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检测能力建设

仪器信息网检测能力建设专题为您整合检测能力建设相关的最新文章,在检测能力建设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检测能力建设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检测能力建设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检测能力建设话题讨论。

检测能力建设相关的资讯

  • 广西2013年投1000万支持水厂检测能力建设
    记者日前从广西城市供排水(污水)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广西将安排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水厂的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水质检测与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截至2012年底,广西共有公共供水企业96家,水厂153座,服务人口1289.84万人 城市公共供水能力614.4万立方米/日 城市用水普及率达92.15%。   但同时,广西90%以上的公共供水厂是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颁布之前设计建造的,建设标准相对较低,设施陈旧,难以应对当前水源水质的变化和供水水质标准提高的双重压力,水质检测、监测能力普遍薄弱。   针对这些问题,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要通过提升技术装备,加快完善全区水质监测网络体系。所有城镇水厂应建设水质化验室 除崇左市外,其余13个市的水厂要具备新标准中要求的42项以上月检指标的检测能力 县级水厂要具备常规12项月检指标的检测能力。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杨绿峰表示,今年,广西计划从全区供排水工作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城镇水厂特别是县级水厂相关设施的提标改造,加快提升水质检测能力。同时兼顾部分贫困县水厂净水设施的升级改造。   今年,广西还加强水厂应急工艺、设备、设施的配备和改造,完善应急方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全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城市二次供水水质安全。同时,要求各市、县在6月底前完成城市供水(含二次供水)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
  • 检验检疫检测能力建设研讨会在新疆举行
    近日,检科院主办的检验检疫检测能力建设研讨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来自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领导和专家共35人参加了研讨会。与会者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中国检科院在检验检疫技术检测领域中的牵头、桥梁和服务三大作用,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要发挥好为行政执法服务的支撑作用,同时,树立市场意识,大力开拓委托检验业务,促进检测能力的提升和技术中心事业的发展。会议认为,检验检疫事业的发展,得益于检测技术的提升 实验室检测能力的提升,是行政执法的根本保障。研讨会还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这次研讨会由检科院党委委员兼综合检测中心主任陈彦长主持,李怀林院长、庞国芳院士、陈洪俊副院长出席并讲话。
  • 强化检测资质管理 提升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解读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提升检测技术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以下简称《资质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资质标准》进行了解读。《资质标准》修订背景是什么?2022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管理办法》,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维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规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资质标准》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原资质标准于2005年颁布,设定的检测资质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4项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在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准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的逐步完备,人民群众对建筑品质要求的逐步提升,工程建设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性能、新型材料等内容的强制检测项目日益丰富。同时,检测行业低价恶性竞争、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和数字化应用水平低等问题日渐凸显,原资质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亟须修订完善。新修订出台的《资质标准》,从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评审、提高技术人员要求、加强设备场所考核、提高检测数字化应用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提高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能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资质标准》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第一,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考核。一是将检测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其中专项资质分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9个专项资质,更好地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际需要。二是将专项资质检测内容细化至检测参数,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要取得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要取得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强调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所涉及检测项目的基本检测技术能力,强化检测技术能力考核,避免检测机构因检测技术能力不足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第二,突出信誉资历考评,提高主要人员要求。一是明确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15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申请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6项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保证检测机构具备基本从业经验。二是要求申请资质的单位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严控信誉不佳或屡出问题的劣质单位进入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三是提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经历、人员数量、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年龄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检测机构人员技术能力,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第三,强调信息化管理要求,保障检测真实有效。一是规定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真实有效。二是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转型升级。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有何要求?一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二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三是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如何做好《资质标准》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倪虹部长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建筑工程品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各地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决策部署上来,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深刻认识《资质标准》的出台对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资质衔接过渡,确保检测市场平稳有序。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质就位具体实施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资质管理,加强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保证《资质标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做好宣贯引导。各地要认真做好《资质标准》解读,加强宣贯培训,认真学习《资质标准》精神,强化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山东5700万用于食品安全监测/检测能力建设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报道,省财政近日下达专项资金5747万元,用于开展专项整治、风险监测、监管培训、能力建设等,确保全省食品安全。   其中,1304万元用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现制现售食品等专项整治;591万元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032万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培训、食品社会监督员培训等;2820万元用于对省、市食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奖补。
  • 全国质检系统“十一五”检测能力建设蓬勃发展
    落实“科技兴检”战略,全国质检系统   “十一五”检测能力建设蓬勃发展   记者从9月1日全国质检系统“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十一五”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已建立了具有一定规模、聚集了一批高级科技人才和先进仪器设备、手段日趋完善、覆盖全国的实验室体系。在保障质量安全,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促进质量提升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近年来,产品质量安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质检总局大力推进“科技兴检”战略,着力加强质检实验室能力建设。建立了覆盖食品安全、化工矿产、化学危险品与包装材料、轻工产品、纺织产品与原料、机电、动物检疫、植物检疫、卫生检疫、金属与金属材料、特种设备检测、计量等全领域、全行业的数千家检验检测检疫技术机构,形成了“以国家质检总局直属四大科研院所、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为龙头,以省市级技术机构和区域性中心实验室为骨干,以县级技术机构和常规实验室为基础”的三级技术机构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已批准筹建国家质检中心328家、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302家。全系统形成了一支规模较大、专业齐全、覆盖面广的人才队伍,共有专业技术人才9.3万人,高技能人才1.9万人。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技术装备条件明显改善,科研能力大幅提高。   质检实验室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外贸和转变增长方式、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技术保障作用。一是在食品安全、疫病疫情防控、特种设备检测、奥运器械、体育场馆、新能源产品检测、辐射检测等领域为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等国家重大活动的顺利举办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二是为应对婴幼儿奶粉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甲型H1N1流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援助汶川地震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质检实验室技术能力近年来虽然得到了快速提升,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对质量安全的要求、国家产业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相比,还需进一步加强。   “十二五”期间,质检总局将加大实验室的建设力度,推进实施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二次规划,再规划建设285个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加快重点产业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构建国家检验检测体系。紧密围绕国家经济和区域产业发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出口贸易等需求,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在产业集聚地建立500个政府认可、社会欢迎、特色鲜明、运行规范、支撑与引领产业发展的高水平区域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到“十二五”末,高水平的质检实验室数量明显增加,能力结构显著优化,以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和科技人才为重点的能力建设明显加强,更有效的发挥保障国家公共安全、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保障民生权益、服务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标准建设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下为《实施意见》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药品监管改革深入推进,创新、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存在的短板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改革的获得感。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加快制修订配套法规规章。及时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有序推进技术指南制修订,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二)提升标准管理能力。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相关标准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强化药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措施,加强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完善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构建化妆品标准体系,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统筹协调。积极参与国际相关标准协调,提升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加强标准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标准服务水平。  (三)提高技术审评能力。瞄准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求,整合现有监管资源,优化中药和生物制品(疫苗)等审评检查机构设置,充实专业技术力量。优化应急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审联动工作机制,鼓励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研发。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审评决策中的作用,依法公开专家意见、审评结果和审评报告。优化沟通交流方式和渠道,增加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会议沟通频次,强化对申请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健全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药品进口相关制度。建立国家药物毒理协作研究机制,强化对药品中危害物质的识别与控制。  (四)优化中药审评机制。遵循中药研制规律,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重视循证医学应用,探索开展药品真实世界证据研究。优化中成药注册分类,加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管理。完善技术指导原则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五)完善检查执法体系。落实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有关部署,加快构建有效满足各级药品监管工作需求的检查员队伍体系。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重大案件查办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强药品检查机构建设,充实检查员队伍,延伸监管触角。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强化检查的突击性、实效性。加强境外检查,把好进口药品质量关。建立检查力量统一调派机制。国家药品检查机构根据重大监管任务需要,统一指挥调派各级检查员。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检查稽查工作需要,统筹调派辖区内药品检查员。鼓励市县从事药品检验检测等人员取得药品检查员资格,参与药品检查工作。  (六)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加强药品稽查队伍建设,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完善省级市场监管与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加强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确保其具备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专业监管人员、经费和设备等条件。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及时通报重大案件信息、移送涉嫌药品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药品尤其是疫苗违法犯罪行为。  (七)强化监管部门协同。落实监管事权划分,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指导,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加强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健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人员调派等工作衔接机制,完善省、市、县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国一盘棋格局。  (八)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瞄准国际技术前沿,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龙头、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为骨干、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为依托,完善科学权威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创新疫苗及生物技术产品评价与检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持续加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快建设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价实验室,补齐检验检测能力短板。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对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能力达标建设。  (九)提升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巩固提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推进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批签发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将符合要求的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指定为国家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机构。  (十)建设国家药物警戒体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和省、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制定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推进与疾控机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数据联动应用。  (十一)提升化妆品风险监测能力。整合化妆品技术审评审批、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执法稽查等方面的风险信息,构建统一完善的风险监测系统,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化妆品安全风险物质高通量筛查平台、快检技术、网络监测等方面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化妆品安全风险的及时监测、准确研判、科学预警和有效处置。  (十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级人民政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应对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加强国家药监局安全应急演练中心建设,开展常态化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各级负责药品监管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国家参考品原料样本应急调用机制,有效维护应急检验设备设施,强化应急关键技术研发。  (十三)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制定统一的药品信息化追溯标准,实行药品编码管理,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追溯责任。构建全国药品追溯协同平台,整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追溯信息,从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开始,逐步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逐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加强与医疗管理、医保管理等衔接。发挥追溯数据在风险防控、产品召回、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作用,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  (十四)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大数据应用,提升从实验室到终端用户全生命周期数据汇集、关联融通、风险研判、信息共享等能力。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品种档案建设与应用,加强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企业、第三方平台等有关数据开发利用,研究探索基于大数据的关键共性技术与应用,推进监管和产业数字化升级。  (十五)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推动工业互联网在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监管领域的融合应用。建立健全药品注册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系统和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化系统,推进审评审批和证照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加快推进化妆品监管领域移动互联应用,提升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推进各层级、各单位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逐步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坚持以网管网,推进网络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网络销售行为监督检查,强化网络第三方平台管理,提高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网络交易的质量监管能力。  (十六)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紧跟世界药品监管科学前沿,加强监管政策研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加快推进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研究和应用。将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纳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重点支持中药、生物制品(疫苗)、基因药物、细胞药物、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新材料、化妆品新原料等领域的监管科学研究,加快新产品研发上市。  (十七)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强化专业监管要求,严把监管队伍入口关,优化年龄、专业结构。加大培养力度,有计划重点培养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加强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实现核心监管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任务实际情况,完善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培养方案,加强对省、市、县各级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和实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缩小不同区域监管能力差距。加强国家药品监管实训基地建设,打造研究、培训、演练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建设并推广使用云平台,提升教育培训可及性和覆盖面。  (十八)提升监管国际化水平。适应药品监管全球化需要,深入参与国际监管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与主要贸易国和地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管交流合作。以重点产品、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推动实现监管互认。借鉴国际经验,健全国家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地方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提档升级,推动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药品监管能力率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履行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完善治理机制。压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强药品管理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药品监管与医疗管理、医保管理的数据衔接应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实施药品安全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判定标准、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十一)强化政策保障。创新完善适合药品监管工作特点的经费保障政策,合理安排监管经费。建立审评审批企业收费动态调整制度。将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技术支撑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提升购买服务效能。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地方药品监管工作。  (二十二)优化人事管理。科学核定履行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职能的技术机构人员编制数量。设立首席科学家岗位,引进具有国际监管经验、熟悉中国产业实际的高级专业人才。创新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薪酬待遇保障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力度,破除人才职业发展瓶颈。合理核定相关技术支撑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可向驻厂监管等高风险监管岗位人员倾斜,更好体现工作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二十三)激励担当作为。加强药品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部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忠实履行药品监管政治责任。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鼓励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加强人文关怀,努力解决监管人员工作和生活后顾之忧。优化人才成长路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激发监管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推动形成团结奋进、积极作为、昂扬向上的良好风尚。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27日
  • 两部门发文:加强这一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自然资源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规范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从事自然资源领域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自然资源工作重大需求和“两统一”职责履行,主动完善检测标准,提升技术能力。自然资源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构建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协调性和适用性。自然资源部门应积极采信检验检测机构有关数据成果,支持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建设,支持开展地质勘查技术检测等服务,在自然资源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行业管理中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分析测试、检验评价、质量控制等工作;支持检验检测机构跨领域技术融合,鼓励开展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研究;鼓励结合现有资源,加强相关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提升整体科技创新水平。  二、加强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能力,并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整合国土资源和海洋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组为自然资源评审组,并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实施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评审员管理等工作。自然资源评审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推动国土资源、海洋、测绘等评审工作深度融合。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公开发布结果名单。  三、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覆盖采样、样品制备管理、分析测试、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数据传输与保存、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检验检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出具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检验检测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管。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仪器设备、标准规范等重要环节的日常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沟通,及时将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结果等监管信息在各自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联合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健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联合印发监督检查方案、发布监督检查结果,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等。根据各自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能力验证、比对核查、投诉处理等多种监管手段,重点对管理体系不健全、检验检测活动不规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管。  六、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行为存在不规范或违法违规情况的,视情形采用说服教育、提醒纠正、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方式处理,并公开通报。  检验检测机构应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加快便携、快速、自动检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航空航天遥感等高新技术在检验检测领域的应用,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评估、确权登记、保护、资产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海洋和地质防灾减灾,以及土地、地质矿产、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等职责履行和依法行政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承担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和重大工程的检验检测等任务,促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2月25日
  • 安徽:聚焦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近年来,安徽聚焦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坚持“强基础、补短板、抓弱项”,一手抓机构管理,一手抓重点环节,不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发展,逐步提升检验监测能力和水平。目前全省有部、省、市、县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92家,快速检测室1494个,共有3754名检测人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初一公里”建设已见成效。   一、抓机构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健康运行   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工作体制机制,构建“省市县乡”四级检测网络,形成以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省农检中心技术负总责,市县级农检机构固根本,乡镇监管机构保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把推进基层检测机构的“双认证”工作作为强化基层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及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将“双认证”工作纳入对各市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推动加强各地检测机构建设管理、落实人员设备、明晰功能定位、强化运行保障。预计2021年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全部通过“双认证”,县区级农产品质检机构通过“双认证”比例不低于40%。截至目前,十一五、十二五两期规划建设的89家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双认证”数量较上年同比增长112%。   二、 抓事后监管,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   一方面,扎实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开展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是强化行政审批证后监管,提升检测技术能力的重要措施。2021年全省共有22家农检机构参加省级能力验证考核,合格率73.3%。坚持问题导向,指出样品编号、原始记录填写、实时记录、检测报告等过程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工作。根据“谁发证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检验检测获证机构开展监督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组织“合肥组”“皖南组”“皖北组”三个专家组,对全省39家获证机构开展飞行检查,全面了解获证机构的运行情况,督促机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对未按规定对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工作等实施有效管理的,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考核机关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或不接受、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农产品质检机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不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三、抓能力培训,切实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   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320万元,补助各地开展基层监管和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市县级农产品监管检测人员培训覆盖率100%、乡镇农产品监管检测人员培训覆盖率近半数。举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对基层监管人员开展质量监管、检验检测、农产品合格证等集中培训,基层监管和监测人员能力水平得到稳步提升。2021年,依托基层骨干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开展了3期共500多名县乡级检测人员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骨干人才培训班。   四、抓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可控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四位一体”的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监测“雷达”作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监测方式突出随机性,现场随机确定监测地点;突出普遍性,加大对产地小农户的抽样比例;突出“三前”环节和禁用药物的抽检,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截至2021年11月,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督抽检累计130余万批次;全省乡镇快检平台共上传样本数量122万批次。
  • 1878万贵州省水生态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能力建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GZ2024-8号 项目名称:贵州省水生态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能力建设)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40006P9 预算金额(元):18780000 最高限价(元):9792000,8988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贵州省水生态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能力建设)A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79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贵州省水生态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能力建设)A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贵州省水生态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能力建设)B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98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贵州省水生态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能力建设)B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3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guizhou.gov.cn/zfcg)“文件费交纳与文件下载”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guizhou.gov.cn/zfcg)“文件费交纳与文件下载”获取 售价(元):0 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 联系方式:1778496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A9组团2栋4楼1号 联系方式:0851-822652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田工电 话:0851-82265280
  • 环保部: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2]33号 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以下简称《规划》)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现就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意见》和《规划》的重要举措。推进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建设,优化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提高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推进典型农村地区空气背景站或区域站建设,对于促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状况,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全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重要保障。开展对新增指标的监测评价,需要实施分析方法选取、仪器检定选型、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运行、监测数据分析、监测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保障上述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和前提。   (三)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为满足社会公众环境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检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应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尽快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   二、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为目标,整合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网、农村监测网、酸沉降监测网、沙尘天气对大气环境影响监测网、温室气体试验监测等信息资源,增加监测指标,建立健全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点位管理制度,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与信息发布机制。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三、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所有国控点位,下同),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 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一)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二)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三)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发布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四、加强组织协调,扎实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本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建设方案应在2012年6月底之前报送我部。   (二)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各级环保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除此之外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监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开展培训,以培养技能人才、专业拔尖人才、综合管理人才为重点,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科学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四)定期评估,加强考核。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考核验收。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我部将分别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公布实施情况。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空气 监测 能力 意见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部内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 供水企业全过程水质管理及监测能力建设
    一、管理是中国供水水质安全的核心 面对诸多的挑战,中国供水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水质安全的目标,最根本、最核心的路线是建立和完善以水质为核心目标,实现&ldquo 从源头到龙头&rdquo 全覆盖的质量目标管理体系。 质量目标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法。是指在企业个体职工的积极参与下,自上而下地确定工作目标,并在工作中实行&ldquo 自我控制&rdquo ,自下而上地保证目标实现的一种管理办法。 根据企业管理理论,对于中国供水企业,水质质量目标管理体系建设应遵循重视人的因素、建立目标锁链与目标体系、重视结果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建立: 1. 目标设置 目标设置包括以下内容: 以水质安全为水质总体核心目标,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为水质质量目标管理总体衡量指标;分解水质总体目标,根据制水工艺特点,确定各工艺环节内控目标,并以此建立各部门、个人目标;确定为完成目标所需的资源,考核及奖惩机制; 2. 建立实现总体目标的生产过程管理: 建立各制水工艺环节为实现水质企业内控目标的规章制度及行动计划并执行。 3. 考核评估: 对每个制水工艺的水质内控目标及行动计划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兑现奖惩制度。 4. 改善计划: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工艺及人员偏差进行分析,并加以改进。 从全球范围来看,供水企业的管理发展一般经历了从单一的结果管理,到全过程管理,从粗放管理到精细化管理,从常态管理到应急管理的不同发展阶段,具体如下: 管理是否完善,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提高的过程,但也是企业质量管理的必需。 二、全过程水质分析监测能力建设 饮用水全过程水质监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全过程水质监测能力的建设,包括水质监测设施的建设和水质监测人员的技术达标建设。这两方面无疑都需要供水企业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经济成本。那么,其建设的意义和目的何在? 首先,企业需要监测水质是否达标,包括:饮用水水源是否达标,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是否达标。目的是监测自来水生产的&ldquo 原料&rdquo 及&ldquo 产品&rdquo 是否合格。 建立全过程水质监测能力的第二个目的,或者说更加重要的目的,供水企业通过对制水工艺过程中水质监所测到的数据,对水厂制水工艺进行过程中的精细运营管理,是实现全面达标及安全供水的核心手段。 全过程水质分析监测能力,是供水企业建立并实施质量目标管理体系的基础技术前提,是实现供水水质安全的基础技术支撑。 全过程水质分析监测能力,按照制水工艺流程、水质分析类型,以及监测层次,分为:全流程水质分析监测、全类型水质分析监测,以及全层次水质分析监测三个方面。 首先从制水工艺的流程来看,水质监测含了水源监测、净水厂工艺运行监测以及输配水系统监测,这一系列监测过程,我们又可以称之为全流程水质监测系统 从监测类型来看,可以分为在线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检测,同时还有便携式监测和应急移动监测。 从监测层次和应用部门而言,又可以分为水厂内部监测、水司中心化验室监测,以及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督察监测。 以上各部分,共同构建成了全过程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的整体理念。 为了更好地理解饮用水全过程水质监测需要具备的能力,从而为实现以水质为核心的全过程质量管理,HACH将数十年全球制水供水企业服务经验,与当今中国政府相关规定及标准相结合,针对供水企业的全过程水质分析监测能力,细分为8大类,20个小项,具体如下: 图2-1 全过程水质监测能力组成 上图内容基本涵盖了当今全球制水供水企业所应具备的全部全过程水质分析监测能力,能够满足企业以水质安全为核心的水质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 供水企业全过程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路线图 但由于中国供水企业从资金到人才储备等各方面的差异化非常明显,要实现全过程水质分析监测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根据面临关键挑战、国家相关政策、企业自身管理完善的阶段,及资金情况,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回顾全球先进制水供水企业,为满足其自身水质管理体系建设和发展历程,基于当今中国供水安全面临的挑战,以及能力建设需要的投资情况,HACH将上述细分的水质分析监测能力,按照中国供水企业发展的单一结果管理、粗放式过程管理、精细化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的管理发展阶段,设计出中国供水企业全过程水质分析监测能力建设的路线图: 1. 建立企业自身基本的水质判断及评估能力 该阶段对应企业管理的单一结果管理阶段。要建立企业水质管理体系,首先要有判断水质是否达标的能力,即检查原料质量&ndash 水源水质是否达标;以及产品质量&ndash 末梢水水质是否达标的能力。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供水企业中心化验室常规能力建设和基础的移动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常规能力建设按照住建部要求,每个省份至少具有两个具备106项全分析能力的企业,地级市目标为42项常规,县级为每日必检10项的能力。 针对目前水质突发事件频发的现状,各供水企业可以配备一些基础的便携应急监测设备,以提升常规应急监测能力。 2. 建立基础的制水工艺运行管理监测能力。 该阶段对应企业管理的粗放式过程管理阶段。该阶段能力主要应具备:水厂化验室监测、出厂水的在线监测、以及水源水常规基础参数的在线监测的能力。这一阶段监测能力建设,主要是为了使企业可以对进出厂水的水质状况做到初步的实时把控,初步实现企业关键质量控制点的过程管理。 3. 建立制水工艺运行精细化管理监测能力 该阶段对应企业管理的精细化过程管理阶段。 该阶段能力主要应具备:水厂运行班组监测能力建设、制水关键工艺关键参数在线监测能力建设、管网在线监测和水源水重点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 根据制水工艺,分为:预处理、混凝沉淀、滤池、深度处理、消毒在线监测,并根据在线监测的数据,精细化管理各工艺段的生产运行。 另外,供水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源水特征设立重点特征污染物实施在线监测,实行侧重性水质预防监测,可有效避免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而管网检测,则可以将水质监测的触角覆盖至终端用户,达到全流程水质监测的目的。 4. 供水企业监测能力建设的第四阶段,是建立快速的水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 供水企业在达到了以上三个阶段后,可以说已经基本完成了常态背景下的监测能力建设。但是,为了因对一些突发事件和不可预知的事件发生,供水企业还需要建立快速的水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 在我国过去的几年中,也发生了一些有负面影响的水质污染事件。由于突发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复杂性,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急预案加以管控是极其重要的。因此,水源水质预警检测能力,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供水企业的重视和应用。 在预警监测系统的帮助下,企业可以对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恐怖袭击)进行综合预警&mdash &mdash 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提供时间保证。 三、总结: 饮用水全面达标、安全供水的目标实现,其核心及根本保障是供水企业建立完善全面的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流程。供水企业根据自身现有情况,逐步完善提高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根据质量管理的要求,渐进式、逐步提高水质监测能力,从而最终实现全过程水质监测能力,是现实可行的。作为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支撑,建立全过程水质监测能力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更多详情请点击
  • 安捷伦全力支持实验室能力建设 助力检验检测效率提升
    p   2017广州国际检验检测论坛暨国际实验室能力建设与技术装备展览会于3月30—31日成功召开。会议期间,安捷伦携诸多创新产品和先进技术亮相会议,多位专家在会上深入探讨了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解决方案等热点话题。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安捷伦.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87988b1-4e43-455f-a46d-37feddfaf306.jpg" / 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安捷伦科技副总裁兼大中华区实验室解决方案总经理陈亮先生在大会上发言 /span /p p   在大会上,安捷伦科技副总裁兼大中华区实验室解决方案总经理陈亮先生就“如何利用技术创新提高检验检测的效率”的议题分享了经验。“安捷伦全面的实验室解决方案涵盖仪器、消耗品、软件与信息学、服务等各个方面,通过无缝连接和不断创新助力用户的发展。”陈亮先生表示,“安捷伦致力于以技术创新为用户提供鼎力支持。在提升检验检测实验室效率的同时,帮助用户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科学性与经济性的提升,从而满足用户的多样化的需求。” /p p   近年来,科研设施与仪器规模持续增长,而仪器利用率和共享水平则参差不齐。针对这一问题,安捷伦大中华区实验室整体服务销售经理胡常亮先生在 “中国实验室能力建设与发展”分论坛上分享了心得。他表示,“安捷伦丰富的解决方案可以帮助用户了解实验室仪器闲置情况和数量,从而提高仪器利用率,真正实现室闲置资源的共享。”安捷伦的实验室业务智能(LBI)服务助力用户了解实验室状态 而iLab操作软件可简化实验室管理。胡常亮介绍道,“用户可以使用iLab分享和远程预约使用仪器,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提高实验室的能力。” /p p   为了积极助力国内检验检测水平的发展、搭建检验检测机构国际交流平台,安捷伦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为实验室提供更强大的工具,帮助实验室提升数据可靠性,提高实验室整体效率和经济性,为实现检测结果的采信与互认贡献力量。 /p /p
  • 1643万!2023年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第一期建设项目(含监控中心实验室、应急及区级监测能力建设)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T-16223087-233414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3-053383、项目名称:2023年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第一期建设项目(含监控中心实验室、应急及区级监测能力建设)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643(万元)6、最高限价:1643(万元)7、采购需求:第1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防护装备,预算金额26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2包: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预算金额30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3包:生态环境监测现场监测仪器设备,预算金额354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4包:分光光度计等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预算金额254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5包:气相色谱仪等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预算金额315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第6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预算金额:16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第1包、第3包、第4包、第6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交付后30天内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第2包、第5包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付。交付后30天内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售后服务期:完成货物性能验收后一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4006398178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http://fscg.whszfcg.com:9090/)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0(元)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22号联系方式:027-858053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联系方式:027-87711736、878191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丹、王蓓、李海燕电 话:027-87711736、87819169
  • 979万!贵州省水生态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能力建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GZ2024-8-1号 项目名称:贵州省水生态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能力建设)A包(二次)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40008JA 预算金额(元):9792000 最高限价(元):979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贵州省水生态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能力建设)A包(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79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贵州省水生态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能力建设)A包(二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7日至2024年08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guizhou.gov.cn/zfcg)“文件费交纳与文件下载”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guizhou.gov.cn/zfcg)“文件费交纳与文件下载”获取 售价(元):0 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 联系方式:1778496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A9组团2栋4楼1号 联系方式:0851-822652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田工电 话:0851-82265280
  • 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
    p & nbsp & nbsp 近日,总站应急室在北京召开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研讨会,就《全国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导意见》进行讨论。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天津、河北、浙江、广西、青海、重庆的8位专家和总站应急室、质管室的相关人员参加了研讨。 /p p & nbsp & nbsp 与会专家认为,《全国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导意见》针对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基础力量薄弱、地区差异明显等问题,分析了全国生态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现状、存在问题、发展方向和工作思路,对于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能力具有重要作用。现有指导意见内容经过充分调研、讨论,较为科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 /p p & nbsp & nbsp 与会专家针对《全国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内容要求进行了认真研讨,建议以提升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的应急监测能力、有效应对辖区环境风险为目标,巩固加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议按照环境要素对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内容进一步细化,加大对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并对引入社会资源,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监测物资储备、设备维护、应急演练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p p br/ /p
  • 广东投资近2亿元加大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为切实提高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笔者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在广州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座谈会。据了解,近两年中央、广东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近2亿元加大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  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是针对食品实验室改造、检验仪器购置及信息化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14-2015年,该项目在广东省已有8个地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获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并下达投资计划,截至2015年底,中央、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9530万元。通过该项目实施,有力地提升了广东省地市级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水平。
  • 发改委要求加强VOCs监测能力建设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合理制定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促进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实行差别收费,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加强能力建设,有效捉高收缴率,要加强VOCs监测能力建设 提高认识,扎实做妤试点工作。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  备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环保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做好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污费征收工作,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现就制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理制定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促进企业主动治污减排。VOCs对环境损害程度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大体相当。各省(区、市〉价格、财政、环保主管部门要按照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与“调结枸”、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当地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形势要求、VOCs污染物环境损害和治理威本,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并逐步调整至与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基本相当的水平。  二、实行差别收费,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各地要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相关规定,根据VOCs排放监测技术发展和应用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基于排放浓度值、排放总量以及针对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的VOCs排污费差别收费制度,具体规定由各省(区、市)价格、财政、环保主管部门制定。  三、加强能力建设,有效捉高收缴率。要加强VOCs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无组织排放监管体系,提升对企业VOCs排放的监管水平。采取建立统一的云计算信息系统、相关部门数据资料共享等多种技术手段,做好征收工作。各级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政策落实情况j的监督检查。要从严查处不按规定如期申报、不据实申报、偷排偷放、拒缴少缴VOcs排污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试点行业企业缴费意识。要主动公开试点行业企业VOCs排放、排污费缴纳等信息,通过设立热线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方式,畅通公众表达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提高VOCs排污费收缴率。  四、提高认识,扎实做妤试点工作。VOCs是生成细颗粒物(PM2.5、臭氧(03)大气污染物的主要前体物质。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开征VOCs排污费,运用经济杠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为保证开征VOCs排污费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对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VOCs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炼成果,不断丰富、完善VOCs排污收费制度设计和操作办法,为今后全面推行VOCs 排污收费制度奠定基础。  本通知下发后,各地要抓紧做好本省(区、市)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的调研、测算、方案制定、发布等工作。  各地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增加的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制定排污费征收标准等相关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 715万!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ZH-2022-GK031号 项目名称: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ZFCG20220819018 预算金额(元):71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A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8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3个分包,A包: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MS)、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6参数)、离子色谱仪(阳离子) 预算:383万;B包:水体一体吹扫捕集等设备 预算:205万;C包:智能机器人分析系统(高锰酸盐指数)等设备 预算:127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B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3个分包,A包: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MS)、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6参数)、离子色谱仪(阳离子) 预算:383万;B包:水体一体吹扫捕集等设备 预算:205万;C包:智能机器人分析系统(高锰酸盐指数)等设备 预算:127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C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3个分包,A包: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MS)、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6参数)、离子色谱仪(阳离子) 预算:383万;B包:水体一体吹扫捕集等设备 预算:205万;C包:智能机器人分析系统(高锰酸盐指数)等设备 预算:127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重庆药检所加快保健品、化妆品、食品检测能力建设
    为了积极应对国家对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食品监督检验、风险评估的要求,重庆市药检所采取工作措施,加快完善保健品、化妆品各项检验检测能力,力争明年上半年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的增扩项工作,建成与食药监系统行政能力配套的检测体系。   一是加强检验检测人才队伍建设 药检所专业技术人员大都是药学类,缺乏保健品、化妆品、餐饮食品检测相关专业人员,加强保健品、化妆品、餐饮食品检验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训,组建检测技术队伍。二是完善基础设施与设备 满足检测和科研需要 我所人均实验室面积约在50m2左右,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实验室人均面积100m2还有6000m2以上的差距,加快口岸所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满足保健品、化妆品、餐饮食品检测和科研工作的需要。 三是加快能力扩项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实现保健品、化妆品、餐饮食品检测项目的全项覆盖,争取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实现各品种的全项目检测。   近日,国家食品许可司童敏司长调研重庆市保健品、化妆品、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时强调加强西部地区保健品、化妆品检测能力建设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殷切希望重庆市药品检验所能够早日向建成国家级区域性保健品、化妆品检测分中心的目标迈进。
  • 重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流动及应急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52项现场应急监测,车载化监测项目有所增加,进一步提高了流动监测工作效率。   二是自动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并运行全市首个农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填补了环境空气监测领域的空白 建成全国领先的“天地一体化”的大气环境复合污染物综合观测超级实验室,可实现对城市大气中灰霾污染、温室气体、光化学烟雾等复合大气污染物的长期科研性监测 建成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控)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了将前端多个站点监测的数据进行集成、统计、发布和展示的功能,能为环境管理提供高效、实时的监测数据,加快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向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监测体系的转变。   三是二噁英监测形成实际监测能力,二噁英实验室于2009年11月通过认证后,相关监测工作已全面展开,二噁英监测技术水平逐步提升。   四是环境监测信息化系统建设顺利完成,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明年开始正式交付运行。该系统的运行,必将大大提高全市环境监测数据传输能力和数据综合处理能力,也将显著提高各级环境监测站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能力 同时为主城区创模监测数据的收集、传输和综合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五是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对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测、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和判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全年编制“异常情况快报”5期、“主城空气质量周评述及展望”45期、相关环境质量分析材料8期,及时提供预警信息,争取应对工作的主动。
  • 生态环境部将加强海洋监测能力建设
    p   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8月分布了《2017中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公告显示:2017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级别为一般,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p p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p p   问:机构改革后,海洋环境保护职能划入生态环境部,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如何统一组织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包括监测规范、点位、信息发布等如何考虑? /p p   答: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下一步,我部将以陆海统筹为原则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打通“陆地和海洋”。 /p p   一是要按照延续性、代表性和经济性的原则,统一布设海洋环境监测点位,形成覆盖我国全部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p p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海洋环境、近岸海域,尤其是河口海湾区域富营养化、入海污染物排放、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开展监测 /p p   三是推动完善覆盖监测全过程的海洋环境监测标准、规范体系,为海洋环境监测提供技术保障 /p p   四是强化区域海洋监管机构和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施海洋监测能力标准化,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加强监测系统海洋监测能力和海洋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strong /span /p p   五是增强海洋环境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提高海洋环境监测的公益服务作用。从2018年起,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并统一发布《中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加强我国管辖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全面反映全海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br/ /p
  • 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
    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 加快建设监测预警体系  目标是什么?   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具体怎么做?   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   钱从哪里来?   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 江苏省13个城市PM2.5数据提前到3月底公布,而按照原计划,这些城市将在今年7月公布。图为工作人员在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虹桥子站查看PM2.5监测设备。  CFP供图   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做出部署。   据了解,《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   充分认识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的重要举措。推进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建设,优化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提高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推进典型农村地区空气背景站或区域站建设,对于促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状况,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全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重要保障。开展对新增指标的监测评价,需要实施分析方法选取、仪器检定选型、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运行、监测数据分析、监测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保障上述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和前提。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与健康息息相关。为满足社会公众环境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检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应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尽快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   《意见》提出了&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为目标,整合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网、农村监测网、酸沉降监测网、沙尘天气对大气环境影响监测网、温室气体试验监测等信息资源,增加监测指标,建立健全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点位管理制度,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与信息发布机制。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加快建设先进的监测预警体系   《意见》指出,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所有国控点位,下同),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一要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二要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三要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发布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加强组织协调,保障能力建设顺利推进   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意见》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本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建设方案应在2012年6月底之前报送环境保护部。   二要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各级环保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除此之外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   三要加强培训,提升水平。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监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开展培训,以培养技能人才、专业拔尖人才、综合管理人才为重点,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科学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四要定期评估,加强考核。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考核验收。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环境保护部将分别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公布实施情况。 来源:中国环境报
  • 捷讯:安徽蓝盾中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10月19日,我公司中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监测网数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能力建设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该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北京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工作,掌握重污染天气主要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污染来源,从而为重污染天气控制方案的制定提供技术保障。通过在北京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重点地区积极开展颗粒物、臭氧等污染物的立体监测、成分分析和前体分析,并借助风廓线、温廓线、湿度廓线等气象信息,对城市上空环境污染物的形成、转化、演变和输送过程以及沙尘暴传输过程等进行有效的监测,说清一次重污染的产生原因和演变趋势,从而最终为重污染天气的有效预警提供数据支撑。 本次项目建设采用先进的污染物立体探测技术结合近地面的监测技术,来准确、有效的实现污染物的三维立体诊断,采购的设备有大气臭氧探测激光雷达、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激光风廓线雷达、温湿度廓线雷达、多轴差分吸收光谱仪、有机/元素碳在线分析仪、VOCs在线监测分析质谱仪等。 大气环境污染正趋向于区域化、复杂化,在结合常规的环境空气质量网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同时,如何充分运用先进的探测技术手段来准确把握、分析污染的成因成为当下环保部门需要关注的重点,而当下的立体探测技术,使得我们对污染的观测范围得到了有效的空间上的延伸,为站在更高层次有效分析污染物的成因提供了技术保障。 安徽蓝盾(以及安光中心)将一如既往的为你提供质量可靠、技术先进的立体探测产品、立体探测应用解决方案以及完善的数据综合分析服务,最终为大气污染的防治、治理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 中标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zygg/zbgg/201610/t20161019_7452351.htm
  •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收到由金国藩、陆婉珍、陈洪渊、庄松林、江桂斌等五位院士起草的 “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的建议”的函。因此,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组织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仪器信息网讯 2010年7月25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主持的“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来自国务院相关部委的领导和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浙江、甘肃六省市工信委负责人以及全国各地的国内外仪器厂商代表、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及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共1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仪器信息网作为新闻媒体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由工业信息化部消费品司王黎明司长主持。工业和信息化部朱宏任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金国藩院士、中国科学院陆婉珍院士、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高伏副巡视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嵇超副司长、国务院食安办朱明春处长、科技部农科司蒋茂森处长、国家发改委产业司特派员戴飞、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食品处郭翔处长、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吴幼华秘书长、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闫成德理事长及刘长宽秘书长、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蔡木易院长等出席了会议。 金国藩院士 陆婉珍院士 朱宏任总工程师 王黎明司长 高伏副巡视员 嵇超副司长 蒋茂森处长 戴飞先生 吴幼华秘书长 闫成德理事长 蔡木易院长 姚卫蓉教授 蒋士强研究员 周建光教授   金国藩院士、陆婉珍院士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金国藩院士发言中希望加强部门间合作,共同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并建议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专项,加快建设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为中小食品企业提供服务平台 陆婉珍院士建议政府要加大资金等支持力度,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要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   会上,高伏副巡视员介绍了我国食品工业行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的情况 蔡木易院长介绍了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现状 江南大学姚卫蓉教授介绍了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 中国仪器仪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闫成德理事长表示了推动“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的决心 中国仪器仪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蒋士强研究员对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中国仪器仪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周建光教授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示范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说明。   朱宏任总工程师在总结发言中就下一步如何落实院士建议,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讲了三点意见。一是食品安全是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专门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大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二是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是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针对目前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较为薄弱的现状,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不断完善检测标准体系,加大对国产检测设备研发与应用的支持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检测人员培训,切实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三是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政府层面,要做好总体规划,注重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部门间要相互配合,统筹安排,做到工作重心下移,将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行业组织和科研院所方面,在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的同时,要在政策、标准制定上向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 企业方面,要提高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加大设备和技术投入,提高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会议的召开,预示工信部将加大食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决心将食品安全隐患控制在进入市场之前,确保百姓食用安全、放心。 参会代表合影
  • 我国将加快食药监管体制改革 加强检测能力建设
    日前,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贯彻落实上述要求,湖北省要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要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明确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到事权分离、权责明确,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要健全基层管理体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乡镇(街道)或按区域设立派出机构,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全面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要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构建&ldquo 检验依托科研,科研提升检验&rdquo 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推进省部共建合作,构建国家区域性检测中心。县级建立综合性检验检测平台。探索建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全省协调统一、有效运行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吸纳更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建设覆盖全省系统的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开展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省级轮训,试点实施竞岗轮岗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 临床实验室建设新规出台:三类医院必须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7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出6项要求,对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建设,做好标本检测相关工作,提高微生物检验水平提出详细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通知明确要求加强检验支撑,促进抗菌药物精准使用,其中在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方面,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通知强调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以及县域内1家综合实力强的县级医院,要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span /strong ;其他二级以上医院逐步达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条件。此规定一出或许未来又将掀起一股核酸检测类仪器采购的风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另外,通知还规定在开展核酸检测的基础上,扩大常见病毒感染血清学检验项目范围,提高病原学诊断的综合能力,并做好生物安全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此外,在检测维度通知还从做好标本检测相关工作和提高微生物检验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要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规范微生物标本采集和转运。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要加强标本的初筛和不合格标本的退检,保证标本质量,并通过流程改造实现标本的及时接收和处理。要提高标本尤其是血液、脑脊液等体液标本送检率,并扩大细菌培养常规药敏试验涉及药物品种范围,及时将病原鉴定及培养结果反馈临床。 br/  & nbsp & nbsp 微生物实验室要增强服务临床的意识和能力,根据临床需求,拓展检验项目,做好药敏结果判读和标本采集指导等工作。同时,积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感染性疾病多学科会诊,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鼓励有能力的实验室开展耐药菌的分子诊断工作,并积极探索快速诊断技术,提高感染性疾病诊断效率。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通知还从持续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水平、落实药事管理相关要求、强化感染防控、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科学管理、加强培训考核等方面对如何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通知原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br/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和《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持续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各医疗机构应当不断提高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现就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br/   一、持续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水平 br/   (一)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各地要落实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有关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照规定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并在2020年底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要将收治主要细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能力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培训,使其全面、深入掌握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技能。 br/   (二)提高感染性疾病医疗质量。医疗机构要以感染性疾病转归和提高医疗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感染性疾病科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作用。通过制订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开展疑难感染性疾病会诊等,推进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提升。要重视做好使用新上市抗菌药物、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及出现抗菌药物多重耐药的病例的会诊工作。 br/   二、落实药事管理相关要求 br/   (三)优化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医疗机构要结合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优化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订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时,除按规定保证品种规格数以外,遴选同类药物时应当选用安全、有效、经济和循证证据充分的品种。 br/   (四)提高药学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学学科建设,提高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参与度和参与水平。充分发挥其在感染性疾病多学科会诊、制订感染性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中的积极作用。要将抗菌药物作为医嘱审核和处方点评重点,及时完善诊疗方案。 br/   (五)加强重点环节管理。要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碳青霉烯类、替加环素等重点抗菌药物专档管理,将其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水平。重点关注预防性使用、联合使用和静脉输注、鞘内注射、关节注射抗菌药物的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抗菌药物的治疗药物浓度监测,指导临床精准用药。 br/   三、强化感染防控 br/   (六)提高感控管理能力。各地要将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统筹部署推进,持续加大对感染防控工作的投入力度。医疗机构应当强化感控部门能力建设,突出业务管理兼专业技术服务的功能定位,感控人员应当掌握感染性疾病相关知识。要落实感控全员培训要求,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等相关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br/   (七)发挥感控在抗菌药物管理中的作用。医疗机构感控部门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以及感染性疾病多学科会诊等工作。推进落实标准预防各项要求,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等相关规范标准。要加强对长期卧床患者的护理以及重点耐药菌感染患者的感控管理,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减少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br/   四、加强检验支撑,促进抗菌药物精准使用 br/   (八)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建设。各地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建设。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以及县域内1家综合实力强的县级医院,要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其他二级以上医院逐步达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条件。在开展核酸检测的基础上,扩大常见病毒感染血清学检验项目范围,提高病原学诊断的综合能力,并做好生物安全管理。 br/   (九)做好标本检测相关工作。要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规范微生物标本采集和转运。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要加强标本的初筛和不合格标本的退检,保证标本质量,并通过流程改造实现标本的及时接收和处理。要提高标本尤其是血液、脑脊液等体液标本送检率,并扩大细菌培养常规药敏试验涉及药物品种范围,及时将病原鉴定及培养结果反馈临床。 br/   (十)提高微生物检验水平。微生物实验室要增强服务临床的意识和能力,根据临床需求,拓展检验项目,做好药敏结果判读和标本采集指导等工作。同时,积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感染性疾病多学科会诊,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鼓励有能力的实验室开展耐药菌的分子诊断工作,并积极探索快速诊断技术,提高感染性疾病诊断效率。 br/   五、依托信息化建设,助力抗菌药物科学管理 br/   (十一)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已经建立信息系统的医疗机构要将抗菌药物管理相关要求嵌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处方权限授予、处方开具、处方审核、预防用药、标本送检等重点环节的智能管理。探索感染性疾病临床路径、诊疗规范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的信息化转化,进一步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细菌真菌药敏试验结果报告并提升耐药监测数据质量。 br/   (十二)提高监测分析水平。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入省级或国家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和真菌病监测网,按规定报送相关数据。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开展药物使用基本情况和细菌真菌耐药情况的调查分析,为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br/   六、加强培训考核,全面推进抗菌药物管理 br/   (十三)强化处方权的培训考核。二级以上医院要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未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医院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相应处方权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授予和管理,督促工作落实。 br/   (十四)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重视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发挥医联体、对口支援的带动帮扶作用,指导基层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加强药事、院感等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建设,依托专业组织开展培训、指导和检查等工作。要做好抗菌药物相关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结果分析和通报,改进抗菌药物应用与管理评价标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text-indent: 2em " strong 2020年7月20日 /strong /p
  • 285万!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采购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对[350500]ZSZBGS[GK]2021005-1、2021年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二)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1年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二)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2-1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0]ZSZBGS[GK]2021005-1 项目名称:2021年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5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1-1A02100405-射线式分析仪器波长型XRF(X荧光)1(台)是详见附件18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2-1A02100407-质谱仪GC-MS-MS(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1(台)是详见附件10000002-2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流量计2(个)是详见附件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招标文件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要求。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招标文件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未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打印件(或截图)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1-21 09:12至2022-02-05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2-14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四楼开标一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泉州新华南路91号 联系方式:0595-22370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13850124419、17750291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黄庆杰 电   话:13850124419、1775029195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覆盖更多医院
    p   7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扩大开放稳外贸稳外资,决定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推出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新举措,助力保就业保民生 为保障统筹防疫和发展,安排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p p   会议指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是关键性手段。要调动各方力量, strong 加快检测时间短、灵敏度高、操作简便的产品研发上市 /strong ,加紧培训检测人员,合理布局和增加机动检测力量,在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范前提下, strong 确保秋冬季前实现全国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各级疾控机构及县域内1家县级医院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strong 。各有关方面要及时加强资金等相关保障。 /p p   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中也特别指出要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和移动实验室。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加强药品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strong 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strong ,推进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改造,推动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加大疫苗、药物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 /p p   目前,各地正在加快提升医院检测能力。据北京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近日表示,北京三级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应配备核酸快检设备、具备1小时以内的快检能力;所有二、三级医院须在8月底以前具备核酸检测条件和能力。 /p
  • 工信部2013加强食安检测能力建设 建立一批示范中心
    2013年4月25日,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25号)要求,按照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强化食品工业以“安全为先”保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4月2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和改善食品工业行业管理   (一)组织实施发展规划。继续做好《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粮食加工业、马铃薯加工业、肉类工业、制糖工业以及葡萄酒行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细化规划的年度工作,跟踪了解规划实施进展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二)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继续严格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我国大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浓缩果蔬汁(浆)和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促进加工能力与原料保障协调发展 继续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酒精、味精和柠檬酸行业淘汰落后目标任务。   (三)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清理和整合现行食品行业标准 加快制(修)订食品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等行业标准,进一步提升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参与国际标准追踪研究,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继续推动食品工业成为资源优势明显的中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柱产业,促进食品工业集群集聚发展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加强研发和创新投入,实行产品差异化,避免恶性低价竞争。   (五)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强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安排技术改造资金,支持食品企业质量与安全检验检测仪器及环境监测技术改造、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和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 支持中西部地区清真食品、砖茶等特色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 支持米面制品、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等食品货架期延长技术、工艺流程标准化等技术应用和升级改造 组织开展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工作。   (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一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指导一批食品企业提升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培训一批中小食品企业的质量检测队伍 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生产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在白酒、乳制品、食用油等行业采取调整生产工艺设备,推动实施以钢代塑、更换产品包装材料等措施,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对乳制品行业发展的指导帮扶,组织实施提高国产乳品质量、提振国内消费信心行动计划(“双提”行动),全面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督促企业强化管理。督促企业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责任人,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严格落实原料与产品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及企业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 保持食品安全能力建设资金投入,加强法制和专业技能培训,落实质量安全保障条件。   二、全面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继续加强对行业组织和食品企业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等食品行业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 有序推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二)完善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评价工作规则,规范诚信体系评价工作,加强对委托评价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告一批严重失信食品企业名单 支持地方和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诚信信息互联互通。   (三)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继续组织编写冷冻食品、白酒等食品重点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手册。加强对诚信管理体系标准的宣贯和评价人员培训,组织完成对12000人次/年的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对22家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机构的评价人员年度专业培训。   (四)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诚信建设交流,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可行经验,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影响和示范引导的氛围。   三、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深化综合治理工作。继续配合开展乳制品、酒类、肉类、调味品、食品包装材料等综合治理 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食品标签标识规定,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严禁标签不合格产品出厂、上市 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食品可能受到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污染问题 配合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二)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 配合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 配合做好打击“地沟油”、“私屠滥宰”违法犯罪等工作。   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食品行业继续深入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牢固树立“企业诚实守信,产品质量第一,生产者对消费者负责”的行业新风 组织搞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 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继续配合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禁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二)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行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参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制定、宣传教育以及在行业贯彻落实等方面的作用,指导帮助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为先”的发展理念,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管理创新,全面提升行业诚信自律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产业“安全为先”,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的理念,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始终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食品行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扎实抓好落实,努力完成全年保安全、促发展的各项任务。   (二)精心组织贯彻实施。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评价工作,逐级健全督查考核制度 要认真自查工作进度,做好工作总结,年度总结在2014年1月20日前报送我部(消费品工业司)。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我部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 国务院印发国民营养计划 科研能力建设及监测需求明显
    p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计划》),从我国国情出发,立足我国人群营养健康现状和需求,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内国民营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策略和重大行动。 /p p   《计划》部署了七项实施策略保障工作目标实现。一是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推动营养立法和政策研究,提高标准制定和修订能力。二是加强营养能力建设,包括提升营养科研能力和注重营养人才培养。三是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四是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加快营养化转型。五是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充分发挥我国传统食养在现代营养学中的作用,引导养成符合我国不同地区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六是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开展信息惠民服务。七是普及营养健康知识,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 /p p   具体来说,在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方面,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基于我国人群资料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改变依赖国外人群研究结果的现状,优先研究铁、碘等重要营养素需要量。研究完善食物、人群营养监测与评估的技术与方法。研究制定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开展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社会发展的经济学研究。 span style=" COLOR: #ff0000" 加强国家级营养与健康科研机构建设,以国家级和省级营养专业机构为基础,建立3—5个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和20—30个省部级营养专项重点实验室。 /span /p p   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方面: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定期开展具有全国代表性的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针对区域特点,根据需要逐步扩大监测地区和监测人群; span style=" COLOR: #ff0000" 加强食物成分监测工作。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定期开展监测,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 /span 持续更新、完善国家食物成分数据库。建立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质量控制;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抢救历史调查资料,及时收集、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数据库。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受益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逐步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建立中国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研究制定人群碘营养状况科学评价技术与指标。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实施精准补碘。 /p p   此外,《计划》中还指出要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进一步完善我国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名单;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及时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标准。提高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等。 /p p /p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