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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论】你对“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有何看法和建议?

    6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会议报告了检查情况。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道德,目无法纪,唯利是图,加之有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监管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些领域和地方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二是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情况;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四是风险监测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五是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等。你对“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有何看法和建议?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结论是否应有时效性?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47号)明确了评审的有关原则:整体性原则。要从整体上把握,而不是孤立审查各环节的报告,必要时,可以对前一环节报告是否能够满足本环节工作的要求进行评审。如:评审风险评估报告时,应当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数据是否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数据不满足要求的应该在风险评估阶段开展补充调查。[/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 [/size][/font]

  • 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准确分析评估产品质量状况,及时发布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预警,提高质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地服务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是指根据统计调查数据,对报告周期内全国、行业或区域内产品质量现状、趋势、特点进行分析、评价,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   第三条 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的内容主要是对制造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一般性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种类分为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综合分析主要动态反映报告周期内产品质量总体状况。专题分析主要是反映报告周期内热点或重点产品(行业、区域)的质量状况,或针对具体质量问题、质量事件展开的分析。   各级质检部门可根据实际开展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第四条 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坚持数据准确、分析务实、评价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各级质检部门)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适用本制度。   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工作按《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结论是否应有时效性?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 [/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47号)明确了评审的有关原则:整体性原则。要从整体上把握,而不是孤立审查各环节的报告,必要时,可以对前一环节报告是否能够满足本环节工作的要求进行评审。如:评审风险评估报告时,应当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数据是否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数据不满足要求的应该在风险评估阶段开展补充调查。[/color][/size][/font]

  • 【460】问:开标时财务状况报告必须拿原件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开标时财务状况报告必须拿原件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必须原件或复印件,题中所述问题要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就要提供。[/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font] [font=微软雅黑](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font][/font][/color][/b]

  • 【新闻】《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全文)

    [font=黑体][size=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size]  二00七年八月北京  目 录  一、食品生产和质量概况  二、食品监管体制和监管工作  三、进出口食品的监管  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保障体系  五、食品安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一直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摆在重要的位置。多年来,中国立足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对食品实行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经过努力,中国食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font]

  • 【简讯】中国欢迎日本各界来华了解食品安全的真实状况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今天表示,中国欢迎日本各界来华了解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真实状况。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今天下午四点在此间举行新闻发布会,向中外媒体介绍日本水饺中毒事件调查的进展情况。会上透露,日本民主党和自民党代表团将于二月十八日和二十日来华考察。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说,对此,中国政府表示热诚的欢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将积极配合日方的考察工作;同时也欢迎日本各界,包括企业界和媒体的朋友,来华参观考察,了解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真实状况。  据官方最新消息,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采用中日共同确认的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对中国政府赴日调查工作组从日本带回的分别于二00七年六月三日、十月十九日、十月二十日、十一月一日生产的每袋四十个、每个十四克规格的水饺样品进行检测, 二月十日,所有检测结果显示,甲胺磷和敌敌畏均未检出。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官员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根据目前中方、日方已有的调查结果,中方认为,日本发生水饺中毒事件,这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是一次个案。为尽快查明事件真相,中方建议中日双方尽快成立联合调查组,在中国、日本的各个可能的环节进行彻底的调查,及时查清事实真相。

  • 【转帖】一项报告称:我国环境问题加重但生态状况稳定

    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白瀛)由中科院编纂、科学出版社日前出版的《2008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说,我国环境问题不断加重,但生态状况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称,与1995年相比,除北京、上海、山东3个省、直辖市外,全国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水平呈现下降态势,这表明我国的环境问 题仍在不断加重。 报告称,与此同时,除北京、天津、江西、海南、云南、青海等少数省和直辖市生态状况较之1995年有所下降外,其他绝大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生态状况基本保持稳定,甚至略有好转。 报告列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领域存在的八大主要问题: 一是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宏观协调能力有所降低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地位偏低; 二是新型工业化的理念虽先进,但实现新型工业化缺少具体的路径指导; 三是可持续城镇化道路尚未确立,资源环境保护没能适时融入城市发展的主流工作; 四是在节能减排领域,效率指标比较符合实际,而在减排方面采取的总量指标,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五是许多政策决策没有建立在完善的基础数据和信息的基础上,政策目标的确定和决策过程过于简单,缺少真正独立的论证制度与合理程序,使有限的资金不能实现优先的政策目标; 六是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缺少长期规划,生态恢复保护未能与农民的长远替代生计很好结合导致项目结束后,还面临着还林树木仍被砍伐和复垦的风险,加上补助标准过高、部门利益倾向、项目管理机构的重叠设置等问题,从而降低工程及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基本制度安排和政策保障不足,包括产权制度、价格机制、经济激励政策等不完善,难以形成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的动力; 八是资源环境问题的跨部门、跨行政区性质与行政管辖范围的不对称使目前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 【简讯】首份健康饮酒状况调查报告出炉 六成人不会饮酒

    荆楚网消息 《2007年度中国25省民众健康饮酒状况调查报告》上月底在北京公布。该报道由中国保健协会、中华医学会和劲牌有限公司联合调查而成。   报告指出,在接受调查的饮酒者中,有65.39%的人健康饮酒状况不合格;仅有0.51%的饮酒者,具有正确饮酒观念。调查还表明,我国饮酒人群对自身过量饮酒现象和行为的认知不充分,对于饮酒过量引起的身体反应感知不明显,因饮酒导致不适的情况相对普遍。在饮酒人群总体健康饮酒状况堪忧的情况下,饮酒人群对自身未来饮酒趋势的认知也不容乐观,调查的饮酒人群所表示的未来饮酒情况中,表示“适当控制、减少饮酒量”和“打算戒酒”的人仅为38.2%。   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锋表示,本次调查数据说明,饮酒人群的健康饮酒状况不容乐观,“适量、健康、文明”饮酒理念的引导和树立任重道远。   中国保健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潘学田介绍,本报告的公布让百姓对饮酒健康状况有了更深的理性认识,有利于树立一种健康理性的饮酒风气。

  • 【我们不一YOUNG】+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结论是否应有时效性?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47号)明确了评审的有关原则:整体性原则。要从整体上把握,而不是孤立审查各环节的报告,必要时,可以对前一环节报告是否能够满足本环节工作的要求进行评审。如:评审风险评估报告时,应当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数据是否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数据不满足要求的应该在风险评估阶段开展补充调查。

  • 【分享】商务部发布《绿色市场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为全面了解绿色市场发展状况,总结绿色市场建设成效和经验,深入推进三绿工程工作,商务部组织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对全国20多个省市的绿色市场开展了全面系统调查,并撰写了《绿色市场发展状况调查报告》。现摘选刊出,供各地参考。  绿色市场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二OO 八年四月)  为深入推进三绿工程工作,商务部委托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通过组织问卷、实地调研、专家座谈等形式开展了绿色市场专题调研,涉及全国2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商务主管部门、171家绿色市场、250家绿色市场试点单位、3家绿色市场认证机构、6350名消费者。调查结果显示,绿色市场正在成为消费者放心的购物场所,品牌效应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已逐步显现,但绿色市场总体数量较少,整体发展仍然缓慢。

  • 【转帖】怎么看待我国食品安全的状况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取得了明显成效。尽管如此,国内外仍然存在着对中国食品安全状况的担忧。 事实上,我国已经形成了以《食品卫生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为基础,以涉及食品安全要求的技术标准等法规为主体,以地方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规章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同时,已经建立了食品安全的政府机构分段监管体系。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对食品安全承担着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及牵头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我国检验检测体系在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范围覆盖全国37个大中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36个城市的畜产品“瘦肉精”和22个城市的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覆盖54种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中常见的61种化学污染物和多种致病菌监测。我国对依法查处的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采取及时向社会公示、责令生产经营者停售和追回的措施。对于上市的初级农产品和食品加工还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只有获得由当地质检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生产。我国对出口食品许可管理则更加严格。为调动生产者关注食品安全的积极性,我国还建立了食品安全的认证体系,促进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生产。2007年,我国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三品”产地经过认证的土地达5亿亩左右。 通过以政府为主导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我国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明显减少。全国食品安全的抽样合格率已由2001年的60.3%上升到2006年的77.9%。近几年我国出口食品的合格率都保持在99%以上。我国对美出口食品的平均合格率高于同期美国对华出口食品的合格率。   客观分析消费者的心存疑虑 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已见成效,然而,消费者对食品不安全风险的实际感受没有相应降低,这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 当今世界,食品不安全的风险源不断增加,人们对食品不安全风险的认识逐步提高。尤其是现代农业生产对化学投入物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极端气候频繁出现,污染物不断增多,都使食品不安全风险上升。我国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多数为小作坊、小企业。他们对食品卫生安全比较漠视,往往又在政府监管之外。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在情理之中。 尽管食品安全问题很早就引起了各国的广泛关注,但是以政府为主导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时间较短。如我国在2001年才提出无公害农产品建设。尽管各国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存在着明显差异,发达国家的保障水平相对较高,但总体上看,还没有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大型企业品牌价值高,降低食品不安全风险意识相对较强。而多数小型企业对食品安全的保障则缺乏自律。国际上,绿色壁垒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形式。美国等西方国家甚至还通过提高食品进口的安全保障水平,达到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的目的。加大对他国食品不安全风险的渲染,也可能是西方国家某些利益集团为维护自身利益,增加出口而采用的技法。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居民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水平还不高。家禽养殖周期由过去的200天缩短到40天,一些老百姓误以为是使用激素促成的。人们对食品安全认识的有限性,给不安全食品的市场需求带来机会;同时,一旦出现不客观的舆论宣传,就会加剧人们对食品不安全的恐慌。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报

  • 如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土壤再开发利用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主要有:一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应报生态环境部门评审。经调查不超标的,再开发利用;超标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应当送交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color][/size][/font]

  • 如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土壤再开发利用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主要有:一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应报生态环境部门评审。经调查不超标的,再开发利用;超标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应当送交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color][/size][/font]

  • 如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土壤再开发利用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主要有:一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应报生态环境部门评审。经调查不超标的,再开发利用;超标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应当送交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color][/size][/font]

  • 广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align=center][font=宋体][font=宋体]广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公示[/font][/font][/align] [font=宋体][font=宋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园与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按要求报市生态环境局。[/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地块由工矿用地变更为商住混合用地[/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根据要求,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因此,[/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广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委托广东广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为后期土地是否需要进行土壤采样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等工作提供科学参考,并为后续场地开发利用提供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数据依据。[/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一、基本情况[/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广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以下简称[/font]“项目地块”)位于[/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安丰路[/font] 16 号[/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地块总用地面积约[/font][/font][font=宋体]30300[/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平方米。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工矿用地[/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未来规划用作商住混合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font]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广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二、调查方式[/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现场踏勘、现场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检测等。[/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三、调查结论[/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根据收集的资料分析、现场勘查、现场快筛、人员访谈的结果分析,判断[/font][font=宋体][font=宋体]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中各污染物检测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评价标准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可以作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font][/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四、信息公示时间[/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联系人:陈哲[/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邮箱:[/font]caishaojie@gwjctesting.com[/font]

  • 【世界环境日】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问题的答复

    [size=18px]来信:[/size]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是否需提出回填士的判断依据并说明回填土来源。[size=18px]生态环境部回复:[/size]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的是查明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情况。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要,如需对回填土来源等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可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有关要求,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进行识别和描述。

  • 【我们不一YOUNG】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问题

    [font=宋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是否需提出回填土的判断依据并说明回填土来源。[/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回复[/font][font=宋体]:[/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的是查明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情况。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需要,如需对回填土来源等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可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font][font=宋体](HJ25.1-2019)有关要求,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进行识别和描述。[/font][/font]

  • 你认为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状况到底如何?(讨论结束)

    为保障食品安全,中国政府树立了全程监管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监管工作格局。根据中国国情,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分工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了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明确了责任。该决定将食品安全监管分为四个环节,分别由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四个部门实施。其中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日常卫生监管由质检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监管由质检部门负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了严密、完整的监管体系。但就目前来看,对食品安全事前监督严重缺位,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食品标准不齐、法规不全、监测手段落后、地方保护主义、执法者贪赃枉法……使得难以形成常规化的、有效的监管;事后问责更是乏力,许多食品安全事故对受害者权益保护不足,对肇事者处罚力度小、刑责轻,无法形成足够的震慑力。这些痼疾集中在一起,便把食品安全问题放大了。 有专家认为,不管出事环节在哪儿,更深层的原因是部门利益。目前食品的质量标准虽有一千多项,但是部门色彩突出,有些食品的同一检测结果,某部门认定合格,另一部门却视为不合格,质量法规成了部门利益的博弈,不但难有公正,也会增加执行的难度,让不法经营者有机可乘。[color=#DC143C]你认为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状况到底如何?哪些方面需要改进?欢迎参加讨论。[/color]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align=center][img=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fefe614a-984e-4faf-b968-b964e6a9f1cc.jpg[/img][/align][align=center]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alig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下同),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2128.91万台。其中:锅炉31.96万台、压力容器533.92万台、电梯1062.98万台、起重机械292.17万台、客运索道1135条、大型游乐设施2.52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05.25万台。另有:气瓶2.88亿只、压力管道99.13万公里(在册)。(见图1)[align=center][img=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8d1586ba-49f9-4135-a0c9-3550cc6f557a.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align]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76366家,持有许可证77885张,其中:设计许可证2275张,制造许可证16375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32062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许可证27173张。(见图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360.09万张。[align=center][img=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8d969cc0-2ffd-4fd6-b8fc-6d76639fa6bc.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2 2023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分类比例图[/align]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共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328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3个,市级477个,县级2689个,区县派出机构89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126994人。  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5255家,持证5438个。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635个,型式试验机构46个,无损检测机构897个,气瓶检验机构2172个,安全阀校验机构1226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370个,电梯检测机构92个。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包括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机构248个,社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385个,技术检查机构2个。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71起,死亡69人,与2022年相比,事故数量减少37起、降幅34.26%,死亡人数减少32人、降幅31.68%。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涉及特种设备的间接事故呈多发态势,2023年涉及特种设备的间接事故19起,死亡59人。  (二)事故特点。  按设备类别划分,锅炉事故3起,死亡6人 压力容器事故1起,死亡2人 气瓶事故2起,死亡1人 未发生压力管道事故 电梯事故14起,死亡13人 起重机械事故20起,死亡19人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29起,死亡28人 客运索道事故1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1起,均未造成人员死亡。(见图3、图4)其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和电梯事故占比较大,占事故总起数的88.73%、死亡总人数的86.96%。[align=center][img=图3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及占比情况.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e1efaa98-81a0-440f-8b90-4b06cd235deb.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3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及占比情况[/align][align=center][img=图4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及占比情况.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d19ce04f-8243-4bd0-a424-5e38516b4b99.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4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及占比情况[/align]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60起,占84.51% 维修环节9起,占12.68% 安装调试环节1起,占1.41% 运输环节1起,占1.41%。(见图5)[align=center][img=图5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环节分布占比情况.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a168482d-1a34-4a42-8711-23655db77c00.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5 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环节分布占比情况[/align]  按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泄漏着火等 机电类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坠落、碰撞、挤压、受困(滞留)等。  按发生时间进行划分,三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高,一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低。其主要原因是三季度处于暑期假期,人员安全意识懈怠,在线监测、隐患排查、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存在漏洞、盲区,造成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事故相对多发 一季度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最少,其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春节休假期间,加之疫情防控影响,部分设备处于停用状态。(见图6)[align=center][img=图6 2023年1—12月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分布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8ae6e98e-80c8-4693-a51e-b8b2c7177b58.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6 2023年1—12月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分布图[/align]  (三)事故主要原因。  截至2023年年底,特种设备事故共结案45起,根据结案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主要分二类:一是因使用、管理不当发生事故,约占84.44%。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作业,维护缺失,管理不善等。二是因设备缺陷、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安全部件失效及保护装置失灵的事故约占15.56%。(见图7)[align=center][img=图7 2023年特种设备已结案事故原因占比情况分布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d93e53b3-fab6-450c-91ae-1fabc49b5262.jpg[/img][/align][align=center]图7 2023年特种设备已结案事故原因占比情况分布图[/align]  三、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2023年,全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局党组工作要求,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全力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为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守好“一条底线”,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系统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6.1万份,责令停产停业221家,查封、扣押设备2万余台(套),立案3万余件,总局约谈企业2家、发出建议函8份、提醒敦促函16份。二是完成重大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北京、上海、浙江、四川等地高标准完成全国两会、服贸会、进博会、亚运会、大运会等重大会议与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任务。三是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宁夏银川“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四川彭州“124”客运索道困人事故、云南弥勒“1018”电梯坠落事故、深圳欢乐谷“1027”过山车碰撞事故、新疆伊犁“1209”锅炉爆燃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工作。  (二)出台“两个规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个部门规章,部署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加强宣贯培训,制定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教材及考核指南,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相关配套文件,定期印发工作简报共37期,推动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431.1万人。  (三)推进“三个监管”,提高特种设备监管效能。  一是推动法治监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完成条例送审稿。出台《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制修订《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多项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特种设备标准协调机制,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国家标准制修订。二是推进智慧监管。加快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国46家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已全部建成制造信息追溯平台。全国10982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建立充装信息平台,占比99.82%。建立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长输管道、燃气压力管道检验覆盖率分别提升至99.13、90.11%。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完成6.5万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信息标注工作,标注相关信用监管信息5.6万条。建立特种设备分类监管机制,按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证后抽查,对信用记录良好企业实施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  (四)推动特种设备产业质量提升,加强特种设备领域文化建设。  一是推动锅炉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联合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出台《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动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实施,以人员培训和节能示范项目建设为重点,开展90余项锅炉、热交换器测试与评价活动,筛选出9项节能技术产品拟建立示范点,有效促进我国锅炉绿色低碳工作。二是推动质量提升。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指导河南长垣、山东羊流等起重机械产业集聚区持续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三是加强特种设备领域文化建设及岗位练兵。在2023年“安全生产月”期间,举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央视新闻联播进行专题报道 举办新时代中国特种设备发展艺术展,人民日报等10家中央媒体进行报道 与司法部共同举办“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共同举办特种设备法律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支持第三届“叉车安全日”暨叉车职业技能竞赛,有效推动提升叉车安全水平。  特此通告。[align=right]  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right]  2024年3月23日[/align][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list][/list]

  • 【转帖】5S反映着工作岗位的状况和我们的意识

    1.工作岗位的状况和5S的关系   岗位的状况可以认为和5S具有密切的关系。状况不好的地方,几乎都有下列的问题:   *同岗位的员工很少互相招呼寒暄。   *岗位上得人际关系恶劣。    *出勤情况不好,常有迟到、缺勤及早退。   *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的员工太多。   *改进现状的建议很少。   *牢骚怨言多。   *没有共同的目的意识。   *没有协调性。   除以上问题之外,现场的机械设备周围积了很多垃圾,灰尘;通道上也堆放了很多东西,不好走;用过的工具到处乱丢;工作岗位很脏却无人关心等;类似这种恶劣现象到处都可以看到。会产生这种不具5S的脏乱状况的原因,可能是出于我们自身及岗位内在的种种问题。因此,工作岗位的状况,可以通过眼睛看得到的5S表现出来。 2.5S水平会反映出我们的水平   根据5S的状况,就可以判断工作现场的管理状况属于什麽水平。外来客人参观工厂时,5S的状况等于向客人宣告:“我们的水平就是这样的。”   例如,5S的水平低下,就等于具体告诉客人:“我们单位经常发生质量问题”、 “经常会延误交货期” 、“工作现场不安全,员工们冒着生命危险在劳动”、“发生很多浪费”等。   客人可能也会产生不良的印象,认为“这个企业的产品会有质量问题,交货期可能会经常延误,怎麽也不能与这样的公司进行交易。”

  • 【我们不一YOUNG】+如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土壤再开发利用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主要有:一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应报生态环境部门评审。经调查不超标的,再开发利用;超标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应当送交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污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报生态环境部门。经评审后认为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将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得开工建设与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 【资料】卫生部发布《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

    近年来,有关学者和公众对我国全民食盐加碘策略的科学性和部分沿海地区居民碘摄入可能“过量”较为关注。 为此,卫生部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系统评估了我国不同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的潜在风险。评估从居民尿碘水平和碘的膳食摄入量两个方面着手,采用了1995-2009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或碘缺乏高危地区监测、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2007年全国12省总膳食研究碘摄入量调查和2009年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和膳食摄入量调查等数据。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从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个方面,系统评估了我国不同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的潜在风险,并撰写《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详见卫生部网站)。[b]评估结果表明:从人群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方面评价,我国除高水碘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沿海地区也不例外;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居民的碘摄入过量;我国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风险大于碘过量的健康风险。因此,继续实施食盐加碘策略对于提高包括沿海地区在内的大部分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十分必要。[/b] 新闻链接: 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和膳食碘摄入量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总体水平适宜,但仍有一定比例的孕妇碘营养不足;沿海地区居民从膳食中(包括碘盐)获得的碘量是安全的;沿海地区水产品不是膳食碘摄入的主要来源,食盐中的含碘量以及食盐的消费量对于膳食碘的摄入量贡献率约占80%,盐碘是膳食碘摄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沿海地区还应坚持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治碘缺乏病策略,同时要密切关注孕妇碘营养不足问题,保护婴幼儿免受碘缺乏的危害。

  •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布

    期盼已久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终于在今日由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  根据国务院决定,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的范围是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外的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调查采用统一的方法、标准,基本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   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从污染类型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从污染物超标情况看,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0%、1.6%、2.7%、2.1%、1.5%、1.1%、0.9%、4.8%;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5%、1.9%、1.4%。 土壤环境质量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我国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工矿业、农业生产等人类活动和自然背景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各地区、各部门对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面对严峻的土壤环境形势,国家正在或将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坚决向土壤污染宣战。一是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部署,环境保护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的思路是: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坚持源头严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公众参与。二是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以及相应的专家组。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法律草案。三是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环境保护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目前已初步形成总体实施方案。四是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国家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五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国家将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农业生产过程的农业投入品乱用、滥用问题,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理处置活动,以防止造成新的土壤污染。

  • 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align=center][font=宋体]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font][font=宋体]建设项目[/font][font=宋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font][font=宋体]公示[/font][/align][font=宋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园与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按要求报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地块拟划拨、用途变更为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font][font=宋体]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font][font=宋体]委托[/font][font=宋体]广东广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font][font=宋体]开[/font][font=宋体]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为后期土地是否需要进行土壤[/font][font=宋体]采样[/font][font=宋体]调查,[/font][font=宋体]详细调查,[/font][font=宋体]风险评估和治理等工作提供科学参考,并为后续场地开发利用提供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数据依据。[/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宋体]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宋体]一、基本情况[/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 [/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font][font=宋体]建设项目[/font][font=宋体]地块[/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以下简称[/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项目地块[/font]”[/font][font=宋体])位于[/font][font=宋体]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大岭山产业园纵一路和规划三横路交接处[/font][font=宋体],地块总用地面积约[/font][font=宋体]333328.93[/font][font=宋体]平方米[/font][font=宋体]。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未来规划用作[/font][font=宋体]区域公用设施用地[/font][font=宋体]。土地使用权人为[/font][font=宋体]广东省应急管理厅[/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二、调查方式[/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 [/font][font=宋体]现场踏勘、现场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检测等。[/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宋体]三、调查结论[/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 [/font][font=微软雅黑]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根据收集的资料分析、现场勘查、现场快筛以及实验室数据、人员访谈的结果分析,判断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活动对地块影响不大,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font]HJ25.1-2019[font=宋体])中技术规范,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font][/font][b][font=微软雅黑][/font][/b][font=宋体]四、信息公示时间[/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宋体] 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 [/font][font=宋体]联系人:陈哲[/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微软雅黑] [/font][font=宋体]邮箱:[/font][font=宋体]caishaojie[/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gwjctesting[/font][font=宋体].com[/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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