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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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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税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10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则不再征收排污费。  据悉,为促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在研究、吸收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意见稿,环保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意见稿规定,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具体税目按照税目税额表的规定执行。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征收范围,按每一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重金属污染物为5项)。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保税的应税污染物种类数。  意见稿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规定的税额标准上适当上浮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额,并报国务院备案。  意见稿特别强调了环保税的两类优惠范围。根据意见稿,对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免征环保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保税。  意见稿指出,环保税将采用“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和非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将被分类管理;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有申报数据明显不实、逃避纳税等行为的,可提请环保部门审核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部门和税务机关建立相关信息共享机制。

  • 我国将加快环境保护税立法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人员到北京海淀区进行环境保护税相关工作调研,听取了北京市地税局、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委关于环境保护费改税情况的汇报,并就推动环境保护税改革和相关征管工作进行了探讨,为下一步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动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在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方面的重要作用。  污染治理、节能减排,是一项综合的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多种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税收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调节功能和引导作用。那么,我国当前税收政策在环保领域的作用发挥得如何?未来又该如何强化呢?  层层加码对污染者课重税  北京的张师傅最近幸运地摇到了小客车购车指标,已经等了一年多的他本想买辆大排量的汽车,但去汽车专卖店了解完车船税政策后,他放弃了最初的念头,选择了一辆1.6升排量的普通轿车。  “买了大排量汽车,多耗油不说,以后每年还要多交2000多元的车船税,不划算。”张师傅说,像北京市区的道路,平时上下班很拥挤,大排量车发挥不了作用,还是小排量车好,经济又环保。  为鼓励使用小排量汽车,减少废气排放,我国先后在2009年、2010年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  2012年实施的车船税法,又对占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确定了按排气量大小分7档税额征收车船税,最大排量乘用车的税额是最小排量的9倍。同时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把不同排量的汽车间车船税差距拉得如此之大,反映出国家通过税收政策引导人们购买小排量、低能耗车辆的努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白景明表示,消费税的改革方向是逐步向高档消费品和资源消耗大的产品征收,资源税将逐步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推动这两项税制改革,将有利于调节资源消耗,促进节能减排各项目标的实现。  “对某种产品征收消费税,必然会降低这种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迫使相关产业作出积极调整。”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通过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征收消费税,就会抬高相关产品价格,从而限制相关产业的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就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三处处长梁伟介绍说,为了节约资源,减少大气污染,我国在2011年9月修改了《资源税暂行条例》,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今后,税务部门将加大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改革力度,实现税收与资源价格升降挂钩。  湖北省保康县磷矿资源十分丰富,作为湖北省资源税改革试点单位,保康县地税局在2013年全国磷矿石行情低迷、全县磷矿石销售总量下降的情况下,累计征收磷矿资源税5735万元。2014年磷矿石行情升温后,1至3月已征收资源税1715万元,同比增长37.36%。局长刘文玉表示,磷矿资源税由从量定额征收到从价定率征收,使贫矿富矿间的税收负担趋于公平,使更多中低品位磷矿石得到开采和利用,实现了经济与税收的可持续增长。  让治污者享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真金白银,对企业进行环保改造是最好的支持。”谈起国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方面的税收优惠,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夏社骏深有感触地说,今年企业投入到污水处理和烟气排放设备改造方面的资金将超过6000万元,但因为享受了资源综合利用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2年至2013年减免增值税720多万元,大大减轻了经营压力。  同样,在2013年,山东沂州水泥集团总公司享受到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1873.76万元,公司立即决定用退税并追加部分资金上马了生料辊压机节能、回转窑烟气脱硝、除尘系统改造等节能减排工程,使粉尘、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大大降低。  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增值税处副处长吴晓强介绍说,目前,国家对企业销售自产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等,予以免征增值税或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大型水电企业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对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地处浙江省宁波市的国电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自2013年11月投产,4个月累计发电12043.34万千瓦时,相当于少燃烧14801.27吨标准煤。公司财务负责人崔宇琦表示,国税部门已按规定给公司办理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4261.03万元。  与此同时,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从事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国税局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得很到位,去年企业获得减免税近500万元,其中减免企业所得税109万元,为公司后续改造升级提供了资金支持。”从事除硫除尘控烟雾排放的湖南博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明清说。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2012年5年间,全国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约100亿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购置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约70亿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优惠约50亿元。  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加快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尽快开征符合我国国情的环保税,对推动‘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介绍说,环境保护税是主要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环境污染征收的税种,目前欧美发达国家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税征收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美国多年来坚持环保税收政策,虽然汽车数量不断增加,但目前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却比上世纪70年代减少了80%,空气质量得到很大改善。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动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工作。“十二五”规划提出,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做好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记者了解到,目前税务部门正在为环境保护税立法做积极准备。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财税、环保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201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向国务院报送了环境保护税立法的请示,国务院法制办根据征求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下一步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送审稿再次征求意见,修改后提请国务院审议,审议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靳东升表示,环境保护税的立法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受能力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可以根据不同的领域分类试点推进,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过程中的应有作用。

  • 环保税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环境保护税法全国人大正式通过,税目税额都定了!2018年1月1日实施。 环境保护税法全文5章、28条,分别为总则、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附则。 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法案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 环保税法实施 绿色发展提速

    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实施好这部税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征环保税,是不是为了地方筹集财政收入?相关准备工作进展如何?哪些企业需要缴纳环保税?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b]为啥收?构建绿色税制体系,让高污染企业加速绿色转型[/b]“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开征环保税意义重大。”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开征环保税有利于构建绿色税制体系,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生化,倒逼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开征环保税,将进一步强化税收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落实排污者责任。”王建凡说。环保税,是“费改税”的一大成果,它的“前身”是排污费制度。原来的排污费收入,是实行中央与地方1∶9分成;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国务院决定环保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很多人关心,开征环保税,是不是就为了增加地方收入?“从近几年来看,全国排污费收入大约在200亿元左右,‘费改税’后基本上平移过渡,收入上不会有太大变化。200多亿元的收入规模,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很小。因此,环保税的生态保护意义远大于收入意义。”王建凡表示。“实际上,环境保护税法已经明确,开征环保税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设立这个新税种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要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让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加速绿色转型,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b]怎么征?国家定底线、地方可上浮,北京市高限征收“双顶格”[/b]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环保税法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11200元。各省(区、市)可依照税法授权,来确定环保税适用税额。“环保税的征收,主要是建立两个机制:一是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二是动态税额调整机制,由国家定底线,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表示。以大气污染物为例,排放等量但具有较高危害性的“甲醛”所要缴纳的环保税是普通“烟尘”的24倍。这种政策处理,有利于引导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特别是减少高危污染物的排放。目前,除西藏自治区正在走法定程序外,各省均已出台了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总的看,各地出台的税额统筹考虑了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有利于发挥税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控作用。其中,黑龙江、辽宁、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份,税额“就低不就高”,按税法给出的低限征收;山西、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2个省份,税额处于中间水平;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河南等6个省份,税额处于较高水平。特别是北京市堪称“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大气、水污染物税额都是按高限确定的,相当于“双顶格”!环境保护税法还规定,下列5项情形可以免税:一是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但规模化养殖未列入免税范围;二是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三是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城乡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免税;四是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五是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b]如何缴?按季申报缴纳,4月1日至15日是首个征期[/b]环境保护费改税后,缴纳方式由环保部门核定缴纳,改为纳税人自主申报缴纳。依照环保税法的规定,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2018年4月1日至15日是环保税首个征期。环境保护税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算缴纳,与其他税种的“查账征收”方式截然不同,专业技术要求高、计算过程比较复杂,必须依靠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力量协助税收征管。“财税和环保部门已经制定了多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税法平稳顺利实施。”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夏祖义表示,环保部发布公告,明确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造纸、钢铁等17个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以及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采矿业、制造业等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同时,环保部门将与税务部门开展联合辅导和重点辅导,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目前,各地环保部门已完成全部历史涉税数据向地税部门移交工作。各级地税机关已据此初步识别和确认环保税纳税人33万户,并初步建立了环保税税源数据库。“距首个申报期还有将近3个月,但各项征管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蔡自力介绍,税务机关遵循“实用、管用、好用”的设计原则,优化纳税申报表设计,大幅度减轻了纳税人填报量。同时,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系统提升网上办税服务水平,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在环境保护税开征初期,将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增设申报专窗,建立纳税服务热线和环保服务热线协作机制,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咨询服务,确保我国第一部绿色税法顺利实施,税制平稳转换。以上内容来源于[color=#666666]人民网-人民日报 [/color]

  • 环保税法的实施能迎来监测设备市场的新机遇吗?

    本月29日,《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据了解,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对《草案》的说明中称,本次立法是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将现行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转移。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征收排污费173亿元,缴费户数28万户。  《草案》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为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由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草案》中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标准基础上,上浮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现行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行政干预较多、强制性和规范性较为缺乏等问题,有利于促进形成治污减排的内在约束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另外,《草案》明确提出,鼓励企业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税法的到来将使环保成为真正的刚需。经济手段替代行政手段,标志着我国环保监管与国际接轨,通过经济激励促使地方政府严格执法。环保税法提升了排污企业的违法成本,迫使其保证排污达标。另外,企业通过形成规模化经营,降低环保成本,也间接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  另外,目前我国大力推进PPP项目建设,也使得环保治理步入加速期。截至6月底,全国PPP 的入库项目达9285 个,对应总投资额10.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30.7%,项目落地率从年初的20%增长到近24%。其中,环保及公用事业类项目数量占全部项目的34.4%,对应总投资额达到1.81 万亿元,占全部投资额的17.05%。在PPP项目的快速推动下,环保上市公司订单将显著提升。截至8月初,今年已新签PPP 订单53 个,总金额为583.9亿元,PPP订单数量大幅增长将给公司带来业绩支撑。 环境监测类设备作为税法执行的基础,会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吗?

  • 开征环保税有哪些好处?

    【环保税2018年开征】走过6年立法之路、历经两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通过的环境保护税法,将从税收杠杆入手,令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分析认为,环保税开征后税收收入将大幅提高,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环境监测、水务及固废板块将率先受益。 “费”改“税” 实现税负平移 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法案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煤矸石污染物税额为每吨5元;危险废物税额为每吨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如果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将对企业每月征收350元;若噪声超标4—6分贝,则每月征收700元;若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则每月征收11200元。 此前草案审议过程中,部分不同意见聚焦在法律名称上,认为仅对排污行为征税,与“环境保护税”这一名称尚有距离。对此,专家指出,使用环境保护税法的名称符合税制改革的方向,为未来扩大征税范围和整体税制改革留出空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开征步骤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但今后可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进行调整和细化,不排除未来把二氧化碳排放和光污染征税植入环境保护税,充分体现其‘绿色税制’功能。”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现行的财政体制,排污费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以后拟将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 此次通过的环境保护税法,将从税收杠杆入手,令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通过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倒逼企业减排。 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我国自1979年确立排污费制度,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500多万户。其中,2015年征收额为173亿元。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估计,环保税开征后,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因为已征收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为避免重复征税,环保税法明确对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还增加了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的政策。 此外,为防止排污企业认为交税后就可肆意排放,环保税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在“史上最严环保法”之下,刘剑文建议,环保税的税率设置应在现行排污收费基础上适当提高,以促进重污染企业转型,税率应该实行差别化,让环保税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明确写入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刘剑文表示,“在两部门协同合作的征管模式下,关键要明确各部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纳税人、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各项权利、义务,以便出现纳税争议时有依据解决。”  目前,我国对排污费明确专款专用,绝大部分给地方用于污染治理。未来环境保护税法如何更好发挥作用,也备受关注。 “治理环境不能靠某一部法来解决,而要靠多法综合发力。”刘剑文说,实现绿色发展,需要综合运用环保法、环境保护税法、预算法等多部法律,从多方面引导全社会转变发展理念。 大家说说看从排污收费到开征环保税,能带来哪些好处?

  • 2018年1月1日起,要征收环保税啦!戳开查询各省环保税额盘点

    2018年1月1日起,要征收环保税啦!戳开查询各省环保税额盘点

    [color=#ff6600][b]《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b][/color][hr/]《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也是中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从2018年1月1日起,中国最早制定并实施长达39年的三大环保政策之一“排污收费制度”正式废止,“环境保护税”将正式取代现行排污费。此次由“费”改“税”,目的不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税收是外衣,环保是内核,真正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少排污染物,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实现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环保税的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是指[b][color=#000066]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酿造、造纸、发酵、制糖、植物油加工)、纺织、制革[/color][/b]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及其他排污行业的重点监控企业。这意味着,一旦环保税征收,上述行业将受到更显著的影响。这将有利于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发展,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对当前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将产生促进作用。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征税对象分为[b][u][color=#ff6600]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color][/u][/b]等4类。而根据环保税法所附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b][u][color=#ff6600]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每月350元至11200元。[/color][/u][/b][img=,690,84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071239_01_3254867_3.jpg!w690x841.jpg[/img][b]环保税法针对不同的污染源、不同的省份相应地设置了不同的收费标准。[/b]据悉,环保税开征后,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原排污费标准“平移”为环保税税额的占据主流,部分省份则提高了标准。如福建、浙江方案等大致平移了原排污费标准,广东、贵州等综合考虑省内环境承载能力(拟)提高税额标准。[hr/]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hr/]优惠政策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align=center][img=,690,138]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071241_01_3254867_3.jpg!w690x138.jpg[/img][/align]

  • 排污费改税对环境监测行业的影响

    前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论及税制改革和税收管理时提出,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动向: 2014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9日在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和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正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积极起草当中。”趋势:税务部门主导排污税的征收和管理,环保部门取消排污证年审,企业经营成本增加(税收成本增加)等。影响:1、“排污费改税”意味着排污征收主体将由环保部门转向税务部门,毫无疑问,征收力度和范围都会加强。2、以前是环保专款专用,现在由财政统一支配,地方政府能否保证环保这块的支出很难说。3、减少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的联系,削弱环保部门的威慑力。放弃现有的排污收费体系,对环保部门现有相关资源也将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4、取消排污证年审,能否保证企业自觉进行排污申报?监测市场是不是也将流失部分业务?

  • 环保税开征已经进入倒计时

    环保税开征进入倒计时 实施条例将上报国务院 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与此同时,在税收征管方面,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将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 环境监测仪器公司前景看好

    [b][/b][color=#333333] 国务院法制办[/color][color=#333333]10[/color][color=#333333]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color][color=#333333]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环保税法渐行渐近。此前由于对污染因子的监测、核定缺乏精准的技术措施,征收排污费仅作为过渡性手段。未来环保税法的实施,需以精确的环境监测为前提,带来广阔市场机遇。在目前火爆的[/color][color=#333333]A[/color][color=#333333]股市场上,聚光科技、启源装备、江苏天瑞、汉威电子、雪迪龙、南华仪器、先河环保等环境监测概念股将迎来机遇会有不俗的表现。而踌躇满志的湖南力合、武汉天虹和广州怡文等也许将冲击IPO成功。[/color][color=#333333] [/color][b][/b]

  • 江省生态环境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施工扬尘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组织制定了《浙江省施工扬尘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现予发布。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浙江省施工扬尘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hr/][b]相关附件:[/b][url=http://sthj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1&filename=2306011534522668839.pdf]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施工扬尘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的公告.pdf[/url]

  • 【转帖】江苏首个环境保护审判庭在无锡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08:05 法制日报   江苏首个环境保护审判庭在无锡成立   首次明确环保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范围:  各级检察机关、各级环保行政职能部门、环境保护社团组织以及居民社区物业管理部门。  首次明确环保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  凡是无锡市中院辖区内环保自然生态规划区域发生影响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居民居住社区范围内影响生活环境质量的公益诉讼,沿太湖水域、长江水域、古运河水域环境规划带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以及重点风景旅游区环境保护规划带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都将纳入无锡市中院环保审判庭受理范围。  编者按   目前,我国尚无环保公益诉讼的明确立法。谁有资格作为环保公益诉讼原告?到底哪些案件属于环保公益诉讼受理范围?法律学界至今说法不一,司法实践中做法各异。  然而,生态与环境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由于目前环境案件高发,加上环境污染损害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造成的损害也是多方面多角度的。仅靠惯用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已远远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因此,迫切需要司法介入,由此引发人们对建立健全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关注和期望。  而建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一个关键点就是诉讼主体的确立,包括起诉资格、被诉范围以及诉讼方式的扩大等。无锡中院设立环保法庭,并明确环保公益诉讼主体范围以及明确环保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做法,无疑是对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积极有益的探索。  本报无锡5月6日电 记者丁国锋江苏省首个环境保护专门审判庭今天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无锡市中院院长褚红军同时透露,该专门法庭将支持太湖领域的环保公益诉讼,并首次明确各级检察机关、各级环保行政职能部门、环境保护社团组织以及居民社区物业管理部门,享有环保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据介绍,今后,凡是无锡市中院辖区内环保自然生态规划区域发生影响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居民居住社区范围内影响生活环境质量的公益诉讼,沿太湖水域、长江水域、古运河水域环境规划带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以及重点风景旅游区环境保护规划带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都将纳入无锡市中院环保审判庭环保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  褚红军解释说,一些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处于社会底层,缺乏申张利益的能力,而现在环保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得到明确,就意味着污染行为发生前、正在进行中或已经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相关组织、普通公民都能够通过诉讼,及时通过司法救济途径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他表示,尽管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明确公益诉讼的相关问题,但实施环保公益诉讼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必然趋势和发展目标,它也会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极大威慑和制约。

  • 环保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环保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修法实施前,由环保部门验收水固声污防设施)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规 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暂行办法》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将另行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网址为http: //47.94.79.251。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kjs.mep.gov. cn/hjbhbz/bzwb/oth

  • 【讨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究竟谁应该放在首位?

    如果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可能要影响经济发展的速度。如果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可能会造就新一代东亚病夫。目前疑似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了,所以环境污染事件层出不穷。我们应该怎么办?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吗?

  • 【原创大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中的探讨

    [align=center][b][font=宋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中的探讨[/font][/b][/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b][font=宋体]摘要:[/font][/b][font=宋体]近年来,[/font][font=宋体]我国经济[/font][font=宋体]的迅速[/font][font=宋体]发展,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很多项目在运行期间都存在不重视环境保护的问题,[/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因此在项目竣工之后,要对其进行环境保护的验收。[/color][/font][font=宋体]本文将对项目竣工环境[/font][font=宋体]保护[/font][font=宋体]验收废水监测进行深入的探讨,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够[/font][font=宋体]引起各个[/font][font=宋体]项目的[/font][font=宋体]负责人高度重视[/font][font=宋体]环境保护[/font][font=宋体]工作[/font][font=宋体],对[/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项目中废水进行[/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及时有效的处理,使其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之后再进行排放[/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希望在企业和环境保护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使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能够越来越好。[/color][/font][b][font=宋体]关键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font][font=宋体]引言:[/font][/b][font=宋体]目前,全球的环境问题都十分的严峻,我国自然也不例外。眼下,国家和企业以及国民都高度关注环境保护问题。但是仍旧存在一些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还是不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废水的排放上,达不到相关的国家排放标准。现阶段,我国的水污染已经十分严重,而导致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运行过程中,排出的废水达不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因此,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加强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工作,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施工人员主动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减少废水的排放量,从而减轻我国的水资源污染问题。[/font][font=宋体]一、[/font][b][font=宋体]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概述[/font][/b][/font][/align][font=宋体]对于水污染十分严重的今天,各个企业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废水的排放的问题。在水污染的治理上,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可以说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项目竣工后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主要包括现场勘查方案制定[/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布点采样[/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实验分析[/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数据处理[/font][/font][font=宋体]以及[/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报告整理等。现如今,在验收废水监测中,实验分析以及数据处理[/font][/font][font=宋体]和[/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报告整理这三方面已经[/font][/font][font=宋体]有[/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了成熟的方法和理论。但是在现场勘测[/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方案制定以及布点采样这三方面[/font][/font][font=宋体]还存在一定的不足[/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font][/font][font=宋体]而[/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现场勘测[/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方案制定以及布点采样[/font][/font][font=宋体]这三项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了后续工作的结果。因此,相关部门在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工作时,[/font][font=宋体]要[/font][font=宋体]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提高现场勘测、方案制定和布点采样工作的治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各个环节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更好的保护环境。[/font][b][font=宋体]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font][/b][font=宋体]当下,我国的水污染问题已经是众多污染问题中较为严重的,必须要加大对废水管理和治理的力度,才能够有效的缓解我国水污染的问题。现阶段,由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导致废水监测管理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也严重的影响了废水监测管理工作的开展。目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问题。[/font][font=宋体](一)在环境保护中验收废水的监测应用不够广泛[/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到目前为止,在我国所发布的诸多关于环境保护[/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规定中,并没有对废水监测成果的应用进行详细[/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明确的规定。而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工作[/font][/font][font=宋体]的实施[/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过程中,相关部门在验收废水监测管理时也没有应用验收废水的数据[/font][/font][font=宋体]开展工作[/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这[/font][/font][font=宋体]也为企业[/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偷排污水[/font][/font][font=宋体]增加了机会[/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因此导致监测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font][/font][font=宋体](二)缺乏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的重视程度[/font][font=宋体] [font=宋体]对所有的施工项目来讲,非工业型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是相对简单的,即便如此,在环境保护过程中从生态保护、环境保护、低碳经济的角度出发还是要引起高度重视的。而工业型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是比较复杂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对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工作要时保持高度的重视。对工业型项目建设来讲,环境验收监测并不是只要求废水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还需要对生态环境展开进一步的调查,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来了解相关生态方面的信息。[/font][/font][font=宋体](三)[/font][font=宋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的资料档案不完整[/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环境保护资料档案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应用和落实的制度以及环境保护相关资料档案的完整,通过档案资料[/font][/font][font=宋体]使[/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其与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保持连续性。但是在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于环境保护资料档案并没有进行归档[/font][/font][font=宋体]整理[/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而在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时临时准备,这样提供的环境保护资料档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环境保护验收的结果。还有一部分[/font][/font][font=宋体]企业[/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在资料管理过程中[/font][/font][font=宋体]会[/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对环境评价进行保存,但是却没有环境保护设施的资料。导致出现这样问题的原因是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缺乏环保意识,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font][/font][font=宋体]的态度就[/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只是为了通过检验,并没有真正的落实环境保护制度。[/font][/font][font=宋体](四)[/font][font=宋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人员专业性不足[/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环境监测对于环境保护[/font][/font][font=宋体]来讲,可谓是至关重要。[/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它[/font][/font][font=宋体]不仅[/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可以为环境保护指明方向,同时还[/font][/font][font=宋体]可以[/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为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因此环境[/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是一个专业性较高的工作,对于项目来讲,在进行环境[/font][/font][font=宋体]监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时要全面的把握好整个项目的生产工况,工艺流程以及运行状态等。只有这样才能够为环境[/font][/font][font=宋体]监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时[/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废水排放的规律和排放量进行准确的掌握。因此[/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在对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时,要提前进行现场的勘察,掌握施工过程中废水处理的设计并分析相应的环境评价报告,将所获取的信息进行反复的核实,若发现现场与环境评价报告中存在很大的不同,[/font][/font][font=宋体]应[/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及时[/font][/font][font=宋体]联系[/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环境保护部门,将问题进行上报,为变更手续进行有效的补充。[/font][/font][font=宋体]三、[/font][b][font=宋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中问题的解决措施[/font][/b][font=宋体](一)[/font][font=宋体]提高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在提高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上,要从企业的管理者[/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的工作人员以及施工人员三个角度出发[/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才能够[/font][/font][font=宋体]做到[/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全面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font][/font][font=宋体]首先,提高项目管理者的环保意识。有效地提高管理者环境保护意识是废水监测管理实施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有让企业的管理者充分的认识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使其能够正确理解环境效益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才能够让企业的管理者站在环保的角度上对企业进行科学的管理。只有管理者深刻的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才能在企业环保上投放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其次,提高废水监测人员的专业性和综合素养。通过更专业的人员来对废水进行监测才能够保证监测的效果是准确的。此外,综合素养较高的监测人员在进行工作时,会严格地执行相应的标准、遵守规范,综合素养高的工作人员也会具有很强的职业道德,会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废水监测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实时记录。最后,提高项目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人员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结束一直都在工作,因此他们对于废水的有效处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只有使施工人员具备较强的环保意识,才能够使施工人员在施工时主动地按照相应的环保规定来进行施工,主动的使用废水处理的设备和监测设备,这样才能够从源头对废水的排放进行控制。[/font][font=宋体](二)[/font][font=宋体]废水监测验收时对处理措施进行分期监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首先,废水监测时注重可操作性,及时采集相关样本。废水水样的采集是比较容易的,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设备,还能够保证水样采集的真实。其次,废水处理设施要具有普遍性。根据项目的特性来对水处理实施的方法进行合理的选择,更好的保障排放的废水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最后,对废水监测进行分期[/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在进行项目施工时,要根据实施的细节和技术规定来对竣工的项目进行废水的[/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和验收,主要分为三次。第一次[/font][/font][font=宋体],收到[/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市[/font][/font][font=宋体]级[/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相关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保[/font][/font][font=宋体]核准[/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报告时进行采样检测,第二次[/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在受理委托检测之后进行。第三次[/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验收废水检测结果之后,正式检测报告出来之前进行。[/font][/font][font=宋体](三)[/font][font=宋体]提高环境保护废水监测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废水监测机构要与环保验收的要求进行有效的结合,对验收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的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首先,[/font][/font][font=宋体]必须做到[/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严格遵守废水验收监测制度,在递交的资料上进行签字和盖章,并标明日期。其次,在废水[/font][/font][font=宋体]检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过程中,[/font][/font][font=宋体]以[/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环境评价报告[/font][/font][font=宋体]作为依据[/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判断是否具备验收的条件。最后,[/font][/font][font=宋体]监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报告制度[/font][/font][font=宋体]要[/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严格执行,保障项目废水检测的质量[/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四)[/font][font=宋体]强化项目竣工的验收和监督管理[/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通常情况下,在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时,各个环保部门都是按照[/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分级审批,属地监督[/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管理原则开展工作。这样在进行辖区的监督和管理时,一旦发现有些企业[/font][/font][font=宋体]未[/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废水处理和排放[/font][/font][font=宋体]的,或者是[/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故意减少环保方面投资[/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font][/font][font=宋体]一经查实[/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相关部门[/font][/font][font=宋体]必须依据[/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相关制度进行[/font][/font][font=宋体]严肃[/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处理。[/font][/font][font=宋体]在工作中期间,环保部门要时刻谨记自身担负的责任和使命,[/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明确验收废水监测的程序,[/font][/font][font=宋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对于新建的项目[/font][/font][font=宋体]更是要进[/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行严格的废水排放[/font][/font][font=宋体]检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从项目施工的前期开始加强对其环境保护的管理,为后续的[/font][/font][font=宋体]环境保护工作[/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奠定基础。[/font][/font][font=宋体](五)[/font][font=宋体]加强废水验收检查机构的管理[/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为了更好地提高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的质量,作为验收废水[/font][/font][font=宋体]检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机构[/font][/font][font=宋体]的工作人员必须[/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确保[/font][/font][font=宋体]在岗人员都是[/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持证上岗,[/font][/font][font=宋体]具有良好的业务[/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水平,[/font][/font][font=宋体]更好[/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保证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工作[/font][/font][font=宋体]准确性[/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此外,[/font][/font][font=宋体]还[/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要建立考核机制,不定期对监测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样检查。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就要依据规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者可以降职或者取消工作资格。[/font][/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最后,要积极鼓励监测人员主动提高业务水平。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通过定期培训或者外出学习来不断提高现有在岗人员的专业性和职业素养。[/color][/font][b][font=宋体]结束语:[/font][/b][font=宋体]综上所述,在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生态文明的今天,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应越发的重视自身从事的工作内容和承担起所担负的责任。对于环境保护来讲,验收废水监测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所发挥的作用也是无可替代的。在验收废水监测中,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职业素养,充分的掌握分析、实验、采样以及评价等多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对所检测的水样做出正确、准确的检测结论,来提高项目竣工后废水的治理效果。此外,只有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积极配合环保工作,与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font][b][font=宋体]参考文献:[/font][/b][font=宋体][1]林良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相关问题及解决策略[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7,35(05):127-128.[/font][font=宋体][2]王标.探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中的若干问题[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11):122.[/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3[/font][font=宋体]]王秋莲. 浅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的环境管理检查[A].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第三章)[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4:4.[/font]

  • 一图读懂环保税

    一图读懂环保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041428_01_1634717_3.pn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041428_02_1634717_3.png[/img]

  • 【转帖】什么是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其内容主要有:  (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废液、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 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 的保护。  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 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我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 【原创】新年新气象,环境保护再学习(环境保护的定义)

    环境保护(简称环保)是由于工业发展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过于严重,首先引起工业化国家的重视而产生的,利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舆论宣传而使全社会重视和处理污染问题。  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出版了一本名为《寂静的春天》的书,书中阐释了农药杀虫剂DDT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作用,由于该书的警示,美国政府开始对剧毒杀虫剂问题进行调查,并于1970年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各州也相继通过禁止生产和使用剧毒杀虫剂的法律。由于此事,该书被认为是20世纪环境生态学的标志性起点。  1972年6月5日至16日由联合国发起,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1],提出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是环境保护事业正式引起世界各国政府重视的开端。中国政府也参加了这个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也是从1972年开始起步,北京市成立了官厅水库保护办公室,河北省成立了三废处理办公室共同研究处理位于官厅水库畔属于河北省的沙城农药厂污染官厅水库问题,导致中国颁布法律正式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和使用滴滴涕。  1973年成立国家建委下设的环境保护办公室,后来改为由国务院直属的部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8年“两会”后,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并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各省(市、区)也相继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厅)。并设立环保举报热线12369和网上12369中心,接受群众举报环境污染事件。  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主要职责是执行各级议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控制污染物排放政策,鼓励开发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以控制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

  • 【转帖】环境保护部首次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批四项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污染源的排放控制水平,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监控体系  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IV阶段)》等四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是环境保护部成立以后,首次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四项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污染源的排放控制水平,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监控体系。《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的制定实施将有利于控制和减少不加利用直接排放的煤矿瓦斯数量,防止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由于该标准在国际上首次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强制措施,向国际社会展现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做的努力和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他介绍说,如果现有矿井80%的高浓度瓦斯被利用,年瓦斯利用量将为8.2亿m3,相当于463万吨标煤,按目前交易价格估计,可获得收益约20.8亿元。同时,通过排放标准限制,增加煤矿瓦斯利用,不仅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和安全效益,还可以促进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每年预计瓦斯减排量将为25亿m3,二氧化碳当量为3700万吨。目前,受安全、技术等因素制约,只有高浓度瓦斯(甲烷浓度大于30%)才能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下被利用。目前,排放标准作为暂行标准对煤矿抽放系统排放的高浓度瓦斯排放提出控制要求,即禁止排放。随着利用技术的进步和安全水平的提高,环境保护部将与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其他部门的工作同步,对标准适时修订。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是对《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修订,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从场址的选择、建设、运行与封场后的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该标准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同时要求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应建有较完备的污水处理设施,渗滤液需经过处理后达到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才能排放。根据特殊区域环保工作的需要,标准中设立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该标准还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恶臭气体提出了严格的监控措施,规定甲烷气体应综合利用和处置,将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节能减排和建设循环型社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保护部启动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后出台的第一个农药行业国家排放标准。该标准针对杂环类农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和污染物排放的特点,设置了现有企业和建设项目的常规污染物和农药行业特征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以及严格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据透露,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系列标准,包含杂环类、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酰胺类、苯氧羧酸类、磺酰脲类、有机硫类、生物类、有机氯类。该系列标准为我国首次制订,填补了我国在农药行业排放污染控制上的一项空白。该系列标准的陆续出台实施将有力促进农药行业的结构优化和污染减排,促使农药产品向高效、低毒、低污染的方向发展,对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位负责人说,为进一步降低汽车污染物排放负荷,提高汽车污染排放控制技术水平,完善汽车排放监控体系,环境保护部有关部门对现行重型汽车排放标准体系进行了调整,对现行重型汽油车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国家排放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IV阶段)》。新标准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改进了排放检测方法,同时对车辆排放控制性能的耐久性、在用车符合性和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也提出要求。

  • 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减轻建设单位负担,帮助建设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制定本指南,指引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自主环境保护验收。[b]  一、验收范围及期限[/b]  (一)范围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  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其中,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环境保护措施是指预防或减轻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管理或技术等措施。  (二)期限  验收期限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不应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建设项目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可依法进行分期验收。[b]  二、验收主体及责任[/b]  (一)验收主体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二)验收责任  建设单位应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查验、监测、记载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并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委托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b]  三、验收一般程序[/b]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程序和内容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程序和内容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要求。  本指南给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一般程序和内容。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准备工作、验收监测(调查)工作和后续工作,其中验收监测(调查)工作可分为现场查验、验收监测和调查、编制验收报告三个阶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一般程序见附件1。[b]  四、验收依据[/b]  (一)法规标准依据  自主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严格执行如下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指南、标准的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范验收程序和标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规定了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总体要求,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总体要求,验收调查报告编制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文件及查询地址见附件2。  (二)环评报告、批复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及批复、变更或补充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相关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及生态环境部门复函等。  (三)行业验收规范依据  对于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发布19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其中城市轨道交通、汽车制造、公路、制药、医疗机构5项属北京市范围涉及较多的行业,涤纶、煤炭采选等14项在北京市范围内涉及较少,类似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行业技术规范及查询地址见附件3。[b]  五、验收前准备[/b]  (一)查阅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查阅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载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文件类型、环评审批文号、基本建设内容、建设性质、生产规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  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须建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措施要求,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环境管理要求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记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措施章节中要求实施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总则章节中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管理章节中“三同时”验收内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记载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中要求实施的各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标准段中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中,记载新提出或更新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环评批复或生态环境部门的复函等文件,记载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  (二)收集建设项目建设资料  查阅规划文件、设计文件、设备清单、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原辅材料、公用工程、环境监理等资料,记载与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相对应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污染防治治理设施、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  (三)整理验收支撑文件  收集固体废物处置合同、排水证明、排污许可证、相关协议等验收支撑文件。  (四)公开竣工、调试时间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竣工时间和调试时间。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还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b]  六、开展验收[/b]  为进一步熟悉国家环保法规、标准,更好的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建议建设单位按照本指南的规定自己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真正做到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对于确实不具备技术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机构开展验收工作,编制验收报告。  (一)查验项目建设内容  对于建设项目的现场检查,生态环境部已经发布了9个行业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其中铁路、公路、火电3项属北京市范围涉及较多的建设项目,其余煤炭、钢铁等6项在北京市范围内涉及较少,对于相似类建设项目可进行参照对比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要点及查询地址见附件4。  1.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工艺及流程、产品方案、原辅材料、平面布置、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比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载批建一致情况,确定验收范围,判断建设项目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2.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  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功能定位、规模、线路走向和形式、主要技术指标、环境敏感区、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比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载批建一致情况,确定验收范围,判断建设项目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二)查验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1.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逐一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于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固废、地下水、土壤、风险防范、景观的环境保护要求,记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为新增污染源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2.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  逐一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于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固废、地下水、土壤、风险防范、景观的环境保护要求,记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保护或恢复工程,重点为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三)查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口规范化  建设项目污染物采样口、采样平台、标志牌是否按《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设置。  2.在线监测  《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要求安装固定污染源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项目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按相关的验收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3.标志标识  废水、废气的排污口标志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标识是否正确,设置的位置是否合理。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记载装置区围堰、防渗工程、事故池、事故报警系统、地下水监测井、应急物资储备等实施情况。  5.其他措施  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于“以新代老”工程、清洁生产工程、绿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记载具体实施情况。  (四)判别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1.判别原则  建设项目在实施工程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于属于生态环境部已颁布行业重大变动清单的建设项目直接对应判断,不属于的建设项目,则从地点、规模、工艺、环保设施、主要技术指标等方面参照执行,并对变动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因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调整使得污染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减少,危废产生种类及产生量减少一般不属于重大变动。  2.重大变动清单  对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重大变动,生态环境部已发布28项重大变动清单,其中火电、油气管道、铁路、高速公路、制药、水处理6项属北京市范围涉及较多的建设项目,其余纸浆造纸、农药等22项在北京市范围内涉及较少,对于相似类建设项目可进行参照对比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重大变动清单及查询地址见附件5。  3.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针对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生产规模增大及生产工艺变化造成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厂区平面布置导致防护距离新增环境敏感目标,新增废水、废气排放源,废水排放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气由有组织排放改为无组织排放,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减弱,废气排气筒降低10%及以上,危废处置方式变化、风险防范措施减弱等变动发生均有可能会导致发生重大变动。  4.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  针对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功能定位发生变化,运行速度、运行量、轨道形式、管径等技术指标增加,线位长度及占地面积增加,形式变化,因主体工程变化新增重要生态敏感区或环境敏感目标数量明显增加,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等变动发生均有可能会导致发生重大变动。  (五)验收监测  1.监测对象  对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监测主要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对环境的影响监测主要为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的监测。  (2)污染物排放监测为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有环保设施和排放标准要求的项目,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为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有明确要求的项目;环境敏感目标监测为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有针对环境敏感目标设置环保设施且有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项目。  2.监测因子  监测因子主要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确定的污染物。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未涉及,但建设项目实际运行可能产生或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新规定的污染物。  3.监测标准执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执行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规定的标准,在环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在验收阶段,建设项目所属行业发布了新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按新发布的标准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值不应低于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  环境质量标准原则执行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列的标准,当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地表水水体分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发生调整,执行现行有效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针对环境敏感目标,则对比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按严格标准限值要求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标准及查询地址见附件6。  4.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典型行业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及辅助工程在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记录方法可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附录。  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监测频次  为使验收监测结果全面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效果,采样频次应能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监测频次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的建设项目,污染物的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多次(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  (2)对无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连续生产的建设项目,废气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废水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 4次;厂界噪声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昼夜各1次;固体废物(液)采样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分析每天的混合样。  (3)对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建设项目,应适当增加采样频次,以便能够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  (4)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监测,采用随机抽测方法进行。抽测的原则为:同样设施总数大于5个且小于20个的,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50%;同样设施总数大于20个的,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30%。  (5)环境质量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监测频次按监测技术规范并结合建设项目排放口废水排放规律确定;地下水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2次,采样方法按技术规范执行;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采样时间按标准规范执行;环境噪声和环境振动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监测量及监测时间按标准规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至少布设三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至少采集1个样品,采样点布设和样品采集方法按技术规范执行。  (6)对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选择主要因子并适当减少监测频次,但应考虑处理周期并合理选择处理前、后的采样时间,对于不稳定排放的,关注最高浓度排放时段。  6.监测实施机构  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开展验收监测;如建设单位不具备监测条件,可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六)生态影响调查  生态影响调查一般包括对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影响、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和对保护物种的影响,调查因子原则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态影响评价因子一致,主要为生态功能完整性、植被类型、生物量、野生动物种类、资源量、物种多样性、土地资源、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强度、生态敏感区等。  (七)环境管理制度调查  1.排污许可证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记载建设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  2.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演练  针对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的火灾、化学品泄漏等环境突发事故,记载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急预案”的情况;预案是否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并日常进行演练。  3.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及执行  记载建设项目已制定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八)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1.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基本内容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应规范、全面,必须如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的落实情况。  (1)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内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等。  验收监测报告基本内容模版见附件7。  (2)验收调查报告  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变更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验收执行标准、环境保护设施效果调查、环境影响调查、建议和后续要求、验收调查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等。  验收调查报告基本内容模版见附件8。  2.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格式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可视情况自行决定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或表。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监测表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附录;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调查表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附录。对于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的格式及基本内容按验收技术规范执行。  (九)形成验收意见  1.提出验收意见的方式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须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规定的九条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应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通过现场查验、监测,发现建设项目有问题,存在九条验收不合格情形中的任意一条,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补充监测或调查、履行相关手续,上述工作均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  2.提高验收意见有效性的方式  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最终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组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由建设单位自定。验收组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严格审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内容、通过现场检查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  3.验收意见基本内容  验收意见应包含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验收组成员应对验收意见签字确认。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附录;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附录。  4.验收不合格情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1)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2)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4)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5)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6)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7)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8)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9)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十)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基本内容  建设单位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当如实记载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  相关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承诺负责实施与项目建设配套的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功能置换、栖息地保护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或部门在所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并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如实记载前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格式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的内容应完整,说明的事项应清晰、简练,应给出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违法、处罚、投诉及处理情况,环境监理开展情况,环保制度落实情况,环保搬迁、区域消减等实施情况,验收前整改工作情况等内容;为提高说明事项的有效性,可附必要的支撑文件。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附录;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附录。  (十一)验收报告公示  1.公示时限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文件作为验收报告,在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主动公示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2.报送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应将公开的验收报告报送至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跨区的项目则分别报送其所在区的生态环境部门。  (十二)验收信息填报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114.251.10.205),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十三)验收资料存档  建设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验收报告及其他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中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中的图件、“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现场照片、危废协议和转移和联单应齐全;其他档案资料包括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相关协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备案证明、环境管理制度、环境违法整改记录、环境监理报告、在线监测设施验收报告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支撑文件。[b]  八、后续监督管理[/b]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处罚。  附件:1.[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84081.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程序流程图[/url]  2.[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57208.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文件及查询地址[/url]  3.[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96650.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行业技术规范及查询地址[/url]  4.[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98264.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要点及查询地址[/url]  5.[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95807.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重大变动清单及查询地址[/url]  6.[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91962.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标准及查询地址[/url]  7.[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17618.docx]验收监测报告模板[/url]  8.[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35943.docx]验收调查报告模板[/url][align=center][/align]

  • 【原创】新年新气象,环境保护再学习(有关保护环境的句子)

    1、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2、保护环境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   3、实施科教兴国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4、199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主题是:"为了地球上的生命-拯救我们的海洋"。   5、保护蓝天碧水。   6、建设美丽的边疆,爱护我们的家园。   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8、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9、环境保护从我身边做起。   10、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11、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12、破坏环境,就是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13、土壤不能再生,防止土壤污染和沙化,减少水土流失。   14、环境与人类共存,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   15、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   16、保护戈壁植被,防止沙尘污染,保护大气环境。  17、环保不分民族,生态没有国界 不要旁观,请加入行动者的行列 今天节约一滴水,留给后人一滴血。  18、没有地球的健康就没有人类的健康 与自然重建和谐,与地球重修旧好 垃圾混置是垃圾,垃圾分类是资源。  19、用行动护卫家园,用热血浇灌地球。  20、把消费限制在生态圈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破坏环境,祸及千古,保护环境,功盖千秋。  21、垃圾回收,保护地球,举手之劳,参与环保。  22、拣回垃圾分类老传统,倡导绿色文明新时尚。  23、人类若不能与其他物种共存,便不能与这个星球共存。  24、人类只有一个可生息的村庄——地球。保护环境是每个地球村民的责任。  25、你的星球需要你,联合起来应对气候变化!(2009年世界环境日主题)

  • 【转帖】环境保护是民生大计

    和谁对话?  林木声,1956年4月生,广东省汕头人,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广东省揭阳市、汕头市市委书记。2006年至今,任广东省副省长,分管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体育等工作。  为什么对话?  “环境保护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如何将这一重大命题有效地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保实际工作中,是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在实践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广东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实践,回答了环保为何是民生大计。  林木声怎样说?  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把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把治理资金花在刀刃上,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上。  对话人 林木声 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采访人 中国环境报记者黄慧诚  点击一  焦点关注  环保工作与民生问题  关键思路    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统一认识,把环保工作放到民生大计这个高度,对人民群众负责,建立起共同的责任。  记者:您为何提出环境保护是民生大计的观点,如何理解?  林木声:2008年1月22日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提出,环境质量有没有提高,最终要老百姓说了算;污染减排绝不是数字游戏,而是民生大计。当时提出这个观点,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一是在会议上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对珠三角灰霾现象十分关注,但环保部门、气象部门对灰霾监测的职责、灰霾的成因有不同的意见,珠三角一些市也相互埋怨对方治理污染不得力。我就在会上指出,老百姓不管是这个市还是那个市,也不管这个部门还是那个部门,要求的只是环境质量,政府必须治理好。当前广东社会发展已进入“以人为本”的发展型阶段,各级政府必须十分注重老百姓改善生活的诉求。特别是环境作为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条件和社会生产的基本要素,对人的影响在总体上来说具有同一性和无差别性。不管穷人还是富人,不管是当官的还是不当官的,都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因此,环境问题是老百姓生存之本,是保障生活质量的底线。我提出环境保护是民生大计的观点,就是希望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统一认识,把环保工作放到民生大计这个高度,对人民群众负责,建立起共同的责任。  二是在分管环保工作中,特别是在如何保护广东省东江、韩江、西江、北江水质工作中形成的认识。这几条江河,是广东老百姓生活和整个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保障。现在其他一些河的水质有所变化,但这几条江河水质总体保持还可以。我经常这样想,假如这几条河水质变坏了,整个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将失去保障。发展了这么多年,连仅存的几条河水质都保不住,那就是跟生产发展的目的相违背了,走到了反面。生活中没有路可以修,没有电信可以发展,但没有水甚至连干净水都没得喝,则万万不可。因此,这几年我到河源、韶关、梅州、肇庆等地调研时,都反复强调当地要树立历史责任感,认真做好上游水质保护工作。  当前广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环境民生问题。以中科石化项目为例,因考虑到环境问题等因素,石化项目已经迁出广州市南沙区。2005年,科威特石油公司与中石化签署备忘录,计划投资80多亿美元,在广州市南沙区合资兴建大型石化项目,预计每年炼油量达1500万吨,每年生产乙烯100吨。由于一些民众、人大代表和专家有不同意见、看法,广东省委、省政府注意到这一项目在这个地区上马的敏感程度。尽管这一项目原本已经国家有关部门的同意,又涉及合作各方原有的一些约定,迁出难度极大,但经过做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最终各方一致同意这一项目迁出南沙。南沙石化项目的迁址,从中可以看出,我们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同时也是我们充分尊重民众意见的表现。  总之,环境保护是民生大计,就是要强调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把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的愿望。  点击二  焦点关注  环境质量与民生问题  关键思路   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改善环境,造福民生。  记者:当前广东省环境质量存在着哪些主要问题?如何有效解决淡水河污染这些“老大难”问题?  林木声:监测数据显示,近年来广东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好转。广东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在多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境质量依然保持总体稳定,实属不易。  但是,环境质量有没有提高,最终要老百姓说了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对环境质量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目前,珠三角地区灰霾问题、全省部分流经城市河段和内河涌发黑发臭、酸雨污染等问题,都是老百姓最关心、最期盼解决的环境问题,这也是环境保护工作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务。  淡水河、独水河、练江是广东省几条污染最严重的河流。这些河流的整治,两岸群众在期盼,人大代表在监督,环保工作要将解决这些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突破口,正确处理好污染治理与保障民生的关系,通过保护环境来保障民生,改善环境来造福民众。  淡水河整治具有标本意义。我们希望通过这条河的整治,在体制、机制上为污染治理特别是跨界流域污染治理探索新路。广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淡水河污染整治工作。广东省人大连续两年把淡水河污染整治列入重点建议案之一,广东省环保局、广东省监察厅也连续3年将其列为全省挂牌督办的十大重点区域环境问题之一。  去年4月,我们启动了新一轮淡水河整治工作,并把建立由省政府牵头的流域合作治污新机制作为淡水河整治的新举措。整治工作启动之际,便专门成立了由广东省人大环资委、省直有关部门及深圳、惠州两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淡水河污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我担任第一召集人。  为整治淡水河,深圳市主动在龙岗区淡水河流域实施限批政策,使得建设项目审批较同期下降85%。此外,加大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力度,2008年完成污水干管施工53公里,相当于过去3年完成的总量;今年上半年又完成83公里新干管建设。经过一年多的整治,淡水河污染整治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实现“一年初见成效”的目标,即到2008年底,淡水河水质未新增超标污染因子,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下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三尺之冰,也非一日之功。淡水河污染整治虽然初见成效,污染指数有所下降,但老百姓还是不满意,整治任务仍然任重道远。治理工作关键是抓守土有责。  深圳市、惠州市两地政府要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可持续治理,不断实现淡水河污染整治工作新突破。要把淡水河污染整治任务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流域各级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按年度进行评估与考核。对考核不达标或督办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予以问责。广东省环保局、广东省监察厅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向广东省人大、省政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点击三   焦点关注    污染治理与保障民生  关键思路    保工作要把治理资金花在刀刃上,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上。  记者:2002年以来珠江整治工作已开展7年,您个人如何评价珠江整治工作及其成效?  林木声:同环境质量一样,珠江整治工作成效如何,最终还是要老百姓说了算。以这几年广州开展的横渡珠江活动为例,虽然人们对横渡珠江活动有各种评价,但对水质改善却有共同的认可。在一个人口超过1000万的特大城市,流经城市的珠江水质不仅没有恶化,反而不断改善,这是不容易的。这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几年来实施珠江整治工作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环保工作能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这也是包括我在内的所有环保工作者最大的欣慰!  除了不少江段、河面水质有所改善外,珠江整治工作还有一个最大成效,就是推动了各地污水处理厂建设。  这些年,广东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2年珠江整治工作启动之际,广东全省污水处理能力仅有282万吨/日,但7年后,截至2009年6月底,全省污水处理能力已达1134万吨/日,成为全国较少的污水日处理能力突破1000万吨的省份。

  • 环保部发布十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4-2016);二、《固体废物 铅、锌和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86-2016);三、《固体废物 铅和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87-2016);四、《水质 乙腈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788-2016);五、《水质 乙腈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789-2016)。以上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特此公告。环境保护部2016年3月29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3月29日印发

  • 如何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

    《环保法》明确了排污单位的环境监测职责,以及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法律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排污单位的监测内容和监测方式。 《环境保护税法》《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明确了自行监测数据在环境保护税、排污许可制度等管理制度中的应用。保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是落实《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保障环境保护税、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效果的要求。排污单位作为自行监测数据的责任主体,如何应对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

  • 【分享】6月1日起实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新标准

    011年6月1日起实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新标准如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97―20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总汞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汞的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汞的测定。若有机物含量较高,本标准规定的消解试剂最大用量不足以氧化样品中有机物时,则本标准不适用。本标准是对《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废止。水质梯恩梯的测定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98-20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梯恩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梯恩梯的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使用粉状铵梯炸药过程中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梯恩梯的测定。本标准是对《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3905-92)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年12月2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3905-92)废止。

  •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8—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制糖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控制制糖废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制糖废水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制糖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 2019-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与材料、检测与控制、施工、验收和运行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20-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袋式除尘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控制粉尘和微细粒子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袋式除尘行业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袋式除尘工程设计、施工与安装、调试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管理的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内循环好氧生物流化床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1-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规范内循环好氧生物流化床在污水处理工程中的应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内循环好氧生物流化床污水处理工程的工艺设计、主要设备、检测和控制、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代替GB 4287-9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纺织染整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1992)废止。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6—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缫丝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缫丝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7-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毛纺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毛纺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洗毛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毛纺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8-201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麻纺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麻纺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麻纺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1992)

  • 【资料】西藏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摘要: 中国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的主体,地势高峻,地理特殊,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素有“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之称。这里不仅是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还是中国乃至东半球气候的“启动器”和“调节区”。  关键词: 生态建筑 环境保护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加强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半个多世纪以来,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西藏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的提高同步推进,取得了重大成就。回顾西藏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历程,展示西藏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现状,昭示西藏可持续发展的前景,有助于澄清人们对西藏生态环境问题的误解,增进对西藏的了解。

  • 新发布6想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6年 第39号 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  三、《水质 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的测定 连续滴定碘量法》(HJ 551-2016);  四、《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799-2016);  五、《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800-2016);  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 801-2016)。  以上标准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  三、《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6年5月13日

  •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答记者问

    近日,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印发《[url=https://www.mee.gov.cn/ywgz/zcghtjdd/ghxx/202206/t20220628_987021.shtml]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url]》(以下简称《规划》)。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规划》编制背景、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b]问:请介绍一下《规划》的编制背景?  答:[/b]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拥有黄河天然生态廊道和三江源、祁连山等多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分布黄淮海平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等农产品主产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原材料和基础工业基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明确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明显向好。但当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保障形势严峻、发展质量有待提高等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走遍了黄河上中下游9省区,多次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强调黄河流域必须下大力气进行大保护、大治理,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路子。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济南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要咬定目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久久为功,确保“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而不懈奋斗。  2020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全面部署。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纲要》“1+N+X”要求,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指导黄河流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实施相关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  [b]问:《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b]《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重点突出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严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准入要求,系统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河湖水体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坚定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与流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守住黄河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分区施策。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差别化的分区分类保护和治理措施,以上游水源涵养、中游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下游湿地保护修复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治理,着力推进工业、农业、城乡生活、矿区等协同治理。  三是坚持三水统筹、还水于河。坚持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加强全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和污染排放总量,优化用水结构,保障生态用水,推进还水于河,维护黄河生态健康。  四是责任落实、协同推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主体责任。深化黄河流域跨区域合作,完善省际会商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  [b]问:《规划》明确了哪些具体目标?  答:[/b]《规划》分别提出2030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格局初步构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得到优化,环境和气候治理能力系统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格局基本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环境和气候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本世纪中叶,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形成,重现生机盎然、人水和谐的景象,幸福黄河目标全面实现,在我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b]问:《规划》提出了哪些主要任务?  答:[/b]《规划》立足黄河流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了7方面任务。  一是优化空间布局,加快产业绿色发展,包括细化落实“四水四定”、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促进绿色矿业发展等。  二是推进三水统筹,治理修复水生态环境,包括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推进美丽河湖水生态保护、实施水体差异化保护治理等。  三是加强区域协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包括保障重点区域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达标、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等。  四是加强管控修复,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包括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污染土壤安全利用等。  五是坚持生态优先,实施系统保护修复,包括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修复重要生态系统、治理生态脆弱区域、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等。  六是强化源头管控,有效防范重大环境风险,包括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提升环境风险预警应急水平、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  七是构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包括健全生态环境法治、完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化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水平、倡导全民共建绿色生活等。  [b]问:如何保障《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答:[/b]为完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规划》从组织领导、工程实施和投资支持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沿黄河9省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完善省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省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与调度协调和重大工程推进机制。建立机制,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调度和评估。  二是部署重点工程。从水、气、土、生态、固废等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方面,部署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移动源污染治理工程、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提升工程8类重点工程,推进《规划》任务落地。  三是推进多元投资。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纳入各省区相关规划和投资计划,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储备,加大《规划》工程项目资金倾斜和要素保障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规划》工程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  [b]问:《规划》的最大特点是什么?  答:[/b]一是远近结合,提出中长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纲要》确定的近期目标要求,又锚定美丽中国建设和幸福黄河的远景目标,提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二是以水而定,全方位贯彻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因地制宜分类制定水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坚定走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空间、产业结构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是聚焦重点,着力解决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统筹推进工业、农业、城乡生活、矿区等协同治理,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满足人民群众对碧水、蓝天、青山、净土的迫切需求。  四是系统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持系统有机整体,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上游水源涵养、中游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下游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五是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调度和评估,各省区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纳入本地区相关规划和投资计划,加大项目储备和资金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规划》工程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形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的格局。[list][*][/list]

  • 环境保护法即将修订——你有什么话说?

    关于报送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意见和建议的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8月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一审之后,及时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先后召开省级环保部门、市县级环保部门、企业代表、环保专家、环保组织代表等各类座谈会,并通过环境保护部门户网站和《中国环境报》等平台,组织专题讨论,征求系统内外意见。各方面人士对草案做了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在此基础上,我部形成了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意见  2.社会各界和环保系统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具体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0月29日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意见:一、在科学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上,缺乏切实有力的措施保障 草案在第4条提出了“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理念。如能得到具体的制度保障,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是,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这一理念没有得到充分贯彻。比如,草案删除了现行法律第4条关于“环保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规定,并在第12条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二、在合理界定环境保护法与专项法的关系上,基本定位不够清晰 目前草案的定位不够清晰,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没有合理解决。草案的整体架构和规范内容没有体现“综合法”的特点,其调整对象与水、大气、固体废物等专项环保法律存在交叉,规定的主要制度与专项法律的相关规定重叠,在若干具体条款上出现冲突情形。三、在配置环保监管职能上,会对现行体制造成冲击 目前草案对监管体制做了重大改变。如第10条规定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放标准、第11条规定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测制度、第19条规定由“发展改革部门”提出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意见等修改条款,不仅与现行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管理体制相违背,而且弱化了环保部门的综合宏观职能,将对环保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四、在对待各地方各部门的环保实践上,草案没有充分吸收成功经验 目前草案没有将那些应当用法律规范来调整、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现实中又迫切需要的、修改后对环境保护工作能产生显著成效的实践成果和国际经验,纳入到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中。比如可持续发展、市场手段、排污许可、战略环评、公众参与、环境权益、公益诉讼等。目前草案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现场检查等制度措施的有关修改内容,与水、大气等单项环保法律的规定、与目前环境管理工作实际不一致。 更多内容见: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21101/084689.shtml 环保法修正案条文:http://www.npc.gov.cn/npc/xinwen/lfgz/flca/2012-08/31/content_1735713.htm=============================== 面对中国环保,您有啥话说?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1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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