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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中心相关的资讯

  • 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通过两项风险评估技术报告
    近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铅和邻苯二甲酸乙酯类物质的风险评估技术报告,听取9个评估项目汇报,讨论2014年优先评估项目建议、全国风险评估工作体系等事项。 全文如下:   2014 年2月20-21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ldquo 专家委员会&rdquo )第八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院士、副主任委员陈宗懋院士、秘书长严卫星研究员主持会议。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卫生计生 委食品司相关处领导、专家委员会委员和秘书处人员参加了会议。   陈 啸宏副主任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在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风险交流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陈啸宏副主任指出,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宣传交流,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对食品安全 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等工作的支撑作用。   会 议总结了专家委员会2013年开展的各项工作,审议通过铅和邻苯二甲酸乙酯类物质的风险评估技术报告,听取了&ldquo 酒类氨基甲酸乙酯风险评估&rdquo 等9个优先评估 项目进展汇报,讨论了2014年优先评估项目建议、委员会建设、全国风险评估工作体系。本次会议还专门邀请苏志司长、江桂斌委员和吴永宁委员分别就食品安 全标准和监测评估工作进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最新进展作了专题报告。   最后,刘金峰主任对各位委员对秘书处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表示诚挚感谢,并希望与专家委员们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协力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陈啸宏副主任讲话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将建分中心
    2013年6月18日-19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会201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出席并主持会议。   其中,会议审议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会成员调整事宜,同意增补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和财政部为理事单位,并通过了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推选的新理事代表人选。   同时,本次会议还听取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原则同意设立分中心,并建议在实践中探索完善&ldquo 中心&rdquo 与&ldquo 分中心&rdquo 运行机制。全体与会理事还对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基本建设、能力提升、完善理事会监督决策机制和今后事业发展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建议。   此前在2013年5月29日,《三秦都市报》刊载了一篇题为&ldquo 陕西省将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陕西分中心&rdquo 的文章,其中写道:陕西省将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陕西分中心,确保到2020年,实现城市供水在线监测、建立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化平台,所有县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成立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授牌仪式   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 为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战略,12月30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军事医学科学院举行理事会2013年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分中心授牌仪式。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为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两个分中心授牌。农业部副部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陈晓华主持分中心授牌仪式。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20多家相关机构代表参加会议,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等专家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是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的国家级食品安全专门技术支撑机构,采用理事会监督决策模式,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为在应对热点难点食品安全技术问题方面实现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协同研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与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3年第一次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设为第一批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两家合作机构将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和标准制修订等任务,为保障国家和军队食品安全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军事医学科学院暨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军最高军事医学科研机构,也是全军食品卫生安全检测监督的龙头力量,圆满完成了历年&ldquo 两会&rdquo 、北戴河夏休以及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等重大活动卫生防疫保障任务。该院联合国内外团队,通过军地协同方式,统筹开展食品、饮用水、放射卫生监督监测和安全监管,在国际率先完成&ldquo 德国毒黄瓜&rdquo 事件病原体欧洲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全基因组序列测定,及时处理了北京&ldquo 山吧中毒&rdquo 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牵头开展了覆盖全军各战区部队驻地的4700余处水源水质检测,为军地食品卫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授牌仪式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授牌仪式
  • 探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11年10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媒体评论认为,该机构的出现填补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领域长期缺乏专业技术机构造成的空白。至今已运行近十个月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究竟对哪些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评估?如再遇到类似“三聚氰胺”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如何及时提供评估报告?能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发出预警?日前,本刊记者探访了位于潘家园南里七号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中心成立以来,正试图实现各种层面的期待,不仅要成为独立的食品安全权威技术支持机构,也要作为中央编办批准的第一家理事会管理模式下的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迈出突破性的一步。   确定优先评估项目   评估无疑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首要任务。所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针对食品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评估是复杂的系统,不是短时间内能赶出来的。鉴于这种复杂性,评估报告的完成不是一次性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告诉记者。   中心对复杂性带来的挑战还是有底气的。中心研究员严卫星告诉记者,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目前的主力人员中,约150人都是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直接划拨过来,是有经验的专业人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是国内最早从事食品安全研究的科研机构。从“苏丹红事件”开始,该所自发做了第一份较为系统的评估报告,积攒了科研实力。   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后,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始有计划地展开。因为委员都是兼职,一年最多开两次会,评估的具体任务包括收集数据、撰写报告全都落在了秘书处头上,而秘书处就设在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庞杂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让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这支队伍得到锻炼,2011年10月,这支队伍全部移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拓展力量的同时,也迎来超出以往的任务量。   “中心在每年年初都会确定本年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优先项目。这些项目由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部门以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委员提出。中心随后针对每一个评估任务成立专门工作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李宁告诉记者。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成立后,优先评估项目共有12项,其中已完成的有4项,有8项正在进行中。这些都是常规的、需要长时间系统去研究的评估任务。目前,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正在实施的优先评估项目包括:铝、反式脂肪酸、重金属铅、镉的膳食暴露评估。这些评估结果,将为修订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灭火”也需要时间   常规之外,更多的则是应急评估。有时因为突发事件出现,中心就需要立刻着手评估来回应社会关切。“这种评估往往没有可依据的数据,必须现做,而且要在很短时间内完成,有点类似灭火。”李宁说。   中心最近一次大型“灭火”行动当属“苏泊尔锅锰超标事件”。2012年2月16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播出苏泊尔品牌一些不锈钢锅的锰含量比国家标准高出近4倍,可能引发人体锰中毒。事件刚曝光,李宁就接到弟媳妇打来的电话:“苏泊尔锅还能用吗?”李宁去医院看牙,遇到熟悉的主治医生,第一句话也是同样的问题。   2月24日,李宁所在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给出了评估结果。不少公众在网络上留言抱怨评估结果等了一周多,速度太慢。而李宁说,其实背后的评估过程已经是以惊人的速度推进了。   央视报道次日,中心理化部的实验人员鲁杰接到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的检测任务。2月19日一早,她与其他11位实验人员兵分三路赶赴北京各大超市和农贸市场,搜寻各种高端、低端的不锈钢炊具,半天时间,将40种品牌的炊具带回了实验室。   应急评估要求“结果出来越快越好”。当天下午,针对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的浸泡实验有序展开。在极端条件下,加入4%的冰醋酸将炊具煮至100摄氏度,之后再浸泡过夜并进行测定。鲁杰告诉记者,因整个评估时间紧而任务重大,需要实验员24小时连轴转。   日夜不停地实验了4天后,2月22日,40种样品全部检测完毕,得出第一批用于评估的数据。鲁杰说,应急评估的特点是“数据出一批就立即上报一批”,这次应急评估前后共有三批数据,市场上主要品牌的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基本摸清。   鲁杰说自己非常理解公众的焦急心情,但即使是灭火般的应急评估,也需要相应的时间来获得数据。“消费者到底通过不锈钢炊具吃了多少锰,必须用实验数据说话。”   从闭门研究到主动解释   让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颇为头疼的一件事就是评估结果如何与社会沟通。作为权威的专业机构,发布的结果是有说服力的,但食品安全领域复杂而专业的知识构成,如果不能准确、有效地传递,很容易造成社会误解。   2012年7月6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发布新标准:今后液态婴儿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mg/kg。《法制晚报》等媒体经对比指出,中国的(三聚氰胺)标准比这一国际标准宽松6倍。3天后,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首先报道的媒体对于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稿件出现了翻译上的错误,导致了社会误读。实际上,三聚氰胺新的国际标准,并非对原有标准数值的改变,而是明确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规定。我国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与上述国际标准是一致的。   虽然解释及时公布,但有关标准宽松的争议仍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此次三聚氰胺国际标准的发布本来没有任何问题,国内已参照这个在做,国际法典只是用了另一种表达方式。”严卫星说,之所以发生误读,不能全怪媒体,也得怪专业机构没有主动、积极地与媒体和公众交流,没有将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给大众。   曾埋首于实验室的食品安全研究人员,进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后,逐步意识到“风险交流”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性。“过去,一瓶矿泉水合不合格,对我们来说,只是一个专业问题,现在才发现它是一个社会属性很强的问题。尤其在传媒发达的年代,食品安全问题能迅速发酵为社会事件,中心必须学会团结社会的力量来应对食品安全舆论事件。”严卫星说。   应对食品安全舆论事件的过程中,中心试着通过对事件科学的解读,把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传递给公众。“虽然在现有框架下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的传递还有所限制,但中心正力图使其‘独立的专业技术机构’的定位更加清晰。”李宁说。   目前,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已准备将“风险交流”作为一个学科来建设,以保证“对外沟通能力”能够跟上需要,中心为此专门建立了舆情研判工作小组会议制度。   严卫星介绍说,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现已形成定期收集、跟踪、分析食品安全信息的机制。根据这些信息,中心一方面会向政府部门提交相关报告,同时针对社会层面了解不足的信息组织专题活动,与媒体、公众保持沟通,这就是“风险交流会”。   200人的编制下人手不足   中心目前的编制架构是200人,在成立之初,这样的编制人数曾被不少舆论评价认为是中央编办在编制基本冻结下给出的破例待遇。但是在严卫星看来,“从专业角度说,200人的编制相对中心的实际运作还是给少了。写中心建设方案报告的时候,保守地写了500人的编制。要知道,德国8000万人口,德国风险评估研究所却有700人的编制,而且这700人只做风险评估,如此,它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就非常深入。”   在中央编办印发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中,记者发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并不仅仅负责评估,它的职责还包括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职能。除了上述职责,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还承担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按照200人的架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有30人左右,而这30人承担的是5000多个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   2012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加快速度,将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变成一套具有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单是标准清理、整合就是一个庞大的工作体系。当初设计组建方案的时候,曾建议食品安全标准单独设立一个机构,编制在100人左右。”严卫星说,这100人还不是负责制定标准的人,只是参与标准的技术管理。简而言之,就是标准发布以后,做跟踪评价。   过去,国内针对食品安全标准五年回顾一次,修订一次,社会舆论基本没有太多评价。现在的形势要求更系统地跟踪、总结已经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能否适应健康需求?可行性如何?还要研究与国际标准间的关系。   “如果总是没有精力系统地跟踪一些事情,科学评估的发展就会带来一些问题。”严卫星说,作为提供科学依据的机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除了完成各种应急任务,也要致力于长远的食品安全科学研究,否则就不能掌握最新动态,不能为合理的政策提供依据。“现实是,应急任务已经让中心忙得晕头转向。”李宁也认为,评估中心确实需要花费更多精力放在系统研究上,积累相当多的数据,特别是现在有很多新的资源、新的技术需要去掌握、去评估。   我国的食品安全系统研究基础比较薄弱,这已经成为摆在桌面上的问题。李宁坦言,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的基础数据缺乏,家底不清,居民膳食消费的数据远远不够。   严卫星说,关于营养调查的数据,国内现在掌握的是大米、面粉等初级农产品大宗的消费量,但是,普通公众吃得更多的是加工食品,比如汉堡,如果汉堡里加了某种物质,得先了解汉堡的消费量,才能知道给健康带来的影响,“而我们对加工食品的消费量并不掌握”。   即使是初级农产品大宗的消费量,也没有及时更新,目前能够使用的还是2002年的数据,也就是十年前的数据。值得欣慰的是,相关数据的新一轮调查已开始,结果还没出来。   作为一线实验人员,鲁杰深知,评估工作到目前为止还只是粗线条的,并没有区分那么细致。“评估里面有那么多污染物,有细菌的、有病毒的,化学里面分有机的、无机的。现在区分不了那么细,没那么多人手,负责评估的人目前还不足20人。”   “资源共享”不是技术难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成立之初还有一个特别身份:中央编办批准的第一家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并以理事会的模式运作。   “2011年,中央编办主动提出要建评估中心,各部门报告都没有上去,中央编办就编制出了组建方案,要求卫生部来牵头组建评估中心,这是少有的。”严卫星透露。   中国的食品安全领域一直是多部门管理的体制,按照以往的做法,每个相关部门下面都会成立一个食品安全机构,但是,在中央编办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中,记者看到这样的一条:“其他相关部门不得再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中央编办的思路是,长期以来在食品安全评估领域内的资源相当有限,且有限的资源没有形成合力,新成立的这个机构应为所有部门服务,体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整体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告诉记者,理事会的体制目标主要是保持评估中心的公益性和资源的广泛性,“资源整合”是此番改革试点的关键目标。   资源整合的首要对象就是理事单位。在理事会名单中,卫生部作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理事长单位,食品安全办、农业部为副理事长单位,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作为理事单位。“评估中心需要把广泛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汇集起来,其中并不仅仅是卫生口的信息,农业也有相关检测,比如农药残留,质检也有,工商也有。”刘金峰说。   中心试图实现理事会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发布不久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里也明确指出,将依托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构建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但是,信息系统的共享目前还在纸上谈兵的阶段。”严卫星说,因为部门的数据不一定符合评估的需要,很多数据标准的技术问题还有待沟通。在刘金峰看来,资源共享目前实现起来有一定难度,问题主要出于各部门对部门利益的考虑及其他一些顾虑,“这都属于体制性的干扰,不是技术上的难题”。   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章程明确规定,理事成员单位有义务共享资源。但章程并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执行起来仍有难度。“这种义务毕竟和部门利益没有关系,可能需要国务院食安办这样的机构出面协调,行政干预或规定成法定职责。”刘金峰说。 纠结于“资源共享”难题的同时,中心还面临着更大的困扰:在理事会的体制下,事业单位改革成法人治理结构到底怎么改?在法人治理结构的探索上,中心目前并没有新的进展。   早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之初,有关人士就曾有过担心,也曾向中央编办提出:食品安全任务这么重,能否不把这个机构作为体制改革试点。中央编办的答复是:任务再重,还是要去探索经验。因而,这个机构也就被赋予了双重意义。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
    2011年10月13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北京举办成立仪式。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仪式并讲话。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国务院副秘书长、食品安全办主任张勇,食品安全办副主任、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中央编办副主任张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粮食局副局长任正晓出席仪式。卫生部副部长、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主持仪式。   陈竺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自2010年起全面实施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制定实施了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完成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风险评估任务。这些工作在科学评价食品安全形势、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发布预警信息、制定清理标准、公众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竺强调,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实现食品安全“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跨出的关键一步。评估中心要按照中央编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规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核心技术支撑作用。   一是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数据信息收集、处理和分析等工作,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监测过程质量控制、信息分析等监测相关技术工作。主动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趋势和规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相关科学研究和培训工作。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要注重评估中心内部科学管理,提高协调配合能力,注重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抓住“十二五”规划契机,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技术条件。   三是勇于进取,大胆创新。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专家的作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科学决策,努力提高政府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陈竺、张茅、张勇、张崇和共同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揭牌。刘佩智为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颁发了聘书。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评估中心理事会全体理事,以及评估中心筹建工作组的同志参加仪式。
  • 中国拟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约有500人的编制,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将根据各地监测数据分析食品及添加剂当中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食品安全法》实施将近一年,有关部门正在筹备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在4月22日于北京召开的“2010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上,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食品安全法》用专门的一章来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   这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走向依靠科学技术、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管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建设也是这个体系的重要一环。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有助于准确界定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成分对人体健康的不良影响。如果缺乏这个环节,例如发现了食品当中出现一种可能有害的新物质之后,又不能准确了解其危害大小,就很难制定出准确科学的食品安全政策。   苏志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约有500人的编制。“我们正在争取。”他也表示,希望有能力的省份可以建设分中心。   2009年11月,中国已成立了由42位有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秘书处暂时挂靠在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实际上是上述委员会的具体执行部门。因为风险评估本身,需要依靠专门机构专门进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而数据的来源,主要是各地的监测。苏志表示,目前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有三类,分别是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   苏志称,针对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2010年将监测29类食品的132个检测项目,其中包括农药43种、食品添加剂12种 针对食源性致病菌,主要安排了八大类13种食品中的八个主要致病菌的监测 同时,在31个省区市及新疆建设兵团选择312个县区进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每个县区市选择十家县级及以上医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表示,由于缺乏有足够能力的评估团队,可获得的资料也十分有限,因此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目前开展的评估主要是为了应对危机进行的小评估,评估体系的建设“任重道远”。   苏志亦表示,委员会本应是受政府委托或者独立决策开展评估工作,但目前主要是接受政府委托开展项目。■
  • 广西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
    本报南宁讯 10月25日,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在自治区疾控中心揭牌成立。有了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的检验设备,广西将在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等多方面开展全面、专业的监测。   据了解,新成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拥有涉及理化、微生物、分子生物学、食品毒理等多学科的专业人员70多名,取得认证认可的检验项目达941种,其中与食品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食物中毒等相关的检验项目达582种。   今后,该中心将组织全区各市县疾控中心建立全区食品化学性污染物、病源微生物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立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数据库,进行动态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独立开展食品安全危险因素监测和检验。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行抽检,广西还会根据本地饮食特点,增加米粉、粽子等检验项目。抽检的样品也来自多个渠道,有的采自农户的菜地,有的来自农贸市场,还有从餐饮机构采集的样本。   据悉,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广西近年来一直在进行,所监测结果都上报至政府部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 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应用技术中心揭牌
    2014年6月25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在浙江嘉兴举行&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用技术合作中心&rdquo 签约仪式。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和管理层成员,以及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有关负责人等出席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院长王涛签署合作协议。随后,陈啸宏理事长与刘佩智副理事长为&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用技术合作中心&rdquo 揭牌。   陈啸宏理事长表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签约共建应用技术合作中心,这是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构建资源共享机制的有益尝试。他同时指出,今后双方要以应用技术合作中心为载体,聚集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国内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企业等在食品安全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创新要素,培养创新性、实用型、科研型的高层次食品安全专业人才,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共同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数据库,使应用技术合作中心成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与地方、高校开展合作共建的典范。
  • 如何看待阿斯巴甜评估结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回应
    2023年7月14日,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公布将阿斯巴甜列为“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公布“维持阿斯巴甜原风险评估结论,按照目前剂量和范围使用,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健康危害”。阿斯巴甜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及中国、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批准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致癌物质的致癌风险通常由两个因素决定。其一是致癌能力,IARC主要依据人类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报告、动物试验和生物学机制研究等,将致癌证据强度分为1类,2A、2B类和3类(其中1类具有人类致癌性,2A类对人类很可能致癌、2B类对人类可能致癌但缺乏充分科学证据,3类为尚无法分类);另一因素是暴露水平,指人体实际摄入或接触该有害物质量的多少。IARC将阿斯巴甜列为2B类可能致癌物,说明其对人类致癌性的科学证据尚不充分,需进一步研究考证。通过对其用量进行控制管理,能够保障其使用的安全性。CAC批准阿斯巴甜可用于冷冻饮品、口香糖、糖果、焙烤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碳酸饮料等,规定最大使用量为0.3g/kg~10.0g/kg。我国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阿斯巴甜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等进行严格规范管理。CAC和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也采用了相同或相近标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联合国家癌症中心结合JECFA最新评估结果和我国居民消费情况进行安全性评估,阿斯巴甜按照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使用可以保障安全。我们将继续关注IARC和JECFA等组织机构的风险评估动态及各国反应和举措,通过最严谨的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底线。 6月29日,路透社消息称,据两位知情人士透露,世界上最常见的人造甜味剂之一阿斯巴甜将于今年7月14日被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癌症研究机构(IARC)宣布为可能致癌物。同时世界卫生组织添加剂委员会JECFA也在今年审查阿斯巴甜的使用情况,并将与IARC在同一天(7月14日)宣布其调查结果。7月14日,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粮食及农业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联合发布了“阿斯巴甜危害及风险评估结果”。IARC援引对人类致癌的“有限证据”,将阿斯巴甜归为可能对人类致癌(IARC 2B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第2B组),JECFA则重申其每日允许摄入量为40mg/kg。同时,IARC高级官员Mary Schubauer-Berigan博士特别声明:人类和动物致癌性的证据有限,致癌性如何发生的机理证据也有限,这一发现强调了需要开展更多研究来完善我们对食用阿斯巴甜是否构成致癌危害的理解。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权威发布:锰无害
    苏泊尔锅锰传言真相大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权威发布,让争论数日的“不锈钢锅含锰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一事真相大白。   日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召开媒体风险交流会,并发布权威评估结果,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GB9684-2011)标准的不锈钢制品,锰的迁移水平不会造成健康损害,更不会引起帕金森病。《中国企业报》记者获悉,目前,包括欧盟、美国、日本在内的绝大多数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未对锰的迁移量做出规定。   这意味着,此前媒体报道的“苏泊尔旗下的多个型号不锈钢锅在哈尔滨工商部门的市场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主因是锰含量超出标准上限2%的4倍达8%。锰超标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甚至引发帕金森氏病”一事已水落石出:不锈钢锅含锰并不代表锅在使用中会造成锰迁移,也不代表锰析出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人体对锰的吸收主要途径是呼吸道而非消化道。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锰属于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我国及全球众多国家并未对于不锈钢炊具中的锰含量、锰迁移做出规定。   安徽工业大学李德俊教授指出,“在国家未对不锈钢炊具锰含量和锰析出做出任何规定背景下,就得出不锈钢锅锰超标和锰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结论,会引发社会公众的恐慌情绪,影响企业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不利于我国不锈钢炊具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苏泊尔锅质量合格   此前,哈尔滨工商部门曾认定苏泊尔旗下的多款不锈钢锅存在不合格情况,原因正是锰超标。对此,国内一不锈钢板材生产企业知情人士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透露,“目前,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中,无论是强性制标准还是推荐性标准,均没有对不锈钢锅具的锰含量和锰迁移做出任何规定。”   随后,《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获悉,2011年12月21日前,我国不锈钢锅炊具应当执行的国家标准为《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9684-1988。该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只要求不锈钢锅具应该使用奥氏体不锈钢材质,并未对锅以及锅所使用材质中包括锰在内的化学成分比例做出要求。此后,卫生部颁布GB9684-2011,这一标准是在原GB9684-1988标准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关法规和标准新修订。同样,这一标准也未对不锈钢锅及所使用材质的锰含量做出规定,只要求锅所使用材质应使用符合国家不锈钢材质相关标准的奥氏体、奥氏体铁素体或铁素铁不锈钢。   既然国家标准未对不锈钢锅的锰含量和锰移迁做出任何规定,此前媒体报道所称“苏泊尔不锈钢锅锰含量达8%,超出国家标准上限2%要求,又是如何得出结论”?上述知情人士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国家没有对锅等成品的锰含量做出规定,但对不锈钢材的锰含量有相应的规定,不过相关标准不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而是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采用国家推荐标准,也可以采用行业标准。”   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中国企业报》记者查到,目前对于不锈钢材质中锰含量的标准主要包括两个:《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0878)和《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不过,这两个标准中对于不锈钢材质锰含量的上限标准并非为2%,前一标准的锰含量上限为16%、后一标准的锰含量上限为7%。   在李德俊看来,“在不锈钢锅涉锰事件中,公众被技术概念欺骗了。首先,没有标准何来产品超标?国家对于不锈钢锅没有规定锰含量,也没有锰迁移的测定方法,任何部门和机构都不能判定不锈钢锅存在锰超标。其次,标准需严谨不能遭套用。当前,国家对于不锈钢材质的标准,并不能简单拿来判断不锈钢锅,正如自来水和矿泉水,两者的标准根本不同,如果拿矿泉水标准来判断自来水不合格,就是误导。”   锰析出对人体无害   “目前还未在临床上发现过普通居民因饮食摄入锰引起不良反应的病例,也未见因使用不锈钢制品导致锰过量、锰中毒的案例。”日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关于“锰与健康的相关知识”的介绍》中,首度公开回应社会上“对于不锈钢锰超标容易致病”的说法。   对于不锈钢锅锰含量超标造成的后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还指出,“不锈钢材质中锰含量过高可能造成耐腐蚀性和其他性能下降,缩短安全使用寿命。但材料中的锰含量与锰的析出量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亦不存在简单的正比关系。只有在长期、大量暴露的职业人群才会出现锰中毒,人的消化道对锰的吸收率非常低,本身还具有双向调节控制。”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马冠生指出,“和其他微量元素相比,锰的毒性较小,锰中毒大多是由于吸进锰含量超标的空气,关于口服锰中毒的报道很少。”   对于马冠生的说法,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郝凤桐主任也认为,“并不是说锰超标即中毒,消化道有一个屏蔽系统,人体的消化道对金属元素的吸收率很低,临床上并未发现因为使用金属厨具中毒的病例。”   这也就意味着,对于锰超标并不同等于锰析出,不锈钢材质的锰超标更不等同于不锈钢锅的锰超标,两者之间不能画等号。相反,由于锰摄入量不足,可能导致人体的骨质疏松、动脉粥样硬化、癫痫等症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同时提醒消费者,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合理选购不锈钢产品。   产经评论员洪仕斌指出,不锈钢锅涉锰事件当给整个产业敲响警钟,不只是作为不锈钢炊具龙头企业的苏泊尔应当利用自身的“技术实力和资本力量”提升行业进入门槛、避免小企业“浑水摸鱼”搅乱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处在整个产业链上游的不锈钢板材生产企业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都应该“以身作则”,共同维持行业经营秩序,让消费者“安全消费”。
  • 国家食安风险评估中心拟采购一批仪器设备
    1、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公司)受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为招标人)委托,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相关产品如下: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备注 1 1-1 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仪 1 套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设备已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1-2 三气培养箱 1 套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1-3 全自动多重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系统 1 套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1-4 厌氧培养箱 1 套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 2-1 遗传扫描分析系统 1 套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3 3-1 通风柜 9 套 合同生效后60天内 只能采购国产产品 4 4-1 超高效液相色谱-四级杆串联质谱仪 1 套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设备已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5 5-1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磁式质谱仪 1 套合同签订后90天内 6 6-1 全自动多通道净化浓缩装置 1 套 合同生效后60天内   2、合格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合格的投标人指的是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国内制造商和/或其就该投标具有制造商授权的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一个代理商。   2.2.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2.4.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具有进出口企业资质及人民币账号。   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兹邀请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自2012年9月11日至2012年10月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0至4:30(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址出售,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若邮寄,需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招标代理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不少于投标总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2年10月9日上午9:30前递交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6、兹定于2012年10月9日上午9:30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本次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价格部分30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售后服务10分。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于晓玲   项目联系人:戴冉   电 话: 010-64234101   传 真: 010-64204400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银行帐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   如使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 山东首个地方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揭牌
    山东省对食品安全的监测力度将进一步提高。9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在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揭牌,中心将对化学污染物、食物中的致病菌、食源性疾病进行检测,备受关注的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均在可监测之列。   这将客观准确地掌握市场上各种食品的质量,评估、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和致病因素,快速地发现食源性疾病并调查处理和诊治。据悉,这是山东省首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   9日上午,在济南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内,摆放着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等离子电感耦合光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流动注射分析仪等仪器,一位身穿工作服的技术人员正在进行操作。   据悉,当前济南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检验工作还存在着多头管理、资源分散、投入不足、技术标准不一、信息发布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检验体系与技术能力,济南市成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   “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食品风险评估和监测检验计划以及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建立食品化学污染物、病原微生物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工作,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数据库,进行动态分析。”济南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孙法星说,中心将独立开展食品安全危险因素监测与检验 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及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承担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危害因素信息管理与分析 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交办的其他监测检验任务。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济也表示,中心将长期动态地对各类食品进行采样、检测,对得出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对化学污染物、食物里的致病菌、食源性疾病进行检测。以准确地掌握市场上各种食品的质量,评估、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和致病因素,进行快速地调查处理和诊治。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也将进行相应检测。   据介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检验工作将纳入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并通报考核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检验结果将作为各县(市)区、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化妆品风险评估中心揭牌
    p   2015年10月10日,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揭牌仪式在中国检科院亦庄新址举行,人事司副司长谷保中出席揭牌仪式并宣读《质检总局关于同意中国检科院食品安全研究所(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更名的批复》(国质检人【2015】278号)。国家质检总局吴清海副局长出席并揭牌,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林伟局长,毕克新、白露副局长、中国检科院李新实院长、张立书记、李莉副院长出席揭牌仪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92px " title=" FA2404CC9DD570E21B988C3CB3CAF202.png"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bfe8475d-2975-476f-99a5-918b2a01896a.jpg" width=" 600" height=" 392"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家质检总局吴清海副局长揭牌 /p p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化妆品风险评估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各类检验检疫风险评估工作,为质检总局开展基于风险评估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提供科技支撑。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化妆品风险评估中心的成立符合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相互独立的国际惯例,是我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的有益尝试,必将推动我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p p   中国检科院多年来开展了深入的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研究工作,在该领域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并应用到了食品化妆品的风险管理实践。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66px " title=" QQ截图20151014163557.jpg"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5797ee32-1710-4163-b047-009520449c34.jpg" width=" 600" height=" 366"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检科院李新实院长致辞 /p p   李新实院长在揭牌仪式上致辞,他表示,总局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风险评估中心设在检科院,是对我院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技术支持工作的肯定和信任,对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他强调,检科院将以中心揭牌为契机,进一步凝练我院食品化妆品安全研究方向,按照总局批复的职能,着重开展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国家抽检计划制定、国外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评估、境外食品化妆品企业回顾性检查评估、进口食品化妆品准入评估、进口食品疫病疫情风险评估,进出口突发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努力满足总局决策需要,不负总局重托,不负专家支持,不负消费者期待,举全院之力,把中心建设成总局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智库。 /p
  • 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开发添加剂查询软件
    在国家卫计委6月11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苏志指出,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不断向好。   苏志指出,2013年我国共监测42万件食品样品、涵盖307项各类监测指标,获得监测数据493万个。   监测结果表明,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不断向好,其中,乳制品、面粉等食品中真菌毒素和微生物等污染情况趋于好转,兽药滥用以及非法添加情况有所遏制。同时,监测也发现了因环境污染、生产环节控制不严,以及违法使用非食用或禁用物质等导致的食品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29项。   2014年,我国将制定公布新的食用植物油、蜂蜜、粮食、包装饮用水、调味品等一批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重点标准的跟踪评价,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分析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收集监管部门、行业、消费者等各方意见和建议,为标准修订提供依据。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研究员王竹天表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发出一种软件,能方便快速查询食品添加剂在哪些食品中使用,近期将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开通启用。   例如,输进去&ldquo 苯甲酸&rdquo 这3个字,马上就能查询出苯甲酸可以在哪些食品中使用、使用多大量;输入&ldquo 酱油&rdquo 这个词,立即就能查出在酱油里面能够使用多少食品添加剂。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1020万元设备采购结果公布
    招标编号:0722-1261FE680WWH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6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4234101   项目联系人:戴冉   招标公告日期:2012年9月10日   定标日期:2012年10月10日   第一包:   中标商名称: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中标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5号   中标金额:¥ 2,624,300.00   第二包:   中标商名称: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中标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5号   中标金额:¥ 2,132,000.00   第三包: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第四包:   中标商名称: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中标金额:¥ 2,879,000.00   第五包:   中标商名称: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中标金额:¥ 3,998,000.00   第六包:   中标商名称: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南路9号院   中标金额:¥ 698,000.00   评标专家名单:   第一包:汤宁、刘世亮、赵晓光、李淑娟、郭云昌   第二包:汤宁、刘世亮、赵晓光、李淑娟、张晓鹏   第三、四、五、六包:汤宁、刘世亮、赵晓光、李淑娟、赵云峥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2年10月10日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酱油、醋等食品质量安全
    近日,针对互联网上关于“酱油醋等调味品塑化剂问题”的传言,记者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获悉,该中心随机采购了市场上销售的部分酱油、醋等食品,进行了应急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异常,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有关部门将继续跟踪监测,同时提醒,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直接向监管部门举报。
  • 我国将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
    近日,卫生部公布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指出,我国将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规定指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将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 或因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对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评估的可以提出风险评估建议。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际顾问委员会成立
    9月26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在京召开国际顾问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由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主持,卫生部陈啸宏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词,参加会议的还有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各理事单位成员及中心中层管理人员。   陈啸宏指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自成立以来,通过边组建、边工作,已逐步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发挥核心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风险监测评估能力、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检验检测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相关基础研究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也正是成立国际顾问专家委员会的原因。   国际顾问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益经验带入中国,并从国际视角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将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积极参与我国食品安全工作,为中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和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发展当好参谋与智库 三是帮助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培养一批高水平专业人才 四是架起对外合作交流的桥梁和纽带。陈啸宏副部长同时要求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建立有效的工作模式,为国际专家顾问委员会提供充分保障。   本次受聘7位专家分别是:(按专家姓氏字母排序):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安全标准局首席科学家,产品安全标准部主管,保罗.布伦特博士(Paul Brent)。   欧洲食品安全局执行主任,凯瑟琳. 卡特琳娜女士(Catherine Geslain-Lanéelle)。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副主席,加拿大卫生部食品局局长,赛缪尔.戈弗雷博士(Samuel Godefroy)。   美国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研究中心主任,美国马里兰大学营养和食品科学系教授,孟江洪博士。   国际食品安全顾问,原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和人畜共患病资深科学家及全球环境监测/食品项目负责人,吉罗德.莫亚博士(Gerald Moy)。   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公共卫生及人口学系副教授, 都柏林大学行为和健康研究中心主任,帕里克.华尔博士(Patrick Wall)。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农药残留组成员,日本农林水产省技术总干事/首席科学家,山田友纪子(Yukiko Yamada)博士。   由于工作原因,欧洲食品安全局的凯瑟琳. 卡特琳娜女士此次未能来华参加大会,但她特别发来一段视频发言,以示祝贺。   陈啸宏副部长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会议还听取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了委员会章程以及2013年委员会工作计划。下一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将与国际专家顾问委员会密切合作,积极争取国际资源,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为提高中国食品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健康继续努力奋斗。 陈啸宏副部长致辞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领导与6位顾问专家合影
  • 8家农业部新增风险评估实验室、试验站将评估
    p   近日,农业部发布通知,将对增补5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3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进行评估。 /p p   据悉,截至目前,农业部已建立100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14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此次参与评估的增补实验室及试验站主要承担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水环境、生物质发酵产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影响评估和草产品、蜂产品及葡萄残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营养品质评价工作。 /p p   通知显示,新增的5家实验室中有四家依托中国农科院相关单位,包括饲料研究所、农田灌溉研究所等。具体新增实验室名单如下。 /p p   附件1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新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及依托单位名单 /p table width=" 600"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border=" 1" align=" left"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5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序号 /p /td td width=" 30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风险评估实验室全称 /p /td td width=" 16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依托单位全称 /p /td td width=" 15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上级主管部门 /p /td td width=" 26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侧重领域 /p /td /tr tr td width=" 5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 /p /td td width=" 300" p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肥料源性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p /td td width=" 168" p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p /td td width=" 15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农业科学院 /p /td td width=" 264" p 承担肥料源性因子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营养品质影响评价 /p /td /tr tr td width=" 5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 /p /td td width=" 300" p 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饲料源性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p /td td width=" 168" p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 /p /td td width=" 15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农业科学院 /p /td td width=" 264" p 承担饲料源性因子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营养品质影响评价 /p /td /tr tr td width=" 5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d width=" 300" p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新乡) /p /td td width=" 168" p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 /p /td td width=" 15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农业科学院 /p /td td width=" 264" p 承担水环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营养品质影响评价 /p /td /tr tr td width=" 5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序号 /p /td td width=" 30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风险评估实验室全称 /p /td td width=" 168"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依托单位全称 /p /td td width=" 15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上级主管部门 /p /td td width=" 26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侧重领域 /p /td /tr tr td width=" 5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 /p /td td width=" 300" p 农业部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呼和浩特) /p /td td width=" 168" p 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 /p /td td width=" 15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农业科学院 /p /td td width=" 264" p 承担草产品质量安全和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影响评价评估 /p /td /tr tr td width=" 5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5 /p /td td width=" 300" p 农业部生物质发酵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成都) /p /td td width=" 168" p 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p /td td width=" 15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国农业科学院 /p /td td width=" 264" p 承担生物质发酵产品质量安全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营养品质影响评价 /p /td /tr /tbody /table p br/ /p p br/ /p p br/ /p p br/ /p p br/ /p p br/ /p p br/ /p p br/ /p p br/ /p p br/ /p p   附件2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新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依托单位名单 /p table width=" 600"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border=" 1" align=" left"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编号 /p /td td width=" 2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依托单位全称 /p /td td width=" 2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上级主管部门 /p /td td width=" 4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侧重领域 /p /td /tr tr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FPZ146 /p /td td width=" 21%" p 山东省葡萄研究院 /p /td td width=" 23%" p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br/ & nbsp & nbsp & nbsp 山东省农业厅 /p /td td width=" 43%" p 承担所在地及周边省份葡萄及葡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营养品质评价相关工作 /p /td /tr tr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FPZ147 /p /td td width=" 21%" p 山东省蜂业良种繁育推广中心 /p /td td width=" 23%" p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p /td td width=" 43%" p 承担所在地及周边省份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营养品质评价相关工作 /p /td /tr tr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FPZ148 /p /td td width=" 21%" p 延安市养蜂试验站 /p /td td width=" 23%" p 延安市农业局 br/ & nbsp & nbsp & nbsp 陕西省农业厅 /p /td td width=" 43%" p 承担所在地及周边省份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营养品质评价相关工作 /p /td /tr /tbody /table p br/ /p p br/ /p p br/ /p p br/ /p p br/ /p p   通知要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和风险评估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农业部相关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p p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010—59193235 /p p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010—59198562 /p p   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010—82106550 /p p br/ /p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发布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doc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吴永宁研究员应邀参观吉天仪器
    近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总师吴永宁研究员应邀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天仪器”)参观指导。在吉天仪器董事长彭华女士、常务副总经理何源先生以及研发中心副总经理裴晓华先生等多位领导的陪同下,吴永宁研究员先后参观了吉天仪器展厅及原子荧光、流动注射、快速溶剂萃取仪等重点产品线,并就国产分析仪器的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回首吉天仪器的发展历程,我们满载而归。在参观吉天仪器展厅时,看着吉天仪器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以及取得的各种荣誉,吴永宁研究员充分肯定了吉天仪器为国产仪器做出的贡献。产品线参观过程中,在听取了吉天仪器各研发端产品经理对产品的讲解后,吴永宁研究员对吉天仪器产品研发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就产品经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吴永宁研究员参观吉天仪器展厅吴永宁研究员参观吉天仪器产品线  随后的交流会中,吴永宁研究员对国产分析仪器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强调国产仪器的发展任重而道远,而在此发展过程中少不了吉天仪器这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公司。他对吉天仪器的产品发展问题给出了自己的指导意见,希望吉天仪器可以继续在国产仪器发展的道路上发光发热,继续为国产仪器发展做贡献。 吉天仪器领导与吴永宁研究员深入交流合影留念吴永宁研究员简介:  吴永宁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007)、楚天学者(2009)、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2018)。现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总师、卫生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和WHO食品污染监测合作中心(中国)主任,兼任肉品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食品科学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与健康研究中心副主任,英国女王大学(贝尔法斯特)全球食品安全中心教授,香港理工大学荣誉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四川大学、武汉轻工大学兼职教授。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暴露评估专家组成员和食品添加剂、污染物与真菌毒素评估专家;美国药典委员会食品原料专家委员会委员兼食品化学法典(USP Food Chemical Codex)重金属分委员会主席;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污染物委员会主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委员和国家农产品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863计划十二五环境与健康保障主题专家,国家“十二五”、“十一五”、“十五”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专家组组长或总体专家组成员。近年主持一系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和支撑(攻关)、863、973三大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
  • 农业部将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加强风险评估监测、科学研究及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尽快构建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标准、检测、认证、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一是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控制规范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力争使农业标准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的能力 二是以检验检测为抓手,建立部省地县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监测网络,完善例行监测和行业普查制度,健全检打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三是以风险评估为抓手,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规范,积极构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主产区风险评估定位监测站点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大力推进应急处置科学化 四是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整建制示范创建,通过标准化,带动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五是以质检体系建设为抓手,尽快建立以部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 《化学品风险评估概论》发布会成功召开
    3月31日,《化学品风险评估概论》发布会暨化学品风险管理研讨会成功召开。本次活动由国家质检总局REACH解决中心主办。   会上,相关政府部门领导与荷兰REACH法规局负责人,共同为《化学品风险评估概论》一书揭幕,祝贺该书的中文版在中国成功发行。该书的作者——来自荷兰国家公共健康与环境研究院的两位专家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详细介绍了欧盟在化学品风险评估方面的做法与经验。在推出该书的同时,来自各方的专业人士在会上对化学品风险管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许多参会代表还就化学品风险评估以及REACH注册相关问题,现场咨询了与会专家,并在会后与专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化学品风险评估概论》是化学品风险评估领域的一本权威著作,其内容丰富,详细介绍了化学品法规风险评估的各项内容,包含技术流程分析、管理信息等相关内容,是国内从事化学品安全报告的重要参考文献。   该书由国家质检总局REACH解决中心、荷兰国家公共健康与环境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系统与杭州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合力完成。与会代表认为,该书中文版的出版,填补了国内化学品法规风险评估技术内容的空白,为推动我国化学品风险管理工作将起到重要作用。
  • 北京两风险评估中心采购5663万元色谱质谱等仪器
    p   近日,北京市兽药监察所、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就北京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设备和2016年北京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仪器购置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显示,本次两家单位主要采购的仪器为质谱、色谱和光谱仪器,采购总金额为5663万元。 br/ /p p   据公开招标信息显示,此次采购的质谱仪器至少8台,仪器类型包括:四极杆—轨道阱高分辨串联质谱仪、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仪、四级杆串联飞行时间质谱仪、全二维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三重四级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液相色谱串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串联质谱联用仪等 采购色谱仪器类型包括液相色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制备色谱等 采购的光谱仪器类型包括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傅立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等。详情如下。 /p p    strong 项目名称:北京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strong /p p   项目编号:XM-0000036226170120008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张肃 许大龙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87235189 /p p   采购单位:北京市兽药监察所 /p p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祥瑞大街19号 /p p   联系方式:刘先生   010-60272389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141" p 所属预算项目及编号 /p /td td width=" 27" p 包号 /p /td td width=" 14%" p 名称 /p /td td width=" 11%" p 分包 br/ & nbsp & nbsp & nbsp 控制价 br/ & nbsp & nbsp & nbsp (万元) /p /td td width=" 23%" p 设备名称 /p /td td width=" 8%" p 数量 /p /td td width=" 11%" p 单项控制金额 br/ & nbsp & nbsp & nbsp (万元) /p /td td width=" 10%" p 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p /td /tr tr td width=" 141" rowspan=" 18" p 北京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br/ & nbsp & nbsp & nbsp XM-0000036226170120008 /p /td td width=" 27" rowspan=" 4" p 1 /p /td td width=" 14%" rowspan=" 4" p 四极杆—轨道阱高分辨串联质谱仪 /p /td td width=" 11%" rowspan=" 4" p 609.0 /p /td td width=" 23%" p 四极杆—轨道阱高分辨串联质谱仪 /p /td td width=" 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419 /p /td td width=" 10%" rowspan=" 4" p 详见“第七章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傅立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 /p /td td width=" 3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53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氮气发生器(空气发生器) /p /td td width=" 38" p 4 /p /td td width=" 11%" p 97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定氮仪 /p /td td width=" 3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40 /p /td /tr tr td width=" 5" rowspan=" 4" p 2 /p /td td width=" 62" rowspan=" 4" p 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仪1 /p /td td width=" 11%" rowspan=" 4" p 603.3 /p /td td width=" 23%" p 三重四级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p /td td width=" 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318.7 /p /td td width=" 10%" rowspan=" 4" p 详见“第七章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液相色谱仪 /p /td td width=" 38" p 4 /p /td td width=" 11%" p 197.6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p /td td width=" 3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59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全自动均质仪器 /p /td td width=" 38" p 2 /p /td td width=" 11%" p 28 /p /td /tr tr td width=" 5" rowspan=" 6" p 3 /p /td td width=" 62" rowspan=" 6" p 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仪2 /p /td td width=" 11%" rowspan=" 6" p 601.7 /p /td td width=" 23%" p 三重四级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p /td td width=" 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318.7 /p /td td width=" 10%" rowspan=" 6" p 详见“第七章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粒度检测仪 /p /td td width=" 3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40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生物安全柜 /p /td td width=" 3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20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洗瓶机 /p /td td width=" 3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70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微波消解仪 /p /td td width=" 38" p 2 /p /td td width=" 11%" p 80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高速冷冻离心机 /p /td td width=" 38" p 5 /p /td td width=" 11%" p 73 /p /td /tr tr td width=" 5" rowspan=" 4" p 4 /p /td td width=" 62" rowspan=" 4" p 四级杆串联飞行时间质谱仪 /p /td td width=" 11%" rowspan=" 4" p 617.0 /p /td td width=" 23%" p 液相色谱-飞行时间串联质谱仪 /p /td td width=" 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398 /p /td td width=" 10%" rowspan=" 4" p 详见“第七章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气相色谱仪 /p /td td width=" 38" p 2 /p /td td width=" 11%" p 80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p /td td width=" 3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70 /p /td /tr tr td width=" 86" p 制备色谱 /p /td td width=" 38" p 1 /p /td td width=" 11%" p 69 /p /td /tr /tbody /table p    strong 项目名称:2016年北京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仪器购置项目 /strong /p p   项目编号:ZC173007Z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57010379 13124797529 /p p   采购单位: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p p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1号楼 /p p   联系方式:010-87702632 /p p br/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包号 /p /td td width=" 4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包名称 /p /td td width=" 1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采购数量 br/ & nbsp & nbsp & nbsp (台、套) /p /td td width=" 2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包控制金额 br/ & nbsp & nbsp & nbsp (万元) /p /td /tr tr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第1包 /p /td td width=" 4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四极杆—轨道阱高分辨串联质谱仪等设备 /p /td td width=" 1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 /p /td td width=" 2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24.20 /p /td /tr tr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第2包 /p /td td width=" 4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液相色谱串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串联质谱联用仪等设备 /p /td td width=" 1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 /p /td td width=" 2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520.00 /p /td /tr tr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第3包 /p /td td width=" 4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三重四级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设备 /p /td td width=" 1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 /p /td td width=" 2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10.00 /p /td /tr tr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第4包 /p /td td width=" 4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设备 /p /td td width=" 1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 /p /td td width=" 2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60.00 /p /td /tr tr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第5包 /p /td td width=" 4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全二维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设备 /p /td td width=" 1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 /p /td td width=" 2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80.00 /p /td /tr tr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第6包 /p /td td width=" 4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三重四级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设备 /p /td td width=" 1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d width=" 2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585.00 /p /td /tr tr td width=" 1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第7包 /p /td td width=" 45%"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设备 /p /td td width=" 1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9 /p /td td width=" 2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45.00 /p /td /tr /tbody /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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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污染预警溯源仪助力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8年1月19日,由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主办的“中国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响应(苏州)论坛”在苏州顺利召开。来自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响应、危机舆情管理和环境监测溯源等领域的领导、专家、行业领域以及国外商会代表近200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a5442661-16e4-4f3f-8dde-b5075edcdc3e.jpg" title=" IMG_513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主会场现场 /strong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6bb6d229-c2c1-4025-a598-c8a3c21e307e.jpg" title=" initpintu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主论坛演讲嘉宾 /strong br/ /p p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环境风险与应急响应:新时代,新问题,新举措”。在上午的主论坛上,苏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新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党委书记、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院长刘毅,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化学品环境管理处副处长杜科雄,上海美国商会总裁Kenneth Jarrett,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张晓健教授,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副主任单学刚、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副院长么新、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环境风险与应急研究中心主任杨爱梅、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环境风险与应急研究中心主任陈超、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吴静等分别致辞或做主题演讲。 /p p   随着中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频发以及公众关切的加强,环境风险评估以及环境应急日益受到重视,而建立一套完善的预警预报和应急制度,加强技术支撑和法规标准建设,是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必不可少的一环。以京津冀重污染天气为例,由于观测数据的完善、预警预报准确度的提高、应急措施的规范化,冬季京津冀地区重污染天气的峰值不断下降。而在水质领域,水污染预警溯源技术还远远没有受到如此重视,当然成功案例也很少为大家所知。 /p p   此次论坛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吴静带来了自己团队研发的水污染预警溯源技术,并在下午举办了分论坛“污染预警溯源”,为参会观众重点介绍了此项技术在地表水和工业园区的各种应用,同时参观了此项技术最早的应用站点“苏州金墅港预警溯源系统”。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d0a50cef-9220-48ae-9f3c-e734f5e2c06c.jpg" title=" IMG_523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吴静 /strong /p p   吴老师团队将刑侦中用指纹快速查找嫌疑犯的思路引入水污染溯源,历经14年实现了技术的产业化,目前已研发出第三代预警溯源仪。此技术通过建立不同水体、污染源、化学品的三维荧光指纹图谱,并通过指纹图谱的不断监测和比对,来实现对水体水质变化的预警以及污染来源的快速查找。目前,吴静团队的水纹数据库已包含13大类、152种污染源指纹库,29个国家或地区、244个水体的指纹库,以及近350种化合物指纹库。此项目的进一步产业化也得到了国家重大仪器专项的资助。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503b9231-1150-4183-9fdb-57e2a2d2d61c.jpg" title=" IMG_525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环保部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张扬博士 /strong /p p   张博士介绍了三维荧光光谱在某国界河流污染来源解析中的应用。通过对河流源头区、城市市区以及下游区水质三维荧光光谱的特征研究、时空变化以及沿河重要污染源水质分析,张博士得出如下结论:天然源对河流有机物贡献可能占主要地位,人为源对河流有机物也有贡献,人为源的主要来源很可能是生活污水类污染。因此在河流污染控制中,需要加强对河流岸边带的治理与保护,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与处理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2491354d-f28c-4dee-b301-d7108f5d1db9.jpg" title=" IMG_527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苏州环境监测中心 吕清 /strong /p p   苏州市目前已建设160多个自动监测站用来水体监测,但由于水系复杂,发生污染事故时,仍然存在污染性质说不清、变化原因说不透、污染源头难追溯的问题,尤其是PPCPs、EDCs等新型有机污染物的污染。自2009年开始,苏州环境监测站开始与吴静老师的团队从原型机开始,在国家和地方多项资金支持下,开始验证荧光指纹溯源预警技术在水体监测中应用的可行性。 /p p   苏州环境监测站根据苏州产业分布特点,建立了相应的荧光指纹数据库 通过筛选,选择了色氨酸作为标准物质来验证仪器运行稳定性 通过对浊度、重金属等干扰因素的分析,最终确定0.45微米过滤作为仪器的预处理方式。 /p p   通过多年的运行,此仪器在多起苏州水质预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证太湖水位,苏州每年会在固定时间段引长江水进入太湖,而在引水期,可发现太湖水荧光强度有明显增强,且与氨氮变化趋势一致,说明此仪器可很好预警太湖水质的变化。2014年,某水质监测站水质荧光强度突然出现明显异常,经排查是因为取水管道改造过程中新管材质量问题,而此时其他水质指标还没有出现明显变化。送样是目前我国重要的一种实验室水样来源方式,而有时送样单位因种种原因会采集与目标地点水质指标比较类似的水样,采用水质荧光光谱分析,可以快速发现水样的真伪。 /p p   吕老师在最后还提出了此技术的两项不足:一是没有完善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支持,监测结果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二是此技术的应用与当地水纹库的丰富程度、服务团队的技术支撑力度、监测系统的稳定运行密切相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d597a109-48f5-4eb6-ba13-a33d7bf474f0.jpg" title=" IMG_532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 蒋冰艳 /strong /p p   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在某工业园区排污口安装了在线污染预警溯源仪,此工业园区有22家电镀企业,为此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专门建立了水质指纹库。除此之外,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还配备了移动式污染预警溯源仪。 /p p   一年的运行时间内,此系统对污染源的快速定位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系统安装前,此工业园区的主要问题是各企业排放口均不超标而园区排污口却经常超标。2017年4月,排污口水质指纹发现异常并与某企业污染相似度为84%~100%,监测监察人员迅速对该企业进行了重点监管,经过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发现企业污水pH值、悬浮物、总磷、总锌均超标排放,随后对企业进行了处罚。水质指纹预警溯源技术将以往执法过程中“发现—普查—执法”变成“发现—精准调查—快速执法”,大大提升了执法效率。 /p p   2017年3月,在某工业园区污水干管上识别到有污水排放,溯源为某公司污水,但该厂污水排放口达标,执法人员通过在企业院内开挖发现了疑似偷排管道,水纹比对相似度达98.4%,后经实验室验证,吊销了该厂排污许可证,并处罚1239万元,成为深圳首笔千万元环保罚单。 /p p   除此之外,蒋博士还介绍了上洋水质净化厂有毒进水识别、上洋水质净化厂上游污染源排查、蛇口水质净化厂上游污染源排查、布吉水质净化厂案例等。最后,蒋博士也提到强大而全面的行业企业指纹库、专业的服务团队、配套的技术手段和政策是此系统发挥作用的关键点。 /p p   目前,在吴静团队的基础上成立了苏州国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a6610b3c-f304-41e6-8a10-634298e86191.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IMG_538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苏州金墅港预警溯源系统参观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da291888-891f-4587-9f28-3b64838fb79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IMG_539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参观人员合影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trong (编辑:李学雷) br/ /strong /p
  • 居民反式脂肪酸膳食摄入及风险评估公布
    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获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7月10日正式发布《中国居民反式脂肪酸膳食摄入水平及其风险评估》。《评估》显示,我国居民通过膳食摄入的反式脂肪酸所提供的能量占膳食总能量的百分比为0.16%,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居民的摄入量。   《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居民通过膳食摄入的反式脂肪酸所提供的能量占膳食总能量的百分比仅为0.16%,北京、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居民也仅为0.34%,远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1%的限值,也显著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居民的摄入量。   本次评估还发现加工食品是城市居民膳食反式脂肪酸的主要来源,占总摄入量的71.2%,其余为天然来源。在加工食品中,植物油的贡献占49.8%,其他加工食品的贡献率较低,如糕点、饼干、面包等均不足5%。市面上多数品牌的咖啡伴侣不含反式脂肪酸或含量很低。   《评估》指出,虽然目前我国居民反式脂肪酸摄入量总体较低,但调查发现约0.4%的城市居民摄入量超过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值。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含反式脂肪酸的加工食品消费量还会有所增加,烹调用植物油的消费量也在增加,因此业界、政府、科学界和消费者都应当给予适当关注。   两年来,在既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了相关调查,并以这些数据为基础,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反式脂肪酸供能比小于1%的建议,开展了我国居民反式脂肪酸膳食摄入的风险评估。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揭牌
    9月13日,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举行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现场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程奕女士致辞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院长陆文龙先生致辞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先生致辞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金发忠副局长、黄修柱处长,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钱永忠副所长、王敏处长,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质量标准处崔野韩处长,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基因检定处宋贵文处长,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蒋凡凡副主任,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齐成喜副主任等多位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 相关领导合影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暨天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其前身是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成立于1978年,是集科研、质检工作于一身的综合性的现代化实验室,是农业部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和天津市现代中药质量检验中心技术依托单位。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工作职责是参加农业标准化、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制定、检测技术、检测产品的创新研发和全国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其工作重点是以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为主,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兽药残留、微生物、转基因以及未知有害物等开展风险评估,同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风险控制技术等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是“天津市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和“天津市农药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的挂靠单位。天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为天津市唯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所辖的三个质检中心是经政府授权,实施第三方公正性检验,为社会公益性、非营利的技术服务事业单位,分别通过了CAL、CMA、农业部转基因中心“2+1”认证、CNAS认证,主要承担政府下达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和社会企事业单位送检的委托检验项目。该研究所定位天津,服务环渤海,可以承担农产品、食品、中药、保健品、饲料、肥料、土壤、水等产品的品质指标、感官指标、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及违禁添加物、转基因成分等检验分析、质量评价等工作。
  • 安徽首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上岗
    9月23日,来自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会、企业以及从事产品检测的专业人员中32名专家、学者被聘为为安徽省首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主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评估、指标确认、技术研究以及评审和评议工作。   专家们依据风险监测中所检测出的风险源进行伤害程度分级,再结合伤害发生的可能类型,对产品中存在的风险源进行综合性的评估,最后判定出产品中风险源的风险等级,为全省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据安徽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预警中心倪峥主任介绍,通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预防,能够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质量安全需求。
  • 美将评估树生坚果中沙门氏菌风险
    据美国食品安全新闻网消息,近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发布通告称,将评估核桃、杏仁、腰果等树生坚果中的沙门氏菌风险。   美国FDA表示,以后将开展的风险评估有两个目的,一是判断人食用树生坚果的健康风险,二是评估目前在用的或者以后可能的用于对抗沙门氏菌的方法。   美国食品安全与营养应用中心主任表示,过去的10年里发生的沙门氏菌疫情,以及后继的产品召回事件与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沙门氏菌,使得开展沙门氏菌风险评估成为必要。风险评估的结果将用于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指导坚果生产商更好地遵循操作规范。
  • 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指南发布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发布   为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印发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风险评估基本程序、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风险评估资料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附: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              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是指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物质。   二、风险评估基本程序  (一)危害识别:根据物质的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等资料来确定该物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二)危害特征描述(剂量反应关系评估):分析评价该物质的毒性反应与暴露之间的关系。对有阈值的化学物质,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OAEL)”或“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水平(LOAEL)”。对于无阈值的致癌物,可根据试验数据用合适的剂量反应关系外推模型来确定该物质的实际安全剂量(VSD)。  (三)暴露评估: 一般可通过申报化妆品的产品类型和使用方法,结合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或检出量,在充分考虑可能的化妆品使用人群(包括特殊人群,如婴幼儿、孕妇等)的基础上,定性和定量评价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对人体可能的暴露剂量。  (四)风险特征描述:确定该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概率及范围。对具有阈值的物质,计算安全边际(MOS)。对于没有阈值的物质(如无阈值的致癌物),应确定暴露量与实际安全剂量(VSD)之间的差异。   三、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可按以下两种形式提交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资料:   (一)申请人通过危害识别,判断产品中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可以提交相应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陈述申请人对产品进行危害识别的分析过程及该产品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理由等。  (二)经危害识别后申请人认为产品中含有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则应当提交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四、风险评估资料要求  我国化妆品相关规定中已有限量值的物质,不需要提供相关的风险评估资料;国外权威机构已建立相关限量值或已有相关评价结论的,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应的安全性评价报告等资料,不需要另行开展风险评估。  申请人提交的风险评估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来源。  (二)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概述,包括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等。  (三)化妆品(或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及其相应的检测方法,并提供相应资料。  (四)国内外法规或文献中关于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在化妆品和原料以及食品、水、空气等介质(如果有)中的限量水平或含量的简要综述。  (五)毒理学相关资料:  1.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毒理学资料简述,至少包括是否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纳入致癌物。  2.参照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毒理学试验方法总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资料摘要。根据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特性,可增加或减少某些相应项目的资料。  (六)风险评估应遵循风险评估基本程序,结合申报产品的特点进行。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具体评估内容及其结论。  (七)配方中含有植物来源原料的,对于仅经机械加工后直接使用的植物原料,应当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对于除机械加工外,需经进一步提取加工的植物来源原料,必要时,也应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  (八)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够降低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含量的有关技术资料,必要时提交工艺改进的措施。  上述风险评估的相关参考文献和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试验资料或科学文献资料,其中包括国内外官方网站、国际组织网站发布的内容。   五、风险评估资料的审评原则  (一)对于申请人提交承诺书的,应对产品中是否含有与《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禁用物质等相关的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依据进行审评。   (二)对于申请人提交风险评估资料的,应对其完整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审评:  1.评估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并符合上述有关资料要求,不能完整提供的应有合理说明;  2.资料来源是否可靠,所提供资料是否为试验、检测报告或公开发表的科学文献;  3.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来源是否清楚,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是否明确,是否提供该物质的含量及相应的检测方法,必要的毒理学评价资料,风险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等;  4.依据是否科学,资料是否充分,关键数据是否合理,分析是否科学、符合逻辑,结论是否正确。  (三)经审评认为承诺书存在问题的,审评专家应根据化妆品监管相关规定提出具体意见及其相关依据。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依据或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四)随着科学认识的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对已经批准或备案的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有关的风险评估资料进行再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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