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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商务部网站发布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该办法中明确指出,&ldquo 本办法所称的机电产品是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等及其零部件、元器件。&rdquo 在该《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以下内容: 1、商务部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国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投标工作,制定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调整、公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围 负责监督管理全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 负责利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以下简称国外贷款、援助资金)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负责组建和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库 负责建设和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电子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平台。 2、商务部委托专门网站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平台(以下简称招标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应当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建档、招标过程文件存档和备案、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评标结果公示、异议投诉、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程序,但涉及国家秘密的招标项目除外。 3、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等条款应当清晰、明确、无歧义,不得设立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的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原则上应当满足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能够参与竞争。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原文如下: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部令2014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4-02-21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3年12月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3年第1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 年4月1日起施行。原《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13号令)同时废止。 部长:高虎城 2014年2月21日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范围   第三章 招标   第四章 投标   第五章 开标和评标   第六章 评标结果公示和中标   第七章 投诉与处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对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招标人根据采购机电产品的条件和要求,在全球范围内以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的一种采购行为。   本办法所称机电产品,是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等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机电产品的具体范围见附件1。   第三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择优原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国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投标工作,制定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调整、公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围 负责监督管理全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 负责利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以下简称国外贷款、援助资金)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负责组建和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库 负责建设和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电子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平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和协调 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所属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   各级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条 商务部委托专门网站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平台(以下简称招标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应当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建档、招标过程文件存档和备案、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评标结果公示、异议投诉、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程序,但涉及国家秘密的招标项目除外。   招标网承办单位应当在商务部委托的范围内提供网络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办理委托范围内事项,不得利用委托范围内事项向有关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二章招标范围   第六条 通过招标方式采购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必须进行国际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融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四)使用国外贷款、援助资金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五)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六)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已经明确采购产品的原产地在中国关境内的,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必须通过国际招标方式采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前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国内招标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国际招标。   商务部制定、调整并公布本条第一项所列项目包含主要产品的国际招标范围。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   (一)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   (二)采购供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用的样品样机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国务院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标准以下的   (四)采购旧机电产品   (五)采购供生产配套、维修用零件、部件   (六)采购供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具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不适宜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国际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机电产品。   第三章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所招标项目确立、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并具备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条件后开展国际招标活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先获得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的审批、核准。   第十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前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邀请招标方式的文件 其他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当由招标人申请相应的主管部门作出认定。   第十一条 招标人采用委托招标的,有权自行选择招标机构为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机构。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具备编制国际招标文件(中、英文)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招标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具备能够编制招标文件(中、英文)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招标机构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应当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时应当在招标网在线填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登记表。   招标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机构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的人员应当为与本机构依法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招标机构可以依法跨区域开展业务,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以登记备案等方式加以限制。   招标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在招标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机构不得接受招标人违法的委托内容和要求 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招标机构管理办法由商务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前,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在招标网上进行项目建档,建档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及性质、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机构名称、资金来源及性质、委托招标金额、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主管部门等。   第十四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五条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二)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三)招标产品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方式和费用   (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六)开标地点和时间   (七)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十六条 招标人不得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第十七条 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本办法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第十八条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标准文本。   第十九条 招标人根据所采购机电产品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及投标资料表   (三)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   (四)评标方法和标准   (五)合同条款   (六)合同格式   (七)投标文件格式及其他材料要求: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产品说明一览表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8、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9、资格证明文件   10、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11、预付款银行保函   12、信用证样本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评标方法和标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评标一般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技术含量高、工艺或技术方案复杂的大型或成套设备招标项目可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所有评标方法和标准应当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公开。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价格评价因素和方法进行评价,确定各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并按投标人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价法,是指在投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和方法对投标进行综合评价后,按投标人综合评价的结果由优到劣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价法应当由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等组成。综合评价法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需求,设定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标准,并对每一项评价内容赋予相应的权重。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由商务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等条款应当清晰、明确、无歧义,不得设立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的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原则上应当满足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能够参与竞争。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参数)应当加注星号(&ldquo *&rdquo ),并注明如不满足任一带星号(&ldquo *&rdquo )的条款(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导致投标被否决。   构成投标被否决的评标依据除重要条款(参数)不满足外,还可以包括超过一般条款(参数)中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最多项数。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依据中应当包括: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允许偏离范围和条款数内进行评标价格调整的计算方法,每个一般技术条款(参数)的偏离加价一般为该设备投标价格的0.5%,最高不得超过该设备投标价格的1%,投标文件中没有单独列出该设备分项报价的,评标价格调整时按投标总价计算 交货期、付款条件等商务条款的偏离加价计算方法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另行规定。   采用综合评价法的,应当集中列明招标文件中所有加注星号(&ldquo *&rdquo )的重要条款(参数)。   (二)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文件分项报价允许缺漏项的最大范围或比重,并注明如缺漏项超过允许的最大范围或比重,该投标将被视为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当小签的相应内容,其中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响应等相应内容应当逐页小签。   (四)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允许的投标货币和报价方式,并注明该条款是否为重要商务条款。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附加条件的报价。   (五)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六)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依据以及对投标人的业绩、财务、资信等商务条款和技术参数要求,不得使用模糊的、无明确界定的术语或指标作为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参数)或以此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提出要求的,应当列明所要求资质的名称及其认定机构和提交证明文件的形式,并要求相应资质在规定的期限内真实有效。   (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布的信用信息作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依据。   (八)招标文件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标准、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明确规定对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应要求。   (十)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供备选方案的,应当明确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   (十一)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计算评标总价时关境内、外产品的计算方法,并应当明确指定到货地点。除国外贷款、援助资金项目外,评标总价应当包含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之前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其中:   关境外产品为:CIF价+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保险费等(采用CIP、DDP等其他报价方式的,参照此方法计算评标总价) 其中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进口的产品为:销售价(含进口环节税、销售环节增值税)+国内运输、保险费等。关境内制造的产品为:出厂价(含增值税)+消费税(如适用)+国内运输、保险费等。有价格调整的,计算评标总价时,应当包含偏离加价。   (十二)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应当明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使用语言的种类 使用两种以上语言的,应当明确当出现表述内容不一致时以何种语言文本为准。   第二十二条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组织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信用证、转账支票、银行即期汇票,也可以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予以提交,可以是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稿上传招标网存档。   第二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媒体和招标网上发布。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介质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有约定的,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第二十七条 招标公告规定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发售期截止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以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开标前,招标人、招标机构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上传招标网存档 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涉及到与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在原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和招标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因异议或投诉处理而导致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招标人顺延投标截止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招标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第三十一条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不予退还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终止招标。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四章投 标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真实的响应。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在投标有效期内应当有效。   第三十四条 投标人对加注星号(&ldquo *&rdquo )的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三十六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将异议内容上传招标网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将异议内容上传招标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上传招标网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时应当在招标网在线填写招投标注册登记表,并将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招投标注册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至招标网 境外投标人提交所在地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无印章的,提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招投标注册登记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招标网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投标,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投标人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第四十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包装和密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价格变更等相关内容的投标声明的,应与开标一览表一并或者单独密封,并加施明显标记,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第四十一条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四十二条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
  • 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复合材料技术创新奖申报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日前,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发布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复合材料技术创新奖”的通知。 strong 内容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各相关单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同时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相关机构对交通运输领域复合材料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中国复合材料学会“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复合材料技术创新奖”评选活动开始申报和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将于2020年第七届交通运输领域复合材料科技会议(NCCT7)上揭晓并对相关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一、申报条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1)基础条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企业从事复合材料在交通运输领域内的研究工作,并做出过重要技术创新,且研究成果在交通运输领域有实际推广应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企业科研队伍雄厚或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强;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申报项目应在2019年实施完成,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技术或产品要具备实际应用价值,对企业起到促进作用,对行业具有推进作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必要条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会员单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复合材料科技会议(NCCT-7)的相关单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第八届国际复合材料科技峰会(ICTS-8)暨第四届国际复合材料产业创新成果技术展览会(ICIE-4)的参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注:参报单位需满足所有基础条件及必要条件之一。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二、时间规划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申报时间:2020年1月16日-5月10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评奖:2020年5月10日-5月24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颁奖:2020年6月19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三、申报材料及方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申请企业应提供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均应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且为申报之日起最近三年的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1)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复合材料技术创新奖申请表(见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项目介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3)其他辅助证明资料;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4)申报材料统一发送至cscm-exhibition@csfcm.org.cn,标题注明“2019年创新奖申报-某某单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四、申报程序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1)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进行为时两周线上投票,评委会统计材料并进行分数核算。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3)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4)综合专家评审得分及基础加分项。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5)根据评审结果,在“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复合材料科技会议(NCCT7)”上公布,并进行表彰。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五、奖励政策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1.获得中国复合材料学会颁发的奖励证书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免费在会议期间享受一个标准展台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3.免费在“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微信及官网对获奖公司进行软文宣传(文章由公司自行提供)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六、分数组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1)网络投票得分(占总成绩60%):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5月10日-24日进行为期两周的投票表决。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专家评审得分(占总成绩40%):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由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匿名通讯评议,按通讯评议结果评选相关获奖单位。此项结果占总成绩40%。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七、评审费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八、关于侵权与隐私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组委会不对申报项目的侵权行为负责,申报者对提交项目中的数据、技术、方法等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评审中发现申报资料有抄袭、作假和舞弊等情形的,取消该队评比资格,已经获奖的单位,将追回所获奖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评奖保护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保证项目仅用于评选,不向任何第三方转移申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九、联系方式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秘书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电话:010-82026120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联系人: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陈晶磊 & nbsp 18600636634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潘雨薇& nbsp & nbsp 18600643455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邮箱:cscm-exhibition@csfcm.org.cn& nbsp & nbsp /p p br/ /p
  • 新规丨《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征求意见
    关于CNAS-AI03:20XXXXXX《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各相关机构及人员:为适应我国检验机构认可的发展需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开展了CNAS-AI03《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修订工作。现就文件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如对该文件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附件中意见征询表,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联系人:殷建武电话:010-67105395Email:yinjw@cnas.org.cn附件1:CNAS-AI03 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修订稿(征求意见稿)附件2:AI03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修订说明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附件1:CNAS-AI03 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修订稿(征求意见稿)附件2:AI03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修订说明一、文件修订背景及必要性现行有效的CNAS-AI03《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中的领域分类早期参照澳大利亚认可组织NATA的领域分类编制,已延用十余年。该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代码由检验类别和检验领域两级4位代码组成,共13个检验类别,分别为01(农业和农产品)、02(工业机械设备)、03(制成品)、04(天然资源和精加工产品)、05(工商业建筑及维护)、06(建筑物的建造和维护)、07(运输)、08(旅游设施)、09(工厂检验)、10(健康检验)、11(技术法规检验)、12(信息技术)、13(环境及环保产品)。近年来,随着检验机构认可规模的不断扩大,认可领域范围也在不断拓宽,原有的领域分类已不能适应我国检验机构认可的发展需要,同时为更好地指导检验机构及相关方正确识别和规范描述检验能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立项“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的研究与应用”等科研项目,组织研究修订CNAS-AI03《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二、文件修订原则1. 继承和发展相结合原则新的分类结合CNAS已开展认可的检验机构能力范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认可需求制定。充分考虑CNAS在商品检验、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网络安全、节能与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已认可检验能力,同时关注近年来相关行业发展动态及其带来的认可需求。2.科学性原则文件修订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等相关分类方法,结合ILAC指南文件ILAC-G28:07/2018《Guideline for the Formulation of Scopes of Accreditation forInspection Bodies》、ILAC-G27:07/2019《Guidance on measurements performed as part of an inspection process》的相关内容,以检验对象(产品、过程、服务和安装)的生命周期为主线,梳理和细化了检验对象的检验领域和检验子领域以及检验对象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检验活动,更系统全面地反映了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在我国国民经济活动中的分布现状和检验机构认可工作涉及的领域,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3.可行性原则与现行版本相比,修订后的分类更加细化,检验机构认可领域采用检验领域、检验子领域、检验项目结合的结构模式,6位编码方式,同时在检验领域、检验子领域和检验项目中合理增加99其他(其他检验)代码,使分类代码具有可扩充性。其中,检验领域分为01~13(商品检验相关检验领域)、20(建设工程)、30(特种设备)、40(交通运输)、50(网络安全)、60(节能与环境保护)、70(公共服务)。在检验子领域中,根据建设工程的认可需要,02(建设工程)的检验子领域中设立了2100(地基基础、地下空间工程及岩土工程)~2700(电力、通讯建设工程)并各自细分,如2101(地基)、2102(基础)等。表格中检验项目与检验领域(子领域)对应,考虑到表格的实用性、避免重复性,尽量将同一检验对象的检验项目集中排列编码。在文件修订过程中,邀请了相关检验机构代表试填技术能力,进一步完善了分类的可行性。三、修订方式本次修订后的文件与现行有效的版本CNAS-AI03:20200831《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在结构和内容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为换版修订。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
  • 疫苗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如今,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各国正加紧研发和生产新冠肺炎疫苗,通过监测敏感性药物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和压力来维持一个稳定的环境是该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步骤。赛莱默旗下的ebro品牌提供的温度数据记录仪,可以用于监测和验证药品生产的灭菌过程及运输和存储的适当条件。不久前,我们接到了来自德国黑森州卫生部的黑森州社会事务与综合部150台ebro温度数据记录仪的订单,这款记录仪将用于监测对温度极为敏感的新冠肺炎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条件。赛莱默通过提供产品,加入到阻止新冠肺炎的行动中来,助力疫苗运输和储存解决方案。希望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早日将新冠疫情平息。一冷链监测具有USB接口的易用型数据记录仪可在运输和储存诸如药品、食品、血清等敏感性物品的过程中监测温度或湿度。将记录仪连接至PC后,会自动将测量报告创建为PDF文件。EBI 300和EBI 310 USB数据记录仪适用于多次使用,而EBI 330数据记录仪则为单次使用版本,可预定预配置,尤其适用于装运后难以将多次使用记录仪退回发送方的情况。01编程 | 测量借助www.ebi300.com上的免费网上配置器或通过可选的Winlog.basic或 Winlog.pro软件对记录仪进行编程。设置可选限值并开始记录测量数据。02连接 | 读取通过USB端口将记录仪连接至任意一台PC。自动生成包含所有重要测量数据的PDF报告。03评估 | 归档存储、保存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PDF报告。使用Winlog.basic或Winlog.pro软件进一步处理测量数据。二、优势直接USB连接;自动生成PDF报告;可在www.ebi300.com上进行编程,无需专用软件即可实现编程和数据读取;通过闪烁的LED指示报警状态数据完整性;符合FDA 21 CFR第11部分和ATP要求;数据记录仪有助于确保GMP和VO (EG) 37/2005的遵从性;可通过软件在本地免费更新固件;绝佳的性价比。三、数字接口记录仪与外部探头之间采用数字接口(适用于EBI 300 TE、EBI 300 TH、EBI 310 TE、EBI 310 TH 和 EBI 310 TX);数据记录仪用作可选内部传感器的数据收集器;可轻松更换外部探头,例如为校准,拆下并寄送探头、连接更换探头、进行测量;如果未使用内部探头,则无需校准数据收集器;四、PDF数据记录仪(部分) EBI 330单次使用 USB 数据记录仪EBI 300 多次使用 USB 数据记录仪EBI 300 TE 带外部温度探头的多次使用 USB数据记录仪快速灵活的核心温度测量EBI 300 TH 带外部湿度和温度探头的多次使用USB 数据记录仪监测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相对湿度EBI 310 多次使用 USB 数据记录仪高精度版本EBI 310 TE 带外部精密温度探头的多次使用 USB数据记录仪测量高温和低温EBI 310 TH 带外部湿度和温度探头的多次使用USB 数据记录仪监测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相对湿度EBI 310 TX 带温度双通道适配器的多次使用 USB数据记录仪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监测、过程监测
  • 一批环保新规本月施行 关乎健康也关乎商机
    p   一场中央环保督察,让我们看到了国家保护环境,走绿色发展之路的决心。同时,我国也在不断深化改革步伐,加快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 /p p   从今年10月1日起,环保领域一系列新规标准正式开始施行,涉及环评、固废、机动车尾气排放、节能节水等多个领域,也必将对我国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守护百姓身体健康起到重要作用。 /p p    strong 建设项目环评更严,但会更快 /strong /p p   10月1日起施行,开启新环评时代。 /p p   这项法规,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而制定。 /p p   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体现“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不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有利于激发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政府转变管理方式和服务企业。 /p p   《条例》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环保部门推进政务电子化、信息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备案和信息公开。 /p p   这也是我国健全环评制度的一个具体行动。据了解,环评制度作为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只会加强、不会削弱。新的《条例》明确,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p p   strong  购买VOCs等四类仪器,可抵免所得税 /strong /p p   《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p p   其中《环境保护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版)》,共包括环境监测专用仪器4类,分别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氨逃逸激光在线分析仪、挥发性有机物VOCs分析仪、重金属水质自动分析仪。这也意味着,购买这四类仪器,可抵免企业所得税。 /p p   对比2008年版《目录》,不难发现,2017年版《目录》在编制方面,修订力度非常大,仅保留1项环境监测仪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且修订了其技术指标及应用领域,还删除了2008年版目录中的广泛应用设备(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及代表性差的设备(如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 /p p   在目录的实施方面,要求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后直接享受税收优惠。税务部门采取税收风险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方式强化后续管理。这些规定大大方便企业进行税收优惠申报,简化事前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p p   strong  危废全程环评,源头防范污染 /strong /p p   10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弥补了我国此前没有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性技术指南文件的空缺。 /p p   《指南》旨在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该标准由环保部于今年5月27日批准,明确了固体废物与污染土壤的界限,明确了固体废物在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管理属性,提出固体废物与其综合利用产品的界限标准,明确了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液态废物与废水的区分标准。 /p p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称,随着《指南》的发布,要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切实从源头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p p    strong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更全 /strong /p p   与此同时,《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也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p p   旨在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该标准由环保部于今年5月27日批准,明确了固体废物与污染土壤的界限,明确了固体废物在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管理属性,提出固体废物与其综合利用产品的界限标准,明确了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液态废物与废水的区分标准。 /p p   《通则》在2006年的《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上,进一步明确了固体废物的判定原则、程序和方法。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90%以上的固体种类都能在该标准中找到,操作性强。实施标准将带来良好的环境效益。 /p p    strong 含多氯联苯废物,全程无害化管理 /strong /p p   10月1日起实施的《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是对现行标准的修订,重新定义了“含多氯联苯废物”的定义,增加了含多氯联苯废物的类别规定,以及清理、包装、无害化处理处置、环境监测以及安全防护与事故应急的要求。 /p p   新标准明确管理对象和分类处置,有利于控制含多氯联苯废物在挖掘、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适用于含多氯联苯废物的分类、无害化管理及无害化处理处置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多氯联苯含量小于50 mg/kg的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管理。 /p p   标准的实施,可有效防范含PCBs废物无害化处置的二次污染环境风险,实现含PCBs废物全过程无害化管理,并会大幅提高我国对含PCBs废物的污染控制技术水平,促进我国含PCBs废物无害化处置技术与国际接轨,有效落实履约要求。 /p p   strong  汽车排放检测,迈入实际道路排放测试时代 /strong /p p   《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自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适用于满足GB 17691-2005第五阶段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的新生产车排放达标检查和在用符合性检查。 /p p   《标准》采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将这一系统安装在被测车辆上,对车辆在实际道路上行驶时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测量。被测车辆的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第五阶段排放限值。业内人士指出,重型柴油、燃气车PEMS标准正式发布,标志着汽车排放检测迈入实际道路排放测试时代。 /p p   此外,《标准》对机动车制造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标准》,企业应当对新生产车排放达标和在用符合性负主要责任。按照《标准》要求,制造企业应以每两年为周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每个发动机机型、车型的在用符合性自查报告。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制造企业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尽快制订整改措施,并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保整改后产品符合要求。 /p
  • 欧盟化妆品新规将实施 中国企业遇槛
    据悉,欧盟不久前对化妆品法规GMP(良好操作规范)[(EC) No 1223/2009]中关于禁用物质、限用物质、防腐剂、防晒剂等附录部分进行修订,并将于7月11日起在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作为国家法律正式实施。   此次欧盟新规涉及的产品范围非常广泛,不但包括乳霜、乳液、化妆水、凝胶等化妆护肤品,还包括润肤剂、肥皂、防臭剂、香水及口腔护理等日常用品,增加了有关产品通报、产品信息文件和化妆品安全性报告等内容,对所使用纳米材料、产品标签、产品声明、分销商等方面也有严格限制,影响范围较广。   禁限用品大幅增加   据了解,欧盟新规出炉的新规更加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禁限用物质大幅增加,限量要求更加严格。这些物质包括大量石油来源原料杂质(裂解、分馏馏分和残留物)、一些聚合物残留的单体、不安全染发剂的中间体和耦合剂、不安全的色素、一些毒性大香精原料和残留农药等。提案的附录Ⅱ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自2005年修订案以来,由原来1999年442种,2005年1211种增加至1328种 附录Ⅲ化妆品中限制使用物质由原来64项增加到158项,其中第65-102为新增限制使用物质,第105-158为限时限制使用物质(2009年12月31日后禁止使用)。   而与1976年指令不同,新规不仅对在欧销售化妆品的责任人有了更明确的规定,而且对责任人的良好生产规范、化妆品安全报告、所使用纳米材料、产品标签、产品声明、分销商等方面也有了严格的限制措施。该法规直接在各个成员国执行和实施,不允许对法规条款自行理解和解释。   新规还明确了责任人义务,与欧盟对化妆品的监管强调企业全责的理念保持了一致。责任人应取保产品质量符合法规要求,并有义务向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在产品出现问题时,还应保证政府部门能获取产品信息文件,并负责产品的召回。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新规明确提出了必须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进行生产。提案是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采用GMP的要求来保证产品的质量及稳定性。   化妆品GMP认证将成趋势   面对欧盟化妆品新规的实施,我国化妆品企业又该如何应对呢?   据悉,我国化妆品出口含金量较低,由于化妆品行业准入门槛低,目前从事化妆品出口的企业仍以中小企业为主,从成本优势型产品向技术优势型产品升级的过程中面临“质量难做精”、“市场难做深”、“品牌难做强”等瓶颈约束,这些都成为化妆品缺乏行业可持续成长能力的症结所在。   据了解,企业自行向相关机构申请GMP认证的费用在2万~3万元之间,而通过咨询公司进行GMP认证培训,则至少要花6万~8万元左右。取得GMP认证后,企业每年需要交纳8000元左右的审核费用,GMP每3年换一次证需要另外交纳2万元的换证费。这些费用对于这部分中小化妆品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也成为出口的一道坎。   而欧盟化妆品GMP的要求贯穿于化妆品生产链全过程,尤其对化妆品重金属含量、微生物监管比较严格,无论企业的大小、产品的种类和生产环节的多少,要求企业从原料、研发、瓶器安全、直至运输储存安全都应遵守相应的要求,GMP认证成为进军欧盟市场的“通行证”,企业进行GMP改造并提高产品标准势在必行,申请GMP认证的时间成本和生产成本都将大幅上升。但目前国内未出台化妆品GMP认证的实施规定,多数企业在这些领域的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大大削减了出口竞争力,出口无疑将极大受限。   此外,我国相关部门应致力于提高国内化妆品法规协同化,尽量缩小与发达国家化妆品的产业差异,助力国内企业缩减出口成本,促进化妆品出口做大做强。据了解,中国基本无化妆品GMP认证机构,同时有相当一部分出口化妆品企业尚不能达到GMP的生产要求,这给企业提出了严峻的考验。而目前国内未出台化妆品GMP认证的实施规定,多数企业在这些领域的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有关人士指出,尽管世界各国在化妆品定义和管理模式上尚未形成共识,不同国家之间仍存在标准差异,但在监管理念趋同的大环境下,GMP认证将成为大势所趋。   因此,企业应将此作为出口发展的新契机,在欧盟愈加严苛的化妆品管理制度下倒逼生产规范,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有关人士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应加强对化妆品原辅料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合格供应商评价体系,从源头上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 其次,要及时改进工艺,优化整个生产流程,整改产品不安全因素,完成从成本优势型产品向技术优势型产品升级 第三,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输入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规信息,加强对标签的审核和确认。   【原标题】欧盟化妆品新规将实施 中国化妆品企业面临认证困境
  • 新冠疫苗的防护伞 VWR疫苗冷链运输解决方案合集
    冷链运输来自于辉瑞公司的新冠疫苗,据悉,可防止90%的感染,这项重大突破,引起全球的关注。近期,疫情卷土重来,接种迫在眉睫,冷链运输需求急剧增长。同时也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由于mRNA疫苗对温度非常敏感,其在干冰条件下只能保存15天,在常规2-8度条件下甚至只能存储5天,而要长期保存,需要将其存放于零下70度的冰箱中。如何保证产品从头到尾一直存放于规定的温度下呢?完善的冷藏冷冻存储设备必不可少,温度监控设备也非常重要。从存储到最终用户操作的冷链示意图VWR为我们带来了冷链相关设备和耗材解决方案储存冰箱/超低温冰箱(-20 °C ~ -40 °C,-50 °C ~ -86 °C)点击下方货号,查看产品信息SANYMPR-722-PCSANYMBR-305DRSANYMDF-U5412NSANYMDF-DU502VXL杜瓦瓶(可存放液氮或液氦)VWRU55709-234VWRU55709-240操作 & 运输点击下方货号,查看产品信息便携式超低温冰箱(-20 °C ~ -86 °C)GLCLULT25NEU生物样品专用运输箱电子温度计(–50...+200 °C,±1 °C/±2 °C)
  • 捷锐产品推动气体安全使及运输
    全球最大的气体展——2010年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气体技术、设备与应用展览会(IG,China’2010),于11月10日~12日在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召开。捷锐作为供气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针对此次会议提出的,气瓶等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输问题,结合大会提出的“加强产业合作,完善产业链,推动RFID及物联网在气体行业的应用发展”主题,捷锐展示了钢瓶安全运输的解决方案。   捷锐引进英国专利技术,结合自身在气体行业的研究和经验,开发了针对工业和特种气体使用的高性能钢瓶阀,在钢瓶运输、搬运和使用中,提高钢瓶的密封性,并确保气体纯度。此款钢瓶阀在符合超高标准的洁净厂房内生产制造,10等级的洁净室内装配、测试和包装,有效保证产品用于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危险性气体的安全。瓶阀的一体式无焊接结构膜片,可将气体和运动机械部件隔离,达到甚至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阀座的特殊支撑和紧固设计,可以将高压负载下阀座的变形量和背压条件下阀座的提升量减至最小,双重密封阀门结构,进一步加强安全性。产品执行器特有的锁紧装置,在运输过程中能被锁定在关闭位置,有效防止震动而引发的泄漏等问题。     除了针对钢瓶安全使用的解决方案,捷锐在展会中还展示了气体行业生产现场的安全供气管路方案。德国林德气体公司在2009年使用了捷锐供气系统管路相关产品,此次在展会中相关负责人到展会现场看到捷锐相继推出了新产品,表示对捷锐提供的产品将一如既往的充满信心和信赖,会继续使用捷锐相关产品。     关于捷锐   捷锐企业(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专精研发制造高洁净之集中供气系统及流体控制相关零件、组件、系统设备、焊割器具、仪器仪表等。产品主要应用在半导体、气体、化工、生物科技、核电、航天、食品等行业。厂区内配备欧美最先进的高科技生产设备,并设置中央实验室、检测室及Class 10/100/1000无尘室。GENTEC® 拥有美国40余年的市场、研发及制造经验,提供流体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遍布全球的行销服务网络,赢得全球用户的信赖。   更多信息,请登录公司网站了解详情:www.gentec.com.cn
  • 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
    9月19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对强化动力锂电池源头安全监管、增强动力锂电池综合运输服务效率、提升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管控能力、健全完善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提升动力锂电池国际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作了明确规定。其中,针对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提出要加快修订《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1),提升动力锂电池本质安全水平。发布实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强化锂电池安全和质量管理相关要求。在运输条件检测管理中提到,要落实新出厂电池通过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第38.3节(以下简称UN38.3)各项试验要求,并在运输前将UN38.3等试验简介提交给承运人。此外,《措施》中明确了动力锂电池在铁路运输中的要求,提出要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铁路安全运输条件,明确货物范围、检测要求、包装要求、集装箱技术条件、场站技术条件、运输组织要求、作业和管理要求等。在具备条件的场站开展动力锂电池铁路试运。研究推进动力锂电池国际铁路联运。全文如下: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动力锂电池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安全、便捷、高效运输,切实增强新能源汽车和动力锂电池产业竞争力,为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运输服务和保障,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聚焦强化动力锂电池本质安全、增强综合运输服务效率、提升运输安全管控能力、推动国际供应链提质增效,统筹谋划、综合部署,力争到2027年,动力锂电池运输的堵点卡点进一步打通,运输效率稳步提升,综合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运输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保障新能源汽车及动力锂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更好服务外贸“新三样”,全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二、强化动力锂电池源头安全监管1.加强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加快修订《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1),完善动力锂电池安全技术要求,明确动力锂电池热失控安全性能指标和测试方法,提升动力锂电池本质安全水平。发布实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强化锂电池安全和质量管理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强化动力锂电池运输条件检测管理。督促指导动力锂电池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规要求,落实新出厂电池通过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第38.3节(以下简称UN38.3)各项试验要求,并在运输前将UN38.3等试验简介提交给承运人。贯彻实施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余能监测、包装运输等标准,严格执行托运条件和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3.制定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分级管理要求。制定出台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分级管理要求,明确不同运输等级动力锂电池托运条件核验、承运要求、运输通行要求、运输管控措施等。(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增强动力锂电池综合运输服务效率4.加快推进动力锂电池铁路运输。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铁路安全运输条件,明确货物范围、检测要求、包装要求、集装箱技术条件、场站技术条件、运输组织要求、作业和管理要求等。在具备条件的场站开展动力锂电池铁路试运。研究推进动力锂电池国际铁路联运。(国铁集团、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提升运输服务保障能力。研究规划动力锂电池运输常备通行线路及临时停放地点,确保通行安全。优化船舶载运动力锂电池进出港申报手续,提升船舶进出港和货物周转效率。推动开展船舶载运动力锂电池通过三峡船闸可行性研究,研究推进动力锂电池先行通过“翻坝”转运,降低运输成本。研究出台动力锂电池航空运输技术实施方案,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细化评估内容、优化操作程序、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航空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加强运输保障能力动态评估。指导动力锂电池生产基地所在省级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铁路局集团公司,建立动力锂电池运输能力供需对接和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运输需求进行综合评估,及时优化调整运输供给。(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升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管控能力7.加强动力锂电池运输监管。指导各地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督促动力锂电池生产、维修、回收企业按标准要求妥善包装、委托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承运动力锂电池,严格落实动力锂电池装载查验和记录制度。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运输动力锂电池行为。(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8.探索运输过程安全监测技术应用。结合运输方式特点和应急处置流程,开展动力锂电池运输环节热失控报警机制、安全监测技术研究。根据不同运输方式特点,综合考虑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场景、技术运用可靠性及后续处置流程合理性,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热失控预报警技术。(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9.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编制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操作指南》《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应急处置手册》,明确动力锂电池运输、装卸、中转等环节操作要求、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指导运输企业依法依规按需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公安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10.加快推进动力锂电池运输防护装备研发应用。加快推进“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防护技术与装备”研究项目,形成高性能、低成本、轻量化、系列化运输安全防护装备,在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领域推广应用。加快研发适合动力锂电池多式联运的集装箱载具,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出台配套政策,优化集装箱装运动力锂电池多式联运条件。(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健全完善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11.制定发布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加快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研制重点任务计划,推动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及多式联运技术要求、锂电池铁路运输技术要求、船舶载运锂电池安全技术要求等标准出台。加快修订发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GB 21668),研究明确纯电动货车可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建立动力锂电池运输国际规则国内实施机制。加快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等国际规则在国内转化实施,进一步强化国际规则和国内规则对接。(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3.推进动力锂电池运输技术规则国际化。充分发挥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和铁路合作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动力锂电池国际运输规则和标准制定。(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提升动力锂电池国际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14.加强动力锂电池运输双多边合作。加快研究加入《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ADR),加快推动与部分国家建立动力锂电池运输国际规则快速实施双边机制,畅通中欧动力锂电池国际道路运输通道。(交通运输部负责)15.培育动力锂电池运输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动力锂电池运输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支持运输企业对标国际一流,积极拓展动力锂电池国际供应链服务,整合海外运输、仓储等物流资源,提升动力锂电池国际供应链服务保障能力。支持交通物流和动力锂电池生产企业高效衔接、深度融合,推进物流链供应链一体化融合发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 芝加哥-深圳MRI项目运输保障,南航深圳首次运输核磁共振精密仪器
    5月22日至7月11日,南航保障了16票次共计205274公斤的芝加哥至深圳核磁共振精密仪器运输。据了解,深圳是精密医疗设备仪器的重要生产地,不仅向全国各地供应了大量的医疗设备,远销欧美的产品也大幅增加。 据悉,此次MRI项目是核磁共振精密仪器在深圳的首次越洋运输,由于该货物为精密仪器,价值昂贵、运输保障的操作难度高、疫情防控要求高,经过与各保障单位多方协调,通过深圳机场海关推行的“畅流计划”,航班起飞后向海关发送预申报,即航班落地后机下交接到货物提取,实现无缝衔接即卸即提,以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赢得了货主的高度评价,助力国内医药企业的发展。
  • 我国计划2030年实现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全覆盖
    日前,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简称《规划》),提出到2030年建成覆盖广泛、布局科学、层次合理、衔接顺畅的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覆盖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及客货运输活动全过程,覆盖各类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   作为交通运输行业首个环境监测网中长期布局规划,《规划》针对全国公路、港口和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提出了布局思路和重点监测对象布局方案,同时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行业环境监测法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行业环境监测标准与技术规范支撑、加强资金配套和人才培养。   《规划》明确,将依托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进行环境数据的长期系统观测采集,说清全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客货运输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掌握交通运输行业污染排放状况、环境影响程度及范围,科学评价交通运输行业环保工作水平,支撑交通运输行业环保战略研究、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制定、监督管理、环保统计和科研等工作的开展。   为规范和指导省级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规划编制工作,《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试行)》与《规划》同时发布,明确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总体规划报告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了规划研究常用的技术方法。   目前,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共有重点监测对象2537处,涉及272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92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7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29处重要湿地、485处重要水库、180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路段和航道,308处长大隧道,531个高速公路服务区,494个高速公路收费站,49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41个沿海港口,29个内河港口。
  • 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能否终结?国务院食安办成立联合调查组!
    2024年7月9日晚,半月谈公众号刊出: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公布。字少并不代表事情小。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媒体报道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了。2015年,湖南省的一家电视台在其节目中揭露了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报道指出,有违规的化学品运输车被用于运输和装载食用油,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对公众健康构成了巨大威胁。图片来源:oilcn油讯公众号本次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被新京报报道以后,有视频博主还公开了在开源数据中查询到的涉事车辆“冀E5476W”的行车轨迹,这辆罐车在被报道之前的一个月去过很多行业的工厂,涉及金龙鱼、中纺粮油等油脂工厂 煤制油生产企业、饲料厂等。7月9日晚,金龙鱼回应:“我们已经关注到相关信息,待核查后反馈。”鲁花集团7月9日在微博发布声明称,公司对包括运输环节在内的全链条进行严苛地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使用公司自有食用油专用罐车用于食用油运输业务。装油前对食用油专用罐车油罐内外壁进行彻底清洁干燥。装油后,对入厂食用油专用罐车进行逐车验车、查验铅封,油品取样检测,不合格的拒收处理。第一财经邀请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解析法律责任,许浩表示,使用留有煤制油残留物的油罐车运输食用油的司机(承运人)、装货方、接收方、销售方,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许浩表示,关于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显然是有相关规范标准的,在这一领域长期经营的出售方和购买方(包括运输方),都是应当知晓相关食品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知道运输食用油要保障罐体的清洁。如果其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就构成了司法解释所述的“明知”,那显然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除了刑事责任,也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应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可以预见的是,必然有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而消费者的信心恢复,也需要政府部门和企业及时公开公布信息。罐车运输食用油的乱象能否终结?很多人感到悲观: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的从业人员,谁能保证任何人不犯任何错误?但是,从这次事件中大家也可以看到积极的一面:1.事件得以被报道,还是得益于处于最基层罐车司机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线索,说明并不是所有罐车司机良心泯灭。假如你我是罐车司机,你能想法设法联系专业媒体提供线索吗?有一所中学的校长将顾炎武先生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大胆地改为“天下兴亡,我的责任”并悬挂于学校墙上。你认可这种说法吗?2.新京报记者调研详实,长达一个多月,取得的证据确凿,新京报也并没有将不普通的涉事公司打上马赛克,而是全程实名,就像自媒体调侃的:”新京报这次把5位大佬得罪了。“因此,更多人发出敬佩新京报的声音,甚至呼吁要保护记者,说明时代以及人民群众需要专业的媒体记者以及敢于披露社会现实的专业媒体。3.中储粮等食品企业回应及时,并不回避或者否认,并及时下架了产品,态度良好。4.重量级媒体(人民日报和央视等)并没有对这一事件视而不见,回应积极。希望这次食品安全事件能得到有效的处理,终结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仪器信息网曾就这次事件邀请了油脂检测领域专家提出参考检测方案: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40703/727309.shtml。也仔细盘点了目前已有的食用油检测相关标准以及解决方案: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40709/728450.shtml。(点击链接可直达)对于普通消费者,笔者也尝试提供几个参考解决方案:1.有家用榨油机可选择,只是要注意自压榨油的保存期和保存方法,每次加工少量,吃新鲜的压榨油。2.也可以选择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范围内的小型榨油作坊,这样的油并不需要油罐车运输。3.减少烹调油的用量。《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指出,应减少烹调油和动物脂肪用量。推荐每天的烹调油摄入量为25克。而我国居民烹调油的人均摄入量为每天42克,80%的家庭人均每日食用油摄入量超标。实际上,很多食物中也富含油脂,比如花生、大豆、芝麻等,吃全食物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仪器信息网已经多次举办粮油质量安全与检测主题的网络会议,今年8月将继续举办,欢迎读者免费报名,参与交流。点击图片可进入网页报名参考资料:1.国务院食安办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半月谈,2024年7月9日2.湖南记者踢爆有毒化学品运输车违规运装食用油内幕.oilcn,2015年3月30日3.金龙鱼回应混装罐车曾到过工厂.界面新闻,2024年7月9日4.鲁花和金龙鱼回应油罐车风波!律师解析法律责任.第一财经资讯,2024年7月9日5.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贵港市小油坊智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官网,2022年5月7日6.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年4月
  • 恭喜重庆地质仪器厂选用爱佩品牌模拟运输振动台
    恭喜重庆地质仪器厂选用爱佩品牌模拟运输振动台壹台,型号:AP-ZD-300,签定日期2015年12月03日,送货地址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先锋街2号。业务负责人:李冬梅;电话:86-0769-81015055 手机:13316686114;全国服务热线:400-6727-800。重庆地质仪器厂是1969年为响应党中央关于加强三线建设的号召,由北京地质仪器厂、上海地质仪器厂与原重庆地校留守处的部分职工内迁组成的一个企业,工厂原属地矿部(国土资源部)现属为国机集团下的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领导,生产地球物理勘探仪器的专业生产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重庆地质仪器厂主要从事地质勘探仪器的生产、开发、经营,兼营数字仪表、环保仪器、汽车电器及电子仪器产品和社会有关机械电子一体化产品。面向全国找矿、工程勘探、环境监测,地震预报,寻找地下水源等方面的产品和服务,属于高科技产品生产企业。2001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10年7月获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庆市沙坪坝区“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企业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先锋街2号,是重庆市园林式企业,工厂全厂占地面积18.3万平米,其中生产用地约4.5万平米。企业在2010年被评为重庆市精神文明单位。重庆地质仪器厂主要专业产品有六大系列:1、地震仪器系列产品:DZQ48/24/12等各种型号的地震仪器,高分辨率地震仪,数字深层地震仪等。主要用于:水、工、环的,地质基础调查及找矿。2、测井仪器系列主要产品有:综合数字测井系统、系统轻便工程测井,绞车控制器等各种测井产品、各种用途探管,测斜仪系列产品。主要用于:煤田数字测井,水文工程数字测井,固体金属矿测井,工程测井等。3、电法仪器系列:其中又分为直流电法和交流电法,二大系列产品。主要产品有DZD6—6A多功能直流电法仪,DUK-2A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工程瞬变电磁测量系统等各种型号产品,用于寻找地下水及水、工、环地质勘察,矿产资源勘察等。4、放射性仪器系列有FD-803A,NP-4 γ射线能谱仪等多种系列产品,用于找矿及环境监测等。5、地震传感器系列主要产品有低频系列检波器,大振级检波器,井中三分量检波器和各种中高频检波器等。主要用于深部的地质勘探、人工地震监测、各种工程振动监测和道路、建筑等安评检测等。6、社会产品:汽车、摩托车电喇叭,以及承揽表面加工业务。爱佩品牌模拟运输振动台符合美国及欧洲运输标准及 EN、ANSI、UL、ASTM、ISTA国际运输标准。试品装夹采用导轨式,操作方便、安全、 数字仪表显示振动频率、 同步静噪皮带传动,噪声极低、机台底座采用重型槽钢配减振胶垫,安装方便,运行平稳,无需安装地脚螺丝。重庆地质仪器厂选用的模拟运输振动试验台更多优势特点参数价格请联系爱佩公司客服人员.
  • 国内首个道路运输食用油罐式车辆标准发布
    近期,“罐车混用”事件再次将食用油安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油罐车在未经彻底清洗的情况下,从运输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转而装运食用油,导致食用油可能遭受化工残留物的污染。有专家表示,长期摄入含有这些化工残留的食用油,可能导致人体中毒,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对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但消费者很难分辨出来。7月19日由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301039)牵头,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扬州中集通华汽车有限公司、洛阳中集凌宇汽车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道路运输食用油罐式车辆》企业标准正式发布。《道路运输食用油罐式车辆》.pdf这是国内食用油罐式装备运输领域的第一个规范标准,对完善行业标准体系、促进食用油安全运输和食品安全以及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图源:企业标准信息公开服务平台经调查发现,目前国内许多普货液罐车的运输介质并非固定,既运送可食用液体如糖浆和大豆油,也运送化工液体如煤制油,存在严重“混装”现象。此外,运输罐车品牌杂乱、材料品质良莠不齐,诸多“不规范、不合规、不合格”因素叠加,致使目前国内食用油罐式运输行业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道路运输食用油罐式车辆》标准的发布实施,是从解决行业“痛点”问题出发,追本溯源,从源头解决食用油罐车运输装备“本质”安全问题。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食用油罐式车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出厂文件、运输贮存等,让罐车品质“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查”,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在本标准中,对重要部件材质做了进一步明确要求:与介质接触的罐体材料食品卫生等级应符合GB 4806的规定,其中罐体的筒体、封头、防波板、法兰、管件材料应选用奥氏体不锈钢材质。其高度耐腐蚀和抗氧化性能,相对于低碳钢及铝合金,在抗菌、抗污染、重金属迁移等指标上更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将为防止油品被污染变质设置第一道有效保护屏障。在罐车整车技术方面,中集车辆以《道路运输食用油罐式车辆》标准为指引,依托全球资源平台,开展“中欧研发互动”、共享全球半挂车核心零部件的生产组织,引入欧洲技术,定制生产符合国内食用油运输场景需求的专用罐车,整体提升了国内食用油运输车辆的卫生等级、易清洁和易检查性。专用罐车采用整体式防浪板和清洁环设计,内壁光洁度大幅提升,卸料残余率低、更易清洗;行业领先保温技术、高科技保温材料加持,更适宜食用油品运输;物联网、大数据应用、智能化生产,品质可追溯、更稳定。多项行业领先技术,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近期,“罐车混用”事件再次将食品安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油罐车在未经彻底清洗的情况下,从运输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转而装运食用油,导致食用油可能遭受化工残留物的污染。本次粮油会议特别设立了“粮油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专题,其中对食用油中矿物油的检测技术进行了深入探讨。届时,我们将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
  • 新西兰称中国针对该国肉制品进口推认证新规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7月6日消息,新西兰食品安全部长Nikki Kaye6日发表声明称,新西兰出口到中国的肉制品再次滞留中国港口,这是两个月来第二次出现这种情况。他表示,原因是中国已推出相关新规,例如要求出具文件证明来自新西兰的进口肉制品在发货前的最后一道工序中有兽医在场。新西兰将从8日起开始启动新规。   Kaye和新西兰首席工业部长Nathan Guy在联合声明中称,新西兰将从8日开始采用新的证书,不过在中国相关新规已经生效,适用于从6月1日开始离开新西兰发往中国的进口肉制品。   Kaye表示,他正在与其他官员共同努力,以确保当前这批货物的文件可以得到迅速有效的执行。他们正设法拿出一套实际解决方案,以确保当前这些货物可以顺利通关,贸易也能正常进行。   据报道,12月以来,新西兰出口至中国肉制品价值共计5.2亿美元,同比增长一倍。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新西兰将向中国方面发送保证信函。新西兰预计,在1300多批肉制品货物中,大约1/4的货物(约3万吨)可能被滞留,但只会耽搁几天。新西兰还称,中国官员下周将到访新西兰,帮助执行新的认证。
  • 聚光1130万元中标北京交通运输环境监测项目
    近日,聚光科技中标北京市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程项目&ldquo 实验室及在线监测点设备购置及建设&rdquo 标段,中标金额1129.90万元。   北京市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程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ldquo 实验室及在线监测点设备购置及建设&rdquo 、&ldquo 监测信息平台建设&rdquo 、&ldquo 项目监理&rdquo 三项内容。其中,第一包被聚光科技获得。   据悉,今年上半年,聚光科技整体运营成本和费用有所增长,产品毛利率略有下降,其中,环境监测系统及运维服务、工业过程分析系统、安全监测系统、实验室分析仪器板块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3.99%、0.73%、0.86%、0.73%。   公司总经理姚纳新在网上业绩说明会上曾表示,基于环保的现状,环保业务在未来较长时间,都会是重点发展的业务。而工业市场存量需求较大,业务稳定、业务质量高,是重要业务来源。实验室业务空间大,客户质量高,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聚光科技2014年上半年实现营收4.85亿元,同比增长22.8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9亿元,同比增长5.90%。
  • 盘点国家标准新规 多项涉及仪器仪表行业
    p   伴随着经济日益增长,综合国力日益提升,社会经济的多个方面都需要采取明确的国家标准、法律来稳定和规范行业发展。进入“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在经济领域多个方面拟定了一系列标准以及法规,协会现整理多项国家标准及新规,其中多项涉及仪器仪表行业。 /p p    strong 国家两部委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strong /p p   《计划》指出,工业是VOCs排放的重点领域,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50%以上。工业排放源复杂,主要涉及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等诸多环节,其中: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汽车、包装印刷、橡胶制品、含成革、家具、制鞋等行业VOCs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0%以上。工业行业VOCs排放具有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等特点,回收再利用难度大、成本高,是工业领域VOCs消减的重点。 /p p   《计划》提出了总体思路:以技术进步为主线,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为重点,兼顾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理念,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推动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促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p p    strong 国家标准委下达今年国家330项标准立项制度 /strong /p p   新立项的标准更加注重创新成果转化。获得立项的国家标准突出了科技创新,将石墨烯性能测定、柔性直流输电、能源互联网、机器人测试、电动汽车充电等72个前沿技术成果列为重大标准研制项目并给予重点支持,力争尽快形成技术标准,为新兴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p p   此次立项的标准还加大了对装备制造和消费品升级所需关键技术标准的支持,立项相关标准256项,占整个项目的82%,涉及化工、船舶、钢铁及合金、通信光纤、电器附件、电线电缆、无线电干扰等10多个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工业重点领域,推动“中国制造”加快走向“精品制造”,助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p p    strong 新版《气体流量计》国家标准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strong /p p   2016年7月1日,GB/T32201-2015《气体流量计》正式开始实施。该标准是以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的国际建议OIMLR137-1& amp 2:2012为蓝本的基础上起草的,涉及到除液态气体、多相气体、蒸汽的流量计和压缩天然气(CNG)加气机以外的所有原理类型的气体流量计,是一个通用型气体流量计的国家标准。 /p p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重庆前卫克罗姆表业有限责任公司、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苍南仪表厂、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科成套仪表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南京计量测试中心、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成都秦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荣成市宇翔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了本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适用于基于任何测量技术或工作原理、用于测量工作条件下所通过的气态燃料或其他气体体积或质量的流量计,也适用于流量计的附加电子装置、内置修正装置、内置温度补偿装置及其他可能附加的装置。 /p p    strong 环保部发布六项环境标准土壤水质检测新方案 /strong /p p   国家环保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积极落实保护环境,规范环境监测工作,发布了《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该公告对土壤、沉积物以及水质检测有了明确的新标准,同时加快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脚步。 /p p   目前我国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大气污染、水体污染以及土壤污染等,针对日益突出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3个“十条”的编制工作。日前,国家环保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积极落实保护环境,规范环境监测工作,发布了《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该公告明确规定了土壤、水质检测的相关标准,对检测仪器设备有了严格的要求。 /p p    strong 八部委发布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新规 /strong /p p   7月1日起,由工信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委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实施,对电器电子产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做了具体而严格的规范。《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即为电器电子产品。 /p p   《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类型及其配套产品:1.通信设备2.广播电视设备3.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设备4.家用电器电子设备5.电子仪器仪表6.工业用电器电子设备7.电动工具8.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等。 /p p    strong 两项电梯质量安全检测新标准7月起实施 /strong /p p   从质检总局了解到:7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新版《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强制性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号修改单。据介绍,新发布的《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有两方面新的要求:一是增加了产品一致性核查。规范中引入了对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安全质量的定期一致性核查制度,电梯样机通过型式试验后,制造企业要保障批量生产的产品持续保持与样机一致的质量安全性能。 /p p   一致性核查将防止制造企业“样机精工细作、产品粗制滥造”。二是建立了电梯型式试验信息公示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检验、监管机构及公众可上查询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查询平台将于2016年10月1日试运行。 /p p    strong 环保部批准4项土壤检测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 /strong /p p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日前批准了《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4项土壤检测标准。 /p p   一、《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HJ802-2016)规定了测定土壤电导率的电极法适用于风干土壤电导率的测定。 /p p   二、《土壤和沉积物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803-2016)规定了用王水提取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镉、钴、铜、铬、锰、镍、铅、锌、钒、砷、钼、锑共12种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p p   三、《土壤8种有效态元素的测定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804-2016)规定了用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浸提测定土壤中铜、铁、锰、锌、镉、钴、镍、铅共8种有效态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p p   四、《土壤和沉积物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805-2016)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16种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据悉,这些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 /p p    strong 环保部发布两项水质监测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 /strong /p p   环境保护部近日首次发布《水质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806-2016)和《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807-2016)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标准规范水中丙烯腈和丙烯醛、钼和钛的测定方法,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以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p p   环境保护部近日首次发布《水质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806-2016)和《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807-2016)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标准规范了环境监测工作,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制定这些标准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丙烯腈和丙烯醛、钼和钛的测定方法。 /p p   strong  两项无损检测仪器行业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实施 /strong /p p   最新制定的《JB/T12456-2015无损检测仪器线路板检测用X射线检测仪技术条件》、《JB/T12457-2015无损检测仪器线路板检测用X射线检测仪性能试验方法》两项行业标准,日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并实施。 /p p   以上标准的出台填补了国内线路板检测用X射线检测仪标准空白。标准除了在产品性能、测试验证等方面为等为同类产品生产厂家、客户基本技术、性能要求外,还在辐射、电气安全防护、标识等人身安全方面也提出明确要求,为推动行业此类仪器设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及评判参考。 /p p    strong 中国食品最安全阶段:415项食品安全标准陆续发布 /strong /p p   随着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期待也在不断上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也在不断严格,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已经全面完成,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目前,整合标准已经全部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将在2016年陆续发布实施。 /p p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整合任务。食品标准清理涵盖以往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等标准。除将千余项农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移交农业部门清理外,经研究论证,提出其余3000余项标准继续有效、废止或修订、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清理意见,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目前,整合标准已经全部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将在2016年陆续发布实施,这将有效解决以往食品标准间矛盾、交叉、重复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发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上待发布的400余项整合标准,已经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p p & nbsp /p
  • 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管理,我司对2018年印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修订完善,形成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jica@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综合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2023年5月5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意识,促进质量检测领域有序发展,营造诚信守法的质量检测环境,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的从业承诺、履责状况等诚信行为的综合评价。检测机构是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授权的其它组织。检测人员指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和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人员。第四条 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五条 信用评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交通运输部统一管理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公路水运工程甲级、交通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全国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管理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和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第六条 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评价的时间段为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信用评价工作一般应于年初启动,对上一年度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公布。第七条 信用评价工作依托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第八条 鼓励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参加抢险救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等活动,开展科技创新,参与标准规范规程制定。第二章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第九条 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实行综合评分制。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内容包括母体机构、设立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及单独签订合同承担的工程试验、检测及监测等现场检测项目(以下简称现场检测项目)。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和《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附件2)。第十条 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信用评价基准分分别为100分。检测机构综合评分按附件4计算。第十一条 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综合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AA级:信用评分≥95分,信用好;A级:85分≤信用评分<95分,信用较好;B级:70分≤信用评分<85分,信用一般;C级:60分≤信用评分<70分,信用较差;D级:信用评分<60 分或直接确定为D级,信用差。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不能评为AA级:(一)母体机构信用评价得分小于95分的;(二)信用评价周期内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业务均未开展的;(三)出现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得分小于70分的;(四)机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被评为信用较差或信用差的。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在签订检测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录入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检测机构应对提交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机构在信用评价周期内,应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信用评价周期内,实际检测工期超过3个月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参加公开招标并签订检测合同的现场检测项目,以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信用评价的,均应参加信用评价。第十四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母体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可根据需要委托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母体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表》(附件5)。第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业主对检测机构录入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基本信息审核确认,于次年1月中旬将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意见和扣分依据材料以及发现的母体机构失信行为报送至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应对评价意见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评价表见《 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附件6)。第十六条 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项目业主评价意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于2月中旬前提交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的母体机构为非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十八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省注册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属本省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于4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布。属交通运输部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在汇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信用评价结果基础上,结合掌握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复核评价,审定后于4月底前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等指定渠道向社会统一公示、公布。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发生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中直接定为D级行为之一的,由负责信用评价结果发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及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该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定为D级至下次信用评价。第二十一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对信用评价范围内的检测机构至少采集1次不良信用信息用于复核评价,且要覆盖到评价标准的所有失信行为。评价依据包括:(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活动中和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二)投诉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涉及的失信行为;(四)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五)检测机构及其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比对试验中出现的失信行为;(六)其他可以认定失信行为的有关资料。第三章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第二十二条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评价标准见《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附件3)。第二十三条 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等于20分,小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扣分分值大于等于40分的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信用差。前一次信用评价周期和本次信用评价周期均被评为信用较差的检测人员,本次信用评价等级为信用差。第二十四条 在评价周期内,检测人员在不同项目和不同工作阶段发生的失信行为累计扣分。一个具体行为涉及两项以上失信行为的,以扣分标准高者为准。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在对母体机构、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信用评价时,同步完成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第二十六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检测人员进行信用评价。跨省从业的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于2月上旬前提交其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4月底前对其本省注册的助理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二十七条 试验检测师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于3月中旬前提交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于4月底前对试验检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扣分进行累加评价,完成信用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公布。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第二十八条 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检测机构和人员对信用评价结果的申诉,信用评价分数和扣分依据的查询。最终确定的信用评价结果自正式公布之日起5年内,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落实人员负责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的数据录入、整理、资料归档等工作。第三十条 信用评价实行评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认负责制,并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发现评价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予以纠正;发现在评价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谋取私利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信用评价结果C级及以下检测机构重点抽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8〕78号)同时废止。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母体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序号行为代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1JJC1001非法转让、出租检测资质证书的。直接定为D级2JJC1002转包或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直接定为D级3JJC1003在投标过程中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或恶意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的;或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举报的。直接定为D级4JJC1004存在①~⑤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①未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②调换检测样品进行检测的或者改变样品原有状态进行检测并影响结果判定的;③改变关键检测条件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结果判定的;④伪造、变造、篡改原始数据、记录;⑤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或检测资质标识的。直接定为D级5JJC1005发生一般或较大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扣10分/次;较大事故,扣20分/次6JJC1006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且负有责任的。直接定为D级7JJC1007未按规定报告可能形成工程质量隐患、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检测结果的;或未按规定报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扣5分/次8JJC1008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出现一个得分为0分的。直接定为D级9JJC1009管理体系及运行出现①~④项情形的:①未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②未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的;③未按规定进行样品管理的;④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扣2分/类;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时,扣10分10JJC1010超出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包括:①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证书》范围,且该参数在《资质等级标准》范围内;②检测报告中的参数超出《资质等级标准》的范围,检测报告加盖了交通检测专用标识章但未申明的。扣5分/参数11JJC1011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资质证书已过期,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或未取得检测资质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直接定为D级12JJC1012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质量检测委托的。扣3分/项目13JJC1013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管的,包括:①未建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制度的;②对工地试验室检查每年少于2次的;③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整改未确认的;④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有信用得分小于70分的;⑤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不按规定参加信用评价的。①扣5分;②扣2分/个;③扣2分/个;④扣5分/个;⑤扣5分/个14JJC1014未按规定在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包括: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场所的变更,以及机构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变更。扣2分/次15JJC1015所聘用的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或在评价年度内被评为信用差或较差的。扣5 分/人16JJC1016评价期内,持证检测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助理试验检测师,扣3分/每缺1人;试验检测师或高级职称人员,扣5分/每缺1人17JJC1017评价期内,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包括: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实际未在登记的检测机构工作的)。扣5分/人18JJC1018评价期内,主要仪器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的。扣5分/台19JJC1019主要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台20JJC1020检测用房面积不滿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或检测环境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要求的。面积不滿足,扣10分;环境不满足,扣1分/处21JJC1021检测报告存在①~④的情形之一,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被认定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①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的;②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仪器设备虽经检定或校准,但不滿足使用要求的;③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的;④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扣3分/类22JJC1022检测报告或其对应的原始记录相关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缺少主要仪器设备、未记录原始观察值、缺少必要的测试部位、缺少检测依据、多方法混用、更改不规范、计量单位不正确、漏签字和漏盖章等。扣0.5分/类,单次扣分不超过5分23JJC1023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法错误且导致数据结果不正确;判定依据错误且导致结果判定错误;检测结论不正确,将不合格判为合格或将合格判为不合格的。扣5分/类24JJC1024检测原始记录或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的;或代签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扣2分/份25JJC1025不按照要求参加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或在参加比对试验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26JJC1026在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扣10分/次27JJC1027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直接定为D级9得分100-扣分值
  • 与国际接轨!国家将推动消费品领域标准与检测方法革新
    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将:  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  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  通知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总结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功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5.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6.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8.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10.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三、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1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12.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13.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14.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15.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16.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17.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18.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19.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20.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2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22.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23.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24.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25.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26.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27.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28.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29.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尽快明确小额消费纠纷的数额,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30.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行效能。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31.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32.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33.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在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积极培育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国电力交易机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五、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34.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35.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36.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37.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鼓励重点城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开展“即买即退”业务。增加海南离岛免税城市和门店。(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38.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等议题谈判,加强竞争领域多双边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39.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4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41.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42.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43.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逐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各类交易平台规则,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制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数据交易准则,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4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4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 4月又一批环保新规护航 环境治理再添“护身符”
    p   4月起,又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环保税迎来首个征期,1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实施,浙江城镇垃圾分类出台新规,河北将实施两项污染控制地方标准,“绿盾2018”专项行动启动...... /p p   4月又一批环保新规护航 环境治理再添“护身符” /p p   2017年的环保风暴已让人喘不过气,2018年,一场更强劲的绿色风暴才刚刚开始。为打好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日臻完善。即将到来的4月,全国各地又有一批环保新规落地实施,一起来看看。 /p p   环保税4月1日迎来首征期 /p p   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由于环保税是按季申报的,因而在4月1日将迎来首个征期。 /p p   根据相关规定,环保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音,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且各地在国家标准之上均出台了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 /p p   1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实施 /p p   中国环保在线查阅资料发现,4月1日开始,将有1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正式实施。分别包括:《水质 百草枯和杀草快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914-2017)、《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环境二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HJ91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17-2017)、《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8-2017)、《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HJ919-2017)、《环境空气 无机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HJ920-2017)、《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921-2017)、《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922-2017)、《土壤和沉积物 总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23-2017)、《COD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24-2017)、《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25-2017)以及《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26-2017)。 /p p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实施 /p p   为了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4月1日起,《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共八章、四十条,主要内容包括:建立积分核算制度和积分管理平台、明确积分核算方法、设立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的门槛、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等。 /p p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施行 /p p   2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细致说明,且办法于4月1日正式施行。 /p p   河北将实施两项污染控制地方标准 /p p   2月14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两项地方标准,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p p   据介绍,此次通过的两项标准均是河北省首次制订,是国内首个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制订的地方标准,首个针对医疗废物焚烧控制制订的地方标准,标准针对性强,实施的可操作性强。 /p p   《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施行 /p p   4月10日,《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将开始施行,办法将南京长江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根据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严格实行分区保护。 /p p   “绿盾2018”专项行动启动 /p p   近日,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要求,“绿盾2018”专项行动将于4月启动,持续到2018年年底。 /p p   此次行动将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全国4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84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p p br/ /p p br/ /p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联合交通运输部公路院开展国产科研仪器调研活动
    为贯彻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助力公路交通领域科研仪器国产化,推进交通运输部公路院交通强国试点建设,经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推荐,4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公路院科研保障中心组织科研业务部门赴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国产科研仪器自主研发的进展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和需求对接。道路中心、桥隧中心、汽运中心、环境中心、计量站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调研。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秘书长吴爱华、中国农科院作科所重大平台中心主任张丽娜、雪迪龙公司董事长敖小强、钢研纳克公司副总经理袁良经与交通运输部公路院调研组进行座谈交流。调研钢研纳克调研组首先对钢研纳克公司进行参观调研。钢研纳克是国内钢铁行业的权威检测机构,也是国内金属材料检测领域业务门类最齐全、综合实力最强的测试研究机构之一。公司近五年承担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中国工程院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项目达124项,公司检测技术及其产品多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奖项。座谈期间,科研保障中心孙继洋介绍了交通运输部公路院基本情况和调研目的,钢研纳克公司介绍了材料检测、计量校准、无损检测领域自主研发成果。双方就公路交通领域相关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发需求进行了交流探讨。调研雪迪龙随后,调研组赴雪迪龙公司进行参观调研。雪迪龙是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设有2个国外研发中心、100余个国内技术服务中心,拥有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400余项。调研组参观了雪迪龙数字生态展厅,并听取了该公司光谱、色谱、质谱、能谱、电化学传感器等多个技术创新平台的介绍。在座谈期间,双方围绕生态环境相关的“端+云+服务”、公路交通污染源排放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技术等内容进行交流,双方还就“双碳”目标、“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的技术需求开展技术研讨。本次调研为交通运输部公路院科研人员提升了视角,拓宽了视野。一些国产仪器设备生产企业已经走在国际前列,不但能提供优质可靠的设备,也能为科技创新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甚至依靠设备条件撬动关键问题突破。下一步,科研保障中心将坚决贯彻交通运输部公路院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扩大国产仪器设备企业的调研范围,精准对接国产仪器设备与科技创新的需求,助力交通运输部公路院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策划“国产仪器设备走进公路院”重大活动,加速交通运输部公路院科研项目中样品样机的研发、验证和产业化验证。
  • “名家芯思维”-硅基光电子集成技术与应用研讨会暨第72期国际名家讲堂
    p   “名家芯思维”-硅基光电子集成技术与应用研讨会 /p p   暨第72期国际名家讲堂 /p p   2018年7月18日至21日,南京 /p p   http://www.csoe.org.cn/html/list_1739.html /p p   一、活动介绍 /p p   汇集行业内全球顶级专家,举办硅基光电子集成技术与应用系列活动,把大规模集成半导体工艺和光电子应用结合,实现高速万物互联。旨在为地区汇智聚力,推动我国硅电子集成技术高速发展,在核心芯片技术领域弯道超车。 /p p   2018年,人工智能是产业发展的热门方向,活动促进人工智能与光电子信息领域的紧密融合和双向驱动,将为光联万物产业生态注入新的基因,为地区发展增添新的动力。邀请国内外知名科学家、行业领袖、产业精英等人共同参与,共话硅光子集成技术的发展趋势,以此来协助地方进行科技资源统筹和前沿产业化技术研究。 /p p   二、组织机构 /p p   主办单位 /p p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MIITEC) /p p   比利时微电子研究中心(IMEC) /p p   承办单位 /p p   中国光学工程学会、江北新区IC智慧谷 /p p   协办单位 /p p   南京江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p p   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 /p p   Luceda Photonics /p p   南京集成电路产业服务中心(ICISC) /p p   三、活动内容 /p p   (一)第72期国际名家讲堂-硅光 /p p   1、活动时间:2018年7月18-19日(周三、周四) /p p   2、活动地点: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腾飞大厦A座5楼 /p p   3、专家:Dries Van Thourhout(比利时根特大学教授) /p p   4、讲堂概况 /p p   涵盖了硅光子技术的基本原理及其应用,包括光子技术、设计、封装和测试等方面。此外,它还强调了硅光子系统是如何开发和正在向市场过渡的。 /p p   5、讲师介绍 /p p   Dries Van Thourhout /p p   根特大学教授 /p p   根特大学的工程物理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美国新泽西州克劳福德山的贝尔实验室工作两年,致力于InP/InGaAsP单片集成器件的设计、加工和表征。现担任比利时根特大学全职教授,并成为合作UGent-VUB MSc光子课程的主席。 /p p   他的研究重点是集成光子器件的设计、制造和表征,现在在研究电信、数据通信、光互连和传感的应用。已经提交了14项专利,发表和共同撰写了超过200篇期刊论文,其中包括几篇发表在高级期刊上,如自然光子学、自然纳米技术和NANO LETTERS。 /p p   他在所有主要会议的领域(OFC, ECOC, APC, CLEO)提交了关于硅光子学的邀请论文和教程。已经协调了几个欧洲项目(FP6 PICMOS、FP7 WADIMOS、FP7 SMARTFIBER),在更多项目上做出了贡献,并拥有ERC资助(ULPPIC)。2012年,他获得了享有盛誉的“范· 德· 弗拉姆斯学院奖”。 /p p   6、讲堂大纲 /p p   (1)基础知识(波导光学原理、无源元件、有源器件、光纤耦合方法) /p p   (2)技术, 包括包装 (基本CMOS技术步骤硅光子学领域的关键技术挑战、不同类型的硅光子学平台、基本部件性能的测量方法、光纤接口、单光纤和光纤阵列、混合光源集成、热方面) /p p   (3)应用与市场前景 (数据通信、传感) /p p   (4)硅光子学技术的获取 (成本分摊访问模型、可用的技术、如何获取晶圆制造、包装和设计服务) /p p   7、注册费用 /p p   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8日 /p p   国信芯世纪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期国际名家讲堂开具发票,发票内容为培训费。请于2018年7月18日前将注册费汇至以下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注明款项信息(第72期+单位+参会人姓名)。 /p p   付款信息: /p p   户 名:国信芯世纪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 p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珠路支行 /p p   帐 号:4301014509100090749 /p p   或请携带银行卡至活动现场,现场支持POS机付款。 /p p   (1)注册费用:4600元/期(2天) /p p   (2)芯动力合作单位、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学员:4140元/期 /p p   (3)学生福利: /p p   全国高校学生(本硕博)参加国际名家讲堂,享受标准注册费半价福利 /p p   全国高校教师(付费注册)可免费携带1名学生 /p p   在南京举办的国际名家讲堂,南京本地学校学生可享受专享注册费:1000元/人 /p p   (4)老学员福利: /p p   凡已付费参加任意一期2018年国际名家讲堂,均可本人半价注册费参加后续6个月内任意一期2018年国际名家讲堂 /p p   报名地址:http://b2b.csoe.org.cn/meeting/show.php?itemid=10 /p p   报名扫描二维码: /p p   (二)IC家园 - 硅光实操(免费参与,审核通过) /p p   1、活动时间:2018年7月20日(周五) /p p   2、活动地点: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腾飞大厦A座5楼 /p p   3、专家:曹如平(Luceda光子公司大中国区负责人) /p p   陈昇祐(Mentor Graphics MEMS、物联网周边器件和硅光子方向负责人) /p p   4、讲堂概况 /p p   可靠并且差异化的硅光设计制作 – 基于IPKISS和Tanner软件的硅光设计上机操作课程 /p p   5、讲师介绍 /p p   曹如平 /p p   Luceda光子公司大中国区负责人 /p p   曹如平博士就职于Luceda Photonics公司(比利时),担任应用工程师和亚洲业务发展经理,致力于帮助集成光电路设计者寻找并实施适当的设计自动化解决方案,以实现高效、可靠、易扩展的芯片设计流程。此前就职于Mentor Graphics公司,并从其与里昂纳米科技研究所(法国里昂中央理工学院)的合作科研项目取得博士学位。 /p p   陈昇祐 /p p   Mentor Graphics MEMS、 /p p   物联网周边器件和硅光子方向负责人 /p p   陈昇祐,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学系,拥有18年半导体行业经验。硕士毕业后任职于台湾積体电路制造公司(TSMC),为21项国内外半导体器件已公告专利的唯一或主要发明人,2011年加入明导电子科技(Mentor, A Siemens Business),目前在IC设计方案事业部(IC Design Solutions Division)负责MEMS、物联网周边器件、硅光芯片(Silicon Photonics)方面与全球各大晶圆厂的合作。 /p p   6、实操大纲 /p p   (1)基础知识 (硅光设计流程、工艺设计套件(PDK)、元件建模和仿真的概念、版图设计、线路仿真、虚拟制造、物理验证(DRC)) /p p   (2)硅光线路的全流程设计 (从线路布局到建模仿真:使用IPKISS.eda,Tanner S-Edit,L-Edit和L-Edit Photonics的线路原理图和布局布线、用Caphe工具进行线路建模仿真、使用Calibre DRC执行设计规则检查,包括擅长于验证光集成设计的Calibre eqDRC) /p p   (3)自定义光子元件设计 (参数化元件设计、元件物理仿真和优化、创造使用于IPKISS.eda和Tanner L-Edit的自定义元件库) /p p   7、背景介绍 /p p   Luceda Photonics协助光子集成设计工程师享有像电子集成设计工程师一样的“首次即成功”的设计体验。 /p p   Luceda Photonics的软件工具和服务,是基于五十多年的光子集成芯片设计经验的累积。全球的产业研发团队和科研机构已经使用Luceda团队的专长服务,包括工艺设计包PDK的开发、光子集成芯片的设计和验证。 /p p   Luceda公司是比利时imec微电子研究中心、根特大学、和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的分离子公司。Luceda是光子集成设计领域的领军企业,为全球的龙头企业服务,近几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超过100%。 /p p   Mentor, A Siemens Business是电子硬件和软件设计解决方案的世界领导者,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芯片和系统开发的各种设计、仿真、验证、测试工具。领先的工具包括:芯片物理验证工具 Calibre & reg 系列及OPC、芯片测试工具 Tessent & reg DFT, SoC验证软件CDC ,Questa & reg 及 Veloce & reg 硬件仿真器、模拟电路仿真软件AFS& #8482 ,硅光子及集成电路設計软件Tanner, FPGA设计软件, PCB 设计Xpedition& reg 及高速电路分析软件Hyperlynx。 /p p   报名地址:http://b2b.csoe.org.cn/meeting/show.php?itemid=11 /p p   报名扫描二维码: /p p   (三)名家芯思维-硅基光电子集成技术和应用(免费参与) /p p   1、活动时间:2018年7月21日(周六) /p p   2、活动地点:南京新华传媒粤海国际大酒店翔宇厅 /p p   (南京市江东中路363号-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东门) /p p   3、主题:“大规模集成半导体工艺与光电子应用结合,实现高速万物互联” /p p   4、会议议程(以现场日程为准): /p p   报名地址: /p p   http://b2b.csoe.org.cn/meeting/show.php?itemid=12 /p p   报名扫描二维码: /p p   5、报告人介绍(部分): /p p   周治平,教育部长江学者,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获美国乔治亚理工学院博士学位。1987年至2005年在美国留学工作。曾任美国乔治亚理工学院微电子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及CMOS工艺中心主任。2005年全职回国后,曾任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主任助理,华中科技大学微纳光电子学系主任。研究领域包括微电子、纳米光电子、硅基光电子、光电子集成、光传感、及光通信等。在中国创建了一个晶体管厂,在美国创建了一个以CMOS芯片为基础的研究平台。 /p p   OSA Fellow, SPIE Fellow, IET Fellow 中国光学学会荣誉理事,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 IEEE中国武汉分会创会主席(2006-2008),Photonics Research创刊主编(2012-现在),Electronics Letters中国版主编(2008-2010)。承担过国家基金委重点项目,科技部973,863项目,以及工业界支持的多个横向项目。多次主持IEEE,SPIE,OSA, 及中国光学学会等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主编出版中外物理学精品书系《硅基光电子学》 发表论文,书籍章节,特邀报告460余篇,专利20余项。 /p p   余明斌,上海微技术工业院硅光子资深总监。他于1982获得西安理工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分别于1989年和1995年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半导体和微电子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p p   他在1998加入南洋理工大学任职研究员之前是西安理工大学的教授,物理系主任,理学院副院长。他于2000加入新加坡微电子研究院IME。在IME他的研究方向为硅集成工艺技术研发,Si的纳米电子器件,硅光子学集成和硅通孔(TSV)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是IME硅光集成方向的创始人和学术带头人。目前,他在SITRI从事硅光子集成和工艺开发和应用工作。 /p p   他在国际学术期刊和会议上发表了300多篇论文和8项美国专利。他目前的研究兴趣包括硅光电子器件和集成电路技术,3D-IC TSV集成。 /p p   余明斌因在硅光集成方面的工作,在2010年获得新加坡总统科技奖。2011年新加坡微电子研究院(工业工程)优秀奖。2011年新加坡工程师学会IES著名工程成就奖(杰出的硅光子学研究)。 /p p   江伟,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光通信系统与网络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回国前任美国罗得格斯(新泽西州立)大学 (Rutgers, 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Jersey)电子和计算机工程系副教授(暨终身教职)。长期致力于以硅基光子学研究。在硅片上做出了首个光子晶体高速电光调制器。被Nature Photonics, Laser Focus World等广泛报道。提出高密度波导集成的新思路和物理原理,并在硅基波导上实现,为高性能光学相控阵开辟了道路,受到Phys.org关注。获美国国防先进研究计划局(DARPA)青年教授奖(Young Faculty Award),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一区(IEEE Region 1)杰出教学奖等荣誉。 /p p   潘栋,博士,美国费吉尼亚大学博士后和麻省理工学院研究学者。SiFotonics创始人兼CEO,主要从事Ge/Si光电器件、高速模拟电路,单片100G/400G硅基光集成芯片和及其解决方案等产品开发。纳米量子器件红外探测和Ge/Si激光器的发明人,表论文30篇,专利20多项。 /p p   四、参与机构(拟) /p p   五、酒店预订 /p p   1、酒店名称:南京瑞斯丽酒店 /p p   2、酒店地址:南京浦口区浦滨路207号近扬子科创中心 /p p   (酒店距离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步行约5分钟路程) /p p   3、协议价格: /p p   奢华型大床/双人房 480元/间(发票由会务公司开具会议服务费) /p p   4、预定方式:请需要预订酒店的学员在7月17日12点前联系工作人员。 /p p   预定酒店联系人: /p p   郁大鹏 18017813372 /p p   邮箱:icqy@miitec.cn /p p   5、接驳车线路时间如下: /p p   (临江路地铁1号口有免费接驳车送至研创园,步行5分钟到达酒店) /p p   孵鹰大厦接驳线(临江路地铁1号线-孵鹰大厦) /p p   l 临江路地铁1号口-孵鹰大厦 /p p   始发时间-依维柯-7:40/8:00/8:05/8:15/8:20/8:25/8:35/8:40/8:45 /p p   大客车-7:50/8:10/8:20/8:30/8:40/8:50 /p p   l 孵鹰大厦-临江路地铁1号口 /p p   始发时间-依维柯-16:00/16:20/16:40/17:05/17:25/17:35/17:55/18:05/18:15/19:00/19:20 /p p   大客车-17:10/17:20/17:40/17:50/18:10/18:20 /p p   l 孵鹰大厦-临近路地铁1号口(晚班) /p p   始发时间-依维柯-19:40/20:00/20:20/20:40/21:00 /p p   六、联系方式 /p p   联系人:王海明 /p p   邮箱:wanghaiming@csoe.org.cn /p p   电话:022-59013420,15900391856 /p p /p
  • 冷链运输解决方案
    冷链运输来自于辉瑞公司的新冠疫苗,据悉,可防止90%的感染,这项重大突破,引起全球的关注。近期,疫情卷土重来,接种迫在眉睫,冷链运输需求急剧增长。同时也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由于mRNA疫苗对温度非常敏感,其在干冰条件下只能保存15天,在常规2-8度条件下甚至只能存储5天,而要长期保存,需要将其存放于零下70度的冰箱中。如何保证产品从头到尾一直存放于规定的温度下呢?完善的冷藏冷冻存储设备必不可少,温度监控设备也非常重要。VWR为我们带来了冷链相关设备和耗材解决方案储存冰箱/超低温冰箱(-20 °C ~ -40 °C,-50 °C ~ -86 °C)SANYMPR-722-PCSANYMBR-305DRSANYMDF-U5412NSANYMDF-DU502VXL杜瓦瓶(可存放液氮或液氦)VWRU55709-234VWRU55709-240操作 & 运输便携式超低温冰箱(-20 °C ~ -86 °C) GLCLULT25NEU生物样品专用运输箱PBIB23144台式干浴器&金属模块VWRI460-0338VWRU75838-320VWRI460-0353温度监控瓶式温度计(–25...+5 ° C,±0.25 °C)VWRI620-0837 电子温度计(–50...+200 °C,±1 °C/±2 °C)钝头/平头,NIST认证VWRI620-2200VWRI620-2202VWRI620-2134 便携式温度记录仪运输过程中记录温度数据,可显示、记录、输出报告,–35...+50 ° CVWRI620-2324 蓝牙型温度记录仪 数据可通过客户端进行下载,–50...+70 °CVWRI620-2735高精度温度记录仪可保存多达525,600条记录,USB数据传输,可导出PDF报告, –50...+70 °C,±0.25 °CVWRI620-2205无线温度记录仪实时温度监控24小时/7天,数据可以邮件形式发送可通过手机、电脑实时查看温度数据VWRI620-2737从储存到温度监控,VWR为客户提供了一整套的冷链运输解决方案,助力疫苗运输。
  • 填补空白 接轨国际——访国家兽药安全评价中心主任沈建忠教授
    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老百姓的嘴越来越“刁”了,以前只要有吃的就行,现在得吃无污染、无残留的绿色安全食品。动物源食品(肉、蛋、奶、水产及其制品)的安全成为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其中化学物(包括兽药)残留问题是影响动物食品安全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现已形成了非常完善的监测体系,包括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检测机构体系、技术队伍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我们国家经过近十几年的努力,也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监测体系,建立了国家兽药安全评价中心。仪器信息网“人物专访”栏目责编近日专程走访了国家兽药安全评价中心主任沈建忠教授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国家兽药安全评价中心成立背景  上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动物性食品安全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其中兽药残留问题是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它直接影响到人类健康和进出口贸易,对兽药残留进行监控已成为当务之急。尽快建立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及研发其相关产品,才能有效保障动物性产品从生产到进入市场全过程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减少贸易争端。  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早在70年代就建立了国家级兽药安全评价机构和兽药残留研究中心(室),开展兽药安全性评价和残留检测工作,并形成了一整套兽药安全评价程序和残留控制方法、措施及相关法规体系,规定开发新兽药必须全面进行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和药物残留分析,上市兽药必须制定其在动物组织中的最高残留限量和休药期。我国80年代在农业部畜牧兽医司的组织下,正式开展了兽药安全评价和残留分析的研究工作,经过十几年的工作,在兽药安全性评价、残留检测方法、最高残留限量和休药期的制定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缩短了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差距,但到90年代中期为止,我国尚未建立国家级兽药安全评价和兽药残留检测研究机构,为尽快在这一领域与国际接轨,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兽药研究、开发和生产的实际情况,1999年,农业部立项建立国家兽药安全评价中心。  四个中心和一个产业化基地  沈建忠教授介绍说,近几年在农业部、科技部和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发展有了很大的进步。现在建立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农业部兽药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国家“211工程”中国农业大学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国家“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安全”四个中心及一个产业化基地。  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一期投资已经于2002年6月顺利建设完成,2004年11月顺利通过农业部专家验收,二期投资初步设计已经编写完成并上报,资金预计今年到位,2006年12月全部建成。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1.新兽药(含药物饲料添加剂)安全评价及已上市兽药安全再评价任务。  2.兽药(含药物添加剂)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方法研究。  3.动物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的研究及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4.饲料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检测方法的研究、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预计,在食品安全检测方面,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全部投资建成以后可以达到欧盟和美国FDA相应的残留基准实验室水平,并能承担氯霉素、玉米赤霉醇、硝基咪唑类药物等国际上重点监控的药物残留仲裁检测技术研究;能够进行食品中违禁农药和兽药残留的检测;研制出的快速检测试剂盒/试纸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由农业部农市发批准,中国农业大学承建的农业部兽药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04年12月17日已经通过“双认证”。该中心是农业部授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法定专职质量检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动物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残留的监督检验和技术仲裁,承担或参与有关试验验证工作。  2.承担动物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残留的检测工作。  3.开展饲料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残留的检测工作。  4.承担残留检验人员和安全评价检验人员的培训任务。  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完成国家质检任务、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  同时,“十五”“211工程”还专款投资建设了“十五”“211工程”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其研究方向为:  1.兽药的安全性评价及环境生态毒理学;  2.分子药理学及药物代谢动力学和组织残留消除规律;  3.兽药残留检测新方法、新技术;  4.动物分子毒理学;  5.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  6.饲料、饲料原料和配合饲料产品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控制技术;  7.饲料加工、运输和贮藏过程中安全控制技术;  8.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污染物的安全控制技术;  9.农产品无公害安全生产控制技术。   在以上三个中心的工作经验和基础,由国家“985工程”专款投资建设,主要承担有关动物性食品安全及检测技术的研究、农产品安全及检测技术的研究、转基因产品安全检测技术的研究以及兽药饲料毒理学评价研究的国家“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安全”的进展也在顺利地进行当中。  国家兽药安全评价中心的建立,不仅改善了建设单位的科研条件,更为重要的是构建了兽药安全评价和残留检测的技术平台,在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分子致突变检测系统、兽药毒理学安全评价方法的研究等方面得到了实质性的提高。  丰硕成果  5年来,由国家兽药安全评价中心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15项,包括国家科技攻关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业部兽药残留专项、农业行业标准制定项目等,经费累计近1000万元。已取得了多项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已主持制定完成了动物性食品或饲料中磺胺类、硝基咪唑类、氯霉素、聚醚类等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标准15个,其中8个标准已作为农业行业标准或专业标准发布使用,还有11个方法已提交专业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2002至2004年度这些标准和方法已经在我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养殖业中实际应用,检测样品已超过10万余份。  在国内率先研制成功磺胺二甲嘧啶、玉米赤霉醇等残留快速检测ELISA试剂盒,通过了专家鉴定。试剂盒技术目前主要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技术(ELISA),ELISA是利用抗原抗体的特异性反应作为识别手段,用酶催化底物作为显示系统,用聚苯乙烯等微孔板作为载体和分离系统的一种免疫检测技术。酶联免疫吸附分析法是把抗原抗体的免疫反应和酶的高效催化作用原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检测技术。该技术主要的依据有三点:  第一、抗原(抗体)能结合到固相载体的表面仍具有其免役活性;  第二、抗体(抗原)与酶结合所形成的结合物仍保持免疫活性和酶的活性;  第三,结合物与相应的抗原(抗体)反应后,结合的酶仍能催化底物生成有色物质,而颜色的深浅可定量抗体(抗原)的含量。  酶联免疫吸附分析法主要有三种测定方法:即间接法、抗体夹心法和竞争法。前两种方法主要用于测定抗体和大分子抗原,适用于临床诊断上,而竞争法是测定小分子抗原的方法,因而尤其适用于药物残留检测分析。与仪器方法相比,试剂盒方法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强、仪器化程度低、检测速度快、样本前处理相对简单、价格低和适于开发成携带方便的试剂盒等优点,特别适于现场监控、大量样本筛查和基层使用,是目前食品安全检测领域中最有发展前景和产业化的检测方法。与价格昂贵的仪器检测方法相比,使用试剂盒进行检测可将检测成本降至1/10左右,时间缩短10—15个小时。  与此同时,正在开展的生物样品中磺胺类药物的荧光偏振免疫分析技术(FPIA)研究,已合成并筛选出磺胺二甲嘧啶的荧光标记物,建立并优化了抗体、荧光标记抗原和待测药物之间竞争结合反应的竞争抑制曲线,研究建立了鸡肌肉组织中磺胺二甲嘧啶残留的FPIA检测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大批量样本快速筛选,与ELISA方法相比,不需要更多的分离和反应步骤,在试剂稳定性、精密度方面优于ELISA方法,为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开辟新的方法途径。  另外,“中心”进行的“阿维菌素类残留检测专项研究”项目也已基本完成。首次在国内外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阿维菌素类多残留检测ELISA试剂盒;在国内外首次建立阿维菌素类多残留免疫亲和色谱(或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方法和固相萃取(或免疫亲和色谱)-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方法。该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  推广及产业化  “中心”在“十五”期间,先后承担了20余项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农业部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研究专项;已完成了19个饲料或动物性食品中药物含量、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规程的制定任务;已研制出了近20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药物残留检测的酶联免疫试剂盒/试纸条,该系列研究成果已获得专利2项,申报受理专利9项。试剂盒/试纸条产品已在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推广应用,检测试剂样本超过15万份,节约外汇上千万元;已经制备出了37种重要药物的抗体,如果需要,能很快转化成试剂盒/试纸条,或免疫亲和色谱柱产品。  借助“中心”这个平台,已培养硕士、博士27人,16项发明专利被受理;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18篇被SCI收录,8篇被EI收录;主编(或主译)《动物毒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兽医药理学》等著作12部。受农业部委托,举办各类检测方法培训班5次,为相关领域培训检测人员200余人。对外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与美国、俄罗斯等国家的多个实验室建立合作关系。国家兽药安全评价中心在兽药安全评价和兽药残留分析及动物性食品安全检测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大。  产业化基地北京望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已经把克伦特罗(瘦肉精)等10多种检测试剂优先转化成试剂盒,且已经广泛推广,直接经济效益504万元,利税245万元,与同类进口试剂盒比较,节约资金1064万。  未来展望  沈建忠教授说:近年来国家兽药安全评价中心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提升了我国在兽药残留分析领域的研究地位,促进了快速检测试剂盒产业化发展,为我国兽药残留监控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对于未来,由于我国残留监控工作起步晚,检测技术及手段落后,相关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甚至缺乏,大大制约了对动物源食品药物残留的有效监控。因此,开展兽药安全性评价及残留检测技术研究已成当务之急,尤其需要开发快速、灵敏、准确的快速检测技术和产业化、确证方法的研究,开发用活体样本来预测组织残留检测技术,生物样品前处理新技术及商品化产品等等,从而实现快速筛选—常规定量—确证方法一体化的药物残留监测。  沈建忠教授简介: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副院,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指导博士、硕士毕业生20名。曾连续5次代表中国政府出席食品中兽药残留法典委员会国际会议。  主要获奖情况:  “马杜霉素和阿维菌素等15种兽药在动物组织中残留的研究”项目获2001年度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饲用抗生素研究”获1996年度中国农科院科技进步一等奖和1995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青年实用技术成果“十佳奖”。  发表学术论文(著作)情况:  在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10篇被SCI收录;主编(或主译)《动物毒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兽医药理学》等著作6部。  联系电话:010-81696752  E-mail:yangmianyi@sina.com
  • 助力上海企业复工复产,市政府发布《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通知
    各道路货运企业:  为统筹做好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全力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2〕81号)和《关于本市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相关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404号),现就道路货运行业《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办理范围  作为重点的政府储备物资、能源与大宗商品、生活物资、农用物资、重要生产物资、防疫物资、复工复产、医用及药品物资、应急救援物资、通讯物资的生产或销售企业的承运企业申请《通行证》的道路货运企业,由上述生产或销售企业作为申请主体向对口市级主管部门申请。邮政快递企业向市邮政局申请《通行证》。作为应急保障运力的道路货运企业可以按其他重点保障类别为自有车辆和驾驶员向我委申请《通行证》。  二、通行证办理条件  (一)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办理条件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一年以内未发生下列情况:车辆等级评定逾期、卫星定位系统异常离线、不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被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被违法超限运输电子抓拍、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违法未处理、因违规行为被行业通报、列入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办理条件  1、2021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营运考评AAA级或担任“网格化管理员”的运输企业且安全营运考评为AA级以上。  2、运输企业现有车辆(无动力挂车除外)规模为30辆(含)以上的。担任“网格化管理员”的运输企业且安全营运考评为AAA级的,不受车辆规模限制。  符合上述条件的道路货运企业可申请作为长期应急保障运力。其他确有应急保障任务的道路货运企业可申请作为临时应急保障运力,申请时还需提供应急保障任务相关证明。  三、通行证办理材料与程序  (一)道路货运企业以企业为单位,登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门户网站(jtw.sh.gov.cn)“疫情期间办事指引”栏目自行下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附驾驶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申请。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申请电子邮件地址:shshensu@163.com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咨询电话:53015050,15900461859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申请电子邮件地址:shshensu@163.com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咨询电话: 17811886486,15221929303  (二)企业申请通过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信息汇总至市大数据中心生成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白名单库。该企业驾驶员可以通过随申办终端APP或微信和支付宝的随申办小程序针对每一次运输任务进行申请《通行证》。符合条件的,生成本市电子《通行证》,同时生成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PDF版本,供打印后使用,电子证和纸质证具有同等效力。  四、通行证后续管理与时效  (一)《通行证》必须人车证相符,一证只可用于一条运输线路,如从事线路不变的重复业务,证件可在有效期内反复使用,如线路发生变化,驾驶员必须注销当前电子证照后方可为新的运输任务申请新证。  (二)电子通行证可以显示:一是人员和车辆基本信息;二是起运地、途径地、目的地;三是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供当地防疫部门查验;四是驾驶员健康动态码以及随车人员的健康码码色。当驾驶员健康动态码或随车人员健康码码色异常或司乘人员任何一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有效期时,则《通行证》立即失效,需重新申请。  (三)《通行证》以谁申请谁负责,谁发证谁管理为原则,对司乘人员违反防疫要求的,我委接本市卫生防疫部门通报后该车辆和驾驶人员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库全市后台共享,被列入黑名单的车辆或人员不再予以生成通行证。  五、通行证通行效力  (一)《通行证》可用于本市内和跨省通行。市内通行证制度维持现状,但不可用于跨省通行。外省市车辆持有全国统一式样的《通行证》也可在本市市内通行。  (二)《上港集团防疫通行证》制度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上海港集疏运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41号)贯彻执行,维持不变。  六、通行证防疫管理要求  (一)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同时报备《通行证》)。  (二)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时,司乘人员要配合接受检查,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码一证”)符合要求的(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查验《通行证》,“两码两证”),方可通行;还要接受当地防疫管理,如防疫检测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或由收发货单位或所在社区(乡镇)派人批量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申请表 上海市交通委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xlsx
  • 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获批准
    近日,中交西筑参与的“公路养护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改建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这是行业在公路建设方面的又一次合力前行。   据了解,该实验室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中交西筑和河南高远等5家单位共同组建。该项目在共建单位现有的研发和试验条件基础上,重点建设预防性养护装备研发平台、沥青路面再生装备研发平台、路面检测装备研发平台、材料加工装备研发平台、公路养护装备标准化及智能化控制研发平台、新材料与施工工艺研发平台等,以及相关产品性能试验场等配套设施。中交西筑将主要负责沥青路面再生装备研发平台建设,重点解决公路养护装备存在的技术瓶颈。   在保证优质选材和原材料采购的基础上,中交西筑在行业内率先对所有产品的各类钢材实行“预处理”,并进行烘干加工,从而达到提高所有产品金属构件抗腐蚀的能力,延长产品使用寿命。中交西筑先进的数控等离子切割机和激光切割机,可对各类板材进行精确切割,系统误差降到最低。同时,其还拥有先进的数字加工中心,能够确保零部件的精确度和互换性,而热处理车间可自主完成各类材料的热处理工艺,满足高品质产品的技术要求。此外,中交西筑采用了埋弧自动焊接工艺和伸缩式移动喷漆房和整机涂装生产线,生产线配置了先进的污水及废气处理站和天然气烘干设备,在提高产品寿命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设备制造对环境的损害。多年来,中交西筑积累了丰富的制造经验,形成了完善的装配制作工艺,并不遗余力地推动着技术进步,并引领着行业发展。   本次实验室的建立将成为中交西筑新的突破点,公司表示将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硬件优势,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并努力创新,打破发达国家技术壁垒,开展新型高效的公路养护装备技术研发与工程化试验,加强实验室人才培养与技术交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而具体到公司自身发展来说,实验室的持续推进将提升中交西筑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满足我国交通建设领域对再生设备国产化的需要。
  • 卫生部压缩版乳品新规7月出炉
    紧张、忙碌,作为卫生部制定此次乳品质量安全新规专家组的一员,食品安全方面专家马建升(化名)的6月24日,基本可以用这两个词来概括。   这天由卫生部牵头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第二阶段会议结束。“时间紧迫今天要拿出东西来交给上面领导审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新标准将于7月中旬左右出台。通过这次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将形成一套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并且只有这一套是强制性的,有法律效力的。”马建升对本报记者表示。   然而,此前在行业内公开流传的一些新规,却把争议带到了会外。在这场争议的背后,人们似乎可以依稀看到当年关于“禁鲜令”争议中两大乳业阵营对峙的身影。   94项“新”规基本沿用旧制   “由于时间比较紧迫,新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中的大部分都是沿用或修订原来存在的标准。事实上卫生部承担这样的任务确实很不容易。”6月24日,会议结束之后,马建升告诉本报记者。   根据之前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原来各部委下发的160多项标准得以清理整合,新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大概分为94项。这其中包括15项产品标准、2项生产规范、63项理化检测方法以及14项微生物检验方法。   目录公布的94项内容中,新制定的仅为《乳糖安全标准》一项,12项属于继续制定的项目,其余均为沿用、修订或者整合原来的标准。例如《生鲜乳安全标准》这一项,便修订2003年出台的《鲜乳卫生标准》。   在6月25日,第二阶段会议结束之后,经过会议修订的已不是94项。“原来的东西有增有减,具体多少项,还要等部里领导审查之后才能定下来。”马建升称。   在此次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方面,卫生部起到了牵头的作用。“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国务院重新进行了食品安全方面的分工。卫生部在我国食品安全方面唱起了重头戏。”马建升说。   作为《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第一个要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的乳品行业,卫生部确实显得小心翼翼,并做出了相对缜密的安排。卫生部首先联合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在2008年底成立了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此前的公开介绍,该清理工作将分四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从2009年1月起到2009年2月,主要工作是拟定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和制修订原则 第二阶段为制修订标准阶段,时间为2009年2月—5月 第三阶段为广泛征求意见阶段,时间为6月—7月,包括社会征求意见和世贸组织成员征求意见 第四阶段为标准批准程序,时间为2009年8月—9月。   然而,整个工作的进程落后于计划。根据卫生部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直到4月10日,《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征求意见稿》(下称目录征求意见稿)才公诸于世。原定于5月结束的制修订标准阶段到了6月24日才正式结束。   这期间一些争议开始在业内流传。   乳业巨头把控话语权   在业内流传的乳业新规则修订稿引发的争议,是会议本身之外最让人关注的内容。在这个过程中,乳业巨头对于话语权的争夺渐露端倪。   在乳业阵营中,存在着以蒙牛、伊利为代表的资源型乳企和以光明、三元为代表的城市型乳企。资源型乳企由于远离城市,其产品必须以高温灭菌奶和奶粉为主,以便于产品的远距离运输和市场投放。而以地方企业为代表的城市型企业,靠近大中城市,依赖城市周边有限的奶源进行生产。这使得双方在产品优势和卖点上有所不同。   一位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此前已经在业内公开征求意见的《灭菌乳安全标准》和《杀菌乳安全标准》,其负责起草的单位除了挂有黑龙江卫生监督所外,只看到蒙牛、伊利两个乳业巨头的署名。   “他们说是‘吸纳了科研与教育等事业单位、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企业等部门为工作组成员,并能代表全国行业负责标准制定起草’。”这位人士称,“其他乳品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并未见参与,看到和听到的是另外的情况。”   “一些财大气粗的乳品企业派出多名人员参加会议,在会议上形成了多数,使一些正确的意见得不到重视。”这位业内人士还抱怨。   据了解,卫生部召开的几次标准起草讨论会议,会议的差旅费和会议经费要参加会议的人员自己负担。“这就人为地阻挡了一些专业技术人员的参加,为他们参加会议设立了门槛。”这位人士表示。   由于起草单位和人员设置引起的问题,渐渐地体现在内容上的争议。其中一个受人关注的问题便是“禁鲜令”问题。   “禁鲜令”死灰复燃   在乳品行业的竞争中,“禁鲜令”曾经轰动一时。其争论的关键点主要体现在牛奶该不该标鲜的问题上。2004年底,有关部门颁布《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规定:“加工食品(包括乳制品)不得称鲜。”这无疑将使以“鲜奶”为卖点的巴氏奶生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丧失优势。   原本定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行的这份文件,在乳品行业的尖锐争论中一推再推。直至2007年11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包装上按一定要求分别标注“鲜牛奶/乳”和“纯牛奶/乳”。这对于以生产巴氏奶为主的企业,无疑是个喜讯。   然而,已经在业内征求意见的《杀菌乳安全标准》和《灭菌乳安全标准》,再次就这个话题挑起的问题。   在由某乳业巨头起草的《杀菌乳安全标准》中,对“杀菌乳”的定义是“全脂杀菌纯乳、脱脂杀菌乳、部分脱脂杀菌乳、杀菌调制乳”。   “巴氏杀菌可以控制在几个温度段和时间段,其中最低可以是六十度,最高可以达到一百二十度。当达到一百二十度的时候就属于超巴氏奶杀菌乳。不同的温度和时间都会影响巴氏奶的质量。但是标准对于这个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位不愿具名的乳业专家告诉本报记者。   而在《灭菌乳安全标准》中,把浓缩全脂乳、乳粉、奶油与水勾兑而成的复原乳,也列入灭菌奶的范畴。   由于没有把巴氏奶工艺标准对温度和时间作出明确的划分,并且对于企业标注的乳品命名标准也没有类似于《通知》那样的明确规定。这让一些业内的人士认为是“禁鲜令”的死灰复燃。而那些以巴氏奶占据市场的城市型乳企,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没有了鲜奶宣传这个卖点,其市场竞争力也将大打折扣。   “目前是第二阶段标准的起草阶段结束,7月中旬对外公布后接下来还有修改审查,”马建升说,“这个会并不表示任务的完成。”由此,两大阵营关于“禁鲜令”的新一轮博弈也将在7月升级。
  • “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仪器检测如何护航食用油安全?”主题约稿函
    近期,“罐车混用”事件再次将食品安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油罐车在未经彻底清洗的情况下,从运输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转而装运食用油,导致食用油可能遭受化工残留物的污染。有专家表示,长期摄入含有这些化工残留的食用油,可能导致人体中毒,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对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但消费者很难分辨出来。早在2017年,便有公开报道称在对国内市场上包括海天、老干妈等多10款畅销的油辣椒产品测评过程中,均发现不同程度的成分问题,包括矿物油超标、含有谷氨酸钠、含有多环芳烃化合物、增塑剂及增味剂等。食品用油中检测出矿物油超标成分,上述检测结果也被质疑为是否出现过食用油与燃油接触的情况。鉴于此,仪器信息网特此发起“油罐车混装事件:仪器检测如何护航食用油安全?”主题征稿活动。我们诚挚邀请行业内的专家学者、技术精英以及仪器厂商积极参与,共同探索并分享。1、约稿主题: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仪器检测如何护航食用油安全?2、稿件字符数不少于800字,如有图片,图片像素应不低于300DPI;3、稿件无抄袭、署名排序无争议,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4、投稿须为Word文档,本网编辑有权对文稿进行修改,如不同意请注明。5、如是仪器厂商投稿,供稿人建议是贵公司相关产品或应用负责人,请提供姓名、职务、照片等信息。6、稿件内容会择时在仪器信息网资讯栏目发布显示(单独成文/整合综述文章),同时在专题/话题中推送宣传。回稿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投稿邮箱:caixf@instrument.com.cn 附问题:您可以根据下述某一个问题或多个问题进行稿件撰写,也可以由此展开相关话题。1、 请介绍贵单位有哪些仪器成果或解决方案应用于食用油安全检测?(矿物油检测、多环芳烃化合物检测、污染物检测......)2、 请分享1-2个仪器检测技术在食用油安全检测中的最新应用与进展。3、 您认为哪些检测技术可能会进入食用油检测标准中?我们期待您的真知灼见,共同为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力量。
  • GE运输系统集团铁路信号实验室在华成立
    中国北京,2010年10月25日-通用电气(NYSE: GE)旗下GE运输系统集团宣布,GE运输系统集团在中国成立的首个铁路信号实验室在北京隆重揭幕,成立这个实验室是为了帮助中国的铁路信号行业攻克业务技术难关、提升在华服务质量,为中国铁路信号行业提供不断革新的解决方案。   该实验室将为GE运输系统集团在中国的主要铁路信号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应用在全球知名的煤炭重载运输线路大秦线上的重载技术——LOCOTROL分布式动力控制系统,以及应用在青藏线上的ITCS增强行列车控制系统。实验室包括LOCOTROL检测和维修中心,LOCOTROL系统验证与测试实验室以及ITCS实验室等。   “伴随中国近年对铁路发展的高度重视,中国本土客户对于铁路信号技术的进步与革新要求也不断提高。” GE运输系统集团智能控制全球总裁毕艾文先生指出,“北京的新实验室将使我们能够更迅速的对中国客户提出的各种技术革新的需求进行技术测试与验证,从而确保我们与中国客户更紧密的合作。”   “另外,新实验室将有效减少机车零件测试和返修时间。新实验室的成立再次佐证了GE运输系统集团为中国铁路市场提供不断革新的铁路信号解决方案的承诺,同时,这也是继 LOCOTROL分布式动力控制系统及ITCS增强行列车控制系统在中国铁路成功应用后,GE运输系统集团在华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毕艾文先生补充道。   “新实验室的成立是我们“立足中国 服务中国 ”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在华快速发展,拥有不断扩展的客户资源的结果。”GE运输系统集团智能控制亚太区总裁尚文德先生强调。“实验室中的本地技术人才将确保与客户更好的沟通从而提供更高效的解决方案。相信实验室的成立也是我们在华发展,成为中国铁路长期战略合作伙伴的一个重要发展平台。”   LOCOTROL通过分布在整列车中的机车中执行牵引和控制指令,来帮助铁路提高长大列车的运载能力。客户可使用命令信号遥控机车,从而加强对整列车的动力和制动系统的控制。通过GE的LOCOTROL分布式动力控制系统,工程师可以更快更有效地启动和停止列车,从而提高了铁路网的运营效率。将动力分散于列车的各个部分,可降低列车间作用力,减少断钩,并节省燃料。实践证明,依据列车配置和地形的不同情况,LOCOTROL可提高6-10%的燃料效率。   GE增强型列车控制系统(ITCS)利用既有信号或建立自己的虚拟信号,通过无线方式传送列车运行命令,相当于以调度集中方式运行。作为一个完整的安全系统,ITCS可以提高路网中所有客运和货运列车的最高速度。由于其精确的定位和闭塞分区的缩短,与传统的控制系统相比, ITCS能够有效地使线路能力翻倍。   关于GE运输系统集团中国:   通用电气旗下的GE运输系统集团拥有超过100年的历史,是全球领先的铁路、船用动力、钻井电机、采矿业和风能科技的供应商。GE运输系统提供货运和客运火车机车、铁路信号、通信系统、集成系统解决方案、船用发动机、矿用卡车电动轮驱动系统、钻井电机、高品质的零备件及售后服务。   GE早在100多年前就进入了中国市场。1908年,GE在中国建立了第一个灯泡制造厂。1984年,中国进口了首批420台GE运输系统集团制造的ND5柴油内燃机车。2002年,GE运输系统集团在北京成立了通用电气运输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研发、制造和其他服务。2005年,GE运输系统集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签订了300台Evolution® 系列中国干线机车合同,用于中国各大铁路干线。2008年GE运输系统集团创建了第一个矿用自卸卡车电动马达生产厂,并成立了通用电气运输系统(沈阳)有限公司。在过去的6年内,公司实现了两位数的业务增长,为中国提供了245个就业机会,在北京、上海、大同、成都、常州和格尔木等城市设有办公室。   目前,GE运输系统集团已成为销售额超过45亿美金的全球化企业,也是中国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美国FDA拟公布食品运输安全标准
    2010年4月30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拟建立一套商业性的食品运输安全标准,并提供一份相关的指导文件。该文件旨在减少在食品运输过程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和其它方面的危害。FDA要求商业性的食品运输者要遵循这份指导文件。   在美国官方公报上还公布了一份制定规则的预告通知(ANPRM),FDA要求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食品运输产业和消费者利益组织,对此项食品运输安全标准提出意见。ANPRM是制定新条例的第一步,以便由托运人、汽车或火车的承运人、收货方和其它从事运输食品的一方来操作卫生规范。   这份新的指导文件包含以书面和法规定案的方式确定下来的安全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了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一个相对合适的温度 严格监控食品里的害虫 用来运输食品的交通工具要求卫生条件合格且具备运力条件 货盘质量好 在装卸食品的过程中采用卫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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