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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备案相关的资讯

  • 好消息!卫健委发文,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优化,企业负担将减轻
    2024年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一下简称“通知”),对食品企业而言是个好消息。该通知有以下几点值得食品企业关注:1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不是行政许可食品企业标准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严格,不是行政许可,企标的性质得到了明确。因此优化完善管理制度,取消了多个环节,大大缩短备案程序和时间,减轻了食品企业的负担。2食品企业提交备案的标准在平台公开即备案鼓励了食品企业直接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平台"(www.qybz.org.cn)进行自我声明公开。还是简化了备案的流程,减轻了食品企业的负担。3取消“线下跑”,备案全程“线上办”各地于2024年6月底前实现“线上办”各省级部门于2024年12 月底前完成省级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系统与公共平台的对接。这样全国食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就可以统一公开和查询。4加强备案后管理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重视备案后的管理,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如果企标违反了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食品企业应该改正,如果废止备案标准,还应该在统一的平台上公示。5鼓励企业促进标准,提质增效鼓励企业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来制定标准,提升标准的实用性,也鼓励企业参与管理机构的标准评价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原文请见:http://www.ylscdc.com/article/1240205163232
  • 国仪量子首个量子测量仪器企业标准备案成功
    日前,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制定的《固态量子材料自旋信息测量仪》企业标准顺利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登记备案。该标准将于2019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面向量子精密测量领域产品的企业标准。通过对产品企业标准的制定,规范了固态量子材料自旋信息测量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已达到整个生产过程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使产品质量得到保证,废品率降低,经济效益提高。一流的企业做标准,国仪量子通过产品企业标准的制定建立自己的竞争壁垒,树立行业领导品牌,积极提升企业在整个行业中的公众形象。通过规范产品,破除各种各样技术贸易的壁垒,从而抢占国际国内市场先机,在产品参数的设定等方面引领产品或者行业的动向。国仪量子实现了标准体系建设零的突破,下一步将积极参与到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中,提升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的发展,担负起为国造仪的使命,掌握更多的国际话语权。
  • 企业产品标准变革 科学仪器企业准备好了吗?
    p & nbsp /p p   近日,中国拟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介绍到,将大力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取消企业标准备案制,让企业根据自我需要公开其在生产制造过程当中所涉及的有关产品、服务的性能标准。据介绍,此项措施已经在13个行业领域展开试点。 /p p   国产科学仪器近些年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但是依然面临如何提高用户信任的问题。国产科学仪器的发展,需要在研发、生产、市场流通、应用等各个环节付出更大努力。对于科学仪器,在生产制造环节,国家已经颁发一些相关标准,但更多是执行公司的企业标准。为适应中国制造发展的需要,国产科学仪器企业也许在不久的未来,需要面临上述标准改革的局面,全面公开企业在科学仪器生产制造过程当中所涉及的有关产品、服务的性能标准,以满足仪器用户的消费知情权,改善仪器用户的信任度。试问有多少国产科学仪器企业已经梳理、完善各自的企业标准,满足未来企业标准改革的新要求? /p p   原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二〇二〇年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升至百分之九十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用标准倒逼“中国制造”升级(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 /strong /p p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如何通过先进标准倒逼“中国制造”升级,在4月8日的国新办的例行吹风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作出回答。 /p p   要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标准是关键。因此,“我们提出到2020年,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加快接轨,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力争达到90%以上,重点装备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25年,系统配套、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基本健全,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田世宏说。 /p p   具体而言,一是要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 和质量的创新能力,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推进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的兼容发展、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二是实施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三大标准化和 质量提升工程。三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 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十大重点领域,推动实现标准化突破,提升质量竞争力。四是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国际化,开展制造业领域标准比对分析、外文版翻译、标准互认工作,推动中国装备、技术、产品、服务走出去。 /p p   其中,三大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主要是要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四基”领域标准的制定 加强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建设,推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的试点和质量技术的改造 完善绿色制造的标准体系,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推动绿色制造标准实施和效果评估。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要利用好先进标准来倒逼“中国制造”升级,企业采用先进标准是关键,该如何引导?“这方面,我们正在大力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的改革。” /span 田世宏说。 /p p   首先,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制度。按照现行的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的产品标准需要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束缚了企业标准对市场的快速反应,所以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要逐步把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取消 /span 。 /p p   其次,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通过取消企业产品备案,让企业根据自我需要公开其在生产制造过程当中所涉及的有关产品、服务的性能标准 /span 。目前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已在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开始了试点工作,同时在建材、家用电器、旅游、电梯维保服务等13个行业领域展开试点。 /p p   此外,建立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平台自2015年1月开始试运行,截至今年4月7日,已经有25000多家企业进行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公开的标准量达8万多项,涵盖服装、家电、家具、建筑材料、农机农药等13万种产品,平台访问量突破1300多万次。按照过去的备案制度,全国平均下来一项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备案大概需要15天左右的时间,现在在平台上进行自我声明公开,企业只需20分钟就可以完成了。同时消费者也可随时登录平 台了解每个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所执行的标准,享受消费的知情权。 /p
  • 环保部发布“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1月1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加强对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备案管理。   地方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管理,依照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执行。   第三条 [报备时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四条 [报备材料] 向环境保护部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报送备案的函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文件,以及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布文件   (三)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文本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五条 [审查和处理] 环境保护部在收到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备案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对符合本办法第七、八、九条规定的,予以备案,并在环境保护部网站公布备案信息。   (二)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七、八、九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函复报送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理由。   第六条 [暂缓备案]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法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项目限值、控制要求比较宽严关系的,环境保护部暂缓备案。   对暂缓备案的,环境保护部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4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通知报送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备案 重新备案的标准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第七条 [质量标准备案要求] 报送备案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项目,补充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第八条 [排放标准备案要求] 报送备案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参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体系结构制定,可以是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特定行业污染源或者特定产品污染源 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所有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以外的其他各行业的污染源   (三)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项目,补充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九条 [监测方法要求]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染物监测方法,应当采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尚无适用于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某种污染物的监测方法时,应当通过实验和验证,选择适用的监测方法,并将该监测方法列入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附录。适用于该污染物监测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当按新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实施监测。   第十条 [修订、废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依法对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或者废止:   (一)新制定发布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对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中的污染物项目已作规定的   (二)新制定发布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第十一条 [重新报备]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后,应当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重新报送备案。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45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报送有关废止标准的文件。   第十二条 [征求意见]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报批前,应当征求环境保护部意见。环境保护部在收到征求意见文件后45日内予以回复。   第十三条 [年度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1月31日前,向环境保护部报送本地上一年度制定发布或者废止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包括标准的名称和编号等。   环境保护部每年发布公告,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备案情况。   第十四条 [地方标准范围]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适用于本辖区全部范围或者辖区内特定流域、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外的任何机构不得批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用语]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对于同类行业污染源或者同类产品污染源,采用相同监测方法,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项目限值、控制要求,在其有效期内严于相应时期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六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1月1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备案范围和工作流程(一)责任主体。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公布、报备案、解释、跟踪评价等工作,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合法性和社会稳定性等负责。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简称食品评估中心)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具体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协助组建地方特色食品标准技术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负责建立和维护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信息系统(简称备案信息系统)和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查询平台。(二)备案范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范围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地方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使用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检测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中指标的检验方法标准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不得与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务院部门规章、公告等矛盾、冲突;不应当包括特殊食品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及质量规格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非法添加物质及掺杂掺假鉴别检验方法等。(三)备案程序。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食品评估中心提交备案材料,并在备案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提交电子版。食品评估中心定期组织协作组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予以备案,并在食品评估中心网站(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查询服务平台)公布标准文本;发现存在问题的,在备案信息系统中将问题反馈相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备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备案材料,或者研究修订、废止相应标准等。二、强化标准质量,发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防风险、助发展作用(一)夯实标准基础,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科学支撑。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围绕地方特色食品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系统监测收集数据,并组织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对本辖区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发生风险开展评估,确保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科学合理、安全可靠、防控风险。(二)注重健康引领,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产业发展的规范作用。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大食物观”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围绕辖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需求,规范评价和开发地方特色食品,科学设定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性指标,促进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营养健康需求。三、强化统筹协调,做好组织实施(一)加强各地风险评估和地方标准工作的衔接。各地以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目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前,应经当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对于国家或其他省份已有风险评估结论或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避免评估结果或标准之间冲突矛盾。各地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经过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可以等同采纳或认可其他省份相应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鼓励有相似饮食习惯、地域特色、风险管理需求的省份探索联合制定区域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二)发挥国家食品评估中心指导和协作组协商作用。各地在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年度立项计划、设定标准指标、标准公布实施前,要积极与食品评估中心和协作组沟通。食品评估中心会同协作组定期组织相关省份商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标准草案技术内容等,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食品评估中心按季度定期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及时反馈意见。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申请和意见处理。鼓励各地积极参加协作组或加强省份间合作,协作开展相关地方特色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推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协调与互认。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有关地方标准备案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织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同时废止。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2月1日
  • 企业标准的有效期是多久?看官方怎么说
    问请问:以前的企业标准备案章上 有注明有效期三年,现在的没注明有效期,是不是可以永久性使用。谢谢答您好!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标准化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企业标准的有效期。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产业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布实施,或企业对相关产品进行了工艺改进和技术改造、对相关服务进行了改进,或企业标准所引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等情形发生时,企业应当对其制定的企业标准及时开展复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1-10-12
  • 重磅: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通知,团体及企业标准有望发展壮大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国务院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7年3月21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p p   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 /p p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二阶段(2017—2018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分工。 /p p   strong  一、基本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 /strong 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对拟废止的强制性标准公告废止 对拟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标准公告转化,使其不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尽快完成文本修改 对拟整合或修订的强制性标准,分批提出修订项目计划,推进整合修订工作。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强制性标准管理制度。强制性标准要守住底线,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二、加快构建协调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 /strong 落实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意见,做好后续废止、修订、转化等相关工作,有效解决标准滞后老化问题。进一步明晰各层级推荐性标准制定范围,厘清各类标准间的关系,将推荐性标准范围严格限定为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留出发展空间。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着力提高推荐性标准供给质量。加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协调性审查,及时做好备案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三、发展壮大团体标准。 /strong 组织制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明确制定原则,严格制定程序,构建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和信息公开制度、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建立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评价监督机制,推动团体标准制定主体诚信自律。扩大团体标准试点,逐步形成一批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鼓励社会团体发挥对市场需求反应快速的优势,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鼓励在产业政策制定以及行政管理、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工作中适用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委、民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四、进一步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strong 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建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探索建立企业标准化需求直通车机制。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开展以随机抽查、比对评价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对依据标准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五、增强中国标准国际影响力。 /strong 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增强标准国际话语权。建立中外标准化专家合作交流机制,鼓励中国专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工作。实施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与沿线重点国家在国际标准制定、标准化合作示范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探索建立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快速通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处工作,将国有企业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取得的重大工作成果纳入考核体系。鼓励和规范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中外城市间标准化合作机制。组织翻译一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以及对外经贸合作急需标准,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中外文版同步制定工作,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积极开展中外标准比对分析,加快提升国际国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装备制造业部分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90%以上。(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六、全面推进军民标准融合。 /strong 大力实施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推动军用装备和设施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军地协作制定一批军民通用标准。建设军民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展军民标准化技术组织共建共享,加大国防和军队技术专家参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范围和力度。明确军民通用标准的制修订程序,逐步形成军民标准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七、提升标准化科学管理水平。 /strong 强化科技与标准的互动支撑,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加快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科技部、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加强标准化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有利于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标准制定效率,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强标准立项评估工作,强化标准制修订过程监督,建立标准实施评估机制,健全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动态管理,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公开考核评估结果,强化结果应用。(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八、推动公益类标准向社会公开。 /strong 研究制定国家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遵守国际(国外)标准组织版权政策前提下,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文本。推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文本向社会免费公开。加强全国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标准信息的公益性服务。(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九、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 /strong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实现改革于法有据。(国务院法制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配套规章立改废工作,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地方标准化立法工作,推进标准化法治体系建设。(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 /strong 健全地方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确保机制有效运行。完善支持标准化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大力推进“标准化+”行动,促进标准化与各领域融合发展,强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标准化工作。严格依据强制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探索开展标准实施评估。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标准化协作,发挥城市标准化创新联盟等平台机制作用,统筹协调跨区域跨领域的重大标准化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标准化改革试点。(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一、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strong 推进标准化学历教育,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建设高水平标准化智库,吸纳国内外顶尖人才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着力培养标准化管理人才,造就一批理论与实践并重、既懂专业又善于标准化管理的综合型人才。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标准化相关研究机构,大力培育标准化科研人才。探索建立企业和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标准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市场化机制,将标准化知识纳入职业技术工人培训内容,加强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落实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规划,选拔培养一批懂专业、懂外语、懂规则的国际标准化人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二、强化标准化经费保障。 /strong 各级财政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推荐性标准优化完善以及标准国际化等重点任务给予积极支持。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标准化专项基金,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增信制度,形成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标准化创新发展。(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p
  • ECHA提醒企业准备2013年REACH注册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于2011年9月23日起运行一项名为“REACH 2013-开始行动(REACH 2013 - Act now)”的活动,以提醒企业在截止日期前为第二轮REACH注册做准备。年产量或进口量在100吨以上的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要求在2013年5月31日前对这些化学品进行注册。   ECHA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帮助企业更好履行注册义务,同时达到宣传效果,完成REACH注册要求。此外,企业可及早开始准备注册事项,从ECHA的操作工具中获得更多的信息,提交更高品质的卷宗。   ECHA官网上有专门的页面推出了与REACH 2013年注册截止日期有关的日期安排。所有相关材料都可在网页上找到。此外,ECHA还在设计一项网页横条,会员国、行业组织和其他机构能方便加入到各自的REACH网页中。点击横条后也能直接进入到“REACH 2013 - Act now”的活动页面。   由欧洲委员会和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一同召开的REACH大会也将是“REACH 2013 Act now”活动的第一项议程。会议旨在强调最好的操作方法和必要的改进措施,以寻求2013注册的更好方式。   http://echa.europa.eu/2013_en.asp
  • 食品企业标准逾期未复审如何处理
    2012年12月21日,福建省甲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检查中,在Y食品有限公司发现一款食品的包装袋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为Q/MLZS03-2008。经调查,Y公司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该企业标准实施日期是2008年11月15日,至检查之日,企业标准未经复审。   针对Y公司标注逾期未复审食品企业标准行为,如何定性处理,甲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有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第十三条“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的规定,该企业标准因逾期未复审,可认定为无效标准。标注无效标准属于未标注标准代号,此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五)产品标准代号”的规定,属未标明产品标准代号,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企业产品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从企业产品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及第二十三条“禁止无标准生产。下列情况属无标准生产:(二)企业产品标准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或复审的”规定,该企业标准因逾期未复审,可认定Y食品有限公司是无标准生产,依据《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种意见认为,该企业标准未按规定复审属无效标准,可认为Y食品有限公司未制定相应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违反了《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笔者认为,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主要违法事实是Y食品有限公司标注的食品企业标准逾期未复审,质监部门对此应如何处理?如何履行监管职责?   第一种意见认为标注无效标准即属未标明标准代号,这是不妥的,将标注无效标准等同于未标明标准代号,依据不足。因此,认定Y食品有限公司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证据不充分 第三种意见认为企业标准逾期未按规定复审即属未制定相应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的观点,同样存在认定依据不足问题,标准制定与标准复审,前者的主体是企业,后者是行政管理部门,这两个环节不能等同。   我们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国家质检总局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9〕365号)第十条《关于法律责任》第(二)项指出:“未依法备案相关食品企业标准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由此看出,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及复审的监管职责,依法已由质监部门划归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即从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质检总局“三定”规定,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及复审等监管职责,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因此,本案Y食品有限公司逾期未将食品企业标准上报复审行为,属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甲县质监局应将本案移送县卫生局查处。   至于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属无标准生产,可依据《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处罚的观点,我们认为,《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只是政府规章,其法律效力低于《食品安全法》,且施行时间(2000年12月19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因此,该意见的认定依据也不足。   综上所述,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及复审的监管职责,已由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质监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应移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查处。
  • 药辅制剂企业约定质控标准 盼出药辅GMP
    药用辅料GMP实施指南正在产业的期待中酝酿发酵。近年来,药用辅料的质量管理模式正在不断磨合改造。随着药品安全监管“严”时代的到来,加强药用辅料的质量控制已不仅仅是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事,也是制剂生产企业的重要责任。然而,由于我国药用辅料起步和发展较晚,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尽管2001年出台的《药品管理法》以及2006年出台的《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药用辅料的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但仅为指导性原则。   记者日前在采访中了解到,无论是基于国家政策的引导还是出于产业升级发展的需要,产业界对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的实施指南呼声渐高。有业内人士认为,质量管理的提升仍需要一段时间的努力。制药企业与药辅企业通过约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控制,可望成为未来行业重要的发展趋势之一。   实施指南如箭在弦   2006年3月出台的《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分别在机构、人员和职责、厂房和设施、设备、物料、卫生、验证、文件、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销售、自检和改进等方面作了规定,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参照执行。   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药用辅料技术推广专业委员会主任宋民宪指出,该文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只是规定了相关原则。   据记者了解,不少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对上述文件中的“参照执行”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甚至有部分药用辅料企业认为这意味着“不要求执行”。   对此,宋民宪表示:“这是错误的!根据文件,这只是没有实行强制性认证 而且,不认证也并不代表不执行。对此,无论是制药企业还是药辅企业,都应该统一认识。”   在药品安全问题频发、社会对健康生活质量重视程度提高的今天,国家对药品质量控制的政策导向也不断明晰。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   事实上,今年2月起执行的《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有关规定》)已经要求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药用辅料生产监管。对本行政区域内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或根据在药品制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进行延伸检查。   《有关规定》还提出,要重点检查药用辅料生产是否符合《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否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是否按照核准或备案的工艺进行生产,是否建立完善批号管理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对不接受检查的,药品制剂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生产的药用辅料。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理李猛向记者表示,相关文件要求药用辅料企业按《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管理,“但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关实施指南,我们暂时只按照原料药的GMP进行管理。因此,我们也呼吁相关指南能尽快推出。”   行业自律落实质控   “药用辅料GMP实施指南具有指导作用,可以由政府部门或领导组织编写、行业组织组织编写或者由药用辅料企业自己编写。”宋民宪如是表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尹正龙向记者表示:“欧美等国家对药用辅料采取的是以行业自律为主的管理模式,由行业协会制定药用辅料GMP实施指南,企业自觉遵守执行。协会也可承接企业的GMP申请,对其进行审计、认证,产品采取全面的备案管理等。”   据透露,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药用辅料推广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已将制定药用辅料GMP的实施指南列入议程。   专委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参考2010版药品GMP实施指南和中药饮片GMP实施指南,目前协会正在药用辅料行业和制剂行业征集意见,希望能在今年拿出相关草案。从易到难,逐步推进。”   在实施指南逐步推进的同时,通过进行相关的质量协议,制药企业与药辅生产企业之间的合作也变得越来越紧密。   事实上,《有关规定》已明确,“对未取得批准文号且历史沿用的药用辅料,应按照与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合同约定的质量协议组织生产。”   事实上,除了针对暂时没出台国家标准的药用辅料供需双方可以进行共同约定外,这一办法也适用于已有国家标准的药用辅料的生产。   宋民宪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在国家标准基础上,根据制剂需要,制剂企业与药辅企业还可以再约定标准。”   在宋民宪看来,药辅企业与制药企业关系连接点主要在于执行标准、给药途径、用量、辅料工艺原理(含原料)、载何种药物、制剂工艺、制剂适用对象等方面,“而这些连接点,恰恰也是双方约定相关生产标准的关键点。”   据记者了解,国内已有部分药辅生产企业在生产具有国家标准的药用辅料时,会根据制剂企业的需要,尤其是功能性方面的需要,提高药辅的生产标准。   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主任谈家红向记者表示:“可以说,这是对制剂企业的一种个性化服务,也是生产企业进行内控的重要途径,更是越来越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一种体现。”   “相信这将是未来药用辅料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谈家红坚信。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p p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p p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履行责任义务,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办法》实施前已经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修订时执行本《办法》。 /p p   附件: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45984.shtml" target=" _blank"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年1月8日 /p p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月9日印发 /p
  • 胶原蛋白企业亮出检测报告自证清白 各自执行企业标准
    10月8日,有媒体声称其自行送检的7款口服胶原蛋白产品中3款并未检出胶原蛋白的特征氨基酸&mdash &mdash 羟脯氨酸。对于这一结果,相关企业均强烈否认并亮出检测报告自证清白。据了解行业内一直未形成对于胶原蛋白产品的统一标准,各大公司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   胶原蛋白产品不含胶原蛋白? 涉事企业强烈否认   胶原蛋白可谓命运多舛,日前又被爆成分争议&ldquo 不含胶原蛋白&rdquo 。昨日,有媒体声称其自行送检的7款口服胶原蛋白产品中,汤臣倍健胶原蛋白粉、颜如玉胶原蛋白口服液、无限极美姿力胶原蛋白果味饮料等3款产品中,并未检出胶原蛋白的特征氨基酸&mdash &mdash 羟脯氨酸。另外Fancl、Lumi、丸美、安婕妤4款产品胶原蛋白含量则远低于宣称的含量。不过,报道未披露具体数据,也未交代其送检机构。对于这一结果,相关企业均强烈否认并亮出检测报告&ldquo 自证清白&rdquo 。   记者了解到,目前胶原蛋白产品始终未有统一标准,特异性指标也未能明确,造成行业频频陷入舆论危机。   从成本看似无造假必要   汤臣倍健昨日在给本报的声明说,其胶原蛋白采购自法国罗赛洛公司,检测显示羟脯氨酸含量为9.33%,并能提供检测报告。该公司指,一直严守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   无限极声明表示,报道提及的产品其生产标准在广东省卫生厅备案,原料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昨日已再次送检,结果会及时公布。   而广州颜如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声明则称,上述口服液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志性成分为低聚肽而非羟脯氨酸。此外,有关产品是海洋鱼皮胶原低聚肽口服液,而不是胶原蛋白口服液,用评价胶原蛋白的方法来评价低聚肽是不专业的,&ldquo 被检产品未经我们公司确认,是否属实,不得而知。&rdquo   羟脯氨酸是胶原蛋白18种氨基酸中的一种,为胶原蛋白特有,但从成本角度看,企业似乎并无造假必要。南海水产研究所一位研究员昨日对本报说,只要采用一般鱼类的&ldquo 边角料&rdquo 进行水解就能提取,&ldquo 甚至不法之徒用皮革的下脚料,也能得到羟脯氨酸。&rdquo   记者翻查资料发现,乳业之前曾热炒&ldquo 皮革奶&rdquo ,即添加皮革下脚料来&ldquo 增加&rdquo 蛋白质,科研人员就是通过检测奶中是否含有羟脯氨酸来辨别的。&ldquo 普通猪皮中就能弄出羟脯氨酸。&rdquo 上述研究员说。   各公司执行自己的标准   不过,胶原蛋白近期先后被质疑功效、涉嫌违法宣传,还是让这种在近年被不断应用于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中的成分受到了高度关注。记者了解到,事实上目前胶原蛋白仍未有国标,消费者对其作用也是&ldquo 蒙查查&rdquo 。   目前,我国已认可胶原蛋白、胶原肽的保健功效只有保护皮肤水分、增加骨密度、增强免疫力三项。但市民麦小姐说,她选购胶原蛋白的理由是冲着它&ldquo 可以修复肌肤、保持弹性,人变得更年轻。&rdquo   据记者昨日获得的一份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在2011年撰写的胶原蛋白标准研讨会摘要显示,在2010年国内胶原蛋白年产值保守估计已经达到100亿元,产能在600多吨或日本的十分之一。   该学会指出,在胶原蛋白生产过程中都存在水解或酶解过程,最终很多产品已经以多肽的形式存在,因此行业内一直未形成对于胶原蛋白产品的统一标准。此外,行业也需要明确胶原蛋白的特异性指标,例如羟脯氨酸的含量比例,或者是甘氨酸、脯氨酸和羟脯氨酸的总含量占到蛋白质的50%左右。   记者还了解到,《水解胶原蛋白》国标曾在2007年对外征求意见,但该稿一度被业内指出&ldquo 操作性不够好&rdquo ,而且最终版本始终未能落地。目前各大公司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   胶原蛋白或将   禁止以口服液形式销售   国庆长假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方网站征求对保健食品监管新规的意见,提出拟于2014年1月1日起,禁止食品以片剂、胶囊、口服液、丸剂等形状生产销售,&ldquo 如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QS标志),国家食药总局拟于2014年1月1日起,禁止其以片剂、胶囊、口服液、丸剂等形状生产销售 禁止营养补充剂宣称有保健功能。&rdquo   而据记者走访药店、超市、便利店以及从业界了解得知,目前市面上充斥的大量胶原蛋白产品刚好就处于此政策&ldquo 打击&rdquo 范围内:基本上既属于普通食品,又主要以口服液形式存在。&ldquo 不少消费者将胶原蛋白口服液当美颜饮料喝,而且相信了其铺天盖地宣传的保健功效,但实际上它作为普通食品,功效推广属于违法,而且口服液形式也会暗示和催眠消费者,其具有不错的保健功效甚至药效。&rdquo 一位行业观察人士表示,胶囊和口服液暗示产品的药用性太强,的确应进行规范整顿。
  • 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来袭,月旭科技已做好准备
    #1 第一批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颁布 2021年4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布了首批160个配方颗粒品种国家标准,涉及约1/3的常用中药材品种,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结束,备案管理实施在即。 国家药典委员会又在4月30日公布了第二批36个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的公示稿,此外还有246个品种已有企业正在开展标准研究。 #2 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中农残、重金属等标准规定 1、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其标准中有关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二氧化硫残留等均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中药饮片的规定执行。 2、标准正文中特征图谱项所附对照图谱,下方标注的标准研究及复核中用到的色谱柱供标准执行时参考使用。标准正文中亦采用对照药材或对照饮片做随行参照物,标准执行中应综合研判。 #3 月旭配方颗粒分析报告抢先看
  • 新规 |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制修订工作安排,现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ueq@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1月24日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宗旨】为了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标准化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企业标准的制定、自我声明公开,以及企业标准化的促进与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驱动、质量提升的原则。  第四条【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基本任务】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纲要、规划、政策;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标准化方法;实施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反馈标准实施信息;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完善企业标准体系,持续改进标准的实施及相关标准化技术活动等。  企业应当建立标准化工作制度,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提升标准化能力,引导全员自觉参与执行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  第六条【标准创新】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  第七条【部门任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 标准制定  第八条【依标生产】企业应当依据标准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鼓励企业执行推荐性标准。如果没有相关标准,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第九条【制定原则】制定企业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制定企业标准应当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鼓励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基于创新技术成果和良好实践经验,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撑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  第十条【知识产权】企业在制定标准时,应当符合相关参考或者引用材料的知识产权政策。  参考或者引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的,应当遵守相关标准所涉及的版权政策。  第十一条【联合制定企业标准】鼓励企业整合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源,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十二条【试验方法】企业制定的产品或者服务标准应当明确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  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应当引用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际标准,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际标准的,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企业自行制定的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编号规则】企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企业标准应当按照统一的规则进行编号。编号依次由企业标准代号、企业代号、顺序号、年代号组成,方法如下:  企业代号可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两者兼用组成。  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的企业标准,以企业标准形式各自编号、发布。  第三章 自我声明公开  第十四条【自我声明公开】企业应当自我声明公开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或者联合制定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还应当公开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相关的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  企业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技术要求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  第十五条【自我声明公开主体和时间】企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前,应当对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标准的信息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  企业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  第十六条【自我声明公开渠道】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  第四章 促进与服务  第十七条【提升参与规则制定能力】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企业承担或者参加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团体标准。  第十八条【实施信息反馈】国家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通过全国标准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对国家标准实施信息进行有效反馈。  第十九条【试点示范】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树立行业发展标杆。  第二十条【“领跑者”制度】国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技术、取得良好实施效益的企业标准成为行业的领跑者。  第二十一条【融资增信制度】国家实施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建立支持企业标准创新的专项基金,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给予标准化水平高的企业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标准交易、标准质押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对标达标】国家鼓励企业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持续开展对标达标活动。  第二十三条【国际标准化服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承担或者参加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第二十四条【重点项目扶持政策】在企业申报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科研攻关、金融支持等工作中,鼓励有关部门将企业基于自主创新成果制定的企业标准的水平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  第二十五条【标准化服务业】国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开展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工作,提升标准化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服务企业标准化工作。  第二十六条【人才培养】国家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开设标准化课程或者专业,加强企业标准化人才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引导、帮助企业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  推广企业标准化专业技能人员持证上岗,支持企业探索建立标准化运营专员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创建标准化技能实训基地。  第二十七条【奖励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具有自主创新技术、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标准奖励力度。支持将先进企业标准纳入科学技术奖励范围。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依法对企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特殊重点领域可以依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违规处理】对企业在监督检查中拒绝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实,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或公告,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条【未公开的处理】企业未公开其提供产品和服务执行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一条【行政措施1】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废止该企业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二条【行政措施2】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三条【警示与约谈】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在开展标准制定、自我声明公开等工作存在其他问题的,可以通过发送警示函、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整改;企业拒不配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在企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例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标准化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生效时间】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1990年8月24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发布的《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背景情况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正式实施,在企业标准化方面,取消了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提出了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等新规定。现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发布于1990年,实施了三十多年,已不能适应《标准化法》的新要求,不能满足目前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新需求,急需对其进行修订。  (二)标准制定。本章对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了规范和要求。规定了企业标准制定的原则、编号和试验方法的要求等。  (三)自我声明公开。本章提出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和时间、公开渠道等要求。  (四)促进与服务。本章提出了促进企业标准化工作和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的要求。  (五)监督管理。本章规定了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范围、方式、内容以及处置措施等。  (六)附则。对于例外情形、生效时间的要求。
  • 水仗揭开质量标准面纱:企业干预标准制定成通病
    围绕着饮用水标准,农夫山泉的这场"水仗"已经打了快一个月,局势却仍旧扑朔迷离。虽然真相未解,但这次"水仗"或许已成为我国治理标准乱象的一次契机   "有点甜"的农夫山泉有问题?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中国人的安全感在一次次地遭受考验。从4月10日至今,《京华时报[微博]》连发20多篇报道,矛头直指农夫山泉,农夫山泉则连续多次回应,甚至搬出美国标准应对质疑。   围绕着饮用水标准,农夫山泉的这场"水仗"已经打了快一个月,局势却仍旧扑朔迷离,更引发了全社会对于标饮用水准的广泛讨论。   不过,虽然农夫山泉"标准门"真相未解,但其背后所呈现的标准乱象却是有目共睹:据统计,目前我国饮用水标准复杂,仅国家标准就有5个。而除了国标之外,各地还有自己的地方标准,而这些地标更是五花八门、参差不齐。   好消息是,标准乱象已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快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及时废止或组织修订与强制性国标不一致的地标,到2013年12月底,完成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不过,农夫山泉的这次"水仗"或许已成为我国治理标准乱象的一次契机。   饮用水标准"罗生门"   "农夫山泉的'天'就是广大消费者,人在做,天在看。"   5月3日,身陷"标准门"的农夫山泉在多家媒体显著位置打出大幅版面广告,并搬出美国标准,以证自身清白。   农夫山泉在广告中公布了美国国家测试实验室164项全套检测报告,称产品品质全面优于美国FDA瓶装饮用水质量标准(标准号:21CFR165.110(b))。其中32项优于2-10倍、45项优于11-1000倍。   不过,这份来自美国的监测报告却让消费者更加迷茫。比如有网友就质疑这份报告的年份以及是送检还是抽检,更有网友直接表示"怎么能保证检测的水和在市面上销售的水水质一样呢?"   不只是消费者不买账,相关协会对农夫山泉的"封杀"也让农夫山泉"甜"不起来。   就在一天前,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桶装水协会)已经要求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各销售企业即刻对农夫山泉桶装饮用水产品做下架处理。   北京桶装水协会称,农夫山泉不仅违反《国家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还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造成极大社会反响,而且农夫山泉桶装水在京销售期间未提供产品标准和合格资质证明。   而早在上个月,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就将农夫山泉从该协会除名。   如果回溯农夫山泉的这场"水危机",就会发现,一切问题的源头就在"标准"二字。   4月10日,《京华时报》以"农夫山泉被指标准不如自来水"为题,首次对农夫山泉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进行了报道。文章提出质疑的依据是国家有生活饮用水标准,而农夫山泉执行的却是浙江省制定的瓶装饮用天然水的地方标准。   报道称,在这两个不同的标准中,农夫山泉所执行的标准中关于砷、镉等有害物质的限量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而生活饮用水指的就是平常所说的自来水,所以农夫山泉不如自来水的结论也就此得出。   4月12日,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锦亚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任何瓶装水企业都必须以国家强制性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为底线,若不能执行则有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之嫌。   面对农夫山泉所执行的浙江省地方标准低于国标的质疑,农夫山泉及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亦给出了回应。   从4月11日开始,农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上多次声明其产品品质高于国家现有饮用水标准,并将在其国内4处水源地的产品,对照《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里的106项检测指标进行检测,并公布了检测结果。   而浙江省的监管部门也表示,他们在4年时间内对农夫山泉的抽查也都是合格的,并且检验是依据国家最严最新的标准。   "水仗"揭开标准乱象   不过,这些回应并没有能让农夫山泉摆脱麻烦。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件还在持续发酵。很快有媒体表示,农夫山泉的标准问题不只如此。   有报道指出,农夫山泉的生产基地涉及浙江、广东、湖北、吉林4省,而其瓶身上统一印制的执行标准却全部为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2005,这被认为是农夫山泉用浙江的地方标准在其他省份生产,标准的"跨省之旅"有违规之嫌。   而根据卫生部2011年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对此,农夫山泉在第四次声明中表示,浙江省地方标准不是农夫山泉的标准,农夫山泉有比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要求更高的企业内控标准。   不过,仍旧有媒体援引社会观点发出疑问:既然水质都合格,为什么产品却标的是相对较松的浙江地方标准?   此外,对于相较国家标准GB5749宽松的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2005的起草也成为媒体关注的另一个焦点。   公开信息显示,浙江省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一共有4家,其中农夫山泉是唯一参与制定浙江省标准的企业。而据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主任赵飞虹透露,农夫山泉还是标准修订的赞助方。   "在制定时只有农夫山泉一家企业的参与,虽然在法律上不构成什么问题,但是会给外界一些联想的空间,比如企业绑架标准等。"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坦言,"这好比在赛场上,一方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算哪一出?"   而事实上,农夫山泉只是揭开了包装饮用水标准乱象的冰山一角。   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国内包装饮用水市场,对于生产标准的标注五花八门。有记者调查市面上公开售卖的包装饮用水后发现,生产标准可分为三种: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其中,单是产品涉及到的国家标准就足以让消费者难以理清,因为针对水质成分差异,就分别有饮用天然矿泉水国标GB8537,瓶装饮用水国标GB17323和GB17324,以及除瓶装饮用纯净水之外的其他包装饮用水国标GB19298,至于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更不计其数。   而在这些纷繁复杂的标准中,同样多多少少地存在着一些"瑕疵".   据《新京报》报道,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矿物质水采取其企业标准--Q/KKK 0003 S-2009生产。而在这一标准中,缺少"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指标以及重要毒理指标"镉"指标。   更有媒体发现,天然矿泉水所采用的国标GB8537-2008同新版的生活饮用水国标在某些指标上存在差距,比如矿泉水国标浑浊度规定小于等于5即可,而饮用水国标规定浑浊度为1,最低要求为3.   这一切,正如有媒体指出的那样:对普通公众来说,那些印在瓶身上的复杂而又专业的各种标准,显然无异于雾里看花。   冗余杂乱的标准体系   于是,来自权威部门的解释就显得尤为重要。   4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详细梳理了饮用水管理框架:在我国,饮用水主要包括生活饮用水和包装饮用水--前者指供居民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对应的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后者指的是采用瓶、桶包装的饮用水,目前按照食品管理。   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最基本的饮用水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时指出,我国包装饮用水标准涉及国家、地方和企业标准,包括食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其中《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适用于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天然饮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   而对于国标和地标矛盾并存,且地标宽松于国标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公布实施之后,即行废止。   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目前我国的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是明确的,国家标准基本涵盖所有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其执行的地方标准不应当与国家标准相矛盾。   虽然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相关的饮用水标准做了具体的梳理和解释,但相关媒体也指出,目前我国仍存在标准总体数量多,且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重复,个别重要标准或重要指标缺失,部分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的问题。   事实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提到,我国目前存在食品质量标准与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存的局面。   比如,我国包装饮用水标准都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制定的,涉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既有食品质量标准,也有食品卫生标准。如GB8537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而GB17323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质量要求。   此外,有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的制定也存在多个部门、多口管理现象。比如,天然矿泉水的"国标"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制定,再比如,瓶装饮用水卫生状况的衡量标准,由卫生部门制定,而质量标准,则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制定。   企业定标成"通病"   不过,相比标准制定中的多部门、多口管理现象,标准制定受企业影响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则要大的多。   据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孙晓康介绍,我国的标准在原则上分四个类型,分别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不过,在中国水处理协会饮用水专家翁永松看来,"标准制定受企业影响,这是通病".   "省标、行业标准制定应该是由相关部门和技术权威人士参与,但是在有些标准制定中,相关部门打着没有经费的旗号,找一些有经济实力的企业赞助支持,有的企业甚至会把标准写好,让其他人直接签个字通过,双方的目的都达到了。"翁永松说。   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后,环境化学与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也收到众多采访邀约,谈标准制定的种种问题。据董金狮介绍,国家标准部门也有"苦",没钱没权没人,号称"三无",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没有执法权,所以制定标准过程中与企业的关系比较微妙。   董金狮称,我国标准的制定分为三种类型,一类由国家立项国家出钱,第二类由国家立项但国家只出一半钱,剩下的由接标单位自行筹集,这另一半钱主要来自企业。第三类是国家制定标准计划,但经费全部由接标单位自行筹集。   而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标准制定属于第二种。所以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不管由什么机构牵头,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作用都不可忽视。   以家电行业为例,中怡康市场研究总监彭煜表示,至今各项标准都有行业龙头企业的参与,一些检测机构和科研机构、国家产品技术监督部门也会参与,最终由国家标准委员会通过。"虽然不能说为企业量身定做标准,但标准不体现企业的利益是不可能的。   在孙晓康看来,标准是经济活动的基础,也是质量安全的基础。但现实却是,部分标准却越调越低。比如,2010年3月颁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新国标)就曾引起过争论。   "乳制品为什么把乳蛋白的含量调低了,因为整个行业要想达到那个水平就不赚钱了,所以大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就把标准降下来了。"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对媒体表示。   此外,企业标准本应该比国标、地标和行业标准更严格,但由于一般不对公众公开,成为一种"机密".有的企业标准甚至成了企业规避国家标准的挡箭牌,并且由于企业标准从不向公众公开,成为一个盲区。   由于不对公众公开,目前消费者仅能在产品外包装上看到一个Q开头的企业标准号码,企业标准到底是否比国家标准更严苛,无从对照。企业标准的内容在通过了审查机关的审核后,会在质监局备案,所以这个标准只有企业和管理部门知道。   "实际上,企业制定标准肯定有其目的。有很多企业产品,在某一个标准上,达不到国家标准,他们可以通过制定企业标准,把自己的缺点掩盖。"翁永松说。   多头制定标准背后   在北京公众健康饮用水研究所所长李复兴看来,目前我国标准存在的核心问题还是多龙治水,标准体系混乱。   而对于为什么出现这么多标准,环境化学与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表示,制定标准、检测、发证等都和政府利益相关,所以很多政府部门及其下设机构都愿意搞检测,搞标准。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也称,申报标准就像申报课题一样,不同级别的标准会相应得到国家不同数额的经费支持,也包括企业赞助,有的标准经费高达几百万元,"因此很多机构纷纷抢着申报标准,而具体能给社会带来多少贡献,没有过多考虑".   不过,随着消费者权利意识的提高,以及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目前标准混乱、质量不高、相互矛盾的已开始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比如,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就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近期,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存在食品地方标准与食品国家标准相交叉、重复和矛盾问题,社会各方高度关注。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组织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并要求各地组织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还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尽快部署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凡是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尽快进行修订,同时组织开展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掌握地方标准执行情况   对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在通知中也进行了规范,表示要严格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范围。各地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将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适合当地监管需要的检验方法作为立项重点。   通知指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和矛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品种的,不宜重复制定食品产品的地方标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时,应当及时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意见。   同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公布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征求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意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经省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在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文本的同时,还应做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解疑释惑工作。   另有媒体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了解到,按照2012年印发的《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2013年年底,将完成对我国食用农产品(5.70,0.17,3.07%)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分析整理和评估工作,并提出清理意见。   该中心陈君石院士告诉媒体,按照工作步骤,标准清理正在从标准审评的专业委员会,到国家部委层面,一步一步地推进。"遵循原则是只有唯一一套国家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
  • 国家药监局关于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中药标准管理能力,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优化标准工作机制,全面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中药标准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标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中药标准是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药标准,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颁布的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对于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中药注册标准,对其完善的主体责任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中药生产企业履行。  二、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第三方在中药标准研究和提高方面加大信息、技术、人才和经费等投入,并对中药标准提出合理的制定修订意见和建议。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企业与科研机构组成的联合体、社会团体或独立的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参与中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一)根据中药研发、生产及质量控制情况,在采用科学先进、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法不断完善药品标准的基础上,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需要制定或修订的中药标准立项建议或申请。  (二)按照药品标准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计划,申请承担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或前瞻性研究项目。  (三)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研究提供中药标准物质、试验样品以及本单位相关产品的检测数据等。  (四)在标准研究过程中,参与标准起草单位组织开展的扩大验证或标准复核,按照公示的中药标准草案开展生产验证或标准复核工作,并提供有关验证或复核检验数据,以及对验证或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五)按规定列席或参与中药标准的有关论证、审核、咨询或讨论会议;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相关工作调研、专题研讨会、座谈会,并积极献言献策。  (六)参与或支持开展中药标准执行情况调研,收集和反馈本企业或行业执行中药标准情况,根据标准执行情况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相关配套技术要求、配套丛书、著作等出版物的编制、出版工作。  (八)参与和支持中药标准相关数据库、信息服务平台、数字化标准的建立和制定;提供信息数据和技术支持用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和维护。  (九)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以及检验技术宣贯、培训以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十)参与或支持国际植物药(草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技术合作交流以及双边或多边协调、标准互认活动。  四、一般情况下,企业或社会第三方应当在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计划前提出立项建议或申请,并按照以下方式实施:  (一)立项建议,应当包括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前期工作基础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药品质量控制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等),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二)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企业或社会第三方提出的中药标准立项建议或申请进行论证,遴选出需要制定、修订的中药标准纳入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公布遴选结果,并组织开展立项研究;必要时可邀请提出标准制定修订建议或申请的单位参加论证。  (三)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研究的企业或社会第三方应当在国家认可且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按照最新版《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等技术要求,结合药品质量控制风险制定或修订药品标准,起草中药标准草案和起草说明。  (四)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应当对起草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提交的中药标准草案,一般需经过由国家认可且具有资质的一家或多家检验机构进行复核,以保证标准起草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重复性。  五、研究提供中药标准物质应当符合《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等的相关要求。新增中药标准物质按备案程序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备案。  六、参与中药标准草案生产验证的中药生产企业应当根据标准草案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相应工作;参加中药标准生产验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及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  七、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采取在发布的药品标准(公示稿或征求意见稿)中对承担课题单位和支持单位署名、颁发荣誉证书、授牌药品标准科研基地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八、国家药典委员会和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公告要求和精神,改革、优化中药标准工作相关制度、程序、技术要求,及时公开中药标准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保障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广泛、有序参与中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推进制定最严谨的中药标准。  特此公告。
  • 《轧花企业粉尘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已通过审定
    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等单位起草的《轧花企业粉尘测定》国家标准,经过反复认证和不断完善、多次征求行业专家意见,现已通过专家审定。   空气中到处弥漫的粉尘,其危害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对人体的危害,其次是对工业生产的影响,特别是粉尘在一定浓度条件下还可能引起爆炸事故。我国现有棉花加工厂近一万家,有几十万棉花加工工人,轧花企业的粉尘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们的健康。棉花加工行业的除尘作业,除了短纤维多、风量大以外,还存有大量的砂土、粉尘等,还造成粉尘排放超标。   目前,国家棉花标准体系中与棉花加工中的粉尘技术标准存在要求水平低、内容过时等一系列问题。GH/T 1025-2000《轧花厂粉尘测定》行业标准至今已经颁布实施了10年,在执行中暴露出一些与棉花加工产业的发展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已不能满足棉花加工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亟需制定或进行修订。据了解,美国棉花加工研究所正准备花1~2年的时间对棉花加工企业的粉尘含量进行测试研究。   轧花企业粉尘检测工作对棉花加工设备的安全运转有极大的影响,直接关系到棉花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只有科学的检测方法,才能准确地检测出粉尘含量,为节能减排提供正确的信息,对粉尘的排放加以合理有效的控制。标准实施后,规范了轧花企业粉尘的测定,控制好粉尘排放,将会给企业的安全、卫生和效益带来积极影响。
  • 《轧花企业粉尘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已通过审定
    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等单位起草的《轧花企业粉尘测定》国家标准,经过反复认证和不断完善、多次征求行业专家意见,现已通过专家审定。   空气中到处弥漫的粉尘,其危害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对人体的危害,其次是对工业生产的影响,特别是粉尘在一定浓度条件下还可能引起爆炸事故。我国现有棉花加工厂近一万家,有几十万棉花加工工人,轧花企业的粉尘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们的健康。棉花加工行业的除尘作业,除了短纤维多、风量大以外,还存有大量的砂土、粉尘等,还造成粉尘排放超标。   目前,国家棉花标准体系中与棉花加工中的粉尘技术标准存在要求水平低、内容过时等一系列问题。GH/T 1025-2000《轧花厂粉尘测定》行业标准至今已经颁布实施了10年,在执行中暴露出一些与棉花加工产业的发展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已不能满足棉花加工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亟需制定或进行修订。据了解,美国棉花加工研究所正准备花1~2年的时间对棉花加工企业的粉尘含量进行测试研究。   轧花企业粉尘检测工作对棉花加工设备的安全运转有极大的影响,直接关系到棉花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只有科学的检测方法,才能准确地检测出粉尘含量,为节能减排提供正确的信息,对粉尘的排放加以合理有效的控制。标准实施后,规范了轧花企业粉尘的测定,控制好粉尘排放,将会给企业的安全、卫生和效益带来积极影响。
  • 机遇只面对有准备的企业——访劳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吝俊友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7年10月10日,第十七届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及展览会(BCEIA 2017)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开幕,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500家仪器企业参展。劳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劳达)携新品LAUDA LOOP 半导体加热/制冷循环恒温器参展。借此时机,仪器信息网采访了劳达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吝俊友。 /p p   相比于采用制冷剂制冷的传统设备,LOOP 半导体加热/制冷循环恒温器最大的特点是采用半导体制冷,规避了欧洲环保限制的制冷剂的使用方式,对环境友好。而且,LOOP 半导体加热/制冷循环恒温器主要面对科学仪器,体积较小,便于在实验室中安装、移动,并且改进了依靠特定电源的模式。 /p p   LAUDA产品线涵盖实验室、中试、放大生产全工艺阶段,产品特性依然专注于稳定性、安全性及易用性。吝俊友表示,稳定性、安全性是LAUDA产品设计时首要考虑的因素,LAUDA的产品须保证产品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安全,其次考虑设备的使用方便程度。 /p p   当前,定制化、个性化成为科学仪器行业一个流行的趋势,但吝俊友表示,恒温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并不明显。对现阶段的LAUDA而言,将更多精力放置于如何提高产品的稳定性、易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产品的性能才是重要的工作。LAUDA的创新主要体现两个方面:其一,建立创新机制。如何打破旧体制,使新的思维、技术及团队创新的方式融入企业之中,激励员工参与到企业创新之中,这是LAUDA目前开展的工作。其二,更新升级产品性能。针对不同行业用户需求,结合自身对行业的理解和长期经验,对产品功能进行包括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要求等方面的优化。 /p p   LAUDA的产品涉及半导体、生物制药、汽车测试、新材料等多个行业,或多或少与国家的国防、重大研发计划相关,政府行为渗入较多,而且国内综合企业实验室、高校、科研机构以及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强势崛起,这为多年坚持研发,注重产品质量的劳达带来了机遇。 /p p   更多详细信息可观看视频! /p script src=" https://p.bokecc.com/player?vid=AB8B2F0C511389749C33DC5901307461& siteid=D9180EE599D5BD46& autoStart=false& width=600& height=490& playerid=2BE2CA2D6C183770& playertype=1" type=" text/javascript" /script p br/ /p
  • 新检测标准将使6成眼镜企业被淘汰
    眼镜架的镍析出量超标,会导致人体健康受损。国际标准化组织和欧盟标准化组织对此有着严格的管理措施,而中国目前尚没有写入国家标准。一旦将镍析出量的要求写入国家标准,国内六成以上工艺简单、设备落后、质量低端的生产企业将可能面临消亡。   中国制造的眼镜架产品广泛采用镀镍工艺,这种工艺成本低廉。但镍是一种容易导致皮肤接触性过敏的重金属元素。医学观察证明了长期接触含镍物品,会引起皮肤过敏甚至致癌。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欧盟标准化组织(CEN),就在标准中对金属眼镜架的镍析出量及检测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而中国目前与眼镜产品有关的各项标准,尤其是国家标准《GB/T14214眼镜架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对此尚未涉足。   近期,欧盟标准化组织与中国方面的专家进行了数次友好而含蓄的沟通,希望中国方面认真考虑镍析出量标准的问题。这对中国眼镜行业发出了一个信号:一旦欧盟将眼镜架的镍析出量列入强制管理的范畴,中国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面临生死挑战。     国际标准压力下的两难选择   国际上对金属眼镜架的镍析出量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检测标准,镍析出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早在1994年6月,欧盟就颁布了94/27/EC 指令,规定了产品相关镍析出量的标准。1997年7月,欧盟又发布了3个协调标准,明确了对镍析出量进行定性分析的方法。ISO/TS24348《眼镜架—对金属和合金镜架的模拟佩带以及镍析出量的检测方法》国际标准于2007年正式颁布,其中明确规定:眼镜架与佩带者的皮肤直接和长时间接触的金属和合金部分的镍析出量,不得超出0.5μg/cm2/每周。即将颁布的ISO12312-1《太阳镜》国际标准直接引用了这个规定,并要求:太阳镜的设计和制造不得危及佩带者的健康或安全,应把由镜片或镜架材料析出的可能伤害佩带者皮肤的危险降至最低。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光学工程研究室主任王莉茹研究员介绍说,近年来,欧盟标准化组织正在重新制定眼镜产品的标准,考虑到中国目前已经成为眼镜产品的制造和出口大国,该组织的官员通过各种渠道与中国标准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日前,ISO/TC172/SC7眼科光学和仪器技术委员会的秘书长亲自致信王莉茹,极力邀请她在方便的时候去欧洲参加关于眼镜架镍析出量标准方面的沟通工作。她在信中指出:虽然是欧盟标准化组织在出面组织关于眼镜架的镍析出量的国际比对和标准修订,但并非与中国毫无关联,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眼镜生产、出口和消费大国,欧洲市场上大量的中低端眼镜架来自中国 而且,中国自己也有几亿的消费者。SC7秘书长代表欧盟CEN170诚挚地希望中国同行能够早日介入、并在这个领域做出相应的贡献。   从多次沟通的情况看,欧盟和国际ISO组织是在极为认真地考虑这个事情,关于眼镜架镍析出量的标准,中国是绕不过去的。   王莉茹研究员说,SC7秘书长善意而含蓄的表达流露出一个潜台词:中国应尽快考虑制定关于眼镜架镍析出量的检测标准问题。中国的眼镜产品,无论是面对国际市场还是国内消费者,如果镍析出量不合格,那结局就只有一个:被淘汰出局。   作为新《太阳镜》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和ISO国际专家,王莉茹研究员在为是否将镍析出量的要求写入标准费尽了脑汁,她左右为难。   一方面,中国眼镜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制造行业,且一直以生产和出口中低端产品为主,一旦将镍析出量的要求写入国家标准,六成以上的工艺简单、设备落后、质量低端的生产企业将可能面临消亡。这对于刚刚起步并占据国际绝大多数市场的中国眼镜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打击。   另一方面,眼镜架的镍析出量与人们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如果不写入国家标准,并强制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证消费安全,这对国内近8亿的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同时,也将直接影响中国眼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声誉。   所以,写,还是不写,都是一个重大的两难抉择,绝不仅仅只是一个标准的问题。   王莉茹表示,制定与消费者健康有关的标准,始终要面对许多挑战,一个行业的发展就应该随着产业的技术进步不断自然淘汰一批落后的工艺和落后的生产企业,如果政府仅仅出于呵护企业的目的,不倒逼企业进行技术与设备升级,到头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不说,也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标准的强制性与选择性   王莉茹还透露,她个人认为,必须对眼镜架的镍析出量提出要求并进行检测,无论是《太阳镜》、还是《眼镜架》国家标准,都不能也不应该回避这个技术内容。需要斟酌的是,是将其作为强制性内容写入标准,还是作为选择性内容写入国家标准的附录。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在业内展开广泛的讨论。她接到SC7秘书长的亲笔信后,已经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了广东、江苏和浙江等眼镜生产基地。   王莉茹还指出:一旦在眼镜产品的国家标准中出现了关于镍析出量的概念和要求,即使暂时不做强制性测试,也使标准的用户和广大消费者对镍析出量这项安全性指标有了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就是说,生产企业可以不检测,但是消费者有权选择镍析出量检测合格的产品。   镍析出量:消费者不能忽视的安全指标   普通消费者在验配眼镜时,对选择什么样的眼镜架通常知识匮乏,即使是准备充分的消费者,也仅仅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眼镜架的光泽与弹性、镜片的透光性、配装眼镜的屈光度上面,而对于金属镜架的镍析出量这个关系到人体健康的重要指标却知之甚少,或完全不知情。   镍析出量,是欧盟标准化组织(CEN)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关于眼镜架安全性的一项重要检测指标。迄今为止,中国的国家标准尚未引用上述规定和要求。   所以,尽管一些眼镜专业验配店在出售产品时都会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检测合格证书,但这些检测合格的指标通常基于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而对根本未写入国家标准的内容,例如对产品镍析出量的要求,眼镜专业验配店与消费者一样,都无法得到进一步的信息。眼镜产品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没有规定的指标,要么是不了解,要么是为了追求低廉的成本而不去主动检测。金属类或合金类的眼镜架,或者塑胶镜架带有金属装饰的产品,一旦镍析出量超标,对人们健康的危害显而易见,甚至可能致癌。检测镍析出量的意义就在于,它构筑了一道金属类产品损害人体健康的防火墙,把不合格的产品排除在市场之外,把可能的损害降到最低。   那么,为什么眼镜产品中会有重金属成份?它又会造成什么样的健康危害呢?   一般中低端的金属镜架以铜合金、镍铜合金为主,中高端的镜架产品则主要采用钛合金、纯钛或贵金属材料制成。贵金属产品相对安全,但价格较高,只针对社会中少数的高端消费群体。普通大众多以中低端的铜合金、镍铜合金或钛合金制成品为主。镍元素释放量,主要产生于中低端的金属类眼镜架产品中。   金属镜架的制造一般都是以某种金属为底材,然后对其表面进行电镀处理,电镀工艺能够使产品耐磨、防腐、美观。中低端的眼镜架多采用镀铬与镀镍工艺,这种工艺成本低,光泽度好,无须精磨就可达到使用要求。但铬和镍容易释放出危害环境与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尤其是眼镜架,长期与皮肤接触,再遇上汗液侵蚀,活跃度更高,容易引发皮肤过敏,重则致癌。生活中经常有一些消费者在佩戴金属类镜架时,会发生皮肤红肿甚至溃烂的现象,大多与重金属释放量超标有关。   眼镜产品作为一个大众消费商品,低价低质的产品在消费大众中有着巨大的市场,因为普通的消费人群对眼镜产品缺乏科学的消费知识,故而促使低端生产企业采用成本相对低廉的工艺和材质,以降低产品价格,提高销售量获得生存。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浙江义乌眼镜批发市场,一些金属类眼镜架的批发价仅为3.5元左右,材质与工艺低劣,产品安全隐患很大。   中国有近4亿屈光不正消费者、1.5亿老花镜消费者、加上太阳镜的使用人群,眼镜产品覆盖了约8亿人。产品质量问题,实质上已经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镍析出量,不得不成为一个产品质量领域令人关注的话题。   新国标将成为行业洗牌导火索   长期以来,中国眼镜生产企业有一个理不清、走不出的怪圈。   在中国传统中,有一条“车到山前必有路”的古训,这当然是一种乐观的态度。然而,在眼镜架产品质量标准上,我们面对镍析出量的问题,无法过于乐观。关于镍析出量的话题,将成为眼镜产品安全领域的一个导火索,它会不断引导消费者在消费行为中,持续地思考关于眼镜产品与健康安全的问题。而在国际市场上关于对眼镜架的镍析出量进行检测的贸易壁垒,又让原先已经走向国际市场的中国产品,转个圈回到原地去叩自家的大门。可是,自家的门内,早已经“狼来了”。   国内的高端眼镜消费市场早就被依视路、尼康等国际眼镜巨头垄断着,占据着绝大部分份额。留给中国眼镜产品的仍然是低利润率、低附加值的低端市场。而与此同时,中国的眼镜产品还要不断地通过降低成本、用一贯不变的低质低价的产品形象往国际市场上挤。在目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外市场消费萎缩,出口受到大幅挤压,再加上镍析出量这样的贸易壁垒,国内中低端眼镜生产企业的路在何方?   是怪圈,也是制约中国眼镜行业发展的瓶颈:一方面,国内眼镜企业品牌意识落伍,大部分眼镜生产企业满足于贴牌和代工生产,不思进取,没有通过发展打造自有品牌。国内一些较为先进的生产企业,虽然有做品牌的意识,但品牌运作乏力,标识混乱,在国内市场上,虽然质量与工艺与国际品牌相差无几,但消费认知度极低,甚至连进入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的消费市场,都非常困难 另一方面,依赖单一的微薄利润,缺乏创新与研发的投入,久而久之,既没有培养出自己的人才队伍,也缺乏创新的环境,在高端产品的设计、技术研发方面受制于人。从国内生产环节看,虽然最终的产品质量与国际品牌相比,差距并不大,但是其原材料、加工设备、模具技术等还是要从国外购买,国内企业只能靠低廉的人工费用去赚取一点点加工费。   中国早已是世界著名的眼镜王国,但距离实现眼镜强国之梦还很遥远。低质、低价和低端的消费群,一直制约着中国眼镜行业做强做大。从中国眼镜行业的现状来看,中国眼镜产量占到世界眼镜总量的70%以上,但利润却仅占国际眼镜市场的15%左右。中国眼镜产品60%用于出口,并占据了国际低端市场80%的份额,但大多数生产企业一直停留在低成本、低效率、低附加值的行业链末端,普遍存在生产技术落后、设计力量欠缺的问题,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品牌,不具备研发能力,仅为国外眼镜厂商代工生产,加工制造设备、甚至连测量设备都要依赖进口。这种状况导致中国眼镜行业很难形成核心竞争力,更遑论塑造国际品牌。   随着原材料的不断攀升,国内劳动力成本也在上升,中国眼镜行业多年赖以生存的低成本策略,已经没有了可持续性。在目前国内产品还没有培育出知名品牌的境况下,中低端眼镜生产企业的出路,令人堪忧。   据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本平说,如果将镍析出量的指标写入国家标准,国内大部分中低端生产企业都要面临设备和工艺的改造和升级的挑战,生产成本将有一定幅度的上扬。一度以低成本优势占领低端消费市场的企业,既无法割舍固有低成本逐利心态,也没有能力去搞升级换代,这一类企业的前景不容乐观。   链接   王莉茹   硕士生导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 ISO/TC94/SC6中国注册专家,ISO9342-2国际标准主笔人,若干国家标准及计量检定规程的主笔人。   专业领域:眼科光学标准化和计量,光学和光学仪器测量。   主要科研成果:研究并建立顶焦度国家计量基准 研究并建立验光仪顶焦度工作基准 研究并建立角膜接触镜顶焦度工作基准 研究并建立眼镜片中心透射比标准测量装置 研究并建立瞳距测量仪的研制及标准测量装置。有多项发明专利成果。
  • @全体仪器企业:这27个行业将迎来大规模设备更新,请做好爆单准备!
    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提到,我国将在27个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规模设备更新,并分别设定了到2027年的更新目标。27个行业包括石化化工行业、钢铁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汽车行业、工程机械行业、重型机械行业、基础零部件与基础制造工艺行业、工业机器人行业、工业母机行业、船舶行业、航空行业、石化通用装备行业、轨道交通装备行业、农机装备行业、医疗装备行业、电力装备行业、食品行业、纺织行业、轻工行业、医药行业、电子组装行业、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材料行业、锂电池行业、仪器仪表行业、光伏行业、民爆行业等。切割机、球磨机、表面处理等制样设备,恒温、加热、干燥设备,清洗、消毒设备,混合、分散设备,高低温、振动、碰撞等可靠性试验设备,三坐标、轮廓仪、激光干涉仪等测量仪器,色谱、质谱、光谱等分析仪器,细胞计数仪、酶标仪、生化分析仪等生命科学仪器,环境监测仪器,无损探伤仪器,以及各行业专用仪器等被重点提及,相关企业或将迎来爆单潮。各行业设备更新重点方向如下:一、石化化工行业1.节能减污降碳改造。采用高效催化、生物催化、超重力反应、膜极距及氧阴极离子膜电解、半水法工艺或二水-半水法磷酸生产等效率提升技术,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热集成精馏、换热网络系统优化、半废锅流程等节能技术,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无汞触媒生产聚氯乙烯、资源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升级,更新固定床煤气化炉、小电石炉(3.本质安全水平提升。重点采用液相加氢、连续化、微反应等低风险工艺技术,加快更新老旧反应器(釜)、精馏塔、压缩机、泵、换热器、储罐等设备及仪器仪表。 二、钢铁行业1.铁矿采选升级改造。以绿色矿山、智慧矿山建设为重点,推动矿山开采灾害预警防控装备、矿山采掘一体化装备、无轨运输装备、破碎装备等矿山设备及自磨机、球磨机、磁选机、压滤机等选矿设备的升级改造;推动矿山生产决策及管控一体化平台建设,支持智能巡检、取样机器人、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智能物流系统等更新换代。 2.减污降碳改造。加快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企业实施环保绩效创A改造。 推进能效提升改造,重点开展铁-钢-轧界面深度优化、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矿竖式冷却及烧结烟气一体化治理技术,电弧炉余热、冶金渣显热、中低温余热余能高效回收利用,冶金渣回收和高效利用,废水资源的综合处理、水资源梯级利用等深度节能技术应用与装备升级改造。支持氢冶金、近零碳排电炉流程、钢铁近终型制造、CO2捕集及资源化利用等低碳技术升级改造,推进中试验证及产业化应用。3.数字化转型改造。推进企业在自动化、数据采集、过程控制、网络架构等方面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加装传感检测、仪器仪表、无人运输车辆等智能装备,在测温、取样、扒渣、酸洗、巡检、吊运等3D岗位引进工业机器人;矿山采选、炼铁、炼钢、轧钢等操控集中化,设备监控、诊断、运维远程化,销售、采购等服务线上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5G、Wi-Fi6、工业以太网等在钢铁企业的覆盖;开展先进成熟的数字化应用改造、智能制造工厂建设和优秀应用场景推广,支持建设钢铁行业数字化转型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 4.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引导企业加快锰铁高炉、矿热电炉、高炉、转炉、电炉、捣固焦炉、顶装焦炉、烧结机等限制类装备大型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以及一代炉龄服役到期的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等淘汰类装备及低效率、高能耗、高污染工艺和设备。推动洁净钢冶炼、无头轧制、薄带铸轧、变厚度轧制、等离子冶金等先进生产工艺技术改造,推进检验检测设备和仪器仪表更新。三、有色金属行业1.矿山领域设备。绿色高效节能设备方面,重点推动新能源矿卡/挖掘机、铲运机、电机车、通风设备、余热利用设备、固废处置和污水高效处理设备等改造升级。安全设备方面,重点推动矿山地压、边坡排土场、尾矿库和环境等安全监测设备,以及机械化装药、人员和设备高精度定位、生产调度、双重预防、AI智能识别等设备改造升级。智能设备方面,重点推动巡检机器人、大型破碎/磨矿/浮选/磁选设备、智能分选设备、在线检测分析设备、采矿装备远程遥控及智能作业系统、固定设施无人值守与集控系统、生产管控平台、矿山高带宽通信网络系统等智能设备改造升级。 2.冶炼领域设备。绿色高效节能设备方面,重点推动氧化铝焙烧炉高效能改造、铝电解整流机组改造、铝电解石墨化阴极改造、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技术装备、铜锍连续吹炼、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绿色高效炼锌、竖式镁冶炼还原、大型硅冶炼矿热炉(配套余热利用装置)、铜冶炼PS转炉环保升级、铅锌ISP冶炼等设备改造升级。智能设备方面,重点推动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天车、自动剥片机、智能分选设备、智能运输设备、智能仓储设备、冶金过程作业机器人、电解槽短路智能检测装置、无人巡检和无人值守等设备改造升级。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方面,重点推动赤泥综合利用、锌湿法冶炼浸出渣、铝电解大修渣以及铝灰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设备,拆解、破碎及精细化分选成套设备,低烧损低能耗炉窑、再生金属资源回收利用成套设备等改造升级。 3.加工领域设备。绿色高效节能设备方面,重点推动节能高效型废气处理设备、能源供应设备、除尘排烟净化设备、余热回收利用设备、立式半连续液压内倒式铸造机、液压倾动式铸造炉等改造升级。高端设备方面,重点推动大规格挤压机、高精度轧机、精密拉丝机等设备应用,升级改造进口高端轧机电控系统,加快新一代质谱仪、高稳定光谱仪、无损检测设备、在线测厚仪等检验检测设备改造升级。智能设备方面,重点推动AGV运载车、智能天车、智能高架仓库、自动上料机、自动打捆机、自动焊接装置等设备,以及再生原料加工流程自动投料机、智能分选设备、在线打包及输送设备、智能仓储设备等改造升级。四、建材行业1.水泥行业设备。重点推动窑炉、余热利用、物料输送、粉磨、环保、质量控制、协同处置、绿电等系统的更新改造,鼓励使用富氧或全氧燃烧技术设备、悬浮沸腾煅烧装备、高能效六级换热预热器、中置辊破冷却机、生料辊压机终粉磨装备、双闭路内循环半终联合粉磨装备、自脱硝低氮分解炉、旁路放风装备、低碳水泥生产装备等。推进生产全流程智能化系统、全自动化验室等产业化应用,加快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中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嵌入式软件等工业操作系统和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工业软件更新换代。2.玻璃行业设备。重点推动配料、熔窑、成形、燃烧系统等更新改造,鼓励使用大吨位一窑多线平板玻璃生产装备、富氧全氧燃烧技术装备、玻璃高效熔化及精准成型控制技术装备、大功率“火-电”复合熔化技术装备、浮法玻璃低温熔化技术装备、大尺寸压延机技术装备、窑外预热工艺及成套技术装备、超低排放技术装备等。推进生产全流程智能化系统、原片加工一体化智能连线系统等产业化应用,加快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中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嵌入式软件等工业操作系统和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工业软件更新换代。3.建筑卫生陶瓷行业设备。重点推动节能高效原料制备、制品成形、干燥、烧成等系统的更新改造,鼓励使用富氧燃烧新型烧成、电烧辊道窑、大吨位连续球磨机、高压注浆成形、干法制粉、微波干燥、新型湿法集成制粉、薄板高效生产、高效脱硫除尘、卫生陶瓷坯体3D打印等装备。推进配料环节数字化计量装置、质量在线检测系统、AGV 智能仓储系统、工业机器人等产业化应用,加快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中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嵌入式软件等工业操作系统和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 运维服务等工业软件更新换代。4.玻璃纤维行业设备。重点推动窑炉、成形、热处理、制品加工等装备的更新改造,鼓励使用大卷装自动换筒拉丝机、节能型烘干炉和热定型炉、高速剑杆织机和喷气织机、陶瓷一体化除尘脱硝设备,以及高强高模、低介电、高硅氧等高性能玻璃纤维 池窑化生产装备。推进生产预测诊断平台、智慧窑炉、智能物流仓储等规模化应用,加快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中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嵌入式软件等工业操作系统和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工业软件更新换代。5.非金属矿行业设备。重点推动采矿、选矿、破碎粉磨、煅烧、物料输送、检测等装备更新改造,鼓励使用高效节能采矿选矿、干法粉碎提纯一体化、大型超导磁选分离、超细改性、矿物煅烧纯化等设备。推进智能采矿选矿设备、智能皮带廊送、全流 程智能化管理系统等规模化应用,加快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中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嵌入式软件等工业操作系统和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工业软件更新换代。6.其他行业设备。重点推动能源系统、原料制备、生产加工、检验检测、物料运输等装备更新改造,鼓励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建材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等更新改造关键设备,加快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中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嵌入式软件等工业操作系统和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工业软件更新换代。五、汽车行业1.汽车整车生产设备。在冲压环节,鼓励压力机升级,支持冲压模具更新,提升专用机器人应用数量,推广一体化压铸生产线;在焊装环节,支持更新控制系统、焊装机器人、焊装夹具,加大自动涂胶、自冲铆接(SPR)、流钻螺钉(FDS)、自动化焊点检测、折弯设备(折弯机、卷板机等)等先进工艺设备应用; 在涂装环节,推动打胶设备(机器人本体、供胶系统、视觉系统等)、喷涂设备(机器人本体、喷涂单元、水性漆等)、环保设备(VOC废气处理系统等)升级、电泳设备、烤漆设备等。在总装环节,加快无人配送系统(SPS系统)、自动拧紧机器人(底盘、轮胎等)、大部件(座椅、轮胎、电池包等)自动输送线、下线检测设备、助力设备等改造。六、工程机械行业1.生产设备。应用油压机、折弯机、焊机设备和环保涂装设备等,提升产品制造工艺水平。采用各类机器人与机械手、AGV、RGV、自动立体库、自动输送线等,实现物料搬运(含上下料与物料转运等)、装配的自动化与半自动化。针对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数字化、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应用产线控制系统、仓储管理系统(WMS)、制造执行系统(MES)。在产线应用工业大数据、5G通信、物联网、AI等先进技术,使产线自动化设备具备自感知、自学习、自适应、自决策、自执行的能力,在人工作业过程中对员工进行智能化操作指引、智能化防错检查等。应用配备各类传感器、视觉识别系统、数据计算与分析系统、设备预测性维护系统等。 2.质量检测设备。重点推动三坐标测量机、激光跟踪仪、粗糙度仪、圆度仪、激光扫描仪等设备更新,实现制造过程质量监控全覆盖和检测结果可追溯,提高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3.研发设计设备。重点推动整机及系统可靠性环境、基础材料性能、高分子材料性能等试验设备,3D打印、柔性制造等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建设大数据试验平台、人工智能试验平台、智能控制试验平台等。七、重型机械行业1.整机加工设备。重点更新车铣复合加工设备、专用功能先进机床、立式多功能环轧机、大功率激光切割机、大型加工设备冷却系统、多功能大中型锻压机械及配套操作设备、感应热处理、可移动式大型线切割机、低碳氧化物工业窑炉、带气氛保护的电渣重熔设备、变频式起重机、绿色化煤制气设备以及高硬、高强、高粘材料特种加工设备等。2.关键零部件加工设备。重点更新滚齿机、大模数成型磨齿机、高效万能插齿机、制齿畸变控制与极限检测设备、高效柱钉加工专机、便携式镗孔机、便携式铣边机等。3.智能化辅助设备。重点更新具有在线检测功能的冶炼设备、数字化铸造设备、移动式焊接机器人、坡口切割机器人、柱钉专用粘接机器人,推动数字化制造生产线智能管控系统等改造。八、基础零部件与基础制造工艺行业1.核心基础零部件制造设备。围绕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高参数齿轮及传动装置、高可靠性液压气动密封件、高性能伺服电机、 高精度控制器与驱动器、高强度紧固件、高速链传动系统、高可靠性传动联结件、高应力高可靠性弹簧、高密度高强度粉末冶金件、大型精密高效多功能模具等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试验检测关键环节,重点更新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仿真验证软件、辅助制造软件等工业软件及设备,先进铸造设备、精密锻造设备、高效冲压设备、先进钣金加工设备、螺纹加工设备、连接设备、先进热处理设备、表面处理及表面强化设备、加工中心、数控机床、齿轮加工机床、镶块模具自动化岛等生产制造设备,几何测量、性能检测、台架试验、可靠性分析等各类试验检测设备。加快提升数字化能力,更新制造执行系统、数据采集与监测控制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等,建设数字孪生、虚拟制造、模拟装配和远程运维等智能服务平台。2.基础制造工艺相关设备。围绕先进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表面处理、切削及特种加工、增材制造、先进粉末冶金、高分子材料成型、复合材料制造等基础制造工艺智能、绿色水平提升,重点更新计算机辅助设计、工艺模拟仿真等工业软件,污染治理、环境监测、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制造设备,金属熔炼(化)炉、造型线(机)、制芯机、砂处理和砂再生设备、制蜡机、脱蜡釜、轻合金铸造、自动转运、自动浇注等铸造工艺关键设备,锻造、热处理、开卷落料自动化产线、冲压成形、上下料、折弯等锻压工艺关键设备及辅助设备,激光焊接、复合热源智能化焊接、激光电弧复合焊接、摩擦焊接、复材成形连接等焊接工艺关键设备,真空热处理、控制气氛热处理、绝缘栅双极晶体管电源感应热处理、蓄热式燃气热处理、连续热处理生产线等热处理工艺关键设备,表面处理智能化生产线关键设备,以及其他成形工艺涉及的关键设备,各类试验检测设备等。九、工业机器人行业1.整机制造设备。针对工业机器人整机,更新硬件性能测试、软件测试、集成、总线测试等研发设备,数控加工中心、装配喷涂等智能成套生产线、物流仓储设备等生产加工设备,激光检测、光学跟踪、定位测试、轨迹测试等性能检测设备,可靠性试验设备,以及用于整机工况环境适应性验证等的中试验证设备,以及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软件,嵌入式软件,机器人操作系统等。2.关键零部件制造设备。聚焦工业机器人高性能减速器、伺服驱动系统、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更新性能仿真分析、控制算法测试验证等研发设备,数控加工中心、高精密磨床、工业机器人、高精度电火花机、超精机、绕组生产设备、铁芯加工设备等生产加工设备,振动测试、电性能测试、热性能测试、磁场分析、关节力矩分析、可靠性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以及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软件,嵌入式软件等。3.系统集成设备。面向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更新工艺建模仿真分析、数据采集分析管理、离线及自主编程系统等研发设备,机加、装配、调试、包装运输等生产加工设备,通信测试、工艺性能测试验证、可靠性测试等检验检测设备,针对不同行业或不同生产工艺环节的制造单元或成套生产线可靠性验证等中试验证设备,以及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软件。十、工业母机行业1.主机制造设备。主要包括工业母机整机制造所需的数控机床、高效铸造装备、精密锻造装备、高效焊接装备、节能热处理装备、环保表面处理装备、高效节能塑料机械、复合材料成形装备和增材制造装备等。2.关键零部件制造设备。主要包括精密铸造装备、精密锻造装备、热表处理强化装备、数控车床和车削中心、加工中心、立/卧式坐标镗、落地镗铣床、数控磨床、齿轮加工机床等。3.功能部件及工具附件制造设备。主要包括热处理设备、校直设备、数控车床、车削中心、加工中心、数控磨床、专业滚珠丝杠和螺母加工设备、直线导轨和滑块加工设备、刀具涂层设备、粉末热压烧结成形设备、工具磨床等。4.数控系统制造设备。主要包括SMT贴片机、动力插件设备、选择性波峰焊生产设备、全自动芯片烧录设备、选择性三防涂覆设备等。5.工业软件及测量仪。按照“成熟一批替代一批”的原则,更新换代研发设计类软件、生产制造类软件、经营管理类软件、运维服务类软件,以及激光干涉仪、球杆仪、圆度仪、轮廓仪、粗糙度仪、三坐标测量仪等。十一、船舶行业1.绿色低碳改造。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切割机、电焊机、空压机、除湿机等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加快叉车、供热锅炉等电气化改造,推广超高压水表面除锈以及绿色涂装等技术应用,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提高能源管理智慧化水平。推进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和循环水应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和废气处置设施,确保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2.数字化改造。以船舶建造及配套企业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夯实精益管理基础,推进大数据、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船舶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船舶设计、建造、供应链等全链条数字化水平提升,培育完善标准体系、服务平台等数字化发展生态。提升总组搭载、舾装、码头调试、船舶配套等环节生产效率和质量,构建工艺设计惯例库,提升船舶分段建造、总组搭载、管舾加工、船舶配套生产等设备数字化水平,加快切割、焊接、涂装、装配、检测、仓储物流等设备智能化改造。 提高船舶工业软件创新应用,从源头提升船舶制造、修理、改装及配套等环节的数字化水平。3.高端设备升级改造。推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高端化发展,支持骨干船厂围绕大型邮轮、大型LNG船、汽车运输船、客滚船、绿色智能船舶、海洋油气、深远海养殖装备等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建造,升级研发设计、中间品生产、分段建造、 总装搭载、船台船坞、港池码头设备等研制生产各环节软硬件设备。十二、航空行业1.航空发动机试验验证设备。更新改造航空发动机大型试验验证设备等。2.民用大飞机试验验证设备。更新改造飞行试验验证平台设备等。3.民用大飞机运营支持及信息化设备。更新改造民用大飞机培训设备构型和数字化培训系统,以及信息化系统信息化设备等。4.民用大飞机数字化设备。更新改造民用大飞机数字化仿真设备等。5.民用大飞机供应链配套设备。更新改造民用大飞机电子元器件检测验证平台等。 6.大型水陆两栖飞机总装集成、供应链配套、运营支持设备。更新改造大型水陆两栖飞机批生产设备、软硬件及其他运营支持关键设备。十三、石化通用装备行业1.生产加工设备。重点推动特种加工设备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改造,更新用于随钻井下工具仪器复杂结构加工的四轴/五轴联动大型细长轴数控车铣加工中心,用于钻井泵、压裂泵、采油采气井口等高压泵阀箱体/壳体复杂结构加工的五轴联动卧式或立式镗铣加工中心,更新智能化物流仓储设备和智能焊接机器人,以满足新型高端油气装备的研发和加工需求,提高核心、复杂、精密零部件一次装夹加工成型的能力。2.试验检测设备。重点更新用于大型复杂零件结构尺寸检测及逆向设计的大型三坐标测量设备和大型高精度关节臂测量设备,新建或改造高温、高压以及大载荷、大排量、大功率等综合性能试验平台,以满足深地油气勘探开发技术装备的应用验证试验需求。十四、轨道交通装备行业1.老旧设备淘汰改造。主要有国家列入高耗能的变压器,部分污染大的油漆涂装线、抛丸线,状态差、精度下降的加工、剪切、折弯类设备,使用年限超过30年故障率高、维修成本高的大型自动焊接设备,总组成焊接设备、龙门加工中心、气垫运输车等进口设备,不满足工艺技术要求的铸造、锻造类装备。2.数字化改造。包括内燃机车、自动焊接、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磨床、大功率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数控剪板机、压力机、油漆线、起重运输设备等,替换一批信息化硬件和软件,包括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制造执行系统(MES)/制造运营管理系统(MOM)、质量管理系统(QMS)、移动设备管理(MDM)等工业软件。十五、农机装备行业1.下料及焊接设备。推广应用柔性剪切、成型、焊接生产技术及装备,提高下料及焊接质量、生产效率和机械化与自动化水平。全面推广CO2气体保护焊及埋弧焊装备应用以及焊接夹具改造,加强探伤设备与焊接烟尘处理系统应用。2.机械加工设备。采用先进的数控、高精、高效、特种加工机床和先进的工磨具,采用电动、气动、液压夹具和组合夹具,采用自动检测,质量控制等系统与装备,推广柔性加工设备、柔性制造单元(FMC)的应用。3.表面涂装设备。推广高效节能的脱脂、酸洗、表面调整、磷化等前处理工艺;采用整体抛丸、高效绿色节能涂装技术与装备。4.整机装配设备。对于大批量生产的产品,如拖拉机、收获机典型产品,要采用自动化和智能化柔性装配流水线、旋转式装配台、装配机械手、随行装配夹具和在线过程检测装置等,以提高装配质量;对大型单件小批生产产品,如大型农机具,采用自动或半自动装配工具,开展部件装配后试验检测、产品总装后的性能检测。5.工艺过程检测与质量监督设备。对于大批量生产产品,加工工序推广主动测量和在线自动测量系统与装备,鼓励采用基于视觉识别的智能化质量检测系统。磨削工序推广带主动测量装置的加工设备,在自动化精加工工位后设置自动补偿测量装置及刀具补偿机构。对于中、小批量产品,加工工序推广数显技术,建立可存贮多种零件检验作业计划和数据资料的具有统计质量控制功能的智能检验工作站。6.研发与试验设备。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建设产品数字化设计平台。增加整机产品试验台、发动机与传动系统等主要部件试验台、各种功能试验台,以及液压元件等基础零部件试验台。十六、医疗装备行业附件:《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pdf
  • 全国人大代表熊维政:建立中医药质量标准体系 释放企业创新力
    中医药独特的理论和应用方式决定了中药质量标准的建立与评价的特殊性。”3月7日,对于中药企业新时期实现创新发展的机遇,记者连线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熊维政。此次两会上,熊维政提交了多项建议,“建立符合传统中医药特色的质量标准体系,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是其中之一。熊维政表示,中药外用药品如传统中药膏药,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其应用中的辅料大多无药物标准,但在国外早已广泛应用(如合成橡胶、热可塑橡胶等)。按我国现行法规要求,如改变基质辅料需要进行临床试验,而进行临床试验投入大、周期长,不利于中药生产企业技术创新。在产品开发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质量评价体系,如对中药外用制剂基质辅料免做临床研究,对基质辅料实行备案制,并借鉴国外经验增加外用制剂所需辅料纳入药典的数量等,将会释放企业的自主创新力。此外,熊维政认为,国家将中药产业化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但中药资源商品化的程度仍然相对缓慢,中药的市场份额占比一直处在20%-30%左右,其中,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的中药品种过少。他希望国家加大力度支持中药产品特别是中药保护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加快中药产业化、商品化进程。并提出“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经典廉价药品的市场有效供给”的建议,以改善廉价经典药品“跟风申报或扎堆生产”,而罕见病、市场需求量小的急需药品企业不愿意申报生产的现状。对于《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熊维政充满期待。他希望通过实施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工程,制定鼓励政策,激发产学研各方积极性,开展经典名方和临床验方的开发和研究,使其转化为市场化产品,一方面可以为老百姓提供疗效好的药品,同时符合国家对中医药的传承和创新的要求。
  • 想搞行业标准?以后也没那么容易了!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日, strong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管理的指导意见》 /strong (以下简称为“《意见》”),加强对行业标准的管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方面,《意见》加强了行业标准修订的管理,增强行业标准起草组的代表性、专业性,加强关键技术指标的调查论证、比对分析、试验验证,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经征求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由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strong 简单说,想以后想新修订行业标准,也没那么容易了!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另一方面, strong 对于已发布的行业标准, /strong 《意见》要求强化其实施与监督,推动行业标准的公开,且对标准的复审修订进行了加强, strong 进行了更严格的管理。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具体公告如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strong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管理的指导意见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加快建立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行业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一、明晰行业标准的范围。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公益类标准。行业标准的范围应限定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重点围绕本行业领域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需求制定行业标准。适量控制新增行业标准数量,鼓励进一步整合优化相关行业标准,提升单项行业标准覆盖面,增强行业标准的系统性、通用性。行业标准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行业标准交叉问题等需要调整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经征求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由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确定。跨部门、跨行业的技术要求应按规定申报制定国家标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二、优化行业标准供给结构。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贯彻落实& quot 放管服& quot 改革总体要求,推动行业标准更多聚焦支撑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政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逐步清理和缩减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行业标准数量和规模,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留出发展空间。探索建立一般性产品和服务行业标准退出机制,鼓励社会团体承担相应行业领域内标准的供给工作,充分发挥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对政府组织制定标准的补充支撑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三、加强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加强行业标准立项评估,完善意见征求机制,把好行业标准准入关。增强行业标准起草组的代表性、专业性,加强关键技术指标的调查论证、比对分析、试验验证。行业标准征求意见范围应具有广泛性,覆盖标准利益相关方。注重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审查专家组的作用,提升标准审查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对已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够满足行业需求的,原则上不再新增专业领域的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优化行业标准审批发布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鼓励行业标准制定部门建立涵盖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等环节的信息平台,强化标准制定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四、注重行业标准的协调性。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建立完善行业标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对行业标准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快完善统一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增强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行业标准之间的信息交流,强化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信息的公开透明。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本行业相关社会团体之间的联系沟通,探索建立行业标准与团体标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增强团体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协调性,切实解决相关标准问的重复交叉矛盾问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五、规范行业标准备案管理。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健全行业标准备案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行业标准备案职责,确保“应备尽备”。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推行行业标准备案“无纸化”,实行“即报即备”“即备即公开”。建立行业标准备案信息维护更新机制,确保备案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六、推动行业标准公开。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坚持行业标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行业标准出版与公开的紧密衔接,增强行业标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加强行业标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标准公开信息的便捷性。2020年起新发布的行业标准文本依法全部公开,推进存量行业标准文本向社会公开。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七、强化行业标准实施与监督。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责负责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工作。加大行业政策制定对行业标准的引用力度,以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管理。建立行业标准实施评估机制,开展行业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围绕行业管理需要,适时开展行业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行业标准解释工作由行业标准审批发布部门负责。行业标准技术咨询可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提供答复意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八、加强行业标准复审修订。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复审工作机制,落实行业标准复审主体责任。加快建立行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加强行业标准实施评估与复审工作的衔接,根据科学技术和行业发展需求及时修订标准,有效解决行业标准老化滞后问题。2021年年底前完成实施超过五年的行业标准复审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九、规范使用行业标准代号。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健全行业标准代号管理机制,严格行业标准代号申请、变更、使用等程序和要求。严格控制新增行业标准代号,确需新增或调整的按程序审批。严格行业标准代号使用,确保在标准、文件和出版物中准确使用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代号。2020年年底前完成行业标准代号清理工作,公布合法有效的行业标准代号。 /p
  • 2021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评选标准和流程公布
    “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现面向科学仪器行业广泛征集候选人及优秀人物线索。有意者可提供相关线索至lizk@instrument.com.cn邮箱,提供的线索内容须包括推荐候选人名称、企业名称以及评选维度中涉及的关键信息。仪器信息网编辑部及奖励办将在汇总各方信息后,按评选流程最终评选出该奖项,并将在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1第十六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2021)”【点击进入年会官网】上发布和颁奖。现奖项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公布如下:“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评选标准和流程奖项说明“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评选由仪器信息网于2013年发起,旨在树立、表彰和宣传为中国科学仪器行业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商界领袖,展示当代中国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家风采,促进优秀经营理念和企业家精神在业界示范和推广。每年度评选1人。自评选发起以来,共有7位企业家成功当选。候选人条件:1、候选人应为中国科学仪器企业实际领导人、科学仪器外企在华最高管理者;2、候选人领导的企业主营业务为科学仪器产品,且处于经营品类行业前三;3、候选人及所领导的企业遵纪守法,无重大负面事故。评选指标:1、良性增长带领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创新突破通过对技术、市场、制度、模式等方面的突破创新,带领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3、产业赋能用自身发展赋能行业及上下游产业发展,推动行业和领域的整体进步;4、责任担当带领企业在解决国家和人民重大需求方面有重要贡献;凡是满足以上指标的候选人,欢迎自荐或者推荐!联系电话:李编辑 电话 010-51654077-8360 邮箱lizk@instrument.com.cn评选流程:1、候选所有候选人通过报名或提名方式产生。(提名渠道:受邀行业专家提名、仪器信息网编辑部提名、往届获奖者提名)2、入围所有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和被提名人,经仪器信息网评奖委员会评议筛选,获得入围资格。3、评选由仪器信息网编辑部、受邀企业家和受邀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全体评委评议、投票,确定最终获奖人选。4、颁奖于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公布获奖结果,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附件1: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附件2历届当选者名单当选年份姓名当选理由2020彭年才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西安交大纳米学院副院长、机械学院精密所副所长彭年才,西安交通大学纳米学院副院长,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长期专注先进分子诊断基因检测技术产品的产、学、研以及推广示范应用。1997年,创立天隆科技,带领团队成功研发多类型核酸提取仪、实时荧光定量PCR核酸检测仪等重要分子诊断设备,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国产替代和大规模销售。2020年,天隆科技累计为全国31个省区市提供了1.4万余台检测设备,配套9000余万人份试剂,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汤志东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他,现任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历经上海雷磁仪器厂、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亲身参与并见证着老牌国有企业的传承创新发展之路。他一心扎根在科学仪器这片沃土,率领“雷磁”在电化学分析仪器领域独占鳌头,pH计、电导率仪等多款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项技术刷新国内空白,成为科学仪器行业的“上海市著名商标”,打造国产高端设备的“上海品牌”。2018周振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公司15个人,只有样机,作为禾信仪器领头人,周振向总书记汇报,要做中国人的质谱仪器。10年后,再向总书记汇报,气溶胶质谱仪已经大量应用于中国环境空气监测领域。2017年,禾信仪器迈入“亿元俱乐部”;2018年5月,禾信仪器的质谱产业化基地项目在科学城破土动工;2018,在VOC检测市场再创佳绩,复合增长率35%,可以说,禾信仪器作为中国质谱仪器的优秀代表,在激烈竞争的中国科学仪器市场,脚踏实地走出了一片广阔的天地。2017王志刚海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刚,海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十二年来他带领海能仪器高速发展,把国产定氮仪从低端低价做到行业一流,让整个国产定氮仪的品质和价格都提升了一个层次 收购上海新仪后,两年时间将新仪微波产值翻了一倍。继控股德国G.A.S后,2017年他带领海能再度启航,与芬兰SE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推动国产近红外光谱技术的普及和发展 购买欧洲DL公司"高效毛细管电泳仪"全部技术产权,布局HPCE市场 并于今年年初宣布进入高效液相色谱这个异常激烈的战场。他所领导的海能不断给国产分析仪器带来新的期待,而这一切的背后,都源于他深厚的民族情结。他和他的团队将与国外优秀同行的差距转化为自身戮力前行的动力,不断奋勇前行!2016刘召贵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他是天瑞仪器的创始人。在他的带领下,2016年天瑞仪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近30%。而且全年共发起了3项收购,100%收购贝西生物、51%控股国测检测 55%控股磐合科仪 被称为2016年最活跃的国产仪器“大买家”。并且,获评江苏省2016年优秀企业家称号。2015胡克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他是莱伯泰科的创始人,控股人,他开创了一条国产企业稳健快速发展之路。在他的带领下,2015年莱伯泰科一举收购美国CDS,全年产值突破2亿元,并申请创业板上市,为国产仪器进军全球高端市场做足充分准备,且底气十足。2014黄志方深圳三思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深圳三思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方带领三思纵横在逆势中腾飞,持续高速的增长,让三思纵横再次独占鳌头。并率领三思纵横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提高科研和创新能力,虽然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但敢于担当。2013李晓鸥北京东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实现了对上一代仪器人的传承,带领东西分析继续高速增长,并完成了对世界知名通用分析仪器企业GBC的收购,率领东西分析走向国际化、多元化。虽然面临激烈的竞争,但敢于担当。
  •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环保法规、标准
    部门规章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   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   实施环境行政处罚,不免除当事人依法缴纳排污费的义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1999年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9号)   为加强对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备案管理。   地方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管理,依照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执行。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适用于本辖区全部范围或者辖区内特定流域、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外的任何机构不得批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1月1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清洁生产标准 宾馆饭店业(HJ 514-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宾馆饭店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宾馆饭店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本标准适用于宾馆饭店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5-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程序、要求、内容以及监督管理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经营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其他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运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6-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的规范化运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内容、程序、要求以及监督检查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经营性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其他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运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燃料分类代码(HJ 517-2009)   为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为环境信息处理和交换提供技术支撑,保障燃料类别信息处理和交换工作有序开展,统一燃料分类与代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类别信息的分类和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燃料类别的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以及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燃烧方式代码(HJ 518-2009)   为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为环境信息处理和交换提供技术支撑,保障燃烧方式类别信息处理和交换工作有序开展,统一燃烧方式分类与代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燃烧方式的分类和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有关燃烧方式的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以及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及处理过程,防止废铅酸蓄电池铅处理过程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和资源再生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以及铅回收企业运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资源再生利用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并可用于指导资源再生企业建厂选址、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污染控制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以上规章实施之日起,下列规章废止: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7号)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4号)
  • 企业标准(化)总监知多少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目前,多个省份提出了“企业标准总监”或“企业标准化总监”的概念,对企业标准化管理提出了新要求。3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发布了《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将标准总监制度纳入标准创新型企业认定指标中。那么,“企业标准总监”或“企业标准化总监”到底是做什么的呢,是不是只负责制修订企业产品所执行的企业标准呢?食品伙伴网经过梳理各省份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标准,就企业标准(化)总监的定义、企业标准(化)总监设立的意义、任职要求以及工作职责等进行了归纳,以方便大家理解,并提高对企业标准化管理的重视。01 企业标准(化)总监的定义参考安徽省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总监工作指南》(DB34/T 4348-2022),企业标准总监是由企业聘任负责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第一管理人。其中的“标准化”是指为了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可见,标准化工作包括标准制修订,也包括标准的实际应用。02 企业标准(化)总监设立的意义建立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能够促进企业落实标准化工作,及时跟进最新的国家政策、法规和标准,为企业合规生产经营提供基础保障;能够为企业优化工作流程,推进科技与标准创新互动提供基本条件;是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的前提,为提高企业行业话语权及行业引领地位奠定基础;为企业获批标准“领跑者”、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提供有力保障,助力企业获批科技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03 企业标准(化)总监的任职要求从上海、安徽等省份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来看,企业标准(化)总监的任职要求大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应具有与所从事行业相关的学历背景,或者取得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标准化相关工作岗位经历;(2)熟悉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标准化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熟悉所从事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水平;(4)了解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生产、技术、经营及管理状况和从事工作的专业技能。04 企业标准(化)总监的工作职责企业标准(化)总监应承担以下职责:(1)对企业标准化工作方针目标进行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2)及时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3)构建企业标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4)负责企业标准制修订统筹管理;(5)监督检查企业标准制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实施和改进;(6)推动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各类标准制修订;(7)推动建立企业创新成果标准化转化机制,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8)协调开展质量认证等工作;(9)组织企业标准化人员的教育培训,代表企业开展标准化合作交流等。结语《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将标准创新型企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递进式层级,鼓励企业实施企业标准总监制度。标准作为科技成果的扩散器、助推器和产业发展的风向标,企业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相融合,才能支撑自身高质量发展乃至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 企业标准的结构及编写原则
    问图片您好!根据《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标准》第一条范围:适用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其他标准可参照适用。“参照适用”,因此可理解企业标准的结构和编写非强制必须按照GB/T1.1。但是,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企业标准的编写和印刷,参照国家标准GB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执行。”因此理解企业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必须按照GB/T1.1。请问:1)如果没有完全按照GB/T1.1编写,这样的企业标准是否需要做进一步整改?2)如果不是必须按照该标准编写企标,那么是否可以将国外的产品技术文件翻译成中文后直接公示为企业标准?谢谢!您好!1.企业标准在编写时未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标准》并不必然导致该企业标准无效或违反《标准化法》,但通过参照使用GB/T1.1、GB/T20000系列和GB/T20001系列等国家标准,有助于企业形成高质量的标准化文件,有利于企业的发展。2.企业编写企业标准时,在符合相关参考或者引用材料的知识产权政策前提下,可以将相关内容编制进入企业标准。建议企业标准在编写时参照GB/T 1.1的要求。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1-10-20答图片
  • “3i奖-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评选标准和流程公布
    “3i奖-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现面向科学仪器行业广泛征集候选人及优秀人物线索。有意者可提供相关线索至 yej@instrument.com.cn邮箱,提供的线索内容须包括推荐候选人名称、企业名称以及评选维度中涉及的关键信息。仪器信息网编辑部及奖励办将在汇总各方信息后,按评选流程最终评选出该奖项,并将在2024年4月17-19日召开的“2024 第十七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2024)”【点击进入年会官网】上发布和颁奖。现将奖项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公布如下:“3i奖-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评选标准和流程“3i奖-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评选由仪器信息网于2013年发起,旨在树立、表彰和宣传为中国科学仪器行业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商界领袖,展示当代中国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家风采,促进优秀经营理念和企业家精神在业界示范和推广。每年度评选1人。自评选发起以来,共10位企业家成功当选。◆候选人条件◆1、候选人应为中国科学仪器企业实际领导人、科学仪器外企在华最高管理者;2、候选人领导的企业主营业务为科学仪器产品,且处于经营品类行业前三;3、候选人及所领导的企业遵纪守法,无重大负面事故。◆评选指标◆1、良性增长带领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创新突破通过对技术、市场、制度、模式等方面的突破创新,带领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3、产业赋能用自身发展赋能行业及上下游产业发展,推动行业和领域的整体进步;4、责任担当带领企业在解决国家和人民重大需求方面有重要贡献;◆评选流程◆1、候选所有候选人通过报名或提名方式产生。(提名渠道:受邀行业专家提名、仪器信息网编辑部提名、往届获奖者提名)2、入围所有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和被提名人,经仪器信息网评奖委员会评议筛选,获得入围资格。3、评选由仪器信息网编辑部、受邀企业家和受邀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全体评委评议、投票,确定最终获奖人选。4、颁奖于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公布获奖结果,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奖项组委会◆凡是满足以上指标的候选人,欢迎自荐或者推荐!报名或提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联系人:叶编辑电话:010-51654077-8045邮箱:yej@instrument.com.cn附件1:“3i奖-2023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推荐表附件2:历届当选者名单当选年份姓名当选理由2022董青云丹东百特董事长/总经理拥有30多年的粒度测试技术研究、仪器制造、市场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经历。他带领团队研制成功了激光散射显微图像二合一粒度粒形分析系统、正反傅里叶结合技术的激光粒度仪、动态光散射纳米粒度和电泳光散射Zeta电位仪等,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他建立了科学规范的仪器制造与质量控制体系,使百特仪器的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超过1000天。2022年,丹东百特业绩疫情下逆势增长约37%,销量创历史新高。截止2022年,丹东百特向全国34个省市区和92个国家的15000多家用户,提供了2万多台粒度测试仪器,百特也成为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粒度仪器品牌。2021韩双来谱育科技董事长/总经理作为谱育科技“掌门人”,韩双来带领这家仅成立6年的行业“新军”,专攻重大科学仪器产品的研制和产业化,创新研制的国产首台ICP-MS/MS、全球首创GC/LC-TQMS等高端质谱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同类先进产品水平,实现多种高端仪器国产化替代;在2021年,谱育科技推出国产首台全光谱流式细胞仪,同时推出质谱流式细胞仪,使我国在高端流式领域再取得突破;2021年,谱育科技新签合同额约 13.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65%,实现快速发展。在韩双来的带领下,谱育科技持续构筑新的平台竞争力,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科学仪器制造商、为实现科学仪器“中国梦”筑牢基础。2020彭年才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西安交大纳米学院副院长、机械学院精密所副所长彭年才,西安交通大学纳米学院副院长,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长期专注先进分子诊断基因检测技术产品的产、学、研以及推广示范应用。1997年,创立天隆科技,带领团队成功研发多类型核酸提取仪、实时荧光定量PCR核酸检测仪等重要分子诊断设备,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国产替代和大规模销售。2020年,天隆科技累计为全国31个省区市提供了1.4万余台检测设备,配套9000余万人份试剂,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汤志东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他,现任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历经上海雷磁仪器厂、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亲身参与并见证着老牌国有企业的传承创新发展之路。他一心扎根在科学仪器这片沃土,率领“雷磁”在电化学分析仪器领域独占鳌头,pH计、电导率仪等多款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项技术刷新国内空白,成为科学仪器行业的“上海市著名商标”,打造国产高端设备的“上海品牌”。2018周振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公司15个人,只有样机,作为禾信仪器领头人,周振向总书记汇报,要做中国人的质谱仪器。10年后,再向总书记汇报,气溶胶质谱仪已经大量应用于中国环境空气监测领域。2017年,禾信仪器迈入“亿元俱乐部”;2018年5月,禾信仪器的质谱产业化基地项目在科学城破土动工;2018,在VOC检测市场再创佳绩,复合增长率35%,可以说,禾信仪器作为中国质谱仪器的优秀代表,在激烈竞争的中国科学仪器市场,脚踏实地走出了一片广阔的天地。2017王志刚海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刚,海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十二年来他带领海能仪器高速发展,把国产定氮仪从低端低价做到行业一流,让整个国产定氮仪的品质和价格都提升了一个层次 收购上海新仪后,两年时间将新仪微波产值翻了一倍。继控股德国G.A.S后,2017年他带领海能再度启航,与芬兰SE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推动国产近红外光谱技术的普及和发展 购买欧洲DL公司"高效毛细管电泳仪"全部技术产权,布局HPCE市场 并于今年年初宣布进入高效液相色谱这个异常激烈的战场。他所领导的海能不断给国产分析仪器带来新的期待,而这一切的背后,都源于他深厚的民族情结。他和他的团队将与国外优秀同行的差距转化为自身戮力前行的动力,不断奋勇前行!2016刘召贵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他是天瑞仪器的创始人。在他的带领下,2016年天瑞仪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近30%。而且全年共发起了3项收购,100%收购贝西生物、51%控股国测检测 55%控股磐合科仪 被称为2016年最活跃的国产仪器“大买家”。并且,获评江苏省2016年优秀企业家称号。2015胡克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他是莱伯泰科的创始人,控股人,他开创了一条国产企业稳健快速发展之路。在他的带领下,2015年莱伯泰科一举收购美国CDS,全年产值突破2亿元,并申请创业板上市,为国产仪器进军全球高端市场做足充分准备,且底气十足。2014黄志方深圳三思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深圳三思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方带领三思纵横在逆势中腾飞,持续高速的增长,让三思纵横再次独占鳌头。并率领三思纵横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提高科研和创新能力,虽然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但敢于担当。2013李晓鸥北京东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实现了对上一代仪器人的传承,带领东西分析继续高速增长,并完成了对世界知名通用分析仪器企业GBC的收购,率领东西分析走向国际化、多元化。虽然面临激烈的竞争,但敢于担当。附件3:“仪器及检测3i奖”,简称“3i奖”(创新Innovative、互动Interactive、整合Integrative),始于2006年,是由信立方旗下网站——仪器信息网和我要测网联合举办,随着科学仪器及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需求,应运而生。截至目前已设有12类奖项,记录了行业发展路上的熠熠星光。 3i奖作为行业公益奖项,始终秉承着“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依托信立方长期合作的业内权威专家和数千万用户进行评审,遴选出代表技术发展趋势的创新产品、表彰科学仪器及检测行业表现卓越的企业、企业家和具有特殊贡献的研发人物等,弘扬正能量,促进行业高速发展。更多有关仪器及检测3i奖详情请点击:https://www.instrument.com.cn/event/prize
  • “3i奖-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 评选标准和流程公布
    “3i奖-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现面向科学仪器行业广泛征集候选人及优秀人物线索。有意者可提供相关线索至yej@instrument.com.cn邮箱,提供的线索内容须包括推荐候选人名称、企业名称以及评选维度中涉及的关键信息。仪器信息网编辑部及奖励办将在汇总各方信息后,按评选流程最终评选出该奖项,并将在2023年5月17-19日召开的“2023第十六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2023)”【点击进入年会官网】上发布和颁奖。现将奖项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公布如下: “3i奖-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评选标准和流程“3i奖-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评选由仪器信息网于2013年发起,旨在树立、表彰和宣传为中国科学仪器行业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商界领袖,展示当代中国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家风采,促进优秀经营理念和企业家精神在业界示范和推广。每年度评选1人。自评选发起以来,共有9位企业家成功当选。◆候选人条件◆1、候选人应为中国科学仪器企业实际领导人、科学仪器外企在华最高管理者;2、候选人领导的企业主营业务为科学仪器产品,且处于经营品类行业前三;3、候选人及所领导的企业遵纪守法,无重大负面事故。◆评选指标◆1、良性增长带领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创新突破通过对技术、市场、制度、模式等方面的突破创新,带领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3、产业赋能用自身发展赋能行业及上下游产业发展,推动行业和领域的整体进步;4、责任担当带领企业在解决国家和人民重大需求方面有重要贡献;◆评选流程◆1、候选所有候选人通过报名或提名方式产生。(提名渠道:受邀行业专家提名、仪器信息网编辑部提名、往届获奖者提名)2、入围所有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和被提名人,经仪器信息网评奖委员会评议筛选,获得入围资格。3、评选由仪器信息网编辑部、受邀企业家和受邀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全体评委评议、投票,确定最终获奖人选。4、颁奖于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公布获奖结果,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奖项组委会◆凡是满足以上指标的候选人,欢迎自荐或者推荐!报名或提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联系人:叶编辑电话:010-51654077-8045邮箱:yej@instrument.com.cn 附件1:“3i奖-2022年度科学仪器行业企业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附件2:历届当选者名单当选年份姓名当选理由2021韩双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作为谱育科技“掌门人”,韩双来带领这家仅成立6年的行业“新军”,专攻重大科学仪器产品的研制和产业化,创新研制的国产首台ICP-MS/MS、全球首创GC/LC-TQMS等高端质谱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同类先进产品水平,实现多种高端仪器国产化替代;在2021年,谱育科技推出国产首台全光谱流式细胞仪,同时推出质谱流式细胞仪,使我国在高端流式领域再取得突破;2021年,谱育科技新签合同额约 13.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65%,实现快速发展。在韩双来的带领下,谱育科技持续构筑新的平台竞争力,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科学仪器制造商、为实现科学仪器“中国梦”筑牢基础。2020彭年才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西安交大纳米学院副院长、机械学院精密所副所长彭年才,西安交通大学纳米学院副院长,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长期专注先进分子诊断基因检测技术产品的产、学、研以及推广示范应用。1997年,创立天隆科技,带领团队成功研发多类型核酸提取仪、实时荧光定量PCR核酸检测仪等重要分子诊断设备,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国产替代和大规模销售。2020年,天隆科技累计为全国31个省区市提供了1.4万余台检测设备,配套9000余万人份试剂,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汤志东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他,现任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历经上海雷磁仪器厂、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亲身参与并见证着老牌国有企业的传承创新发展之路。他一心扎根在科学仪器这片沃土,率领“雷磁”在电化学分析仪器领域独占鳌头,pH计、电导率仪等多款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项技术刷新国内空白,成为科学仪器行业的“上海市著名商标”,打造国产高端设备的“上海品牌”。2018周振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公司15个人,只有样机,作为禾信仪器领头人,周振向总书记汇报,要做中国人的质谱仪器。10年后,再向总书记汇报,气溶胶质谱仪已经大量应用于中国环境空气监测领域。2017年,禾信仪器迈入“亿元俱乐部”;2018年5月,禾信仪器的质谱产业化基地项目在科学城破土动工;2018,在VOC检测市场再创佳绩,复合增长率35%,可以说,禾信仪器作为中国质谱仪器的优秀代表,在激烈竞争的中国科学仪器市场,脚踏实地走出了一片广阔的天地。2017王志刚海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刚,海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十二年来他带领海能仪器高速发展,把国产定氮仪从低端低价做到行业一流,让整个国产定氮仪的品质和价格都提升了一个层次 收购上海新仪后,两年时间将新仪微波产值翻了一倍。继控股德国G.A.S后,2017年他带领海能再度启航,与芬兰SE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推动国产近红外光谱技术的普及和发展 购买欧洲DL公司"高效毛细管电泳仪"全部技术产权,布局HPCE市场 并于今年年初宣布进入高效液相色谱这个异常激烈的战场。他所领导的海能不断给国产分析仪器带来新的期待,而这一切的背后,都源于他深厚的民族情结。他和他的团队将与国外优秀同行的差距转化为自身戮力前行的动力,不断奋勇前行!2016刘召贵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他是天瑞仪器的创始人。在他的带领下,2016年天瑞仪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近30%。而且全年共发起了3项收购,100%收购贝西生物、51%控股国测检测 55%控股磐合科仪 被称为2016年最活跃的国产仪器“大买家”。并且,获评江苏省2016年优秀企业家称号。2015胡克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他是莱伯泰科的创始人,控股人,他开创了一条国产企业稳健快速发展之路。在他的带领下,2015年莱伯泰科一举收购美国CDS,全年产值突破2亿元,并申请创业板上市,为国产仪器进军全球高端市场做足充分准备,且底气十足。2014黄志方深圳三思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深圳三思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方带领三思纵横在逆势中腾飞,持续高速的增长,让三思纵横再次独占鳌头。并率领三思纵横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提高科研和创新能力,虽然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但敢于担当。2013李晓鸥北京东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实现了对上一代仪器人的传承,带领东西分析继续高速增长,并完成了对世界知名通用分析仪器企业GBC的收购,率领东西分析走向国际化、多元化。虽然面临激烈的竞争,但敢于担当。附件3“仪器及检测3i奖”,简称“3i奖”(创新Innovative、互动Interactive、整合Integrative),始于2006年,是由信立方旗下网站——仪器信息网和我要测网联合举办,随着科学仪器及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需求,应运而生。截至目前已设有12类奖项,记录了行业发展路上的熠熠星光。 3i奖作为行业公益奖项,始终秉承着“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依托信立方长期合作的业内权威专家和数千万用户进行评审,遴选出代表技术发展趋势的创新产品、表彰科学仪器及检测行业表现卓越的企业、企业家和具有特殊贡献的研发人物等,弘扬正能量,促进行业高速发展。了解更多3i奖详情:https://www.instrument.com.cn/event/prize
  • MTS中国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试验机企业
    2010年9月28日,经专家合规性审查和评定,美特斯工业系统(中国)有限公司通过了2010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试验机企业。   新三思集团于2004年和2006年分别通过深圳、上海两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公司全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客户需求为研发导向,在新产品开发、科研项目、技术创新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投入,取得了用户和市场的一致认可。   2008年,新三思集团加入美特斯工业系统公司。中美双方工作人员在技术上、资源上的整合与共享,促进了美特斯工业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的华丽转身。公司加大科研投入,提升品牌影响力,并开始着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准备工作。在全体员工的通力合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美特斯成为第二批在国家科技部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整个试验机行业注入了新的动力。   此次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通过,是国家、各级政府对企业的产品领域、专利成果、科研投入等方面的肯定,也是对美特斯今后工作和发展的鞭策与鼓励。公司将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优势和模范带头作用,以技术领先为公司发展的宗旨,不断创新,不断突破,为客户创造更多的利益!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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