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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计划改革及布局——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十届全国色谱学术会议于4月19日在西安曲江国际学术会议中心顺利召开,来自于国内外上千名的专家学者汇聚于此分享着在色谱领域中最新的研究成果和进展。在此次会议上,来自于科技部条财司吴学梯副司长向到场的嘉宾和观众介绍了我国科技计划和管理现状,并就未来的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等热点问题与现场嘉宾和观众进行了分享。   吴学梯首先讲到了我国科技计划和管理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近百个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了大量的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大批举世瞩目的重大科研成果,有力的支撑了现代化建设事业。但随着新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开始突显,集中表现在资源配置&ldquo 碎片化&rdquo 、近百个计划(专项、基金等),近40个部门管理,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不够 未能聚焦国家战略目标的需求,项目众多、目标发散 重复、封闭、低效,多头申报项目,重复资助。为此国家在2014年启动了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计划《国务院关于改革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目的是为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再造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科研资金监管,建立改革长效机制。中央对指定改革方案做出明确指示,即顶层要搭建统一的管理平台 计划、专项、基金等要进行整合,防止碎片化 建立综合评委会,同意承担各方面科研课题申请 科技部内部管理科研的体制要改革,以适应新要求。同时,中央领导也对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政府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保持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全面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科研资金要进一步整合,不能分割和碎片化,该集中的就要合理集中起来。科技部、财政部根据中央要求,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方案 征求50多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后,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并在12月3日由国务院正式发布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   面对世界范围的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挑战,近年来各主要国家都对科技管理体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例如,美国政府汇集各部门科技财政预算,部署多个跨部门计划(全球变化、网络与信息技术、纳米技术计划) 欧盟实施统一的研发创新共同政策,对不同资助计划进行整合,加大资助力度,简化项目申请和管理流程,探索新的资助机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解决统筹协调不够,缺乏顶层设计问题 重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解决资源配置&ldquo 碎片化&rdquo 问题 围绕重点任务一体化配置资源,解决科研项目聚焦不够问题 建立专业的管理具体项目的新机制,解决政府职能转变和专业优化、科学化管理问题。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改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布局、评估、监管等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 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科技计划要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更加主动有效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功能。政府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和营造创新环境,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 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吴学梯副司长 吴学梯谈到,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mdash &mdash 联席会议制度,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包括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评估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其中,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委员由联席会议审议确认,实行定期轮换制度。联席会议的组织构成由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等参加,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和设置,重点任务和指南,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业机构遴选等事项。联席会议的工作程序为统筹协调,共同决策,重大事项经科改小组审议后上报国务院审定,特别重大事项报党中央。吴学梯还谈到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的情况: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大资助力度,向国家重点研究领域输出创新知识和人才团队 加强基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的有效对接 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上进一步强化组织推进机制,控制专项数量,集中力量办大事,注重与其他类科技计划的分工与衔接 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上,根据重大任务需求,由着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在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上,整合享有基金,根据任务目标形成若干专项(基金),分别采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补助等不同支持方式 在基地和人才专项上,对现有基地和人才专项进行优化整合,研究确定资金配置渠道。   最后,吴学梯谈到了实施改革的具体进度要求为:用三年时间完成改革任务。实现公开竞争方式的近百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包括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的35项,全部整合到新的五类科技计划中,数量将大幅减少。到2016年基本完成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开放,实现科技计划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
  • 政策解读: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的精神,科技部、财政部在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1.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背景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是政府在科技创新领域发挥引领和指导作用的重要载体,对全社会的科技创新具有风向标的作用 同时,对于体现国家在有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上的政策取向、战略布局、发展重点以及科技创新规律特点等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成效,直接关系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能否真正落实好,推进好。新中国成立后,&ldquo 六五&rdquo 时期我国就设立了第一个国家科技计划&mdash &mdash &ldquo 六五&rdquo 科技攻关计划。改革开放以来,相继设立了星火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火炬计划、973计划、行业科研专项等,这些计划的设立和实施凝聚了几代领导人的远见卓识以及各个时期科技工作者的智慧和心血。事实证明,这些科技计划不负使命,取得了一大批举世瞩目的重大科研成果,培养和凝聚了一大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团队,解决了一大批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全面提升了我国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强有力地支撑了我国改革与发展的进程。   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在不同时期分别设立,且越设越多,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考虑,其产出与国家发展的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很多重要领域都亟需真正具有标志性、带动性,能够解决制约发展&ldquo 卡脖子&rdquo 问题的重大科学技术突破。产生这种差距的根源之一是管理体制,现行的科技计划体系庞杂、相互交叉、不断扩张,管理部门众多,各管一块,各管一段,项目安排追求&ldquo 大而全&rdquo 、&ldquo 小而全&rdquo ,造成科技资源配置分散、计划目标发散、创新链条脱节,概括起来就是科技计划碎片化,科研项目取向聚焦不够。解决这些问题对当前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好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引领作用十分重要。   因此,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今年初,科技部、财政部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提出对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为落实国发11号文,科技部、财政部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全面梳理分析当前我国科技计划布局和管理现状,总结成功的经验,分析面临的问题,学习借鉴发达国家有关调整科技创新战略和加强科研资源集成的政策,研究提出了改革思路和举措。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两部门组织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并书面征求了50个部门(单位)的意见,经反复协商,各有关部门对改革方向、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和具体措施达成共识。《改革方案》起草过程中,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召集科技部、财政部专题研究,进行工作部署。张高丽副总理专门听取科技部、财政部汇报并提出要求。《改革方案》经过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的《改革方案》。   2.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制,更加聚焦国家目标,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   基本原则包括:一是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建立统一的宏观管理和监督评估机制,破除条块分割,解决科技资源配置&ldquo 碎片化&rdquo 问题。二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确定主攻方向,解决目标分散问题。三是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使科技创新更加主动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四是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科技活动,并以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成果转化。五是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加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3.《改革方案》中提出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的具体内容   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是本次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亮点。各政府部门通过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构建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等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管理体系。具体内容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一个决策平台),专业机构、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三大运行支柱),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一套管理系统)。   联席会议制度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财政、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参加,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联席会议是实现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一管理的关键。其主要作用体现在:首先是形成相关各方的合力,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加强沟通协调,围绕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任务、行业和区域发展需要,研究凝练形成科研任务需求,经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后按程序确定,相关各方在科研任务组织实施过程中及时跟进,产生的科技成果在行业和区域内应用示范。其次是建立共同参与、共同决策的议事机制,联席会议由各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共同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重点任务和指南、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第三是形成统一的决策程序,一般事项经联席会议议定后即可实施 重大事项需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按程序报国务院,特别重大事项报党中央,确保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政府职能转变,从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资金的具体分配中解放出来后,将依托专业机构具体管理项目。对专业机构的遴选:主要是对现有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并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参与竞争,推进专业机构的市场化和社会化。专业机构的任务是: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各方面提出的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   《改革方案》首次提出在国家层面设立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充分体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委员会的组成具有代表性,不仅有科技界的专家,也有产业界和经济界的专家,反映各方面对科技创新的需求。委员会要有战略高度,跟踪国际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趋势,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重大任务和重大科技创新方向的选择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参考。另外,委员会对制定统一的项目评审规则、建设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规范专业机构的项目评审等工作也要提出意见和建议,还可以接受联席会议委托,对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组织开展评审。   政府部门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绩效等组织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具体举措包括: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绩效、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和专业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等统一组织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并根据结果提出动态调整意见,经联席会议审议后按程序报批 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和&ldquo 黑名单&rdquo 制度,建立对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倒查机制,开展&ldquo 一案双查&rdquo ,即在查处追究有关承担单位和个人责任的同时,倒查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是否有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存在渎职或以权谋私等行为 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负起责任,对所属单位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改革方案》明确要求,要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并按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分散在各相关部门、尚未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信息要尽快纳入,已结题的项目要及时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系统。不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并向社会公开的,中央财政将不予以资助。   4.要依托专业机构具体管理项目,也要规范专业机构的行为   专业机构管理项目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各主要国家对专业机构的设置有多种模式,有的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有的隶属于政府部门,还有的委托社会化的非营利机构管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选择专业机构要兼顾现实可操作和未来长远发展。因此《改革方案》中,一是明确了专业机构的确定程序,联席会议根据重点任务的需要统一确定专业机构,专业机构对联席会议负责,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与专业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专业机构根据委托开展工作。二是对专业机构的资质作出了规定,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等应当制定统一的专业机构管理制度和标准,经联席会议同意后实施。专业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科技领域的项目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制定章程等。三是对规范专业机构的运行提出了要求。专业机构应按照统一的规范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 专业机构的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选取。   5.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   在对我国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国家战略需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创新规律,《改革方案》提出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源头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大资助力度,向国家重点研究领域输送创新知识和人才团队 加强基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的有效对接。   二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目标,解决&ldquo 卡脖子&rdquo 问题。进一步改革创新组织推进机制和管理模式,突出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目标,控制专项数量,与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强分工与衔接,避免重复投入。   三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突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技术瓶颈。将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形成一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当前,从&ldquo 科学&rdquo 到&ldquo 技术&rdquo 到&ldquo 市场&rdquo 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各研发阶段边界模糊,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为适应这一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特征,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着力改变现有科技计划按不同研发阶段设置和部署的做法,按照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该计划下,将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设立一批重点专项,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题,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提出整体解决方案。   四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按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对发改委、财政部管理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科技部管理的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共同管理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科技创新的部分,以及其他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基金)进行分类整合。   现阶段,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依然薄弱,尚未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采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后补助等引导性支持方式,激励企业加大自身科技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五是基地和人才专项。对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合理归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加强相关人才计划的顶层设计和相互衔接。在此基础上调整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基地和人才是科研活动的重要保障,相关专项要支持科研基地建设和创新人才、优秀团队的科研活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整合形成的新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既有各自的支持重点和各具特色的管理方式 又彼此互为补充,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跨计划协调机制和评估监管机制,确保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形成整体,既聚焦重点,又避免交叉重复。   将按照上述五类新科技计划体系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和对中央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稳定支持的专项。   6.优化整合工作的具体实施进度   本次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工作将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具体进度安排为:   2014年,启动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对部分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 启动重点专项试点,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选择5-10个重点专项进行试点,并在2015年财政预算中体现 同时,开展有关制度建设和基础性工作,着手组建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开展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和评审专家库建设,初步建成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和科技报告系统。   2015-2016年,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实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初步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下设重点专项的布局,并据此编制发布2016年项目指南,按新机制组织2016年新立项目实施 同时,为确保管理改革与现有工作的有序衔接,在研项目(课题)可继续按照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经费渠道和管理方式组织实施。初步完成相关制度建设和基础性工作,发布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机构遴选办法、专业机构资质能力评价标准、科技计划评估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科技计划重点专项设立规则和动态调整工作规则、有关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等,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和科技报告系统。   2017年,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同时,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科技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 万钢称纳米研究将成为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试点
    1月11日,科技部会同中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部门在京召开国家纳米科学技术指导协调委员会工作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国家纳米科学技术指导协调委员会主任万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制定好“十二五”纳米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项规划,力争实现纳米研究取得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纳米科技应用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动我国向纳米科技强国迈进。 国家纳米科学技术指导协调委员会副主任、科技部副部长陈小娅宣布了国家纳米科学技术指导协调委员会新一届成员名单。   委员会副主任、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代表国家纳米科学技术指导协调委员会作了“十一五”国家纳米科学技术工作总结和“十二五”纳米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项规划报告。报告指出,“十一五”期间,通过纳米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专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以及各种人才专项等,加强了对纳米科学技术的投入,纳米研究水平大幅提升,进入国际先进行列。我国发表的纳米科技论文总量近年超过美国排名世界第一,论文质量不断提高,论文总被引频次位于世界第二。我国纳米科技专利申请数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纳米标准化工作与国际同步,为我国纳米科技的产业化应用奠定了基础。许多研究成果展现出广阔的产业化应用前景。   委员会副主任、首席科学家、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作了题为“我国纳米科学技术发展的若干思考”的报告。报告介绍了国际纳米科技发展态势,我国纳米科技发展现状,分析了制约我国纳米科技发展的瓶颈,并对如何推动我国纳米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提出重要建议。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姚建年就“十一五”国家纳米科技工作总结和“十二五”纳米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专项规划报告以及本部门工作进行了发言。   万钢在讲话中指出,国家纳米科学技术指导协调委员会对我国纳米研究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十一五”纳米研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等的实施,我国已成为纳米科技大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希望大家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更要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际科学技术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特点,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凝练纳米科学技术的关键基础科学问题,在“十一五”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制定好“十二五”纳米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项规划,力争实现纳米研究取得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纳米科技应用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动我国向纳米科技强国迈进。   万钢强调,“十二五”期间要充分发挥协调委员会和专家组的作用,统筹协调我国纳米科技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突出战略重点,提高支持强度 推动产学研结合,打通上下游 重视产业化环境建设,保障纳米科技可持续发展。他指出,科技部正在推动的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中,将把纳米科学技术领域作为试点,在纳米科技指导协调委员会的框架下,加强部门间及科技部内部的协调,推动纳米研究在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以及其他资金支持渠道之间的协调和整合,加强各计划的有机衔接、提高国家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切实提升纳米创新链的互动关系和内在动力。   最后,万钢部长鼓励我国科技工作者积极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及时抓住战略重点,充分发挥纳米研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的旗帜作用,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坚持走自主创新道路,为实现由纳米科技大国向纳米科技强国的转变而努力奋斗。   科技部、中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及来自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质检总局、工程院、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等部门代表和国家纳米科学技术指导协调委员会成员,纳米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等10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国家纳米科学技术指导协调委员会秘书长、科技部基础司司长张先恩主持。
  • 科技部出台若干举措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怎样拓宽项目申报和推荐渠道?项目评审如何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科研经费怎样用活而不是“管死”?《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公布,针对当前科技计划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科技部已同步推进“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科技部针对科技界普遍关注的指南编制和发布、项目评审、经费预算管理和信息公开4个关键环节,研究提出了10项改革举措,并在当前主体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中充分体现。”据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司长王晓方介绍,“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提出要进一步聚焦国家战略目标,突出重大任务的系统设计和整体布局 强调各科技计划要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进行系统部署,促进科技资源集成应用与开放共享,实现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 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库,推进网络视频答辩和评审 建立和落实项目法人管理责任制和项目专员制,优化经费预算管理,完善评估评价、责任追究和成果汇交机制 加强项目实施全流程的信用管理,加强科技计划的信息公开 加强科技计划支持重点与地方、行业部门工作重点的有机对接。   项目指南规定限制少了,申报渠道多了   “十二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将围绕国家战略目标,按照重点领域、研究方向公开征集和发布指南。“项目指南只提出优先领域和方向,不对具体技术路线、具体任务指标等作过多规定,不对申报人职称等作过多限制,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个人等社会各类科技研发主体都能够无障碍地申报项目。”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叶玉江介绍说。   按照指南征集和发布的总体要求,科技部在农村领域先行先试,于去年8月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备选项目征集指南。今年年初,基础研究领域、高新技术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的预备项目征集指南也相继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发布。征集需求范围进一步扩大,部门、地方、行业协会、相关研究单位等均可按要求申报。截至目前,“973”“863”和支撑计划全部领域都在网上发布项目指南。   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库   据叶玉江介绍,“十二五”期间将在科技部门户网站设置“国家科技计划需求和项目征集”专栏,公开征集需求和项目建议,做到公开征集、全年受理、定期归集,建立备选项目库。在此基础上,根据科技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凝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现重点任务与广泛需求相结合。   “备选项目的征集,改变过去仅由部门和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单一推荐的方式。”叶玉江说,在强化部门、地方推荐的基础上,广泛拓展推荐渠道,增加了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推荐渠道。社会发展、农业等领域还开通了专家推荐渠道,在农村领域首批推荐的2056个项目中,专家推荐项目有547项,占总数的27% 在社发领域首批推荐的2910个项目中,专家推荐项目有1305项,占总数的45%。   农村领域首批征集备选项目2056项,入库1851项 启动50个项目,280个课题,占备选项目的30%—40% 其他备选项目可视国家预算资金情况及时安排,有一些贴近产业化的项目,还可直接推荐给创业投资公司给予培育扶植。973计划征集项目409项,遴选出127个备选项目入库,目前正对入库项目进行综合咨询,提出出库项目建议。高新领域共征集备选项目3947项,社发领域征集备选项目2910项,正在开展入库评审。   备选项目库能使科技计划项目更好地满足国家财政预算要求,确保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如果年底财政收支盈余而追加预算时,可及时从备选项目库中择优立项。   项目凝练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   如何让项目集中体现国家目标?叶玉江告诉记者,项目审批将改变过去“科技人员报什么,部门批什么”的形式,而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围绕创新链、产业链的发展进行系统部署,然后再纳入各个计划实施,并注重衔接和协调,最后再进行集成。   备选项目的凝练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既面向国家重大战略目标,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体现了学术民主,强化了科学家兴趣驱动的研究与国家重点任务的结合。“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将优选一批目标清晰、重点突出、预期成效好的重大战略任务,以重点专项的方式,跨领域、跨计划组织实施。重点专项是备选项目库凝练任务的重点,预计将达到主体科技计划经费总量的60%。重点专项的实施,将结合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鼓励创新型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牵头承担重大任务。   为了节约科技人员申报项目的时间和费用,提高答辩的公开公正程度,净化答辩环境并提高答辩质量,“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在“十一五”实现科技项目网上“一站式”申报的基础上,将全面推进国家科技项目网络视频答辩和评审。   优化经费预算管理,人员激励性费用增加了   经费预算审查程序太繁琐、不科学,科研骨干为了支付研究人员工资而预算“造假”……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科技部、财政部对“十二五”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进行认真研究,形成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简称《通知》),目前正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强调了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制,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了课题经费开支范围,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增加人员激励性费用支出。对于参与研究课题的研究生和科研助理的劳务费用也作了相应安排。规定明确要求人员激励和劳务费用的分配必须公开透明,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通知》进一步简化预算调整程序,增强预算管理的弹性。设备、材料和能源动力等直接费用可按课题进展需求,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实行动态调整,并简化审批程序。   同时,科技部正在积极推动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简化流程,实现课题评审与预算评审同步实施,分头出报告。   计划管理全过程信息公开   据悉,目前各计划都对计划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公开作了明确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必须进行立项公告和结题公告。对于非保密的项目,课题立项后即在科技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课题验收后,需对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研发成果进行公告。   各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要求实行公示制度,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项目立项、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结果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逐步实现结题项目后评估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计划管理过程的信息公开,目前主体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以及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调整意见都已在网上全文公开,面向全体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 聚焦“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 (一)
    自2011年8月以来,科技部等部委陆续颁布实施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863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支撑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973管理办法》)等,并下发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可以看到,针对项目评审、指南的编制和发布、经费预算管理和信息公开等问题,这一揽子“新规”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再次为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注入活力。   科技计划的协同创新   一直以来,通过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各方的科技资源,正在迅速有效地向国家的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上聚集 通过加速推进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举措,科技投入和科技资源共享的效果获得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提升重大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当务之急。   近日密集出台的一揽子管理办法,无论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或是在试验开发范畴,都无一例外涉及“十二五”期间我国锁定的新兴领域的所需科学方法和支撑技术。《973管理办法》明确指出:“973计划重点支持农业科学、能源科学、信息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健康科学、材料科学、制造与工程科学、综合交叉科学、重大科学前沿等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的基础研究” 而《863管理办法》规定, 要选择信息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航天航空技术等高技术领域作为发展重点 支撑计划则要求“重点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材料、制造业、交通运输、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研发与应用示范”。   国际经验表明,科研协作往往成为培育科技创新的“摇篮”, 被有序排列组合的科技资源,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通常会产生“1+12”累加效应。不难发现,在锁定国家重点科研任务和社会重大需求的基础上,此次颁布实施的“一揽子”管理办法通过顶层设计,力求合理布局。可以看到,三个国家科技计划更加注重在产业层面上的“衔接”,通过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我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阶段的协同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加速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步伐。   科技管理的结构改革   细读一揽子管理办法,不难发现,建立备选项目库、使用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网络视频答辩,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这些正是目前国家科技计划改革的重点方向。   在“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运行体系中,如何筛选科研项目并凝练主题?怎么确保科研项目在立项到验收全过程能做到井然有序、公开透明和节能增效?又如何把握国家科技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社会需求结合原则的大方向?可以看到,“一揽子”管理办法,在申报指南编制和发布、立项、评审等各个环节严把程序关,大量的实施细则条款在管理办法中均有所体现。其中,《863管理办法》就明确指出,要“结合地方、部门、行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的科技需求,建立健全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库” 要“组织同行专家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对备选项目进行评审,对于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重要、技术路线可行、研究队伍强、研究条件和基础好的备选项目择优入库” 而《973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项目立项需要经过初评、复评、进入备选项目库和综合咨询等步骤。评审以定性评价为主”。其中,“项目答辩采取网络视频方式”。等等。   另外,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项目申报渠道在此次颁布实施的管理办法中做出进一步具体说明。可以看到,在继续强化部门、地方推荐的基础上,一些国家科技计划增加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高新区、农业科技园等推荐渠道。比如,《支撑计划管理办法》明确提出,要“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组织和承担支撑计划项目”。从某种意义上讲,拓宽科研项目申报渠道是结构性改革的一种标志,促进了科技管理体制创新。而科技管理体制正是政府对社会科技活动进行宏观管理的制度基础,并且会对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产生深刻影响。   劳动价值的二次评判   毋庸置疑,科研经费的调配和增效使用,是科技计划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更是关乎每一个科研项目研究成效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针对“十一五”期间我国科研人员提出的科研项目间接成本补偿不足、缺乏绩效激励机制等问题,面向一揽子管理办法,科技部和财政部此次专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重对“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的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中,需要明确和解决的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规范。《通知》明确要求“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中间接费用包括了“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并明确“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为确保激励机制合理合规、良性运转,《通知》同时还规定,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由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课题预算(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其中绩效支出,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可以看到,《通知》明确将管理费确定为间接费用,并在间接费用中明确列支一定的“绩效支出”,这是在科研项目支出中建立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切实推进绩效评价的重要举措之一。科研预算安排“绩效支出”,使科技创新活动和科研人员劳动价值获得二次评估成为可能,体现了“合理合规与绩效并重”的改革思路,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科技投入的方法创新   后补助、以奖代补、推行“基金制”……为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十二五”期间,科技投入方式将持续创新,通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确保各项国家科技计划有效组织实施。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国家部署主动开展研发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十二五”期间或将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选择部分实行后补助管理方式,鼓励企业围绕国家目标和自身发展需要,先行投入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在课题完成或取得成果后,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评估或验收后给予补助。据悉, 2011年已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支持项目中,选择一定比例具有明确、可考核的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开展相关支持方式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   除此以外,“十二五”期间还将积极探索创业投资母子基金、银行贷款风险补偿、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核心观点   “十二五”期间,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提升重大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当务之急   科研预算安排“绩效支出”,使科技创新活动和科研人员劳动价值获得二次评估成为可能,体现了“合理合规与绩效并重”的改革思路,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十二五”期间,科技投入方式将持续创新,通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确保各项国家科技计划有效组织实施   ■细则解答   问:多个承担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间接费用如何提取和分配?   答:间接费用由课题承担单位按比例提取后,与课题预算书中核准的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在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问:间接费用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间接费用纳入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化间接费用的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应当由所在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实绩,合理统筹安排绩效支出,提升科研工作绩效水平。   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课题)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问:绩效支出如何发放?   答:绩效支出应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统筹安排。发放标准应在参照国家及院所、高校、企业等相关的科研奖励及绩效奖励条例的基础上,参考职称、职务级别及在课题研究中实际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核定。绩效支出禁止作为横向经费向其他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转移拨付。
  •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全面启动
    “十二五”开局之年,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将全面启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5月6日至8日,在湖南长沙召开的2011年全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议上,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据悉,为全面启动“十二五”各项工作,从2009年开始,高新司深入开展一系列重大调研专题。包括“高新技术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国家高新区为核心载体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其对环境建设研究”等重大专题调研,以及科技与文化融合专题调研等工作。参与编制9项国家“十二五”专项规划,承担了2项科技部工作领域专项规划和15项重大科技任务专项规划。   本次会议上,高新技术领域全面部署了2011年重点工作。包括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科技产业化环境、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等五个方面。其中全面启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今年的重中之重。   计划管理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为聚焦国家目标,加强系统布局 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统筹集成 理顺权责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总体思路是要把更多的科技资源配置到国家的重大科技任务上。同时,在计划部署上加强系统布局,集成各类资源、支撑重大任务的落实。改革工作将扩大项目来源,拓宽申报渠道 打破计划界限,建立一体化备选项目库 构建科学公正的计划管理体系作为基本要点,从发布项目征集指南、申报受理、初审和入库评审、备选项目入库、项目出库凝练、项目论证及后续管理等所有环节进行全新设计。   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项目征集将突出体现落实专项规划,以及各领域根据“十二五”布局确定的重大科技任务。科技部高新司司长赵玉海介绍,专项规划主要围绕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涉及能源、信息、先进制造、材料、交通、地球观测与导航、现代服务业等7个领域。均为“十二五”期间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专项规划将广泛征求地方科技部门意见。   此外,针对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化服务业科技行动在“十二五”期间首次作为结构调整的一个重大抓手提出,并在支撑计划中单独作为一个新领域,此举措加大了实施现代服务业科技行动的力度。   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在会上对“十一五”期间高新科技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并部署了“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重点工作。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郭开朗到会致辞。科技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代表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 将科研经费花在刀刃上——聚焦“十二五”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2011年,全国研究与试验(R&D)发展经费达到8610亿元,R&D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为1.83%。预计到“十二五”末,全社会研发投入将达1.5万亿左右。   7月6日至7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召开,对下一阶段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进行重大部署。   面对逐年大幅递增的科研经费,此次科技体制改革重点之一是改革、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科技经费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使其产生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深化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成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十一五”时期,我国做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颁布、科技资源总量保持稳定增长、科技重大专项取得阶段性成果、支撑产业结构调整与振兴取得实效……我国科技事业步入了历史最好发展时期。   “十二五”到来,科技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在2010年两院院士大会上,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讲话时强调,“……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加强科技投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显著提高科技进步和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胡锦涛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出六点意见。   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将深化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制度改革作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系统深入地推进。   营造宽松政策环境 使科研活动的“血液”更顺畅无阻   “十二五”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更加注重面向国家科技发展需求。   为完善政策,创新措施,探索建立既适应科研活动规律,又满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体制机制。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十一五”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借鉴国外经验,于2011年,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这便是科技界熟知的“434号”文件,它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科技计划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此次经费改革覆盖了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全过程,呈现出三个亮点:明确以“间接费用”的方式对承担单位消耗的间接成本予以补偿,大幅度提高补偿水平,最高可达到专项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 增加绩效支出,有利于建立绩效管理机制、激发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研任务的积极性 对预算调整管理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改革,赋予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以人为本的精神,回应了科技界的关切,转变了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理念。为承担单位发挥法人作用提供财力保障,更加适应科研项目探索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为科研工作营造出更宽松的政策环境。   事实上,科技经费的管理改革与完善从未停止过,此次管理举措来源于科技经费管理工作长期探索与实践。   1986年,我国开始科技拨款制度改革,根据科研活动的不同特点,将科研经费分类管理,提倡竞争,择优支持。2000年,我国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科技部对863计划、97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统一归口管理。2002年,科技项目全面推行“课题制”管理,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经费使用中拥有充分自主权,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2006年,《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发布,全面推行课题经费预算编制和评审制度,强化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科技经费管理从注重分配逐步转向注重管理和效益,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培训送政策到家门、送服务到个人   “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内容丰富、政策性强,为宣传改革的理念,加深对政策内涵的理解,让科研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更好地熟悉政策、理解政策,2011年10月17日,科技部、财政部召开推进“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视频会议。科技部部长万钢指出,改革需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通过改革,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更加聚焦国家目标,集成创新资源,促进科技经济更紧密结合 管理更加适应科研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最大限度释放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运行更加规范有序、顺畅高效,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12年5月14日,科技部召开“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培训视频会议,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强调,要通过学习,使广大科技管理工作者、科研人员深入理解国家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的出发点、改革的目的和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依法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自觉性。   根据部署,科技部、财政部从5月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题培训。   秉承着“主动服务、服务前移”的理念,培训组统一课程内容,统一解释口径,统一专家队伍,围绕预算编制与核批、预算执行与监督、财务验收与绩效评价三方面,结合理论与实践,进行深入而全面的讲解。   在华北、东北、西南、西北……场场是座无虚席,台下认真听讲、踊跃提问,台上热情讲解、细致答疑。   “这是我工作以来,第一次参加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有关部门来我们当地,举办如此专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培训,不必再经过层层传达,而是能直接学习到改革的实质。”会后,参加培训的新疆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的有关人员激动地说,以前社会上有一些相关培训,因来组织较为混乱,从不敢参加,她认为这种由科技部组织实施的培训必要而及时。   据科技部有关人员介绍,送政策上门、服务前移,便是以正视听,让科研人员更好地了解经费怎么使用、项目怎么申报、财务怎么验收,让国家的科研计划落到实处。目前,“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培训15场,已覆盖全国所有在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累计培训5000余人。下一步,科技部、财政部将积极构建培训长效机制,对于初次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专门的科技经费管理政策培训。
  •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将为国产科学仪器未来发展带来什么?
    2015年6月26日上午,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组织的&ldquo 科技政策解读会议&rdquo 在长春市君怡酒店召开。会议特邀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吴学梯副司长作主题报告,为参会的国产仪器厂家和科研机构代表们详细讲解了在当前新形势下科技体制和管理改革中的相关政策,即《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和《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两个国务院文件(简称国务院2014年64号和11号文件)。吴副司长从文件出台的背景、改革的总体目标、原则、框架内容等几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文件精神,分会理事长关亚风研究员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吴学梯副司长 当前,我国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研项目取向聚焦不够等问题较突出。为此,国家目前正在酝酿、实施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 64号文件显示我国将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为&ldquo 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rdquo 的具体落实举措,即建立由科技部牵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20多个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改变资源配置&ldquo 碎片化&rdquo 等突出问题,即&ldquo 政出多门、九龙治水&rdquo 的问题。这也意味着,未来的任何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包括科学仪器在内)的设置,都将接受更加广泛、更加严格的审议,尤其是必须要紧扣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这个主题。 同时,成立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的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特邀员会,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重点任务设置和目标工作等提出科学的咨询或评审意见,并对第一届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正式组建提出建议人选。特邀咨评委主任委员由徐匡迪院士担任,特邀咨评委委员包括王大中、方新、李安东、李静海、刘旭、齐让、陈佳洱、陈宜瑜、薛澜等。看到这份名单后,笔者突然在想,如果王大珩先生,这位中国仪器仪表学科的奠基人还在世,不知道能否进入这个名单。 新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布局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优化整合后,原有百余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会被整合至上述五类新科技计划体系中,专项数量也会有相当的缩减。这其中尤其要注意的是被首次提出的&ldquo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rdquo ,也被认为是此次改革的突破口。 从吴副司长的报告中了解到,当前,新科技革命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从&ldquo 科学&rdquo 到&ldquo 技术&rdquo 到&ldquo 市场&rdquo 的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阶段的边界日趋模糊,日趋融合。所以,为了适应这一新特征,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以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提出整体解决方案。 现阶段,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拟试点的6个重点专项分别是:大气污染防治、七大农作物育种、新能源汽车、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数字诊疗装备、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至于与科学仪器相关的第一个重点专项何时能够问世,大家不妨拭目以待。在笔者看来,那绝对可以看作是科学仪器产业未来发展的一个&ldquo 风向标&rdquo 。 如果说64号文件主要是为了解决国家财政资源在科技研发中的配置&ldquo 碎片化&rdquo 的问题,那么11号文件则主要是为了使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更加科学透明,财政资金的使用更高效。吴副司长在做报告的同时,也结合实际一再提醒在座的有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国产科学仪器企业,为了避免进入&ldquo 黑名单&rdquo :首先一定要力争按照进度完成任务,通过验收;其次,经费的管理使用务必不能出现问题;第三,企业自筹资金一定要落实到位,并且要严格按照预先规划使用。 这次会议给笔者总体的感觉是,科学仪器未来在国家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中所处的位置,还需要时间进一步观察。(主编当班)
  • 国家科技计划改革解读——第一届生命组学与精准医学大会精彩报告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5年12月11日,“第一届生命组学与精准医学大会” 在北京空管科技交流中心开幕。本次大会由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临床应用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分会以及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蛋白质组学专业委员会(CNHUPO)主办,生命科学领域顶尖杂志Science 和首都医科大学检验诊断学系联合主办。 br/ /p p   12月13日上午,大会邀请到了国家科技部领导、中科院院士、美国科学院资深院士等重量级嘉宾做大会报告,报告涉及科技改革政策解读、肿瘤精准医学、病原学精准诊断等方面的精彩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王处长.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accf28f4-1fe5-4d6a-9b02-4a32cffb429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国家科技部中国生物技术中心前沿生物技术处处长王德平 /strong /p p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成立了近百个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了大量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大批举世瞩目的重大科研成果,有力支撑了现代化建设事业。但随着新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开始凸显。来自国家科技部中国生物技术中心前沿生物技术处处长王德平在报告中总结到,以上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方面:资源配置“碎片化”;未能聚焦国家战略目标要求;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须进一步适应创新规律。王德平进一步全面解读了国家科技改革的计划、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以及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技计划的布局等问题。 /p p   2015年1月7日,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批准,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和人才专项)。 /p p   2015年启动了6个专项试点,生命科学方向包括干细胞与转化医学、重大医疗器械研制,农业方向包括主要农作物育种、基于粮食稳产增长的化肥农药减施,另外是新能源汽车和大气污染防治。 /p p   王德平介绍到,2015-2016年科技改革的工作计划是基本完成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科技计划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计划到2017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将全部整合到新的五类科技计划中,项目数量将大幅减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1e7b700e-dfd3-42dd-a2d1-f0c5e59aa4d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美国科学院资深院士Charles Cantor /strong /p p strong    /strong 美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世界著名分子生物学家、人类基因组计划创始人之一Charles Cantor,现任美国著名生物高科技企业西格诺公司(Sequenom Inc.)的首席科学家,他兼任波士顿大学生物高科技中心主任和生物医学工程教授,曾任哥伦比亚大学人类遗传学主任及加州大学贝克里分校教授,曾是美国能原部下属的人类基因组中心(Human Genome Project)首届主任,一共发表了450余篇国际学术论文,编写了三卷本的经典教科书《生物物理化学》和基因组学的第一本教科书《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科学与技术》。本次大会报告中,Charles Cantor院士解释了精准医学是什么、怎样做到精准医学以及核酸质谱技术的优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石.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fd16f5ad-310f-49b7-a851-a5201e3d815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 /strong /p p   肺癌的内科治疗在过去的十年已经取得显著进展。21世纪初,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临床上可以根据各种分子标志物表达的不同将非小细胞肺癌NSCLC进行分子表型分类,并以与肿瘤发生发展相关的驱动性基因为靶点,研发新的药物,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化分子靶向治疗。未来,基于分子靶点的精准医疗是肺癌内科治疗的方向。 /p p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教授给大家介绍了目前NSCLC的分子治疗进展,主要包括EGFR-TKI、ALK-TKI、其他靶向药物及免疫治疗。其中,EGFR基因是肺癌众多驱动基因中目前研究最多、证据最充分、了解最透彻的一个分子靶点,以EGFR为靶点的治疗(EGFR-TKI)已经应用于晚期NSCLC的各个阶段。截至2014年12月全国共有110家医院建立了院内EGFR基因突变检测平台。石远凯在报告中总结到,国内外诊疗NSCLC指南及规范均推荐:晚期NSCLC患者应在治疗前明确EGFR、ALK基因状态;EGFR基因敏感突变阳性患者,应一线给予EGFR-TKI治疗;ALK融合基因阳性患者,应用克唑替尼。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徐.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ca09261c-e9b9-42e4-af0e-d8d42f6385d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北京协和医院检验科主任徐英春 /strong /p p   目前,感染性疾病日益肆虐猖獗,比如SARS、H7N9、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性疾病。所以,临床微生物检测诊断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场地要求及人员经验技术水平要求比较高的学科之一。 /p p   北京协和医院检验科主任、临床生物标本管理中心主任徐英春,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临床病原菌实验室诊断、耐药机制及其分子流行病学研究。现主持的在研课题及子课题包括:科技部重大专项“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呼吸道感染病毒谱的筛查及病原体前沿组学检测技术平台的建设等众多项目。徐英春在本次报告中结合不同病例分别介绍了几种用于临床微生物鉴定的技术,包括Xpert MTB/RIF检测技术、恒温扩增蝶式芯片法、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提取DNA+PCR扩增+测序)、质谱、液相芯片法、直接荧光染色、MALDI-TOF-MS、多重巢式PCR。 /p p   此外,中科院院士、现任军事医学科学院药物毒物研究所所长、国家生物医学分析中心主任、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主任张学敏,也以“认识肿瘤”为主题介绍了他们在肿瘤精准医学研究方向的最新进展。 /p
  •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p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 a href="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1812/t20181211_684232.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span /strong /a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span /strong 明确了渤海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范围与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p p   《行动计划》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坚持“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衔接,科学谋划、多措并举,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三年综合治理见到实效。 /p p   《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大幅度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明显减少入海河流劣V类水体 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清理工作 构建和完善港口、船舶、养殖活动及垃圾污染防治体系 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持续改善海岸带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渔业资源 加强和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左右,滨海湿地整治修复规模不低于69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左右。 /p p   《行动计划》确定开展陆源污染治理行动、海域污染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环境风险防范行动等四大攻坚行动,并明确了量化指标和完成时限。 /p p   一是陆源污染治理行动。针对国控入海河流实施河流污染治理,并推动其他入海河流污染治理 通过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严格控制工业直排海污染源排放,实施直排海污染源整治,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并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清理工作 推进“散乱污”清理整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市生活污染防治等工作 通过陆源污染综合治理,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 /p p   二是海域污染治理行动。实施海水养殖污染治理,清理非法海水养殖 实施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推进港口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做好船、港、城设施衔接,开展渔港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实施湾长制,构建陆海统筹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 /p p   三是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实施海岸带生态保护,划定并严守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在三省一市管理海域面积中的占比达到37%左右,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强化自然保护地选划和滨海湿地保护 实施生态恢复修复,加强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岸线岸滩综合治理修复 实施海洋生物资源养护,逐步恢复渤海渔业资源。 /p p   四是环境风险防范行动。实施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开展环渤海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 实施海上溢油风险防范,完成海上石油平台、油气管线、陆域终端等风险专项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在海洋生态灾害高发海域、重点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区等区域,建立海洋赤潮(绿潮)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信息发布体系。 /p p   为确保渤海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的落实,《行动计划》从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投入、科技支撑、规划引领与机制创新、监测监控、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方面做出安排,期冀对《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实施予以充分保障。 /p
  • 国家发展改革委“4万亿元投资计划”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4万亿元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答记者问   问: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迅速出台并不断充实完善应对危机促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其中包括两年中央新增投资1.18万亿元带动总额4万亿元投资计划。社会各界对4万亿元投资计划都非常关注,请您简要介绍一下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效果。   答:当前4万亿元投资计划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中央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持续显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对拉动全社会投资和稳定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中央“快重准实”的总体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完善落实中央投资项目组织、政策、监管三大保障体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在中央扩大投资政策带动下,全社会投资增长势头强劲,前9个月全社会投资增长33.4%,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6.4个百分点。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的农业和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民生工程投资均同比大幅增长42%—72%。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9%,增幅比上半年和一季度分别提高1个和2.8个百分点。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三农”和改善民生夯实了基础。加强农村民生工程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善、农村公路、农村沼气、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成了一大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在今年四批中央投资中,用于民生工程的投资占比超过50%。截至8月底,已建成1.1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改造农村初中校舍面积近400万平方米 建成廉租住房27万套、开工建设126万套 解决227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成农村沼气项目247万户、农村公路20万公里、农村电网各类线路10.3万公里。   三是积极推进了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坚持把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攻方向。中央投资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如安排200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明显加快,重大装备本地化工作积极推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开工建设了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抓手,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垃圾设施及配套管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建设。截至8月底,已建成污水处理能力518万吨/日,垃圾处理能力1.6万吨/日,形成节能能力标准煤669万吨、节水能力1.31亿吨。   四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力有序开展。着眼于缓解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长远发展增强后劲。哈大、武广、南广、贵广等一批重大铁路项目加快建设,投产里程近1500公里。南水北调等大中型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已基本建成近1500个大中型水利项目。公路、机场、城市电网改造有序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的方针,加快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进一步提高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截至8月底,已完成投资5050多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50.5%,实现了时间过半、投资完成过半。其中,城乡住房投资完成规划任务的73.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40%以上,原定的三年目标任务有望在两年内基本完成。   随着包括4万亿元投资计划在内的一揽子计划有效实施,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多,企稳向好势头日趋明显。实践证明,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一揽子计划是及时的、有力的、有效的。下一步,4万亿元投资计划在执行中,要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三农”,更加关注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更加关注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问:当前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认为4万亿元投资计划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有人说“政府公共投资的建设领域使民间投资的空间受到挤占”,也有人说“扩大政府公共支出规模使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受到限制”。对此您如何看?   答:经认真分析研究,我们认为4万亿元投资计划不会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   一是实施好4万亿元投资计划不会挤占民间投资的空间。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外部需求严重萎缩、企业投资信心和投资意愿普遍低迷的情况下,中央及时果断推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大规模增加中央投资,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弥补有效需求不足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出台,迅速拉动了市场需求,稳定了各方面信心,为不断丰富和完善一揽子计划、实现保增长目标赢得了时间,也为民间投资的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根据中发[2008]18号文件要求,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重点投向有7个方面,包括: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电网改造,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快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建设,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这些投资方向,突出了加强“三农”和改善民生,突出了缓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和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突出了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了向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这些领域都是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的,是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市场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也是中央财政发挥结构调整主导作用的领域。对这些方面加大中央投资力度,既有利于稳定了当前增长,也有利于优化投资结构,增强发展后劲,是“与民兴利”而不是“与民争利”。   二是实施好4万亿元投资计划不会挤占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各方面投资主体的资金来源提供了有力保障。前9个月新增贷款达8.67万亿元,同比多增5.19万亿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增长39.4%,自年初以来持续高于投资增速。由于货币供应充足,利率水平基本稳定,民营企业的借贷成本并没有上升。今年以来银行重点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上半年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为54.3%,比年初增长24.1%,比全部企业贷款平均增幅高1.5个百分点。   从4万亿元投资计划执行效果看,政府投资的大幅度增加实际上引导和带动了民间投资增长。前9个月城镇非国有投资增长29.5%,呈稳步回升态势,比年初回升9.2个百分点。此外,反映民间投资活跃度的房地产投资也持续回升,前9个月房地产投资增长17.7%,比年初大幅回升。   问:当前民营经济生存环境没有得到显著改善,如果民间投资不振,政府投资将难以为继。请问,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推动全社会投资平稳增长方面,下一步要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是不断充实和完善4万亿元投资计划,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国务院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30亿元中央投资,重点支持工业中小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开展技术改造。同时,完善政策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   二是抓紧出台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措施意见。在扩大市场准入范围、促进结构调整和民间资本合理流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服务和引导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   三是进一步管好用好中央投资,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不断优化中央投资结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中央投资要进一步向民生、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区域协调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抓好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资本金制度,严格项目监管,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尽快发挥投资效果。坚决抑制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对新兴产业发展也要加强引导和规范,防止一哄而起。进一步发挥中央投资带动作用,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政府鼓励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广泛参与各种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 李侠:科技体制改革弹性有多大
    时至今日,科技体制改革面临的最大理论问题就是变革的弹性:即集中与自由是以二元形式存在,还是集中为主,自由为辅?或者反之,自由为主,集中为辅。其实,这个问题也是国际科学界长期以来没有根本解决的问题。个人和组织常常会陷入某种既有的观念框架中,以至于无法想象出其他的选择模式,这就是典型的&ldquo 认知路径依赖现象&rdquo 。人是自己所拥有的观念的奴隶,作任何决策时我们都不应该忽略认知模式所施加的影响。   回首即将过去的一年,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一些关键信号已经释放出来。例如,在今年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方案提出的&ldquo 科技计划体系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5个方面&rdquo 。这5方面的科技计划都要纳入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这则信息内涵丰富:一方面,其界定了未来研究类型的划分 另一方面,明确提出了资源的重新集中化。这实在是近年来科技体制改革少见的大动作。   资源的集中管理解决了前期宏观管理上的&ldquo 九龙治水&rdquo 局面,在微观实践层面则解决了个体重复申报等问题。但现在的问题是,未来政府将不再直接管理科研项目,那么资源集中后将由谁来管理?按照2013年的科技统计公报数据,这笔中央财政拨款达2728亿元之巨,即便5个平台均分也各有约540多亿元。这无疑是一个庞大的资源平台。就目前口碑最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来说,它的资源总量也就200亿元左右。很难想象500多亿元的平台要拥有怎样的气概?如果仍用原班人马、原有管理模式,那些曾经的&ldquo 973&rdquo &ldquo 863&rdquo 换个名义重新出现在新的机构里,那么这些平台的权力实在太大了,完全有可能演变为霍布斯意义上的新的&ldquo 利维坦&rdquo 。如果这种可能性不能得到有效防止的话,那么只能说此次改革未来将充满不确定性。而且,如果试验失败的话,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举国科研被SCI牵引的局面就是一个典型例子,终结一项有问题的政策的成本将是巨大的。   其实,资源配置方式从分散到集中,只解决了表面问题,而未触及科技体制改革的实质,即&ldquo 状态&mdash &mdash 结构&mdash &mdash 绩效&rdquo 的根本性改变。集中是我们所熟悉的管理模式,并且凸显了权力的自信,而分权恰恰是我们所不熟悉的。对于以往的&ldquo 集中型分散&rdquo 模式带来的问题,国家作为委托人的极度不满是可以被体会到的:投入与期望的产出严重不对称,同时各种不端行为发生,这种状况必须得到改变。历史的吊诡之处在于,当改变成为所有人的共识时,恰恰意味着谁都不知道该怎么改。但是&ldquo 变&rdquo 又成为双方可化解尴尬局面的唯一出路。改革的潜在陷阱在于,我们所解决的问题远远不及我们所带来的新问题多。那么,如何预防这些潜在的风险?这就是我们所关注的改革的弹性问题,即收与放的问题。   在决定放与收的边界时,要考虑到科技事业的固有特点:科学与自由探索有关,而技术与目标导向与关。前者的产出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适合国家支持,而后者的产出具有商业价值,因此与市场机制匹配。如果完全被市场模式主导,就会出现遏制科学发展的情形。另外,两者的研究属性也不同,前者崇尚自由,后者则是集中约束下的目标定向行为。这些特点决定了科技体制改革的弹性问题,而改革弹性约束了改革的潜在边界。基于此,科技体制改革就是要解决好实践层面的资源分配与激励机制。只有如此,才能带来国人期盼的&ldquo 状态&mdash &mdash 结构&mdash &mdash 绩效&rdquo 的根本性改变,否则片面追求绩效与状态只能是缘木求鱼。   在具体措施方面,我们不妨把资源的竞争性分配与保障性分配区分出来。以往的项目申报都属于竞争性的分配模式,这方面已有很多研究,不再多谈。这里只谈保障性供给模式的建设。科技界不能搞平均主义,保障性供给如何避免吃大锅饭并实现激励机制?笔者曾建议,中国科技界应向国际体育界学习,对各领域的科研人员实行排名制,而排名是定期动态调整的。该项工作可由行业协会与第三方独立机构完成。只有进入排名的才可以申请保障性供给,这样就解决了吃大锅饭与激励机制的问题。   客观地说,如果完全采用竞争模式,其危害主要有两点:其一,带来整个科技界的急功近利与浮躁气息 其二,落后的管理体制无法有效分配资源,只能靠简单地增加资助额度来化解新增资源带来的日益增大的评审成本,从而导致资源的边际效用递减。实行各学科人才排名制,其优点有二:其一,管理部门能时刻掌握人才家底的库存,便于关键时刻解决国家之需 其二,排名制提供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集聚了当下的智力资源,并能永续地成为国家储备人才的蓄水池。   中国科技已到了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阶段,如何提升质恰恰是当下破题的关键所在。众所周知,知识产品的生产是有周期的,让科技工作者安静下来,有时间打磨自己的知识产品,就需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塑造群体的质量偏好。美国政治学家盖伊· 彼得斯曾说:市场模式的胜利只是意味着市场取向的解决方法已经取得了合法性。问题在于大科学时代,科技内在结构是非常复杂的,任何单一模式都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胶囊,我们必须在集中(举国体制)与分散(市场体制)之间寻找一种建设性的均衡。(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 科技体制改革:30年的光辉与困局
    198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科技体制改革的序幕正式开启。30年后的今天,改革在向前推进,也面临着难愈的痼疾。   从1985年至今,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步伐已迈过了30个年头。   30年前,《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科技体制改革正式开启 30年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一揽子改革计划,将科技体制改革推向深水区。   &ldquo 创新实力在快速提升,体制改革也亟待深化。&rdquo 1月31日,在&ldquo 科技体制改革:30年后的回望&rdquo 纪念座谈会暨学术报告会上,中科院党组副书记方新表示,如今发展方式的转变对科技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科技创新实现从&ldquo 跟踪模仿&rdquo 向在开放环境中&ldquo 自主创新&rdquo 为主的转变,实现从&ldquo 跟着走&rdquo 向&ldquo 领着走&rdquo 的转变,科技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专家表示,科技体制改革30年来的成果应当予以肯定,但当下仍存在很多未解之困。   栉风沐雨30年   对于老一辈科技体制改革推动者而言,上世纪80年代初,激动人心。   &ldquo 拨乱反正,解放思想,改革开放。这确实是国家一次大的转折,也是一次新的解放。&rdquo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范岱年说。   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ldquo 之后很快就成立了科技体制改革决定的起草小组,有20多个单位参与其中。&rdquo 改革参与者、已77岁高龄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副局长明廷华回忆。   1985年3月13日,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ldquo 改革的根本目的是&lsquo 使科学技术成果迅速、广泛地应用于生产,使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大解放科学技术生产力,促进科技和社会的发展&rsquo 。&rdquo 方新说。   方新介绍,从1985年至今的30年里,科技体制改革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85年到1992年。在这个阶段,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依靠科学技术,政策走向是&ldquo 堵死一头,网开一面&rdquo ,政策措施包括改革拨款制度、开放技术市场、调整组织结构、改革人事制度、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区。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到1998年。&ldquo 这时,改革的指导思想开始调整,不光是&lsquo 面向&rsquo &lsquo 依靠&rsquo ,还要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政策走向是&lsquo 稳住一头,放开一片&rsquo ,各级政府增加了对科技活动的财政投入,优化科技投入的结构,推进研究所的制度改革,鼓励各科研机构变为企业,与企业结合,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等。&rdquo 方新说。   第三个阶段从1998年至今,以&ldquo 科教兴国&rdquo 为指导思想,政策走向包括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这一阶段的政策措施,包括推进科研机构改革与转制、培育企业创新能力、促使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大力推进成果转化、改革成果奖励制度。   成效值得肯定   30年的改革成效,得到了与会者的肯定。   &ldquo 科技体制改革,在国家的政策改革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个决定应该是中国改革史上的一次里程碑。&rdquo 对于科技体制改革的意义,明廷华如是评价。   他认为,科技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技与经济&ldquo 两张皮&rdquo 的问题,为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应该得到肯定。不仅如此,改革对科技人才的创造力、积极性的调动,相比过去有一定的成效,科研人员有了更高的流动性和自由度。   &ldquo 总体来讲,现在看科技体制改革成就很大。&rdquo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罗伟表示,改革中的很多指标是&ldquo 硬碰硬&rdquo 的,回过头来看,科技体制改革的深远影响首先体现在标准的统一上,第二在于对科技人员权利和价值的尊重。   &ldquo 从技术方面讲,2014年我们的发明专利是92.8万件,排在世界第一,超越了美国和日本。&rdquo 明廷华表示,尽管不能将这一指标评估得太高,但它还是可以反映出我国科技水平的提升,而这些都得益于30年的改革历程。   痼疾依旧难愈   30年来的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成绩,但&ldquo 还有很多问题依旧存在。&rdquo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惠国说。   最典型的是科技与经济&ldquo 两张皮&rdquo 的问题。&ldquo 最初,科技体制改革明确了要给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动力、压力和活力,改变过去科研机构和企业相脱离的情况。但到现在为止,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很好解决。&rdquo 李惠国说。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王春法表示,实际工作总把科学、技术、创新三者搅在一起。他建议,应当各归本位、各司其职,让科学的回归科学,以科学家为主体 让技术的回归技术,以发明家为主体 让创新的回归创新,以企业家为主体。   不仅如此,科研经费管理仍待完善,改革难以一蹴而就。&ldquo 我国科研投入排在世界第一,我们为什么少有在世界上有影响的科技成果或科技人才?其中有一条就是统筹协调差,资源利用分散。&rdquo 明廷华说。   此外,科研氛围仍不尽如人意。李惠国表示,历经30年的改革,我国科技界还存在中青年人才发展空间不足,学术界论资排辈现象严重的问题。&ldquo 中青年压力太大,无法参与很多重要的工作,也不可能迅速地成长起来。&rdquo 李惠国说。   &ldquo 真理往往在一开始会被大多数人反对,反对就要斗争,斗争后才可以慢慢成为共识,但现在中国不能为新理论的提出创造土壤,也就谈不上创新。这个问题不解决,谈什么创新都是白搭。&rdquo 中国工程院院士赵文津直言。
  • 白春礼解读中科院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
    &ldquo 如果我们不积极思变、主动求变,就无法适应社会变革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既是大势所趋,更是形势所迫,不改革就会被改革&rdquo 。   2014年7月7日,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简称《&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近日,习近平、李克强、张高丽、刘延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进一步强调了实现&ldquo 四个率先&rdquo 目标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任务,并对中科院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抓好组织实施和工作落实提出要求。   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日前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表示,习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中国科学院的亲切关怀、高度信任和殷切期望,是对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和科研人员的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目前,《&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已正式启动实施。我们将全力抓好落实工作,早日使构想变为现实。   中科院此次启动实施《&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是其继1998年实施知识创新工程之后进行的又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后,中科院率先拉开了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大幕。   &ldquo 不改革就会被改革&rdquo   &ldquo &lsquo 四个率先&rsquo 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7月17日视察我院时,对我院未来发展提出的要求。即&lsquo 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rsquo 。&rdquo 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白春礼强调:&ldquo &lsquo 率先&rsquo 行动计划就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科技改革要求而提出的一个新的行动计划。要想实现&lsquo 率先&rsquo 目标,只有进行全面改革。改革是保障,不改革就难以实现。&rdquo   白春礼认为,自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无论从全国来看,还是就中科院而言,改革都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我们现在要面对、要突破的多是深层次问题,是硬骨头。   他分析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确定了重点任务。当前,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正在积极推进,微观层面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科技评估等改革也在不断深入,但在中观层面上,科研院所体制机制和科研活动的组织管理方式,总体上仍沿袭着长期以来的固有模式,成为影响和制约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性因素。&ldquo 从这个意义上说,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和科研活动组织模式创新,是当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rdquo   作为中科院建院以来第6位&ldquo 掌门人&rdquo ,白春礼亲身经历了中科院几次大的调整改革,他深知此次改革自己肩负的重任。&ldquo 作为科技国家队,从总体上看,目前我院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在学科体系、创新潜力、创新队伍、组织架构、科研条件等方面,初步具备了实现&lsquo 四个率先&rsquo 、引领我国科技实现跨越发展的基础和优势。但也要看到,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院的创新能力还存在较大差距,实现&lsquo 四个率先&rsquo 目标还面临诸多挑战。&rdquo   白春礼坦承,目前中科院的科研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碎片化发展等现象,管理能力水平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还存在差距 现代科研院所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科技评价和资源配置还不适应重大成果产出导向的要求 在更好地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即&ldquo 三个面向&rdquo ),组织重大任务的科研活动、产出重大创新成果,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方面,做得还不够 在原始创新方面,还不能够满足&ldquo 引领&rdquo 的要求。&ldquo 这些差距和问题反映了我国、我院科技领域布局、创新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阶段性特征,凸显出现行科技体制机制和创新生态系统与科技快速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根本性矛盾,既具特殊性,又有普遍性,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着力加以解决。&rdquo   &ldquo 如果我们不积极思变、主动求变,就无法适应社会变革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既是大势所趋,更是形势所迫,不改革就会被改革。&rdquo 白春礼强调说,&ldquo 我们必须正视现实,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紧迫感,真正把深化改革作为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自觉行动。中科院的率先行动,旨在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以深化改革促进创新发展,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跨越,逐步实现&lsquo 四个率先&rsquo 目标。&rdquo   分类改革是突破口   &ldquo 与以往改革不同,本轮改革主要是聚焦在体制机制上。&rdquo 白春礼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表示,按照&ldquo 四个率先&rdquo 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围绕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重大问题,《&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提出了5大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为突破口,明确定位,创新体制,整合机构,强身健体,构建适应国家发展要求、有利于重大成果产出的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二是以调整优化科研布局为着力点,进一步把重点科研力量集中到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聚焦重点,协同创新,引领跨越,支撑发展。三是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人才高地。四是探索智库建设新体制,建设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五是深入实施开放兴院战略,全面扩大开放合作,提升科技服务和支撑能力。   之所以把研究所作为改革的突破口,白春礼解释说,实施知识创新工程以来,中科院在促进跨所跨学科联合合作、发挥多学科综合优势组织开展重大创新活动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也积累了很多经验。但由于这些举措没有触及体制机制的核心和关键,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些研究所仍然存在&ldquo 大而全&rdquo 、&ldquo 小而全&rdquo 的现象,科研效率不高、同质化竞争等问题难以有效纠正。在合作时,有时甚至存在争取任务时同舟共济、拿到经费后同床异梦、项目完成申请奖励时同室操戈的现象。&ldquo 不从根本上突破这些体制机制上的瓶颈,改革就难以深化,发展就迈不开步伐,&lsquo 四个率先&rsquo 的目标就无法实现。&rdquo   &ldquo 我们以研究所分类改革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提出对研究所进行分类定位、分类评价、分类管理的改革思路,就是要从根本上突破体制机制壁障,清除各种有形无形的栅栏,打破各种院内院外的围墙,让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都充分活跃起来,形成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同时,带动和促进其他方面的改革创新,逐步构建起具有我国和我院特色的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rdquo 在白春礼看来,最主要的还是要通过改革,建立起定位清晰、明确分类、有效管理的新的科研组织模式。   任何一项改革都需要勇气,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白春礼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说:&ldquo 研究所分类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我院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也是牵动其他各项改革的&lsquo 牛鼻子&rsquo ,关系到&lsquo 四个率先&rsquo 总体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从长远看,涉及我院组织体系和宏观管理体制的深刻变革,涉及院所两级战略重点和科研布局的动态调整,也涉及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和运行机制的整合与优化,还要与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政策相互衔接和协调,情况更为复杂,实施难度会更大。我们必须积极稳妥、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rdquo   四种类型优化科研布局   按照《&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的设计,中科院将按照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等四种类型,对现有科研机构进行分类改革。   白春礼介绍说,这四类科研机构从事的是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活动,其性质、特点和规律各不相同,基本功能和成果也有很大的差别。   其中,创新研究院侧重服务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方向,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重要原始创新,造就一流战略科技专家和工程技术专才   卓越创新中心致力于科学和技术原创,研究方向侧重基础与前沿 要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的研究方向、发明重大科学仪器、创新重大实验方法、造就国际一流科学家、提出产生重要影响的前瞻科学思想   大科学研究中心是公共大型科技创新平台,主要任务是设计、建设和运行国内外先进的大科学装置,依托开展综合交叉前沿研究,形成重大科技突破,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科学建议和规划方案   特色研究所则侧重于服务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主要围绕不可或缺的特殊需求领域和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以及长期观测、持续积累的基础性工作 在本领域里形成新理论、新方法、新标准和新工具,形成系统性基础数据积累,提供开放共享的分析技术平台。   &ldquo 中科院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管理模式,从组织模式、资源配置方式、人才人事制度、评价制度等方面,对不同类型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指导、分类支持。&rdquo 白春礼说。   据了解,中科院研究所的分类改革,将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试点先行。   创新研究院将选择微小卫星、信息工程、空间科学、海洋信息技术、药物等5个具备一定条件、具有代表性的领域方向开展改革试点。   卓越创新中心将按照新的目标定位和体制机制,对已启动的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粒子物理前沿、脑科学等首批中心,进行制度上的调整和完善 同时组织遴选若干新的前期培育单元,逐步启动建设。   大科学研究中心将按照综合、专业两种类型,分别完善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 同时研究推动合肥、北京、上海3个综合研究中心的试点工作,并整合资源组建中科院科学考察船队。   特色研究所将侧重服务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功能定位,突出特色优势学科,研究提出建设规划思路和近期试点方案。   白春礼表示,研究所分类改革的目的在于强化核心竞争力,希望通过改革,以点带面,扎实推进。争取到2030年左右,全面实现&ldquo 四个率先&rdquo 目标,为把我国建成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伟大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 中科院:用研究所分类改革“赶考”未来科技
    在谈到&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时,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丁仲礼说,计划的主要目的是要解决一个根本性问题,即把科研实力相对较强的分散性研究个体、以主要研究者为核心的研究小团队组织起来,把先进的研究平台统筹起来,发挥出中科院的建制性优势,以协同创新来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瓶颈,由此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而实现中国科学从跟踪模仿,到并行,再到在一些领域领跑的历史性转变。   在操作层面,研究所分类改革是突破口、着力点,也是事关改革成败的核心和关键。据介绍,研究所分类改革将按照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等4种类型推进,并根据不同的定位,实行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管理方式和评价方式。创新研究院主要面向国家需求,卓越创新中心则面向基础科学前沿,大科学研究中心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特色研究所将依托具有鲜明特色的优势学科建设。   本报8月20日曾以图表等形式对研究所分类改革进行了比较详细的介绍。此次,记者采访了已经建立或正在筹建的四类研究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请他们谈谈感受。   创新研究院   吴季:建立战略必争领域的联合舰队   &ldquo 中国科学院2011年1月启动了中国第一个空间科学卫星计划&lsquo 空间科学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rsquo ,目前有4颗科学卫星正在研制过程中。此外,中科院还承担了载人航天应用系统和探月工程科学应用系统的研发。&rdquo 空间科学创新研究院(暂定名)主要负责人、中科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主任吴季说,&ldquo 我们希望能够通过空间科学创新研究院的建立,将这些力量整合起来,在空间科学这一国家战略必争领域打造出&lsquo 联合舰队&rsquo 。&rdquo   吴季介绍,空间科学不仅是国际科学竞争的焦点领域,也对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牵引和带动作用。就以科学卫星的研发为例,无论是在宏观科学研究、比如说宇宙起源等,还是在微观科学、比如暗物质粒子和量子科学研究等,科学卫星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蕴藏着重大科学发现的潜力。   以前,中科院的这些空间科学研究分散在几个研究所,沟通比较少。因此无论是战略规划、具体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还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技术支持等方面,既有重复、又有空缺。同时,由于缺乏交流的平台和机制,取得的成果、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都不能及时沟通。   吴季说:&ldquo 原来我国的经费有限,所以更多地投入到了与民生关系紧密的应用领域中。现在,国家正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在空间科学上的投入增加了,就应该有一个整合的机构承担起这份责任,就像美国NASA和欧洲空间局的某些机构一样。在中国,作为科技国家队的中科院责无旁贷,应该承担起发展我国空间科学的历史使命。&rdquo   卓越创新中心   王贻芳:高能物理研究的世界级中心   高能物理研究所所长、粒子物理前沿卓越创新中心负责人王贻芳介绍,粒子物理前沿卓越创新中心的目标很明确,&ldquo 力争在中微子物理、新强子物理和高能量前沿三个研究领域建成国际领先或先进的研究基地,并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领军人才&rdquo 。   这些目标如何实现?   &ldquo 高能物理研究必须大团队作战,仅靠一个单位是无法完成的。但原来的靠项目牵引的科研方式,因为经费来源不一、用途受限,各个单位的管理方式、组织方式和评价方式也不一致,在合作中带来不少问题。&rdquo 王贻芳说,&ldquo 卓越创新中心让我们能够打破不同单位的壁垒,在科研管理方式和评价机制等方面采用统一的、符合高能物理科研规律的标准,能够更好地实现不同科研机构之间的协作,也更加利于人才的培养和引进。&rdquo   王贻芳介绍,粒子物理前沿卓越创新中心以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和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上的北京谱仪III等现有设备为基础,通过江门中微子实验的建设,并积极参与欧洲大型强子对撞机等装置的前沿研究。   谈起未来,王贻芳踌躇满志:&ldquo 我相信,通过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我们一定能够成为高能物理领域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特色鲜明、独树一帜的世界级研究中心。&rdquo   大科学研究中心   侯建国:强强联合 1+12   正在筹建的&ldquo 合肥综合科学中心&rdquo 依托合肥地区大科学装置的集群优势,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共同建设。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侯建国表示,合肥综合科学中心将力争在核聚变科学与技术、量子功能材料与核聚变关键材料、物质与生命交叉等综合交叉前沿领域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在新能源、新材料、环境健康等领域不断催生变革性技术,并力争在20年内成为国际一流综合科学中心。   &ldquo 这是在院所两级法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构建新型机构,针对依托大科学装置开展综合交叉研究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科研组织模式和管理体制的改革。&rdquo 侯建国说,&ldquo 合肥综合科学中心&rdquo 是研究型大学与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通过科教融合、机制体制创新催生原始创新,提升科研实力,同时又强调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注重原始创新成果向实际应用的转移转化。   &ldquo 这种组织方式不是简单的&lsquo 拼盘式组合&rsquo ,只做简单加法,而是一种&lsquo 催化式融合&rsquo ,更强调学科交叉、科教融合和体制创新,通过强强互补,实现&lsquo 1+12&rsquo 效应,为瞄准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占领国际科技制高点奠定基础。&rdquo 侯建国说。   合肥综合科学中心的建设,将有效地把同步辐射光源、全超导托卡马克、稳态强磁场等三个大科学装置和合肥微尺度国家实验室、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两个国家实验室和等离子体研究所、强磁场科学中心等研究单元整合起来,既能克服各个单元各自为战时的同质化竞争和碎片化发展,又有利于把科研力量集中到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   特色研究所   邓伟:成为不可替代的国家科技力量   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邓伟介绍,中国有6亿多人在山区里居住和生活,山区人地关系非常特殊,很大的问题就是面对山地灾害,逃不开、避不了。&ldquo 简单地说,我们筹建这个特色研究所就是希望能够引领山地灾害学整体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为全面支撑国家山区防灾减灾、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作出重大科技贡献。&rdquo 邓伟说。   邓伟介绍,他们的目标是在未来5到10年里,在地震带高风险区次生山地灾害防灾减灾、川藏铁路与公路山地灾害防治、山区城镇防灾减灾、长江上游和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建设等方面实现基础理论的突破和技术创新,在服务国家山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方面率先取得一批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的原创性成果,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山地生态屏障功能保育与可持续发展方面作出基础性、关键性和前瞻性科技贡献。   新的科研组织方式,需要与之相适合的体制机制。邓伟说,首先是建立特色研究所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使之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 其次是整合优势资源向特色研究领域集聚 最后是要逐步完成科学&mdash 技术&mdash 工程一体化的科技活动组织链条。   &ldquo 我想,这种科研组织方式更加利于集中优势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向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目标聚焦,使研究所的定位更加清楚,发展的导向更加明确,使重大科技任务的布局更有指向性。&rdquo 邓伟说,&ldquo 同时,能从体制机制上避免同质化问题和重复研究,利于学科基础理论和技术体系的突破与创新,让我们的科研队伍从整体上真正成为一支不可替代的国家科技力量,并在国际上也占有一席之地。&rdquo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纳米科技等9个重点专项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2月16日,科技部网站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本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9个项目: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1.“纳米科技”;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5.“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6.“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7.“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8.“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9.“智能农机装备”。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详细内容如下: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科发资〔2016〕37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p p   《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下简称国发64号文件)明确规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的重大项目群。重点专项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专业机构负责具体项目管理工作。 /p p   按照国发64号文件的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的项目形成机制,面向2016年凝练形成了若干重点专项并研究编制了各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咨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复同意。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现将“纳米科技”等9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p p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申报项目应根据总体目标提出明确、可考核的约束性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之一。 /p p   2. 项目的组织及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p p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p p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p p   ——各推荐单位参考往年推荐规模,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p p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会议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确定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意见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p p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从接到通知日到正式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20天。 /p p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会议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专业机构将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建议立项。 /p p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p p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p p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p p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p p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p p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将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p p   三、申请资格要求 /p p   1. 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前)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p p   2.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p p   3.“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通信”、“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3个重点专项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课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p p   4.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 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p p   5. 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重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报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p p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p p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p p   8. 对于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p p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p p   四、具体申报方式 /p p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p p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8:00至3月18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进一步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p p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p p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p p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p p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3月2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p p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木樨地茂林居18号写字楼,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邮编:100038。 /p p   联系电话:010—88654074。 /p p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3月2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p p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p p   (1)“纳米科技”重点专项:010—58881073 /p p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010—58881078 /p p   (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010—58881079 /p p   (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010—58881071 /p p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 /p p   (5)“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010—59199380。 /p p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邮编:100122。 /p p   (6)“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010—68510207 /p p   (7)“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010—68598087 /p p   (8)“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010—68511009 /p p   (9)“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010—68511832。 /p p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 /p p   附件: /p p   1.“纳米科技”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5.“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6.“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7.“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8.“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9.“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 技 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2月5日签发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2月16日发布 /p p br/ /p
  •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迈入新征程
    创新能力是民族进步、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源泉,建设科技强国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重要方略,国际化的科技人才队伍是我国掌握全球科技竞争先机的核心力量,而科学、公正、多元的评价与激励体系则是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的关键所在。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在人才评价上,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2018年,《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等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我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迈入了新征程,31个省、市、自治区针对“三评”改革、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纷纷出台相应政策与实施办法、开展试点工作,掀起破除“四唯”、给科技人员“减负”授权的改革浪潮。  各省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共性特征  通过对31个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的“三评”改革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措施梳理总结可以发现,新时期各地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以中央相关文件为核心,拥有十点共性特征。  一是坚持以分类评价为主线,针对各领域人才特点分类施策。各地纷纷根据自身科研与产业创新发展的现实需求,对人才队伍进行了不同的类型划分与评价考核。  二是破除“四唯”,强调品德、能力、业绩兼具的评价体系。德才并重,以德为先,对学术造假、学术不端的科研人才“零容忍”,破除人才“帽子”与物质奖励相关联的现象。  三是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推动有能力的单位切实开展自我评审与聘任。去“行政化”,防“官本位”。  四是创新发展多元评价方式,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对于基础研究人才、应用技术与研究人才等各领域人才采用同行评价、市场与社会评价不同的组合评价方法,认可和尊重多维、有价值的科学贡献。  五是改进人才评价机制与流程,促进人才评价结果互通共享。科学设置评价周期,畅通评价渠道、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等关系限制、简化评价流程、并推行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实现评价结果公开共享。  六是完善激励评价措施,增加人才在评价中的“获得感”。赋予人才在科研项目的“人权、事权、财权”,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薪酬、选人用人结果紧密相连,推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年薪制,让人才真实地从评价中获得利好。  七是优化人才评价环境,打造公平公正的健康生态。开展人才评价法制建设,完善评价规章制度,建立专家数据库、资源共享制度、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让公正评价从制度生根,逐渐发展形成平等、开放、包容的科技创新环境。  八是健全人才评价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积极鼓励市场和社会专业机构提供评价服务,有序承接政府人才评价职能。  九是加快人才评价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契约精神管理模式。建立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人才评价监管体系,建立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回溯制度。  十是实行特殊人才专项评价方式,设置特殊人才破格聘用与评价渠道。对重点领域人才实现举荐制度并采用特殊评价渠道。  各省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特色经验  各地在落实中央关于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要求的过程中,纷纷结合自身情况,对改革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  北京推出以职称代表作制度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职称制度涉及科技工作者待遇与晋升等直接利益,长期以来备受关注,北京市职称制度改革以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为抓手,针对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农业技术人员等各领域分别提出了详细的改革意见,以实行职称代表作制度、拓展职称评价范围、创新职称晋升制度为核心,为推进科技人才分类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上海推出与国际接轨的重点产业人才评价体系。上海市在推动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过程中牢牢把握自身特色,金融行业对标国际标准,采用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等国际认证结果,推动国内职称评价机制与国际标准接轨,简化评价手续,提高金融人才国际化水平。同时,推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内部的行业龙头与协会制定领域内人才评价标准,填补了相关领域人才评价空白,为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打入“强心剂”。  广东推出关注科技成果转化与专利发明的人才评价体系。广东省提出科研人员作为第一主持(责任)人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或技术交易额都可以按一定比例代替纵向课题参与评审。加大职称评审中专利指标的权重,专利指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代替论文发表。开展知识产权专业资格评价,将专利服务和专利代理纳入职称评价体系。鼓励纳入高层次人才工程或获得国际国内高级奖项的人才可直接获得正高职称。各项改革措施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市场价值、专利发明和知识产权予以认可,为产权保护和制度创新增添活力。  浙江推出以科技创新实践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浙江在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过程中,督促各科研事业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实行职称评聘与专技岗位竞聘相结合,以岗位作为等级阶梯,鼓励优秀科研人员越级竞聘,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为了促进企业科研事业的发展,鼓励博士、博士后到企业进行科研工作,并且对于取得重大成果的博士后可直接晋升研究员职务,真正做到高层次人才去企业工作“不浪费”,打通企业科技评价与传统科研职称评比的制度壁垒。  各省市针对自身产业、科技事业发展特点,纷纷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方法。河北省、辽宁省提出科研项目的容错免责机制。对于探索性强、容错性高的科研项目,如果目标清晰、方案合理,成员尽职履责但仍没有完成项目的,经确认后可视为结题,不影响其从事其他科学研究,极大激励科研人员进行基础研究、困难问题研究的积极性。福建省针对自身台湾人才聚焦的特点,鼓励支持台湾同胞参加向台湾居民开放的国际职业资格考试,各单位已经引进台湾专业人才的,可根据需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自主聘任,促进台湾人才带动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  国外科技人才评价的经验做法  各国在科技人才评价上也有不少独特的经验和做法。  德国马普学会采用“哈纳克原则”——让最优秀的人来领导研究所,宏观统筹研究方向并向科研人员授予自主权,同时,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评价的动态管理理念,结合定量和定性数据及时评价科研人员工作。进行同行评价,并采用适合的遴选机制与回避制度,马普学会的科学咨询委员会共有830名评议委员,集中了行业翘楚,充足的评审团基数也保证了参评人员和评议委员可以在有利益关系时能够实行回避,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实行可观的激励机制。德国公立大学、公立研究所实行W系列工资标准,注重绩效和竞争导向,教授税前月薪可达7000欧元左右。同时德国设立了莱布尼茨奖、索菲亚奖等全球性奖项,为对人类科学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提供至高的荣誉和高额的科研资助。  剑桥大学于2004年正式推行“员工评议与发展计划”。一是将员工发展和组织发展相结合,评价指标让员工的个人职业生涯与组织的长期繁荣稳定地维系在一起。二是双向评议的制度体现了组织与员工互相的尊重和信任,双方良好的沟通意见反馈方式让员工和组织都能够为了彼此的发展共同努力。三是为员工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坚实保障,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  日本文部科学省实行分层考核,强调团队合作。在科研机构内部进行直接领导考核、中层主管考核与高层领导考核,注重科研团队的配合协作。考核公开公正透明,日本各高校对于人才考核的细则都公开向社会发布。另外还有完整的数据跟踪反馈。为了保证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设立“进度表”,方便进行及时反馈与追踪。  我国科技人才评价的问题与未来发展建议  “三评”改革和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实行以来,我国以分类评价为主线、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精简人才“帽子”、破除“四唯”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在各地开花结果,但几年来的实践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同行评议制度建设存在困难,“三评”改革后“四唯”现象仍然存在,青年人才、企业人才举荐与评价仍存在困境,等等。  针对目前我国科技人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评价理念,推行代表作评议制度。正确认识到评价科技人才的目的是为了服务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评价应突出品德、业绩与能力的综合考核,尤其是要推进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与影响。其次,要完善同行评议制度,多措并举建设专家数据库。同行评议制度需要强有力的专家资源库来支撑,其建设需要遵循动态、开放、多元的基本原则,规范专家入库标准、拓宽专家入库渠道、完善专家入库分类,既要避免“人情评审”“圈子文化”,又要防止过度规避导致的评审失真现象。最后,对企业、优秀青年和特殊人才应予以政策倾斜和支持。对于当前走在科技创新创业一线的企业科研人才、出于创新发展成长期的优秀青年人才、涉及国家核心产业发展的特殊人才以及国家需要的高层次海外人才的评价需要专事专议、甚至专人专评,为不同类型的人才提供更加公开、公正、有激励性的人才评价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发布《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
    卫生计生委、农业部、教育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中科院、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按照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委联合编制了《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  (2016-2025年)  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是指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为三级和四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为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的建设水平,增强生物安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是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的基础支撑平台,是人口健康与动物卫生领域开展科研、生产和服务的重要保障条件。2004年《国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规划》发布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的基本框架,一批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以下简称“三级实验室”)投入运行,建成了若干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以下简称“四级实验室”),为我国的烈性与重大传染病防控、生物防范和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国际生物安全形势日趋复杂多变,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实验室需求日益增加,原有的建设布局和管理能力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整体布局方面,用于科研的实验室相对较多,产业和特殊领域的实验室数量不足,区域布局不均衡 在组织协调方面,全国性协调管理和资源共享机制有待完善,统筹管理、快速反应和临机决策能力亟需加强 在经费投入方面,缺乏长期稳定的建设、运行维护投入,不利于实验室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充分把握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加快建设合理布局、功能完善、统筹管理、高效运行的国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网络体系。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面向医药人口健康、动物卫生、检验检疫、生态环境安全四大领域,针对微生物菌种保藏、科学研究、产业转化三大主体功能,围绕烈性传染病病原体的监测预警、检测、消杀、防控、治疗五大环节的需求,按照“统筹布局,网络运行 应急优先,稳步推进 加强协调,科学管理”的原则,统筹全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整体布局,为保障我国生物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二)建设原则  ——统筹布局,网络运行。统筹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整体布局,调控增量、激活存量,既要充分满足当前需求,又要为未来的发展留有余地 既要满足区域对实验室的建设需求,又要根据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形成高效运行的实验室网络。  ——应急优先,稳步推进。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生物安全科技发展趋势,根据我国周边安全环境和我国区域特点、行业特点,优先建设实验室应急保障能力,逐步完善国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满足国家生物安全科研和应用需要。  ——加强协调,科学管理。完善国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实验室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维护的相关标准和准入条件,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保障实验室体系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网络运行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国家体系。  一是建成我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按照区域分布、功能齐备、特色突出的原则,布局建设5-7个四级实验室。在充分利用现有三级实验室的基础上,新建一批三级实验室(含移动三级实验室),实现每个省份至少设有一家三级实验室的目标。以四级实验室和公益性三级实验室为主要组成部分,吸纳其他非公益三级实验室和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建成国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  二是管理运维、技术发展、标准制定、评价认证以及应用指导能力显著提高。形成完善的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和评价认证体系 实验室技术水平持续提高,一大批实验室的技术指标居国际领先地位 实验室运行和使用效率整体进入世界前列 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设备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产品 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体系,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创新中心,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供支撑服务,成为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网络的资源和信息共享平台。  三是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显著改善。在相关国际组织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广泛参与国际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制订和修订,发起与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一批实验室成为相关国际组织的参考和参比实验室,在海外建设一批联合实验室。  四、重点任务  (一)实验室体系建设  1. 四级实验室  加快现有四级实验室建设,在东北地区,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建设的高级别生物安全设施,建成以国家重要动物传染病与人兽共患病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平台 在西南地区,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中国科学院共建的高级别生物安全设施,建成以灵长类动物实验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平台 在华中地区,依托中国科学院建设的高级别生物安全综合设施,建成国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保藏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参考实验室,成为重要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 在华北地区,依托国家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研究建设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以形成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平台。  在完善在建四级实验室功能,保障其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需求和实验室建设进度,在华南、华东和西北地区择机启动四级实验室的审批和建设。  2. 三级实验室  三级实验室的建设实行分类建设、强化监管的原则,根据医药人口健康、动物卫生、检验检疫和生态环境安全等四大领域需求,建设具备病原体检测分析、菌(毒)种保藏、病理解剖、科学研究和生产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三级实验室,同时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建设或联合建设非公益性三级实验室。  对于已经建成三级实验室的省份,应保障其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功能 对于正在建设三级实验室的省份,应抓紧建设 对部分尚未建设三级实验室的省份,可暂时通过购买其他省份实验室服务来满足需求,同时应抓紧建设本省的三级实验室。  3. 其他生物安全防护设施  按照需求导向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部门、地方和行业,建设用于科学研究和特殊领域(从事深海、太空、极地等特殊环境和未知生命研究等的相关工作)的生物安全实验室或者防护设施。  (二)完善实验室保障条件  1. 健全实验室管理体系,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质量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菌(毒)种保藏、储存运输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落实安保设置措施,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对和处置预案。  2. 突破实验室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的技术瓶颈 加强现有设备的验证与产业化开发和新设备研制,形成自主可控并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开发与制造能力。  3. 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高级别生物安全模拟实验室,建立高级别实验室生物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记录制度。  4. 建设生物安全实验室创新中心,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有关资源和信息进行整理、汇交和建库,实现资源的信息化、网络化,为体系的资源和信息共享提供支撑。  五、保障机制  (一)健全规章制度  抓紧制定《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活动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保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积极推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等相关规定修订出台,加快人员防护等领域有关法规的研究论证工作。制订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评价认证标准,完善实验室评价认证体系。  (二)完善协调管理机制  将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规划纳入国家生物安全的相关战略和政策,完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的协调机制。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机构、实验室主管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等按照国务院规定依法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在评估已建在建实验室布局的基础上,制定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方案。  (三)保障经费多元投入  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部门的方案,统筹考虑实验室整体布局,继续安排国家资金用于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继续加强对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研活动的投入。研究推动在国家科技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中,增设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目。公益性实验室的建设单位在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协调下,将实验室运行经费纳入单位的一般性财政预算中,非公益性实验室的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加强高级别实验室生物安全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配套系统和装备研发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人才队伍培养  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实验室设计、建设、管理、科研和战略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国家和地方人才计划工程,吸引和凝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完善满足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特点的人才分类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专业人员保障。加强相关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工作,维护人员健康权益,调动工作积极性,保护人员健康安全。  (五)加强资源信息共享  制定促进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类开放共享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建立相应评价体系和激励引导机制,将开放共享程度作为四级和公益类三级实验室运行考核的指标,根据评价结果配置资源,鼓励非公益类的三级实验室参与资源共享。建立健全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内部的信息搜集与上报机制,在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做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发展形势的信息搜集、监测、分析工作,定期向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务院提交发展状况年度报告或白皮书引导实验室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六、规划的修订与调整  严格执行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和条件,规定当出现下列几种情况之一时,规划的制定机构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规划:国家更高层面规划发生变更,本规划需要进行调整以适应新要求的 产生新的重大需求并经规划的审批机构会同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专业委员会评估确需修改的 规划的审批机构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出现其他情况,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修改。  军队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参照本规划负责具体制定。
  • 《自然》关注中国科技体制改革
    中国给自己下了一个不安的结论:它的科技资金投放系统状况不佳。为成为一个伟大的创新性国家,中国在过去所付出的一切努力已显示出一些明显的成功迹象:其太空计划蓬勃发展,在基因组测序领域占据全球主导地位,并建立了一些国际知名的科技公司。但在此外表下的一些裂痕却揭示出了隐约的不安:中国并没有从科研经费投资中获得很大的收益。   这些疑虑似乎已经达到了临界点。现在的中国启动了一系列的新举措、改革及反腐运动,旨在让这个国家走上正确的轨道。如果中国朝着这条道路坚持到底,将必定会对科学造成巨大的影响。   多方面的问题导致了科学领域效率低下。一是研究项目重叠。二是低素质的研究人员,在10多年前这些人是作为中国最好的人才被挑选出来,而今天他们在设法变得更好的系统中成为了一个重负。令人担忧的是,在本月的早些时候,中国最负盛名的一些大学的研究人员被指控滥用了研究经费。遏制住这样的恶劣的经费滥用行为是第一步,两名挪用科研经费的科学家被判处十年监禁表明,中国已决心要让其他的人在伪造收据之前三思而后行。   中国还打算改革中国科学院支持有前景的研究项目的方式。尽管尚不了解具体的细节,其也许会采用最大胆的举措。上周中国的财政部和科技部宣布它们将共同努力,彻底改变竞争性研究经费的分配方式。   大体上,有可能会推动改进研究和科学人员评估这一重要领域。长期以来一些批评人士认为,中国的小额经费审批严格,而大型经费却很少或根本没有经受审查。一些大型的经费往往取决于个人关系,而非科学有效性。最新的改革目的在于让科技部停止发放这些大型经费,转而通过新的&ldquo 五大支柱系统&rdquo 来进行分配。   如何判断哪些研究值得继续从事下去是中国新系统的核心。如何能够推动真正创新的、可行的研究项目,而遏制住那些既非原创又不可行的科学研究?这并非是一个新问题。政策制定者和全球科学界的领导者都在尽力解决这些问题。在上周由Nature共同主办的上海研究考核与评估会议上再次讨论了这一主题。   讨论的内容涉及了年轻研究人员的评估,在社会影响与推动创新的研究之间取得平衡所面临的困难等。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学家Kurt Wü thrich主张要少一些关注过去的成就和失败,更多的焦点放在&ldquo 有才能的失败者&rdquo 身上&mdash &mdash 那些人有着很好的想法,只是有可能还没证明自己而已。   在中国试图丢弃任人唯亲和拉小团体的经费系统之时,研究的评估是它面临的一个尤为紧急的问题。现在提及超定量评估还为时太早&mdash &mdash 这一系统导致了科学家们运行多个研究项目,他们设法通过加入尽可能多的项目以使论文数量以及得到的回报最大化。而中国科学院的改革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   中国核心竞争经费系统改革将会起作用吗?负责分配小额经费的一个受人尊重的机构&mdash &mdash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将会成为参与更广泛研究评估的五大支柱机构之一,是一个很好的迹象。   那么其他的支柱机构是什么?它们会用新名字来替代科技部的一些分散的旧部门,或将真正成为精准计算每一元人民币的新型的部门?政府在这一点上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将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科研的未来。   它将影响中国海外的科学家回国的速率,以及外国的科学家对中国人才引进政策的响应。这样的改革还有可能帮助解决现代科学界的一个大问题:中国的科研影响力能否以及何时将超越美国。   原文检索:   Pillars of reform. Nature, 29 October 2014 doi:10.1038/514535a
  • 重磅!科技部等八部门推出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破四唯”、“立新标”
    科技人才评价再度迎来重磅消息!11月9日,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召开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启动会,部署推进《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方案》明确,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使用牵引、协同实施。“在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等国家重大创新活动中推动人才评价改革落地见效,着力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相关负责人说,改革突出国家目标和使命导向,坚持谁使用谁评价,以用定评、评用相适,科学使用评价结果。为期两年的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将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12家科研院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9家高校,以及上海市、山东省等6个地方展开。(附后)直面人才评价改革落实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人才评价工作。2018年,中办、国办分别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对分类健全评价标准、推进“三评”改革等作出系统部署。“各地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出台‘破四唯’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这位负责人坦言,但是,与广大科研人员的诉求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相比,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还存在落实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科技人才“获得感”不强。针对人才评价“破四唯”后“立新标”、评价方式创新和用人单位评价制度建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方案》明确了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路线图,从单位内部和外部环境两方面进行系统部署。单位内部主要根据不同科技创新活动类型探索新的评价指标、方式、周期、内部制度等进行系统设计;外部环境主要从有关部门推动“三评”改革联动、构建行业特色的人才评价体系等方面部署任务,通过内外协同联动,探索形成有利于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通过2年试点,探索形成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的评价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上述负责人说。聚焦国家使命分类开展试点值得关注的是,试点任务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突出国家使命导向,按照国家重大攻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具体而言,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科技人才评价以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基础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导向,着力破除“唯论文”数量倾向,避免数论文数量和看影响因子高低等,探索低频次、长周期的考核机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的评价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重点评价产学研和团队合作、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科技成果应用和市场价值实现、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方面的成效,避免以发表论文为评价硬杠杠,不能数专利数量和国家项目经费数量;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主要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客观反映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危岗位、基层一线和从事科研基础性工作科研人员的贡献,不得设立硬性经济效益。不仅如此,《方案》还对地方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提出明确要求,突出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特色,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创新和资源集成,对地方人才评价改革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试验。“人才评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复杂程度高、改革难度大,关乎科研人员切身利益,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离不开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指导监督、服务保障,也离不开试点单位的主动担当和狠抓落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方案》对有关部门、试点地方和单位分别提出要求,比如,教育部、工信部等六部门作为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构建本行业的人才评价体系等。作为主责部门,科技部将肩负起组织推动责任并率先改革,如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科技人才计划评选中破除“四唯”,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并及时总结凝练、固化成果。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部署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安排,针对人才评价“破四唯”后“立新标”不到位、评价方式创新不到位、资源配置评价改革不到位、用人单位评价制度建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制定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各类科技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在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等国家重大创新活动中推动人才评价改革落地见效,着力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重点解决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落实难等问题。——坚持分类推进。探索科技人才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创新活动中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坚持使用牵引。突出国家目标和使命导向,发挥激励作用,坚持谁使用谁评价,以用定评、评用相适,科学使用评价结果,合理衔接科技人才激励,引导各类科研人员服务国家、潜心研究、尽职履责、作出贡献。——坚持协同实施。加强部门协同和地方联动,充分集成科技成果评价、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相关自主权等现有改革试点政策,在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形成改革合力。试点单位和地方:选择建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多、示范效应较好、有较好人才评价基础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以及科研人员数量较多的农业、卫生健康、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领域科研院所,分类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同时,选择科研单位相对集中、承担国家任务较多、具备较好基础的部分省市,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试点期限:2年(自试点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二、试点任务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以及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研究类的人才评价,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试点任务,推动人才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一)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1. 突出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完成情况。2. 完善科研任务用户导向的评价方式,充分听取任务委托方、成果采用方意见。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3. 对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二)基础研究类人才评价1. 实行以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为标志的代表作评价,建立体现重大原创性贡献、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学科特点、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等的人才评价指标。破除“唯论文”数量倾向,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等相关指标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更多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2. 按照学科特点和任务性质,科学确定评价周期,着力探索低频次、长周期的考核机制。3. 探索建立同行评价的责任机制,在专家选用、管理和信用记录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同行评价的方式和程序、评价意见反馈等行为。探索引入学术团体等第三方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4. 建立完善体现基础研究人才评价特点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加大对重大科学发现和取得原创性突破的基础研究人员的倾斜支持。5. 探索由一线科学家举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重要科研岗位、承担“从0到1”基础研究任务的机制。(三)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评价1. 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重点评价技术标准、技术解决方案、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建立体现产学研和团队合作、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场价值和应用实效、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评价指标。不得以是否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多少和申请国家项目经费数量为主要评价指标。2. 探索构建专家重点评价技术水平、市场评价产业价值相结合,市场、用户、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评价方式。3. 对承担国家科研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绩效考核权重方面予以倾斜,引导优秀科研人员投身国家科技任务。4. 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重点评价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四)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评价1. 突出行业特色和岗位特点,重点评价服务公共管理、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民生和社会安全等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服务的能力与效果,探索建立体现成果应用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的评价指标,引导科研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突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危岗位、基层一线和从事科研基础性工作科研人员的贡献。不得设立硬性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2. 完善社会化评价方式,充分听取行业用户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注重政府和社会评价。依据不同科研和服务活动类型确定合理评价周期。3. 对承担和支撑国家科研任务并作出贡献,成果应用实效显著的科研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引导优秀科研人员投身国家公益事业。(五)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任务试点地方政府要围绕本地区科技创新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组织并指导本地区优势科研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大胆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推动人才、项目、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有效激发科技人才活力,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地区经验。三、试点保障措施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深入落实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部署,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压实改革主体责任,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科技部作为主责单位要肩负起组织推动责任并率先改革,推动落实科研单位自主权,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科技人才计划评选中破除“四唯”,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完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挂帅制”、“赛马制”等项目组织实施中的人才评价机制,发现遴选有实力、能攻关、出成果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等作为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工作贯彻落实人才评价改革要求,完善行业人才评价机制,赋予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组织并指导所属试点单位积极开展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把完成国家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原创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实效、社会公益服务效益等作为试点单位创新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部要在“双一流”建设和学科评估中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完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动态监测和周期评价。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构建以产业科技创新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支撑国家重点工程、重大技术和装备科技创新,引导科技人才服务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水利部要构建以应用创新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突出效益指标,引导人才服务重大工程建设。农业农村部要构建突出服务“三农”的主责主业和业绩贡献的分类评价体系,向长期扎根基层生产一线从事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的科研人员倾斜。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构建以临床实践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基于病历备案数据的大数据评价方式,引导人才提升医疗卫生技术能力、服务人民健康。中国科学院要探索通过设置特聘研究岗位制度,精准激励和稳定支持一批核心和骨干人才潜心从事基础前沿交叉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四、组织实施(一)建立工作机制在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等部门联合推进实施试点工作方案,选择试点单位,明确任务分工,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督促试点工作落实,开展评估总结和示范推广。(二)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后,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试点单位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选择试点内容,编制具体实施方案,鼓励全面试点,突出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地方制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做好系统设计。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地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报科技部,由科技部商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启动实施。(三)推进试点实施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在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切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完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等人才评价相关制度,在加强合理激励的同时,加强对科研诚信、勤勉尽责的监督,强化对学术不端、科研违规违纪行为的约束,引导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担当作为,使试点成果更加有利于本单位事业发展、能力提升、环境优化。科技部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改革试点的宣传解读,及时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组织开展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做到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试点工作期满后,由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地方对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推广。附件: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和地方名单科研院所(共12家):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共9家):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地方(共6个):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
  • 标准化制定改革:由“政府化”走向“市场化”
    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现场   &ldquo 我国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明显增强,但与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发展需求相比还很不相称,我们应当在国际标准化舞台创作中国好歌曲、唱出中国好声音。我们既要&lsquo 学唱&rsquo 我们更要&lsquo 领唱&rsquo ,充分发挥我国在国际标准组织担任一系列重要领导职务的作用&hellip &hellip 以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企业、产业走出去,推广中国标准,唱响中国装备。&rdquo 3月11日,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国家质检总局会议室现场,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的生动而又振奋人心的话语令全国各地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全国标准化工作系统的与会者力量倍增,这力量正在汇聚到国家标准化工作深入改革的洪流中。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质检总局协同发力创新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现场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等部委,在制定标准等相关政策规划时,突出强调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并落实标准化紧密结合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产业升级协同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解振华副主任强调,标准是保障科学决策的重要支撑,实施好标准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标准化发挥了积极作用。要继续实施&ldquo 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rdquo ,建立节能标准化的长效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   科技部王伟中副部长深入分析了科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回顾了科技与标准融合发展、科技分类支持标准等进展情况,强调要进一步健全科技与标准化的结合机制,加大技术标准研制和应用示范力度,努力营造好的创新环境,共同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毛伟明在会议上,总结了去年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国际标准化推进、标准化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强调以&ldquo 支撑培育新的需求增长点、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自主创新&rdquo 为主线,在强化重点标准制定、优化结构提升水平、主导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下功夫。   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题为《改革创新 协同推进 奋力开创标准化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国标准化战线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基础,坚持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取得了新成效、新突破、新进展。   面对未来的标准化工作,田世宏指出了未来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四大着力点: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凡是需要改革的,都是实际工作中反映问题较多、矛盾较大的方面。从问题入手,分析哪些应该改、如何进行改。   二是强调协同推进。标准化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标准化改革需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应当更有利于提高标准化管理的效率,更有利于形成标准化工作的共同治理,更有利于调动发挥各部门、各地方标准化管理的主导作用。   三是统筹管放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强制性标准统一管理,突出推荐性标准公益属性。另一方面是发挥市场在促进创新、推动发展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发展按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团体标准,建立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制度。   四是坚持立法先行。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要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修改进程,以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标准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ldquo 深化改革 支撑发展 &rdquo 八字方针引领未来中国标准   支树平高屋建瓴地指出了标准工作的成绩和未来重点。他首先充分肯定了2013年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绩。一年来,全国标准化战线的同志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以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标准的支撑作用、战略作用、基础作用得以强化,标准水平、管理水平和实施水平得以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时代进步,标准化持续发展、不断变革,内涵不断深化、外延不断扩展,在当今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标准已经成为治理能力提升的助推器、市场经济运行的耦合器、政府职能转变的容纳器。我们对标准的认识必须更进一步、更深一层,对标准化的工作必须看得再重一些、抓得再紧一些。   支树平代表质检总局党组,对标准化工作提出&ldquo 八个字&rdquo 的新要求:深化改革,支撑发展。他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把&ldquo 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rdquo 列为重点改革任务。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大力推进质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也把标准化列为今年质检改革的六大任务之一。标准化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坚持管与放相结合,把该管的管住管好,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增强标准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一方面做&ldquo 加法&rdquo ,全面正确履行标准化管理职能,强化标准化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一方面做&ldquo 减法&rdquo ,逐步减少政府标准的层级和规模,发挥市场标准在促进创新、推动发展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做到强标更强,兜住底线 推标更优,保住基本 团标更活,促进发展 企标更高,提升质量。   支树平要求,标准化工作在深化改革的同时,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更好地发挥标准化支撑发展的作用。要支撑好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夯实农业标准化基础,不断提升工业标准化水平,积极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要支撑好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将标准作为宏观调控和市场准入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标准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积极作用。要支撑好&ldquo 走出去&rdquo 战略实施,加快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转化,缩小与发达国家标准水平的差距,积极推广中国标准,唱响中国装备。要支撑好质量强国建设,继续发挥好标准对质量的指引、评价作用,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执法打假等提供技术依据。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孙波在会议上总结了各部门创新协同工作机制既体现了标准化工作的综合性,也凸现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和三位领导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各个部门的领导从不同角度强调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指明了标准化工作的努力方向和着力点,对做好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司局及有关直属挂靠单位、在京部分行业标准化研究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标准委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同志在分会场出席会议。
  • 李克强:通过改革允许科技人员持有股权期权
    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上,决定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改革试点,引发参会者的热烈讨论。有人称此&ldquo 非常有含金量&rdquo ,还有人评价,这是对科技工作者的&ldquo 重大利好消息&rdquo 。会议决定,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选择部分中央级事业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改革试点。李克强强调,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切实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打造中国经济&ldquo 升级版&rdquo 。   改掉不符合时代要求的&ldquo 文件&rdquo ,让科技人员可以入股、拿期权   在本次常务会议之前,对科技成果创造作出重要贡献的机构、人员给予更多激励,一直是李克强反复强调的观点。一个月前的国务院常务会上,在研究讨论人才培养相关议题时,李克强曾经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写入几条明确的措施,&ldquo 改掉不符合时代要求的&lsquo 文件&rsquo ,让科技人员可以入股、拿期权&rdquo 。今年3月,在沈阳远大科技创业园考察期间,李克强鼓励企业负责人要大胆&ldquo 创新体制&rdquo ,引导科技人才发挥创新力量,为社会创造财富。&ldquo 我不干涉你们的分配方式,但我建议,要给科技人员股权。&rdquo 事实上,早在2010年,李克强任副总理考察中关村时就强调,要在中关村先行先试,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ldquo 推进科研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制定股权激励试点方案审批细则&rdquo 。2日的常务会议上,李克强语重心长地对参会人员说,中国经济要保持中高速增长,就必须向产业价值链的中高端迈进,而要实现这样的迈进,就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创新,必须依靠体制机制创新。&ldquo 没有体制机制创新,科学技术很难转化为生产力,也很难支撑中国经济的跃升。&rdquo 他说,&ldquo 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推动科研成果转化。&rdquo   给科研单位&ldquo 松绑&rdquo ,中国科技发展会有更多突破   李克强梳理了本次改革试点的两大突破:一是给科研单位&ldquo 松绑&rdquo ,二是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ldquo 我们国家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来的,科研力量基本集中在中央级、省级的科技单位里。他们创造的科技成果,自己没有处置权、收益权。&rdquo 李克强说。他还特别引用联想集团的发展历程举例说明,如果给科研单位&ldquo 松绑&rdquo ,中国的科技发展完全可能有更多突破。谈到&ldquo 如何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rdquo 时,李克强说,要通过改革,允许科技人员持有股权、期权,让创造性劳动的价值得到更好实现。   通过实践中的探索,进一步推进科研体制改革   讨论中,有参会者也提出了自己的疑虑。一位部门负责人提出,如果科研成果的责任人刚好是事业单位的负责人,那么按现有相关政策,对他的股权激励,可能涉及&ldquo 违规&rdquo 。李克强要求相关部门对此要有细化措施,考虑得周全一些,在逐步推进科研机构&ldquo 去行政化&rdquo 的同时,跟踪改革试点,不断完善有关政策。他说:&ldquo 各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总体上要服从改革这个大方向,齐心协力,通过实践中的探索,进一步推进科研体制的改革&rdquo 。李克强最后强调,政府通过期权股权激励科研工作者,但基础科学研究,决不能因此受到冲击。他说:&ldquo 我们用股权、期权奖励科研成果转化者的同时,也要加大力度支持鼓励那些甘愿&lsquo 静下心来做冷板凳&rsquo 的基础科研工作者。&rdquo
  • 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正在破冰 还有哪里没“化”开?
    改革正在破冰,但是打通主动脉,还要改善微循环,代表委员追问&mdash &mdash   科技成果转化:还有哪里没&ldquo 化&rdquo 开?   ■两 会 视 点   本报记者 张佳星   &ldquo 国家应该给大学导师宽松的环境,让学校、导师、研究生拿到&lsquo 创新红利&rsquo 。&rdquo 3月4日,天使投资人、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委员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机制顺畅的情况下,更倾心院校老师,&ldquo 他们带着学生创新,项目、团队都更成熟&rdquo 。   在院校,&ldquo 成果转化顺不顺&rdquo &ldquo 能不能拿到红利&rdquo 关键在职务发明成果谁处置、谁收益、往哪花?能明确这些的法律正在修改中&mdash &mdash   中国人大网首页一条&ldquo 蓝腰带&rdquo 上,写着&ldquo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rdquo ,这是修正程序之一,俞敏洪回应道,&ldquo 希望要改得快一点&rdquo 。   资料显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进程始自2013年5月,草案已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在2月26日经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修订审议。   那么,这部呼之欲出的法律会带来哪些转变?会不会有新问题?还有哪些老问题没解决、又有哪些争议要暂时搁下?记者借两会契机,采访了教育、科技、企业等不同领域、地域的代表委员,探求答案。   关键转变:权、责、利明确了,转化理直气壮了   2014年12月,北京理工大学被确定为&ldquo 中央级事业单位处置权收益权改革试点单位&rdquo 。   在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杨树兴看来,新法条的关键不是&ldquo 释&rdquo 利而是&ldquo 明&rdquo 利。&ldquo 过去,责任是你的,权在上头,利益呢,说不清。现在,责权利都在成果完成单位。&rdquo 杨树兴说,虽然之前规定利益归国家,&ldquo 实际上,国家也没收走。去了哪里,无从考究&rdquo 。   这个说法得到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干勇委员的证实。&ldquo 原则上是要留给国家,但几乎没有执行。&rdquo   也就是说,所谓的国有资产&ldquo 侵占&rdquo 一直被国家默许。干勇说:&ldquo 独立研究的,国家将利益留给院所,共同研究的,专利归多个参与方,经常扯不清。&rdquo   由于没有&ldquo 说法&rdquo ,留给院所的钱经常用不好。&ldquo 单位忽视和侵害发明人的现象时有发生,&rdquo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代表说,&ldquo 发明人获奖励报酬等权利的实现完全靠单位&lsquo 自觉&rsquo 。&rdquo   不被承认的&ldquo 知本&rdquo 往往&ldquo 走为上计&rdquo ,干勇说,&ldquo 把着利益不放,有些单位出现过项目一完成,个人就带走成果的情况,团队也跟着散了。&rdquo   即便有的单位对科研人员&ldquo 知冷知热&rdquo ,&ldquo 技术转移一直存在,但他们内心是害怕的,担心因为侵占国家资产获罪。&rdquo 干勇说。   如何扯得清,又用得好?戳中&ldquo 侵占国家资产&rdquo 的痛处、明确&ldquo 利益归属&rdquo 成为关键。   2014年,湖北、四川等地纷纷出台的地方政令效仿中关村试点,当年8月17日,成都出台《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在蓉协同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西南交通大学教授胡基士感叹道,&ldquo 干了这么多年转化,终于不是&lsquo 地下党&rsquo 了。&rdquo   &ldquo 正了&lsquo 名&rsquo ,理直气壮了,后面的问题就好解决了,&rdquo 干勇说,&ldquo 合作研发在开始前商量好哪些单方所有、哪些共有,避免&lsquo 扯皮&rsquo 。&rdquo   在地方试点的基础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ldquo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rdquo   一线反应:冷热大不同,院校落实仍是问题   &ldquo 通知培训的短信我还留着呢。&rdquo 杨树兴翻出手机。作为北京理工大学分管科研的副校长,他被要求去学习政策解读,接受试点执行指导。   &ldquo 会议要求年底前上报实施方案。&rdquo 杨树兴挥了挥手中的《北京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ldquo 时间太紧,我们1月5日才走完学校程序上报,方案试点就一年,年底以后怎么办我们也不知道。&rdquo   根据方案,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的,教师提申请,研究院审批通过就能实施 科技成果入股的,价值低于800万,由试点领导小组审批,价值大于800万的,最终审批权在校长办公会。   与北京理工大学的风生水起相比,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洪伟委员反映的情况完全不同,&ldquo 天使资金到处找成果,大学成果却堆积如山。&rdquo 他解释,各地政府出台很多政策促转化,但有些大学根本不搭理,老师又弄不清从哪开始。   反应冷淡,很大程度上与对大学功能定位的认知有关:老师都去转化、创业了,谁教学生?   &ldquo 我们希望校方主力在项目攻关阶段能够专职,兼顾教学往往会拖慢进程。&rdquo 辽宁奥克化学董事长朱建民委员看到过科研人员的&ldquo 分身乏术&rdquo 。   吉林大学教授朱广山也遇到困惑,观念不转变,&ldquo 搞科研、领项目被看成是大学科研人员的&lsquo 重头戏&rsquo ,转化的想法很难受到学科带头人的重视&rdquo 。   此外,作为一部专业性较强的普通法,不久前公布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难以引发社会的高关注度。河北工业大学副校长檀润华委员表示不知道法律政策正在变化,&ldquo 是吗?我们很需要名正言顺的转化,对我们影响很大。&rdquo   还在路上:&ldquo 市场上赚的钱&rdquo 怎么花?股权激励&ldquo 炸弹&rdquo 何时拆?   &ldquo 从市场上赚来的钱,花到哪,为什么要限定?&rdquo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王涌天委员在参与中央统战部谏言献策小组组织的&ldquo 草案&rdquo 讨论会上,提出了针对&ldquo 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rdquo 条款的意见。   &ldquo 学校可能不缺科研经费,缺的是建设经费、生活改善经费等,&rdquo 王涌天说,&ldquo 我觉得应该改为&lsquo 纳入本单位预算,依法合理使用&rsquo ,不然以后用来给老师涨工资就违法了。&rdquo   檀润华问得更直接,&ldquo 吃饭可以吗?人头费行吗?&rdquo 道理很简单,生自市场的钱该拥有市场的&ldquo 自由&rdquo 。   俞敏洪觉得斯坦福大学的作法可以参考,&ldquo 斯坦福大学钱多得花不完,它鼓励在校老师带着学生创业,学校无偿占有股份,赚的钱无偿成为斯坦福大学的校友基金&rdquo 。   另一个转化中绕不开的问题是,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技术人员获股权奖励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不变现,&ldquo 前景还是幅&lsquo 画&rsquo ,没分红就让人交钱,&rdquo 王涌天说,科研人员缴这个税很困难。   今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此举被认为挖掉了股权激励中的&ldquo 隐性炸弹&rdquo 。   &ldquo 获奖励股权后,无论过多少年,技术人员只要没取得股权分红或股权未发生转让,就不用纳税,取得收益再纳税。&rdquo 中关村管委会相关人员介绍。   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4月1日起,将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也就是说,&ldquo 没有获得实际收益就不纳税&rdquo 目前还仅限于中关村一地。   &ldquo 如果说理顺成果转化所有机制是一趟长途旅行,现在,我们已经出门。&rdquo 一位长期关注成果转化政策的人士对记者说。
  • 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科研管理更高效、创新红利更显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把科技创新比作我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点燃这个新引擎必不可少的点火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强化创新驱动的顶层设计,搭建科技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持续向纵深推进。“截至目前,143项科技体制改革任务已经全面完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科技部部长王志刚表示。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极大释放了创新引擎的动能,助推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一场大刀阔斧的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改革是根本动力。2013年9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走出中南海,把课堂搬到了中关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做的事很多。最为紧迫的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科技体制深化改革的大幕,就此正式拉开。统筹部署提速度——2015年,科技体制改革战略蓝图和施工图相继绘就。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下发,明确指出将从8大方面30个领域着手,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地。2015年9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炉,部署了到2020年要完成10方面143项改革任务,并给出明确清晰的时间表与路线图。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加强基础研究、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 一系列重大举措密集出台实施,科技体制改革加速向纵深推进。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办公室里悬挂着重点任务施工图,每完成一项改革任务,施工图上便会插一面小红旗。截至2020年底,随着143项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施工图上已遍插红旗。频出重拳显力度——2018年7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旨在从政策制度上让科研人员不为“帽子”“牌子”和“检查”所困扰。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发力,改革政策密度之高、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014年3月,《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发布,让管理过死的科研经费“活”起来;2014年12月,《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发布,把科技项目“统”起来;2015年1月,《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发布,让空闲的科研仪器“转”起来… … 协同发力、集中攻关,大力推进,这场科技体制改革的攻坚战全面实施。直击痛点求深度——科技计划管理条块分割、科研项目重复申报、资源配置碎片化等问题,曾是科技界长期为人诟病、难以破解的顽疾。针对这一问题,改革大刀阔斧。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将百余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整合成五大类,科技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成效很快显现。据科技部统计,仅2016年立项实施的1300个科研项目,与改革前相比,项目数量减少了约50%,平均资助强度增加约54%。这只是改革中的一个缩影。科技成果转化难、人才评价“唯论文”等多年制约创新的老难题,也都被“下狠手、动真刀”,改革措施落地生根。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顶层绘制改革蓝图,于细微处见变化。一系列密集落地的科技体制改革举措,剑指一个个曾经阻碍科技创新的障碍,管理效能明显提升,创新活力显著激活。科研管理更高效——“填表少了、审批快了、跑腿少了,报销简单了!”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宏伟说,自从经费调整审批权下放,再也不用把大量精力放在经费预算和报销上,有更多时间做育种研究。“管得太死”“管得太细”,是制约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绊脚石,也是十八大以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拳出击的对象。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优化科研组织方式,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等,有力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创新红利更显著——几年前,西安交通大学“煤炭超临界水气化制氢发电多联产技术”以1.5亿元高价转让,其所得收益的70%用于对技术研发团队的股权奖励。像这样的“激励”,如今在科技界越来越多。这一切得益于成果转化“三部曲”。近年来,国家相继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环环相扣、步步深入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措施,让创新红利实打实地落到了科研人员手心里。评价机制更科学——2021年8月,凭借近20年扎根基层、服务生产一线的贡献,山东省农科院花生专家崔凤终于评上了研究员。此前,由于只有大专学历,崔凤多年评不上正高级职称。“这次单位组织‘破四唯’岗位竞聘,不看学历看贡献,我才能如愿以偿。”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和完善科技评价制度的硬招、实招频出,“帽子”满天飞的现象得到遏制,“四唯”倾向明显扭转,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论英雄正成为科技界的共识。在新的评价导向下,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潜心科研,专注于长周期、高价值的原创性研究,努力在国际前沿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取得更多重大突破。完善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保障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要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有力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保障。”王志刚表示,“三年攻坚”不求面面俱到,而是要瞄准痛点发力,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继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始终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完善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如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接下来,我们还将进一步打通科技、产业、金融连接通道,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政策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和服务,加速推进成果转化应用。”王志刚说。继续改善基础研究制度环境——近年来,我国越发重视基础研究,投入持续增长,但要把基础研究的“冷板凳”坐热,还需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科研生态。未来还需继续改革基础研究评价、选题机制和激励制度,强化基础研究的原创导向和对应用科学的支撑引领作用。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学术自主权,支持广大科研人员勇闯创新“无人区”。继续加强科研学术生态培育——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学进。优良的作风学风是科研工作的生命线,事关科技事业成败。近年来,我国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积极构建科技大监督格局,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科研作风学风持续向好态势基本形成。未来还要坚持正面引导与监督约束并重,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和伦理建设,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在中国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上,改革的种子已经深深播下,创新的大树正在加快成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科技工作者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必将在全社会激发更大的创新热潮,凝聚起更加磅礴的创新力量,加快推动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意见
    北京9月2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规划纲要),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快速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制定实施科技规划纲要,科技投入持续快速增长,激励创新的政策法律不断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取得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形成一支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我国整体科技实力和科技竞争力明显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中发挥了重要支撑引领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持续,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国际科技竞争与合作不断加强,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步伐加快,我国科技发展既面临重要战略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科技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 一些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等问题突出,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不尽合理,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不高 科技评价导向不够合理,科研诚信和创新文化建设薄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影响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因此,抓住机遇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科技规划纲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为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原则。一是坚持创新驱动、服务发展。把科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二是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三是坚持政府支持、市场导向。统筹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作用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注重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在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作用。四是坚持统筹协调、遵循规律。统筹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强化地方在区域创新中的主导地位,按照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内在要求,整体谋划、有序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五是坚持改革开放、合作共赢。改革完善科技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科技资源,提高科技发展的科学化水平和国际化程度。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 原始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关键领域科学研究实现原创性重大突破,战略性高技术领域技术研发实现跨越式发展,若干领域创新成果进入世界前列 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效益大幅提高,创新人才竞相涌现,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一是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创新能力普遍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2.2%,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业领军企业逐步实现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相当,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骨干作用,培育若干综合竞争力居世界前列的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集群。二是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上取得重要突破。加快建设若干一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和研究成果进入世界同类科研机构前列 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一批优势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三是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促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强化相互支撑和联动,提高整体效能,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左右。四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推进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形成激励创新的正确导向,打破行业壁垒和部门分割,实现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五是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加快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3人年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六是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加强科学道德和创新文化建设,完善保障和推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扩大科技开放合作。   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四)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吸纳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决策,产业目标明确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十二五”时期国家重点建设的工程技术类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布局。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要更多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相关基础研究,联合培养人才,共享科研成果。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研发成果转化。   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研发活动 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合理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的考核措施,加强对不同行业研发投入和产出的分类考核。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央企业围绕国家重点研发任务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活动。加大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和金融支持,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规模,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向中小企业技术转移的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支持企业职工的技术创新活动。   (五)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按照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要求,明确定位,优化布局,稳定规模,提升能力,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公益类科研机构要坚持社会公益服务的方向,探索管办分离,建立适应农业、卫生、气象、海洋、环保、水利、国土资源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特点的科技创新支撑机制。基础研究类科研机构要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和国家长远战略需求,完善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运行机制。对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和学科专业,完善财政投入为主、引导社会参与的持续稳定支持机制。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要坚持企业化转制方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制定科研院所章程,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探索实行由主要利益相关方代表构成的理事会制度。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建立开放、竞争、流动的用人机制。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对科研机构实行周期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确定支持方向和投入力度。引导和鼓励民办科研机构发展,在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民办科研机构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科专业优势,明确各类高等学校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建立以服务需求和提升创新能力为导向的科技评价和科技服务体系。高等学校对学科专业实行动态调整,大力推动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促进交叉学科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高等学校学科人才优势,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取得原创性突破。建立与产业、区域经济紧密结合的成果转化机制,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教师转化和推广科研成果。以学科建设和协同创新为重点,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科技与教育相结合的改革,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科研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教学团队,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提升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   (六)完善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的机制。建立科技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机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部署创新链,突破技术瓶颈,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推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快速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力争达到15%左右。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制定规划、技术标准、市场规范和产业技术政策等进行引导。加大对企业主导的新兴产业链扶持力度,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工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优化布局,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在事关国家安全和重大战略需求领域,进一步凝炼重点,明确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工程、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产业化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实现电子信息、能源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领域的核心技术重大突破,促进产业加快发展。加大对中试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从研究开发到产业化的有机衔接。   加强技术创新,推动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围绕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完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推广机制,提升传统产业创新发展能力。针对行业和技术领域特点,整合资源构建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建立健全知识转移和技术扩散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七)完善科技促进农业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发展,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有效整合农业相关科技资源。面向产业需求,围绕粮食安全、种业发展、主要农产品供给、生物安全、农林生态保护等重点方向,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大力推进农村科技创业,鼓励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完善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   注重发展关系民生的科学技术,加快推进涉及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满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大投入,健全机制,促进公益性民生科技研发和应用推广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支持政策,促进民生科技产业发展,使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提高科技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加快建设社会管理领域的科技支撑体系。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建设网络化、广覆盖的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推进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互联网信息安全关键技术保障机制,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   四、加强统筹部署和协同创新,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八)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统筹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紧密结合、协调发展机制。支持和鼓励各创新主体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探索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模式。完善学科布局,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均衡发展,统筹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的科学研究,超前部署对国家长远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战略先导研究、重要基础研究和交叉前沿研究。加强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发挥骨干企业和转制院所作用,提高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水平,促进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完善军民科技融合机制,建设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基地和转移平台,扩大民口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对国防科技研发的承接范围。培育、支持和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组织网络化、运行规范化方向发展,壮大专业研发设计服务企业,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服务,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推动全社会创新活动中的作用。建立全国创新调查制度,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监测评估。   (九)完善区域创新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在区域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激励引导政策,加大投入支持力度,优化区域内创新资源配置。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的运行服务机制,强化创业辅导功能。加强区域间科技合作,推动创新要素向区域特色产业聚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创新资源密集的区域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具有特色创新资源的区域加快提高创新能力。以中央财政资金为引导,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投入,支持区域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总结完善并逐步推广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经验和相关政策。分类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等创新中心完善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好集聚辐射带动作用。   (十)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开放科研设施的合理运行机制。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监督奖惩办法。完善国家财政资金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查重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防止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对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加快建立统一的管理数据库和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开放。   五、改革科技管理体制,促进管理科学化和资源高效利用   (十一)加强科技宏观统筹。完善统筹协调的科技宏观决策体系,建立健全国家科技重大决策机制,完善中央与地方之间、科技相关部门之间、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定位和支持重点,防止重复部署。加快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方面职责,提高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作用。完善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重大科技决策要广泛听取意见,将科技咨询纳入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举国体制,完善重大战略性科技任务的组织方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顺利实施。   (十二)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组织流程,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应用型重大科技任务,拓宽科技项目需求征集渠道,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公平竞争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探索完善网络申报和视频评审办法,保证科技项目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国家科技项目管理的法人责任制,加强实施督导、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建立健全对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科技项目评审评价机制,避免频繁考核,保证科研人员的科研时间。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避免科技项目和经费过度集中于少数科研人员。   (十三)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优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和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结构。完善科研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和审计方式,增加项目承担单位预算调整权限,提高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科技相关部门预算和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等办法,严格科技财务制度,强化对科技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工程等经费管理使用的综合绩效评价,健全科技项目管理问责机制,依法公开问责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特别要加强国际同行评价,着重评价成果的科学价值 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 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科技项目标准化评价和重大成果产出导向的科技评价试点,完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制度。加强对科技项目决策、实施、成果转化的后评估。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   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提高奖励质量,减少数量,适当延长报奖成果的应用年限。重点奖励重大科技贡献和杰出科技人才,强化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导向。根据不同奖项的特点完善评审标准和办法,增加评审过程透明度。探索科技奖励的同行提名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   六、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十五)统筹各类创新人才发展和完善人才激励制度。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政策,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大力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特别是顶尖人才,支持归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加强科研生产一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创新人才到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工作。支持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科研项目。鼓励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鼓励在创新实践中脱颖而出的人才成长和创业。重视工程实用人才、紧缺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等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改变片面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的做法。加快建设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探索实施科研关键岗位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探索有利于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完善科技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十六)加强科学道德和创新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和规范,加强科研诚信和科学伦理教育,将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科技人员职业培训体系,与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相结合,强化科技人员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发挥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自律功能,引导科技人员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强科研诚信和科学伦理的社会监督,扩大公众对科研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国家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建立科技项目诚信档案,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净化学术风气。   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报效祖国的精神,保障学术自由,营造宽松包容、奋发向上的学术氛围。大力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的先进事迹。加强科学普及,发展创新文化,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   七、营造良好环境,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十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科技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发挥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全社会研发经费逐步增长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实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2.5%以上的目标。   完善和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措施,实施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用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应用推广的支持力度,研究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等多种形式,完善和落实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需求引导政策,支持企业承接和采用新技术、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工程化研究应用。完善落实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   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创新金融服务科技的方式和途径。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广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支持地方规范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自主创新。积极开发适合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加快培育和完善科技保险市场。   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十二五”期末实现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的目标。建立国家重大关键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政策措施,加强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   认真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促进科技成
  • 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12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日前,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此次发布的内容涉及12个重点专项,包括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与防范、公共安全风险防范、食品安全关键技术、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等不同方向领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通知中指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详细内容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strong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科发资〔2019〕240号 /p p & nbsp & nbs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p p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固废资源化”等12个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br/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br/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br/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br/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br/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br/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br/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 br/   ——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br/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br/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br/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br/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br/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br/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br/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br/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br/   三、申请资格要求 br/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br/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br/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br/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br/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br/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br/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br/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br/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br/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br/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br/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br/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br/   四、具体申报方式 br/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br/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8:00至2019年9月24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br/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br/   http://service.most.gov.cn; br/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br/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br/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项目清单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推荐项目一致)。 br/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信所170室,邮编:100038。 br/   联系电话:010-58882171。 br/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至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br/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br/   (1)“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1,010-58884896。 br/   (2)“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6,010-58884848。 br/   (3)“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75,010-58884876。 br/   (4)“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8,010-58884892。 br/   (5)“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咨询电话:010-58884828。 br/   (6)“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26,010-58884827。 br/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邮编:100038。 br/   (7)“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57,010-88225093。 br/   (8)“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66,010-88225152。 br/   (9)“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59,010-88225063,010-88225195。 br/   (10)“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80。 br/   (11)“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50。 br/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邮编:100039。 br/   (12)“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78,010-88387283。 br/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3座5层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项目二处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专项组,邮编:100044。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附件 /strong :1、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6257308.pdf" target=" _self" “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6716906.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6875057.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7181369.pdf" target=" _self" “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 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7347246.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7502989.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7651424.pdf" target=" _self"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7813666.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8124539.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8126456.pdf" target=" _self"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 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8282205.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8435402.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5、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8590982.pdf" target=" _self"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8905035.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8909199.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6、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9064800.pdf" target=" _self"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 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9213238.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9371816.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7、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9534739.pdf" target=" _self" “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 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39686236.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0310868.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8、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0465597.pdf" target=" _self"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 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1098879.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1251010.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9、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1407674.pdf" target=" _self" “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1569004.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1711413.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0、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1877897.pdf" target=" _self" “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2032349.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2188537.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1、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2344556.pdf" target=" _self"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2502159.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2655104.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2656421.pdf" target=" _self" “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2811060.pdf" target=" _self"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a 、 a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7/W020190723377142967010.pdf" target=" _self"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a ) /p
  • 数千亿元科技经费未来将怎么用? 改革剑指三大顽疾
    题:数千亿元科技经费未来将怎么用?——多地多部门出台政策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改革  正在北京召开的“科技三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科研经费管理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对科技创新扶持的力度不断加大。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从1009亿元增加到2899.2亿元,并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加。据国家统计局初步统计,2015年全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1.4万亿元,其中企业研发经费逾1.1万亿元,政府属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研发经费约为3000亿元。  “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近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高校、科研院所,都在积极出台改革措施,推动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高效。  中央系列政策强调“鼓励、尊重、约束并行”,地方通过科学化管理防止“一统就死、一放就乱”  既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又能“扎紧笼子”规范使用科学经费,近年来中央做出诸多努力。近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正式颁布实施,提出“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中央出台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都对科研资金管理提出要求。  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日益精细化、科学化。例如去年底,科技部、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 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  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日前对媒体表示,科研经费的使用要强调鼓励、尊重、约束并行,科技奖励必定有一定的规矩和程序,“你自己私下套取现金装到口袋,任何政策、任何规定都是不允许的。”  记者了解到,全国各地也加大了对科研经费的科学化管理,防止“一统就死、一放就乱”。例如北京出台《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推行面向目标和结果的问效机制。四川、广东调整了劳务开支范围,包括“项目组成员中的临时聘用人员被纳入其中”“承担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由原来的30%调至为40%”等。  作为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单位,中科院出台《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对重大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中期评估 重庆大学制定《重庆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将科研经费审计纳入学校常规性重点审计范畴,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  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所长许崇庆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在科研经费使用上不断优化调整,形成了“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氛围,这既对乱用科研经费等现象起到震慑作用,也对更有效利用科研经费、激励科学人员积极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改革剑指僵化、碎片化、不规范三大顽疾  据了解,从中央到地方,从科研院所到高校所出台的相关改革,问题导向明显,针对科研经费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的僵化、碎片化、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相应措施。  ——为制度“松绑”,解决僵化问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郝跃说,科研经费的报销制度往往非常繁琐,管得太死。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医学家樊代明说,“假如预算中的小白鼠是20只,如果有小白鼠意外死亡,则需自掏腰包购买,因为这在预算之外。”  为解决“管得太死”问题,北京市在部分课题上探索“变年度定额为周期内总额控制”,为高校在项目实施中留足了纵向调节空间。  中科院在“璀璨行动”科研项目中探索“后补助”制度,效果明显。中科院半导体照明研发中心主任李晋闽说,为了让经费用在“刀刃”上,“璀璨行动”改变以往每年按既定额度资助经费的方式,而是采取设定节点考核的方式拨付经费,可由每个团队按照研究进展决定周期使用经费数量,保证科研资金使用更加科学有效。“璀璨行动”项目以5000万元资金撬动亿元级的LED照明产业发展。  ——建设统一国家科技管理平台,避免资金“碎片化”现象。  不少科研人员曾抱怨,申报科研经费常面临多头管理、科技资源配置重复申请、重复投入等“碎片化”问题。即将在2017年建成的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将解决这一问题。平台由科技部牵头,通过30多个部门参与的国家科技管理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资源统筹和协调联动,避免重复申报的烦恼。  政府放权是该平台的另一大亮点。“政府不再具体管项目,通过竞争择优遴选了7家专业机构承接项目管理。它们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正在接受着科技界的检验。”科技部部长万钢在5月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严格监督通报,改变科研经费不规范局面。  多年来,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学研究和开发的只有一部分,不少则用于开会、出差,有的甚至出现寻租和腐败现象,管理极其不规范。头顶“最年轻工程院院士”光环的李宁,就因私吞数千万元科研经费被批捕。  从中央到地方,相关部门正通过更严格、透明的监管制度,加强科研经费的规范:科技部今年4月点名通报海南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6起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 湖南、甘肃、云南等地陆续建立了科技报告制度。  中央五大措施令科技资金管理“升级”  如何确保科研经费花得出、用得好,进一步释放创新潜能?6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亮出五大措施,旨在推动科技资金管理“升级”。  常务会议提出: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用于人员激励的支出占间接费用比例从原来最高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   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   五是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环评等手续,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 同时,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  王志刚此前曾公开表示,科研人员有钱花不出的问题正在想办法解决,例如年底必须报销发票,课题结束时经费也转走的情况已经改变,经费只要使用合理、规范,即使课题验收,剩余的科研经费可以留在本单位继续从事科研活动,自主支配。  “中央释放出的信号表示将给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支配权,科研经费管理将变得更加灵活,更好地适应科研活动规律和实际需求。”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汪斌说。  “此次改革的力度很大,解决了科研资金运行多年存在的问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说。他表示,特别是劳务费的比例调整,将更好的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相比于发达国家将大部分科研投入花在“人”身上,我国的科研经费大多数投到设备等“物”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北大前校长许智宏认为,未来“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得到更大落实,真正体现人才的智力价值。  汪斌认为,科研经费中人员经费预算比例、科技人员从事科研活动的智力报酬有望大幅提升,促进其科研工作干劲和创新积极性,降低钻科研经费空子的冲动。  “未来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一定会更加规范合理,不仅为想有所作为的科技工作者提供更多的自主空间,将经费挪作他用也将越来越没有可能。”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校长王迎军说。(原标题:数千亿元科技经费未来将怎么用? 改革剑指三大顽疾)
  • 聚光科技 乘改革开放大潮扬帆起航
    历史机遇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到21世纪以后,随着钢铁冶金、石油化工、水泥、电力和生化制药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升级,迫切需要提升对其生产过程的分析和控制能力,在这些行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和使用大量气体,在线分析这些气体可以实现生产工艺优化、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这样的产业大环境下,近年来我国自身的过程气体在线分析技术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过程气体在线分析仪器行业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出现了一些诸如聚光科技等的规模化领先企业,这样的企业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具备优秀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营销策略,能紧密结合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过程气体在线分析领域的热点、难点,深刻理解广大用户的迫切需求,依靠自身强大的研发队伍,通过持续不断的自主创新,并通过多种形式联合一批高校及科研院所,攻克了一系列过程气体在线监测的难题,取得了一系列的科研成果,并有效地结合实际应用,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了一系列高端过程在线监测分析仪器及系统产品,取得了很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逐步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前我国过程在线监测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之路。 公司历程   聚光科技为归国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2002年1月,公司积极跟踪国际光电测量技术的发展方向,专注于国际新一代光电测量技术、过程分析技术和实验室检测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开发,研发生产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分析测量产品,并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在“聚集尖端科技,提升传统产业”的公司使命的指引下,公司制定了如下战略目标: 公司战略目标:不断提升和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领先的光电测量和过程分析解决方案,致力于迅速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高端过程分析测量产品供应商。   聚光科技于2004年初开始生产销售,通过五年时间的产业化应用推广,公司已发展成为中国过程分析仪器行业和环保监测仪器行业龙头企业。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浙江省首批创新型试点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公司先后获得了“中国最具竞争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百强”、“中国最佳100新产品企业”、“全国企业自主创新优秀奖”、“中国企业改革全国示范单位”、“中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第三、四、五届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100强”、“浙江省创新型优秀企业”、“杭州市科技创新十佳高新技术企业”(排名首位)、“新科-中国最具投资价值企业50强”(排名第五)等诸多荣誉。基于聚光科技在过程分析仪器和环保监测仪器行业处于龙头企业的地位,经批准,公司已成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下属“环境与安全监测仪器分会”、“分析仪器分学会在线分析仪器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   聚光科技是目前国内唯一从事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气体分析仪研制和产业化生产的企业,科研成果“激光在线气体分析系统“总体技术水平国际先进,关键指标达到国际领先,多项关键技术为国际首创。产品经产业化推广,现已替代进口,广泛应用于钢铁、石化、焦化、水泥、电力、航天等领域,为各行业提供了迫切需要的非接触、实时、远程、多点连续的自动监测手段,占据了中国市场同类产品95%市场份额,通过生产工艺优化、燃烧效率优化、能源气回收、安全监测等方式创造了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产品已出口美、英、日等国。   聚光科技通过自主创新项目的实施,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研发创新能力很强的研发队伍,公司研发创新体系完善,并在高端分析仪器领域拥有了良好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化成果转化经验。08年7月,搬入了位于杭州市高新区的产业化基地,使公司乘着改革开发的东风在更高的起点上大步前进。 图1已经建成的FPI高端过程分析仪器产业化基地 研发实力和成果   聚光科技在公司内部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机构,已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和“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经浙江省科技厅认定,公司牵头与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合作,共同组建成立“浙江省环境与安全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公司组建培养的研发团队现已成为国际上分析仪器领域最优秀的创新团队之一,研发人员数量已超过300人(其中硕博士人数达到60%以上),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公司总人数已达到1000余人)。研发人员技术背景广泛涉及光学仪器、光电子、精密仪器、工业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半导体物理、电子材料与器件、测控技术与仪器、机电一体化、数学、化学计量学等专业。此外,公司聘请了五位中国工程院和美国工程院院士担任技术顾问,在分析技术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同时,公司与国内外包括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美国RICE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东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众多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聚光科技定位于研发生产国际新一代检测分析仪器产品,主导产品均属于高新技术领域,例如:公司在国内首次研制成功半导体激光气体分析仪(系统),并创新性地研制了基于紫外差分测量技术的多通道光谱分析仪、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紫外水质在线分析仪、新型顺序注射水质在线分析仪、近红外光谱分析仪等一系列高端分析产品,上述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各项成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1项)”、“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创新奖”(2项)、“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成果奖”(1项)、“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优秀新产品奖”(1项)。 图2 诺贝尔物理奖评选委员会主席、瑞典皇家科学院院士Svangerg教授到公司访问 图3 国内著名光谱专家黄本立院士到我公司参观交流   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改革开放“对民族仪器仪表行业自主创新、加快发展的政策扶持下,经过公司同仁的不懈努力,聚光科技通过自主创新国际新一代高端分析仪器,铸就了公司自主创新核心竞争优势,保障了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递增和获得良好经济效益。作为改革开放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弄潮儿”,聚光科技将不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不断针对各行业的迫切需要开发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产品,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领先的分析测量解决方案,以不断取得更大的进步。
  • 中国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促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新华社9月23日刊发了意见全文。意见提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意见指出,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则之一。要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要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创新能力普遍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2.2%,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业领军企业逐步实现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相当,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骨干作用,培育若干综合竞争力居世界前列的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集群。   意见指出,要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吸纳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决策,产业目标明确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十二五”时期国家重点建设的工程技术类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布局。   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要更多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相关基础研究,联合培养人才,共享科研成果。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研发成果转化。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研发活动 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合理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的考核措施,加强对不同行业研发投入和产出的分类考核。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央企业围绕国家重点研发任务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活动。加大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和金融支持,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规模,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向中小企业技术转移的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支持企业职工的技术创新活动。
  • 科技部将联合26个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第二届中国科技政策论坛24日在贵州大学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将于25日开幕,作为为年会预热的重头活动之一,中国科技政策论坛在年会前一天举行,主题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政策”。   科技部发展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主任徐建国在论坛上表示,科技体制改革小组目前已成立。“这个领导小组设在科技部,我们要联系26个部门一起推动改革,最近已经把改革的任务进一步细化改革。要落实好242项具体措施,已经明清了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主题 确定了20项改革重点任务,试点示范先行。”   中国科技指标研究会理事长齐让从对科技指标数据的分析着手,提出了对科技政策的建议。他认为数据显示现在科技资源很多,但缺乏对这些数据的精确分析。如研发人员2012年已经达到321万人,他们的工作时间是否都用在研发上?研发经费2012年已经过一万亿、占GDP的1.97%,这里面有一些企业把本来不属于研发经费的研发成果应用费用也算进去了,实际研发经费很可能不足1万亿元。他建议先摸清家底,因为这对宏观决策十分重要。   齐让还建议减少“口袋”。他说现在科研经费从中央下来有很多“口袋”,研究一个方向的钱会交给几个部门,科技人员一次申请吃不饱,必须重复多头申请,导致从项目申报到验收花费大量时间。“可以把更多的经费给到国家重点实验室做一点自由探索。”   从2006年到2011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在全国科技经费支出总额中的比重基本不变,分别为百分之5.19、4.7、4.38、4.66、4.59、4.74。齐让为此建议加大基础研究比例:“我觉得我们现在技术储备太少。能不能每年基础研究加一个百分点?”   齐让建议让科技人员多一点精力搞研究:“往往对经费看得很重要,对人力资源的浪费不看重。”他说,由于在项目申报和筛选评估上耗去太多时间,目前我国研究人员往往只有1/3时间做研究。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王春法在发言中建议,开展科研活动的过程中,对人的评价、对项目的评价要分开。“对人的评价中,要多发挥科技社团的作用。”他认为,过去在职称评价体系里,科技社团发挥的作用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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