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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个商品质量抽检标准2月15日起实施

    近日,首个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过并颁布,将从2月15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  新标准适用于政府部门对产品、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其检验报告出具的结论为商品“监督总体不合格”,通常确定为同一厂家的同一型号商品,而不是“该批次不合格”。  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有效解决原有标准中对于流通领域商品抽检难以解决的若干“老大难”问题,如部分商品因现场存放样品量太少而无法抽检的问题;因抽检要求的样本量大所带来的监督成本高的问题;因规定的抽样方法难以实施而造成的程序违法的问题;因抽检结论限于集中存放的“批次”,不能适用于其他销售者等问题。同时将为工商部门强化商品质量监管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 首个商品质量监督抽检标准颁布 2月15日起实施

    首个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过并颁布,将从2013年2月15日起实施。它的颁布将对提高质量监督的科学化水平以及合理降低检验费用起到重要作用,也将成为全国工商系统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主要程序依据。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显示,该标准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该标准从立项开始经过3年多的努力,于2012年11月5日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正式颁布。从这项标准起草牵头单位广东省工商局了解到,在此之前,原有的抽样检验标准都是针对生产方生产的产品集中存放的情形设计的,其结论只能适用于该批集中存放的产品。而每个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由于销售主体多、现场可见样品少,采用原有的方法抽检,只能判定在场的商品不合格,对不在场的同一商品无法判定,导致执法效能差,打击威力小。鉴于此,广东省工商局从2007年开始在化肥、农药等农资抽检上探索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监督抽样检验程序,解决原来的抽检方法对不在场商品无法判定,以及只能以“批次”为总体进行判定等问题,至此广东省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合格率从原来的50%-60%,逐年递升到目前的接近90%。随后,广东省工商局在全国率先采用国家监督抽样检验标准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新标准适用于政府部门对产品、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其检验报告出具的结论为商品的“监督总体不合格”,通常确定为同一厂家的同一型号商品,而不是“该批次不合格”。依据检验机构出具的“总体不合格”抽样检验结论,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清查抽检不合格商品。至今共抽检了9大类6681款商品,发现不合格商品2772款,查处了一批不合格商品销售者,对不合格商品生产经营者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初步显现了采用新标准的监管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四季度到2012年上半年,就有720家生产经营企业主动下架召回了经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国家工商总局在今年新出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里也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要求承检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新的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开展检验工作,这意味着广东省在商品质量监管上的探索将在全国推行。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有效解决原有标准中对于流通领域商品抽检难以解决的若干“老大难”问题,如部分商品因现场存放样品量太少而无法抽检的问题;因抽检要求的样本量大所带来的监督成本高的问题;因规定的抽样方法难以实施而造成的程序违法的问题;因抽检结论限于集中存放的“批次”,不能适用于其他销售者等问题。同时将为工商部门强化商品质量监管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下一步,广东省工商局将结合“两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商品质量监管制度,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构建商品质量监管体系,近期将组织建立不合格商品信息库,开发信息查询软件,并推出以“清除不合格商品”为核心的一系列新监管措施,包括加强专项检查、追溯不合格商品源头和流向;加强流通主渠道监管,指导相关商场、相关行业销售者建立承诺制度和自查机制,下架抽检不合格商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商品质量与消费维权监督,支持购买到不合格商品的消费者向生产销售者提出退货索赔;对商品质量实施信用监管等。

  • 【分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印发

    [table=100%][tr][td]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范》包括总则、计划和方案、抽样、检验、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六章,明确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范围、原则等,并规定了监督抽检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实施过程中抽样、检验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规范》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通报、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监督抽检实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任务主要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并由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遴选和公告。[/td][/tr][tr][td][/td][/tr][tr][td][/td][/tr][tr][td]【相关链接】[/td][/tr][tr][td][/td][/tr][tr][td][url=http://news.sda.gov.cn/WS01/CL0055/52933.html]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url]原文连接:http://news.sda.gov.cn/WS01/CL0050/52955.html[/td][/tr][/table]

  • 【分享】关于印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现将《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监督抽检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b]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b]  为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url=http://www.foodmate.net/news/guonei/2009/02/133105.html][color=#0000ff]食品安全法[/color][/url]》、《[url=http://www.foodmate.net/law/shipin/142697.html][color=#0000ff]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color][/url]》、《[url=http://www.foodmate.net/law/shipin/158651.html][color=#0000ff]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color][/url]》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公共卫生专项基金的通知》(财社〔2009〕189号),制定本计划。  一、抽检内容  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为各省必须抽检的品种;第二部分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原料,为限选抽检品种,各省可以从中选择5个品种开展抽检;第三部分为自选抽检品种,各省可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6个品种及相匹配的检验项目开展抽检。抽检频次根据各品种的时令性和季节特点有所不同,每次抽检涉及品种的抽检数量不少于100件/品种;抽检场所应尽量覆盖各种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抽检重点。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总体要求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特点,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省(区、市)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落实工作责任,完成计划任务。  (二)各抽样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程序和准则购买样品,各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检验工作规范》(见附件3)开展检验工作,根据需要编写操作手册。各地应加强对参与抽检工作实施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结果准确可靠。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三)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汇总各季度监督抽检信息,包括附件4至附件6的电子版和纸质文件、不合格产品公布情况等,并分别于2010年6月15日、9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将二、三、四季度汇总信息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11月30日前上报全年汇总信息,并按照附件7的要求报送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报告。  (四)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各检验机构,要加强对抽检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落实工作经费。中央补助地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各地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中央补助地方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抽检工作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抽检工作的重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监测评价处  联 系 人:孙建平  联系电话:010-88330549  传  真:010-88370947  邮  箱:[email=sunjp@sda.gov.cn][color=#0066cc]sunjp@sda.gov.cn[/color][/email]  附件:1.[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1.rar][color=#0000ff][b]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表[/b][/color][/url]     2.[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2.rar][color=#0000ff][b]项目检测方法对照表[/b][/color][/url]     3.[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3.rar][color=#0000ff][b]食品检验工作规范[/b][/color][/url]     4.[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4.rar][color=#0000ff][b]样品信息登记表[/b][/color][/url]     5.[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5.rar][color=#0000ff][b]样品检验结果汇总表[/b][/color][/url]     6.[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6.rar][color=#0000ff][b]不合格产品信息表[/b][/color][/url]     7.[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7.rar][color=#0000ff][b]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报告框架[/b][/color][/url]

  • 湖南省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抽检

    湖南省食药监局日前经公开招标综合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等5家社会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抽检。这是省食药监局首批引入的第三方食品抽检检测机构。 据湖南省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首批引入的第三方食品抽检检测机构,将承担2016年湖南省局本级12个食品大类(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水果制品、餐饮食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991批次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抽样范围覆盖全省14个市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是对我省食品安全抽检力量的有益补充,我省将在准入机制、培育力度、评价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作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经公开招标综合评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被确认为湖南省食药监局首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单位。

  • “辣条”抽检发现超量使用防腐剂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于深受学生集体偏心的“辣条”发布食用安全花费提示,指出抽检成果显现有些商品存在超范围、超定量运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支等疑问。 国家食药监总局安排抽检的“辣条”商品主要来自中小学周边商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辣条”出售较为会集的场所,抽检成果显现有些商品存在超范围、超定量运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支等疑问。国家食药监总局已布置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查处相应不合格商品。国家食药监总局提示花费者应经过正规渠道采购“辣条”,并留存购物凭据,特别是不要在无证摊贩采购此类商品。采购时留意检查包装是不是完好,包装标明的商品出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出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是不是完全;一起应留意商品有无油脂酸败气味以及油渍渗出疑问,如有此类疑问切勿采购。鉴于有些“辣条”盐分、糖分、油脂含量较高,主张不要过量食用,特别是孩童、老人及肠胃不适者,应根据本身身体状况适当食用。

  • 新国标实施,抽检不合格,同款产品全下架

    首个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2012),2012年末获准颁布,2月15日起实施。新标准适用于政府部门对产品、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其检验报告出具的结论为商品的“监督总体不合格”,通常确定为同一厂家的同一型号商品,而不是“该批次不合格”。这意味着,凡是抽检不合格商品的同款产品将不论批次全部下架。对于实验室的管理来说,包括企业第一方的、政府的、第三方独立的实验室,新国标的实施,会带来什么影响呢?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3月15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4日发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部门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抽检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向经营者收取检验费用。  此外,抽检所需样品,也应按经营者进货价格购买,但检验不进行破坏性测试且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可由经营者无偿提供。无偿提供的样品,检验符合要求的,应退还经营者。  在抽检工作程序上,办法明确规定,工商部门应严格按计划实施抽检,不得随意抽检。抽检的商品品种主要是消费者、有关组织、大众传媒反映的以及行政执法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影响国计民生的,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的商品。同一年度原则上不组织对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商品进行两次以上抽检,但有针对性的跟踪抽检除外。实施抽检的工商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抽检的经营者出示行政执法证和抽检通知书。  实施抽检的工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抽样的经营者。检验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样品标称的生产者并责令被抽检的经营者限期改正。被抽样的经营者或者样品标称生产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抽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结果判定商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工商部门承担。复检结果判定商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在抽检结果处理方面,办法规定,工商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对经抽检并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工商部门应当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工商部门发现并认定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自今年3月15日起施行。

  • 这样的抽检声明,你有何看法?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对浙江金华金贸火腿有限公司火腿商品抽检有关问题的声明 受广东省工商局委托,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在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公司中山港义路分店抽检的浙江金华金贸火腿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自然块(批号20110816)原报告根据腊肠腊肉的国家标准(《GB2730-2005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判定为酸价不合格。现经核实,国家标准对火腿的酸价未作要求。火腿自然块属于火腿类别,不属于腊肠腊肉制品,因此浙江金华金贸火腿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自然块(批号20110816)未发现不合格项目,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极大的歉意。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2012-1-17

  • 食药局抽检服务招标资格最新要求——LIMS为必需

    食药局抽检服务招标资格最新要求——LIMS为必需

    近期,多个省市食药监管部门发布的政府委托检测招标文件中,对各大检测机构提出了新的资格要求,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入库中标人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有图有真相,如下1: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验服务公开招标公告[align=center][img=,690,22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7568788_7998_3874924_3.jpg!w690x226.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690,9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8202850_6383_3874924_3.jpg!w690x92.jpg[/img][/align]2: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招标公告[align=center][img=,690,22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8388818_4726_3874924_3.jpg!w690x224.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640,8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9049618_4128_3874924_3.jpg!w640x82.jpg[/img][/align]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食品监督监测检验招标公告[align=center][img=,690,25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9202940_6566_3874924_3.jpg!w690x256.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690,25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9202940_6566_3874924_3.jpg!w690x256.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615,8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11739449535_516_3874924_3.jpg!w615x83.jpg[/img][/align]由此可见,可靠稳定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已成为竞标的先决条件。检测报告自动生成、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对于现代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功能。除此之外,拥有[b]设备数据采集、移动抽样、检验项目库及国抽、省抽接口集成[/b]对完成食品抽检任务更是如虎添翼。青之LIMS(食品版)经过多年的发展,能充分满足上述要求,至今已在全国30%省级食品院、上百家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和大型上市食品生产企业的第一二方实验室得到成功运用。欢迎有需要者垂询。

  • 北京市集中抽检食品安全 节日食品纳入抽检范围

    市卫生局下发了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60余种食品将在未来半年多的时间内经受卫生部门抽检的"考验".学校食堂、小餐馆及农家乐等场所为此次抽检"重点关注对象".抽检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抽检重点将是高风险食品、餐饮具和食品原料。包括所有的肉类、海鲜、家禽、奶制品、鸡蛋,加工过的水果和蔬菜等。此次,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以及小餐馆为抽检重点。 记者注意到,在昨日公布的详细计划中,涉及60余种食品及饮料等,大到猪牛羊肉及副产品、蛋类及豆制品食用油,小到辣椒粉、调味料、方便面等。针对学生营养餐以及社会上的快餐盒饭,检查人员还会在全市16个区县各抽取25份送检。 除日常餐饮外,节日食品也纳入了抽检范围。针对备受关注的火锅底料问题,卫生部门也专门安排了抽检时间。 另据了解,本市餐饮企业目前实行卫生量化分级,卫生情况最好的为A级,其次为B级、C级。近期卫生监督部门将全面复核已经量化分级的餐饮服务单位。

  • 广东工商抽检葡萄酒 合格率仅过半

    日前,广东省工商局对阳江、肇庆、珠海、中山四个地区的中低档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查。结果显示,白酒合格率最高达到100%,葡萄酒的质量较差,合格率只有53.3%. 本次抽检主要涉及9家销售企业,46个生产企业,共抽查了白酒、葡萄酒、露酒、白兰地(国产)等酒类产品。共计50批次,总体合格率为78.3%.从抽检结果看,本次抽检白酒合格率达到100%;露酒90%;白兰地(国产)质量有待提升;葡萄酒的质量较差,合格率只有53.3%.其中,珠海市,产品合格率只有70.0%. 葡萄酒不合格项目包括标签、酒精度、总糖、干浸出物、苋菜红、胭脂红、糖精钠、甜蜜素,其中主要为中小企业的产品。另外还有酒精度和非酒精挥发物总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这次抽检有1批次白兰地的非酒精挥发物总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白兰地中非酒精挥发物总量不足,将会影响酒的品质,从而影响酒的口感。 据了解,目前国内生产的洋酒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国内白兰地生产企业,另外一种是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等洋酒国内灌装生产企业。通过本次抽检发现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不够重视,仿洋现象比较严重。 省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选择大型商场或正规超市销售的包装完好、标识清楚齐全、品牌知名度高的产品,一定要仔细留意产品标签,建议不要购买标签不完整的酒类产品。国家标准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中明确规定,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饮料酒的标签中必须注明以下方面的内容: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原汁量、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批号、生产日期(灌装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与质量等级。

  • 【原创大赛】最仓促草率的一次抽检——土豆抽检日记4

    【原创大赛】最仓促草率的一次抽检——土豆抽检日记4

    正好是月底,正好抽检回来,明天还要继续,据说这样的抽检要持续一个星期,我的天!所以不吐不快,不管先来后到先写这段好了。在我今年的抽样经历中,今天的这次抽检应该是最仓促草率的一次了。 背景介绍:27号半夜出差2周的土豆回到NN,28号一早去执行上级神秘任务(另文交代),29号继续任务(已经不神秘了),30号一早回到单位,参加单位的抽检。此次抽检是完成一千多批餐具的微生物检测,也就是致病菌和大肠菌群两个项目的检测。 而在30号早上8点半之前,我只知道这次抽检人手很紧张任务很紧迫,对做什么项目,怎么进行无菌操作一无所知,既没看过也没做过。 到单位一集合,某同事把抽样需要的东西交接给我,一个纸箱和一个无菌采样箱,简单叮嘱了下注意事项。然后业务室主任又叮嘱了下填表的注意事项,总之听得我一头雾水。一共出4个人,先坐车到监督所,监督所出2个人,我们负责采样他们负责写单。一共分成两组,由于种种原因(反正不是我的原因,咱一向是听话的好孩子),我们这组的2个人(包括我)都没接触过无菌采样,傻眼了,幸好监督所的人接触过,是个老防疫人员了。 于是虚心向老师学习,还要想尽办法地贬低自己——“我们确实没学过这个,您尽管说”,打消对方的谦虚表示——“您可千万别当我们是专业人士,我们就不是搞这个的”,同时还要努力夸奖老师——“您说的真透彻,原来是这么做的啊”! 终于勉强开工了。老实说无菌操作这玩意,你说的再详细,对没做过的人听起来还是如听天书,哪怕另一组的人在分手的时候扒在我车窗大声叮嘱:一个碟子放两片,大片的也放两片。——我真想逮住他问个清楚:“大片多大,两片什么样的?” 经过了一段老师带徒弟的磨合期,因为无菌采样用的东西不是自己准备的,带徒弟的老师又没经手采样的工具,我们两个徒弟又是彻底的小白,于是下面类似的对话在磨合期反复出现。 老师:消毒酒精带了没有? 徒弟:酒精灯里的95%酒精可以拿来消毒吗? 虽然照着老师教的做开了,我对采样数量还是有点模糊,一边做一边想:根据4:4:2原则一家抽10个,其中碗4个碟4个筷子2个,这其中有一半是集中消毒的一半是自己消毒的,然后一个又需要6个碗或者6个碟,那么一家一共需要多少个集中消毒的碗,多少个自己消毒的碗呢?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12.gif 这道数学题简直把我愁坏了。 分工给我的是用湿式大肠菌群快检纸片采样,这个纸片和密封袋都是包装好的商品,开封后就可以用了。我的同事负责致病菌试纸采样,这个试纸就是实验室自制的了,用前要先用生理盐水湿润后才能采样。见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302341_334422_1645752_3.jpg 紫色的纸片是大肠菌群快速检测试纸,取样好的试纸装在无菌采样袋里。现在做筷子的致病菌试纸采样。做了才知道他们说的大片试纸和小片试纸是啥?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302343_334429_1645752_3.jpg 餐桌上堆满了各种碗碟和筷子,都取样好了,用橡皮筋捆扎好的无菌采样袋里放着采样好的试纸,一扎就是6袋大肠菌群试纸12张大纸片和6袋致病菌试纸12张小纸片。一家餐厅就要十扎,很惭愧,今天我们只做得两家。 做到第二家的时候发现无菌采样袋(装试纸的)不够用了,只好中途收工,回去愤愤不平地抱怨:怎么无菌采样袋都不给我们多点啊? 结果实验室的人接手了我们的纸片后大吃一惊:啊,致病菌的采样试纸你们也放进无菌采样袋啊,不用这样呢,直接把试纸放进生理盐水里就可以了! 我郁闷:老师就是这么教的啊,怎么回来又不对了呢,今天白学习了!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1.gif 业务室来雪上加霜:现在任务才完成一半呢,还有几百批等着你们抽回来呢。

  • “神秘买家”抽检制度为网络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color=#191919]文[/color][color=#191919]/[/color][color=#191919]王清 [/color][color=#191919]华测检测 食品事业部[/color][color=#191919]在寒冷的冬天,被窝以外的地方都是未知的可怕,更不要说去小区门口的便利店、周边的商场和超市了。但又嘴馋怎么办?不用担心,拿起手机网上下单,想要什么食物都会有人送货上门。近几年来,网购食品已经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足不出门,吃遍天下,已是常态。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天猫“双十一”全球狂欢节全天成交额突破2000亿大关,高达2135亿元,再次刷新了纪录。从“双十一”行业零售情况来看,2018年“双十一”预售TOP10行业排名中食品酒水行业排名第7,预售量占比8.0%;2018年“双十一”全网零售额TOP10行业排名中食品酒水行业排名第8,零售额占比6.6%。2018年“双十一”当天食品饮料全网零售额达188.6亿元。由此可见,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选择的主要方式之一,网购食品已逐渐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趋势。相对传统式购物,网购食品以种类丰富、价格实惠、方便快捷等特点逐渐被广大消费者接受。与此同时,各种网络食品业态模式迅速崛起,这些都给网络食品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网络市场主体自身存在虚拟性、跨地域性以及多方参与等因素,因此网购食品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如质量问题,”三无”产品以及跨境电商的产品无中文标志等。网购产品的质量已经成为影响购买力的最关键因素,超九成消费者担心网购食品的安全问题。出台监管食品安全的措施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问题,“神秘买家”抽检制度的诞生在一定程度发挥了为网络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的作用,从而降低问题食品出现的可能,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体验,推动互联网行业的良性发展。2015年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发布实施,它首次引入了关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网络食品交易规则,保障网络食品安全。2016年7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式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网络食品安全义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四十八条。《办法》强化了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义务和法律责任,为网络食品市场的有序运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填补了“互联网+”时代网络食品安全专门化监管的空白。《办法》厘清了网络食品安全义务的范围,全面细化了网络食品监管的对象,建立网络食品抽检“神秘买家”制度,强化了网络食品安全的违法责任。但如果要问《办法》中最能吸引公众关注的创新点是什么,那一定是“神秘买家”抽检制度。[/color][color=#191919][b]一、什么是“神秘买家”抽检制度[/b]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监管人员化身“神秘买家”参与抽检还原模拟消费过程,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人员以及付款的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以此更加真实地还原消费者所购买的网络食品的过程,从而更好地保证消费者权益。据悉,较早推行这项制度的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是淘宝。早在2011年年底,淘宝商城就开始搭建“神秘买家”抽检平台。其制定的《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则》规定:“由淘宝网指定的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卖家店铺中下单购买拟检测的样品,并交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进行检测。”这是“神秘买家”制度的雏形。2016年《办法》的出台将“神秘买家”抽检制度升级为整个行业的强制性规则。网络食品生产销售具有入行门槛低、上线成本低、方便快捷好操作等特点,目前在社会商业诚信相对欠缺的条件下,网络食品生产销售模式的弊端也容易暴露。食品质量面临许多问题:食品是否合格?食品是否卫生?图片与实物是否一致?网络宣传是否夸张、夸大?跨境电商食品有无中文标识?消费者很难自己获悉食品的真实情况。而且这些食品通常又以外卖或邮寄的方式进行打包销售,即便其中真实存在非法添加剂、细菌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也很难被消费者发现。正是因为网络食品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快捷性,监管部门才应该因势利导,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监管,因此“神秘买家”抽检制度作为一项新型且有效的监管措施应运而生。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办法》中提及实行“神秘买家”抽检制度,让监管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样,从“神秘买家”的角度记录抽样样品的相关信息,这是监管方式适应互联网发展的一次创新之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网络食品流通环节的“堵漏”,是对监管盲区的“补白”。进一步说,这一抽检制度无疑更接近真实的消费现场,也大大降低了商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可能。通常意义的食品抽检是监管者深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或明查暗访的监管方式。这样极易“打草惊蛇”,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而“神秘买家”抽检制度从消费者的角度切入,比传统方式更容易发现问题,也更加便于监管者有针对性地履行监管职责。倘若“神秘买家”抽检制度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仅提升了监管者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对卖家的不良经营行为也是一种震慑。对卖方而言,也许一张看似稀松平常的订单,恰恰是监管者对其经营行为是否达标的一次常态化管理和严格检验。若买家的检查未能通过,将面临相关法规的严惩,或下架产品,或店暂封铺,或者处以罚金。卖家对每一单交易都不能心存侥幸、掉以轻心,从而更注重食品安全。诚如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所言:“在互联网的时代下,为应对在线购物的虚拟性,信息相对的不对称,‘神秘买家’是一项很有用的监管措施。”[/color][color=#191919][b]二、“神秘买家”抽检制度发现的问题[/b]“神秘买家”抽检制度按照公平交易原则来进行,符合市场规律,先支付后发货,食品合格的就给钱,不合格的就处罚。由于监管人员以“神秘买家”的身份购买食品,隐藏在众多买家中不被暴露,避免了“一检查就合格”的情况,抽查结果更真实,也更容易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生产销售过程中的隐患。“神秘买家”抽检制度执行以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1. 电商销售环节售假问题。电商销售过期、变质、假冒食品,明知所售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仍继续销售,商家售假违规成本低,这说明监管部门对电商售假的监督意识还不到位,惩治力度不足。此外,消费者在网购食品供应链当中通常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仅能通过参考网购宣传、好评率等因素来选购食品,但这些因素对商家的约束力不足,导致电商销售环节售假问题突出。2. 电商销售环节造假问题。电商销售环节的问题主要在于不良商贩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出现行为不端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平台商家或者平台自营店造假,以次充好,编造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未经品牌许可擅自销售,以及伪造进口食品的入境信息和品牌等。3. 食品加工环节包装不当问题。网购食品包装不当主要表现为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缺失,包装上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包装材料不当,包装的材料简陋或破损问题等。我国食品包装行业以中小型企业数量居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价格混乱。食品企业选购食品包装时把关不严,有时为了降低成本而购买低价劣质包装,这些行为无疑会影响网购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4. 食品加工环节使用不合格原料问题。食品加工环节的原材料选取直接决定食品的质量安全,在食品加工环节出现劣质原材料的原因主要在于企业缺乏对检测能力的必要投入,检验原材料的设备差,检测项目不全或者检验过程不规范,致使对原材料把控不严。甚至有的食品加工企业为了追求利益,通过购买不合格原料以降低成本。5. 食品加工过程不规范问题。食品的加工过程会涉及到原材料选取、加工工艺、人员管理等多个环节,这无疑加大了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食品加工环节加工过程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加工工艺未按照标准进行,使得生产出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由于车间人员技术水平差、操作失误导致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时有存在。6. 物流配送环节运输不当问题。运输不当主要表现在运输环节没有按照网购食品对温湿度等方面特点制定相应的运输方案,在运输过程中操作人员未按规范要求处理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外力撞击导致包装破损引起食品质量问题等。物流配送是连接网购食品线上线下的直接环节,尽管我国物流业发展迅速,但损耗率高、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物流业的发展尤其是冷链物流的发展状况制约着网购食品的发展,影响着网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color][color=#191919][b]三、网友对“神秘买家”的看法[/b]针对“神秘买家”制度,网友发表了不同的意见。有网友认为,“神秘买家”的抽检制度要比企业送检的形式更能准确评估网购产品的质量和网购平台及网商的服务水准;也有的网友说,“神秘买家”制度还原模拟消费者现场购买的场景,真实反映消费者购买食品安全状况,从而能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还有热心的网友为“神秘买家”担忧:要避免“神秘买家”被锁定身份,防止网购平台企业及网商有针对性地采取欺瞒甚至贿赂俘获手段。还有网友担心:“神秘买家”的制度,要突出真实性、公正性、层级性和责任到位,一边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另一边是消费者,监管部门要负起责任。[/color][color=#191919][b]四、第三方平台的优势与作用[/b]解决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不能仅依靠“神秘买家”抽检制度,网络食品安全也需要第三方平台发挥源头控制作用,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合作,需要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举报。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在食品渠道集中度以及信息可得性方面具有优势,可以在分层监管的基础上发挥很大的作用。国家食药监总局可以指导这些第三方平台发挥监督作用,并利用平台大数据优势,为政府监管部门线下监管提供参照。而通过分层监管,平台和政府监管部门都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对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管。互联网第三方平台的优势,主要是可以通过数据主动识别、筛查哪些食品出现安全问题的概率比较高,并重点跟踪和监控这些食品,还可以监控消费者有怎样的投诉情况和案例。平台识别信息后,第一时间反馈给政府监管部门,从而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平台也可以定期向总局报送消费者投诉,尤其是涉及安全隐患的投诉信息,总局可以针对这些投诉进行定向抽检,一旦抽检到不合格食品,平台第一时间就可以下架不合格商品,终止商品销售行为。对于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第三方平台还可以将交易信息、消费者集中度等数据及分析结论反馈给监管部门。政府和企业都能迅速采取措施,要求问题商家整改、召回问题食品或者第一时间通知消费者。分层监管后,政府监管部门更好地与第三方平台协作,获得更丰富、更客观的依据,使整个管理手段更多元化。[/color][color=#191919][b]五、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优势与作用[/b]作为公共资源的补充手段,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网络食品监管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常配备有专业的实验室、先进的检测设备、优秀的检测技术人员与抽样人员,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可以更好地运用科技手段来检测相关产品质量。同时,第三方检测机构独立于政府机构和食品企业之外,出具的检测结果更加公正、客观、专业。相比于政府的检测机构或者是企业内部的检测机构而言,在针对网络食品的风险管控时,由于食品生产企业通常处于网络的另一端,第三方平台可以收集其信息,却难以管控其食品质量。相比之下,第三方检测机构更具有广泛性,同时所需费用较低,服务质量也相对较高,可以更加公平公正地保障网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从而为消费者负责。华测检测作为中国第三方检测与认证服务的开拓者与领先者,在食品检测领域具备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专业的服务水平,可以在政府宏观控制的基础上对网络食品进行专项检测,出具权威、专业的检测报告,帮助第三方平台识别网络食品安全风险,同“神秘买家”抽检制度一起为网络食品安全保驾护航。[/color]

  • 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如何更好的开展抽检任务

    [size=18px]摘要:食品安全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保障。食品安全抽检是保障人们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作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技术开展部门,要做好各方面工作任务,加强抽检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以确保抽检工作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本文主要从抽检计划的认识、抽检任务的开展、抽检工作问题收集与反馈等三个方面,对承检机构如何更好的开展抽检任务进行了介绍,希望能够对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有所帮助。关键词: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抽检计划;抽检任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之高、法治建设之快、政策措施之严、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也受到了各界关注,并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sup][1-2][/sup]。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对于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可以倒逼企业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sup][3-4][/sup]。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且食品全抽检工作流程较长,细节较多[sup][5][/sup],如何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此项任务,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是承检机构和食品抽检从业者所要共同思考的。 一、充分理解抽检计划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作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行动指南”,对抽检任务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不同抽检任务所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内容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抽检任务开展前,承检机构一定要对抽检计划进行充分的理解,掌握每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再开展抽检任务。 (一)抽检计划基本结构 抽检计划一般由计划通知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计划通知又分为抽检监测计划和风险监测计划两类。附件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各类型抽检任务的计划、实施细则和抽检任务清单。通知和附件中对于相应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相关要求、抽检品种、抽检项目、重点抽检地点名单等会有相应规定,同时对于抽检工作开展中抽样量、抽样环节、样品运输储存、特殊检验项目相关备注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要求。 (二)抽检计划关键点 每项抽检任务都有不同的目的,为了达到相应的抽检目的,任务的组织部门在相应的抽检计划中都会有关键点。作为承检机构,一定要掌握计划中的关键点,以便开展的抽检结果能够达到任务组织部门所设定的抽检目的,圆满完成抽检工作。每项抽检任务对应关键点均不同,但基本抽检常识一定要掌握,再结合每项任务的抽检计划,充分理解抓住关键点。 第一个抽检常识就是对于不同抽检任务类型的认识要准确。抽检任务类型一般分为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分任务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同时进行,称之为抽检监测。监督抽检是以问题为导向,排查风险为目的,因此抽检对象场所要以易出问题的区域、食品品种和抽检项目来进行;评价性抽检是为了对某一区域的食品总体安全状况开展客观科学评价而开展的抽检,因此抽检对象场所要以该区域与居民日常饮食较为密切的区域、食品品种为主来开展抽检工作;风险监测也是以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但它主要是针对暂时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因素,开展检测、分析和处理的抽检,且抽检结果不得直接作为执法机关对相应主体做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该类抽检任务开展中可以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和被抽样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质等条件限制,抽检的区域品种仍应选择易出问题的区域和品种来开展[sup][6][/sup]。 第二个就是近年来抽检工作经常提到的几个关键点,如均衡抽检、合格备样合理利用、不合格检验结果限时上报、重点区域或重点品种全覆盖等相关要求。均衡抽检是近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一直要求的,也是为了使全年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够在全年不同时间“匀速”开展,避免某一时间段过于集中,而“错过”另一时间段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对于承检机构来说,同一时间段承检不同任务组织部门组织的不同抽检任务,因此一定要根据计划要求识别各任务是否有均衡抽检要求,如均有该项要求,承检机构一定要同一时间段各项任务均要做到均衡抽检。均衡抽检不仅仅是时间段和任务数量的均衡,也是要在不同时间段对不同食品类别做到均衡,以避免错过食品安全问题的暴露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颁布实施,为了防止食品浪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在食品抽检工作中提出合格备样合理利用的相关要求,同时也修改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合格备份样品的保存期限要求。合格备样合理利用对于各类食品安全抽检要求均是相同的,因此各承检机构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合格备份样品的合理利用计划,及时开展合格备样的利用工作,避免合格备样的浪费,如当前开展的合格备样的捐赠、留样复核检验、质控样品研制等等。另外承检机构对于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风险情形的及时处理,一定要按照相关要求,尤其是要做好前期样品信息和检测结果等的核实工作,按时限要求上报系统,并报告组织部门等,做好快速应对工作。 (三)抽检计划培训 对于抽检计划的结构和关键点进行识别之后,相关要求内容一定要在全体抽检工作人员中开展系统培训,要做到相应岗位人员了解掌握对应岗位所做工作的具体要求,避免某一岗位的失误影响承检机构整体工作开展质量。 二、认真开展抽检任务 抽检任务的开展主要涉及抽样、样品制备、检验检测、系统填报等环节,下面就针对承检机构中每一关键环节如何开展抽检任务进行详细介绍。 (一)抽样 抽样工作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第一重要环节,是所有后续工作的基础,也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开端,其合理性、代表性[sup][7][/sup],关系着后续检验工作的开展以及核查处置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 抽样工作程序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有详细的要求,在这里不做具体介绍,但对于抽样中一些常见问题要做以提醒:一是抽样中对于食品的分类要按照相应的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而非按照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中的分类[sup][9][/sup];二是对于部分食品按照实施细则仍不能分类的,要结合生产许可类别明细、配料表等信息进行综合判断;三是一定要核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证照与实际生产经营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将相关信息移交相应部门,不能抽取相应食品,同时也要关注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四是注意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所抽取的样品量,要满足检验和复检的需要,样品量的确定要根据抽取的样品类型、检验项目所采用的检验方法具体要求等进行综合确定;五是对于无菌采样样品,要注意无菌采样的规范操作。 (二)样品制备 食品样品制备是利用工具,通过物理方式将其粉碎或均质,以便于待测成分在后续检测过程中能够更加充分的被提取出来。样品制备所得样品要具有代表性,且均匀,制备过程中要避免遭到污染或因操作不当对待测成分在样品中的含量带来影响。 不同检测标准对样品制备的要求有所不同,不同检验项目对于样品制备所取样品部位也有所不同[sup][8][/sup],所以承检机构要将食品安全标准等要求融合在一起,制定不同种类食品的样品制备工作程序,并对样品制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使其对相关要求和工作细节了解掌握。如开展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样品制备就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附录A的规定进行取样,并且对于像核果类水果要记录果核和果肉的重量,以便后期检测出农药残留进行折算。而对于食品中的真菌毒素和污染物的检测,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标准要求,样品制备中要选择可食用部分进行制备。除了基础判定标准中会有与样品制备相关要求之外,在检测方法标准中对于样品制备也有具体规定,如新修订的纳他霉素的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GB 5009.286-2022),该标准中对于固体样品的制备要求如下:用研磨机充分粉碎并搅拌均匀,这一要求与前一版标准《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液相色谱法》(GB/T 21915-2008)中对于月饼、糕点样品的样品制备要求“准确称取5.00g饼皮”变化较大,因此承检机构一定要准确识别标准等对于样品制备的要求,及时掌握、总结,并且跟踪标准制修订工作,掌握标准变化对于样品制备带来的变化。另外,样品制备中避免交叉污染,包括不同样品采用同一样品粉碎设备、菜板等,样品储存包装材料带来的污染等。 (三)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环节是抽检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而这一环包括众多细节和风险,稍有不慎将会造成巨大影响。 1.资质能力:承检机构要对照抽检计划中的食品类别和检验项目,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对于风险监测项目要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能力。尤其是对于标准变更,承检机构一定要及时开展,避免因此而导致资质不全而不能承担抽检任务,或者出现因工作疏忽而出现超资质范围出具检验报告等严重情况。 2.仪器耗材:承检机构按照计划做好资质能力准备后,就可以根据抽检批次数量准备相应仪器设备,采购耗材试剂等,做好用品储备。期间要注意对于仪器设备要做好检定校准以及期间核查等工作,对关键试剂耗材要进行技术验收,确保复核检验需要,并且不对检验工作带来干扰等影响。 3.做好各项计划制定和实施:承检机构要做好质量监督计划、内外部质量控制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关键试剂耗材验收计划等,这些计划的合理制定和正确实施,将为抽检任务的顺利开展以及保障抽检工作质量带来巨大作用。 4.充分掌握标准方法:标准方法包括判定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对于判定标准要掌握标准前面说明内容,能够按照标准分类体系对检品进行正确分类和判定;对于检验方法标准,要按照标准适用范围判断按此标准检验是否合适,掌握方法原理、关键操作步骤,按照标准能够正确对样品开展检验,得出检验结果。检验人员也要及时关注标准的变更修订情况,按照检品的生产日期选用正确的检验方法标准和判定标准。 5.关注相关复函等:针对抽检和标准等出现的问题,通过相关渠道咨询制定部门给出解答,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关注这些解答复函等,以便在工作中遇到这些情况时正确解决。同时每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牵头机构会针对每年抽检计划的变化和注意事项录制小视频,每年年初也要关注视频内容,及时掌握国家层面的变化和提示。另外从2022年开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针对食品抽检工作的常见问题发布参考专刊,这些都是我们承检机构开展抽检任务的重要参考学习资料。 (四)系统填报 承检机构开展的各级食品安全抽检数据都要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系统填报人员要做好系统的使用,及时对各环节样品进行正确操作,避免超时限上报,不当操作导致填报有误等。 三、做好抽检工作问题收集与反馈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流程较长,且细节较多,加上检测机构人员流动性等因素,因此机构要随时做好抽检工作中问题的收集整理归类,并对于新入职人员和转岗人员做好培训,以便相关人员尽快掌握岗位工作的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等。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直接代表承检机构技术水平和人员实力,也会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抽检监管相关工作。抽检工作的失误或错误,直接影响后续核查处置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抽检结果的可信性,承检机构和组织监管部门的公信力。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如何更好的开展抽检任务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更好的开展抽检工作提供参考。参考文献[1]杨昌林,刘灿灿.我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调味品,2022,47(06):212-216.[2]牛伟平,张小虎,翟薇,张冰雯,樊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问题初探[J].食品工程,2022(03):14-17+21.[3]丁宁,陈少洲,郝明虹,陈慧.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与实施的比较研究[J].中国酿造,2018,37(03):196-199.[4] 谷瑞丽,郑子栋,王赛楠,郑婕.2017年度河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20,30(13):1638-1643.[5]李仕祥,吴珊,韩颖,占春瑞.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常见问题及改进探析[J].质量探索,2021,18(04):98-102.[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EB/OL].(2019-08-19)[2020-12-18].http://www.samr.gov.cn/spcjs/cjjc/qtwj/201908/t20190819_306097.html.[7]亓振,曹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相关问题的思考[J].食品安全导刊,2022(29):4-6.[8]陈进之,刘世超,包世元,斯楞格,徐艳伟.食品检验中的样品制备[J].轻工科技,2021,37(09):101-102.[9]杨梅,胡文斌,李雨露,邹敏.食品安全抽检样品接收常见问题及建议[J].现代食品,2021,(07):143-145.DOI:10.16736/j.cnki.cn41-1434/ts.2021.07.040[/size]

  • 【原创大赛】土豆找抽记——药品抽检与食品抽检的不同

    题外话:为啥说俺是找抽呢,本来今年已经脱离了抽检岗位回到了实验岗位,又鬼使神差地重回抽检部门,不是抽药品而是抽食品。你说俺这不是找抽是啥? 有位熟悉食品抽检的老师说过:食品抽检与药品抽检相比,完全是一个全新的、不同的体系。 接触后,体会开始慢慢深起来了。管中窥豹总结下,有讲的不对或者不到位的地方,欢迎各位拍砖指正。 最开始对两者的了解就是,药品抽检是不用购买样品滴,抽了就走,不用给钱滴;食品抽检时要购买样品滴,要以交钱购买样品的形式去抽。 接触后发现食品抽检比起药品抽检来说,起码有“许三多”、也许以后认识深刻了还有许多许多的“多”吧。 食品种类多。 药品也许做多做熟了,觉得无非就是三大类:化学药、中成药(含中药饮片)、抗生素。其他那些生物制剂疫苗的属于比较小众类就不算了。 食品分多少类,我的天:划分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等33个大类,每个大类下面又有细类。——扶着我、我有点晕。 粗粗看完这33个大类,我才知道我以前对食品这个名词的理解有多肤浅,我才知道食品这门学科有多复杂。 抽检的时候首先你要知道你要抽的样品属于哪一类,不同的大类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都不同的。判断依据是根据QS号,QS号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QS为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所以看食品包装上的QS号中间4位数字,就可以知道该食品属于什么类别。遗憾的是现在又开始实行SC号了,QS号据说使用截止到2018年10月1日。这个SC号的规律(分类)我还没有完全弄清楚咧。 食品检验标准多 食品检验标准多接触过的应该都知道,一个食品的检测标准,往往是一个检测标准里某个项目又见另外一个标准、然后另外一个标准里的某一项目又见另外的一个标准。这样三级四级跳后,没被绕晕的人都算是转圈高手了。更不用说一个食品往往检测是这个标准、判定依据又是另外一个标准了。 当然这些似乎是检验部门的麻烦不是抽检部门的麻烦,麻烦在于抽检的时候,你要判断出一些具体信息。比如在抽饮料中的固体饮料时,要求“抽取时请确认冲调比例出现具体数值,如:每小袋冲水200mL、冲调比例为冲少量水的需由被抽样单位在备注栏签字确认冲水比例,否则不能计算限量”。这可好了,比如我抽豆浆精这个固体饮料,它的包装上只写冲调方法为取一袋加适量水...。蒙圈的我只好电询厂家:请问您这款产品到底是一袋加多少水?什么,你说喜欢喝浓点就加少点水反之就多加点水??不行,你一定要给我个准确加水量。 之所以出现这些要求并非我们无事找事,而是在这产品的检测标准中,对于某个项目的检测限量值,就是根据这个冲调量来计算的啊!! 又比如,抽取酒类中的配制酒时,必须要注明是“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味酒基的配制酒”还是“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一般酒类的标签上基本不会注明此类信息,我能弱弱的表示:哥只懂这是38度的米香型酒耶... 据说这也是因为不同的配制酒,检测标准有所不同。 抽检程序复杂(多) 好怀念以前去药店或者药厂抽检的简单明快的操作啊。到了地方看好品种拿够数量,填写抽样单,封签好样品,完工走人。要是有空闲的话还可以跟被抽单位聊聊天、要是还有胆量的话还可以跟被抽单位喝喝茶。 食品抽检呢,到了地方先出示执法证(单位介绍信)、委托抽检函(书)并说明来意,询问对方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有且在有效期内,询问对方是否支持刷 卡购买和开发票,看好品种 拿够数量后,启动拍照模式。 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来一张 样品正面背面来一张 被抽单位经手人签字时来一张 抽样人员与被抽单位经手人合影来一张 封签好的样品来一张 你以为这样就OK 了吗?抽样单里的各种信息都录入准确完整了吗?检验告知书写了吗?纪律反馈单呢?...呢? 难怪老师说:食品抽检,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啊!

  • 广东工商局抽检发现部分食用油含致癌物质

    新华网广州11月5日电(记者欧甸丘)广东省工商局日前对流通环节食用油产品进行了抽检,总抽样产品合格率为94%,在部分产品中发现致癌物质黄曲霉毒素。  据广东省工商局介绍,本次抽查了广东省珠海市、惠州市、梅州市、茂名市、湛江市5个地区的商场和各类食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的150批次食用油商品,合格批次141批次,总抽样产品合格率为94%。抽查结果基本反映了目前广东省市场销售的食用油商品的真实质量水平。抽检发现部分产品不合格项有色泽、水分及挥发物、折光指数、酸值、黄曲霉毒素B1、脂肪酸组成。  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酸值是衡量含油脂食品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油脂的酸败就使得油脂分解产生脂肪酸、醛类和酮类等化合物,容易导致食品色、香、味发生改变,即俗称的“哈喇味”,酸败的氧化产物如醛、酮等还具有一定毒性,能影响人体正常新陈代谢,从而危害身体健康。  该负责人还说,黄曲霉毒素是一种毒性极强的物质。黄曲霉毒素的危害性在于对人及动物肝脏组织有破坏作用,严重时可导致肝癌甚至死亡。在天然污染的食品中,以黄曲霉毒素B1最为多见,其毒性和致癌性也最强。生产企业如果使用劣质的原料,如酶化的花生、菜籽、玉米等生产食用油,则有可能造成黄曲霉素超标,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广东省工商局建议消费者在选择食用油时首先要观察油的颜色,一般来说,精炼程度越高,油的颜色越淡。当然,植物油都会有一种特有的颜色,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精炼至没有颜色。二要看透明度,要选择清澄透明的油,透明度越高越好。三要嗅无味,取一滴油放在手心,双手摩擦发热后,闻不出异味(哈喇味或刺激味),如有异味就不要买。

  • 【原创大赛】回忆这些年的药品抽检——抽检日记9

    最早最早涌现我脑海的抽检场面,是两辆自行车。 那时候真是全体总动员,所有的技术人员都分成两人一组,按照市区地图划分“势力范围”,开展药店抽检工作。会开摩托车的就搭上搭档奔赴各药店,不会开摩托的就一人一辆自行车慢悠悠地踩去现场。当时也没有各药店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的,采用的就是最原始的扫街方式,沿着街道看见药店就进去抽检,一般一家药店抽1到3个样品。这样的扫街行动,基本上要延续一个星期才能“扫”完。 作为药品检验部门,除了药品检验外,早期是必须承担药品抽检任务的。因为当时药检部门的上级还是卫生局的药政科,顶多3个人,不可能还有抽检力量的。 当时是20世纪90年代,药检所的日子还是比较悠哉的,因为上级主管部门是卫生局,根本没空管我们这样的小单位。何况当时送检的都很少,主要检验工作就是检测抽检样品,而抽多少,抽什么品种基本由本单位定。记得那时候检测依据还是《中国药典》1995年版,其中的检测项目很简单,鉴别检查含测三大项,含测多为滴定,顶天就是紫外测定了。检查项目中如果有个溶出度,都认为是比较繁琐的操作了,因为大部分是崩解时限,可以同时做十几几十批的崩解时限。 所以从上到下都有这样的避难思想,就是难做的检品尽量不要抽,抽回来的都是短平快的检品。 尤其是大输液,更是大家所钟爱,在实验室经常可以看到一溜十几个葡萄糖注射液或者氯化钠注射液摆着,装量、含测、鉴别一天就能检测十几批。 当时是没有专门的抽样部门和抽样人员的,所以一到抽检的时候,往往是全所总动员,全体技术人员都参与。 抽检药品批发企业 因为批发企业相对少而集中,所以往往是出动一辆面包车就拉去抽检了。当时的药品批发企业还不兴叫某某公司的,都是叫某某医药批发站,而且级别也高,似乎是属于省直属企业,所以也挺牛,大概意思就是你们是市级的,怎么管到我们省级来了。所以该站头难剃是名声在外了,我知道的一个段子就是有次抽检对方很不配合,冷嘲热讽说了不少风凉话,后来我方一员女将挺身而出,反驳了起来,捍卫了我方立场和职责。我自己经历过的是有一次抽检,该站刺头一直拉着我说个不停,从我方最高领导的过往说到该站的光荣历史等等,可能因为看我是新人,而且态度和善吧,一直说个不停。让一边干活的我心里叫苦不迭表面还得和颜悦色。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1.gif 分组抽检药店 这个活好像不经常,每年一次都没有达到呢。原因无他,如上所述——累!全部十来号人马,全市展开,3百家药店,逐家抽检。不过我挺喜欢这样的扫街的,参加过一次后以后每次上街都注意看下哪个犄角旮旯有药店。当时抽检是收费的:也就是说抽了你的检品去检验,被抽单位还要付检验费。所以那段日子,对个人来说,是不错的日子,因为收入还是不错的——暗自窃喜:进了一个好单位啊。 药品管理法实施、机构改革 但是好景不长啊,新的药品管理法出台了,规定抽检不得收费、抽验分离。据说是当时的监督局最高领导ZH向FDA看齐学习的模式。简单说就是以后抽检只能由监督部门去抽,检验部门不能去抽了,而且抽检后不得向被抽单位收取检验费用,而是由政府下拨专门的检验经费。从此,对我们个人而言,这个工作进入了长达十年的收入冰封期。期间工资又经历过若干次改革,忽悠得个人晕头转向的。但很明显的对比就是十年前工资加奖金是这个数,十年后工资涨了不少,但工资加奖金还是这个数——真是杯具——貌似现在的股市哦!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2.gif 当时全国各地蓬勃的组建药监局,由原来的医药管理局、卫生局药政部门加盟形成的新局一时之间似乎气象万千,由省到市再到县,我们作为下属的检验部门也跟着动荡不已。虽然《中国药典》2000年版颁布实施了,含测用液相的也多了,我们实验室宝贝似的一台液相我也能不时操作下了。但检品数量却逐渐减少了。无他,一个是抽检不收费了,没有利润的事谁还抢着做啊。一个是上级监督部门尘埃未定还在忙着改朝换代呢,也没空管我们了。 那两年是风雨飘摇的两年,药监药检机构改革加上地方政府改革,大概就是2002到2003年吧,基本上上头就不下达抽检任务了,我们也乐得轻松了。一年没有抽检也没有抽检检品做的时光来临了,大家都闲得发慌发黄,人心浮动。一会儿传言说我们这要跟地区药检合并,要被分到原来的地区现在新成立的某市去了,一会传言说我们是被省所兼并要留在省城了。总之我们检验部门,将不会再存在了。老所长刚好到退休年龄,努力站好最后一班岗,稳定人心:“你们都是我带出来的,都很优秀,到哪都会成为骨干的!” 树倒猢狲散,大家各奔前程,有想法有魄力的,就借此机会调到新组建的药监局了,我们也全体参加了当时的转公务员笔试,但听说编制有限就算考得了也是先去县分局,大家就纷纷退出了。我最佩服我的一个前辈,那年大家都闲极无聊地耗日子,只有她依旧忙忙碌碌地做实验,就在那一年她一口气发表了十几篇论文。给我印象很深刻,若干年后我要报职称的时候也如法炮制狂发论文。 2003年,平地一声雷,上头来任命新领导了,好几个领导,排名前三的没一个认识,我就记得组织部门在介绍新领导们的时候都有一句“为人正直”的评价。排名前四前五的是原地区药检的领导,我们部门全军尽墨,老领导退休了,二把手跳到药监局了。(这里展开来说又是另外一个长篇了此处不赘述) 刚组建的新药检部门是全国首创和独创的区域检测部门,也就是说新成立的药检部门管辖两个市,叫区域药检部门而不是市药检部门。这样的模式在当时引来掌声一片现在是怨声一片。 成立的第一件业务工作就是大家分工,把药典所有检品的检测费用都列出来,好让领导向上头要检测经费。不然没米下锅了。刚组建的时候人手少,所以一旦有检测任务就非常吃力。 抗非典药品抽检 当时非典肆虐,新成立的药检部门也要喊出自己的声音嘛,所以事急从权,也不管什么抽验分离了,全体出动奔赴辖区各地抽检抗非典药品。没想到我们几年不出动,一出动就是这样的大场面,当时大家积极性也挺高的,虽然严格说大家还不是新药检部门的人,因为入所笔试是抽检后才开展。大家主要是到辖区各县城去抽检抗非典药品,一路上关卡林立,出城有关卡,几个白大褂的拿起工具就一通弄,有给车消毒的,有给人测体温的。进县城也是要履行类似手续,到了县城医院,进门还得测下体温。这个阵势心理素质差点的人没升温也要升温了。 其中的一段插曲是一次我们这组有个同事捎带上某亲戚一起去县城,结果在关卡检查的时候发现该亲戚体温异常,还没异常到立刻被扣留隔离的地步,一通解释才算放我们过去。此卡过后整个车气氛凝重,某人立刻开车窗大喊着:透气,要呼吸多点新鲜空气。不过最后证实还是虚惊一场。 抽检简单检测难啊,尤其是要求检测完毕的时间很紧,那时候从上到下从领导到职工干劲都很足,多年未曾见的连夜加班现象开始成为常态,并一直保留至今。 不再独立承担抽检任务 新成立的区域检测部门人员配齐了,从人员到设备都比原先提高了几倍,唯一没提高的就是收入了,虽然政府拨给的经费很充足但都是专款专用只能用来买仪器买试剂。因为人多了,以前赚个两万十个人分,现在是六十个人分,真是吃饭的时候筷子多干活的时候人手少。但是有专门的抽验部门了,是用来指导(配合)监督部门抽检用的。因为从药品管理法的角度上说,药检部门是无权抽检的,但新成立的药监部门是啥人都有,有以前做药品生意的,有医院的,有学法律的,有坐办公室的,唯一缺的就是搞药的人才,所以在一些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比如抽检上还很大程度上依赖我们这个部门。于是抽样室因此成立,比较牛的时候是说指导药监部门抽样,近来比较谦虚和认清从属地位后就改口为协助药监部门抽样了。 靶向抽验 靶向抽验,命中率是自从配备了快检车后喊出来的。关于快检车的来历大家可以直接百度我就不多说了。以前上头下抽检任务的时候往往是要求每年抽检1200批,每个季度对生产企业抽检一次等等。按照一批检品检测经费1200元来计算,那下拨的检测经费老鼻子了,哪怕拦腰砍个五折下拨。快检车下来后犹如有了打假利器,上头很聪明很配合地改变了下达的抽检任务,不再具体要求每年抽多少批了,每个季度要抽哪些企业了,而是要求每年抽检不合格率要20%以上,检出不合格药品要求250批以上。至于你怎么抽,去哪里抽不作具体要求了。这就叫靶向抽验,不再机械呆板地执行数量上的多,而要求不合格药品的数量了。最好的结局就是你抽250批回来,250批都不合格,那你命中率就是100%。上头经费照样拨给你,你检验和抽检部门都省事省力,搞250批就完成今年任务了,还能得到上头的表扬,号召大家学习你的先进经验。最坏的结局就是你抽了上千批药品回来,检测部门累死累活地

  • 【转帖】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部门同意不得转包抽检任务

    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该局印发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规范》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table][tr][td][/td][/tr][/table]  《规范》规定,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食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采样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检验方法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方法。  《规范》指出,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规范》明确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经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规范》进一步明确,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还应当附具检验报告。

  • 采样瓶抽检

    HJ/T373中要求采样人员要定期抽检采样瓶并记录。有没有相关具体的操作方法,求大神指点。

  • 广东省工商局公布第二季度流通环节饮料抽检结果 8款不合格

    http://www.foodmate.net/file/upload/201107/22/08-19-35-76-410687.jpg 工商抽检发现个别饮料甜味剂过量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工商)广东省工商局昨日公布了第二季度流通环节饮料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在150批次饮料商品中,有8款不合格,抽检合格率为94.67%. 记者发现,这8款饮料都是小厂生产的不知名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过量使用甜味剂影响人体健康,以及蛋白质检测不达标欺骗消费者等。

  • 抽检和结果通知书

    我们接到上级下达的抽检任务进行检测,那么抽检和结果告知通知书是谁下发呢,下达任务部门还是检测机构呢

  • “论文抽检”能否让“南郭”博士现形

    http://img.dxycdn.com/cms/upload/userfiles/image/2014/03/23/B1395397697_small.jpg日前,教育部网站公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我国将从上一学年度全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中分别抽检 10% 和 5% ,结果将反馈学位授予单位, 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抽检结果将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博士的含金量,其实并不在于这个头衔本身,更不在于有没有戴过那顶光鲜的博士帽。博士的学位论文是否过硬,是否体现出学术水准、创新能力与学科造诣,很大程度上才是衡量博士含金量的基准。从这个角度来看,博士硕士论文的抽检制度,要说未尝不是体现出对学位论文这块“试金石”的重视,其对博士硕士学位教育的 规范与促进作用,也当值得期待。应当承认,尽管随着国内高等教育的发展,博士硕士学位教育的扩张也是有目共睹,至2008年中国大陆拥有博士授权资格的高校甚至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博士学位授予国家。但与此同时,国内博士硕士学位教育质量的下滑,及其功利化的倾向,也同样饱受诟病。学位教育的蜕化,不仅引发了硕士本科化,博士硕士化的质疑,博士学位授予过程中的乱象与水分,博士学位照样可以混,更是让国内的学位评价体系蒙羞。好在,博士学位容易混,高质量的博士论文恐怕并不容易胡编乱造,既然如此,对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制度,无疑有望让滥竽充数的“南郭”博士们漏出马脚、现出原形。设置这道论文抽检的关卡,对于国内的学位授予和评价体系而言,当然不无裨益。不过,对于博士硕士论文抽检制度,恐怕同样不能过于乐观。事实上,尽管博士 10% 硕士 5% 的抽检率的确有望对滥竽充数的学位论文形成威慑和压力,尤其是 当“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将责令限期整改,甚至撤销学位授权,并作为学位授权点评估的重要指标时,放任不合格学位论文通过的后果,看来将会相当严重。然而,类似的抽检制度,其实在在学位论文的审核阶段就一直存在,博士硕士在论文答辩之前,学位论文一直就有双盲送审机制,既隐去作者名字,也不透露送审者信息, 假如这一双盲评审机制真正奏效的话,恐怕要比论文抽检制度更加严苛。而现实中,即便严苛如双盲送审,仍然不缺拆招解招的办法,同一专业一个圈子里,通过各种方式打个招呼,高抬贵手,互相放水,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双盲送审尚且如此,论文抽检效果会如何,是否真正扼住了学位论文质量的七寸,自然更要被打上个问号。而另一方面,正如对博士发表论文数量的要求,最终反而引发了论文泡沫乃至SCI崇拜,学位论文抽检制度,会否加剧学位教育的论文化,削弱博士培养的专业化与创新力,恐怕也非杞人忧天。基于此,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固然是评价学位教育的重要依据,但寄望于学位论文抽检制度来规范和矫正当下的学位教育乱象,挤出其中的水分,的确仍显力有不逮。毕竟,“南郭”博士,其实本不难分辨,不应等“论文抽检”来擦亮学术评价的惺忪睡眼。

  • 采样瓶抽检

    请教:环境监测中,实验室采样瓶抽检怎么操作,有具体的技术指导规范和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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