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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风险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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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测前沿交流 | 高风险的微污染物——多重人为胁迫增加了大型城市淡水生态系统的风险
    第一作者:陈苗通讯作者:金小伟、徐建通讯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图片摘要成果简介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金小伟教授级高工团队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徐建研究员团队合作在环境领域著名学术期刊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上发表了题为“Micropollutants but high risks: Human multiple stressors increase risks of freshwater ecosystems at the megacity-scale”的研究论文。该文研究了大型城市(北京市)淡水生态系统中包含农药、PPCPs、非法药物和工业化学品在内的133种微污染物对不同营养级水生生物的生态风险,考查了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对生态风险的影响,并利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分析了多重胁迫对微污染物生态风险的效应,定量了人类活动和气候条件对微污染物风险效应的相对权重。该结果说明淡水生态系统中微污染物的生态风险不可忽略,气候、土地利用、水文条件等因素均会影响微污染物的生态风险,在进行水域管理时必须综合考虑多重胁迫因素。引言人类世以来,淡水生态系统越来越多的受到人类活动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气候变化、水文调节、土地利用和化学污染物是威胁河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主要因素。同时,随着土地利用和城市化的加剧,许多淡水生态系统正面临着生物多样性丧失和功能改变。除土地利用外,水环境中的有机微污染物也因其普遍分布和潜在的生态风险而引起广泛关注,长期接触微污染物会对水生生物和人类健康构成重大风险。在流域尺度的自然环境中,多种复杂的胁迫因素相互作用,对淡水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很难确定其主要驱动因素。已知有机污染物与城市、耕地等人类土地利用有关,然而,以前的研究侧重于定性探索,缺乏对土地利用与多种微污染物暴露模式或生态风险之间的定量研究。以往对流域微污染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暴露、毒性和潜在生态风险。部分研究侧重于单一类别微污染物或某类污染物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定性关系,而忽略了土地利用的多尺度影响。先前的研究没有确定土地利用和气候条件对多类型微污染物风险效应的相对权重。本研究主要关注大型城市淡水系统中微污染物的分布模式、生态风险及其受气候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效应,特别是土地利用的多尺度效应及多重胁迫的影响,以期为流域尺度水域治理和管控提供有效的保护策略。图文导读微污染物的分布特征图1 北京市地表水中13类微污染物的浓度(a,*:P枯水期;c,e.平水期),不同字母表示显著差异(P有机磷酸酯(OPEs)抗病毒药(ANVIs),枯水期平均浓度分别为483、225和150 ngL−1。不同行政区域和河流中微污染物的分布和相对组成不同。南部区域的浓度明显高于北部区域,这与人类活动和污水处理厂分布显著相关。微污染物的生态风险图2 不同类别微污染物对不同营养级水生生物造成风险的比例(a.枯水期,b.平水期)。根据平均浓度(c)和最大浓度(d)确定的优控污染物(TUs1)在平水期,96.7%、100%和100%区域的藻类、无脊椎动物和鱼类受微污染物的慢性影响,这一比例高于枯水期(分别为41.7%、98.3%和100%)。在平水期,8.3%、33.3%和1.7%区域的藻类、无脊椎动物和鱼类处于高风险,而枯水期的比例分别为11.7%、3.3%和0%。有机磷农药(OPPs,杀虫剂)、三嗪类农药(TPs,除草剂)和OPEs占鱼类、藻类和无脊椎动物风险的最大比例,在枯水期分别占47.9%、46.6%和 56.5%。与平水期相比,不同的是拟除虫菊酯对鱼类风险的占比最大(图2a-2b)。这些结果表明,微污染物是威胁水生生物和生态系统的重要因素。根据微污染物的平均浓度,对其生态风险进行排序(图2c-2d)。18种微污染物被确定为优控污染物,其中高风险和中风险分别有7种和11种。TU分别为445.9、300和182.4的λ-氯氟氰菊酯、六嗪酮和磷酸三(2-乙基己基)酯(TEHP)的风险最大,验证了农药和OPEs的潜在风险。此外,敌敌畏、吡虫啉、毒死蜱和三(1-氯-2-丙基)磷酸酯(TCPP)表现出较高的环境风险。该优控清单有助于管理和控制北京市甚至其他类似大型城市地表水中的微污染物。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对生态风险的影响图3 枯水期(a、b和c)和平水期(d、e和f)河岸带不同尺度(0.1~15km)内耕地、不透水表面和植被地与藻类、无脊椎动物和鱼类生态风险的关系研究了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对不同营养级水生生物慢性风险的影响(图3)。当河岸带缓冲区分别超过5 km和2 km时,耕地对无脊椎动物和藻类的慢性风险有显著影响(p)(图3b和3c),平水期影响最大的是缓冲区范围分别为1 km、2 km和5 km(图3e)。对于植被地,所有尺度缓冲区的土地利用(宽度为0.1 km的缓冲区除外)对慢性风险表现出显著的负效应(p和3f)。河岸带缓冲区中大于2 km的土地利用类型对三类水生生物的慢性风险有显著影响,表明太宽泛的河岸带缓冲区范围并不能解释当地的污染状况。在规划土地利用策略时,必须考虑最佳河岸带缓冲区,这有利于以较低成本获得理想的生态效益。图4 结构方程模型显示的气候条件和人类土地利用对藻类、无脊椎动物和鱼类慢性风险的直接和间接效应(a)及相应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系数(b)利用SEM确定了人类土地利用和气候条件对三种不同营养级水生生物生态风险的直接和间接效应(图4,χ2=14.784,df=17,CFI=1,RMSEA=0.000)。人类土地利用对水质参数(WQPs)和新污染物浓度有显著的正效应,尤其是对NH3-N(标准化路径系数β = 0.40, Pβ = 0.87, Pβ=0.91,PP种优控污染物,该清单可能有助于大型城市的微污染物管理和控制。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对不同营养级水生生物的慢性风险效应不同,其结果对规划土地利用管理和流域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多重胁迫因素,包括气候条件、污染排放,尤其是人类土地利用,影响着微污染物的生态风险。在控制流域内的微污染物时,有必要同时考虑这些多重因素。然而,气候变化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影响,它与污染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在短期内不明显。未来的研究可以更多地关注微污染物与长期气候变化之间的相互作用。淡水生态系统中多重压力源的相互作用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以后的研究中应该重视这些相互作用的机制研究。本项目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资助。
  • 生态环境部发布《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f1902996-f558-4d7c-8056-fb01361e621e.jpg" title=" 生态环境部标准.jpg" alt=" 生态环境部标准.jpg" / /p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该技术导则。标准中规定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的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污染地块土壤异位修复和原位修复、地下水抽出处理和原位修复、以及风险管控效果的评估。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物质与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效果的评估。 /p p   现生态环境部已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相关单位,相关意见可于2018年10月27日前反馈至生态环境部。 /p p   联系人:伍斌 /p p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p p   邮政编码:100035 /p p   电子邮箱:turangguanlichu@mee.gov.cn /p p   电话:(010)66556320 /p p   传真:(010)66556340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10/attachment/96978965-34ee-42a6-b0cc-348f8a9a1c60.pdf" target=" _self" title=" 1.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textvalue=" 1.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1.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10/attachment/2d547eaa-aba8-4871-9d82-285a9272b4b6.pdf" target=" _self" title=" 2.《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textvalue=" 2.《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2.《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a /span /p
  •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将对海洋生态和人类健康带来巨大风险
    2023年8月24日,日本罔顾国际社会和组织的质疑和反对,强行启动了核污水排海计划,正式开始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水排放至太平洋。根据该计划,核污水排海时间将至少持续30年,2023年度将把约3.12万吨核污水分4次排放,每次约排放7800吨,完成首次排放需要17天左右。核污水排海带来的危害将是不可逆的,造成安全威胁是多方面的,产生的影响更是全世界和长期的。日本核污水排海在多领域造成严重影响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严重破坏全球海洋生态系统。自2013年福岛核污水泄漏事件以来,曾多次检测出于太平洋海域打捞出的鱼类含有放射性物质。例如,2019年福岛县鱼联曾捕获到铯元素严重超出标准的“斑瓮鳐”。2020年,菲律宾科技部核研究所发现,西菲律宾海的放射性物质呈上升趋势,从珊瑚虫身体中分离出了超常浓度的碘-129。福岛核污水净化不完全,含有的核素具有极强放射性与毒性,将会形成长时间的辐射危害,并可能诱发疾病和基因突变,这些危害是不可逆的。福岛核污水主要运用多核素去除系统(ALPS)处理,该系统是通过化学沉淀法和吸附的方法,截留和分离污水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经过该系统处理过的福岛核污水中仍含有氚、碳-14、锶-90、碘-129、锝-99、钴-60等放射性核素,将这些核污水直接排放入海,一旦通过海洋生物进入食物链,会通过食物链传导和累积放大效应,对海洋生物造成放射性污染,严重损害海洋生态系统及海洋生物多样性。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严重危害到公众健康。日本福岛核污水中含有放射性核素,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并富集,会对人类DNA产生影响,将造成人类后代畸形、肢体残疾、细胞癌变等等健康问题,对人类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威胁将持续几百年甚至上万年之久,对世界各国人民的健康福祉将会造成不可预测的破坏和危害。此外,当前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这一解决方案存在诸多风险与不确定因素,相关的风险评估和研究非常不足。不少国际组织都对此表达了担忧。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所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3年后太平洋另一端的美国和加拿大将遭到核污染影响,10年后蔓延至全球海域。美国海洋实验室协会在去年12月就发表过一份声明,表示他们对日本的数据并不信服。夏威夷大学的海洋生物学家罗伯特-里奇蒙曾指出:“我们看到了一份不充分的放射性和生态影响评估,这让我们非常担忧,日本不仅无法检测到进入水中、底泥和生物体中的物质,而且如果真的发现了,也没有办法去除它。”日本福岛核污水对太平洋沿岸国家的海洋经济造成巨大冲击。优良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海产品贸易和渔业可持续的自然资源基础。太平洋海水遭受福岛核污水污染,将对东盟及太平洋沿岸国家的水产养殖产业及贸易活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印尼、越南、菲律宾等国受到波及的概率较大。印尼是全球市场养殖对虾的最大供应国之一,在金枪鱼和罗非鱼出口方面也占据重要地位,2020年,印尼水产养殖产量为1484.5万吨。2020年,越南水产养殖量为461.5万吨,水产品出口额为85亿美元,占全球总额的5.6%。东盟的主要水产品贸易对象都分布在亚洲,包括中国、日本、韩国等。为了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水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中国、韩国在内的多国已经采取措施,禁止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日本核污水排海违背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联合国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日本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为降低经济损失、加速福岛核污水清除工作,选择耗时最短、经济成本最小的“稀释入海”方案,将福岛核污水排海产生的一系列核污染风险问题转嫁全世界,罔顾人类长期共同发展利益,公然违背了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联合国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首先,此举违背了《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中的风险预防原则。《宣言》要求,“各国应为了保护环境广泛适用预防措施,当出现严重的或不可逆转的损害威胁时,不能因为缺乏科学上的充分证据而延迟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恶化”。日本将核污水潜藏的危害通过太平洋强行转嫁给全球,不仅是对日本自身发展的不负责,也严重侵害了包括太平洋沿岸国家在内的其他国家人民所享有的海洋资源与空间的平等权。其次,此举违背了可持续发展原则。面对日本福岛核污水囤积问题,日本放弃电离排放、蒸发掩埋等方式,而采用稀释入海的污水处理方式。虽然短期内节省了物资、人力成本,但从长远来看,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放入海后沉积的辐射性物质所带来的危害难以估量,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背道而驰。国际社会应该采取积极行动应对日本排放核污水首先,积极推动核污水国际法律责任的国际法完善。核污水对生态环境、人类生活的危害是长时间的、跨区域的、难以定量的。日本做出福岛核污水排海决策,除了储蓄罐存量不足这一客观原因外,法律责任认定和追究难以落实也是主要原因。这也暴露出了现行国际法在针对此类核污染问题中,国家责任的认定和追究问题上存在着不足,因此需要国际社会采取积极行动。应在联合国现有环境保护机制基础上,完善和制定核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机制,形成国家跨界损害责任的全球性条约框架。确定核危害赔偿责任主体,保障受危害国家、群众及环境的基本权益。量化核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其次,联合成立国际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于日本的声明缺乏独立可信的科学论证的质疑,建议国际原子能机构组织成立国际第三方检测机构,包括多个利益相关方各国,学术界、工业界、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开透明地检测日本福岛核污水,并共享实时数据,保证其公开、公正、客观和科学性。要开展太平洋沿海水域长期追踪监测,检测放射性核素在海水、沉积物和海洋生态系统中的分布特征,研究放射性核素在多介质间的迁移,分析其对海洋生态系统生物及海洋生物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中国是受福岛核污水危害的首要国家之一,应最大程度地防止日本核污水排海给我国造成的损害。近期应组建国家应对福岛核污水排海风险监测预警机构,持续开展相关海域的放射性监测和研究,建立核污水排海影响综合预测和评估模型,科学分析核污水污染的范围、流向、速度等,从而为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提供支撑。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环太平洋国家合作,共同实施对日核污水排海计划的水域监测工作,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为更好地应对核污染风险创造条件。此外,国家海关和检验检疫等机构应加大监管力度,对进口的海产品、来自污染区的船舶和人员等进行放射性污染水平的监测和监管。
  • 1466万!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仪器设备及风险评估服务等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340SUMEC/ZWGG2110项目名称:国家环境保护呼伦湖湿地生态环境科学观测研究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358.65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数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预算(万元人民币)11-1无人机植被叶绿素荧光测量系统1套是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60.001-2一体式开路涡动能量闭合校验系统(核心产品)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82.001-3物候观测系统1套否合同签订后30天内27.701-4气象过程观测系统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40.931-5土壤呼吸测定系统1套是合同签订后 60天内25.001-6藻类自动分类计数仪1套否合同签订后30天内68.001-7土壤多参数测定系统1套否合同签订后30天内17.001-8水文效应观测系统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14.701-9环境背景值观测系统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23.3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2.项目编号:2340SUMEC/ZWGG2111项目名称:土壤与地下水调查与生态风险评估仪器设备购置与固体废物理化及晶体学特性研究能力建设项目预算金额:408.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数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预算(万元人民币)11-1台式桌面xrd1套是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合同签订后 60天内80.501-2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1套否合同签订后 30天内48.001-3zeta电位及粒度分析仪1套是合同签订后 60天内40.001-4液相色谱仪1套是合同签订后 60天内69.501-5三维高密度电阻率法设备(核心产品)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100.001-6室内电阻率法实验装置1套否合同签订后30天内20.001-7荧光定量PCR仪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50.0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项目编号:JSTCC2301112759项目名称:原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等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服务预算金额: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拟采购原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等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原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等通过验收。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市长江路198号14楼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025-85287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联系方式:文件发售:李婧怡025-84532580,技术咨询:谭一凡025-8453254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一凡电 话:  025-845325474.采购人信息名 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5-58965812      5.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            联系方式:鲁民颉、潘翰林、姜瑶、陈诚 025-83249927、83307352、83249926、83248600            6.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老师电 话:  025-58965812
  • 生态环境部关于多氯萘等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的公告
    关于多氯萘等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的公告  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以下统称《修正案》)。《修正案》自2023年6月6日对我国生效。  《修正案》对六氯丁二烯、多氯萘、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十溴二苯醚和短链氯化石蜡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作出了淘汰或者限制的规定。结合我国相关管理规定,现就限控上述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六氯丁二烯、多氯萘、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二、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十溴二苯醚(以下用途除外)。  (一)需具备阻燃特点的纺织产品(不包括服装和玩具);  (二)塑料外壳的添加剂及用于家用取暖电器、熨斗、风扇、浸入式加热器的部件,包含或直接接触电器零件,或需要遵守阻燃标准,按该零件重量算密度低于10%;  (三)用于建筑绝缘的聚氨酯泡沫塑料;  以上三类用途的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短链氯化石蜡(以下用途除外)。  (一)在天然及合成橡胶工业中生产传送带时使用的添加剂;  (二)采矿业和林业使用的橡胶输送带的备件;  (三)皮革业,尤其是为皮革加脂;  (四)润滑油添加剂,尤其用于汽车、发电机和风能设施的发动机以及油气勘探钻井和生产柴油的炼油厂;  (五)户外装饰灯管;  (六)防水和阻燃油漆;  (七)粘合剂;  (八)金属加工;  (九)柔性聚氯乙烯的第二增塑剂(但不得用于玩具及儿童产品中的加工使用);  以上九类用途的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排放六氯丁二烯、多氯萘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排放量或消除排放源。鼓励开发和应用替代技术,以防止六氯丁二烯、多氯萘的生成和排放。  五、除非另有规定,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或用作参照标准的化学物质、在产品和物品中作为无意痕量污染物出现的化学物质,不适用于上述有关禁止或限制生产、使用、进出口的要求。  六、各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以及海关,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上述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产、使用、进出口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违反公告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七、本公告自2023年6月6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修正案》限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清单  生态环境部  外交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3年6月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6月6日印发   附件  《修正案》限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清单序号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名称化学文摘社编号参考海关商品编号1六氯丁二烯87-68-329032990202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87-86-5131-52-227735-64-43772-94-91825-21-4290811000029081990232908199024291590001429093090173多氯萘,包括二氯萘、三氯萘、四氯萘、五氯萘、六氯萘、七氯萘、八氯萘-2903999050等4十溴二苯醚1163-19-529093090185短链氯化石蜡*例如:85535-84-868920-70-771011-12-685536-22-785681-73-8108171-26-23824890000  注:短链氯化石蜡是指链长C10至C13的直链氯化碳氢化合物,且氯含量按重量计超过48%,其在混合物中的浓度按照重量计大于或等于1%。
  • 安徽省土壤监测明确413个风险监控点位,省及各驻市生态环境中心承担分析测试工作
    为全面客观反映安徽省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进一步做好2022年土壤环境监测工作,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制定《安徽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安徽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组织,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监测室、监测分析室、各驻市生态环境中心共同参与。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负责监测点位的信息核对、监测方案的制定,参与部分样品的测试,派员对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制备和样品分析测试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编制监测报告和质量管理报告。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样品采集、样品制备和流转。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合肥、池州、滁州、宿州、铜陵、淮北、黄山、亳州、芜湖、淮南、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承担分析测试工作。《方案》明确,安徽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任务为413个风险监控点位。包括在2021年基础上13个重点风险监控点第二轮次监测和全部400个一般风险监控点第一轮次监测。13个重点风险监控点分布在马鞍山市2个、黄山市1个、阜阳市5个、池州市5个。全部400个一般风险监控点分布在全省16个市。本次监测需采集0~20cm表层土壤样品,监测指标为土壤理化指标、无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三类。《方案》强调,根据国家计划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我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样品采集和制备时间为4-7月,分析测试时间为8-10月,数据报送时间重点风险监控点为9月15日前、一般风险监控点12月15日前。监测报告和质量管理报告报送时间为重点风险监控点10月30日前、一般风险监控点第一轮监测报告2023年3月15日前。
  • 生态环境部就《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6月26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领域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意见》指出,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与监管,全面提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水平,推进多学科、多方法、多手段调查技术的融合,精准刻画污 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动态工作策略,基于现场检测数据,及时优化调查工作计划。借助现场快速筛查技术,提高调查精准度和效率。对大型复杂污染地块,可根据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及有效暴露剂量,科学选用风险评估方法和参数,合理确定修复、管控目标,避免过度修复。要攻关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研发。聚焦绿色低碳修复中的关键问题,加快绿色低碳修复关键共性新材料和新装备等的科技攻关。研发应用环境友好型风险管控与修复材料,提升材料的长效性、高效性和安全性。研发推广低排放、低能耗的新型修复装备,提高装备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水平。 对未达到能耗标准的传统修复设施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和升级改造,鼓励将绿色低碳修复相关内容纳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领域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任静、常方方电话:(010)65645698、65645693传真:(010)65645732邮箱:wrdk@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政编码:100006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__(征求意见稿) 3.《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__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6月24日附件2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总要求,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切实推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以下简称绿色低碳修复),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建设美丽中国,提出如下意见:一、理念先行加快土壤修复绿色低碳转型(一)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修复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和培育绿色低碳修复理念,鼓励土地使用权人、行业协会、从业单位和个人、公益组织积极参与绿色低碳修复。倡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率先践行绿色低碳修复理念,在确保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前提下,土壤污染修复过程更加注重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实现环境净效益最大化和碳排放量最小化。(二)系统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导向,以加强系统谋划、优化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强化科技支撑、完善保障措施为手段,强化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目标协同、机制协同、任务协同,推进绿色低碳修复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高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绿色化、低碳化水平。(三)持续推动绿色低碳修复实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鼓励先行先试,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修复典型经验和案例。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与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有机整合,加强绿色低碳修复实践应用,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高质量发展。(四)逐步建立绿色低碳修复评价评估体系以反映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绿色低碳水平为重点,建立绿色低碳修复指标体系,研发定性、定量兼顾的评估方法。编制绿色低碳修复相关指南,建设本土化的数据库,开发适用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的环境足迹评估工具和碳核算方法。二、全过程提升绿色低碳修复水平(一)合理规划受污染土地用途充分考虑土壤污染情况和风险水平,结合留白增绿相关安排,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保护人体健康。鼓励农药、化工等行业重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及时采取制度控制、工程控制、土地复绿等措施,强化污染管控与土壤固碳增汇协同增效。因地制宜推动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退耕还林还草增汇,因势利导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等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二)精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与监管,全面提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水平,推进多学科、多方法、多手段调查技术的融合,精准刻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动态工作策略,基于现场检测数据,及时优化调查工作计划。借助现场快速筛查技术,提高调查精准度和效率。对大型复杂污染地块,可根据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及有效暴露剂量,科学选用风险评估方法和参数,合理确定修复、管控目标,避免过度修复。(三)重点突出风险管控修复绿色低碳化设计将能耗、物耗、温室气体排放等纳入方案比选指标体系,以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为导向,强化工艺设计,优先选择原位修复、生物修复、自然恢复为主的管控修复技术,增强风险管控、修复工程应对极端气候事件和灾害等气候变化能力的设计。鼓励在产企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实施边生产、边管控、边修复。在守牢底线的前提下,可将土壤风险管控、修复与后续建设项目同步设计,最大程度降低排放、减少能耗,提升修复质效。(四)积极探索风险管控修复工程最佳管理措施着力提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应用高能效装备产品,优化提升重点用能工艺和设备,优先使用绿色低碳修复材料,因地制宜提高可再生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科学设定并动态调整工艺参数,降低资源消耗水平。加强施工过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鼓励使用视频探头、在线监测等可视化、智能化监控手段,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废水、废气、固废等的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防止对地下水和周边水体、大气等造成污染。在有效防范二次污染的前提下,推动修复后土壤生产生态功能重构与资源化利用。(五)追踪开展风险管控修复后期可持续管理动态研判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长期效果,跟踪监控土壤和地下水特征污染物变化情况,严格落实地块风险管控有关规定,及时优化和调整长期监测方案,建立回顾机制。修复后的土地在适合条件下及时复绿,增加土壤的固碳增汇作用,恢复土地生态功能,实现永续利用。三、全方位强化绿色低碳修复科技支撑(一)加强绿色低碳修复领域基础研究加强土壤复合污染多介质协同治理与绿色低碳修复领域科技研发的系统布局,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夯实土壤自然生态过程与人工强化修复作用下的污染物跨介质界面迁移、生态地质环境效应、碳传输与转化规律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基础。(二)攻关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研发聚焦绿色低碳修复中的关键问题,加快绿色低碳修复关键共性新材料和新装备等的科技攻关。研发应用环境友好型风险管控与修复材料,提升材料的长效性、高效性和安全性。研发推广低排放、低能耗的新型修复装备,提高装备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水平。对未达到能耗标准的传统修复设施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和升级改造,鼓励将绿色低碳修复相关内容纳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三)加大技术集成和工程示范坚持需求导向、交叉融合,发展绿色低碳修复集成与耦合技术,注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精细刻画、复合污染阻控和修复技术的组合优化,促进基础研究成果用于指导工程项目实施,形成一批具有显著影响的系统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比选、集成适用于不同情景的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开展中长期跟踪模拟及评估,推动土壤健康管理和生态功能提升,增强土壤固碳增汇能力。四、完善绿色低碳修复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多元协作机制加强绿色低碳修复工作谋划和部署,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草等有关部门共同促进绿色低碳修复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土壤修复+工程建设模式,按照分工落实管理责任,推动土壤污染修复领域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发展。(二)建立绿色低碳修复经济激励机制各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基金和政府采购活动加强引导树立绿色低碳修复理念。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气候投融资等市场化资金以及国际贷赠款资金支持途径,通过多渠道资金来源与创新机制保障支撑绿色低碳修复项目实施。(三)拓展绿色低碳修复能力建设开展绿色低碳修复能力建设,建立经验交流机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绿色低碳修复监管能力,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强化行业引领作用,培育绿色低碳修复领军企业,提升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四)开展绿色低碳修复宣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以及全国低碳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保护土壤方面的生态环境科普工作。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宣传普及绿色低碳修复知识和政策,发布典型示范,全面提升社会和行业的绿色低碳修复意识。
  •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中心刘倩团队:人眼表面黑碳颗粒物检测及暴露风险研究取得进展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中心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刘倩等在人眼表面黑碳颗粒物的检测及暴露风险方面取得进展,相关成果近日以“Detection of ambient black carbon in conjunctival sac washed fluid reveals ocular exposure risks of particulate pollution”为题,在线发表于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Letters(DOI: 10.1021/acs.estlett.3c00388)。  大气细颗粒物影响人体健康的研究多集中于呼吸暴露途径。而眼睛作为长时间与空气直接接触的器官,其在环境暴露下的健康风险往往被忽视。研究人员选择黑碳颗粒物作为大气细颗粒物的代表性毒性组分,首次报道了非职业暴露人群眼表环境中黑碳颗粒物的直接检测和定量结果。(浓度范围为0.31 - 5.1 μg/mL,平均值0.95 μg/mL)。  图1 眼表环境中黑碳颗粒物的识别与检测流程  研究还揭示了一些日常暴露途径(如吸烟、通勤方式、生活区域等)对黑碳颗粒物在眼表沉积的影响。此外,结合临床检查结果,揭示了眼表环境中黑碳颗粒物的赋存与眼科指标及眼科疾病的关系,发现黑碳的赋存与干眼症发病显著相关。这表明黑碳颗粒物可以作为眼表的潜在暴露标志物,并用于提示和评价眼健康风险。  图2 黑碳未检出组与黑碳检出组的眼科指标比较  该工作由生态环境中心和北京协和医院合作完成,论文的第一作者为中心博士生刘琳,通讯作者为刘倩研究员和北京协和医院龙琴主任医师。该研究得到了国家基金委“大气细颗粒物的毒理与健康效应”重大研究计划、“大气霾化学”基础科学中心等项目的支持。  相关论文链接:https://doi.org/10.1021/acs.estlett.3c00388
  • 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农用地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用地标准》),将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制修订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p p    strong 问:制修订《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strong /p p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要求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p p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自1995年发布实施以来,在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已不能满足当前土壤环境管理的需要。该标准一是不适应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需要 二是不适用于建设用地。 /p p   《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出台,将为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于贯彻落实《土十条》,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名称为什么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strong /p p   答:《土十条》明确要求土壤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这个思路汲取了国外几十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经验和教训。 /p p   为充分体现《土十条》风险管控的思路,《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采用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名称。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strong /p p   答:一是立足国情。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超越国情制定土壤标准。 /p p   二是问题导向。《农用地标准》充分考虑我国土壤环境的特点和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为农用地分类管理服务。《建设用地标准》落实“土十条”关于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的要求,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制定标准。 /p p   三是创新思路。《农用地标准》针对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之间关系复杂的特点,根据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的管理思路,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建设用地标准》根据我国国情,为防止滥用风险评估方法、随意放宽修复目标值,分别制定筛选值和管制值,对建设用地进行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p p   四是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国内外最新的科研成果,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相关先进经验。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比较,有什么变化? /strong /p p   答:修订后的《农用地标准》与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有本质区别,不宜直接比较两者宽严。《农用地标准》遵循风险管控的思路,提出了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的概念,不再是简单类似于水、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达标判定,而是用于风险筛查和分类。这更符合土壤环境管理的内在规律,更能科学合理指导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strong /p p   答:《农用地标准》以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兼顾保护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的需要,分别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适用于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分类。园地和牧草地可参照执行。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为什么分别规定了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两类限值?农用地土壤污染物超过《农用地标准》规定限值的,农产品质量就不安全吗? /strong /p p   答:《农用地标准》针对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之间关系复杂性的特点,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 /p p   风险筛选值的基本内涵是: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对此类农用地,应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p p   风险管制值的基本内涵是: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值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高,且难以通过安全利用措施降低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对此类农用地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 /p p   农用地土壤污染物含量介于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可能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风险。对此类农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p p   “土十条”要求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已制定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农用地具体类别划分将以《农用地标准》为基础,结合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确定。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有关风险筛选值项目是怎么确定的?风险管制值的污染物项目为什么少于风险筛选值? /strong /p p   答:《农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共11个污染物项目,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增加一项污染物苯并[a]芘。其中,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保留镉、汞、砷、铅、铬等5种重金属 从保护农作物生长的角度,保留铜、锌和镍等3种重金属。六六六和滴滴涕,自我国1983年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以及分别在2014年和2009年基本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以来,在农用地土壤中残留量已显著降低,基本不会成为影响稻米和小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物,但保留六六六、滴滴涕两项指标作为其他项目。此外,参考有关发达国家经验,增加苯并[a]芘指标作为其他项目。 /p p   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农用地标准》只对镉、汞、砷、铅、铬等5种重金属制定风险管制值。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关标准是否具有可比性? /strong /p p   答:目前,仅有少数国家和地区针对农用地制定了土壤环境质量类标准,但各国和各地区相关标准的保护目标各不相同,有的是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的是保护农作物生长(如防止减产),有的是兼顾保护人体健康和土壤生态 此外分析方法(特别是重金属)也存在差异。 /p p   《农用地标准》基于我国国情,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总体上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农用地的相关标准不具有可比性。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以人体健康为保护目标,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适用于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土壤污染风险指什么?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是指建设用地上居住、工作人群长期暴露于土壤中污染物,因慢性毒性效应或致癌效应而对健康产生的不利影响。 /p p   构成风险有三要素,污染源、暴露途径和受体(如人群)。比如土壤存在污染,如果采取隔离措施,人不接触,也就是说切断了暴露途径,那么土壤污染对人的健康风险消除或大大降低。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两类建设用地主要区别是什么? /strong /p p   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本标准主要根据保护对象暴露情况的不同,并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分为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p p   第一类用地,儿童和成人均存在长期暴露风险,主要是居住用地。考虑到社会敏感性,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也列入第一类用地。 /p p   第二类用地主要是成人存在长期暴露风险。主要是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 /p p   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建设用地可参照上述类别划分。 /p p   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第一类用地的,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 规划用途为第二类用地的,适用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规划用途不明确的,适用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的,都要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吗? /strong /p p   答: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的不一定都要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 /p p   风险筛选值的基本内涵是: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该值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风险水平 并结合规划用途,判断是否需要开展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p p   风险管制值基本内涵是: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限值的,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需要开展修复或风险管控行动。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若需采取修复措施,其修复目标应当如何确定?筛选值和管制值是修复目标值吗? /strong /p p   答:筛选值和管制值不是修复目标值。建设用地若需采取修复措施,其修复目标应当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确定,且应当低于风险管制值。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中污染物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strong /p p   答:本标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并总结了北京、上海、浙江、重庆等地方经验,确定了85项污染物指标,基本涵盖了重点行业污染地块中检出率较高、毒性较强的污染物。综合平衡管理需求,《建设用地标准》将污染物清单区分为基本项目(必测项目)和其他项目(选测项目)。 /p p   《建设用地标准》未考虑主要影响地下水的污染物,如氨氮、氟化物、甲基叔丁基醚(MTBE)、苯酚等。有关保护地下水的土壤标准另行制定。此外,一些毒性较小,推导的筛选值数值很高、现实中很少出现超标情况的污染物,如蒽、荧蒽、芴等多环芳烃指标以及锌、锡等金属指标也未纳入。 /p p    strong 问:疑似污染地块应当测试哪些污染物指标? /strong /p p   答:土壤中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当根据保守原则确定。疑似污染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及其在环境中转化或降解产物均应当考虑纳入检测范畴。漏检污染项目可能发现不了污染,造成误判。 /p p   根据《建设用地标准》,疑似污染地块应当测试的污染物指标包括:一是《建设用地标准》中所列基本项目,共45种。二是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污染物,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标准》其他项目中所列的污染物。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未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如何筛查和评估风险? /strong /p p   答:参照国际惯例,《建设用地标准》明确:本标准未列入的污染物项目,可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规定开展风险评估,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p p    strong 问:《建设用地标准》与发达国家标准相比处于什么样的水平?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中污染物项目取值是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规定的关于人体健康的风险评估方法计算得出,并参考发达国家的具有可比性的标准,结合我国国情,优化调整后确定。《建设用地标准》85项指标,筛选值定值与国际相关标准值的平均水平相当,管制值原则上高于大部分国家筛选值或类似标准值的定值。 /p p    strong 问:重金属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有的背景值甚至非常高。《建设用地标准》对此类建设用地如何考虑 ? /strong /p p   答:借鉴国际经验,《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p p   土壤环境背景值,指基于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统计值。通常以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某一分位值表示。其中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仅受地球化学过程和非点源输入影响的土壤中元素或化合物的含量。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是否考虑了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 /strong /p p   答:土壤中污染物的有效性问题在科学上极为复杂。少数国家在制定农用地土壤相关标准时,对有效性问题有所考虑 各国在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标准时,基于保守原则,通常未予以考虑。 /p p   我国《农用地标准》按不同pH分档制定标准,已对重金属的有效性进行了适当考虑。《建设用地标准》未考虑有效性问题。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中相同的污染物,标准值为什么不一样? /strong /p 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主要是基于保护人体健康,制定相关标准值,而农用地风险管控标准主要基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相关标准值。二者保护目标不一样,相关标准值推导方法不一样,不具有可比性。 /p 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有关重金属的测试方法为什么沿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 /strong /p p   答:四酸法指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全分解的方法,彻底破坏土壤的矿物晶格,能够提取土壤中所有重金属。因晶格内的重金属在可预见的环境过程中不会释放到环境中去,对于重金属风险评估而言,采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相对偏保守。 /p p   王水法能够提取除晶格外的所有重金属,更能客观反映重金属的土壤污染风险,符合《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的定位和功能,也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p p   但鉴于目前我国土壤重金属测试,利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比较常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备,对于现行监测标准中两种方法体系都存在的污染物,包括镉、铜、铅、镍等,现阶段《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仍沿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 /p
  • 江桂斌院士团队ES&T | 口罩中细颗粒物/有机污染物的识别与风险评估
    在新冠肺炎(COVID-19) 疫情爆发期间,一次性聚丙烯口罩为我们提供了有效保护。据相关统计及估计,疫情大流行期间欧美有超过60%的人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我国这一比例达到了90%;2020年全球每月消耗约1290亿个口罩。考虑到口罩中的添加剂及副产物,以及大量微纳米级的颗粒物,大量废弃口罩导致的污染物的环境释放以及长期佩戴口罩可能造成的健康影响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分析与毒理研究组在口罩中污染物分析与识别方面开展了系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研究成果以“Disposable Polypropylene Face Masks: A Potential Source of Micro/Nanoparticles and Organic Contaminates in Humans"为题,发表于环境领域顶级期刊Environ Sci & Technol (2023, 57, 5739-5750)上(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选取一次性医用口罩(DMM)、外科口罩(MSM)和 (K)N95 口罩为研究对象 表征了口罩中微纳米颗粒的形状、尺寸、数量以及化学组成;使用GC-Orbitrap/MS,通过非靶向分析技术,在口罩中鉴定出了79种有机化合物,在口罩纺粘无纺布和熔喷布脱落的微纳米颗粒上鉴定出了18种化合物; 开展了初步健康风险评估。△ 研究内容示意图(点击查看大图)01口罩中有机化合物的筛查 针对佩戴口罩中的有机化合物,研究者首先提取了完整口罩中的有机化学物质。同时,收集口罩生产原材料(散装纺粘无纺布和熔喷无纺布)中的微纳米颗粒,提取颗粒上的有机化学物质。利用GC-Orbitrap/MS,在60,000分辨率下全扫描获得高分辨数据。基于TraceFinder 5.0和Deconvolution软件,结合保留指数进行非靶向分析,在整体口罩中初步检测到79种化合物,包括苯衍生物16种、烷烃20种、酚类10种、卤化物11种、萘类5种、酯类5种、联苯类2种、酮类3种、醚类3种。在颗粒物检出的18种化合物中,有 10种与口罩中检出物重合。 TraceFinder软件非靶向分析中,数据过滤条件包括精确质量偏差、信噪比、峰强度、离子重叠窗口、谱匹配参数、保留指数差值、标准品确认等。图1以随机样品为例,展示了筛选过程中化合物数量的变化情况。△图1. 随机抽取DMM、MSM 和 (K)N95 口罩中化合物数量随过滤条件的变化(点击查看大图)△图 2.口罩中二丁基羟基甲苯(BHT)、2,4-二叔丁基苯酚(DTBP)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亚磷酸酯(TMS)在Tracefinder 数据处理软件的光谱解卷积结果 (上图)与其分析标准品的 EI质谱图匹配(下图)(点击查看大图)02去除背景 从采样到测试整个过程都可能引入分析伪影。由于完全物理去除污染物无法实现,尤其是当背景和伪影峰重叠时。有效解决办法是在分析过程始终正确采用程序空白。基于程序空白,数据处理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背景可有效去除。 本文所有分析数据均附有程序空白。其中,从口罩原材料的颗粒中提取有机化合物的程序空白是对铝箔进行清洗、提取的提取液。GC-Orbitrap/MS配套的数据处理软件可自动扣除背景空白,当样品中色谱峰的响应比空白中峰响应高一定倍数时,便计入特征。 03定性识别的置信度 在非靶向和疑似靶向分析中,即使是 HRMS,仍存在假阳性率高的问题。因此,定义报告化学注释置信度的框架尤为重要。本研究基于Koelmel等人提出的置信框架(图3)对所识别化合物结构的可信度进行注释。口罩中共筛选出79种化合物,其中置信度为1的化合物4种,置信度为2的化合物70种,置信度为3的化合5种。置信度1有标准品。且在实验室内部用相同方法测试,对比保留时间、EI 质谱和参考质量一致。置信度2没有标准品,通过外部质谱库检索匹配到的唯一可能结构或母核相同的异构体,△RI、分子离子、EI谱图匹配。置信度3没有标准品,通过外部质谱库检索匹配到的暂定侯选物,△RI或分子离子或EI谱图匹配。置信度4没有标准品,外部谱库无匹配结果,可得到唯一化学式或化学系列类别。置信度5没有标准品。不能识别,但具有可重现的质谱图。△图3. GC-HRMS非靶向分析的置信度框架 04稳定性 在整个仪器分析过程中,每间隔 6-7 个样品注入质控混标溶液(含10个浓度均为10 ng/mL的目标物和1个内标)对 GC-HRMS 仪器的稳定性进行监测,总共测试 11 次质控样。计算每种化学品的绝对峰面积和内标校正峰面积的标准偏差,绝对峰面积RSD小于10% ,IS 校正峰面积RSD小于 4%,表明仪器的稳定性满足分析要求。△图 4. 质控混标10 种化学品的绝对峰面积 (a) 和 IS 校正峰面积 (b)(点击查看大图)05检出率 鉴定出的79种化合物中,18 种化合物的检出频率≥80%,44 种化合物的检测率低于20%,该特征在三类口罩中类似。低检出频率的化学品可能与个性化设计、制造、包装和储存条件有关,例如,在仅有的2个印刷口罩样本中检测到了5种着色剂。高检出频率的化合物反映了口罩生产中原材料和标准工艺流程相关的风险。例如,香兰素和二苯甲酮在口罩中的检出率较高,它们分别被用作塑料生产中的光引发剂,这表明口罩中存在有意添加的化学物质(IASs);此外,萘的高检出频率也说明非有意添加物(NIASs)的存在。这些有害物质或与工艺相关的未知化合物显然不属于常规检测的清单化合物,其发现依赖于非靶向分析。GC-Orbitrap/MS具备高灵敏度、高选择性、宽线性范围、完善的工作流,非常适用于此类分析。 06健康风险评估 以3种置信度为1的酚类为例进行初步的健康风险评估,发现计算出的暴露水平处于总允许暴露限值的1%以下,提示戴口罩造成的这些化合物相关的健康风险较低。当然,有些化学品即使在低暴露水平下也可能毒性很大,并且可能会发生复合暴露,因此需要进行详细的健康风险评估。GC-Orbitrap/MS实力非凡,对口罩这类重要的日用品开展非靶向分析,鉴定出79种置信度较高的化合物,发现了与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相关的添加剂和副产物。结语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江桂斌课题组主要开展新污染物的环境转化过程、毒理与健康效应研究,发展分析新技术、新仪器与新方法。研究成果发表在Nat Nanotechnol、Nat Commun、Chem Rev、Chem Soc Rev、Angew Chem Int Ed、Environ Health Perspect、 Environ Sci Technol等期刊。2021年课题组研制成功国际首台高通量多功能成组毒理学分析系统,为环境中未知有毒污染物的筛查及复合效应等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手段和通用平台。课题组成员包括多名杰青、优青,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美国化学会ES&T杰出成就奖、长江学者成就奖、科学探索奖、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 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等。
  • 2021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国上升2位居第12
    9月2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日内瓦发布了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GII)。中国延续了去年取得的进步,排名升至全球第12位。  报告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世界上许多地方的政府和企业加大了创新投资。这说明人们日益认识到,新想法对于克服疫情以及确保后疫情时代的经济增长而言至关重要。  2020年的科学产出、研发支出、知识产权申请和风险资本交易在疫情前强劲表现的基础上继续增长。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的衰退相比,研发支出在与疫情相关的经济衰退期间展现出更强的韧性。  然而,根据全球创新指数的新功能“全球创新跟踪器”显示,危机对各行各业的影响很不均衡。产出包括软件、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硬件和电气设备以及制药和生物技术的企业加大了创新投资和研发力度。与此相反,一些受到疫情防控措施严重打击、商业模式依赖亲身体验模式的企业和部门(如运输和旅游业)削减了相关支出。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前沿技术进步带来巨大希望,新冠肺炎疫苗的快速发展就是最好的例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说:“在世界期待从疫情中重建之际,我们知道创新对于克服我们面临的共同挑战、建设更美好的未来,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全球创新指数是一种独特的工具,可以指导政策制定者和企业界制定计划,确保我们摆脱疫情并变得更加强大。”  全球创新指数在对全球经济体创新能力和创新产出的年度排名中显示,仅有少数经济体(大多为高收入经济体)始终名列前茅。不过,包括中国、土耳其、越南、印度、菲律宾在内的部分中等收入经济体正在迎头赶上并改变创新格局。  瑞士、瑞典、美国和英国继续领跑创新排名,在过去三年内均位列前五。韩国于 2021年首次跻身全球创新指数前五,此外,新加坡排名第8、中国排名第12、日本排名第13。  北美洲和欧洲继续在全球创新格局中遥遥领先。东南亚、东亚和大洋洲的创新表现在过去10年中最为活跃,是唯一与领先者缩小差距的地区。  中国仍是前30位中唯一的中等收入经济体国家。自2013 年以来,中国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稳步上升,已经确立了作为全球创新领先者的地位,接近前十名。中国拥有19 个全球领先的科技集群,其中深圳—香港—广州和北京分别位居第二和第三。  报告显示,创新投资在大流行病之前达到了历史最高峰,研发在 2019 年增长了 8.5%,实属非凡。  2020年,有数据可查的研发支出最高的经济体在此方面的政府预算分配持续增长。全球研发支出最高的企业在2020年的研发支出增长约10%,有60%的研发密集型企业报告了研发支出增长。  2020年,风险资本交易量增长5.8%,超过了过去10年的平均增长速度。亚太地区的强劲增长不仅弥补还超过了北美和欧洲地区的下降。非洲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也出现了两位数的增长。2021年第一季度数据表明,2021年风险资本活动更加活跃。  2020年,全球科学文章出版增长7.6%。  “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的主要研究结论中,位居前列的经济体所发生的变化非常显著。除了韩国的惊人跃升(从第10位到第5位)外,法国(11)和中国(12)延续了去年取得的进步,这两者目前都有望跻身全球创新指数排名的前十。这三个例子强调了政府政策和激励措施对于促进创新的持续重要性。总的来说,新冠疫情并没有中断2019至2020年的既定趋势,因为对于创新企业而言,融资继续保持相对充足,即便该企业属于卫生和生物科学领域之外。”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全球指数执行董事布吕诺朗万说。  据悉,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是第十四版,由产权组织与Portulans研究所合作出版。其核心是提供衡量表现的指标并对132个经济体的创新生态系统进行排名。该指数以国际公私部门的81个指标集合为基础。  2021年GII是以两个次级指数的平均值计算的。创新投入次级指数衡量的是支持和促进创新活动的经济要素,这些要素共分为五大类:制度,人力资本与研究,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创新产出次级指数体现的是经济中创新活动的实际成果,分为两大类:知识与技术产出,创意产出。  该指数提交给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进行独立的统计数据审计。
  • 供水企业如何做好原水水质风险预警的感知层建设?
    导语供水企业的智慧化建设工作中,不可避免涉及智慧决策模块。其中水质风险是该模块的重点关注问题。如何做好原水水质风险预警的感知?需要了解以下两个核心工艺技术问题:哪些指标持续上升易引发水质问题?不同风险指标,现行常用检测方式和检测能力如何?一风险预警建立的技术逻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对出厂水106项指标进行了限值要求。哪些指标持续上升易引发水质问题,是建立水质风险预警机制的核心问题。风险指标的筛选需要通过全面深入分析所在地多年原水、出厂水及管网水水质数据,结合水质日常监测情况,提取重要水质指标的预警指导值。结合不同指标现行的检测方式和检测能力,制定多级监测频率。在此基础上,确定水质出现风险时的相应监测方案和针对性解决措施。二风险预警建立的指标01浊度浊度是一个综合性水质指标,与水的外观、色、嗅和味等其他水质指标紧密相关。作为净水厂处理的主要对象之一,浊度是一种广泛用于控制和监测水处理厂运行中颗粒物去除率的替代参数,其波动对水厂的生产会造成较大的冲击。因此,建议将浊度作为原水水质波动风险的预警指标。原水浊度波动可能主要受降雨和水源的影响,季节性泄洪或调配也会造成影响。降雨导致水中大量的泥沙翻滚,使原水浊度明显升高;水库水源的水相对较为静态和稳定,浊度比较稳定,值较低;而河流水源的水一般不太稳定且处于流动状态,浊度变化相对较大。不同水厂的水源地类型,呈现不同变化规律。比如河流性水源地、水库型水源地会呈现出不同的变化范围。不同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水源地三年内监测结果,确定浊度的常规范围。以深圳某水库型水源地为例,常规范围与河流型有显著不同:水库水源小于30NTU;河流水源低于100NTU。与此对应出水的浊度均符合国家标准,这说明水厂的现行的工艺和参数基本是与原水相适应的。因此,浊度作为预警指标时,需根据历史数据分析出常规范围。然后根据出水质量,判断现行工艺应对水质波动的能力。进而确定预警限值。图1a 某水库水源的原水浊度变化示例图1b 某河流水源水厂的原水水浊度变化示例浊度的检测目前市场上有成熟的在线检测装置,也有成熟的手持便携式检测装置,装置配件损耗少,综合来讲,此指标的检测难度和成本较低,建议供水企业创造条件,保持较高监测频率。02pHpH值反映水的酸碱性,pH过低的水具有腐蚀性和侵蚀性,会造成管网锈蚀,水质发黄,另外pH超出一定范围也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对水质处理工艺运行效果有显著影响。因此,水的pH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国家标准为6-9,根据水质处理工艺效果的要求,需要进行阶段性必要调控。pH在混凝、消毒等水处理工艺中是一个重要的控制因素,比如pH会影响混凝沉淀中胶体和藻类的电荷,控制水中化学反应动力学;决定混凝剂的水解速度和水解产物类型、浓度和电荷;控制金属氢氧化物沉淀在水中的溶解度等。不同反应对pH的要求是有差异的,同时化学反应的结果又会一定程度的改变pH值。因此,pH需要在一个比较平衡的范围,才不会对工艺过程产生显著的影响,一般认为,原水pH在6.5-8.5之间时,工艺不需要做太大调整。图2a是深圳多个水厂的历史原水pH值的情况。图2a 某多水厂原水pH变化示例各水厂原水pH基本在6.5-7.5间,平均pH值为7.07,最大值为8.65;出水的pH为7.0-8.0,弱碱性。各供水企业应对水厂原水历史数据进行相似分析,以提取常见范围,评估工艺运行效率。图2b 某多水厂出水pH变化示例pH的检测难度和成本与浊度情况类似,且对多个工艺运行效果有显著影响,建议供水企业创造条件,保持较高监测频率。03嗅味嗅味是人类最能直接感受得到的饮用水水质指标之一,也是用户敏感的感官指标之一。水中嗅味问题异常复杂,嗅味来源物质多样,嗅味种类往往也差别较大。图3是深圳历史上多个水厂检测出的原水嗅味情况。图3 多水厂原水嗅味变化情况从图中看出,嗅味是长期以来原水一直存在的水质现象,而且异常嗅味等级从0到3均有一定频率地出现。当嗅味等级达到3时,用户会有较多关注。且普通的工艺难以控制达标,属于防控措施较复杂的指标。由于嗅味是感官性指标,检测存在个体感知差异,同时却是用户较敏感的水质指标。市面上暂无机械性定量检测工具,需要建立专业检测人员团队实施检测。检测方法的专业程度能将检测人员的主观误差保持较低水平。建议供水企业视能力范围,以用户体验为导向,尽量提高监测频率。04溶解氧水的溶解氧与受污染程度密切相关,当水体受到有机物污染,耗氧严重,溶解氧得不到及时补充,水中有机物会发生腐败而使水体变黑、发臭,从而产生色度和嗅味异常的问题。另外溶解氧也会影响铁、锰去除效果,当溶解氧偏低时,铁、锰去除率降低,存在铁、锰超标风险。图4是深圳历史上多个水厂的溶解氧情况,基本在5-10mg/L之间变动,当溶解氧低于5mg/L时,水体受到的污染应予以关注。图4 某多水厂原水溶解氧变化示例此指标的检测方法为化学氧化法,市面上也存在成熟的便携式检测工具。建议企业保持较高监测频率。05氨氮水中的氨氮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中含氮有机物的初始污染,受微生物作用,可分解成亚硝酸盐氮,继续分解最终成为硝酸盐氮。当水中的亚硝酸盐氮过高,饮用此水将和蛋白质结合形成亚硝胺,是一种强致癌物质,长期饮用对身体极为不利。此外,氨氮的高低会对氯消毒工艺产生影响(加氯量和加氯点),操作不当会引起消毒副产物的问题。图5表示了多水厂原水氨氮的示例,水厂原水氨氮含量大部分时候在0.05-0.35mg/L之间变动,偶有受到生活污水的污染的风险,但总体仍在水厂处理可控范围之内。图5 多水厂原水氨氮变化示例因此,根据水源地水质情况,以地表水Ⅱ类标准0.5mg/L建立氨氮突变水质的预警和应急调控。当氨氮超过该值时,应调整工艺,保证出水水质。此指标的检测一般使用分光光度法,需要购置分光光度计和专用化学检测药剂,并由专业检测人员进行检测。06高锰酸盐指数(CODMn)高锰酸盐指数反映了水受有机物污染的程度。水体中的耗氧有机物来源较多,排放量大,是一种普遍性的污染。耗氧有机物一般不具有毒性,且易为微生物所利用分解。但这类有机物在氧化分解时会消耗水体中大量的溶解氧从而引起水质的恶化,破坏水体功能;水中耗氧有机物的分解常常释放出营养物质——氮、磷、硫等,引起水体中藻类的大量繁殖,容易引起水体的富营养化。图6分别为原水和处理出水的高锰酸盐指数情况。从数据看出,原水的CODMn一般在1-3mg/L之间,去除率为20%-65%。图6a 原水高锰酸盐指数示例图6b 相应去除率虽然出水CODMn始终07总锰锰易引发“黄水”问题,导致用户投诉。水源为地表水的,总锰含量相对不高,但易出现季节性变化。地下水则相应较高。图7为深圳历史多水厂的原水和总锰去除率情况。图7a 原水总锰变化情况图7b 总锰去除率从图中看出,原水总锰含量一般都小于0.1mg/L,但也存在大于0.2mg/L的情况;锰去除率为40%-90%,出厂水含量一般小于0.02mg/L,低于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对锰的要求(低于0.1mg/L)。根据我司原水正常锰含量范围,原水总锰预警值定为小于0.2mg/L。“一厂一策”,供水企业需要根据历史原水及出水水质情况,评估原水水质风险及现行工艺处理能力。此指标的检测可采用原子分光光度法或化学分光光度法,需购置对应仪器和药剂,对专业检测人员的操作水平要求较高。在线监测仪器的检出限值较高,需要进行比对和仪器维护。建议企业保持一定的监测频率。082-MIB(二甲基异茨醇)和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IB和土臭素是饮用水中的最为普遍的致嗅物质,是一种由地表水中蓝藻(蓝绿藻)和放线菌(细菌)产生的一种天然萜烯醇化合物。在水中的溶解度不高,是微极性脂溶性化合物。它们在室温下呈半挥发性,在含量低时分别为霉味和土臭味,人的嗅觉对其极为敏感,嗅阈值仅为ng级别。因此,2-MIB和土臭素经常成为研究关注的对象。研究表明,传统的工艺对于2-MIB和土臭素的去除虽有部分效果,但并不理想(仅达到50%),还需依赖其他深度处理工艺。研究显示,人类嗅觉对土臭素感知浓度为30ng/L。其检测方法一般需要使用GC-MS仪器,所需仪器成本较高,对检测操作人员的专业程度要求也较高。建议企业视能力范围进行外委检测。09藻类南方湿热气候,每年的4、5月和7、8月份都会发生水源藻类大量繁殖的情况。由于藻类爆发会引起一些问题:(1)部分藻类分解或腐烂时会产生异嗅物质,比如土臭素、二甲基异莰醇等;(2)藻类及其可溶性代谢产物是Ames试验氯化致突变前体物;(3)增加预氧化剂、混凝剂及消毒剂的投加量;(4)藻细胞密度过高,或某些具有聚集性能的藻类会引起滤池严重堵塞,严重影响水厂的供水能力。引起滤池堵塞的藻类以硅藻为主,由于硅藻有坚硬的外壳,不能被一般的氧化剂灭活和破坏,在滤池表面不断积累后,形成一层厚厚的毯状物覆盖在滤池表面。导致滤池堵塞的硅藻一般没有产毒素能力。(5)微囊藻、鱼腥藻等蓝藻在腐烂或分解时,会产生毒性很强的藻毒素。我国现行的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藻毒素含量不能超过10μg/L。北方地区季节性变化明显。藻类主要是通过增加水处理难度间接影响其它水质指标,因此将其列入预警指标。当超过1×107个/L时易出现水质问题,因此,预警指导值定为不大于1×107个/L。深圳历史原水藻类基本低于1×107个/L,如图9所示。图9 原水藻类变化示例10桡足类浮游动物国内外大量研究发现浮游动物体表和体内含有大量的细菌等病原体,由于其生命顽强,且有游动性,易穿过水处理工艺设施进入城市管网,对饮用水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以剑水蚤为代表的桡足类浮游动物具有坚硬的甲壳,抗氧化性强。较大的剑水蚤肉眼可见,似白色肉虫,其在饮用水中出现,给用户的感官印象非常差,而且剑水蚤类浮游动物是血吸虫等致病生物的中间宿主,是疾病传播的途径之一,会给饮用水安全带来潜在威胁。剑水蚤繁殖能力强,游动性大,容易穿透滤池进入管网;它还具有较强的抗氧化性,常规水处理的消毒工艺难以将其杀灭。以往,以剑水蚤为代表的桡足类浮游动物已在许多城市水源特别是水库、湖泊类水源水中出现。剑水蚤等在常规给水处理工艺过程还可能发生二次繁殖,使得出厂水的剑水蚤增加。主要原因可能有:- END -来源:水务加●往期推荐 ●
  • 土壤修复之风险管控篇,“风险管控”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措施?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此标准首次发布。而且雄安新区印发了《雄安新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2018-2022年)》。按照方案,到2022年,先行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土壤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智慧土壤”全面建成,“健康土壤”先行区初步建立。到2035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土壤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健康土壤”先行区全面建立。今年6月份,上海市环境生态局印发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活动。 /p p   纵观这一系列的政策标准,我们发现“风险管控”的概念正在逐步强化。如:日前发布的两项土壤新标准,分别从安全角度出发,对农用地、建设用地不同污染物提出风险值管控 《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也明确提出,按照“污染担责”的原则,强化农用地风险管控责任。 /p p   风险管控,顾名思义,就是在污染产生之前进行预防。就像女孩子在夏天出门前,都喜欢涂抹防晒霜一样,将紫外线隔离、避免晒黑。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也是这个道理,不可能将污染全面消除,那就减少新的污染的产生。我们强调的是风险管控,要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通过改变土地使用方式,而不是简单依靠巨大的资金投入,对污染的土壤要加强监测监控,不让污染继续发展。 /p p   事实上,预防与保护优先一直是我国土壤防治的总体思路。正如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林玉锁所言,我们对土壤污染是实行的风险管控对策,而不是一味的对土壤进行治理与修复。 /p p   相对于土壤污染治理,土壤修复风险管控工程需要根据具体污染地块的性质来确定治理措施和技术路线,两者的重点、思路以及后期管理要求均不同。因为风险管控不单单是一次性的工程,需要相应的配套管理体系。届时,Soiltec China 2019(第四届中国国际土壤与地下水高峰论坛)将邀请生态环保部环境规划院黄国鑫老师对土壤修复风险管控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详细的探讨和分析,相信能够让大家获益满满。欢迎各位业内人士,专家老师们积极交流报名参会。任何问题,请与我么取得联系。021-80319152,也可关注我们(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峰会),获取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04191d1e-d1cd-4475-aeb4-c4746ad03057.jpg" title=" soiltec china.jpg" alt=" soiltec china.jpg" / /p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土壤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3年7月5日前反馈我厅。联系人:万经强、15153113091,史会剑、13791090303邮  箱:shihuijian@shandong.cn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附件: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6月1日附件:附件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监督现场抽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附件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发布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doc
  •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印发
    2013年2月7日,环保部印发《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规划中指出,根据环境风险来源和风险类型的不同,确定三种类型58种(类)化学品作为“十二五”期间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对象。   另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将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具备化学品登记、鉴别、监测、环境风险评估、技术研发、管理、培训等能力,建设国家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环境暴露检测与风险评估技术监控平台 加强各省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能力,具备化学品环境风险预防、登记、应急、培训等能力 建设3-4 个区域性化学品测试、分析和评估重点实验室 建设200 个重点地区环境监测站,加强重点防控化学品环境监测能力 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跟踪监控物联网建设试点 建立国家和省级化学品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控信息数据与管理支持系统,建立国家级化学品信息数据库。构建集化学品基本特性、生产使用情况、相关企业信息、风险防范、监测监管和技术政策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支持系统。   具体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环发[201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有关要求,构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附件: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pdf   环境保护部   2013年2月7日
  • 安徽出台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推动全过程风险管控,防范环境与健康风险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推动全过程风险管控,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艳辉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工作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所谓“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的危害性风险,但由于现有的管理措施不足或尚未被纳入环境管理中的四大类污染物,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部分杀虫剂)、内分泌干扰物(如部分农药)、抗生素和微塑料。“我们将大气、水、土壤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统筹推进,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初步构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及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作为成效目标。”孙艳辉介绍,到2025年,安徽省将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风险筛查,发布省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据了解,今年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已经结合《工作方案》,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和加工使用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基础信息调查试点等工作。
  • 南昌推进国家网土壤风险点监测
    阳春三月,春回大地,奋战在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一线的生态环保人整装待发,拉开了江西省2023年国家网土壤风险点监测工作的序幕。作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第一道关”,土壤采样工作意义重大。为按时、保质完成土壤采样工作,江西省南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前谋划、精心准备,派出业务骨干奔赴南昌市指定点位进行采样。3月14日,记者跟随监测人员深入一线,探访土壤采样工作的全过程。样品采集必须在点位30米范围内位于进贤县下埠集乡调塘村的采样点,是此次491个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点位之一。上午9点,江西省南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人员带上GPS、打印机、布袋、铁锹等采样必备工具从单位出发,驱车84公里,于10点20分到达目的地。沿着村道行走时,采样人员彭勇利用GPS寻找土壤点位的具体位置。“找到了,就在这片水田附近,大家快过来。”徒步20分钟后,一行人终于进入了GPS探测到的采样点范围。随着点位的确定,记录人员张瞳打开了“土壤环境监测网采样管理系统APP”。记者看到这个系统中明确标注了采样任务的编号、目标位置、采样人员、核验人员等信息。张瞳介绍说,只有到达点位半径30米范围内,才能点击“开始采样”按钮,之后再录入点位经纬度、地形地貌等信息。严把采样质量关,确保监测样品的准确性、代表性,对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至关重要。土壤采样看似简单,实则有着严格的规范和标准。经过一番观察,采样人员找到符合土壤采样代表性要求的位置后,拿出铁锹等工具去除土壤表层的杂物、植物及根系,并在坑中放入标尺测量深度,按照土壤采样工作操作细则,挖出一个长、宽约20厘米的直角剖面,采集0厘米至20厘米深的表层土壤样品。针对监测指标,采集方式有所不同按要求挖好剖面准备取样时,记者注意到,采样人员放下铁锹,换上小木铲一点点刮掉表面的土壤,为什么要这么做?“铁铲属于金属物,它会影响土壤中金属含量。所以,用铁铲挖好剖面后,需要用木铲刮去表面接触了金属铲的土壤,再用竹片采取样品。”核校人员肖军解释道。这时彭勇拿出牛皮纸将其卷好插入棕色旋盖玻璃瓶,将土壤样品一点点装满,并用锡箔纸包裹瓶身,拧紧瓶盖,防止玻璃口被污染。他告诉记者,土壤中可能存在一些长时间见光容易挥发的污染物,所以要用深色瓶子。据了解,本次江西省国家网土壤监测指标主要是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土壤理化指标,装入棕色玻璃瓶中的土壤样品则是用于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分析,有机物样品在中心点上单独采集,无机物样品采用“五点法”采集。随后,彭勇以采样点为中心,在采样点的东、南、西、北按照20米×20米的范围采集分点样品,再将中心点的土壤与4个分点的土壤混合成2000克样品,装入聚乙烯自封袋中并称重,用于分析土壤理化指标和无机物污染项目。同时,核校人员肖军用手机拍下了采样点位前后照片、采样点东西南北方位等图片上传至系统。如此一来,每一个采样步骤都可通过系统追溯,保证采样的真实性、准确性。“当有机、无机样品贴上采样终端的二维码及样品标签,与第三张样品标签一并装入布袋后,样品采集工作就完成了。”结束第一个点位采样时,已是中午时分,来不及吃午饭,大家拿起铁锹将土坑进行回填,恢复土地原貌,随后投入下一个点位的采样。为土壤环境保护提供准确的技术支持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工作部署,今年江西省共安排491个风险点监测任务,其中南昌有46个一般风险点采样任务。开展国家网土壤风险点监测工作有什么意义?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络和统计评价处副处长江驰告诉记者,我国是农业大国,但耕地数量有限,因此土壤环境质量非常重要,一旦遭到污染,不仅会带来食品安全风险,还会影响居民生活健康。早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就启动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建立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据介绍,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包括三类点位,分别是基础点、背景点和风险监控点,它们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工作目标。比如,风险监控点以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为导向,重在风险监控和预警。当样品采集结束后,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核校人员会将有机样品全部带回单位,并按照批次质控要求,交接给省中心分析和质量控制处、南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样品前处理和分析测试;无机和理化性质样品交接给景德镇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集中样品制备,再分发到相关实验室,经过分析测试,获得监测数据。“通过农用地土壤‘体检’数据,技术人员能对全省土壤质量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研判,为土壤环境保护提供准确的技术支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质量水平,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守护好我们脚下每一寸土。”江驰表示。
  • 邀请函∣10月24日BCEIA 2019食品安全风险监控高峰论坛
    邀请函尊敬的各位客户:为进一步加强分析测试领域的学术交流,提高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水平,推动分析测试科学和仪器制造技术的发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主办的“BCEIA2019食品安全风险监控高层论坛”将于2019年10月24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简称“BCEIA”),已成为国内分析测试领域专业化程度最高、知名度最高的盛会。本届BCEIA2019食品安全风险监控高层论坛将围绕“分析科学 维护食品安全”的主题,特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对我国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的发展方向、研究创新与技术发展趋势开展广泛的技术交流和学术讨论。作为全球领先的科学仪器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珀金埃尔默将亮相此次会议,设有展位,并带来精彩的大会报告。欢迎大家莅临!珀金埃尔默BCEIA 2019食品安全风险监控高峰论坛时间:2019年10月24日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331B 会场 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会议报告:《使用红外化学成像系统快速检测食品中微塑料》《珀金埃尔默大中华区产品线经理》 华瑞签到有好礼扫描下方二维码,立即报名,还可抽取精美礼品! 关于珀金埃尔默:珀金埃尔默致力于为创建更健康的世界而持续创新。我们为诊断、生命科学、食品及应用市场推出独特的解决方案,助力科学家、研究人员和临床医生解决最棘手的科学和医疗难题。凭借深厚的市场了解和技术专长,我们助力客户更早地获得更准确的洞见。在全球,我们拥有12500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于150多个国家,时刻专注于帮助客户打造更健康的家庭,改善人类生活质量。2018年,珀金埃尔默年营收达到约28亿美元,为标准普尔500指数中的一员,纽交所上市代号1-877-PKI-NYSE。了解更多有关珀金埃尔默的信息,请访问www.perkinelmer.com.cn。
  • 研究再次证明:较高的咖啡消费水平与死亡风险降低有关
    p   咖啡与健康的关系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根据近期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大会上公布的一项研究结果,较高的咖啡消费水平与死亡风险降低有关。这项在近2万名参与者中进行的观察研究表明:咖啡可以作为我们健康饮食的一部分。 /p p   该项研究在Seguimiento Universidad de Navarra (SUN)项目框架下进行,旨在评估地中海人群中咖啡消费与健康之间的关联。这是一项长期的前瞻性队列研究,于1999年开始,在超过22500名西班牙大学毕业生中进行。这项分析包括19 896名SUN项目参与者,他们的平均年龄为37.7岁。在进入这项研究时,参与者完成一份半定量食物频率调查问卷,以收集关于咖啡消费、生活方式和社会人口特征、人体测量数据和此前健康状况的信息。 /p p   研究人员对参试者进行平均为期10年的随访。从研究参试者及其家庭、邮政部门和国家死亡指数中获得了关于死亡率的信息。在10年期间,337名参试者死亡。研究人员发现,每天至少喝四杯咖啡的参试者比从不或几乎不喝咖啡的人全因死亡率降低64%。每天每增加两杯咖啡,全因死亡率风险降低22%。 /p p   研究人员观察了性别、年龄和地中海饮食习惯是否对基础咖啡消费与死亡率之间的关系有任何影响。他们发现咖啡消费与年龄之间的显著交互作用。在那些45岁以上的人中,每天多喝两杯咖啡与随访期间死亡率降低30%有关。而在年轻的参与者中,这种关联并不显著。这意味着在年龄更大的人群中,咖啡的保护作用可能更强。 /p p   延伸阅读: /p p   两篇发现“每天喝咖啡延长寿命”的论文遭热议,你怎么看? /p p   2017年7月,2篇发表在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的研究证实:每天喝咖啡可以降低过早死亡的风险 并且每天喝三杯咖啡可以降低患癌症、心脏病以及中风的危险。评论文章指出:咖啡的保护作用从生物学上看是合理的。咖啡中的多酚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具有抗氧化作用,与降低胰岛素抵抗和炎症等相关。 /p p   咖啡喝越多,肝癌风险可能越低 /p p   2017年6月,一项研究发现,每天喝一杯咖啡可能会将肝癌的最常见形式——肝细胞性肝癌(HCC)的风险降低五分之一。更重要的是,研究人员发现,每日咖啡消耗量越大,HCC的风险越低,喝5杯咖啡HCC风险降低50%。英国南安普敦大学的首席研究作者Oliver Kennedy博士及其同事在BMJ Open中报道了这一发现。 /p
  • 我国食品安全首席专家陈君石: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
    8月17日,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举办的“中国西部第六届营养与健康学术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食品安全首席专家陈君石畅谈了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而是要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以炭烤食品为例,烤制过程中会产生多环芳烃,这是响当当的人类致癌物。”一开始,陈君石就用新疆特色小吃烤羊肉串为例,向参会专家们解释了食品安全风险可控的含义。“可由于烧烤类的食物中致癌物质含量低,人们的食用量又远远小于主食,不会影响到生命安全,所以不会有人认为这是个不安全的食品”。而所谓食品安全问题,就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陈君石表示,15年前中国食品的合格率仅为50%-60%,如今已经达到了90%,在一些发达城市,甚至已经高于95%。“食品安全的发展总体趋势是好的,根本不用谈吃色变”。   同时,陈君石也表示,我国的食品安全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猪的饲料里添加瘦肉精、牛奶里添加三聚氰胺、方便面里有塑化剂等事件见诸报道后,让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一直处于高热化。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全国各地也一直在从各方面加大监督、检测力度。   早在7月26日举行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组长杜秦瑞曾提到“应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和民心问题”。   就此问题陈君石认为,近年来,随着自治区对重点食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发现我区部分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的意识不强、违法生产加工和经营伪劣食品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尤其是城乡个体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等存在规模小、设施差、流动性大、管理不规范、诚信自律意识较弱等一系列问题,这已成为新疆食品安全事故高发领域。   而全疆基层食品检验人员严重匮乏,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地、州、县检测机构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导致新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基础薄弱,这些成为我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亟待解决的问题。   “可真正的食品安全不是监督、检测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陈君石说,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50万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包含餐饮行业),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型食品企业,存在食品生产分散、生产流程不规范等众多原因,导致食品行业缺乏诚信,公信力降低。   “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陈君石说,任何一种检测方式都有针对性,“如果不知道添加了什么东西,就很难检测出来”。所以,真正的食品安全要从源头抓起。   “现在就要求我们所有食品的菌落指数都不能超标、所有的防腐剂都是按照规定使用,是不可能实现也不现实的。”陈君石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变化、社会化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最终会将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统筹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做出部署:“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源头准入,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同时,《意见》在主要目标中要求,到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一、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特征及治理紧迫性(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当前,我国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蓝水清”正在成为现实。与此同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正逐步受到广泛关注。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央深改委会议等多个重要场合,反复强调新污染物治理,从“对新的污染物治理开展专项研究”、到“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再到“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要求逐步深入,力度不断加大,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凸显出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了关于“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和“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的要求。(二)新污染物的特点突出,治理难度大目前,国际国内尚无关于新污染物的权威定义。科学界比较关注在危害特性或致毒机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究的新污染物。从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来看,可以认为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者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新污染物具有两大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新”。新污染物种类繁多,目前全球关注的新污染物超过20大类、每一类又包含数十或上百种化学物质。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因此,联合国环境署对新污染物采用了“Emerging pollutants”这个词,体现了新污染物将会不断新增的特点。第二个特点是“环境风险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害严重性。新污染物多具有器官毒性、神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免疫毒性、内分泌干扰效应、致癌性、致畸性等多种生物毒性,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很容易造成严重影响。二是风险隐蔽性。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不明显,即便在环境中存在或已使用多年,人们并未将其视为有害物质,而一旦发现其危害性时,它们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入环境介质中。三是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多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并沿食物链富集,或者随着空气、水流长距离迁移。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现有化学物质约4.5万余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在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的全过程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还可能来源于无意产生的污染物或降解产物。五是治理复杂性。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达标排放,以低剂量排放进入环境,也将在生物体内不断累积并随食物链逐渐富集,进而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因此,以达标排放为主要手段的常规污染物治理,无法实现对新污染物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此外,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不易研发,需多部门跨界协同治理。目前,国内外对新污染物关注度高,相关的文献报告很多。文献显示,我国部分地区大气、水、土壤中相继监测出较高含量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作为全氟化合物生产和使用大国,我国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全氟化合物类持久有机污染物的污染程度不容忽视。我国抗生素年使用量高达18万吨,约占全球50%。作为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我国潜在的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大,事关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活质量,以及中华民族繁衍生息,正逐步成为当前制约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改善的新难点之一,亟待加强治理。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及面临的挑战(一)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多年来,生态环境部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开展了不少工作,为新污染物治理积累了经验。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会同卫生健康委印发《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明确开展化学物质对环境和经环境暴露的健康风险评估的技术方法。二是会同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两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列入40种类应优先控制的化学物质,并持续推进环境风险管控。三是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个部委,组织落实《斯德哥尔摩公约》《水俣公约》,限制、禁止了一批公约管控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减少了这些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四是持续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建立源头管理的“防火墙”,防止具有不合理环境风险的新化学物质进入经济社会活动和生态环境。五是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集中的行业开展了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调查,了解掌握部分化学物质的种类、用途、生产使用量等基本信息。此外,针对抗生素产生的耐药基因在菌群间转移所引发的健康风险,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已经在《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下开展了大量工作,加强了对抗生素的管理。(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面临的挑战现有治理工作为落实《意见》相关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新污染物精准筛查、科学评估和环境风险管控奠定了一定基础。然而,总体来看,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仍处在发展阶段,存在诸多短板。1.环境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缺位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危害测试、环境风险评估、绿色替代品研发推广、产业政策调整、落后产品和产能淘汰、污染物排放控制等多个方面,并涵盖一般工业化学品、药品、农药、兽药等多个类别,有效治理新污染物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实施综合系统治理。然而,目前各相关部门间尚未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管理工作分散,部门间法律法规协调和制度衔接不够,难以形成合力。同时,地方相关管理部门对新污染物治理和常规污染物治理的关系以及治理思路和要求尚未形成清晰统一的认识,地方属地责任不明确,未形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
  • PM2.5伤大脑?空气污染物增加患老年痴呆症风险
    墨西哥蒙大拿大学(Universities of Montana)研究人员联合其他研究所的学者在最近一期的Journal of Alzheimer' s Disease发表了一篇研究结果。他们发现携带载脂蛋白E(apolipoprotein E,APOE) &epsilon 4等位基因的儿童如果暴露在空气污染物之下(包括PM2.5),出现认知记忆方面的减退,患老年痴呆的风险会有所增加。   APOE&epsilon 4等位基因是最常见的阿兹海默症遗传风险基因。不过空气污染物与阿兹海默症之间的关系的却很少有人注意。而墨西哥城是一个快速发展伴随严重环境污染的城市,800万城市生活的儿童都不得不每天暴露在PM2.5超标的环境中。为了评估APOE&epsilon 4健康儿童在认知,嗅觉和代谢性脑指数方面是否受到空气污染物影响,研究人员对50个生活在墨西哥城市的13.4± 4.8岁携带APOE&epsilon 3或者APOE&epsilon 4的孩子进行了韦氏儿童智力量表(WISC-R)评分和气味鉴别实验,同时用质子磁共振测量海马,脑桥,额叶顶叶白质的脑代谢产物。如预测一样,携带APOE&epsilon 4的孩子右额叶白质的关键代谢产物比例比APOE&epsilon 3的儿童要少,对肥皂的臭味鉴别困难,言语和智商平分低于平均分,并且显现出短期记忆和对关注的显著递减。   研究人员认为是持续暴露于城市空气污染造成的认知不佳,胶质细胞和神经元代谢的改变。居住在严重污染的城市,APOE&epsilon 4的综合影响可能导致神经退行性变化的加速。空气污染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暴露于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或超过现行标准已经被证实与神经炎症和神经病理学相关。在美国,有2亿人居住在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物超标的环境中。而且已经有证据显示颗粒污染物与因中风,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的死亡率增加有明显关系。而生活在像墨西哥大城市儿童的相关的健康问题更多。   目前迫切需要有一个更深入的研究证明APOE&epsilon 4和空气污染的相互作用能影响儿童的大脑,或许将来能提供对阿尔茨海默氏病的预防前所未有的新提示。
  • 获批转基因作物风险可控
    武汉举办"黄金大米品尝会" 61名院士请求转基因水稻产业化 记者连线农科院专家--   获批转基因作物风险可控   10月19日,"全国首届黄金大米品尝会"在武汉华中农业大学举行,300多名转基因铁杆支持者参加了活动方所组织的报告会,并参加了设在华中农大国际会议报告厅的"转基因大米晚宴".   专家称转基因水稻前景悲观   在19日的晚宴上,一种转基因大米被做成月饼、米糕、米粑和豆皮 而10公斤的"黄金大米"则被熬成米粥,供与会者食用。活动的主角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张启发,他同时也是美国科学院的外籍院士。他在活动中作了题为《作物育种的主要发展趋势》的演讲。   张启发在演讲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转基因水稻在中国的前景表示悲观,"2009年5月,在11年的争取之后,我们研究的两种转基因水稻,华恢1号与Bt汕优63取得了国家所颁发的安全证书,当时我比较乐观,但现在4年过去了,转基因水稻商业化更遥远了。"   张启发透露,今年7月,我国61名两院院士联名上书国家领导人,请求尽快推进转基因水稻产业化。   上午连线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黄大昉,"61名院士上书请求转基因水稻产业化"说明了科学家共同体站出来分析转基因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动向。   "转基因安全问题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争议不断,大家有很多质疑或者担心,究竟谁说了才算,法律说了算,科学家共同体说了算。"黄大昉表示,转基因育种经过17年的发展,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和显著的生态效益已经显现。   黄大昉表示,转基因食品入市前都要通过严格的安全评价和审批程序,比以往任何一种食品的安全评价都更严格。各相关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我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国内外均认为已经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不存在食用安全问题。   转基因种植面积居世界前列   根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组织报告,2012年全世界有28个国家1730万户农民种植了25.5亿亩转基因作物,还有59个国家和地区进口转基因产品。经过科学评估、依法审批的转基因作物是安全的,它的风险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黄大昉还表示,我国是世界上率先研究农业生物育种的国家之一,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居国际前列。如果我们还是犹豫观望、停滞不前,结果不仅会导致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重新拉大,而且发展速度也会落到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之后。我国多年努力形成的研发优势将会得而复失,结果会让生物育种发展与市场受制于人。
  • 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揭牌
    6月21日,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举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科技部副部长陈小娅共同为实验室揭牌。   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文颖 6月21日北京报道 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今日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举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科技部副部长陈小娅出席仪式并共同为重点实验室揭牌。   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是环保系统筹建的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标志着我国环境科研基础能力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该实验室定位于瞄准“科学确定基准”的国家目标和国际科学前沿,重点开展环境质量特征与分区、环境基准和环境风险评估研究三方面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我国环境质量标准制订修订、保护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的重大决策及环境风险管理提供科技支撑,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   周生贤在讲话中指出,“十一五”是我国环保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十二五”是我国环保事业充满希望的五年。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把握好“十二五”环保工作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污染减排,探索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离不开强大科技支撑,离不开重大科技突破,离不开先进理念引领。科技引领是破解环保工作难点的主要出路。破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难题,必须运用科技手段出奇制胜。上世纪90年代以来,正是在新技术革命推动下,德国、日本在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走在了绿色发展的前列。科技创新是突破环保工作重点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生产生活污染叠加,不少老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不断显现,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必须依靠科技创新认真加以解决。科技支撑是打造环保工作亮点的重要手段。“十一五”环保工作最大亮点是在经济增长超过预期的情况下,污染减排目标提前实现,环境科技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十二五”时期,顺利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减排任务,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热点,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才能保证污染减排任务如期完成,创造“十二五”环保工作新亮点。   周生贤强调,“十二五”期间,我们要着力构建环境科技创新、环保标准规范、环境技术管理和环保产业培育等科技支撑体系,为探索环保新道路提供坚实的保障。大力实施污染物科技减排工程,加快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积极推进大气、土壤等重点领域科技专项,发布一批急需的环境标准,积极推进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稳步实施气候与污染协同控制计划,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对提升国家环境科技创新和支撑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是国际环境科学的前沿领域,更是我国环境管理的重大科技需求,环境基准强调“以人为本”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科学理论上人与自然“希望维持的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自然控制标准”,是环境标准制订修订的基础。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持续上升,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迫切需要开展环境基准和风险评估研究,对污染态势、生态环境影响、人体健康保护和应急事故处置作出准确判断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对策。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必将对提升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和支撑能力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周生贤对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要加快整合现有科研基础。尽快制定和完善实验室运行管理制度、激励办法,抓紧制定和实施学科布局以及人才培养和引进规划,加强与部属科研单位的合作交流,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二要注重人才培养。瞄准国际一流实验室,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建设,涌现出一批创新型人才,培养出国内外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领军人物和两院院士。三要重视科研成果产出。进一步明确重点研究方向、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别是标志性成果。在国家科技奖、高水平论文、成果转化应用方面下大力气,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努力将实验室建成重大科研成果的孵化器。   陈小娅在致辞中指出,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的基地,是科研战线上的一面旗帜,是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一个品牌。依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紧密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和国际科研前沿,在国内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优势。她希望实验室在建设中谋发展,在发展中加强建设,不断凝练研究方向,加强队伍建设,把实验室早日建设成为国内先进、国际一流的研究平台。   揭牌仪式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主持,环境保护部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何捷出席仪式。   揭牌仪式后,周生贤、陈小娅一行还参观了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湖泊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及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
  • 第二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12月28日,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会议听取了第一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翟虎渠的工作报告,对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向第二届专家委员会的委员颁发了聘书。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出席大会并讲话。   会议指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督的必然要求。最近几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业部已认定首批65个专业性和区域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相继开展了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和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风险因子的专项风险评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下一步,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体系队伍建设、评估技术研究、制度构建和风险交流,为实现农业部党组确定的“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作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强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过去5年,第一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专项评估、风险交流、科学研究、热点解读、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和科普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间的衔接,做好两个国家风险评估委员会的协调与配合,做到相互支持、互相对接、各有侧重,共同推进我国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   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各位委员,农业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相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 专家称食用转基因动物须避免潜在风险
    转基因蔬菜已是餐桌上的常见食物,而转基因动物还很少出现于餐桌。转基因动物能否摆上餐桌?在摆上餐桌前,还有哪些“难关”要闯?   不久前,中国科协举行了第59期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转基因水产动植物的发展机遇与挑战”,众多科学家就转基因动物上餐桌展开了讨论。   要食用,先“安检”   转基因动物是否能安全食用?这不但是消费者关心的问题,也是科研人员最关心的。   对于这一点,黄海水产研究所所长王清印颇有感触:“无论传统育种还是杂交育种,在科研工作的安全性和风险评估方面,只有转基因的‘门槛’设得高。”   中国科学院院士朱作言的工作印证了王清印的说法。在河南郑州,朱作言有一个“转基因鲤鱼”实验养殖场,养殖的是转基因三倍体鲤鱼——“863吉鲤”。这些“863吉鲤”在最初受精时被注入了草鱼的生长激素,生长速度几乎是普通鲤鱼的1.4倍。   这些转基因鲤鱼是否能够安全食用?朱作言和他的研究团队曾经用国家一类新药的安全检测标准,做过严格的检查,对这些转基因鲤鱼的12个组织器官,遗传后代、生理生化指标,也都有详细的组织化学检查,“都没有发现其他问题,和正常鲤鱼是一样的”。朱作言说。   尽管如此,朱作言的转基因鲤鱼也还是没有“游”到消费者的餐桌上。   这是因为,为了避免潜在的风险,转基因动物要进入市场,摆上人们的餐桌,必须要进行长时间的安全评估。   “潜在风险不等于现实危险,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对转基因动物产品进行长时间的安全性评估,这才能分析并避免潜在的风险。”东北农业大学教授刘忠华说。   生态安全是第二关   遗传改良的大马哈鱼能够比野外的“表亲”大25倍,抗禽流感的鸡、鸭、鹅品种也正在培育,不会患肺结核的牛将来也可能通过转基因的方式得到实现。   这些具有优良性状的转基因动物,一旦逃到野外,就可能取得交配优势,也会与野生动物竞争食物和空间,从而破坏自然界原本相对稳定的生态平衡。   正是出于这样的担忧,几个月前,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拒绝了转基因三文鱼用于人类食用的申请。   对此,朱作言表示,对于开放的淡水和海洋体系而言,转基因鱼的生态环境安全是最大的一个挑战,也是转基因动物研究的重中之重。   几年来,朱作言一直致力于解决转基因鲤鱼的生态安全问题,他与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刘少军合作,培育了转基因鲤鱼不育的三倍体——“863吉鲤”。“它们不育,就不会和野生鲤鱼交配生子,到自然环境后也不会造成生态威胁。”朱作言说。   尽管如此,朱作言并不认为转基因鲤鱼可以作为食品走向市场。他坦言:“对转基因鲤鱼的整合机理及评价、安全性做得比较少,能够信服人的还很不够,还要加强基础研究,作好技术储备。”   要上桌,量产很关键   转基因动物要想跃上普通消费者的餐桌,价格“亲民”也很重要。这也是一些科研人员对转基因动物投入市场有信心的原因。   “以转基因鲤鱼为例,它生长速度比普通鲤鱼快42%,对饵料的利用率非常高,这使转基因鲤鱼的养殖经济效益比普通鲤鱼高很多。”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所研究员孙效文说:“巨大的经济优势,正是转基因动物突破‘围堵’跃上餐桌的优势所在。”   朱作言对此并不乐观,他认为,要实现经济效益,首先要大规模商业化养殖,“但这就像亩产920公斤的‘超级’水稻一样,目前还不能够普遍推广,如果转基因鲤鱼要想大面积养殖,条件将非常苛刻,生态安全是不能回避的问题。”朱作言说。   与转基因鲤鱼不同,猪、牛、羊这样的胎生动物,要大规模商业化养殖,还存在保持优良基因的问题。   “转基因动物几代之后优良基因可能会丢失,致使基因表达减弱和消失,虽然利用无性繁殖的克隆技术能解决这个问题。”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员陈大元说,“但克隆技术费用昂贵,且成功率极低,目前来看,还不能使转基因动物实现百万头级别的量产。”
  • 有毒有害预警体系建设,助力园区环境风险管理
    化工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作为化工产业集群地,同时也面临着环境安全隐患、化工事故频发的困境,据统计,仅2019年上半年,国内化学品事故高达800多起,不仅危害人体健康,影响政府与民众的互信关系,而且极大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为适应园区当前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有毒有害气体实时监测、分级预警、应急响应、高效处置,仍然是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管控的重要举措。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集成监测设备、预警平台和管控措施,辅之警情值守、运营维护、阈值算法、数据分析等配套服务,实现摸清环境风险底数、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应急响应效率的管控目标,打造“事前日常防控、事中应急响应、事后评估优化”的全流程管理技术体系,用于支持日常环境管理以及辅助应急处置决策,从而提升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聚光科技推出的解决方案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园区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现状,从环境风险评估、预警站网布设、预警平台建设、配套制度完善等方面建设有毒有害预警体系,从而摸清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建立政府公众良好互信关系,同时也为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安全与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保障,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通过 “摸底数、建平台、做分析、助管控、保成效”五步走的工作模式开展。  (一)摸底数:摸底排查,风险评估。通过监管现状调查、基础信息收集、企业工艺调查、移动走航监测、特征因子摸排等开展园区环境风险评估,梳理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筛选预警因子、识别风险单元、分析影响范围,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供基础。  (二)建平台:监测监控,数据收集。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结合优控因子筛选监测技术,布设“风险单元-企业厂界-扩散途径-环境敏感”四级预警网络,利用有毒有害气体预警平台实现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分级预警等功能,为环境风险管控提供监测数据。  (三)做分析:多维研判,决策支持。基于监测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建立有毒有害气体四级预警阈值算法,打造风险溯源、扩散模拟、三维地图等模型数据库,数据异常及时调用、运算和展示,为决策分析提供技术支撑。  (四)助管控:风险防控,突发处置。建立第三方服务团队,配套预警发布、关联措施、质控制度等服务,采用任务管控流程实现分级处置,辅助用户处置突发事件。  (五)保成效:绩效达标,成效保障。对于园区异常事件,通过预警平台实现第一时间预警,通过模型分析实现第一时间响应,通过服务团队实现第一时间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第一时间闭环,保障园区环境安全。   作为国内领先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聚光科技自主打造数字化服务平台新模式,解决方案具备以下三大亮点:  (一)全覆盖式服务模式:采取“立体监测+预警平台+配套制度” 全覆盖式服务模式,为业主提供“环境咨询、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培训演练”等综合服务,实现异常事件及时预警、高效响应、联动处置,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二)全域感知数据驱动:拥有最全系列化尖端设备,自主研发电化学法、光学法、色谱法、质谱法等国家技术导则中优选的监测方法,设备齐全,数据准确,可实现天、地、空全域监测。  (三)高效响应协同管控: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专家库资源”,为业主提供“运营维护服务、预警算法优化、常规数据报告、突发事件分析”等定制化服务,实现服务“高效、周到、全面”,有效避免事态扩大。  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解决方案已在广州立沙岛项目上有具体应用。立沙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平台一期接入23家企业风险单元监测数据,新建10套企业厂界监测点、1套扩散路径超级站,配套GC-MS、NH3、HCl等高精度分析仪,初步搭建“风险单元-企业厂界-扩散路径”多级监测网,基于监测数据的分析,构建园区综合管控平台,利用服务团队实现异常事件分级处理,提升园区异常事件处置效率,从而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
  • 污染大米或成居民暴露重金属最大风险源
    近日,中科院华南植物园科学家发现污染大米成为居民暴露重金属的最大风险源。相关研究发表于《公共科学图书馆》。   据介绍,湖南、江西、广东北部等地区是典型多金属成矿带,矿冶活动已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如大宝山矿区周边的新江镇上坝村村民癌症发病率高,癌症致死率高达56%,成为全国闻名的癌症村。有科学家指出,环境中重金属即使剂量较低,也可通过食物链的传递影响动物和人类健康,甚至导致癌症。   因此,华南植物园生态及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博士庄萍等科研人员对大宝山矿区周边居民癌症高发与食物重金属污染是否有关,饮食途径中不同暴露参数对风险度的贡献率如何等问题进行了多年探索,在比较了饮用水、土壤无意摄取和食物摄取等多种暴露方式之后,结果发现,食物摄入是危害矿区居民健康的最主要途径。   据研究人员分析,污染土壤中重金属铅和镉经过食物链(农田土&mdash 稻米&mdash 鸡、菜园土&mdash 蔬菜/豆类、淤泥&mdash 杂草&mdash 鱼)传递,在大米、蔬菜、鱼肉、鸡肉中均有一定量的累积,且一半以上样品镉和铅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矿区周边成人和儿童通过食物途径摄入重金属的总目标危险系数THQ达到10.2和11.1(THQ大于1即存在健康风险),食物中重金属污染使当地居民面临巨大的健康风险。在多种暴露因子中,大米重金属铅和镉的危害贡献率超过了七成以上,成为当地居民暴露重金属的最大风险源。
  • “亚洲金属”项目聚焦土壤内铜镍的风险评价
    日前,历时5年的“亚洲金属”研究项目在京发布研究成果。该项目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国家环保部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的国际专家团队共同参与,并获得了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铜业协会、国际镍协会、澳大利亚力拓矿业公司的联合支持。   该项目研究采集中国17种土壤类别进行试验,研发出一套土壤中铜和镍的风险评价方法,首次获得了真正基于我国土壤环境特征的科研数据。项目组的中外科学家联合研发出一套土壤中铜和镍的风险评价方法和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土壤生态系统的预测模型,将为我国的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提供系统、科学的依据。   据悉,目前我国有关土壤中最大允许金属浓度的规范还是在上世纪80年代,根据在实验室环境下将金属盐注入土壤的实验而制定的。而“亚洲金属”项目则是通过重金属铜、镍的实验室、温室,和田间试验研究,找到影响重金属离子生物有效性的主要土壤因子以及量化表征关系;并借助化学检测方法测量铜、镍在土壤溶液中的离子活度,应用化学形态模型预测金属离子的形态和各离子的活度,最终得出更加科学精准的数据。   该项目的另一大亮点是土壤样品变异大,范围广,具有中国土壤的代表性。项目分别在土壤环境为酸、中、碱性的三个城市──湖南省祁阳县、浙江省嘉兴市及山东省德州市进行金属铜、镍土壤毒性田间试验,物种选用了不同灵敏性的品种包括白菜、水稻和大麦等,研究人员发现,对铜和镍非常敏感的当地农作物,保证了土壤样品变异大,范围广,具有中国土壤的代表性。同期还配合进行了温室和实验室试验,以进行数据比对,充分佐证了试验结果的科学性。研究中特别强调了筛查当地重要物种进行试验的重要性,而不是基于欧洲和北美物种主导的温带物种数据库选择物种研究。例如我国的小白菜就被发现对于铜和镍非常敏感。通过当地物种进行试验,保证了所开发出的预测铜和镍对植物和土壤微生物的毒性进行预测的经验模型,与已经在中国各地绘制并检测到的简单的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之间存在较好的相关性 (比如:有机物, pH),这使这些模型具备了开发中国土壤中铜和镍的专门质量标准的价值。   换句话说,“亚洲金属”项目得出了铜和镍对植物和土壤微生物的毒性预测的经验模型,从而建立了土壤生态系统的预测动态模型,使标准可以具体到每种不同的土地环境,将为我国的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提供系统、科学的依据。通过使用这些模型,可以开发出中国土壤中铜和镍的专门质量标准,用于增强相关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值得注意的是,“亚洲金属”作为一项土壤环境研究项目,率先提出环境风险评价的概念,风险评价中不仅包括不同灵敏性的植物品种,还包括国际上标准的微生物毒性的测试方法;不仅对旱地土壤,还对水田土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在我国相关研究领域内均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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