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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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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风险评估相关的论坛

  • 【“仪”起享奥运】菊花中农药残留分析及风险评估

    [size=16px]目的:对菊花中278种农药及代谢产物进行测定,筛查菊花中应重点监控的农药指标,为菊花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的制订提供参考,并对检出农药开展膳食暴露评估,为菊花的安全用药提供参考。 方法:采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质谱([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GC-MS[/color][/url]/MS)和[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色谱[/color][/url]-质谱([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LC-MS[/color][/url]/MS)法对78批次菊花中禁用、 常用农药及有毒理学意义的代谢产物共计278种指标进行检测;采用点评估的方式对菊花中高检出率 (检出率大于15%)农药的急性、慢性风险进行评价,同时采用风险排序矩阵计算高检出农药风险得分并排序。 结果:78批次菊花共检出农药71种,包括3种禁用农药(甲拌磷、克百威、氟虫腈),其中24 种农药检出率大于15.0%。高检出率农药的急性和慢性膳食摄入风险均可接受。根据风险得分可将24种农药划分为3类,高风险农药4种、中风险农药7种、低风险农药13种。 结论:部分批次菊花中有禁用农药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增加禁用农药残留量检查对于保证菊花品种的药用安全性是必要且及时的。菊花中检出农药品种较多,建议加快菊花种植中实际使用农药品种的登记,以规范生产。[/size]

  • 【转帖】关于出口水产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文对出口水产品原料、加工、运输等生产全过程有机磷农药污染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对出口水产品成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对宁波地区以往出口水产品有机磷农药检测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在综合以上三方面的内容后得出了对不同生产方式不同养殖捕捞方式的出口水产品实施不同的有机磷检测风险管理措施的结论。

  • 【求助】求FAO农业官员杨永珍女士介绍JMPR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的ppt

    FAO农业官员杨永珍女士介绍JMPR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方法和进展的ppt或资料谁有,能否共享一下附:杨永珍女士应邀参加了我所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的第十六届全国农药残留工作暨技术交流会。杨永珍女士在会上重点介绍了2009年FAO/WHO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MPR)修订的《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食品和饲料中农药最高残留量资料要求及评估手册》的主要内容和残留评估资料新要求,并就新手册中JMPR进行农药残留风险评估和推荐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量(MRLs)的基本程序和原则进行了专题讲座,详细介绍了国际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的基本要素和JMPR推荐MRLs的基本程序、主要原则、数据要求和计算方法,并具体演示了国际每日摄入估计值(IEDI)和国际短期摄入估计值(IESTI)的计算过程及其应用方法。杨永珍女士还概要介绍了目前国际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订的总体趋势。

  • 【原创大赛】北京市蔬菜中毒死蜱农药残留的摄入风险评估

    北京市蔬菜中毒死蜱农药残留的摄入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 to dietary intake of chlorpyrifos in vegetables in Beijing based on the routine monitoring data摘要:对北京市批发市场、超市及生产基地的蔬菜样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提取毒死蜱残留量基础数据并引入国家调查大城市不同人群人口蔬菜摄入数据及国际慢性和急性毒性数据,数据计算采用农药处理作物百分比(PCT)概念,使得所用数据和风险评估的结果最大可能地接近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美国EPA标准和FAO/WHO农药残留专家联席会议(JMPR)的评估方法,进行毒死蜱健康风险率计算,综合两种评估方法结果认为,(1)儿童(以7岁人群为例)通过蔬菜摄入的毒死蜱的长期(慢性)健康风险应予以关注,成人(以30岁人群为例)通过蔬菜摄入毒死蜱的健康风险为可以接受;(2)儿童对农药的日均暴露量大于成人的暴露量,且大约为成人的两倍水平;(3)女性暴露量要稍大于男性,女性儿童是最敏感的人群;(4)成人急性摄入的风险较小,长期慢性摄入的风险是急性摄入风险的16倍;(5)应该采取改进生产措施或寻找替代农药等措施降低蔬菜中的毒死蜱残留量。关键字:蔬菜 农药残留 暴露 风险评估 毒死蜱1.引言目前蔬菜中常用的农药种类主要包括有机磷类、有机氯类、拟除虫酯类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由于不同种类农药其特性不同,因此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有机磷类具有防治对象多,应用范围广范的特点。其中,毒死蜱是低毒农药产品,在我国为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替代产品,近年应用范围和用量迅速扩大,农产品安全监测超标率居前。上海市在市售1294件蔬菜和510件水果样品中发现豆类(检出率13.9%)、茎类(检出率11.8%)、叶菜类(检出率9.9%)等蔬菜品种中毒死蜱检出率居前,且最高残留值达2.61mg/kg。赵学平等对浙江省小白菜中毒死蜱进行了残留动态和膳食暴露评估,认为小白菜中毒死蜱的风险高, 不宜在小白菜生产中使用。美国的Price等采用source-to-outcome 模型结合生物监测数据研究了杀虫剂毒死蜱对成人和儿童的摄入危害国际上也纷纷对毒死蜱采取了限制措施。2000年美国环境保护局禁止在美国家庭和庭院内使用毒死蜱杀虫剂,以免危害到儿童的健康安全;日本政府也围绕毒死蜱出台了一系列技术性贸易避垒方案;新西兰环保署2011年10月扩大了农药评审范围,毒死蜱被提议禁止用于花园;美国EPA将毒死蜱人类健康风险评估公众评议期延长至2011年底;多米尼加共和国农业部在2011年61号决议禁止农药毒死蜱在作物上应;英国、南非等国也发布了新的要求。危害性评估是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强调的用于制定食品安全技术措施和监管措施的必要技术手段。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技术措施与国际水平不一致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广泛地应用危险性评估技术,特别是对化学性危害的暴露评估和定量危害性评估。近年来,我国学者已经着手进行了农产品、环境中农药残留暴露评估的研究探索。但使用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际农药残留数据对北京市人群进行健康暴露评估的还未见报道。为提高北京市蔬菜质量安全,每年北京市开展蔬菜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工作,但是没有对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数据进行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测数据的有效利用。本研究依据目前北京市大量蔬菜样品中农药残留检测基础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分别对成人和儿童进行长期(慢性)以及短期(急性)暴露评估,将对提高北京市蔬菜质量安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科学管理提供理论依据。2 材料与方法

  • 【讨论】BfR表示红加仑中的农药残留对消费者无健康风险

    [font=宋体][size=3]近日,德国风险评估委员会(BfR)表示,绿色和平组织([color=black]Greenpeace[/color])的风险评估结果是错误的。据悉,环境保护组织绿色和平组织在7月发布了红加仑中的农药残留报告,并表示会损害消费者的健康。[/size][/font][size=3][font=宋体]BfR[/font][font=宋体]认为,红加仑中的农药残留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威胁。因为[color=black]Greenpeace[/color]的风险评估不符合科学评估准则,其采用的是一个孩子每天摄取500克的红加仑,这是不切实际的。[/font][/size][font=宋体][size=3]在评估食物中某种物质的潜在风险时,不仅要衡量该种物质的食品中存在的总量,更重要的是明确消费者每天的摄入量。而[color=black]Greenpeace[/color][color=black]假定的是一个儿童一生中每天500克的摄入量。官方的消费数据显示,儿童平均每天的摄入量不超过2.3克。即使是大量食用,儿童摄入量也不会超过150克,成人不超过167克。这比Greenpeace声称的摄入量要低得多。所以,红加仑中的农药残留对消费者来说并不会造成健康风险。[/color][/size][/font]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推进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简称“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风险评估实验室和主产区风险评估实验站组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是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农产品品种类别和区域分布进行规划设定,分为专业性和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  第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农产品主产区设立风险评估实验站,承担风险评估定点动态跟踪监测工作。  第五条 农业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支持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人才培育和学科发展,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应该怎么做?

    5月6号,农业部又公布关于第二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的通知,增补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等21个技术性机构为农业部第二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承建单位,增补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和青海省农林科学院为农业部第二批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承建单位。http://www.moa.gov.cn/zwllm/tzgg/tz/201305/t20130507_3452577.htm 但目前农业部还没有正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各位认为应该怎么做?

  • 2014年国家生鲜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2014年国家生鲜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GJFP2014008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济南、呼和浩特、乌鲁木齐、成都)、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等技术机构评估品种生鲜奶(牛奶、羊奶、水牛奶等)重点评估危害因子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非法添加等评估地域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备注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生鲜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各位了解一下,你评估了么?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yc1010.gif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3.gif

  • 【原创大赛】浅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必要性

    浅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必要性 前几日,接到省厅通知,让我单位申报风险评估实验站,查阅了一些资料,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有了初步的了解,在此和大家共同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确立的一项最基本法律制度,也是国际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的最通行做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评估,既是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客观需要,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和构建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现实需要。近年来,虽然农产品生产方面有严格的标准、规则和实施准则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有所提高,但总有一些因素被自觉或不自觉地引入、进入系统,给产地环境、种苗繁育、田间管理、采后处理等造成潜在的危险存在,直接导致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能够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风险发生之后或发生之前,及时对该事件给人们的生活、生命、财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对风险本身、风险作用方式、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及时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套完整的控制措施,以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为此,加快推进建立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势在必行,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为目的,将对人类、动植物健康或环境可能产生不良效应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或降低危害的影响。

  • 农业部关于公布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和依法监督,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我部依托全国农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和检测机构,经过广泛申报、专家评审和综合考核,选定中国水稻研究所等36个单位为农业部首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选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29个单位为农业部首批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具体承担分工专业和地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交流等工作。现将首批专业性和区域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和相应的依托单位予以公布。  请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加强条件完善和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人才培养,早日通过资质考核认可。请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在能力建设和风险评估工作中,加强与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方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的汇报沟通和日常联系;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加强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监管局加强联系和沟通。联系人:部监管局 于 潇、陆柏益、张星联,电话:010-59193165、59192123,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人:钱永忠、王敏、李耘,电话:010-82106298、82106508、82106539,传真:010-82106551,电子邮箱:qyzcaas@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农药残留风险监测

    请教各位老师,按监测工作计划要开展草莓专项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工作,但是草莓还没上市,那么采集草莓叶子进行筛查检测具有可行性吗?

  • 卫生部部长陈竺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0日16:1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 题:为食品安全放哨站岗——卫生部部长陈竺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记者 吕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三聚氰胺、塑化剂、“地沟油”……这些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带来健康风险,令人焦虑不安。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重任的卫生部,如何为百姓饮食放哨站岗?在打击违法违规食品商家时,怎样提供技术支持?新华社记者近日专访了卫生部部长陈竺。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实施  问:我国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要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这项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对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有什么作用?  答:风险监测评估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内外实践证明,食品安全不存在“零风险”。为应对不断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国际社会普遍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评估食品中有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并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作为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控制措施和标准的科学手段。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卫生部于2009年组建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了专家委员会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出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等系列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各地根据国家计划组织制定实施本区域的风险监测方案。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等对食源性疾病隐患的监测布点,完善网络体系,及时组织开展隐患评估工作。  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可以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将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逐步覆盖全国  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进展如何?  答:我们逐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初步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已连续实施两年,对全面掌握全国食品安全状况和开展针对性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依据。目前,全国共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的省份、73%的市和25%的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此外,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完成了三聚氰胺、丙烯酰胺、苏丹红、氯丙醇、溴酸盐、二恶英污染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  在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的同时,我们努力提高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规范,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和程序;建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放射性物质检测等实验室;建立监测数据共享平台,研究设立风险评估模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特别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去年10月正式挂牌组建,我相信评估中心的成立将对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测评估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列入“黑名单”  问:在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物和打击“地沟油”专项行动中,卫生部提供了哪些技术支持?  答:卫生部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及其检测方法。现已累计公布了六批“黑名单”涉及非法食品添加物64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22种。去年台湾“塑化剂”污染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及时将17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塑化剂)纳入“黑名单”,并明确临时限量值。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们组织开展了“地沟油”检验方法研究论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由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地沟油”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组织对“地沟油”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应急检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问:当前卫生部正组织实施的《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要求,《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包括四项重点:一是开展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以及禁用农药与兽药、食品非法添加物等方面食品安全监测;二是针对日本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继续加强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三是加大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测;四是通过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并建立食源性疾病病因溯源平台,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食品与病原因子。  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展  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已于2011年10月13日挂牌成立。目前该中心组建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交流等技术支持工作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理事会管理制度,卫生部为理事长单位。同时卫生部还具体负责中心的党务、行政、后勤等日常管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农业部为副理事长单位,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科学院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理事单位。  目前,该中心按照《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规定,在理事会决策监督下,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的技术指导下,工作已全面铺开,近期的重点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各项职责,建立和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依程序规范化开展工作。  二是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以“边组建、边工作、边规范”的工作原则,科学设置处室,建立紧密合作、协调发展和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同时还要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准确和高质量地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评估中心是以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安全所的食品安全人员为主组建,专业人员相对少,能力弱。下一步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吸引人才和培养人才的奖励激励机制,大力引进和留住人才。这里,我特别想通过媒体呼吁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和领军人物能够投身中心开展工作,我们将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优厚的工作条件。  四是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信息共享。建立国际、国内等有关食品安全机构、大专院校等的技术合作交流机制。整合资源,利用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县风险监测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  五是开展风险交流。主动追踪国际国内食品安全最新动态,关注社会热点和食品安全难点问题,为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提出科学建议。加强与企业、消费者的交流,把专业的科学评估技术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科普知识,帮助全社会科学地认识食品安全问题。  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十二五”期间确立了怎样的发展方向?  答: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制定的《“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2011-2015年)》已决定将评估中心建设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将在基础设施、人员队伍、装备设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相信在评估中心理事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评估中心会加快发展,到“十二五”末建设成为人才结构合理、技术储备充分、具有科学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食品安全权威技术机构,同时建立国家中心为龙头、地方风险评估技术支持机构为支撑,协同高效、运转顺畅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 如何进行质量风险评估?

    质量风险定值=严重性*发生概率,利用的5*5矩阵法进行质量风险的定值地,这也是一个工具。然后你要考虑质量风险评估的排序以及记录工作,这里面质量风险评估你要注意两个问题:1)必须考虑现有的流程、相关的绩效指标、二方和三方认证审核发现的纠正预防整改、培训等;2)必须考虑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以及供应商、客户、股东、成本等诸多因素的潜在影响;以上问题考虑好了,用5*5矩阵法给质量风险进行打分并分类,识别出来的大于9的质量风险要制定STP计划递交质量风险管理部门讨论批准,质量风险数值小于9的质量风险计划可以有质量风险管理部门授权的人员进行批准。要把每个识别出来的质量风险必须记录,包括质量风险描述、潜在的影响和目前已有的控制措施。这个过程你需要设计两个表单:a. 评估工具,最简单的就是采用5*5矩阵图形式b. 质量风险评估登记表

  • 【转帖】卫生部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卫生部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为配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下列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们,截止日期2009年6月20日。  传 真:68792608  电子邮件:food2@moh.gov.cn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要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范围、程序和结果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职责职能)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条(原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监测信息和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据本规定和章程进行风险评估,可以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具体承担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分析等任务。  风险评估经费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独立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及承担风险评估任务的机构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第七条(评估范围)以下情形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一)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的;  (二)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进行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  (三)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并同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一)发现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  (二)因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对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评估的;  (三)为确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需要的。  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建议应提供《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条(与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已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一条(不予评估的情形)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提出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作出不予评估的决定:  (一)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存在违法行为,通过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决的;  (二)对于食品安全风险较低或者可以通过简单的风险管理措施解决的而缺乏评估必要性的;  (三)国际已有风险评估结论且适于我国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发现有新的科学数据和有关信息证明仍有必要开展风险评估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重新做出风险评估的决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确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和优先评估项目。

  • 美国推出《微生物风险评估指南》 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手段

    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查署(FSIS)与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联合推出《微生物风险评估》措施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微生物风险评估主要针对食品及饮用水中致病菌风险。 在使用微生物风险评估措施过程中,风险评估工作者将通过问答方式进行针对性风险评估,从而更好地满足了某些特定风险评估工作需要。另外,该项措施还从规范性、一致性入手,极大地改善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微生物风险评估工作效率,同时也提高了各部门及行业之间微生物风险评估工作的信息交流能力。 现有的风险评估工作主要针对食品、饮用水及环境中的化学物质进行风险评估,美国此次推出的《微生物风险评估》是针对微生物风险的整体风险评估措施。美国食品安全检验署和环保局在各自网址同时推出此项工作。 《微生物风险评估》制定过程中采用了美国总统食品安全工作组制定的三个中心原则:优先预防、加强监督执法、改善应对恢复能力,所采取的代表性具体措施包括: "检测有结果后放行方式"将极大降低不安全肉食品的健康危害,这项政策将最终实施。从消费者角度讲,在有毒物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禁止相关物质流通是合理的; 对单一原料肉类及禽类产品营养标示进行规范,有助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食品营养信息; 继续提高禽类生产厂的致病菌卫生标准要求。实施新标准后,预计每年可减少大约5000例弯曲杆菌病例、20000起沙门氏菌病例。 从美国农业部统计数据看,食品、饮用水、及环境中致病菌会引起急性肠胃疾病,某些情况下还会造成终生健康危害甚至死亡。 原文链接:http://www.fsis.usda.gov/News_&_Events/NR_073112_01/index.asp

  • 在以下情况,要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在以下情况,要重新进行风险评估◆采用新设备、材料、方法、人员、环境发生变化或者改变实验室结构功能时◆包括物质存储或使用的实验室分区执行的任务发生改变之前◆变更检验工作流程◆发生安全事故或事件后风险控制措施◆在控制风险时,按有效顺序选择可以获得的最有效的控制措施,顺序如下:◆消除来自实验室的危险源◆采用替代物或者替代方法来减少风险◆隔离危险源来控制风险◆应用工程控制抑制或者减少接触。如局部排风通风◆采用安全工作行为最小化接触,包括改变工作方法◆采用其他有效控制危险源的方法不可行时,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如果以上措施无法降低风险到可以接受的水平,需要停止工作。

  • 实验室内部环境和风险评估控制

    实验室要规范风险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健全实验室内部风险控制体系。那么,如何来建立,怎么建立?要解决上述问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实验室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实验室整个内部控制的基础,是实验室有效实施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保障,直接影响着实验室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实验室发展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内部环境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文化以及法律事务管理等方面。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对实验室风险管理组织机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等提出要求。依据这些要求,结合评估规则对实验室可能风险进行评估。实验室应考虑为满足持续运营和发展需要,考虑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设定业务和管理目标并作适当分解;要求按照风险结构及分类进行排查、辨识风险;要求开展评估分析工作,对风险进行排序,选择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要求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制定风险应对措施。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实验室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实验室结合各类业务流程的分类,规定主要业务应遵循的内部控制要求。遵循实验室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要求,结合实验室主要业务活动及流程分类,对主要业务活动及流程进行描述,针对业务流程关键环节,提出内部控制标准和要求,引导各科室各岗位规范有序开展业务活动,使业务活动符合内部控制要求,合理控制风险。

  • 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之风险评估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这里说的风险评估应当是指系统水平影响评估(SLIA, System Level Impact Assessment)或系统影响评估(SIA, System Impact Assessment)和部件关键性评估(CCA, Component Criticality Assessment)或部件影响评估(CIA, Component Impact Assessment)。网上现能找到的资料见附件。

  • 关于征求《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函1147号关于征求《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部科技标准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周羽化 宫玥  联系电话:(010)8492314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     3.《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新化学物质危害性鉴别导则》(征求意见稿)     5.《新化学物质危害性鉴别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主题词:环保 化学物质 标准 意见 函附件一: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中国化学会  中国化工学会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  中国欧盟商会  中国美国商会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检测中心  沈阳化工研究院  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  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  (部内征求环评司、污防司、生态司的意见)

  • 农药检测仪在食品中行业应用有哪些

    农药检测仪在食品中行业应用有哪些

    [size=16px]  农药检测仪在食品行业中有广泛的应用,主要用于检测食品中是否存在农药残留,以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合规性。以下是一些农药检测仪在食品行业应用的例子:  水果和蔬菜检测: 农药检测仪可以用于检测水果和蔬菜中是否存在农药残留。这对于确保生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至关重要。  谷物和粮食检测: 农药检测仪也被用于检测谷物和粮食中的农药残留。这在确保谷物及其衍生品的质量和安全方面非常重要,因为这些产品是许多食品的主要成分。  畜禽产品检测: 对于畜禽产品,特别是肉类和奶制品,农药检测仪可以用来检测动物饲料和产品中是否存在农药残留。  水产品检测: 农药残留可能会通过水源进入水产品中,如鱼类和海鲜。农药检测仪在检测水产品中的残留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加工食品检测: 即使在加工过程中,食品中也可能存在农药残留。农药检测仪可以用于检测加工食品中的农药残留,以确保最终产品的安全性。  进口食品检验: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可能对进口食品进行农药残留的检测。农药检测仪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于检验进口食品的合规性。  有机食品认证: 有机食品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包括不使用某些农药。农药检测仪可以用于检测食品中是否存在禁用的农药,以确保有机食品的合规性。  监管和风险评估: 农药检测仪在监管机构和食品安全机构中用于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食品供应链的安全性。  总之,云唐农药检测仪在食品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帮助监测和控制食品中的农药残留,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食品的质量安全。[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8/202308301637391565_3218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

  • 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

    4.5.31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应制定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提出对风险分级、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设施设备要求和管理、危险材料运输、废物处置、应急措施、消防安全、事故报告的管理要求,予以实施。问题1: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有不涉及到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的实验室么?如果不涉及到是否本条款可以不适用!问题2:应制定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的内容就多了,这块一般怎么操作较为完善!问题3: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的控制方法有什么好的建议?问题4:环保和安全是否不用再保留程序文件了,统一到这个文件里面管理了!

  •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健全可期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健全可期

    记者昨日从农业部获悉,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正在加紧建设,计划到2020年制定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届时将形成基本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完善配套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以实现农药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的目标。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9/201609071905_608783_1610895_3.jpg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表示,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健全有利于农药生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更加关注农药残留的检测,会敦促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农药残留 自检,保证农药产品达标合格。据了解,农业部目前制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农产品中的5450项残留限量标准,使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比之前的870 项增加了4580项,覆盖了绝大部分的农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当前农业部已成立了农药残留标准评审委员会,充分利用农药登记试验、风险评估和残留监测的结 果,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和国际标准,加快制定、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断完善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以健全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农业部相关专家表示,我国每年都在更新农药残留标准。尽管我国已基本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但还不能全面满足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不 能满足食品进出口和贸易纠纷处置的需要。此外,由于种植业农产品品种多、数量大,农药残留标准还存在较大缺口。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更新不仅扩大了食品农产 品种类和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增强了标准的系统性和配套性,还对标准制定规范化,实现原理、程序、方法与国际接轨提供了强力支撑。因此,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计划通过5年努力,到2020年使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基本健全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表示,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健全有利于农药生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更加关注农药残留的检测,会敦促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农药残留 自检,保证农药产品达标合格。据了解,农业部目前制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农产品中的5450项残留限量标准,使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比之前的870 项增加了4580项,覆盖了绝大部分的农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当前农业部已成立了农药残留标准评审委员会,充分利用农药登记试验、风险评估和残留监测的结 果,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和国际标准,加快制定、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断完善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以健全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据悉,农业部将采取多举措实现该目标。包括优先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实现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采取多种方式,分批组织 制定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优先制定我国已批准使用农药、但尚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完善蔬菜和水果等鲜食农产品残留限量标准等;对《食品安全法》颁布 前制定的检测方法标准进行集中清理修订,解决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的问题;制修订《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等基础技术规范,规范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技 术,保障标准制定的科学合理性。(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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