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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产品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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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产品指令相关的资讯

  • 欧盟计划6月前通过新能效指令
    欧盟能源和气候部长非正式会议4月20日初步达成一致,决定今年6月底前正式通过新的能效指令,以确保欧盟在2020年实现能耗减少20%的目标。   这次会议于4月18日至20日在丹麦西部城市霍森斯举行。欧盟能源和气候部长就新能效指令的内容进行了磋商,但目前分歧仍存,到6月底前还需进一步谈判。欧盟轮值主席国丹麦能源和气候大臣马丁林德高在会后表示,这次会议并没有达到最终目标,还需要各国政府和欧洲议会作出妥协。   欧盟委员会2011年6月发布了新能效指令的草案。欧盟委员会认为,新的能效指令可以帮助欧盟向绿色经济转型,推动绿色能源技术发展并提高欧盟竞争力。但是,欧盟各国能效标准不同,经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程度也不同,在能效指令上存在很多分歧。   本次会议另一重要议题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发展,这是欧盟继2008年提出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以来首次讨论这一体系。会议认为,现在碳排放配额的价格过低,不能有效地激励节能和使用可持续能源。欧盟委员会将尽快提交关于碳排放配额的市场分析报告。   林德高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作为欧洲2050年实现低碳排放目标的核心战略,得到了我们的一致支持。”   欧盟委员会2011年12月发布“2050能源路线图”,计划到2050年将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降低80%到95%。这次会议据此讨论了欧盟至2030年的能源政策,初步同意制定一个共同政策框架。
  • 欧盟将修订WEEE指令 扩大受限产品范围
    2010年2月18日,欧盟环境保护部通过立法草案,决议修正WEEE指令(报废电子电器设备的指令). 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将于下周对该指令进行讨论,最终在5月的欧洲议会上产生决议。   该草案把指令范围扩大至所有电气设备、大型工业设施的固定电器及光能电池。现有的WEEE指令虽然涵盖了RoHS指令(有害物质限制指令),但是环境委员会在草案中指出,WEEE指令和RoHS指令的管理目的和范围不同,一个健全的法令就应该把所有的电器和电子设备都纳入其中,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法令就应该不断修正其中的产品类别清单,这样才能更好适应技术的进步。   光电设备的豁免是基于他们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贡献,而且太阳能产业已承诺自愿回收85%的光伏组件。该草案建议,委员会应该监测这种自愿方式,并在2014年之前决定太阳能电池是否包含在指令范围之内。   决议草案还呼吁各会员国采取优先措施收集和循环利用含有消耗臭氧物质、氟化温室气体和水银灯管的冷却设备。草案还特别指出,虽然含汞灯越来越作为节能灯来销售,但它们是目前对环境和健康的最大威胁,应分开收集。
  • 欧盟拟修订供食用果汁和类似产品的指令
    2009年3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委员会指令草案,修订关于打算供人类食用的果汁和某些类似的产品的理事会指令2001/112/EC。并且对于果汁采用了最低白利糖度标准,使用该标准简化了对于列表中由浓缩物制成的18种果汁最低质量要求的测试。
  • 欧盟RoHS II指令影响评估研究涵盖服装和玩具产品
    2011年11月30日,欧委会曾宣布着手就关于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11/65/EU号指令(即RoHS II指令)进行影响评估工作。欧委会计划对RoHS II 指令开展广泛研究,以期扩大其范围,涵盖RoHS I及其修订案中未包括的新产品和产品类别。   根据该项新研究,指令涵盖的产品范围(列于新指令附录I中)将被扩大,覆盖以前未包括的更新产品类别。尽管根据未来的研究和公开磋商,指令的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但欧委会还是已经公布了一份最新产品范围草案。   该草案将多个新产品类别纳入了产品范围,如:   类别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将“具备些许电动功能的玩具”作为一个新产品类别纳入。   在该新类别项下的产品包括“会说话的泰迪熊”和“发光鞋”。   类别11—其它电气电子—将“电子功能服装”、“电源开关”、“电子手提箱”作为新产品类别纳入。   在该新类别项下的产品包括“加热保暖服装”和“水中发光救生衣”。   类别4—消费性设备—将“电子功能家具”作为新产品类别纳入。   在该新类别项下的产品包括“卧床”和“躺椅”。   类别1—大型家用电器—将“燃气炉”、“燃气灶”、“燃气加热器”作为新产品类别纳入。   在该新类别项下的产品包括使用燃气能源的“烤架”、“热水器”等。   该影响评估研究的范围还包括如何使符合RoHS受限物质限量标准变得更可行。受限物质限量要求阈值过于严格,特别是当应用于涂层物质和细小部件时,这也引发了一些忧虑。
  • 新欧盟WEEE指令将正式生效
    欧盟WEEE指令在经历近4年的漫长修订后终于将迎来正式公告。2012年6月7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的修订,预计不久后将在官方公报上正式生效。   欧盟2005年正式开始实施WEEE指令,是除ROHS、ErP等绿色壁垒之外的第三大绿色指令,要求所有电子电气设备生产商须自行承担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WEEE指令的修订可谓一波三折,早在2008年12月,欧盟委员会就启动了修订提案,直至2012年1月19日,欧洲议会才通过二读指令。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设定两个最高回收目标:指令生效后4年,欧盟成员国每年须收集投入到本国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的平均重量的45%的报废产品,指令生效后7年,各成员国的收集率要达到65%。二是扩大了产品范围,力争涵盖所有的电子电气设备,例如太阳能光伏板、含有臭氧消耗物质的设备以及含汞荧光灯,在本立法生效6年后,这些物质将必须被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三是提高电子电气设备(EEE)生命周期内所涉及的所有经营者(例如生产商、经销商和消费者)的环保责任,如规定了零售商的收集要求,在销售电子电气设备的零售商店至少400平方米范围内,或在其紧邻的区域,而零售商应负责免费收集终端用户产生的少量报废产品。   WEEE指令涉及大小家电、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电池、IT产品等电子电气产品及医用设备、玩具等相关上下游产业。此次修订是欧盟方面提高电子电气设备回收率的明确信号,将直接加大企业的售后成本压力,使整体成本至少抬高10%左右。欧盟WEEE指令的负面影响是个长期释放的过程,但检验检疫人员在走访中发现不少企业品质管理意识薄弱,对WEEE指令了解有余但应对不够,抗风险能力弱。   为在绿色环保壁垒不断升级的大潮中进一步拓宽出口渠道,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要把应对WEEE指令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尽早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首先,要做好深入“读懂”指令的这项前期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调整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原材料的采购、销售等环节 加强资金、技术、管理营销、产品结构和投资模式等方面的针对性投入,为绿色产品的生态设计和制造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其次,在进行电子电气设备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时应充分考虑并有助于其维修、升级、再利用、拆装和回收,建立最有效的处理、回收及循环再造技术体系,提高产品收集率。最后,加强对欧盟各国对其企业收集电子电气废弃物的费用安排的了解,研究并借鉴境外企业收集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的体系与具体做法,有实力的企业可制定海外回收战略,从安全性与经济性角度选择适合自己的回收率、再利用率和回收费用模式。
  • 美国加州发布灯具能效及有害物质减少法案
    2010年1月1日,《加州灯具能效及有害物质减少法案》的某些条款开始生效。该法律的主要规定以能效为重心,目标是截至2018年将加州室内住宅和公共设施照明能耗最少降低50%。考虑到特定重金属和其他有害物质的风险,加州现禁止制造商、零售商、经销商及在线销售商出售含有超出浓度限值的特定危险物的通用照明产品。作为其危险废物的组成部分,该法案要求制造商减少照明产品中的毒害等级,符合欧盟RoHS (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中已生效部分的规定。   自2010年1月1日起,该法案第10.02条规定:禁止加州销售有害物质含量超过欧盟(EU)RoHS 指令(2002/95/EC)指定浓度限制的通用照明产品。通用照明产品在该法案中定义为包括“提供室内住宅、室内商业以及室外使用的照明功能的灯具、灯泡、灯管或其他电子设备”   可包括:   1. 紧凑型荧光灯   2. 直(直线)式荧光灯   3. 白炽灯(包括卤素白炽灯)   4. 发光二极管(LED)   许多照明产品不属于“通用照明产品”,其中包括以下特殊照明   设施: 电器灯、黑光灯、捕虫灯、色灯、红外线、左旋螺纹灯、航海用导航灯、厂房灯、反射灯、耐用灯、防碎灯、信号服务灯、银碗灯、射灯、三光灯泡和耐震或耐振灯泡。亦不包括直径大于32毫米的高输出和极高输出线性荧光灯、预热线性荧光灯、高强度放电灯、长度大于9英寸的紧凑型荧光灯以及国家监管的通用型白炽灯。该法案也豁免为带有特殊需求个人提供特别照明的灯具。   该法案第 10.02条规定如下:   . 自2010年1月1日起,加利福尼亚州禁止以出售为目的的个人制造含有欧盟RoHS指令禁用有害物质含量的通用照明产品。   . 要求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的或供应用以销售的通用照明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根据   DTSC(有毒物质控制部门)文件提供技术文档以证明其通用照明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要求。   要求通用照明产品的制造商根据要求,向加利福尼亚州通用照明产品的销售商提供照明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证明书。该证明可列在集装箱或包装上。
  • 2009仪器信息网特别聚焦之“对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十大国外法规指令”
    1. EuP指令多项实施措施颁布,并扩展到间接用能产品   自2008年12月EuP指令(2005/32/EC)第一个实施措施——《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模式电能消耗的生态设计要求》颁布以来,欧盟在2009年又陆续颁布了8个实施措施,涉及简单机顶盒、非定向家用灯、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外部电源、电动机、循环器、电视机和家用制冷设备8类产品, EuP指令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2009年10月31日,欧盟公布了新的ErP 指令(2009/125/EC),该指令是在EuP指令的基础上将产品范围从直接用能产品扩展到间接用能产品,而原EuP指令的一些主要方法,如实施措施的确立方法、合格评定程序要求等则予以保留。   点评:EuP指令是欧盟关于用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指令,涉及除车辆以外的所有用能产品,自2005年颁布以来,在全球掀起了有关用能产品生态设计的绿色浪潮。随着ErP指令的颁布,产品范围又扩展至窗户、淋浴喷头等间接用能产品。在未来几年里,还会有计算机、影像设备等更多的ErP 指令实施措施颁布,同时对产品的能效要求也会不断提升,以实现欧盟减排的预期目标。ErP 指令势必对我国能源相关产品的出口造成相当的压力。   2.欧盟修订REACH法规   欧盟REACH法规是欧洲化学品监管的综合性基本法规,几乎覆盖了各行各业从原料到成品的各类产品。自2007年生效以来,欧盟一直在对其进行完善和修订。2009年REACH法规附件进行了多次修订和补充,主要包括对附件II(安全数据表的编写指南)、附件XI(调整附件VII至附件X规定的标准检测体制的通用规则)及附件XVII(制造、投放和使用的受限的物质、配制品及物品)的修订 2009年6月和12月分两批发布了30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将其中7种列于附件XIV(获得授权才可使用的候选清单物质)。   此外,2009年1月起生效的新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新CLP法规)作为欧盟与联合国GHS接轨的产物,也对相关企业符合REACH产生了深远影响。   点评:随着REACH法规的实施,违反REACH法规的产品(如含有石棉、偶氮染料超标等)被通报或实施召回,越来越多的货船被欧盟海关禁止入关,甚至多起案例是由于该批次货物未取得REACH预注册号或无法证明符合REACH法规引起的,禁止入关的原因还有诸如缺乏以该国文字列出的安全数据表(SDS)及支持性的文件。随着2009年11月30日最后一批“后预注册”的结束和2010年11月第一批正式注册日期的临近,不少企业将面临因为未符合REACH法规的注册要求而放弃欧盟市场的困境。因此我国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应当对欧盟这部化学品监管“基本法”予以持续的关注。   3.美国儿童产品安全要求进一步趋严   2009年,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一系列规定陆续开始实施,儿童玩具和儿童用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及BBP)和铅含量都采用了更严格的限量值。邻苯二甲酸酯是塑料中常用的增塑剂和软化剂,可溶于油脂而进入人体。近年来的研究显示,它是一种环境雌激素,对人类尤其是儿童具有生殖毒性,因此各国纷纷予以禁止或限制应用。   CPSIA第103部分要求,2009年8月14日起,所有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应在产品和包装上加贴溯源性标签或其他永久性的鉴别标签,以方便制造商和用户确定产品来源信息。8月14日,ASTM F 963-08标准成为强制性标准,所有出口到美国的玩具产品都必须符合该标准的要求。   双酚A是塑料行业的重要原料,常用于生产婴儿用聚碳酸酯(PC)奶瓶,近年来的研究显示,它可能对婴儿有生殖毒性,在婴儿奶瓶中禁用双酚A的趋势也愈加明显。2009年5月和6月,美国明尼苏达州和康涅狄格州相继禁止在部分儿童产品中使用双酚A,成为美国最先禁用双酚A的两个州。在联邦层面,已有众议员提出禁用双酚A的提案。   2009年10月1日,美国玩具工业协会(TIA)启动玩具安全认证(TSCP)工作,所有玩具制造商可以使用TIA的电子认证系统(ESC)对进口美国市场的玩具产品进行安全认证。   点评:珠三角地区是我国儿童产品生产的主要聚集地区,而美国则是我国儿童产品出口的最大市场,但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出口形势变得非常严峻。2009年1~8月,我国对美国出口玩具总计16.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7%。在此背景下,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又颁布了自其1973年成立以来最严厉的消费品保护法规——CPSIA。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订单减少与不断提高的技术门槛的双重压力,是我国儿童产品出口企业面临的一项重大考验。   4.欧盟发布WEEE/RoHS指令修订草案   欧盟于2008年12月发布了第一版的WEEE/RoHS指令修订草案后,受到业界的广泛讨论,因此欧盟在收集各方意见后,于 2009年9月3日发布了第二版修订草案。   此次WEEE指令修订进一步提高了各类电子电气产品的循环利用和再利用综合指标要求,这意味着企业在提高零部件回收利用比率和产品可回收设计等方面将增加更多的成本 此外还提出了统一欧盟境内生产者的注册和报告程序的规划,可能免去企业出口到欧盟不同国家需分别注册、报告的不便。   RoHS指令修订对我国出口影响最大的方面在于要求产品符合指令要求并加贴CE标志方能投放市场,制造商需进行严格的内部过程控制,并出具自我符合性声明。此外本次修订还引入了REACH法规的评估流程。   点评:欧盟WEEE/RoHS指令涉及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绝大部分的产品。2008年,我国对欧盟出口额约1/3来自电子电气类产品,其中广东省又占到全国机电类对欧出口贸易量的1/3。然而与产业规模之巨形成极大反差的是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的企业利润率普遍较低。本次WEEE/RoHS指令修订一旦通过,势必对全国机电企业出口造成重大影响。另外,欧盟环保立法在全球一向具有示范效应,美、日等其他国家后续均很可能以欧盟为参照进行相应立法,这将为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   5.欧盟禁止销售含富马酸二甲酯(DMF)产品   2009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富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DMF)的决定2009/251/EC,要求自2009年5月1日起,欧盟各成员国禁止将DMF含量超过0.1 ppm的消费品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 已投放或销售的含有DMF的产品应从市场上和消费者处回收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消费者上述产品可能产生的危害 欧盟成员国应立即向欧委会通报其所采取的措施。此次欧盟层面禁止DMF之前,法国、比利时和西班牙已于2009年初发布了DMF禁令。2009年1~11月,欧盟委员会非食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共通报中国产品DMF超标事件86宗,其中80宗为鞋类,4宗为沙发,玩具及帽子各一宗。   点评:DMF通常用作防霉防腐剂,由于具有毒性低、抑菌能力强、抑菌种类多、不受环境影响等特点,广泛用于皮革、鞋类、纺织品、竹木制品等的杀菌及防霉处理,此外还广泛应用于食品、粮食、饲料、化妆品、烟草等行业的防腐防霉及保鲜,但超量使用可能引起消费者皮肤过敏、皮疹或灼伤疼痛。皮革、鞋类和纺织品等都是我国出口欧盟的传统大宗商品,且普遍使用DMF进行防霉防腐处理,目前许多中小企业对欧盟DMF禁令缺乏了解,仍然使用DMF进行防霉处理商品,而禁令限量值非常严格,一旦使用,几乎必然超标,因此,可以预计一段时期内仍会出现多起鞋类产品的欧盟通报。建议企业及时了解欧盟相关信息,尽快改为使用更安全的防霉防腐剂,以免遭遇损失。   6.美国推进多项节能法规标准的制修订   2009年,在联邦层面,美国能源部发布了一系列的能源性能及测试标准,包括住宅用洗碗机、减湿器、烹饪产品以及商用洗衣机、通用荧光灯及白炽反射灯、冷冻瓶装或罐装饮料贩卖机的最低能效标准的最终规则(Final Rule),为这些产品制定了严格的能效准入要求。此外,美国还对电池充电器及外部电源、荧光灯镇流器、小型电动机、通用荧光灯及白炽灯、金属卤化物灯镇流器、住宅用暖气炉及锅炉的测试程序进行了修订,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测试程序中增加了产品待机能耗的测试程序,这反映了美国能源部对电器产品日益增长的待机能耗的关注。   在州层面,2009年8月,加州能源效率委员会(CEC)对《电器效率法规》也进行了重大修订,其中一个重大变化是增加了消费类音视频产品及充电器的能效标准。11月,CEC通过了美国第一个强制性电视机最低能效标准。   此外, “能源之星”在2009年新颁布了电视机、轻型商用暖通空调、地热热泵、商用电冰箱和冷柜、整体式LED灯5类产品的“能源之星”规范 生效了包括反射式屋顶产品、洗碗机、洗衣机、影像设备、音视频产品、计算机、显示器和机顶盒等13类产品的“能源之星”规范。“能源之星”是美国环保局于1992年启动的自??设备以及建筑节能,目前已有美国、加拿大、日本、台湾、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盟这7个国家(地区)参与,是美国最具影响力的节能计划。   点评:不同于欧盟先制订节能法律框架再制订实施措施与标准的节能战略,美国更多地是推动自愿性的能效性能与测试方法标准的制订工作,这些标准或者被法律引用,成为强制性标准 或者为业界广泛接受,市场认可度高,成为事实上的“强制性”标准。比如“能源之星”虽是自愿性的节能计划,然而1993年总统克林顿签署总统令,规定所有联邦政府机构必须采购“能源之星”标识产品,“能源之星”自此获得了极大成功,而且成为许多国家开展节能工作的榜样。因此,我国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自愿性标准在美国能效领域的地位,密切关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提高产品能效,跨跃美国节能市场准入门槛。   7.日本拟修订《化学物质审查法》   2009年7月30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厚生劳动省、环境省发布G/TBT/N/JPN/307号通报,对《化学物质审查法》进行修订。此次修订拟要求全氟辛烷磺酸(PFOS)等12种具有非生物降解性、高度生物蓄积性和长期毒性的物质必须在获得授权的前提下方可生产或进口,同时要求禁止进口使用了列为I类化学物质PFOS、四溴联苯醚或五溴联苯醚的部分产品。此次修订拟于2010年4月生效。   此外,日本政府为顺应国际对化学品的管理潮流,拟基于《化学物质审查法》制定类似于欧盟REACH法规的监管机制(被称为日本版“REACH”)。其中较重大的举措是将在日本销售和使用的物质的风险评估工作由政府转移至业界完成,同时还要求进口商和制造商每年向日本政府通报其物质的数量和毒理信息。   点评:1973年生效的《化学物质审查法》是世界上首部对化学物质在生产前制定事前审查制度的法律,主要从非生物降解性、高度生物蓄积性和长期毒性等几方面对物质进行事前审查。依据制造量(进口量)以及危害性将物质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监督物质,并进行针对性的监管机制。颁布至今,该法历经修订,目前已经基本涵盖了对多数化学物质的监管。此次拟对化审法的修订及日本版“REACH”法规的出台,体现了包含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对化学品监管的日趋完善,同时也体现出欧盟法规的强大辐射效应和扩散性。   8.欧盟玩具新指令颁布   2009年6月30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新的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全面取代了之前的88/378/EEC指令。新指令的条款由旧指令的16个增加到了57个,对玩具的定义也更加明确,并且将诸如溜冰鞋、儿童运动器材之类的儿童产品纳入到玩具的范畴中。新指令进一步明确了“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职责和义务,并新增了对进口商和分销商的义务要求,旨在通过整个供应链的合作来保证投放欧盟市场的玩具是安全的。新指令对化学性能、机械物理性能、电气性能和卫生性能提出了更严格的安全要求。玩具新指令设定了2至4年的过渡期,符合旧指令要求的产品在过渡期内仍可投放市场。此外,欧盟玩具协调标准EN 71系列和EN 62115也将于2至4年内进行修订。   点评:旧玩具指令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保证欧盟市场上的玩具安全和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经过20年的运作,已不可避免地显示一些不足。此次欧盟修订玩具指令,继承和发扬了欧盟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预防性原则,如风险评估、信息可追溯以及消费者知情等要求。新玩具指令的颁布,也标志着欧盟玩具安全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成熟。我国玩具企业有必要及时掌握新指令要求,提高产品性能,跨跃技术壁垒。   9.美国众议院通过《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   2009年7月30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H.R.2749),该法案对现行的《食品药品化妆品法》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进行了70年来最为重大的修定,其立法之严也是前所未有。该法案待参议院表决和总统签字后将会生效。   法案赋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国内食品供应商和供应链管理方面更大的权利。提高FDA的供应链追溯能力,增加工厂检查的频率,要求企业制定危机应对措施,授权FDA无需提供任何证据即可对进口食品实施单方面扣检,以及对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和仓储企业收取每年500美元的注册费用等。   点评:《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涉及领域广,波及层次深,,虽然尚未成为正式法律,但美国将采取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趋势非常明显,奥巴马总统也对该法案表示支持。法案一旦生效,将对我国除肉类、加工蛋制品和部分酒类以外的食品、饲料、宠物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陶瓷器皿等的输美贸易产生较大影响,相关企业应当高度关注FDA网站上的动态和政策调整,及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以免影响发货 并且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对计划,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检验检疫机构也应按照美国要求做好出口食品监管工作,尤其是出口食品的标签验证和审核工作。   10. LED照明产品的相关标准的制定已取得重要进展   2009年对于LED产业的发展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不仅各国都在积极启动促进LED产业发展的国家计划,而且国家标准化组织有关LED照明产品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了自镇流LED灯的性能规范,对自镇流LED灯的光通、寿命、色温、显色性等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鉴于LED辐射带来的危害性,IEC还公布了针对LED制造商的指南,要求制造商符合一定的UV限值,并针对不同等级的危害为消费者提出警告信息。此外,IEC有关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的制定工作也有了实质性进展,预计该标准将于2010年正式发布。   2009年10月1日,韩国发出了关于电气安全标准修订的G/TBT/N/KOR/234、235号通报,规定了对LED照明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为了使LED照明产品成为真正节能的绿色光源,欧盟、美国都在积极推动LED照明能效要求的制定工作。欧盟对非定向LED灯的强制性能效要求已于2009年9月正式生效,对定向LED灯的最低能效要求也将在近期出台。美国“能源之星”提出了整体式LED灯的能效规范,对整体式LED灯的光效、光通、色温、显色性等指标进行严格限定,预计从2010年8月31日起开始生效。   点评:LED照明是21世纪最具发展前景的产业之一,正在引发全球性照明光源的革命。这两年,我国LED照明产业的发展速度非常惊人,目前已成为全球LED照明产品的一个重要的生产基地和出口大国。欧美对LED产品强制性能效要求的出台,必将对相关产品出口企业带来较大影响。此外,企业还应该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各国对LED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及时掌握标准最新动态,适时调整以保障产品的顺利出口。
  • 最严玩具法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明年实施
    《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将于2011年7月20日正式实施   [提要]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月21日7时35分报道,被称为史上最严格、最苛刻玩具标准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将于2011年7月20日正式实施。《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对玩具的机械、物理和卫生性能要求都发生了变化,而最主要变化还体现在对化学性能的要求。在广东省社科院珠江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成建三看来,中国玩具企业在中端和低端产品上的市场竞争力还是很强。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月21日7时35分报道,被称为史上最严格、最苛刻玩具法规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将于一年后的7月20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欧盟27个成员国必须在明年1月20号前根据新指令修订国家法规,并于明年7月20号起推行该措施。作为玩具出口大国,中国的玩具企业做好迎接大考的准备了吗?   因《玩具总动员》闻名全球的牛仔警长胡迪和太空人巴斯光年又开始了新的冒险历程,《玩具总动员3》在一个月,魅力依然不减当年。中国生产的胡迪、巴斯玩具在欧洲也迎来了新的一轮热销。然而热销的背后,中国制造的玩具却将要面临一场来自欧盟的大考。欧盟即将祭出的史上最严厉玩具法规,就如同悬在中国玩具厂商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他们感到了不可承受之重。深圳市宝德玩具厂厂长薛小伟正是众多担忧者之一:   这个过渡期的过程里面呢,它的检测的要求,检测的标准,检测的方式还是不确定性,还是要在这段时间里面不断地收集资料,你不是说有一个指令给你,你马上就可以执行,还是不断地变化,那你要不断地适应,这是比较难的。   让众多如薛小伟一般的玩具厂商大感头痛的欧盟新玩具标准究竟有哪些变化呢?记者从多方了解到,《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对玩具的机械、物理和卫生性能要求都发生了变化,而最主要变化还体现在对化学性能的要求。包括在制作玩具过程中广泛使用的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15种物质被高关注,特定重金属的限制也由8种增加为19种,首次禁止玩具中使用66种过敏性香味剂,其中55种禁用,11种含量超过0.01%时需标识。如此详尽细致的规定,让中国玩具厂商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从我们的角度来感觉,第一个就是说对玩具业信心受了很大的影响,而且有些指令我们觉得包含了一种苛刻性和一些不确定性,第二个影响是因为它已经强调第三方的检测,成本会大幅度飙升,第三个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制造商的责任和风险非常大。   调查显示,面对这种变化,我国众多的玩具企业中只有一小部分能都达标,勉强拥有继续生存的空间,大量的小企业经过大浪淘沙,被远远甩在市场的后面。广东省社科院珠江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成建三就直言不讳地预言了这部分企业的后果:   这个里面可能有一部分企业,他们生产条件或者说他们生产的能力达不到欧洲的这个出口标准,或者说要达到的话,它要进行整个设备或人员各个方面的升级,它现在如果没有这个能力的话,它现在就会退出这个市场。   即使对尚有生存资格的玩具企业来说,陡然上升的成本也会进一步挤压利润空间,而多项原材料禁用意味着玩具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大涨 企业检测能力大都无法满足要求,这也就增加了检测成本,除此之外为了满足要求人力成本和生产设备成本也必升无疑,面对如此多的不确定因素,中国企业该如何面对?   大多数厂商认为新规推出自己的生产成本会增加至少20%。欧洲的玩具市场毕竟有限,如果其他市场跟进推出新规,其影响力将更为广泛,薛小伟:往往所谓这些政策要求都是起始于欧盟,都是由他们提出来为主,那么它提出来以后,立法执行之后很多国家都会跟随,所以它的影响就在这里。   但是在广东省社科院珠江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成建三看来,中国玩具企业在中端和低端产品上的市场竞争力还是很强。如果欧盟将这个标准提的太高,太难达到,那么对欧美的消费者来说也不是一个好消息:   如果它把这个门槛做的太高的话,中国做不了这个产品的话,其他国家来做这个产品现在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所以它如果提高太高的话,一部分企业会提价,这个对欧盟也好,美国也好,对他们的消费者来说,这又增加了他们的一个负担,这个东西对它来说也是一个双刃剑。   问题的关键不仅于此。虽然胡迪警长和太空人巴斯光年都有可能是中国制造,但他们并不拥有一颗中国心。我们的厂家大多数是贴牌加工,没有自己的品牌、设计和技术。正因如此,多数企业对行将到来的新规持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真正认真考虑将来出路的玩具企业老板并不多。正如一位从事外贸生产的玩具企业老板所说的,“没关心这个新标准呀,我们都是别人叫做什么就做什么。”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怎样改变,似乎成为摆在中国玩具行业面前的一道难题。在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处长张少杰看来,主动出击至少比被动挨打要强:   我们的玩具企业应该高度重视玩具的质量安全,牢固树立法律法规及标准意识,而不仅仅按照采购商的要求、或者进口商的要求组织生产。   中国的玩具企业生产了全世界70%的玩具,在商务部研究所研究员梅育新看来,加强自主品牌的建设固然重要,但是光靠国内市场是消化不了巨大产量的。因此,我国的玩具企业还是要坚持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 欧盟ERP指令各项实施措施最新动态
    欧盟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rP指令,2009/125/EC)下针对具体产品的实施措施进展如下:   1、电子产品的网络待机   2011年9月举行的咨询论坛就提议的实施措施工作文件展开了讨论。提议的实施措施草案将修订现行法规并对大部分具有网络功能的家用产品产生影响。草案根据重新激活时间将应用分为两种网络可用性水平:重新激活时间小于1秒时,为高网络可用性(HiNA) 重新激活时间大于等于1秒时,为低网络可用性(LoNA)。工作文件提议将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HiNA的功耗要求设定为12 W,LoNA的功耗要求设定为4 W 第二阶段(2014年1月1日)HiNA功耗限值为8 W,LoNA功耗限值为2 W。   2、家用定向灯   家用定向灯、LED灯和卤素灯的实施措施正在制定中。在2011年9月举行的咨询论坛上分发了一份工作文件,最终条例草案预计于2012年出台。   3、电视机   电视机实施条例(EC) No 642/2009第二阶段待机功耗要求已于2011年8月生效。要求电视机重新激活的待机功耗不超过0.5 W,信息与状态显示的待机功耗不超过1 W。此外,关机模式功耗应不超过0.3 W,除非电视机有一个易视开关,使电视机在关机后的功耗不超过0.01 W 电视机在任何其他关机模式条件下的功耗不应超过0.5 W。2011年5月,欧盟委员会还颁布了该条例的指引文件。   4、其他产品   计算机与显示器:等待法规最终草案的出台,仍然在豁免、图形卡与睡眠模式的能效限ri"   机顶盒:简单机顶盒实施条例(EC) No 107/2009第二阶段要求将于2012年2月生效(待机功耗为0.5 W) 复杂机顶盒2009年曾提交自愿性协议(VA),但未获得欧盟委员会的批准,2011年9月又发布了3.0版VA,预计该协议会于2012年获得欧盟委员会的通过。   影像设备:2011年2月15日,发布了3.5版自愿性行业协议。   声音与影像设备(DVD机、投影仪、游戏机):已完成预研,第1份工作文件预计于2012年出台。   电源:外部电源实施条例(EC) No 278/2009第二阶段要求于2011年4月生效 2009年由手机行业发起的自愿性协议旨在推动统一的充电系统 不间断电源(UPS)的预研工作即将启动。   真空吸尘器:2011年7月发布新的工作文件,并于9月进行了讨论。   锅炉和热水器:2011年5月和2010年6月分别向咨询论坛提交了锅炉和热水器进一步的工作文件实施措施草案,预计实施措施将于2012年中确定。   家用洗衣机和洗碗机:第一阶段生态设计要求于2011年12月开始实施   家用咖啡机:已完成预备性研究,2011年12月16日举行咨询论坛并分发工作文件。   家用非定向灯:禁止60 W白炽灯的规定于2011年9月生效。   电动机:2012年对于电动机实施条例(EC) No 640/2009进行修订,涵盖特殊电动机的预研将要启动。   水泵:对于标准水泵的生态设计条例正在讨论中,最终草案即将出台。用于废水、游泳池、喷泉和水族馆的水泵预研工作即将启动。   商用冰箱:超市冰箱的生态设计条例草案正在讨论但暂时搁置了 有关自动售货机的工作文件预计于2012年出台 服务冰柜、冷水机组、冷藏库、远程冷凝机组的预研工作已经完成,咨询论坛将于2012年1月19日举行。   专业洗衣机和干衣机:预研完成。   变压器:预研完成,第一次咨询论坛计划于2012年2月举行。   工业及实验室用火炉:正在进行预研。   机床:正在进行预研。   第三产业空调及通风系统:正在进行预研。
  • “中国企业应对欧盟PFOS指令”研讨会在山东青岛召开
    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的“中国企业应对欧盟PFOS指令”研讨会,7月17日至18日在山东青岛召开。来自全国纺织和造纸企业、技术监督机构、科研院所、纤检机构等单位的30多位代表参加。与会代表就我国出口产品生产企业面临的形势及应采取的对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   继偶氮染料禁令之后,欧盟又于6月27日正式开始实施一项PFOS(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指令。指令规定,欧盟市场上销售以PFOS为构成物质或要素的若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005%的将不得销售 而在成品和半成品中使用PFOS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1%,则成品、半成品及零部件也将被列入禁售范围。这标志着欧盟已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   据介绍,PFOS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它具有疏水疏油的特性,用途广泛。PFOS可以通过呼吸和食用被生物体摄取,其大量与血浆蛋白结合存在于血液中,其余则蓄积在动物的肝脏组织和肌肉组织中。动物实验表明,每公斤动物体重有2毫克的PFOS含量就可导致死亡。   作为20世纪最重要的化工产品之一,氟化有机物被广泛用于纺织品、皮革、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处理剂 由于其化学性质非常稳定,被作为中间体用于生产涂料、泡沫灭火剂、地板上光剂、农药和杀白蚁药剂等。此外,还被使用于油漆添加剂、黏合剂、医药产品、阻燃剂、杀虫剂等,包括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纸质食品包装材料和不粘锅等近千种产品。   据权威机构调查,此次欧盟PFOS指令涉及范围非常广,对我国许多出口企业将产生较大的影响。首先受到影响的是纺织、皮革、造纸、包装等产品出口企业。但目前的状况是,我国的大多数出口企业对PFOS指令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对自己产品中是否含有PFOS成分都不清楚。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已有替代品,但我国国内尚未研发出能完全符合欧盟对PFOS控制标准的纺织用助剂。   针对欧盟PFOS指令对我国出口企业带来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参与研讨会的代表建议,有实力的科研单位及相关产业的大企业应加快PFOS替用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的升级改造,提高产品的环保要求,以应对欧盟限用PFOS及其衍生物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中小企业应合理选择供应商,将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企业作为长期供应商。同时应尽快与欧洲进口商沟通,加紧替代产品的选择试验和应用,以减少指令实施带来的不利影响。
  • 国际知名认证机构DEKRA在沪开设能效与性能测试实验室
    上海、荷兰阿纳姆和德国斯图加特2012年2月29日电 /美通社亚洲/ --DEKRA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在上海建成能效与性能测试中心。该测试中心坐落于上海市北高新科技园,占地面积达1200平方米, 测试中心 配备 了 专业 测试 设备,可依照不同国际标准检测 各类 家用电器 ( 如吸尘器、电熨斗、咖啡壶、IT ) 和音频/视频产品。   当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将能源效率要求纳入其标准法规,通过性能要求和能源标贴对产品加以规范,尤其是针对大型家电和照明产品。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EE 近期也推出了新3E 测试与认证项目。   DEKRA 是亚洲首家 CB 测试实验室(CBTL),即首家有资质出具能效 CB 测试报告的检测机构。DEKRA 认证集团执行董事 Bert Zoetbrood 表示:“一份 CB 测试报告加上一份测试结果声明,能够为制造商证明其产品符合欧洲能源标签指令或 ERP 规范等相应法规,”Zoetbrood 先生进一步表示:“能源效率测试可作为一项独立的服务,也可根据IECEE CB体系,与传统的安全测试和认证相结合。”   DEKRA 位于上海照明实验室已获得 NVLAP 认证(NVLAP代码200964-0),用于检测节能照明产品,并拥有两台目前最先进的镜面测角计,不久实验室将引进第三台,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关于DEKRA:   DEKRA SE 是一家世界领先的专业组织。公司目前的业务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逾28,000名员工致力于确保长期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DEKRA 的“汽车”、“工业”和“人事”三大部门为车辆检查、专业评估、国际索赔管理、咨询、工业测试、产品测试、认证、环境保护、资质、临时工作以及外派和新就业领域提供专业创新服务。2010年,DEKRA 销售总额约达20亿欧元。   所有由前 KEMA Quality 进行测试、检查、审计和认证现均已成为 DEKRA 认证集团的旗下业务。这也适用于所有安全、合规和认证标志,如 KEMA-KEUR。
  • 欧盟PFOS指令已实施 纺织企业出口再遇“绿色壁垒”
    就在国内企业为WEEE、RoHS指令挠头,对EUP指令茫然之际,今日起实施的一道新的“绿色壁垒”再次摆到了国内出口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面前。   欧盟限制使用PFOS(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指令已于6月27日开始正式实施。近日,已有多个省市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贸出口企业发出了此项紧急风险预警:限令实施后,将在很大范围内对我国多个产品,特别是纺织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   “绿色壁垒”不断 何为PFOS?   PFOS指令是欧盟继WEEE和ROHS之后,设下的又一道涉及面较广的“绿色壁垒”。2006年10月24日,欧盟议会正式通过决议,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若等于或超过0.005%的将不得销售 等于或超过0.1%的,其成品、半成品及零件也将被列入禁售范围,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该禁令的过渡期为18个月,于今年6月27日正式实施。此外,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地区也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规,禁止该物质在某些领域的使用。   PFOS是“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简称,是一种用途十分广泛的化学物,又称C8。因其同时具备疏油、疏水等特性,被广泛用于生产纺织品、皮革制品、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处理剂。还由于其化学性质非常稳定,被作为中间体用于生产涂料、泡沫灭火剂、地板上光剂、农药和灭白蚁药剂等。此外,还广泛地被使用在合成洗涤剂、义齿洗涤剂、洗发香波及其他表面活性剂产品等日用化学品中,以及大量用于纸张表面处理和器皿生产过程,包括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纸制食品包装材料和不粘锅等近千种产品。   PFOS也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可以通过呼吸和食用被生物体摄取,被普遍认为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持久累积性毒物。   PFOS指令的影响:出口成本再增 企业雪上加霜   禁令生效后,PFOS类产品的使用和市场投放将受到限制。据了解,直接受到PFOS指令影响的包括纺织品、皮革、造纸、包装、印染助剂、化妆品等制造领域,尤其在纺织业中存在范围最广。任何需要印染以及后整理的纺织品都需经过前处理洗涤,另外,如抗紫外线、抗菌等功能性后整理所使用的助剂也含有PFOS。   纺织品服装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欧盟是主要出口市场。禁令实施在即,由于我国还没有研发出能完全符合欧盟对PFOS控制标准的纺织用助剂,因此纺织等轻工行业将面临艰巨的挑战。为了满足PFOS禁令标准要求,纺织品生产企业须使用环保型纺织助剂,其生产成本必然有所增加。同时,纺织品生产企业还需支付必要的检测费用,这对疲于应对欧盟纺织品特保限制、欧盟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质检测、人民币升值及出口退税调整下降等不利因素的纺织品生产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曾于2007年年初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局和广大企业关注这一指令,各地检验检疫局也对此项指令进行了宣传。然而调查显示,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对PFOS指令尚未引起足够关注,甚至对自己产品中是否含有PFOS成分都不清楚,而限令一旦实施,这些企业必将在对外贸易中遭受损失。   近几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通过设定严格的环保指标等来提升进口商品的进入门槛,这已成为未来出口企业必须面对的一个大国际背景。国内企业虽对此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在人民币升值及出口退税调整下降等不利因素下,层出不穷的WEEE、RoHS、欧盟纺织品特保限制、欧盟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质检测等指令,实在令国内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业内人士分析,为了满足PFOS禁令标准要求,纺织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环保型纺织助剂,其生产成本必然有所增加,同时纺织品生产企业还需支付必要的检测费用。这对于纺织品生产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应对之策及其建议   质检部门加强宣传。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应广作宣传,让相关企业了解限令要求,同时也应制定相适应的产品标准和快速检测方法,帮助广大企业把好源头检测关,较好地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广东检验检疫局提醒,各相关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警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有实力的纺织大企业可加快PFOS替用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的升级改造,提高产品的环保要求,以应对将来限用PFOS及其衍生物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相关企业积极应对。相关出口企业应尽快与欧洲进口商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加紧替代产品的选择、试验和应用,以减少指令实施带来的损失。同时,出口企业应在信息收集、生产环节管理、相关标准制订等方面多下工夫,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企业自身还要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在生产过程中既要注重材料的选择,保证产品质量,更要增强环保和健康意识,更新观念,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适应市场变化。注意收集相关信息,根据最新信息调整生产模式。
  • 欧盟ROHS指令将新增四项限制,赛默飞推出RoHS全面解决方案
    近日,在历经近8年的有限评估和考察后,欧盟拟将邻苯二甲酸酯等4种物质纳入到RoHS指令附件II中,成为新的受限物质。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能提供业界最完整的“RoHS指令受限物质检测解决方案”。针对邻苯二甲酸酯、PBDEs、铅、镉、汞、六价铬等等提供了赛默飞独特的产品及解决方案。RoHS指令即《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目前,RoHS指令限制使用并开展检测的项目有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6种,限值为1000ppm(其中镉为100ppm)。而在经历8年之久的后续优先评估和考察后,此次欧盟拟决定将六溴环十二烷(HBCDD)、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4种物质也正式纳入受限物质范畴,加上之前已有的6种物质,RoHS受限物质或将达10种。根据欧盟管制有害物质的限制指令(RoHS),要各生产厂商从2006年7月1日起销售到欧盟市场的产品去除六种有毒物质,中国、日本、美国的部分州也都有相似的法规生效。这些法规需要厂家进行及时、准确和合法的材料资料的收集和声明。它会影响到从工程设计, 器件采购,生产质量检验到市场和销售的各个方面,那么,处于全球市场激烈竞争中的厂商,建置一个绿色环境解决方案是必须的。赛默飞针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有成熟的气相色谱、气质联用,液相色谱检测方案,气质联用可对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进行快速定性和定量;对于铅、镉、汞,赛默飞的原子光谱、ICP/ICPMS可提供最灵敏最可靠的检测结果,Thermo Scientific? iCAP? 7400 ICP-OES预先加载ICP-OES模板确保了最优化的样品分析,无需方法开发即可符合RoHS指令限制的铅、镉、汞、六价铬的分析。除此之外,轴向等离子观察具有对RoHS中所涵盖的有毒金属低的检出限;IC-ICPMS的联用更是能完美的解决铬的价态(三价铬、六价铬)检测问题。面对全球激烈的市场竞争,赛默飞能一站式的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及优质的解决方案。相关应用资料下载: MSMS对PBBs和PBDEs进行确认和定量 采用GCMS快速、灵敏、可靠的分析PBDEs GC-FID法测定饮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 GCMS法测定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 GC-MS法测定烟用白乳胶中的15种邻苯二甲酸酯 HPLC-UV法测定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残留量 超高效液相色谱 - 紫外检测法测定饮用水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 ASE快速溶剂萃取仪从固体和液体基质中提取邻苯二甲酸酯 塑料中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解决方案 IC-ICP-MS 使用ICP-MS检测隐形眼镜溶液中的汞总含量及形态 离子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检测尿样中的三价铬和六价铬 使用Thermo Scientific iCAP 7400 ICP-OES测定钢与合金中的痕量元素,确保符合WEEE-RoHS国际标准 使用Thermo Scientific iCAP 7400 ICP-OES测定钢与合金中的痕量元素 使用阴离子交换色谱法与iCAP Q ICPMS联用分析饮用水中铬(III)及铬(VI)形态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员工约50,000人。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 Life Technologies、 Fisher Scientific 和 Unity? Lab Services四个首要品牌,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已超过30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超过3800名。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广州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www.thermofisher.cn。
  • 欧盟出台WEEE指令指引草案
    7月,欧盟《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指令》常见问题草案出台,该草案由欧洲委员会环境总署出版,旨在协助营运商理解第2012/19/EU号《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指令》(WEEE指令)的要求。   该常见问题草案主要有5大说明:   一是WEEE指令修订版并无明文规定设于非欧盟国家的遥距销售商有责任在其销售产品的欧盟国家委任一名授权代表。不过,根据指令,他们被归类为“生产商”,因此必须在他们销售电器和电子产品的欧盟国家注册。常见问题草案指出,欧盟成员国可以在国家法例中订立条文,借此确保并非设于欧盟的遥距销售商,采取适当措施以遵守该成员国的国家法例。生产商可以把责任转嫁予他们委任的授权代表。   二是由2012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日这段过渡期内,指令修订版将涵盖附件一所列的电器及电子设备类别,基本上是所有受旧WEEE指令监管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唯光伏板例外,这类产品已被加入指令监管范围内,即时生效。   三是2018年8月15日后,指令修订版将涵盖所有类别的电器及电子设备,只有少数产品例外,包括太空设备、大型固定装置、钨丝灯泡及某些医疗仪器。常见问题草案澄清,同样10类原本受旧WEEE指令监管的产品,其回收目标及汇报责任仍然有效,直至前述日期为止。   四是照明设备方面。凡没有明文排除在监管范围以外的照明产品类别,即不同类别的灯具及发光体,一律落入新WEEE指令监管范围。WEEE指令常见问题草案并提及,特定产品如消耗品、部件、打印机油墨盒及逆变器等,是否落入新WEEE指令监管范围。草案表示,将视产品的类别或性质而定。   五是说明了零售商的责任。当顾客向零售商购入一件和旧有产品相若的新产品,该零售商便有责任接收该顾客丢弃的旧有产品。零售店若设有至少400平方米的电器及电子产品销售区,便须于店内或店旁设置免费回收处,接收消费者交回的小型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外部尺寸不超过25厘米),而消费者并无义务向该店购买同等产品。生产商可以设立及营运个别或集体回收制度,回收来自私人住户的废旧电器和电子设备。指令修订版的另一个重点是成员国在“生产商负责”的原则下,每年须达到的回收目标。由2016年起,这些目标将大幅提高。   常见问题草案属于指引文件,并无法律约束力,委员会可因需要更新文件内容。
  • 欧盟WEEE指令修订案即将出台
    2012年1月19日,欧洲议会二读投票通过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即WEEE指令,欧盟两大绿色指令之一)修订案。与2011年2月3日一读投票通过的较为严格的收集目标相比,二读对收集目标的实现给予了较为充裕的过渡期。二读通过的收集目标为:指令生效4年后,每年收集到的WEEE总量最少占前三年市场上销售的EEE总量平均值的45%。指令生效7年后,每年收集到的WEEE总量要达到市场上前三年销售EEE总量平均值的65%,或是该区域产生的WEEE总量的85%,这2个收集目标可以任选。二读通过的最高收集目标的实施时间比一读推迟了最少3年。此外,二读对收集情况的审查时间由每五年改为每三年。   欧盟对WEEE指令的修订提案可谓一波三折。虽然早在2008年,欧盟便提出WEEE指令的修订提案,但是由于欧洲议会成员对其意见分歧、争议颇多,因此修订一再改进、讨论。直至今日,WEEE指令修订案尚未通过。虽然欧洲议会尚没有敲定最后文本,但是作为另外一项欧盟绿色指令RoHS指令修订案就是在去年二读投票通过后不久正式生效的,因此WEEE指令修订案有望于今年正式生效。深圳是一个外贸依存度非常高的城市,且电子电气产品又是深圳出口的主导产品之一,其受出口目标市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较大,因此WEEE指令修订案一旦正式出台,势必对深圳的电子电气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即将正式生效的WEEE指令修订案意味着整个欧盟对电子废弃物更严格的控制和更有力的环境保护。来自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的专家提醒业界,虽然此次的二读,提出的最高收集目标的实施日期较一读推迟了3年,且提供了2个最高收集目标供选择,但业界仍不能掉以轻心,而应抓住这一机遇,改善产品的生态设计、提高收集率。WEEE指令的修订趋势向业界发出明确信号:对电子废弃物应提高回收水平,与其对立法进程消极观望,不如及早应对这项即将生效的更为严格的绿色壁垒。
  • 新玩具指令下的协调标准EN 71-2:2011
    2011年7月21日,新欧盟玩具指令2009/48/EC生效,为表明符合指令,需用其下的协调标准。就在同日,2011年7月21日,EN 71-2:2011玩具易燃性标准成为新欧盟玩具指令2009/48/EC下的协调标准。此标准现在起可以采用表明符合新玩具指令2009/48/EC的规定。   EN 71-2:2011的主要变化   • 材料具有类似的功能:更多关于特定玩具适用性要求的说明。最严格的要求适用于拟戴在头部、由毛发、绒毛或具有类似功能的的材料制成的玩具。基于“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 有许多种解释,详细的新定义被引入。“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现被定义为“像头发一样具有滑动的能力,能密切贴合头部,当头旋转后停止时能继续转动”。任何朝上的头饰,像印度羽毛,不属于这一类。   • 易燃液体:包括了易燃液体的清晰定义。易燃液体=燃点≥ 23° C 及≤ 60° C 的液体。   • 表面闪燃:表面闪燃的测试条件已被详细说明。   • 测试方法:详细阐明测试方法。
  • 欧盟新指令提高陶瓷铅、镉限量标准
    欧盟修订的《关于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的性能标准与合格声明》从2006年5月20日起试行。 新指令对仪器分析方法检出的铅和镉的限量标准由原来的4.0毫克/升、0.3毫克/升,修订为0.2毫克/升、0.2毫克/升,从而提高了此类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 近日,欧盟委员会对《关于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的性能标准与合格声明》这一指令进行修订。新指令指出,从2006年5月20日起,允许符合该指令的瓷器制品使用和进行贸易;从2007年5月20日起,不符合该指令的瓷器制品将禁止生产和进口。新指令增补了在欧盟范围内生产和销售的可能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必须附有由生产商和销售商提供的书面声明。另外,新指令对仪器分析方法检出的铅和镉的限量标准由原来的4.0毫克!升、0.3毫克!升,修订为0.2毫克0升、0.2毫克!升,从而提高了此类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限量标准的修订,对我国陶瓷产品出口,甚至对我国整个陶瓷产业,将带来严峻挑战。 限量标准不只影响对欧出口 专家认为,欧盟对我国陶瓷产品限量标准的修改,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国陶瓷产品大量销往欧洲,导致欧洲市场对我国陶瓷产品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来阻止中国陶瓷产品的大量进入。这样会使得我国陶瓷产品因不能顺利进入欧洲市场,转向美国等市场,从而可能导致美国等市场对我国陶瓷产品采取措施。因此,欧盟修改限量标准,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使得美国及亚洲、非洲市场的陶瓷限量标准更为严格。 面对增高的出口门槛,业内人士对我国陶瓷产品的出口表现出明显的担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日用陶瓷专家告诉记者,我国大部分陶瓷产品属于低档产品,产量大,附加值低。如果短时间内产品销量骤降,企业将陷入严重亏损乃至破产的境地。 在陶瓷产业重要基地之一的淄博,据淄博检验检疫局对2005年淄博市出口必须检测的陶瓷产品情况的统计,如果按照欧洲新的标准,将有95%%的产品不能进入欧盟市场。而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10月份公布的对日用陶瓷产品质量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广东、广西等十省区市56家企业生产的5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1%%。抽查发现,有6种产品铅溶出量严重超标,最高为国家标准规定的24.98倍;其中一种产品镉溶出量也超标。而欧盟新的限量标准主要就是针对铅和镉的溶出量,我国陶瓷企业如果不尽快提高产品质量,陶瓷出口将面临的巨大冲击不言而喻。 技术与检验面临新挑战记者了解到,铅、镉溶出量超标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在困扰着陶瓷行业,至今仍没有好的解决办法。虽然市场上出现了无铅、镉颜料,但只是部分颜色能够实现,对于大红颜色等,仍旧没有很理想的产品可以替代铅、镉颜料。可以说未来几年,这一技术难题得不到攻破,中国陶瓷出口企业将面临严重的困难。 另据介绍,欧盟的限量指令也将对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发起挑战。首先,我国陶瓷企业的认证工作必须重新进行。原来通过认证的企业,需要根据新的技术要求全部重新考核,考核的难度将远大于已往。对企业的检验监管模式,也将从原来的粗放式改变为更加严格的全程控制监管模式。而对陶瓷企业的全程控制,其技术难度非常之大,到目前为止仍无法到位。其次,我国的实验室检测也必须再提高一个档次。 限量标准从原来的ppm级提高到ppb级,使得实验室工作必须与之齐头并进。比如,原来仅需要原子吸收就可以做到的检测,必须改为石墨炉检测。这将大大提高检测成本,降低检测速度。 而从消费者角度看,随着人们对食品等产品对人体危害严重程度的认识不断加强,人们对陶瓷产品中铅、镉元素的危害认识更加深入,严格陶瓷产品铅、镉元素的限量也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因此,专家认为,从产品本身彻底解决铅、镉溶出量问题,才是关键。为有效应对此次欧盟新陶瓷铅、镉限量,企业应加快研究对策,努力把陶瓷铅、镉溶出量降下来,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快对检测方法的研究,尽快建立起新的检验监管体系,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我国陶瓷产品持续、稳定出口。
  • RoHS指令修订版2011/65/EU已公布
    关于电子电气设备(EEE)中限用有害物质的欧盟指令(RoHS指令2011/65/EU)已完成修订并于2011年7月1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已公布。最新修订指令自2011年7月21日起生效。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将新指令转换成国内法,并从2013年1月2日起开始实施。原指令2002/95/EC自2013年1月3日起废止。   修订后的指令结合了原指令2002/95/EC的修正案,尤其是列在附件III和附件IV中限制豁免的具体应用。此外,新指令中还增加了一系列定义,以阐明其应用范围、符合EEE的程序、及规范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责任等问题。   与原指令相比,新指令主要变更如下:   -未被包含在原有十类电子电气产品废弃物(WEEE)中的其它电子电气设备(EEE),现已被新指令涵盖并列入附录I中,这意味着RoHS指令的涵盖范围几乎延伸至所有电子电气产品(EEE)   -投放到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EEE),包括电缆、备用零部件、其循环使用部件、功能更新或容量升级等,均质材料中受限制的有害物质含量不应超过最大限度   -制造商应拟定技术文件,并执行内部品质管控程序,以确保生产的稳定性   -制造商应提供符合欧盟要求的申明,以此证明其电子电气产品符合相关的要求   -对于受该指令管制的电子电气产品,应在产品上注明以下信息:   CE标示   类型、批次或序列号或可识别的其它元素   姓名、注册商标名称、制造商地址   修订指令还提出:   -原指令2002/95/EC中未涉及的设备,且不符合新指令的,可以继续在市场上投放直至2019年7月22日   -以下产品投放市场时,其六种有害物质的限制应按规定日期执行:   医疗器材及监控设备 自2014年7月22日起执行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 自2016年7月22日起执行   工业监控设备 自2017年7月22日起执行
  • 欧盟关于指令2010/30/EU的补充草案
    近日,欧盟向WTO秘书处通报了补充指令2010/30/EU中关于固体燃料锅炉及带辅助加热器、温度控制器和太阳能装置的成套固体燃料锅炉能源标签的要求(G/TBT/N/EU/119)。   该草案对固体燃料锅炉及带辅助装置的成套固体燃料锅炉能源标签要求及其产品信息做出了规定。草案是基于利益相关方进行的技术、环境和经济研究的结果而制定的。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 2013年10月,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该法规将于2015年9月实施)。
  •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培训在广东东莞举行
    本报讯 6月2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承办的全国出口玩具企业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培训在广东东莞举行。全国1500多家玩具生产企业的2100多名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今年7月20日,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即将全面实施。与之前实施了20年之久的《玩具安全指令》相比,新指令对产品定义、安全性能要求、产品合格评定、责任相关方的责权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显著的修改,指令中的条款由原来的16条增至57条,使其成为国际上要求最为严苛的玩具安全技术法规。新指令在玩具机械物理性能、电性能、化学性能、卫生要求等方面均增加了大量新规定。尤其在化学安全方面,迁移元素限制由以前的8种元素增加到19种,部分迁移元素的限量大幅降低,从ppm级降到了ppb级 首次禁用亚硝胺类化合物(约300余种)和致癌、致基因突变、影响生育CMR类物质(目前已知1300多种)。   培训会上,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进行全面解读,讲解了包括化学安全部分、物理机械及电安全部分、技术档案文件三大部分的内容要求以及应对措施,同时还邀请一家企业代表介绍应对经验。与会专家与参会企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沟通与交流,取得了良好效果。
  • 欧盟公布新的玩具指令将于明年7月开始实施
    现行的欧盟玩具指令88/378/EEC实施至今有20多年的时间,在过去的20年中,玩具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现行的指令已不能全面涵盖玩具的安全问题。由于消费者对玩具安全的日益关注,欧盟于2009年6月发布了新的玩具指令2009/48/EC,旨在解决新的安全问题,并加强执法。新的玩具指令将于2011年7月开始生效,届时现行的指令88/378/EEC将作废。新的化学要求将于2013年7月开始生效。   新的19项受限制元素迁移限值   玩具应符合欧盟REACH法规   对CMR类物质(致癌、诱导有机体突变或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的物质)的禁令   55种致敏性芳香物质不能用于玩具,仅允许技术上无法避免的含量在100 ppm (百万分之)以下的痕量存在   化妆品玩具应符合指令76/768/EEC的要求   如果玩具含有76/768/EEC附件II中列举的11种致敏性芳香物质,当含量超过重量的0.01%,应在玩具上注明   食品中的玩具必须有独立包装   玩具不得牢固地粘附于食品   有关发声玩具的新规定   有关警告和标签的新规定   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与嘴部接触的玩具中不得含有亚硝胺(Nitrosamines)和亚硝基胺(nitrosatable)物质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必须被设计和制作为可以清洁的(详见下文)。   其它要求还有EC合格声明,根据第18条进行安全评估,以及制造流程的生产控制等。   供 36 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清洁要求: 在新玩具指令中,有一项针对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所有玩具的新要求,即从2011年7月20日起,所有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必须被设计和制作为可以清洁的。依照这一规定,纺织品制作的玩具必须是可以洗涤的,除非玩具含有浸泡后可能被损坏的机械装置。同时,玩具在依照法规和生产商的指南清洗后,仍须满足安全要求。   除纺织品玩具必须是可以清洗的之外(除非当中含有被浸泡清洗后可能损坏的机械装置),其它玩具的清洁方式并没有限定。   欧洲委员会发布的指引将纺织品玩具定义为:“完全由纺织品制成的玩具,除玩具内部的材料,以及外部缝着/粘着的小构件或装饰品(如眼睛和鼻子)。此类玩具内部可以含有非纺织品的机械部件(机械装置)。”因此,纺织品玩具包括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软毛绒玩具和装扮用服装。有关产品的更多示例,请参见指引文件。另外,指引文件对“浸泡洗涤”的说明是“将玩具浸入水中或其它液体中,这一处理过程不一定是机洗,也可以是手洗。”   在对玩具清洁之后,生产商应分析玩具是否存在第18条列举的所有危害,包括健康危害,以及对所有这些危害的潜在接触性进行评估,例如需要对清洁或浸泡洗涤后出现的小部件危害进行评估等。同时,作为第18条生产商必须进行的安全评估的一部分,生产商须考虑玩具在洗涤后哪些安全性能会受到影响,并且在适用的情况下,可以在洗涤后进行相关测试以进行评估。
  • 欧盟将于2011年7月20日实施玩具安全新指令
    备受各方关注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将于2011年7月20日正式实施,该指令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最苛刻的玩具法规。新指令在现有指令88/378/EEC的基础上做了大量更新。根据规定,欧盟27个成员国须于2011年1月20日前根据《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修订国家法规、执行和行政规定,并于2011年7月20日起推行该措施。   《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共有十个章节。与88/378/EEC相比,主要区别有:一是适用范围、定义的变化。玩具定义范围扩大,对经济运作实体的定义更加规范、详细。二是机械、物理和卫生性能要求部分发生变化。主要涉及窒息危险,玩具食品,一般安全要求及卫生要求等。三是更严格的化学性能要求(最主要变化),迁移元素限制种类大幅增加,由8种增加为19种,首次禁止玩具中使用66种过敏性香味剂,其中55种禁用,11种含量超过0.01%时需标识,还明确提出玩具材料中的化学成分必须与欧盟关于危险品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法规相一致的要求。四是强调警告标识和制造商责任。对于警告标识的具体实施细则,将出台一份指南文件,明确制造商的责任以及对进口商和分销商的具体要求。   欧盟市场是我国玩具出口的主要市场,今年一季度我国累计出口玩具33.46亿美元,同比下降9.56%,在近期结束的第107届广交会二期中,多数玩具参展企业反映本届广交会接到的订单比上届要增加两成多,欧美市场的消费能力也明显增强,止跌趋势明显。为进一步确保玩具出口止跌回升,笔者建议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早制定更为详细的产品质量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新指令相关要求的研究,提升产品质量。
  • 新欧盟玩具指令可溶性重金属的筛查服务
    新欧盟玩具指令(2009/48/EC)可溶性重金属的筛查服务   挑战   由于人们对玩具的安全性日益关注,欧盟颁布了新的玩具指令2009/48/EC,旨在应对不断变化的玩具安全问题,并提升执法力度和有效性。该指令于2009年6月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除化学要求将于2013年7月生效外,其他部份巳于2011年7月生效。   现行的欧盟玩具指令88/378/EEC于20多年前开始实施。在过去的20年中,玩具产品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指令中要求的8项受限制可溶性重金属巳不能满足玩具安全的需要。在新的指令中,受限制的可溶性重金属大幅增加至19项。附表为在不同材质中规定的限量。   在不同材质中可溶性重金属的规定限量 标准EN71-3 元素 新标准的限值 现行标准的限值 在干燥,粉末状 或柔软的玩具材料中 在液态或粘稠的玩具材料中 在玩具表面刮出物中 普通玩具材料 造型粘土 (mg/kg) (mg/kg) (mg/kg) (mg/kg) (mg/kg) 铝(Al) 5625 1406 70000 -- -- 锑(Sb) 45 11.3 560 60 60 砷(As) 3.8 0.9 47 25 25 钡(Ba) 4500 1125 56000 1000 250 硼(B) 1200 300 15000 -- -- 镉(Cd) 1.3 0.3 17 75 50 三价铬(Cr III) 37.5 9.4 460 60 (可溶性铬总含量) 25 (可溶性铬总含量) 六价铬(Cr IV) 0.02 0.005 0.2 钴(Co) 10.5 2.6 130 -- -- 铜(Cu) 622.5 156 7700 -- -- 铅(Pb) 13.5 3.4 160 90 90 锰(Mn) 1200 300 15000 -- -- 汞(Hg) 7.5 1.9 94 60 25 镍(Ni) 75 18.8 930 -- -- 硒(Se) 37.5 9.4 460 500 500 锶(Sr) 4500 1125 56000 -- -- 锡(Sn) 15000 3750 180000 -- -- 有机锡(Organictin) 0.9 0.2 12 -- -- 锌(Zn) 3750 938 46000 -- --   解决方案   Intertek为帮助玩具企业尽早了解自身的产品是否符合新的规定,现提供2009/48/EC受限制可溶性重金属的筛查服務。   关于Intertek   Intertek天祥集团是全球领先的质量和安全服务机构,为众多行业提供专业创新的解决方案。从审核和检验,到测试,质量保证和认证,Intertek致力为客户的产品和流程增加价值,促进客户在全球市场取得成功。Intertek在超过100个国家拥有1,000多家实验室和分支机构,以及33,000名的员工,凭借专业技术,资源和全球网络,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Intertek集团(LSE:ITRK)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是英国富时100指数成分股之一。
  • 欧盟发布外部电源能效行为准则CoC v5
    欧盟正在独立推进外部电源的自愿性和强制性计划,以进一步提高外部电源的能效要求。目前欧盟外部电源的强制要求为ErP指令外部电源实施条例EC 278/2009。欧盟在3月份发布外部电源能源效率行为准则CoC v5的草案。新的CoC自愿准则中的主动模式下的效率和空载功耗要求均较目前的ErP生态设计要求要高,但比目前美国能源部的拟建议稿要低。CoC准则草案中加入了在10%负载条件时的效率要求以保证在某些应用情况时的效率。其中第一阶段拟生效日期为2014年1月1日,第二阶段拟生效日起为2016年1月1日。   CoC V5草案中对外部电源空载模式下功耗的要求 额定输出功率(Pno) 空载功耗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0.3W且<49W 0.150W 0.075W ≥49W且<250W 0.250W 0.150W 移动手持式电池驱动,<8W 0.075W 0.075W   CoC V5草案中对外部电源的效率要求(不包括低压外部电源) 额定输出功率(Pno) 主动模式时四个测试点的平均效率 主动模式时10%额定输出电流时的平均效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0<Pno<1 ≥0.50* Pno+0.145 ≥0.50* Pno+0.16 ≥0.50*Pno+ 0.045 ≥0.50*Pno+ 0.06 1<Pno≤49 ≥0.0626*ln(Pno) + 0.645 ≥0.071*ln(Pno)- 0.0014*Pno+0.67 ≥0.0626*ln(Pno) + 0.545 ≥0.071*ln(Pno)- 0.0014*Pno+0.57 49<Pno≤250 ≥0.89 ≥0.89 ≥0.79 ≥0.79   CoC V5草案中对外部电源的效率要求(低压外部电源) 额定输出功率(Pno) 主动模式时四个测试点的平均效率 主动模式时10%额定输出电流时的平均效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 0<Pno<1 ≥0.50* Pno+0.085 ≥0.517*Pno+ 0.087 ≥0.50*Pno ≥0.517*Pno 1<Pno≤49 ≥0.0755*ln(Pno) + 0.585 ≥0.0834*ln(Pno)- 0.0014*Pno+0.609 ≥0.0755*ln(Pno) + 0.485 ≥0.0834*ln(Pno)- 0.0014*Pno+0.509 49<Pno≤250 ≥0.88 ≥0.88 ≥0.78 ≥0.78   欧盟委员会也在考虑与美国能源部DOE关于外部电源的NOPR相协调,将多路输出的外部电源和输出功率超过250W的外部电源纳入到欧盟管制范围内。   来自WTO检验检疫信息网信息   欧盟将修订ErP外部电源供应器 执行措施(EC) No 278/2009,要求更高的能源效率以及扩大产品涵盖范围   自2009年导入(EC) No 278/2009执行措施 (Implementing Measure) 到今年将迈入第四年,欧盟执委会 (European Commission) 将在今年着手对现行规范提出检讨及修订建议。   欧盟执委会将在近期招开的咨询论坛 (Consultation Forum) 中提出执行措施的修订草案,即工作文件 (Working Document)。   主要建议修订的方向如下:   提高现行能源效率要求,且和欧盟外部电源供应器行为准则 (CoC) 最新草案的要求保持一致性。预计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将分别在2015年6月及2017年6月实施,第三阶段则在2019年6月。   1.多电压输出装置 (Multi Voltage Output devices) 纳入管制范围。   2.澄清及订正低电压电源供应器及外部电源供应器的定义。   3.未来三年内进行研究及评估下列方向的可能性:   • 扩大管制范围至低电压无线充电器 (Low Voltage wireless Chargers)。   • 将10% 额定负载试验条件纳入主动模式平均效率基准。   • 导入资源效率性参数 (resource efficiency parameter),例如:重量。   • 纳入充电器标准化的必要性。   以上的修订预估可在2015年每年为欧盟省下近3兆瓦小时 (TWh) 的电力。   根据2012年所做的调查,目前市场上产品有52%必需重新设计才能符合第一阶段能源效率要求 93%必需重新设计才能符合第二阶段的要求。建议电源供应器制造业者应及早因应,检视产品是否能达到欧盟未来的要求。
  • 欧洲理事会正式批准修订WEEE指令
    据悉,欧洲理事会已于2012年6月7日正式批准修订版废弃电子电气设备(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WEEE)2002/96/EC指令。因此,中国贸易商应意识到,WEEE旨在提高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再利用和回收,减少电子电气废物。   WEEE根据“生产者责任制”的原则进行操作,要求欧盟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收集、处理、复原和环保方式处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该指令也旨在激励生产商改进产品设计方式,减少废弃,允许再利用和回收。   新版的指令在一些部分做出了修改。WEEE的范围将最终覆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家用电器、小型IT和电信设备、光伏面板以及含有消耗臭氧物质的设备等。同时指令含有一项小范围的豁免列表,包括大型固定工业工具和大型固定装置。   中国贸易商应了解到,指令范围扩展到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尚有六年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涵盖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独立列表也包括在指令内。欧洲委员会同时计划在指令生效后的三年内再次审查指令范围,可能会在分析WEEE范围对商业和环境造成的影响后提出拟议的修改。   另一处修订是关于成员国的收集目标。修订版指令生效四年后,成员国每年收集的电子电气设备的平均重量必须达到国内市场投放的45%。三年后,该收集率将增加至65%,或达到成员国国内产生的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的85%。包括保加利亚、捷克、波兰和匈牙利在内的十个成员国因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相对较低的电子电气设备消费水平,将采纳更为灵活的标准。   在复原方面,成员国必须确保生产商符合WEEE每类产品的最低目标,并分为三个阶段实施。例如,对某些IT设备,在指令生效后的最初三年,复原率应达到75%,再利用率为65% 再过三年,复原率和再利用率分别应达到80%和70% 此后,应分别达到85%和80%。   指令生效六个月后,欧洲标准化组织将开发WEEE处理标准,包括复原、回收和再利用的准备。   新指令也要求具有400平方米以上电子电气设备销售面积的零售商应从终端用户处免费回收小型电子电气设备(不超过25厘米)。   中国贸易商也应该有兴趣知道,运输电子电气设备至非欧盟国家的要求也变得更为严格。特别是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区分EEE和WEEE的法规。成员国要求货主必须持有一份声明电子电器设备功能完好,可直接再使用的发票副本, 每种产品都携有评估或检测证明 承诺没有设备是废弃的声明 并在运输过程中进行适当的保护以防损坏产品。   重新修订指令最初由欧洲委员会于2008年提议,以作为对成员国未完成环保目标,同时也是对各成员国之间对WEEE的阐释有所差异的回应。欧洲议会于2012年1月通过修订案(委员会、理事会和议会于2011年12月达成妥协)。   中国企业可能还记得指令下的其它的生产者责任。例如,当制造商投放产品于市场时必须承诺将会履行WEEE义务。只要符合指令目标,制造商允许设立和运行单独的或统一的体系来实现WEEE义务。   成员国也可要求制造商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包括:收集、处理和处置的费用 从其他废弃物中独立处理WEEE的必要 消费者可用的回收和收集系统 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的潜在环境和健康影响 在电子电气设备上标识禁止将电子电气产品丢弃到移动垃圾桶的标志的意义。   若制造商在该国没有法人实体,必须在该成员国内指定授权代表。   成员国应对违反指令的行为实施“有效的、合适的、有劝阻性的”的制裁。   修订后的指令预计在未来几周公布于欧盟官方公报后生效。各成员国将有18个月的时间将其转化并落实为自己国家的法律。
  • 欧委会根据2009/48/EC玩具安全指令发布协调标准
    欧洲委员会于2011年8月11日公布了更新后2009/48/EC玩具安全指令下的协调标准列表,并发布于欧盟官方公报(C235/7)上。列表包括新修订的《EN71-1:2011玩具安全:第一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EN71-2:2011玩具安全:第二部分:可燃性和EN62115:2005/A2:2011电动玩具-安全》。 协调标准名称 公布日期 国家范围内最晚实施日期 此前的国家标准撤销日期 《EN71-1:2011玩具安全:第一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 2011年6月18日 2011年12月 2011年12月 《EN71-2:2011玩具安全:第二部分:可燃性》 2011年7月21日 2012年1月 2012年1月 《EN62115:2005/A2:2011IEC62115:2003、A2:2010(经修订)》 2011年8月11日 2012年1月 2014年1月 这些欧洲标准根据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下达给CEN的命令制订,以满足新指令2009/48/EC的基本安全要求。 EN71-2标准的修订 对材料进行新的定义,并对新的EN71-2:2011标准提出新要求: • 可燃液体:液体的引火点≥23℃,≤60℃。 • 有相似特征的材料:与以毛发、毛绒具有类似特征的材料,如自由悬挂的丝带、纸条或布条。 • 软体填充玩具:不限于细毛或纺织面的软体填充玩具,包括所有能被儿童抱着玩耍的软体填充玩具。软体填充玩具或部分软体填充玩具中,边缘为软体填充的婴幼儿推车或不可拆卸的玩具床垫等儿童玩耍时不会被随身抱着的软体填充玩具则从要求中豁免。 EN62115标准的修订 新更新的EN62115标准重点关注其应用范围,包括新的以及更新的电脑玩具、充电器、充电电池玩具以及功能性绝缘材料等电子设备。
  • 欧盟RoHS指令最新修订动态及应对策略
    欧盟RoHS指令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电子电气产品绿色环保的热潮。2009年RoHS指令修订草案和豁免条款相继出台,欧盟的目的旨在收紧现行法规、提高生产商责任以及加强欧盟27国的市场监管。面对欧盟RoHS指令的最新变化,进出口机电企业应积极关注其实施动态,通过合理利用规则(如豁免指令)为自己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RoHS指令最新修订动态   2009年6月11日,RoHS指令最新修订的豁免指令闪亮登场。欧盟《官方公报》刊登第2009/443/EC号欧委会决议:为配合技术进展,修订第2002/95/EC号指令即《限制有害物质指令》中关于铅、镉及汞豁免情况的附件。本次豁免物质共包含38个项目,其中新增六项分别为:电力变压器中直径100微米及以下细铜线所用焊料中的铅、金属陶瓷质的微调电位计中的铅、2009年12月31日前专业音频设备的光耦合器中使用的光敏电阻的镉、2010年7月1日前直流等离子显示器中阴极溅射抑制剂中的汞,其含量不得超过30毫克/显示器、以硼酸锌玻璃体为基础的高压二极管的电镀层的铅、用氧化铍连接铝制成的厚膜浆料中镉和氧化镉。   同年9月3日,欧盟提出了RoHS指令的最新修订草案。新草案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将其适用范围扩展涵盖到所有电子电气设备,除非特别指明排除在外。其中在不适用产品名单中增加了大型固定工业工具(large-scale stationery industrial tools)和管风琴乐器(musical pipe organs)。同时,RoHS指令中明确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为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及多溴二苯醚(PBDE),此次没有加入新物质。新草案第4条规定,委员会应根据本条第7款给出的方法,对附件IV所列限用物质清单进行审议。另外,草案还对制造商、进口商和经销商的责任进行了规定。   作为RoHS指令的姐妹指令WEEE指令,也同期做了修订。WEEE指令修订草案制定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须达到的收集和回收目标。草案规定,成员国应鼓励生产商承担来自私人家庭电子电气废弃物收集设施的所有成本。新修订草案文本又重新插入附件IA和附件IB(电子电气设备的类别及各类别的产品清单)。新草案第2条第4款还特别补充,来自私人家庭以及非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一概视为来自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新草案同时澄清了“投放市场”指的是成员国的市场,而非欧共体市场。这对于企业履行注册责任十分重要,因为这意味着电子电气设备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必须在其产品投放的每个市场所在国家进行注册。   相关企业应对策略   针对以上现象,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出口企业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一、正确应用豁免指令。企业必须正确理解RoHS的豁免条款,有效确定相应的产品是否在RoHS指令适用的豁免范围内。有时企业认为自身的产品属于豁免范围,但成员国的法律要求并不由欧盟委员会来解释,所以企业还应征得欧盟企业的认可。此外,对于成本较高的原材料,企业要争取用可豁免的非绿色环保材料来替代,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的短期负担。而当企业一旦遭遇产品退运、扣押时,切不可自乱阵脚。机电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或行业协会咨询,看产品是否可以属于豁免清单范围内,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总的来说,豁免条款的正确应用可以帮助企业规避新的环保指令,这对企业而言无疑是一次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控制加工环节和供应链,寻求替代技术。RoHS指令被称为迄今为止电子电气产品最严厉的环保法规,大多数机电出口企业都能积极应对。然而有些情况下机电出口企业深感负担较重,例如生产中部分物料(如有铅焊)本身因为含有有害物质而被淘汰,同时新的替代物(无铅焊)单价高、生产工艺不成熟、生产成本上涨。所以,企业采购部门应当严格要求供货商提供指定检测机构的RoHS检测合格报告,并要求其提供所供产品与检测产品的一致性保证。这样就能从源头上控制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对于国际上严格禁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机电出口企业应当尽早寻求替代技术,改进产品技术构成,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从而促进产业升级,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三、实时关注RoHS指令的动态。古人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每4年更新一次,欧盟考虑到在电子电气行业中部分禁用的材料还没有适用的替代品进行评估,所以确定它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豁免。根据时代发展和环保要求,RoHS指令及WEEE指令会进行及时修订。这些技术法规、标准的动态及时收集,有助于企业尽早采取应对措施,优化自身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国也在积极推行绿色环保法规。虽然作为应对主体的很多企业对RoHS指令还存在观望侥幸心理,但是绿色环保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国内外市场上的这一普遍趋势必然引发行业洗牌。要在未来的竞争中获胜,机电出口企业应当实时关注相关标准动态,合理利用法规政策,树立绿色环保的企业形象。这才是企业的立足之根本,发展之基础。
  • 奥利龙推出完全符合RoHS指令的全新系列pH电极
    绿色电极 完全符合RoHS 指令*的全新系列pH 电极 *RoHS 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缩写。RoHS 一共列出六种有害物质,包括: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 +,多溴二苯醚PBDE,多 溴联苯PBB。 全新系列的绿色电极能完全满足RoHS 指令的要求,并采用了更环保的包装材料,堪称是真 正&ldquo 绿色&rdquo 的环保电极。 GS9106BNWP GD9106BNWP GS9056BNWP GD9056BNWP 塑料壳体 塑料壳体 塑料壳体 塑料壳体 单液接 双液接 单液接 双液接 复合pH 电极 复合pH 电极 复合pH 电极 复合pH 电极
  • 欧盟化妆品指令限用五种物质
    近日,欧盟新发布化妆品指令,对化妆品中的五种物质作出明确的禁用或有条件使用规定。   根据法规要求,将在化妆品中禁止维生素K1的使用;允许二甘醇微量使用,但不得超过0.1%;规定甲苯在指甲产品中的最高允许浓度为25%,但产品须附有警告标签,说明须存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且只供成人使用;规定二乙二醇单丁醚的最高浓度上限为9%;用作染发料溶剂的乙二醇单丁醚须符合氧化染发产品为4%和非氧化染发产品为2%的浓度上限。   欧盟化妆品指令的产品影响范围广,涉及乳霜、乳液、化妆水、凝胶及润肤剂、肥皂、防臭剂、香水、头发或指甲护理产品、美白和抗皱护肤品,以及口腔护理等,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任一成员国销售。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化妆品的人身安全性特征要求生产企业在检验标准、标签检验、来料加工、后续监管检疫等具体业务都应慎重关注安全细节。一方面对化妆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要进行自检,对原辅料、添加剂、半成品和成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和溯源进行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原料选择和成品检测,尽量减少限用物质的使用,寻找替代物质,开展自主创新。   检验检疫机构将重点加强禁限用物质的检测,强化风险分析和控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力促化妆品出口新格局。
  • BCEIA 2013,展台展品细端详 ——“小身材、大能量”的能谱仪
    BCEIA 2013,今天在北京展览馆正式开幕。天公作美,秋日的阳光温暖的洒在每个人的身上,更让北展馆熠熠生辉,吸引着更多参观者前来观展。踏进展馆,一片盛装的海洋&mdash &mdash 错落的展台,五彩的颜色,各角度的灯光,还有那外观各异、功能不同的万千仪器。看得观众们有些眼花缭乱,还有些晕晕乎乎。想起参观故宫珍宝馆时,解说员的娓娓叙述让人清楚何为&ldquo 珍&rdquo ,为何&ldquo 宝&rdquo ,旅游有导游,仪器展有没有陪同讲解员?好,今天我就给您做个仪器展陪讲员,来到展会看展品,细细端详看门道。 BCEIA 2013 盛装的北京展览馆 咱们先来岛津展台看一看,今天就先说说这款&ldquo 小身材、大能量&rdquo 的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吧。 能谱新品 EDX-7000 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业界更喜欢称它为&ldquo 能谱&rdquo ,是用X射线照射样品,通过对产生的X射线荧光能量和强度分析,得到样品组成元素种类和含量的分析仪器。作为一种无损、简便、迅速的元素分析方法,广泛应用于各种制造业,特别是随着RoHS/ELV指令有害元素限制的全球强制性导入,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分析装置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同时,其便利性也使得不仅在环境限制应对的管理用途上,更在材料分析等多研究用途上崭露头角。 提到&ldquo 能谱&rdquo ,分析仪器界三句话之内必提到&ldquo 岛津&rdquo ,岛津以其5000台的市场份额稳居&ldquo 能谱仪&rdquo 的霸主地位。5000家用户的实际使用,上千种分析要求,岛津深知客户的需求:在产品管理时需要高操作性&bull 简便性,而在材料研究时需要高灵敏度&bull 高精度,打个比方就是需要一名&ldquo 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rdquo 的&ldquo 孙悟空&rdquo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BCEIA 2013上,岛津将数十年的能谱制造技艺高效融合,新品推出高水平通用能谱仪&mdash &mdash 兼具优越分析性能和高操作性能的旗舰机型EDX-7000/8000。 现场演示:EDX-7000的精彩 小身材 &mdash &mdash 460mm宽的紧凑身材,配备大容量的样品室 460mm宽的紧凑身材,与我公司以往机型相比尺寸减少20%。紧凑的机身,却拥有最大可放置200(W)× 275(D)× 100(H)mm样品的大型样品室。 大能量 &mdash &mdash 无与伦比的分析性能 ◇ 配置高性能半导体检测器,与最佳化的光学系统和一次滤光片的组合,实现前所未有的高灵敏度。从轻元素到重元素,全范围轻松应对。与以往配置液态氮的半导体检测器相比,检测下限可提升1.5~5倍,可应对高要求的研究分析。 ◆ 分辨率出色,分析多元素组成的样品可降低谱峰重叠的影响,提升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 与以往机型相比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精确分析,高通量检测器最大可提高10倍,适用于高速分析的产品管理。 ◆ 无需液态氮的电子制冷半导体检测器有效控制运行成本,有利于提高产品维护性能。 ◇ 从微小样品到大型样品,从粉末样品到液体样品,灵活应对各类样品。 ◆ 配备进行轻元素的高灵敏度分析时所需的真空检测单元、氦气置换检测单元,以及可实现自动连续测定的12位样品转台。 欢迎来到BCEIA 2013 岛津展台,数十台仪器现场展示,想了解各款仪器的精彩看点,请每天关注现场直播之&mdash &mdash BCEIA 2013,展台展品细端详。 岛津展台,您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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