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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检测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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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检测标识相关的资讯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农业检测标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7.97, 0.01, 0.13%)质量安全法》,提高农业检测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现就正式启用农业检测标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启用农业检测标识的重要意义   农业检测标识是农业系统检验检测工作的统一形象标志。启用农业检测标识,有利于维护农业系统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有利于约束和规范农业检测机构行为,有利于社会和公众对农业系统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各地要充分认识启用农业检测标识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指导农业检测机构正确使用农业检测标识,维护标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农业检测标识使用范围,防止冒用滥用农业检测标识。   二、农业检测标识的构成与含义   农业检测标识由图形和文字构成,标识主体由盾牌、 “公”、“人”和麦穗变形体组合而成,标识标准颜色为纯绿色。标识图案呈稳定的三角结构,象征着农业检测铸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坚实基础 盾牌寓意农业检测为农产品公众消费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安全保障 “公”字和“人”字的组合变形体,寓意农业检测工作以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为工作理念 麦穗代表着农业和丰收,绿色象征着大地、生态、环保和生机活力。图形内部圆弧为农业检测的英文全称“AGRICULTURAL INSPECTION”,图形下方为标识主题“农业检测”中文字样。   三、农业检测标识使用范围   为正确使用农业检测标识,维护农业检测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对农业检测标识使用范围作出以下规定:   1.凡农业检测机构,应在室内显著位置悬挂农业检测标识   2.农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文书、报告等,应当采用农业检测标识   3.农业检测机构工作人员证件、统一服装徽章、车辆标识等,可以采用农业检测标识。   四、农业检测标识管理   农业检测标识的设计版权及解释权归农业部所有。各地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系统所属检测机构在农业部指导下正确使用农业检测标识。   农业检测标识由图形、文字两部分组成,使用时应当严格按照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更改图形颜色。不得使用破损、污损的农业检测标识。应当将标识置于载体的显著位置。   农业检测标识图样和制作规范可通过农业部网站下载。各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   地方各级农业管理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农业检测标识在本辖区的制作和使用。制作标识应当统一规范。严禁农业检测标识用于商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农业检测标识用于日常生活陈列摆设,不得用于私人庆典等活动。   对违法使用标识行为,我部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010-59192625
  •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17年11月修订版)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10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标识管理,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销售行为,引导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和消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二条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必须遵守本办法。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五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六条标识的标注方法: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 × ”。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 × 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 × ”。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份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 × 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 × ,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七条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制。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难以在原有包装、标签上标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可采用在原有包装、标签的基础上附加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办法进行标注,但附加标识应当牢固、持久。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八条难以用包装物或标签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标识时,可采用下列方式标注: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难以在每个销售产品上标识的快餐业和零售业中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可以在产品展销(示)柜(台)上进行标识,也可以在价签上进行标识或者设立标识板(牌)进行标识。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时,可以采取设立标识板(牌)的方式进行标识。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装在运输容器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不经包装直接销售时,销售现场可以在容器上进行标识,也可以设立标识板(牌)进行标识。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四)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标识板(牌)进行标注时,销售者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声明。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五)进口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标识板(牌)进行标注时,应当在报检(关)单上注明。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九条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还应当明确标注销售的范围,可标注为“仅限于× × 销售(生产、加工、使用)”。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条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汉字进行标注。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三条销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进货时,应当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附件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1、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含税号为11022000、11031300、11042300的玉米粉)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3、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4、棉花种子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5、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span /strong /p
  • 农业部: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超96%
    昨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在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近三年全国蔬菜、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都保持在96%以上。与本世纪初相比上升了30多个百分点,因食用农产品发生的急性中毒事件越来越少。   在土地污染、瘦肉精等事件见诸报端的情况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ldquo 舌尖上的安全&rdquo 的第一道屏障。最新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要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等。国办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也明确,农产品质量要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摆在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   &ldquo 虽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非法添加、滥用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在一些地区、一些时段、一些品种上还比较突出,个别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但是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质量稳定可靠。&rdquo 马爱国表示,农业部正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包括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逐步实现上市农产品全链条可追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扩大&ldquo 三园两场&rdquo 建设规模等八项措施,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 美农业部要求在肉类和家禽制品上标注营养标识
    2011年1月3日,FoodNavigator-USA网站消息,美国农业部(USDA)指出: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必须在40种常用的生鲜肉制品上标注营养标识,内容包括卡路里数、总脂肪和饱和脂肪的克数。   1990年的《营养标签与教育法》指出,营养标识的推广仅限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管辖范围内的食物,而肉和家禽制品则处于这个规则之外,因为它们是属于农业部管辖的食品。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指出:尽管标注肉制品的营养含量是属于自愿性行为,但是目前几乎没有肉制品生产商遵守这一规定,因此提议加注强制性营养标识。   美国农业部部长Tom Vilsack指出:“越来越多的,忙碌的美国家庭希望获知他们能够快速和容易理解的相关营养信息。我们应该尽我们所能提供一个营养标签,这将有助于消费者作出明明白白的消费选择。美国农业部和健康与公共事业部致力于每五年向美国人民提供一次饮食指导,现在消费者将有另外一个工具来帮助他们理解这些指导。”   营养信息必须出现在肉制品标签上或者销售点上,应用范围包括生鲜切割的肉和家禽制品,也包括肉和家禽制品的肉末。   另外,FSIS指出消费者习惯于根据肉末制品的切割率来判断质量,一旦在产品的旁边标示出其脂肪百分率,我们相信这种标签将提供了一个“鉴别肉末质量的快速、简单和正确的工具”。   美国肉制品协会常务会长和总法律顾问Mark Dopp指出:12个月后增加强制性标示的期限对行业界来说将是一个挑战,但对消费者来说将提供一个机会了解肉制品的切割率范围,包括一些切割牛肉和猪肉制品。长久以来,许多消费者没有充分的认识到肉类和禽类制品营养价值,以及可以选择不同切割率的肉制品,这次的新标识将有助于纠正消费者的这个思维误区。   最终的法律规则公布在2010年12月29日的联邦公报上。
  • 首届农业转基因快速检测产品现场评价会举行
    3月31日,由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和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联合举办的第一届农业转基因快速检测产品现场评价会在京举行。19位行业专家负责评审,37家单位的44个快检产品参评。本次评价会的主要任务,是筛选出一批快速、准确、便携、经济、具有自主产权、符合田间全流程检测的转基因快速检测产品,提高转基因快速检测能力,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一直以来,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都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关注、公众关切的重点工作。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这对产业化安全监管在转化体的快速鉴别、监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随着新兴生物技术发展和复合性状品种不断涌现,农业领域也积极跟进,加强自主创新研究。本次现场评价会就是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加快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重要举措之一。当天,37家单位被分为3组,各小组同时开展测评。会场模仿田间地头,各式各样的产品检测仪器整齐摆放在地上,参评人员训练有素地向专家们介绍产品特性。领到大豆和玉米的样本后,他们又争分夺秒地“捣腾”设备,以求用最快的速度测出转化体的属性。19名评审专家涵盖监管、科研、检测等多个领域,来自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分别负责3个小组的评审工作。专家们来回走动观察,不时交流询问,了解产品的特性和进展情况。整个会场气氛紧张而热烈,测试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大约50分钟后,各组测试相继结束,如何评价打分?第一组组长、来自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的温洪涛表示,最重要的是精准性,一个结果错误就对产品否决,其次是看时间长短、便捷性等,每位专家独立打分,最后计算平均分,确保评价的公平、准确。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本次评价会非常重要,筛选出一批好产品,将对产业化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第二组组长、来自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的李飞武说,以前的监管重点判断“是不是转基因”,这次评价会测试内容是对转化体的精准测试,从“是不是”升级到快速区分“是什么转化体”,从而更好帮助各级政府准确、及时监管。“这不仅是一次快检产品的评价会,也是一次快检技术的交流会。”李飞武补充道,一些产品出乎意料,表现亮眼,展示了当前快检行业最先进的技术前沿。转基因快检技术涉及核酸提取、扩增和检测等多个技术环节,对设备集成度要求很高,各家单位有可能在某个点上有重大创新,但可能在快检全流程上还存在短板和难点。“这次机会很难得,展示自身产品的同时,大家也互相参观学习交流,很有意义。”一家来自成都的参评企业负责人说。举办方表示,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导向,避免转基因快检技术同质化、低水平、重复性研究,同时要加快快检产品的迭代升级,持续在“快速、准确、便携、经济”上下功夫,加强技术和产品的集成创新,加快攻克难点堵点技术问题。
  • 农业部提供奶粉激素检测方法 结果近期公布
    “奶粉疑致婴儿性早熟”引发人们高度关注。据有关部门消息,农业部已经向湖北省提供检测激素方法,至于奶粉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仍需等待检测结果。目前,湖北省工商等部门已对奶粉取样。由于奶粉过去没有激素检测项目,也无相应标准,有关方面正进行论证,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农业部提供检测方法   8月9下午,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称,卫生部已关注到媒体对“武汉三女婴性早熟事件”的报道,现在正向主管业务的司、局了解情况。邓海华透露,卫生部没有为这一事件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计划。   另据卫生部最新消息,农业部已向湖北省提供检测激素的方法,至于奶粉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仍需等待检测结果。目前,湖北省工商等部门已对反映的奶粉取样。有关方面正在论证。   8月9日下午,设在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武汉市食安办工作人员表示,主管此事的是武汉市食安办,统筹的是湖北省食安办。由于事涉重大事项,相关调查结果由武汉市委宣传部统一发布。这位工作人员称:“有一部分关于调查结果的信息已经报给市委宣传部,近期应会发布。”   圣元称奶源为纯进口   圣元国际集团公关部经理张迎玖说:“对于企业来讲,在奶粉中添加激素,不仅没有任何好的功效,还增加企业的成本,因此企业是不可能去添加激素的。”据她介绍,圣元的优博、优聪等系列产品的奶源都是纯进口,都有严格的检测,不仅出口国以及我国海关都要进行检验,圣元也要进行检测。   北京超市未下架圣元奶粉   8月9日,北京家乐福、物美等各大超市卖场都表示,正在密切关注该事件,但是在没接到政府部门的正式通知前,暂时不会下架处理。   圣元集团的张迎玖表示,集团位于北京的管理总部和位于青岛的生产企业,目前均没有接到任何政府部门通知,说圣元所生产的奶粉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已委托律师准备起诉相关媒体,近期将提起诉讼。   “目前,个别地区工商部门要求对圣元公司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圣元公司对此表示不解。”她说,报道已经影响圣元公司所产奶粉的销售,圣元公司急盼政府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尽快对圣元公司奶粉进行质量检测,并尽早公布结果,告知公众事实真相。   专家称性早熟成因复杂   武汉市儿童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姚辉说,婴儿“性早熟”的说法不准确,婴儿症乳房开始发育的正确诊断应为“单纯性乳房早发育”。起病常小于2岁,乳腺仅轻度发育,但不存在生长加速和骨骼发育提前。病因尚不明确,摄入雌激素只是可能的病因之一。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崑岡说:“当前吃的、用的,包括洗涤用品,都可能导致孩子‘性早熟’,不可贸然把罪过扣在乳制品上。应当通过调查来验证牛奶激素含量是否正常,比如牛奶中含量是多少,乳制品中的含量又是多少。”宋崑岡说,牛奶当中本身就含有性激素,但这是非常微量的,不足以导致性早熟。现在,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对市场上的牛奶性激素含量进行调查,要等待调查检测结果出来之后才能下结论。   湖北省食品安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奶粉生产企业添加激素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在奶源环节,如牧场环境、使用饲料、环境污染都有可能导致奶粉中含有激素。如为了催奶,饲养员会在奶牛饲料中添加激素,过量激素会残存在牛奶中,经加工进入奶粉。   公众希望尽快查明真相   在武汉光谷家乐福超市,一位正在选购奶粉的刘姓女士说,她女儿已经两岁了,听说了关于问题奶粉可能导致婴儿性早熟的报道后,让她对奶粉质量更为担心了,虽然商场有很多品牌可以选择,却依然提心吊胆,对奶粉质量不放心。   合肥市民文明说:“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尽早介入调查,尽快查明事实真相,向社会公布。拖得越久,老百姓的不信任感就越强。”
  • 农业部:力争2020年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标准超万项
    p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8月17日表示,农业部已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 农业部将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进度,初步打算每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争取早日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的目标。 br/ /p p   农业部于17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向媒体介绍农业部推进质量兴农,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p p   有记者问:国内农药残留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据了解,我国正在修订农兽药残留标准,这对管好农兽药残留问题将起到什么作用? /p p   广德福表示,农兽药残留标准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科学基础,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依法监管的重要依据。 /p p   对农兽药残留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农作物和动物只要使用农药兽药治病治虫,就可能形成残留,但有残留并不意味着不安全,关键要看残留的量值是否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我国的农兽药残留限量值都是经过科学实验和风险评估得出的,并且设定了100倍的安全阈值,只要在标准限量范围内,就是安全的。 /p p   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的制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规范,而且与国际食品法典是一致的。例如在制定残留标准时,是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作为基础,同时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计算残留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限量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1%,是非常严格的。 /p p   广德福表示,目前,我国共制定了6000多项农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我国常用农药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农产品种类。为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农业部已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 /p p   下一步,农业部将突出一个“快”字,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进度,初步打算每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争取早日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争取达到这个目标。 /p p br/ /p
  • 岛津助力农业部农药残留检测技术培训班
    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由农业部蔬菜质检中心(北京)主办的农业部农药残留检测技术培训班于近日在成都如期举办。来自全国各地质检中心的170余位技术负责齐聚一堂,深入探讨了串接质谱技术在农药残留分析中的应用技术。岛津公司倾力赞助此次培训班的举办。 会场传真 在培训班上,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刘潇威主任介绍了2012年农业部检测中心农残、重金属检测能力考核的结果和2013年的考核计划。随后参会的各检测中心代表畅谈了在执行农业部任务时的宝贵经验。 在培训班上。岛津分析中心的高慧女士介绍了岛津农残检测数据库的情况。岛津市场部靳松女士介绍了岛津新产品三重四极杆型串接质谱GCMS-TQ8030及与蔬菜质检中心合作开发的数据库情况,她在GC/MS/MS部分着重介绍了针对中国农药和农检系统开发的MRM数据库。岛津开发的数据库获得在场权威专家的高度评价。靳松女士表示,我们不会就此止步,而将继续针对新版2763的规定,分类制作针对蔬菜水果、茶叶和粮谷的数据库。 参会的各检测中心的技术负责人表示岛津公司的串接质谱技术和为该行业专门建立的数据库将成为自己手中的利器,增强了提高农残检测水平,保卫食品安全的信心。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 农业部家禽品质检测中心(扬州)通过评审
    2010年1月14-16日,农业部家禽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扬州)机构考核、审查认可与国家计量认证现场评审会议在扬州举行,本次评审组由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成都)常务副主任柏凡研究员担任组长,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管丽凤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农业部畜禽产品质检中心(武汉)主任肖后军高级畜牧师、农业部畜禽产品质检中心(杭州)副主任朱聪英高级畜牧师和农业部家禽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副主任徐桂云副研究员,评审组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则》等有关规定,通过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看档案资料、现场考核试验、笔试、座谈会等考核方式对中心的体系运行、检测能力进行全面评审。   14日上午,评审组长柏凡主持了评审首次会议,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所长邹剑敏研究员、党委书记邢进才研究员、副所长陈宽维研究员、副所长戴有理研究员、副所长王克华研究员、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市场经济信息处副处长闵小平等出席了评审会议。会上,柏主任简要说明了此次评审的目的、意义、原则和注意事项,邹剑敏所长表示这次“2+1”评审是对中心工作的一次阶段性考核,将对中心今后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要求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听取专家们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提高中心的检测能力。在听取了中心常务副主任高玉时研究员关于“中心”三年工作总结和建设工作的汇报后,柏主任宣布了专家现场评审分工、现场评审日程和考核的检测项目。首次会议结束后,评审组察看了中心实验现场,并就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进行提问。   14日下午至15日上午,评审组对照评审条款就“中心”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评审考核表上做好了详细的评审考核文字记录 按比例抽取部分同志进行了标准化和计量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的闭卷考试 评审组长对授权签字人陈宽维、高玉时进行了考核 15日下午,评审组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中心管理和专业知识的座谈会 收交了现场检验报告 评审组汇总了审查情况,与中心中层以上人员就评审意见、结论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通过三天的审查和现场项目考核,16日评审组最后召开了末次会议,评审组组长宣读了评审意见和结论,评审组认为该中心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和设施与环境六个方面,基本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基本条件》的要求。在申请承检的5类14个产品,40个参数,具备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同意通过机构考核、审查认可与国家计量认证现场评审。   农业部家禽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扬州)顺利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考核、机构审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的现场评审,通过这次复评审,中心检测能力发生了质的飞跃,在原有7个产品73个参数扩展到14个产品150多个参数,具备对品种性能、家禽产品和饲料品质以及质量安全的检测能力。
  • 农业农村部部署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p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p p   《通知》指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农业生态环境形势,精准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p p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根据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状况、土壤背景值等情况,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及时掌握全国范围及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总体状况、潜在风险及变化趋势。二是做好农田氮磷流失监测。依据农田氮、磷污染的发生规律和地形、气候等情况,开展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分析不同种植模式下区域主推耕作方式和施肥措施等对农田氮磷流失的影响。三是做好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综合考虑覆膜作物、覆膜年限、回收方式等情况,开展地膜残留监测,摸清农田地膜残留量和回收情况。四是做好农业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外来生物入侵监测。开展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调查,加大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力度,加强入侵物种调查和监测,开展预警与应急灭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9af43e1e-8d76-417c-b0e1-467b48e36d2e.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对科学仪器市场的分析评论! /span br/ /p
  • 农业部:近期公布转基因检测中心造假调查结果
    p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一名肄业博士举报国家转基因检测中心造假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之后该院发布声明,农业部联合调查组将于20日进驻该院核查(本报昨日报道)。昨日,记者了解到,联合调查组昨日上午8时开始核查。昨日下午,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近日将公布调查结果。 /p p   昨日下午,记者探访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调查组早上8点左右就来了,检查资料后,又去了其他办公楼。”在行政楼一层,一名办公室女职工告诉记者,调查组几名工作人员从畜牧研究所实验室拿了一摞资料,到行政楼2楼会议室核查资料。检查了一段时间后,又去了中国农科院和其他地方。 /p p   昨日,中国农科院畜牧研究所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表示,昨日农业部已进驻调查,会向大家说明事实情况,调查结果也将很快公布,希望能以最终的调查结果为准,研究所此时不便做出回应。 /p p   同时,记者昨日致电了爆料内容中提到的国家转基因检测中心常务副主任、畜牧研究所教授李奎,并致电另一名转基因检测中心负责人,但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p p   strong  对话 /strong /p p strong   举报人:希望最终公正地给出结论 /strong /p p   近日,因实名举报“国家转基因检测中心造假”的肄业博士魏景亮引发诸多关注。他为何举报?对目前状况有何看法?昨日,新京报记者对话了魏景亮。 /p p    strong 新京报:当时决定举报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strong /p p strong   魏景亮: /strong 我就是为了督促国家来改善制度上的缺陷以及实验室管理上的漏洞。其实之前我也举报了很多次,但各级单位没有特别重视,我感觉挺危险的,以后如果出了检测事故,影响将会更大。 /p p    strong 新京报:你觉得自己的举报证据是否经得起推敲? /strong /p p strong   魏景亮: /strong 从法律的角度讲,需要人证和物证。人证就是我,暂时还没有其他人站出来支持我说的话 物证的话,因为造假行为是在我举报之前,所以目前没有固化的物证。我近日在网上公布的电子版报告材料显示,很多检测任务的检测日期是后来标注调整的,也就是说检测日期可能造假,检测是后补的。 /p p   目前我有的是农科院相关领导跟我和我家人交流的录音证据,他们对我的态度及问话内容都可以判断出我举报的内容属实。 /p p    strong 新京报:此次举报你有何诉求? /strong /p p strong   魏景亮: /strong 我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就是想让科研或实验室管理上的问题能够引起关注并解决。 /p p   关于讹诈一说,其实是农科院先提出的经济补偿。我是退学在先,举报在后。三月份已经办完了退学手续,5月17号才口头先后向研究所和农科院举报。并且选在5月17号,也是因为2天前下一级的学弟学妹刚答辩完,我也不想影响其他人。如果我想要钱,就不会举报。 /p p   新京报:你希望最终有什么样的结果? /p p   魏景亮:说实话,这对我个人是没有太大影响的,因为该说的事实情况我已经说了。其实现在已经是好的结果了。要说结果,我希望最终公正地给出一个结论就可以,给大家一个交代。也希望给当事人一定惩处,这就会算是满意的结果。 /p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各有关国家级、部级农业检验检测机构: /p p   近年来,我国农业检验检测体系长足发展,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设施条件大幅改善,检测人员素质能力不断提高,为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农产品消费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培育我国农业检验检测领域核心竞争力,引领农业质检体系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业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水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质量兴农,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我部拟在现有国家级和部级农业检验检测机构中公开征集、择优遴选一批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p p   一、职责定位 /p p   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是承担农业检验检测领域检测方法研究与技术标准评定、参考物质研制与评价、实验室比对与能力验证、仲裁检测、技术指导与培训交流等方面工作的国家级技术机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p p   (一)承担本专业领域检测方法研究 /p p   (二)承担本专业领域新增检测方法验证与评定 /p p   (三)承担本专业领域仲裁检测 /p p   (四)制备、提供相应的参考标准物质 /p p   (五)承担本专业领域检测技术指导与培训交流活动 /p p   (六)承担本专业领域实验室比对与能力验证活动 /p p   (七)跟踪本专业领域检测方法与技术标准发展动态 /p p   (八)为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等。 /p p   二、遴选范围和数量 /p p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主要在农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饲料添加剂、水产品、乳及乳制品、转基因生物安全等专业检验检测领域设置,拟从这些领域中具有优势的国家级和部级农业检验检测机构中遴选。其中,农药残留和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基准实验室各遴选3家、生物毒素检测基准实验室遴选2家,重金属、饲料添加剂、水产品质量安全、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测基准实验室各遴选1家,共计12家。 /p p   三、申报条件 /p p   (一)具备本专业领域合法资质的国家级或部级农业检验检测机构 /p p   (二)具备完善的检测场所、优良的仪器设备与设施以及其他配套的基础保障条件 /p p   (三)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具有较高水平的检测技术带头人 /p p   (四)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承担过本专业领域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已获得成果奖励,主持制订过本专业领域的国家或农业行业检测方法标准 /p p   (五)主持过本专业领域实验室比对或能力验证活动,或组织过本专业领域相应技术培训交流活动。 /p p   四、申报要求 /p p   请各有关国家级、部级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挂靠的法人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机构积极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p p   (一)《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 /p p   (二)下列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p p   1.资质认定、审查认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证书(复印件) /p p   2.近5年承担过本专业领域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p p   3.近5年主持制订过本专业领域国家或农业行业检测方法标准 /p p   4.近5年主持过本专业领域实验室比对或能力验证活动 /p p   5.近5年组织过本专业领域相应技术培训交流活动 /p p   6.近5年在本专业领域内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p p   五、遴选程序 /p p   (一)自愿申报。符合遴选条件的检测机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申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可信,由挂靠法人单位提出申请。属于农业部“三院”的检测机构,经“三院”审查同意,属于地方的检测机构,经所属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与《申报表》电子版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p p   (二)专家评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评议意见。必要时,采取答辩形式进行评审。 /p p   (三)公布确认。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会同相关业务司局择优确定并发文公布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 /p p   六、命名方式 /p p   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按照主要从事的检验检测业务范围,结合产品或检测项目的类型命名,命名格式为: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检测领域)。 /p p   七、后续管理 /p p   (一)农业部将定期对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进行监督与评估,原则上三年一次。 /p p   (二)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参照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p p   (三)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发生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以及监督评估不达标等情况的,农业部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基准实验室资格。 /p p   (四)委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承担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的日常联络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p p   八、联系方式 /p p   (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监测处) /p p   张艳梅、杨扬,010—59192697、010—59192625 /p p   (二)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检测能力评价处) /p p   朱玉龙、王艳,010—59199383、010—59199358 /p p   电子邮件:nongyezhijian@163.com /p p   附件: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申报表 /p p   农业部办公厅 /p p   2017年5月8日 /p p strong 附件:& nbsp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span style=" COLOR: #00b0f0"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strong /span a style=" COLOR: #00b0f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5/ueattachment/ba937aae-191c-4cdb-9af9-8dbe2b95233f.docx" span style=" COLOR: #00b0f0" strong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strong /span /a /p
  • 农业部否认皮革奶粉死灰复燃 称检测不代表出现
    几名从香港经罗湖口岸返回深圳的内地居民用小拉车运奶粉。近来,不少内地人到港澳大量购买奶粉引发关注。   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昨日澄清,近期农业部门并未发现含有皮革水解蛋白的生鲜乳制品,“皮革奶”死灰复燃报道并不属实。去年的抽检显示,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皮革奶死灰复燃”失实   近日,一则“内地‘皮革奶粉’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新闻迅速登上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的首页,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该报道称,疑有不良商人将皮革废料或动物毛发等物质加以水解成皮革水解蛋白,再将其掺入奶粉中,意图提高奶类的蛋白质含量蒙混过关。   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测皮革水解蛋白是农业部门按照国际通行的惯例来操作,近年来农业部门对这种物质每年都会检测的,今年检测计划也只是一次例行检测。”2010年,农业部门尚未发现含有该物质的生鲜乳制品,媒体报道的“皮革奶”死灰复燃是失实报道。   检测并不代表出现皮革奶   该工作人员称,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确实于近期下发了《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皮革水解蛋白作为农业部门检测的项目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内出现了含有皮革水解蛋白的生鲜乳制品。   《2011年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显示,农业部门将对全国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其中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所有样品检测三聚氰胺,30%的样品检测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   去年生鲜乳质量总体良好   农业部在官网上再次声明,2010年抽检生鲜乳样品7406批次,奶站4778批次,运输车2628批次,三聚氰胺全部符合临时管理限量规定,没有检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添加物质,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表示,在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内生鲜乳制品安全状况进入了一个非常好的阶段,农业部门会继续加大管理和查处力度,保证生鲜乳制品的安全性。   农业部今年将通过例行监测、飞行抽检、隐患排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如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打击,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皮革奶   指添加了“皮革水解蛋白”的乳制品。什么是皮革水解蛋白呢?这种非法添加物就是用皮革的下脚料甚至是动物的毛发等物质经过水解生成一些粉状物,这种粉状物蛋白质含量相对较高。   皮革水解物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重金属六价铬有毒化合物,因此只能用于生产工业明胶,不能用于加工食用明胶。不法厂商利用这种皮革水解物,加入浓缩鲜奶精、香兰素精和甜味素等物质,经过喷雾改造后生产假冒乳制品。长期食用,重金属有毒化合物将在人体内慢慢累积,最后导致人体中毒,关节疏松肿大,甚至死亡。   卫生部曾明令禁止以此类水解蛋白为原料生产加工乳制品。   北京从未检出“皮革奶”   北京市农业局畜牧处处长梅克义介绍,皮革水解蛋白与三聚氰胺,是一个性质的东西,它的作用是为了提高蛋白质的含量。在生鲜乳中,两者都是禁用物质,也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中必须检测的指标。   自从农业部在《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增加了相关规定后,北京就将其作为一个常规项目来检查,但从未检出过。   养殖环节一般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北京只是将其作为检查的一个对象,防止被添加。这是安全管理的一种手段,属于预防措施。   企业可以自检“皮革奶”   伊利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三聚氰胺事件后,伊利就开始大力建设自己的奶源基地,加工用的原奶很多都来自于企业自己的牧场和自己的奶站,有专门的工人在收奶时进行监督,因此,不存在“皮革奶”这些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国家规定配备的检测设备伊利都有。   国内奶粉生产企业雅士利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雅士利及很多大乳制品企业都有针对这个的检测设备,这些都是可以检测出来的。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告显示,从今年3月1日起,未重获生产许可证的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根据新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相应检测设备,对三聚氰胺和食品添加剂等64项指标进行自检。   据估计,企业需要投入二、三百万元购置设备,行业约两成企业可能被迫退出市场。   对于国家规定的从下月起,未重获生产许可证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该负责人说,早在三聚氰胺事件后,企业每个厂区就已经配备了三聚氰胺等食品添加剂检测设备。而目前雅士利也已经向国家重新申请了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的乳制品企业重新申请生产许可证,可以借此机会淘汰一部分小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
  • 云南推广农业标准化完善农业检测体系
    从云南省农业厅获悉,近年来云南省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目前全省无公害农产品(11.31,-0.26,-2.25%)产地规模达到约113万顷。   据了解,从2005年至今,云南省农业厅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25亿元用于开展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支持37个重点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项目,组织完成300余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2402个。   云南省还采取系列措施加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应用和实施,争取农业部支持创建了11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 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了235个农产品生产示范区,示范面积58.7万公顷 采取以县为单位整体环评、整体认定的方式,组织支持58个县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规模达到约113万顷,完成了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134个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任务。全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认证工作,累计认证“三品”1350个,年产值达170亿元。出台《云南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启动云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认定云南名牌农产品98个。   据介绍,云南省还加强农业监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据统计,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建成各类检测机构208个,拥有检测实验室2.5万平方米,在用仪器设备2217台(套)。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4年来,仅省级监测样品数量就达到1.2万个,获得监测数据近20万个。
  • 农业农村部关于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 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函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函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营养品质评价鉴定等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技术支撑。能力验证是国际通行的检验检测质量控制措施。为满足各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营养品质评价鉴定等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评价鉴定技术水平与业务能力提升需要,确保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技术机构检验检测与评价鉴定结果的准确性、稳定性、可靠性、一致性和可比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国家农安中心”)拟依托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等技术单位,积极探索开展例行化、常态化、社会化服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与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统称“国农验证”(CAQS验证)。现将2021年有关工作安排函告如下:一、本次能力验证项目(参数)(一)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验检测;(二)农产品中重金属检验检测;(三)农产品中营养品质评价鉴定;(四)畜禽产品中兽药和违禁添加物残留检验检测;(五)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验检测;(六)牛奶营养品质评价鉴定与污染物检验检测;(七)土壤中全量和有效态元素检验检测;(八)肥料中养分和重金属检验检测。具体项目(参数)及检验检测技术与评价鉴定方法见附件1。二、邀请参加范围欢迎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技术机构,结合自身工作需要,自愿选择相关项目(参数)。三、验证程序(一)报名。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前,请拟报名参加的技术机构登录“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org/)“全国农业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填好的报名表,确认无误后,加盖技术机构印章回传至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国农验证以公共服务为宗旨,适当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主要用于样品制备与发放、专家会商与数据审核、结果汇总分析、证书制作、信息平台运维及相关人力成本等方面的支出。每个项目(参数)1500元,请在报名时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汇款附言请标注“国农验证+单位简称”字样,并将发票信息和汇款凭据发送至邮箱:nongyezhijian@163.com。汇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开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行银行账号:11050601040009940(二)样品制发。各项目(参数)能力验证样品采用邮寄方式核发,请各技术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汇款,并注意查收能力验证样品,与国家农安中心和相关项目(参数)技术依托单位保持联络。样品制发时间和各技术依托单位信息见附件2。(三)数据报送。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畜禽产品中兽药及违禁添加物残留、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农产品粮食类中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能力验证项目(参数),请在样品接收96小时内(以签收时间为准)完成能力验证结果报送;农产品中重金属、土壤中全量和有效态元素、肥料中养分和重金属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参数),请在样品接收10日内(以签收时间为准)完成能力验证结果报送;牛奶营养品质评价鉴定与污染物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参数),请在样品接收7日内(以签收时间为准)完成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报送。各参加单位按照“全国农业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提示要求报送能力验证结果,同时向各技术依托单位寄送原始记录、质控报告、图谱等复制确认件。逾期未提交能力验证结果的,本次能力验证结论为“未提交”。(四)结果确认。国家农安中心将会同各技术依托单位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参数)能力验证数据进行技术审查、会商研判和综合评价,形成国农验证报告,并可在“全国农业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查阅下载。符合能力验证要求的,国家农安中心将统一制作国农验证纸质标识。四、联系方式为便于及时沟通交流,请参加技术机构报名成功后,指定1位同志加入“国农验证”QQ群(群号:953793172)。在能力验证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国家农安中心检验检测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朱玉龙博士(010-59198536)、赵明明博士(010-59198576)。附件:1.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验证项目(参数)及推荐检验检测评价鉴定方法一览表2.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发样时间及技术依托单位信息一览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1年9月26日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精细农业论坛最新通知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检 测 与 精 细 农 业 论 坛 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学会会议 最新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高效、精细现代农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问题,为贯细落实国家关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全面发展,促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国际水平接轨,加强县、市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整合当前国际、国内检验检测技术信息资源,发展高产、高效、优质现代精细农业,培肓改造优良品种。在总结“十一五”期间各项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交流、整合资源、信息、经验基础上,展望“十二五”期间如何在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中,提升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应用检验和检测技术,加大重点、难点的突破与解决,并从源头上大力推进精细农业的实施,强化对种植、养殖业模式的现代化改造,培肓更优质高效品种,由表及里,由浅到深,由点到面的逐步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进一步提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服务,经研究,于2010年10月在杭州召开此次会议,为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举办宗旨   本次论坛以学会、科研单位为主导,企业参与为原则,通过交流,展示、宣传和推广等活动方式,为广大农业科研,教学和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的科技工作者提供一个信息整合,信息交流的平台,评选先进应用检测技术报告,总结并展示前一阶段的成绩,探讨下一阶段的发展模式,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有力参考,同时也借此机会帮助我国仪器设备生产企业为整体提供更好的技术装备方案,保障国产仪器设备更符合现代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需求进行展示和探讨,并最终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解决和国产仪器的全面发展。   二、会议主要内容(拟定)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标准   2、县、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探讨和研究   3、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系统   4、精准农业与智能装备技术、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   5、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十二五”的展望   6、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政策解读   三、会议参加对象   各级政府职能机构领导 农产品质量体系检验检测人员和科研人员 各级农产品质量体系管理人员 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 国内外先进仪器供应商 各仪器仪表学会会员 相关仪器参展企业领导和嘉宾 官方和各相关主流媒体等。   四、时间   2010年10月21日至24日(21日全天报到)   五、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地点确定直接通知报名者)   六、主办单位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   浙江省仪器仪表学会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现代科学仪器》   七、承办单位   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   长三角科学仪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八、支持单位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九、拟邀请专家   汪懋华院士 中国农业大学   陈宗懋院士 中国农业科学院   陈子元院士 浙江大学   张子仪院士 中国农业科学院   闫成德研究员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理事长   陈万金研究员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分会理事长   王运浩研究员 农业部绿色食品中心主任   陈光宇研究员 江西省农科院院长   蒋士强研究员 农仪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范世福教授 天津大学精仪系主任   秦玉昌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所副所长   刘长宽高工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秘书长   王强研究员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所长   何勇教授 浙江大学数字农业中心主任   王静教授 中国农业科学院检测技术首席科学家   常碧影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   十、日程安排(拟定)   (一)、特邀报告:2010年10月22日上午   主持人:陈万金研究员(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学会理事长)   1、汪懋华院士:精细农业的发展和概况   2、陈宗懋院士: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最新发展   3、蒋士强研究员:县、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站)的目标、任务和相应仪器配置的解读   4、王静教授: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技术和仪器的发展趋势   5、何勇教授:数字农业和农业物联网技术的展望   6、浙江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质量控制技术研究   (二)、大会论文交流:2010年10月22日下午   主持人:陈光宇研究员   论文题目待征文后选定   (三)、大会论文交流:2010年10月23日上午   主持人:王运浩研究员(农业部绿色食品中心主任)   (四)、参观示范仪器和召开学会扩大理事会:2010年10月23日下午   主持人:陈万金理事长   (五)、考察、离会:2010年10月24日   十一、论文征集   1、本次论坛将面向全国征集与主题相关的学术报告、论文、调研成果,将择优选用并安排会议发言。   2.本次会议会前将印刷会刊(论文集)作为会议资料,请拟提交论文的人员尽快将论文题目和摘要提交,并在2010年10月1日前提交电子版论文全文至yycx8633@sina.com信箱。   3.本次论坛的特约报告和征文,均将在《现代科学仪器》以专集形式刊发。   4.要求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具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   十二、媒体支持   中国农业仪器网   仪器信息网   长三角科学仪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网   中国色谱网   十三、费用   1. 往返交通和会议食宿费自理   2. 会议注册费每人600元   2010年7月5日 附:会议回执 学术交流参会人员回执(敬请用Email回执)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E-mail 参会代表 姓名 性别 职务(称) 手 机 是否提交论文 是 否 论文题目 (论文刊登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告人 职务/职称 电话 Email 企业单位作报告和展示参会会议回执 (敬请用Email回执)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E-mail 参会代表 姓名 性别 职务(称) 手 机 参 会 形 式 会议赞助: 参会费用:展示企业单位注册费800元/人, 往返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是否提供论文:□是  □否 1000元/每篇(限6000字) 篇数 是否交流演讲:□是 □否 演讲题目: 演讲费用: 演讲人: 展示形式和费用: 数量 (详见附件6) 关于会议演讲、赞助和展示具体事宜请与组委会联系 住宿要求:□单住(须补房差) □合住 房间数量: 间 总金额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小写: 元 指定账户 汇款单位: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拱宸支行 账 号:1202020809900038827 参会者,请尽快将本回执表传真或发E-mail至会务组(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安排相关会务工作。 组委会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陈渝阳 0571-86819317/13336033708 具体学术交流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 0571-85382517 传 真:0571-85382517 手 机:15158887212 Email:yycx8633@sina.com 具体会议演讲、仪器展示以及赞助联系人:陈渝阳 联系电话:0571-86819317 传 真:0571-85382517 手 机:13336033708 Email: 13336033708@189.cn
  • 18家农产品检测机构获农业部审查认可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湛江)]等14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等4个质检机构(附件2)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一批) 序号 机构名称 检测范围 机构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审查认可证书编号 1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湛江)] 农产品、食品 黄茂芳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南48号 524001 0759-2228505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024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08号 2 华南农业大学[农业部转基因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转基因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环境 陈晓阳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510642 020-38297793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123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09号 3 广东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饲料产品 李小云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万寿路113号 510230 020-34291301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130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10号 4 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农产品、食品 柯炳生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100083 010-62737381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001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11号 5 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转基因生物食用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转基因产品食用安全 柯炳生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内 100083 010-62737381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122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12号 6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农药产品及农药残留 杨理健 山东省济南市闵子骞路21号 250100 0531- 82355232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085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13号 7 海南省农垦中心测试站[农业部天然橡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天然橡胶 蒋菊生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13号 570206 0898-66721779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065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14号 8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 农产品、食品 李跃建 四川省成都市静居寺路20号 610066 028-84504140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025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15号 9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部转基因植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 转基因植物环境 李跃建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 610066 028-84504140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124号(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16号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宁)] 水产品及渔业环境 甘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山路8号 530021 0771-5314643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054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17号 11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农业部转基因动物及饲料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转基因饲料产品 时建忠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100193 010-62819480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125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18号 12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部转基因兽用微生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转基因兽用微生物环境 冯忠武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100081 010-62103678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126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19号13 黑龙江省农垦乳品检测中心[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乳及乳制品 巩军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富水路97号 150090 0451-55195539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052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20号 14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畜禽产品 才学鹏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100125 010-59194681 [2012]农质检核(国)字第0043号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21号   附件2:   2012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一批) 序号 质检中心全称 监测范围 中心领导 承建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审查认可证书号 备注 1 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 肥料 许宗林 李昆 张辉 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610041 028-85505317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22号 复查评审 2 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 肥料 王忠良 何迅 湖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王家湾1号 430070 027-87286569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23号 复查评审 3 农业部沼气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沼气产品及设备 李谦 彭德全 王超 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3号 610041 028-85237862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24号 复查评审 4 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畜牧兽医机械 杨劲松 周河 刘燕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100125 010-59194720 (2012)农(质监认)字FC第525号 复查评审
  • 河南农业厅挪用食品检测专款追踪报道
    项目资金“变脸” 检测设备成“摆设”----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部分项目追踪   新华网郑州9月6日电 (记者 李钧德、李鹏)河南省审计厅最近一项审计调查显示,近几年该省投资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资金多次被挤占挪用,已建成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多数也没有正常运转,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担忧。   挪用食品检测专款 “建办公楼买小轿车”   河南是农产品生产大省。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让百姓“吃得放心”,近两年,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安排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2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2亿多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320万元,省财政投资2445万元,有关市县配套投资1315万元。   这些食品安全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如何近期,河南省审计厅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查出一系列突出问题。如尉氏县农业局挪用相关项目专项资金19.62万元,购置北京现代越野轿车一辆 息县农产品质检站违反相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拿出其中部分资金,用于发放项目仪器设备验收人员补助。   更令人费解的是,作为相关项目主管单位,河南省农业厅自身也挪用项目资金446.4万元,用于省农业厅新办公楼建设。   一些地方或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加之地方配套资金成了“空头支票”,使食品安全项目进展缓慢,或沦为“半拉子工程”。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因专项资金被挪用,至今无法投入使用。河南省审计厅调查时,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23.6万元,仅占总投资的6.35%。   该中心主任陈丛梅说,相关项目资金都是由省农业厅直接管理,省质检中心并不清楚如何使用。“厅里使用这些资金干什么,也不会给我们下级打招呼。”   对此,河南省农业厅财务处负责人受厅长朱孟洲委托向记者解释说,厅里对这个项目的资金进行了统一调剂使用,除了购买仪器设备,改扩建实验室外,考虑到想把办公场所和实验场所分开,就挪出一部分用于农业厅新办公楼建设。   据河南省审计部门介绍,专项审计结束后,部分被挪用资金已归位,一些地方和部门正在进行整改。   上百万元的检测设备 闲置成了“摆设”   调查发现,不仅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的部分资金被挪用,一些建成的相关项目也成为“摆设”,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只是上级检查时“装装门面”。   据河南省审计公告披露,列入此次调查范围的12个项目中,有9个项目已完工并可投入使用。但除了济源市农产品质检站外,其他8个县级质检站只是进行一些简单的农产品残留农药速检,主要设备至今不曾启用。   一套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国家投入的大量专项资金,竟然变为“摆设”,原因何在   唐河县农产品质检站检验科科长刘长磊说,此次项目购置的检测仪器设备,总价值300万元,功能齐全,不仅可以检测农药残留是否超标,而且可以检测重金属含量。但像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他们过去都没有接触过,有的甚至没有听说过,自然也不会使用。”   “为弄清这些设备的用法,站里专门派人到北京和广州学了两次,对一些操作比较复杂的机器,现在已能正唱关机,并进行一些简单操作,但还没有进行过正式检测,也不能出具检测报告。”刘长磊解释说,“有的机器开一次成本得一二百元,我们工作暂时也用不到。”   尉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任李慧玲也表示,相关检测设备买回来后,如何维护,要打电话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教。而且,有些仪器的运转成本很高,有的光预热就得几天,耗材也很贵,所以很少使用。   “关键问题是培训工作不到位。”唐河县农产品质检站站长杨亚黎表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很好,实际工作也很需要,但人员培训跟不上,行业监管跟不上,等于没用。   不能再让消费者光吃“带虫眼的菜”了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公众高度关注,显示人们对食品的需求已由“吃得饱、吃得好”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转变。但河南农产品质检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显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依然很多,急需引起重视。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眼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还没被摆到突出位置,仍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所以才敢挪用资金建办公楼,才会出现大量设备闲置问题。”河南省社科院有关专家说。   “这也暴露出相关项目的规划存在一定问题。”河南省审计厅有关人士坦言,“没有根据农产品区域布局、产品种类等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检测网络,存在一定盲目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河南省审计厅发布的审计公告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对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建成项目正常运转,同时加快推动建成项目的技术认证工作。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因为缺少食品检测设备,部分消费者甚至把虫子当做“检测工具”,专门挑有“虫眼”的蔬菜购买,因为“虫子吃的菜农药残留肯定不超标”。   为此,一些专家呼吁政府部门强化食品安全项目的监管,加大问责力度,不能再让消费者光吃“带虫眼的菜”了。
  • 农业部将为乡镇配必要的农产品检测设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制定了《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着力深化治理整顿,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坚决遏制突出问题   (一)继续强化种植业产品整治。以蔬菜高毒农药问题为重点,强化农药监督管理,严查、严打在蔬菜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制度,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   (二)坚持不懈抓好畜牧业产品整治。继续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为重点,会同公安、工信、食药等部门,从禁用物质的研制、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入手,分兵把守,各个击破,实施全链条查禁和监管。加强抗生素和饲料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兽药安全性和耐药性评价,加大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   (三)进一步深化渔业产品整治。以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为重点,加强大菱鲆、鳜鱼、牙鲆、乌鳢、鲑鱼等5大养殖鱼和饵料鱼的安全监管,强化用药执法检查,认真清缴禁用药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加快改进养殖技术,调整养殖密度,完善渔用药物饲料使用监督管理规范,探索鱼病统防统治。   (四)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以春耕、“三夏”、秋冬种时期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大案要案。认真贯彻国务院加快种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大种子市场和饲料市场的监管。加快健全农资打假举报奖励和省际协办机制,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畅通农资经营主渠道,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二、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全面推进监管责任落实   (五)启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从“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入手,先行试点,不断扩大,推动监管能力提升。   (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统一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和追溯模式,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   (七)积极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加快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业绩考核机制,积极争取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认真做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绩效管理在省级农业部门的延伸试点。加强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努力构建“分兵把守、协调配合、全国一盘棋”的监管工作新机制。   (八)强化监管条件保障。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实行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加强与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和条件支持,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逐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体系。   (九)健全监管制度。认真总结各地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可以推广的模式和办法。积极推行农药经营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等制度,大力推动农资连锁经营、信用评级和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动物检疫制度,督促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责任的落实。   三、加快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十)加快建设进程。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作出的部署,加大推动力度,凡是尚未出台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方案的省份要加快推动出台,已出台建设方案的省份要抓紧组织落实。要通过明确机构、落实职能和建立队伍,确保年底全国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建立监管机构。   (十一)强化能力配备。加强与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积极争取条件支持,切实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纳入全国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整体规划,为每个乡镇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工作用房和运转经费。   (十二)加强培训指导。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快组织编写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以省为单元、以县为基础,全面开展专题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农业部门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识和能力。   四、深化检验监测,推动监管综合执法   (十三)加快推进质检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好2012年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启动实施质检体系建设二期规划,加快投资建设地市级,补充完善县级,不断提升部省级检测机构的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加大对质检机构的考核认可,大力推行检测执证上岗,探索建立检验检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十四)明确部省两级例行监测重点。部级例行监测以保障大中城市消费安全为目标,稳定参数和品种,确保大中城市主要食用农产品纳入监测范围。省级例行监测以“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确保“菜篮子”主产县和主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省级监测范围。   (十五)强化地县两级监督抽查职能。地县两级农业部门要组织所属质检机构、综合执法机构,强化生产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实施联合执法和“检打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地市级农业部门重点抓好上市产品监督抽查和县级执法监管过程中的确认检测,县级农业部门重点抓好生产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和速测筛查,确保产地生产安全。   (十六)积极规范监测行为。进一步明确部、省、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和范围,颁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认定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速测工作。   五、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着力强化认证产品监管   (十七)加快标准制修订。依法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清理步伐,转化一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一批执法急需的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省级农业部门要加快制定一批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和产品质量安全的操作规程。地县两级农业部门要着力将相关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明白纸等,让农民看得懂、真管用。推动食品法典和官方评议,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标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十八)大力推进标准实施示范。不断扩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建设比例和规模,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   (十九)强化“三品一标”监管。严格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认证质量审核关。重点加强证后监管,建立退出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坚决出局。积极探索无公害农产品强制认证模式,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省级认证、部级备案试点。   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切实做好突发问题的科学处置   (二十)加快完善应急机制。针对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情况,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到各个单位、各个岗位。加强信息报送,健全部省联动、高效畅通的信息报送网络,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十一)积极强化舆情监测。建立舆情监测与信息综合研判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高度重视和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作用,主动做好热点问题解读和科普宣传。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程序,杜绝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   (二十二)加快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尽快明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职能定位,强化部级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考核认定,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加快认定一批风险评估实验站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实施全天候、定点动态跟踪监测。   (二十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全部纳入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计划,通过风险监测评估,摸清危害因子的品种、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科学的防范措施和办法,及时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实现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   (二十四)加强科学研究。积极争取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重大财政专项,抓好“农业科技促进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促进活动,将风险评估技术、生产关键控制技术、标准研制、高效低残留农兽药研发等科研项目一揽子纳入农业行业科技规划予以重点支持。对豇豆、水产品、抗生素、生物毒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公众关注度高的农产品或风险隐患,加强跟踪研究和科学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和办法,及时消除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开展2018年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p style="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开展2018年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strong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经研究,我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能力比对内容 /p p   (一)试验样品和标样 /p p   此次能力比对工作的试验样品为三环唑可湿性粉剂,样品和标样由我所统一提供,每个单位发放1个试验样品,每份样品约30克。各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对样品是否完好进行确认,如发现包装破损或有泄漏污染等无法测试的情况,请及时与我所联系。 /p p   (二)检测内容 /p p 各参加单位按照GB 20701-2006《三环唑可湿性粉剂》中“4.3三环唑质量分数的测定”方法进行,对试验样品按照标准规定的液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法分别测定三环唑质量分数,平行测定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p p   二、参加单位 /p p   具有农药质量检测能力的科研、生产、试验、检验检测等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p p   三、有关要求 /p p (  一)本次能力比对工作为自愿报名参加,参加单位须填写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报名表(见附件1),并向我所支付能力比对费用1900元,汇款时请务必注明质量比对和纳税人识别号,于4月30日前将报名表和银行汇款底单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我所质量审评处。 /p p   收款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p p   银行账号:11-040101040003558 /p p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p p   (二)试验样品将于5月中旬发放。各参加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及时开展试验,按要求撰写试验报告(见附件2),于5月31日前将试验报告(含电子版)提交至我所质量审评处。 /p p   (三)各参加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自律,独立开展试验。 /p p   四、其他事项 /p p   (一)我所对能力比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适时公布。 /p p   (二)我所对参加能力比对工作的单位进行统一编号,总结报告中比对结果均以编号标识,不显示单位名称。 /p p   (三)本通知及其相关附件可在中国农药信息网站(www.chinapesticide.org.cn)政务通知专栏查询和下载。 /p p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p p   联 系 人:姜宜飞、吴进龙 /p p strong    /strong 联系电话:010-59194072、59194073 /p p   传 真:010-59194064 /p p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100125) /p p   电子邮箱:icamazhiliang@126.com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bca07f76-158d-489f-9da6-a9c61b404700.docx" 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报名表.docx /a /p p     & nbsp & nbs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de8c8a62-39ec-44c9-8d70-05466e2f34a1.docx" 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试验报告.docx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3月28日 /p
  • 农业部:我国对饲料三聚氰胺含量尚未强制检测
    【新民网独家报道】香港食品卫生部门近日在产自大连韩伟公司的“佳之选”鸡蛋中检出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立刻在内地引起极大关注。新民网记者28日采访中国农业部获悉,目前,我国仅有饲料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检测标准,但没有饲料中含有三聚氰胺的含量标准。   农业部相关部门向新民网介绍说,检测标准和含量标准有区别,检测标准是指在三聚氰胺在一定含量以上可用检测手段检测出来。含量标准则直接跟产品是否合格相关,只有在含量标准允许范围内的产品才是经认定的合格产品。   据介绍,目前我国对饲料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标准也只是推荐性标准,意味着不需要作强制检测。   新民网记者查阅了国家农业部2007年6月14日发布实施的《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测定》,该标准中规定了测定饲料中三聚氰胺含量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两种方法,并对两种方法可检出三聚氰胺的最低定量作了认定。   对于目前诸多分析人士认为鸡蛋中三聚氰胺超标可能因为饲料超标的观点。农业部相关人士表示,三聚氰胺如果出现在饲料中,并不会在生产过程中自行产生,猜测有可能饲料是受到了农药、化肥的污染。   据悉,中国饲料生产安全也引起了国外市场的关注。新民网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已在10月中旬收到中国驻日本使馆经商处通报,称日本农林水产省向日本有关饲料行业协会发出通知,要求其进口中国产饲料、饲料原料和宠物食品时实施三聚氰胺的自主检查。
  • 农业部将新制定农残标准1000项 加快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和验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制定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农业部办公厅2016年2月5日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国蔬菜、畜禽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为96.1%、99.4%和95.5%,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农业农村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农情的监管模式,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一)开展首批试点核查授牌。对2015年确立的107个创建试点单位,组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符合条件的由部里进行抽查。核查、抽查符合要求的,统一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进行授牌。  (二)扩大创建试点规模。根据首批试点进展情况,修改完善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在首批基础上,再新增200个县(市)作为创建单位,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或地市整建制推进纳入创建范围。鼓励和支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三)提升创建水平。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开展宣传培训,争取政策支持,营造创建良好氛围。督促指导试点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坚持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的目标,努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打造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先行示范样板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力争用3-5年时间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禁限用农药整治,要针对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品种,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严格控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抗生素滥用。“三鱼两药”整治,重点解决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问题。巩固并深化“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强化执法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五)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督办查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组织开展乡村与城郊结合部、互联网以及果菜茶、中草药产区农资市场整治。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  (六)强化日常督导巡查。发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相关防腐保鲜添加剂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源头控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  (七)全面加强监督抽查。做好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的相互衔接,充分利用监测抽检结果,实施精准打击。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部省两级农业部门要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  (八)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联打联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大案要案。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罚,及时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快推进追溯管理  (九)建设国家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推动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全要素,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制定追溯管理规范。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设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编码规则和识别查询标识。  (十一)启动追溯试点工作。积极筹备和开展国家追溯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优先选择“三品一标”和生鲜乳、蔬菜、猪肉等易于标识的农产品开展全国统一追溯试点。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积极争取追溯条件建设和奖补政策,支持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追溯试点。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十二)稳步开展例行监测。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各层级监测的重点和方式,及时分析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结果信息通报和共享。建立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逐步实现部省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十三)深入实施风险评估。统筹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风险评估指南,制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5年规划。围绕重大问题隐患、标准制修订和科普解读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风险评估,跟进实施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提出各类农产品全程管控的关键点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建议。  (十四)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和应对机制。推动各地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合作、跨区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科普培训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五)加快完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五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加快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步伐,制定国家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兽药残留标准100项。支持各地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尽可能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和明白纸。  (十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不断扩大果菜茶标准园创建规模,加快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支持规模化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鼓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有条件的“菜篮子”大县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推动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区)建设。  (十七)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十八)不断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健全地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菜篮子”大县年底前要基本建立。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管理规范,明确建设内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持证上岗,开展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  (十九)强化检测体系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和验收步伐,督促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推进资质认证考核评审。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强化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尽快提高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十)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畜禽屠宰条例修订工作。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突出问题整治、应急处置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合作联动,尽快构建贯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地方的协作配合和整体联动,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二十一)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编制,制定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2016-2020)》,强化监管体系能力建设和设施条件装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重点。  七、推进社会共治  (二十二)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发挥基层监管服务机构和农业、畜牧、水产等技术推广体系作用,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生产记录、休药间隔期制度,从生产经营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  (二十三)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规范,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二十四)强化科普解读宣传。对公众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敏感问题进行梳理,系统编制科普手册和进行针对性的科普解读。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数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天地平台,依托风险评估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专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部主题日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二十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中国农业信息网创建“农安信用”专栏,逐步将生产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用信息建档入库,探索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将生产经营者失信行为与行政许可、投资项目和资金奖励等挂钩制约。鼓励农业行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试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 陕西建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技术中心
    新年伊始,省农业厅开始整合农业质检机构,以适应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需要。   今天上午,陕西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技术中心在西安市北郊开工奠基,这标志着我省农业质检机构大整合启动。目前我省在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等领域,有6个部级、3个省级检验测试机构。由于机构分散、仪器设备交叉配备、人员结构不合理等原因,难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综合性的农业检验检测力量。经省政府批准,省农业厅将国家已经批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等3个项目与现有的省级质检机构统一整合,计划用2年时间、预计投资1.49亿元,建成陕西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技术中心。   省农业厅副厅长 郭志诚: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投入品(监控)、动植物疫病防控、预警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是陕西现代农业建设中的标志(性项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 农业转基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征集!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最新通知
    2月9日,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征集农业转基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征集的核酸快检设备满足可在田间完成全流程DNA提取、核酸扩增和检测工作,包括试剂、装置及设备等。此外,还要求产品体积小、便携,适合现场开展抽检工作。以下为全文要求: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提高转基因快速检测能力,受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委托,我中心拟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农业转基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范围和条件以特异性核酸序列为检测靶标的快速检测产品,可在田间完成全流程DNA提取、核酸扩增和检测工作,包括试剂、装置及设备等。(一)已经商业化使用或基本具备商业化使用条件。(二)检测方法成熟、准确、稳定、安全、快速、经济。(三)操作简单,符合田间操作要求,附使用说明书。(四)体积小、便携,适合现场开展抽检工作。(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二 有关要求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我中心转基因生物安全检定处。申报材料包括:1. 农业转基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申请表(见附件)。2. 核酸快速检测产品的生产、销售证明材料。3. 产品方法原理、知识产权状况介绍、后续研发进展和计划及使用说明书。收到材料后,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材料审查及现场评价工作。三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华、王颢潜电话:010-59198075邮箱:gmotest@126.com传真:010-59198199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甲18号科技大厦421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2023年2月8日 附件: 农业转基因生物核酸快速检测产品申请表
  • 农业部验证勤邦、南开日新等企业药残检测产品能力
    农业部关于2012年度水产品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现场验证结果的通报(农办渔【2012】101号)   为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检打联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水产品质检机构推荐的基础上,我部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有关企业生产的水产品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下称“快检产品”)的检验能力进行了现场验证。现将验证结果通报你单位,请根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参考使用。 氯霉素快检产品现场验证结果 序号 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适用范围 产品标识最低检出限 μg/kg 空白样品假阳性率% 加标样品假阴性率% 实际阳性样品检出率% 辅助设备 检测用时(min)/6个样品 备注 1 北京六角体科技有限公司 氯霉素快速检测盒 鱼、虾等水产品肌肉组织 0.3 7.5 0 100 离心机、浓缩仪 52   2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氯霉素快速检测试纸条 鱼、虾等水产品 0.3 0 25 100 高速离心机、水浴锅、空气吹干器、涡旋仪 57   3 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氯霉素快速检测卡 鱼、虾等水产品 0.3 0 2.5 100 涡旋仪、水浴锅、超静强力气泵、低速离心机 71   4 杭州南开日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氯霉素免疫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板 鱼、虾等水产品 0.3 0 0 100 离心机、浓缩仪 47   5 上海快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氯霉素快速检测试纸卡 鱼、虾等水产品 0.3 0 81.8 50 离心机 47   6 深圳市三方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氯霉素快速检测试纸条卡 鱼、虾、畜禽肉、内脏 0.5 0 5 100 离心机、浓缩仪 58   7 泰州康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氯霉素胶体金检测试纸卡 鱼、虾等水产品 0.3 0 12.5 100 离心机、浓缩仪、涡旋仪 68   8 无锡中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氯霉素快速检测卡 鱼、虾等水产品 0.2 15 0 100 样品浓缩仪、掌式离心机 59   孔雀石绿快检产品现场验证结果 序号 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适用范围 产品标识最低检出限 μg/kg 空白样品假阳性率% 加标样品假阴性率% 实际阳性样品检出率% 辅助设备 检测用时(min)/6个样品 备注 1 北京六角体科技有限公司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快速检测试剂盒 鱼、虾等水产品 3.0 2.5(目视) 15(目视) 100(目视) 固相萃取仪、便携烘干机、读数仪 105   5(读数仪) 10(读数仪) 100(读数仪) 2 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孔雀石绿快速检测卡 鱼、虾等水产品 2.0 15 25 100 离心机、涡旋仪、浓缩仪 78   3 杭州南开日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孔雀石绿免疫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条 鱼、虾等水产品 3.0 0 2.5 100 离心机、浓缩仪 101   4 深圳市三方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孔雀石绿快速检测试纸条 鱼、虾等水产品 3.0 5 35 50 离心机、固相萃取仪 60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快检产品现场验证结果 序号 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适用范围 产品标识最低检出限 μg/kg 空白样品假阳性率% 加标样品假阴性率% 实际阳性样品检出率% 辅助设备 检测用时(min)/6个样品 备注 1 北京六角体科技有限公司 水产品中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快速检测试剂盒 鱼、虾等水产品肌肉组织 1.0 0 2.5 100 氮吹仪、药残快速提取仪、离心机 108 加单标 2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快速检测试纸条 猪肉、鸡肉、鱼、虾等组织 1.0 0 0 100 涡旋仪、水浴锅、超静强力气泵、低速离心机 109 加单标或混标 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快速检测试纸条 1.0 0 0100 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快速检测试纸条 1.0 2.5 0 100 呋喃妥因代谢物(AHD)快速检测试纸条 1.0 0 0 100 3 杭州南开日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呋喃唑酮代谢物免疫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板 鱼、虾等水产品 1.0 0 0 100 离心机、浓缩仪、水浴锅 117 加AOZ、SEM两种混标 呋喃西林代谢物免疫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板 1.0 0 0 100 呋喃它酮代谢物免疫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板 1.0 0 0 100 加AMOZ、AHD两种混标 呋喃妥因代谢物免疫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板 2.0 0 0 100 4 深圳市三方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呋喃唑酮代谢物快速检测试剂卡 鱼、虾组织 2.0 0 0 100 水浴锅、离心机、浓缩仪 100 加单标或混标 呋喃西林代谢物快速检测试剂卡 2.0 0 0 75 呋喃它酮代谢物快速检测卡 2.0 0 0 100 呋喃妥因代谢物快速检测卡 2.0 0 0 100
  • 2012全国农业重金属污染检测与防治学术研讨会通知
    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正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2009年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报告上的数据显示,我国1/6的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面积至少有2000万公顷 国土资源部还曾公开表示,我国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有专家认为过量施用化肥、工业排放和污水灌溉是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来源。同时,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事件不断发生,如沈阳土壤镉污染造成出产镉大米,一些蔬菜和水果中的重金属超标达24%,硝酸盐过量12%。2011年,国家发布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今年在科技部、环保部部门等支持指导下,成立了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农业部又专门组建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专家组,足见国家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视。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农业重金属污染的研究和防治工作,加快相关检测仪器的研发应用,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环境与安全检测仪器分会将于2012年11月27—2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2012全国农业重金属污染检测与防治学术研讨会”,诚邀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科技工作者和企业代表,研讨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及治理技术,交流研究成果,保障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质量安全,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环境与安全检测仪器分会   承办单位: 农业工程杂志社   支持媒体: 我要测网、分析测试百科网、《分析仪器》杂志   二、会议主题及内容   1.会议主题   控制重金属污染 维护农产品安全   2.会议内容   (1)重金属污染的现状、污染源的排查与监测及对农产品的作用机理和破坏效应   (2)预测预警模型的建立、区域特征分布及风险评价研究   (3)土壤、水体、大气、农产品、食品、饲料等重金属检测标准体系建设   (4)重金属污染最新检测技术发展方向   (5)科学仪器在重金属污染监测中的应用及推广   (6)重金属污染治理、土壤改良方法以及微生物生态修复技术等的研究进展。   3. 研讨会采取专家专题报告、学术研讨、论文交流、信息发布、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进行。   4. 组织商务考察,安排海峡两岸农业技术交流活动。   三、参会人员   1.政府机构:环保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管理决策部门   2.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土壤、资源环境、仪器分析、食品、农产品   动物营养及疫病研究的教师、学生、科研人员及实验室管理人员   3.省、市、县三级农业环境监测站(所)、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产品(包括乳品、饲料等畜禽产品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   4.分析测试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等技术鉴定部门   5.科学仪器、检测试剂盒、修复治理材料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四、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   2012年11月27—29日,27日全天报到,会期3天。   2.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贝岭居宾馆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路2068号,电话:0755-25403488 传真:0755-25681636   深圳贝岭居宾馆的示意图见附件1。   本次会议恕不安排接站,请与会代表自行前往酒店。乘车路线如下:   深圳机场:乘330巴士到华侨大厦下车,乘坐地铁—环中线—怡景站C出口即是(如乘坐的士费用 20元左右)   深圳火车站:乘104路、13路、223路巴士,到天景湖站下车即到。   五、会议费用   1. 会议费用   每位代表缴纳会议费1700元(含会务、资料等),食宿自理,会议统一安排。凡是在2012年11月20日之前(以银行汇出日为准)缴纳会议费的,可享受优惠标准,会议费优惠至1500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户名: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6209004633979   2. 住宿费用   会议期间的住宿费用由深圳贝岭居宾馆统一收取,并出具住宿发票。   收费标准:260元/标间天   3. 商务考察费用   本次会议结束后安排到台湾进行商务考察,往返时间8天,费用:4500元/人。参加的代表请于2012年11月10日前与会务组联系准备资料等事宜(需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因私护照)。   为便于会务安排,请参会代表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或E-mail至会议会务组,提前交纳会议费及商务考察费的代表请在回执备注栏中注明。   联系方式如下:   农业工程杂志社   联系人:王艳红、张 强、李禹红   电话:010-64882380/13683189968、64883812/15810366282、64883812/13521334941   传真:010-64882329、64870803   邮箱:nygc_2011@163.com,nygc_2011@sina.com   地 址:北京市德外北沙滩一号16信箱 邮编:100083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联系人:欧阳良、阎晓冬   电话:010-68596440、68584723、13901018240   传真:010-6853912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 号院4041 室   六、会议论文   征文对象:重金属污染涉及面较广,凡研究内容包括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分析与排查、环境监测、食品安全、动植物营养分析、水处理、饲料检测、仪器研制与应用和修复治理等相关的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企业研发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均可。   经评审入选后,安排大会交流,并推荐到《农业工程学报》(EI收录)、《分析仪器》、《分析化学》杂志发表。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5日。请作者于截止日期之前将论文全文以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给会议组委会,来稿请务必注明“2012全国农业重金属污染检测与防治学术研讨会征文”。 报名官网地址:http://www.d1ae.com/ch/reader/view_news.aspx?id=2012102385959001
  • 农业部发布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农业部公告2386号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为统一规范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经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normal "   农 业 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normal "    & nbsp 2016年4月11日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strong 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一、概述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为保证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参考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SN/T0005-1996《出口商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量及生物毒素生物检验方法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相关规定,编制《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作为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编制的技术依据。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二、适用范围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本指南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编制,其它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编写可参照本指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本指南中植物源性食品是指《用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的作物分类》(农业部公告第1490号公布)所列作物对应的农产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三、基本要求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符合GB/T1.1-2009和GB/T 20001.4-2001的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文字表达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用词准确、表述清楚,不致产生歧义。术语、符号统一,计量单位以法定计量单位表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符合附录A的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四、标准的结构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前言、引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规范性一般要素:标准名称、警告、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规范性技术要素:原理、试剂与材料、仪器和设备、抽样、试样制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图谱、质量保证和控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资料性补充要素:资料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规范性补充要素:规范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封面、前言、标准名称、范围、试剂与材料、仪器和设备、试样制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和图谱为必备要素,其它为可选要素。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五、资料性概述要素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封面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封面标明以下信息:标准名称、英文译名、标志、编号、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2如果代替了某个或几个标准,封面上标明被代替标准的编号。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3如果采用了国际组织标准,按照GB/T 20000.2的规定标明一致性程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前言内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1结构说明。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2代替情况说明,标明被代替标准或文件的编号和名称,列出与前一版本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3与国际组织或其它国家的标准关系说明,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按等同(IDT)、修改(MOD)和非等效(NEQ)表述 以其它国家的标准为基础形成的标准,表明与相应标准的关系。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4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六、规范性一般要素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标准名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标准名称一般由引导要素、主体要素和补充要素组成。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1引导要素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2主体要素为产品的名称和检测对象,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3补充要素为检测方法,名称统一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性食品中多菌灵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英文译名表述方式为Determination of……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警告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1应用黑体标注对健康或环境有危险或危害的分析产品、所用试剂或分析步骤及其注意事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2属于一般性提示或来自所分析产品的危险在范围前标出 来自特殊试剂或材料的危险在试剂或材料名称后标出 属于分析步骤固有的危险在“分析步骤”一章的开始标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范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1明确该标准检测的产品范围和被检测的农药名称及检测方法。用“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中【农药名称】残留量【检测方法】”表述。多残留检测可用附录形式列出所有农药的中、英文名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2明确检测方法的适用界限。用“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中【农药名称】残留的定性鉴定/定量测定”表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3标明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如为多残留检测,应列表表示,参见附录C。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规范性引用文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如果标准中有规范性引用文件,在该章中列出所引用文件的清单,并用下述引导语引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七 规范性技术要素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1原理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指明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方法特征和基本步骤。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2试剂与材料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1本章用下列导语开头:“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符合残留检测要求等级的试剂和符合GB/T 6682一级的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2列出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试剂和材料及其主要理化特性(浓度、密度等)。除了多次使用的试剂和材料,仅在制备某试剂中用到的不应列在本章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3试剂和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以市售状态使用的产品(不包括溶液),注明其形态、特性(如化学名称、分子式、纯度、CAS号),带有结晶水的固体产品标明结晶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溶液或悬浮液(不包括标准滴定溶液和标准溶液),并说明其含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如果溶液由一种特定溶液稀释配制,按下列方法表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稀释为体积为V2的溶液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加到体积为V2的溶剂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c)标准溶液和内标溶液,说明配制方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1:质量浓度表示为g/L,或其分倍数表示,如毫克每升(mg/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2:注明有效期和贮存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d)指示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e)辅助材料(如干燥剂、固相萃取柱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色谱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实验室一级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 试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 氯化钠(NaC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 乙腈(CH3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 甲醇(CH3OH)。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 试剂配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 氯化钠溶液(20g/L):称取20g氯化钠,加水溶解,用水定容至1000mL,摇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 甲醇溶液(80+20):量取80毫升甲醇加入20毫升水中,混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c) 标准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咖啡因标准品(C8H10N4O2,CAS号:58-08-2):纯度≥99 %。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d) 标准溶液配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 咖啡因标准储备液(2.0 mg/mL):准确称取咖啡因标准品20.0 mg于50mL烧杯中,用甲醇溶解,转移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0 mL容量瓶中,用甲醇定容。放置于4 ℃冰箱可保存半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 咖啡因标准中间液(200μg/mL):准确吸取5.0 mL咖啡因标准储备液于50 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放 /span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置于4 ℃冰箱可保存一个月。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3仪器和设备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列出在分析过程中所用主要仪器和设备的名称及其主要技术指标。仪器设备的排列顺序一般为分析仪器、常用仪器或设备。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编写时不应规定仪器或设备的厂商或商标等内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4试样制备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具体写明实验室样品缩分、试样制备过程(如取样量、研磨、干燥、匀浆等)、试样特性(如粒度、质量或体积等)和试样贮存容器材料与特性(如类型、容量、气密性)以及贮存条件。试样制备和贮存参见附录B。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5分析步骤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不同检测项目试料的处理方法不同,在编写时应注意写清每一个步骤,通常使用祈使句叙述试验步骤,以容易阅读的形式陈述有关试验。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1提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明确以质量或体积表示试样的称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写明提取剂的名称、用量、提取方式,以及收集容器的名称和浓缩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2净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写明所用净化材料和净化步骤,以及收集容器的名称、浓缩条件、定容方式和定容体积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3 衍生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如方法需要衍生化,应写明衍生化步骤。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4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仪器参考条件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注明检测技术参数及操作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1: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气相色谱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检测器温度、进样口温度、色谱柱温度、进样方式、进样体积、气体类型和纯度、流速等信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2: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进样口温度、检测器温度、色谱柱温度、进样方式、进样体积、气体类型和纯度、流速、离子源温度、接口温度和质谱检测模式等信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3: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液相色谱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色谱柱温度、检测波长(紫外、荧光)、流动相、流速、进样体积和梯度洗脱条件等信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4: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流动相、流速、进样体积、梯度洗脱条件、离子源类型、毛细管电压、毛细管温度、雾化气流量、碰撞气类型、检测方式等信息,多反应监测条件应列表给出。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5标准工作曲线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写明标准工作曲线绘制过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6测定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单点校正法应规定标准溶液和待测溶液进样顺序。标准工作曲线法应规定待测组分的响应值应在仪器检测的定量测定范围之内。对需要进行平行测定的,应予以明确规定。对于质谱检测,应写明定性和定量判定的依据。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7空白试验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不加试料或仅加空白试样的空白试验应采用与试样测定完全相同的试剂、设备和步骤等进行。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6结果计算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表示测定结果时,应注明是以何种残留物进行计算。农药残留量以质量分数ω计,数值用毫克每千克(mg/kg)或毫克每升(mg/L)表示,并写出计算公式,格式按GB/T 1.1-2009中8.8规定执行。计算公式应以量关系式表示,公式后要标明编号,标准中有一个公式也要编号,编号从(1)开始。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应给出计算结果的有效数位,计算结果一般不少于两位有效数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试料中被测农药残留量以质量分数ω计,数值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按公式(1)计算。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73e77827-787c-49bb-8373-73fab82d3955.jpg" title=" 640.webp.jpg"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式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r一标准溶液中农药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i一样品溶液中被测i组分的峰面积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si—农药标准溶液中被测i组分的峰面积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1—提取溶剂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2—吸取出用于检测用的提取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3—样品溶液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m—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当结果大于1mg/kg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精密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1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不大于重复性限(r), 重复性限(r)的数据见附录E。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2在再现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不大于再现性限(R),再现性限(R)的数据见附录F。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8图谱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给出标准组份的谱图。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注:色谱峰用阿拉伯数字顺序排列,并在图下方表明每个阿拉伯数字所代表的组份,同时应标出标准溶液的质量浓度。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9其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除以上技术内容外,还可根据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需要,合理编写其他技术内容和关键技术,如对特殊情况的说明、试验报告、有关图表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八、资料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提供有助于标准理解或使用的附加信息,作为资料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九、规范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当标准中的某部分应执行的内容放在标准正文中影响标准结构时,可将这部分放在正文的后面,作为规范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4/ueattachment/ad1345ab-d66d-41b7-878c-8fb97dfd3d2c.doc" style=" line-height: 16px " 规范性附录.doc /a /p p br/ /p
  • 海南投资6000万 建15个农业检测实验室
    海南省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有新举措。记者今天从省农业厅获悉,省政府决定投资6000多万元建设15个现代农业检测实验室,加速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建设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提供技术支撑。   近年来,海南热带现代特色农业加速发展,瓜果菜出岛出口突破500万吨,畜牧业多年保持较快增长势头,生猪年出栏850多万头,家禽年出栏3亿多只。现代农业加速发展,而农业技术装备长期滞后。省农业厅下属单位现有实验室基础条件差,仪器设备陈旧落后,不能满足海南农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更无法支撑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的建设。典型的例子是,海南省农产品质量没有定量检测能力,不能出具作为执法依据的检测报告。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初步建成,但依然缺乏高、精、尖的检测仪器设备,很多检测项目没有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   今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创新,海南省决定抓住机遇,整合筹措资金6000多万元,建设农业环境质量检测实验室、种子质量检测实验室、种畜禽质量检测实验室、植物检验检疫实验室、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土壤农化与肥料质量检测实验室、兽药质量检测实验室、饲料质量检测实验室、农药质量检测实验室、畜产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农产品安全检测实验室等15个检验检测实验室。   据了解,15个实验室主要功能是农业监管、扶持和服务,包括土壤、水源、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动植物疫病等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检测能力能够满足按国家标准实施检测的需要,能够满足按相关国际标准、主要贸易国标准中90%以上参数的检测需要 检测参数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增加50%以上,关键质量安全参数的最小检出限和检测精度100%满足要求。   据介绍,15个农业检测实验室建设标准全部与国际接轨,建成后将填补海南多项检验检测项目空白,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农业风险防控预警能力、规范农业生产引导能力、产业升级扶持能力和行政监管服务支撑能力,为海南建设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提供技术支撑。   据了解,15个农业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已经启动,计划在今年9月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 技术交流、标准解读、需求对接-走进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是我国最早从事农业环境保护研究的国家级公益性科研机构,成立于1979年,直属中国农业科学院领导。为了更好的了解厂商最新技术与选型需求调研,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穆莉老师对接到仪器信息网卓越用户服务部,提出自己的具体需求,由仪器信息网负责发起并组织可以满足需求的厂商举办线下选型交流会活动。2024年8月30日,仪器信息网卓越用户服务部携手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德国耶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HORIBA、SCIEX等6家企业代表走进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以下简称“环保所”),与环保所环境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创新团队就仪器技术需求、仪器选型中存在的问题等展开深入交流,详细沟通了未来可加深合作的方向。活动开始,环保所高级实验师戴礼洪带领与会人员参观了实验室,对样本准备、前处理、理化检测等各环节进行了详细讲解。该实验室面积2600平方米,拥有液相色谱-四级杆串联飞行时间质谱仪、气相色谱-四级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X射线能谱仪、大型绘图仪、图型工作站等仪器设备180余台(套),拥有Arcgis、DPS、Isatis、Decision tools等GIS及数据挖掘软件。走访团参观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在座谈交流会中,环保所环境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团队首席贺泽英研究员进行了致辞。贺泽英研究员首先对仪器信息网以及各仪器厂商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并介绍了实验室及团队的发展概况。座谈会现场随后,多位厂商代表做精彩报告,介绍了自动化样品前处理、拉曼光谱、原子吸收光谱、三重四极杆质谱等产品技术和解决方案。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区域销售 李要HORIBA(中国)销售经理 杨宇丰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田家良德国耶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应用工程师 侯银霞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市场部行业主管 刘芳SCIEX中国应用工程师 刘蓉每个报告结束后,贺泽英、穆莉、戴礼洪等专家都与报告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 穆莉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高级实验师 戴礼洪活动最后,环保所专家们以及各仪器厂商代表都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穆莉老师总结到,后续希望能有更多这样交流的机会,促进实验室与各厂商技术交流合作,共同掌握最新研究动态。此次活动展示了仪器信息网作为第三方平台的专业能力和价值所在。他们不仅能够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的资源对接服务,还能够整合行业资源,推动行业的共同发展。卓越用户服务部,秉承“卓越服务、服务卓越”的理念,依托仪器信息网25年来积累的行业协会学会专家以及用户单位与多年深度合作的优质厂商资源,为双方搭建交流桥梁,提供线上&线下选型交流会服务,帮助用户实现专业选型,高效采购。至2024上半年,卓越用户服务部已组织多达20余场,带领丹纳赫、岛津、安捷伦、赛默飞、海能、天美、谱育等知名厂商高层走进科研单位、院校、工业企业、检测机构,针对“新建实验室”“批量采购”“设备更新”展开资源对接与深度交流,推动实质性结果。获得来自用户与厂商的一致好评。
  • 乐山市农业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成运行
    乐山新闻网讯 5月14日,记者从乐山市农业局了解到,乐山市农业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成投入使用。   该检测中心总投资近2000万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拥有大中型仪器设备近200台(套),仪器配备达到了省部级化验室水平。具备集农产品和畜产品检测、土壤肥料测试、蚕种质量检疫检验和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等多种检测功能。成为全省市(州)级同类检测单位中,规模最大并且唯一的一家农业综合性检测化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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