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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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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地表水相关的论坛

  • 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有关要求,建设健康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强化环境健康管理,提高国家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我部制定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5/202207/W020220729350033305073.pdf]“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url]》。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7月27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7月27日印发

  • 《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政策解读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引领、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日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b]一、编制背景[/b]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162号)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质量开展地方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研究,为做好国家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奠定扎实基础。“十四五”期间,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引领、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补齐应急监测和水生态监测短板,着力提升县级监测和大数据应用能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划。[b]二、《规划》的主要内容[/b]《规划》共12章42节。主要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深化大气环境监测、增强水生态环境监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推进声、辐射和新污染物监测、拓展生态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推动生态环境智慧监测、改革创新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重大工程、保障措施。《规划》重点突出“十四五”我省监测工作“两个补齐”和“两个提升”。一是补齐水生态环境监测短板,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成体系、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构建1+1+9的水生态监测体系,推动流域水质监控预警;二是补齐应急监测能力短板,按照“平战结合、分区分级、属地管理、区域联动”思路,完善应急监测响应与区域调度支援机制,形成与辖区内主要特征污染物相匹配的快速应急监测能力;三是提升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推动地方监测机构资质、人员能力、实验场所、仪器设备提升,到“十四五”末,县级监测站具备规范采样、基本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分析、特征因子监测等“五项基础能力”。四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应用能力,做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全业务、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 关于印发《河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align=center][font=方正小标宋_GBK]关于[/font][font=方正小标宋_GBK]印发[/font][font=方正小标宋_GBK]《[/font][font=方正小标宋_GBK]河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font][/align][align=center][font=方正小标宋_GBK]“十四五”规划[/font][font=方正小标宋_GBK]》的[/font][font=方正小标宋_GBK]通知[/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各市(含定州、辛集市)[/font][font=仿宋_GB2312]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经省政府同意,现将[/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河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font]“十四五”规划[/font][font=仿宋_GB231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河北省生态环境厅[/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仿宋_GB2312]河北省农业农村厅[/font] [/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 2022年[/font][font=仿宋_GB2312]7[/font][font=仿宋_GB2312]月[/font][font=仿宋_GB2312]26[/font][font=仿宋_GB2312]日[/font]

  • 关于《四川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开启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根据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编制大纲》(环办气候函〔2021〕252号)、《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0年11月28日)相关要求,我厅编制形成《四川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于2022年11月11日前以单位或个人实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联系人:向?柳?联系电话:13568845709电子邮箱:1499104934@qq.com附件:[img]http://sthjt.sc.gov.cn/default/images/icon16/doc.gif[/img][url=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51/2022/10/11/c51bb866b6384e5e91ebdb5df9f46bf9/files/d7740bf42d5b46a594a145dc0961a15a.docx]《四川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url]

  • 政策解读 | 《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是全省在噪声污染防治领域出台的首份综合性文件。[b]一、制定背景[/b]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噪声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2022年6月5日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聚焦噪声污染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规定、新制度、新要求。2023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16部委印发实施《“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统谋划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立足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省《行动计划》。[b]二、决策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等。[b]三、出台目的[/b]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构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b]四、主要内容[/b]《行动计划》包括十个部分,主要是明确了作目标、任务措施和部门职责,可以说是省级的“声十条”。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16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加强噪声源头防控,加强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和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共治,本着立足全省实际、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了源头防控、分类治理、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线。通过提高声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噪声监管能力、凝聚噪声污染防治合力,明确主要部门职责,提升治理能力,推动落实噪声排放单位和相关管理者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为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提供基础和支撑。[b]五、主要特点[/b]《行动计划》作为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突出巩固工作基础、强化重点管控措施、细化新法规定要求、完善社会共治理念,力求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环境需要。[b]一是体现基础延续。[/b]与区域性大气污染、流域性水污染相比,噪声污染相对来说具有局部性特点,长期以来,各市均已有一套较为成熟的治理模式。《行动计划》作为全省噪声污染防治领域的第一份综合性文件,本着巩固提升的原则,结合现行职责基础,我省由2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较国家文件多5个部门、单位,着力构建噪声污染防治大格局。[b]二是体现问题导向。[/b]《行动计划》将“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总体要求,聚焦噪声扰民投诉的重点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各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受体防护全过程监管,针对重点工业企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细化要求,针对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特点优化举措,致力于逐步提升噪声污染治理水平。[b]三是体现依法共治。[/b]《行动计划》遵循国家和省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对部分条款进行延伸细化。噪声污染防治既为人民群众服务,更需要人民群众参与。《行动计划》明确要定期发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重点噪声排污单位信息,满足人民群众对声环境质量信息的知情权,保障其参与监督噪声污染防治。同时明确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深化自治管理、优化纠纷解决方式、实施全民行动,调动与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噪声污染,推动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 国家计量院赴浙江开展“十四五”计量重点领域科技调研

    近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医学与生物计量研究所刘文丽所长一行在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医学计量相关人员的陪同下,赴杭州、绍兴等地开展“十四五”医学计量科技需求调研。  刘文丽一行首先到省计量院调研交流,该院相关负责人,医学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交流座谈。调研组听取了省计量院在夯实计量基础、完善计量体系、提升计量能力水平及助力我省“三强一制造”和“服务双创”等行动上的工作成效,执行计量“十三五”规划的中期工作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等,并就“十四五”医学计量重点科研方向和进行了研讨。刘文丽一行还在省计量院人员陪同下,调研走访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生仪学院、明峰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杭州院区,听取工作报告,参观机构实验室,探讨先进计量方法,了解相关产业的计量测试需求等。  下一步,浙江省计量院将按照省局与国家院签署的《关于服务浙江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的战略合作备忘录》要求,加强与国家院的沟通交流,增进双方在“十四五”期间的科技合作,加快电离辐射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型放射诊疗仪器、医疗质控标准器、医用超声和激光检验仪器等高能级计量标准装置建设,提高全省最高计量标准装置量传和溯源覆盖率,支撑政府监管履职和我省医疗产业升级增效,确保涉及民生、环保、安全等方面的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  医学计量是确保医疗计量器具量值准确、保证医疗质量可靠、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医疗事故的重要技术保障。近年来,省计量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省质监局中心工作,依法对在用医疗设备实施计量强制检定,确保医疗设备量值准确可靠。同时大力实施一系列“能力提升 ”行动,全面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在医学计量方面组建精准医疗计量创新团队,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质监总局、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等多项科研项目。解决多种医疗设备的溯源问题,从源头上对医疗设备进行质量把关,使其可靠稳定运行,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解决放疗设备校准难题,提升放射治疗精度,提高肿瘤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解决医疗设备计量校准、可靠性等方面的问题,提升国产仪器产品质量,充分发挥计量对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的技术支撑作用。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font=微软雅黑,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font]《贵州省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align=right]2023年1月5日[/align](此件公开发布)[img]https://sthj.guizhou.gov.cn/govapp/lib/ueditor_demo/ueditor2/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cwj/tjwj/202301/P020230113416805653312.pdf]贵州省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pdf[/url]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url=http://law.foodmate.net/show-214522.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url]》和《[url=http://law.foodmate.net/show-221031.html]“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url]》,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研究起草了《安徽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联 系 人:大气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处 刘建胜联系电话:0551—62376222电子邮箱:ahsdqb@163.com附: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4/07/133728511562029.pdf]1.安徽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url][font=&][color=#333333] [/color][/font][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font=&][color=#333333] [/color][/font][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4/07/133737241562029.pdf]2.生态环境部等16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pdf[/url][align=right]安徽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4月6日[/align]

  • 计量、检验检测等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

    [align=center][b][color=#ff0000]计量、检验检测等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color][/b][/align][size=15px] 新华社受权于12日全文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size][size=15px] “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相关内容,摘编如下:[/size][size=15px][/size][align=center][size=16px][color=#ff0000][b]第八章 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b][/color][/size][/align][size=15px] 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size][size=15px][b][size=15px]第一节 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size][/b][/size][size=15px][size=15px] 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在重点领域布局一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技术、工艺等工业基础数据库。[/size][/size][align=center][size=15px][size=16px][color=#ff0000][b]第十章 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b][/color][/size][/size][/align][size=15px][size=15px]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扩大服务业有效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size][/size][size=15px][b][size=15px]第一节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size][/b][/size][size=15px][size=15px] 聚焦提高产业创新力,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size][/size][size=15px][b][size=15px]第二节 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size][/b][/size][size=15px][size=15px] 加快完善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认证认可制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诚信化职业化发展。[/size][/size][align=center][size=15px][size=16px][color=#ff0000][b]第十三章 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b][/color][/size][/size][/align][size=15px][size=15px] 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形成全球资源要素强大引力场,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加快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size][/size][size=15px][b][size=15px]第一节 推动进出口协同发展[/size][/b][/size][size=15px][size=15px] 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size][/size][align=center][size=15px][size=16px][color=#ff0000][b]第二十三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b][/color][/size][/size][/align][size=15px][size=15px] 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size][/size][size=15px][b][size=15px]第三节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size][/b][/size][size=15px][size=15px] 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商贸流通、检验检测认证等平台和智能标准厂房等设施,引导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size][/size][align=center][size=15px][size=16px][color=#ff0000][b]第三十九章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b][/color][/size][/size][/align][size=15px][size=15px]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size][/size][size=15px][b][size=15px]第三节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size][/b][/size][size=15px][size=15px]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推广机制。[/size][/size][align=center][size=15px][size=16px][b][color=#ff0000]第四十四章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color][/b][/size][/size][/align][size=15px][size=15px]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务。[/size][/size][size=15px][b][size=15px]第一节 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size][/b][/size][size=15px][size=15px] 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size][size=15px]完善突发[/size][size=15px]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size][/size]

  •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监察专员办和直属单位: 现将《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img=,center]http://sthjt.sc.gov.cn/app-editor/eweb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img][url=http://sthjt.sc.gov.cn/sthjt/wjtztw/2023/2/6/754b522fcf57404cbd47a74da27852d8/files/%E9%99%84%E4%BB%B6-20230206123541819.pdf]附件[/url]: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align=center]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center] 2023年1月19日[/align]

  • 关于地表水的采样

    想请教老兵一个问题: 由于企业排污污染到地表水,我们需要做地表水的监测,依据GB 3838采样时,里面并没有要求铜锌铅镉需要用0.45微米的滤膜过滤。因为可能涉及到司法程序,实际上我们依据最新的一些监测规范,比如[font=宋体][size=10.5pt]《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虽然并不是GB标准,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吧?包括检测方法,像我并没有用GB 3838推荐的方法,而是使用[font=宋体]《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推荐的HJ 700,想听听老兵您的意见?[/font][/size][/font]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我厅牵头起草了《贵州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url=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fxxgk1/fdzdgknr/tzgg/gggs_5619746/202211/P020221102606003322683.docx]附件:贵州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url][align=right]2022年11月2日[/align](联系人:龙菊,电话:0851-85827239,邮箱:1017114891@qq.com,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 十四五 VOC监测箭在弦上 再谈VOCs 分析技术

    十四五 VOC监测箭在弦上  再谈VOCs 分析技术

    十四五voc列入重点监测目标,现在探讨一下: 今年开展VOCs 57PAMS+13醛酮类,开展57PAMS目前采用液氮制冷 冷柱箱+FID与MS 中心切割模式分析;13种醛酮类采用LC 吸附管分析; 疑问就是:下面这张图采用中心切割的话,是否会因为从进样口进来的流速和最终到检测器流速不一样,从而导致实际样品的浓度发生变化呢?毕竟环境空气含量就有限? 有没有单独做,不采用中心切割模式的? 两者有没有做过比对呢?[img=,690,52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3/202103251158402776_9788_2328678_3.png!w690x526.jpg[/img]

  • 关于地表水的做Se???

    我们的地表水做Se最高做到7.5ug/l,大家地表水最大有多少呢???我们今年3月才开展这项目,没经验。原荧(AFS-820)。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主管部门、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省交控集团、各机场: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align=right]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align][align=right]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align][align=right]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align][align=right]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民政厅[/align][align=right]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align][align=right]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align][align=right]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安徽安全监督管理局[/align][align=right]2023年7月6日[/align][font=&][color=#333333] [/color][/font][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font=&][color=#333333] [/color][/font][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8/08/150359321562029.pdf]安徽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url]

  • 地表水COD的检测

    要检测地表水,是不是必须用锰法更准确?我们现在一直用3C水质测定仪测定地表水,但是如果水质很干净,有时测定就是1点多或干脆就是0。这种情况下,测定清洁的地表水是不是用高锰酸钾法更合适?还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上对水质的划分标准分为高锰酸盐指数和COD,那么,这两者怎么换算呢?因为COD不好测所以才测高锰酸盐指数,是不是有个什么经验公式去进行换算呢?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草拟了《贵州省“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8时。????[url=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fxxgk1/fdzdgknr/tzgg/gggs_5619746/202211/P020221102358640187908.docx]附件:贵州省“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docx[/url][align=right]2022年11月2日[/align](联系人:王志华,电话:0851-85824093,邮箱:1029552814@qq.com,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 地表水测试

    我们厂要求测地表水的COD等指标,就是自来水,COD一般在2mg/l,同行们给我建议建议,我用什么方法去做,或者有那家的仪器可以达到这个测量范围,先谢谢了!

  • 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align=center]京环发〔2022〕13号[/align]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通过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低碳试点工作,探索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路径和工作机制,为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累经验,助力本市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低碳试点工作。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低碳试点作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做好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align=right]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align][align=right]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城市管理委 [/align][align=right]   市交通委 人行营业管理部 [/align][align=right]  市金融监管局 [/align][align=right]  2022年6月17日 [/align][align=center]  [b]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b][/align]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探索差异化低碳发展模式、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京政发〔2021〕35号)、《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低碳试点示范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为实现“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提供支撑。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将降碳作为“十四五”时期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战略方向,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标杆引领作用,探索应对气候变化新路径新机制。通过遴选一批低碳发展意愿强、基础条件好、具有带动作用的试点主体,引导试点主体将低碳理念融入试点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积极应用先进低碳技术,深入探索试点建设模式、运行机制、评价方法,及时总结试点目标实现路径和形式,对成熟度高、降碳效果好的试点技术和管理模式加以总结和示范推广,为研究制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政策、法规、标准积累经验、提供支撑,为全社会践行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板。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低碳试点工作,做好相关政策支持。充分调动各试点主体的积极性,鼓励有意愿的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积极探索低碳发展路径。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出发点,协同推进温室气体减排、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适应气候变化等工作,力争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分类推进、互相促进。设置互为关联、互相支撑的四类试点,以先进低碳技术应用为抓手,以低碳领跑者企业为载体,以气候友好型区域为场景,以气候投融资为长效模式,形成良性互动。  定期评估、示范推广。定期开展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的总结评估,及时梳理总结试点的先进技术、有效措施和机制,对效果好的试点予以鼓励和支持,形成示范推广的政策建议。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筛选出一批成熟可推广的先进低碳技术,培育一批碳绩效领先的低碳领跑者企业和公共机构,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绿色低碳的气候友好型区域,凝练总结一批综合性气候投融资政策工具,为研究制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政策、法规、标准积累经验、提供支撑,为带动全社会践行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板。  四、试点类型及内容  按照不同的试点主体和工作内容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四类试点工作:先进低碳技术试点、低碳领跑者试点、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及气候投融资试点。根据国家要求和北京市有关工作需要可适时增加试点类型。  (一)先进低碳技术试点  面向先进低碳技术应用单位,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系统优化、绿色制造、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重点领域遴选出一批减排效果好、应用场景广泛、推广价值高的先进技术开展试点。  重点解决先进低碳技术成本高、难落地等问题,支持重点领域关键低碳技术优先应用,鼓励多种先进低碳技术集成应用。  低碳领跑者试点  结合本市产业结构和碳排放特征,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遴选出低碳发展水平领先的领跑者企业和公共机构,鼓励和支持其制定中长期及近期低碳发展规划,并主动向社会发布目标和进展。鼓励领跑者通过分析能源和碳排放现状,研发生产或应用先进低碳技术及产品,保持领跑优势,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链和供应链,有计划有步骤地迈向低碳发展。  以低碳领跑者作为行业标杆,为行业低碳发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带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低碳转型。  (三)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  面向不同区域管理主体,遴选区域边界明确、工作基础较好、实施意愿较强的园区、街道、乡镇、社区等区域,鼓励参加试点的区域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碳排放及气候特征,在规划设计、区域运行管理、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生态建设等方面采取综合性措施,通过落实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模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海绵城市建设、绿化及土地利用固碳等气候友好行动。  重点探索从规划、土地利用、重点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统筹考虑减缓及适应气候变化措施,形成产业园区、城市生活区、生态涵养区等不同功能区域特点鲜明的气候友好型区域管理及运行模式。  (四)气候投融资试点  按照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总体安排,面向各区政府,动员选择实施意愿强、基础条件较优、具有带动作用和典型性的区,组织推荐参加气候投融资试点。支持试点区探索差异化的投融资模式、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凝练出一批可在全市及全国类似区域推广的气候投融资经验及政策工具。  上述各类试点示范相互联动,形成良性循环,探索推动不同领域减污降碳、低碳发展的模式和机制,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助推绿色低碳发展转型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五、试点主体工作任务  各类试点实施主体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一)编制试点方案  结合实际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包括试点意义、目标愿景、创建指标、行动措施,建立工作机制或内部管理体系,明晰责权分工,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试点任务有基础、有目标、有路径、见实效。  (二)落实试点方案  落实好资金、人员及组织保障,按计划组织实施试点方案,实施过程中做好阶段性评估,确保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创新试点建设方式。发挥创新带动作用,探索各具特色的试点建设模式,创新建设手段,丰富试点内涵。  2.应用先进低碳技术。提升绿色低碳创新水平,积极应用先进低碳技术,建设低碳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提升生产运营智慧化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碳排放。  3.开展碳排放管理。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积极开展碳排放核算和管理。纳入国家或北京市试点碳市场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加强排放数据管理,按时完成排放报告及履约等工作,开展碳资产管理。公开承诺目标,定期发布进展及碳排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创新工作机制。在试点项目范围内探索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及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的创新工作机制,包括实施主体内部管理机制、供应链管理、动员公众参与、推动完善治理体系及国际合作等。  5.提升低碳管理能力。加大碳排放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方面的学习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管理团队和工作人员的低碳意识,提升低碳管理能力。  (三)总结提升  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后,试点主体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自评报告。对照实施计划和目标,做好专项试点工作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自身管理,达到持续提升的目的,并可根据试点实施经验提出政策建议。  六、组织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定期征集、评选入库、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总结评估、示范推广的方式组织推动低碳试点工作,对于不同类型的试点,结合实际给予鼓励和支持。鼓励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低碳试点工作。  (一)试点申报  根据国家和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安排,分期分批组织低碳试点征集工作,有申报意愿的单位按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二)评选入库  对符合试点要求的申报材料,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重点评审申报条件、试点基础、方案创新性、目标先进性、效果示范性等内容,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纳入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  (三)建设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各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试点项目,督促试点实施主体落实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所需资源按计划实施。加强过程跟踪和效果评估,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评估推广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类试点工作开展总结评估。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编制优秀案例集等方式对试点成效进行宣传。编制试点评估报告,凝练试点经验及成效,形成政策建议,并持续完善低碳试点评价标准,推动试点成效好的低碳技术和试点模式在更大范围内示范推广。  (五)政策保障  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大对低碳试点示范项目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等相关政策支持。加大对低碳试点经验的政策采信力度,把试点建设指标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企业和项目绿色认定的重要参考。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为试点建设运营提供融资支持。  (六)长效机制  建立试点项目库,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和全过程跟踪机制。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和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低碳试点示范建设成效,打造绿色低碳公众教育宣传平台,扩大试点成果在京津冀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应用和影响力,利用优秀案例对外讲好北京故事。相关链接:[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zfxxgk43/fdzdgknr2/zcfb/zcjd89/325868352/index.html]一图读懂:《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url][align=center][/align]

  • 【求助】关于地表水铁的预处理

    关于洁净的地表水,是饮用水源水,在做FE的时候直接测量发现比较高,后来用定量滤纸过滤以后,测量值是原来的一半。我想请问一下,洁净的地表水预处理需要什么步骤,还有就是干扰物是什么,我过滤掉的物质里面含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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