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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Ⅴ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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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北京3月1日起执行国Ⅳ排放标准

    [color=#DC143C]3月1日,在北京亚运村机动车交易市场,几位顾客在4S店选购汽车。从当日起,在北京销售的轻型机动车开始执行与欧Ⅳ标准相当的国Ⅳ标准,未达到标准的新车将停止销售和注册。使用国Ⅳ标准油品可大大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新华社发[/color][color=#00008B]北京3月1日起执行国Ⅳ排放标准 停售不合格车辆  2008年1月1日:北京机动车燃油正式执行国Ⅳ标准 2008年1月1日-2月29日:北京国Ⅳ油与正使用的国Ⅲ油置换过渡期[/color]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张淼淼、岳瑞芳)从3月1日起,在北京销售的轻型机动车开始执行与欧Ⅳ标准相当的国Ⅳ标准,未达到标准的新车将停止销售和注册。 记者从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了解到,从3月1日开始,该公司所属油库和加油站全面为北京市场供应国Ⅳ标准油品,以清洁能源服务绿色奥运。此前,中国石油在北京地区的230余座加油站及9个油库也已完成国Ⅳ标准车用燃油置换工作,新油品价格不变。 据有关专家介绍,国Ⅳ标准油品所满足排放标准与目前欧洲国家广泛使用的欧IV排放标准相当,表明首都北京燃油品质已经跨入世界先进水平行列。国Ⅳ标准油品与原来北京市场供应的京标B(满足欧Ⅲ排放标准)油品相比,主要改进指标是硫含量大幅降低,由350ppm下降到50ppm。使用国Ⅳ标准油品可大大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表示,根据北京市“十一五”环境规划和举办奥运会对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要求,北京将从今年3月1日起,分两个阶段实施相当于欧Ⅳ标准的国Ⅳ标准。预计实行新标准后,2008年全年可削减可吸入颗粒物排放330吨。 杜少中说,随着北京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已占北京总污染物排放量的三分之一左右。执行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是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增加的主要手段。 他说,统计显示,从国Ⅰ、国Ⅱ、国Ⅲ到国Ⅳ,每加严一次标准,单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将削减约50%。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后,一辆国Ⅳ车将比国Ⅲ车污染物排放降低约50%。 据介绍,北京市民主要购买的轻型汽车将首先执行新标准。自3月1日起,凡是注册登记北京牌照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最大总质量3.5吨以下的乘用和商用汽油车(即轻型汽油车),实施国Ⅳ标准。同时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

  • 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排放标准值的疑惑

    [b] 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4.6.3: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4.6.1、4.6.2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SO2、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里没有类似的规定。问题来了:1、假设环评批复里没写明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那是不是只按锅炉安装时间来确定排放标准值就行了?3、假设环评批复里写了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的锅炉排气筒高度没达到环评要求,那么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吗(环评批复里没写“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期待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下我。不胜感激!(有上传两份标准了)[/b]

  • 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排放标准值的疑惑

    [b]冒昧地放在这个板块,因为觉得水质分析这个板块的大家多多少少也会了解这个问题的疑惑的,向大家求助!!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4.6.3: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4.6.1、4.6.2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SO2、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里没有类似的规定。问题来了:1、假设环评批复里没写明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那是不是只按锅炉安装时间来确定排放标准值就行了?3、假设环评批复里写了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的锅炉排气筒高度没达到环评要求,那么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吗(环评批复里没写“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期待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下我。不胜感激![/b]

  • 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特此公告。[align=right] [/align][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align][align=right]商务部 海关总署 [/align][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 [/align][align=right]2023年5月8日 [/align][align=right] [/align]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

  • 最严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将实施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日前在城市新型高效洁净煤供热技术应用现场会上公开表示,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大气十条第一条第一款就是综合整治燃煤锅炉,可见我们对锅炉的综合整治相当重视,因此燃煤锅炉的综合整治将成为下一步城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4月9日召开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个排放标准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最严的一个锅炉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此外,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示,新标准拟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对产业的刺激作用依然不容忽视。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政策研究与信息部副主任王政的预测,新标准实施后,相关设备、工程和监测仪器投资最终将超过4800亿元,其中与环保产业直接相关的投资不少于3000亿元,工程设备全部完成后的年运行费用约为40亿元。

  • 锅炉废气排放标准

    在看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存在几点疑问:假如需要测试燃煤锅炉的进口和出口浓度(有麻石水膜脱硫塔),进口实测烟尘129,二氧化硫895,氮氧化物387.出口实测烟尘32.7,二氧化硫326,氮氧化物201.1、进口浓度需不需要折算?理论空气过剩系数是多少?2、燃煤烟尘初始浓度理论空气过剩系数1.7,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理论空气过剩系数1.8,感觉烟尘有两个过剩系数,怎么理解啊?3、计算处理设施的去除率,怎么计算啊另外一个问题:A锅炉和B锅炉分别有两个烟囱,但最后是通过一个烟囱排放,请教该如何采样,如何计算?谢谢

  • 修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讨论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已使用12年。该标准1983年首次发布,1991 年第一次修订,1999 年和2001 年第二次修订,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和环境管理要求的需要,最近将进行第三次修订。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变化:——增加了燃煤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限值;——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增加了燃煤工业锅炉汞污染物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取消了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该标准是固定源排污的常用标准之一,各位对修改后的文本(见附件)有何看法,请多提意见。

  • 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4.6.3: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4.6.1、4.6.2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SO2、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里没有类似的规定。问题来了:1、假设环评批复里没写明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那是不是只按锅炉安装时间来确定排放标准值就行了?3、假设环评批复里写了污染物要通过多少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的锅炉排气筒高度没达到环评要求,那么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吗(环评批复里没写“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严格50%执行”)?期待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下我。不胜感激! (有上传两份标准了)

  • 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锅炉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新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发布》(GB 13271-2014)正式发布。该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锅炉排放的水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该标准1983年首次发布,1991年第一次修订,1999年和2001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并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工业和信息化部[/align][align=right]  商务部[/align][align=right]海关总署[/align][align=right]  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right]  2023年5月8日[/alig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

  • 【分享】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495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url]

  • 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很简单的一个问题

    感觉我自己问得好龟毛,哈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里说的是烟尘,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说的是颗粒物,分析方法和采样方法都一样。为什么烟尘要改成颗粒物呢?

  • 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问题

    各位新年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马上将公布!(目前在征求意见中)。有一事请教各位大虾:标准中增加了锅炉排放污染物烟气汞的排放浓度限制,执行方法为HJ543冷[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据我所知,HJ543提到的方法为吸收液吸收采样后经[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法得出的烟气汞浓度。而目前,许多试点单位采用EPA30B方法,由活性炭吸收在经解析色谱分析。不知我国的各级监测站在执行此方法时应采用哪种方法?请老兵等大侠知无不言!谢谢!

  • 汽油国五标准蓄势待发 车辆PM2.5排放量有望大减

    国五标准诞生在即,与国三、国四汽油标准比较起来,国五最大的变化就是硫含量,这也被认为是PM2.5的最大元凶。国三汽油和国四汽油的硫含量分别为不大于150PPM和50PPM,而国五汽油的硫含量拟定不大于10PPM。 据报道,今天,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委委员会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虽然还是征求意见阶段,但业内普遍认为,国五汽油标准报批稿的颁布将带动油品升级产业链。 与国三、国四汽油标准比较起来,国五最大的变化就是硫含量,成品油分析师张斌说硫含量的降低,将使汽车尾气排放中的有害物质大幅减少。因为二氧化硫被认为是PM2.5的最大元凶。国五标准为不大于10PPM,这在理论上将减少80%的二氧化硫的排放。汽油将告别“锰时代”是国五汽油的另外一大特点。作为一种神奇的添加剂,锰的添加能让油品质量轻松升级,张斌透露,不过这样的油品对汽车发动机却伤害不小。 标号降低是否影响油品质量? 很多朋友知道,国三汽油和国四汽油分为90号、93号和97号三个牌号。而国五汽油将汽油标号从90号、93号和97号分别降至89号、92号、95号。标号越高,汽油相对的燃烧能力更好些。 但由于油品升级会经历脱硫的过程,而在加氢过程中,辛烷值会有一定的降低,这就使得标号有所降低。在欧美国家并没有97号油的牌号,最高就是日本的96号,所以降标号对油品质量没有影响。不过根据试验,原来使用97号汽油的车辆在使用95号汽油后,油耗稍有上升,但不会太明显。降低硫含量是制定汽油国五标准的主要目标。但标准的提高,意味着设备的更新、工艺的改进,这些支出的成本谁来负担,成为新的问题。 新标出台技术指标将有提高 据悉,《车用汽油》国家标准最早发布于1999年,2006年和2011年分别发布了第二版、第三版《车用汽油》标准,本次为第三次修订,完成修订程序后发布的将是这项标准的第四个版本。与2011版标准相比,新版标准正文首页增加了“警告”内容:“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运输、装卸、贮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本标准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 据征求意见稿,修订后的标准,对车用汽油的技术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产品分类是能够让消费者直观感受最明显的变化,规定车用汽油(Ⅲ)和车用汽油(Ⅳ)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90号、93号和97号3个牌号,车用汽油(Ⅴ)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89号、92号和95号3个牌号,也就是说,按本次修订后的国家标准,车用汽油的牌号为89号、92号和95号3个牌号,同时标准要求加油机和容器都应明确标示产品的名称、牌号和等级(Ⅲ、Ⅳ或V)。 另外一个重要的变化是,修订后的标准要求车用汽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认的有害作用,并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车用汽油中不应含有任何可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的添加物和污染物。车用汽油中不得人为加入甲缩醛、苯胺类、卤素以及含磷、含硅等化合物。 修订后的标准增加车用汽油(Ⅴ)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对车用汽油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交货验收以及警示说明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新的国标即将出台,您觉得能真的做到减少PM2.5的排放吗?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我局《关于下达海南省 2021年第三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完成了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起草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附件2)。现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上述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9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填入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反馈至我局标准化处邮箱bzh65310955@163.com。(省生态环境厅联系人:尹健维,电话:0898-65313255)附件: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3.海南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align=right]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align][align=right]2022年8月17日[/align][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2/wfx202208171836.zip]附件列表[/url]:附件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海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海南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 暖风炉应该执行什么排放标准

    暖风炉,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加热空气产生暖风,引入烘烤房烘干产品。实在搞不懂它到底算不算锅炉。其到底应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还是《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呢?亦或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我们不一YOUNG】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咨询回复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天然气锅炉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在市区新建的燃气锅炉烟囱高度是否应执行超出周围建筑物3米以上的规定(周围200米内有很多小区,建筑物高度较高)?关于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需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这个14MW是指单台锅炉还是指全厂的锅炉合计14MW?例如我供热站有7台2MW的天然气热水锅炉,废气通过2根排气筒排放,是否需要安装污染物监控设备?回复:一、《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燃油、燃气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米,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根据规定,在市区内新建的燃气锅炉应执行“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的规定。二、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需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中的“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是指单台锅炉。三、关于“废气通过2根排气筒排放,是否需要安装污染物监控设备”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排污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地区应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全国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要求,排气筒所在企业如果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则应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否则,无需安装。

  •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3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为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管理,更好地发挥地方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厅组织开展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8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厅。编制单位联系人:师晓帆联系电话:13940228127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联系人:董丽新电话:024—62788589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邮编:110161邮箱:aaa.lnu@163.com附件:1.3项地方标准目录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align=right]辽宁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2年9月28日[/align][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2/wfx202209301401.zip]附件1[/url]3项地方标准目录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件:附件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zip

  • 关于读《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产生的一个问题

    如题。后面附有标准。 标准4.6说,不同时段建设的锅炉,若采用混合方式排放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执行各个时段限值中最严格的排放限值。 我的理解是,假设烟尘原先是执行GB 13271-2001中表1中二类区II 时段的200mg/m3,但是是混合烟气,所以改执行表1中一类区的II 时段的80mg/m3。 这样理解对吗? 如果烟尘是执行GB 13271-2014中表1的燃煤锅炉80mg/m3,因为是混合烟气,所以改执行表1燃气锅炉的30mg/m3。是吗?

  •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望出台国标

    近日,环境保护部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听取2001~2010年中国环境质量状况汇报。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焦炭生产国和出口国,不仅资源消耗量大,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为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引导钢铁、焦炭行业规范和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环保要求,有必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现行的《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制定新的更加适用于钢铁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的排放标准,覆盖了从铁矿石采选、金属冶炼到最终形成产品的全过程环境管理,设置的污染物控制项目更加全面,控制要求更加严格,标准中的控制限值也均有成熟、可靠的控制技术。  会议决定,钢铁工业系列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 【原创】DB44/765-201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size=3]DB44/765-2010依据GBT1.1-2009规则进行起草,是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基础上制定的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765-2010自各时段排放限值实施之日起代替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相应的内容。 DB44/765-2010与DB44/27-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订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调整了燃煤锅炉容量段划分; ——取消了按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功能区规定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做法,按A区、B区分区域规定排放浓度限值; ——增加了燃煤锅炉房无组织粉尘排放控制限值及控制措施附录A; DB44/765-2010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 DB44/765-2010主要起草人:刘红卫、刘乙敏、张永波、张文斌、卢欢亮、李恒林、刘剑筠、王明旭、张晖、廖程浩。 DB44/765-2010于2010年6月9日首次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实施。 DB44/765-2010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size]下载地址:[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35320.shtm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35320.shtml[/url]

  • 【分享】关于发布《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关于发布《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  二、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1-2010)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26133-2010)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 【讨论】关于征求《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提取类》(征求意见稿)等5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法律级别:国家法律 法规状态:制定 有 效 性:现行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制药工业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我局决定制定《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提取类》等5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07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  真:(010)66556213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提取类》(征求意见稿)     3、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提取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征求意见稿)     5、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物工程类》(征求意见稿)     7、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物工程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混装制剂类》(征求意见稿)     9、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混装制剂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金秋计划】关于污水排放标准的回复

    来信: [font=&][size=16px][color=#4c4c4c]  《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8实施后,对于间接排放污水,且无行业标准时,污水排放执行《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还是《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color][/size][/font]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8)规定:“实行间接排放的排污单位执行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据此,DB 61/224-2018实施后,对于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无国家行业排放标准时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间接排放管控要求。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时,还应符合城镇排水管理相关要求。

  • 【分享】广东中山将正式实施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从9月1日起,中山将正式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俗称的“国Ⅳ”标准。昨日,记者从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与机动车国Ⅳ标准相匹配的国Ⅳ油因油品提升或将比现在的国Ⅲ油贵0.2~0.3元,但目前供应时间尚未定。环保部门估计很快中山也将全面实施国Ⅳ油,届时,所有机动车只能加国Ⅳ油。   8月30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召集媒体发布通告称,从明天开始,中山市正式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Ⅳ”标准。轻型汽油车及重型天然气、石油气汽车将实施国家第四阶段的排放标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将全面停止销售,并禁止注册。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叶立明介绍,从9月1日开始,不符合国Ⅳ标准要求的车辆将被禁止在中山、珠海和广州等9个珠三角城市销售和注册。   而根据前段时间他们的统计,中山约有600辆不达标车辆需赶在明日前登记注册或切换至珠三角9大城市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我们收到省里面的通知后,就召集中山4S店作了番统计,这部分车辆从今年6月1日至8月31日仍是可以销售注册的,已经有个过渡期,而且就算过渡期内没法处理,他们也可将车辆切换到珠三角以外的其他城市去销售”。   价格 国Ⅳ油要贵0.2~0.3元   “机动车国Ⅳ标准先实施,国Ⅳ油目前暂不供应”,据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监控室主任谭兆腾介绍,与国Ⅳ车相匹配的国Ⅳ油目前暂不实施。因为相关部门还没收到省的有关部署,“但国Ⅳ油的供应应该会赶在亚运会前实施”。而一旦国Ⅳ油推出,那目前的国Ⅲ油将全面退出,届时,中山所有机动车将只能加国Ⅳ油。工商、经信部门届时也将严格管理,监督所有的加油企业全面撤换国Ⅲ油,以防止油站出现以次充好、掺假等行为。   另外,据他介绍,国Ⅳ油由于油品大大提升,其价格将来或比目前的国Ⅲ油要贵0.2~0.3元,而目前国Ⅳ油暂未出台也是因为其油品提升,涉及到了调价的敏感问题,需要时间征询各方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国Ⅳ车标准马上实施,而国Ⅳ油暂不供应,国Ⅳ车用国Ⅲ油,或国Ⅲ车以后有国Ⅳ油会不会对车辆造成损害呢?谭兆腾表示,国Ⅳ车用国Ⅲ油并不会对车辆造成损害,只不过,国Ⅳ车用国Ⅳ油达到的减排效果将会更好。   利好 市内二手车交易不受限   据叶立明介绍,国Ⅳ新标准实施后,珠三角各市在办理转出至珠三角地区(含珠三角地区地级以上市之间转出)的机动车登记时,应当先核查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不符合转入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将不予办理相关登记。而对在今年8月31日前已办理转移登记或变更转出登记但未转入的机动车,如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转入地也可办理登记。   因为办理转移、变更登记的转出时间以车管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时间为准。“总的来说,中山车辆转珠三角其他8个城市,不达标就禁止转,转其他城市,只要符合转入地的排放标准就行”。   而对于市内目前的二手车交易,车辆转出、变更登记是否也会受到新国Ⅳ标准的影响呢?对此,叶立明表示,市内二手车交易不会受到新标准的影响,因为市内二手车辆转移并不涉及到审查排放标准项目,因此无需按新的国Ⅳ标准来执行。   提醒:   买车时先查询是否达标   新的国Ⅳ标准马上实施了,如何选车呢?什么样的车才达到国Ⅳ标准呢,在新标准实施之初,会不会有不良车商偷卖不达标车辆呢?对于市民的此类担心,谭兆腾表示,新标准实施后,不达标车辆是被禁止出售和注册的,届时,有关部门会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个别车商偷卖不达标车辆。   同时,他提醒市民,买车时要多问一下,要仔细查看每辆车出厂合格证上标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看是否符合国Ⅳ标准。   另外,市民可登录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网址http://www.gdepb.gov.cn)或者登录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安网网址:http://10.40.30.225)查询。而对通过上述途径查询不到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进口机动车,市民可向环保部门核查,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达标证明办理车辆登记。   对比:   国Ⅳ车较国Ⅲ减排50%   国Ⅳ车跟国Ⅲ车比起来,其污染物排放有何不同呢?据介绍,国Ⅳ车较之前的国Ⅲ、国Ⅱ车,由于其进一步对氮化物进行了严格控制,因此在污染物减排方面效果更好。   “国Ⅳ汽油车要比国Ⅲ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降低50%,而柴油车要降低30%~40%”,据谭兆腾介绍,目前是汽油车增长的高峰期,在目前不控制汽车数量的情况下,要做到减排,只有提高车的门槛,控制单车污染物排放量,这样才会在车辆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使得污染物的排放不至于增长过快。据其介绍,目前中山等珠三角城市首先实施机动车国Ⅳ标准,而从明年7月1日起,该标准将会在全国实施。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大气污染中,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贡献率”超过50%,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有必要在对市民出行结构进行调整的同时,对每辆车的污染物排放实施控制,降低单车排放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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