽而且性质非常恶劣,危害非常大。高污染企业对环保的投入,肯定会增加成本,但企业经营不能竭泽而渔,要算长久账,更要算法律账,算环境账,否则就会得不偿失。就像节目里提及的砖瓦企业和所谓环保科技公司有关人员,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据了解,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继续严厉打击类似违法行为。
  •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源自畸形政绩观
    将监测数据造假问题从行政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更高的约束力,被认为是新环保法的亮点之一。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固然可恶,但指使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更可恶。   4月1日,在有数百名各地监测站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坦言,有的地方确有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他同时告诫,数据真实可靠是监测工作的底线,绝对不能触碰,环保监测人员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监测数据。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不仅直接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而且严重损害环保部门和政府公信,害莫大焉。应当看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根源在于利益驱动,概括起来造假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排污企业造假,通过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制造假数据,达到少交甚至免交环境污染税费的目的 二是环保部门造假,通过编造、篡改监测数据以显示治污政绩,进而为相关人员的晋升铺路 三是地方政府造假,即地方政府领导授意、指使环保部门编造、篡改监测数据,以达到减轻环保考核压力、实现环境质量达标、维护地方形象的目的。   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环保法明确规定: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予以惩处,追究法律责任。这一规定,将监测数据造假问题从行政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更高的约束力,被认为是新环保法的亮点之一。在笔者看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固然可恶,但指使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更可恶。因此,指使造假者应当罪加一等、对其惩处应更为严厉。   然而,现实却是追究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者易,惩处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者难。也就是说,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用于追究企业造假、环保部门造假易,而用于追究地方政府造假难。因为即便不考虑指使他人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者大多位高权重的因素,单是在追究责任时要想找到他们指使造假的证据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事实上,现实中已经有一些指使造假者因为证据不足而免于惩罚。违法成本过低,正是指使造假屡禁不止、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所在。   在此情形之下,笔者以为,遏制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有必要借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并使之成为一条高压线。笔者相信,随着一些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典型案件的发布,环境监测数据&ldquo 干预留痕&rdquo 机制的震慑效应将越来越大,成为遏制领导干部指使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一把利器。   加大抽查力度   目前,环保部已着手制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处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不过,在办法出台之前,也不能让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成为管理的真空地带。上级环保部门要加大上报环境监测数据抽查力度,对发现数据造假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倒逼环境监测人员尊重科学、如实上报,为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人员头上竖起达摩克利斯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正本清源,确保环保工作举措有的放矢、用在刀刃上。
  • 环保部严打数据造假商机 环境监测检测有望成新风口
    p    strong 环保部严打数据造假商机 环境监测检测行业的活多了 /strong /p p   传统污水、垃圾处理领域低价厮杀激烈,谁是环保产业下一个“蓝海”?是黑臭水体、海绵城市?还是土壤修复、污泥处理? /p p   近日,西安空气采样“口罩门”事件甚嚣尘上,其他地区也屡次发现环境数据造假事件。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近年以来,环保部对监测数据更加重视了,检查力度也在逐渐增大。 /p p   而这,又给环境监测检测行业带来新的机会。据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预测,2020年环境监测行业市场规模或将突破900亿元,5年复合增速约为20%左右,有望成为新的“风口”。 /p p    strong 痛点 /strong /p p    strong 今年春天的一则新闻,直到秋天才引爆。 /strong /p p   2016年3月末,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局长何某某、长安区环境监测站站长李某等5名工作人员因涉嫌参与长安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数据造假被警方带走。根据媒体报道,他们曾经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 /p p   无独有偶,近日,福建省在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中也查获一起伪造监测数据案。石狮市环境监控中心在对石狮市绿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源公司”)排污口监控视频进行调阅时,发现排污口水位昼夜变化明显,但在线监测数据却一直保持在2000m3/h左右。 /p p   随后,执法人员赶赴绿源公司排污口进行突击检查,发现绿源公司擅自在自动监控站房旁设立暗房,利用暗房内设备伪造在线监测流量数据,并利用地下管路稀释在线监测水样。为此,石狮市生态环保局责令绿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并将案件移送石狮市公安局,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实施了7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p p   彭应登表示,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一般分为三类,分别是采样环节造假(如在采样点周围洒水)、数据处理环节造假(如修改、删除数据)和分析仪器造假(如修改分析仪器的上、下限)。 /p p   “以前环境监测设备都是由地方来维护,所以数据处理环节的造假居多。现在因为监测事权上收,数据都实时上传了,仪器也委托第三方来运营维护,所以只能在采样环节造假了。”彭应登说,“西安这次铤而走险,说明造假难度大了。” /p p   2015年6月-11月,环保部曾经组织各级环保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2658家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问题,17个省(区、市)共立案78起。 /p p    strong 严打 /strong /p p strong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问题频发,是因为环保部查得严了。 /strong /p p   一家环境监测检测企业的负责人毛真(化名)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环境数据造假是环保部最近抓的重点,在近期开展的环保督查中,关注最多的两件事,一个是污泥非法处置和转运,另一个就是数据造假。 /p p   “环保部门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就是在不通知污染企业的情况下,直接派巡视员去站点。先取样,再检测,然后用检测结果与取样时的在线监测数据相互比对,一旦发现两者差值超过一定的比例,就会涉嫌环境数据造假。”毛真说。 /p p   此外还有专项检查。2015年4月,环保部召开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决定用两年时间开展全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专项检查。 /p p   制度建设方面,将监测事权上收。2014年,环保部在全国选定201个国家直管站开展试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6家第三方公司负责其日常运营维护。一年之后,环保部印发《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完成1436个国控城市空气监测站的监测事权上收。今年10月25日,环保部表示,全国九成多的城市站已经完成交接,1436个国控城市站已交接完成1324个,仅112个尚未完成。 /p p   此次“出事”的西安市长安区监测子站正是先期试点之一。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正是因为约束力增强了,所以西安这次才采取了“棉纱堵采样器”这一不太常见的方法。 /p p   “2013年以前,全国主要城市中至少80%以上都是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2013年后,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结果80%的城市都不能达标。虽然有新标准提高的因素,但如果不是严重造假的话,滑坡不会这么严重。”马军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后的大滑坡,某种程度上也印证了数据的真实性。” /p p    strong 商机 /strong /p p strong   环保部“严打”,给环境监测检测企业带来了商机。 /strong /p p   毛真表示,最近他们接了一单,客户本来有自己的检测公司,原来也都是自己进行检测,但最近却突然发文要求所有子公司普查数据,而且必须找第三方来做。 /p p   “就是因为现在责任很重,出了事领导也要担责,弄得大家都很紧张,已经不相信自己的数据了。”毛真说。 /p p   制度的变革也带来一些机会。例如,国控城市空气监测站过去都由地方环保局来运营,监测事权上收以后,则通过公开招标由第三方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维护。 /p p   7月23日,在2016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会长赵笠钧也表示,未来环保部门还要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通过给企业颁发排污许可证,规定其一年的排污量是多少,企业则通过监测检测形成自己的审计报告,然后向政府部门“自证清白”。中国现在大约有600多万个固定污染源,如果每个企业一年要花10万-20万元做检测,就是一万亿规模的市场。 /p p   在毛真看来,环境监测检测的客户也与传统的环保产业有所不同。传统环保产业如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一单的规模都是上亿元,而监测检测企业的客户则从“小卖店”开始算,例如,一个餐馆要办卫生许可证,就得做环境检测,市场非常大,但每单的规模可能比较小。 /p
  • 在线监测数据可作为环保行政处罚证据
    环保部修订《环境行政处罚办法》3月1日起施行   在线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保行政处罚的证据———这是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出的明确规定。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是在原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基础上重新修订的,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新《办法》规定,环保主管部门可以利用在线监控或者其他技术监控手段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经环保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性数据,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他同时表示,按照新《办法》规定,现场监测数据也可作为证据。“环保主管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对于取得的违法证据,在当事人拒不到场的情形该如何认定?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当事人拒不到场的 无法找到当事人的 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的 暗查或者其他方式调查的 当事人未到场的其他情形等不影响调查取证的进行。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对重点污染企业管理划分了国控、省控两类。按照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规定,这两类重点污染企业都必须安装污染源时时在线监控设施,这些在线监控设施必须与有监管权的环保部门进行联网。也就是说,对应监管的环保部门在它自己的网站上,可以直接看到污染企业的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以及排污是否达标。
  • 智能化管理,实现噪声监测“自动化”与数据“可视化”
    2023年,16部门发布“声十条”,提出2024年底前,设区的市级城市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并与省级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联网。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城市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2025年1月1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不仅如此,一系列行业领域噪声自动检测技术规范等也陆续发布。据了解,“十四五”期间,国家将实现全国地级及以上的城市建成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目前,全国噪声领域科研及产业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随着技术的进步,现代噪声监测系统正朝着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远程实时监控和预警,使得噪声管理更加精准高效,市场更加广阔。为了解当前噪声监测技术进展、应用成效、行业状况及挑战机遇,向大家展现当前噪声监测市场现状,仪器信息网开展了“噪声监测现状与市场动态”主题约稿活动,本篇文章为北京爱唯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稿内容。生产生活中工业运营的噪声会导致一系列问题,从居民健康污染到居民不动产贬值等。减轻工业噪音污染的一揽子方法往往导致更大更贵的一揽子工程。那么,运营者在部署噪声管理策略时,首先的难点是如何在最低的投入下减少系统的总监控成本和资源。工程噪音控制、声屏障和限制营业时间只是有效噪音管理实践的几个例子,这些方法通常需要大量投资,而精确智能化部署可以减少超额监测成本,确保更有效地缓解噪音。澳大利亚Envirosuite公司(简称:EVS),旗下子公司爱唯施,有30多年的环境管理经验,以自主开发的智能环境管理软件和噪声监测设备为平台,向客户提供实时及持续的噪声监测,分析报告,溯源预测等功能为一体的专业噪声管理方案。(1)智能噪声监测软件实现环境数据可视化和自动化:EVS 的Omnis和Anoms是基于云的数据管理平台,提供24/7的噪声监测与数据分析,以专用算法和建模将远程设备的数据可视化,实时设定、监控和导出报告,以实现自动管理其辖区的多个环境参数。包括预测潜在的环境噪音问题,跟踪噪音水平随时间的变化,以及环境影响评估等。同时提供噪声事件回放以及噪声阈值警报功能,可用于即时调查违规的噪声事件(频谱图或波形格式),还可以根据导致超标的原因进行噪声分类,帮助了解哪些噪声源不合规,以便进行降噪措施调整以提高噪音合规性。图:EVS 的智能噪声监测软件实现环境数据可视化和自动化(2)适用于任何环境的全天候实时噪声监测设备:EVS 提供专业的全天候噪声监测设备EMU3700 ,可部署在机场、工业、市政运营区内或周边社区的任何场地。EMU3700能够捕获准确的噪音和天气数据,这些数据与EVS噪音监测软件的专有算法相结合。为用户提供可视化的数据分析与见解。用户友好界面可实时查看噪音和天气数据。使操作人员能监控从设备端到远程的数据。包括测量指数,多种标准的报告格式,警报和报告的触发级配置。产品符合AS/NZS 62368-1 CE & FCC等安全性和合规性标准,独立IEC61672:2013 1级型批认证。Envirosuite的NMT 3700系列专门设计用于在恶劣环境中进行永久、移动和便携式的无人值守操作和噪声监测。产品可以安装部署于采矿作业、工业设施,机场,城市环保和建筑工地等各种行业应用。案例1: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噪声监测项目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于2005开始使用EVS为其安装25个噪声监测终端NMT和ANOMS 机场噪声管理软件,通过不同站点安装NMT噪声监测设备,实时监测记录站点周边的噪声数据, 并通过ANOMS远程管理软件进行噪声监测与分析报告,管理雷达、飞行计划、天气和投诉等一系列环境管理解决方案。爱唯施对后期运维方面的站点校准、硬件软件使用和技术支持、对硬件故障进行判断和排除、对软件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用我们的解决方案跟踪噪声、航班,解决投诉,有效处理了机场与居民、航空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为机场环境管理和噪声合规提供了稳定而有力的支持。图:Envirosuite 噪声监测智能化管理系统案例2:北京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项目北京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用EVS噪声管理方案进行城市声环境监测,监测系统于 2007 年安装、2008 年 2 月通过最终验收,已经过多年连续工作,系统在全市包括 1 个监控中心(C/S 架构,服务器及系统软件、客户端软件)、18套噪声监测设备(16套设备在线运行, 2套设备备用),爱唯施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和团队,对本系统提供运行维护服务保障。为项目提供专业的噪声监测管理和报告,运行多年来以其专业性和运行稳定性为国家站噪声采集和分析提供了重要数据,获得了一致的好评和认可。噪声监测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中国噪声监测系统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zwnj 这些趋势反映了社会对噪声污染问题的关注度提高以及对噪声监测和管理需求的增加。Envirosuite使用专有技术和实时可视化数据来帮助行业和社区的噪声监测管理并保持合规性,EVS的环境智能技术提供灵活和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来帮助您应对噪音及振动的挑战,通过改善环境性能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p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p p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p p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当前,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制约了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创新机制,健全法规。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p p   ——多措并举,综合防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 /p p   ——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加大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p p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p p   二、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 /p p   (四)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地、州、盟),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可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被环境保护部约谈的市(地、州、盟),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环境保护部、省级党委和政府。 /p p   各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各相关部门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五)强化防范和惩治。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重点解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以及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问题。 /p p   (六)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明确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记录责任与义务,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对党政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应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 /p p   三、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 /p p   (七)依法统一监测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测规范,加快完善大气、水、土壤等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标准规范,健全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设覆盖我国陆地、海洋、岛礁的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统一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的问题。 /p p   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发布环境质量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 /p p   (八)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境保护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拘留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境保护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等信息资源实行共享。 /p p   四、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 /p p   (九)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p p   (十)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逐步实现全国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 /p p   五、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 /p p   (十一)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p p   (十二)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标准物质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 /p p   六、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p p   (十三)严肃查处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p p   环境监测机构在提供环境服务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省级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p p   (十四)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排污单位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十五)推进联合惩戒。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p p   (十六)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p p   七、加快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能力 /p p   (十七)完善法规制度。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条例,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依法处罚。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研究建立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推进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的标准化建设。 /p p   (十八)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现有资源建设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实验室、污染物计量与实物标准实验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实验室,提高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提升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管理能力,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南、西南等地区,委托有条件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任务,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监测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p p   (十九)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环境监测科技水平。 /p p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保障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和工作经费。环境保护部要把各地落实本意见情况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执纪问责等方面的事项。 /p
  • 首个“微环境实时监测网”上线
    进地铁站时或逛街前,可通过提示牌看到地铁站内或商场内的细颗粒物PM2.5的实时数值 上班前,先了解办公楼、办公室内的空气质量状况。11月25日,国内首个&ldquo 微环境实时监测网络&rdquo &mdash &mdash &ldquo 清天朗日指数&rdquo 在北京上线运营。   该系统由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验证、美国斯坦福大学提供大数据算法支持,检测并上网的PM数据能精确到每楼每车每户。   世卫组织提醒,大部分公众每天在室内工作生活20多个小时,对人们产生更多影响的是居所、办公楼和汽车等&ldquo 微环境&rdquo 空气质量 而室外大气污染物的60%&mdash 80%能进入密闭室内。   北京睦合达公司总裁孙翯说,与各地推出的&ldquo 大气质量报告&rdquo 不同,&ldquo 清天朗日指数&rdquo 侧重收集和反映办公楼、学校、幼儿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及车内、居所等&ldquo 微环境&rdquo 空气质量。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指数能通过&ldquo 空气地图&rdquo 形式实时展现周边数据,包括空气质量指数、空气净化器综合评价指数、健康影响评价指数等,涵盖PM2.5、PM10、净化效果评价等参数。   &ldquo 未来还将拓展到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甲醛及心率、血压等可穿戴指数。&rdquo 清天朗日联盟秘书长黎佳说,目前该系统已在北京铺设200多个公共空间点位、500多个人点位 将为全国各地市免费提供检测设备20万套,提供软硬件支持,建立全国统一的&ldquo 清天朗日指数&rdquo 。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员李富胜说,我国已初步建立较完善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但室内空气质量状况过于微观、琐碎,目前并没有统一数据网络和标准,&ldquo 清天朗日指数&rdquo 填补了空白。
  • 十二五将加强污染减排监测数据库建设
    记者10月15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在国务院近期发布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将建设县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善区域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立减排监测数据库并实现数据共享。   同时加强氨氮、氮氧化物统计监测,提高农业源污染监测和机动车污染监控能力。推进减排监管机构标准化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省、市、县减排监测取证设备、污染物排放测试分析仪器配备。   同时,十二五还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等准入门槛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把能源消费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能评和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对电力、钢铁、造纸、印染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新建、扩建项目实施排污量等量或减量置换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重点淘汰小火电2000万千瓦、炼铁产能4800万吨、炼钢产能4800万吨、水泥产能3.7亿吨、焦炭产能4200万吨、造纸产能1500万吨等。
  • 环保部将整合近3年雾霾监测数据
    p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环保 /span /strong /a 部3月11日发布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重点整合2013年以来雾霾监测历史数据,开展雾霾预测预警大数据分析与应用 同时,创新监察执法方式,精确打击企业未批先建、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p p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环保 /strong /span /a 部要求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方案要求,提高科学应对雾霾能力。就加强全国雾霾监测数据整合,方案说,要重点整合2013年以来雾霾监测历史数据,同步集成气象、遥感、排放清单、城市源解析和环境执法数据,形成雾霾案例知识库。开展雾霾预测预警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支撑雾霾提前发布、应急预案制定、预案执行和监察执法,为雾霾形势研判和应对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提升科学预霾防霾水平。 /p p   对于环评统一监管,方案表示,建设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推动环评监管事前审批向事中和事后监管转变,实现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数据“一本账”的管理模式。 /p p   方案提出,要创新监察执法方式。利用环境违法举报、互联网采集等环境信息采集渠道,结合企业的工商、税务、质检、工信、认证等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精确打击企业未批先建、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预警企业违法风险,支撑环境监察执法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查究违法行为转变,实现排污企业的差别化、精准化和精细化管理。 /p p   同时,还要开展环境督察监管。环保部要求,研究制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构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政府环境评价考核方法和流程,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方法,为地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企业赔偿制度、生态补偿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p p   方案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重大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监控全覆盖。采集和发布饮用水源地、城市黑臭水体、城市扬尘、土壤污染场地、核与辐射等信息,强化企业排污信息公开。 /p p   建立“一证式”污染源管理模式。环保部提出,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利用排污许可证“证载”内容,支撑排污许可和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评、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环境税)、许可证监管等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唯一的固定污染源信息名录库,对污染源进行统一编码管理,实现污染源排放信息整合共享,有效推进协同治理,开启“一证式”污染源管理新模式。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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