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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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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3条措施政策6问6答解读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6月15日印发了[url=http://sthjt.shaanxi.gov.cn/wp2/index.html#/tyym/sywz/sywz?id=79840&bid=80&name=陕环发&firstname=政府文件&name2=陕环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二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三条措施》)[/url],《二十三条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服务措施和亮点做法,解读如下。问题1:《二十三条措施》出台有哪些背景和意义?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近期,中央和我省均召开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出台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省生态环境厅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印发《二十三条措施》,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稳经济、扩内需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的主观能动性,主动作为、积极担当、靠前服务,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全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为企业应享快享尽享政策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为稳e经济、守底线、促发展贡献生态环境系统力量。问题2:《二十三条措施》的总体思路和框架是什么?答:《二十三条措施》聚焦我省生态环境系统主责主业,提出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的总要求,遵循“只要有利于重大项目落地、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有利于守牢生态环境底线,都要最大限度用好政策空间,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推动措施落地”的总体思路,统筹抓、具体抓、攻坚抓,提出了四方面内容23条措施。主要内容聚焦全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持之以恒抓落实四方面,坚持以目标引领制定措施,坚持以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形成一套政策工具“加油包”,在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在靠前服务、便民惠企上出实招,在提升能力、守牢底线中有作为。问题3:《二十三条措施》提出最大限度用好政策空间,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有哪些具体举措?答:《二十三条措施》坚持以目标引领制定措施。紧盯中央和我省关于稳经济、促发展的有关要求,将生态环保工作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紧紧围绕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重大投资项目和稳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来制定措施,依靠改革创新破解难题。通过提前介入项目环评、创新环评审批方式、允许暂缓取得排污权、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最大限度用好政策空间,保重大项目稳增长、支持小微企业保就业;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实现“一次都不用跑”、优化监管方式、环保帮扶指导、财税支持、发展环保产业等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促进发展,切实为企业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问题4:《二十三条措施》提出全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如何保障?答:重大投资项目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全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是稳定经济增长、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稳增长的贡献和意义尤为突出。我们将着重通过以下几方面全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一是专人服务重大投资项目。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煤炭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投资项目加快落地。二是提前介入项目环评。开展环评服务到一线,现场解读最新政策要求,把项目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前端,避免项目前期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风险。三是创新环评审批方式。对部分建设项目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压茬审查审批、实施并联审批。四是允许暂缓取得排污权。年内新投产的重大投资项目,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前,提出申请暂缓取得排污权指标,并书面承诺投产后1年内按彼时政策有偿取得。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政务服务标准化,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会同发展改革、能源等主管部门,妥善处置煤炭行业历史遗留环评问题。问题5:《二十三条措施》提出对由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出台的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的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律限期予以纠正,主要有哪些考虑?答:我省近年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私人汽车拥有量从2010年的182万辆快速增长至2020年667万辆,我省各地近年出台的常态化限行措施是对城市缓堵保畅和减轻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的一种政策探索。此次生态环境系统作为参与部门主动提出调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最大限度用好政策空间,助力汽车产业消费和交通运输复工达产。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中提出“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等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政策,同时提出相关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为进一步提振我省汽车消费市场信心,延伸“取消限购、限迁、皮卡车进城限制政策”红利,保障广大群众复工达产便捷出行,生态环境部门坚决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坚定服务稳增长稳就业大局。从生态环境部门层面,年内各市区对现行机动车限行政策开展自查,对由生态环境部门参与出台的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的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律限期予以纠正,自《二十三条措施》印发之日起,不再参与出台、执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常态化限行措施。二是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十三五”以来,全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不断优化,关中地区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2.7万户,完成散煤治理320余万户,全省累计拆改燃煤锅炉1.9万台,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0.6万台。全省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1.15亿吨,淘汰黄标车、高排放老旧车约34万辆。2021年蓝天保卫战3项国考约束性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全省PM2.5平均浓度首次“破四进三”,达到“30+”,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六项指标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里程碑式突破。这些成绩既离不开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努力,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贡献,通过优化调整政策,优化资源配置,让大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共享改善成果和红利,收获更多幸福感。三是最大限度转化发展优势,为汽车行业发展腾出更多发展空间。我省个别城市当前施行的常态化限行政策主要影响私人乘用车城区出行,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出租车、专项作业车辆等不受限行政策影响,柴油货车一般执行避让、绕行政策。我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数据表明,柴油车NOx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PM超过90%;汽油车CO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HC超过70%,NOx约占5%,当前影响我省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排名的主要指标是NOx和PM,乘用车的常态化限行不是解决当前汽车NOx和PM排放的治本之策,需要转换管理思路,通过油品升级等治本之策来降低汽车污染排放。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陕西省成品油质量升级的通告》,从2022年6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试行供应国六B标准车用汽油,同时省内不再生产、调入国六A标准车用汽油;8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低于国六B标准车用汽油,走在了全国前列。本次油品升级,车用汽油中烯烃含量指标由国六A标准中的18%调整至国六B标准中的15%,整体下降了3%,对臭氧污染防治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我省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改善。截止目前,全省10个国考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2%,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整体持续改善,为经济社会发展赢得更多发展空间。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统筹路、油、车、企治理,推进传统汽车清洁化,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车,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通过优化车辆结构为汽车产业发展腾出更多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让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社会低碳绿色转型。问题6:《二十三条措施》提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哪些考虑?答: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我们将通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机动车限行政策和一市一策开展臭氧攻关等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通过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等以实际行动把握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将生态优势转换为发展优势,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以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统领当前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改进工作作风,联动配合抓好《二十三条措施》落实,最大限度推动措施落地。

  • 环保政策何时不再朝令夕改?

    环保政策要有连续性才行,今天一个政策,等你投资整改了;明天又一个政策,上次的整改又不行了!一个部门一个样,这让不少企业很为难! 一位憋屈的河北企业主说:去年11月份,环保局声称燃煤锅炉必须安装过滤装置,确保烟囱冒出来的是白色烟雾,而且要先交5万元罚款,再办理环评报告。当企业紧张地在一个月内花费20多万元办理了环境评估和燃煤锅炉的改装,环保部门说法却变了,称要限量生产。今年2月份,国家召开大会,要求全部工业用电企业必须停产,有任何证件和报告也不行,一经查处拘留罚款,只好忍着。大会过后大家连夜赶工,因为耽误的时间太长了。然而就在4月1日以后,人们彻底绝望了,国家成立雄安新区,周边所有小乱污的企业全部拆除(不管你有没有报告),居民必须全部更换天然气炉子。官方层面变来变去,时隔5个月,国家政策发生了翻天腹地的变化,老百姓毫不知情只能被动接受。 环保部声称“不允许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设置门槛”,但在今年启动的农用地土壤详查实验室的筛选中不仅设置了技术壁垒,而且还设置了政治门槛。环保政策要深得人心,环保政策要得到有效执行,上上下下都需要诚信,期待环保政策何时不再朝令夕改!

  • 2017年一季度环保政策汇编

    【政策法规】今年一季度环保政策汇编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151025_01_16347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151025_02_16347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151025_03_1634717_3.png

  • 10年内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政策体系

    青海三江源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三江源地区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依靠资源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始终是一对矛盾。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现区域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那么,在这个中国最重要的水资源涵养地和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该如何完善?补偿资金从哪里来?补偿机制如何定位?  中国环境报近日对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国家生态补偿立法专家委员会委员王金南进行了专访。最近10年,王金南在跨界流域生态补偿、煤炭开采生态补偿、三江源生态补偿、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补偿等领域开展了政策研究。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高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培育发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4—2025年)》等文件精神,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5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一、本征求意见栏目下方直接填写反馈我局。二、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25室,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发展处收,联系电话:0755-23910869(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送至ghc@meeb.sz.gov.cn。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特此通告。联系人:李志林,联系方式:0755-23910869附件: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4/11/141106741514921.docx]附件1 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docx[/url]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4/11/141115471514921.docx]附件2 《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url][align=right]深圳市生态环境局[/align][align=right]2024年4月10日[/align]

  • 《环保法》草案成型 首提政策需环境论证

    众望已久的环保根本大法修订已正式起步。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在其第二十七次全体会议上,已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稿)》(以下简称《草案稿》)。《草案稿》共7章48条,修改条文19条,合并6条为3条,新增规定4条。 其中,六大领域纳入修法内容,即对接环境影响评价法,增加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排污申报收费制度,明确企业限期治理责任和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完善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规定。 “和现行《环保法》相比,进步最大的就是强化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增加了对政府的约束力。”一位参与修法讨论的环保政策专家表示,“但是《草案稿》还要经过多个意见征求环节,这一规定能否保留下来,目前难以预测。”

  • 《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政策解读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引领、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日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b]一、编制背景[/b]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162号)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质量开展地方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研究,为做好国家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奠定扎实基础。“十四五”期间,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引领、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补齐应急监测和水生态监测短板,着力提升县级监测和大数据应用能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划。[b]二、《规划》的主要内容[/b]《规划》共12章42节。主要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深化大气环境监测、增强水生态环境监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推进声、辐射和新污染物监测、拓展生态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推动生态环境智慧监测、改革创新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重大工程、保障措施。《规划》重点突出“十四五”我省监测工作“两个补齐”和“两个提升”。一是补齐水生态环境监测短板,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成体系、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构建1+1+9的水生态监测体系,推动流域水质监控预警;二是补齐应急监测能力短板,按照“平战结合、分区分级、属地管理、区域联动”思路,完善应急监测响应与区域调度支援机制,形成与辖区内主要特征污染物相匹配的快速应急监测能力;三是提升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推动地方监测机构资质、人员能力、实验场所、仪器设备提升,到“十四五”末,县级监测站具备规范采样、基本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分析、特征因子监测等“五项基础能力”。四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应用能力,做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全业务、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 政策解读 | 《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

    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b]一、《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有哪些?[/b]前期,生态环境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督办、加强督察问责和正向激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保障等七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意见》出台之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指示,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若干措施》起草期间,先后征求了16市政府以及省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并与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等22个部门(单位)会签达成一致,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生态环境委员会文件印发实施。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的现实需要;是推动省有关部门(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力举措;是推进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b]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b]《若干措施》从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聚力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主动公开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落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督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正向激励机制、关心关爱基层一线干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等十四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b]三、《若干措施》从哪些方面对《意见》作了进一步细化?一是细化履职部门。[/b]为推动落实《意见》中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若干措施》增加了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海洋局、省畜牧局等6个部门(单位)。同时,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时,《若干措施》增加以“部门(单位)职责边界清单”为依据,责任更加清晰、分工更加明确。[b]二是完善报告制度。[/b]为贯彻《意见》中职能部门每年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若干措施》规定,省有关部门(单位)每年4月底前向省委和省政府进行专题报告,主要包括上年度牵头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减四增”等方面内容。[b]三是强化督办落实。[/b]为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若干措施》明确,省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应当及时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好落实。同时,要求各市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督办。[b]四是健全奖惩机制。[/b]为强化正向激励和监督问责,《若干措施》明确,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严肃、精准、科学、有效实施问责;省有关部门(单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察检查;审计部门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b]五是坚持问题导向。[/b]为有效解决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若干措施》明确,省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从严从实推动中央、省级督察发现问题以及信访件整改,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b]四、《若干措施》对省有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一是[/b]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b]二是[/b]及时完善省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b]三是[/b]出台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文件时,应当明确承担具体事项的相关责任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b]四是[/b]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b]五是[/b]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b]六是[/b]每年4月底前向省委和省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b]七是[/b]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落实。[b]八是[/b]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督办,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b]五、《若干措施》对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作出了怎样的规定?[/b]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若干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领导责任,强化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切实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中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若干措施》明确,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落实情况的监督督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除定期听取汇报、组织协调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到现场开展督查督办或牵头负责推动落实。《若干措施》要求,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力度。《若干措施》强调,坚持和落实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政策,保护基层和一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担当、能负责、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 【转帖】宏观经济政策令环保市场悲喜交加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甚至是即将演变成的经济危机,国务院出台了拉动内需的十项措施,财政政策从“稳健”转为“积极”,货币政策从“从紧”转为“适度宽松”,并且在未来2年多的时间内安排4万亿元资金用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资金规模支撑。在十项措施中,涉及环保领域的包括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从政策层面看,对环保产生很大的利好,但从社会资本角度出发对环保市场的反映却是悲喜交加。挤出效应明显宏观政策的4万亿资金由政府使用,使得原本计划市场化运作的项目转而由政府直接投资,对社会资本存在明显的挤出效应。作为中国民营环保企业的代表之一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文一波董事长明显感觉到了这样的形势,他指出,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5-6年的时间,通过市场调动资金,去年的初步统计分析有近50%的资金来源于社会资本。但是,目前地方政府谈BOT项目已经不积极了,或者条件很苛刻了,而且数量还比较多。国有环保企业代表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郭鹏同样认为,在高兴环保投入的同时,却发现这些钱同这些企业没有多少关系,政府主导的排水处、市政局相关部门自己使用这部分资金了。非理性投资打击原有的市场机制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政府强调环保,有让环保使经济降温的作用。目前在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环保有被淡化的可能,一方面这些投资项目来不及作环评,另外简单的粗放的投资会严重冲击原有已经建立起来的市场。目前的情况下,尽管4万亿资金规模中有一部分用于环保投资,但是肯定会冲击原有的市场机制,在来不及完善价格机制等的情况下完成的投资会严重冲击产业的发展。傅涛预测,未来一两年之内会增加很多非市场主体进入到市政领域,短时间无法领悟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成功的经验和教训,如果简单地处理这些市政项目的话,改革必然走向倒退。利率下调有利环保企业扩大投资央行27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利率1.08个百分点、存贷款准备金率对大型和中小型金融机构区别下调。这样的双率下降的“大手笔”调控对于企业融资带来利好消息。郭鹏认为,各地政府都希望提高效率,环境产业服务的社会资本都在这方面下足了功夫,能够解决政府效率的问题。同时,国家一再强调,拉动内需的基础设施投资是引导性投资,而不是单纯的硬性投资。对于专业性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等机会相对来讲还是很大的。资金使用方式是行业关注焦点在11月26日环境服务业商会举办的第二期“总裁圆桌会议”上,对于此次国家市政基础设施投资的使用方式极为关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贾康所长认为,公益性政府应该承担的投资在具体的作用上,应同调动私人资本结合起来,实际上是要承认私人资本的逐利性质前提下,形成一个共赢局面,这个原则在市场经济前提下,可能是唯一选择。贾康所长总结说,对于政府资金从目前情况下分为三种使用方式,一是贴息贷款,属于无偿使用;二是入股资金,必须按照现代产权制度规定的程序,可能不是主导形式;三是无偿资助性质。公共资金具体化的运用形式,对于它的性质来说是最要紧的。第一种和第三种形式现在一直在使用, 贾所长感觉到越来越多地用贴息的方式,因为它具有放大的效应,也是最值得开发放大功能的一种形式。资助可能不能排除,有些地方政府用资助用惯了,程序看起来很清晰。入股比较麻烦,怎么样有效地实行国有资产应有的权力,怎么样得到资产收益,可能很多事情是模糊的,管理起来很棘手。领导一般不敢在这方面签字,承担责任,这个就比较犹豫。韦纪宁先生列举了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鸟巢”的经典项目资金运作的方式。北京市政府特别采取了“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模式,政府首先对投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然后与中标企业共同投资建设,并且交由企业方经营。一定年限之后,项目产权移交给政府。如果这种操作模式能够在市政基础设施此次投资拉动中使用的话,资金的杠杆效应就可以充分发挥出来,社会资本的效率也可以得以显现。

  • 《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align=right][font=???’???¥??a€????????¢?¢a€??????1???’???¤??a€????????¢?¢a€????…a€? !important][url=http://sthjt.sc.gov.cn/sthjt/wjtztw/2022/10/13/4eb6065268ce47a29cc0a44a42864d57.shtml]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url][/font][/align]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印发《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font=???’???¥??a€????????¢?¢a€??????1???’???¤??a€????????¢?¢a€????…a€? !important]一、编制背景[/font]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成渝地区发展。2020年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10月1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对成渝地区健全合作机制、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跨界污染协同治理、探索绿色转型发展新路径、打造区域协作的高水平样板等提出重要要求。2022年2月1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到2035年,成渝地区基本建成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宏伟目标,并明确聚焦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稳步推进区域碳排放达峰,共筑“四屏六廊”生态格局,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着力解决高关注度环境问题,协同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任务。成渝地区地处长江上游,既是西部人口最为稠密、产业最为集中、城镇密度最高的区域,也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化长江上游生态保护,破解区域环境难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设高品质宜居地,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编制本规划。[font=???’???¥??a€????????¢?¢a€??????1???’???¤??a€????????¢?¢a€????…a€? !important]二、总体要求[/font]《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围绕促进四川“一干多支”与重庆“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深度互动,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目标,以一体化治理和保护为要求,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解决跨界环境污染问题为突破,以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支撑,坚持不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从根本上促进经济社会、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是强调“一体谋划”。积极对接重庆,共同确定近期、远期目标指标,开展成效评估,增强协同治理驱动力。二是突出“生态优先”。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上游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三是强调“协同推进”。推动形成地区间功能定位准确、资源优势互补、任务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共建共保新格局。四是坚持“共建共治”。加快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廊道建设,加强跨界污染协同治理,合力管控环境风险。五是强化“创新驱动”。创新区域、流域协同保护治理新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一体化治理体系。[font=???’???¥??a€????????¢?¢a€??????1???’???¤??a€????????¢?¢a€????…a€? !important]三、目标指标[/font]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提出目标是到2025年,区域生态文明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初步建立,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整体达标,跨界水体水质稳步提升。到2030年,区域生态文明体系基本建成,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安全格局基本构建,生态系统功能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展望2035年,生态安全格局全面筑牢,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规划》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改善等4个方面,设置了24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各12项。12项约束性指标中,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6%,万元GDP能耗降低14%,森林覆盖率达41%,河流主要断面生态流量满足程度达90%,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96%,跨界河流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稳中向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9.9%,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font=???’???¥??a€????????¢?¢a€??????1???’???¤??a€????????¢?¢a€????…a€? !important]四、重点任务[/font]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使成渝地区成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重要指示精神,谋划了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包括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格局、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方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影响、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塑造美丽巴蜀宜居风貌等。二是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包括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生态屏障建设、实施生态退化区修复与恢复、实施自然生态系统休养生息等。三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包括强化水生态环境齐防共治、加强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深化土壤污染治理联动、协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四是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包括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预警、强化环境应急准备与响应、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等。五是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协作机制,包括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管理顶层设计、完善联合巡防执法机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政策支撑体系、构建区域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完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等。为支撑主要任务落实,《规划》衔接《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行动计划》等,从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利长远出发,提出了区域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沿江沿岸和城市群生态廊道建设、重点流域水质巩固提升、重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巩固提升、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及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及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生态环境科研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共9大类工程项目。[font=???’???¥??a€????????¢?¢a€??????1???’???¤??a€????????¢?¢a€????…a€? !important]五、保障措施[/font]为保障《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提出了4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与重庆的合作,统筹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加大实施力度,抓好任务落实,形成推动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体化的强大合力。二是严格目标考核。坚持各级党委“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行政首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强化地方政府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做好财政资金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四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动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保、共享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font=???’???¥??a€????????¢?¢a€??????1???’???¤??a€????????¢?¢a€????…a€? !important]六、主要特点[/font]《规划》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各项决策部署,针对川渝两地山岭相联、水脉相通、生态相系的特点,进行了新的探索,主要体现了以下3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强化区域协同。聚焦成渝地区“协同”和“一体化”,统筹各项任务设置,即从我省的问题、需求和目标出发,同时又充分考虑与重庆协同联动的需要,专章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协作机制。二是突出“大环保”格局。在任务设计上不仅涵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方面,也包含构建绿色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低碳产业体系等内容。三是强调项目支撑。坚持以项目为载体,落实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重点任务,形成包含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能力建设等9个专栏,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的系列重大工程项目。

  • 【讨论】2009年自然生态与农村环保关键词:打造低碳乡村

    【讨论】2009年自然生态与农村环保关键词:打造低碳乡村

    2009年我国的自然生态和农村环保工作进一步推进,迎来了更加有利的发展时期。 随着“以奖促治”政策的不断深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突破,众多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得到整治;为了治理湖泊污染,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有益探索,这些湖泊治理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成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战略思想的成功注解;在低碳乡村的推进过程中,我国各地涌现出了许多有意义的样板,在这些地区,农民的生活正在发生改变,生活质量正在得到提升。 但是,我国还有很多突出的生态问题亟待解决:例如,我国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治理水土流失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我国水电开发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和无序开发现象对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实行流域管理,协调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迫在眉睫;我国已成为遭受生物入侵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如何防治外来物种的入侵,让本地生物获得良性的生长环境,成为生态领域的重大课题。 回顾2009年我国自然生态和农村环保工作,编者节选出6个关键词:以奖促治、低碳乡村、湖泊保护与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水电绿色开发和抵抗外来生物入侵,它们是2009年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缩影,也是2010年的努力方向。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311623_193338_1611705_3.jpg[/img]治理后的洱海水质明显好转,基本告别了蓝藻暴发的厄运。[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311623_193339_1611705_3.jpg[/img]随着黄河三角洲生态的日渐好转,大批珍禽前来栖息、觅食。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311623_193340_1611705_3.jpg[/img]四川省彭州市大坪村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在专家指导下,修建土木结构的生态木屋。

  • 【讨论】又有新费种即将开征~环保部建议开征生态补偿费

    4月底,《生态补偿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条例》制定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不同地区发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url=http://finance.ifeng.com/people/detail/official/duying.shtml][color=#1e00ff]杜鹰[/color][/url]强调。环保部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前副主任,现任环保人事司副司长任勇说,生态补偿很重要一点是要确定谁给谁补?首先国家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应该获得补偿。此前,环保部曾划分出1458个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生态功能区,约占国土面积的22%,人口的11%。包括水源涵养区、土壤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洪水调蓄区。“西部保护 东部付费”此次《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国家发改委牵头部门为西部司,意味着此次生态补偿条例的起草,将更多推动东部向西部地区的生态扶贫。“生态补偿主要有两点,一个是收益者付费,得到补偿的应该是保护者,另一个是破坏者付费”,任勇说,比如西部的三江源头,当地水源保护得好,全国人民都受益了,但当地经济可能又会受到一些影响,这时候就应该由中央政府出面补偿。广西大瑶山自然保护区的金秀县,在1998年全面实行林木禁伐之后,林农依靠木材和林下经济植物的收入大幅度下降,出现严重返贫现象。该县1999年贫困人口为9844人,到2003年贫困人口增加到55811人,占全县人口的37%。另外,由于保护区更加严格的保护要求和标准,失去诸如发展工业等其它发展机会。此外,西部地区是中国矿产资源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重灾区,历史欠账很多。仅以山西省为例,环保部环境规划研究院副院长王金南举例,山西每开采1吨煤直接破坏2.48吨水资源。每年开采5亿吨煤,破坏的水资源达12 亿m3左右,相当于山西省整个引黄工程的引水量。“2003年山西省[url=http://app.finance.ifeng.com/data/indu/cpjg.php?symbol=1076][color=#1e00ff]煤炭[/color][/url]工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损失为288.77亿元,约占当年全省[url=http://app.finance.ifeng.com/data/mac/year_idx.php?type=001&symbol=00102][color=#1e00ff]GDP[/color][/url]的11.5%,折合吨煤的损失平均为64.23元,约占煤炭2004年出省平均价格的28%,而这部分损失并未纳入煤炭生产成本”,王金南在报告中写道。

  • 【转帖】“环境经济政策”对中国的影响有多大?

    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上,如果学西方那种“吃法”,那么中国还没“吃饱”就要提前为生态环境付账今年,“环境”已是无可争议的关键词。有人说,环境污染是任何一个致力于现代化的国家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有人说,环境保护是一个后现代的命题,即富裕国度富裕民众“吃饱了”以后提出的更高需求。我本来也同意。但严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如果学西方那种“吃法”,那么中国还没“吃饱”就要提前为生态环境付账。因为中国的人均资源少、环境容量小,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工业化发展的路子;因为那些发达国家早已制订好了有利于他们的各项国际规则,使中国的污染成本不能像他们当初那样转移出去,只能自己硬扛;因为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而非资本主义,更非帝国主义,不能搞生态殖民主义。我们不仅要对自己的人民,也要对世界人民负责。我们只能在人均3000美元时提前解决环境问题。况且,解决环境问题也为中国各项变革提供了试验田。因为环境问题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方面面,几乎囊括了这个时代中所遇到的绝大部分信息,是一个大转型社会的缩影。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国际社会迄今为止,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期制度的办法一个大国发展需要有个魂,科学发展观就是魂;有了魂就需要有个方向,这便是可持续发展战略;有了方向就需要有行动机制去完成,这便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现行的法律与体制进行的变革;而支撑这一变革、贯彻这一理念的,是一套新政策。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它以内化环境成本为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基于环境资源利益的调整,从而建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资源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与传统的行政手段“外部约束”相比,环境经济政策是一种“内在约束”力量,具有促进环保技术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降低环境治理与行政监控成本等优点。根据控制对象的不同,环境经济政策包括:控制污染的经济政策,如排污收费;用于环境基础设施的政策,如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如生态补偿和区域公平。若根据政策类型分,环境经济政策又包括:市场创建手段,如排污交易;环境税费政策,如环境税、排污收费、使用者收费等;金融和资本市场手段,如绿色信贷、绿色保险;财政激励手段,如对环保技术开发和使用给予财政补贴;当然还有财政转移支付的生态补偿手段等等。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国际社会迄今为止,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期制度的办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经济政策对中央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施至关重要。  中国严峻的环境形势使我们比发达国家更迫切需要出台环境经济政策从发达国家的实践历程可以看出,建立和实施一套全方位、多领域、全局性的宏观环境经济政策,能以较低的成本达到有效控制污染的目的。目前,世界各国总结出来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基于两类理论:第一类是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观点,即“科斯手段”,认为明晰产权对环境问题非常重要。第二类是基于福利经济学观点,即“庇古手段”,认为税收收费制度非常重要。综合来看,各国的环境经济政策都具有几个共性:其一,普遍体现为一种政府对经济间接的宏观调控。通过确定和改变市场游戏规则来影响污染者的经济利益,调动污染者治污的积极性,让污染者也来承担改善环境的责任。其二,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利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事前不得不自愿减少污染的目的,而不是事后。其三,政府部门间在环境问题上的政策协调越来越紧密,都倾向一种混合的管理制度。随着环境政策纳入到能源、交通、工业、农业部门的政策中,环境政策与部门宏观发展政策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客观上把经济手段与行政监管更有效地结合起来。其四,逐步从“秋后算账”向“全程监控”转变。这种转变使得某些类型的经济手段,如产品收费、注册管理费、清洁技术开发的补贴和押金制度等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严峻的环境形势使我们比发达国家更迫切需要出台环境经济政策。况且,发达国家现有的环境经济政策的成功经验已摆在那里。而我国目前环境经济手段很少,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独立的政策体系。原因之一是没算好两笔账。一笔是照目前高能耗、高污染的模式发展下去,也就是不实行环境经济新政策,我们重化工业的发展空间还有多大,还将付出多少环境资源代价?第二笔是实行了环境经济新政策后,我们的GDP增长速度要下降多少?政策实施和增长模式转型成本到底有多大?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能否承受得起?算不清这两笔账:决策起来就少了些科学依据。两赢的道路变成了两难的选择。好在环境恶化的形势即便不用数字,只凭眼睛也能看到。形势不允许我们在“万事俱备”下再去实施那些理想的环境经济政策,只能边算账、边研究、边试点、边总结,联合各方力量,全面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 推行环境经济政策,不仅对中国环保事业有重大意义,也为中国科学发展观与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应先建立哪些环境经济政策?这里简单谈一下。一是实行绿色税收,就能通过税收的“胡萝卜”和“大棒”来奖善惩恶。二是加强环境收费力度。彻底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三是建立绿色资本市场,斩断污染者的资金链条。这方面我们已经与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布了相关基础性文件。四是生态补偿试点,为中国制订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奠定基础。五是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利用市场力量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和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六是完善绿色贸易。在西方国家普遍设立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势下,我国的贸易政策应该做出相应调整。七是建立绿色保险。用市场手段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为企业、公众和政府提供一个符合三方共同利益的政策平台。以上粗略介绍的七项政策,在国内外学术界、各相关部门都已经反复探讨过,不是什么新东西。但是在我国政策实践中却迟迟没有推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它涉及到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和各个地区之间的权能和利益调整。当理论的前瞻性与分割管理体制下的利益格局发生冲突时,环境经济政策就难免“知易行难”。因此,我现在谈环境经济政策,不只是要做一个理论研究,更是想呼吁各部门建立节能减排新政策的联合研究机制。仅仅因为一个部门或一个地区的利益,而使有利于更大公共利益的政策实施受到阻碍,这种事并不少见。政策没有推行虽令人遗憾,但更值得深思的是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的深层原因。环境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中国的国际形象不能等,国家的政治稳定不能等,社会和谐不能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能等,人民的生命健康不能等。推行环境经济政策,不仅对中国环保事业有重大意义,也为中国科学发展观与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将成为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重要标志。以绿色为导向的市场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将培育造就担当绿色责任的企业;以绿色为导向的社会是成熟的公民社会,将培育造就担当绿色参与的公民;以绿色为导向的政府是成熟的执政主体,将培育造就担当绿色执政的官员。以绿色为导向的市场、社会和政府将构成绿色责任、绿色参与、绿色执政的有机主体,将构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巨大合力。“绿色中国”有望实现。(作者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

  • 生态环保攻坚这一年

    生态环保攻坚这一年,最具代表性的就是[b]大气污染防治[/b],公众感受最明显的还是大气污染防治。经过持续努力,“大气十条”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各地很多城市都收获了越来越多的蓝天白云。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发展的历史坐标上,2017年无疑是极为关键的一年、非同寻常的一年、令人难忘的一年。滚石上山,迎难而上;逆水行舟,奋力向前。这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大刀阔斧、攻坚克难;以“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的智慧运筹帷幄、深远经略;以“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决心严明责任、狠抓落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奋力前行,积厚成势。从白山黑水到天涯海角,从东海之滨到西北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处处可见;从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到中央环保督察,从保护长江饮用水水源地到禁止洋垃圾入境,生态环保攻坚的捷报频传。新年伊始,瞻望未来。2018,站在历史的交汇点上,已经取得的成就、正在推进的改革、待要实施的蓝图,赋予我们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坚强的意志、更加澎湃的力量。尽管前方仍有困难和挑战,但对于把好生态环保关、走好生态文明路、实现美丽中国梦,我们从未像今天这样充满信心、充满期待、充满干劲。新思想引领新实践——这一年的生态环保攻坚,寄托了人民的殷殷期待,体现了中央的战略擘画,决心更大,站位更高,思路更广2017年10月,北京人民大会堂,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坚定有力的号召响彻寰宇,振奋人心。敏锐的人很快察觉到,与过去相比,十九大报告对于发展目标的表述增加了一个全新的限定词——“美丽”。看似普通的两个字,意味着我国将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维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建设相比,生态文明建设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敏感程度,丝毫不逊色,对执政能力的考验和挑战也丝毫不逊色。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一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和发展规律,以破釜沉舟的坚定决心,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统揽全局的驾驭能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上不断深化、拓展。我们还记得,2017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我们还记得,6月21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调研时强调,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我们还记得,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要求,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我们还记得,8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感人事迹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全党全社会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弘扬塞罕坝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代接着一代干,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为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我们还记得,12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发表主旨讲话时表示,我们应该坚持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自然心存敬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同保护不可替代的地球家园。……这是基于历史的战略考量,这是基于现实的战略决策,这是面向未来的战略擘画。有外媒曾如此评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的生动实践,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探索解决环境与发展难题提供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新认识彰显新高度,新思想引领新实践。我们注意到,各类重大会议,各种重要规划,各个关键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及改革相关要求均纳入其中。从全国两会到党的十九大,环保屡成热点;从三大发展战略到各类发展规划,环保屡成重点;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到行动计划,环保都是焦点。我们注意到,从党中央到最高行政机关、最高立法机关、最高司法机关,中央层面连续发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强音。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发布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文件,全国人大加快环境法律制修订工作,严肃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全国政协多次就加强环保工作开展专题协商,“两高”多次出台司法解释、意见和规定等。我们注意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围绕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这是对发展规律的深刻认知,这是对前进方向的历史定位,这是对实践道路的战略布局。有了这一认知,生态环保攻坚决心更大;有了这一定位,生态环保攻坚站位更高;有了这一布局,生态环保攻坚思路更广。面向未来,我们再次扬帆起航。新探索开创新局面——这一年的生态环保攻坚,改革一如既往成为主基调,创新始终如一成为主旋律,攻坚的动力越发强劲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国度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生态环保工作,需要科学严谨的顶层设计,需要巨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一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多项生态文明改革方案,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性质的“[b]四梁八柱[/b]”日益完善。2017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7月,国办印发《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8月,中央深改组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9月,中办、国办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11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12月,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这些顶层设计,都是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激活环境治理的原动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越是难啃的硬骨头,越是要大胆突破。在一系列制度改革中,最引人注目的还属中央环保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实现了31个省(区、市)全覆盖。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正如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所说的,中央环保督察取得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成效。既推进具体环境问题整改,也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b]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累计向地方交办群众举报10.4万件,地方已办结10.2万件,直接推动解决8万多个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查处了一大批问题企业,问责了一大批党政领导干部。[/b]有的省份被指对部分环保工作放松要求、降低标准;有的省份被指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省份被指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有的省份被指“鼓了钱袋、毁了生态”;有的省份被指环保工作说一套,做一套……中央环保督察直指问题,动真格,重履责,促整改,找准了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的症结所在,挖出了环境问题的病根,刺痛了地方党委政府的敏感神经。在中央环保督察带动下,被督察地方主动调整发展思路,把强化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机遇和有力抓手,借势借力推动解决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深层次问题,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翻过一山又一山,快马加鞭未下鞍。除了中央环保督察,其他领域的环保体制改革也在快速推进。[b]河北、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青海等省市垂改提速,环境监测体系更完善,环境监察运转更高效,执法力量大大加强。京津冀、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共15个省份已经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通过了省(区、市)人民政府审议。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江西省和贵州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致力于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内蒙古、湖南、陕西、湖北、四川、广东、福建、山东等省份继续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等省份稳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三江源国家公园成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试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2017年,环境保护部选择连云港、鄂尔多斯、承德、济南四地试点“三线一单”。一年来,连云港通过“三线一单”把国土空间划分成200多个管控区;鄂尔多斯对区域的资源开发强度和煤化工行业排放总量做出规定,承德、济南也各自出台相应措施。[/b]……所有这些探索创新,让中央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为各地发展积势蓄力。不拘泥于眼前、不受制于现实、不畏惧于挑战。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以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探索前行,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的全新局面。新时代迸发新力量——这一年的生态环保攻坚,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这一重要论断,是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的激励与鞭策、指引与号召。2017年,我们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生态环保攻坚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各类专项攻坚行动有声有色。长江经济带发展,保护优先。“大保护”被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开发”被明令禁止。截至2017年底,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涉及的490个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我们财政并不富裕,资金负担不小,但一定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贵安新区完成贵州省花溪水库上游污染整治工作后,新区环保局局长翁敬在专项执法行动微信工作群中感慨。禁止洋垃圾入境,刻不容缓。[b]2017年7月以来,全国1792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接受了一次拉网式、全覆盖的异地执法检查。同时,环境保护部出台《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等政策文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守护自然保护区,坚定不移。2017年7月,中办、国办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包括3名副省级干部在内的几十名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随之展开,截至目前,10个巡查组已全面完成对31个省(区、市)130个自然保护区的实地巡查任务。排污许可制改革,势在必行。2017年4月,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领到了全国首张具有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一年来,排污许可制在各地逐步推开。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显示,截至12月25日,全国有1.1万余家企业拿到了最新的排污许可证,火电、造纸、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5个行业核发工作基本完成。[/b]——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渐显。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收官。[b]5600人,为期一年,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102个巡查组,2000余人次,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应运而生,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迅速上马,28个专家团队点对点进驻28城。[/b]……一年来,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将大气污染治理作为环境治理攻坚的重中之重。在2017年初大气状况因气象等因素开局不利的情况下,全国环保系统咬定目标、攻坚克难,“大气十条”实施取得明显成效。12月初,北京颐和园,随处可见笑容满面的游人。来自云南的大学生李诗,如今出门已很少戴口罩了:“今年北京的空气确实好转了许多,我去年买的口罩现在还没用完呢。”李诗的感受和绝大多数公众一样,和监测数据结果也高度吻合。数据显示,2017年1月~11月,全国PM10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21.5%,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浓度分别下降38.2%、31.7%、25.6%。其中北京市PM2.5浓度接近60微克/立方米。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2017年10月,环境保护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包括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重点流域,第一次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环境保护部会同多部门赴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宁夏等9个省(区)开展“水十条”专项督导。共计抽查了35个水质断面、102个黑臭水体、37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及其他水环境重点项目共计695个点位。土壤污染防治,加快部署。今年以来,环境保护部牵头成立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则和工作要点,同时强化“土十条”目标考核,与各省区市签订目标责任书。8月,环境保护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编制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并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各地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地方陆续启动。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回过头来看,我们才更能深切理解成绩来之不易。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实打实的措施,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有新进展,生态环保工作才能出新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才能有新改善。——执法攻坚持续加压形成震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年来,环保法治建设再结硕果。[b]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出台,加上此前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三部法律都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b]2017年1~11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35667件,同比增长102.4%。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46件,同比增长31.1%;查封、扣押案件16429件,同比增长121.6%;限产、停产案件7842件,同比增长77.8%;移送行政拘留7827起,同比增长139.1%;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23件,同比增长46.3%。其中,浙江、江苏、广东、安徽、山东、福建案件排名前五,全国所有地级城市均有运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的案件。环境立法趋严,改变了违法成本低的历史;环境司法改革,缓解了司法不畅的阻碍;环境执法强化,扭转了执法偏弱偏软局面;环境守法强化,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的题中之义。……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处处彰显生态文明之路所蕴藏的强大生命力,让人们看到了生态文明之路在新时代迸发出的强大力量。大潮涌动,战鼓催人。长风万里,乘势启航。2018,我们仍将面对诸多挑战。但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携手新时代、贯彻新理念、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亿万中国人民必将凝聚起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以上内容来源于:中国环境报

  • 土壤健康产业的三驾马车:政策、科技与合作

    [size=16px]土壤健康不仅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全球生态平衡和人类福祉的关键。这一产业的发展,不仅关乎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更关系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地球的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政策的引导和农民意识的提升,土壤健康产业正逐步展现出其巨大的潜力和价值。[/size][size=16px]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建议继续加强和完善相关政策,为土壤健康产业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这包括制定更为严格的土壤保护法规,提供财政激励和税收优惠,以及支持土壤健康相关的研究和技术创新。同时,政策制定者应当推动国际合作,建立统一的土壤健康标准,以便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土壤退化的挑战。[/size][size=16px]对于企业,建议积极拥抱技术创新,投资研发,开发出更多高效、环保的土壤修复和改良产品。企业应当注重可持续发展,将土壤健康管理纳入企业战略,通过绿色生产方式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此外,企业还应当加强与政府、科研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土壤健康产业的发展。[/size][size=16px]对于农民,建议提高对土壤健康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到土壤保护的行动中来。农民可以通过践行有机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等方式,为改善土壤健康做出贡献。同时,农民应当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通过意见反馈和公共参与,推动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土壤健康。[/size][size=16px]总之,土壤健康产业的发展需要政策制定者、企业和农民的共同努力。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创新、市场驱动和公众参与,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土壤生态系统。这不仅将为我们的后代留下一个更加宜居的地球,也将为全球经济的绿色转型提供强大动力。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绘制出一个繁荣、健康、可持续的土壤健康产业版图。[/size]

  • 环保物联网,政策大支持

    转载信息网5月15日,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中心国家物联网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携手全球最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法国必维国际检验集团,为惠山经济开发区O-Park智能园区“量身”定制的一套国际认证方案正式“敲定”。“这是全球首个开展国际认证的物联网工程项目,标志着无锡物联网产业在公共检测认证领域实现了一次历史性飞跃”,中心主任钱建明介绍说。  位于惠山经济开发区的这一实验室,是检验检疫系统唯一一家国家级物联网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现拥有博士、硕士等技术管理人员40多名。两年来,该实验室担当起长三角地区物联网产业发展技术“把门人”,先后为无锡、苏州、上海等地物联网相关企业开展各类检测服务1300多批次,服务企业200多家。  国家物联网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落户惠山,为无锡率先形成物联网完整产业链添上了重要一环。看好物联网发展前景,近年来,以无锡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已迅速集聚了一大批物联网研发机构和企业。  但在这一快速扩张的产业链中,为物联网产业提供国际化、专业化技术认证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尚空缺 同时,许多企业在跨入物联网产业中,因缺乏高精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等资源,也急需新品研制、质量控制、技术改进等技术支撑。  “产品要获得市场准入,必须要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质量检查、符合性评定和产品认证,国家物联网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就是要为企业开拓市场、赢得国际话语权提供帮助。”去年6月,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惠山经济开发区开始共建国家物联网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9月又与法国必维集团牵手。  据了解,物联网工程项目认证方案的敲定,使该实验室的认证范围从以前的单个产品拓展到综合工程。双方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围绕园区智能终端设备、网络设备、物联网智慧园区平台等三个方面,在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环境可靠性、信息安全等方面将开展全方位认证评估。  走进国家物联网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一台台来自日美等国的高端设备正在运转。凭借着一流的硬件设备和强大的人才队伍,国家物联网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已享誉长三角。去年,他们为苏州一家企业具有通讯功能的热交换器产品做检测分析时,发现空间辐射有超标现象。经仔细排查,终于寻找到干扰源,使得测试最终达到标准要求,为产品走向市场赢得了时机。针对物联网行业,在环保领域涉足的企业好像并不是很多,前期好像聚光在这方面有些投入,而且国家这次对环保领域的物联网行业有政策性的支持,相信也会带动部分行业的发展

  •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促进技术进步,环保部部组织制定并以公告 2013年 第59号的形式发布了《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

  •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 政策解读④ | 立足新阶段落实新要求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统计工作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统计是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决策、反映管理成效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大对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随着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日趋精细化,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凸显,对统计资料准确性、完备性、精细度和及时性提出更高要求。  生态环境部最新修订的[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301/t20230119_1013802.html]《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url](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统计机构职责、保障数据真实性、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统计资料管理等方面对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进行明确规定,为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统计管理指明了方向,有助于更好地支撑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助于更好地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助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北京市在生态环境部的全面指导下,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工作,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年来积累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管理办法》出台后,北京市将紧紧围绕《管理办法》落地实施,科学谋划,精准发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统计服务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的基础支撑作用,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b]一、完善机制,督促各级部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b]  《管理办法》指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的八个方面任务。《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了生态环境统计综合机构应当履行的九项职责,承担相关生态环境统计调查任务的职能机构的五项职责,以及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履行的两项义务,对于地方建立或完善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机制提供了遵循。  在落实生态环境统计职责方面,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负责对各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开展帮扶指导,组织业务培训,对全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数据进行宏观比对审核,组织开展数据联审、会审及现场抽查复核;区级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对辖区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及现场复核;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方面,《管理办法》要求“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明确领导班子、相关负责人以及生态环境统计人员的责任”,北京市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试行)》要求,明确建立生态环境统计责任人制度,严防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b]二、严格质控,多渠道保障统计数据质量[/b]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管理办法》规定,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落实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求,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北京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开展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落实《管理办法》关于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要求,结合各级职责分工,将采取新举措,着力从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提升统计质量。  一是开展多元化帮扶指导,加强源头把控。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分区包片专人对接指导各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按要素分类开展问题梳理,归纳共性问题定期汇编形成答疑集锦。对于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区,专程赴现场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及案例讨论,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于企业数量多、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通过编制企业年报填写样表、录制小视频等方式解决企业填报环节存在的疑惑。  二是开展统计数据集中会审、现场复核,加强过程把控。抽调区级技术骨干集中对全市数据开展全面审核,在保障企业统计数据完整填报的基础上,对于重点指标突变超过一定幅度的,指导企业追溯到原料、工艺、治理设施等具体环节,审核分析数据变化的合理性。对于产排污工序复杂、污染排放重点企业,开展统计数据现场复核。  三是开展数据多方校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强化统计数据的校核比对,开展排污许可、排放清单、危废管理与排放源统计调查数据的双向校核,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比对分析宏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与排放源统计汇总数据,整体把握区域数据的合理性变化,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b]三、共享共用,强化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和分析应用[/b]  生态环境统计资料是制定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计划,开展生态环境考核、履约等工作的基本依据。《管理办法》规定“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共享和应用”。  北京市在做好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归档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共享应用。一是按照部门统计制度要求,将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标数据报送同级统计部门,在《北京市统计年鉴》上公开发布。二是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北京市生态环境统计年报,不断拓宽社会公众参与面。三是深化应用,进一步挖掘统计数据的应用价值,支撑污染防治措施制定、规划编制、形势分析研判等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b]四、以人为本,抓好生态环境统计队伍建设[/b]  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层级多、难度大,建立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相对稳定人员的生态环境统计队伍是生态环境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管理办法》指出“生态环境统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其统计人员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稳定性”,对生态环境统计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明确要求。为高质量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北京市采取多种方式抓好生态环境统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在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开展前,市级组织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全员业务培训。为便于统计人员系统学习了解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要求,开设专题,全面培训解读调查制度及填报要点;对于专业性较强、数据不易采集的重点指标,重点解释指标涵义及数据获取渠道。在生态环境统计业务培训之外,注重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政策规定的培训,与统计部门联动,组织区级生态环境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市统计局部门统计培训,邀请市统计局专家、业务骨干开展技术指导和交流。  二是开展工作评估。为促进各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质效,对各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评估各区工作重视程度、数据质量、数据报送、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等情况,适时通报评估结果,并通过经验交流的方式营造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举办技术竞赛。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生态环境统计技术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求生态环境统计人员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通过技术竞赛,鼓励生态环境统计工作人员扎实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业务知识,了解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知晓全国及本市统计工作计划要求,深入钻研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实现提升专业素质的目标。

  • 政策解读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的意见》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b]一、出台背景[/b]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稳定大局。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强化土地、用能、环评等保障,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2〕39号),要求切实依法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煤炭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投资项目加快落地,在此背景下,起草了《意见》。[b]二、决策依据及目的[/b]为认真贯彻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2〕39号)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务有关工作部署,全力稳定经济增长、扩大国内需求,将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助推经济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b]三、《意见》的总体要求[/b]一是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上来。二是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项目环评审批,确保申请材料最少、流程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三是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履职尽责,守住依法依规和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防范“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四是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主动对接重大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协同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尽快实施见效。[b]四、《意见》的重要举措[/b](一)建立服务重大投资项目清单和环评管理台账。各市环评审批部门应结合市级服务重大投资项目清单,根据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本市服务重大投资项目清单,建立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台账。(二)切实优化简化环评文件编制。一是充分利用我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做好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选址、选线;二是督促产业园区落实跟踪监测要求,供入园建设项目环评直接引用监测数据;三是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可简化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气象和水文地质资料、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跨区域环境影响、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现有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共享园区基础设施的相关评价内容。(三)提供精准“一对一”服务。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对重大投资项目逐一明确服务企业联络员,提供“环评审批服务清单”,提前介入项目环评帮扶,一次性告知环评手续办理相关事宜。(四)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发挥评估机构和行业专家优势,解决项目环评技术难题。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对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业务帮扶。(五)拓宽审批绿色通道。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子系统,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不得私设任何形式的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不得擅自提级或改变改建、扩建工程内容的环评分类等级。(六)深化审批改革创新。积极推进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对小微企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开展打捆审批改革试点,具体实施可参考《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2〕10号)。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统筹推进、压茬审查审批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环境影响简单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b]五、《意见》的保障措施[/b](一)一是加大环评单位和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强疑似异常经济的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编制环评文件的技术复核,发现问题严格调查处理,激励环评编制水平提升,保障环评编制质量。二是督促落实环评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要求开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环评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项目稳妥实施、取得实效。各市生态环境局要结合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联合惩戒,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环评手续,防范“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行为发生。[url=http://xxgk.sdein.gov.cn/zfwj/lhz/202207/t20220718_4004267.html]有关文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的意见》[/url]

  • 野外生态环保气象监测仪

    野外生态环保气象监测仪

    野外生态环保气象监测仪环保气象监测仪是智慧城市建设中选用多的监测气象设备之一,可实时在线监测气象环境要素的一款微型仪器,拥有大容内存及丰富系统指令,超低功耗设计,高精度测量,维护系统设计,安装简单等特点。环保气象监测仪广泛应用于气象、水文、农业、工业、环保、旅游、科研等城市环境监测和其它领域。环保气象监测仪由集成一体化的高精度气象传感器、数据采集器、支架及防护箱、太阳能供电系统等几部分组成。环保气象监测仪可监测大气温度、湿度、风速、风向,还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降雨量、气压、辐射、紫外线等气象参数,气象站一体化的设计区别于传统分体式传感器,更方便安装和维护,大大降低了故障率。一体式气象传感器可通过串口或配备无线模块直接在PC端读取数据,方便用户做气象数据监测以及系统集成。[img=环保气象监测仪,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120937187141_3653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环保气象监测仪满足GB/T20524-2006国家标准要求,用于测量风速、风向、环境温度、环境湿度、大气压力、降雨量等多个要素,具有气象监测等多种功能。提高了观测效率,减轻了观测人员的劳动强度。环保气象监测仪具有性能稳定,检测精度高,无人职守,抗干扰能力强,软件功能丰富,便于携带,适应性强等方面特点。环保气象监测仪数据采集仪采用IP66防护等级的防雨设计,各个传感器具有快速反应和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的特点,测量精度高,存储容量大,可连续监测,性能稳定,可靠性高,免维护。环保气象监测仪软件操作简单,性能可靠,全程跟踪记录,功耗小,记录时间长,具有断电数据自动存储保护功能。[img=环保气象监测仪,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120937366533_7307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政策解读

    《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6月24日经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9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的出台,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普及和加强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的制度举措,对推动构建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更好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立法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高度重视。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2020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强调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要强化宣传引导,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当前,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压力依然较大、矛盾依然突出、形势依然严峻。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发生根本性改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广泛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我省生态文明教育长期位于全国前列。通过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积极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为生态文明教育规范化法治化打下了良好基础。2019年3月,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共同签署《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合作框架协议》,明确提出“推动生态文明教育立法”。制定出台我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对于发挥我省生态文明教育既有优势,推动构建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二、基本内容《办法》包括总则、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家庭生态文明教育、社会生态文明教育、保障激励措施、附则,共六章四十条。(一)明确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责任。《办法》规定,普及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组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障公民接受生态文明教育的权利。为落实这一共同责任,《办法》规定了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全民参与的原则。(二)规定政府生态文明教育职责。生态文明教育作为一项涉及全体公民的事业,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文明教育的领导,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相关专项规划,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生态文明教育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生态文明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行动。(三)细化社会各方面生态文明教育责任。《办法》从江苏实际情况出发,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特别是学校、家庭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作出规定。同时提出了行业协会、商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在生态文明教育中发挥作用的具体途径。此外,对生态文明教育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门明确。(四)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载体多元化。《办法》规定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明确建立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生态文明教育网络学习课程;鼓励和支持动植物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公共文化设施等向公众优惠或者免费开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环境保护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免费向社会开放。《办法》还把每年6月5日环境日所在的周,确定为江苏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周。三、主要特点(一)基本确立了组织实施体系。《办法》在明确政府生态文明教育职责基础上,具体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规范、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对精神文明建设、网信以及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广电、林业、地震、气象、邮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等的生态文明教育职责作出规定,对行业协会、商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生态文明教育中的作用进行明确。(二)初步构筑了支撑保障机制。《办法》明确将生态文明教育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推选活动的评价标准,使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有了很好的抓手。《办法》还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所需的经费由本单位承担,生态文明教育中涉及清洁生产培训的费用可以依法列入企业经营成本。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应当建立激励评价机制,采取典型示范、基地建设、警示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合作、检查评估等措施,从资金投入、平台建设、社会行动等方面搭建了促进生态文明教育的支撑保障体系。(三)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办法》注重与时俱进,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吸收了法规政策的最新成果,如长江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等。(四)提出了具有引领性的创新举措。《办法》在借鉴部分地方早期立法的基础上,对我省生态文明教育实践进行了总结与提炼,结合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和时代要求创新提出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引领性的制度措施。比如,专章明确家庭生态文明教育的内容与责任,提出并明确“将青少年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应当带头履行生态文明教育责任”“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组织、指导、支持会员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生态文明教育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范围,依法实施信用激励等措施”等等。[align=center][b]江苏省人民政府令[/b][/align][align=center][b]第 157 号[/b][/align]《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已于2022年6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align=center]省长:许昆林[/align][align=center]2022年6月28日[/align][align=center][b]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b][/align][b]第一章 总 则[/b]第一条 为了普及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推动构建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促进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生态文明教育,是指通过开展资源环境国情教育、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传承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等方式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技能和行为习惯的教育活动。第三条 生态文明教育应当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全民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文明教育的领导,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相关专项规划,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生态文明教育重大问题。第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规范、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网信以及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广电、林业、地震、气象、邮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生态文明教育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教育。第六条 普及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组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障公民接受生态文明教育的权利,将青少年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为生态文明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应当带头履行生态文明教育责任。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依法开展、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第七条 每年6月5日环境日所在的周为本省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应当集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主题活动。第八条 对在生态文明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b]第二章 学校生态文明教育[/b]第九条 学校应当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按照规定组织落实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教学要求,充实、培养生态文明教育师资力量和课外辅导员,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教师业务培训内容。鼓励学校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融合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第十条 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启蒙幼儿认识自然环境,培养珍惜自然资源、关心和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生活习惯。第十一条 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学生参加生态文明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态文明行为习惯。第十二条 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生态文明教育相关课程,培养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发挥学生社团等组织的作用,培育、提高学生生态文明素养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技能。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学校将相关内容和要求纳入教学活动安排,保障生态文明教育师资和课时,激励生态文明教育教学创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师资力量建设,指导做好授课教师和课外辅导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应当为学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提供便利和支持。[b]第三章 家庭生态文明教育[/b]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生态文明教育的主体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培育、引导和影响未成年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将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增强生态文明意识,自觉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掌握科学的家庭生态文明教育方法,提高家庭生态文明教育的能力。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学校、社区等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生态文明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生态文明意识和技能培育。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当为家庭生态文明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生态文明教育服务活动。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推选活动,应当将家庭生态文明教育情况纳入评价标准。[b]第四章 社会生态文明教育[/b]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单位文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并支持职工参加生态文明教育。第二十一条 本省建立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当接受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内容。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机构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结合实际,将生态文明教育相关内容和要求纳入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结合实际以管理人员、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操作维护人员等为重点对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第二十四条 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组织、指导、支持会员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等应当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面向公众开展公益性生态文明教育。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纳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第二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面向村(居)民开展生态文明教育。鼓励通过制定村(居)民生态文明公约、推广垃圾分类、促进节能减排、厉行节约用水、杜绝餐饮浪费、举办生态文明讲座等形式,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第二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展、参与公益性生态文明教育。鼓励和支持动植物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公共文化设施等向公众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在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周免费开放,提供生态文明教育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环境保护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免费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国家和本省对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生态文明教育志愿服务活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生态文明教育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指导服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志愿者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大生态文明教育节目的制作和传播力度,刊播生态文明公益广告,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实践,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舆论监督。[b]第五章 保障激励措施[/b]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生态文明教育。鼓励、引导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金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所需的经费由本单位承担,生态文明教育中涉及清洁生产培训的费用可以依法列入企业经营成本。鼓励有关组织和个人加大生态文明教育投入。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等应当推动建立生态文明教育激励评价机制,采取典型示范、基地建设、警示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合作、检查评估等措施促进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和支持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并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鼓励和支持具备场馆设施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开放清单。第三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生态文明教育网络学习课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面向不同群体的生态文明教育读本,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提供资源、指导和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指导支持学校建设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库,完善校本课程,提升生态文明教育质量。鼓励有条件的生态文明教育机构和人员通过课堂授课、讲座、现场体验、网络课程等方式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教育资源。第三十六条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实施督导评估。第三十七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生态文明教育责任,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范围,依法实施信用激励等措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负责人、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以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部门的责任人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将重点排污单位、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排污单位和新建项目单位的上述人员等列为重点培训对象。具体培训对象、内容和学时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导确定。第三十八条 有关组织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生态文明教育责任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可以给予通报批评。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职责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b]第六章 附 则[/b]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 环境监测市场全面放开 环保产业迎政策红利

    环保部近日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放开服务性环境监测市场,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  这是否意味着,与百姓密切相关的空气、水等环境监测数据,都可以由民间来提供了?又该如何保证他们提供的数据准确可靠?记者了解到,江苏作为全国第一个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试点省份,此前已进行了两年探索,我们不妨到这里寻求一些答案。  数千万元市场全面开放  水环境质量怎样?大气污染程度几何?随着人们环境意识日趋高涨,对环境监测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由政府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为主开展监测活动的单一管理体制,越来越难以满足需要。  “由于环境压力较大,江苏对环境监测的需求更为迫切。”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陈志鹏举例说,2007年后,太湖安全度夏期间需要每天下湖监测,江苏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数量全国第一,国控污染源监测点位也居全国前列,这些都对环境监测能力带来了很大挑战。以省环境监测中心为例,这几年承接业务每年都以30%的速度递增,监测人员捉襟见肘。  与此同时,这样一个巨大的市场,其实对不少社会企业极具诱惑。虽然没有具体核算过这个市场的规模,但省环保厅监测处处长张宁红坦言,仅以省一级来看,估计一年的业务量要以“千万元”来计。因此,在我省2012年启动试点之前,省内市场已自发形成约30余家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  “挣钱活”都得交给市场干  社会监测机构可以做什么?在2014年2月省环保厅以1号文出台的《江苏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记者注意到这样的表述:综合监测机构承担“企业社会委托、咨询服务及地方环保部门委托的专项环境监测任务,包括环评现状监测、上市公司核查、污染场地调查阶段监测、危险废物监测鉴别、生态治理工程评估监测、企业自测自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清洁生产审核、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那么,未来,环保部门下属的环境监测机构与这些社会力量之间是否会形成一种竞争关系?陈志鹏摇头否定。他预测,未来应当是“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两者“互为补充”。他分析,与此次改革相适应,将来政府监测机构的职能需要重新定位,将重点承担四项任务: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给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为监督考核提供依据;环境事故发生后提供应急监测以及协助省环保厅监测处,对社会监测机构进行监督规范、技术指导等。换言之,可以到市场上“挣钱”的活都要交给市场去干。  严格市场准入门槛成关键  环境监测交给民间,怎么保证数据公信力?  事实上,江苏试点一年后,社会监测机构一下子从原先的30多家发展到90多家。陈志鹏介绍,江苏的做法,首先是建立市场准入门槛。“这些数据与公众紧密相关,需要一定的技术门槛。”  江苏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分为两类,一为综合检测机构,一为专项检测机构。以前者为例,需具备条件包括:不少于20名在岗专职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名;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600万元,仪器设备现有价值不少于400万元;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能力不得少于80项等。同时,每一位监测人员还必须通过理论及现场操作的培训、考核,持证方可上岗;每两年,省环保厅还要对社会监测机构进行能力认定,未通过认定的,其出具的数据一概不予认可。  市场的力量,也在倒逼企业自我完善。苏州康达环境检测机构是我省第一批通过认证的社会检测机构。其负责人张峰告诉记者,为了让客户对数据放心,他们自己开发了一套“在线实验室”软件,将实验全过程通过视频实时在线播放,大客户可以全过程见证,从而防止数据造假。他坦言,目前市场上不乏造假者,“有一次投标,我们出价200万,竟然有企业出20万,不偷工减料怎么可能呢?”他表示,作为守信企业,他希望市场能够进一步规范。

  • 【转帖】环保部:污泥环境管理体系政策文件浮出水面

    7月22日,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主办的“污泥环境管理体系政策文件讨论会”在北京银龙苑宾馆召开。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作为特邀专业网络媒体参加了此次评讨论会。为了有效解决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问题,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了污泥环境管理体系政策文件。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克服了重重困难,文件初稿终于于昨日浮出水面。该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最佳可行技术导则、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增强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提升环境技术和产业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防止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造成的二次污染,进一步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解决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环境要求,为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监管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促进环境科技创新,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而制定。导则主要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院,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沃土生物有限公司和杭州环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参与单位对导则编写提供支持。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技术处处长王开宇、北京市环境科学院总工王凯军共同主持了此次讨论会。中国环科院固体所研究员王琪、北京市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甘一萍、机械院环保所副所长楼上游、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秘书长杨明珍等来自各方的专家和代表对导则中的污泥预处理、消化、堆肥、焚烧、土地利用以及污泥最佳可行技术选择原则进行了细节化的探讨,对技术政策和规范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气氛非常热烈。最后,王开宇总结说“三个文件尽量区分开,技术政策尽量简洁化,更加具备强制性,和执行性。技术导则则要体现出主流技术和先进方向技术,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我们会尽快完善该文件,争取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推出来。”

  • 四川省生态环境政策法制研究会关于2023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大标准有效供给,四川省生态环境政策法制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根据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川环法研〔2021〕9号)相关规定,本会秘书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第一批立项论证,共1项标准通过了立项论证审查。为确保团体标准的开放性和公正性,拟对2023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会秘书处进行反馈。联系人:谢义琴电 话:028-62090135邮 箱:scaeppfb@163.com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2号楼501室附件:2023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公示名单[table][tr][td]序号[/td][td]标准名称[/td][td]牵头起草单位[/td][td]完成时间(年)[/td][/tr][tr][td]1[/td][td]四川省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及质量控制技术规范[/td][td]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td][td]2023[/td][/tr][/table][align=right]四川省生态环境政策法制研究会[/align][align=right]2022年12月7日[/align]2023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公示名单

  • 【转帖】发改委解振华: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领域将出台新政策

    中证网讯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27日表示,我国“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有望实现。中国将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未来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以及节能服务产业等方面还会出台一系列新的政策。  解振华在27日举行的“中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我国将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对于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以及节能服务产业等方面的发展,还会出台一系列新的政策。解振华表示,中国将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继续加强节能、提高能效的工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大力植树造林,增加碳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的技术,不断地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左右。对此解振华表示,“十一五”规划前三年,我国单位GDP能耗降低了10.1%。今年上半年又下降了3.35%,今年全年有可能接近5%,但是距离完成20%左右的目标还是有相当大的困难。从二氧化硫和COD的减排方面,进展的情况还是不错,二氧化硫可能提前完成任务,COD的任务也是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的。应该说国家确定的“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经过全国各个方面的努力还是有望实现的。

  • 环保部改为生态部

    环保部曾经历六次改革  环保部的前身最早可以追溯至1974年10月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主要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审定全国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1982年5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将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建工总局、国家测绘局、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内设环境保护局。  1984年5月,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其任务是研究审定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提出规划要求,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副总理兼任,办事机构设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由环境保护局代行)。  1984年12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仍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同时也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国环境保护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1988年7月,环保工作从城乡建设部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副部级),明确为国务院综合管理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 【转帖】发改委副主任:节能环保等领域将出台新政策

    中证网讯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27日表示,我国“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有望实现。中国将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未来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以及节能服务产业等方面还会出台一系列新的政策。解振华在27日举行的“中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我国将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对于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以及节能服务产业等方面的发展,还会出台一系列新的政策。解振华表示,中国将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继续加强节能、提高能效的工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大力植树造林,增加碳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的技术,不断地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左右。对此解振华表示,“十一五”规划前三年,我国单位GDP能耗降低了10.1%。今年上半年又下降了3.35%,今年全年有可能接近5%,但是距离完成20%左右的目标还是有相当大的困难。从二氧化硫和COD的减排方面,进展的情况还是不错,二氧化硫可能提前完成任务,COD的任务也是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的。应该说国家确定的“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经过全国各个方面的努力还是有望实现的。

  • 大气治污新政策将实行特别排放限值

    就在按日通报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情况半个多月后,环保部推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最严”产业政策。环保部19日确定,将对包括19个省(区、市)的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在内的重点控制区,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火电、钢铁、石化工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现有项目,实施特别排放限值。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19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建议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将继续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增长,大气环境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不仅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且破坏生态环境,必须采取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措施。  一位参与上述政策制定的环保部专家告诉记者,这是上个月灰霾天爆发以来最有力度的一项大气治污产业政策,这意味着,环保部今后将根据不同区域采取差异化产业政策“这一特别排放限值不仅是国内有史以来最严的,甚至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该专家强调。  环保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上个世纪,美国就在《清洁空气法》中针对部分大气污染严重地区实施严于全国其他地区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我国的“特别排放限值”,此举确保这些地区的环境质量不再恶化,直至慢慢变好。  环保部2012年夏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17 .9万吨,工业源就占到2016.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404.3万吨,工业源则占到2404.3万吨。  “近年来,环保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工业源仍然是我国大气污染物尤其是烟粉尘的主要排放源。”柴发合说,此次针对六大重污染行业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抓住了牛鼻子”。  具体而言,对于新建项目,这些地区从2013年3月1日起,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限值后执行。  对于现有项目,47个城市的主城区范围内现有项目中的火电行业燃煤机组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行业、燃煤工业锅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排放限值后,按照标准设定的现有项目过渡期满后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特别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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