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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质量相关的资讯

  • 农业部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由蔬菜花卉所承担的“农业部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 农计函[2005]272号),于 2009年5月5日通过了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委托中国农科院基建局组织的专家验收。该项目是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中第一批实施的项目,也是整个农业系统质检体系建设首个通过验收的项目。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曾庆处长到会指导,院基建局徐欢副处长、财务局谢惠娟会计师主持并参加了验收会。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查验了购置的仪器设备现场,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经过认真审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完成了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研究所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采购执行了公开招标程序,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项目管理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同意通过验收。  该项目总投资1665万元,购置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GPC-气质联用仪和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仪等仪器设备110台(套),改造实验室600 m2。截至2008年6月,各类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安装调试完毕,并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承担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任务,运行良好,达到了预期的建设目标。  该项目的实施,使蔬菜质检中心的仪器设备在全国农业系统处于领先水平,这必将大大增强质检中心的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促进检测方法的研究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同时为科研单位和社会提供高质量、快捷的分析测试服务。
  • 内蒙古获2360万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投资
    近日,国家粮食局下达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6个,涉及5个盟市,总投资2360万元。国家粮食局在投资计划中明确:要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切实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采购,强化项目督察,做好竣工验收,开展仪器设备登记造册和实施效果评价。该项目的实施将会提升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有效改善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薄弱的局面。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12家质检机构共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6600万元,全部用于化验室配套设施改造、配置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重点配置国内外先进“高、精、尖”检验仪器设备,各级质检机构检验能力取得长足进步。通过五年建设,按照合理布局、择优选用、因地制宜、共建共享的原则,形成了以内蒙古国家粮食质量检测中心为核心,覆盖全自治区粮食主产盟市和人口密集城市的粮食质量检测体系。目前,经国家粮食局授权的检验机构12家,其中,省级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1家,盟市级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9家,旗县级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2家。自治区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呼和浩特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被国家粮食局授权为“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等其他盟市检测机构通过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也具备了原粮卫生检验和食品检验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各级质检机构检验能力的不断提高,先后承担了自治区国家玉米临时存储粮的质量验收工作,为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做出了贡献。
  • 21套2529.8万|四川环境空气质量感知能力现代化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某招中标网站公示,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空气质量感知能力现代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共21套(台),总中标金额为2529.8万元,其中,涉及的仪器品类包括大气监测常规六参数监测仪、黑碳仪、大气非甲烷总烃监测仪、气溶胶化学组成在线监测仪、甲醛检测仪、HONO测试仪等,中标的厂商包括赛默飞、TSI、磐诺仪器、Picarro、Horiba、蓝盾光电等。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449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感知能力现代化建设项目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货物类(四川摩贤科技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常规六参数监测仪赛默飞世尔、智翔宇仪器Model 1500型(43i、49i、42i、48i)、5030i、WS-5P等1(套)799,000.00799,000.00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质控设备赛默飞世尔、ALICAT146i、111、MWB1(套)197,000.00197,000.00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NOy监测仪赛默飞世尔42i-Y型1(套)398,000.00398,000.00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粒径谱仪TSIAPS33211(套)600,000.00600,000.00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扫描电迁移率粒径谱仪TSI3938L891(套)1,000,000.001,000,000.00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黑碳仪Magee ScientificAE331(套)450,000.00450,000.00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大气非甲烷总烃监测仪磐诺仪器PN-VOCs II1(套)296,000.00296,000.00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HONO测试仪志晨科技HONO-WLPAP1(台)1,089,000.001,089,000.00合同包3:货物类(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3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气溶胶化学组成在线监测仪AerodyneQUAD-ACSM2(台)2,593,000.005,186,000.00合同包4:货物类(四川省航新高科贸易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4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甲醛检测仪PicarroG23071(套)598,000.00598,000.004大气污染防治设备PTR-TOF-MSIoniconFusion PTR-TOF 10K1(套)6,493,000.006,493,000.004大气污染防治设备HONO监测仪昕海未来HONO-1001(套)642,000.00642,000.00合同包5:货物类(北京崭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5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颗粒物数量采集分析PN模块SensorsSEMTECHCPN1(套)500,000.00500,000.005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机动车N2O采样分析模块TAIGFC7002T1(套)350,000.00350,000.005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便携式机动车尾气排放甲醛和亚硝酸实时测量与远程诊断系统和光同芯TX-1001(套)2,380,000.002,380,000.005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油品分析仪HoribaSLFA-601(套)250,000.00250,000.005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道路积尘负荷车载移动监测系统环科环保HBRDS-11(套)790,000.00790,000.00合同包6:货物类(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6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颗粒物激光雷达(固定式)蓝盾光电LGJ-011(套)700,000.00700,000.006大气污染防治设备臭氧激光雷达/臭氧垂直廓线分布观测(固定式)蓝盾光电LG0-011(套)1,600,000.001,600,000.006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激光风雷达蓝盾光电LGF-011(套)980,000.00980,000.00
  • 891万!国家土壤质量嘉兴观测实验站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JXL-NKY-202204 项目名称:国家土壤质量嘉兴观测实验站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8910000 最高限价(元):1250000,960000,1550000,2750000,2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各种样品的元素分析、同位素分析和元素形态分析任务,满足食品、环境、医药、地质、金属材料、生物样品、化工材料、消费品分析等分析要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酶标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测量微孔板孔内的化学、生物或物理反应、特性和分析。用于核酸绝对定量、相对定量、基因表达水平分析、基因突变检测、HRM检测及产物特异性分析。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石英晶体微天平、微电极研究系统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线表征有机无机小分子、有机大分子、超分子复合体、病毒、细菌和细胞在环境功能纳米材料、膜材料、天然有机物、胞外聚合物、土壤等样品表面的吸附、沉降、归趋。测量动植物、水体、沉积物、水土界面及生物膜中O2、H2、H2S、N2O、NO、pH、氧化还原电位等相关指标。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高效液相色谱、超高压液相三重四极杆质谱仪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有机化合物的定性、定量分析。主要用于环境分析、食品安全,药物代谢,毒物分析,代谢组学,脂质组学等小分子化合物的快速同步定性、定量分析。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稳定同位素质谱仪可用于全面测量样品中C,H,O,N,S同位素比值。适用于土壤科学、环境科学、食品质量控制、陆生生态、地球化学、海洋生物、考古等领域的科学研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5600万元!先河环保中标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
    根据网络公开招标平台发布的信息,先河环保中标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5600.095565万元,采购一体化水质自动站、水环境信息化监管系统、水质分析仪器等仪器设备。采购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标段编号:GC530400202220156001001标段名称: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工程类型:设备采购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5600.095565万元中标工期(天): 75日历天标的:(一)流域水环境监测感知网建设。建设覆盖省级地表水湖体监测断面、主要入湖河流以及调蓄带点位的水环境监测感知网。包括:一体化水质自动站63套、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4套及相关配套和辅助单元。(二)流域水环境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包括系统流域水环境应用支撑子系统、流域水环境现状管理子系统、流域水环境协同管控子系统、流域水环境决策支持子系统、流域水环境监管移动端APP等。(三)三年运行维护。包括全部67套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故障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四)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全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单位的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 分析仪器单元 1.1 五参数传感器67套 监测设备 1.2 氨氮水质分析仪 67套 监测设备 1.3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分析仪 67套 监测设备 1.4 总磷水质分析仪 67套 监测设备 1.5 总氮水质分析仪 67套 监测设备 1.6 化学需氧量分析仪 67套 监测设备 1.7 叶绿素a水质自动分析仪 4套 监测设备 1.8 藻密度水质自动分析仪 4套 监测设备 1.9 氟化物分析仪 2套 监测设备 1.10 流量计 39套 2 一体化水质自动监测站 (包含一体化站房及配套系统) 63套 3 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包含浮船及配套系统等) 4套 4 信息化管理中心 4.1 平台软件 1套 4.2 中心站显示白板 4块 4.3 云服务器租用 3年 租用玉溪政务云 5 站房基础建设 1项 6 运维 3年。
  •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委会成立
    10月12日,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在京正式成立。水利部副部长、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胡四一出席会议,为专家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   胡四一在讲话中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作了深入阐述,他指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健全一系列配套制度和建立相应的技术支撑体系。没有完善的监测系统和全面的监测信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将无所依据。这就要求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完善数据获取和监控手段,切实做到能操作、能检查、能考核。   胡四一强调,组建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是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水利部对成立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工作非常重视,在充分考虑专业全面性、技术权威性的基础上,通过重点邀请、征求意见和组织推荐,正式确定由相关行业和领域的 35位资深专家共同组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   胡四一对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为了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必须以科学民主的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集中专家的智慧。就此他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充分认识咨询工作的重要性,树立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水资源管理的重中之重,是水利信息化的龙头工程。陈雷部长就项目建设提出了“统筹规划、总体设计、资源整合、提高效能、突出重点、分期实施、同步推进、统一实施、周密组织和加强管理”的管理要求。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级项目办要按照部领导要求,准确把握项目特点,精心组织专家咨询工作。各位专家要高度重视咨询工作,帮我们准确把握项目实施的技术方向,为解决实施难题建言献策,科学总结实施经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为项目实施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撑和决策支持。   第二,深入研究项目的关键环节,建立多学科的强大智库。作为水利部的重大信息化项目,该项目不仅具有参与部门多、投入资金多、涉及专业多、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又要遵循财政项目的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和序时进度等要求。希望各位专家尽快研究熟悉《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年)》,针对项目建设的重大技术问题,从各自的专业领域积极建言献策。专家组的技术咨询要把握项目的关键技术环节,在配套制度建设、优化技术路线、整合信息资源、发挥决策支持效果等方面深入研究,不断提出真知灼见,高屋建瓴地指导项目实施。   第三,积极参与项目全过程,对重要成果质量进行把关。希望各位专家按照《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密切配合项目进展开展咨询和专家审查,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大纲评审、项目中期评估、项目最终验收等各个环节对项目成果质量进行把关。专家委员会要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在今后对项目给予长期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全体专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 全国首个!中山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启动
    11月18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启动仪式在新落成的中山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举行。中山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于今年8月31日正式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这是全国首个获批立项的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中山医院在连续两年获得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前两名佳绩后,又在创建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的征程上率先发力。常务副市长吴清,副市长宗明出席。  国家医学中心是卫生健康领域的国之重器,是提升我国整体卫生健康水平、深度参与国际医学竞争的新载体。党中央、国务院将建设国家医学中心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建设工程之一进行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推进具体建设工作。  中山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山医院坚持问题导向、健康为先,聚焦国家层面急需解决的、关系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的全局性、先进性、应用性、“临门一脚”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集聚“医、学、研、产、政”要素资源,全力建设国家医学中心。  通过建设疫苗药物医疗器械研发攻关中心、医学研究转化中心、骨干人才培养中心、面向全国的公共卫生中心、高质量临床诊疗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中西医协同创新中心等“七大功能中心”,中山医院将聚焦“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瞄准诊疗技术、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四大方向开展科研攻关突破。  目前,中山医院已在四个方向梳理出多项“卡脖子”“临门一脚”攻关项目,和60多家国内企业签约共同攻关,通过医工合作,持续推动高水平基础医学研究与临床研究成果转化。  2021年5月起,中山医院参加了多次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卫健委组织的评审会,上报的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方案获得好评。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确定中山医院为首批“辅导类”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单位。2022年8月,中山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正式获得国家批复立项。  中山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将新建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和青浦新城院区一期工程,依托徐汇总部院区和佘山院区部署落实各功能中心任务。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6.1万m2,其中,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工程建筑面积约8.96万m2,青浦新城院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7.13万m2。  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位于徐汇区斜土路,设置有500张研究型床位,建设有医工交叉技术创新中心、临床诊疗前沿技术创新中心、临床试验服务平台、人才交流和成果转化平台等功能平台,将进一步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的科研人员参与推动医学研究成果加速转化。  青浦新城院区位于青浦区青浦大道,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按照“一次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一期实施建设床位600张,建设有高质量临床诊疗中心、面向全国的公共卫生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等设施平台,将进一步推进多模态智慧医疗的应用、多学科肿瘤的防治、医防融合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医学国际交流与合作。  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工程和青浦新城一期工程计划于2022年底开工,于2025年投入使用。  瞄准世界前沿,聚焦重点领域,建设国家样板!结合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任务,中山医院将建设国家医学中心作为核心目标,不断推动医学创新转化,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断培育医学顶尖人才,进一步深耕智慧医院建设,助力推动健康产业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的创新型、智慧型的顶尖医学中心持续奋斗。  医学创新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大会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建院85周年学术活动将于11月19日在中山医院举行,国内外医院管理专家将聚焦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医院文化等主题交流最新的理念和实践经验。第五届亚洲医学周和第二届亚洲护理论坛将同期举行。
  • 3226万!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空气质量感知能力现代化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449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感知能力现代化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2,26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20日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8号联系方式:028-855300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联系方式:028-87050033转20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28-87050033转20408a69c9f08a82688c018a8d7f1c660155.doc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不会取消而是要进一步加强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为我国环境管理八项制度之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验收)行政许可作为“三同时”制度实施的有效监管手段,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在过去的二十余年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部署,《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修正案)拟取消验收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取消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改革成为了关注的重点。  行政许可的取消并不意味着验收工作的取消,而是通过变更责任主体的方式理顺机制,逐步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更好的发挥验收的积极作用。  验收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落实及总量控制的重要抓手,过去一段时间由于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最后一道关口,肩负着考核项目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的任务,面临很大的挑战。  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是围绕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贯彻《“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抓手 是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现实需要 有利于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引导约束建设单位更好地落实“三同时”制度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提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升级 是落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  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  一、积极引导  随着环境影响评价的改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总局令 第13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 号 )等管理文件及技术文件均已废止,仅剩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也难以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目前《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修正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建议条例修正完成后,应尽快出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指导意见等相应的管理文件,指导建设单位科学、规范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建设单位及受委托的社会第三方机构规范验收工作,提高自验的实施效能。  二、定准规则  通过十余年的不断实践,验收监测已形成一套规范的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目前已经发布实施了17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用于指导调查、监测单位科学规范的开展验收工作,应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技术规范,根据实际需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建立科学、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严格约束建设单位自行验收行为,促进建设单位及社会第三方机构不断提高验收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培训  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应该是把接力棒顺利交给企业之后,再陪跑一段。  1一是做好自行监测的宣贯,让建设单位尽快转变思路,充分认识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的意义。  2二是积极对建设单位及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验收工作“软着陆”。  四、严查落实  1、注重信息公开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严格监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工作的信息公开,落实建设单位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建成后信息的知情权,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约束,推进形成多方参与、全社会齐心共管的新局面。  2、监督管理全覆盖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检查,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建议委托所属的环境监测站通过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进行评估、监测期间对监测点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比对监测、对建设单位自行验收结果进行评估等方式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全过程进行有效管控。
  • 293万!安捷伦等中标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六
    一、项目编号:GDYD220195二、项目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六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六):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广州市诚屹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路2号自编4栋3062,932,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六):货物类(广州市诚屹进出口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1其他专用仪器仪表检测仪器设备ANDES、安捷伦、安捷伦BM-S801C、8890、1260II1.00(批)1,752,000.001,752,000.001-2其他专用仪器仪表生化分析仪日立LABOSPECT 0061.00(台)1,180,000.001,180,000.00
  • 工信部批准34个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为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根据产业基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了34个工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该批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产业基地为企业提供共性和专业化服务的能力,不断提升基地的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业加快转型升级。   附件:2012年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示范基地 1 超深亚微米ESL软硬件协同设计实现平台 北京集成电路设计园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信息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 2 海淀园中关村软件园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 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和信息服务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 3 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 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 电子信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4 玻璃及深加工新品种新工艺研发及检测平台 河北省沙河玻璃技术研究院 玻璃制造及深加工河北沙河 5 扩建“检测车间”及检测设备配套 盐山县中原金属材料与防腐检测有限公司 钢材深加工河北盐山 6 通化医药产业示范基地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产业吉林通化市 7 吉林省生物化工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 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生物产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8 黑龙江省林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扩建项目 黑龙江省林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轻工(林木产品制造)黑龙江穆棱经济开发区 9 张江药谷新药产业化加速器 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生物医药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 10 微纳机电制造(MEMS)中试平台 苏州工业园区纳米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子信息江苏苏州工业园区 11 分子诊断和基因测序技术研发 江苏华创医药研发平台管理有限公司 医药江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 杭州高新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杭州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有限公司 电子信息(物联网)杭州高新区(滨江) 13 产业用纺织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浙江海宁经编生产力促进中心 纺织(产业用纺织品) 浙江海宁市 14 国家铜铅锌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 安徽国家铜铅锌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铜及铜材加工安徽铜陵经济开发区 15 福建省软件评测中心-嵌入式软件测试公共平台 福建省软件评测中心 软件和信息服务福州软件园 16 钨与稀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发服务能力建设 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有色金属(稀土新材料)江西赣州经济开发区 17 功能糖产品检验检测研发中心提升项目 山东福田药业有限公司 生物产业 山东德州市 18 精细化工和高分子材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淄博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新材料山东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 烽火科技-机械设计和加工制造平台 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信息(光电子)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20 宜昌市磷化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宜昌兴磷科技有限公司 化工(磷化工) 湖北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21
  • 550万!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七
    项目编号:1210-2241YDZB4743项目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七(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5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七):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专用仪器仪表全自动荧光定量PCR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2其他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1(批)详见采购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550万!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七
    项目编号:1210-2241YDZB4743项目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5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七):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专用仪器仪表全自动荧光定量PCR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1-2其他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1(批)详见采购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东深电子再次中标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黑龙江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水户监测站点建设
    继2015年5月,聚光科技子公司东深电子成功中标广东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亿元大标后,2015年8月东深电子再次顺利中标黑龙江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水户监测站点建设第三标段。此次中标充分显示了我司在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方面的强大实力,同时,也标志着东深电子成功开拓黑龙江新区域。 黑龙江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黑龙江省取用水户监测站点项目建设先后通过水利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审批。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主要环节包括水源地、取水、输水、供水、用水和排水,目前黑龙江对这些环节的监测还薄弱,数据信息主要依靠统计途径获得,可靠性难以保证。有必要有针对性地通过对水源地、取水户的取水和排水情况监测,准确掌握线(河流、水功能区)和面(水资源分区)的水平衡状况,为水资源的高效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服务。 黑龙江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黑龙江省取用水户监测站点项目分为6个标段,包括国控取用水户监测站点和省控取用水户监测站点建设。包含哈尔滨地区、齐齐哈尔地区、牡丹江地区、佳木斯地区、鸡西地区、鹤岗地区、双鸭山地区、七台河地区、黑河地区、伊春地区、大庆地区、大兴安岭地区、绥化地区、绥芬河市、抚远县和农垦系统,共计划建设管道型监测站 449 处、渠道型监测站 147 处、河道型监测站 1 处。我司成功中标的第三标段包括哈尔滨地区、大庆地区的取水户监测站点建设,其中管道型监测站101处、渠道型7处。东深电子自2007年起,着力水资源管理系统研发,现已形成涵盖水质、水量监测的水资源多级管理解决方案,包括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城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区域水资源在线监控与管理系统,并在多个省市广泛应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取水户监测管理平台东深智能水资源管理RTU东深智能DS300H型水平固定式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H-ADCP)
  • 全国首个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启动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于今年8月31日正式获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据悉,这是全国首个获批立项的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在连续两年获得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前两名佳绩后,又在创建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的征程上率先发力。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将新建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和青浦新城院区一期工程,依托徐汇总部院区和佘山院区部署落实各功能中心任务。11月18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启动仪式举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清、副市长宗明,校党委书记焦扬、校长金力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医政司及上海市区各级部门负责同志、中山医院战略合作企业代表等出席启动仪式,并现场调研国家医学中心——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斜土路公交停车场功能提升工程建设情况。国家医学中心是卫生健康领域的国之重器,是提升我国整体卫生健康水平、深度参与国际医学竞争的新载体。党中央、国务院将建设国家医学中心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建设工程之一进行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山医院坚持问题导向、健康为先,聚焦国家层面急需解决的、关系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的全局性、先进性、应用性、“临门一脚”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集聚“医、学、研、产、政”要素资源,全力建设国家医学中心。通过建设疫苗药物医疗器械研发攻关中心、医学研究转化中心、骨干人才培养中心、面向全国的公共卫生中心、高质量临床诊疗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中西医协同创新中心等“七大功能中心”,聚焦“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瞄准诊疗技术、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医疗设备4个方向,开展科研攻关突破。目前,已在四个方向梳理出多项“卡脖子”和“临门一脚”攻关项目,与60多家国内企业签约共同攻关,通过医工合作,持续推动高水平基础医学研究与临床研究成果转化。2021年5月起,中山医院多次参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评审会,上报的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方案获得好评。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确定中山医院为首批“辅导类”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单位。2022年8月,中山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正式获得国家批复立项。中山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将新建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和青浦新城院区一期工程,依托徐汇总部院区和佘山院区部署落实各功能中心任务。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6.1万m2,其中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工程建筑面积约8.96万m2,青浦新城院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7.13万m2。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位于徐汇区斜土路,设置有500张研究型床位,建设有医工交叉技术创新中心、临床诊疗前沿技术创新中心、临床试验服务平台、人才交流和成果转化平台等功能平台,将进一步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的科研人员参与推动医学研究成果加速转化。青浦新城院区位于青浦区青浦大道,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按照“一次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一期建设床位600张,建有高质量临床诊疗中心、面向全国的公共卫生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等设施平台,将进一步推进多模态智慧医疗的应用、多学科肿瘤的防治、医防融合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医学国际交流与合作。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工程和青浦新城一期工程计划于2022年底开工,于2025年投入使用。
  • 山西省13个农产品检测建设项目获批
    12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发改委农经处了解到,为提高全省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全省质检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山西省13个农产品检测建设项目获批,总投资7000余万元。   获批的13个农产品检测建设项目包括,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大同市等3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山阴县等9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验检测站。   此次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71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4427万元,地方配套投资2713万元。据了解,该工程建设完成后,对于全面提升山西省农产品检测能力和水平,保障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社会效益显著。
  •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议价谈判邀请函
    关于邀请参加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统一选型议价谈判的公告   为利用规模优势、争取最优价格、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并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部项目办”)拟邀请以下仪器主要生产厂家、中国区总经销商或获得厂家在中国独家授权的经销商参加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统一选型议价谈判活动。   1. 项目名称: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统一选型议价谈判。   2. 谈判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和分中心的22项实验室仪器,具体仪器设备名称详见附表。   3. 有意向参与本次统一选型议价谈判活动的仪器生产厂家、中国区总经销商或获得厂家在中国独家授权的经销商,请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从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6月29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部项目办办理参与谈判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谈判文件。   4. 联系人:甘治国、杨春生   地 址:北京广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819   电 话:010-63207178/7177,13910176501   传 真:010-63207174   Email:ganzhg@mwr.gov.cn、csyang@mwr.gov.cn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表:统一选型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 编号 名称 1. 总有机碳分析仪 2. 进口原子吸收分光仪 3. 原子荧光光度计 4.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 5. 全自动测汞仪 6. 红外测油仪 7. 自动电位滴定仪 8. 生物毒性分析仪 9. BOD测定仪 10. 总α、β测定仪 11. 便携式多参数监测仪 12. 生物显微镜 13. 普通显微镜 14. 微波消解仪 15. 高速冷冻离心机 16. 水质等比例采样器 17. 分光光度仪 18. COD测定仪 19. 电子天平 20. 冷藏柜 21. 叶绿素测定仪 22. 高纯水制备系统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2024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有关市、县(市、 区)农业农村局, 有关检测机构: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的通知》 (农质发〔2022〕 1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 (农办质〔2022〕5号), 为全面提高我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 《2024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2024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2024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建设项目单位名单3.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4年2月5日
  • 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出新规,重点关注这些重点行业
    为细化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建设项目加强源头准入的要求,强化新污染物源头防控,提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对新污染物的重视程度,《通知》 明确了重点行业中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完成《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一、突出管理重点重点关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已发布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标准,或具有标准化监测方法、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的化学物质。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二、禁止审批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受理和审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应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有关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严格审核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对原辅材料或产品中含有禁止生产、加工使用的新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不予审批的涉新污染物行业建设项目清单见附表。三、加强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在开展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时,应提高对加强新污染物防控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原料、工艺和治理措施,从源头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建设项目应尽可能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应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 从源头避免或削减新污染物产生。强化治理措施,已有污染防治技术的新污染物,应采取可行污染防治技术加大治理力度,减轻新污 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鼓励建设项目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等技术示范。二是核算新污染物产排污情况。环评文件应给出所有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生产或使用的数量、品种、用途,涉及化学反应的,分析主副反应中新污染物的迁移转化情况;将涉及的新污染物纳入评价因子;核算各环节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改建、扩建项目还应梳理现有工程新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鼓励采用靶向及非靶向检测技术对废水、废气及废渣中的新污染物进行筛查。三是对已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排放达标要求。新建项目产生并排放已有排放标准新污染物的,应采取措施确保排放达标。改建、扩建项目应对现有废气、废水排放口新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排放不能达标的,应提出整改措施。对可能涉及新污染物的废母液、精馏残渣、抗生素菌渣、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 等固体废物,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对涉及新污染物的生产、贮存、运输、处置等装置、设备设施及场所,应提出防腐蚀、防渗漏、防扬散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四是对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新污染物做好环境质量现状和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现状评价因子和预测评价因子筛选应考虑涉及的新污染物,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成果,收集评价范围内和建设项目相关的新污染物环境质量历史监测资料(包括 环境空气、受纳地表水体及相应底泥\沉积物、地下水和土壤、周边 海域海水及沉积物\生物体等),没有相关监测数据的,进行补充监测。对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新污染物,根据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进行现状评价,环境质量标准未规定但已有标准化监测方法的,应给出监测值。将相应新污染物纳入环境影响预测因子并预测评价其环境影响。 五是强化新污染物排放情况跟踪监测。将新污染物纳入监测计划,根据排放标准提出相关废水综合毒性评估要求;对既未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无污染防治技术的新污染物,但已有标准化监测方法的,应加强日常监控和监测,掌握新污染物排放情况。将周边环境的新污染物监测纳入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跟踪监测。 四、将新污染物管控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生态环境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已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载明新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依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载明环境污染防治控制措施要求,明确自行监测要求。生态环境部门按排污许可执法监管要求,对固定污染源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管控要求的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管。五、地方应积极探索完善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将不予审批的涉新污染物行业建设项目清单及时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根据国家和地方最新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方法标准和污染治理技术规范等文件,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要求。可试点选取重点行业典型项目,根据新污染物最新 管理要求和研究进展,探索建设项目中新污染物的源强核算方法、 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影响评价方法、新污染物管控措施等。对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质量复核,重点复核评价因子筛选、工程分析和排放 达标判定等内容,推动新污染物相关环评管理要求落实。附: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2、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3、《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9月25日,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由国家发改委委托中科院和教育部组织的验收。   建设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是国务院为强化科技前沿布局,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做出的战略部署。按照有关批复要求,纳米中心按指标、按概算,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任务。基本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仪器设备运行良好,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的“边建设边运行”原则,纳米中心围绕纳米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组织和承担国家重大纳米科技项目,在纳米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公共技术平台和基础科研条件建设、纳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人才队伍与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天上午,验收会议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隆重举行,验收委员会由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北京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科院等有关单位的相关领导和纳米领域的专家33人组成,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纳米中心科研人员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科学院副院长詹文龙首先致辞,会议由中科院基础局局长刘鸣华和计划财务局局长孔力共同主持。   验收会现场   经过认真审议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实地考察,验收委员会认为:经过6年来的建设,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圆满完成了全部建设任务,发展目标明确,体制机制新颖,科技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规范,已逐步成为我国纳米科技创新的重要开放平台、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在我国纳米科技发展中发挥了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致辞   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代表中科院对国家纳米科学中心顺利通过验收表示祝贺,对科学家和项目建设人员表示感谢,并对长期支持中科院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表示感谢。   白春礼指出,纳米中心是中科院与教育部共建,与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共管,旨在交叉共享的创新单元。纳米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边建设、边运行”的方针,建设期间,抓住机遇,不断改善科研工作条件。园区从无到有(现园区面积2万多平方米),科研和办公场所先后经历了从地下室、到平房、再到现代化办公大楼的跨跃,面积也从最初计划的1.38万平方米,扩展到目前的2.49万平方米,并且还留有未来发展的空间。纳米中心在进行基本建设同时,积极承担各类科技项目近200项,并取得了一批原创性的工作。特别是在纳米标准制定方面发挥了核心和引领作用,使我国在国际纳米标准领域迅速成为主导国家之一。在国内外合作、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白春礼强调,建设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是国务院为强化科技前沿布局,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做出的战略部署。中科院在近期制定的“十二五”规划中,已把纳米科技列入重点支持的创新领域之一,将进一步有效集成和优化整合资源,促进纳米科技的原始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期待各部委和北京市的领导和专家继续对纳米中心的后续建设和发展给予支持和帮助。希望中科院和教育部共同努力,把纳米中心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面向国内外开放的纳米科学研究公共技术平台和研究基地,成为纳米科技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中心和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在国家发展战略指导下,通过“创新2020”规划的实施,希望纳米中心进一步加强科技目标凝练,进一步加强学科交叉融合,进一步加强中科院与北大、清华的联合与合作,力争为我国纳米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发改委綦成元司长在讲话中提出,发改委2004年批复由中科院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为纳米科学技术研究提供了一个公共平台,促进了我国多学科交叉的前沿研究和高新技术的研发。希望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继续发扬创新精神,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为广大纳米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尽快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综合性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心,实现基础前沿研究和高技术发展的新突破,在促进我国纳米科技发展上作出贡献。   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继续支持纳米中心建设与发展。   北京市委常委赵凤桐,中科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李志刚,中科院秘书长邓麦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侯建国等出席验收会议。   北京市委常委赵凤桐出席会议      中科院副院长詹文龙出席会议并致辞      中科院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李志刚出席会议      中科院秘书长邓麦村(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侯建国出席会议
  • 投资1700万 农业部肥料质检中心建设项目获批
    日前,农业部肥料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获得批准。项目建设期为两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700万元。   本项目是在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现有实验室用房及设备的基础上,为发展和完善我国肥料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所进行的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用房改造和配套仪器设备购置。   项目建设目标是建立国内领先的肥料、土壤、植物营养测试和评价中心,为全面提高我国耕地土壤综合生产能力和肥料利用效率提供技术支撑。项目的实施将对进一步提高我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技术水平,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促进农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 农业部贝类产品质检中心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9月20日,水科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承担建设的农业部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质检技术、仪器设备、项目管理、基建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的验收。   验收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负责人做的总结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查看目,查阅了土建改造、仪器设备采购、财务等相关档案资料,核对了项目建设内容,认为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批复一致。   项目完成后,东海水产研究所及时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按照农业部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运行,目前运行情况良好。该中心2010年3月通过了国家认监委农业评审组的“2+1”评审,检测范围覆盖国内有关贝类产品、贝类生态环境等指标的检测、研究及生产过程的监控,检测工作满足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贝类产品及其环境的质量安全参数进行检测的需要,达到了预期的建设目标。
  • 生态环境部发布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p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对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进行了修改。近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负责人就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的背景、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后续工作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问: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管理的背景是什么? /p p   答: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生态环境领域是一个重要方面,2017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建议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决定,并于当日公布施行。 /p p   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形势下,随着环评技术校核等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放开事前准入的条件逐步成熟,此次修法标志着环评资质管理的改革瓜熟蒂落。 /p p   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再强制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建设单位既可以可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如果自身就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也可以自行编制,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提升环评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也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发展。 /p p   (一句话概括就是:环境生态领域要紧跟时代潮流,遵从“放管服”改革。修改后的环评法有利于激发市场,减轻企业负担。) /p p   问:我们注意到,《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中将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由环评机构改为建设单位,怎样看待这一调整? /p p   答: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法》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主体责任。 /p p   长期以来,环评机构作为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间接造成建设单位只重视环评审批,不关心环评内容和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批建不符”、不落实“三同时”等违规问题屡有发生。 /p p   为督促建设单位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按照谁获益谁担责的原则,修订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p p   这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把环评文件的编制、相应生态环保对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放在心上,从被动“要我做”转变为主动的“我要做”,真正做到对自己负责,也有利于建设单位从环评编制质量方面择优选择技术单位,逐步淘汰那些不负责任、粗制滥造的技术单位,净化和规范环评从业市场。 /p p   (一句话概括就是:建设单位只看重审批是环评乱象屡禁不止的间接因素。故将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从而加强建设单位对环评内容的把控,以及有利于技术单位优胜劣汰。) /p p   问:环评资质取消后,是不是意味着环评管理放松了,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监管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p p   答:取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前置准入审批,并不意味着不管,相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赋予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更强有力的监管武器,将对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p p   一是大幅强化法律责任,实施单位和人员的“双罚制”。环评文件如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建设单位将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五万至二十万元罚款 对技术单位罚款额度由1至3倍提高到3至5倍,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业 对编制人员实施五年内禁止从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p p   二是提高了有关考核和处罚的可操作性,从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三个方面,细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标准更明确,有利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 /p p   三是加强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明确要求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p p   四是实施信用管理,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依法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这样将产生联合惩戒的强大威慑力。 /p p   (一句话概括就是:环评资质取消后,惩罚力度反而加大,考核和处罚标准更加细化,有关部门要对环评文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编制单位及人员的违法信息要向全国人民展示。) /p p   问:下一步,在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和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p p   答:为确保环评资质取消后,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削弱,我部将加快制定有关管理文件,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p p   一是新近印发了《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对过渡期的相关要求作出暂行规定。 /p p   主要是明确停止执行原有的资质管理办法,依法不再受理资质申请和办理资质审查相关事项 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人员在技术能力方面的要求,对“脱钩改制”单位明确不走“回头路”,暂由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明确原有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原则和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并对环评文件编制过程进行了规范。 /p p   二是按照法律规定,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编制质量,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p p   三是进一步加大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力度,在日常考核基础上,辅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定期对全国审批的报告书(表)开展复核,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靶向监管,对发现的违规单位和人员实施严管重罚。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信用管理要求,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 /p p   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 /p p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我部正在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的监管办法和能力建设指南等配套文件,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相关文件正式印发前,为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保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p p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停止执行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67号)即行废止。自2018年12月29日起,我部已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审查的申请事项不再继续审查 我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已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已接收申报材料但尚未核发登记编号的,不再核发。 /p p   二、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建设单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也可自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暂应为依法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或核工业、航空和航天行业的事业单位法人。以下单位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p p   (一)由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法人 /p p   (二)由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出资的企业法人 /p p   (三)受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企业法人 /p p   (四)前三项中的企业法人出资的企业法人。 /p 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暂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p p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内容和格式见附件。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在情况表相应位置盖章或签字。 /p p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接受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p p   六、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应当委托一个技术单位主持编制,其与受委托的技术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收费,应当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p p   七、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及时存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应当建立编制工作完整档案,档案中应包括但不局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质量审核及控制记录 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科学试验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试验报告等应一并存档。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双方还应分别将委托合同存档。 /p p   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2018年12月29日前,依据36号令对有关单位或人员已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和三年内不得作为编制主持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决定,但相应期限未满的,原处理决定继续执行。 /p p   九、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性和编制质量的考核,并适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要求建设单位改正或补正后受理 对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对编制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以及未满第八条规定的相应期限的,应记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 对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不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要求的,应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 /p
  • 1180万!河南科技大学长江学者科研 基础条件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3402、项目名称:河南科技大学长江学者科研 基础条件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1,800,000.00元最高限价:118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32229-1河南科技大学长江学者科研基础条件建设项目11800000118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激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1台、高灵敏一体式荧光光谱仪1台、高灵敏光纤光谱仪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多功能酶标仪1台、光学防震台1台、超微量分光光度计1台等(详见招标文件)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4质保期:进口设备免费质保1年,国产设备免费质保3年;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30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3.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凭CA密钥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0元三、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科技大学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63号联系人:白老师联系方式:0379-602296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1-1号联系人:杨宝丰、王灵云联系方式:0371-66381799、0371-663986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宝丰、王灵云联系方式:0371-66381799、0371-66398656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参考
    方案简介: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中国人的饭碗装中国粮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建设高标准农田。托普云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力推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加速融合,打造1个农业大数据中心、1个数字化决策平台以及N项涵盖土壤改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生态保护、科技服务等多面的数字化应用服务,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为粮食及重要农副产品稳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 建设内容: 大数据中心:通过建立涵盖农田主体、农田生产、农田环境、农田病虫害、质量安全等基础数据的高标准农田数据中心,为高标农田数字化决策平台的运行提供统一标准的数据底座,推动形成覆盖全农田、业务协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发展格局。 数字化决策平台:高标准农田数字化决策平台通过土壤改良、节水节肥减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生态保护等技术与数字化平台的结合,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的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 数字应用场景:通过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监管体系、智慧化生产体系、专业化服务体系实现耕地地力建设提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综合利用、农田灌溉高效节水、农业科技高效创新。 系统亮点: 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监管体系:天空地一体化。 基于多源卫星遥感系统、遥感无人机系统、农情监测系统,打造天空地一体化监管系统,为高标农田的生产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 高标准农田智慧化生产体系: 土壤改良:通过智能硬件设备,检测盐碱土壤和酸化土壤,同时配合耕地质量保护系统和土壤墒情监测平台,实时统计分析土壤数据,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土壤养分平衡,耕地质量水平提升,土壤生态环境改善。 节水灌溉:建设智能机井灌溉系统和水肥一体化系统,对水资源数据,用水状况,灌溉情况等进行科学管理,因地制宜推广滴灌和喷微灌等节水措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提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 农情监测:在田间合理配置物联网监测设备,集农田数据采集汇交、管理分析、评估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田间生产、管理、防控、服务全流程的数字化,建设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高标准农田。 农田防护:通过农业物联,实时监测田间生产,及时预警提示,应用绿色杀虫灯、农田天眼、无人机打造农田防护体系,建设绿色、安全、优质的高标准农田。 科学管理:通过推进农机管理、生产管理、科学施肥等农业科技应用,科学合理利用高标准农田,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农田内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jing)准管理、资源共享。 高标准农田专业化服务体系:
  • 530万!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ZJ-ZG-2022114项目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升我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八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3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仪器设备):合同包预算金额:5,3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专用仪器仪表离子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2其他专用仪器仪表检测仪器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 国家卫健委:开展基层罕见病筛查专项能力的建设项目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发布通知,拟开展基层罕见病筛查专项能力的建设项目,指出:早期筛查和诊断对罕见病的预防控制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社会意义。然而,截至目前,国内罕见病筛查的标准及规范尚未完善,罕见病筛查的费用居高不下,罕见病筛查实验室在市级医院及以下基本为空白,罕见病筛查重要意义的知晓率也不高,因此开展罕见病筛查专项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罕见病中有这么一种高携带率、高致残率、高致死率、高治疗费用的遗传性疾病,给患者和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沉重的负担,它就是脊髓性肌萎缩症(spinal muscular atrophy,SMA)。SMA是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位居2岁以下儿童致死性遗传病中的首位,正严重威胁着我国出生人口健康。为加强出生缺陷筛查能力,提高妇幼健康水平,2022年3月天隆科技与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就“脊髓性肌萎缩症(SMA)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达成战略合作,在全国各地多中心开展携带者筛查项目,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家分中心医院机构积极参与到本项目中,着力建立和完善中国人群SMA数据库及建立SMA三级综合防控体系。天隆与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精诚合作,优势互补,为临床提供经济、精准、便捷和高效的SMA致病基因检测方案,为SMA综合防控探索更佳的预防策略和高质量的服务路径,从根本上降低SMA出生缺陷率,积极响应国家卫健委开展罕见病筛查建设项目的号召。2021年年底,天隆科技自主研发的人运动神经元存活基因1(SMN1)检测试剂盒(吉因安)问世,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注册证书(国械注准20213400937),同期,该试剂盒也通过了欧盟CE认证。试剂盒通过设计特异ARMS-PCR引物,并采用PCR-熔解曲线法分析,可以准确、高效、便捷、经济、可及地定量检测SMN1基因7、8号外显子拷贝数,从而为SMA在全国开展大规模的人口筛查提供强有力的“利器”。
  • 55个!苏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受理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苏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单位自主申报和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现将2024年度苏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受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23日,为期7天。2024年度苏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受理名单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1苏州市海洋先进材料重点实验室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2苏州市生物安全保障研究与评估重点实验室张家港长三角生物安全研究中心3苏州市消化系统肿瘤创新诊疗重点实验室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4苏州市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5苏州市生物检测与微流控技术重点实验室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6苏州市老年性重大神经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7苏州市大功率电真空器件重点实验室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苏州市太赫兹及毫米波通信关键器件重点实验室昆山睿翔讯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苏州市低空轻质合金材料重点实验室东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0苏州市高性能激光材料重点实验室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11苏州市新能源重型车动力系统重点实验室凯博易控车辆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12苏州市中药质量控制与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苏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13苏州市被动式系统门窗领域技术重点实验室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苏州市MEMS声学与仿真设计重点实验室美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5苏州市数智岩土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16苏州市数字社区物联信息融合技术重点实验室苏州元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苏州市语言计算重点实验室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苏州市智能检测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苏州市胸部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20苏州市口颌系统重建与生物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21苏州市光热调控重点实验室南京大学苏州校区22苏州市声功能材料与工业感知技术重点实验室南京大学苏州校区23苏州市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绿色智造重点实验室南京大学苏州校区24苏州市视觉计算与智能感知重点实验室南京大学苏州校区25苏州市绿色生物制造重点实验室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26苏州市集成电路高端测量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苏州市人工智能生物医学工程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28苏州市多样性算力重点实验室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9苏州市老年骨健康生命科学重点实验室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传染病医院)30苏州市影像医学重点实验室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1苏州市创新药转化分子影像重点实验室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2苏州市放射物理创新技术重点实验室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33苏州市肉毒毒素治疗神经精神疾病重点实验室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34苏州市儿童遗传性骨骼疾病重点实验室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35苏州市儿童实体肿瘤重点实验室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36苏州市艾滋病重点实验室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职业病医院、苏州市职业病和化学中毒急救中心、苏州肝病研究所)37苏州市职业病防治重点实验室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职业病医院、苏州市职业病和化学中毒急救中心、苏州肝病研究所)38苏州市精神疾病诊断与治疗神经电生理重点实验室苏州市广济医院(苏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苏州市心理卫生中心)39苏州市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病原微生物重点实验室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40苏州市智慧+重大疾病生物标志物研究与转化重点实验室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市中心体检站、苏州市公惠医院、苏州市立医院司法鉴定所、苏州市肿瘤诊疗中心)41苏州市心血管病重点实验室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市中心体检站、苏州市公惠医院、苏州市立医院司法鉴定所、苏州市肿瘤诊疗中心)42苏州市血小板相容性输注新技术重点实验室苏州市中心血站43苏州市吴门医派验方评价与转化重点实验室苏州市中医医院(苏州市吴门医派研究院、苏州中医药博物馆)44苏州市肿瘤精准医学重点实验室苏州大学45苏州市智能光电感知重点实验室苏州大学46苏州市数字城市智能计算与应用重点实验室苏州科技大学47苏州市人工智能新技术与交叉应用重点实验室苏州科技大学48苏州市老年智慧护理与康养重点实验室苏州大学49苏州市低空飞行器控制和通感技术重点实验室常熟理工学院50苏州市工业机器人智慧感知与柔性控制重点实验室常熟理工学院51苏州市固态电池关键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52苏州市高端纺织智能材料重点实验室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53苏州市多模态数据融合与智慧康养重点实验室苏州城市学院54苏州市机器人与智能计算重点实验室苏州市职业大学55苏州市肿瘤小分子靶向治疗及伴随诊断研发重点实验室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业务部门:市科技局实验室服务保障专班,65233871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021
  • 6000万!河南省科学院先进表征平台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9772、项目名称:河南省科学院先进表征平台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60,000,000.00元最高限价:6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31565-1包1:双球差校正透射电子显微镜、单球差校正透射电子显微镜、场发射透射电子显微镜、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系统53000000530000002豫政采(2)20231565-2包2:聚焦离子束双束系统70000007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地点:郑州(采购方指定地点)5.2招标范围:河南省科学院先进表征平台建设项目:包含双球差校正透射电子显微镜、单球差校正透射电子显微镜、场发射透射电子显微镜、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系统、聚焦离子束双束系统等仪器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服务等工作。5.3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两个标包。5.4计划供货安装周期:包1:三台透射电子显微镜最晚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540日历天内,其中一台球差校正透射电子显微镜交货期为180日历天内;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允许分批发货;包2:签订合同后36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4.售价:0元三、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科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崇德街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南角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173310885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19层联系人:周圆芳 沈政 刘梦柯 李玉龙 张娜联系方式:0371-69092276/613119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圆芳 沈政 刘梦柯 李玉龙 张娜联系方式:0371-69092276/61311902
  • 1462万!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2152、项目名称: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一期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4,628,000.00元最高限价:14628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31970-1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包1533600053360002豫政采(2)20231970-2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包2395600039560003豫政采(2)20231970-3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包3211600021160004豫政采(2)20231970-4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包43220000322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地点:郑州(采购方指定地点);5.2招标范围: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包1主要包括1套差示扫描量热仪、1套热重分析仪、1套X射线荧光光谱仪、1套全自动气体吸附分析仪、1套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包2主要包括1套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气相色谱仪、1套荧光分光光度计、2套液相色谱仪、1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包3主要包括2套颗粒物光量子雷达;包4主要包括1套基础设施平台、1套计算&网络系统平台、1套测试工具平台。以及各包相关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服务等工作;5.3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四个包;5.4交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1月17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4.售价:0元三、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科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崇德街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南角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0371-67520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联系人:尹丽联系方式:0371-558916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尹丽联系方式:0371-5589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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