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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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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相关的资讯

  • 【安徽】人大代表:建议为农村食品安全建“保护网”
    “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对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农村市场来说,保障食品安全的难度系数更大,有关部门要更加重视农村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中安在线推出的全国两会报道特别策划“我请代表捎句话”里,网友们纷纷就关心的话题留言。其中一位名叫“正版毛毛”的网友就农村食品安全作出上述留言,请代表“捎句话”。   “看到该网友留言以及其他网友的在线讨论,我深有同感。”全国人大代表朱海燕关注到“捎句话”活动里这位网友的留言,她表示,此前她也专门就农村食品安全做过调研,结合网友的建议,她将向大会递交关于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建议。   农村食品安全存在不少隐患   朱海燕说,由于农村老百姓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监管工作不到位,食品安全存在不少隐患,确实令人担忧。如何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是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朱海燕认为,目前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个方面。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农村群众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对食品安全缺乏足够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一是购买食品时,一般只注重价格,不注意食品安全 二是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对购买的食品厂家是否正规、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等,往往不重视或不知道如何识别 三是自我权益保护意识不强,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即使买了劣质食品,在不严重危及人的生命时,一般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去对待。这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劣质食品提供了在农村生存的温床。食用这些劣质食品,特别是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虽然短期内看不到对人体的危害,但长期食用将导致人体患病率的提高。   另外,农村食品的小企业、小作坊整体条件较差,农村食品市场基础条件较为薄弱,农村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个别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这些都为农村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   建议多措并举保障食品安全   就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网友的观点,朱海燕提出三条建议。   一方面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用假冒伪劣食品对人体的危害,采取多种形式,传授鉴别假冒伪劣食品的知识和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村维权网、食品安全监督网、卫生防疫监督网等“保护网”,利用相应的网络有效地掌握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充分发挥现有的12315举报网的作用。   一方面建立联动监管长效机制,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农村市场分散,各部门应携手联动,把监管执法重心向农村转移,把住食品原料、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一要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整治,对种植业开展农药残留整治,宣传推广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减少对粮食、蔬菜等的污染 对养殖业开展兽药残留整治,消除违禁药物使用,合理使用畜禽饲料添加剂和兽药防病治病 二要加强农村食品生产环节整治,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 三要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要加强农村餐饮业整治,重点对饭店、小食店、学校食堂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发放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改善食品加工卫生条件,减少食源性疾病发生率和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朱海燕建议,还要引导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完善食品供应网络。要增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倡导连锁超市进农村,引导大型超市以“流动放心店”的形式,向农村市场配送安全食品。
  • 中国农村食品安全论坛将于9月在京举办
    记者近日获悉,由全国政协、中国数字农村网和人民政协报社共同主办的中国农村食品安全论坛将于9月16日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以“构筑社会多元互动机制 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督”为主题。   据组委会负责人潘莉介绍,本次中国农村食品安全论坛为目前国内惟一针对农村食品安全领域的专业论坛。为增强论坛的针对性,论坛主办方之一的中国数字农村网组织专项调研小组深入山西、河南、海南等多个省市县地区的农村和企业搜集相关素材,通过广泛听取民声,汇聚民意,并请权威专家学者对论坛议题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本次论坛最大限度地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意愿并取得实效。   记者通过中国数字农村网项目副主任陈骥了解到,中国农村食品安全论坛将通过专题介绍、主题演讲、专题研讨会等多项研讨活动,促进各领域之间就农村食品安全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等方面,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的研讨和分析,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出谋划策。“CYJ”中国食品安全监督联盟启动仪式等诸多亮点也将在论坛当天一一呈现。   据了解,中国数字农村网是“政府推动”“电子商务”和“新农村市场”这三大要素的创造性结合与有机统一。它是城市企业直通新农村市场的高速公路,也是新农村社会全面融入全球市场的数字金桥。
  • 延庆首个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投入使用
    日前,延庆县首个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在康庄镇兴隆市场正式投入使用。今后,市场检测人员将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不定期地对市场商户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确保农村消费者在这里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   据了解,兴隆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内拥有标准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仪、笔记本电脑、药品专柜等设施,并设立了由工商分局专门培训的检测人员。今后,该检测室可对蔬菜、水果、肉、蛋、奶等40种食品进行有害物质检测,确保市场销售食品的安全可靠。   2010年,延庆工商分局借助市政府民心工程中“在全市建立100家食品自检室”的契机,为全县7家市场、商场申请到了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并把兴隆市场纳入其中,使其成为全县唯一一个拥有独立食品安全检测室的农村市场。
  • 河南建1985个食药监管所盯紧农村食品安全
    长期以来,河南省广大农村基层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处于相对“空白”状态,假冒伪劣、傍名牌等现象层出不穷。以后,这种监管的缺失状态将得到解决。记者前天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获悉,在食品药品监督机构进行改革后,河南基本建立起了全省统一权威、全面覆盖的监管新体制。  从省一级来看,省局直属单位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新设或调整加强了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省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心、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省食品安全监督局实行参公管理,省级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升。  “强基层,是此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方面。”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局局长许廷敏说,去年,河南省加快市、县监管机构组建和职能整合,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148个县(市、区)均独立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乡镇副科级规格的食品药品监管所1985个,占全部乡镇数的81.9%。  他说,部分市县结合本地实际,还创新推进机构建设。比如,焦作市公安局成立了食品药品案件侦办大队 商丘、濮阳、许昌、永城、邓州等市县的所有乡镇全部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改革后,全省系统由10778人增加至编制22384名,目前已到岗18214人,到岗率81.3%,监管力量大幅增强。  而作为食品安全重要的协调机构食安办,在此次改革中,体系也持续完善。许廷敏说,目前,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均成立了食安委和食安办,省食安委成员单位25个,市、县20个左右,乡镇5-6个,形成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集中监管“两结合”的组织体系,和食安委办与食药监局协同作战的工作体系。
  • 农业农村部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威百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司组织拟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二氯吡啶酸等11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罗媛媛电话:010-59194077传真:010-59194107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威百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doc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二氯吡啶酸等 11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征求意见稿).doc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敌螨普异构体和6种敌螨普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征求意见稿).docx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2024年7月29日
  • 农村司开展《“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p   《“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食品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全面评估《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对推进《专项规划》顺利实施,依靠科技进步提升食品产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农村司牵头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召开《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启动会,会同社发司成立了评估工作组和由食品加工、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等领域18位专家组成的专家评估组。 /p p   农村司王喆巡视员对中期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专家评估组充分认识此次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客观公正、系统全面、需求导向和广泛参与的原则,全面及时把握《专项规划》的实施进展及成效,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提出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确保规划中的任务部署顺利实施和规划目标的实现。 /p p   《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采取工作总结和专家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动员科技界、经济界、企业界、科研管理人员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充分吸收各界意见建议。评估专家组选取国家海洋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君乐宝乳业集团、南昌大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江南大学等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高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方式,了解食品行业和食品科技创新最新进展和鲜活案例,分析存在问题。 /p p /p p /p
  • 农业农村部公开征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和《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征求意见表,于2024年8月22日前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罗媛媛电话:010-59194077传真:010-59194107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附件:1. 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2. 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3. 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2024年7月22日抄送: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pdf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pdf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pdf
  • 农业物联网“护驾”食品安全
    给猪戴上“耳环”、给牛戴条“项链”、在水稻田里装个监视器……从此,猪肉、牛肉、大米等这些食品就有了自己的 “生存日记”,将来消费者购买或吃到这些有“身份”的米和肉时,如有任何疑问,都可进行质量追溯,保证真正吃上放心食品。   日前,在合肥举行的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上,来自各地的农业科学专家和信息技术研究者给人们描绘了一幅农业物联网时代的食品安全图景,并就农业物联网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与发展展开讨论,呼吁加快农业物联网技术突破,尽快推进农业物联网产业发展,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物联网是通过现代信息传感设备,把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近年来,这项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日益广泛,既能改变粗放的农业经营管理方式,又能帮助管理部门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农业信息。   华南农业大学罗锡文院士表示,“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先后发生的毒豇豆等事件提醒人们:食品安全必须引起充分关注。而农业物联网技术可有效防范有毒食品。据介绍,目前已经有针对水稻等农作物的田间作物长势传感器,针对猪、牛等家禽养殖生长情况的传感器,通过这些可以对农畜产品的生长情况进行全程监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   据介绍,目前安徽省新农村物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经在安徽省长丰县建立针对草莓食品安全的物联网技术应用研究,将来还将推广到安徽全省范围内的优势农产品,探索利用物联网技术保障食品安全,建立食品可追溯机制。此外,未来该中心还将配合安徽省农资管理部门和供销系统,建立全省“真种子、真化肥、真农药”服务和溯源网络平台,并在重点乡镇开展示范应用,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购买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放心平台,为农产品建立从原料到产品的安全保障网。
  • 将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至各个行政村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怎样当好食品安全守卫者,根据本人多年来从事基层质监工作的体会,有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是要转变监管理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总结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得出的经验教训,要求我们必须转变原有监管模式。要从过去侧重于事前审批、许可,事中进行抽检、检验,发现问题进行处罚、处置转变到以食品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为主,并建立食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上来。各级监管部门应按照科学监管,关口前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地方特色产业、块状产业和高风险产业,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大力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排查、风险评估和预警等技术能力。通过对产品的信息收集、分析,实施风险安全预测预报,做到对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及时预防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的发生,切实提高质量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实现由以往的“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转变,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内在隐患。   二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不断拓展监管能力。当前质量监管的主要矛盾是监管职能不断深化与监管工作人员缺乏的矛盾。由于人员少,监管任务重,造成对产品质量无法进行及时有效全面的动态监管。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改,预防和杜绝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充分利用乡镇质监员、农村公共安全员这批“地方军”熟悉当地情况、监管就近、反映及时的优势,建立由乡镇质监员、食品安全专管人员、农村公共安全员组成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使他们在食品质量安全、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普查建档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的建设,将食品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至各个行政村,实现纵横交错、条块结合,使质量监管经常化,日常化,以解决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人少、事多、任务重的难题。   三是建立快速灵敏的应急反应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三鹿奶粉事件带给我们惨痛的经验教训,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响应机制。建议各地建立由卫生、食监、质监、工商等部门组成的综合协调机构(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部门协调、信息互通、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切实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检测品种、统一检测计划、统一检测经费、统一信息发布。“四个统一”可以防止以往各部门各自检验、标准不一、结果不一,各自发布造成消费者和企业无所适从、政府公信力受损的不良后果。在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中,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协调各部门抽样检验,做到快速检测,快速处置,避免贻误处理时机,保证执法公平、公正、高效。   四是加强检验机构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检验机构检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行政监管的执行与落实。各地要在原有检验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检验机构能力建设力度。省、市一级检验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人才优势,切实将检验机构做大、做全,对食品检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难点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攻坚克难。例如:三聚氰胺危机爆发时,省、市检验机构应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对三聚氰胺的检验方法进行研究探讨,将成熟的检验方法及时向县级机构推广。县级检验机构则要根据当地特色产业、块状产业情况,将检验能力做专、做精,切实为当地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如何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当好食品安全守卫者,如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任重而道远。
  • 热门标准宣贯:最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将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一线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新标准的变化内容和配套要求,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水平,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的委托,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国家农安中心”)决定近日举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解读宣贯线上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宣贯时间: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宣贯对象: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人员、检验检测技术骨干人员,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相关机构及关心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宣贯内容:(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标准变化历程,标准制定遵循的基本程序;(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与2019版相比内容主要变化;(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推荐检测方法的原则及注意事项;(四)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扩项需注意的问题。参与方式:本次活动采取腾讯会议线上直播方式进行,直播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l/aeDoNOiJZVgY参与人员可直接在手机或电脑端收看学习。注意事项:(一)本次宣贯交流活动不收取费用,无需报名。参加人员在直播开始前5分钟,点击直播地址链接进入会议室直播间即可。(二)欢迎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交流。(三)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国家农安中心检验检测处朱玉龙博士,联系电话:010-59198536。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1年8月20日
  • 关于做好2021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做好2021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质标函〔2021〕131号)(附件1)要求,现开展GB 2763-2021标准实施情况跟踪评估,请相关单位和专家填写《农药残留国家标准跟踪评估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1年11月1日之前反馈至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廖先骏;联系电话:010-59194078;邮箱:nyclbz@agri.gov.cn。附件1:关于做好2021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pdf2:农药残留国家标准跟踪评估意见反馈表.doc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9月30日
  • 我国探索农产品供应新模式保证食品安全
    将农产品从生产过程严格控制的特定农业基地,通过相对封闭的特定渠道,直接配送到老百姓的餐桌上,这一新型的农产品供应模式即将开始运行,覆盖20多个省份200余地市,以保证人们能吃到放心的农产品。   这是记者从中国绿色农业联盟和大由良品(北京)食品有限公司19日在京联合举行的“安全食品基地共建启动仪式”上获悉的。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建华在仪式上表示,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老百姓更加关注餐桌食品的质量安全。在当前流通机制市场化、生产逐步组织化、消费需求多样化的背景下,安全食品基地共建模式的启动,相当于开通一辆从基地到餐桌的“直通车”,让人们更加方便快捷地享用安全、健康的农产品,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中国绿色农业联盟主席刘连馥介绍,此次共建项目中,中国绿色农业联盟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把关、筛选安全健康的名牌优质农产品,将分散在各地的相关生产基地整合并组织起来,在产品供求对接、生产技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建立严格、统一的标准,再将合格的农产品通过大由良品公司的全国封闭型销售渠道,直接配送给消费者。   中国绿色农业联盟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宋典元说,把控基地安全生产是这一模式成功的关键。因此,将致力于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使生产和销售成为一个整体链条中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互相依赖和支撑,以提高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安全性。   大由良品(北京)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郑钢介绍,目前该公司已经搭建起覆盖20余个省200余地市的全国销售网络,首批旗舰店将近100家,所有生产基地的安全合格产品都可以通过这个网络直接配送。大由良品不仅要把全国的名优特新农产品送到人们的餐桌上,同时也要详细介绍产品背后的故事,让消费者了解其原产地及生产过程,吃得明白放心。
  •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新华社5日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这份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工作,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工作主线。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坚持质量兴农,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的绿色化需求,实现农业的绿色发展,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通过农业清洁生产等途径来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引导企业争取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提升国内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和属地责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  引导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在优势农产品产地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大食品加工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加工设备。鼓励食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围绕“原字号”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积极推进传统主食工业化、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马铃薯主食产品。加强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食品开发和应用。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加强现代生物和营养强化技术研究,挖掘开发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健全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备案制度。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近年来,为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我国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使农产品标准的数量和检测机构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已发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上待发布的整合标准,将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这些标准分为通用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生产经营规范四大类,涵盖1.2万余项指标,标准体系的框架、原则、科学依据与国际食品法典一致。
  • 农业农村部新增3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及1家实验站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农村部已建立10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148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应急处置、科普解读、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判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科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在专业技术机构申请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决定增补3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1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名单见附件)。  农业农村部强调各新增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实验站及依托单位,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农质发〔2011〕13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农质发〔2014〕2号)要求和筹建申请书方案,强化组织保障和内部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科构建、人才培养和条件能力建设,支持保障技术委员会工作。请各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实验站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全面开展。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延至乡村 快检仪器采购规模将达百亿
    12月7日,中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考察报告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原总工程师、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副会长刘兆彬表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逐步完善,社会共治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会议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品种涉及30大类食品,囊括300多项指标,累计获得1500多万个监测数据 在全国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达2656个,覆盖所有省、地市和92%的县级行政区域,初步建立了国家、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4层架构形成的立体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刘兆彬认为,下一步,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努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决遏制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据国家卫计委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显示,“十三五”时期,还将继续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根据标准分类重点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同时将风险监测覆盖到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的覆盖延伸,或将进一步增加基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需求。  当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普遍面临经费、设施不足状况,设备配备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实验室常用分析仪器由于受成本、时效等因素限制,在此次乡镇农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构建完善的过程中,最有望实现爆发的,或将是食品安全快检装备。甘肃、南通等省市出台的“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已明确提出要实现基层食药快检全覆盖。  仪器信息网此前曾报道,按照2014年出台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要求,十三五期间预计要为县级监管机构及乡镇派出机构配备快检设备和应急设备,重点检查规模大、交易量大、辐射范围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贸市场,日常监测覆盖80%以上食品经营市场和90%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抽验量或达到3-5份/千人,每份还要检测十几个指标。如此庞大的工作量,唯有靠快检仪器设备来协助完成,据此估算,“十三五”时期食品快检仪器设备采购计划或将达百亿。
  • 标准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月11日,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正式实施,本文件是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相关检测方法可以与GB2763—2021配套使用。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有关部门意见和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通报的基础上,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技术总师会议及秘书长会议审查通过,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将于2023年5月11日起实施。本文件是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相关检测方法可以与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配套使用。GB 2763.1-2022除前言外,主体部分依然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索引五大部分组成。一、范围GB 2763.1-2022规定了食品中112种农药共290项最大残留限量。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 2763.1-2022规范性引用文件共涉及GB/T5009.174花生大豆中异丙甲草胺的残留量的测定等37个检测方法三、技术要求该部分是GB 2763.1-2022的重点部分。其中每种农药的技术要求均由主要用途、ADI值、残留物、最大残留限量表、检测方法构成,主要新增和修订内容如下:1. GB 2763.1-2022规定了112种农药290项最大残留限量。2. 其中22种为新农药项目,新标准规定了22种农药中51 项最大残留量限量。3. 具体新增和修订的农药项目及残留限量可下载标准查看。GB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pdf
  •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公开征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食品中2,4-滴异辛酯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征求意见表,于2023年8月17日前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罗媛媛电话:010-59194077传真:010-59194107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附件:1. 食品中2,4-滴异辛酯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2. 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2023年7月21日抄送: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附件下载: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附件1: 食品中2,4-滴异辛酯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附件2: 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2021年3月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正式发布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该标准涉及到蔬菜、水果、食用菌、糖料、谷物、油料、坚果、茶叶、香辛料、植物油类10大类农产品,规定了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方法,并将于今年9月份正式实施。新标准实施在即,月旭科技针对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进行了梳理,整理出了该方法中所用到的样品前处理耗材、色谱柱耗材、分析标准物质以及通用耗材等,旨在为新标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产品配置方案表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食品安全与质量检测”赛项在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开赛
    8月17日,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食品安全与质量检测”赛项在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开赛。来自全国各省的60支参赛队伍共120名选手参加竞赛。本赛项主要对接乡村振兴与绿色发展(农产品供给安全)等现代产业行业。在赛项设置上对接产业前沿技术,引入行业标准,通过考察参赛选手在食品安全与质量检测领域所涉及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食品微生物检验技能、食品理化分析技能等多方面知识和技能,有效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检验并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为推动我国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开幕式现场。赛项内容分为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测试、食品质量微生物检验技能考核、食品安全理化分析技能考核,其中竞赛时间分别为60分钟,成绩占比15%、180分钟,成绩占比40%、270分钟,成绩占比45%。“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作为专业覆盖面最广、参赛选手最多、社会影响最大、联合主办部门最全的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赛事,是展示职业院校改革发展丰硕成果,集中展现师生风采的重要平台,对激发广大师生创新创造主体活力,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幕式上,贵州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天仪发表致辞,他表示,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将职业教育作为特色教育强省的一个主攻目标来抓,出台了《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争取教育部支持部省共建“技能贵州”,推动贵州职业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本次技能大赛既是交流学习的过程,也是展示形象风采的窗口。希望参赛选手在竞赛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展示精湛技艺,既赛出风格、更赛出水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元鑫表示,将以此次大赛为契机,加大宣传,引导更多青年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进程中奋力拼搏,用青春书写属于新时代的宏伟篇章。据了解,贵州农业职业学院作为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下属的全省唯一一所农业类高职院校,自2015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大局意识,主动融入国家、全省发展战略,以“产教研”融合全面服务“三农”高质量发展。先后获得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省级示范职教集团等立项建设,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推介为100所“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建设单位之一,是贵州省16所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之一,进入贵州省高职院校第一方阵。优异的办学成绩和丰硕的办学成果,为贵州省农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为全省“三农”工作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骨干力量,为全国“三农”发展作出了“贵州新贡献”。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央巡视组有关巡视整改要求,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部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重点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国“菜篮子”大县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地区,我部确定了监督抽查的重点品种、参数及检查的重点对象,明确了抽查省份、承担单位、产品名称、样品数量,并确定了重点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详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表》(附件1)。  (一)重点品种  种植业产品:豇豆、韭菜、芹菜、普通白菜、辣椒、菜薹、芫荽(香菜)、草莓、葡萄、柑橘,对于所抽取的地区有豇豆和韭菜产品的,要加大抽检比例。  畜禽产品:牛肉、羊肉、禽蛋、禽肉。  养殖水产品:鲈鱼、乌鳢、鳊鱼、鲫鱼、鲤鱼、大黄鱼、鳜鱼、鳙鱼。  重点品种抽查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二)重点对象: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屠宰厂(场)。  (三)重点参数:禁止使用的农药及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中禁用农药,畜禽产品、养殖水产品中禁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止使用兽药,豇豆、韭菜中部分常规农药残留。  各省抽取样品的地点应至少含有一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每个县抽取样品不超过20个,每个抽样单位同一来源的样品抽取不超过2个,每个抽样单位抽取样品总共不超过6个。  二、做好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委托相关任务承担单位开展样品检测、监督抽样过程和开展飞行检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本地乡镇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负责样品的抽取和后续执法查处工作。被抽到的乡镇监管机构负责提供当地的生产主体名录。各任务承担单位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名录,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选择抽样对象,确定承担抽样任务的执法人员,并对随机确定抽样对象的过程进行视频录像,监督样品的抽取过程,并负责后续样品检测、结果汇总和报告等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主动与被抽查省份农业农村部门衔接与沟通,科学制定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抽查任务。  (一)抽查时间及频次。各承担任务检测机构应按照农产品生产季节特点,分批安排抽样检测任务,每检测一批报告一批。所有抽样检测任务应于2021年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  (二)抽样检测及判定。各类产品的抽样、检测、判定、复检、异议处理等主要工作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附件2)执行。详细操作方法将另行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原则上同一生产主体同一品种抽取样品不得超过2批次。  (三)不合格产品执法查处。各任务承担单位应及时进行样品检测,每次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后,应及时通知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地区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我部将在监督抽查工作期间,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方案和结果报送  (一)抽查方案报送。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二)检测结果报送。抽检结果报送采用“随检随报”方式。各任务承担单位及时将每次抽样及检测情况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并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上报样品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应及时通报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年度工作报告及结果汇总表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三)查处结果报送。查处结果报送采用“随查随报”方式。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每次开展执法查处后,及时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法规司,抄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四、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检查  为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此次监督抽查在抽查农产品的基础上,各任务承担单位也要对所到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人员配备、制度规范、工作开展等情况,填写《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检查表》,检查情况将与食品安全工作评议等考核挂钩(详细操作方法将另行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监督抽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关键手段之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为导向,重点抽查“菜篮子”大县中问题突出的产品,找准问题、精准打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抽查过程中,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如存在不认真配合、选择性抽样、以各种理由推诿阻挠的,将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部延伸绩效考核中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同时,我部将适时公开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并开展后续执法查处工作的跟踪评价。  (二)遵规守纪,严格规范实施。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检测技术要求,科学、独立、客观、规范地开展检测工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现场监督抽样,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报送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执法工作的农业农村部门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双随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严禁选择性抽样,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在监督抽查中未按照实施细则执行的检测中心,三年内不得再承担监督抽查任务,所抽检省份在相关考核中也将予以扣分。  (三)加强执法,确保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检测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查清、纠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对不合格产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跟进开展执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兽药等行为。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机构要针对问题,切实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等质量安全管理,严禁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等用于蔬菜、水果、畜禽、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用药,上市农产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  在工作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书面报请我部进行调整。有关政策问题请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监督处联系,有关组织实施问题请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督导检查处联系,有关检测技术、数据报送问题请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监督处  联系人:邓程君  电 话:010-59192694  传 真:010-59193157  邮 箱:nybjgc@163.com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执法监督处  联系人:张国桥  电 话:010-59193393  传 真:010-59192784  邮 箱:zfszfjdc@163.com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督导检查处  联系人:成 昕  电 话:010-59192678  传 真:010-59198560  邮 箱:aqscjdc@126.com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联系人:邱 静  电 话:010-82106551  传真:010-82106517  邮 箱:zbzx@caas.cn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支持  平台网址:http://qsst.moa.gov.cn/  联系人:闫 伟  电 话:010-59198588  手 机:13438892809  邮 箱:yanwei107@163.com
  • 农业农村部即将开展2018年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p style="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strong /span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p p   为切实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通则》等法规规章和我部《2018年兽医工作要点》,决定组织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br/ /p p   一、原则与目标 /p p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按照“统一标准、属地负责、全面排查、重点管控”的工作原则,落实各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各级各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责任,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特别是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专项检查,排除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p p   二、检查范围 /p p   从事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包括兽医系统、教学科研单位、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大型养殖企业及动物诊疗机构等单位的相关实验室。 /p p   三、检查内容 /p p   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菌(毒)种和样本保存、销毁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实验室各类记录和档案。 /p p   检查内容详见《2018年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表》(附件1)。 /p p   四、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p p   (一)实验室自查(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由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对实验室进行自查,按要求填报检查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将自查总结和自查情况汇总表逐级上报至省级兽医主管部门。 /p p   (二)集中抽查(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由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现场核查,可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每省抽查数量不少于本辖区实验室的20%,要兼顾不同领域,其中对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三级和四级实验室必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存在生物安全隐患的实验室予以通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p p   我部兽医局将根据工作需要,会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员参加省里组织的抽查工作,并随机对生物安全三级及四级实验室进行专门抽查。 /p p   五、工作要求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上述检查工作,于4月20日前将联系人有关信息(附件3)报送我部兽医局,并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p p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在我部检查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制,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自查内容可在本通知所列内容上适当增加。 /p p   (三)认真总结分析。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生物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完善全国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中本辖区相关数据信息,并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总结及汇总表(附件2)和集中抽检情况总结报至我部兽医局,同时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p p & nbsp   六、其他事项 /p p   (一)联系方式 /p p   农业农村部兽医局 /p p   联系人:邵华莎 /p p   电 话:010—59191853 /p p   邮 箱: xmjwjch@agri.gov.cn /p p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 /p p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p p   联系人:刘 伟 金 萍 /p p   电 话:010—59194423,59194179 /p p   邮 箱:syscadc@126.com /p 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 /p p   (二)文件下载 /p p   文件中涉及的附件电子版可从公共邮箱收件箱下载,账号:syscadc4346@126.com,密码:syscadc。 /p p   附件:1.2018年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表 /p p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物安全实验室自查情况汇总表 /p p     3.生物安全专项检查联系人信息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代章)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4月12日 /p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组织协调卫生、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据了解,各地各部门强化食用农产品监测检查,对蔬菜、生猪、奶牛、水产品主产区、优势产区及大中城市郊区生产基地等重点地区,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市场流通等重点环节,以及冬季农业生产和消费等重点品种加强监管,集中整治蔬菜和畜禽水产品农兽药超标和禁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坚决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我国还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对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和调味品等节日热销食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收集分析食品风险信息,拉网式排查安全隐患 从严查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立即实行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的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各地各部门还突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和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多的重点食品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过期和假冒伪劣食品,严查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   此外,我国还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和重点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庙会、游园会等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广泛开展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地各部门还强化应急管理和打击震慑,加强应急演练,迅速应对、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坚决严厉打击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 食品安全利国为民---访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仪学会蒋士强研究员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而食品安全问题又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基本解决食物量的安全(Food security)的同时,食物质的安全(Food safety)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尤其是我国作为WTO的新成员,与世界各国间的贸易日益增加,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影响农业和食品工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2004年9月24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仪学会主办的第二届“农产品安全与品质检测技术与仪器”学术研讨会在江西南昌召开,会议期间,笔者专门就我国食品安全中的技术标准、关键检测、控制和监测以及如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等问题与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仪学会常务副理事长蒋士强研究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农业战线的老一辈科技工作者,蒋先生一直关注着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尤其指出与欧美、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在这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就拿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而言,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标准总体水平偏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之间存在着交叉、矛盾或重复;重要标准短缺;标准的前期研究薄弱;部分企业标准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部分标准的实施状况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此外,目前我们国家许多部门(像农业部、卫生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督局、质检总局等)都在搞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而缺乏统一、协调,虽然大家都来关心食品安全这是一件好事,但从客观上也造成资源配置的重复、浪费。  谈到这里,蒋先生给笔者举了个例子,2001年的“瘦肉精”中毒事件引起了老百姓的广泛关注,抛开其他因素暂且不谈,标准制定较慢,检验时间过长,也是影响查禁工作追踪处理的原因之一。虽然盐酸克伦特罗的检测工作开展了几年,但检测标准却是去年才刚刚颁布,有的是以农业部发文形式公布、有的是农业部行业标准,只有少数是国家标准。不少标准仍在制定或复核之中。去年公布的标准有猪尿中克伦特罗检测方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农牧发[2001]38号)、动物组织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NY/T468-2001)、饲料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法(NY/438-2001)。猪尿中克伦特罗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方法是猪尿中克伦特罗残留的常规快速筛选检测方法。而酶联免疫试剂盒成本较贵,国产质量还不过关,德国产的试剂盒一般需要3000-4000元,做样品时不可能只做一个样品,一般一批近40个猪尿样品一起做,最快也要5-6小时。其它的动物组织如猪肝、猪肉的残留测定,因一般单位均没有气相色谱-质谱仪(进口仪器单台价格最高可达100万元人民币左右,如果是高分辨率气质联机的话价格还要更高),而用酶联免疫法测定,一批样品要1-2周(此标准还没有正式公布)。饲料中"瘦肉精"残留用高效液相测定,一个样品最快也需要1-2天。等检验结果出来,抽检的同批猪肉、猪肝早已成为人们的腹中之物了。当然高档仪器设备,从准确度来说是比较高的,而且也是必须的,但费用昂贵,基层单位一般买不起;有的标准检验的时间太长,所以我们针对快速筛查检测技术的研究也应当加强。  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中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分析仪器,蒋先生认为,随着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重视,投入也是不断加大,特别是近些年来,光农口就从国外进口了相当数量的先进的检测仪器及设备。就拿此次会议来说,有不少国内外知名的分析仪器制造商到会进行公司及产品的宣传,这说明这些厂商也意识到中国的食品安全是一个大市场。因此就实验装备而言,特别是国家及省一级的相关检测部门,应当说还是相当不错的。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人”,做好食品安全检测工作需要有一支业务技术熟练、水平高超的一流队伍。相对而言,食品安全检验的难度大,相应地对检验人员的技术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检验方法、标准需要培训、复核,对一些高档仪器要能熟练使用。而在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时,需要我们的科研人员不但要深入开展标准的前期研究和国际标准的分析及研究工作,同时要保持对国外技术标准的高度敏感性,对拟议中的标准及时进行研究,从毒理学的角度发现国外相应标准中的不合理之处,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这一点对于打破出口贸易中其他国家设置的技术壁垒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水产品以及肉类制品的出口在对外贸易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而我国的贸易伙伴又主要集中于美、日、欧盟这三个技术贸易壁垒的发源地。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取代反倾销,成为我国出口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我国每年受反倾销措施影响的出口额仅占全年出口额的1%左右,而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额已超过25%,约为450-500亿美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食品中农药、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标准达到8000余项,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欧盟、日本等也有数千项,采标率在80%以上。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发展,世界各国对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检测项目越来越多,检测技术指标和标准越来越高,这些情况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据蒋先生介绍,食品安全问题引起我国高层领导的关注最早就是从我国出口的茶叶里的重金属元素超标开始的。  采访即将结束的时候,蒋先生表示,食品安全问题是人们关注的永久性课题,而最稳妥和有效的办法,是从生产源头开始加以规范和控制。为此当前应该进一步完善源头监控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技术合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的法规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以保障食品安全,更好地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际贸易的发展,造福于世界人民。
  •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发布 风险监测覆盖县乡村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将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根据标准分类重点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发展基于全基因组测序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耐药和环境抗性预测技术,食源性病毒高通量检测分型技术。  《规划》还强调,风险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 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监测队伍得到充实,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以下为“规划”全文: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为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整体要求,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和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面完成标准清理整合,初步构建一整套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框架体系。建立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清理整合近5000项食品标准,解决长期以来食品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制定公布926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涵盖1万余项参数指标,基本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和主要危害因素。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牵头研制多项国际标准,协调解决涉外贸易食品安全标准问题。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面推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持。设立风险监测点2656个,覆盖所有省、地市和92%的县级行政区域,建立起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技术核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为主体,相关部门技术机构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品种涉及30大类食品,囊括300余项指标,累积获得1500余万个监测数据,基本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三是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深入,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风险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制定一系列风险评估相关规定和技术指南,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食品毒理学研究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逐步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累计开展近百项风险评估项目。四是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初步掌握了我国食源性疾病分布及流行趋势。在全国设置主动监测哨点医院3883家,建成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五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监测和评估等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明确职责任务。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由8个部门、10余个领域400余名专家组成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和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央投资23亿元,支持建立8个国家级参比实验室、32个省级风险监测中心,加强400余个地市级技术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二)形势与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求食品安全落实最严谨的标准等“四个最严”的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为我们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我们从大健康、大卫生的角度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正在转型升级,食品消费从全面温饱型向营养健康型转变,居民对食品营养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快速发展,食品生产经营量大、面广,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矛盾凸显期和问题高发期。另一方面,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开发应用,以及各种新的食品化学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不断出现,给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在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促进食品安全标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释放产业活力,以及改革和加强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等“三新食品”管理,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各地监测评估能力发展不均衡,基层监测能力总体较弱。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数量与指标仍有缺失,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和跟踪评价能力不足。二是 “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新技术对食品营养安全惠民措施的支撑作用有待充分发挥。食物消费量、食品毒理学和营养监测等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不够系统全面,食品安全未知风险识别技术研发力量薄弱。三是相关行业和社会机构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的协作共享机制尚不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现百姓“吃的安全、吃的健康”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必须做到“四个最严”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国情民情、跟踪国际前沿,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促进食品安全与健康融合,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以基层为重点,补齐短板,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履职,强基固本。  围绕法定职责,针对履职中的薄弱环节,找准建设重点,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筑牢工作基础。通过规划建设,提高国家级食品安全机构技术能力,强化地方,特别是市县工作基础,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  2. 改革创新,科学实用。  坚持科学实用、以用为本,科学规划制定相关发展目标和能力建设标准,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全面深化食品安全大数据运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标准研制能力、风险隐患发现和系统性风险识别能力。  3.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适应现状和发展需要,统筹国家和地方不同层级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发展规划和能力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食品安全技术机构的建设任务。各地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分级负责,有序推进任务落实。  4.开放共享,协同共治。  秉持开放共享理念,整合优势资源,发挥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多方参与,推动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在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中构建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为契机,全面构建“标准严谨实用、监测准确高效、评估科学权威、履职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到“十三五”末,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度创新和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国家、省、地市、县并延伸至乡镇和农村的四级工作网络基本完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信息化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和信息惠民的能力显著提高,为公众健康和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不断构建和完善以国家标准为框架、地方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 根据标准分类重点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 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提升标准服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标准的咨询等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明显提升。风险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 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监测队伍得到充实,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进。形成相对完善的风险评估管理规范和技术指南体系 完成第6次全国总膳食研究,构建覆盖24大类食品的食物消费量和毒理学数据库 完成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阶段性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  4.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不断加强。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覆盖县乡村,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覆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逐步延伸到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得到提升。  5. 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到2020年,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打造一支100人左右的食品安全技术领军人才队伍,为省级培训食品安全专业人才1000人,为地市级培训4000人,为区县级培训10000人,人才队伍结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建成国家和省级两级信息化平台,并实现与地市级、区县级的互联互通。  三、“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依法履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  1.不断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实用性。  一是制定、修订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针对监管需要和产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制定修订亟需的基础标准、生产经营卫生规范、配套检验方法和农兽药残留等标准。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人群营养型食品标准,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人群集中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操作规范类标准的研制。不断提升标准实用性,加强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二是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三新食品”衔接,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衔接,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指定标准衔接。三是提升标准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平台,完善地方标准,使地方标准成为国家标准的有效补充。组织开展标准培训、咨询、跟踪评价工作,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服务监管部门、行业和企业。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及其他有害因素的监测和抽检等数据在标准制定中的应用。整理完善国家层面技术法规与标准等方面基础数据,为标准制定修订、行政监管、产业发展、风险交流等提供技术基础。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标准。加强标准相关基础研究,推动促进相关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  2.提高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提升监测科学性。  一是科学布局监测网络。以点带面、规范发展,将监测网络覆盖至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向乡镇农村延伸,逐步消除监测的“死角”和“盲点”,综合运用统计学原理、地理定位和信息技术,科学设置监测点,结合地域特点和重点污染地区、婴幼儿和学生等重点人群需求,分类监测,强化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代表性。二是科学设置监测项目。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研判和治理需要,每年适当调整或增加可能存在隐患风险的监测项目,提高风险隐患发现能力。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风险监测计划和地域特点,制定本省(区、市)风险监测方案。三是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和采样、检验、信息报告等技术规范,在各级监测技术机构建立和应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流程管理系统,制定监测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测工作的督导,强化监测全程质量控制,保障数据的准确可靠。四是做好风险监测数据的科学分析和利用。不断充实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基础数据,系统绘制重点食品污染谱系图,掌握重点污染地区特异性污染状况。加强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发挥监测数据在风险预警和健康宣教中的作用。  3. 夯实风险评估工作基础,保障风险评估权威性。  一是逐步完善评估相关基础数据。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和人群生物样本监测,实施毒理学计划。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二是着力研发新的评估技术方法。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基于疾病负担和预期寿命的定量综合评估模型,探索研究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食品营养-人群健康的内在联系和共性指标。结合《国民营养计划》开展健康影响的风险-受益评估等技术研究。三是提高未知风险识别能力。建立未知风险的识别和排查关键技术,开展新型风险隐患评估研究。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32个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实验室。四是扎实有序开展评估工作。系统开展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逐步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提出标准制定修订、风险控制和食品安全治理咨询建议。  4.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高通报及时性。  一是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覆盖县乡村,加强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能力和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建设。建立主要有毒动植物DNA条形码、国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序列等数据库。二是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实现互联互通,开展食源性疾病信息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性分析,建立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隐患信息。三是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专业技术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四是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相关技术研究。发展基于全基因组测序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耐药和环境抗性预测技术,食源性病毒高通量检测分型技术。  5.加强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防控食品安全引发的营养健康问题。  全面部署并实施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基础的《国民营养计划》。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纠正不洁饮食习惯和行为,减少贫困地区居民由食源性疾病引发的营养缺乏和健康损害。二是研究编写中小学食育课外读物,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食育教育活动。三是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编制立足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适合于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四是拓展传播渠道,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注重发挥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五是推动将公众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考核指标。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  (二)共建共享,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  1.分级负责,建立完善工作网络。  围绕“完善体系、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公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导,以专业评估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支撑,以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机构为辅助的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的工作网络,科学、全面履行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职责。  一是重点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能力建设和新址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科学技术资源中心。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研究中心,提升标准工作能力。建立国家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病因学实验室应急检测技术平台,提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二是加强地方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建设以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32个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为核心,以地市级技术机构为骨干,县级技术机构为基础的“横向贯通、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三是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管理,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格局,畅通食品安全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  2.分层分类,培养开发人才队伍。  围绕“学科全面、技术领先、作用关键”,大力加强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加大人力资源投入,优化人才配置结构。适度增加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和基层一线紧缺人才,充实风险评估、检验分析、信息统计学、流行病学、食品营养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一是完善人才结构。在省、地市、县各级卫生计生技术机构编制框架内明确适当比例专(兼)职人员从事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均衡配置高中低研究人才与实用人才,发挥最大团队人才效益。二是实施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人才培育“1-1-4-1”工程。到2020年,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打造一支100人左右的食品安全技术领军人才队伍 为省级培训食品安全专业人才1000人 为地市级培训4000人 为区县级培训10000人。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人员培训。三是进一步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率。根据人才培养需求,有重点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采取集中式、分散式、互动式、模拟式等形式多样的现场教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战性。加强培训考核管理,促进食品安全人才队伍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四是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523”人才计划,打造一流的国家级食品安全专家智库,落实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  3.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  加快推动互联网与食品安全业务的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构建“覆盖全国、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系统。  一是编制卫生食品安全大数据应用指导方案,明确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和具体路径。按照“标准统一、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构建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目录检索系统,推进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等系统的整合升级和一体化应用。二是深入融合新技术,建设国家和省两级食品标准与安全大数据应用平台,注重数据的目录统一、分级管理、创新应用、安全可信。整合食品技术法规和标准、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舆情监测、风险评估、消费量、总膳食、毒理学和营养健康等相关数据,构建基础数据库。融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监测抽检等数据资源,深化可视化数据挖掘技术和风险预测模型的应用研究,形成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实时分析和跨界关联应用。建立覆盖县乡村医疗机构的国家食源性疾病网络直报系统,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和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平台。三是创新数据应用,优先推动便民惠民服务类数据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业务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标准在线查询及意见反馈等服务工作。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移动应用产品,如营养膳食计算器、患者营养支持、运动健康指导等,方便基层群众获得信息,提高信息服务覆盖面和精准度,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的支撑能力。  (三)改革创新,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制度机制。  1.健全工作制度。  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等配套制度,规范履职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制定卫生计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2.加强国际国内合作。  加强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交流,开展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比研究,加快研究转化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做好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工作,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提高我国在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吸纳国际知名专家参与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增强我国标准的国际公信力。  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发布、风险监测与评估的数据共享和会商通报、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建立健全与食药、农业、国标委等部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顺畅高效的合作机制,形成合力。畅通高校、相关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的渠道,充分借助国内外专家智库和外脑资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3.创新管理方式。  适应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和相关产业发展需要,推动改革和加强“三新食品”管理。落实企业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加大在标准研制方面的投入,参与标准研制,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协调发展,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推进将标准制定、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作为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建立完善本领域专业与管理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强化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新技术手段对食品安全和营养惠民措施的支撑作用,针对特定目标人群,开展专项行动,创新膳食指导个性化、差异化和推广健康烹饪模式等,不断满足公众对改善食品安全和营养信息指导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要健全责任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规划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督促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实施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与职责和任务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地方要落实工作经费预算,形成国家、地方共同投入,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有效保障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营造有利环境。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专业机构开放日、社区讲座、制作和散发各种形式的科普载体等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工作成果普及应用,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等的解读。全程引导,增强社会对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争取社会支持,营造有利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督查评估。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和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考核。建立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精细化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 民建中央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提案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2010年1月20日正式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好转。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艰巨的、系统性的、长期性的工作。以奶粉为例,继2004年阜阳奶粉事件、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之后,2009年皮革奶粉事件为引爆点的奶粉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大打击了我国乳制品行业,2010年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产量开始出现下降,且下降幅度在12%-13%,同时严重挫伤了我国乳制品的消费者信任度,2010年我国婴幼儿奶粉的供应量大约56万吨,其中外国品牌的婴幼儿奶粉的提供量已经接近一半,上升明显。   我们认为必须从制度层面上改革创新,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为此,建议:   1、完善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健全的法律体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要素。在世界范围内,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有赖于欧盟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制定详细、执行到位。其包括一般食品法规、食品污染物规范、饲料卫生规范、动物用药残留规范、农药残留规范、渔产品检疫规范、肉类加工产品规范、基因改造产品规范和植物检疫规范等方方面面。借鉴欧盟的经验,我国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食品安全法》,且执行落实到位。   2、明确政府责任,建立国家层面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目前我国有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多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既存在工作交叉也存在工作盲区。建议在国家层面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同时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的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问责制。根据食品产业的发展趋势和食品贸易的不断国际化,尽快建立与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相一致、相协调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对已经检出的尚无标准的食品不安全因素尽快制定标准和检测方法。加大科技投入,尽快研制和开发食品安全关键检测技术与设备,提高快速、准确检测和鉴定食品中危害因子的技术和能力,检测技术和标准也要与世界接轨。   3、确立“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管理。将监管执法重心向下移,建立协作机制,严把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严查严办各种违法行为。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力度宣传食品安全。在配货方面采取集中管理,支持现代食品流通网络的建设,规范农村食品销售标准,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充分发挥农村维权网、安全监督网、12315举报网,卫生监督网的作用,建立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点,设立协管员,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4、细化并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召回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案卷制度。关于食品召回制度。对于因质量问题被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对于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安全标准被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关于食品市场巡查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层层落实巡查监管责任,从查主体资格、查经销食品、查包装标识、查商标广告和装潢、查市场开办者责任、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等方面严格巡查操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案卷制度。既重视监督检查的现场笔录,要求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后归档 同时重视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要求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5、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目前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信息公开情况很不理想,抽样调查的资料显示: 只有少数食品生产企业公开其信用信息,部分政府网站食品安全信息已经一年没有更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的规定,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食品生产标准、食品安全执法等方面的信息,都应当得以主动公开、周期性公开,便于人们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情况。如果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有关信息的披露,增强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需求。
  • 广州市印发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各区政府、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2023年4月13日广州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广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我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安排如下:一、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1.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落实。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两个责任”督导、督查,实施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动态管理,推动部门、企业、包保干部三方责任一体落实,形成工作闭环,推动全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加快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工作机制。(市食药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持续开展“双安双创”工作2.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发展,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巩固提升番禺区安全县创建成果,深入推动增城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确保增城区通过农业农村部考核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番禺、增城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认真落实省市民生实事3.认真落实省民生实事。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完成省民生实事分解至广州市的食品抽检任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89万批次。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不低于2批次/千人。配合做好省民生实事关于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现场检查评价及供餐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4.认真落实市民生实事。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在全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开展“肉菜鱼”等主要食用农产品快检,全年完成快检数量不少于190万批次。完成不少于9.41万批次食品抽检任务,达到每年每千人5批次,不合格处置率100%。(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5.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6.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围绕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重点区域整治,狠抓大要案,健全鲜活水产品、酒类食品等违法犯罪信息情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传统侦查手段,强化线索的主动研判和预警能力建设,提升食品犯罪打击效能。(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全面加强风险管理7.强化风险排查整治。深化“守查保”专项行动成果,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等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梳理本行业、本领域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自泡酒专项整治,严防发生毒蘑菇、河豚鱼、湿米粉等食物中毒事件。对以往抽检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食品类别加强抽检,强化跟踪抽检。持续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学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本地特色食品的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围绕本地重点食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紧盯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抽检监测。将监督抽检和跟踪抽检有机结合,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控制产品风险。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全过程控制9.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加强土壤和水污染防治,持续做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不安全、不上市”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等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0.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快推进农批市场智慧管理升级。大力推进黄沙、江南两个超大型批发市场优化自建管理系统,实现入场经营者全覆盖信息化管理、入场重点食用农产品全过程信息化溯源。对“肉、菜、鱼”等食用农产品加大快速检测力度,全年全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大型食用农产品销售新业态完成数量不少于190万批次。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推进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食品安全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1.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指导规范和组织实施,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全面落实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继续推进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加强大湾区城际联动、信息互通、社会共治,进一步加强鲜活水产品产销两地的区域间监管协作。开展酒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酒类食品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酒类食品行为,督促酒类生产经营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分级管理,实现对所有在营餐饮经营者完成线上风险分级并动态管理。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及长者饭堂、医疗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2.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聚焦“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组织、指导餐饮单位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管理,优化厨房布局和硬件设施,提升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推进餐饮企业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全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持续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以经营外卖为主未设堂食的网络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网络监测和监督抽检,及时对线上监测的问题开展线下实地核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配送过程管理,督促配送人员保持配送容器干净清洁,大力推广使用外卖餐食“食安封签”。(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3.持续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在春、秋季开学期间以及中高考期间,组织对全市学校食堂、考点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全覆盖检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抽查考核。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相关功能,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实际应用,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管理水平。按要求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岗位,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过程监管,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推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14.积极推进“食在广州”品牌建设。制定“食在广州”品牌评定相关标准,强化品牌建设宣传,全面推动“名店、名厨、名品”的培育,提升餐饮行业品质,打造“食在广州”城市品牌,对符合条件的预包装食品使用“食在广州”品牌标签,促进全市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15.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时发布消费警示。精心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鼓励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公益宣传。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科学严格监管16.强化信用监管。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完善失联企业吊销出清制度,依法依规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7.加强智慧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业务系统运用,扩大非现场监督检查试点范围,完善监督检查电子化管理工作。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建设,优化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大应用推广力度,逐步提升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智慧监管。将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风险分级监管、网格化监管有机结合,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8.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实验室作用,共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19.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的要求,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加快推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食品监管培训工作,提升食品监管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监管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研判预警、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基层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2年我国将开展六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
    1月10日,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上表示,2012年,工商部门将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等食品市场六项整治活动,并对去年查处的食品违法犯罪活动予以通报。   ●食品市场六个专项整治   ◎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部门将以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举报集中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以农村批发市场、超市为重点单位,打击销售不合格、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部门将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增加对配方乳粉的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行为。   ◎在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中,工商部门将推进经营者自律建设,严厉查处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在食用油市场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专项整治中,工商部门将突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对无标签标志、来源不明、无合法证照、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进行重点检查和查处。   ◎在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场所食品经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整治中,工商部门将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   ◎在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工商部门将以名优白酒、葡萄酒为重点品种,以酒类生产集中和销售、消费量大的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牌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的违法行为。   ●去年前11月查处   食品违法案件6.2万件   2011年1月到11月,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14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213.6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56.2万个次,取缔无照食品经营4.3万户,吊销营业执照576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件6.2万件,移送司法机关251件。   2011年各地工商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农村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同时,各地工商部门依法查处了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罗丹明B的食品、“山寨食品”、问题燕窝等问题食品,妥善处置了“瘦肉精”、“人造豆腐”、“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攻坚行动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中心:按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为加速推动我省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步伐,确保2023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高质量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取得实效,省厅决定开展“双认证”攻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双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盯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双认证”比例达到85%这个重要指标,全省所有未通过“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要迅速行动,强化工作举措,把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双认证”工作难点,力争2023年在“双认证”工作上取得突破,切实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水平。二、重点任务1.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排头兵,必须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含创建县),9月30日之前未通过“双认证”的全部摘牌,正在创建的县取消创建资格。第五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年底之前必须完成“双认证”工作。2.制定“双认证”攻坚方案。未通过“双认证”的县,要抓紧制定攻坚方案。攻坚方案中,应摆出问题短板、逐项提出攻坚举措,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攻坚方案必须以县政府名义出台。3.健全包联帮扶机制。在去年建立“双认证”工作推动机制的基础上,对包联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省厅建立省包市工作机制(附件1)。11个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县包联人员。根据“双认证”完成情况,调整检测机构帮扶机制,未通过“双认证”的市县要加强与帮扶机构的沟通联系(附件2)。4.完善考核通报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继续提高食品安全考核评议中“双认证”考核分值,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导通报,各市工作推进情况以省委农办名义通报各级政府。5.树立一批示范典型。遴选10个“双认证”工作重视程度高、推动有力、亮点突出的县,打造典型样板,加强示范带动和学习交流,引领县级质检机构高质量发展。三、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双认证”攻坚行动是今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之一,必须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周密部署,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选择包联干部,主要领导带头包联,支持班子成员开展包联工作。各县“双认证”攻坚方案,请各市汇总后,4月30日前报省厅。2.压实包联责任。包联干部是推动“双认证”工作的责任人,要强化调研指导,经常到包联市县进行实地走访;强化问题摸排,问题短板要彻底摸清;强化调度汇报,及时汇报工作进展,确保包联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3.加强会商指导。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会商、一月一指导,省厅定期召开攻坚行动调度会,加强会商分析,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把握工作进度。各地也要加强调度分析,在机构具备认证条件之后,要第一时间帮助协调开展认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4.加强信息报送。攻坚行动要及时总结,发现的亮点和创新做法,及时报送省厅。难以解决的问题随时汇报。并于6月30日、12月1日前分别将“双认证”攻坚行动总结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 系 人:韩斌电子邮箱:sxncpjgj@126.com附件: 1.省厅包联表.doc 2.检测机构帮扶表.doc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3年4月13日
  • “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进展”网络会议圆满落幕!这场行业盛会,你参与了吗?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民众关注的热点话题。近年来,在政策和市场驱动下,尤其是新冠疫情爆发以来,让我国食品安全检测,尤其是快速检测市场迅速增长。截止2021年,我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市场规模达到91.68亿元,同比增长56.74%,增速明显加快。 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等是我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市场的主要客户群体。同时随着个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走进家庭指日可待,这将成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下一个增长爆发点。但是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作为国内蓬勃发展的朝阳行业,市场需求尚未完全开发。 目前,我国农产品及食品快检技术有哪些?这些新技术有哪些适用条件?相较于传统技术有哪些优缺点?为了解决广大网友的困惑,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快速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委员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与仪器信息网3i讲堂,于2022年12月15-16日召开了“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进展”主题网络研讨会。 本场会议分设:“大会报告(一)”、“大会报告(二)”、“青年论坛”三大专场,主要讲解了:免疫层析技术、核酸适配体技术、微流控技术、便携质谱/拉曼/近红外技术等农产品/食品快速检测技术的新研究新应用。 会议伊始,方向(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院长)、魏宏阳(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副司长),首先对本会议的召开表示了强烈的祝贺及支持,并总要概括了农产品/食品快速检测技术的法规标准、行业发展政策等问题。 李培武(中国工程院 院士)将国内外农产品/食品领域智能快速检测的发展做了总结和梳理。智能检测从种子培育开始,到生产环节,在各个流程中,农产品/食品的安全检测、品质检测上都有应用。同时,快检仪器不断地在进一步“国产化、智能化、手持化、小型化”。也让我们明白了快速检测的发展趋势在哪里,到底能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Bruce D.Hammock(美国科学院 院士)是全世界最早研究免疫分析技术的科学家之一,本场会议为我们综述讲解了他在免疫分析领域近半个世纪的研究成果,着重讲解了小分子免疫化学的进展,单抗、纳米抗体在农药和抗生素方面的研究,总结了他多年的科研经验,为我们做了全面的介绍,Bruce院士的报告对从事免疫分析工作的学者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和借鉴机会。 此外,王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欧阳证(清华大学 教授)、谭明乾(大连工业大学 教授)、金永强(丹麦福斯分析仪器 经理)、陈全胜(集美大学 院长/教授)、徐振林(华南农业大学 教授)、金茂俊(农科院质标所 研究员)、周蕾(中科院过程工程所 研究员)、华修德(南京农业大学 教授)等多位杰青、优青、行业内知名专家将共同参与报告,共同探讨了农产品/食品快检技术研究及行业发展! 非常幸运,我们征得了部分专家的同意,可以将报告视频放置在仪器信息网供大家反复学习观看!点击下方按钮即可观看! 我要免费观看视频回放!再来一起回顾下会议精彩瞬间吧!报告日期报告题目报告嘉宾12月15日 大会报告(一)8:30-11:30主持人王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 快速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8:31-8:35开幕致辞方向(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理事长;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院长)8:36-8:40开幕致辞魏宏阳(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副司长)8:40-9:40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智能检测进展李培武(中国工程院 院士)9:40-10:40A Half Century of Environmental Immunoassay Lessons from Past and Collaboration for the FutureBruce D.Hammock(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 Distinguished Professor;美国科学院院士)10:40-11:00快速检测助力农产品/食品高质量发展王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教授;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快速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11:00-11:30快检应用展望与质谱即时化学检测技术发欧阳证(清华大学副教务长/教务处长)大会报告(二)14:00-16:00主持人高志贤(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科学院 研究员)14:00-14:30适配体长余辉纳米探针的构建及对贝类中镉的检测应用研究谭明乾(大连工业大学 院长/教授)14:30-15:00福斯快速检测助力食品及农业的发展金永强(丹麦福斯分析仪器 福斯中国产品应用部经理)15:00-15:30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无损检测技术及装备研发陈全胜(集美大学 院长/教授)15:30-16:00食品中小分子化学有害物免疫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徐振林(华南农业大学 教授)青年论坛9:00-10:30主持人李攻科(中山大学 化学学院 教授/所长)9:00-9:30农药免疫分析方法及快速检测标准研究进展金茂俊(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09:30-10:00食品安全快检技术创新与转化:一个细胞、一个细菌、一个拷贝周蕾(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研究员)10:00-10:30农残免疫检测多肽试剂的研制与应用华修德(南京农业大学 副院长/教授) 伴随着首届会议的圆满落幕,第二届“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进展”主题网络研讨会,也即将在2023年拉开序幕!我们将会为大家呈现更加精彩的会议内容,欢迎大家持续关注,踊跃报名~点击下方链接即可观看回放: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fast/更多免费会议,欢迎关注网络讲堂服务号:相关会议赞助,请联系刘经理,欢迎各位厂商前来咨询!
  • 田间地头的安全“守护者”——访农业农村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主任刘潇威
    农业环境是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不过就今年6月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发布的《全球土壤污染评估》显示,2000年至2017年间,杀虫剂的使用量增加了75%,而土壤污染的日益加剧和工业、生活废弃物的违规排放正在威胁着未来全球的粮食生产以及人类和环境的健康。事实上,近年来我国都一直高度重视农产品产地环境及农产品质量的安全问题,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就曾指出,要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等。从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来看,对产地环境质量进行控制并积极防治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刘潇威,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农业环境监测与预警研究中心主任、农业农村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主任,长期从事农产品环境及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主持和参加了30多项研究课题,并先后主持和参加制定了20余项国家及农业行业标准。近期,仪器信息网特别采访了刘潇威,请他就农产品环境及质量安全和农残检测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分享。 农业农村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主任 刘潇威仪器专业出身的他 成了田间地头的“守护者”1986年,刘潇威从天津大学精密仪器系毕业,进入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开启了他农产品环境及质量安全研究之路。多年来,刘潇威及其团队围绕着农产品环境及质量安全进行多方面的研究工作。他们不但开展农业生产环境及农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工作,还研究农业投入品和工业废弃物中有害物质对农业环境的影响问题,并针对环境中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工作。“农产品基本都是开放性生产,受到环境的影响有很多。”刘潇威介绍,“产地环境污染物既包括环境本身固有的,也包括工业生产排放的和农业投入品引入的。农药和化肥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投入品,也是农产品产量的有效保证,但过量使用会污染环境,比如上一茬粮食作物过量用了除草剂或者用了某些蔬菜的禁用农药,而下一茬恰好要种菜,那么这些土壤里残存的农药就有可能会影响下一茬作物的质量安全。还有一部分则是环境本身固有的,如一些重金属元素,也可能是水或是大气沉降带来的。这些污染物的来源到底是哪里?积累规律又是怎样的?这些都是我们的研究内容。”此外,刘潇威团队针对危害因子的调控手段还做了一些研究。他举例说,通过研究发现,农作物对环境中重金属的吸收量不仅受土壤pH值的影响,也可能受耕种模式、土壤中其他元素含量的影响。那如果搞清楚作物吸收重金属的影响因素,就可以通过调控手段减少作物对重金属或其它有害物质的吸收,从而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一直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研发也是刘潇威团队的工作重点。针对一些新的投入品或潜在污染物,检测技术的开发总显得滞后,因此往往在执行监管时,有时候会受到方法标准缺失的制约。刘潇威告诉我们,目前他们关注最多的就是精准、高通量的检测方法以及快速检测方法。农残检测要求精准的定性、定量,目前主要应用的是色谱及质谱技术,质谱技术定性能力强,色谱的结果稳定性好,因此二者在农残检测中常常互补。不过,对于一些未知多组分筛查检测和复杂基质样品中农残检测,则会偏向于质谱方法的开发。对于多残留的检测,如何把更多的目标物纳入同一方法,采用更普适、快捷的前处理方法提高检测通量,也是未来他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快速检测技术由于其具有操作简便、检测速度快等优势,近年来被广泛应用到农产品检测中。“由于市场流通速度快,农产品尤其是鲜活产品的现场检测需求量很大。目前快检设备应用较多的主要是粮食中重金属的检测,而对于复杂基质的农产品快检技术,应用的还比较少。” 刘潇威说,“在农产品环境监测领域,目前需要的是无损、原位、快速检测技术,但在技术上还没有本质飞跃。另外,如何简化前处理手段,并能直接上机在线检测,从而克服检测过程中的人员误差,这些都是未来关注和研发的重要。”我们了解到,除了这些研究内容外,刘潇威团队还开发了农产品检测相应的标准物质。据悉,目前该团队已研发近200多种农药残留国家标准物质,并研发出多种检测质控样品。 深耕农药残留检测技术 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制定近年来刘潇威团队一直参与农药残留检测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其中GB 23200.112、GB 23200.113、GB 23200.116和GB 23200.121等多项重要的农残检测标准都是由其团队组织起草的。2021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国标(代替GB 2763-2019)以及4项农药残留检测标准,并将于9月份正式实施。标准发布后,刘潇威就带领团队奔赴各地为各检测机构做了多场技术培训。他介绍,GB 2763是目前我国管控农药残留依据的唯一安全限量标准,为了配合政府管控要求以及针对农药登记的一些新变化,该标准自2015年以来已经被多次修订,其修订内容主要是增加农残的最高限量或并调整部分农药限量。相较于2019版,GB 2763-2021版增加了2000多项残留限量的限量值,农药品种也由之前的483种增加到564种,并调整了一些推荐方法,如增加了一些新方法、修订原来引用的一些方法等。此外,本次还对一些农药的限量值进行了调整,并根据研究成果和数据补充完善了一些残留物的定义。“新版GB2763标准规定了564中农药在376中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已经完成了‘十三五’期间规定的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的目标。”刘潇威说。提到农药残留的检测标准,刘潇威告诉我们,之前的一些农残检测方法制定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因此与GB 2763标准的配套性不是很强。不过自农业部颁布2386号公告以后,农药残留检测标准的制定则遵循统一的规范,围绕着GB 2763涉及的作物种类、农药品种、农药残留定义等进行。“原来我们的标准针对的是大宗作物,标准适用范围基本是蔬菜水果、粮谷物、茶叶等,而像一些小宗作物如香辛料、坚果等找不到相应的检测方法。而新颁布的农残检测标准的适用范围为‘植物源性食品’,解决了小宗作物没有方法检测的问题。”“不过,现在有些农药特别是一些新登记的农药,还没有检测方法,所以在GB2763中有一部分限量值还是临时限量,这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克服的方面。”刘潇威如是说。后记:谈及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刘潇威告诉我们,目前我国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已经达到比较高的水平,相应研发及质量安全监管人才队伍及平台建设也已基本形成,未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将处于稳定提升时期。不过,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未来我国农产品质量领域对高精尖人才的需求还将不断加大。采访期间,我们还参观了刘潇威老师的实验室,这里摆满了各类仪器,科研人员们正在紧张忙碌的工作。他们的研究成果为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提供了有力支撑,也让中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更进一步。刘潇威老师是中国农业领域众多科学家的一个缩影,我们也向这些田间地头的“守护者”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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