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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服务检测站相关的资讯

  • 房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投入运营
    4月8日,作为北京市首家建成的农业部第一批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房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种植业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营。这个检测站的运营,将有效地提升该区优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消费者食用农产品安全。   房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建有一个农产品定量安全检测中心和三个快速检测分中心。其中定量检测中心配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等高精密仪器36台(套) 三个快速检测分中心配备快速检测仪器16台(套)。成为郊区县中检测设备最为齐全、条件最为优越的检测站。   据了解,这个项目的检测范围覆盖了房山区23个乡镇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三大行业,检测内容涉及农业生产投入品、农业产地环境和农产品质量三个方面。规范化检测项目有:农业生产投入品类的检测,包括对种子、肥料和饲料中的硝酸盐、亚硝酸盐、钙及氮等含量的测定32项 农业产地环境类对土壤和水中的砷、汞、铅等重金属检测32项 农产品质量类的检测对农业产品中乙酰甲胺磷、六六六、滴滴涕、克百威等有机磷、有机氯和氨基甲酸酯类的农药残留项目79项。年定量检测量可达3000份、快速抽检量3万样次。
  • 预算3亿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采购空气监测站运维服务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第1-17包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747-2161SCCZA149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预算金额:28491.5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8491.5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国控城市点位”)运行维护项目,全国1734个国控城市点位开展国家运维。(2)运维服务范围包括:各国控城市点位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工作应接受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国控城市点位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正常。详见招标公告。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各站点实际运维开始时间略有不同,具体根据各站点实际交接时间确定,投标人报价统一按每年运维12个月考虑)。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第18包运维信息集成和网络检查招标项目编号:0747-2161SCCZA149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预算金额:10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0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及数量:提供全国339个地级以上城市的1734个国控城市点位运维信息集成和网络检查服务。(2)服务范围:各国控城市点位的仪器设备和点位动态管理服务、日常运维和现场检查痕迹管理服务、1734个国控城市点位监测数据的审核和复核服务、站点运行分析服务、绩效初核服务和视频监控设备及运行状态管理服务等。根据运维信息集成和网络检查工作要求,研发并不断完善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作为完成服务工作的工具。详见招标公告。合同履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第19-21包颗粒物手工比对检查招标项目编号:0747-2161SCCZA149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预算金额:16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6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及数量:2022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重点国家级新区的部分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以下简称“国控城市点位”)颗粒物PM2.5监测设备的手工比对检查。(2)服务范围:2022年~2024年,针对全国1734个国控城市点位,依据位置相近、环境相似的原则,将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重点国家级新区分为500个“区域”,在每个区域中按照相关要求选取1个国控城市点位开展手工比对检查工作,该点位称为比对点。计划3年内对450个“区域”开展1次常规手工比对检查;每年对50个“区域”开展连续手工比对检查,连续手工比对检查的采样设备和滤膜由总站提供。每个“区域”检查时间和比对点均由总站确定。详见招标公告。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B2层会议室
  • 琼海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揭牌
    琼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近日揭牌成立。据悉,这是海南省第二个挂牌成立的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   琼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是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建筑面积1468平方米,内设样品处理室、检测室、灭菌室等13个室,目前主要负责琼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据了解,目前海南省省一级的农产品质检机构有1家———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总投资近1.2亿元,现已进入装修阶段,预计今年冬季可以部分投入使用。市县一级的农产品质检机构共建9家,其中即将开工的有5家,在建的有2家,儋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琼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已挂牌成立。
  • 广州将建最高海拔空气质量检测站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州将在488米的高度建世界最高的空气质量检测站。是科学还是噱头?   世界最高的空气质量监测站将建在广州塔488米的观景台处上,从而形成不同高度层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据悉,广州塔空气质量梯度自动监察站建设方案已经取得包括环保部监测司朱建平副司长、北京大学张远航教授等在内的八人专家组的论证。   根据方案,到2013年年底前,广州塔建立空气质量垂直自动监测站,监测污染物的高空运送,研究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的分布特征以及完善卫星遥感监测体系,形成地面和立体相结合的空气质量监督网,掌握广州市空气质量分布的垂直状况,研究大气污染物的输送扩散以及大气物理化学反应和相互转换的规律,可为空气质量管理提供长期的基础数据和坚实的科学依据。环保专家认为,在广州塔建立空气质量梯度自动监测站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 青海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西宁检测站成立
    11月18日,青海省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测中心西宁检测站正式成立。   承担着全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与市场管理工作的西宁市种子站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基础建设、设备配置、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对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和市场管理工作的要求,严重制约了种子站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今年,在省种子管理站的支持下,西宁市农牧部门成立了青海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西宁检测站,对该站的基础性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持,对今后有效地开展检测工作、发挥职能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 892万!河北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采购运维服务
    项目概况宽城满族自治县乡镇及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宽城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HZB-2021-022项目名称:宽城满族自治县乡镇及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预算金额:8920800最高限价(如有):8920800采购需求:宽城满族自治县17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检定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维护、电力供应和网络通讯费用。工作应接受委托方的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乡镇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正常。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宽城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方式:其它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宽城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潜在投标人可于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17:30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宽城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持有河北CA、北京CA、山西CA、中网威信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宽城县)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文件; 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使用CA数字锁才能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山西CA:400-653-0200 中网威信CA:0311-85691619 (3)投标人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宽城县)新版网站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2)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00分(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宽城县)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局本级地址:宽城县第二行政中心联系方式:156126626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承德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金山街佳利小区2号楼3单元316室联系方式:151286290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浩洋电 话:15612662609
  • 首家省级速冻食品质量检测站落户武陟
    5月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准在武陟县质监局检测中心筹建河南省速冻食品质量检测站。据悉,该站的获批将填补河南省没有专业省级速冻食品质量检测站的空白。   近年来,武陟县质监局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根据本县速冻食品企业较多的特点,添置先进一流的食品检验设备,培养专业检验人员,现已建成了满足食品物理化学指标、安全指标检验所需要的微生物实验室、理化分析室、样品处理室、气相色谱室、光谱室、高温室等在内的食品安全实验室,具备了速冻食品、小麦粉、饮料、糕点、调味品、肉制品等220余种食品的理化、重金属、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残等重要项目指标的检测能力。
  • 太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监中心、检测站点建设
    日前召开的太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上获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太原市将加快建设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检测站点,力争用5年时间,建成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龙头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立体网络,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太原市农委尤天拴主任表示,将整合现有技术力量和检测资源,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力争通过认证,建设与太原市农产品发展相适应的、具有权威鉴定能力的检测检验机构。还要加快建设县(市、区)级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基层快速检测点。力争用5年时间,建成以市级质检中心为龙头、县(市、区)级质检站为骨干、以基层快速检测点为辅助、以其他检测机构为补充的职能明确、专业齐全、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立体网络。
  • 天津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 26个监测站24小时检测
    颇为关心的每日空气质量报告是如何监测的?包括哪些监测指标?记者随津沽环保行采访团一行在天津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了解到,天津市目前已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26个,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同时空气质量检测范围也有原来的5项扩展为9项,使天津市空气污染来源检测更加准确。   据了解,天津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于1999年,首批在中心城区建成7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和一个中心控制室。2003年底,全市各区县主要空气污染指数全部实现自动监测。自2006年6月5日开始,全市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截至目前,本市已经有26个自动监测站,其中13个国控点,9个市控点和4个区控点,覆盖到全市所有区县。所有监测站都是无人值守,对周边空气进行24小时无间断检测,市环保局检测中心将会定点从各监测站收集实时数据,获得当日的空气质量情况。   据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空气检测主要包括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等5个指标,目前市民最为熟知的空气质量就是通过前三项数据获得的。天津市把空气检测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PM2.5、能见度以及气象参数等内容。通过这些指标的监测,可以更准确的获知空气中污染物的来源,比如交通污染、扬尘污染等。(记者孔令彬)
  • 黄山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等8家实验室被注销
    16日,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决定对黄山市黄山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等8家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予以注销。这8家实验室未取得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新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之前,禁止使用其证书及CMA标志。   据介绍,被注销的8家实验室为:黄山市黄山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岳西县科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新友工程质量检测实验试验有限公司、当涂县质量监督技术所、宿州市埇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阜阳市兽药监察所、中谷集团安徽粮油检测中心、安庆市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
  • 360万!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日常质控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JSWXHJJC-202203项目名称:2022年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日常质控服务外包项目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为加强对无锡市省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的质量管理,提高外部质控检查的时效性,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将4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自中标当月开始计算,共24个月的质控检查任务。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江苏印发《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
    p & nbsp 日前,江苏印发《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strong /p p 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局): /p p & nbsp 为加强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客观、准确,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月17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此件公开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 /p p & nbsp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客观、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9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p p & nbsp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空气自动站包括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以下简称国控空气自动站)、省本级和市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或委托第三方建设并购买服务的空气自动站、国家交由地方托管的空气自动站以及各级各类专项用途的空气自动站。 /p p & nbsp 第三条 按事权分级管理原则,国控空气自动站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配合生态环境部管理,省本级建设的空气自动站和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省控空气自动站)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他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设的空气自动站由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见附录一)。 /p p & nbsp 第四条 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是指站点布设、站房建设、仪器安装、数据传输、仪器采样、分析和质控等方面工作情况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见附录二)。 /p p & nbsp 第五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空气自动站受到干扰干预,属于不正常运行状态: /p p & nbsp (一)未经相应管理权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空气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属性的 /p p & nbsp (二)破坏损毁监测设备、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采样管线、监控仪器仪表或其他监测监控辅助设施的 /p p & nbsp (三)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的正常参数设置的 /p p & nbsp (四)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 /p p & nbsp (五)未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批准,擅自进入国控空气自动站站房、房顶、站点栅栏及采样器20米范围内的;未经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批准,擅自进入省控空气自动站站房、房顶、站点栅栏及采样器20米范围内的;未经市或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批准,擅自进入市或县(市、区)控空气自动站站房、房顶、站点栅栏及采样器20米范围内的; /p p & nbsp (六)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空气自动站标准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空气质量监测样品性质的; /p p & nbsp (七)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篡改、销毁原始记录,或者不按规范传输原始数据的 /p p & nbsp (八)其它影响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真实性的。 /p p & nbsp 第六条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开展本级事权范围内空气自动站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空气自动站第三方运行维护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运维机构)的监督管理。 /p p & nbsp 第七条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保障环境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 /p p & nbsp 第八条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空气自动站管理工作中承担以下职责: /p p & nbsp (一)全省空气自动站的综合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省控空气自动站的建设、验收和运行规划,并制定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p p & nbsp (二)组织全省空气自动站质控体系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p p & nbsp (三)协助生态环境部开展国控空气自动站的建设、验收和运维管理。 /p p & nbsp 第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协同有关部门为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提供用地、电力、网络、防雷和安全等基础条件的保障,并建立保障制度。 /p p & nbsp 第十条 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空气自动站日常运行管理、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等工作,并负责本级事权范围内第三方运维机构的考核。 /p p & nbsp 第十一条 省环境监测中心应当会同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及各地方环境监测机构承担以下职责: /p p & nbsp (一) 在技术上设计、优化、调整全省空气自动监测网络; /p p & nbsp (二) 对各地自建空气自动站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 /p p & nbsp (三) 配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控制机构进行国控空气自动站检查。 /p p & nbsp 第十二条 第三方运维机构对其负责运维的空气自动站承担以下职责: /p p & nbsp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开展运维工作,并负责空气自动站的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维修和安全工作; /p p & nbsp (二)每周至少一次现场检查维护、校准,并按照国家和省质量管理要求做好各项记录,日常运维工作内容与要求、现场检查维护前一天报备等事项需参照国控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运维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 /p p & nbsp (三)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空气自动站质量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和运行维护计划; /p p & nbsp (四)按照国家信息发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合同约定对涉密监测数据保密。 /p p & nbsp 第十三条 第三方运维机构应当配合省、市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做好各项质量监督检查和空气自动站安全工作,发现空气自动站不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向事权所属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p p & nbsp 第十四条 对政府不当干预导致空气自动站出现不正常运行的或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县(市、区),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督促所在地政府查处和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p p & nbsp 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或指使他人干扰干预空气自动站监测工作,导致空气自动站不正常运行的,由负责调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违法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p p & nbsp 第十六条 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人员或质量控制人员实施或参与干扰干预空气自动站,导致自动站不正常运行的, 依法予以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负责调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相关情况通报信用管理机构。 /p p & nbsp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p p & nbsp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p p & nbsp 附录一 /p p & nbsp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简称国控空气自动站,是经生态环境部批准设置的,以监测城市建成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 /p p & nbsp 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简称省控空气自动站,是经省生态环境厅批准设置,以监测县(市、区)建成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 /p p & nbsp 省本级建设的空气自动站:为生态环境厅投资建设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并购买服务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 /p p & nbsp 国家交由地方托管的空气自动站:生态环境部投资建设并委托给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的空气自动监测站点。 /p p & nbsp 附录二 /p p & nbsp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 /p p & nbsp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 /p p & nbsp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 /p p & nbsp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 /p p & nbsp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 /p p & nbsp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654-2013) /p p & nbsp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 /p p & nbsp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p p & nbsp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定》(HJ663-2013)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印发 /p
  • 3.2亿!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以电子邮件送达采购文件的方式发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41STC61711 项目名称: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2851.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851.0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 (2)工作内容、分包及分包最高限价 本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负责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站房、采水设施、仪器及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数据传输审核与入库、相关报告编制和运维交接等;配合采购人开展水站固定资产管理并定期完成水站资产清点工作;接受采购人对运维和数据质量的监督,按照采购人制定的质量监督计划,配合开展质量检查工作。本项目划分为26个包件,1-24包为固定式水站,25-26包为浮船式水站。具体分包情况见表1。表1 分包预算表 (3)中标回避原则 同一投标人及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在第1-24包中,按包号由小到大顺序最多只能中2包,且不得兼中表2中规定的包件。第25-26包按包号由小到大顺序最多只能中1包(已在第1-24包中标的投标人不影响其在第25-26包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运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为水站交接过渡期,中标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运维合同要求,最迟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水站交接,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展国控水站运维工作。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1-15包、25包及26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16-24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至今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下述行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经法院判决触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投标;④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8日 至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以电子邮件送达采购文件的方式发售。 方式:购买时请同时提供: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由单位负责人出具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购买时可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②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③为便于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并开具发票,请提供《申请人联系信息表》及《申请人开票信息表》签字件,以上表格请申请人自行前往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zgzb/bzzx/moreinfo.html;④标书款以汇款方式交纳,须提供标书款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项目编号/包号”。说明:申请人请以汇款方式邮件购买。须将以上①~④项材料以及③项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发送至“xueming@sstc20.com”。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薛茗,010-62688376)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无需提供以上第①项材料。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上发布。 2.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 账户信息: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人民币账号:9576 0328 0000 0059 5.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特点,本次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的方式,在年度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中标人合同期1年满后,根据考核结果,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不超过2年的合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联系方式:010-84943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薛茗、刘姗姗、尹皓 010-62688376(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8248(项目问询)、liuss@sstc20.com(项目问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茗、刘姗姗、尹皓 电 话: 010-62688376(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8248(项目问询)、liuss@sstc20.com(项目问询)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1 年8月18日
  • 了解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工作原理与优势
    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是一种小巧、便携式的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为人们的生活和环境提供重要的监测和预警数据。本文将介绍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工作原理和优势。一、工作原理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通常由传感器、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和控制部分组成。其中,传感器用于检测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数据采集系统将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处理系统中,数据处理系统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存储,控制部分则负责监测和控制传感器的工作状态。具体而言,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工作原理如下:1. 传感器:传感器是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核心部分,用于检测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传感器通常采用化学传感器或气相色谱传感器等,可以检测出苯、甲苯、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碳、颗粒物等有害物质。2. 数据采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将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电脑或手机等设备中,通常采用USB接口或蓝牙传输技术。数据可以通过各种数据管理软件进行存储和分析,以便人们随时了解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3. 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存储,通常采用各种数据分析软件进行建模和模拟,以便人们更加准确地了解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数据处理系统还可以提供各种报告和图表,方便人们了解空气质量的详细信息。4. 控制部分:控制部分负责监测和控制传感器的工作状态,包括传感器的选择、更换、校准和检测等,以确保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优势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 便携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小巧轻便,可以随时随地携带,方便人们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2. 高精度: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采用高精度的传感器和数据分析软件,可以实时监测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提供高精度的监测数据。3. 实时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可以实时监测空气质量,为人们提供及时的空气质量预警。4. 方便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数据可以通过各种数据管理软件进行存储和分析,方便人们了解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5. 可靠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采用高品质的传感器和可靠的控制技术,可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综上所述,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是一种小巧、便携式的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为人们的生活和环境提供重要的监测和预警数据。
  • 共计55个!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名单公布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会同中国科学院组织开展的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遴选工作完成,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现场复核、专题审议,最终确定55个综合站为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纳入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承担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任务,迈出了推进国家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的一大步。综合站在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与评价工作中发挥“控制性”作用,主要任务是“样地监测、积累数据;天地一体、地面验证;发现问题、服务监管;专题研究、培养人才”。第一批综合站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为33个,中国科学院牵头的有17个,其他单位牵头的有5个。涵盖了森林(24个)、湿地(9个)、草地(7个)、荒漠(6个)、海洋(5个)城市(3个)、农田(1个)等主要生态系统类型,覆盖了我国44个生态保护监管重点区域,以及其他重要生态区域和人类活动强度达的城市群。
  • 湖北省新增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43个
    近日,湖北省环保厅召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会议,推进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2009年度湖北省环境监管能力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建设湖北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43个。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点位设置原则,目前全省4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站址选点工作已经结束,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已经完成,建设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会议上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介绍:“今年在全省县级市建设空气自动站43个,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建设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力争更加准确、全面地反映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梁占礼要求“各相关监测站和建设单位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抓紧时间确保今年十月底全部完成4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   有关县(市)监测站站长签字确认了空气自动监测站站址点位和完成建设时间进度,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根据各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先后顺序积极做好技术支持。   新建空气自动监测站分别为武汉、宜昌、荆州、黄冈、恩施等十二个市(州)的43个县(市、区)。选点原则以反映居民生活大气环境质量为准,要求监测数据能准确反映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水平。新建4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后将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网,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24小时自动监控。今后,将按时发布全省各地空气质量日报,市民可及时、清楚地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
  • 雅安灾后重建:4个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通过验收
    28日,记者从雅安市农业局获悉,截至目前,雅安市汉源县、石棉县、名山区、天全县4县(区)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站项目通过市级验收,标志着这4个检测站全面建成。  雅安市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站项目从2011年开始启动,共有7个,除雨城区外,剩余7个县(区)均有分布。受芦山“420”芦山强烈地震影响,除汉源县、石棉县外,其他县(区)原确定的建设地点房屋都因地震受损,需要选址重建,并且要和其他灾后重建项目一起打捆实施,完工交付时间都在今年。  除了通过验收的这4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站建设项目,其余3个县(区)的建设项目正在有序开展,仪器设备均已采购,有望今年全部通过市级验收。
  • What?广州“小蛮腰”竟是全国最高空气质量监测站
    来广州的游客必入的景点便是广州塔,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广州塔还兼任重责,作为全国最高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梯度站实时监测广州市空气质量走向。  11月22日晚,记者跟随“粤建粤美”广东绿色发展主题网络采风活动走访了广州塔空气质量监测站。  那么,为什么要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梯度站选址在广州塔,广州塔监测的数据对大气污染工作会有怎样的指导作用?  监测站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州塔位于广州市新中轴线,是大气污染物输送通道的交汇点。在广州塔上建立不同高度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极具有代表性。  具体来看,广州塔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梯度站共分四层,由广州塔地面、118米、168米及488米高度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组成,是目前全国最高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梯度站  通过这个梯度站的监测数据积累,可以研究广州大气污染物在不同高度层的浓度空间分布和迁移输送规律,可以进行包括大气污染物二次转化机理、湍流扩散传输的分析研究。结合广州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测结果,广州科学治理空气污染又多了一套“高大上”的硬件设施。  事实上,广州早在1984年便开始建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并一直在全国范围内“领跑”。  2008年,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要求,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广州灰霾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案,确定灰霾监测点位、项目及监测仪器配置,监测项目包括PM2.5等细颗粒物   2009年,分别在城区和郊区两个代表性测点建立PM2.5自动监测系统,持续开展连续自动监测。  2011年底,广州全部10个国控点监测站点建成了PM2.5自动监测系统,PM2.5自动监测站点不断增加。  直至今年,广州市已经有51个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点。
  • 空气自动监测站“8只眼”紧盯西宁空气质量
    记者从西宁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西宁市目前已建成8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覆盖西宁市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使西宁市空气污染源监测更加准确,也为下一步建设西宁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平台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西宁市按照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规范要求及西宁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累计投资720万元,新建多巴第五水厂站、城南站、湟中鲁沙尔站、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站、湟源城关站等多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城市重点监测区域实现自动监测。据西宁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监测站对周边空气24小时连续监测,主要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指标。西宁市环保局监测中心则会定时从各个监测站收集实时数据,获得当日的空气质量情况。
  • 我国拟建大批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站
    日前,农业部发布公告,表示将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试点工作,拟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站,检验检测范围覆盖产地环境、投入品、农产品(含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及其生产全过程,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条件,有稳定的运行经费和规范的工作机制,有效开展监测工作和对生产的指导服务。以下是公告全文: 农业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试点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2013年开始,我部将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对于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影响农产品消费,已成为制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整体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产业发展环境,是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是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途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手段,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控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既是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保障。   三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有力抓手。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关键在于落实属地责任。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以县域为单元整体推进,有利于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有力抓手。   四是整体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有效手段。县乡基层政府直接面对生产经营农户,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通过典型引路,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树立样板,为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开辟渠道,为展示监管成效搭建平台,为培育监管人才打造基地,是整体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有效手段。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政府主导、依法履责、保障安全、服务产业”的工作方针,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点环节,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条件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按县域整体推进,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水平地创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创建原则   1.坚持依法履责与机制创新相结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线,同时运用科学理念和先进技术,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长效监管机制,在依法履责和机制创新两个方面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样板”、“标杆”,由点及面、逐步放大,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坚持提高监管能力和增强工作实效相结合。提高监管能力是示范县创建的根本任务,增强监管实效是示范县创建的工作目标。创建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与县域内的产业发展相协调,突出实效,确保可看、可学、可推广。   3.坚持政府监管与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相结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充分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切实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   4.坚持创建示范与先行试点相结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是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农业生产特点的监管模式的过程,在不同的区域选择有条件的县开展创建试点,进一步完善监管模式,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先行试点、再全面铺开的方式,力争用5年的时间,结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围绕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监测、质量安全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创建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实现基层监管能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提升和生产者素质能力提升,使示范县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的样板区、体现监管成效的展示区、探索监管手段的先行区和各地学习交流的培训基地,示范带动各地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引领推动各地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基本条件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县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考核范围,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对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相应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的激励扶持政策。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并组织实施监管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形成监管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规模能够保障监管实际工作需要。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专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有多名专职工作人员。全部涉农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达到“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管理制度健全,切实发挥作用。在蔬菜、水果、茶叶和畜牧、水产重点生产养殖村全部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明确的责任人,监管网络完善。对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有专门的培训计划,能够做到全员培训。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的主体责任,建立不使用禁用药物的承诺制度,责任告知率达到100%,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检验准出制度。对小规模生产者有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和手段。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实施抽查检测。   (四)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县域内放心农资经营和配送网络健全,70%以上的农资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农资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全部落实。100%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或专柜销售制度。建有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化,县域内所有农资产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和执法检查,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建立黑名单制度。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监测与评价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开展,污染区域种植、养殖结构能够科学合理调整。   (五)标准化生产水平较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60%。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00%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兽)药安全使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生产过程中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开展动植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三品一标”持续稳定发展,产地面积占辖区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50%以上,获证主要农产品占同类农产品商品量的35%以上,标识率达到80%以上,认证登记、标志使用等奖励机制健全。“三品一标”证后监督检查措施到位,退出机制健全,县域内的品牌形象良好。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有效。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站,检验检测范围覆盖产地环境、投入品、农产品(含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及其生产全过程,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条件,有稳定的运行经费和规范的工作机制,有效开展监测工作和对生产的指导服务。县级农业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测,监测参数、产品范围覆盖本县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和市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有检测室,配有专业检测人员,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检测,生产指导服务到位。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配有快速检测室,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经编制部门批准,设有农业(畜牧兽医、渔业)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经费、手段等能够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到位。农业(畜牧、水产)、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有良好的联动工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日常执法检查有力有序,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行为、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和假冒“三品一标”产品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在检查、监测、宣传等常规监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生产主体备案、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包装标识、市场准入等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管模式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的检查记录和监管档案制度。能够将一些监管措施上升到制度层面,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事的常态化监管方式。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完善,遇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能够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形成“分兵把口、协调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较高。省级以上各类监测的合格率达到97%以上,本县生产的蔬菜、水果、茶叶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检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近3年县域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同时本县生产的农产品也没有造成其他地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认定与管理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的认定,实行“县级政府申请,省级农业部门推荐,农业部批准”的方式。各省(区、市)按照基本条件组织创建。农业部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认定标准》(另行印发)进行认定,对各省(区、市)推荐的创建县进行综合评审,发文公布。农业部适时出台有关管理办法,对示范县实施动态管理。   自2013年起,农业部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的试点工作。创建试点县由省级农业部门推荐、农业部确定。农业部将视财政资金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示范县创建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省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研究部署重大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创建县政府要成立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的投入力度,建立固定的经费投入渠道,现有各类农业投资渠道安排的项目,应向示范县倾斜。同时要积极拓宽经费来源,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投入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有条件的省可参考本意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或乡镇创建工作。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形成工作亮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的规划指导、业务支持和资源整合,推动示范县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总结宣传。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示范县发展的有关情况,不断探索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宣传与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县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为示范县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3年1月23日
  • 空气质量监测站成全球生物多样性追踪新利器
    物种多样性相关信息藏身于环境DNA(eDNA)中,几十年来,世界各国数千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无意中收集了这些信息。现在,科学家对这些环境基因组信息进行了研究,相关结果近日发表于《当代生物学》。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物种灭绝的加速是对全球生态系统的重大威胁。然而,大规模量化这些损失十分困难,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在景观尺度上进行监测,我们的数据表明,利用现有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网络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加拿大多伦多约克大学的Elizabeth Clare说,“这些监测站已经存在了几十年,但我们并没有真正考虑过它们收集的样本的生态价值。”“现有和在建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可能是一个巨大的尚未开发的生物多样性数据来源。”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NPL)的Andrew Brown补充说,“这些网络不断对颗粒物进行采样,我们现在有能力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利用它。”虽然,空气质量监测站有很长的历史,但从空气中捕获和分析eDNA的方法是最近才发展起来的。实际上,同样发表在《当代生物学》上的两项早期研究(其中一项由Clare团队完成)提供了概念性证据,证明可以通过采样空气来识别动物园里的物种。该新研究合作者、NPL的James Allerton说,正是在阅读了这些文章后,他们开始考虑用于收集空气质量数据的设备是否对收集eDNA有价值,并联系了Joanne Littlefair和Clare。在该研究中,包括Clare、Allerton、Brown、加拿大约克大学的Nina Garrett和第一作者、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的Littlefair在内的研究人员,测试了空气中包含的当地植物、昆虫等生命信息的eDNA是否被空气过滤设备捕获,成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副产品。他们从英国两个监测站取样的过滤器中提取并扩增DNA后,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生物多样性记录。研究人员找到了180多种不同的植物、真菌、昆虫、哺乳动物、鸟类、两栖动物等物种的eDNA。他们表示,物种名单包括有许多“有魅力的物种,如獾、睡鼠、小猫头鹰和光滑的蝾螈;有特殊保护价值的物种,如刺猬和鸣禽;树木,包括白蜡树、椴树、松树、柳树和橡树;植物,如蓍草、锦葵、雏菊、荨麻和草;可耕种的作物,如小麦、大豆和卷心菜。”他们还注意到,这些过滤器含有34种鸟类的DNA。数据显示,采样时间越长,捕获的脊椎动物种类越多,这可能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哺乳动物和鸟类来到了这个地区。研究人员认为,多年来,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一直在以标准化的方式收集当地的生物多样性数据,并在大陆尺度上定期收集数据,但“这些样本的生态意义却被忽视了”。幸运的是,在一些地方,样本能被保存几十年,这表明研究生态数据的现有样本可能已经存在。此外,只需要对当前的空气质量监测工作进行微小的修改,就可以完全依靠一个已经在运行的网络收集样本,用于陆地生物多样性的详细监测。“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发现是,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中通常使用的气溶胶采样器也可以收集eDNA。”Allerton说,“我们可以推断,这样的网络一定无意中从我们呼吸的空气中吸收了eDNA。”“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这种潜力怎么强调都不为过。”Littlefair说,“这可能是跟踪和监测生物多样性领域的绝对改变者。几乎每个国家都有某种形式的空气污染监测系统或网络,这可以解决如何大规模测量生物多样性的全球问题。”研究小组目前正努力保存尽可能多的eDNA样本。虽然已经收集了样本,但要充分利用样本中包含的生物多样性信息,需要全球共同努力。
  • 环保部布置今年工作将建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站
    3月28日,环保部发布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布置今年工作。年内将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共3个区域还将建设空气质量预警中心。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2013年,环保部将在全力巩固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据介绍,《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模范城市在内共116个城市449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六项。根据《方案》要求,第二阶段实施地区要在2013年10月底前,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   此外,《方案》还要求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共3个区域空气质量预警中心建设工作。明年底前,今年投资建设的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要开始运行。据了解,全国将设40个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点。
  • 3亿多元!总站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启动招标
    近年来,我国在水质监测领域的投入是有目共睹的。2018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包1至包20)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达16.8亿。根据招标公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计划采购1087个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及其三年运维服务、531个已建水站的三年运维服务、135个国家已建水站的仪器设备填平补齐。其中,1~18包为固定式水站,19~20包为浮船式水站。这一项目为相关仪器厂商带来了重大的市场发展机遇,尤其是国产厂商。最终,13家国产厂商中标,中标金额总计为15.8亿元,这是目前为止我国环境监测史上金额最大的一次采购。除2018年的这批集中建设外,生态环境部又陆续启动了长江经济带等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三年已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启动招标,预算金额为32851.05万元,这次又有哪些厂商能够抓住机会呢?详情如下: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141STC617112.项目名称: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32851.05万元4.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2)工作内容、分包及分包最高限价本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负责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站房、采水设施、仪器及设备等)的日常运行维护、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数据传输审核与入库、相关报告编制和运维交接等;配合采购人开展水站固定资产管理并定期完成水站资产清点工作;接受采购人对运维和数据质量的监督,按照采购人制定的质量监督计划,配合开展质量检查工作。本项目划分为26个包件,1-24包为固定式水站,25-26包为浮船式水站。具体分包情况见表1。表1 分包预算表包号(1)运维水站数量(个)其中((2)+(3)+(4) +(5)+(6)=(1))(单位:个)水站所在省份分包最高限价(万元)(2)(3)(4)(5)(6)新建水站数量上收水站数量原有水站数量趋势科研水站数量长江经济带水站数量固定式水站188542077—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天津市1424.24 2815331267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1401.89 3734015117—黑龙江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1387.11 487581856—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天津市1370.76 582571852—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1356.80 6774951094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1353.19 78623411192安徽省、河南省1342.78 885521869—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1338.79 975451947—安徽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30.79 107740183—16四川省、重庆市1326.51 1182611263—广东省、海南省1302.43 12824327102—江苏省、山东省1282.63 13813137733湖北省、江西省1281.45 147938271013湖北省、湖南省1255.08 15794726312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1236.68 167627291343湖北省、湖南省1235.32 17713422141—甘肃省、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1234.15 18743824651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1226.17 197622242271江苏省、山东省1215.91 206342—156—黑龙江省、吉林省1209.08 2164391366—吉林省、辽宁省1207.79 22772839334福建省、浙江省1201.30 237616431151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1194.12 24734526——2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1138.76 浮船式水站254343————安徽省、河北省、吉林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47.02 263939————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江西省、云南省950.30 注1:①新建水站是指2018年建设的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由国家统一负责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安装、验收。②上收水站是指2018年国家统一上收的由地方建设的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由地方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或仪器设备改造。③原有水站是指2018年之前由国家或地方投资建设的200个国控水站。④趋势科研水站是指在非国考断面建设的,不参与水质评价和考核的109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⑤长江经济带水站是指 2020年依托长江经济带能力建设项目投资新建的49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注2:除趋势科研水站外,其余类型水站均为国考断面水站,其监测数据用于国家地表水水质评价、考核、排名。如趋势科研站因管理需要调整为国考断面水站,按国考断面水站要求开展运维工作。  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一个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3)中标回避原则  同一投标人及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在第1-24包中,按包号由小到大顺序最多只能中2包,且不得兼中表2中规定的包件。第25-26包按包号由小到大顺序最多只能中1包(已在第1-24包中标的投标人不影响其在第25-26包中标)。表2 不兼中包件表包件号是否允许兼中14否13否210否218否321否320否45否517否717否818否811否1219否1324否1416否1523否2021否2224否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运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为水站交接过渡期,中标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运维合同要求,最迟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水站交接,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展国控水站运维工作。注: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特点,本次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的方式,在年度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中标人合同期1年满后,根据考核结果,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不超过2年的合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联系方式:010-84943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薛茗、刘姗姗、尹皓 010-62688376(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8248(项目问询)、liuss@sstc20.com(项目问询)
  • 445万!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NWY-2022-051招标编号:HNWY-2022-05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469027000-46902722210200000103采购计划备案文号:2022-469027000-46902722210200000103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450000.00元最高限价: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HNWY-2022-051): 445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超高压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等一批设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HNWY-2022-051): 国产设备合同签订30天、进口设备合同签订 90 天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
  • 我国将筛选第二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2014年3月7日,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加快第二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预选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我国将在&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将建设65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2013年6月环保部已确定了第一批40个区域站点位。目前,根据环保部工作部署,请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快本辖区内第二批区域站点位预选工作。 关于加快第二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说清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和污染物传输过程,为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将建设65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简称区域站,点位布设见附件1),2013年6月环保部已确定了第一批40个区域站点位(详见环办函[2013]721号)。现根据环保部工作部署以及&ldquo 十二五&rdquo 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的有关要求,根据环保部工作部署,请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快本辖区内第二批区域站点位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址原则   新增区域站需具区域代表性 可反映区域污染物输送特征 站点环境稳定及可操作性高 协同考虑各省区域站点位选址不仅需立足本省区域,也需从全国尺度考虑点位布设的合理性,点位之间相互补充并避免重复,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区域站选址原则详见附件2。   二、 报送格式   区域站选址报告涵盖三部分内容,包括区域站所在区域(至少半径50公里)大环境简要介绍 点位周边小环境(半径1~10公里)简要介绍 现有基础设施简要介绍,区域站选址报告格式见附件3。   三、 报送时间及方式   结合附件1中确定的各地第二批区域站数量,按照3:1的比例尽快开展点位预选工作,并于2014年3月20日前将区域站选址报告等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总站邮箱mengxy@cnemc.cn。总站将会同各有关站对预选点位开展实地考察、技术审核、专家论证和点位确认等工作。   四、 联系方式   孟晓艳:13810817638,010-84943242   杜 丽:15911036528,010-84943118   附件1:65 个区域站点位布设情况   附件2:区域站建设目的与选址原则   附件3:区域站选址报告格式
  • 四级5000余个监测站点 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成!
    “十二五”以来,我国初步形成了满足大气环境常规监测需求的技术体系,发展了PM2.5、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在线监测技术。  目前我国已经设置国家、省、市、县四个层级的5000余个监测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已经建成。  专家介绍,为了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监测数据在每个国控站点产生后,原始数据第一时间分别直传城市站、省级站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平台,三个层面同时获得站点的监测数据。1436个国控监测站都建立了远程质控系统,具备变化留痕、异常报警等功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主任宫正宇介绍说,目前从全国六个层面来说,我国已建成一张庞大又复杂的一张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网络,包括城市的,包括区域空气的,包括背景空气的,包括酸雨的,包括沙尘暴,还有温室气体的监测。  专家介绍,为了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监测数据在每个国控站点产生后,原始数据第一时间分别直传城市站、省级站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平台,三个层面同时获得站点的监测数据。1436个国控监测站都建立了远程质控系统,具备变化留痕、异常报警等功能。  70余个超级站助力“精准治霾”  在庞大又复杂的监测网络中,组分(四声)网不仅可以测量PM2.5浓度,还能测算污染物中到底有哪些成分,有助重污染成因的分析,为“精准治霾”提供数据支持。环保部于2016年11月紧急启动了组分网的建设,目前,已经建成超级站点70多个。  为了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和应急措施效果的评估,目前建立的组分网覆盖了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济南等20个城市。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析室副主任 吕怡兵表示,对于监测点位的布设,它主要考虑各个城市典型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特别是关注污染传输通道,因为它可能解释区域污染来源,以及联防联治,联防联控来产生原因。  卫星遥感与地面环境数据相互印证  记者从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了解到,目前,卫星环境遥感监测已在国内多领域应用,天上卫星实时传输的环境数据无法修改,可与地面站数据相互印证。  目前,环保部利用国产环境一号卫星、高分系列卫星等数据,结合国外的遥感数据,实时获得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灰霾、沙尘暴、秸秆焚烧等指标的监测结果。  专家介绍,我国已经建立颗粒物遥感监测网络,分为卫星遥感和地基遥感两部分。现在京津冀区域污染监测一体化,卫星看到的是区域、水平分布,雷达看到的是污染物垂直分布,形成了区域三维立体监测网络。此外,无人机监测的手段,也可对大气污染源、违规排放等进行动态监测。
  • 北京20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今起发布PM2.5数据
    北京市首批20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的PM2.5试运行监测数据,今天下午开始通过市环保监测中心空气质量发布平台(www.bjmemc.com.cn)实时发布。其余的监测站点将在“十一”长假期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陆续发布试运行监测数据。   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率先公布PM2.5监测数据的20个监测站都是评价点,位于人口生产生活相对密集的区域,便于市民在假期以及今后生活出行作为参考。   去年秋冬,北京遭遇连续雾霾天气,引发公众对于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的关注。今年3月,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发布,将PM2.5、臭氧等污染物纳入监测范围。目前全市有27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监测并发布包括PM10在内的各项污染物浓度信息。今年北京将建成35个监测站,监测包括PM2.5在内的各项污染物。   此前,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公布了本市新增5个交通站、3个区域站的位置。不过记者了解到,下午公布的20个监测站的PM2.5数据,上述8个新增站并不在列。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原有27个监测子站中的20个站,经过设备安装调试后已经具备了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的条件,从下午起,公众可以登录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的空气质量发布平台,查看20个站的PM2.5监测数据,“有些区县原本有两三个监测站,今天不会都建成,但20个站能覆盖到每个区县。”   另据了解,今年将建成的全部35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的设备安装在今天完成。   20个监测站点名单   东城东四、东城天坛、海淀万柳、西城官园、西城万寿西宫、丰台花园、朝阳奥体中心、朝阳农展馆、石景山古城、房山良乡、通州新城、顺义新城亦庄开发区、昌平镇、怀柔镇、大兴黄村镇、平谷镇、门头沟龙泉镇、密云镇以及延庆镇。
  • 某环境监测站166万采购实验室搬迁服务
    p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各实验室的不断壮大,实验室搬迁活动也逐渐增多。近日,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公告,拟采购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耗材搬家服务、机房搬家服务、办公设备等搬家服务,总预算金额为166万元。 /p p   按照我国的常规标准,一个市级环境监测站的仪器设备金额一般在千万级别,故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此次的搬家也非常谨慎,对供应商提出了很多要求。如要求供应商须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具有至少3个自2015年以来有类似的实验室搬迁业绩 /span (实验室需含大型精密精密仪器) 除此之外,还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拟派本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年龄、专业、资质、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等资料,且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span 。 /p p    strong 详细公告如下: /strong /p p   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搬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p p   一、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搬家服务项目 /p p   二、采购项目编号:JNCZ(ZB)-JC-2017-0014、2017CGFW01C0409 /p p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p p   本次采购为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搬家服务项目,本次采购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耗材搬家服务、机房搬家服务、办公设备等搬家服务(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e3aa0c83-9768-4b60-a76a-2478ad00d4b6.jpg" title=" QQ截图20170621144507.jpg" / /p p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p p   A包:实验室设备耗材搬迁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p p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p p   2、2015年以来经营范围包含相应的仪器维修(维护)内容,供应商须提供至少3个自2015(含)年以来完成的实验室大型精密设备维修、维护的合同 /p p   3、供应商须具有至少3个自2015年以来有类似的实验室搬迁业绩(实验室需含大型精密精密仪器) /p p   4、供应商须提供精密仪器设备工程师能力证明资质(操作许可证或其他证书) /p p   5、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备用、维修设备和售后服务人员 /p p   6、物流团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货运等类似业务 /p p   7、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者出具危险品运输能力物流商的项目授权书 /p p   8、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p p   9、项目组织及团队主要人员的要求如下: /p p   投标人由项目服务及物流团队组成,拟派的本项目管理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规模应满足项目的实际需要,包括项目实施管理、物流、技术工程师,复杂程度、项目工期及项目环境因素等 同时满足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建立的法规、规范、规程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须按以上要求提供拟派本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年龄、专业、资质、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等资料,作为技术标评分的重要依据。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p p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p p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p p   B包:机房搬家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p p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满足本次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p p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 /p p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p p   4、通过ISO质量、环境、职业认证及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认证 /p p   5、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p p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p p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p p   C包:办公设备等搬家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p p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p p   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p p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p p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p p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p p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p p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p p   3、道路经营许可证 /p p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资搬运、货物运输内容 /p p   5、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的业务能力 /p p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p p   7、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p p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p p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p p   五、获取磋商文件: /p p   时间:2017年 6月 19 日至2017年6月 23 日9: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历下大润发西行400米路北)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13室 /p p   方式:现场报名,同时网上报名。 /p p   (登录http://119.164.253.171:8080/jngp2016/login.jsp,进行供应商注册后,在平台内选择本项目报名即可。两种报名方式缺一不可。) /p p   报名同时须携带:方式: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p p   说明:①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②若因年检原因原件无法到场,需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③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④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⑤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p p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p p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p p   时间:2017年 6月 30 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p p   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开标大厅。 /p p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p p   七、联系方式 /p p   1.采购人: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83号 /p p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531-66572018 /p p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p p   联系人:雷桂荣 李浩 仉钰 /p p   联系方式:0531-81917628、81917625、81917698、13789816267 /p p   发布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p p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9 日 /p
  • 山西204个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2373万元运维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布
    p   近日,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就山西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服务项目中标结果进行公布,结果显示,本次采购的5个区域共包含204个县(区、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成交总金额为2373.77 万元,先河环保、厦门隆力德、安徽蓝盾等5家企业中标。 br/ /p p   中标信息显示,本次采购的运维服务范围包括:各县级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消防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以及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等工作,运维服务期限为三年。 /p p   部分中标信息如下: /p p   采购单位名称: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p p   项目名称:山西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服务项目 /p p   中标单位、标的等信息: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align=" left" width=" 600"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包号 /strong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站点数量 /strong /p /td td width=" 4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中标单位 /strong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成交金额(万元/年/站)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9 /p /td td width=" 4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2 /p /td /tr tr td width=" 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0 /p /td td width=" 4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太原海纳辰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1.32 /p /td /tr tr td width=" 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3 /p /td td width=" 4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1.925 /p /td /tr tr td width=" 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2 /p /td td width=" 4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1.9622 /p /td /tr tr td width=" 9%"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5 /p /td td width=" 1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0 /p /td td width=" 4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0.97 /p /td /tr /tbody /table p br/ /p
  • 鄂尔多斯市粮油质检中心挂牌为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
    近日,在国家粮食局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名单中,鄂尔多斯市粮油质检中心正式成为国家粮食局授权挂牌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命名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鄂尔多斯市粮油质检中心正式纳入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之中。   鄂尔多斯市粮油质检中心成为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标志着我市粮食质量、卫生监测工作和检验能力跨入新阶段、登上新台阶,对推进全市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我市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质量和卫生安全监测和监管提供了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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