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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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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指数相关的资讯

  • 多地环保指数超标 2011上半年水环境与空气质量公告发布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1年 第55号   关于发布《2011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2011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公告   为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促进地方政府依法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现发布《2011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2011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特此公告。   附件:1.2011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2011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重点流域 重点城市 环境质量 公告   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保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附件一:2011 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1 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Ⅰ~Ⅲ类水质断面占48.8%,劣Ⅴ类水质断面占15.9%(见图1)。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0.2 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3.5 个百分点。   2011 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4.8 毫克/升,好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3 毫克/升,降幅为5.9%,保持持续下降趋势。氨氮平均浓度为1.43 毫克/升,劣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33 毫克/升,降幅为18.8%。   自2011 年起,地表水水质采用21 项(河流20 项)进行评价。   2011 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有13 项指标出现超标现象(不计化学需氧量)(见图2)。其中,总磷、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较为严重,超标断面占断面总数的20%以上。   2011 年上半年,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3.9%,劣Ⅴ类占17.6%(见图3)。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1.9 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4.4 个百分点。支流污染普遍重于干流,支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22.2%,比干流低31.7 个百分点 劣Ⅴ类水质比例为40.0%,比干流高22.4 个百分点。七大水系中,长江、珠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在75%~90%,水质良好 海河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超过40%,为重度污染 其余河流为中度或轻度污染。   2011 年上半年,七大水系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5.3 毫克/升,氨氮平均浓度为1.91 毫克/升(见图4)。与上年同期相比,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平均浓度下降0.4 毫克/升,降幅为7.0% 氨氮浓度下降0.40 毫克/升,降幅为17.3%。七大水系中,珠江水系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最低,为2.1 毫克/升,海河、松花江水系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高于Ⅲ类水质标准  长江水系氨氮平均浓度最低,为0.63 毫克/升,黄河、海河、辽河、淮河、松花江等水系氨氮平均浓度高于Ⅲ类水质标准。   一、长江   2011 年上半年,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见图5)。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长江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化学需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十大支流中,雅砻江、嘉陵江和汉江水质为优,大渡河、沅江、湘江和赣江水质良好岷江、沱江为轻度污染,乌江为重度污染。长江省界断面总体水质良好。19 个断面中,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78.9%和5.3%。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下降。污染最严重的断面是位于黔-渝交界的乌江沿河断面,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   二、黄河   2011 年上半年,黄河干流总体水质为优(见图6)。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黄河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重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石油类、氨氮、化学需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支流中,除伊河、洛河和沁河水质为优,伊洛河和灞河为轻度污染,湟水、大黑河、北洛河为中度污染,其余支流为重度污染。渭河下游西安段和渭南段,湟水河西宁下游段,汾河太原段、临汾段和运城段,涑水河运城段污染严重。黄河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11 个断面中,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54.5%和36.4%。渭河渭南潼关吊桥断面(陕-晋)、汾河运城河津大桥断面(晋-陕)和涑水河运城张留庄断面(晋-陕)污染严重,其中渭河渭南潼关吊桥断面(陕-晋)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汾河运城河津大桥断面(晋-陕)主要污染指标为挥发酚、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涑水河运城张留庄断面(晋-陕)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   三、 珠江   2011 年上半年,珠江干流总体水质良好(见图7)。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珠江广州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和氨氮。珠江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优。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海南岛内河流万泉河水质为优,海甸溪为轻度污染。珠江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优。7 个断面中,5 个为Ⅱ类,2 个为Ⅲ类。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四、松花江   2011 年上半年,松花江干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见图8)。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松花江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松花江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5 个省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 个、Ⅲ类水质断面2 个、Ⅳ类水质断面2 个。   五、 淮河   2011 年上半年,淮河干流总体水质良好(见图9)。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淮河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是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主要一级支流中,史灌河水质良好,浉河、潢河、西淝河、沱河和浍河为轻度污染,洪河和洪河分洪道为中度污染,颍河和涡河为重度污染。淮河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32 个断面中,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31.3%和15.6%。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明显好转。   六、 海河   2011 年上半年,海河干流总体水质为重度污染(见图10)。海河大闸断面为劣Ⅴ类水质,三岔口断面为Ⅳ类水质。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三岔口断面水质明显好转,由劣Ⅴ类好转为Ⅳ类。海河水系其他主要河流总体水质为重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主要河流中,永定河水质为优,滦河水质良好,漳卫新河中度污染,大沙河、子牙新河、徒骇河、北运河和马颊河为重度污染。海河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16 个断面中,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3.8%和37.5%。   七、 辽河   2011 年上半年,辽河干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见图11)。老哈河和东辽河水质良好,辽河为轻度污染,西辽河为中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老哈河、东辽河和西辽河水质无明显变化 辽河4 个断面水质由上年同期的劣Ⅴ类变为Ⅳ类或Ⅴ类,水质明显好转。辽河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西拉沐沦河为轻度污染,招苏台河为中度污染,条子河为重度污染。大辽河总体水质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浑河沈阳段、太子河鞍山段和大辽河营口段污染严重。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大凌河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明显好转,由中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辽河3 个省界断面中,Ⅱ类水质、Ⅳ类水质、Ⅴ类水质断面各1个。与上年同期相比,已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水质明显好转。   八、重点湖(库)   ① 太湖   2011 年第二季度,太湖全湖为Ⅳ类水质,轻度富营养状态。2011 年上半年,太湖五里湖、东部沿岸区为Ⅲ类水质,梅梁湖、湖心区为Ⅳ类水质,西部沿岸区为Ⅴ类水质,全湖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化学需氧量。营养状态评价表明,全湖平均为轻度富营养。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和富营养化程度均无明显变化。   ② 巢湖   2011 年第二季度,巢湖全湖为Ⅴ类水质,轻度富营养状态。2011 年上半年,巢湖东半湖为Ⅳ类水质,西半湖为Ⅴ类水质,全湖为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石油类、化学需氧量。营养状态评价表明,全湖平均为轻度富营养。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下降,富营养化程度无明显变化。   ③ 滇池   2011 年第二季度,滇池全湖为劣Ⅴ类水质,中度富营养状态。2011 年上半年,滇池草海、外海为劣Ⅴ类水质,全湖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营养状态评价表明,全湖平均为中度富营养。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富营养化程度由重度富营养变为中度富营养。   ④ 其他大型淡水湖泊   2011 年上半年,监测的10 个其他大型淡水湖泊中,洱海为Ⅲ类水质,博斯腾湖、洞庭湖、镜泊湖、兴凯湖、鄱阳湖为Ⅳ类水质,洪泽湖、南四湖、白洋淀为Ⅴ类水质,达赉湖为劣Ⅴ类水质。营养状态评价表明,洱海、博斯腾湖、洞庭湖、镜泊湖、鄱阳湖为中营养,洪泽湖、南四湖、白洋淀为轻度富营养,达赉湖为中度富营养。   ⑤ 城市内湖   2011 年上半年,监测的5 个城市内湖中,东湖、西湖、大明湖为Ⅲ类水质,玄武湖为Ⅳ类水质,昆明湖为Ⅴ类水质。营养状态评价表明,东湖、西湖、大明湖、昆明湖为中营养,玄武湖为轻度富营养。   ⑥ 大型水库   2011 年上半年,监测的10 个主要水库中,千岛湖为Ⅰ类水质,丹江口水库、密云水库、门楼水库、石门水库、大伙房水库为Ⅱ类水质,董铺水库、崂山水库、于桥水库为Ⅲ类水质,松花湖为Ⅳ类水质。营养状态评价表明,丹江口水库、密云水库、董铺水库、门楼水库、千岛湖、于桥水库、大伙房水库为中营养,崂山水库、松花湖为轻度富营养。   九、国控断面重金属超标情况   2011 年上半年,19 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共出现31 次重金属超标现象。从流域看,超标断面主要分布在海河流域和西南诸河。其中,海河流域重金属超标现象最为严重,超标断面占总超标断面的36.8%。分省区看,超标断面分布在云南、天津、山东、安徽、江苏、内蒙古、河北、西藏、四川。其中,云南超标断面数最多,超标断面占总超标断面的21.0% 云南和天津超标频次最多,均占总超标次数的25.8%。   在重金属超标断面中,汞超标断面12 个,共超标23 次 砷超标断面3 个,共超标4 次 硒和锌超标断面均为2 个,各超标2 次。各超标断面重金属污染程度不同,汞超标倍数在0.4~25.2 倍,最大超标倍数出现在富民大桥断面(云南省) 砷超标倍数在0.2~1.4倍,最大超标倍数出现在东嘎断面(西藏自治区) 硒超标倍数在0.8~1.5 倍,最大超标倍数出现在合钢二厂下游断面(安徽省) 锌超标倍数在0.2~0.4 倍,最大超标倍数出现在碳研所断面(四川省)。   2011 年上半年,“锰三角”地区酉水河、清水江、石龙河、锦江河、舞阳河、溶溪河和龙潭河的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中溶溪河的溪口断面、清水江治乌、石花村和茶洞断面以及龙潭河妙泉入口断面锰超标较严重,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0.0、18.7、13.6、10.3 和18.6 倍。   附件二:2011 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1 年上半年,113 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0.044 毫克/立方米、0.037 毫克/立方米和0.091 毫克/立方米。与2010 年上半年相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2%,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5.7%,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持平。   在113 个环保重点城市中,有68 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评价标准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年均值标准。),占60.2% 45 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占39.8%,其中1 个城市空气质量级别为劣三级。重点城市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有湖州、福州、泉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海口、拉萨、克拉玛依等10 个城市,占8.8% 达到二级标准的有86 个城市,占76.1% 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超标的城市数量为17 个,占15.1%,其中乌鲁木齐二氧化硫浓度为劣三级。与2010 年上半年相比,年均浓度下降的城市数量为51 个,占45.1%。113 个重点城市的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有71 个,占62.8% 达到二级标准的有42 个城市,占37.2%。与2010 年上半年相比,年均浓度下降的城市数量为38 个,占33.6%。   重点城市中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有78个,占69.0% 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超标的城市数量为35 个,占31.0%。与2010 年上半年相比,年均浓度下降的城市数量为57 个,占50.4%。   2011 年上半年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计
  • 北大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可预报5天内空气质量
    昨天,京城天气晴朗,秋高气爽。在八达岭长城景区,巍峨的长城屹立山巅,在蓝天和五彩斑斓的植被映衬下更显壮美。   雾霾散,蓝天归,市民舒心的同时也在担忧好天气能维持多久。昨天,北京大学向记者透露,该校环境专家研制的&ldquo 矮马全国空气质量预报系统&rdquo 已经上线,市民通过该系统可免费了解未来5天内的空气质量。   该系统由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谢绍东、副教授王雪松和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学者胡泳涛博士等组成团队研发,三人均有丰富的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数值模拟和数值预报经验。据介绍,目前各地的人工空气质量预报并不提供两天以上的预报,这与当前气象预报的准确率不高、污染源变化等因素有关。据谢绍东透露,&ldquo 矮马&rdquo 系统研发中,研究人员考虑了近地面层的气象条件,并根据实测数据对污染源进行动态校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预报的准确率,也延长了预报周期,可提供未来5天的预报。   &ldquo 矮马&rdquo 系统的核心是一台叫做&ldquo 矮马&rdquo 的小型超级计算机,研究团队以现有公开出版物和学术文献为基础、以现场观测和地方实际监测数据为验证,建立起高时空分辨率的全国空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同时,根据中国气象参数和空气污染物源排放参数的实际,对国际广泛使用的空气质量模型&ldquo 区域多尺度空气质量模型(CMAQ)&rdquo 进行改进,利用&ldquo 矮马&rdquo 模拟在预测气象条件下,全国各地排放出的空气污染物在地球大气中传输、反应、转化、沉降等过程,从而计算各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分布。目前,&ldquo 矮马&rdquo 预报已经能预测140种大气痕量污染物浓度,目前仅公布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臭氧和PM2.5浓度。   每天凌晨6时,系统通过其官网(http://www.wuranyubao.com.cn)公布北京、上海、南京等全国171个城市未来5天的动态可视化空气质量预报,包括空气质量指数、臭氧和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最低能见度、平均风速、最多风向等。系统还可切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进行区域对比。
  • 78%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超标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6/noimg/0403b92f-cd09-4428-b267-e53aaface661.jpg" title=" 1.jpg" / /p p   昨天上午,环境保护部发布《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指出,2015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4.1%。其中北京市2015年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42,在74个城市中位列倒数第11。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 /p p   74城市PM2.5下降14.1% /p p   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地级城市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4.1%。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 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 /p p   2015年,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监测结果显示,舟山、福州、厦门等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2014年增加3个,分别为厦门、江门和中山,但有6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达标天数比例分析表明,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71.2%,比2014年上升5.2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8.8%,重度污染为3.2%,严重污染为0.9%。衡水、保定等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在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的城市中,北京市2015年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42,位列倒数第11,PM2.5年均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 /p p   各指标分析表明,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22~10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5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14.1% 达标城市比例为16.2%,比2014年上升4.0个百分点。 /p p   京津冀空气达标天数超一半 /p p   2015年,京津冀地区13个地级以上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32.9%~82.3%之间,平均为52.4%,比2014年上升9.6个百分点。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比例分别为27.1%、10.5%、6.8%和3.2%。 /p p   在这13个城市中,张家口达标天数比例为82.3%,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另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68.4% 其次是臭氧(O3)和PM10,分别占17.2%和14.0%。 /p p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含山西、山东、内蒙古和河南)是全国空气重污染高发地区,2015年区域内70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发生1710天次重度及以上污染,占2015年全国的44.1%。其中,京津冀地区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54次。公报还指出,2015年,全国共有24个省(区、市)280个地级以上城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p p   从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季节来看,1-3月以及10-12月是重污染高发季节,其中12月区域内连续发生多次大范围重污染过程,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天数占全年的36.8%,明显高于其他月份。 /p p   北方平原区地下水污染严重 /p p   2015年,对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7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4.5%、26.7%、8.8%。而在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取水总量为355.43亿吨,达标取水量为345.06亿吨,占97.1%。 /p p   以流域为单元,去年水利部门对北方平原区17个省(区、市)的重点地区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测井主要分布在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污染下渗影响,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三氮”污染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p p   2015年,全国有30个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与常年相比,因灾死亡人口减少76%,为历史最低。 /p p   各地环保部门罚款42.5亿元 /p p   2015年,环境保护部对33个市(区)开展综合督查,公开约谈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地对163个市开展综合督查,对31个市进行约谈、20个市县实施区域环评限批、176个问题挂牌督办,推动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p p   以查处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8000余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800件。各地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34%。 /p p   同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国共检查企业177万家次,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9.1万家,责令关停取缔2万家、停产3.4万家、限期整改8.9万家。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28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民用研究堆保持良好安全运行记录,26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受控。 /p p br/ /p
  • 环保部:空气质量新标准仅与世界“低轨”相接
    国务院新闻办2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方面情况,吴晓青指出,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但由于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新标准仅仅与世界“低轨”相接。   吴晓青称,2011年12月30日,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标准,2012年1月5日送交国家质检总局会签 2月29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这个标准配套,环境保护部同时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与《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   吴晓青强调,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新的标准强调以保护人体健康为首要目标,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标准体现了调整、增设、收严、更新8个字。我们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原来的50%—75%提高至75%—90% 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增加了自动监测分析方法 明确了标准分期实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不达标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依法制定并实施达标规划。   吴晓青评价说,总体上看,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决定了 PM10、PM2.5等污染物的限值目前仅能与发展中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普遍采用的世卫组织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标准仅仅与世界“低轨” 相接,要正确实现与WHO提出的指导值接轨,我们国家还将有更长的路要走。   关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吴晓青提出,针对现行空气污染指数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客观感受不一致问题,新发布的技术规定进一步强调了服务于公众健康的指引作用,增加了参与评价的污染物项目,调整了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通过每一整点时刻发布各监测点位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及相应的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为公众了解环境质量、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
  • 环保部正式发布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大气污染,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在全国实施本标准之前,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地域范围、时间等)另行公告,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0〕1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   附件: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df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件:   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批准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现就分期实施该标准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新时期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的客观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加剧,在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迫切需要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部分污染物限值,以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相一致,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任务。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完善空气质量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要求。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与新标准同步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增加了环境质量评价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更好地表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 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努力消除公众主观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二、分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我国不同地区的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差异较大,新增指标监测需要开展仪器设备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为确保各地有仪器、有人员、有资金,做到测得出、测得准、说得清,确保按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分期实施新标准的时间要求   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2016年1月1日,全国实施新标准。   (二)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之前实施新标准。   (三)经济技术基础较好且复合型大气污染比较突出的地区,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做到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率先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率先争取早日和国际接轨。   三、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大气环境污染物浓度高、区域性大气复合型污染严重。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和公布数据只是解决大气环境问题的第一步,必须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切实措施改善空气质量。近期,环保部门应积极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科学研究,制定达标规划。在抓紧开展监测与信息发布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尽快开展达标减排相关科研,摸清规律,明确排放清单和控制对策,针对空气质量改善途径和阶段目标以及相应的控制工程技术进行科学、系统、深入地研究,探索建立辖区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逐步形成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要制定达标规划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二)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过快增长及产品出口。加强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建设。   (三)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并实施更加严格的火电、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力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四)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采取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经济调节手段,加快推进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进度同步,提升车用燃油清洁化水平。全面落实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鼓励重点地区提前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在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全面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   (五)建立健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地级以上城市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开展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日报和实时报工作,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引导当地居民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预警应急预案、构建区域应急体系,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实行重点排放源限产限排、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应急措施,向公众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各地应尽快做好实施新标准的相关准备工作,按期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我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 环保部公布空气质量排名新玩法—变化程度排名方案(附全文)
    为督促各省市重视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环保部每月都会对全国74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广大网友和媒体对排名前十位和后十位的城市也会各种花样的宣传,极大提高了空气质量改善的公众参与感。  但也有人对此名单存在质疑。空气质量的改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有些城市做了大量工作,空气质量也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但是由于基数比较大,排名仍然靠后。为了能充分展现工作成果,有人提出对空气质量变化进行排名。日前,环保部发布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这些城市终于得偿所愿。文件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强化公众监督,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开展城市空气质量客观状况排名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平的原则,我部制定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2月12日  附件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半年度和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的排名。  各省(区、市)对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的排名,以及各省(区、市)对本行政区域内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排名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   (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2014〕64号)。  三、排名方法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作为指标进行排名,方法如下:  (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  按照相关要求,首先利用各参与排名城市纳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所有评价点位数据,计算排名时段(半年、年)及上年同期内各项污染物浓度(其中,SO2、NO2、PM10、PM2.5为24小时平均浓度,CO为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再根据污染物浓度计算单项指数,最后计算得出各城市排名时段及上年同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二)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计算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以百分数计,保留1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R——综合指数变化率,以百分数计,保留1位小数 R大于0代表恶化,R小于0代表改善,R等于0代表持平   I排名时段——排名时段综合指数   I上年同期——上年同期综合指数。  (三)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作为变化程度排名指标进行排序,若不同城市综合指数变化率相同以并列计 若城市当前评价年各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均已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则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程度排名。  四、信息发布内容  国家公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情况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程度相对较大的前10个城市名单和恶化程度相对较大的前10个城市名单,当改善或恶化城市数量不足10个时,列出全部改善或恶化城市名单。在公布城市名单时,同时公布各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变化率。  对于数据量不满足数据统计有效性规定的城市,公布其数据缺失情况。  五、其他要求  排名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统计方法、数据统计有效性规定、数据修约等要求均执行规范性引用文件相关规定。
  • 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上线
    p   2016年初,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已经上线。环保部下一步会考虑增加重点区域,还希望三大重点区域的每一个地级市都开展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4-T000-1-1-1.html" strong 空气质量 /strong /a 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其他地区的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自主建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QQ截图2016011109222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insimg/d09ac81f-4714-4203-8f83-a05622f41da4.jpg" / /p p   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已经低调上线。 /p p   从今年1月1日起,环保部官网已经悄然出现了一个“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专栏。这意味着人们可以像过去关注天气预报那样,提前获知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p p   “在这个系统里,我们可以看到三大重点区域、省域和城市三类空气质量形势预报。”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这是一个新的开始,标志着我国的空气质量预报和监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p p   在2013年9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国务院明确提出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 /p p   为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在2015年4月出台了《全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实施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在2015年10月前完成本行政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p p   罗毅透露,“由于各个区域的空气污染形成机理差异较大,我们计划2016年再根据气象和污染物传输条件等综合因素,选建一些区域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p p    strong 三级空气质量预报体系建立 /strong /p p   在三类空气质量形势预报里,三大重点区域预报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 /p p   “京津冀区域预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长三角区域预报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珠三角区域预报由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罗毅介绍。 /p p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省域预报覆盖每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预报目前主要覆盖包括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在内的36个城市。 /p p   环保部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对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下一步,我们希望三大重点区域的每一个地级市都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其他地区的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自主建设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p p   根据环保部介绍,省(自治区)和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内容,包括辖区省域空气质量形势预报信息,转发当地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并根据能力建设进展发布区域空气质量形势图等更多其他详细预报信息。 /p p   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内容包括未来24、4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等预报信息,转发当地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并根据能力建设进展发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等更多精细化城市预报内容。 /p p   罗毅介绍,从空气质量预报技术来看,目前主要采用数值预报和统计预报两种技术,区域和省域采用数值预报技术的比较多,不少城市采取统计预报技术。 /p p   “统计预报技术也非常重要,例如北京做空气质量预报时间比较长,他们的经验是,数值预报加统计预报效果就非常好。”罗毅指出。 /p p   上海市环保局一位官员介绍,上海的空气质量预报以数值预报技术为主。 /p p   “各地采用什么预报技术和相关设备,环保部并没有统一的要求,都由各地自行决定,这是最终由市场决定的领域。”朱建平介绍。 /p p    strong 城市主要预报两天以内的空气质量 /strong /p p   环保部强调,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所发布的日数据仅为当天参考值,用于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不直接用于空气质量达标状况的评价。评价空气质量达标状况时,应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规定进行。 /p p   根据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系统1月7日17时发布的信息显示,长三角区域预报显示的内容为未来五天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p p   1月8日,长三角受冷空气影响,中北部以轻度污染为主,短时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南部良到轻度污染。 /p p   1月9日,长三角受弱高压控制,中北部沿海以轻度污染为主,内陆轻度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南部良到轻度污染。 /p p   1月10日,长三角北部处于高压后部,以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受低压倒槽影响,优到良。 /p p   1月11日,长三角受低压倒槽影响,有明显降水,北部以良为主,中南部优到良。 /p p   1月12日,长三角中北部处于高压前部,良到轻度污染,南部受低压倒槽影响,优到良。 /p p   江苏省省域预报的信息为未来两天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p p   1月8日西北气流,地面高压区内均压场,风速较小,湿度较小,预计全省空气质量在良-轻度污染之间。 /p p   1月9日北部西北气流,南部偏西气流,东到东南风,沿江苏南可能有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 /p p   同时,江苏省南京市预报的信息也为未来两天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1月8日24小时预报和1月9日48小时预报均为空气质量指数为140~160,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p p   “从技术上来看,空气质量预报可以预测未来2-5天的信息,但两天以内的预报精度比较高。所以我们要求城市预报只发布两天以内的预报信息,区域和省域的预报时间长度各地自行掌握。”朱建平解释道。 /p
  • “十二五”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要不了几年,不仅全国多数城市的居民能及时了解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连一些农村甚至南海海域也将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11日召开的“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上透露,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建成由“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和“重点区域预警平台”组成的装备精良、覆盖面广、项目齐全、具备国际水平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今年5月,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环保部开始着手部署第一阶段(2012年)空气质量新标的监测。   根据环保部确定的时间表,今年10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所有国家网监测点位要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 12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要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   发布内容包括各点位SO2、NO2、PM10、PM2.5、O3和CO等6项监测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AQI指数以及该监测点位的代表区域。   “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意味着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已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外,还涉及点位布设、设备选型、自动监测、评价方法标准技术规范等众多内容。   据记者了解,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覆盖面广。目前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338个地级市(含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国控监测点位由661个增加到1436个。   “我国已建成14个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监测站,正在我国南海海域新增一个背景站,即西沙国家环境背景综合监测站,该站已经进入建设阶段。”吴晓青介绍,我国已建成31个农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近期还将针对区域污染物输送监测需要新增65个站点,基本形成覆盖主要典型区域的国家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   据了解,目前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初步框架已构建完成,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正在研究建立。   赵英民透露,环保部正在组织修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检测技术要求》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年内发布,尽快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   赵英民表示,随着配套标准的出台,我国针对区域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将逐步完善,届时将形成覆盖我国局地与区域、短期与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国建设的近1500个监测点位,前期投入将超过20亿元,每年新增费用将超过1亿元。
  • 探访空气质量评价实验室(组图)
    近日,城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22家成员单位与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劳保所”)将联合开展一次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这是3月1日国家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后首次开展的全国性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目前国内汽车室内空气质量状况,确保汽车厂商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的汽车产品。   第一批的52辆车型的室内空气检测已经接近尾声,劳保所也是北京市内唯一官方的检测机构,中国《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就是有劳保所带头制定。完成第一批车辆检测还需稍安勿躁,让我们先来看看车内空气质量是如何检测的。   ● 关于车辆检测的公平性   车辆征集的具体要求如下:   1)受测试车辆为取得产品合格证、发票日期在2个月以内的新购置车辆   2)受测试车辆内部装饰材料符合出厂设计要求,未进行任何改变(如改变,须说明改变处及改变实施者)   3)受测试车辆内部装饰材料表面无任何覆盖物(如座套等),车内没有加装影响空气质量的装饰件   4)贴有车膜的车辆应提供车膜的信息,如品牌、安装门店等   5)受测试车辆使用者无在车内吸烟等习惯   6)受测试车辆平时没有装载其他会增加或减少车辆异味的物品   7)受测试车辆车主承诺检测后三个月内不对车辆进行装饰改装   ● 总结   现在大家购车时对污染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此次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是中国第一次大规模的通过官方机构检测车内空气污染指数,相信大家跟我一样都非常期待最终的结果。为了防止产生猫腻,化验人员在检测样本时并不知道是哪辆车的数据,只有编号。此次检测可以呼吁消费者和厂商对车内空气质量的重视,至于最终结果,让我们一起等待吧。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推出全新“空气质量发布”APP
    近年来,社会公众对于空气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3月17日下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携手墨迹风云公司于北京举办了“空气质量发布”产品推介会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墨迹天气合作签约仪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开发了一款全新的“空气质量发布”APP。此次合作堪称环境保护行业一大突破和创新,意在为公众提供更为权威、高效、友好的空气质量信息服务,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总站站长柏仇勇与墨迹CEO金犁签署合作协议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是我国环境监测的网络中心和信息中心,也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近年来,从出版环境质量报告到外网公布环境监测信息,从建立数据实时发布平台到开通总站微信公众号,总站一直致力于不断提升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水平。此次总站与墨迹共同研发APP产品,更是开启了环境监测领域信息公开的新模式,体现了总站打造移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产品的信念和决心。  软件定位于满足公众、管理和专业人员不同的需求,设计风格简约、清晰,在用户体验、视觉呈现、交互效果和反应速度方面,已达到目前主流空气质量应用产品效果。这次的APP开发力争做到“最全面、最亲民、最快捷、最权威、最开放”:第一,最全面。实时空气质量数据覆盖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国控空气站点,发布范围全面覆盖,下一步我们将把县级空气点位也纳入发布范畴。第二,最亲民。产品设计以服务公众为基础,主页显示您所在位置最近的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可以通过地图快速缩放,查看全国各地的空气质量,方便快捷,一目了然,并进行健康提示。第三,最快捷。所有监测站点全部直连,所有信息均为实时数据,实时预报,实时预警。第四,最权威。所有排名及排序均严格按照数据审核和评价规范进行,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第五,最开放。系统接受公众反馈意见,每两个月更新升级一次,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满足公众需求。  “首页”  对城市实时空气质量状况进行直观展示,提供健康提示   展示距离最近的点位数据,关注身边的空气质量   提供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从城市到区域,为公众出行提供建议 地图功能,站点、城市空气质量一目了然,并且支持城市、重点区域及全国范围的多尺度快捷切换。  “指数”  包含变化趋势、城市对比及城市列表三大模块,支持对城市空气质量进行简单的分析处理。变化趋势,支持过去72小时、30日和12个月空气质量状况的趋势变化展示   城市对比,可以对用户自定义的多个城市进行比较 城市列表,可以一目了然的了解338个城市的实时、当日和当月的空气质量状况,并进行简单排序,进行全国和省内的横向对比。  “排序”  提供74城市月度空气质量排名,第一时间,权威发布   同时支持338个城市月度综合指数的查询和排序,全国信息全覆盖。  下一阶段,我国重点地区的区县级监测数据将纳入空气质量数据发布范围,并做到平板端和PC端全平台覆盖。同时,通过版本的迭代更新,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强化数据分析和表征,增加新的内容和功能,满足公众需求。总站陈善荣书记在发布会上致辞  随着签约仪式的完成,总站与墨迹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双方将在数据、人才、技术等方面进一步交流互通,针对气象特征、污染源排放与环境质量关系等问题建立科研团队进行深度的研究,在产品输出上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更好的为大众提供生活化、场景化服务。
  • 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缺乏对光化学污染监测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以环保重点城市为主要节点、以地市级城市为骨干的全国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但公布的污染指数偏少,只有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缺乏光化学反应污染等其他新的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的监测数据,我国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亟待完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1月21日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年来,空气污染成为困扰我国许多城市的最主要环境问题之一。据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数据,2009年南京的灰霾天气达221天,上海达134天,重庆为133天。不良空气质量对数以亿计的城市居民生活,尤其是身体健康带来影响。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工程师朱忠军说,空气污染对人体的潜在健康影响可分为短期急性及长期慢性影响。短期接触通常是指暴露剂量为1小时至1日之间。慢性影响一般是指持续暴露在70年寿命期。相关污染指数信息的获得,能帮助居民合理安排自己出行和户外锻炼等,尽可能避免或降低大气污染对健康的公共风险。   竺效说,除监测和公布的污染指数偏少外,我国多数省市区,城市空气常规监测点位仍然不足,环境空气监测集中在城市地区,缺乏对城市中心地区、城市新建成区、城市周边地区和广大背景地区的多层次的监测,也未公布具体监测点的空气质量信息 受以往条件制约,目前监测因子仍然局限在传统的煤烟型污染范围,缺乏对光化学反应污染和其他新的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的监测,缺乏对环境变化,如温室气体等的监测。   据国外研究表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一氧化碳、铅、汞、二噁英等11个污染物对人体均有较高程度的健康危害。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建议,我国应尽快开展可吸入颗粒物(PM2.5)指标的监测和信息发布 开展臭氧、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和发布 将铅、汞等重金属污染物纳入监测和发布的对象。还应增加监测点数量,同时注意科学布点,尤其是当前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应在道路等新发污染源附近设置特殊监测点 公布具体监测指标的浓度值信息及具体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信息 公布空气污染物实时监测数据,将空气质量信息结合地图形式发布,并提供历史数据 定期审修空气质量标准机制、预警机制、促进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的机制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1月19日在北京联合发布了30个中外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评价结果。评价显示,我国城市均开展一定的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但发布水平与发达国家城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 空气质量堪忧 欧盟下“最后通牒”
    p   欧盟委员会主管环境、海洋事务和渔业的委员卡尔梅努· 韦拉日前在欧盟总部布鲁塞尔召集9个欧盟成员国政府代表,就空气质量问题发出“最后警告”,要求相关国家遵守欧盟标准并限期交出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案,否则将诉诸法律。 /p p   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匈牙利、罗马尼亚、捷克和斯洛伐克9个成员国的政府部长参加了“空气质量部长峰会”。韦拉称,欧盟成员国必须遵守欧委会2008年制定的空气质量标准,如果这些国家不立即提交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可能面临诉讼或需要支付巨额罚款。韦拉还表示,欧委会“提供帮助、建议和警告的期限过于漫长,现在已经到头了”。法国媒体将此形容为“最后通牒”和“最后的机会”。 /p p   近10年来,欧盟多个国家微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碳的排放持续超标。工业、交通和供暖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柴油、木材、煤炭等在德国、法国、波兰等国家保持高消耗,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担。2017年欧洲环境署发布的报告显示,欧盟平均每年有40万人因空气质量问题过早死亡,其中德国、法国分别高达8万和4.8万。空气污染还导致呼吸和心血管疾病多发,致使医疗支出上升、劳动生产率下降,每年给欧洲造成高于200亿欧元的损失。 /p p   根据有关规则,欧委会可以对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成员国采取法律措施。欧委会曾就空气污染问题多次发出警告,但欧盟标准始终未得到遵守。以法国为例,欧委会自2009年起对法国政府累计发出6次警告,敦促其解决空气质量问题。根据欧委会评估,法国“自2005年来就未能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公众的健康”。 /p p   接受“约谈”后,法国生态转型与团结部长尼古拉· 于洛表示改善空气质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法国要尽快扭转局面。于洛承认,在法国本土及海外领地中多处污染物排放长期超标,拟在未来几周与污染较重的地区政府商讨额外的行动方案,“2018年将为逐步摆脱化石燃料打下基础,以在2050年前实现零碳排放。” /p p   法国在节能减排方面已推出一些新举措。一类为奖励措施,如推出换车津贴,对换购低能耗汽车的车主给予上千欧元的奖励,以逐步实现燃油车完全退出市场的目标 法国政府还发放津贴,鼓励家庭放弃使用燃油锅炉和木柴供暖等设备,减少家庭能耗。另一类为技术措施,如鼓励车辆共享模式,推广汽车环保标签等。此外,对重型卡车征税也在法国政府考虑之列。未来,法国还将出台法律推动“温和型”交通,如自行车、清洁能源汽车等。 /p p   在意大利,每年6万人因空气污染死亡,其中都灵市污染最为严重,连续两年空气污染指数创下纪录,污染物浓度超过50微克/立方米。意大利政府采取系列应对措施,如在2025年前关闭煤电站,2030年前增加电动汽车至500万辆,此外拨款9亿欧元降低锅炉能耗、限制农业污染等。 /p
  • 国内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最新进展
    国内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最新进展 &mdash &mdash CIOAE 2014之在线分析综合类专场   仪器信息网讯 近来,&ldquo APEC蓝&rdquo 一度成为了互联网上、朋友圈中的传播热词,可见人们对于环境空气污染问题的关注。   为了实时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构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ldquo 据不完全统计,现阶段我国的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已经基本覆盖了1800多个市、县。&rdquo 北京市化工研究院尹洧教授在今天(26日)召开的CIOAE 2014之在线分析综合类专场上表示。 CIOAE 2014之在线分析综合类专场   他介绍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是基于干法仪器的生产技术、利用定电位电解传感器原理、结合国际上成熟的电子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研制开发出的最新科技产品。该系统符合国家对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国产化程度高,可替代同类进口产品,是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理想仪器。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是一套以空气质量监测仪器为核心的自动测控系统。而空气质量监测仪器一般采用湿法和干法两种方式,湿法的测量原理是库仑法和电导法等,需要大量试剂,存在试剂调整和废液处理等问题,操作繁琐,故障率高,维护量大;干法则基于物理光学测量原理,利用顶电位电解传感原理,样品始终保持在气体状态,没有试剂损耗,维护量较小,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理想的性能价格比。   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在经历了第一代湿法仪器、第二代干法仪器后,近年来一种基于差分吸收光谱法(也称长光程法,英文简称DOAS。)原理的监测仪器开启了空气质量监测仪器的第三个时代,不仅能够分时测量SO2、NO2、O3三个主要参数,还能测量THC(总碳氢)、CH4、NMHC(非甲烷总烃)、BTX(苯系物)等有机污染参数,被广泛应用于大气成分研究,&ldquo 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已经引进了这种采用DOAS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rdquo 尹洧教授补充到。   然而,&ldquo 观察我国环境空气监测工作现状,普遍化、自动化、标准化较世界先进水平都具有一定差距。&rdquo   近年来,国外已经开始发展灵敏度更高的长光程吸收光谱仪,区别于DOAS,这种仪器是基于激光光源进行监测,但目前尚处于试验阶段。同时,激光雷达技术具有距离分辨率高和实时测量范围较大等特点,在环境监测应用方面已得到了国际范围内的广泛重视,目前已成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发展的新方向。   另外,通过卫星遥感数据、地面观测数据结合后向轨迹模型、空气质量预报模型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的大气环境监测和预报系统,可对大气环境形成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认识,这也是目前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发展趋势之一。 尹洧教授(中)与天津大学赵友全教授(右)、中国计量院王德发博士(左)会上交流探讨 编辑:刘玉兰
  • 全国新增40个城市按新标准实施空气质量监测
    玉溪市也开始监测PM2.5了。继昆明成为全国首批74个按照新标准实施空气监测的城市之一后,云南又添一个城市玉溪开始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对PM2.5、臭氧等6项基本项目开展监测。   新增城市不参加今年空气测评   根据环保部通报,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包头、鄂尔多斯、泉州、烟台、威海、玉溪、北海等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从10月1日起开展监测并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发布实时监测数据和AQI(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   但新增这40个城市172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可不参加今年的空气质量评价。至此,我国共114个城市668个点位开展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按照国务院空气质量新标准&ldquo 三步走&rdquo 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规定2012年在74个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分期实施要求。首批74个城市已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对外发布监测数据。   玉溪设3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昨日,玉溪市环境监测站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玉溪市从今年1月份开始试运行监测,目前共有3个监测站,分别在东风水库、玉溪市监测站和大营街镇。经过试运行后,3套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按照要求,自10月1日起对外发布实时监测数据。&ldquo 目前,市民可通过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查看玉溪市3个监测点的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情况。&rdquo 该工作人员表示。   昨日上午11点10分,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看到,玉溪市3个监测点的实时监测情况均为一级优,AQI值分别是32、38、43,空气质量状况较好。   按照云南省的计划,曲靖市也将确保今年年底前按新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实施监测工作并上传数据。同时,也提醒公众,可登录昆明市环保局官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查看昆明市空气质量,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查看玉溪市空气质量。
  • 专家解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估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标准修改单及原标准编制组组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武雪芳就标准评估和修改中的若干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估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span /strong /p p   郝吉明:2017年3月,中国工程院受原环境保护部委托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开展专题评估,中国工程院对此十分重视,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顾问专家组、评估专家组、执笔组及支持团队,组织了本领域的主要院士、专家和重点区域一线业务骨干约50多名的评估队伍,组建了标准实施成效评估、国内外标准综合评述、完善我国标准体系的对策建议等三个工作组,重点分析标准各指标在空气质量管理中的作用、诊断标准及配套技术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梳理了标准与国外主要标准体系设计的异同,结合我国未来空气质量管理的需求,提出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议。 /p p   评估工作历时5个月,在各工作组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了七次全体人员参加的研讨会,形成了最后的评估报告。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为什么说现行标准的首要问题是状态参数问题? /span /strong /p p   郝吉明:评估报告认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自2012年颁布和分阶段实施以来,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群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引领了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转型。但标准及配套技术在不同区域的适应性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标准体系中的状态参数、PM2.5监测结果的湿度影响、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报反映空气质量快速变化的准确性,以及标准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的匹配性。在这些问题中,有些需要深入研究,特别是标准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就需要在系统研究污染状况、健康影响、控制技术、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科学的调整 有些问题可以根据标准实施过程的科学研究成果,并参考国际标准体系中的通行做法,尽快完善并颁布实施。 /p p   评估报告通过对2013-2016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全国338个城市的业务化监测和国内主要科研单位研究成果的系统总结,认为现行标准在实施过程中的最主要问题,是标准体系中的状态参数。我国历次制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均规定按照标准状态(0℃,1个标准大气压)计算污染物质量浓度和排放量,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规定不一致,使得国内外污染物质量浓度的监测结果可比性不强。 /p p   首先,我国国土面积幅员辽阔、地形地貌具有西高东低的特征,全国平均气温显著高于0℃,特别是青藏高原与东部沿海地区的气压差别很大,高原地区PM2.5污染状况被高估40%以上,标准状态下的污染物浓度水平难以很好反映真实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影响了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分区管理和污染防治。 /p p   其次,南方地区与北方地区相比,温度和湿度相差较大,颗粒物在大气中沉降速率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差异,进而导致采样时颗粒物粒径筛选及测量质量浓度计算的较大误差,影响了PM2.5和PM10监测结果准确性。测量工况采用大气实际状况,将有利于从颗粒物筛选等方面提高监测的准确度和精度。 /p p   第三,目前,主要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规定气态污染物的质量浓度通常折算到参考状态(美国:25℃,欧盟:20℃,一个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的监测评价通常按照大气实际状况(实况)计。我国的标准状态与国际通行的参比状态或实际状态在质量浓度测量和计算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开展国别污染状况评估时不能准确反映我国真实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也不利于开展积极的环境外交和参与全球大气污染治理。 /p p   基于上述综合考虑,评估报告系统分析了标准状态和参比状态对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影响和主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认为现行标准体系应当保持基本稳定,建议参照国际通行方法,将标准中气态污染物的状态参数调整为参考状态(25 ℃,1个大气压),将颗粒物的状态参数调整为实际状态。同时,建议应加强与标准制修订相关的科学技术研究,为完善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科技支撑。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2012年修订标准时为何未调整监测状态?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部分修改,2012年第二次修订。1982年首次制定的标准中未规定监测状态,但当时配套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规定监测状态采用标准状态,即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0℃、1个标准大气压)的状态 此后,1996年首次修订时在标准中明确规定采用标准状态,沿用至今。 /p p   2012年修订标准时,考虑到纵向的历史继承和横向的相关标准协调等问题,未修改监测状态。标准状态在大气环境标准体系中沿用时间长,涉及到的标准种类多、数量大,修改相关规定涉及面广、工作任务比较繁重,2012年修订标准重点关注调整污染物项目、限值、统计要求等一系列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当时标准修订草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多次召开专家、部门、地方研讨会,相关各方均未提出修改监测状态。 /p p   从2013年1月1日首批城市开始实施,GB 3095-2012标准实施时间已经超过五年。中国工程院专题评估表明,标准内容总体科学、可行,在引领环境管理、促进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应当继续保持标准内容基本稳定,推进标准实施。但是,我国标准沿用的监测状态规定已经与当前发达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的现行法规、标准、导则均不一致,为更好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有必要尽快予以修改,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及依据是什么?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修改单内容有两条,一是将关于监测状态统一采用标准状态,修改为气态污染物监测采用参考状态(25℃、1个标准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监测采用实况状态(监测期间实际环境温度和压力状态) 二是增加了开展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同时要监测记录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的规定。 /p p   发达国家对监测状态的规定在历史上也曾作统一要求,如美国自1971年首次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后长期对各类污染物统一按照参考状态监测污染物质量浓度。此后相关科研发现,颗粒物及其组分按照统一的标准状态或参考状态折算浓度,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且没有证据表明折算方法能够更科学地评价环境空气状况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为此,从1997年美国修订标准开始,各国陆续将颗粒物监测状态由统一的标准状态或参考状态,改为实况状态。为了历史数据可比,发达国家通常规定,在监测污染物浓度的同时,要监测并记录气温、气压等状态参数。气态污染物监测状态方面,通常采用常温和1个大气压作为参考状态,其中常温主要有美国为代表的25℃和欧盟为代表的20℃两类,接近多数人群的实际生活环境。 /p p   考虑到我国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因素,本次修改拟采用25℃、1个大气压作为监测气态污染物的参考状态,颗粒物及其组分监测则采用实况状态。为确保数据科学性、可比性,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程的客观评价,标准修改单提出,无论颗粒物还是气态污染物监测,均应监测并记录实测点位的气温、气压等状态参数,确保对历史数据能够回溯,用相同的“尺子”进行比较。与本标准配套的一系列标准或技术规范也将分别进行相应的修改或修订。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为何要发布21项监测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配合《&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gt (征求意见稿)》中污染物监测状态的调整,需要对与其直接相关的21项监测标准进行同步修订。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p p   21项监测标准分别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项目的监测要求,对于规范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的监测,保护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在这21项监测标准中均明确规定了监测状态为标准状态(273 K,101.325 kPa),故需要按照《&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gt 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监测状态进行修改。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21项监测标准规定了什么内容?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这21项监测标准是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的重要标准,其中,7项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气态汞等气态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6项为总悬浮颗粒物、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颗粒物中铅、镉、砷、六价铬等重金属监测分析方法标准,8项为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及采样器技术要求等。 /p p   另外,对于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苯并[a]芘、氟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控制项目,正在对相应的监测标准进行修订,即将发布,不需要单独以修改单的形式进行修改。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这次对21项监测标准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本次《&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t (GB 3095-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对监测状态进行了修改,规定“本标准中的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浓度均为参考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TSP)及铅、苯并[a]芘浓度为监测期间实际环境温度和压力状态下的浓度。”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p p   “21项监测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仅对结果计算与表示中污染物浓度的监测状态进行了修改:颗粒物及颗粒物中铅、镉、砷、六价铬等由标准状态(273 K、101.325 kPa)修改为实际状态(监测采样时的实际气温和气压)下的质量浓度,气态污染物、气态汞等修改为参考状态(298K、101.325 kPa)下的质量浓度。同时,删去了11项标准中“标准状态”的定义,增加了“参考状态”的定义,21项监测标准的其他技术内容未做修改。 /p
  • 环保部: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2]33号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以下简称《规划》)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现就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意见》和《规划》的重要举措。推进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建设,优化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提高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推进典型农村地区空气背景站或区域站建设,对于促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状况,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全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重要保障。开展对新增指标的监测评价,需要实施分析方法选取、仪器检定选型、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运行、监测数据分析、监测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保障上述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和前提。   (三)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为满足社会公众环境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检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应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尽快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   二、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为目标,整合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网、农村监测网、酸沉降监测网、沙尘天气对大气环境影响监测网、温室气体试验监测等信息资源,增加监测指标,建立健全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点位管理制度,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与信息发布机制。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三、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所有国控点位,下同),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 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一)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二)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三)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发布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四、加强组织协调,扎实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本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建设方案应在2012年6月底之前报送我部。   (二)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各级环保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除此之外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监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开展培训,以培养技能人才、专业拔尖人才、综合管理人才为重点,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科学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四)定期评估,加强考核。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考核验收。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我部将分别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公布实施情况。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空气 监测 能力 意见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部内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 环保部详解为何多地空气质量“爆表”
    p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重污染天气不仅袭击了京津冀,还影响了东北地区,而后沿哈大线一路向南延伸,直达山东半岛、江苏和安徽北部,共波及6个省份30多个城市,跨越1600多公里,多个城市空气质量“爆表”。环保部专家组说,“污染程度之重、影响范围之广为历年少有”。 /p p   为切实分析此次重污染成因,摸清重污染来源,研究出下一步防控建议,环保部11月6日组织召开了会商会议。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主任宫正宇研究员介绍说,11月2日~6日,我国东北、华北和华东地区出现大范围重污染过程。东北地区相继有10个城市的 AQI(空气质量指数)达到最高值500,其中黑龙江哈尔滨市、绥化市和大庆市等3个城市AQI达到500的持续时长分别为14小时、23小时和24小时。 /p p   哈尔滨市污染最为严重,11月4日,PM2.5日均值和小时值分别达到704微克/立方米和1281微克/立方米,大庆市PM2.5小时值也超过1000微克/立方米。 /p p   5日,东北地区的污染范围进一步扩大,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吉林市、七台河市、大连市、锦州市、葫芦岛市等7个城市小时AQI为重度污染,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长春市、松原市、鞍山市、营口市、辽阳市、本溪市、盘锦市、白城市、双鸭山市、阜新市等13个城市小时AQI为严重污染,其中长春市、松原市、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白城市、辽阳市和营口市的小时AQI达到最高值500,鞍山市PM2.5小时值超过1000微克/立方米。5日夜间至6日上午,受东北地区污染传输影响,山东省烟台市、潍坊市、青岛市、日照市、枣庄市,江苏省徐州市、宿迁市,安徽省淮北市、亳州市相继出现重度以上污染。 /p p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在此期间也经历了一次重污染过程,污染主要集中在河北、北京、天津和山西等地,其中山西多个城市出现长时间重污染。4日下午,京津冀地区多个城市达到PM2.5浓度峰值。5日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空气污染程度逐渐缓解,6日北京及周边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为良。 /p p   “这么大范围同时发生重污染天气,主要原因还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过大,这是内在原因,而不利的气象条件是重要诱因”,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柴发合研究员介绍说,东北地区冬季发生的大范围极重污染天气过程,已经连续出现了4年。此次东北、华东地区大范围的污染过程,始于11月3日~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绥化和大庆一带,当地冬季燃煤采暖和生物质燃烧排放,是导致区域性大范围重污染的“元凶”。5日下午,受东北方向气流影响,污染气团向西南偏南方向持续传输,经长春、沈阳至大连一线,跨过渤海湾到达山东半岛,并在6日上午影响到江苏和安徽北部地区。污染气团的长距离传输,加上本地的燃煤、工业和机动车排放贡献,是导致吉林、辽宁、山东、江苏和安徽等地多个城市出现重度甚至严重污染的原因,污染气团传输对部分城市的PM2.5浓度影响程度可能高达30%~50%。 /p p   对京津冀地区本次重污染过程的分析表明,有机组分和硝酸盐仍是本次过程中PM2.5的主要组分,工业和机动车排放是此次重污染的主要来源。但随着各地逐渐启用燃煤采暖设施,在夜间近地面的高湿环境下,硫酸盐的二次转化加剧,对PM2.5的贡献有所加大。 /p p   11月2日起,环境保护部相继派出12个督查组持续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等省市的重点地区开展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相关城市已加强应对,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如天津市各委办局派出20余个督查组进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督查,河北省唐山市采取烧结机停产、单双号限行等强化措施。 /p p   现场检查发现,各地在应对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首先是普遍存在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不足、响应级别偏低的问题。如哈尔滨市严重污染持续26个小时,AQI达到500持续14个小时,但按照哈尔滨市的预警分级标准,仅启动了蓝色预警。大庆市实际重度和严重污染持续37个小时,其中AQI达到500 持续24个小时,应启动红色预警,但大庆市仅预测到1天重污染,实际启动了橙色预警。内蒙古通辽市近两天AQI指数持续达到500,在环境保护部及自治区环保厅督促下,才启动蓝色预警。 /p p   其次,一些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完善。大庆市对重点大气排污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没有强制性或约束性要求,重点排污企业也没有按照预案要求制定配套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应急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吉林省本级及多个市州未按要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偏高。三是企业排放问题仍较突出。黑龙江省是全国唯一大型燃煤电厂没有安装脱硝设施的省份,省内各城市热电联产机组热力管网覆盖的地区仍存在大量燃煤小锅炉。东北三省独立的采暖燃煤锅炉基本没有安装脱硝设施,在一些中小城市甚至连脱硫设施都没有安装,超标问题突出。吉林省现场检查的10家企业中有8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 辽宁省沈阳市热源厂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超标排放 山东聊城、江苏徐州面源污染管控不到位情况较为普遍。 /p p   针对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柴发合研究员提出,今后治理工作要着力提高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 /p p   他说,自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PM2.5浓度总体持续下降,重污染天数也明显减少,但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并不明显。所以要提高冬季污染治理措施的针对性,特别要关注居民燃煤散烧、供暖设施起炉过程、秸秆露天焚烧等污染防控。 /p p   据介绍,目前,环境保护部针对京津冀地区已经采取了三大措施:燃煤电厂全部实现超低排放、重污染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特别是大规模用电和天然气替代散煤),以确保北京及周边城市不会出现极重污染“爆表”现象。但其他地区缺乏重大减排措施支撑,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若不提前采取更加有力的应急管控措施,仍有出现“爆表”的可能。 /p p   此外,柴发合还建议,要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此次重污染过程从东北地区的哈尔滨开始,沿哈大线一路向西南偏南方向传输,直至山东半岛、江苏和安徽北部,波及6个省份30多个城市,跨越1600多公里。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现在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仅明确了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负责,但未规定其导致的区域性大气污染责任。对这种情况要有法律条款,有问责的要求。同时,建立区域性的大气环境管理机构,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厘清各地相互影响,切实落实责任,才能有效应对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p p   柴发合还建议,各地应尽快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保障公众健康为根本目标,降低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门槛,提升预测预报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措施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做到应急措施的有效减排。如遇到极重污染天气,要立即启动有效的管控措施,切实将污染峰值削减下来。 /p
  • 环保部:省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全部建成
    p   真实准确的监测数据是治污的基础。近日记者从环保部获悉:2015年,我国不断强化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空气质量、水质、土壤环境监测取得阶段性成果。 /p p   去年元旦起,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监测点位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实时发布PM2.5等6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31个省(区、市)全部完成省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32个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全部完成市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p p   在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9个重点城市源解析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又有26个重点城市开展源解析工作,已分3批次完成了22个重点城市源解析结果论证。北京、天津等城市率先试点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p p   在水环境监测方面,除组织对国控断面和规划考核断面每月进行水质监测、每天6次实时公布国家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外,环保部开展了国控地表水点位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工作,将“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断面由972个调整到2700多个,全面覆盖地级以上城市水域。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由301个扩展到419个。 /p p /p p /p p /p p /p p br/ /p
  •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市场规模预计达58亿元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insimg/b54f266f-7c90-4d01-8eee-9d63c066775e.jpg" title=" 99601.jpeg@660x440.jpg" / /p p   从事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4-T000-1-1-1.html" strong 空气质量 /strong /a 预报业务的企业刚度过第一个丰收季节。虽然,收割的号角吹得比较轻。 /p p   2016年1月1日,“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系统”低调上线,每日17时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像看天气预报一样,公众可从系统中获知,未来数天是否有雾霾。 /p p   预报数据由各地环境监测中心上报。2015年10月是各省级行政区、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建设预报系统的时限,这一政策驱动成了2015年产业界的利好消息,各地政府招兵买马,企业分食蛋糕。 /p p   “大部分已初步完成平台建设,也有一些省市刚刚走完招投标程序。省一级平台通常投入千万级别,也有地方分期建设,小几百万的也有。”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环保事业部经理龚皓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雪迪龙参股的思路创新公司参与了近三成空气质量预报市场的建设,其中内蒙古的项目在全国投资规模最大,“总包小一个亿给了联通,思路创新签下了五千多万的合同订单。” /p p   多位业内人士判断,与省级政府合作的空气质量预报市场“蛋糕”已经分完,未来在地市层面还有空间。国泰君安证券2015年10月发布研报,仅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系统建设的软件部分,市场规模预计可达58亿元。 /p p   strong  “为政府贴身服务” /strong /p p   目前国家要求的是重点区域未来5天、省域未来3天的空气质量形势,以及36个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的AQI(空气质量指数)范围。 /p p   “和我们合作的公司也不是一开始就能拿出现成产品的。是我们不断提出各种需求,企业来帮我们实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伏晴艳记得,上海市开始做基于新标准的空气质量预报业务系统始于2012年。 /p p   彼时,距离这个市场“暖”起来还有一年时间。 /p p   事实上,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从1998年就开始了,当时主要采用依赖于历史观测数据、精确度较低的统计模式,预报结果也无关PM2.5。 /p p   2003年起,上海学习北京,探索空气质量预报的数值模式。数值预报需要导入气象数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实时空气监测数据,再通过计算机按照数值模型模拟出未来的空气质量形势。由于涉及大量科研成果,当时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合作伙伴是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p p   空气质量预报领域真正出现企业的身影要追溯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清华大学出资设立的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路创新)参与了奥运会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帮助北京建立了一个预测平台。“那时候还没有什么竞争对手,地方也少,就北京做。”思路创新副总裁陆晨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道。 /p p   在PM2.5火遍大江南北的2011年,上海地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地听)总经理张伟锋第一次拿下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项目:“帮他们做系统,从API(空气污染指数)转向AQI。”2012年底,张伟锋第一次听说老客户需要开发一套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自动化系统。 /p p   这套系统每天通过网络自动抓取中央气象台、区域气象中心和国外网站的气象数据场,再结合污染源数据、实时监测数据及上海本地气象数据,根据三个不同的数值模型进行4至11小时的模拟运算。最后系统展示出3种可视化模拟结果给预报员,预报员根据经验进行研判,对外发布最终的空气质量预报结果。 /p p   2013年,先行一步的上海开始通过这套系统对外发布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十条”,提出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其他省份、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 /p p   对企业而言,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 /p p   “‘大气十条’出来了,我们就相应地加强空气质量预报业务,专门成立了一个小组,提前做一些铺垫。”中科宇图资源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顾伟伟介绍。 /p p   作为“甲方”的伏晴艳明显感到,这两年空气质量预报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很多公司都说能做预测预报,市场好像很好,但进来的公司也良莠不齐。这个系统本身需要不断改进,不是哪家给你一个产品,你用就是了,没那么简单。” /p p   “为政府贴身服务”成了上海地听的“生存之道”,张伟锋还为此建了一个QQ群:“监测中心一碰到问题就发话,我们实时沟通,不分上下班。这套系统是从他们的需求开始的,做好交给他们之后要不停维护,他们有新的需求我们也不断加上去。” /p p   strong  环境派和气象派 /strong /p p   “空气质量预报与气象条件、气象预报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涉足空气质量预报产业以前,上海地听主要从事气象业务。张伟锋感觉介入非常顺利:“空气质量里面的数据,基本和气象数据一模一样。另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和气象局合作,我们也能给客户提供一些思路。” /p p   山东省选择的也是一家原本从事气象业务的公司。“大气十条”出台头两年,山东主要依托省气象台进行空气质量预报。“我们想加强自己的能力建设,就从(2015年)8月开始招标了一家公司。”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预报室主任曲凯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时有7家公司竞标,最终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瑞特)中标。 /p p   恩瑞特从2008年开始给中国气象局、江苏省气象局等开发天气预报系统,它也承担了江苏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的建设。 /p p   在这一新兴的业务领域,据南方周末记者观察,企业按“出身”大致可分为“环境派”和“气象派”。前者的主营业务原本就包括环境监测和软件开发,如前述的思路创新、中科宇图等 后者则是从气象预报业务转型而来。 /p p   “过去一年各地的项目,基本上有个五六家在做。”一名相关企业的高管称。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仅从2015年省级空气质量预报系统中标企业分布来看,“环境派”势力范围更大:思路创新拿下北京、福建、湖南、安徽、陕西、辽宁、内蒙古等七地,中科宇图拿下贵州、宁夏、河南三地,中科天宇软件有限公司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抢占两省市场。还有少数省份系统由业内知名度较低的企业中标,或者以课题形式交科研机构开发。 /p p   2014年4月,主营环境监测行业的雪迪龙以3200万元入资参股思路创新。“整个空气质量预报是体系建设,包括前端监测设备、应用软件系统,还有支撑软件的高性能运算服务器。”龚皓说。国泰君安证券研报认为,空气质量预报项目投资金额较小,只有将监测建设、硬件建设、末端治理全部关联起来才可能达到上亿元级别规模。 /p p    strong 技术无壁垒,数据获取难 /strong /p p   公众更关心的问题是,空气质量预报准不准。企业也操心,有时却有心无力。 /p p   张伟锋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上海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装载了三个数值模型,其一由中科院大气所研发,另外两种为国际上的开源模型。不同模型适用于不同的气象条件,优劣没有定论,可以给预报员多提供几种参考。 /p p   “像美国环保局用的模型,上海环保局也在用,并没有绝对的技术壁垒。环境大数据的应用也不在软件难做。”2016年1月10日,龚皓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p p   “模型本身和国外差距不大,几乎都是同步的,我们国内也有自主产权的数值预报模型,问题还在于数据。”张伟锋说。 /p p   伏晴艳也有类似感受:“讲老实话,国外对预测预报的要求没有像国内这么高。仅仅预报工具本身,美国做的平台系统未必有国内好。但是,我们每个模型要用到的初始气象场数据,都是靠国外提供的。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的差距就太大了。” /p p   为了让预报更精确,除了全球、全国的气象数据,还需要本地气象数据。龚皓到各地开展项目时却发现,这件事没那么容易:“主要是协调的问题,并不是提供不了。环保部门想干,要自己和当地气象局协调。现在比前两年好一点,上边领导会出面。” /p p   顾伟伟更看重的影响因素是污染源排放清单,据他介绍,目前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沿用的是清华大学2012年建立并通过网络共享的中国大尺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再结合当地每年的污染源统计数据做一些更新。大部分地方没有本地的、精细化的排放清单。“我们也在研究怎么提升预报精度。” /p p   “预测预报就像医生诊断,不是光靠模型和工具就能做,还要专家经验和水平积累。”伏晴艳感叹,有经验的预报员也不是很够。目前上海市监测中心有7个预报员专门从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 /p p    strong “一定要往市里走” /strong /p p   “空气质量预报现在甚至是个不赚钱的行业,全国就那么多个省和重点城市在做,这种公共服务也只有政府会做。”一家成立于2014年的环境企业以380万元拿下西部某省的系统建设项目,该公司一位需求分析师认为,目前市场很窄,盈利模式并不清晰。 /p p   省级“蛋糕”确已分完。思路创新收割近三成,其副总裁陆晨的判断是:“政府大规模投入可能就这两年,以后主要是服务,资金量会下来。” /p p   下一个“蛋糕”有多大?省级建完,各地级市需要建自己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吗?政府没有释放明确信号,业内人士众说纷纭。 /p p   “每个市肯定要有预报能力,但是否建自己的系统,山东没有强制要求。预报系统都很贵,我们做的系统分省级版和市级版,各市如果没有资金,可以依托省系统做预报。但有条件的也鼓励研发自己的系统。”曲凯说。 /p p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下一轮,更广阔的空间在地市级。” /p p   2015年12月10日,山东德州市因应急响应不力被约谈。从督查情况看,预警预测能力薄弱、预测结果偏差巨大是问题之一:德州市预测11月29日、30日空气质量将好转,但这实际上两天均为严重污染。市长陈飞现场表态,以后环保工作由他亲自分管。 /p p   没过几天,德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找到一家企业,希望尽快建立预报系统。 /p p   “德州需要更精细化的预报,就要引入更精细的气象数据和排放源数据,这些数据不在省里。预报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提前追溯污染源,辅助政府做减排决策。除了河北省,目前约谈还是以市为单位,说明将来大气污染的治理单位应该在地市。所以,我们认为这套系统将来一定要往市里走。”上述业内人士称。 /p p   另一个争论焦点是,除了和政府做生意,还能有别的盈利模式吗? /p p   实际销售还没有形成,但已有公司开始和一座石化工业园区谈生意。该公司一名高管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对此有需求:“他们希望通过预知大气污染的情况来安排自己的生产活动,大气对污染物容量比较大时,可以增加产能 如果形势不好,污染可能扩散不出去,那就减少产能,不要添乱。” /p
  • 天津爆炸区域空气质量未见异常 仍有爆炸可能
    p   新京报快讯 今日5时15分,新京报记者从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获悉,今日4时30分许,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GIS发布平台实时监测数据显示,滨海新区5个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指数未见异常。首要污染物都是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指数都为一级优。 /p p   据天津消防消息,爆炸后产生的粉尘没有扩散,对附近居民威胁极小。目前现场所有消防力量正在进入事发地,对火势发起总攻。由于爆炸物为特殊物质,沙土掩埋为最佳灭火方式。经现场侦查,仍存在二次爆炸的可能。 /p p & nbsp /p
  • 环保部通过空气质量新标准 增设PM2.5浓度限值
    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   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和“十二五”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方案,听取《全国土壤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编制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加强空气污染防治、保护公众健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已由煤烟型向复合型转变,区域性大气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不断加重,一些城市经常出现长时间灰霾天气,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产生了严重威胁,同时,发布的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存在差异。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要求,落实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要求,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标准,增加大气污染物监测指标,改进环境质量评估办法。   会议指出,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标准》的修订工作。2008年正式启动修订工作后,编制组深入研究了世界10多个国家、地区、组织的环境空气质量基准和标准,全面分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要求和空气质量特征和管理需求,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标准初稿。2009年9月,环境保护部通过部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编制组认真研究吸纳了多方面意见,并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了标准的有关内容。2011年8月,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的汇报,审议了修订思路。编制部门根据会议决定,组织30多名大气环境科学领域院士、知名专家对草案进行了反复研讨,使标准草案的内容进一步完善。2010年11月和2011年11月分别两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1年12月,环境保护部党组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标准草案修订情况汇报,原则通过了标准草案,要求编制部门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提交部常务会审议。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较,新修订后的标准草案作了如下调整:   一是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将三类区(特定工业区)并入二类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二是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铅和苯并[a]芘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三是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50%-75%提高至75%—90%   四是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的分析方法标准,增加自动监测分析方法   五是明确了标准实施时间。规定新标准发布后分期分批予以实施。会议决定,请编制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抓紧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后,尽快发布。   会议原则通过了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和“十二五”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方案。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与现行规定相比,调整了指数的名称和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强调了AQI服务于公众健康指引的作用,增加了参与评价的污染物项目,完善了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会议决定,《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会议听取了《全国土壤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编制情况汇报,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土壤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提出了土壤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会议决定,请编制部门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报批发布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张力军、吴晓青、周建、李干杰,纪检组长傅雯娟,党组成员胡保林、何捷,总工程师万本太,核安全总工程师徐庆华出席了会议。   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 孟非吐槽南京空气质量 原是监测仪器故障闹乌龙
    江苏卫视著名主持人孟非7日晚间发微博吐槽下了一天雨的南京空气质量列全国倒数第二。9日,南京环保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当天监测仪器出现故障,产生的异常值为无效数据。   7日晚间,江苏卫视著名主持人孟非上传了一张手机监测软件生成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排行榜,并吐槽&ldquo 南京怎么了?下了一整天的雨都能得亚军,你是怎么做到的?这意思天儿一晴就是要夺冠啊!&rdquo 图中可以看出,南京7日空气质量指数为272,在全国城市排名里列倒数第二。   而7日的南京,因受台风&ldquo 菲特&rdquo 影响,下了一整天的雨。更奇怪的是,南京环保局官方微博公布的当天监测结果显示,10月7日0-24时,南京空气质量指数(AQI)为33,优,PM2.5日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达标。   为什么环保部门的空气质量数据与手机第三方软件的数据不符?对此,南京环保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当天监测仪器的采样头出现了故障。南京环保局官方微博澄清,10月7日晚16时至20时,南京奥体中心测站PM2.5仪器出现故障,经抢修1小时后恢复正常监测,产生的异常值根据空气质量发布相关要求为无效数据。   随后,南京市委宣传部政务微博也作出了详细解释,称手机&ldquo 空气质量监测&rdquo 软件不太靠谱,原因是手机软件计算方式错误,强行使用小时甚至日均值的空气污染指数带入实时数据公式计算,而且很多软件来自于国外软件的汉化修改,采用的是美国EPA指数计算方法,并非我国规范使用的空气质量状况指数计算方法。该微博提醒,应以环保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 3月份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 衡水改善幅度最大
    p   河北省环保厅4月16日公布3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张家口市空气质量最好,衡水市改善幅度最大。 /p p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排名,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张家口、承德、衡水、秦皇岛、沧州、邯郸、廊坊、保定、邢台、石家庄、唐山市。 /p p   全省11个设区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幅度由大到小,依次是衡水、秦皇岛、保定、沧州、邯郸、邢台、石家庄、唐山、廊坊、张家口、承德市。其中,只有衡水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空气质量同比变好,其余10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空气质量同比变差。 /p p   按PM2.5平均浓度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是张家口、承德、秦皇岛、衡水、沧州、廊坊、邯郸、保定、邢台、唐山、石家庄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均上升。其中衡水市上升幅度最小,为1.4% 邯郸市上升幅度最大,为79.6%。 /p p   3月份,全省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20个县(市、区),依次是张家口市崇礼区、康保县、沽源县、赤城县、张北县、尚义县、张家口市桥西区、丰宁满族自治县、阳原县、怀安县、张家口市桥东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口市万全区、涿鹿县、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张家口市宣化区、馆陶县、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景县、蔚县。 /p
  • 空气污染催生商机 IBM和微软发力空气质量预测
    中国严重雾霾天气  大生意  在中国,针对空气污染的相关业务可能是笔大生意。  全球最大的两家科技公司——IBM和微软都在摩拳擦掌,试图占领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而且目前尚处于初期、高速增长阶段的中国空气质量预测市场。  进入冬季以来,随着华北地区连遭大范围雾霾天气,促使北京两次启动了前所未有的雾霾“红色预警”,这座拥有2200万人口的城市被接连警告:未来超过三天将面临严重污染天气。  发布类似的雾霾“红色预警”,不仅依赖于污染预测技术的进步,同时也为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环保意识需求。此外,2022年北京即将举办冬奥会,也是中国当下治理雾霾的积极因素之一。  微软研究员于正(Yu Zheng,音译)表示,“人们对于空气质量预报服务的关注度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些信息技术”。  2013年,此前居住在北京的美国地球化学家达斯汀(Dustin Grzesik)创建了免费网站Banshirne.com和一款智能手机应用,利用公开数据面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数据预报。  “如果能够预测天气的话,只需要多添加几个变量就可以预测空气质量。”追踪中国实时空气污染分布的美国非盈利组织Berkeley Earth主管罗伯特罗德(Robert Rohde)表示,“大多数时候,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在短时间内产生改变。”  当前,随着“认知计算”的进步,计算机程序能够不断提高自我建模能力,这些更为复杂的预测软件利用天气、交通、国土利用以及来自政府监测站的实时污染数据,甚至是社交媒体发帖,可以提前预测未来10天的空气质量。  雾霾业务  在去年于中国市场建立各自的污染预测技术研究实验室后,微软和IBM双双迎来了来自政府部门的首家客户。IBM的第一个客户是北京市环保局,合作项目基于其颜色编码污染(color-coded)预警技术。 12月早些时候,IBM公司联合当地政府,推出了“联合环境创新中心”。  目前当地政府网站面向公众仍然只提供24小时预报,这意味着民众在“红色预警”可能到来时,仍无法获悉自身所处环境的未来状况。环保部门监测中心未能回应置评请求。  将在2022年与北京共同举办冬季奥运会的张家口市也与IBM签署了合作协议,旨在冬奥会开幕前围绕空气质量预测进行长远规划和场景建模。此外,IBM还与全球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印度的德里以及约翰内斯堡等城市,签署了空气质量建模协议。  而另一科技巨头——微软,则与中国环境保护部、福建省环保局、成都环保局等签署了空气质量预测合作协议。  IBM“绿色视野”项目主管布拉德甘蒙斯(Brad Gammons)表示,“我们应该能够在全球不同地方,使用同样的基础系统来预报空气质量。有了基于机器的认知,我们将很快能够做到。”  业务拓展  作为两大科技巨头,IBM、微软的竞争对象不仅仅局限于政府客户,它们将目标盯上了商业客户,特别是可再生发电公司。 这些光伏发电公司,成为二者展开竞争的另一目标。在中国,已有30多家光伏电站使用上了IBM的阳光预测技术。  微软则创建了一个基于城市大数据、计算城市大气质量的计算模型网站Urban Air,同时还推出了一款空气质量监测智能手机应用Urban Air。而在中国网球公开赛期间,组委会则将IBM的污染指数预报通过其微信社交平台向公众发布。  但目前微软和IBM的空气质量预报应用仍存在一定缺陷。由于一处缺陷,微软最新 iOS版空气质量检测应用缺乏预测功能。在最近的雾霾“红色预警”期间,北京的学校暂停教学,但中国网球公开赛和IBM共同推出的空气质量预报大数据却推荐民众“轻度运动”(light exercise)。
  • 大限将至 74城市必须按时发布空气质量数据
    进入12月,不断有城市宣布从某一天开始公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此举源于一个时间节点——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今年年底之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都要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   大限将至,这些城市准备好了吗,能够保证数据真实可信吗?   监测准备工作进展如何   紧锣密鼓准备,马不停蹄督查,74个城市、496个站点年底前就绪   早在今年1月,北京已经开始公布PM2.5研究性监测数据。3月,上海也加入这一行列。此后,珠三角、江苏等区域或省份,都开始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监测并发布数据。但是,由于各地的条件不同,步伐与节奏也参差不齐。   到环保部网站看看,就知道主管环境监测的副部长吴晓青有多忙——从10月底到12月初,他和同事们几乎马不停蹄地在各个省市跑,目的只有一个,督促这些省市在大限前完成所有的准备工作。   “吴晓青部长和万本太总工各领一路,按照南北划分,要走遍全国各个省份,一个都不能落下。”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接受采访时,手里还捏着一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工作进展”的最新简报。简报中,相关城市涉及的点位数量、进展与计划以及进度评价,都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出来,哪里存在问题,一目了然。   朱建平告诉记者,截至12月中旬,除哈尔滨、拉萨、呼和浩特三个省会城市以及河北省几个城市的个别站点存在问题之外,其他各地各站点已经做好充分准备。那三个省会城市目前也已经找到解决办法,比如哈尔滨由于设备招标过程出现争议耽误时间,仪器设备难以到位,环保部已经协调浙江省向其借出设备以保证年底前运行。由于正值冬季,工作条件十分艰苦,拉萨的准备工作曾经令人担心,从最近情况看,仪器及工作人员已经到位。   “对于监测工作进展,以前是每月调度一次,现在改为每周一次,我们还成立了特别工作组,只要发现哪个地方有问题,马上赶过去。”朱建平说,按照环保部的安排,12月底之前,第一阶段实施新标准的74个城市、496个国控站点,一个都不能少,必须达到监测发布的要求,保证做到每点逐小时发布六项数据和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 城市空气质量监测需引入第三方运营 防止数据造假
    环保事业的快速发展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几年,环保部门直属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任务倍增,基本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特别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要求进一步规范监测行为,环境监测范围更广,质量要求更高。   基于环境监测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环境保护部出台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实施,对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开放环境监测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形成环保部门直属环境监测系统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开展环境监测的新格局。   目前,我国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取得长足进展,截至2014年底,在338个设区市建成自动站1436个,很多县级城镇也建成了1~2个自动站。这些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站的建成,回应了群众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关切。   然而,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在社会各层面的关注下,排名靠后的城市急于摆脱困境,于是便在采样器附近动手脚。此外,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还面临其他问题,例如,监测设备型号繁多且存在系统误差,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自动监测质量控制环节不规范等。   新《环境保护法》对篡改、伪造或指示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追责,保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是基本要求和底线。笔者认为,采取第三方运营模式,从制度设计上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提供了保障。   首先,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委托给第三方,解决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有限的窘境。地方环境监测机构普遍缺少人员编制和技术骨干,很难抽调专职人员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引入第三方运营,在不改变当前监测力量分配格局的情况下,新增任务就会迎刃而解。   其次,厘清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测质量更有保证。第三方运营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公司只要中标,就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监测服务,对空气自动站的稳定、准确、连续运行负主体责任,如有质量事故发生,就会受到相应处罚。环保部门直属环境监测机构要履行监督责任,一方面,审核每天的监测数据 另一方面,开展质控考核,不定期抽查每个大气自动站的运行情况,对运行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并复查。   第三,引入第三方运营,有利于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专业化水平。第三方监测公司管理机制灵活,成长性好,在短时间内可以形成较强的技术实力。而且,有些运行空气自动站的第三方监测公司本来就有设备生产能力,熟悉仪器性能,运行起点高,专业程度高,工作质量值得信赖。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使用空气自动监测设备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通过跟班学习和质控考核,自身工作能力也会加强。   第四,引入第三方运营,有利于化解环保部门直属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风险。委托第三方运营后,环保部门直属环境监测机构和各地人民政府、环保局,共同审视第三方公司的监测成果和质量,改变了过去在行政领导面前被问责的无奈局面。这种角色的转变是环保部门直属环境监测机构摆脱行政干扰的关键。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引入第三方运营后,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第一,获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后,有关数据的汇总和综合分析、污染规律研究、考核排名和绩效评估等工作,仍需由环保部门直属环境监测机构完成,特别是利用这些数据开展预报工作,环保部门直属环境监测机构责无旁贷。   第二,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委托给第三方运营,必须明确利和责。社会化监测机构要盈利,合理的资金预算是正常履约的基础。同时,要完整界定第三方公司的责任,防止出现真空地带,陷入互相推诿的局面。
  • 热销的霾表测空气质量靠谱吗? 专家:都靠不住
    每当雾霾天气来临,都会引发一轮与空气质量相关产品的热销,除了传统的空气净化器、口罩等产品,可以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的霾表也成为了热销品。但这种网上几十元就能买一个的检测仪到底“准还是不准”呢?对此,有关专家给出的说法是,从几十元一台的到几千元一台的霾表都靠不住,数值都存在不准的问题。  当“雾霾”成了这个时代的一个关键词,有一块能测量空气质量的霾表在手,成了很多人新的生活时尚。从去年开始,手持便携式空气质量检测仪(俗称霾表)悄然成了网上热销货。但也同时引发了用户们的议论不断:检测结果到底准还是不准?就这个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对现在市售霾表等产品调查后发现,这种貌似专业的空气监测仪器背后存在诸多问题,“商业雾霾”迷惑着消费者们。专家指出,在我国这类产品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还都是空白点,大部分厂家卖的只是概念而已。  体验  两台同款霾表同时测出数值却不同  某公司白领肖女士家里有老人和年幼的小孩,所以平时对居室内空气质量非常关注。她一直想知道,在室外雾霾天气的时候,家里空气质量是否受到了影响,什么时候需要开启空气净化器,在雾霾最严重的天气,要不要给老人和小宝宝多加一个空气净化器。  今年年初的时候她听朋友说,有一种叫霾表的东西,不但可以检测室内PM2.5值,同时也可以测甲醛值,一机两用,非常不错。当时北京正值冬季,大气污染非常严重,她立即动手上网一搜,发现这款霾表正处于供不应求的热销状态,价格已经从朋友说的600多元涨到700多元了,但肖女士还是毫不犹豫地下单购买了这款霾表。  但是当试用了几天霾表之后,肖女士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块霾表所显示的数据是否准确呢?为了验证霾表的准确性,她把朋友刚买的同款霾表借来做对比,她把两台仪器在同一点位、同时监测家里的室内空气,结果发现两块霾表所测出的数值总是相差15微克到20微克/每立方米。比如,在同一个位置放两个霾表检测PM2.5,肖女士手里的显示是80微克/每立方米,朋友手里的则显示是100微克/每立方米。也就是说,在同样的空气检测点位上,朋友的监测结果差些,而肖女士监测结果好一些,“这怎么可能呢!”她立刻觉得这东西有点不太靠谱。最后她和店家协商,把宝贝退掉了。  释疑  消费者为啥热衷买霾表?  近几年来城市居民越来越重视室内空气质量,每当雾霾天气来临,都会引发一轮与空气质量相关产品的热销,除了常规的空气净化器、竹炭包、口罩等之外,可以主动检测空气质量的便携式检测仪也被资本市场看好,成为消费者手中对付雾霾的新武器。  此外,很多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比如室内甲醛值、苯族物质,过去长期不被人们所重视,随着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现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所以百姓越来越觉得一个靠谱的家用检测设备成为了居家的必备小家电。像肖女士这样买专用空气环境监测设备的人,不在少数。那为什么不请专业机构进入家庭进行检测呢?  据调查了解,很多家庭自己购置设备检测家庭空气质量,一个重要原因是,专业监测机构价格高昂、检测时间太长。  北京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中心主要提供室内有害物质检测服务。据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室内PM2.5检测价格是每个点位4000元左右,需要持续检测16个小时 新装修房屋室内五项(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价格为每一个点位500元。以一套两居室为例,客户至少需要在两个卧室和客厅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这就意味着一次检测需要设3个点位,总花费达13500元。  “目前也没有普通家庭预约检测,”该中心工作人员说, “做室内PM2.5检测的一般都是大酒店、办公楼。”这位工作人员坦言,不建议普通人家检测PM2.5,价格太高不说,实际上,室内空气指数是个变量,室外空气好的时候经常通风,室内空气质量自然就好,如果室外空气质量太差,那么室内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室内空气质量需要的是持续的监测,而不是对某一时段的检测。  调查  最便宜的霾表网上仅售几十元  昂贵的专业监测使家庭用户敬而远之,于是家用空气检测仪器市场被资本看好,并得到快速发展。北青报记者在京东和淘宝上看到,目前两大电商销售的可检测PM2.5、甲醛等的空气检测仪品种繁多,在京东商城约有 760多种,淘宝网上产品展示页面足有10页。霾表价格从几十元到一、两千元不等。仪器样式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箱式的,显得很专业,更多的是手持便携式的,样子有点像空调遥控器,液晶屏幕上可显示PM2.5、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数值。  在销售页面下的留言中,北青报记者看到,不止一个买家在抱怨,“不准!测出来的数值偏差很大”。也有的说,“感觉一般吧,我家刚装修完,测试结果都合格,它要是报警得是多恶劣的环境啊!”还有买家心态平和,“不敢说很准,红外探测PM2.5本身就是粗略计算,就求个心里安慰吧”。对此,店家的回复则是,“我们的产品不敢说多么精准,但是用起来各项数值还是可以作为参考的”。  据业内人士透露,专业PM2.5浓度的监测主要为人工称重法,就是利用粉尘的沉降性,把一定时间内沉降的粉尘称重,以确定空气粉尘含量,所以需要较长的采样时间。而市面上出售的大部分便携式雾霾检测仪多是采用光散射测量法,它是用粒子计数的方法,通过通光率来确定空气中粉尘粒子的浓度。但是众所周知,空气中的粉尘粒子并不是均匀分布的,所以这种测量方法的精度相比人工称重法要差很多。但这还不是全部问题的本质。  观点  官方雾霾值也无法判定霾表准确性  就国内空气质量检测设备的读数问题,北青报记者走访了室内空气治理专家、高级工程师黄京跃。黄工指出,民用空气质量检测仪,从几十元一台的到几千元一台的都存在数据准确性问题。由于要做空气净化设备的实验工作,他们公司曾购买市售多种空气PM2.5检测仪,但是买回来后才发现,不同牌子读出的数值完全不同,令人无所适从。而且也没有办法利用气象部门公布的雾霾值认定哪台仪器是准确的,“气象部门每天公布的数据是室外大环境的监测结果,”他说,“但是室内小环境的标准数值是什么?根本没有对比性。”  黄京跃认为,缺乏国标是家用空气质量检测仪的硬伤,它不像温度计、尺子,一格代表一个单位,国家对这类产品没有出台质量认证和相关标准,在技术规范上还是个空白点。便携式雾霾检测仪的第二个硬伤则是,无法修正因空气湿度所产生的误差。比如今天气温高、湿度大,空气中带着水汽,通光性就差,那么霾表检测的数值就偏高。最极端的现象就是,把测量仪放在蒸锅上,不论是称重法还是光测法,都会认定空气质量差。  霾表的第三个问题是,几乎所有空气检测设备,在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其检测数值会发生漂移,而且使用时间越长,其漂移的程度越让人难以忍受。“我们曾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霾表四块,在同一个环境下的检测数据从没一样过,永远是四块表出四个数,原因就是这四块表购买的时间不同!”  专家呼吁,应该尽快制定家用室内空气检测设备的国家标准,以清除商场上的“商业雾霾”。新国标的实施将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和行业准入门槛,制约一些贴牌代加工生产商,淘汰那些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国标的实施也会使消费者选购产品时有更清晰的参考指标,一些夸大性能和指标的产品将会被查处。
  • 300元空气质量监测仪问世 可与手机APP连用
    进入秋冬季节,雾霾时常笼罩京城上空。伴随雾霾的往往是浓度居高不下的污染物PM2.5。在北京1.6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分布着35个官方空气质量监测点。可是,如果您自己手上就有一个小匣子,能够随时反映身边的空气质量,指导自己的户外活动,是不是更方便?   作为校内的&ldquo 创客&rdquo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李寅和同学就设计出了一个&ldquo 空气盒子&rdquo ,能够随时监测身边的空气质量,并在盒子和自己的手机APP软件上即时显示。近日,这个&ldquo 空气盒子&rdquo 在北京国际设计周的主展上正式亮相,李寅团队获得了15万元的天使投资,首批量产品也将在近期出厂。   实验缘起:直面北京空气污染   &ldquo 创客&rdquo 是近年来日渐流行的一个词,源于英文&ldquo Maker&rdquo ,是指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许多具有高度社会价值或是巨大经济价值的产品,如低价的3D打印机,都出自创客之手。李寅和他的同学就是清华校内的一群&ldquo 创客&rdquo 。这些来自工业设计、电子工程、软件工程等不同专业的学生凑在一起,总能迸发出一些创意的&ldquo 火花&rdquo 。   李寅说,&ldquo 空气盒子&rdquo 的创意来源于今年5月份的一次项目&ldquo 头脑风暴&rdquo 。刚刚读研究生一年级的他遇到了一群志趣相投的同学,他们一起参加了一个创客活动。围坐在一起讨论做什么项目时,李寅想到了北京的雾霾,&ldquo 空气污染谁都无法避免,但全北京只有35个PM2.5监测点,从服务市民的角度来说我认为密度无法满足市民需要。一个家用的空气质量监测盒子,对于个人生活出行会更有针对性。&rdquo   李寅说,当时自己就是这样一个想法:做&ldquo 创客&rdquo ,就从直面北京空气质量开始吧。   实验之路:跨界合作攻克难关   和伙伴们确定了创意之后,他们很快启动了设计和实验。不做不知道,尝试了才发现难度不小,&ldquo 我们完全没有硬件产品的开发经验。&rdquo 李寅说,他是学设计的,从美学的角度出发就把&ldquo 空气盒子&rdquo 设计成立柱结构。但是跟电子系的同学一交流后发现实现难度太大:立柱形结构意味着里面的电路集成板得做成一块块立体叠加,传感器、电路运行不稳定风险和制造成本都会明显增加。   除了外形,选择什么样的材料也是这些&ldquo 创客&rdquo 面临的一大难题,既要保持高强度,还要轻便,更重要的是该种材料做成的盒子必须能镂出许多通风口以保证足够的空气进入盒内,这样才利于监测。此外,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如何能被传感器准确捕捉到,也是横亘在李寅他们面前的一大难题。   尽管团队成员有工业设计、电子工程、软件工程等不同的专业背景,李寅团队还是深感知识远远不够用,他们四处请教其他专业的同学,&ldquo 用什么样的传感器更合适,我们就请教了学校环境学院的同学,他们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建议。&rdquo 李寅说,最终他们确定测量空气质量的方式为,基于光线在气溶胶中产生散射的原理,使用激光对气体进行照射,进而根据散射光线强度计算空气中微粒数量,&ldquo 虽然精度无法和国家空气质量监测机构使用的微震荡天平法相比,但已经足够满足市民日常使用需要了。   整个暑假,李寅和同伴们就泡在了实验室里。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五层的一间实验室,架着双显示器的电脑桌后是一个约2米长的沙发。李寅说,有时做实验、讨论方案太晚了,就直接在沙发上&ldquo 凑合&rdquo 一晚,第二天醒来继续实验。暑假结束,第一代原型机终于诞生。   实验效果:APP显示空气质量   在李寅的实验室里,记者见到了&ldquo 空气盒子&rdquo 的样品模型。白色的盒子,如普通家用路由器一般大小,可以轻松放置在窗台或者汽车的驾驶台上。盒子顶部面板上是一排指示灯,底座则密集分布着一个个直径约2毫米的小孔,&ldquo 空气就是从那些小孔中进入,然后被传感器捕获,经过微芯片运算出当前的空气质量,然后通过那一排指示灯来显示。&rdquo   李寅说,根据最新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分为六级,用六种颜色表示。因此&ldquo 空气盒子&rdquo 上的指示灯也是按照AQI的区间范围给出,用绿、黄、橙、红、紫、褐分别代表空气质量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   看空气质量,不仅可以通过&ldquo 盒子&rdquo 上的指示灯,还可以通过自己的手机。李寅说他们给&ldquo 空气盒子&rdquo 装了蓝牙传输装置,空气质量数据在手机上安装的APP软件上就能看到,&ldquo 机器本身可以存储一年左右的数据,我们还通过无线网络建立了云存储,数据可存储20年左右,只要上网就能看到。&rdquo 李寅说,20年后再回头看现在的数据,应该就能看到北京空气质量的巨大改善了。   未来计划:二代产品小巧便宜   李寅告诉记者,首批500个&ldquo 空气盒子&rdquo 本周就会完成生产出厂。它们运到北京后将被分发到包括大学生、环保热心人士和公益组织那里试用,以便团队获得最真实的用户体验反馈。之后它们还会对产品进行进一步改进,&ldquo 事实上,我们已经启动了第二代产品的研发,造型上会更强调小型化与便携性,体积应该会缩小一半。&rdquo   开发&ldquo 空气盒子&rdquo ,李寅团队获得了15万元的天使投资。李寅说,未来&ldquo 空气盒子&rdquo 肯定是要走向市场的,但价格不会太贵,&ldquo 第一代产品成本就被控制在300元以内,以后还会更便宜,普通家庭完全能够承受。&rdquo 他坦言,&ldquo 空气盒子&rdquo 的监测精度一定不是最高的,但足以给用户一个对空气质量的直观了解,&ldquo 看到灯变红、变褐色了,您选择减少户外停留,选择戴口罩,选择绿色出行,这就足够了。&rdquo   最近清华大学启动驻校&ldquo 创客&rdquo 项目,每学期都有两名来自国际国内的顶级&ldquo 创客&rdquo 进驻学校,以指导员或共同创作者的身份参与创意产品项目,学校包括基础工业训练中心在内的设施也将向李寅这样的&ldquo 创客&rdquo 开放。&ldquo 新闻专业的同学加入渠道宣传,法学院同学来做知识产权保护,立体化大学生实验室的&lsquo 春天&rsquo 要到了。&rdquo 李寅说。
  • 山西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能力;突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二、工作目标(一)约束性指标。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2024年、2025年约束性指标。(二)力争性指标。太原市、运城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10位;临汾市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10位;其他设区城市排名稳定前移。各设区城市年度目标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另行分解。三、重点任务(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1.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及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煤电项目除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2.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优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企业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2025年底前,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力争达5%以上。开展焦化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考核,全面提升焦化行业节能环保安全水平。在建、拟建焦化项目应按照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深度治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加快支撑性、调节性煤电项目建设,有序淘汰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提高先进燃煤机组占比。持续推进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不断提升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快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汾河谷地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加快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和淘汰退出。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加快推动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100吨以下电炉(合金钢50吨)等限制类工艺装备淘汰退出,重点区域率先淘汰退出;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严格落实社会独立煤炭洗选新增产能减量置换政策,持续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促进煤炭洗选行业规范发展。开展砖瓦窑行业综合整治。(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发展。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按照“淘汰关停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原则,推进太原市铸造,大同市富锰渣冶炼,朔州市陶瓷,忻州市独立球团、法兰,吕梁市铸造、耐火材料、硝基肥、再生橡胶,晋中市铸造、炭素、玻璃制品、再生橡胶,阳泉市耐火材料,晋城市铸造、陶瓷,运城市金属镁、包装印刷等特色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实施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关,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等行业企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在同一个生产线内,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推动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志喷涂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太原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成一批特色低碳环保产业基地,集中培育1-2个引领型低碳环保集团,牵引示范带动全省低碳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治理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7.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加快晋城、吕梁非常规天然气示范基地建设,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5年,重点区域城市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其他城市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全省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严格落实国家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要求,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积极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逐步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供热锅炉。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进行动态清零。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项目建设,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大型工业企业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加大以气代煤力度。全省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充分利用工业余热、电厂热力、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煤层气、脱硫后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等方式,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1.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成片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稳妥推进中部城市群、上党革命老区、临运盆地散煤取暖替代工程。全面评估现有清洁取暖改造运行情况,持续优化改造方式或运行模式,巩固提升现有清洁取暖成果。开展农用领域散煤使用情况排查,有序推进农业种植和养殖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各市县要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严防散煤复烧。对清洁取暖未覆盖的区域,强化民用散煤质量监管。(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入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12.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优先采用铁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2025年,全省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0%左右;煤炭主产区大型工矿企业中长距离运输的煤炭和焦炭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已纳入规划的重点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开展铁路场站适货化改造。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项目用地选址选线、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3.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以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为牵引,按照“公共领域先行、重点区域先行、重点企业先行、重点工程先行”的原则,PM2.5年均浓度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设区市、县(市、区)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后20的县(市、区)以及区域内的工业园区,应加大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物流配送、押运、渣土运输等公共领域车辆以及区域内钢铁、火电、焦化、煤炭、煤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短驳运输、厂内运输车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替代(含电动、氢能、甲醇汽车)力度。科学制定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中重型货车通行路线。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城市、5A级景区公共领域车辆基本实现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能源局、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拆除污染控制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4.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及时修订并公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执法管控。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太原武宿国际机场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做到应用尽用。(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5.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组织开展自建油罐、流动加油罐车和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太原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全面加强面源污染治理16.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扬尘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施工、道路、裸地、堆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五尘”同治。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强化城乡主要道路、工业集聚区和重点工矿企业周边道路扬尘治理,定期开展机械化清扫。2025年底前,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设区的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加强城市裸地硬化或绿化,清理取缔各类违规堆场。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强化工业企业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存储和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全过程扬尘管控,重点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7.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8.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能力,提高离田效能。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19.强化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以汾河谷地煤化工类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等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进污染物集中治理、能源梯级利用、物料绿色运输,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化工企业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21.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全流程完成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经评估监测确定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按程序公示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A级、B级或引领性绩效评级。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上、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0月底前,全省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回头看”,推进燃气锅炉全面稳定达到低氮排放要求。加大生物质锅炉排放监管力度,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2.加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污染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开展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3.稳步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加强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重点企业安装氨逃逸监测设备并联网。(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动省会太原空气质量提升24.加快太原盆地结构优化调整。以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统筹,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太原盆地不再新增独立焦化项目。推动太原盆地位于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的钢铁、焦化、水泥、煤电、铁合金、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2024年10月底前,全面淘汰退出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加快提升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太原市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2024年区域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60%,2025年区域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5.加强太原盆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一区域治污力度,强化区域环境政策协同,一体推进清徐、交城工业园区和平遥、介休、孝义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统一区域环境执法尺度,常态化开展区域交叉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统一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减排措施标准,建立高效快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调度机制。(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26.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大同市推进空气质量巩固改善,其他空气质量未达标的设区城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2025年,大同市PM2.5浓度稳定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吕梁市稳定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朔州市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忻州市、长治市、晋城市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晋中市、阳泉市力争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太原市力争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临汾市、运城市力争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下,为2027年设区城市PM2.5浓度力争全面达标奠定基础。(省生态环境厅负责)27.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太原及周边重点区域省市联管、省市联建、省市联防机制,统筹推进汾河谷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对大同盆地、忻定盆地、上党盆地大气污染联防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晋城市与河南省交界城市、运城市与陕西省交界城市开展联防联控。建立重大项目环评会商机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影响突出的重大项目,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省生态环境厅负责)28.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完善每日会商、提前预警、区域联动、协商减排、差异管控、监督帮扶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强化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精准性、实效性。按照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要求,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持续开展绩效等级“创A升B”行动。规范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科学合理制定重点行业企业“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措施,并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9.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园区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2025年底前,汾河谷地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光化学监测和颗粒物组分监测。(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完善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加快推进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扩大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面。设区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省级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0.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走航监测、电量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配备。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1.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组织优秀专家团队,加强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VOCs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方面研究。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提高未来7—10天区域污染过程预报精准性。提高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规范性、时效性,实现每年及时动态更新。(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 英特尔推空气质量监测器 可随时随地获取数据
    英特尔云平台空气质量检测器PAM   12月14日,&ldquo 小创意· 大物联&rdquo 中国英特尔物联技术研究院开放日于当日在京举行。活动期间,英特尔推出了基于云平台的空气质量检测器PAM,这款产品能随时随地帮助用户获取空气质量数据。   当前,&ldquo 雾霾&rdquo 已经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甚至恐慌。而对于空气质量,人们最为关心的就是PM2.5值。不过现在人们在手机或其他设备上看到该数值只是气象部门公布的官方数据,且是某一地区的平均值。而因为雾霾的流动性,同一城市的不同地区PM2.5值是不一样的,甚至室内和室外的值是不一样的。这就迫切需要一个能实时实地监测空气质量的设备,使人们在出行时对空气质量判断有个更精确的依据。   英特尔中国研究院首席架构师姜小凡博士告诉元器件交易网记者,PAM空气质量监测器时实时监测空气质量,每分钟会给客户一个值,这个值是能反映前5分钟的空气质量状况。   英特尔推出的空气质量监测器PAM共分两个版本。其中,标准版PAM基于云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与云端数据分析引擎相结合,为每个用户提供实时的个性化空气质量数据 而Mini PAM因体积小而具有很好的便携性,供人们随时随地获取空气质量数据。   姜小凡称,Mini PAM支持蓝牙4.0技术,和用户手机配对成功后,PAM可通过蓝牙将数据传送到用户手机客户端。目前,客户端只有安卓版本,正在开发iOS版本。   记者看到,连接PAM后,用户手机客户端能显示空气质量指数(AQI)的最大值最小值及空气温度、湿度等。   目前,这款PAM的上市时间及价格未知,姜小凡预计价格在200元到5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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