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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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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评审办法相关的资讯

  • 司法部 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 nbsp & nbsp 2015年11月23日,甘肃省陇南市发生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泄漏造成的次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该事件造成太石河、西汉水、嘉陵江约346公里河段锑浓度超标,甘、陕、川三省地方政府以及责任企业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事件的应急处置,该事件造成的应急处置费用为多少?应急处置费用是否合理?上游因尾矿砂淤积采取河道疏浚措施对河流水生态会造成什么影响?被超标地表水浸泡多日的农田是否还能够继续耕种?下游用超标地表水灌溉和养殖的农作物与水产品是否安全?残留在河流与水库沉积物中的重金属是否有二次释放进而影响水生生物的风险?这些都是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需要回答的问题。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或者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者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为法院个案审判提供专业性意见,有助于法官确定生态环境损害的类型和大小、赔偿金额以及修复方案,是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实现损害担责原则的专业保障。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技术保障,2015年以来,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先后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行统一规范管理。近日,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密切沟通协作,联合制定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细则》规范了专家对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评审的活动,分为正文部分和5个附件。正文部分是一般性规定 5个附件分别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评分标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专业能力要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配置要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专家评审意见书》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细则》针对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空气污染、土壤与地下水、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和其他环境损害鉴定等7个鉴定类别,分别提出鉴定机构和人员登记准入的具体要求和条件,确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高资质、高水平 《细则》以鉴定人专业能力评价为核心,进一步明确了鉴定人相关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等要求,以及环境损害各个鉴定类别的执业范围、鉴定人学历或职称专业目录、鉴定人专业能力所涉及的领域等,既适应了当前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精细化、专门化的需要,也是落实司法鉴定人独立负责制度的具体体现。《细则》还进一步强化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工作中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如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共同研究解决专家评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的业务水平等,有利于进一步形成管理合力,加强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管。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细则》既为专家评审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又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细则》的出台,对于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力水平,切实提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准入登记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具有重要意义。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br/ /p
  • 因应《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保部颁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应《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案的要求,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详细解读。与审批制要求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不同,建设单位办理登记表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是在建设项目建成后、投入生产运营前。实行备案制改革,有利于把基层环保部门有限的行政力量集中到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和事中事后监管上,提高管理效率。环保部门可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上,对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环境监管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同时,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公众如果发现相关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向环保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环境保护部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部令 第41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p   br/ /p 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p p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11月16日 /p p br/ /p p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p p   第三条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p p   第四条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p p   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p p   第五条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p p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p p   第六条 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p p   第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p p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p p   第八条 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 /p p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 /p p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 /p p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 /p p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p p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p p   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 /p p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 /p p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 /p p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p 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收到建设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证明。 /p p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再次办理备案手续。 /p p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填报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p p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同步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备案信息不公开。 /p p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纳入有关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 /p p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p p   (一)环境影响登记表存在弄虚作假的 /p p   (二)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 /p p   (三)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的。 /p p   举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 /p p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等方式,对建设单位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认定的事实,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p p   (一)构成行政违法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p p   (二)构成环境侵权的,依法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p p   (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p p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承诺,在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弄虚作假,致使备案内容失实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违反承诺情况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 /p p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p p   (一)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p p   (二)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投入生产或者经营的,分别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p p   第二十一条 对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处理的建设单位,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违法失信信息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 /p p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p p   附: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12/ueattachment/143a89b1-8a69-41f3-b9b1-ef1cc956bbbf.doc"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a /p p br/ /p
  • 环保部开展2011年度环保科技成果登记
    关于开展2011年度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直属科研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各环保科研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环发〔2001〕111号)有关规定,我部拟开展2011年度国家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一)由我部主持或者组织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   (二)根据我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环办函〔2011〕30号),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在我部进行登记。   (三)鼓励国务院各部门、各大公司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组织或主持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环保科技成果在我部进行登记。   (四)为了推动国家科技人才战略、标准战略、专利战略的实施,各级环境标准与专利技术的科技成果也可在我部进行成果登记。   二、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应报送的材料   (一)《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或《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成果)》一份。   (二)技术评价证明(专利证书、鉴定证书、评审证书、验收证书、标准文本)复印件一份。   (三)光盘两张(内容应与纸质版一致),光盘内容包括:   1.《成果登记表》的电子版本。   2.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6.0版本简易版的导出文件。   3.申请成果登记单位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的电子文本。   《成果登记表》和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6.0版本简易版可从国家科技成果网(www.nast.org.cn)成果登记下载区下载。   三、经我部审查准予登记的科技成果,将按年度在我部网站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报上公布,成果登记者可以申请完成单位成果证书和成果完成者证书。2011年10月31日前登记的科技成果将在我部网站科技标准栏目下发布。我部将择优推荐成果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并申请国家有关计划项目的支持。对重点项目,我部将加大示范、推广、转化的力度。   四、我部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办2011年度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周羽化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刘海波   电话:(010)84913890 66556210   传真:(010)84915158   E-mail:zhouyh@craes.org.cn   邮编:100012   通讯地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大羊坊8号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科技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 2014CAIA奖开始申报 实施新的评审办法
    附件1: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奖)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版)   为了奖励在我国分析测试领域科学技术工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科技工作者和组织,以调动广大分析测试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应用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分析测试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设立&ldquo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rdquo (简称&ldquo CAIA奖&rdquo )。&ldquo CAIA奖&rdquo 的评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采取成立&ldquo CAIA奖&rdquo 评选委员会进行技术评审和综合评选的工作。   一、奖励范围   &ldquo CAIA奖&rdquo 授予在以下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贡献,创造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科技工作者和组织。   1. 分析测试新技术   2. 分析测试新方法   3. 分析测试技术新应用   二、奖励等级   &ldquo CAIA奖&rdquo 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青年奖5个等级   特等奖&mdash &mdash 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特大社会经济效益的重大成果   一等奖&mdash &mdash 具有国际水平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成果   二等奖&mdash &mdash 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具有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成果   三等奖&mdash &mdash 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应用中有显著成效的成果   青年奖*&mdash &mdash 在创新研究或应用中具有显著成效的成果   (*:前三名完成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奖励方式   &ldquo CAIA奖&rdquo 每年评审一次,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颁发证书。   四、申报要求   1.每年3月开始,申报者可登录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网站www.caia.org.cn浏览当年的申报通知和下载申报表格,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2.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 代表性成果论文全文或详细说明,有关的鉴定材料、获奖证书、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中未公开发表部分必须附有两份非本单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评议意见书,格式不限。   五、评奖程序   1.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成立由协会领导和有关的专家、学者组成&ldquo CAIA奖&rdquo 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2. 函评(小同行技术评审):申报工作截止后,协会根据成果类别分组,将分组申报材料送5位同行专家,每位专家独立进行函评填写《函评意见表》。   3. 初评(大同行技术评审):根据成果类别分别聘请5位专家组成立初评小组,结合函评结果进行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各组推荐获奖名单,填写《初评意见表》。   4. 终评(综合评审):由&ldquo CAIA奖&rdquo 评选委员会(包括各初评小组负责人)召开会议,对各小组的初评意见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5.发布   获奖名单在协会网站公示两周后,由协会批准后正式发布,并颁发&ldquo CAIA奖&rdquo 获奖证书。   六、保密和材料处理   参加&ldquo CAIA奖&rdquo 评审专家均签署保密义务承诺书。评奖结束后,获奖的申报材料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负责登记和存档保管,并被收录在历届获奖汇编中。若不便公开请提前说明,否则视为同意。未获奖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负责销毁,若需返回请提前说明。   七、附则   1.本评选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评选办法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2014年3月   附件2:2014年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奖)申报材料
  • 农业部公布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名单
    日前,根据《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374号)的规定,经农业部考核合格,批准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13家单位为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有效期三年。   附件: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名单 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名单与资格范围 序号 单位名称 资格范围 证书编号 1 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1 2 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2 3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3 4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4 5 中国农业大学应化系农药环境评价实验室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5 6 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6 7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7 8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安全评价中心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8 9 山西省农药重点实验室 环境行为 环境-009 10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0 11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1 12 山东农业大学农药环境毒理研究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2 13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药生物生态研究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3
  • 农业部批准73家农残登记残留试验单位
    2010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第1482号公告,公告中称,根据《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农业部考核合格,批准北京市农药检定所等73家单位为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有效期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482号公告   根据《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2〕10号)的规定,经中国农业部考核合格,批准北京市农药检定所等73家单位为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有效期三年。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名单 序号 试验单位名称 证书编号 1 北京市农药检定所 残留-001 2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环境保护研究所 残留-002 3 北京化工研究院环境保护研究所 残留-003 4 北京科技大学农药残留与环境毒理实验室 残留-004 5 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残留-005 6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残留-006 7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残留-007 8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残留-008 9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残留-009 10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残留-010 11 中国农业大学农药分析与环境毒理实验室 残留-011 12 天津市农药检定所 残留-012 13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 残留-013 14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残留-014 15 南开大学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 残留-015 16 河北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16 17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遗传生理研究所 残留-017 18 山西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18 19 山西省农药重点实验室 残留-019 20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 残留-020 21 辽宁省农药检定站 残留-021 2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 残留-022 23 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残留-023 24 吉林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24 25 吉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残留-025 26 黑龙江省农药管理检定站 残留-026 27 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残留-027 28 上海市农药检定所 残留-028 29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残留-029 30 上海市农药研究所 残留-030 31 江苏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残留-031 32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安全检测研究中心 残留-032 3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 残留-033 34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残留-034 35 南京农业大学农药残留检测中心 残留-035 36 浙江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残留-036 37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残留-037 38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残留-038 39 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残留-039 40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残留-040 41 安徽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残留-041 42 安徽农业大学农药残留检测中心 残留-042 43 福建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43 44 江西省农药管理局 残留-044 45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45 46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残留-046 47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 残留-047 48 山东省农药研究所 残留-048 49 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 残留-049 50 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 残留-050 51 河南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51 52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残留-052 53 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残留-053 54 湖北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残留-054 55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残留-055 56 湖南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56 57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安全评价中心 残留-057 58 湖南化工研究院 残留-058 59 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残留-059 60 广东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60 61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残留-061 62 农业部蔬菜水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残留-062 63 华南农业大学农药工程与安全评价中心 残留-063 64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检定管理所 残留-064 65 广西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残留-065 66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残留-066 67 重庆市农药检定所 残留-067 68 四川省农药检定所 残留-068 69 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残留-069 70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资源研究所 残留-070 71 陕西省农药管理检定所 残留-071 72 甘肃省农药管理检定所 残留-072 73 农业部枸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残留-073
  • 科技部准予4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
    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消息: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科学技术部准予“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促进城市发展科技奖”、“吴阶平医学奖”、“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草业科学技术奖”4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   附件: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名单(4项) 序号 奖励名称 设奖者 1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促进城市发展科技奖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 2 吴阶平医学奖 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3 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 中国安装协会 4 草业科学技术奖 中国草学会
  • 国办要求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 严防流向食企
    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制定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用户登记制度、承诺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并在从三聚氰胺批发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建立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其废料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认真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对新建和改(扩)建乳制品工业项目严格进行核准,突出对起始规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和出资人必备条件的审核,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予以核准。对已建乳制品工业项目,要于2010年年底前组织完成重新审核清理工作,届时达不到有关行业核准条件的,由质检部门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   通知指出,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禁止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禁止将乳粉再还原生产乳粉,依法严格限制乳粉分装生产行为。质检总局要于2010年10月底前修订完成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省级质检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 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于2011年2月底前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 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公告名单 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当地政府要采取吊销营业执照、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企业非法开工生产。   通知强调,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禁止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 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动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检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   通知还要求,工商部门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 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登记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一律依法吊销流通许可证。对未取得流通许可非法经营乳制品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附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生产经营许可关   (一)严格乳制品行业管理。各省(区、市)要认真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对新建和改(扩)建乳制品工业项目严格进行核准,突出对起始规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和出资人必备条件的审核,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予以核准。对已建乳制品工业项目,要于2010年年底前组织完成重新审核清理工作,届时达不到有关行业核准条件的,由质检部门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   (二)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禁止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禁止将乳粉再还原生产乳粉,依法严格限制乳粉分装生产行为。质检总局要于2010年10月底前修订完成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省级质检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于2011年2月底前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公告名单;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当地政府要采取吊销营业执照、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企业非法开工生产。   (三)加强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禁止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动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检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   (四)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工商部门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登记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一律依法吊销流通许可证。对未取得流通许可非法经营乳制品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五)严格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尽快会同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用户登记制度、承诺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并在从三聚氰胺批发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建立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其废料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二、强化检验检测和监测评估   (一)加强对生鲜乳、原料乳粉和奶畜饲料的检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以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大对生鲜乳的抽检频次和范围,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加强监督抽检。食品加工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当地质检部门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加强监督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   (二)加强乳制品出厂和流通环节的检验。乳制品企业必须对每批出厂产品进行三聚氰胺等检验。当地质检部门要对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检。各地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含乳食品质量安全的抽检范围和频次。   (三)切实做好风险监测和评估。卫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监测手段,合理布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重点加大对乳品中三聚氰胺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监测频次;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卫生部通报抽检、监测信息,卫生部要及时汇总分析相关疾病信息和抽检、监测信息,一旦在乳品中发现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要立即组织风险评估,科学发布预警;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隐患,防止演变为系统风险。   (四)切实提高检验效率。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统一调配检验资源,促进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集中力量做好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监督检验。各类抽检要随机进行,不得事先告知企业,特别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检查力度。农业、质检部门要建立健全本系统乳品质量安全异地抽检制度。要不断健全相关标准,完善检测方法,加快推广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快速检测技术,提高检验质量和效率。   三、完善乳品追溯制度   (一)建立健全验证验票查询系统。质检、工商、商务部门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库,详细收录包括银行开户名和账号在内的相关信息,从2011年6月开始向有关乳制品进货单位提供验证验票查询服务。相关检验机构要在检验报告上注明查询方式,并向有关进货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二)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对乳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的具体要求,并做好各环节的衔接,增强记录的可追溯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购入乳制品时,应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需要质检、工商部门和有关检验机构协助确认供货者资质以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协助提供所需信息。发现虚假票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发现乳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记录、造成产品无法准确溯源的,或未验证产品真伪即购进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建立电子信息追溯系统。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为试点推行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实现从奶源、采购、生产、出厂、运输到销售终端的全程有效监管,确保对产品在任何环节都能快速辨别真伪。2011年年底前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和相关标准、法规的制定,并逐步在乳品行业推行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四、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   (一)加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审核力度。质检部门要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审核,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   (二)严格落实驻厂监督制度。各市、县级政府要指定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派员驻厂监督,监督、指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特别要监督企业对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批批检验,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驻厂监督制度落实到位。   (三)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为重点对象,明确监管责任人,实行每周抽检;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经常抽检。质检部门要将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上网公布并及时更新;工商部门要督促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对不在名录内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立即检查、发出消费警示,并追查来源、依法打击。   五、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乳品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   (一)全面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在省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市、县要明确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非法制售三聚氰胺及其调和物“黑窝点”以及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黑窝点”;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临时建筑、出租库房等重点区域进行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取缔各类“黑窝点”。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大案件侦办力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在乳品或含乳食品中检出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要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要及时查清来源;检出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的,有关监管部门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通报。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对涉嫌犯罪的要迅速立案侦查;对跨省份的案件,公安部要挂牌督办。地方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由政府负责人统筹协调案件查处工作,确保部门工作衔接顺畅,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三)加大惩处力度。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乳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乳品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内从重进行行政处罚。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特别要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和提供线索;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协防员、信息员队伍,构建食品安全投诉网络。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畅通信息交流渠道,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新闻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同时要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防止不实炒作。   六、严格落实乳品质量安全各方责任   (一)企业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乳品及含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质量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激励惩戒措施,积极推动乳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有关监管部门要抓紧建立所有乳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告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同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劵等主管部门通报,对其投资、用地、融资、信贷等予以严格限制。   (二)地方政府对本地区乳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要将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列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切实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依法落实各项监管及检验监测经费,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省级财政要切实做好质监、工商等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市、县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乳制品企业的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定点包厂质量安全负责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诚信记录,确定本地区重点乳品生产经营单位名单,明确有关部门对其实施重点监管。要将定点包厂负责人、“黑窝点”清剿负责人、驻厂监督员等责任人名单和监管及检验监测经费保障办法、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办法等报上级政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规划,加快基层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中央财政要在保证本级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的同时,继续加大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监察机关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 喜讯||德诺杰亿U系列Sanger测序仪荣获科技成果批准登记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对于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要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选准高起点,避免重复研究”的精神,科学技术部2000年第12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德诺杰亿申报的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U系列Sanger测序仪成功通过审查,批准登记,登记号为:9112024Y039。科技成果登记由科学技术部管理指导全国的工作,以客观、准确、及时为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全国科技成果信息的交流。根据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要求,成果登记分为应用技术成果、基础理论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办理应用技术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德诺杰亿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测序和片段分析研究领域的持续创新工作,致力于“金标准”测序技术国产化。U系列 Sanger测序仪是德诺杰亿公司推出领先行业的毛细管电泳(CE)分析系统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体化毛细管电泳及技术的Sanger测序仪,是一款中等通量、易用、方便的台式系统,是基因检测方法的“金标准”仪器。此仪器采用集成可替换式耗材,可在最大限度减少仪器操作时间,轻松开展基因片段分析及Sanger测序实验。无需进行预运行校准或更换凝胶聚合物、缓冲液或毛细管,可在同一块板上同时进行测序和片段分析。目前在临床上的主要应用包括无创产检、遗传生殖、伴随诊断、液体活检、基础科研、感染性疾病等。关于我们德诺杰亿(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精密检测设备与诊断试剂跨界定位融合发展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瞪羚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北京民营企业中小百强企业,13项产品荣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证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以底层技术创新平台为基础,建立分子检测仪器/试剂/耗材/软件的完整供应链,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自动化、全流程检测实验室解决方案。公司是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一体化耗材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片段分析及Sanger测序创新平台制造商,经过数年发展,公司形成了“基因分析”、“样本前处理”及“荧光原位杂交”三大技术平台,申请专利90余项,各类注册证50余项,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便捷、价廉的分子检测整体解决方案,核心产品可广泛应用于临床疾控、公安司法、政府专项、食品安全、农业牧业等,潜在市场规模数百亿元。公司总部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汇龙森科技园和经海三路109号天骥智谷,I期面积 5000平方米,配有GMP生产车间,质检实验室,仪器设备及试剂研发实验室、设备检测实验室、配套仓储等。-END-扫描关注我们
  • 不负所托,全心为您,默克又添四个登记备案辅料
    各位药企的研发,采购的同仁们,还在为寻找高品质小众辅料发愁么,还在为供应商资质的难题担忧么?默克药用原辅料不负所托,再次帮您安排的明明白白。 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连续成功注册了四个产品: 苯甲酸苄酯:货号101806 备案号F20200000061甘氨酸(颗粒):货号103669 备案号F20200000036甘氨酸(晶体):货号100590 备案号F20200000037氯化钠:货号137017 备案号F20200000063 以上四个产品均已可向客户出具授权信。 其中,101806 苯甲酸苄酯,是广泛用于油性和非水性的,口服及注射制剂的防腐剂/抑菌剂,在酸性条件下效果最佳。 103669 甘氨酸(颗粒),作为蛋白质保护剂,缓冲剂广泛应用于高风险应用中,为解决甘氨酸晶体自结块的问题(固有性质,与环境湿度无关),进行了预制粒,确保使用过程中的便利。针对甘氨酸常用于高风险制剂或工艺,故控制其内毒素<2.0 IU/g,需氧菌总数(TAMC)≤10 CFU/g,霉菌/酵母菌总数(TYMC)≤10 CFU/g。 100590 甘氨酸(晶体)的指标与用途与甘氨酸颗粒,仅形态为晶体状,未作预制粒处理。 137017氯化钠作为辅料在制剂中使用时,可用作致孔剂、渗透剂、张度剂,广泛应用于固体/液体/半固体制剂中,为降低在高风险制剂或工艺中应用的风险,故控制其内毒素<2.5 IU/g,需氧菌总数(TAMC)≤10^2 CFU/g,霉菌/酵母菌总数(TYMC)≤10^2 CFU/g。 默克药用辅料登记备案动态更新 目前默克可以提供授权信(LOA)的药用辅料(截至2020年05月)下表为正在进行登记备案资料准备的默克药用辅料,同时还有更多药用辅料在申报计划中,如有其他药用辅料需要登记备案支持,可与默克员工联系。根据国家药监局2019年第56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是默克可以豁免登记备案的药用辅料清单(可豁免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附录3中提及的品种,只要是属于豁免类别即可)。默克药用原辅料产品:为您提供逾400种药用辅料,满足小分子与大分子药物在固体,半固体与液体制剂应用中的多种要求,主要产品涵盖了:药用级无机盐,药用级有机溶剂,低内毒素产品线,甘露醇系列产品,聚乙烯醇系列产品,山梨醇系列产品,PLA/PLGA系列产品,聚乙二醇系列产品,合成磷脂类产品等。同时提供包括叶酸类产品在内的一系列目录原料药,关键原料药中间体与高活性药物的定制合成服务,抗体偶联药物(ADC)的全工艺流程定制生产服务。 默克通过提供高品质的药用级物料,全面的应用技术与法规支持,及持续不懈地对医药行业的投入与关注,助力医药企业的快速研发与高效生产。
  •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15.00万元采购干燥箱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干燥箱 开标时间: 2021-09-17 14:00 采购金额: 115.00万元 采购单位: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联系人: 李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姜北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招标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1-08-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08-24 至 2021-09-01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4971 项目名称: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15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 二、预算金额 115万 三、项目概况 为解决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方便办事百姓打证、取证,现需采购自助打证机(5台),办理人可以自助打印不动产登记证书,省去到人工窗口排队打证环节。 四、包组属性 货物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日期 7日内(合同签订后) 七、完成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①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代表优质优价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所有未要求证明材料的指标如果应答为无偏离或者正偏离的,如在验收发现负偏离,甲方有权做退货处理,并追究供货方相关责任。所有满足项中标后测试验证。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 全自动缮证模块 送证翻页模块:全自动缮证模块,实现自动送纸、自动翻页打印、自动加盖公章;具备纸张自动翻页(包含翻封皮)、卡纸自检、缺证检测、大容量废证自动回收等功能 是 2 △ 打印模块:采用点阵击打式打印方式;色带性能方式:有接头纽带盒方式;接口类型:RS232:打印速度:200 字符/秒;内容打印清晰; 否 3 ☆ OCR识别模块:500W高清OCR识别摄像头,支持扫描识别证书编号功能 能够实现证书编号的智能化扫描识别,并上传至数据库,方便工作人员统计和审查, 否 4 △ 自动盖章模块:自主设计实现按压式盖章功能,印章固定方便,盖章清晰。 否 5 △ 工控主机 工业级主板,采用 Intel i5-4 代处理器,四核四线程3.2ghz;集成 Intel HD Graphics 4600 显卡,动态频率1100MHz; 接口数量10*COM USB*14;Realtek RTL8111E 网卡芯片*2,PCI-E总线千兆网卡, 不少于 1 个 MINI PCI-E 接口,支持扩展无线网络(WIFI)或 4G;VGA 支持同步异步双显;内存容量:DDR3 8G 1600,最多可扩至 16GB 硬盘:1T HDD,转数:7200 转 否 6 ★ 触摸显示器 工业级触摸显示器,整体双显示设计,副屏支持播放宣传视频,显示尺寸均不小于21英寸;显示比例:16:10;分辨率1920*1080@60Hz;对比度:1000:1;可视角度:85 deg /85 deg /80 deg /80 deg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40.000;亮度:300nits;电容式触摸屏;接口类型:USB;触摸屏:玻璃:3MM 钢化玻璃;分辨率:4096X4096;感应时间:5ms; 否 7 ★ 信息展示屏 高清展示屏;显示尺寸:21.5寸;显示比例:16:10;分辨率:1920*1080 @60Hz;对比度::1000:1;可视角度:85 deg /85 deg /80 deg /80 deg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40.000;亮度:250nits;色彩:16.7;支持播放不动产登记宣传视频,公告信息等 是 8 ☆ 人证识别一体化系统模块 200W 以上高清双目摄像头,提供高清静态图像分辨率:1920*1080;镜头类型:90 deg ;无畸变小广角;支持红外补光;目标距离:15CM-100CM; 支持活体检测、人脸图像采集及检测、人脸图像预处理、人脸图像特征提取以及匹配与识别; 提供高清静态图像;人脸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8.6%;★用户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手动调节摄像头高度,找到适合的拍摄角度 ; 否 9 △ 工业后备电源模块 后备式UPS工业电源;容量:0.5KVA;备用时间:18 分钟;转换时间:10ms;电池: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输入电压范围:165Vac~275Vac; 输入频率范围:45~65Hz 输出电压范围:220V plusmn 10% 输出频率范围:50/60Hz plusmn 1hz 输出插座:标准国际插座(多功能插座); 环境湿度:0~95%(无凝结) 否 10 △ 二维码扫描模块 二维码扫描模块:CMOS 传感片:30 万像素;读取距离:8cm; 支持扫手机及纸质码;支持连续读取;支持码制:一维条码/1-D:UPC,EAN, Code 128, Code 39, Code 93, Code 11, Matrix 2 of 5, Codabar Interleaved 2 of 5, Mis Plessey, GSI DataBar, China Postal, Korean Postal, etc;二维条码/2-D:PDF417,MicroPDF417, Data Matrix, Maxicode, QR Code, MicroQR, Aztec;Hanxin, etc. 否 11 ☆ 加密模块 不锈钢密码键盘;防水、防尘、防暴、防钻(入侵)、 防拆、防泄露、防监听、 防置换;密钥、程序及敏感数据拆封自毁;支持 DES 和 Triple DES 算法;标准 RS-232 和标准 USB2.0 接口;支持 EPP 配套软件键盘命:2,000,000 次每键;按键压力:0.8-1.6 N(牛顿);输入键盘:10 个数字键,6 个功能键;按键寿命:超过 2,000,000 次;处理能力:PIN 加密、MAC 运算、数据加密/解密;通过 PCI 2.0 国际认证; 否 12 △ 智能语音提示模块 智能语音提示模块:左右声道 智能语音程序;功放输出 多媒 体喇叭;支持智能语音提示功能 提供了智能语音系统,方便业务人办理业务的智能化,简单化的完成操作; 否 13 ☆ 监控模块 4 通道视频录像机,视频存储刻录,硬盘:1T ;视频分辨率:PAL 制式 704 times 576;NTSC 制式 704 times 480;录像管理:录像帧率 PAL≥1/16-25 帧 /秒、NTSC:1/16-30 帧/秒;支持智能 回放,提高录像回放效率 支持硬盘配额存储模式, 否 14 ☆ 采用 100 万高清球形摄像头,实现用户办理过程全程人脸实时监控,实现 用户操作的全程实时监控,实现工作人员操作储存证本的实时监控; 否 15 ☆ 二代身份证识别模块 符ISO14443 Type B 标准;工作频率:56MHZ ; 最大感应距离:55mm;接口:USB;读取声音:蜂鸣器;支持卡片标准:符合 ISO-14443 标准的 B 类;协议:ISO-14443 /1/2/3/4 T=CL 协议; 否 16 △ 控制模块 控制模块:内置智能 LED 灯控装置,可以通过应用软件依据业务需要,支持分别控制10 路灯源,提醒用户需要进行的操作及其区域,支持智能控制指示灯闪烁、常亮等状态,支持扩展人体感应模块; 否 17 ★ 机柜模块 机柜:流线型柜体、金属烤漆具有防锈、防磁、防静电功能冷轧钢板材质,钢板厚度1.5mm;表面进行静电喷涂处理;防锈、防水、防腐蚀、耐磨;使用环境:温度:-10 deg C-+50 deg C,相对湿度:35%-85%;尺寸:(高*宽*深)1856*1300*751mm( plusmn 5%) ; 是 18 △ 系统模块 WINDOWS7专业版;软件的接口完全兼容采购人的不动产登记系统 否 19 ★ 系统衔接 须承诺支持与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平台对接,实现证书信息的互通共享; 否 20 ☆ 人脸识别模块 支持活体检测,可以检测到是否为真人; 识别所获取到的是人脸,如果所获取到的人脸有戴墨镜或者口罩等遮挡情况,要给出提示重新拍照; 身份证照片与抓拍的人员照片进行比对验证,来判断该身份证是否属于该人员。人脸验证准确率:≥99 %; 否 21 △ 智能语音提示功能 业务流程操作提示; 人脸识别错误、成功提示; 查档完毕后,取走身份证提示。 否 否 否 22 △ 触摸屏 录入功能 触摸屏录入功能,识别自助操作人所做的操作, 通过触摸屏识别到所点击的功能按钮,响应对应要实现的功能,如“确定”、“同意”、 “下一步”等,触摸式软键盘,支持中英文输入法切换 否 否 否 23 △ 二代证读取功能 自动读取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发证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日期、头像等信息;将所识别到的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读取至自助查询界面,作为查询条件 否 24 ☆ 产权证书打印功能 支持证书自动翻页、打印、盖章功能;可实现共有权人多证打印功能;支持每天打印证书500件以上; 否 25 △ 人证核验功能 具有身份证信息与产权人信息核对功能 否 26 ☆ 领证功能 可满足本人和代理人领取要求,本人、代理人、企业委托人领取; 否 27 △ 数据上传功能 证书打印领取后不动产登记系统显示该业务发证结束并且该证书无法再次打印;自动提取纸质证书编号并上传不动产登记系统;否 28 △ 日志查询功能 系统软件具有自动保存查询结果日志库功能,便于后期查询; 否 29 △ 统计功能 自助终端所查询、打印的统计情况 否 30 ★ 产品认证 不动产智能缮证系统软件著作权; 是 31 ☆ 制证模块具备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和发明专利证书; 否 32 ★ 整机产品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 是 33 ☆ 全自动缮证模块 支持150本大容量存证; 否 34 ☆ 整体采用前维护式,存证打开设备前门即可完成操作 否 35 ☆ 证书干燥模块:内置半导体式证书除湿装置,针对证书季节性潮湿状况,会影响证书的缮证和打印质量,可将潮湿证书放置于证书干燥箱中进行除湿处理,单次证书除湿数量150本;处理过后的排到水汽收集箱,容量800ml;干燥时间:25min; 否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软件开发)。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90%,维保一年后支付10%。 付款条件:签订的合同、验收报告、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7日内(合同签订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软件开发)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1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络上传电子文件及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姜北 024-23382033 邮箱地址: lngcqyglb@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北 电 话: 024-233820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申请电子保函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干燥箱 开标时间:2021-09-17 14:00 预算金额:115.00万元 采购单位: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招标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状态:公告更新时间: 2021-08-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08-24 至 2021-09-01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4971 项目名称: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15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成本性支出专项-工作业务成本支出(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机) 二、预算金额 115万 三、项目概况 为解决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助打证,方便办事百姓打证、取证,现需采购自助打证机(5台),办理人可以自助打印不动产登记证书,省去到人工窗口排队打证环节。 四、包组属性 货物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日期 7日内(合同签订后) 七、完成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①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代表优质优价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所有未要求证明材料的指标如果应答为无偏离或者正偏离的,如在验收发现负偏离,甲方有权做退货处理,并追究供货方相关责任。所有满足项中标后测试验证。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 全自动缮证模块 送证翻页模块:全自动缮证模块,实现自动送纸、自动翻页打印、自动加盖公章;具备纸张自动翻页(包含翻封皮)、卡纸自检、缺证检测、大容量废证自动回收等功能 是 2 △ 打印模块:采用点阵击打式打印方式;色带性能方式:有接头纽带盒方式;接口类型:RS232:打印速度:200 字符/秒;内容打印清晰; 否 3 ☆ OCR识别模块:500W高清OCR识别摄像头,支持扫描识别证书编号功能 能够实现证书编号的智能化扫描识别,并上传至数据库,方便工作人员统计和审查, 否 4 △ 自动盖章模块:自主设计实现按压式盖章功能,印章固定方便,盖章清晰。 否 5 △ 工控主机 工业级主板,采用 Intel i5-4 代处理器,四核四线程3.2ghz;集成 Intel HD Graphics 4600 显卡,动态频率1100MHz; 接口数量1证书打印领取后不动产登记系统显示该业务发证结束并且该证书无法再次打印;自动提取纸质证书编号并上传不动产登记系统; 否 28 △ 日志查询功能 系统软件具有自动保存查询结果日志库功能,便于后期查询; 否 29 △ 统计功能 自助终端所查询、打印的统计情况 否 30 ★ 产品认证 不动产智能缮证系统软件著作权; 是 31 ☆ 制证模块具备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和发明专利证书; 否 32 ★ 整机产品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 是 33 ☆ 全自动缮证模块 支持150本大容量存证;
  • 参观预登记来了!第十九届中国科仪展(CISILE 2021)观众实名预登记通道现已全面开启!
    每天小编在后台看到粉丝们询问:“开始预登记了吗?”“观众开始报名了吗?”“报名方式有改变吗?”看到大家如此积极,小编激动不已,啦啦啦~经过精心筹备第十九届中国科仪展(CISILE 2021)预登记正式上线啦!贴心的小编现在就为你奉上地表最强预登记攻略,让你快速获取入场Cisile科仪展资格!Q:预登记有哪些好处呢?怎样才能够预登记呢?A:展会现场不用排队,专属通道快速入场,还有机会赢取奖品第十九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展会时间】2021年5月10-12日 (周一至周三)【展会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天辰东路7号【重要】为确保疫情时期观众能安全有序参观,本次参观需网上登记报名。实名预登记通道现已开启,轻松几步搞定预约高效观展【方式一】微信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Cisile科仪展”点击参观登记,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信息即可。步骤①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预登记页面步骤②点击【参观登记】进行注册页面,未注册观众选择“观众登记”,已注册观众选择“提取确认函”步骤③点击【观众登记】进行注册,填写手机号验证登录步骤④填写个人信息(疫情期间实名观展,请正确填写身份证号码)步骤⑤填写个人信息(疫情期间实名观展,请正确填写身份证号码)步骤⑥报名成功,保存卡号或者二维码,凭此入场【方式二】官网PC端预约登录科仪官网,点击“我要参观”http://vis.exporegist.com/pcydjNewRes/index.html#/login?ExhID=1535填写信息,按步骤进行报名成功后,保存卡号或者二维码,凭此入场【温馨提示】1、现场凭登记成功二维码+健康码入场;2、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进入展馆;3、体温超过37.3℃者禁止入场。【联系我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强佑清河新城A座919电话:010-62928975传真:010-62957691网址:www.cisile.com.cn
  • CISILE2024预登记通道全面开启,“码”上预登记,快人一步抢商机!
    CISILE 2024预登记福利全面升级“码”上报名快人一步抢商机不忘初心携手共“赢”未来CISILE2024将于5月29-31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我国科学仪器领域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国际化专业展会之一科学仪器首选的交流合作平台惜春望夏,未来可期岂容错过?赶紧来参观注册吧!赶紧来围观吧!轻松几步搞定预约高效观展预登记流程#01「扫一扫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参观预登记」“码”上预登记快人一步抢商机#02「添加官方微信公众号参观预登记」步骤1手机扫一扫添加大会官方微信公众号“Cisile科仪展”步骤2进入“微信公众号”点击“注册报名”—“观众参观”,进入“登录/注册”页步骤3进入“登录/注册”页填写资料进行注册#03「官网参观预登记」步骤1登录浏览器搜索“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步骤2进入首页点击“预登记全面开启”图片进入链接或是点击右侧报名参观进入“登录/注册”页,填写资料进行注册#04「直接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也可实现快速预登记喔!」CISILE2024 展会介绍中国科仪展介绍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CISILE 2024)定于2024年5月29-31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举办,展示面积达40000平方米,预计参展企业1000余家,专业观众超50000人次。集中展示分析仪器、光学仪器、生命科学仪器、生物技术与仪器、试验仪器等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同期将举办第五届实验室发展大会、第四届中国危化品管理与实验室安全高峰论坛、CISILE2024自主创新金奖评选活动等丰富的学术论坛及相关活动,为广大科研人员及行业人士便捷地获取行业最新资讯、分享前沿技术和研究成果,搭建交流研讨产业政策的互动平台。内容丰富,优质参展商,高精尖产品欢迎来到CISILE 2024中国科仪展现场优质展位即将售罄“码”上预约,手慢无~5月29-31日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不见不散!CISILE2024中国科仪展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2024年5月29-31日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不见不散www.cisile.com.cn
  • CISILE 2012网上预登记正式开通
    为了进一步方便观众的参观和简化现场参观程序,第十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简称CISILE2012)网上预登记系统已于近日正式开通。所有观众可登录展览会官方网站(http://www.cisile.com.cn/),在首页点击“网上预登记”浮标进行登记。   相对于往届展览会,今年的网上预登记不仅优化了流程,还设置了更为丰富的抽奖活动,回报展览会的新老观众。今年参与网上预登记的观众,可在系统发送的邮件中自行打印参观证,了解展会及同期活动信息,在展览会现场直接凭证入场,省去了现场排队换证的时间,更便捷、更高效地参观展会。   与往届展览会相同,所有到场参观的观众,均可得到主办单位准备的精美礼品。此外,主办单位还将增加专门针对网上预登记观众的抽奖活动。从即日起至2012年5月13日,主办单位每周将从进行预登记的全部观众中抽取10名幸运观众,送出幸运奖品。参与网上预登记,即有机会获得双重大奖。   展览会办公室的一系列措施,体现了展览会主办机构对观众组织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所有观众营造一个更舒适、更便捷的参观氛围和商务氛围,为各参展企业提供一流的服务。   亚洲顶级科仪行业盛会,CISILE2012期待您的光临。   联系电话:010-62928860 联系人:高霞
  • 2013中国环博会观众网上预登记开启
    立足中国,辐射亚洲的亚洲最大环保水展IEexpo2013中国环博会,将于2013年5月13-1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N2、N3、N4、N5馆隆重拉开帷幕。本次展品类别涉及水和污水、固体废弃物和资源回收、泵阀管及配件、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监测仪器、环境服务业等几大主题展区,展品种类众多、技术含量高,为国内外买家提供了多元化选择。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举办的2013中国环博会环保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交流年会也将同期举办。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专业观众,主办方近日开通了网上观众预登记系统。观众可以通过登录展会官方网站www.ie-expo.cn进行展会免费参观注册。   网上预登记观众不仅免去了现场排队登记手续,缩短了进场时间,还能享受一系列的特殊礼遇:   每一位网上预登记观众在展会期间都能免费获赠中国环博会电子会刊光盘一张   预登记观众可免费获赠世界水工业决策者首选杂志《世界水》中文版期刊一份   在展会期间可免费获赠价值5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   参与预登记,成为中国环博会的VIP会员,即可享用主办方不定期发送的中国环博会的最新动态和国内外最具权威的行业咨询和行业招标采购信息   预登记VIP买家可在展会现场直接领取100元手机话费充值卡或现场报销100元市内交通费   更重要的是,主办方可以安排网上预登记的观众与其指定的展商进行约见,促成交流合作。IEexpo2013中国环博会,2013年5月13-15,诚邀您的参观!   详情咨询:   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602号宏汇国际广   场803-805室(200235)   电话:021-54592323   传真:021-54592358   电邮:ie-expo@mmi-zhongmao.com   网站:www.ie-expo.cn
  • 慕尼黑上海分析展火热预登记中
    慕尼黑上海分析展火热预登记中,通过我司进行预登记,即可使用Labsun提供的VIP胸卡,享受绿色进场通道,免费享受展馆提供的特色服务,比如茶吧,免费报告,精美礼品等。莱比信中国(Labsun China): 专业代理欧美知名品牌设备、备品备件。产品涉及生物、制药、食品、材料科学等诸多应用领域,客户遍及大学、科研院所、医院、制药、化工、石油、食品等行业,我们还特别设立了备品备件采购业务部,专门协助国内客户解决欧美仪器设备备品备件采购难,货期长等诸多问题。慕尼黑上海分析展: 慕尼黑上海分析生化展(Analytica China)作为分析、实验室技术和生化技术领域的国际盛会,自2002年举办以来,吸引了来自全球各国的分析、诊断、实验室技术和生化技术领域厂商。它是分析、实验室技术和生化技术领域领军企业全面展示新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佳平台。预登记方式: 请将你的姓名、手机号码(接收预登记短信)、Email信息通过邮件发送到info@labsun.net,或者致电400-699-7881进行预登记。
  • 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公布
    关于公布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的公告   为保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科学性,规范测试机构的操作行为,提高新化学物质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对国际间通用测试方法、测试数据和管理体系的互认和应用,根据我部《关于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08〕22号),按照《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HJ/T155-2004),参照国际通行的合格实验室准则(GLP)技术原则,结合我国化学品生态毒理学测试水平和实际情况,我部组织专家对申请为新化学物质登记提供生态毒理学数据的测试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盲样测试考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检查的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1. 上海市检测中心生物与安全检测实验室   2.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3. 沈阳化工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检测实验室   5.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   6. 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7.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上述测试机构所提供的生态毒理学数据可作为新化学物质登记评估的依据。   二、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已列入名单的测试机构,应于每年12月向我部提交年度报告,接受定期检查、随机检查和有因检查。定期检查每三年开展一次。在检查时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将从名单中取消;申请列入名单的机构,经我部检查和测试合格后,可以进入名单。
  • 聚光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03证券简称:聚光科技公告编号:2011-011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15.95-0.05-0.3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44”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115 号”文核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4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有关事宜,包括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2011年5月30日,公司已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注册号:330100400005508   公司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健   注册资本:肆亿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肆亿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和相关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10月30日)、安装 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及许可经营的项目)。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 Cials 2024专业观众预登记通道开启
    2024成都国际分析与测试、生化诊断技术、实验室设备展览会(简称Cials 2024)由上海狮威展览有限公司主办,以“驱动行业发展,定义行业新生态”为主题,以市场为导向,聚焦行业资源,结合历届展会所积累的行业沉淀,吸引更多的业界品牌参与,进一步强化专业观众邀请。除了西部市场既有的展商资源,我们将着重邀请以测试、检测机构、生化与医药、环境分析、实验室建造与规划、实验室技术及设备和科研设备贸易流通领域以及其他紧密应用行业等为代表的终端用户与合作伙伴。我们将全力打造更精准优质的科研商贸交流平台,促进中西部地区科研领域的商贸交流与合作落地,实现供需研多赢。现已开放专业观众预登记,欢迎您预登记成为专业观众,现场更有精美礼品相送。展出时间: 2024年7月18-20日 展出地点: 成都世纪城会展中心展会官网:www.cials.cn现场展出展品范围分析仪器与技术 / 实验室通用设备 / 生物技术 / 试剂、耗材、化学品 / 测试测量与质量控制 / 实验室设计与建造 / 生命科学与诊断 / 样品前处理设备和技术 / 实验核心零部件 / 实验室耗材 / 第三方测试检测与服务部分参展品牌:参观Cials2024的理由1、 西部分析测试领域专业展Cials展是由国内多个行业协会、学会、联盟组合的一站式分析测试与实验室技术领域的展览会,在科技、创新、商务交流、技术合作领域提供最前沿的资讯。2、带领行业前沿,专业和实力买家团体利用庞大的行业网络资源,汇聚了行业企业,展示先进仪器设备及测试检测技术,行业的终端应用用户,有明确的采购意向,他们代表了各自行业领域的新发展动向和需求;3、多领域同期精彩会议轮番上演高端学术会议、论坛、系列培训班,将为展商和观众呈现国际最新的研究成果、技术和产学研结合;4、强大的整合营销平台与服务展前、展期及展中,为展商提供全方位的整合营销,实现展商和买家利益;5、有力的合作伙伴来自政府和各个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6、丰富的展会活动及多场专业论坛7、知名企业现场展示核心技术及最新产品Cials2024更有组团参观专享服务:5人及以上成团专属通道直接入场尊享VIP贵宾买家休息室现场参与抽奖活动VIP观众尊享礼包(观众指南、咖啡券、精美礼品等)现场集体拍照留念其他增值服务(商务配对等)两种预登记方式可供您选择:扫码预登记关注微信公众号预登记:
  • 天瑞仪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天瑞仪器公告编号:2011-020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首次发行后总股本7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股本4440万股。公司已于2011年5月24日进行了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7400万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840万股。公司董事会按照会议决议内容,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正。   2011年6月21日,本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注册号:320583000136773   名 称: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昆山市巴城镇苇城南路1666号天瑞大厦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召贵   注册资本:1184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184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原子荧光光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一般经营项目: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化学分析仪器、环境检测仪器、生命科学仪器、测量与控制仪器 研究、开发、制作软件产品,销售自产产品 从事国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自有房屋租赁。   成立日期:2006年7月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 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进口登记
    欧盟委员会5日发布公告称,欧盟将自6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厚度不超过400微米的光电池、晶片、电池板与组件实施自动登记。但电池板少于六块的、可携带的充电装置、薄膜光电产品以及永久性嵌入其他电气产品中的光伏产品并不列入登记范围。调查小组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证明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对欧盟市场实施了倾销与补贴,而调查发起方,即欧盟的相关企业也提供了基于生产全过程成本的光伏产品的正常价格,以及作为参照国的美国光伏产品的成本与价格。欧委会基于以上数据及其他材料,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登记制度。
  • Miconex 2014 网上预登记系统开通
    Miconex 2014 网上预登记系统现已开通!预登观众可从专用通道快速入场参观,并可领取主办方提供的展会会刊、礼品、午餐。您也可以推荐给其他业内人士进行网上预登记,同样享受上述礼遇!
  • analytica China 2020观众预登记火热开启!
    p   亚洲重要的分析、实验室技术和生化领域专业博览会——第十届慕尼黑上海分析生化展(analytica China 2020)即将于2020年11月16-18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E2-E7馆拉开帷幕。本届展会规模空前,展示总面积超60,000平方米,预计将吸引来自逾30个国家及地区的1,200+家中外优质展商及36,000多名专业观众共襄盛举。2020年展会观众在线预登记现已开通,展会蓄势待发!敬请点击: a href=" http://www.analyticachina.com.cn/zh-cn/visitor/login.html?ad_code=YFwxRBLbUW" target=" _blank" http://www.analyticachina.com.cn/zh-cn/visitor/login.html?ad_code=YFwxRBLbUW /a 进行观众预登记,轻松获得电子观众胸卡。 /p p   预登记流程: /p p    在线预登记 /p p   方式一:点击链接,即刻进行在线预登记 /p p   方式二:扫一扫,关注展会官方微信“亚太实验圈”(微信号:analyticaChina),点击底部菜单栏“观众预登记”参与报名。 /p p    携带打印胸卡后即可入场参观,无需排队登记。您将定期收到展会电子快讯,及时掌握行业资讯及展会动态。 /p p    温馨提示:所有进馆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入场,根据防疫防控要求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出示绿色随身码。 /p p    strong 多重展区重磅出击 品牌展商云集续写行业新篇章 /strong /p p   本届展会上观众熟悉的六大基础展区将悉数亮相,包括生命科学、诊断与生物技术展区、分析与质量控制展区、实验室通用设备展区、实验室建设与安全展区、食品安全装备与技术展区及环境保护装备与技术展区。安捷伦、岛津、PerkinElmer、Eppendorf、耶拿、Thermo Fisher、梅特勒-托利多、日立、瑞士万通、卡尔蔡司、Jasco、Horiba、安东帕、illumina、Merck、BRAND、Hamilton、帝肯、北分瑞利、钢研纳克、东西分析、普析、吉大· 小天鹅、Sartorius、松下、ESCO、IKA、FOSS、Waldner、依拉勃、瀚广、大橡木、诺瑞、优弗、科贝、旭德、江森自控、Trespa、asecos、Justrite及Formica(排名不分先后)等千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都将参与本届展会。与此同时,为了满足实验室自动化信息化与实验室设备核心零部件的市场需求及快速发展,analytica China 2020将首次推出实验室自动化与信息化展区和实验室设备核心零部件展区,带来实验室创新产品及研发技术解决方案,推动未来实验室智能化发展。 /p p   生命科学、诊断与生物技术展区作为展会的重点展区之一,将在E7馆独立打造临床诊断及研究现场实验室(Clinical Lab)。临床诊断及研究现场实验室将包含新型冠状病毒诊断及研究,肿瘤、遗传及传染病早期筛查与诊断,疫苗与新药研发产品解决方案展示区和论坛区,为临床诊断行业提供前沿资讯与高效解决方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3e9649eb-5dc6-4f87-966c-b626f3c50787.jpg" title=" 12.jpg" alt=" 12.jpg" / /p p /p p   analytica China 2020展馆布局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b044a182-56e4-451d-9cf7-1243983f1c5e.jpg" title=" 13.png" alt=" 13.png" / /p p /p p   E7 Clinical lab & amp 第三空间 布局图(拟定) /p p strong   汇聚更多创新思潮 共探行业发展新趋势 /strong /p p   analytica China 2020同期将举办多个高质量主题会议活动,就分析化学、食品安全、环境监测与检测、制药、临床诊断、精准医学、实验室规划与管理等专题进行深入探讨。 /p p   analytica China 2020同期会议提前看* /p p   第十届上海国际分析化学研讨会 /p p   2020中国国际实验室规划、建设与管理大会 /p p   2020国际生物技术药物质量分析研讨会(New) /p p   2020首届中国医药质量经理人年会(New) /p p   第五届生物标志物研究与临床应用研讨会 宏基因组测序& amp 单细胞组学技术(New) /p p   2020 LSAC生命科技论坛:高通量测序 /p p   2020中欧国际食品安全研讨会 /p p   2020食品安全快检技术与创新发展论坛 /p p   2020环境监测与分析技术研讨会 /p p   技术系列培训班/辅导班 /p p   现场行业论坛(实验室、生物技术、自动化、分析、实验室设计等) /p p   *具体安排以现场为准 /p p   PP会员再升级,尽享优质贵宾礼遇 /p p   作为慕尼黑上海分析生化展VIP观众专属身份认证,PP(Prime Priority)会员上届一经推出,就得到了广大专业观众的一致好评。今年,PP会员卡将进一步升级为电子参观凭证,绑定微信卡包即可尽享analytica China观展便利和优质服务与体验。 /p p   此外,本届展会将在场馆内打造第三空间Prime Priority贵宾接待区,激发实验室老师与科研工作人员的灵感,为展商和专业用户提供交流、互动、有温度的舒适空间。场景演示与互动区将实现有机结合,通过动态产品展示及体验式应用领域解决方案为业内人士带来独具特色的观展体验。具体贵宾礼遇及参与方式敬请关注展会的后续动态。 /p p br/ /p p br/ /p
  • 天瑞仪器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01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50万股,发行价格为65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3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1月25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根据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包括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2011年2月22日,本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注册号:320583000136773   名 称: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昆山市巴城镇苇城南路1666号天瑞大厦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召贵   注册资本:74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74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原子荧光光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一般经营项目: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化学分析仪器、环境检测仪器、生命科学仪器、测量与控制仪器 研究、开发、制作软件产品,销售自产产品 从事国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自有房屋租赁。   成立日期:2006年7月4日营业期限:长期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 登记有奖 | 慕尼黑华南激光展预登记启动-百元购物卡在召唤!
    2023年,华南国际智能制造、先进电子及激光技术博览会(简称“LEAP Expo”)旗下成员展慕尼黑华南激光展将于10月30日-11月1日,再次登陆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新馆)。以推动“激光+智能制造”深度融合为目标,展会将围绕激光智造技术及装备、光源和先进激光器件、激光加工控制及配套系统、工业智能检测与质量控制技术、激光加工服务、3D打印/增材制造技术等多个板块的新品及技术研发成果,联合产业优质企业,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为上下游企业提供综合性的专业交流圈。观众预登记现已开启,点击链接立即注册免费参观:http://vis.exporegist.com/mnhCnEz/index.html#/login?ExhID=5413&InviteType=Platform&InviteCode=Myqxxweb观众要求:• 来自消费电子、新能源、医疗、微电子、半导体、PCB、5G等激光加工应用领域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研发人员、采购人员等;•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成员代表;• 高校科研机构成员代表。如果你想成为团长,还在犹豫什么,扫码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或者找镭Sir直接报名吧!微信号:LASERCHINA4,备注:申请团长。上届观众分析如您有任何问题或需求,请与我们的观众参观服务团队联络,他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的供需配对服务,让您不虚此行。观众参观咨询: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孔逸女士电话:+86 21 2020 5652邮箱:karyn.kong@mm-sh.com
  •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8月实施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 科学技术部令第15号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已于2011年4月27日经科学技术部第1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万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24号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建设实验室)应当报科学技术部审查同意。   第二章 申请   第三条 向科学技术部申请建设实验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   (二)对于开展相关实验活动确属必要   (三)具有从事相关实验活动的职能和工作基础   (四)具有规范的运行管理制度   (五)具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才队伍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申请单位应当经其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按照业务隶属关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向科学技术部提交《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第五条 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补正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科学技术部。   第三章 审查   第六条 科学技术部设立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从事实验室管理及相关领域科研工作的专家组成,任期5年。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科学技术部委托对有关实验室建设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建议 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建设实验室审查方式建议 对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展提供咨询意见。   第七条 科学技术部将从委员会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专家组一般不少于9人。   第八条 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组采取会议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基本程序包括:   (一) 资料审核   (二) 申请单位陈述   (三) 专家提问   (四) 专家组讨论形成审查建议。   第九条 专家组成员应遵守诚信和回避制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 科学技术部根据专家组审查建议,经部务会研究形成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 科学技术部自收到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报来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结论分为同意或不同意两种。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审查意见的,经科学技术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 申请单位对科学技术部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经其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部申请复核。   对于理由充分的复核申请,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审查。   第十三条 实验室建设申请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审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科学技术部将终止对其申请的审查或撤销已作出的审查意见,书面通知其主管部门,并根据情节轻重决定在1-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实验室建设申请与审查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应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实验室建设申请与审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 月 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科学技术部负责解释。   附件: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申请书
  • 聚焦CISILE 2017,展研一体,免费预登记参观
    p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CISILE 2017)将于2017年4月6—8日在北京· 国家会议中心举行。 /p p   CISILE 2017沿袭多年整合科学仪器行业资源的传统方向,在充分发挥展会集聚优势基础上,积极拓展与完善展会新思路,大力丰富展会内涵,致力于活动的创新与多样化,展研一体,以提升展会品质和展商、观众的体验度。 /p p   CISILE 2017同期活动亮点纷呈,多形式,广角度,宽领域,九大活动满足不同的观众需求。 /p p   活动一:第二届中国实验室管理与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检验检测设备分会2017年学术年会 /p p   活动二:2017实验室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高峰论坛 /p p   活动三: 2017中国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产业论坛 /p p   活动四:CISILE自主创新金奖和科技成果转化奖评选活动 /p p   活动五:2017北京波谱年会 /p p   活动六: 2017“仪商汇”中国仪器渠道商年会 /p p   活动七:“科学仪器走进百姓生活”活动 /p p   活动八:新产品新技术年度发布会 /p p   活动九:实验室仪器应用与发展论坛 /p p   诚挚邀请大家莅临免费参观! /p p   为方便广大观众畅游展会, CISILE 2017线上观众预登记已全面开放,操作简单,欢迎大家参与观众预登记,获取专属登记号,实现展会快速扫码入场。 /p p   如何预登记? /p p   方式一:关注CISILE 2017官方微信→点击底部菜单“参观预登记”进入登记页面→填写信息→获取登记号 /p p   方式二:登录CISILE 2017官网首页www.cisile.com.cn→点击右方“参观预登记”进入登记页面→填写信息→获取登记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1279" height=" 1280" title=" 12.jpg" style=" width: 205px height: 203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insimg/d9c1ed02-d180-4349-9116-f57743ec6556.jpg" / /p
  • 海能仪器完成IPO辅导备案登记
    p   12月23日,海能仪器发布公告称,公司完成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目前正在接受海通证券的辅导。 /p p   根据公告,海能仪器于2016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登记,目前公司正在接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 /p p   公司表示,公司本次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相关事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进展,按照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适时履行股票暂停转让的申请事宜。 /p p    a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1216/209119.s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海能仪器此前在12月16日披露IPO并进行上市辅导的提示性公告 /span /a ,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216.05万元,1624.17万元、2170.23万元,达到创业板上市盈利要求。 /p p   海能仪器是一家从事分析仪器的制造、销售及相关软件的研发、销售的公司。201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727.67万元,同比增长79.29% 净利润为184.33万元,同比增长156.01%。 /p
  • 辽宁公布备案登记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名单
    第一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备案登记有效期至2015年11月30日。   1、沈阳恒源伟业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关屏,13840044106   2、沈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洪德伟,13555872510   3、大连华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刘丽敏,13998699077   4、大连九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张兴文,0411-87637337   第二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备案登记有效期至2016年1月31日。   1、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张志强,13940192145   2、辽宁康宁环境监测评价有限公司,刘有桓,13940165577   3、大连大公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杰,13942607333   4、大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杨洪源,13942661987   第三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备案登记有效期至2016年4月30日。   1、大连盛宏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国庆,13500721592   2、辽宁万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石英琳,13842351036
  • 【预登记有礼】默克出展2017 BCEIA,明星产品抢先看
    2017年10月10-13日,第十七届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在北京的国家会议中心召开。默克公司将在本次大会上对近期发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做集中展示。 为了提高您的参展效率,下面我们将对本次默克出展的明星产品做简单介绍。您可在线进行预登记,以便我们提前为您准备相关资料。保存“在线预登记”提交成功页面,可至默克展台领取精美礼品一份。 默克分析产品,专注于精准和质量全新分析解决方案,提供任何你需要的精确、漂亮的结果。 色谱新品:BIOshell™ IgG 1000? C4柱基于成熟的2.7μm熔融核技术,扩散路径短、柱效高;采用二甲基丁基作为C4键合相,密度高,填料稳定性佳;孔径大(1000?),键合相(C4)疏水性弱,适合于对分子量更大的生物分子(蛋白或聚合物)进行分离。 Aquastar™ 卡尔费休水分滴定试剂:结果精准,一致性高,带给你出色的检测结果。 LC-MS溶剂及试剂:更出色的LC-MS溶剂和改进剂是针对液质分析开发和引入的专用溶剂和试剂,以满足高纯度和一致性的需求。 Prove实验室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全新的产品创新和优异的性能,能够胜任污水、生活饮用水、工业生产过程用水等多个行业的水质分析测试工作。简单、安全、精准的水质分析解决方案为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政府的环境监控等领域保驾护航。 分析标准品:精准又全面的分析标准品及参考物质为你的分析检测提供高品质的可靠保障。 Amicon Ultra超滤管规格齐备,行业标杆。是蛋白/核酸/病毒/微粒的浓缩、脱盐及换液必备工具,以样品得率高而闻名业界。 DiluCult™ 全自动重量稀释仪精确称量稀释,自动化操作。使用便捷,易于清洁,超低工作平台,方便在生物安全柜中使用,方便读取的工作状态信号指示灯,相关参数可灵活调整,包含左右泵可选、稀释倍数、分配模式、泵速等。 Milli-Q® IQ 7000超纯水解决方案Milli-Q实验室纯水的代名词,全球科研文章中被引用最多的品牌。最新发布的第七代水纯化系统 Milli-Q® IQ 7000 超纯水解决方案,配备创新的智能化人机交互系统和人体工程学的取水手臂,小巧优雅,易于操作。 扫描以下二维码在线预登记:(请保存“在线预登记”提交成功页面,至默克展台领取精美礼品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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