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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体系建设相关的论坛

  • 关于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刚接到一份参加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通知,质监局发的,是首期培训。这个“企业标准化建设”都是讲哪些方面的内容呀?

  • 【转帖】卫生标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启动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标准应用能力,完善我国卫生标准体系,使卫生标准更好地服务于卫生监督管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于2006年11月15-1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卫生标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启动会。21个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分管领导共40人参加了会议。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陈永祥副主任到会并讲话。他强调,卫生标准是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监督执法的技术依据。为落实好卫生部有关卫生标准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卫生监督中心将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提高卫生标准应用能力,开展卫生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主要包括:医疗服务机构卫生标准体系建设需求分析;卫生标准体系宣贯模式研究与建立;卫生标准实施情况反馈机制的建立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与餐饮业卫生标准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 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详细介绍了项目的总体设计和初步工作方案,与会代表对四个方面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实施方案和时间进度等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议性意见和建议,落实了各项目的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确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最后,陈主任指出,项目工作一定要与实际卫生监督工作相结合,要为提升卫生监督水平做好基础性工作,各协作单位要对项目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为此,要求各协作单位尽快成立项目工作组,明确工作组成员的任务和分工,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项目工作过程的管理,建立定期汇报评估与沟通反馈机制,保证如期达到各项预定目标。

  • 【资料】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

    【资料】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7/02/200702021652_41146_1624074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7/02/200702021652_41147_1624074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7/02/200702021652_41148_1624074_3.jpg[/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038987.shtml][下载[/URL]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工业园区碳排放管理 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2项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由我会组织编制的团体标准《工业园区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碳排放管理咨询服务能力评价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3 年5 月3 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会(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可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官网(http://www.chinacses.org)下载。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杨勇、赵浩楠电话:010-62210711邮箱:chinazhhn1104@163.com;hbkp365@163.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 号邮编:100082[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3/wfx202304071124.zip]附件:[/url]1.工业园区碳排放管理体系 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2.《工业园区碳排放管理体系 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碳排放管理咨询服务能力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4.《碳排放管理咨询服务能力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5.意见反馈表

  • 【转帖】值得一读的文章:健全检验方法标准体系 加快技术法规建设

    现推拵由仪器信息网独家提供的文章,值得大家一读。连接: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08/020873.shtml 健全检验方法标准体系 加快技术法规建设——访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第一届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纪正昆  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检标委”)将于7月5日成立。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第一届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纪正昆就检标委筹备、建立的有关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问:成立检标委有什么背景?对于产品质量监督有什么意义?  答:我国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但标准水平不高,重要产品检验方法存在一定缺失,尤其是新方法、新技术应用开发存在明显不足,新检验方法的标准化进程较为缓慢,这在一定程度制约了检验方法标准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为此,我们筹备成立检标委,加强检验方法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修订,着力解决这些质量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和急需项目,加快新技术、新方法的标准化进程,争取将更多、更好的快速检测方法实现标准化,使方便、快捷、使用性强的快速检测技术用于质量监管检验,从而提高标准的检验水平和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国标准化体系建设。  问:请您简单地介绍一下检标委的组成情况?  答:根据检标委的工作性质和宗旨,检标委由检验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认证机构、政府组织、企业和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选派的专家组成,每届委员任期5年。检标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秘书处设在中国质检协会中检华纳质量技术中心,具体负责检标委的日常工作。第一届委员会由73名委员组成,汇集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检验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很强的权威性。  问:检标委成立之后,将开展哪些工作任务?以何种方式开展工作?  答:按照国家标准委的统一规划,检标委将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大力推进重点监管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主要将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紧紧围绕涉及质量安全、卫生、环保、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抓紧制定一批目前质量监管工作中缺失和急需的检验方法标准。二是加强科研,不断提高检验方法科学水平,系统分析当前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存在的问题,组织精干力量进行重点攻关,解决目前制约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科学性和准确性的瓶颈问题。三是积极关注和研究国内和国际产品标准发展趋势和动态,为全面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提供有力的检验和技术服务。  问:检标委的工作范围覆盖哪些领域的产品?如何分门别类地开展工作?  答:检标委主要负责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的技术归口工作。重点产品主要是指纳入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的660多种产品,涵盖了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重大装备等多方面的产品。考虑其量大面广,检标委根据检验标准内在特征和产品检验的具体特点,对其检验方法标准进行梳理,有重点地制定、修订一批检验方法标准,形成立体式的检验方法框架结构,使每个检验方法标准在立体框架中都能清晰地找到相应的位置,提高产品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协调性和计划性。  问:检标委是否会根据当前质量监管现状和社会需求,来调整工作重点?  答:检标委的中心任务就是为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服务。所以,首先要将一批缺失、急需的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作为第一届检标委当前的工作重点。同时,对急需的检验方法标准,检标委将提供一个“快速通道”,迅速组织技术专家展开研究,以最快的速度制定标准,满足质量监管的现实要求。检标委还将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开展标准技术研究工作。  问:检标委工作将遵循怎样的工作原则?  答:检标委所做的各项工作,将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协调”原则:一要科学,尽量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标准水平,通过科研来形成标准,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保证科研结果的准确率和精确度 二要客观,尊重事实,全面地看待问题,客观地表述专家提出的有效观点 三要严谨,以检测为基础,以数据作判断,运用比较法研究、论证,做到用数据说话 四要公正,首先维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而不是小集团、小部门的利益 五要注意与其他标委会的关系,做到统筹安排、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同时,不搞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注意统一、整合检验方法。

  • 国家标准委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生态环境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有关部署,推动重点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现就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结构合理、衔接配套、科学严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科技创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强化顶层设计。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系统谋划、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调动各部门、各地区、各主体积极性,统筹做好相关标准制修订规划,分年度分重点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注重协调统一。立足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要求,促进畜禽粪肥还田、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督评价等各方面标准有效对接,推动温室气体管控等标准与国际接轨,增强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坚持守正创新。传承我国农耕文明种养结合思想精华,借鉴发达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经验,面向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突出问题,综合考虑现阶段种养业发展现状,优先制修订并推动实施一批对生产发展和污染防治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标准。突出由治转用。以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加紧编制、完善有关急需标准,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和安全利用,着力打通畜禽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推动畜禽粪污由“治”向“用”转变。(三)发展目标到2030年,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保安全为重点,推动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左右,出台一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政府颁布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调配套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助力土壤地力改善、化肥减量、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减排、固碳、肥地、增效的综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重点任务(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根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现实需求,构建逻辑清晰、层级合理、内容科学的标准体系框架。体系框架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包括综合通用、无害化处理、粪肥利用、气体管控、检测方法5个子体系。第二层级在第一层级的基础上,包括3个综合通用要素、4个无害化处理要素、3个粪肥利用要素、2个气体管控要素、3个检测方法要素。第三层级在第二层级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见附件1)(二)系统推进标准制修订整体规划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中各项标准的协调配套,实现主要指标数值、核心技术要求的一致性,增强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快组织制定通用性强、实践急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补齐温室气体减排和臭气管控等标准制修订短板。各地立足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地方标准,进一步细化实化技术要求和管控指标。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等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关键技术指标高于优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三)加强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根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框架,完善现行标准体系(见附件2),主要制修订标准如下:1.综合通用标准。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通则,抓紧编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核算方法,开展畜禽养殖温室气体管理术语、畜禽粪便产生量和特性标准编制。2.无害化处理标准。加快制修订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规范系列标准,推进畜禽固体粪污和液体粪污处理的操作技术标准制定,开展畜禽粪污处理过程中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制定。3.粪肥利用标准。抓紧编制畜禽粪污还田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研究制定畜禽粪肥安全评价方法,研究完善畜禽粪肥还田承载力测算相关标准,完善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设施装备相关标准,加快推进固体粪肥、液体粪肥还田的操作技术标准制修订,分畜种、作物和地力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研制。4.气体管控标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温室气体减排和氨等臭气管控技术规范制定,抓紧编制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畜产品碳足迹核算和报告指南等方面的核算审核标准。5.检测方法标准。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肥)主要成分及畜禽养殖温室气体排放测定方法系列标准制定。(四)强化标准实施推广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标准实施应用,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守法意识和标准意识,在生产活动中将标准作为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还田利用的基本依据,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确保畜禽粪肥还田的安全性和科学性。推动在行业信息发布平台中增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标准发布模块,依托各级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宣贯,将标准体系纳入相关培训内容,推介一批标准化典型案例,打造畜禽粪污标准化处理利用标杆,加强示范引领,不断提高标准应用能力。三、保障措施(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制修订。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要加强整体谋划和工作指导,衔接标准制修订计划。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情况,积极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切实做好标准衔接。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按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发挥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委员会技术支撑作用,充分吸纳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专家参与,协同推进标准研究与制修订。(二)加强工作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优先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纳入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加快标准制修订进度;要充分发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京津冀畜禽养殖业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等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主动按标准改造提升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装备,按标准有效处理畜禽粪污,科学利用畜禽粪肥。各级畜牧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跟踪研究,及时反馈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三)强化技术支撑。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和畜禽粪肥施用效果监测评价,逐步积累第一手数据,探索构建基础数据库,对标准重要参数和指标等进行验证,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鼓励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链条监测和畜禽粪肥施用定位监测,研究确定不同畜种、不同区域、不同工艺的处理时间,研究确定不同气候、不同土壤、不同作物的畜禽粪肥施用量,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制定相关成套设施装备建设规范、畜禽养殖臭气管控技术规范,加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引导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集成组装关键技术、工艺和设施装备。探索建立标准评价制度,定期开展重点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持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质量。附件: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框架 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行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委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4日

  • 工信部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14项碳监测标准项目总览

    为切实发挥标准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框架,规划了重点标准的研制方向等。文件提到,[b]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低碳技术与装备等领域标准,为工业领域开展碳评估、降低碳排放等提供技术支撑[/b]。[b]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协同降碳碳排放管理、低碳评价类标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支撑工业领域碳排放全面达峰,标准化工作重点逐步向碳中和目标转变。[/b]从文件中了解到,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通用、核算与核查、技术与装备、监测、管理与评价等五大类标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制定重点领域包括基础通用标准、核算与核查标准、技术与装备标准、监测标准及管理与评价标准。[b]据了解,监测标准主要是指能够量化温室气体排放浓度、强度以及其对环境影响的相关检测和监测标准,包括监测技术、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设备及系统等3 类。[/b][align=center][b][img=image.png,500,460]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uepic/e06ddead-6b1c-401c-b50e-5d89d095039e.jpg[/img][/b][/align](1)监测技术标准主要规范不同层面温室气体的监测方案、布点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量值传递、质量控制、数据处理等内容,包括固定源温室气体监测技术、无组织温室气体监测技术等标准。(2)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主要规范各温室气体监测分析方法所涉及的试剂材料、仪器与设备要求、分析测试条件、测定操作步骤、结果表示等内容,包括原/燃料碳含量测定、温室气体采样/检测、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等方法标准。(3)监测设备及系统标准主要规范温室气体测定范围、性能要求、检验及操作方法、校验设备及系统等内容,包括碳含量测定设备、温室气体采样/检测设备、温室气体在线监测设备及系统等标准。[align=center]附件 1 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现行和在研标准项目清单(部分)[/align][align=center][img=image.png,700,66]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uepic/03b7a70a-32f1-4727-9dc2-aef6b09d1bdf.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image.png,700,401]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uepic/f393332a-fc0f-47f5-b7a0-84e471695190.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image.png,700,118]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uepic/d427a81d-9621-4b47-8a6e-6446497b4845.jpg[/img][/align][color=#ff0000][b]附:[/b][/color][url=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402/attachment/f8f1f2ca-bfce-4333-9d1d-0920e681716e.pdf][color=#ff0000][b]《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pdf[/b][/color][b][/b][/url][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align=right][/align]

  • “计量校准体系建设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为推进国家量传体制改革,规范计量校准活动,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的计量管理制度和经验,推动计量校准体系建设,2015年12月14日-15日,在北京召开了计量校准体系建设国际研讨会。 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Peter ULBIG处长,瑞士恩德斯豪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Gerold Klotz-Engmann博士、德国莱茵公司Klaus Oberste-Lehn先生等三位专家应质检总局邀请出席了本次会议。来自总局计量司、部分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计量院的计量管理和技术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 二维码国际标准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仪器行业二维码也是一个发展趋势?

    2019国际二维码产业发展大会在广东佛山举行。目前我国二维码应用已经占全球九成以上。全球二维码产业链也在加速形成,业内和专家呼吁加快实现二维码产业标准化。大会期间,来自中国、法国、德国等14个国家的机构代表一致同意,正式成立国际二维码产业合作组织筹备委员会,二维码国际标准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设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组织专家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设指南》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论证,专家一致同意团体标准通过立项,并提出立项申请书修改意见及下一步标准起草建议。申报单位已根据意见对立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现我学会对上述团体标准予以立项公示。[/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17日。[/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标准持有异议的,均可将意见反馈至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公室,并提供必要的材料。[/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 系 人:郑疏寒[/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电话:0571-87999879[/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通信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政编码:310007[/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附:团体标准立项公示表[/size][/font][align=right][/align][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center][b][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团体标准立项公示表[/size][/font][/b][/align][table=734][tr][td=1,1,57][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序号[/size][/font][/td][td=1,1,399][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项目名称[/size][/font][/td][td=1,1,159][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主要起草单位[/size][/font][/td][td=1,1,11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项目负责人[/size][/font][/td][/tr][tr][td=1,1,57][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size][/font][/td][td=1,1,399][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设指南[/size][/font][/td][td=1,1,159][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size][/font][/td][td=1,1,11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吴超[/size][/font][/td][/tr][/table][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11月6日[/size][/font][/align]

  • 不同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

    [color=#222222] 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是指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为三级和四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为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 的建设水平,增强生物安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color][color=#222222]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color]一、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是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的基础支撑平台,是人口健康与动物卫生领域开展科研、生产和服务的重要保障条 件。2004 年《国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规划》发布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体系的基本框架,一批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以下简称"三级实验室")投入运行,建成了若干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以下简称"四级实验室"),为我国的烈性与重大传染病防控、生物防范和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国际生物安全形势日趋复杂多变,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实验室需求日益增加,原有的建设布局和管理能力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整体布局方面,用于科研的实验室相对较多,产业和特殊领域的实验室数量不足,区域布局不均衡;在组织协调方面,全国性协调管理和资源共享机制有待完善,统筹管理、快速反应和临机决策能力亟需加强;在经费投入方面,缺乏长期稳定的建设、运行维护投入,不利于实验室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充分把握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加快建设合理布局、功能完善、统筹管理、高效运行的国家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网络体系。二、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面向医药人口健康、动物卫生、检验检疫、生态环境安全四大领域,针对微生物菌种保藏、科学研究、产业转化三大主体功能,围绕烈性、突发、外来、热带传染病病原体的监测预警、检测、消杀、防控、治疗五大环节的需求,按照"统筹布局,网络运行;应急优先,稳步推进;加强协调,科学管理"的原则,统筹全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整体布局,为保障我国生物安全提供重要支撑。(二)建设原则 统筹布局,网络运行。统筹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的整体布局,调控增量、激活存量,既要充分满足当前需求,又要为未来的发展留有余地;既要满足区域对实验室的建设需求,又要根据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形成高效运行的实验室网络。 应急优先,稳步推进。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生物安全科技发展趋势,根据我国周边安全环境和我国区域特点、行业特点,优先建设实验室应急保障能力,逐步完善国家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体系,满足国家生物安全科研和应用需要。 加强协调,科学管理。完善国家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实验室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b]实验室建设[/b]、运行、维护的相关标准和准入条件,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保障[b]实验室体系[/b]健康发展。三、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形成布局合理、网络运行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国家体系。1、一是建成我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 按照区域分布、功能齐备、特色突出的原则,形成 5-7 个四级[b]实验室建设布局[/b]。在充分利用现有三级实验室的基础上,新建一批三级实验室(含移动三级实验室),实现每个省份至少设有一家三级实验室的目标。以四级实验室和公益性三级实验室为主要组成部分,吸纳其他非公益三级实验室和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建成国家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b]。2、二是管理运维、技术发展、标准制定、评价认证以及应用指导能力显著提高。 形成完善的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和评价认证体系;实验室技术水平持续提高,一大批实验室的技术指标居国际领先地位;实验室运行和使用效率整体进入世界前列;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设备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产品;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体系,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创新中心,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供支撑服务,成为国家[b]生物安全实验室[/b]网络的资源和信息共享平台。3、三是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显改著改善。 在相关国际组织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广泛参与国际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制订和修订,发起与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一批实验室成为相关国际组织的参考和参比实验室,在海外建设一批联合实验室。[align=center][img=实验室建设]http://www.szznlab.com/uploadfile/2017/0428/20170428033858149.jpg[/img][/align]四、重点任务(一)实验室体系建设1、四级实验室 加快现有四级[b]实验室建设[/b],在东北地区,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建设的高级别[b]生物安全设施[/b],建成以重要动物传染病与人兽共患病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平台;在西南地区,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中国科学院共建的高级别生物安全设施,建成以灵长类动物实验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平台;在华中地区,依托中国科学院建设的高级别生物安全设施,建成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综合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参考实验室,成为重要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在华北地区,依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动建设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形成以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研究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平台。在完善在建四级实验室功能,保障其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需求和[b]实验室建设[/b]进度,在华南、华东和西北地区择机启动四级实验室的审批和建设。2.三级实验室 三级实验室的建设实行分类建设、强化监管的原则,根据医药人口健康、动物卫生、检验检疫和生态环境安全等四大领域需求,建设具备病原体检测分析、疫苗检验、菌(毒)种保藏、病理解剖、科学研究和生产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三级实验室,同时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建设或联合建设非公益性三级实验室。对于已经建成三级实验室的省份,应保障其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功能;对于正在建设三级实验室的省份,应抓紧建设;对部分尚未建设三级实验室的省份,可暂时通过购买其他省份实验室服务来满足需求,同时应抓紧建设本省的三级实验室。3.其他生物安全防护设施 按照需求导向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部门、地方和行业,建设用于科学研究和特殊领域(从事深海、太空、极地等特殊环境和未知生命研究等的相关工作)的[b]生物安全实验室[/b]或者防护设施。(二)完善实验室保障条件1、健全实验室管理体系,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质量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菌(毒)种保藏、储存运输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落实安保设置措施,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对和处置预案。2、突破实验室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的技术瓶颈;加强现有设备的验证与产业化开发和新设备研制,形成自主可控并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开发与制造能力。3、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高级别生物安全模拟实验室,建立高级别实验室生物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记制度。4、建设创新中心,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有关资源和信息进行整理、汇交和建库,实现资源的信息化、网络化,为体系的资源和信息共享提供支撑。五、保障机制(一)健全规章制度 抓紧制定《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活动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保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积极推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等相关规定及部门管理文件的修订,加快人员防护等领域有关法规的研究论证工作。完善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评价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体系。(二)完善协调管理机制 将高级别生物安全[b]实验室建设[/b]规划纳入国家生物安全的相关战略和政策,完善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b]的协调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等按照国务院规定依法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在评估已建在建实验室布局的基础上,制定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方案[/b]。(三)保障经费多元投入 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部门的方案,统筹考虑[b]实验室整体布局[/b],继续安排国家资金用于高级别生物安全[b]实验室建设[/b]。继续加强对高级别[b]生物安全实验室[/b]科研活动的投入。研究推动在国家科技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中,增设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目。公益性实验室的建设单位在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协调下,将实验室运行经费纳入一般性财政预算中,非公益性实验室的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加强高级别实验室生物安全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配套系统和装备研发的支持力度。(四)强化人才队伍培养 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推进[b]实验室设计[/b]、建设、管理、科研和战略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国家和地方人才计划工程,吸引和凝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完善满足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特点的人才分类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为[b]实验室建设[/b]和运行提供专业人员保障。加强相关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工作,维护人员健康权益,调动工作积极性,保护人员健康安全。(五)加强资源信息共享 制定促进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类开放共享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建立相应评价体系和激励引导机制,将开放共享程度作为四级和公益类三级实验室运行考核的指标,根据评价结果配置资源,鼓励非公益类的三级实验室参与资源共享。建立健全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内部的信息搜集与上报机制,在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做好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发展形势的信息搜集、监测、分析工作,定期向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务院提交发展状况年度报告或白皮书引导[b]实验室建设[/b]健康有序发展。六、规划的修订与调整 严格执行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和条件,规定当出现下列几种情况之一时,规划的制定机构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规划:国家更高层面规划发生变更,本规划需要进行调整以适应新要求的;产生新的重大需求并经规划的审批机构会同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评估确需修改的;规划的审批机构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出现其他情况,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修改。军队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参照本规划负责具体制定。

  •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健全可期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健全可期

    记者昨日从农业部获悉,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正在加紧建设,计划到2020年制定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届时将形成基本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完善配套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以实现农药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的目标。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9/201609071905_608783_1610895_3.jpg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表示,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健全有利于农药生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更加关注农药残留的检测,会敦促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农药残留 自检,保证农药产品达标合格。据了解,农业部目前制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农产品中的5450项残留限量标准,使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比之前的870 项增加了4580项,覆盖了绝大部分的农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当前农业部已成立了农药残留标准评审委员会,充分利用农药登记试验、风险评估和残留监测的结 果,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和国际标准,加快制定、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断完善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以健全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农业部相关专家表示,我国每年都在更新农药残留标准。尽管我国已基本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但还不能全面满足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不 能满足食品进出口和贸易纠纷处置的需要。此外,由于种植业农产品品种多、数量大,农药残留标准还存在较大缺口。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更新不仅扩大了食品农产 品种类和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增强了标准的系统性和配套性,还对标准制定规范化,实现原理、程序、方法与国际接轨提供了强力支撑。因此,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计划通过5年努力,到2020年使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基本健全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表示,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健全有利于农药生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更加关注农药残留的检测,会敦促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农药残留 自检,保证农药产品达标合格。据了解,农业部目前制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农产品中的5450项残留限量标准,使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比之前的870 项增加了4580项,覆盖了绝大部分的农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当前农业部已成立了农药残留标准评审委员会,充分利用农药登记试验、风险评估和残留监测的结 果,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和国际标准,加快制定、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断完善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以健全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据悉,农业部将采取多举措实现该目标。包括优先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实现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采取多种方式,分批组织 制定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优先制定我国已批准使用农药、但尚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以及完善蔬菜和水果等鲜食农产品残留限量标准等;对《食品安全法》颁布 前制定的检测方法标准进行集中清理修订,解决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的问题;制修订《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等基础技术规范,规范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技 术,保障标准制定的科学合理性。(来源:中国化工报)

  • 农业部将新制定农残标准1000项 加快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和验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制定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农业部办公厅2016年2月5日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国蔬菜、畜禽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为96.1%、99.4%和95.5%,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农业农村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农情的监管模式,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一)开展首批试点核查授牌。对2015年确立的107个创建试点单位,组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符合条件的由部里进行抽查。核查、抽查符合要求的,统一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进行授牌。  (二)扩大创建试点规模。根据首批试点进展情况,修改完善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在首批基础上,再新增200个县(市)作为创建单位,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或地市整建制推进纳入创建范围。鼓励和支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三)提升创建水平。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开展宣传培训,争取政策支持,营造创建良好氛围。督促指导试点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坚持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的目标,努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打造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先行示范样板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力争用3-5年时间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禁限用农药整治,要针对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品种,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严格控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抗生素滥用。“三鱼两药”整治,重点解决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问题。巩固并深化“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强化执法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五)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督办查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组织开展乡村与城郊结合部、互联网以及果菜茶、中草药产区农资市场整治。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  (六)强化日常督导巡查。发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相关防腐保鲜添加剂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源头控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  (七)全面加强监督抽查。做好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的相互衔接,充分利用监测抽检结果,实施精准打击。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部省两级农业部门要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  (八)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联打联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大案要案。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罚,及时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快推进追溯管理  (九)建设国家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推动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全要素,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制定追溯管理规范。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设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编码规则和识别查询标识。  (十一)启动追溯试点工作。积极筹备和开展国家追溯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优先选择“三品一标”和生鲜乳、蔬菜、猪肉等易于标识的农产品开展全国统一追溯试点。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积极争取追溯条件建设和奖补政策,支持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追溯试点。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十二)稳步开展例行监测。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各层级监测的重点和方式,及时分析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结果信息通报和共享。建立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逐步实现部省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十三)深入实施风险评估。统筹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风险评估指南,制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5年规划。围绕重大问题隐患、标准制修订和科普解读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风险评估,跟进实施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提出各类农产品全程管控的关键点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建议。  (十四)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和应对机制。推动各地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合作、跨区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科普培训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五)加快完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五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加快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步伐,制定国家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兽药残留标准100项。支持各地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尽可能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和明白纸。  (十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不断扩大果菜茶标准园创建规模,加快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支持规模化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鼓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有条件的“菜篮子”大县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推动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区)建设。  (十七)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十八)不断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健全地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菜篮子”大县年底前要基本建立。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管理规范,明确建设内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持证上岗,开展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  (十九)强化检测体系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和验收步伐,督促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推进资质认证考核评审。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大比

  • 关于转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推动地方构建衔接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的地方标准体系,是我部《“十四五”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案》(环办法规〔2022〕29号)部署的“十四五”生态环境标准重点工作。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和省域环境管理需求,会同该省标准化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着力构建浙江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强化支撑地方环境质量改善,助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升级,对各地强化生态环境标准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现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10/W020231024384756253613.pdf]《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url](浙环发〔2023〕38号)转发给你们参考,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3年10月19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 计量检测实验室如何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做贡献?

    (十七)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整合精简。强化标准验证、实施、监督,健全现代流通、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储能等领域标准体系。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推动制定智能社会治理相关标准。推动统一智能家居、安防等领域标准,探索建立智能设备标识制度。加快制定面部识别、指静脉、虹膜等智能化识别系统的全国统一标准和安全规范。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测量技术,研制一批新型标准物质,不断完善国家计量体系。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制定修订的透明度和开放度。开展标准、计量等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建设,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形成。

  • 第三方检测机构再迎利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size=15px]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size][size=15px]  其中在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方面:要求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size][size=15px]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size][align=center][size=15px][size=18px][color=#d92142][b]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b][/color][/size][font=Simsun][size=15px][/size][/font][size=15px]  [/size][/size][/align][size=15px][size=15px]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size][size=16px][color=#d92142][b]  [/b][/color][/size][/size][size=15px][size=16px][color=#d92142][b]一、总体要求[/b][/color][/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size][size=16px][color=#d92142][b]  [/b][/color][/size][/size][size=15px][size=16px][color=#d92142][b]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b][/color][/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总结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功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size][size=15px]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5.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6.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size][size=15px]  (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8.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10.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size][size=16px][color=#d92142][b]  [/b][/color][/size][/size][size=15px][size=16px][color=#d92142][b]三、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b][/color][/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1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12.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13.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size][size=15px]  (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14.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15.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size][size=15px]  (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16.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17.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18.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19.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20.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2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22.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23.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size][size=16px][color=#d92142][b]  [/b][/color][/size][/size][size=15px][size=16px][color=#d92142][b]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b][/color][/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24.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25.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26.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27.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28.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29.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尽快明确小额消费纠纷的数额,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30.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行效能。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31.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32.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33.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在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积极培育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国电力交易机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size][size=16px][color=#d92142][b]  [/b][/color][/size][/size][size=15px][size=16px][color=#d92142][b]五、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b][/color][/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34.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35.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36.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37.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鼓励重点城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开展“即买即退”业务。增加海南离岛免税城市和门店。[/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38.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等议题谈判,加强竞争领域多双边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39.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size][b][size=16px][color=#d92142]  [/color][/size][/b][/size][size=15px][b][size=16px][color=#d92142]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color][/size][/b][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4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41.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42.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43.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逐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各类交易平台规则,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制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数据交易准则,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4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4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46.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制定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47.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48.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政策宣传,更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修订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完善对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打假”行为的认定细则和处罚制度。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十七)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49.健全对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强化对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要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制度,实现依法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十八)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50.完善维护市场安全的体制机制。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的风险挑战和市场体系安全问题,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完善政策储备并动态更新政策工具箱。完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对重点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完善安全审查机制,重视运用国际通行规则维护国家安全。[/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51.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对大宗商品、资本、技术、数据等重点市场交易的监测预测预警,研究制定重大市场风险冲击应对预案。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提高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size][size=15px]  [/size][/size][size=15px][size=15px] 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破除本位主义,增强合作意识,认真抓好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市场体系示范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负责统筹协调有关任务落实,及时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size][/size][align=center][size=15px][font=-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END[/size][/font][/size][/align]

  • 中国构建良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尚任重道远

    食品安全无小事,人民健康是大事。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全国范围的规模工程,需要有一套总的安全标准体系从宏观上对食品安全行为作硬性的规定,以便对食品安全的标准、监管、惩处等各项要求有一个统一的参照。不过就如矛盾的普遍性寄存于特殊性一样,国家安全标准也需要通过地方安全标准去体现。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不过由于全国各地的民俗风情、饮食习俗等地域差异,使得统一的安全标准将不可避免的因为差异而导致在某些特定领域产生标准的滞后性和监管空白区,安全标准的涉及范围和执行力度在某些特定领域或将减弱,标准、监管等要求很难做到位。  而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对应的安全标准则能有效地弥补此缺陷。地方对自身所在区域的情况了解充分,包括经济、文化、习俗、历史等各种因素。在国家标准安全体系内,因地制宜地量身制定标准,可以最大化做到“有的放矢”。  构建良性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尚任重道远,且在诸如监管、标准、信息追朔等方面也有待完善,但国家与地方双向同步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却是基本框架。国家标准作总的纲领,地方标准作重要补充;国家标准普遍适用,地方标准则具体运用,且具强制执行唯一性。两者互相配合,彼此互补,可以使国家标准在执行的过程中通过地方有针对性的标准而得到有效实施,和严格具体的落实。

  • 司长谈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减污降碳’总要求,紧紧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总思路,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加快补齐生态质量监测短板,扎实推进高质量、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谈及2021年工作,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提纲挈领地告诉记者。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柏仇勇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其纳入生态文明改革大局统筹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需要我们不断完善、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水平。更加注重系统性和整体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准确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要求,找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新定位、新方向,推动环境质量多要素监测向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性监测的全面转型。“我们要以高质量发展理念指导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质量管理、监测监管、装备研发、能力建设等各个方面,推动‘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柏仇勇还强调,特别是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自身能力水平,实事求是地开展监测点位设置和网络建设,杜绝“扩数量、铺摊子”的路径依赖,加快实现“大规模”监测向“高质量”监测的新跨越。更加注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抓重点、抓关键、抓试点”三个方面入手,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研究开展长江、黄河“三水统筹”、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相关水质、水生生物、水生态监测,建立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跨省界水质断面、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围绕新污染物治理等前沿领域,推进新技术与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深度融合。紧扣“三个治污”,完成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广泛、监测方式多样、监测任务繁密,包括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地表水环境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海洋环境监测、生态质量监测等多个领域的多项重点任务。柏仇勇表示,2021年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紧扣“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环境质量监测精细化、协同化,强化生态质量监测综合性、完整性,提升污染源执法监测规范性、权威性。强化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与预报,做好1734个国家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站点运行,深入开展国控站点和地方站点数据的联网共享与联合分析,强化PM2.5和O3协同监测,加强重污染过程预报研判和综合分析,构建更为全面系统的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深化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水环境监测,重点做好3646个国家地表水断面、1912个地下水点位、1359个海水水质点位的监测与评价。加强生态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国家、省域和典型生态区域的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在部分省份开展生态地面监测。提升污染源监测与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水平,组织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开展应急监测工具箱和“1+N”应急监测调度支援机制建设,逐步实现对应急监测方法、人员、专家、物资、风险源等信息的动态管理。强化制度保障,全方位夯实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谈及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法规标准体系时,柏仇勇表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出台,加快建立一套覆盖监测全要素、全指标、全过程的监测标准规范,完善量值溯源体系,将国家层面的质量管理要求延伸到省市县,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部门国家与地方之间,以及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排污单位、社会机构之间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强化监测监督管理,从生态环境监测的组织者,向‘组织者+监管者’转变,下更大力气抓好监督管理,提升各级各类机构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独立性和公正性。”柏仇勇表示,要倡导依法、科学、诚信监测理念,构建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重点落实好刑法修正案关于监测弄虚作假入刑的决定,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严惩重罚,让造假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改革落地见效。柏仇勇表示,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筹,重点理顺驻市监测机构为所在市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强省、市监测数据共享,形成全省监测合力。最后,柏仇勇还强调了人才队伍与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今年,我们将组织举办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业务技术培训,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要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培育弘扬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行风文化和职业道德规范。”来源:中国环境报

  •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完善环保科技标准体系

    [b]“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完善环保科技标准体系[/b] 当前,我国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表现出对享有良好环境的迫切愿望。去年秋天以来,环境专业术语PM2.5、臭氧成为年度热门生活词汇,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质量的关心和诉求。控制灰霾天气,不仅需要强化工业污染防治,而且需要转变生产、消费模式。从污染控制为主转向污染控制与质量改善兼顾,不仅是必由之路,而且是可通、可行的道路。因此“十二五”期间将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环境科技创新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积极开展污染减排科学研究,加强不同污染物之间及其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关键技术研发,加强环境健康调查与环境风险研究以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产生、迁移、转化研究,提高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能力。  二是加快完善环保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完善环保标准体系和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标准及其评价方法体系,围绕重点污染防控领域系统,整合形成一批便于环境执法监管、有效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标准簇”。鼓励制定和实施地方环境标准。以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管理为例,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必须坚持分步实施、逐步接轨的原则。  三是加快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立污染防治技术动态更新系统,大力发展第三方环境技术验证制度,加大环境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加快先进实用环境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  四是加快完善新兴环保产业培育体系。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建立环境服务业统计、信息、技术标准等体系,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组建5~10个战略性新兴环保产业联盟。  五是加快完善科技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环保科技投入体系。创新环保科研体制机制,强化培育和构建环保科技人才平台,大力推进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建立环境科技国际合作平台。

  • 三峡区域茶园机械化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与示范

    [font=&]【序号】:1[/font][font=&]【作者】:[size=13px][b][font=&]彭欣 黄昌先 朱耀虎 王家宏 张敏 陈砚平 杨天贵 陶家秀 艾家会 李反修 周祥春 张家坤 龙金琼 熊国祥 郑云昌[/font][/b][/size][/font][font=&]【题名】:[size=18px][b][b]三峡区域茶园机械化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与示范[/b][/b][/size][/font][font=&]【期刊】:[/font][font=&]【年、卷、期、起止页码】: [/font]【全文链接】:https://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SNAD&dbname=SNAD&filename=SNAD000001567087&uniplatform=NZKPT&v=TjRX_0fSS4tkHjC7GjyYKNyultS7Tg6HKgnHXAyT9ErG7n6BZERlrnvhmExVoGD8ymSwt1FlbHU%3d[font=&][color=#666666][/color][/font]【序号】:2【作者】:[size=13px][b][font=&][color=#666666]袁志明 段新忠 周吉清 哈矿武 屈晓蕾 曹光寿 张选民 杨锋 陈洪仓 邵方海 马永红 张文斌[b][/b][/color][/font][/b][/size]【题名】:[size=18px][b][b][b]宁夏引黄灌区田间机械化生产标准体系建立与应用[/b][/b][/b][/size]【期刊】:【年、卷、期、起止页码】: 【全文链接】:https://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SNAD&dbname=SNAD&filename=SNAD000001447174&uniplatform=NZKPT&v=TjRX_0fSS4vvWT5aOTaE7uzHYW4DKx6LPrgs-FaRvhL3x9TdwgXByVa9Mo9R9Zl1nHi3eIJsXik%3d[font=&][color=#666666]彭欣 黄昌先 朱耀虎 王家宏 张敏 陈砚平 杨天贵 陶家秀 艾家会 李反修 周祥春 张家坤 龙金琼 熊国祥 郑云昌[/color][/font]

  • 关于印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积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9/W020240905591155070635.pdf]《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url],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项目表构成。现印发给你们,供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参考。可转发给有关技术单位,开展标准预研究工作。 [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4年9月3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 【转帖】中国《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附标准下载)

    [b][font=黑体]一能源管理体系概念的产生背景[/font][/b][font=宋体]能源管理体系概念的产生源自于对能源问题的关注。世界经济的发展,在不同程度上给各个国家带来了能源制约问题,发展需求与能源制约的矛盾唤醒和强化了人们的能源危机意识。而且人们意识到单纯开发节能技术和装备仅仅是节能工作的一个方面,人们开始关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等系统节能问题,研究采用低成本、无成本的方法,用系统的管理手段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一些思想前瞻的组织还建立了能源管理队伍,有计划地将节能措施和节能技术用于生产实践,使得组织能够持续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不仅极大地促进了系统管理能源理念的树立,也因此产生了能源管理体系的思想和概念。[/font][b][font=黑体]二建立、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意义[/font][/b][font=宋体][size=3]我国人均能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能源供给不足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由于我国许多行业和地区能源利用效率低、浪费大,目前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且我国正处于高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能源供给矛盾尤为突出,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的经济发展。[/size][/font][font=宋体][size=3]在国家宏观能源政策导向下,虽然能源管理工作在我国已经得到了重视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组织能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之间尚未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缺乏全面系统地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缺乏全过程系统的科学监控,系统的能源管理思想没有得到具体体现和贯彻实施。为了切实地加强组织的能源管理,促进节约能源并降低组织生产成本,需要有新的思路、新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推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能源管理体系,便是一条科学可行的途径。对我国现阶段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目标、建设节约型社会、缓解能源紧缺对经济发展的制约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size][/font][font=宋体]在组织内部建立规范的能源管理体系,使能源管理的各项手段和措施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全面系统地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各项能源管理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以期获得最佳的节能效果。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在于:[/font][font=宋体](1)有利于推进国家能源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实施。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能够有效地将企业现有的能源管理制度与能源有关的法律法规、能源节约和鼓励政策、能源标准,如能效标准、能耗限额标准、计量和监测标准等,以及其他的能源管理要求有机结合,形成规范合理的一体化推进体系,使组织能够科学的强化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组织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font][font=宋体](2)有利于组织能将节能工作落到实处。这是由于传统的能源管理方式,只解决了“谁来做、做什么”的问题,而“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主要由执行者凭个人的经验甚至意愿来决定,导致有些节能工作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通过系统的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的能源管理体系,便能大大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进而提高节能工作整体效果和效率。[/font][font=宋体](3)有利于及时发现能源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清问题,为建立和完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能源管理组织结构提供保障。通过识别节能潜力以及节能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实现组织的能源方针和能源目标。[/font][b][font=黑体] 三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基本理论基础[/font][/b][font=宋体]能源管理体系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的,针对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能源使用或能源消耗,利用系统的思想和过程方法,在明确目标、职责、程序和资源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以高效节能产品、实用节能技术和方法以及最佳管理实践为基础,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且引入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确保能源管理活动持续进行、能源节约的效果不断得以保持和改进。从而实现能源节约的战略目标。[/font][font=宋体]能源管理体系借鉴ISO9000和ISO14000的理念和思想、强调规范各种能源管理制度和措施、注重识别和利用适宜的节能技术和方法,以及最佳能源管理实践和经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font]

  • 【求助】(已应助)求论文农产品体系建设期刊论文若干

    1.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与对策作 者: 金发忠 钱永忠 作者单位: 金发忠(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北京,100026)钱永忠(中国农科院科技管理局,北京,100081) 刊 名: 农业质量标准 2.樊红平.王敏.王芳.肖良 中美农产品质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比较研究 [期刊论文] -家畜生态学报2008(6) 3.郭玉英.黎书伟 韶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现代农业科技2008(14) 4.陈松.叶志华.王敏 欧盟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期刊论文] -食品研究与开发2007(10) 5.左义河.冯佰利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评析 [期刊论文] -农业科技管理2006(04) 6.健全农产品检测体系 2009年 第04期 作者: 南通市农业局,

  • 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关于批准发布《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关于批准发布《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审查,《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三项团体标准按照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修改完善、送审等标准编制流程,现已完成标准编制工作,批准发布,2023年7月19日起实施。[/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附件: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发布信息[/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img=,690,16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7/202307191050504373_2921_1606903_3.png!w690x161.jpg[/img][/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7月17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718/6382526975400650869007893.pdf]关于发布《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718/6382527043361938037481458.pdf]【发布稿】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718/6382527004674625242736922.pdf]【发布稿】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718/6382526980479741378365212.pdf]【发布稿】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pdf[/url]

  • 【转帖】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暨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立大会今日在京召开,分析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部署推进中国特色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成立由26位专家组成的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讲话中强调,要切实把环境应急管理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张力军说,当前,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居高不下,环境应急管理面临严峻挑战。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已成为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最紧迫、最直接、最现实的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职责所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国家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忠实履行环保职能的直接体现。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力军指出,目前我国环境应急管理法制不完善、体制不顺畅、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依然突出,应急预案不科学、保障措施不落实的情况相当普遍,应急管理工作基础薄弱,防范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欠缺,与加强环境管理的需要严重不适应,已经成为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的短板和瓶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必须要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以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标,以"事前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事后管理"的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建立包括风险防控体系、应急预案体系、指挥协调体系、恢复评估体系在内的四大核心要素,以及政策法律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应急资源体系三大保障要素,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有机整体。在构建这一复杂体系的过程中,必须讲求方法,强化措施,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先取得突破,带动体系全面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转变思想观念,推动工作转型。要从事后处置为主向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要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建设完善"一案三制"(应急预案、法制、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的整体效能。二要加强规范管理,落实环保责任。要进一步界定各级环保部门事权,上下互动、形成合力 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事先准备不足、应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要抓住改革机遇,创新应急体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企事业单位落实、公众有序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 抓住地方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全面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机构建设,逐步推进环境应急处置的专业化。四要推动部门协作,引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跨界突发水环境事件的长效机制,完善地区之间信息互通、监测预警、联合执法、协同应对等制度,建立稳定的沟通协调平台 积极开展部门合作,落实环保、安监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建立环保部门与综合性、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的长效联动机制 要抓紧研究制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五要实施"基础工程",提升应急能力。要以组建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为契机,大力建设面向全国、服务全国的专家库 要以提高保障工作实效为核心,利用国家、地方和大中型企业现有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库 要组织开展案例研究,全面深入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实战能力 要重点建好国家、省、市三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加快形成全国统一、高效的环境应急决策指挥网络。 张力军强调,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围绕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全国环境安全大局稳定。具体要抓好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对涉及饮用水污染、重金属污染以及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二是扎实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从明年开始,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三是采取综合措施防控重金属污染事件,毫不松懈地抓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大气污染应急工作,确保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举办期间环境安全,继续深化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四是突出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尽快发布实施《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加快建立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制度。各地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五是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要充分评估环境本底、区域容量、人体危害以及污染物富集等问题,对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明确的要求。实施总量控制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等都要体现应急管理的要求。日常监督要督促企业切实实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积极开展应急状态下环境标准、监测规范的研究。六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环境保护部将抓紧制订《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从人、财、物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应急能力建设量化指标,并建立与之对应的考评机制。各地在研究编制"十二五"规划时,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基础、保障、人才建设作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的重点,全面落实建立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要求。七是打造"12369"知名环保品牌。要真正落实"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查处不到位的要严格督办落实,使"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成为解决危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的绿色通道。 会上,来自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军队,以及各行业协会的26位专家组成的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正式成立。张力军对专家组寄予殷切期望。他说,实践证明,建立环境应急专家组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科学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决策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专家组成立后,专家们将通过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和参与环境应急日常业务咨询工作,为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希望各位专家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和基础工作研究,积极参与环境应急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人、环境应急机构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及所属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 基于质量管理体系的政府部门执行力建设研究课题在京通过验收和鉴定

    基于质量管理体系的政府部门执行力建设研究课题在京通过验收和鉴定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2/201202082228_348410_1636164_3.jpg 2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承担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基于质量管理体系的政府部门执行力建设研究》课题在京通过验收和鉴定。专家们一致认为,该项目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对我国政府部门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不但具有重要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实践价值,填补了国内这一领域的研究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课题组项目主持人、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出席课题验收暨鉴定会并致辞。 会议由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主持,中国政府绩效管理学会会长王澜明、科技部办公厅巡视员兼调研室主任胥和平出席会议。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源张为组长的专家验收组对该课题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课题通过鉴定和验收,不仅对我国政府部门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执行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也对提高我国的软科学研究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支树平在致辞中首先对为开展课题研究付出辛勤努力的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对课题成果通过验收表示祝贺。他说,“基于质量管理体系的政府部门执行力建设研究”是根据现实工作的实际需要搞起来的,可以说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科研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一次较为成功的尝试。该课题研究首先有实践基础。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历来重视科技,重视管理,尤其重视质量管理。把质量管理引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机关,是总局党组认真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中央要求、管理趋势、现实需要、质检责任。课题研究从2009年6月8日正式启动至今,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全员参与、专家互动,做了许多非常复杂、浩繁的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在质检系统的广泛运行,为这个课题研究奠定了实践基础。 支树平指出,该课题研究还有理论创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总结各国质量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关于质量管理的一系列国际标准。质量管理方法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是一种趋势。我国在改革开放不久,即引入了全面质量管理,现在党政机关借鉴质量管理的也不少,但在国家部委层面,国家质检总局是第一家引入质量管理体系的,这本身就是一个创新。在科技部的支持下,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这个软课题研究,把质量管理与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联系到一起,也是一个创新。在研究过程中,课题组既参考了一些现成标准,也搞了一些自己的创新,如确定了政府部门执行力评价的定性和定量要素、创新性地提出了政府部门执行力评价的累加模型、提出了以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为目标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步骤和方法等。 支树平表示,科研探索永无止境,今天课题通过验收并获得专家高度评价,既是鼓励,更是一种责任。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推进实施,把理论成果应用到实践中去,加强管理,提升工作效率效能,提升质检部门的执行力;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科研探索,特别是理论探索的力度,争取形成更加科学、更有价值、更富创新的理论成果。希望我们的研究团队不停歇地继续努力,希望全系统的同志更加重视质量管理体系,重视执行力的提升,在具体实践中认真探索。更重要的是希望在座的从事质量管理研究的顶尖专家学者,继续关注我们、指导我们,帮助我们完善这个理论成果,使它真正具有国际水平,在实践中形成一个可资借鉴的典型。 支树平认为,现在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质量管理。国家质检总局作为我国质量管理部门,不仅要把中国的质量管理搞好,而且要为世界的质量管理作贡献,提供可资借鉴的模式和经验。这是一个宏大的目标,我国质检部门和质检工作者要有这种雄心壮志和远大理想。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自2010年1月1日正式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成为我国部委中第一家运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政府部门内部管理的单位。2010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基于质量管理体系的政府部门执行力建设研究》课题的申请,并被科技部列为当年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指令性项目。 该课题研究是质量管理体系在中国政府部门执行力提升背景下的新应用,对于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执行力要求在理论和应用上进行拓展,具有创新意义。研究从执行力概念入手,深入分析了政府部门执行力的构成要素,界定了政府部门执行力的定义及内涵;研究了质量管理体系对提高政府部门执行力的适用性及优势,并基于国家质检总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总结、归纳了以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为目标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方法,并不拘泥于标准条款的要求,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步骤和方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工作形式和内容上进行了创新;课题还对政府部门执行力的系统评价方法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政府部门执行力评价的定性要素和定量要素,具有创新性。 课题组在研究中形成研究报告3篇、调研报告1篇、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草案1份,并在《软科技要报》、《中国行政管理》等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研究文章4篇。 此次课题验收暨鉴定会是科技部委托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组织进行,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源张担任专家组组长。

  • 【资料】《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纲要(2010—2020年)》

    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纲要 (2010-2020年) 环境保护部二○○九年十二月    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是指为服务于环境保护工作大局,组织实施环境监测活动,建立的一套先进、完整和符合国情的环境监测法规制度、业务管理、基础能力、技术标准和人才保障综合体系。核心任务是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未来十年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组织实施,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制定本建设纲要。  一、形势与需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为环境保护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了大量科学、准确、及时的监测信息,为维护国家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近10年来,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监测技术水平显著提升。目前依托各类环境监测网的分级业务管理模式基本形成,以自动监测为基础的常规指标监测技术装备体系初具规模,建立了440多种国家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与规范、230多种国家环境标准样品,以及数百种部门和行业的技术方法标准,每年发布多种环境监测报告,环保系统已建成2399个环境监测站,拥有近5万人的环境监测队伍。环境监测事业已经具备了进一步深化发展和实现历史性转变的基础。  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环境监测长期滞后于环境管理发展的需求,环境监测管理相对薄弱,环境监测的基础性和支撑性地位还不牢固,环境监测本身仍存在网络体系不完善、技术装备能力不足、技术与方法不完备、质量管理体系亟待提高、专业人才队伍匮乏以及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尚未建立等一系列问题。加快推进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既是环境监测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实现环保历史性转变、探索环保新道路的迫切要求。  环境监测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环境监督职能、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强调“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如果常规环境监测工作滞后,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就无法准确判断和科学预测环境形势,无法准确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科学判断节能减排工作的成效。如果预警监测工作滞后,不清楚环境安全隐患所在,就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果应急监测工作滞后,就可能丧失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最好时机,应急工作就会无的放矢。总之,如果环境监测工作滞后,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工作就难以实现“由粗放型向精准型转变”的目标,环保工作就会出现偏差并陷于被动,环保事业的发展就难以顺利实现历史性转变。  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就是总结松花江水污染等环境污染事件经验教训,立足我国环境监管和环境监测面临的严峻形势,审时度势提出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强调要“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进一步明确了环保工作目标,为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事业定位与转型指明了方向。  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为新时期的环境监测工作跨越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环境监测工作要因势利导,乘势而上,在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中发挥先锋作用,在战略机遇与矛盾凸显并存的关键时期,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必须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按照环保部的战略部署,以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眼光、战略思维和战略手段,以更加宽广的眼界准确把握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科技创新,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升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的能力水平,开创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统领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大局,以法规制度为基石,以规划计划为先导,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数据质量为生命,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强化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科学监测,促进科学管理,形成面向长远、联动响应、布局合理、装备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二)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原则。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满足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区的环境管理需求,充分利用中央与地方两个资源,坚持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并重,在现有监测软件、硬件基础能力整合、集成、改造和提高的基础上,加强环境监测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国家引导和地方负责相结合,促进形成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设施建设的合理布局。积极促进新技术、新设备等先进的科技成果在环境监测领域的转化和应用,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与创新型专业人才培养的紧密结合,与重大科技突破相互促进,全面支撑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建设目标。到2020年,在国家环境宏观战略规划基本架构的基础上,全面改善我国环境监测网络、技术装备、人才队伍等方面薄弱的状况,重点区域流域具备前瞻性和战略性监测预警评价能力,支撑环境监测发展的基础得到有效巩固,环境质量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实现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体系的定位、转型和发展。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和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有效预警与响应,形成监测管理全国一盘棋、监测队伍上下一条龙和监测网络天地一体化的现代化环境监测格局,建成满足环境管理需求、具有全局性和基础性公共服务能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三、加强环境质量监督管理  (一)强化环境质量监督考核机制  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的环境监测事权,落实地方政府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强化国家对地方环境质量监督职能,评估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绩效。  明确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加快建立各级地方政府环境质量监督机制,将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促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力度,定期发布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和监督考核结果。  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负责的资源监测活动中涉及的环境质量监测活动,促进各部门环境监测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构建和谐统一的环境监测格局。  (三)优化环境监测网  环境保护部负责建设国家环境监测网。建设包括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区域环境质量、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背景和重点流域、重要水体等相关环境要素监测点位,保障监测网络高效运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地方环境监测网。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地方环境监测网承担环境空气、酸沉降、沙尘暴、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生态、生物、噪声、振动、光、热、电离辐射、电磁辐射、污染源等监测任务,网络间信息共享,逐步开展履行国际公约的相关环境监测。  优化调整环境监测网。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环境要素、覆盖主要城镇和农村地区、覆盖重点流域和水体、覆盖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污染物指标的监测网络架构,重点敏感区域流域考虑增加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物监测,力争“十二五”末开展生态和土壤例行监测。  加快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充分依托基础性、前沿性应用领域的创新技术,推进环境卫星后续星工程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拓展卫星影像和数据的综合应用领域,充分发挥卫星在水体富营养化、秸杆焚烧、沙尘暴、灰霾、赤潮等遥感监测中的应用。及时跟踪航空、雷达、传感和网络通讯等行业新技术成果,形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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