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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救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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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救灾物资相关的资讯

  • 涓涓爱心汇成暖流!四川杰莱美科技有限公司向青海地震灾区支援抗震救灾物资
    12月18日23时59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灾区地处高海拔区域,天气寒冷,灾情牵动着大家的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地震发生后,四川杰莱美科技有限公司积极筹备了一批抗震救灾的物资。四川杰莱美科技有限公司携手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过三天的长途跋涉,将灾区人民急需的物资:防寒服、棉裤、棉絮、帐篷等物资送到了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官亭镇官西村,配合当地村委将抗震物资送到了灾民的手中。守望相助、风雨同舟、心系灾区、温暖同行。一件件包裹,在这个寒冬汇聚起了强大的暖流,给灾区人民送去温暖和关爱。衷心祝愿灾区人民早日战胜困难,重建美好新家园。
  • 三部门:开展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国科发创〔2017〕330号 /p p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有关人民团体: /p p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的要求,推动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深化管理方式改革、优化评价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7年10月26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一章 总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管理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激发科研事业单位创新活力,引导科研事业单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立足职责定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发挥骨干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等(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所属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科研事业单位)。 /p p   第三条 科技部牵头,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牵头部门)统筹开展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科研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自评价,配合牵头部门、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p p   第四条 开展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应重能力、重绩效、守规范、讲贡献,遵循以下原则: /p p   (一)能力导向。引导科研事业单位根据职责定位,聚焦能力提升,注重科技创新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建立基于绩效目标的评价机制,强化创新责任,激发创新活力,提升科技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知识创造与技术供给。 /p p   (二)科学分类。结合科研事业单位职责定位,将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分为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研发等三类进行评价。对三类科研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价,在绩效目标设定、评价指标选择、评价方法运用等方面均体现各自类别特点,评价过程中不以论文作为唯一标准。从事基础前沿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应突出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等 从事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应突出实现国家目标和履行社会责任等 从事应用技术研发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应突出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经济社会影响等。 /p p   (三)协同推进。建立牵头部门、主管部门、科研事业单位协同配合、试点先行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加强对科研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组织开展科研事业单位综合评价和年度抽查评价 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积极性,由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所属科研事业单位部门评价,督促指导科研事业单位做好绩效评价管理、目标设置、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以及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工作 科研事业单位开展本单位绩效目标设置、执行监控和绩效自评价,配合牵头部门、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p p   (四)促进发展。采取参与式、开放式评价模式,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学者作用,通过开展评价,促进科研事业单位发现科技创新中的问题,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推动科研事业单位聚焦职责定位,优化科研力量配置,加强创新团队和研发条件建设,改进科研组织方式和管理机制,提高绩效水平。 /p p   第五条 建立包括综合评价、年度抽查评价等评价类型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长效机制。综合评价是面向全部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的,涵盖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创新效益等方面的全面评价,以五年为评价周期。年度抽查评价是指五年期间,每年按一定比例对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的,聚焦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创新能力等重点方面的评价 五年期间,通过年度抽查评价,实现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全覆盖。同时,结合绩效评价总体要求,围绕科研事业单位管理运行、科技创新,开展绩效执行监控,为综合评价、年度抽查评价等提供基础性支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二章 任务分工 /strong /p p   第六条 科技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以下工作: /p p   (一)制定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制度,确定科研事业单位绩效总体目标,以及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p p   (二)统筹协调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制定综合评价、年度抽查评价等评价计划和工作方案,提出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年度抽查评价开展评价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价计划、工作方案、指标体系等 /p p   (三)指导监督主管部门开展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 /p p   (四)组织开展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综合评价、年度抽查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库并滚动管理 /p p   (五)运用评价结果,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科研事业单位布局,加强科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p p   (六)组织开展相关宣传、交流和培训。 /p p   第七条 主管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p p   (一)制定本部门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细则 /p p   (二)制定本部门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绩效指标体系 /p p   (三)在会同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研究、协商的基础上,审定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目标、绩效指标 /p p   (四)组织所属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工作 /p p   (五)组织开展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向科技部提交科研事业单位绩效部门评价报告 /p p   (六)加强对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p p   (七)组织部门内绩效评价宣传与培训。 /p p   第八条 科研事业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p p   (一)与主管部门研究、协商、制定本单位绩效目标、绩效指标 /p p   (二)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制定本单位自评价工作方案 /p p   (三)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工作,向牵头部门、主管部门提交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材料等 /p p   (四)开展绩效自评价,提交自评价报告 /p p   (五)结合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与建议,改进科研和管理工作 /p p   (六)面向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宣传和培训。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三章 绩效目标与指标制定 /strong /p p   第九条 绩效目标是科研事业单位在评价周期内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预期结果。绩效指标是对绩效目标的细化、具体化,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p p   第十条 主管部门、科研事业单位根据牵头部门确定的总体目标,研究设定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包括五年综合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制定应符合以下标准: /p p   (一)导向明确。根据中央编办、主管部门关于本单位职责、机构、编制的文件以及科研事业单位章程等文件规定的职责定位,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所属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科技创新趋势,设定绩效目标。对有条件的科研事业单位,探索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通过合同约定绩效目标。 /p p   (二)具体清晰。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应有时间节点,指向明确,内容具体清晰,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应可比对、可考核。 /p p   (三)科学可行。绩效目标应充分考虑科研活动规律与特点,与预算投资额或资金量相适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符合客观实际且科学可行。绩效指标数据口径规范、资料易于采集。 /p p   (四)分类制定。根据学科特点,不同类型的科研事业单位应分类制定绩效目标。五年综合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应有机结合、有序衔接,通过年度绩效目标的积累递进,实现五年综合绩效目标。 /p p   第十一条 绩效目标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方面。主要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p p   (一)科技创新成果与水平 /p p   (二)人才团队与条件平台建设 /p p   (三)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科学传播、科技服务 /p p   (四)科研组织方式与管理机制创新 /p p   (五)其他。 /p p   第十二条 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目标、指标由科研事业单位研究提出,经主管部门审定,报科技部备案。 /p p   第十三条 实施中如有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应按绩效目标设定程序,再行调整、审定、备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四章 评价内容与指标 /strong /p p   第十四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 /p p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p p   (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p p   (三)实现绩效目标的管理效率 /p p   (四)创新活动与成果的影响。 /p p   第十五条 评价指标体系一般由三级指标构成,一、二级指标为共性指标,三级指标为分类指标。一级指标包括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和创新效益 二级指标包括职责相符性、需求一致性、管理规范性、完成情况及效率、创新能力、创新贡献等 三级指标按照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等不同单位类型,结合单位自身职责定位、科技创新特点,确定评价指标和权重。 /p p   第十六条 立足科研事业单位的基础、条件、特色,选择科学、适用的评价方式,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基础前沿研究类科研事业单位综合运用专家咨询、文献计量等方法,公益性研究类科研事业单位综合运用用户评价、调研座谈等方法,应用技术研发类科研事业单位综合运用市场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五章 评价程序 /strong /p p   第十七条 主管部门制定评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报科技部备案。 /p p   (一)主管部门制定本部门的评价工作计划,确定开展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等。 /p p   (二)按照评价工作计划,制定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的评价实施方案、目标、指标体系等。 /p p   第十八条 科研事业单位按照牵头部门部署要求,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评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和自评价。自评价过程中,应听取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价报告。 /p p   第十九条 主管部门开展部门评价工作。 /p p   (一)根据评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或委托评估机构等,在核实科研事业单位自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按照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合理运用专家评议、市场评价、文献计量、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方法分析评价,形成初步结论。 /p p   (二)主管部门将评价初步结论反馈科研事业单位,参考科研事业单位提交的意见建议,研究形成科研事业单位绩效部门评价报告,报送科技部。 /p p   第二十条 科研事业单位自评价报告、主管部门评价报告应包含以下重点内容:职责履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效率、创新能力、创新贡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 /p p   第二十一条 牵头部门在部门评价报告基础上,委托评估机构等开展第三方评价,结合绩效执行监控相关信息,形成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综合评价报告、年度抽查评价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六章 评价结果及运用 /strong /p p   第二十二条 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综合评价和年度抽查评价结果实行计分制,并根据评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级。 /p p   第二十三条 科研事业单位应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方案,加强学科、团队建设,完善条件保障,改进科研组织管理,提高绩效水平。 /p p   第二十四条 主管部门应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所属科研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依据。在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调整、任期目标考核、学科方向调整、条件平台建设、绩效激励等工作中,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 /p p   第二十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职责,在科技创新政策规划制定、科研任务安排部署、财政拨款、科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工作中,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按照程序办理科研事业单位编制调整事项时,参考评价结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七章 评价条件保障 /strong /p p   第二十六条 科技部依托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信息平台和数据库,促进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发布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报告。 /p p   第二十七条 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门对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条件保障,鼓励委托评估机构等参与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p p   第二十八条 科研事业单位应将绩效信息采集、分析等绩效评价基础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绩效执行监控机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第八章 附则 /strong /p p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负责解释。 /p p   第三十条 地方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由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本暂行办法作出规定,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p p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p p   附: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1/W020171108642741252154.doc" target=" _blank" 1.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基础前沿研究类科研事业单位) /a /p p   2.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1/W020171108642741400860.doc" target=" _blank"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公益性研究类科研事业单位) /a /p p   3.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1/W020171108642741569764.doc" target=" _blank" 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应用技术研发类科研事业单位) /a /p p & nbsp /p
  • 重磅: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申请购置200万元以上单台(套)仪器有新规!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0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切实改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条件,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规范和加强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06〕118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 政 部2021年6月29日  附件《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改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条件,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规范和加强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以下称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强化规划约束,立足专项定位及科研工作实际,区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切实解决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面临的紧迫、重大需求。  (二)统筹资源,共享共用。强化顶层设计,盘活存量资源,有效调控增量资源,做好与其他资金的统筹衔接,实现开放共享,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强化法人责任,专项资金纳入项目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防范风险,切实确保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  (四)突出绩效,激励约束。强化绩效意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严格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连续使用15年以上、且已不能适应科研工作需要的科研用房及科研辅助设施的维修改造。高盐、高湿、高寒、高海拔等特殊条件下的科研用房及科研辅助设施,可适当放宽使用年限。  (二)水、暖、电、气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  (三)直接为科研工作服务的科学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等)购置。  (四)利用成熟技术,自主研制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或对尚有较好利用价值、直接服务于科研的仪器设备所进行的功能扩展、技术升级等。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厉行节约,用于项目单位在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材料费、设备或文献购置费、劳务费、水电动力费、设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以及其他在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必要费用。  第五条 专项资金项目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项目单位应当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对申请拟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按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工作。对于需要分年支出的项目,应当根据年度资金支付需要,合理编制分年支出计划。  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按照“先评审后入库”的原则,组织开展预算评审和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部门项目库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财政部对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统一纳入预算项目库。根据管理需要,财政部可以对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组织开展再评审。  第六条 申请购置单台(套)价格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仪器设备,应当按照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财政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并下达项目预算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及时将项目预算批复所属项目单位。  第八条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剂的,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报批。  第九条 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跟踪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指导督促项目单位采取合理措施加快执行进度。  第十条 项目结束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确认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按照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对专项资金收入、支出、费用、形成的资产等进行会计核算,纳入单位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统一编报。  第十五条 项目单位应当加强资产配置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属国有资产,应当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开放职责,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最大限度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共用。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对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共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开放共享情况作为项目预算评审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项目绩效指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按要求开展年度绩效自评。主管部门每5年对专项资金整体实施效果开展一次部门评价。财政部根据需要开展财政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项目单位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按照规定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财政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审核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06〕118号)、《财政部关于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21号)同时废止。
  • 中央级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新规出台 4“赞”4“否”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近日,财政部和科技部发布联合通知,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正式出台《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此剧旨在为范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减少重复浪费,促进资源共享,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根据《办法》规定: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是指中央财政资金购置的单台(套)价格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的科研仪器设备。有关单位在申请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时,需提请组织查重部门进行查重评议并提交购置申请报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进行查重评议时,将主要从学科相关性、必要性、合理性等维度对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进行评议。当满足以下八条原则中的任意一条时,即建议购置:(一)申购单位及所在地区无同类仪器设备或有同类仪器设备但其功能无法满足当前研究需要。(二)申购单位及所在地区虽有同类设备但机时饱满(原则上年平均机时达1200小时以上),无法满足当前研究需要。(三)申购单位及所在地区虽有同类仪器设备,但由于实验性质和条件所限不适合共享。(四)申购仪器设备为在线仪器设备或对已有设备的配套和升级改造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则不建议购置:(一)申购单位及本地区现存同类仪器设备较多且功能可以满足当前研究需要,可以通过共享支撑当前研究(一般按照现有共享仪器设备利用机时不足1200小时来判断)。(二)申购仪器设备与本项目的研究方向不符。(三)对申购仪器设备刻意拆分、打包或未使用规范名称。(四)申购单位缺乏合适的专职/兼职实验管理人员、仪器设备操作人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 " strong 附件1: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trong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概要模版)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一、科研仪器设备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名称、型号、功能、产地国别、数量、单价、经费预算和来源、采购方式以及供货来源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二、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必要性。主要包括:该仪器设备适用的科研领域和对当前科研工作的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三、本单位现有同类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本单位现有同类仪器设备的购置年代、型号、原值、使用情况(含年平均有效机时、开放共享、平均报废时间等)以及本单位科研仪器设备运维保障情况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四、本单位现有实验队伍支撑情况。主要包括:本单位配备专职/兼职实验管理人员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总人数、资质状况、日平均有效工作时长、培训学习情况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五、开放共享方案。主要包括:本单位对于拟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有关安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附件2: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7115c6f4-75d9-431d-9f5d-cb2b8f73c4fe.docx" title=" 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docx"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全文.docx /a /p
  • 2014中央级科学单位修缮购置仪器经费55亿
    2013年5月和7月,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受财政部教科文司委托,组织相关专家,利用全国科技资源调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数据库,分别对2014年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中单台套申购金额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和2013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类)申购的单台套金额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进行查重评议。其中修缮购置专项涉及3276台套仪器,申购经费42.56亿元 国家重点实验室申购项目涉及702台套仪器、申购经费12.66亿元。   查重评议是从建设源头上防止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推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制度性举措。为做好这项工作,平台中心制定了查重评议的程序和规则,开发了专门的软件系统,建立了专家队伍,依据科技资源调查结果,从实用性、经济性和共享性三个方面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申购进行查重评议,重点评估购置仪器设备的必要性、申购预算和国内外同类设备价格相比的合理性。
  • 三德科技爱心接力 持续支援受灾群众
    6月以来的强降雨无情地考验了湖湘大地,省内多地群众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尤以长沙下辖的宁乡、望城以及益阳、常德等县市为甚。“汛情就是召唤,灾情考验担当”,三德科技迅即行动,公司关爱基金、工会委员会组织成立抗洪救灾志愿服务队、发出募捐倡议,并紧急安排人力物力先后奔赴宁乡、望城,支援灾区。(第一批赈灾物资集结完毕 摄于2017年7月5日)7月4日,天空甫一放晴,三德科技召集成立抗洪救灾志愿服务队,公司关爱基金紧急安排采购饮用水、八宝粥、方便面等灾区急需物资1000余件;7月5日一早,志愿服务队将赈灾物资堆码装车,与长沙高新区爱心企业集队驶往受灾严重的宁乡市双凫铺镇,支援当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上午十时许,车队抵达目的地,未作任何休整,志愿服务队迅即顶着炎炎烈日投入到搬卸赈灾物资的“战斗”中去。(汗流浃背只为灾区同胞早点感受到温暖 摄于2017年7月5日)7月5日晚,三德科技工会正式向全体员工发出倡议,号召大家伸出援手、为灾区同胞奉献爱心。截至7月6日下午17:30的不到20个小时内,工会共筹集善款2.6万余元,其中许多工作在外地的市场一线员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募捐。当天晚上,工会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加班加点使用善款采购急需的救灾物资,他们只想早点将这些物资送到灾区同胞手中,不仅仅让他们免于饥饿,更重要的是感受到全社会的爱心和温暖。(7月5日,三德科技工会发出募捐倡议书)7月7日上午,志愿服务队和满载救灾物资的大货车再次集结、出发,这次的目的地是望城区乌山街道八曲河村。 (第二批赈灾物资整装待发 摄于2017年7月7日)7月1日17时,乌山街道南中垸堤坝穿孔,滚滚洪水呼啸而出,上万群众紧急撤离,大片农田被吞噬、房屋被淹盖,灾区同胞急需饮用水、粮食等物资。(八曲河村被淹没的民居 摄于2017年7月7日)(三德科技第二批救灾物资整齐码放在八曲河村 摄于2017年7月7日)【三德关爱基金会】三德关爱基金成立至今已有十余年历史,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拨款和员工捐款,由三德科技工会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助学、济困和赈灾。截至目前,基金已先后参与“抗冰救灾”、“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捐助,并与长沙市红十字会、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弘慧教育发展基金等社会公益组织或基金建立了合作关系。
  • 科技部:开展中央级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4〕60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4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考核目的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优先考虑;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二、评价考核范围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3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22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6家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1年),参加此次考核。2023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5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此次考核范围。三、评价考核内容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用户评价情况等。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四、有关要求1.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2. 请各参评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主管部门汇总。3. 请各参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有关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联系人及电话:科技部平台中心:岳琦、王晋,010-58881464、58881465科技部基础司:闫益康,010-58881505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孙力强、刘瑞,010-82319708、82338083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4年5月8日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一、运行使用情况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二、共享服务成效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服务支撑重大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三、组织管理情况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等。
  • ​天“雅”与共,风“豫”同舟|雅睿生物首批捐赠300万元现金及物资支援河南防汛救灾
    洪水无情,人间有爱! 7月16日以来,截至28日12时,河南持续遭遇极端天气灾害,据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统计,此轮强降雨造成河南全省150个县(市、区)1602个乡镇1366.43万人受灾,因灾遇难73人,直接经济损失885.34亿元。 河南灾情牵动着亿万华夏儿女的心。天灾凶猛,却抵不过国人的众志成城。苏州雅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徐州市红十字会向河南省多地定向捐赠300万元,其中包括100万元人民币和首批价值200万元医疗物资,用于支援河南防汛救灾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雅睿生物希望以涓涓细流之力汇入全国人民支援河南的力量中,祝愿河南早日恢复美丽、宁静的“中原大地”。河南有难,八方支援! 遵照7月21日习近平主席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雅睿生物紧急组织公司资源,除通过徐州市红十字会向河南抗汛救灾捐款外,还向河南郑州和新乡定向捐赠首批价值200万元的医疗设备,尽力发挥雅睿生物的专业优势,协助灾后卫生防疫,雅睿生物后续仍将根据灾区需求继续定向捐赠。守望相助,共担风雨! 同胞生命高于一切利益。无论是全球抗疫捐赠设备,还是河南抗汛捐款捐物,雅睿生物始终在第一时间积极响应,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以守护百姓健康为目标,全面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雅睿生物向奋斗在救灾一线的各行各业人员致敬,衷心祝愿河南人民早日渡过难关、重建家园。 天“雅”比邻,风“豫”同舟!苏州,郑州,新乡,我们携手与共!胡辣汤!一定中!
  • 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发布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1〕136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的要求,2021年5月至9月,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评价考核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强调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减轻科研单位负担,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形成考核结果。共有25个部门346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4.2万台(套),其中原值1000万元以上的359台(套),涵盖同步辐射光源、加速器、科考船、风洞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86个。 总体看来,与2020年相比,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更加重视,管理和共享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参评的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278小时,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仪器入网比例为98%,92%的参评单位建立了在线服务平台。参评的86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较好,在支撑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通过评价考核,也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管理机制不健全,仪器利用率水平不高。二是仍有26家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在线服务平台,仪器管理水平不高。三是少数单位对仪器购置缺乏统筹管理,仍然存在低效购置现象。 二、考核结果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50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等100个单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等188个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东北师范大学等8个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较差,存在重视不够、统筹管理不力、通用仪器利用效率低、制度建设缺失、实验队伍支撑薄弱等不足,考核结果为较差。具体评价考核结果见附件。 按照《意见》有关规定,对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并给予后补助经费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和《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指导所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切实加强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购置的统筹规划,规范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管理,加强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 附件: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1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序号单位名称考核结果1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优秀2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优秀3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优秀4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优秀5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优秀6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优秀7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优秀8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优秀9浙江大学优秀10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优秀11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优秀12河海大学优秀13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优秀14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优秀15清华大学优秀16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优秀17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优秀18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优秀19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优秀20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优秀21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优秀2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23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优秀24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优秀优秀35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优秀
  • 2023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启动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3〕63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3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考核目的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优先考虑;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二、评价考核范围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2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21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8家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1年),参加此次考核。2022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6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此次考核范围。三、评价考核内容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用户评价情况等。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四、有关要求1.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2. 请各参评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主管部门汇总。3. 请各参评单位于7月23日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有关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联系人及电话:科技部平台中心:岳琦、王晋,010-58881464、58881465科技部基础司:闫益康,010-58881505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孙力强、刘瑞,010-82319708、82338083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3年6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一、运行使用情况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二、共享服务成效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服务支撑重大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三、组织管理情况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等
  • 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2〕98号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优先考虑;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1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20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9家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1年),参加本年度考核。2021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8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考核范围。  三、评价考核内容  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用户评价情况等。  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1.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 请各参评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的要求,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主管部门汇总。  3. 请各参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有关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  平台中心:岳琦、王晋,010-58881464、58881465  科技部基础司:闫益康,010-58881505  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孙力强、刘瑞,010-82319708、82338083   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7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一、运行使用情况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  二、共享服务成效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  三、组织管理情况  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等。
  • 河北:助力受灾检验检测机构尽快复工
    8月5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办公会并印发通知,就市场监管领域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有关工作做出安排部署。通知要求,强化检验检测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因洪灾出现泄漏污染。组织专家对受灾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指导,助力检验检测机构尽快复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做好生产场所防淋雨、防积水等安全自查,排除问题隐患;及时清理受积水污染的食品,严防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场;严防汛期非正常死亡畜禽肉流入食品生产环节。围绕粮食制品、蔬菜、肉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加大对交通枢纽周边、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场。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经营者把好原料采购关,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加强对大型食品销售和供餐单位、群众安置点、临时供餐点、开学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养老院食堂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坚决防范销售、加工制作问题食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针对抗灾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特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及时消除药械安全隐患。加强对受灾地区现有药品医疗器械及运往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确保灾区用药用械安全。组织药械质量安全巡检,坚决防止不合格、过期失效药械流入灾区。加强对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严格检查把关,确保受赠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督促受灾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对药械陈列和储存环境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加强药械养护管理,防止受潮霉变,规范处置受浸泡污染和受潮霉变药品、原料、医疗器械。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衣物、絮棉制品、电热毯等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管。指导技术机构做好救灾物资、捐赠物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工作。针对用于防汛的编织袋、潜水泵、丝网、输水管等产品,以及用于灾后重建的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从严从快依法处置,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强化检验检测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因洪灾出现泄漏污染。组织专家对受灾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指导,助力检验检测机构尽快复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辖区内因灾受损特种设备逐台进行现场排查、勘验和登记、统计,在未进行检修、检验和维护保养前责令使用单位暂停运行和使用,并设置停用警示标志,严防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特种设备重新投入使用。积极协调和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生产单位(电梯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做好因灾受损特种设备的检修、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针对特种设备受损情况制定不同设备的检验方案。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强化价格监测预警,严查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日用消费品、农资建材产品等违法行为。针对利用加油机、电子秤等计量器具作弊行为,加强对不合格计量器具监管力度。开展广告专项监测,严查以防汛名义开展违法商业广告宣传行为。目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已派出多个工作组赴受灾地指导帮助防汛救灾相关工作。所属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已开辟绿色通道,所有防汛救灾用品随到随检,对受损特种设备开展保障性技术检验。
  • 国家发改委确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试剂盒、红外测温仪在列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月20日,国家发改委确定并发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中生活物资和部分医疗应急物资的具体范围清单。包含医疗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两部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红外测温仪等在列。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4cab738b-d142-45dd-9747-ae519a66c3c7.jpg" title=" 微信截图_20200220225344.png" alt=" 微信截图_20200220225344.png" width=" 450" height=" 218" border=" 0" vspace=" 0" style=" font-family: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50px height: 218px "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通知原文如下: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提供疫情防控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重点保障物资具体范围的函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发改办财金〔2020〕145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安排,我委确定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中生活物资和部分医疗应急物资的具体范围清单(见附件)。该清单将视疫情防控需要予以动态调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特此函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附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20年2月18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附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fbd6be16-6c56-493e-ab11-f434d1f3c300.jpg" title=" 1.png" alt=" 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trong /strong strong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 /strong /p p    strong 一、医疗应急物资 /strong /p p   1、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隔离面罩、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相关医疗器械、酒精和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 /p p   2、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重要设备和相关配套设备。 /p p   3、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的通信设备。 /p p    strong 二、生活物资 /strong /p p   1、帐篷、棉被、棉大衣、折叠床等救灾物资。 /p p   2、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需要重点保供的粮食、食用油、食盐、糖,以及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方便和速冻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p p   3、蔬菜种苗、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化肥、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附: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原文 /span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02月07日发布) /span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p p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p p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p p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p p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p p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p p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p p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p p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p p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p p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p p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p p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p p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财政部& nbsp 税务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20年2月6日 /p
  • 哈希全力以赴支持青海玉树抗震救灾
    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里氏7.1级地震,受灾地区生活、生产遭到严重损毁,全国人民都在牵挂着玉树灾民。   地震发生后,哈希公司全体员工就一直关注着灾区,在公司内部发起了爱心捐赠活动,踊跃为灾区人民捐款。同时与环保部紧密配合,紧急调用各类水质分析仪器确保监测工作所需。目前经过哈希员工不分昼夜的工作,环保部需要的水质分析仪器已经到位。   地震发生后,建设部也迅速行动,为灾区人民生活用水提供安全保障。经与建设部有关部门沟通,哈希公司了解到当地抗震救灾的需求。于是哈希公司又用最快的速度从全国调配了灾区应急监测所需的数套水质监测仪器及各种试剂,并无偿捐献给灾区。在哈希员工努力下,这些捐赠物资已于4月20日从北京和上海通过快递发至灾区。   灾难无情人有情。相信在全国人民的爱心帮助下,灾区人民一定会克服困难,重新开始美好的明天。哈希公司在此也希望与业内各界人士携手,共同为灾区人民爱心奉献!
  • 207名学生在地震中死亡 死亡率较小
    学生在帐篷内复课,第一堂上的是语文课 任珊珊、王鹤 摄   帐篷顶上积了五六厘米厚的雪,人们担心融化的雪水会渗入帐篷内,赶忙清理积雪。 本报特派玉树记者张强、曾向荣 摄  玉树重建程序启动 学生均有望获高考优惠政策  玉树重建程序已启动,玉树籍学生有望均获高考优惠政策,三江源保护有望写入国家重建规划。昨日,青海省5位厅局长齐聚玉树,举行高规格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校外死亡学生占64.7%  昨日,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才让太首次发布学生伤亡情况。地震波及63所学校,共计22019名学生。经初步统计,地震中死亡207名学生。在死亡的207名学生中,校外死亡占64.7%。才让太表示,校舍质量较好,地震宣传和师生互助是学生死亡率较小的三大原因。  才让太表示,青海省教育厅正积极和国家教育部协商,玉树今年高考生有望获得高考优惠政策。学校将采取扩大、调整招生计划,通过定向招生,加分或降分录取等优惠政策,保证灾区考生能顺利考上大学。  救灾物资早期发放确有不均  地震发生后,不少玉树籍在西宁等地上学的高三学生也积极加入到救灾工作中。对于这部分受到影响的考生,才让太表示,高考优惠政策有望惠泽整个玉树籍考生,即使是在外地就学的玉树籍考生,也能享受相应政策。  青海省商务厅厅长何少民昨天表示,新玉树规划已经启动。  玉树籍的青海民政厅厅长更阳在新闻发布会上首度承认,“救灾物资早期发放过程中存在不均现象”,并承认“早期个别地区、个别发放点出现哄抢现象”。不过更阳表示,民政部门已经制定和完善救灾物资发放办法,在发放后期没有再出现类似问题,并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山一院医疗队灾区救人  第二批正整装待发  广州日报讯 昨日记者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获悉:该院积极响应抗震救灾,在4月15日凌晨,离玉树发生地震不足24小时,中山一院第一批赴青海救灾医疗队已急赴灾区,同时该院截至目前,职工捐款数额已逾十万元。  目前,中山一院正在紧锣密鼓组织第二批、第三批医疗队,并配备了充足的药品、器械等医疗物资,整装以待,随时出发。  民政部否认捐款   收取20%手续费  广州日报北京讯 从地震发生后一直到后续三个月,我们将采取每天给受灾群众发放10元钱和1斤粮的政策。”民政部新闻发言人、救灾司副司长庞陈敏昨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了灾民安置情况时这样表示。  庞陈敏还回应了关于“通过有关机构捐款要收取20%手续费”的报道,他表示,这是不可能的。有关社会组织和一些基金会,都会依法并依照相关章程开展救灾工作。  青海计划用5年  建设一个新玉树  广州日报西宁讯 青海计划用5年时间建设一个新玉树:确保3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再用2年时间,把玉树州首府建成高原生态型商贸旅游城市、三江源地区的中心城市和青藏高原城乡一体发展的先行地区。这是记者昨日从青海省政府获悉的。
  • 国务院印发仪器等政府集中采购货物标准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文件中说明,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办发〔2010〕61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五日   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一)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表格略)   二、工程类   统一组织的房屋(含宿舍)修缮、装修京内单位指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管理局分配资金进行的房屋(含宿舍)修缮、装修的项目   三、服务类   汽车维修京内单位   汽车保险   汽车加油京内单位   印刷项目京内单位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本单位文印部门(含本单位下设的出版部门)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   会议服务京内单位指单项会议金额在2万元以上   工程监理京内单位指对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的监理   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京内单位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用于机关办公场所水电供应、设备运行、建筑物门窗保养维护、保洁、保安的项目   注: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所有中央预算单位   (二)列入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原则上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由部门自行组织,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也可以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一)货物类。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医疗设备和器械、计划生育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港口设备、农用机械设备、气象专用仪器设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测绘专业仪器设备、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专用教学设备、广播电视和影像设备及专业摄影器材、文艺设备、体育设备、海关专用物资设备、税务专用物资装备、边界勘界和联检专用设备、质检专用仪器设备、海洋专用仪器设备、金融系统专用设备及有价单证和凭证、救助船舶和直升机、执法船艇、检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装备、特种车辆(指事先在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雷达等专业工作的车辆)、缉私船、地震专用仪器设备、水利专用仪器设备(水保、水文专用仪器设备)。   (二)工程类。部门确定的本系统京内单位公用房建设及修缮和装修工程。   (三)服务类。本部门或本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项目,部门确定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专用服务项目。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 龙江河镉污染源已被截断 驻军官兵投放中和药剂
    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造成此次龙江河镉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已经被截断,龙江河中的镉污染源团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中上游水质基本恢复正常,柳州市的水源保护河段一直没有出现镉浓度超标情况。但由于主要污染源团还在柳江上游的龙江河段,目前柳州市区饮水水源保护地仍面临威胁。应柳州市政府紧急请求,广州军区某部昨天迅速派出官兵和运输车辆,向柳州市运送瓶装矿泉水,极大缓解了柳州市主城区群众生活饮水压力。   据广州军区塔山部队部队长刘小午、政委陈平华介绍,1月15日广西柳江上游支流龙江河发生重金属镉污染事件后,该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区分抢险救灾行动、自身防护、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周密制订用兵计划,根据可能担负的搬运救灾物资器材、投放絮凝剂、运(净)水保障等救灾任务,制订了在龙江叶茂、洛东、三岔、糥米滩4个段位同时支援地方抢险救灾的预案,指定炮兵旅4个营及直属侦察营、防化营共1000余人进行值班备勤,做好遂行应急支援任务准备。1月28日晨,应柳州市政府紧急请求,塔山部队副参谋长田永江率领首批90余名官兵、5台运水车辆,赴柳东新区官塘工业区配送瓶装矿泉水22400件、450余吨。   截至今天15时,塔山部队仍在抓紧进行车辆、通信、净水、供电、土木工具等设施设备检修,预备救灾必需的作业工具和自身防护器材,做好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和防病、防寒准备,确保一有情况即能迅速出动。(付文武、记者陈典宏)   连日来,广西柳州军分区闻令而动,先后出动民兵应急分队官兵近700人次,协助当地政府应对、处置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22日,柳州市启用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紧急预案,柳州军分区随即成立了由司令员刘定康、政委李实平任组长的龙江河镉污染应急事故处置组织指挥领导小组,决定由柳北区、柳南区和城中区人武部各组织1个民兵应急连到南宁化工厂执行聚合氯化铝的物资装载任务,柳城县人武部负责组织1个民兵应急连参加物资卸载、场地平整、混合稀释池修建和管道铺设等工作。随后,近300名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在南宁市化工厂奋战20多个小时,完成610吨聚合氯化铝的装载任务。   至28日17时止,柳城县人武部民兵应急连30名队员先后参与投放聚合氯化铝440余吨,液碱770余吨的任务,从而有效地降低了镉污染浓度。至笔者发稿时止,柳城县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队员仍坚守在一线岗位执行中和药剂投放任务
  • 抗震救灾应急实用技术手册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我部为应对汶川地震印发的一系列抗震救灾应急实用技术手册整理发布(见附件),供参考。 附件: 1. 科技抗震救灾实用技术-公共卫生; 2. 科技抗震救灾实用技术-食品安全; 3. 农村地区抗震救灾应急技术及科技产品(第一批); 4. 农村地区抗震救灾应急技术及科技产品(第二批); 5. 农村地区抗震救灾应急技术手册(第三批); 6. 《气象及衍生灾害防御实用技术手册》; 7. 《地震灾后新农村住房恢复重建技术要点》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 东京都饮用水放射性碘超婴幼儿饮用标准
    人民网3月23日电 福岛核电站事故对周边地区的影响仍在继续扩散。继福岛、茨城、栃木、群马县产部分蔬菜因放射物质超标而禁销后,今天下午2时30分东京都从葛饰区净水厂采集水样本中首次检测到了超过婴儿饮用安全标准的放射性碘。   按照日本食品卫生法规定,每升饮水或牛奶中所含放射性碘成人不得超过300贝克勒尔,婴儿不得超过100。此次在水样本中检测出的数值为210,介于成人和婴儿之间。但东京都官员在记者会见中强调,该数值时在长期饮用的前提下的算出,幼儿短期内饮用不会立即对身体产生危害。饮水的中的放射性碘容易被婴儿吸收引发甲状腺癌症。此前齐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后有数千名儿童因此患上甲状腺癌症。   尽管东京都宣称检测出的放射性碘含量对成人,尤其是40岁以上中老年的影响微乎其微。但消息传开,东京部分地区还是掀起了小规模的矿泉水抢购风潮。记者会见15分钟后,位于中野区的某大型连锁超市中陆续出现了疾步如飞奔向矿泉水货架的主妇们,此时满满排列的商品已经剩下了不到一半。此前东京都的大规模物资抢购直接影响到了救灾物资的发送和调配,因此很多商家出台了限量措施。这家连锁超市也规定每人每次可以购买的饮用水不得超过4升。很多顾客到了付款台后又不得不将多出的部分放回货架。而其中也有极少数人表现出了特有的“聪慧”。记者看到有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妇分别多次进店,每次4瓶,停在超市门外两人的自行车筐内塞满了大瓶矿泉水,其举动让人侧目。   天灾之后的人心惶惶中,任何异常都有可能引发市民恐慌、争购物资。针对这次饮用水超标问题,目前东京市民表现冷静,但随着情况变化今后是否会再掀起一场“饮水恐慌”呢?记者将作进一步报道。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 年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江南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切实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根据《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国粮发规〔2021〕13 号)、《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标规〔2022〕73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 2023 年首批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设立一批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进一步提高粮油标准质量和可操作性,提升标准制修订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推动标准有效实施,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国家粮油标准验证测试工作站,应符合国粮标规〔2022〕73 号文件明确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社会涉粮检验机构等单位,自愿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并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相应电子版报送所在地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审核。中储粮集团、中粮集团所属企业,分别报送集团公司审核。粮食行业中央级科研院所、涉粮高校等直接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申报。申报材料应真实、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二)审核推荐。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和中储粮集团、中粮集团分别最多推荐1 家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 1 家国家粮油标准验证测试工作站;推荐已挂牌粮油国际标准研究中心的,不占用推荐名额。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审核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23年10月22 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相应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报送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三)受理评审。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必要时,组织专家等人员进行实地核查。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或作出说明的,有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四)结果公示。将遴选出的单位面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的,按程序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形成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挂牌命名。按照规定,对遴选出的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统一命名挂牌,并制发证书和专用印章。   四、工作要求   参与申报、推荐、评审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原则,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严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不当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申报对象收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玉婷   电 话:010-68979610   邮 箱:gljbzc@126.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 号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邮 编:100834   附件: 1.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申报书.docx    2.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申报汇总表.docx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的通知.pdf
  • 危机时刻献真情——吉大· 小天鹅积极支援青海玉树抗震救灾
    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袭击了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瞬间,州政府所在地90%的房屋倒塌、全州上千人遇难。人们刚刚从汶川地震中平复的心又再一次被唤醒,军队及社会各界、各族群众纷纷采取各种方式投入到抗震救灾的斗争中。地震牵动者全国人民的心,更牵动着长春吉大&bull 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的心,有着支援汶川抗震救灾经历的公司员工,对地震有着更深刻的理解,对灾区人民有着更深的情结。 4月14日晚,公司各级员工在王振德总经理的领导下,连夜召开会议,布置任务。随即生产供应部在技术部的支援下,仅用一天时间就赶制了25台检测仪器(其中:GDYS-201M多参数水质分析仪10台,GDYS-101SN2余氯快速测定仪10台,GDYN-308S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5台)捐赠地震灾区,用于灾区水质、农药残留等项目的检测。公司员工一致认为,作为国内主要的现场速测仪器生产企业,保证灾区人民饮水和食品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知道,地震对当地道路造成了相当大的破坏,货物运输将受到很大影响。因此,我们在加班生产的同时,通过国家卫生部联系青海省卫生厅负责同志,希望当地政府帮助协调运输问题,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灾区,以保证灾区人民&ldquo 喝上放心水、吃上放心饭&rdquo 。青海省卫生厅抗震救灾物质转运组迅速联系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安排货物登机免检事宜,并安排货物顺利抵达灾区的其他事宜。看着我们捐赠的仪器运出厂区,公司员工的心情仍然久久不能平静。 4月21日早晨,公司门前悬挂的国旗缓缓下降,表达公司全体员工对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hellip &hellip 长春吉大&bull 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积极投身于慈善公益事业,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5.12汶川地震、四川攀枝花地震以及西南旱灾等救灾工作中,同全国人民一道积极进行救灾捐赠。我们深信,只要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定会取得抗震救灾的最后胜利!
  • 科学岛研发设备参加“应急使命2022”抗震救灾实战化演习
    5月11日,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在甘肃省张掖市等地联合举行“应急使命2022”高原高寒地区抗震救灾实战化演习。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安光所环境光学中心高闽光研究员团队自主研发的红外光谱扫描成像应急遥测系统,作为优秀遴选技术设备参与了现场应急救援演练。   安光所此次参与演练的红外光谱扫描成像应急遥测系统,是谢品华研究员主持的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突发大气污染事故应急预警评估技术与示范研究”重要成果之一。该技术利用待测气体与遥测背景之间的等效辐射亮温差产生的红外光谱指纹特征信息,实现对远距离多种有毒有害气体的快速高灵敏度定性识别和半定量浓度反演,可以实时可视化呈现有毒有害污染气体在扫描区域的动态分布及扩散趋势,并对超标气体进行光声预警。   此次演练中,红外光谱扫描成像应急遥测系统准确获取了爆燃区域的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分布情况,目前,该技术装备已在山东、河北、四川等地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突发泄露预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有望成为园区防控有毒有害气体泄露的安全守卫者。   “应急使命2022”实战化演习在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设主演习场,在嘉峪关、酒泉、金昌、武威等4个市设分演习场,共投入主战参演力量5000余人。演习按照联合指挥、多方参与、实导实演等方式,研究探索高原地区和高寒条件下救援力量运用、技术战法创新、综合保障方法等,全面检验应急指挥体系、预案体系、力量体系建设成效和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参与演练的红外光谱扫描成像应急遥测系
  •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紧急召开抗震救灾会议
    2008年5月21日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召开抗震救灾专题会议。会议由理事长张泽院士主持,副理事长王顺昌研究员、吴波尔高级经济师、秘书长张渝英研究员及有关方面专家、企业负责人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以高度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对各行业、领域抗震救灾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了交流,同时一致认为,抗震救灾是当前国家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灾区科技部门提出的急需,协会应充分发挥自身多学科、跨部门、跨地区的特点,集合多方面的技术优势,协调各方人力物力,切切实实为抗震救灾解决一些问题。   经过认真讨论,专家们建议协会立即行动起来,成立以张泽理事长为组长的“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抗震救灾专项行动工作组”,在科技部关于科技救灾的统一部署下,积极组织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协同四川省科技厅在成都成立分析测试应急服务中心,联合当地会员单位积极承担中心的工作。   2、根据水源、土壤、毒害物品检测的需要,推荐可供快速分析测试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的清单,如灾区需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供货和现场维修服务。   3、作好分析测试技术支持,编印水源检测及应对处理方案等资料,并协同四川省科技厅设立示范点,在灾民集中区进行培训推广,首先解决生活安全用水问题。   4、对灾区及相关地区的地质环境进行调查研究,为灾后重建提供咨询参考。   会议号召全体会员单位、分析测试工作者,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积极行动起来为抗震救灾做出贡献。   目前,“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抗震救灾专项行动工作组”已开始工作,对上述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争取下周协同四川省科技厅启动相关活动。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2022年中晚籼稻粳稻大豆质量监测报告
    报告显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12个省份开展了新收获中晚籼稻质量调查工作,其中江苏、浙江、重庆、贵州为首次纳入全国统计范围。共采集检验样品12746份,按产量权重换算后,全部样品出糙率平均值77.3%,一等至五等的比例分别为17.7%、43.4%、29.1%、7.0%、1.7%,等外品为1.1%;中等(三等,出糙率不低于75%)以上的占90.2%;整精米率平均值54.1%,不低于44%(对应三等以上)的比例为85.9%;不完善粒平均值2.8%。其中,湖南共采集检验样品2668份,涉及14市104县(区)。出糙率平均值77.1%(二等),变幅65.2%—85.2%。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16.4%、45.7%、25.0%、7.0%、3.0%,等外品比例2.9%,中等以上的占87.1%。整精米率平均值51.4%,变幅7.9%—74.6%;其中不低于44%的比例为82.4%,不低于50%的比例为58.9%。不完善粒平均值2.0%,变幅0.0%—24.6%,主要是未熟粒和病斑粒。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宁夏等6个省份开展了新收获粳稻质量调查工作,覆盖58市的274个县(区)。共采集检验样品6161份,按产量权重换算后,全部样品出糙率平均值80.2%(二等),中等(即三等,出糙率不低于77%)以上的占94.2%。整精米率平均值65.0%,不低于55%(对应三等以上)的比例为96.8%,不完善粒平均值3.8%。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四川等8个省份开展新收获大豆质量安全监测工作(8省份大豆产量占全国大豆总产量的80.9%),覆盖86市,其中山东、四川为首次纳入监测范围。共采集检验样品1386份,按照产量权重换算后,全部样品完整粒率平均值90.3%(二等),国标中等以上的占89.8%。损伤粒率平均值3.8%,符合等内品(不高于8%)的比例为92.2%。粗脂肪含量平均值20.2%,达到高油大豆的比例为55.1%;粗蛋白含量平均值38.6%,达到高蛋白大豆的比例为29.5%。其中,黑龙江共采集检验样品720份,涉及13市。完整粒率平均值88.8%(三等),变幅69.9%—99.4%。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7.5%、30.6%、49.2%、9.4%,2.9%,等外品比例0.4%,中等以上的占87.3%。损伤粒率平均值4.3%,变幅0%—18.6%,其中符合等内品要求的比例为91.9%。粗蛋白质含量平均值37.9%,变幅33.5%—41.5%;符合高蛋白质大豆标准的比例为19.8%。粗脂肪含量平均值20.5%,变幅17.9%—23.2%,符合高油大豆标准的比例为66.2%。  此前,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司长王贵荣在解读2022年粮食生产情况时表示,2022年南方地区持续高温干旱,对秋粮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中央财政紧急安排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各地全力抗旱救灾,强化田间管理,特别是近年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对农业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作用。
  • 玉树灾区重建方案起草完毕
    人民网北京4月21日电 从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获悉,玉树强烈地震发生7天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援下,受灾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奋起抗灾,抗震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目前,灾区人员搜救已覆盖全部受灾村庄,伤病群众已得到及时救治,危重伤员已全部转运外地治疗,受灾群众已得到临时安置,灾后重建工作正抓紧进行。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要求各有关部门发扬不畏艰险、连续作战的精神,在继续扎实开展人员搜救救治、卫生防疫、群众生活安置的同时,切实加强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抓紧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全面启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各项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始终科学、依法、统一、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按照中央要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将切实加强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一方面完善制度,从源头保证捐赠款物接收、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一方面加强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保证捐赠款物管理严格规范,全部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已经对灾后重建任务时间表和重建的支持支援政策作了初步研究。指挥部要求,重建规划工作要全面分析、充分认清玉树地震灾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要依靠各方力量,发挥专家作用,抓紧完成灾害损失评估,为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基础和依据 重建规划要坚持科学、统一、环保、安全、适用、省地的原则,体现民族特色,坚持把受灾居民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摆在重建的优先位置。
  • 青海压缩会议经费和接待、差旅经费等支持救灾
    据新华社电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22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上下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全力以赴支持玉树做好抗震救灾有关工作。   通知指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勤俭节约办事,引导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共援灾区的良好氛围。要求省内各地区、各部门从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减少公务用车支出、压缩会议经费支出和接待、差旅经费支出等方面,严格控制和压缩“人、车、会”等一般性支出。   此外,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救灾款物接收、采购及发放管理制度,做到有序、规范管理。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检查力度,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一经查实要从严、从重处理。
  • 遥感科技:抗震救灾显身手
    不是抗震一线,胜似抗震一线。自5月12日晚上以来,位于北京的中科院对地观测与数字地球科学中心和遥感应用技术研究所的办公楼内一直灯火通明,上百名研究人员紧张而有序地日夜忙碌:全神贯注地接收、处理地震灾区的遥感数据,一丝不苟地解译、分析图像,马不停蹄地把一幅幅清晰的遥感影像送递给抗震救灾的有关部门和灾区前线……   遥感飞机飞赴前线,力争在第一时间获取灾情信息!   地震重灾区通讯中断、道路堵塞,利用遥感技术制作遥感图像成为及时了解灾情的最佳途径。5月12日下午地震发生后,中科院迅速组建了“汶川地震灾害遥感监测与灾情评估组”;在遥感救灾方面富有经验的对地观测中心和遥感所立即行动起来,着手收集、处理灾区的卫星遥感数据。由于当时灾区阴雨连绵,卫星一时难以获得清晰的地面光学数据。面对困难,中科院的领导马上想到了遥感飞机。于是,5月13日,中科院向国务院主动请缨,递交了紧急飞赴灾区执行遥感监测任务的请示。来自对地观测中心和电子所的16名专家和16名飞行人员很快准备就绪,遥感飞机和观测分析设备整装待命。   14日上午7时许,对地观测中心的2架高性能遥感飞机及相关专家从北京启程,飞赴灾区;   同日下午,遥感所和地理所的 名科研人员也携带3架无人飞机飞抵都江堰……   据介绍,2架高空遥感飞机可分别拍摄高分辨率的光学和雷达图像,具有全天候全天时快速获取大面积灾情数据的能力;3架无人机则能在云下超低空飞行,拍摄不易到达地区的清晰图像。   哪片房屋倒塌了,哪里的河道堵塞了,都看得一清二楚   14日下午和深夜,遥感飞机克服各种困难,完成了2个架次的雷达航空作业。现场作业组迅速进行数据回放和初级处理,部分快视和纠正数据于15日子夜送达北京,60多名专家挑灯夜战,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15日上午制出分辨率为0.5米的图像,并在第一时间送交国务院,为抗灾决策发挥了关键作用。   16日上午,记者在对地观测中心采访时看到,办公室里挂满了各个灾区的遥感图像。郭华东主任指着刚刚赶制出来的“汶川县至茂县沿岷江河道航空遥感镶嵌图像”,对记者介绍说:“这是01号遥感飞机5月15日拍摄的,哪里发生了泥石流,哪里的河道堵塞了,都一清二楚。你看,太平驿电站被滑坡大面积覆盖,附近沿线的滑坡掩盖公路连续长500余米,桥梁被冲断……有关部门正根据我们提供的图像,加紧研究对策。”   在处理遥感飞机数据的同时,对地观测中心的专家们还随时接收来自16颗国内外卫星的遥感数据,加工制作出“汶川震后卫星影像图”、“德阳市卫星影像对比图”……等数百幅灾区的图像。这些图像很快送交到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评估灾情、防控次生灾害等提供了及时、可靠的决策信息。   为让抗震救灾的有关地方和部门在第一时间获取遥感资料,对地观测中心在17日公布了第一批卫星数据在网上公布,供各有关部门免费下载使用,网址是:www.ceode.ac.cn;ftp://159.226.224.5。   “人可以等数据,但数据不能等人!”对地观测中心副主任张兵告诉记者,“后方夜以继日,前方的遥感飞机也随时准备起飞,只要天气条件允许,就不错过任何一次作业的机会!” 不分白黑、不计名利、不分你我,一切为了抗震救灾!   16日下午1点多,记者离开对地观测中心,到附近的遥感所采访。这里同样是一片忙碌,在零乱的办公室里,熬红了眼睛的顾行发所长边给记者拉椅子边说,“这些天大家都在加班加点地工作,力争在第一时间把影像资料和分析结果送给救灾需要的部门――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受采访。”据介绍,自5月12日下午以来,遥感所就进入全天候工作状态;为了能随时接收卫星和无人飞机发回的数据,专家们24小时守候在电脑前,实在困得不行了,就躺在椅子上临时打个盹儿。已经退休的魏成阶研究员“不招自来”,指导年轻人解译图像,分析灾情,熬到第二天凌晨四、五点才回家休息一下。减灾研究室主任王世新已经在电脑前连续工作了100多个小时,为解除疲劳,所领导破例允许他可以在办公室里吸烟。   墙上挂的遥感影像图异常清晰:“北川县湔江沿岸大型滑坡分布图”、“理县县城及周边地区受灾情况分布图”、“茂县县城地震灾情分布图”、“汉旺镇灾后航拍图”……其中,“都江堰市5.12地震建筑受损分布图”,就是胡锦涛总书记在飞赴灾区的飞机上看的遥感影像图之一。据介绍,自5月15日开始,3架无人机已在重灾区不间断飞行拍摄,获取了大量的超高分辨率光学遥感数据。遥感所和地理所的专家现场解译后快速镶嵌成图,马上送交四川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为制定合理的救援方案、寻找最便捷的救援路径提供第一手资料。在遥感所的电脑上,记者看到了无人飞机拍摄的灾区图片,倒塌的房屋、塌方的道路……全都一目了然。   女研究员周艺在处理这些惨烈的图像时不只一次流下眼泪。她一边强忍着泪水,一边通过电话为在前线救灾的中国地震国际救援中心主任指点方向:哪里需要紧急救援,到哪个乡镇怎么走……   “时间就是生命!”为把1张关乎北川老县城群众安全的卫星影像及时送给有关部门,遥感所的领导在14日晚上1点多给中科院办公厅副主任汪克强打电话,已经休息的汪克强闻讯后马上赶到办公室,在15日凌晨两点半按照国务院信息办的指示,把该图像送交水利部和国土资源部……除了主动送交,许多与抗震救灾需要的部门和单位纷纷找他们索要遥感图像:交通部、水利部、旅游局、电监会、华能集团,受灾的市、县、区……   “我们也记不清有多少单位了,凡是需要的我们都给,全部是无偿提供!”王世新主任告诉记者。   “为了抗震救灾,与遥感有关的所有单位都调动起来了:东方道尔、国遥万维、二十一世纪、北京视宝……还有无偿提供了无人机的北京安翔;前方的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科院成都山地所、成都军区、四川省地震局,都与后方密切配合。大家不讲困难、不谈条件、不计名利,真正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无私奉献的精神。”遥感所党委书记谭福安说。   看着大家忙碌的身影,记者不忍心占用他们的宝贵时间,赶紧告辞。据了解,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前方的遥感飞机还在继续飞行拍摄,后方的专家们在继续接收、处理数据的同时,还要更加深入地对比图像、分析灾情、研究次生灾害防控、评估受灾状况、提出灾区重建意见……坐在出租车上,记者耳畔还响着对地观测中心主任郭华东的话:“救灾需要我们工作多长时间,我们就干多久!”
  • 海光公司爱心捐款支持河南防汛救灾
    近日,特大暴雨对河南造成的灾害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也牵动着海光公司全体员工的心。自河南遭遇特大暴雨灾害以来,海光坚定扛起央企责任担当,积极援助河南省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全体员工也踊跃捐款,纷纷伸出援手,与河南人民共渡难关,海光公司及员工累计向河南省慈善总会捐款20余万元。 大雨无情人有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们坚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支援和通力协助下,英雄的河南人民一定能取得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
  • 北京吉天公司赴四川省抗震救灾纪实报道
    作者: 池海涛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6月26日早9点,我和中心实验室的毕鹏昊乘坐的航班从北京出发,中午到达成都双流机场。我们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主要从实际应用的角度出发对什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进行氢化发生-原子荧光仪器的技术培训,使他们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掌握原子荧光仪器的主要操作技术与实际应用技术,以便尽快开展砷、汞等重金属元素的检测。 由于仪器厂家吉天公司的安装技术人员全部在外地,经过我们的沟通和协调,离四川最近的正在南宁进行安装调试得一名厂家技术人员迅速赶来,在到达成都后我们迅速与从南宁赶来的吉天仪器公司的技术工程师蔡亮取得联系,随后一起出发赶往什邡市,经过近3个小时路程我们一行三人赶到了此行的目的地&mdash 什邡市疾控中心,与早已等候多时的院科研处夏处长见面。经过短暂休整后,我们立刻协助蔡亮工程师将原子荧光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并立刻安装设备,在晚7点左右将设备安转完毕,准备第二天进行开机调试,并准备进行水中的砷、汞等重金属元素的检测。 在疾控中心后面空地的帐篷区我们看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支援人员都在这里,虽然条件艰苦,但大家都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丝毫看不出疲倦的样子,我想这种精神状态就是抗震救灾可以取得胜利的保障。 (转载http://www.beijinglab.com.cn/Article/403.htm)
  • 科技部提供抗震救灾应急测试分析机构和专家库
    2013年4月20日上午八时零二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地区发生7.0级地震,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发生后,受灾群众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都会遇到很多问题,其中饮食安全至关重要。要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有洁净的水喝。同时,环境修复也非常重要,因为化工厂的泄漏、不明危险品的处置都使受灾群众的生存环境受到威胁,是救灾中面临的严峻问题,这就需要有一支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应急分析专家队伍为解决震后问题提供技术咨询乃至现场处理。在科技部发布的抗震救灾实用技术手册中,提供了抗震救灾应急分析测试机构和专家库。   应急测试分析机构和专家库   全国金属材料、食品安全、生物安全、环境安全领域应急测试分析机构共计263个,所提供专家来自这些机构,技术服务范围详见下表前说明文字。机构的详细技术能力和联系方式见中国应急分析网站www.ceas.org.cn.   1.金属材料领域:   25个机构,这些机构可提供权威专家共25名 能够承担金属材料、工程构件、大型设施、特种设备等的应急安全评估、失效分析等工作,并提供修复和加固建议:   列表如下(http://www.ceas.org.cn/jgzj/ShowClass.asp?ClassID=248 ): 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 华中科技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南京工业大学现代分析中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重庆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上海材料研究所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失效分析分会 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工程研究院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压力容器检验站 环境断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 钢铁研究总院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失效分析中心 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分析测试中心 中国航空工业失效分析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 中国上海测试中心 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国家电化学和光谱研究分析中心 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   2.食品安全领域:   含53机构,可提供22位专家,可承担各种食品的应急分析,判断食品中污染物、毒物的种类,测定有害成分或营养成分的含量   (http://www.ceas.org.cn/jgzj/ShowClass.asp?ClassID=249 )。 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 国家药物及代谢产物分析研究中心 国家兴奋剂及运动营养测试中心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清华大学分析中心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北京市食品研究所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分析室 重庆科技检测中心 核工业银川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新疆分析测试中心) 西宁市农牧局畜牧兽医工作站 天津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心实验室 天津药物研究所 天津市农药科学院中心实验室 天津市理化分析中心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 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西省医药生命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药品检验所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西省分析测试中心 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 宁夏分析测试中心 辽宁省分析科学研究院 农业部农产品质检中心(沈阳) 江苏省农科院食品质量安全与检测研究所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验测研究所 河南省兽药监察所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河北省农药检定所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广西保健食品及生物产品质监站) 甘肃省分析测试中心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遗传生理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食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工业品检测所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动植物检疫所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3.生物安全领域:   50个机构 可提供113位专家,可承担已知或未知微生物的定性、定量应急分析,为疫情的来源、种类和范围作出判断,并提供控制建议。   机构列表(http://www.ceas.org.cn/jgzj/ShowClass.asp?ClassID=250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基础医学研究所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基因组研究所 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医学科学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浙江大学分析中心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四川大学生物治疗重点实验室 四川大学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兰州军区后勤部药品检验所 军事医学科学院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吉林大学人兽共患病研究所 吉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北京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复旦大学医学院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东南大学医学院 第四军医大学感染病专科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 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 北京市CDC性病艾滋病防治所 北京大学医学院 北京大学核磁共振中心 安徽医科大学 国家生物医学分析中心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国家色谱研究分析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环境安全领域:   135个机构 可提供多位专家,能提供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如危险化学品泄漏、溢油、水、气污染的快速分析和监测,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建议。 中国环境检测总站 各省、市及县级环境检测站(132个)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国家地质试验分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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